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17分、10時1分至11時42分

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9時53分、下午5時至5時3分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邱臣遠  鄭運鵬  陳椒華  林思銘  廖國棟Sufin.Siluko 王美惠  葉毓蘭  林德福  孔文吉  廖婉汝  洪孟楷  林岱樺  黃秀芳  邱泰源  鄭天財Sra Kacaw   湯蕙禎  吳玉琴  黃世杰  沈發惠  鄭正鈐  洪申翰  蘇震清  林昶佐  吳琪銘  賴士葆  陳亭妃  陳玉珍  余 天  謝衣鳯  陳明文  許智傑  林淑芬  賴瑞隆  王定宇  郭國文  管碧玲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陳秀寳  林楚茵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何欣純  邱議瑩  吳秉叡  莊競程  林俊憲  高嘉瑜  賴品妤  羅美玲  高虹安  陳以信  吳怡玎  蘇巧慧  莊瑞雄  蔡易餘  羅致政  江永昌  傅崐萁  鄭麗文  何志偉  賴惠員  李貴敏  范 雲  楊 曜  柯建銘  林文瑞  王婉諭  張宏陸  萬美玲  李德維  劉櫂豪  曾銘宗  林宜瑾  蘇治芬  趙天麟  趙正宇  邱志偉  林為洲  陳 瑩  費鴻泰  劉建國  游錫堃  蔡其昌  邱顯智  陳超明  呂玉玲  劉世芳  張育美  黃國書  翁重鈞  江啟臣  許淑華  羅明才  鍾佳濱  賴香伶  溫玉霞  徐志榮  張其祿  魯明哲  陳雪生  陳歐珀  楊瓊瓔  陳素月  林奕華  馬文君  周春米       

委員出席 106人

請假委員 蔡壁如  蔡適應  李昆澤  林靜儀  蔣萬安  高金素梅 吳斯懷       

委員請假 7人

  席

院長

游錫堃(5月6日)

 

副院長

蔡其昌(5月10日)

  席

秘書長

林志嘉(5月6日上午9時至9時17分、11時19分至11時42分)

 

副秘書長

高明秋(5月6日上午10時1分至11時19分、5月10日上午9時至9時53分、下午5時至5時3分)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劉厚連

 

編審

吳秀玲

 

科長

黃薇蓉

 

公報處處長

秦劍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林靜儀等17人擬具「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林靜儀等18人擬具「醫師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姓名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3人擬廢止「軍法人員轉任司法官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3人擬廢止「考銓處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1人擬具「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九、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人擬具「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藥師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科學技術基本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第九條之三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公務員懲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監察法第八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公害糾紛處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第一條、第三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9人擬具「國家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1人擬具「農會法第二十條之二及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2人擬具「國民法官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七、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八、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九、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六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陳以信等17人擬具「軍人撫卹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陳以信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2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六、本院委員陳雪生等17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6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審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7人擬具「家庭教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擬具「大學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十四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勞動檢查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工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及第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委員吳斯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委員吳斯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本院委員吳斯懷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本院委員吳斯懷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四、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五、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再生醫療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十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十六、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七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九十二、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4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九十三、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4人擬具「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4人擬具「醫療事件與爭議預防及處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工會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停車場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三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一、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四、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五、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業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一一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一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工會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工會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一一五、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決定: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嗣經復議,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照原作決定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一一六、行政院函請審議「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一八、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九、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二○、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九條之四條文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經濟部函,為修正「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經濟部函,為修正「網際網路零售業及網際網路零售服務平台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作業辦法」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經濟部函,為修正「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三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四、經濟部函,為修正「正字標記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五、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第六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六、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七、經濟部函,為修正「礦業權費收費辦法」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八、經濟部函送「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一三○、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外裝壁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畜牧場主要設施設置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水稻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生物藥品查驗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農田水利設施範圍」等6項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十八款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部分附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八款與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部分附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該會審查一百十一年度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第三項第一款所定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一百零九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為基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勞動部函,為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一、勞動部函,為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二、勞動部函,為修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九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三、勞動部函,為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四、勞動部函,為修正「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編制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務規程」第四條條文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一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行政院衛生署受理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醫事憑證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九、衛生福利部函送「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西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一、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第三十六點規定,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三、衛生福利部函,為新增「森森布倫納症候群」等3項為罕見疾病及修正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ICD-10-CM編碼,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四、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五、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黴菌毒素檢驗方法─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河川、湖泊及水庫水質採樣方法(NIEA W104.52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河川、湖泊及水庫水質採樣通則(NIEA W104.5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土壤採樣方法(NIEA S102.64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土壤採樣方法(NIEA S102.63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無機類化學物質檢測方法-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2.12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化學物質檢測方法─無機類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2.1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中鉻酸鹽及重鉻酸鹽類檢測方法(NIEA T305.11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毒性化學物質中鉻酸鹽及重鉻酸鹽類檢測方法(NIEA T305.1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排放管道中六氟化硫等氣體檢測方法─抽氣式傅立葉轉換紅外光譜儀法(NIEA A509.70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排放管道中總碳氫化合物及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含量自動檢測方法─線上火燄離子化偵測法(NIEA A723.75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排放管道中總碳氫化合物及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含量自動檢測方法─線上火燄離子化偵測法(NIEA A723.74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河川、湖泊及水庫水質採樣-遙控無人機採樣法(NIEA W110.50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廢止「國立故宮博物院接待特別觀賞研究提取庫藏古文物及藝術品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六九、教育部函,為修正「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教育部函,為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一、教育部函,為修正「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九條之一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七二、教育部函,為修正「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九條之一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三、教育部函,為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八條及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四、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五、教育部函,為修正「短期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八條、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六、教育部函,為修正「私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七、教育部函,為修正「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八、教育部函,為修正「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九、教育部函,為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八○、教育部函,為修正「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一、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

