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10時3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長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出席委員64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因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有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依序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先進行報告事項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黨團之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會議建議增列報告事項共1案(如下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德維
法 案 名 稱 | |
1 |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擬撤回前提之「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10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建請增列報告事項共2案,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內容如下:
內 容 | |
1 |
醫師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
2 |
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邱顯智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增列報告事項提議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提議均照案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照各黨團增列及原編擬議議程草案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共4案,先進行第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透明行政是最好的防腐劑,能促使公部門維持清廉施政。檢視高端疫苗核可及採購的過程,蔡政府不斷護航,初期於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EUA)之審查過程,因委員會的運作及錄影存證等問題,已在學界及產業界爭議不斷,中研院院士陳培哲直言:『壓力來自總統府』,民進黨更以多數暴力否決本黨團院會『應直播高端疫苗EUA之審查過程,給全民交代』之提案;中期於生產批次疫苗送食藥署封緘過程,高端疫苗品質頻有瑕疵,不斷展延,審計部報告指出,疾管署針對高端疫苗採購履約交貨,沒有核實估算逾期違約金,亟待檢討,現任衛福部長薛瑞元更證實,高端疫苗因過期,銷毀報廢的數量將達170萬劑,十幾億的民脂民膏付流水,蔡政府視而不見;後期則在國際解封後,高端疫苗未能獲得世界衛生組織(WHO)認證,以致上百萬施打高端疫苗民眾未能獲准入境他國,再者今年7月高端公司必須交出疫苗『保護效益(effectiveness)報告』,衛福部卻一再護航讓其十月底補件,再開專家會議審查是否撤銷高端疫苗EUA。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衛福部『應全程直播有關高端疫苗『保護效益報告』之審查會議,公開透明給全民清楚的交代,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1案,並於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德維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第二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第130條規定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法選舉之權,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4條更明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年底大選併案投票的修憲複決案即訴求將投票權行使年齡下修至十八歲,擴大全民參與。然新冠肺炎疫情已進入第三年,但中選會居然對確診者投票權益保障措施毫無積極作為,針對年底九合一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日防疫措施,僅規定確診未解隔者、居隔檢疫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無視確診及居隔者的投票權,剝奪人民行使參政權,全國估計超過三十萬國人受到影響,不但助長確診黑數爆增,恐更違反憲法賦予人民選舉投票之參政權及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相關規定。爰此,為保障國人基本投票權益,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疫情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二週內提出今年11月26日九合一大選新冠肺炎確診者及居隔者投票權益保障措施,以維護公民基本參政權益,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2案,並於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第三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兩岸小三通開放後,運用此管道入出境人次逐年成長,108年高達202萬7,570人次,隔年新冠疫情爆發,民進黨政府於同年2月10日宣布關閉兩岸小三通,迄今停航已超過兩年六個月,對離島觀光及經濟造成極大衝擊,以金門為例,預估每年損失觀光產值約26.48億元,據最新民調指出,有超過七成金門縣民希望盡速恢復小三通。隨著國內疫情趨緩,行政院已宣布111年10月13日國境解封,但兩岸小三通卻未同步開放,顯見蔡政府以政治考量刻意拖延,罔顧離島居民生計。由於兩岸小三通攸關離島整體發展及兩岸和平交流、良性互動,政府應積極回應民意需求。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大陸委員會、交通部、內政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兩岸小三通具體開放時程,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3案,並於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德維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第四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媒體曝光現任府院高層涉及施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不當放行鏡電視新聞台取得申設執照;現任通傳會主委陳耀祥被揭露接受府院關說,圖利鏡電視;另行政院長蘇貞昌居然公開表示不必查,隔空指揮辦案,已成國際級醜聞。對照先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預設立場先射箭再畫靶針對性的處理過程,通傳會明顯雙標毫不遮掩,同時通傳會在陳耀祥主導下利用職權配合當權者打壓異己及介入媒體經營運作,更企圖介入TVBS新聞台移頻案,獨立性及社會公信力蕩然無存。為保障新聞台的申設及經營不受當今政府的不當介入,還給媒體第四權獨立運作的空間;同時基於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之權力分立原則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之法律授權,還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執行「鏡電視新聞台申設、審照及營運等相關監理事項」決策過程的真相。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近年審查『鏡電視申設過程、外力介入情況、附加條件等有無不法?』行使文件調閱權,成立調閱委員會,以落實國會監督,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4案,並於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議。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擬請除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增列報告事項及已通過之增列討論事項4案外,其餘議程僅限列議事日程草案所列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因院會方才通過民進黨黨團提議,因此,其他黨團之提議就不再處理,列入公報紀錄,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民眾黨黨團提案:
主席: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6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6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部分。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擬撤回前提之「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增列部分。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醫師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
現在繼續處理原列報告事項。
二、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陳椒華等20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及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會計法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宣誓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七、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八、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公文程式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條及第二百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植物醫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家庭教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廢止「蒙藏邊區人員任用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2人擬廢止「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現有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監獄行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程序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環境教育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1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增訂第五十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7人擬具「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17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專利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定自111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之「警察獎章條例」,定自111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行政院函送111年1月至6月中央政府營業基金3億元以上及非營業特種基金1億元以上補辦預算數額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教育及文化、外交及國防三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教育及文化、外交及國防三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教育及文化、外交及國防三委員會審查。
七十、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1年8月26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105年8月31日至111年3月10日業務執行現況暨調查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內政部函送「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111-114年)」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內政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與吐瓦魯國警政合作協定」中文及英文約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日期、投票起、止時間、編號、立法院交付複決事項、政府機關針對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提出之意見書、公民投票權行使範圍及方式、正反意見支持代表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之辦理期間與應遵行之事項等事項公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事業111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書,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處務規程」,並溯自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衛生福利部函送「衛生福利部防疫中心興建工程計畫」之修正計畫書核定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國防部函送國軍111年度軍事投資預算執行概況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國防部函送國軍112年度軍事投資新增案(公開預算)計畫概要,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112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12年度南部院區及北部院區相關預算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八十五案至第五八四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九十一案、第九十二案、第一〇二案、第一〇三案、第一〇五案至第一〇九案、第一二九案、第一三九案至第一四一案、第一五四案、第一五六案、第一五七案、第一五九案至第一六二案、第一七〇案至第一七五案、第一七八案、第一八〇案、第一八二案至第一八五案、第一八八案、第一九一案至第一九五案、第一九九案、第二〇五案、第二〇六案、第二〇八案、第二一二案、第二一三案、第二一五案、第二一八案、第二二〇案、第二二一案、第二二九案、第二三一案、第二三二案、第二三四案、第二三五案、第二三七案、第二四〇案至第二四二案、第二五二案至第二五四案、第二六二案、第二七五案、第二八七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〇七案、第一〇九案、第一一五案至第一一七案、第一二〇案、第一二一案、第一二五案、第一二八案、第一三六案、第一四八案、第一四九案、第一六〇案、第一七三案、第二一五案、第二二〇案、第二二一案、第二五三案、第二六一案、第二七五案、第三二三案、第三四四案、第三六七案、第三九〇案、第三九九案、第四二一案、第四三二案、第四三四案、第四四〇案、第四五二案、第四五七案、第四五八案、第四六一案、第四六三案、第四六四案、第五一九案、第五三三案、第五三九案、第五五一案、第五六五案、第五六六案、第五七六案、第五七九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三二案、第一三三案、第一八七案、第一八八案、第一九六案、第一九八案、第一九九案、第二〇一案至第二〇三案、第二〇六案、第二二四案、第二三〇案至第二三三案、第二四〇案、第二五三案、第二五四案、第二五八案、第二六四案、第二六五案、第二七〇案、第三八三案、第四〇〇案、第四〇一案、第四〇七案、第四〇八案、第四一八案、第四二〇案、第四二二案、第四二五案、第四三八案、第四六一案至四六三案、第四七九案、第五〇四案、第五三七案、第五四〇案、第五五三案、第五五四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
第一二九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二五七案、第二六九案、第二七一案至第二七六案、第二八〇案至第二八八案、第三二三案至第三三六案、第四二一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宣讀後,以上提案除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外,其他議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議事處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八十五、交通部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截至111年3月份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八十六、交通部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截至111年6月份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八十七、海洋委員會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111年2月份歲入歲出執行狀況月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八、海洋委員會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111年3月份歲入歲出執行狀況月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八十九、海洋委員會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111年4月份歲入歲出執行狀況月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九十、海洋委員會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111年5月份歲入歲出執行狀況月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九十一、衛生福利部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截至111年3月份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九十二、衛生福利部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截至111年6月份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九十三、教育部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截至111年3月份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九十四、教育部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截至111年6月份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九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截至111年3月份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九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截至111年6月份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九十七、經濟部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截至111年3月份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九十八、經濟部函送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截至111年6月份經費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九十九、文化部函送該部主管受衝擊產業各項紓困方案111年1月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文化部函送該部主管受衝擊產業各項紓困方案111年4月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文化部函送該部主管受衝擊產業各項紓困方案111年5月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文化部函送111年1─3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文化部函送111年1─4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四、文化部函送該部主管產業融資保證及利息補貼計畫111年第1季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科技部函送111年第1季於各類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廣告之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六、科技部函送110年第4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11年第1季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11年第1季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教育部函送111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受衝擊產業各項紓困方案111年2月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一、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受衝擊產業各項紓困方案111年3月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二、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受衝擊產業各項紓困方案111年4月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三、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受衝擊產業各項紓困方案111年5月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四、內政部函送該部主管受衝擊產業各項紓困方案111年6月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五、內政部函送110年度研發替代役役男人數及111年核配員額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六、內政部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七、內政部函送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搭配巡防救難艦之機艦組合作業110年7至12月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八、內政部函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及各直轄市、縣(市)推動國土計畫111年2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九、內政部函送警政署精進警察專案與評比(核)計畫110年執行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內政部函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辦理都市更新案111年第1季推動情形及進度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一、內政部函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辦理都市更新案111年第2季推動情形及進度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二、客家委員會函送110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三、客家委員會函送「111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四、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所轄各分署耐震補強工程」110年度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五、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南沙太平島港側浚深及碼頭整修工程計畫」110年下半年度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六、海洋委員會函送111年第1季廣告政策文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七、大陸委員會函送111年度第1季「大陸委員會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八、大陸委員會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九、大陸委員會函送111年5月「兩岸協議協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11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一、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該會及所屬111年度第1季無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二、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1年4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三、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1年5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四、交通部函送110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五、交通部函送111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六、交通部函送111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1年第1季「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11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九、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第七屆第二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紀錄」,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四○、國防部函送110年度第4季公款補(捐)助團體及個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四一、國防部函送111年度第1季公款補(捐)助團體及個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四二、國防部函送111年第1季經管國有土地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四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四四、僑務委員會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四五、僑務委員會函送111年度截至第1季「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四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設置自動化服務設備或提供巡迴金融服務機制推動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全球人壽承受國華人壽案相關補助款運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1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1年度第1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財政部函送截至111年3月公股銀行紓困貸款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0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4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1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1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110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110年度截至第4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預算對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五、經濟部函送標準檢驗局公務預算111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