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21分、10時3分至11時34分
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4分至11時34分、下午5時至5時3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邱臣遠 柯建銘 陳椒華 林岱樺 鄭運鵬 陳歐珀 廖婉汝 葉毓蘭 翁重鈞 孔文吉 溫玉霞 李德維 洪孟楷 李貴敏 林德福 賴瑞隆 陳秀寳 黃秀芳 陳玉珍 何志偉 羅美玲 王美惠 鄭天財Sra Kacaw 林淑芬 賴士葆 陳亭妃 吳玉琴 曾銘宗 許智傑 羅致政 范 雲 張其祿 湯蕙禎 吳秉叡 余 天 吳斯懷 何欣純 莊競程 蘇震清 陳素月 吳琪銘 高嘉瑜 邱泰源 江永昌 陳明文 管碧玲 蘇巧慧 吳思瑤 林文瑞 王定宇 黃國書 蘇治芬 許淑華 林宜瑾 洪申翰 賴品妤 莊瑞雄 張廖萬堅 林昶佐 張宏陸 陳以信 林奕華 林為洲 王婉諭 劉櫂豪 劉建國 陳 瑩 邱議瑩 蔡易餘 邱志偉 林俊憲 黃世杰 邱顯智 萬美玲 鄭正鈐 賴惠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郭國文 游錫堃 趙正宇 林思銘 張育美 劉世芳 吳怡玎 羅明才 呂玉玲 江啟臣 楊瓊瓔 李昆澤 蔡其昌 蔡壁如 林楚茵 林靜儀 周春米 蔡適應 鄭麗文 謝衣鳯 高虹安 徐志榮 高金素梅 廖國棟Sufin.Siluko 魯明哲 賴香伶 馬文君
委員出席 104人
請假委員 鍾佳濱 沈發惠 費鴻泰 陳雪生 趙天麟 陳超明 傅崐萁 楊 曜 蔣萬安
委員請假 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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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 |
院長 |
游錫堃(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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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長 |
蔡其昌(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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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席 |
秘書長 |
林志嘉(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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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 |
高明秋(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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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錄 |
議事處處長 |
高百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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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長 |
劉厚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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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 |
吳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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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黃薇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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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處處長 |
秦劍雲 |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總統咨,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規定,提名李鴻鈞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
決定: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及投票表決時程如後附。【原決定: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嗣經復議,另作如上決定。】
三、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范雲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3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廢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條例」、「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組織條例」及「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具「行政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具「仲裁法第十七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具「印信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八、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六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漁會法第五十條之一及第五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廢止「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廢止「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靜儀等23人擬具「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七條及第三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三十七、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及第一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增訂第五十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九條及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大學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七、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八、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6人擬具「銀行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一、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8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三、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7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能源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法草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草案」、「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草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草案」及「經濟部礦業管理及地質調查中心組織法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及「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五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草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獸醫研究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組織法草案」及「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部組織法草案」、「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草案」、「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織法草案」、「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組織法草案」、「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及「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行政院函,為衛生福利部為辦理「111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實施計畫」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7億8,554萬3,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六十四、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定自111年3月3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六十五、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0年5月19日修正公布之「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條條文,定自111年5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
六十六、行政院函,為因應國內經濟情況,調節物資供應,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自111年2月7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機動調減100%,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六十七、行政院函送「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行政院函,為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六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1年3月16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教育部函,為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一、教育部函,為修正「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二、教育部函,為修正「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三、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廢止「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七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八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七十八、財政部函送「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財政部函,為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1年2月27日起至同年8月26日止,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一、考試院函,為修正「考試院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獸醫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三、考試院函,為修正「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第八條、第十條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第六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四、考試院函,為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條文等6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五、考試院、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公布之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定自111年2月10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六、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七、司法院函,為修正「法官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八、司法院函,為修正「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九、司法院、行政院函,為修正「刑事訴訟遠距訊問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事細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九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第四條附件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維吉尼亞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安德爾─盧瓦爾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密西根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羅亞爾─大西洋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密蘇里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馬里蘭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南達科他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伊利諾