一八二、科技部函送「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等4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三、文化部函,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典藏品圖像影音資料使用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圖像影音及出版品資料使用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四、內政部函,為修正「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五、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之一、附表一之二、附表二之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六、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法施行細則」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七、內政部函,為修正「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登錄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七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九、內政部函,為廢止「不動產經紀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內政部函,為修正「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一、內政部函送「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二、內政部函,為修正「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五點、第十點及第十八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三、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海洋委員會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一九四、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5年7月27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條文,定自112年度施行;106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五、行政院函,為修正「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六、行政院、司法院函送「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九七、行政院、司法院函,為廢止「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九八、司法院函,為修正「大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九九、考試院函,為修正「考試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考試院函,為修正「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一、國史館函,為修正「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特展室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及收費基準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二、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八十六條之三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交通部函,為修正「鐵路行車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四、交通部函,為修正「車輛編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交通部函,為廢止「車輛編用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交通部函,為修正「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交通部函,為修正「國營及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八、僑務委員會函,為「一百十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施行期間已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九、國防部函,為修正「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二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範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七條附表五十五、附表五十六,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一項授權訂定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應採電子投票之適用範圍相關規範發布令,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五、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處務規程」等5項法規及「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編制表」等5項編制表,並定自112年1月16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二一六、財政部函送「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七、財政部函送「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八、財政部函送有關稅捐稽徵機關應於繳款書載明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移送強制執行及行政救濟教示條款等事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九、財政部函,為廢止金融機構屬「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名單,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中央銀行函,為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二一、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二、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七)、(八)、(九)、(十三)、(十四)、(十六)及(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三、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四、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五、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六、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七、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八、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主管決議(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二九、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主管決議(三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超商配合防疫所引發之治安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三一、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針對特定營業場所停業所出現問題及可能發生地下化效應之因應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三二、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第一線人員執行防疫工作裝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三三、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第一線人員執行防疫工作裝備、清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三四、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第一線人員染疫風險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三五、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執行防疫工作裝備、清消及染疫風險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三六、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第一線人員執行防疫工作裝備、清消及染疫風險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三七、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消防(救護)機關防疫人員既有納防疫保險進度及未來執行規劃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八、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專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三九、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移民署防疫工作獎勵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四○、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小型店家安裝數位支付系統概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振興券登記平台發包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二、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宣導店家導入台灣Pay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四三、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推廣數位標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四、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促進五倍券經濟效益進入小型店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五、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五倍券信用卡數位綁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六、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數位五倍券使用額度查詢功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七、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八、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加速店家導入行動支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四九、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振興五倍券宣導影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五○、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盤點好食券相關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五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鼓勵數位綁定振興五倍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五二、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振興五倍券平台維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五三、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振興三倍券及五倍券保險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五四、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紓困補貼款項撥付員工之精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五五、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擴大各加碼券適用於原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五六、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好食券適用之店家地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五七、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宣傳臺灣雲市集及協助小型業者數位轉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五八、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數位支付業者宣傳用詞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五九、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數位五倍券推動成果及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六○、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數位五倍券額度查詢及數位標章功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六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振興五倍券領券推動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六二、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五倍券政策廣宣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六三、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振興五倍券系統維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六四、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振興五倍券個資保護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六五、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政府公告停業之商業服務業紓困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六六、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符合綠色振興之具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六七、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五倍券系統費用細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六八、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振興五倍券分裝監督人員超時加班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六九、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數位五倍券平台機制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七○、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全國夜市與市場行銷宣傳及刺激消費活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七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從三倍券到五倍券系統問題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七二、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小型攤販商家數位五倍券消費輔助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七三、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五倍券配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七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農遊券2.0促銷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七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漁民生活補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七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農業振興措施及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七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關鍵績效指標(KPI)」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七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加速店家導入行動支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七九、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八○、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二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八一、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三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八二、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主管決議(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八三、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八四、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八五、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八六、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八七、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二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八八、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三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八九、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九○、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教師第2劑COVID-19疫苗造冊接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九一、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九二、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紓困執行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九三、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盤點員工登錄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九四、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八大行業轉業輔導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九五、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放寬適用對象之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二九六、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積極協助於工作時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勞工進行職業傷病給付認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九七、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領有政府紓困補助之業者,有無違反勞動法令,加強實施檢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九八、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職場染疫之職災認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九九、勞動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打工族紓困補貼限制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苗到貨資訊及採購經費使用概況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COVID-19疫苗接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醫護防疫相關獎勵金發放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政策