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18日(星期一)9時1分至14時24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為洲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4月13日(星期三)9時2分至13時38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玉琴 蘇巧慧 邱泰源 蔡壁如 蔣萬安 徐志榮 洪申翰 張育美 莊競程 陳 瑩 林為洲 賴惠員 黃秀芳 楊 曜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陳椒華 洪孟楷 謝衣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貴敏 葉毓蘭 何欣純 高嘉瑜 張其祿 高虹安 林德福 江啟臣 楊瓊瓔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 |
衛生福利部 |
部長 |
陳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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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次長 |
薛瑞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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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長 |
張育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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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司 |
司長 |
廖崑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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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司 |
司長 |
劉越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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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
司長 |
諶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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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服務司 |
司長 |
張秀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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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
代理司長 |
蘇昭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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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
司長 |
蔡淑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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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司 |
司長 |
黃怡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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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 |
處長 |
李秋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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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 |
執行長 |
王必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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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研究院 |
副院長 |
司徒惠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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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組 |
副主任 |
賴麗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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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 |
署長 |
周志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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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署 |
署長 |
吳秀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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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 |
副署長 |
蔡淑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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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 |
署長 |
吳昭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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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及家庭署 |
署長 |
簡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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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
所長 |
蘇奕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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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廖玉琳 |
主 席:賴召集委員惠員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明政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張美慧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68案。
(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目「公費生培育」50萬元書面報告。
(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目「公費生培育」項下「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第二期」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科技發展工作」中「社會福利及統計應用計畫」20萬元書面報告。
(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科技發展工作」中「推動中醫藥科技發展計畫」20萬元書面報告。
(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中「健康福祉研究」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健康福祉研究」60萬元書面報告。
(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5目「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20萬元書面報告。
(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少保護及處遇輔導」1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醫政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之「業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政策網絡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中長程計畫第二期」5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合併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心理及口腔健康行政管理」5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合併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整合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整合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之「業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合併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藥癮治療服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藥癮治療服務」2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項下「強化口腔健康照護體系與品質」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口腔健康照護體系與品質」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口腔健康照護體系與品質」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強化護理及健康照護量能」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護理法規與護理人員及機構管理」5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三)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合併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綜合規劃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政策推展」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三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政策推展」5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促進國際衛生福利政策交流經費」2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中「業務費─通訊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項下「食品管理工作」5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七)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中「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九)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中「強化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效能」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四十)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中「毒品防制」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健保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二十六)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二十七)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二十八)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成人及中老年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三)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成人及中老年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五)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成人及中老年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八)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業務費」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凍結「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兒童預防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二)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業務費」5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辦理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決議(一)凍結第3目「研究及實驗」100萬元書面報告。
決定: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報告案60案。
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合併凍結「國外旅費」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項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發展計畫」200萬元書面報告。
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建置國家級人體生物資料庫整合平臺」200萬元書面報告。
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社會救助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4目「社會救助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4目「社會救助業務」項下「紓困及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50萬元書面報告。
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5目「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項下「規劃建立社會工作專業」50萬元書面報告。
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200萬元書面報告。
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300萬元書面報告。
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5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項下「醫政法規與醫事人員及機構管理」5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整合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2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整合及提升心理健康服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藥癮治療服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合併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強化口腔健康照護體系與品質」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項下「強化口腔健康照護體系與品質」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強化護理及健康照護量能」5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加強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療保健服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1目「中醫藥業務」項下「中藥規劃及管理」25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衛生與社會福利統計及調查分析」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2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中「業務費─資訊服務費」2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新興傳染病暨流感大流行應變整備及邊境檢疫計畫」中「業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3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中「提升防疫資訊系統效能及相關維護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項下「建構藥品及智慧醫材管理法規與檢驗技術」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項下「新興生醫臨床試驗及動物替代研究」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2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5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合併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中「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第2期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中「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六)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食品管理工作」中「食品邊境查驗及國內外稽查管理」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中「強化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管理效能」之「業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中「毒品防制」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10萬元專案報告。
四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25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四)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成人及中老年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六)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成人及中老年保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七)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凍結「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孕婦產前檢查」預算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資訊服務費」2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一)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四十七)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四十九)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五十)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3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五十三)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業務費」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四)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5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辦理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服務暨托育管理」300萬元書面報告。
五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凍結「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100萬元書面報告。
六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決議(七)凍結第3目「研究及實驗」100萬元書面報告。
(本次會議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報告後,委員吳玉琴、蘇巧慧、邱泰源、蔡壁如、蔣萬安、陳瑩、洪申翰、徐志榮、張育美、莊競程、林為洲、賴惠員、黃秀芳、李貴敏、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椒華、高虹安、洪孟楷及楊曜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及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薛瑞元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除第53案繼續凍結60萬元外,餘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
繼續本日議程。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內政部、外交部、勞動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國防部就「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以上議程採綜合詢答。
現在進行提案說明。因為有一個提案,本席為提案人,由本席進行提案說明。
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提案說明。鑑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民眾若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應立即停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亦即使符合國際安全標準的乙型受體素之肉品,並不能保證食品安全無虞。然而,輻射污染議題在國際間受到重視,輻射物質對人的影響和半衰期息息相關,但若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如發生中毒事件時,目前國內並無相關條文足以保障消費者之安全,日後消費者受害可能求償無門。爰此,特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比照本條第五項之規定,增訂第六項,強化各地方主管機關之稽查,監測發生第一項第六款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超過安全容許量之標準案例,應立即停止該產區該類食品及其加工地(含非該產區)等相關食品進口,若有相關案件發生,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及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國家請求損害賠償。
而衛福部也做了報告,他們對這部分持有不同意見,我想這次修法的時候,大家可以提出來討論,主要目的還是要確保國人的安全。因為大家都知道,如果核食進口之後,我們的邊境是逐批檢查,但出口國日本所提供的證明,是他們國家檢驗的相關證明,那些檢驗的證明如果有疏漏,拿那樣的證明進口至臺灣,事實上,既然是出口國提出來的證明,我們本國就有權利要求那個證明要真實,不會有錯誤才對,所以也要負相關的責任。我們是比照乙型受體素進口的處置方式,核食現在也要進口,萊豬已經進口,萊豬進口的處理方式是那個樣子,就是如果有狀況,政府要負照護責任,必須停止進口,核食也應該比照,如果核食要比照就要修相關的法條。
我作以上的說明,當然有不同的意見,我們正式修法的時候再來討論。作以上提案說明,謝謝。
今天的報告主要是衛福部,另外還有國防部,因為整備快篩國家隊,國防部就相關支援的情形也要做口頭報告;教育部因為有新的停課標準的說明,也要做口頭報告。口頭報告的時間,衛福部為5分鐘,國防部為2分鐘,教育部為2分鐘,其他的書面報告會提供給委員做參考。本次會議各部會所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內政部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邊境檢疫及邊境管制措施執行狀況的重視與關心,以下針對境管防疫部分進行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導。
壹、滾動調整外來人口邊境管制措施
因應國內外疫情發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滾動檢討修正邊境管制政策,本部移民署即時配合調整各項境管措施,並同步修正各類人士來臺限制一覽表,以方便民眾查詢最新境管規定。
貳、嚴管邊境防堵疫情,堅守國境防線
為落實國境線防疫及查驗,俾嚴防疫情擴散,故採取相關防疫作為,以下簡要報告防疫作為及成效如下:
(一)系統示警落實控管
為加強國境線上入出境查驗人流管理工作,所以利用相關系統,篩濾高風險人士,以求杜絕防疫漏洞,並就目前居家檢疫未滿10日者(註:111年3月6日前為14日),基於檢疫需要,予以管制出境,至今計國人3萬3,182人、外來人口8,444人尚在管制中。而針對不符入境規定之外來人口,則予以拒絕入境,期阻絕風險於境外,截至111年4月14日止,計拒絕入境805人次。
(二)特定航線航班執行落地採檢專案查驗
針對搭乘長程航班(歐美、中東及紐澳等)、印度/東南亞航線航班(菲律賓、柬埔寨、泰國、越南、緬甸、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及韓國航線航班之旅客,進行落地採檢。另自111年4月9日起至5月6日止,搭乘所有越南航線航班之旅客,須檢附「搭機前6小時內抗原快篩報告」,並由航空公司指派專人監督旅客進行快篩。上述航班旅客檢驗結果呈「陽性」者,由防疫專車後送醫院;檢驗結果呈「陰性」者,則續行通關程序,並搭乘防疫專車完成檢疫措施。本部移民署同仁穿戴全套防護裝備,執行專案查驗勤務,自111年1月11日起至4月14日止,查驗航班計1,600架次,查驗旅客計8萬7,455人次(經採檢陽性旅客計3,608人次)。
(三)來臺資格嚴格審查
以指揮中心名義函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疫情期間來臺案件,依來臺目的性、必要性、急迫性及不可替代性嚴格審核。
旅客抵臺後,由檢疫單位協助檢查健康聲明書及居家檢疫文件,並確認手機門號,以利追蹤檢疫狀況;另本部移民署負責審查入境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如PCR陰性報告、入境簽證及有效居留證等),對於不符合來臺事由者,予以拒絕入境。
(四)橫向聯繫防杜破口
積極配合聯繫各相關機關加強聯防及巡查機制,並針對國際機場、港埠進出人員,強化各項防檢疫措施,以避免造成防疫破口。
(五)多元多語管道宣導
透過本部移民署境管防疫專區、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中文、英文、越南文、泰文、柬埔寨文、緬甸文及印尼文等7國語言)、社群媒體、1990諮詢專線及民間團體等多元管道宣導,並提供諮詢,俾方便外來人口獲取多語版本之最新境管規定、各類防疫措施及正確防疫作為,迄今計提供諮詢服務67萬7千餘通,且透過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官方LINE推播傳送防疫資訊3萬6千餘人次。
(六)落實勤教加強清消
1.要求所屬面對疫情切勿怠慢鬆懈,且每日宣達最新防疫及邊境管制措施。
2.主動積極配合指揮中心律定之各項防疫政策與指引,並落實個人衛生防護措施及加強自主健康監測。
3.實施疫苗接種查核與回報機制。
4.依勤業務風險穿戴適當防護裝備。
5.提高各辦公及服務場域之清消作業頻率。
6.訂定防疫計畫及通報機制,並強化防疫警覺及落實風險控管。
參、結語
本部移民署全面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持續落實人流控管,以及針對特定航線航班旅客執行落地採檢及專案查驗,並加強來臺者之資格審查,俾防堵疫情破口,為國人健康嚴守國境防疫界線,以降低病毒進入社區之風險,並兼顧服務、防疫與安全。
以上報告,懇請委員惠予指教,並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外交部書面報告:
外交部因應COVID-19疫情相關措施報告
一、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採取邊境管制措施:自110年5月19日我國因應疫情三級警戒,採取「邊境嚴管」措施迄今,外交部配合指揮中心各階段開放事由,通知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我國最新入境規範,及通電駐外館處受理符合入境條件之外籍人士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目前已開放事由及開放時程為:
(一)教育部開放境外生來臺就學(110年8月23日)。
(二)開放已完成結婚程序之國人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入境(110年9月13日)。
(三)開放移工專案引進,首批開放印尼移工(110年11月11日);其次開放泰國移工(110年12月30日);最後開放越南及菲律賓移工(111年2月15日)入境。
(四)開放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含外國人、陸港澳人士等,不含移工及學生)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境(110年12月3日)。
(五)教育部開放外籍人士以研習華語6個月(含)以上為由申請入境(111年2月14日)。
(六)開放外籍商務人士來臺商務考察、投資、履約及應聘(111年3月7日)。
(七)開放所有國際醫療會員機構申請境外病人來臺就醫(111年3月9日)。
(八)政府專案開放烏克蘭籍人士申請來臺探親(111年3月11日)。
(九)開放國人及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外籍親屬於邊境嚴管期間申請入境探親(111年4月12日)。
除上揭開放事由,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另配合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簽報指揮中心核可之專案及有緊急人道事由情形者核予適當之入境簽證。
二、協助勞動部疫情期間開放移工專案引進計畫之推動:
(一)外交部及駐外館處依據勞動部簽報指揮中心同意之「因應COVID-19我國邊境嚴管措施移工專案引進計畫」及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規定,受理移工簽證申請案,並主動採取部分移工原有簽證效期自動延長、簡化已送件移工簽證審查程序等措施,以加速移工來臺作業,緩解國內因疫情造成的缺工問題。目前除駐菲律賓代表處為配合當地防疫規定而訂有單日移工簽證收件量限制外,其餘館處均未限額,並調配館內人力全力支援協助。
(二)另因部分當地仲介業者屢有未依勞動部規定提交經當地國政府核驗的「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防疫計畫及檢核表」、申請文件未齊備、基本個人資料錯誤待補件,以及未即時依通知前往領件等情形,駐外館處已數次提醒相關仲介業者務必備齊相關應備文件再行送件,以免影響移工簽證審理及核發作業與時程。
三、協助釐清移工來源國檢疫流程並強化移工來臺前落實檢疫:
(一)本部前接獲勞動部上(3)月16日提供之陽性率偏高移工名單,即轉請相關駐外館處釐清確認PCR檢測資料及疫苗接種證明真偽。
(二)經駐越南代表處、駐印尼代表處及駐泰國代表處向駐在國政府主管機關查證後查報,名單內移工相關證明文件均為真,至菲律賓部分尚待菲國政府向駐處查復確認結果後將轉勞動部參考。駐外館處亦將持續嚴格查核駐地政府核驗之檢核資料,確保邊境防疫之嚴謹及紀律。
(三)倘疫情指揮中心基於COVID-19疫情升溫或移工入境採檢陽性率偏高,擬調整移工入境相關邊境管制或入境檢疫措施,本部及駐外館處將配合辦理。
勞動部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貴委員會排定「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顧,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專題報告,本部應邀進行報告,敬請委員不吝指教。
壹、前言
自109年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本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實施移工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及各項職場防疫措施,落實各項勞工權益保障,並密切關注疫情發展,滾動檢討因應措施。
貳、移工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
因應COVID-19疫情發展,指揮中心前宣布自110年5月19日起實施邊境嚴管措施,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
為兼顧防疫安全及產業用人需求下,本部經指揮中心核定,自110年11月11日實施移工專案引進計畫第一階段,並自111年2月15日啟動第二階段引進,入境移工應已完整接種疫苗,登機前PCR陰性及採檢後應一人一室隔離,入境後應至集中檢疫、防疫旅館或仲介公司設立防疫宿舍,進行10天檢疫及7天自主健康管理,並辦理2次PCR及5次快篩。截至111年4月14日止,第二階段專案引進移工共計1萬5,016人,其中產業移工1萬3,173人,社福移工1,843人,本部將持續配合指揮中心最新邊境防疫措施,滾動修正移工專案引進計畫。並透過多元管道宣導,鼓勵移工接種追加劑疫苗以提升保護力,持續督促雇主及仲介公司落實移工防疫指引,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
參、勞工配合防疫之相關權益保障
勞工接受隔離或檢疫,或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家屬,可以請防疫隔離假,並可依規定向衛生福利部申請防疫補償;前往接種疫苗,以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可以請疫苗接種假。前述假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配合防疫需求,實務上多有雇主與勞工協商採取分流上班或遠距辦公之情形,本部已訂有「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作為事業單位就在外工作勞工「工作時間」認定及「出勤紀錄」記載之參考;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如有加班事實,雇主仍應核實給付加班費。
另為校園疫情控制需要,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宣布停課、預防性停課、改採線上教學、暫停或延期辦理各類活動、或各類為因應疫情而採取之措施,教育部前已通函,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宣布家長可申請「防疫照顧假」。受僱家長提出申請,雇主應配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肆、針對染疫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作為
勞工如確診,於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惟如經認定係因職業上原因導致染疫,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依法給付工資補償及必需之醫療費用。
本部經會商衛生福利部,已將染疫及康復者之勞動及醫療權益事項,置於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COVID-19確診康復者重返職場權益保障專區」,並滾動更新專區之內容,及製作圖卡與摺頁,提供第一線接觸染疫民眾,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
另本部亦於111年4月6日責成各勞動檢查機構加強職場防疫之監督輔導,及辦理事業單位職場防疫之訪視,持續掌握相關資訊,提供確診康復者重返職場必要之協助,確保其勞動權益。
伍、結語
本部除加強落實勞工各項權益保障外,亦將持續配合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滾動修正職場防疫措施,以強化各事業單位落實職場防疫事項,並適時調整移工專案引進計畫,透過多元管道宣導,鼓勵移工接種追加劑疫苗,持續督促雇主及仲介公司落實移工防疫指引,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原能會書面報告:
原能會為原子能輻射安全主管機關,基於政府一體,提供食安主政機關衛福部有關食品放射性檢測技術協助。原能會轄下核能研究所及輻射偵測中心設有專業檢測實驗室,協助完成主政機關所送樣品之檢測後,即盡速送交結果予主政機關核判及處理。
原能會自100年福島事故發生日至今年4月15日,每年檢測數量約介於13,000至18,000件,總檢測數量約達18萬餘件,佔食藥署抽驗數量9成以上,其中237件檢出微量放射性,比率約0.13%,依食藥署核判,皆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容許標準(每公斤100貝克),均無超標,相關資料均由衛福部食藥署進行資訊公開。
原能會實驗室檢測作業均依循衛福部公告之「食品中放射性核種之檢驗方法」,採兩階段模式進行檢測。第一階段篩選如發現銫-134或銫-137人工核種,則須進行第二階段定量量測,定量量測分析能力最低可達每公斤1貝克,低於衛福部「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量標準」每公斤100貝克的百分之一,可依國內外法規標準提供嚴格檢驗。
原能會為整合全國檢測能量,於110年邀集國內7間專業實驗室籌組檢測國家隊,並輔導國家隊成員取得全國認證基金會(TAF)及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之食品輻射雙認證,目前7間實驗室中,6間已取得雙認證,另1間則已通過TAF認證,刻正申請TFDA認證中,將可提升全國檢測能量至每年70,000件。而參照食安主政機關衛福部推估調整日本食品輸入措施後的檢測數量,每年日本食品檢測數量約為26,000至28,000件,以目前全國檢測能量可確保檢測量能充足無虞。
原能會為「全民的原能會」,除嚴格執行核安守護外,亦協助食安主政機關執行食品放射性檢測技術,協調檢測量能,並確保各實驗室之檢測品質一致性,及符合食藥署規定之檢驗方法的使命,為國人食品提供公正檢驗數據,讓國人安心、放心。
經濟部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
承蒙貴委員會今天審查林為洲委員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出報告,本部以下謹就涉及本部業務部分簡要說明,敬請主席及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壹、前言
食品安全及國人健康是政府首要考量,例如今年2月衛福部發布對日本食品管制措施,政府秉持落實「三原則」、「三配套」嚴格把關,以「回歸科學檢驗、比國際標準更嚴格、為食安把關」三原則,以及「『禁止特定地區進口』改為『禁止特定品項進口』、針對具風險品項,要求提供雙證(輻射證明及產地證明)、福島等五縣食品於邊境逐批檢驗」三配套,作為調整管制措施。
貳、食品進口管理原則
政府一定嚴加把關邊境,依據產品風險及「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於邊境查驗符合規定者,始得輸入;查驗不符合規定者,一律退運或銷毀,不會流入國內市場,確保輸入食品安全。
參、結語
為國人健康把關的前提下,對國外輸入食品包含輸入邊境查驗以及國內市場稽查,在輸入時與輸入後以完整體系管理,政府會採取科學證據、國際規範標準嚴格把關,堅守人民的食品安全。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與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謝謝!
法務部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謹代表本部列席,並提出書面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修正條文,其增訂第6項規定略以,如經科學實證,於監測發生食品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且超過安全容許量之標準案例時,主管機關應為相關處置;國內經確認有此個案時,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受害者求償。
上開修正條文涉及食品安全衛生議題,本部尊重主管機關之政策決定及大院審議結果。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首先請衛福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茲就一、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邊境管制、入境檢疫措施調整情形、醫療體系如何兼顧民眾之醫療照護以及雇主如何兼顧勞工基本權益;二、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三、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等三議題提出專案報告。以及針對林為洲等16位委員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之提案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因應COVID-19國際疫情持續升溫,本部秉持審慎態度,朝向經濟、防疫並重的新防疫模式,滾動調整邊境檢疫與社區防疫措施,保障國人健康安全相關調整措施,包括因應國內外疫情變化、管控境外移入風險。持續執行邊境風險管控,未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商務人士、緊急及人道考量除外。來臺旅客應持搭機前2日的核酸檢驗報告,且因應國際疫情變化,自本(111(年1月起陸續針對長程航班及東南亞、印度、韓國等航線進行落地採檢。陽性旅客輕症分流收治,陰性旅客通關及配合入境檢疫措施。此外,因應越南航班落地採檢陽性率高,自本年4月起增加要求「搭機前6小時內抗原快篩報告」,強化境外把關。
二、擴大醫療應變量能,民眾提供及時醫療照顧服務,強化輕重症分流收治,中重症、高齡(70歲以上)、血液透析、懷孕36週以上確診者於醫院收治。無症狀、輕症且年齡未滿70歲等確診者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及防疫旅館收治。未滿65歲,無血液透析、懷孕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得採居家照護。另規劃多元醫療管道、居家照護及醫療協助措施,建構24小時緊急醫療諮詢平臺,由急診專科醫師及專科護理師全天提供醫療諮詢。此外,民眾可採視訊診療模式,並可透過紙本或電子處方箋,由藥師調劑送藥到宅取得藥品,或由親友代為領藥。
三、持續落實在臺移工防疫管理及入境移工檢疫措施,持續鼓勵移工儘速接種疫苗,目前在臺移工第1劑、第2劑之接種率已分別達97%、92%;追加劑接種率亦已達45.5%。同時修訂企業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要求成立「防疫專責小組」,指定「防疫長」,建立分艙分流機制,以及出現確診者之應變措施,兼顧企業營運及勞動權益。本年2月15日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防疫計畫」,移工來臺前須完成接種疫苗,並持搭機前2日內PCR陰性報告;抵臺時,配合機場落地採檢,並遵循相關防疫指引規定。
四、對於家用快篩防疫需求與民眾購買所需,本部採取相關措施如下。建置家用快篩試劑共同供應契約,提供中央及地方機關下單採購,緊急調撥家用快篩試劑於中央/地方政府、港口、機場等單位,本年1月10日至4月13日共提供73萬劑。目前國內專案製造之5家廠商每月最大產能,經本部與經濟部共同協助廠商取得新廠專案製造許可,及行政院協調國防部國軍人力支援,預期每月最大產能於5月將可達到1,280萬劑,後續新購置設備陸續到位,每月產能可再提升至1,580萬劑。依法徵用國內5家廠商製造之家用快篩試劑,另對專案進口輸入之家用快篩試劑,亦已規劃徵用/採購,以因應居家隔離/檢疫、熱點快篩、關鍵基礎設施維運之防疫需求及實名制供民眾購買。為降低家用快篩試劑政策對現行自由市場供需之衝擊,徵用期間保留部分產能可自由銷售,目前市面銷售端庫存繼續流通交易,且將視徵用/採購家用快篩試劑數量,做滾動式調整。
五、對於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如下。本部會同教育部召開會議及提供建議,適時訂定及修訂校園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並將視疫情做滾動式調整。並協助招聯會及教育部訂定各項大型考試試務防疫措施,及針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等具感染風險考生設置隔離試場及防疫試場教室,另協助教育部研擬訂定「111學年度學測防疫緊急應變處置流程」。另外,強化社區監測,擴大社區定點、診所發放公費快篩試劑,找出潛藏病例,以多元方式提升COVID-19疫苗接種率,提升接種的可近性。強化第3劑接種規範,自本年4月22日起,要求屬於維持醫療量能、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以及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本部業管之24類場所領域的人員,以及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場域人員,均應完整接種追加劑。
六、有關審查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謹就提案修正的重點回應如下。有關委員提案第十五條增訂第六項的規定,於監測發生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超過安全容許量標準之案例,即要求停止該等食品進口,及由政府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及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國家請求損害賠償,已違反比例原則及國際貿易相關措施,且降低食品業者所應負確保食品安全之義務。
針對提案內容,經考量食安法立法宗旨及現行相關管理規定,建議維持現行規定,不予增修。
本部承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表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以上報告。
主席:繼續請教育部劉次長報告。
劉次長孟奇: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報告本部「因應COVID-19疫情升溫,校園防疫作為及停課標準調整情形」報告,以下謹就教育部督導各級學校落實防疫措施及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進行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
一、督導各級學校落實防疫措施
本部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大專校院等防疫指引,提供學校據以落實各項教學及活動等防疫工作,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大專校院購置防疫物資及用品,以及準備口罩及酒精等戰備物資。此外,本部訂定校園環境、交通車、幼童專用車消毒規範,並督導學校保持室內環境設備及器材等定期清潔。
本部也根據督導各級學校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成立防疫小組,擬定應變計畫,備妥防疫物資,並關心學生健康,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定期環境清潔消毒,規劃學校隔離空間,建立疫情通報作業流程等。
二、修訂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本部以確診個案為核心,採行精準、合宜並符合疫調實務的方式規劃,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於111年4月13日修正發布「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在實行過程中會依確診個案活動足跡的密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調,並決定暫停實體課程的範圍、期限及恢復時機。
為協助學校、各縣市政府處理暫停實體課程實施相關疑義,本部成立「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並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保持密切聯繫,共同協力提供疫情及暫停實體課程之諮詢、意見蒐集等功能;倘各級學校或地方政府如欲採取有別於本實施標準之作法,應與本部應變小組研商後實施,以兼顧校園健康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持續給予本部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陳處長報告。
陳處長元皓:主席、各位委員先進。感謝大院委員對「快篩國家隊整備情形」的關心與指導,本部以專案報告,讓各位委員瞭解國軍的做法與目前進度,報告如后:
壹、前言
快篩作業屬中央整體抗疫戰略之一,因應未來社區疫情快速升溫擴散,國防部始終是以正向積極態度面對疫情嚴峻挑戰,以最嚴謹的態度執行各項防疫作為,同時化學兵以最大量清消完成整備,以降低社區擴散風險,「每當國家有需要,國軍就會立刻出動」全力以赴,守護國人健康。
貳、進度說明
為適應未來疫情擴大,中央能迅速管控並快速篩檢出隱藏感染源,以有效斷絕傳播鏈,中央由經濟部徵用民間廠商成立「快篩國家隊」,國防部支援包裝人力,即時提供國人最經濟實惠的快篩試劑,未來將依快篩國家隊徵用工廠加速生產所需,支援足夠之包裝人力來滿足生產所需。
參、結語
面對疫情與敵情雙重的威脅挑戰,本部以不影響戰備任務遂行的原則下,動員後備部隊投入支援,未來將持續與中央密切合作配合,採取一致的行動,同心協力斬斷傳播鏈,維持國軍戰力完整,共同守護著家園。
報告完畢 敬請指導!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做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質詢時間6分鐘,得延長加2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得延長1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依往例審查法案不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賴委員惠員發言。
賴委員惠員:(9時23分)部長、食藥署吳署長早安。部長,國內新冠肺炎本土案例連3天的數字都破千,指揮中心第一次公布我們總染疫人數的預估,部長表示,預期我們染疫的比例跟香港、紐西蘭相當,大概是我們人口總數的一成五到一成六,相對上大概是345萬人染疫,甚至有專家加碼,如果到月底單日破萬例的話,大家不要被嚇到了。在這裡我想跟部長請教,尤其昨天我看到衛福部的整個臉書,被很多年輕的父母親塞爆、灌爆了,就是因為有一個兩歲的重症兒童,他的父親已經在新竹被隔離,他的母親帶著2個小孩在新北家裡頭。但問題是,母親認為他的父親有狀況,可能他的孩子還是他本人也會有狀況,所以他開始打電話,不管是打給1922,還是打給衛生局或衛生所,他得到的答案都不是很明確;甚至打給199,199接聽的人還告訴他說要打到衛生所,衛生所會有專門防疫的救護車,這樣來來去去,後來孩子的情況愈來愈嚴重。
在這裡要請教部長,你的基層人力、第一線的人力不足,未來怎麼樣去規劃以面對這百萬例的案例?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未來整體在疫調上面,就是重點疫調、自主應變,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沒有辦法再像以往在案例少的情況下,全部都由上而下,現在自主應變能力的提升很重要。但是在政府端,應該讓民眾明確地知道到底要怎麼樣自主應變,這樣才能夠兩邊合作,做得更好。
賴委員惠員:對。
陳部長時中:這個案件發生在兩歲之兒童,我們覺得很傷心,這樣的一個重症當然大家都持續予以關心,給予最好的醫療。但整體來講,在最後那個時段,從一開始到裡面大約2個鐘頭,事實上在調派救護車,救護車也要有相關適當的防備,就是裝備防護衣……
賴委員惠員:是,沒有錯。
陳部長時中:衛生局這邊也要判斷個案,然後聯絡醫院,這些都需要一些時間。
賴委員惠員:對,沒有錯。
陳部長時中:更何況在這段期間,新北確診案例突然暴增非常多,每天都有兩、三百例,甚至有可能也超過400多個這樣的案例要去研判,壓力很大,不過他們已經是儘速了,整個環節我把它稍微看過一次,整體的時間還算是在合理的範圍之內,但能夠更快當然是更好啦!
