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9時至10時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賴委員瑞隆

主席:出席委員7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4分

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36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邱議瑩  呂玉玲  邱顯智  陳亭妃  楊瓊瓔  謝衣鳯  孔文吉  陳明文  陳超明  邱志偉  蘇治芬  賴瑞隆  高虹安  蘇震清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林德福  游毓蘭  邱臣遠  洪孟楷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何欣純  李德維  江啟臣  廖婉汝  莊競程  張育美  王美惠  張其祿  翁重鈞  羅明才  賴惠員  蔡壁如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傅崐萁  劉世芳

   委員列席22人

列席人員:1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暨相關人員

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暨相關人員

主  席:楊召集委員瓊瓔

專門委員:程谷川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

1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報告後,委員林岱樺、邱議瑩、呂玉玲、邱顯智、陳亭妃、楊瓊瓔、謝衣鳯、孔文吉、陳明文、陳超明、蘇治芬、邱志偉、賴瑞隆、高虹安、鄭天財Sra Kacaw、李貴敏、邱臣遠、洪孟楷、陳椒華、廖婉汝及翁重鈞等21人提出質詢,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龔明鑫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

報 告 事 項

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報告後,委員陳亭妃、林岱樺、邱議瑩、呂玉玲、蘇治芬、邱顯智、楊瓊瓔、謝衣鳯、孔文吉、陳明文、蘇震清、賴瑞隆、陳超明、邱志偉、李貴敏、賴惠員、江啟臣、鄭天財Sra Kacaw、洪孟楷、蔡壁如、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高虹安、游毓蘭、張其祿、翁重鈞及陳椒華等26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周春米、廖國棟Sufin.Siluko、廖婉汝及邱臣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散會

主席:在場委員不足3人,議事錄暫不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

主席:公平會單位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於10月5日詢答結束,今日依序進行審查,審查程序如下:公務預算歲入部分依款別以項為單位;歲出部分依機關別以目為單位依序討論;基金部分照業務計畫、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解繳公庫等逐項審查。

現在請宣讀今日審查項目與委員提案,宣讀完畢後進行協商。請宣讀。

一、預算部分:

112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入            單位:千元

 

科目名稱

原列數

2

 

罰款及賠償收入

 

 

15

公平交易委員會

1億1,895萬4千元

4

 

財產收入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25萬元

7

 

其他收入

 

 

17

公平交易委員會

9萬元

112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出            單位:千元

 

科目名稱

預算金額

2

 

行政院主管

 

 

12

公平交易委員會

3億4,761萬4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

3億2,477萬9千元

 

第2目

公平交易業務

2,175萬9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

57萬6千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

50萬元

 

112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單位:千元

 

項目

科目名稱

預算金額

 

一、業務計畫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

4,831萬1千

 

 2.基金用途

7,794萬4千

 

 3.本期短絀

2,963萬3千

 

三、解繳公庫

無列數

 

二、委員提案:

1.公務預算部分:

2.反托拉斯基金預算部分:

主席:我們開始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首先處理歲入部分第1案到第4案,請李主委說明第1案到第4案的部分,再請委員們來詢問。

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早安,謝謝經濟委員會安排今天來審查公平會的公務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預算。歲入部分第1案到第4案,主要是罰鍰收入,而反托拉斯基金的收入來源,主要也是一個罰鍰,因為我們主要的工作是執行公平交易法與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相關業務。今年我們編列1.2億元左右,主要是參考我們過去預算編列的情形,以及委員會過去給我們的一些建議。以上,請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請陳亭妃委員發言。

陳委員亭妃:我們有一些委員是希望增列,其實公平會在執行的部分有點弱化自己的功能,這也是我們每次在質詢當中講的,這一次當然有增加,你們在自己的部分有稍微做調整,可是大家覺得還是調整得不夠,但我更重視的是你們的執行,到底是怎麼執行呢?也不止罰鍰的部分,你們是不是能夠拿出主管的一個角度,然後真的給予一個所謂的重責重罰,讓他們能夠有壓力而不會去做出相對的後續發展狀況,這是我們希望的,公平會在這個區塊讓我們覺得執行率還是有差啦!

主席:主委要不要再說明一下?

