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4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10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林秘書長志嘉:出席委員58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宣讀。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1年10月12(星期三)下午4時

地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辦之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發表會,由各黨團分別推薦1位代表人,民進黨黨團推薦代表參加第1場次、國民黨黨團推薦代表參加第4場次、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代表參加第2場次、時代力量黨團推薦代表參加第3場次,上述名單請於10月19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

二、基於時效考量,本案授權議事處於10月20日以前將上述名單資料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

主 持 人:游錫堃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羅致政(代)  郭國文(代)  洪申翰  曾銘宗  李德維    謝衣鳯(代)  邱臣遠  賴香伶(代)       張其祿(代)  邱顯智  陳椒華(代)       王婉諭(代)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11年10月12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辦之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發表會,由各黨團分別推薦1位代表人,民進黨黨團推薦代表參加第1場次、國民黨黨團推薦代表參加第4場次、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代表參加第2場次、時代力量黨團推薦代表參加第3場次,上述名單請於10月19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

二、基於時效考量,本案授權議事處於10月20日以前將上述名單資料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6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6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本院委員林為洲等31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環境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銀行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4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1人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眷村文化保存及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十三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三、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7人擬具「技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莊競程等22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莊競程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莊競程等21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七條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莊競程等22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公路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內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廢止「蒙藏邊區人員任用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1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及第二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六十五、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八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銀行法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移交受刑人條約」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2年度預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行政院函,為因應國內經濟情況,調節物資供應,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自111年5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機動調減100%,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行政院函,為因應國內經濟情況,調節物資供應,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止機動調減100%,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行政院函,為因應國內經濟情況,調節物資供應,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自111年10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機動調減100%,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行政院函,為衛生福利部因應COVID-19疫情,採購防疫物資、藥物、疫苗及辦理檢驗診斷作業等經費不敷,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417億2,207萬6,000元。茲檢送跨機關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行政院函,為交通部為辦理「悠遊國旅補助方案」所需經費,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55億元。茲檢送跨機關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行政院函,為交通部為賡續辦理111年下半年交通及觀光相關產業之防治與紓困振興措施所需經費,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50億9,580萬元。茲檢送跨機關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行政院函,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辦理「i原券」及「行動支付回饋」等振興措施經費不敷,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1億1,526萬4,000元。茲檢送跨機關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1年7月4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行政院函送「數位發展部處務規程」、「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處務規程」、「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處務規程」、「數位發展部編制表」、「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編制表」、「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編制表」,並自111年8月27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衛生福利部函,為註銷111年4月8日修正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門診檢驗檢查、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並自111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附件,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除第七部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第一章Tw-DRGs支付通則之「附表7.3 111年7月至12月3.4版1,068項Tw-DRGs權重表」自111年7月1日生效外,自111年6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111年6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10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及「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111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衛生福利部函送「跟蹤騷擾案件相對人治療性處遇計畫規範」,並自中華民國111年6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名稱修正為「特定藥品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卜特蘭一型水泥、汽油及柴油貨物稅應徵稅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1年8月27日起至112年2月26日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1年7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1年10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政黨與附隨組織及黨營機構保管或持有政治檔案調查程序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查核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九十八案至第三五四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一○一案至第一○四案、第一○六案、第一○八案、第一一五案、第一一六案、第一四四案、第一四六案、第一六○案、第一六七案、第一九○案、第一九一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九十八案、第一○○案至第一○三案、第一一六案、第一四一案至第一四四案、第一四六案、第一九○案、第二二八案、第二五九案、第二八七案、第二九二案、第二九九案、第三二○案、第三三七案、第三三八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三案、第一一六案、第二三九案、第二四○案、第二四二案、第二四三案、第二四六案、第二五二案至第二五四案、第二八三案、第二八四案、第二八六案、第三四四案、第三五○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一六案民進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九十八、國防部函送中央政府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決議(八十七)中科院利益迴避規範查證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處理。

九十九、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8款第1項決議(二十四)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振興五倍券及部會加碼券之政策評估」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核發醫療機構獎勵金及所屬醫院撥付醫事人員津貼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4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苗接種覆蓋率達七成之接種期程及防疫政策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處理。

