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星期三)9時至13時2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羅委員明才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有關第11次及第12次會議議事錄暫不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稅捐稽徵法」2案:
一、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二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9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今日審查稅捐稽徵法兩案,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再請蘇部長回應。
請曾委員銘宗說明提案要旨。(不在場)曾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德福說明提案要旨。
林委員德福:本席等提出「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由: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9人,有鑑於民眾與政府在稅務資訊上不對等,大多數民眾未必清楚政府課稅計算內容或引用哪些法條,民眾通常選擇信任稅務機關試算直接繳納,完成國民應盡義務。當稅務機關課稅錯誤,除非政府自行揭露,不然民眾不易察覺。因此,當溢繳稅款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其退稅請求權起算日應從「繳納之日」,修正為「自納稅義務人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本席等爰提出「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確保納稅者權利,實現課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報告。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日貴委員會審查大院曾委員銘宗等17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二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林委員德福等19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本人承邀列席,至感榮幸。以下謹就各委員提案說明如下,敬請指教。
一、修正草案第十二條之二
有關曾委員等提案,增訂依法享受租稅優惠之公司,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近3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並授權本部會同有關機關訂定社會責任報告書相關應遵循事項部分,鑑於企業社會責任涉及公司治理與誠信經營,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是否適用租稅優惠尚非主要考量。本部各地區國稅局主責稅捐稽徵,由其受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權責不符,允宜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其政策或獎勵目的,督促或鼓勵企業向各該機關提出,不宜於稅捐稽徵法增訂本條文草案。
二、修正草案第二十八條
(一)有關曾委員、林委員等分別提案修正,將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其退稅請求權期間由「自繳納之日起15年」修正為「無行使期間之限制」或修正為「自納稅義務人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15年」部分,依司法院釋字第474號解釋及釋字第747號解釋意旨,時效制度目的在於尊重既存之事實狀態及維持法律秩序之安定,與公益有關。另查各法律規定體例,尚無請求權無時效規定者,即便國家賠償事件,亦設有請求權時效最長為自損害發生時起5年內行使之規定。為維護法之安定性,並督促權利人儘早行使權利,無論行政機關對人民或人民對行政機關之請求權,均應有時效期間。
(二)又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錯誤之退稅請求權,倘修正自「納稅義務人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1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考量「知有錯誤」涉納稅義務人主觀判斷,稅捐稽徵機關無從得知,且「納稅義務人知有錯誤」之時點未予限制,則其退稅請求權等同無期間限制,恐增加未來徵納雙方認定爭議。
(三)至曾委員等提案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案件,即便經行政法院實體判決確定,仍得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申請退還部分,恐與行政訴訟法第二百十三條規定:「訴訟標的於確定之終局判決中經裁判者,有確定力。」不符,基於尊重實體判決既判力,不宜再由稅捐稽徵機關重新審酌並退還稅款。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本次會議委員若有修正動議等提案,請即送主席台以便整理。
首先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9時10分)主席、蘇部長以及與會各列席官員、本會的各位同仁。媒體報導,受到美股重挫牽連,禮拜一臺股大盤指數開低走低,最低點來到1萬6,579點。國安基金也喊話說臺灣通膨率未如美國嚴重,加上臺股殖利率已是全球最佳,逢低會有買盤進場,呼籲投資人要有信心。臺股大盤加權指數,從1月5日今年最高的1萬8,619點到前天4月25日的最低點,三個多月來跌了兩千多點。為什麼這麼優質的臺股會受到美股影響導致大盤持續探底?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林委員好。除了美股的因素以外,大概還有幾個原因。第一個是美國升息,聯準會已經講得非常明確,今年內會數度升息,且升息幅度不只1碼,可能一次升2碼;而升息就會造成國際資金移動,對臺股當然有所影響。第二個是烏俄戰爭的關係,烏俄戰爭導致國際政經情勢緊張,也導致能源、糧食短缺。因為烏克蘭與俄羅斯都是小麥等大宗物資的重要生產地,俄羅斯更是天然氣產地,所以歐盟……
林委員德福:所以受到這樣的影響衝擊……
蘇部長建榮:另外要向委員報告的是,近期幾個位在中國的重要生產基地,譬如上海、崑山、深圳等地區因為疫情關係而封城,導致臺商生產受到影響,這些都會反映在股市上……
林委員德福:國內很多財經單位,如主計總處就曾經說今年經濟成長率保證可以保4,那為何第一季的大盤趨勢卻是往下跌?
蘇部長建榮:股市所反映的,就是短期的狀況會馬上反映。
林委員德福:所以也不看好第二季以後的經濟成長率?
蘇部長建榮:應該也不是這樣,股市很重要的是就經濟狀況即時反映。
林委員德福:股市是經濟的櫥窗。
蘇部長建榮:影響經濟的有短期因素與長期因素,以全年度來看,也許國內的實體經濟還不錯,所以主計總處預估今年的經濟成長率還是維持在4%左右。
林委員德福:臺股持續探底,似乎看不到底部反彈的盡頭,禮拜一國安基金又開始信心喊話,本席認為,這種持續的喊話,反而臺股變成是空頭指標的總司令。對照金管會黃主委回答本席質詢時所表示的,喊話內容都是事實,部長,既然喊話內容為真,何以臺股會變成投資人的提款機,不願意相信喊話而留在股市?
蘇部長建榮:這有很多因素,以外資來說,因為升息的結果,美國利率相對比較高,所以資金就會外流。其次要跟委員報告的是,股市對於一、兩天或兩、三天或1個禮拜內的短期因素非常敏感。就短期波動與比較長期的趨勢來說,還是要長期來看,譬如1年內的經濟成長。我觀察這兩天臺灣股市的成交量還是在3,000億左右,仍維持在過去1個月的日均量水準。但如果價格下跌、指數下跌、量又縮減,這時我們才應該要緊張!現在量沒有縮減,代表仍維持在相對穩健的情況下。
林委員德福:國內疫情從4月初開始擴散延燒,致使國內民生消費經濟又開始受到影響,請問民間消費信心的危機與疑慮,您認為會不會也是近期臺股下探的催化劑?
蘇部長建榮:國內疫情確實對整體的消費會有些影響,不過從去年經驗可知,很多都可以透過外賣、外送或網路訂購的方式達成消費目的,這也是目前最新興的一種服務。
林委員德福:由於臺股持續大跌,以致國安基金信心喊話,臺股基本面好,經濟暢旺,通膨率也不如美國嚴峻,且國內確診者多為輕症,臺股目前實無理由悲觀,所以後續會持續密切關注。現階段的統計數據顯示,臺股是沒有理由悲觀,但依照數據來看,部長可以推論第二季以後確定有理由樂觀嗎?
蘇部長建榮:就國安基金的立場而言,我們都會密切關注。如果因為某些事件導致整個股票市場或金融市場產生失序,國安基金就會在適當時機召開委員會,討論是否介入,這是國安基金所關心的。但目前情況,我們的觀察是還不到這種狀況,所以我們是密切關注,也不是放在那邊……
林委員德福:部長是否認同,目前呈現下跌趨勢的臺股就像金管會黃主委引用的遛狗論一樣,經濟基本面與現況並沒有同步?
蘇部長建榮:以近3個月來我們的出口表現,及國內投資的表現而言,國內的實體經濟的表現確實非常好……
林委員德福:很暢旺?
蘇部長建榮:對。特別跟委員報告,像前幾年我們的進口成長率不是那麼高,但這兩年進口成長率非常高,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國內廠商的投資確實在增加,國內投資增加也是帶動整體經濟成長很重要的一個因素。
林委員德福: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上禮拜向行政院提出展延今年綜所稅、營所稅結算申報以及繳納期間至6月30日的提議,同時將大宗物資關稅、貨物稅、營業稅之降稅、免稅等措施延長至今年年底。面對國內疫情擴散有逐漸失控的狀況,部長是否認為有必要延長申報、降稅、免稅的期限?
蘇部長建榮:是否因為疫情關係延長所得稅申報,以去年的情況來說,大概在5月中時,指揮中心臨時宣布防疫警戒由二級升為三級,所以我們當時就馬上宣布展延1個月的申報期限。目前相關的程序都已經在準備、盤整……
林委員德福:在做了,所以會展延到6月底?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會視CDC指揮中心整個防疫作為的狀況,如果指揮中心有提升防疫警戒……
林委員德福:對啊!要是繼續往上爬呢?
蘇部長建榮:比如說所謂禁止外出或禁止集會等等,即防疫警戒更加嚴謹,這時我們就會考慮。
林委員德福:有沒有考慮要降稅跟免稅呢?你認為有沒有必要?
蘇部長建榮:降稅、免稅基本上都必須透過立法程序,但是我們在行政上,比如因為受疫情影響,所以我們讓他延期或分期繳納,這些現在都是有的。
林委員德福:你們有沒有在規劃?因為疫情以現在來看的話是越來越嚴重,從4月初開始數字就一直往上跳,昨天6,000多位被感染,所以……
蘇部長建榮:我跟委員報告,比如說如果受感染必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我們昨天發布一個行政命令,受到影響者可以申請展延繳稅期間,這是沒有問題的,我們昨天已經公告了。
林委員德福:受影響的可以申請展延,可是現在受影響人數越來越多,一天可能會包括好幾萬人,衝擊很大。
蘇部長建榮:未來如果指揮中心提升防疫警戒,我們就會跟著……
林委員德福:因為照指揮中心的講法,5月底會達到高峰,而且疫情依他們的推斷,可能有20%的人會確診,約460萬人被隔離,受到影響的納稅人,恐怕更難估算。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也因為這樣,所以我們今年規劃很多網路報稅、手機報稅等非常便民的措施,民眾不必出門就可以在手機上、網路上完成繳稅、報稅的程序,這個都沒有問題。如果他繳稅有困難,也可以在網路上直接申請分期、延期繳納,都沒有問題。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現在財政部拍板延長申報規定的適用對象和範圍,以目前政府核發居檢、居隔對象證明文件混亂的狀況,你認為報稅能夠像以往一樣正常嗎?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只要檢附證明就可以,所以他在申報的時候檢附被居隔或居家檢疫的證明,我們都是可以通融的。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延長報稅對稅收有沒有影響?
蘇部長建榮:就是延緩入庫,並沒有影響稅收,基本上只是延緩1個月進入國庫,我們在國庫調度上,就是必須花一點心力去做國庫調度。
林委員德福:那你們有沒有做規劃?因為整個疫情要是趨於很嚴重……
蘇部長建榮:去年跟前年已經有經驗了,去年跟前年都是延長1個月,所以今年如果指揮中心有更嚴格的防疫措施,我們就會考慮……
林委員德福:部長,我認為你們應該超前部署,事前規劃好。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都……
林委員德福:因為現在整個疫情指揮中心是一團亂,講實在話,都是大家提出來後他才去做,所以對整個疫情,很多市長對指揮中心的處理狀況,講實在話,真的是不知道如何做、無所適從啦!真的是一團亂!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因為有去年跟前年的經驗,我們這兩年已經有相關的經驗,所以這部分我們已經有做一個完整的規劃,包括整個系統,如果有需要的時候,我們就會馬上調整。
林委員德福:我是希望你能超前部署,因為現在是繳稅期間,甚至應該有的降稅、減稅等等,事前規劃好,到某個程度就是應該要怎麼做。
蘇部長建榮:降稅、減稅必須透過修法,並不是馬上就可以做的事情。
林委員德福:我知道,但是……
蘇部長建榮:有些工商業者一天到晚講降稅、減稅,我覺得並不是這樣子。
林委員德福:在非常時期的時候,我認為有必要……
蘇部長建榮:不能這樣子,他們平常時期也是在講降稅、減稅;到了這個時候也在講降稅、減稅,而賺錢時叫他們繳稅的時候,他們都不太願意繳,怎麼可以這樣子!
林委員德福:我尊重你們,就是你事前做一些規劃、超前部署,不要像指揮中心那個樣子,真的是一團亂!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9時25分)部長早。我跟部長請教,去(110)年度去年中央稅收的收入,如果以決算數來看,不是稅收收入,而是全部的收入,是賸餘2,971億元,是不是?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好。委員是說全部的稅收,包含地方、中央?
吳委員秉叡:不是,就是去(110)年的決算數跟110年的預算數,兩者的差距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預算數稅收的部分,以中央政府來看的話,決算數多了3,253億元。
吳委員秉叡:決算數多了3,253億元。
蘇部長建榮:對,稅收的部分。
吳委員秉叡:我現在講的不是稅收,而是全部。
蘇部長建榮:就是歲出、歲入……
吳委員秉叡:本來債務還本照預算數只有編列850億元?
蘇部長建榮:對。
吳委員秉叡:事實上還了1,200億元,多還了350億元,這也要算進來,所以最後的盈餘是2,971億元,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那個是歲入減歲出以後賸餘2,971億元,扣除掉我們還債1,200億元以後,真正的歲計賸餘是1,700多億元。
吳委員秉叡:另外,我看到媒體的宣布是2,971億元。
蘇部長建榮:對,2,971億元。
吳委員秉叡:當然這是一個很亮麗的數字,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原來稅收的預算數跟稅收的決算數差距非常大。
蘇部長建榮:對,比預算數多了3,000多億元。
吳委員秉叡:這個3,000多億元除了剛剛講的多了債務還本之外,原來預算裡面需要舉借的數目,也不用舉借了?
蘇部長建榮:對,原來要舉借882億元,後來就沒有……
吳委員秉叡:882億元還是……
蘇部長建榮:對不起,是1,674億元。
吳委員秉叡:本來要舉借1,600多億元?
蘇部長建榮:就是融資調度的部分1,670多億元。
吳委員秉叡:那是包括本來的債務還本?
蘇部長建榮:對。
吳委員秉叡:因為你講的這個數目把債務還本的850億元扣掉的話,事實上是沒有那麼多。
蘇部長建榮:是。
吳委員秉叡:這中間最重要的原因是什麼?就是造成稅收超出預算數這麼多的原因。
蘇部長建榮:有幾個原因,第一個,前年我們營利事業所得稅因為受疫情影響可以免暫繳。
吳委員秉叡:但是你跟我講過那個影響不大,大概只有差幾百億元。
蘇部長建榮:有600多億元。另外一個是前年營利事業、上市櫃公司稅前淨利非常好。
吳委員秉叡:前年的稅前淨利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比往年成長23%。
吳委員秉叡:我問的是數字,你那邊應該有統計數字。
賦稅署許署長,你要不要幫忙回答一下?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我現在手上沒有這個數字,等一下再提供給委員。
蘇部長建榮:委員是問上市櫃公司的獲利?
吳委員秉叡:對,大概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去年大概3兆多元……
吳委員秉叡:去年是4兆2,900多億元。
蘇部長建榮:對,前年好像是3兆多元。
吳委員秉叡:我今天要問的問題就是這個,你說去年中央稅收決算裡面有一個很大的因素,就是因為前年上市櫃公司的稅前盈餘很多,有3兆多元;去年就我看到的統計數字是4兆2,900多億元,比前年還要多很多,所以可以預期今年的稅收收入還會比110年度的決算還要好,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吳委員秉叡:如果我這樣推斷的話,這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部分。至於綜合所得稅,如果分股息是今年分進來,明年繳個人綜合所得稅,其影響又會再遞延1年。
蘇部長建榮:對。
吳委員秉叡:先講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部分。
第二個,去年證券交易的稅金收入比以前多很多?
蘇部長建榮:對,去年總共收了2,700多億元。
吳委員秉叡:比前年多多少?
蘇部長建榮:比前年多了……
吳委員秉叡:大概多了1,000億元左右吧?
蘇部長建榮:差不多。
吳委員秉叡:去年、前年每天的平均日交易額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去年的日均量是4,600億元。
吳委員秉叡:但是從今年1月到4月看起來,大概就像你講的上市櫃加起來有3,000多億元。
蘇部長建榮:3,000億元左右。
吳委員秉叡:3,000億元出頭,所以可以預見今年的證交稅會比去年少,這中間會抵掉一部分。
蘇部長建榮:對,以目前的趨勢看,如果是這樣的量能的話,大概會比去年少很多。
吳委員秉叡:我現在問一個從媒體新聞上看不到的事情,因為我們有國防的採購跟武漢肺炎COVID-19的特別預算,這些是不是用舉借的?因為是特別條例。
蘇部長建榮:紓困特別條例,包括戰機還有所謂的戰力提升,這些都是用舉借,只有少部分是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吳委員秉叡:我的意思是,去年總收入有賸餘,因為你剛剛講還賸餘那麼多,抵掉這一些,因為戰機採購是逐年的,不是一次一年的。
蘇部長建榮:對。
吳委員秉叡:抵掉這些舉借還夠不夠?整年所有的收入跟所有的支出相抵……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總預算加特別預算算起來還是不夠,還是有赤字,大概有1,400多億元。
吳委員秉叡:還是有赤字?但是因為我們的GDP大幅拉高,所以我們舉借比例,GDP的40.2%看起來比例是下降的,我們的舉借空間又變大了。
蘇部長建榮:對,跟委員報告,到3月底為止,我們的未償債務實際數是5兆8,498億元,占前3年GDP的比重,大概是29%左右,這是實際數,以最近這幾年來……
吳委員秉叡:以我來看這幾年財政狀況是非常地好,而且我認為今年實際的歲入收入,應該會比去年的決算數還高,我從這幾項事情綜合判斷下來,雖然證交稅會減一點,但是營利事業所得稅會增加很多。
蘇部長建榮:對,如果今年的經濟狀況,還是維持如主計總處所預期的經濟成長率的話。
吳委員秉叡:今年的經濟成長率?營利事業所得稅是顯現在明年,我是說光今年的部分。
蘇部長建榮:有一部分還是有國內的投資和消費,如果消費沒有受很大影響的話,基本上這個部分,我們有一些稅收應該可以比預算數還高。
吳委員秉叡:在此我要正面肯定,你擔任財政部長這幾年,臺灣的財政狀況蒸蒸日上。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吳委員秉叡:事實上現在的財政能力已非同日可比,我在財政委員會就當了十幾年的立委,整個來講原來真的是入不敷出,但現在社會福利多了多少?0-6歲的嬰幼兒,從今年8月開始每人發放5,000元的育兒津貼。還有最近的營養午餐,經過我們建議之後,營養午餐的補助又再增加,再來就是各式各樣的社會福利都增加很多,現在租屋補貼也要增加很多。還有班班有冷氣,將來要人人有平板,這些都需要有強大的財政能力支出。謝謝你有這樣的收入,讓臺灣有這樣的財政能力可以為國民做更多的事情。我的意思是,依照你的估算,我還是要回到那句老話,很感謝你,的確財政蒸蒸日上,但是如果你的估算可以稍微精確一點的話,將來政府在支出面準備要做的事情,可以及早做一些長遠的規劃,可以比較準確。其實你去年plus2,900多億元或3,000多億元,跟你原來預計的比例,差距是非常大的,原本歲入你打算只收兩兆元左右。
蘇部長建榮:是。
吳委員秉叡:結果收到將近2兆4,000億元,等於你原來的估算只有到80%,當然這其中也因為後面形勢的變化,在我來看這個估算數字是有點差距。
蘇部長建榮:經過這幾年的情況,所以我也責成賦稅署、國庫署,未來在稅收的估算上面要更加……
吳委員秉叡:我也能夠了解公務員的心態,因為基層公務員,我如果估得比較保守一點,將來的達成率就比較容易完成,但是差不多就好了,不要太過分,因為長期累積下來,對整個中央政府的施政會有一點點機會上的損失,可惜啦!
蘇部長建榮:我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預算編列期間大概跨兩個年度。
吳委員秉叡:是,這點我也了解。
蘇部長建榮:這中間大概有1年多的落差,所以我們沒辦法很準確地去估計。
吳委員秉叡:最後一個結論,還是要謝謝你,你真的是福將,你這幾年讓臺灣的財政狀況越來越好。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吳委員秉叡:當然這是全體國人的努力,但是在你擔任財政部長任內表現出來,當然在這方面的政績……
蘇部長建榮:不敢當,都是大家的努力使得經濟成長,同時在蔡總統跟蘇院長領導之下,讓我們的經濟能有很好的表現,稅收也有適足成長。
吳委員秉叡:希望你繼續加油!
蘇部長建榮: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9時36分)我想今天大概很多委員會關心5月馬上要報稅的問題,但現在疫情燒得這麼嚴重,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部長說今年6月底會超過300萬人,他估算臺灣確診人數將達到15%,根據其他國家的數字,他預估會超過300萬人。柯文哲市長本身是醫生,他昨天也很明確指出5月中旬臺北市的確診人數就要破50萬人,他還考慮臺北市要軟性封城,我不知道什麼叫軟封城還是硬封城?軟封城可能是餐廳不可以內用,屆時可能餐廳就會倒成一片。財政部目前針對居家隔離者,可以延到6月份報稅,但我實在不瞭解,為什麼財政部這麼摳門,不針對全民開放?現在一個人確診,拿到居家隔離書要等多久,請問你知不知道?你回答這個問題就好了。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是說居家隔離……
賴委員士葆:比如今天我確診了,我上傳資料,臺北市衛生局要給我正式的居家隔離書,然後開始起算,是什麼時候起算,那個部分再說,而我的家人也要居家隔離,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了解。
賴委員士葆:要等幾天?我現在就告訴你答案,需要兩天到三天。
蘇部長建榮:對,兩天到三天。
賴委員士葆:一個人確診,會有幾個人要居家隔離,你知不知道?
