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星期四)9時3分至13時3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羅委員明才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今日議程。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娛樂稅法」2案:

(一)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處理)

二、審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6案:

(一)本院委員曾銘宗等20人、委員何欣純等16人分別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翁重鈞等19人、委員陳明文等19人分別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主席:請提案委員進行提案說明。時代力量黨團代表有沒有在場?好,沒有。

請提案人黃委員國書進行提案說明,時間3分鐘。

黃委員國書:非常感謝召委今天排審娛樂稅法的修正草案,現在不只民間的藝文從業者,雙北也都有跨黨派的民意代表向地方政府倡議娛樂稅的檢討,本席認為娛樂稅作為一個不合時宜的稅制,應該要在暌違15年之後重新再來檢討。娛樂稅的立法理由不合時宜,當時是在民國31年動員戡亂時期,因為政府財政困窘,為了充裕國庫的稅收並且提倡戰時簡約的生活風氣,由財政部制定筵席及娛樂稅法,將相關的稅收劃歸為地方收入。

但是時過境遷,我們取消了筵席、流水席要課稅的部分,也將保齡球館和撞球館取消課徵娛樂稅,代表法條並非一成不變、無法修改,而現存娛樂稅的課稅客體,像是說書,在臺灣早就已經沒有這樣的活動了,電影、戲劇、舞蹈、歌唱和競技比賽也不是什麼奢侈的活動,而是一般民眾日常的生活,更是國家政策大力扶植振興的產業,但是條文還是將藝文活動跟夜總會、歌廳、舞廳視為同一種類型的活動,要課娛樂稅,顯然不合時宜,繼續課徵娛樂稅只會成為阻礙藝文及體育活動發展的絆腳石。

本席也知道財政部一直強調我們在各項體育及藝文活動有娛樂稅減免的規定,但是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在抑制自己國內的藝文及體育活動,硬要把職棒、職籃這些體育競賽放入要課稅的項目,然後要求他們再提出減免的申請。文化部、文策院現在協助業者投融資非常多的國片、電影,我們在疫情嚴峻的同時,還鼓勵民眾到電影院去看「時代革命」,感受香港人為自由奮鬥的精神,可是我們卻又要對電影門票課徵娛樂稅。文策院今年投資了1億元和經紀公司合作,要將有夢想的年輕人打造成臺灣的韓團,可是我們的國家又要對演唱會課徵娛樂稅,我們不該讓人民感到困惑,到底我們政府的立場是什麼?我們是要扶植還是要抑制藝文及體育活動?

去年紓困第四次追加預算,文化部、教育部花了上億元進行紓困;文化部也砸了數十億元興建北部流行音樂中心、高雄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立法院去年底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將企業贊助職業或業餘體育活動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扣抵額度,從過去的100%提高到150%,這些代表什麼呢?代表我們國家的政策要大力扶植體育及藝文產業,可是財政部卻要針對這些活動課娛樂稅,我覺得整個國家的立場是矛盾的。

這次娛樂稅的檢討也不是一時興起,早在民國96年的時候,立法院就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財政部在一年內全面廢除娛樂稅,我今天提出來的版本是修正娛樂稅,當然我們保留了一些還要繼續課娛樂稅的項目,我們也希望有機會可以跟財政部進一步來檢討,娛樂稅部分的內容已經不合時宜,我們必須要大破大力來重視相關的藝文跟體育產業。以上,謝謝。

主席:請提案人曾委員銘宗進行提案說明,時間3分鐘。

曾委員銘宗:今天財委會審查本席提案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席有三點說明,第一,修法的緣由:現行有關租稅優惠法案送審的程序、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獨立性以及監督方式等規定不完備,所以本席提出修正草案。第二,修法的重點:第一項,要求行政機關在租稅優惠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時,應該完成稅式支出的報告,還有舉行公聽會;第二項,刪除有關滯納金再加徵利息的規定;第三項,開放外部專業人員擔任納保官,且不得低於總數的二分之一,以確保獨立性,另要求財政部每年就納保官的業務績效提出績效報告;第四項,增訂公務員違反本法規定的行政責任。第三,修法的效益:確保納稅者權利,能夠實現租稅公平及貫徹正當法律程序,來實踐租稅的人權保障。以上說明,謝謝。

主席:請提案人何委員欣純進行提案說明,時間3分鐘。

何委員欣純:主席、部長及各位,大家早安。很感謝今天羅召委排案來審議娛樂稅法還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我自己提了一個納保法的版本,也看到其他黨團及委員提出的版本,表示大家都很關心納稅者保護的問題,尤其在現行實務上碰到很多必須要克服的問題,都有賴我們能夠透過修法來解決。

我的提案裡面一共修正6條,在納稅人如果遇到稅務爭議的事件,如何保障納稅人權益的大前提之下,我的修法版本大概整理成三個方向,第一個,一定要把納稅者權利保護的程序以及資訊完整地揭露,而且要明確,我想每年有很多國稅的案件,有的要走複查、訴願等等行政救濟程序,在行政救濟的過程裡面,每一個程序對納稅人來講都是非常艱辛的過程。所以我修法要求主管機關應該要公開納稅者相關的權利保護等措施事項,並應該公開透明化,放置在網站上或所有必須的平臺,供需要的民眾可以來查詢利用,這是第一個部分。

第二個,希望透過修法明確地告知我們所有稅務調查的起始、效期以及範圍,並從優來採認納稅者所提供的各項事證,我想對於一般民眾、甚至是一般的中小企業來講,本來在遇到稅務事件的時候,不管是個人或團隊的人手或專業知識不足,碰到這樣的事情,常常要不是人仰馬翻,不然就是吃不下、睡不著,收到公文就覺得好像碰到無止境的一個循環,也不知道該怎麼因應。所以我在修法裡面也提到,希望發起稅務調查的時候,起碼要在公文等正式文件裡面敘明計算期間的起始日期、基準、時效以及範圍,明確地告知納稅人,並且依法從優來採認對納稅人有利的事證。

第三個,我認為現在納稅者權利保護委員的機制是球員兼裁判,所以我在修法裡面希望能夠增設納稅者權利保護委員,現行機制是由稅務人員任務編組來兼任納保官,常常會讓納稅人認為這是不是球員兼裁判?會不會自己人保護自己人?這樣的無力感充斥在民間,所以我提案要求各稅捐機關從相關公會、團體或學者專家的推薦來選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委員,從這樣大水庫的推薦名單中來聘任,讓納稅人可以依相關的規定選任,協助納稅人在行政救濟時能夠有完整的稅務諮詢、服務以及專業的資源,以確保納稅人的權利。以上是本席的修法,請大家支持,謝謝。

主席:請提案人陳委員瑩進行提案說明。(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提案人翁委員重鈞進行提案說明。(不在場)翁委員不在場。

請提案人陳委員明文進行提案說明。(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本人羅明才也是提案委員,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就在臺上講,時間3分鐘。

本院委員羅明才、李德維、萬美玲等19人,鑒於民國96年(2007年)5月4日修正娛樂稅法時,即有附帶決議要求一年後全面廢除娛樂稅,這個大家記憶都非常地清楚,我想財政部也會本於誠信的原則,說了就要做到,令人敬佩。如今時過境遷,娛樂稅的課稅客體,諸如電影、戲劇、舞蹈、音樂演奏、體育競賽等,已是民眾生活日常,與當初娛樂稅的制定背景及立法理由已經截然不同。

當中更有國家政策扶植振興的產業,又2004年監察院亦對高爾夫球運動者課徵娛樂稅案向財政部提出糾正案,所以當然很清楚,現在財政部是跟誰課娛樂稅?是跟全民課稅,打高爾夫球、推動體育運動、看電影或者是去欣賞舞蹈、音樂表演等等,政府課這些人民的稅,這樣有道理嗎?每次財政部的說法大概就是,這個稅是地方在收、會損失多少,大家不要忘記了,每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給地方的補助是一年比一年多,娛樂稅一年可能是3億元、5億元而已,中央是給幾百億元、幾千億元啊!所以大筆的不算,卻算小筆的,這個是說不通的。

而且因為疫情的影響,事實上所有的觀光產業、運動、舞蹈、戲劇表演及體育競賽等等,現在幾乎都是小貓兩三隻,所以在這個時刻,更應該要來鼓勵民眾在後疫情時代過了以後,多多來參與體育活動,而且這些體育活動還很多都是奧運項目,所以希望今天修法此其時也,大家要好好來協助全民來參與體育活動、鼓勵參與藝文活動,與時俱進,將藝文及體育活動排除於娛樂稅課徵對象,爰提案修正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請各位委員大家站在全民的立場多多來協助。以上是我的說明,謝謝。

時代力量有委員在現場,邱委員要說明嗎?請時代力量黨團代表邱委員顯智進行提案說明。

邱委員顯智: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修正草案進行提案說明。法律為租稅優惠乃是基於政策面或產業面之必要性,可於明定清楚之實施年限下,實施短暫之租稅優惠措施,其目的係為避免國家基於政策目的所為之租稅優惠浮濫,並違反量能課稅精神,進而造成擴大社會貧富差距之結果,也可能會違背憲法平等權原則。然而租稅除了考量、衡酌經濟上之意義及實質課稅之公平原則外,亦應考量社會弱勢群體之實質基本生活所需。社會福利國政策對於社會經濟弱勢族群給予扶助,其目的係為透過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干預,以縮小貧富差距,不應與為產業發展而給予租稅優惠者相提並論,如發展觀光條例、產業創新條例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因此政府所提供者應是不受時限之扶助,避免產生政策成本轉嫁之負面效果,故時代力量黨團提案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中新增第三項,以及於租稅優惠涉及扶助經濟或社會弱勢之國民時,得不實施年限限制,以免違背社會福利國政策之美意。敬請各黨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財政部蘇部長報告。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日貴委員會審查大院黃委員國書等18人及羅委員明才等19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2條及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曾委員銘宗等20人及何委員欣純等16人分別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陳委員瑩等16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2條條文修正草案」、翁委員重鈞等19人及陳委員明文等19人分別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0條條文修正草案」,本人承邀列席,至感榮幸。以下謹就各委員提案說明如下,敬請指教。

壹、娛樂稅法第2條及第5條條文修正草案

有關黃委員國書等及羅委員明才等提案,刪除藝文及體育活動課稅項目(包括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各種競技比賽、高爾夫球場等)及其法定稅率,基於下列理由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一、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娛樂稅係就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依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為協助藝文產業及體育活動發展,同法第4條第1項及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31條,已分別提供娛樂稅免稅及減半徵收之租稅優惠,現行藝文及體育活動皆依該規定申請免稅或減半徵收。

二、近來受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影響,環境保護日益受重視,高爾夫球雖屬體育項目,惟仍具娛樂性質,環保團體對高爾夫球場時有耗費廣大土地資源,易破壞水土保持及消耗環境資源(或破壞生態保育)之議,爰對高爾夫球課娛樂稅具正當性;國際上如日本、韓國等均有對其課徵類似特種消費稅之例。

三、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規定,娛樂稅為直轄市及縣(市)稅,縣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全部給該鄉(鎮、市)。以110年為例,娛樂稅全年稅收約新臺幣(下同)11.6億元,其中高爾夫球場稅收約3.4億元,藝文活動及各種競技比賽約0.8億元,為鄉(鎮、市)主要財源之一。在未籌妥替代財源前,將藝文及體育活動排除娛樂稅課稅對象,前經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多以影響地方財政自主及建設為由反對廢除,允宜尊重。

貳、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一、修正草案第6條

(一)有關曾委員銘宗等提案,增訂租稅優惠之擬訂,於法律案送請大院審議前,應舉行公聽會並提出稅式支出評估部分,與現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相同,本部敬表尊重。

(二)有關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增訂租稅優惠如為扶助經濟或社會弱勢之國民者,得不定實施年限部分,鑑於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旨在避免租稅優惠過於浮濫,並為使業務主管機關於期限屆滿前,依財政紀律法第6條第1項規定審慎評估其成效及延續之必要性,爰建議保留。

二、修正草案第7條

有關曾委員銘宗等提案,刪除本條第3項、第7項及第10項租稅規避案件應補繳稅款加計利息之規定部分,查租稅規避案件一次性加徵滯納金15%及利息,旨在衡平納稅義務人因從事租稅規避而延遲繳納之利益,與稅捐稽徵法第20條及各稅法所定滯納金係為督促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二者性質不同,尚不生牴觸司法院釋字第746號解釋所揭示加計利息重複計算之情事,爰建議保留。

三、修正草案第8條

有關何委員欣純等提案,增訂主管機關應於網站公開納稅者遇有稅捐爭議時,協助其權利保護等相關事項之資訊部分,尊重委員提案,並建議酌作文字修正。

四、修正草案第11條

有關何委員欣純等提案,明定稅捐稽徵機關就納稅者提供之各項事證應從優採認,及課稅或處罰應以書面敘明計算期間之起始日期、基準及時效部分,考量本條第1項業明定稅捐稽徵機關或本部賦稅署指定之人員應依職權調查證據,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另行政程序法第96條就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事項業有明定,爰建議保留。

五、修正草案第12條

(一)有關何委員欣純等提案稅捐稽徵機關掣發調查函內容增列調查之時間部分,為落實正當法律程序並保障受調查者之防禦權,本部敬表尊重。

(二)有關陳委員瑩等提案,將現行「被調查者得於告知稅捐稽徵機關後,自行或要求稅捐稽徵機關就到場調查之過程進行錄影、錄音,稅捐稽徵機關不得拒絕」修正為「稅捐稽徵機關應就到場調查之過程應進行錄影、錄音」,並刪除稅捐稽徵機關錄影、錄音應告知被調查者之規定部分,考量錄影、錄音涉及被調查者意願及隱私權益,爰建議保留。

六、修正草案第19條及第19條之1

有關何委員欣純等提案,增訂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應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委員選任及提供納稅者協助等事宜」,並由相關公會、專業團體或學者專家推薦選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委員」部分,委員提案係參酌「法律扶助法」有關法律扶助律師制度,於現行「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委員」及「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外,再選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委員」,考量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及個案不滿意辦理情形,本部應按季提報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向諮詢委員說明,納稅者遇有個案稅捐爭議,亦得尋求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已可達成委員提案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委員」提供納稅者協助目的,爰建議保留。

七、修正草案第20條

(一)有關曾委員銘宗等、翁委員重鈞等及陳委員明文等提案,增訂納入外部專業人士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並賦予其調查權限部分,鑑於稅捐爭議案件具有高度專業及複雜性,且常涉機關內、外部間溝通協調及納稅者所得、營業、財產等資料保密等事宜,現行各稅捐稽徵機關指定具有稅務、會計或法律專業且從事稅務工作10年以上,成績優良之現任薦任8職等(關稅部分為9職等)以上人員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藉由長期服務於稅務體系累積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提供納稅者即時、必要之諮詢與協助;倘由外部人員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可能涉及納稅者所得、營業、財產等資料洩露疑義及責任歸屬問題。是以,現行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更能迅速解決問題及貼近民眾需求,落實保障納稅者權利,爰建議保留。

(二)有關曾委員銘宗等及翁委員重鈞等提案,增訂本部每年應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績效報告送大院備查,並公布納稅者權利保護工作成果報告部分,本部每年業依大院附帶決議,將「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績效及考核結果報告」送交貴委員會,爰本部敬表尊重,並建議酌作文字修正。

八、修正草案第21條之1

有關曾委員銘宗等提案,增訂公務員違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者,應移送監察院彈劾或糾舉部分,考量公務員執行職務如有不當或違法,服務機關本得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公務員懲戒法予以懲處或懲戒,已足生警惕,建議免予增訂。

以上簡要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及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蘇部長,不過部長怎麼都是保留,不然就是免予增訂?那麼多委員很辛苦的提案,你們可以考量看看有沒有修改的空間,只要是對民眾好,我們就支持,請你再想一下。

現在開始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今天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高委員嘉瑜要用視訊質詢,我們等在場委員發言完畢,最後再請高委員用視訊質詢。本次會議委員如果有修正動議等提案,請即送主席臺以便整理。

現在請第一位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9時29分)部長早。中央銀行在禮拜一公布五大銀行4月新增的房貸614.78億元,這是兩個月來的低點,單月大減120億元,請問房貸量大減是不是國內經濟衰退的一個徵兆?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從最近這幾個月房市成交量、房屋交付棟數的成長率下滑來看,貸款的資金需求也相對下滑,但這是不是就代表我們的經濟下滑,其實也未必啦!

林委員德福:部長,這些房貸大量的減少,你認為接下來國內經濟的成長率要保4的條件是不是會愈來愈嚴苛?

蘇部長建榮:也未必是如此,跟委員報告,因為房市的問題除了需求面以外,另外還有一個供給面的問題,就是原物料的成本,比如說鋼鐵還有人工……

林委員德福:什麼都漲啊!

蘇部長建榮:都漲了,所以有可能一些建商在推案的時候就會有所遲疑。

林委員德福:所以主觀、客觀都有影響。

蘇部長建榮:對,都會有一些因素,但是不能就此判斷說我們的經濟走入衰退期。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我們未來的房貸量會不會繼續創新低?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蘇部長建榮:我想過去幾年來房市的發展應該都是在比較繁榮的階段,那未來是不是會走入比較和緩的階段,回歸比較理性的交易情況,當然後續還是值得觀察。

林委員德福:榮景不再。

蘇部長建榮:和過去那種成長的情況相比,可能比較不會再像過去那麼的熱絡。

林委員德福:部長,在央行於3月升息1碼後,銀行陸續調升整個貸款利率,在4月新增房貸利率漲了1.561%,連五漲並創下兩年來的新高,單月大彈0.183%,按照目前整個狀況,你認為央行第二季理監事會升息的機率是不是很高?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不知道,因為都是要透過理監事討論並共同決議才會決定,所以到時候要看常務理事還有其他理事的意見,大家共同討論出一個結果。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我們有沒有根據美國升息來決定的必要性?

蘇部長建榮:因為央行是這部分業務的主管,所以整體上還是要尊重央行的看法。

林委員德福:部長,如果沒有央行升息的可能性,你認為五大銀行下半年的房貸量會不會持續大減?還是會緩和的下降?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自從央行提出選擇性信用管制、金管會提高風險係數以後,我想各行庫可以承貸的土建融或房貸的數量相對就降低了,因為這個部分選擇性信用管制的機制還是在的,所以對房貸量的成長當然會有一些影響。

林委員德福:部長,央行每月公布五大銀行新增房貸合計市占率差不多四成,金額與利率的變化被視為房市景氣的風向球,請問對於政府目前整個房市政策的推動,你認為是不是有持續緊縮的必要性?

蘇部長建榮:關於政府目前的政策,包含從去年開始的房市穩定小組政策,基本上是希望透過這個政策的推動,讓整個房市的交易能夠比較合理化,不要有過多的投機炒作,所以我想政策就是朝這個方向,慢慢引導整個市場結構比較健全的發展。

林委員德福:部長,央行四度推出選擇性信用管制,疫情持續處於高峰,加上經濟展望可能趨於保守,請問你認為政府的打房政策會不會有間接催化經濟衰退的疑慮?

蘇部長建榮:我剛才也跟委員說明了,基本上,房市的發展未必跟整體的經濟……

林委員德福:沒有連動嗎?

蘇部長建榮:未必有很密切的連結,有人說房市是整個經濟發展的火車頭,但是也未必,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房市有不合理的投機炒作情況,反而是一個未來泡沫化很重要的來源,所以對這個部分是有兩面的看法。

林委員德福:部長,有民間的文教基金會做了民意調查,只有一成五的民眾滿意政府的打房政策;有一成八的民眾相信如果中央銀行升息,房價就會降低;有八成三的人認為高房價會導致年輕人不想結婚。請問你認為政府推動的房市政策對導正合理房價到底有沒有幫助?

蘇部長建榮:我想是有一點幫助,從去年到現在,在我們整體包含央行、各部會推出抑制炒房的措施以後,目前……

林委員德福:有一些幫助?

蘇部長建榮:對,房地的投機炒作已經相對比較少了,目前的需求主要還是有剛性需求的部分。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認為是不是就像民意調查的結果一樣,政府的房市政策完全沒有辦法解決高房價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這個要看各地方的供需,比如說南科附近,因為南科的發展,當地在很多科技人員進駐以後,就會……

林委員德福:房市就往上拉。

蘇部長建榮:房價就往上拉,這就是需求面,這個是沒辦法的事,如果在短期內供給又沒有辦法上來的時候,就會有這樣的情況。

林委員德福:央行副總裁嚴宗大在經濟委員會報告的時候指出,主要機構預測今年臺灣的經濟成長率雖然可能一樣是超過3%,但是並沒有像先前保4這麼樂觀,至於物價的壓力,今年CPI突破2%已成定局。部長,有媒體報導本土疫情肆虐,衝擊內需,金融業界認為我國央行在6月是否升息已經出現變數,請問你認為升息會不會牽動對內需的衝擊?

蘇部長建榮:我想多少會啦!因為如果升息,基本上,像房貸的部分當然就會相對的……

林委員德福:多少都會有影響。

蘇部長建榮:但是跟委員報告,在升息以後,像金融業在利差擴大以後,也許他們的獲利會相對提高也說不定。

林委員德福:部長,如果會的話,未來升息空間是不是會受到壓縮?民眾還是要繼續承受物價上漲的壓力嗎?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跟物價上漲是不同的,當然央行升息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希望抑制物價的上漲、抑制通貨膨脹,這是很重要的因素,即使在美國、在歐盟也是一樣,目標就是為了抑制物價超乎預期的上漲。

林委員德福:部長,如果不會衝擊內需,那是不是代表未來的經濟成長不至於受到升息的影響?

蘇部長建榮:這個後續還是值得去觀察。

林委員德福:還要再觀察?

蘇部長建榮:對,因為如果我們整體實質面不會受到影響的話,當然這個後續還有很多因素必須去考量。

林委員德福:部長,針對財政部國債鐘統計顯示,短短5個月國人的背債金額增加1.8萬元,部長說債務增加是因為短期債務的增加,請問政府增加短期債務到底是用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這個是國庫調度的問題,因為在最近這幾個月,比如說過年期間發放年終獎金,還有在5月我們所得稅還沒有進帳之前,國庫都需要調度,日常的支出就是要國庫調度,所以有發行短期的國庫券來因應。

林委員德福:今年受疫情持續影響的結果,有稅收減少的疑慮,加上國債持續的增加,請問你認為會不會影響整個政府財政復原的彈性?