李主任委員鎂:委員的期許,事實上,從我去年上任到現在,對於各種查處案件,除了積極查處以外;在處罰方面,我們在委員會也經過討論,即要參考案情的嚴重性,以及整個消費成長的情形而加重處罰。除了處罰之外,我們對所有違法的行為也會刊登新聞稿,一方面是建議社會大眾能夠遵法;一方面也給企業適當的倡議,讓他們不會再有違法的行為。

主席:主委,我也確定一下,其實這個列上去也是希望公平會更積極去作為,當然最後還是要依照實際狀況,即不管有沒有裁罰,還是依法要來處理。至於裁罰有可能更多或有可能更少,我看幾位委員的目的,也希望能給公平會這邊來處理。如果我們酌增預算,期待公平會能更積極作為,以維護整個交易秩序,主委認為如何?

李主任委員鎂:這要尊重委員會的決議,目前這樣的預算編列,其實已經參考我們能夠再努力的空間及過去編列的情形,至於是不是增列,還是尊重委員會的決定。

陳委員亭妃:我覺得不一定要增列,我比較在乎的是執行度,就是你們去年的執行度到底是多少?即今年1月到現在10月,你們的執行度到底是多少?

李主任委員鎂:今年到現在我們處罰的有將近4,000萬元。

陳委員亭妃:對,你們的原列數跟今年執行的比例差多少?

李主任委員鎂:是有落差,我們確定收入決算的有4,000萬元左右。

陳委員亭妃:所以確定決算是4,000萬元,但跟你們當時編列的原列數其實還有一段距離。

李主任委員鎂:是的。

陳委員亭妃:所以我不會認為要不要增加,我在意的反倒是你的執行率,如果你的執行率不高,我們再增加多少也沒有意義,因為這個本來就是走到哪裡罰到哪裡,也不能叫你們一定要達到原列數,所以我認為你們的執行態度比較重要。

主席:好,謝謝。請邱志偉委員發言。

邱委員志偉:一般歲入部分是很少減列,增列也不是常態,除非它的執行率很差。按照主委剛才的說法,你們的執行數不到原列數的五成,如果我們還可以增列,那個是虛幻的、是沒有意義的、是天馬行空的、是做不到的,所以我覺得就按照原列數讓他朝這個目標去努力,譬如說做一個附帶決議,希望他的執行率能夠提高到八成。

請你們儘量朝這個目標去努力,主委,這個原列數是你列的,如果達不到,你就要去檢討為什麼達成率那麼低。

李主任委員鎂:報告委員,因為每一年查處的對象、規模大小或案情都不一樣,所以我們會……

邱委員志偉:那我請教你,這個1億1,895萬元是怎麼算出來的?

李主任委員鎂:是根據我們過去預算編列的情形,還包括委員會給我們的期許,希望我們儘量朝這個方向……

邱委員志偉:不可能是擲杯吧?這個數字已經很明確,你是預估可能有這個收入才會估出這個預算數,對不對?不可能是半夜突然想到這個數字嘛!

李主任委員鎂:有時候收得多,有時候收得少。

邱委員志偉:不可能差太多,你如果執行到七成、八成,我們可以接受,但只有四成……

主席:邱委員,我們就照原列數,請他們加強執行率,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好。

主席:好,謝謝,我們就照原列數,請你們加強執行率,謝謝。

跟各位同仁先確認,請問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處理歲出部分。

先從第5案開始處理。請主委簡單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一般行政主要是我們基本的費用,譬如說辦公室大樓電梯的汰換、公務車、水電等等大樓的一些公共事務的費用,這是維持公平會運作的基本費用,請委員支持。

主席:我們就照原列數。

處理第6案,請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第6案是呂委員建議刪除特別費,主要是因為過去委員認為前面主委可能參加的一些……

主席:我看到呂委員好像把這一案改成主決議,請問各位委員,這案就改主決議好嗎?

邱委員志偉:好。

主席:謝謝,我看書面資料送進來了。

處理第7案,請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第7案主要是公平交易業務,一個是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一個是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管理,主要是我們在做聯合、結合、獨占調查所需的支出以及本會電腦化、提升電腦品質所需的支出,敬請各位委員支持。

主席:好,謝謝,第7案就照原列數。

處理第8案到第20案,請主委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第8案到第20案是關於公平交易業務─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我們在調查方面分為農、林、漁、牧、製造業、服務業,此為進行各種結合、聯合、獨占或是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之調查所必要的支出,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我看委員提最多的都是凍結5%左右。請陳亭妃委員發言。

