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2日(星期一)9時3分至12時2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沈委員發惠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第11、12及13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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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4月18日(星期一)9時5分至13時29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林德福  郭國文  吳秉叡  賴士葆  沈發惠  鍾佳濱  李貴敏  林楚茵  費鴻泰  羅明才  高嘉瑜  張其祿  余 天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陳椒華  曾銘宗  葉毓蘭  邱顯智  孔文吉  邱志偉  何欣純  莊競程  江永昌  張育美  楊瓊瓔  蔡易餘

   委員列席13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副局長

蔡麗玲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張子浩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修銘

 

 

總經理

朱漢強

 

經濟部商業司

副司長

劉雅娟

主  席:沈召集委員發惠

專門委員:陳玉清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謝禎鴻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新防疫模式之股東會防疫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提出專題報告及說明後,計有委員林德福、郭國文、吳秉叡、賴士葆、沈發惠、林楚茵、李貴敏、鍾佳濱、費鴻泰、羅明才、高嘉瑜、張其祿、葉毓蘭、曾銘宗、陳椒華、洪孟楷、江永昌、蔡易餘、邱顯智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修銘、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劉雅娟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及邱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討 論 事 項

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案。

主席裁示: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0年6月底修正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放寬第三方支付轉申請電子支付的門檻,由原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新臺幣10億元,調整為20億元,引發外界有放寬監管之疑慮。111年4月18日本委員會安排審查該辦法,是希望藉此機會,讓主管機關就修法的考量,管理或監理的原則及市場現況,做更清楚之說明;但就委員質詢之相關問題,本委員會認為主管機關有再進一步釐清之必要。主管機關雖強調法令遵循面,但對於業者的法令規避也應有積極作為;電子支付與第三方支付的監理強度差異甚大,主管機關應更為審慎,以確保消費者權益;本委員會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濟部應依據剛才通過的臨時提案及委員所提之問題,儘快研擬強化管理、監理相關措施,並就修正該辦法調整總餘額門檻,於2週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再視情況,擇期來處理本案。

決議:另擇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7案:

一、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5條第4項規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查明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是否逾一定金額,得要求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於限期內提供相關資料或通知其至主管機關辦公處所備詢;必要時,亦得要求銀行、其他金融機構提供其存款及其他有關資料。惟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3條所定之一定金額,自110年7月1日起調高為新臺幣20億元,考量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保管金額過多有一定風險,應加強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管理。爰此,1.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5條第4項所查明之結果與其他有關資料,主動且定期提供經濟部,以利經濟部加強對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管理。2.請經濟部加強宣導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落實確認客戶身分、保存服務紀錄、申報可疑交易及建立內控制度等義務。

提案人:鍾佳濱  林楚茵  沈發惠  

二、按國人近年多習慣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進行消費,促使提供電子商務平臺代理收付款項金流服務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蓬勃發展。依經濟部商業司登記(依營業項目別)資料顯示,截至110年4月12日止,營業項目登記有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核准設立或核准登記之公司行號約1萬1,540家。鑑於具一定規模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所服務之消費者人數亦相當多,隨其規模擴大,消費者保護議題日益重要。主管機關針對接近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授權規定事項辦法所定一定金額門檻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宜予瞭解其業務發展現況。爰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經濟部共同商討如何掌握第三方支付業者數據資料,及具一定規模之第三方支付業者所提供資料真實性之覆核確認機制。並就上述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林楚茵  沈發惠

三、現行第三方支付與電子支付除業務上有儲值及小額匯兌之差異外,僅有日均餘額是否達20億元之門檻,惟同是從事代理收付業務之支付機構卻因日金流量而分屬經濟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主管,其所適用之法規亦各不相同,恐造成收受款方之權益受損,又考量目前第三方支付業者運作擁有大量金流,應屬於金融監理之範疇,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經濟部就電子支付機構及第三方支付業之相關管理及消費者保障措施,與對未來產業發展管理趨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沈發惠

四、有鑑於電子投票制度上路已超過10年,並且也透過相關政策要求各公司使用電子投票,能有效縮短開會時間及兼顧防疫政策,實有普及使用之誘因,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上市、上櫃公司股東會運用電子投票進行概況分析並且研議電子投票精進及未來規劃,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俾利未來相關電子投票政策之規劃。

提案人:張其祿  鍾佳濱  沈發惠  羅明才

五、過去2年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導致本國銀行外派海外之主管難以輪調防弊,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無法到海外分行實地查核,讓海外分行放款品質產生疑慮,加上近來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戰事,導致本國銀行海外暴險情形提升。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料顯示,單單111年1至4月本國銀行所通報重大偶發之海外重大信用風險金額就高達50億元,這金額已經與110年整年度的風險金額相當。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擬如何強化管理海外本國銀行暴險措施、加強海外分行監管措施,如積極簽洽雙邊MOU,同時也須避免境外敵對勢力藉機進行金融滲透,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鍾佳濱  沈發惠  

六、因應俄羅斯債券違約拉警報,111年4月起陸續傳出6間壽險公司所持俄羅斯債券未能如期獲得利息。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督促國內保險公司依持有之俄羅斯債券償還債息規定(包括有無規定以俄羅斯盧布償債)該等債券實際暴險及損失情形,依規定忠實揭露,並因應俄羅斯可能違約情形,採取適當之因應措施(包含研議跨海求償之可能性),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鍾佳濱  沈發惠  

七、目前中資審查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權責,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僅針對電支機構之發照及經營是否影響金融秩序及消費者權益進行規範。若具中資背景之事業經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得經營電商平台後,該平台又與本國電子支付機構合作處理金流,於發照後之合作營運並未設置監理機制。為了防止具一定規模,且有中資疑慮之電商平台透過與本國電支機構合作,達成實質影響本國經濟市場之目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對電支機構與該類中資背景事業之合作進行規範。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個月內,針對如何規範電支機構與壟斷性電商事業合作後之營運管理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張其祿  林楚茵  

散會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4月21日(星期四)9時1分至9時14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郭國文  鍾佳濱  沈發惠  吳秉叡  李貴敏  賴士葆  費鴻泰  林楚茵  高嘉瑜  羅明才  張其祿  余 天  林德福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趙天麟  吳斯懷  吳琪銘  江永昌  蘇治芬  葉毓蘭  林淑芬  王定宇  劉建國  何志偉  王美惠  孔文吉  劉櫂豪  陳明文  傅崐萁  林靜儀  莊瑞雄  李昆澤  林岱樺  許智傑  蔡易餘  邱議瑩  賴瑞隆  賴惠員  

陳 瑩  楊瓊瓔  鄭天財Sra Kacaw   陳素月  林思銘  魯明哲  張廖萬堅 

呂玉玲  邱泰源  林宜瑾  羅致政  馬文君  鄭正鈐  鄭麗文  陳椒華  謝衣鳯  陳亭妃  邱志偉  吳思瑤  范 雲  林奕華  陳秀寳  何欣純  劉世芳  萬美玲  賴品妤  洪孟楷  周春米  陳雪生  翁重鈞  林文瑞  洪申翰  李德維  廖婉汝  陳玉珍  蘇巧慧  江啟臣  林俊憲  邱顯智  林為洲  湯蕙禎  黃秀芳

   委員列席66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朱澤民

 

 會計決算處

處長

許碧蘭

 

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

 

 第一廳

廳長

林汝玲

 

總統府

副秘書長

李俊俋

 

 第一局

局長

郭宏榮

 

 主計處

處長

林秀敏

 

法務部

政務次長

陳明堂

 

 檢察司

主任檢察官

林彥均

主  席:沈召集委員發惠

專門委員:陳玉清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科 員 沈克彬

報 告 事 項

主席宣告:上次會議議事錄暫不確定。

散會動議1案:

一、委員費鴻泰等提出散會動議。

主席裁示:唱名表決。

點名表決:在場委員10人,贊成者4人(李貴敏、賴士葆、費鴻泰、羅明才),反對者6人(郭國文、鍾佳濱、吳秉叡、林楚茵、高嘉瑜、余天)。

表決結果: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針對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之詢答,擬請停止詢答,並立即進行處理。(提議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之規定,進行點名表決)

提案人:郭國文  鍾佳濱  林楚茵  沈發惠  吳秉叡  高嘉瑜

點名表決:在場委員10人,贊成者6人(郭國文、鍾佳濱、吳秉叡、林楚茵、高嘉瑜、余天),反對者4人(李貴敏、賴士葆、費鴻泰、羅明才)。

表決結果: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二、針對本次會議討論事項,提請停止討論,全案保留,送院會處理。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沈召集委員發惠補充說明。(提議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之規定,進行點名表決)

提案人:郭國文  鍾佳濱  林楚茵  沈發惠  吳秉叡  高嘉瑜

點名表決:在場委員10人,贊成者6人(郭國文、鍾佳濱、吳秉叡、林楚茵、高嘉瑜、余天),反對者4人(李貴敏、賴士葆、費鴻泰、羅明才)。

表決結果: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決議:

一、審查結果:全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二、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沈召集委員發惠補充說明。

散會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星期三)9時至13時26分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星期四)9時6分至10時38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沈發惠  郭國文  李貴敏  鍾佳濱  林楚茵  羅明才  張其祿  高嘉瑜  余 天  費鴻泰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陳椒華  曾銘宗  謝衣鳯  葉毓蘭  劉世芳  洪孟楷  王美惠  江永昌  何欣純  莊競程  楊瓊瓔  張育美  廖婉汝  高金素梅 李德維  蔡易餘

   委員列席16人

列席官員:

111年4月27日(星期三)

 

 

 

財政部

部長

蘇建榮

 

 法制處

處長

翁培祐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署長

許慈美

 

 關務署

署長

彭英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曾國基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張文熙

 

 臺北國稅局

局長

宋秀玲

 

 北區國稅局

局長

蔡碧珍

 

經濟部工業局

副局長

陳佩利

 

 中小企業處

專門委員

林昱奇

 

 投資業務處

專門委員

張宴薰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法官

馮浩庭

 

法務部

參事

林豐文

 

111年4月28日(星期四)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法律事務處

處長

徐萃文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總經理

邱瑞利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總經理

簡仲明

 

交通部路政司

專門委員

李昭賢

 

 公路總局

專門委員

李珮芸

 

內政部警政署

組長

盧廷彰

 

法務部

參事

林豐文

主  席:羅召集委員明才

專門委員:陳玉清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謝禎鴻 科 員 沈克彬

111年4月27日

報 告 事 項

主席宣告:第11及12次會議議事錄暫不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稅捐稽徵法」2案:

一、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二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9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經委員林德福、曾銘宗說明提案要旨,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沈發惠、郭國文、李貴敏、羅明才、張其祿、鍾佳濱、林楚茵、高嘉瑜、江永昌、陳椒華、曾銘宗、費鴻泰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委員余天、劉世芳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併案審查結果:第十二條之二及第二十八條均保留,送院會協商。

二、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羅召集委員明才補充說明。

通過臨時提案8案:

一、鑑於當代車輛為民眾不可或缺之代步以及經濟工具,針對民生必需品之稅收課徵,乃應從輕徵收以降低民眾負擔。惟我國針對車輛貨物稅之課徵,長期訴諸於外部性、奢侈性消費等理由,疑有課稅原因不合時宜及重複課徵之嫌,爰請財政部會同相關部會,,重新檢討是否有更適合的補充政府財源之方式,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減(免)徵汽機車貨物稅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二、我國現行使用牌照稅法是依車輛排氣量作為課徵依據,並以600c.c.為一級距間隔,查此級距表自民國51年訂定至今,已逾半世紀未調整,然而現今汽車設計之汽缸排氣量卻多以500c.c.為單位,與立法當時設計已大不相同,因此使用牌照稅法之級距實有檢討之必要,為落實租稅公平且符合車輛產業發展現況,爰請財政部研議使用牌照稅課徵級距細緻化之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郭國文  沈發惠  鍾佳濱

三、因應疫情日益嚴重,為利報稅工作進行順利,要求財政部協調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5月10日前提供五區國稅局及分局稽徵所基層報稅服務人員足夠快篩試劑,達到2天篩檢一次的數量之目標,以保障報稅服務人員及報稅民眾的健康與安全。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李貴敏  羅明才  費鴻泰  曾銘宗

四、一般民眾與政府理財特性不同,前者易受限於景氣波動影響收入穩定性,較難承受集中性大筆支出,但後者有固定性的資產稅收及變動性的交易稅收,且支出多由預算程序預先決定,財務壓力承受力較強。鑑於現行稅法規定所得稅、營業稅、房屋稅皆同時於5月繳納,對民眾財務影響較大,且查歷年所得稅並非皆固定於5月份徵收,房屋稅、地價稅、燃料稅等可預期之固定稅收又分散於各月份徵收,所得稅申報期間是否需訂於5月份,尚有研議空間。根據財政部83年6月9日台財稅第831596661號函釋,土地所有權人如有因子女就學需要、因公務派駐國外、土地所有權人死亡等原因,致戶籍遷出或未設於該地,尚難謂已改作其他用途,倘經查明實際上仍作自用住宅使用,確無出租或供營業情事者,可免依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追繳原退還稅款。惟相同態樣之案例於所得稅法第14條之8(即房地合一稅之重購退稅)規定是否亦比照該函釋的原則,尚待財政部釐清說明。另鑑於多數民眾不熟悉房地合一重購退稅後之列管規定與禁止行為態樣,政府應透過多元管道,強化對民眾之宣導。另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及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納稅義務人因繼承取得不動產,及繼承後交易應以繼承時之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價值作為繼承時價。惟該公告、評定價值與市價尚有落差,造成民眾申報房地合一稅之額外負擔,且可能發生「虧錢賣房仍要繳所得稅」之不合理現象,故是否開放繼承時價及房地合一稅之交易成本得以市價作為稅基認定選項,尚待主管機關研議。綜上所述,請財政部:

1.針對所得稅法第71條申報期間修正每年為5月1日至6月30日,或6月1日至30日,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可行性評估。

2.針對「房地合一稅之重購退稅是否可參考台財稅第831596661號函之原則另予函釋」及「如何強化重購退稅列管事項之宣導」,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

3.針對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是否開放得以市價作為稅基認定選項,並配合修正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繼承取得者所得計算方式),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可行性評估。

提案人:鍾佳濱  羅明才  張其祿

五、綜合所得稅報稅啟動在即,報稅期間的防疫作為及是否延長報稅期間更是民眾關注的民生議題,目前國內疫情確診人數不斷上升,預計111年5月起每日確診人數將突破萬人,相關匡列隔離者人數更可能倍數增長,而報稅期間僅以個案性延長恐無法達到報稅便民之功效,個案報稅期間展延也可能造成民眾報稅時程的混亂。又考量儘管110年因應三級警戒而展延報稅期間,臨櫃報稅的民眾仍認為現場擁擠、有群聚感染之疑慮,爰此,請財政部就報稅期間之防疫作為規劃與精進及通案性報稅延長評估規劃,於2週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羅明才  費鴻泰

六、鑑於娛樂稅之課徵,其最初目的在於針對高消費的娛樂行為課稅,以抑制社會上奢靡的風氣,實為奢侈稅的一種。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娛樂稅法中所列舉的娛樂活動早就已經不是所謂的高消費活動。96年娛樂稅法修法時,原已欲依附帶決議,於1年內全面廢止娛樂稅,但後來因為財政部無法尋找出適合的補充地方財源之方式,最終不了了之,如今已過去15年,爰請財政部會同相關部會,重新檢討是否有更適合的補充地方財源之方式,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娛樂稅存廢與否之評估報告。

提案人:高嘉瑜

連署人:郭國文  林楚茵

七、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於110年三讀通過,其精神為鼓勵生技廠投入新型生技醫藥研發,藉此打造我國醫藥界的護國神山。惟財政部近期建議經濟部通盤檢視生技公司審定要件之妥適性,未見其理由為何,而經濟部對此已表達對國內生技醫藥產業衝擊之虞,對未來生技廠投入新藥研發的意願也有可能降低,爰此,請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分析生技醫藥產業環境現況,評估合宜審定標準,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李貴敏  羅明才

八、按現行土地法第73條之1,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次按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第21點規定,第5點之標售公告及第19點之徵詢異議公告,執行機關除刊登報紙及揭示於機關門首外,並應檢送土地或建物所在地登記機關、土地或建物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及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所載被繼承人住所地鄉(鎮、市、區)公所代為張貼;建物登記謄本載有門牌資料者,執行機關應一併提供門牌資料及標售公告,送請建物所在地之村(里)辦公處,協助張貼標售公告於門牌處所。惟據媒體報導,近日因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嘉義辦事處執行逾期未繼承之土地之標售作業時,僅公告於機關門口、登記機關、鄉公所及村里辦公處公告欄,卻未告知相鄰袋地之住戶,致標得土地之資產公司業者後續向上開住戶詢價,若不購買即主張拆屋還地、返還不當得利,影響民眾權益甚鉅。爰此,請財政部與內政部研議相關法規檢討之評估及期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連署人:郭國文  鍾佳濱

111年4月28日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5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委員沈發惠等18人分別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決議:

一、併案審查結果:

(一)增訂第五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將第一項後段「……應於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前,依本法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修正為「……應依本法之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未訂立者,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刪除第三項句中「,並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領用、懸掛牌照」之文字。

(二)第四十九條:照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將第一項第一款句首「……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修正為「……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同項第二款句末「……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修正為「……九千元以上三萬二千元……」;第二項句中文字「辨」修正為「辦」。

(三)第五十條,照委員沈發惠等18人提案通過。

(四)第三十八條、增訂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五十三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五)第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均維持現行條文。

二、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羅召集委員明才補充說明。

三、通過附帶決議2項:

1.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107至109年間,每年代位求償可求償餘額數約2億元,逾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年度收入預算30%,嚴重影響基金財務健全。考量電動自行車納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投保對象後,理賠案件恐將因而增加,如未改善代位求償機制將造成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務缺口擴大。爰要求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電動自行車納保後,理賠案件增減對於基金財務影響之書面分析報告。

提案人:林楚茵  郭國文  高嘉瑜

2.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在2年過渡期後仍未投保,如何保障因該車輛所致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獲得保障,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商交通部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林楚茵  羅明才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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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各位,第11次、第12次、第13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