賴委員惠員:部長,現在我們必須要去面對的,就是未來這百萬案例的話,你怎麼樣分流?怎麼樣在第一線的時候,接電話的人甚至要超過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上,中央跟地方政府當然要合作,因為中央統籌,回到地方的時候,地方是要執行的,我們當然不希望這樣的一個憾事再發生。可是你要知道,這些輕症的規劃,就是中重症確診者的SOP,問題就是,每個家裡頭只要有這樣的小孩子,出現這樣的一個狀況的時候,我怎麼知道要打輕症的,還是打重症的呢?所以在這裡我要請教食藥署署長,昨天你們在討論的時候,希望開放6歲到11歲兒童核准施打莫德納疫苗,你預計什麼時候開打?我們知道間隔要28天,如果你只有開放莫德納的話,那麼輝瑞和BNT怎麼辦?
陳部長時中:有兩個部分,第一個,當然在FDA這邊審查能不能用?至於要不要用是由ACIP在決定的,一個是藥有沒有效果等等,安全性是不是足夠?就由FDA的專家審查,現在莫德納疫苗6到11歲的部分已經通過;輝瑞相關技術性的資料來得稍微晚一點,現在還在做相關的審視。第二個,要不要用是由ACIP委員就利弊得失之間,看是不是利大於弊,專家要經過討論,我們預期這個禮拜三或四應該是可以召開會議,通過之後我們會跟以前一樣,還是要做意願調查,還有家長的同意書,然後安排相關的施打,根據同意書的量能,安排我們施打的順序。
賴委員惠員:部長,就這個問題,等於禮拜三還是禮拜四,其實你們在這個會議中,可能會決定是不是除了莫德納,還有輝瑞、BNT……
陳部長時中:沒有,不一樣,不會去討論BNT的事情,因為它在FDA還沒有被說已經是我們認可的EUA這樣的情形……
賴委員惠員:部長,我再請教你,現有的莫德納,適用於6到11歲兒童的存量有多少?
陳部長時中:兒童部分的存量當然要看到時候施打的情形,美國一開始施打於比較小的幼童,大概都只有三成的施打率。
賴委員惠員:對。
陳部長時中:大概這也是一樣,是打半劑,一旦決定了,我們就會趕快準備這個量發放,應該到學校施打的可能性相對比較高,不過也要看地方衛生局的準備。
賴委員惠員:是。部長,相對上就是,你這樣子的一個說法,如果打莫德納疫苗,6到11歲有三成兒童願意接種的話,目前國內的劑量是夠的嗎?
陳部長時中:如果以三成計算,大概是35萬劑,等於是15萬劑……
賴委員惠員:因為先打半劑,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
賴委員惠員:15萬劑夠嗎?
陳部長時中:有15萬劑啊!
賴委員惠員:沒有問題?
陳部長時中:手頭上有15萬劑。
賴委員惠員:你現在手上有超過15萬劑嗎?
陳部長時中:當然,現在一般的施打也要弄,還會陸續進口。
賴委員惠員:快篩劑用實名制購買是大家關心的,請問用實名制購買快篩劑的措施什麼時候上路?你的期程是怎麼樣?
陳部長時中:我們看能不能5月上旬開始做。
賴委員惠員:會不會太慢?一個人可以買幾支?
陳部長時中:那要看進口的量,目前有可能是朝5支規劃。
賴委員惠員:可是現在……
陳部長時中:是包裝的限制。
賴委員惠員:有國外進口的,有國內進口的,國外進口的大概有1,000萬支,國內的可以生產到4,000萬支,如果一個人限購5支的話,可能是5月的時候。我們不講它是快篩國家隊,我們講它是自由市場的機制,大家可以自由的購買。你還是一樣要用實名制分配嗎?
陳部長時中:對,三段都要做好,這個階段我們也請國內的廠商儘量滿足自由市場的需要。共同供應平臺原來有一些契約還沒有完成的,這些我們暫時都不徵用它,所以實名制以國外進口的為主。整體來講,國內的大概再4個月我們會徵用3,000多萬劑,進口的我們會買差不多1億劑。
賴委員惠員:你認為這樣的劑量夠嗎?
陳部長時中:到7月,如果這個都能夠完成,當然是夠的,接下來7、8月以後有另外的採購計畫。
賴委員惠員:針那些弱勢族群有沒有提供免費的快篩劑?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有對熱區提供相關的一些公費,但是在實名制,根據以前口罩的經驗,目前並沒有做這樣的規劃。
賴委員惠員:目前沒有規劃?
陳部長時中:目前沒有規劃,因為那時候口罩實名制也一樣,都是繳費,大家都一樣。
賴委員惠員:部長,最後再請教你一個問題,快篩劑可能壓到一劑變成100塊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儘量努力,有這個可能性。
賴委員惠員:好,謝謝,部長加油。
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吳委員玉琴:(9時34分)劉次長早。今天想針對高中以下學校暫停實體教學的問題跟次長討論。上個禮拜4月12日教育部公布暫停學校實施實體課程的標準,家長們大概有點炸鍋了,所以希望能夠請教育部說明清楚。這是4月12日的資料,剛剛主席說過,教育部好像有新的措施或新的說明,這有什麼差異?我比較關心的是高中以下的學校,尤其是5到12歲還沒施打疫苗的這一群孩子,我們比較擔心他們防疫或是怎麼樣停課的事情。教育部公布的資料裡面,我們比較明確看到的是,如果有學生確診而且在同班,大概就要休息10天了。
主席:請教育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孟奇:委員好。都列為密切接觸者。
吳委員玉琴:另外是一些修課、授課、社團活動或是搭乘交通車,這些人可能就要暫停,有跟確診的……
劉次長孟奇:暫停1到3天,等疫調結果。
吳委員玉琴:1到3天嘛!確認他是不是密切接觸者。
劉次長孟奇:是,還有確定他的篩檢結果,如果是密切接觸者,就等待密切接觸者的篩檢結果。
吳委員玉琴:是,那就要等1到3天。
劉次長孟奇:就是看疫調有多快。
吳委員玉琴:所以還要等嘛!
劉次長孟奇:對。
吳委員玉琴:在不確定的情況下,到底這個是不是要列為考量全校停課的基礎?能不能請劉次長再詳細講一下停課標準或全校停課的標準?我覺得這個地方家長一直覺得有點不清楚,我自己看資料都覺得有點混亂。
劉次長孟奇:好。
吳委員玉琴:是不是請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孟奇:其實這個原則相當簡單,當疫情發生的時候,在高中以下部分,考量他們如果跟確診者就讀於同一個班級,他們基本上密切生活在一起,包含中午用餐,所以這一班就全部列為密切接觸者,全部10天;但還有一些可能只是修課,譬如跨班修課,有一到兩個小時,或者是共乘交通車的這一段期間。我們要等疫調把密切接觸者抓出來,而且確定密切接觸者都是陰性以後,密切接觸者旁邊以外的人就恢復動作,基本原則就是這樣子。
吳委員玉琴:如果他確定是密切接觸者,全班都……
劉次長孟奇:密切接觸者本來就要居家隔離10天,也就是說,我們假設最好的情況,發現確診者以後,抓完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都是陰性。這時就區分成三種人:確診者去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10天,其他人恢復正常,基本上就是這個原則。但是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我們判斷這個學校的情況是比較嚴重的,就是他們的確診者跟密切接觸者蔓延到全校,超過三分之一的班級裡面都出現,或者它是一個比較大的學校,比較大的學校可能三分之一就已經十幾班了,10班以上我們視為是比較嚴重的情況,這時候讓他們進入全校停課的狀況,基本上是這個原則。
吳委員玉琴:所以次長講的是說,還是以確診個案作為基礎,看他……
劉次長孟奇:以他開始往外,然後進行疫調,等待疫調結果出來。
吳委員玉琴:孩子都還沒打疫苗,所以家長們很擔心防護力不夠,這個部分採這樣的標準也不算寬鬆,但是我們這樣認定比上次還寬鬆嘛!算是寬鬆,這樣寬鬆的標準怎麼讓家長們放心呢?
劉次長孟奇:其實我們的基本原則與其說寬鬆,不如說我們現在是把它定義在這個學校怎樣叫做乾淨的情況,就是確診者跟密切接觸者隔離治療去了,然後居家隔離的回去了,這個校園是被篩過,也被清消過的,這個情況下我們認定可以安全的回來上課,是以這個原則來看。如果採取碰到就全校停課的方式,我們其實是希望兼顧三個面向來定這個停課標準,第一個當然就是師生的健康,第二個是學生的受教權益,第三個還是家長照顧上的需求,所以一定是在這三者之間取得平衡。我們看目前Omicron的情況,也視目前醫療體系實際的狀況做這個判斷。今天我們設計的標準其實是在這個平衡點,當然如果縣市對這個平衡點不滿意,我們希望他們設的平衡點還是要就這三者提出比較完整的配套措施,經過應變小組討論之後,縣市還是有彈性可以調整。
吳委員玉琴:縣市還是有其裁量權,是不是?
劉次長孟奇:我們的指引是行政指導,所以縣市本來就可以根據其狀況,但我們希望縣市要確定是有完整的配套。
吳委員玉琴:剛剛次長也提到,教育部有成立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
劉次長孟奇:是的,應變小組。
吳委員玉琴:各縣市或各學校如果有疑慮的話,會跟這個小組討論,也可以提出一些實務運作上可能碰到的問題,所以這部分你們會做相關的協助嘛!
劉次長孟奇:是。
吳委員玉琴:從上個禮拜的12日公布之後,家長都大炸鍋了,我自己閱讀這些資料其實也滿辛苦的。我們理解後都很擔心孩子沒有打疫苗,免疫力或是抗體都比較弱,對於沒有做好環境清消或是確保校園環境的安全就讓孩子上學,當然會有很多的擔心,但是我知道我們現在正在走向跟病毒共存、也確保孩子健康無虞的情況,當然可以愈正常生活是愈好的,是這樣的目標。
劉次長孟奇:其實應該不是我們在校園裡面跟病毒共存的概念,應該是說我們確定校園已經被清過了以後再回來上課,所以與其說是停課標準,不如說是我們什麼時候讓學校在暫停動作之後回復上課。就是兩個標準:密切接觸者篩檢為陰性,同時學校完成所有的清消,就是這樣子,其實它的觀念並不複雜。
吳委員玉琴:好,所以我想還是請教育部加強相關的宣導,不然家長們好像有很多的焦慮。
劉次長孟奇:是。
吳委員玉琴:聽起來教育部的訊息是清楚的,但是家長有時候還是有很多的擔心,所以還是要強化宣導,謝謝劉次長。
接下來我要請教陳時中部長。部長,辛苦了,我看到4月9日您到新竹馬偕兒童醫院揭牌的時候,有承諾健保署要研議提高兒童重症醫療給付的部分,不曉得部長跟健保署有討論過這個部分了嗎?有沒有什麼樣具體的規劃?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吳委員好。其實對於相關兒童診療的重視,在我們的6年長期計畫裡面本來就在規劃。尤其那天提到重症醫療,但其實我們是要做全面的檢討,我想兒童的重症醫療更是我們重中之重,所以健保署與本部社保司會研議相關的方案,一方面也要在共擬會議裡面做討論。另外,最主要經費的來源要來自健保會,差不多健保會再接下來就要做相關建置的討論了。
吳委員玉琴:所以會用專案的方式在……
陳部長時中:沒有,就當作是本部或健保署等於是政府單位向健保會提出正式的案子。
吳委員玉琴:本席很關心的是有關重症兒童照顧服務員的特殊訓練課程,不曉得相關的規劃進度如何?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這個照顧是相對困難,事實上我們現在並沒有這樣的機構,成立的專責機構不是常駐型的,也沒辦法做,所以當然要徵求一些有興趣的民間團體來做。另外,也要結合醫院來做,我們會跟從事照顧的單位共同研擬照顧的手冊,讓大家可以依循。
吳委員玉琴:部長剛剛特別提到照顧手冊,其實一些重症兒童的家長也提到,他們自己孤軍奮鬥,在網路上分享經驗,事實上這個部分涉及的相關專業也滿多的,所以我們很期望有一個能提供家長的重症兒童照顧手冊,部裡面能否責付哪個單位協助這本照顧手冊的研擬及訊息的發布,讓家長們有所依循?
陳部長時中:這一方面牽涉到醫療,一方面牽涉到照顧,所以本部會跨署司來做相關的研議。
吳委員玉琴:所以還是請部長幫忙關心一下,你們署司的單位一起協助,將重症兒童的照顧手冊擬訂出來。
陳部長時中:好。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9時44分)部長,今天的確診人數與中重症的人數可以預先說明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蘇委員好。不行。
蘇委員巧慧:好,希望今天不會一下子跳得太多。我想跟部長分享,像我們週末的時候回到地方行走,坦白講,其實民眾討論最多的已經不是確診人數,尤其在每天CDC的公布之下,我們可以看出中重症的人數增加得並不快、不多,在這個狀況下,你知道民眾現在最擔心的是什麼嗎?其實民眾現在擔心的不是自己確診,而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周圍突然有一個確診的人,然後自己必須要被居隔。因為一居隔下去就是10天,而且什麼時候會被居隔完全不知道,有可能自己正要進行一個重要的考試,或是公司有一個重大的案子,更不要說以本席的行業來講,目前正在進行初選,今天有一個候選人被居隔了,一下子就是10天,影響非常之大。
部長,我想請教的是,如果現在我周圍出現一個確診的人,我到底要做些什麼事情?我可以從哪裡得到相關的資訊?你建議第一件事情是在哪裡查正確的資訊?如果我知道家人、朋友或公司同事等等很近的人有一個確診者了,我現在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建議先做自我健康監測,避免跟其他的人接觸,然後一方面也進到疫調人員的匡列、跟親密接觸人員的情況……
蘇委員巧慧:如果現在部長……
陳部長時中:更可以來講,因為這個已經講很久了,基本上在未防護的情況之下,譬如吃飯,雙方互相近距離的接觸15分鐘,就會被列入隔離的對象。
蘇委員巧慧:部長回答得非常清楚,因為你已經主導防疫兩年了,你是最高指揮官一定非常清楚,可是一般鄉親其實不會知道,在這個狀況下,第一件事情一定是拿出手機想要打電話去問1922,現在全臺灣的人大概都視1922為最重要的指引,結果1922就被打爆了。包括像剛剛前面委員在問的,很不幸地,週末新北市的2歲孩童案件也是因為1922電話不是很容易打,為什麼?因為有重症的也打1922,叫救護車的也打1922,連居隔的也是打1922,所以1922的量能有沒有考慮再增加?這是第一個,部長,你可不可以直接……
陳部長時中:有,我們正在正在簽補人力及電話線。
蘇委員巧慧:大概會有多少?什麼時候會補齊?我們的標準是什麼,是每3通一定可以打通嗎?還是……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沒有到這麼低。
蘇委員巧慧:沒有到這麼低?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的接通率大概快要七成……
蘇委員巧慧:可是以這位新北市的孩童來講,上面是寫打電話給衛生所2次都打不通,1922有打通,但是也是轉衛生局,這樣算合理嗎?這是第一個。
陳部長時中:對,因為在基層第一線還是要衛生局來處理,1922本身是一個……
蘇委員巧慧:是轉介。
陳部長時中:對,它是一個轉介及解答相關問題的中心,不是直接處理問題的中心。
蘇委員巧慧:所以第一個是1922的量能,至少對於居隔等等方面指引防護的問題,應該是可以回答吧?因為這不屬於轉介的部分。
陳部長時中:可以,居隔的部分沒有問題。
蘇委員巧慧:好,第二個,除了1922之外,我剛剛也再次上疾管署的網站,我看到它的防護指引裡面不是很容易查詢,但是它的指引有相當多條,在Q69提到如果是居隔的時候應該怎麼辦,但如果我不是居隔,而是剛剛提到的旁邊有確診者出現了,我到底是不是屬於居隔者,或者是接觸者的接觸者,這個時候我應該做些什麼事情?我似乎還沒有看到有指引。
陳部長時中:接觸者的接觸者的部分,要看確診病例的接觸者到底是陰性、還是陽性,如果是陰性,你就自由了;如果是陽性,你就變成一個接觸者,要判斷是不是密切接觸者,就要按照剛才的程序再循環這樣做。
蘇委員巧慧:其實剛剛教育部劉次長講的也滿清楚,如果以一個確診者為核心,周圍第一圈就是密切接觸者,然後密切接觸者的第二圈是接觸者的接觸者,其實有不同的處理程序,確診者就直接送去醫院、防疫隔離旅館。
陳部長時中:對,現在可能就有幾個,包括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
蘇委員巧慧:這是確診者。密切接觸者就是全部進行居家隔離,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
蘇委員巧慧:但是他要等到電話通知嗎?Q69是寫「接到電話通知」。
陳部長時中:對,基本上我們簡化到用電話通知,但還是以接到居隔單,行政程序才完備。
蘇委員巧慧:但還是會有一個時間差,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接到以後就算。現在是自接到電話就算開始,而且那個時候就設管制了。
蘇委員巧慧:昨天晚上才剛剛接到……
陳部長時中:所以大家會有一些問題,譬如接到電話的時候在外地,那時候怎麼辦?這就形成一個問題。
蘇委員巧慧:是。還有,有可能的狀況是我會先知道周圍的人有確診,距離我接到衛生局的確診通知其實又有一段時間差。
陳部長時中:對,這段時間要自主應變。
蘇委員巧慧:所以就是自己要知道自己應該就是密切接觸者了。再來是接觸者的接觸者的部分,到底要自主監測到PCR全部都是陰性,密切接觸者全部都是陰性……
陳部長時中:你的密切接觸者跟你有接觸,然後那個密切接觸者若陰性,那我們就算是自由了。
蘇委員巧慧:我不知道我們這樣對話的過程當中,大家能不能夠理解得非常清楚,其實是三層非常清楚的狀況,唯一的狀況是:誰是密切接觸者?誰是接觸者的接觸者?我覺得有時候你要求他要自主應變的話,第一個就是他要如何判別自己的身分?最簡單的就是學校、校園內同班,現在全臺灣大概都已經知道了,我班上的同學如果有確診者,我是同班的話就一定是密切接觸者,這是最容易知道的。如果是上班的同事呢?比如立法院,我們上個禮拜也發生這樣的狀況,所以8樓的人是密切接觸者,那我們10樓的呢?其實我們也用同一台電梯,我也一直在想那我到底算什麼,對不對?在這樣的狀況下……
陳部長時中:那部分是靠疫調,就是說……
蘇委員巧慧:是啊!可是人越來越多的時候……
陳部長時中:我再把那個講清楚,就是確診者的接觸者的接觸者,因為現在大家就很怕這個,是不是這樣子自己就會怎麼樣,那一位就算是安全的,他不會算是接觸者,只要他前一圈的人是沒有,他就不會有。跟學校的情況一樣,如果密切接觸者陰性,跟你有接觸的人已經是陰性,那跟你接觸有什麼關係?
蘇委員巧慧:完全沒有關係?
陳部長時中:完全沒有關係。
蘇委員巧慧:所以我想告訴部長的是,在資料的開放之下,我們對於確診者以及周圍的狀況、甚至染疫的風險的擔心已經大幅降低,我們想知道的是,我到底是屬於哪一種身分的人,以至於我要應變到什麼程度?其實政府的資訊也相當清楚,因為不管是衛福部或者是教育部,從這個確診者為核心、一圈一圈放大的這個概念是很清楚的,但我覺得社會還不夠清楚。所以我具體建議,像剛剛這麼清楚的資訊,是不是可以利用我們依然存在的電視上防疫的插卡廣告部分,把身分別直接清楚地告訴大家?接下來的狀況是,在全臺灣,要居隔的或者你是接觸者的接觸者,這是非常容易發生的事情,那麼我到底屬於哪一種身分,甚至我接到電話通知之前就可以預做準備,而且不必太驚慌,因為很有可能就會碰到,而且還會碰到很多次,這都是有機會遇到的狀況。所以我是具體的建議,是不是我們那個10秒的電視插卡部分,除了宣導勤洗手、戴口罩之外,你的身分別以至於你應該做的,包括自第一位委員起所質詢部長的自主應變,這個也可以變成是我們衛教的一部分?這是本席的建議。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做。
蘇委員巧慧:好,謝謝部長。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接著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蔣委員萬安:(9時54分)部長好,昨天我們看到指揮中心記者會已經宣布,我們對於6到11歲的兒童可以開放使用莫德納納的疫苗施打,是EUA……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委員早。應該是說莫德納疫苗在臺灣取得6到11歲的EUA。
蔣委員萬安:好。現在很多家長當然很關心,他們也看到很多其他國家的經驗、相關的資料,在這些資料裡面,大部分的國家對於6到12歲兒童的疫苗接種是採用BNT,當然也有部分國家是選擇莫德納,很多家長也看到美國6到11歲兒童有860萬人次接種BNT疫苗。這部分部長可不可以說明一下,因為家長們擔憂,看到這些資料當然會有一些疑慮,未來是不是也有BNT的選項,也就是說之後是不是也會針對BNT開放給6到11歲的孩子?
陳部長時中:對,我們當然是根據相關科學的資料、經過專家的討論才通過,基本上我們當然是歡迎的,現在世界上有很多國家的民眾其實都已經施打BNT,但我相信我們的專家檢視資料,跟世界其他專家的看法應該是會一致的。
蔣委員萬安:部長的意思是,未來的確是有可能開放BNT給6到11歲的孩子使用?
陳部長時中:對,經過一定的程序之後。
蔣委員萬安:大概是什麼時候?
陳部長時中:最主要是我們的這個合約現正由德國公司在審視中。
蔣委員萬安:最快大概是什麼時候?
陳部長時中:我實在很難跟委員……
蔣委員萬安:理想的狀況下,或者是部長的期望?