六、經濟部函送中小企業處110年度截至第4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七、經濟部函送中小企業處111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八、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11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九、經濟部函送水利署「111年度截至第1季公務預算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經濟部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一、經濟部函送運用科技預算發展高雄新興產業111年4月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二、經濟部函送中油公司「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111年第1季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三、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推動循環經濟辦理雲林所屬養豬場改建為農業循環豬場」110年第4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四、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推動循環經濟辦理雲林所屬養豬場改建為農業循環豬場」111年第1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五、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推動循環經濟辦理雲林所屬養豬場改建為農業循環豬場」111年第2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六、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檢討」110年第4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七、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檢討」111年第1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八、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檢討」111年第2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九、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加強推動雲林縣農業循環經濟以提升整體研發能量與地方發展方案」111年6月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1年1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一、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1年2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二、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1年3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111年度第1季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110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111年度截至第1季補、捐(獎)助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八、勞動部函送110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九、勞動部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勞動部函送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審議110年度併決算計畫相關會議紀錄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一、衛生福利部函送111年第1季執行政策傳播說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二、法務部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三、總統府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八四、考試院秘書長函送「考試院及所屬部會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五、司法院函送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六、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增加社會工作服務業之專案檢查家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各地方政府勞動條件檢查人力未達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供語言培訓及輔助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缺工與高失業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推動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移工失聯通報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多元培力就業改良試辦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無法辦理居家檢疫致延後移工來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修正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之相關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移工得自由轉換雇主之修法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落實移工居住安全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移工廠住分離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建置「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工作者之申訴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人員勞動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餐飲業污染減量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PM2.5手動採樣監測站之位址及監測作業妥適性」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細懸浮微粒(PM2.5)目標值過於寬鬆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臭氧防制措施」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改善空氣污染問題」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議管制進口機具污染排放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針對汰換資源回收車建立完整規劃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資源回收溫暖關懷計畫執行成效嚴重不彰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健全資源回收體系與基金財務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管制目標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減緩宣導辦理情況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未來財務規劃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預防及延緩失能模組計畫之整合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長照2.0專業服務之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國產藥品之採購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民間團體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菸害防制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興菸品成癮度評估」之文獻蒐集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以社區為基礎的醫養合一之長照體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減少照護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之初步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加速研擬引進全責照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青少年電子煙健康危害之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家庭暴力防治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我國未成年飲酒率之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度漢生院民長照補助申辦服務計畫」,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長照機構品質管理與監測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權利公約推動事項編列公務預算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權利公約推動事項編列公務預算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空氣污染物對國民健康之影響的流行病學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區鄰近居民加強流行病學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菸害防制宣導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促進人力資源投入長照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長照服務人員培育及充實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住宿式長照機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促進人力資源投入長照服務具體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人力資源投入長照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未來5年生育率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國際會議參與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110年大陸地區會議參與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推動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戒菸服務及四癌篩檢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校園菸害防制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校園菸害防制整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長照服務輸送體系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4條規定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長照資源分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專業服務宣導不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專業服務使用情形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高齡化社會白皮書」之滾動修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3項「電視新聞報導觀測報告之執行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八)臺灣鐵路管理局經營效能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44項開發運用高鐵站周邊土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工程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51項車站活化及招商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31項勞務承攬人力之必要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1項「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8項提供業者輔導與協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22項協助國籍航空公司及機場營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9項臺灣風能訓練股份有限公司未來發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64項「修理保養及保固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63項大車視野輔助系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19項航港建設計劃之管控督導及防弊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8項營業成本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0項臺北港智慧車輛產業園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60項電扶梯數量改善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18項燈塔整建工程設計監造弊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9項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39項調車教育訓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9項場站開發與資產活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5項補充巡軌設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6項事故調查報告分項執行計畫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2項集電弓上揚壓力未能正確調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8項海邊垂釣意外頻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8項離岸風電人才培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8項自由貿易港區招商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6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3項「勞務成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3項提升設備妥善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5項預定支用計畫詳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6項宣傳品專書及預算支用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56項鐵軌斷裂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7項落實標準作業程序通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57項改善現行通報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項「營業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商品庫存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文物購藏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一、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二、文化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三、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政策計畫預算編製作業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四、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政策評估訂定量化績效指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五、科技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中部地區人才培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北科學藝術園區整體發展計畫111年度上半年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輔導及協助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中興大學博碩士論文授權率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提升博碩士論文授權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中正大學教學成本─國外旅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中正大學其他業務外費用─國外旅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中正大學教學成本─大陸地區旅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中正大學教學成本─國外旅費(政府補助收入支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中正大學教學成本─大陸地區旅費(政府補助收入支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落實裁判教練審查培訓之輔導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國家代表隊及後勤團隊運動禁藥管制觀念」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輔導提升國內運動禁藥管制作業效益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輔導男子籃球參加2023年世界盃男籃資格賽防疫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北科學藝術園區整體發展計畫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管理及監督相關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提升博碩士論文授權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東華大學校內停車空間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三、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交通大學博愛校區設置醫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四、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禁藥管制規定及運動禁藥管制業務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五、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編列有關設置(含改善)無障礙設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六、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政治大學提升博碩士論文授權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七、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提升博碩士論文授權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八、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成功大學博碩士論文全文授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九、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提升博碩士論文授權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之ESG投資準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一、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預算編列及運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二、教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強化推動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三、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8項「落實陳水扁先生保外醫治審查及管理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二四、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20項「改善矯正機構醫療人力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二五、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22項「改善監所收容及毒品防制之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二六、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二七、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二八、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二九、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2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三○、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0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三一、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三二、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三三、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三四、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三五、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三六、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三七、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三八、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三九、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四○、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四一、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四二、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四三、考選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考選業務基金決議第1項提升基金經營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四四、考選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考選業務基金決議第4項考試舞弊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四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維持離島建設基金收支平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離島建設基金永續經營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離島建設基金貸款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離島建設基金持續積極推動貸款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四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花蓮縣原住民族文創產業行銷發展計畫」成本費用管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第一期及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執行情形欠佳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第一期及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進度落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農業保險涵蓋範圍與覆蓋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養豬產業振興發展計畫迄今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精進家畜保險業務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家畜保險業務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機補助計畫後續追蹤查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機補助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五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大小型農機補助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機補助計畫後續追蹤查核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灌區外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預算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擴大農業灌排服務區域面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灌區外之各項農田水利建設執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健全農田水利事業人員人事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農產品產銷資訊平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放寬農機具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外銷競爭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農產品產銷資訊平臺及落實預警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六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改善國家森林遊樂區旅遊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森林遊樂區因應疫情影響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減少農業用水轉做工業用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蔬果出口市場過度集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申請農民退休儲金人數111年第2季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執行與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執行期程與整體效益檢討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如期如質完成