蘇部長建榮:根據我目前的瞭解應該還好,我跟委員報告今年的國債鐘為什麼會上升,有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我們的人口數,特別是受到疫情影響,沒有辦法回國的人被除籍了,所以人口數會減少,這個我上一次也有提到過,我們也跟內政部瞭解了。另外,我們最近的償債都沒有增加,都是5兆9,840幾億元,都沒有增加。

林委員德福:部長,受到所得稅延繳的影響,你說這段期間會進行庫款調節,等到稅收入帳以後就會償還債務,屆時國人的負債額度就會降低。

蘇部長建榮:對,在6月庫款進帳、稅收進帳以後,我們就會償還短債,今年規劃960億元的償債也會到那個時候再視情況直接償還這個債務還本,那個是法定的債務還本預算。

林委員德福:請問財政部有沒有估計背債金額到底能夠抵減多少?

蘇部長建榮:目前我們估計平均每人應該可以降到26萬元左右。

林委員德福:現在經濟展望保守,我們在2021年全年的稅收一共是2兆8,450億元,超徵4,034億元,我想請問部長,今年還有沒有辦法有持續超徵這樣的榮景?

蘇部長建榮:我們大概可能還要看情況,因為證交稅相對是減的。

林委員德福:要看證交稅?證交稅最近一直下滑。

蘇部長建榮:但是達成預算目標是可以的。

林委員德福:預算目標一定可以達成?

蘇部長建榮:對。

林委員德福:但是沒有辦法達成超徵?

蘇部長建榮:不會像去年那麼多。

林委員德福:沒有那個榮景就對了!好,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9時42分)部長早。今天我們要討論的主題是娛樂稅法的修正,我想跟你請教幾個問題,關於娛樂稅,譬如說我們去到一個場所,我們在那邊消費是不是也要繳消費稅?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營業稅,有些是要營業稅,比如說……

吳委員秉叡:5%的那個。

蘇部長建榮:對,5%的營業稅,比如說你跟沒有使用統一發票的攤商購買東西的時候,那種小規模營業人就是1%的營業稅;有開發票的話就是5%。

吳委員秉叡:現在有課娛樂稅,那娛樂稅是先算在總價裡面,再加上你講的營業稅?還是營業稅先算完之後,再外加娛樂稅?

蘇部長建榮:娛樂稅不含在營業稅的稅基裡面。

吳委員秉叡:如果我去一個地方買一張票,那要算多少錢?譬如說我去看電影,電影票是100元,裡面是不是包括營業稅還包括剛剛講的娛樂稅?我現在就是要問你,這兩個中間怎麼算?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是用銷售額計算它的營業稅,那娛樂稅另外再算。

吳委員秉叡:所以是先……

蘇部長建榮:按稅率再另外算營業稅。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都有營業稅,我舉個例子,譬如說營業稅5%,你的意思是說,它的票價100元裡面,95元是業者要拿的、另外5%是營業稅,那娛樂稅在哪一部分?是在95元裡面嗎?

蘇部長建榮:沒有,我請署長說明。

吳委員秉叡:好,請署長說明。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報告委員,娛樂稅是由業者代徵,那是由消費者負擔的。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我的意思是說……

許署長慈美:娛樂稅是會在票券上另外寫娛樂稅金額,就是95元加上5元的營業稅,等於是100元的含稅票價之外,另外再有一個代徵的娛樂稅金額。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要去看電影的話,我是要繳兩條錢嘍?假設我現在是一個消費者,以我的角度就是買100元的票進場……

許署長慈美:對,支付給業者的價款裡面就包含營業稅還有娛樂稅。

吳委員秉叡:對啦!那我現在的意思是說,你會不會把娛樂稅的部分又收5%的營業稅?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不會。

吳委員秉叡:不會,是怎麼算出來的?我想瞭解有沒有稅上加稅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我跟委員報告,營業稅的稅基沒有內含娛樂稅,娛樂稅是另外再算的。

吳委員秉叡:譬如說我是消費者,我買100元的門票進場,那這個100元裡面就很複雜了,本身包括三部分,一部分是業者拿的、一部分是營業稅、一部分就是娛樂稅,是這個意思?

蘇部長建榮:對,營業稅是內含在票價裡面、內含在票價定價裡面,那娛樂稅是另外外加的。

吳委員秉叡:現在的第二條裡面有規定各種競技比賽,現在職棒、職籃就是依照這條規定來處理,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吳委員秉叡:是依這一款處理。相對於第五條,它的稅率都是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多少、百分之多少,請問這個稅率是誰來訂定?

蘇部長建榮:這個是法定稅率,是由部裡面、就是中央統一訂定,但實際的徵收率是由各地方政府按照各自的情況訂定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或是娛樂稅徵收自治規則去訂定的。比如有些娛樂稅高達百分之三十,但是有些縣市政府、直轄市政府可能只有訂百分之二而已,所以實際的徵收率……

吳委員秉叡:現在每一個縣市都有自己的自治規則嗎?

蘇部長建榮:對,都有、都按規定要……

吳委員秉叡:以今天有到場的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來講,他們針對娛樂稅所訂定的自治規則,大概是怎麼樣的比例?因為你這邊的規定是,舉個例子來說,第五條第一款規定:「電影,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本國語言片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你說這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三十是中央訂定的,那他們現在都訂最高嗎?因為規定是「不得超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像臺北市的話,本國語言片是百分之一,最高是百分之三十,但它只有課百分之一;外語片最高百分之六十,但是它現在只課百分之二點五。像新北市也只有百分之一的……

吳委員秉叡:我的意思是說,法律規定的這個是中央最高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三十,你們都訂在最高嘛!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吳委員秉叡:因為你們就是要讓地方政府有這個彈性空間去訂定,現在各地方政府自治規則所定的稅率差別大不大?

蘇部長建榮:相差不大啦!有些都會比照援引,比如說剛才提到電影的部分,臺北市是相對比較高的;比如說職業性歌唱的部分,最高是百分之三十,那臺北市是百分之五,還有百分之二點五等等。其他有的甚至超過臺北市,像職業性唱歌或舞蹈這一部分,在苗栗縣就課到百分之十,所以各縣市政府、各地方政府都不一樣。

吳委員秉叡:所以各地方政府也可以藉此彰顯他的手段,只是這個自治條例修正必須經過議會通過。

蘇部長建榮:我們沒有訂下限,所以有些縣市可能直接就是零。

吳委員秉叡:也可以是零啦!

蘇部長建榮:徵收率就是零。

吳委員秉叡:我舉個例子,職棒是全國巡迴比賽,結果到每個地方政府要繳的稅金有可能不一樣。

蘇部長建榮:職棒的部分跟委員報告,現在職棒的門票都是免娛樂稅。

吳委員秉叡:職棒跟職籃都免娛樂稅,所以雖然有規定,但事實上地方政府都沒有課?

蘇部長建榮:是。

吳委員秉叡:這樣的話,黃國書今天早上來這邊講這個是要幹嘛?他要主張職棒、職藍不能夠課稅啊!

蘇部長建榮:它可以申請免徵,按照相關規定的話,以我的瞭解,職棒到目前為止都是免徵娛樂稅。

吳委員秉叡:另外,我還要就這個法律條文再跟你請教,第二條的各款大概是對應第五條的各款,那第二條是規定內容項目、第五條是規定稅率。其中第二條第六款只有規定「高爾夫球場及其他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這個高爾夫球場大概是一個舉例的規定,因為第五條第六款又加入撞球場、保齡球館及高爾夫球場。如果單純依文字的解釋,撞球場、保齡球館本來不一定在這個規定裡面,但因為你把它當作是舉例的規定,所以你舉這個例,至於「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這本身是一個不確定的概念,為什麼保齡球館算?為什麼撞球場算?因為高爾夫球場有明定啊!我想知道這中間的關係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保齡球館、撞球場現在都不課了。

吳委員秉叡:如果都不課,就把它修掉嘛!你們不要這樣,把它定在這邊,我是看著法律條文跟你請教,可見你也承認這個法律已經落後時代很久,是該檢討了!

蘇部長建榮:是,有一些項目值得去檢討。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就是要問你這個,事實上,你也應該要檢討。後面還有一個更可怕的,「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這個立法例在我看來,第二條、第五條這樣是不及格的,我相信第二條第六款原來應該有撞球場、保齡球館。

蘇部長建榮:對。

吳委員秉叡:可能是哪一次修正的時候就把它拿掉了。

蘇部長建榮:依我的瞭解,好像是96年。

吳委員秉叡:這個立法體例以我讀法律的人來看,這個體例是不及格的,因為條文本身就有包括一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這又是一個概括的規定。

蘇部長建榮:這是比較廣泛性的……

吳委員秉叡:你本來在第二條第六款只有列舉高爾夫球場,「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就在後面了,所以第五條第六款的立法例應該只能講高爾夫球場,然後再一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條文竟然又出現撞球場、保齡球館,這樣的立法體系是很奇怪的,也是法律修正過程中的不完備。

蘇部長建榮:對,課稅標的並不那麼明確。

吳委員秉叡:最後請教你一個問題,所謂「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是指什麼、還有什麼?因為這有50%喔、最高還可以50%喔!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請署長說明。

吳委員秉叡:好,請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報告委員,像現在有一些漆彈場、娃娃機、遊樂園、KTV及電子遊戲機等等,這些都屬於「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

吳委員秉叡:這個到底是怎麼定義?為什麼夾娃娃機算?為什麼有些東西算、有些東西不算?還是只要提供娛樂你都算?這樣子就是包山包海了,今天的主要目的是要跟部長及署長講,這個法令的確是該檢討,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

吳委員秉叡:當然今天大家的意見可能不會完全一致,行政機關有提出草案的責任,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吳委員秉叡:好不好?謝謝,加油。

主席:部長,因為今天的時間很充裕,你們平常都有在工作吧?如果有草案請整理一下,趁今天把具體的修正與看法跟委員互相交流。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9時54分)請教梁董事長,你們有賣防疫保單嘛?有吧?據我所知,有效保單大概四十九萬張、將近五十萬張,有二十七萬人次在審查中,你要不要告訴我你們的暴險金額大概多大?暴險金額知道嗎?

主席:請兆豐產險梁董事長說明。

梁董事長正德:其實這部分我們都有定期提供到保險局。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啦!那你在國會場合講啊!我公開質詢你,你要公開回答啊!好歹要跟我說暴險金額是多少吧?就是你可能的最大損失、可能會賠多少嘛?就這樣子。

梁董事長正德:我們是有依照確診率去估算。

賴委員士葆:估算出來多少?大概是多少?

梁董事長正德:是用確診率去估算,如果確診率是10%的時候,滯留的賠款大概是40億元左右。

賴委員士葆:40億元?

梁董事長正德:是。

賴委員士葆:其實你們賠款金額是很少的,我看了一下,居家隔離人家給到5萬元,你是1萬元到2萬5,000元;確診差不多都5萬元;住院人家是賠2,000元,你賠1,000元,所以你比起來相對低啦!所以你說暴險金額是40億元,我幫你算了,你剛剛說確診率10%,我給你算20%好了,算50萬元,50萬元乘上20%,乘以平均理賠的大數據3萬6,000元,所以大概是36億元,你說40億元,差不多是這個數字,確定了嘛!好,我就是要瞭解這個數字,請回座。

部長好。我想在談娛樂稅之前,我先談一下今天的兩個題目,一個是娛樂稅,另一個是納稅人的權利問題。稅務要打官司的話,你們有什麼可以申訴……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賴委員好。我們是租稅救濟。

賴委員士葆:一個稅務官司有時候一拖可能是10年到20年,真的!有些人一輩子走了還在打官司,其實刑事訴訟法有速審制,期限是8年,但是你們有人打到10年、20年還在打官司,為了縮短時間,你贊不贊成成立一個專責的稅務法庭?

蘇部長建榮:目前就有了。

賴委員士葆:有嗎?

蘇部長建榮: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有稅務法庭了。

賴委員士葆:為什麼時間還這麼長呢?

蘇部長建榮:因為這是由司法院在負責的……

賴委員士葆:請問打官司的案件一年有幾件?

蘇部長建榮:司法院今天有代表在場。

賴委員士葆:請司法院一起來,沒關係。時間暫停好不好?

請問一下,平均一件稅務案件要打幾年官司?

主席:請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馮法官說明。

馮法官浩庭:因為我今天手上沒有帶這個資料過來……

賴委員士葆:你記憶中大概是多久?

馮法官浩庭:因為目前稅務事件主要是看金額,如果是40萬元以下是走簡易訴訟,在地方庭;如果是40萬元以上是高等庭,高等庭還可以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

賴委員士葆:所以大概多久時間?

馮法官浩庭:其實要看案件的複雜程度……

賴委員士葆:老百姓的勝率是多少?

馮法官浩庭:因為昨天在審查行政訴訟法草案的時候,我看到一份資料有寫,大概是12%到14%,我是憑印象的,抱歉,因為手上沒有資料……

賴委員士葆:我告訴你,我掌握了一個數字,如果錯了請財政部長糾正,我掌握的數字顯示臺灣老百姓稅務訴訟勝率不到千分之五,基本上都是以官方的意見為意見,大概都判老百姓輸啦!所以我希望你們判快一點,好不好?判快一點,因為有人拖了10年、20年。請回座。

馮法官浩庭: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請教部長,我看了很難過了,像德國或其他國家老百姓的勝率動輒一半,我們是千分之五。

蘇部長建榮:關於法院的判定,據我瞭解就是剛才法官所說的,是12%左右沒錯。

賴委員士葆:那也跟其他國家差太多了,其他國家都是一半,照道理講,如果接近40%、50%還合理,但是為什麼老百姓提告卻總是輸呢?就算12%也是輸得很慘,12%比88%,我覺得儘量不要讓老百姓搞到上法庭,真的,請問一年全部總共多少案件?

蘇部長建榮:一年訴願的案件大概是1,079件,訴願之後未上訴的有812件……

賴委員士葆:上法庭的總共有幾件?

蘇部長建榮:上法庭的總共有255件。

賴委員士葆:255件,如果搞個10年就二千多件了。

蘇部長建榮:也不會啦!

賴委員士葆:我會去查啦!不要講不會啦!回到今天的娛樂稅,我們都知道娛樂稅法最早是民國31年訂的。

蘇部長建榮:是。

賴委員士葆:距離現在已經80年了,中間有一次修改,拿掉了一、兩個,你現在很矛盾喔!你剛才回答其他委員講的,訂得很高,地方卻訂得很低,那你為什麼不把上限再往下降呢?又看到這裡面電影、藝文、表演等等都要課娛樂稅,結果現在因為疫情,政府發放藝Fun券,鼓勵你去看電影、藝文表演等經濟、文化、娛樂,這不是矛盾嗎?能不能解釋一下?這還要課娛樂稅嗎?你剛剛講的是一條牛剝兩層皮耶!營業稅課5%,娛樂稅的話,地方政府算是客氣啦!因為它怕得罪人,你訂的是30%到60%的重稅啊!這是重稅啊!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剛剛已經回覆了吳秉叡委員的質詢,雖然法定稅率這麼高,但是實際上很少超過10%以上……

賴委員士葆:因為這個題目他剛剛已經談過了,我就簡單的問你,既然地方政府把稅訂的那麼低,你可不可以乾脆就把上限往下調,可以不可以?第二個,奧運有的項目是否應取消?就這兩個問題具體回答我。

蘇部長建榮:法定稅率上限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可以調低吧?

蘇部長建榮:我們可以來綜合檢討、評估。

賴委員士葆:你去看看其他縣市都沒有這麼高喔!重稅啊!30%到60%,調低可以吧?最少調低一半啊!

蘇部長建榮:實質上沒有課到這麼高啦!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啊!但是你不要訂這麼高嘛!何必這樣子呢?落人口實嘛!財政部太苛了嘛!

蘇部長建榮:也沒有所謂太苛啦!

賴委員士葆:太苛了!不然你就不要訂這麼高啊!地方政府不買單啊!

蘇部長建榮:我們希望地方政府……

賴委員士葆:我剛剛聽到嚇一跳,你訂30%人家取1%,那是訂假的啊!你乾脆訂100%好了!對不對?所以這個有問題嘛!從民國31年到現在已經80年了,難道不應該大幅度的修正嗎?請你回答一下,可不可以大幅修正?

蘇部長建榮:我們可以比較綜合性的去評估整體的娛樂稅。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一個報告?1個月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我想不是那麼快……

賴委員士葆:3個月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因為這個還是涉及到整體稅制的調整……

賴委員士葆:部長,娛樂稅一年只有十幾億元,都是地方稅,地方不願意得罪老百姓,不願意去剝兩層皮,除了5%的營業稅,還要plus30%到60%的娛樂稅,現實就是這樣子啊!另外,奧運項目是不是都要取消?

蘇部長建榮:關於奧運,根據我的瞭解,目前應該是沒有……

賴委員士葆:有啊!原來有,後來有幾項你們就拿掉了。

許署長慈美:報告委員,像我們的職業籃球、職棒都有申請免徵,現在都沒有在課稅了。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你們現在就是訂在那裡,然後再取消,表示政府的恩寵,這個東西擺明了就是高高在上嘛!官好大啊!我要強調兩件事情,第一個是項目太多,第二個是稅率訂太高,地方政府都不買單,你就知道了!我剩下的發言時間不多了,再請教另外一個問題,像貨物稅也是一樣,這是在民國35年訂的,已經快80年了,喝個飲料就要課8%,輪胎要課10%到15%,其他飲料要15%,還有電冰箱,在35年那時候是戰亂時期,所以課貨物稅有道理,可是現在電冰箱、電視等家庭電器用品課13%,臺灣這麼的潮溼,除濕機要課15%,烤箱課15%,你們都是這樣子,財政部都是只入不出,真的是很摳門,只要課了稅就不願意讓其他部會去減,就是玩這種把戲。部長,你已經講過你可能在12月要回學校,你可以在任內做一點好事嗎?就是通盤檢討娛樂稅跟貨物稅,可以嗎?可以提出一個報告嗎?你如果不回答,我就會提出提案。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關於這個部分,因為貨物稅涉及到統籌分配稅款的問題,所以還是要通盤的來考量整體的稅制,我們會認真的思考委員的意見。

賴委員士葆:可以提一個報告嗎?給你4個月可以吧!請你們寫一個娛樂稅和貨物稅的通盤檢討報告,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但是不一定會有具體的方案,因為這個還是要整體來思考。

賴委員士葆:4個月還不夠,那5個月呢?如果你不同意,我們就寫提案,我現在只是口頭跟你講,如果你同意,我就不寫提案,可以嗎?那給你半年的時間好了,你可能要回臺北大學,剛好就是在你回去之前,在半年之內提出一個通盤檢討的報告,可以吧?

蘇部長建榮:到年底之前。

賴委員士葆:好,就是一樣嘛!就是在年底之前提出一個通盤檢討娛樂稅以及貨物稅的報告。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因為貨物稅還涉及到能源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沒關係,你們就寫嘛!最後,你知道現在的地方稅法通則,有一位當過立委的教授,大家也很熟悉,他就是曾巨威,他有提出來,現在地方稅法通則就是在地方稅裡面最多加30%,可是幾乎全部都涵蓋了,連地方議會自治條例通過的加稅部分,你們也是訂30%。最近花蓮縣政府關於砂石是從1塊錢提高到7塊錢,經過議會同意,宜蘭縣政府也有這個問題。除了宜蘭縣、花蓮縣,雲林縣可能也有這個問題,過去在李進勇當縣長的時候就準備這樣做。對於地方稅法通則,可不可以除了立法院通過的地方稅以外,其他的統統尊重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只要自治條例通過了,他們要怎麼加,統統給他們,這樣可不可以?

蘇部長建榮:委員,這個還有適法性跟合理性的問題,我們部裡面有一個地方稅的審議委員會,因為這還涉及到適法性、合理性、適當性的問題,那地方政府也不可能違法去訂相關的……

賴委員士葆:怎麼叫違法呢?這是地方自治,地方議會都通過了,怎麼叫違法呢?

蘇部長建榮:就是適當性跟適法性的問題,這是兩個層面。

賴委員士葆:這簡單來講就是你們要不要把這個權力下放給地方。

蘇部長建榮:另外要跟委員報告一點,地方政府加徵30%是說中央如果有規範課徵的稅,可以加徵30%。

賴委員士葆:對,有的中央沒有規範,你可不可以就那一部分採曾巨威教授的概念?他寫了一個社論,我有仔細讀了,就是除了中央規定的地方稅,其他的就放給地方政府,授權地方政府,這個大方向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部分還是要回歸到我剛才講的適當性跟適法性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這個地方稅跟你們沒有關係啦!其實部長不必怕得要死,以這一部分來講,真的除了你們規定的地方稅,像娛樂稅就是地方稅,地價稅、房屋稅是地方稅,增值稅也是地方稅,除了這些有明定的之外,其他各縣市愛加什麼稅,只要地方議會通過,就給它做了,放一定的權力給地方啦!

蘇部長建榮:根據我的瞭解,我們那個地方稅法的審議小組對大部分的稅,基本上也……

賴委員士葆:你們的上限就是30%啊!

蘇部長建榮:也有部分委員都認同是這樣子,不過我們……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超過30%?你們那個小組有沒有同意地方稅增加30%以上的?

蘇部長建榮:過去曾經有。

賴委員士葆:所以有嘛!這樣才對,這個部分要擴大,讓地方政府的權力比較大一點,你也可以不要跟人家要那麼多的稅收嘛!對不對?好,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郭委員國文:(10時10分)部長,本席想請教你關於彰銀跟台新這個案子的調解進度,之前有媒體報導這個糾纏17年的案子,雙方要力拼在5月底完成和解,現在距離5月底剩下沒有幾天,然後有四大基金還有壽險業會來接手,可是你們的澄清稿只有寫四大基金,沒有寫到壽險業。最重要是我們立法院針對這個彰銀案有決議公股銀行不可以在改選的時候支持非公股代表,包括獨董,這樣你整個尋找特定對象的限制就滿多的。本席要就教於你,到目前為止,以壽險業來說,他們現在有一些狀況,包括投資高收益債基金、防疫保單之亂以及IFRS17接軌,在這樣的考量之下,雖然壽險業是一個不錯的選項,但是到目前為止,你只有鎖定四大基金,還是有沒有特定對象可以來解決這個問題?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這整個案件目前還在調解委員的調解當中,所以對於報紙上所出現的相關訊息,我們已經在前幾天發出新聞稿澄清,第一個,沒有所謂四大基金的問題。

郭委員國文:沒有四大基金,那壽險呢?

蘇部長建榮:民營的壽險公司目前也沒有。

郭委員國文:那是公股銀行嗎?

