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14分、10時1分至下午1時2分
5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11分、下午2時30分至7時23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邱臣遠 柯建銘 鄭運鵬 廖婉汝 陳椒華 陳歐珀 李昆澤 鄭天財Sra Kacaw 葉毓蘭 溫玉霞 王美惠 湯蕙禎 吳玉琴 洪孟楷 李德維 林俊憲 林岱樺 吳思瑤 吳秉叡 陳明文 黃世杰 沈發惠 蘇震清 謝衣鳯 賴士葆 鄭正鈐 陳亭妃 蔡易餘 廖國棟Sufin.Siluko 孔文吉 黃秀芳 莊競程 王婉諭 高金素梅 翁重鈞 蘇治芬 羅致政 陳玉珍 陳素月 林淑芬 劉建國 鄭麗文 江永昌 王定宇 羅美玲 陳秀寳 賴瑞隆 何志偉 張廖萬堅 林宜瑾 周春米 張宏陸 陳 瑩 管碧玲 范 雲 何欣純 蘇巧慧 林楚茵 賴品妤 吳斯懷 陳以信 萬美玲 林靜儀 張育美 張其祿 曾銘宗 賴香伶 林德福 莊瑞雄 洪申翰 余 天 吳怡玎 蔡適應 高嘉瑜 劉櫂豪 高虹安 許智傑 郭國文 吳琪銘 趙天麟 賴惠員 蔡壁如 邱志偉 許淑華 邱顯智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奕華 游錫堃 鍾佳濱 羅明才 徐志榮 劉世芳 江啟臣 馬文君 楊瓊瓔 林思銘 蔡其昌 魯明哲 黃國書 陳雪生 李貴敏 林為洲 林文瑞 邱議瑩 趙正宇 陳超明 楊 曜 呂玉玲 蔣萬安 傅崐萁 費鴻泰
委員出席 111人
請假委員 林昶佐 邱泰源
委員請假 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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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 |
院長 |
游錫堃(5月20日上午9時至9時14分、10時1分至下午1時2分、5月24日上午9時51分至9時53分、下午3時26分至7時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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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長 |
蔡其昌(5月24日上午9時至9時51分、9時53分至11時11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2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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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席 |
秘書長 |
林志嘉(5月20日上午9時至9時14分、10時1分至下午1時2分、5月24日下午3時25分至7時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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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書長 |
高明秋(5月24日上午9時至11時11分、下午2時30分至3時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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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 錄 |
議事處處長 |
高百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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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處長 |
劉厚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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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 |
吳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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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 |
黃薇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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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處處長 |
秦劍雲 |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9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本院委員莊競程等22人擬具「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莊競程等22人擬具「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六、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都更危老整合業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第五條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5人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8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何志偉等22人擬具「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何志偉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何志偉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何志偉等22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1人擬具「技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9人擬具「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刪除第三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張宏陸等25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9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3人擬具「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九條及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增訂第九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6人擬具「刑事補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6人擬具「行政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行政罰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五、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廢止「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技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電信法刪除第六十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8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8人擬具「駐華外國機構及其人員特權暨豁免條例第一條及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八、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9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畜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9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電業法第三條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醫師法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一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政府資訊公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政府資訊公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八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司法院函請審議「家事事件法第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二百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經濟部函送「科技產業園區私有廠房與有關建築物輔導使用及強制拍賣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二、經濟部函,為修正「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第六條條文及第五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增列「輸往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騎乘自行車用防護頭盔』、『溜冰鞋、滑板及直排輪等活動用防護頭盔』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六、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輸出業團體分業標準」「遠洋魷漁船魚類輸出業」團體業別名稱為「遠洋魷魚暨秋刀魚漁船魚類輸出業」及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九十七、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遊艇服務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九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康塔爾省及盧瓦─謝爾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莫爾比昂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內布拉斯加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新罕布夏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俄亥俄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德克薩斯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科雷茲省、多爾多涅省及菲尼斯泰爾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麻薩諸塞州及懷俄明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伊勒─維萊訥省及洛特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明尼蘇達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加拿大安大略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濱海塞納省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紐約州及緬因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德拉瓦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陸域野生動物種類」第四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所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種類」,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繡線、繁星花、舞春花、天使花、天竺葵及羅勒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實施動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及牛海綿狀腦病風險等級之國家(地區)」,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及第六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一二三、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修正「多層次傳銷業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作業辦法」第三條、第六條之一及第六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五、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十二條條文等15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六、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第七條、第十一條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二七、考試院函,為「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乙、地方警察、消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二台北市、