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水質不佳或不符合水質標準時用水戶水費減免補償原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七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協助養豬戶處理豬糞尿等畜牧廢棄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分散出口貿易對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伏流水營運機制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林園工業區之工安、勞安與環保等法規妥適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購電與自發電最佳配比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南部地區民生用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自發電及向民營業者購電最適配比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土地活化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南部產業園區計畫執行規劃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八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自發電與民營購電之最適配比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購入電力支出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原水採購檢討改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購電與自發電最佳配比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強化自有水源暨多元水資源開發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購電與自發電最佳配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強化自有水源暨多元水資源開發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VIP會員卡及捷利卡經營行銷效益強化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銷售成本預算編列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除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三九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蘭嶼鄉核廢料貯存場最終處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貯存場地進度及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VIP會員卡及捷利卡經營行銷效益強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加強國際能源掌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彰化縣芬園鄉自來水普及率之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台中火力發電廠汰舊換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現有鍋爐更改為燃氣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業者申請併聯相關資料公開機制及執行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健全水資源作業基金財務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財務健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改善風力機組可用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中市和平區德基水庫原住民土地淹沒補償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市定古蹟宏南舊丁種雙併宿舍活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石化業者自主管理防範設備元件洩漏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屋頂型太陽光電推動專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中油公司浮動油價公式透明化之可行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能源教育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六、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備轉容量燈號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七、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研擬假日開放申請參觀電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高風險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一九、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龐鉅物料存貨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規劃提高離島再生能源供給及使用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一、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深澳電廠用地後續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二、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未設污水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三、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先行規劃減災及救災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四、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土地糾紛處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五、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興達電廠回饋地方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二六、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行政機關與各單項運動協(總)會溝通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國立社教機構與地方政府合作巡展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媒體素養教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增進女性運動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共建設工程物價調整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一、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圖書館充實館藏徵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二、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有運動場館耐震補強進度及111年耐震補強預算辦理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三、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訊系統及網站維運業務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師資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五、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機關推動體育政策之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六、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長榮大學校園改善成效及大專校院校園安全自主檢核抽查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動教練增能研習納入兒童發展之專業知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財務監督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華語文教師權益保障與華語教育推廣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檢測驗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一、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二、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整體執行說明及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三、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檢討及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商管班群開課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一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六十七)「文化數據智能分析與決策輔助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3項決議(三)結合新科技規劃與金曲獎相關之故事展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6項決議(六)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6項決議(一)工藝文化館提報登錄古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6項決議(五)臺灣工藝產業公建計畫跨部會合作推動促進產業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6項決議(二)Yii品牌於97年成立至今之發展與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三十五)「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辦理情形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1項決議(二)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百寶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1項決議(一)國立臺灣文學館升格為中央三級機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3項決議(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六、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6項決議(十)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辦公廳舍興建空間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七、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三十三)縣市合併升格後財政收支計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八、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2項決議(十八)國庫署新竹縣市等地方政府財務現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九、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部分第1款第1項決議(九)國庫署公益彩券回饋金訂定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二十一)關務署文化資產精進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一、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四十四)現行所有稅制無法有效合理管控房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二、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2項決議(十六)潤寅案等金融案件檢討及責任追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三、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部分第1款第1項決議(六)「貨物稅改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四、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二十一)賦稅署虛擬通貨課稅可行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五、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十四)關務署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六、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二十三)關務署快遞收貨人實名認證機制推動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七、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十八)關務署強化宣導以APP實名認證簡化紙本委任書相關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八、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十五)EZ WAY易利委APP功能介面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算實地查核與審計部決算審核意見差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應用資訊科技於審計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一、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值應用數據資料於數位審計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二、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審核地方政府經管橋梁安全監管機制與維護管理執行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3款第3項決議(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3款第1項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業務員工作條件保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3款第1項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加強管控處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我國養豬競爭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七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撙節開支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局提升農業保險覆蓋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局農業保險覆蓋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分配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補助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建立績效管考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確保境外船員勞權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局提升農業保險涵蓋範圍及覆蓋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局提升農保覆蓋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媒體宣導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八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碼崙橋改建工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增列原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妥善規劃加速更新相關設施及推廣管路灌溉設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農業保險涵蓋範圍、覆蓋率及落實農業金融檢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小水力發電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農田水利設施改善目標檢討調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通霄地區及農田水利擴大灌溉服務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金門農田灌溉用水資源檢討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金門農業集中區增置儲水塔問題檢討及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九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因應氣候變遷之水土保持與治山防災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農作物農藥殘留抽驗工作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加強雜糧產銷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績效指標設定及管考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強化國有林地違規違法案件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國有林地違規違法案件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苗栗縣沿海地區漁港淤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平地造林計畫獎勵期滿後之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工作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有效運用計畫預算資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宣導生態教育與森林永續政策相關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修正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加速各項工作前置規劃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精進計畫執行管控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輔導稻米轉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預算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2期有效運用計畫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土保持局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工程程序及期程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田水利署「地方政府機關占用本會農田水利署經管非事業用土地之處理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五一九、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三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四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一、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五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二、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六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三、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六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四、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歲出部分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五、國史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資料庫系統使用人次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六、國史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文獻館「民俗文物管理應用」經費運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七、國史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文獻館「編列文獻業務」經費運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八、國史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理出版品行銷增加國庫收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二九、國史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推動文獻檔案數位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國史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檢討特展室場地使用規費收費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一、國史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蔣經國總統資料庫」擴充計畫及「李登輝總統資料庫」建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二、國史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史館資訊業務經費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三、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四、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五、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六、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七、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八、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三九、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十六)研擬適合我國之精神障礙觸法者社會復歸體系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四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三十五)「智慧創新人事服務計畫」預算執行控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四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決議(三)「員額差異分析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四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決議(四)數位研習課程之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四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決議(五)新式電動汽車汰換現有公務小客車期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四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三十四)建置優質人事服務資訊系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四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十五)提升數位轉型及數位治理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四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九)「智慧創新人事服務計畫」預算執行控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四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二十五)公部門留才、攬才、育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四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四)「員額差異分析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四十二)各機關107年員額評鑑建議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五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五十二)環境資源部組織改造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五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三十九)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員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五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四十三)改善人力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五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四十八)多元人力運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五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四十)公務人力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五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二十一)如何與國際及產業界建立多元交流管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五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四十一)精進人事相關考核評鑑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五八、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電腦化測驗試場增設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五九、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五)精進我國公務人力之考試、進用、培育及配置政策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六○、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數位轉型及數位治理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六一、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善用線上培訓以精進公務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六二、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研議增列資通安全相關職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