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程序委員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9月21日(星期三)12時3分至12時1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管委員碧玲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在處理議程草案之前,有幾件重要的事項先向委員會報告,首先,本會期循例由本席及李委員德維繼續擔任本會召集委員。它這裡用了一個括弧,然後叫我說「謝謝各位」,可是因為好像沒有鼓掌,我就不謝謝了。節能減碳我們就不必鼓掌了,因為好像聽說有人建議明年要減碳40%。

本院國民黨黨團來函,本會期程序委員會委員由萬美玲委員更換為謝衣鳯委員,我們歡迎謝委員加入,他待會兒會到,在路上。

另外,如果有委員要登記發言,請到主席臺前登記,於議事人員宣讀完畢後,依登記順序請委員發言,並於發言完畢後再行處理。委員的發言如有提案,請以書面提出,才會予以處理,這個都是慣例,我們就是再宣告一次。

請宣讀111年9月16日的黨團協商結論。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

地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9月23日(星期五)舉行第10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本會期自9月23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一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第1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二、9月23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4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三、9月30日(星期五)院會下午進行「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討論。

四、10月4日(星期二)及10月7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4日(星期二)上開預算案一併報告後,隨即針對「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進行質詢,10月7日(星期五)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進行質詢。各日質詢人數為20人,分別由民進黨黨團推派8人、國民黨黨團推派8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2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上述名單請於10月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上述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五、請財政委員會於9月29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總預算案審查日程及分配表送交議事處,俾提9月30日(星期五)院會報告。

六、各黨團同意於9月20日(星期二)下午2時進行協商有關數位發展部歸屬於何常設委員會主審,並邀請該部部長列席。

人:游錫堃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羅致政  郭國文  林靜儀  吳玉琴  曾銘宗  李德維  謝衣鳯  邱臣遠  賴香伶

        張其祿  邱顯智  陳椒華()      王婉諭()

主席:我們在此宣告一下,本會期本會處理議程草案的相關事宜,就是依照上開協商結論處理的。

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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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程序委員會第14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24日(星期二)中午12時1分至12時15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湯蕙禎  羅美玲  吳怡玎  林楚茵  吳玉琴  沈發惠  葉毓蘭  萬美玲  曾銘宗  洪申翰  吳斯懷  蔡壁如  管碧玲  范 雲  郭國文  張育美  邱顯智

主  席 李委員德維(葉委員毓蘭代理)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吳秘書秀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0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議事錄。

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日程未審定。

主席宣告:本次院會議事日程草案內容,朝野黨團無法達成共識,援例將本次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議程草案討論事項,如與今日院會通過之議案,有重複列案者,授權議事處刪除。

報告事項提案:

1、民進黨黨團(湯委員蕙禎)提議:針對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日程之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建請依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如附件一)

討論事項提案:

1、民進黨黨團(湯委員蕙禎)提議:針對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建請編列()行政院函請本院同意延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至112年6月30日,請查照案等22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如附件二)

二、請願案件

()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共5案。

1.江文淵為就111年度他字第2549號等簽結案陳情案

2.廖莉稜為就蘆竹區南崁廟口段土地民事案件(110年度訴字第1072號)再陳情案。

3.陳國和為就財團法人台灣省屏東縣祭祀公業陳天宗裔會之財產內容未修正,不動產清冊等亦未向屏東縣政府申報核查陳情案。

4.吳天賜為不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陳情案。

5.郭水鑾為與羅江女士訴訟案件超過15年追訴期限無法提告,陳請主持公道案。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11案。

1.保全從業人員權益促進協會為保全從業人員因疫情現況就聘僱雙方損害分責提出建議案。(函轉內政部)

2.吳美池為請釋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疑義案。(函轉內政部)

3.謝健三為其子服義務役時因公殉職,陳請提高年撫卹金並按月發放案。(函轉國防部)

4.鄭嘉福等陳請檢討臺灣電力公司坐落壽豐鄉樹湖等四村平原上,161仟伏鳳林─花蓮高架鐵塔線路向西遷移,還地於民案。(函轉經濟部)

5.嚴秀琴為疫情嚴峻,陳請財政部延長111年3-4月之營業稅申報案。(函轉財政部)

6.許石旺為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規劃普悠瑪列車北上411車次(台東至樹林)及南下438車次(樹林至台東),增停花蓮縣富里鄉富里火車站案。(函轉交通部)

