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17分、10時2分至12時55分、下午1時30分至4時47分

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9分、下午2時35分至3時50分、5時至5時3分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邱臣遠  柯建銘  鄭運鵬  林思銘  陳椒華  溫玉霞  林岱樺  王美惠  葉毓蘭  陳以信  湯蕙禎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李昆澤  曾銘宗  洪孟楷  賴士葆  李德維  高嘉瑜  余 天  陳素月  吳玉琴  黃世杰  吳秉叡  許智傑  沈發惠  林文瑞  翁重鈞  邱泰源  孔文吉  陳秀寳  蘇震清  陳超明  江啟臣  張育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歐珀  周春米  吳琪銘  王定宇  賴瑞隆  羅美玲  林楚茵  邱議瑩  張宏陸  何欣純  林靜儀  羅致政  趙天麟  賴品妤  莊瑞雄  陳亭妃  蘇巧慧  林淑芬  陳玉珍  江永昌  何志偉  林宜瑾  陳雪生  張其祿  林俊憲  李貴敏  鄭麗文  莊競程  管碧玲  廖婉汝  邱顯智  蘇治芬  賴香伶  黃秀芳  陳明文  陳 瑩  賴惠員  謝衣鳯  張廖萬堅 傅崐萁  徐志榮  許淑華  蔡壁如  邱志偉  蔡適應  劉櫂豪  吳怡玎  洪申翰  劉建國  王婉諭  吳思瑤  鍾佳濱  高金素梅 林奕華  吳斯懷  楊瓊瓔  郭國文  羅明才  費鴻泰  蔣萬安  呂玉玲  魯明哲  范 雲  萬美玲  游錫堃  黃國書  馬文君  蔡其昌  楊 曜  劉世芳  林昶佐  趙正宇  

委員出席 108人

請假委員 高虹安  林德福  蔡易餘  林為洲  廖國棟Sufin.Siluko  

委員請假 5人

  席

院長

游錫堃(4月22日上午9時至9時17分、10時2分至12時55分、下午1時30分至4時47分、4月26日上午10時5分至10時7分)

 

副院長

蔡其昌(4月26日上午9時至10時5分、10時7分至11時9分、下午2時35分至3時50分、5時至5時3分)

  席

秘書長

林志嘉(4月22日)

 

副秘書長

高明秋(4月26日)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劉厚連

 

編審

吳秀玲

 

科長

黃薇蓉

 

公報處處長

秦劍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楊曜等20人擬具「營造業法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楊曜等21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楊曜等21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楊曜等21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楊曜等21人擬具「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九條及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2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家庭教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劉世芳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劉世芳等23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劉世芳等23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八、本院委員劉世芳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九、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再生醫療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保全業法第一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5人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5人擬具「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4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五條、第一百零四條之一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1人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增訂第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委員范雲等20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六、本院委員范雲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七、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商品標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第五條、第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五、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家庭教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漁會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所得稅法第一百十二條及第一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菸酒稅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不足表決法定人數】

九十、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擬撤回前提之「地方制度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同意撤回。

九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行政院函請本院同意延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至112年6月30日,請查照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嗣經復議,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照原作決定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九十四、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妥速審判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十一條文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考試院函請撤回前送請審議之「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同意撤回。

九十七、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0年5月28日修正公布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三條條文及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定自111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九十八、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修正公布之「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條文,定自111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九十九、行政院函,為該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辦理「化解人與野生動物衝突和強化瀕臨絕種野生動物救援計畫」,前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6,309萬9,000元支應一案,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修正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一○○、行政院函,為該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辦理急要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工程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5億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一○一、行政院函,為該院農業委員會補助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辦理「因應貿易開放養豬產業全面轉型升級計畫」所需經費不敷4億元,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一○二、行政院函,為該院農業委員會補助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所需經費不敷15億元,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一○三、行政院函,為該院農業委員會辦理鳳梨產銷調節與拓展外銷市場工作所需經費,前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5億5,906萬元,分別補助農業發展基金2億2,034萬5,000元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3億3,871萬5,000元一案,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修正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一○四、行政院函,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地價稅繳納及防治登革熱疫情相關環境清理經費不敷,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8,066萬5,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行政院函,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為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4億1,600萬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一○六、行政院函,為交通部為補助連江縣政府辨理「建造新臺馬輪1艘造船統包工程」所需經費,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8,413萬3,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一○七、行政院函,為交通部觀光局為撥補觀光發展基金減輕其財務負擔所需經費,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5億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一○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各黨團於第10屆第5會期第1次會議發表共同聲明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九、司法院函送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0次會議修正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通過附帶決議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司法院函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遷建辦公廳室新興房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一、司法院函,為修正「法官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二、監察院函送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11次會議修正審計部組織法部分條文通過附帶決議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一一三、銓敘部函,為修正「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四、法務部函,為修正「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第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五、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牛肉及小麥等18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六、財政部函,為修正金融帳戶屬「低風險規避稅負帳戶」名單,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財政部函,為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一八、財政部、內政部函,為修正「民間興辦社會住宅使用公有不動產之出租及設定地上權優惠辦法」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一一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名稱修正為「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並修正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及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九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條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一二三、(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所屬周邊單位之董事長、總經理,及專任人員由公務員退休轉任者之薪資、獎金、月退俸及優惠存款等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外交部函,為我國110年核定捐助150萬美元予「亞太經濟合作」(APEC),檢送我國與APEC秘書處簽署之瞭解備忘錄(MOU)影本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五、外交部函,為修正「外國專業人才申請來臺尋職簽證審查及核發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內政兩委員會。