六三、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八)國家考試及格電子證書驗證流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六四、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一)妥適規劃電子證書運作相關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五六五、考試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八)針對修憲之主張與立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六六、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公務員雙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六七、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預備文官團」及其配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六八、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四)「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科目試題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六九、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七)「全國資安人員調派參加資安職能訓練與測驗作法之研議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七○、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預備文官團」成效及未來展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七一、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六)「辦理特種考試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考試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七二、考選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八)「研擬兼具公平與專業之警察考試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七三、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直轄市政府消防局外勤大隊大隊長職務等階調整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七四、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消特殊人事制度設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七五、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整警勤加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七六、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將高等教育教師與其他公教人員一致性處理之檢討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七七、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之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七八、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輪班制公務人員平均餘命統計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七九、銓敘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五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業務支出」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業務支出」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第5目項下「基金現金增資」中「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繼續凍結1億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八四、監察院秘書長函送「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監察院單位預算勘誤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併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第五八五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五九八案、第六〇四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五八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客家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等2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五八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公教人員婚喪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等6案,業已審查、處理完竣,其中第一案及第二案,均准予備查,第三案至第六案,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五八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所屬事業負責人派任書面報告案」等20案,均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五八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合理化證券期貨周邊單位董事長及總經理薪資方案等書面報告案」等21案,均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五八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109及110年度預算書案等8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五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臺灣民主基金會及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8及109年度決算書案等10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九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09年度決算書案等4案,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九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應以登錄方式取得上市許可之醫療器材品項」,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0月1日生效案等39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九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函送「醫療器材創新科技研究發展獎勵辦法」乙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九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送『財政部108年度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績效及考核結果報告』案」等3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九五、本院交通、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九六、本院交通、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七十七條條文,並自110年10月1日施行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九七、本院交通、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附表,並自110年10月1日施行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九八、本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函為修正「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九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十二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修正「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二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六○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第十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六○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租用國有不動產租金計收基準及優惠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六○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交通部所屬機關機構所轄公有公共運輸系統之場站或相關設施優先提供文化創意產品或服務廣告空間比例及使用費率標準」名稱修正為「交通部所屬機關機構所轄公有公共運輸系統之場站或相關設施優先提供文化創意及運動產業之產品或服務廣告空間比例及使用費率標準」,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六○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空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九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六○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六○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播電視事業協助播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訊息所受影響補貼辦法」案等13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六○七、本院秘書處函,為修正「立法院採訪規則」,請查照案。
六○八、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台灣民眾黨全國不分區委員蔡壁如自111年10月17日起辭去立法委員職務,請查照案。
六○九、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推舉原住民族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第5屆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名單。
質 詢 事 項
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呂委員玉玲就中國大陸抵制臺灣食品輸入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國人遭詐騙至柬埔寨等國之人口販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退休軍公教人員或其遺族領取定期退撫給與之調整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婉汝就農委會應建立農產品整體預警制度穩定農產品價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劉委員世芳就評估修正地震速報發布條件與範圍之可行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周委員春米就就第10屆第6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事項都已經處理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透明行政是最好的防腐劑,能促使公部門維持清廉施政。檢視高端疫苗核可及採購的過程,蔡政府不斷護航,初期於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EUA)之審查過程,因委員會的運作及錄影存證等問題,已在學界及產業界爭議不斷,中研院院士陳培哲直言:『壓力來自總統府』,民進黨更以多數暴力否決本黨團院會『應直播高端疫苗EUA之審查過程,給全民交代』之提案;中期於生產批次疫苗送食藥署封緘過程,高端疫苗品質頻有瑕疵,不斷展延,審計部報告指出,疾管署針對高端疫苗採購履約交貨,沒有核實估算逾期違約金,亟待檢討,現任衛福部長薛瑞元更證實,高端疫苗因過期,銷毀報廢的數量將達170萬劑,十幾億的民脂民膏付流水,蔡政府視而不見;後期則在國際解封後,高端疫苗未能獲得世界衛生組織(WHO)認證,以致上百萬施打高端疫苗民眾未能獲准入境他國,再者今年7月高端公司必須交出疫苗『保護效益(effectiveness)報告』,衛福部卻一再護航讓其十月底補件,再開專家會議審查是否撤銷高端疫苗EUA。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衛福部『應全程直播有關高端疫苗『保護效益報告』之審查會議,公開透明給全民清楚的交代。」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衛福部「應全程直播有關高端疫苗『保護效益報告』之審查會議,公開透明給全民清楚的交代。」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透明行政是最好的防腐劑,能促使公部門維持清廉施政。檢視高端疫苗核可及採購的過程,蔡政府不斷護航,初期於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EUA)之審查過程,因委員會的運作及錄影存證等問題,已在學界及產業界爭議不斷,中研院院士陳培哲直言:『壓力來自總統府』,民進黨更以多數暴力否決本黨團院會『應直播高端疫苗EUA之審查過程,給全民交代』之提案;中期於生產批次疫苗送食藥署封緘過程,高端疫苗品質頻有瑕疵,不斷展延,審計部報告指出,疾管署針對高端疫苗採購履約交貨,沒有核實估算逾期違約金,亟待檢討,現任衛福部長薛瑞元更證實,高端疫苗因過期,銷毀報廢的數量將達170萬劑,十幾億的民脂民膏付流水,蔡政府視而不見;後期則在國際解封後,高端疫苗未能獲得世界衛生組織(WHO)認證,以致上百萬施打高端疫苗民眾未能獲准入境他國,再者今年7月高端公司必須交出疫苗『保護效益(effectiveness)報告』,衛福部卻一再護航讓其十月底補件,再開專家會議審查是否撤銷高端疫苗EUA。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衛福部『應全程直播有關高端疫苗『保護效益報告』之審查會議,公開透明給全民清楚的交代,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1案,並於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德維
主席: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請提案黨團國民黨黨團代表吳委員怡玎說明提案旨趣,時間為5分鐘。
吳委員怡玎:(10時42分)謝謝主席。我們今天的提案其實很簡單,高端疫苗的採購從頭到尾有太多的疑點,國人覺得非常奇怪。從最開始的EUA審查,國民黨要求既然學界及業界有這麼多的爭議,連中研院院士陳培哲都說有壓力來自總統府,於是當初我們提案要求,高端的EUA審查應該全程直播,能夠透明公開的讓全民來檢視,當時候就被民進黨黨團以多數暴力否決掉。再來在中期的時候,生產疫苗又出現許多品質的問題,造成交貨延遲,交貨延遲本來就應該要付違約金,審計部也發現了,而疾管署對於高端延遲交貨的違約金也沒有核實的估算。再來,衛福部薛部長更證實高端疫苗因為過期已經被銷毀高達170萬劑,估計大約是十幾億元,納稅人的錢就這樣沒有了。而我們的百萬高端戰士,因為高端疫苗在世界上沒有被WHO認證,所以即使施打高端疫苗也沒有辦法出國,還必須要提出PCR的陰性證明才可以出國。
總總的問題,現在到了最後一個,今年7月高端本來應該交出疫苗的保護效益報告,衛福部卻一再護航,讓他們到10月底才補件,補件完之後才召開專家會議審查。10月底就快到了,國民黨的要求非常簡單,最後一步了,應該全程直播公開保護效益報告的審查會議。我們的要求非常簡單,公開有這麼難嗎?透明行政有這麼難嗎?要做到透明公開,我們才能保證公務機關的清廉,如果衛福部、如果高端沒有什麼好隱瞞的、行得正,為什麼要這麼遮遮掩掩?為什麼不公開就好了呢?我們希望衛福部能公開這一段的審查,謝謝。
主席:謝謝吳委員。
現在進行大體討論。大體討論沒有委員登記發言,那就不發言。
現在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院會討論事項第1案:「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透明行政是最好的防腐劑,能促使公部門維持清廉施政。檢視高端疫苗核可及採購的過程,蔡政府不斷護航,初期於緊急使用授權(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EUA)之審查過程,因委員會的運作及錄影存證等問題,已在學界及產業界爭議不斷,中研院院士陳培哲直言:『壓力來自總統府』,民進黨更以多數暴力否決本黨團院會『應直播高端疫苗EUA之審查過程,給全民交代』之提案;中期於生產批次疫苗送食藥署封緘過程,高端疫苗品質頻有瑕疵,不斷展延,審計部報告指出,疾管署針對高端疫苗採購履約交貨,沒有核實估算逾期違約金,亟待檢討,現任衛福部長薛瑞元更證實,高端疫苗因過期,銷毀報廢的數量將達170萬劑,十幾億的民脂民膏付流水,蔡政府視而不見;後期則在國際解封後,高端疫苗未能獲得世界衛生組織(WHO)認證,以致上百萬施打高端疫苗民眾未能獲准入境他國,再者今年7月高端公司必須交出疫苗『保護效益(effectiveness)報告』,衛福部卻一再護航讓其十月底補件,再開專家會議審查是否撤銷高端疫苗EUA。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衛福部『應全程直播有關高端疫苗『保護效益報告』之審查會議,公開透明給全民清楚的交代,請公決案』」,建請將本案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德維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就逕付二讀。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交付黨團協商。
民進黨黨團提案:
(討論事項第1案)
案由:本案請交黨團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作以下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第130條規定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法選舉之權,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4條更明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年底大選併案投票的修憲複決案即訴求將投票權行使年齡下修至十八歲,擴大全民參與。然新冠肺炎疫情已進入第三年,但中選會居然對確診者投票權益保障措施毫無積極作為,針對年底九合一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日防疫措施,僅規定確診未解隔者、居隔檢疫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無視確診及居隔者的投票權,剝奪人民行使參政權,全國估計超過三十萬國人受到影響,不但助長確診黑數爆增,恐更違反憲法賦予人民選舉投票之參政權及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相關規定。爰此,為保障國人基本投票權益,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疫情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二週內提出今年11月26日九合一大選新冠肺炎確診者及居隔者投票權益保障措施,以維護公民基本參政權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案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要求疫情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二週內提出今年11月26日九合一大選新冠肺炎確診者及居隔者投票權益保障措施,以維護公民基本參政權益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會議建議增到討論事項,將「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第130條規定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法選舉之權,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4條更明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年底大選併案投票的修憲複決案即訴求將投票權行使年齡下修至十八歲,擴大全民參與。然新冠肺炎疫情已進入第三年,但中選會居然對確診者投票權益保障措施毫無積極作為,針對年底九合一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日防疫措施,僅規定確診未解隔者、居隔檢疫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無視確診及居隔者的投票權,剝奪人民行使參政權,全國估計超過三十萬國人受到影響,不但助長確診黑數爆增,恐更違反憲法賦予人民選舉投票之參政權及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相關規定。爰此,為保障國人基本投票權益,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疫情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二週內提出今年11月26日九合一大選新冠肺炎確診者及居隔者投票權益保障措施,以維護公民基本參政權益,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2案,並於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主席: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請提案黨團國民黨黨團代表曾委員銘宗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曾委員銘宗:(10時47分)謝謝各位委員、謝謝院長。國民黨黨團這次提案,要求疫情指揮中心、衛福部及中選會要在二週內提出今年11月26日九合一大選確診者和隔離者能夠投票,以維護公民基本權益,請公決案。我要跟大家報告,基於以下四點理由:第一點、人民的投票權還有複決權是憲法第七條明文規定,既然憲法明文規定,執政黨就必須依憲法保障人民的投票權,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李進勇主委在立法院答詢的時候,他拿出釋字第690號解釋,他說,依照釋字第690號解釋,沒收投票權沒有違憲,但是李進勇主委的法律素養有問題或者是不認真,或者是故意唬弄全民,因為釋字第690號解釋是說確診隔離沒有違憲,但是這不是沒收投票權有沒有違憲的問題,所以請李進勇主委把法令看清楚。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國家,執政黨是民主進步黨,再講一次,民主進步黨,為什麼不能依憲法保障人民的投票權,要沒收投票權?我們看看其他國家,包括日本、美國、韓國都做得到,美國是確診者投票的時候要跟前一位保持1.8公尺的距離、戴口罩就可以投票。韓國是在特定期間,比如下午5點、6點進場投票,或者設定特別通道進去投票。其他國家做得到,為什麼我們執政黨做不到?第四點、跟各位報報告,假設確診者不能投票,會影響30萬人的投票權。所以基於以上四點理由,其實離11月26日時間也相當有限,為什麼在今天的大會提出這樣的案子?因為國民黨也開了幾次記者會,但是我們發現情況怎麼樣?中選會推給指揮中心、指揮中心推給中選會、行政院推給指揮中心,中選會又說它是獨立機關,不能介入。國民黨黨團很審慎,基於憲法保障人民投票權的基本權益,提案要求請中選會、指揮中心、衛福部必須在二週內提出確保人民投票權的前提下,同時兼顧防疫的需要。中華民國在民主進步黨的執政底下,希望你們不要沒收人民的投票權。國民黨召開幾次記者會,你們不理我們,但是國民黨在這裡再一次強調,我們捍衛這30萬人的投票權,希望執政黨聽得到,也能夠趕快提出配套措施確保這30萬民眾的投票權,謝謝。
主席:謝謝曾委員。
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那就不發言。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院會討論事項2案:「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第130條規定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有依法選舉之權,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第4條更明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年底大選併案投票的修憲複決案即訴求將投票權行使年齡下修至十八歲,擴大全民參與。然新冠肺炎疫情已進入第三年,但中選會居然對確診者投票權益保障措施毫無積極作為,針對年底九合一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日防疫措施,僅規定確診未解隔者、居隔檢疫者不得進入投票所投票,無視確診及居隔者的投票權,剝奪人民行使參政權,全國估計超過三十萬國人受到影響,不但助長確診黑數爆增,恐更違反憲法賦予人民選舉投票之參政權及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相關規定。爰此,為保障國人基本投票權益,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疫情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二週內提出今年11月26日九合一大選新冠肺炎確診者及居隔者投票權益保障措施,以維護公民基本參政權益,請公決案』」,建請將本案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德維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就逕付二讀。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交付黨團協商。
民進黨黨團提案:
(討論事項第2案)
案由:本案請交黨團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作以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進行討論事項第三案。
三、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兩岸小三通開放後,運用此管道入出境人次逐年成長,108年高達202萬7,570人次,隔年新冠疫情爆發,民進黨政府於同年2月10日宣布關閉兩岸小三通,迄今停航已超過兩年六個月,對離島觀光及經濟造成極大衝擊,以金門為例,預估每年損失觀光產值約26.48億元,據最新民調指出,有超過七成金門縣民希望盡速恢復小三通。隨著國內疫情趨緩,行政院已宣布111年10月13日國境解封,但兩岸小三通卻未同步開放,顯見蔡政府以政治考量刻意拖延,罔顧離島居民生計。由於兩岸小三通攸關離島整體發展及兩岸和平交流、良性互動,政府應積極回應民意需求。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大陸委員會、交通部、內政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兩岸小三通具體開放時程。」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要求大陸委員會、交通部、內政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兩岸小三通具體開放時程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兩岸小三通開放後,運用此管道入出境人次逐年成長,108年高達202萬7,570人次,隔年新冠疫情爆發,民進黨政府於同年2月10日宣布關閉兩岸小三通,迄今停航已超過兩年六個月,對離島觀光及經濟造成極大衝擊,以金門為例,預估每年損失觀光產值約26.48億元,據最新民調指出,有超過七成金門縣民希望盡速恢復小三通。隨著國內疫情趨緩,行政院已宣布111年10月13日國境解封,但兩岸小三通卻未同步開放,顯見蔡政府以政治考量刻意拖延,罔顧離島居民生計。由於兩岸小三通攸關離島整體發展及兩岸和平交流、良性互動,政府應積極回應民意需求。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大陸委員會、交通部、內政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兩岸小三通具體開放時程,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3案,並於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德維
主席: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請提案黨團國民黨黨團代表陳委員玉珍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陳委員玉珍:(10時54分)在場的游院長、蘇院長及全體閣員,還有代表全國最高民意的各黨團立委同仁。今天我在這裡要向各位報告,民國81年11月7日金門解除戒嚴,這個解嚴日期比起臺灣本島足足晚了5年,臺灣是民國76年解除戒嚴,民國111年10月13日桃園─我們中華民國的國境,還有臺北及其他各個地方的國門解封、開放,同樣是我們國家的國境,金門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被開放,小三通還是被阻止開放。我要請問的是,當我們的內閣、當我們的政府天天在跟我們說同島一命的時候,我們當然跟你們是不同島,但是我們是同一國─中華民國,當你們認為我們是同一國的時候,為什麼在解除戒嚴的時候我們就要晚5年?在開放的時候我們就永遠等不到開放,這個是你們對待所謂同島一命、同國一命、同樣身為中華民國子民的金門人的待遇嗎?我們是中華民國的次等公民嗎?該開放的時候我們就比較晚,該解封的時候我們也等不到。
請在座的各位捫心自問,我們金門是中華民國的資產,不是負債,我們的財政還算健全,所以每年金門縣上繳給中央政府的稅金沒有輸給中央給我們的補助款;我們金門人戰戰兢兢站在前線,一起為國家努力,但是當需要開放的時候呢?小三通大概在2年半前停止開放,我們可以理解當時為了疫情的緣故,所以不得不然,每一年金門因為這樣子,觀光產值蒸發了二十六億多元,到目前為止已經近7、80億元,這樣的痛苦、百姓經濟生活沒有著落的痛苦,豈是坐在這邊的高官們可以感受得到的?