陳委員亭妃:我是建議要凍結100萬元,並請公平會提出書面。我想說明一下為什麼要做這個動作,我們都希望你要實質去做一些真正的查核,而不只是表面的,我們很清楚這個部分是在辦理事業有關獨占、結合及聯合行為、限制轉售價格及垂直限制競爭行為的調查處理,其實我很兩難,我真的很想減列,問題是我要請你去查,如果再把你減列,那就很奇怪、很矛盾。但我覺得你們的執行率真的是不夠,而且現階段在原物料方面,很多廠商去做哄抬,你們也沒去查,尤其現在有很多國家型計畫公共建設,那個招標出去之後好像就無法無天,因為要用他的原物料,到底價格的標準在哪裡?當然現在因為全世界的原物料都在漲,那一定會漲,可是漲了之後,到底標準在那裡、比例在哪裡?誰來訂定?然後廠商報的價格是不是有過高的情形?主委,這部分由誰來處理?

主席:請邱委員講完再一起答復。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針對「有附加條件或負擔」之核准或不禁止的結合案件,你們要3到5年的備查期間,我覺得這個好像流於形式,沒有太多的拘束力,既然這個部分給你們五百多萬元的預算,我覺得就應該要發揮它的功能,不要讓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損害到消費者權益。所以針對這部分,請你們提出「如何長期追蹤結合事業落實執行你們所做的附加條件或負擔」的書面報告後,再予以動支,不是專案報告,是書面報告,我覺得凍結10%是合理的,陳亭妃委員是主張凍結20%,差不多啦!我們就討論一下,我覺得10%、20%的意義都一樣,就是希望你們在執行上能夠更精進。

主席:其實各位委員的目的都一樣,都是希望你們有更積極的作為。主委要不要簡單說明一下?

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的期許,事實上這個費用主要用在譬如說比較大型的通路商結合,我們需要做一些調查,所以這確實是必要的費用,我們也瞭解到委員凍結的目的是期許我們能夠更積極,建請委員會能夠在凍結的比例上酌予調降。

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只是在提醒他們注意,不然是不是就依照最多委員建議的凍結5%通過,以督促他們、提醒他們?

陳委員亭妃:50萬元啦!

邱委員志偉:50萬元好了。

陳委員亭妃:因為是書面,又不是叫他們來專案報告!

主席:那就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也希望公平會更積極來作為。

李主任委員鎂:好,謝謝。

主席:這一案就這樣處理,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

接下來處理第21案到第34案,請公平會先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第21案到第34案是我們在執行不公平競爭行為例如不實廣告所需要的費用,以及多層次傳銷法給予我們的任務所進行的查處、管理及相關業務的宣導,也敬請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剛剛那一案就把大家的凍結全部都一起納入、一起處理,謝謝。

請陳亭妃委員發言。

陳委員亭妃:對於這個多層次傳銷,我都認為公平會根本就是把責任往外推,很多業者都希望被積極管理,你們卻不要把他們積極管理,然後很多不肖業者就仗著公平會這樣的態度去欺騙更多不應該被欺騙的消費者。每一次我們都是這樣照本宣科審你們的預算,我想讓你們積極,可是你們又不積極,所以我在這個部分很清楚地希望凍結100萬元,然後請你們提出針對多層次傳銷到底要怎麼做、要怎麼積極管理。你們那樣根本就不是積極管理,你們現在的法只規定報備,反正只要公文來了、公文給你了,就ok了!你們沒有進行查核。所以政府沒有把關,請問消費者要怎麼相信?

現在網路傳銷那麼多,每一次就是消費者被騙之後來我們服務處陳情,我們該怎麼辦?我們沒有辦法!然後怪我們說,你們立法委員怎麼立法立的那麼寬鬆,要怎麼去管這些?問題是我們要管但行政單位不讓我們管,行政單位自廢武功,我們要給你武器,你沒有要拿武器,多層次傳銷不就這樣嘛!我們希望立法,所以我認為就是要凍結100萬元。

主席:邱委員有沒有意見?

邱委員志偉:就凍結100萬元吧。

李主任委員鎂:報告委員,是不是容許我們說明一下?

主席:請主委說明一下。

李主任委員鎂:因為這個預算除了多層次傳銷以外,還有不實廣告,公平會除了在多層次傳銷管理這方面謝謝委員給我們指教以外,其實這個預算還有包含不實廣告,我們要花相當地時間去監控網路上的一些不實廣告,譬如說329、520、928檔期,我們要做一些查處,所以凍結的部分是不是可以酌以減少。

邱委員志偉:好啦,因為不實廣告……

陳委員亭妃:我是書面耶!