繼續報告。

二、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5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三十)「歲出」預算編列16億0,496萬7千元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政府內部控制監督機制規劃及督導」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查核」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預算凍結15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三十一)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綜合統計」預算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第二預備金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檢送第28款決議()凍結該款預算二十分之一之書面報告案。

四、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9案: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第2目「金融監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十九)第2目「銀行監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第3目「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凍結2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決議()第3目「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凍結2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決議(十七)第2目「保險監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決議(十八)第2目「保險監理」預算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凍結334萬1千元書面報告案。

(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凍結20萬4千元書面報告案。

(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決議()第2目「金融機構檢查」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主席:有關報告事項二,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5案,報告事項三之有關第二預備金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及報告事項四之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9案,請問各位委員針對以上預算解凍案書面報告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書面報告完成,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繼續進行本日議程。

五、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就「如何加強防疫保單之監理,以落實消費者及股東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或處理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9案: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一)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四十八)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案。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三)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決議(四)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十六)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十七)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決議(十八)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決議(三)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決議(十四)第2目「金融機構檢查」項下「金融機構檢查」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主席:今日議程除安排111年度預算解凍報告案之外,也請金管會就「如何加強防疫保單之監理,以落實消費者及股東權益保障」進行專題報告。

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就專題及主管的預算凍結案一併提出報告。

黃主任委員天牧: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貴委員會審查(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本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18案,本人承邀率主管同仁列席,深感榮幸。以下謹就列入討論事項9案簡要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同意解除凍結。

壹、凍結項目建請解凍之說明

一、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理」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就推動金融數位化及強化金融資安韌性及協助各保險公司能順利接軌IFRS17相關措施等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

(一)本會已建置相關申報系統,供業者申報財務、業務及相關資料,透過數據管理分析,掌握監理所需資訊,未來並將精進大數據分析及運用人工智慧技術,俾提供監理政策參考之需。另擬推動數位監理行動應用計畫,以因應外出洽公及異地/居家辦公等需求,有效執行本會監理工作。

(二)為強化金融機構資安防護,本會已發布「金融資安行動方案」,在強化金融機構韌性部分,提出措施包括:訂定金融作業韌性參考規範、鼓勵金融機構導入國際營運持續管理標準及取得驗證、異地備援演練納入實際業務運作驗證、加強資安演練等項,藉由強化金融機構韌性,確保資訊系統持續營運,金融服務不中斷。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於106年5月18日發布IFRS 17,規範與現行不同的保險負債衡量、收入認列方式等,對保險業資訊系統、作業流程、商品及投資策略等面向均產生重大的影響。本會協助及輔導保險業者因應IFRS17之措施及辦理情形如下:

1.成立保險業接軌IFRS17專案平台:持續追蹤IFRS17最新國際動態、研擬訂定「IFRS17精算實務處理準則」、按季檢視各保險公司提報董事會之IFRS17接軌工作執行進度報告內容及妥適性、啟動IFRS17相關法規盤點。

2.預留各種準備金、特別盈餘公積因應接軌衝擊:為強化壽險業財務體質,以因應接軌 IFRS 17可能衝擊,適時要求壽險業就有關增值或盈餘提列各種準備金或特別盈餘公積等措施。

3.逐年要求業者進行評估並強化評估標準:本會除審核公司準備金補強計畫外,亦按季追蹤審核公司新契約執行狀況及評估補強計畫有無調整必要。

4.持續與國際溝通:持續與IASB進行意見交流,以適時反映我國實務執行問題。

二、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提出如何落實執行所有金融檢查七大重點之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

(一)本會檢查局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防範銀髮族消費者遭金融機構不當招攬或銷售,已採取各項強化檢查措施,包括:1.近年持續將金融消費者(包括高齡客戶及身心障礙者)保護作業納入檢查重點;2.於110年辦理銀髮族消保專案檢查,並就檢查發現缺失督促金融業者辦理檢討改善;3.已於110年10月將檢查發現之主要缺失函請金融相關公會轉知會員公司自行檢視有無類似情形以檢討改善及加強查核。

(二)強化公平對待高齡客戶規範:依據110年專案檢查結果並參考國外監理機關相關規定與要求,研擬監理建議事項,各業務局並已配合研訂相關規定或自律規範。

(三)檢查局已建置單一申報窗口,受理金融機構定期以網路申報相關監理報表,並於實地檢查行前請業者填報提供相關業務資料,俾就各項金融檢查重點辦理查核,對金融機構整體制度面之建立及執行提出檢查意見,促請改善。

三、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俟向貴委員會就銀髮金融消費爭議申訴案件逐年攀升之情形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

(一)依據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資料,高齡者(65歲以上)金融消費爭議申訴案件占總申訴案件比率,107年比率為6.01%(315件/5,240件)、108年為6.06%(499件/8,237件)、109年為7.14%(692件/9,690件),110年比率已降至約6.23%(552件/8,859件)。

(二)本會持續關注及重視高齡金融消費族群之權益保護,已將高齡族群保護列為監理重點,在金融法規及教育宣導方式採行相關因應措施,持續研議修訂相關法令,以強化認識商品(KYP)、認識客戶(KYC)等事項。本會檢查局除將持續透過一般檢查對金融機構加強查核外,業於110年5月至7月間,針對銀行、保險及證券等業別辦理銀髮族金融消費者保護專案檢查,並向業者宣導應加強銀髮族消保事項。

四、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就要求金融機構依循TCFD建議揭露氣候相關資訊之辦理情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

(一)本會業參酌TCFD建議,於110年11月30日訂定發布「本國銀行氣候風險財務揭露指引」及「保險業氣候相關風險財務揭露指引」,上開二指引自111年實施,本國銀行及保險業應自112年起,於每年6月底前將氣候風險財務揭露相關資訊納入永續報告書或公布於公司網站。另本會已請公會研訂實務手冊,以利業者辦理相關揭露事宜。

(二)證券商業務性質因與銀行、保險不同,受氣候變遷影響較小,雖不另訂證券商之TCFD相關指引,但考量證券商仍有部分業務可能會受氣候變遷風險影響,櫃買中心已於111年1月6日修正「證券商風險管理實務守則」,制定證券商對相關氣候風險之評估與管理機制,並規範證券商定期揭露其氣候風險管理相關資訊。

五、凍結銀行局「一般行政」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就金融機構無障礙設施設備抽查情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

(一)本會已採行相關措施:

1.督導銀行公會邀集身心障礙者團體研商訂定及修正「銀行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

2.請銀行調查各分支機構現可提供之無障礙設(措)施,並於網站揭露。

3.請銀行公會調查提供如環境未能改善之ATM地點,以利函請內政部協助轉請各直轄(縣)市政府落實轄管相關規範。

4.110年12月28日邀集身心障礙者團體、衛福部等召開研商「協助身心障礙者取得金融服務精進作法」會議。

(二)本會除已函請銀行公會轉知會員機構落實執行各項金融友善措施,並列為內部稽核查核項目外,亦將金融機構辦理業務是否依規落實對身心障礙者之友善金融措施,納入金融檢查參考手冊。

(三)截至111年3月底,符合輪椅民眾使用之ATM機型共有30,646台,占ATM總台數94.03%;符合視障民眾使用之ATM機型共有1,174台。

(四)本會銀行局刻正規劃邀集身心障礙者團體,於每年度銀行訪查時,實際體驗百分之三十之金融機構,並檢視其網站上目前揭露可提供之無障礙設(措)施是否符合無障礙規範,再將體驗情形報告公告上網,另業於銀行公會111年4月27日與身心障礙者團體開會時,將上開事項轉知金融機構及身心障礙者團體,銀行公會並於該次會議就建置無障礙ATM改善事宜進行討論。

六、凍結銀行局「一般行政」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就針對待精進之金融設施設備數量地點,進行盤點、列管、改善進度追蹤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

(一)本會已採行第五點所述相關措施,並督導銀行公會定期(每半年)與身心障礙者團體開會溝通。

(二)為使身心障礙人士使用ATM時能享有整體環境之友善性與便捷性,本會已於111年4月22日函請銀行公會於下次定期與身障團體開會時研議具體可行之作法,並將辦理情形具報,另本會銀行局業於銀行公會111年4月27日與身心障礙者團體開會時,將上開事項轉知金融機構及身心障礙者團體,銀行公會並於該次會議就建置無障礙ATM改善事宜進行討論。

七、凍結銀行局「一般行政」預算1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就友善金融環境之改善期程等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

(一)為提升友善金融環境,本會辦理情形如下:

1.督導銀行公會訂定「銀行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及「金融友善服務作業問答集」。

2.督導銀行業加強與身障團體交流、銀行公會精進「銀行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及強化無障礙設施(備)等配套措施。

3.110年12月28日召開研商「協助身心障礙者取得金融服務精進作法」會議。

(二)鑑於「無障礙ATM查詢服務」係建置於銀行公會網站,本會已於111年4月22日函請銀行公會依提案決議內容研議具體可行之作法。

(三)本會已於111年4月22日函請銀行公會未來召開定期與身心障礙者團體溝通之會議前,事先洽請受邀之身心障礙者團體就會議議題提供意見,嗣後經會議決議之改進規劃方向及後續辦理期程,除將續行辦理事項之改善期程予以公告上網外,於後續每次召開會議時,亦將相關辦理進度公告上網,並將辦理情形具報,另銀行公會業於111年4月27日與身心障礙者團體開會時,就建置無障礙ATM改善事宜進行討論。

八、凍結檢查局「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俟向貴委員會就檢討資訊技術及人員專業因應程度,積極優化數位及傳統檢查能力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

檢查局已持續關注金融機構運用新興科技現況,審慎執行金融檢查作業,運用各項資訊技術,提升場外監理及實地檢查作業效率,並積極強化檢查人員數位金融查核技能。具體說明如下:

(一)推動金融檢查科技化:參考國內外電子化查核模式並配合檢查實務,陸續建置各項檢查作業電子化系統,如:檢查放表系統、行動辦公室、底稿歸檔系統、優化檢查行政資訊系統、購置檢查稽核軟體(Arbutus)等,以輔助實地查核。

(二)啟動數位監理,提升監理效能:本會委託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數位監理申報機制,運用大數據分析、主題模型、視覺化儀表板等新式監理科技,以更即時、精確掌握票券金融公司之經營風險及票券市場之動態,提升監理效率。

(三)持續強化資安檢查專業能力:賡續辦理金融資安檢查人員專業訓練,並持續運用科技工具,提升資安檢查專業能力。

(四)積極優化檢查人員數位及傳統查核技能:持續對新種業務建立數位化查核程序、運用監理科技資訊提升檢查效益,並透過同仁使用輔助查核軟體之案例分享及辦理內部教育訓練,積極優化檢查人員數位及傳統檢查技能。

九、凍結檢查局「金融機構檢查」項下「金融機構檢查」預算100萬元,俟提出如何落實執行全面的檢查機制與措施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一案

同本報告第3頁至第4頁之說明。

貳、亟須解除凍結經費之原由

本會及所屬相關預算之編列與執行,向來力求節約,並本緊縮及節能原則核實檢討。本會及所屬111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均屬為提供更優質金融監理措施,持續督促金融機構建構足以信賴之金融服務環境,確保客戶資料安全及消費者權益,及金融市場健全發展,金融監理工作之順利推動等各項業務計畫必要之經費,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同意解除凍結。謝謝!

下一案我要特別感謝沈召委今天的安排,讓金管會有這個機會公開說明,在防疫保單需求高漲時,如何加強防疫保單的監理,落實消費者及股東權益的保障。謹就本會對防疫保單之監理作為說明如下:

一、本會對防疫保單之監理措施:

(一)為利保險公司銷售保險商品之遵循,本會訂有「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保險公司研發商品時,應依循該準則規定辦理,於銷售前應確保保險商品之風險控管機制,銷售後並應定期檢視商品定價合理適足及消費者權益保護。

(二)為確保保險公司招攬及核保理賠程序符合法令規定及保障消費者權益,已訂有「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保險公司應按該辦法建立其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

(三)為健全保險公司經營,確保其營運符合法令規範,並依董事會制定之政策及策略謹慎執行,本會訂有「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要求保險公司落實內控內稽。另保險公司亦應依「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訂定公司之風險胃納,並定期監測,落實風險管理,以確保公司健全經營。

(四)儘管保險公司紛紛提出防疫保單,考量疫情變化,本會保險局於今年2月間函請保險公司,就其已銷售防疫保險商品之風險對稱性是否符合保險保障及損害填補原則,以及相關風險控管機制如保障額度等事項提出檢討,相關保險公司亦陸續調整保險金額。惟因疫情變化快速,保險公司仍有多檔商品下架,並調整商品內容提供民眾選擇。

二、落實消費者權益保障:

(一)自109年3月開辦迄今,保險公司已承擔上千萬件之防疫保單,包括疫苗險與一般防疫險,且過往配合醫院量能,許多確診病患轉至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等;癌症住院化療,改於門診化療,均經保險公司基於社會責任,從寬認定並予理賠。

(二)針對近期因確診人數增加,所致保險契約核保、續保及理賠等問題,本會已要求保險公司應加派人力儘速辦理核保、理賠事宜,並安排專人提供防疫保險商品相關諮詢及爭議處理之服務。至於目前相關核保、續保及理賠之爭議,仍須依公司之核保政策及保險契約約定辦理。

(三)就民眾較廣泛發生之防疫保險疑義之實務問題,本會亦請保險公會作通案性的說明,將Q&A置於網站上,以利民眾瞭解。

(四)另就個案爭議部分,本會已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

三、依據保險契約履行保險責任:

(一)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5月1日公布本土個案之單日確診數為16,936人,由111年度本土病例89,990例分析,確診者中高達99.72%為輕症或為無症狀;依該中心指出當15~20%總人口(約460萬人)確診染疫時,代表我國進入與病毒實質共存。因目前防疫政策已由清零轉為共存,單日確診數亦由個位數暴增為上萬人,且仍呈現增長趨勢,風險態樣已有顯著轉變,已超逾原商品設計時所評估之風險承擔量能,爰保險公司紛紛調整保險商品,以為因應。

(二)我們也應該照顧消費者,因此,保險公司基於社會責任,如前所述,已就確診病患須轉至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等情形放寬理賠標準,而承擔許多超逾原保險契約約定之風險,爰不能再以防疫政策之改變增加超逾契約約定之額外負擔,否則將有影響保險公司清償能力之虞,進而對於非屬防疫保險之保戶產生不公平之現象。畢竟產險公司提供之承保能量係滿足所有臺灣地區經濟活動之風險,若過度集中於某類風險,對其他風險之承受者確有不公平之現象。

(三)現階段整體產險業資本適足性(包括資本適足率及淨值比率)尚屬健全,若確診人數持續攀高,理賠支出也相應鉅幅增加,保險公司資本適足性將面臨挑戰。本會除督促保險公司確實依據保險契約履行保險責任外,並已函請保險公司針對承作防疫相關保險商品之辦理情形,及對公司財務面之影響,定期向董事會提具專案報告,以利董事會掌握公司經營狀況。

四、小結

金管會將持續關注保險公司財業務狀況,並督導落實對於消費者權益之保護及促進保險業之健全經營。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導與支持,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主席:本日報告事項與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今日上午10時截止登記發言。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9時31分)主委你好。十多年前的連動債商品糾紛推動制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演變到現在的防疫保單發生消費爭議,請問金融商品發生消費糾紛時,金管會應該要站在什麼立場?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早。因為這個商品屬於私契約,要看是否符合契約規定,如果有一些彈性空間,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做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到底是要維護業者不受商品價值減損的衝擊,進而影響金融市場穩定,還是要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來提振金融市場的信心?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這兩者都是監理機關應該要達到的目標,但在權衡的時候勢必有所取捨,不過就防疫保單的契約精神來講,我們目前所做的事情並沒有違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林委員德福:主委,因為本土疫情變化,防疫保單的保戶理賠件數與金額增加,媒體稱為防疫保單之亂,除了續保新舊保單的認知落差以外,實質理賠金額也可能造成產險公司由獲利轉為虧損,甚至影響業者的RBC,也就是風險資本額可能異常下滑。有關防疫保單的理賠金額擴大,請問主委認為會不會有業者發生嚴重虧損的疑慮?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我們在報告中已經提出可能的顧慮。

林委員德福:會有這樣的顧慮?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有這個顧慮。

林委員德福:保險局施局長說許多公司都有金控的富爸爸,應該不至於出現太嚴重的問題。請問金控富爸爸的錢是不是一定要拿來彌補這些產險敗家子的虧空?你認為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我覺得產險公司也是忠實履行它對保戶的責任,是不是不要用「敗家子」這個詞?我認為不見得要稱為敗家子,它所承擔的責任可能跟預知風險不太相同,您垂詢的很多問題是未來的假設性問題,有的是在金控集團之內、有的不見得有金控,但如果財務上確實產生虧損而需要增資,當然股東就要考慮增資。

林委員德福:有媒體報導這些業者的防疫險理賠金額恐怕會讓RBC發生異常下滑,可能會出現現金增資的狀況。請問主委,保單理賠金額過大造成RBC異常下滑,如果要求公司現金增資,你認為市場新股東買單的意願高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從永續經營的角度來講,股東應該要對公司的財務情況承擔一定的責任,您垂詢的問題很重要,可是就像我們在報告中說的,目前有這個顧慮,但是否一定會到那個地步,最近這段時間可能要繼續觀察。

林委員德福:你看疫情一直往上拉,這是現在進行式,每天增加的數字實在是不得了!除了自己通報的以外,黑數也非常多,點線面真的是一直在暴漲、暴增。這些現金增資要低於市價進行募集,才有吸引股東買入的可能,除非現金增資的股價比原來還低,股東才有信心,要是高的話,請問你認為會不會造成原股東信心不足,甚至於潰散?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其實這幾年我們產險業的保費成長滿高的,獲利也不錯,假如今年或現在有需要增資的情況,我覺得股東應該考量到過去的獲利及公司的永續經營,他應該有足夠的動機提出增資。

林委員德福:所以股東還是會……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產險業不是都在虧損,過去這幾年也有一些獲利,所以我認為股東應該考量公司的永續發展、應該要考慮到這方面。

林委員德福:主委,金管會在去年上半年金融檢查本國銀行,結果報告出爐時提到九大查核面向有16項缺失,其中2項缺失是「辦理客戶風險評估作業,所訂評分方式易低估客戶之風險等級」及「海外分行風險作業,未能有效落實」。有關大陸補教機構瑞思英語的8,000萬元聯貸案,在去年8月就發生違約,共有3家銀行參貸,請問去年上半年金檢的時候是不是已經查到這個聯貸案有缺失?