陳部長時中:我實在不敢去期望,因為這裡面來來去去已經兩個多月了……
蔣委員萬安:部長,因為……
陳部長時中:每一次都會有一些新的小問題,我們儘量不要讓這些小的問題干擾到整體採購的程序,但事實上這個合約不太容易談。
蔣委員萬安:部長,因為一些家長擔心,專家學者評估認為現階段開放取得EUA的BNT給6到11歲的孩子施打,BNT在兒童身上施打,其實各國已經通過許久,而且累積大量的安全性、有效性的資料。而莫德納的部分,當然也有部分國家把它使用在6到11歲的孩子身上,但大部分剛通過,相較之下,比較沒有這麼大量的相關數據資料。當然,還討論到有劑量的使用上面可能也有不同。所以這個部分……
陳部長時中:我花一點點時間跟委員解釋一下BNT部分,事實上BNT本身沒有兒童的疫苗,兒童的疫苗是輝瑞的,所以我沒有辦法直接跟BNT購買,縱使透過上海復星去買,這沒有……
蔣委員萬安:上一次我質詢時,部長有說過。
陳部長時中:輝瑞有,所以要把輝瑞拉進來,可是復星也沒有輝瑞的代理權,輝瑞的販賣區域方面,又被排除在他們所謂大中國區域的範圍之外,所以這裡面是有一些他們商業合約裡面需要去突破的。
蔣委員萬安:沒關係,部長剛剛也說希望我們屆時在整個採購、溝通過程中能夠順利,儘快取得BNT疫苗,未來也不排除開放BNT給6到11歲的孩子施打。
陳部長時中:開放輝瑞。
蔣委員萬安:開放輝瑞給6到11歲孩子施打。至少讓家長有多一個選擇,參考其他國家例子。
陳部長時中:對,當然。
蔣委員萬安:好,現在回過頭來,昨天政府公布說我們願意開放莫德納給孩子施打,此外上一次我詢及青少年12到17歲的青少年部分,部長也說專家評估有可能第3劑會施打莫德納,現在我們盤點庫存的莫德納大概98萬劑,而BNT疫苗目前我們沒有庫存,正在接洽。如今我們將開放6到11歲的孩子施打莫德納,人數大概122萬左右,姑且以120萬人計算好了,而12到17歲的青少年部分大概也是120萬人左右,現在的庫存明顯不夠,這部分部長要怎麼做?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還有相關的疫苗要陸續進來,可能在這個禮拜三ACIP會就青少年的第3劑與莫德納5到11歲的部分一併討論。
蔣委員萬安:現在庫存只有98萬劑,部長剛剛說還有疫苗陸續會進來,是指莫德納疫苗陸續到貨?
陳部長時中:對。
蔣委員萬安:所以儘量追上,大概要240萬劑左右,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我們希望的劑數是這樣,可以施打的人數是乘以二,因為都是打半劑。
蔣委員萬安:好。除了疫苗,接下來大家很關心的當然就是藥物的準備,譬如口服抗病毒藥物,部長也講到我們的庫存大概需要達人口3%,但現在庫存大概只有2.5萬份,就算加上瑞德西韋8萬2,000份,大概才10萬份左右,若以3%來算應該是70萬份。陳部長講過我們現在已經在接洽,至少分兩批進來,在第二季之前會有35萬份進來。
陳部長時中:對。
蔣委員萬安:好,到6月底大概還有2個月的時間,我們看到確診數已經連續幾天破千,部長也講過之後可能破萬,甚至更多,在這段過渡期間,用藥上面是不是能夠讓民眾安心,或是如何補這樣的一個缺口?至少在這兩個月的時間……
陳部長時中:我們才用了兩百多劑,不過沒關係,進來的差不多有七、八千劑,下禮拜或下下禮拜應該會先補足我們原來採購的那2萬劑,它可能會先交貨;接下來的35萬劑會在第二季陸續交貨。
蔣委員萬安:其實大家都很關心政府到底有沒有做好相關的準備,包括疫苗、藥品,當然現在都很積極地加緊採購、接洽、溝通,但是在過渡期間大家還是會擔心。雖然輕症或無症狀的比例的確比較高,用藥需求量可能沒有這麼大,我們當然也不希望看到,但萬一接下來這兩個月當中,如果是指數型成長,大家希望至少藥品要充足……
陳部長時中:當然。
蔣委員萬安:譬如剛剛談到的輕症、居家照護,接下來能夠投放藥物或是配送等等的問題,最重要的是我們的藥品要足夠。我知道各縣市政府已經開始在試辦居家照護,即輕症的部分;談到配送藥物,我們可以透過藥師或是公衛護士他們來配送。但是現在有很多社區藥局反映,如果由藥師來配送,也非常辛苦,在遠距醫療之下,醫師看診後下處方簽,再由就近的藥局配送過去,藥師可能要跑兩趟,因為刷完健保卡還要送回去。中央的確也有相關的補助,但是現在設了一個條件,必須結合健康益友app,問題是這部分還在建置當中,而各縣市都已經開始試辦,也已經有配送的事實,可否不要設這樣的一個條件,也就是在你們的這個app建置期間,只要他有配送事實,你們還是要給予相關的補助?
陳部長時中:當然都會有,有送的事實就會有。
蔣委員萬安:因為基層社區藥局他們非常擔心。
陳部長時中:不用擔心。
蔣委員萬安:已經有配送事實,但因為設了這個條件,拿不到中央補助,他們還是一樣在進行這樣的服務,本席希望指揮中心能再次強調、重申這部分不會遺漏,還是會給他們相關的補助,可不可以?
陳部長時中:送藥的部分,我們跟藥師公會全聯會也都保持密切聯繫,會員所有的反映,我們都會重視。
蔣委員萬安:所以這部分會做到嘛!
陳部長時中:會。
蔣委員萬安:好,不必然結合這個健康益友App。其實在這波疫情中,部長也提到感染率與臺灣比較相近、鄰近的如澳洲等大概是一成五了,但有專家學者提到,染疫的比率可能會到兩、三成;部長說人數大概會到300萬人,如果依專家學者說的20%到30%,則可能會有460萬人到690萬人染疫。無論如何,大家想要瞭解的是政府到底準備好了沒有?從檢測到確診到匡列到隔離這整個過程,有沒有把相關的sop 制定出來?有沒有需要調整的部分?
陳部長時中:sop目前都有,不過也是要根據各種情況的變化,做滾動式的調整……
蔣委員萬安:當然需要調整,問題是調整好了嗎?也就是確定了沒有?
陳部長時中:目前各類的部分,我們都在新調,比如解隔的條件,未來可能居家、居檢,居隔的天數是不是有變化?是不是要快篩或與PCR交替使用?這些目前都有,未來可能還要更簡化,但是要根據……
蔣委員萬安:什麼時候可以簡化,然後拍板定案,讓民眾有所依循?
陳部長時中:我們一直在……
蔣委員萬安:比如打了3劑疫苗的人跟沒有打疫苗的人,匡列的天數是不是要區隔?很多人都在問,我們也接到很多這樣的陳情,有沒有訂出一個標準出來?
陳部長時中:由目前的證據顯示出來,打過疫苗者的重症率跟死亡率變低、有症狀的天數變低;但到目前來講,倒沒有很明確地指出他就不會被染疫,或染疫之後傳染的天數會變短,如果有相關證據指出其傳染力的時間能夠變短,我們當然就會說。
蔣委員萬安:部長當然要看相關的證據來試著調整,但現在大家希望是參考其他國家的例子及相關的經驗,就現在相關的數據訂定一個很明確的標準。指揮中心說會做滾動式調整,但民眾也一直希望能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標準出來。如果現在正在討論,那也很好,請儘快訂出來,讓民眾能夠依循。
陳部長時中:現在是明確的,可是會更動。跟委員報告,大家常拿國外現在的一些標準來問臺灣為什麼不這樣做?那是因為我們染疫率的情況不一樣,其他國家在染疫率低的時候也沒有這樣子放,大家還是逐步走下去。
蔣委員萬安:部長,我們講參考其他國家例子,並不是要全盤移植,是要吸取人家的經驗……
陳部長時中:對,沒有錯,我們正這樣在做。
蔣委員萬安:做為借鏡,一定也有做不好的,但也要找到適合臺灣狀況的這些模式。
陳部長時中:當然。
蔣委員萬安:另外,最近疫情再起,大家都很關心長者施打疫苗覆蓋率的部分,請問最近有沒有提升?
陳部長時中:我想第3劑應該是到達65%,第1、2劑則跟一般的平均值是一樣。對長者的部分,我們非常謝謝地方政府跟民政單位,還有我們的基層醫師花了很大的力氣,他們說可以施打的人,現在已經達到88%,一般人才到70%而已。所以在各單位的努力下,老年的施打率其實是在提升中,這是一個好的訊息,因為可以打的人已幾近九成人施打。
蔣委員萬安:部長,本席建議除了中央給長者的施打獎勵金維持發放之外,各縣市也都加碼,這些都沒有問題;鄰近的南韓,其長者疫苗施打覆蓋率有九成以上,我們看人家怎麼做,他們對於施打疫苗不良反應的補償、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的審議,我們在要件上是不是可以放寬?審查的速度可不可以再加快?我想疫苗救濟補償制度的目的,不只是在強調藥廠故意或過失的問題,重點是現階段如果要衝高長者疫苗覆蓋率,應該是讓民眾對疫苗及政府有信心,對於這個部分,我再三建議部長,可以重新來檢討。我想現階段最迫切的,我們參考南韓及其他國家─長者疫苗覆蓋率非常重要,而且迫切要提升。本席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來,希望部長能夠聽進去。現在除了正面的獎勵金及地方政府加碼,我希望還有更多更積極的作為。
陳部長時中:委員的指教很好,我們會把國際相關的這些補償等等拿出來比較,看看是否有可以借鏡的地方,我們會積極地研究。
蔣委員萬安:謝謝部長。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繼續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邱委員泰源:(10時8分)部長辛苦了。最近防疫又到新的階段,感覺全民都動起來,要好好的防疫。總統最新的臉書訊息出來了,大概是對於食藥署核准6到11歲兒童接種莫德納疫苗的一份關心跟指示,當然總統也沒有忘記我們對於第3劑疫苗總量要繼續努力。其實總統上一次在臉書上提到長輩身邊比較親近的醫護人員要一起動起來,所以也要請醫護人員對於在你身邊、你的家庭,或是在你社區裡面的長輩多關心一下,只要醫護人員能夠多講一點,相信對於再提高一點覆蓋率是會有幫助的。
另外,莫德納已經通過EUA,本席今天看到我們的召集人鍾飲文教授提出的一些見解、看法及討論內容,我覺得非常好,也非常完整。鍾教授德高望重、學養俱佳,這幾十年來是我們一起在醫界努力的夥伴,我相信EUA裡面的專家都相當的完整,能夠做出周全的評估,跟社會做交代,是非常好的事情,也非常敬佩疫情中心的努力;再來就要看禮拜三的討論,要怎麼把它推展下去,對於這部分部長有何指示?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這是一個專業的問題,不是政策的問題;對於這樣一個專業問題,是專業決定了以後,再由政策遂行,然後快速有效地來做。整體的資料在目前來講,大家都趨向於施打的利弊得失,跟3月24日那時候國內的疫情,以及國外所使用的情況都有很大的不同,但這部分還是要留給ACIP委員會的專家去討論。
邱委員泰源:我想不管是EUA或ACIP的專家都非常有專業而且是德高望重,由他們共同來守護專業的堅持、照顧人民的健康,待他們決定以後,要怎麼樣來推展以更順暢,是大家要去努力的事情,也謝謝部長的指導。
臺北市在開疫情會議的時候,有一位在第一線的醫師說,第一線診所的壓力一直都很大,尤其是疫情比較熱一點的時候,大家都要來打疫苗,可是又拿不到,又要發禮券等等,整個診所的人弄得相當累。所以他們跟衛生局建議,疫苗或是禮券可不可以採取更友善的配發方式?疫苗可不可以額外再多一點,因為是隨到隨打,有診所說他們可能只預約5個,結果那天竟然來了50個要求馬上施打,他們根本沒有辦法,結果就被罵,所以在基層第一線要承受很多的指責跟壓力。當然這是向地方政府反映,其他縣市是否也有這樣的情況,我想我們就一起來努力,不曉得部長對這一點有沒有什麼要幫忙的?
陳部長時中:我想這需要上上下下大家一起來做,如何簡化相對的一些行政程序,在合法的情況下能夠做得更有效率,我們會儘量把這個程序簡化。同時也要再度向所有第一線的工作人員表達我們的敬意,這段時間真的很辛苦,因為量真的很大,以前是那種健康生命的威脅大,現在則是量很大,量很大就很辛苦。我想各層級的醫事人員、衛生所、戶政單位、民政單位的人員,大家都非常累,我們就儘量做好。我在這邊要對第一層的人員表達我的敬意。
邱委員泰源:謝謝部長給所有醫護同仁的鼓勵,我想大家一定是全力來努力,我們也希望中央幫忙,各縣市局裡面也能夠多體諒,讓事情的處理可以更順暢,我相信對提升成效會有很大的幫助。
當然整體而言,第一個,大家建議能夠隨到隨打,因為現在打氣升溫,不趕快利用這機會真的有點可惜。剛剛也提到要有足夠的疫苗、禮券,而診所又要處理公費快篩試劑的部分,如果行政順序沒有弄好,的確大家的壓力會很大;所以社區醫學要怎麼樣外展,感覺上還需要再繼續努力。另外,我們的醫護團隊也希望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都能夠多鼓勵這些團隊甚至資源,讓他們可以多針對民眾進行一些衛教,更有能力關心社區的每一個長輩,鼓勵他們來打疫苗。不曉得部長對這部分有沒有什麼指示?
陳部長時中:委員在醫師公會這邊,大家有整合意見提出來,我們全力配合。
邱委員泰源:謝謝。在相關資源方面,希望能協助。
另外就是大家都很關心的一點,很多縣市從今天開始展開居家照護的醫療協助,如臺北市信義區即將開始試辦。看起來中央給了一個很好的原則……
陳部長時中:不只是這個,我們有很詳細、很多的指引,這是基本的大原則,讓大家瞭解。
邱委員泰源:我知道,各縣市可以因地制宜去發揮。
陳部長時中:有一部分可以讓地方因地制宜。
邱委員泰源:當然一定要在這個原則之下。
陳部長時中:應該這樣講,希望大家照這個指引,基本上就是報備;如果跟指引不同,恐怕要報准。
邱委員泰源:當然一定要按照指引。因為臺北市的模式是一個區,醫師公會會跟他們合作,我們再看後續怎麼樣來改善;高雄市因為包含昔日的高雄市、高雄縣,所以聲勢比較浩大,包含新的高雄市公會理事長、高雄縣理事長以及各醫院院長,共同遵照指揮中心的指引,提出全人照護、分級醫療,馬上就要上路。他們按照指引把分級醫療的概念放進來,也考慮到這個病人除了COVID-19相關的症狀,可能還有其他的一些問題,所以整體性怎麼照顧,可能也要很完整地處理。對於這個部分,他們是指派由基層診所專門評估病情、主動關懷,然後再分幾個方面去進行,這其實都是按照指引來做,而且做得更周全。我覺得各縣市是不是也可以參考,落實更周全的照顧。不曉得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陳部長時中:我想基本上可以分成幾個部分,第一個就是生活的關懷;第二是醫療的照顧;第三是轉診、送醫的程序。基本上可以分成兩大主流,一個是bottom up,一個是top down。像新北選擇醫院top down,然後再適當的分配,高雄市則選擇bottom up,由基層組織起來,然後再分級,其實分級醫療也都有,只是從上而下或從下而上,我想這都屬於因地制宜的部分,因為各區都會依其醫療量能跟效率來看哪一個最適合,但核心價值是沒有變的。
邱委員泰源:謝謝部長非常前瞻的指示,以及有一個很好的方向。今天面對很重要的兒童疫苗政策,我們都一直很關心兒童健康,大家也有很多的質詢。剛開始在國、高中部分的確面對很大的壓力,也都順利度過,我們就全部動員,包括醫院、醫師團隊到學校施打,一切都還滿順利的。未來6至11歲的部分,我想在專業的原則下,大家好好溝通,應該可以創造最好的成績,醫療院所也會全力來支持、落實。
陳部長時中:謝謝。我想5至11歲的部分跟以往約略不同,因為他們是小孩子,家長會很擔憂,沒有施打疫苗,怕會染疫,打了疫苗又擔心會有副作用。所以這需要花一點時間跟家長溝通,不要在那時候就很猶疑,打了以後又很後悔,或是打了之後很後悔。我想這需要一點時間好好的溝通,自己心裡很清楚自己的選擇是為了什麼,這個我們要好好的做。
邱委員泰源:我想我們共同來努力,把防疫工作做得更落實。謝謝辛苦的部長、團隊、謝謝大家。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跟大家宣告一下,蔡壁如委員發言完以後,我們就休息10分鐘。
現在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蔡委員壁如:(10時21分)部長早。我們今天繼續來做溝通啦!每次跟你的對話,我們都是先溝通。關於新冠肺炎的特別條例,行政院已經宣布要延到明年6月,我們還是先溝通現階段的部分,所以部長現在的重點任務到底是什麼,是防疫、紓困、振興還是轉型,或者是選舉?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委員好。你們黨主席叫我不能想,我就不敢想了。
蔡委員壁如:還是可以想啦!你現在的重點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第一個當然是防疫,但是整體的防疫裡面,我們也要想到紓困跟振興,但不是我直接去做,而我在政策裡面要顧慮到整個經濟的平衡、生活的正常,現在的重點大概是這樣子。
蔡委員壁如:部長,連續3天染疫的病患數都破千,你跟我說這一波可能會一直在持續爬坡的過程當中,可能要到6月才會紓緩。部長可不可以承諾,這一波的疫情沒有紓緩之前不會離職去選舉?
陳部長時中:我現在都還沒有去想這事情,連想都不能想,你要我怎麼去評斷這個事情?
蔡委員壁如:所以你現在沒有在想就對了?
陳部長時中:沒有在想。
蔡委員壁如:在這一波疫情沒有紓緩之前,你不會想要去選舉就對了?好,這樣子的話,我們就開始進入詢答,這幾次我都跟部長說衛福部是非常專業的單位,所以我們接下來就做專業的討論。我上禮拜跟你談口服藥,今天跟你談談防疫物資,其實防疫政策具公益性,包括公費疫苗、公費治療、公費隔離,去年疫情很嚴重、大家都很緊張、發布三級警戒的時候,當時的指揮中心說防疫要以中央為主。現在疫情又開始了,當然大家也打了疫苗,不管兩劑或打滿三劑,指揮中心說新臺灣防疫模式,是要共存、輕重症分流,地方都已經在做了,新北市也在做了,剛剛有委員詢及,也說高雄市在做了,臺北市今天也在試辦了,甚至宜蘭、花蓮、基隆都想要試辦輕症居家照護。但是看起來,部長說準備好就開始,其實我剛剛沒聽懂前面的委員跟部長之間的對話,這樣SOP到底建立好了沒有,這個我們稍後再討論。我想先跟部長討論防疫物資的這件事情,剛剛講過我們防疫有很多東西具有公益性,民眾配合政府防疫,所以我們把口罩戴好戴滿,也有公費疫苗、公費治療、公費隔離。但我也曾經講過,在還沒有疫情之前,我們一個口罩要多少錢?搞不好現在民眾都已經忘記了,一個一塊多,而現在一個口罩多少錢?部長知道嗎?我今天特地跑到7-Eleven去買,一包裡面有15個,要價99元。
陳部長時中:現在的口罩變化良多、設計精美。
蔡委員壁如:沒有,就是最普通的,不像我現在戴的很炫,這是人家叫我戴的。我講的是普通的、官員戴的淺綠色口罩,一包裡頭就是15個,就是部長跟旁邊的署長戴的這種口罩,15個要99元。我就覺得奇怪了,只要冠上國家隊的名稱就特別貴。現在就疫苗大家也是打好打滿,接下來是很多的快篩試劑,快篩試劑應該也是防疫物資,這個是屬於全民公共利益,而且由全民納稅錢負擔,本席個人覺得不應該掛上國家隊的名稱就特別貴,這樣的防疫物資是不是應該要由政府提供?
陳部長時中:先講口罩的事情……
蔡委員壁如:部長,我們口罩已經戴兩、三年了。
陳部長時中:以前我在開業時,一盒100個大概是兩、三百元。
蔡委員壁如:但是現在你到7-Eleven去買,15個就要99元。
陳部長時中:但你要知道當時那些全都是中國進口,臺灣沒有,臺灣的月產能大概只有100多萬個左右,幾乎都是來自中國,以低價進來。等到疫情起來的時候,中國根本就不讓這些物資出口,根本就是沒有了,那是斷鏈。
蔡委員壁如: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快篩劑。口罩部分如果是防疫物資,我也希望政府免費提供。
陳部長時中:我是說,臺灣人不要時間過了就忘記當時買不到的痛苦。
蔡委員壁如:時間過去了,所以,我們現在要看的是,如果口罩是防疫物資,我希望也是由政府來免費提供。
陳部長時中:免費提供有免費的好……
蔡委員壁如:你覺得這樣有沒有道理?
陳部長時中:沒有。免費提供……
蔡委員壁如:政府都提供免費疫苗、免費治療、免費隔離,統統都是公費了,口罩跟快篩試劑既然是防疫物資,為什麼不由政府提供?
陳部長時中:疫苗的話,大家會跑來問他打了5針嗎?你知道嗎?疫苗是限量,每次施打都有登記,一次1支。
蔡委員壁如:打疫苗是參照政府的規定嘛!你說要間隔28天,老百姓就乖乖隔28天才去打;你說要間隔6個月的話,他也會乖乖等6個月之後才去打。
陳部長時中:疫苗這個東西,治療的部分……
蔡委員壁如:你告訴我們每天要戴口罩,老百姓也每天都乖乖在戴啊!
陳部長時中:對,治療部分跟隔離部分無法囤積,他不會說故意要被隔離50天,然後申請50天的隔離費用,不會啊!這個都很清楚。但是口罩跟快篩試劑的部分,一方面它有囤積的風險,所以以現在來講,我們為什麼要有所謂的量足價穩……
蔡委員壁如:部長,如果口罩是由政府免費提供,他就不需要囤積。有需要的時候他就會戴;有快篩的時候……
陳部長時中:可能……
蔡委員壁如:部長可以好好去思考一下。
陳部長時中:對,這當中的見解有很大。
蔡委員壁如:現在一個快篩試劑兩、三百元,部長說希望壓到100元。你想想看,如果一個禮拜篩兩次,一次100元,一個禮拜就要200元,如果我是一家四口,一個小康家庭一個月要多出3,200元。現在疫情之下……
陳部長時中:委員,為什麼你一個禮拜要篩兩次?
蔡委員壁如:上個禮拜去教文委員會,就是什麼接觸者的接觸者,規定每隔三天要快篩一次。
陳部長時中:沒有,那個是在自主健康監測的時候,也許你這樣做,會讓周圍的人安心。
蔡委員壁如:接下來我要跟部長討論的,就是大家都不知道你們的SOP現在是怎麼樣,因為若是隔離者的隔離者,就說自己要做快篩,但是接觸者又要居家隔離,所以到底……
陳部長時中:一種隔離者的隔離者,不是!是確診者的接觸者的接觸者。
蔡委員壁如:部長,你自己講到都「花」了。
陳部長時中:我是被你亂了一下才「花」了,因為你先說不對,我跟著你講,我都尊重委員。
蔡委員壁如:我沒有說錯,我說我上週去教文委員會,結果說是有國會聯絡人確診,所以我們是接觸者的接觸者。這樣下去我可能每個禮拜都要做兩次快篩。
陳部長時中:真正正確的應該是,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最好是等著密切接觸者的PCR結果出來,再做下一步的決定,結果還沒有出來的那幾天最好就儘量不要動。
蔡委員壁如:疫苗大多都打好了,現在大家擔心的是被隔離,不要說我害你講得很亂。
接下來我想跟部長討論一個問題,4月13日的時候,部長說暑假出國返臺有條件免隔離,何謂「有條件」?3月7日起我們的入境檢疫由14天改為10天,如果暑假有望免隔離,你是暑假就要解封嗎?部長,我們現在一樣用科學的數據來討論要不要解封的這件事情,因為這幾天連續都有上千例的病例,所以大家也在講,疫情指揮中心又告訴大家,Omicron的潛伏期,即暴露病毒後7及10天內發病者比率分別達95%及99%以上。
陳部長時中:檢驗到的。
蔡委員壁如:檢驗到的有95%到99%是在7到10天,你還說暑假有望解封,隔離7天到10天,以及同步解封,不知道國家治理邏輯到底為何?
陳部長時中:這也不是什麼國家治理邏輯。
蔡委員壁如:沒有邏輯嗎?
陳部長時中:我已經跟委員也報告過了,這就像是一個水平,雙方的疫情卻一樣……
蔡委員壁如:所以你慢慢要將邊境解封嗎?部長,我們先來溝通這件事,現在是10天,什麼時候要變7天?
陳部長時中:我要說的就是,雙方的疫情水平一樣,那就自由流通,對不對?
蔡委員壁如:水平一樣就自由流通,請問我國現在的水平跟哪一國的水平一樣?
陳部長時中:現在時機未到。
蔡委員壁如:時機未到,你就說7月要解封。
陳部長時中:你不用問我是何時,你就看之後有國家和我們的疫情水平,在14天或7天的染疫率是一樣的,基本上就可以來流通了。他們的疫情如果很嚴重,我們這邊就嚴格管理、把它篩掉,但疫情比我們低的,搞不好人家又不太喜歡我們去,不過我們歡迎他們來,沒有問題。
蔡委員壁如:好啦!部長,我們講白話文。
陳部長時中:白話文簡單講就是疫情的水平,14天或7天的部分一致,我們就可以流通。
蔡委員壁如:所以你現在可以公告我國現在的水平跟哪些國家是一樣的?
