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星期一)9時3分至15時1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奕華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本週一、三、四為一次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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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下午3時52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奕華  林宜瑾  何欣純  黃國書  鄭正鈐  張廖萬堅 萬美玲  吳思瑤  范 雲  賴品妤  陳秀寳  高金素梅 王婉諭  吳怡玎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謝衣鳯  邱志偉  陳椒華  洪孟楷  蔡易餘  楊瓊瓔  劉世芳  廖婉汝  張其祿  邱臣遠  孔文吉  高虹安  吳玉琴  李德維  王美惠  陳明文  鄭天財Sra Kacaw 

   委員列席17人

列席人員: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率同有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

林春燕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長

林資芮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門委員

羅文娟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

王雅芬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專門委員

楊玫瑩

 

銓敘部法規司專門委員

陳珮婷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綜合規劃處專門委員

陳建宏

 

法務部法制司辦事檢察官

謝祐昀

主  席:賴召集委員品妤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朱蔚菁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  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薦任科員 許淑真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鄭運鵬等21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吳思瑤等25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3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何志偉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邱臣遠等19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

(本次議程採綜合詢答,有委員黃國書、林奕華、林宜瑾、張廖萬堅、鄭正鈐、萬美玲、吳思瑤、何欣純、賴品妤、陳秀寳、范雲、高金素梅、王婉諭、吳怡玎、張其祿、高虹安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楊瓊瓔、邱臣遠、莊競程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相關修正草案,已部分審查完竣,未及審查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一章及第二章章名、第一條至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通過附帶決議1項:

幼兒園在職人員進修以教學演示抵教育實習之規範已執行多年,然依據教育部之統計,106年通過率34.7%;107年通過率29.7%;108年通過率30.6%,教學演示通過率顯然偏低。幼兒園在職人員具教學經驗然近年教學演示通過率未達三成,教育部應檢討幼兒園師資類科教學演示做法,研議及格標準內容,以在保障教學品質前提下有合理之通過標準。

提案人:林宜瑾  黃國書  賴品妤  張廖萬堅 范 雲  陳秀寳  林奕華  萬美玲  吳怡玎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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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因為在場委員未達議決人數3人,所以議事錄暫不確定。

繼續報告。

二、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一、公共電視新聞片庫資料遭誤刪調查報告與補救狀況及管理檢討;二、中華電視公司4月20日新聞跑馬燈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三、近年來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檢討;四、藝文產業紓困之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首長列席就中華電視公司新聞誤植跑馬燈事件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因為今天在座位安排上,我們有按照CDC的要求,所以針對陳總經理自主健康管理的部分有所安排,敬請見諒。

接下來進行口頭報告。首先請文化部李部長報告,報告時間5分鐘。

李部長永得: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邀,前來就「公共電視新聞片庫資料遭誤刪調查報告、補救狀況及管理檢討;中華電視公司4月20日新聞跑馬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及近年來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檢討;藝文產業紓困之未來規劃」提出報告並備詢,敬請各位委員給予指教。

壹、公共電視新聞片庫資料遭誤刪事件說明

公視今年2月發現新聞影音資料遭到清空,損失資料逾41萬筆,公視除通報資安主管機關通傳會外,即展開資料救援作業,截至4月12日,救回約33萬筆資料,目前還有約8萬筆資料無法救回。為了釐清真相,我們連同行政院資通安全處、通傳會組成專案小組,到公視實地查核,也針對負責的設備廠商曄澤科技,以及技術支援廠商禾煜科技,進行深度訪談。

完整的調查結果,請各位委員參酌書面報告,本人在此簡要口頭說明。經過嚴謹的調查,公視原規劃於2023年完成建置新的新聞影音資料庫,因此在2019年9月、2021年9月,分別購置新的儲存系統,新的系統在安裝初期,就因為發生過資料複製作業不順的情形,因此廠商在2021年9月到今年2月的維護期間,一直試圖找尋原因,過程中,由於公視內部管控欠缺嚴謹,廠商在沒有告知公視的前提下,就直接進入系統進行維護工作,私自安裝遠端工具,且未經公視同意,就執行可能刪除資料的系統指令,導致2月5日下午3點33分起,公視新聞片庫資料遭刪除41萬6,572筆。

本案顯示出公視三大問題。第一,內部管控程序鬆散,以致委外廠商管理不當;第二,採購作業疏失,採購需求內容規劃不完善,以致設備廠商及技術支援廠商權責不清;第三,欠缺資訊安全的意識,2020年就曾發生公視新聞片庫未落實異地備份的情形,並未立即改善。

3月24日公視董事會已究責懲處,對象包括代理副總經理、新媒體部經理、新媒體部資訊管理組組長及本案助理工程師。此外,公視已規劃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向廠商提起民事損害賠償,公視將透過公正第三方機構進行估價,儘速進行求償事宜。至於公視內部人員及外部廠商是否涉及故意毀損,我們也已建議公視主動循司法程序處理,以釐清相關人員責任。

文化部將促請公視,提出加速資料異質異地備份的機制,並強化委外廠商管理,加強人員訓練、提升資安風險意識,落實內部稽查等等改善措施,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貳、中華電視公司新聞跑馬出現錯誤訊息之說明

上週4月20日華視52台在播報7點晨間新聞時,新聞跑馬出現錯誤訊息,錯誤訊息播出時間長7分45秒;同日9點34分,再度出現錯誤訊息。

對於大眾媒體而言,特別是肩負公共任務的公廣集團華視,這是一個絕不應該發生的錯誤,必須比照公視誤刪資料的事件,進行嚴密徹查。

在此,我先向各位委員報告目前初步瞭解的狀況。華視為協助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在4月19日預錄「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演習」新聞畫面的時候,更改跑馬文字的存檔連結路徑,並且當日預錄製播結束後,並未復原路徑,導致隔日4月20日晨間新聞啟用橫式跑馬系統時,播出錯誤檔案。

華視發現錯誤後,採取多項補正措施,其中為了緊急製作道歉跑馬文字,首度啟用特殊模板,但仍出現人為疏失,在9點34分播出錯誤文字。

目前通傳會已介入調查,華視除公開道歉外,亦就現行跑馬文字作業SOP進行檢討,並加強相關措施,落實製作人監看機制。我們也會協同相關單位、邀請專業人員,組成專業團隊進行細部瞭解,避免再度發生相關事件。

近期公視、華視發生的事件,已經凸顯公廣集團長期內部經營管理的問題,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董監事改組延宕已久,幾乎所有的主管都是代理職,造成經營團隊的不穩定,進而造成工作環境以及同仁心理長期的不穩定。我們積極與朝野立院黨團溝通,已取得共識,將盡速重啟董監事審查程序,完成公廣集團董監事會的改組。

參、中華電視公司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檢討

文化部為協助營運台語頻道,於2019年及2020年與華視簽訂契約,補助華視製作台語節目

外界質疑華視於2019年未經公開招標,直接委託廠商製作節目,違反政府採購法。經過釐清,2019年5月政府採購法已修正,此案屬於藝文採購的規範範圍,文化部亦會監督華視依相關規範執行契約。

另外,2020年華視遭外界質疑,「音樂綜藝」和「精緻劇集」節目採購案的評審過程有瑕疵,目前兩個節目皆已重新辦理公開招標。

文化部已請華視就以下幾點進行檢討改善,包括完備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評選委員須知等相關規定,同時也加強法務及採購人員的教育訓練,並聘任專業的採購顧問予以指導。文化部將會持續監管,務使補助案依法執行。

肆、藝文產業紓困之未來規劃

2021年5月,文化部辦理「藝文紓困4.0」,緊急協助藝文產業度過難關,同年八月,我們更提出「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計畫」,讓藝文產業留住人才,也保留創作能量。截至今年4月19日,「藝文紓困4.0」總預算45.49億元,累計執行數39.16億元,經費達成率為86.08%。

近期疫情再度升溫,其中最直接衝擊到的就是觀眾進場觀賞演出的意願,經過我們初步瞭解,目前票房因為疫情已經減少2到3成。另外,表演團隊成員因被匡列隔離,導致無法演出或延期的情形也越來越普遍。我們會持續追蹤疫情發展,瞭解藝文團隊的需求,盡力協助。

以上報告,期盼各位委員能指正賜教,並懇請持續給予支持與協助。

主席:接著請公視基金會徐代總經理報告,報告時間5分鐘。

徐代總經理秋華: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生、各位女士,大家好。在此就後續片庫資料遭誤刪事件做後續報告,剛才部長已經報告過我們的一些缺失,這次也非常感謝NCC、文化部到公共電視訪視及到文化部做調查;另外文化部於4月6日進行調查,讓我們瞭解更多更清楚的事實,對於廠商操作錯誤,我們也深切理解,並深切體會到我們對於廠商的監控不足。

今天我利用簡短的時間,先報告後續補救的作業計畫及未來改善措施。我們現在為了讓新聞部的作業持續進行,由廠商準備500T的容量設備替代,將復原之檔案先暫存於此設備之中,俾不影響每日產製新聞資料存取,並使新聞製播作業不致中斷。另外,我們繼續重新檢視、清查目前的系統設備,發現不管是新的新聞片庫,或是舊新聞片庫中的低解檔案其實都仍存在,所以我們會將這些MP4的低解檔案及Metadata進行入庫作業;同時我們會優化目前尚存的低解檔案,讓其能夠在未來的製播作業中繼續使用。另外,有關舊有資料畫面補救,我們持續由IBM資料帶中調出舊有影音檔案進行回復。如果現在新聞製播有資料畫面需求的部分,我們會向公廣集團成員的華視進行採購支援。

另外在法律追訟部分的進度,本週已經將委請律師處理先行假扣押的起訴書送到法院;接下來民事求償的動作馬上會開始進行;刑事的部分也會接續開始進行,務必查清楚所有的責任歸屬,不管是內部、外部,絕不護短,一定要究責到底。

有關事件發生之後的管理與改善:第一個,我們會加速完成異質異地的備份,本來到112年底才會完成的異質異地備份,將會在今年年底全部完成。第二個是流程改善、強化內控,將更多緊急變更及重大變更的流程管理步驟,做好事前規劃、事中的覆核及監督,以及事後的確認及檢討;同時我們會檢討《營運持續管理程序書》,修訂相關之營運持續計畫與演練測試,以此片庫事件作為未來演練測試的主要情境。同時也要將重要系統納入即時監控範圍,讓所有異常狀況能夠自動發送郵件給權責人員及群組,平時亦執行人為檢查的步驟,以期能夠及早發現、快速因應,降低衝擊。另外也要增加實地作業需經側錄所有人員操作指令之留存LOG的SOP,至少要存在獨立服務器一年,以確保數位跡證完整與不可否認性。

另外這次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委外廠商管理的強化,對於委外廠商的合約範本要強化對廠商維運及維修人員之職能要求,並據以修訂相關罰則。委外廠商不論裝機、維護,其操作項目均須向權責單位申請後始得開啟權限。

最後說明資安未來風險管控及再加強。第一個,禁止委外廠商使用遠端存取,委外廠商終止解除合約時,也要返還、移交及刪除所有因履行契約而持有的資料。另外有關資訊同仁的再教育很重要,除了與廠商不得使用共用帳號,片庫設備的日誌也要納入集中管理,這也是我們對於未來資安加強的要求。

以上報告,希望大家能夠予以指正,謝謝。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報告,報告時間7分鐘。

陳代總經理雅琳: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生及女士,大家好。這一起事件,首先還是跟大家再度致歉犯了這樣的疏失。

接下來我利用一點時間跟大家說明整個事情的經過。首先大家可以看到螢幕上畫面的左邊,這就是新北市消防局給我們的公文,要求我們辦理他們的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8號)演習,希望我們協助錄製預錄的影片,他們直接來函,該函另寄送至中視、民視、東森、三立、TVBS、壹電視、大豐有線等媒體單位。這個協助我們純粹是做公共服務,是無償的,在過去友台也曾經因為幫忙演習,而發生快訊誤植的情況,是在2013年的時候,後來這一台就不願意再配合新北市了。接下來可以看到,這是當時錄製給新北市的影像,標題及快訊都是他們所模擬的,這些文字都是新北市提供的;左邊這裡是公文裡面寫好的總共7條稿頭,我們就按照其公文來函唸這些稿頭。接下來一頁可以看到新聞跑馬燈的內容,也就是畫面右上角底下的黃色框框,是快訊的部分,這個部分總有11則,這些統統都是新北市所擬的文字,所以才有「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這個部分是新北市消防局所擬的,總共11則。另外還有新聞標題的部分,也是在公文裡面就有寫的,這也是新北市所擬的。

接下來看一下發生了什麼事。我們可以看到快訊播出畫面,主要快訊系統會連動到最新消息的快訊,這是每天都自然的連動。在中間這一行的專案就是我們的播出模板,有藍色快訊、紫色快訊、國際快訊、臺語新聞快訊,至於導播要錄製協助演習的畫面必須要再建一個消防快訊的專案來錄製,但他沒有這麼做,他直接用新聞live所使用的藍色模板連動到消防快訊,也就是他更改路徑,直接連動到消防快訊,首先這個SOP就不對,又更改了路徑;即使他要更改路徑,也應該要再更改回來,但是他並沒有,因為忙著去進行下一個錄影,所以並沒有回復原本新聞live專案的路徑。下一頁可以看到這是真實機器上的畫面,他在這上面做了更改路徑的設定,使得live播出連動到消防演習的訊息。

至於是何時幫新北市錄影的?是在前一天的下午2時,就是按照新北市所提供的文字協助錄製,錄完之後,因為他更改了路徑沒有恢復,就是在同樣藍色的鏡面,接下來隔天早上7時,也就是我們開播的那一節,主要是過去從來沒有人會去更改路徑,因為SOP就錯了,所以導播也就順著播出了,在此情況下,正在on air、當節的導播也沒有即時、快一點發現,因為已經播出去了,這一節的製播人員沒有即時發現,所以誤植的訊息就播出了7分45秒。事情發生後,大概是在8時多知道這個訊息,就開始進行各式的補正措施,包括各節新聞澄清並道歉、各頻道跑馬的澄清道歉、官網澄清發聲明致歉、開會檢討自律內控與強化SOP、配合調查局釐清疑慮、配合NCC行政調查,以及我向董事長請辭。另外還有召開電視自律委員會、製作新聞向大眾說明疏失,也將這個畫面拍出來,告訴大家到底是如何發生;在錄影時,我也向大眾致歉,並且自請處分。接下來還有嚴懲失職人員及主管;另外就是我隔天向公視董事會報告並請辭。

報告主席,時間關係,還是我繼續報告?不好意思。

主席:好,先繼續。

陳代總經理雅琳:再來就是下一次的失誤,這一次的失誤是因為早上7時發生這樣的失誤,所有的工作人員都非常內疚、自責,大家急著想要去刊登道歉啟事,所以第二次的失誤是為了要刊登道歉啟事。我們為了表示誠摯的歉意,所以編輯台首度啟用從來沒有用過的強制性模板,也就是它會一直出現,每2分鐘就會出現一次道歉,這是一個強制啟動的系統,每次跳出大概是20秒,導播為了要用這一套系統,他就在廣告時進行測試……

報告主席,不好意思,因為還沒講完,是否可以再給我5分鐘?

主席:3分鐘好了。

陳代總經理雅琳:好,謝謝主席。

導播在廣告時進行測試,第一時間他馬上就發現訊息有誤,所以不能使用,他就告訴AD即助理導播,也是key字幕的人,跟他說這個不能使用,因為內容是錯的,可是這位助理導播AD沒有將強制啟動的模板澈底關閉,因為這是一個強制會出現的模板,所以會比平常的模板多一個動作,因此他就少做一個打勾的動作,所以才會在9時34分及9時36分有這些「大屯山火山爆發」等測試用的文字。總共就是兩次露出共35秒,這些都是在同一天早上,相隔一個多小時的事件,當班的工作人員其實應該要趕快講,但他們都沒講,所以當天的整個危機處理,是到隔天(4月21日)的晚上,等於是兩天了,那個時候因為有網友貼文貼出來,我們才知道,那時已經做完第一波的檢討懲處,公視董事會也已經結束。在這邊可以看到,這個鏡面上的紅圈部分的勾,他就是忘記將這個地方打勾,因為他看到燈滅了之後,以為已經完成了,所以就沒有再去打勾,因此他沒有確實關閉,有這樣的SOP上的問題。至於為什麼會出現火山爆發的文字?對此,大家也有疑義,因為這是從來沒有用過的模板,所以導播同樣也在前一天做了測試,他必須將文字寫下來,他自己可以設定一些緊急的狀況,錄下demo進行交接。因為是隔天晚上才知道,所以我跟董事長都請辭,也配合調查、到NCC做說明,並召開內控會議。

目前我們的SOP如畫面所示,而防堵失誤加強措施為明文制定新聞棚專案錄製流程;再來是嚴格執行開播前check list,就是各項資料連結路徑確實檢查,這個check list是比其他新聞台更嚴謹的方法;嚴令今後測試模板文字僅能鍵入「測試、測試、測試」的字眼,嚴禁在新聞on air的階段進行任何測試;重建工作交接流程並確實執行;增加晨、夜時段編審人力;落實製作人把關與監看機制,並落實出錯一定要通報的流程及問責機制。

以上就是整個事發經過。謝謝。

主席:謝謝陳代總經理的口頭報告。

因為現場已經有3位委員,現在先確定上禮拜的議事錄。請問各位委員,對於上禮拜的議事錄有無意見?(無)無意見,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報告,報告時間10分鐘。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中華電視公司4月20日新聞跑馬燈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發生原因及責任歸屬」提出報告並備質詢,敬請指教。

關於本案事實部分,剛才文化部李部長及華視陳代總經理都已經講得非常詳細,就不再重覆。現在就通傳會部分進行以下報告。

壹、前言

華視新聞資訊台分別於111年4月20日「華視晨間新聞」及「0900整點新聞」節目畫面下方,先後出現戰爭及天災等錯誤訊息,以下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權責部分進行簡要報告。

貳、華視播出錯誤資訊情形

一、華視新聞資訊台(下稱華視)111年4月20日上午7時許,於「華視晨間新聞」節目下方出現戰爭及防災相關訊息,並持續7分鐘左右,華視於9時27分首度於下方跑馬快訊澄清;9時50分再於左方跑馬澄清;10時5分則首度由主播口述澄清。

二、4月20日上午「0900整點新聞」節目,於9時34分、36分再度出現天災等錯誤訊息。

參、通傳會處理程序

一、誤刊事件發生後,通傳會第一時間即先以電話主動瞭解,並於當(20)日下午派員赴華視,啟動行政調查程序。依據華視說明,該公司係接獲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公文,請其協助錄製「111年全民防衛動員暨災害防救(民安8號)演習」的主播報導新聞預錄畫面(含提供演習之快訊),惟華視19日錄完影後,未重置跑馬快訊的連結路徑;20日製播上午7時「華視晨間新聞」節目前,相關負責人員亦未妥善檢視跑馬快訊是否正確,在播出後也未立即發現錯誤。

二、對於華視再次於20日上午9時34分及36分出現天災錯誤訊息,通傳會已於21日晚間主動瞭解並要求華視於22日下午到會陳述,華視表示,本次事件發生原因是人員未落實標準作業程序(SOP)所致,該公司已針對本事件明文制定「新聞棚專案錄製流程」,嚴格執行新聞開播前Check list(含導播與編輯),各項資料連結路徑確實檢查,增加晨、夜時段編審人力,落實製作人把關與監看機制。

三、事件發生後,通傳會已陸續受理相關陳情案件,本案涉有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3款之虞,依照同法第43條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本案刻正進行調查程序,後續將依循標準作業流程,排入「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藉由專家學者、公民團體及實務工作者所共同組成之諮詢委員提供專業意見,並將其建議送交通傳會委員會議做最終決議。另涉及營運部分,亦將要求華視提出自律內控及營運改善計畫。

肆、結論

電視媒體為社會大眾知悉新聞資訊與公共事務的重要管道,電視內容對社會影響至為廣大,且華視為公廣集團之一分子,大眾對其表現有更高之期待,通傳會將持續督促電視新聞媒體,除應落實事實查證規定,亦應強化及落實內控機制,提供正確資訊,並促其加強營運體質,以維護閱聽眾之權益。

以上,謹向立法院及國人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陳主委的報告。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8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5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並於本會委員均質詢結束後即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人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9時37分)陳代總經理好。送給華視兩個字「無言」!公廣集團出這個包,是對臺灣的羞辱,上個月16日,本席才在教文委員會針對公共電視新聞片庫資料遺失一案質詢,那時我就痛批這是低級的錯誤,沒想到這個月換華視,公廣集團怎麼了?犯這種低級錯誤之後的低級錯誤,根本就是在踩全國人民的底線。

現在我們來回顧華視的螺絲是怎麼一顆、一顆掉的,剛剛您也有一些報告。低級錯誤一,19日因為錄製防災演習影片,陳姓導播使用新聞live橫式跑馬版面,結果錄影結束後,卻沒有將檔案路徑恢復。低級錯誤二,20日上午7時第一節的新聞,蔣姓導播沒有依據SOP跟編輯核對出現在新聞畫面的文字。低級錯誤三,20日當天,原本主責監控新聞畫面的彭姓製作人,因為另有公務在身而疏於監控,在新聞開播後7分49秒時,才被晨間新聞導播與編輯發現錯誤,並進行糾正。低級錯誤四,負責跑馬燈內容的周姓編輯沒有即時發現播出內容與自己原初寫的不一樣。低級錯誤五,同一天7時才剛出錯,9時30分緊急製作道歉跑馬燈,結果又再錯一次。第二次出錯,華視的理由是說模板關閉流程未完全。您剛剛也有解釋,那是首度啟用的特殊模板,可是這並不能成為出錯的藉口,一個電視臺如果連突發、即時的狀況都沒有辦法應對,真的是非常地失格。

請教一下陳代總經理,原本應該監控新聞畫面的那位彭姓製作人,在20日當天新聞播出時另有公務,到底是什麼樣的公務?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委員好。另有公務是因為當天早上,包括軍方還有醫院都出現了確診的情況,所以他正在跟記者check相關的內容,這其實也是製作人的職責,所以……

林委員宜瑾:所以就是他同時在處理兩、三條新聞?

陳代總經理雅琳:在跟記者確認消息。

林委員宜瑾:我認為在某個程度上,就是便宜行事,因為覺得新聞畫面不會出錯,所以就把這些另外需要分心、處理的公務,交到彭姓製作人手上,然後其他的人員也都以為會有別人盯著畫面,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簡單來講,其實就是散漫、就是混!我覺得就算彭姓製作人沒有緊盯電視畫面好了,華視新聞台的各個辦公室加上副控室,再加上攝影棚,共約有42臺的監看電視,除了監看友臺的新聞畫面,也監看華視自身的新聞畫面啊!這一點可以說是最後的防護,也就是說各部門,乃至於個別的人員,都應當對這樣的新聞畫面有一定程度地關注,一出錯就要第一時間回報主管、主責單位。但從結果來看,華視一層、一層,從寫跑馬燈內容的人到播出畫面的人,再到監看畫面的人,沒有一個人的眼睛是盯著畫面的!沒有一個人的眼睛是盯著自己處理的內容!怠惰難道已經成為華視的企業文化嗎?我這句是疑問句,可是我現在要說的是肯定句,怠惰就是華視的企業文化!你們在發生這件事情的時候,當全世界都拿著放大鏡在檢視華視的當下,昨天竟還可以再度出包,還可以這樣自打嘴巴?真的是爛到不可思議!你知道網友的抨擊嗎?你們前一秒說要改變,也道歉了,下一秒卻繼續擺爛,真的是讓人欲哭無淚啊!我覺得「真實、準確」是一個新聞台賴以維生的技藝。

陳雅琳代總經理,您在業界那麼久了,今天你們把飯碗都砸了,全國人民的耐心跟期待,真的不是讓你們這樣糟蹋的。你們當新聞畫面是個人臉書畫面嗎?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確實是要深刻、深刻地檢討,特別是整個企業文化都出了問題。我一直希望公廣集團能更上一層樓,能夠更好,這樣的斥責或指正,其實都是希望你們更好。不論是上個月公視新聞片庫資料遺失,或是這一次華視出包,都讓我們深刻體驗到公廣集團的改革刻不容緩,請陳代總經理先別回座。

請教李永得部長,公廣集團董監事改組已經延宕943天了?

主席(吳委員怡玎代):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林委員你好。是。

林委員宜瑾:目前董事會與經營團隊都在延任、暫代的狀態,我覺得這是很荒謬的浮動情境,根本不利於專業團隊的發展,所以也沒辦法提供全體公廣同仁一個穩定、安穩的工作環境,現在已經走到董事長、總經理雙雙請辭這一步,總不能繼續讓公廣集團的高層都一直處在代理的狀況。我們知道去年11月9日文化部已經將公共電視法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部長您也說這個會期文化部要積極和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最近也有共識,會在最快的時間內啟動公廣董監事審查委員會程序,請問部長,到底最快什麼時候可以啟動?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關心。其實自我2年前接任文化部長以來,對於公廣集團董監事的改組,我曾經拜訪過3位國民黨的黨團總召、1位國民黨主席,所有在野黨黨團的召集人我也都拜訪過,希望能夠尋求一個能夠快速解決的方法。後來發現進度其實非常有限,所以我們啟動了修法,這部法律其實已經到了行政院,而行政院也審查通過了,只是院會還沒通過,至於院會還沒通過的原因,就是希望跟在野黨來共同討論,是不是能有一個更好的方法?不要用決戰的方法來做。我非常感謝的是,最近會有很大的進度,所以在我們取得共識後會重啟董監事的改選審查程序,我們現在也在徵詢審查委員最方便的出席時間,預計在5月中旬就可以召開審查委員會。

林委員宜瑾:我們的困難就在這裡,因為現行的公共電視法規定,由立法院推舉11至15人的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董監事的候選人都必須經過這個審查委員會四分之三以上多數同意?

李部長永得:是的。

林委員宜瑾:前年11月9日國民黨推派的5名審查委員全部缺席,導致沒有候選人能夠獲得四分之三以上的同意票?

李部長永得:是。

林委員宜瑾:我建議國民黨如果繼續這樣子,等於是在打假球,等同用政治綁架第7屆公共電視的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導致董監事沒有辦法順利產生。我想呼籲國民黨,真的不能打假球,既然推派了審查委員,我們可以給出專業建議,也可以批判候選人名單,但不要惡意缺席,請大家摸著良心為國家做事,既然現在公廣集團已經出現那麼多的問題,大概也知道問題是出在哪裡,部長你也非常清楚,就是董監事沒有辦法進行改選,整個基層是處於不穩定、不安定的狀態,所以才會頻頻出包。部長,請你馬上啟動,然後也儘速跟朝野溝通,看能不能在這個會期將公共電視法修正完畢,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9時47分)部長,請問我們現在的總統叫什麼名字?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林委員好。蔡英文總統。

林委員奕華:那蘇貞昌是不是總統?

李部長永得:蘇貞昌是行政院院長。

林委員奕華:是啊!那請問一下,昨天又發生第三次嚴重的錯誤,抱歉,我不把它視為低級錯誤,我覺得就是整個管理還有SOP都出了大問題,請問52台還是新聞台嗎?我覺得很像戲劇台耶!每天都有好看的戲可以看,因為一直出包啊!你還當過公視的總經理,你認為像不像戲劇台?新聞台的專業到哪裡去了?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這個的確是不應該發生的錯誤,所以它應該從系統上來整個檢視,目前的狀況看起來有一點像是系統性失靈。另外,工作環境的改善也非常重要啦!我認為應該多頭並進。但在比較根本的部分,我認為問題還是出在董監事會,因為董監事會沒有組成新的經營團隊。

林委員奕華:部長,這些事情我不認為跟董監事有關,當然,我們也希望快點進行董事改組。

李部長永得:是。

林委員奕華:但是我覺得今天把流程還有整個管理上的問題推到董事沒有改組,這點我比較不能接受,因為管理的人都在。

李部長永得:委員……

林委員奕華:尤其我剛剛聽到陳總經理說之前就有別的電視台發生過,我聽完之後覺得,那不是更糟嗎?以前都發生過了,現在還會發生?既然以前在別台真的發生過,那你在SOP或是在注意事項裡面,不是就應該要注意了嗎?結果還會發生,聽完之後,我更覺得離譜。就整個管理問題來說,我也不認為叫什麼誤植,誤植這種話都是把事情的嚴重度減輕,低級錯誤也是把嚴重性減低,我認為它根本就是整個管理上出了問題!尤其剛剛聽到,放了快8分鐘才知道錯誤,而9點多的錯誤到了隔天管理階層才知道,這是整個流程上很大的問題耶!

今天我還想再問一個問題,終究在這件事情上面,我們要檢討,可是我覺得還有一件事情也很嚴重,就是後來我在瞭解過程中發現華視拿了僑委會1,200萬元的預算,然後做一些違反廣電法、違反公共電視法的作為,部長你知道我在說的是什麼嗎?你認為今天陳代總經理用僑委會的經費出國到美國、法國跟德國去採訪,然後在華視頻道直接打上新聞獨家,而且是在新聞的時段,你也當過公視的總經理,現在是部長,還有陳董事長也在這邊,你認為這沒有違反我們對於公共電視的堅持,也就是它的獨立性、公共性的部分嗎?請部長跟陳董事長回應一下這個部分。

李部長永得:我們尊重公視董監事會的專業治理,是不是請陳董事長來說明?

林委員奕華:好,陳董事長來回答一下,我覺得這件事情更嚴重,我們為什麼要有公共電視呢?為什麼要有公視?要有公共電視法?對於公視也好,華視也好,我們希望它一定要在法律的規範下維持運作,成為典範嘛!怎麼變成自己在帶頭做置入性的新聞呢?請陳董事長回應一下。

主席:請公視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郁秀:這個部分我們在董事會都有經過非常詳細的討論,確實有很多的董事也認為這不妥啦!我想我們這一次……

林委員奕華:你的聲音可以再大聲一點點。

陳董事長郁秀:我說在董事會裡面,我們的董事已經有過很深入地討論,他們也認為這樣不妥啦!至於我們的台長,也就是代總經理,他這一次到世界各國出任務的時候,我想他是順便把這些新聞播報出來。不過這整個作業的狀況,是不是可以請陳代總經理來敘述?因為……

林委員奕華:好,請陳代總來說明一下,為什麼可以拿僑委會的錢做華視的獨家?你是用政府的錢出去,然後做自己華視的獨家?這對廣電法跟公共電視法而言,已經超出了公廣集團應該有的界線,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報告委員,16年來政府編列給華視的預算是零,我們自負盈虧。

林委員奕華:總經理,你誤會一點,我沒有說你們不能拿標案,華視一直都有拿標案,也可以拿標案。我問的是拿了標案之後,你們製作新聞的原則在哪裡啊?你們當然可以拿標案,也可以做政令宣導嘛!沒有規定你們不能做政令宣導啊!但是那條界線,第一個是你們不能拿政府的錢出去,然後打自己的獨家啊!

