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星期五)10時3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出席委員43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6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6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2人擬具「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1人擬具「公設辯護人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具「鄉鎮市調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7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7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7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7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7人擬具「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廢棄物清理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行政院、考試院函請審議「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少年事件處理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辛志中、顏雅倫及李師榮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文化部函送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112年度預算書,並撤回前送之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112年度預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前送之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112年度預算書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分類」,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勞動部函,為「基本工資」調整,自112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26,4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76元,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教育部函,為該部111年度「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資本門設備及投資及業務費經費不足,動支第一預備金新臺幣1億7,936萬7,000元,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教育部函送「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具公務員身分之國家代表隊運動選手商業代言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定自111年7月27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10年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財政部函,為機動調降卜特蘭一型水泥、汽油及柴油貨物稅應徵稅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財政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帛琉共和國政府財政合作協定」中、英文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及行政訴訟法施行法,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二條條文、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同法第十三條條文,定自111年6月24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行政法院組織法第八條、第十條之一、第十條之二、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四至第十五條之八、第三十一條,及刪除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條文,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第二條至第四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條文,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法院組織法第五十一條之五、第五十一條之六、第五十一條之七、第五十一條之八、第九十條之二條文,定自111年8月1日施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七十九條條文,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法官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七十一條條文,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考試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三條條文,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考試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二條條文,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密)法務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與斯洛維尼亞共和國財政部洗錢防制辦公室關於涉及洗錢及資助恐怖份子金融情資交換合作瞭解備忘錄」中、英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外交部與瓜地馬拉共和國外交部外交人員訓練及交流合作協定」中文及西班牙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交通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帛琉共和國政府在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和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架構下由帛琉國際船舶登記處承認中華民國(臺灣)船員海勤資歷、教育及訓練之文件協定」英文約本影本及中譯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五十五案至第四百六十八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七十四案、第一○○案、第一一一案、第一一四案、第一一六案、第一一七案、第一二三案、第一五○案、第一五五案、第一六○案、第一六二案、第一六七案、第二五五案、第二七六案、第二七九案、第三五八案、第三六○案、第三七四案、第三七五案、第三七八案、第三八八案至第三九○案、第四一七案、第四二二案、第四二五案、第四三○案、第四三二案、第四三八案、第四四三案至第四四五案、第四五一案、第四六○案、第四六一案、第四六八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一一案、第一一三案、第一三一案、第一四○案、第一四一案、第一四六案、第一四八案、第一五九案、第一六一案、第二七九案、第二八○案、第四○三案、第四一九案、第四二○案、第四三四案、第四四五案、第四六五案、第四六六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一六案、第一二四案、第一五二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宣讀後,以上提案除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外,其他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五十五、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七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六、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七、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八、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二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五十九、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一、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二、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三、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六十四、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七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五、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六、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七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七、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八、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六十九、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二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一、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二、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三、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四、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五、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六、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七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七、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八、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七十九、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八十、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一、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二、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三、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四、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七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五、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七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六、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七、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八十八、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八十九、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9項決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7項決議()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一、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6項決議()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二、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8項決議()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三、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5項決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四、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5項決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五、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32項決議()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六、司法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0項決議()臺灣高等法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七、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四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八、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九、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三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二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三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二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六、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四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四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五十九)「積極落實行使國家賠償求償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九、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8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8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一、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二、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三、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6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四、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五、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四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六、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六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七、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7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八、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6項決議()行政執行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九、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6項決議()行政執行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五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一、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二十七)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編級待遇等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二、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7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三、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7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四、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7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五、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7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六、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7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七、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國家賠償金案件落實求償權精進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八、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九、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7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一、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十七)矯正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二、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三、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四、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五、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六、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7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七、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7項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八、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五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九、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8項決議()臺灣高等檢察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一、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二、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8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三、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六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四、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五、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六、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二十一)「矯正機關員工協助方案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七、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十五)「獄政人員得以公傷假使用機關所設置之心理諮商服務等員工協助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八、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研議以戒護比訂定危險加給之經費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九、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五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一、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十三)「獄政人員職業災害統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二、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十四)「獄政人員職業傷病預防研究」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三、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五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四、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四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五、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六、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三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七、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明訂矯正機關人員通案調動評比項目具體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八、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十一)「公開通案調動排名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五九、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六○、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三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六一、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二十八)強制工作累進處遇之折抵等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六二、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四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六三、法務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六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六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0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六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六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藝術工作者身分認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六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六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2項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2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三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九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九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七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九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六十四)及(一六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七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八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七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七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七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六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八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八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5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2項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9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9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五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2項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二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六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8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8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8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8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六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四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九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三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六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九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九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三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二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一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三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六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四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一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九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一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七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七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七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七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七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七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八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一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二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九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六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四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六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七、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八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八、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九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三九、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八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一、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九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二、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九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三、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八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四、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八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五、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六、文化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三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資訊網使用情形及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教育部推展家庭教育之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四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功能使用情形及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教育部精進家庭教育規劃及推動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一、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校園專業輔導人員未聘足之問題」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二、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要求承辦教科書採購之縣市成立諮詢小組定期召開諮詢會議」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三、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一般事務及其他業務等所需費用經費編列用途」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非亞奧運體育團體補助預算成長及輔導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五、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產學合作人才培育改善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六、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速業者審核及協調職業球團收受動滋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教育部持續加強學校落實結合社區資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及相關網路系統建置維護」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五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專院校學生會輔導與推動策進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置完善校園安全維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一、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校園性侵害及校園霸凌計畫執行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二、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因應疫情具體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三、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青年生涯輔導業務執行方式及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動園區整體興設與人才培育計畫(第三期)計畫進度說明及工程控管」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五、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專院校學生會輔導與推動策進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六、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資產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教育基金會之相關業務經費預算說明及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資訊公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立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執行成效評估及長期追蹤轉介輔導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六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跨部會協助2022亞洲同志運動會擴大文化、觀光、外交之整體效益」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學線上教學資源整備及線上中輟因應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一、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教育廣播電臺「整體節目規劃與人力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二、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房屋建築養護費編列317萬6千元」檢討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三、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關懷動物生命教育」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署就特定體育團體補助經費預算編列、財務資料函報及選舉規範督導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五、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分科測驗級分制加強宣導與溝通」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六、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生權益保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華語文教師權益保障之實際執行及改善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滿足數位讀者之需求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七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評估建立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統一基準及研商隨物價漲幅合理調整基準方式之可行性」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基準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一、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使用者滿意度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二、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屆運動彩券發行經銷商保障事項」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三、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優化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口成長快速之縣市高中以下學校用地優先保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五、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產業資料庫之規劃概要及動滋券110年度績效成果報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六、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將更多元的電子競技項目納入運動彩券投注標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產業資料庫之建置規劃概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優秀運動選手就業扶植輔導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八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校性與生殖健康及權利之教育課程與培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級學校對應跟蹤騷擾態樣之具體行政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一、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校園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指引」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二、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學生運動員及國家代表隊選手心理健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三、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教育」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嘉義市北興國中多功能光電運動場館改建工程書面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應積極推廣女性計畫主持人於生育期間研究人力支持措施及加速審核速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能源領域前瞻研究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研院海洋中心與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研究院之分工整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研院國家太空中心轉型行政法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完善實驗動物照護及相關動物福祉之健全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部科學園區托嬰設施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生醫產業商品化人才培育指標管理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承接科技部及其他政府部會計畫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組改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和跨部會署科發基金分配權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竹科學園區托嬰設施之設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宜蘭及銅鑼園區招商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關鍵新興晶片設計研發計畫推動關鍵技術布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準運動科學研究專案計畫策進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女性計畫主持人生育期間研究人力支持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預算審議利益衝突迴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申請件數減少及研謀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用新興科技加強科普教育型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南部學生數學與科學興趣培養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才培育政策之執行及成效追蹤」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部科學園區旱災因應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部科學園區用水規劃及旱災應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屯火山觀測站成為防災教育之場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科普環島列車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發射場域辦理完善溝通與協調、加快相關法制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太空中心轉型行政法人之相關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發射場域選址過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發射場域建置應兼顧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平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相關補助經費購置量子研究儀器設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太空中心轉型行政法人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編列基金管理及總務相關支出之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太空中心轉型行政法人員額移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技術自主性提升與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強化我國技術自主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提升我國技術自主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提升我國技術自主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我國技術自主性及科研成果串聯產業之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庫增撥科發基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經費編列及補助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科研跨部會資源整合應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積極推動產業應用發展與合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科研應用與產業發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太空發展法通過後人才培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動物實驗3R原則之推動與落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推動跨領域原住民族科技發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藝術家駐於科技實驗室,積極推動跨域合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準運動科學研發成果整合及跨部會合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科技計畫研究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女性科研人才配套措施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專案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六、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女性科研人才相關計畫之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七、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周延規劃短期科研及國家發射場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八、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發射場域建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九、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周延規劃發射場域之建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速國家發射場域建置進程及積極提升立方衛星計畫成功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一、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發射場域選址及溝通協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二、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速國家發射場域建置進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三、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火箭試射與原住民族同意權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四、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三期太空計畫重新審視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五、科技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構國內太空相關研發與產業發展之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四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二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三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四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1項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4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7款第4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五、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四十九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六、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五十四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七、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五十五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八、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五十九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九、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六十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六十四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一、中央研究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六十五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二、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級審計機關預警性意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三、審計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最有利標決標案件查核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四、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降低財政赤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五、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揭露政策宣導預算執行全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口及住宅普查網路填報系統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開發網站友善手機及平板等多元數位使用者介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八、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歲出結構僵化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七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權責範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引導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支出建立排富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相關線上授課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主計訓練業務導入遠端通訊學習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總預算案總說明中列表揭露法律義務支出之項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四、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人民團體代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五、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廣地方政府全面納入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CGSS)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之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22個市縣政府納入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CGSS)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八、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促非營業特種基金檢討各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八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基金財務責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0年期財政收支健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二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二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二十四)「金融知識普及工作推動計畫及擴大辦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三九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5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4項決議()加強外幣保單銷售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五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5項決議()「如何運用科技強化辦理金融檢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5項決議(十五)提升監理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四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3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五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六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四、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第10項賦稅署「通訊費」執行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五、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第14項賦稅署「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之「業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六、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20項各地區國稅局稅務案件復查之平均審理天數偏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七、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22項國有財產署捐贈、出租、讓售移轉予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之土地使用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八、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29項增加單位預算員額約僱職缺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一九、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47項轉投資事業公股代表董事改派與健全治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18項國有財產署國有非公用交通、水利用地標售作業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一、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17項關務署滾動調整查緝方式及強化教育訓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二、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7項檢討改進促參案件前置作業費用補助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三、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8項關務署雜項設備費編列內容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四、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8項決議第10項南區國稅局運用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五、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8項精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前置作業補助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六、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8項決議第6項南區國稅局復查案件激增原因及疏減訟源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七、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11項評估物聯網全時監控系統介接道路車牌辨識系統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八、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10項研發聯盟鏈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二九、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第27項賦稅署受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租稅協助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2項決議第5項國庫署評估建立編列債務還本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一、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2項決議第4項已兌付振興經濟消費券銷毀作業費用使用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二、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款第1項決議第96項各特別預算舉債情形制定還款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三、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3項決議第25項賦稅署稅制變革加強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四、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31項追討欠稅大戶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五、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7項決議第5項中區國稅局精進繳款書送達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六、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4項決議第6項臺北國稅局委託金融機構便利超商代收稅款手續費等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七、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6項「一般事務費」預算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八、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19項輔導主辦機關落實促參預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三九、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5項決議第5項高雄國稅局善用雲端服務執行工作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40項及第41項追回、監督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一、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26項檢討現行環境下之賦稅制度及稽徵技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二、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部分第1款第1項決議第1項我國稅課收入之推估表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三、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18項有效減債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四、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24項國有財產署督導各機關長期閒置、低度利用國有公用土地進行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五、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25項國有財產署對中央及地方機關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增加檢核次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六、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5項決議第11項高雄國稅局運用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七、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21項海關海上查緝人力補充與訓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八、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16項關務署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計畫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四九、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28項關務署企業或民眾對處分不服案件數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20項關務署巡緝艇建造及汰除規劃期程與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一、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2項決議第17項國庫署新興菸品之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二、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27項申報金融機構執行盡職審查及申報管控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三、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9項關務署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計畫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四、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15項關務署各型艦(船)艇建造及維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五、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19項關務署扣押或沒入易爆物存放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六、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13項關務署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計畫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七、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7項決議第6項中區國稅局加速審理復查案件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八、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5項決議第6項高雄國稅局加速審理復查案件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九、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5項決議第8項高雄國稅局精進教育訓練及納保案件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16項「促參案解約案件原因分析及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一、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22項國有財產署國有非公用土地遭違規使用等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二、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9項決議第26項關務署海關博物館展新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三、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6項決議第4項北區國稅局公有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補強執行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四、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項決議第30項運用大數據資料精進工作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五、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部分第1款第1項決議第3項公股董監事行使職權時對於ESG之相關建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六、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0項決議第26項國有財產署政府機關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執行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七、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11項決議第8項財政資訊中心雲端發票落實無紙化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八、財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26款第1項決議第7項精進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政紀律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四六九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四六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01物流國際化與科技化推動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1%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物流國際化與科技化推動計畫」及「電子商務發展與安全推動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1%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七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各縣市總決算審核報告揭露內容書面報告案」等6案,均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四七二、本院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保障支出統計書面報告案」,已逾該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四七三、行政院函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於第10屆第6會期第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質 詢 事 項