陳部長時中:我們遠低於世界各國。
蔡委員壁如:我們遠低於世界各國?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現在的染疫率大概是每百萬人140人,日本是5,000人,韓國是32%。
蔡委員壁如:所以7月份暑假還是要慢慢解封嗎?我們還是回歸到這句話。
陳部長時中:會,世界其他各國疫情往下降。
蔡委員壁如:都在解封了。
陳部長時中:我們的疫情還是會往上升。
蔡委員壁如:所以7月暑假解封的這個政策沒有改變?
陳部長時中:我是說「有望」,那時候可能會有水平一致的國家過來。不是看兩年,是要看近14天或近7天,標準我們可以再定。
蔡委員壁如:好,「有望」啦!我也希望是「有望」。因為時間的關係,下次再跟部長討論校園兒童疫苗的部分,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徐委員志榮代):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0時50分)部長,您剛剛又再跟我請假,12點要離開,本來是12點半,現在提早是怎麼樣?因為疫情更嚴峻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沒有。
林委員為洲:沒有?那12點半為什麼要改成12點?
陳部長時中:有幾個入境和地方的一些請求,我們要先回應一下,這幾天有照護計畫……
林委員為洲:OK。我很緊張,我想說你要提早半小時,是不是現在疫情又更嚴峻一些?馬上就很敏感地這樣想。我答應了啦!
陳部長時中:謝謝。
林委員為洲:趕快去處理防疫的事情。
現在千頭萬緒,國人包括我大概最關心的就是小朋友,12歲以下2歲、0歲,尤其是幼稚園和小學,因為幼稚園和小學會上課,上課就會接觸,如果是幼稚園以下的在家裡,接觸的範圍沒那麼大,不會對外接觸,所以現在最危險的就是小學和幼稚園的學童,因為在學校會接觸很多人,又沒有打疫苗,本來我們認為小孩子好像比較不會是重症,現在看起來並非如此。
陳部長時中:不能用一個個案來看全部。
林委員為洲:我知道,但中症、重症的好像也有好幾個例子。
陳部長時中:各1個。
林委員為洲:現在大家就是擔心,因為孩童令人疼惜,就會擔心。
陳部長時中:對。
林委員為洲:我先請教一下,新北市兩歲小孩現在的病情狀況怎樣?還在插管?還是很嚴重嘛?
陳部長時中:對,還在努力中。
林委員為洲:所以大家都很擔心,我有幾個建議跟你討論一下,首先是有關輕症在家治療的政策,小孩子也適用,發生新北市這個案例,我們有一點擔心,第一,他們沒有打疫苗,輕症者也跟大人一樣先放在家裡,很多縣市都開始實施,是不是可以有調整的空間?我的意思是,輕症在家治療要不要排除未打疫苗的學童?當然要看我們的醫療量能,如果量能夠,雖然是輕症,但他是未打疫苗的12歲以下學童,是不是就直接就在第一時間讓他到醫院?也許就比較不會發生這種憾事。
陳部長時中:第一個,以專業來看,事實上這一次的病例算是滿特殊,但也不是,對於病毒引發腦炎,其實各類病毒都會有,並不是COVID-19特別會引發,只是剛好今天有這個案例,但其實以前腦炎的案例……
林委員為洲:因為你們現在還在治療,所以很多細節可能都還不清楚,到底那些併發症是不是因為病毒所引起的?這涉及醫療上的專業,我尊重,到時候臨床上是怎樣的結果應該都會告訴國人。現在很多家長就會擔心同樣的事情,因為小孩沒有打疫苗,如果發生感染還要放在家裡,大家就會擔心,像這個兩歲的……
陳部長時中:像兒科醫學會昨天下午有開研討會,也很清楚,他們認為如果小孩有發燒等等狀況,全部都送到醫院,醫院的量能很快就垮了。
林委員為洲:沒有,是確診耶!
陳部長時中:確診,那有發燒相關……
林委員為洲:確認地都送去,連……
陳部長時中:但現在有發燒的情況送到醫院去……
林委員為洲:我們現在的醫療能量讓小孩子,即12歲以下的確診者去醫院治療,這個醫療能量都不足喔?
陳部長時中:你把整個拉進去,不是現在不夠,現在是夠,但是未來這樣做的話,未來就不夠了。
林委員為洲:這個給你們參考。
陳部長時中:好。禮拜三我們會找……
林委員為洲:當然有其理由,第一,小孩沒有打疫苗;第二,兩歲的小孩很難知道自己的血氧是多少,也很難表達自己的狀況,自我監測和管理的能力很低。
陳部長時中:要靠照顧者。
林委員為洲:對,都靠父母,有各種不同的狀況,所以提供給你們參考,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關於提供快篩,小孩進到學校,之前我都講過了,我們放寬實體授課的標準,以前比較嚴,現在比較鬆,大家還可以……
陳部長時中:現在比較精準。
林委員為洲:對啦!我當然尊重,精準做疫調是在一定的數量下有辦法精準,當數量多的時候,老實講,精準要花時間的,對不對?要問確診者,所有疫調……
陳部長時中:這裡面不是叫精準疫調,是這個方式比較精確,不是說有2個就整個都停掉,現在是經過疫調,本來的方法就有這個精神,只是以前這個東西都被放掉了。
林委員為洲:我知道,你要考慮一下地方疫調的量能,部長也講過臺灣破萬不是不可能,大家也不要驚訝,這是你講的。
陳部長時中:當然。
林委員為洲:當有1萬個確診,這1萬個確診者要被做疫調……
陳部長時中:那跟學校又不一樣。
林委員為洲:我知道,那包含學校裡面的,我是說如果每天確診者1萬人,這1萬個人要被做疫調,請問我們地方衛生單位的量能,一個縣市可能要做3,000個人的疫調,明天又繼續做另外3,000人的疫調,衛生局、衛生所的疫調人員還要做別的事,要去投藥、照顧原來的確診者,然後還要繼續做疫調,老實講真的很辛苦。
陳部長時中:對,當然,所以我們現在是採所謂的重點疫調,配合自主應變,加上app,希望能夠簡化。
林委員為洲:我有另外的建議,第一個建議,12歲以下的學童未打疫苗,當他是輕症時,適不適合在家治療?這個提供你們參考。還是到更安全的醫療院所治療,像以往一樣?這是新政策,以往是確診者就要隔離到醫療院所,最少要到檢疫所隔離,進行比較專業的治療,現在是放在家裡。
第二個建議,當你放寬實體授課,我的要求還是一樣,你要提供學童家庭快篩試劑,如果量能夠的話。你要讓他繼續上課,他們很擔心學校已經有10個、20個案例了,結果明天還要去上課!每個學童家長一樣都會擔心, 這時候如果都發給家長快篩試劑,家長都做過一次,做出來有的話就馬上管理,匡列甚至治療,或者PCR,經快篩陰性的人才去學校,提供你們建議,這要有量能。
第三個建議,關於打疫苗,莫德納通過EUA,所以我們現在只能用莫德納半劑,準備讓他們施打,但大家還是很擔心,因為就國外看來BNT或你所說的輝瑞疫苗使用在12歲以下的還是比較廣泛,莫德納有,但是使用的國家比較少,所以大家還是比較稍微擔心,這方面繼續去努力。
陳部長時中:好。
林委員為洲:將來我們最擔心的是,當每天的確診案例更多、疫調更難做的時候,學童還要去學校上課,對於家長的擔心,人同此心,我們也很擔心,所以要有一些補救措施,希望你們能夠參考這些補救的措施,謝謝。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來討論,謝謝委員。
主席(林委員為洲):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11時01分)部長辛苦了。部長時常說禮拜一的確診數都是因為假日的關係,篩檢的量可能比較少,但是我可以肯定今天的量應該也會破目前的紀錄,當然不會倍數成長,至少百位數會增加。我們最近聽到有專家說臺灣可能會確診達100萬人;柯市長說以韓國的數據來看,會到700萬人;部長也有估算是300萬到360萬人。大家就要有心理準備,以後上千、幾千、上萬也不要恐慌,戒慎不恐懼。請問部長,不管300萬或360萬,你講的是顛峰的時候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這一波疫情的總數。
徐委員志榮:達到300萬以後,就會開始往下走嗎?
陳部長時中:不是,就是整個疫情裡面,總人數會有300萬。我們用總疫情規模的人數做相關藥物的整備。
徐委員志榮:總確診數300萬、360萬已經是流感化了,沒有所謂的COVID-19了,是這樣的意思?
陳部長時中:沒有,參考國外相關的數字,像現在可以學習日本就不錯,日本只有5%。如果像紐西蘭、香港,大概26%。
徐委員志榮:300萬,差不多是抓15%?
陳部長時中:對,就像香港、紐西蘭那樣控制的數目。
徐委員志榮:可以預期是這樣,所以大家要有心理準備,衍生下來的幾個問題,上次質詢我也提過,有關居家照護12歲以下的部分,我們只限制65歲的、孕婦、洗腎的不行,我再次建議,12歲以下的是不是也要納入?畢竟目前還沒有施打疫苗。教育部的長官也在這裡,在停課的標準上,莫德納的EUA通過了,可能施打以後1、2個禮拜才發生效力,之後1個月左右比較有防護力,在原來比較嚴謹和現在比較鬆的停課標準之間是不是可以拿捏一下?我剛才也有聽教育部長官講的幾個原則,師生的健康、就教權、停課以後家長要在家裡陪小孩子的種種考量。畢竟沒有打疫苗還是高風險,特別是報紙也登載了香港的經驗,Omicron對兒童的殺傷力很大,指的是沒有打疫苗的部分,所以我才提出這樣的建言,我們專家學者這麼多,我只是建議而已,請部裡面跟教育部也可以參考研究。
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應該是這禮拜三我們會跟兒科醫學會專家討論相關的指引,會再review一次。
徐委員志榮:因為隨著疫情發展都一直在滾動式檢討,我們手中的報紙也寫到,專家認為光靠一種不夠,當然就是指輝瑞、BNT。
陳部長時中:對,多樣性是應該的。
徐委員志榮:我剛剛聽到部長說好像他談了一、兩個月,現在莫德納有歐盟、澳洲施打,但是美國沒有打莫德納。
陳部長時中:對。
徐委員志榮:所以我們也在尋求BNT,但是聽部長剛剛的回答,好像進行了一、兩個月,有所困難、障礙,不禁讓我們想起當初政府也跟BNT談,但一直不是很順,後來透過一些慈善機構,包括郭董、慈濟等等。我的意思是,既然我們以政府的身分去談有所困難,是不是也可以尋求郭董那邊,也不是要他再次用他的錢,是不是用政府的錢,請他出面,用他的名義,我們出錢,讓BNT能夠順利進來,有沒有這個可能?
陳部長時中:現在牽涉到輝瑞的問題,本來是三方或四方,包含BNT、上海復星及我們,或者當時的郭董他們,是這樣去談的。現在是加了一個輝瑞,因為現在的兒童疫苗主要是輝瑞的,可是輝瑞銷售的範圍原來是跟BNT切開的,世界其他的地區都是輝瑞在賣,BNT的就交給上海復星賣,BNT和上海復星賣的等於是把中國、港、澳、臺灣都包進去,所以現在輝瑞要進來就牽涉到三方合約的關係。
徐委員志榮:因為上海復星有代理權,我的意思是,不管怎麼樣,我們就儘量想盡辦法,也多一種選擇,讓BNT可以進來,提供12歲以下的小孩子施打,意思在於此。
陳部長時中:其實鴻海這段期間跟BNT的溝通都有在進行、都有在幫忙。
徐委員志榮:那好。還有一點,我們可以預期以後一天確診的數量可能是幾千、上萬不等,醫療的量能也沒有辦法收容輕症和無症狀者。我們現在擔心的是,輕症和無症狀的人,到時候醫療院所、檢疫所都沒有辦法去,防疫旅館也滿了,他又不適合居家隔離,那他到底要去哪裡?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不希望這樣的情況發生,所以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也都緊急擴增中。
徐委員志榮:我們預期一天會有幾千人、上萬人,雖然都是輕症、無症狀,部長是未雨綢繆,但你現在準備的檢疫所、防疫旅館夠不夠?因為那個數字有點嚇人。
陳部長時中:那邊有點大,這邊有點小。
徐委員志榮:我聽部長講過有關選舉的發言,是一句名言,好事者可休矣!
陳部長時中:對。
徐委員志榮:我不想當好事者,所以我不會問你有關選舉的事情,我只是替為洲召委問一下。我不知道這是衛福部、中選會或內政部的事情,這是很現實的事情,因為11月20幾號就要選舉了,我們可以預期3、5個月以後可能還處於高峰,算一算,大家都知道在選舉半年前、幾個月就忙得不得了,不是個人忙,還要在地方上開問政說明會,包括村里等小型、中型、大型的活動等等,到時候會不會因為疫情的高峰、一天確診幾千人,因而影響到選舉的進度,我想問的是這個,不是問你要不要選舉。
陳部長時中:我知道,一方面中選會也積極準備中,都也持續和我們討論,以這樣的經驗來看,我們看韓國這一波,韓國從開始到最高峰大概2個月,紐西蘭、香港大概1個月,然後就往下走,各有參考值,所以把波動算作4、5個月,也不會到我們選舉的時候,相關的部分應該少,我們有信心比他們的規模要稍微小一點。
徐委員志榮:話講回來,這是報紙登的,也是專家學者講的,當確診數達到高峰,才能幫助臺灣結束疫情,我們要被感染才能往前走。從這一段話來看,好像我們要讓它達到高峰才能下來,這關係到選舉,你說照常進行,就讓它儘快達到高峰,我們就快一點結束,會不會有這樣的思考邏輯?
陳部長時中:那天記者問我韓國這樣的情況,他們現在漸次解封,根據的就是他們已經有31%的人染過疫了,但這中間是經過一個相當痛苦的過程。
徐委員志榮:陣痛期要縮短。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整個在控制的時候,要把痛苦降低,所以我才講疫情的規模,其實大家不用太過於擔心,如何輕重分流和藥物的準備才是我們現在應該要注意的事情。
徐委員志榮:所以重點是第3劑要快點打好打滿,12歲以下的孩童,除了準備要打的莫德納,我們讓他們有多一種選擇,也可以打BNT。
陳部長時中:多一種選擇,願意打的人會變多。
徐委員志榮:對,往這樣的目標進行,謝謝部長。
陳部長時中:對,謝謝委員。
主席:賴惠員委員有事要問部長,沒關係,現在休息一下。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莊委員競程發言。
莊委員競程:(11時14分)部長,16日新增的10個中重度個案當中,包含1名未滿5歲尚未施打疫苗的兒童,讓許多家長擔心,就病毒毒性更強的Delta株,甚至更早的病毒株時期,歐美就有大量感染,但是臺灣沒有,我們防疫在過去有相當成效,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都是我們國家最引以為傲的成績。美、英、義、德、西、法、韓7國的統計數據顯示,合計兒童罹病後死亡率僅有「百萬分之1.7」,且因肺炎死亡僅占同時期兒童所有死亡原因的0.48%。現在局勢不同,疫情變化快速,思維隨著應變也是很正常的,關於兒童施打疫苗的政策,有幾個問題請教部長。有家長質疑這樣的政策是否研究得太慢,你的看法為何?家長的擔心是來自於指揮中心14日的記者會上有專家說病例一多自然會有死亡的病例,未來臺灣可能有幾十位兒童死亡,我想這就是恐慌的來源。所有的家長不會去管統計數字是多少,家長只擔心他的孩子會不會成為案例。我們不能說專家的說法有問題,但是只用美國的統計數據來換算我國的統計數據,就直接斷言並對大眾宣稱有十數名到數十名不等的兒童可能致死,部長認為這樣的說法妥適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他們是根據國外的資料去反推疫情的規模,提出相關的警訊,我想這並沒有故意要引起恐慌,只是專家被詢及所推估的情形。臺灣並沒有所謂研究得太晚的問題,因為臺灣沒有這樣的母數,當然就沒有辦法進行這樣的研究,不過相關的統計我們是有的,從1月1日到4月13日,我們有1,600多名,到昨天大概2,200多名,其中有1位中症、1位重症,目前是這樣的情形。
莊委員競程:致死率和Long COVID是兒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的一個理由,Long COVID指的是兒童和大人一樣,得到COVID痊癒之後,會有長時間疲倦、精神不集中、心悸等等的症狀,發生率很高,所以必須打疫苗。但是對照國外兒童的Long COVID研究,顯示有無感染的情況,基本上數據很相近。
陳部長時中:等於有些人講「有」,大家就講得很嚴重,事實上是有,但在統計上並沒有特別有意義的差異性。
莊委員競程:有發生,但是沒有顯著差異,我想這是統計的數據、專有名詞,美國各州對於兒童要不要施打疫苗的意見也不一致,最後開放注射,但是讓家長自行決定是否施打,所以美國的注射比率其實不高,例如中部的愛荷華州因為家長擔憂疫苗副作用,施打率大概只有25%。
食藥署昨天通過莫德納6到11歲施打的EUA,最主要的原因和理由是什麼?本週的專家會議就會針對我國兒童施打新冠疫苗政策進行討論,目前我們可以參酌的資料、數據有哪些?除了各國的施打政策及相關數據之外,對於施打疫苗後可能發生的嚴重過敏性反應,我們有沒有自己的研究數據可以參考?例如mRNA的疫苗,如BNT、莫德納,可能含有聚乙二醇(PEG-2000)成分,腺病毒疫苗可能含有山梨醇脂(PS-80)成分,這些成分都可能造成人體的立即免疫性反應,可能與免疫球E反應有關,針對這些物質,有沒有我國的兒童過敏性研究?未來政策開放與否的決定,是否可以連帶將風險一併告訴社會大眾,讓所有的民眾、家長了解相關資訊,他們才有辦法判斷。
陳部長時中:對,因為在這裡是採取自由選擇,如果ACIP做過選擇之後,建議施打的時候,我們要讓家長能夠幫他的小孩、在心理上知道他的小孩做了一個比較相對正確的決定,所以相關的資訊應該更公開,讓小朋友的家長能夠更了解,因為國外的資料不是大家都打,但是家長要替小朋友做決定,其實替自己做決定相對容易,要為小朋友做決定,那真的是困難。
莊委員競程:所以這個要有充分的資訊。
陳部長時中:充分的訊息給他們,讓他們明白現在世界的情況是怎麼樣,相對於本土的狀況,但是在審查過程我們可以知道,第一,以國外的資料,小孩子打疫苗的不良反應並沒有比成人多。第二,有效性大概也有七成多,可以讓他不染疫的可能性增加。相對上跟其他的比較,打了疫苗之後,重症比率也都往下降,國家也相對的多,雖然現在打的還不多,但是通過的已經不少了,歐盟大概20幾國,英國、澳洲、加拿大、越南等等,很多國家陸續通過中。
莊委員競程:其實國內所有的兒童疫苗施打除了強制施打之外,都要家長的同意,況且小孩要不要打疫苗,考慮的事情當然會比成人自己考慮的更多、更謹慎,因此,資訊的充分提供,明確、清楚地讓作為決策者的家長了解,這是相當重要的。以目前的研究來看,其實兒童重症的比率和死亡率還是很低,Omicron的傷害性目前看起來更小,都是輕症居多,在民眾討論兒童要不要施打之前,其實大人也可以先做,例如大人先將疫苗打好打滿,能做到保護家人,我國成人疫苗接種第2劑的覆蓋率達到八成,但是第3劑覆蓋率則有待加強,這幾天可能因為疫情升溫,各地又出現疫苗不夠的情況。部長,目前各地疫苗施打的情況如何?疫苗數量分配上有沒有出現短缺的情況?
陳部長時中:可能原先分配的疫苗數量,有些如果打得比較快,比我們原本預期的分配量高,趕快來向我們申請,這幾天確實打得比較多,像禮拜六打到15萬多,以前禮拜六要拚個7、8萬就很困難,前兩個禮拜的平常日最低還有到4、5萬的,當然現在疫情起來,施打的需求又變高,地方如果有缺的話,可以趕快跟我們報。
莊委員競程:很多家長憂心,我想這都很正常,但防疫工作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讓大眾混亂,一旦大眾混亂,就會讓防疫工作的落實變得很困難,進而在防疫工作上失去成效,我想部長也同意。
指揮中心日前宣布接下來的輕症居家照顧,可服用常備藥物以緩解症狀,例如流鼻水可以吃治療過敏的抗組織胺類藥物,但是如果出現呼吸困難、胸悶、意識不清或皮膚發青、抽搐,就要立刻打119或1922、衛生局的電話就醫。如果家中小朋友不幸染疫,雖然大多是輕症,但很難符合一人一室的情況,小朋友要家長照顧嘛!家長要如何去照顧確診的小朋友?另外,看到小孩從確診到中重症發展快速的案例之後,我想絕大多數的家長都會覺得先送醫再說,因為對任何一個家長來說,都會把小孩染疫的問題看得比自己染疫還要嚴重,指揮中心是否應該會同小兒專科專家,將相關流程做出清楚的指引,並進行宣導,或是放在指揮中心或網頁上面、製作宣導品,以供校園及家長做詳細的衛教宣導?
陳部長時中:會,我們這個禮拜三也預定跟兒科醫學會專家討論,把相關的指引做得更明確。
莊委員競程:指揮中心和教育部也要做橫向的討論,提供家長明確的指引,讓這些小朋友、家長都安心,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好,以自主應變而言,我覺得教育部和學校其實做得滿好的,我們雙方隨時保持高度聯繫。
莊委員競程:資訊要再更清楚,因為現在很多家長還是不清楚。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洪委員申翰發言。
洪委員申翰:(11時25分)本席想先談談在醫院裡面,尤其是國軍醫院裡面的照服員和清潔工的勞動權益問題。疫情期間除了醫護人員外,我們看到扛下第一線的醫療照護和清潔、消毒人員其實也非常辛苦地付出。先請教陳次長、陳處長和鄒署長3位,對於清潔工的辛苦工作,你們認不認為應該給予肯定和應有的法律保障?
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宗彥:這是必要的,也是當然的。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元皓:是。
洪委員申翰:其他兩位也認為是應該的嘛!最近我的辦公室接到滿多照服員和清潔工的陳情,他們都在國軍的桃園總醫院工作,為什麼跟內政部有關?很重要的原因是,他們同時也是有限責任台灣禾意照護服務勞動合作社的社員,請幾位看一下投影片,這位坐在輪椅上的陳女士,他在上個月13日為病患洗澡時,在浴室裡面失滑意外跌倒在地,撞擊地面造成雙踝骨折,當天住院開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當工作場所發生職災,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知勞檢機構。署長,有這樣的規定嘛!
主席: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說明。
鄒署長子廉:有。
洪委員申翰:但陳女士卻告訴我,他們透過電話向合作社理事主席和督導詢問補償事宜,合作社那邊說他們是合作社的合夥關係,所以陳女士應該自己小心,連督導都跟她說其實根本沒有幫她投保任何保險,包括勞工保險或相關意外險。國軍總醫院的標案裡面已經明定他們要遵守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這是在標案裡面就詳細明定的事情。
陳女士的案例並不是單一個案,另一位社員林先生拿到的薪資也低於基本工資,我們還看到一個狀況,合作社向桃園國軍醫院請領的每一位工作人員薪資,到了社員,也就是工作人員手上,出現了短差,中間少了幾千塊。甚至打卡紀錄顯示,連續30天,天天24小時都住在醫院做門診、開刀房和急診的工作,這是嚴重過勞的狀況。請教陳次長和軍醫局陳處長,這個事件在上個禮拜已經有週刊報導了,兩位了解這個狀況嗎?
陳次長宗彥:有,我有看到這個狀況,我們合團司也有做一些討論。
洪委員申翰:處長有看到嗎?
陳處長元皓:有,有看到。
洪委員申翰:在軍醫局的標案裡面已經明明白白寫得很清楚,就算沒有任何僱傭關係的合作社社員,都應該要有最基本的勞動權益之保障。我們在內政部官網查到,就勞動合作社的特性和功能,勞動合作社的精神在於減少中間的剝削、增加收益,每一位社員是合作社的主人,必須共同參與決策,依據合作的原則和民主管理,每一位社員都具有均等的管理權。此外是增加社員就業機會,減少社員問題。請問次長,內政部是合作社的主管機關,這樣的合作社符合你們法律及規範所定義的合作社精神和原則嗎?
陳次長宗彥:就剛剛委員所提供的相關資料來看,其實是遠遠違背合作社重要的精神,因為合作社的重要精神就是要讓社員共享,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精神。
洪委員申翰:問題在於,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事情並不是單一個案,其實是一再發生的事情。根據我們辦公室的統計,這幾年這些狀況重複發生,每一年勞動合作社勞動爭議,每一次當這些當事人、申訴人要求地方勞動局介入時,都會被告知這是社員關係、是合作社,不是勞僱關係而拒絕勞動單位的調查和勞檢,都是用同樣的理由。本質上是要減少剝削,可是可以看到裡面明明白白的就有剝削的狀況。
陳次長宗彥:我覺得這是一個觀念,屬於勞動型的合作社,是因為大家一起付出勞動力而結合,所以基本上在勞動條件上還是必須去督導和查核。
洪委員申翰:對,但上述爭議案件,每每地方勞動單位要下去查時,都會說他們是合作社,不是勞僱關係,所以不能查他們,都用這個方式拒絕。次長可以接受嗎?
陳次長宗彥:我很難接受。
洪委員申翰:我這邊有幾個比較建設性的建議,現有的方案裡面,勞動部訂有「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和「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提供適用勞基法的一般勞工參考,據以認定勞動關係的屬性。我認為內政部應該參考勞動部的檢核表和指導原則,也要訂定勞動合作社與社員關係的認定指導原則,或者是勞動從屬性判斷檢核表。到底是不是勞僱關係,其實是有一些明確的參考依據可資判斷,如果是的話,照理說就應該從勞僱關係的角度去處理,而不是讓合作社變成一塊遮羞布,遇到什麼事情都想用合作社的名義把它擋在外面,我覺得這是內政部可以做的。次長,可以嗎?