一二六、國防部函,為修正「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第二條附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七、國防部函,為修正「國防大學組織規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一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並自111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衛生福利部函送針對設有長照相關科系之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研擬設立住宿式長照機構之相關配套措施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多發性硬化症罕見疾病名稱,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八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附表六,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一氧化二氮」,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辦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五、勞動部函送公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一百十一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六、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公告事項第一項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有機類化學物質檢測方法-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1.12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化學物質檢測方法-有機類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1.1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排放管道及空氣中戴奧辛及呋喃檢測方法-同位素標幟稀釋氣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法(NIEA A817.0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石油產品硫含量檢測方法─波長分散式X射線螢光光譜法(NIEA A447.73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石油產品硫含量檢測方法─波長分散式X-射線螢光法(NIEA A447.72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石油產品硫含量檢測方法─紫外線螢光光譜法(NIEA A446.72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車用汽、柴油中硫含量檢測方法─紫外線螢光法(NIEA A446.7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石油產品硫含量檢測方法─能量分散式X射線螢光光譜法(NIEA A443.75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石油產品硫含量檢測方法─能量分散式X-射線螢光法(NIEA A443.74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粒狀污染物採樣及其濃度之測定方法(NIEA A101.76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周界空氣中丙烯醯胺等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法(NIEA A813.11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周界空氣中鄰─苯二酚等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液相層析串聯式質譜儀法(NIEA A813.1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金門地區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第三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紐西蘭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協定下之有機產品驗證相互承認執行協議」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一五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白帶魚出口應遵行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產銷履歷養殖水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諾爾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葡萄牙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名稱修正為「陸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並修正第一條之一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八、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九、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六○、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六一、經濟部函送「迴轉動力水泵容許耗用能源基準、標示事項及檢查方式」,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二、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建築用防火門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三、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及「限制輸出貨品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六四、經濟部函送「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二十三條條文勘誤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修正「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六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電視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六條條文及「廣播事業申請換發執照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六七、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十四條之五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八、交通部函,為修正「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四十一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六九、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內政部函送110年度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執行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七一、內政部函,為修正「社會住宅必要附屬設施項目及規模」第三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二、內政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三、內政部函,為修正「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四、內政部函,為「殯葬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內政部指定殯葬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五、內政部函,為「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內政部指定移民業務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六、內政部函送「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七、內政部函送「內政部指定宗教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八、內政部函送「內政部指定地政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九、內政部函送「內政部指定政黨及全國性民政財團法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內政部函送「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一、內政部函送「內政部指定合作及人民團體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三、內政部、國防部函,為修正「徵兵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一八四、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第1屆董事部分異動聘兼名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五、大陸委員會函送「大陸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原住民族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原住民族產業事業振興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八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八、(密)海洋委員會函送「建立衛星監測海上油污染、海洋廢棄物技術合作協定」影本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一八九、文化部、財政部函,為修正「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