蘇部長建榮:有密切接觸的都要……
賴委員士葆:對啊!大概平均3個人,所以乘以3吧!陳時中說6月底,等於申報所得稅的截止日有300多萬人,然後再乘以3,那就將近有1,000萬人居家隔離了。到5月份時,光臺北市5月中旬就會有50萬人確診,居家隔離者就會有150萬人;5月底時,大概是200萬人以上,一片混亂,現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沒辦法掌控所有的事情!結果現在財政部要讓他們延到6月,像麻雀拉屎一樣,每次一點點。這個很難啦!他還要等到拿了居家隔離書才能夠延到6月報稅,你為什麼不一口氣就全部延到6月?我們也做過這種事,也曾經延到6月過,為什麼這次就不可以,一定要拿到居家隔離書才行?那個過程既冗長又很不方便還很麻煩,簡直就是勞民傷財。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想委員誤會了,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通案性的延長,而昨天發布的新聞稿則採個案式,只要受到居家隔離的影響,收到居家隔離書就可以自動延長1個月,沒有問題。至於通案式的部分,我剛才講過了,我們會視疫情的情況,做通盤性地檢討。像去年5月中防疫警戒升到三級,我們就自動延長1個月,前年也一樣,我們也自動延長1個月。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的意思是,要升到三級才能延長嗎?
蘇部長建榮:沒有,我們會滾動式地檢討,跟CDC指揮中心……
賴委員士葆:你現在能不能就在這裡答應我,我做球給你,你就大方地講,老實講沒有差那幾天啦!像你剛才不是回答其他委員質詢,稅收增加這麼多,不差那1個月,也沒有少收多少。你告訴我,晚收1個月會少收多少錢?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沒有少不少收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對嘛!
蘇部長建榮:因為稅收還是在那邊,只是延緩繳納而已。
賴委員士葆:對嘛!
蘇部長建榮:我們總是要一些準備……
賴委員士葆:你現在能不能大器一點?因為數字已經上來了,都已經out of control了,所以我現在就做球給你,讓你正式對外宣布,告訴所有人不管有沒有收到居家隔離書,今年報稅的時間統統延到6月底,請問可不可以?
蘇部長建榮:我們還是要配合CDC的整體防疫作為,我們會做……
賴委員士葆:CDC的陳時中已經告訴你了,6月底會達到300萬人以上;柯文哲也都已經告訴你了,他還是臺大醫院醫生出身,他都已經告訴你會這樣了……
蘇部長建榮:他講的話有時候……
賴委員士葆:你還無動於衷?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無動於衷,我們都有在準備。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不相信就對了?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比照去年的情況適度調整。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在報稅期間,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特別提出比去年更多的便民措施……
賴委員士葆:如果你不願意承諾,那你乾脆就斬釘截鐵肯定地說,沒有居家隔離者一定要在5月底前報稅完畢,你能不能講這句話?
蘇部長建榮:我目前沒有辦法這樣講。
賴委員士葆:對呀!所以你是怎麼啦!
蘇部長建榮:我會看疫情的情況。
賴委員士葆:看疫情的情況就是在打混仗。
蘇部長建榮:沒有所謂打混仗。
賴委員士葆:打混仗就是不知道怎麼辦。
蘇部長建榮:也沒有所謂不知道怎麼辦,因為過去兩年的經驗……
賴委員士葆:因為你的長官沒有告訴你,但你可是部長啊!蘇建榮是部長啊!你要有自己的判斷嘛!
蘇部長建榮:沒有,委員不要這樣我都有自己的判斷。
賴委員士葆:很麻煩,你知道嗎?要居家隔離……
蘇部長建榮:像去年、前年我們都是看狀況,然後適度地延長1個月……
賴委員士葆:要居家隔離才能延長的話,就要有居家隔離的證明,那是很麻煩的,否則沒有報稅憑證就會被你們處罰。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評估。
賴委員士葆:那我請教你,如果他沒有居家隔離,5月底以前沒有報稅,請問你要不要處罰?
蘇部長建榮:如果沒有延長,5月底以前……
賴委員士葆:對,沒有延長,對方也沒有居家隔離,要不要處罰?
蘇部長建榮:如果沒有居家隔離的話,按照稅捐稽徵法的規定,超過6月2日就要加徵滯納金。
賴委員士葆:對啊!所以這就叫做不食人間煙火啊!
蘇部長建榮:不是不食人間煙火,委員不能這樣講。
賴委員士葆:部長,當然就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委員不能這樣,你不要激我一定要講出什麼,我們都會滾動式地檢討,會比照去年的模式……
賴委員士葆:去年有升三級,現在沒有……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比照去年的模式,適度地調整……
賴委員士葆:我現在就告訴你……
蘇部長建榮:所得稅申報從5月1日開始以後,我們會適度地滾動式檢討。
賴委員士葆:我告訴你,絕對不會升三級,因為陳時中要去選舉,OK?現在的「3+4」也不是他拍板的,而是你的老闆蘇貞昌拍板的。我知道你還在等老闆的指示,很悲哀。
蘇部長建榮:不會啦!我不會等……
賴委員士葆:就是在等啦!
現在申報稅的服務人員總共有14個據點,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臺北市。
賴委員士葆:臺北市。每天以15人來算,15乘以14再乘以25個工作天,一天一個快篩劑,總共就要有五千多劑了,但現在只有1,000劑,你告訴我該怎麼辦?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們並沒有要求兩天快篩一次,我們只要求打3劑。
賴委員士葆:你沒有要求快篩?
蘇部長建榮:沒有,我並沒有要求。
賴委員士葆:你會讓這些稅務人員害怕,害怕自己確診。現在確診的人,有多少人是打過3劑的?N個人打了3劑以後也還是確診,你這樣子要求大家的心會寒啊!
蘇部長建榮:我們就是要求打第3劑。
賴委員士葆:打到第3劑也還是會確診,問題我都跟你講了,你沒有在聽。
蘇部長建榮:有症狀的時候就是快篩。
賴委員士葆:你沒有在聽,我是說,打到第3劑的人也會確診。
蘇部長建榮:有症狀的時候要快篩,我們也備有快篩劑。
賴委員士葆:我就跟你講,1,000劑是不夠的,因為服務人員是臨櫃的密切接觸者,現場接觸的人這麼多,你也沒有要求來的人要快篩,而自己也不快篩,就只有打第3劑,但打了第3劑就是不夠啊!
蘇部長建榮:第一線的人員要快篩,試劑我們都有採購。
賴委員士葆:1,000劑不夠,但你們現在只有1,000劑!我這張PowerPoint的重點就是1,000劑不夠,都已經跟你講了,結果你還是不聽。你們就只有1,000劑,而且還是全國要用的。因為1,000劑不夠,所以你要趕快跟陳時中要求。
蘇部長建榮:有關物資的部分,我們會加強……
賴委員士葆:光臺北市……
蘇部長建榮:我跟委員報告,未來配合所謂的……
賴委員士葆:光臺北市就不夠了,更不要說是全國,財政部的基層人員聽到剛才你接受質詢的內容,他們會心寒的,因為打了第3劑以後也還是會確診,所以最好就是快篩一下。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們都會比照去年全副武裝,包含防護衣、面罩、手套,這些我們都會提供。
賴委員士葆:去年是2021年,今年是2022年,不一樣了啦!不要一直說會比照去年,疫情每天都在變,去年的疫情沒有上來,今年卻大爆發;去年每天沒有幾千例確診,今年的確診卻是每天幾千例。你要去哪裡找?去年根本就沒有,怎麼可以比照去年?你要與時俱進才行,就像你講的要滾動式檢討,但你根本就沒有滾動式檢討,就只說會比照去年,不然你告訴我,去年哪一天有超過1,000例確診的?沒有一天!就是not at all,一天都沒有!現今每天都超過1,000例,完全都不一樣啊!拜託啊!去告訴陳時中快篩劑要增加好不好?因為1,000劑的快篩劑不夠用。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儘量採購。
賴委員士葆:不是「儘量」,而是「一定」,你們還有臺灣銀行,裡面中信局的採購都是你們在做的。
最後一點,現在民生用品漲了5%,老百姓真的很辛苦,再加上我們又要加入CPTPP,未來的走向就是幾乎零關稅,除了少數幾樣,約4%左右可以negotiate(談判)之外,其他的關稅未來都要降為零。為了幫老百姓省一點錢、對抗通膨,請問考不考慮全面調降關稅和貨物稅等?
蘇部長建榮:關稅基本上是目前經貿談判的政策之一,未來如果加入了CPTPP,關稅的談判如果都全面調降的話,我們也會配合。至於貨物稅的部分,因為貨物稅裡面也有涉及國內進口的,對相關產業會有影響,所以我們會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討論,但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目前因為通膨的關係而造成物價上漲,政策上我們已經配合行政院跨部會協調,對於大宗物資的進口,還有幾項重要的民生物資,我們都給予調降關稅、貨物稅的措施,比如油氣類的貨物稅都已經調降,至於關稅的部分,大宗物資幾乎是營業稅和關稅全免,目前的情況大概是這樣。
賴委員士葆:我的時間到了,我不要再占用其他委員的時間,我就告訴你,再去盤點一下,我覺得這樣還不夠,那個範圍不夠廣。我再提醒,CPTPP規定只能夠留4%,可以不必到零關稅,其他都要零關稅。你們晚做不如早做,特別加上現在還通膨,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9時50分)部長早。我想延續剛才前面委員提到的這個問題,現在民眾確實非常關心,就是這次報稅期間展延的問題。剛剛部長在答詢時也說得很清楚,我們有去年和前年的經驗。言下之意就是我們其實已經有充分的準備和經驗了。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沈委員好。是。
沈委員發惠:既然如此,我就想請問部長,我印象中前年我們是全面展延,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去年和前年都是全面展延1個月,到6月30日。
沈委員發惠:去年不是全面展延吧?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去年也是要看……
蘇部長建榮:沒有,兩年都是5月中,疫情爆發,我們就通案式的展延1個月,到6月30日。
沈委員發惠:前年是通案式的展延,全部都展延?
蘇部長建榮:去年也是一樣。
沈委員發惠:去年不是也有適用對象?
蘇部長建榮:沒有,去年也是。去年是我們特別發了一個命令,如果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而沒有辦法申報,只要是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就會自動延長1個月,去年5月7日就發了這一個命令,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的就自動延長1個月,如果因為確診……
沈委員發惠:沒有確診也沒有隔離的人,去年是不能展延的?
蘇部長建榮:就自動延長1個月。
沈委員發惠:沒有隔離也沒有確診的人去年是……
蘇部長建榮:去年沒有隔離、沒有確診,也沒有住院……
沈委員發惠:就不能展延,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可以,我們就是通案性的展延。跟委員報告,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個案的,就是如果確診、隔離或住院了,確診隔離的部分,我們昨天發的是比照去年5月7日的情況……
沈委員發惠:部長,這樣我confuse了。
蘇部長建榮:就是你隔離的話,自動延長1個月的申報期間。
沈委員發惠:如果沒有確診也沒有隔離通知書……
蘇部長建榮:對,那個是去年5月中因為疫情警戒升級,所以我們自動延長1個月。
沈委員發惠:所有的人都延長了?
蘇部長建榮:對,所有的人都延長。
沈委員發惠:今年還沒有嘛!
蘇部長建榮:對,目前還沒有。
沈委員發惠:今年目前就是比照去年的特別適用對象……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目前為止,你們昨天公告的是適用對象,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個案性的適用對象。
沈委員發惠:也就是剛剛委員關心的是不是能夠做這種通案性的展延,你們還沒有正式確定,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但是我們對於比照去年的都已經準備好了。
沈委員發惠:準備好了,但是還沒有確定,你們現在宣布的只有這些個案式的處理方式,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這樣我就搞清楚了啦!也就是今年到底有沒有通案式的展延,還沒確定,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你們會不會通案式的展延可能要到5月報稅期間才會做決定,視那時的疫情狀況嘛!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就你們昨天公告的個案式的申報,如果你們最後沒有做通案式的展延,只做這種個案式的展延申請,我覺得會有問題。我針對一些細節就教部長,我看你們的規定,雖然去年因為到三級警戒,所以大家感受到的是疫情非常嚴重,但是今年到目前為止累計確診及匡列的人數,和去年比起來是差了幾十倍。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將近六十倍。也就是部長剛剛講的我們有去年和前年的經驗,但是今年可能狀況會更嚴峻,到時需要展延的可能會更多,如果你們不做通案型的展延……
蘇部長建榮:對,我了解。
沈委員發惠:我手上有一份資料,光你們現在講的個案式的,適用對象包括個人,以及營業人、廠商,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還有扣繳義務人,其中扣繳義務人因本人(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任辦理申報之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於原申報期間內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才可以展延,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這就有幾個問題,針對你們列的這些對象,我有一份資料,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有關COVID-19影響的問卷調查昨天剛出爐,調查期間是4月23日到昨天(26日),全國執業人數有4,000多人,符合剛剛講的確診、匡列、居家隔離的人數,問卷調查的結果是2,441人。部長,這個比例相當驚人,快到一半了,是45%,跟去年的狀況相比,這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嚴峻得太多了!這項問卷調查只有六成的人回答,我把這六成再乘回去,也有高達三成的人是確診、隔離、被匡列,這只是記帳士而已,還不包括會計師、報稅義務人,所以去年和前年的經驗在今年是不是能夠比照適用?因為部長一直強調我們有去年和前年的經驗,但是今年的狀況恐怕會超出部裡面預設的範圍。
蘇部長建榮:今年的情況當然是有點不一樣,就是確診率比較高,但都是輕症……
沈委員發惠:隔離的人比較多啊!
蘇部長建榮:對,隔離的人比較多,但是……
沈委員發惠:重點是我們的條件是隔離,要有隔離通知書,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所以……
沈委員發惠:隔離的人數會非常、非常多!
蘇部長建榮:我們也會根據實際的狀況來檢討是不是要通案式的,所以……
沈委員發惠:好,我就是要問這個啦!你們如果最後不採取通案式的,還是侷限在你們昨天公告的這個狀況,我看恐怕去年和前年的經驗對你們來講都無濟於事。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還有其他問題,例如如果被隔離,他拿出來的證明中,被隔離的期間必須要在原申報期間內,對不對?照你們公告的文字,就是在原申報期間內被隔離者。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現在這種狀況是,即使縮小匡列的範圍,但是人數一樣倍增,如果他是代理人或記帳士,因為隔離,所以展延了,可能在展延期間內公司負責人又確診,還可以再度展延嗎?
蘇部長建榮:大概到6月底,如果必須治療,他可以再展延……
沈委員發惠:可以再展延?
蘇部長建榮:治療完成以後,可以展延20天啦!
沈委員發惠:不是他耶!現在是不同的人,因為你們有規範。比如主辦會計人員又確診了……
蘇部長建榮:是,我瞭解委員的意思,你說主辦會計確診……
沈委員發惠:在展延期間又確診了,他還可以再度展延嗎?
蘇部長建榮:主辦會計確診,之後公司負責人又確診,連續確診的情況……
沈委員發惠:重點為如果是在展延期間,就不在你們現在公告的原申報期間內啊!你們現在規定的是,要在原申報期間內收到隔離通知書才可以展延。假設在展延期間,這些特定人又收到隔離通知書,可不可以再二度展延?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我們的考量就是多給他1個月時間,所以原來的法定申報期間是5月份,如果他在這個期間……
沈委員發惠:對,但是實際上可能就會發生這樣的困難,如果依照你們現在這樣限制在申報期間內……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絕大部分都會在5月份申報完成。
沈委員發惠:我要跟部長講,前面一開始我就講過,今年的狀況可能很不一樣。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這兩年由於疫情,我知道也因為財政部的推廣與努力,讓現在網路申報的比例……
蘇部長建榮:大概65%。
沈委員發惠:已經到65%了,這是很驚人的成長。
蘇部長建榮:如果將稅額試算部分加進來的話,大概是98%。
沈委員發惠:我對部長在這部分的努力很肯定。但是過去網路報稅只到正常的期限為止,對不對?如果超過這個期限之後的展延部分,都是要人工報稅。
蘇部長建榮:沒有。
沈委員發惠:如果展延還是可以用網路報稅嗎?
蘇部長建榮:通案性的可以。
沈委員發惠:通案性的才可以嘛!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現在你們沒有通案辦理的話,如果按照現在……
蘇部長建榮:個案的話就是人工。
沈委員發惠:個案的話就變成申報期間到了……
蘇部長建榮:要臨櫃報稅。
沈委員發惠:到最後如果人數真的像……
蘇部長建榮:如同我剛才跟委員報告的,我們會看實際情況做滾動式檢討,只要有決定……
沈委員發惠:就是考慮……
蘇部長建榮:我瞭解。
沈委員發惠:就是部長對大家宣示,你們有考慮是否要做通案式的展延,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有在準備、也在考慮,但是我們會看實際的情況,如果我們有決定就會公告週知。
沈委員發惠:這部分要肯定部長,因為現在居家隔離政策隨時都可能調整,有可能到時候連隔離都沒有,或是連不發隔離通知書都有可能。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如果不發隔離通知書的話,依你們現在的規定是要憑隔離通知書,因此到時候你還是非調整不可。現在隔離通知書的發放狀況也很混亂,有的人都已經隔離完10天卻還沒接到隔離通知書,到時候要報稅還拿不出隔離通知書。
蘇部長建榮:有關這個部分,他只要事後檢附、申報的時候檢附就可以了。
沈委員發惠:我本來還有其他的問題,不過這部分我還是請部長注意,現在大家最關心的就是疫情之下的報稅期限展延問題,依照你們昨天公布的方案,大家其實憂心忡忡,因此希望你們還是要做通案性展延的考慮。以上。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們有在考量、評估,目前正在積極準備。
主席: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郭委員國文:(10時3分)部長好。部長,剛剛幾位委員跟本席關心的議題是一樣的,假設你用個案別或對象別的方式讓民眾延後繳稅,第一個,有一個問題點在於勾稽、比對的成本過高。此外,民眾有一種隱私被窺探的感覺,心裡也會很不舒服,有一種差別待遇感。如果以這個做標準,而不回到以疫情為標準,疫情當然也是標準之一,可是當還沒有達到疫情標準的時候,你用這種對象別的方式會造成不舒服感,而且勾稽成本也會增加,這是本席跟你說明的第一點。
第二點是整體社會的感覺,過往是因為疫情的標準、因為提高警戒等級而延後報稅。但現在的狀況不一樣,現在警戒不可能提高,可是確診人數增加,到昨天就已經新增6,339人,每天報導的人數節節上升,還有一些自稱為預言家的人預測可能會破50萬人、破100萬人,這種狀況一大堆,講出來的話讓人心更加惶恐,這比警戒提高更嚴重。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政府部門沒有一個通案決定的話,萬一民眾臨櫃辦理,而你們要到5月中旬再做決定,如果在5月1日到5月15日之間發生因為臨櫃而確診的案件,部長,你會受到相當大的譴責。
部長,本席在此提醒你,真的要快刀斬亂麻、作出一個決定,不要再拖延太久,因為本席有計算過,真正去臨櫃報繳的61萬6,614人,不過占所有人數當中的10%而已,去年申報的人數是645萬多件,這些人連一成都不到,老實說,這一成影響不了什麼,最主要是讓這一成的人能夠區隔。而且看看你今年做了多少努力,你做了現場場地配置、防疫動線調整;第二個,臨櫃報稅的預約服務就能減少滯留時間;第三個,新增的綜所稅智能客服也能減少滯留時間;而且你在網路報稅部分,還包括今年手機多增加了一個編修模式,這些都是你的努力,就是為了盡可能減少臨櫃。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郭委員好。對,減少臨櫃。
郭委員國文:同樣的道理啊!延長報稅符合你這個政策目標,就等於是分流嘛!部長,不是嗎?
蘇部長建榮:是。
郭委員國文:這沒有矛盾啊!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們不是沒有考慮,我剛才答復沈委員的時候也這樣講,就是我們會視實際的狀況,我也瞭解今年的情況跟去年不太一樣、跟前年也不太一樣。
郭委員國文:更嚴重。
蘇部長建榮:對,確診率高,因此受影響的人數可能會增加,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會把這部分納入考量、未來會評估。
郭委員國文:部長,你要考量多久?昨天是6,339人,我建議你在破萬人的時候就要趕快宣布了,在我看來破萬人很快啦!破萬人的時候你就可以宣布了。
蘇部長建榮:我們近期內就會進一步評估,事實上,相關的準備作為我們已經都……
郭委員國文:我相信你都stand by了,你們去年跟前年都有這種操作模式,我的意思是,你的內心要有一個指標,本席建議你如果破萬人的話就宣布。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郭委員國文:好不好?參考一下。
蘇部長建榮:是。
郭委員國文:有關今天的討論主題租稅優惠跟CSR,租稅優惠來自於扶植產業發展,希望產業能夠持續進行研發跟生產,並不是省下的稅金要進行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目前有編企業責任報告書的是一加三,也就是5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再加上三大產業:食品、化工、金融,這些一加三的公司規模都相當大,可是會拿租稅優惠的中小企業都非常小,他們有沒有能力寫這個報告書?還是要花錢找人家處理?這點很奇怪,又變成紙上作業。再來情況變成是雙頭馬車,金管會有一套規定、財政部又一套規定,我覺得這樣很奇怪,而且會產生反淘汰現象,以後有一些人害怕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反而不去爭取租稅優惠。部長,你認為這樣的可能性會不會出現?
蘇部長建榮:有可能。
郭委員國文:有可能嘛!所以我覺得這真的要慎思,CSR要看對象、要看產業、要看情況。
另外,我們才修過稅捐稽徵法而已,那時候還是本席當主席,當時我還請司法院的代表說明請求時限,司法院代表也提出非常專業的意見,依照釋字第747號解釋意旨,仍然要有時效限制,只是期限拉長與否、範圍多少是由立法院做決定,因此當時我們作成一個共識,以李貴敏委員版本比照民法不當得利的概念應定為15年,也達成共識,曾銘宗委員當場也表達他基本上贊成。那次修法在去年11月30日院會三讀通過、12月17日總統公布、今年元旦才實施,因此我搞不清楚為什麼兩位委員又提出修法,你能不能告訴本席是為什麼?這不是影響到法的安定性嗎?