黃主任委員天牧:據我的瞭解,在場委員都很關切大陸的暴險問題,在這些問題發生之後,銀行局都有特別處理,也有採取一些和解措施,所以損失上應該都有所處理。

林委員德福:主委,一家教育機構聯貸20億元,在沒有擔保品、只有保證人的情況下,請問你認為這3家銀行敢借這麼多錢的出發點為何?沒有擔保品喔!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時候也會看現金流,但授信屬於他們的專業判斷,我不方便說明,因為這個檢查自然會有所評論,到時銀行局會專案處理。

林委員德福:大陸在前年疫情來臨時,像瑞思英語這種經營模式的教育機構就受到嚴重的衝擊,而且業者跑路、倒閉的案例也非常多,這並不是個案喔!請問參與聯貸的本國銀行難道沒有警覺性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關大陸的這個政策,委員也非常瞭解,其實臺灣受影響的不只您說的這案,很多國外的投資人都在這個變動過程中產生損失,包括新加坡、美國。

林委員德福:還是這些聯貸的銀行團根本抱著富貴險中求的心態辦理得過且過的核貸?是不是這樣子?

黃主任委員天牧:大家從媒體上也看得出來,大陸有很多的政策改變,其實事前也不容易判斷,不過我覺得……

林委員德福:但是最起碼在聯貸以前要查他的整個狀況。根據大陸網媒報導,早在109年第一季瑞思英語就虧損上億人民幣,招收的學生數量也從108年的七千多人驟降到一千五百多人,請問聯貸的本國銀行難道都沒辦法掌握這些訊息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在個案部分,銀行在事前徵信或在判斷上做過哪些事情、哪些該做而沒做,若將相關個案資料送到銀行局,銀行局一定會針對您所垂詢的問題要求銀行說明,因為我現在沒有具體的資料……

林委員德福:好,你查一查給本席,到底這個聯貸案給銀行多少利潤才導致銀行根本罔顧現況而決定核貸?本席質疑這些可能為時已晚,但是海外聯貸案爆雷的金額多半令人驚訝,重創整個銀行的形象和經營的實體,瑞思英語不是第一案,我想也不是最後一案,就本席所瞭解,他是有實力的,而且是2017年在美國那斯達克上市的公司,現在也面臨下市的命運。

請問主委,去年第一季瑞思英語才和臺灣的銀行簽授信合約,難道聯貸銀行看不到瑞思英語在美國那斯達克上市的股價一路下滑嗎?還是看到股價往下卻認為完全不用擔心、錢照借,又或是拿不到任何進一步的財報資料而便宜行事?

黃主任委員天牧:非常感謝委員提出這麼重要的觀點,我們會特別請銀行局就您所垂詢的部分提出報告並向您說明。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這些銀行業者對海外分行的風險管理及控管恐怕是螺絲太鬆啦!所以才會頻頻爆雷,金管會是不是應該要想辦法加強監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這一年多來,銀行局就相關個案都有找銀行來談,也特別在總經理會議中提醒銀行注意海外的風險。

林委員德福:其實瑞思英語有在那斯達克上市,財報看得清清楚楚!但錢還是照借,問題真的很大,是不是螺絲鬆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關委員的提醒,我們會特別注意。

林委員德福: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的關心。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9時44分)你好,我要延續前一位委員的問題,如果有注意到媒體的報導就會知道,這是中國領導人習先生每個月錘爆一個產業的結果,整個補教業在去年7月、8月被中國的領導人錘爆了!雖然很多補教業在美國上市,但幾乎都下跌八、九成以上,這就是延續過去我一直跟你說的,因為中國是一個政策不穩定的地方,並不是一個自由經濟的地方,所以會出現一些非財務上或是非正常的商業行為,隱藏的風險是很難評估的,這麼多年來我也一直在講中國的暴險、怎麼樣建立防火牆等等這些問題,本來是一個好好的行業,甚至是在美國上市時股價也很高的行業,突然之間因為中國一個政策馬上崩潰,這樣子的行業還不是只有補教業耶!他在去年是每個月錘爆一個行業啊!現在互聯網、大數據等等的行業,還有禁止提供中國公司的財會報表給美國的上市公司監理單位,這些公司都有同樣的問題,所以它現在面臨在美國下市嘛!所以我還是一直在講,這些地方要讓金管會瞭解,然後也要呼籲社會大眾,在中國經商、中國的企業必須冒著非自由經濟因素與極大的政治風險,而那個風險是事先無法評估的,是看不出來的,所以這一點還是要一再地提醒。

因為今天我們講的是防疫保單的問題。請教你,如果在這幾家公司賠付率量大的時候,資本適足率會不會出現問題?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賠付量大的確會有影響,但是到什麼程度還要再觀察。

吳委員秉叡:所以也有這樣的危機在裡面啦!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目前我不會用「危機」這兩個字,我會有顧慮啦!

吳委員秉叡:萬一出現資本適足率不足,你是不是會要求他們補足資本適足率?

黃主任委員天牧:跟委員報告,基本上因為產險業現階段的RBC都滿高的,有的好幾百,有的上千,但是如果出險理賠的數量太大,它的確會降低,那降低到低於保險規定的時候,當然它就要增資。

吳委員秉叡:是,主委,我記得大概在一個月前我就跟你提過這個問題,當時我的主張是覺得應該要釐清,不要被誤導,我主張當符合保單條件必須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不得假借任何的理由,嚴苛對待保戶,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有指示過。

吳委員秉叡:不是指示啦!我有這樣子跟你表達過啦!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吳委員秉叡:這個主張的前提是必須要在契約裡面明定,當然是因為我是法律背景的,如果契約的承保條件裡面本來就不包括這些理賠的話,現在說因為要對承保戶好,所以要放寬,這個本身就違反契約。所以第一個還是契約精神,這家保險公司跟保戶簽了什麼樣的契約,因為保險公司本身是契約的強者,它是法律上的強者,條款還是它設計的,所以它可不能主張說我不要遵守這個條件,這樣瞭解吧?它有這樣的義務,必須遵守這樣的條件。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完全同意委員的觀點。

吳委員秉叡:對,那現在的風險出在哪裡呢?就是在當初它對於這個風險的判斷跟計算,它在設計這個保單的時候,可能認為臺灣的防疫在前兩年都很好嘛!所以簡單來講就是會染疫的人數,相對世界各國而言是非常地少,所以它推出這樣幾百元的保單,如果你染疫了,就賠你幾萬元。從某個角度來講,我覺得它是有一點僥倖的心理啦!但現在Omicron來了啊!全世界染疫的人數都大幅上漲,當然,輕症跟無症狀的占了99.7%,但是回推回來,染疫的人數真的很多啊!而且可以預見未來可能還會再多啊!所以這個時候它就開始出問題了嘛!我也同意如果這個產險原來是有年限的規定,譬如說是一年一保的,到期時保險公司有權利可以選擇不要再續保,但是如果這個條款裡面有規定,到期之後如果沒有特別的表示,那就照原條件續保的話,它也不能賴這個帳啦!我這樣講的意思就是說照契約的精神來解釋這樣是合理的啦!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瞭解,依照契約精神走。

吳委員秉叡:對,金管會是法律的指導跟執行單位嘛!就是你們在執行法律嘛!但你們也不能超越法律啊!所以必須要監督他們的什麼地方呢?要監督他們有沒有照契約條款履行,因為現在民眾最擔心的是到時候它賴帳,其實是擔心這個啦!如果它是照契約的條款走,沒有賴帳,也沒有辦法強求它一定要多賠付嘛!也不可能有這樣的主張嘛!所以我希望以你們的角度能夠把這部分監督好,如果符合契約的條件時,就算原來它自己設計的契約真的有出了一些計算上的問題,那部分就是它自己要去承擔的風險,站在契約的角度來講,我覺得我的主張是很合理的,不知道主委認不認同?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的論述,其實這也是我們這個報告的精神,就是依照契約走。

吳委員秉叡:好。第二個,我要再跟講你講一件事情,這是最近我因為選民服務遇到的問題,AMC資產管理公司,這個距離當年已經有一段時間,歷史悠久了。當年這個資產管理公司有一些壞帳,它往外賣,後來監察院有糾正,所以現在公股的金控不能再自己成立AMC,不能再把它賣給別人,可是你知道嗎?當年的時空環境跟現在有很大的差距,最大的差距在哪裡?在利率問題,當年的利率有可能高達10%、百分之十幾,如果再加上所謂的違約罰,也就是違約利息,還有違約金,有的時候利息加一加,14%、15%,跟現在臺灣的利息現狀實在是很不符合。本席遇到什麼樣的問題呢?當年夫妻在一起,拿房子去借款,然後房子被拍賣了,當然經濟不好,後來因為其他因素感情也不好就離婚了,可是當年的借款人是用太太的名義,到現在經過15、16年了,現在AMC還是金控底下的AMC,是民營的,居然去拿當年的法拍剩下不足額,然後每5年換發債權憑證之後,照樣追這一筆錢,追這一筆錢的本金是不要緊,我覺得也還可以接受,但是它連那百分之十幾的利息也要連續算十幾年,所以變成永遠還不完啦!你們現在對AMC有沒有管理的責任呢?我知道你們有訂一個辦法,但你們有沒有辦法跟他們溝通呢?事實上,依照現在的時空環境,利息上面你是不是應該要酌減到合理的範圍?讓債務人也有再次出發,再次成長的機會,獲得新生的機會嘛!主委,你的看法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其實AMC不算是金融相關事業,但是的確也是金控下面的。

吳委員秉叡: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這些個案,尤其你講到利率收得那麼高,的確是有待斟酌。我想這個個案的部分,如果委員會後能夠提供給我們,我們可以儘量來協助、協調。

吳委員秉叡:因為AMC現在每半年向金控公司董事會提財報、業務跟經營狀況,金控是你們管的嘛!當然你可以說這不是你們直接管的,直接管理的單位是經濟部商業司,但是如果你們可以提醒金控,在現在這個年代,經過這麼久的時間,簡單用法律用語來講就是情勢變更,你現在還在追百分之十幾的利息,還在加違約金,我是覺得很不合理啦!因為這樣累計起來,5、6年,6、7年就翻一倍嘛!這樣債務人永遠還不完啊!當然,我知道每一個個案的狀況不一樣,你們要看看每一個個案,有的是惡質的,有的是很可憐的,關於這一點,就我的經驗,我希望你對金控高層是不是能給予這樣的表示,要把情勢變更考慮在內,我不想解決一個個案,我覺得這是一個通案。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我請銀行局通案處理。

吳委員秉叡:好,謝謝你,拜託你。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件事情牽涉到銀行的形象、金控的形象,謝謝。

吳委員秉叡: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9時55分)先請教現在美股因為俄烏戰事一直打,打不停啦!好像看不到盡頭,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結束,然後加上不斷升息,讓美國的股市有好幾天都重挫,上禮拜五跌了九百多點。今天台股沒有開市,你要不要對臺灣的股市喊點話?明天開市到底會怎麼樣?要不要喊一點話,叫大家不要擔心啊之類的?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早。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我想台股這波在今年年初,包括美國升息及隨後的俄烏戰爭後,其實全球股市的波動都很高,但是台股相對來講是比較抗跌的,我們跌了大概百分之八點多,相較於鄰近國家,甚至美國,其實相對跌幅比較收斂。另外,我們的基本面基本上也都還算良好,我記得前兩天主計總處公布第一季的經濟成長率,大概百分之三點多,接近4%,其實還是有一定的表現,所以我想我們的基本面其實還算是很穩健的。

賴委員士葆:第一季百分之三點多,不高喔!因為我們預估今年的GDP是4%喔!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我知道。

賴委員士葆:第一季就低於全年度了,這是我們所擔心的,現在來講,因為俄烏戰爭讓整個世界大亂啦!原物料都大漲,然後整個供應鏈因為大陸封城的問題也受到很大的影響,所以整體來講對很多類股其實都有很多的影響,你要不要跟我們講一下,就這整個局勢看起來,特別是對於供應鏈,上海的供應鏈、大陸的供應鏈等等,還有戰爭,到底是會影響到哪裡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委員,您才是專家啦!我們……

賴委員士葆:你講一下。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我們做監理的有些不是我們的專業,不過現在的情況跟以前比,的確是以前沒有見過的,包括受到大陸封城、俄烏戰爭的影響引起供應鏈或是農產品、稀有金屬的缺乏,還有加上美國的升息,的確有好多因素。

賴委員士葆:金管會能不能做一點什麼事情來穩定股市?股市我們要看的是健全,量夠了,其實價可以不必太在乎啦!如果人家覺得市場不好要賣,也要賣得掉,對不對?市場應該不會失靈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您是專家,您剛剛講了一個重點,其實現在量並沒有減少,還是在3,000億左右,當然比起去年是減少,可是比起十幾年前,其實是增加……

賴委員士葆:不能講十幾年前,乾脆講50年前好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現在的量還有3,000億以上。

賴委員士葆:所以是正常運作就對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流動性還是很足的啦!

賴委員士葆:叫大家平常心。

黃主任委員天牧:所以我說用溜狗理論嘛!狗跑來跑去,最後還是回到主人旁邊,基本面很重要。

賴委員士葆:這個沒有聽得很懂啦!跑來跑去,跑到主人旁邊是什麼意思?狗是代表錢,還是怎麼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狗是價。

賴委員士葆:價格跑來跑去。

黃主任委員天牧:主人是基本面。

賴委員士葆:好,聽懂了,狗跟主人喔!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不起,我講得不夠清楚,抱歉。

賴委員士葆:清楚,這樣很清楚。

最近我辦公室真的像其他委員一樣,電話接不完,關於理賠的事情,我確定一下好不好?是不是過去有契約的就按照契約走?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賴委員士葆:然後契約到期,可以改變,這個是不是確定的?請確定這一點。

黃主任委員天牧:保險公司在還沒有跟對方說同意續保之前是可以在這方面去做調整的。

賴委員士葆:人家打電話來說我要續保,但它不給我續保,而且條件不一樣啊!你要不要解釋一下?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這個我請局長跟您報告。

賴委員士葆:比如說5月到期或4月底到期了,它修改保險內容,可不可以?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委員,這是可以的,因為它的自動續保條件限制裡面就有說承保內容會改變。

賴委員士葆:這個你們要對外講清楚喔!

施局長瓊華:對。

賴委員士葆:因為外面老百姓一直認為說我要跟上次的條件一樣,結果它都不給我啊!所以就變成這樣子了!

施局長瓊華:是,它的條款裡面有明白的表示承保內容會改變。

賴委員士葆:但是,比如說去年保的,12月保的或是11月保的,它的條件現在都一樣是照契約來履行嘛?

施局長瓊華:是,它依照契約來履行。

賴委員士葆:好,現在你們有沒有算過?因為現在確診人數不斷地飆漲嘛!大家都很關心,如果產險公司的母公司是大金控,那沒有問題,金額夠多,但是有些獨立的產險公司很危險耶!會不會岌岌可危啊!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還不會用「岌岌可危」這4個字,但是我們要密切注意了,因為……

賴委員士葆:有點危險,可以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顧慮啦!

賴委員士葆:有一點危險,可以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可以,有一點危險。

賴委員士葆:可以喔!那確診累積到多少,就從有一點危險變成成岌岌可危了?累積到幾萬例?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這邊……

賴委員士葆:現在已經累積快十萬例囉!有沒有算過?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要看未來……

施局長瓊華:報告委員,過去承保的件數大概有1,600萬件左右,屬於防疫保單(不是疫苗險的部分)是1,100萬件左右,這個部分扣除一些已經到期的,大概有六百多萬件的保單是有效契約,還有一些是還沒有核保完成的,所以……

賴委員士葆: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要回答說你們有沒有估算過,如果確診飆到多少例,現在已經累積到10萬例了,比如說累積到20萬例,那大概就有一些公司岌岌可危了,它不增資可能就要倒閉了,你們算過沒有?

施局長瓊華:這個部分還在估算,因為……

賴委員士葆:大概多少?

施局長瓊華:這個部分業者的數字還在估……

賴委員士葆:現在已經快10萬例囉!

施局長瓊華:是。

賴委員士葆:現在還OK是嗎?

施局長瓊華:因為理賠還沒有完全進來,所以目前還好,可是如果那個比例上升的話,他們還在估算當中。

賴委員士葆:請金融評議中心的林董事長過來一下。

你們最近是不是常常接到一些電話,詢問有關防疫保單理賠的事情?有沒有?

主席: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志潔:謝謝委員垂詢,是的。

賴委員士葆:量增加多少?

林董事長志潔:在本週第一天達到1,091通的進電量。

賴委員士葆:過去呢?

林董事長志潔:過去平均一天,我們最多能處理的量大概是接近300通,所以爆增。

賴委員士葆:300通是爆漲3倍喔!

林董事長志潔:是的。

賴委員士葆:你們處理得怎麼樣?大家滿意嗎?

林董事長志潔:目前我們都積極地在想辦法幫忙申訴,所以都還沒有評議的結果,因為我們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處理階段會經過申訴、調處跟評議,那因為……

賴委員士葆:大概要多久的時間才可以搞定?

林董事長志潔:如果按照金保法的規定,我們要進入評議是有期限的限制,在90天裡面會有結果,但目前我們希望儘可能地從前端的申訴來幫忙解決。

賴委員士葆:所以大概90天?

林董事長志潔:這個是最後如果要評議的話。

賴委員士葆:90天,那大家要有心理準備喔!

林董事長志潔:對。

賴委員士葆:好。

再請保險局看看,我們現在是匡列居隔、確診、住院統統要賠,請問局長,未來有沒有修正方向?。

施局長瓊華:委員問的是不是未來新的商品?

賴委員士葆:對,新的商品,就你們所知道的,他們會改內容嘛!那改哪一些?你們有沒有看到?