一九○、文化部函送「公有或國營事業所有不動產提供文化藝術事務使用優惠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一、教育部函,為修正「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四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二、教育部函,為修正「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及私立學術研究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十二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三、(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核能署(NEA)核電廠組件運轉經驗、劣化與老化研究計畫(CODAP)第四期計畫(2021-2023)協定」英文影本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一九四、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0年10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五、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0年11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六、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0年12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七、經濟部函送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110年度第4季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八、經濟部函送110年度截至第4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九、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10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經濟部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一、經濟部函送標準檢驗局公務預算110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經濟部函送工業局110年第4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經濟部函送110年第4季「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辦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四、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加強推動雲林縣農業循環經濟以提升整體研發能量與地方發展方案」110年12月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經濟部函送「雲林褒忠產業園區110年度第4季進度研考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經濟部函送中油公司「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110年第4季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七、經濟部函送中小企業處「輔導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111年1月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查察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COVID-19疫情對我國經濟之衝擊影響」111年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一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4季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一二、文化部函送110年1─10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一三、文化部函送110年1─11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一四、文化部函送110年1─12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一五、文化部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一六、文化部函送110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一七、科技部函送110年第3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一八、科技部函送110年第3季於各類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廣告之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一九、科技部函送「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各項財務改善措施之執行成效」110年第4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科技部函送110年第4季於各類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廣告之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10年第4季補(捐)助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10年第4季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10年第4季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五、教育部函送110年度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六、教育部函送110年度第4季補捐助經費執行情形總表及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二七、內政部函送109年度研發替代役役男人數及110年核配員額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二八、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各直轄市、縣(市)推動國土計畫110年1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二九、內政部函送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搭配巡防救難艦之機艦組合作業110年1至6月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三○、內政部函送110年第4季社會住宅推動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三一、內政部函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辦理都市更新案110年第4季推動情形及進度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三二、內政部函送警政署110年下半年辦理「中央機關首長及特定人士派遣安全警衛」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三、內政部函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110年10至12月承接委製節目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四、內政部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五、內政部函送110年度截至第4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對縣市政府補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六、海洋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廣告政策文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七、海洋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八、海洋委員會函送110年「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九、海洋委員會函送110年下半年「合署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110年下半年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四一、海洋委員會函送「UH-60機艦組合演練情形」111年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四二、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岸清潔維護具體成效與各項執行進度」111年1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三、海洋委員會函送110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縣市政府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及「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四、大陸委員會函送「兩岸協議執行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四五、大陸委員會函送111年1月「兩岸協議協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四六、大陸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四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八、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九、客家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4季補助情形」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客家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五二、行政院函送院本部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五三、外交部函送110年第3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廣告執行情形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二五四、外交部函送110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民間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五五、外交部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二五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4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情形說明」及「110年度第4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五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五八、國防部函送110年度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二五九、國防部函送「110年度第4季管制預算運用情形統計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六○、國防部函送110年第4季經管國有土地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二六一、僑務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六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精進我國社會保障支出統計基礎資料蒐集及編算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二六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0年第4季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4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相關法規調適110年下半年度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七、中央銀行函送該行及所屬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110年度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八、財政部函送公股銀行紓困案件數、產業別及金額110年第4季統計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六九、審計部函,為該部110年度編列宣導經費6萬4千元,截至第4季已辦理政風廉政宣導活動,支應宣導品2萬5,850元,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0年12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一、交通部函送110年度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二、交通部函送110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三、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七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10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預算及所屬財團法人110年第4季媒體廣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七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七八、監察院秘書長函送110年度第4季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七九、考試院秘書長函送「110年第4季考試院及所屬部會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八○、總統府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二八一、司法院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八二、司法院函送110年度第4季止之「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八三、法務部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八四、衛生福利部函送110年第4季執行政策傳播說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五、衛生福利部函送110年度截至第4季止「公務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八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110年度截至第4季補、捐(獎)助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八八、勞動部函送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九、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九○、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九一、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九二、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九三、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九四、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九五、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三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九六、(密)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四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九七、(密)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四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九八、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五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九九、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五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六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一、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六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三○二、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六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三、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七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四、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七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五、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八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三○六、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八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七、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九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八、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九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一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一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一三、審計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一四、財政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三一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6項改善i郵箱使用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58項重新檢視保險商品型式、加強行銷、推廣及提升服務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一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39項新款外勤士差夏季制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28項非主管人員職務待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56項檢討郵件冷藏冷凍及郵保付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31項提高郵遞服務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34項職階人員職務待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二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45項員工訓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二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4項「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及「修理保養與保固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46項激勵基層人員士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42項衡平員工薪資水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二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3項「營業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50項縮短職階及約僱、轉調人員之薪資差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33項休假、給假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7項「員工訓練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1項「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37項原住民族進用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9項強化我國郵輪產業及優化港埠旅運設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23項督導陽明海運公司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16項未來離岸風電人才培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38項以正職員工為主要聘僱樣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20項轉投資臺灣港務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預期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通過決議第40項增加110、111年鐵路特考名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21項盤點全國港區內非屬台灣自來水公司管理維護之消防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通過決議第30項提升準點率及軌道安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通過決議第36項降低民眾死傷事件及行車事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通過第4項決議有關高雄榮民總醫院「雜項業務成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四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通過第5項決議高雄榮民總醫院「雜項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四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通過第11項決議榮民總醫院簽訂合作備忘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四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通過第14項決議投資事業人事審議小組之人事外部化及透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四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通過第9項決議檢討縮短病患於急診留置時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四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通過第1項決議臺北榮民總醫院近年多項新建工程計畫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四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通過第6項決議臺北榮民總醫院新建醫療大樓興建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四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通過第8項決議臺北榮民總醫院新建工程計畫執行過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四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通過第13項決議病患緩期或分期繳納醫療欠費之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通過第7項決議臺北榮民總醫院手術室新建工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五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通過第15項決議高雄榮民總醫院「門診醫療成本」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五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通過第2項決議如何提升6家轉投資事業安置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五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通過第17項決議欣欣客運與大南汽車直接加間接持股比率過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五四、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軍人儲蓄事業繼續經營之必要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五五、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精進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地之店鋪處分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五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配合政策參與區段徵收領回抵價地活化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五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提升營運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提升營運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營運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2020年之工安事故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智慧電表布建南北區域平衡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六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加強智慧電表宣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質污染或水質不符合水質標準納入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示警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六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執行率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新北市永和、中和地區電桿及變電箱地下化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評估高雄岡山成為亞洲國際職棒冬訓基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配合政策參與區段徵收領回抵價地活化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高雄市彌陀區增設直營加油站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等候併網再生能源案件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降低資金籌措成本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提升油氣採購績效及降低原料成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七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中崎有機農業專區處理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配電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增加緣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一廠燃料棒自除役後2年尚未取出進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發電計畫辦理修正之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七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白埔農場有機農民安置作業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不適耕作地規劃太陽能光電相關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落實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至嘉義高鐵站投資計畫工程進度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110年度出國經費編列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焚化廠後續營業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土地資產研議與地方政府合作興建社會住宅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面臨私立大學退場後土地資產活化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焚化廠後續營業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現供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使用土地之處理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文化資產保存再生增加民眾與文史工作者參與規劃之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加速土地開發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執行造林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減碳並維持電力穩定供應具體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九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提升多角化事業經營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焚化廠後續營業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短絀及投資績效」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短絀」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小水力策略平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及有效縮減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短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短絀」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營運短絀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增加觀光遊樂收入─觀光區門票收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度辦理縣市節電推廣示範計畫,部分縣市節電待檢討改善,並策進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行銷效益強化與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未來新增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合理調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提升營運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閒置停閉廠房及歇業營業場所活化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閒置停閉廠房及歇業營業場所活化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110年度預算使用材料費較108年度決算數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加強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執行檢討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高鐵車站抵價地規劃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閒置停閉廠房及歇業營業場所活化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閒置停閉廠房及歇業營業場所活化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110年度預算使用材料費較108年度決算數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總費用提撥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高鐵車站抵價地土地開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降低漏水率計畫執行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閒置停閉廠房及歇業營業場所活化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高鐵站區領回抵價地活化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度營業外費用編列什項費用預算內容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補辦預算程序及妥適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船舶維修費用執行率偏低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補辦預算程序及妥適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研究發展基金110年度新增辦理4項計畫精進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配電系統配合再生能源併網之電力網建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地面型太陽光電推動規劃及相關環境審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經濟部協助廠商拓展新南向市場之辦理情形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地下管線檢測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經濟部協助我國廠商分散出口市場之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協助廠商分散出口市場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增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合理調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適時調整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貸款金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與借用土地之公務機關研議交換土地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紓困貸款融資保證專款撥款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與借用土地之公務機關研議交換土地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土地與原住民族地區當地部落共管合作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公開標租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針對水費收取如何運用各式支付方式以利公司營運並提高便民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政策執行情形及未來精進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拓展新南向國家貿易額及分散出口貿易對象之效益有限,允宜就相關貿易推展措施,積極研議強化效能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以FSRU作為填海造陸興建陸上LNG接收站之工程替代方案、進行完整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三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110年度預算水電費較往年增加原因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營運績效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研究發展支出編列與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古坑鄉土地建置太陽光電設施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台灣海域油氣探勘,提高自有油氣供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VIP會員卡及捷利卡經營行銷效益強化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與原民部落溝通結果及未來溝通機制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遷建管線經費執行率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提升執行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如何在推動政府政策及友善畜牧當下兼顧社會企業責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降低漏水率計畫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一廠乾式貯存設施之執行檢討及後續推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書面精進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太陽光電設置推動及系統品質提升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未登記工廠管理適法爭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五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設置財團法人核廢料蘭嶼貯存場使用雅美(達悟)族原住民保留地損失補償基金會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五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業務宣導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五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拓展漁業發展基金收入來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漁業發展基金功能與存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適時檢討現有銷售策略及加強推廣俾提升基金未來收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畜產改良作業基金近年度畜禽銷售毛利未如預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尋求取代品並持續針對飼養環境進行改善提升畜禽生產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國產豬肉品質建立國際品牌形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沼氣發電、減少甲烷排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適時檢討現有銷售策略及加強推廣,俾提升基金未來收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開發其他財源或育成新品種,俾利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營運獲得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政策性種子行銷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政策性種子之銷售並積極開發育成新品種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營運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項下「業務成本與費用」之「銷貨成本」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營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每季申請農民退休儲金人數統計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如何提升投資執行成效及投資符合政府政策推動產業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地方創生計畫時所面臨之法規疑義進行檢討及提供處理進度與部會研商之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台杉公司相關情形及該公司未來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杉公司未來規劃及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台杉公司相關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第3期創業投資計畫促進投資國內新興事業及其改善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級投資公司相關投資金額、推動進程及規劃方向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各項補助計畫名稱、金額及執行進度等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內部投資建議報告監督機制及相關報告計畫之揭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八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投資運用檢討與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投資轉型規劃及遴選基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辦理各項投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未來投資規劃及相關遴選基準與資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五、(密)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鳳雷專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八六、(密)中央銀行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部分第5款決議(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八七、(密)中央銀行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部分第5款決議(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八八、(密)中央銀行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部分第5款決議(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八九、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三)「客庄地方創生移居計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一、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二、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三、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四、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地政業務」第2節「地籍及不動產服務業管理」經費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五、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經費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更正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前送之書面報告同意撤回。