陳次長宗彥:委員,我覺得不一定用勞僱之間的關係,而是用勞動的條件來看待。
洪委員申翰:但今天的問題是因為它是勞動合作社。
陳次長宗彥:基本上的勞動條件是不是有問題,我覺得應該從這個面向來看待。
洪委員申翰:我都同意,我是希望內政部能找勞動部討論一下。
陳次長宗彥:是,我覺得要往這個方向走。
洪委員申翰:針對勞動合作社內的社員關係是不是屬於勞僱關係,如果屬於勞僱關係,照理來說,相關的勞動法令就應該有進場的空間,相關的機制就可以進場,而不是像過去都被擋在門外。這件事請內政部找勞動部討論一下。
陳次長宗彥:是,我們會往那個方向,讓勞動型合作社符合社會的期許。
洪委員申翰:處長,剛剛這些有爭議的案例都發生在國軍醫院,而且重複發生,我們明明就有規定合作社、承攬的廠商違法時的責任,但是現在卻都由照服員和清潔工來承擔。因此,軍醫局能否承諾在1個月內,全面稽查目前得標、執行中的標案到底有沒有違反你們自己標案的內容,包括採購契約、刑法偽造文書、詐取價金的情形?而且應該建立機制,不應該讓社員在辛苦工作之餘還要承擔檢舉的責任,照理來說,軍醫局就應該建立機制,全面清查所有委外合約、查明這些事情。處長1個月內可以嗎?
陳處長元皓:是,報告委員,我們會積極清查,另外也跟採購處積極聯繫,對這部分做詳細的調查。
洪委員申翰:我是說,對於國軍醫院裡面的相關委外合約、標案,查清楚到底有沒有違法的狀況,1個月內可以嗎?
陳處長元皓:我們儘量。
洪委員申翰:1個月內可以嗎?
陳處長元皓:我們儘量。
洪委員申翰:我希望勞動部研議,將勞動合作社納入專案勞檢的範圍。
鄒署長子廉:沒問題,我們今年就有盤點110家次社會服務業,這種關係到底是承攬或合作社關係,我們在專案檢查時會實質認定。
洪委員申翰:勞僱關係的認定是你們的專業,我建議你們應該建立一個針對勞動合作社的專案勞檢機制,該進場就要進場,不然我們看到太多這樣的案例,很多人加入勞動型合作社時,根本完全不知道會是這樣的狀況,原來這麼沒有保障,合作社的大傘、大旗最後變成是拿來規避僱傭關係的責任,變成一塊遮羞布,這是大家沒有辦法接受的事情。
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我們會處理,包括專案檢查,我們會做先行的勤前教育,讓同仁的持的標準是按照我們法令規定來展開。
洪委員申翰:你們建立專業勞檢的機制,這部分請署長1個月內提出報告給我們。
鄒署長子廉:規劃情形會跟委員報告。
主席:本席宣告,中午會有休息時間,約40分鐘用餐。
請張委員育美發言。
張委員育美:(11時36分)部長好。在討論快篩國家隊之前,為了避免發生院內感染,以及使入院病人或陪病者採檢方式更貼近醫療實務,我在這個月的4月7日曾與您討論,除了緊急住院者之外,現行規定要求入院病人與陪病者要採取pooling,即10支檢體的檢驗,而不能選擇之前的PCR模式,其實已經造成醫病關係緊張,因為要等到10支,有些中小型醫院……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還是可以做快篩。
張委員育美:快篩比較有可能偽陽性,比較會有問題、沒那麼準確,我上一次有提到。
陳部長時中:對。
張委員育美:檢驗標準要10支,當時你有承諾會針對檢體的畸零數,比如說剩2、3支就不用等到10支,因為醫病關係很緊張,醫療人員又要防疫,在醫院裡又面臨要等到10支檢體,病人才可以住院等問題。因此我希望部長研擬合理配套,符合醫院需求,我也在委員會提出相關的臨時提案,請問目前研議的進度如何?當時你有答應可以用畸零數、尾數的方式,現在進行得如何?
陳部長時中:現在是規定需要10支,但我們要求大概5支就可以做檢驗了;至於畸零數的部分,我們正在研究如何管理。
張委員育美:那2、3支呢?因為有些是小醫院,如果他要住院的話,還要繼續等,其實造成醫病關係非常緊張。部長,你應該知道醫院除了防疫之外,還要花這個時間,其實很辛苦,會影響到醫療量能。
陳部長時中:緊急的不用……
張委員育美:緊急當然不用,我知道。
陳部長時中:第二個,我也建議朝這個方向來改;另外也建議大家多使用快篩。
張委員育美:快篩沒那麼準啦!真的,我那次有提到。
部長,事實上指揮中心在4月11日直接跟醫院團體表示依然維持pooling要10支的規定,絲毫沒有針對你4月7日所講的檢體尾數放寬等進行處理,過程中你有承諾,但業務單位似乎不當作一回事,是不是部長太忙了,沒有交代到?對於醫療臨床所碰到的困難,難道在我們質詢過後,你們就不當一回事嗎?
陳部長時中:不會,委員的意見我們絕對尊重。
張委員育美:那要怎麼做?
陳部長時中:其實在質詢時,各單位都有記錄委員相關要求且我們有同意的事項,因此相關討論是一定會進行的。
張委員育美:剛才提到快篩可能比較不準,會有偽陽性的情況,所以住院是採用PCR,PCR要10支一起做,那12個人的話怎麼辦,剩下2個要等多久才可以住院?
陳部長時中:還是一樣,請大家儘量使用快篩;另外,我們一定會檢討這件事,尾數要如何計算確實是一個困難。
張委員育美:部長,我覺得還是要考慮PCR,不然如果快篩出來是偽陽性,他去住院的話不是有危險嗎?
陳部長時中:委員,你也很瞭解醫院……
張委員育美:很瞭解啊!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不是來一個病人就做一次檢驗,而是上機的時間才會檢驗,做的時候就是10個一組……
張委員育美:如果有13個呢?
陳部長時中:如果有多出來的,就可以個案做……
張委員育美:對啦!
陳部長時中:但並不是每個病人一進來就馬上做,因為還是要符合原本的上機數目,多出來的畸零數當然可以放寬。
張委員育美:對,部長在4月7日提出尾數、畸零數可以放寬檢驗,我認為這是對的,不僅照顧到住院病人及家屬,更兼顧到醫療量能。因為不這樣做的話,我之前有經驗,我們是行政方面的,整天都跟病人、家屬產生紛爭,這樣會影響到醫療量能,所以要請部長重視這個議題。
陳部長時中:好,這是算法的問題,我們再研議要怎麼計算。
張委員育美:好,你要跟業務單位講好,你在4月7日回答的都有紀錄,就請業務單位這樣去做,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好。
張委員育美:接下來,目前的防疫政策採取的是重症求清零,有效管理輕症。但在輕重症分流之前,更重要的是要發現確診者,畢竟Omicron的傳染性很強,有高突破性傳染、多數是輕症甚至是無症狀等特性,倘若未能及時發現確診者並加以管控的話,疫情就會一直擴散。所以專家便指出,找出感染者是防疫的第一步,只要一個人知道自己被感染,他就會有警覺心,因為臺灣人水準很高,只要覺得被感染就會有警覺,並且避免病毒擴散,進而進行隔離及治療。而目前是希望藉由熱區普篩而找出社區病例,請問部長,對於每個月規劃4,000萬劑的快篩試劑,預期將投入多少數量用於社區快篩?我知道快篩有四種用途,一種是針對高風險社區,另外還有藥局、企業及居隔者,那麼有多少會用在社區的熱區?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是希望能夠達到1,000多萬劑的準備。
張委員育美:1,000多萬劑?
陳部長時中:對。
張委員育美:就按照剛才所提的四種用途除以四,所以是1,000多萬劑。
另外,以基隆的愛心篩檢數據來看,在4月5日至9日間發出近20萬劑的快篩,共發現38例潛在感染者,但在近幾天基隆依然出現確診者,我們當然不會天真地認為進行熱區普篩後就能夠根絕社區的疫情。
陳部長時中:當然。
張委員育美:對。這意味著熱區普篩之後,倘該地區疫情仍然持續,經過一定週期之後就要再次進行普篩,對不對?請問部長,所謂的監測指標是指單日確診量等,那麼衛福部的監測指標是如何規劃?並且預期會以如何的頻率執行?比如一週幾天等等。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是以高風險、中風險及低風險的方式進行疫情監測,被列入高風險的區域就會做這樣的考慮,讓他們提出相關計畫,我們就會核發快篩劑給他們。
張委員育美:因為是指標,所以當日確診量也算是指標,你們是以高風險作為指標就是了。那頻率的部分呢?
陳部長時中:大概有6、7個指標。
張委員育美:頻率是多久?
陳部長時中:至少隔半個月以上。
張委員育美:多少?
陳部長時中:至少都要隔半個月以上。
張委員育美:OK,隔半個月以上。
最後請教部長,上週表示近期的本土疫情陽性維持率大概是0.5%……
陳部長時中:我剛才是講半週還是半個月?半個月。
張委員育美:你是講半週還是半個月?
陳部長時中:半個月。
張委員育美:一般來講是一週,你說半個月?
主席:你剛才講半個月。
陳部長時中:半個月那沒錯,我怕有講錯。
張委員育美:你要講半個月?
陳部長時中:對。
張委員育美:好,紀錄寫半個月。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
張委員育美:部長上週表示近期的本土疫情陽性率維持在0.5%,相較於大量採檢的其他國家來說,算是相當低,以韓國為例,陽性率曾經超過60%;日本是50%;英國是10%左右;美國是從30%降到5%。請問部長,以目前疫情的趨勢,有沒有設定陽性率的預警值?也就是說原本是0.5%,如果到5%或10%的話,我們的醫療量能有沒有充分準備,就是有多少陽性,醫院就要有所準備,這跟防疫的量能有關,請問有沒有一個陽性率預警值?
陳部長時中:這應該是一個落後指標,就是已發生的陽性率……
張委員育美:這是0.5%啊!
陳部長時中:這是已發生的,近來比較高,現在已經超過1%。
張委員育美:現在超過1%,那部長有沒有預測?因為有預測的話,對於醫院的醫療量能而言,他們就知道要如何準備。現在是1%,以後有沒有可能到2%或3%,有沒有這樣的預警值?
陳部長時中:陽性率升高的話就需要增加檢測的量能,現在還沒有到這個臨界點。
張委員育美:好,部長還是有回答,也就是說愈高的話……
陳部長時中:委員問的我都有回答。
張委員育美:好,在目前陽性數量愈來愈多的疫情之下,我們一起共同來努力。謝謝。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
黃委員秀芳:(11時47分)部長,最近新冠病毒傳染力非常強,基層有一個聲音,目前12歲以下的小朋友都沒有施打疫苗,地方政府或一些團體陸陸續續都會辦一些親子活動或是兒童劇,就有家長反映,針對12歲以下小朋友的活動,是不是可以由疫情指揮中心宣導儘量少舉辦,避免群聚感染,部長會不會有這樣的想法?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目前來講,我們還沒有進入這樣的生活管制,但個別家長還是要注意,出席時口罩要戴好等,應該要自己防衛。
黃委員秀芳:所以目前……
陳部長時中:我們目前並沒有計畫要做這樣的生活管制。
黃委員秀芳:好,所以家長本身要帶小朋友出去的話,風險要自負。
陳部長時中:不是,是自己要注意相關的風險,自己要小心。
黃委員秀芳:就是要自己小心啦!
陳部長時中:對。
黃委員秀芳:我想請教部長,現在高齡染疫的風險還算是比較高,接種疫苗第1劑、第2劑、第3劑追加劑的比率,65歲以上施打第2劑是84%左右,追加劑是69%,其實都還有落差第3劑還有一些人不太想施打,是因為之前疫情控制得滿好的而不想施打,或者是他們覺得兩劑就夠了?部長,是否針對這部分要再加強?最近Omicron的疫情每天都有1,000多例,其實地方出現一種聲音,就是民眾覺得要趕快再去施打追加第3劑。
陳部長時中:對,現在施打第3劑的意願增高。
黃委員秀芳:對,施打第3劑的意願有增高,我在地方上也聽到,診所或是快打站其實陸陸續續都有開設。還有一些可能原本是到宅施打疫苗的部分是否也要加強,到底他們有沒有再施打第3劑追加劑,是不是要做統計?
陳部長時中:地方在這方面應該是滿積極的,只要有願意、有需求的,地方都會去做,也非常謝謝地方的努力。近來的情況其實也不像大家所想像的落差有那麼大,65歲以上可以施打第3劑的人,有施打第3劑的其實有88%,將近89%,比例不算低。第3劑跟第2劑,我看大部分國家的施打情形,包括第1、2劑施打得很接近的,但第3劑的部分還沒有跟第2劑施打的那種遵從度相符,都差一成以上。
黃委員秀芳:好,其實還是有一些人連第1劑都不太想施打。
陳部長時中:對,現在有15%的人還沒有施打。
黃委員秀芳:對,所以……
陳部長時中:我們也不能講15%的人還沒有施打,應該說差不多有5%的人沒有施打。
黃委員秀芳:是,就是連1劑都不想去施打的。
陳部長時中:對。
黃委員秀芳:應該也要去鼓勵這些人,是不是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再鼓勵他們出來施打?如果都不想出來施打的話,要達到未來大家可以非常自由生活的目標,我覺得可能還有一段距離。
陳部長時中:對,像這些都沒有施打的,其實也要明白他不但沒有善盡社會責任,將來自己的風險也會增高,因為將來不再會有這種所謂的隔離等相關方式,可能會是開放的情況,所以個人的保護變得很重要。
黃委員秀芳:是,最近這一陣子幾乎每天都1,000多例,其實地方上有一些警覺,可是跟去年比起來,大家的緊張程度不像去年,去年真的是整個馬路上幾乎沒人,現在進香的進香、遶境的遶境,大家好像都還滿正常地在生活,但還是請衛福部或指揮中心真的要呼籲,針對一些人比較多的地方,大家的衛生習慣等真的要再加強。
陳部長時中:對,衛生習慣的提升,這個本來就要去做,不單是COVID-19,對其他流行病都還是有一些預防效果,所以維持衛生習慣或相關的NPI是一直要持續的,至於施打疫苗,站在保護自己的立場上也應該要去施打。不過我再強調,現在65歲以上可施打且有施打的已達88%,將近89%,我們要持續推動。
黃委員秀芳:傳染力這麼強,看起來真的是會有越來越多人,其實大家還滿擔心的,長照機構的這些長輩,未來如果真的大量傳染的話,長照機構整個人力的調配或人員的疏散,這部分要如何管理?
陳部長時中:將來長照機構也會走向就地分流管理,以前是要再把長照機構的人全部移出來,現在沒有辦法這樣做,而且那樣移出來的社會成本很高,因為還要有人照顧,如果把全部都移出來,在照顧上面若有疏漏,所造成的危害可能比疾病本身還更嚴重。長照機構裡面都是高齡者,染疫者我們大概會考慮儘快使用藥物。
黃委員秀芳:所以就會就地照顧,不會把人員移出來?
陳部長時中:對,如果沒辦法就地做一個區隔,確診的我們會移出來,不會像以前一、兩圈的接觸者全部都移出,現在這是做不到的事情。
黃委員秀芳:部長,接下來我想請教,上禮拜我問到,你們說未來輕症要做居家照護,現在已經開始這樣做了嗎?有幾個縣市已經開始這樣做?
陳部長時中:開始了,昨天的話就有9個,今天應該加了1個,應該有10個縣市已經……
黃委員秀芳:其他縣市我也認為應該要再加強,如果本土確診人數這樣成長下去的話,我認為可能輕症居家照護的部分,各縣市應該都要啟動。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想未來疫情比較廣泛的時候,中央在協調調度上應該做的事情,當然我們要盡力可是未來縣市政府的自主準備,這部分也應該要做好。居家照護方面,上禮拜五開會,大家也都同意,對於指引大家也都願意遵從,大方向是好的。但對於加強型的防疫旅社,地方就比較抗拒,因為確實有些地方的旅社比較少,但我覺得應該要做的也應該要做,不能只能靠中央調度,因為別的地方已經準備好,我們硬要把這邊的病人調到那邊去,坦白講對另外一個地方政府也不公平,本來大家就要合作,不能說都不準備。
黃委員秀芳: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再請教部長一個問題。現在住院陪病的人,第一次是公費做PCR,一個病人如果住院,可能花在PCR的費用至少都要1萬元左右,所以……
陳部長時中:我一直在強調,可以用快篩取代PCR,指引上面很清楚。
黃委員秀芳:可是現在應該很多醫院還是用PCR。
陳部長時中:我知道,我們要加強宣導。
黃委員秀芳:滿多家屬跟我反映,如果像剛剛部長所講的,可以用快篩取代PCR的話,是否可以請衛福部或指揮中心很明確地告知地方醫院,可以用快篩來取代PCR?
陳部長時中:好,其實指引上有,我們也公布很多次。
黃委員秀芳:要不然一個病人住院,光是PCR的花費都要1萬多元。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要加強要求,因為指引就是這樣子寫,那是很清楚的事情。
黃委員秀芳:好,謝謝。
次長,最近有一些警員跟我反映,目前執行的路邊酒測,駕駛人還是要脫口罩做酒測,現在病毒傳染力那麼強,請問警政署針對警察臨檢執行酒測方面,到底有什麼樣的方式以維護警察的安全?
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宗彥:跟委員說明,COVID-19疫情到現在已經兩年多,我們從第一年開始,所有員警依照不同等級的執勤,會有不同裝備的防護,在實施酒測時也一樣,所以我們都有一套標準讓基層的員警依循。
黃委員秀芳:可是我本身有碰到,我看警察也沒有什麼防備啊!他們就直接拿一根酒測器請駕駛人吹氣,然後口罩脫下來,我覺得這樣對警察來講,萬一這個人是確診的話……
陳次長宗彥:重點在於員警執勤完之後,個人的清消還是要落實。
黃委員秀芳:你怎麼知道他到底……
陳次長宗彥:所以這件事情是每一個人必須要落實及做到的。
黃委員秀芳:那吹氣的那一根……
陳次長宗彥:那個不會重複使用啊!吹嘴會替換掉……
黃委員秀芳:沒有,那個根本沒有吹嘴啊!
陳次長宗彥:不只是在疫情期間,平常實施時基於個人健康,就會去……
黃委員秀芳:次長,那天因為我是駕駛人,所以我本身有碰到,我認為這樣子對警員來講其實不好啦!因為脫口罩就直接……
陳次長宗彥:那委員的意思是,這段時間不要實施酒測嗎?
黃委員秀芳:不是,我覺得你們應該有一些防護措施。
陳次長宗彥:當然有,這是從第一年到現在都有的啊!
黃委員秀芳:那就是地方要去……
陳次長宗彥:這不是今天才發生,委員,這是從第一年開始就一直都有的。
黃委員秀芳:那有沒有確實去落實?
陳次長宗彥:這部分我們會問彰化縣警察局是不是沒有落實,讓委員發現並且擔心。
黃委員秀芳:就是要去落實,一方面就是要保護警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安全嘛!
陳次長宗彥:我們就要看彰化縣警察局是不是沒有落實。
黃委員秀芳:所以我請次長……
陳次長宗彥:好,這部分我們會後馬上去瞭解一下。
黃委員秀芳:好啦!你就去瞭解,我今天的意思是希望……
陳次長宗彥:跟委員說明,這不是第一年,也不是現在才開始,這個是已經兩年多的事,好不好?
黃委員秀芳:好啦!次長講得這麼激動,我希望能予以落實。
陳部長時中:戴著口罩吹啊!
主席:戴著口罩,那有沒有面罩?
陳次長宗彥:有,都有。
黃委員秀芳:沒有啦!就沒有啊!
主席:有嗎?有面罩嗎?基本的透明面罩有沒有?
陳次長宗彥:所有的防護裝備都會依照……
主席:你說有,但委員說沒有啊!
陳次長宗彥:可能是這個個案,我們要去瞭解他到底是出什麼樣的勤務……
主席:你們有給這種配備嗎?透明面罩……
陳次長宗彥:這些裝備都有撥發,同時也會依照他們值勤的內容去做防護。
主席:但委員就說沒有啊!
陳次長宗彥:關於委員所講的那個個案的狀況,我們要實際去瞭解彰化縣警察局是不是沒有落實。
主席:你們有給人家經費去買透明面罩嗎?
陳次長宗彥:報告主席,從第一年開始,指揮中心就已經依照各項任務的需求,將這些裝備、配備落實分配到各個警政單位去。
主席:那你們先去瞭解之後再來說明好了。
本席在此宣告,陳瑩委員發言完畢之後休息40分鐘用餐。
現在請陳委員瑩發言,我們特別把陳時中部長留下來,等陳委員質詢完畢之後他才能離開。
陳委員瑩:(12時1分)實施酒測的狀況確實在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像我沒有喝酒,他們不僅不讓我用儀器檢測,還把我叫下車走直線給他們看,那也是很故意,請次長再去瞭解一下彰化縣的情況。
主席:有可能嗎?他們看到你還會叫你酒測,這有可能嗎?
陳委員瑩:就是啊!
部長好,現在疫情越來越嚴峻,花東原本是最後的淨土,最近也都淪陷了,上周五中醫師全聯會理事長柯富揚在記者會上特別說明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使用公費清冠一號的狀況,在中醫師全聯會所公布的中醫醫療院所當中,花蓮和臺東總共有35家,其中花蓮有14家,臺東有21家,他們也表示願意送藥。本席的質疑是花東地形狹長,我之前已經講過很多次,從市區開車到豐濱、長濱、金峰、大武、延平等地往往要花一、兩個小時的時間,如果確診民眾想要採取中西合併治療,即便他們透過視訊的方式看過中醫,但中醫有沒有足夠的量能和人力可以送藥到偏鄉或部落,這是我比較擔心的地方,不知部長對這個部分有沒有掌握?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關於這兩個部分,我想中醫必須要和藥師公會雙方一起來合作,因為路途確實很遠,如果只單由一個單位來負責,恐怕很難把這項任務做得很好。
陳委員瑩:因為他們沒有像我這樣跑過很多部落,他們可能不知道實際執行起來真的會很累,所以我替他們擔心。
陳部長時中:我會協調中醫和藥師公會雙方一起合作把這件事情做好。
陳委員瑩:本席希望偏鄉確診者都可以得到妥善的照顧,以臺東為例,目前縣府多位主管、議會議員、調查站及許多民眾都已經被隔離,因為過去臺東比較沒有發生這樣的狀況,所以大家都非常緊張。縣政府表示,針對新冠肺炎希望可以推動民眾普及接受中西合併診治的專案,是不是可以請衛福部全力配合臺東縣政府來推動專案?
陳部長時中:不能說是由我們來配合他們……
陳委員瑩:應該說是支持啦!
陳部長時中:我們全力支持臺東縣政府中西合併診治的作為。
陳委員瑩:不好意思,剛才是我用詞不當。
另外,有一個問題可能要請部長注意一下,目前疫情嚴峻,確診數可能會越來越多,是否確診的判定一定需要靠醫檢人員的檢驗。從疫情發生以來,一直存在一個問題,我們已經講了很久,但是到現在都還沒有解決,主要是醫檢費1,000元該怎麼分給檢驗相關人員的問題,這項爭議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解決,我想部長應該都有耳聞吧!
陳部長時中:但是大家都跟我說沒有問題。
陳委員瑩:那你就是被騙了啊!
陳部長時中:醫檢師公會也跟我說沒有問題,他們會處理好。
陳委員瑩:你被騙了!其實當中的問題很多,所以一定要留你下來聽完這項議題,你聽完這項議題之後就可以先行離開,其他的問題我問別人就好。依照新冠肺炎特別條例所訂定的補助獎勵要點,明定公費核酸檢驗費用每件至少應有1,000元分配給檢驗相關人員,有的醫院把1,000元分成七比三,其中700元給醫檢師,300元給其他檢驗人員,比如送檢體的工作人員。雖然這種問題看起來沒什麼問題,但是有些醫院卻是把1,000元全部都給醫檢師,1,000元給醫檢師之後,其他檢驗人員就提出抗議,於是醫院對其他檢驗人員說要從健保點數挪給他們。針對這種亂象,我從去年12月就接到陳情,衛福部也開了很多次會議却都沒有結果,結果你還被人家騙說都沒有問題,現在檢驗量那麼高,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之後他們罷工的話,那該怎麼辦?
陳部長時中:其實我每次都有詢問相關的公會領導人士,他們都說很好,他們很高興……
陳委員瑩:那你要回去看看是誰跟你講的,我聽到的都不一樣。
陳部長時中:我會再去瞭解一下相關問題。
陳委員瑩:現在連公立醫院的分配方式都不一樣,1,000元全部給醫檢師之後,醫院也不可能把它追回來,值班傳送檢體的檢驗人員確實是在感染風險之下工作,照理說,他們也應該得到補助才對,我們不能完全不理他們。
陳部長時中:對啊!基本的精神就是要補助醫檢及相關人員,有貢獻的人都應該根據專業、能力和時間來進行適當分配才對,這是我們當初……
陳委員瑩:沒錯,雖然要點上是這樣寫,但執行卻有問題,這和剛剛所討論的酒駕問題是一樣的,講歸講,執行狀況卻不一樣。
陳部長時中:這方面我會再來清楚瞭解,確實有人提到過這個問題,而我有機會碰到相關人員時都會詢問他們,但他們都說沒有問題。沒關係,我再來調查一下。
陳委員瑩:我也很想知道是誰告訴你的。關於用健保點數來補貼,究竟這樣合不合規定我並不是很確定,我想要講的是這個問題真的要馬上解決,總不能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或者是你們有給他們草但人家沒有拿給他們吃,請問部長可以在多久時間內解決這個問題?