蘇部長建榮:是,基本上委員提出來的,我們都尊重,但是從法的安定性及執行層面來講,我們是希望維持,因為去年才修正過,而且今年1月1日才生效,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還是希望維持去年修正通過的法案。
郭委員國文:好。本席再加問一個時事題,最近我們股市一片綠油油、跌跌不休,受到美國股市連動的影響,美國股市則是受到升息的影響,而美國接下來還會升息5碼到6碼之多。在這樣的狀況下,一般而言,臺灣不得不再跟進,一旦升息增加的話,股市就會持續下跌。有人在問國安基金到底會不會進場?國安基金的官員說基本面良好。大家都知道基本面良好,可是國內內需一定會持續緊縮,恐懼感會加劇,國安基金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股市跌跌不休的話,消費力也會緊縮,請問部長,國安基金的態度現在是如何?
蘇部長建榮:其實國安基金都有隨時密切關注整個國際股市……
郭委員國文:你們最近有開會嗎?
蘇部長建榮:4月15日才開過季會。
郭委員國文:這幾天從4月21日跌到現在,剛剛本席看今天早盤是1萬6,328點,跌了800多點,你們是要等到跌1,000點才開會嗎?
蘇部長建榮:因為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外資要大量移動造成市場失序的情況下,才會啟動國安基金。
郭委員國文:沒有錯,美國繼續升息,外資會繼續往外跑;所以美國預期可能會再升息,外資就會持續往外跑,這是可預期的!如果是這種情況,國安基金應該要有所準備啊!
蘇部長建榮: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是市場失序,目前這幾天的交易量能大概是3,000億元左右,我們比較怕的是價跌量縮,譬如縮到1,000多億元,價格又嚴重下跌,在這種情況之下……
郭委員國文:就有可能進場?
蘇部長建榮:不是就有可能進場,我們會視情況召開臨時的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決定是否要進場……
郭委員國文:所以已經達到要召開臨時會的條件了嘛?
蘇部長建榮:目前我們還是密切關注,還沒有……
郭委員國文:好好密切關注,要開就要趕快開啦!
蘇部長建榮:是。
郭委員國文:最後一個問題要跟部長說明,目前牌照稅的級距需要細緻化調整,為什麼呢?目前小客車的排氣量是以600cc為一級,我查過從民國51年到現在從來沒有修正過,按照這種級數別來看,有人講這可能是以跟前國產車的規格有關,但不管如何,現在規格越來越多元化,可是這種range其實不公平。以2,000cc、2,001cc、2,400cc為例,你看2,000cc要繳的稅金跟2,400cc其實是一樣的;同樣的1,201cc到1,800cc的部分,1,500cc的非常多,但要跟1,800cc繳同樣的稅金,包括2,501cc也要跟3,000cc繳一樣的稅金,我認為這個級距60年來都沒有細分,確實不合理。而且目前的科技進步,排氣量都可以登記實際的cc數,你只要把級距細分,不可能會有漏稅及跑稅的嫌疑,當初依照排氣量分級應該是考量到外部成本。
所以站在租稅公平及時代進步的考量上,我個人認為這個級距應該細化,稅均級距也要細化,這樣比較符合公平正義,請問部長的看法如何?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帶回去瞭解研議,因為這涉及到地方政府的稅收。
郭委員國文:但規定是在母法這邊,附表也是形同法律,我已經瞭解過了。
蘇部長建榮:整個稽徵程序是地方政府進行……
郭委員國文:對啊!所以你要給他們一個標準,你這邊不改,根本不可能啊!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之前有一些委員在問,我們也問過地方政府,大部分的地方政府都表示反對。不過委員既然提出,我們會再進一步……
郭委員國文:我今天有提一個臨時提案,請部長審慎面對,這個級距超過60年從未調整,根本不符合現狀及公平正義,謝謝。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0時14分)部長好。委員們關心的議題大同小異,第一個,對於是否不按個例延展報稅期間,我想不管執政或是在野的委員都有同樣的共識,可是今天您回應的過程中,我們感覺到你很硬,就是……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沒有所謂的……
李委員貴敏:現在的疫情跟去年5月相比是不是更嚴重?你隨便問一個人,我想任何人給你的回答都「是」。你看去年三級警戒、四級警戒的標準,今天是不是已經超過去年三級警戒、四級警戒的標準?已經超過了!現在沒有公布三級或四級警戒的原因很簡單,因為4月1日我在問蘇院長的時候,蘇院長說現在不談清零或是共存,而是「新臺灣模式」,但是沒有人知道什麼叫做「新臺灣模式」。不過看陳時中部長趴趴走的情況,就知道現在肯定不是清零,我上次在詢問陳部長的時候,他也講到不會有三、四級警戒,但如果你去看那個標準,今天的情形有沒有比去年5月更嚴重?很多委員都跟你講了,你可以是鐵板一塊,你可以不予理會,但我只是想請問,你的鐵板一塊是單純的你自己?還是因為院內上頭有指示,所以你不講、是鐵板一塊?因為剛才委員都有告訴你稽徵的成本,這個時候你卻不去算稽徵成本,你因為個案不同的情況,剛才委員也已經跟你講了,現在有發隔離通知書,但將來未必會發隔離通知書,這些原因你都不考慮,是你自己的決定,還是上面有給你指示,所以你今天就是鐵板一塊?
蘇部長建榮:委員,這個是財政部可以自己做決定的。
李委員貴敏:所以是你自己的決定,上面沒有給你指示?
蘇部長建榮:沒有,像去年、前年也是一樣。
李委員貴敏:第二個我要問的是,剛剛郭國文委員指名我,所以我來回應一下。他剛剛提到稅捐稽徵法也是我們今天審的部分,他剛剛也提到他主持的朝野協商會議,大家都忘了一件事情,在談關稅法的時候,我們是因為個人的力量有限,執政黨挾著國會人數過半的優勢,不同意就是不同意!昨天我們在講關於滯納金的上限30%,何其可恥!這就是占老百姓的便宜,昨天在朝野協商時也提到,我們因為表決不過執政黨,所以在朝野協商的時候我們不得不妥協,你今天給了一個妥協的方案,先求有,之後就不求好嗎?這是你財政部的態度嗎?就是只可以有,不可以做對的事情,挾著國會過半的優勢就可以這樣做嗎?這部長你的態度嗎?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們沒有這樣的態度。
李委員貴敏:那很好!回到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我感謝你給我面子,從5年……
蘇部長建榮:那個時候我們是按照委員的建議。
李委員貴敏:等一下!部長,改天換我當部長的時候,你會有機會質詢我。
蘇部長建榮:不會啦!
李委員貴敏:但現在我是委員,所以就拜託你尊重一下我的質詢權。當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我謝謝你給我面子,原本的期限是5年,我的版本是到15年,你延長到10年,我不得不妥協。但我這次提出來先求有,再求好,我現在提出來的是計算時效的時間點,沒錯,你抓著司法官的解釋講因為牽涉到法的安定性,所以一定要有時效規定,但是老百姓怎麼會知道行政機關的錯誤呢?所以我今天才提出來要先求有、再求好,老百姓要請求,也應該要先讓老百姓知道嘛!所以為什麼不是從老百姓知道的時候才起算,而是從繳納的時候起算呢?
我再跟你講,昨天的朝野協商提到滯納金,我們很卑微,因為在國會沒有過半,所以只能先求有、再求好,就算你怎麼說都是鐵板一塊,我們也只能很卑微地按照民眾的立場請求你考量民間疾苦。部長,你可記得昨天協商的過程,我請你放寬民眾請求的時間點,現行關稅法的規定是5年,我只是很卑微地請求你,從5年拉長為15年,但昨天是不是被否決掉?是,在朝野協商時被否決。在院會就更不要提了,對於朝野協商保留的任何事項,以今天國會的狀態來講,就是民進黨說了算,就算到國會表決,我們的提案能過嗎?當然不能過啦!所以我們只能很卑微地先求有、再求好。
部長,我再提醒你一件事。今天談的滯納金,光是臺北市國稅局就收了多少錢,部長知道嗎?
蘇部長建榮:我手邊沒有數據。
李委員貴敏:好,我告訴你,有15億多元。去年、110年度除了超徵稅額4,400億元之外,還要再加上這些滯納金,所以我才說這些都有關聯。我之所以會提出來,是因為老百姓在收到你們寄來的稅單後,會趕快去繳耶!民眾根本不敢問稅單上對他課徵的金額對還是不對,就趕快去繳了,為什麼?他就是怕如果沒有在稅單上指定的期限內繳納,會被加徵利息,也會產生滯納金。
你剛才回答其他委員時還提到,不是全面延展繳稅,而是特定人才能延展,其他人如果遲延,一樣會產生滯納金,你剛才的回答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這是稅捐稽徵法的規定。
李委員貴敏:是啊!我沒說它不是法律規定。但今天委員在修法,你就是持反對意見。從所有情形來看,臺灣的租稅公平到底在哪裡?憲法規定老百姓有繳稅義務沒有錯,任何對老百姓稅捐的限制都要有法律規定也沒有錯,所以你剛才回答時也特別表示稅捐稽徵法是這樣規定。但就是因為稅捐稽徵法或關稅法這樣規定,在野黨今天才會指出,你們超徵了4,400億元,從2016年以來,除了2019年蔡總統要求將超徵部分還稅於民,所以2020年沒有超徵之外,你們年年超徵,而且超徵數額愈來愈大,還外加滯納金。
再談滯納金部分,我謝謝你,因為你昨天給我面子,同意把滯納金從30%降為15%,但那不是為了我個人,我沒有滯納金的問題,而是為了老百姓。在老百姓苦哈哈、官員卻都高高在上的情況下,現在哪裡還叫民主國家?課徵這些稅收之後,難道不應該用這些稅收進行國家的建設、作有利於民的事?結果你們現在卻把老百姓當成壓榨的對象,這樣怎麼對?他又不是柳丁、也不是其他東西,可以任你直接要求繳納、壓榨出汁,就算有汁讓你壓榨,其實到今天為止連續、年年超徵,也被你們壓榨得差不多了。
蘇部長建榮:我就這部分向委員報告。雖然稅收比預算數多,但基本上都是依法課徵。
李委員貴敏:對啦!都是依法課徵,所以今天才講稅捐稽徵法……
蘇部長建榮:你不能說這是壓榨。這是不一樣的,不是壓榨。
李委員貴敏:是壓榨啊!
蘇部長建榮:有一部分是因為經濟成長、所得增加,自然稅收就增加了嘛!
李委員貴敏:不,部長,我提醒你。你記不記得昨天我提議將5年拉長為15年時,你的回答是不行,因為資料保存期限如果要拉到這麼長,會增加你們的額外成本?但增加什麼額外成本呢?現在所有東西都涉及IT,臺灣在全球來講有是IT強國,但今天還算是IT強國嗎?所有資料成本都是一張紙、一張紙累積起來的,難道你不是用IT嗎?
蘇部長建榮:委員,即使是IT也要成本。
李委員貴敏:好,可以,就算IT需要成本,那我請教你,財政部向民間追稅時為什麼不限於5年呢?我並不是鼓勵逃稅喔!但為什麼標準始終不一致?如果如你講的有課徵成本,那財政部向民間追稅為什麼就沒有?為什麼就不限5年?
蘇部長建榮:向民間追稅的追徵時效就是5年,因為稅捐稽徵法規定就是5年。
李委員貴敏:那資訊保留呢?資訊需要保留多久?
蘇部長建榮:所有報稅資料就是5年期限。
李委員貴敏:其他7年的規定呢?
蘇部長建榮:7年期間……
李委員貴敏:你的說法又變了!所以我現在就是在跟你談這個問題。你都可以談到法律規定,但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你的邏輯。
蘇部長建榮:申報歸申報。
李委員貴敏:因為時間關係,我要繼續請教你。你今天早上談國安基金入場條件時,提到市場失序的情形。我們看到美股一樣大跌,大家也預測美股還會續跌,主因是預期升息,但我們現在不只是面臨美國升息問題,還有俄烏戰爭、中美貿易戰。關於你剛才提到的經濟問題,我可以告訴你,因為前一陣子我就提到,在中國大陸,不管是上海也好、昆山也好……
蘇部長建榮:生產基地封城。
李委員貴敏:對,因為涉及供應鏈的關係,對我們影響很大。這些你是否都已經……
蘇部長建榮:我們都有掌握。
李委員貴敏:你會不會按照你講的,近期內召開臨時委員會?
蘇部長建榮:向委員報告,我們會根據實際狀況,建議行政院召開臨時的國安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
李委員貴敏:你會建議召開嘛!
蘇部長建榮:對,我會看實際狀況。
李委員貴敏:會在很短的時間內提出還是怎麼樣?
蘇部長建榮:沒有時間限制,就是看實際狀況。
李委員貴敏:你們會提,但目前為止還沒提嘛!
蘇部長建榮:對,目前都密切關注整個股市的發展。
李委員貴敏:最近會提嗎?
蘇部長建榮:目前還沒有這種條件存在,但我們會密切關注整個股市的發展。
李委員貴敏:好。
主席,容我直接提出問題。我剛才提到目前的情況,國際上本來認為臺灣是很好的,包括是IT強國,現在卻出現一塌糊塗的情形。還有媒體報導,外國人體驗在臺灣開戶等情況之後,覺得臺灣的銀行還活在1980年代,例如換個公司大小章等需要10個工作天、銀行業老化、SOP有問題等等。拜託部長回去之後,針對公股銀行確認一下是否的確有外媒所指的情況,因為這是來自外媒BBC的報導。對於外媒所指這些情形,可不可以拜託你確認?最起碼你能夠掌控公股銀行。
蘇部長建榮:是。
李委員貴敏:以前我們給外國人的印象是臺灣人很友善、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可是現在變成外國人連在臺灣開個戶的印象真的都非常差。部長,你可不可以最起碼提出承諾,就是從公股銀行做起,不會有這樣的情形?
蘇部長建榮:委員,這件事我可以做,基本上有一些程序可能涉及金融監理,我們會再要求。至於其他部分,如果能夠數位化,我會要求銀行儘快數位化。
主席(鍾委員佳濱代):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0時29分)蘇部長來立法院好幾年了喔!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是。
羅委員明才:你每一次到立法院,其實都可以看到現場的幾個字,希望無論是所有官員也好、特別是蘇部長可以看清楚一點,就是在你前方這幾個字。
蘇部長建榮:我了解。
羅委員明才:有看到嗎?
蘇部長建榮:有。
羅委員明才:寫什麼?
蘇部長建榮:「國家至上 民眾第一」。
羅委員明才:對,民眾第一啊!事實上,現在全民上下都很緊張,因為疫情擴散,每天出爐的數字都讓人忐忑不安、讓人心裡非常惶恐。今天也討論很多,以疫情來看,一天確診六千人、七千人,接著可能會上萬人啊!所以是需要站在民眾立場想事情的時候。大家也不分黨派,苦口婆心,希望部長將報稅期間延長,不要刁難民眾嘛!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們沒有刁難民眾,我們會納入考量,只是會在適當時機評估、宣布。
羅委員明才:部長,這幾年稅收都超徵那麼多,但稅收超徵其實是民眾割肉割出來的嘛!是民眾納稅時多納出來的!而且每一年都超徵嘛!比如去年超徵多少?
蘇部長建榮:全國大概4,000多億元,如果是中央政府,大概是3,253億元。
羅委員明才:那前年呢?
蘇部長建榮:前年是短少,比預算數少了大概六百億、七百億元。
羅委員明才:一點點啦!大前年呢?
蘇部長建榮:大前年大概多了1,000多億元。
羅委員明才:大大前年呢?
蘇部長建榮:大大前年是2017年還是幾年?大概不到1,000億元。
羅委員明才:對。你不用給我數字,其實大家每天都在討論,你心裡也都很清楚,就是累計已經超徵好幾千億元了。但第一點是,民眾也沒跟你算帳啊!財政部超收,沒有還稅於民啊!起碼也該包個紅包,讓全民一起享用一下。
蘇部長建榮:委員,三倍券、五倍券就是回饋民眾啊!
羅委員明才:但三倍券、五倍券我都沒用到啊!我覺得應該給需要的人用。部長,莫忘世上苦人多啊!窮困的人很多,面對停班、停課,家裡若是有小朋友怎麼辦?有小學生怎麼辦?有國中生、高中生怎麼辦?工作一停下來,生活實在很不容易啊!所以希望部長苦民所苦。因為染疫的人一旦超過1萬人以上,影響的人其實都在這個數字之上。目前染疫的大概有多少人?
蘇部長建榮:昨天是6,000多人。
羅委員明才:那是一天新增數,我問的是全部累積起來。
蘇部長建榮:累積起來應該已經將近10萬人了吧!
羅委員明才:差不多10萬人以上喔!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這個數字會愈來愈多,今天大家也討論了,總共可能會有300萬人或500萬人染疫。
部長,國稅局長期以來就是苛稅猛於虎……
蘇部長建榮:沒有啦!委員,我們都是依法課徵。
羅委員明才:我還沒講完。照以前的概念,談到稅,大家真的都覺得好害怕,但坦白講,這幾年來財政部,也不是說部長一個人,大家……
蘇部長建榮:前幾任部長的努力。
羅委員明才:大家一起改善,所以變成要將心比心、用愛心輔導。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納稅本來就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啊!很多民眾雖然要繳稅,可是也覺得是一種光榮啊!在合理範圍裡,有所得就繳稅也是應該的嘛!部長,是不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是。
羅委員明才:所以我希望財政部的立場是與民眾站在一起的。
蘇部長建榮:當然,所以我們在繳稅方面都會提供便利、便民的措施。
羅委員明才:是。以前就有一些人員因為擠稅關係,去找納稅義務人,結果發生很多悲慘的事情,我想這也是記憶猶新。其實大家都是公務人員,也沒跟誰有冤有仇嘛!所以我覺得反而應該站在民眾的立場。就像這次報稅,能報的就報,若真的有困難,也不要刁難民眾,也許可以採用簡單一點的方式,例如傳照片、切結,或由醫生開證明等等,不一定要有確診證明書,因為接下來不發了啊!有些條件都沒辦法達成,民眾也無所適從,所以拜託部長,可不可以考量「民眾第一」這四個字的精神?思考一下啦!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提議。
羅委員明才:你也不用因為我這麼講就答應要展延,宣布展延到6月,而且做為全面性政策。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提醒,我們都會納入考量。
羅委員明才:不該因為我講,反而是要站在民眾需求角度考量,若真的有需要,就幫助民眾嘛!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
羅委員明才:我希望大家都將心比心,多站在民眾的立場想這些事情。
蘇部長建榮:是。
羅委員明才:另外,現在雖說多是輕症,但後遺症很嚴重啊!也有人光是打疫苗就心悸、會喘、會累、走路時覺得腳麻,副作用很多啊!
請教部長,去年遺產稅大概收了多少?有沒有大概做比較?
蘇部長建榮:遺產稅應該有將近……
羅委員明才:這兩年遺產稅在比例上略有增加。
蘇部長建榮:大概是251億元。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增加趨勢?
蘇部長建榮:遺產稅屬於機會稅,沒有所謂增不增加。
羅委員明才:問題就在這。如果每1萬人中有4人至5人是重症,那你用這個數字算算看,假設300萬人或400萬人染疫,請問會有多少重症人數?
講到重症,接下來就是大家不願意面對的,看到這個數字會覺得很害怕,那就是死亡人數會增加。
蘇部長建榮:由於遺產稅的免稅額非常高,是2,000多萬元,所以幾乎八成左右都沒有應納稅額。
羅委員明才:是,但因為外在環境變成這樣,所以本席要提醒你,對於課徵遺產稅可能遇到的情況,你們要多準備一些應變方式,超前部署。
蘇部長建榮:我們提供民眾稅額試算,非常方便。而且金融遺產的查詢也非常方便。
羅委員明才:但我是說因為疫情關係,對於各種情況,你們都要先作好準備。
蘇部長建榮:是。
羅委員明才:再來要談的就是今天審查的稅捐稽徵法。這是民眾的基本權利,但事實上有很多民眾不知道,所以可能因為時效關係就被國家沒收了,或者國家徵收了,也或者是國家收了費用,所以經常有人提出這樣的稅捐稽徵法修正案。我還是要回歸剛才的期許,希望部長站在民眾利益、權益的角度多多思考,你就放在心裡啦!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羅委員明才:要將心比心,能幫的就儘量幫,覺得不妥的,就看看有什麼協助方式。
蘇部長建榮:是。
羅委員明才:另外,以國際情況來看,股市跌跌不休,是因為美國升息的關係。請問臺灣會不會繼續升息?下一次升息是什麼時候?
蘇部長建榮:我不曉得。中央銀行理監事會大概每季開一次,下一次是在6月中,到時會不會升息由理監事會決定。
羅委員明才:部長,你是央行的……
蘇部長建榮:我是常務理事。
羅委員明才:常務理事講話很有份量。
蘇部長建榮:也不一定啦!因為都是共識決。
羅委員明才:但大家都很尊重你啊!那你心裡覺得6月份開下一次會議時,有必要跟在美國屁股後面走嗎?一定要升息嗎?其實會影響到很多人耶!
蘇部長建榮:我目前沒有辦法回答,因為央行有其幕僚單位意見,也會提出,同時還要看看與股市、匯市以及國內物價膨脹的關聯。
羅委員明才:上次升息幾碼?我是說臺灣。
蘇部長建榮:1碼。
羅委員明才:你看,才升息1碼,就造成臺灣股市重跌啊!你們還準備6月再升息2碼嗎?
蘇部長建榮:你是說美國還是臺灣?
羅委員明才:臺灣啊!
蘇部長建榮:臺灣升息,事實上股市是上漲的,因為升息以後利差大,讓金融股股價上升。
羅委員明才:但最近一直跌啊!