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名稱修正為「警察官職務等階表乙、地方警察、消防機關學校職務等階表之十二直轄市政府消防局」,並修正該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八、考試院函,為修正「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九、考試院函,為修正「考試院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考試院、行政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一、司法院、行政院函送「刑事訴訟閱卷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二、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各委員會辦事規則」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三、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十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四、法務部函,為廢止「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組織準則」等4項法規及「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編制表」等2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五、(密)法務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英屬土克凱可群島金融情報中心關於涉及洗錢、相關前置犯罪及資助恐怖主義金融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英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一三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本院修正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通過附帶決議,檢送「科技產業園區管理組織定位之最適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一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八、衛生福利部函送「中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護理機構評鑑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醫療器材免予刊載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品項」等10項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重組肉食品標示規定」名稱修正為「重組肉及注脂肉食品標示規定」,並修正條文,自111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三、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四、衛生福利部函送「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五、衛生福利部函送「嬰幼兒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六、衛生福利部函送「罐頭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七、衛生福利部函送「穀類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及「食米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鉛及鎘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水果多重殘留分析(II)」等4篇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賽滅淨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蟲劑克芬松之檢驗」等4篇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二、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關華豆膠」,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三、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刺槐豆膠」,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四、衛生福利部函,為「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壓功能評估方法」名稱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壓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五、勞動部函,為修正「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六、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監督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一項表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五八、內政部函,為修正「消防服制準則」第六條附件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九、內政部函送「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內政部函送「跟蹤騷擾案件保護令執行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一、內政部函,為廢止「槍砲彈藥刀械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二、內政部函,為廢止「保全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三、內政部函,為廢止「當舖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四、內政部函,為修正「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及第五條附件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五、內政部函送「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一定額度,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條文及第二十一條格式十一、第二十二條格式十五,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八、財政部函送「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核定稅額通知書公告送達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九、財政部函,為修正「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財政部函,為修正「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七一、財政部函,為修正「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十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二、財政部函送「一百十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三、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牛肉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四、交通部函,為修正「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及「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五、交通部函,為採用國際海事組織第16次大會採納A.673( 16)決議案與第30次大會採納A.1122(30)決議案,訂定「離岸支援船舶載運及處理限量散裝危害及有毒液體物質準則之適載證書」及「離岸支援船舶載運及處理散裝危害及有毒液體物質章程之適載證書」,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六、交通部函,為廢止公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國人持有股份比例」,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七、交通部函送「汽車運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七八、交通部函,為廢止「觀光旅館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辦法」、「旅行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及「觀光遊樂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九、交通部函送「交通部指定觀光產業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並自111年4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一八一、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
一八二、教育部函,為修正「教育部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八三、教育部函,為修正「教育部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八四、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五、教育部函,為修正「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第四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六、教育部函,為修正「入學專科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七、文化部函,為修正「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之一條文及第二條附表一、第三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八、文化部函,為「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名稱修正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九、文化部函,為修正「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石門水庫疏清運輸道安及義興電廠放水警報擴音器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濁水溪增設伏流水工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部分光電場址單一年度累計停機時數逾萬小時」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港外擴建(四期)投資計畫及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期投資計畫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M11001煉製事業部大林廠增產0.3wt%超低硫燃料油及改質瀝青生產中心投資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部分風力機組可用率未達70%且108年度可用率驟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度水力發電費用─土地改良物折舊預算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經營績效檢討與加強管控各項支出」精進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高雄港洲際貨櫃二期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投資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港外擴建(四期)投資計畫及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期投資計畫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轉投資事業經營績效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110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建置水資源智慧管理及創新節水技術計畫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提升經營效能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審查。