施局長瓊華:它未來會以中重症為主,而且是在醫院治療,因為現在輕症跟無症狀感染者其實沒有受到損害啦!所以在風險上……

賴委員士葆:可是原來是只要居隔就給喔!對吧?

施局長瓊華:對,所以……

賴委員士葆:現在居隔不給了,是不是?

施局長瓊華:對,不給了。

賴委員士葆:確定居隔不給了?

施局長瓊華:就是新商品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一定要住院才給?

施局長瓊華:就是他必須要是中重症的……

賴委員士葆:哇!那這樣變得嚴格很多耶!這樣差很多喔!

施局長瓊華:因為未來有99.7%的人是輕症,也就是說他沒有發生治療的損害。

賴委員士葆:所以即便去PCR驗了陽性,也不賠了?只要沒有去住院,沒有中重症就不賠啦?

施局長瓊華:就是他沒有治療的這個必要,醫生診斷他沒有治療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這樣變得嚴格很多耶!這樣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講變得很嚴格耶!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是新保單,不是舊保單。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啦!可是……

好,我再問你技術性的問題,有人很明確地跟我說他的電子保單在2月扣款完成了,到現在都還沒有核准耶!但是紙本的去申辦沒多久就好了,差那麼多!他們就是把它hold在那裡,錢都繳完了,卻一直不核准耶!從2月份到現在,今天已經5月2日了,都沒有核准,但是3月時當場把保單送去馬上就可以了,電子保單這部分你要怎麼處理?我們鼓勵用電子保單啊!

施局長瓊華:報告委員,因為在短期間兩、三天湧進的件數太多,所以需要時間消化。

賴委員士葆:2月到現在都兩個多月了,你用湧進來當作理由,兩個多月處理不完?我要求這部分你們要去查啊!這個很清楚看得到業者有意刁難,業者怕賠太多有意刁難,我覺得你們要拿出一個站得住的態度啦!

施局長瓊華:這部分我們再瞭解一下。

賴委員士葆:你們去了解一下,這個電子保單不可以拖超過一個月,怎麼可以拖那麼久呢!錢都扣完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您交代的這個我們都會去了解。

賴委員士葆:它從2月份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還沒有核准耶!到現在還沒有核准耶!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去了解,您交代的我們會去了解。

賴委員士葆:好不好?時間不能這樣拖啊!當然我們不希望因為這一波讓那些小型的產險公司倒掉,因為畢竟有社會責任,但是你同時也要顧到消費者的權益,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會注意委員關切的事項。

主席(郭委員國文代):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10時6分)主委好。今天之所以會安排這項專案報告,請你看簡報上我所列的表,從4月13日開始泰安產險第一個發布防疫保單暫停受理的公告之後,到4月底幾乎天天有新聞,防疫險的部分幾乎天天有狀況。從泰安保險開始,接下來是富邦產險,再來是旺旺友聯,再來是和泰,最新的是和泰也發表聲明。在這個過程裡面,當然每一家的狀況不一樣,至於金管會,我也先肯定金管會很快地在4月21日發新聞稿,把金管會的立場向社會說明清楚。

你們在4月21日的聲明稿裡面提到,保險契約一旦成立還是應該要依契約履行,這是第一個大原則,如果保險契約成立了,就應該依契約履行,你們最後也提到,基於損害填補的原則,保險公司得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的適足性還有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之合理性,做商品的調整。所謂「做商品的調整」,我要再一次釐清,所謂「商品的調整」是指尚未成立契約的新保單吧?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召委好。是,就是在同意續保之前所做的調整。

沈委員發惠:就是尚未成立契約的部分才做商品的調整?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沈委員發惠:但是已經成立契約的部分,還是必須依契約……

黃主任委員天牧:忠實履行的責任。

沈委員發惠:對,忠實履行嘛!我想這篇新聞稿應該要這樣解讀才會清楚。當然,剛剛也有很多委員提到產險公司目前的困境,現在社會上有一個說法是,有人為了領保險理賠故意染疫的狀況,如果有這種狀況的話,這些業者要如何去查核呢?這個部分,主委你清楚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不是有這個情況,我們不太確定,故意這部分要去做判斷的,你很難說他是故意的……

沈委員發惠:對,所以事實上也沒有辦法查核嘛!對不對?簡報上所列從4月中旬以降的這些事件,有些我看了大概沒有什麼問題,像泰安產險講的沒有什麼問題,就是專案暫停受理新的案件,原本已經投保的案件就按照契約精神來履行,也說明舊的方案它沒辦法續保,契約也還沒有成立,這些狀況都還好。但是我看到富邦產險提出的幾項聲明好像就有很大的問題,我跟主委探討一下,富邦在4月18日同時對內部及外部的保經代發函表示,111年5月以前到期的自動續保信用卡件依原承保條件續保。4月18日才對內、對外通知續保,結果馬上在4月24日就透過簡訊通知5月到期之自動續保的信用卡保戶不續保,在社會一片嘩然。消費者抗議之後,富邦又在4月26日聲明:若是富邦的業務員承諾續保的客戶,我們就讓你續保。這個狀況,主委清楚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保險局特別發函請富邦說明,它後來有做一些調整。

沈委員發惠:它後來的調整就是這樣,就是在4月20日以前獲富邦業務員承諾續保的自動扣款客戶,本公司將協助辦理其續保事宜,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沈委員發惠:主委,這樣是不是排除掉了保經代所經手的客戶?

黃主任委員天牧:後來有納入了,就是這些富邦的保經代有比照辦理。

沈委員發惠:保經代後來有比照辦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

沈委員發惠:好,後來有比照辦理,但是,主委,接下來在4月26日日富邦內部發了一個函,說明是依據4月26日中午跟金管會協商的決議辦理,然後說可以續保,在函中提到,但上述開放續保係富邦產險對人壽業務員之特別承諾,若業務同仁已經口頭告知客戶可以續保,你必須要簽署切結書。業務員要簽署切結書,切結說我對客戶做了口頭承諾了,主委,如果業務員不願意簽署切結書,那他所承諾的續保是不是就不算數了?富邦可以對業務員做這種要求嗎?這部分請局長來報告。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這個內容是發給它的業務同仁或是通路,因為時間很短,所以針對已跟客戶承諾的部分,只要業務員說他已經跟客戶承諾的,就會……

沈委員發惠:金管會就會監督確保5月到期的自動扣款戶可以續約,對不對?不管他內部有沒有簽切結書,對不對?

施局長瓊華:既然有承諾的話就要履約,對。

沈委員發惠:富邦要求業務員簽切結書,這個就是恐嚇嘛!業務員已經口頭跟人家承諾了,你還要他切結,簽一個對客戶口頭承諾的切結書,這樣消費者的保障何在?

黃主任委員天牧:那個切結書只是要求如果業務員確實有跟客戶說可以續保,那就簽個切結,這個如果你有做就做,如果你沒有,他也擔心中間有些道德風險。

沈委員發惠:主委,道德風險是銀行內部的問題,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沈委員發惠:站在金管會的立場,還是要確保只要口頭有承諾,金管會就會監督業者按照其承諾來續約,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富邦那天發的聲明就已經說過,它的業務員,後來也包括外面保經代的業務員對外的承諾,它都願意承擔。

沈委員發惠:主委,我跟你探討一個問題,金管會自己發的新聞稿也說,一旦保費付了,這個契約就成立。主委,我們是念法律的人,請問你保險契約到底是要物契約還是不要物契約?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有討論過,請局長說明一下。

沈委員發惠:我沒有付保費,我口頭承諾,是不是契約就已經成立了?

施局長瓊華:如果客戶有說他要續保,因為中間它的風險有改變,如果業務員有跟客戶講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假設客戶有問的話,當然保險公司就應該要……

沈委員發惠:契約就成立了,不是要繳交保費才成立,它是一個諾成契約,是不要物契約,對不對?

施局長瓊華:對,就是有承諾的話。

沈委員發惠:再來,業務員的承諾就等於是一種邀約,邀約之後他就不能夠再變更,除非他事先有聲明不受拘束,不然他就受這個邀約的拘束,對不對?這是基本的法學緒論的概念啊!

施局長瓊華:對,所以業務員承諾的話,他就要履行。

沈委員發惠:他就要履行嘛!我們繼續來看信用卡自動續約客戶這部分的爭議,剛剛已經確認,只要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就是A跟B說可以續約,B也對A說要續約,這個契約就已經成立了,不管保費有扣或沒有扣,契約就成立了嘛!對不對?接下來針對信用卡自動續約保戶這部分,有產險業者認為尚未扣款因此不算數,但是產險業者並未提供信用卡自動續約保戶現金繳費管道,亦未告知要以現金繳費方能續約,這樣片面宣布是不是沒有道理,是否是違反契約的行為,對不對?

施局長瓊華:對於這部分,公司是有通知要他們繳付現金,就是繳完……

沈委員發惠:這樣就變成差別待遇了,這種對於現金繳交跟信用卡扣款的差別待遇是不容許存在的,根據104年金管會公告的「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這種行為就是違反「公平誠信原則」,對不對?主委,你知道我在說什麼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知道,但是您講的這部分,我們要再了解一下。

沈委員發惠:現在又有另一家產險公司,之前4月17日它在網頁的Q&A上面說,如果有投保別家,還可不可以再投保和泰的保單?它的回答是可以,但是在和泰僅限投保一張,這是合理的;結果4月29日和泰就說,你如果在別家投保,我就禁止重複投保。主委,這樣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它的核保政策因為看到風險的高漲而有所調整,這個應該也算是合理。

沈委員發惠:不是,主委,大部分的防疫保單都是定額給付的保單,它跟具體損害無關,它不是像醫藥費可能是實報實銷,它是定額給付,就是只要你確診,我就給你多少,這個叫定額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沈委員發惠:這種定額給付的保險,有受複保險的限制嗎?有受保險法第三十五條跟第三十八條的限制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跟複保險沒有必然的關係,請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報告委員,這個沒有複保險的問題,因為契約還沒成立,惡意或是善意複保險是在一開始就決定了,這個是它在做核保的……

沈委員發惠:它4月17日在網路上說可以重複投保,現在突然跟你說不可以重複投保了!

施局長瓊華:主要是風險改變,太多人投保很多張,所以它改變它的核保政策,就不接受……

沈委員發惠:關於這部分,因為消費者畢竟是弱勢,金管會還是要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針對現行所有防疫保單相關的變更事項進行嚴格的監督、把關。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委員您垂詢的它在17日到29日中間的改變,我們找和泰了解一下情況。謝謝。

主席(沈委員發惠):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郭委員國文:(10時19分)主委好。主委,之前本席還有其他同仁問你,外資針對台積電到底有沒有前面喊多後面又賣空的情況,現在本席這邊有一份金管會就這個問題提供的書面報告,這份報告的結論是沒有。但是根據證交所提供的報告內容,本席提醒你一下,它寫的是10家券商針對台積電提出的研究報告有45份,但是研究報告被引用有重大變動者有9家被媒體所披露,10家當中有2家券商有自營資格,它們並沒有用自營部位賣超台積電的股票,但是它的客戶多為專業機構投資人,而那些專業機構有賣出台積電股票。主委,請教一下,券商的客戶,所謂的專業機構跟這個券商之間有沒有可能犯意連結?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這個要有事證。很抱歉,委員,上禮拜因為我沒有去交易所,其實對於這個報告,我的看法也是就我們目前得到的資訊是沒有,但是我想未來我們還是會繼續的關注這件事情。

郭委員國文:主委,看到這份報告,我還是覺得有輕輕放下的感覺,老實說,必要的金檢該做的要做,因為這種現象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會影響到股票投資人對資本市場的信心,更何況台積電是具有指標性的。主委,我建議這件事情不應該就此打住,可不可以?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我們內部也覺得,尤其現在股市波動那麼大,對於外資的動向、進出,我認為我們還是要強化對這方面的關注。

郭委員國文:對,我的意思也是應該要強化監管,應該要特別注意,因為外資本身的動向就具有指標性,所謂犯意連結這種現象跟內線交易沒有什麼兩樣,而且它披露的這些報告,某個程度就像重大訊息不實同樣的道理,主委,只是名稱不同,行為後面的意義是相同的,所以不應該輕輕放下,主委,有沒有可能?

黃主任委員天牧:財委會的委員那天去證交所指導,給我們的指示也是如此,這部分我們會繼續……

郭委員國文:一片嘩然啊!現場的委員也沒有辦法接受,所以我今天想要聆聽您的看法,到底有沒有可能繼續?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現在整個市場的波動這麼大,對於主要資金進出的動機等各方面,當然動機很難判斷,但是我們在交易所的監視制度上面還是要特別注意。

郭委員國文:要特別注意,繼續查,對不對?有沒有可能?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繼續觀察整個動態,因為所謂的犯意連結要有具體的事證……

郭委員國文:繼續觀察是後續,但是過去的部分也不應該放下,應該要延續。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繼續觀察、注意。

郭委員國文:麻煩主委延續,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郭委員國文:我覺得今天的主題當中最重要的部分在於整個防疫政策從原來的清零到共存。剛剛您提到舊保單、新保單,所謂的舊保單,簡單的講就是清零保單;而新保單是什麼?就是共存保單。清零保單的內容針對確診、隔離都各有保險,可是接下來的共存保單是針對中重症住院才有保險,對不對?這兩者的性質就是這樣,沒有錯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郭委員,您的分析非常清楚。

郭委員國文:對,所以在清零保單跟共存保單轉化的過程當中就造成了很大的爭議,就是防疫險之亂。談到防疫險之亂,這次富邦防疫險的爭議在於4月18日到26日之間,因為內部的內稽、內控出現問題,導致上面的決策跟底下第一線人員的行為不一致造成的結果,影響到所有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公司的信任問題。主委,針對富邦這種行為,除了要求它要善盡保險公司的責任之外,難道不應該做一個檢討或懲處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保險局有發函請它說明,後來它也做了回應了。

郭委員國文:主委,我不知道你剛剛有沒有注意聽到,剛剛施局長說,屬於清零保單的舊保單還有600多萬張,600多萬張的情況底下,假設居隔賠5萬,確診賠5萬,根據你現在這份報告寫的確診率15%到20%才進入所謂的實質共存,我就抓15%好了,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一個人既有居隔又有確診的話,以確診率15%、600萬張保單來計算,你要賠出多少錢?賠出900億元耶!現在說要嚴格管控這些壽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到底這900億元會影響到哪幾家的資本適足率?請主委說明清楚。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委員的關注是對的,但是現在到底出險多少,我覺得現階段要再繼續觀察,當然的確會……

郭委員國文:主委,我們要做最壞的打算啊!您現在對外講的不就是一種最壞打算的心理嗎?要知道壽險公司的財務狀況怎麼樣,以免它適足率不足,或者要求它增資啊!不是嗎?所以你現在可以看到,我剛剛講了,清零保單最高理賠的狀況有兩種樣態,一種是確診,一種是居隔,這兩個的普遍性是很高的,數量是一直在上升,這是不爭的事實嘛!也因此衝擊到這些保險公司的財務結構,不是嗎?如果是這樣子,站在金管會的立場,當然要有最壞的打算,來看看到底哪幾家有可能衝擊到它的財務結構,有可能會影響到它的資本適足率。主委,不是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其實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有針對它的銷售量,請公司大概匡算一下。

郭委員國文:主委,你說你現在都一直在密切觀察當中,至少這個數學問題可以算得出來,既有的六百多萬張,不要說後面還有沒有審核通過的,如果以最壞的狀況,以600萬張來計算的話,確診15%可以算得出來嘛!900億元到底分布在哪幾家,一個禮拜之內可以算得出來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可是這牽涉到個別公司財務資訊的問題,我們內部當然會注意。

郭委員國文:保險公司的財務資訊是被保險人應該要知道的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保險公司有責任去履行它的責任,這個不會影響保險……

郭委員國文:對,那這個保險公司到底保不保險?被保險人要知道所保這家公司的保單及這家保險公司是否保險,他們應該也要知道啊!不是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保戶在這方面的權益都是依照契約規定去履行。

郭委員國文:對,這個我同意,我相信你依法執行的決心、落實契約精神,這個本席都不會懷疑你,但是本席要請教的是,到底我們對這六百多萬張要如何善後?今天如果是共存保單,那都不會有問題嘛!針對中重症都沒有問題,現在問題點是在清零保單的部分,主委,我們要面對的是這個問題,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這部分我們監理機關本來就要……

郭委員國文:你們儘可能做出一份報告,可能會造成什麼樣的財務衝擊,讓我們知道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內部再研究……

郭委員國文:你們一定要好好研究好不好?適時的時候要公布,要知道這個衝擊面有多少,這個報告的意義在哪裡?已經造成產險之亂的壽險公司,它接下來除了要面對可能多少資金不足、可能要增資多少的情況之外,你看它現在又申請發放現金股利,一個是國泰,一個是富邦,分別申請239億元和155億元,我為什麼特別點名這兩家?當然還有其他的。這兩家公司基本上有部分陷入俄烏戰爭當中有關俄羅斯公債的部分,俄羅斯公債的部分,銀行業認列虧損的比例超過40%,保險壽險公司只有13%而已,面對這種問題,將來還要接軌IFRS 17的情況底下,它的現金應該保留越多越好,可是現在急於發放股利,老實講,這種行為是相違背的。更何況現階段所有牽扯到這些金額的,包括它的母公司國泰金控就買了285億元的俄羅斯公債,富邦也買了220億元的俄羅斯公債。在俄羅斯公債都還沒有真正認列虧損的情況底下,它就急於發放股利,你不覺得這是相互矛盾的狀況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壽險業合乎一定條件發放股利,不是從今年開始,過去都是如此,我們今年的標準也會比較嚴格,所以並沒有特別寬容。

郭委員國文:怎麼嚴格?是不是按照以前的RBC的資本適足率的方式?還是你要用接軌IFRS 17,用ICS 2.0的方式來推估?如果按ICS 2.0來推估,總total的資金規模也不過是30%左右,以資本適足率的概念應該是要150%耶!嚴格來說只有五分之一。主委,你現在真的要讓它把股利發放出去嗎?請你三思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瞭解,謝謝委員。我們在審查的時候有考慮它接軌的……

郭委員國文:請你慎重三思啊!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瞭解。

郭委員國文:謝謝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稍後在李委員貴敏、鍾委員佳濱質詢之後,休息5分鐘。

接下來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0時30分)主委好,我只有幾個問題請教你,很簡單。第一個,指揮中心有說希望對外送員能夠用電子支付的方式來處理,就是外送是以電子方式來付款,這個東西在事前有沒有跟金管會溝通過?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好像也還沒有找我們開會。

李委員貴敏:也從來沒有找你們開會?