蘇部長建榮:最近是因為美國要升息,產生國際之間的資金移動,外資略有流出。
羅委員明才:部長,所以一切都是升息惹的禍嘛!
蘇部長建榮:是美國升息的因素。
羅委員明才:要是美國不動、臺灣不跟進,也不會造成股市崩跌啊!
還有一點,國安基金現在有沒有進場?
蘇部長建榮:沒有。
羅委員明才:手上還有沒有持股?
蘇部長建榮:國安基金目前有一些持股是過去太平洋電纜下市的……
羅委員明才:手上還有?
蘇部長建榮:對,太平洋電纜公司當初下市,後來……
羅委員明才:民眾現在苦哈哈。日前所有機關單位都說護國神山台積電,600多塊套死一堆散戶,結果台積電現在跌跌不休。
蘇部長建榮:台積電因為國際外資持股成分比較大,所以容易受到外資進出的影響。
羅委員明才:國安基金下次出手護盤的時候,會不會以大型績優股為主?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看情況。
羅委員明才:也要多多照顧中小型股啊!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看情況。
羅委員明才:大概是什麼樣的情況?
蘇部長建榮:國安基金來無影、去無蹤,會買什麼股,我大概也不會講。
羅委員明才:最近會不會出手?
蘇部長建榮:我剛才已向委員報告,最近沒有進場。
羅委員明才:什麼時候會進場?
蘇部長建榮:大約去年或前年曾發生一種情況,當時曾進場。
羅委員明才:所以都是備而不用?
蘇部長建榮:是。
羅委員明才:隨時會上場?
蘇部長建榮:如果有需要,我們會召開國安基金臨時管理委員會決定是否進場。
羅委員明才:好,請多多注意臺股的發展。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密切關注。
羅委員明才:如果超跌,包括不正當因素或非季節因素造成劇烈下跌,還是要注意。
蘇部長建榮:對,如果大戶外資移出、市場失序時,我們就會建請行政院召開。
羅委員明才:不正常移出,事實上已經移出太多了!
蘇部長建榮:是。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0時42分)部長好,剛才召委垂詢國內到底有多少人染疫等問題,其實這也是我第一個要關切的題目。我剛才查了一下詳細數據,其實目前染疫人數大概是6萬1,689人。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這是累計。
張委員其祿:對,這是累計數字,就是所有人數。但是我必須再說一個數字,國內在過去14天就有3萬3,646人染疫,代表這一波疫情其實不一樣。說實話,在防守上,臺灣過去是很成功,兩年半以來才6萬多人,可是過去14天就有3萬人,所以我們也必須仔細想一想,因為這波疫情真的不太一樣。這也帶出我第一個要談的問題:綜所稅5月就要啟動報稅,但現在每日確診人數都好幾千人,剛才部長也講昨天又創紀錄,對不對?加上有這麼多人可能被匡列等等,雖然現在改了規則,但還是會發生這些事,所以我還是要問,在這種狀況下,是否要延長整個報稅期間?如果不延長又會對我們產生什麼衝擊?部長,這一點財政部裡有沒有思考過?
蘇部長建榮:委員的投影片上寫的「財政部還是認為不需延長嗎?」我想這點是有問題的。雖然根據委員提供的4月7日報紙報導,我說暫不延長,但我還講了一句話,就是我們會視狀況滾動式檢討,所以我們並沒有說不延長或是要延長,但會視實際狀況,如果有需要,我們會在適當時間公布。因此,我們並沒有說一定不延長或一定要……
張委員其祿:沒問題,部長解釋清楚就好。我剛才為什麼提出那個數據,是因為這一波就是不太一樣,等於一半以上病例都是過去14天發生的,所以我覺得確實要滾動式檢討、想一下。
現在模式已經改變,我還是要強調這一點。我國本來是採取清零等政策,但現在也已經真的算是與病毒共存,我們也知道每日確診人數都是破紀錄上升,所以我覺得財政部對於這次報稅要想清楚。在過去一、兩年有疫情的期間,我們也發現很多問題,包含仍有臨櫃報稅。當然有時也很無奈,畢竟不是每個民眾都有資訊能力或願意用這些方式報稅,包括在家裡用二維條碼、網路等自己能做的方式,所以現場還是會擠滿報稅的民眾。我只是請財政部還是要審慎研議這次到底要怎麼做,不管是分流也好、或是延期等等,可能都要未雨綢繆,這些都要請財政部先想清楚,尤其是這一波疫情比較不一樣。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我們目前都已準備好了,真的需要的時候,我們馬上就可以採取相關作為。因為有去年與前年的經驗,所以相關分流措施會有。今年還因為Omicron病毒感染力相對較高……
張委員其祿:對,它比較強。
蘇部長建榮:所以對於隔離距離是否要適當擴大等,我們都會交代各地區國稅局做適當處理。
張委員其祿:針對這部分,我也提出一項臨時提案,希望財政部先把這件事規劃出來,事先給大家指南,比較清楚。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都會做事先準備。因為有過去兩年的經驗,我們會做事先準備。
張委員其祿:好。
再來這個問題也跟疫情有點關係,就是油品貨物稅減徵。這當然是因為疫情、也因為國際因素的變動等等,而這項措施6月底就要到期,所以大家現在也關切財政部的態度到底是什麼,部長說可能要與經濟部好好討論一下。我們知道,油價變動其實滿大的,與疫情有點像,問題是一來油價起起伏伏,此外我國是否有能力減徵?其實剛才也有好多委員垂詢到稅收已超徵滿多了,有4,000多億元,所以其實也不是不能做。財政部現在的態度是什麼?目前傳出可能要以油價100美元作為標準,是不是真的是這樣判斷?
蘇部長建榮:我向委員報告,這部分所有稅收,包含貨物稅、營業稅,因應物價上漲關係,在稅法本身就有減徵機制,而這些都必須報院核定,所以要看行政院的政策,如果跨部會決定減徵期間需要延長或該怎麼做,我們一定會配合。
張委員其祿:油價100美元會不會是比較關鍵的判斷標準?
蘇部長建榮:這就看行政院的決定,因為標準訂在100美元與否基本上也要看經濟部自己的態度。如果行政院跨部會會議決定或政策上決定要因應油價將油品貨物稅減徵期間再予延長,我們在政策上也會配合。
張委員其祿:前面這兩個問題都是與民眾直接有關的,不管是繳稅或油品貨物稅能被減徵一些,所以財政部還是要比較早一點規劃。油品貨物稅減徵期限是6月30日,繳稅期間又在5月,都很快就要到了,所以我希望這些政策的方向能夠儘早清楚一點,讓民眾感覺清晰一點。
蘇部長建榮:是。
張委員其祿:我還要再談一個問題,是生技新藥這個部分。我聽到一個消息,財政部想調高生醫條例中的研發投抵門檻,是不是真的要這樣做?如果真的要做,目的是為了什麼?財政部是認為過去的門檻訂得怎麼樣?是訂得太浮濫、不好還是其他原因?請部長說明一下。
蘇部長建榮:關於這個部分,兩個部會還在討論當中,還沒定案,不曉得這個消息是怎麼傳出來的。基本上,對於還沒定案的事,我也沒辦法做任何說明,但兩個部會確實在討論。
張委員其祿:不過,部長還是能說明一下,你們覺得現在的生技新藥條例有什麼問題。因為這項條例等於才剛通過,是在去年底才三讀通過,當時我們還是站在比較鼓勵的立場,甚至提出新藥界也要培養出新的護國神山。現在傳出要調高投抵門檻,當然也是個道理,我不是完全不能接受,因為可能要更審慎一點。為了確定誰是真正符合這項規範的生技新藥廠,當然要嚴謹一點,不然廠商可能隨便發展個新藥也算,是不是都能算其實有時也很難說,所以要這樣做。
雖然嚴謹一點也不是壞事,但另一方面,大家也質疑會不會把大家投入生技新藥R & D的誘因給減損了,畢竟也有這種可能,我覺得這就是政策工具的選擇,也是trade-off的問題。還是請部長談談,外界傳出你們要調高門檻,而且還是針對去年才通過的生醫條例,會是這樣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向經濟部進一步了解。事實上,對於減稅措施,我想委員也同意不能太過浮濫,抉擇標準很重要。
張委員其祿:還是你們過去已經發現了什麼問題?
蘇部長建榮:當然有一些情況,我們也發現一些問題。但整體投抵措施是否要擴大或縮減,目前都沒有定案,基本上兩個部會還在繼續討論當中。
張委員其祿:說實在的,如果真的發現浮濫等問題,其實也可以向社會說明。
另外,一些處在過渡期間的廠商也有點害怕,因為他們本來自認可以適用新的條例,那麼他們是否不必再重新申請?因為他們是在門檻變動之前申請的。如果抵減門檻提高,會不會因為政策又忽然變動,影響他們的投資意願?這當然也有可能,因為確實有廠商這樣反映。
蘇部長建榮:未來如果有相關調整,避免影響原本申請的業者。我們一定會有法規的調適過渡期間。
張委員其祿:好。對於過渡或從優還是要有點思考,畢竟他們當時的期待是這樣的。
蘇部長建榮:如果真的改變,我們一定會納入考量。
張委員其祿:好,謝謝部長。關於這件事情,我們既然先提出,用意當然也就是請財政部好好評估。我們一方面希望增加更多投資誘因,但也不希望浮濫,所以這個地方需要把關。
蘇部長建榮:當然,謝謝委員。
張委員其祿:謝謝部長。
主席(羅委員明才):現在休息至11點。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1時1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的工作伙伴、媒體記者女士及先生。請問財政部蘇部長,你在學生時代是否辦過就學貸款?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沒有,都是我爸爸標會讓我讀書。
鍾委員佳濱:也是辛苦過的。
現在有很多學生是靠學貸,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上個世紀可有助學貸款?好像沒有喔!但上世紀有一種「學貸牛」,你聽過「學貸牛」嗎?我講個故事,簡單講。當年我初來立法院,第一個老闆就是戴振耀立委,他是中華民國立法院第一次由農民團體選出來的農民立委,我從他的身上聽到農民家庭的辛苦。他說,當年他的家中孩子多,長輩將稻穀賣了之後把錢存起來,但是註冊時仍然不夠孩子註冊,所以他的爸爸當時就牽了一頭牛到農會信用部,就是要借錢繳學費。農會信用部承辦人員是他的親戚,很好心,先讓他爸爸先把牛放在農會,下班後就叫他爸爸把牛牽回去,牛才有辦法耕田嘛!你覺得「學貸牛」是否讓我們體會到農村時代民眾生活的艱辛,以及普惠金融概念的方便性?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這樣你了解吧?
蘇部長建榮:知道。
鍾委員佳濱:你有感受到吧!就像你爸爸標會讓你交學費一樣,「學貸牛」也協助農民子弟求學。
農民靠天吃飯,收入起起伏伏,大概支出中,過去有地租、子女學費與生活支出。小店家受景氣影響,營業收入是有波動的,但房租、營業成本、稅負是固定的,如果支出集中,財務壓力就大,你同不同意?
蘇部長建榮:當然。
鍾委員佳濱:當然嘛!如果是以前的大地主,收入很穩定,一年收一次地租,扣掉變動支出與固定支出,生活還是很好過。但對於一般家戶財政來說,如果要集中支付,是不是財務壓力會很大?
蘇部長建榮:當然。
鍾委員佳濱:那我們看看政府。政府的理財特性是收入固定,有可預期的牌照稅、房屋稅、燃料稅、地價稅,每年開徵期間分別在4月、5月、7月、11月,分攤在各月份,這樣對政府的財政收入調度是不是很有幫助?因為分散了,是不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至於變動收入等機會稅,包含證交稅、交易稅等等,會受景氣影響,財政部也要維持,對吧?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但是政府的支出是計畫型支出,透過預算編列,比較不會過度集中在某個時期,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都有執行進度。
鍾委員佳濱:對,都有執行進度。所以政府的財政理財比一般小店家、農民容易控制,對不對?因為收入與支出都比較好預估嘛!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過去歷年所得稅的結算申報時間不見得都在5月喔!民國91年起才是。在民國32年之後,曾經有3月、2月,還有開徵到3月、為期長達1個多月的。為什麼以前所得稅開徵期間可以分散或可以長達2個月?現在呢?
蘇部長建榮:之前因為……
鍾委員佳濱:簡單來說,所得稅開徵沒有規定一定要在什麼時候。
蘇部長建榮:對,沒有規定。
鍾委員佳濱:沒有規定一定要在什麼時候,就政府理財而言,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鍾委員佳濱:所以所得稅開徵期間放在其他月份或延長到2個月都是可以考慮的。以去年延長申報為例,因為受到疫情影響,綜所稅與營所稅申報期限從5月底延長到6月底,有2個月的時間。結果去年5月和6月的申報數,所得稅分別占65%與35%,營所稅則是67%與35%。請問有沒有因此影響到政府稅收的流動性?
蘇部長建榮:稅收不會變。
鍾委員佳濱:分攤在不同月份,對流動性有沒有影響?
蘇部長建榮:只涉及國庫調度問題而已。
鍾委員佳濱:國庫調度?有沒有造成政府捉襟見肘?沒有,還好嘛!
蘇部長建榮:還好,可以透過短期調度處理,但是要支付一些利息。
鍾委員佳濱:對,但是還好。
對於民眾與公司來講,民眾的綜所稅與房屋稅都要在5月份支出,如果能分攤大筆支出,可以降低其財務壓力。就公司來講,5月除了營所稅申報,還有營業稅3、4月期,所以一下子要繳營所稅,還要繳營業稅,也會造成公司會計與資金周轉的壓力,你同不同意?如果一次要繳這些稅的話?
蘇部長建榮:營業稅是每兩個月申報一次。
鍾委員佳濱:我知道,但是一樣啦!分散到哪一個月都有報稅的文書作業壓力嘛!那我簡單問,能不能修改所得稅申報期間,包括營所稅與綜所稅?方案一是以後都固定為兩個月的申報時間,歷史上有過,兩個月開放報稅。或者直接用方案二,改為6月,避開房屋稅或其他稅,你覺得可不可以評估一下?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想,這部份我們可以評估看看,但基本上可能還是需要……
鍾委員佳濱:你們評估看看。我則是覺得,根據你剛才的答詢,基本上對政府的財政、理財調度影響不大,但是與民眾疏散壓力可能有關係。你評估一下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1個月的期間行之有年。
鍾委員佳濱:我知道,但過去曾經是兩個月嘛!
蘇部長建榮:最近這幾年是因為疫情關係,所以才特別予以延長。
鍾委員佳濱:了解,所以我才請你評估,因為民眾也不見得喜歡兩個月。有民眾喜歡兩個月,也有喜歡在6月申報的,請評估一下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但報稅系統現在已經非常自動化了。
鍾委員佳濱:我只是請你評估,如果有利於民的話,你願不願意做?如果有利於民的話,你願不願意做?我的假設是有利於民,你會考慮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各方面來評估
鍾委員佳濱:很好,這樣就好。接下來考你說文解字,有關「自用住宅」跟「自住房屋」,你分得出來嗎?兩者有什麼區別?
蘇部長建榮:自住房屋是自用住宅的一部分。
鍾委員佳濱:請你再講一次。
蘇部長建榮:自住房屋……
鍾委員佳濱:是自用住宅的一個子集合?
蘇部長建榮:對。
鍾委員佳濱:這個比較大、那個比較小,你很精準喔!自用住宅的規定,土地稅法第九條的定義「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但自住房屋的規定是在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五當中,是「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以上差別何在?自用住宅部分包括父母,而自住房屋只有未成年子女,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鍾委員佳濱:這裡面涉及到土增稅的重購退稅問題以及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問題,對不對?你覺得一般民眾分得出來嗎?他們知道自用住宅是父母、子女都可以;自住房屋只有未成年子女設籍才算嗎?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們國稅局都會宣導,地方稅……
鍾委員佳濱:至少你分得出來,但不是每個人都是財政部長。接下來,是否為自住房屋攸關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規定,根據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的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優惠,自住房屋如果在重購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會追回退稅,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鍾委員佳濱:什麼是「改作其他用途」?舉例來講,本來孩子戶籍設在那裡,後來為了入學將戶籍遷出,人還是住在那裡,只是為了就學的學區關係,這樣算不算改作其他用途?
蘇部長建榮:應該這樣講,規定是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只要本人或配偶在裡面,就可以算是了。
鍾委員佳濱:沒有呢!看看你們的法律,財政部83年針對土地稅法第三十七條做出一個函釋,經核准退還土增稅後,因就學需要或其他的情況,致戶籍遷出未設於該地,尚難謂已改作其他用途,倘經查明仍有實際居住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一樣可以免追回退稅。所以有關土增稅的重購退稅部分,子女戶籍遷出或者因為就學而將戶籍遷出,不追稅。請問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可不可以比照辦理?用一個函釋就可以了嘛!
蘇部長建榮:有關這個部分,我們回去再瞭解情況。
鍾委員佳濱:但是我希望政府針對重購退稅的認定規定,不管是自用住宅或者自住房屋,都能夠讓民眾覺得沒有差別。
蘇部長建榮:因為房地合一稅與土增稅兩個是……
鍾委員佳濱:我知道是不同的稅,既然在土增稅的重購退稅方面,你可以認定戶籍在什麼情況下喪失優惠資格時,得依實際居住來認定,因此我希望房地合一稅也往這方面來努力,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好,我們來研議看看。
鍾委員佳濱:謝謝。接著來看地價稅,政府有大力宣導地價稅,財政部公告表示,戶籍如果全遷出,地價稅的自用優惠會取消;政府的文宣表示,戶籍遷出不再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辦理戶籍異動登記的時候,注意事項及承辦人會提醒,你的戶籍一旦遷出去,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會被取消。政府如此大量宣導,很便民、照顧到人民,既然地價稅有這樣做,那請問房地合一稅的重購退稅規定,你們有宣導嗎?你們有告訴民眾辦理戶籍異動會影響到房地合一的退稅優惠、可能會追回稅款?財政部有沒有要求內政部、各地方政府及戶籍登記人員提醒一下?
蘇部長建榮:請許署長說明。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報告委員,可能沒有每一個戶政事務所都這樣宣導,但我們在國稅局的相關網站或是粉絲專頁都有宣導。
鍾委員佳濱:我就是要告訴你,不要在你們的國稅局,因為民眾不會去國稅局辦理戶籍異動啦!他在戶政機關辦理戶籍異動的時候,現在政府很好心,會提醒他地價稅的部分,但是沒有提醒房地合一的部分,可不可以答應一併提醒?
蘇部長建榮:是,我們會跟戶政機關合作。
鍾委員佳濱:政府要親民、便民!
再來有關2020年的一則新聞,小學五年級的廖小弟弟從小單親由父親照顧,父親貸款800萬元買了1,000萬元的房屋,1年內就去世了,所以還需要人撫養的廖小弟依法繼承,但是沒有辦法繳貸款,親友代為以1,000萬元平價賣出,結果接到270萬元的稅單。為什麼?因為父親買入是1,000萬元、他賣出也是1,000萬元,但是繼承的時候只估400萬元,因此他的所得是600萬元,根據房地合一稅要繳270萬元的稅金。部長,你叫一個小五的小孩繳270萬元的稅金,這樣合理嗎?
蘇部長建榮:那個貸款應該可以扣除。
鍾委員佳濱:當然貸款是一回事,但是從這些資訊來看,賣的時候連貸款都轉掉了,所以最後實際上拿的錢是這樣。我們來看一下房地合一稅是怎麼算的,出價取得是交易時成交價減掉取得成本和其他費用;如果是受贈跟繼承,成交價是以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不同的取得方式會造成稅負的認定基準不同。請問部長,目前市價跟評定現值之間有多少差距?
蘇部長建榮:有關市價跟評定現值,因為……
鍾委員佳濱:我直接告訴你啦……
蘇部長建榮:差滿多的……
鍾委員佳濱:這是全國的統計資料,土地部分是九成左右;房屋的部分是15%到17%,請問房地的公告、評定現值和市價落差,這是誰造成的?是人民造成還是政府造成的?
蘇部長建榮:地方政府評定的時候……
鍾委員佳濱:對,我們來看一下,有一位蘇教授你一定認識,他指出「房屋現值與地段率的評定,常無法隨不動產所在區位的經濟發展榮枯做合理調整。」、「不僅評定缺乏較公正客觀與科學性的參考依據,也增加不動產稅基評定的複雜性與不透明程度。」、「政府的問題,在稅制上誰負責?」,請問你認識這位蘇教授嗎?
蘇部長建榮:委員,就是我自己。
鍾委員佳濱:就是你,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也承認嘛!
再往下看,有關房地合一稅的差異設算案例,假設持有未滿2年的稅率是45%,2019年以1,300萬元購買,那時候的評定現值是1,000萬元;在2021年以1,500萬元賣出。如果是買賣的情況,因為有200萬元的所得,所以要繳90萬元的稅金;如果是繼承的情況,繼承的現值等於淨賺500萬元,所以要繳225萬元稅金,另外還有遺贈稅。這樣公平嗎?取得方式不同造成政府課稅不同,這不是欺負人民嗎?
部長,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不一樣,我們要怎麼解決?我們來看一下,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規定,是以時價為準,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表示在原來的遺贈稅裡面,就規定有「時價」這個選項。因此如果開放用以市價(參考實價登錄價格)作為繼承時價,未來在售出的時候,就不會受到評定現值過低的影響,你同不同意這是解決方案之一?