二○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降低漏水率計畫執行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降低漏水率計畫執行成果」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煉油廠及麥寮、林園、臨海等工業區石化工廠之總體檢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繳交110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非計畫性停水案件之管控機制及有效降低停復水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收支短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森林遊樂園區來客數行銷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森林遊樂及林業鐵路經營管理計畫經費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其他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補貼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其他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產有機質肥料推廣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虱目魚及石斑魚政策性強制保險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森林遊樂及林業鐵路經營管理計畫之專業服務費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確保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永續營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會聯合會轉型財團法人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廣有機質肥料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機質肥料受慣性施肥及氣候等因素影響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推廣有機質肥料之使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擴大國產有機質肥料等推廣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有機質肥料推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擴大國產有機質肥料等推廣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檢討調整補助款分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辦理各項投資改進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二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通過決議第20項「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二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87項加強取締具有土石崩塌危險之露營場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30項郵政醫院營運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3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81項「如何增進台灣好行服務之運量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22項滯留港區船舶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22項減碳計畫及辦理成效數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通過決議第5項「損失與賠償給付」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三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通過決議第44項輔助設備之採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三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9項「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47項「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落後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29項「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施工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7項橋梁安全維護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1項旅運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3項營業成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15項公司未來營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48項電動機車導入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59項「購建郵政局所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10項「購建郵政局所計畫」預算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17項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延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62項「其它勞務收入」預算減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21項「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3項「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13項人員教育訓練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通過決議第60項各項方案相關執行項目與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通過決議第2項「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8項「業務成本與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通過決議第15項積極加強推廣相關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通過決議第68項肇事率前十之國道匝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通過決議第4項「專業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通過決議第19項輔導普通航空業者精進安全管理體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通過決議第7項維持機場公司最小營運成本所需額外資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通過決議第51項全臺之車站活化及招商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六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決議第29項自由港區之營運現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六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通過決議第1項督促相關單位遵守勞動法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通過決議第2項「旅運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基金通過決議第7項促進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六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基金通過決議第10項「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案所留頻位之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六六、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5項落實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七、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3項台北啤酒工場土地開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八、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0項加強管控嘉義酒廠速食麵製麵工場設置計畫工程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九、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8項台北啤酒工場土地開發可行性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1項行銷菸酒產品之具體精進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一、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2項小型精釀啤酒品牌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二、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0項提升其他類產品營運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三、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持續加強推動聯合授信平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四、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盈餘及營運量目標偏屬保守之檢討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五、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審慎辦理核保作業及強化風險管控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六、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加強經營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七、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輸出入銀行針對赤道原則之相關遵循機制及具體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八、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3項檢討原住民族進用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九、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3項足額給付加班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決議第1項債務事務費支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一、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二、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6項紅十字會總會團體會員會費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強化上市櫃外國公司監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八五、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勞務成本-服務成本」預算編列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六、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地方政府建設經費之運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八七、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延後公開流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八、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健康大數據永續平台計畫之跨部會溝通協調及資安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八九、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健康大數據永續平台計畫推動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第4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第10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第1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第1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第1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提升長照服務之可近性具體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特別收入基金財務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九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長照2.0專業服務之宣導及服務使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長照2.0宣傳機制改善規劃以增進服務可及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修正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所定「情節重大」之判斷審查原則及辦理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09年度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