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巴拉圭為非洲豬瘟非疫區、美國堪薩斯州及威斯康辛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訂定安美速(Amisulbrom)等10種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及修正得恩地(Thiram)等2種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第一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金門地區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第四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三十六項附件「荷蘭產百合種球檢疫條件」第一點及第五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沿近海漁船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第六點附件四,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經濟部函,為修正「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第二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二、經濟部函,為修正「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三、經濟部函,為修正「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第三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四、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規費收費標準」第二十八條附表九,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五、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電動削鉛筆機等二十二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六、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列印或複印設備等三十一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七、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塑膠地磚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八、經濟部函,為修正「事業用爆炸物品名」,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九、經濟部函送公告「產業創新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準用商港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妨害港區安全行為」,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衛生福利部函送「化粧品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共衛生師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共衛生師申請證書及證明書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共衛生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四條及第六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六、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共衛生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甜味劑之檢驗方法-醋磺內酯鉀、糖精、甘精及環己基(代)磺醯胺酸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有機氮劑多寧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河豚毒素之檢驗(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卡巴得及其代謝物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用洗潔劑中壬基苯酚及壬基苯酚聚乙氧基醇類之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飲料中磷酸之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三、衛生福利部函送「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中文說明書之醫療器材品項及其標籤或包裝應加註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四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名稱修正為「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及緊急防制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七、勞動部函,為本院制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法人是否、如何改制行政法人及作業時程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八、勞動部函送研議配偶雙方皆請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得分別再請領1個月津貼等鼓勵男性參與育嬰之具體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九、勞動部函送公告「具有公法救助關係者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六條第三項第三款之人員」,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勞動部函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未繳還之保險給付扣減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一、勞動部函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二、勞動部函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三、勞動部函,為修正「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四、勞動部函,為修正「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及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專科醫師開具職業病門診單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五、勞動部函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六、勞動部函送「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七、勞動部函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後限期投保單位繳納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八、勞動部函,為「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實施辦法」名稱修正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九、勞動部函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勞動部函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併領調整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一、勞動部函,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名稱修正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二、勞動部函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退保後診斷罹患職業病補助及津貼核發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三、勞動部函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四、勞動部函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及健康追蹤檢查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五、勞動部函送公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得準用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人員」,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六、交通部函,為修正「小船檢查丈量規則」第四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終端設備技術規範」第四點、第五點規定及「固定通信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終端設備技術規範」第四點、第五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組織規程」第一條、第二條條文、「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事細則」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一五九、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第九條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二、第三條附表三、第四條附表四,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服制規則」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原住民族語言發展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二、僑務委員會函送「僑務委員會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六三、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醫藥衛生領域研究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六四、銓敘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交易費預算編列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六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通過決議第3項「一般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41項職場健康安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六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通過決議第37項行車安全具體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六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72項高速公路高乘載車道實施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2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4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管考撥付地方政府及停止捐贈公視之實施日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3項「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2項「有線電視偏鄉及數位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8項「地區監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3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六、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10年度支應政府應負擔費用支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七、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赤道原則相關遵循機制及具體措施之研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八、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精進長壽牌菸品成本控管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九、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製酒廢棄物管理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2項對外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一、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提升經營效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二、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檢視業務宣導活動辦理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三、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強化馬爾斯牌菸品成本控管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四、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1項檢討改善玉泉饗宴葡萄酒產品銷售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五、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研究利用生物質纖維製成濾嘴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六、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4項改善部分生產工廠經營缺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七、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8項改善轉投資公司經營績效及加強對公股代表考核監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八、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