陳代總經理雅琳:這個其實是兩碼事,這個標案我們還是會去履行它,那一次的出差,就我們經理人來說,希望一趟的出差能有更大的效益,那我想也要給華視……

林委員奕華:請問你出差的錢是來自華視,還是來自僑委會的1,200萬元?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華視也有編列預算,然後現在在用華視的預算執行這個案子,後來因為在過程當中,譬如說遇到了紐約的槍擊案、遇到了法國大選、遇到了烏俄戰爭,我們身為新聞人,在那當下也是完全……

林委員奕華:陳總經理,你這個概念我是沒辦法接受的。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我們所做的內容是在做那些……

林委員奕華:我要先說你現在不是在民間電視台了,你現在是在公廣集團的華視,所以所有的事情你都必須要帶頭做好的示範。也就是像我之前說的,如果今天你是把民間效能帶過來,我很歡迎;但是我聽到的是,你幾乎沒有在跟同仁開會的,就你自己出去12天回來,又要隔離,然後現在出這麼大的包,所以我覺得,第一個是有關於界線的部分,你不能拿了一個標案,出去時順便做自己的獨家,我覺得這個部分是違反法令的。第二個,請問陳代總經理,當時52台在簽約的時候,你們有一個編輯室公約,即新聞台應堅守編業分離,各節新聞、新聞性節目不得做個人、企業、政黨、政府等等置入性行銷之報導。所以我要再次提醒,我覺得你已經違反了你們自己的公約。再者,對於僑委會的部分,請問代總經理,你覺得這符合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規定嗎?你知道第六十二條之一的文字是什麼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就是必須要有所揭露,然後要上廣告。

林委員奕華:不是有所揭露,而是要明確標示,你們這樣的作法叫明確標示嗎?我們來看一下,你們對其他贊助各方面的字體有多大,你們「中華電視公司」的字體有多大,反觀「行政院僑務委員會」的字體小到看不見,這是什麼樣的一個比例啊?這算明確標示嗎?請問部長、董事長,你們覺得這算明確標示嗎?如果這算是,未來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已經沒用了,大家全部都比照公廣集團的華視,就這樣子做就好了!你們是這樣帶頭的嗎?拿僑委會的錢做新聞節目,然後在最後1秒,還跟我爭辯是6秒,1秒或6秒有那麼重要嗎?重點是,根本小到看不到!請問公廣集團華視或公廣集團董事長,你覺得這樣做是對的嗎?請說明。

陳董事長郁秀:這方面確實要檢討。

林委員奕華:這個嚴重性對我來講,前面那個是很嚴重,不過我覺得這個更嚴重,部長自己長期都在新聞領域,我覺得這是身為公廣集團人應該要堅持的理想,是必須堅持的新聞界限,可是現在怎麼會變成這樣呢?再者你說要辭,是辭了代總經理一職,但事實上你還是台長啊!另外一個製播部的經理也辭了,叫免兼副台長,可是他還是製播部經理啊!也就是不管前面那件事或這件事,我認為該檢討的部分很多,我們看到對外說什麼免兼代總經理、免兼副台長,但事實上你們真正的實權都還在耶!部長,我覺得這樣的問題真的很嚴重,如果再不做整個大調整,拿回公廣集團應該要有的風格、風骨跟典範,我沒辦法接受。

繼續是有關資料庫資料被刪的事情,這部分也有很大的問題,請問代總經理,原來是標給一家廠商,到後來到底是轉包給幾家?我光在你們報告裡面就看到三家公司的名字,所以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是再轉包、再分包嗎?是這樣嗎?

主席:請公視基金會徐代總經理說明。

徐代總經理秋華:不是。我說明一下,我們簽約對象是曄澤科技,他們提供設備器材,這個設備是日立的,但是因為這是很新的機器,他們對這個系統沒有裝機及維護的技術,所以就請了日立公司推薦的一個技術人員來做,但是當時我們簽約時並不知道有這個人,他被帶來的時候,我們也以為是曄澤的同仁,所以是後來出事之後經過調查才發現這是另外一家公司。

林委員奕華:所以是出事之後經過你們調查才知道,原來還有B公司、C公司?這就是很大的問題。

徐代總經理秋華:沒有,我們是知道有日立,因為用的設備是日立的。

林委員奕華:然後B公司、C公司還可以直接遠端遙控你們的資料?這個真的是多大的疏失啊!

徐代總經理秋華:我們也覺得非常的離譜,因為我們在2月5日資料不見的時候,我們一直懷疑為什麼現場沒有看到這個狀況?後來經過調出LOG,才知道是由遠端操作,然後才進一步去查到原來還有一個第三方,這個第三方的技術人員,他是日立的國際的technical support,所以是以便宜行事的方式開後門,請日立遠在海外的技術部門來進行……

林委員奕華:不在臺灣,還是在海外?

徐代總經理秋華:是。

林委員奕華:部長,照這樣看,我要說這是無管理的管理方式,所以這樣聽起來,整個公共電視台的片庫被刪光或是被搬空,我都覺得沒有意外。真的要拜託一下,雖然董事要改組,但管理的人都還在,所以我覺得該要拴緊螺絲、該做的,不管是公視或是華視,請從現在就開始。部長,你要好好盯這個事情,可以吧?雖然要保有獨立性,但是有關管理的部分,你總可以去關心一下吧?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關心,我們會持續關心,作幾點說明。第一,但是我認為包括管理階層跟董事會都有關係。就整個工作環境,因為我出身於媒體,類似這樣的狀況,的確是在系統上有檢討的必要,我認為這裡面不嚴謹的地方有非常非常多。第二,現在工作環境面臨裡裡外外很多的紛擾,我也期待所有工作同仁還是要堅守崗位來努力。第三是要澈底改革,董監事改革以後,經營團隊要改革,事實上裡面還有很多包括企業文化相關的改革、革新,都要持續的進行,這部分我們會密切的跟相關的董董事會共同合作。謝謝委員。

林委員奕華:好,謝謝部長。

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10時2分)4月20日發生共軍攻臺假訊息,另外還有大冰雹、發火山爆等錯誤資訊,我覺得這真的是離譜至極的錯誤。首先請教陳代總經理,早上本席聽您的報告和說明,說真的,你只是在報告一個事件的過程,但是從頭到尾我沒有看到你有很誠懇想要道歉的態度,甚至於你還要拖友台下水,說以前台視也犯過這樣的錯誤,所以你們這樣有什麼呢?我覺得用這樣的態度,前面已經犯這樣的錯誤,全民不能接受,後面您今天來這裡做這樣的報告,我想委員會也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說法。

發生這件事情之後,陳董事長跟陳代總經理都有提出辭職,請教一下,兩位是辭意甚堅還是會接受慰留?先請陳董事長說明。

主席:請公視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郁秀:我會負行政負責,所以我會辭職。

萬委員美玲:就是辭意甚堅,一定辭?

陳董事長郁秀:是的。

萬委員美玲:不會接受任何慰留?

陳董事長郁秀:不會。

萬委員美玲:那陳代總經理呢?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也是一樣,我已經兩度請辭了。

萬委員美玲:所以兩位都不會接受慰留,一定會請辭。

繼續請問部長,最近傳出會由中華文化總會副會長江春男來接任公廣董事長,有沒有這樣的事情?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完全沒有這個事情。

萬委員美玲:沒有這個事情?還是你覺得因為他過去有酒駕紀錄,所以不太適合?

李部長永得:不是,從來沒有提過,連建議都沒有過,都沒有提過。

萬委員美玲:OK。繼續請教部長,陳代總經理辭意甚堅,已經要辭掉代總經理一職,但是我們知道陳代總經理在華視、公廣集團有很多職務,包括目前是華視的代理總經理,同時也是華視新聞台的台長,又擔任華視新聞的主播,也是《新聞高峰會》的主持人跟製作人。我不禁要說:一個人身兼這麼多職務會,有辦法面面俱到都顧好嗎?這樣身兼多職,難怪每一個地方都沒有照顧好。請教一下,為什麼你一個人身兼多職?

陳代總經理雅琳:在當時到華視的時候,就是跟當時的總經理簽訂契約。

萬委員美玲:當你在簽下這個契約的時候,你覺得你有辦法勝任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剛剛部長也提到接下來會有新的董事會。

萬委員美玲:我從你的回答當中就知道了,你現在回頭去看,你發現你接下這麼多的職務,其實和自己的能力相比是超載了,你沒有辦法全部勝任,而且你都已經身兼這麼多職務,你竟然還有辦法去美國、法國出差。我想請教一下,這一次你去出差,為什麼你要親自去?

陳代總經理雅琳:這也是當時去標案的條件之一,有這樣承諾。

萬委員美玲:標案的條件之一是一定要你本人親自去,是這樣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對,我們因為這樣而拿到了這個標案。

萬委員美玲:這個標案的規格上有說一定要你陳雅琳親自去才有辦法拿到這個標案,是這樣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我要親自主持,因為他們希望我能夠都去做專訪,我也有說我公務比較繁忙所以沒辦法,但是至少要去一次。

萬委員美玲:你去了多久?

陳代總經理雅琳:11天。

萬委員美玲:關於這個僑委會1,200萬元的標案,你這次帶去的人都是華視的員工嗎?記者跟攝影各去了多少人?

陳代總經理雅琳:4個人,攝影有2個,文字有1個,還有1個主持人。

萬委員美玲:他們都是華視的員工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其中有1個人是承攬的。

萬委員美玲:什麼叫承攬的?

陳代總經理雅琳:因為我們在電視台的運作都是1個文字配1個攝影,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因為我們這一趟出去專訪是要出兩機,所以還需要1台攝影機,可是我沒有辦法去更動1個文字配1個攝影,如果我抽走了1個攝影……

萬委員美玲:所以這一次在你帶去的這批人當中,有1位攝影並不是華視的員工,對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萬委員美玲:那他的旅費是由誰買單?

陳代總經理雅琳:就是華視。

萬委員美玲:是華視買單的,你現在是華視代總經理,又是新聞台的台長,難道整個華視都沒有再多的、堪用的人才嗎?為什麼還要多花這一筆錢?為了這個標案,還要另外再承攬、再去找一個不是華視的員工跟隨你一起去,這一位就是林清華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萬委員美玲:他過去是跟你搭配,我們從這上面可以看得到,這是他這次跟你一起去出訪所報導的一個新聞,我們也知道,你們是過去在新聞方面合作了很多年的夥伴,我們看到包括你過去得獎的報導等很多地方都有他的蹤跡在,我們也相信他是很優秀的,但是華視就沒有優秀的員工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當然有,華視有很優秀的員工,我剛剛也跟委員報告,就是1個文字配1個攝影,我們就是採這樣的搭配,如果我抽掉1個攝影……

萬委員美玲:華視都沒有任何多的人可以來做這樣的搭配嗎?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萬委員美玲:我覺得華視對於人才的進用跟培養出了很大的問題,非要你這位陳代總經理找自己的親信進來。我請教一下,你們這次去,這個承攬是1天給他多少錢?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是一次性的。

萬委員美玲:總共給他多少錢?董事長搖搖頭是什麼意思?是不能講還是不准講?

陳董事長郁秀: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

陳代總經理雅琳:董事長並不知道,這可以揭露嘛?

李部長永得:委員,我是覺得……

萬委員美玲:對不起,我要請教陳代總經理……

李部長永得:我覺得這個可以不用講。

萬委員美玲:這個為什麼可以不用講?

李部長永得:我認為這可以不用講。

萬委員美玲:部長,第一個,這是一個標案,這個標案有非常大的問題……

李部長永得:我希望委員關心到一個程度可以,但是不要關心到這麼細節。

萬委員美玲:這個不是細節,這個是非常重要的關鍵。

李部長永得:不是,這是每一個人他有不同的……

萬委員美玲:我必須要講,今天陳代總經理自己身兼多職,又去拿了標案,在拿標案的時候,他不是只有一個身分,他除了是代理總經理之外,他也是新聞台的台長,但是他卻沒有進用華視的員工,而是找過去是他親信的partner,其實是可以不要花這個錢的。

李部長永得:這個東西都可以檢討,但是我希望委員在關心的時候不要關心到哪一個人的價碼是多少,這樣就已經是干預的程度了!

萬委員美玲:據傳他這樣去1天可能就要30萬元,我不知道你要不要去澄清這件事情。

李部長永得:這個將來都會在帳目裡面。

萬委員美玲:今天這個問題的重點並不是細不細、小不小、大不大,而是你們到底有沒有辦法用你們自己的員工,還是在這當中有涉嫌自肥?你們這一次出了這麼大的包,或者是……

李部長永得:委員,我覺得有一些事情你講得很有道理,但是……

萬委員美玲:主席,請你制止一下部長,我現在並不是在質詢他。

主席:現在是委員質詢的時間,請部長要尊重質詢的委員。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知道你急了,可能是因為我問到重點,所以你就急了。

李部長永得:我不是急,我是要跟委員講:你搞錯重點了!

主席:部長,請你尊重質詢的委員。

萬委員美玲:我要繼續請教陳代總經理,我說過了,如果是人才,我們當然可以用,可是這個標案是華視出的錢,華視有這麼多的員工,你是代理總經理,也是新聞台的台長,對不對?可是你今天卻告訴我在華視裡面沒有人可以用,華視裡面沒有人可以跟你一起去,我覺得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畢竟對華視所有付出去的錢,我們都要錙銖必較,為什麼?因為這是人民的納稅錢,我想你不會否認這一點。今天你去找了一個外面的人進來,你現在說不能講費用是多少,那部長幫你開脫,他說不需要問到這麼細,可是事實上,今天就算只是一塊錢,有沒有必要去浪費?我想這都是非常重要的,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今天只要跟公家有關係,悲哀就是悲哀在這裡。

萬委員美玲:我不知道你在悲哀什麼。接下來我要請教陳代總經理,你這次在返國以後要隔離,在防疫旅館跟居隔的部分有接受補貼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是居家隔離。

萬委員美玲:有接受補貼的費用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居家隔離沒有。

萬委員美玲:那防疫旅館呢?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沒有到防疫旅館。

萬委員美玲:統統都沒有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對。

萬委員美玲:好。我想你有你自己的專業,可是我覺得這一次你接了這麼多的職務,很明顯的是超載了,這一次犯了這麼重大的錯誤,我想大家都不能接受。我們很公允的講,翻開你過去的紀錄,其實你在新聞從業的歷程中也得獎無數,我想你應該不會想到今天會在這裡面對這麼難堪的問題。你今天要來這裡備詢,請問你昨天晚上睡得好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比較晚睡。

萬委員美玲:今天你在這裡接受了這樣的質詢,回答這樣難堪的問題,這恐怕是你過去在得獎無數的新聞路上所沒有料到的。你這一次辭掉了代理總經理,可是畢竟這就只是代理總經理,對你來說本來影響就不大,所以就比較不痛不癢,事實上,你現在還是新聞台的台長,你有沒有考慮過要辭掉新聞台的台長?

陳代總經理雅琳:有,其實我也有跟董事長提過,可是我現在是華視唯一的副總,因為這一次出包的主要是製播部,製播部的經理已經被免除職務了,如果我辭掉台長,就會變成一個真空的狀況,所以我現在就必須比較忍辱負重的來做善後的工作,等到新的董事會成立,有了新的董事長跟總經理之後,我的任務就結束了,到時候就由新的總經理延請新的台長。

萬委員美玲:你說要忍辱負重,請問你到底忍了什麼辱、負了什麼重?

陳代總經理雅琳:就是我們整個改革的任務。

萬委員美玲:忍了什麼辱?

陳代總經理雅琳:就是這一次出錯的羞辱。

萬委員美玲:這個辱是誰給你的?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自己犯下的。

萬委員美玲:你說是自己犯下的,很好,我想既然是自己犯下的,就必須要自己去承擔。部長,對於公廣集團,尤其是華視,當然你要去關心、也要去督導,剛剛你有很多想要解釋或辯解的地方,我想我們今天是針對事實,那我們也希望部長對華視要多加關心、多加督導,關於剛才陳雅琳代總經理所說的,在台長的部分,你覺得還要讓他繼續做下去,他還適任嗎?因為目前看起來,他除了督導不力之外,在出訪的過程中也涉嫌公器私用,以現在這樣的狀況,如果還要讓他繼續帶領,他真的帶得動華視新聞台嗎?

李部長永得:我跟委員報告,對於這個部分,是不是就請你尊重公視董事會的處理?我身為部長,我並不會管到這麼細,因為媒體還是有它專業治理的部分,我只要一表示意見,你就說我干預公視、我要把手伸進公視,可是在這次出事以後,你就又要我這邊怎麼做。就像剛剛委員講的,有很多東西的確值得公視好好去檢討反省,但是有一些部分,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尊重他們的專業,由他們去處理,坦白講,我對華視內部也不敢去那麼詳細地瞭解在他辭掉以後是不是還有什麼其他人,我也不會去評論誰合適或不合適,這個都要尊重媒體本身的專業。

萬委員美玲:部長,你不要在我們檢討發生這種事情的責任時就跟我說要尊重,我們是非常尊重媒體自主,我們是非常尊重的。但是今天出了事情、出了包,當然就是要去追究責任,這是兩件事,但是你們很習慣把事情混為一談,我覺得這樣也不太好……

李部長永得:是你把它混為一談……

萬委員美玲:但是我想……

李部長永得:是你把它混為一談!

萬委員美玲:今天全民看得非常清楚,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想不管文化部也好……

李部長永得:發生這種事情,大家都不願意看到……

萬委員美玲:公廣集團也好……

李部長永得:大家都不願意看到……

萬委員美玲:華視也好……

李部長永得:我也覺得非常痛心!

萬委員美玲:都應該要負起責任來。我們只是一再說我們不願意看到、我們不願意發生,其實無濟於事!我覺得拿出實際的魄力來……

李部長永得:對呀!就是要實質地去改革,對呀!

萬委員美玲:至於臺長做不做得下去?華視未來要怎麼走?我想所有的媒體都在監督、全民都在看。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剛剛萬美玲委員提一個問題,我建議部長還是去瞭解一下,如果這1,200萬元經費是來自於政府部門,那麼經費的使用還是要符合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所以還是去釐清一下,不要一下那麼生氣。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10時15分)部長好!我想發生華視、發生公視這樣的事情,我們都不願意看到,大家都說這個是離譜!我們現在看到華視的檢討報告有很多是從流程、從SOP、從內控去看,其實我也是新聞人員出身的,部長也是,剛才在質詢裡面,我聽到一段話,不好意思,可能是召委講的。也就是假如今天我拿了標案,當然拿了標案再去做採訪不一定合適,但如果以一個新聞專業來講,坦白講,我到歐洲去,我即使在執行一個標案,我也領華視的薪水,我也簽約,我看到烏俄戰爭發生,我會不會去報導?我想我會去,我一樣會去,我想部長也會去,這就是新聞專業,這就是新聞魂的問題,我想這混為一談也不是那麼好。

第二個,我們看到這些離譜的事情真的很離譜,可是在立法院、在國會、在文化部要做什麼?我想最重要的就是我們的制度問題。講到董事會的改選,其實最離譜的是我們這一屆的董事會已經延宕940多天!公視法規定公視基金會的董事一任3年。一任3年,我們延到今年9月,已經延宕滿3年了,等於是這一屆的董事做了兩任耶!部長,這離不離譜?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張廖委員好!這個的確是非常離譜!當然我也有責任,因為這個事情是文化部在負責的……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公視都是尊重專業治理,董事會大概每個月開會做一些重要的決定,包括人事。現在人事不穩定,這兩年多來我看所有來備詢的有代理總經理、代理副總經理,甚至在懲處名單,我們看懲處名單,這是公視的懲處名單,決議這個最高層級的代理副總經理免兼該職務。他爽死了!他本來是工程部的經理,因為董事會在看守,看守階段對於所有的人事不敢做決定,所以都用代理,也不敢請新人,他現在被處罰,工作量減少,他有什麼不好?又把那個退休的工程師找回來當副總經理。這就是一個公媒的困境!

李部長永得: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最想要知道的就是董事會的改選這種制度性的改選到底還要擋多久?部長,2020年9月我們文化部自己發了一個新聞,說第七屆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無法完成選任,原因是我們15個代表裡面有5席國民黨代表全數退出。我們還去問部長有沒有和國民黨黨團好好溝通?他說有啊!他們也說人選不錯,可是到時5個全部都退出,退出之後,沒有辦法產生董監事了。部長,你們有沒有再努力去溝通?

李部長永得:有,我剛剛也有報告,其實我拜訪過三任國民黨黨團的總召,關於這個對話過程,我從文化部長退下來以後,我會一個、一個把它寫出來!我會一個、一個把它寫出來。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你是新聞人啦!

李部長永得:我是新聞人,我都有記錄下來,我會一個、一個把它寫下來,所以……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

李部長永得:但是我覺得最近有很大的一些進展,雖然不如原來預期的,但是我想總是有一個進展。

張廖委員萬堅:對,我想這個是一個制度性的問題,董事會看守階段所有人事都代理。我們再講,部長,你有去溝通,以後會寫下來,現在不好意思講,因為你現在人在立法院……

李部長永得:我現在還在……

張廖委員萬堅:就怕你講的話,又引起很大的爭議!

李部長永得: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我贊成你就公部門應該要處理的先處理啦!

李部長永得:是。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陳董事長辭職了,他講那段話:「只可惜組織、設備及部分同仁心態的老舊,跟不上新興媒體轉變……」。你感想如何?關於公視這幾年的表現,我要講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我有時間去追劇,這是好難得的享受!結果我看到其實公視及很多公媒製作的一些節目、戲劇真的好看啊!只是產製量太少了,可是發生這個問題,我們是真的覺得很離譜啊!臉上無光,什麼共軍打來,真是莫名其妙!而且因為這樣,陳董事長當了6年多,他必須辭職,我們希望用民間的經驗來做公媒的改革或注入新的活力而大概是以高薪聘來的人還沒做滿2個月,問題又一堆。這到底是人的問題,還是制度的問題?部長,你認為呢?

李部長永得:在我認為,都有,事情發生當然總是有很多的原因啦!但是我認為能夠去檢討、反省,並解決問題,這樣的企業文化是很重要的,重點是要去解決問題啦!

張廖委員萬堅:你剛才有跟林宜瑾委員講,我們還是有和黨團溝通……

李部長永得:是。

張廖委員萬堅:還是希望下個月啟動這個15人的審查會來審查第七屆董監事的人選,這個人選出來了嗎?

李部長永得:現在還在準備資料,因為這個人選按照程序還是要報行政院,行政院之後,再交審查委員會,我們現在已經在徵詢審查委員會的時間,原則上,5月中旬應該是比較多數人可以出席的……

張廖委員萬堅:就開始審查嘛!

李部長永得:對,開始審查,這個是各黨團推派的代表,由各黨團……

張廖委員萬堅:可是門檻四分之三很高啊!

李部長永得:關於四分之三這個事情,我們也同時準備修法,本來是這個會期要提到……

張廖委員萬堅:在沒有修法以前,還是要審查看看,要和國民黨黨團溝通,……

李部長永得:對,在還沒有修法以前,我們還是盡最大努力,因為不希望被別人拿把柄,說我們一下就要把公視……

張廖委員萬堅:我跟你講,部長,我同意一定要從制度上改革……

李部長永得:對,制度上改革是一定要的。

張廖委員萬堅:我和吳思瑤委員提案,結果國民黨黨團開記者會修理我,說我是政治黑手伸入。我覺得這是莫名其妙!

李部長永得:是啊!是啊!這個一定要修,但是這一次的董監事,我們儘量還是用協調取得共識的方式……

張廖委員萬堅:對啦!我想這個不解決……

李部長永得:這一次的董監事選出來之後,我們還是一定會修法,一定會修法,一定要把這個門檻降低,要不然沒有辦法解決以後的問題啦!

張廖委員萬堅:對啊!我們最長的紀錄是第四屆,還是第五屆,延了968天耶!

李部長永得:是的、是的。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已經940幾天了,我看這一屆是不是會破紀錄,這才是真的離譜啊!

李部長永得:是。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讓公媒的相關重要人士、要跨部會整合的副總經理、總經理這些人事全部都用這種代理性質來聘任或處於不確定性,因為董事會不敢做決定,我是覺得這個真的要做制度性的解決啦!

李部長永得:是。

張廖委員萬堅:再來,我請問華視陳代總經理,剛才我聽到萬美玲委員提到什麼1天30萬元是什麼意思?有那麼好的價碼?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並沒有,他是因為工作,包括隔離,就相當於一個攝影1個月的薪水。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那個不是事實嘛!

陳代總經理雅琳:當然不是事實。

張廖委員萬堅:好。我想華視的錯誤在民間公司會不會發生,我想問你,你還待過三立、待過壹電視,我看你們那個檢討,除1、2、3、4,還有5、6、7、8、9,很多都是SOP的正常流程,今天華視發生這種錯誤,大家覺得是一次,之後又發生,昨天又發生,這讓大家覺得公媒的運作是不是和民間公司的不太一樣,你的看法呢?你來2個月了。

陳代總經理雅琳:華視就是繁文縟節比較多啦!

張廖委員萬堅:繁文縟節比較多?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張廖委員萬堅:好。我想起四年多以前的2018年施振榮(他也是公廣的董事)曾經說,你乾脆就讓華視釋股。我想請部長回答,施振榮董事長這樣講,我覺得也不無道理,這幾年進入立法院,我們看到華視的定位真的很奇怪,不公不民,民股有16%、17%,請行政院編預算買回來這條路到底有沒有機會?

李部長永得:這個不是沒有機會,不過最重要的還是華視本身,因為過去曾經編列過17億元的預算要購買民股,但是那個時候民股不願意賣,所以這個事情就延宕下來沒有再提了。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到底有沒有辦法解決?

李部長永得:我覺得一定要解決,不是有沒有辦法解決,而是一定要解決。

張廖委員萬堅:什麼時候能解決?

李部長永得:現在第一步就是要先做華視的資產重估,要知道一股大概是多少錢。

張廖委員萬堅:公廣集團到底需不需要華視?施振榮董事長的這篇文章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我們已經有公視了,當然當年華視軍方的持股比較多,所以我們把它納入公廣集團,可是它還有民股,以致16年來都沒辦法解決。

李部長永得:這個是見仁見智,其實……

張廖委員萬堅:像陳代總經理也講了,他說這16年來都沒辦法補,所以用標案,但標案又會產生公司定位不清楚的問題。

李部長永得:的確是定位不明。

張廖委員萬堅:這就是制度的問題。

李部長永得:裡面管理制度不明,還有公視跟華視間的關係,所謂的公廣集團內部的關係也是不明。

張廖委員萬堅:是啊!

李部長永得:所以我認為這整個組織架構是有問題的。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華視的董事會裡面有一大部分是公視派任的嘛?

李部長永得:對。

張廖委員萬堅:一部分是民股,但是政府又不能編預算補助它,它要開始招標又要受法令的限制。

李部長永得:一個國家有多一點的公共頻道是好事,像我常常舉韓國的例子,韓國有一家MBC是完全商業性的公共電視台,就是說它可以做廣告,另外一個是KBS……

張廖委員萬堅:施振榮這篇文章主要的重點是,在競爭這麼激烈的情況下,如果它用民股的方式,像中華電信一樣,去市場上把身體練好,然後公視還有一部分的持股沒有完全釋出,也許是在50%以下,它賺錢之後我們還可以分紅,它也比較有活力。假如這16%、17%的股份真的沒有辦法解決,你們要不要做一個政策性的決定?我覺得應該好好考慮一下。

李部長永得:有,現在正在做這方面的評估跟研究。

張廖委員萬堅:有在評估嗎?

李部長永得:有,我們正式發包先做資產評估,請各界提出一個解決的方案。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它不公不民啊!也不能補助,又要受限制,難怪華視現在年年虧損嘛!我看它的財報,現在虧損減少不是因為業績增加,而是支出減少,所以這個公司這樣下去出包也不意外。我想從制度面來解決會比較好,希望部長加油,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10時28分)這幾次的疏失,文化部是顏面盡失,而且對公廣集團,特別是華視的媒體公信力造成莫大的傷害。當然,現在華視、公視內部做了一些懲處,但是這一次華視疏失的內容所涉及的層面,恐怕還要面對一些法律責任的問題。我想請問陳代總經理,這一次華視連續出包,你們內部也做了一些調查,有沒有排除有人員故意作為或是有外力介入?這個部分有沒有排除?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以我們現在內部的調查,它就是一個SOP沒有做到的疏失。

黃委員國書:目前看是這個樣子,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如果有人員故意疏失、故意作為,有故意的成分的話,適用的法條會不一樣,會產生不一樣的法律責任。

我們先來看法律責任。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違反本法行為,不問出於故意或過失,均應處罰。也就是說,我們現在不管你是故意或是過失,華視至少是過失,都有涉及社維法的問題。雖然今天社維法的主管機關沒有來,但是社維法是一定要面對的,但因為它是行政法,所以還好。

另外一個是災害防救法,我要特別提到這個是刑罰,該法規定,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這條法律並沒有定故意或過失,但是從第三項的語意來看,應該是故意的成分居多,因為這個是刑罰的問題。

所以除了內部的懲處之外,還要面臨一些法律的問題,我們也希望文化部跟公視公廣集團都要有一些因應,一定要把整個事件查清楚。

再來,一定跑不掉的是廣電法的規定,廣電法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NCC,第二十一條有提到,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這一次的疏失,因為它播報的內容特別是共軍襲臺,相關的內容當然是妨害公共秩序,陳主委,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對於這些媒體相關的行為是否觸法,我們有一套法定程序去處理,我們會先送廣告諮詢委員會去處理這個問題,認定完以後,他們會提出一些建議意見,再到委員會做決定。

黃委員國書:所以你們還是有審理跟認定的程序?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

黃委員國書:廣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者,視情節輕重有不同的裁罰標準。請問陳主委,以你的認知,這次華視的疏失屬於情節輕重的輕或重?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現在還在認定當中,就目前看起來,它的情節是重的,因為這涉及到……

黃委員國書:那麼你們會處以警告、罰鍰、停播或是吊銷執照?按照第四十一條,裡面只有這四種處罰的方式。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必須經過委員會的討論再做決定,華視在管理方面出了這麼大的事情,我們會仔細去討論相關的構成要件,以及違法的情節輕重,給予它符合比例原則的處罰。

黃委員國書:經過你們審理的程序,是否有停播或吊銷執照的可能性?有可能到這種程度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是個假設性問題,我沒辦法……

黃委員國書:就法條來看,因為我翻遍廣電法所有的條文,目前看起來它只有違反第二十一條的妨害公共秩序;而違反第二十一條的,只有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四條有罰則。第四十三條的罰則是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第四十四條是視情節重大,處四十萬元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鍰。也就是說,現在華視違反廣電法的具體事證大概就是第二十一條的妨害公共秩序,在法的層次上,對第二十一條的處理大概只有第四十三條跟第四十四條,就只有這樣。所以按照法的精神,你們是不是只能予以罰緩?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個案的處罰,比如剛剛委員有提到相關的法令,除了處罰以外,視違規的情節,未來在我們的評鑑換照裡面也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黃委員國書:接下來我就要談了。按照廣電法,我們只能用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罰它,但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沒有辦法要求它停播跟吊銷執照,這一點我要特別提醒NCC。當嚴重到什麼程度時必須要停播跟吊銷執照呢?我們有沒有法律工具?當時華視跟NCC申請要接收52台的時候有提到,它的新聞台要做到400名的員工、收入要轉虧為盈,當然期限還有一年,但是到目前仍然持續虧損,員工目前有332人,大概還有68人的缺口。我們有一個電視事業營運計畫執行情形評鑑作業要點,請問這個評鑑是多久辦一次?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一般來講是三年辦一次評鑑,這些事情就可以凸顯出,華視這個問題不只是內部管理的問題,還包括結構性的問題,因為在公視基金會的董監事尚未產生以前,很多重大的預算、人事部分都沒辦法做決策……

黃委員國書:這部分就是我要講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也是剛才部長講的,為什麼相關的預算及財務狀況必須處理,這樣才會有解決方式。

黃委員國書:沒錯,這部分就是我接著要講的,感謝主委幫我講了。請問華視何時要進行每三年一次的評鑑?

陳主任委員耀祥:今年8月……

黃委員國書:什麼時候要評鑑?是今年、明年還是後年要評鑑?這個問題為何無法回答?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好意思,因為每家的時間不一樣。

黃委員國書:對嘛!每家的時間都不一樣,所以我才問華視何時要再評鑑?