每年補助事業單位名單及計畫名稱公告於網站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及就業穩定性與未來發展具體評估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度就業安定基金「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增加之必要性及妥適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2020年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執行成果與檢討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旅運費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因應氣候變遷計畫」項下「旅運費」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預算執行改進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協調跨部會合作以達減碳目標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一一、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擬擴大研發及產業訓儲役男訪查規模之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二、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放寬發給範圍並研修相關法規之可行性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一三、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擴大合作廠商數量及領域之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四、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國土計畫相關業務勞務承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預算第14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一六、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增設營養師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少受虐人數增幅偏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少受虐人數不減反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兒少保護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兒少保護安全網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公費醫事人員留任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公費醫師留任率相關配套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提高公費醫事人員留任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障社工人員基本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修正「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之獎懲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兒少性剝削防制機制(兒少網路安全知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少保護親職教育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益彩券回饋金使用精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障醫院及醫護人員安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脆弱家庭困境、改善策略及時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金門醫院醫療廢棄物處理費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專科護理師碩士公費生規劃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延長健康平均餘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愛滋醫療費用還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減緩偏鄉醫療不足現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應變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效能維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苗採購及催貨到貨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鄰居、社會人士與基層人員兒少通報成效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降低國人罹癌率之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服務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之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之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之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使用率之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之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三高慢性疾病管理及預防之保健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之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之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西醫基層診所渡過疫情期間所遭受之營運難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在家住院相關專業給付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之人力進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利用率之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發展工作項下委辦研究計畫其計畫之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益彩券回饋金整體使用規劃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精進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分級醫療及研議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提升民眾三高慢性疾病防治識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醫藥發展計畫推動時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男性公費接種HPV疫苗之政策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醫衛合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腸癌防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現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六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人接種之免疫持續性與不良反應評估委託研究案第一次期中報告摘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疑似COVID-19預防接種致死屍體之病理解剖檢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童福利保障不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強化兒虐防治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七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強化兒少保護服務體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七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完善收出養尋親服務之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七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費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提升接種率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七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要點」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七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安新秩序─食安網絡第2期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七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七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保財務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七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增加社區大樓住宅中之社區廣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七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薪資回捐之定義、懲處、防範機制法制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社福人員勞動申訴及溝通平臺使用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八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不得補助違反勞動法令達三次以上之單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八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福機構要求員工薪資回捐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八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財務體質弱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八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應變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效能維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進口豬肉產品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八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車汰換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應變醫院負壓隔離病房效能維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金門社工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國內醫療體系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增訂明確專案核准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社區扎根防暴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金門醫院網掛系統之具體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改進藥害救濟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九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及產檢補助方案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串接法院保護令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少性剝削修法進度及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ABSL-3實驗室人員感染COVID-19事件調查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九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0款第1項決議第6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強化輔導轉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前鎮漁港整體建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海洋牡蠣養殖廢棄物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電共生推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