7.羅兆儀等、林忠賢等為請保留矯正機關夜勤人員輪班隔日制案。(函轉法務部)

8.邱全煌等、林佩筠等、洪嘉駿等、詹華宗等為請保留矯正機關夜勤人員輪班精進制案。(函轉法務部)

9.侯福陽為申請102年度5月份法務部之法規命令等以供參考案。(函轉法務部)

10.張文蘭為退輔會接聽電話服務人員楊先生及就醫保健處陳女士等2人,工作盡責態度足堪同儕表率案。(函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1.鄭鴻福為就新店市警分局警員處理扣押證物事陳情案。(函轉新北市政府)

其他事項

一、本委員會輪值召集委員不克主持會議時,經黨團共識,亦得商請本會委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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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議事錄確定。

請宣讀議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9月23、27日(星期五、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0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及第九十一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8人擬具「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8人擬具「工會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4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0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6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商港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動檢查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九十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影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第八十九條及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八條、第十二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典試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娛樂稅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建築法第八十六條及第九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五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海商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軍人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張其祿等16人擬具「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四十七條之二及第四十七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張其祿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張其祿等18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本院委員張廖萬堅擬撤回前提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十二條文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十三條文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司法院函請審議「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營事業管理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行政院函請審議「修正世界貿易組織(WTO)入會議定書附錄一之『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服務業特定承諾表』」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案。

議事處意見:依111年9月16日黨團協商結論,定於10月4日(星期二)及10月7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112年度施政計畫、「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審計部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審計長列席報告審核經過並備諮詢。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文化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1家財團法人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及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科技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國防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0年度決算書及監察報告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0年度決算書及監察報告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7家財團法人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等4家財團法人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等8家財團法人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等6家財團法人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等7家財團法人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經濟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等21家財團法人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21家財團法人110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行政院函請本院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5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黨團協商會議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照案通過。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外交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辦理「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後疫情時期協助拉美及加海友邦經濟復甦暨婦女經濟賦權計畫」預算凍結4,000萬元等2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九十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凍結1,000萬元等5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九十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整合評估」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100萬元等138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九十四、(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達通專案」機密預算凍結案等4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九十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等10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九十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六十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等4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九十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處理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等17案,業已審查、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備查,請查照案。

九十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處理「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等20案,業已審查、處理完竣,其中第一案至第十四案准予備查,第十五案至第二十案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九十九、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3項決議()第2目「放射性物料管理」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等3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2目「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2,000萬元書面報告等9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4項決議()傳統藝術展演交流與推廣計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30案,業已審查或處理完竣,請查照案。

一○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文物研究與展覽」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等4案,業已審查或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等16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43案,業已處理完竣,均予以備查,請查照案。

一○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交通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85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最有利標之巨額工程採購案件督導改善書面報告案」等3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09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等26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情形書面報告案。」等3案,均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九、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專案報告案」等5案,均已逾各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二十一)專案報告案」等6案,均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一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2項決議()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專案報告』案」等5案,均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一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暨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等6家99年度決算書』案」等9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查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一一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八條附件二等17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條文案等4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及文化部函為修正「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等2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部分條文等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部分條文等17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為修正「國防醫學院組織規程」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編制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本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修正「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部分條文等2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一、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為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七條及第一百二十九條條文等3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1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1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1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1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2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4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2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二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3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4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一、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6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3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5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四、司法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3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五、司法院函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1人於第10屆第5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議事處增列)

六、有關數位發展部業務職掌歸屬於何一常設委員會,提請決定案。(經111年9月20日黨團協商會議,提報院會決定,院會決定前,各黨團如有共識,即依共識辦理。)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件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件

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有委員登記發言。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謝謝主席。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以上,謝謝。

民進黨黨團提案:

針對第10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羅美玲

主席:好,謝謝。請問羅委員的提案大家有沒有異議?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照案通過。

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通過。

今天有人民請願案,請宣讀。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18案。

(第1案及第2案擬送請內政委員會審查)

1.台灣山地鄉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為請廢止不合時宜之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法規,並撤回原住民保留地管理利用條例草案,回歸土地法管理案。

2.陳燕玲為陳請修正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條文案。

(第3案及第4案擬送請財政委員會審查)

3.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為請加速檢討娛樂稅法,廢除高爾夫項目案。

4.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為建請免除錄影機課徵貨物稅案。

(第5案擬送請交通委員會審查)