主席:華視應該會知道。

黃委員國書:今年要面臨評鑑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今年8月。

黃委員國書:今年8月要評鑑?馬上就到了!今年8月會針對這些問題進行評鑑,首先是人事結構及行政組織的問題,包括員額是否足夠,再來是財務結構是否持續虧損,以及行政指導或處分事項的執行情形。我想問一下,華視這次的疏失會不會影響日後NCC對華視的評鑑?

陳主任委員耀祥:以這件事情來講,如果後來的調查結果是有重大疏失,當然在評鑑上也會列為重大考量。

黃委員國書:按照評鑑作業要點,「無法改正者,本會得廢止其許可並註銷電視執照」非常嚴重!今年8月就要辦理三年一次的評鑑,華視是不是準備好了?不只是華視要面對這個問題,文化部也要面對這個問題。如果我們的公廣集團、華視沒有通過這次的評鑑,不是顏面盡失的問題而已,這會影響到政府施政的公信力,影響層面非常、非常大!所以我們今天把問題提出來,這次的疏失讓我們看到華視整體的結構和體質問題,這些問題當然要解決,可是我們有沒有找到對的解決方式?包括公廣的董事任期已經連任兩屆到現在,總經理也是代理的。如果華視沒有解決現在所面臨的結構和體質問題,今年8月的評鑑可能不會過,請問陳主委,以目前的狀況來看,今年8月華視會通過評鑑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是一個假設性的問題,我們的委員會有7位委員共同討論。

黃委員國書:這次的疏失一定會影響到評鑑,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

黃委員國書:所以一定要審慎以待,我們要在8月前提出華視的相關改革計畫,才有辦法說服評審委員在8月的時候通過評鑑,是不是?文化部也應該做一些協助,你們是督導機關,請問部長覺得應該如何幫忙?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我們會幫忙儘速完成董監事改組,請新的董事會找專業團隊來經營,對內部做一些結構性改革,我們會持續督導。

黃委員國書:好,我們要審慎以對,因為華視不同於別的媒體,是公廣集團的一部分,必須比別的媒體有更高的社會公信力,所以現在犯的錯誤必須要跟社會大眾講清楚原因、如何善後,以及背後更龐大的原因。我們要看到政府有誠意解決結構性的問題,我們也希望NCC審理華視疏失的過程要勿枉勿縱,不要過度引申法條的解釋,也不能過度輕縱,這是我建議文化部跟NCC面對這次疏失處理的基本態度跟立場。以上,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陳委員秀寳質詢完之後,休息5分鐘。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10時40分)部長早安。在質詢之前,我要先說現在的公廣集團不是螺絲掉滿地,根本連螺絲都找不到,先不論立法院各委員的看法,現在一般民眾對公廣集團的信心也蕩然無存,出錯當然要檢討,但是檢討之後有沒有改善呢?當華視第三次出錯的時候,民眾就會質疑、搖頭,你們的反省及改善在哪裡?今天做這個專報讓大家瞭解整個事情發生的始末和經過,但在檢討之後有沒有改善?本席認為不是誰道歉、誰辭職下臺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希望文化部跟公廣集團能審慎反思、真心反省。

有關這次的事件,剛才陳代總經理報告的時候把事件始末講得非常清楚,是因為要錄製新北市消防局的演習影片。從珍貴的公視新聞資料被誤刪到這次華視的誤放字幕,公廣集團內部的鬆散不只是讓人懷疑而已,而是你們很明確地表現出來了。本席先請教幾個問題,第一,4月19日已經結束宣導文字的錄製,為何文字到4月20日還存在字幕機?第二,存放在字幕機就算了,為什麼設定在常用路徑?第三,從4月19日到4月20日期間,為什麼沒有任何一個工作人員發現?部長能回答我的問題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陳委員你好。我跟委員坦白報告,這些我沒辦法回答,因為是很技術性、很專業的問題,是不是請華視回答?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在演習的時候,負責演習的導播對路徑做更動,之後卻沒有更動回來,他用平常播出live的新聞模板去播放演習的字幕。

陳委員秀寳:其實這些你剛才已經報告過了,所以這個事件從導播、助理導播、文字、編輯人員到副控室,現場任何一個盯著螢幕看的人都沒有發現!還是根本就沒有人在盯螢幕?大家已經知道整個事件的發生過程,因為已經報告太多次了,但是為什麼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華視本身忽視身為公廣集團的重要性,也輕視自己身為公廣集團的責任,所以本席認為華視今天所講的種種理由、原因都非常荒謬,「誤放、沒有注意」都是不負責任的藉口,就是你們輕慢自己的工作和責任,請問華視原本有沒有針對快訊或速報制訂標準作業流程呢?

陳代總經理雅琳:有的,很清楚。

陳委員秀寳:而且非常詳細。從提前確認到文字下架都有很嚴謹的規範,你們自己寫「當節編輯應於開播前5-10分鐘,進棚確認快訊內容文字呈現」、「導播應於開播前與編輯確認鏡面上所需呈現之文字內容」、「如與編輯輸入文字有落差,應立即下掉錯誤訊息並即刻修正」。其實有很嚴謹的規範跟SOP流程,但到底有沒有遵守SOP?我想落差就在於沒有確實遵守流程、沒有徹底執行規範。這個事件原本是4月20日早上7點播新聞的時候就發現了,你們也坦承錯誤、趕快道歉並更正,結果竟然在9點36分又出現關於火山爆發等荒謬的文字,請問華視內部的工作人員是不是把這樣的狀態當成經常發生的小錯誤?正因為經常發生,所以很不在意,是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這是華視第一次發生這樣的疏失,我們華視過去五年來,零裁罰,完全沒有過,這是第一次發生。對,每位工作同仁都非常兢兢業業,就是這一次在更改路徑時發生的一個疏失。

陳委員秀寳:所以這就是一個很弔詭的現象。剛才陳代總經理有回答,在華視內部其實繁文縟節比較多,我跟同事也在討論,既然是這樣,它應該是非常嚴謹。也就是如果它每一個環節都是非常保守、非常謹慎的話,那麼發生這樣的疏失就非常吊詭,如果不是因為它是經常出現的錯誤,讓你們去輕忽了它,那為什麼會發生?這是非常奇異的現象。

你們做完檢討之後,除了自己原本的SOP之外,你們又訂了5項加強措施,包括新聞棚專案錄製流程、新聞開播前check list(含導播及編輯)、增加晨、夜時段編審人力,還有製作人把關與監看機制等,但是原本的SOP都沒有遵守,你們還會遵守新訂的流程嗎?會去做嗎?會落實嗎?其實我還有一個很大的疑問,就是今天是播放新聞的畫面,如果是商用廣告呢?商用廣告還牽涉合約、法規及違約金,如果你們誤放了商用廣告,那你們只是說幾句放錯了、誤放、設定錯誤等,這能交代嗎?所以這個部分,你們把它當成一個在業界經常會犯的錯誤?還是你們用怎樣輕忽的態度,以致沒有那麼謹慎、那麼小心讓這樣的錯誤發生?

我們來看看其他電視公司針對新聞出現不宜播出狀態的時候,他們緊急處理的方式,就是會切換安全圖卡,即備用畫面,或者主控室導播會直接進廣告,這兩個方法在華視發生錯誤事件的當下都沒有做,是反應不過來嗎?沒有人發現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第2次因為要道歉而放置的模板系統,導播當下就看到是錯的,所以他有說:「整個下掉」,所以他有下達這個指令,只是在下達這個指令的時候,字幕人員即助理導播少按了一個程序,因為那是第一次使用的模板,是會強制出現的。

陳委員秀寳:在第一次誤發文字的時候,這麼聳動且造成民眾不安的字眼,應該符合緊急應變措施的條件,要儘快下達更換圖卡或是進廣告等命令,但是在第一次發生錯誤的時候,長達七分多鐘將近八分鐘,都沒有人反應過來……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第一個動作就是下掉,這是新聞台長久以來的作法,出錯立刻下掉,就是拉掉,這個是我們的基本動作,所以這些人都得到非常嚴厲的懲處,因為他們開始開on的時候,維持了七分多鐘,在7時2分的時候攝影就已經發現,也一直透過主播跟導播溝通,但導播因為在忙設定氣象,他有一點沒聽懂……

陳委員秀寳:所以就是緊急應變的能力不足?

陳代經理雅琳:就是這些當班的導播、編輯跟字幕,他們都是有責任,因為大家都盯著螢幕在看。

陳委員秀寳:當然都有責任,我現在強調的就是,緊急應變能力是不是不足、反應不過來?將近八分鐘的時間都反應不過來?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反應不過來,當他第一次發現,他也立刻下掉。

陳委員秀寳:謝謝陳代總經理。現在回到公視本身的問題,本席建議是不是要建立一個專責的資安部門、資安單位?公視說要加強教育訓練,補足資安人力,但資安人力如果是散落在各單位,未來真的能夠有效杜絕像誤刪這樣的事情再發生嗎?所以本席感覺一定要有一個專責、專職的部門、單位,就是資安單位來落實,這個部分請部長跟公視要很審慎的思考,成立一個專門單位來負責,這樣才能夠專責,就是把責任落實,而不是補足人力進來,但是散落在各個單位,其實大家還是很鬆散。

最後,本席要強調就是,這兩個事件其實原因分析起來,都導向是內控不足及管理不夠,雖然加強了SOP規範,卻沒有遵守,等於也是空談。這兩個事件對於整個公廣集團的形象有很大、很大的傷害,本席希望對於內部控管及人員管理的部分,需要由下而上來改變,內部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非常的重要,現在的重點不是誰被究責、誰下臺、誰負起責任、誰辭職,因為這樣對整個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內部控管的幫助點在哪裡?雖然有人負責,但如果工作態度沒有改變,沒有以嚴謹的心面對自己的工作,沒有面對自己的責任,這樣的疏失還是可能會再發生。我希望公廣集團反省之後,一定要澈底改善,然後收起輕漫的心,請拿出敬業精神,否則真的很難挽回民眾對整個公廣集團的信心及看法。以上,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0時56分)今天針對華視的問題,應該很多人都提出相同的質疑及相對應的問題,首先,在這次報告當中,針對4月20日早上七點多跑馬燈出現錯誤訊息之後,華視高層表示隨即進行會議,但是我們從報告中看到幾個部分想再次請教部長的看法。第一,文化部檢討報告中提到,華視新聞目前已經有SOP在處理這些過程,如果SOP已經規定如何處理,卻又發生這樣的錯誤,那麼針對這樣的系統面來看,SOP要如何才能夠落實?是不是應該要作出說明和檢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是的,謝謝委員提這個問題。之前我特別請公視基金會比較資深的工程人員及資訊人員到華視協助檢視一下整個播控流程是不是還有什麼地方可以改善,因為有時候SOP訂定了,其實在實際運作上,如果發現有什麼問題、要怎麼加強,這個有待進一步來改善。

王委員婉諭:所以我想請問像這樣SOP沒有辦法被落實?是只有單一事件?還是長期以來,整個制度面和系統面都有很大的疏失?

李部長永得:這要詳細檢視一下才能夠瞭解,不過這裡面當然也顯示工作人員的輕忽、態度等也有改善的空間。

王委員婉諭:我想大概分成幾個層面,其中,相對應工作人員的懲處在報告中已經看到了,但是工作人員沒有辦法做到SOP的落實,其實不只是工作人員,包括長期以來,系統面是不是有做好監督管理的部分,我覺得這不只是華視內部主管的問題,包括文化部作為主管機關其實也應該一併來做檢視,剛剛部長提到,未來會針對SOP落實的情況來做檢討,以及確認是單一事件或是長期以來,SOP都沒有落實,我想請教這樣的瞭解什麼時候能夠完成,以及什麼時候能跟大家說明?

李部長永得:我想這要給一段時間,差不多一個月的時間,詳細去檢視。

王委員婉諭:你們需要麼久?我的意思是這次事件這麼大,還需要這麼久才能知道過去發生什麼事情?

李部長永得:委員,是這樣,就是過去50年都不曾發生過這些事情,然後現在突然……

王委員婉諭:這就是我們所擔心的。過去50年來到底是因為運氣好沒有發生,還是其實整個制度都已經非常鬆散?

李部長永得:然後突然在一個禮拜之內,發生3次不可思議的錯誤,這中間有一定可能的原因及背景,所以我才說這需要一點時間去詳細瞭解。

王委員婉諭:部長,我希望能夠瞭解的是,除了SOP落實之外,還有過去到底如何做好監督管理,我覺得必須要一併處理,原因在於如同您所說,過去50年來都沒有發生,是不是我們就以為這個系統及SOP其實都執行得很好,而導致這次如此錯誤連連的情況?

李部長永得:是的。

王委員婉諭:所以我覺得應該不只是SOP的落實,還有監督管理機制到底是什麼,以及過去如何確認SOP有被執行的情況,都應該一併做檢討,而不是讓這樣的疏失一直存在,某一次突發事件之後才知道原來過去都沒有做。

李部長永得:是的。

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希望這份報告在1個月內能夠提供給我們,同時要包括的不只是基層人員落實SOP的情況,除此之外還有監督管理責任,包含文化部的責任,都應該一併釐清。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王委員婉諭:另一個我想請教的是,這次錯誤從發生一直到更正其實過了好幾分鐘的時間,距離錯誤訊息跑馬燈刊出長達8分鐘之久,9點鐘出現第2次錯誤訊息跑馬燈,華視直到10點才由主播對此澄清。但我們看到,過去對於一些即時新聞,比如說地震快報等,其實都可以即時處理,包含再透過跑馬燈等方式說明,為什麼這次事件卻沒辦法即時更正,必須到10點之後才釐清?

李部長永得:我可不可以請華視陳代總經理雅琳說明?

王委員婉諭:可以。我們可以理解的是,當這樣的錯誤訊息出來以後,應該很快就可以知道它是錯誤訊息,那麼是否應該做即時的澄清?

李部長永得:我想這基本上也涉及內部SOP沒有落實的關鍵問題。

王委員婉諭:但是不能比照快報系統趕快澄清嗎?

李部長永得:如果我不懂,就不會馬上說要用什麼系統。在我來說,處理方式是先了解發生的根本原因是什麼,再根據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在原因還沒有釐清之前,我不會立刻要求應該用什麼方案,因為這些方案都不一定能對症下藥。

王委員婉諭:我想請教的是在我們已經知道有錯誤訊息的情況下應該怎麼處理,比如說過去在發生地震時會有地震快報等等,都可以即時以跑馬燈刊出或即時說明,但為什麼在這次事件中會看到這個訊息長達8分鐘之久?9點又出現錯誤,電視臺直到10點才開始澄清與釐清?

李部長永得:剛才委員問到為什麼事發這麼久才發現。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雅琳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針對7點發生的錯誤,負責的應該是製作人,但他是到8點多才向上呈報。他一向上呈報,我們就必須趕快處理,所謂處理就是要先澄清、道歉,而澄清、道歉部分就放在9點那一次,而相關澄清、道歉用了新的模板……

王委員婉諭:我想問的是如果已經即時發現錯誤的狀況,那你的意思是沒辦法即時發現錯誤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是這些人失職,沒有監看、也就是沒有即時看到。以導播的第一個動作來說,只要發現任何錯誤,都會即時拉掉,這是基本動作,但他們就是沒發現,等發現時已經刊登7分鐘了。

王委員婉諭:所以我覺得其實滿奇怪的。就像我剛才提到的,假設在發生地震的情況下,即時發生,新聞都可以即時勘誤或即時提供資訊。但對於這樣的誤植情況卻沒辦法即時發現、即時更正,我覺得也是必須討論與檢討的,因為在這種訊息一播出會導致人心惶惶,所以應該即時勘誤,而不是檢討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之後再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是馬上、即時勘誤。製作人8點多才回報,我們在9點多就立刻上更正訊息,也就是立刻向大家說明、澄清、道歉。

王委員婉諭:但我覺得相較於我剛才提到處理地震那種情況來說,其實都已經慢了,應該是訊息一出去就會發現有問題,因為包括在網路上,其實大家都在傳播了,當時就應該即時勘誤。我覺得這部分也必須檢討,也就是如何即時釐清訊息非常重要,而不是像部長所說的,先了解為什麼發生之後再釐清。我認為要分為兩個層面,一是系統性檢討當然必要,但即時澄清也很需要。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王委員婉諭:我認為這些都應該給民眾清楚的資訊,才能讓他們了解。

第二部分,這次報告指出,華視是因為承接了新北市消防局業務,在測試時操作不慎才釋放出這樣的假訊息。但第一次測試就已出包,為製作道歉跑馬燈測試時卻再度操作不慎,又出現3則測試錯誤的訊息。既然第二次就希望處理,為什麼還是使用這樣的模板,導致第二次錯誤發生?

陳代總經理雅琳:因為想要很誠摯地向大家道歉,所以我們使用一個會強制、每兩分鐘道歉一次的新模板,而這個模板從來沒有使用過。導播在測試當下第一時間已發現是錯誤文字,所以請助理導播即時下掉,不可以上……

王委員婉諭:在這種錯誤連連、多次錯誤的情況當中,其實包含非常多疏失,我想請教,華視過去是否曾經承接過其他類似這樣的業務?又是如何進行?還是這是第一次承接這種各縣市政府提供的預錄業務?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從2013年就承接了,這是第一次發生這種問題、這種疏失。

王委員婉諭:之前承接時是否使用相同模板、用live模式進行處理?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依照SOP,必須建立新的模板,才會連動到消防演習快訊,但這次導播是直接用新聞live模板,下一節要直播新聞時,演習訊息才因此播出。

王委員婉諭:了解。

我認為有幾個部分文化部也必須了解,包括剛才提到的,錯誤資訊出現之後,為什麼沒辦法即時告訴民眾?因為我認為這已經算是廣電法第二十一條妨害公共秩序以及善良風俗規範的部分,這樣的訊息一播出,其實大家都非常擔心到底這個訊息是真的還是假的,這樣的訊息會為大家帶來恐慌,也已經屬於假訊息內容之一了。針對這樣的假訊息,文化部的態度卻是要在回頭檢討系統出了哪些問題之後再改進。我認為面對假訊息出現,應該即時澄清,這是很重要的。

李部長永得:王委員,你不要斷章取義,問政怎麼這樣問呢?

王委員婉諭:部長,你認為是否應即時更正與即時澄清?

李部長永得:更正當然應該做,但就是因為有人員疏失或系統疏失,所以才無法即時更正嘛!已經發生錯誤,我們都知道錯了,他們也認為應該是錯了,所以反省。反省之後就要解決啊!所以你不該一直問為什麼花3個小時,而不是三分鐘、兩分鐘就更正?

王委員婉諭:所以你認為這是不是假訊息、錯誤的傳遞?我們現在釐清嘛!

李部長永得:這是不應該嘛!我也說這是不應該發生的錯誤,也絕對不能容許,但我不是說不需要更正、等全部檢查完再更正,我不是這個意思啊!

王委員婉諭:部長,因為你剛才這樣回答我。我問你是否應該即時澄清,你說應該回來檢討到底發生什麼問題再澄清。

李部長永得:不,當然應該即時澄清啊!

王委員婉諭:非常好,部長現在這樣回答,我覺得很好。

李部長永得:今天談公共電視,我坦白講,只要與政府有關,到立法院來,真的都是一場災難。

王委員婉諭:部長,因為我剛才詢問你是否要即時澄清,你說在了解之後就會澄清,才讓我覺得其實你認為沒有必要即時澄清,而我覺得即時澄清當然很重要。

李部長永得:你怎麼會解釋成這個樣子呢?我是說了解這個系統為什麼發生這種錯誤。

主席:部長,你不該反質詢。

李部長永得:我不是反質詢。

主席:要保持你的風度啊!

王委員婉諭:部長,這是您剛才回答我的。至於你同意要即時澄清,我覺得非常好,因為您剛才回答我的部分讓我覺得很錯愕。

李部長永得:就是因為有人員疏失或系統可能有一些缺陷,所以產生、造成這個問題,也就是沒有辦法即時澄清。甚至不該出現這種訊息,出現後又無法立即澄清,這就是目前的缺失,OK?

王委員婉諭:好,這部分這樣很清楚。

李部長永得:至於這個缺失是怎麼造成的?就是因為有人員疏失,所以人員解除職務了嘛!第二,在系統上,我們必須檢視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哪裡可以加強、可以防範這種事情發生。我的重點不在於出現這件事情要立即防範,我的重點在於不要再出現這種訊息。

王委員婉諭:我覺得兩個部分都是重點,都必須處理,不好意思。

我剛才是針對部長先回答我的內容,我問你是否需要即時澄清,你說會在檢討完之後澄清,所以我才會有這樣的誤解。

李部長永得:對不起,如果是這樣,那我剛才可能語意不清楚。

王委員婉諭:但現在部長的說法很清楚了,就是要即時澄清,但即時澄清沒有辦法做到。

李部長永得:我也「即時」向委員道歉,剛才也許我沒有講得很清楚。

王委員婉諭:是,所以部長的意思是應即時澄清,但就是因為人員疏失而沒辦法即時澄清,所以要做系統檢討。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沒有錯。

我要進一步詢問,在烏俄戰爭之下,其實有很多假訊息出現,未來對於這樣的錯誤,或者假設有人真的發動資訊戰或有假訊息出現,我們的系統如何因應、文化部如何處理?

李部長永得:這也是未來要加強的地方,因為將來可能的事件還不只是目前這種媒體自己內部作業上的疏失,也可能是遭惡意攻擊,針對這種情況也必須做資訊安全的演練。

王委員婉諭:這是更加人害怕的部分。

李部長永得:對,這種情況也必須加以防範,所以我希望藉著這個機會做比較徹底的檢討,將未來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降到幾乎是零這樣的程度,然後就像委員剛才講的,萬一,一旦發生這種事情,緊急應變措施到底是什麼?我們希望在非常短的時間之內可以完成。

王委員婉諭:所以在一個月內文化部會有相關了解,包括系統上發生什麼問題或華視管理部分?

李部長永得:對,我們會研究怎麼強化。

王委員婉諭:好。

第二部分,我想請教面對假訊息或資訊戰要如何因應?什麼時候會有明確的方向?對於剛才部長講的方向,我覺得都很好,但是烏俄戰爭其實已經過一個月,我之前也質詢過,仍然沒有看到具體作為,所以我想請教,對於假設有人真正發動資訊戰或發布假訊息時要如何因應?什麼時候會有具體的方向與政策?

李部長永得:這是整體的,對於整個資訊,我們會與相關政府單位,包括資安處來共同討論。

王委員婉諭:部長,我知道之前你是這樣回答,但還是一直出現很多問題與錯誤,所以我很希望你們能有具體方向,並告訴我們如何處理,而不是一直告訴我們會跨部會討論,其實往往這樣就是而遙遙無期。

李部長永得:不,本來就是如此,我覺得很奇怪,文化部沒有能力做這件事,我們能做的事情是……

王委員婉諭:但你們可以進行跨部會合作啊!

李部長永得:這是國安層級的問題啊!所謂資訊戰已是國安層級的問題,所以有跨部會機制,大家都在討論這些事。至於公視、華視業務在文化部的權責範圍之內,對於我們應該負的責任,我們自己會負。

王委員婉諭:好,我們先回頭,之前還有一個公視的問題,就在於外包商管理。這次報告已經提出,但我們看到的卻是公視對於自己委託廠商的工作不了解,一開始也不太了解外包廠商的角色,導致資料備份沒有完成。在之前的質詢中,也有很多人提到公廣集團底下應該要有一個資訊相關部門,又或者在公視底下或華視底下,都應該有資訊相關部門,做好資安處理工作。即使如您剛才說的,大規模資訊戰是國安問題,不是文化部能夠處理的,我仍然認為文化部應該積極主導,並且召開跨部會討論。這是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回到文化部本身內部,對於這些資安問題、資訊問題,到底什麼時候會有專業人員作好監督與管理?就像之前提到華視的問題。至於公視外包上出現的問題,包含採購、是否能落實備份,以及之後如何把關,完全沒有人可以作好監督、管理。還有,在華視這些錯誤發生之後,其實也沒辦法及時檢討,這部分要如何因應?我覺得這就應該回歸文化部主責,也應該由文化部自己處理。

李部長永得:對,我們文化部會負起責任,一個月之內提出一些具體改善方案。

王委員婉諭:上次說一個月、這次又是一個月,我認為真的應該積極啦!因為這件事其實已經發生一陣子了,並不是這次即時發生的。我們之前的訴求就是應該要有資安資訊專業單位,但到目前其實都完全沒有得到具體回應,我不太知道文化部為什麼在這部分仍然沒辦法提出討論。

李部長永得:資安部分有啊!在這次調查報告中已要求他們即時提案。

主席:時間已超過太久嘍!是否請部長再與委員討論?

王委員婉諭:我覺得應該具體告訴大家未來如何處理。

李部長永得:政策管理目標是不要再發生這種事,至於是不是一定要成立什麼部門,這點應該由決策階層處理。

王委員婉諭:是,但如何管理、避免再發生就應該有具體作為,而不只是檢討完之後就看不到方向。

李部長永得:我們的要求是不要再發生這種事。

王委員婉諭:是,但這就需要積極的政策,而不只是告訴大家會努力而已。

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11時12分)我們都知道,第一次出包加上第二次為了道歉又出包的事,我們也在報告中看到華視提出SOP的檢討,請問華視陳代總經理,這項SOP檢討是什麼訂立出來的?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當天。

吳委員怡玎:當天?OK。

當天訂立SOP之後,馬上就又有破口,而且昨天又出包,也是類似情形。那麼請問一下,訂這項SOP到底有沒有效?

陳代總經理雅琳:其實是不同中心的問題,昨天晚上的問題是出在圖卡製作的時候。

吳委員怡玎:所以這項SOP只針對特別的中心嗎?還是針對整個華視?

陳代總經理雅琳:這個SOP是針對導播中心與編輯中心,至於昨天晚上的狀況是在製作圖卡時誤植職稱,發生在視覺中心。

吳委員怡玎:所以SOP的頒布並不是針對整個華視,是不是?

陳代總經理雅琳:都有SOP,但這整件事情都是因為沒有落實。其實我們都有檢查機制,而同仁就是沒有檢查到。

吳委員怡玎:老實說,我不知道你們是在參加寫報告比賽還是真的想要改善。如同剛才許多委員講的,SOP都已經針對之前的問題列出來了,但過沒幾天竟然又可以犯類似錯誤。這份SOP裡其實講得很清楚,不管是哪個部門,嚴格執行新聞開播前確認清單的包含導播與編輯在內,不管是哪個部門,都是導播和編輯要確認清單。

再來,你還說要增加晨夜間編審人力,好吧!如果是半夜節目等人力比較少的時候,可能會出現這樣的錯誤,可是我們看了這次事件,第一次出包是晨間新聞,而且7點鐘新聞是很重要的晨間新聞;再來那次、也就是涉及行政院蘇貞昌院長這次出包,發生在中午的午間新聞,這些都是重點時段啊!如果你們連重點時段都處理不好,我真的不知道你們對於其他非尖峰時段是怎麼處理的。

再來我要請教通傳會陳主任委員。我們剛才提到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的違反狀況,您剛才也表示可能處4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請問可能作到停播處分嗎?因為條文其實也規定3天至3個月的停播處分。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件案子還在處理當中,由於有相關法定程序,必須討論過才能作決定。

吳委員怡玎:剛才其實也有委員問你會從輕還是從重,而你說應該從重,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從重的問題。我澄清一下,我是說以目前調查到的事實來講,這次事件的錯誤,尤其在有接續的情況下,是滿重大的。

吳委員怡玎:那我想請問,剛才也有委員提到這可能涉及災害防救法,請問你們是否將這件事移送內政部?

陳主任委員耀祥:災害防救法基本上由內政部主管,至於我們現在第一件必須處理的是,調查這到底是錯誤訊息、假訊息還是單純的營運不當問題?因為從調查報告看得出來,華視是接受新北市消防局委託所作的……

吳委員怡玎:主委,等一下!我念條文給你聽:「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其中完全沒有提到是否為疏失或惡意。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但以這個部分來講,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嘛!

吳委員怡玎:主委,你的意思是內政部應主動針對事情加以了解?

陳主任委員耀祥:了解這個問題到底是否涉及諸如天災等部分。

吳委員怡玎:好,那我再請教。華視之所以在52臺,是因為你們吊銷中天的執照……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吊銷,而是不予換照。

吳委員怡玎:好,是不予換照,對不起。在不予換照當時,通傳會其實提出了許多違規、警告、處分等事項。行政指導也被列入不予換照的原因,因為該臺有一個節目呼籲大家要戴口罩,但當時在臺灣口罩是不足的,衛福部建議健康的人不用戴口罩,這是當時不予換照的原因之一。我想請教主委,以不要雙標這個原則來說,雖說距離換照還很久,華視要換照還有八年多左右,但這次發生這樣的疏失是否也會成為不予換照的原因之一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對中天是行政指導,所謂行政指導就是沒有強制性,也就是說,我們是提醒中天注意。對於所有媒體的行政指導,委員可以查查行政程序法的規定。

吳委員怡玎:主委,那我知道了,你們最後決定不予換照是因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將來在所有評鑑媒體換照的過程裡,營運計畫有沒有疏失、是輕微還是重大,這些都是評鑑換照事項。

吳委員怡玎:主委,你當時要求召開聽證會,所以中天最後召開了聽證會。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當然有聽證會。

吳委員怡玎:我查了與聽證會相關的組織法條文,其中規定「委員會議審議第三條或第九條涉及民眾權益重大事項之行政命令、行政計畫或行政處分……召開聽證會」,請問一下,以華視現在這樣的情況,適不適合召開聽證會?

陳主任委員耀祥:一般來講,我們評鑑時都不召開聽證會。

吳委員怡玎:我不是指評鑑。

陳主任委員耀祥:召開聽證會是針對重大的事情。

吳委員怡玎:你覺得這件事情重不重大?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件事情當然重大……

吳委員怡玎:那該不該召開聽證會?

陳主任委員耀祥:但以目前來講,華視還沒有到換照時間。

吳委員怡玎:我沒有提到要換照,但針對這件事情一定要在換照時才開聽證會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最近剛好有很多電視臺在評鑑當中,但程序中都沒有召開聽證。

吳委員怡玎:主委,我要講的是,法規並未規定聽證會必須在換照時才可以召開,而我們也同意這是一起重大事件,所以請問主委,該不該開聽證會?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就要由委員會討論,因為要不要召開是重大程序。

吳委員怡玎:我希望這件事不要雙標,因為大家都認為這是重大事件。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並沒有雙標的問題,法律都一樣。

吳委員怡玎:好。

再來請教文化部李部長,僑委會案是1,200萬元的標案,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是。

吳委員怡玎:我想請部長提供華視的整體收入結構,包括來自公部門標案的收入占比有多高?來自私部門的占比多高?因為華視如果一直卡在營運不善的狀況下,那麼政府為什麼要把華視編在公廣集團?這件事是在鬼打牆狀態,不是嗎?

李部長永得:是的,跟委員報告,華視的定位的確不很清楚,在公廣集團組織架構中也不很理想、清楚。

吳委員怡玎:對不起,請部長簡短說明,以文化部手上現有資料,有華視收入來源中來自公部門的大約占比嗎?

李部長永得:我請陳代總經理說明大致上的財務、收入結構。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標案的部分大概一年有7,800萬元左右。

吳委員怡玎:公部門大約占多少比重?

陳代總經理雅琳:這部分是否容許之後再提供書面給委員?

吳委員怡玎:好啦!這是兩件事情,7,800萬元和1,200萬元就一個case,我想公部門的比重是非常高的。再來就是代總經理連這樣的題目都不是很懂,連收入來源都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這樣要怎麼經營一個電視台。

我從早聽到現在,部長把所有的問題都歸結於董事會改組被我們卡住了,被國民黨卡住了,是這樣子嗎?我要請問一下,現在董事會是不是每個月仍按時召開?