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如何因應救濟給付增加所致收支平衡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苗採購到貨及開放民間或縣市政府採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苗採購及即時接收有效期限疫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國內廠商研發COVID-19藥物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辦理急難紓困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三一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執行檢討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三一二、財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減輕執行防疫相關業務者租稅負擔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一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主管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一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主管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三一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主管決議(三十九)簡訊實聯制之執行及後續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三一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預算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一七、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度副供事業「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一八、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服務事業海軍四海一家宜就未整修客房持續辦理之效益及必要性通盤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三一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10年度單位預算所附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投資型保險商品是否適用審閱期間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二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後續變動狀況及個別業者經營體質改善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二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後續變動狀況及個別業者經營體質改善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二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市場之未來變動及市場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二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所附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二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所附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二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5項「平臺事業監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二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4項「通訊傳播基礎設施事務監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二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6項「通訊傳播射頻與資源業務監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二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11項「推動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1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1項「旅運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15項自行研究獎勵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捐贈公視之停止實施日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16項「補助電信業者建置5G網路具體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停止捐贈公視具體時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考核地方政府運用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2項委託研究案件詳細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83項「喔熊網站維護及網路行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5項110年度電腦軟體服務費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42項高鐵站區尚待開發土地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36項高鐵5站事業發展用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44項高鐵站積極開發運用周邊土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通過決議第58項降低平交道事故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7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15項「一般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82項增進無障礙旅遊之推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14項公司經營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55項精進「台灣好行」推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10項南方澳大橋重建工程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84項國際宣傳加強線上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14項「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53項「投資性不動產費用」預算增加原因及詳細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91項如何撙節辦理國際觀光宣傳行銷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35項汰換老舊車輛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8項經營效能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41項財務收支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30項經管土地遭占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29項國道1號、3號部分路段速限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92項加強督導地方政府對旅宿業之稽查與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六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13項「旅運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80項「研議定期公開非法旅館、非法民宿、日租套房之相關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32項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34項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增設北入及北出匝道改善工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1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9項「旅運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19項原住民族進用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51項職階人員起薪等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通過決議第44項研擬防狗咬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86項加強對遊客宣導垃圾不落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47項「臺灣旅宿網訂房平台」成效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69項「服務費用」較上年度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16項「專業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5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10項預算移撥原則及五堵辦公大樓之業務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通過決議第6項「業務外費用」執行超支原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1項「港灣建設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20項「港灣建設計畫」保留款過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16項落實橋梁檢測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79項擴大打造全台各縣市魅力景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八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14項「港灣建設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八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71項機車誤闖國道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八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針對內控制度及後續求償規劃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八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將相關專業證照列為升遷之加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投資馬多夫相關訴訟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八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依收入與成本費用配合原則妥慎執行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之投資業務成本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工退休基金(新制)國外委託經營經理費用應積極減低各管理成本以維護勞工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措施以促進相關職場安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八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及暫緩引進移工預算卻比上年度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失聯移工源頭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九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外籍漁工已加保人數掌握不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九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性騷擾調查處理相關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勞工退休金新制個人自願提繳以提升自提意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宣導勞工退休金新制個人自願提繳以提升自提人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爭取公庫撥補預算至勞工權益基金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保及勞退基金資金運用應強化對金融情勢預測準確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九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之執行進度及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協助青年就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有效降低青年失業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積極爭取公庫撥補預算至勞工權益基金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督促各事業單位儘速改善,以保障勞工老年經濟生活之安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就110年度就業安定基金項下「綜合規劃業務」中「辦理政策規劃相關事項」編列預算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衛生福利部主責之基金投資與運作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藥害救濟給付要件檢討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食品安全保護基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兒童之家院舍遷建計畫」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疫苗基金項下「疫苗接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護理之家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補助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醫療機構精神疾病病人社區照護品質提升計畫」推動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賡續精進身心障礙者及精神疾病病人之預防保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身心障礙者牙科就醫之可近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未來健保制度改革或費率調整之蒐集民意及公民參與活動具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勞務承攬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停復保制度具體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一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一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擴大納管幼兒園及托嬰中心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一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石化製程揮發性有機物納入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制之檢討改進」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各類污染場址管制及整治業務」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廢電子資訊物品回收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09年度地方政府環境教育基金年度運用執行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編列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資源回收場火災問題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二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具體改善回收處理業者防火意識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編列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二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編列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編列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編列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回收處理業者防火意識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淘汰機車補助政策方向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事業廢棄物流向管制工作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三一、(密)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九陣專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四三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期貨市場交易量國際排名下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期貨市場交易量國際排名下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TCFD指引俾利企業遵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三十九)公費助理調薪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四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產業缺工因應對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四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三十四)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四四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事項(四十八)第5目「新故宮計畫」項下「業務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四五、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十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四四六、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十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四四七、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十八)凍結「委員會館」項下「業務費」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四四八、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十九)凍結「委員研究室」項下「業務費」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四九、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七)凍結「雜項設備費」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五○、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五十)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五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前交付審查委員洪申翰等39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委員蘇治芬等25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21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五條之一、第五條之二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椒華等18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委員吳怡玎等21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0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具「氣候變遷法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氣候變遷應變及調適法草案」、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氣候安全應變及調適法草案」及委員江啟臣等18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及調適法草案」等13案,建請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請查照案。