四九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教育推展」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七、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四)第5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九八、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五)第5目第1節「路政管理」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九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研議交通安全解決方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花蓮阿美族聖山共管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一、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二)凍結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二、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四)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三、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五)凍結「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四、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十七)凍結「委員問政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五、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二十八)凍結「營建工程」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歲出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八、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第2目「促進轉型正義業務」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九、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通過決議(三十一)凍結第5目「司法科技業務」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一○、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通過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一一、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通過決議(二)凍結第2目「法務行政」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一二、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通過決議(三)凍結第2目「法務行政」項下「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2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一三、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通過決議(五)凍結第3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其他設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一四、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通過決議(四)凍結第2目「法務行政」項下「業務費」中「國外旅費」2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一五、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通過決議(六)凍結第5目「司法科技業務」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一六、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通過決議(二十九)凍結第2目「法務行政」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一七、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通過決議(二十八)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一八、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通過決議(三十)凍結第2目「法務行政」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一九、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司法官學院通過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16萬8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廉政署通過決議(一)凍結第2目「廉政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一、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廉政署通過決議(五)凍結第2目「廉政業務」項下「辦理貪瀆預防業務」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二、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廉政署通過決議(六)凍結第2目「廉政業務」項下「辦理貪瀆及相關犯罪案件調查與督導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二三、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及所屬通過決議(二)凍結第2目「矯正業務」項下「辦理矯正行政業務」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2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四、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司法官學院通過決議(二)凍結第2目「司法人員訓練」項下「司法官訓練業務」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五、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及所屬通過決議(一)凍結第2目「矯正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二六、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執行署及所屬通過決議(一)凍結第3目「執行案件處理」項下「辦理執行業務」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七、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高等檢察署通過決議(一)凍結第2目「檢察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二八、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查局通過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二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民健康保險整體財務狀況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三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曾文水庫放水渠道及擴大抽泥工程計畫」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三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科技產業園區管理」預算凍結百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三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部決議第1項凍結「促參業務」項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三分之一專案報告等74案,業經審查或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2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五三五、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參加第10屆第5會期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名單。