一、本院林委員奕華,針對本院於111年5月30日三讀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之附帶決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蔣委員萬安,鑑於台灣地區約有73.1%土地與73.1%人口,暴露於地震、崩塌地、水災、颱風等4種天然災害中。聯合國評估報告指出,未來發生熱浪、豪大雨、乾旱、颱風強度增加、海平面升高等極端事件機率高達66%至90%,台灣地區平均溫度近百年來增加1.3,是全球平均值的2倍,與該報告指出的地球升溫風險一致。另根據中央氣象局歷年統計分析,颱風和豪雨造成台灣的氣象災害損失高達97%,由於受氣象因素而造成的直接災害損失,包括農業、漁業、水利、鐵路、公路設施等,平均每年氣象災害之直接損失即達新臺幣160億元以上,其造成主要損失分別是颱風約87%及豪雨(含梅雨)約10%。爰就:政府如何以「全國國土計畫」之政策目標及規劃內涵為主軸,建構災害對應型之韌性都市,以因應全球環境及氣候變遷的挑戰?如何建立評估都市防災指標及訂定都市防災、減災、回復力發展目標及執行策略?如何儘速完成數位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與非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繪工作?如何訂定韌性減災措施、發展減災計畫?如何賡續推動流域綜合治水治理?如何以國土安全和防災整備角度為核心,推動跨部門和跨轄區之治理平台,建構區域型、都會型和都市型等災害整備防治機制暨綜合治理計畫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今天繼續進行個人質詢經濟組之質詢。

現在請張委員育美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張委員育美:(10時23分)院長、主委早。院長,隨著疫情逐漸平淡,正代表著後疫情時代的來到,回顧引導2021年到現在的行政院國家發展計畫所秉持的穩定中追求成長,變局中把握先機的理念,試問我們在醫療科技發展上有把握到疫情催化發展的先機嗎?

主席:請國發會龔主任委員答復。

龔主任委員明鑫:(10時24分)報告委員,生技醫藥發展條例大院已經通過了,事實上,我們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就是把生醫產業當作最重要的一個,現在進化到用精準醫療來發展我們的產業,就是把我們的ICT,包括公衛也好,整個結合起來,然後來發展這樣的產業。同時我們也把那個CDMO加到我們生技醫藥發展條例裡面來做獎勵,當然……

張委員育美:你講的我都知道及瞭解,你要知道在疫情催化中,很多國家都在醫療科技上大躍進嗎?我知道在國家發展策略中,包括數位創新啟動經濟發展新模式2.0,剛剛您講的,其中打造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是重點項目,對不對?請問院長,針對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中,剛剛主委講的臺灣精準健康的產業,我們發展的戰略是什麼?

龔主任委員明鑫:精準醫療主要是這樣,也有幾個部分,因為我們有很好的醫療體系,也累積了很好資料的成果,另外還有基因,利用這些大數據的分析,就可以萃取出很精準的,就是什麼樣的藥物或什麼樣的疾病可以用比較精準的方法來治療……

張委員育美:我知道了,也給你總結一下,因為你講得比較籠統,應該是說建構基因及健保的巨量資料,對不對?開發精準預防診斷治療照護系統、開發精準防疫產品,對不對?還有拓展國際生醫的商機!

龔主任委員明鑫:沒有錯。

張委員育美:我知道,剛剛固然你有提到你做了這些事,行政部門覺得有掌握了先機,但我認為這是報喜不報憂。請問龔主委,國發會提出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中,盤點出我國精準健康有哪些發展的劣勢呢?

龔主任委員明鑫:劣勢部分是現在我們的資料,說老實話就是要跨部會應用這個部分還有一些爭議。上次環保署有應用到一些健保資料時,在經過憲法法庭也想可能在立法上,個人隱私的這部分要怎麼樣做妥善的處理?