黃主任委員天牧:從對外宣布之後,還沒來找我們開會。可是現階段電子支付本來就可以用,沒有說不能用。

李委員貴敏:我知道,但是我的意思是,指揮中心在做這個決策的時候都沒有找你們來開會。我之所以會這樣問的原因,其實有很多的政策,我就不重複,像對交通部觀光業的什麼「三劑令」,交通部也說從來沒找過他們,指揮中心就做了決定。我只是要確認,對金管會的部分有沒有找過你們開會?

黃主任委員天牧:當時沒有。

李委員貴敏:當時沒有嘛!實際上,到2021年底,我們電子支付的行動支付其實還不普及,所以從金管會的角度,如果說CDC找您開會的話,您會建議他們怎麼樣做,然後金管會做出怎麼樣的因應嗎?有特別的想法還是從來沒有過?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現在用電支去……

李委員貴敏:沒有關係,我是針對外送員的部分,因為他認為對外送員來講,這樣會減少接觸的機會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李委員貴敏:以前沒有找你嘛!如果找你開會的話,你會怎麼樣建議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於他的需求,我們會儘量去配合他們,因為現在……

李委員貴敏:你只是配合他而已?難怪他不找你!如果你去是可以給他一個正確建議的話,就是就合理性、範圍是否要擴增等等問題,那沒關係啦!

我繼續請教主委第二個問題,我們在4月1日在總質詢時有跟院長講,不論是NFT也好,cryptocurrency也好,這部分的主管機關是誰,那個時候院長承諾一個月的時間,到今天為止,院長有沒有找你們去開會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行政院是有開過一次跨部會的會議。

李委員貴敏:是什麼時候開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在23日之前有開過會。

李委員貴敏:你說在4月23日有開過一次會?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像是滿一個月之前有開過會。

李委員貴敏:所以你們有參加了,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

李委員貴敏:會議當場所作的結論,您方便說嗎?還是……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應該是由行政院對外發布,我們不太適合啦!不過委員您垂詢到這部分,那個會議後來覺得這個議題會再另外請一個單位去做一些研究,再做最後的決定,會再開會。

李委員貴敏:到今天早就過了一個月了嘛!所以一個月的承諾就是跳票了,簡單來講是這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很尊重您……

李委員貴敏:我不是說你跳票啦!我是說行政院院長跳票。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不應該替行政院回答,可是我還是跟您報告,是有開會,但是當天資訊還不夠完整,另外要再找時間討論。

李委員貴敏:我懂,沒關係。主委,我只是想確認一下,是不是一個月的時間到了,而我還要繼續等,就是這樣而已。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有開會。

李委員貴敏:好。開會不表示履行當初的一個月承諾,他不是承諾一個月時間開會啦!

繼續就防疫保單的部分,主委,您應該記得我在很早以前就已經提出來,我提醒你防疫保單的情形,我連續兩次都講到這個。那個時候局長還特別拍胸脯保證不用擔心,不會有不續保的情形,還講至少有9張新的保單會推出來。局長,您當初的回應是這樣子嘛!對不對?是不是?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我們是講……

李委員貴敏:好,沒關係啦!

施局長瓊華:是有關保單下架的部分。

李委員貴敏:有就有、沒有就沒有,那不是我要問的問題。我要講的是,我們的行政團隊真正的問題出在哪裡?真正的問題出在沒有溝通,就是各做各的。簡單來講,你看用電子支付的方式,金管會居然在事前不知道,直接就做了!交通部也不知道三劑令,CDC就直接發布了。對於NFT的主管機關是誰,本來承諾在一個月之內要確定,然後也沒有,就無疾而終了,雖然你幫他緩頰、說他有開過會,但是民眾要知道的不是有開會啊!我等一下要跟你報告發生了哪些問題。

關於保單,剛才郭國文委員講得很好聽,他就是講清零保單或共存保單,我要講的是保險公司原來在設計保單的時候,主委,你不會否認保險公司在設計保單之前一定都先經過精算,就是評估風險並計算可能理賠的金額,然後再來決定保費,不是這樣子嗎?保險公司有可能上層就直接說推出一個保單,條款的內容就是怎麼樣,都沒有先設計好,不會這樣嘛!我在上次質詢的時候還把你的那個圖表show出來,就是實際統計的數字,包括防疫保單在當時收到多少錢、理賠了多少錢,我們從這些投影片上面都看到了。今天的問題是在哪裡?問題就是在於政府的政策不明,為什麼會有剛才講的清零保單?就是因為那時候大家看到政府CDC的政策是清零,所以確診就已經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我們那時候才多少人確診的時候就已經升為三級警戒,現在一天有多少人?警戒在哪裡?沒有啊!就是政府的政策改變了!

在時代雜誌裡面的文章就講得很清楚,它說臺灣今天為什麼會有這些防疫的成效,是誰做的?都是老百姓在做嘛!同樣的情形,關於防疫保單這個部分,難道政府的政策不是應該要很明確嗎?我在4月1日總質詢的時候還有問什麼叫「新臺灣模式」,如果你是要與病毒共存,你就告訴老百姓要共存,這些保險公司在設計保單的時候就會知道,接下來不是清零的時代,已經變成要共存了。但是我在4月1日質詢什麼叫「新臺灣模式」的時候,你們也不講,雖然這個名詞很好聽,但是大家不知道內容是什麼。現在的問題就出在行政單位的政策不明,今天所有的亂象就是因為行政單位的政策不明嘛!如果你告訴老百姓、告訴民間企業、告訴保險公司,那保險公司在設計保單、在做精算的時候就已經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情形,原來他們是按照清零的政策去做規劃,結果你現在變成要共存,那他們怎麼有辦法因應?

第二個,我要提到一點,保險契約跟一般的契約可不一樣,我們也知道,在國外之所以會做高度的監管,就是因為它牽涉到社會公益,我們上次為什麼會提出來?因為我們有接到很多民間老百姓的陳情,在那個時候局長拍胸脯說還有9張,我先不管這是不是事實,其實憑良心講,這並不是很重要,但是你不能夠在民眾提出來以後才做,你介入的時間點應該要更早。因為這牽涉到公共的利益,對不對?這牽涉到我們目前疫情的情況,理論上來講,你們跨部會的聯繫應該是很重要才對,主委,你同意嗎?你只要講你同意不同意就好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同意委員的高見。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我還要講另外一個問題,這也牽涉到民眾的權益,我都是先提醒你,希望你能提前規劃。主委,cryptocurrency有Crypto.com的金融卡,請問你知道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有注意到。

李委員貴敏:很好,因為我覺得主委其實跟這個時代的接觸比較多,但是我們看到臺灣目前的情況,主委對於這個事情有事先做任何的準備或因應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於所謂的cryptoassets可能在國際間發展成哪些金融商品,我們有請一些周邊單位來做研究。

李委員貴敏:你知道現在已經有很多年輕朋友在用Crypto card嗎?這裡面還有牽涉到很多,第一個,主委,洗錢防制是不是歸你們管?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李委員貴敏:好,關於洗錢防制的部分,你也知道這些Crypto card的process和SOP嘛!就像國外的Debit card一樣,你就是要先把錢匯到新加坡去,在新加坡換算成加密的貨幣,但是這會牽涉到銀行的部分,像我們買美金還有外匯管制等等,你都心裡有數,然後你有一些特定的規範,對不對?譬如說conversion rate到底是多少,然後關於民眾的權益,可不可以隨時變更跟民眾之間交易的條款,難道這些都不是跟民眾有關係嗎?如果你現在都完全不管,然後等你做完研究,在一年之後、兩年之後,這些民眾受到損害,他們會怎麼樣?他們就會申訴無門,不是這樣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其實這也是我們關注的重點,我知道有這樣的商品,可是臺灣有多少人持有……

李委員貴敏:現在都已經在網路上面,就是無國境啊!只要在網路上申請就可以直接使用,而且在臺灣已經可以用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了。那你按照原來銀行法的規定,你說非金融業者不可以有這些特定的行為存在,但是問題是透過VISA等等,而你們到目前為止沒有做任何的規範。我覺得還不錯,因為最起碼你聽過這個CRO的金融卡,可是即使你知道,你也沒有做任何的因應,等到我們的平民百姓已經受到傷害,都把錢匯出去了,然後這個條款隨時在變動,一下黑卡、一下金卡、一下變銀卡、一下變普通卡,這時候他們的權利義務就發生跟剛才我所提到的防疫保單其實很類似的情形,對於防疫保單,在我們申請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說因為沒有發隔離單所以不理賠。

所以我們說你要注意這個權益的保障,然後在你介入之後,他們反而說因為現在不住院,所以就不理賠。當然我們也知道,這其實牽涉到目前疫情所面臨的困境,但是行政單位對這些事情不是應該在事前就做好規劃嗎?難道不應該在事前保障我們人民的權益嗎?不管是銀行也好、保險也好,因為都有牽涉到公共利益,所以不是應該要被高度控管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去努力。

李委員貴敏:好,多久?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這是一個公共政策的問題,院裡面會做進一步的討論。

李委員貴敏:我有一點擔心,因為院裡面承諾一個月,可是也沒有做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事情牽涉比較廣,所以並不是他們不做,是有在做。

李委員貴敏:主委,因為我還滿尊敬你的,所以我給你一點時間,但是在下次總質詢的時候我就會問了,所以不要等下次我在總質詢問院長的時候,院長卻一問三不知,這樣就不好了。我這個考題也已經先洩漏了,最起碼你們要做橫向的溝通,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接下來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0時43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官員、會場的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主委好,我們來看一下,在去年1月有一個防疫保單之亂,金管會盯風險管控,請問去年這個防疫保單之亂的主角是誰?是不是臺產?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

鍾委員佳濱:當時臺產在1月推出這個保單,想保的人大排長龍,大家都在罵說是什麼什麼之亂,可是在5月之前大家說這是防疫神單,臺產可能會大賺,但是在去年5月發布三級警戒之後,大家又說它會大賠,之前有這樣的前車之鑑,我們再看到最近的防疫保單、防疫險會慘虧,預估一週內就要賠上億元,您覺得誰有學到教訓了?誰該學到教訓?

黃主任委員天牧:監理機關、保險公司大家都要得到教訓。

鍾委員佳濱:很顯然學到教訓變最乖的就是臺產,後來臺產還有沒有再推出防疫保單?沒有了嘛!金管會說要做好風險管理,妥善處理保戶的權益,結果呢?除了臺產之外,大家都重蹈覆轍。我們往下看,報紙報導由於防疫保單之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申訴電話被打爆,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林董事長緊急提出三點呼籲,第一,保單如果成立,如果保險公司不認賠,中心一定會協助,對不對?你說,政府防疫政策有重大改變,產險公司必須重新檢視保單。還有人建議保戶先查詢投保公司的相關回應,如果仍需評議中心協助再來電。是不是?這都是你說的。請教一下,你說你會協助理賠爭議,但如果是保單成立與否的爭議,你會不會協助?

主席: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志潔:謝謝委員的垂詢。目前為止,我們接到的申訴都已經在積極地處理。

鍾委員佳濱:包括保單有沒有成立,你們也協助?

林董事長志潔:目前都在申訴階段,確實是如委員所言。

鍾委員佳濱:好,你說要重新檢視保單,目的是什麼?

林董事長志潔:其實剛剛幾位長官回覆時都有提到,因為防疫政策的改變,從過往的清零保單已經改為共存保單。

鍾委員佳濱:保單調整跟評議中心有關嗎?你檢視保單,你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調整嗎?這是評議中心的職責,還是金管會和保險局的職責?

請教黃主委,董事長很積極啊!他說要提醒保險公司去檢視保單,如果真的有需要調整,請問是金管會的責任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保單的內容調整是在保險公司,我們只是督促他依照契約履行責任。

鍾委員佳濱:新的保險商品的調整呢?這個才是重點吧!保單已經契約成立了,怎麼調整?對不對?所以政策改變了,保單要調整,如果沒有金管會、沒有保險人同意,或者推出新的保險商品來候補,那是不是金管會跟保險局要來注意?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2月份就有提醒業者要注意。

鍾委員佳濱:很好,我有注意到,你們有報告。

現在我們講三種爭議,第一個是理賠爭議,你看,今天的新聞都有說,5月要開始自主回報。大家很擔心,評議中心會協助嘛!對不對?再來是核保爭議和續保爭議,評議中心也說會來協助。此外,保單是否成立的爭議,除了評議中心要協助之外,譬如說,是不是親簽或代簽、有沒有承諾續保?評議中心認定的算嗎?還是要保局或金管會來認定?

黃主任委員天牧:依保險公司核保的政策,本來保單就是要親簽。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金管會當然有責任,你們要規定的是核保程序,你們要訂規則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鍾委員佳濱:還有理賠程序,你們要訂規則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鍾委員佳濱:至於保險公司有沒有照這些程序去走,後續造成的爭議,評議中心會來幫忙主張,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法規解釋是否符合法規,是由金管會和保險局來認定。至於個案認定上,契約條文有沒有作有利消費者的解釋、爭議處理的量能是否足夠等等,評議中心會來協助,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

鍾委員佳濱:好。關於保險業的永續經營,據金管會統計,去年加今年有效的防疫保單大概有700萬件,已經理賠的件數將近1萬7,000件,已經理賠的金額是7.6億元,平均每件是4.5萬元,這裡面包括確診和隔離。我們來設算一下理賠金額,假設每個月到期40萬件,理賠比率從5%到30%,依照目前確診和隔離的比例,假設一件平均是賠4.5萬元,當然如果未來隔離的越來越少,確診的越來越多,平均理賠金額也會增加,最高風險可能賠到638億元到850億元,整體的防疫保單有這麼大的缺口。目前推防疫保單的業者有簡報上這8家,前4名加起來,不要說他們的實收資本額,他們的淨值也才810億元,足不足夠來支付未來850億元可能的保單理賠?主委認為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要看他真正出險,不過當然是有這種顧慮啦!

鍾委員佳濱:當理賠比率是30%時,如果一件平均理賠6萬元,全部出險要850億元,這會不會影響到保險業的永續經營?

黃主任委員天牧:會影響到財務上的……

鍾委員佳濱:整體的保險環境會不會惡化?

黃主任委員天牧:會朝向有顧慮的方向去……

鍾委員佳濱:你講的還是很謹慎。

我們來看一下保險的ABC,關於保險的標的,我舉例來講,住火險保不保被隕石砸中?應該是不保吧?請問施局長,如果我保了住火險,被隕石砸中保不保?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不保。

鍾委員佳濱:但是隕石砸中失火保不保?失火就保吧?

其次是旅遊平安險,如果遇到飛機墜機,雖然這個機率很低,但遇到時保不保?但是因為墜機而傷亡要保吧?

施局長瓊華:要保。

鍾委員佳濱:好。再來是旅遊不便險,交通事故發生保不保?

施局長瓊華:旅遊不便交通事故是……

鍾委員佳濱:不保嘛?

施局長瓊華:不保。

鍾委員佳濱:但是因為交通事故致延誤行程要不要保?

施局長瓊華:要。

鍾委員佳濱:所以保險不是在保風險,而是以損害填補為原則。剛剛主委的報告也講得很清楚,風險只是損害填補原則之下的一個評估指標。

關於防疫保單的保障標的,防疫險在確診發生時保不保?

黃主任委員天牧:如果依照原來的清零保單是要保的。

鍾委員佳濱:要保嘛!可是確診發生是機率問題,確診後造成的失能或治療才有損害填補的問題嘛?請問染疫的機率可不可以保?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沒有染疫機率……

鍾委員佳濱:確診就是染疫機率嘛!我們有多少人口,流行病學、傳染病學等學理上會告訴你,COVID-19早期的染疫機率是多少、現在Omicron的染疫機率是多少,這個保險保不保?因染疫發生的損害,包括被隔離、去治療或失能,這個可不可以保?

黃主任委員天牧:現在居隔、確診或住院費用,以前的保單內容都有保。

鍾委員佳濱:主委,我要說的是,這個防疫保單的問題出在哪裡?就是確診的變成是一個染疫機率的投保,但隔離的是一個損害填補的概念,所以同樣是防疫保單,對於隔離的部分,我們比較明確知道它有損害填補的功能;但是染疫確診的部分,如果未來輕症、無症狀的一堆,你只是在跟機率對賭!

所以我要說明的是,除了今天我們遇到的防疫神單或防疫保單之外,根本的問題是來自於商品的設計,因為它把不可保和可保的簡化成一張保單。對於確診,我們要保障的是什麼?是治療或失能的損害填補,而不是在賭機率。所以今天的道德風險就在這裡,如果是可保的風險,就安排避險措施,像是有沒有安排再保、有沒有準備金、有沒有保險安定基金,主委,是不是這樣子?可保的風險有這三個防範、這三道防線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不過安定基金是最後。

鍾委員佳濱:對,有避險的措施嘛!但不可保風險是誰的責任?如果一個保險商品有涵蓋不可保風險,是不是主管機關的監理責任?是不是產品、商品設計公司的公司治理責任?

黃主任委員天牧:商品設計是公司自己設計的……

鍾委員佳濱:商品設計好的時候,是不是保局要審查?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的不見得要審查。

鍾委員佳濱:先請問一下,是不是每件防疫保單保險局都有審查?現在的防疫保單是不是你們都審查通過?

施局長瓊華:是備查制,但是跟委員報告,之前的保單,居家隔離的費用補償主要是補償他14天……

鍾委員佳濱:確診呢?我先問確診,現在的確診保單就賠。

施局長瓊華:確診的部分有產生兩個部分,一個是治療產生的費用,另外一個是……

鍾委員佳濱:那是日住嘛?