主席:主委,我是提其他案,但這件我也是很有意見,因為我覺得真的應該積極作為,我甚至是刪減50萬元、凍結50萬元。但是你這個總預算只有233萬元,其實並不多,那這部分還是凍結,但我希望你們真的能更積極作為,讓大家感受到公平會在這件事情上面的作為。

各位委員,我們是不是凍結50萬元就好,不要影響到他們整體的運作?

陳委員亭妃:主席,我都尊重你,但是他要把所有的報告拿出來,如果他還是沒有拿出報告,我告訴你,我會繼續凍!這筆我會很堅持,不是你們書面送來了我就解凍,這個部分我會很堅持,我先跟主席還有主委報告。

主席:這部分請主委要積極,因為每一次大概都遇到這樣的問題,每一次質詢大家就在關切同樣的問題,其實效果都很有限,我們的態度跟陳亭妃委員是一樣的,希望這一塊真的能積極作為。那就交給你們做,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解凍,但是到最後審查的時候,我們會特別重視這個案子。

李主任委員鎂:是。

主席:謝謝。這部分就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再行解凍。

處理第35案到第45案,請公平會李主委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這個預算是關於公平會的法務及行政救濟,我們主要的法規是公平交易法,因為執法的關係會有很多訴訟,所以這個預算主要是在處理本會的法令規章以及行政訴訟所需要的費用,敬請各位委員支持。

主席:各位有沒有什麼意見?請陳亭妃委員發言。

陳委員亭妃:一樣啦!這邊是在處理法的部分,但是我告訴你,其實你們在處理法的部分也不用很多預算,為什麼?因為每次有爭議,你們就說查無事實,那怎麼會有法的部分呢!所以我認為還是要凍結100萬元,因為你們沒有積極,有積極才會有訴訟;不積極的話,公平會查了民眾的檢舉就說查無事實,每一個都查無事實,然後就駁回,那怎麼會有訴訟,不會啊!所以這訴訟費用編給你要幹嘛,不用嘛!我還是認為要凍結100萬元,一樣、就是這個樣子。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請陳超明委員發言。

陳委員超明:剛剛談到的就是關於112年度預算第2目「公平交易業務─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編列207萬3,000元,是不是?

主席:對,目前處理第35案到第45案。

陳委員超明:主委,我一直非常關心高通公司的案件,這項7億美金的投資當初是一個罰款的投資,這個方案執行到112年底結束。我跟你講我們調查過的資料,高通公司成立臺灣營運與製造工程暨測試中心共5億美金,今年已經完成;5G技術與產品開發是1億美金,也已經執行完畢;還有協助臺灣OEM拓展全球市場及開發新興產品共5,000萬美金,也執行完畢;在臺進行研發、新創及生態系發展共5,000萬美金,已經執行4,000萬美金。等於7億美金已經執行了6.9億美金,大概已經完成98.5%。

我一直強調一點,像現在這7億美金完成了,包括臺灣營運與製造工程暨測試中心,這個對電子業很重要,我們罰款的錢讓他們來做投資,如果到112年底所有計畫結束完畢,我們臺灣的電子產業公司能不能去運用這個測試中心?還是歸於高通公司?這個你一定要去查。我覺得很不公平,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美國大廠高通當然是世界上很大的公司,不亞於台積電,我看政府有時候也沒有辦法。

還有用我們罰款的錢去開發5G技術與產品,這些開發出來後,臺灣廠商沒有一點獲益,專利權在它們手裡,我們臺灣人任人宰割,所以臺灣相對美國處於一種非常弱勢的地位。你們好到連臺灣都可以賣掉,為什麼這邊不能有平等條件再談?所以我在這方面一直強調及要求,起碼臺灣人的尊嚴要保持住,不然這7億美金是我們應該得的收入,卻改變為投資,當然我不否認高通公司對臺灣電子業有幫助,但是這些錢、這7億美金的投資對臺灣電子廠商沒有一點收益,這樣可以嗎?