7項改善轉投資公司經營績效及加強對公股代表考核監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九、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議是否調降小額投資人申購公債比率上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2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二、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媒合率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三、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媒合率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四、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實施成效增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五、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障役男及用人單位雙方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六、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七、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委託調查研究費執行率偏低具體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八、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具體輔導縣市機制及國土計畫專題研究之排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九九、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優化及改善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廢棄電子電器及資訊用品回收提升規劃」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財務具體運用規劃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改善中南部地區空氣品質」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雲嘉南高屏之直轄市、縣(市)區域AQI改善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協助地方政府達成目標回收率及提升資源回收成效」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之財務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下修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之啟動門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財務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大型柴油車之調修及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推動計畫之精進作法與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護清潔隊員執行職務之安全,降低清潔人員意外事故發生」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事業廢棄物如何有效源頭管理避免非法棄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度『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項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中『固定污染源管制』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項下『補助地方政府執行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相關工作』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度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項下『移動污染源管制』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未來加徵與加重相關空污費之期程規劃與預期收入」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揮發性有機物、光電業及鋼鐵業管制標準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提高巨大垃圾、廚餘及塑膠袋之回收率」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效減少垃圾量且提升資源回收效率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協助地方政府改善資收物堆置管理問題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提升所屬社會福利機構收容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所屬社會福利機構提升收容率暨南區兒童之家院舍遷建工程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爭取部屬社會福利機構自行進用臨時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提升所屬社會福利機構收容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所屬社會福利機構收容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預防及延緩失能模組計畫之整合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性侵害司法訪談之教育訓練和實務運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政府單位協助社工維持健康之心靈狀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赴美考察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醫療藥品基金「其他醫療成本」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媒合社福類移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自提人數占比不高原因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ETF之投資資產配置概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應屆畢業青年就業穩定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整體就業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未能提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規劃與開闢未來移工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影響衝擊預算編列因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三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移工人數對於國內就業市場、產業發展之影響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各地方政府勞動條件檢查人力未達目標人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新增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或重要計畫之經費分配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全面檢視官網進行更新維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全半年刊和台灣勞工季刊之宣導目的及方式雷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應持續加強辦理各項投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杉公司未來規劃及國發基金預計投資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阿里山林業鐵路提升公共服務品質並結合資源特色規劃各式生態旅遊活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阿里山林業鐵路研謀提升服務品質並結合資源特色規劃生態旅遊活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阿里山林業鐵路提升服務品質及推動生態旅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缺工問題之中長期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五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缺工問題之中長期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五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因應貿易開放養豬產業全面轉型升級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我國近10年種苗專利或技術流向中國之具體情形統計及相關因應政策與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五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嬰幼兒米製副食品鎘含量超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參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管理費用收費基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照舊使用土地之承租或用地取得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旅運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旅運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地區改善灌溉水質管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石門地區改善灌溉水質管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二六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彰化地區改善灌溉水質管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二六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中地區改善灌溉水質管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二六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灌區外灌溉設施管理方式及人力配置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平地造林涉及太陽光電執行規劃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六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配合中南部產業園區計畫執行規劃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六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整體光電政策及經農業委員會盤點結果許可之光電發展場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六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焚化廠後續營業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蒜頭糖廠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及五分車延駛至嘉義高鐵站投資計畫之規劃與執行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之都市設計審議及海域環評審查作業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經營結合太陽能專案計畫執行規劃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提升營運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環境污染改善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除役人員之專業背景、受訓內容、除役作業人員編組變革、訓練項目及外包廠商遴選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檢討修正降載資訊,且停止將原本已停機或歲修機組計入降載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核能發電後端營運總費用提撥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七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減少空氣污染排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穩定供應國內天然氣新增需求調整採購策略暨加強儲氣調度彈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面對電動車未來發展趨勢之油品銷售策略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110年度水力發電費用折舊預算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110年火力發電燃料預算價格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轉投資事業營運績效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近期研發執行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八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加強國際能源掌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評估豬場改建期間每年編列睦鄰經費預算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前6年轉投資計畫營運效益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第二期投資計畫(VOCs具體減量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部分光電場址累積停機時數超過1萬小時且發電成本超出平均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八