決定:委員洪申翰等39人分別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等13案均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四五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凍結第3目『防疫業務』項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中『業務費-通訊費』100萬元書面報告」等128案,業已處理或審查完竣。除處理或審查情形一覽表中第85案繼續凍結60萬元外,餘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五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等59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五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1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四五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3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防制新興菸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加速智慧醫療轉型及醫療新科技應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強化國人減塑觀念並落實減塑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而入住防疫旅館者,中央予以補助住宿費與否、適用期間及補助費用如何計算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湯委員蕙禎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王委員美惠就研議視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滾動式調整國民年金給付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眾多單身榮民過世多年無人祭拜,甚至被濫葬於私人農地、衍生土地糾紛,隨著土地產權移轉更形成燙手山芋。若能將年代久遠的墳墓遷往公家納骨堂安置,不只可安排法會祭拜,原有墓地也可活絡增加公共空間。爰請行政院退輔會全面清查並妥善規劃安置,讓曾經為國效勞的單身亡故榮民適得其所,讓後人可憑弔慎終追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智傑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琪銘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孔委員文吉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黃委員世杰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事業廢棄物之清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研議企業揭露氣候變遷資訊指標綱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琪銘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王委員美惠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賴委員瑞隆對「0303興達電廠事故致全台停電之專案報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趙委員天麟對「0303興達電廠事故致全台停電之專案報告」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教育宣導正確資源回收觀念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劉委員世芳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羅委員明才,近年來加密貨幣的熱潮不斷,從初期須透過複雜的電腦操作獲得加密貨幣,至今只須一台手機與加密資產錢包,無須身分認證即可使用,並且於臺灣各地陸續出現比特幣自動櫃員機(Bitcoin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簡稱BTM),使得取得比特幣甚至其他加密貨幣變得便利。而此高度匿名性及便利性,亦遭有心人士之不當利用。依據央行報告顯示,加密資產詐騙已成為臺灣三大投資詐騙之一,而未有主管機關管理之BTM似也成為詐騙、洗錢之最佳管道,詐騙行為人可利用BTM,輕易地將非法所得轉換為加密資產,之後再轉回法定通貨加以洗錢,降低持有大筆資金之風險。國際間監管單位對BTM都高度關注,BTM營運商被要求登記或須經核准許可、遵循特定法令,並受特定的主管機關監管。現今臺灣已有25台BTM,其監管機制卻仍不足,無明確的法律依據與主管機關,僅在涉及洗錢活動方面以「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管理。這樣的監管機制,明顯是落後國際,如何防範詐騙行為人利用BTM進行加密資產詐騙已成為重要且緊急之議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陳委員玉珍,鑑於全國目前有13個國家風景區,金門在離島中,是唯一沒有設立國家風景區之縣市。金門雖有25%的面積劃入國家公園,但在國家公園以保育自然環境及人文史蹟為前提下,對金門觀光產業助益有限。爰提案要求行政院檢討相關觀光發展政策,研議設立金門國家風景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馬委員文君,鑑於近日台灣疫情嚴峻,快篩一劑難求,不少孩童必須常常接受採檢,現有的鼻腔採檢方式容易感到疼痛,不少幼童在採檢當下被嚇得嚎啕大哭,看在父母眼裡,害怕孩子染疫風險,又得讓家中寶貝忍受疼痛做篩檢,籲請政府儘速提供豐足且價廉的唾液快篩試劑,以充足篩劑需求,避免民眾對侵入性試劑心生恐懼,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馬委員文君,鑑於全國快篩試劑實名制上路,民眾持健保卡赴健保藥局購買即可,惟南投縣中寮鄉雖有一家健保藥局,但未如期參加實名制快篩試劑販售,衛福部沒有主動察覺,也沒有事前因應,配發給當地衛生所,導致事後才驚覺中寮鄉一萬四千多位鄉親沒有地方可買,籲請政府儘速協調中寮當地衛生所販售,以利鄉親就近購買快篩試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本土疫情持續延燒,指揮中心日前宣布開放6到11歲兒童施打莫德納疫苗。對於兒童疫苗疫情指揮中心未能超前部署,想與病毒共存卻漠視兒童施打疫苗的需求,讓國內可接種疫苗的120萬兒童及家長無從選擇,只能施打副作用大的莫德納疫苗。對於眾多家長的憂心,建議疫情指揮中心應儘速採購足量的輝瑞/BNT兒童疫苗,提供兒童、家長有所選擇,讓孩童獲得應有的保護以度過疫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疫情升溫加上3+4的全新居隔政策,快篩試劑需求大增,但對於常需要篩檢的族群或是小朋友,鼻咽快篩造成極大的心理負擔。目前12歲以下學童已可施打疫苗,但0到5歲幼童不僅無快篩可使用,就連國外普遍公費提供幼兒使用的唾液快篩試劑,國內也沒有,讓幼兒園、托嬰中心的幼兒,成了防疫邊緣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