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保險整體財務狀況評估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級政府機關(構)發起勸募之相關修法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籍家庭看護工來臺前訓練品質機制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家事移工權益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勞動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一二九)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我國消除人口販運之漁業執行結果及改善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加速各項工程規劃審核作業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加強工程作業機制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輔導農民參與溯源標示制度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規劃加速更新及修復相關設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信保基金近3年被否決貸款案明細及否決理由」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一五、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一六、(密)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疫苗採購執行情形專案查核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一七、教育部函,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進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培訓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八、教育部函,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檢討運科人員聘用臨時人力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九、教育部函,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輔導滑輪板項目培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教育部函,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成立台灣運動園區北部基地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一、科技部函,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山區暴雨、溪水暴漲等相關預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二、科技部函,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推動災害潛勢地圖網站應用於防災教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三、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5G內容力技術力跨域創新生態系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四、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五、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六、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七、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八、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九、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決議第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決議第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一、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111年度預算決議第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二、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三、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四、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五、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六、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七、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八、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九、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文化部函送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辦理影片資產之保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一、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林口社宅專案出租成效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二、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包租代管計畫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三、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林口社宅專案出租成效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四、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加速社會住宅興建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五、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板橋浮洲及中山女中都市更新案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六、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提升社會住宅品質及後續還款財務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七、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嘉義市社宅未來租用對象及東區社宅房型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八、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業務獎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九、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行銷及業務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內政部函,為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推廣多元性國際教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一、內政部函,為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擴大服務量能及撙節管理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二、內政部函,為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管理相關專案期程拖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三、內政部函,為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新材料新工法驗證業務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四、內政部函,為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新材料新工法驗證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五、內政部函,為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六、內政部函,為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績效指標訂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七、內政部函,為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防火材料性能評定審查」目標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八、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對外募款並撙節支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九、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收支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維持財務穩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一、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積極對外募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二、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鼓勵返臺投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三、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兩岸溝通管道中斷業務案件量遞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四、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預算未能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五、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中共對我原住民統戰作為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六、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董事人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七、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運作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八、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3項「提高講客廣播電臺節目自製比例及加強推廣客語文化傳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九、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4項因應疫情變化之拍攝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5項製作講客電臺節目預算執行效率不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一、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6項講客廣播電臺節目自製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二、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7項改善節目自製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三、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8項籌資拍攝客家電影計畫預算執行效率不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四、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9項滾動檢討籌資拍攝客家電影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五、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10項拓展財源及開發各項業務收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六、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11項擴大收聽族群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七、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12項講客廣播電臺觸及率有待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八、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13項講客廣播電臺節目腔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九、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14項提高基金會及講客電臺能見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第16項「籌資拍攝客家電影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原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電視及廣播節目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般事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收支平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提升電視、廣播節目使用族語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培養具有族語專業人才具體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培育族語能力之相關專業人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培育具族語能力之專業人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建立計畫管控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九、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及立法建議」研究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九○、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股金融機構進用香港金融人才去識別化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一、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美基礎建設計畫融資」及「離岸風電融資項目」去識別化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二、僑務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捐贈收入之具體計畫及階段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文化創意衍生商品及出版品銷售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文物徵集程序與相關規定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故宮基金各項成本及費用之管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員工消費合作社應繳回之代辦盈餘處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大專校院轉型退場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大專校院轉型退場機制及基金運用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陽明大學校務基金大陸地區旅費編列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陽明大學校務基金國外旅費編列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空中大學學習平臺增益及課程類別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提升學位論文授權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博碩士論文授權率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作業檢討及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相關規定及補助成果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政治大學撙節教訓輔旅運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用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學校午餐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延攬外國體育專業人才及參加國內運動教練資格檢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八、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工程技術策略專案研究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九、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學園區招商策略及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高各部會繳交研發收入之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一、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法人鏈結產學合作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二、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調整稻米產業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調整稻米產業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公糧釋出管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我國糧食安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補貼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建設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農業保險覆蓋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業保險覆蓋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農業保險覆蓋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灌區外提報工程補助作業要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農產品產銷資訊平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照舊使用土地之承租或用地取得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不動產占用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事業照舊使用土地之承租或用地取得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石虎生態保育審查原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精進漁業人才培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我國蔬果出口市場過度集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維持基金功能與存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產品全球通路拓展計畫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發展基金收入來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蔬果出口市場過度集中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申請農民退休儲金人數111年第1季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我國蔬果出口市場過度集中檢討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平地造林地整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村再生基金專業服務費差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臺中管理處原農田水利會用地及租約爭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停灌補助差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灌區與非灌區停灌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地區部分灌區停灌問題成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維持漁業發展基金功能與存續之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擴大漁業發展基金來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改善財務結構及提升經營效能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強化自有水源暨多元水資源開發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自發電與民營購電最適配比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之「專業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協和電廠燃氣發電規劃之明確時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部分風力機組可用率偏低或逐年下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土地活化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貿易推廣工作計畫」之「其他支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供水費用增加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王功漁港外海淤積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工業安全具體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二六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電廠除役總經費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風力機組可用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風力機組可用率」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全臺風力機組可用率檢討與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風力機組可用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提升彰化供水系統穩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降低資金籌措成本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轉投資華威之清算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進口燃煤品質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太陽光電場址累計停機時數逾萬小時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汽電共生機組因空污致停機之因應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陸域風力發電屢遭民眾抗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民營電廠空污季購電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經營績效改善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營運狀況檢討及未來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用電大戶推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工安及環保提升改善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新能源車暨氫能源中長期策略發展規劃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老舊變電所活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工安意外減災減量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天然氣採購策略調整規劃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浮動油價公式透明化之可行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如何有效增加LNG安全存量具體之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速公布離岸風電設施之電力開發協助金提撥費率等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速推動離岸風電設施之電力開發協助金提撥費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財務狀況改善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財務狀況改善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財務狀況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不同品級燃煤及天然氣之內部與外部成本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臺灣風能訓練公司與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之差異及未來合作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臺灣風能訓練公司至今成效及未來發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空污降載資訊揭露情形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推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版離岸風電技術規範訂定標準及推動期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版離岸風電技術規範訂定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土地糾紛案件處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天然氣安全存量天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非計畫性停爐檢討及經營效能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後疫情時代我國能源轉型推動期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五甲國宅社區都市計畫公園、公園兼兒童遊戲場及綠帶串連改造工程補助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住民發展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之旅運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國外旅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國外旅費」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替代役役男成長營及攀岩課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一、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委託調查研究費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二、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委託調查研究費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三、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四、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住民發展基金多元投資運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五、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提升國土研究計畫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六、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其他用品消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七、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八、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材料及用品費」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九、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與警民基金濟助性質相似之財團法人整併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老舊建築物重建與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一、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二、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完善職業災害保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八、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9項嘉義酒廠速食麵製麵工場設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二九、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7項產品外銷全球之中長期行銷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6項精進品牌競爭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一、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2項資產處理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二、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0項評估利用臺灣本地稻米、水果等製酒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三、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9項評估辦理第2階段風華再現觀光酒廠改造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四、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1項強化資產監督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五、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7項改進國際市場經營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六、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1項業務之質化或量化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七、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4項臺銀人壽「IFRS17造成財務衝擊之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八、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決議第7項分析各年期公債申購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三九、中央銀行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民眾使用2字頭鈔券意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中央銀行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民眾使用2字頭鈔券意願之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一、中央銀行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醫指付APP成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二、中央銀行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廣醫指付APP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三、中央銀行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未來因應臺幣走勢之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四、中央銀行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幣面上蔣中正頭像之轉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五、中央銀行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臺幣數位化對貨幣政策可能影響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P2P網路借貸風險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四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相關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2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2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規劃擴充金融科技創新園區之規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業特別準備金管理運用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五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三五五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三六○案至第三六二案、第三六五案、第三六六案、第三六八案、第三七○案至第三七八案、第三八五案、第三八六案、第三八九案至第三九一案、第三九六案、第三九九案、第四○四案、第四一二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三五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107年度決算書案」等7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查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規定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三五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09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等4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五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自籌來源」報告等106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五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代理(辦)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五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案等9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均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二十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名稱修正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並修正內容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環境維護費收費標準」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八點附件四之四「自巴拉圭輸入冷藏、冷凍供人食用牛肉檢疫條件」部分規定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十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七點規定及其附件三之三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產製之158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採行管理措施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六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月一日起禁止搬運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豬隻飼養場所,且不得作為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使用。但符合公告事項一但書規定之豬隻飼養場所,不在此限。」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電力交易平台設置規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名稱修正為「特定植物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特定物品檢疫物輸入核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部分規定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優良農糧產品驗證基準」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優良水產品驗證基準」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優良林產品驗證基準」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優良複合農產品驗證基準」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二十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名稱修正為「農業產銷班設立及輔導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件二、第十二條附件六之一、附件六之四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產業類別」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八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汽車維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二百十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刊播農產品廣告資料保存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施行細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業保險危險分散及管理機制實施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檢舉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非我國籍漁船進入我國港口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九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群聚地區認定原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優良農產品驗證機構與農產品經營者簽訂驗證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所定農藥生產業或販賣業者應定期陳報資料之格式內容頻率及方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驗證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釋迦收入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保險費補助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網際網路內容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販賣至國內或輸入時應採取措施」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及附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審查辦法」名稱修正為「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病審查辦法」,並修正第九條、第九條之一及第十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一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一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一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保險費補助辦法」第三條、第九條及第十九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一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一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今(2022)年上半年勞動基金虧損,收益變為負,加劇基金虧損速度,應徹底檢討導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疣胸琉璃蟻侵入民宅果園造成民眾受蟻害困擾,氣候變遷造成蟲害防治及改善方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目前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是否適合戰爭時供民眾避難及防空疏散避難設施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請財政部督促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對酒粕標售作業,考量其永續投資需求,納入ESG指標及企業社會責任元素,並參考政府採購法第56條規定設計最有利標評選準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綜合所得稅申報規定,申請人必須設籍於自用住宅,始得將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列為「列舉扣除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為使老年人有活動場所,建請政府普設老人活動中心及場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特定道路仍可見警察隨機攔檢卻未有設置臨檢點之行為。警察隨機攔檢依據為何?」及「警察於車道隨機攔臨檢」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放寬自有農地被徵收農民,繼續參加農民健康保險期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大學經營困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國人遭詐騙至柬埔寨等國之人口販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建請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取消排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針對中共及他國機、艦於我周邊海、空域相關動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國軍伙食供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建議再研議志願役應召人員津貼發給標準與義務役一致,以激勵後備軍人士氣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基於弱勢投資者投資連動債所衍爭議,建議主管機關應要求銀行將投資重要資訊採掛號或雙掛號方式寄送,以保障投資人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蔣委員萬安,鑑於國外醫學及牙醫學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選配分發作業要點第2點第2項規定「本署得依國內醫事人力供需狀況核算,逐年訂定公告前項選配分發之名額。」然自99年前行政院衛生署訂定發布該要點迄今,牙醫師名額已自30名成長至50名(醫師名額維持100名不變),衛生福利部卻未就如何核算國內醫事人力供需狀況及評估教學醫院臨床訓練教學量能之具體詳細情形,廣泛徵集考量大學牙醫院系、牙醫學生及牙醫師團體、相關牙醫學術及專業團體意見,亦未落實與利害關係人及社會政策溝通,致本院於111年5月30日三讀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包含衛生福利部研議於4年內解決國外醫學及牙醫學畢業生(下稱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名額問題等附帶決議後,引起軒然大波。爰就:衛生福利部如何核算國內醫事人力供需狀況?如何盤點我國醫學教育資源得以負擔多少畢業生臨床實作訓練名額?如何規劃合宜配套措施避免國內醫學及牙醫學生或畢業生受教權益受損?如何回應各大學牙醫院系反對意見?如何兼顧增加臨床實作訓練名額及國民健康權益?如實施對牙醫師執業環境造成何種影響及如何解決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張廖委員萬堅,鑑於藝術工作者職業公會日前公布台灣視覺藝術工作費用改革研究,其中針對稿費及圖片之調查發現,藝術工作者就該項目之承攬工作,由於在民間並無統一標準的價目表,因而案主常常參考政府機關頒布之相關基準作為與藝術工作者議價的標準,惟現行政府頒布的基準均逾數年以上未修正,例如「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四項之使用報酬率」歷經24年未修正,或「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逾7年以上未修正,完全跟不上物價攀升幅度,導致藝術工作者無論是承攬政府工作或承攬民間工作都越作越低薪,主責機關似有失職,亦使政府背負虧待藝術工作者惡名,建議應儘速檢討前述法規,並建立定期滾動檢討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張廖委員萬堅,根據主計處最新公布資料,今(111)年7月的物價指數年增率為3.36%,已連續5個月超過3%,其中外食類漲幅高達6.76%,更創下167個月(近14年)以來新高,外食費幾乎年年調漲。由於「伙食費」依法可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最近一次調整該免稅額度已逾10年(民國104年3月),相較於基本薪資已配合物價攀升已連續調整七次,前述攸關勞工權益伙食費應有隨同物價調整之必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林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沈副院長榮津本日下午因公請假;李秘書長孟諺本日因病請假;外交部吳部長釗燮本日下午4時起因公請假,由蔡次長明彥代表列席;經濟部王部長美花本日因公請假,由曾次長文生代表列席;交通部王部長國材本日下午因公請假,由陳次長彥伯代表列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馮主任委員世寬本日因病請假,由姜副主任委員振中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10月14日(星期五)施政報告質詢

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沈副院長榮津

 

因公請假(赴台中出席「台灣工具機暨零組件工業同業公會」)

下午半天

李秘書長孟諺

 

因病請假(COVID-19確診及隔離)