張委員育美:我再幫你總結一下,有啦!行政院有盤點過,即在去年5月21日核定的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內容是這樣子,我唸給你聽,即雖然國內各大醫院病歷資料電子化程度高,但醫院間資料尚未建立共通共享,而且過度仰賴國際大廠提供解決方案。至於本土企業發展進展較緩慢,此外新創投資環境生態圈尚待完善,重要的就是醫療與ICT產業尚待建立溝通的管道。經濟、衛福、科技及資安的跨部會尚未整合,這是你們自己講的,行政院自己講的。結論也是院際的資料難共享,過度仰賴國際大廠,新創生態圈未形成,醫療與ICT產業間缺乏對話,還有跨部會整合困難,現在是我國精準健康發展的困境。

我們來看及參考國際經驗,我過去總質詢的時候有提過,Google、IBM在醫療科技中慘遭滑鐵盧的例子。接著我再舉Amazon投資的Amazon Care,而Amazon Care是2019年時用遠端和實體,它本來是為員工還有企業客戶提供醫療服務,規劃患者可以因為需要而安排在地的合作醫院院所上門提供疫苗接種,還有疾病檢測的服務。不過Amazon Care在今年9月30日劃下休止符,為什麼呢?市場上都認為亞馬遜太過於自信,它以前的業務項目是什麼呢?線上買賣、線上購物,它認為線上可以賣醫療,其實是低估了醫療保健領域的挑戰性,這是它失敗的地方。剛剛主委有答了,現在我要請經濟部王美花部長。剛剛主委有回答一些精準健康的問題,現在我想請教王部長,從去年行政院推動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雖然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已經修正通過,將精準醫療納入產業發展的範疇,但對於我剛才所提到的發展劣勢,尤其是新創生態圈扶持的問題,究竟有沒有實際的成效?有什麼落地的產出呢?

王部長美花:我們在8月的時候有召開為期兩天的生技策略會議,這不是只有在談精準醫療,而是包括全部的生醫產業,其中確實也有談到原來的生技和ICT產業的結合怎麼樣做得更好。另外,有幾個案例是做得還不錯的,我其實……

張委員育美:本席的發言時間有限,我就跟你講一下,這會期我擔任衛環委員會召委,第一週的時候我就邀請經濟部就後疫情時代下的醫療科技發展之願景到衛環委員會來報告,當時你們的報告只有短短五行說明,我唸給你聽,就是「引導國內資通訊業者結合醫療技術,開發更多智慧醫療產品用於健康照護、醫療照護與癌症及慢性病照護等領域」。在我看來,這有很多都是空談,我剛剛問到你個案,這就是缺乏個案與管考、目標與監督啊!

王部長美花:如果同仁只有寫這樣,的確是太簡略了。

張委員育美:就只有5行!

王部長美花:太簡略了。其實我們也有一些輔助專案,讓相關的精準醫療案例能夠更落實,事實上也有好幾個案例有到醫療院所去做相關試驗,在醫院做了試驗之後,大家就會關心怎麼樣納入健保。還有就是這個醫院做了,別的醫院會不會接受等等……

張委員育美:我來舉個例子,前台大校長楊泮池醫師最近指出全台醫療數位基礎建設過時、各醫院醫療數據規格不相容、缺乏全面性的國際標準銜接,這是當前數位醫療發展停滯的三大問題,楊校長的觀點正好與國發會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中的國內產業劣勢相符,也就是說,一年前國發會提出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所謂的劣勢是什麼呢?一年後產業發展還是存在一樣的問題,一年前有提出,一年後還是有相同的問題。試問龔主委,對於這一年內行政院的所作所為,為什麼產業還是無感?究竟你們是在變局中掌握了先機,還是蹉跎了先機?

龔主任委員明鑫:報告委員,這分為兩個部分,您提到各大醫院數據規格和基礎建設不符的問題,其實在BTC委員會議當中都有提到,政府也聽到了這些聲音,將來如何把規格統一化或是進行設備上的更新,我們會逐步來做。

張委員育美:你剛剛所講的這些就是楊泮池校長所提到的三大問題,其中也包括「各醫院醫療數據規格不相容」、「缺乏全面性的國際標準銜接」這兩項,其實這兩個問題我在總質詢講過好幾次,幾乎都要講破嘴了。

今天我們來計較第三項,也就是「全台醫療數位基礎建設過時」的問題,請問院長,你知道楊校長為什麼認為醫療數位基礎建設過時嗎?你知道楊校長所指的是什麼嗎?

蘇院長貞昌:報告委員,包括表格那些都是過去的時間。

龔主任委員明鑫:而且我們過去建置比較早的是健保的規格。

張委員育美:至少院長你知道嘛!因為國內多數醫院所用的醫療資訊系統開發的時候是為了健保申報,每家醫院有不同的需求,科別也不同,所以它都是一、二十年前的客製化產物,就是院長剛剛講的過時的產物,導致許多創新的醫療設備或AI軟體都不能銜接,這是楊校長對於現今醫療基礎建設過時精闢的分析。

過去我們常說臺灣的IC資訊產業非常強,根據經濟部技術處的統計,臺灣晶圓代工、IC封測、筆記型與桌上型電腦的市占率是全世界第一,不過這是硬體,從醫療產業的視角來說,我們是輸在軟體上面,怎麼說呢?我們再來舉例。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支持了很多軟件工具的開發,最著名的就是影像分析用的軟體ImageJ、研究資料庫系統管理的XNAT,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則是設置了非常有名的癌症基因資料庫及癌症影像資料庫。請問經濟部,在協助廠商方面,我看到經濟部協助的都是醫療器材的硬體,軟體及資料庫的發展上有什麼受到醫療產業肯定的結果呢?

王部長美花:其實最近有一個案子我們還在繼續進步,就是關於委員講的讓影像可以明確地顯示出來,臺大醫院、我們扶植的國內硬體廠商、國際大廠等三方也在這個部分不斷地一個案子、一個案子在往前走,這個案子現在還在持續計畫當中,如果能夠做得成熟,確實可以讓大家知道,也可以讓別的醫院使用。

張委員育美:我剛剛有講,我們都在支持硬體,沒有支持軟體,你的世界第一也是硬體。我知道院長一定會很抱不平地說:怎麼會這樣呢?我們的健保資料庫就是我們的寶藏。但是我提醒院長,健保資料庫的使用在8月的時候才被司法院宣告部分違憲,因為它違憲,行政部門沒有辦法跟得上時代,現行法就遭到違憲宣告,請問產業該怎麼樣依循呢?你說你有金山、銅山、礦產,我們的健保資料庫現行開採不易,徒然浪費醫療科技發展的先機啊!

龔主任委員明鑫:報告委員,憲法法庭是給3年的時間,只要把健保資料庫將來的使用及個資的處理……

張委員育美:現在是部分違憲啊!

龔主任委員明鑫:沒有,還是可以使用,它是說3年時間這個過渡期是讓我們把法制健全,所以衛福部也儘量趕快往這個方向來處理。

張委員育美:我覺得你應該參考美國的HIPAA及HITECH,另立專法。你們在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有提到HIPAA及HITECH,要另立專法,不應適用現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對不對?應該是這樣子的,這是你們提出來的。

院長、部長、主委,今年Newsweek發表最新全球智慧醫院的評比,在300家進榜的領先醫院中,臺中榮總是我們臺灣第一家上榜的,是可喜的;但當我們環顧亞洲國家的時候,日本、南韓各有13家,新加坡有7家。相較於10年前、2012年的時候,根據美國國家地理雜誌評估,全球200家大醫院中,臺灣占了14家,家數僅次於美國、德國,那時候我們的排名是世界第三、亞洲第一,可是現在臺灣只有1家,我們已經輸給亞洲國家。

所以我建議院長,在醫療智慧發展上,我們已經慢了好多步,我要再次提醒,我們政府的歷史定位究竟是扶植醫療科技發展的天使,還是吹熄產業活力的魔鬼?千萬別浪費我國醫療量能與科技實力,謝謝院長。院長還有7秒鐘的時間可以回答。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從各方面來分析,我們覺得很肯定,我們來努力。

張委員育美:好,謝謝院長。

主席:請林委員為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林委員為洲:(10時39分)蘇院長好。今天雖然是經濟組的質詢,不過我每一次總質詢一定要問的一個問題,你知道是什麼問題嗎?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40分)委員你好。你關心很多方面。

林委員為洲:這樣嗎?那我要檢討一下,因為我每一次質詢都會問,但是你還是沒有記得。

蘇院長貞昌:沒有,你關心的很多,你問過學校。

林委員為洲:學校,有。

蘇院長貞昌:你看,一項一項啦!有時候你會問水等等。

林委員為洲:對。

蘇院長貞昌:全方位啦!

林委員為洲:你現在回答的都有對,但是還有一件,五楊高的延伸。

蘇院長貞昌:那也有。

林委員為洲:這是國家建設。

蘇院長貞昌:五百七十幾億元!

林委員為洲:對。

蘇院長貞昌:不,是七百五十幾億元!共七百多億元!