一、(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交通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及交通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委員會營業部分、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決議:併案請游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本次會議二讀時,營業部分─經濟委員會,非營業部分─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信託基金部分─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各單位預算及決議均暫行保留。)

二、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呂玉玲等16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莊瑞雄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七條、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三十三條、第八十三條之二、第八十三條之三及第八十三條之七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委員孔文吉等提案增訂第八十三條之九至第八十三條之十一條文,均不予採納;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第八十二條第三項後段「三親等以內姻親關係」文字修正為「三親等內之姻親關係」,其餘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本二案均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一)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案照審查報告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四、(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江啟臣等17人、委員羅致政等19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溫玉霞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18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委員林為洲等16人及委員蔡易餘等24人分別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8人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五、(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二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公務人員任用法刪除第十二條條文;並將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十二條條文,予以刪除;第二十八條照協商條文通過;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六、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七、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3人臨時提案,因應科技創新打破傳統勞動環境中之勞資關係,加上COVID-19疫情嚴峻,外食族人口逐年攀升,宅經濟帶動外送平台興起,外送員已累積至12萬名,推升了每年400億的外送經濟產值。然而這巨大的商機卻是建構在外送員過勞、承受高交通風險與不完整的勞工保護法規上,近年來由於外送員車禍事故頻傳,引起社會大眾對外送員勞動安全之關注。為保障線上零工經濟從業人員之權益,請勞動部、經濟部、交通部與行政院消保處共同研擬外送產業專法,確立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建立透明化之平台管理制度,以解決工資、消費爭議案件,並降低交通事故對外送員所致之生命與財損風險,以維護外送員權益,避免外送平台將外部成本交由外送員及社會承擔。另外,針對疫情嚴重,請研議儘速成立外送國家隊,加強防護規劃、提供快篩試劑及津貼,以因應疫情嚴重居家康復外送需求大增。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八、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1人臨時提案,有鑑於「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以下稱少輔會設置辦法)」之草案,及現行「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以下簡稱輔導辦法),有違108年5月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時,其因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44號解釋、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採取「先輔導,後司法」之修法精神。上述二法規命令,均為行政院會同司法院訂定,爰提案分由行政院、司法院研議處理(詳如說明三、四)如下:一、少輔會設置辦法草案第2條、第5條、第13條及第15條等有關警察機關或內政部之權責,有違反「先輔導後司法」修法精神、目的之疑慮,應俟朝擴大中央、地方社政機關或教育機關角色之方向妥善調整後,再完備後續法制作業制定。二、輔導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各目損及他人權益或公共秩序之概括條款行為,恐有違反修法精神、目的,且不當擴大警察機關角色,應予檢討修正。請行政院、司法院分別研處上揭事項,以符少年事件「先輔導後司法」之精神。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及司法院研處。