李部長永得:對。

吳委員怡玎:董事會仍按時召開,你認為所有的人事不穩定是因為董事會沒有辦法順利改組,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對。

吳委員怡玎:請問你現在是質疑現任董事不適任嗎?

李部長永得:不是,委員誤解了。如果董事會沒有改組,現在的董事是延任的,而延任是因為下屆董事沒有辦法產生,所以我拜託他們繼續看守。

吳委員怡玎:下屆董事沒有辦法產生?但剛才部長說可以修法將這件事情解決,為什麼不修法呢?我覺得這有點在踢皮球,到底是誰在踢皮球?

李部長永得:委員去查一下立法院院會有多少委員提案被撤下來不准交委員會審查?委員可以去查一下有多少次,就是針對這個門檻的部分。

吳委員怡玎:行政院為什麼還不送立法院?

李部長永得:我們送行政院了,但基本上我們還是希望朝著大家有共識的方向處理,謝謝委員支持修法。

吳委員怡玎:你剛才一直說沒有共識,所以造成這樣的混亂;你又說希望朝向有共識的做法,這樣到底是把球踢給誰?

李部長永得:不是踢給誰,文化部也有責任。

吳委員怡玎:現在代總經理辭職了,誰來決定?是不是董事會決定接下來總經理是誰?

李部長永得:董事會也是決定由誰代理。

吳委員怡玎:聽起來董事會還是有正常在運作,有因為是看守就沒有好好運作嗎?部長一開始就將所有的事情歸咎於董事會沒有改組,我剛剛以為董事會沒有開會,原來董事會每個月還是有開會,還是在運作,所以你現在是質疑董事會成員沒有好好的做他們的工作嗎?否則你為什麼把責任推在董事會沒有改組?

李部長永得:委員沒有搞清楚公共電視本身的組織結構,我建議委員好好的去讀一下。

吳委員怡玎:你跟我解釋一下。

李部長永得:這個董事會的任期在兩年半以前就要結束了,但公共電視法有規定下一屆的董事會產生要四分之三同意,國民黨掌握有……

吳委員怡玎:董事會成員還是在,我知道你要改任,這個法條我們都看了。

李部長永得:就是因為大家都是在看守的狀況。

吳委員怡玎:現在董事會並沒有被架空,請問現在整個董事會被架空了嗎?如果沒有的話,代總經理要辭職怎麼辦?誰出來處理?實際上董事會還是在運作。我覺得很誇張的是,今天竟然沒有很認真的在檢討華視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到底公廣集團出了什麼問題?我剛才問你公部門占收入比重多少,在我看來這是一個電視台做為政府大內宣的工具,竟然沒有人管,出了問題還歸咎於在野黨不讓你們換人,你們根本是在質疑現在的董事會沒有好好的盡他們的職守。

李部長永得:不是,我非常感謝現在的董事會願意繼續做,他們都沒有薪水,都是義務奉獻,因為他們是看守,看守有看守的極限。

吳委員怡玎:看守有極限,看守的極限在法律條文的哪裡?

李部長永得:現在所有主管都是代理。

吳委員怡玎:看守不能任命新的主管嗎?法有寫嗎?

李部長永得:重大決策他們不做。

吳委員怡玎:法有寫嗎?

李部長永得:他們可以全部現在就離職。

吳委員怡玎:法有寫嗎?

李部長永得:我現在感謝他們都來不及,你還說我質疑他們,這就是栽贓了。

吳委員怡玎:看守時不能做重大人事決定,法律條文有寫嗎?

李部長永得:你是問公視的代理,為什麼全部是代理?

吳委員怡玎:你現在推給董事會。

李部長永得:不是董事會。

吳委員怡玎:請問看守董事會為什麼不能做重大人事決定?為什麼要將這個責任推給在野黨?

李部長永得:如果今天他做了總經理,董事會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改組,我告訴你,你要真除人家,人家還不願意來,因為所有的一級主管擔任以後,董事會改組以後,現在任命的董事會要辭職,其任期可能只有十天、一個月或兩年,這叫做不確定性,一個企業經營不確定性是一個最大的問題。

吳委員怡玎:不要說企業經營,我們在許多公司都有看過這種情形。

李部長永得:你講到重點,如果在民間就不會有這種問題,就是因為它是公共電視才會有這種問題。

吳委員怡玎:它什麼時候變成公共電視?

李部長永得:當時立法院通過……

吳委員怡玎:華視什麼時候變成公廣集團?

李部長永得:無線電視公股條例是什麼時候通過的?

吳委員怡玎:是哪位總統在任期間?

李部長永得:這跟總統有什麼關係?

吳委員怡玎:有。

李部長永得:2006年立法院通過。

吳委員怡玎:2006年是哪位總統?

李部長永得:陳水扁總統。

吳委員怡玎:好,謝謝。

李部長永得:這是搞政治嘛!

主席:部長你這樣實在是──剛才吳委員的意思是這是兩件事,她要突顯的是這兩件事……

吳委員怡玎:你把這件事政治化,我把它突顯出來,你說我搞政治,還說都是董事會,都是國民黨主導嗎?

主席:董事會有沒有改組這件事,不能把管理不善的問題轉移到這邊,她要講的是這個,不然之前968天沒有改選也沒有發生這種事,所以部長還是不要轉移,兩件事都要處理。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11時27分)我剛才聽到吳委員的質詢,最後那句話──真的不要泛政治化。華視歸到公廣集團是經過大家修法,大家同意的,跟哪位當總統沒有關係,這點要先講清楚。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立法院通過的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把原來華視的公股包括國防部、教育部的捐贈給公共電視。

何委員欣純:那時候立法院還是朝小野大,陳水扁當總統時朝小野大,既然是立法院通過的,就是大家都同意支持將華視歸為公廣集團,所以不要再扯這些了。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我們不要再追究過去怎麼樣,現在的問題在哪裡?解決問題比較重要。

何委員欣純:現在的問題在解決華視的結構性問題和管理的問題。剛剛吳委員搞不清楚,看守內閣時確實有很多重大人事權是不能動的,是沒有辦法動的。華視現在在公廣集團裡面,公廣集團董事會還沒有改組,還是看守董事會,本來所有的主管、重大人事就是一個問號,所以都是用代理,大家要講清楚、說明白,要有常識,這是第一點。

最後,對不起不是最後,因為我的質詢才剛開始,講一講大家輕鬆一點,不要針鋒相對,因為我們今天是要來解決問題的。華視怎麼了?今天一上午大家都在問華視到底怎麼了?我請教代總經理。剛才部長也跟其他委員說一個禮拜出包三次真的是匪夷所思、不可思議。我的年代是還有老三台的年代,我們知道過去有所謂的老三台文化,現在在大家看來,華視是不是還延續了這個文化?代總經理來自民間的電視集團,你的看法呢?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確實有這樣的文化,但我們陸陸續續的在換血,也積極的在改革當中。

何委員欣純:你現在在裡面有沒有感受到老三台的氣息?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在新聞台相對比較少一點。

何委員欣純:你身為總經理管的是整個華視,現在出包的是新聞台,以你的位置,你要針對華視做改革,要做結構性的改革,除了法制面有要努力的地方,還有文化部要支持的地方。你現在是代總經理,對於整個華視裡面所謂的的老三台文化或華視文化,你有感受到了,那麼要怎麼樣改革是你的職責,以你現在的位置,這是你的責任,大家會問你很多問題也是當然。我是期待總經理,很多東西不能以你上任不久為藉口,既然你接受了這個挑戰就是要做。既然你說有感受到華視的老三台文化,你來自民間,那麼我再給你一點時間論述,你感受到華視和民間電視台不一樣的地方在哪裡?華視所謂的文化在哪裡?你既然感受到了,你覺得應該怎麼樣改革?新聞台一星期內出三次包,而且是讓大家匪夷所思、不可思議的事件,你覺得應該怎麼改革?

陳代總經理雅琳:從大家工作的習慣這一部分進行改革,我們目前是把所有SOP再加嚴,也增加了監督的機制。

何委員欣純:你剛才回答委員說SOP雖然在那裡,即使加強、加嚴,人趕不上你所謂的加強、加嚴的SOP訓練怎麼辦?剛剛陳郁秀董事長說,華視在軟體、硬體、心態上都跟不上、趕不上時代潮流,這是很嚴重的一件事。我為什麼剛才問你華視有沒有所謂的文化?華視現在有沒有老三台的氣息?就是因為它老態龍鍾的印象在那裡。你回答其他委員說我們有SOP,但人跟不上你所謂的SOP,這才是問題。如果新聞台是這樣,其他部門呢?如果不改,其他部門會出包,我們也不意外,改是管理的問題也是結構的問題。

陳代總經理雅琳:在整個華視來說,當然有一些比較不適任的人,目前在推動上是一方面照顧他的工作權,一方面就是照顧情感面,我們設法讓他一直轉單位做一些輔導,也希望能跟得上最新。我們剛剛也談到一個制度面的問題,華視在過去十六年來,政府編列的預算是零,都沒有,所以機器設備的更新、人員的汰舊換新以及足夠的人力等等都產生很多困難,這些困難就是一個惡性循環,我們也試圖透過新聞台的成立注入新血,從這邊開始展開文化上的改變。

何委員欣純:可是還是出包了,這是全民所不能理解的。我剛才點出人是一個問題,你知不知道華視有一個文教基金會?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何委員欣純:我翻閱了華視文教基金會的宗旨,其中有一點非常重要,華視的在職訓練、人才培訓都由這個基金會承擔這個責任。在提供的報告中又顯示,華視文教基金會是所謂的民股;我又翻閱了民股的華視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的董事裡面,歷任華視總經理都必須、必然是它的董事,因為陳總經理是代理,所以到目前為止你還不是董事,對不對?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何委員欣純:現在是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何委員欣純:改了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這個基金會沒有在運作了。

何委員欣純:現在沒有在運作了?所以現在人員的在職訓練、員工的在職訓練或人才的培訓不是從這裡來的?

陳代總經理雅琳:由各個部門執行員工的訓練。

何委員欣純:這個沒有在運作的文教基金會也是你總經理的責任,既然你現在是董事了,在它的宗旨裡面,它是負責員工在職進修、在職培訓,還有所有相關的影視人才的培訓,這原本是華視引以為傲的,結果你說這個文教基金會沒有在運作了?這樣就衍生出一個問題:現在華視的人才怎麼來的?這是總經理必須思考的,我們都承認有所謂的老三台文化、華視文化,那麼人才的流動以及怎麼讓新血進來才是重點改革。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何委員欣純:除了華視以外,還有──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我給你時間,你確定華視文教基金會沒有在運作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抱歉,華視文化是另外一個,我說沒有在運作的。文教基金會確實是……

何委員欣純:華視文教基金會。

陳代總經理雅琳:文教基金會辦了許多訓練課程,這個課程不是針對自己台內的,台內員工的培訓是由各個部門自己執行。基金會的部分就是辦很多各式各樣的教育課程。

何委員欣純:過去有沒有所謂的華視文教基金會培訓課程出來的人經過華視公開招聘,也許占有一點優勢可以進入華視?這個是一個問號。華視文教基金會既然開了那麼多班、那麼多課,未來有沒有可能成為華視現在所謂的人才新血的進階路途之一?我覺得這是為了解決華視的人的問題,華視一定要有新血進去。這是管理面,這樣才能夠再去解決結構面的修法。

請教部長,部長剛才回答其他委員時說要處理它的財務和架構的問題所以準備修法,我記得部長告訴我,部裡已經將法案草案在2021年9月15日公告也送到行政院,你有沒有拜託行政院什麼時候在院會審查、通過?

李部長永得:行政院的政策是希望在通過法案之前能夠跟在野黨再做協商,儘量避免被人認為行政院或文化部想掌控公共電視,將黑手伸進去,所以儘量用協商的方式。

何委員欣純:可是到現在已經那麼久了,也發生問題了!

李部長永得:對,現在還是在協商,不過已經有共識了,現在我們的處理方式是這樣子,第一是先在5月中旬以前進行啟動董監事的審查程序。這一屆新的董事會組成之後,修法還是會繼續進行,最大的重點是把董監事產生的門檻降為二分之一。

何委員欣純:你說5月份審查會組成後要繼續這個程序有沒有辦法?你有沒有把握?

李部長永得:我們現在在努力,我們現在在徵詢審查委員會委員的時間,原則上是定在5月中旬。

何委員欣純:你有七、八成的把握嗎?

李部長永得:該有,因為事前有經過良好的溝通的話,應該都沒有問題,七、八成應該沒有問題。

何委員欣純:我希望不僅僅是5月中旬審查會這點一定要按照你的時程進行,我也希望修法修到二分之一的版本趕快在行政院會通過,趕快送到立法院,如果這個會期來不及,我們看下個會期能不能提早來處理。

李部長永得:我原來的時程也是希望能在這個會期,所以我跟很多委員,尤其是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拜託,這個會期剛開始的時候我就拜託說我們一定會送進來,但是政府的政策還是希望透過溝通的方式處理,如果不行再來。

第二個是新的董事會組成之後還是要修法,這個法在行政院協調都沒有問題了。

何委員欣純:當然要修,為什麼一定要修呢?我請助理稍微整理了各國公視的董事門檻,英國BBC、日本NHK、南韓KBS和臺灣的公視,規模大小和任期都差不多,但我們的任命流程卻是全世界、全球最高門檻,要達到四分之三,本席覺得不管是哪一黨執政,這個部分如果不解決、不修法的話,永遠都會是一個難題啦!

李部長永得:是的。

何委員欣純:所以本席要拜託你們,該修的法還是要修,但是政黨之間的協調也必須積極進行,本席希望5月會有好消息,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的,謝謝委員關心。

何委員欣純:管理的部分請陳代總經理一定要努力、加油,好不好?謝謝。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

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11時40分)先請陳代總經理。陳總經理,我們知道您之前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主播,也是優秀的新聞記者,但是本席剛才有聽到一個問題,想再向您追問一下。你剛才說過為什麼會播那則救災的宣傳片,是因為新北市政府發公文請你們協助,這是無償的,是不是?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的。

范委員雲:請問你,如果今天臺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或高雄市政府也發公文給你們,你們是不是都比照辦理?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的。我們是基於公共服務的精神,因為演習這件事情也是全民的責任,所以需要我們幫忙處理。

范委員雲:如果今天有立委選區發防災演習宣傳片,你們也會因為這是公益的就無償處理嗎?這樣你們就不用做自己的正事了?新北市政府難道沒有宣傳預算嗎?新北市政府是一個有預算的單位,所以就本席個人來看,本席沒辦法接受這個判斷,當然,這只是其中一個環節。另外,本席想問您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剛才張廖萬堅委員也有問過部長。您是台長,您是什麼時候接任

陳代總經理雅琳:去年5月3日。

范委員雲:所以任職幾乎一年了?

陳代總經理雅琳:快一年。

范委員雲:接任台長的職位,應該有想過定位的問題,華視和公視在公廣集團的定位有什麼不同?

陳代總經理雅琳:因為華視是一家公司,我們需自負盈虧,從……

范委員雲:這是它的體質結構。它扮演的角色有什麼不同?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在去年接新聞台,關於新聞台,因為過去新聞頻道的亂象很多,如果有一個公廣價值的新聞台能夠進來……

范委員雲:所以您是抱著善意,期許它把新聞做的比公視好,是這樣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的。

范委員雲:謝謝,請回。接著請問李永得部長,發生這件事情,我們非常難過,也非常不能接受,本席相信部長可能比我們更難過,因為您是新聞界出身。從早上聽到現在,除了管理問題之外,當然,管理問題非常嚴重,但本席覺得定位和框架的問題,看起來只有部長才有辦法處理。

剛才本席請問陳雅琳台長的問題,現在再請問部長,因為早上張廖萬堅委員有說到這個部分,本席聽到您有在思考這個問題。您可不可以告訴我們,華視說他們去接政府的標案是因為要自負盈虧;我們也聽到,華視除了臺語台可能有一些節目補助之外,目前的狀態都是自負盈虧,所以我們對它的定位到底是什麼?華視在公廣集團的定位和公視有什麼不同?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關心。的確,華視現在的定位妾身不明。第二個,其實華視現在坐擁金山,但卻是用借貸的方式營運,而且政府當年有編列17億元要收購民股,也有承諾每年要用附負擔方式補助華視,藉此補貼公廣集團部分的營運損失,但這些條件都沒有到位。我是覺得對於過去的事情,我們要了解脈絡,但現在主要是解決目前的問題。現在第一個是民股的問題,第二個是資產的問題,第三個是營運如何活化的問題,其實對公共性質的媒體來說,有時候有廣告並不是壞事。

范委員雲:部長,本席覺得您剛才說的,針對財務的部分是說的很清楚啦!可是這中間有一個很大的盲點,今天立委做為納稅人的代表,關心公廣集團的華視,納稅人不會只關心它的財務,我們還關心它的品質。為什麼我們在商業電視台之外還要有公廣集團?鄭部長在任時,她說的是大公廣集團,現在我們有的是小公廣集團,而且還把華視納進來。早上也有委員提到是不是乾脆把它賣掉?本席覺得除了討論這些問題和財務方面之外,應該回過頭來說,當時收回華視,還把它放在公廣集團下面,我們希望它發揮什麼功能?治理結構該如何建置才能達到這個目的?

李部長永得:對。

范委員雲:您剛才針對財務的部分說的很好,可是如同大學運轉的好不好,不是只和財務有關。例如臺大運轉的好不好,不是只要財務健全即可,別的治理結構問題也會有所影響,本席覺得這個問題部長責無旁貸。而且本席之前質詢的時候就和您說過,您是新聞界出身的,所以本席真的期待您把這個部分視為重中之重,在您手上好好的整治。剛才大家已經說了很多,本席也仔細看了報告,但本席對華視的報告還是不滿意,接下來就直接和部長討論這個部分。

華視在報告裡告訴大家,針對大屯火山那則跑馬燈,他們的用語是「無意義的測試文字」。不要說網路上的言論,即使本席不是鄉民,但看了這則跑馬燈「大屯火山爆發,岩漿滾滾而下」,大家的想法是什麼?這怎麼會是一個無意義的測試文字?面對這種失誤,華視仍然不是嚴肅的看待自己的問題!針對這件事情,有人擔心是不是會有國安問題?就本席剛才看到的報告內容,你們也說調查局正在調查。

我們當然希望這是誤植,但華視內部人員的心態,很像小編,甚至比立委的小編還奇特,不擔心測試的文字出錯。這部分真的要努力徹查,因為在大家都說過這個問題之後,昨天晚上又出現「總統蘇貞昌」這樣的失誤,有人說這是系統性的問題,其實這樣的說法太輕了。本席比較關心的是部長怎麼看待這個問題?部長提供的文化部專題報告中,您的用語還是說,請公視積極落實對關係法人華視之監理權責,本部建議公視基金會可以主動循司法程序處理。

關於公視新聞資料遺失的問題,我們之前說過了,所以現在是針對華視新聞跑馬燈的部分。本席真的覺得您讓他們懲處調查是消極作為,且這份報告並沒有提出積極的作為。您剛才在回應張廖萬堅委員或其他委員質詢時所說的,那才是積極作為。今天管理文化只是其中一部分,其實它還有框架的問題,也就是華視的定位和公視法所規範的董監事,即使今天您下台了,或是身為反對黨,其實我們要的應該是一樣的,就是治理結構可以健全運作,對不對?

所以今天這件事情就像私立大學、公立大學出問題時,潘部長不可以說大學法有規定,所以我們管不到,但我們會請校長好好處理一樣!而且因為他們管不到,所以我們一直罵校長也沒有用,再說,換校長之後,如果還是發生一樣的問題?那就是治理結構出了問題,這也是我們今天看到的。公廣集團已經出現結構性與專業不足的問題。當然,國民黨杯葛董監事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這部分的問題很大,可是時間過了這麼久,如果我們一直不能解決的話,執政黨也不能說沒有責任。

當然,今天公視也有問題,可是這件事更可以看出來,華視的人力、專業、體質、文化通通出了問題!所以面對這個結構性的問題,是要像有些人說的賣掉就好?還是留下來澈底重整?本席覺得部長要想清楚。基本上本席還是希望,不管是小公廣集團或是大公廣集團的理想,例如BBC或是NHK,別人的治理結構怎麼做?或者我們今天要修大學法,我們要先了解別的民主國家是怎麼修的,因為倉促修法不一定能夠解決問題,這一點部長也非常了解。

所以本席今天想問部長,您要給予什麼協助?真的不是只單純監督就可以,因為修法、架構的調理和設定框架,這些只有您能夠處理、有權力處理。而且您是新聞專業出身,本席覺得這個挑戰在您的任內發生,雖然非常的難堪、難過,但它也許就是您任內重中之重的任務,我們期許您完成這個工作。部長,您是否同意,今天給我們的報告還是太消極了,應該做一個更大的改變?就在這個危機的時候,請部長給民眾一個可以期待、信任的公廣集團,部長是不是能夠做到呢?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目前就是優先解決比較迫切的問題,有些結構性的問題並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解決。

范委員雲:是,當然。但是我們永遠都在處理這些問題,上次莊豐嘉下台,我們也是要先處理迫切的問題。

李部長永得:事實上這些事情已經有在啟動,至少對華視整體資產的評估,以及未來解決方案的一些評估,新的董事改組以後,馬上可以進入董事會做決策。第二個,關於華視和公視之間的關係,我想這裡面有一些討論的空間啦!我們會朝怎麼改善的方向去處理。

范委員雲:部長,再提醒你,我們民進黨是2016年執政,現在是2022年,對不對?這6年來,如果把華視收回來是我們的理想,看起來原先的方法已經出了很大的問題,包括小公廣集團的理想、華視的定位、公視的定位,還有治理結構的問題,當然其中一部分就是董監事選舉,怎麼做才不會因為在野黨杯葛,再出現三年空窗。

如果我們不能好好的做,不能重新獲得人民的信任,大家會覺得民進黨政府沒有把重要的公廣集團理想放在心上,放任它出問題,本席認為這樣無法向民眾交代,做為教文委員會的委員也無法交代,好不好?我們會繼續監督您,這是重中之重的任務,也是部長任內的重要改革,您要把它放在優先順序中,好嗎?

李部長永得:好的,謝謝。

范委員雲: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范雲委員。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高金委員改提書面質詢。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1時52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也請陳雅琳代總經理。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你好。

吳委員思瑤:今天公廣集團屢屢出包,本席個人會focus在通案問題,也就是制度的改革,因為本席認為討論太多個案,都不如我們把力道放在修法和制度的改革上。

這是今天早上在立法院的答詢片段,本席辦公室助理模擬華視的播報台,用kuso的方式呈現,這是早上的獨家live。這也是一種kuso,不曉得部長是否看得懂?九天玄女現神蹟!九天玄女怎麼說呢?她說公廣集團今年走尸部,就是走屎運,而且九天玄女也說了,諭令國民黨不要再擋修法。

這也許是kuso,但是本席要很嚴肅的說,和現在華視出的這種大包相比,包括大屯火山爆發、共軍來襲,其實都比這樣的kuso更嚴肅、更嚴重。本席要說的是,任何一個人如果欠缺媒體的自律或不專業,都有可能像本席的助理這樣,自行用kuso的方式處理新聞。而且就連本席都對華視很沒有信心,也擔心哪一天這樣的跑馬燈內容會不會上了華視正式的新聞頻道內容?是不是?這是何其嚴肅、何其重大的問題。

看到陳郁秀董事長非常痛心的說,組織、設備以及部分同仁的心態是老舊的,這也是在告訴我們,我們要沈痛的改革,不管是華視或公視,公廣集團都面對系統性的崩壞問題。本席認為這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設備容易解決,只要花點錢更新就好,但是部分同仁的心態老舊以及組織的僵化,這就需要大破大立才行,所以今天本席要把重點放在通案,因為現在追究這些個案並沒有多大的意義。

本席有看到華視內部因為這件事,訂定比其他媒體更為高規格的審查機制,至少本席今天有看到你們打算這麼做,至於有沒有辦法真的奏效?這需要時間的檢驗。本席認為現在解決制度才是更重要的,請教陳主委,為什麼這種低級的錯誤只能罰200萬元?廣播電視法除了罰鍰之外,還有其他的政策工具,包括警告、罰鍰、停播、吊銷執照,但我們只選擇罰鍰,當然,這是最高罰啦!其他的政策工具呢?面對公廣集團使不出力嗎?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不是這樣子。我剛才報告的這個部分是廣播電視法的規定,但是還有一些相關的政策。對媒體來說,我們最常採取的監理手段,一般就是在定期評鑑、換照時處理,所以像這個案子,的確,在整個評鑑過程中,這是一個重大的問題,如果重大的問題沒有改革,除了內部管控的問題以外,包括財務、人力和內容、品質的部分,我們都會經過相關的法律程序處理。

吳委員思瑤:好的,謝謝您再次清楚的說明。也就是說,透過未來的評鑑,如果他們的治理面、經營面還是有很多問題,NCC也會硬起來,會在換照的時候啟動程序,如同要求其他媒體一樣,而且要有力道,不是只有警告、罰鍰而已。如果評鑑時還是做不好,依舊會停播或吊銷執照,這也是我們對公廣集團的要求,因為政府是持公平的態度。本席也這樣要求,好嗎?謝謝主委,請回座。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的,謝謝。

吳委員思瑤:所以部長,我們回到重點。很多在野黨委員對此好像有點見獵心喜,但本席認為解決制度的沉痾才是國會的使命,所以本席要負責任的說,不同於見獵心喜的在野黨,作為一個站在制度革新層面去看待事情的人,我們必須做四件事:第一,政府務必全力推動公視第七屆董監事順利改選,這是當務之急;第二件事情,我們是國會多數,推動公共電視法的修法,我們不能再讓步;第三件事情就是協助公視和華視突破現有的所有困境,包括他們預算不足的問題;第四個,我們必須建立有效的監督與問責體系,這部分可能也必須回應在公共電視法的修法。本席非常期待,立委看到華視出包或公視出包,不應當存有見獵心喜的心態,政治角力out,讓制度的改革和專業的治理能夠進來,這才是關鍵。

所以第一件事就是修法,第四屆董監事延宕了968天,第五屆延宕了58天,第六屆到現在延宕「943+N」天,這個N,本席希望越小越好,這個N不應當是無限大。剛才部長回答,在未修法之前,您打算5月再次召開審查會議,有信心嗎?沒有修法過得了嗎?

李部長永得:我們在修法之前還是要做最大的努力和嘗試,儘量釋出我們的善意,也去證明我們並沒有要掌控媒體,我們還是尊重公共電視本身的機制。

吳委員思瑤:好,謝謝部長的回答。換言之,本席認為危機就是轉機,在這個重要公媒發生治理危機的當下,如果在野黨繼續用政治角力的方式杯葛董監事改選的話,本席認為社會會有公斷。公共電視法不修不行了,從1997年制定到現在,這25年來沒有大修、沒有翻新,只有在2001年和2009年小修,如果這部分要跟上時代、要追上國際,我們需要非常嚴肅的大修這部法律。

修哪些部分?我們必須修法的三大理由:第一個,董監事的門檻要往下調,順利改組穩定它的領導階層,這是必要的。剛才有在野黨委員一直在說,就算董監事不改選,你們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好啊!

我想有一點社會經驗人都知道在一個組織制度裡面,如果你的領導核心是unstable的,你的政策就是令出不了門,這是一個基本的ABC,所以負責任的國會議員應當來協助修法,降低董監事的門檻,讓政治的角力out,以利順利改組來穩定領導,第一件事要修法。第二,Taiwan+,我也看到這麼多在野黨的委員永遠在這裡批判你有大外宣的疑慮、沒有依法來做,那我們就好好修公視法,賦予公廣集團這樣一個國際傳播重要頻道法源,國民黨如果再反對它,就面對社會公斷。第三,我們要提高公共電視法裡對於公廣集團的捐贈,9億怎麼打世界盃啊?9億的預算,我們怎麼去做公媒的國家隊啊?所以公視法不改,公廣集團不會好,請在野黨立委一起負責任來面對這個國會議員的神聖使命。

我看了且研究很久上一次文化部的版本,發現其中有很多進步的精神,包括改組董事會,包括賦予了國際傳媒事務法源,包括明定董事長跟執行長的權責,也包括要提高經費的來源,甚至明定要用文化發展基金來挹注公媒基金會,包括我們要訂定課責的制度,就是今天各位委員問了一個早上如何有監督和課責的制度,就應當入法,包括整合公共媒體的必要作為,很多委員也講了一個早上,要積極購回華視的民股,這是當初文化部的法案。我認為法案應該趕快提上來,民氣可用,我們是國會多數。所以不要再擋了,本席的法案從四分之三的門檻調到三分之二,已經躺了很久,從上一屆躺到這一屆,國民黨委員不要再擋了。國民黨委員也不要再擋了,給Taiwan+合理的法源,趕快來修公視法。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就是因為預算不足,所以公廣集團不管公視也好,不管華視也好,只好淪為打工仔,它要賺錢回來養自己,我們怎麼跟BBC每年兩千多億臺幣的預算比?我們怎麼跟NHK每年兩千億的臺幣比?們怎麼跟韓國比呢?所以修法是需要的,否則很多委員在說接一些政府的案子,好像是罪大惡極,你讓一個媒體每年只有9億,它怎麼打世界盃啊?