蘇部長建榮:如果要這樣做的話,可能遺產及贈與稅法要修正。
鍾委員佳濱:沒有呀!這裡規定是以時價,只是目前時價都用公告現值。
蘇部長建榮:這邊已經說明清楚,時價是土地以公告現值,而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而不是市價。
鍾委員佳濱:對,所以後面只要加個……
蘇部長建榮:它不是市價,所以……
鍾委員佳濱:好,以後我們立法院修法或是由你們財政部提出,我們讓它能夠用市價或實價登錄作為選項,不是一定要,而是選項,因為市價較高會造成遺贈稅比較高。
蘇部長建榮:但是跟委員報告,以市價來說,如果沒有交易的話,基本上也很難反映它的市價。
鍾委員佳濱:那我們的房價實價登錄是什麼用意?所以我就說,如果是遺贈稅,當時用繼承時價、實價登錄的價格,可能遺贈稅要繳多一點;但是未來繼承後售出時,房地合一稅就會少一點。你給人民選擇,也不要多,在計算遺贈稅的時候,將繼承時的公告現值低估;未來賣的時候,房地合一稅就高拿,這個上限就是實價登錄的價格、下限就是公告評定現值,你是否支持我們往這方面修法?可以評估一下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再進一步瞭解它的可行性。
鍾委員佳濱:最後講三點,請財政部針對所得稅法第七十一條申報期間,修改為5月1日到6月30日或是6月份,提出可行性評估,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來評估看看。
鍾委員佳濱:另外,針對「房地合一稅之重購退稅是否適用台財稅第831596661號函釋」及「如何強化重購退稅列管事項之宣導」,提出一份書面報告,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可以提出評估報告。
鍾委員佳濱:最後,針對遺贈稅第十條及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限繼承)開放多一個選項,用市價或實價登錄的價格作為稅基認定選項,請提出可行性評估,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是,我們可以做可行性評估。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部長、局長及署長。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1時17分)部長好。我想今天民眾或多數委員最關心的應該就是關於報稅的問題,事實上本席在4月6日質詢時就曾經提出,當時的答案當然就是「暫時」,因為那時候才4月初,所以不考慮延長,但4月22日就說月中會檢討是否要延長,因為當時又有一些委員提到要針對疫情的變動做滾動調整,到4月26日最新宣布是隔離者可以延到6月底報稅。
本席先就教部長,從4月初一直到4月底,你所謂滾動性的檢討原因到底是什麼?是隨著疫情的增加,還是跟CDC指揮中心有討論過,所以現在決定開放?其實從早上到現在,多數的委員想要垂詢的是,到底財政部或相關單位在考慮要延長報稅時,甚至是有外加規定、限制,包括隔離者等等,其中考量的過程為何?因為我們現在聽到多數的聲音是就是希望整體延長到6月底,但是對於部長、CDC或行政院而言,考量的彈性空間跟重點到底是什麼?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林委員好。我們昨天發布的新聞稿中,針對隔離者的部分其實去年就已經在做了,屬於個案性的;現在比較多委員關心的是通案性的部分是否要延長1個月的問題。4月6日委員詢答的時候,當時按照疫情的狀況,我們說暫時不延長,但是我也講了一句話,就是我們會滾動式檢討。
林委員楚茵:對,其實我們想問的就是你們在滾動式檢討中,是看確診案例增加的幅度,到底是什麼樣的幅度會讓財政部覺得現在要從個案變成通案?我想這也是大家想要理解的部分,也許我們今天質詢了一整個上午,下午個案如果又增加的時候,是否又會從個案變通案?財政部衡量的這一把尺到底是什麼?是CDC的通報?還是行政院給予指導、指引?還是財政部跟賦稅署或相關單位有一個評定的標準?
蘇部長建榮:關於這部分,我們內部有討論,要視疫情的程度及我們準備的狀況,包含系統調整或是相關防疫的準備狀況,我們一直都在準備中,萬一疫情更加嚴峻,如果有做決定,一定會立刻公告周知。
林委員楚茵:因為現在所謂的疫情嚴峻其實比較像是形容詞了,比如現在確診的個案上升,但是重症率不高,多數為無症狀或輕症。但是本席很認真地看了昨天的新聞稿,其實2020年、2021年都是無條件的延長到6月30日,這些所謂的適用對象或是檢附文件,本席試想自己就是適用對象,就會發現有一些問題必須在這裡釐清。
首先,如果納稅義務人本人被隔離或收到通知,這個當然沒有問題,他確診了;但如果納稅義務人本身也是家中的重要照顧者,譬如他年長的家人或小孩確診了,他到底能不能因為染疫被隔離而延長報稅?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都知道因為確診個案增加,各縣市政府的衛生局都很辛苦,他們疲於奔命地在通知,本席獲得消息,其實有些通知是簡訊,有些運氣比較好的可以收到隔離通知書,但有些他是接到電話,後續能不能收到隔離通知書或簡訊都不知道,他可能都還要追。這樣的隔離通知,請問財政部或各區國稅局有這樣的認證能力嗎?這是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如果不是本人,是家中的老人、小孩需要陪同隔離或照顧,這樣要怎麼辦?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今年疫情的狀況跟去年相比確實不太一樣,去年隔離通知書的case很明顯比較少,馬上就能發出去,今年的情況不太一樣,case不僅多,公衛體系的量能也受到影響,隔離通知書可能不會馬上開立發出,在這種情況之下,針對個案的部分,我們會再進一步認定。
大家比較關心的是如果疫情變得嚴重,確診人數增加的時候要怎麼辦?這也是我們進一步思考要不要改採通案性的原因之一,所以我們不是沒有在思考,我們會根據各種情況隨時檢討是否要通案性延長1個月。去年也是一樣,剛開始的時候,我們也是預設為5月1日到5月31日,但是因為疫情變嚴峻,我們馬上宣布報稅可以延長1個月的時間,所以今年我們也會比照這樣的情況,雖然去年重症比較多,今年則是輕症比較多,但是確診率提升,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會納入考量。
林委員楚茵:本席要提醒的是,因為現在輕症、無症狀比較多,但是確診的情況反而比2021年更多,而且確診的狀況更紛雜,需要佐證,無形中更增加了稽查人員跟稅務人員的工作量,我要提醒財政部跟各區國稅局,有沒有能力去認證這些人?在各種報稅的過程中,很多狀況到時候會產生爭議,變成是國稅局、財政部的爭議。當然我也知道,就以我現在拿到的統計數字,無論是2020年或是2021年,一旦宣布要延長,大概會有三成的人會等到最後1個月才來報稅……
蘇部長建榮:有很多人是最後一天才報稅。
林委員楚茵:沒錯,我相信這也是部長現在不敢輕易認定要宣布的原因,畢竟5月1日都還沒到,但是在確診人數增加的情況之下,如果確定要延後,確實有一個好處,可以分散人流。依據統計,前1個月大概有六成七左右,最後1個月會有三成,某種程度等同在時間上紓緩案件量,也助於避免或減少群聚。我要提醒部長的是,如果我們早一點把個案確診數的增加當成是你們考量的重點,又可以避免認定上的爭議,我個人認為對於整體作業方面是一個比較好的規劃,部長認為呢?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想只要確定以後,我們會儘早公布。我們也希望能夠根據疫情的狀況,如果真的要延長,會儘早公布。
林委員楚茵:好,因為我想講的是,剛剛前面幾位委員都說您是鐵板一塊或什麼的,但我相信站在便民的角度或是能夠更好地協助防疫,這些都是隨時要滾動檢討,既然認為疫情的確診人數可能增加,早點讓民眾有心理準備,這樣也可以避免群聚,這也是本席之所以花了整個質詢時間想釐清楚的一點,因為我希望把問題點出來後,部長能因此有更好的依據就延長報稅時間這件事情來做處理,不要讓報稅成為群聚或增加感染的一環。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澄清一下,我不是鐵板一塊!如果我是鐵板一塊的話,去年、前年就不會延長1個月的報稅時間了。所以我一定會視情況來做適當的處理,也沒有所謂的鐵板一塊。
林委員楚茵:謝謝部長。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1時27分)部長好。剛剛聽到部長說不是鐵板一塊,我也相信部長是很有彈性的。不管再怎麼想,延長報稅時間都是利大於弊!包括分散人流,減輕稅務人員在行政與認定上的負擔,或者對會計師、對一般民眾來講都是如此,所以這次大家都在期待財政部能儘快做出決策。去年也是到最後關頭才突然宣布,而這一次……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高委員好。去年我們是在5月中之前就宣布了。
高委員嘉瑜:5月中也不算快,而今年的疫情狀況遠比去年更嚴峻。根據臺北市的預估,在5月中時,染疫人數將達到50萬,如果達百萬甚至有更多的人染疫,將造成稅務人員的負擔,在認定程序上也會非常繁複。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延長是目前最好的作法!如果像部長說的,等到5月中再視狀況而定的話,我想多數人恐怕都會等到最後一刻!可否請部長告訴我們你的deadline是何時?包括延長報稅的標準為何?提供民眾作為參考。
蘇部長建榮:我在答復林委員時提過,也是一樣,我們會根據疫情的實際狀況……
高委員嘉瑜:你的疫情狀況是染疫人數達到10%或者達到100萬?你的目標是什麼?到底有沒有一個原則?
蘇部長建榮:視疫情狀況,我們內部也在評估……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評估的標準是什麼?大家要問的延長報稅的標準到底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們還有一些系統以及整個都要比照去年的模……
高委員嘉瑜:去年已經有過一次經驗了嘛!
蘇部長建榮:是。
高委員嘉瑜:請問去年判斷的標準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以去年判斷的標準來說,去年5月15日突然間指揮中心宣布升為三級警戒後,我們當時就決定了。
高委員嘉瑜:所以這次以三級警戒為標準?
蘇部長建榮:也不一定……
高委員嘉瑜:還是以人數為標準?
蘇部長建榮:今年的疫情狀況與去年不太一樣,但是基本上,我們會視疫情而定,比如確診人數或相關的……
高委員嘉瑜:對嘛!所以確診人數會是一個指標。那大家就要問了,到底確診人數要達到多少?
蘇部長建榮:報告委員,沒有所謂的絕對多或少,我們會視實際情況而定。一旦我們有決定,一定馬上公告周知,我們不是鐵板一塊,只是必須顧及整個系統的運作,所以還是需要考量……
高委員嘉瑜:這種事不能看心情而定,而是有原則的。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所謂的……
高委員嘉瑜:所以這個原則到底是什麼?我認為必須要讓民眾知道財政部是有一個方向的,因此當疫情達到何種程度時就認為有必要延長?
蘇部長建榮:我當然有一個方向,只是我們要經過評估,要整個準備好了……
高委員嘉瑜:但大家都還不知道你的方向為何!如果臺北市在5月中有50萬人確診的話,那麼包括國稅局員工在內,其實都有染疫風險。之前財政部曾表示,希望在5月前,第3劑疫苗覆蓋率要達到八成,不知道現在你們統計狀況為何?包括國稅局在內。
蘇部長建榮:現在各地區國稅局大部分都已經將近八成,只有少數幾個是七成七、七成八左右。
高委員嘉瑜:還是有沒達到八成的?
蘇部長建榮:第3劑將近七成九,大概是這樣。
高委員嘉瑜:這是部長當初說的,所以我們希望國稅局能注意這問題。
蘇部長建榮:還有兩、三天時間,我想可以……
高委員嘉瑜:一旦染疫人數增加,甚至連國稅局都有人染疫的話,可能也會對業務造成影響,所以行政機關必須面對與調整。我想問題在於染疫的人越來越多,已經影響社會正常運作,也會影響到報稅期間是否延長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是。
高委員嘉瑜:接下來本席要關心菸防法的修法。其實現在市面上幾乎到處都買得到加熱菸,縱使菸防法尚未修正准予進口,但加熱菸卻已經在市面上流竄!請問部長,加熱菸目前由誰主管?
蘇部長建榮:加熱菸由衛福部主管,因為菸害防制法的主管機關是衛福部。
高委員嘉瑜:對於已經流竄在市面上的無法稽查嗎?
蘇部長建榮:電子煙是禁止的……
高委員嘉瑜:目前加熱菸也是禁止的啊!請問加熱菸是怎麼進到臺灣的?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加熱菸是很多民眾攜帶進來的,但只要海關查到一定是先扣留。
高委員嘉瑜:所以關務署是加熱菸進來臺灣的第一……
蘇部長建榮:目前是不允許……
高委員嘉瑜:因為不允許,所以只要稽查到就全部查扣?
蘇部長建榮:對。
高委員嘉瑜:請部長看一下,現在只要在網路上搜尋,就可以找到加熱菸主機、零件、菸彈等品項,而且比比皆是,在網路上完全都買得到。菸防法都還沒修正通過,市面上就已經有管道可以買到加熱菸,而且還無法可罰,這真的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關務署站在稽查加熱菸的第一線,但根據統計,近4年內,稽查的數量節節減少,108年加熱式煙草稽查到3萬3,607件,可是近年卻衰退到只剩8,304件,今年甚至只剩下2,616件,這是否代表走私管道已經成形,以致無法確實稽查到加熱菸,進而讓加熱菸有特定管道可以順利進來臺灣?因為統計資料顯示,使用加熱菸的人口有增無減,但查緝數量卻減少了75%,原因到底出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對於加熱菸的查察並沒有放鬆,所以基本上這是……
高委員嘉瑜:但根據數字來看,查察的數量驟降75%。
蘇部長建榮:這兩年因為疫情關係,機場旅客入境人數相對比較少,以過去的經驗來看,大部分都是旅客帶進來的,入境旅客減少,加熱菸的量也會減少。就108年、109年而言,109年已經受影響了,110年更是大受影響,所以整個帶進來的量也自然而然減少了。但這不代表海關對於加熱菸的查察放鬆了。其次,市面上的加熱菸由各地方衛生單位負責查緝。
高委員嘉瑜:我只是想讓部長瞭解走私進口加熱菸的狀況已經非常普遍,未來如果要課稅,那麼透過管道進來的黑市加熱菸根本課不到稅,也因此查緝就變成很重要的問題,所以財政部必須重視,看看進口的管道與流竄的管道到底從何而來?海關責任重大,工作非常繁重、非常多,只是長期以來,大家都非常關心加熱菸的議題,既然都知道民眾會以夾帶等各種方式帶進來,未來該如何打擊因應?目前看來黑市數量有增無減。
另外,關於營業稅部分,為穩定民生物資,減輕業者營運負擔,故針對黃小玉之類的物資調降營業稅、貨物稅、關稅,目前的稅損為187.26億元,請問財政部是否研議延長?
蘇部長建榮:目前是到6月30日。剛才答復幾位委員質詢時也提到,有關大宗物資的減稅及營業稅、關稅,以及油氣類的貨物稅調整部分,未來如果行政院基於平穩物價……
高委員嘉瑜:也是滾動式調整?
蘇部長建榮:只要政策決定,我們就會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含農委會、經濟部在內報院核定。
高委員嘉瑜:在8,400億元的紓困特別預算裡,執行率為84%,相當於7,075億元,有6個部會的執行率甚至高達九成,目前看起來會再繼續延長,但問題是在去年疫情沒有那麼嚴重的狀況之下,都已經花掉將近7,000多億元、近8,000億元,今年如果再延長的話,財政部有預估以現在疫情的狀況,包括居家隔離人數的部分,因為依照預估,臺灣的染疫人數可能將達到三、四百萬人,財政負擔會增加多少?這個部分的預算你們有預估過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因為特別預算匡定的金額就是8,400億元,審過以後則是八千三百九十幾億元,基本上,這個預算已經匡定了,不會再增加,除非特別預算再……
高委員嘉瑜:可是這筆錢已經快花完了耶!明顯不夠花,在可能會延長的狀況之下……
蘇部長建榮:衛福部那邊也有它在公衛上面的防疫預算啦!
高委員嘉瑜:所以目前不會再增加任何的預算?再來就是針對這個……
蘇部長建榮:依照我的瞭解,就只是防疫期間的延長,紓困特別條例期間的延長,特別預算的額度不會增加。
高委員嘉瑜:所以金額的部分不會再另外增加金額?
蘇部長建榮:是,我的瞭解應該是這樣。
高委員嘉瑜:然後從衛福部現有的預算去做挪移,是這樣嗎?
蘇部長建榮:衛福部本身就有一些相關的預算,根據災防法會有它所謂相關的預算。
高委員嘉瑜:因為我的時間到了,最後一分鐘的時間我想要再請教一下關於香檳關稅下降的議題,這部分昨天已經三讀通通了,從20%降到10%。很多民眾反映香檳並不是民生必需品,但是相較之下,汽車的進口關稅17.5%卻遲遲不肯調降,對民眾來講,這個才是影響很大的關稅,而且也是攸關民生更重要的汽車關稅,相較於鄰近國家的關稅,像日本是零等等,其實都已經調降了,財政部對於汽車進口關稅的議題,到底何時才要去面對呢?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關於這個部分,我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必須要兼顧進口車跟國產車產業的發展,所以這部分是不是要調降,我們還是要尊重經濟部的意見,因為它主管整個產業政策。如果進口車的關稅調降以後,價格就會比較便宜,那可能就會打擊國產汽車產業的發展,所以這個部分,我想我們還是要尊重經濟部針對整個產業政策所做的規劃。
高委員嘉瑜:好,謝謝部長。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11時39分)政部蘇部長,幾個問題想請教你,第一個,現在疫情暴增,避免接觸應該是防疫措施中一個好的手段,現在財政部有推動網路報稅及手機報稅,手機報稅應該攸關緊要,所以要儘量去推動是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都積極在宣導。
江委員永昌:可是去年5個區國稅局都有公布新聞,告知民眾如何抽獎,但今年只剩下北區國稅局跟中區國稅局有發布新聞稿,告知民眾透過手機報稅,可以給予什麼樣的鼓勵,這是不是表示其他區就不推動了?還是北區、中區……
蘇部長建榮:我想各區國稅局都有在宣導。
江委員永昌:沒有啊!我沒看到啊!現在只有看到北區跟中區有在宣導,是因為他們去年手機報稅的成績特別不好還是怎麼樣?
蘇部長建榮:他們都有共通的宣導,這個應該不是只有北區跟中區才有。
江委員永昌:沒有啊!到目前為止,我就沒有看到新聞稿,也沒有看到相關的訊息啊!相較於去年這個時候……
蘇部長建榮:都有。
江委員永昌:出來了嗎?其他區也有嗎?
蘇部長建榮:有宣導。
江委員永昌:網路上還沒看到,所以5個區都還會繼續辦?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對,還會繼續宣導。
蘇部長建榮:我們都有持續在宣導。
江委員永昌:這表示你們仍然是很重視的,那我就要問一下,因為去年高雄國稅局有現金獎項,我發現北區跟中區今年也跟上了,也有提出現金獎項,我覺得現金應該是比較吸引人,你要不要多多考慮一下?可是國稅局超級小氣耶!你看手機報稅獎項的部分,北區國稅局的獎項是頭獎一名,五萬元。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以今年來看的話,最高獎項就是商品禮券5萬元,或是獎金5萬元。
江委員永昌:沒有,你有沒有去看獎金?獎金也有5萬元啊!北區國稅局的部分。
蘇部長建榮:對,獎金5萬元。
江委員永昌:北區有頭獎啊!但這些算起來才十多萬元或二十萬、三十萬元,是不是可以再多提高一些?這樣才能增加誘因,因為你看光是雲端發票的推動,它一年就要花58億元耶!這個部分我覺得你們小氣了些。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關於這個部分,其實各局的預算都已經增加了,比去年增加了,所以……
江委員永昌:可以來一個財政部長特別獎啊!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各局……
江委員永昌:我是這樣建議啦!我希望可以多加一點,因為現在的獎項太小氣了。
蘇部長建榮:110年的抽獎活動,總獎金跟獎勵的部分是399萬元,
江委員永昌:我知道還有調整的空間。
蘇部長建榮:因為預算都已經編列了……
江委員永昌:但是你還有調整空間,我知道。
蘇部長建榮:對,整個採購案都已經確定了,不過這個部分我回去再瞭解看看,好不好?
江委員永昌:好。第二個部分,今天每個委員都有提問,我先問你,不管是防疫紓困振興條例或相關的法律,有沒有規定疫情一定要到第三級才可以延長申報期限?
蘇部長建榮:委員,沒有這樣子,我……
江委員永昌:沒有啦!我知道,但……
蘇部長建榮:去年是因為突然間升級……
江委員永昌:因為你剛剛回答前面委員的提問時是說那是因為升到三級,而、現在還沒有升到三級,所以你還沒有發布。
蘇部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我也聽到你說會滾動式檢討,其實大家可能猜不透部長的意思,你是擔心如果你太早跟人家講可以延長申報,我現在並不是說延長繳納或分期繳納,我現在是講延長申報,你怕太早講,然後大家心裡面就會想,到時候我就可以慢一點,你是不是基於這個心理,所以不要這個時候講?因為去年其實你也是到5月12日才公布可以延長1個月申報,會不會有這樣的作用?
蘇部長建榮:我想我們都會看疫情的情況來做滾動式的檢討,如果我們決定了以後,就會馬上立刻公布週知。
江委員永昌:所以有滾動式檢討?
蘇部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好,那我繼續問你,現在國稅局裡面有沒有同仁確診隔離?
蘇部長建榮:當然有。
江委員永昌:有嘛!