局強化農漁會信用部相關監理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養殖用水節約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精進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稻米產業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落實遠洋觀察員漁業資料分析及檢核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仲介機構評鑑作業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前鎮漁港建設專案計畫推動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產試驗所苗栗離岸風場規劃中長期之漁業資源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稻米產業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具體移除綠鬣蜥之辦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預算資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山坡地農路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加強管控處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公務船汰建中長程計畫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查處不實廣告及多層次傳銷等相關案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二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通和解案投資項目如何落實實質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六、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通公司「台灣產業方案」監核機制強化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查核聯合操控價格等違法情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二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加強查處不實廣告及多層次傳銷等相關案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東歐投資基金投資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區未來推動修建及活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111年度運用勞務承攬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輔佐引導地方創生推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三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少子女化部會分工及跨部會協調運作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置以資料科學為基礎之社會政策治理機制推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置以資料科學為基礎之社會政策治理機制推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置以資料科學為基礎之社會政策治理機制推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規劃中興新村整體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我國中小型製造業加速數位轉型之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三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傳統製造業者投入數位轉型速度緩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扭轉我國中小企業數位轉型比重偏低之現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四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推動加入CPTPP案之作法與時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四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推動加入CPTPP案之談判規劃、進程及階段等進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四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並支持協助工研院、資策會之光電及資通等相關單位來高雄設置專責單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技術貿易逆差暨提升我國核心技術及關鍵零組件研發自給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法人科技專案計畫技轉廠商滿意度調查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耗水費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之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四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耗水費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之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四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耗水費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之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四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中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情形及『預收資本』性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類水庫具體清淤計畫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廣告設計服務業加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廣告設計服務業加值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審慎縝密規劃科技專案新增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資企業申辦研發補助計畫之管控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五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擴大我國地熱推動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五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中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情形及『預收資本』性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投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經理政策及控管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所屬事業睦鄰補(捐)助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國營事業經營效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擴大我國地熱發電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中、臺南)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中、臺南)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我國廠商分散出口市場之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濟部協助我國廠商分散出口市場之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辦理進度報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六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灣5GAIoT創新科技應用綱要計畫應研議增列相關質化指標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六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調所地下水調查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抗旱設施後續維護管理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專案計畫取得專利件數趨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北市地層下陷防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局國外旅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產業園區與科學園區產業鏈分工與園區發展差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開辦企業簡化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開辦企業簡化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調所新增計畫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七、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四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七八、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增列英文檢定成績做為報名審查文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七九、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及(八)錄取不足額相關研議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八○、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公文寫作訓練課程配套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八一、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增列英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八二、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二)利用手機上傳補件應考資格文件等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八三、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一)提升考試品質及試務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八四、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基金投資績效現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八五、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研議增列資通安全相關職系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八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二)加強協助公部門設置職場托育設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八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建立制度化之軍公教人員調薪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八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辦理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八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八)政府人力合理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保障非典型勞工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九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八)釋字第785號框架性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九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一)釋字第785號解釋框架性規範之研議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九三、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九四、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九五、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