施局長瓊華:另外一個是他確診會被隔離,他有工作損失還有一些費用需要填補。

鍾委員佳濱:好,但是這個都是概括的。所以如果一個商品有設計不可保風險,是監理機關和保險公司商品設計都有責任。

關於主管機關的審查責任,金管會沒有在最佳的時機喊停,500萬張防疫保單成產險業者的不定時炸彈。這是上個月某傳媒的報導。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主管機關應視各種保險之發展狀況,分別規定銷售前應採行之程序、審核等事項之準則。請問保局在審核商品時,有沒有評估到疫情的變化及防疫政策轉彎的可能性?尤其在有臺產虧損的經驗下,除了我們今天看到的各種防疫保單之外,保險局有沒有想過?

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在今年年初的時候,我們覺得這個風險對稱性有問題,我們就有發函……

鍾委員佳濱:2月的時候有發函,我待會會問到。

黃主委,2月24日政府建議並存新模式,4月8日推「新臺灣模式」,所以我們的確診數是這樣在變化。早有跡象顯示防疫政策可能轉變,金管會是否有做壓力測試?10%到30%的確診率對理賠的影響,金管會有沒有開始評估?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現階段針對新的共存是有在評估,其實2月份的時候就已經警告……

鍾委員佳濱:第3次講到2月份了,你們在今年年初就已經提醒保險公司了,但2月份你們提醒完後,這8家在3月、4月、5月都還在賣、都還在推出。2月發函後,保險公司怎麼回應?有沒有聽從你們的建議?他們的公司治理有沒有疏失?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1、2家有。

鍾委員佳濱:哪兩家?

施局長瓊華:有一些公司的額度下降,有一些公司是把其中的商品……

鍾委員佳濱:我希望你們把發函的公司以及他們的回應告訴我們,這樣我才知道你們的建議他們有沒有聽進去,你在說,他有沒有在聽啊?

最後,關於防疫保單的未來爭議,過去是損害程度高(症狀重)、不便程度高(隔離長)、不便原因是由主管機關來認定、填補需求高。未來呢?症狀是輕的,隔離是短的,不便原因是要自主申報,填補需求是低的,所以接下來的防疫險,今天報紙也已經報導了,理賠的黑數會暴增,會引發保單的道德風險,保險公司會採取實質審查,主委你同不同意?

黃主任委員天牧:所謂實質審查,就是核保時,確定你沒有保其他保險。

鍾委員佳濱:好,商品設計有瑕疵,當道德風險產生時,審查權是在誰的手上?在保險公司手上,消費者如果不滿意這個審查,認為保險公司刁難,怎麼辦?保險公司說你是主動創造隔離,是你一家人故意造成確診、被匡列、被隔離,保險公司這樣指責時,消費者的權益在哪裡?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剛剛說的審查是指核保,理賠的部分,只要原來有承保,當然就要理賠。

鍾委員佳濱:什麼叫做實質審查?是不是由保險公司做實質審查?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是依據契約條款進行審查。

鍾委員佳濱:但是有沒有道德風險、有沒有消費者或保戶創造被隔離的這種所謂的道德風險,難道在審查時,是保險公司說了算嗎?還是主管機關應該訂定業者的實質審查指引?不然評議中心怎麼協助爭議案件的解決?

黃主任委員天牧:他只是不希望已經有保單的人,另外再重複投保。

鍾委員佳濱:我瞭解,但實質審查呢?這個隔離是自主申報,自主申報有沒有黑數?有沒有民眾創造的?保險公司提出這樣的質疑時,民眾要自證清白嗎?要提出自己沒有這種意圖的證明嗎?誰來審查?我再繼續往下講,有沒有安排再保?這很重要。臺產虧了5億元,他的資本適足率從百分之一千多變成百分之六百多,在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中,針對再保險的評估,有多少家有再保?沒有再保的,有沒有影響其他險種保戶的權益?主委,這部分你們有沒有去瞭解?

黃主任委員天牧: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有再保。

鍾委員佳濱:那你們有沒有掌握?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保險局有掌握。

鍾委員佳濱:好,有掌握。最後我的訴求是:第一、希望你們開始盤點各保險業者有效防疫保單張數、再保情況,提出調查報告,可以嗎?多久可以提出?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有在做。

鍾委員佳濱:一個月內?一週內?

黃主任委員天牧:一個月內。

鍾委員佳濱:好。第二、擬定策略:督促保險業對防疫保單進行壓力測試,在不同理賠率下的理賠、準備金動用及增資準備對策。有沒有開始要求?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本來就有在做,保險局最近都有在做這些事情。

主席:鍾委員,請把握時間。

鍾委員佳濱:最後一點,防疫保單理賠實質審查指引,可不可以訂定?

施局長瓊華:理賠的部分由我們來訂指引,好像……

鍾委員佳濱:那誰來訂定?你覺得應該由誰訂定?總不能讓保險公司說了算數,保戶就只能被他們審查而已!

施局長瓊華:是不是請公會來研究一下?

鍾委員佳濱:我姑且接受你這樣的說明,但事後我會繼續追這個問題,因為主席已經站起來很久了,我很抱歉,謝謝主委、謝謝局長、謝謝董事長。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繼續開會。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11時3分)主席、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午安!今天這個專報的題目,當然我們希望最後是非常好的一個收場,或是一個結果。剛剛聽了很多委員請教了各方面的問題,我想請教主委,如果臺灣確診人數為300萬人,有多少家保險公司會受到很嚴重的財務衝擊?你們有沒有做過這樣的評估?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現在正在做這樣的評估,因為保單量大的公司,出險的機率就大。

費委員鴻泰:保險公司若是中小型,可能衝擊會很大,如果是金控旗下的保險公司,相對可能比較好一點,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費委員鴻泰:這樣啦!我不要你講出保險公司的名字,我接下來就請教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就像我剛才講的,如果確診300萬人,會有幾家公司可能受到影響?從機率上來算,如果20%的人、就是460萬人確診,會有幾家受到影響?如果再嚴重一點,有30%的人確診,有幾家財務會有狀況?可不可以針對這些假設性的議題做一個評估?你們有沒有做這樣的預估推論?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你是統計專家,這方面你是專家啦!我大概看了幾個防疫保單張數比較多的公司,前面幾大大概都是金控公司下的產險子公司,這部分當然他們自己的產險過去有賺錢的話還可以,必要時金控公司也有承擔子公司的能力;至於比較小型的單獨公司,看起來他們出單的量還算有限。

費委員鴻泰:300萬人確診,我猜啦!是可以承受的。700萬人呢?就是像南韓一樣,有30%的人確診,這個時候賣出這些防疫保單的,有幾家財務狀況可能會出問題?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可能就是一個更重要的壓力測試要去處理。

費委員鴻泰:不是!不是!我問你的問題,相信稍具常識的人應該都會去推估。請教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林董事長,你們有沒有做過這樣的評估?

主席: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志潔:對不起!委員你的問題是……

費委員鴻泰:你實在……坐在台下的人,即使我們沒有問到你,你也要認真聽我們問的問題嘛!

林董事長志潔:是。因為評議中心……

費委員鴻泰:假設臺灣有30%的人,就是700萬人確診,請問會有幾家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可能出問題?

林董事長志潔:因為評議中心是負責個案爭議的調處跟申訴,所以有關保險公司的胃納量跟資本適足率並不是我們處理的範圍。

費委員鴻泰:好,董事長請回。保險局局長,你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嗎?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目前做防疫保單比較多的,是前面幾家大型公司,有一些還是金控公司;至於小公司部分,我們看了一下,它的數量相對是比較少一點,如果是剛剛委員講的300萬人確診,保險公司在承受上應該還……

費委員鴻泰:還OK?

施局長瓊華:就是還好。

費委員鴻泰:700萬人呢?

施局長瓊華:700萬人的話,當然這些公司財務壓力一定是更高。

費委員鴻泰:我的問題你沒有回答,大概有幾家公司財務會出問題?

主委,這個要盯好,到時候一定會有很多糾紛,如果確診多到像有些國家的50%,我跟你講,糾紛會很多,可能金管會天天都要忙這些事,不要做別的事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關注的事情非常重要,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去注意。

費委員鴻泰:不是啦!你要未雨綢繆啦!你們不是常常對銀行進行壓力測試嗎?這就是壓力測試啊!你今天來這裡專案報告,保險局不會做這個壓力測試嗎?我不相信!如果沒有做的話,那麼你們就實在太不認真,或是太不專業了,是不是這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指導。

費委員鴻泰:這是common sense,你知道嗎?這就是壓力測試!不是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費委員鴻泰:再請教銀行局施局長,國銀想要到越南設分行,據你們公布的數字,有11家銀行向越南申請實設11家分行、2家辦事處,目前好像都沒有被核准,請教一下是什麼原因?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莊局長說明。

莊局長琇媛:報告委員,因為時間已經有點久,其實我們之前也關心過這個問題,越南的主管機關表示,因為想去設立的地區主要都是他們的重要城市,像是河內市、胡志明市,那邊的市場已經有點飽和了,所以不太希望再有新進的。

費委員鴻泰:這部分我瞭解,因為最近有兩家媒體表示,現在臺商西向大概停止了,然後鼓吹現在要去兩個國家投資,一個是越南、一個是美國,我相信越南應該可以,但針對美國我畫了很多問號,因為基本的cost、人事成本太高了,他的工會太強了。那我就聯想到,其實在越南的臺商已經很多了,他們總會需要一些資金調度,請教一下,金管會有沒有跟越南政府簽署例如:建立資訊分享、監理會、開設分行等等方面的MOU?

莊局長琇媛:報告委員,有!

費委員鴻泰:我們有跟他簽過,是不是?

莊局長琇媛:對,我們有簽過。

費委員鴻泰:其實他們要去好幾個地方設立,包括胡志明市、河內市,還有另外一個臺商很多的城市,因此我覺得我們應該主動出擊,因為各國的人都會去那邊,資金相對最多的大概是日本排第一;第二名、第三名就是我們,我們有那麼多的廠商在那邊,難道越南政府不應該替我們考量一下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您提的問題非常重要,其實在幾個月前,我們才跟越南相關的對口監理機關進行視訊會議,爭取多開放我們的金融機構進去。

費委員鴻泰:主委跟局長,所以我在這個部分沒有苛責,只是鼓勵你們。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指示地很對,我們有在做。

費委員鴻泰:這件事情是需要做的,尤其我最近看到一家綠媒在鼓吹這樣的事情,因此我想知道政府幫了臺商什麼忙?他們去了但政府沒有幫到忙,對不對?這是政府該做的。

再請教一下,現在三家網路銀行都上路了,請問有沒有發揮當時你們所講的鯰魚效應?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來講,還有一段距離,所以我們有跟他們溝通,看看如何能夠在業務上儘量多協助。

費委員鴻泰:目前我沒看到鯰魚效應,你們有看到鯰魚效應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當然能觸動實體銀行更注意網路方面業務的提供。

費委員鴻泰:從民調來看,其實這次最大的受益者是傳統的銀行,傳統銀行在數位這一塊都突飛猛進,相對地,我舉以下的數據,你們一聽就懂了,舉例來說:LINE目前虧損了22.74億元,截至1月份;剛開始的將來銀行虧損了13.84億元;樂天是7.05億元。像LINE跟將來銀行馬上都要面臨增資的問題,如果他們虧損超過三分之一,就必須強迫增資,所以目前看不到鯰魚的效果。當時你的前任站這邊,還有現在當副主委的局長講說,你們要發揮鯰魚效應,原來講兩張執照卻硬是給他三張,我們之後再來看看到時候鯰魚會不會變成沙丁魚,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1時14分)主委好。今天大概有兩大問題,但在討論之前先談一個時事議題,今天剛好還算在五一連假裡面,所以股市也沒開。在最近的數據中,我還是先講個總體部分,我們4月的CPI會破3%,這已經是連續兩個月破3%;我們也知道美國聯準會基本上也定調要升息,甚至美國第一季都是衰退的,其實這些現象已經很明顯;另外,這一兩天也有工商界建言關於我們的貶值問題。當然這部分不是金管會主管,但是這些現象都已經出來了,上週美國股市的道瓊才跌了九百多點,坦白說,還好今天沒開市;要是開了,今天搞不好又是那種股匯雙殺的情況。當然,我們沒辦法避免景氣的大循環,不管是股市、匯市,未來的風險性看起來越來越高,未來在總體的面向上,也許主委這邊的責任更繁重了,例如要怎麼穩定股市,你看這些外資一方面說這個多好多好、臺積電多好多好;另外一方面,他們卻完全是反手操作。因此在金融穩定方面,甚至我們都隱約看到未來可能會發生停滯性通膨,所以這種狀況下,其實股市、匯市都可能會有很大的震盪,主委針對這部分應該會未雨綢繆吧?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一方面臺灣的基本面還算良好,但是對於未來整個國際的變局,我們資本市場的很多制度還是要精進,以及消費者、投資人的教育還是要加強。

張委員其祿:最近這一陣子,我覺得金融市場的震盪可能會滿大的,不管怎麼樣,要讓我們的投資人有個心理準備,我覺得這還滿重要的,免得到時候影響很大。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指導。

張委員其祿:主委,其實今天主要的專題還是在防疫保單之亂,前面很多委員都垂詢了,所以我也不再囉唆那些細節。對於這一些防疫保單的亂象、爭議,我這樣講好了,好像也不只是臺灣,泰國已經倒了兩家,主委應該很清楚,這個防疫保單之亂在泰國更嚴重,甚至有一些民眾乾脆自己主動染疫,結果弄到兩家保險公司倒掉,他們也暴險了大概五、六百億泰銖以上,所以這些狀況讓我們知道,其實這些事情真的會發生,因為這個疫情的變動很多。

當初你們規範了一些保險機制或者是條件,但現在又好像跟現狀搭不上,我在這邊比較針對制度性的問題,當然產險業者或民眾各有各的目的,當時產險業者的目的可能是盈利、民眾是要自我保障;現在,一來也是因為防疫政策的變動,坦白說是因為政策變動,當然也是因為Omicron,我們沒有想到會變成這種大規模爆發狀況,所以現在產險業者要止損,但是民眾還是希望能夠繼續保障。所以在這件事上,坦白說,金管會變成一個善後的角色,就是大家都有各自的理由,因為情勢變動了,保險公司這樣下去可能也會受不了,國外的例子甚至就倒閉了,但民眾還是有他本來投保的權利,而這件事涉及很複雜的問題,我們也瞭解背後有所謂的道德風險問題、也有保險公司財務的問題,這些都含在裡面。

而在這件事情當中,未來金管會在防疫政策變動下,要怎麼樣更有效的管理?這到底給我們什麼啟發?局長剛剛也在,目前剛好遇到這件事,那你們未來對於這種事情要怎麼樣拿捏?我反而比較想知道在這個過程中,你們後續要怎麼判斷?請問主委怎麼看這件事?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認為這份報告所顯示的,調整的原因在於清零時期的保單設計,到共存時期發現它承受的風險遽增,但一般民眾對於疫情感到不安,想買保險來分擔風險,我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保險公司也應該提供合適的商品。但是現階段就它損害填補的功能,如果只是居家隔離或確診的階段,損失的部分沒有像以前那麼高,所以現在的保單多是中症跟重症,這也能滿足消費者分散風險的需求,但是在清零時期設計的保單,保險公司必須忠實履行契約責任,雖然現在因為居家隔離或是確診人數增加,增加其財務上的壓力,但如果是契約規定應履行之部分,保險公司就要忠實履行其責任。

張委員其祿:是,謝謝主委表明金管會的原則,但是就發生了一些問題,未來新的保單已經限縮保障項目,當然過去的保單是一定要認的,但是未來新的、類似這種的防疫保單是不是會做不下去?或是業者就不推出這類型保單,我們也能接受,是不是這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現在還是有防疫保單,只是其保障項目變成中症或重症,確實會有損害支出的情形……

張委員其祿:非常限縮了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但是要看保戶是否願意分散這個風險,如果他認為百分之九十九點多都是輕症的話,對他沒有損失,也可以不用投保,但如果要投保中症或重症,當然還是有這個項目可以選擇。

張委員其祿:希望金管會還是要訂定一個原則,過去已經承保的保單必須讓它繼續走下去,雖然情勢已經變更,但未來民眾也有可能保不到這一類型的保險,我們可能要預防一下。今天還有第二個問題,是有關於強制汽車責任險的部分,上次也有談到,剛好局長也在,這是老問題,關於這65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我們有說要加強他們投保的誘因,道交條例上次也已經三讀通過了,但是這65萬輛車依舊是空窗,是不是可以請局長再解釋一下,在這空窗期中,如何能讓這65萬車可以更有效的納保,你們當時的策略是什麼?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關於這65萬輛的部分,交通部有跟我們討論到未來要有一些宣導及推動,因為有給兩年的過渡期間,所以這兩年我們要大量的宣導,希望他們來投保,還有要看交通部的一些管制機制,能不能找到這些……

張委員其祿:如同局長剛剛講說用宣導、勸導等方式,但是這個東西就這樣子,這兩年內是不可能處罰的,因為道交條例不會去處罰他們嘛!所以他如果沒在這兩年內納保,就更不可能罰了,這是百分之百可以確定。但是你們只用宣導、勸導的方式,坦白講,局長真的有信心讓他們投保嗎?因為沒有罰則,只能宣導,再說得坦白一點好了,不要說這些車輛,實務上很多摩托車都不見得有納保,雖然現在抓到就直接罰,但是也未必都有納保,很多時候拖了幾年就不見了,他也不想繳。所以這種東西,如果我們只靠宣導、勸導,真的有效嗎?