五三六、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擔任「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名單。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國內缺蛋應速有效解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比特犬棄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歐珀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賴委員瑞隆對「日本福島及周邊食品輸入管制措施及我國因應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相關事項專案報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農業綠色轉型、農業委員會已成立專案辦公室,並於短暫2個月內召開27場座談會,略顯倉促恐有溝通不足,且農業就業人口老化,政府推動農業轉型應顧及弱勢小農發聲之權益,下鄉傾聽農民需求,輔導弱勢小農一起跟上轉型浪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趙委員天麟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提升長者COVID-19疫苗接種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限制換約轉售有違憲之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陳委員超明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改善公寓大廈梯間雜物堆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蘇委員巧慧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針對農地工廠業者僱用移工,採A地申請、B農地工廠工作之違規情形,造成地方主管機關執法困擾等事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張廖委員萬堅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廖國棟Sufin.Siluko委員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青年安心成家購屋貸款、就學貸款等利率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未來大量高齡照護需求,倘由機器人進行照顧,其衍生法律議題須及早因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予直轄市款項之分配指標及權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儘速成立寵物管理科,正視動物走私與非法繁殖等特殊寵物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遏阻路虎為禍,政府必須展現決心長期執法決心,針對酒駕及危險駕駛提升常態性執法量能,才可望發揮整飭歪風及遏阻路虎氣焰的效果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109年因應疫情,財政部將所得稅申報延期至6月底及營業稅及營所稅申報期限錯開,似有助疫情期間弱勢產業資金調度及會計人員因應防疫之作業時間。綜上,現行所得稅法規定之5月申報期間,是否有比照109年修法延長至6月之可能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烏俄戰爭爆發後,影響國際原物料供應,小麥、玉米等價格上漲,連帶造成麵粉及麵食漲價,農委會陳吉仲主委日前呼籲民眾多吃國產米製成的料理,然此法揚湯止沸,並無法有效解決原物料價格居高不下的問題。建請行政院應提出穩定原物料供應及價格的對策,而非呼籲民眾改吃其他種類食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我國製造業享譽國際市場,卻極度倚賴能源,同時亦造成環境負擔。產業製造過程中,包括能源轉型、再生能源之使用、溫室氣體(碳排放)減量等,是未來無可避免之趨勢;然政府雖有推動發展綠色科技之相關法源依據卻過於空泛,應提出相關具體政策措施,以協助產業界因應低碳轉型之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馬委員文君,鑑於國內本土疫情確診人數持續升高,國人對快篩試劑需求量大幅攀升,但市售價格太高,且與鄰近各國提供平價快篩劑相較貴三至五倍,請依法究辦有無圖利中間商剝削,並儘速建立新臺幣壹百元試劑平價供應機制,以避免造成民眾負擔加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羅委員明才,依據教育部歷年所公布的校安通報事件顯示有逐年上升之趨勢,且交通意外是造成學生死亡的一大主因,是以學生校外交通安全問題受到社會重視。長年來各級學校會在上下課時段安排教師於校園周遭執行交通導護,指揮車輛行駛,維護學生交通安全。惟交通導護非教師專業領域範圍事項,亦非教師法所明文規範教師義務之範疇,教師因維護學生交通安全導致自身受傷;或因專業能力不足,使來往車輛或學生受有損害之案件亦層出不窮。教師執行導護事務此長久之慣習已使教師擔負過高的責任並使教師處於高風險中,而此慣習之存在並未使學生進出學校之安全及行駛車輛之交通問題獲得完善解決,且各級學校及政府亦未相對提供導護教師必要且充分的值勤權益與保障措施。此議題涉及教育、交通及警政各領域之協調,應在專業分工下盡速建立相關制度使學生安全、教師權益及校外交通皆受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羅委員明才,鑑於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持續延燒,陸續出現缺工問題,目前勞動部雖然有開放外籍移工專案引進,然實際面臨的問題卻是外籍移工申請入境,而因航班時間或隔離床位無法配合等因素,一直延宕外籍移工入境期程,也因此減少了移工入台的意願。台灣人口老化速度飛快,國發會預估2025年將進入「超高齡社會」,全台的長照需求也日益增加,但疫情造成高達5萬的移工缺口,由於外籍移工不足,替代方案的長照中心又無法提供24小時全日看護,對於需要24小時全日看護需求的民眾將無法取得幫助。爰請衛福部對長照人力需求提出詳細評估及規劃;並應與勞動部協調合作解決外籍移工入境延宕問題,同時積極開拓移工來源,穩定勞動力供給,確實解決長照人力缺口問題,分擔照顧者所承受的沉重壓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羅委員明才,鑑於國內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各地出現確診病例,以目前趨勢來看,快篩試劑已成主要防疫工具,然目前國內快篩試劑價格介於260~360元之間,價格遠高於一般國際行情。由於目前對於快篩試劑需求量大,並且快篩試劑成本實際只有幾十塊,一般民眾卻要用將近5倍價格購入實屬不合理。即使將每劑價格降至200元以下,仍與實際成本有落差,爰要求衛福部會同各縣市政府消保官介入了解,對比全世界快篩試劑價格,國內快篩試劑價格是否合理?或有廠商聯合壟斷?是否有廠商哄抬價格藉此賺取暴利之情事?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兼顧防疫快篩之便利性與普及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4月22日及26日下午)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二十一案:「(一)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第九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院會所作之決議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國民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二、(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品妤等17人、民眾黨黨團、委員吳思瑤等17人、時代力量黨團、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委員黃國書等22人、委員范雲等20人、委員陳秀寳等17人、委員林宜瑾等17人、委員林奕華等17人、委員李德維等18人及委員吳思瑤等17人分別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二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制定通過。〔二讀時,第四條、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均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其中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四條均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5)】;第十七條照國民黨黨團及民進黨黨團共同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6)】;委員李德維等提案第十五條條文,不予採納【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7)】;第二十五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通過,不予採納【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8)】,原審查會第二十六條條次依序遞改為第二十五條;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三條、第七條、第十五條、委員范雲等提案第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委員李德維等提案第七條及委員賴品妤等提案第二十四條,均不予採納;另依協商共識第三條、第六條、第八條及第十九條均照協商共識條文通過;其餘均照審查會名稱及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本條例條次及條文中之條次如有不一致情形,授權議事人員調整;並通過23項附帶決議:1.