另外,華視不公不私的定位問題削弱它的競爭力,這就是我剛剛說的,我們可以從修法來處理,如果公視法修了,政府依法必須買回民股,當然我們就讓它的定位更明確。還有我也要澄清,華視去接了僑委會的製作節目就叫做大內宣,就是非常罪惡,那大家想想,國民黨委員想想,從國民黨執政到現在,從1975年到現在,跟我一樣老的節目「莒光園地」,就是華視一直在協助國防部製播的節目,不是嗎?陳雅琳總經理!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吳委員思瑤:繼續在做嘛!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吳委員思瑤:所以為國家做必要的政策的宣導,國防部可以,為什麼僑委會不行?國民黨可以,那為什麼我們努力在做我們國家外交這樣的報導,為什麼要這樣批評呢?我覺得這是不公平的。我們要把道理講清楚。

最後,華視園區的活化,我多次講了,華視園區的活化不只是評議它的營運虧損,也是投資未來臺灣媒體發展的必要作為,那塊地更可以促進臺北城的城市發展,因為它是蛋黃區,我再一次拋出來,但是還是要回到如果董監事沒有改組,這麼重大的議案當然上不了討論的期程,因為看守的董監事是不敢決定這個大事的。

最後,課責體系如果入法了,內部的監督董監事可以來做,外部的監督我們可以委託外部的第三方公正單位,定期針對公視、公廣集團的執行提出建議,甚至這個建議可以提供給立法院審議預算的時候來處理;有關問責的機制,可以比照BBC跟NHK的經驗,成立一個公共價值評量的委員會,它的成員有公視的董事跟外部的學者專家,定期來進行內部的評鑑,每年公告上網,其實這個本來就在做,但也因為董監事改選的延宕,也就沒有在大力的往前推了。我講的這些內部的監督、外部的監督跟問責的體系,在在都需要修法來回應。部長,法案什麼時候可以看得到?我剛剛說的進步性的修法是不是都納入文化部的版本了?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關心,委員提的四大方向都非常正確,我們也一定會朝這個方向來做,不過在董監事修法之前,我們還是希望在立法院用溝通、採取共識的方式,先把這一屆第七屆新的董事會組成,但修法也是勢在必行,不過,有關修法我跟委員有一些意見交換,我們先把目前公視、華視的問題解決之後,再去擴大所謂的大公廣。因為其中光公視、華視……

吳委員思瑤:我瞭解你的意思,那就分階段來修法。

李部長永得:就已經存在很大的問題。

吳委員思瑤:那就分階段來修法。但我要提醒你,即使是分階段修法,你們的法案也要趕快出來,我知道您也宣示多次,如果我們繼續的溫良恭儉讓,是不能讓修法有所推進的,我們繼續的溫良恭儉讓就是讓很多似是而非的言論繼續被政治操作,我們繼續溫良恭儉讓,就會讓華視內部沒有辦法改革,老三台的一些僵化思維沒有辦法改革,所以我們不能再繼續溫良恭儉讓。國會的職責就是解決制度問題,嚴肅的修法,我也呼籲在野黨的委員,大家一起動起來,謝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不過在這邊有些部分還是要說明清楚,我想從來到尾沒有人說他們不能拿政府標案,說的是不能置入新聞,以及不能違反預算法第六十二條應該要有明確標示廣告的部分,這部分還是必須要釐清。其次講的是新聞的界線,不能有販售新聞的行為。

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12時7分)部長好。首先開宗明義我要先說,公廣集團接連出包,本席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不滿意,我想部長應該也還記得,我在這個會期文化部業務報告的時候,就已經針對公視新聞資料庫遭委外廠商刪除資料這件事情,要求文化部儘速針對資安來改善,那我也感謝林召委特別安排專報,讓本席有機會繼續追蹤進度。我想不論是書面的檢討報告,或是剛才部長的口頭報告,這裡面洋洋灑灑說明了很多改善措施,但我要提醒文化部,畢竟這個措施剛上路需要觀察時間,接下來本席一定用最高的標準監督文化部、公廣集團,看看是不是真的有落實你們這個改善規劃,避免相同的低級錯誤再犯。

既然說到公廣集團的低級錯誤,前面基本上每一位委員都有針對上週華視新聞跑馬燈出現錯誤訊息這件事情提出質詢,畢竟這件事情堪稱是公廣集團近年來低級錯誤的最佳代表作,真的是代表作!我在看過這個華視的書面報告後,真的是非常的驚訝!包含剛才口頭報告,我簡單歸納,就是這件事情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主要是因為這個內容本身就非常誇張,而且錯誤的戰爭訊息其實已經涉及國安問題。前面這兩次的原因,前面已經重複講過太多次,我就不贅述了,問題就是在華視出了這麼大一個包之後,理論上應該是皮繃得很緊,你看社會輿論這麼生氣,不只政治人物,民眾也覺得非常誇張,結果沒想到同樣的劇本在昨日又再次演出,昨天午間新聞又將「蘇貞昌院長」誤植為「蘇貞昌總統」,這是第三次錯誤;在第三次錯誤之後,我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其實還有第四次錯誤,是華視自己道歉的聲明又寫錯了,他嚴謹誠心的道歉,「謹此」寫成了另一個「僅此」,意思變成說我只有在這裡道歉,在其他地方不道歉,差一個字意思截然不同。我今天不是要大家克漏字,不可以寫錯字,而是我非常驚訝的是,華視在引起軒然大波之後,竟然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出錯,我覺得第一次出錯是悲劇,第二次是鬧劇,那第三次、第四次是什麼?是連續劇嗎?我不知道耶!我覺得這整個過程,在瞭解這次事件之後,可以說這整個過程比華視自己製播的節目還有政論節目精彩。

我想部長你自己也很清楚,現在大部分的輿論都是把華視這件事情當笑話看,但事實上我覺得背後顯示出的問題是非常沉重跟嚴肅的,當然基層員工可能都非常的辛苦,但公廣集團長年的體制結構,加上高層沒有要求落實標準流程,甚至是因為這次事件才去補正流程,這說明了我們沒有辦法把這次事件視為個案,只是這次剛好是跟國安有關的東西出包。我覺得這一次的錯誤真的非常嚴重,而且無端的造成民眾的恐慌,現在可能是因為我們國內很多都在關注疫情,可是你想想,如果今天剛好是國際關係比較緊張的時候呢?出現這樣的訊息會不會大亂?會不會造成搶購物資等等亂象?所以我覺得這不是一個董事長或總經理請辭就可以解決的,文化部或整個公廣集團都應該要痛定思痛,澈底的改革。既然說到改革,我想部長應該也很清楚我接下來會說什麼,我們不得不提到公廣集團最為人詬病、各界長期大力呼籲要修正的公共電視法,2009年可以說是因為特殊的政治目的去修正公視法,第十三條規定行政院提名的董監事必須經過立法院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才能順利聘任,此例一開,變成只要遇到四分之一的反對,就可以用少數去否決多數,這個名單就會一直過不了,董事會就會一直組不成,說真的,在董事會一直無法組成的狀況下,對整個公視基金會經營的穩定性真的會產生非常大的傷害。部長,文化部去年9月中就已經預告要修正公視法,同時也提出草案到行政院審議,部長,你一定也記得,這個會期開始的時候,我接任召委後,你在第一時間來到我的辦公室跟我說明文化部要推動公視法的決心,甚至你當時的言論我可不可以理解成,以文化部的立場來說,公視法就是你們這個會期唯一的優先法案,我可以這樣理解嗎?部長!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是的,是的,原來是這樣的。

賴委員品妤:對,你剛才也說了這是你們的唯一優先法案,可是說真的看到現在,這個會期已經過了三分之二了,我們看到的是什麼?行政院目前沒有將公視法送到立法院啊!部長,我的立場非常清楚,或許部分人對部版公視法有不同的意見,可是我相信大家都希望可以儘快解決現在這個法規不足所衍生的問題,我也相信透過立法院的審議過程可以匯集更多元的想法跟討論,如果我們可以廣納各個委員跟朝野的意見,讓這部13年未修正的法,13年真的非常久,能夠更完備,其中政院版草案就是很重要的元素,但我們從去年9月到現在都沒有看到,這樣要說是決心我真的非常懷疑,這個決心恐怕目前還在太平洋中。我可以理解現在沒有院版,但是我不能接受面對公共電視的改革,政府單位從上到下整個態度都非常消極,你從這個會期初找我到目前為止,其實我都還沒有遇到文化部或部長主動來跟我說明最新進度。請問部長,目前公視法的狀況到底怎麼樣?行政院的態度到底是什麼?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謝謝,兩位召集委員我都有去拜訪過,各黨團召集人我也都有去拜訪過,而且特別強調這會期文化部最重要的法案就是公共電視法修正案,其實行政院已經完全支持,但是希望在提行政院院會之前,行政院整體的政策是希望可以再跟大家溝通一下,把這屆的董監事先處理完成,再來修法,簡單講,就是現在已經有共識,所以我們會再召開一次審查委員會,組成新的董事會之後,這個法一定會修,但是這個會期可能來不及了,下會期一定會送,這我們大家都有共識。

賴委員品妤:所以現在就是確定下個會期一定會送?

李部長永得:對,一定會送。

賴委員品妤:因為我必須再次提醒……

李部長永得:不管董事會有組成或沒有組成,如果有組成,那麼修法以後,希望下一屆不要再發生這種現象,如果沒有組成,那麼我們就一定要修法通過才有辦法組成。

賴委員品妤:我要再次提醒,這一次華視這件事情各界真的是罵翻了,但是我認為文化部或公廣集團,應該將此次的危機轉化成轉機,我必須說現在這個時刻就是審議公視法的最佳時刻,因為過去沒有什麼事件讓大家這麼關注公視法的修法,所以不要再等了,不要再等了,我們想要看到公視法修法,我們想要看到院版,而且您本身也是行政院院會的成員,請部長更積極的跟行政院溝通,這部分是不是能夠請文化部在兩週內向我們辦公室說明詳細的進度?部長剛才的承諾,我希望看到,就是下個會期不管有沒有組成名單,我們都要來處理這部法,是這樣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正在諮詢審議委員方便開會的時間,是不是給我們1個月的時間?我們現在基本上是定兩個禮拜以後的時間,因為我們也必須要尊重審議委員,審議委員必須要有時間去處理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是約5月中旬。

賴委員品妤:好,那就1個月,但是一個月後我真的要看到明確的內容跟進度。

李部長永得:1個月以後,我是說這一次不管有通過或沒有通過,下會期一定會送。

賴委員品妤:好,這是你開出的政治支票。

李部長永得:對、對、對。

賴委員品妤:那再回頭來講華視,我想在這次事件之後,華視提出了五項資安加強措施,針對這部分本席要給予簡單兩項明確的建議:第一,新聞的根本就是資訊的正確傳遞,現在問題就是連根都沒有長好,所以相關的內控機制建立後,雖然這個真的很荒謬,華視這麼久的台發生這種事情,才又去補強相關的內控機制,說真的本席不能接受,但是事已至此,相關的內控機制建立後,到底要如何能落實才是最重要的工作,我要求不能只是公告新機制,用公文的形式發布,必要的時候應該要建立相關的培訓課程,確保員工都能理解,去弭平這個資訊落差。另外,重要的是新的制度實行後,因為我都說我會給你們時間,但是我要看到成效,所以請華視在三個月後提出成效評估報告。第二,這次事件顯示出一件事情,華視不但是平行溝通出了問題,垂直溝通機制更是沒有落實,才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所以在此要求華視要直接去研商加強跟員工溝通的方案,需要的時候,甚至也可以跟企業工會共同討論,或者考慮辦理意見交流座談或讓員工填寫匿名問卷,去瞭解真實的狀況。這兩件事情可以做到嗎?部長,在這裡可以承諾嗎?

李部長永得:可以。

賴委員品妤:好,部長已經答應了,還有包含公視法修法的部分。

李部長永得:對。

賴委員品妤:我希望不要再延宕了,不要再延宕了,今天就這樣,部長已經答應了,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現在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12時19分)先請教NCC主委,華視接連出了三次包,剛剛賴品妤委員還講到第四次包,其實我本來也要問這一點,就是他們連道歉啟事都出錯字,你知道嗎?非常非常的離譜。我不曉得現在媒體的從業者是整體素質降低,還是只有華視才出現這樣的狀態,連道歉啟事都可以出錯字!這麼重要的事情都還可以持續出錯,因此請教陳主委,對於華視接連出包的狀態要不要開罰?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當然會積極進行行政調查,行政調查完以後會依照法定程序審議,如有違反廣播電視法,該罰、該裁處的就要裁處。

鄭委員正鈐:早上聽到你在面對媒體訪問時表示,這個問題不太嚴重所以是不罰的樣子……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並沒有說不罰,只是……

鄭委員正鈐:你覺得這個問題沒有很嚴重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是說各位可以看到早上的標題,因為是記者在說要不要撤照的問題,而不是不罰的問題。

鄭委員正鈐:OK。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本會是合議制機關,相關的事實資料,經過法定程序討論完後就會作出最後的決定。

鄭委員正鈐:撤照當然還是要一步、一步來,可是我認為該罰的當然還是要罰。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

鄭委員正鈐:千萬不要因為當時你窮盡最大的力量去政治操作護送華視可以入主52台,就要持續包庇他。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那是上下架的問題。華視今天的問題是……

鄭委員正鈐:理解,我是在想,你讓他在52台上架,他總要有足夠的quality、能量和品質才能上52台……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所以出現這些事情……

鄭委員正鈐:當時顯然是完全都沒有,人不夠、品質也不夠,你卻硬要讓他在52台上架,因此要請教陳主委,從2020年12月12日52台開始空頻之後,後來由華視入主。華視入主之後,你知不知道在全國的系統業者裡面,52台空頻的比例有多少?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華視有上架的大概不到四成。

鄭委員正鈐:不到四成嘛!所以其他的52台都是空頻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還有……

鄭委員正鈐:超過六成以上都還是空頻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六成是在審議當中。

鄭委員正鈐:因為我知道有多家系統業者其實是送了台視或其他視,但其他的頻道……

陳主任委員耀祥:也有送華視的。

鄭委員正鈐:但問題是,到目前為止你還是讓他的空頻超過六成,請問是什麼原因?難道台視就不能上52台嗎?還是一定要力保華視才能上?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到底是哪一個要上下架,在我們主要的新聞頻道裡面,各個新聞頻道到底要不要有所謂的定頻,這些我們內部本來就會討論。

鄭委員正鈐:有關這個部分,請你按照同樣的標準去執行。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鄭委員正鈐:當我們看到現在,你們面對華視出包的理由和實際狀態的態度,再回到中天從52台下架的理由,我們就可以看到雙標的情況好像不斷地出現……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沒有雙標的問題,因為法律都是一樣的,中天當時是……

鄭委員正鈐:雖然法律都一樣,但你們裁罰的狀態就是不一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在長期的過程中,中天的問題並不是一次或是幾次的問題,而是……

鄭委員正鈐:所以你覺得華視連續出包3次也都不算什麼?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個是我們……

鄭委員正鈐:看到道歉啟事的時候,我都還沒把它算作一次。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這在我們未來即將進行的評鑑裡面,算是一個重大的考量事件。

鄭委員正鈐:陳主委,我希望你能用同樣的標準面對不同業者,不要獨厚特定的某一家,一定要護送成這樣,即使他的情況這麼糟糕都還要持續護航,我覺得這樣真的是非常不足取。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沒有護航的問題。

鄭委員正鈐:謝謝,接下來我要請問文化部部長。部長好,我想請教一下,因為很多委員都提到了華視受僑委會委託某個標案的問題,因此請教部長,華視隸屬於公廣集團,新聞是不是可以置入或業配?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根據他們訂定的編輯室公約,當然是不可以。不過這是屬於專業治理的部分,應該要自律,所以對於是否有所違反,還要由公司內部認定。

鄭委員正鈐:是不是由公司內部認定?

李部長永得:是。

鄭委員正鈐:接著請教陳代總經理,針對僑委會的部分,你覺得這樣算不算是業配或置入?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完全不是業配也不是置入,因為華視完全沒有得到政府編列的預算……

鄭委員正鈐:理解。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在自負盈虧的情況下,現在要開闢財源就只能從政府合法的標案中找出有公共價值的部分來做,我們發現僑委會的這個案子是在報導我們在海外的僑胞……

鄭委員正鈐:理解,我就簡單講一下,我知道你強調這不是業配新聞,而只是一個專案的節目。

陳代總經理雅琳:對。

鄭委員正鈐:但我就講一個點,因為你是從商業台進入華視公廣集團裡,其中也許有很多認知是不太一樣的。我就唸一段華視新聞公評人羅世宏教授的見解,接標案如果由新聞部承作,並且在新聞頻道的節目裡播出,就是非常不妥當地安排,也會紊亂新聞室的倫理和專業的獨立性。他還很具體地特別提到一點,接標案和做新聞不應該是同一件事,也不應該由同一批人來做,否則難免就會變成業配、置入、公關新聞,或是標案的加值服務。以上是華視新聞公評人羅世宏教授的見解,同時也是當時要在52台上架時的主張。

你從商業台來到公廣集團中,也許對這個部分的認知並不是那麼一致,但我覺得你是位專業的媒體人,希望在不同的環境中也能考量到更嚴謹的部分,否則大家今天就不用在這邊不斷地質詢這件事情。顯然你原本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就是商業台的看法,但進入公廣集團之後,其實應該就要不一樣了。

接下來我還想問一個點。坦白說,這次連續出的這3個包,大概都是在你請假的時候對不對?

陳代總經理雅琳:對,是隔離的時候。

鄭委員正鈐:隔離的時候你還繼續上班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有,所有的會議我都有參加,全部是用視訊在家上班。

鄭委員正鈐:因為你是處在隔離的情況,所以我在想,4月20日連續兩次出包,分別是7點鐘一次、9點半一次,4月22日又一次。在這個過程中,我想問一個狀態,新聞台的蔡經是副台長也是代理台長,他對這樣的事情難道不用負很大的責任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接下來會讓他負最大的責任。

鄭委員正鈐:什麼叫做「最大的責任」?

陳代總經理雅琳:因為我們現在要整體考量,針對最大的情況,我們已經免除他的副台長一職,他也可能會被進一步免職。

鄭委員正鈐:他本來就不是新聞專業,被免除副台長一職應該很高興,但他當時為什麼可以擔任副台長?也許是因為前朝的事情,或是怎麼樣,但我覺得他在這件事情中,據本席瞭解,4月20日第二次出包的時候,據聞蔡副台長在辦公室大發雷霆,要求你去德國、法國採訪的相關內容不能夠再播出,請問是不是有這樣的事情?你去德國、法國採訪的相關新聞現在是不是還在持續播出?

陳代總經理雅琳:這是兩個不同的內容,對於僑委會的專案,我們當然就是執行。有關新聞的部分,因為我們華視自己有編列預算,身為新聞人,看到有烏俄戰爭、有法國總統大選、有紐約的槍擊案,我不可能都不看就跑去做……

鄭委員正鈐:所以你們在執行僑委會的委託案時,是不是就是使用這筆經費出去,又同時採訪了其他的新聞?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那是我們自己的預算。

鄭委員正鈐:我知道,不同於執行委託案的部分,採訪新聞是另外一件事情。

陳代總經理雅琳:對。

鄭委員正鈐:我比較疑惑的是,蔡副台長之前直接下令,不准再播你花公費到德國和法國採訪的電視宣傳,而且還不斷地強調這件事情。您當時去採訪是用華視的預算對不對?

陳代總經理雅琳:對。

鄭委員正鈐:僑委會委託的是另外一件事情,當中有沒有重疊的部分?

陳代總經理雅琳:沒有。

鄭委員正鈐:蔡副台長之前連出兩包的時候都只記了申誡,結果在總統圖卡錯誤的這件事情上才被記了兩個大過,請問懲處是誰決定的?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距?前面新聞跑馬燈出錯的時候都沒有關係。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沒有關係,是先免除了他副台長的職務,接下來到昨天晚上的時候,我認為這些事情全部都在他的部門底下,3個中心都出包,所以基本上我們的態度是要免除他經理的職務,不過這整件事情都還在調查中,所以我們……

鄭委員正鈐:所以他的經理一職也可能被免除掉?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鄭委員正鈐:我剛剛看到你之前回答委員質詢時也提到,因為你已向陳郁秀董事長請辭了,同時還提到,在適當的時候也會請辭新聞台台長,請問這樣的狀態是確實的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的。

鄭委員正鈐:接下來我想問文化部李部長,因為華視真的多次「脫箠」,有關108年台語台委外節目製作的相關訊息,我發現現在在整個華視的網路上都看不到108年的徵案資料。你知道嗎?有107年的、有109年的、有110年的,卻只有108年的徵案資料不見了,部長應該知道是什麼原因吧?

李部長永得:108年就是2019年,是不是關於台語台的採購案?這個是屬於華視的部分。

鄭委員正鈐:OK,所以你也不知道這個部分是為什麼。我之所以是問你而沒問華視,其實是因為這個部分跟你也有關,我們之前質詢過好多次,從107年12月28日文化部和華視簽約補助9,600萬元的時候,華視就直接委外5家廠商,雖然他們後來解釋是協拍不是委外,但這實際上就已嚴重地違反了政府採購法。因此108年5月22日政府採購法修正第四條時才排除了藝文的相關部分,但時間點已然不對。

再直接跳到109年,5月21日華視才正式宣布藝文採購管理準則,我之所以提到這個部分是因為,在今天的報告中直接提到了109年6月24日華視有結案報告送到文化部,109年7月28日文化部即審核完畢,短短一個多月,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邏輯情況,109年5月21日華視才正式公布藝文採購管理準則,他要在這之後才能開始發包,顯然之前的動作全部都是在合法化之前的錯誤。所以我們看到了,109年6月24日結案報告送到文化部,這是在你報告中講的,7月28日文化部就審核完畢,從法律上來看,等於是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同時要做完招標、製作和結案,這顯然非常不合理,所以在網路上才查不到108年的相關資料。

針對這個部分,你要不要予嚴厲地究責?雖然之前的總經理已經下台,但他下台的原因卻顯然不是這個,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希望文化部能夠究責,對於該採取法律措施的,就要採取法律的措施,該送檢調的就要送檢調,即使下了台也並不表示他的責任就沒有了。部長,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這個我們會再去瞭解。

鄭委員正鈐:好,感謝。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因為一直有委員在追這件事,所以你們還是要去追一下合法性的部分。

謝謝鄭正鈐委員,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進行第1案。

1、

針對本次公共電視台新聞資料庫遭刪除事件,實為嚴重之資安問題,爰要求公視基金會應盡速完成所有新聞影片資料異地備分作業,另針對公視內、外部相關人員是否涉及故意毀損、妨礙電腦使用等疏失,是否需循司法程序處理以釐清相關人員責任,相關研議結果請於一個月內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吳怡玎  鄭正鈐

主席:這部分是因為文化部在自己的報告中提到,可能須要循司法途徑,所以我們想確定一下後續追查的狀況,請問有沒有問題?

李部長永得:謝謝,這個部分文化部會配合辦理。

主席:好,OK,謝謝,本案通過。

進行第2案。

2、

中華電視公司身為公廣集團成員,負有重要社會責任,然近年接連發生台語台節目招標過程不符法制、新聞台跑馬燈連續誤植且涉及將政府媒體行銷案置入新聞時段等事件,影響外界對公廣集團觀感,有損公廣集團之社會公信力。爰提案要求文化部一個月針對近年華視爭議問題提出內部管理檢討與建立改善機制之報告,並以書面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吳怡玎  鄭正鈐

主席:我說明一下有關置入新聞時段的部分,在剛剛的過程中,陳代總經理可能迴避回答了某個問題。當然,你是提到有去製作選舉方式的新聞,但重點是你也做了有關大使的新聞,沒有錯吧?你是不是做了蕭美琴大使、謝志偉大使等新聞,而且還說是獨家採訪,但這個部分應該是僑委會要製作的影片內容,是不是應該包括這個部分?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僑委會的內容是在講僑務的部分,我們是針對烏俄戰爭,是就現在整個外交的狀況去做的。

主席:烏俄戰爭是烏俄戰爭,但我講的是採訪大使這件事,這是在僑委會給的預算裡面嗎?你剛剛是說,這是用華視的錢,但我要釐清的是,你是用那筆1,200萬元出國,因為這個部分是在12支影片裡面,你要去訪問大使對不對?這點沒錯吧?

陳代總經理雅琳:對,但是內容是不一樣的。

主席:所以你剛才說你是用華視的錢,我覺得你已經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公然說謊了。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我的意思是……

主席:你剛剛說你是用華視的錢出國的。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的意思是,我們現在是用自己編列的預算出這一趟差。我身為新聞人,尤其我又是經理人,我希望能給華視最大的利益,所以對於這些我們本來就很希望採訪到的內容……

主席:所以你的意思是說,這次所有人出國的錢是用華視的錢而不是用僑委會的那1,200萬元?

陳代總經理雅琳:目前是用我們自己編列的預算在支應的。

主席:對於這個部分,你要如實說,因為1,200萬元裡面就包括了你們要去做的採訪。雖然有關議題的設定,我不知道是否一樣,但那1,200萬元應該就包括要採訪那些大使,這應該是僑委會委託你們的一部分。

陳代總經理雅琳:那是僑務的內容,那部分我們都還沒有開始執行。

主席:我是要確定一下,你今天出國的錢全部都是華視出,沒有用到那1,200萬元的預算?

陳代總經理雅琳:目前是這樣。

主席:沒有什麼目前不目前。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我覺得這是須要釐清的,相信思瑤委員應該也……

吳委員思瑤:當然,我尊重召委的詢問,不過我個人是覺得,採訪的大使是國家的,採訪蕭美琴和謝志偉難道不行嗎?任何一個媒體到國外進行外交相關訪問,自然會去跟當地的外館做必要的報導。我是不太清楚,召委是覺得人不對,還是不可以做這件事?

主席:不是,你知道問題是出在哪裡嗎?是可以去採訪,但也要寫明經費來源是來自僑委會,因為那是新聞時段。

吳委員思瑤:我想問一下,我們立法委員是不是可以把手伸進去,要求要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我覺得這是……

主席:我在講的是法,這裡講的是廣電法、公視法,也是有關置入性新聞的規定。

吳委員思瑤:我只是在表達我的意見,因為聽起來好像會讓外界覺得立委在要求華視可以怎樣、不可以怎樣……

主席:而且我剛剛已經說了,這件事情包括……

吳委員思瑤:我覺得我們要把那條線劃得很清楚……

主席:吳思瑤委員可能沒有聽到,剛才……

吳委員思瑤:召委請尊重我說話,你說很久了,我的意思是,我也要表達我的立場。我們在做任何要求的時候,我當下是覺得去採訪大使沒有不好,因為大使是國家的,大使不是任何政黨的。第二點,我當然尊重召委或個別委員的質詢,如果預算有使用不當,我們也有可以去徹查跟要求的部分,因為我們已經要求他提出檢討報告,所以他們要把報告寫清楚,如果真的在預算執行上有不宜的地方,我們當然應當追究,只是剛剛奕華召委一直在說這樣可以嗎?那樣可以嗎?但是我會比較擔心,不要讓外界認為政治在影響……

主席:喔!思瑤委員……

吳委員思瑤:好,我報告完畢了,這是我的觀點。

主席:我是認為應該要釐清,才能夠讓……

吳委員思瑤:這個提案內容,已經要求他們針對爭議問題,一個月內提出報告,我覺得華視就應該這樣做,然後我們看到報告後再來處理,不要有任何臆測,這是我的立場。我也支持這個提案,一個月內把檢討報告送上來,該查清楚就查清楚。

主席:好啊!我想就是要釐清,採訪大使都OK,只是經費來源會牽涉到這能夠擺在新聞的什麼時段,關鍵是在這個地方。請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文字上是不是「置入新聞時段」這一段能夠刪除?剛剛召委提到所謂經費的問題,從我過去是一個新聞從業人員的理解,其實一個標案進來後,這個標案的經費就已經列入華視本身的所有預算,出國當然不會說是僑委會的,就跟僑委會申請,不是這樣,只要申請出差就會有,但是我覺得這部分可以討論,就是將來華視在提報告時,哪一些是屬於這個標案內容範圍的,就列入這個標案來核銷,至於不是的部分,應該由華視自己負擔,是不是可以要求他們這樣處理,然後將來提檢討報告時,也希望可以釐清這一點。

主席:所以就是去釐清啊!不需要做文字修改。

李部長永得:因為「置入新聞時段」,我不確定是不是……

主席:那就寫「疑似」,好不好?如同剛剛講的,這部分我很明確知道訪問大使是在僑委會的標案範圍之內……

李部長永得:現在就是要釐清訪問大使本身是不是屬於這個標案的範圍,而且訪問的內容是不是屬於這個標案範圍……

主席:那就疑似啊!

李部長永得:請華視說明一下,是不是屬於這個範圍內?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是,我們在daily新聞先出現的部分,就是遇到一個值得訪問的人的訪問,我不可能放著,然後什麼問題──我覺得當時烏俄戰爭發生,我應該去問大使,可是我還是有去執行僑委會專案的部分,我們看到的是新聞點的部分,基於新聞人的使命,我還是必須把它作成新聞。

主席:知道啦!但是代總經理,我們的頻率有點……

李部長永得:我建議文字……

主席:因為你是拿僑委會的錢出國……

李部長永得:不是,這個部分,我請他們……

主席:所以我才說要釐清這一塊,因為你們是拿僑委會的錢出國的。

李部長永得:檢討的時候,請他們釐清這一塊,但現在文字的部分,我是建議修改為「連續誤植有關將政府媒體行銷案的事件,影響外界對公廣的觀感」,是不是這樣就可以了?

主席:再說一次。

李部長永得:就是從第二段開始,修改為「新聞台跑馬燈連續誤植有關將政府媒體行銷事件,影響外界對公廣的觀感……」

主席:這不通啊!「新聞台跑馬燈連續誤植」是一句話耶!怎麼會變誤植政府媒體行銷案呢?

李部長永得:原來的文字是這樣子啊!

主席:沒有,後面有寫「且將政府……」,這是三件事嘛!一個是招標案,一個是跑馬燈的事情,一個是媒體行銷案有沒有置入新聞時段的事件。

李部長永得:跑馬燈連續誤植,且將……

主席:部長,我說真的啦!要不然我建議可以改為中性一點,但不建議把這個部分劃掉,說實在的,針對這件事情,外界有很多很多關心,包括最近很多的評論,事實上後來大家更關心的是這件事,因為這牽涉到媒體界線的問題。

吳委員思瑤:這個提案的三位提案委員最主要的用意,是希望在一個月內就爭議問題,提出內部管理的檢討跟改善機制報告,這是我們共同希望看到的事情,有利於我們國會的監督。至於前面的主題,如果你要人家調查,但結果好像前面就都把人家定罪了,所以我是建議能不能有一些比較和緩的用字,就像剛剛部長說的,其實用「疑似」好像也怪怪的,就「涉及」好不好?就是涉及有這樣的事情,這樣可以嗎?

主席:這樣可以嗎?改為涉及就好了嗎?

李部長永得:涉及將政府媒體行銷案事件……

主席:不是啦!涉及政府媒體行銷案置入新聞時段等事件,這樣就好了啊!

吳委員思瑤:涉及政府媒體行銷案……

主席:因為這件事情真的很多學者專家,包括很多……

吳委員思瑤:范委員有意見,讓范委員說一下。

主席:好,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我想調查大家都支持,可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關切的重點不同,我們關切的是新聞台跑馬燈,如果要這樣通過,就是尊重林奕華委員,但我認為後面應該是說「且涉及政府媒體行銷案之爭議」,因為爭議的內容,我們現在並沒有同意,就是說到底有沒有置入,其實並不知道,那是一個專業的判斷,可能他們非常認真,本來是要去做僑委會的相關標案,但突然有突發新聞要去訪問蕭美琴大使,那個本身是個合理的新聞,至於誰出錢不重要,因為他是順帶做的,對不對?所以我想那個部分應該把變成爭議的文字留下來,那就OK了。

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我建議修改為「且涉及將政府媒體行銷案疑似置入新聞時段」,其實我們也寫了,因為我們是懷疑,那你的報告就證明你沒有做我們懷疑的這件事情,很簡單,就是你去拜訪我們的駐外代表,然後又把這個部分放在新聞時段,但我們懷疑你去訪問駐外代表是僑委會的案子之一,那應該也是一個行銷,所以我們認為行銷不應該放在新聞,但你的意思是說,對不起,訪問大使不是僑委會要求的,那你們的報告裡就直接寫出來就好了嘛!你把僑委會給你的案子長怎麼樣寫在這裡,其中並沒有要你們去拜訪駐外代表,這樣就好了嘛!

李部長永得:剛剛那個提議我們可以接受,就「涉及政府媒體行銷案疑似置入新聞時段等事件」,好不好?