其他事項

壹、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僅限列下表議案共6案。

附表

 

序號

議案名

1

(1)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2)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交通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3)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及交通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4)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委員會營業部分、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2

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沈發惠等18人、委員呂玉玲等16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莊瑞雄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4

(1)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江啟臣等17人、委員羅致政等19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溫玉霞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18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委員林為洲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24人分別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案。

(2)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8人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5

(1)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予以通過。

貳、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自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參、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下表2案分自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附表

法案名

1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案。

 

2

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第五條、第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予以通過。

肆、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自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伍、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自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

陸、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鄭麗文等25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李貴敏等26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徐志榮等18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公益揭弊法草案」、委員吳琪銘等21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均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4)。

柒、111年5月6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請各黨團於5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將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彙整,逾時不再收案。

二、財政委員會收案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付印相關提案後,於5月17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提供各黨團及相關行政部門參考。基於疫情,請行政部門向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俾利5月20日(星期五)後續進行密集協商。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報告事項第一一五案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0  贊成人數:16  反對人數:54  棄權人數:0

贊成者:16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林思銘  葉毓蘭  廖國棟  廖婉汝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謝衣鳯   陳以信  鄭天財Sra Kacaw

反對者:54人

林楚茵  王美惠  柯建銘  鄭運鵬  邱臣遠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劉櫂豪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者:0人

(2)「報告事項第一一五案委員柯建銘等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3  贊成人數:0  反對人數:53  棄權人數:0

贊成者:0人

反對者:53人

林楚茵  王美惠  柯建銘  鄭運鵬  邱臣遠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劉櫂豪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俊憲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者:0人

(3)「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一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6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2  棄權人數:1

贊成者:3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者:52人

林楚茵  王美惠  柯建銘  鄭運鵬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劉櫂豪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俊憲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者:1人

邱臣遠

(4)「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二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6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2  棄權人數:1

贊成者:3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者:52人

林楚茵  王美惠  柯建銘  鄭運鵬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劉櫂豪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俊憲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者:1人

邱臣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