蘇部長建榮:我想對特定的對象我們會積極來洽商。

郭委員國文:排除了這兩個,除了公股銀行,不然就是國營事業,你也不可能找民間的啊!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積極來洽商合適的對象。

郭委員國文:只有這兩個比較有可能……

蘇部長建榮:關於整個過程,基本上我們跟調解委員還有雙方都有一個比較保密的相關規定。

郭委員國文:就是有保密的規定,那約莫在什麼時間可以底定?

蘇部長建榮:關於具體的時間,我想這基本上還是要看調解委員整個調解的過程。

郭委員國文:根據你的瞭解,照現在的進度大概還要多久?

蘇部長建榮:我們當然希望這個17年來的問題能夠趕快解決,雙方趕快達到調解的條件,請台新金能夠撤銷訴訟,我們也來協助台新金,因為台新金為了取得保德信有對金管會做了一些承諾。

郭委員國文:對啊!台新金就是請你協助找到買主啊!

蘇部長建榮:所以我們部裡面當然是……

郭委員國文:要協助找到買家嘛!

蘇部長建榮:對,協助他能夠實現他對金管會的承諾。

郭委員國文:對,如果是這樣的話,明年會不會又再打一次委託書大戰?

蘇部長建榮:他在承諾金管會取得保德信的相關條件裡面已經說他不再介入彰銀的經營權。

郭委員國文:不再介入?deadline呢?你總是要趕快處理啊!萬一他……

蘇部長建榮:他從取得保德信的經營權之後就承諾不再介入。

郭委員國文:所以明年不會再有類似委託書徵求戰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不會。

郭委員國文:剩下就是調解的內容?

蘇部長建榮:對。

郭委員國文:這個案子已經拖了17年,我認為要趕快底定,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郭委員國文:另外,本席想就教關於娛樂稅的部分,你的報告當中寫到地方政府反對,你們予以尊重。事實上,地方政府如果那麼重視它的話,為什麼只有1%、2%而已,對不對?如果這個地方稅源對地方政府那麼重要的話,我來換算一下,你看,它在地方稅的占比只有0.3%、11.6億元,如果地方政府那麼重視這個稅源的話,理應要提高一點啊!雖然母法的規範只有天花板,沒有地板,可是它可以多一些啊!對不對?這個言行是矛盾的嘛!部長,你不覺得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基本上,娛樂稅雖然是地方稅,但它是鄉鎮市稅,委員在地方,相信你也瞭解,一個鄉鎮市如果能夠徵到十幾萬元、100萬元,對它來講是很重要的財源。

郭委員國文:如果是這麼重要的財源,就要訂高一點才對啊!我是說他言行不符嘛!

蘇部長建榮:這個徵收自治條例是各縣市政府、直轄市政府來訂的。

郭委員國文:對,沒有錯,他可以去遊說(lobby)嘛!這個落差實在太大了;第二,今天委員的修正案特別還保留了夜總會之各種表演、舞廳或舞場等等,我認為相同的事務沒有相同的對待,為什麼這些被保留,其他的就免徵?部長不覺得這有矛盾嗎?法律不是要有公平原則嗎?

蘇部長建榮:因為娛樂稅基本上是針對特定的。

郭委員國文:如果它真的有問題、不該課徵的話,應該全部把娛樂稅給廢除掉,就如同印花稅一樣嘛!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郭委員國文:這樣才有相同事務、相同對待,乾脆就全都把它廢掉嘛!如果認為不需要存在的話。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你能不能找到新的稅源,立法院在2007年就曾經提出一個附帶決議……

蘇部長建榮:大院審查娛樂稅法……

郭委員國文:那時候立法院有提一個附帶決議,娛樂稅應該一年之內全面廢除,請財政部提出補充地方財源的配套辦法。這是15年前的案子耶!15年後我們一樣在委員會討論這個案子,難道我們還要再等15年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那個時候財政部……

郭委員國文:送去行政院,行政院沒有同意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財政部當時確實有相關的承諾,當時是因為它的替代財源是配合能源稅來規劃。

郭委員國文:沒有錯,關於能源稅,我們最近剛好又談到碳稅的問題,但環保署又堅持要碳費,所以又卡關在這裡。

蘇部長建榮:對,因為碳費是指定用途,如果是能源稅的話,基本上就歸國庫統收統支。

郭委員國文:剛剛賴委員有提到,我個人也認為,如果我們的替代財源都卡在能源稅的話,我們談到印花稅、談到娛樂稅,你就會考慮到替代財源的話,那整體下一階段的稅改政策,你至少要有一個時間表和藍圖出來啊!

蘇部長建榮:關於幾位委員所提到的,請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來做綜合性的考量……

郭委員國文:到年底嗎?本席的提案是一個月,不然我待會改一下,看看你要改幾個月。

蘇部長建榮:一個月內方案可能沒辦法出來。

郭委員國文:半年?

蘇部長建榮:至少半年的時間。

郭委員國文:那我就改成半年。

蘇部長建榮:至少半年的時間。

郭委員國文:好,就半年。再來你看本土疫情這麼嚴重,去年我們超收四千多億元,今年單單證交稅就連四黑,貨物稅也是minus,照這種方式下去的話,明年的稅收可以達成嗎?證交稅是超收最重要的指標,去年證交稅實收金額是2,754億元。

蘇部長建榮:比預算數多了一千五百多億元。

郭委員國文:對,去年的預算數是1,200億元,今年的預算數是1,785億元,依照這種趨勢的話,請問部長,稅收的目標、預算目標有可能達成嗎?

蘇部長建榮:以目前預算執行進度來看,目前是有達標的。

郭委員國文:可是證交稅是minus、連四黑耶!

蘇部長建榮:對,跟委員說明,這個是相對於去年的稅收比較算是負成長,但是就預算數來講、我們的預算執行進度、分配數來講,目前是達標的。

郭委員國文:部長我跟你說,這4個月你的貨物稅少了108億元,證交稅少了149億元。

蘇部長建榮:貨物稅是因為油氣類減徵,大宗物資……

郭委員國文:我知道,這是因為政策性因素,既然你談到貨物稅,那我就請教你,貨物稅因為怕輸入性通膨的關係,你們是不是預計減免到8月份?

蘇部長建榮:目前是6月份。

郭委員國文:會不會再延長?

蘇部長建榮:未來我們會配合行政院物價穩定小組的相關規定。

郭委員國文:什麼時候才會公布?現在已經5月了。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下個月月初……

郭委員國文:下個月會重新考量?

蘇部長建榮:對。

郭委員國文:貨物稅減免的部分是否再延續?

蘇部長建榮:大概下個月月初就會……

郭委員國文:下個月月初就會對外宣布?

蘇部長建榮:對。

郭委員國文:另外,因為證交稅是最關鍵的,但是你對外說臺股的基本面還不錯,還沒有到熊市的階段。部長,只要down 20%就會進入熊市的階段,我來換算一下,臺股今年最高是1萬8,526點,跌到1萬4,820點就是20%、就進入熊市了,如果進入熊市之後,因為證交稅對我們是如此關鍵,那國安基金有沒有考量這個動態?

蘇部長建榮:我們都有隨時在關注。

郭委員國文:是用什麼指標?是用進入熊市這個階段嗎?還有沒有其他方式?

蘇部長建榮:國安基金進入股市很重要的條件就是金融市場失序,導致外資大量流出,非預期的股價下跌……

郭委員國文:或是大量的減縮。

蘇部長建榮:對。

郭委員國文:但是老實說,我還沒有看過這兩個標準同時出現過,正常都是政策指示就馬上進去了。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以目前的股市來看,成交量大概是2,500-3,000億元之間……

郭委員國文:其實已經減半了。

蘇部長建榮:去年是比較奇特的一年,若是往前回溯兩年前、三年前,成交量大概也是這樣的情形。

郭委員國文:對,回復到之前的水準,這個我理解也可以同意。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最怕的是價跌量縮這個情況,但是目前沒有看到這個情況,所以股市的發展……

郭委員國文:量還沒有縮到很嚴重就是了。

蘇部長建榮:是,所以基本上,國安基金會密切關注各項影響因素。

郭委員國文:好,最後我問一個問題,最近有一個史上最大的社會住宅聯貸案,號稱世紀大案,總金額是4,119億元,你們現在所推出的由臺銀做為管理銀行,這個1.2%是固定利率嗎?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機動利率,會隨著所謂相關的利率來調整基本利率。

郭委員國文:因為我查到看起來是固定利率,如果是固定利率的話,整個臺銀或公股銀行所承擔政策責任跟政策虧損的風險就很大。

蘇部長建榮:是。

郭委員國文:更何況我們最近才通過促參法,PFI/PPP機制有沒有可能納入這次的替代方案當中?

蘇部長建榮:關於社會住宅,因為社會住宅的租金不能太高,所以它的自償性太低,在這種情況下,可能……

郭委員國文:我覺得你可以再評估一下,如果是完全讓公股銀行去扛這個政策責任,或許不是一個好方法,不然的話,壽險其實資金也非常多,這個也可以考量。

蘇部長建榮:對,另外一種方式就是比如說……

郭委員國文:對,因為它自償率低,但是時間長啊!

蘇部長建榮:住都中心…… 

郭委員國文:免得現在的壽險資金都跑去暴險非常高、高收益的、在國外的等等投資啊!

蘇部長建榮:因為它有固定收益,例如住都中心,可以發行什麼債……

郭委員國文:對,沒有錯。重新評估看看,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

郭委員國文:畢竟有四千多億元的規模,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不過這部分是內政部的專案融資。

郭委員國文:對,但是你也可以做一些政策建議。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跟住都中心這邊來瞭解。

郭委員國文:好,謝謝部長。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等一下李委員貴敏發言完畢,我們就休息10分鐘。

現在請沈委員發惠發言。

沈委員發惠:(10時23分)今天我們的主要議程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娛樂稅法,一個是納稅人保護官的設置。這兩部分,剛剛前面有很多委員已經提了相關的問題,我在這邊儘量不重複,不過有些事情我還是要提出來跟部長探討。

方才很多委員提到,目前的娛樂稅法立法時大概有很多漏洞,包括民國96年修了第二條的定義,把撞球場跟保齡球場拿掉,但是第五條沒有修正,第五條的撞球場、保齡球場還留著。這是很粗糙的立法技術。娛樂稅法大概有這些問題,不過我特別要關心娛樂稅的沿革與目的到底是什麼?娛樂稅法是在哪一年立法?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民國31年。

沈委員發惠:對,最早是民國31年。娛樂稅法本身是67年制定,它的前身是民國31年的「筵席及娛樂稅法」。那時候都是辦桌,就像現在晚上大家去餐廳吃飯,是要抽稅的。筵席稅就是吃辦桌就要抽稅,然後再加上娛樂稅,2種稅一起課徵。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我看當初的立法理由是說,民國31年抗戰進入第5個年頭,因為政府財政困窘,為了充裕國庫稅收並提倡暫時簡約的生活風氣,所以才徵收娛樂稅。這是當初的立法理由。現在大家回頭看當然都會偷笑兩聲,說這種稅到現在還在徵收。但是我看當初娛樂稅的立法精神,其實很重要的就是要寓禁於徵,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娛樂稅就是要寓禁於徵,並不是說你有娛樂就要徵收你的稅,而是說你最好不要做這些事情。用徵稅的方法,希望來禁止這些類型的娛樂,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那個時候也有兼顧財政的目的。

沈委員發惠:當初的精神就是這樣。其實到現在我們為什麼這些娛樂要收稅、那些娛樂不收娛樂稅?還是有寓禁於徵的精神在裡面,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某種程度是這樣,但是也有稅收的目的。

沈委員發惠:當然是有稅收的目的,就是剛剛講的戰時困難,抗戰到第5年了,那麼困難所以一定要徵稅。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但是寓禁於徵的精神很重要。我們看到歷年,就是從民國31年到現在,人民的生活型態一直在改變,所以對娛樂的定義也一直在改變。民國31年的時候指的是電影、戲劇、書場、球房和其他娛樂場所,書場就是說書的地方,球房就是撞球場。這個定義經過20年來的修改,變成電影、戲劇、歌舞、說書、撞球及溜冰。加上溜冰跟歌舞,這已經是民國51年了。

再經過9年又修法,這時候就加入一些項目成為電影、戲劇、歌舞、說書、夜總會、馬戲、撞球、保齡球、高爾夫球、音樂演奏、技藝表演、競技競賽及供顧客消遣者。這時候已經是民國60年了,然後再7年之後才制定了娛樂稅法。這是整個的沿革過程。

事實上這樣的稅法檢討,最後1次修正是民國96年,就是我們剛剛講,把保齡球、撞球拿掉是民國96年的時候。到現在又經過了15年,即使娛樂稅還要收,你也應該針對這些項目做一個檢討。

蘇部長建榮:做一個適度的通盤檢討。

沈委員發惠:因為15年前的娛樂,跟現在的娛樂也差太多了,本來就應該要檢討,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就算我們今天不修法,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現行條文第二條。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這剛剛我有講到,留下高爾夫球,然後增加「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這個「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的概括規定─最大的問題就在這裡了。

什麼叫做「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這太多了,所以必須要財政部不斷的函釋,針對什麼樣的營業行為需要收娛樂稅、什麼樣的不要,於是就有很多、很多的函釋來說明哪個要、哪個不要,我這邊有列舉出來。因為你們一個、一個行業來解釋,所以就發生很多扞格,很多讓人對比起來覺得很好笑,例如相聲,你們說要徵收娛樂稅,但收取門票的演講就不用;而單口相聲要徵收娛樂稅,那我就不辦相聲,說我是演講,那樣我就不用繳娛樂稅了。

還有,人工海浪、漂漂河要徵收,游泳池和水療SPA不用。如果我在游泳池做個人工海浪,那就變成要收娛樂稅,這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了。另外,KTV、餐廳附設卡拉OK要收娛樂稅,但是飯店裡面的卡拉OK不收娛樂稅。這些都是自相矛盾,沒有一個公平的法律基礎,因為你都是用函釋的,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應該檢討?

蘇部長建榮:是,委員提到的這些部分,基本上就是說其他提供娛樂設施這個定義……

沈委員發惠:這種概括性規定應該拿掉。

蘇部長建榮:概括性規定並不是很明確。

沈委員發惠:應該拿掉,至少概括性規定應該拿掉。

蘇部長建榮:我想當初制定的很重要原因,大概是彈性配合時代的發展,所以娛樂設施應該納進來,是這樣的情況。但是委員提到的這個部分,我想我們後續還會再細部……

沈委員發惠:你如果還要保留這個精神,至少應該要採取正面表列,明定依主管機關公告之。這個方式比什麼其他娛樂好吧!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這個部分你們要檢討。

蘇部長建榮:就是要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授權。

沈委員發惠:剛剛很多委員提出要求,要你們定期或半年之內提出檢討報告,這些部分都要檢討,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還有一個更誇張的,就是現在大學生上體育課有繳娛樂稅,部長知道嗎?體育課裡面有高爾夫球課,他就要去高爾夫球練習場……

蘇部長建榮:對,他如果去高爾夫球練習場……

沈委員發惠:他們交的練習費裡面就包括你們徵收的娛樂稅。高爾夫球練習場為什麼要課徵娛樂稅?這是根據財政部民國86年的函釋,指出高爾夫球練習場要徵收娛樂稅,理由是因為第六款有高爾夫球場。但高爾夫球場跟高爾夫球練習場是天差地遠,這就好像第二條第一款有規定舞蹈表演要收娛樂稅,你就說我去韻律舞的舞蹈教室要收娛樂稅,因為這是練習跳舞的地方,所以打高爾夫球的高爾夫球場要收娛樂稅,高爾夫球練習場也這樣子比照,要收娛樂稅,讓這些大學生上體育課都要交娛樂稅。部長,這個也一併檢討,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我剛才已經答應幾位委員,在半年內,給我們半年的時間……

沈委員發惠:但是我知道,按照財政紀律法,它確實規定,要減少歲入,就必須要找到彌補……

蘇部長建榮:相關的替代財源。

沈委員發惠:相關彌補資金的來源,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對。

沈委員發惠:預算法也有規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也都有規定。事實上,娛樂稅現在是鄉鎮市的重要財政來源……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其實鄉鎮收不到什麼稅,我當過鎮公所秘書,我知道……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目前娛樂稅是鄉鎮市的重要財政來源,所以你們要改這個,要通盤檢討,這個替代財源,你們要找出來……

蘇部長建榮:對。

沈委員發惠:但是你們也找太久了!剛剛講到監察院的糾正報告,民國97年你們自己就說應該修正,具藝文、體育性質的應該一律刪除,結果經過14年還沒刪除。

蘇部長建榮:不過後來我們說明以後,監察院也就沒有再繼續……

沈委員發惠:監察院沒有再繼續,這是你們自己說要刪除,結果經過14年也沒有去動它,這樣也不對啦!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這個都要一併檢討。時間的關係。部長,這個部分的替代財源,你們趕快找出來……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再和主計總處來做……

沈委員發惠:還有整個娛樂稅的精神,我覺得重新去檢討娛樂稅,你們是不是研議、考慮把娛樂稅廢除掉,改用奢侈稅或其他的方式,來做這種寓禁於徵的工作,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

沈委員發惠:最後,因為今天另外還有納保法的部分,我就提一點,不好意思!占用1分鐘的時間。

部長,現在很多的委員提案都是希望納保法納入外部的介入,讓外部來參與納稅人的保護,事實上,目前納保法第十九條有設置納保會……

蘇部長建榮:部裡面有一個納保諮詢會。

沈委員發惠:部裡面有一個納保會,但是各區沒有,納保會就有把外部力量引進來了,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對、對。

沈委員發惠:部長,我們現在是不是能夠找幾個點來試辦?我們就試辦幾個點設納保會,讓各區的國稅單位也設置這樣的納保會,我們就不用去動納保官的設置,讓各區也設置納保會有沒有可能?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們再去評估看看,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如果涉及到個案,裡面可能有一些保密的規定啦!

沈委員發惠:沒有,那是納保官的問題,我現在講把第十九條納保會的精神……

蘇部長建榮:委員的意思是國稅局也要成立……

沈委員發惠:譬如北區有北區的納保會,南區有南區的納保會……

蘇部長建榮:或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也要有納保會。

沈委員發惠:對、對、對,這樣來試辦。

蘇部長建榮:我們可以進一步來評估看看。

沈委員發惠:好,來試辦看看,好不好?這樣就可以納入外部的精神。

蘇部長建榮:是。

沈委員發惠:不好意思,占用其他委員的時間。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沈委員發惠:謝謝。

主席:現場委員是不是同意還有林楚茵委員要詢答?林楚茵委員也在現場。等林楚茵委員詢答完畢,休息10分鐘。

下一位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0時36分)部長好!我第一個要請教你的就是國債鐘,我們看到5月13日國債鐘變成每一個人背負26萬多元,我聽到早上你回應這個是因為短期債務增加的關係……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李委員好!是。

李委員貴敏:又講是因為有一些人被除籍的關係……

蘇部長建榮:對,人口的減少。

李委員貴敏:但是我幫你查了一下。部長,我想你不會反對,按照憲法規定,人民有知的權利,而且按照憲法規定,官員有備詢必須要陳述事實真相的義務。部長,你同意嘛!

蘇部長建榮:是。

李委員貴敏:好,我查了一下,去年我們舉債的未償債務部分其實是5兆6,948億元,我就不用細講,今年是5兆8,000多億元,簡單來講,未償部分的差額是1,000多億元。

蘇部長建榮:對。

李委員貴敏:雖然我們的短期部分是有增加,沒有錯,增加2,000多億元,可是先不講其他的部分,我們的債務部分加起來其實就差了3,000多億元,現在我把這個圖表貼上來,你單純回應這是因為短期債務增加及國人沒有辦法返國被除籍的關係,這個陳述的內容看起來就不太實際。部長,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我跟委員說明……

李委員貴敏:不用,我只是跟你講,不實有兩種,一種是陳述的內容不實,我剛剛已經幫你點出來,當然這可能是因為你的幕僚直接給你資料,所以你就這樣說,但是那個報導出來之後,老百姓接到的訊息其實是不實的訊息,因為我們的未償債務部分也增加了,並不是只有短期債務增加,而且你的情形很有趣,520你又變回來了,所以你會看到老百姓的感覺,當他在接受訊息時,他對於這個訊息會懷疑,我為什麼會去查?就是因為我懷疑它的真實性,所以我才會去查……

蘇部長建榮:不過這個都是實際的情況啦!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實際的情況就是這個圖表,我現在這個圖表上面顯示出來……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貴敏:不、不、不,那個只是我提醒你啦!

我進到今天第一個題目,第一個題目要提到租金的部分,你看到主計總處的資料,我上次也有提到,你們一年的上限是12萬元,多不務實際呀!現在財政部出來的訊息上面講每個月房屋租金的平均是8,000多元,所以12萬元已經足足有餘。部長,可是我再給你看主計總處的資料。

憑良心來講,主計長和您兩位,其實我比較喜歡你,也比較欣賞你,為什麼?因為你是就事論事,不像主計長,他是胡說八道,但是你去看他們的這個數字……

蘇部長建榮:不會啦!

李委員貴敏:我講他胡說八道也是有依據的啦!不是評論而已,這是事實的真相。

但是你看到主計總處出來的數據,這次我反而覺得主計總處出來的數據和民間體會的數據比較相近,為什麼?你看主計總處出來的數據,每一個月租金平均大概是1萬多元,這個是比較貼近的,尤其是社會住宅,社會住宅的月租就是1萬5,000元左右,社會住宅都已經是1萬5,000元了,更何況是外面的,外面的話,這裡講至少在2萬元左右,當然這有城鄉的差異,我上次也提到,你們去考慮,就算今天用社會住宅的月租金去算,也不會是12萬元,所以我才講真的很務實的情況。當然你可能講申報的情形是這樣,因為我看到許署長在旁邊和你嘰嘰喳喳,他告訴你的東西是申報的情形,但是申報的情形會不會以少報多?你有沒有看過?我們知道實際上面的情形,房東站在他的優勢可能隱瞞不報,要不就是以少報多。

我再讓你看曲線圖,你可以講剛才你們的8,000多元是108年的數字,可是你看到這個曲線圖,從108年到現在為止租金是呈現上升的趨勢,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算108年是8,000多元,到今天也早就已經超過1萬元了,以你們這樣的數字,一年只有12萬元,部長,平心而論,你認為這12萬元對老百姓公平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跟委員說明,基本上,我們那個8,000多元是根據申報的狀況呈現出來的平均數啦!

李委員貴敏:我就知道你要這樣講,所以我剛才才跟你講可能以少報多,我先幫你回答了啊!