蘇部長建榮:有少數。
江委員永昌:而且依照指揮中心的比例,5月份還會攀上高峰,你可知道現在有一件事情,因為依照你們現在所提出來的政策,你的延長是要看有沒有確診、居隔,但你知道因疫情影響,也只能夠延長繳納期限,而不是延長申報。因為財務困難不能繳,也只能夠分期繳納,也不是延長申報。但你可知道你自己的國稅局現在光是快篩劑,就不曉得要去那裡募啊!也不是你財政部發下去的,你知道嗎?現在國稅局的人員有沒有焦頭爛額?有沒有人仰馬翻?有啊!他現在還要跟民眾做解釋,以前延長申報期限是因為三級或是因為怎麼樣,但現在不是這種規定了。雖然現在數目暴增到這麼多,但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去回答民眾,所以即使在那邊費盡唇舌,也沒有辦法解釋清楚,因為民眾的看法是確診人數這麼多。
今天的情況跟去年不太一樣,去年的情況是人數很少,但居隔期間長,今年則是人數眾多,但居隔期間短,3+4嘛!你要去想一件事情,如果一個納稅義務人剛好自己沒確診、沒居隔,但他的爸爸媽媽、他的小孩、他的配偶、他的公司所有的同仁都有遇到確診及居隔,結果我是納稅義務人,天啊!我卻不能延長,所以這有點不通情理。這兩個問題我同時都講了,你要想想看,因為這個部分是審查制,並不是一個表格請你去勾一勾,說明自己是財務困難或什麼原因,或是你有沒有接受國家的補助,也就是你是不是紓困的對象,還是你自己去勾選自己是不是確診或隔離。你也不是切結,這是要審查的,我不曉得我們國稅局的人員到底情何以堪,以及這些民眾到底情何以堪,可不可以回答一下?我剛剛問得很仔細。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們會進一步來評估啦!基本上,如果要分期或延期繳納,它就是要有一些條件,因為事實上他還是可以在網路上進行報稅的。
江委員永昌:但它是審查,並不是切結或打勾,它是審查耶!這樣國稅局的人員豈不是忙死了?
蘇部長建榮:它是事後審查,並不是現場審查,基本上事後審查在做核定的時候,我們就會來做了。
江委員永昌:但是他還是要耗盡這個人力啊!而且民眾……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在過去兩年也都是這樣的情況。
江委員永昌:過去兩年沒有啊!過去兩年在升為三級之後,申報的延長,不是繳納的延長喔!申報的延長……
蘇部長建榮:過去兩年,只要他受疫情影響,有繳稅的困難,同樣可以申請分期、延期繳納。
江委員永昌:對,那個是繳納的延長、繳納的分期。
蘇部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我們現在講的是申報的延長、申報期限延到6月底。我同意你的滾動式檢討……
蘇部長建榮:所得稅申報的同時就要繳納了,申報與繳納是同時完成。
江委員永昌:我有讀你今年的新聞稿,那個申報期間跟繳納也寫得很清楚,這一次只有寫繳納的延長跟分期,我很認真看。理解本席的意思嗎?
蘇部長建榮:我知道。
江委員永昌:你去年一旦讓大家能夠延長申報,其實就跟著延長1個月。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申報之後如果有困難,可以申請延期、分期繳納。
江委員永昌:那個要審查,你知道嗎?我們的國稅成員在支持國家,大難、大疫之際還要這樣去審查。
蘇部長建榮:沒有,申報以後,沒有困難就直接繳稅,有困難他可以申請延期、分期繳納,國稅局當然事後要再審查。
江委員永昌:我是說,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是今天狀況這麼特殊,不會年年都有這樣的疫情。
蘇部長建榮:不過委員,委員,我們會再進一步……
江委員永昌:我其實是建議……
蘇部長建榮:我知道……
江委員永昌:我沒有苛責你,我知道你有你的……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江委員永昌:我就提供一點給你,剛剛也有委員問了,你的國庫券調度109年、110年根本就沒有,尤其去年根本沒有因為報稅的申報延後1個月,導致利息總額要多繳,還減少哩!108年繳7億多元;109年繳4億多元;110年繳3億多元,不但沒有增加,國庫券調度利息的支出還減少。所以綜合考量……
蘇部長建榮:委員,那一段期間的利息支出,整體來看可能是沒有增加,比如去年因為證交稅收了很多,所以國庫調度沒有需要,但是這段期間國庫調度就需要啊!所以那個利息支出是在這段期間發生。
江委員永昌:是,會增加,不會超過幾億元。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你綜合評估、滾動檢討。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江委員永昌:此外手機報稅要增加獎項。
蘇部長建榮:是。
主席:下一位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49分)部長好。在前次的質詢有提問農地的違規使用,就是有超商,他們繳稅,財政部可以收稅就好了,也不管農地是違規使用。部長,你覺得這個正確嗎?只要有錢收就好了。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陳委員好。委員不能這樣講,因為財政部有財政部主政的事務,農地是不是農用或是違法使用,又是另外一個部會的事情。
陳委員椒華:再跟部長講,現在屏東就有一處宮廟,信徒捐給他們魚塭,他們認為魚塭不好用,也不知道這樣子是違法的,就跟砂石行簽約,將13萬立方公尺的土石方埋到魚塭裡面,這個魚塭除了埋砂石之外,還有廢棄物,2013年到2016年間檢察官就起訴了,其中連國有地也順便把它埋起來了,在燈會的時候就提供給屏東縣政府當停車場。部長,除了我剛剛說的農地違規使用,你們有稅收就好了,國產署自己的土地被埋了8年也不知道,今年地檢署又開始開挖調查。部長認為如果有稅收可以收,國有地被不當掩埋也無所謂,到時候用納稅人的錢編預算再去恢復,這樣就可以了嗎?
蘇部長建榮:委員不能一概用這樣的概念說無所謂,如果是違規使用,當然財政部也會配合各部會的政策去做調整。
陳委員椒華:在臺南市、屏東縣有非常多的魚塭,甚至是桃園,最近都被不法掩埋的廢土,包含廢棄物,要做光電的部分。本席找不到誰願意,除了國有地,國產署也會負責任而要告發,承諾恢復原狀,好像地方政府還有中央政府沒有人要負責任去要求恢復原狀。部長,這要怎麼辦?如果魚塭到處掩埋廢棄物、污染地下水,那鄰近的魚塭也會被波及,我們要怎麼解決這個事情?
再回到最前面,我要表達的就是,如果財政部發現有一家超商、量販店,或者是不當在農地營業的商店,至少應要求它合法經營,你們再去收稅啊!不然等於是政府帶頭對不法的業者在收稅,等於承認它的合法性。
蘇部長建榮:沒有所謂承認它的合法性,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按照稅捐稽徵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規定,違法的行為……
陳委員椒華:但是政府一體啊!
蘇部長建榮:違法的所得就是所得,就是要課稅,不會因為課了稅就合法化,違建的房屋也要課房屋稅,不會因為違建,課了房屋稅……
陳委員椒華:那違建的課稅要不要加倍處罰?
蘇部長建榮:你不能把課稅變成是一種罰則,另外有處罰的規定,比如臺北市內湖區有一塊工業用地變成自用住宅,那個用土地管理規則去處罰嘛!但是你不能用這個來要求課更高的房屋稅或地價稅,這兩個是不一樣的東西。
陳委員椒華:請部長好好思考一下,我知道現在有很多相關的規定都有一些問題,表示農地的違規使用……
蘇部長建榮:農地違規使用的話有農地違規使用的罰則。
陳委員椒華:包括它的獲利、稅款、公司登記,以及它有沒有被開罰、應不應該要恢復原狀,現在在政府裡面變成是沒人要負責,或者已經知道它違法了還在收稅。部長好好思考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至少你們在行政院開會的時候也提出來檢討一下農地,不然我們的後代沒有好的農地可以用了,到時候糧食出問題,包括戰爭或其它的因素,我們沒有足夠的糧食,這個是國安問題,總是要保護農地啊!不然現在農地種電、農地埋廢棄物、農地埋廢土、農地蓋超商,我們還在讓它合法的繳稅,這個也是很矛盾的。我請部長好好思考一下,看這個問題到底要怎麼處理。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曾委員銘宗也是提案人,先做提案說明,另外發言時間請質詢。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1時56分)首先做提案說明。本席提案「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二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謹提出三點說明:
一、修法緣由:鑒於稅捐稽徵關係人民權益及國家長遠發展,為督促享有租稅優惠之公司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落實厚植國家經濟潛能之目的,並考量納稅人相對稅捐稽徵機關常處於資訊劣勢地位,為保障納稅人權益,爰提出本修正草案。
二、修法重點:
(一)要求享有租稅優惠之公司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該公司近三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二)明定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而溢繳稅款之退稅請求權,不受行使期間之限制。因該類型之退稅請求權本無期間限制,係去年修法時方修正為15年,惟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者,有期間限制並不合理,爰提案修回原規定。
三、修法效益:強化企業永續發展,打造資本市場之國際競爭力,並強化保障納稅義務人基本權益。
接著進行質詢,我要請教部長,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進口稅則,將香檳的進口關稅由20%降為10%。部長,恭喜你!因為財政部創了一項歷史紀錄,過去立法院從第1屆到第10屆,沒有立法委員提案修正進口稅則能夠完成三讀的,部長恭喜啊!你為什麼不堅持?跟部長拍拍手,歷屆財政部部長就是不允許,也不支持任何立法委員提案要修訂進口稅則,部長,你都不堅持,恭喜你啊!我是奉勸部長,你不要做部長,回學校教書啦!
其次我要求,明後天開始我們國民黨就要提案了,看你接不接受?另外,現有的提案,費委員提案修正汽車零組件降關稅稅率,經濟部也同意,部長,同不同意比照辦理?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我想我尊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規劃。
曾委員銘宗:我問你同不同意?
蘇部長建榮:因為汽車產業是經濟部主政的……
曾委員銘宗:我問你,你同不同意?
蘇部長建榮:我尊重經濟部的相關規劃。
曾委員銘宗:部長,我在這裡奉勸你,你假設審法案、審稅則是看顏色,我在這裡會同國民黨財委會的委員,以後絕對讓你在財委會很難過,你什麼事情都看顏色,連修稅則都看顏色,我會連同在座的召委,還有所有財委會委員,讓你很難過!修稅則看顏色,修法也看顏色,你搞什麼東西啊!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看顏色,我沒有看顏色。
曾委員銘宗:財政部歷年來有幾個部長,你知道嗎?人家為什麼堅持?有沒有肩膀啊!部長,有沒有肩膀啊!我先預告,以後一定讓你在財委會很難過。費委員,同不同意?
費委員鴻泰:同意!
曾委員銘宗:好,召委,同不同意?一定讓你很難過!你看顏色,讓你看顏色。不質詢啦!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12時1分)各位午安!曾委員,你要離開啦!聽聽我準備要對他的評價好了,好不好?
部長,我順著剛才曾銘宗委員講的,香檳的稅率從30%降到10%,可不可以告訴我這個理由是什麼?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費委員好!是20%降到10%……
費委員鴻泰:好,更正:20%降到10%。
蘇部長建榮:這是委員的提案,不是我財政部的提案。
費委員鴻泰:委員的提案多得很啊!剛才曾銘宗委員講,我要針對汽車零組件調降關稅稅率。這是工會的訴求,我們的汽車製造率越來越低,進口越來越多,很多人都因此失業,我和工會希望把這個稅率降低,刺激它的競爭能力,讓這個產業在臺灣能夠多養一些人。你們拒絕喔!為什麼要拒絕?財政部拒絕喔!為什麼拒絕?請問香檳是什麼人喝?先請教你常識,部長,香檳是哪一個國家生產的?
蘇部長建榮:法國。
費委員鴻泰:哪一個地方?
蘇部長建榮:法國香檳區。
費委員鴻泰:德國有沒有生產類似香檳的酒?
蘇部長建榮:法國香檳區生產的氣泡酒才叫香檳酒……
費委員鴻泰:對。
蘇部長建榮:其他地方產的氣泡酒就是一般的氣泡酒。
費委員鴻泰:都叫氣泡酒。只是香檳區的氣泡酒叫香檳,德國、西班牙,乃至於其他國家生產的氣泡酒就叫做氣泡酒。為什麼只針對法國香檳區的氣泡酒從20%調降到10%?理由是什麼,可不可以告訴我?我讓你充分的講,告訴我理由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想林委員提案時,他有說明了理由,昨天在協商的會場,他也說明了理由。
費委員鴻泰:你不要講,現在是你們決定的,告訴我理由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是整個黨團及林委員他們提案說明的理由……
費委員鴻泰:理由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最後……
費委員鴻泰:我問你,理由是什麼?我從今天開始跟你講話大小聲,我這個會期很少大小聲,我這個會期要溫和一點,可是對你除外,告訴我什麼原因?
蘇部長建榮:我想林委員提案時……
費委員鴻泰:我告訴你,這是和商人掛鉤,你就是和商人掛鉤,我請問你……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和商人掛鉤。
費委員鴻泰:我請問你,最近有沒有人送給你香檳酒?
蘇部長建榮:沒有。
費委員鴻泰:你猜日後會不會有人送給你香檳酒?
蘇部長建榮:我想也不會,因為我不會喝……
費委員鴻泰:你不會,少會!我跟你講,我原來不願意講到你的人格,現在要開始講了,你在學校做什麼事情,我都很清楚,這邊的人不清楚,我和你是同校的同事,我很清楚,關於你的人格,我告訴你,以前我不太願意講,現在慢慢講給你聽。我請問你,告訴我理由嘛!為什麼其他國家的氣泡酒不降稅,只有法國香檳區的氣泡酒降稅?理由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想林委員提案時,就已經說明得非常清楚,一方面……
費委員鴻泰:我要你告訴我,我沒有要質詢那位委員,那位委員和商人沒有關係,我隨便你!
蘇部長建榮:委員,今天如果是我們的提案,我就會說明理由,今天主要是因為……
費委員鴻泰:是你們財政部要……
蘇部長建榮:因為是林委員的提案,林委員的提案裡面就有理由在了。
費委員鴻泰:暫停一下!暫停一下!時間暫停。
報告主席,我問他問題,他需不需要回答?
主席:需要。
費委員鴻泰:他可以回過頭來問我其他的事情嗎?可以嗎?
主席:不可以反質詢。
費委員鴻泰:他再反質詢怎麼辦?
主席:時間暫停。
費委員鴻泰:他再反質詢怎麼辦?他再反質詢,我今天也不問了,我就把他轟出去、我就把他轟出去!
曾委員銘宗:到時候把他趕出去,今天不要再質詢啦!
費委員鴻泰:我嚴重的警告你,你再違規,我就走到你前面,把你推出去。我要來立法院破一個紀錄,我也不在乎人家對我怎麼批評,我就把你趕出去!從頭問喔!
主席:請針對問題來回答。請繼續。
費委員鴻泰:請教你們財政部同意法國的氣泡酒叫做香檳的關稅可以從20%降到10%的原因是什麼?你們為何同意?
蘇部長建榮:我想我剛才已經講過了,就是林委員的提案……
費委員鴻泰:我不許你講別的委員了,最後把關的是你們嘛!你們同意的理由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林委員提案的理由是可以促進臺法、臺歐關係,而且這個和一般葡萄酒的稅率不同,林委員的提案裡面說明得非常清楚,葡萄酒的稅率是10%,香檳的稅率是20%,做一個稅率的合理,我們也經過所謂稅式支出評估,稅損大概4,000多萬元……
費委員鴻泰:好,如果這是你的理由,是你和你旁邊剛上來的署長的理由,我們讓社會大眾來檢驗。德國的氣泡酒、義大利的氣泡酒、西班牙的氣泡酒、葡萄牙的氣泡酒、甚至南歐很多小國家的氣泡酒都很好,是不是統統都要降稅?還是最近法國要和臺灣建交了?是還不是?你們別扯,你們就是為了給那位委員面子,我覺得那位委員就和進口商有關係,不要再跟我講什麼邦交,侮辱大家的智慧!你有那麼低能嗎?你有那麼低能嗎?
蘇部長建榮:委員不能用這種侮辱的言語啦!我們都是……
費委員鴻泰:這不叫侮辱,這叫陳述事實!
蘇部長建榮:我不同意……
費委員鴻泰:我對你是陳述事實!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不同意用這樣的口氣來侮辱我。
費委員鴻泰:你從在學校教書到現在只看顏色,你在學校做任何校務會議的決定都只看顏色……
蘇部長建榮:沒有所謂看顏色。
費委員鴻泰:來到立法院,我希望你不要去看顏色。這不是一個是非題,是非題就是要開放就全部開放,你做了一個選擇題,你做了一個選擇題,為什麼只選擇某位委員、某個進口商、某個地方的酒?你讓別的酒會覺得公平嗎?會公平嗎?你覺得會公平嗎?自己講的,你不做這些事情,沒有人會這樣講你。我在財委會18年,絕少有哪一位委員針對哪一項進口的東西單獨降稅,大家都在避嫌,也有很多人找很多委員陳情,大家都在避嫌,只有這位委員不避嫌,結果你們還支持他,要你們這個關務署、要你這個財政部長幹嘛!只會討好商人!而且是討好特定的商人,你不覺得你很丟臉啊!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們沒有討好特定的商人。
費委員鴻泰:既然如此,為什麼?你告訴我。氣泡酒那麼多,為什麼只針對法國香檳區的氣泡酒來降稅?理由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剛才已經講得非常清楚……
費委員鴻泰:理由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剛才已經講得非常清楚……
費委員鴻泰:理由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最近這幾年臺法關係有實質的進展。
費委員鴻泰:臺什麼關係?
蘇部長建榮:臺法關係有實質的進展。
費委員鴻泰:我們和德國不要實質關係喔!我們和義大利不要實質關係喔!我們和南歐的國家都不要實質關係喔!都不要喔!你現在是外交部長,還是財政部長?如果外交部針對中南美洲什麼龍舌酒要降稅,我們都同意,這是外交關係,外交部用國家的名義降稅,我們統統都同意,沒人會反對。針對某一個國家某一個地區的酒,你告訴我是外交關係,我不知道你是真聰明,還是真笨,還是很惡劣?你會講出這樣的話!一年少了4,000多萬元的稅,臺法關係就會突飛猛進,那太容易了!我們在後面多加兩個零,麻煩法國和我們建交,可不可以?你在侮辱你自己的智慧!我給你建議,你這個部長儘快離開。
上個星期我問過你,之後我還會慢慢把官股銀行找來,你自己居然下令,明示、暗示官股銀行要去換電腦系統。你們在搞什麼!難道最後一年就是你開始斂財的時候嗎?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不同意你講「斂財」這兩個字,我沒有做任何斂財……
費委員鴻泰:可是你這樣做了啊!
蘇部長建榮:公股行庫……
費委員鴻泰:我剛才在問……
蘇部長建榮:公股行庫所有數位系統……
費委員鴻泰:難道你最後一年去做這樣的……
蘇部長建榮:委員,你這樣對我是一種侮辱,我沒有斂財!
費委員鴻泰:不要講話!不要講話!
蘇部長建榮:你這樣對我是一種侮辱!
費委員鴻泰:你不要做這些事情,你不做這些事情,侮辱就不會到你身上……
蘇部長建榮:你不能用這樣來侮辱我!
費委員鴻泰:你就是自己侮辱自己,丟人啊!
蘇部長建榮:怎麼可以這樣?
費委員鴻泰:你自己做的!
蘇部長建榮:我哪有斂財?我沒有斂財!
費委員鴻泰:你自己做的!
蘇部長建榮:公股行庫數位化……
費委員鴻泰:從來沒有哪一個部長要求公股行庫……
蘇部長建榮:我是要求他們加強而已,我又沒有怎麼樣!
費委員鴻泰:他們都聽到你的話啦……
蘇部長建榮:他們都按照既有的進程加速數位化……
費委員鴻泰:我告訴你,不要受到哪些人的影響,我跟你講,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你這樣搞、你這樣搞是對的嗎?