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部分光電場址發電成本遠高於整體平均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智慧電表布建進度規劃及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招標前置作業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加強儲氣調度彈性及維持法規公告最低自備儲槽容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沙崙智慧綠能循環住宅園區開發投資計畫』及『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執行進度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提升多角化事業經營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提升多角化事業經營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提升多角化事業經營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各區水資源開發、供水調度及備援機制現況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節能減碳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豬隻死亡率偏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蚵仔寮漁港大型變電所設置LED電視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非計畫性停水案件之管控機制及有效降低停復水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110年度研究發展預算編列及智慧電表布建進度規劃與檢討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降低漏水率精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110年度供電、備用及備轉容量評估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豬隻屠宰符合HACCP(豬場危害分析與重點管理規範)作業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豬隻死亡率偏高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豬隻死亡率偏高、豬源供應不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節省動力費及開源具體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投資效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改善財務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如何降低工安事故件數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石化產品經營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展開民眾意見蒐集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一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豬隻死亡率偏高、豬源供應不足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貿易推廣工作計畫之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繳交110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豬隻死亡率偏高、豬源供應不足及母豬年離乳仔豬頭數(PSY)偏低之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畜牧廢水污染防治之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提升各事業經營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原水採購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新設及既設未下地人手孔蓋(面積≧ 900cm2)抗滑值達50BPN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繳交110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投資效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投資效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投資效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投資效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改善與增進執行率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沙崙智慧綠能循環住宅園區開發投資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豬隻死亡率偏高、豬源供應不足及母豬年離乳仔豬頭數(PSY)偏低之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重要水庫清淤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全國石化及一般工業區三年內重大事故調查與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繳交110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110年度「研究發展費用─委託調查研究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三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因應未來供電之研發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VIP會員卡及捷利卡經營行銷效益強化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檢討物料存貨及庫存控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電網平衡維穩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三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核子設施除役之完整規劃及備援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核能發電後端營運業務宣導費運用及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工業安全具體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政策執行成效有待加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四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休耕停灌補償經費處理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究發展投資抵減統計資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110年度原水費用─材料及用品費預算編列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我政府開發協助(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之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期暫貯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第一核能發電廠、第二核能發電廠乾貯計畫服務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四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水庫清淤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業務費用增加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綜研所供應組前財務女課長業務侵占事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土地使用活化利用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110年度「研究發展費用─委託調查研究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110年度動力費預算數較歷年決算數高暨減少支出具體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加強購建固定資產預期效益及績效指標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110年度動力費預算數較歷年決算數高暨減少支出具體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新南向政策貿易推展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固定資產投資之財務規劃、成本效益分析與債務償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我政府開發協助(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之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用品消耗預算編列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第一核能發電廠除役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配置相關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三接遷址相關替代方案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發電廠用人當地化研析及精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石化工業區所轄管線設施重大爆炸納入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服務示警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再生水使用義務比例之每日計畫用水量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六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提升經營效能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三六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二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六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六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查局決議(八)、(十一)及(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銀行局決議(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務招攬違規行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七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加強檢查金融控股公司之共同行銷、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七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銀行局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銀行局決議(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金融機構之內稽內控規範與外部監理懲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七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延期召開股東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單借款優惠利率紓困方案比照勞保紓困貸款常態化之研議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八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銀行局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銀行局決議(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四、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查核各單位對內部稽(審)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九五、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費來源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九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以業務費進用之人員所需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引導各市縣政府社會福利支出建立排富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八、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方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缺失改善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九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編列「災害準備金」統籌科目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四○○、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對地方政府社會福利預警機制處置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增加員額之規劃與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夜間工作安全健康保障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三、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財務改善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五、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法制作業與配套措施籌備及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六、