中央主管機關不應只消極處理退場,亦應積極預防退場,中央主管機關應寬列預算,用於降低學校學雜費、改善師生比等用途,以促進高等教育公共化。2.為妥善協助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停止招生學校之學生並維護其受教權益,主管機關應於第3條第3項第1款之()關於學生安置依該條或依本法其他條文所訂之相關子法中對安置及維護受教權益加以定義,並研議正面表列主管機關應協助之項目,以使學生獲得確實之保障。3.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委員組成應包括私立學校諮詢會委員代表。4.教育部針對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師資質量,合格教師比率不符合規定或兼任2個以上行政主管職務,情節嚴重者應予糾正,並要求其限期改善,如屆期仍未改善,應透過調減獎勵、補助、招生名額等政策工具,引導其符合規定。5.針對認真辦學之學校,如因少子化而致生源減少,但其教職員工流動率低、未有違反教師待遇條例減薪、違法資遣或是逼離職退等情形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此類學校,以利校務正常運作,並維護師生權益。6.為避免教育公共資源分配不均或浪費,請教育部:(1)研議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實有校舍建築面積,須確屬提供學生教學、研究、活動使用之面積,方能計列。(2)於分配獎補助款時,應將合理校舍建築面積及學校規模列入考量,避免平均單一學生獲得補助金額落差過大。7.高級中等學校教學品質與師資充足及穩定與否具有緊密關聯性,蓋專任教師更可穩定整體教學現場,使學生受教權及學習權之保障得以周全,惟若單以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10條所設之「合格教師比率」(學校合格教師總人數/學校聘任之專任及代理教師總人數),恐仍無法使主管機關有效掌握各高級中等學校教學品質之現況。是故,爰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就「專任教師比率」之指標進行研擬,如:可依現有學校教師員額總人數,並扣除代理老師作為分子,並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之應置總數作為分母,以作為未來《高級中等教育法》修法之方向,並作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相關指標再研修之基礎。8.列為預警學校,因財務狀況惡化,而有影響正常營運之虞時,學校為改善財務狀況,對校內閒置不動產得依私立學校法第49條之程序予以處分。9.學校主管機關應成立輔導小組,得對預警學校提供教學品質等諮詢及改善輔導,校務經營現況等監督。10.依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而列為預警學校與專輔學校者,其中針對財務惡化之情形應於子法中明訂下列之情形:(1)最近2年內學校每個月可用資金無法維持3個月經常性現金支出之月數,累計達一定月數。(2)最近3學年度決算融資管制額為負數之次數,累計達一定次數。(3)最近3學年度決算扣減不動產支出前現金餘絀發生短絀之次數,累計達一定次數。(4)近一學年度有依法令規定應報教育部核准而未經報准之借款,其借款總額未增加。(5)最近一學年度為支付教職員薪資及短期資金需求而貸款期限未超過3個月之短期借款次數,累計達一定次數。並將預警學校與專輔學校之評估標準,分別明訂於子法內。11.有關預警及專案輔導學校師資質量及合格教師比率之規定,教育部應於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實施3年後,視實施情形及需要檢討調整之。12.主管機關組成查核輔導小組置成員若干人,其中1人為召集人,由其主管機關指定人員兼任之;其餘成員,由其主管機關就下列各款人員聘(派)兼之,其中第2款至第4款人員合計不得少於全體委員總數三分之一:(1)有關機關代表。(2)教師(工)會、教育工會或團體代表。(3)具有會計、財務金融、法律、教育專業之專家或學者。(4)社會公正人士。前項第2款應由各相關團體推薦之代表中遴聘之。13.專案輔導學校擔任退場審議會委員及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之教職員生代表,應由推舉或選舉方式產生,不得由該專案輔導學校或所屬學校法人直接指定。14.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12條加派及第14條指定之董事,其所負之責任範圍應合理規範,不包含教師欠薪及改善財務籌措經費等原董事應負之責任。15.專案輔導學校於停招後至停辦前,每學期應進行聘任人員盤點,於維持正常開課之前提下,實施人力及組織裁併。16.為保障非自願而轉校之學生之權益,主管機關應補助其因轉校而增加之支出,另必要時得給予助學金;大專校院部分所需之轉校助學金,應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納入助學項目。17.依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前仍在學之學生,得選擇分發至其他學校就讀,而分發學校選定原則及相關事項皆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然而此時學生乃因校方停辦而被迫轉學,嚴重影響其受教權,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子法中明確規範會提供學生所需之相關經費補助。18.依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22條,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前仍在學之學生,得選擇分發至其他學校就讀,而分發學校選定原則及相關事項皆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然而此時學生乃因校方停辦而被迫轉學,嚴重影響其受教權,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子法中明確規範會提供學生所需之相關經費補助。19.私校停辦退場時,校產歸屬及移轉因涉及土地增值稅負擔與承租之國有地拆屋還地問題,往往使珍貴校產成為燙手山芋。有鑑於此,針對退場之學校,主管機關應啟動跨部會協調來協助接手單位,並研議彈性做法,以利學校順利退場,避免校地成荒地。20.依現行《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御離職資遣條例》第23條,遭私校資遣之教職員,其資遣給與是按退休金一次給付的標準計算。雖名為「資遣給與」,但性質是由教職員、政府及學校共同繳納之退撫儲金提前領回,並非是資遣費的給付。為保障遭資遣私校教職員的短期基本生活,教育部以獎補助之方式鼓勵退場私校加發教職員資遣慰助金,其成效如何,目前仍未可知。爰要求教育部就前開計畫執行成效,及研議修正《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通案給予遭資遣之私校教職員資遣費之可行性,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院。21.為有效利用退場之學校法人捐贈之財產,行政院應予協調各相關部會,決定後續運用之政府機關或公立學校,以及原租用公有地或向國營事業租用之土地及契約等相關事宜,以使退場學校財產發揮最大效益。22.《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之立法乃為完備私校退場之程序,強化對教職員生之權益保障,並使具公共性之校產回歸公共利益之使用。條例第21條中規範學校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之歸屬可經董事會決議,捐贈退場基金、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又或者歸屬學校法人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但不動產歸屬於不動產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據民間團體推算,目前平均每所退場學校將釋出14公頃土地,若以40所學校估計,釋出土地將達560公頃,後續若欲將校產或校地轉用於興設長照機構或社會住宅等用途,似須由部會間進行討論,使校產之贈與或歸屬有更周延之規劃。為維護校產公共性,增進後續校產活化運用效率,爰請教育部於三個月內完成下列事項,並提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釐清並說明學校法人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捐贈之捐贈程序(含動產及不動產),及退場基金若受贈不動產之受贈程序及後續管理方式。(2)評估成立跨部會平台,協調學校法人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之捐贈歸屬事宜之可行性。23.專輔學校因學校退場後將有「非屆齡退休」之教師,實際上年齡落在50至64歲之間,情況為「非自願」退休,等同於「資遣」,但在本條文卻未能獲得於法明定有所保障之退休慰助金。爰請教育部於本法施行後半年內研議保障退場學校「非屆齡退休」教師之相關權益配套措施。〕