回頭講這個關稅,有哪一位委員提案單獨降一項東西的關稅,財政部會同意的?除了外交部或為國家整體政策,關稅要往下降,或對哪一個產業。針對某一位委員所提案就某一個國家的單獨一項產品降稅,其他國家都和我們沒有關係。你不叫丟人你叫什麼?我不相信你和那個商人沒有關係!丟人啦!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劉委員世芳、洪委員孟楷、王委員美惠、余委員天、何委員欣純、莊委員競程、楊委員瓊瓔、張委員育美、廖委員婉汝及謝委員衣鳯均不在場。今日詢答已進行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今日審查之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共2個提案及臨時提案共8案,宣讀完畢後,進行協商。請宣讀。
一、稅捐稽徵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委員曾銘宗等17人提案:
第十二條之二 依法享受租稅優惠之公司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該公司近三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前項社會責任報告書之編制、揭露項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財政部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第二十八條 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十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但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不在此限。
稅捐稽徵機關知有錯誤原因者,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
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處分不服,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經行政法院實體判決確定者,不適用第一項本文之規定。
第一項規定溢繳之稅款,納稅義務人以現金繳納者,應自其繳納該項稅款之日起,至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之日止,按溢繳之稅額,依各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退還。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時,因修正施行前第一項事由致溢繳稅款,尚未逾五年之申請退還期間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第一項本文規定;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時,因修正施行前第一項但書致溢繳稅款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第一項但書規定。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前,因修正施行前第一項或第二項事由致溢繳稅款者,於修正施行後申請退還,或於修正施行前已申請尚未退還或已退還尚未確定案件,適用第四項規定加計利息一併退還。但修正施行前之規定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行為人明知無納稅義務,違反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所繳納之款項,不得依第一項規定請求返還。
委員林德福等19人提案:
第二十八條 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十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但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其退稅請求權自納稅義務人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稅捐稽徵機關於前項規定期間內知有錯誤原因者,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
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處分不服,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經行政法院實體判決確定者,不適用前二項規定。
第一項規定溢繳之稅款,納稅義務人以現金繳納者,應自其繳納該項稅款之日起,至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之日止,按溢繳之稅額,依各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退還。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時,因修正施行前第一項事由致溢繳稅款,尚未逾五年之申請退還期間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第一項本文規定;因修正施行前第二項事由致溢繳稅款者,應自修正施行之日起十五年內申請退還。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前,因修正施行前第一項或第二項事由致溢繳稅款者,於修正施行後申請退還,或於修正施行前已申請尚未退還或已退還尚未確定案件,適用第四項規定加計利息一併退還。但修正施行前之規定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行為人明知無納稅義務,違反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所繳納之款項,不得依第一項規定請求返還。
二、臨時提案:
1、
本院委員高嘉瑜等人,鑑於當代車輛民眾不可或缺之代步以及經濟工具,針對民生必需品之稅收課徵,乃應從輕徵收以降低民眾負擔。惟我國針對車輛貨物稅之課徵,長期訴諸於外部性、奢侈性消費等理由,疑有課稅原因不合時宜及重複課徵之嫌,故茲請財政部會同相關部會,重新檢討是否有更適合的補充政府財源之方式,並於兩個月內提出減(免)徵汽機車貨物稅之可行性評估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2、
我國現行使用牌照稅法是依車輛排氣量作為課徵依據,並以600c.c.為一級距間隔,查此級距表自民國51年訂定至今,已逾半世紀未調整,然而現今汽車設計之汽缸排氣量卻多以500c.c.為單位,與立法當時設計已大不相同,因此使用牌照稅法之級距實有檢討之必要,為落實租稅公平且符合車輛產業發展現況,爰請財政部研議使用牌照稅之課徵級距細緻化調整方案,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沈發惠 鍾佳濱
3、
因應疫情日益嚴重,為利報稅工作進行順利,要求財政部協調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0日前提供五區國稅局及分局稽徵所基層報稅服務人員足夠快篩試劑,達到2天篩檢一次的數量,以保障報稅服務人員及報稅民眾的健康與安全。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李貴敏 羅明才 曾銘宗 費鴻泰
4、
一般民眾與政府理財特性不同,前者易受限於景氣波動影響收入穩定性,較難承受集中性大筆支出,但後者有固定性的資產稅收及變動性的交易稅收,且支出多由預算程序預先決定,財務壓力承受力較強。鑒於現行稅法規定所得稅、營業稅、房屋稅皆同時於五月繳納,對民眾財務影響較大,且查歷年所得稅並非皆固定於五月份徵收,房屋稅、地價稅、燃料稅等可預期之固定稅收又分散於各月份徵收,所得稅申報期間是否需訂於五月份,尚有研議空間。
根據財政部83年6月9日台財稅第831596661號函釋,土地所有權人如有因子女就學需要、因公務派駐國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等原因,致戶籍遷出或未設於該地,尚難謂已改作其他用途,倘經查明實際上仍作自用住宅使用,確無出租或供營業情事者,可免依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追繳原退還稅款。惟相同態樣之案例於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八(即房地合一稅之重購退稅)規定是否亦適用該涵釋,尚待財政部釐清說明。另鑒於多數民眾不熟悉重購退稅後之列管規定與禁止行為態樣,政府應透過多元管道,強化對民眾之宣導。
另現行遺贈稅法第10條及所得稅法第14-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因繼承取得不動產,及繼承後交易應以繼承時之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價值作為繼承時價。惟該公告、評定價值與市價尚有落差,造成民眾申報房地合一稅之額外負擔,且可能發生「虧錢賣房仍要繳所得稅」之不合理現象,故是否開放繼承時價及房地合一稅之交易成本得以市價作為稅基認定選項,尚待主管機關研議。
綜上所述,請財政部:
1.針對所得稅法第71條申報期間修正為5/1至6/30,或6/1至6/30,於二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
2.針對「房地合一稅之重購退稅是否適用台財稅第831596661號函釋」及「如何強化重購退稅列管事項之宣導」,於二周內提出說明;
3.針對遺贈稅法第10條及所得稅法第14-4條(限繼承),是否開放得以市價作為稅基認定選項,於二個月內提出可行性評估。
提案人:鍾佳濱 羅明才 張其祿
5、
綜所稅報稅啟動在即,報稅期間的防疫作為及是否延長報稅期間更是民眾關注的民生議題,目前國內疫情確診人數不斷上升,預計五月起每日確診人數將突破萬人,相關匡列隔離者人數更可能倍數增長,而報稅期間僅以個案性延長恐無法達到報稅便民之功效,個案報稅期間展延也可能造成民眾報稅時程的混亂。又考量儘管去年因應三級警戒而展延報稅期間,臨櫃報稅的民眾仍認為現場擁擠、有群聚感染之疑慮,爰此,請財政部就報稅期間之防疫作為規劃與精進及通案性報稅延長評估規劃,於二周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羅明才 費鴻泰
6、
本院委員高嘉瑜等人,鑑於娛樂稅之課徵,其最初目的在於針對高消費的娛樂行為課稅,以抑制社會上奢靡的風氣,實為奢侈稅的一種。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娛樂稅法中所列舉的娛樂活動早就已經不是所謂的高消費活動。96年娛樂稅法修法時,原已欲依附帶決議,於1年內全面廢止娛樂稅,但後來因為財政部無法尋找出適合的補充地方財源之方式,最終不了了之,如今已過去15年,故茲請財政部會同相關部會,重新檢討是否有更適合的補充地方財源之方式,並於兩個月內提出娛樂稅存廢與否之評估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7、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於去年三讀通過,其精神為鼓勵生技廠投入新型生技醫藥研發,藉此打造我國醫藥界的護國神山。惟財政部近期研擬提高研發新藥可投資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門檻,未見其理由為何,而經濟部對此已表達對國內生技醫藥產業衝擊之虞,對未來生技廠投入新藥研發的意願也有可能降低,爰此,請財政部提出研擬提高投抵門檻之原因與規劃,並會同經濟部就堤高投抵門檻對生技醫藥產業環境之影響,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羅明才
8、
按現行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次按「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第二十一點規定,第五點之標售公告及第十九點之徵詢異議公告,執行機關除刊登報紙及揭示於機關門首外,並應檢送土地或建物所在地登記機關、土地或建物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及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所載被繼承人住所地鄉(鎮、市、區)公所代為張貼;建物登記謄本載有門牌資料者,執行機關應一併提供門牌資料及標售公告,送請建物所在地之村(里)辦公處,協助張貼標售公告於門牌處所。
惟據媒體報導,近日因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嘉義辦事處執行逾期未繼承之土地之標售作業時,僅公告於機關門口、登記機關、鄉公所及村里辦公處公告欄,卻未告知相鄰袋地之住戶,致標得土地之資產公司業者後續向上開住戶詢價,若不購買即主張拆屋還地、返還不當得利,影響民眾權益甚鉅。爰此,請財政部與內政部研議相關法規檢討之評估及期程,三個月內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我們優先從法案開始。
(進行協商)
林委員楚茵:主席,我要發言。
主席:因為疫情的關係,請在座位發言,如果需要到發言台上發言也可以,請自便。
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我來財政委員會的第一天,在場的各位委員跟先進們就告訴我,大家以各自的提案為主,不要針對個人。我認為剛剛費委員的發言已經嚴重污辱跟指涉到我,所以我必須澄清。你沒有講我的名字,但是每一個委員都有提案的機會。
費委員鴻泰:我也要發言……
林委員楚茵:每一個委員都可以針對自己關心的法案發言,但是根據您剛剛的說法,那一位提案委員跟進口商有沒有關係?為什麼只有法國的香檳?我在這裡特別提出就是為了中法情誼,如果費委員想要關心德國氣泡酒或者義大利的氣泡酒,您可以提案。但是針對我的提案,如果在立法院的殿堂可以用這種指涉性的語言,你要不要放棄你的言論免責權?基本上,我不認識任何酒商,但是你批評、指導我個人的提案,我覺得不合理,也違反大家一開始在財政委員會的基本尊重,所以我必須藉這個機會澄清。我不會指責或者是對費委員的發言有任何指導,但是這已經影射到我個人,因此我必須這樣澄清。為了整個財政委員會的和諧,大家應該各提各的案子,如果費委員想要關心德國酒商的氣泡酒或者是義大利酒商的氣泡酒,您也可以提案,但是針對香檳關稅合理化的部分,我在提案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了,所以你不能無端的指涉或影射。
費委員鴻泰:報告主席啊!我也要發言。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本人對德國、義大利或哪一個國家的氣泡酒都不關心,我關心的是公平,我關心的是民意代表的社會責任。我今天的主題不是針對民意代表,我針對的是財政部,任何民意代表提案、發言都OK,不論幫某一個特定的人、族群或團體,我並沒有這方面的指責。但是我今天之所以大聲是針對財政部,財政部擁有公權力就應該要把關,你們應該要把關!我們做任何事情,若是有針對性、普及性或根本不公平的部分,我當然要質詢。剛剛有很多委員發言,但我的質詢我自己負責,我的質詢是針對財政部,你們為什麼沒有一致性、公平性?至於某些委員愛提什麼案子,那是你的權利,我可以支持或反對,好嗎?還有,我要跟主席報告,我們有會議處理的程序,不是誰要發言就可以發言。
主席:好,財委會的委員向來都很和諧,剛剛林委員沒有講,但我知道他是臺法國會聯誼會的副會長,所以我們的委員不針對委員,我們針對的是財政部。
費委員鴻泰:你講對了!我今天從頭到尾只針對財政部,財政部怎麼可以喪失公平性、喪失專業性、喪失一致性?
主席:好,謝謝。
現在處理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二。不曉得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意見,請問財政部有看法嗎?請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跟主席、各位委員報告,有關曾委員提案增訂「依法享受租稅優惠之公司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該公司近三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前項社會責任報告書之編制、揭露項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財政部會同有關機關定之。」,我們部裡面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涉及公司治理跟誠信經營的問題,特別是上市櫃公司,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金管會,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報告書是否適用於租稅優惠,基本上也不是主要的考量。我們部裡面、各地區國稅局主要是負責稅捐稽徵,如果還要受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基本上是權責不符,因為上市櫃公司每年都會提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甚至在公司治理3.0的要求當中,也納入ESG報告書,所以是不是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政策或獎勵目的,督促或鼓勵企業向該機關提出?我們的建議是不宜在稅捐稽徵法增訂這樣的條文。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我不同意部長剛剛的講法,各部會在推動ESG,這是世界發展的趨勢,財政部不能置外於這個趨勢,既然享受租稅優惠,當然你要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不能讓這些企業享有大量的租稅優惠,但不善盡企業責任,譬如造成空氣污染、環境污染等等,不善盡一點基本的善意,這樣的作為我覺得不合理。當然我也知道ESG的主管機關是金管會,但是既然這些公司享有大量的租稅優惠,我覺得在這裡增訂最合適。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看到這列在稅捐稽徵法,大家都知道稅捐稽徵法的主管部會是財政部,財政部不能說這些內容牽涉到金管會,所以你就不承擔,那你乾脆放棄財政部日後針對稅捐稽徵法的相關辦法,你把所有權交給別的部會,一個部會一定要有承擔責任的義務,你可以會辦金管會,由金管會在行政院會提出來,甚至可以邀請行政院長同意、做政策決定,而不是說這跟我的部會沒關係,所以不同意,當你說不同意時,我就覺得你是一個沒擔當的人來擔任財政部長,那是國家的恥辱,好嗎?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我們來看一下第十二條之二的條文,提到享受租稅優惠的公司,這些公司其實不限定為上市櫃公司、公發公司或一般中小企業,當我們提到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時候,大家應該想像的都是公發公司、大型公司,但享受租稅優惠的小企業是否也要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我覺得用意是好的,但在執行上恐怕會徒增中小企業的困擾,所以是不是可以保留?再思考一下條文上如何更增於原來提案委員的意旨,我們希望要求大企業應該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至於其他享受租稅優惠的中小企業要以什麼方式作為要求,我覺得在法條上是否應該做更縝密的分開處理,才不會造成中小企業的困擾。以上說明。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我可以退一步,要在這裡增訂,但可以改為享有租稅優惠的公開發行以上的公司,其實我可以跟各位報告,享有租稅優惠的中小企業非常少,我可以退一步,享有租稅優惠之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應提出企業社會責任,好不好?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雖然本黨沒有提案,但是我支持曾銘宗委員的提案,尤其他剛才修正針對享有租稅優惠的公發公司,確實他們應該負擔起企業社會責任,而且應該要把這些資訊予以揭露,如果可以這樣的話,我們當然給予支持,謝謝。
主席:OK,依法享受租稅優惠的部分,剛剛有提到「公開發行公司以上」,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蘇部長建榮:主席,我可以說明一下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我也瞭解曾委員提案的用意,但事實上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就明定「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情節重大者,除依有關稅法規定處理外,財政部應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之待遇。」第二項有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納稅義務人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租稅優惠法律之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財政部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之待遇。」,這部分是指違反環保、勞工、食品衛生安全,在違反企業社會責任的情況之下,我們有停止租稅優惠的措施,第四十八條的精神跟曾委員的精神有點類似,是不是可以回歸到第四十八條的情況?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針對部長講的話,我有點意見。第四十八條可以擺,為什麼我們在第十二條之二不可以擺?你讓大家覺得你就是要反對這個案子!既然跟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有關連,我在之前的第十二條之二說得更清楚,為什麼不可以呢?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部長,我提供給你作參考。因為剛剛曾委員已經改成公發公司,基本上公發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也必須公布在網站上,它再檢附一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給你看,我覺得這對你來講應該是挺好的,對不對?你的人員不用自己再去查資料、到各網站上面查,有一個現有的東西提供給你,你怎麼還拒絕?這是第一點,我不太能夠理解的。第二點,我們以最近的防疫險來講,我們在國會殿堂質詢金管會的時候,金管會保險局局長跟主委都拍胸脯表示防疫險不會停止,一定會續保,保險局局長還特別說有9家保單要陸續上架,可是我們接著馬上看到有民眾反映沒辦法續保,我覺得這種東西都是匪夷所思,為什麼呢?因為牽涉到最基本的企業社會責任,這家企業、公發公司本來就會準備報告,它檢附給你,對你來講其實是一件方便的事情,為什麼你會反對?所以我覺得部長要從善如流啦!現在的企業該盡到企業社會責任,我想這是大家的共識,不要再執意反對,因為是某委員提出來的,你就不願意接受,我覺得心胸要大一點,通常委員提出來就是因為有民意的反映,好不好?以上提供參考,謝謝。
主席:因此第十二條之二條文為「依法享受租稅優惠之公開發行公司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檢附該公司近三年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另一項剛剛唸過了。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這個修正動議是不是文字化之後再來審視一下?可以更周延一點,這算是一個修正動議,對不對?還是文字修正?讓我們在書面上看一看。
蘇部長建榮:委員,因為這部分也涉及到金管會,是不是先暫時保留?我們跟金管會討論文字部分之後再來決定。
費委員鴻泰:不要、不要……
主席:這部分是不是請部長向金管會打電話問一下?
蘇部長建榮:因為這……
費委員鴻泰:統統保留,你們財政部以後的案子全部保留。
蘇部長建榮:因為這涉及到金管會相關的意見……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看起來在場委員並沒有人特別反對,只是我們希望周延一點,是不是可以容許行政部門溝通一下?這案就算今天沒有完成審查,接下來我們都可以在協商的時候讓它趕快交付院會,如果能更周延一點,我覺得求周延比較好,因為金管會不在場,我們也不曉得他能不能做到,我也看了第四十八條,到底第四十八條跟第十二條之二在未來操作上有什麼競合關係?稅捐稽徵法是屬於財政部管的,過去我們要求ESG都是針對金管會,因為公發公司在證交法裡面有規範,但我們今天是增訂在稅捐稽徵法。雖然我覺得很好,曾委員也從善如流,他已經將條文限縮在公發公司,但公發公司是金管會透過證交法管理的,所以我作個建議,其實財委會都願意支持,是不是在文字上更周延一點?讓部會的意見能呈現。
主席:委員都沒有意見嘛?對於剛剛的修正,大家都沒有反對的意見,是不是請相關人員把文字修正後印給大家?留一點時間讓他們趕快協調一下。
處理第二十八條。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去年討論第二十八條的時候,我們有提修正動議,我們認為在這一條政府本身有不當得利的問題,也就是沒有法律上的原因,如果是誤繳、政府算錯或可歸責於政府的錯誤時,退稅應該要沒有期限才對。我們認為政府現在的修法其實對人民的權益有所限縮,對人民也造成不公平的現象。從去年5月修法到現在,現行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是不分納稅人或政府的疏失、錯誤,退還期間皆為10年,這對人民來講是非常不公平的。原本因政府疏失的退稅是沒有期限的,現在一律限縮為10年,而個別納稅人的年限從5年延長到10年,但對政府來講,若是可歸責於政府就不應該跟人民斤斤計較,我們認為若是可歸責於政府的退稅應該沒有年限才對,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依照原來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若因政府錯誤的退稅是沒有期限的,去年5月修法的時候,財政部堅持修成15年,我覺得不合理,剛剛高委員講得很好,因為資訊不對稱,很多人民是因為政府寄稅單來就去繳了,民眾根本無從瞭解有沒有錯,因為資訊不對稱嘛!既然是資訊不對稱,而且這種案子也沒有太多,我覺得真的不可以訂期限,尤其去年將期限訂為15年之後,外界的反應很不好,認為是走回頭路,去年5月修正之前是沒有期限的,後來修成15年,為什麼一定要走回頭路?而且財政部還很堅持,我覺得財政部的堅持沒道理,你就回到去年5月之前的「沒有期限」,現在保護人民的權益要愈做愈好,哪有走回頭路的?所以這是我的提案要求,我覺得剛剛高嘉瑜委員講得很好,這是政府的不當得利,你還訂期限!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關於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今天在詢答的過程中,我們聽到郭委員有把去年修正時經朝野協商的相關原因講出來,我在詢答的過程也特別表明了,去年我們是先求有、再求好,原來沒有時效的規定的確沒錯,但是財政部拿出大法官的解釋令,提到大法官說不能沒有時效,因為欠缺法的安定性。在去年的時候,行政單位提出從溢繳之日開始,本來沒有時效的期限,把它限縮到只有5年,後來透過朝野協商,我們好不容易爭取到15年,我在上次的朝野協商及今天的會議,我都對財政部予以致謝。
同樣地,就算今天設有時效,這個時效的規定不應該形同虛設,如果你要設時效的一個期間,最起碼應該從老百姓知道行政官員的錯誤時開始起算,否則老百姓根本不知道行政官員做了什麼,現在又有稅務獎勵金、鼓勵查稅,再加上稅捐超徵4,400億元,我們看到這麼多超徵的情形,老百姓怎麼會知道行政單位在課稅、認定、任事用法的過程中有錯誤呢?老百姓連繁瑣的規定都不知道。你已經先把請求的時效縮短了,又有稅務獎勵金,你為所欲為!現在你所犯的任何錯誤,只要老百姓不知道,反正稅單一張、一張的開,老百姓一張、一張的繳,才有今天超徵的情形。然而超徵的錢用到哪裡?把這個錢當成稅務獎勵金發放,這個完全違反民主體制之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翁、行政單位服務人民的本旨,現在變成行政單位高高在上,把人民當魚肉,予取予求。關於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我絕對堅持。如果一定要有個時效期間符合大法官解釋,我們很卑微的要求,最起碼應該要從老百姓知道有錯誤時起算,而且這個知道不是普通的知道,而是從確實知道有錯誤的時候才能夠起算。謝謝。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這個案子歷經陳水扁時代跟馬英九時代的幾位部長,大家都一致同意,最後有一位大律師寫了一篇社論,大家就同意資訊是不對稱的,是政府的責任就應該要承擔,我不知道為什麼到了這一任的部長以後,又開始變得那麼官僚?就我所了解,財政部的官員都同意啊!為什麼部長一個人的意見就可以改變所有人的意見?讓老百姓覺得財政部又變得那麼官僚?所以我建議各位委員,我們不要討論了,就讓這個案子通過,好不好?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我很簡短的發言一下。對於這邊的修正,我基本上給予支持,為什麼?因為這些錯誤都不是在人民。民眾本身不是造成錯誤的來源,他的權益在這個法之下反而不能得到保障,我們覺得這是不行的。事實上,就算是折衷也必須像林德福委員的提案,如果納稅義務人已經知道有錯誤的話,至少要從他知道的那時候開始起算,這樣才行。當然這個責任本身不是民眾的,而是政府的,本來就應該沒有期限才對,這是更大的原則。如果實在要折衷的話,至少應該像林德福這樣的提案,從納稅義務人知道錯誤的原因之日起算,如果他在十五年之內還沒有做,請求權才會消滅。以上意見表達,請大家給予支持。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身為立法委員,不分黨派,大家都傾向所有的立法或修法應該以朝向符合人民利益的方向處理。我們今天談的話都歷歷在目,因為去年11月30號這個法條才三讀修正,12月17日總統公布施行,到現在才短短不到半年的時間。我們談的這些道理大家都認同,可是去年三讀的時候,全院的立法意旨是這樣,但不到半年的時間又要修法。其實在議事上有一事不再議,一事不再議是指我們做了決定要再修改的話,除非我們看到有明顯的、急迫的事由,發現前面的修法未盡完善,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讓這個法令施行不到半年就馬上修改。針對我們上次不到半年前修法,大家的意思表示可以再更周延一點。
再來我看到今天提供的資料,有財政部的說明以及司法院的釋字第474號跟第747號解釋,都談到尊重既存的事實狀態及維護法律秩序的安定性,也要跟公益有關。有關請求權時效的規定,其實立法例上都沒有無請求權時效的規定。以國家賠償來講是五年內,這個法的安定性也讓權利人可以儘早實行權利,不管是哪一邊,行政機關對人民或人民對行政機關都要有時效期間的規定。這是基本的法律原意跟原理,也透過兩個釋字解釋確認,所以今天的發言其實都在去年,不管是在委員會審查或是三讀的時候,大家都表達過。我只是說各黨派都強調以人民為優先,我們都同意,但是還不到半年,我們自己衡量一下,要不要再思考這個案子的急迫性?還是施行日期經過一段時間再檢討?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我跟大家報告,修法沒有規定必須隔一段時間才能再修法。我舉一個我很不願意提的案例,馬英九時代修了證所稅,社會大眾一片譁然,不到半年又修回來,這個案例不是沒有。當政府做錯,請求權在人民不知道的狀況下限定十五年,我覺得過分官僚。我們很樂見看到各部會,尤其是財政部的官員勇於承擔的同時,這個卻是在走回頭路,我不知道這是不是蘇部長做的決定。不要那麼官僚,不管是財政部的誰做的決定,此舉都過分官僚,應該要從人民的角度思考。我相信這個影響到人民的案件不會很多,即使只有一個,我覺得對的都應該要去做,而不是說急迫性或者人很少的問題,這些都不是問題。這個看出財政部現在領導者的心態,怎麼又回到以前那種官僚時代了呢?