蘇部長建榮:有些可能是申報他孩子在學區裡面租賃的租金……

李委員貴敏:不是啦!部長,請針對我的問題回答,12萬元……

蘇部長建榮:我瞭解委員的意思……

李委員貴敏: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我記得我上個禮拜已經答應財委會會做整體的考量。

李委員貴敏:謝謝。拜託,我已經把依據都給你,而且我給你的依據是官方的資料,除非你先告訴我官方資料是錯的,那也告訴我實際上應該是多少,好不好?你願意考量,我感謝,請儘速出來。

蘇部長建榮:上個禮拜我已經答復幾位委員的質詢。

李委員貴敏:謝謝。我下一個問題,不管是虛擬貨幣、加密貨幣或NFT,到今天為止,主管機關還沒有出來,當初的承諾是一個月之內,也就是5月1日之前主管機關要出來,到今天為止還在研議,我很早就已經提醒過。部長,我跟您報告一下,關於防疫保單的問題,我在去年就提出來,但是你們都置之不理,結果就是今天這樣一個局面。加密貨幣、虛擬貨幣或NFT可能發生的問題,我們也一直提、我們一直提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們是在野黨,而是說這個是現今社會的問題,你必須要去重視它。

從洗錢到現在加密貨幣的詐騙,到有人因為受不了Luna幣大貶造成投資嚴重虧損而在臺中直接跳樓輕生,我要請教部長,以這樣的情況來看,你有沒有辦法處理?類似的情況,韓國已經馬上處理了,韓國已經要對這類貨幣追稅,如果這個問題發生在臺灣,你能不能解決?我相信你一定說你可以,那我問你,虛擬貨幣不是今年才有的事情,到目前為止,你追了虛擬貨幣的稅嗎?你怎麼追?你是不是跟大家講清楚?因為這樣老百姓才知道你的遊戲規則是什麼嘛!不教而殺謂之虐,部長,你都沒有跟老百姓講,老百姓不知道,最後你要處罰老百姓,這就不對嘛!所以你可不可以趁今天這個機會講一下,對於虛擬貨幣、加密貨幣,你怎麼追稅?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第一個,我跟委員澄清,目前國發會行政會議指定主管機關由國發會來認定。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關於稅的部分,基本上,我們對於涉及洗錢的相關平台,我們都會去瞭解。

李委員貴敏:但是到今天為止,你瞭解了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們都有要求申報平台的交易……

李委員貴敏:你追了嗎?你們去年向老百姓追了4,400億元的稅,這4,400億元裡面有沒有包含這個?

蘇部長建榮:金管會監管洗錢防制的相關虛擬貨幣或是虛擬通貨平台……

李委員貴敏:部長,不要閃躲問題,你可以告訴我現在沒有答案,你事後給我,我是 OK的,我從來都是OK的。

蘇部長建榮:他們都有申報。

李委員貴敏:他們都有申報,金額多少?

蘇部長建榮:到目前為止,他們繳納的稅額,像110年,營業稅是一千五百多萬元……

李委員貴敏:營業稅就只有一千五百多萬元?沒關係,你會後把資料給我,因為你的數字差異性太大,你有沒有看到那個跳樓的?光是他一個人血本無歸,就慘賠6,000萬元,所以你的數字怎麼會對呢?沒有關係,你會後把資料給我。

我下一個要請教的是國產署,請問國產署,你們是不是都不作為?為什麼國產署都不作為,是什麼狀況?

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委員好。委員講的這塊地是私人土地,是無人繼承的財產,並不是國有財產。

李委員貴敏:所以處理那塊地就不歸國庫,是不是?所以跟你無關,是不是這個意思?

曾署長國基:這個收入的款項……

李委員貴敏:我是問你這部分跟你有關還是無關?

曾署長國基:是我們受內政部委託來辦理標售。

李委員貴敏:是啊!但是你辦理標案之前不用查嗎?在標案丟出去之前,你是不查的嗎?你也不看嗎?

曾署長國基:因為這塊地是在住宅區的土地,不是學校公共設施用地,從這個案子衍生出來一個問題,以往在執行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的標售時,是不用到現場來勘查,但是我們有這次經驗後,我們目前會來協調,內政部委託的土地標案,我們會考量要不要辦理勘查。

李委員貴敏:所以你們要不要勘查,要看內政部,不是你們國產署自己在標售?所以你的意思是說,過往你從來不查,是不是這個意思?

曾署長國基:是的。其他的國有財產我們都會勘查,但是這塊地是私人、無人承認的繼承財產,是沒有勘查的。

李委員貴敏:你這樣不是很荒唐嗎?私人土地無人繼承之後才會流到國有財產。

曾署長國基:還不是到國有財產,它現在還是私人的財產。

李委員貴敏:你參與這個流程,現在你說,因為你不是那塊地的所有人,你只是參與了,所以你就不用查,這是做事的態度嗎?

曾署長國基:所以剛剛跟委員報告,我們會跟內政部協調及修正。

李委員貴敏:我下一個問題很簡單,也是請教國產署,關於地上權的劃分跟社會住宅的部分,為什麼你選擇用地上權,而不用社會住宅的方式呢?民間反映說,你之所以選擇地上權,是因為有地上權的話,可以蓋比較豪華的豪宅,然後,如果是社會住宅的話,大家不歡迎社會住宅,是這樣子嗎?也就是說,民間有一個疑慮是說,你是用地上權的方式來幫助炒房,是這樣子嗎?

曾署長國基:跟委員報告,國產署在做地上權的標的之前,我們會先徵詢內政部在這塊土地上面要不要建設社會住宅,先做評估,經評估決定不做社會住宅,我們才會拿來做地上權。

李委員貴敏:所以你的意思就是都是內政部的錯,因為內政部評估以後決定不要……

曾署長國基:內政部對社會住宅的評估,會有一些考量,會量土地的位置、臨街寬跟土地的相關成本。

李委員貴敏:所以原則上還是以建設社會住宅為優先,只是說其他單位要先行評估?

曾署長國基:是的。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你。

我提最後一個問題,這個問題跟財政部有關,財政部設了一個廉政平台,我拜託司法院跟法務部也說明一下,關於廉政平台,大家現在的疑慮是說,第一個,為什麼要疊床架屋?除非疊床架屋是有目的的,也就是說,只要經過這個廉政平台,司法院跟法務部就都買單,只要透過這個廉政平台,就不是問題,所以我請教司法院跟法務部:是不是透過這個廉政平台,你們將來在處理有爭議的案件時,就被洗白、就是你們買單?是這樣子嗎?

主席:請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馮法官說明。

馮法官浩庭:委員好。我是司法院的代表,司法院應該是沒有參與這個廉政平台。

李委員貴敏:法務部有廉政署,現在又設了一個廉政平台,對於國有土地的合作開發,將來涉案的人只要說他是經過這個土地開發廉政平台核可的,他就是公開透明的,所以他就是沒問題,對於這樣的說法,司法院跟法務部買單嗎?

馮法官浩庭:司法院如果涉及到個案,一定是由法院獨立依法審判。

李委員貴敏:我知道,當然是獨立依法審判,我特別拜託一下,如果你要講官話,就不要上來,好不好?我現在的問題也很簡單,因為我第一個問題就是請教財政部有沒有疊床架屋,而廉政平台只有在一個情況之下有它的功能性,因為法務部已經有廉政署,所以這個平台只有一個作用,就是可以洗白,任何東西透過廉政平台就可以洗白,由法務部買單,由司法院買單。如果兩位及部長都不知道答案的話,因為主席已經站起來了……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可以說明一下嗎?基本上這個廉政平台我們是跟法務部合作,避免在整個公共工程進行當中產生外力介入或任何弊案,所以它是一個預防機制,不是像委員所提到的洗白機制,不是這樣子。

李委員貴敏:不是我講的,我是跟你講說,民間有一個疑慮,就是質疑這是不是疊床架屋。

蘇部長建榮:不會。

李委員貴敏:這個平台是要做什麼事情?再拜託你在會後把相關資料給我。

再特別拜託一下司法院,我們今天沒有談個案,今天沒有個案發生,我們今天談的是一個政策的問題,針對政策的問題,你必須要表達你的意見,不要用個案來搪塞,今天還沒有個案出現,所以沒有你講的個案的問題。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另外的部分再用書面補充好了。

請林委員楚茵發言。林委員發言完畢,休息10分鐘。

林委員楚茵:(10時52分)部長早安。因為今天審查娛樂稅相關的修法,所以我也特別瞭解一下到底為什麼會有娛樂稅,我想通常稅就是在增加國庫收入,但很重要的是,有的時候也是政府抑制民眾去做某些行動,希望額外讓他做一些付出,比如以前我們也曾經討論過奢侈稅,而娛樂稅其實是在民國31年也就是1942年制定的,當時制定筵席及娛樂稅法,目的除了是讓國庫增加收入之外,還有因應國家風氣,當時的風氣是希望整個國家要儉廉,就是希望能夠儉約,不鼓勵大家外出吃飯。但是,隨著時空的變化,到了民國69年,也就是1980年,筵席的部分已經改掉,只剩下娛樂稅,前面的委員也都特別提到,因為正常餐飲消費已經變成活絡經濟的一環,也就是說,事實上,在很多必須要鼓勵的時候,政府就會取消相關賦稅,本席一直非常強調,文創的發展跟娛樂影視的發展,現在已經變成國家發展的助力。本席在這個質詢台上也多次提到,過去國家發展委員會在國家計畫當中,也致力打造文創跟文化品牌,將文創稱為國家的新支柱、新品牌。

對於娛樂稅存在與否這個問題,我已經是第七個質詢的委員了,部長也應該能理解,如果可以免徵娛樂稅,確實有助於鼓勵文創,尤其是現在都已經有文創的產創條例。但是我想要講的是,隨著疫情的影響,真的有很多藝文表團經營非常不容易,我舉臺北市為例,臺北市政府有一個演藝團體的經營手冊,裡面提到,如果要經營小劇場,要繳哪些稅呢?手冊裡幫忙整理好了,有營業稅、營所稅,如果經營者還有一些有價的土地或房屋的話,還要繳地價稅、房屋稅等等。如果要免徵娛樂稅,可以,臺北市政府已經說可以,可是要來申請,而且要跟文化部申請,因為這是一個地方稅捐,臺北市政府可以免徵。也就是說,對於這些經營不易的表團來說,一頭牛除了要被剝好幾層皮之外,如果要少剝一層皮,要自己申請。我想講的就是,娛樂稅有沒有存在的必要?部長,這是一個地方稅,就像我們之前講到房屋稅、地價稅一樣,中央不能把地方的稅收減免掉,但是如果現在它存在的意義已經違反我們推動及鼓勵文創的政策,在地方,以臺北市來講,市政府都已經說可以減免,但是業者要先來申請。部長,我剛剛從源頭講起,這個稅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而且現在地方要搶著當好人,在這個時候,中央真的要來扛這個罵名嗎?不只是今天要修法,之前也有別的立委在質詢的時候提到免徵娛樂稅,對於這一點,部長,你的思考跟想法是什麼?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好。不可否認,娛樂稅有一些項目已經施行太久,也不合時宜,但是整體來看,我剛才在答復幾位委員時有說,我們會在半年內思考未來娛樂稅的走向,還有相關稅務的走向,很重要的一個考量機制,就是地方政府的態度,因為這個部分涉及到地方稅收的問題,雖然是少,但是對地方來講也是很重要。另外一個就是說,關於娛樂稅哪些項目必須課徵,哪些項目不須課徵,有時候會有一些比較模糊的地帶,所以也許未來透過修法,可以讓這部分更明確一點,這個都是一個方向。

林委員楚茵:部長,我建議由財政部邀請各個地方政府來討論一下娛樂稅的走向,我也知道,一個稅拿掉之後,要再加回來不容易。只是我特別去梳理了歷史的淵源,以及現在地方政府的態度提供給部長參考,以臺北市政府來講,我相信有最多的藝文表團跟娛樂事業會在臺北市這個首都經營,但是如果臺北市政府都可以說要免徵娛樂稅,其他地方的娛樂稅在他們的稅收總額所占比例應該更低,所以本席希望財政部趕快邀請地方政府來商討,瞭解娛樂稅對他們的必要性。

對於我來講,整個娛樂事業跟產業的發展,是我身為立法委員非常關注的一個部分,就以娛樂稅來講好了,現在因為疫情嚴峻,透過很多OTT平台,民眾在家裡就可以觀看這些電影或作品,而這些平台不用繳納娛樂稅,雖然業者有繳稅,但是他們繳的是營業稅、營所稅等等,同樣都是屬於娛樂,但是他們不用去繳娛樂稅,這樣一來,就會變成大家都不願意去實體的劇場或電影院從事大眾娛樂,大家就更想要待在家裡。隨著疫情變化,大家不得不待在家裡,這當然是不得不這樣做,但是如果電影院或實體演出的相關業者必須再多繳娛樂稅,我覺得這在賦稅公平性上面就會出現問題,同樣一部電影,在家透過OTT平台看,OTT平台不用付出娛樂稅,但是這一部電影在電影院播放,或者在其他實體地點進行演出,就要付娛樂稅,我覺得在賦稅公平上也是需要考量的。

我希望部長參考,在娛樂數位化和影視產業受到疫情衝擊以後,娛樂稅是不是真的要繼續下去?我真的覺得今天的討論有其必要性,我也希望部長針對今天我們所提出來的這些相關問題進行瞭解。因為確實有很多表演團體已經受到疫情影響,如果還有其他的不確定性因素及賦稅上的不公平,確實會對他們造成傷害。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我剛才答復幾位委員的垂詢時已經說過,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來做一個通盤性的檢討。

林委員楚茵:是在6個月內嗎?

蘇部長建榮:對。我們來做一個通盤性的檢討,未來如果真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我們會有一個方向提出來。

林委員楚茵:接下來我要請教兆豐銀行蔡總經理跟兆豐產險梁董事長。

首先我要請教蔡總經理,媒體都已經報導兆豐銀行女行員遇到戀愛詐騙一事,但是其實大家關注的是,兆豐銀行是不是內控出了問題?為什麼女行員可以利用補換鈔的時間帶走一綑錢?甚至可以在精品店存放現金的時候,八度侵吞精品店的款項,所以ATM的警示功能是不是出現了問題?另外,你們每日點鈔的查核、盤點等等是不是出了問題?如果你們連自己的錢都管不好,那民眾怎麼會放心把錢交給具有官股成分的兆豐銀行呢?你們認為問題到底出在哪裡?難道沒有一個很好的查核機制嗎?

主席:請兆豐商銀蔡總經理說明。

蔡總經理永義:委員好。這個案子我們是主動發現、調查和移送法辦的。查核的制度我們都有,只是就像委員講的,的確是我們在執行方面沒有到位,行員在點鈔的時候,是要兩個人,但是另外一個人可能在看手機,讓這個經辦的陳小姐有機會去竊取金錢。

另外,關於ATM的部分,我們內部的稽核是每個月有兩次,一次是會計來查核,一次是內部執行主管的查核,應該就是制度到位,但是執行不到位。

林委員楚茵:所以接下來有做一些懲處嗎?如果就你所說,除了這一位當事人把錢取走之外,跟他在一起,也就是負責保險和監控的這個人,他有被懲處嗎?

蔡總經理永義:跟委員報告,我們在隔天把事情搞清楚以後,就把那個陳小組解僱,另外的相關人員大概有7位,分別記大過,然後調離主管職位。

林委員楚茵:好,我覺得,這件事對於兆豐的商譽確實是一個很大的影響,我希望內部的查核情形也要讓大家知道,所以請你給我們財委會一個足以瞭解後續清查情形的報告,有漏洞出來,就表示其他的人也可以比照,像這樣的管控問題,必須要處理。

接下來我要請教兆豐產險,現在有許多人都在關注擁有官股成分的兆豐要怎麼來應對這次的防疫保單問題,現在大家都在比賽出「漚步」,比如說有的保險公司會要求保險人不能線上納保,一定要親簽,但我所知道的是,有些人可能確診了,無法出門、無法親簽,有一些人本身是線上投保,那現在為什麼要求他們要親簽?其實民眾關注的是,兆豐身為擁有官股的產險,在這個部分有沒有善盡義務,而不要去刁難民眾核保的權利或納保的權利?

主席:請兆豐產險梁董事長說明。

梁董事長正德:委員好。有關線上投保的部分,本來就沒有親簽的問題。所以線上投保其實是不會有這個問題。線下的部分主要有一部分是因為我們在停售前這一、兩天大量湧進相當多保單,多達幾十萬件,經過我們查核之後發現,有些簽名的字跡相當雷同,所以就如同局長講的,我們其實只是請這些保戶回來確認他有投保意願。

林委員楚茵:所以要確認是不是本人?

梁董事長正德:是。

林委員楚茵:而不是保經或保代來協助的,以致於簽名的並非本人?

梁董事長正德:對。

林委員楚茵:但並不是用這個方式來做刁難及拒保?

梁董事長正德:我們沒有刁難。因為代簽名投保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所以我們必須要確認是他本人的投保意願。

林委員楚茵:好,本席也希望,如果遇到保險人已經確診或是被居隔,這部分是必須符合CDC的防疫規則的,如果他們來回覆的話,你們也必須用其他方式來跟他們聯絡,不要逼他們出門,不然會違反CDC的防疫規範。

梁董事長正德:這個我們知道,如果有通知我們,讓我們知道他正在居隔或確診,我們會給他更長的時間,等到解除隔離之後,再來處理這件事情。其實我們有很多融通的方式。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董事長。我希望有官股成分的兆豐產險在這個部分,即使不要做第一名,也至少要做到符合標準,不要讓別人覺得兆豐在出「漚步」,拒絕投保。

梁董事長正德:不會,我們現在其實都會依照主管機關的要求在執行。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

梁董事長正德:謝謝。

主席: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1時17分)部長好。我們來看一下娛樂稅法第五條,本條規定電影稅率的上限,外國語言的電影是60%,本國語言的電影是30%,娛樂稅法是你主管的法令,請問這個規定是為了保護本土電影還是為了提倡國語?還是為了跟共匪進行文化宣傳之鬥爭?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好。都沒有關係。

鍾委員佳濱:怎麼會沒有關係?在1962年的筵席及娛樂稅法修法審查報告寫,為了加強與共匪作文化宣傳之鬥爭必要工具,避免外國影片對國人的不良影響,所以實施差別稅率,那時候部長出生了沒?

蘇部長建榮:那是當時的情況。

鍾委員佳濱:時空背景?

蘇部長建榮:對,那個時候我才一歲。

鍾委員佳濱:好,民國70年就不是當時了,和現在的時空背景比較近了,我們來看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三條規定,臺灣國家語言包含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我唸一段話,你看看是不是自然語言?「老鐵啊!上回互聯網的視頻您瞧了沒啊?」,請問,我講的是不是臺灣固有的自然語言?

蘇部長建榮:不是。

鍾委員佳濱:不是?好,那你來看看,你們財政部在民國70年說,以本國語發音的核定為中國影片,準用本國片的稅率,那講普通話的中國電影,可不可以適用本國語言片的稅率?

蘇部長建榮:那個時候認定是可以。

鍾委員佳濱:那現在可不可以?

蘇部長建榮:現在還是可以。

鍾委員佳濱:現在還是可以嘛!我覺得這個很荒謬,目前娛樂稅是一種有目的的特種消費稅,大概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減少特定生產,降低外部成本,透過租稅把成本內部化,像碳稅、碳費,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第二種是為了促進分配的公平,落實量能課稅,透過租稅手段,來加重消費者的財務負擔,像是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又稱為奢侈稅,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特種消費稅有這兩種,還有第三種,為了減少社會的特定消費,透過租稅,寓禁於徵,像是菸害防制法裡規定的健康捐,因為不希望人民多抽菸,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特種飲食營業稅抽比較高的稅率,也是同樣的目的,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鍾委員佳濱:那請問一下,目前我們娛樂稅是不是一種特種消費稅?

蘇部長建榮:因為娛樂基本上是一個消費行為,所以娛樂稅等同是一種特種消費稅。

鍾委員佳濱:課徵目的是要寓禁於徵,還是要透過租稅來加重他的財務負擔?是哪一種?

蘇部長建榮:都有。

鍾委員佳濱:都有?所以是既有奢侈稅的性質又寓禁於徵?不鼓勵不良行為、不好的行為?

蘇部長建榮:一部分是因為當初租稅的目的。

鍾委員佳濱:就是寓禁於徵,不鼓勵不好的行為。娛樂稅的前身叫做筵席及娛樂稅,是在民國31年開始施行的,當時我們都還沒出生,是為戰時儉約的生活風氣,制定筵席及娛樂稅,那時候只要吃飯一次沒有超過20元就免稅,意思就是當時一餐超過20元的,都是有錢人,是不是這樣?那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嘛!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到了60年代,因為筵席稅只占全國稅收的0.4%,稽徵成本過高,所以政府在民國69年就廢止了筵席及娛樂稅法,改為娛樂稅法,這個是你們財政部的意見嘛!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我是從財政部的史料陳列室找出來的,當時財政部認為說,筵席稅只占0.4%,稽徵成本過高,就把它廢掉了,改成只有娛樂稅,是不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在民國95年,也就是2006年,因為寓禁於徵,早年打保齡球和在彈子房打撞球被禁止,後來改了,大家認為這些都是一般性的休閒活動。部長,你唸國中或高中的時候,學校的老師或教官會不會去彈子房抓在那邊打撞球的同學?

蘇部長建榮:會。

鍾委員佳濱:現在會不會?

蘇部長建榮:不會。

鍾委員佳濱:所以娛樂稅的目的是在避免奢侈行為,而且不鼓勵特定的社會風氣,一旦打撞球跟保齡球變成一般的休閒活動,相關的娛樂稅就不課了嘛!是不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現在的娛樂稅標的,在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一項中有六款,包含電影、歌唱、魔術、夜總會、競技比賽、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娛樂設施等,哪一項現在還是奢侈行為?哪一項不鼓勵民眾從事?你告訴我是哪一項。

蘇部長建榮:這個要看情況。

鍾委員佳濱:怎麼樣的情況?夜總會你去不去?舞場、舞廳去不去?打不打高爾夫?

蘇部長建榮:很難講,像高爾夫的話,大部分都是比較有能力的人會去打。

鍾委員佳濱:也有人說高爾夫是一種體育活動。

這夯不啷噹的六種款式,其實都已經是上個世紀的事情了,就像吃一頓飯超過20元,現在不會認為是奢侈,現在打撞球、保齡球,人家不會不鼓勵,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到2007年,就是上一次娛樂稅修法的時候,把撞球和保齡球拿掉,還作了一個附帶決議,要求娛樂稅要一年內全面廢除,部長,那時候你在教書吧?不知道這件事吧?