林委員為洲:從楊梅到頭份的五楊高延伸,這個可以解決大新竹地區的交通問題。

蘇院長貞昌:還有到苗栗。

林委員為洲:是,一直到頭份。我最近跑基層碰到很多公共政策的討論,我們都可以提出有效的一些方案,但在我們地方上,唯獨這個大魔王叫做交通。你知道現在科學園區,包括台元科技園區,科學園區在寶山跟新竹市交界,台元科技園區在竹北市,還有新竹工業區在湖口,一般我們講「湖口工業區」,就業人口很多,新竹科學園區有15萬人,我們的台元科技園區在竹北有2萬5,000人就業,主要是包括聯發科等等的IC設計及軟體公司,另外在湖口工業區有6萬5,000人的就業人口在那邊上班,所以造成我們大新竹地區包括高速公路在上下班時,現在不只上下班,連平常都會塞車,人會流動,上班下班剛好是南北向。所以我最近在地方跑,碰到這個大魔王,不管是選縣長的人或像我是要參選竹北市長的人都無法回答了,因為這個是大問題,一定要中央協力,所以雖然今天是經濟的質詢,五楊高架從楊梅要延伸到頭份,高架橋勢在必行,現在也在做,請院長會後再提供一個書面給我,有關現在目前的進程如何、到哪裡了,因為今天交通部沒來,沒辦法詳細詢問,但是請你提供書面給我,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好。

林委員為洲:接著我們再問另外一題,2025世博會在大阪舉行,政府4年共編列20億元,但是沒有辦法用臺灣的名義參加,更沒有辦法用中華民國的名義參加,也沒有辦法用奧運模式「中華臺北」的名義參加,連用英文「Formosa」的名義參加也沒辦法,只能用企業的名義參加,這個問題實在很挫折。我們常常聽到一個金句:「臺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意思就是日本很挺我們,但是在世博會的名稱上面都沒有辦法挺我們,我們可以期待一旦臺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他們真的會挺我們嗎?實在會讓臺灣人不安,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現在只是一個名稱的問題,我們再退一步、再退一步、再退一步,用「中華臺北」都沒辦法,用「Formosa」也沒辦法,還花了20億元,你說日本真的有那麼挺我們嗎?我會打一個問號。我知道這個部分院長都有回答過,是因為中共打壓、中國打壓,我也相信是,一定是中國的壓力,不然不可能,但是因為中國的壓力就讓日本這樣退縮,真的臺灣有事的時候,難道中國不會給日本壓力嗎?它真的敢站出來挺我們嗎?這讓我們覺得擔心。我要問的是針對這樣的事情,我們對日本也很友善,我們和日本很好,我也很愛去日本,最近我們開放了,選後有機會,我們也希望可以到日本觀光,我們開放福島核食、開放萊豬都是基於國際貿易的平等互惠,當時行政院大力在推動。現在福島核食也進來了,請問針對這件事情,我們對日本的態度是什麼?針對世博會名稱的問題,我們有沒有去跟他們抗議,有嗎?

蘇院長貞昌:對於委員的期待以及覺得還有落差應該再努力的,這一點我們的心意是一樣的,但我們要特別講,這和臺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不太一樣。

林委員為洲:不太一樣?因為這條比較小條,臺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比較大條,有可能是軍事衝突。

蘇院長貞昌:不能類比。委員,你聽我講完……

林委員為洲:小事都做不到了,你還期待它做大事,有可能嗎?

蘇院長貞昌:這是兩碼事。

林委員為洲:我知道它有它的壓力。

蘇院長貞昌:你要讓我講清楚。這是一個世界展覽局的會,我們不是會員,世界展覽局的會員……

林委員為洲:我們現在也不是聯合國的會員。

蘇院長貞昌:我們不是會員國。

林委員為洲:對啊!如果在政治、軍事上發生衝突,臺灣有事就是日本有事,如果日本說我們不是聯合國成員,這涉及政治……

蘇院長貞昌:展覽局……

林委員為洲:你現在跟我講展覽局,將來如果碰到政治衝突、軍事衝突,你會不會回答我,我們不是聯合國成員,你會這樣回答嗎?

蘇院長貞昌:這不一樣,臺海如果有事,日本的油、能源及產品出入都要經過臺灣海峽、臺海週邊。

林委員為洲:它會基於它自己的利益?

蘇院長貞昌:那真的就是日本有事。這個是一個展覽,要參與展覽必須是會員國,日本是主辦國也必須依照相關規定,不過它因為跟我們友好,它讓我們有機會去那裡,有存在、被看見。

林委員為洲:這樣我瞭解了。好,你有回答了,我很清楚。

蘇院長貞昌:我們一定要先存在。

林委員為洲:我的重點是我們的態度是怎麼樣?我們當然希望用中華民國臺灣,或是最少用中華臺北代表我們,你們有沒有去爭取,有沒有去抗議,有沒有召他們的代表來表示,我們那麼挺你們,我們基於國際貿易平等都接受福島核食,我們這麼友善,你們有沒有努力?你們有沒有做這些動作,沒有吧?都沒有做?

蘇院長貞昌:正因為有努力,所以我們才有這個機會去那裡參與。

林委員為洲:我的意思是我們遇到這種事情要據理力爭。

蘇院長貞昌:當然。

林委員為洲:你的態度如何,我們對日本也很友好,我們的民眾也非常期待日本友好對待我們,但是你要有行動,不是用嘴巴講臺海有事就是日本有事,連名稱都搞不定了,也沒有對我們表達歉意或說明。

蘇院長貞昌:這是兩碼事。很多事情漸漸因為我們的努力……

林委員為洲:我覺得臺灣面對這些問題,面對日本也好、美國也好,常常都是立場自己退縮……

蘇院長貞昌:沒有。

林委員為洲:不敢具體要求啦!就好像是別入的「細漢」這樣!

蘇院長貞昌:有,我們做了好多努力,所以今天我們才能參與,如果沒有這些努力,不然我們就不要出去最簡單,什麼都不要做最簡單。

林委員為洲:請你們拿出嚴正立場的具體作為,向日本抗議也好,召他們的代表來表達抗議也好,用任何方式表達這些事情他們也同樣做不到。

蘇院長貞昌:先存在,再進步啦!一步一步……

林委員為洲:你們要去要求啦!

蘇院長貞昌:先存在,再進步,一步一步,有一天一定會到達目的地。

林委員為洲:再來,關於「浪漫台三線」經過哪幾個縣市,你知道嗎?

蘇院長貞昌:台三線北從桃園開始往下……

林委員為洲:到哪裡?

蘇院長貞昌:現在還要往上延伸,來到……

林委員為洲:我來告訴你,差不多是從桃園、新竹、苗栗到臺中,浪漫台三線也是客鄉所在、客家人聚居的地方。我要問的是有一條延管要從石門水庫一直到寶山第二水庫,這個自來水延管每天可以輸送40萬噸,這是經濟部水利署的業務,請說明進度如何?這是要解決很多問題,像台積電的問題、用水的問題。

王部長美花:委員問的是沒有自來水管的……

林委員為洲:沒有啦!現在先討論這一條延管,從石門水庫沿著台三線拉到寶二水庫,每天可以輸送40萬噸水的延管,你們的進度如何?你不知道有這個計畫喔?

王部長美花:我知道有這個計畫,我們水利署會持續推進。

林委員為洲:會後也提供進度的報告說明給我。

王部長美花:好!

林委員為洲:那個很重要,前兩天蘇院長才去龍潭,台積電1奈米據說要設在龍潭,龍潭就在台三線,你知道台積電這種晶圓廠需要大量用水,對不對?水是很重要的,1奈米要設在龍潭,是在台三線沿線,這一條延管會經過;它從龍潭到關西,關西再到竹東,可以輸水進入我們的寶二水庫,寶二水庫就是專門供應竹科用水的。台積電目前也在寶山地區,3奈米有兩座晶圓廠、2奈米有四座晶圓廠正在蓋,用水需求是非常大,所以這一條延管就非常重要,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所以委員也特別點出台積電在臺灣的重大投資,委員知道、清楚吧?

林委員為洲:這很重要,是!

蘇院長貞昌:另外,委員上次也親自參與石門水庫桃園延到新竹的水管,我們也提前完工,在上次通水的時候,這部分已經完工……

林委員為洲:那是走台一線,那是10萬噸的。

蘇院長貞昌:現在石門水庫通寶山水庫的延管正在設計中。

林委員為洲:這一天可以輸送40萬噸水,主要就是要解決大量增加用水的需求。

蘇院長貞昌:這幾年在王部長及水利署的努力下……

林委員為洲:請會後提供進度,我要追這個進度,你們的進度比台積電還慢,我已經衡量過你們的進度,40萬噸的原水工程,台積電蓋3奈米、2奈米,甚至是1奈米,蓋的進度比你們還快,到時候水不夠用啦!

王部長美花:我們都會提早布局。

林委員為洲:有沒有信心跟把握?

王部長美花:有,這部分……

林委員為洲:我們希望你們可以儘快把它完成。但我回來談主題,關西自來水現在都沒有自來水,將來會很諷刺,你知道嗎?此條大延管經過關西,要提供給台積電、科學園區及1奈米、3奈米、2奈米使用,結果沿線的關西居民用不到自來水。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誤會了。水庫通水庫,石門水庫通寶山水庫是原水……

林委員為洲:我知道啦!這是象徵上面的意義,你所說的我都知道。

蘇院長貞昌:這是原水,不是自來水,大管……

林委員為洲:原水到寶山水庫也是要作為自來水,供工業使用,還是台水的業務,提供給居民的自來水用,也是台水的業務,這些都是嘛!