九六、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九七、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九八、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九九、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一、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國際之假日經濟可能措施,鼓勵內需市場發展」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政治檔案徵集數位化進度」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五、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六、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九)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七、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二十七)凍結第6目「公報業務」項下「公報行政」中「業務費」之「委辦費」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八、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四十七)及(四十八)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九、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九)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十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一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十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一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十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一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十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一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十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九、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十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部所屬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效益評估作業」預算凍結10萬元等144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二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等21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二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等32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二四、(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會主管「機密性僑務工作業務」預算凍結300萬元1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二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業務費』項下『委辦費』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等7案,業已處理完竣,均予以備查,請查照案。
五二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歲出部分決議(四)『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7,837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二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提供新南向來臺留學生獎學金,並協助學成後就業媒合」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等74案,業已審查完竣,除第(二十七)案繼續凍結1,000萬元外,餘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五二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二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8案,業已處理完竣,預算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案等30案,業已處理完竣,預算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技術處「科技專案」預算凍結1億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一般行政─07經貿談判」預算凍結1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營事業委員會「國營事業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投資審議委員會「投資審議-01投資案件之審核及管理」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部辦公室「經濟行政與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三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經濟合作與促進投資」預算凍結1,500萬元專案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四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第3目「工業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四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工業管理」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四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項下「02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四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資源企劃及保育」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四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科技應用─01運用科技創新轉型升級」預算凍結6,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四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能源科技計畫」預算凍結5%專案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四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第3目「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四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預算凍結2%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四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預算凍結2%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01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五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項下『調查追徵業務』之『國外旅費』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等2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五五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等2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五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第2目項下『選務策進』委辦費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等3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五五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五)第2目項下『選務策進』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等11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五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二)凍結『客家傳播行銷計畫』項下『業務費』5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五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禮制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事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等157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五五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客家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二)『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等20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五五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統計業務專案計畫』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等13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五五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含附屬單位預算─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09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等4案,業經審查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五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9年度第2季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第1、2期、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表」案,業經審查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五六一、本院國民黨黨團函,為該黨團原推舉之鈕則勳先生請辭「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第7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委員,推舉曠湘霞女士遞補,請查照案。
五六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1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質詢事項
