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21日(星期四)9時19分至9時2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志偉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今日繼續協商「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第一條已經處理過了。
處理第五條,第五條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第五條按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處理第十條,我看跟民眾黨黨團的提案差不多,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蘇委員治芬:好,沒有意見。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十一條,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蘇委員治芬:沒有意見。
主席:處理第十二條,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蘇委員治芬:好,沒有意見。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十六條。
蘇委員治芬:是第十八條,還是第十六條?
主席:第十六條是民進黨黨團的提案,建議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蘇委員治芬:好,沒有意見。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十八條,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蘇委員治芬:好,沒有意見。
主席:處理第二十九條,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蘇委員治芬:沒有意見。
主席:處理第三十五條,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蘇委員治芬:沒有意見。
主席:處理第三十六條,是不是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四十條,是不是維持現行條文?
賴委員瑞隆:就建議維持啦!建議維持行政院的版本,即現行法。
主席:好,維持現行法。
處理第四十條之一,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四十四條之一,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四十五條,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
主席:處理第五十三條,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
賴委員瑞隆:好,同意。
主席:請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第一條曾銘宗委員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法;第五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十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十一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十二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十六條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法;第十八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二十九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三十五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三十六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曾銘宗委員所提第四十條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法;第四十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四十四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四十五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第五十三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同仁,照剛才宣讀協商結論通過,請問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所列之「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請問需不需要交由黨團協商?
邱委員議瑩:不用。
主席:好,不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說明。
賴委員瑞隆:沒問題,邱召委。
主席:通過的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蘇委員治芬:好。
主席:今日所列議程處理完竣,散會。
散會(9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