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大職業災害案件加強控管之具體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七、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國職業安全衛生智能發展計畫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八、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職場減災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九、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敦促被投資公司增進ESG落實永續投資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核心業務之執行情況應適時揭露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一、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留意全球通膨升溫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二、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改善職業安全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管控個人電腦及資訊設備預算編列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廢棄物非法棄置解列場址應對社會公開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一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廢棄物處理規劃與作法評估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一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暢通民眾檢舉管道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進用具毒理學、化學品風險管理等知識技能之專案人力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災害預警及資訊平台跨部會整合發揮資訊共享功能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一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查處不法情事,加強相關法規宣導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環保稽查次數降低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促各工業區自設焚化爐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1項決議第119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增加環境保護、登革熱防治等政策於社區大樓住宅中之社區廣告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金門地下水監測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2項決議第17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1項決議第60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4項決議第1項及第6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1項決議第56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二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清潔隊員節活動中之媒體宣導費成效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2項決議第14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1項決議第41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1項決議第76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進行大型活動時,垃圾未確實進行分類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三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1項決議第59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1項決議第48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0款第1項決議第156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失智照護縣市資源落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國外投資委託經營受託機構之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增強國民年金財務穩健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康大數據經費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醫藥發展及中藥材技術士相關修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法規及行政措施修正作業處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法規及行政措施修正作業處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具補助標準及維修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配合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法規及行政措施修正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配合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法規及行政措施修正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保障兒少權益降低受虐兒少之預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苗採購及追加劑施打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苗短效期之到貨因應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增進服務期滿之公費醫師留任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相關人員列入第二類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施打COVID-19疫苗列冊執行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五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兒童遊戲場業務聯繫平臺會議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五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擴充兒童遊戲場檢驗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五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常年未足額撥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五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保險財務穩健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五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派遣歸零權益維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五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端COVID-19疫苗轉作援助他國進行疫苗外交用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五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禁用苯乙烯等3種合成香料物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公費醫事人員留任率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六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公費醫事人員留任率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六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公費醫事人員留任意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六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兒虐防治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六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少受虐人數增加趨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六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兒少保護跨網絡合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六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兒少保護服務體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四六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住宅及鐵道TOD發展政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六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設置少子女化政策專責單位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六九、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十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四七○、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十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四七一、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五十二)凍結第6目「公報業務」項下「公報行政」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四七二、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十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四七三、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一)凍結「一般行政」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七四、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二)凍結「諮詢研究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七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2目項下「推動原住民族政策發展及行政資訊化經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及處理國家安全局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物品」預算凍結100萬元等13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七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19案,業已處理完竣,預算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四七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七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人力資源發展」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人力資源發展」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興新村北、中核心維運」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共28案,業已處理完竣,預算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管理-03畜牧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畜牧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發展」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發展-05改善政府動物管制收容設施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農糧管理-05糧食產業管理」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科技研究發展─02提升養殖漁業生產與管理技術研究」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農業管理」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管理—04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農糧管理-運銷加工管理」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第28款第二預備金凍結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業經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處「歲出」預算編列16億0,496萬7千元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5案,業經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會「金融監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18案,業經處理或審查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八、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勞動保險業務』預算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等43案,業已處理或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四)凍結『綜合計畫』項下『加強基層環保建設』100萬元書面報告」等68案,業已處理或審查完竣,除處理或審查情形一覽表中第36案繼續保留外,其餘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部分條文案等9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決定:展延審查期限。