5.歐陽晴為就加強對酒駕累犯之管制措施,建請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案。

(第6案至第15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6.申永平為請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九條之一第二項條文案。

7.許錦榮為強制委任律師制度剝奪人民訴訟權,建請修法刪除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六條之一條文案。

8.張家茂為受刑人外役監遴選條件過於苛刻,建請修正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案。

9.黃錦川為104年5月29日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修法不公,致公保年金制度淪一國兩制,陳請協助速審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

10.趙文錦為建請修正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二項及訴願法第六十條條文案。

11.倪有康為建請修法以避免各式金融詐欺犯於前刑案定讞前運用空窗期再犯案。

12.胡仁傑為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假釋撤銷後,其交付保護管束日數不算入刑期內之規定有違憲之虞,陳請修法案。

13.社團法人台灣數位女力聯盟張凱強為因應性私秘影像犯罪防制作業之亟需,提出刑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建議案。

14.涂玲瓏為建請儘速修法,刑事,未破案者,可連續延期,至破案為止;民事,因刑事未破案者,不限二年期限案。

15.南山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南山高級中學棋藝社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項修正草案,俾能落實保障人權及符合兒童權利公約案。

(第16案及第17案擬送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16.社團法人台灣數位女力聯盟張凱強為因應性私秘影像犯罪防制作業之亟需,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建議案。

17.高浩基為再就生命臨終法草案提出建言案。

(第18案擬送請修憲委員會審查)

18.林科宏等為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有關憲法修正案之公民複決高門檻規定事陳情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願)之事項,未便受理,擬函復請願人,共32案。

1.李念慈為請促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053號案法官迅速執行職務案。

2.黃啓良為不服110年度稅簡字第3號判決陳情案。

3.許連景為就陳文旺先生因參選理事長敗選,以借名之人頭控告地政士公會全聯會事陳情案。

4.張家茂為111年度台上字第1822號上訴駁回事陳情案。

5.張家茂為機車占用道路遭移置他處且未經所有人同意逕行報廢,請求賠償等事陳情案。

6.蔡換民為與台壽保險公司有關保險之期滿金、殘廢保險金給付暨溢繳保費等訴求理賠事陳情案。

7.陳永益為與電動自行車之車禍事故有關訴訟與賠償事陳情案。

8.謝明文等為就國有財產局南區分署偽造文書等事陳情案。

9.江文淵為就109年度上易字第782號等案、北檢七股十五案簽結案等陳情案。

10.許名宏為就矯正署駁回受刑人申請假釋事陳情案。

11.江正德為有關彰化縣田中鎮新民段土地買賣訴訟案遭利用法律漏洞,致權益受損,判決顯有瑕疵事陳情案。

12.曾聖峰為就新竹地方法院法官濫用自由心證,申訴司法不公陳情案。

13.高憲生為就109年度金上重更一字第16號違反證券交易等案件,有關重要證據漏未審酌等事陳情案。

14.張淑媛為就111年度偵字第5142號不起訴處分書等事陳情案。

15.黃有進為就108年度醫上字第6號醫療糾紛案陳情案。

16.黃識軒為就新聞業務相關修法未完成及公開徵選活動涉黑箱等違失,請求國家賠償案。

17.黃凃霞為有關耕地三七五租約事件遭訴願駁回事陳情案。

18.劉古梅妹為就111年台聲字第970號貿商二村眷舍案,請求國家賠償返還案。

19.田芳華為就司法院第4573次大法官全體審查會議之決議,違背法官迴避原則等,要求道歉與賠償遭拒;爰要求瀆職者下台,並就違憲侵權公開道歉及賠償案。

20.蘇炳煌為台電違約,致本人位於口湖鄉舊變電所旁之養鰻池荒廢22年,影響全家生計事陳情案。

21.有慶興業有限公司為有關投標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標案,致受有損害事陳情案。

22.蘇銘宥為就屏東地檢署有包庇本人所供毒品來源者嫌疑致無法獲得減刑,案經最高檢察署諭命重查,且本人已提出再審程序救濟,但屏東地檢署卻急行將其發監執行有損權益,陳請暫緩執行案。