整天

外交部

吳部長釗燮

蔡政務次長明彥

因公請假(處理重要外交事務)

下午4時起

經濟部

王部長美花

曾政務次長文生

因公請假(重要公務出國赴美)

整天

交通部

王部長國材

陳政務次長彥伯

因公請假(陪同總統赴基隆視察「港區邊境開放及觀光事宜」)

下午半天

 

輔導會

馮主任委員世寬

姜副主任委員振中

因病請假(COVID-19確診及隔離)

整天

 

主席:現在請邱委員議瑩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邱委員議瑩:(10時35分)院長早,稍後本席在質詢時,如果院長有需要時,您可以先坐下,沒有關係,您可以就原地休息一下。

院長,首先我要感謝您對高雄重大建設的支持。請院長看一下,這個案子其實我在2019年的時候也跟院長質詢過,您知道這在哪裡嗎?這是在阿蓮高鐵橋下道路。院長看一下,右邊這張圖是現況,就是從臺南站通到阿蓮,這一段是有通的;左邊這張圖其實就是隔了一條馬路,隔了這個路口之後,往燕巢的方向是不通的。這一條叫台39線的南延。

院長上個月到高雄橋科參加區段徵收工程的動土典禮,其實橋科整個開發計畫現在已經如火如荼地在興建,有非常多廠商已經進駐,超過20家以上的廠商已經進駐。我們知道一個科學園區好不好用,它的聯外道路一定是要優先規劃,所以感謝交通部,也感謝內政部營建署,對於橋科聯外道路的整體計畫,已經先核定了大概70億元給我們,核定哪一段呢?就是您現在看到圖上的這個,這個是橋科的聯外道路。

但是再讓院長看下一張,這個會更明顯。我框起來的這兩塊,是現在還沒有核定要做的,沒有框的橘色那一段就是橋科的聯外道路,70億元已經核准了。現在這一整段台39線,就是你把中間那一段核准可以做了,但是前面和後面都沒有拓寬,都沒有路能夠走,只有做那一段其實是沒有用的。本席在上一次質詢的時候,在2019年的時候,院長也承諾要加速核定、要來審核,所以交通部公路總局也送案子的可行性研究評估,到今年年底就應該要結案。院長,您看總經費是219億元,可是在核定之後要9年才會完工,院長,依照你的個性,你會不會覺得這樣太久?一個橋科聯外道路,竟然核定之後要經過9年才能夠完成,屆時火車不知道已經開到哪裡去了?院長如何看這個事情?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39分)謝謝委員!委員非常認真地要求,現在在做可行性評估,就我來看,有關交通的事情是越快越好啦!

邱委員議瑩:是啊!這是交通部規劃的,說要9年以後才能完工,這219億元,現在可行性評估能不能通過還不知道,未來這219億元的經費怎麼分配?目前也都還沒有談。部長,這個能不能請你加速協助一下?

王部長國材:我跟委員報告,你剛剛談到從台28一直到水管路這個20公里的路段,經費是219億元,這個部分整個可行性評估到年底會出來,關於工期的部分,因為他們還沒有跟我報告,我會看能不能再縮短。

邱委員議瑩:這個工期的部分是照你們公路總局給我的報告。

王部長國材:是,我知道。

邱委員議瑩:陳其邁市長在這個時間正在阿蓮,他帶著工務局、帶著交通局去阿蓮這個路段進行會勘,高雄市政府也決定這一條路一定要開通,所以請交通部這邊要全力來協助、支持,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這一段就是看工期可不可以縮短?剛才談到橋科這一段,從186道路到1-2號道路,這一段目前已經在設計了,這一段比較快,所以前後的部分,我們看是不是可以把9年的工期縮短。

邱委員議瑩:我知道,你們只有設計中間那一段嘛!

王部長國材:對,把前後縮短,先做聯外的部分。

邱委員議瑩:但是在前面、後面的路都沒有開通的時候,你們設計那一段其實堪用性不是很好、便利性也不是很好啦!所以我要請交通部全力來協助,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

邱委員議瑩:接下來我要講的就是,在高雄科學園區有這麼多廠商進駐,用電、能源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院長,我要讓您看一下全世界各國對能源政策的補貼,比如說德國要把他們的電力公司國有化,要投入大概2,600億新臺幣;法國也一樣,要投入新臺幣2,928億元左右,而且他們管制電價上升的幅度只能到15%,政府要去吸收補貼相關的費用;西班牙、日本、馬來西亞等世界各國其實對於電價的補貼或對於能源都有一定的管制效果。我再讓院長看一下,這個是我們去調出來的資料,因為俄國不供應天然氣,所以歐洲有許多國家對於天然氣的儲存量其實都已經優先提前部署,您可以看到連儲存量最差的保加利亞,他們天然氣的儲存量都還有60%。我們來看一下臺灣,這是臺灣天然氣的安全存量,我們不講百分比,如果講天數,在2022年臺灣天然氣儲存量的安全天數是8天,也只有到50%,如果照現在儲存槽可以儲存到16天使用量的話,也只有50%。我想請問院長和經濟部次長,你們怎麼看?在全世界都在搶天然氣的同時,臺灣這樣的儲存量是不是足夠因應未來的能源危機?

曾次長文生:好,謝謝委員的關心,我簡要地回答一下。第一個就是我們的儲槽天數現在是16天,但是因為透過調度,我們現在實際的安全存量大概有11天,就是提高了儲存的量。第二,我們現在正在加速蓋儲槽,以臺灣的用量來講,大概平均蓋1座儲槽可以增加1天的安全存量。

邱委員議瑩:蓋1座儲槽只能增加1天的安全存量喔?

曾次長文生:蓋1座儲槽大約是1天的用量,就是會增加1天的安全存量,我們目前在南部、中部、北部都有在蓋。

邱委員議瑩:你們現在準備要蓋多少座儲槽?

曾次長文生:依照我們目前的整體規劃,到2027年會有14天,那再往後的話,在2030年之前,依照我們現在的幾個規劃,我們應該可以超過20天以上。

邱委員議瑩:院長,您怎麼看這樣的儲存量?我覺得這樣的儲存量看起來還是有一點不足,還是危險,比如說船運的船期,或是在買了天然氣以後發生問題,我也曾經質詢過王美花部長,他說我們這個天然氣的合約都簽了,但是萬一被搶單、萬一船期不順的時候,這樣的儲存量夠安全嗎?

蘇院長貞昌:對,確實能源是現在世界各國都要面對的問題,大家都在搶,過去我們在這方面確有不足,所以現在有加大力道,希望能夠增加、擴大儲存量,這是應平常的需要。另外,關於俄烏戰爭,剛才委員所舉的歐洲許多國家的能源,它是用來對於生活、供暖氣等等,而我們很多這方面是供產業……

邱委員議瑩:當然臺灣不需要供到暖氣,所以我們的需求量並沒有那麼高。

蘇院長貞昌:對,不太一樣。

邱委員議瑩:請院長看一下,這是110年全國發電量的占比,其中燃氣的使用度只有37.2%,燃煤占44.3%,再生能源現在只占6%,未來我們如果要減空污,未來我們如果要提升臺灣的淨零碳排,所有政策在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上應該還是要再更高一點,天然氣的使用量上應該還是要再更高一點,燃煤的使用量應該是要再降低。次長,是不是這樣?我的這個理解有沒有錯誤?

曾次長文生:我們在平常的狀況下,現在是快速在增加再生能源的發電量,其實今年風電、光電整個裝置容量都會破紀錄,明年再生能源的發電量,事實上也會創下歷史新高;至於天然氣的部分,跟委員報告,現在台電有6個電廠,4個電廠在蓋新的機組,2個電廠在做環評,北、中、南3個天然氣接收站都在做相關的建設工作,我們也還在規劃新的天然氣接收站,包括協和在做環評。所以這幾年其實整個能源系統是快馬加鞭在增加我們的存量,同時也透過比較乾淨的能源來替代過去排放比較高的一些發電方式。

邱委員議瑩:次長您剛剛講到,現在在快馬加鞭在做這些能源的改進。

曾次長文生:對。

邱委員議瑩:能源局預估111年到117年全國的用電量會逐年、平均每年會成長2.3%,您現在講的快馬加鞭,能不能趕得上我們現在用電的成長量?可不可以?

曾次長文生:向委員報告,比方說今年我們尖峰負載成長的量高過預期,可是我們依然能夠在今年夏天順利的度過,其實是透過調度的方式,委員這張表用的是負載量,負載量平均成長2.3%,以目前台電公司今年的整個調度狀況來講,事實上,我們是有應付到這些特殊的狀況,都有充分的……

邱委員議瑩:所以你們都有提前部署,你們都有未雨綢繆?

曾次長文生:對,尤其像白天太陽光電已經破了發電的紀錄……

邱委員議瑩:你覺得臺灣的能源政策、能源用量、電的用量其實是不需要擔心的,在未來這麼多投資臺灣的廠商回流、進駐之後,整體臺灣的能源政策是不需要擔心的?