施局長瓊華:道交條例規定,這兩年過渡期之後,如果這些車子……

張委員其祿:當然他們要被罰,我瞭解。

施局長瓊華:會註銷它的牌照。

張委員其祿:可是實務上車子還是到處跑,而且你說只用宣導的方式,這兩年期間也不可能罰。現在是這個問題,這真的會有空窗期,坦白說這是今天最核心的問題,這些人如果在過渡期間內本來就不需要保,也沒有罰則,但是他肇事導致第三人受害,在過渡期之後,就算他不保,被抓到也只是罰一點錢,然而對於在路上被他撞到的第三人,還是沒有任何保障啊!我不知道這到底要怎麼解決。

施局長瓊華:委員上次有提示這件事情,我們會再找交通部就事故受害人的權益保障再進行討論。

張委員其祿:我希望能夠儘快。

施局長瓊華:我們會來想想看要如何處理。

張委員其祿:因為現實上就存在這個大問題,不管是在過渡期還是未來,這些無辜的第三者被撞到之後永遠不知道要找誰賠償,就算過渡期後對那些應納保的人罰了一點錢,可是對於真的被撞的這些人,又有什麼補償跟救濟呢?所以還是麻煩金管會趕快跟交通部研擬出方案。謝謝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1時26分)主委,大家很關心現在確診數持續攀升,保險公司到底是否承受得起?剛剛也有很多人在問,金管會說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恐怕面臨挑戰,各公司也有增資的壓力,請問這個挑戰到底是多少?以各保險公司所承保的狀況而言,到底哪幾家公司的保單數量最多?到底哪些公司的資本適足率會面臨挑戰?如果以產險而言,資本適足率最低的竟然是國泰產險,只有284.43%,再來是富邦產險369.16%,這兩家可以說是國內兩大金控公司,也是這次要求辦理發放現金股利的兩大金控。在這種情況下,到底富邦跟國泰目前防疫險的保單狀況如何?是否會影響到資本適足率跟現金股利的發放?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發言。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因為這屬於重要的財務資訊,我必須要很審慎地回答,的確這兩家承保的量滿高的。

高委員嘉瑜:應該是量最高的兩家,尤其富邦在這次的防疫險之亂中,對於保戶而言,可以說是誠信破產,雖然最後有亡羊補牢,但這兩大產險公司背後有金控背書,依照目前的狀況,到底防疫險是否會衝擊資本適足率?因為國泰的資本適足率竟然只有284.43%,算是最低的,請問國泰目前的狀況如何?你們有預估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於每一家公司出的防疫保單,保險局對其數量及可能遇到風險都有去預估。

高委員嘉瑜:保險局或金管會在監管這些保險公司的時候,一定要把防疫保單所面臨的風險、暴險及這些保險公司有可能面臨到俄債的風險,全部都要評估進去,再來確認他們到底有沒有錢發放現金股利。據我瞭解,今年八家壽險公司要求派發的現金股利是歷年來新高,將近700億元,相較去年119億元、前年6.53億元,今年暴增了100倍,但是今年有俄債的風險,有防疫保單的風險,未來還要接軌IFRS 17,到2026年只剩3年,還要現金增資,一方面你要這些保險公司發放現金股利給股東,另一方面又要求用現金來增資,還告訴我們這些保險公司的防疫保單因為規劃及風險的關係,會有資本適足率的問題,互有矛盾!金管會說5月初會公開金額,請問5月初是何時?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是由保險局負責審查,請施局長向委員說明。

高委員嘉瑜:5月初是何時?你什麼時候會給我們一個數字?什麼時候會告訴我們結果?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我們這個禮拜應該會有一個審查結果。

高委員嘉瑜:所以這個禮拜就會公布各壽險公司能夠配發的現金股利狀況?

施局長瓊華:因為……

高委員嘉瑜:如果這禮拜要配發,你們就要在這個禮拜前告訴我們:這些保險公司俄債暴險的狀況是否已經全部放在裡面、防疫險的狀況是否全部估算、接軌IFRS17的現金是否都準備好了,他們才有這個錢來發放。這幾個部分,你們都已預估了嗎?

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現在防疫保單的部分是產險公司,壽險公司在這部分的金額非常少;我們有把他們過去及未來要接軌、要考慮的因素,還有今年的淨值波動都考慮進去之後,才會考慮他們現金股利的發放。

高委員嘉瑜:因為就現在的狀況來講,民眾覺得俄債的暴險高達1,382億元,而富邦、新光跟國泰的暴險金額更是前三高,其中新光人壽高達291億元占11.67%,國泰284億元、富邦220億元;而現金要配發的股利,又以國泰申請的額度最高有239億元,富邦是155億元。如果以這樣的狀況來看,俄債的風險遠比現在防疫保單的風險還要來得高,你們預估防疫保單現在總金額的暴險將近多少?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有效的保單有六百多萬張,還有一些在途的,當然就要看……

高委員嘉瑜:你們預估最高的風險會是多少金額?你們說會衝擊到這些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那麼你們認為這個金額最高會達到什麼程度,總是會有一個最壞的準備與打算,你們的預估是怎麼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要看指揮中心的估計,我們不能夠……

高委員嘉瑜:不是保險公司跟金管會都一定要事先做好精算才能夠去賣,或才能夠去確定你告訴我們的資本適足率會受到影響,而不是空口說白話,後面要有數字來支撐你所說的情況。所以金管會對防疫保單現在販售的狀況,如果確診人數達到400萬的時候,暴險的金額會是多少?達到300萬的時候,暴險的金額會有多少?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有預估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部分用數字乘上去,就可以算得出來。

高委員嘉瑜:所以是多少?我們現在想要知道這個數字。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部分各公司會自己去計算,我想……

高委員嘉瑜:但金管會要監管,要告訴民眾這個數字,我不是問你各公司的情況,而是以現在市場上的防疫保單來講,最壞的打算─確診人數達到400萬的時候,暴險金額會有多少?因為俄債是1,382億元,那麼防疫保單的部分,目前的暴險數是多少?最壞的情況是多少?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這整個情況是這禮拜、十天才調整的,保險局已要求各產險公司去做估算……

高委員嘉瑜:相關的估算應該立刻就可以算得出來,而且要比我們提前知道,所以我們今天才要做這個專案報告。我們想要比較的是,保險公司告訴我們俄債暴險1,382億元是九牛一毛,可是防疫險到底暴險多少,相較於俄債,你們認為哪個比較嚴重?我們認為,如果保險公司對俄債的暴險金額1,382億元都覺得不痛不癢,卻在防疫險的部分跟民眾斤斤計較,還要金融評議中心來收拾爛攤子。本席要請教金融評議中心董事長,這個防疫險保單賣到現在,金融評議中心到底收了多少這樣的申訴案件?

主席: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志潔:目前已經受案立案的有六百多件。

高委員嘉瑜:評議中心有多少人力可以來處理?

林董事長志潔:目前我們評議處大概有三十多位,我們的電話接線員有6位,第一天的時候,我們備用的兩名人力也進去了。

高委員嘉瑜:金融評議中心的人員豈不都過勞,在加班處理這個案子?

林董事長志潔:這個禮拜有,我很感謝同仁的辛勞。

高委員嘉瑜:金管會有來支援或協助嗎?

林董事長志潔:長官們都非常支持。

高委員嘉瑜:金融評議中心面對這六百多件,未來可能還會有更多,你們要如何來處理?因為這關係到民怨,還有即時處理的速率,評議中心如果人手不夠的話,可能對同仁的負擔及評議的品質都會造成影響。我們希望金管會能多多協助。請問評議中心董事長的薪資是多少?

林董事長志潔:謝謝委員,我是兼職。

高委員嘉瑜:兼職的薪資是多少?

林董事長志潔:兼職只有車馬費,所有董監事都一樣,每個月9,300元。

高委員嘉瑜:每個月9,300元要做這麼多事情?車馬費有沒有包括高鐵等等的車資嗎?

林董事長志潔:沒有;但是我有首長派車。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都是自掏腰包?

林董事長志潔:這個是應該的,我在接任工作的時候,就知道了。

高委員嘉瑜:相較於證交所董事長及其他財政部和金管會所屬相關的這些董事長年薪都是五、六百萬元,評議中心董事長要做這麼多事,竟然一個月的兼職所得只有9,300元。

林董事長志潔:報告委員,兼職是我自己決定的,會裡面其實也可以選擇專職。

高委員嘉瑜:我覺得連車馬費都沒有,真的是非常不公平!不論如何,金管會對於壽險公司現在要發的現金股利,還是要從他們這次對防疫險及俄烏暴險整體來做考量,所以這個風險評估一定要非常精確,總不能現金發完之後,又再跟我們說這些公司的現金不足、資本適足率不足,接軌IFRS17沒有現金,這樣就要再回過頭來追究你現在發的現金股利到底有沒有問題,所以這部分一定要精算清楚,可以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委員非常專業,我們過去就是依這個原則在審視他們現金股利的發放與否,更要看他們未來接軌的這個能力,我們會這樣去做。

高委員嘉瑜:所以這次說要發700億元,我們真的被嚇到了,因為以前最多也就只有6.92億元,這次卻高達700億元,而且這次是淨值損失超過六、七千億元的狀態,一方面淨值減少、蒸發,另一方面卻又大發股利,要如何去接軌IFRS17,大家會有所質疑。另外在俄債的部分,我們剛剛也特別提到,6家壽險公司本來應該在4月初收到的債息,最後的寬限期延到5月4日,現在已經5月2日了,請問已經收到了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非常的專業,我們有一些資訊,但還要跟保管銀行再確認。

高委員嘉瑜:因為就剩下最後兩天,大家都非常關心,如果沒有收到,就等於是違約了,違約之後,這些俄債風險的攤提是否還像之前那樣只提14%?我們來比較一下銀行業跟壽險業在俄債暴險的提撥,銀行業的提撥率將近40%,而壽險業的提撥只有14%,兩者差距非常大;也就是壽險業還不願意認列損失,如果5月4日到期的這些俄債沒有如期付息的話,那麼這個風險的增高跟違約的狀況,可能也影響到他能不能配發現金股利的問題。金管會對這部分有無確實掌握?

黃主任委員天牧:他們要攤提多少是依照第九號公報去做,各公司有自己的政策。

高委員嘉瑜:對,但是主委也知道,依照第九號會計原則,只是把短痛變成長痛,該提的還是要提,該損的還是要損,亦即這1,382億元還是要損。如果這些壽險公司連要發多少股息,都還要保險局同意的話,表示保險局認為這些壽險公司的獲利或是他的會計原則,也是有問題,所以要我們幫他計算。請問有哪一家上市公司在發股利的時候,還要由保險局來幫他計算能不能發?也就代表這些壽險公司檯面上賺的跟他實際上的資產有很多的黑洞,所以才需要我們保險局來幫忙把關。

剛剛也特別提到,金融業動不動就要做壓力測試,要做情境分析;但是這次俄債的暴險還有防疫險等等,除了現金股利的發放要考量之外,我們也應該對這些保險公司做壓力測試跟情境分析,也就是這1,382億元的暴險,如果在5月4日確定違約,之後可能有更大的風暴要來臨,也請金管會要特別注意,你們在5月初公布之前,一定要把這些風險都算在內,不要錢發出去之後,才來跟我們說沒錢,要現金增資,那麼金管會在做什麼,大家又會有質疑。請問主委可以做到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朝委員提的方向去思考,去處理。

高委員嘉瑜: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余委員天發言。(不在場)余委員不在場。

繼續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1時39分)主席、各位出列席官員、各位委員,大家好。請問黃主委,今天臺灣股市有沒有上班?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今天五一勞動節補假。

羅委員明才:臺灣的金融界、證券界及保險界什麼時候開始全部都納入五一勞動節休假的範圍?

黃主任委員天牧:金融界他們是勞工,所以這一天休假。

羅委員明才:OK,所以相關的主管不是勞工?

黃主任委員天牧:主管相對於勞工,他們人數比較少,他們還是休假,因為整個公司都沒有營運。

羅委員明才:今天的臺灣股市沒有開市,但很多人都很緊張,因為美國的上一個營業日,道瓊指數巨幅下跌了九百多點,你覺得這個衝擊對臺灣股市明天開市還OK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剛才聽同仁回報,早上一開盤,日韓股市大概跌了1%,現在大概收歛到0.5%,因為國際股市是比較會有聯動,今天的情況會影響明天。如果今天周邊的股市都收歛了,我想明天也會有不同的判斷。

羅委員明才:臺灣屬於淺碟型經濟,容易受到國際間的風吹草動,人家打個噴嚏,臺灣就跟著感冒,聯動性非常大;美國會影響到全世界,特別是對臺灣影響很大,美股跌跌不休,究竟是什麼原因,讓美國的股市越來越不看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大體上來講,一是俄烏戰爭還在持續,美國聯準會的升息又箭在弦上,以致有些科技股的反應比較明顯,再加上通膨的問題……

羅委員明才:如果美國還是持續不斷地升息,也許6次,也許7次,可能一次是都是一碼、兩碼以上,可以預期美國股市跌跌不休可能就變成最近的一個常態了。主委對臺灣的投資者來講,有沒有什麼比較好的建議?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今年我們在國際所面臨的情況,以前不見得會發生;依過去的情況來看,美國聯準會這三十年來,曾有過4到5次升息的循環,在升息循環之前,大概都是下跌的,一旦確定之後,股市又回穩,現在因為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而市場最擔心的就是不確定。所以我覺得,等到升息告一段落,股市是不是會比較持穩,這是我個人的淺見。

羅委員明才:你覺得臺灣的升息腳步會不會跟美國的聯動性環環相扣?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這是央行的選擇了,我想楊總裁會做最好的判斷。

羅委員明才:我們希望臺灣是穩步向前,穩穩地走,因為臺灣畢竟是淺碟型經濟,美國潑一桶水,在臺灣就會激起一波波的漣漪,就怕臺灣的中小企業及投資者心臟沒那麼強,會「凍未條」。因為股市是經濟的櫥窗,臺灣股市好不容易破了一萬點,我們希望能更加穩步趨堅;不過從最近各種不確定因素來看,不論是主管機關或所有的投資者,都要理性判斷,自求多福。請問這些上市、上櫃公司的獲利表現都還好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第一季來講,都還算是滿亮麗的,跟去年相比,營收也成長了13%左右,我們會繼續密切觀察。

羅委員明才:希望相關單位可以把最新的資訊充分公布出來,讓所有投資者和企業界,能有一個理智判斷的基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的指導。

羅委員明才:我們也看到整個環境變化,好的時候非常好,比如今天提到產險公司防疫險保單的問題,保險公司在去年、前年整體獲益情況都非常好,去年獲益大概有好幾千億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壽險部分是三千多億元。

羅委員明才:產險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產險部分沒有那麼多,大概是九十幾億元。

羅委員明才:因為產險的規模比較小。前年的部分呢?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前年大概比這個稍微少一點。

羅委員明才:保險公司在承平時期、好的時候,推出很多的產品,也接了很多的保單,國內的消費者也都買了很多的保單,臺灣的保單密度大概是全世界第一。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很專業,的確是如此。密度跟滲透度都是名列前茅。

羅委員明才:一個人平均有幾張保單?

黃主任委員天牧:大概是2.6張保單。

羅委員明才:那是因為臺灣的各種環境及歷史背景,大家都是希望買一個保險以防萬一,所以保險是社會安全的一部分,是大家期待的一個很重要的安全保障跟防線。我們的防疫保單從兩年前就陸續推出,一開始也賣得很好,但在目前的情況下,民眾到底可不可以買到防疫保單?還是都已經停售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現在新的防疫保單當然可以買得到,只是他承保的範圍已不再是傳統清零時期的,而是以中、重症住院,需要確實經濟支出的這種保單。

羅委員明才:所以內容改變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承保的範圍有調整。

羅委員明才:主委會不會覺得業者比較小器了一點?我們平常看到企業界裡面,一些比較大的廠牌或是比較有信用的公司,他們都會說:加量不加價,比如我們買的洋芋片,有時會加量不加價─就是東西變多了,量變好了,可是售價不變,照顧一下消費者。今天防疫保單的問題就是內容一直在調整,過去大家也都很捧場,買一張保單500元,如果確診的話,最多可以領回10萬元,是不是有人推出這樣的保單?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有一家產險公司在早期的時候推出這樣的保單。

羅委員明才:當時推出之後,有沒有履行他的義務?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

羅委員明才:都有履行?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不過到後來,其實這張保單並沒有讓他獲利。

羅委員明才:是,沒有獲利沒關係,但是贏得社會大眾對該公司的尊重。

黃主任委員天牧:同意,就是要依照保險契約履行責任。

羅委員明才:所以,你看現在民眾都在說,保險業在大環境好的時候,也賺了很多錢,現在受到疫情的影響,也是非我所願,並不是民眾自己想要染疫、想要確診,這就是保險的概念啊!所以當初我買一張500元的保單,並沒有人想要確診,可是真的確診了,他就賠你10萬元。請教主委,為什麼現在就沒有一個像普惠金融的概念,或是照顧民眾的概念,讓大家可以買便宜的保單,真有狀況時,可以幫這些有需要的民眾多一點經濟上的支援,不是也很好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現在說的是中重症保單,一張只要兩百多元;重點是,指揮中心說現在有百分之九十九點多的案例都是無症狀的,這些無症狀其實就不算是風險,保險公司覺得這種風險不需要出保單去承擔他。

羅委員明才:所以現在對中重症的部分,主委說是200元,還是300元?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記得有一家公司推出的不到300元……

羅委員明才:不到300元的保單還是買得到,不曉得是哪一家,主委知道是哪一家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中重症的部分,我不替這家公司宣傳。

羅委員明才:因為民眾有這樣的需要,但都買不到,希望可以做一下宣導。其實保險是一種社會平均風險的概念,一種安全保障的概念,希望可以真正來落實。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接下來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1時50分)主委好。大家都在討論防疫保單的問題,請教主委,金管會或保險局對這一波防疫保單的基本監理原則是什麼?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我們今天的報告也說了,以往的部分就是依照契約履行,未來的部分還是依照契約履行,我們不會再因為防疫政策調整而在契約上做過寬的解釋,就照契約去做。

曾委員銘宗:所以,基本原則是偏向保險公司還是偏向消費者?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所謂偏向哪一方,就是依照契約條款去做。

曾委員銘宗:另外再請教你,依照現在有效防疫保單的數目來看,排名前五大是哪些公司?

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是幾家大金控下面的產險公司……

曾委員銘宗:都排在前面,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曾委員銘宗:這一波或未來可能染疫的理賠會不會讓這些產險公司造成重大的財物損失?

黃主任委員天牧:會有財物損失,但是不是重大就要看確診率,我想今天召委安排這個報告,最重要的就是要跟各位報告清楚可能遇到的一些問題。

曾委員銘宗:我想你比我還清楚現在的確診率,新加坡是20%,韓國則超過30%,假設依照韓國或新加坡的確診率來看,會不會造成這些產險公司的重大財務損失?

黃主任委員天牧:如果是清零時期出的保單,保單承保量多的話,確診數愈多或居隔量愈多,他的損失就愈大。

曾委員銘宗: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少數幾家會不會相對比較嚴重,甚至需要增資?