陳部長時中:如果是個別醫院的話,我們會個別處理好。
陳委員瑩:是個別的醫院嗎?
陳部長時中:對,如果是個別醫院的問題,我們會儘快在一個禮拜之內先去處理,然後再向委員報告,至於整體的部分,請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陳委員瑩:我怕人家不敢講,所以請部長要注意這個問題。
現在部長可以先行離席,剩下的問題我來請教醫管會。花蓮豐濱鄉實施科技與醫療結合計畫,不知李副執行長對這個案子有沒有印象?
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李副執行長說明。
李副執行長新民:有。
陳委員瑩:針對這個問題,上次本席也曾提出質詢與要求,這項計畫主要是推動部落健康營造、預防及延緩老人失能,本席也有在協助推動,由於這項計畫的成果非常好,所以本席協助爭取到1,400萬元的第二期計畫經費。去年12月本席曾在此提出質詢,除了希望你們支持第二期計畫之外,還要你們評估臺灣還有哪些地方適合作為試辦點,這些事情你應該知道吧!
李副執行長新民:是的。
陳委員瑩:我想醫事司應該也知道這件事情,現在畫面上所顯示的圖表是我因應當時質詢所做的,衛福部回給我的公文主頁上寫得很清楚,我當時質詢所要求的內容是希望你們評估臺灣還有哪些地方可以作為試辦點,結果你們回給我的內容是什麼?請問醫事司劉副司長你要不要來唸一下?
主席:衛福部醫事司劉副司長說明。
劉副司長玉菁:跟委員報告,當時我們應該也有提到這項執行當中的計畫看起來是滿有成效的,但是它的基礎值所蒐集到的資料是不是可能還需要更多一點,然後我們再來擴大辦理,我記得當時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評估。
陳委員瑩:寫在哪裡?
劉副司長玉菁:我記得那時候有提到要穿戴智慧裝置,然後有一些區域內的高齡者……
陳委員瑩:你記得嗎?我現在把公文攤在這裡給你看,這是你們寫的公文,但就是答非所問啊!你們寫的有哪一句是針對我的要求和我的問題來回答?而且我還特別告訴醫事司這份公文這樣寫根本沒有回答我的問題,結果你們還是置之不理啊!
劉副司長玉菁:不好意思,我們再檢討改進,印象當中過去這個案子我們大概……
陳委員瑩:你不要憑印象,現在我把公文都攤在這裡,你不能只憑印象,這都是白紙黑字啊!我不知道你們回給我這份公文到底是什麼東西,竟然還擷取我質詢的資訊,請問你們除了說不好意思之外,還能做什麼?
劉副司長玉菁:不好意思,我必須跟委員報告,這份公文發出已經有一段時間,如果要很精準去回想內容……
陳委員瑩:我就是怕你們時間不夠,所以我去年12月就已經提出質詢,希望能夠給你們充分的時間,結果你們竟然回給我這樣的公文。
劉副司長玉菁:我記得當時大家有在討論基礎值可能要等到蒐整更多資訊的時候再來推展……
陳委員瑩:我不想瞭解你的印象是什麼,我只想提醒你們,花東基金6月份可能就要再送案了,距離現在只剩一個多月的時間,請問你們打算怎麼做?
劉副司長玉菁:針對這部分,醫福會本來就有一項計畫在推動,屆時這項計畫會在花東基金當中延續提案再繼續推動,應該是這個樣子。
陳委員瑩:所以是怎麼樣?
劉副司長玉菁:應該是醫福會會有進一步的……
陳委員瑩:所以你把皮球踢給他們?
劉副司長玉菁:不是的,這項計畫目前就是由醫福會來提案。
陳委員瑩:我知道是由醫福會提案,但我要求你們必須進行評估,請問你們的評估在哪裡?
劉副司長玉菁:針對這部分,我們回去之後再……
陳委員瑩:剩下一個多月的時間你們能評估出來嗎?你還說你印象中需要多一點的時間、如何又如何,然後你現在講的又是什麼?
劉副司長玉菁:針對這部分,我們回去之後再將進一步的評估補充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瑩:只剩一個多月的時間,你們要評估,然後要告訴我哪些……
劉副司長玉菁:我們會儘速把評估資料補充……
陳委員瑩:難道這些工作要我幫你們做好嗎?
劉副司長玉菁:我們回去之後會把相關資料再重新……
陳委員瑩:次長,你應該知道這個問題出在哪裡,麻煩你注意一下。上來備詢的官員竟然這樣回答,我也不曉得該說什麼,請你們把握最後的時間,提出試辦點的評估,請問有沒有問題?
劉副司長玉菁:好的。
陳委員瑩: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13時14分)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3時)次長好。我們知道現在像新北市幼兒的這件案例,凸顯Omicron在小孩子確診後的住院率會增加,像新加坡有14%左右、美國3歲以下的幼兒住院率也有一半的情況。次長,我要請問現在在家康復訂的年紀是多少?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委員好。是未滿65歲的年紀。
陳委員椒華:請問次長知不知道新加坡在家康復他們訂的規定是怎樣,你知道嗎?
薛次長瑞元:這我不清楚。
陳委員椒華:你不清楚?
薛次長瑞元:對。
陳委員椒華:我請問次長,如果65歲以下確診者都在家康復,家裡如果有幼兒,對於幼兒的危險性會不會增加?
薛次長瑞元:幼兒的風險性是指被傳染的風險性?這一樣啊!
陳委員椒華:對,被確診者在家康復時所傳染的可能性會增加,我們知道新加坡的在家康復是訂12歲到65歲,也就是如果家中有沒有打疫苗者或幼兒的話,確診者是不可以在家的喔!
薛次長瑞元:主要是在家康復者仍然需要隔離,而隔離是否能落實,這會影響到在家的其他非確診者的風險程度。
陳委員椒華:我要跟次長說,麻煩疫情中心一定要考量這個,新加坡為什麼要訂12歲到65歲,一定有他們的理由對不對?
再來,居家照護或者是在家康復,我們有看到衛福部之前提出的一份報告,如我手上的圖片,在2020年8月18日的疫情報導,即「臺灣COVID-19醫療照護體系整備與應變措施」,次長也有列名,當醫院量能超過負荷的時候,這些確診患者先在集中檢疫所;如果再超過負荷時,就使用組合式的臨時收治場所,請問次長,組合式臨時收治場所的設備及功能大概為何?可不可以請你說明?
薛次長瑞元:2020年那個時候主要還是Alpha病毒株,2021年才是Delta,事實上這兩株變異株的病情都是比較嚴重的,但現在的Omicron不太一樣,所以目前在疫情開始快速發展的時候,我們會朝向以居家照護為主,而不去採用組合式的……
陳委員椒華:所以現在的政策就是不會再用組合式的臨時收治場所囉?
薛次長瑞元:對,原則上目前不會。
陳委員椒華:好,假如現在醫院的病床數不夠,還有集中檢疫場所不夠,要如何來規劃呢?
薛次長瑞元:居家照護為主。
陳委員椒華:他們如果是需要治療的,居家照護由誰來治療?
薛次長瑞元:如果是需要治療,它分為兩種,一種是預防性的治療,比方說他是比較高危險的病人,需要用口服抗病毒藥,這部分還可以用……
陳委員椒華:次長,你再聽一次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確診者是需要治療的,但現在病床數不足……
薛次長瑞元:現在病床數沒有不足。
陳委員椒華:現在檢疫場所已經沒有量能了,對於需要治療者你要怎麼去規劃?我的問題是這樣。
薛次長瑞元:跟委員報告,目前病房並沒有不足。
陳委員椒華:我知道目前是有,但如果現在每天有1萬人以上確診的話,未來需要治療的確診者增加,你要怎麼規劃?
薛次長瑞元:還是依照他的嚴重程度送到醫院做治療。
陳委員椒華:對啊!我就跟你說,現在醫院如果量能不夠的話,你要怎麼辦呢?
薛次長瑞元:就還沒有不夠啊!
陳委員椒華:現在沒有不夠,那是因為現在沒有萬人確診啊?
薛次長瑞元:萬人確診也不一定就會不夠啊!
陳委員椒華:如果哪天萬人確診、醫院病床不夠,你要怎麼處理?
薛次長瑞元:以Omicron的重症率來看,目前大概還不用擔心到這個問題,就算確診者達1萬人也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陳委員椒華:部長也說未來會有300萬、450萬的人會確診?
薛次長瑞元:這要看多久的時間之內達到300萬、450萬人,並不是一下子就達到300萬人。
陳委員椒華:次長,現在的問題是假如真的不夠時,你們要如何來規劃?我是問你如果不夠嘛!300萬人……
薛次長瑞元:這都是會往下走的。
陳委員椒華:月底如果有300萬人確診,你的病床不夠要怎麼辦?
薛次長瑞元:這個月月底不會有300萬人確診。
陳委員椒華:好,100萬人確診,病房不夠……
薛次長瑞元:原則上也不太可能會有100萬人確診,不過如果有需要治療,當然重症就往醫院送;醫院如果不足的話,就會暫時留在集中檢疫所;集中檢疫所如果不夠的話,還是會往下走。
陳委員椒華:哪裡?就在家裡?
薛次長瑞元:對,就是在家裡,我們使用遠距。
陳委員椒華:那家裡12歲以下的幼兒容易被確診者傳染,你要怎麼辦?我剛剛在前面已經有請教過你,如果在家時有幼兒……
薛次長瑞元:對啊!我就說在家隔離者要遵守隔離的標準,這樣在家裡的幼兒或其他人就比較不容易被傳染。
陳委員椒華:你怎麼知道他們會遵守防護的辦法?
薛次長瑞元:這個時候已經沒有辦法用公權力強制他去遵守,而是自己要做好防護。
陳委員椒華:很好,你告訴我,你們要如何執行公權力,要求確診者在家康復會乖乖的照著做,家裡如果有幼兒,你們要怎麼辦?
薛次長瑞元:因為這是自我防護,你自己有家人,如果你不管自己的家人,隨意進出故意和他們接觸,我們也沒有辦法。
陳委員椒華:所以我剛剛有跟你說,新加坡的作法就是他們認為沒辦法去規範確診者有12歲以下的家人,所以他們是不准這類的人在家康復。次長,這提供給你們參考,因為你剛剛說你不知道嘛!你不知道剛剛我……
薛次長瑞元:委員,這個有矛盾嘛!這個小孩也沒有確診,只是因為他家裡有人確診,就要統統把他移有醫院去,當然醫院馬上就會爆了。
陳委員椒華:我沒有要移到醫院,我是要讓次長知道新加坡是這樣做,我沒有要你怎麼做,我是告訴你有這樣的情形。
薛次長瑞元:當然我們可以學習新加坡好的地方,但是不一定要照他那樣做。
陳委員椒華:我沒有要你怎麼做,我只是詢問你要怎麼做,新加坡如果確診者的家人是12歲以下,他是不能在家的,讓你知道就好,以後如果確診者人數增加,衛福部及疫情中心要怎麼做,請你們好好地規劃,這樣知道嗎?好,謝謝。
薛次長瑞元:是!我們會做準備。謝謝委員。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3時9分)次長,我想很多位委員都關心,最主要還是看到疫情緊張的狀況,但是上個禮拜衛福部就直接講要打3劑才能去旅遊,讓旅行社炸鍋。今天早上交通部王國材部長就說他是看新聞、看報紙才知道,他現在也趕快做緊急處理。我只問一件事情,現在部會間互相的聯繫、協調,有那麼困難嗎?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這部分部長也已經致歉過了,因為當時要下達這個命令的時候,沒有針對旅行業者特別去做思考。
洪委員孟楷:沒有針對旅行業者做思考,也沒有找交通部來開會,你們就自己討論自己算?
薛次長瑞元:因為當時認為打完3劑才可以進行的活動,事實上有好多種,所以沒有特別為旅行業者這一塊做思考。
洪委員孟楷:未來還會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
薛次長瑞元:我們應該不會了。
洪委員孟楷:應該不會?
薛次長瑞元:對。
洪委員孟楷:因為相關的業務不是都會有各部會開會進行討論,最基本的要找各部會來溝通,都沒有辦法?疫情嚴峻,國人都瞭解,但是在快速政策反應的時候,如果要讓業者炸鍋、讓民眾無所適從,到最後才一而再再而三改口,我說實在話,部長的道歉不要那麼廉價好不好?
薛次長瑞元:這也不是廉價的道歉。
洪委員孟楷:不是廉價的道歉,但你們讓交通部在開會時不瞭解,又讓交通部部長看報紙、看新聞才知道,你說陳時中部長有道歉,但是說實在話,業者在這個六、日人仰馬翻,大家抱怨連連,我相信你也有瞭解跟聽到吧?
薛次長瑞元:對,這部分其實一定會有思慮不周的地方,我們一定會檢討改進。
洪委員孟楷:所以未來會不會發生這樣的狀況?
薛次長瑞元:我們會儘量避免。
洪委員孟楷:你們不要再發生這樣的狀況了吧!
薛次長瑞元:對。
洪委員孟楷:再來,很多的民眾在講昨天有公布6到11歲可以施打半劑莫德納疫苗,什麼時候會開始實施?
薛次長瑞元:這還需要等禮拜三ACIP的委員通過,昨天是食藥署通過它的EUA。
洪委員孟楷:所以禮拜三有可能不通過嗎?
薛次長瑞元:目前我們其實也沒有辦法去影響委員的決定。
洪委員孟楷:是啊!你昨天告訴大家可以打了,結果現在說禮拜三還有專家學者會議?
薛次長瑞元:不是!這個藥可以打。
洪委員孟楷:禮拜三有可能會不通過嗎?有可能在禮拜三的會議「逆時中」、打臉衛福部?所以這不就是先斬後奏了嘛?
薛次長瑞元:沒有,ACIP是要決定什麼時候開始打。
洪委員孟楷:那最快什麼時候?你們應該要有規劃,還有你們現在要掌握醫療量能嘛!你們也要先準備開始要怎麼打,例如醫護人員進入國小校園,還是國小校園開始要造冊,請問開始造冊了沒?
薛次長瑞元:我們目前是有跟教育部在協調,因為這牽涉到國小的學童要施打需要家長的同意,所以必須要先做……
洪委員孟楷:是,就跟國中的學童一樣,只要18歲以內都需要家長同意啊!
薛次長瑞元:對,所以要發意願書去做調查,等調查回來之後,我們會再做分析,看看哪一個學校有多少人要施打,再規劃疫苗的配送,這樣加起來可能差不多是7到10天。
洪委員孟楷:以現在來算的話,最快也許下個禮拜五以前就可以開放施打?
薛次長瑞元:等禮拜三過了之後,這份調查發下去,我想大概差不多再十幾天的時間做準備。
洪委員孟楷:十幾天的時間做準備?
薛次長瑞元:差不多兩個禮拜。
洪委員孟楷:看起來到4月底,也許就可以開放施打,是不是?
薛次長瑞元:差不多是4月底或5月初。
洪委員孟楷:很多的民眾在昨天一看到這則新聞,跟本席一樣的焦慮及擔心,當然我相信一定有通過醫學上的證明報告,但很多人在說為什麼我們不是開放BNT,而是開莫德納?BNT是美國、日本、韓國都開放6到11歲施打。今天有位議員在臉書上就講,他直指盲點、突破盲點,就是因為我們沒有BNT啦!不是不開放BNT,而是我們沒有BNT,所以無法施打BNT。我想請教,像剛剛次長講的,也許4月底開始讓6到11歲的兒童開始施打,家長也知道了,但BNT有沒有預計進來的時間?
薛次長瑞元:這個不是BNT,而是輝瑞,也就是BNT系列下出來的疫苗,兒童專用的疫苗是輝瑞公司的。
洪委員孟楷:就一樣好不好?對於名詞部分,反正大家都知道。
薛次長瑞元:不是,這個會有影響。
洪委員孟楷:好,兒童的是輝瑞,是不是?
薛次長瑞元:因為我們這一區域的代理商是上海復星,他們沒有辦法直接拿到輝瑞的疫苗,他們內部跟輝瑞還要再協調,才能夠拿得到。
洪委員孟楷:所以這跟上午陳時中部長講得有點不一樣喔!
薛次長瑞元:一樣。
洪委員孟楷:不!陳時中部長講的,我相信我不是第一個質詢跟關心這個議題的,大家也都講去年台積電、鴻海及慈濟有辦法在一個月內買到1,500萬劑,並讓合約簽訂。
薛次長瑞元:那個是BNT,輝瑞是另外在進行的,這不一樣。
洪委員孟楷:現在講的是輝瑞,但他們是不是同一家公司?
薛次長瑞元:不一樣。
洪委員孟楷:也不一樣?
薛次長瑞元:對,輝瑞公司就是輝瑞公司,BNT公司是BNT公司,BNT的授權是給上海復星,沒有錯,但是上海復星要拿到輝瑞的兒童專用疫苗,他們內部還有一些事情要做。我們的合約草案都已經送過去了,但他們內部還需要協調。
洪委員孟楷:是,我們不管他們怎麼協調,過去你們也說要超前部署,今天部長的講法是一直有小問題,四方也有對話,包括疾管署、上海復星及輝瑞都在討論,但是一直有小問題。可是民眾想要瞭解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施打?因為美國有辦法、日本有辦法、韓國有辦法,我們現在只是說到了4月底,假設莫德納開始施打了,有一些國家也通過使用莫德納,沒有錯,但是民眾會用自己的親身經驗,莫德納打了真的很不舒服,而美國、日本、韓國的兒童有輝瑞可以打,相對來講,好像是比較穩定的疫苗,也因此會想去做選擇。你們現在是不是能夠確認在什麼時候有辦法?還是你就告訴家長說沒辦法,兒童輝瑞確實進不來,我們有莫德納就先打,不然會有風險?
薛次長瑞元:目前有莫德納,當然就是先打。對於輝瑞的兒童疫苗,我們沒有辦法去掌握那個時間會在什麼時候。
洪委員孟楷:沒有辦法掌握?
薛次長瑞元:對。
洪委員孟楷:我在想去年也是一樣,當然我知道在第一線的公部門同仁都很辛苦,但是去年也一樣,在購買BNT的時候,你們也一直說沒辦法、溝通不良,到最後鴻海、台積電及慈濟出來,一個月內馬上就可以買到?
薛次長瑞元:情況不太一樣。
洪委員孟楷:情況不一樣,沒有錯嘛!但方法是人想出來的,我們要的是拿到足夠的疫苗,讓民眾及兒童能夠趕快施打、趕快形成集體保護力,這也是過去這段時間,兩年多來各國的防疫經驗不是就告訴我們,用這樣的方式是有辦法對抗病毒的?
薛次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現在你雙手一攤跟我們講沒辦法,民眾當然會質疑……
薛次長瑞元:我們是在努力當中,這沒有錯啊!
洪委員孟楷:但什麼時候可以到貨啊?
薛次長瑞元:這個時間我們沒有辦法掌握。
洪委員孟楷:次長,還是一樣,本席在這兩個禮拜一而再,再而三跟您強調,現在疫情確診的人數會讓很多家長擔憂,怎麼樣能夠降低家長的擔憂?我覺得最好的情況就是把所有的資訊開誠布公,讓所有家長知道,這樣才會讓大家確實可以放心。
薛次長瑞元:是,對於輝瑞兒童疫苗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已經努力了兩個月,跟相關的廠商在談,我們會持續再努力。
洪委員孟楷:好,我的時間到了。召委,最後讓我再提出一個小問題?
主席:好。
洪委員孟楷:現在的問題點到底卡在哪?
薛次長瑞元:就是我剛剛講的。
洪委員孟楷:不是,我是問問題點啊?
薛次長瑞元:他們之間在合約上面是沒有……
洪委員孟楷:是他們的問題?不是我們這一方的問題?
薛次長瑞元:對,我們該做的都做了,已經把合約草案送給他們。
洪委員孟楷:日本跟韓國怎麼做?
薛次長瑞元:他們沒有大中華代理權在上海復星的問題,他們直接就跟輝瑞購買。
洪委員孟楷:所以其實還是大中華代理權的問題,是不是?
薛次長瑞元:是,有關啦!
洪委員孟楷:好。
主席:是不是請郭董他們去協助好了,之前也是有大中華代理權的問題,郭董跟台積電就買得到啊!我們就委託郭董跟台積電去買就好了。
薛次長瑞元:因為這牽扯到輝瑞。
主席:你們如果沒辦法做到,就請別人代勞。
薛次長瑞元: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葉委員毓蘭:(13時19分)陳次長及薛次長好。我上個星期在這裡有跟陳時中部長表示過,因為本席去年有出國,回來直接到集中檢疫所隔離,之後還有一個自主健康管理,但本席從來沒有接過任何簡訊或關懷的電話,所以本席當時建議我們在進入疫情大爆發之前,必須就這些科技配備進行盤點,有什麼問題就要趕快去修正。
剛好今天上午本席就接到一個朋友的訊息,他是一位住在南美洲的臺商,他說回來之後每天被簡訊煩到受不了,一直發簡訊說他離開居家範圍,你看,我還截圖出來,他還打電話給1922、還傳訊息說:拜託你們,我一直都在家,不要一直亂發訊息,不然要提出抗告。因為他從南美洲回來,一趟路非常、非常遙遠,好不容易要睡了,就發生這樣的事;不是只有簡訊,他說新店分局江陵派出所照三餐給他請安,我就打電話問了派出所,派出所跟我說只要110系統上有訊息,他們就一定要去處理。因此本席就去看到底什麼地方出了問題,是電子圍籬,其實在兩年前,臺北市的鍾沛君議員就已經提到,前4個月就有八千多次的電子圍籬異狀發生,其中定位異常將近5,000次,那時陳政次就表示會和電信業者討論解決方案,現在有解決方案了嗎?
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宗彥:委員好。跟委員說明,電子圍籬的系統從建置到現在,其實都一直持續在修正,沒有停止,這是第一件事。第二個,從第一年開始施行,最重要的問題在哪裡?因為我們不是採取GPS的定位,事涉到個人隱私的部分,是採取通信、電信的信號,用三角定位的方式,但修正的部分都是一直持續滾動在進行的。
葉委員毓蘭:是。
陳次長宗彥:另外,我們也到各縣市警察局的勤務中心,因為這個系統主要是在勤務中心裡面,從一開始發現這個問題,我們也有跟勤務指揮中心做了一些教育訓練,包括如何判讀等等,其實已經都是一個很穩定的狀況。如果是委員特別提到的個案情況,請委員讓我知道一下,因為可能是他所在位置等等因素,我們就這個個案的狀況,都可以成為我們……
葉委員毓蘭:次長,我知道,您剛才講的就是我早上直接跟江陵派出所協調的問題,因為他們夫妻兩人不同時間回來都碰到相同的問題,所以可能是那個地點訊號不好。
陳次長宗彥:是,所以我才說……
葉委員毓蘭:但是次長你知道嗎?新北市警察局的勤務指揮中心告訴我,今年的4月1日到4月11日,不到半個月的異常數量就高達5,051件,每天有459件,這實在是太高了。
陳次長宗彥:這個不能叫做訊號異常,跟委員說明一下,這都要透過判讀來做處理,如果是大量的話,因為這兩年的運作,只要地方有反映,指揮中心的資訊組就會去協調電信,他們會將訊號異常的真正原因找出來。
葉委員毓蘭:次長,這個問題會造成民怨,今天早上他會找我的原因是因為跟警察有關……
陳次長宗彥:沒關係,所以我說這個個案的狀況讓我瞭解,我們請他們做技術上的調整。
葉委員毓蘭:因為現在在手機簡訊等各方面經費最少有10億元以上,還做成這樣,其實本席也很擔心,因為像我就完全收不到……
陳次長宗彥:所以像委員提到的過與不及都不好。
葉委員毓蘭:過與不及都不好。
陳次長宗彥:事實上,絕大多數進入入境檢疫系統的民眾,無論是國人或其他國籍來臺的旅客,在檢疫期間的關懷方式,第一個是民政體系的關懷……
葉委員毓蘭:可能是需要再修正了啦!
陳次長宗彥:第二個,外籍人士是由外事警察進行健康關懷;第三個是透過現代化的科技,傳遞簡訊來做處理。
葉委員毓蘭:次長,剛好你提到這個,你知道全臺灣有多少外事警察嗎?
陳次長宗彥:這個我們都清楚,委員,從第一年……
葉委員毓蘭:你知道有多少嗎?你讓他們負責所有入境的外籍人士,你知道……
陳次長宗彥:因為外籍人士的部分後來還有分工,移工的部分是交由勞動部處理,所以其實我們都有考量到。
葉委員毓蘭:我早上已經在內政委員會問過了……
陳次長宗彥:是,所以這個都有考量到他們的人數及……
葉委員毓蘭:你顯然是沒有考量到現實。
陳次長宗彥:有啦!
葉委員毓蘭:我再請教,因為現在居家照護會變成比較主流的作法,我還是先問一下警察的部分,陳政次,你看這則新聞,讓高雄市的警察局去發八大的快篩,高雄市的警察告訴我,他們現在已經有幾十個人確診了,但還沒有全部警察都拿到快篩劑,你們很善用警察,讓他們去發送快篩劑給八大行業,這樣真的是物盡其用嗎?
陳次長宗彥:這是高雄市針對他們的防疫措施所進行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要去瞭解他們的防疫規劃。
葉委員毓蘭:那您覺得這種作法恰當嗎?