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我們抓到2025年其實都是用2.5%的成長率在算,其實是相對高標,就是都抓景氣比較相對好的狀況。我們看到現在的狀況,景氣稍微有點回溫,我們依然是用這個指標在蓋我們的電廠,所以我們覺得,只要過了2025年這一段我們最困難的時候,大概後面整個發電的狀況都是穩定的。

邱委員議瑩:次長,我覺得您可能會比較樂觀的去評估,當然這也無可厚非。接下來要跟您請教,也要給你看一下,我們講到再生能源,其實我一直對於光電、對於儲能這件事情還滿關心的,這個是我們在網路上找來的示意圖,這是瑞士的高速公路,他們準備模擬做光電板,是長這個樣子,所謂的光電隧道,在他們的高速公路上面要做這樣的事情;這個是德國的高速公路,他們也準備往上做這樣的太陽能光電板,這是德國的示意圖;這一張是韓國的部分,韓國這個已經做好了,已經在使用了,韓國比較不一樣,韓國是利用中島、中間分隔島來做一整條的光電隧道,這個光電隧道底下是做什麼呢?底下是做自行車道,還可以騎自行車。

過去在臺灣其實也曾經有人在國發會的提案平臺提了一個案,希望我們的高速公路,或者是西濱快速道路,或者是高架道路上,如果能夠做這樣子的太陽能發電系統,過去你們的評估都是做在邊坡、做在側坡,是做斜的,但是那個會有反光的問題。假如我們能夠跟其他世界各國互相學習模仿,或者是互相學習一下,把中間分隔島往外拓展做成太陽能光電隧道,我覺得這是一個可以討論的議題。我知道能源局曾經跟交通部討論過,但交通部說那個造價太高,他們不願意做。我覺得現在在光電重大需求、在再生能源重大需求下,是不是能夠重啟,然後也能夠發想把臺灣的高速公路,或者是把臺灣的光電運用到極致?院長。

蘇院長貞昌:這個案子在過去就有人提,尤其臺灣的條件,因為臺灣這些大的公路都是南北向,剛好太陽是東西向,可以說非常適合,所以排除掉過去顧慮視線、颱風等等問題,應該往這方面是一個思考的路徑。

邱委員議瑩:好,是不是也能夠請交通部和能源局做一些配合,然後重新發想,對於臺灣的再生能源再多做一些事情,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

邱委員議瑩: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傅委員崐萁質詢。

傅委員崐萁:(10時52分)院長早。臺灣從2000年正式政黨輪替到現在總共22年,在這22年當中又再一次政黨輪替,從民進黨轉而成為國民黨,再轉而成為民進黨。在這個民主發展的22年當中,蘇院長擔任閣揆宰相的時間超過5年,也是對臺灣近代民主發展史上最重要一位,而且深具影響的行政院長。您在執政過程當中對臺灣帶來一個什麼樣深遠的影響?不管是在民主發展、在國家安全、在經濟整體成長過程,還是臺灣整體各方面的建設,未來都會被我們代代兒孫做一個非常重要的民主發展指標。有關臺灣的建設,臺灣島就這麼小,我們先從第一個建設門來討論,臺灣島就這麼小,當全世界的建設發展快步向前的時候,如果我們還是在原地踏步,還是存在50年、100年前的思維邏輯,臺灣跟世界接軌會愈來愈遙遠,臺灣各方面的發展、進步都會退卻,因為建設是經濟成長之母。

我們現在先來看一下花蓮,我們蘇花安在2019年,民國108年11月1日蔡總統宣布蘇花安已經審查完畢,已經可行性研究通過,東澳到南澳、和平到和中、大清水到崇德三個路段將比照蘇花改重新改線,有一條完整的路廊。從蔡英文總統宣布到現在,院長,請問宣布了多久?108年11月1日到現在,已經多久了?院長。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55分)相關的這些道路,在過去總統宣布,我們非常重視,相關都依序在進行中,如果以委員所提到現在已經有幾年了。

傅委員崐萁:院長,到現在為止,剛剛好3年,剛好3年。3年的時間,請問一下,現在進行到什麼階段?

蘇院長貞昌:我請部長跟你報告。

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現在在綜規,當然這個時間是因為很多地方,比如委員關心的崇德外環道這些課題,要怎麼走的問題,有很多在地方做說明。我們現在是預定在明年(112年)會完成綜合規劃跟環評。

傅委員崐萁:院長,任何建設都有需要溝通、綜合規劃及環評,不是只有蘇花安。今天我們來看一下,您是任期最久的閣揆,我們內閣的行政效能如何?我們的蘇花改在2008年國民黨政府5月20日執政以後,推動的時候一樣會碰到空前的難關,包括地方說明、包括溝通、包括綜合規劃、包括環評,2008年5月20日執政以後,2011年1月29日動工,100年1月29日動工,2年7個月動工到現在為止,蘇花改已經打通了。第二期再做蘇花安,都已經前人種樹,已經鋪好了該怎麼做,然後第二期蘇花安到現在3年,綜合規劃都還沒有完成。院長,要汗顏啊!不管過程中你用了幾位部長,蔡總統都已經宣布了,我還不是從2016年民進黨執政開始算起,而是從蔡總統宣布可行性研究已經通過到現在的3年,院長對得起花東人民嗎?請問院長什麼時候可以動工?

蘇院長貞昌:相關的這種重大工程,對於工程技術、環境影響以及地方民意,我們在整個計畫裡面都要面面斟酌,相關工程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儘速來進行,不過這些所碰到的挑戰是要克服的。

傅委員崐萁:院長,3年了,馬上2024年1月初的總統選舉又要到了,院長能不能承諾,至少在蔡總統的第二個任期,也是您擔任了五年多的閣揆以後,您的行政效率等各方面對國人的交代,能不能在2024總統大選前動工?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工程技術上,我還是請部長說明一下。

傅委員崐萁:工程技術都是一樣的,因為蘇花改已經完成,現在的蘇花安沒有所謂工程技術上的問題。

王部長國材:我跟委員報告,委員也知道在過程中,包括……

傅委員崐萁:所以院長能否承諾?因為部長已經說了無數次,老調重彈!

王部長國材:不是老調重彈……

傅委員崐萁:任何重大的建設,本席剛剛已經講過了,包括地方的溝通、可行性的研究、綜合規劃、環評都是一樣的進程,都是一樣的過程,而2008年5月20日國民黨執政以後,2年7個月動工,現在蔡總統也宣布可行性研究已經做完、已經通過,總統宣布以後3年了,本席還是對院長有期待。2004年總統大選前可以動工嗎?院長可以全面的追蹤、全面的趕進度,總統大選前能不能動工?

蘇院長貞昌:我對於相關工程都會尊重專業,如果相關進度能夠快,我都會要求儘快。現在請部長說明一下。

王部長國材:明年綜合規劃會完成……

傅委員崐萁:院長願不願意承諾?綜合規劃的時程一改再改……

王部長國材:會完成!明年會完成!

傅委員崐萁:本席已經不想聽部長再講這些,老調重彈!院長,本席今天不是在委員會質詢,是在院會質詢,院長能不能承諾在總統大選以前動工?

蘇院長貞昌:好,我就是表示一個態度,相關的這些工程技術,我還是要尊重,我會希望相關的這些能夠儘快。

傅委員崐萁:院長是任期最長的閣揆,你所帶來的影響是什麼?院長所謂的儘快,我想人民眼睛是雪亮的在看。

接下來,有關花東快,院長瞭解,本席也瞭解,全國國人都瞭解,臺灣島就這麼小,你要做花東快,你就可以做,你不願意做,未來就會有人做。在50年前,還不知道有101,50年後有101,而且已經有20年了。院長,環島高速路網是必然興建的,但是本席現在只是請教可行性研究已經做完的花東快,花東快可不可以在你任內啟動綜合規劃?

蘇院長貞昌:相關的這些交通重大建設,其實我都是從全國的角度來看,另外對於整個工程上,我不會特別要求限定什麼日期……

傅委員崐萁:本席現在問院長的是政策性的問題,不是工程性的問題。

蘇院長貞昌:我決定一個政策,對於這些相關專業技術,我都要先聽相關部會對於專業上給我的意見,然後我才能做判斷,我只有一個態度是基於全國來講……

傅委員崐萁:花東快都是平面型的道路,沒有技術上的問題,所以院長在態度上願不願意推動興建花東快?

蘇院長貞昌:關於推動交通,我從全臺灣尾到臺灣頭,從過去當院長到現在當院長,態度始終是一致的,能夠讓交通通,我都是支持的,但是對於交通要不要建設,在全國衡平性以及工程技術上,我都會尊重專業給我的評估意見。

傅委員崐萁:院長,你就是決定政策的人,本席今天請教你,你還沒有辦法回答,你是要推給蔡總統來回答嗎?

蘇院長貞昌:不是推,而是我要聽專業判斷後,我才能做政策決定。

傅委員崐萁:這條路從你就職院長到今天,地方一直在呼喚,你都沒有聽到嗎?現在才要開始聽,是嗎?