23.林麗月為就111年度訴字第1205號損害賠償等案陳情案。

24.張金城等為就內政部函准「前竹區段徵收開發案」、「變更烏日都市計畫」,違背行政程序法等規定,陳請撤銷案。

25.徐瑞榮等為就新竹縣政府建造執照申請疑涉不法,導致10年後爭訟事陳情案。

26.陳美鈴為就臺南市北區實踐街房屋強制執行事陳情案。

27.陳榮三為就108年度偵字第28785號案提出刑事聲明再議狀案。

28.楊武凌為臺北地方檢察署有瀆職之嫌,聲請國家賠償案。

29.古秀欗為遭誣告妨害名譽事陳情案。

30.王建德為有關繼承訴訟,遭人栽贓致敗訴事陳情案。

31.姚柏丞雙盈金融案自救會為就高等法院107年度金上重更一字第21號、110年度執沒字第3271 號及3648號案提出陳情案。

32.石守嚴、黃嘉雯、葉翠蓮、簡福助、陳繼清、林鈺筑、謝佩瑾、曾靜、林芸樂、黃于、方湘雯、陳祈方、盧信智、李依臻、李采玲、李有佶、吳敏瑛、黃啟洲、呂喬恩、辜雅蘭、張俊麒、陳莉屏、林東宏、林麗芳、崔生花、廖明山、林子鈞、黃美裡、邱媺娥、鄧志強、蔡志谷、童熊松英、李師齊、吳惠美、黃美香、賴俊年、陳仕朋、李金鈴、李淑瑜、翁詠哲、林國煌為就元大原油正2基金所有受害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進行刑事訴訟與民事賠償事陳情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 並副知請願人,共54案。

1.亞洲台灣商會聯合總會檢送第29屆回國訪問團建言書,有關投資臺灣三大方案等四大建言案。(擬函轉行政院)

2.李念慈為陳請釋土地法第55條繼承登記,於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4款隱匿遺囑,是否依土地法及民法審查案。(擬函轉內政部)

3.呂明東為民眾申請測量鑑界應有次數限制,建請增修相關規定案。(擬函轉內政部)

4.吳美池為全球台北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召開所有權人會議,陳請查明違法情事究責案。(擬函轉內政部)

5.吳美池為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項、第三十條等規定,陳請釋明案。(擬函轉內政部)

6.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服務處為有關代議士法定職權及其影響力之界定,陳請釐清與函釋,以為全國代議士行使職權及選民服務等之依據案。(擬函轉內政部)

7.保全從業人員權益促進協會為建請儘速研究修正不合時宜民防相關法規,籌謀人民生命財產於戰損或重災時之援救效能案。(擬函轉內政部)

8.王夢娟為民子遭友人以國外高薪工作引誘前往柬埔寨,陳請政府與相關單位伸出援手,儘速成立柬埔寨受騙民眾營救專案。(擬函轉內政部)

9.賴竹三為就危老重建條例及相關規定,陳請釋疑案。(擬函轉內政部)

10.社團法人台灣海外援助發展聯盟檢送2022年新撰之「民間版臺灣國際合作發展白皮書」供參,以結合民間力量落實全民外交案。(擬函轉外交部)

11.洪錦鈺等為請中華民國政府基於人道主義,提供印度教最高教皇為期三個月之醫療照護案。(擬函轉外交部)

12.國安眷村眷改孤兒自救會為請國防部依95年國防部第0950013063號函及行政院第0950053511號函意旨,恢復原已啟動之眷改作業程序,將被遺漏之六處老舊眷村眷戶身分確認名冊送呈至行政院,補納入眷改總冊案。(擬函轉國防部)

13.鄺定凡為陳請釋疑陸海空軍無軍職軍官處理辦法是否為有效法令案。(擬函轉國防部)

14.歐陽一為有關中油、台電等國營公司之承辦採購、驗收等人員,請加強管理及定期輪換考核案。(擬函轉經濟部)

15.雲林縣四湖鄉三姓村辦公處為請經濟部撤銷昱昶能源公司共同升壓站之許可並遷離本村案。(擬函轉經濟部)

16.沈晉豐為就智慧財產局之專利申請等提出建議,儘速修正相關專利法規案。(擬函轉經濟部)

17.黃茂章為就政府授權專業檢舉達人錄影舉發交通違規事,請再思考制度洽當性案。(擬函轉交通部)

18.黃瀞儀為請勿以高雄小港民用航空站之名取代高雄小港機場案。(擬函轉交通部)