一、本院陳委員以信,鑑於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其收入認定、撥款方式及申貸費用,就形式合法性與實質正當性皆有未洽之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從疫情發生到現在,學校一直處在擔心的狀態,因為學生在校時間長,中午會一起用午餐,又都相處在同一教室空間,萬一有人確診,傳染的機會很高,所以學校一直以嚴謹的態度進行防疫,也希望可減少受到疫情的影響。疫情發生後,學校相關物資一直都在一邊防疫一邊搶當中取得,從疫情開始搶買口罩、酒精、漂白水、額溫槍,到體溫感測儀,後來突然吃午餐要用隔板,隔板洛陽紙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快篩試劑是診斷工具,不是公衛研究產品,具有診斷工具的共同特徵,陽性結果是可信的,因為很少偽陽。陰性結果不太可信,常會因採檢不夠到位,將陽性個案採成陰性,具有較多的偽陰性。所以快篩試劑用在陽性率高的族群,例如有接觸風險的人或有症狀的人,快篩陽絕對等同核酸PCR陽性,當初也就是因為可以取代核酸檢測的價值,快篩試劑可火速獲得通過審核,以舒緩需要大量核酸PCR篩查的壓力。理應將該執行PCR的地方,以快篩全面取代。快篩操作簡單無須特殊防護與特殊地點,絕對能紓解PCR人龍塞爆急診的壓力。也因為由醫療院所執行,同樣也賦予了快篩應有的法律位階,可當作確診直接通報,因此而獲得該有的醫療照顧,甚至保險理賠。由於用於有風險與有症狀的人,都屬於政府匡列公費範圍,也理應由政府主動免費提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學校師生快篩配給由教育部負責,目前因為確診數大量提升,地方確診較嚴重學校出現快篩試劑嚴重不足現象,由地方教育局向教育部求助,但地方教育局反映教育部卻回覆,這原本是衛福部業務,教育部是協助把業務攬過來,有不足應先和其他學校調度,或者向在地衛生局請求支援,中央既然已經誇口宣布學校師生由教育部配給,學校快篩試劑不足問題該由教育部和衛福部積極協調解決,而不是兩部會互踢皮球,任由地方自生自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近日公布四月份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三.三八%,不但超過二%的警戒線,也連續兩個月漲逾三%,是九年半以來最大漲幅。同時,扣除蔬果及能源後的核心CPI上升二.五三%,是十三年多來最高。更值得關注的,外食費上漲五.五六%,為十三年半來最大漲幅;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所關注的十七項民生物資平均年漲四.四一%,為七年多來最大。這些統計數字顯示,受到國內外因素衝擊,物價整體上漲之勢已然成形,不容輕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台灣的單日本土確診數連三天突破四萬人,昨日並新增十二例死亡,人數雖稍下降,疫情嚴峻卻不稍減。英國媒體《每日電訊報》也對台灣短短數周確診從數百飆到數萬提出警告,認為台灣未做好「超前部署」,正面臨垂直彈道般的染疫發展,恐引爆空前的死亡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疫情嚴峻,全國觀光產業皆受疫情嚴重影響,營運狀況慘跌,不同於以往開放市場時的人聲鼎沸,如今各溫泉區彷彿已經化為死城、悄無聲息。在這波疫情的衝擊之下,旅宿及溫泉產業再度陷入黑暗期,這次何時能重見光明,業者心中仍充滿未知與無助!溫泉業者現在有如腹背受敵,除了收入因疫情影響停擺之外,政府各項稅收(營所稅、房屋稅及綜合所得稅等)開徵以及去年紓困貸款補助政策也將屆期,業者需面臨償還巨額本金及利息的困境。因此,要求行政院應責成交通部觀光局及其他機關研擬產業紓困措施以為因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廖委員婉汝,台海緊張局勢提升,戰爭求生與防空避難區成為國人關注議題。根據「警政署防空疏散避難專區」網站提供之避難地點,公布有車站、公家機構、捷運站和大樓地下室等場域。這些避難場所戰時可能成為敵方攻擊目標、提升人民傷亡。依照國防部專業評估,目前我國防空疏散避難區是否有檢討或調整之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5月20日及24日下午4時起)
一、(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眾黨黨團、委員陳亭妃等17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委員郭國文等20人、委員江永昌等22人、委員趙天麟等17人、委員高嘉瑜等22人、委員蘇治芬等17人分別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3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二條之三及第五條之三條文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7人、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分別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明文等25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三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3人及委員羅致政等18人分別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范雲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2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1人擬具「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至第(五)案均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五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家安全法修正通過。〔二讀時,第六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另依協商結論現行條文第二條、第三條條文,均予以刪除;第三條、第七條、第八條、增訂第十條之一、增訂第十條之二及第十七條均照協商條文通過;委員郭國文等、委員蘇治芬等、委員陳明文等、委員王定宇等分別提案增訂第二條之三、委員江永昌等及委員王定宇等分別提案增訂第五條之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九條、委員江永昌等提案增訂第五條之六及委員趙天麟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均不予採納;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並於第十六條第四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本法條次及條文中之條次,如有不一致情形,授權議事人員調整;並通過2項附帶決議:1.根據《國家安全法》修正條文第三條第四項,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被授權訂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形成法律之空白構成要件,意即未完整定義構成要件要素,僅定義部分要件於同條文第三項。查第三項規定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要件有二:一為基於國際公約、國防之需要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考量,應進行管制。二為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鑑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認定乃為空白構成要件,其要件定義已具相當之模糊性,既存定義更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惟要件二之「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極為籠統,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重要產業競爭力」之認定,應考量該技術之市場競爭力,如產業出口總值及其於整體出口總值占比、該產業於全球供應鏈之不可替代性、或該產業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或出資之規模等,並於修正條文第四項規定之子法中予以明確認定程序。2.有鑑於《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禁止序文規定之人員於履約時,交付或提供其「知悉」原產地、國籍或登記地係來自境外敵對勢力之產製品或服務,和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作戰物資,惟恐實務上發生檢警調難檢獲證明其「知悉」之具體證據,無法依據本法第十一條逕行起訴或定罪,妨礙本法落實之情形。另考量軍事採購之機敏性及專業性,廠商之人員自有受廠商監督,盡責履行來源地查證及產品真偽檢驗之義務。爰建請國防部、法務部、司法院密切觀察本法通過後之實務運作情形,研討《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知悉」是否應擴大修正為「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俾利實務運作落實本法之精神。並向立法院送交書面研討意見。〕
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八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二讀時,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吳琪銘等16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及委員賴士葆等21人分別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
(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制定通過。〔二讀時,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第四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另依協商結論第十四條照協商條文通過;其餘均照審查會名稱及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2項附帶決議:1.本條例施行前,宗教團體倘有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之原住民保留地,請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商討解決方法。2.請內政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宗教團體使用,為自然人所登記之私有原住民保留地,因繼承、處分衍生之糾紛,於2個月內提出法律解決方案。〕
四、(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趙天麟等19人、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十條之一、第九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至第(六)案均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六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第四十條之一、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四十一條至第六十二條及第九十條之一條文,均不予採納;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五、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均照協商條文通過,並於第八十一條第二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劉櫂豪等18人及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四條之三及第四十四條之十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毓蘭等18人、委員林奕華等18人、委員黃國書等20人、委員莊瑞雄等21人分別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災害防救法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三條文草案」、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林靜儀等19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災害防救法修正通過。(二讀時,委員葉毓蘭等提案增訂第十六條之一、增訂第四十條之一、委員伍麗華等提案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九條、委員羅美玲等提案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及委員林奕華等提案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一,均不予採納;現行條文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九條之一及第四十二條,均予以刪除;其餘均照審查會章名及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4項附帶決議:1.防災士為民間自主防災工作之種子,平時可自主協助家庭、社區及工作場所推動防災活動,災時進行初期滅火救助、避難疏散及災情查通報,災後參與避難收容及災民照顧,截至111年4月為止,全國已有10,450位通過認證之防災士,為落實災防工作,並發揮防災士的民力能量,災害防救法主管機關應輔導地方政府成立防災士團體或連繫平臺,並將防災士納入災害整備及應變實施體系,以利於建立任務派遣、教育推廣、災害防救整備、災後復原重建等工作之聯絡對口,使防災士有機會貢獻所學、發揮使命感。2.防災士為民間重要防災民力,可於各領域發揮防災之自助、互助能量。災害防救法主管機關,除一般防災士培訓課程以外,應擇定適合防災士發揮防災能量之領域,設計例如企業防災、全民防衛、土石流防災等「多元防災士」進階課程,提供防災士進修,以利我國應對各類型災害之防災工作時,能有具相當專業之民力投入防災。3.建請行政機關研議在災害防救過程中,如遇動物亦遭受災害,在考量救災人員安全及防救災資源配置合理性之前提下,提供受災動物救援之原則。4.有鑑於災害防救法、動物保護法中,無動物救援明文規定,爰要求災害防救主管機關會同動物保護主管機關,研議將動物救援事項納入處理之可行性並推動其立法。)
八、(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曾銘宗等1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楊瓊瓔等16人分別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第五條、第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及第(三)案均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三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並將第一條、第五條、第十條至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一條及第四十條均照協商條文通過;第十六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黃世杰等18人及委員賴惠員等17人分別擬廢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條例」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條例予以廢止。(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十、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廢止「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組織條例」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組織條例予以廢止。(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予以廢止。(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同意權之行使事項
(5月24日上午)