五○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等7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王委員美惠就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請研議調整嘉義市地方自籌款,及鐵路高架化工程施作過程造成噪音、交通運行及環境之影響,請提出相關配套措施,避免擾民以及降低對民眾人車安全之影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博士生短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楚茵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莊委員瑞雄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快篩試劑價格是否合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建立家用抗原檢驗試劑平價供應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楊委員曜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秉叡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國書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蘇委員震清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烏俄戰爭爆發後,影響國際原物料供應與價格,請提出穩定對策與因應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周委員春米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明文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周委員春米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蘇委員治芬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品妤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張委員育美就政府應提出相關具體政策措施,以協助產業界因應低碳轉型之需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文瑞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趙委員正宇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蔡委員適應就第10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110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是否比照109年度延長為2個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廖委員婉汝,針對外交部赴立院備詢時表示,「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外交部亦對此定調。然此為中華民國行政部門於中華民國108年10月10日起提出之說法,相關主權論述等概念仍受國人質疑,外交部應對此提出明確概念,以正國內外視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報載新冠疫情以來,國外紛紛出現高齡金融詐騙案,國內目前常見的高齡者詐騙案,是以投資型保單等金融商品「告知不實」產生的糾紛最多,養套殺騙局讓許多高齡者退休金不保。除了高齡金融詐欺外,照顧者或其他具有信賴關係的人,為了自己或他人利益,在非法或未授權的情況下,不當使用或支配高齡者的財產之「高齡金融剝削」,亦是全球人口老化現象衍生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2項明定:「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4條第1項明定國家長期目標為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為200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百分之五十以下。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與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與綠色經濟體制等任務,亟需積極穩妥推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鍾委員佳濱,鑑於COVID-19疫情延燒至大學校園,許多大學隔離宿舍量能不足,導致學生權益受損。爰請教育部瞭解個別大學的防疫隔離處置,盤點並確認各大學隔離宿舍量能,協助各大學進行校園防疫隔離,以保障學生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人口結構已逐漸朝向少子女化及老齡化,對我國產業發展及經濟成長,不免產生負面影響,例如:產業結構改變及人力缺乏、婚育年齡勞工之工作與家庭間平衡等議題,成為產業難以迴避之問題,而政府也負有協助產業解決之責任,以免影響國家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虛擬通貨市場易受人為操作或炒作,交易資訊不透明且價格波動大,投機風險高,相關詐騙事件頻傳,政府實應嚴肅正視,並研擬適當措施因應。近來虛擬通貨交易夯,臺灣北、中、南部街頭已出現玩家稱為「比特幣ATM」、「BTM」之比特幣買賣機台;惟除洗錢防制事項外,目前虛擬通貨交易業務之監管權責仍未明。爰建議行政院宜儘速依有關法規確定虛擬通貨交易之日常業務主管機關,以研擬適當監管規範,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
一、(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江啟臣等17人、委員羅致政等19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溫玉霞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18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委員林為洲等16人及委員蔡易餘等24人分別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8人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二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制定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一條及第八條均照協商條文通過;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林楚茵等分別提案第九條條文,均不予採納;其餘均照審查會名稱及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4項附帶決議:1.每年度國防部公布下一年度接受教育召集之後備軍人後,未列入下一年度應召的後備軍人得志願接受教育召集。國防部應將前開志願教育召集機制明確納入「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之子法中,並於2022年完成立法程序、2023年度起開始實施。2.有鑑於新制教召延長至14日,對於應召員之雇主影響加劇,為防範不肖雇主因教召而不當對待應召員,如解僱、減薪(含績效獎金)等,國防部應會同有關部會加強相關協處作為,如與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建立管道並於召集通知函內說明資料宣導。3.國防部應於每年4月底前向立法院提出「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所列之優待事項成本及成效報告,並於網際網路上公告。4.為保障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而無一定雇主者、自營作業者、日(時)薪者、農漁民,因接受教育召集而影響權益,建請國防部應針對此類人員納入「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作業規定」適用免召之對象,並於本條例通過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
二、(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范雲等24人、委員陳以信等16人及委員蔡易餘等16人分別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至第(四)案均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四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十一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7項附帶決議:1.尊重多元歷史文化為政府施政措施重要之一環,有關清除威權象徵議題至今仍存有歧見,為凝聚社會共識,爰請內政部召集地方政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等舉辦座談會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廣詢意見後整體規劃相關措施,如涉及清除威權象徵所需經費,應由中央編列預算支應。2.有鑑於威權時期的國家權力,除直接造成政治案件當事人失去自由或生命,受難家庭亦長期蒙受心理創傷及社會層面的巨大壓力。政治壓迫導致多重生活壓力,亦使受難家庭陷入汙名化、長期孤立、隔絕的處境,都將嚴重阻礙受難經驗的整合,加深人際關係建立及社會生存的困難。國際間相關研究發現,政治暴力造成受難者及其家人嚴重負面身心影響,受難家庭於尋求長期照顧資源的過程中,甚感受難經驗不易被社會理解,更遑論深層多面向的協助與照顧。爰此,於轉型正義工程中,對於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的心理療癒與照顧服務,應是平復歷史傷痕的必要工作,衛福部應編列足額預算,責無旁貸擔此任務。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111年5月30日依法解散,未來平復司法不法、行政不法,與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事項將由法務部主責,因大多政冶受難者均年事已高,儘速完成平復司法及行政不法,以利其進行後續申請權利回復事宜,實有其必要性,爰要求法務部在處理相關案件時,應秉持中立客觀、公平公正、從寬認定、從速處理等四項原則,以維當事人福祉。4.鑑於轉型正義工程係須持續進行不可中斷之重要工作,且涉及諸多跨部會協調、合作事項,為使促轉會解散後,各部會承接轉型正義工作可以順利推行,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應定期召集會議,並邀集威權統治時期被害者或其家屬與相關學者專家及團體參與,加速各部會熟悉並內化相關轉型正義業務,凝聚各部會推動轉型正義之共識,以落實轉型正義。又,轉型正義工作推動成果與進度,攸關國家發展,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為不負國人期待,並受民意監督,行政院應追蹤管考各部會推動轉型正義任務之進度,並每年向立法院提書面報告及公開上網,俾使社會各界共同監督。5.有鑑於促轉會解散後,轉型正義教育事項,將移交由教育主管機關辦理。雖然行政院可另外指定或變更主管機關,且若事項涉及各機關(構)之執掌或業務時,各級政府機關(構)應配合辦理。然而,促進轉型正義教育業務,除涉及各級學校教程內容與相關教師培訓外,至少還牽涉到對於社會之教育,以及對於公務人員之訓練。其中,對於公務人員之轉型正義訓練,尤其牽涉到我國轉型正義工程是否能落實到各級機關政府,特別是過去業務曾涉及威權統治不法行為之相關單位。為確保我國轉型正義教育能深入過去威權時期政府執行不法行為之相關機關單位,爰提案要求,行政院、教育部及未來負責公務人員轉型正義訓練之主責機關,應考量各機關單位於過去威權政府統治時期,涉入促轉會報告中所謂「壓迫體制圖像」以及「政府執行不法行為」與「黨國體制運作」之具體工作內容和比重,分別並特別設計反思單位過去介入歷史,以及目前在相關單位業務執行上,如何落實轉型正義,避免威權體制復辟之相應課程與訓練內容。6.有鑑於在《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既有規定在檔案產製機關及檔案主管機關之實務操作適用情形下,部分政治檔案有未受適當審議或監督,仍依檔案產製機關判斷,被列為永久保密之國家機密而無須移轉,或即便移轉亦受到限制應用,致《政治檔案條例》公開真相並推動轉型正義之立法目的之實現受阻之情形。另有鑑於《政治檔案條例》,關於足以識別個人的資料,即個人隱私,採取除公務員及身故者外,以抽離並遮掩之分離處理原則進行檔案之開放應用之措施,但考量歷史記憶過程中進行查訪、還原事件中人際關係脈絡,對於理解國家嚴重侵害人權之集體歷史、從而實現其他受害人之真相知情權之重要性,因此在確實補償的前提下,限制個人之資訊自主權,以實現公共利益之個案需要,似無法完全排除,然目前尚無就個案情形是否有公開必要性進行權衡之機制。為實現聯合國大會依第60屆會議第147號決議通過之《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法和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行為受害人享有補救和賠償的權利基本原則和指導原則》第22(b)條和第24條所確認的受害者真相知情權,以及第22(h)條所確認的國家在各級教材中準確敘述發生的違法行為的義務,踐行轉型正義,深化民主,建請行政院及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參考聯合國《採取行動打擊有罪不罰現象,保護和增進人權的一套原則》,在未來推動轉型正義相關檔案之管理及開放應用政策時,研議政治檔案管理機關或部門之獨立性、公眾代表性與強化檔案徵集能力,並另就政治檔案中列屬機密及基於國家利益、個人隱私或其他理由所為之限制應用措拖,就個案需要邀請檔案產製機關或學者專家、組織團體代表等適時辨理政治檔案爭議審議作業,以促進歷史真相之挖掘與理解。7.針對加害者識別及處置之轉型正義任務,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1條之2第1項第1款規定,由法務主管機關辦理。惟欲落實此項任務,需有依法應公開之檔案、獨立專業之組織及完善之程序等相應配合始能有成,故有關機關應研議辦理下列事項:(1)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對於加害者責任追究之研究,包含追訴權時效、加害行為態樣及查處程序等,應於任務總結報告提出具體草案規劃,供法務部研議加害者處置法制時參照之。(2)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應於任務總結報告提出政治檔案條例修正建議,提供國家發展委員會作為修法評估參考,以落實該條例第11條資訊之公開、強化上級機關監督落實檔案開放應用責任,不得妨礙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責任目的之達成,並強化該條例第14條政治檔案開放爭議事項處理。【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