主席:各位委員發言大概都是站在人民的立場,也沒有很多歧見。請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謝謝各位委員,關於第二十八條的修正,一方面因為去年才剛修正完成,基本上,基於法律安定性,我們希望能夠不要馬上改變。另外,有關司法院的解釋,今天司法院的代表也在場,是不是可以請司法院的代表幫忙說明我們所持的理由?
鍾委員佳濱:主席,我們還是聽一下啦!今天好像都沒有聽到他們的意見。
主席:請司法院說明。
馮法官浩庭:謝謝主席跟各位委員。其實委員的初衷都是非常好的,我們提出兩個釋字解釋都有提到時效制度,我再提出一點說明,我們在書面報告有提到,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項在民國102年5月22修正時,有把人民的公法上請求權提高,那時候的修法理由非常強調,人民相對政府資訊確實是不對稱的,所以特別提到人民的請求權時效要比較長,本來都是五年,後來把人民的請求權拉到十年,政府還是維持五年。從時效制度跟大法官的意旨來看,應該還是要有時效制度會比較好,因為法的安定性也是保障公益,這一點提出來跟各位委員說明。
至於委員有提到是不是要以人民知道開始算,其實目前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請求權時效原則上從制度的角度來看,可以行使的時候就要開始起算,但是大法官在第747號解釋有提到,考量公益可以搭配,一個就是人民知道以後開始算,因為他已經知道,所以他就可以請求,這時候就搭配比較短的時效;另外考量時效制度的目的,所以在原因事實發生以後,再搭配比較長時間的時效。現行法包括國家賠償法、民法及相關的法律,大概都是搭配從人民知悉時起一段期間,通常兩年,最長大概是自損害發生時起五年。今天林委員提出來的草案是以知悉開始算,這個其實在立法例上有,但是從知悉時開始算十五年,等於這十五年變成目前我們國家時效制度裡面最長的,這些時間如果加起來的話,比如已經過了一段時間,又從知悉之後再加十五年,時間可能會變得比較長。
特別在第二十八條第一項前段,因為它的起算時間還是以溢繳之日開始算,是一個客觀的標準,如果它的但書用一個主觀標準的話,就變成稍微有點不太一樣。以上修法建議供各位委員及貴會參考,謝謝。
曾委員銘宗:我請教一下司法院的代表,假設我們把它修成沒有期限,有沒有違憲?
馮法官浩庭:跟委員報告,之所以會討論時效,確實在過去還沒修法以前,關於可歸責於政府的部分,法條沒有明文規定時效。但是在大法庭制度以後,最高行政法院在109年大字第4號裁定裡面提到,考量到行政程序法102年的修法意旨,原則上,目前的公法上請求權都有時效,然後搭配釋字第747號解釋意旨,所以當初大法庭裁定認為,從102年修法通過後的時效就是十年。可能是基於這一個大法庭的裁定,所以導致上次有修法的提議。
曾委員銘宗: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的意思是說,如果立法院回復沒有期限、完成三讀,第一個,有沒有效?當然有效;第二個,有沒有違憲?沒有,對不對?
馮法官浩庭:報告委員,釋字第747號解釋意旨有提到,時效制度其實是憲法上權利,這部分可能也要考慮進去。而委員有提到,假設大院行使職權以後通過了,之後如果有案子再到憲法法庭,那就要看憲法法庭有沒有其他的見解。
曾委員銘宗:對,這就是答案,是OK的,謝謝。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謝謝曾委員提出修正,我們知道立法院進行法律修法跟司法權的釋憲屬於三權分立,如果修法回復到當時的無請求權時限,未來會不會遇到憲法法庭認為這跟憲法牴觸,這部分我們也未知;但是我們要不要修法再以釋憲的方式碰碰看,我覺得大家可以斟酌。
因為我聽起來覺得,公法上請求權在各國立法例上都有時限,而我們過去的法條沒有時限;後來修法為有時限;現在又要把它變成無時限的規定。立法院本身要對這樣的重複修定有一套說法,我是擔心這個說法,我們立法院本身是否有辦法很堅定地說,當時的立法並無請求時限,這才符合人民跟社會公益;然後我們上次修法把它改成有時限、加上參考大法官釋憲意旨,這樣的作法不符合人民利益、不符合國家公益,所以我們才要再修回無時效性。
因此這部分需不需要在三權的衝撞過程當中體現?還是我們可以在委員會裡面更充裕的討論跟思考?如果能夠讓這個案子經過多一點憲法學者討論的話,如同剛剛曾總召也請教了司法院代表;但是我覺得要他代表大法官來描述、承諾或預估未來會不會違憲,這實在很難、他也沒有能力!所以我覺得我們委員會內可以再慎酌,畢竟去年剛修法通過,還不到半年,我支持這兩項修正的原則與精神,但我希望更周延,請主席裁示是不是可以再多一點討論時間。
主席:謝謝。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其實我們去年針對這個議題討論非常久,當時包括蔡易餘委員,現在已不在本委員會,他也認為行政機關不應該在這個案子上、尤其在退稅上具有時效性規定;另外,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也有例外性規定,就是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所以到底需不需要這個時效性?我認為政府對於人民不利益的事情,當然要有時效;但如果是對人民有利益的事情,就不應該有時效,尤其是可歸責於政府的錯誤。包括剛剛所說稅捐機關因為資訊不對等的問題,他如果算錯,對一般民眾來講,無論在知識上、在資訊上,如果造成這樣的錯誤,稅捐機關當然要負最大的責任,可是最後卻把這個責任讓人民承擔,還有時效性的規定,我覺得對人民非常不利益。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財政部也要說明,如果在沒有時效或是現在十五年時效的情況下,到底財政部有多少像這樣算錯、溢繳的案子?有多少人民會受到影響?無論是十五年、十年,到底有多少民眾知道這件事?照理說,應該沒有人知道自己被算錯,如果在稅捐機關也不知道的狀況之下,其實這件事情就不會發生;等到你知道的時候,不去請求的有多少或是稅捐機關會主動退稅的有多少?這項修法的意義到底何在?有多少民眾會因為這樣的修法而造成權益受損?財政部有沒有這樣的資料或是統計數據可以讓我們參考?謝謝。
主席:謝謝。這部分有一個處理方法,因為各位委員的方向大概都一致,就是站在民眾的立場考量,那我們就送院會協商。
鍾委員佳濱:不是,主席,我建議保留啦!因為今天這麼少人出席,我的意見是保留、明確地表達兩案都保留。
曾委員銘宗:送出委員會啦!
鍾委員佳濱:剛剛提到要再請他們說明,所以我建議保留,我的意見是兩案保留。
費委員鴻泰:我要讓社會大眾知道。
鍾委員佳濱:因為現在沒有辦法表決,主席,保留啦!沒辦法處理呀。
主席:現在一點,大家先休息一下。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繼續開會。
各位委員,本案決議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
接下來處理臨時提案。處理第1案,這是高嘉瑜委員的提案,有沒有意見?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我想請教一下,嘉瑜委員提的這案是針對進口的汽機車?
高委員嘉瑜:機車的貨物稅。
費委員鴻泰:之前我也提過關於產業工會跟我陳情,我也跟他們一起開過記者會,因此我在這邊提案,但只針對零件,因為那些零件在臺灣沒有生產製造,卻又是汽車必須要的零件,因此提案希望降低那些零件的貨物稅,但是都沒有通過。
這個提案是針對整體汽機車降稅,我覺得這對臺灣的工會、工人的工會來說,要如何交代呢?若是將整車進來的貨物稅降低,那我們臺灣國產汽機車的競爭力不是越來越差嗎?我們到底要從進口商的角度來看,還是要從臺灣產業工會的角度來思考?難道我們臺灣的汽機車產業就不要了?如果都不要的話,那這個提案當然可以,我們必須考量汽機車產業到底要還是不要?
高委員嘉瑜:這部分我也說明一下。
主席:高委員你這個提案是什麼?提出可行性報告嘛!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汽機車貨物稅的可行性評估報告。
主席:是評估報告啦!
高委員嘉瑜:檢討是否有適合的補充財源……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評估報告,OK。
高委員嘉瑜:因為我剛剛講的汽機車貨物稅不分進口或國產的都有課徵,這是第一個;第二個,貨物稅過去被視為奢侈稅,我們也一直質疑這項貨物稅到底有沒有收取的必要,尤其機車收到17%,現在財政部用各式各樣的方式,例如以舊換新等措施進行減免,因此我們每年所課徵的機車貨物稅只有46億元,但是用這些行政手段進行減免,在相關手續上,其實也造成很多機車行、民眾以及公務人員的負擔,所以我認為這部分確實有檢討的必要。
過去財政部也一再地說明,將來我們研議能源稅的時候,就可以取消汽機車的貨物稅並做整體考量;但現在又因為碳費先行而不討論碳稅,暫緩研議能源稅。因此我認為政府針對這些綠色能源的稅制應該要有一些積極作為,也希望政府能夠檢討是否有更適合的補充政府財源方式,也就是用能源稅的方式來進行免徵汽機車貨物稅的可行性評估,我的意思是這樣。
主席:謝謝,因為這是評估報告,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部長,只是評估報告而已,請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謝謝主席。剛才我們有向高委員請示,能否將兩個月改為三個月?高委員好像同意了。
高委員嘉瑜:好,同意,反正都研議這麼久了。
主席:第1案調整為三個月提出評估報告,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蘇部長建榮:謝謝。
鍾委員佳濱:改一個字,我們的紙本資料上有改一個字。
主席:兩個月變成三個月。
鍾委員佳濱:我們是不是看這個修正後的版本?後面有一段「,重新檢討是否有更適合的補充政府財源之方式,並」,因為提案裡改了兩個,一個是「應」……
主席:「應」是原提案就改了。
鍾委員佳濱:那後面劃掉一句話然後改成三個月,是不是這個意思?
蘇部長建榮:劃掉那個部分,委員不同意刪除。
高委員嘉瑜:重新檢討並於三個月。
蘇部長建榮:委員同意兩個月改成三個月的部分。
鍾委員佳濱:那要刪掉那一行嗎?
蘇部長建榮:沒有。
鍾委員佳濱:不用,那就好,因為我要確定一下到底通過什麼。
主席:確定?
蘇部長建榮:對。
主席:那句話不刪除,就只有兩個月改成三個月,確定,修正通過。
處理第2案。
蘇部長建榮:我們請示過郭委員,委員辦公室同意在倒數第二行部分「爰請財政部研議使用牌照稅之課徵級距」的「之」字劃掉;並將「細緻化調整方案」改成「細緻化之可行性」。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針對修正內容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修正通過。
處理第3案。
蘇部長建榮:第3案部分,我們也徵求過委員的意見,在倒數第二行「達到2天篩檢一次的數量」後面,加上「之目標」文字。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針對以上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修正通過。
處理第4案。
蘇部長建榮:第4案部分,我們也徵求鍾委員同意,在最後第2點的最後一行,將「二周」內改成「一個月」內提出說明。另外,第三點部分,「針對遺贈稅法第10條」後面的「及所得稅法第14-4條(限繼承)」這句話劃掉;同時在第3點的第二行,「稅基認定選項」後面加上「,並配合修正所得稅法第14-4條(繼承取得者所得計算方式)」。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說明。
鍾委員佳濱:關於財政部的修正部分,「二周」內改成「一個月」,以及第3點加上那一個說明,我同意。
在此,我希望自己的文字更精準一點,請議事人員協助,在第二段第六行後段的「是否亦適用該涵釋」改為「是否亦比照適用該函釋的原則」,加上「比照」兩個字;「涵」釋打了錯別字,應該要修正一下;然後函釋後面加上「的原則」。
最後,第1點的部分,改成「申報期間修正為每年5/1至6/30」,加上「每年」比較精準一點;第2點的部分,將「是否適用」改成可參考該函之原則另予函釋,因為這是要另予函釋,不能直接適用。大概就是修正這些文字,然後一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這樣比較精確一點,也不會造成彼此的困擾,謝謝。
主席:好,以上修正由原提案人鍾佳濱委員提出,這部分是可行性評估,請問各位委員,針對修正內容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修正通過。
處理第5案。
蘇部長建榮:遵照辦理。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針對第5案有無異議?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部長,你們昨天發了一個新聞稿,人家傳給我看,關於財政部發了一個新聞稿表示,只有特殊例外的人,包括確診或其他情況等等……
蘇部長建榮:是。
費委員鴻泰:我們接到了很多電話,包括很多的會計師,目前稅分為兩個,一個是個人、一個是企業的稅,關於個人綜所稅部分,舉例來說,民眾有撫養人或被撫養人,其中還要舉報,你們光要審核那個東西就要花很多時間;第二個像是公司內,不只涉及會計部門或是會計師事務所,這一個人的工作可能會牽動到很多,或者是工廠要補送一些資料,但是他被隔離了。
我認為政府還是要鼓勵大家用網路申報、鼓勵大家用手機申報,畢竟這還是沒有涵蓋所有的層面,我想因為疫情的關係,你知道今天確診多少人嗎?8,822人,這是大家在網路上傳的。今天是禮拜三,非常可能到禮拜五、禮拜六就超過1萬人了,這個速度會呈現exponential rate遞增,到時候臺北被居隔的人數可能達到六萬多人。
所以我建議,其中大概只會麻煩財政部、各國稅局或稅捐稽徵處的第一線人員。其實現在到臨櫃申報時,大家也希望人不要一下子來很多、距離遠一點,就像今天主席安排的,我們現在進行協商,官員就坐在那邊、不要靠過來,我們彼此都很擔心。所以我建議不要再思考了,部長,到底什麼人反對延長一個月?因為我跟你明講,雖然我沒有這項專業,但是大家都可以想像大概到5月中時,一天就是4萬人、5萬人到10萬人確診,到時候不是只有一般老百姓,連你們的工作量都會受到擠壓,因此趕快延長一個月,到底有什麼人反對?
蘇部長建榮:我跟委員報告,沒有所謂的什麼人反對,我們現在正在評估,如果真的需要的時候,我們就會馬上宣布,沒有所謂反對、不反對的問題,那我們也會……
費委員鴻泰:部長,今天已經幾號了,你知道嗎?
蘇部長建榮:是,我了解,我知道……
費委員鴻泰:今天是27日,禮拜天開始報稅,只剩下禮拜四、五、六這三天決定,上班日只剩下兩天。
蘇部長建榮:不是,因為延緩一個月……
費委員鴻泰:做事要超前部署,這個對人民好,對所有的同仁都好,對社會大眾也好,直接做個決定不就好了嗎?
蘇部長建榮:是啦!謝謝委員。
費委員鴻泰:當你做這個決定,日後如果疫情沒有那麼緊張,也沒有人會怪你,你知道嗎?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我們會儘快決定。
主席:第5案有無意見?
費委員鴻泰:是不是因為這裡面沒有民進黨的委員簽字,你們就不願意?鍾佳濱委員,你來簽一下啦!
主席:他願意啦!
費委員鴻泰:我就不要簽了。
高委員嘉瑜:我們今天都有質詢支持延長一個月啊!
費委員鴻泰:何必呢?
鍾委員佳濱:你說哪一案?
主席:第5案。
費委員鴻泰:第5案。
主席:沒有,第5案他敬表同意啦!
鍾委員佳濱:敬表同意啊!
蘇部長建榮:第5案我說我們遵照辦理啊!
費委員鴻泰:遵照辦理?
鍾委員佳濱:對啊!
費委員鴻泰:延長一個月,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沒有,兩……
鍾委員佳濱:提案的內容啦!
蘇部長建榮:兩週內提出書面報告。
費委員鴻泰:兩週已經到5月中了,你何必呢?乾脆直接接受延長一個月不就好了嗎?
蘇部長建榮:不是啊!因為這個是委員的提案。
鍾委員佳濱:費委員、主席,我同意張其祿委員的提案啊!我可以簽,但是是就本提案嘛!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修改一下這個提案。
主席:提案人張委員有沒有……
費委員鴻泰:張委員,就直接延長一個月啦!
張委員其祿:當然沒有問題。
主席:沒有意見?提案的是張委員。
鍾委員佳濱:我們同意提案。
主席:他是原提案的提案人。
鍾委員佳濱:我們同意原提案。
主席:這個案子還是尊重張委員,我們就確定……
費委員鴻泰:部長,我跟你明講,明天我就提案,好嗎?
主席:好,第5案確定通過。
處理第6案。
蘇部長建榮:第6案遵照辦理。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確定通過。
處理第7案。
蘇部長建榮:第7案謝謝張委員,後來我們有徵詢張委員,他同意修正文字,在第三行「惟財政部近期研擬提高研發新藥可投資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門檻」中,從「研擬」開始刪除這一段話,修改為「近期建議經濟部通盤檢視生技公司審定要件之妥適性」;再來是倒數第四行「爰此,請財政部提出研擬提高投抵門檻之原因與規劃,並……」這幾個字裡面,將「請財政部提出研擬提高……,並」這幾個字刪除。我再順一遍:「爰此,請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就提高投抵門檻對生技醫藥產業環境之影響」,這邊增刪幾個字,改為「會同經濟部分析生技醫藥產業環境現況,評估合宜審定標準,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主席:謝謝,就是提出書面報告。對於以上修正,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蘇部長建榮:沒有。
主席:好,確定修正通過。
蘇部長建榮:謝謝。
主席:處理第8案。
蘇部長建榮:第8案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費委員鴻泰:這個我不反對,但是我不太了解這個提案要幹什麼。
主席:第8案。
鍾委員佳濱:就過了啦!
費委員鴻泰:這個提案要幹什麼?部長,回答我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我請國產署說明。
曾署長國基:因為依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無人承認繼承財產會由地政機關移給國產署標售,在標售的過程中,只有在村里辦公室公告,現在委員要我們檢討要不要在現場插牌或張貼等。以往依第七十三條之一雖然是交給國產署,但它還是私有財產,如果要到現場插牌公告,是改進這些措施並採取讓民眾資訊比較充分的作法。因為這些作業費用全部是從遺產拍賣支應,會影響人民的權利義務,所以要求我們跟內政部檢討到底要不要做得更細膩。原則上,我們接受這樣的提案,會跟內政部研討。
主席:第8案如果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的話,確定通過。
蘇部長建榮:謝謝。
(協商結束)
主席: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之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余天及劉世芳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四、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兩案,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通過。
委員余天書面質詢:
針對欠稅大戶,稅捐稽徵機關每年7月1日公告個人累計欠稅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累計欠稅超過5,000萬元之確定案件,公告內容包括欠稅人姓名或名稱(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者,一併公告其負責人姓名及地址)、稅目別、欠稅年度、欠稅或罰鍰金額(含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欠稅人地址等,以110年為例,公告期間自110年7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計6個月),分別刊登於財政部全球資訊網及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
經查110年7月1日公布的案件數計955件,金額約1,001.41億餘元,與109年公告資料相較,件數雖然減少1件,但金額增加19.16億元,並且首度突破千億元大關。另把時間拉長來看,觀察近5年度的欠稅大戶及總金額,發現二者都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5年來件數共增加62件(增幅6.9%)、金額也增加71.51億元(增幅7.7%),可以越清理欠稅,欠稅的人數與金額越多,如此一來,對依法繳稅的民眾及公司不甚公平。
年度 |
件數 |
金額(億元) |
2017 |
893 |
929.9 |
2018 |
921 |
956.77 |
2019 |
938 |
965.52 |
2020 |
954 |
982.25 |
2021 |
955 |
1,001.41 |
資料來源:財政部網站
民眾相傳,只要欠稅者辦理脫產,名下無任何財產,又與配偶離婚,死後子女拋棄繼承,國稅局跟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就一點辦法都沒有,請問此說法是否為真?
國稅局與稅捐稽徵機關疏於追討欠稅,致使近年欠稅人數與金額屢創新高,形成不公平現象,是此,請財政部於2周內就「精進清欠制度、有效降低欠稅大戶及欠稅金額,並訂定明確目標」提出書面報告,送交財政委員會與本委員會委員參考。
委員劉世芳書面質詢:
有鑑於近日疫情嚴峻,最近三日Covid-19本土確診案例為5,092例(4/24)、5,108例(4/25)、6,295例(4/26);確診案例多,成長快速,且恐尚未達到高峰。然,下個月即為傳統報稅繳稅旺季,依所得稅法規定必須五月底完成申報,若維持現行規定,無異於將各稅捐稽徵機關稽徵人員與納稅義務人,暴露於大量染疫的風險。
對此,財政部於昨(26)日發布公告,「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接受治療、隔離、檢疫,無法於規定期間(111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內完成申報繳納稅捐者,延長申報繳納期限」。看似延長,然細究之,卻是有條件式的延長,因適用對象,乃申報繳納期限屆滿時,仍接受治療、隔離、檢疫之個人、營業人或扣繳義務人,才得申請展延20日。
考量疫情情況,避免民眾於短時間內前往國稅局申報,因群聚可能發生疫情擴散,爰此,就教於財政部下列議題:
第一、建請財政部比照去(110)年之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10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110年6月30日」,讓全體納稅義務人,皆得以展延申報及繳納一個月。此建請方案之可行性為何?若此為可行方案,能否於二週內公告之?
第二、營業稅、貨物稅、房屋稅、牌照稅、印花稅及娛樂稅,有無展延措施?同上,比照去年措施之可行性為何?
上開詢問,請財政部於一週內提出書面說明,送交本席與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主席:本日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如果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現在休息。
休息(13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