所以我贊成陳亭妃委員的意見凍結100萬元。另外我希望你們真的要做一個報告,不要看到世界級的大公司,臺灣的腳就軟了,對於普通的就喊得很硬,這是很惡劣的事情!甚至有很多雜誌談到它拿7億美金在臺灣挖角台積電公司的工程師,大家互相挖角,這都補貼在裡面了,我們要有作為一點,不要碰到美國什麼都軟了、什麼都答應。主委,我已經講了好幾年,我覺得臺灣很可憐,講到這個地方,我也確信不要太相信美國,你回答一下。

主席:讓李主委簡要說明一下。

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這個預算主要是我們辦理法制業務,以及我們其實有很多的個案查處,也有相當多的訴訟業務,因為預算只有207萬元,如果被凍結100萬元,幾乎就凍結了一半,我們執行上恐怕會有疑慮,而且這個部分還包括國內、外法制資料研擬等等,也包括翻譯等一些細節性費用,凍結一半恐怕在執行上會有困難。

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個案子總共只有207萬元,如果凍結100萬元,等到我們解凍也都是明年5、6月之後,可能會影響到他們,是不是可以再減一半,就凍結50萬元,然後也提醒他們要把這件事情處理好,好不好?

陳委員超明:100萬元。

主席:凍結100萬元的話,等到明年解凍也都5、6月了,等於年度過了一半,如果立法院這邊再稍微拖延一下,等到9月的話,業務上會出問題,我們希望它做好,不是希望把它全部……

陳委員超明:好啦!我尊重召委的意見,但是他都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就這樣輕輕地帶過啊?

主席:請主委針對高通的部分再說明一下。

李主任委員鎂:關於高通案,我們根據和解條件很積極地在進行,包括跨部會、區域的平衡,如何讓臺灣的投資能夠更積極,這部分我們都有在處理,至於委員的這些關切我們其實一直有放在心上,希望它在和解條件完成之後,根據相關的合約繼續執行。

陳委員超明:你說得這些話我聽了不能接受,到最後高通拿出這些專利來欺負臺灣的電子廠商,我確確實實跟你講,很多人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委曲求全接受,你去問電子業就會曉得,但是沒有人敢發聲,你一對它有所抱怨,它就會斷貨、提高價格,你們都不知道這些事情,你以為臺灣四平八穩,我是確實地把事實講出來,希望你好好地處理這個問題,謝謝。

主席:主委,我們希望這個7億元是一個低標,我們還是希望它持續,而且是對我們整個經濟跟產業確實有幫助的,就還是持續跟他們要求,好嗎?我想委員們共同的意見也都是這樣子啦,好,謝謝。綜整大家的意見,凍結5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再行解凍。

處理第46案到第57案,請李主委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這個計畫主要是「綜合規劃跟宣導業務」,主要用途包括我們在執法的過程中,需要中央跟地方等相關機關聯繫,我們也在做各種的訓練,包括宣導文宣等等,讓社會大眾能夠瞭解整個公平交易法的業務,這也是讓外界瞭解我們執行業務的一個必要費用,也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主委、各位在場同仁。我們看第56案,主要是因為線上遊戲市場蓬勃發展,其實我們之前也有質詢過很多次,機會型商品基本上有很多機率標示的問題,相關的消費爭議也非常非常多,公平會在111年已經修改了,對主委這樣的作法當然也表示肯定,「表示或表徵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案件類型例示」,已經新增「表示或表徵就提供付費購買機會中獎商品(服務)之機率或獎項與實際不符,且差距逾越一般或相關大眾所能接受程度者。」這個已經經過修改。

但是要改善市場環境,我們還有很多事情要做,類似的倡議、宣導,應該要隨著市場的演變跟商品種類的增加不斷地去動態修正法規的內容,但是在112年度公平會預算裡沒有看到對這個部分有相關的著墨跟推動的計畫,所以就這部分,我們希望凍結公平會「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之預算5%,待公平會就「如何強化機率型商品標示規範之宣導倡議」以及如何去「追蹤修改機率型商品管理法規之計畫」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主席:好,謝謝,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如果沒有,請李主委先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謝謝邱委員。我們公布機率型商品之後,有關標示的問題其實已經從過去的工業局移到數發部,我們也很注意到跨機關的聯繫,還有對於這個機率型商品各部會主管執行的情形,所以也會很密切跟這些單位交換意見,甚至看看如何能夠讓這個廣告的部分更確實,事實上,我在下個禮拜也會邀集跨機關來針對目前執行情形做個說明。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請問邱委員還要發言嗎?