蘇院長貞昌:地方上的期待,希望要怎麼樣,我們在整個評估……

傅委員崐萁:所以你擔任5年閣揆,對於這件事情,院長還沒有什麼印象嗎?

蘇院長貞昌:不是,不是沒有印象,而是要聽他們給我相關的報告後,這些相關的報告還在進行,沒出來以前……

傅委員崐萁:所以到現在為止5年了,相關單位還沒有給你報告嗎?

蘇院長貞昌:對,就相關報告……

傅委員崐萁:所以是部長失職。

王部長國材:明年會有可行性報告出來。

傅委員崐萁:院長說他不知道這件事。

再來是國道6號,院長,這條路您願意做就可以做,您不願意做,未來會有人做。在針對所有地質準備做可行性研究的時候,專家會議已經討論了,這個專家會議是由交通部召集的,日本的專家朝倉俊弘先生已經表達,雖然工程技術非常困難,但是「可行」;奧地利的專家Wulf Schubert也表達,這個技術是可行的,他特別強調,阿爾卑斯山57公里長的隧道都已經打通了。請問院長,您願不願意做臺灣真正的、最大的、偉大的工程師,把這一條未來會做的路就在您任內啟動?

蘇院長貞昌:這是評價和選擇的問題,我們要做全環島的公路、快速道路,甚至是高速鐵路,這是一個評價,對於要不要從埔里這裡打通,貫穿中央山脈到花蓮則又是另外一個選項。有關這個選項,委員剛才提的是那一方面,現在提的這個,要穿透中央山脈,其環境衝擊非常大、工期非常久、經費非常高,所以在選項上有沒有這個必要,要慎重評量。此事上次委員有提出來過,我也始終是這個態度。

傅委員崐萁:本席再說一次,剛剛對於花東快沒有任何工程進度上的問題,您也沒有明確表達要綜合規劃。現在院長說,您所要做的確實就是全國資源的分配,這條路要不要做,當然是由你來作決定。現在高鐵要延伸到您的家鄉──屏東,我們對此是持樂觀、恭喜的態度,高鐵延伸到你的家鄉,我們當然會支持,因為臺灣島就這麼小,環島高鐵路網一定要做,只是什麼時候做。您先做到您的家鄉,我們為屏東人恭喜,但花蓮和臺東的人民也再次瞭解蘇院長你的態度。

您是掌握權柄、掌握資源、掌握分配的人,今天偏鄉發生了這麼多的災難,大橋是柔腸寸斷,如果今天有足夠安全的道路,不會有對外封閉和中斷的問題,所以今天民進黨再度執政7年,我問了任期最長的宰相、閣揆─蘇院長,您告訴我您還在分配當中,還沒有決定要做。

好,我們現在看蔡總統宣布要做的花東鐵路雙軌電氣化。院長,民進黨政府從前瞻一期、二期、三期,現在要拿第四期的錢-8,400億元。第一期有花東鐵路雙軌電氣化,要269億元,這是蔡總統宣布的,歷任閣揆也都有宣布。再來,現在前瞻第一期100萬元,當時時任立法委員的徐榛蔚委員說,為什麼只有100萬元?還受到執政黨的抨擊,結果我們現在回顧執行完的預算,第一期確實就是100萬元,第二期3,000萬元,第三期6億8,740萬元,現在到立法院拿第四期的錢55.13億元,總共62.31億元。院長,8,400億元的前瞻,說要給花東269億元,現在剩62億元,院長,這是怎麼回事?

蘇院長貞昌:只要整個計畫定要做,那麼預算都是一段一段編、一段一段做,這個不會影響加總起來的預算。

傅委員崐萁:就是本來5年可以完成的,要拉到7年、8年、10年,反正慢慢做嘛!是這個意思嗎?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個意思,是照著工程進度編列預算。

傅委員崐萁:照工程進度,今天所有的工程進度都是您的內閣在推動的,原定269億元現在只有62億元。

王部長國材:委員,要看施工的進度撥款。

傅委員崐萁:院長,200億元跑哪裡去了?院長,這是特別預算,本席要提醒你,這是特別預算,這是排除預算法、排除公共債務法,非常緊急迫切的時候才要使用的。院長,200億元到哪裡去了?你欠花蓮、臺東人民200億元。

蘇院長貞昌:現在已經不是在談,而是在做,我們做的時候就照著進度編列預算。

傅委員崐萁:院長,反正這8,400億元中,我們的200億元跑哪裡去了?有關於建設門,對於花東地區的建設門本席請教到這裡,從蘇花安,到花東快,到國道6號,到花東鐵路雙軌電氣化,院長的態度也是民進黨政府執政對花蓮、臺東人民所作的回報,我們也感謝,原來是這樣子,我想我們今天一次講清楚。

再過來我們來談國內的經濟,國內的經濟我們要先從花蓮講起,這一次我們面對這麼大的一個災難,所謂的池上地震但是花蓮受災,從普悠瑪事件到太魯閣事件這種人禍,再到20180206的大地震,再到今年的大地震,兩次的天災、兩次的人禍,對地方的影響非常非常重大。在這裡本席請教院長,對於災民的救助,針對中央現在所提出的震災住宅修繕,中央承諾但未達地方需求的部分,本席跟院長溝通一下,我們現在只對集合式的住宅最高補助450萬元,看起來是非常有感,但是不真實,花蓮、臺東地區集合式住宅有幾棟?大家都是住透天的房子,但透天一件只能補助50萬元,這些受災的人民,紅單、黃單幾乎都是透天占大多數,所以院長是不是要真實的來救助災民?是不是這一次能夠讓災民得到真正的救助?

蘇院長貞昌:這是政府的態度。

傅委員崐萁:好,那是不是不管透天還是集合式住宅都一樣450萬元?

蘇院長貞昌:我對於這個這麼細的規定,我並不……

傅委員崐萁:這一點都不細,這是很大的事情。

蘇院長貞昌:現在是透天還是集合住宅這種很細的規定,我掌握得不那麼清楚,但態度是一致的,就是災民受這一次地震天災的災害補助,我們怎麼樣能夠讓災民實際上得到補助,往這一方面來走我是同意的。

傅委員崐萁:所以不是只有50萬元?

蘇院長貞昌:看哪一個能夠補助到災民,為什麼會有50萬跟450萬元的差別?到底當初的限制是在哪裡?

傅委員崐萁:無息貸款80萬元總共15年,院長能不能延長到20年?

蘇院長貞昌:因為過去天災的規定標準線在哪裡,如果這些情況能夠儘量給他補助,即使要再延長,我也並不是說一定不可以。

傅委員崐萁:災後重建的部分,現在國門一開,所有人都往國外跑,過去沒有開國門,花東地區還有國內旅遊,現在開放以後,大家都往外跑,花東地區更是雪上加霜。本席再請教一次,因為上一週有請教過院長了,院長說馬上做決定;本席也請教過部長,部長說一週內,即今天要來回答。就是這一次的雙十國慶連假,你們對團客的部分有補助,但是對自由行的部分是沒有補助的,請教院長,對於花東災區的自由行,是不是也能夠來補助?

蘇院長貞昌:我覺得這一次因為地震影響退房的很多,所以當初就說要給他增加補助,讓花東地區不要受地震的影響,因為事實上也沒有必要這樣長期地來擔心。另外一方面,國門雖然開啟,但應該也要鼓勵我們的遊客,所以如果自由行等等同樣是用鼓勵花東的理由的話,我也並不反對。

傅委員崐萁:所以鼓勵的意思就是可以補助嘛?

蘇院長貞昌:應該可以讓國旅,看到怎麼樣程度比較可以,因為相關在規定團和自由行,有時候在給付上會有作業的不同,我請主政部會來往這方面研議……

傅委員崐萁:因為院長的回答已經很清楚了,謝謝你!現在國內經濟面臨重大的問題,院長,我們要很嚴肅地來看待,現在到底本土金融風暴、毀滅性、滅頂性的金融風暴會不會發生?看起來這個可能性很大。現在國內的壽險已經面臨空前的危機,現在的21家壽險、33兆老百姓的錢在裡面,整個資產重分類,我們看到這個重分類是驚心動魄,原本OCI的現在要改成AC,債券到底是要用資本按當時成本來算,還是用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來算?這個東西當然可以,看起來RBC好像還可以,但是院長,本席在這裡隆重地向您提醒,國家對人民有沒有給予足夠的信心?藍字的銀行何況會倒閉,流通性只要發生問題,人民擠兌就會倒,更不要說紅字,藍字的就會倒閉。今天你們用資產重分類的方式,33兆臺幣的資產在裡面,你們用這樣子來提升RBC,真的是讓人大開眼界。

但是本席要讓你知道的是,如果經濟這一塊基礎沒有做好,不只是壽險而已,金控、銀行全部都有擠兌的風潮,而臺灣面臨戰爭的時候,大量的臺幣拋售換成美金,資金外逃,本席現在告訴院長,現在美中晶片大戰、台積電的問題,目前光臺灣一年銷到大陸的電子零組件,106年就329億美金;107年370億美金;108年382億美金;109年481億美金;110年563億美金。在民進黨執政之下,我們對大陸市場出口電子零組件的金額不斷地提升,到今年第三季已經480億美金,預估全年會達640億美金,即對大陸出口電子零組件大概2兆1,000億臺幣。請問院長,如果美中大戰,臺灣的產業不能把2兆1,000億臺幣的電子零組件銷往大陸的時候,臺灣的經濟怎麼辦?請你告訴我。

蘇院長貞昌:固然受戰爭、能源以及美國升息等影響,致金融有波動,但並沒有委員所說金融風暴這樣的現象。第二、臺灣銷中國和中國在囤積相關的材料等等都有關,不是臺灣靠中國。

傅委員崐萁:如果不能出口要怎麼解決現在的問題?院長,請回答!2兆1,000億臺幣的電子零組件產品如果不能銷到大陸,請問臺灣的經濟何去何從?