前一陣子有一個金門地區的民意調查,上一回我在這邊也做過總質詢,金門地區有70%的民意支持開放小三通,這樣的開放其實不是只有有利於金門的人民;這樣的開放對於臺商的往來也增加了便利性,也讓臺商往返兩岸之間減少經濟上的支出;不管金門人也好,不管這些臺商也好,這些都是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民,應該受到一樣的待遇、應該受到政府的關注。
我要在這裡呼籲我們蘇內閣─何苦要為難自己人呢?你何苦為難自己人呢?蔡總統在今年的國慶文告上曾經公開說過,希望兩岸走向和平,也願意遞出橄欖枝;這個禮拜天(10月30日)是我們金門大橋通車的日子,很感謝蔡總統也要親自蒞臨。我想站在兩岸的前端,這是蔡總統一個很好的機會,就在此時就應該宣布趕快開放小三通,也是遞出兩岸和平的橄欖枝,所以國民黨黨團在此提案,請相關單位─陸委會、交通部、內政部與財政部,於一個月內提出兩岸小三通開放的具體時程表,請公決,不要再拖。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所以不發言。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院會討論事項第3案:「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兩岸小三通開放後,運用此管道入出境人次逐年成長,108年高達202萬7,570人次,隔年新冠疫情爆發,民進黨政府於同年2月10日宣布關閉兩岸小三通,迄今停航已超過兩年六個月,對離島觀光及經濟造成極大衝擊,以金門為例,預估每年損失觀光產值約26.48億元,據最新民調指出,有超過七成金門縣民希望盡速恢復小三通。隨著國內疫情趨緩,行政院已宣布111年10月13日國境解封,但兩岸小三通卻未同步開放,顯見蔡政府以政治考量刻意拖延,罔顧離島居民生計。由於兩岸小三通攸關離島整體發展及兩岸和平交流、良性互動,政府應積極回應民意需求。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大陸委員會、交通部、內政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兩岸小三通具體開放時程,請公決案』」,建請將本案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德維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交付黨團協商。
民進黨黨團提案:
(討論事項第3案)
案由:本案請交黨團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作以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進行討論事項第四案。
四、本院國民黨黨團,鑑於媒體曝光現任府院高層涉及施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不當放行鏡電視新聞台取得申設執照;現任通傳會主委陳耀祥被揭露接受府院關說,圖利鏡電視;另行政院長蘇貞昌居然公開表示不必查,隔空指揮辦案,已成國際級醜聞。對照先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預設立場先射箭再畫靶針對性的處理過程,通傳會明顯雙標毫不遮掩,同時通傳會在陳耀祥主導下利用職權配合當權者打壓異己及介入媒體經營運作,更企圖介入TVBS新聞台移頻案,獨立性及社會公信力蕩然無存。為保障新聞台的申設及經營不受當今政府的不當介入,還給媒體第四權獨立運作的空間;同時基於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之權力分立原則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之法律授權,還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執行「鏡電視新聞台申設、審照及營運等相關監理事項」決策過程的真相。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近年審查「鏡電視申設過程、外力介入情況、附加條件等有無不法?」行使文件調閱權,成立調閱委員會,以落實國會監督。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近年審查鏡電視申設過程、外力介入情況、附加條件等有無不法行使文件調閱權,成立調閱委員會,以落實國會監督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將「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媒體曝光現任府院高層涉及施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不當放行鏡電視新聞台取得申設執照;現任通傳會主委陳耀祥被揭露接受府院關說,圖利鏡電視;另行政院長蘇貞昌居然公開表示不必查,隔空指揮辦案,已成國際級醜聞。對照先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預設立場先射箭再畫靶針對性的處理過程,通傳會明顯雙標毫不遮掩,同時通傳會在陳耀祥主導下利用職權配合當權者打壓異己及介入媒體經營運作,更企圖介入TVBS新聞台移頻案,獨立性及社會公信力蕩然無存。為保障新聞台的申設及經營不受當今政府的不當介入,還給媒體第四權獨立運作的空間;同時基於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之權力分立原則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之法律授權,還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執行「鏡電視新聞台申設、審照及營運等相關監理事項」決策過程的真相。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近年審查『鏡電視申設過程、外力介入情況、附加條件等有無不法?』行使文件調閱權成立調閱委員會,以落實國會監督,請公決案」列為討論事項第4案,並於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前先行處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主席: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請提案黨團國民黨黨團代表游委員毓蘭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游委員毓蘭:(11時1分)大家好。近來政府箝制言論自由,全面入侵自由媒體,可謂人盡皆知,其中最惡劣的就是2020年底中天新聞台遭到撤照、關台事件。兩年來,即便中天當初受到NCC諸多不當的裁罰陸續得到法院平反,但遲來的正義已經於事無補。這一切直到鏡電視申設的亂象,我們看到這個亂象越演越烈,難看到令人無法置信,進一步炸開民意不滿的缺口。鏡電視從籌設開始,各種政治干預的傳聞從未中斷過,從今年年初取得執照到現在十個月,爭議也沒有停過。半年前,一個月內四度更換董事長,還爆發內鬥互相指控的鬧劇,隨後又傳出公司治理混亂,涉嫌背信、虧空的爭議。更嚴重的是,冒出了裴偉聲稱奉總統旨意通過鏡電視審查的錄音檔風波,然後本該保密的檢舉函鏡電視都能夠知道。如果沒有NCC的官員當內神,外鬼的鏡電視主事者豈能得到這些機密資料呢?荒謬的事一而再,再而三,鏡電視的三董一監集體請辭,整個董事會形同瓦解,請辭的董監事甚至還呼籲政府撤照。鏡電視部分人士的作為已經嚴重踐踏法律,不要說監督政府的媒體本分,就連公司本身遵循法律都有困難,連自己公司的帳目都說不清楚,做出來的新聞誰會相信?這些話是來自公司內部和股東們的嚴厲指控,說明了鏡電視這半年來的公司治理幾乎崩潰,NCC宣稱的持續追蹤顯然完全無法發揮作用,或者根本無能為力。
鏡電視的狀況為什麼一連串的連環爆?是因為有人實在看不下去民進黨內部派系搶食資源,所以才會有吹哨人不斷對外檢舉。試想,如果按照當初NCC對付中天新聞的標準,恐怕鏡電視早該被撤照一百次了,哪還容得它繼續苟延殘喘?在一連串的爭議中,裴偉對於「奉旨說」先要提告,後來又不告,自己說「我是膨風的」,堪稱比八點檔更戲劇性的轉折。最後還將爭議的責任全部都推給NCC的陳耀祥主委,指責他在鏡電視的申設和定頻審查中箝制、怠惰、濫權。裴偉這一棄車保帥的操作,民眾都看在眼裡,從結果看,NCC實際上一路包庇、護航通關,不正說明了這一切嗎?面對爭議,行政院蘇院長說不必查了,但是如果蘇揆是問心無愧的,那就更應該要迅速、主動要求檢調介入調查,這樣才能夠還蘇內閣的清白,怎麼可能以「別人要說什麼,總統和閣揆無法控制為由」就決定不查了?鏡電視的亂象不只是權利糾結下的照妖鏡,更是臺灣政媒不分下的哈哈鏡,照妖鏡照出正邪,哈哈鏡則是扭曲是非,讓人看不到事實的真相!目前看來,在數發部成立之後,NCC已經沒有什麼功能了,如果不利用這次機會好好來調查,那麼會讓人民看破手腳。因此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NCC近年審查鏡電視申設過程等,行使我們的文件調閱權,成立調閱委員會,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發言,所以不發言。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院會討論事項第4案:「本院國民黨黨團鑒於媒體曝光現任府院高層涉及施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不當放行鏡電視新聞台取得申設執照;現任通傳會主委陳耀祥被揭露接受府院關說,圖利鏡電視;另行政院長蘇貞昌居然公開表示不必查,隔空指揮辦案,已成國際級醜聞。對照先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預設立場先射箭再畫靶針對性的處理過程,通傳會明顯雙標毫不遮掩,同時通傳會在陳耀祥主導下利用職權配合當權者打壓異己及介入媒體經營運作,更企圖介入TVBS新聞台移頻案,獨立性及社會公信力蕩然無存。為保障新聞台的申設及經營不受當今政府的不當介入,還給媒體第四權獨立運作的空間;同時基於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之權力分立原則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之法律授權,還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執行『鏡電視新聞台申設、審照及營運等相關監理事項』決策過程的真相。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近年審查『鏡電視申設過程、外力介入情況、附加條件等有無不法?』行使文件調閱權,成立調閱委員會以落實國會監督,請公決案」,建請將本案逕付二讀並照案通過,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德維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交付黨團協商。
民進黨黨團提案:
(討論事項第4案)
案由:本案請交黨團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作以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林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沈副院長榮津本日上午因公請假;張政務委員景森本日因病請假;國防部邱部長國正本日上午10時30分至中午因公請假,由王副部長信龍代表列席;大陸委員會邱主任委員太三本日上午9時至11時因公請假,由邱副主任委員垂正代表列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本日上午因公請假,由蕭副主任委員翠玲代表列席;客家委員會楊主任委員長鎮本日因病請假,由鍾副主任委員孔炤代表列席。
請假首長 |
代理人 |
事由 |
備註 |
沈副院長榮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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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請假(出席「台北金融科技展開幕典禮」及接見「金商獎當選人」) |
上午半天 |
張政務委員景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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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請假(COVID-19確診及隔離) |
整天 |
國防部邱部長國正 |
王副部長信龍 |
因公請假(陪同總統接見北約組織智庫訪臺外賓) |
上午10時30分至中午 |
陸委會邱主任委員太三 |
邱副主任委員垂正 |
因公請假(出席陸委會主辦之「中共權力變遷及治理趨勢國際研討會」開幕致詞) |
上午9時至11時 |
金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 |
蕭副主任委員翠玲 |
因公請假(出席「台北金融科技展」開幕儀式暨「第一屆金融科技獎」頒獎典禮) |
上午半天 |
客委會楊主任委員長鎮 |
鍾副主任委員孔炤 |
因病請假(COVID-19確診及隔離) |
整天 |
主席:現在請沈委員發惠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沈委員發惠:(11時8分)院長早。恭喜院長能夠平安康復,重回立法院的備詢台。因為院長畢竟是目前確診的最高首長,所以國人真的很關心院長目前的健康狀況,請問院長現在的健康狀況如何?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9分)委員,你好。非常謝謝大家的關心,很多的關心跟祝福都收到了,都非常溫暖!我在上個禮拜二稍感不適,在0天的時候覺得怪怪的,第2天量有一點體溫高,但是到了第3天就已經是陰性了,量的第1天有兩條線,到了第3天就陰性,既沒有發燒,也沒有流鼻涕、喉嚨痛,什麼症狀都沒有,到現在一切都如常,而且前天就開始上班,只有偶爾感到喉嚨癢癢的,想咳一下,謝謝大家的關心。
沈委員發惠:院長,以自身的確診經驗,今後對於國人的防疫或是確診者有什麼建議,還是有什麼感想?
蘇院長貞昌:經過實際體驗才知道什麼是確診,也才知道真的應該照規範,包括怎麼用藥物、快篩以及要做什麼,防疫指揮中心所訂的這些規範滿實用,所給的藥物也滿有效。我平常不吃藥,連維他命都不吃,這次我在第一時間就乖乖用藥,所以第3天就陰性,也覺得真的非常有效。很謝謝防疫人員的辛苦、指揮中心的規範,希望國人同胞注重健康,同時也希望國人同胞遵守相關的防疫規範。
沈委員發惠:院長精力充沛,行動力十足,不過還是要找時間休息,畢竟才剛康復,還是要為國珍重。
蘇院長貞昌:不曾這麼好命,能夠7天都在家。
沈委員發惠:大概有幾個需要院長做原則性說明的部分,先請院長說明,其他的我會請部會首長答復,讓院長休息一下。
今天有立委指控,故宮有一個清代的國寶文物──嬌黃釉綠彩龍紋碗,移出庫房的時候不慎打破,還說故宮當局要求不得點交、紀錄,不得做檢視報告,要掩蓋這件事情。院長對這件事情有沒有了解?
蘇院長貞昌:故宮非常專業,保存國家文物非常重要,過去院長曾經跟我說有一個狀況,因為對於這些非常專業的文物保存、如何管理運作等等,都有嚴謹的相關規範,所以我請院長都依照文物保存的專業處理就好。
沈委員發惠:也就是說,所謂的隱匿,要求不得點交、紀錄,不得做檢視報告,沒有這種事情嘛?
蘇院長貞昌:我認為吳院長不是這樣的人。請院長跟你報告。
沈委員發惠:院長簡單跟社會說明。
吳院長密察:跟委員報告,發生問題之後就循程序報給我,我馬上啟動調查。我們的調查分兩路進行,第一個是業務單位自己做調查報告;第二個是由政風做調查報告,所以我們並沒有隱匿。在第一個案子跟第二個案子,我們沒有辦法確認責任的歸屬,但是第三個案子可以確認責任歸屬之後,我們就啟動懲處作業,現在是在考績會的程序當中,所以絕對沒有隱匿。
沈委員發惠:這樣聽起來,完全是按照應該走的程序在走嘛!沒有任何什麼……
吳院長密察:是的,一方面我們運用博物館的專業,另外一方面,我們循經行政程序在走。
沈委員發惠:好,所以外界指控你要一手遮天,要求不能點交,完全沒有這種事,對不對?