王部長美花:沒有,民生用優先。

林委員為洲:好啦!我跟你說,我的重點就是這幾天就要進行無自來水地區的審核,拜託你!幫關西、幫新竹縣的縣民爭取,可以嗎?

王部長美花:我們會按照相關規範來爭取。

林委員為洲:我們等著看,謝謝。

主席:洪委員申翰、陳委員亭妃的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陳亭妃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陳亭妃委員,茲針就有關報載全球晶圓廠三年內將新增41座,恐衝擊我國半導體產業發展,影響我國經濟情勢甚鉅。本席要求經濟部必須盡速提出相關因應與扶植我國半導體產業之措施以降低未來對我國經濟情勢穩定之影響。

說明:

一、依近期報載,工研院產科國際所估計,未來三年全球恐將新建41座晶圓廠,規模相當於複製台灣整體12吋廠總量,且估計將以美國新增9座佔最大宗,主因係台積電、三星以及英特爾等企業大舉投入美國擴產。

二、按半導體以及相關產業為我國關鍵性產業之一,亦對於我國經濟情勢發展占有舉足輕重之地位。未來若全球半導體產能大增,恐面臨供需失衡之挑戰,我國地緣政治因素與淨零碳排進度也將牽動半導體產業之未來發展。

三、為避免後續發展對我國半導體產業日後造成衝擊,經濟部應盡速提出相關因應與扶植措施。本席要求貴部於11/15前提交相關報告至辦公室。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質詢,詢答時間15分鐘。

陳委員超明:(10時56分)蘇院長、王部長好。選舉要到了,現在都是在輔選的時候,怎麼很少看到你下鄉輔選?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56分)有,昨天正好在板橋。

陳委員超明:你在板橋說衝衝衝、我是蘇貞昌。但是我聽說一件事,今天中國時報頭條新聞說「蘇揆宣布啟動龍科三期,經濟部等配合台積電設廠」;自由時報又寫「台積電一奈米廠第一志願,龍潭科學園區三期擴建啟動」,報導內容說我們蘇院長力挺台積電1奈米在桃園設廠,你說你這次當行政院長以來,已經核定擴建科學園區7次,一共700公頃的土地,麻煩請報告那7個擴建跟新建的科學園區在哪個地方?

蘇院長貞昌:台積電繼續投資臺灣、新建擴廠等等都很受歡迎、肯定,也可以證明外界唱衰台積電等等……

陳委員超明:院長,我不會跟你爭論這些。

蘇院長貞昌:第二點、政府……

陳委員超明:我現在問的是7個地方在哪裡讓我曉得嘛!

蘇院長貞昌:政府不只是為一家廠商,政府是為整個產業布置土地,有好的舞台讓他們演出精彩,所以有7科學園區新建或者擴建,詳細資料我可以書面提供讓委員指教。

陳委員超明:報導裡面又講了一句話,你說如果護國神山有意願,這裡面加一個「如果」,如果護國神山有意願設1奈米廠在桃園,你加這個「如果」是有沒有確定?

蘇院長貞昌:任何廠商會從其產業投資的角度看,政府是為整個產業、為所有產業提供土地及各方面,有好的投資環境讓廠商投資臺灣。

陳委員超明:謝謝院長的報告,但是我給你一個情報,台積電大概會在2026年在臺灣設廠完畢,不準備設廠,因為台積電所承受的壓力非常大,用電將近臺灣用電量的15%,它不希望遭到臺灣民眾說台積電用電量超過了、大家缺電的情形。第二個、臺灣處於地緣政治邊緣,臺灣隨時會發生危險,他們也在準備。第三個、它覺得臺灣的政府對它非常不公平,你們補助很多外資企業,高薪拉攏,它是有苦難言。第四點,你們都把台積電當作樣本,到處在國際上把它拿來展現臺灣很強,我都不反對,但是你要注意這樣的狀況。我相信你自己心中很明瞭,這部分你不用答復,因為你太會講話了,但這很正確,2026年以後台積電不準備在臺灣設廠,讓你瞭解一下,今天為什麼我會講這個主題……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講的跟台積電負責人講的不一樣。

陳委員超明:好,我不一樣,可能我的情資錯誤。

蘇院長貞昌:你是哪裡聽來的?

陳委員超明:但有很多人都這麼談,我不爭辯這個,以後事實就會驗證,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委員不要道聽塗說。

陳委員超明:對,我都是道聽塗說,你講的都是真的。

蘇院長貞昌:沒有……

陳委員超明:我就是這樣講,我不是亂講話的人。

蘇院長貞昌:我是說你講的跟台積電發表的不一樣。

陳委員超明:我不跟你強辯這一些,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沒有,我沒有,以後……

陳委員超明:企業有企業的痛苦。

蘇院長貞昌:你再查一下。

陳委員超明:你們政府把它拿來當樣品,到處去炫耀,人家是有苦難言。好了,到此為止。

我今天為什麼要談這個主題?你們說要擴編龍潭,但竹南科學園區第二期正要開發,我希望中央支持。竹南科學園區是我在民國79年擔任縣議員的時候積極並忍辱負重地推動,才有今天的竹南科學園區,園區在民國86年開始開發,廠商陸續進駐,造就地方現在的繁榮發展,台積電也進駐這個地方,所以竹南科學園區已經出現飽和,這裡我仍然要想到一段事,台積電現在設立在以前你們最反對的大埔園區,為什麼要你們支持呢?竹南科學園區進駐的多為半導體及生技產業,緊鄰新竹科學園區,比龍潭還近,旁邊有竹南工業區、頭份工業區,是一個完整的產業聚落。台積電竹南廠為世界第一流的封裝廠,就以這個廠最大,帶動週邊產業一同發展,許多廠商要加入台積電在竹南的整個封裝測試產業,但是現在已經飽和了。

院長,你可以去桃園龍潭擴編台積電廠區,但我跟你說竹南這塊地很好,如果你有時間可以去看。部長,我也跟你談好幾次科技產業園區或是科學園區,我都完全接受,完完整整的一塊300公頃土地,交通非常便利,而且是國有土地,你能不能幫我的忙?因為你一向很照顧我,你要幫我的忙嗎?

蘇院長貞昌:好。

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回報,委員對苗栗的發展非常用心,我們也有陪委員去看,包括竹南要擴廠的部分,但這部分確實有一些用地是敏感區的問題等等,我們同仁也會配合委員看看苗栗地區還有沒有其他適合的地方;另外就是產業部分是哪些產業或廠商可以進來,竹南部分同仁有評估了,應該也有跟委員回報……

陳委員超明:有回報,那邊沒有敏感地帶,我才敢要求蘇貞昌院長下去那邊走走,幫幫苗栗,你也支持、贊成。我現在是在跟你拜託,真的要一個產業聚落,地點非常好。

王部長美花:我們再跟幾個跨部會確認一下,因為包括地的問題,還有水電等等,我們都要一起去盤。

陳委員超明:我跟你講,地是國有的土地,水電沒有問題,我們有通霄電廠,你曉得台積電3奈米廠本來是在竹南的?我已經談完了,水電都是我協調、溝通解決的,你們賴清德院長在任內,一個竹南、一個臺南,臺南比較大,他當行政院長時把竹南的3奈米廠拉到臺南去,我還沒抱怨呢!官大好做事,但是我們蘇院長不會,這個麻煩、拜託你,可以嗎?

王部長美花:有,它的先進封裝還是有在竹南。

陳委員超明:我拉過來,他對我不好意思,我這麼用功、努力,結果被拉到臺南去。

王部長美花:是,委員對這個很努力。

陳委員超明:最後只有在竹南設立封裝測試廠就是這樣來的啦!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是。

陳委員超明:院長,你有聽清楚嗎?

蘇院長貞昌:有。

陳委員超明:你要支持我嗎?

蘇院長貞昌:我很支持你。

陳委員超明:好。這樣我就可以……

蘇院長貞昌:你非常瞭解。

陳委員超明:還有第二個,補貼低硫燃料油,照顧基層中小企業,王部長,我在部門質詢時,看你吞吞吐吐,對我微笑又不肯答應,我說這個只有院長才能答應,不曉得你有沒有報告院長?我簡單說明看院長是否知道這件事情?補貼低硫燃料油在110年10月1公秉為1萬8,035元,111年1月是1萬9,651元,111年10月是2萬5,298元,所以從去(110)年10月的1萬8,035元到今(111)年10月漲了將近一萬塊,這要不要補貼一下?部長,你只有應付我,我看你若無法解決就請院長來解決。

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對這個事情,我也特別吩咐同仁研究,同仁也確實有跟我回報,因為如果再補貼,可能還要好幾十億元,委員也知道中油現在財務已經虧損非常多。

陳委員超明:部長,再多不愁啦!,中油已經虧了1,700億元,這個是中小企業在用的,最支持你們的中小企業在用的油,我為什麼講一年增加一、二十億元沒有什麼,但是你漲了人家將近50%的燃料油,通貨膨脹也沒有那麼厲害,109年、110年都有補助,你只照顧大廠,看不起這些中小企業,你沒有那種愛心,只有講好聽的話。

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報告,現在我有跟中油說,未來油價即使有漲,在低硫的部分是不是可以都維持不要再漲,中油會朝這個方向……

陳委員超明:我覺得不可以,我很誠懇跟你講,我下鄉的時候,中小企業罵得要死,說政府怎麼這樣看不起它們,要不要做我沒有關係,我是講真話,我問到油我才瞭解這麼嚴重,漲了將近50%,你沒有愛心,天天講我愛中小企業,卻沒有實際的行動。

王部長美花:其實中油沒有完全反映成本,它還是有吸收。

陳委員超明:要不要做你們決定,在我來講無所謂,我已經表達出來,你們去決定。

漁電共生改天再談。院長,我講的這些問題,你有想要怎麼解決?