三、(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及第(三)案均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三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六條之一至第六條之三、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二十條之二條文;並將第二條、第六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二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增訂第六條之一及第六條之二均照協商條文通過;委員范雲等及委員周春米等分別提案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均不予處理;委員蘇治芬等提案第二十條之二條文,不予增訂;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並於增訂第二十條之二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十一年五月十七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1項附帶決議:鑑於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於戰地政務管制期間所致人民生命、人身自由或財產所有權等權利受損情形,由業務承接機關依職權或申請確認不法後,倘其受侵害之原因事實,符合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6條之1第1項所定「為達成鞏固威權統治之目的,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要件,而屬應予平復行政不法,則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11條之2第1項第1款規定,承接該轉型正義事項之主管機關,就該等戰地政務管制措施致人民權利受損情事是否合致上述行政不法要件,應依職權或依申請予以審認是否納入應平復行政不法之類型,俾確保金門、馬祖等地區人民之權益。)
四、(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委員賴品妤等25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受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及委員林昶佐等19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財產返還條例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二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制定通過。〔二讀時,第二條、第六條及附表一、第十四條及附表二均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及附表通過【其中第六條及附表一、第十四條及附表二均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4)及(5)】;另依協商結論第五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委員江永昌等修正動議增訂第四條之一、委員蘇治芬等提案第十二條、第三章章名、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委員賴品妤等提案第十三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三章章名、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委員林昶佐等提案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均不予採納;其餘均照審查會名稱、章名、節名及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1項附帶決議: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111年5月30日依法解散,未來轉型正義相關事務將依法分散至各部會主責,意味著未來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申請權利回復事宜時,相關業務將由跨部會進行處理。許多政治受難者均年事已高,儘速完成平復司法及行政不法,並獲得後續權利之回復,是他們畢生的期待,也是轉型正義最重要的一環。爰此,要求負責權利回復事宜之相關行政機關,在處理權利回復案件時,應迅速辦理並從寬認定,切勿藉故拖延刁難,以維政治受難者權益,使當事人快速獲得合理的權利回復,以落實轉型正義精神。〕
五、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六、(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交通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及交通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委員會營業部分、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七、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5人臨時提案,因應自民國七十七年起,服務業的生產總值已超過農工業,台灣經濟發展的重心已轉為以服務業為主,且服務業的生產總值將持續擴大,在2020年的經濟部統計數據中,便利超商的24小時營業,重點商品種類與提供便捷的民生服務等,使得便利商店已超越百貨業,更持續壯大,然而便利超商的店員長期久站,易造成靜脈屈張、膝蓋骨骼等問題。美國零售商龍頭Walmart,更是因為未提供員工1張板凳,而付出高達6,500萬美金的和解金。截至3月底,國內前4大超商已累積有1.8萬家分店,員工數已達1.6萬人,茲建議企業主提供超商及量販店員工椅子,以增進勞工健康。又如統一超商榮獲國內外多項ESG獎項,連續三年入選DJSI(道瓊永續指數),從幸福企業、共好社會與永續地球三大主軸出發,持續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生活,協助加盟主追求穩定獲利,為員工建立公平友善的環境和為股東創造更高價值,企業榮耀來自於滿意的員工。為照顧超商及量販店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不必要工作傷害,爰提案請經濟部、勞動部召集超商、量販店等企業主為員工提供一個更友善的工作環境,建議提供員工工作椅等,推動員工有真正的幸福企業,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八、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2人臨時提案,茲新冠肺炎(COVID-19)之疫苗,為因應緊急公共衛生之危機,在全球皆以緊急使用授權方式行之,目前疫苗相關風險及併發症,科學上均在較不確定之階段,對疫苗受害救濟之審議標準應予政策性放寬,使國民放心接種(尤其高齡者),提高疫苗覆蓋達群體免疫效果,以避免染疫引發中重症甚至死亡。據110年3月22日至111年4月6日疫苗不良反應通報,死亡1,435人中,65歲以上即有965人,超過67%,可見高齡者潛在可能申請藥害救濟比例較高。然經查統計至111年5月9日,追加劑(第3劑)疫苗施打65歲至74歲占78%、75歲以上就驟降至61%,可見剩餘未施打之高齡者,有必要加強鼓勵施打;末查,110年COVID-19疫苗接種受害救濟審議結果,審議158件(不含醫療、喪葬補助),結果僅7件有關、無法確定11件、無關140件,111年審議299件,結果僅15件有關、無法確定28件、無關256件,表示標準頗為嚴苛,影響包含高齡者的民眾接種意願,不利提升疫苗覆蓋率。綜上,針對COVID-19疫苗的受害救濟標準,實不宜與其他種類非緊急狀況下,經歷完整科學研究的疫苗等同標準,爰請行政院研處,儘速督導針對接種COVID-19疫苗受害案件,政策性放寬救濟審議標準,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九、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1人臨時提案,有鑑於台灣出生率節節下降,2021年新生兒僅15萬3,800人,其中台灣新生兒死亡率台灣高達千分之4.5,明顯高過鄰近國家。據研究指出,分娩時若有新生兒科醫師在場,新生兒死亡率可降低32%,但目前健保沒有相關之給付,且大部分醫院也沒有多餘人力能支援生產。爰要求行政院應檢討現行之醫療人力及健保制度,健全分娩過程中對產婦及新生兒之照顧,建構友善的醫療環境,降低新生兒死亡率,請公決案。
(本案暫不予處理)
其他事項
壹、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增列報告事項29案,討論事項照民進黨黨團提議通過,其餘議程均照議事處編擬草案處理;有關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
一、報告事項
(一)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12案(詳如附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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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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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總統咨,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規定,提名李鴻鈞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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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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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院委員范雲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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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3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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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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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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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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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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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廢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條例」、「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組織條例」及「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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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具「行政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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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具「仲裁法第十七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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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具「印信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二)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10案(詳如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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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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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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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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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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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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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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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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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六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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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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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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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3案(詳如附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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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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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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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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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四)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4案(詳如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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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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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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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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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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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漁會法第五十條之一及第五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以上提議均予以通過。