主席:好啊!OK,那就修正為「且涉及將政府媒體行銷案疑似置入新聞時段等事件。」

李部長永得:對、對、對。

主席:好,OK,修正後通過。

進行第3案。

3、

考量疫情升溫恐再次衝擊藝文產業,尤其表演藝術類之下半年展演可能又因疫情延期或取消,出版、演藝等產業亦將受影響。爰要求文化部應儘早規畫下半年紓困計畫,且擬定藝fun券5.0發放計畫,讓藝文產業能無後顧之憂渡過疫情時期。藝文產業相關紓困研擬計畫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吳怡玎  鄭正鈐

主席:為節省時間,剛才已經協調好,就是「下半年」劃掉,「且擬定藝fun券5.0發放計畫」劃掉,反正就是把範圍放寬一點,儘早規劃紓困計畫。

李部長永得:對,因為紓困是要隨著疫情滾動檢討。

主席:就是讓你們的彈性大一點。本案修正後通過。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進行第4案。

4、

台北市政府於109年底開始籌備南松山再生計畫,此為因應台北大巨蛋園區及鐵道博物館成立後,南松山地區將進行都市更新及將信義區商業性北延等規劃。然南松山周邊居民表示,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至今從未辦過相關說明會,致使居民無法了解相關工程進度期程與園區未來規劃。爰提案要求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盡速辦理地方說明會,讓鄰近民眾、里長了解園區整體規劃及工程期程,以利南松山再生計畫順利推動,相關研議規劃請以書面送教育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吳怡玎  鄭正鈐

吳委員思瑤:主席,我有一點要詢問。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這個主題是問哪一個部分沒有做相關說明?哪一個部分需要文化部做相關說明?我看不清楚題目的意思,因為這中間有一句話是「南松山周邊居民表示,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至今從未辦過相關說明會」,這點我要澄清一下,雖然那不是我的選區,但因為我個人長期關心鐵道博物園區的任何工程,包括它的修復工作,光是參與文資修復,而且是用最open的方式,亦即在修復過程中就開放公民參與,可以進去現地導覽、參觀、瞭解,我就參加過兩次,甚至文化部還有委託建築專業界來做園區使用再規劃的想像,這有一個展覽,我自己也去了,所以我所知道的是,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特別引進公民參與機制,不管是在文資修復部分,或是有關未來工程的期程、規劃等等,都很努力在做,所以我就不太清楚提案委員這個「南松山周邊居民表示,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至今從未辦過相關說明會」的主體是什麼?這部分我可能要詢問一下,否則就跟我的經驗是違反的。

主席:好,謝謝。這部分是當地民眾的反映,其實這也不是我們的選區,但大家都知道,因為京華城拆掉後,那個區塊有些都會沒落,那邊的里長滿希望可以有好的規劃。剛才吳召委提的部分是屬於博物館內部工程,譬如古蹟修復……

吳委員思瑤:外部是不是應該由臺北市去說明?

主席:因為園區是屬於文化部負責……

吳委員思瑤:但外部如果是信義商業區的北延跟南松山的部分,應該是市府的事吧!

主席:那個是啊!可是應該要整體就……

吳委員思瑤:我提出我的理解,看看……

主席:地方上是希望能夠整體瞭解,不要中央、地方各做各的,所以希望可以瞭解文化部的作法,而且吳委員應該也知道這個案子在我們審預算時,其實進度是往後拖的,已經比之前預計的……

吳委員思瑤:這是兩件事啦!內部跟外部,這個外部看起來應該是臺北市政府的事。沒關係,我就提出我的意見,看看部裡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如何。

主席:我覺得這個部分我們也不必太拘泥,因為對地方來講,本來就沒有中央與地方的差別,中央與地方都是政府單位,他們也希望中央跟地方可以攜手合作,所以如果一定要區分因為是中央,就不能跟地方說明,那我倒覺得……

吳委員思瑤:不是,我的問題是你要鐵道博物園區去說明什麼?你要他們去說明臺北市南松山的再生計畫嗎?

主席:當然不是啊!

吳委員思瑤:他沒辦法說啊!因為那是臺北市政府的事。沒關係,我建議讓部裡回應,搞不好部長理解這個提案在講什麼,只是我看起來不太理解。

主席:好,請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謝謝吳委員跟召委,我想對於附近的民眾、里長而言,最關心的當然是對外連接的道路,這個部分其實有召開過好幾次公聽會,但都是由臺北市政府辦理,也有邀請文化部出席,至於針對鐵道園區籌備處內部相關工程的進度,我覺得要召開說明會也可以,因為我們也有責任讓附近民眾及里長瞭解目前的進度以及未來的規劃,所以這個說明會我們可以配合辦理。

吳委員思瑤:那我建議文字小修為「南松山周邊居民表示,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應舉辦更多說明會。」因為提案說沒有辦過,但我就參加好多次,這樣誆你們不太好吧?

主席:提案是針對工程進度期程及未來園區規劃,這部分以前有辦過嗎?請文化部回應,有沒有辦過工程進度期程跟園區未來規劃說明會?

李部長永得:工程進度期程跟園區未來規劃,就像剛才吳思瑤委員說的,提案內容「至今從未辦過相關說明會」,事實上,相關說明會是有辦過啦!但對於園區工程進度……

吳委員思瑤:主席,我具體建議中間那段文字不用了,就直接前面的主題「南松山地區將進行信義區商業北延等規劃」,然後就接到最後面「爰提案要求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儘速辦理地方說明會。」,這樣就好了。

主席:他們現在要瞭解的是工程進度期程跟園區未來規劃。

吳委員思瑤:那沒關係,一樣嘛……

主席:這部分的確是沒有說明過嘛!

吳委員思瑤:我覺得中間那一段不要啦!人家有做的事情……

主席:中間他們有做什麼?

吳委員思瑤:提案寫說至今沒有辦過……

主席:相關說明會指的是……

吳委員思瑤:我不接受,因為我有去參加過。

主席:沒有瞭解相關工程進度嘛!

吳委員思瑤:主席,你中間那一段不用拘泥啦!

主席:文化部說沒有辦過,你怎麼會……

吳委員思瑤:你要的是後面,部長也同意了,你就「爰提案要求……」就好了嘛!中間那一段不要了,因為那真的跟我多次參與的經驗不符,我沒有辦法接受。

主席:相關工程進度期程,你有參加過地方說明會嗎?議員都說沒參加過。

吳委員思瑤:整個園區的工程進度,我去過N次了,真的!真的!報告主席。

李部長永得:報告主席,建議文字作這樣修正「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應辦理相關工程進度期程與園區未來規劃說明會」,這樣是不是可以?就是第四行修正為「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應辦理相關工程進度期程與園區未來規劃說明會」,然後邀請地方民眾、里長參加。

主席:請把修改的文字提上來,這個可能沒辦法這樣修改,要稍微修順一下。

李部長永得:好,我們先寫下來。

主席:先進行下一案,等會我們再回頭決定文字修改部分,不要耽誤時間。

進行第5案。

5、

華視為公廣集團成員,肩負重要之社會責任。近日華視執行僑委會「全球僑愛、心繫台灣」政府媒體行銷案,陳雅琳代總經理兼台長出訪國外作獨家新聞,於新聞時段播出長達一小時卻在最後一秒標註「僑委會廣告」,且標示方式不符比例,顯變相置入新聞行銷。該作法假藉政策宣導之名,用人民納稅錢進行大內宣,違反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有關電視媒體辦理政策業務宣導,應明顯標示其為廣告及揭示辦理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已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建請審計部及相關主計單位應對該案進行查核是否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國家預算法制,及公廣集團新聞專業獨立性。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奕華  吳怡玎

主席:我先幫萬委員美玲修改一下文字,倒數第四行「並不得已」的「已」修正為「以」。另外,後面建請的部分,因為今天的討論是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所以文字修改為「要求文化部、公視、華視針對標案缺失於兩週內提出檢討報告,並將檢討報告提交審計部覆核,待審計覆核結果確定後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維護國家預算法制,及公廣集團新聞專業獨立性。」這是萬美玲委員後來的修正文字。部長OK嗎?

李部長永得:是不是報告提交審計部覆核部分,可以分開處理?就是我們兩週內提出檢討報告,並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然後也建請審計部辦理相關預算的審計查核。

主席:萬委員之所以這樣修改,是因為今天不會有審計部的人員列席,所以認為應該把檢討報告送審計部覆核,因為依據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規定,到底這樣是不是一個合適的方式?是不是可以接受萬美玲委員這樣的文字修正?應該還好吧!因為說真的,你們這邊不送,到時候財政委員會再提,還是一樣啊!

李部長永得:剛剛我們主計同仁表示這是審計部的職權,審計部獨立行使職權,所以我們不能請求審計部這樣做,應該是建請審計部主動介入預算相關查核,所以文字上我們有一個調整的建議,就是報告直接送立法院,因為我們是對立法院負責,至於有關審計部分,就由立法院決議建請審計部進行查核、稽核。其實意思是一樣的,只是程序上有點不一樣。

主席:這樣好了,審計部的部分,我就建議他們另外再去審計部提案。

李部長永得:對、對、對。

主席:請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不好意思,提案前面的敘述,事實上並沒有這些事,就是「出訪國外作獨家新聞」、「於新聞時段播出長達一小時」,我們沒有啊!我們只有做daily新聞的部分,然後是for時事的部分,有關這個一小時,是之前在做的僑委會專案,這是兩碼事,所以並沒有我這次出訪,然後作成一個小時節目,並沒有這件事……

主席:這裡有一句話要刪掉,的確就是這次你出去,跟這個一小時是兩件事。

陳代總經理雅琳:然後那個標註的廣告是指之前我們已經執行兩集的部分,後面的標註有六秒,不是一秒,這也跟事實不符!

主席:我覺得這分兩部分,第一個是「近日華視執行僑委會『全球僑愛、心繫臺灣』政府媒體行銷案,於新聞時段播出」,這樣應該沒有錯吧?但這跟你們去訪問的確是兩件事,因訪問的爭議點是在剛剛前面說的那個部分,等於是用僑委會經費出國的部分,那是另外一個、不一樣的,所以把「陳雅琳代總經理兼台長出訪國外作獨家新聞」刪掉,這樣就可以吧?「執行僑委會『全球僑愛、心繫臺灣』政府媒體行銷案,於新聞時段播出長達一小時卻在最後……」,至於一秒、六秒,這個……

陳代總經理雅琳:因為那是一個精確的數字。

主席:我覺得重點是標示方式不符比例,幾秒真的不是重點。

陳代總經理雅琳:但還是要根據事實。

李委員德維:最後的後面不用寫秒。

主席:萬一是一分鐘也是最後,好不好?重點是標示方式不符比例,這樣可以嗎?

吳委員思瑤:我可以建議一下,就是把「近日華視執行僑委會『全球僑愛、心繫臺灣』政府媒體行銷案」,接著改為「涉及變相置入新聞行銷」,這樣就好了。因為我們不懂幾秒,而華視說是不精確的,既然是不精確的就不該登載在我們的公報文書上,所以是不是就用「涉及變相置入新聞行銷」?

主席:但這個很重要的部分是因為有提到標示方式,即有關預算法第六十一條的部分,如果只有講……

吳委員思瑤:那就是涉及,因為後面有寫了,「該作法藉政策宣導之名,用人民納稅錢進行大內宣」,這我也覺得很奇怪,公廣集團不就是要內宣,讓大家知道嗎?我覺得「大內宣」也很奇怪耶!這是公廣集團的使命,不是嗎?

吳委員怡玎:公廣集團不是要大內宣,部長應該同意吧?公廣集團的目的不是要內宣。

吳委員思瑤:不,就是報導一些事情,把事實、外交現況報導給國人知道。因為大內宣、大外宣這些字眼已經被污名化到一定程度了,所以請部長說明,我覺得這個前提……

主席:爭議在於有沒有讓大家知道是政府出資。

吳委員思瑤:我們要的都是後面做什麼事情,而不是前面在那個主題上用一些比較不精確的事情。我們的立場就是勿枉勿縱、查清楚,該送立法院的報告就送立法院,文化部該徹查的就徹查,華視該調查的就調查,我們的立場就是這樣。

主席:不然能不能這樣?我們就用剛剛講的「近日華視執行僑委會『全球僑愛、心繫臺灣』政府媒體行銷案,於新聞時段播出長達一小時卻在最後六秒標註『僑委會廣告』,且標示方式不符比例,疑似……」,接著是你剛剛講的要用什麼?「涉及變相置入新聞行銷」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這樣就可以了。

吳委員思瑤:他說幾秒?

主席:他說六秒,我們就照他說的六秒,因為重點還是那個標示的比例。

李部長永得:標示是法律檢視的內容嘛?

主席:對。

李部長永得:我建議……

主席:其實按預算法規定,最重要的是要明確。

李部長永得:不是明確。我建議是不是這樣處理?「政府媒體行銷案涉及變相置入新聞行銷。該作法顯有違反之嫌……」……

主席:可以啊!「應明顯標示其為廣告及揭示辦理……」OK,這樣可以。你們把文字稍微修正,我們等一下來唸。

李部長永得:好。

主席:因為今天坐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剛剛部長建議提到審計部,但我覺得這個滿怪的,審計部要不就另外再提。

李部長永得:對。審計部另外再……

主席:這邊就是請你們兩週提出檢討報告,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李部長永得:對。

主席:這樣就好了。你們就寫,等一下再提出來。我先宣讀第四案的文字,從第二行開始:「南松山地區將進行都市更新及將信義區商業性北延等規劃,爰請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應辦理相關工程進度期程與園區未來規劃說明會,讓鄰近民眾、里長了解園區整體規劃及工程期程,以利南松山再生計畫順利推動」。後面就不唸了,這樣有沒有問題。我建議「相關研議規劃……」也不用了,重點是在你們的「盡速」大概可以說個時間嗎?一個月內有可能嗎?

李部長永得:好,一個月內可以。

主席:我們就改成「爰請籌備處於一個月內辦理」好了,也不用「應」了。「於一個月內辦理相關工程進度與園區未來規劃說明會」,這樣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

主席:接著是「以利南松山再生計畫順利推動。」後面一句劃掉,因為重點是辦說明會,如果沒有問題,我們就修正後通過。再來處理最後一案,先宣讀。第5案的文字等送上來,我們再確定

進行第6案。

6、

政府編列的預算都是人民血汗錢,政府徵為稅收之後,各該相關機關都應依其職掌為民眾把關。本院110年5月18日通過預算法第62-1條,目的就是為禁止各機關頻頻以行銷費用假藉政策宣導之名,用人民納稅錢替政府進行大內宣,以確保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不論是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只要是編列預算於四大媒體進行政策及業務宣導,皆應明確揭示。然近日華視發生多次新聞跑馬燈訊息荒謬錯置及節目製作未清楚揭示政策宣導經費等事,已嚴重誤導及損及國人對新聞公益性的信任。爰此,要求負責財務審計之審計部,除應將前開相關事件列為重大審計案件外,並應立即派員至華視辦理相關預算審計查核。

提案人:萬美玲

連署人:林奕華  吳怡玎

主席:針對這個案子,文化部有什麼意見?本來後面要改成「要求文化部、公視、華視針對標案缺失於兩週內提出檢討報告,並將檢討報告提交審計部複核,待審計複核結果確定後,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後面的部分就比照、跟前面一樣,改為「針對標案缺失於兩週內提出檢討報告,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前面的部分是不是就……

李部長永得:前面的部分都是依法律規定。

范委員雲:如果看第六十二之一條的條文內容,其實是在要求明確揭示廣告贊助,不能置入性行銷,可是沒有大內宣這種用語,要求的是要揭示清楚,我的理解大內宣是中共這個極權國家的用語,我們是不是可以避免這種文字?好不好?因為這通過代表是教文委員會的決議。

主席:能不能用「本院110年5月18日通過預算法第六十二之一條,目的就是為確保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可以這樣嗎?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

主席:起碼這沒有錯,就是要確保行政中立,然後要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這樣應該OK吧?好,我們是不是就修正通過?

李部長永得:文字是不是可以再做一些修正?倒數第四行:「製作未清楚揭示政策宣導經費等事」,到此為止都還是客觀的描述,但是接著「已嚴重誤導及損及國人對新聞公益性的信任」,這些字是不是可以稍微調整或者刪掉?

主席:還是改成「然近日華視多次……及節目」,不然改「已嚴重損及」,就不要「誤導」,但我覺得真的對新聞的信任度有影響。吳委員有什麼建議修正文字?「已嚴重損及國人對公廣集團……」……

吳委員思瑤:「及國人對公廣集團之……」……

主席:「之新聞之信任,」應該可以吧?

吳委員思瑤:「之期待」。

主席:我覺得「信任」還OK,這個還好,因為真的有影響到信任度。

吳委員思瑤:部長care的是「嚴重誤導」,是不是?

李部長永得:「已嚴重損及國人對於公廣集團之信任」。

主席:「信任」就好了,這樣OK啦!

吳委員思瑤:「已損及國人對公廣集團之信任」。

主席:「已嚴重損及國人對公廣集團之信任」,OK。

吳委員思瑤:這也確實如此。

主席:這是確實。

吳委員思瑤:確實傷及國人的信任感,沒有錯。

主席:我就不再重複剛才的文字了,應該都清楚了。

李部長永得:好。

主席:好,再確定一次。從第二行最後開始:「本院110年5月18日通過預算法第六十二之一條,目的就是為確保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不論……」維持,「然近日華視發生多次新聞跑馬燈訊息荒謬錯置及節目製作未清楚揭示政策宣導經費等事,已嚴重損及國人對公廣集團之信任。爰此,要求文化部、公視、華視針對標案缺失於兩週內提出檢討報告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李部長永得:可以。

主席:第5案:「華視為公廣集團成員肩,負重要之社會責任,近日華視執行僑委會『全球僑愛、心繫臺灣』政府媒體行銷案,涉及變相置入新聞行銷,有違反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有關電視媒體辦理政策……」接著,「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之嫌」,這樣可以嗎?後面的部分就一樣,「要求文化部、公視、華視針對標案缺失於兩週內提出檢討報告後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維護國家預算法制及公廣集團新聞專業獨立性」,有沒有問題?

李部長永得:好,可以,謝謝。我們配合辦理。

主席:沒有就修正後通過。我們要開始回來質詢,我想終究還是要顧及到官員的健康,質詢到李貴敏委員之後,我們休息半小時讓大家吃個飯。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3時13分)首先請教NCC,發生這樣的事情,全國都在看,大家都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當然。

楊委員瓊瓔:你的立場會怎麼處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覺得很痛心。坦白講,連續出這麼多的事情,我們的立場本來就是依法監理。第一個,當然是先進行相關的行政調查,依照法定程序處理,如果有該罰的地方,我們就依法裁處。

楊委員瓊瓔:請問你們的行政調查要多久時間?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已經有初步兩次到三次的行政調查。

楊委員瓊瓔:請告訴我時間點,什麼時候可以將答案告訴社會大眾?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行政調查完以後,我們會進行諮詢會議處理。

楊委員瓊瓔:當然,過程不用講,你們預計要多久時間?因為新聞是讓全國人民不出門可以知道訊息,大家非常信任……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天就有新聞稿先跟……

楊委員瓊瓔:不希望這樣「一直暈、一直暈」,這樣對社會是沒有幫助的,所以你們的立場大概多久……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天就用新聞稿,先把初步調查的結果跟全國人民報告了。

楊委員瓊瓔:既然有初步調查報告,你們的調查報告及處置方式什麼時候可以給國人知道?

陳主任委員耀祥:以處置方式來講,因為後面還要召開諮詢會議,所以時間會比較長。

楊委員瓊瓔:本席不想聽你們的內容,因為這是你們內部要做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辦法跟委員押一個明確時間。

楊委員瓊瓔:你們大約要多久時間?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我們的諮詢會議,比如一個案子違規要處罰,通常大概三到六個月才有辦法作出決定。

楊委員瓊瓔:換句話說,這個案子會在半年之後,才會跟社會大眾說明清楚?

陳主任委員耀祥:差不多這個時間。因為這個要看後續相關的部分有沒有完整調查完畢,而且我們還有……

楊委員瓊瓔:我們不參與內容,只希望知道一個時間點。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楊委員瓊瓔:讓社會大眾不要每天在講這些事情。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希望如實。

楊委員瓊瓔:請教陳代總經理,大家在這個時間點都很辛苦,我相信你也不願意發生這樣的事情,現在你心裡有什麼感受?因為連續出包三次之後,第一時間你提出辭呈。另外,你的能力也是大家都認可的,但是發生這樣的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依照你的能力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為什麼?你現在心裡作何感想?預計要怎麼做?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當然覺得非常痛心跟遺憾,因為犯了絕對不應該犯的錯誤,所以在現在的情況之下,我們就是要立刻檢討、修正。針對這部分,我們訂定了比其他新聞臺更嚴格的SOP來進行……

楊委員瓊瓔:比其他新聞臺更嚴格的SOP?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楊委員瓊瓔:我想所有的新聞臺都聽到了,因為這個是離譜至極,全國、甚至全世界,大家都知道現在中華民國總統叫什麼名字,大家也都知道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長叫什麼名字,竟然會在我們的媒體出現這種錯誤?這是怎麼想也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因為這樣的事件發生會讓人民不知道要信任還是不信任,本席要討論的是這個,所以大家加油!請問部長,他們兩個都回答很痛心,你呢?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楊委員好。我也覺得很不應該發生這件事情。

楊委員瓊瓔:兩個說很痛心,一個說不應該。NCC是獨立機關,而你們也要秉公處理,因為坊間都說會有雙標,但我願意相信NCC不會有這種現象。我的要求只有一個,人民信賴政府、人民信賴新聞,這才是我們民主國家最佳的真諦,對不對?請NCC主委回座,趕快加油!

我要跟部長討論另外一件事,我們花點時間來討論藝文團體。突然間也沒有想到疫情會這麼嚴重,甚至CDC說輕症者就在家裡,因為我們的疫情巔峰還未到,可是醫療量能已經傷腦筋,這樣就直接衝擊到藝術表演團體。藝FUN券到4月30日就快要到期,執行率是90%左右,4月22號領券率是90%,但是我發覺藝文界會更辛苦,你有什麼方法嗎?剛剛我跟勞動部部長討論勞工紓困的三種方案延長一年,到明年6月30日,因為有所作為,所以我就給他們拍手,但您對我們的藝文界有何辦法?

李部長永得:有關藝文界,我們的紓困計畫當然也是跟著行政院的政策延長一年,所以未及在4月30日以前或者年中6月底執行完畢的可以繼續延期,這是第一個。第二個,現在新增了一個狀況是很多表演繼續進行,因為疫情嚴重影響觀眾進場的意願,所以平均票房少兩到三成。

楊委員瓊瓔:沒人敢進場。

李部長永得:對,所以這部分我們會來協助表演團隊,怎麼樣來彌補這方面的損失,如何具體落實,我們下禮拜會跟所有表演的相關公(工)協會大家共同討論,文化部未來一定會支持所有的表演團隊。

第三個,還有一種情況,表演團隊或拍攝團隊本身也被居隔,以致於表演無法繼續進行而取消,這部分我們也會另外跟衛福部討論,是不是在這方面有其他的彈性措施,最重要的是因此而造成的財務損失,我們也會儘量想辦法補助。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現在很有魄力、很有guts在講很多的方案,延長一年是行政院拍板的振興方案,但是本席要跟你討論實質的問題,如果依照你目前在執行的,我們已經看到了結果,藝文界並沒有得到很重大地突破跟支持,所以你應該是從源頭去考慮。就像您剛才說的,你找他們來看,詢問他們的需求是什麼?如果依照目前的方案都沒有調整,只有延長一年,我跟你講,到時候一年後還是打叉叉。

李部長永得:那當然,我們瞭解,這的確沒有錯。

楊委員瓊瓔:你能瞭解就好,那就表示你們要起而力行的去跟他們討論,因為你們沒有想到的事情都會產生。

李部長永得:對!

楊委員瓊瓔:光一位工作人員染疫,全部的劇組都要停工、全部隔離,所有的人、事、物全部要調整,這個壓力太大了。所以我建議如何保障藝文工作者的權益,因為藝術是一個民主國家最重要的靈魂,如果再有怎麼樣的成就,沒有這個靈魂等於沒有用啊!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對!是的。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跟你討論過很多次,我就是希望你趁著這次延長的時候,有很的因素是不一樣的,你要拿出來跟他們討論,拿出他們要的,這一點你同意嘛!請落實去執行。

李部長永得:對,沒有錯。

楊委員瓊瓔:第二個,在紓困的時候,坦白講,我們一直在協助藝文類,協助得我都要流淚了,這樣也不行、那樣也不行,銀行團體也不是那麼地支持,他們很痛苦、很痛苦耶!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他們完全沒有收入,卻還要養這些工作者,老闆都斷炊了,而貸款需要各種條件,銀行團體也不是隨便就貸款給你啊!所以我第二個建議,你去看他們的困難點在哪裡,坦白講,現在的藝文團體要真正再去紓困,他們已經束手無策了,你說有很多錢在那邊等你們去紓困,但是條件不符合,你要如何去協助他們?這才是部長的重點嘛!好不好?就這兩點建議提供給部長。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楊委員瓊瓔:也把你們討論的方案提供給本席,好嗎?我們一起加油,讓藝術的靈魂永遠存在、發揚,好不好?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3時23分)部長,華視這樣的出包,您報告中第4頁講到最根本的原因是董監事改組延宕已久,幾乎所有主管都是代理職。我想請教一下,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他不是代理職,他就會做好,是這個意思嗎?只要董監事改選好華視就不會出包,是這個意思嗎?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李委員好。跟委員報告,當然不是這個樣子。

李委員德維:那是怎麼樣?

李部長永得:基本的原因就是必須先改組。

李委員德維:我直接問你,華視這邊出包,由誰負責?你認為最大的問題是哪裡?是公廣集團的董事會,或華視的董事長、代總經理,還是華視的基層?你覺得問題出在哪裡?

李部長永得:根本的問題就是我們經營一個團體及企業,必須要給員工一個穩定的工作環境。

李委員德維:所以你認為他們現在不穩定?

李部長永得:當然,因為現在董監事還沒有改組就不穩定嘛!

李委員德維:陳雅琳代總經理,我知道你要辭職了,你們現在穩不穩定?穩定還是不穩定?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整體來講是屬於比較不穩定的情況。

李委員德維:你是不穩定,其他人穩不穩定?

陳代總經理雅琳:就是整體來講都是不穩定的情況。

李委員德維:所以是不穩定,沒有關係。不好意思!陳董事長,你過去在公視,現在也還在公廣,穩不穩定?

主席:請公視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郁秀:不穩定。

李委員德維:,大家都說不穩定。部長,接下來5月以後穩定了,就不會有問題,是這個意思嗎?

李部長永得:不是,在5月穩定了以後,至少可以籌組比較穩定的經營團隊,能夠進行內部的檢討跟改革,還是需要很大地努力啦!

李委員德維:部長,我剛剛問你華視出包誰應該負責?今天我坐在這裡聽來聽去,我覺得變成是國民黨要負責,因為你們一直在講不穩定,不穩定你就歸咎於公廣集團的董事改選沒有完成,民進黨、執政黨的委員就不斷地罵國民黨,這個意思就是民進黨執政後,公廣集團由執政黨派人出任,但是負責任、出包了,卻要由國民黨來負嗎?是這個意思嗎?

李部長永得:委員,你這樣的理解就是完全錯誤。

李委員德維:是我錯還是民進黨的委員錯啊?

李部長永得:你的理解也是錯誤的。我們現在講的是產生董監事過程的法律,其規定是不合理的,所以我們過去也一直強調,不管由哪一黨執政都是……

李委員德維:不合理?部長,你記不記得這個法律通過,是當時在野的民進黨不斷地堅持?現在蘇貞昌院長、謝長廷駐日代表都是當時的立委啊!這種話你都敢講喔?

李部長永得:我覺得你這樣的理解,我想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我坦白跟你講,過去……

李委員德維:部長,我們都希望解決問題啊!

李部長永得:我很少在談過去的問題。

李委員德維:現在出了問題,你就好好去改嘛!現在卻一直牽拖給國民黨。

李部長永得:我們現在就是針對問題,積極地跟朝野黨團協商能夠產生一個共識,如何儘快地組成第7屆的董監事,然後進行一系列的改革,並不是說組成了以後就沒有問題了,組成以後問題才是開始要去進行。現在沒有組成的話,坦白講,包括經營團隊都不穩定,這是一個現況事實,對於現況的事實我們並沒有說是哪一個黨的問題。

李委員德維:部長,我再請教一下,華視在陳代總經理之前的總經理做了多久?幾年?

陳代總經理雅琳:4年。

李委員德維:4年還不穩定啊!那什麼叫穩定啊?部長,蔡總統一任也不過4年啊!

李部長永得:不是,跟委員講的這個……

李委員德維:部長,你當文化部長還沒有4年耶!什麼穩定啊!這種話都敢講,什麼叫不穩定啊?

李部長永得:我想委員也是對企業經營管理很有概念的人,一個企業最上層的人如果都不穩定,當然就會造成下面的……

李委員德維:請教董事長,您擔任董事長多久?

陳董事長郁秀:快要6年了。

李委員德維:快要6年,穩不穩定?很穩定啊!哪裡不穩定?前面的莊總經理是4年,哪裡不穩定啊?

李部長永得:委員,我們現在講的不是說過去,只是講應該要改選董事會的時候,我們沒有及時改選的這件事情,不是講從頭到尾都是這樣子。

李委員德維:是,所以你不能張飛打岳飛,發生了問題,好好改進,我們全部都支持。

李部長永得:是啊!

李委員德維:但是牽拖到什麼公視法,又牽拖給國民黨,你不覺得很可笑嘛?我今天坐在這裡,聽到剛剛幾位執政黨委員講的,又去牽拖這些有的、沒有的,我都覺得你們在搞什麼啊!遇到華視出包的問題,你們就去解決它、面對問題嘛!你認為問題是不穩定、因為董監事改組沒有改好,所以我才問你改組改好了是不是就沒問題了,你又不敢答了?

李部長永得:改組後就開始要真正去落實改革的相關措施。

李委員德維:好,5月以後改組了,就會穩定了,是不是?

李部長永得:對!

李委員德維:那還會不會出事?

李部長永得:到時候如果出事了,責任會更明確。我們在5月董監事改組以後,董監事會會去籌組經營團隊,我們希望經營團隊對企業中工作同仁的士氣、內部流程需要檢討的部分,包括機器設備、企業文化等,都要用心地一步、一步來改善。

李委員德維:部長,我不是要罵你,但是你們遇到了問題,就好好去解決,牽拖東、牽拖西真的沒有什麼意義,好不好?你們自己去思考,我知道你們也很尷尬,你們必須找一個理由,但不諱言把它牽拖到國民黨,我真的覺得是張飛打岳飛,真的太離譜,好不好?謝謝。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3時30分)主委好。我有幾個簡單的問題,其實前面的問題不是我真正要問的,但我要先請問你,你是獨立機關是吧?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是。

李委員貴敏:臺灣是人治的社會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臺灣是法治的社會。

李委員貴敏:臺灣是法治的社會,所以你應該要依法行政,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李委員貴敏:回到依法行政來講,剛才我聽到你前面回答的時候,你提到對於華視的處置需要3到6個月。主委,我請教你,本來民眾是信賴新聞的內容,這些事實發生之後,知道應該要如何因應,對民眾而言是很需要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李委員貴敏:你認為3到6個月的這一段時間,對民眾來講,尤其華視已經連續出包的情況下,你是憲法的專家,這沒有違反憲法上民眾有知的權利嗎?你認為這3到6個月的期限就直接讓它過去,老百姓不需要信賴媒體上面所提供的訊息,也直接把民眾在憲法上所保障知的權利整個封殺掉3到6個月的期限,你認為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報告委員,臺灣的新聞台不是只有華視,基本上新聞本來就是競爭多元的。

李委員貴敏:好,沒關係,我順著你的答案提問,你的答案就是:全臺老百姓,你們現在聽到了,不要看52台的華視……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說不要看52台,我只是說新聞在多元競爭的狀況之下,新聞台有時候難免會有錯誤。

李委員貴敏:剛才在很多的詢答中也提到有所謂的獨家,對不對?民眾看到別台沒有,會認為這台有就表示是獨家,今天華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狀況,你不覺得你自己是始作俑者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個基本上是一個內部管控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你不認為,你認為這是華視的問題,但我告訴你……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相信新北市的消防局也會做澄清。

李委員貴敏:主委,讓我講話,好不好?這是我質詢的過程。既然你是憲法專家,你要知道委員有質詢的權力,你是備詢,OK?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謝謝。好。

李委員貴敏:前面部長也提到,你明明知道華視因為董事會改組,我聽到你們全部的回答都是不穩定,你認為是穩定,還是不穩定呢?剛才說董事沒有選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

李委員貴敏:就針對剛才李德維的問題,剛才你沒被請上臺,不管是李部長也好,其他的華視單位都認為是不穩定,我請教你,就那個問題你認為是穩定,還是不穩定?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總經理被撤換掉以後,換成代理,當然目前來講……

李委員貴敏:問題不是現在發生的,我請教你,剛才李部長還有其他人認為華視經營是有不穩定的情形,因為公廣集團董事的部分沒有辦法確定,你是不是同樣也認同剛才幾位的意見?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我根據行政調查的結果,看起來在他的代理、內部人員訓練的部分,的確有不穩定的狀況。

李委員貴敏:好,沒關係,這是你說的喔!你既然認為它有不穩定的情況,而且當時52台華視營業計畫書變更的核准還沒有通過,你也知道其實是要求四百多個人,現在只有兩百多人……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三百多個人。

李委員貴敏:在林林總總的情況之下,你知道它不穩定,又知道它的計畫書沒有通過、人員不足,你也知道同樣是新聞專業的媒體工作者,他表示這些工作沒辦法過度負荷,這些你都知道吧?對不對?既然你都知道……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兩年前的事,但這是最近才發生的事情,當然會有時間差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等一下,你又犯了這個毛病喔!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是回答問題。

李委員貴敏:沒有啊!我剛剛說在憲法上我有質詢的權力,不是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當然。

李委員貴敏:今天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問題,難道不就是因為華視認為只要有主委關愛的眼神,所有的事情都不是問題?歷年以來,不要講臺灣,在國際間也是同樣的情形,有沒有一個單位的出錯是連番出錯,不會吧!為什麼?因為別人知道出了錯之後,就要去檢視與改進它,可是我們看到今天的情形是不是這樣?不是!你要去問為什麼華視會有這樣的情形,因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有的問題都要被檢視啊!