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第22041010號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海關進口稅則第22041010號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四、(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曾銘宗等19人、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沈發惠等21人擬具「關稅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八十六條之一及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二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關稅法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八十三條之二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刪除第九十七條條文;並將第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七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至第八十三條之一、第八十四條至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至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二十五條、第八十一條至第八十三條之一、增訂第八十三條之二、第八十四條至第八十六條、增訂第八十六條之一、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至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第二十八條之一、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七十七條及第七十九條均照協商條文通過;第九十七條條文,予以刪除;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並於第七十七條第二項、第七十九條第三項及第九十五條第五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均填入「一百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1項附帶決議:關稅法條文中有規範違規情節重大者(即第83條之1、第84條、第86條之1及第87條),財政部關務署應於該法公布施行後1年內,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明定符合情節重大之違規行為,海關應裁處停業或廢照處分,以加強海關監管力道。〕

五、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羅美玲等20人、委員高嘉瑜等20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許淑華等17人、委員莊瑞雄等20人、委員林為洲等21人、委員楊瓊瓔等18人、委員林宜瑾等21人、委員陳秀寳等19人、委員湯蕙禎等17人、委員鄭麗文等16人、委員吳琪銘等24人分別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7人、委員劉櫂豪等19人分別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七十七條、第八十一條及第九十一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七十七條之一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照二讀文字通過。)

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7人、委員趙天麟等17人、委員王定宇等18人、委員陳素月等18人、委員陳秀寳等17人分別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19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湯蕙禎等17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分別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三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五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2項附帶決議:1.涉及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設置、供共同使用之無障礙設施等,應不受條例第11條依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限制事宜,請內政部依此精神另予檢討公寓大廈規約範本。2.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已取得建造執照之公寓大廈,非經認定有危險之虞者,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責成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持續依本條例第55條,擬定分期、分區、分類計畫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以強化公寓大廈之維護管理,提升公共安全。〕

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惠員等20人、委員黃國書等20人、委員馬文君等27人及委員陳明文等20人分別擬具「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九、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4人臨時提案,有鑑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量每年高達二千萬噸,且超過三百萬噸透過各地焚化廠處理,導致焚化底渣成分複雜,重金屬含量高,雖經過篩分後可製成再生粒料再利用,然行政院去年六月通過「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造地填築作業程序」,環保署則研擬「焚化再生粒料應用於港區填築用途」,明訂焚化底渣再生粒料用於港區填海造地需經實驗室模擬試驗、現地試驗及環評三階段評估程序。由於各地海岸地質生態環境不同,再生粒料填海造陸後將長達數十年在海邊遭受天候海象考驗,但模擬試驗及現地試驗恐難試驗出長久時間和惡劣天候的影響。爰此,提案建請環保署應以現地試驗結果召開公聽會,落實資訊公開透明及公民參與,廣納在地意見,方可進入環評(差)審查,並將須辦理公聽會之機制明確增訂於作業程序中,讓再生粒料填海造陸程序更加完備嚴謹,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1人臨時提案,鑑於國內大型倉儲發生重大火災頻傳,108-110年3樓以上之高架儲存倉庫共發生40件火災,且因倉儲空間火勢蔓延迅速,容易造成重大災情。桃園市美福倉儲為符合建管、消防法令規定之建築,但並無適當防火區劃,亦未設自動灑水系統,本身的自我防災能力不足,致111年3月10日晚間發生火災,竟歷時21天才完全撲滅,顯見建管消防法規有所欠缺,且消防機關救災能力亦待加強。隨著經濟發展,國內大型工廠倉儲、高科技廠房、危險物品倉庫大量增加,而高齡化所需,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等亦明顯增加,此類特殊埸所一旦發生火災,均可能造成嚴重死傷及財物損失,也可能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而國家古蹟歷史建築、博物館、美術館均為國家重要文化資產,油電、交通等為重大國家設施,均應有提高建管及消防空間公安與減災之完整機制。聯合國第三次聯合國世界減少災害風險大會通過2015-2030年仙台減少災害風險框架(仙台宣言),明訂預期成果與目標、指導原則及國家及地方政府優先行動領域,其中優先行動領域包括理解災害風險、加強災害風險治理、管理災害風險、投資於減少災害風險,提高抗災能力加強備災以作出有效響應,並在復原、恢復和重建中讓災區"重建得更好"。但國內企業主與相關管理機關,長年來習慣於合法審查、安檢合格,取得合法執照就可足夠的觀念,欠缺對防災減災應積極保命護產、營運不中斷、永續發展的認知,明顯未跟上聯合國減災辦公室與仙台宣言所提倡之尊重災例、辨識風險、溝通必要有效投資作為之減災邏輯思維的實踐,亟待政府與民間通力合作改善。防減災不應只停滯常規樂觀演練成功制式作法,更應擴及特殊空間防火計畫,參照仙台宣言,以不利但合理可能發生情境的減災應變邏輯思維,建構符合我國需要之必要可行有效的防減災長期框架並落實推動。又建構減少災害風險框架議題事涉行政院災防辦、國土辦、國發會、科技部、內政部、經濟部、衛福部、環保署、農委會、勞動部、文化部、教育部、交通部、金管會等跨部會業務,需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及政府與民間協力合作,且除參照聯合國優先行動領域,亦應參考最新災例隨時檢討,研發最新科技與專業技術,因此,部會層級防災中心已不足因應實際需求,需要有足夠高度位階,調和整合跨部會人為災害、經濟營運、環保永續的公安政策研析與減災對策中心成立的必要性,爰建議行政院成立行政院層級「公安政策評析與特殊空間減災對策」智庫,召集相關部會並邀學者專家、民間企業機構共同參與,成為政府與民間共同構建支持之教學、研究、政策導引、服務平台,以利建構我國符合聯合國防災減災框架,確保國家永續發展與韌性需求,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同意權之行使事項(4月26日上午)