蘇院長貞昌:好,我來瞭解看看。

陳委員超明:部長,我請你一定要講,你沒跟他說,所以院長……

蘇院長貞昌:有啦!他有跟我說。他有說很想要這樣,但是如果補貼……他有說不要漲價……

陳委員超明:好啦!官官相護。

再來請問農委會、陳主委,我們苗栗都很希望蘇院長到苗栗縣參訪,因為你每次都帶著大紅包,但是不要選舉期間來,會把我們搞亂掉,選舉期間不要到,選後到才表示真誠。苗栗漁港建設需要中央大力支持。第一個,竹南龍鳳漁港地理位置極佳,天然資源豐富,一定能成為一個新的亮點。我也感謝陳主委有下去,農委會有補助規劃費,我們鄉下地方要建設最好的漁港……

陳主任委員吉仲:同意。

陳委員超明:為了觀光需求,因為它剛好是在台三線跟西濱交會的地方,那邊只要2分鐘就能到達,沒有更好的地方,還有臺灣第一個海上風力就在這裡,蘇院長,你有空的時候和陳主委下來看看。但是你看看這個圖,別的地方都有很好的觀光休閒漁港,六都都開始建,但是我們的鄉下漁港,你們漠不關心,這個規劃也要完成。我希望陳主委跟蘇院長有時間來關心我們一下,為什麼?因為苗栗縣窮,所以要這樣苦苦地哀求、要拜託你們,這個如果你全力幫我完成,我真的是功德圓滿了。可不可以幫忙?

蘇院長貞昌:好。

陳委員超明:好就是要幫我們出錢。

蘇院長貞昌:好。

陳委員超明:說到錢就怨嘆了。陳主委,蘇院長說好哦!

陳主任委員吉仲:好,感謝委員安排大家去看。所以我已經給六百多萬元,下個月月中、年底前會整個出來,其實院長對於農漁業所有的基礎建設都全力支持,我們會將後續規劃完成。

陳委員超明:院長,我很感謝,大家都很喜歡你下來,但是不要選舉期間下來,我們就頭痛了,你不要笑,你常常這麼搞,搞得我們常常頭痛、白頭髮一直長出來。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

陳委員超明:接下來是白沙屯漁港,通霄鎮已經有西濱最好的落日大道,白沙屯的拱天宮每年有400萬人造訪,到9月份已經超過400萬人,附近有一個觀光漁港,這個可以幫忙改為觀光休閒漁港嗎?這個很重要,400萬人造訪耶!

陳主任委員吉仲:有400萬的遊客,我們會先陪委員看完之後再來討論。

陳委員超明:好,你說要下去哦!

蘇院長,苗栗的建設再拜託了,謝謝。

蘇院長貞昌:好。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11時1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及所有團隊,以及媒體記者先生、小姐,大家早安。蘇院長,經濟問題全民都關心,我們希望臺灣經濟向前發展,是衝、衝、衝、是有力量的。但是我們看到臺灣現在的痛苦指數是哀哀叫,超過百分之六點多以上,很緊張。所以現在臺灣的士農工商各行各業,走到忠孝東路以前最繁華的地方,看到的都是租、租、租,出租的房子很多,餐廳倒的倒、企業關的關,看了心裡真的很苦啊!蘇院長,我希望你可以有一個很明確的方向,帶動臺灣未來經濟發展,因為現在中美貿易大戰,結果臺灣在兩隻大象中間,我們實在是很難為,在夾縫中求生存。

我們看到台積電本來是臺灣的護國神山,大家對它的期待都很高,可是未來3年之內全世界大概要造41座晶圓廠,院長,這樣我們臺灣要怎麼辦?

主席:請國發會龔主任委員答復

龔主任委員明鑫:(11時14分)報告委員,晶圓……

羅委員明才:不是,請院長。

龔主任委員明鑫:晶圓廠的部分,臺灣包括台積電投的是比較先進的,所以臺灣的先進製程沒有問題。當然其他製程比較成熟的部分的確會有一些挑戰性。不過從未來長期而言,對於晶片還是有需求,因為包括數位轉型及淨零轉型上都需要,時間拉長來講的話,還是有這樣的需求。

羅委員明才:大概半年多前,大家還覺得台積電很好、很棒,不斷地的信心喊話,可是股市是經濟的櫥窗,我們就眼睜睜的看著台積電有多少股民在哀號,從六百多塊,外資拚命的報告台積電會很好,上看780塊錢,甚至還有人說會漲到1,000塊錢,結果愛國的台積電股民為了護國神山,不斷的去支撐,不斷的去支持,買台積電股票,現在全部慘遭套牢,慘兮兮!欲哭無淚!破400塊錢。政府單位不斷的說好、很好,可是我聽外資的朋友在講,600塊就開始倒貨了,我們可以看到整個外資賣出,今年度大概匯出一兆多元,臺灣變成全世界的提款機,外資不斷的賣股票,把錢匯回美國。

龔主任委員明鑫:報告委員,主要還是因為美國升息,全世界的股市都受害,因為美國升息對於科技股的確是比較不利的。但是我們還是覺得股市終究還是要反映它的基本面,至少從目前看來臺灣的基本面相對於其他國家來講的確是比較好的。

羅委員明才:我們看到全世界對積體電路、半導體有很大的支持度,而臺灣的晶片製造、IC設計甚至封裝等等的產業鏈,畢竟占臺灣出口很大很大的比率,請問蘇院長,我們怎麼樣具體來照顧這些半導體族群?

蘇院長貞昌:昨天我去桃園龍潭,對於龍潭科學園區三期擴建計畫予以肯定,同時也交代正式啟動,都可以看出政府這幾年因勢利導。例如剛才委員指教中美貿易大戰,我們小國怎麼辦?我們正是看到中美貿易大戰,所以我們推出台商回臺投資三大方案,成功的引進一兆八千多億元回台投資;同時我也核定7個科學園區新建、擴建,這都是政府因應各種情況採取的措施。因此雖然全球都受疫情衝擊,但臺灣經濟還能逆勢成長,創11年來新高,現在雖然受到俄烏戰爭、通膨及美國升息等等的影響,但今年1月到9月,我們無論是出口值、外銷訂單也都是歷來新高。加上現在國境開放以後,我們漸漸恢復正常生活,這段期間餐飲業、零售業也都在成長。所以事實上我們的股市是受到美國升息的衝擊,這全世界都一樣,不過臺灣的經濟在基本面還是好的。

另外雖然美國晶片法案對於中國有相關對應作法,但是是在高階運算的部分,對臺灣的影響比較小。對於台積電等護國群山,大家都繼續加碼投資台灣,我們都樂見,我們也從各方面來努力,希望讓臺灣一直在全球的供應鏈上站在關鍵的地位,這是政府努力的地方,民間也一起努力,大家共創好成績。

羅委員明才:所以蘇院長對於未來的半導體產業還是會大力支持?

蘇院長貞昌:當然,我們在上禮拜四的院會,經濟部有專案報告,相關部會都一致支持在先進製程、相關研發等方面,一定要維持臺灣的領先地位及不可或缺的關鍵地位。

羅委員明才:所以護國群山不會消失?

蘇院長貞昌:當然,我們希望臺灣不是只有哪一個產業而已,而是方方面面都有,臺灣經濟是活的,世界局勢也是隨時在變化,臺灣不大,但我們一直因應得好的話,就能把危機化為轉機,不過也希望國人同胞一起努力。

羅委員明才:看起來蘇院長好像對於自己的施政很有信心,因為你剛剛講的這個數字很多都很亮麗,請問院長當行政院長已經當了多久?

蘇院長貞昌:這一次三年多了。

羅委員明才:近期內這算是破紀錄了,時間還滿長的,如果你對你自己這麼有信心,你下一步會不會想要出來選總統?

蘇院長貞昌:這個我上次已經回答過了。

羅委員明才:上次是在這邊還是?

蘇院長貞昌:都在這邊。

羅委員明才:那現在有沒有改變?