二、討論事項
(一)民進黨黨團提議討論事項僅限列下表議案共6案。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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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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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江啟臣等17人、委員羅致政等19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溫玉霞等18人、委員林楚茵等18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委員林為洲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24人分別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案。 (2)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8人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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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范雲等24人、委員陳以信等16人及委員蔡易餘等16人分別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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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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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蘇治芬等29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委員賴品妤等25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受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及委員林昶佐等19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財產返還條例草案」案。 (2)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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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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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2)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交通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3)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及交通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4)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委員會營業部分、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
予以通過。其他黨團之提議不再處理。】
貳、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參、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鄭麗文等25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李貴敏等26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徐志榮等18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公益揭弊法草案」、委員吳琪銘等21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均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6)。
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自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7)。
伍、111年5月13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5月30日(星期一)加開院會,與5月27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二)視為一次院會;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報告事項第二案附件
「總統咨請本院行使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及投票表決時程如下:
於1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被提名人,審查時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代表進行;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優先發言。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3人。各黨團推派之名單及順序,請於5月17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審查完畢後,於5月24日(星期二)院會上午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同意權相關事務及時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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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 |
議程 |
日期 |
處理程序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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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 委員會 |
審查會 |
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 李鴻鈞 五月十八日(星期三)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三十分 |
被提名人說明二十分鐘後,由委員進行詢答 |
註一:五月十八日(星期三)上午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審查時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派五人、國民黨黨團推派三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一人代表進行;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優先發言,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十五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三人。各黨團推派之名單及順序,請於五月十七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黨團詢問順序,依輪流交叉方式進行,並授權議事處辦理。 註二:被提名人之學經歷、著作、研究論文等相關資料,於全院委員會期間,陳列於群賢樓五○二會議室,上班時間供本院全體委員及黨團所指定之黨團助理一人查閱。 註三:行使同意權案投票時,投票會場布置,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註四: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上午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行使同意權案投票時,由各黨團推派一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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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會 |
同意權案投票 |
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上午進行 |
對監察院副院長同意權案投票 | |
(1)「報告事項第三十六案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9 贊成人數:4 反對人數:55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人
林文瑞 林奕華 翁重鈞 陳以信
反對者:55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蔡易餘
棄權者:0人
(2)「報告事項第五十八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4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1
贊成者:3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者:50人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俊憲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者:1人
邱臣遠
(3)「討論事項第二案附帶決議第七項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65 贊成人數:52 反對人數:13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2人
王婉諭 陳椒華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邱臣遠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洪申翰 莊競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俊憲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邱志偉
反對者:13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鄭麗文 林思銘 葉毓蘭 張育美 陳玉珍 林文瑞 溫玉霞 謝衣鳯 翁重鈞 陳以信
棄權者:0人
(4)「討論事項第四案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第六條及附表一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及附表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54 反對人數:14 棄權人數:3
贊成者:54人
陳椒華 邱顯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洪申翰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者:14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鄭麗文 林思銘 葉毓蘭 張育美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溫玉霞 謝衣鳯 翁重鈞 陳以信
棄權者:3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5)「討論事項第四案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第十四條及附表二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及附表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0 贊成人數:55 反對人數:14 棄權人數:1
贊成者:55人
陳椒華 邱顯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洪申翰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反對者:14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鄭麗文 林思銘 葉毓蘭 張育美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溫玉霞 謝衣鳯 翁重鈞 陳以信
棄權者:1人
邱臣遠
(6)「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一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4 贊成人數:1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2
贊成者:1人
邱顯智
反對者:51人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者:2人
邱臣遠 溫玉霞
(7)「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二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5 贊成人數:2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2
贊成者:2人
王婉諭 邱顯智
反對者:51人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黃世杰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邱泰源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者:2人
邱臣遠 溫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