蘇部長建榮:對,那時候我在教書。

鍾委員佳濱:但是高爾夫的部分另外再檢討,當時修法把撞球跟保齡球拿走之後,大家認為娛樂稅已經過時了,高爾夫的部分還要再討論,當時的財政部怎麼回應,你知道嗎?當立法院作出這個附帶決議之後,財政部說不宜輕言廢除,當年財政部說了兩個理由,第一個是娛樂稅是鄉鎮市的重要財源,但是財政部可以接受在未來財改的時候把藝文、體育性質活動的娛樂稅刪除,2007年到現在已經15年了,部長,刪除了沒?

蘇部長建榮:目前還沒有。當初沒有刪除有幾個理由,一方面是因為娛樂稅和能源稅會配套,做為一個替代性財源,而能源稅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課徵。

鍾委員佳濱:但是我們來看當年筵席稅取消的理由,在2020年,全國的地方政府的歲入有1.21兆,其中稅課收入占了57%,共6,384億元,娛樂稅只占了其中的18億元而已,占當時地方政府歲入的0.16%,以稅收來算的話,只有0.28%,比當年的筵席稅的0.4%還少。部長,連當年占0.4%的筵席稅都廢了,這種娛樂稅還要保留嗎?而筵席稅稽徵成本高,我們來看一下,地方政府稽徵娛樂稅,每千元的成本要212元,稽徵其他稅的成本平均是19元;就拿我的選區屏東來說,最容易課徵的稅是牌照稅,成本是25元,娛樂稅的成本是幾倍?22倍,是544元。這樣的稽徵成本,在你們財稅官員的眼裡,是一個好的稅嗎?有必要嗎?部長,是不是要整個檢討?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剛才我接受幾位委員的詢問,整個情況我們大致上都瞭解。

鍾委員佳濱:好。剛才署長也說了,這是地方的重要稅,我們來看一下地方,2020年全國前五名,分別是關西鎮、湖口鄉、魚池鄉、彰化市、屏東市,這些鄉鎮的總歲入是這麼多,但稅徵不到500萬,占比是12.6%、3%多,彰化及屏東都是1.3%,占比並不高,絕對值也不多,你知道我們屏東市娛樂稅的大宗是什麼嗎?你猜猜看?屏東市沒有高爾夫球場喔!

蘇部長建榮:會不會是娃娃機或是什麼?

鍾委員佳濱:猜對了一半,也不是電影,是什麼?答案是電子遊藝場。彰化縣是六都以外人口最多的縣,屏東是第二大縣,電子遊藝場在縣轄市當中是比較多的。考你一下,滑水道、旋轉滑水道、球池跟電動搖搖馬之中,哪一個設施要課娛樂稅?

蘇部長建榮:滑水道如果是設在遊樂區裡面,遊樂區的門票收入就要繳娛樂稅。

鍾委員佳濱:那其他的呢?

蘇部長建榮:旋轉滑水道跟電動搖搖馬這兩個都是要繳娛樂稅。

鍾委員佳濱:你問大家同樣的問題,大家都會說應該都不用課娛樂稅,你說的沒有錯,你有做功課。財政部在82年的函釋說,非機動式的滑水道是健康活動,免徵娛樂稅,但是電動的娛樂設施就要課娛樂稅,親子堡提供的非電動遊藝場,是免徵娛樂稅的,換言之,電動的設備就要。我有時候去百貨公司坐按摩椅,或是去游泳池游泳,旁邊有按摩機,我投個10元,按摩一下,要不要課稅?

蘇部長建榮:不用。

鍾委員佳濱:要,電動的要,但是真人在現場為我服務要不要課娛樂稅?不用。是不是沒有接電的娛樂效果比較差?是這樣嗎?不是吧?

蘇部長建榮:不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們財政部的函釋對於娛樂設施的定義很奇怪,同樣去高樓觀景,買門票去101觀景台,要不要課娛樂稅?

蘇部長建榮:不用。

鍾委員佳濱:坐摩天輪要不要課娛樂稅?

蘇部長建榮:要。

鍾委員佳濱:要,因為摩天輪有接電。去釣蝦場釣蝦,要不要課娛樂稅?

蘇部長建榮:不用。

鍾委員佳濱:去漆彈場打漆彈,要不要課娛樂稅?

蘇部長建榮:應該要。

鍾委員佳濱:要。聽演講要不要課娛樂稅?

蘇部長建榮:不用。

鍾委員佳濱:看脫口秀要不要課娛樂稅?

蘇部長建榮:脫口秀就是表演的性質。

鍾委員佳濱:脫口秀比較好笑,有娛樂效果,要課稅?那如果我講得不好笑,我就不繳稅,可以嗎?博恩就說來審查他的脫口秀,不好笑的叫做演講,不用課稅,好笑的有娛樂效果,要課稅。是這樣子嗎?

蘇部長建榮:也不是這樣。

鍾委員佳濱:最後我來做一個結論,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一項最後一款提到「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什麼叫做「供人娛樂」?財政部的函釋沒有標準,我剛才講得很清楚了,在場沒有人聽得懂,接電的比較快樂,不接電的比較不快樂,是這樣嗎?我們看看第一項的各款,電影、藝文活動、競技比賽這些是促進藝文、體育發展,不用再課徵娛樂稅,其實目前在稅率上有優惠。娛樂稅這個部分有課營業稅、營所稅;庶民的娛樂,如夾娃娃、搖搖馬,還需要課娛樂稅嗎?

蘇部長建榮:夾娃娃機好像是要。

鍾委員佳濱:我的意思是說,要通盤來檢討,按照前面各款,有哪些地方可以去?如果是第二款中的夜總會、表演、舞廳、舞場或電子遊藝場,其實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二條規定,特種飲食業當中,夜總會可以放進去。酒家及有陪侍服務的茶室、咖啡廳,可以放進去,稅率分別是15%和25%,有點接近這一類的性質,可不可以併過去?可以啊!其實目前這部分有重複課稅,也課了這個稅,也課了那個稅。另外,高爾夫球場比較有爭議,根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二條第二項,指每次銷售價格達50萬元以上之入會權利,高爾夫球場要課娛樂稅,其實最根本的目的是什麼?因為球證很貴,打高爾夫不是運動,是球證買賣交易,經營高爾夫球場,提供特種的貨物及勞務,就要按照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法第二條第二項來課稅。這些在其他法律都找到法源依據來課徵,最後的結論是,請財政部針對廢除娛樂稅,將奢侈、投機活動併入營業稅法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進行修法評估,可以嗎?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們可以進一步來評估看看。

鍾委員佳濱:好。另外,針對廢除娛樂稅之後的鄉鎮市稅損,應該由何種替代財源來彌補,是不是也要評估一下?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我們要跟主計總處來討論。

鍾委員佳濱:多久可以好?

蘇部長建榮:我們剛才答應幾位委員,大概在6個月內。

鍾委員佳濱:希望快一點,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

鍾委員佳濱:主席指示一下,我希望快一點。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鍾委員佳濱代):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1時31分)我們看到國際情勢,美國股市連番下跌。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好。但是昨天是上漲。

羅委員明才:昨天漲了一點,雖然漲了一點,但是最近一直跌,你會不會覺得今年變動比較大?因為牽一髮而動全身,美國的經濟體那麼大,美國股市一跌,會不會就此踏入熊市?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美國會有這樣子的情況,就是因為他們的通貨膨脹大於預期,聯準會升息、縮表,態度非常明確而且非常快,當然大家會擔心,如果太快速的話,會不會造成進一步的經濟萎縮,所以影響整個股市的動能,這是他們的情況。

羅委員明才:所以美國的利率會一直、不斷地上升,金融方面會縮表?這是大概的趨勢吧?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臺灣也受到一些影響了啦!

蘇部長建榮:對,臺灣有因為美國升息導致資金、外資流出這個可能。

羅委員明才:那對於臺灣會不會繼續影響下去?

蘇部長建榮:委員是說……

羅委員明才:股市表現。

蘇部長建榮:就目前的情況,最近一個、兩個月大概是上上下下,今年從一萬八千多點,到目前為止大概是一萬六千多點。雖然價跌下來,量也縮了,去年有四千多億元,現在大概只有2,500億元到3,000億元的水準,但還不至於那麼嚴重,整體來看,仍然屬於比較穩健的情形。

羅委員明才:依我看臺灣的情況,第一季上市上櫃公司的表現竟然超乎預期啊!

蘇部長建榮:對,相對於去年。

羅委員明才:營收非常亮麗啊!無論是公司公布的財報也好、展望也都不錯,殖利率……

蘇部長建榮:殖利率滿高的。

羅委員明才:都相對變高了嘛!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可能也因為這樣的情況,我發現八大公股銀行開始積極地買進。

還有,國安基金也是財政部負責,在部長心裡面,是否大概有個底線,就是臺股不會跌破1萬6,000點?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任何底線。如同我剛才跟委員講的,國安基金都會隨時注意國內股市的狀況,如果出現不理性或非理性的下跌,這時國安基金當然就會經委員會同意後在適當時機操作。

羅委員明才:講起來,對於國安基金大家都很讚嘆,因為很厲害。國安基金累積數年來大概賺了多少?有沒有統計過?

蘇部長建榮:沒有賺多少啦!因為有一年好像也賠得滿多的。有賺的話都是直接當年度繳庫。

羅委員明才:大概超過幾百億元了吧?

蘇部長建榮:應該有。

羅委員明才:依我看,國安基金的長期投資就是反向操作,你丟我撿,以財政部的立場,好像是在臺股跌無可跌的狀況下,公股就開始大買。而國安基金又會熬,所以對臺股來說就展現了強大的信心。

蘇部長建榮:我向委員說明一下。公股買賣都有自己的財務操作部位,基本上,他們在這部分都是依據自身財務操作的原則。

羅委員明才:我想因為疫情關係,各行各業都很辛苦,包括小型店家、觀光業也好、餐飲也好,現在都可說是門可羅雀。在最差的時刻,我們都希望政府利多措施可以多多端出來。

蘇部長建榮:對,關於委員提到這件事,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是查定課徵,如果業者受到疫情影響停業,我們基本上都會按比例或適當調整查定課徵之營業額。所以,即使是開統一發票的店家,如果因為疫情關係暫停營業,也可以申請這段期間免繳營業稅。

羅委員明才:我國去年稅收超徵四千多億元,可說稅收情況都不錯。今年因為疫情,外在環境比較困難,就請國稅局同仁在擠稅時不要太認真。

蘇部長建榮:不會啦!

羅委員明才:反而是心態上要調整,多多幫助納稅義務人。

蘇部長建榮:會的。例如這兩年紓困期間,我們除了提供相關租稅協助以外,也讓有困難者延期分期繳納,這些我們都能做。

羅委員明才:提出這類申請的多不多?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滿多的,據我的了解,例如去年就滿多的,有好幾百億元的申請延期分期繳納金額。

羅委員明才:今年大概有多少家、總金額大概多少?

蘇部長建榮:今年還沒申報結束,比如說所得稅要到6月30日才是申報期限。

羅委員明才:6月30日會不會再延?

蘇部長建榮:目前不會。

羅委員明才:我聽很多醫生提到,這次疫情的高峰期又延長了,預估還要再持續一個月左右。那過一個月就是6月,如果到時候疫情又嚴重,是否可以再酌予往後延1個月?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大概是訂在6月30日,比照去年。如果受疫情影響,比方說居家隔離、住院,必須針對個案給予延長申報期間20天。

羅委員明才:再延長?

蘇部長建榮:對,但屬於個案,到時就不是通案了。

羅委員明才:今年度不一樣,請你們儘量以更多愛心處理。

蘇部長建榮:當然。

羅委員明才:以愛心查稅共體時艱嘛!大家共度難關。

蘇部長建榮:我向委員報告,今年我們也特別提出、我也在此說明好幾次,就是手機報稅。目前根據我們統計,在網路上報稅的大概有1/3以上都是用手機報稅,也就是有七十多萬人用手機報稅。

羅委員明才:手機報稅與網路報稅的比例可以再往上增加。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儘量不要臨櫃,因為第一線國稅局同仁也很辛苦,其實可說膽戰心驚啊!

蘇部長建榮:是。

羅委員明才:第一線每天接觸量那麼多,可說病菌就在你身邊!所以要儘量改變,畢竟時代變了。

時代在變,財政部也要變啊!像我們今天談娛樂稅,大家聽了都很驚訝是80年前立的法,真的要趕快改啦!我也對部長講了好多次,但15年來又沒改,已經是80年的事情了,就是以前說反共復國那樣的時代背景。高爾夫球也是奧運項目啊!還有,影劇、藝文都是我們要鼓勵的項目,政府發了很多三倍券、五倍券,不就是要鼓勵大家消費嗎?更何況,娛樂稅的課徵對象就是一般民眾嘛!但民眾打高爾夫球運動,何罪之有?就像民眾過去打保齡球、打撞球、看電影等等統統要課稅,這種法真的該退掉了啦!

蘇部長建榮:撞球與保齡球現在是不課稅的。

羅委員明才:我知道。

我認為愈快愈好,最起碼半年之內應該可以端出整套修改方案出來吧?

蘇部長建榮:我剛答復幾位委員垂詢時就說明,給我們半年時間通盤檢討。

羅委員明才:這次是說真的喔!不要過了半年你又高升,又沒有下文。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所謂高不高升的問題,就是回學校。在我回學校執教之前,我會儘量把這件事情做好。

羅委員明才:但人生的劇本也不是你寫的啊!有時候很難講。我希望你依約行事,因為對於廢除娛樂稅,今天大概所有委員發言主張都一致。

蘇部長建榮:委員,不一定是廢除娛樂稅。

羅委員明才:或是調整啦!

蘇部長建榮:是整體調整、檢討。

羅委員明才:要合理啦!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比如說運動項目、奧運項目、職棒、籃球這種健康的、比較好的活動,或是看電影、藝文活動,這些當然都應該免稅啊!鼓勵都來不及了。

最後一個問題要請教兆豐產險。大家最後還是買了防疫保單,請教兆豐產險梁董事長,根據你們手上的資料,有沒有重複投保的保單?

主席:請兆豐產險梁董事長說明。

梁董事長正德:有。

羅委員明才:有人重複買保單喔?

梁董事長正德:對。

羅委員明才:最多買幾張?

梁董事長正德:我倒沒有特別注意,不過目前初步清查,大概有二成是保單超過2張以上的。

羅委員明才:有幾成?

梁董事長正德:超過二成。

羅委員明才:二成喔?

梁董事長正德:有二成購買保單2張以上。

羅委員明才:喔!這是2張以上。那買最多者,有沒有人買到10張?

梁董事長正德:其他公司有這種傳聞,有人買到10張、11張。

羅委員明才:對,我也聽說。如果他買了10張,你們這筆帳怎麼算?

梁董事長正德:等於都賠啊!以現在的狀況,其實都要賠。

羅委員明才:還是要賠喔?

梁董事長正德:對,所以我們現在才會……

羅委員明才:我想還是要落實契約精神。既然保都保了,你們不可以賴喔!只要有核保通過,大家有了雙方契約,該履行義務就履行義務吧!

梁董事長正德:是。

羅委員明才:你們的股本才二十幾億元吧?

梁董事長正德:30億元。

羅委員明才:那你們這樣一賠下去就破產啦!

梁董事長正德:我們的主協議有80億元。

羅委員明才:裡面還有一些公基金?

梁董事長正德:對。

羅委員明才:如果不行就要辦增資啦!

梁董事長正德:是。

羅委員明才: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1時43分)部長好。我們還是一樣,先談召委安排關於娛樂稅這幾個問題,其實也是延續性話題。請部長看一下,這是非常有名的博恩以及他的脫口秀,他好像也涉及行政訴訟,起因是他被扣了娛樂稅。演講、說書、脫口秀這些標準為何?從娛樂稅的角度來看,博恩被課了,就是因為財政部認定營利或娛樂。所以這個概念就是演講最好不要讓大家覺得很好笑,因為只要大家笑出來,好像就有娛樂性質,導致可能不小心就被課稅了。光是這個案例就有很多問題點,到底什麼算是娛樂、對於娛樂怎麼樣比較精準地定義?其實本來就有其限制,也就是不是那麼容易有效定義。你看,光是在概念上什麼是不會被課到稅的演講?或什麼在你們嚴謹定義下算是不在課徵娛樂稅範疇內的活動?

更不用說這些了,例如電影。娛樂稅法確實沒有直接把電影直接規範在內,可是我必須坦白說,隨著時代變化,諸如Netflix或Spotify等串流影音平臺反而沒有被課到稅,而且有更多人用Netflix這些平臺看電影,結果反而是去電影院的被課了稅。剛才召委其實已經講了,這部法已經是80年前的,而且依照過去的經驗,可能也要不斷對法律內涵進行解釋,比如說等一下我們也會提到的高爾夫球,現在還是列在裡面,但是以前要課稅的撞球就移出去了,所以也會牽涉到現實。光是在課徵對象上──直接講好了,雖然我們在報告上也看到,你也有說明,但仍然有人反映高爾夫球有破壞水土保持、耗竭、破壞環境及生態的可能。我們也知道過去的修法過程,針對撞球與保齡球,在更早的年代,大家好像覺得去那種地方不太對,視為特殊行業。

主席(羅委員明才):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對,在解嚴之前是這樣。

張委員其祿:對,但後來大家又覺得其實也是正當娛樂。

我相信部長應該也覺得這部法從頭到尾常常讓貴部很困擾,因為你們常常為了要與時俱進,必須一直函釋、解釋,或是把某個項目移出規範等等。而且我們也知道,每一個列在這部法裡的項目都有寓禁於徵的想法在其中,講白了只要是列在那裡的項目,就被認為應該屬於比較負面的概念,好像是想達到這樣的效果。

蘇部長建榮:對,主要是寓禁於徵的作用。

張委員其祿:也就是只要被列在這些法律裡就有這種意涵。

我先講一件很好玩的事給部長聽,其實要檢討的主張也不是今天開始。剛才召委要求檢討半年,但是召委,其實我調出了一項資料,我看了也真的很感動。這好像是1997年的提案,提案單上現在唯一還在的只有資深的召委,其他委員都不在立院了,可見羅召委有多資深!1997年當時,這項附帶決議就主張娛樂稅在一年內全面廢除,還請財政部提出補充地方財源之配套辦法。現在已經是2022年了,結果1997年的想法卻與現在一模一樣。今天可能也還會有很多附帶決議會提出來,其實也都是這幾個精神。我自己簽了幾項提案,我自己的辦公室也送出幾項提案。

這個法走到今天到底是不是真的還要存在,我也覺得已經是個困擾。當然我們也承認,這些娛樂活動到底會不會造成外部性、會不會造成社會分配不公?或是否屬於劣價財貨?這些是財政學在談的問題。如果是,才需要考量寓禁於徵的精神。但以現在的總體狀況,部長覺得還是符合社會現在的期待與狀況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娛樂稅的課徵標的在八十幾年來當然有一些演進,以目前、現行的社會型態、消費型態與生活型態來講,確實有一些值得檢討的地方。

張委員其祿:對,若是不斷用函釋,有些項目或許現在看起來合理,但過了一陣子可能又不合理,或是有時候坦白說也不公平。比方說我剛才提到的透過影音平臺看電影的不用課稅,去電影院看的卻要課,這些都會造成實務上的困境。

蘇部長建榮:是。

張委員其祿:當然我們也要問,廢止娛樂稅對國家財政與產業有什麼影響?這點我們也談一下。就這個部分,我也實際調出資料,娛樂稅屬於地方稅,那它占地方稅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坦白說,大概就是1%啦!根據我所調的資料,最高的就是新竹縣,可能因為……

蘇部長建榮:高爾夫球場很多。

張委員其祿:對。

還有嘉義市,以前有很多電子娛樂業。但不管這些,大概就是1%左右。我們也知道,為了符合財政紀律,如果要廢除稅制,必須有補充財源,而坦白講,這件事有點像之前的印花稅問題。中央若是想做掉某種地方稅,部長最清楚了,地方當然會哭窮,因為其財源就是非常有限。所以衍伸問題是不是又回到中央?

坦白說,地方整體上就是財源不足,我們很同情,也知道雖然娛樂稅可能只占其稅收的1%,但就算只少這一點點錢,地方也還是很心痛。所以正本溯源之道,還是應該透過統籌分配稅分配機制、營業稅分成多少、是否能將更高比例納入統籌分配稅等作法,讓稅款分回來時能更公平一點。這可能是更加正本清源的作法,所以應該往這個方向。

蘇部長建榮:我想都可以納入整體通盤考量。但我也要向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大約在民國99年或100年提出財劃法修正草案時有一項原則,就是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基本上,這個原則這幾年來都沒改變。

張委員其祿:如果你幫忙地方找到比較好的財源,也許更能解決這個問題嘛!不然地方總是覺得你在割他們身上的肉嘛!

蘇部長建榮:是。

我也向委員報告,娛樂稅是鄉鎮市稅,以鄉鎮市來講……

張委員其祿:更窮啊!

蘇部長建榮:很窮,所以即使只課到10萬元,也是非常珍貴的10萬元。

張委員其祿:是,沒有錯,你看這裡的分配比例就很清楚,比較各縣市、各鄉鎮,鄉鎮分配到的比例都是最低比例,所以他們當然會更在意這件事,所以我們也不能不顧及他們,這是事實。

蘇部長建榮:對。

張委員其祿:我們也必須講,在疫情中,藝文、娛樂產業也是受創很嚴重的,所以政策目標本來就是加以鼓勵。但如果課娛樂稅,好像又等於禁止,光是在政策目標上就是相違背的。我要補充一個點,其實國內有地方稅法通則,部長也非常清楚。

蘇部長建榮:是。

張委員其祿:如果真的有些事情會對地方造成比較不良的衝擊,也就是有負的外部性,按照地方稅法通則,地方機關自己想辦法也可以啊!

蘇部長建榮:地方可以按照既定稅率加徵,法規也授權地方新增一些特別稅課。

張委員其祿:對,如果地方真的覺得衝擊太大,比如說蘭嶼、綠島覺得太多觀光客對他們不利,也可以直接課觀光稅,就是這種概念嘛!

蘇部長建榮:對。但是特別稅課有時限,不能是經常性的,只能為一定年限。

張委員其祿:對,但這也是一種制度解套方案,也就是說地方自己也有點工具啦!如果真的覺得想怎麼樣,就自己去做,就像現在地方也有土方稅、觀光稅這種概念嘛!我直白地說,他們自己也可以因地制宜啦!