陳次長宗彥:還是要瞭解實際狀況,我想還是要從……
葉委員毓蘭:不過新聞報這麼大……
陳次長宗彥:是,從實質面來看,到底要達到什麼樣的效益?我覺得還是要去看,在防疫上要達到什麼樣的成效還是要去瞭解。
葉委員毓蘭:我覺得其實有些問題都應該要改進,比如我剛才提到居家照護已經是常態了,這兩天看到新北的兩歲幼童重症,他的爸爸媽媽求救了兩個小時都沒辦法出車。如果未來都是以居家照護為主的話,要請薛次長至少回去討論,1922專線必須打得通、問得到,要有有效的答案,因為我們辦公室經常在收拾殘局,有很多打電話打不通、打通也問不到答案,這個部分能否承諾?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委員好。有關於這個部分,未來居家照護不是只有1922可以打,因為有專屬可以聯絡的醫療院所,也有民政系統的關懷中心,這些都是聯絡的方式。
葉委員毓蘭:但至少要有一個管道,可以將這些訊息輸送給所有在家裡自救的人吧!
薛次長瑞元:當然。
葉委員毓蘭:最後,現在機場竟然發生等救護車8個小時等不到的事件,如果未來輕症是居家照護,不是全部要送醫,有必要一定要用到救護車嗎?
陳次長宗彥:不一定,因為機場這個案例,狀況是同航班採檢時數量突然間太多,但機場也立即因應做出調整,就不用……
葉委員毓蘭:他說等8個小時。
陳次長宗彥:因為全部都確診了,所以後來他們就改成用巴士一起運送,這個一定都會處理。
另外,跟委員說明,我們在去年4、5、6月疫情高峰時,衛福部跟我們內政部就有共同合作,有關運用民間救護車的能量,所以這個部分的機制從去年就建立起來,未來也都會作運用。第二個,我們一定會讓救災、救護的能量維持一定的量能,這個還是要維持住;但對於民眾急需救護車的部分,也一定會出勤來協助。
葉委員毓蘭:利用這個機會,我還是要謝謝陳副指揮官,幫我們的警消、移民都爭取到公費防疫險,但我不知道現在民政的村里幹事有沒有?如果還沒有做的話也要拜託副指揮官,好不好?謝謝。
陳次長宗彥:民政體系會一起。
葉委員毓蘭:好,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3時30分)次長好。我想跟次長聊一下菸害防制法的修法,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有提到,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等,不在此限。即過去在這些場所有設立獨立空間、獨立空調,或是半戶外的開放空間、雪茄館就不在此限,因為過去有這樣的規定,所以衛福部對於雪茄館就有一個明確的定義,97年有一個0970700856號函文,其中提到雪茄館本質上就是一個合法產業,必須要符合要件,即雪茄館的雪茄必須占整體營業額50%;必須要有恆溫、恆濕的單獨儲存室;還要有冷氣之外的單獨抽排風系統。
部長,這些都要花很多錢,如果以你們現在推動的修法來說,是將雪茄館拿掉,這樣的話,以後雪茄館就不是雪茄館了,外表還是雪茄館,但他還是要在裡面設一個獨立空間。所以之前在雪茄館消費時,因為是在雪茄館裡所以可以使用雪茄,倘修法過後,在雪茄館裡還要設一個獨立空間。次長,這樣修法的結果只會有一個,就是目前合法且市面上有多家的雪茄館,修法砍掉後,他們以後都無法生存,因此這樣的修法是否有欠周延?沒有站在產業面來思考。當然站在我們的立場,都認為抽菸真的不好,很多人也都說少抽菸是正確的,但問題是不能透過修法把現在明明存在的既成事實抹滅,而且目前雪茄館也有限制18歲以下不能進入,要進去的話也要在某些很明顯的條件之下,才可以進去使用雪茄。現在要修菸害防制法是很好,大家都接受,也沒有人敢在這個議題上多著墨,大家不說,結果你就要把這個產業消滅,次長,你覺得這樣的修法是對的嗎?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委員好。據我所知,當初修正條文為什麼會改這樣?因為80%以上的雪茄館有提供餐飲服務,大概是怕有一些主要是提供餐飲服務的業者,會藉由雪茄館的名義來脫法的心態。
蔡委員易餘:我瞭解你的意思,所以次長的意思是說,業者經營雪茄館會有送餐服務,但我認為你們想太多,因為你們有規定雪茄必須要占整體營業額的50%,所以基本上其他的餐飲服務不可以超過50%,就是對於雪茄館本身已經有限縮條件了。另外,要抽雪茄的人通常不會在那邊用餐飲,雪茄很貴,像我就抽不起,如果要在那邊抽雪茄,還要吃飯、吃麵,這樣有意義嗎?頂多也只叫一杯咖啡,或點其他的飲品放在旁邊,主要是抽雪茄,實務面是這樣嘛。那你說他可能會有一些餐飲的服務,說不可以一邊用餐、一邊抽雪茄,所以就修正砍掉雪茄館,次長,這樣不好啦!
薛次長瑞元:這個法的草案應該是已經到立法院了……
蔡委員易餘:對,已經在立法院了。
薛次長瑞元:所以這個部分可以來討論。
蔡委員易餘:我聽到一些相關業者陳情,我真的有點嚇到,照這樣修法通過之後,就變成會讓這些合法存在的……
而且剛才我講的那三項要件,他們都投資不少成本哦!要做到整個雪茄館有獨立空調、獨立抽排系統,整個成本都已經付出,結果你們這次修法就讓他們以後都不能經營了,我認為……
薛次長瑞元:也許不至於啦!這些都可以討論。
蔡委員易餘:可以討論我知道,我現在將這些狀況講給你聽,希望未來在修法時可以更審酌不同產業,這些產業確實存在,我們可以更加嚴格,可是不能用修法的方式直接讓他消滅,這樣好不好?
薛次長瑞元:也許可以考慮50%提高,也就是認定雪茄館的話……
蔡委員易餘:沒關係,這些都可以來討論。
薛次長瑞元:大家都可以來討論。
蔡委員易餘:可是你現在的修法是要雪茄館裡有另外一個獨立空間,那就不叫雪茄館了。
薛次長瑞元:是。
蔡委員易餘:那我就經營一間餐廳,裡面有一個獨立空間可以抽菸也可以抽雪茄,那為什麼還要用雪茄館?乾脆就開一間餐廳,裡面設一個獨立空間作為抽菸室,這樣就好了,以後也不用經營雪茄館,也沒有笨蛋會經營雪茄館了。
薛次長瑞元:好,這個我們再討論。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次長。
主席:禮拜三、禮拜四的時候,如果精神衛生法審查之後有時間,我們就會處理菸害防制法,再來討論。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3時37分)次長,今天要跟您討論的是關於最近的防疫,因為現在情況比較緊張,特別要討論的是預算部分的問題。次長也很清楚,這次新冠肺炎的防疫、紓困及振興的預算又要再延,總共預算編列是8,393億元,目前已經使用了7,074億元,大概占了84%,也就是現在剩的經費大概是一千多億元左右,包括還沒執行所剩的餘額。那我們就要問了,到底這些錢有沒有都花在刀口上?是否真的有達到超前部署的目標?
接下來看到從這兩年半的疫情來看,我們都知道過去真的已經發生一些問題,包括2020年疫情剛開始時,有發生口罩荒、酒精荒等;後來到2021年時是疫苗荒;到現在又是一個新的情勢,坦白講過去一直都是比較以親民為主,但這次可能沒辦法了,變成是快篩荒。我很坦白講,我們自己也是小老百姓,我們要的只是一個安全,剛才我為什麼要先說已經花了這麼多經費?因為大家會質疑、詬病為什麼現在又很急著在找快篩劑,這就是現在的問題。這件事也不用我多說,就是快篩劑真的非常、非常貴,現在還有將近1,000億元未執行的經費,或是說編列滿的話,大概還有一千多億元,所以我們還是前瞻性一點來談,未來是不是要將錢更花在刀口上?當然我後面還有一個題目,其實早上已經有記者在詢問我們政府要不要繼續發幾倍券。坦白講,我還是希望錢趕快先落實在快篩劑上,因為現在真的太貴了,未來有些工作行業別可能一週要篩檢好幾次,所以試劑不能這麼貴,目前真的太貴,剩的錢已經沒有很多,是否能配合現在政府所提的新臺灣模式進行預算分配?請問次長怎麼看這部分?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有,衛福部主要是處理防疫的部分,整個預算八千多億的話,我們大概處理的是防疫部分,不涉及到振興跟紓困部分。針對防疫部分,的確如同委員所講的,快篩是未來重要的武器,我們當然會多買,包括進口及國內徵用,這兩個都同時進行。
張委員其祿:次長,快篩也是為了後面的公共利益,因為大家快篩不只是保護自己,也在保護別人,政府用公帑來執行這件事,其實並沒有不對,因為是在保障公益,所以不應該太貴,價格應該要降下來,甚至是由政府拿公帑來貼補,或者就由政府支應,其實我都覺得合理。
本席要跟次長再溝通一個問題,就是我們要留意會不會有人發國難財?我就直接講,因為快篩劑現在那麼貴,會不會又有人在囤積?甚至劣質產品出現?因為過去真的有這種經驗,口罩就曾發生過,可是快篩不可以發生,為什麼?因為如果有得的篩成沒有,或者沒有得的篩成有,這樣就不對了,刑法和傳染病防治法都有條文可以制裁這部分,請問你們如何去防治?
薛次長瑞元:品質部分我們還是會把關,不管是上市前的檢驗或是上市後的抽檢,我們會繼續執行。
張委員其祿:因為真的有前車之鑑,當時口罩就曾發生過,所以請衛福部在快篩部分一定要處理好。
最後,我用30秒結論一下。疫情已經進入下一個階段,所以預算也要用在刀口上,像過去的五倍券、三倍券等等,其實都很有使用效率,當然我知道剛才次長也講了,這個不關你們的預算,但是這部分真的就是錢沒有花在刀口上,所以現在很緊急,因為現在新型態的擴散,疫情跟之前真的不太一樣,因此我們希望要很審慎地把錢都用在刀口上,請衛福部加油!
薛次長瑞元:是,以目前我們所知道的,未來如果預算延長執行時間的話,也沒有考慮要放在振興或紓困部分。
張委員其祿:是,我們真的覺得過去大撒幣的問題並不好。謝謝次長,謝謝主席。
薛次長瑞元:好,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3時43分)次長,你到便利商店買兩劑1組的快篩劑是多少錢?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委員好。差不多要五、六百元。
孔委員文吉:我上次買大概是五百八十幾元,等於1劑快篩劑要兩、三百元。偏遠地區,像山地鄉最近也有一些確診,在花蓮、宜蘭縣,針對快篩劑部分,原住民買2劑快篩劑就要五、六百元,請問政府有沒有考慮規劃要給予補助?
薛次長瑞元: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像花蓮,目前算是比較嚴重的地區,所以中央政府會配發一些給他們使用。第二個,我們會推出快篩實名制,價格大概會落在150元以下。
孔委員文吉:你現在要原住民買個快篩劑要花將近300元,那真的沒辦法。
薛次長瑞元:是比較貴。
孔委員文吉:我建議如果特別預算能延期的話,現在幾乎是全國性快篩,目前宜蘭縣南澳鄉、大同鄉及花蓮縣也有很多,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也就停辦延期啦!所以政府是不是可以先針對那些經濟比較弱勢的人補助一個快篩劑?
薛次長瑞元:目前我們還是看疫情的嚴重程度,比較高風險的地區我們會先發下去,其他的量會比較少一點……
孔委員文吉:沒有,都已經散布在全國了,現在沒有高風險地區,全部都是高風險啦!
薛次長瑞元:是散布在全國,但程度不一。
孔委員文吉:對啊!其次,今天報紙報導說,針對6歲到11歲的孩童可施打莫德納半劑。針對幼兒園呢?幼兒園3到5歲的孩童怎麼辦?
薛次長瑞元:這部分目前還是沒有疫苗可以施打,在國外也是一樣,目前5歲以下的孩童還是沒有疫苗可以施打。
孔委員文吉:5歲以下的孩童沒有疫苗?那現在幼兒園大班、中班年齡層的幼童會不會染疫?應該有很大的風險吧!
薛次長瑞元:重點是週邊的人要先施打完全,因為事實上這些5歲以下孩童到目前為止國際間還沒有任何報告說可以施打疫苗,我們也不敢冒這種險。
孔委員文吉:今天有一個主題就是針對學校的部分,你們公布全校有三分之一以上班級,但是南投縣跟花蓮縣不跟進中央規定,他們自己決定嘛!上次統計全國是一百三十多所學校,現在有幾所停課?
薛次長瑞元:這部分可能教育部會比較清楚。
孔委員文吉:我聽說今天案例已經破1,300例左右,可不可以說明現在有幾例?
薛次長瑞元:今天應該是1,390例。
孔委員文吉:一千三百多例?
薛次長瑞元:對。
孔委員文吉:節節高升嘛!針對教育部的停課標準,有的縣市不跟進,請問目前中央的停課標準為何?
薛次長瑞元:是不是我請教育部次長來回答?
孔委員文吉:希望能夠統一好不好?不要每個縣市都不一樣。
主席:請教育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孟奇:基本上,現在各縣市在國中以上應該都是一致的,大概有幾個縣市是在國小跟幼兒園有比較不一樣的作法,但這部分也都會經過跟教育部的應變小組會商以後才決定。
孔委員文吉:標準是什麼?是全校的三分之一,還是一個班級有兩位?
劉次長孟奇:目前高中以下,如果要到全校停課的話,是三分之一以上的班級,或是10班以上。
孔委員文吉:因為案例已經越來越高,今天可以說是超前的高,明天、後天也有可能,所以針對全國學校,特別是還沒施打疫苗的幼兒、學童,我們的標準應該更嚴格一點,現在南投縣跟花蓮縣不跟進中央,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再做調整檢討?特別針對沒有施打過疫苗的這些學童,還有國小、國中的部分。
薛次長瑞元:這部分我們會隨時滾動檢討,不過也請委員瞭解,其實大部分的縣市是跟進我們的標準。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啊!少數幾個縣,像南投縣、花蓮縣跟……
薛次長瑞元:對,也許縣裡面的學生人數比較少,所以放假的話家裡還可以來照顧,比較鄉村型的學校大概是這樣子,但是在都會區的話就很難。
孔委員文吉:因為目前的疫苗,偏遠地區像原住民幾乎是買不起,要花個五百多元只能買兩劑疫苗……
薛次長瑞元:是快篩啦!
孔委員文吉:所以針對這部分,可能現在就必須要適時的先去幫忙、協助,好不好?
薛次長瑞元:好。
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
楊委員曜:(13時50分)次長好。次長辛苦了,我先詢問現在國內航空器假如搭乘者其中有一人確診,是不是還是前兩排、後兩排、同一排都必須要隔離?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委員好。現在沒有。
楊委員曜:現在沒有?
薛次長瑞元:對,現在沒有。
楊委員曜:剛剛改,對不對?
薛次長瑞元:對。
楊委員曜:這個不改還真的不行,其實我思考過,在飛機上的風險比高鐵還少一點,因為飛機上頂多就是喝水,現在高鐵是開放飲食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對於離島來講,我想三個離島現在大概也差不多,以澎湖來講,檢疫所總共有86床,假如真的是五排,一次就要隔離30個人,三次澎湖就爆掉了,所以這個修正的好,謝謝次長,也謝謝指揮中心的體諒。
確診人數屢創新高,我們還是談一下病床跟醫療人力怎麼應變的問題。假如我們參考國際的經驗換算成臺灣的狀況,疫情最高的時候,臺灣有可能每天要多增加五千多床的急性病床,那這樣子的話,萬一病床跟醫療人力不足,衛福部有沒有因應計畫?比如輕重症分流。
薛次長瑞元:這部分的話,本來就已經開始輕重症分流了,以目前來看,我們所有的專責病床、負壓隔離病房加起來,空床率還在50%以上。
楊委員曜:城鄉差距可能還是存在。
薛次長瑞元:對啦!但是病床因為只照顧重症,現在重症的比例沒那麼高。
楊委員曜:因為本島可能可以統籌的比較快速啦!而離島的部分,其實我們現在很怕萬一,因為現在澎湖縣政府辦的花火節下個禮拜就要開幕,每天兩班飛機班班客滿。我們來講一下澎湖,澎湖現在是這樣子,到今天早上大概已經有三個確診案例,大概都收治在三總澎湖分院,原本澎湖縣就存在著護理人員人力不足的問題,現在假如又住進負壓病床,又會排擠到原本可以運用的護理師人力。這部分早上軍醫局和衛福部參事有來辦公室,我有麻煩他們儘速研擬要如何去把這個人力補齊,因為負壓隔離病床有住患者,就必須要抽護理人力過去,那會造成一般病床的護病比不足,一般病床假如住不了,變成必須要後送本島,這跟在臺灣本島之間用救護車轉送的難度跟經濟、時間上的損耗都很大,所以是不是請次長回去也跟軍醫局雙方溝通看看,看要如何調派一定的護理人力?
薛次長瑞元:對,這我們可以來處理,我們再來規劃一下。
楊委員曜:因為很多東西要在事情還沒有發生之前就規劃好,就好像剛剛在講的輕重症分流部分,我有一件事情還是要請次長跟指揮中心向廣大的國人做個清楚的解說,就是到底在什麼情況下,我接觸確診者,或是有足跡重疊,可能會受到怎麼樣的防疫規範?這部分我在基層服務時有很多人問,可是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
薛次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大概有分幾點,第一個,確診者一定要隔離,可能選擇是居家隔離。第二個,確診者……
楊委員曜:確診者選擇居家隔離就是輕症的。
薛次長瑞元:對,輕症的,重症的當然就是去醫療院所。第二層次就是他的同住家人,這一定要居家隔離。接下來,這些居家隔離的所有密切接觸者,他的接觸者這部分先自主健康監測,等到……
楊委員曜:自主健康監測跟自主健康管理的差別是什麼?
薛次長瑞元:自主健康管理等於是比較法律的用語,它後面會有開單等等;自主健康監測就是你等一下,等到你所接觸到的那個密切接觸者,看有跟你接觸到的人檢測出來是陰性還是陽性,如果他是陰性,那你就沒事,如果他是陽性,你就變成密切接觸者,就要居家隔離。下一個層次是一般的民眾,如果說有所謂的足跡重疊或是社交距離App簡訊的話,你可以選擇自己去做篩檢,或是自己先行做快篩,如果陽性的話再做進一步的處理。
楊委員曜:這部分其實指揮中心應該可以在記者會的時候做個說明……
薛次長瑞元:我們會再做宣導。
楊委員曜:因為這部分確實很多人都在講。我剛剛講澎湖縣的檢疫所床數真的太少,也一直在找,然後因為現在是觀光旺季,所以絕對沒有旅館願意變成防疫旅館,是否請衛福部跟澎湖縣政府做個協調?也協助他們找找看有沒有……
薛次長瑞元:這部分是不是請軍醫局陳處長來回答。
楊委員曜:好。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元皓:委員好。包括像國軍英雄館的部分是屬於軍人之友社在經營……
楊委員曜:沒有,我知道國軍英雄館跟中華電信會館,我現在是說再找找看有沒有其他地方。
陳處長元皓:是。
薛次長瑞元:好。
楊委員曜:這問題請次長還是帶回去。
最後一個問題,指揮中心昨天發放了40萬劑的家用快篩試劑給新北等四個縣市,就是我們一般所謂的重災區,因為澎湖已經有醫療院所向我反映快篩試劑不足,是不是可以……
薛次長瑞元:我們跟衛生局再來聯繫看看。
楊委員曜:好,趕快發配出去,可能量也不用很大。
薛次長瑞元:對。
楊委員曜:所以離島偏鄉也一樣,我剛聽孔文吉委員提到離島偏鄉總是必須要準備一些戰備物資嘛!好不好?
薛次長瑞元:好。
楊委員曜:薛次長,我剛剛聽蔡易餘委員在質詢時有提到雪茄管不能抽雪茄,我就想起整個菸害防制法的院版修法版本前後不一致,而且我發現衛福部到國建署署長,當然他今天不在,我發現他在答詢的時候毫無立場,對於自己提出的修法版本,一點捍衛的能力跟決心都沒有,好像委員講什麼,他就說尊重委員的意見,這個在我執政黨的委員來看,就是吃定了執政黨多數,所以一定會照你們的版本過。召委排禮拜三就要逐條,之前我在質詢的時候,召委說要排3場專報,也還沒排,應該要排一下,整個修法的一致性全部不在,說細支的香菸比較會吸引年輕人,所以禁,加熱式菸品更吸引,卻是開放;公民權的行使降到18歲、成年降到18歲,可是買菸的年齡提高到20歲,整個修法版本全部都亂七八糟,毫無一貫性可言。這部分跟次長做個說明,當然也跟召委做個報告,應該排個專報,要不然說真的我們進入逐條以後,會一團亂啦!好不好?謝謝召委、謝謝次長。
薛次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楊曜是在質詢召委,要排專報,我答應,就再排個專報。
接著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志偉不在場。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4時1分)兩位政次,我先詢問一個問題,最近全中運因為花蓮的關係而停辦,但是我們現在有兩個比賽在進行,包含全國學生創意戲劇及鄉土歌謠,鄉土歌謠的部分,今天新聞報導有學生確診及換場地。
可是我今天要問的是,在我們教育部公布的規定裡面,竟然一人匡列就取消全部參賽資格,我舉一個個案,因為兩個都有跟我們陳情,可能剛好他跟確診者同時在一個場合出現過,而有一個學生被匡列,這幾天目前還在居隔中,但都是陰性,可是就因為一個人被居隔了,變成整隊都不能比賽。請問一下兩位政次覺得合理嗎?居隔的人當然不能比賽,當然是這樣,居隔就被居隔,可是因為一個人居隔,變成整隊都不能去比賽,這樣到底合不合理啊?
主席:請教育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孟奇:委員好。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奕華:這樣的話,陳時中部長應該就不能出來了才對啊!
劉次長孟奇:我可能還要再瞭解一下,因為這部分不是我在督導的,我去瞭解一下。
林委員奕華:你們現在的狀況就是這樣子,我講的不是確診,是他被匡列居隔,現在都是陰性,但是就因為一個學生居隔,變成全部都不能去比賽。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我還是跟委員報告這部分的原則,確診者一定是要隔離,他的密切接觸者要居家隔離,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先等個1天或2天,等到他所接觸的密切接觸者,也就是被居隔的那個人,看是陽性還是陰性,如果是陽性,當然這個接觸者……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當然就都變密切接觸者了嘛!
薛次長瑞元:如果陰性的話,就沒他的事了。
林委員奕華:是啊!現在就是陰性,但是全部都不能去比賽。
薛次長瑞元:可能就要再瞭解一下……
林委員奕華:這部分請教育部趕快瞭解,一個是在進行中,一個還沒有開始,麻煩把標準確定一下。
再來,請問今天陳部長提到BNT的部分碰到一點問題,所以現在沒有進來,是碰到什麼問題?可以讓我們瞭解一下嗎?還記得當初我們一樣有委員在關心,BNT是不是還要再由民間來捐贈的時候,部長非常霸氣地說不需要,現在都政府自己來買就好,而且也需要買1,000萬劑。但現在想請問一下,到底買的狀況怎麼樣?因為其實BNT我們3月就全部用完了,能不能讓我們瞭解一下進度?
薛次長瑞元:BNT的部分正在談,本來已經差不多了,現在有問題的是輝瑞的幼兒疫苗,也就是5到11歲要打的疫苗,那個疫苗不是BNT公司的,是輝瑞開發出來的,它的劑型……
林委員奕華:所以你是說12歲以上的1,000萬劑已經OK了?
薛次長瑞元:那個部分還在談,也談得差不多了。
林委員奕華:我必須說,其實12到17歲也有很多人在等,因為現在一樣都沒有進來,有的人還在等BNT。
薛次長瑞元:那個部分在積極處理當中,應該是快要有結果了。
林委員奕華:大概是什麼樣的狀況?
薛次長瑞元:現在是卡在輝瑞的5到11歲的部分,因為那個是輝瑞公司的,所以上海復興仍然要跟輝瑞談條件。
林委員奕華:所以等於會是兩筆不同的採購嗎?5到11歲的部分目前還沒有開始採購嗎?
薛次長瑞元:不是,是在同一筆。
林委員奕華:1,000萬劑裡面包括幼兒的?還是更多?以整個BNT來講,你們現在打算要買多少劑?
薛次長瑞元:可能會到委員講的數字,但是還沒有確定。
林委員奕華:但是我們看到的不是都說打三分之一劑而已嗎?所以我不知道……
薛次長瑞元:沒有,不能用成人的去抽三分之一。
林委員奕華:不行喔?
薛次長瑞元:對。
林委員奕華:好,所以是另外的。那個部分大概談的狀況怎麼樣?我們為什麼會關心?其實次長應該也很清楚,到現在為止,12歲以下的大概只有英國是只有莫德納?
薛次長瑞元:澳洲、加拿大都是用莫德納。
林委員奕華:我現在講的是單獨只有莫德納的就只有英國,澳洲跟加拿大是開放BNT跟莫德納,其他的全部都只有BNT,沒有錯啊!包括美國在內,就單獨只有BNT嘛!
薛次長瑞元:因為BNT開發得比較早。
林委員奕華:你不能說比較早,因為疫苗都在所謂EUA的過程之中,所以以現在的狀況來講,我們在質詢中一直提到,衛福部也承諾要給大家選擇權。還有一個,因為莫德納是6到11歲,可是BNT是5到12歲……
薛次長瑞元:有差一個年齡層。
林委員奕華:差一歲大概就是十幾萬的孩子……
薛次長瑞元:差不多。
林委員奕華:大概16萬到18萬左右,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會打,可是對家長來講,他如果有意願選擇要打,起碼也多了一個年齡層嘛!所以請問一下,有關於幼兒BNT的部分,你們現在碰到什麼難處?或有沒有辦法突破?是不是也可以讓我們知道一下?