邱委員顯智:就凍結5%,等書面報告送來。

主席:好,我們綜整各位委員的提案,就凍結5%,待提出書面報告再行解凍,好嗎?好,謝謝,這部分就這樣處理。

處理第58案到第61案。請公平會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這個部分是關於「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本會的業務跟瞭解整個國際趨勢是非常有必要,所以本計畫主要是在處理我們的施政計畫及國際合作,包括國際間相關資料的蒐集、研析,請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主委是不是能夠請您說明一下,你說你們跟國際有非常頻繁的業務往來,請問是跟哪一國交流?你們交流了什麼東西?成果是什麼?因為每次我們在這裡質詢時,您好像都是挨罵的成分比較多,到底你們交流了什麼東西?對臺灣的多層次傳銷或是整個公平交易的業務上有一些什麼進展?

李主任委員鎂:是,跟委員說明……

主席:等一下一起說明,好不好?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我們看第61案,主要是針對數位平臺跟數位經濟對競爭法所帶來的許多新挑戰的議題,諸如市場界定與市場力衡量、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之型態、企業結合審查、聯合行為、演算法乃至於消費者資料跟隱私,這些都是一個新型態的挑戰,都亟待執法機關提出新的管制政策跟作法。

我們看一下亞洲國家,日本已經在2021年2月施行數位平臺透明性與公正性提升法,也已經完成數位廣告競爭評估報告,日本公平會也已經提出了企業結合審查指引指南的修改草案,以上是日本的狀況;至於韓國也非常積極,韓國公平會已經陸續公布「建立公平數位經濟全面措施政策」、「平臺違反競爭行為指南」等政策,所以從日本、韓國的經驗可以看到,我國公平會在因應數位市場的變遷方面,亟待公平會提出相關的政策,還有待努力。

我們看到112年公平會政策擬定及國際交流業務之預算報告,仍未具體說明預計推動之數位市場監理政策項目跟時間表,所以就這部分,我們凍結公平會「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預算之5%,待公平會於2個月內就「數位市場監管政策之具體擬訂計畫與時程表」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以上。

主席:謝謝。請李主委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我簡單說明剛才委員所垂詢的問題。邱議瑩委員所提到的國際事務,我們最主要的國際事務是在參與各種會議,譬如APEC、國際競爭網路有關競爭議題的會議,本會在整個國際競爭會議上其實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我們也分享我們的執法經驗,這一部分不管是在OECD、APEC或是雙邊的交流,譬如到美國或其他國家,都需要這樣的預算。

邱顯智委員所提到的議題,確實在數位經濟環境下,其實委員在上個禮拜的業務報告也關心過這個議題,我想我們在不久的將來就會提出我們的數位競爭政策白皮書草案,也會針對整個數位發展的趨勢做適當的調整,謝謝委員的提醒及指正,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就這個部分我剛剛講了,我們已經落後日本、韓國,乃至於歐洲、美國等太久、太久了,所以就這部分,既然是國際交流,我們當然是希望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要學習到底日本怎麼做、韓國怎麼做等等之類的,因為才凍結5%,我的目的是讓公平會可以就數位市場監管政策具體擬訂一項計畫,這樣你們才知道什麼時候應該做什麼事情,我相信這不會太困難。在這種情況下,等到你們把具體的時程表和計畫提出來,經過本委員會同意之後就可以動支。

主席:這部分我也有提案,是不是可以把過去以來你們所參考到的一些好的報告完整送給經濟委員會的委員們參考?也就是說,國外的經驗到底公平會參考了哪些、得到了什麼好的建議,這部分也請提供給經濟委員會所有委員們。

李主任委員鎂:是的。

主席:我建議這個案子凍結10%,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好不好?把委員們的提案都一起整併進來,可以嗎?如果沒有問題的話,這部分就凍結10%,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之前得到哪些經驗的研究報告也全部提供給經濟委員會的委員們參考,謝謝。

接下來處理第62案及第63案,請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第62案及第63案主要是關於我們的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業務,剛才我已經報告過,這主要是用於提升電腦作業品質及產業市場結構、產業活動調查,這是我們在執法過程中所必需,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本席的提案是第63案,這主要是針對數位廣告的市場調查,也就是說,你們必然要知道這個市場到底長什麼樣子,然後你們才能進一步擬訂政策,也才能進一步監管。我們可以看到英國、澳洲、日本、德國等各國的競爭法主管機關都已經在近年完成數位廣告的市場調查,並在調查完畢之後開始規劃具體的執法方向,而且他們的調查非常嚴謹。我之前已經在質詢的時候提過,日本公平會是針對2,000家以上的企業發出問卷,回收300份,並回收4,000名消費者問卷,所以他們不只是詢問廠商。我必須提醒主委這一點,因為主委曾跟我說你們有針對一些數位公司調查意見,但其實日本也有針對4,000名消費者發出問卷。另外他們還召開聽證會,合計總共有100位左右業者和專家出席,且積極推動國際協力,包括與英國、澳洲等競爭法主管機關合作,這也是我們應該取法的。