蘇部長建榮:對。

張委員其祿:在政策目標上,也許總體上課徵了很困難的娛樂稅,而且如同投影片上的笑話。為什麼擺出這道餐點?這道餐點是遊樂園的餐點,在Ptt被大家抱怨到翻,又貴又難吃,還有人抱怨為什麼去遊樂園總是特別會碰到這種餐點?就是因為內含娛樂稅嘛!業者當然一定轉嫁這些的嘛!所以每到遊樂園,東西就是又貴又難吃、品質又差。

我們一方面希望鼓勵藝文觀光,因為這是新興產業,另一方面卻又壓榨它,所以今天財委會委員幾乎已經有一致的共識,都覺得這種稅真的不要再玩下去了,因為有太多實務上的困難,也造成不管業者也好、民間也好,都會覺得它是有問題的。

蘇部長建榮:不過對於剛才談的這份餐,我的看法是基本上是對遊樂區、對門票課娛樂稅,但裡面的餐也許需要另外點,或者是因為遊樂區與其他廠商合作,結果又被收比較高的費用。

張委員其祿:我們知道剝了超多層皮啦!在遊樂區,大家最好……

蘇部長建榮:這是不課娛樂稅的,與娛樂稅沒有關係。

張委員其祿:但對業者而言,羊毛出在羊身上,反正就要想盡辦法轉嫁。所以,若是給業者太多負擔,業者最終當然還是轉嫁啦!

總結來說,稅目的合理性與明確性一直都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1997年召委就提過決議,也就是當時希望廢除,而且要求半年就要看到成果。剛才召委也講了,希望半年要有成果,所以希望不要重蹈1997年的歷史,原本要求半年要弄出成果,也沒看到成果,我們還是希望這項稅目的檢討必須立即進行。如果有可能,甚至可以用其他方式增加地方其他財源,把這個漏洞填補起來。以上。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11時56分)我今天要就教的題目是稅務協談制度。它有很多優點,包括會釐清各項經濟活動的爭議、有助於增進稅捐稽徵工作,也可以減少徵納雙方消耗很多時間、很多精神的狀況。可是它有個最大的缺點,就是沒有法制化。請問財政部蘇部長怎麼看稅務協談這個問題?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我想,基本上,稅務協談是針對納稅義務人在稅務上有一些問題時,賦稅署也好、國稅局也好,會請納稅義務人前來討論一些關於課稅事實的認定。

江委員永昌:好啦!我來講啦!因為從78年到現在,就只有一套稅捐稽徵機關稅務案件協談作業要點,裡面提到當課稅事實不明、證據採認未臻完備時,財政部可以在納稅義務人提起行政救濟之前做這樣的事。協談要點與協談結果都會記錄下來,而且效力還滿大的喔!不管是在審查階段,還是已經進入訴願之後的重新審查,或者行政救濟撤銷之後重查,都可以採取稅務協談。這樣創造下來,案件真的不少!108年至110年,在審查階段辦理稅務協談的有1,181件,訴願之後重新審查或行政救濟撤銷再重查的有3,174件,數量不少,但我就會覺得隱憂也不小。「好佳哉」──也不一定是「好佳哉」,經過稅務協談之後,納稅義務人又跟財政部打行政救濟官司的至少也有2件。而且我很懷疑2件這個數字,也很擔心有黑數。

雖然稅務協談看起來有一定的效果與數量,可是沒有法制化,又也許有優點,那該怎麼看?我就是要請教這個問題。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基本上,基於租稅法定主義,稅務協談不會涉及……

江委員永昌:本席問的就是租稅法定啊!因為多次大法官釋憲與見解都強調租稅一定要法定,包括租稅客體、租稅主體在內。

蘇部長建榮:我們是處理課稅事實的認定,而課稅事實的認定有時會涉及裁量權與實質課稅原則應用。我想,這部分還是需要向納稅人進行比較詳細的說明……

江委員永昌:部長,算了啦!問你租稅法定,結果你卻在繞圈圈,我乾脆開宗明義、直接講。到底財政部所認為的稅務協談是不是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訂定的行政契約?到底你們是否如此認為?

蘇部長建榮:不是,我們……

江委員永昌:學者專家、教授意見很多,你們也認為不是嘛!

蘇部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法務部是打臉你們的嘛!他們說稅務協談最後的結果不能拿來作為證據核課;如果你認為稅務協談是行政契約的話,到時候不是走行政處分的行政救濟,而是變成兩造雙方去法院打行政契約的訴訟,所以法務部很早以前就打臉你們。你自己也覺得不是行政程序法當中的行政契約,那它到底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比如說稅務協談裡面涉及課稅主體、課稅客體還有稅率,這個沒有協談的空間,也不能作為和解契約取代,所以基本上……

江委員永昌:使用的量這麼大有隱憂也有黑數,卻不知道……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請署長說明。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許署長說明。

許署長慈美:主要是針對課稅資料的掌握,稽徵機關在調查的過程中,可能沒有辦法全盤掌握,所以我們會跟納稅義務人溝通,了解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能不能適用裁量權。

江委員永昌:不管你講實務上有什麼困難或操作,我就跟你說不能違反租稅法定。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我也可以直接跟你講,許志雄等好幾個大法官講了,剛剛我就唸了,反正租稅法定是最根本的解決方式,就是從法律去定。我先講外國的立法例,像美國的內地稅法就有講,IRS要解決像你剛剛講的問題,徵納會有很多爭議,你要調查,怎麼去談?因為納稅義務人手上擁有最多資料,不是你們一定能夠拿得到的,你可能必須要有方法、方式,可是美國內地稅法就直接定,可以依據協議的內容課稅,並涉及稅額,它就規定在美國的內地稅法,這是一種。還有一種是德國,德國的行政機關也講這個不能叫行政契約等,可是因為財務法院屢次判決,支持稅捐機關可以跟納稅義務人就課稅標的鑑價,取得事實上認知的共識,所以德國是由法院不斷判決,透過很多案子形成這樣的制度。這兩種都有。

臺灣的狀況我剛剛有跟你講,法務部跟財政部的見解方面,你現在也說它不是行政程序法的行政契約,財政部跟法務部一致了。但是我要告訴你,法院的判決資料你們可以回去調,哪一個判決書我就不講了,總共有五種,有的法官把你們的稅務協談當做陳述意見,有的法官當做行政指導,有的法官說這是非正式和解,有的法官仍然說這個是行政契約,有的法官的判決說這個是證據,光是法院的判決就有這五種說法。不管你有多大的困難,就是要租稅法定啊!那怎麼辦?你們可能要積極一點處理,應該提出立法提案過來,看怎麼處理。臺灣也不可能像德國,透過法院多次判決的方式,因為法院法官的判決就有五種,不像德國的財稅法院,判決說是這樣就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委員提到這一點,我們會再思考看看整個要……

江委員永昌:這個問題很久了,必須要處理,否則你們面對租稅法定……

蘇部長建榮:我們再了解……

江委員永昌:我們當然可以體諒你們查稅真的非常不容易。

蘇部長建榮:讓我們了解一下整個情況再適當的處理。

江委員永昌:好。剛剛有委員問,可能跟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幫你們努力的有一點歧異,可能問錯了,我現在問清楚給你聽。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有設立稅務專庭,稅務專庭已經設立了。

蘇部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德國跟日本的稅務法庭上不是只有法官而已,還有設置稅務調查官。我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幫你們問的是我們法院──財政部有沒有思考設立稅務調查官?就好像智慧財產有智慧財產的技術官,能夠幫忙法官。你們要不要去爭取跟司法院講一下,讓法官在稅務專庭能夠有稅務技術的調查官協助?要不要增設?財政部的看法怎麼樣?這會有幫助。

蘇部長建榮:整個稅務法庭的設置,我們尊重司法院的相關……

江委員永昌:不,我就是怕你這樣講,我覺得你要爭取,對於解決問題真的有幫助,我建議財政部要爭取。我不但要這樣建議,還要跟你講,現在我們的稅務是走行政訴訟法,目前司法院在研擬稅務訴訟審理法,你們要早一點因應,早一點準備,有關稅務訴訟審理法的相關意見,你們要想清楚。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再跟司法……

江委員永昌:我覺得是正面的。

蘇部長建榮:對,我知道。

江委員永昌:我是幫忙協助。

蘇部長建榮:我知道。我們會再跟司法院了解整個有沒有做任何改變或是規劃。謝謝。

江委員永昌:稅務技術調查官、稅務訴訟審理法,請財政部加油。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2時5分)部長好。董事長,兆豐產險這一波的防疫保單賣出多少張?

主席:請兆豐產險梁董事長說明。

梁董事長正德:八十幾萬張。

曾委員銘宗:賣出的高峰是什麼時候?

梁董事長正德:就是今年3、4月這一段時間。

曾委員銘宗:兆豐在做什麼?國外像美國、英國等先進國家曾經面臨疫情高峰,到1月;亞洲的高峰是1、2月,包括新加坡、韓國,你也知道啊!你們在3、4月賣這些保單,金控沒做風險控管,你們產險公司也沒做風險控管,就這一點你要不要說明你的看法?

梁董事長正德:其實有一直關注,因為我們本身有考量風險胃納量──可以承受的保單件數,我們都有評估,只是3月下旬,後來整個防疫政策改變,確實讓我們整個……

曾委員銘宗:不是只有防疫政策改變。

梁董事長正德:對。

曾委員銘宗:染疫……

梁董事長正德:確實有在上升。

曾委員銘宗:比如說,新加坡染疫的人是人口的20%,韓國超過30%。這八十幾萬張保單假設真正要賠的話,要賠多少錢?

梁董事長正德:就像剛剛提到的,如果確診率是10%的話,我們的自留賠款大概是40億元左右。

曾委員銘宗:確診率20%呢?

梁董事長正德:大概七十幾億元。

曾委員銘宗:你們的淨值現在多少?

梁董事長正德:82億元。

曾委員銘宗:假如超過20%你們會倒掉。這些產險真的都沒有做風險控管,人家把錢交到保險公司手上,就是因為你們會做好風險控管,所以才叫「保險公司」嘛!結果保險公司自己都不做風險控管。其實這一波保單之亂顯示保險公司的風險控管能力嚴重不足。董事長,我這樣的結論你贊不贊成?

梁董事長正德:同意。

曾委員銘宗:對,同意,你算是有guts、敢講的。

梁董事長正德:是。

曾委員銘宗:超誇張耶!號稱保險公司,結果自己不保險,不做風險控管。這一波下來,我對金融機構的風險控管能力一點都沒有信心,再講一次,一點都沒有信心。另外,我也接到陳情,說在兆豐產險投保,假設是刷卡可以有時間的delay;現金申請續保會拒保對不對?有沒有拒保?

梁董事長正德:現在有一部分待審核的核保件,事實上還在處理中。有拒保嗎?

曾委員銘宗:有沒有?

梁董事長正德:目前還沒有拒保。

曾委員銘宗:確定沒有?

梁董事長正德:我們現在純粹只是──其實剛才委員也有垂詢,停售前這兩、三天,因為大量的案件湧入,所以目前針對待核保的保單,會透過通報系統……

曾委員銘宗:這些還在審核的在途保單有多少?

梁董事長正德:大概二十幾萬件,都是最後兩、三天來的,所以……

曾委員銘宗:對,連現在保的加起來將近100萬件對不對?

梁董事長正德:沒有,剛剛是含……

曾委員銘宗:已經含在裡面?

梁董事長正德:對,含在裡面。現在這部分我們在處理,而且金管會也要求我們在6月底之前完成核保,所以目前針對這一塊,我們會了解這些在途保單,有沒有保戶事實上已經有其他保單,如果風險已經獲得適當的保障,我們才會考慮是不是要婉拒他投保。

曾委員銘宗:好,今天開始實施快篩即確診,兆豐產險在執行上有沒有困難?

梁董事長正德:快篩然後經過醫師判斷確診,中間有一個過程,昨天保險局也有特別提到,這樣的話我們就會依照這樣的作業模式處理。

曾委員銘宗:所以自己快篩不算,必須到醫院,經過醫生快篩才能證明確診,對不對?

梁董事長正德:不一定是快篩,醫生要……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曾委員好。據我的了解,第一個,可以藉由視訊透過醫生確認他就是確診。

梁董事長正德:對。

蘇部長建榮:或是直接到醫院經過醫生評斷確診。

梁董事長正德:要經過醫師評斷,不是他拿了快篩劑就來申請理賠。

曾委員銘宗:OK,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12分)謝謝主席。部長好!我詢問過您很多次有關囤房稅的問題,你說現在要調稅基,請問這兩年多來,財政部針對稅基做了什麼努力?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陳委員好。我們每一個月都有追蹤各地方政府調整稅基的情勢。

陳委員椒華:是追蹤,所以主控還是在地方政府要不要調稅基?

蘇部長建榮:當然,因為地方政府有……

陳委員椒華:哪些地方政府有調稅基呢?

蘇部長建榮:據我的了解,彰化縣本來二十、三十年都沒有調,現在也調了,還有……

陳委員椒華:調稅基對整個房價或是房租有什麼幫助?

蘇部長建榮:這個跟委員所提的調高稅率是一樣的效果,因為房屋稅的稅額是稅率乘以稅基,如果調稅基的話,基本上房屋稅也會增加。

陳委員椒華:現在只有彰化縣?

蘇部長建榮:沒有。

陳委員椒華:還有誰?

蘇部長建榮:其他縣市也要調。

陳委員椒華:還有誰?

蘇部長建榮:因為它是每三年調一次,所以我們會要求各地方政府視地方發展的情況,陸陸續續針對……

陳委員椒華:等一下你再告訴我哪幾個縣市實際上有調,而且對房價有實質的幫助。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

陳委員椒華:譬如說,根據內政部最新、110年第4季的房價負擔能力指標,花蓮縣的房貸負擔是全國排名第9,排名竟然還高過六都中的高雄市。我們知道花蓮的平均年所得比較低,但是他們的房價已經漲到全國排名第9。部長這兩年多來,在第10屆立委任內,一直都主張地方要調稅基,讓地方定囤房稅的稅率,財政部到底要做什麼呢?你們只會要求而已。現在的高房價、高房租已經把年輕人安居樂業的夢想都壓垮了,部長不認為你的作為實在是不及格嗎?

蘇部長建榮:中央政府有各部會的政策配合,包含選擇性信用管制,以及內政部的……

陳委員椒華:你難道不能說服行政院長或是你的上層……

蘇部長建榮:我們也有……

陳委員椒華:這個部分財政部……

蘇部長建榮:我們也有房地合一稅2.0,基本上,這個都是針對炒作房屋的政策措施。

陳委員椒華:你看嘉義市也是房價飆漲,已經超過10%,現在哪一個地方還沒開發,喊一下房價就一直漲。現在內政部要推出實價登錄,部長認為內政部這一次推的到底是獨厚誰呢?昨天我有質詢花次長,我跟他說300億元租屋補貼看得到,真正需要申請的人吃不到,花次長說只要申請就可以了,但是申請之後,房客可能過一年就會被房東要求搬離,這個部分真正需要的人根本申請不到。部長怎麼看待這個事情呢?

蘇部長建榮:我不曉得委員為什麼說申請一年後就會被要求搬離,我不曉得這是什麼意思。

陳委員椒華:因為他去申請之後,房東就會被要求繳稅啊!房東……

蘇部長建榮:法裡面規定它不作為課稅的依據啊!基本上,我們也不會……

陳委員椒華:但是房東就不租給他了啊!

蘇部長建榮:那是房東的事情,跟我有什麼關係?

陳委員椒華:我是問你對這一件事情的看法啊!

蘇部長建榮:那是租屋市場的供需……

陳委員椒華:我說這個政府……

蘇部長建榮:委員,你不要把全部的責任都歸到我這邊來。

陳委員椒華:我讓你知道這個事情啊!政府雖然提供300億元的租屋補貼,但是不負責任……

蘇部長建榮:你不能把房東……

陳委員椒華:財政部也不負責任。

蘇部長建榮:我哪有不負責任?

陳委員椒華:你不修囤房稅啊!

蘇部長建榮:我推動房地合一2.0不負責任嗎?

陳委員椒華:你不修囤房稅……

蘇部長建榮:我推動房地合一2.0不負責任嗎?

陳委員椒華:稅基也沒辦法定。

蘇部長建榮:我要求地方政府提高稅率,現在大部分都已經提高到3.6%,不負責任嗎?

陳委員椒華:哪些地方可以高到3.6%?

蘇部長建榮:六都都有。

陳委員椒華:我剛剛說的花蓮縣、嘉義市也都沒有啊!你趕快要求啊!還有十幾個縣市沒有啊!

蘇部長建榮:我有在做啊!我不是沒有做啊!但是這個是地方政府的權責。

陳委員椒華:那你要加緊要求,如果地方不做,如果他們推不動,你就要修囤房稅啊!你要修中央的房屋稅法啊!假如推得動,好,那你有努力,但是現在如果是像我剛剛舉的例子,還是有很多縣市沒有調的話,你們這樣做還是不夠嘛!我跟你說了,現在年輕人都很……

蘇部長建榮:委員,你這樣講對財政部不公平。

陳委員椒華:對誰不公平?

蘇部長建榮:房價漲的時候,你說應該補貼房租,我說課稅會導致租金上漲,你又說要給租稅優惠……

陳委員椒華:我說要你要推出囤房稅,釋出多的房子嘛!像我有兩個房子,都拿去公益出租了嘛!我自己都做公益出租,那我自己住的……

蘇部長建榮:內政部也有相關的租稅優惠。

陳委員椒華:很多人沒有嘛!因為房屋稅不夠高嘛!

蘇部長建榮:內政部也有相關的租稅優惠,鼓勵房東做公益出租嘛!我們現在的房屋稅條例裡面……

陳委員椒華:公益出租……

蘇部長建榮:各縣市政府也都訂定對公益出租減稅的措施啊!

陳委員椒華:房東不願意繳稅,所以現在真正需要租屋補貼的人沒辦法申請,因為一申請房東就會趕人嘛!我要你知道這個情況啊!

蘇部長建榮:我們不會用租屋補貼的資訊課稅,那個跟我們沒有關係,我們不會拿那個資訊,因為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得非常清楚,那個不得作為課稅的依據。但是財委會要求我們,要追查持有多屋者有沒有逃漏房屋租金……

陳委員椒華:我再問一下好不好?部長說現在如果房客申請租屋補貼,這個300億元,你就知道房東出租了,但是你不會對房東課稅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不會拿來作為課稅之依據,那是法有明定的,財政部不會……

陳委員椒華:這部分請你們提供給本席書面說明,我們真的希望財政部能夠瞭解現在非常多租屋族的困境。

蘇部長建榮:我知道委員的意思,但是你不能把全部的責任都歸到財政部這邊。

陳委員椒華:我沒有說全部,你做得好的部分,我們會給予鼓勵,還是有很多縣市有問題,你們要怎麼去推動?

蘇部長建榮:我也瞭解,但是很多都要地方政府努力推動。

主席:好,時間到了。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其他資料請再補充,謝謝。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邱委員顯智及廖委員婉汝均不在場。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12時20分)蘇部長好。今天本席有一個法案的提案,是有關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部分條文的修正案,為什麼我會想要修法?其實現在我們碰到很多問題,從財政部提供各區國稅局有關爭議案件的數字,我們就可以看到各區國稅局有關稅務的協助或是有爭議的案件,每年增加27.5%,將近三成。納稅人的權益意識提高,這當然是沒問題的,但是納稅人權益意識提高並不表示他瞭解整個稅法的程序及調查過程,或者是他完全理解稅法,因為我們的稅法真的含有高度的專業性及複雜性,也才會造成爭議的案件變多。部長,這個趨勢你知道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何委員好。我瞭解委員的意思,但有一部分是國稅局主動為之,特別是在設置納保法之後,納保官主動去發掘問題的……

何委員欣純:是,這部分我當然會肯定。

蘇部長建榮:所以不一定是爭議增加,有一部分是納保官主動發現問題。

何委員欣純:好,沒關係,會後再請部長給本席資料,說明統計資料中哪一部分是你們主動的、哪一部分是真正的爭議,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

何委員欣純:這個你會後可以提供給我嘛!我們就事論事、就理論理。但是不可諱言,很多的爭議案件肇因於稅務人員的主觀認定,我沒有說這個主觀認定是不好還是好,這個主觀認定有時候是稅務人員基於權責,因為納稅是我們的義務也是權利,基於國家財政的穩定,需要好好地去省思納稅人到底有無覈實報稅,這部分當然沒有疑義。但有很多的爭議是來自於稅法授權給主管單位也好、給稅務人員也好,讓他們有一些行政裁量權,此行政裁量權可以說是彈性,但有時候也可以說是模糊空間,這個模糊空間也是為什麼爭議事件開始變多的原因之一。部長,我們可以再討論為什麼會如此。

再來看這份數據,也是財政部提供給我的,每年超過10萬件以上的稅務案件,而且逐年在增加複查、訴願,這些都是行政救濟的一環,當然也是納稅人的權益,但是在這個過程中,也是納稅人最需要專業協助的時刻。本席在提案說明裡面,有一句話不曉得部長有沒有聽到?我們一般人接到國稅局或是地方稅務局相關的公文,我跟你講,一般人一開始接到公文是會「皮皮剉」,因為他搞不清楚狀況,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尤其連公文的文字都不一定看得懂,這群無助的人是政府需要去協助的,他有納稅的義務、他有納稅的權利,沒有錯!如何能夠從課稅中讓他知道:第一個,原來稅法的規定內容是什麼?第二個,核課的到底是不是本身應該繳的稅?第三個,清楚地知道在程序跟調查過程中自身的權利在哪裡?我覺得這是政府對於人民的信賴保護原則,部長,同不同意?

蘇部長建榮:我想委員的意見,我們都瞭解。

何委員欣純:好,所以我才會說,現在的納保官都是任務編組、都是稅務人員來兼任,第一個,在行政救濟的程序裡面,這個角色還存在嗎?人民在進行行政救濟程序時,到底他可以怎麼要求納保官協處?或是請求諮詢以獲得專業資源?第二個,我一開始也講過,因為納保官是由稅務人員兼任,會不會有球員兼裁判的結構性問題?我這裡是寫一個問號,但我知道現在你們設置是從良善的立足點、好意的立足點、專業的立足點,來幫助這些納稅義務人,我當然知道現在的立意良善,問題是仍然會讓人產生這樣的思辨。

蘇部長建榮:委員,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基本上應該是不會啦!我們會要求利益迴避。

何委員欣純:你們不能說應該不會啦!而是你們應該想如何在體制中,去補足、彌補、完善對於納稅義務人權利意識的保護,還有他本來就有知的權利、本來就應該清楚課稅的調查內容以及課稅緣由,對於所有條文仔仔細細、每條每文,統統都應該要有知的權利啊!不是嗎?