薛次長瑞元:就是我剛剛提到的那個問題,因為幼兒疫苗的話是輝瑞,所以BNT本身要跟它來調貨,然後轉給上海復興,上海復興再提供給我們,這中間多方的合約裡面,目前還沒有談妥。
林委員奕華:請問一下,需要民間出手嗎?
薛次長瑞元:民間出手的結果也一樣,因為現在是公司跟公司之間談不妥,並不是政府……
林委員奕華:你們預估會不會順利?
薛次長瑞元:我想最後一定會順利。
林委員奕華:最後是多久?你不能說要等兩年。
薛次長瑞元:時間的部分我們沒有辦法掌握,非可操之在我。
林委員奕華:所以應該就代表說可能沒有那麼快?
薛次長瑞元:不一定,也許很快,因為我們所有應該要備的文件都已經送過去了,只是他們兩造之間還沒談好,講難聽一點,如果價錢談好的話,就解決了……
林委員奕華:好,拜託一下,我們希望政府現在的效率可以再加快一點……
薛次長瑞元:我們會儘量催啦!
林委員奕華:我們尊重家長的選擇,讓想要打的人可以選擇,因為很多家長在說,看起來很多國家都是只有給打BNT,當然莫德納也有,但是少……
薛次長瑞元:也不要有這種觀念啦!
林委員奕華:但是家長們真的都會有這樣的想法。
薛次長瑞元:EUA通過的,如果ACIP的委員會也決定可以打的話,大家就放心去打……
林委員奕華:好。
薛次長瑞元:不要說這樣子……
林委員奕華:召委抱歉,最後再問一個問題,有關於現在健身房的部分,我能不能請問一下教育部次長,你們也是看新聞才知道嗎?是不是跟交通部部長一樣?健身房要打滿3劑才能夠進去這件事,你們是不是也是看新聞才知道?
劉次長孟奇:我可能要再跟體育署瞭解一下。
林委員奕華:你們也不知道,我覺得你們有可能是,但是我能不能請問一下次長,有關於這個部分,第一個,有沒有替代方法?因為終究有的人是因為打了疫苗而不舒服,但他都有在健身,這樣變成影響到他的權益,有沒有替代的方法?看是要每個禮拜做快篩還是怎麼樣?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大家也都覺得為什麼去健身房要打3劑?運動中心也在運動、也在打球啊!都是屬於很激烈的運動,為什麼只挑健身房?能不能跟我們說一下邏輯是什麼?
薛次長瑞元:健身房其實是一個比較封閉的空間。
林委員奕華:運動中心也是啊!請問運動中心的健身房要不要打3劑?我進到運動中心之後,是不是要打3劑才能進健身房?但是我跳有氧舞蹈或打籃球的話,2劑就好了,是這樣嗎?可以跟我們說明一下嗎?因為現在很多運動中心啊!多角化的也很多嘛!所以是到健身房才要3劑,其他都2劑就好了,是這樣嗎?
薛次長瑞元:有關於這個部分,剛剛委員提到是不是有其他替代方案,我們可以研究看看是不是用快篩來取代。
林委員奕華:我覺得你們還是要顧慮一下大家健身的權益,你說要打3劑,總是要有一些替代方案嘛!要不然好像變成犧牲了大家的權益,還有大家會覺得你的標準「霧煞煞」!就像我剛剛講的,你如果說它是因為激烈運動或是密閉的場合,但是運動很多都是這樣,為什麼就只有健身房?麻煩對外說明得清楚一點,謝謝。
薛次長瑞元: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14時11分)次長,我們看一下第1頁的資料,今天中午電視也撥得很大,桃園有一所小學昨天召回了一千多人進行學童到校篩檢,每個家長都很不滿,有很多人就在網路上罵。如果照今天公布的數據,很多的學校,不管是國小、高中還是大學,其實小學可能是大家比較擔憂的,接下來這個狀況還是可能會出現。所以次長,您看到這個狀況,有沒有什麼看法?到底該怎麼樣處理人的聚集,還有同時間召回一千多人的狀況?
主席:請教育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孟奇:委員好。跟委員報告,這個案件我們再瞭解,但是依我們現在公布的標準,並沒有要求要這樣子,其實學校只要先根據疫調,針對它認為是確診者週邊的密切接觸者去進行篩檢就好了。
賴委員香伶:為什麼昨天桃園教育局和學校的做法會是這樣子?它直接發出通知書,然後大家就同個時間在學校的空間裡面處理,這看起來就是一個不太對的做法。
劉次長孟奇:衛生單位跟學校在匡列接觸者的時候,可能匡得太寬了一點,這部分我們會再去瞭解。
賴委員香伶:您曉得現在停課的標準嗎?班上有2位還是1位就要停課?
劉次長孟奇:我們現在基本上是以班級來看,所以停課的標準是如果是班有確診者,高中以下的話,這一班就應該進行居家隔離。
賴委員香伶:停課嘛?
劉次長孟奇:對,至於其他的人會不會需要停課,要匡出密切接觸者以後,看密切接觸者的篩檢結果,如果密切接觸者的篩檢結果是陰性就不用。
賴委員香伶:現在你要再去調查瞭解的話,我覺得時間上是有一點晚了,今天是不是已經公布有一千三百多位的感染症?輕症或重症我不瞭解,請薛次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薛次長瑞元:對,今天已經超過1,300位確診。
賴委員香伶:我想跟劉次長還有薛次長談的是,如果我們按比例來看,過去1年以來,其實在學校裡面感染的總數已經到兩千七百五十多例,大專院校跟國小會是比較多病例所在的學區。現在很多大學都會用遠距教學,大學生可能自己照顧自己還OK,可是國小、國中的話,在輕症或者是家長要照顧孩子的狀況下,我覺得非常令人質疑,到底在學校跟指揮中心定的規則之間,有沒有辦法做到您剛剛講的照疫調的需求?不是整個群聚,希望不要再發生這個狀況,好不好?劉次長。
劉次長孟奇:好,我們會再瞭解。
賴委員香伶:要馬上去處理。
我們現在看到在孩子們暴量的情況之下,很多的家長必須要去做照顧的工作,所以有關於防疫照顧假的部分,我已經在這裡講過非常多次了。
接下來請問勞動部,形式上我們當然知道,一個感染的個案,大概就是年齡或身體上面需要被照顧,所以在去年勞動部自己的就業平等的調查,好像是用問卷的方式,就提到有一些雇主還是不願意給防疫照顧假,次長您瞭解這個狀況嗎?
主席:請勞動部王次長說明。
王次長尚志:就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要求雇主,如果依照我們疫情中心跟衛福部還有教育部的規定來請防疫照顧假的話,雇主不能夠拒絕,也不能夠做曠職或其他扣全勤獎金等其他不利的處分,這個都不行……
賴委員香伶:或替代假別來做調整。
王次長尚志:如果有的話,我們就會依法來處理。
賴委員香伶:你們的報告調查出來之後,請問你們後續做了什麼樣的處理?因為緊接著馬上就來到現在一次暴量一千、兩千的狀況,如果裡面有一半是學生或是大學以下的學生,基本上在照顧上面可能會需要勞工的家長來協助,所以這個部分,目前後續怎麼處理?
王次長尚志:原則上來講,如果有反映這種情形的話,我們一定會直接發函各地方政府也好,或者是勞檢單位也好,就直接依照規定來開罰。
賴委員香伶:所以從上次調查完到現在,沒有去做後續的追蹤嗎?
王次長尚志:這個部分來講的話……
賴委員香伶:有沒有做處理?因為你們自己的問卷說有15.9%,這個就涉及到可能是不給假,其他的不給薪或給薪,我們當然都可以理解他們在成本上的問題,但是不給假這件事情,基本上是違法的,同時你們可以裁罰,所以目前到底有沒有因為這樣而懲處裁罰的個案?
王次長尚志:我們除了發新聞稿以外,也都有跟地方政府的相關單位聯繫,目前來講……
賴委員香伶:所以到現在還是只有聯繫,我希望如果……
王次長尚志:還有宣導,宣導的部分也都一直在做。
賴委員香伶:接下來的狀況,如果一千、一千的個案這樣飆升上去,現在12歲以下的孩童要不要打疫苗、有沒有辦法打疫苗,都還在一個過渡階段,必須要用防疫照顧來處理家人、小孩子狀況的勞工會變多,所以這個部分,勞動部未雨綢繆準備怎麼做?
王次長尚志:第一個,我們還是一樣會一再地宣導,讓雇主能夠瞭解。第二個,地方政府也好,或我們勞檢單位也好,就依法來執行。
賴委員香伶:依法執行,預防性地來處理。
我們往下看,最後還是回歸到薛次長這裡,為什麼防疫照顧假推動起來這麼困難?一個當然是企業的成本問題,第二個就是防疫本身,如果連勞工自己也都染疫,基本上他的工作跟照顧上是兩頭燒,所以當時也期待我們能不能把防疫照顧假或者是相關的津貼入法,現在你們已經送到立法院來的就是要延長整個紓困防疫條例到明年的6月30日,內容上面有可能考慮我剛剛提的政策方向嗎?防疫照顧津貼怎麼樣處理?
薛次長瑞元:因為這一次我們是透由行政院報到立法院,請立法院同意,這是根據特別條例裡面的最後一條,只要報經立法院同意就可以,所以我們並沒有去修正……
賴委員香伶:所以只有日期延後,第二條還是第幾條的處理,是不是?
薛次長瑞元:如果說要修法的話,可能就茲事體大,要更從長計議。
賴委員香伶:我相信你們在整個的防疫作業裡面,當然除了辛勞之外,你們也期待能夠面面俱到,把社會的成本跟壓力下降,這件事情是一個社會性成本的問題,我們不可能要求雇主無限期以其他方式來補貼員工薪資,他們也不可能限制勞工不准去,因為孩子已經染疫,他們不可能不去照顧,在這三者之間,國家的角色就在這裡,而且它是公益性的,所以我覺得你們可以把提案送進來,如果只是延長到明年6月30日,基本上你們應該不需要面對許多問題,甚至只是讓它繼續存在社會當中的擠壓。本席好幾次都提出這個問題,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和召委都很關切這項議題,真的應該適時把這樣的社會壓力回歸公正性,用公益的方式入法,這才是大家能夠一起渡過疫情最關鍵的決策,請次長特別再向陳部長反映,我覺得這個方向應該要納入考慮好不好?
薛次長瑞元:瞭解。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江委員永昌、高委員嘉瑜、李委員貴敏、傅委員崐萁、高委員虹安、楊委員瓊瓔、邱委員顯智、劉委員建國、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楊委員瓊瓔、李委員貴敏、劉委員建國、江委員永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
—、本席邀請衛福部及教育部。上週疫情確診數突破千例大關,可以說現在防疫目標不再是清零了,而是應該要多花時間推動防疫政策。教育部上週一宣布放寬停課標準,就引發部分家長反彈.教育部的臉書被留言灌爆,甚至沒辦法與各縣市達成共識,許多縣市表態不跟進中央新規或採取折衷作法.在在顯示防疫政策上就是各自一套標準,我們已經看不到超前部署的戰略,請教教育部,停課標準一國多制,讓校方與師生家長都無所適從,有研擬其他因應方案?「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的作用是什麼?請教衛福部,因為之前12歲以下學童未施打疫苗,所以才會讓人更擔心感染風險,目前6到11歲學童的半劑疫苗何時可以開打?是否也有必要加速12歲至17歲學生施打第3劑疫苗?
二、本席邀請勞動部。現在全球都受到疫情影響,外籍移工引進台灣的速度變慢,之前還曾延緩移工入台,勞動部雖然已開放移工專案引進,但現在又遇到台灣疫情快速擴散,而疫情升溫可能導致防疫旅館量能縮減,請教勞動部,移工有進不來的情形嗎?全世界都朝向與病毒共存的方向走,鄰近的日本、韓國也已經開始逐漸鬆綁防疫措施,共存是不是也是目前勞動部的防疫方向?台灣的防疫應變及勞動力缺口要如何達到平衡?
三、本席邀請衛福部。因應眾多的居家隔離與篩檢需求,行政院上週宣布徵用快篩試劑4,000萬劑,並成立「快篩國家隊」,疫情初期投入口罩國家隊的國防部也將再度進駐快篩試劑製造工廠,部長掛保證,未來快篩試劑會越來越便宜,呼籲大家不要囤貨,這讓本席恍然大悟,號稱防疫超前部署的指揮中心連快篩試劑和藥品都還沒有準備好,就已經決定大幅放鬆防疫規範,好像戰爭沒有足夠的武器就要推上戰場,是不是在拿人民的生命開玩笑?這些醫療物資早就該生產或進口,耽擱到現在的原因是什麼?不管疫情情形如何,全台灣同島一命,沒有人置身事外,請政府要好好地將防疫戰略交代清楚。
委員李貴敏書面質詢:
委員劉建國書面質詢:
國小校園防疫
1.指揮中心公布,健身房及旅行團必需打滿三劑才能進入或跟團,然而健身房基本上都是會員制,旅行團也都是實名參加,這兩個相對封閉的場域要求需三劑後才能去。但未施打疫苗的11歲以下國小學童及其所在的校園呢?卻不見相關防疫措施。
2.小學校園放寬標準這件事,本席在上週司法委員會質詢時也表示,充分尊重指揮中心與教育部的專業判斷,相信必然是有綜合考量過的結果,但11歲以下沒有施打疫苗是事實,因此不論國小校園是否要放寬停課標準,都一定要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
3.雖然食藥署公布,要讓6歲-11歲兒童施打疫苗,但很多家長其實仍然是有疑慮的,因此不論國小學生究竟有無要施打疫苗,校園內的防疫措施仍然需要有一定的強化及警戒,針對國小校園防疫精進,請指揮中心一週內提交相關報告。
快篩及PCR價格
1.快策國家隊目前進度如何?請以書面簡單說明。並說明相關期程。
2.同時本席於總質詢時,亦針對PCR價格要求,也請衛福部提供相關期程說明及規劃報告,讓PCR價格相對一致且不會造成民眾負擔。
委員江永昌書面質詢:
題組一:快篩劑數據推估請問題
小問一:
部長,上週五(4/15)你跟蘇院長都說,快篩國家隊成立後,目標是每個月能供應4000萬組。本席想請問,這個每個月4000萬組的需求量,是怎麼算出來的?
小問二:
部長,你評估,快篩國家隊要花多久時間才能達到預期的每個月4000萬組產能?
說明:
請部長具體回答大概多久會達到預計的月產4,000萬產能。
根據衛福部提供之書面報告,目前對於產能增加的規劃如下:
截至111年4月14日止,經衛福部核准因應 COVID-19申請醫療器材專案製造之廠商為「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越生醫股份有限公司及安特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廠商,目前每月最大產能計約490萬劑。為因應目前國內 COVID-19疫情升溫之緊急防疫需求,本部與經濟部共同協助廠商取得新廠專案製造許可,以及行政院協調國防部派遣國軍人力支援國內廠商生產家用快篩試劑,預計每月最大產能於5月將可提升至1,280萬劑,後續新購置設備陸續到位後,每月產能可再提升至1,580萬劑。
目前規劃僅能達到每個月1,580萬劑,院長喊出每個月4,000萬劑是生產目標還是需求預估?還是二者皆是?數據是如何估算的?
當年口罩國家隊的增產速度如下:
在宣布徵用口罩時(2020年2月中),臺灣的口罩整體產量為日產188萬片,在新的生產線陸續投入生產工作後,在3月中旬達到平日日產1,000萬片,假日日產920萬片。之後產能不斷提升,3月底達日產1,300萬片,4月上旬達到每日1,500萬片,4月底成長至日產1,700萬片,並下令徵用22條民間口罩產線,5月27日,臺灣口罩日產量達到2,000萬片,庫存也超過2億片,11月時達每日3,000萬片。
題組二:社交距離APP相關政策請問題
小問一:
部長,上週日(4/10)你說希望推動社交距離APP要到1,200萬人以上使用,之後本席詢問疾管署,疾管署說目標是1,300萬次下載後考慮實聯制來退場。本席想請問,這個數字是怎麼算出來的?為何是1,300萬?
小問二:
部長,所以我們現在是實聯制跟社交距離APP雙軌制嗎?進出公共場所只要擇一就好?等到實聯制退場後,才會變成只要出示社交距離APP就好?
小問三:
部長,我覺得雙軌制有一個隱藏的小風險是兩個系統間彼此沒有聯繫,可能造成一些狀況。例如我使用社交距離APP進出某場所,因為沒跟確診者離太近或確診者是用實聯制,所以我根本不會收到消息我曾經跟確診者出入同一個公共場所。除了當事人無法自知外,即使他知道,他也出現症狀,沒有實聯制簡訊或社交距離APP通知的他,去醫院篩檢要自費。部長,雙軌制進行時的這種問題,應該怎麼解決?
說明:
收到足跡重疊簡訊後:
至社區篩檢站[無論有無症狀]皆是公費(免費)篩檢
至醫院篩檢[有症狀]是公費(免費)
至醫院篩檢[無症狀]是自費
未收到足跡重疊簡訊:
皆自費。
小問四:
部長,其實這個問題在未來社交距離APP單軌使用時也會出現,除了空間上不相鄰外,時間上沒同時也會產生一個問題。例如假設本席的助理是染疫者,有開社交距離APP,在本席的辦公室待了一個早上,他即使都戴口罩,環境也都是他的病毒氣溶膠。結果他下午請假不在辦公室,然後下午有一個訪客來本席辦公室拜訪,這個訪客也有開社交距離APP,但由於他跟那個染疫助理沒有同時出現,若助理日後確診,社交距離APP並不會提醒訪客。但訪客的染疫風險,難道不低嗎?而且這個訪客如果之後自己有症狀,也知道可能是在本席辦公室染疫,他想去醫院篩檢,他既沒被匡列,也沒被APP提醒,他是不是就要自費篩檢?
小問五:
部長,其實無論是實聯制還是社交距離APP,目的都是要能找出跟確診者密切接觸的人,並實施處置。兩者各有優缺點,也都各有漏洞。本席只是指出無論是雙軌制或社交距離APP單軌制,都可能有的狀況,希望部長你們來深思,怎麼做對防疫最好!
題組三:兒童疫苗施打相關
小問一:
部長,昨天食藥署有召開專家會議,審議莫德納用於兒童的相關安全性問題,最後可以說是好消息,莫德納通過審議。本席想請教,現在離兒童疫苗施打,是不是只差疾管署的ACIP(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會議,等ACIP也通過之後,就可以來為孩童施打莫德納疫苗?
小問二:
部長,請問這個ACIP會議是這週三會開嗎?會中是不是也會一併討論第四劑疫苗施打的相關政策跟可能?部長認為最快可以在何時讓兒童打到疫苗?
說明:
請部長具體說出最快何時能打到疫苗。
小問三:
部長,本席目前掌握到的資料是說,莫德納的兒童用疫苗是單純降低施打劑量,也就是兒童用是成人用的一半,因此我們現有採購的莫德納疫苗可以直接拿來給兒童使用。
而BNT疫苗的兒童用疫苗的內容物跟成人有點差距,因此現在尚在技術審查階段。請問本席這樣說正確嗎?
小問四:
部長,所以目前我國的兒童用疫苗,就是規劃以莫德納跟BNT為主嗎?因為也有家長認為,mrna疫苗屬新技術,次單位蛋白疫苗則已使用數十年,若要打在孩童身上,還是以舊技術為當。之前高端的連加恩醫師有說,他讓他的孩子參加了高端的疫苗試驗。本席想請問,我國目前有打算讓孩童施打國產疫苗如高端、聯亞嗎?有任何國產疫苗廠商提出相關申請嗎?部長,你怎麼看?
說明:
請部長說明兒童是否可能在未來開放施打國產疫苗之相關資訊。
題組四:孩童優先使用快篩
小問一:
部長,請問在目前指揮中心的規劃中,孩童會被優先配發快篩嗎?
說明:
目前指揮中心並未宣布優先配發快篩劑的族群有哪些,目前優先配發快篩劑的區別是以區域為主。
小問二:
部長,要等到孩子們開始打疫苗,打完兩劑又要等14天產生抗體,還要至少2個月以上。但莊人祥發言人也說,4月底破萬例也不是不可能。在快篩劑的分配上,除了醫護等防疫必要人員,是不是要讓孩子也可以優先配發?他們沒打疫苗,如果出現症狀,需要盡快知道是不是染疫,甚至如果是染疫高風險如密切接觸者等,甚至要在症狀出來前就確認其是否染疫,以利後續醫療相關處置。
小問三:
部長,你知道在韓國,0~9歲的孩童有多少比例的人感染過COVID19嗎?是50%。有一半以上的孩子感染COVID19,如果台灣也有一半的孩子感染COVID19,部長,即使死亡率是萬分之一,也是會有100位孩童過世。本席認為,在現在少子化的狀況下,每個孩子都是我們的寶貝,我們都不希望孩子生病,如果生病,也希望能盡快獲得診治。所以希望部長可以在這裡承諾,快篩國家隊會把孩童用的快篩需求優先納入考量,而且要把提供給孩童的快篩列為前段順位。
題組五:如何降低家長恐慌?
小問一:
請問部長,你認為兒童疫苗加上兒童優先使用快篩,就能解除家長的恐懼跟焦慮嗎?
小問二:
部長,本席認為當在其他負面事物的時候,我們看到比例極低都會想賭一把。但遇到孩子相關的時候,都不願意孩子是那一個負面情況。因此即使日本有91萬兒童跟幼兒染疫,僅有4位死亡,這種資訊在家長心中只代表著:我不要我孩子成為那4位。請問部長,有甚麼良方解除學生家長心中的恐懼嗎?
委員高虹安書面質詢:
教育部上週二(12)公布新的停課標準,放寬原本相當嚴格的校園染疫停課標準,造成部分地方政府的反彈,各縣市停課標準不一,讓師生家長無所適從。例如台南市大橋國小原應停課至18日,但依照新標準,14日即可復課,校方因此於13日上午同步通知家長恢復上課,不料同天下午又接獲教育局通知,取消復課、維持舊標準停課至18日。
鬆綁停課標準後,許多師生家長擔心的是校園染疫的問題。全台灣目前12至17歲的青年學子大約有118萬人,截至4月6日,12至17歲的第一、二劑覆蓋率分別為88.3%和80.2%,絕大多數都沒有施打第三劑疫苗,之前的新聞說衛福部在三月底有一場會議討論,最快四月初施打,但後來又變成要等新證據,但都沒有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會開始啟動校園第三劑疫苗的接種。衛福部一方面頒布第三劑禁令,一方面又不安排青年施打第三劑,青年何辜?
此外,根據衛福部在3月8號的公文,政府用59元單價購買170萬劑的快篩試劑,反觀目前市面上的快篩試劑在各大通路都是在200至300元不等,雖然在新聞出現之後,已經有龍頭廠商表示會逐步降價,目前政府已經表示要每個月開始徵收4,000萬劑,加上國軍弟兄的幫忙來加速產能。
根據上述背景,請衛福部針對下述問題,提出說明,並回覆本席。
一、針對地方試辦輕症居家照護,疫情指揮官陳時中上週稱「準備好了就開始」,請問所謂「準備好」之內容為何?其指涉對象為中央或地方?另,衛福部尚未頒布輕症居家照護指引,亦未劃設條件和盤點資源需求,地方如何準備?
二、疫情已經兩年多,當年口罩國家隊係因未曾經歷而採「且戰且走」模式。現在快篩國家隊雖然較複雜,但不應該還是手忙腳亂,請問快篩國家隊目前進度?市場上之價格與量能足以應付目前國內民眾所需嗎(請就目前市場上價格與量能狀況及需求實際數目回覆)?
三、疫情指揮中心在公布各地確認案例還有本土境外案例時的呈現方式,有無特別放大或淡化?例如為何今年疫情初爆發時記者會圖卡未公布各縣市詳細確診人數,待雙北開始有確診數後卻又於圖卡中強調各縣市詳細確診人數?又例如,疫情指揮官曾於記者會上公布新北群聚感染之社區地址,但桃園、高雄等執政黨執政縣市卻都未曾有過如此待遇,衛福部如何解釋?
四、教育部片面宣布鬆綁停課標準,引發民怨,衛福部事前知情嗎?請提供衛福部與教育部相關溝通紀錄。另,若鬆綁後出現校園群聚感染,衛福部因應措施為何?
五、全台灣目前12至17歲的青年學子大約有118萬人,截至4月6日,12至17歲的第一、二劑覆蓋率分別為88.3%和80.2%,絕大多數都沒有施打第三劑疫苗。據悉,衛福部於三月底有一場會議討論,稱「12至17歲疫苗最快四月初施打」,但後來又改口說要等新證據。衛福部一方面頒布第三劑禁令,一方面又不安排青年施打第三劑,其決策之科學根據為何?所謂「新證據」為何?何時開始安排校園第三劑施打?
主席:現作以下決議: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現在徵求各位委員的意見,今天先宣讀條文,不進行逐條討論,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現在就先宣讀條文。
現在處理討論事項「審查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請宣讀提案條文內容。
第十五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一、變質或腐敗。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
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七、攙偽或假冒。
八、逾有效日期。
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
前項第五款、第六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
國內外如發生因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時,應立即停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
國內外、國內各地方主管機關依科學實證,於監測發生第一項第六款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超過安全容許量之標準案例,應立即停止該產區該類食品及其加工地(含非該產區)等相關食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此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主動向廠商及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國家請求損害賠償。
主席:現作以下決議: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另擇期繼續審查。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4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