據臺灣數位媒體應用行銷協會調查,臺灣數位廣告市場已經突破500億元,目前仍持續成長之中,且大型數位平台市占率非常高,但是公平會到現在都還沒有完成我方才所提那些國家的數位廣告市場調查,他們的調查是非常嚴謹的調查,一本有好幾百頁,而且是針對非常多的企業和消費者,另外包括聽證也是由專家出席、國際協力等等。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就難以有效促進數位廣告市場競爭,確保我國媒體產業之健全發展。針對這部分,本席建議凍結公平會「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管理」之預算5%,待公平會於2個月內就臺灣數位廣告市場調查之具體計畫與時程表提出書面報告,並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我的目的非常清楚,就是希望你們提出具體規劃及時程表去做其他國家都已經做得非常嚴謹的數位廣告市場調查。

主席:請主委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確實整個廣告市場的調查我們必須加以瞭解,這部分我們會來處理,但時間方面建議讓我們在3個月內提出相關報告。

邱委員顯智:好,沒有問題,就改為3個月。

主席:這樣還要凍結嗎?

邱委員顯智:還是凍結5%,待他們提交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

主席:好,時間就改為「3個月」。

第62案及第63案整併為凍結5%,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

接下來處理決議。

針對第64案,請問公平會有沒有什麼意見?

李主任委員鎂:針對第64案,是不是容許我們作文字修正?

主席:請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就是倒數第2行修正為「並將會議紀錄涉及營業隱私者去識別化後提供本院經濟委員會及公布於網路專區,供全民檢視。」

主席:就是加了幾個字,請問陳委員這樣可以嗎?如果大家沒有意見,這部分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65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66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67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68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69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70案。

李主任委員鎂:針對第70案,倒數第2行寫的是「按季」,關於委員所提事項,其實按照經濟委員會過去的決議,我們都有定期提供相關資料,亦即聯合漲價是我們例行都要調查的事項,因此建議將我們查處聯合漲價的作為向經濟委員會報告,「按季」二字是不是可以刪除?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這部分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71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72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73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74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75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76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77案。

李主任委員鎂:針對第77案,我們有文字建議。

主席:請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針對第3行「並每6個月內提出進度報告予本院經濟委員會」,我們建議改成「並提出書面報告予本院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邱志偉委員可以嗎?

邱委員志偉:勉強同意。

主席:好,這部分就修正通過。

接下來處理基金部分,請各位看一下反托拉斯基金的提案。

處理第1案至第7案,請主委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第1案至第7案乃是反托拉斯的執法計畫,這項計畫主要是在進行國際合作交流,另外還包括檢舉獎金的發放、競爭資料庫的建置維護及相關研究與宣導,敬請委員予以支持。

主席:請問各位有沒有什麼意見?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以反托拉斯的部分來說,雖然這是國際性的相對法案及相對基金的編列,但我還是覺得相關成果及查察狀況的預算應該予以凍結,然後提出書面報告。本席的提案是凍結2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我們綜整大家的意見,這部分總體凍結2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好嗎?

陳委員亭妃:剛剛他們建議直接減列2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請問主委,你們希望直接減列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鎂:因為裡面有一筆20萬元的預算我們認為確實可以減列,如果能夠減列20萬元,那就不用再凍結了,不知委員是不是同意?

陳委員亭妃:我同意,但還是要送書面報告給我們。

李主任委員鎂:好的。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本席也有提案,我是提案凍結30%,陳委員是提案凍結20萬元,這主要是針對為數4,202萬元的「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針對數位經濟的政策,包括廣告及各方面的數位經濟政策,到底是科技部、公平委員會或數位發展部在決定?

主席:陳委員,你的提案應該是下一個部分才要處理的,我們先處理這部分好不好?