吳院長密察:沒有這種事。
沈委員發惠:我想就利用這個機會對社會說明。
另外一個問題,蘇院長,大家很關心的是,熊貓團團疑似罹患腦部惡性腫瘤,中國方面希望能夠派專家來這裡。目前我們政府的態度,就中國專家來臺對熊貓進行治療的部分,包括農委會、陸委會有什麼態度,政府有什麼政策?
蘇院長貞昌:這又是另外一種專業,只要對貓熊有益,應該怎麼做,我們沒有任何……
我請主委跟你報告。
陳主任委員吉仲:真的謝謝委員的關心,其實很多人也都非常關心團團現在的狀況。臺北市政府在第一時間跟農委會聯繫之後,我們立即同意,也很希望可以讓中國有關熊貓的專家可以儘速來臺協助治療。
沈委員發惠:所以現在就是只要臺北市政府來申請,請問臺北市政府是不是已經來函申請了?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事先都有溝通,他們昨天正式來函,我們早上已經回函同意,而且……
沈委員發惠:昨天來函,今天就回復同意了嘛?
陳主任委員吉仲:對。但是因為疫情,要依照CDC、指揮中心這邊……
沈委員發惠:那當然、那當然。不過政府的態度就是以最快的速度來協助這個熊貓的醫療需求,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吉仲:當然,牠是非常重要的保育類動物。
沈委員發惠:謝謝主委。
陳主任委員吉仲:謝謝委員。
沈委員發惠:不好意思,再請教蘇院長一個問題。今天我們看到主計總處發布的資料,各大報都認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訊息,就是我們的景氣走緩,睽違兩年出現黃藍燈。對於臺灣未來的經濟景氣,民眾一定非常關心政府對景氣出現黃藍燈的警訊有什麼樣的因應措施,對於維持臺灣的競爭力並照顧民生經濟,請問院長有什麼樣的大方向和決策?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我們都知道經濟非常、非常重要,而國家對於相關的經濟怎麼樣穩定及發展,我們是密切注意的。整個國際社會不斷在變化,各種情形都有,那是變動中的。在疫情嚴峻的時候,臺灣守住了、穩住了,而且創造出最好的經濟成長,此外,當中美貿易戰的時候,我們也因勢利導,把握契機,讓臺灣趁勢有好的發展。現在國際因為戰爭、極端氣候、能源以及美國升息等種種問題,對整個經濟波動有所影響,臺灣當然不可能置身事外,目前對於整個情境,相關部會都非常注意,而且對相關情形都有及時因應,我請龔主委跟你稍做說明。
龔主任委員明鑫:報告委員……
沈委員發惠:請龔主委和美花部長先回座,細節我等一下再跟你們請教,因為我怕院長站太久。
我現在要請教院長最後一個問題。我首先要代表汐止人感謝院長,汐止女子看守所用地的爭議長達十幾年,從我擔任議員到現在,大家都反對在汐止興建這個女子看守所,最後在院長任內拍板,正式廢棄了這個計畫,而且不只廢棄女子監獄的計畫,這兩天好像已經核定把這個女子監獄計畫改為整體的生態園區、運動公園及相關的社會住宅,這部分是不是請院長做個說明?
蘇院長貞昌:非常謝謝委員,委員消息靈通啦!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這是對汐止和新北的一個大利多,而這也是委員幾十年來一直持續為地方爭取的,我已經在前天一上班就直接核定了。本來要到現場去宣布,因為這是大家期待已久,委員也一直關心的,我在這裡就藉這個機會做個報告和說明:第一,在汐止白匏湖這個地方要興建1,500戶的社會住宅,經費是91億元,土地是中央的,錢全部由中央出,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還加上一個近40公頃的運動園區,這對汐止這個地方而言不但是公共設施,對運動設施等等也都大有助益,這也是委員一直爭取、關心的,這部分的經費是9億元。另外,未來包括捷運、整個交通的交流道等相關設施,我也一併核定13億元,整個加起來就113億元,這整個已經核定,而且賡續進行。從這一個點,我也一直說蔡總統一直推社會住宅,實在是經過非常多部會大家一起努力,我也特別鼓勵新北市有這個大利多、汐止有這個大利多,我還是鼓勵新北市政府也多一點配合跟提供土地,中央願意出錢來為新北的民眾興建更多社會住宅。
沈委員發惠:感謝院長。這不只是把原本的監獄變成一個生態公園,而且還是運動公園,汐止長久以來沒有棒球場的問題也一併解決,甚至是寵物公園以及社會住宅。因為興建社會住宅,所以一併改善週邊的交通,做了許多週邊交通的一些改善,包括新設道路以及跟捷運的連結,我想這是一個相當大的計畫,蘇院長這次真的非常有魄力能夠做這樣子的決定,在這裡再次感謝院長,至於細節的部分,我會再請教各部會,院長請回。
蘇院長貞昌:很謝謝委員一直持續爭取,而且在預算等各方面給我們支持,也藉這個機會特別感謝沈委員的支持。
沈委員發惠:謝謝。再來請教內政部徐部長,院長剛剛提到的白匏湖女子監獄變成生態公園、社會住宅、寵物公園以及運動場,這樣子的一整個計畫是由內政部來主政,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對。我們會全力依照院長指示,院長已經核定了,這1,500戶的社會住宅我們會儘快來處理,趕快讓它動工及完工,讓整個汐止地區的發展能夠更往前走,而且這會帶動地方的經濟。
沈委員發惠:這部分就拜託部長。
徐部長國勇:我們一定全力以赴。
沈委員發惠:現在我看內政部地政司做的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目前臺北市跟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實在已經達到過低的等級,負擔能力已經負擔不起了。
徐部長國勇:對,它的那個……
沈委員發惠:今天媒體又在談說我們的房市6年來首見衰退,景氣亮黃藍燈,我想未來對於青年、對於弱勢者的購屋環境是更加不利,所以社會住宅的興建一定是更加重要……
徐部長國勇:沒錯,尤其在都會區,社會住宅其實對年輕人在這裡打拼奮鬥是極為重要的一個支持工具。
沈委員發惠:部長,因為我來自新北市,所以我特別關心目前新北市社會住宅的興建進度。現在有很多質疑,就是目前新北市社會住宅的進度距離所宣稱的目標好像還很遠,是不是請內政部能夠督促新北市政府?他們宣稱要達到4萬5,000戶,結果才規劃七百多戶。
徐部長國勇:它後來的規劃就只有剩下七百多戶,這的確是大家一起要來努力的。
沈委員發惠:這部分請內政部要加緊督促。
徐部長國勇:好的。
主席:接下來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質詢,詢答時間30分鐘。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24分)蘇院長,Nga'ay ho!祝福蘇院長健康平安。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24分)委員,Nga'ay ho!maljimalji aravac.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本席歷次跟蘇院長還有相關部會質詢的事項,有這麼多都還沒有完成,我都列在這上面,請蘇院長能夠交代相關部會繼續的、加緊的、趕快的來辦理。
接下來,我要質詢的議題,上次也質詢過,請蘇院長專案核定提高國軍志願役的薪資,上次我提到精良的裝備必須要專精的國軍,買了這麼多武器,但是還是要有精良的國軍。我們看112年度國防部的總預算書,國軍的總員額其實是有不足的,志願役二等兵的是薪資三萬二千多,一等兵是三萬三千多,上等兵三萬六千多,如果我們看今年的基本工資,月薪是新臺幣2萬5,250元,我們上等兵的薪資只比它多幾千元,上等兵或是所有的軍人並沒有什麼加班費,一般勞工還有加班費,可是他們都沒有,所以這個部分真的是要調整,不是要配合薪資提高的加薪,而是要專案的加薪,這才是實質的調整。關於這個部分,我上次也質詢過國防部長。蘇院長,希望能夠務實的、專案的提高,針對這部分,請國防部要主動提報,因為不會有人主動給你,好不好?
接下來請教退輔會相關的議題,行政院應將退輔會管理但不符合國產法撥用目的之土地廢止撥用,並返還原住民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規定得非常清楚,第七條規定「凡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用之土地」,要讓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要的土地就撥用給退輔會,是這個目的,撥用的目的非常清楚。退輔會在臺東農場60.17%是出租給民間或個人,在那邊退伍軍人就業的只有十幾個人,原住民的土地被撥用給退輔會作為退除役官兵就業之用,這個撥用目的我們都接受,但是我們現在的退伍軍人也不喜歡作農了,所以也不作農,而你把這個土地出租給民間企業或者是個人,且又不同意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因為那是原住民的土地,原住民的土地竟然你們也不同意返還給原住民。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得非常明確「非公用財產經撥為公用後,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第一款是「用途廢止時」,用途廢止了、沒有做就業之用了,撥用的目的不是用於就業。第二款是「變更原定用途時」。第一款、第二款都符合,尤其是第三款「於原定用途外,擅供收益使用時」,你們拿去出租給民間企業收租金,都是違反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所以按照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行政院要廢止撥用,責任在國產署和行政院,因為退輔會很強硬、就是不願意。財政部根據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決議行文給退輔會,要求提出與國有財產法不符合的土地,而本席也曾經詢問過國產署,署長表示退輔會主張土地要作為榮民安置基金使用。
本席多次質詢退輔會、財政部,還有蘇院長,包括108年2月22日質詢蘇院長、108年10月8日質詢蘇院長、110年11月2日質詢蘇院長、111年(今年)3月18日又質詢蘇院長。可是退輔會、財政部及行政院繼續違反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仍然不返還土地給國產署,難道政府窮到要用違反國有財產法的方式收取租金作為榮民安置之用嗎?有這麼窮嗎?行政院、中華民國政府有這麼窮嗎?要用違法的方式收取也沒多少錢的租金,真有那麼窮嗎?
接著來看歷史資料,民國77年5月15日退輔會許歷農主任委員函復內政部吳伯雄部長。民國77年因為吳伯雄部長行文給退輔會主委,退輔會許歷農主委於是函復「同意將現未利用土地46.526公頃撤銷撥用歸還」,多麼依法行政!而且退輔會主委還向吳伯雄部長承諾,也就是形同向原住民族承諾「今後視安置狀況,若再有不需公務利用之土地定當繼續辦理撤銷撥用事宜」。
民國77年正值威權統治時期,政府依國有財產法辦理廢止撥用,現在是民主憲政時期,卻不依法行政,請行政院蘇院長依法廢止撥用。
蘇院長貞昌:委員的說法有所誤會,退輔會的土地取得均依相關法律進行,且都於法有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無法,並非於法有據!
蘇院長貞昌:這是誤會,你的說法跟實際上……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要袒護沒有關係,退輔會違反國有財產法,財政部也認為它違法,所以才行文請求返還,結果你現在說……
蘇院長貞昌:退輔會各該土地的取得也非只有撥用一項,退輔會目前也都符合照顧退輔相關就學、就業等所需,所以委員可就某一情況提出指教,我們再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指教很多次了,都有十幾次了!
蘇院長貞昌:委員所言的立基、出發點是錯的,因為並沒有違法。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條文你難道看不懂嗎?「就業所需用之土地」……
蘇院長貞昌:所以現在……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現在不是有違「於原定用途外,擅供收益使用」、「用途廢止」、「變更原定用途」這三款嗎?