蘇部長建榮:是!但是……

何委員欣純:因為這又很專業,對於現在的一般民眾也好或是中小企業也好,依賴的是什麼?就是各專業團體,不管是會計師、不管是記帳士、不管是相關其他的專業團體,所以本席的修法內容才希望你們是不是能進一步地擴大引進外部的專業團體或是專業人士來協助納稅義務人?只是希望這樣的方向能夠更完善,請部長能夠支持。有的法條,我知道你支持本席的修法,但是有的法條,例如在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的委員會也好,或是納稅義務人權利的諮詢委員會也好,我覺得兩者的定位是不一樣的,你搞混我法條中的內容了。我是希望建立外部的支援,針對納稅的專業及複雜性問題提供民眾專業上的支持,使他們得以跟稅務人員進行對話及溝通。

蘇部長建榮:委員,對於外部委員的部分,基本上涉及到裡面很多個資的問題。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在法律中授權你們可以訂定相關的聘任辦法啊!對不對?在其他的委員會還是有這樣的……

蘇部長建榮:這還是需要慎重啦!

何委員欣純:一個委員會或組織的存在,這部分我們再來討論。

最後一個問題,我們抗通膨大作戰,進口的大宗物資從去年12月1日開始減徵,減稅措施目前是到6月底,請問部長,還會不會再繼續延長?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尊重行政院相關的政策。

何委員欣純:目前有在討論了嗎?因為現在已經是5月底了。

蘇部長建榮:我想如果有消息的話,大概在6月初就會正式的公布,我們還是尊重行政院物價穩定小組的相關政策。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認為這個很重要,我希望財政部能支持,現在所有關於民生的物價通膨,如汽柴油、黃豆、小麥、玉米、牛肉、奶油及奶粉等,這些關稅、營業稅及貨物稅過去可以減徵的,我希望能夠繼續持續。部長,有關民生物價的部分真的很重要。第二個問題,我們從去年12月1日開始減徵之後,這些減徵之後的bonus到底有沒有回饋到消費端?財政部有沒有追蹤、分析結果?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們也責成國稅局去瞭解;另外一點,因為汽柴油、黃豆、小麥、玉米等民生必需品的減稅措施,基本上是因應農委會跟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的要求,然後做減徵,所以農委會、經濟部及法務部也都會做相關的……

何委員欣純:我拜託部長,你可不可以會商其他部會?不是他們要求你要減徵,最重要的是我們要抗通膨嘛!就是政策嘛!

蘇部長建榮:沒有啊!我們的政策是配合行政院物價穩定小組的規範。

何委員欣純:就是配合行政院的政策穩定物價,你應該要這樣講啊!

蘇部長建榮:是啊!

何委員欣純:既然我們要穩定物價,財政部也配合了,我就是希望能夠追蹤、分析結果到底有沒有達到穩定物價預期的目標。

蘇部長建榮:我們跟經濟部、農委會再做進一步瞭解。

何委員欣純:好,請會後提供書面報告給我,好不好?謝謝。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12時30分)部長,今天召委安排審查娛樂稅法修正案,委員的提案版本基本上都是刪除藝文及體育活動,包括像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音樂演奏、非職業性舞蹈等,還有各種競技比賽、高爾夫球場的娛樂稅等,僅保留像夜總會之各種表演、舞廳、舞場或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徵收娛樂稅。但是財政部以三大理由回絕,部長,請問娛樂稅法最早什麼時候開始課徵?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民國31年。

江委員啟臣:民國31年嘛!現在是111年,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啟臣:80年了,天哪!這個稅法還留在80年後的今天,實在是很可怕的事情,連主管機關都已經不認為它適用娛樂稅了,甚至不課稅還要變相去鼓勵、獎勵,包括很多國人對這些事情原本的想法及心態都已經完全不一樣了,舉例來講,我記得過去念書的時候,會去打撞球的都是壞小孩,所以撞球間就不能去,舞廳不能去,保齡球不能去打;再來是溜冰場、冰宮裡面都是流氓,很多都是壞學生才會去,所以教官都禁止,現在呢?撞球變臺灣之光,保齡球是國際比賽項目,我再講最近的,年輕人打電動玩具,以前年輕時打電動的是壞孩子,怎麼可以打電動玩具?現在臺灣的電競是世界冠軍,還列入世界運動,你怎麼不禁止呢?高爾夫球方面,曾雅妮是世界冠軍,你要不要鼓勵她呢?我覺得我們要搞清楚,財政部今天認為這項行業哪裡有問題就明講,如果認為場地有問題,就用場地去處理,更何況現在被課稅的統統是合法的,哪一家是不合法的?你告訴我,都合法的嘛!財政部不能名不正、言不順去執行這項稅務內容!

照理講,今天來說明的不應該是財政部,我今天很想問體育署、很想問教育部,有沒有來?你們到底意見一不一樣?體育署也好,像負責舞蹈、歌唱,甚至這些戲劇、音樂的單位,文化部有沒有來?到底你們的意見跟財政部有沒有一樣?財政部拿了三大理由來回絕,比如這個場地是環保有問題,大家認為它不適合,那就課徵環保稅或其他項目,對不對?怎麼會去課徵娛樂稅?這很奇怪!財政部說娛樂稅是地方稅,請教一下,地方稅沒有錯,但地方稅的名目就一定要這個名目嗎?不能用其他名目嗎?可以用回饋、可以用鼓勵運動產業發展稅,要繳稅的人都繳得心不甘、情不願,為什麼?今天他從事運動,然後居然被財政部講這是奢侈、這是娛樂,連繳稅名目他都覺得名不正、言不順,財政部可以課其他稅、可以課鼓勵運動產業發展稅,他都願意繳,但是課娛樂稅,很奇怪嘛!財政部說縣市未反對,我拿提案給你看,盧秀燕、林明溱等都是現任的縣市長,他們當立委的時候都提案刪除;再者,林佳龍當過市長吧!現在還要選臺北市,蔡其昌現在要選市長吧!這都是他們的提案,他們都要刪除,難道他們不要選縣市長了嗎?

蘇部長建榮:委員,娛樂稅是鄉鎮市稅,不是縣市稅。

江委員啟臣:一樣都是地方稅,今天要禁止也請拿出一個合理的理由來反對,財政部要反對就要反對得有理,今天稅收多少是一回事,課稅課得名不正、言不順又是另外一回事。

蘇部長建榮:沒有所謂名不正、言不順,我們都是依法課徵,只是現在……

江委員啟臣:法是財政部定的啊!人民能怎麼樣?難道想要繳稅的人今天跟財政部的認知不同就不行嗎?就不得討論嗎?主管機關在旁邊,請教一下,你們認同嗎?請主管機關告訴大家,你們認為藝文跟體育到底是娛樂還是產業?要鼓勵還是要禁止?講清楚。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黃專門委員說明。

黃專門委員幸玉:報告委員,我們認為體育就是體育,它是產業應該要鼓勵。

江委員啟臣:好,那文化呢?

主席:請文化部藝術發展司賴專門委員說明。

賴專門委員世哲:文化部向來鼓勵藝文產業的發展,所以我們透過文獎條例及相關辦法來獎勵相關藝文表演活動、電影映演等。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們的定義不一樣,財政部說這是娛樂,這怎麼是要鼓勵的呢?

蘇部長建榮:委員,他們是透過文獎條例鼓勵藝文產業……

江委員啟臣:所以娛樂稅率叫政府……

蘇部長建榮:那是特別法。

江委員啟臣:一個政府兩手策略……

蘇部長建榮:不是兩手策略。

江委員啟臣:第一,財政部食古不化,非常僵化。

蘇部長建榮:不是食古不化。

江委員啟臣:今天不是不能課稅,而是課稅的理由正不正當,財政部怎麼不要回去課筵席稅?31年的時候有筵席稅啊!

蘇部長建榮:那個已經廢止了。

江委員啟臣:為什麼廢止?因為那個稅不符合當下人民的生活習慣及民情,因此把它廢除了,對不對?所以很多事情會因為時空環境而改變,就好像過去打電動玩具會被人家講是壞小孩,都不用功念書,現在則是出國比賽得第一名,不要什麼事都等到臺灣之光出現的時候,你們才來後面拍馬屁、沾光,這個時候財政部就要看到趨勢,如果認為那個場地有什麼問題,環保法規、環境法規等,甚至很多治安法規都可以去處理,你可以罰他,也可以用那個名目課稅,但是一個過去民國31年到現在的娛樂稅,到底哪些產業還適用是應該好好被檢討、被討論,不應該連討論都不能討論,我剛剛舉的這些委員,現在都擔任縣市長,他們過去擔任立法委員的時候也都提出來,對不對?所以請務實一點來討論這個問題,不要就是一概都不能討論,甚至大家願意繳相關的稅。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們沒有食古不化,也沒有說不能討論,但是委員講話的時候,不要用非常刻薄的話……

江委員啟臣:什麼叫刻薄?我哪裡刻薄?你告訴我哪裡刻薄了?我沒有繳稅嗎?什麼叫我刻薄?

蘇部長建榮:我剛才已經承諾半年內就會有一個檢討。

江委員啟臣:我只是說財政部拿出來的這份報告案跟檢討案,那個理由在我們看來,就是跟過去一樣,有讓我們看出你真的想要處理嗎?

蘇部長建榮:剛才幾位委員垂詢的時候……

江委員啟臣:你的回話,我才認為是刻薄,部長。

蘇部長建榮:剛才幾位委員垂詢的時候,我已經答應半年內會提出……

江委員啟臣:財政部收稅的時候都不講刻薄,超徵稅的時候都不講刻薄,我們現在認為很多事情應該因時空環境改變要調整的時候,你說我們刻薄,這是什麼回答?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王委員美惠及謝委員衣鳯均不在場。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12時40分)我要感謝羅明才召委今天的排案,讓我的提案可以有討論的機會,當然我也肯定蘇部長,你今天在答詢過程當中,大概也朝向半年內要檢討的方向,我還是要感謝財政部,因為在今天委員會召開之前,財政部的立場是採取要維持現狀,但我覺得經過今天一波的討論,大家大概慢慢凝聚一些共識,也就是以目前的狀況,財政部的立場是娛樂稅不宜廢除,但是可以調整,請問是不是這樣的立場?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是。

黃委員國書:可以嘛?

蘇部長建榮:是。

黃委員國書:所以我們就從頭……

蘇部長建榮:所以我沒有食古不化。

黃委員國書:沒有,我沒有說,你食古但是有化,食古有化。為什麼要課娛樂稅?當時就是寓禁於徵,因為政府不希望民眾去從事這些活動,可是又沒有辦法用法律去禁止,所以才採取課稅手段,希望抑制這些活動。民國31年制定的時候,那時候的時空背景是動員戡亂時期,這個我們都理解,但是過了這麼久了,現在這些都已經是臺灣國家政策必須要扶植的相關重要產業,包括藝文產業、體育產業。請問蘇部長,你認為表演藝術產業及體育競技是政府要扶持的產業,還是應該要被抑制的活動?我想瞭解一下財政部的立場。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基本上這些是現行娛樂稅法課徵的標的,但是文化部有文化獎……

黃委員國書:這個我瞭解。

蘇部長建榮:他們用特別法的方式去處理,基本上……

黃委員國書:現在用特別法來處理,就是增加麻煩。回到現行條文第二條,你想想看,電影方面像文化部有影視局、影視司大力扶植臺灣的電影產業,財政部還把電影跟舞廳、舞場、夜總會放在必須要課徵的活動項目,然後體育署的各種競技比賽、體育競賽,也把它放在一起,請問部長,你有沒有去過兩廳院看過表演藝術?

蘇部長建榮:當然有。

黃委員國書:你看過吳念真的「人間條件」嗎?

蘇部長建榮:有。

黃委員國書:你覺得像吳念真「人間條件」那樣的藝文產業、那樣的表演藝術活動,把它放在跟舞廳、舞場、夜總會等同樣的活動而必須要課娛樂稅,你覺得公平嗎?你覺不覺得國家的政策立場是混亂的,一方面文化部在扶植鼓勵這樣的藝文產業,一方面財政部卻要抑制這樣的活動,我覺得這個不是不合時宜的問題,根本上是財政部對藝文產業及體育產業的一種歧視。

蘇部長建榮:沒有所謂歧視……

黃委員國書:我講的話重一點,我先向部長說對不起,但是我還是肯定部長,願意今天好好來討論,因為過去是不合時宜,現在我覺得應該來調整,部長也同意半年內要調整。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說明一下,事實上所得稅法對所有產業所得都要課稅,但是……

黃委員國書:這些產業營業場所還要課營業稅……

蘇部長建榮:沒有……

黃委員國書:營所稅都要課。

蘇部長建榮:委員,請聽我說明一下,可以嗎?

黃委員國書:可以。

蘇部長建榮:所得稅是各種產業都要課,但是在產業創新條例裡特定目的產業是用特別法方式處理,讓它有租稅上的優惠,讓它有產業發展的機會,這就是現行的狀態。如果認為娛樂稅法過時,有些可以檢討的地方,我也承認,所以我才說半年內我們會做適當的檢討。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蘇部長也用心良苦,財政部針對體育產業及藝文產業,讓主管機關可以同意這些營業單位可以提出減免申請,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黃委員國書:我們就來檢討……

蘇部長建榮: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也有相關的租稅減免……

黃委員國書: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有,文獎條例也有,那就來檢討娛樂稅法,才不會讓人家覺得這樣性質的活動怎麼都放在一起了?好,可以提出申請的有哪些?至少戲劇、音樂、演奏等可以吧?

蘇部長建榮:可以。

黃委員國書:那你就把它拿掉,為什麼還要放呢?各種競技比賽其實就是體育競賽,至少可以拿掉嘛!

蘇部長建榮:目前是減半。

黃委員國書:減半也是怪怪的,為什麼還要減半?我還是肯定部長,你願意在第二條的條文內容作一些調整,怎麼調整呢?我已經有版本給財政部參考,我同意保留舞廳、舞場跟夜總會之表演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我提出這樣的版本給財政部參考,不一定要參考我的版本,希望半年之後,財政部可以提出更適合扶植產業但是又比較合宜的作法。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

黃委員國書:另外像高爾夫球場也是因為時代背景,財政部的理由是說因為涉及水土保持,我覺得可以用別的稅制,你們課娛樂稅也很奇怪,臺灣在本屆東京奧運拿到史上第一面高爾夫球銅牌,卻還要去課娛樂稅?這也很奇怪,跟體育署的基本立場是扞格的,所以這些也都一併要檢討,我也不曉得召委今天是不是會進行逐條審查?還不會嘛!所以希望財政部半年之後可以有一個比較周延的版本。

蘇部長建榮:是。

黃委員國書:另外,第二條已經把之前的保齡球館跟撞球場都刪除了,為什麼在第五條還保有娛樂稅稅率?第五條現在還有,第五條第六款規定撞球場跟保齡球館……

蘇部長建榮:這個當時在委員提案的時候……

黃委員國書:漏掉了。

蘇部長建榮:漏掉了。

黃委員國書:對,所以顯然這就一定要改了嘛!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們召委最清楚啦!因為當時是召委的提案。

黃委員國書:所以這個也要改好。民國96年的時候,立法院就主張要廢止娛樂稅,所以拖很久了,不過我還是很高興看到財政部願意跨出這一步,以上我的建議,也希望財政部可以在半年之後提出相關的修法版本,我們一起討論,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好,謝謝委員。

黃委員國書:非常感謝蘇部長,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2時48分)部長好。今天覺得你的火氣有點大,你跟委員之間可以有一些意見交鋒,但我真的覺得不用對江啟臣委員說他刻薄,我認為不需要這樣。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委員,如果我有不當的地方,我表示歉意。但是……

林委員奕華:我覺得你可以說不認同委員的意見,但是說刻薄已經是人身攻擊了。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奕華:我覺得這真的不太適當,部長,我真的覺得不太適當。不過,沒關係,我想大家消消氣。

今天我想請教一下,本席在審查營業、非營業預算的時候,有提一個通案,部長及署長都知道我這一年多來,因為我是這屆新的立法委員,對於土地的部分,尤其比較關注國有地,特別是我在臺北市大安區,當然會覺得國有地本身不管是土地價值造成一些市場波動等,所以會特別關心這個議題,我的通案提出來的時候,當天法務部的立場是修正後他們可以同意;另外,經濟部很多相關的公司也來跟我們做一些溝通,也沒有說完全不可行;但那天財政部的態度反而是建議撤案,所以我比較想要瞭解財政部的想法是什麼。因為我本來以為財政部來溝通,應該會接受我的提案,因為我是在幫國家守住國有地,所以我會覺得最支持這個提案的,應該是財政部跟國產署,可是後來財政部的態度卻是要求撤案。我能否先瞭解一下,大概財政部想要怎麼樣?或是覺得這個提案經過怎樣的修正,也許有可能再往前邁進一步,不至於讓我們覺得因為公司化、行政法人化或財團法人化,好像變成土地可以移轉、處分,可以不受國有財產法原來的規範?這部分是不是請部長跟署長提一下你們的意見,當時為什麼會希望撤案?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跟委員報告,如果公司化以後,雖然它是國營的,但它已經是公司化,就是私有的土地,基本上這個就不受國產法的規定。我要跟委員聲明一點,如果它是國營事業,它要處分任何的資產,還是要透過編列營業基金預算來處理。

林委員奕華:這個我曉得,對啊!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它已經不受國產法限制,公司化以後,不管是國營或民營,它的土地已經變成私有的。

林委員奕華:部長,如果你有讀我的這個提案,我也很瞭解現在的法規範,就像你說的,因為公司化之後資產變為私有,就走私法管轄,所以我的提案其實是希望他們要自我約束,當他們轉為公司化、相關財團法人或行政法人化的時候,應該要有原則,他們還是要自我約束。另外,我也不是說不能處分,而是要求增加處分程序上的透明,包括經過行政院核定,能夠到立法院經過一個程序,我只希望在程序上增加約束,不至於因為這樣變成容易處分的一種巧門。

從過去到現在,我們都可以看到有這樣的案例,而且我真的比較好奇,如果今天是國民黨執政的時候,部長跟署長的見解還會是這樣嗎?我覺得這個議題,其實跟哪一黨執政無關,因為我們是在幫後代子孫守土地嘛!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剛剛講的那個原則,不管是哪一個黨執政都是一樣,只要是公司化以後就是私有的,這個原則基本上都不會改變。

林委員奕華:對,部長我想溝通的是,一般來說,現在為什麼要做財團法人化、行政法人或公司化?重點是希望不至於受限在政府的僵化體制,而讓它在一些效率、效能與組織的運作上能夠比較活化,或是在人事聘用上可以更貼近原來組織所需的專長,不至於要透過什麼高普考等等方式來選才,原來當初設計要讓政府部門有彈性的部分是在這些地方,可是我們發現現在產生的副作用是連土地處分都變彈性了,我覺得這應該不是當初原來要求政府作為更彈性的時候,我們所希望的一部分,就是因為現在變成私法人之後,我們就管不到了。

我就覺得很納悶,以臺鐵來說,本來是政府部門的時候,就百分百受到國產法的約束,但公司化之後就變成私人的,我們就完全管不到了,可是一樣都是國有土地,這就是我剛剛說的,國有地變成私有化之後,就全部變成私法管轄,我們就管不到,或者說還要經過預算審查,一一的來細究跟瞭解,你要知道原來受國產法約束的時候,根本都不需要這樣,因為就是不能處分啊!舉例來講,交通部部長可能沒這個權限,現在私有化之後,變成交通部部長有權限說准或不准了,再送到立法院來審理,原來國有跟變成公司化之後,僅一個法律就讓他的權力差別這麼大,我們能夠管的部分,或是法律的約束,就天差地別,我覺得這應該不是原來公司化、財團法人化或行政法人化所要的部分。當然我知道以長久而言,必須要走修法,但在修法之前,我希望透過這樣一個通案──而且我很感動,包括中油都說其實這些都是可以談的,他們也覺得不應該處分任何一塊國有地,我指的是賣掉任何一塊國有地,中油也完全接受,很多來溝通的單位也都接受這樣的觀念。

所以我請問部長,雖然這是私法問題,但你們起碼做一個宣示吧!我覺得這是捍衛國有土地的一個宣示,而且讓處分上不致有太多巧門的存在,部長跟署長,你們難道不同意嗎?我一直覺得很納悶,為什麼你們不同意呢?

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我想跟委員報告,第一個行政院的政策,不管是國產署經管的或是相關的國營事業,超過500坪以上的土地不出售,這是行政院一直以來的原則,包括有特殊的法令,之前為了產創條例,院裡面在去年的6月18日也下通令,即使產創條例……

林委員奕華:像電信協會那一塊地不是就被處分掉了?

曾署長國基:電信協會是一個財團法人,它的這些財產也依照大院規定在解散之後要繳回國庫,但是到現在,他們也沒有依照大院指示由交通部來辦理相關的解散,並將土地收回國有,我想這跟現在的行政法人或是現在的國產法是沒有相關的。

林委員奕華:因為主席站起來,我在此真的要重申就這個議題來講,我真的不是要來跟你們吵架,因為我本身是學公共行政的,我當然知道今天為什麼要公司化、行政法人化或財團法人化,本來它存在的目的是我們希望給政府彈性,但絕對不包括連土地的買賣都變成不受約束、增加彈性,我覺得這是法律上面必須要守緊的漏洞。當然署長的回答只針對國有財產署管轄的範圍,其他可能就不是你可以管轄到的,所以才希望部長本身能夠對這個議題,我覺得還是應該要有一個高度,脫離人治。

像王國材部長就說他答應我不會處分、不會賣掉任何一塊土地。但是我們今天走向民主政治要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不是今天任何一位政務官給我一個口頭承諾。我要的是長久的法律,或是透過立法院怎麼樣的決議,讓這件事情可以有約束的存在。所以這次當然你們退回,我知道這個可能會被表決啦!我必須表示對它被表決而感到遺憾,但是我更希望在未來有機會跟大家來探討這個議題,讓這件事情可以透過法制化的過程使其完善,而非在不受約束的狀況之下,讓這個彈性變成更多的巧門,輕易的處分國有土地,我希望我們可以共同來努力,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會後請再補充資料。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2時58分)蘇部長好。今天我們的召委以及幾位委員針對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進行修正,這個條文是在臺灣民國三十幾年的時候,當時的娛樂跟現在的時空背景環境都已經不同了,我們看到您今天的建議事項裡面,還是認為有應該要保留的方向,對不對?