陳委員超明:好。

主席:第1案至第7案全數依照委員們的意見減列20萬元,並請提出書面報告給經濟委員會。

接下來處理第8案至第18案,請主委先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這項計畫主要是針對數位經濟發展下可能產生的議題我們進行相關研究,包括違法態樣、國際案例、國際執法趨勢、國際新聞資料等等,這是我們執行數位經濟發展下之運作所需費用,請各位委員能夠予以支持。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

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我剛剛提到現在數位經濟的競爭政策,到底哪一個是主管單位?是公平交易委員會、現在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還是科技部在主導?現在都還沒有確定下來的時候,這筆預算編列了四千多萬元,是不是太多了?

主席:請主委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報告,數位發展的議題相當多,其中如果涉及市場交易秩序的競爭議題,是由公平會主管,在分工上是沒有問題的,至於其他的發展、監督、管理,可能各有其他的部會處理。競爭的議題是在本會處理。

陳委員超明:如果你講競爭,我請教一下,依照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職權,現在數位經濟競爭項目大概有哪幾種,讓我們瞭解一下,因為競爭好像有太多種類了,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出來,包括廣告的播送,以及很多種方式的競爭,你們要如何做決定?

李主任委員鎂:跟委員回報,競爭的議題包括聯合、結合,像前一陣子全聯與大潤發結合,就是跟競爭議題有關,所以不管是聯合、結合或限制競爭,譬如搭售,在整個公平交易法裡面有很清楚的分工。

陳委員超明:如果你講到全聯與大潤發的結合屬於數位經濟的競爭,我倒不覺得是跟數位經濟有關係,這個是大者恆大、一直在擴展,所以你引用這個例子實在有一點勉強。對於你們自己的角色,我們看起來非常地模糊。

李主任委員鎂:謝謝委員指正。我剛才是回答您所謂的競爭秩序與數發部的分工,主要是這樣跟委員做簡單的回復。

主席:謝謝。各位委員,我看大家也都有提減列或凍結,在經費的部分,大家對於數位經濟競爭也很重視,我們建議就減列100萬元、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好嗎?好,謝謝,這一案……

陳委員超明:你處理得太快了。

主席:太快了?

陳委員超明:太快了,減列100萬元……

主席:先請陳超明委員發言,再請陳亭妃委員發言。

陳委員超明:我覺得最客氣、最客氣的話,凍結5%,提書面報告再來解凍。

主席:請陳亭妃委員發言。

陳委員亭妃:我尊重。我的提案本來是凍結1,000萬元,但我尊重主席最後的決議。不過我期待的書面報告是,我們現在會有一些confuse,因為數位發展部已經成立了,到底你們要做的是什麼?剛剛主委有說明,你們針對的是查核、壟斷的部分,到底兩個部會的區分及所主掌的有什麼樣不同的區別?我覺得這個書面報告可能要完整一點,因為之前沒有數位發展部,現在有了,而數發部成立之後,對我們來講,這個是不是應該更完整?我們要怎麼去幫它更完整?這也是我們要的重點,謝謝。

主席:主委,請你們就更嚴謹地把這個報告寫得更完整一點,好不好?這部分就刪減100萬元、凍結5%,照剛剛陳超明委員的意見,好嗎?5%大概就是200萬元,應該還可以。綜整各位委員的意見,這部分就刪減100萬元、凍結5%,提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謝謝。

接下來處理主決議。

處理第19案。請說明。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0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1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2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3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24案。

李主任委員鎂:關於第24案,我們建請做文字修正,就是將最後1行「專案報告」修正為「書面報告」,高委員也有同意,我們有徵詢他同意。

主席:好,第24案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處理第25案。

李主任委員鎂: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請宣讀協商結論。

公平交易委員會協商結論:

第1案至第4案「罰金罰鍰」預算照列;第5案「一般事務費」預算照列;第6案「特別費」預算照列,本案改主決議;第7案「業務費」預算照列;第8案至第20案第2目第1節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21案至第34案第2目第2節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35案至第45案第2目第3節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46案至第57案第2目第4節凍結5%,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58案至第61案第2目第5節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62案、第63案第2目第6節凍結5%,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主決議第64案修正通過,第65案至第69案照案通過,第70案修正通過,第71案至第76案照案通過,第77案修正通過。

反托拉斯基金協商結論:

第1案至第7案「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減列20萬元:第8案至第18案「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減列100萬元,凍結5%,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主決議第19案至第23案照案通過,第24案修正通過,第25案照案通過。

主席:報告委員會,有委員提案的部分就照剛剛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沒有提案的部分均照列或隨同調整,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112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均審查完竣,公務預算部分政事別隨同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本日議程處理完竣,現在休息,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休息。

休息(10時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