李委員貴敏:沒有檢視啊!連你的行政作業剛剛都講要3到6個月,所以對華視……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那是裁罰的部分,剛才是委員詢問的,那是裁罰的時間。

李委員貴敏:對華視來講,你不裁罰,把所有的責任歸咎到基層人員上面……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這樣講。

李委員貴敏:把董事長、總經理換掉,華視的問題就解決了嗎?沒有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總經理不是基層人員,總經理是決策跟執行的人。

李委員貴敏:你現在就要他一個人背黑鍋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背黑鍋,這是文化部要去處理的。

李委員貴敏:我才要講你今天作為一個主管機關……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是監理機關。

李委員貴敏:你是監理機關OK啦!好啦!你喜歡用這個term,沒有關係啦!但你監理了沒有?你沒有嘛!今天你作為一個監理機關……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有,第一時間發生事情,我們就去調查了。

李委員貴敏:調查?用嘴巴誰不會講,誰不會講調查?但是你做了什麼事情?

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還有書面資料,所以我們今天處理……

李委員貴敏:今天就是因為你的關係,可不可以把幼兒園等級的經理拿去當公司的總經理?不行嘛!為什麼?因為他還沒有成長好嘛!今天為什麼52台應該……

陳主任委員耀祥:也沒有到幼兒園那種程度啦!

李委員貴敏:事實都已經證明了,所以我前面才會問你臺灣到底是法治國家,還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你也是看華視長大的吧!華視也不至於像你講的那麼不堪吧?

李委員貴敏:我沒有這樣說,你不要栽贓喔!我對華視……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是講事實。

李委員貴敏:沒錯,我是看三台長大的,對於三台我很尊重,但對於甩鍋這件事情我很不能夠諒解,為什麼?因為你今天有沒有給它足夠的人員及編制,我其實本來想問你的是,對於它的資產活化,就是靠近敦化北路、八德路那邊資產的活化,那部分你有介入,還是沒有介入?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沒有,這是文化部營運的部分,這不是我們可以去揭露的問題,而且這是立法院要去處理的議題。

李委員貴敏:不是啊!我覺得很奇怪的一件事,你不就是要去看華視的營運報告書?你要知道52台是大家會看的新聞台……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希望它能改善財務狀況。

李委員貴敏:整個新聞台集中在50幾台的地方,你要知道52台原來是中天,大家都已經很習慣看那台了,現在華視還沒有茁壯成這個規模,你硬把它塞進去這裡面,別人看到的是主委你關愛的眼神。我問你,當時中天的王又正只是單純地講到200萬噸,馬上就更正的情況之下,你罰了人家多少錢?你罰人家100萬元,你不是莫名其妙,直接就罰人家。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也是由我們的委員會討論的,不是我一個人……

李委員貴敏:我剛才就問你,既然是法治社會,而不是人治社會的話,法治社會怎麼會有多標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依照法定程序去處理,沒有多標,是同一個標準。

李委員貴敏:哪裡有同一個標準?民眾的眼睛……

陳主任委員耀祥:廣播電視法有規定。

李委員貴敏:今天不要因為你當了一個主委,就認為我們全臺灣民眾的眼睛都瞎掉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今天是直播。

李委員貴敏:大家看到的是你多標的情形,今天……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都是單一標準。

李委員貴敏:哪裡有單一標準?

陳主任委員耀祥:法律就在那裡,就是單一標準啊!

李委員貴敏:你現在離譜到一個程度,你做的行為還直接指鹿為馬、還可以張著眼睛說瞎話,我佩服你!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指鹿為馬。

李委員貴敏:我的時間到了,但是我要講,主委,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概念,難道只限於投資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的法律規定是投資,包括經營,這些都是不可以的。

李委員貴敏:你腦筋還沒有轉過來,我是問你說它的精神,它的精神就是不要黨政軍介入……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跟媒體保持一定的距離。

李委員貴敏:你還說你是憲法的專家,不是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啊!

李委員貴敏:它的精神就是回歸到老百姓有知的權利,老百姓既然有知的權利,他要知道事實的真相,他要知道的並不是你想置入於他腦中的形象。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不能置入,新聞是不能置入的。

李委員貴敏:對,所以就不應該僅限於投資,不管你的標案也好,我請問一下這些東西……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你講的是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謝謝,你還知道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啊!應明確標示為廣告,而且是不得置入。

李委員貴敏:對於這些違法的事項,你有沒有去關注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啊!如果是違法置入就裁處啊!

李委員貴敏:好、好、好,那很好,既然你有關注,那我拜託,因為時間到了,我拜託你在會後把這些有取得政府標案的媒體及金額統計出來,各個單位……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些資訊都有公開,我們會把相關資料給你。

李委員貴敏:沒有關係,我們現在要求你既然有,你就把每一家加總之後提出來,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資料我們事後會去統計。

李委員貴敏: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可以,我們會提供給委員。

李委員貴敏:多久?

陳主任委員耀祥:多久……

李委員貴敏:你不是你平常就有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本來會要求新聞……

李委員貴敏:多久?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是不是請內容處長跟你講一下要多久時間?

李委員貴敏:你說你平常就有關注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有關注所謂的新聞頻道……

李委員貴敏:每一家的統計數字,包括三立、民視等各家的情形,多久可以提出來?

主席:請通傳會基礎設施與資通安全處鄭處長說明。

鄭處長明宗:這個情況可能要跟各新聞頻道去要,因為他們有些……

李委員貴敏:沒有,你內部我不管,剛剛主委才講,你現在出來講的跟主委講的不一樣……

鄭處長明宗:那我們1個月內請各頻道……

李委員貴敏:整理這個東西需要1個月?

陳主任委員耀祥:1個月啦!委員,因為有些東西來講,有些資料……

李委員貴敏:你不是講說你平常就有管嗎?所以現在全民都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有管……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委員你要的話可以啊!

李委員貴敏:有沒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基本上來講……

李委員貴敏:你不是平常就管了,平常就管的資料就在啊!那你為什麼還需要1個月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委員要的是統計資料,所以……

李委員貴敏:我說各個媒體……

陳主任委員耀祥:你要的是統計資料,我們可以去查……

李委員貴敏:多久?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剛才我們的同仁……

李委員貴敏:也還是1個月,所以全民可以聽到你平常就有管的事情……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委員要的是統計資料,不是只有各家的問題而已,因為我們有186個頻道,當然新聞頻道沒有那麼多,所以這些有沒有……

李委員貴敏:沒有關係,那我跟你講,主要的就好了,電視台的就好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去整理……

李委員貴敏:多久?

陳主任委員耀祥:還是給我們1個月的時間好不好?

李委員貴敏:還是1個月,那就全部的,好不好?謝謝。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還是有新聞台而已啦!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3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傅委員崐萁發言。(不在場)傅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4時12分)部長好。今天站在這裡,部長您是我媒體的資深前輩,陳代總經理,雅琳姊,其實我比較習慣這樣稱呼你,兩位都是我的媒體前輩,但是我整理了這四個錯誤,我想任何時候、任何時間,我們看到像這樣的錯誤,過去我們在媒體服務的時候都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所以事實上我想要問的、非常重要的就是,包括部長以及雅琳姊,你當台長也將近快1年的時間,當代總經理剛好屆滿3個月,發生這樣的事情,媒體人有身為媒體人的尊嚴跟專業,華視的新聞人應該也希望自己的新聞品牌是有它的價值的。我想瞭解的是,事件發生到現在,對於在華視任職的同仁,他們心裡到底怎麼想?大家真的想要把這個品牌搞爛嗎?我想就教部長還有陳代總經理。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是不是先請陳總說明一下?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想所有的員工都非常難過,所有發生疏失的這些員工也非常內疚、自責、懊悔,所以其實現在士氣非常低迷,因為我們在過去1年真的非常努力,我們也建立了很多新的內容,也完成了一個全天候的新聞台頻道,推出有公廣價值的新聞頻道,這些都是我們過去一年來不斷不斷努力的成果,尤其在內容上有很多的變化,在多元的部分我們也做了很多努力,但是因為一個動作的疏失就造成這樣大的風波,所以大家當然非常難過……

林委員楚茵:好,我必須要打斷你,你要知道,這個疏失如果只有一次,它不會被放大檢視,從跑馬快訊不該出現的時候,它明明是演習,但居然從另外一個路徑出現,原本是為了要道歉的跑馬,居然寫了大屯山火山爆發。照理說如果是為了道歉,我平心來講,我很懷疑key in「巴士海峽發現石油」、「大屯山火山爆發」的這位同仁在想什麼?因為我們都是內行人,我講實話,這個不是複製貼上,這是key進去的,key進去的人如果是為了道歉,他今天說「我道歉、我道歉、我下跪、我磕頭」,key出去都不會比什麼大屯火山爆發、岩漿滾滾而下來得離譜,我說真的,所以這些key in的同仁是想要毀了華視新聞這個品牌嗎?我自己沒有待過華視,但是我對於我任職的每一個工作、每一個新聞台都是有使命感的。因為這是編輯上的錯誤,甚至包括你說編輯去上CG,總統都可以誤植,我想瞭解的是同仁到底在想什麼?

關於華視,過去大家常常在講的是虧損連年是因為當然除了政府的補助之外,你們還要自給自足,我現在拿的是前總經理莊豐嘉所說的,它的虧損其實有降低了,但是我想要講的是,放到52台的新聞區塊之後,我想雅琳姊非常清楚,面對的競爭跟挑戰者都是來勢洶洶,從49台到55台,他們投資了財力、人力、物力,如果今天只照廣告收入,比如像剛剛我們所講的,這些要用來做損益兩平的置入都不能實行的時候,在新聞區塊底下,又是在一個虧損底下,人力跟設備無法精進的狀態底下,請問華視新聞頻道放在52台真的能有競爭力嗎?接下來到底怎麼樣推出好的東西,這是非常重要的。

陳代總經理雅琳:因為我們當初成立這個新聞台主要也是希望把公廣價值帶進來,所以這過去一年來,我們都是往這個方向在努力,所以我們真的端出了不一樣的內容。根據山水公司的民調,我們的國際新聞是所有新聞頻道裡面最多的,我們有臺語、有客語,有各式各樣不同的單元,我們國際新聞很多,我們有多元,而且我們沒有口水,我們沒有任何的對立,我們只講事實,就回歸到新聞本質。

林委員楚茵:就一個公司經營來說,當然這些內容也許優質,但是第一個是你要如何達到損益兩平?雅琳姐就任一年了,你當代總經理也有3個月,不管去留,但是優質的能量、內容之外,你也必須讓這個台能夠撐得下去,這是極為重要的,所以在前面我特別提到的是管理面的部分,到底大家有沒有向心力,以及經營面當中,你如何讓它損益兩平,這都是非常重要的,是你接下來必須面對的考驗。當然我知道你是一個非常好的主持人、非常好的報導者、採訪者,可是報導、採訪跟一個電視台的經營是不一樣的,如果今天你沒有辦法把它經營好,就會發生內部的疏失,以及未來你會面對你想要去做採訪的時候,你沒有這些經費跟預算,因為又要馬兒好,也要馬兒有草可以吃,這些內容的產製是需要成本的。所以我在這邊要特別提醒你,也請部長要好好地思考,就是華視能做的事,公視其實也可以做,如果今天華視無法做到損益兩平,如果在廣告區塊、在52台當中沒有辦法有收視率,就沒有廣告,沒有廣告,就沒有辦法跟其他49台到55台中間的其他新聞台做強勢競爭,它會越來越弱,所以我要請部長思考的是,華視這個品牌,如果前面大家犯錯都覺得不OK的時候,最後的結果是什麼?要不要做資產清算,或是乾脆剛好民營化?其實這是部長你必須思考的,因為既然公廣集團已經有公視了,如果華視的大家沒有向心力,而且在經營上面,放在52台沒有辦法做競爭、沒有辦法跟其他台做PK的時候,是不是要好好思考一下它的下一步?部長。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的關心,委員在媒體上也是非常專業,這些問題的確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不過整個大方向上來講,比較多公廣媒體的力量對於整個臺灣的新聞跟節目的品質會有幫助,會產生一種良性的競爭。

林委員楚茵:所以就算華視目前是入不敷出,而且甚至於你看像有政府招標,如果找進來,還是要面對被質疑的部分,那它的income到底如何增加?這是個問題喔!

李部長永得:這些都可以去檢討,基本上我常常舉韓國的例子,NBC沒有政府補助,全部靠廣告跟節目的著作版權售出,它也可以得到一個很好的經營成果,所以具有公共性質也具有商業能力不是不可能達到的目標,當然要如何去做,坦白講這中間還有很多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地方,文化部當然責無旁貸,我們會協助解決這些問題,包括最基本的,你剛剛也有提到,這些資產還有組織架構的問題都必須要解決,有一段路要走。

林委員楚茵:我可以認同部長的方向,因為我時間到了,我也不願意佔後面委員太多的時間,但是我要講的是,如果這個方向要這樣做,那麼接下來不論是華視總經理或者雅琳台長,其實都肩負很重要的責任,不是只有內容,如果只有內容但沒有錢也做不下去,經營團隊非常重要,要多花一點時間在經營上面。最後我要講的也是公司法的修正,我覺得必須要趕快進行推動,否則很多都卡在那裡,原班人馬都不動的時候,如果很多事要在妾身未明的時候做,他也會不敢大刀闊斧地做,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4時21分)代總經理好。這一次的事件,包括新北被共軍飛彈擊中、大屯山火山爆發,還有蘇貞昌院長變成蘇總統,總經理覺得是你跟誰過不去,可以說明一下嗎?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沒有跟誰過不去,這個事情就是我們的基層操作人員……

陳委員椒華:請問華視以前有發生這種事情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沒有,這是第一次。

陳委員椒華:從來沒有?

陳代總經理雅琳:沒有。

陳委員椒華:然後連續出包,所以本席才會懷疑到底是誰要跟你過不去,當然這個只是合理地去思考這樣子的問題。這一次這樣子的出包引起社會的恐慌,你覺得華視要怎麼改革呢?部長,我從媒體報導看到的是部長有要慰留代總經理,你覺得這個代總經理還是有能力來處理這個問題,是不是?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現在文化部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儘快完成公廣集團新一任董監事的組成。

陳委員椒華:完成新一任董監事的組成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

李部長永得:不是,可以開啟一個改革之路。

陳委員椒華:那為什麼現在就沒辦法去阻止這個事情發生?本席覺得很奇怪,這個事情是小事,為什麼要像部長講的,要等新一任董監事改組才有辦法?這是很不合邏輯的事情。

李部長永得:這怎麼會不合邏輯呢?有關於一些SOP或者人員疏失的部分,現在華視也好、公視也好,內部也都做了立即的檢討跟改進,但文化部負責的是一個比較根本的部分,就是文化部有責任的部分……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認為目前的董監事是延任暫代,這個問題解決之後,後續的管理就可以上軌道,你是這樣子的思考邏輯嗎?

李部長永得:對,籌組穩定而且專業的經營團隊會讓整個工作環境更好,同仁的穩定心也會比較強,會專注於他的工作,然後逐步去改革。

陳委員椒華:那為什麼之前這個事情一直被延宕呢?執政黨全面執政已經好幾年了,為什麼這個事情以前都不做或做不好呢?就是有關董監事的聘任,或者是該修法就趕快修,為什麼一直拖,拖到現在出事了才要修呢?

李部長永得:其實也不是因為出事才開始進行,我跟委員報告,這兩年我擔任文化部長任內,我拜訪過3位國民黨團的總召、1位黨主席,還有包括時代力量、民眾黨所有在野黨的黨團總召,每一個我都拜訪過,跟他們說明、拜託這個事情的重要性,希望能夠趕快啟動公廣集團的相關修法,但是我也必須承認我的進展非常有限,所以我自己必須要自我……

陳委員椒華:但是本席還是覺得很遺憾,如果你現在提出來的解決辦法只是要趕快去做董監事聘任的改革,本席還是覺得不滿意,沒關係,部長……

李部長永得:跟委員簡短補充,兩路併行,一個是先把第7屆的董監事組成,這個是透過溝通協調的方式,不管有成果或沒有成果,我保證修法一定會修。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接著請NCC的陳主委,主委好。這次華視的誤報事件是違反什麼法?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可能是違反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陳委員椒華:就是妨害公共秩序還有善良風俗,那NCC要怎麼處置?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目前正在進行調查,調查完以後,我們依照法定程序召開諮詢委員會去處理、認定。

陳委員椒華:以主委的經驗,這個是誰該被處罰?部長要不要受罰?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廣電法的主體是事業本身,所以如果有的話……

陳委員椒華:是華視本身?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是華視本身。

陳委員椒華:那就是華視的董事長?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因為我們是只有行政罰啦!因為我們是監理機關……

陳委員椒華:行政罰?罰款?

陳主任委員耀祥:大概是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

陳委員椒華:請問NCC大概需要多久才可以完成?

陳主任委員耀祥:依照一般的情況來講要3到6個月才有辦法處理這個問題。

陳委員椒華:為什麼要那麼久?這麼簡單的一個事件,違反廣電法第二十一條。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雖然認為是很簡單的事件,可是因為這涉及到新聞媒體本身,我們會召集相關的學者專家、多方利害關係人去處理,所以程序上還是需要一些時間。

陳委員椒華:好,那為什麼鏡電視這麼多問題,NCC就讓它這麼快地通過?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還是繼續在處理當中,而且委員一直關心的鏡電視,它已經申請很多年了,也沒有馬上就處理。

陳委員椒華:但是現在NCC的董事也包括股市的禿鷹,包括曾經……

陳主任委員耀祥:NCC沒有董事,委員說的可能是鏡電視。

陳委員椒華:是鏡電視的董事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目前的董事名單裡面並沒有……

陳委員椒華:鏡電視的董事現在也換了,有股市禿鷹背景的人。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我們去查清楚一點,因為我們原來的資料裡面並沒有這個資料。

陳委員椒華:但是等你查清楚,鏡電視你就讓它開播了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基本上開播是依照法定程序處理。

陳委員椒華:所以就是NCC的不作為才會這麼慢去處理大家提出質疑的很多事情。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如果對這個事情有興趣,交通委員會到時候還會質詢,因為本會這會期還有人事案的部分要到交通委員會報告。

陳委員椒華:但是參股數家銀行的大型建商代表竟然擔任鏡電視的大股東,已經違反了媒金分離原則,你現在也不明確說你要調查、要停止執照嘛!這個就是讓人家覺得你NCC不作為或者是瀆職的情形。

陳主任委員耀祥:並沒有這個問題。

陳委員椒華:好,那就請NCC儘快安排鏡電視的審查,謝謝。

主席: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湯委員蕙禎:(14時29分)部長辛苦了。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不會,謝謝。

湯委員蕙禎:因為4月20日這一天的跑馬誤植,弄到民間都還滿驚慌的,一直在問到底發生什麼事,用「離譜」兩個字在講這件事件。這一次誤植的問題,我們聽到的是路徑誤植,對於民間而言是不可思議,新聞部製播新聞與其他事業部怎麼會混在一起?實在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另外也看到公視新聞片庫發生資料遺失的事件,毀損的資料大概有十萬筆,包括公視新聞部及客家電視台五年來大概有四十二萬多筆,這麼龐大的新聞資料,公視表示是外包資訊廠商的誤刪,連續五年來的誤刪,還一直無法改進,這是一個很基本的東西,也是一個低級的錯誤,怎麼會讓錯誤一再的發生?一般來講,熟手應該不容易出錯才對,所以作業流程與內稽內控一定是出了問題,我們就怕有豬隊友,不怕有神對手,只要有人搞錯就是雞飛狗跳。公視表示發生誤刪的問題可能是內部管控、SOP處理得不好、委外廠商管理不當、公視人員訓練不足等等,理由都很多啦!長期以來怎麼會一再的發生,有董事長、也有管理層級的人員,怎麼會讓它發生了呢?

華視這一塊也是SOP的問題及訓練不足所致,剛才代理總經理也說,過去都不曾發生,而是最近才發生的,難道是主管換人而導致大家鬆散,所以領導統御出了問題?現在總經理也被撤換離職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故意要讓我們出醜難堪,是不是如此?請部長說明一下。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我們對於所有事情最後都會非常嚴謹的具體調查,不做任何的揣測,根據調查的事實提出改善的建議。

湯委員蕙禎:剛才部長說過公共電視法要修法,否則這樣的高門檻是無法推薦審查人員,一直都無法正常運作,但是從修法到能夠正常運作還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無法放任它就這樣繼續等,更何況華視都已經放在第52頻道了,許多民眾都在看,我們很擔心它會再出狀況,因此,看看有沒有緊急的、暫時的措施讓它能夠正常的管理、營運,總是要有比較強而有力的管理。

原本的公廣集團董事長也辭職了,他也提出這個組織、這個設備或是有些同仁的心態可以說是相沿承襲,一直沒有辦法調整,跟不上新興媒體的轉變。現在的轉變速度都很快,其他電視台都進步很快,到現在還跟不上腳步,我們看到的公視、華視就是這種現象,所以文化部還是要多加強,讓公視、華視能夠有一些因應的做法,不然要等到修法談何容易,還得要慢慢等,恐怕要過了一年之後才有辦法。在此先謝謝文化部,辛苦了!但責任還是很重,謝謝。

李部長永得: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葉委員毓蘭發言。

葉委員毓蘭:(14時35分)代理總經理你好。你目前在華視擔任總經理兼台長,請問你的工作內容是什麼?與基層同仁開過幾次會?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以台長來說,我到任華視之後都會參加每天的編採會議,除非當時有其他公務,要不然我都會參加,因此我每天至少會開2次會,當然還包括一些主管會議。在代理總經理的部分也是一樣,無論是主管會議以及這兩個月來在節目部的部分、業務部的部分,我都做了很多的了解及耕耘,希望能夠改善公司的財務、也希望我們能夠推出更優質的節目。

葉委員毓蘭:在你進入華視之前,是否曾在公營電視台工作過?

陳代總經理雅琳:沒有。

葉委員毓蘭:無論你是在三立或壹電視,其實本席都經常看你的節目,本席認為你是一位很專業的新聞人,否為一位理想的經理人,我們就必須要來看一看!根據華視前員工的爆料,他說在你上任之後其實有很多資源分配不均,譬如你剛剛提到要改善財務,可能就要去做標案,這些標案要新聞部協助,但是要業務部處理,業務部卻說他們沒人、沒資源,然而沒人、沒資源的問題不只出現在業務部,連新聞部也是這麼講。本席不知道你們補了多少人,但是他們說大部分都是補進陳雅琳主持的節目,所以第一線的採訪記者、導播及編輯人數都不夠,本席不知道是不是真實,總之這是他們的爆料。

再者,內控機制也出現問題,華視的誤植是SOP沒有落實,剛剛很多委員都提到,以前老三台時新聞部經理都規定必須要驗帶,聽說在你上台之後假日就沒有人監看,整組螺絲都鬆掉了。因為沒有人監看,才會出現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以及大屯山火山爆發,岩漿滾滾流下的新聞,甚至昨天還出現蘇貞昌總統的新聞標題,到底內控機制出了什麼問題?應該要如何強化?身為一位新聞人,對於他們的爆料、他們的批評,你認為有沒有道理?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們的資源都是平均分配的,在我到任之後就是針對各個部門缺的部分,因為要從以前習慣的四節新聞變成全天候的新聞台,所以我主要是在編輯台這邊加了很多的人力。

葉委員毓蘭:顯然他們都沒看到,而我們在這一連串的錯誤中也沒看到你所謂加了人力之後的改變,但是在這些內部爆料資料中有一個是本席感到最過分的,而且我覺得廉政單位都應該要啟動調查,他們說你為了自己出國採訪,在出國前、在三月底修訂了差旅及差勤支給標準管理準則,包括你自己出去之後的防疫旅館居家隔離,每天都有1000元的膳食費、雜費。本席也擔任公務員很多年、三十年了,這個真的是叫自肥、這個真的是叫自肥。

陳代總經理雅琳:那個是因為……

葉委員毓蘭:怎麼會這麼剛好,在你出國採訪之前就做這樣的修正?

陳代總經理雅琳:這個是因應疫情的關係,因為在……

葉委員毓蘭:我們的疫情從前年就開始了,一直到現在已經進入第三年,這麼恰好就在這個時候修正?

陳代總經理雅琳:委員,請讓我解釋一下。這是鼓勵同仁能否居家隔離,不要去用到旅館的部分,因為旅館費用是我們要支出的一筆龐大經費,而且現在的政策已經可以改為居家隔離,但是我們原本居家隔離的支給真的是太少,叫不了外送的部分,所以在因應疫情的部分……

葉委員毓蘭:其實這個問題不是只有華視,全臺灣所有的公務員或在私人公司工作的通通都一樣。本席要再請教陳代總經理,晚間主播非常重要,如何能夠同時擔任台長督導所有的環節?你現在請辭的是總經理的職務,台長的職務要不要請辭?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在上午已經說過,等到新的董事會成立……

葉委員毓蘭:需要適當的時機,是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葉委員毓蘭:這個時機還不夠適當嗎?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有人家破人亡,才是所謂的適當時機?你這樣是不是仍然企圖維持電視明星的光環?是否還要繼續擔任製作人及主播?你要不要辭去晚間新聞節目的主播?

陳代總經理雅琳:我已經預先說明,在目前進行改革的階段,我不會播報晚間新聞。

葉委員毓蘭:不會播晚間新聞?請記得晚間新聞主播絕對是最值得信任的角色,謝謝你,請回座。

接下本席要請教部長,初步調查報告出來了嗎?有沒有蓄意的可能?未來是不是只要有不合宜的總經理或董事長上台就會發生類似的事情?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葉委員好。現在都是華視本身提出的初步調查報告,我們另外會有一個比較專業的小組幫忙檢視所有的工作流程、發生的原因以及需要改善的地方,最後再提出一個完整的報告。

葉委員毓蘭:剛剛本席提出的是華視內部員工的爆料,其實應該要啟動廉政的調查,因為這不是私人企業,當華視第一次出包時,文化部就應該要去督導,至於NCC的部分,早上大家問了半天,NCC還是振振有詞,但是連續出包三次都表示督導不周,所以總經理是否也應該辭去台長的職務,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要當機立斷。

接下來本席要談的是公廣集團如此大手大腳,他們要什麼經費都有,包括「Taiwan+」一年多少億的經費,但是點擊率真的非常有限。本席看到華視可以這樣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但是在文化部裡一項非常重要的業務項目──文化資產保護,我們對於文資審議專業真的非常吝惜!本席看了一下,文資委員們都是無給職,出席費一次大概是2,500元,是最近才調整的。至於他們的稿費,本席看了真的想哭,審查費每千字200元或是一案810元,稿費則是一個字0.8元。本席特別去查了一下,當然你可以說這是主計處訂定的中央各機關標準,但是本席也看到了中央研究院的支給辦法,譬如對於特別改稿及潤稿的部分,稿費從每千字1,650元至三千多元,本席認為他們至少是肯定的,而且所謂的特別改稿及潤稿就包括了外文、古代經典及法律條文等等,哪一樣不是文化資產應該要有的?針對這個部分,部長,在你擔任文化部長任內,本席與你做過非常多溝通,希望我們能夠為這些文資工作者爭取一些應該要有的尊嚴及待遇,好不好?可以研究一下比照中研院的作法。

李部長永得:委員講得很有道理,我們會朝這個方向研究及努力。

葉委員毓蘭:好,謝謝部長。

主席:剛剛葉毓蘭委員在質詢之前傳了一份文件給本席是關於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差旅及差勤支給標準管理準則,葉委員,沒錯吧?修正為差旅費包含防疫旅館或居家隔離,請針對這部分回覆一下,讓大家瞭解這個修正是怎麼樣的計算方式,謝謝。

現在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4時46分)主委,時間有限,今天大家關注的都是華視這件事,早上委員已經垂詢很多,現在就不再談這件事了。你身為NCC主任委員,對於整個媒體的義務而言,華視自己也有節目製播準則,而且它自己也講得很清楚,認真講,它也是屬於公廣集團下的一分子。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它是公廣集團的一部分。

張委員其祿:它更需要肩負獨立自主的精神。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張委員其祿:你認為這件事對社會到底有什麼樣的影響?另外,華視這件事也涉及當時把一個很不容易的稀有頻道給它,也就是第52台,在這樣的狀況下,是不是違背了當時發照給它的用意?坦白講,不要說其他商業電台,台視也認為他們很行、也很有資格,現在我們回頭看這些事情,不只是這次的嚴重事件,甚至前任的莊總經理在國會也都出了一些問題,這樣是不是有違當時NCC用心良苦把這麼一個稀有頻道給了它?現在卻出了這樣的問題。未來他們還是會碰到換照的問題,這些事情是不是都會成為往後評估換照的重要標準?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會透過評鑑換照強化對華視的監理,其實當時我們讓華視接手第52台是希望在整個新聞區塊中有公共與商業並存的機會,公廣集團或是公共電視的存在。對民主國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在世界各國都可以清楚看到。

張委員其祿:當然。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對華視這個案子感到很痛心,最擔心的問題是什麼?我擔心這會摧毀公廣集團的公信力,這個是非常重要的。

張委員其祿:沒有錯,是大家的credibility。

陳主任委員耀祥:建立權威性與公信力是不容易的事情,如果因為小事而將它毀於一旦,並不只是華視與公視的問題,而是我們幾十年來在媒體改革中試圖建立一個優質公共電視的理想恐怕就會大受打擊。

張委員其祿:坦白講,也是要謝謝主委的堅持,其實本席希望聽到的就是主委談的這些狀況,真的,在這麼稀有的頻道中,我們給了華視這個機會,其實公廣集團下的台視也很想爭取,但為什麼是華視而不是台視?自從華視拿到頻道之後,一直到今天碰到這些問題,真的是值得檢討及反省。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會深切檢討。

張委員其祿:謝謝主委,請先回座。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

張委員其祿:部長,你身為他們的主管,碰到這樣的問題,應該也是相當的心痛。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是。

張委員其祿:本席現在的質詢是希望能真的談一個制度性的解,既然已經發生了,本席就不再重複那些事情、也不再多說了,如何讓華視能夠更獨立自主,更接近剛才陳主委所講的那種公共電視的概念?這是一個對比,其實部長也很清楚,真正的公視不做新聞的標案,也不由新聞團隊去拿標案、也不會在新聞時段播放與標案有關的內容,這些幾乎都沒有。部長,你也應該知道為什麼公視可以做得到,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公視的製播準則,與華視還是有一些差異,它是直接屬於全體國民,不為任何政黨或政府服務,也不以營利為目的,這點是重點中的重點。

我們直接往下看,華視的製播原則也很清楚,其中有一個細微的差距就在於這句話,它是在公廣集團精神下經營廣告業務來維持公司營運開銷,本席認為這個可能就是今天所有問題的關鍵所在。今天華視是公廣集團的一分子,然而盈虧又是它自己要負責,當然我們會覺得好像是在介於有點商業、又有點公視之間讓它去伸展看看,但是現在看起來似乎並不是那麼容易,部長,你怎麼看這個制度性的解?