蘇院長貞昌:現在的這些作為都符合照顧榮民就學、就業等所需,並沒有違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退輔會主委和財政部蘇部長都可以回去了。
馮主任委員世寬:退輔會想講兩、三句話……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用,不必答復。
馮主任委員世寬:退輔會想講兩、三句話……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行政院應加速將台糖占用之土地返還原住民。
我還是做個比較,我剛剛比較了威權時期的許歷農,現在看近代史。現在的立法院游錫堃院長,民國92年4月1日游錫堃院長是行政院院長,楊仁福委員質詢:「關於台糖公司占據我們原住民土地的問題,希望行政院採取專案解決。」這是92年4月1日,當時游錫堃擔任行政院長答復楊仁福立委說:「由原民會進行調查,可保障原住民權益,如果這樣還不夠,本人可以請黃輝珍政務委員幫忙,進行跨部會的協調工作。」多麼明確的裁示! 92年4月1日的質詢游院長答復後,很快的,不到一個月,黃輝珍政務委員在92年5月9日召開協調會,協調會的結論是,解決原住民現使用台糖公司土地問題,基於照顧原住民之政策性考量,原則同意原民會以編列預算向台糖公司價購土地。如果原民會沒有錢,可以專案動支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才一個月而已就做出這麼好的裁示,所以行政院很快的核定1億7,000萬元,價購228筆、67公頃的土地。
因為當初有遺漏,到現在還有很多的土地漏掉了,本席從107年3月9日開始質詢賴院長、108年10月8日質詢蘇院長,我自己也開了很多次的協調會,也質詢了經濟部、台糖公司,從107年3月9日迄今已經4年7個月。我們來看歷史的事實,這是台糖公司的資料,不是我的資料,台糖公司的統計表顯示,在早期出租部分,也就是臺灣光復的時候台糖出租給原住民的土地,這是原住民自己祖先被強占的土地,總共有77筆;另外,被占用後來發現再承租的有四百多筆。早期出租是什麼意思?這是台糖公司的說明,台糖公司說,台糖公司接收日據時期製糖株式會社承租人已經使用之土地,並依其使用情形辦理出租,爰首次訂約日期係35年5月1日。
原住民祖先的土地前面是日本株式會社,日本敗戰離開臺灣,沒有把土地帶回日本,還是在臺灣,台糖根據行政院的指示接收了這個土地,繼續強取原住民祖先的土地,而原住民竟然還要繳租金,自己的土地耶!現在還在使用,台糖從來沒有用,從民國35年原住民一直繼續使用到現在,但是卻繳租金繳了超過86年,日據時代的我不知道,這是台糖的資料,我們繳租金繳了86年。
已經4年多了,可不可以效法以前的做法?以前的做法都有啊!所以台糖公司同意要價購返還,即台糖公司同意以價購公方式返還原住民土地,是比照台糖公司110年10月21日的同意價購案。我一直追這件案子,但是非常非常遺憾的是什麼?昨天111年10月27日台糖公司函復,要用市價買回。以前游錫堃當行政院長的時代是用公告現值,現在說要用市價,不管是要用公告現值還是市價,就趕快買吧!反正是國家的錢,買吧!返還原住民!拜託老長官蘇院長,以專案的方式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這個價購費用,可以嗎?就這麼簡單。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是一路走來,我記得上次我當院長的時候也核定了這個事情,所以這一路走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一棒接一棒,但是這一棒接得不好。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個計畫當時執行是這樣,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國民很難劃分,比如你剛才講榮民,其實榮民裡面很多原住民,照顧榮民也是照顧原住民。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有關係,我們依法行政,我沒有別的要求,我只是要求依法行政。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們特別設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預算照顧原住民族,這是特別的,至於相關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要不要動支預備金?這是重點!
蘇院長貞昌:譬如照顧榮民,榮民裡面也有很多原住民,所以不能這樣分,好像榮民和原住民勢不兩立,不是!是一起的。第三、台糖公司和原民會要價購土地,這個價格看怎麼樣再來磨合,應該要往這方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已經4年7個月了,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蘇院長貞昌:請他們就相關的情況怎麼樣,再去……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4年7個月!沒有辦法答應?這麼簡單,那個也沒有很多錢。
蘇院長貞昌:整個包括土地價金,還有地方政府……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連總預算的萬分之一都不到,萬分之一都不到,你沒有辦法答應?4年7個月了!
蘇院長貞昌:我想對原住民族的尊重和照顧,政府是持續且一直在做,相關這些不是哪一個怎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我們有幾個案例來比一比,你已經跟游院長比不過去了。我們來跟臺東比,日本臺東廳於日據時代民國10年成立一個財團法人臺東獎學會,把我們成功長濱鄉親的土地登記給獎學會財團法人,這是自己的土地,然後我們要繳租金,總共218筆、三千多公頃。我在107年接受鄉親的請求與拜託,我才知道有這個案子,我就開始協調,沒有質詢到蘇院長,只是開協調會而已,我開了六次協調會,開了不到一年,臺東縣政府在108年6月11日就把這個財團法人的土地收歸國有,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才不到一年的時間,臺東縣政府及臺東縣縣長這麼有魄力,財團法人耶!你這個是台糖,是國營事業!我只是舉這個案例,大家繼續努力。
有關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諮商同意權,我先講一個案例,行政院在105年11月7日,由我們兩位偉大的政務委員召開礦業案件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會議,作了一個裁示,明定礦業權展限階段尚無需踐行原基法第二十一條。同一天也開了另外一個會議,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的會議紀錄在這邊,同一天召開。因為這兩次會議,當時我做了這個圖,總統府、行政院強壓當年的原運領袖夷將主委,然後做了這樣一個違法的裁示。當時我就說違法,現在已經被認證,最高行政法院110年9月16日亞泥採礦權展限處分撤銷確定,也就是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行政院105年11月7日的裁示是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這個已經確定了。
我們的意思是傳統領域一樣排除私有土地,臺東海端鄉大埔部落私有土地申設光電,族人怒吼滾出去;臺東池上鄉也是一樣「反光電」,汽機車去抗議,誓死捍衛,因為台糖要在台糖的土地上蓋太陽能光電,引起池上居民抗議。這個緣由就是因為105年11月7日行政院的裁示,造成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不包含私有土地,最近花蓮太巴塱部落、馬佛部落的鄉親反對設置養牛場,這個養牛場也是私有土地,事實上這就是太巴塱部落的傳統領域、馬佛部落的傳統領域,鄉親抗議設置這樣的養牛場,但是沒辦法,因為我們原住民族土地的劃設辦法排除了私有土地。所以這個部分源頭在哪裡?源頭就是原基法第二十一條明定得很清楚,原住民族土地包含傳統領域土地及原住民保留地,而這裡面當然包含私有土地。
原民會105年8月3日劃設辦法的預告版本中包含私有土地,但是106年2月18日正式發布的版本卻排除了私有土地,原因就是因為105年11月7日行政院的研商會議,事實上,行政院法規會認為原住民族土地是包含私有土地,行政院法規會的意見是這樣。但是我們偉大的政務委員竟然這樣裁示,什麼裁示呢?初期先不劃入私有土地。法律就是法律,還有初期先不劃入私有土地?然後要先修正原基法第二十一條予以弱化,結果到現在也沒修,也沒提出來,所以行政院違反原基法,違法裁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劃設排除私有土地。因為這個會議,我們的鄉親都去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抗議,抗議了很久很久,好幾個月,甚至好幾年,一直到現在。這個是我在今年8月1日拍攝的照片,他們被驅離之後到228公園繼續抗議,我們的鄉親很厚道,還把蔡英文總統的照片放在這裡,重點是裡面寫得很清楚,當時蔡英文總統說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包含私有土地。所以這部分行政院應該依原基法及院法規會的專業意見,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土地應該包含私有土地,行政院應該要廢棄105年11月7日的會議結論,應該要修正劃設辦法,處理我們的私有土地。到現在為止,院長你知道嗎?105年8月1日蔡總統說105年11月要開始劃設我們的傳統領域,到現在劃設多少,你知道嗎?原民會只劃設兩個,然後在蘇院長上任之後撤銷了一個,只剩下一個,6年多了,只有一個,對於這部分不必回答了,就回去廢棄105年11月7日的裁示就對了。
我們看原住民族自治法,山地鄉鄉長限由山地原住民擔任,從民國41年開始實施;各級民意代表、鄉(鎮、市)代表保障原住民席次從民國56年就開始;立法委員保障席次民國61年就開始;地方民意代表縣、市議員民國39年就開始。我們夷將主委推動的原運,自治權及土地權是原住民最主要的訴求。
我質詢過此問題很多次,110年3月12日對於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蘇院長答復「我會分流立法」。為了因應蘇院長的分流立法,我提出原住民族自治,修正地方制度法,增設原住民族自治縣;蘇院長在今年3月18日答復,「臺灣原住民族的自治比起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有過之而無不及」;同一天,對於增設原住民族自治縣,你回答「我家第三代,統統都是原住民,我不希望他自治,如果還弄這裡自治,那裡自治……」就是反對自治的意思。104年8月14日,蔡英文那時候還沒當總統,到太巴塱部落參加豐年祭致詞時向祖靈、向原住民族宣告要實質的自治。大家都知道在105年8月1日,他承諾會很快地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接著蘇院長說要分流立法,後來卻說不希望原住民族自治。蔡總統承諾制定原住民族自治法,如今反悔跳票不制定!對原住民族而言,這是欺騙「祖靈」、是欺騙「原住民族」。
我們看還沒有憲法、還沒有法律的時候,夷將主委這麼的勇敢,這是2016年的圖,現在是怎麼樣呢?我們的鄉親告訴我,蔡政府以高官厚祿,讓原運領袖夷將拋棄了原住民族自治法及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這個是鄉親告訴我的,而且都是綠營人士,現在還在關心土海法跟原住民族自治法都是綠營的人物。我上次談原住民族自治縣還被罵怎麼可以倒退啊!要堅持原住民族自治法,我想要推動自治縣,他們還有意見啊!對於這部分,你看當時1992年夷將主委抗議國民黨剝奪臺灣原住民族的自治權,現在要改為什麼,抗議民進黨剝奪原住民族的自治權,這是夷將主委跟很多我們的團體所提出來的。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這樣說夷將主委不公平,而且也不是事實。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是事實!
蘇院長貞昌:夷將主委從當年努力到現在……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是事實!
