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2次會議紀錄

討論事項

警械使用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至第十條之三條文;刪除第十二條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完成三讀─                  (頁次:42-190)

發言者

游錫堃(主席)、邱顯智、張其祿、游毓蘭、管碧玲、陳椒華、邱臣遠、江啟臣、

羅美玲、王婉諭、曾銘宗、洪孟楷、江永昌、謝衣鳯、李德維、鄭天財Sra Kac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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