一、本院全院委員會報告審查「總統咨,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規定,提名李鴻鈞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案。
決議:李鴻鈞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票,依法同意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票99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1張。
(5月24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
二、本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決議: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均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王正嘉 同意票57張,不同意票0張,無效票2張。
王怡惠 同意票57張,不同意票0張,無效票2張。
陳崇樹 同意票57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0張。
其他事項
壹、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僅限列下表議案共15案。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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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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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民眾黨黨團、委員陳亭妃等17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委員郭國文等20人、委員江永昌等22人、委員趙天麟等17人、委員高嘉瑜等22人、委員蘇治芬等17人分別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3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二條之三及第五條之三條文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7人、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分別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明文等25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三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3人及委員羅致政等18人分別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2)本院委員范雲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2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1人擬具「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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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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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吳琪銘等16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及委員賴士葆等21人分別擬具「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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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趙天麟等19人、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十條之一、第九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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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公路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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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劉櫂豪等18人及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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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四條之三及第四十四條之十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毓蘭等18人、委員林奕華等18人、委員黃國書等20人、委員莊瑞雄等21人分別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擬具「災害防救法增訂第三十七條之三條文草案」、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林靜儀等19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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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曾銘宗等1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楊瓊瓔等16人分別擬具「企業併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第五條、第十二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企業併購法第五條及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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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黃世杰等18人及委員賴惠員等17人分別擬廢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條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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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黃世杰等18人擬廢止「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組織條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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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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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范雲等18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委員林宜瑾等18人分別擬具「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2人擬具「鐵路法第四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鐵路法第四條、第五十七條及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溫玉霞等16人擬具「鐵路法第七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鐵路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鐵路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6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洪孟楷等17人分別擬具「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7人、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孔文吉等22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30人擬具「鐵路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六條文草案」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鐵路法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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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本院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案。 (2)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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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24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3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七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3)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9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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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2)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交通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3)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及交通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4)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委員會營業部分、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
予以通過。
貳、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林靜儀等18人擬具「醫師法第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十四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分自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參、111年5月20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為配合「2030雙語國家計畫」,自本屆第6會期開始,行政院院長於本院所作之口頭施政報告,各黨團同意由本院秘書處提供英譯對照版本,補刊列入公報紀錄,以利本院上網週知國際。
肆、民進黨黨團提議5月24日會議延長開會時間至討論事項第十一案處理完畢,並不處理臨時提案。予以通過。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討論事項第二案原住民族基本法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第二十八條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0 贊成人數:16 反對人數:54 棄權人數:0
贊成者:16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吳怡玎 鄭麗文 邱臣遠 張其祿 賴香伶 葉毓蘭 張育美 吳斯懷 林奕華 溫玉霞 謝衣鳯 陳以信 鄭天財Sra Kacaw
反對者:54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莊瑞雄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者:0人
(2)「討論事項第三案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增訂第四條之一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14 反對人數:54 棄權人數:3
贊成者:14人
曾銘宗 萬美玲 李德維 江啟臣 吳怡玎 鄭麗文 葉毓蘭 張育美 吳斯懷 鄭正鈐 溫玉霞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陳以信
反對者:54人
林楚茵 王美惠 陳歐珀 柯建銘 鄭運鵬 蔡適應 李昆澤 黃世杰 林靜儀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洪申翰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林岱樺 陳秀寳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莊瑞雄 張宏陸 吳思瑤 高嘉瑜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者:3人
邱臣遠 張其祿 賴香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