蘇院長貞昌:因為你要設原住民族自治縣,這裡一個縣、那裡一個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沒有怪他,我要怪的是蔡政府、我要怪的是總統跟行政院長,我從來沒有怪他,他是我的鄉親、他是我的學弟,我從來沒有怪夷將主委……
蘇院長貞昌:你說他高官厚祿。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是蔡政府,是蘇貞昌院長還有蔡英文總統,我從來不怪我的學弟、從來不怪我的鄉親。
蘇院長貞昌:你要去設很多自治縣,這個……
主席:繼續請何委員欣純質詢,詢答時間15分鐘。
何委員欣純:(11時55分)院長好。先恭喜你出關、身體恢復健康,恭喜恭喜!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56分)非常謝謝你的關心。
何委員欣純:你身體如果不舒服可以請坐著聽我講。因為我剛才有聽到你回答沈發惠委員,他有關心到景氣的問題,剛剛你的回答可能還沒有完整,因為沈委員急著發言其他的議題,我今天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景氣的問題,我們政府如何協助穩定民生、經濟;第二個是臺中的問題。我相信院長知道國發會昨天公布了9月的景氣燈號,是黃藍燈,而且還表示不管是景氣的領先指標或同時指標都繼續在下跌,我昨天在經濟委員會就問過國發會龔主委,上午他不敢回答,我說你下午公布的絕對是往下滑。總歸一句,我們跑基層的時候就深深地感受到景氣不好,今年後半年的景氣不好,那明年會不會好?請教龔主委。
龔主任委員明鑫:報告委員,廠商的存貨還在去化當中,您剛才提到,尤其大臺中主要是機械業,機械業因為外在環境的確是比較不好,一般預估存貨的去化可能會到明年第一季甚至到第二季,下半年會比較好。
何委員欣純:到明年年中可能都還不會好,未來有可能看明年的年底,第三季、第四季能不能反彈回升?
龔主任委員明鑫:對,第三季以後應該是……
何委員欣純:政府就是要加碼、要挺啊!對不對?
龔主任委員明鑫:是。
何委員欣純:院長也大概知道,現在國際的不確定因素影響很大,所以我們中小企業的出口壓力增加很多很多,剛剛有提到不管是烏俄戰爭或者是疫情的影響,或者是美中貿易戰,甚至為了抗通膨,美國、歐洲都在升息,種種國際不確定因素加起來,國際的經濟不好,臺灣當然也跟著不好,那企業深受影響,我們該怎麼辦?這個是很多人今天看到媒體頭版也好,或者是昨天國發會公布的景氣燈號也好,大家心裡都會想最重要的是如何穩定民生、經濟。之前全球疫情的時候,臺灣的經濟表現確實很好,這個不可諱言,我們還回歸亞洲四小龍之首,人均GDP還超越日本、韓國,可是這個是數字,一般的民生、一般的大眾感受有限,原因出在什麼?就是分配不均,我覺得政府也要去解決這個問題。我現在要講的是,我們臺灣的經濟表現之所以亮眼,前2年我們對於臺灣的三大方案投資了很多、挺了臺商回流、挺了根留臺灣,我們創造了很多的就業機會,但是現在景氣不好,政府應該更用力、更用力、更用力地加碼,來挺民生、穩定產業,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對於全球經濟變動,我們真的是戰戰兢兢,緊盯著各種情況,所以相關的對應措施我們也都因勢利導,一個一個應對這些情況,剛才委員所提的應該大力挺,這是一定的。
何委員欣純:一定要大力挺,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一定的。
何委員欣純:我提供幾點建議,我想不外乎就是這幾點,而行政院也正在做了,大家都有用力。「抗通膨」部分,我們怎麼去壓通膨、抗通膨?我想穩定民生物價是最重要的,對不對?「顧民生」部分,我們所有可以用的政策工具都要用,對不對?「穩產業」,我剛剛提到前幾年大力加碼挺臺商回流,挺根留臺灣的中小企業,我們要繼續挺優質體質的,但我要請行政院跟相關財經部門留意,在經濟景氣不好的情況之下,我們應該要有其他的因應對策來協助中小企業度過這個景氣不明的難關。接著是「挺人才」,現在臺灣少子化,臺灣未來的人才要怎麼加碼投資?我覺得這都是我們應該要全力去做的。我給院長一點點時間回答,或是主委或部長回答,簡短地告訴我,對於穩定民生經濟及我講的這四點,政府如何做得更明確,讓人民安心、讓人民有感?
龔主任委員明鑫:報告委員,您剛剛提的這幾個,事實上我們都在做,特別提到「顧民生」,您知道我們本來就在做。有關第三部分企業融資,我們已經把紓困專案的貸款延到年底,所以這部分沒問題,我們到年底再看,如果還需要的話,可以再延長。「挺人才」部分,因為升息的關係,有些補貼也是延到年底,已經都在做了。您剛剛另外提到可能會有所得分配的問題,院長也有特別指示,為什麼我們會調高基層勞工的最低工資,明年調高到4.56%,就是要照顧基本的民生。在稅制部分,基本的生活費也調高,這樣可以少繳一點稅,這都是在照顧民生。
何委員欣純:請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臺灣現在的產業基本盤跟其他國家比起來,我們還是有優勢,因為這二、三年的疫情照顧得好,有很多訂單到臺灣來,買了之後發現臺灣確實值得信賴而且品質很好,在全球景氣、需求下滑的這一段時間,我們跟其他國家比起來要如何抓住機會,這是我們第一個要跟廠商溝通的。第二個,如果某些領域確實比較困難,後續可能就像委員講的,相關貸款要如何協助,我們會跨部會討論,以穩住企業的需求。在全球景氣不好的時候,我們要把基本盤顧好,有更好的研發,我們也會看不同行業的研發可以怎麼做。另外,人才也是一個重點,如何讓這個產業的人才留住,我們都會密切跟不同的行業做相關的討論。
何委員欣純:院長,我希望行政院跨部會要好好地、謹慎地因應,可能從年底到明年會有全球景氣不好影響到臺灣的狀況,這牽涉到民生經濟,不是只有台積電在鼓勵多休假,中部有很多製造業、傳統產業、中小企業,甚至剛剛主委所講的機械業也大受影響,事實上有很多產業鏈裡的加工廠以及在地就職的員工真的深受影響,所以我建議行政院要跨部會好好地謹慎因應。
蘇院長貞昌:對,委員講得非常有道理,而且舉例條列也很清楚,我們也正在做,如果必須再延長、再加碼,我們還會繼續做。至於委員剛才所舉的台積電在放假,他們已經很清楚地說明,他們預期明年還是好的,只是鼓勵員工跟家庭的互動等等,他們有一個說明。
何委員欣純:重視休閒品質跟家庭品質。
蘇院長貞昌:對,其實是這樣,不是什麼景氣不好。
何委員欣純:好,台積電是一回事,我們的中小企業、傳統產業、製造業景氣不好是事實,要多多關照,他們需要政府關心,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應該的。
何委員欣純:接下來關於臺中,我要跟院長請求,為何呢?臺中現在正在轉骨,縣市合併到現在12年,但我們還有很多該做而沒有做的,大家也知道臺中現在是全國人口第二大的城市,差不多280萬人,我剛剛一直提到的,臺中產業聚落、供應鏈非常完整,中小企業或技術製程隱形冠軍最多,對臺灣來講,產業重鎮在中臺灣真的是重中之重,我想行政院也瞭解。我們又有山、有海、有海港、有機場等,所以臺中的地理優勢、天然優勢很好,但是我覺得臺中值得更好,而且需要更多行政院的支持,因此臺中要拚升級,第一個,剛剛講的產業所期待的會展中心,我相信王美花部長非常清楚,現在會展中心雖然正在動工當中,但是進度延宕。再來,現在要開工的是第一期,我們一直在講第二期,當初中央是願意跟地方一起合作來推動第二期,所以產業期待的是一期、二期統統動工、完工,會有五千多個展位,現在因為臺中市政府的效率也好,或者是態度也好,可能聲聲慢或者是它也不想管,也不想跟中央談,所以第二期遙遙無期,現在正在動工的只剩下二千多個展位,地方相關的工具機、機械產業、中小企業都認為這個量能遠遠不足,所以我希望周邊的規劃,包括會展中心該有的生活機能、服務機能,還有交通機能等都要完備,那裡有規劃一條橘線捷運,但是還是遙遙無期,我知道現在正在交通部,但是臺中市政府的補件慢,什麼都慢,所以我希望可以請院長承諾,是不是可以更積極一點?雖然它不理我們,雖然它跟中央對立,但是我覺得這是一個重要的產業會展中心,甚至未來它可以產業產值化,帶動整個大臺中的升級及未來的發展,所以我要拜託院長,是不是可以主動一點點?
蘇院長貞昌:委員,其實你講的非常對。臺中有其地理優勢,同時也有其樞紐地位,基盤非常好,委員剛才所說的很對。地方政府如果有任何需求,中央是不分藍綠,其實也很願意給予幫忙。不過首長態度也非常重要,我在行政院非常清楚,譬如昨天、前天像高雄市長陳其邁不斷聯繫,所以各種事情大家進度很快;臺中有些地方在聯絡上、在溝通上,或者在相關的進度上、補件上都花了相當的時間,這就會慢下去,如果能夠快一點,我們都很願意幫忙,相關的展覽館請部長說明一下。
王部長美花:關於二期的部分,事實上行政院關於二期的經費早就核定了,所以建設經費中央都出錢了,但是地方的土地要請臺中市政府趕快確定,才有辦法往前走,經濟部貿易局跟臺中市政府溝通了2、3年,這個部分目前確實在土地的部分一直還沒有定案。
何委員欣純:還擱著、還卡住?
王部長美花:對,所以等於這個經費一直沒有辦法執行,像桃園目前都已經在蓋了,臺南已經落成了,這三個其實是當時中央同步核定的,臺中的部分因為沒有辦法解決土地的問題,所以現在的計畫還沒有辦法往前。
何委員欣純:桃園、臺南都已經核定,也正在動了嗎?
王部長美花:臺南已經蓋好了,桃園正在蓋,也快蓋好了。
何委員欣純:臺中的二期,錢也準備好了?
王部長美花:錢在2018年就準備好了。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還是要請求中央,先不要管其他因素,這真的對產業很重要,臺中市政府不動,沒關係!中央要拜託經濟部再主動一下,雖然已經協商了二年多,我知道第三年了,但是我也希望再繼續努力,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是。
蘇院長貞昌:有很多事情說起來,沒說就不太想說,比如剛才委員舉例捷運,地方報上來跟原來差別怎麼會變動那麼大?然後請他意見修正等等,一拖又要好長一段時間。
何委員欣純:這也是讓人覺得很「厭氣」的地方。高雄又有一條捷運線要動工了,我們臺中的藍線比它更早核定,但是現在還沒辦法動工。
蘇院長貞昌:中央都很願意幫忙,而且中央還出大錢,不曉得為什麼還不願意接。
何委員欣純:所以要再請院長支持一下臺中的發展。
蘇院長貞昌:一定的啊!
何委員欣純:除了會展中心之外,另外還有臺中流行音樂中心,其實早在2005年就有規劃,現在臺北蓋好了、高雄也蓋好了,就獨缺臺中,所以現在所有的音樂活動都是以北、高為主,跳過臺中。臺中有那麼多人口,市場、腹地都夠,而且臺中早期也是民歌、音樂人才的發源地。我希望不只爭取這個音樂中心,我們希望能夠發展「Taiwan POP」,即娛樂流行產業化,增加產值。因此我希望行政院可以啟動評估臺中的流行音樂中心,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報告之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