我想之前可能有委員提過,最近有網紅也在利用表演,他說演講不用課娛樂稅,但如果是一般有娛樂性質的脫口秀,就要課娛樂稅,所以最近臺北市稅捐處也要求這位網紅補徵娛樂稅,反而還被這位網紅拿去講,說這是法院認證、稅捐處認證,他是好笑的演講、好笑的脫口秀。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這個就由地方稅稽徵機關依實際狀況來認定,基本上,娛樂稅法是既存的法規,每一個地方政府課稅的標準不一樣……

洪委員孟楷:是啊!但是部長最近有沒有看到這個新聞?

蘇部長建榮:我知道、我知道。

洪委員孟楷:人家就覺得很奇怪啊!雙重標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不同的標準,演講不用課稅,所以講得越無聊,越沒有稅務的負擔,但只要讓人家覺得好笑、有娛樂性質、人家喜歡聽這個演講,他就要被課娛樂稅。

蘇部長建榮:演講的性質也不一樣,有一些是學術性的演講,也有一些是比較通識性質的演講,表演……

洪委員孟楷:是嘛!一樣都是人,一樣都是講……

蘇部長建榮:但是有一些是表演性質的,當然這個又不太一樣,所以樣態不太一樣。

洪委員孟楷:是啊!所以是鼓勵大家以後都像總統一樣看著讀稿機演講,就都不用課稅?沒有看讀稿機的人就要課稅?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再來請教部長,本席其實很尊重召委,我也覺得召委的提案很有意義跟討論的必要性,譬如高爾夫球這個體育項目,你的意見是什麼?是高爾夫球場會耗費大量土地資源,亦破壞水土保持跟消耗環境資源。我請教你們,財政部的立場到底是支持高爾夫球這項運動還是反對高爾夫球項運動?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既然是列在稅法裡面,當然就是要課徵,這是我們依法課徵的……

洪委員孟楷:雖然列在稅法裡面,但是也可以與時俱進討論到底是否應該存廢的問題嘛!去年東京奧運的時候,中華隊的高爾夫球選手首次拿到銅牌,舉國歡騰,連總統、院長所有人都說這是中華之光、臺灣之光,照理來講,這對於該體育運動就是一個肯定啊!

蘇部長建榮:委員還沒來之前,很多委員都垂詢過,我也說過了……

洪委員孟楷:沒有錯嘛?

蘇部長建榮:我也說過了……

洪委員孟楷:所以代表大家都很關心,你知道嗎?

蘇部長建榮:委員,你讓我說一下,很多委員都有垂詢過相關的問題,我也認為娛樂稅法有一些過時,有需要檢討的地方,所以我答應財委會,未來半年內我們會提出相關的檢討報告。

洪委員孟楷:您檢討的方向是什麼?其實這樣看來……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跟地方稅稽徵機關及相關主管部會,可能還有專家學者一起來討論。

洪委員孟楷:部長,另外一點,各地方政府收的稅率是不是也不同?

蘇部長建榮:對,當然它的徵收率不一樣。

洪委員孟楷:對啊!為什麼會有各縣市多制的現象?

蘇部長建榮:這個是授權給各地方政府,因為這是地方稅。

洪委員孟楷:我們檢討的時候會不會請各地方政府拉成一致?

蘇部長建榮:對,當然會。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心裡的想法應該也是要拉成一致,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不是拉成一致,因為這是屬於地方稅,它會按照各地方政府,要看地方的屬性還有經濟發展的狀況,給予不同的差別稅率,是這樣子的情況。

洪委員孟楷:是啊!本席所在的新北市有很多表演團體或是藝文團體,他們也覺得很奇怪,說新北市課娛樂稅要收10%,但臺北市只要2.5%……

蘇部長建榮:是,都不一樣。

洪委員孟楷:一河之隔、一市之隔就突然間多了四倍。

蘇部長建榮:對,每個縣市政府、地方政府收的不一樣,像委員所在的選區──淡水,雲門舞集就是在那邊。

洪委員孟楷:是。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地方政府的娛樂稅總額到底有多少?

蘇部長建榮:去年的話,大概十一億多元啦!因為它是鄉鎮市的稅。

洪委員孟楷:全臺灣共十一億多元?

蘇部長建榮:對,是鄉鎮市的稅,以新北市來講,新北市是由市政府收的,但如果是新竹縣或屏東縣,那是鄉鎮市的稅,不是縣政府收,對於鄉鎮市來講,這個稅雖然少,但還是一個很重要的財源,所以這也是我們當初考量的原因。

洪委員孟楷:是啊!是很重要的財源,所以你的意見才會說如果沒有籌措其他替代財源,不應該廢除嘛!

蘇部長建榮:這是財政紀律法跟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

洪委員孟楷:是地方政府反映?

蘇部長建榮:如果你要減地方稅的話,要找到替代性財源才可以。

洪委員孟楷:所以部長,既然我們財政委員會會特別把這樣的案件排出來,並且很多委員也都來關心跟討論,代表與時俱進確實有其必要,而且更重要的是,我覺得這是一個觀念,也許在過去比較貧瘠的時代,娛樂是罪惡,希望大家不要有太多娛樂,但是現在娛樂反而是另外一種軟實力的展現,譬如韓國的影視、日本的偶像團體,現在甚至連打電玩都可以變成職業運動,所以表示這些東西都已經改變了。

蘇部長建榮:就是電競產業。

洪委員孟楷:對,電競產業沒有錯,你也很瞭解,所以本席認為既然這樣的話,財政部及相關部會可以從善如流,跟大家討論,與時俱進有其必要,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所以我才說6個月內,我們會提出相關的檢討。

洪委員孟楷:好,我們期待,也希望財政部長有一點魄力,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不在場)劉委員不在場。

請視訊的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3時7分)請蘇部長、兆豐產險、兆豐銀行都一起上來,大家節省時間。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高委員好。高委員可以聽到聲音嗎?

高委員嘉瑜:有、有、有。部長好。

蘇部長建榮:謝謝。

高委員嘉瑜:請問我的簡報有顯示嗎?

蘇部長建榮:有,我們看得到。

高委員嘉瑜:我今天最主要要問的就是關於防疫保單的事情,我上次我也有問過部長,兆豐產險其實有賣防疫保單,我們也認為公股銀行的產險公司應該帶頭示範,且公股的誠信也非常重要,所以我昨天在臉書上有特別提到兆豐產險的問題,兆豐也在昨天晚上發布了三點聲明,但這三點說明根本是睜眼說瞎話,自己打臉自己。第一個是關於要不要放寬居家照護理賠這件事情,兆豐的說法是有醫療行為(醫師開立用藥處方箋)就可以理賠,請問兆豐產險今天是由董事長出席嘛?

主席:請兆豐產險梁董事長說明。

梁董事長正德:是的。

高委員嘉瑜:請問您說的用藥是指什麼藥?

梁董事長正德:其實我們並不會限制要COVID-19的相關藥品,只要是醫師開的藥品,我們都是會理賠的。

高委員嘉瑜:所以即使是普拿疼也可以理賠嘛?

梁董事長正德:是的。

高委員嘉瑜:第二個,純疫苗保險仍可買兆豐的疫苗險及防疫險,之前大家一直質疑,一些兆豐保險業務員告訴民眾可以重複投保,就算買了別家的醫療險,也可以再買我們的,可是你們現在卻把這個網頁刪除,改成要買純疫苗險才可以,但問題是兆豐自己的疫苗險跟防疫險都是「同捆包」,是一起賣的,根本沒有分開賣,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民眾就被迫用這個理由退保,這部分請董事長說明一下。

梁董事長正德:其實目前架上還有一張純疫苗的保險,關於當初網站上的Q&A,事實上我們的意思是,如果你有投保其他公司的疫苗保險,我們也會接受,這是指疫苗保險,不是防疫保險,造成大家的誤會實在有點抱歉。

高委員嘉瑜:這個東西不能事後說是誤會就可以船過水無痕的,因為兆豐的組合保險中就寫得非常清楚,就是包含防疫險及疫苗險,同時也在Q&A裡面有寫,在Q7,如果我買了其他家類似組合的疫苗險還可不可以購買?答案是可以的,這上面寫得非常清楚,保險局也說這東西沒有分什麼純疫苗險或是什麼疫苗險,兆豐自創新名詞去刁難保戶,讓保戶覺得你當初說就算買其他家保險也可以理賠,已投保過全民防疫或是同業的疫苗險是否可以再投保?兆豐回可以啊!防疫再升級,保障多更多,這是兆豐業務員提供給民眾的Q&A,為什麼現在這些都不見了呢?

梁董事長正德:對,那個全民防疫其實是純疫苗險,是有含疫苗的。

高委員嘉瑜:已投保過同業的防疫險、疫苗險是否可再投保?這是你兆豐自己的問題喔!你說可以,防疫再升級,保障多更多,「已投保過全民防疫或同業防疫險、疫苗險,是否可再投保?」這是你兆豐自己的問題Q&A吧?董事長?

梁董事長正德:是,這是我……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剛剛講的話不就是自打臉嗎?你不是在說謊嗎?你們當初給民眾投保的時候,跟他們講可以重複投保,還防疫再升級、保障多更多,原來是要保障兆豐,你這跟富邦的行為有什麼不一樣?大家在抱怨富邦,結果你兆豐也這樣做!

主席:請兆豐產險張副經理說明。

張副經理祐彰:委員,我說明一下,之前你詢問的Q&A第7題,我們真的是針對疫苗險這一塊可不可以重複投保,基本上就像我們董事長剛剛講的,現在還有在販售疫苗險,他如果在同業重複投保還是可以保,至於防疫險商品這一塊,我們基本上是依照公司的胃納量,這其實在官網都查的到,確實我們在停售之前,相關的一些Q&A會講到,因為我們公司的防疫險其實有兩個版本,他如果買了A版本,還能不能再買B版本?答案是可以的喔!現在等於在我們公司是可以重複投保的,至於在同業,我們其實一直在強調,因為超過我們的胃納量……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說本來是可以的嘛!但你現在以情勢變更、超過胃納量等理由……

張副經理祐彰:沒有、沒有,我強調的是在我們公司重複投保我們都能接受,他保A、B方案,我們基本上都能接受。現在的重點在於,我們一直在強調胃納量超過的狀況下,我們希望讓那些沒有保障的保戶可以優先承保,所以我們才會針對已經有在同業投保,而且保期仍然有效的情況下……

高委員嘉瑜:所以你現在的意思就是說,你白紙黑字在網站上給民眾看的,上面寫已投保全民防疫或同業防疫險、疫苗險,這也是你告訴你們的業務員,讓業務員去交納保單時告訴民眾可以重複投保,然後你現在直接把網頁刪除,當作沒這回事,所以這是兆豐產險讓民眾最不能接受的原因。

張副經理祐彰:我要一直強調的是,我們官網公告的是疫苗險,至於Q&A那部分,之前在商品剛銷售的時候,確實是有這些Q&A,這些Q&A是我們的業務員對外行銷時會放的Q&A沒錯,但是在胃納量超過的狀況下,保險公司是有核保權的,我們最後拿下網頁上面的Q&A,我一直在強調這是指疫苗保險,我只能強調這一點。

高委員嘉瑜:反正民眾的認知就是你們的業務員都一直告訴民眾可以重複投保,民眾在網站上看到的也是可以這樣,雖然你現在說那是疫苗險,但網站上根本就沒寫,這都是你自己片面的解讀。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完全都往自己有利的方向,但是那是對民眾不利的方向,我們所說的誠信原則到底在哪裡嘛?你們當初賣保單的時候,都說已經買了同業的疫苗險也可以保我們家的,現在卻都不行,導致民眾變成保單孤兒。

所以我的意思是,兆豐產險不能跟著人家一起做亂啊!人家在那邊「博歹筊」,你也跟著做,你們公股銀行口口聲聲說要有誠信,現在卻變成這樣,連第一銀行替員工保防疫險也發生一樣的問題,所以兆豐銀行的聲明大家都覺得不能接受。另外,財政部長蘇部長說過:兆豐金不倒,兆豐產險就不會倒,我覺得財政部在這部分也應該要求公股以身作則,是不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委員剛才所提的問題我請兆豐產險回去以後再檢視相關的規定。一個原則……

高委員嘉瑜:金管會黃天牧主委口口聲聲說誠信破產,財務虧損更難彌補。

蘇部長建榮:上一次委員質詢的時候,我也跟委員說明了,我們一定會按照金管會相關的監理規範還有相關的措施,以保障保戶的權益為優先……

高委員嘉瑜:好啦!

蘇部長建榮:所以是不是可以允許兆豐回去以後再檢視一下相關的部分?

高委員嘉瑜:是,請部長再回去瞭解,因為兆豐確實有這樣前後不一的情況,之前還答應人家可以重複投保,但之後又以胃納量為由不接受,這其實就是誠信的問題,人家因為相信他說的才跟他投保,但他現在又拿這個來當藉口,他這樣跟富邦有什麼不同?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請兆豐產險回去以後再做相關的瞭解,當然最大的原則……

高委員嘉瑜:好,另外今天兆豐銀行總經理也有來,關於女行員戀愛詐騙的事情,其實大家都很不能接受,這是去年7月6日到8月6日發生的事情,請問一下兆豐銀是什麼時候知道這件事情?

主席:請兆豐商銀蔡總經理說明。

蔡總經理永義:這是7月6日到8月6日的事情,其實在8月13日的時候,分行的經理就已經知道內部有同仁被詐騙,而且還有私人的借貸,所以有找他來談,他說他是被詐騙,但是他都已經還清了。

高委員嘉瑜:你什麼時候知道兆豐銀行被盜領1,000萬元?

蔡總經理永義:跟委員解釋一下,不是1,018萬元,事實上……

高委員嘉瑜:981萬元。

蔡總經理永義:只有877萬元,因為中間……

高委員嘉瑜:好啊!「只有」!你什麼時候知道這個女行員拿走了877萬元?

蔡總經理永義:就是8月13日的時候,我們就開始清理財產了。

高委員嘉瑜:到什麼時候確認?

蔡總經理永義:8月14日就已經……

高委員嘉瑜:8月14日確認?

蔡總經理永義:對。

高委員嘉瑜:那什麼時候移送檢調?

蔡總經理永義:移送檢調是在8月19日。

高委員嘉瑜:8月19日移送檢調?

蔡總經理永義:對、對、對。

高委員嘉瑜:那你們的懲處是在什麼時候?

蔡總經理永義:去年9月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懲處並解僱陳小姐,其他還有7個相關人員,人評會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調離主管的位置。

高委員嘉瑜:這件事情凸顯了兆豐銀行的內控內稽有很大的疏失,一個女行員竟然可以直接進入金庫,並在清點現鈔等等的過程中直接把錢拿走。

蔡總經理永義:沒有、沒有、沒有,跟委員解釋一下,他是在外面點鈔、盤點,不是在金庫裡面,因為錢箱的盤點是在外面的攝影機下面,不是在金庫裡面。

高委員嘉瑜:所以在攝影機下,他還可以直接把錢拿走,請問另外一個人在幹嘛?

主席:時間到了。

蔡總經理永義:他是因為疏於……

高委員嘉瑜:因為我的時間快到了,主席,再給我1分鐘的時間講一下今天的娛樂稅。娛樂稅這個部分我們也認為不合時宜,我們也知道蘇部長年底可能會卸任,我們也希望部長能夠留下一些為人稱道的政績,其中就是關於不合時宜的這些稅制,包括我們一直在講的貨物稅、娛樂稅、印花稅等等,這些遠古時期的稅法早就應該要修正,應該要有一些新的替代稅制,譬如能源稅、新的碳稅或是我們一直在講的空污稅等等,你都應該去做!

我們也希望部長未來去學校教書時可以告訴你的學生,當你們討論到娛樂稅的時候,這些早就已經不合時宜了,貨物稅有這麼多不合時宜的地方,你當部長的時候到底做了什麼修正,以及為什麼不能修正,大家就會問你啦!在1997年就已經要求娛樂稅在一年後要全面廢除,蘇部長在2019年也答應要廢除印花稅,更何況針對貨物稅,蘇院長也曾經答應機車要免徵貨物稅等等,到現在沒有一項落實,大家就在問,部長,請問問題到底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剛才前面幾位委員垂詢的時候……

高委員嘉瑜:你說半年內要檢討,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我也表示半年內會檢討娛樂稅,針對娛樂稅的部分……

高委員嘉瑜:但問題是半年內的檢討也是個形式,大家問的是,這些不合時宜的稅制是不是應該要通盤檢討?我們之前也有提案進行通盤檢討,希望財政部在兩個月內能夠提出包括貨物稅能不能有能源稅或其他的稅制去取代,這個是當初的共識,早就應該要廢除貨物稅,對不對?包括手機、筆電等等都不用課徵貨物稅,但是傳統的玻璃、橡膠卻要課徵貨物稅,然後奢侈稅、娛樂稅等等早就是舊觀念的東西,部長都不去做一些修正,大家會覺得好像有行政怠惰。所以我們希望部長能夠在任內留下一項偉大的政績,就是廢除貨物稅、娛樂稅、印花稅,然後有新的稅制來替代,部長,你有辦法做到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可能委員期待的太高,但是就娛樂稅的部分,我會儘量來做。至於貨物稅的部分……

高委員嘉瑜:部長,你應該要有這種使命感,就把這些全部都廢掉啊!

蘇部長建榮:貨物稅的部分,因為牽涉到整體跟能源稅相關的議題,所以可能還是要跟院裡做比較密切的規劃。謝謝。

主席:部長,其他的再補充。

高委員,因為大家都還沒有吃飯,所以我們今天就……

高委員嘉瑜:抱歉,感謝。

主席:好,祝你健康,謝謝。

高委員嘉瑜:謝謝。

主席: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7案,請議事人員宣讀。另外,現場不相干的人員可以先行離席。請宣讀。

主席:好,現在開始協商。

處理第1案。蘇部長有沒有要說明?如果要更改或修正,請說明。

蘇部長建榮:謝謝召委,第1案我們有洽請鍾委員同意,就是最後一行「一個月」內改成「六個月」內。

主席:各位委員,「一個月」改成「六個月」有沒有異議?

沈委員發惠:沒有。

主席:好,沒有異議,第1案確定修正通過。處理第2案。

蘇部長建榮:第2案我們也洽請林楚茵委員同意,做一些文字修正,在倒數第三行爰建請財政部於「兩週」內改為「兩個月」內;倒數第二行的並於會後「一週」內改成「一個月」內。

主席:以上修正,各位委員有沒有異議?

沈委員發惠:沒有。

主席:沒有異議,第2案確定修正通過。處理第3案。

蘇部長建榮:第3案我們也洽請郭委員同意做文字修正,修正內容為刪除第二行「尤其地方稅中的娛樂稅及印花稅」中「及印花稅」四字;第三行「爰要求財政部應就地方稅各項稅目及整體稅制」的部分將「地方稅各項稅目及整體」改成「娛樂稅」;再來是刪除「訂定娛樂稅、印花稅等古老稅目落日時間,並」,於六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郭委員也同意。

主席:各位委員,就是最後面六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上修正內容有無異議?

沈委員發惠:沒有。

主席:沒有異議,第3案確定修正通過。處理第4案。

蘇部長建榮:第4案與國庫署有關,我們也洽請張其祿委員同意,在最後一行處修改時間,由「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修改為於「六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張委員?

張委員其祿:沒有問題。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好,沒有異議,第4案確定修正通過。處理第5案。

蘇部長建榮:第5案我們要謝謝張委員,張委員同意「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修改為「六個月」內。

張委員其祿:沒有問題。

蘇部長建榮:謝謝。

主席:好,改成六個月,有無異議?

沈委員發惠:沒有。

主席:沒有異議,第5案確定修正通過。處理第6案。

蘇部長建榮:第6案財政部遵照辦理。

主席:這是沈發惠召委的提案,沒有問題?確定通過。

沈委員發惠:好。

主席:處理第7案。

蘇部長建榮:第7案我們也洽請召委同意做文字修正,在第二行「爰請財政部一併檢討」的「一併」與「檢討」中間加上「評估」二字,即「一併評估檢討財政收支劃分法」。

主席:因為是我的提案,我可以接受,但是請部長在六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我算了一下,就是至少在今年的聖誕節之前。

蘇部長建榮:年底之前。

主席:講幾月大家都會忘記,就是今年的聖誕節之前,你要有一個回應、一個方案,整體的通盤檢討要出來,該廢的廢、該修的修,是不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是,委員算的時間很準。

主席:因為每次講幾個月大家都會忘記,就是今年聖誕節之前,越早越好。

蘇部長建榮:是。

主席:好,這個我願意,第7案大家有沒有異議?

張委員其祿:沒有。

主席:沒有異議,第7案修正通過。

蘇部長建榮:謝謝主席及各位委員。

主席:謝謝部長。因為今天部長有回應了,所以今天就不逐條審查,等行政單位提出相對應的方式再另外逐條討論。

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費鴻泰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四、娛樂稅法修正案兩案另擇期繼續審查。五、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修正草案六案,另擇期繼續審查。六、本次會議議事錄授權由本席核定後確定。

委員費鴻泰書面質詢:

娛樂稅是消費者因從事娛樂活動要繳的稅,在民國31年開徵,當時是農業時期,政府希望大家勤儉建國,為鼓勵大家努力工作,避免消費、減少娛樂,因此有「寓禁於徵」的政策意義。

現行《娛樂稅法》第2條概括定義應稅娛樂範圍為「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但除包括電影等六大類娛樂行為外,究竟何謂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並無清楚的定義;是否構成應稅的娛樂行為,全由財政部認定,財政部現行娛樂稅課稅標準為何?

藝文產業是目前國家大力扶植的產業,如藝Fun券預算約16億、並花費40、50億興建南部、北部的流行音樂中心。但另一方面卻又向藝文活動課稅,這樣是否與國家推展藝文、體育產業政策「背道而馳」?

面對娛樂稅存廢問題,財政部是否研議全面檢討娛樂稅的課稅範圍?是否考慮將藝文及體育活動排除於娛樂稅課徵對象?若將藝文及體育活動排除於娛樂稅外,影響之稅收大約多少?

娛樂稅只向實體活動課徵稅金,線上舉辦的娛樂活動卻不課徵娛樂稅,是否存有不公平的狀態?例如電影產業受到串流平台而受到重創,但影音平台卻不需要被課徵稅金?如此導致電影院產業在稅法上先天就於不利之地?

台灣稅務函令至2017年有效的解釋函令已多達9,528則,尤其民國80年以前解釋函令約占了2/3。現代商業模式改變快速,財政部需盤點所有相關稅目,全面研議檢討現行各項稅目存廢及修正方向,以因應新商業模式所衍生出之相關稅法法令之制訂與更新。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

沈委員發惠:沒有異議。

主席:沒有異議,通過。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現在散會。

散會(13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