黃主任委員天牧:賣得多的,機率就比較大。

曾委員銘宗:會不會造成破產的情況?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現在不能說有這個機率,但是要密切注意,畢竟保險公司第一個階段如果不足的話,是股東拿錢出來增資。

曾委員銘宗:這些保險公司既然出了保單,事前的預估及風險控管就要做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曾委員銘宗:事後也要做好風險控管,這是保險公司最基本的職責;假設你自己的風險控管不好,又怎麼去承保或是分散風險?所以,保險公司本身還是要做好風險控管。

接著要請教,這一波美國的股市,因為可以預期美國升息的頻率會很高,幅度會很大,對我國股市的衝擊,主委的看法如何?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一定會有波動,因為國際資金到哪裡是依照它的資金成本去做判斷;當然台股在這個部分有其基本面的優勢,所以我覺得這個還要再觀察,但影響是一定會有的。

曾委員銘宗:你比我還清楚,美國股市跟國內股市的連動,相關係數非常高。請問近期內外資匯出去的金額大不大?你可以看到台幣一直在貶值,顯示外資一直在匯錢出去,請問外資到4月底匯錢出去的情況如何,有沒有很明顯?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賣超部分差不多快7,000億,匯入是2,289億,淨匯出是6.92億。

曾委員銘宗:這是今年的部分?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今年到3月底為止。

曾委員銘宗:本席要提醒的是,美國在今年5月可能會兩度升息,升息幅度可能會超過兩碼,因為美國的通膨非常嚴重,所以後半年升息的幅度跟頻率會非常高,萬一引發外資大量匯出去,我當然知道,因為主委講了國內的基本面是不錯的,但若面臨這個情況,金管會要怎麼處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為止,外資擁有我們股市的市值還在40%左右,我想委員也領導過我們,在您領導之下到最近這幾年,國內投資人的比率增加了,目前我們每天的交易量還在3,000億元左右,在資本市場裡面,外資、內資都很重要。外資部分看的就是我們的基本面、我們的ESG及我們的公司治理;投資人的部分,我們要教育他怎麼樣因應這個變局,審慎選股,投入我們的股市。

曾委員銘宗:對,所以我也要提醒主委,因為美國升息幅度大,頻率又高,假設臺灣沒有跟進或跟進的幅度不夠大,外資是會撤離臺灣的;這裡面包括利率的問題,當然你也強調了股市基本面的問題,後續萬一有什麼狀況,也希望金管會能做好準備。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特別注意。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德維、何委員欣純、葉委員毓蘭、洪委員孟楷及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均不在場。

接下來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1時58分)主委好。最近常常在電視上看到黃主委,表示最近的金融讓大家都膽戰心驚。英國BBC有一則報導,提到一位台裔的美國教授在COVID-19的時候因為對臺灣很有信心,所以就搬回臺灣住在臺北,但是這名教授說他走進我們的銀行要辦理匯款的時候,手填一式三份表格,再由行員將內容打入電腦,同時後方傳來點式打印機的運轉聲,散發出1980年才有的緩和、緩慢氛圍,而引起爭議。主委有看到這則訊息、新聞嗎?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我有看到。

楊委員瓊瓔:你有何感想?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我們現在支付很方便,他應該不是國內的支付,也許是國外匯款,他做的動作,我也做過,因為央行規定我們要填一張……

楊委員瓊瓔:他認為這是1980年的氛圍,你的看法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當然覺得跟事實不符,因為我們的規定……

楊委員瓊瓔:他認為我們有精進的措施。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這個類比是不妥的,拿一個小的行為去凸顯臺灣的金融業跟1980出相同,其實不是很合適。

楊委員瓊瓔:還好你是負責任的金管會主委,你願意說這句話,我們就繼續討論。您認為如此,但別人不認為是如此啊!你認為有沒有精進措施的空間?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金融改革沒有止境,永遠都要精進。

楊委員瓊瓔:換句話說,還是有具體的精進措施。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我們要開放心胸。

楊委員瓊瓔:當然絕對是在及格分數以上,但我們希望好上加好,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楊委員瓊瓔:等於是一個服務的型態,有什麼精進措施,也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好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是汽車強制險的部分,請問主委,要怎麼樣提升國內的機車強制責任險投保率?給您一個數字,目前車輛的部分是百分之百,但機車的部分是85.11%,換句話說還有212萬輛還沒有投保。有什麼方案可以鼓勵他們投保?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技術上我們是可以撈得到哪些人沒有投保,但如果撈到之後就通知他,我們擔心會引起一些民怨,因為機車很多都是在鄉下。要怎麼樣提高投保率而又不擾民,這是我們跟交通部一直在斟酌之處。

楊委員瓊瓔:目前依我們的法律,還沒有辦法達到全面投保,你要怎麼樣推廣這個概念,讓他們願意投保?請保險局局長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我們除了宣導之外,今年在所有的續保通知有提供他們便利投保的管道,掃瞄QRCode或條碼就可以投保,交通部……

楊委員瓊瓔:續保部分應該沒問題嘛?還沒有投保的這212萬輛,怎麼鼓勵他們投保?

施局長瓊華:今年我們除了持續做這件事之外,這次強保法修正草案也已經擴大……

楊委員瓊瓔:機車的部分嗎?

施局長瓊華:對,所有的車子都一樣,包括微型電動二輪車。事後經過比對,我們多次通知之後,如果車主還不續保的話,就會移給交通部註銷其牌照。

楊委員瓊瓔:我跟局長分享,現在汽車的部分大概是百分之百,機車部分是85.11%,還有宣傳的空間,我們可以用鼓勵替代懲罰,效果一定會更好,好不好?我們想想有什麼方法可以鼓勵他們,讓他們有這個概念,這樣非常好。舉個例子,就像媽祖走過留下的炮屑,在你家門口撒得越多,你的福氣就越多,結果經過之後,地上全部都光溜溜地很乾淨。這就在於觀念上的差別,以鼓勵取代懲罰,我覺得這樣做的效果會更好,因為投保率是85.11%,並不是零;如果投保率是零,當然用嚴懲的方式效果會比較好。繼續加油!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的提示。

楊委員瓊瓔:再請問主委防疫保單的問題,剛開始沒有人要投保,不過中間的那段時間大家就趕快去投保了,而且保險公司也推陳出新。但是最後保險公司嚇死了、不敢承保,客戶要投保,心想怎麼沒有了,就這樣中止,防疫保單的爭議頻傳。照目前看來,你認為怎麼樣的方式會更好,要不然中間喊卡,像是到中午12點就停了,要保人也會很傻眼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原來已經承保的這些承諾,就是依照契約履行,可是中間如果要續保,還沒有完成續保程序,當然保險公司是可以告訴他:危險型態現在改變了,我的保單調整內容,要不要投保,你要做判斷。

楊委員瓊瓔:你講的這個是理論,當然你們一切依法,但根據統計,今年截至4月25日為止,一般法定傳染病防疫險的承保件數達213萬5,214件,保費收入達16.09億元;理賠件數1萬6961件,理賠金額7.64億元。相較於兩週前之統計,一般法定傳染病防疫險的承保件數大增近百萬件。這樣的情況也給我們一個警惕,因為誰也沒有想到疫情擴散得這麼嚴重,形成很大的挑戰。我個人認為大家可以好好討論,核准的話要怎麼樣做,因為對於案例而言,有時候來不及追溯疫情的爆發點,這是史上頭一遭碰到的狀況,我們可以好好思考,好嗎?加油!

黃主任委員天牧:感謝委員的提醒。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江委員永昌發言。(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6分)主委,現在有很多農地或魚塭填了廢土、營建廢棄物,要做光電的部分,保險公司很多都投資光電業。請問主委,是不是可以明定,對於投資公司,因為魚塭也屬於農地規範的管理範圍,如果是違法填埋的土地,就不適合作為光電開發之用,可以嗎?

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天牧:第一個,其投資標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怎麼規範,這個要了解。另外,我記得委員於上會期還是上上會期有特別要求我們,保險業資金運用的部分,要特別重視您講的這些環保問題,我們都有納入法規要求業者注意。

陳委員椒華:如果沒有注意、再做提醒,現在有很多不法業者就運送廢棄物直接填到魚塭,為了後續要發展光電,但可能有些投資人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所以在此請金管會能夠多多提醒那些業者。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關注的這些,我們都有納入規定中請保險公司注意。

陳委員椒華:好,感謝。

再者,針對防疫保單大賣,目前因為疫情升溫,多位委員也提出相關問題,我要請教的是,現在有保單,就是所謂神單,投保花500元就賠10萬元,針對隔離或者確診的理賠方式是如此。金管會2月已發函要求保險公司針對風控機制提出檢討,那為什麼金管會沒有要求停賣?如果要求停賣,許多續保的問題就不會發生。現在保險公司會提出檢討報告,是不是就可以保證日後續保及理賠都不會發生問題?

黃主任委員天牧:今天報告的核心在於,保險公司原來承保的保單內容,其契約規定為何,他們就要履行契約責任。但未來如果防疫政策調整,對於契約上過多的解釋,這部分我們是不支持的,還是依照契約的規定去做。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現在有一個例子,富邦防疫保單,今年3月他們寄發續期保費扣款通知書,保戶收到了,這樣子的話,應該就視為保險公司已同意以原條件續保。但是他們後來反悔了,4月又宣布停止。請問主委,金管會怎麼看待這個事情?雖然富邦產險現在是只針對已繳費或扣款的部分,但有一些在其他通路銷售的防疫險就不再續保。也就是說,現在他們是選擇性地針對信用卡已繳款或帳戶已扣款者,同意其續保,但3月份寄發續期保費扣款通知書、其他通路銷售的部分,他們就沒有承諾。請問金管會是不是應要求一視同仁,都要承諾續保?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謝謝您。這個案子保險局已發函給富邦,富邦有回應,我請局長跟您報告。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其他通路的部分,現在富邦是比照他們的業務員通路,以同樣的方式在處理,沒有差別待遇。

陳委員椒華:可以續保了,是不是?

施局長瓊華:有程序瑕疵者,業務員承諾的部分,他們會跟自己的業務員有一致性的處理。

陳委員椒華:好,因為可能還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到時候請金管會能以保戶權益為最優先的原則來處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契約約定的精神也很重要,我想對於這兩個都要予以注意。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

現在進行臨時提案的處理。臨時提案共7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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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先進行討論事項的處理,等一下再處理臨時提案。

針對討論事項有關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解凍案報告9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審查後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接下來進行臨時提案的處理。先請行政機關針對這幾個案子表示意見。

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報告主席及各位委員,臨時提案第1案,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1案照案通過。

施局長瓊華:第2案也是遵照辦理。

主席: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2案照案通過。

施局長瓊華:第3案也是遵照辦理。

主席: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3案照案通過。

施局長瓊華:臨時提案第4案,第3段我們修正幾個字,改為「請金管會估算,清零保單對於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影響,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

主席:我是共同提案人,可以,照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5案。

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第5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5案照案通過。

施局長瓊華:第6案的部分,第1段倒數第2行為「並於兩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一、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主席:是「責任」保險,好,我也是共同提案人,照修正文字通過。

施局長瓊華:第7案的部分,第3段加幾個字,改為:3.督導保險公會提出「防疫保單理賠實質審查指引」。

主席:現場委員有無異議?沒有的話,照修正文字通過。

本次會議作如下決議: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者,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余天、林楚茵、邱志偉、林奕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四、針對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審查後處理情形,行政院主計總處主管5案均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第二十八款第二預備金1案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18案經審查或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委員,針對上述決議有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委員余天書面質詢:

近期,台灣本土武漢肺炎疫情於短時間內迅速擴大,單日確診案例已穩定破萬,社會上已經開始有許多討論與病毒共存的聲音;而去年疫情破百時,民眾蜂擁而至購買的防疫保單,也因為無法承受之前設定的風險而紛紛下架或改款,更因此引發不少爭議。上週,有業者在原本已經通知被保險人續保的情況下,突然設定續保最終期限,並排除信用卡自動扣款以及保經保代或業務員事先承諾的續保,引發廣大保戶的抗議與反彈,最終在金管會保險局的介入了解下,使業者針對有爭議的續保案件退讓,承諾有條件承保防疫保單續保案。

本席認為,一般保戶對於「自動續保」的認知,即只要願意續保,並保持扣款的信用卡有效,保險公司就應該要予以續保,而不存在保險公司有拒絕續保權利;但顯然保險公司設計的保單條款卻非如此,恐怕是在招攬過程或公開資訊上並未對保戶說明清楚。然而此等爭議並非不能避免。若保險公司在寄發續保通知書時,能夠將上開「續約的限制」之相關文字亦明文列於通知函中,或列明「本公司仍保有是否續保之核保同意權」之文字,特別是在本次防疫保單屬因應特別的社會情勢所生,更有必要做這樣的說明,才能避免此等誤解而生之爭議存在。未來疫情發展下,即便防疫相關保險有進行改版,因情勢發展不可預期,仍可能有類似的爭議發生;本席認為金管會應介入相關合約條款的審視,並監督保險公司加強對於保戶可能不利之條款的說明,避免民眾對於金融秩序的信賴降低。

防疫保單基於商業保險的本質,保險公司確實可以基於契約自由,選擇停售、拒絕承保或續保;因風險升高而改賣新保單,符合對價平衡原則而不會危及清償能力,也是負責任的經營原則。然而這次爭議事件發生的時點確實過於急促,本席認為金管會應負起行政監理的責任,回顧檢視去年保險公司在設計相關防疫保單時,有無超過風險胃納的疑慮,而導致危及清償能力的危機。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壹、由於本土新冠確診數已單日破萬,與過去研判有相當大的出入,一周內防疫保單理賠金額增加了1.36億,以投保件數213.5萬件計算,只理賠僅15%就可能把保費賠光,甚至有保險公司預判這波疫情可能虧損上百億。

依據《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需達200%,且最近泰國保險公司也面臨跟台灣相似的狀況,確診數攀升加上防疫保單削價競爭,已造成2家保險公司被吊銷執照、4家保險公司面臨倒閉。

查目前保險安定基金產險部分累積提撥新臺幣55.57億元,如單一產險公司即有虧損百億甚至倒閉之可能,則此次防疫保單對於產險公司財務狀況之衝擊,恐致保險安定基金不足以支應。

爰要求金管會針對各產險公司財務狀況提前檢查以預防倒閉災情,並對於防疫保單風險對保險安定基金之衝擊,於二周內提出研議報告。

貳、為因應國內疫情,即時蒐集確診民眾與其密切接觸者資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日起啟動「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

惟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上線,其匡列隔離名單由確診者自行填列,未經衛政單位疫調即直接開立《隔離通知書》,缺乏官方調查認證,恐衍生為請領防疫保單理賠金而不實填列之道德危險,造成保險公司理賠黑數影響公司財務健全。

爰要求金管會「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造成的匡列隔離名單,各產、壽險公司如何進行實質調查,儘速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會討論,並於1周內提出參考指引。

委員邱志偉書面質詢:

請金管會針對以下問題於2周內回覆本席辦公室:

1.資安是推動數位轉型的重要基礎,金管會自2020開始推動《金融資安行動方案》,2021.9月修法要求一定規模以上金融機構須於2022.3月底前設立「資安長」。請問符合條件的65家金融業者是否均已按時完成設立資安長?

2.金管會亦要求上市櫃公司設立資安長,請問目前第一級111家公司已有多少比例完成?針對二、三級的公司,特別是中小企業,目前金管會有哪些宣導、輔導措施?

3.銀行業與保險業,按同一標準設立資安長是否合理?(前一年資產總額達1兆元以上)

4.按金管會目前標準,42家保險公司(產物22家;人壽20家)僅8家須設立資安長,然而保險業本身保存大量客戶個資,個資安全也是資安的一部份。是否可研議,修正《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6-1條,將更多保險公司納入設立資安長的範圍?

5.產險業者近年積極配合政府推出「資安險」(資料保護險、資安防護險等),然而效果卻不如預期,原因為何?

6.去年(2021),資安險投保件數為多少?有無相關統計?金管會認為企業有無投保「資安險」必要?目前有哪些推廣、宣導措施?請金管會評估將「資安險」納入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可行性並提出書面報告。

委員林奕華書面質詢:

防疫保單亂象是否開罰

主委,防疫保單亂象,金管會有介入處理嗎?保險公司可以任意修改所謂承保定義嗎?日前引起民怨的保險公司就是一下子說4/25以前都可以續保,結果一看恐超過理賠能力,不但沒有受保到預定期限,還偷偷摸摸提早截止日,這樣子金管會都沒有處罰嗎?如果這樣可以,對消費者的保護在哪?難道都是企業形象、社會責任等不切實際的訴求嗎?

主委,您知道四月中的防疫保單之亂,很多保險公司都是用「網路當機」技術性停止受保,等網路修好了,保費也增加了,民眾看到的神單也不見了!主委,金管會有介入調查嗎?真的是網路負荷量問題,還是保險公司自己關閉系統,民眾無從得知,但金管會可以!金管會要不要查?能不能先罰再說?難道保險公司網路那麼脆弱,一下子就無法負載,這樣子的網路管理,不會有資安問題?難道每家保險公司都不擔心對手透過網路流量暴增,讓自己業績損失嗎?顯然不太合乎常理,金管會應該積極介入,如果是保險公司刻意關閉流量,應該予以重罰!

如何確保防疫保單理賠

主委,另外就是金管會能保證所有受保的防疫保單都會理賠嗎?保險公司是否一定能如約理賠?尤其政府已經暗示,達群體免疫恐要讓70%的人確診,也就是可能有1400萬人確診。雖然未必有1400萬人投保,但依照金管會4/11日的資料,防疫保單承保了191萬件。如果依照群體免疫的標準,恐怕191萬件保單都必須理賠。不管一件保單是500或是1000,只要理賠就是2.5萬或是5萬起跳,金管會能保證保險公司將來都能如實履約嗎?之前就有謠傳說保單不算,就是小的保險公司想試試金管會態度。主委,金管會掌握的,會不會有保險公司破產?如果真的有保險公司理賠不出來,政府有什麼機制保障消費者?金管會會啟動保險安定基金補償消費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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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現在散會。

散會(12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