李部長永得:這個問題的確是華視今天面臨的根本問題之一,也就是它本身的定位不夠清楚,但是我認為其中最重要的,如果我們希望它成為公廣集團的一部分、也希望它扮演一個什麼樣的角色,而這個部分在商業上沒有辦法自給自足,那麼政府就必須編列預算補貼他們,才能夠完成與實現,所以這個東西應該是從這個方向來解決。

第二個問題,華視本身的公股占83%,其他的都是民股,這個民股的問題也應該要解決。第三個,還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其實公視不一定不能做廣告、公視是可以做廣告的,我們走的是歐洲與美國的公共電視系統,它是不能做廣告的,但是在其他很多國家的公共電視是可以做廣告的。如果要求它在市場上的公共性,又要求它自給自足,坦白講,這個要求不合理。

張委員其祿:現在的華視是符合公股占50%以上,而我們也知道它在實務上的操作真的很困難,以前是為德不卒,其實它符合這個標準,所以本席始終一直支持我們應該擴大公視集團。

李部長永得:是的,謝謝。

張委員其祿:根據法條第十四條規定是得編列預算,我們只是當時沒有幫它編嘛!因此,華視這件事是否也乾脆趁這個機會,我們真的審慎的思考研議一下,乾脆就把它更徹底的公視化,編列公務預算給它,免得讓它介於又是商業又是公共之間,搞得它自己定位不足,問題就多多。

李部長永得:是。

張委員其祿:這個部分就審慎地研議一下,好嗎?

李部長永得:這個可以是未來的解決方法之一,因此我們現在第一步是先啟動整個資產重估以及未來的活化計畫,第二個是處理它的民股問題。過去政府不是沒有處理民股的問題,而是編了預算之後,民股卻不願意賣,至於不願意賣的原因,則是一股到底值多少錢、要用多少錢買,民間與政府沒有共識,如果有一個具公信力的鑑價單位可以鑑價一股值多少錢,這樣就可以與民股去談了。

張委員其祿:其實我們政府編了很多特別預算,不該花的錢也都花了,對於這種該花的錢,說實話,應該要真的花下去,讓它變成公共化。

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巧慧及莊委員競程均不在場。

現在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4時55分)這件事在今天早上已經討論很多了,本席首先要請陳代總經理確認一下,剛剛幾位委員都質詢過了,你原本是身兼多職,有哪幾個職務?

主席:請華視陳代總經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新聞台台長、主播及主持人。

洪委員孟楷:還有代理總經理?

陳代總經理雅琳:這個職務是臨危受命的。

洪委員孟楷:照理講,如果是身兼多職,電視台都會編列相關的預算,基本上,如果是正常編制應該都會有相關的待遇,現在你已經辭了代理總經理,剩下3個職務的薪水還是照舊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基本上,主播與主持要有勞務才會有酬勞,台長的部分就是台長的薪資,至於代理總經理並沒有增加任何一毛錢。

洪委員孟楷:社會大眾是否可以這樣理解──你離開代理總經理的職務對於你的待遇並沒有影響,是不是?

陳代總經理雅琳:……

洪委員孟楷:陳代總經理,請回座,謝謝。

主委,上午有委員質詢時講到華視內部在跑馬燈出現狀況的10分鐘後才發現,這邊有相關的意見提到要增加晨夜時段編審的人力,對不對?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應該是7分多鐘。

洪委員孟楷:連7秒鐘都不應該發生。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錯。

洪委員孟楷:依照當時NCC通過的華視營運計劃書,華視在110年應該要有多少員工?

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目前是三百多位。

洪委員孟楷:330人,對不對?目前有多少位?

陳主任委員耀祥:依照目前華視的通報是三百多位。

洪委員孟楷:根據我們拿到的資料,他們現在內部的員工人數,連同工讀生在內,應該不到300位喔!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問題是不是請總經理來說明?

陳代總經理雅琳:332位。

洪委員孟楷:你們現在有332位嗎?

陳代總經理雅琳:是。

洪委員孟楷:到去年年底呢?以今年NCC的要求,111年應該要達到多少位?

陳代總經理雅琳:360位。

洪委員孟楷:要達到360位,對不對?110年年底要求達到330位,但是去年110年年底並不到300位,即使現在達到332位也是因為加上了工讀生,在332位之中有多少位工讀生?

陳代總經理雅琳:20位。

洪委員孟楷:20位工讀生,換言之,扣除20位工讀生之後,並沒有達到NCC要求在110年必須有330位的標準,請問這些工讀生是做什麼事情?

陳代總經理雅琳:工讀生在各個中心都有,包括編輯台、採訪中心……

洪委員孟楷:主委,當初NCC審照通過給華視營運書,可以接受呈報工讀生也屬於正式員工的員額,以此達到NCC要求的標準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人力與新聞台的維運有關,所以是看這個新聞台的人力是否有其必要性存在。

洪委員孟楷:如果沒有必要性存在,NCC就不必訂那個標準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工讀生……

洪委員孟楷:NCC規定110年要有330位、111年要有360位、112年要有400位。

陳主任委員耀祥:以人力來講,當然有所謂的新聞專業人員與輔助人員,人力都包括在這裡面了。

洪委員孟楷:NCC的標準是這樣嗎?主委,本席建議你回答時要說清楚,不然,以後在新聞台審照時,這點根本就是形同虛設。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否為必要的人力……

洪委員孟楷:編制內的人員,我需要審查了、我需要交報告了、我需要審照了、我需要呈報NCC了、我需要數字了,這時再來聘請50位、80位part time?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提到一個重點,這是編制內的人員,沒有錯啊!不是編制外的問題,而我們要求的是編制內的人員。

洪委員孟楷:是啊!part time也算編制內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part time不算編制內。

洪委員孟楷:那就對了,剛剛講的20位工讀生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些工讀生是長期聘用的。

洪委員孟楷:主委,很多委員也有講到,是不是新聞主管機關應該要做一個處置?您這邊也有講到,目前調查來看沒那麼嚴重,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目前調查是朝著與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有關係,我早上回答的也是依照法定程序召開相關會議進行裁處。我講得已經很明確,早上我講好多次了。

洪委員孟楷:主委,你現在是把你們行政主管機關應該要負責的業務推給立法院?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推給立法院。

洪委員孟楷:你是認為立法院還要立法指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早上的意思是這樣子,我們處理的是個案有沒有違法的問題,可是華視面對的不只是個案的問題,它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所以早上是說利用這個機會,危機也是一個轉機,也請大院能夠儘早找出解決方法去處理。因為公廣集團是全民所有……

洪委員孟楷:是嘛!所以你現在這樣是行政指導立法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我們只是懇求,沒有說行政指導立法,這是懇求的問題,因為剛剛部長也有講到這個問題。

洪委員孟楷:最後我請教部長,整個公廣集團底下,剛剛本席點出這幾個問題,我覺得這應該都是劍及履及要處理的事情吧!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是的,這個有一些是屬於比較內部管理或者是設備,還有工作人員上緊發條、提高士氣的問題,而這些都是可以立即去處理的部分,但是這裡面有涉及到一些很基本的結構性問題,我覺得最上層還是根源於新的董監事組成的問題,而這個問題也牽涉到未來修法的問題,文化部會就這方面來加強努力。

洪委員孟楷:部長,說實在話,本席之前都在交通委員會,跟主委也比較常在交通委員會遇到,現在我們也在處理臺鐵公司化的問題,那時候說如果做得好的話,交通部也說公司化了,安全就可以改革,但我說實在話,我不知道這段時間華視出這個包是不是要打臉臺鐵公司化?因為看起來公司化並不會阻止出包,你知道嗎?如果公司化以後大包、小包不斷出的話,那本席非常擔憂。也因此現在真的不是你一直講結構、結構,說實在話,國人看到的其實不是,國人看到就是一個發生7分鐘的事情,早上7點一個出包、早上9點一個出包,甚至院長變總統的出包,而這些出包都不是結構問題,其實都是最基本的整個內部執行的問題。

李部長永得:這個就是結構問題!為什麼過去50年都不會發生問題,最近一個禮拜出現3次這麼樣離譜的錯誤?

洪委員孟楷:這怎麼會是結構問題呢?這個看起來比較像是人事問題、比較像是管理問題、比較像是內部的……

李部長永得:我剛剛講都可能有,但是就文化部的職責來講,我們最關心的還是上層假設能夠順利改組,重組經營團隊……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最後就問一句:有沒有信心?今天委員都已經質詢到現在了,有沒有信心華視不要再出包?

李部長永得:當然一定要從不能出錯這樣的方向來做。

洪委員孟楷:如果再出包呢?

李部長永得:再出包,看該誰負責任,就要誰負責任啊!

洪委員孟楷:該誰負責就誰負責?

李部長永得:對啊!

洪委員孟楷:沒有上限?

李部長永得:當然啊!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部長。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劉委員世芳、王委員美惠、張委員育美及江委員啟臣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15時4分)部長,從早上9點到現在,我想大家都關心華視出狀況的問題,這個問題百思不得其解,我第一個聯想到不應該出現的錯誤卻出現在主管機關裡面,就像幾年前海軍在演習的時候不是誤射一個雄三飛彈?

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李部長永得:對。

邱委員志偉:演習竟然真的會讓飛彈發射出去?怎麼想都想不到,真是太離譜了,離譜到還出了人命。

李部長永得:是啊!而且還很準!誤擊還很準。

邱委員志偉:華視過去每年都拿國家預算,從1975年開始政戰局莒光園地都是華視錄製的對不對?都要宣傳愛國教育對不對?結果卻出現7分鐘有關國家安全問題的假訊息,所以非常匪夷所思!我覺得這是技術面的問題,而技術面會出現問題,可能就是管理面也出現了問題,可能還不到決策面,但是管理層面出現問題,它不是一個新的電視臺,它是一個老的電視臺,就照你所說的,過去那麼多年從來沒有出現這個問題,為什麼接二連三發生問題?有人為的問題嗎?還是單純技術上的問題?我是說有沒有人為蓄意的問題?

李部長永得:這個我們要經過調查以後才能夠做一些分析,然後再來判斷,所以我們也會啟動比較專業的深入調查,坦白講,到目前為止,對於華視所提出的調查報告,我並不認為他們已經用了非常詳細的說明,因為每一個流程、SOP為什麼會這樣,然後結果會是這樣?這中間的因果關係為何?我講一個最簡單的例子,為什麼一個上錯的字幕會隨便弄一個火山爆發,到底是為什麼?這個沒有解釋清楚,所以我認為還有很多需要進一步去討論的地方。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是不應該出現的錯誤。

李部長永得:是的,絕對不應該發生,大家常理上認為不可思議的事情,這中間一定有哪一個關節已經鬆掉了,所以必須要去做……

邱委員志偉:變成全國民眾關心的問題,過去經濟委員會是最熱門的,今天那邊完全沒有記者,記者都跑來這邊了,都關心華視引起的大trouble。這會讓國人沒有信心知道嗎?一個國家電視臺居然出現這種錯誤,這和國家安全有關係,這不是人民誤植或是打字錯誤的問題,不是這樣!

李部長永得:是的。

邱委員志偉:所以未來還是要請部長和NCC陳主委兩個部會跨部會監督,因為新聞業務是NCC主管嘛!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監理機關。

邱委員志偉:對啦!當然公廣集團是屬於文化部,所以你們應該跨部會協調看看怎麼樣避免類似問題再度發生,否則人民的信心會潰散,這個潰散並不是因為敵軍來,而是我們內部,而且還是國家電視臺。

我們換一個比較輕鬆的話題,上一次我在這邊質詢請教李部長關於三金──金曲、金鐘、金馬,我們高雄流音中心已經快落成了,對不對?

李部長永得:對。

邱委員志偉:我們還有衛武營──國家兩廳院。

李部長永得:對。

邱委員志偉:是不是已經承諾明年金曲獎會在高雄舉辦?

李部長永得:是今年。

邱委員志偉:對,是今年。

李部長永得:今年7月2日就要在高雄開始舉行。

邱委員志偉:明年是不是金馬獎到兩廳院?

李部長永得:因為金馬獎不純然是政府主辦,所以我們會跟他們商量,討論是不是可以到高雄去。

邱委員志偉:天氣好、又有捷運、疫情又不會那麼嚴重。

李部長永得:對,場地也不錯。

邱委員志偉:場地很好啊!所以應該跟主辦單位溝通,反正還有時間嘛!

李部長永得:是,我們會跟他們溝通的。

邱委員志偉:金鐘呢?

李部長永得:金鐘明年會到高雄。

邱委員志偉:所以今年金曲在高雄,明年金鐘在高雄?

李部長永得:對。

邱委員志偉:希望後年金馬到高雄。

李部長永得:金馬的部分,因為它不是政府主辦,所以還需要討論。

邱委員志偉:公廣集團在南部有沒有南部臺的進度?有沒有在高雄設臺的相關規劃?

李部長永得:目前我們有補助公廣集團在南部先設一個製作中心。

邱委員志偉:每年補助多少預算?

李部長永得:今年先做一些製作中心的硬體設施補助?

邱委員志偉:長期來看,公廣集團要有一個南部的基地,就是錄製中心或播報中心,這樣才能做到南北平衡。

李部長永得:是。

邱委員志偉:另外提醒一下部長,也拜託一下部長,就是樂群村和醒村的問題,國防部做為管理機關但沒有整體文化規劃或者眷村文化保留相關的專業與能力,關於樂群村要怎麼樣保留以及醒村要怎麼重建,部長也來自高雄,希望部長能夠加把勁,把醒村恢復成過去拍攝一把青時候那種盛況、那種模樣,然後把樂群村原況做一個完整的保留。

李部長永得:好,這個我們會跟高雄市政府一起努力!

邱委員志偉:我通常質詢都很準時。

李部長永得:謝謝。

主席:今天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莊競程委員、高金素梅委員、劉世芳委員、江啟臣委員及王美惠委員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莊競程書面質詢: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列席就「一、公共電視新聞片庫資料遭誤刪調查報告與補救狀況及管理檢討;二、中華電視公司4月20日新聞跑馬燈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三、近年來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檢討;四、藝文產業紓困之未來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首長列席就中華電視公司新聞誤植跑馬燈事件進行報告,並備質詢。(4月25、27日及28日三天一次會)

一、誤播錯誤訊息:現行SOP的落實與改進

背景說明

華視新聞4月20日上午7時許晨間新聞跑馬燈快訊誤播「中共備戰頻繁,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等錯誤信息,2小時後再次誤播「台北凌晨下起拳頭大冰雹,市區交通大亂」、「巴士海峽發現石油,預估蘊藏量1百萬桶」等錯誤內容,引發民眾恐慌。華視後續懲處2名負責的導播、編輯、晨間新聞製作人、編輯中心和導播中心主任、製播部經理、待總經理等8人。

問題一:

部長、總經理,華視一天接連出現兩次跑馬燈錯誤事件,本席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這次的錯誤事件是人為疏失,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根據華視書面報告,顯然華視並平時並未明確落實新聞快訊(橫式、直式)速報的SOP,才導致這次的事件。本席想請問,華視內部對於既有SOP落實狀況如何?那除了華視以外,其他家電視台的新聞製播也都備有類似的SOP嗎?華視SOP中的確認部分,是否有正式之確認紀錄存檔?本席認為確認紀錄的確實執行,還是有其重要性跟必要性,除了可以達成再次把關的功效,更重要的是,當類似此次事件發生時,才能立即釐清事件的始末,瞭解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這樣就可以做為未來預防的依據。

二、事前預防的重要性:減少錯誤機率

問題二:

部長,針對本次事件的發生,華視檢討後提出五項加強措施,並針對新聞棚專案錄製流程增加兩項規定加強把關。但本席好奇的是,這些新增的加強措施,為什麼是在本次事件發生後才被提出?諸如:明文制定「新聞棚專案錄製流程」、嚴格執行新聞開播前Check list、測試新模板只能使用「測試測試」字眼、落實製作人把關與監看機制等,本席認為在類似錯誤事件發生前,這些措施本就應該納入SOP中,而不是在發生錯誤事件中才被關注新增。請問部長,日後相關SOP的制定與執行,文化部、通傳會與電視台內部是否會進一步追蹤監督?

三、委外廠商管理改進,減少資安漏洞

背景說明

公視新聞片庫傳出資料嚴重遺失,包含公視新聞部、客家電視台5年來42萬多筆資料皆遭外包資訊廠商誤刪。公視表示毀損資料約10萬筆,已經尋回2萬筆,目前仍有8萬筆損失。事件起因為公視基金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外廠商曄澤科技的技術支援廠商禾昱科技技術人員進入系統進行維護工作,並私自安裝遠端工具,並在未經公視基金會同意下,執行可能刪除資料的關鍵指令,最終導致資料遭到刪除。

問題三:

部長、總經理,根據書面報告,可以知道這次公視新聞片庫誤刪的事件發生,同樣也是人為因素造成,本席首先想要詢問,為何委外廠商可以在公視基金會不知情的情況下執行系統維護,並且私自安裝遠端工具?這樣的情況是合理可以被允許的嗎?這次事件爆發是因為大量新聞資料庫遭誤刪才發現的,但若未發生此次事件,是不是就沒有人會知道系統已遭委外廠商人員私自安裝遠端工具?這很明顯就是資訊安全與風險管理的漏洞,對此公視的內部資訊部門都沒有審核或保護機制嗎?資安漏洞日後要如何管理監督?是不是也應該檢視公視內部工作人員的訓練與危機應變SOP?

四、求償與究責:新聞資料價值的評估與多元性

背景說明

書面報告指出,除了公視內部人員的究責外,公視也將委任律師向廠商就資料回復費用、影片損失等內容,依法向廠商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損害賠償。當然,本席也認為委外廠商本應就此次疏失負起責任,文化部於報告中指出,公視基金會將透過公正第三方,對每一則新聞資料影片進行價值評估,待評估完成後再行求償。

問題四:

部長、總經理,本席想請問的是,這裡所謂的公正第三方,有初步規畫委託那個單位進行評估嗎?決定是否為公正第三方的標準為何?個別新聞影片價值高低的評估基準又是甚麼?本席認為,每一則新聞資料,對於社會整體而言都是非常珍貴的文化紀錄,這些資料也都是文化史料的一部分,本席認為這些文化、社會、歷史、政治意義面向的損失,絕非金錢就能夠全部換算的。另外本席也要提醒,日後若公視因業務需求,需要向外購買這些遭誤刪新聞資料的費用,未來這些後續的費用支出,是否也應納入求償的範疇以及如何求償,也請部長與總經理謹慎評估。

結語

針對華視跑馬燈資訊錯誤與公視新聞片庫遭誤刪的事件,本席認為都是可避免人為疏失,不論是文化部、華視或是公視的書面報告,也都一再呈現人員訓練不足面向的面向。本席認為電視媒體目前仍是社會大眾獲知訊息的重要管道,對社會影響面向極為深遠,故希望相關業者能更謹慎執行電視新聞媒體的業務,為國人的視聽權益把關。也希望各個媒體能夠落實自我管理,文化部、通傳會能進一步落實監督與管理的職責。我們大家一起努力,謝謝。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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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時新聞網,華視董事長深夜請辭陳郁秀給員工一封信內容曝光點出問題出在這,2022年4月22日,網址:https://reurl.cc/9GXDjv。(最後瀏覽日: 2022年4月22日)。

7.中時新聞網,華視董事長總經理請辭綠營開噴:連2次出包一定有問題,2022年4月22日,網址:https://reurl.cc/2ZgKX4。(最後瀏覽日: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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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聯合新聞網,公視資料庫40多萬筆遭誤刪監委要查,2022年3月18日,網址:https://reurl.cc/9GXayO。(最後瀏覽日:2022年4月22日)。

11.鏡新聞,廠商執行備份作業出包公視5年新聞片全遭刪除,2022年3月19日,網址:https://reurl.cc/9GXaK8。(最後瀏覽日:2022年4月22日)。

委員高金素梅書面質詢:

最近華視一直出狀況。年初那個預算審查的事就不提了,現在竟然連新聞跑馬燈都會出錯,還錯不只一次!據新聞說:董事長,還有代總經理都請辭了,NCC在調查,華視要懲處,結果怎麼樣,大家都在拭目以待。

華視4月20號在晨間新聞發出的這些戰爭和災難的新聞快訊,出現在人民眼前的時候,政府估計過:這會有多大的影響嗎?這次是華視出狀況,要是下一次哪個收視率更高的電視台發生同樣的狀況,後果難以想像!為什麼呢?因為這是在製造戰爭恐慌,恐嚇全民啊!

最近俄羅斯和烏克蘭正在打仗。在這場還在進行的衝突中,假消息充斥在每天新聞報導中,結果就是這場戰事到現在都停不了,和談也談不了!得利的是誰呢?當然是那些靠著戰爭奪取權力和利益的人,老百姓流離失所、死傷慘重。像華視這樣的新聞快訊,有些人聚焦在人為疏失上,但其實這已經牽動到國家安全了。

去年底,蘇貞昌院長在立法院被問到台海一旦發生戰事,該怎麼辦的時候,蘇院長當時的回答是:「政府不主動啟戰,但一定備戰,任何想侵略台灣的國家,政府都會讓妄想的人不輕易得逞!」蘇院長這句話聽起來很豪邁,但是經過華視的「快訊事件」後,操作起來就會有嚴重的安全漏洞。

萬一情勢哪天真的緊張了,對方還沒有動作,但台灣的電視台卻出現「導彈擊中」的錯誤訊息時,按照蘇院長的SOP,既然對方已經啟戰,那我們就要還擊,這樣一來,對方是不是會認為我們發動了攻擊,於是只好開戰了呢?這就是我所說的,嚴重的安全漏洞。

從華視事後提出的書面報告看來,他們的檢討就是將現有的快訊速報操作的流程,增加更多的審查關卡。但是增加了這麼多關卡之後,你們就能保證這種事不會再發生嗎?萬一電視台裡的某一位導播或編輯,是個政治激進分子,他為了政治目的和利益,要刻意安排的話,能制止得了嗎?

你不要說我把事情政治化。303大停電之後,蔡總統不是懷疑停電原因不單純,還啟動國安調查嗎?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也已經承認「華視跑馬燈」這件事已經涉及國安問題了。蔡次長還說相關案件已由檢調單位偵辦中。

儘管如此,我認為民進黨政府在處理這種涉及國安的事件時,還是雙標。303大停電以後,因為蔡總統的國安關切,行政院不但要把工程會改制成國土安全組織,據說還要軍警進駐關鍵基礎設施。而華視這件事呢,就是檢調正在偵辦中。請問,國安人員要不要進駐電視台呢?NCC在修理中天的時候,步步進逼,現在處理華視的國安漏洞,要不要撤銷執照呢?

以前,對付這些無線電視台,民進黨總是喊出黨政軍要退出媒體,現在執政了,將電視台人事改組之後,就讓他們為所欲為,只要能繼續為政府宣傳就好,連立法委員,他們都不放在眼裡!有人過問,他們就說是干涉新聞自由!但是,請不要忘記,你們經營的電視台是拿政府很多補助的,立法委員的職責之一就是要監督政府預算的執行,而政府的預算,是人民百姓的納稅錢,不是你們這些電視台自己賺的零花錢!現在NCC要開罰華視的錢,講起來都非常高,200萬,但那還是人民的納稅錢。花的不是你們的錢,你們會痛嗎?而職務請辭了,還會有別的人事安排,不是嗎?這樣的官僚心態,和以前老三台有什麼不同呢?黨政軍真的都已經退出媒體了嗎?我希望政府不要再唬弄人民了,你們要不要拿出對付中天電視台的本事,好好地去整頓華視呢?

委員劉世芳書面質詢:

去年12月,本席偕同許多南部委員召開記者會,呼籲文化部應儘速落實2006年立院決議,公廣南部台設置高雄,完善編列公廣南部製作中心經費,公視台語台優先南遷。今年3月19日公視台語台南部製作中心確定落腳高雄,時任公視董事長陳郁秀南下踏查預定地點,公視台語台台長呂東熹說明,提案已通過公廣集團董事會與立法院的審議,已緊鑼密鼓規劃場地裝修及設備採購,力拚9月開錄節目。

對於公視臺語台南部製作中心確定落腳高雄,包含本席在內的南部委員都樂觀其成,然而現在已4月底,「9月開錄」的目標似有落空可能。

據此,本席提出下列詢問:

1.公視臺語台南部製作中心預計9月開錄,從場地裝修、設備採購等措施到實際運作之期程設定為何?

2.南部製作中心確定落腳高雄,與高雄市政府的合作如何規劃?需要市府哪些協助?與市府間的溝通、協調是否有紀錄?

上述提問,建請文化部於一周內提出書面說明,送交本席與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委員江啟臣書面質詢:

電視媒體為社會大眾知悉新聞資訊與公共事務之重要管道,內容影響社會甚鉅。華視新聞台於111年4月20日上午晨間新聞下方跑馬燈,先後出現「戰爭有爆發之虞」、「中共備戰頻繁,總統發布緊急命令」、「受戰爭影響各地爆發民生用品搶購潮」、「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板橋車站疑似遭敵特工縱火施放爆裂物」、「新北市府呼籲民眾勿驚慌,將透過媒體發布戰爭新聞及資訊」等字幕,之後又於0900整點新聞出現「大屯山火山爆發 岩漿滾滾而下」、「巴士海峽發現石油 預估蘊藏量一百萬桶」、「台北市凌晨下起拳頭大冰雹 市區交通大亂」,一日之內連續出現嚴重疏失。之後竟又在4月24日繼續出現錯誤報導,將行政院長誤植為總統,顯見內控完全失靈,監督機制完全失能。

經查該報導為新北市政府函請各電視台製播之民安八號防災演習公益影片,其中僅華視出現嚴重疏失。華視以新聞報導發布之任何錯假消息實已屬「假新聞」,若造成社會恐慌、股市崩盤,重創民生經濟,又該如何負責、民眾又該如何求償。接二連三持續出現重大錯誤疏失,內部調查報告僅表示人為疏失,已進行相關懲處,董事長、總經理請辭,但本次重大疏失已非僅檢討營運計畫或落實內控機制可改善,華視新聞台已無擔任新聞媒體之資格。

華視疏失除涉及廣播電視法,同時也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災害防救法等問題,除主管機關內政部應積極依規定查處裁罰外,另依據廣電法現行規定,華視疏失最高僅得處以200萬元罰鍰,恐難令社會信服,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執掌執照之審核與准駁,未來審查應將本次重大疏失納入審查項目,作為執照准駁依據之一。

通傳會主委受訪表示,「華視問題在內部控管,目前仍在調查中,並認為嚴重程度不及撤照」,發言恐已涉未審先判,為調查結果先行定調,侵害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獨立審查判斷之權限,恐損機關公信。

委員王美惠書面質詢:

案由:依4月25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中華電視公司所提「4月20日新聞跑馬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發生原因和責任歸屬及近年來委辦台語台節目招標問題和檢討」書面報告,提及內部制度缺乏管控,且人員不足問題未解,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重新審視華視是否堪任52新聞台之重任。爰此,特向相關部會提出質詢。

說明:

依中華電視公司所提之書面報告,其中指出將「明文制定『新聞棚專案錄製流程』」並「嚴格執行新聞開播前Check list」。意即華視新聞台之快訊文字,於此事件及檢討之前,並無明訂相關標準作業流程(SOP),顯見華視新聞內控機制過於鬆散,實令國人難以接受。

另本次報告亦指出將檢討「增加晨、夜間時段編審人力」,然根據110年3月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華視新聞資訊台上架52頻道一案進行審議時,即提出應於未來3年內將員工總人數增至400人,第1年需增加197人,顯見人力不足並非近日突發狀況,實為華視多年沉痾。

NCC有條件通過華視新聞資訊台上架52頻道,即將屆滿一年。本席要求華視必須詳述其人力現況,是否已達去年所答應之目標,以及未來人力擴編之規劃。

最後,本次檢討報告所凸顯出,華視缺乏明文內部標準作業流程,亦未能即時改善人力不足之問題。對於新聞台提供民眾正確資訊,維護民眾對第四權之信賴等社會責任之落實,華視顯然力有未逮。本席要求NCC需重新審視,華視是否仍符合於52新聞台上架之資格,並提交書面報告回覆本席及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委員王美惠書面質詢:

案由:公廣集團近年缺失不斷,董監事及高層主管人事之不穩定為重要原因,經查第七屆董事懸缺至今已逾940天,恐將成史上延宕最久之人事同意,為求管理階層職務之穩定,並順利推動其制度改革,以杜絕相關疏漏再次發生。爰此,特向相關部會提出質詢。

說明:

自2006年成立之台灣公廣集團,下轄公視基金會、中華電視公司、客家電視、原住民電視台及宏觀電視等政府出資的媒體機構,為我國首個、亦為目前唯一的「公共」媒體事業群。然近年來接連發生片庫資料遭誤刪、跑馬燈誤植等嚴重失誤。

本席認為公廣集團的事件,經營團隊的不穩定,現在最高主管都是代理職,造成員工人心浮動,雖非致使各項疏失之主因,但必然有重要影響。

依據我國《公視法》規定,董事每屆任期三年,期滿得延任。然公視第七屆的董事,卻遲遲未能順利遴選完成,懸缺至今已經超過940天,幾近第五屆的968天,恐將會成為歷史上延宕最久的一屆。

即因第七屆董事懸缺,第六屆董事任期至今年九月即滿滿六年,等同於一任董事當成兩任。且現任董事自詡為看守性質,為尊重新一屆董事會權責,並未就許多重大人事案進行決議,也造就公廣集團內許多主管都是代理職,包括公視、華視總經理目前都是代理。因高級主管多為代理,其職務並不穩定踏實,制度的改革更難以推動。

現行《公共電視法》第13條規定,行政院提名的董、監事必須經過立法院按照政黨比例推舉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人選須通過審查委員會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就本席觀點,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大法官等人事案,都只需立法委員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公視董監事人事案之四分之三規定,難度實在堪比修憲。

欲推動公廣集團制度性改革,董監事人事改選為當務之急;而為使公廣集團董監事能穩定行使職務,公視法之修訂必為首要之務。本席要求文化部、公廣集團須就公視法的修訂,研擬相關進度,並提交書面報告回覆本席及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在結束之前還是一樣,今天做這個專報的目的真的就是希望公廣集團,包括公視和華視要把螺絲鎖緊、上緊發條,我們希望不要在下禮拜或最近又再聽到出包的新聞,所以一定要把管理面做好。另外,我剛剛也查了一下,我看華視也有兩位很棒的公評人──羅世宏教授及王泰俐教授,對於媒體怎麼樣能夠有好的運作,提升新聞專業的表現、公信力及公共價值,我相信他們也可以幫華視的忙,所以建議文化部是不是應該也讓公評人協助,在整個過程之中能夠運作得更加完善?包括剛剛我們強調了很多,在新聞界線上面,身為公廣集團應該要有的標準。

關於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謝謝各位。

休息(15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