蘇院長貞昌:好,我正在回答。中美貿易大戰我們正好因勢利導,所以才有臺商回臺,臺灣這幾年的經濟也是因為我們掌握契機,所以發展良好。

傅委員崐萁:2兆1,000億臺幣的電子零組件如果沒有辦法銷往大陸,院長還在講臺灣因勢利導,能夠有利得,如果……

蘇院長貞昌:你看去年全年一直到今年……

傅委員崐萁:如果美國宣布臺灣的這些東西不能銷往大陸,所有產業全部外逃,金融大風暴就要發生了,請院長立刻睜開眼睛看臺灣迫切的危機,不只台積電,所有用美國智慧科技的這些電子零組件產品沒有辦法銷往大陸的時候,臺灣的經濟整個崩盤、崩潰,要怎麼面對2,400萬人?院長,你準備好了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作為一個國會議員,從你的角度看,我們都尊重,也注意委員的意見,但是專家及各方所分析起來的情況,和委員所講的並不一樣。

傅委員崐萁:院長,歷史上會記下今天我們的答詢,一百年後代代兒孫都會看到。

主席:請蔡委員適應質詢。

蔡委員適應:(11時23分)院長好、次長好。首先我非常感謝行政院跟經濟部幫忙解決基隆市缺水的問題。

主席:請行政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24分)委員,你好。這個是要感謝,但最應該感謝老天爺剛好也下了及時雨,不過這個過程中,包括國防部,大家一起幫忙基隆,確實是有解決了問題。

蔡委員適應:接下來,這是上一次我們在基隆水公司召開相關會議……

蘇院長貞昌:今天最新給我的報告顯示,新山水庫的蓄水量已經80%以上了。

蔡委員適應:沒錯,所以我們的水已經逐步恢復正常。

蘇院長貞昌:這一次不會有缺水的疑慮。

蔡委員適應:因為在當時的協調會當中……

蘇院長貞昌:委員也很盡力。過程中,委員跟基隆市林市長都很努力,很感謝。

蔡委員適應:對,沒錯,所以我要非常感謝行政院大力來支持這件事情,讓基隆市解決缺水的問題。但是這個過程當中,其實也暴露了我們在這個地區還需要有一個短中長期的計畫,以解決未來的問題。當時有做一些重點,能不能請次長說明未來要解決大基隆及大東北角地區用水問題的短、中、長期計畫?

曾次長文生:跟委員報告,大概有三個重點,正如委員剛才所說的短、中、長期計畫,短期部分,當然是增加一些抽水設施,但我覺得比較重要的是長期部分,基隆東區和新北市貢寮這邊其實是一個獨立的集水區,這個集水區我們會用最快的速度協調北水,把北水的水連通到這個集水區,讓整個自來水給水部分可以連通起來做備援。我們現在已經把翡翠跟石門的互相備援全部連接起來,希望基隆東區和貢寮這一段能夠一併做好,我們會用最短的時間來完成這個工作。

蔡委員適應:好,也謝謝院長跟次長。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前一個禮拜左右,水公司有來我的辦公室說明最新進度,其中幾個重點就像剛才院長跟次長提到的,第一,把基隆東西區主要的水管,即基隆市自來水管連通管建置完畢,未來東西區的水就可以共用,這是第一點。第二,目前基隆東區主要的水源來自於貢寮地區,未來貢寮地區會加大供水的取水,包括深水井取水或調整水量儲存,這是一個中長期計畫。另外一個就是北北基是一個共同生活圈,未來北水的水能夠透過互相調撥,支援東北角跟基隆,這是屬於長期的計畫。我也希望院長和次長可以在這部分繼續推動,讓基隆可以完全擺脫未來缺水的可能,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好。

蔡委員適應:非常感謝次長跟院長,作為基隆市的立委,在此代表基隆市市民再次感謝我們的行政院團隊,謝謝!

蘇院長貞昌:謝謝地方一起合作,謝謝!委員也一直都支持這方面的預算,我們也很感謝。

蔡委員適應:真的謝謝院長。接下來要請教有關交通部的問題,今天主要談的是國門重啟和郵輪開放的議題。在郵輪部分,事實上臺灣主要有三個郵輪港口:基隆港、臺中港和高雄港,但其實基隆港負擔了全國郵輪最主要的比重,大概90%都在基隆港。昨天總統和院長到桃園機場視導,今天下午要到基隆港來,我相信這對於我們第一線的同仁是非常大的鼓勵跟支持,適應在此也非常感謝行政院在這個部分劍及履及,事先走在第一線。但我還是有幾個問題要請教院長和部長,第一,在國境解封的過程當中,昨天是第一天,是不是請部長說明一下,你覺得整個入出境的狀況如何?

王部長國材:昨天總共入境大概1.5萬人,出境1萬人,所有機場總共約2.5萬人。

蔡委員適應:比平常多了多少?

王部長國材:多了大概一倍。

蔡委員適應:多了一倍左右,這是第一天。我看到昨天行政院的簡報提到,預估到月底人數會大幅度增加……

王部長國材:是。

蔡委員適應:沒錯吧?

蘇院長貞昌:對!

蔡委員適應:我想這對於基隆或全國來講,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上面這張圖片是我們基隆港,以前最熱門的時候,曾經有5艘郵輪停在基隆港,圖片上也可以看得到,東岸有2艘,西岸有2艘,然後外港區有1艘,為什麼會停到外港區?因為碼頭腹地不夠,這部分院長去看過,部長也去看過,其實我們的東岸和西岸這2年也沒有停下來,已經很努力的把東岸郵輪旅客中心和西岸郵輪旅客中心建置完畢,所以相信未來當郵輪再開放的時候,基隆或是我們整體的觀光產業都會歡迎大家前來。

本席還有一個問題要跟大家說明,108年時,基隆港曾經創下客運量109萬人次的歷史新高,當然就一個基隆的立委來講,我們很期待未來能夠恢復這樣的榮景,在此也要再次拜託主管觀光的交通部部長,在這個部分要大力支持。

另外,我也看到交通部有擬出一個方案,就是境外郵輪來臺獎助要點,這個要點很好,但我要跟院長講的是,到目前為止還沒真正的落實跟執行,主要的原因是郵輪還沒有來,而郵輪還沒有來,最主要的原因在於,交通部的郵輪指引到目前為止指揮中心還沒有完成備查的程序,還沒有完成……

王部長國材:已經送出去了,也已經到指揮中心了。

蔡委員適應:已經到指揮中心了。

王部長國材:內容也跟指揮中心討論過了。

蔡委員適應:討論得差不多了嘛!這個東西其實是關鍵,第一個,我們基隆港大樓的整建跟郵輪旅客服務設施的建置,這是我們公部門應該要做的事情。我們把這些東西都做好之後,讓不論是所謂掛靠港或者是出發港的遊客都能夠享受我們便捷的服務設施,這就是院長去視導時看到的,即讓他們覺得這是一流的服務設施。尤其我要特別稱讚我們的部長,你們推動e-Gate自動通關,目前全世界第一個郵輪港自動通關系統就是設在基隆,所以我相信未來郵輪旅客的體驗,他們來到基隆港跟他們在亞太各個港口比較起來,會有完全不一樣的感受,這就是我們進步的地方。

再來,我們剛才提到郵輪復航的指引,現在送到指揮中心,對不對?接下來就是我們要跟郵輪業者溝通。過去這幾年來臺灣的幾個大郵輪業者主要有三家,這三家郵輪業者都必須與我們交通部、行政院及基隆市政府有一樣的共識,大力來推動郵輪的復甦。我在此有幾點建議也給我們的院長跟部長參考。第一個,我希望能不能請院長跟部長來責成指揮中心呢?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希望在一個月內能夠儘速完成郵輪指引。為什麼我會提這件事?因為當我們完成郵輪指引之後,郵輪不是就能夠來了,還要送一個郵輪復航的申請書,而這個申請書還必須經過交通部跟航港局的同意。在這個過程當中,有可能要花一段時間,因為還有審查等等的機制。如果我們期待明年就開始有郵輪,或者儘快有郵輪進來的話,希望這樣的工作時間能夠減短,如果行政處理的時間可以減少的話,對於郵輪客來講,能夠儘速送件,這是我的第一個建議。