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總統咨請本院同意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案」案。

決議:邢泰釗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票65張,不同意票0張,無效票0張。

其他事項

壹、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僅限列下表議案共18案。

附表

議案名

1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二十一案:「(一)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第九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院會所作之決議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

(1)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品妤等17人、民眾黨黨團、委員吳思瑤等17人、時代力量黨團、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委員黃國書等22人、委員范雲等20人、委員陳秀寳等17人、委員林宜瑾等17人、委員林奕華等17人、委員李德維等18人及委員吳思瑤等17人分別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案。

(2)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第22041010號修正草案」案。

4

(1)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曾銘宗等19人、委員賴士葆等20人分別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沈發惠等21人擬具「關稅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八十六條之一及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羅美玲等20人、委員高嘉瑜等20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許淑華等17人、委員莊瑞雄等20人、委員林為洲等21人、委員楊瓊瓔等18人、委員林宜瑾等21人、委員陳秀寳等19人、委員湯蕙禎等17人、委員鄭麗文等16人、委員吳琪銘等24人分別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7人、委員劉櫂豪等19人分別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7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7人、委員趙天麟等17人、委員王定宇等18人、委員陳素月等18人、委員陳秀寳等17人分別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19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湯蕙禎等17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分別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惠員等20人、委員黃國書等20人、委員馬文君等27人及委員陳明文等20人分別擬具「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科技部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1年度預算書案。

10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111年度預算書案。

11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12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13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14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適應等21人擬具「陸海空軍軍旗條例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蔡適應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6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國防部函為修正「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第五條條文」案。

17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刪除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草案」案。

18

 

(1)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予以通過。

其他黨團變更議程列入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之提議,不再處理。

貳、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王定宇等22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併台立內字第1114001252號)。予以通過。

參、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礦業法增訂第六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0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礦業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均自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9)。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報告事項第九十三案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2  贊成人數:0  反對人數:92  棄權人數:0

贊成者:0人

反對者:92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邱臣遠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費鴻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廖婉汝  魯明哲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林奕華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棄權者:0人

(2)「討論事項第一案國民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33  反對人數:62  棄權人數:0

贊成者:33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費鴻泰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廖婉汝  魯明哲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者:62人

王婉諭  邱顯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者:0人

(3)「討論事項第二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十四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9  贊成人數:49  反對人數:30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9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者:30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費鴻泰  趙天麟  張育美  賴士葆  魯明哲  鄭正鈐  馬文君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陳以信

棄權者:0人

(4)「討論事項第二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二十一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50  反對人數:26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0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者:26人

王婉諭  邱顯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蔡壁如  邱臣遠  林思銘  葉毓蘭  費鴻泰  張育美  賴士葆  魯明哲  鄭正鈐  馬文君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明才  陳以信

棄權者:0人

(5)「討論事項第二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二十四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7  贊成人數:50  反對人數:5  棄權人數:22

贊成者:50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者:5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棄權者:22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林思銘  葉毓蘭  張育美  賴士葆  魯明哲  鄭正鈐  洪孟楷  馬文君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羅明才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6)「討論事項第二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十七條照國民黨黨團及民進黨黨團共同所提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7  贊成人數:70  反對人數:7  棄權人數:0

贊成者:70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林思銘  葉毓蘭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張育美  賴士葆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魯明哲  鄭正鈐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羅明才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者:7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賴香伶

棄權者:0人

(7)「討論事項第二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委員李德維等提案第十五條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24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2

贊成者:24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蔡壁如  邱臣遠  林思銘  葉毓蘭  張育美  賴士葆  魯明哲  鄭正鈐  洪孟楷  馬文君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陳以信

反對者:50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者:2人

王婉諭  邱顯智

(8)「討論事項第二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二十五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不予採納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6  贊成人數:53  反對人數:21  棄權人數:2

贊成者:53人

王婉諭  邱顯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曾銘宗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何志偉  劉世芳  陳素月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者:21人

萬美玲  李德維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林思銘  葉毓蘭  張育美  賴士葆  魯明哲  鄭正鈐  洪孟楷  馬文君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陳以信

棄權者:2人

蔡壁如  邱臣遠

(9)「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1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31

贊成者:3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者:57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者:31人

曾銘宗  李德維  江啟臣  鄭麗文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傅崐萁  林思銘  葉毓蘭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廖婉汝  魯明哲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林奕華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