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21日(星期四)9時19分至9時2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志偉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今日繼續協商「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第一條已經處理過了。

處理第五條,第五條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第五條按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處理第十條,我看跟民眾黨黨團的提案差不多,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蘇委員治芬:好,沒有意見。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十一條,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蘇委員治芬:沒有意見。

主席:處理第十二條,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蘇委員治芬:好,沒有意見。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十六條。

蘇委員治芬:是第十八條,還是第十六條?

主席:第十六條是民進黨黨團的提案,建議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蘇委員治芬:好,沒有意見。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十八條,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蘇委員治芬:好,沒有意見。

主席:處理第二十九條,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蘇委員治芬:沒有意見。

主席:處理第三十五條,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蘇委員治芬:沒有意見。

主席:處理第三十六條,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四十條,是不是維持現行條文?

賴委員瑞隆:就建議維持啦!建議維持行政院的版本,即現行法。

主席:好,維持現行法。

處理第四十條之一,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四十四條之一,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四十五條,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五十三條,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同意。

主席:請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第一條曾銘宗委員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法;第五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十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十一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十二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十六條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法;第十八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二十九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三十五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三十六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曾銘宗委員所提第四十條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法;第四十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四十四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四十五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五十三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同仁,照剛才宣讀協商結論通過,請問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所列之「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請問需不需要交由黨團協商?

邱委員議瑩:不用。

主席:好,不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說明。

賴委員瑞隆:沒問題,邱召委。

主席:通過的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蘇委員治芬:好。

主席:今日所列議程處理完竣,散會。

散會(9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