第二個,我看到了行政院昨天的一個報告內容,我們要提出旅展的行銷補助,即到外地的行銷補助。我要講的是外地行銷補助的方案很好,但我希望可以擴大或是倍增,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你注意看這一條CNN的新聞,亞洲區最後一個COVID-19的國家開放,講的是臺灣,除了中國之外,我們是倒數第二個,在他們來看我們是倒數第二個開放的。在我們之前,很多亞洲國家都已經開放觀光旅遊,所以在我們開放完之後,其實跟現有的這些國家比起來,我們是非常晚進入觀光市場的一個國家。很多觀光客安排的行程可能並沒有安排來臺灣,而是安排到其他國家去。在這個狀況之下,我認為觀光的行銷非常重要!由於觀光的行銷很重要,所以我才會建議我們行政院跟交通部,最近這一段期間或這1年內,亞太地區及歐美大大小小的旅展都要派人參加,而且要鼓勵旅行社、鼓勵縣市政府都一起組團參加。我們去參加的話,在參加的過程當中,也會跟當地的旅行社建立更密切的關係,所謂團體旅遊的部分才有可能增加,否則這些團體旅遊的遊客,或者當地國的旅行社可能都會安排到泰國、菲律賓、日本及韓國等其他國家去,因為它們都比我們還早開放,所以才建議我的第二個主張,就是旅展行銷補助的計畫能夠倍增,我覺得這非常重要。

第三個,評估外國人來臺旅遊的補助,為什麼會提這件事情的原因,其實這個事情不是我們的新發明,過去我們有做過類似的作法,即補助外國人來臺的行銷。最近有許多亞太國家都提出這樣的方案,比如說1天補助多少錢,或者減免機場稅等等的方式,就是希望強化這個國家的觀光誘因跟競爭力。目前我看到行政院在交通部所提的觀光報告書裡並沒有提到這一點,所以我也期待這部分,交通部及行政院能不能來考慮一下呢?我覺得在短期內能夠把這個旅客量衝起來,對於臺灣觀光產業的發展是非常有幫助的。

再來的第四個,我們在許多國家有辦理免簽證這件事情,即試辦免簽證,目前我們有針對泰國、汶萊、菲律賓這幾個國家辦理免簽證。我看到的資料是我們會繼續延長試辦免簽證,我也覺得非常好的原因,是因為可以讓這些觀光客有願意來臺灣的誘因。其中有一個國家是俄羅斯,到目前為止,俄羅斯沒有開放。我在這邊建議,因為俄羅斯有侵略烏克蘭的這件事情,所以我覺得俄羅斯,就先暫時擱置,讓這幾個亞太地區國家免簽證試辦活動能夠繼續延長。以上本席所提的這幾項建議,不曉得院長和部長覺得有沒有可行性?未來是不是可以趕快處理?

蘇院長貞昌:首先要謝謝委員多年來一直支持行政院相關建設,基隆郵輪相關建設我也曾多次去看,基隆的渡輪、碼頭各方面在蔡總統指示之下,國防部配合,遷移之後地方馬上建設,林市長很努力,委員也一直支持不斷push這件事情,所以這些硬體、環境真的都改得很好。第二個,交通部相關流程的簡化與便捷也相當重要。現在要談的第三個問題就是委員方才指教疫情已經到了這個階段,國門開放,應該趕快對外宣傳、趕快免簽、趕快補助等相關措施,吸引更多遊客搭郵輪來基隆……

蔡委員適應:或是飛機也可以,兩個都可以。

蘇院長貞昌:這些都要請交通部規劃並加以提振,讓世界知道臺灣已經開放國門,我覺得大大宣傳非常有必要,我請部長來說明一下。

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掛靠港或母港的指引現在已經送出去,我們希望一個禮拜內能夠核定。

蔡委員適應:好,那比我想的更好啊!

王部長國材:現在在基隆有四家郵輪母港公司,最近我也有跟他們溝通。另外就是旅行社,最近我和雄獅等幾家旅行社的老闆討論,他們都非常期盼。針對剛剛委員所提,包括在外旅展的加碼行銷以及院長所說CIQS簡化程序,這些部分我們都會進行,藉以迎接郵輪到基隆來。

蔡委員適應:感謝部長與院長,因為我自己也曾接任過基隆市觀光協會理事長,所以我對觀光業者滿熟悉的,其實許多在地業者都是上下游關係,觀光真的會串連起許多連帶的衍生性產業出來。對於這些衍生性產業而言,過去三年因為疫情的關係,他們真的面臨很大的經營壓力和成本負擔,我想部長和院長到很多地方視察,應該都瞭解這樣的狀況。所以當我們10月13日國門開放之後,我要提的是,我們很高興我們開放了,可是我們的國門開放之後,我們並不是跟臺灣自己比,而是跟其他國家相比。其他國家的國門開放都已經比臺灣提早一段時間,所以我擔心的狀況是當我們國門開放之後,國人出國非常踴躍,可是外國人到臺灣來有沒有相對這麼好?外國人來臺灣好不好的這件事情,其實就是我剛剛提過的,透過公部門與民間部門的合作聯合行銷,透過許多促銷方案吸引他們來。我覺得只要國外旅行社願意多安排臺灣的行程,其實對我們來講就是成功的,至於如何讓國外旅行社願意安排來臺灣的行程,這就是觀光局、交通部和旅行社業者要跟對方談的,政府能做的就是提供他們更多的誘因,讓他們有更好的籌碼可以串連觀光旅遊產業,這就是我最後的建議。在此也要感謝院長和部長過去以來不斷支持基隆觀光旅遊的發展,謝謝。

蘇院長貞昌: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質詢。

吳委員秉叡:(11時39分)部長早,因為部長很認真,各地都有去視察,所以對新莊也很瞭解,今天我要跟您探討一個都市計畫的概念。新莊頭前重劃區大概是位於新莊最東側與三重交界的地方,這個重劃區裡面有一個最大的公園叫頭前運動公園。最近地方發生一個爭議,就是新北市政府打算在簡報上面紅色框框這個地方,在原來已經蓋好的一個大公園裡面的東北角,要設置一個防災教育科技體驗館,因為這個地方有教育用地,所以它以防災教育為名要來興建這個館,新建這個館本身不是不好,但是附近的里民大概兩萬多人和當地的里長都說可不可以到別的地方去蓋,因為這是一個已經成型的運動公園,平常就有很多人在那邊活動。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答復。

徐部長國勇:(11時40分)我曾經去過。

吳委員秉叡:你去過?

徐部長國勇:對,我去過。

吳委員秉叡:里民當然是希望公園要繼續留著,我現在要跟你說的是,你也很瞭解,新莊的塭仔圳重劃區是在新莊和泰山,主要是新莊,面積非常大,幾百公頃,將來會出現不少的抵費地。

徐部長國勇:而且旁邊有學校、有輔大醫院,都在附近,很好的地方。

吳委員秉叡:都是在那一區,那裡有幾百公頃的土地。

徐部長國勇:對。

吳委員秉叡:依照我們對都市計畫的概念,重劃完成之後會發回來很多公有土地,名字叫做抵費地,但是它將來會標售,市政府會賺錢,過去賺的錢就是放到重劃基金裡面。我個人是這樣認為,里長的講法、里民的講法有道理,沒有很遠,防災教育科技體驗館沒有規定一定要放在這裡。

徐部長國勇:當然。

吳委員秉叡:你放到塭仔圳重劃區也是在新莊裡面,而且將來也是很市中心的地方,你若規劃在一塊完全的素地上面,比在既有的公園上,把公園弄掉來蓋這個體驗館,我認為更加適合,不知道部長站在都市計畫主管機關的立場上,你的看法是怎麼樣?

徐部長國勇:我覺得委員這樣的說法很好,有其必要性,因為現在塭仔圳、新莊那邊在做重劃,都是空的,即素地。

吳委員秉叡:現在都已經拆掉了,將來會是素地。

徐部長國勇:拆掉後就是素地,用素地來蓋,比起蓋在已經這麼好,有草地設施、樹木等等的公園,如同委員的說法,應該會比原來要蓋的地點好一點。

吳委員秉叡:而且基本上我是講一個政府和人民之間契約的概念,重劃區其實和原地主有契約,即廣義、抽象思考的契約。

徐部長國勇:對,當時這個地方有契約。

吳委員秉叡:因為人家地主出公共設施用地,然後分回他的比例,當然都市利用計畫的強度有比較增高,可是如果這個地方原來是做公園的話,民眾已經對此有信賴,當地的住宅跟當地的社區都已經形成,這個公園已經使用很多年了,你現在突然說要廢掉公園的一大角來蓋防災體驗館,為什麼不到旁邊附近沒有很遠的地方,即頂多一、二公里遠的塭仔圳重劃區將來分回來的素地去蓋防災體驗館?這樣子也節省整個社會資源的浪費。

徐部長國勇:跟委員報告,當然,防災體驗館是地方政府的事,不過因為站在都市計畫主管機關的立場,即我們內政部營建署,我想今天委員說出這樣的意見,我相信地方也聽到了,新北市政府也聽到了,我相信新北市政府應該要考慮委員的寶貴意見,如果把公園破壞了,講難聽一點,附近居民的反彈應該會比較大。

吳委員秉叡:對,但是我要再跟你報告及說明另外一個觀念,就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其實在我們的想法裡面是夥伴關係,上下的溝通也是很重要,它做了這個計畫,自己獨斷獨行,當然這是它的權責,我們做為地方的民意代表,在反映地方的民意給你瞭解,所以以後的都市計畫要慎重。

徐部長國勇:我們在行政法上可以用行政指導等等的方式來跟新北市政府做相關的溝通,我們來進行,好不好?