蘇院長貞昌:這個問題很多人問過,我上次有講,不癢了,不用再搔了。

羅委員明才:這個上次講過了。

蘇院長貞昌:你記住嘛!另外我也講過……

羅委員明才:你上次講過了,不過最近環境又有變化,我想說又到另外一個層次,所以才請教一下,但是沒關係,我再請教一個問題,就是現在財經問題很重要,財經三長財政部長蘇部長好像12月就要離職了,財政部長的接任人選需要具備什麼樣好的條件?

蘇院長貞昌:財政部蘇部長做得很好。

羅委員明才:任期已經要到了。

蘇院長貞昌:沒有啦!這個哪有任期。

羅委員明才:他借調的時間到了,12月就要離職了。

蘇院長貞昌:借調期間到了是一件事,他有沒有要離開是一件事。

羅委員明才:他還可以再繼續留任嗎?

蘇院長貞昌:當然。

羅委員明才:原來是這樣,他是私底下講大概12月的時候,他的時間就到了。

蘇院長貞昌:每個人都有各種情況,但是我們的團隊應該怎麼做,大家會一起努力為國做事,並展現自己的能力,同時,也會共赴理想為國家做事,謝謝委員一直以來的支持、肯定。

羅委員明才:做得好我們就支持,這幾年蘇部長做事情滿穩的,有為有守,但是他有兩件事情,一個是娛樂稅,你信誓旦旦說娛樂稅是不合時宜的法案,本來在Christmas 12月之前說他必須要提出一個廢除娛樂稅的方案,現在做了一半人就要走了,後續要怎麼辦?還有一個是印花稅,我記得我們討論過很多次,希望印花稅也可以取消,不曉得院長的意見怎麼樣?

蘇院長貞昌:說起印花稅,不說還好,你上次也沒有幫忙講話。

羅委員明才:印花稅?那個廢除啊!

蘇院長貞昌:你還講!你不記得這個的發展了嗎?三年多前我剛要回來做行政院長時,工商協進會林伯豐理事長帶了一大堆人,都是老人,坐在我隔壁,就是為了印花稅的事。

羅委員明才:要廢除嗎?

蘇院長貞昌:我當場答應啊!

羅委員明才:有答應?

蘇院長貞昌:這個印花稅也應該要廢除的,其實藍綠的立委都提案過,其實它也可以廢除,不過因為這是地方稅,廢除的話,中央就要來補地方,我還都願意喔!結果我一同意之後不得了,地方還有自己當立委時提案要廢除,後來去當市長的盧秀燕也出面紛紛表示反對,我還要補貼它,它沒有半毛損失,還有林伯豐也不出來講話了。

羅委員明才:不過中央是中央來決定……

蘇院長貞昌:包括你也沒出來講話。

羅委員明才:我現在講話,我現在講話。

蘇院長貞昌:又講?

羅委員明才:我是覺得印花稅要廢除,還有娛樂稅也要……

蘇院長貞昌:當然呀!那時候我要做了,而且我也準備編120億元的預算來補這個洞。

羅委員明才:就是少多少補多少的概念嘛!

蘇院長貞昌:現在才來講,我是在做事的人,要做的時候不出來講,還跟我唱反調,每一個都這樣喔!沒人肯出來說話,既然這樣我何必要忙著做?

羅委員明才:因為別人做不了,大家期待的是院長能用你的魄力協調這件事情,把它做好。

蘇院長貞昌:如果是這樣那就不必了,所以從此以後林伯豐在講的我都沒有在……

羅委員明才:繼續努力啦。

蘇院長貞昌:他那時候是理事長,我實在不想直接講,但是你又提到,提案的是你們,我當場承諾時他們全體拍手。

羅委員明才:因為我提案,我的主張是要廢除的。

蘇院長貞昌:結果我要做了,不好意思,都是國民黨大家出來反對,說什麼我慷地方之慨,我要補地方啊!

羅委員明才:對啦,減多少補多少。

好,我們再繞回主題。

蘇院長貞昌:既然如此,就不用做了嘛!

羅委員明才:繼續打拚啦!如果院長有遇到什麼問題需要我協調的……

蘇院長貞昌:沒有,你那時候不說現在才說。

羅委員明才:我有說,因為這個是我提案的,廢除娛樂稅。

蘇院長貞昌:不只你提案,盧秀燕也提案,吳敦義也提案。

羅委員明才:因為屆期不連續,現在又新的一個會期了。

蘇院長貞昌:我就是在上次三年多前做的時候當場承諾,因為第一次我接見工商協進會……

羅委員明才:院長,不要氣餒。

蘇院長貞昌:我一點都沒有氣餒,我是說既然是這樣兩面,我就不願意做了。我講話重然諾,態度只有一個,決心要做我一定要把它做到,但我願意照你們的提案努力來做,你竟然倒過來講一大堆相反的話,那我就算了。

羅委員明才:那是有些少部分的人,但是我們就是對一個正確的事情不氣餒、不放棄、勇往直前,繼續努力。

蘇院長貞昌:也沒有,我是把要補這個的120億元拿來補在各種方面,比如弱勢、照護、新婚家庭等等。

羅委員明才:對,我們一起努力,謝謝院長。

時間還有一點點。現在人民感覺很痛苦,因為物價飆漲,請問今年會不會再加薪?或是明年度?

蘇院長貞昌:今年已經加薪了。

羅委員明才:明年度?

蘇院長貞昌:明年沒有編這個預算,因為我們是把經濟成長的果實跟全民分享,若受到衝擊,我們斟酌所有財力,如果經濟再成長,成長果實還是全民分享。

羅委員明才:如果暫時不加薪,至少像捷運票價不要漲、公車票不要漲,一般的民眾很苦。

蘇院長貞昌:我們是從最弱勢一直照顧上來,所以你看我們照顧從小到老、從家庭照顧到學校,我們做了很多事,委員很清楚啊!包括班班有冷氣,幾十年做不到的我們做到了。

羅委員明才:公車最近會不會漲價?公車的票價。

蘇院長貞昌:各地方公車的營運情況不一樣。

羅委員明才:最好不要漲啦,因為民眾現在很辛苦。

蘇院長貞昌:我們也把相關……

羅委員明才:謝謝。

委員羅明才書面質詢:

一、數位發展部之定位

6司2署

依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為辦理國家發展之規劃、協調、審議、資源分配業務,特設國家發展委員會。

相同地,依數位發展部組織法:為促進全國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與傳播等數位產業發展、統籌數位治理與數位基礎建設及協助公私部門數位轉型等相關業務,特設數位發展部。

雖然數位發展部被歸類在交通委員會,本席仍是請教院長數位發展部的主要定位是否在促進全國(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與傳播等)數位產業發展?

二、與國際接軌:推動區塊鏈相關應用法制化並明定主管機關

全球藝術界、科技界、商業界乃至於台灣的小吃攤近期流行的關鍵字非NFT(non-fungibletoken)莫屬,台灣從朱銘美術館到師大夜市的鹹酥雞攤,都相繼投入NFT發行。

NFT是指非同質代幣,利用區塊鏈(blockchain)的去中心化、加密技術,讓每一個NFT作品都具備不可替代與複製的特點。換句話說,購買者是購入藝術作品、音樂及數位圖片的「所有權」,而非物件本身。

NFT不只是物件的所有權證,更可以是實體活動的入場券。NFT之所以有價,在於它本身具有藝術創作的內涵價值(intrinsicvalue),指的是藝術創作者試圖與數位世代溝通,甚至爭取認同,嘗試建構出數位語言和流行文化,例如加密貓、加密猴、朱銘美術館或霹靂布袋戲所發行的NFT。其次是交易價值(transactionalvalue)。透過區塊鏈加密,NFT可作為數位產權交易憑證的基礎,進一步在市場交換、流通。買家與賣家之間的交流,將NFT的交易價值延伸至社群認同與經營,包含各種互動類型。

NFT應用1.投資保育稀有資產與動物。

比如說,中國大陸敦煌莫高窟的全景數位卡片,鼓勵「數位供養人」投資NFT,用於莫高窟的數位保育。一般來說,莫高窟並非常態開放參觀,大眾很難一窺全貌,如今轉為NFT,收藏家只要點擊「雲遊敦煌」的圖片,就可以欣賞敦煌壁畫中晚唐時期的生活場景,獲得有關當時社會民俗、服飾等相關的文化知識。同樣的邏輯也用在自然生態與稀有動物保育,投資人可以一邊以數位形式觀看稀有動物的生活,認識動物習性,並傳播學習到的知識,擔綱保育大使的角色。

NFT應用2.多元創作實踐。

NFT除了具有稀缺性與炫耀性,更具備二次創作或多次創作的藝術衍生特性。在NFT的發行合約中,擬定詳細的著作權授權機制,鼓勵購買者投入多元創作。例如,把加密描或加密猴NFT轉化為實體 T-Shirt、馬克杯等;或是鼓勵創作者進行創新組合設計,將數位音樂編輯為全新創作。