19.張文蘭為就長安郵局員工服務事陳情案。(擬函轉交通部)

20.張文蘭為北安郵局陳經理對民眾服務有耐心,堪稱公務員表率;以及對郵局跨行匯款單提出建議案。(擬函轉交通部)

21.呂奇霖為聲請假釋等陳情案。(擬函轉法務部)

22.陳永順為有關嘉義監獄受刑人之權益事陳情案。(擬函轉法務部)

23.邱偉寶為建議全面減刑案。(擬函轉法務部)

24.黃建文為就高雄第二監獄所為之吸菸及管理作業措施等事陳情案。(擬函轉法務部)

25.張允洸為菲律賓籍看護在台工作已逾14年,今年9月17日即將到期,陳請例外核准其展期案。(擬函轉勞動部)

26.陳宥瑞為參加勞動部舉辦之烘焙證照考試受到不公平審核事陳情案。(擬函轉勞動部)

27.張文蘭為請勞保局補發欠繳保費單及銀行轉帳國民年金帳號事陳情案。(擬函轉勞動部)

28.林連蒼為建請撤銷台勞動3字第043879號函及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二項案。(擬函轉勞動部)

29.杜政隆為有關醫事放射師納入危勞職務範圍及降齡事陳情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0.台灣寶島農場國際有限公司為請撤銷自4月22日起強化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並停止現行有關COVID-19疫苗接種作為新冠病毒之防疫措施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1.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為建請修訂台灣基因改造產品之管理原則,俾利擴大進口來源及穩定我國糧食供應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2.沈翠蓮為就陪病家屬換人陪病即需自付PCR檢測費用,建議可否採家用快篩以減輕經濟負擔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3.林鴻志為建請立法實質鼓勵新生兒醫療,以達成降低新生兒死亡率、減少併發症的目標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34.何萬寶為有關政府憑證由國發會及中華電信辦理不合法陳情案。(擬函轉國家發展委員會)

35.朱啟銘為建請修正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第二十四條,以促進國有畸零地有效利用案。(擬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36.邱山發為請修法,民眾不得出借金融機構帳戶給三親等以外之人,如有違反處高額罰款等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37.張文蘭為凱基銀行拒絕本人以郵寄方式存入支票事陳情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38.張文蘭為請新光銀行城內分行將本人證券存摺內之連續交易明細表寄送至戶籍地址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39.張文蘭為請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告知本人於民國80年左右辦理之證券存摺戶號,俾利申請補發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40.張文蘭為請兆豐銀行台北復興分行補發更正後之房貸還款通知單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41.張文蘭為請兆豐銀行台北復興分行提供111年1月1日至8月26日之連續交易明細表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42.張文蘭為就新光證券公司員工不准投資人買入股票事陳情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43.林坤明為媒體廣泛報導法官性侵事件,就性侵之法官不能再擔任法官提出訴求案。(擬函轉司法院)

44.陳慶和為就監察院有關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之調查報告提出申訴案。(擬函轉監察院)

45.張淑媛為有關監察院未派員調查二林戶政事務所公務員涉及瀆職等案。(擬函轉監察院)

46.何冠蒨為請求公宅借住案。(擬函轉臺北市政府)

47.黎時中等為聲請免繳三名子女之安置費用等事陳情案。(擬函轉新北市政府)

48.張明煥為就桃園市福羚路排水系統改善事陳情案。(擬函轉桃園市政府)

49.李念慈等為臺南市政府何時完成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變9-2】,及依釋字第156、742號解釋交付所有權人處分書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0.張月卿為就臺南市政府未函報內政部辦理發還土地,顯有濫權瀆職之嫌陳情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51.柯錫佳為有關高雄市三民區市地重劃事件陳情案。(擬函轉高雄市政府)

52.余素近就屏東縣高樹鄉轄內農牧場製造雞糞堆肥致異味蔓延且未設置污水處理廠,影響居民健康及破壞飲用之山泉水源事陳情案。(擬函轉屏東縣政府)

53.盧金造為就基隆市政府人員未妥善保存資料,致陳情人權益受損事,陳請續行調查案。(擬函轉基隆市政府)

54.黃嘉明為就宜蘭縣五結鄉茅子寮段土地之耕者有其田及土地產權移轉登記相關事宜陳情案。(擬函轉宜蘭縣政府)

主席:請問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有無臨時動議?沒有的話,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2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