吳委員秉叡:好。第二個議題要探討的是,你知道現在居住正義是年輕一輩非常重視的議題。

徐部長國勇:對,尤其新北市很重要。

吳委員秉叡:蔡總統和蘇貞昌院長整個內閣為了要解決居住正義的問題,我們很重視社會住宅,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對!

吳委員秉叡:就前一、兩天,院長才剛到新北市鶯歌主持興建區社會住宅的典禮。

徐部長國勇:院長主持過很多社會住宅的開工典禮,院長去過很多個地方,不光是新莊而已,全國各地都會去。

吳委員秉叡:雖然他全國都去,但是我僅瞭解新北市的事情,所以我跟您說明新北市的狀況。

徐部長國勇:是。

吳委員秉叡:照理來講,剛剛講的夥伴關係,中央政府重視社會住宅,關於居住正義的議題,我想地方政府也應該要重視,既然是夥伴關係,大家一起來努力解決居住正義的問題,我覺得這樣是比較好的。

徐部長國勇:當然啊!

吳委員秉叡:如果兩個輪子,一邊很出力,一邊不願意載重或是動得很慢就無法平衡,對這個事情也會造成妨礙。請看到這個列表,我整理出已經達成的戶數,新北市在中央部分已經做了九千多戶,在地方則是6,937戶,看起來很多,但我要跟你報告,這裡面三千多戶是當初林口辦理世大運的時候,將選手村全部改成社會住宅,共有三千多戶。

徐部長國勇:其實那是中央蓋的,當然地方要算它的,我們也沒關係,因為是一體嘛!

吳委員秉叡:不會啦!市民不會這樣去算的,市民看到社會住宅就很高興,通常去剪綵的也都是地方政府,當中央建置完成,地方搶功勞,這也沒有辦法!中央蓋完社會住宅也無法搬移,將來這畢竟仍是地方在使用。但是你看到第二格預計要執行的戶數,在下一個階段,中央政府要執行一萬八千多戶,而新北市政府只有736戶。

徐部長國勇:我們確實希望新北市政府在這方面需要多加強,他們在這方面的速度……

吳委員秉叡:你們現在有一項任務,就是跟他們溝通,如何讓他們負起責任。

徐部長國勇:還有土地的問題。

吳委員秉叡:現在差不多都是中央政府做的,由中央政府出錢、出土地,拿公有地在蓋。

徐部長國勇:對!

吳委員秉叡:蓋好了之後,甚至也由你們的住都中心管理,將來還有一些會放到包租代管中,這些也會變成你們的事情。這樣的政策是好到年輕人,居住正義是很好的事情,但是感覺我們兩個好像是隊友、夥伴,結果卻只有你在處理、出錢及出力,我則是雙手抱胸在旁邊……

徐部長國勇:土地的問題大部分也是由中央政府的國防部、國有財產署等協調,所以其實……

吳委員秉叡:不是,我再告訴你……

徐部長國勇:地方政府其實也可以多出一點力。

吳委員秉叡:我剛剛就說過,新莊塭仔圳重劃區就有幾百萬甲的土地,將來裡面的公有土地要拿去賣或標售的……

徐部長國勇:這拿來蓋社會住宅最好。

吳委員秉叡:其中拿一些土地蓋社會住宅,不要只想要賺錢,這樣你贊成嗎?

徐部長國勇:對!我認為拿來蓋社會住宅最好。

吳委員秉叡:是啊!這也是新莊、輔大跟現在北新莊之間的精華地帶。

徐部長國勇:輔大的學生宿舍或各方面都能夠相當程度解決。

吳委員秉叡:拜託部長多多跟地方政府溝通,可以嗎?

徐部長國勇:好!我們一定會全力跟新北市……

吳委員秉叡:多多跟地方政府溝通,讓年輕人所需要的社會住宅能趕快實現。至於實現了之後,因為畢竟我們都是在服公職,都是讓我們的國民受益,也不用太計較到底是誰做的,兩個人協力才會做得快。

徐部長國勇:委員所談到的,我相信新北市政府應該會聽到,如果將塭仔圳重劃區拿來蓋社會住宅,對於地方的發展,包括學校、醫院等各方面都是很好的事。這點我們會進一步跟他們溝通,希望新北市政府在這方面可以提供他們屬於抵費地的素地出來,一方面不會影響到價格,像如果拿去拍賣又會擔心讓地價漲起來等等……

吳委員秉叡:塭仔圳重劃區的計畫是20、30年前規劃的,那時候的土地價格和現在是天差地遠,工程也沒差這麼多倍。

徐部長國勇:當然啊!

吳委員秉叡:現在把抵費地拿出來賣,如果是想賺錢會賺非常多的錢,但其實應該要藏富於民,應該要把未來的利益放在社會大眾、年輕人的身上啦!

徐部長國勇:委員所說的我都贊成,也謝謝委員支持我們的社會住宅政策。

吳委員秉叡:部長早。我也要就新莊的問題請教你,我知道你是新莊居民,對新莊應該很瞭解。新莊現在有好幾條捷運,而在塭仔圳重劃區的西側,稱作南新莊,也就是輔大的南邊,中正路以南的地方,有兩個大區塊叫做西盛和後港地區,這兩個地區沒有捷運;我知道將來有一條主線會從泰山沿著塭仔圳到板橋。

王部長國材:是。

吳委員秉叡:現在當然有爭議,無論將來要用哪個運量,我主張西盛和後港中間必須要做一個支線。

王部長國材:是。

吳委員秉叡:這裡有十幾萬人口,居然沒有捷運的服務。地方上有很多討論,有人問要蓋在哪裡?沒有路呀!房子都蓋滿了。現在塭仔圳重劃區正進行重劃,所以重劃區的路廊沒有問題,而重劃區與主要排水路線塔寮坑溪有一個交會處,我主張利用塔寮坑溪的上面或是側面在防汛道路的位置做輕軌。從塔寮坑溪接到交會的潭底溝再沿潭底溝往南走可以到樹林監理站,也就是交通部的監理站,這剛好可以接萬大樹林線,將來萬大樹林線從土城到樹林,最後接到新莊的迴龍站,那個地方其實是丹鳳,但稱做迴龍站,將其接在一起。如果用輕軌連接這兩條捷運,對西盛、後港地區十幾萬居民的服務量就夠了。這個地方目前是大臺北都會區西南角捷運的空窗地帶,不知道你的看法怎麼樣?

王部長國材:是。跟委員報告,上次你在總質詢時有提過,而我們有特別請鐵道局到現場看,的確在過去似乎找不到路廊。剛才有談到沿著溪走,從西盛地區一直到樹林,剛好把萬大線做了整合。我們的想法是在泰山、板橋的輕軌有條支線,從西盛到樹林監理站。初步想到這個方式,也研究相關路線結構,譬如剛才談到要在溪的上面或是兩側各做立墩,還是門形立墩,鐵道局都把它研究的,在今年8月15日把這個構想丟給新北市政府,因為他們現在在做……

吳委員秉叡:計畫。

王部長國材:泰山拱橋的計畫,我們希望把它放到支線。開會的時候他們副局長有來,我聽我們局長表示,他們同意納入可行性研究,目前是這樣。

吳委員秉叡:那就是需要多溝通。捷運建設,中央的態度很重要,地方的配合也很重要,缺哪一邊都不行;將來要補助錢,計畫要從地方報上來,中央與地方政府是夥伴關係的協力角色,你應該要跟他多溝通。這涉及十幾萬人未來行的權利,不能讓這十幾萬大臺北地區的居民覺得沒有捷運計畫、沒有捷運在他身邊。

王部長國材:我覺得這個需求性很高,將西盛、後港及萬大樹林線整合,剛好把捷運空白的地方做好服務。

吳委員秉叡:好。

王部長國材:這應該是一個非常好的路線,我們也會督促新北市提輕軌計畫的時候,一定要把它納入支線。

吳委員秉叡:希望能夠加油,謝謝。

王部長國材:謝謝。

主席:謝謝。

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

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1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