NFT應用3.虛實整合服務。

NFT不僅是特定有價商品或服務的所有權證,更成為藝人或活動的「入場券」。如朱銘美術館的NFT不只有收藏與交易價值,也能變現轉為朱銘美術館的門票或特定活動的「貴賓券」。另一方面,NFT也可以是實體作品或商品的「提貨券」。舉例來說,國內知名書畫家蔡玉龍解說《道德經》的NFT,售價達90萬元,購買者沒有立即取回NFT,而是暫放畫廊,靜待適當的時間和空間,再來提貨。

NFT的發展早期從加密藝術品、數位藏品為大宗,但除了上述的應用場景之外,從房地產到物流業,都已經陸續出現NFT應用來證明商品的真實性和獨特性,而有些應用已經為創作者和消費者產生了巨大的價值與效用。NFT生態系還很年輕,尚有許多產業應用值得探索。

藝術NFT

加密藝術的大部分價值來自於以數位方式驗證其真實性和所有權。NFT的價值不一定是關於所附的藝術品,有時更重要的是證明該特定資產的所有權,這一點是使加密藝術成為最廣泛應用NFT使用範例之一的原因。

音樂NFT

和圖像、影片一樣,音樂也可以應用到NFT上,除了可以把它視為是一張唱片的數位版。將歌曲應用在NFT上,或許能為音樂家面臨無法公平獲得版稅這個問題提供解決方案:基於區塊鏈的媒體播放平台以及區塊鏈版稅追蹤的方式來實現理想的結果。只是對小型區塊鏈應用業者來說,要與亞馬遜或Youtube等大型平台競爭不是一件易事。

可收藏的數位NFT與遊戲NFT

如Twitter首席執行官JackDorsey的第一條推特就是NFT收藏品的一個代表例子。在遊戲領域,對可交易和可購買的數位商品有著巨大的需求。其稀有性也直接影響到它們的市場價格,而且遊戲玩家早習慣購買數位商品了,只是以往的交易對象都是面對遊戲業者。而遊戲業者也在積極地將區塊鏈技術融入到遊戲中。Axielnfinity和 BattlePets都是寶可夢風格的遊戲,有可交易的寵物和物品。玩家也可在外部市場上P2P(個人對個人)購買和出售這些虛擬代幣與物品。遊戲商品結合了藝術性、收藏性和對於玩家的效用性,非常適合NFT和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未來可能壯大成一個數十億美元的遊戲產業。

與現實資產連結的NFT

將現實世界的資產與NFT連結起來可以讓證明所有權的方式數位化,雖然在應用面仍處於發展階段,未來卻是值得關注的方向。例如,在不動產領域,目前主要是透過實體的財產契約或憑證。2021年4月,美國創建了一個,代表加州一處房產出售,該NFT上還附有一件加密藝術品,任何贏得拍賣的人都將獲得NFT和房產的所有權。其他應用例如與貴重物品(如珠寶)連結時,NFT可以幫助證明其轉售時的合法所有權。現實中一個真正且合乎道德標準的鑽石通常會有證書證明其真實性,該證書也是證明個人擁有所有權的一種形式。而在無證書的情況下轉售該物品的人都可能面臨被質疑是否為合法所有者的風險。而將這種證明文件的數位化,NFT的特性及其應用將不可或缺。

物流NFT

區塊鏈技術也已在物流業中也所應用。目前,國際大廠馬士基的 TradeLens系統和IBM的FootTrust是大型區塊鏈物流應用方案的兩個典型例子。因為區塊鏈技術的不可更改性和透明度,確保了供應鏈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對於食品、商品等貨物,能使其生產履歷及物流過程的時間軸一目了然。

隨著NFT的普及,未來很有可能看到更多的想法和在實業的供應鏈中應用NFT。當然並不是每一種NFT的應用都能發展成型,有些可能被證明是不實用或不受歡迎的,更可能因為每個實業的應用中需要使用相同的基礎設施,由於全球有太多不同的參與者與競爭者’在現實中如何落實這些系統也是一個挑戰。或許這個生態系不完整的因素也導致了目前現實的使用案例仍為數不多。

總結來說,NFT和元宇宙都是由社群經營出發,從藝術社群、遊戲社群、影視音或運動粉絲社群,到未來的特定企業品牌或個人空間等,如何創造社群專屬的認同(identity)、語言文化與互動體系(interaction),正是元宇宙能否實現價值的基礎。隨著科技巨頭微軟(Microsoft)、臉書(Facebook,已改名為Meta)先後宣布進軍元宇宙(Metaverse),也激起各界討論NFT在元宇宙相關應用的可能性。

區塊鏈技術之發展涵蓋NFT之應用乃至虛擬貨瞥及其交易平台等,是以未來將不只是單一數位產業的發展,更將是各種不同產業的數位化發展。舉凡藝術音樂、不動產領域、珠寶奢持品、網路遊戲業、物流業、農產食品業等都有可能發展出NFT應用。本席請教院長,促進全國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與傳播等數位產業發展是數位發展部業務,但促進各產業發展數位化是哪個單位的業務?從事與虛擬貨幣相關之業者、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業者的主管機關為何?目前較明確的部分僅在洗錢防制方面由金管會主管,即便數位發展部掛牌營運,虛擬貨幣交易或區塊鏈技術之應用仍無明確的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下設多元宇宙科(全球web3數位服務之研發、專案規劃與推動;參與全球分散式自治組織活動)、多元協力科(非政府及民間組織跨部門數據協力機制之規劃、協調及推動;非政府及民間組織數據能力培力),數位產業展署下也設有平臺經濟遮、新興跨域組。同時,數位發展部人才晉用上也大開方便之門,『數位發展部及所屬機關得聘用具數位、資通安全科技與應用及管理、數位相關產業等領域背景專業人員,使組織之運作得以迅速邁入正軌。』是以在資訊、數位人才上勢必較經濟部、文化部等其他機關更有優勢,對於輔導相關產業數位化、法制化、跨界整合等有關業務,自然非數位發展部莫屬。

三、總體能源政策與國際接軌?

2022年7月6日歐洲議會表決通過,將天然氣、核能列入歐盟的「永續分類標準」(EU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activities),新法規預計在2023年1月1日生效。《紐約時報》強調,「這項議案被視為歐洲能源政策和氣候變遷的里程碑式投票。」

法國在今年初宣布重新發展核電計畫,將新建6座新型歐洲壓水核反應爐,以及再修建8座核反應爐。法國目前是歐洲使用核電最高的國家,比率超過70%。荷蘭是使用煤炭比率最高的歐盟國家,今年規劃新建2座核電站,藉核能補充風能、太陽能,及減少天然氣的進口。位在亞洲的日本,在極端氣候與火力發電廠關閉或檢修之下,亦因熱浪提早襲來導致今年供電吃緊,首相岸田文雄公開表示正研擬具體的措施,將在安全無虞的狀態下重啟目前閒置中的核電廠。南韓現任總統尹錫悅一改前總統文在寅的去核政策,轉為「擁抱核電」的能源政策。日前南韓政府宣布的能源計畫,目標2030年前核電占比要從2021年的27.4%提升至30%以上。美國拜登政府也在近期設立60億美元的基金,來幫助核電廠繼續營運。2022年6月,國際能源總署(IEA)在報告中指出「核能發電需倍增,全球才有望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IEA並指出,選擇繼續、增加使用核能的國家,可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減少碳排放。而在沒有使用核能的情況下,要建設永續,潔淨的能源系統會變得更加困難,風險跟成本也更高。

本席請教院長、部長,歐盟已將核能列為永續能源(綠能)的一部分,執政黨會不會參考歐盟作法,未來也將核能列為綠能的一環,實施以核養綠的能源政策?又近期民眾最關心的議題莫過於就是物價問題,全球高通膨加上美國升息政策,台幣相對疲弱,因為匯率變動進口品相形貴了更多,許多民生必須品都出現漲價潮。面對原物料高漲的時代,政府仍持續堅持以煤炭、天然氣等較高的發電成本,來取代核能發電嗎?

自2019年G20高峰會中,國際能源署(IEA)提出「氫能新未來」報告,指出氫能源優勢包括:能做到零碳排、能量比汽柴油和天然氣高、來源廣而不受地域限制、可利用再生能源等。2021年IEA在《二○二一年全球氫能評估報告》中進一步指出,全球已有17國對氫能發展提出完整策略,氫能將在全球能源轉型中發揮關鍵作用,尤其在化工、鋼鐵、航運等難減碳排的產業中具有重要的潛力,預估到2030年全球相關投資將達1.2兆美元。本席請教院長與經濟部部長,台灣的能源政策是否已考量納入氫能源?因電解氫本身就是高耗能的作業,工業總會理事長苗豐強認為,台灣目前再生能源不足,企業也有購買綠電需求,就現階段綠氫並不是可行的做法。

今年初,國發會公布2050淨零路徑,再生能源占七成打造「零碳電力」。雖然國發會公布了2050的淨零規劃,但中程至2030年的減碳目標卻沒有具體數字。龔明鑫表示,根據國際能源署(IEA)推測,各國在減碳的工作上,2030年前只能將既有的科技擴大應用,2030年以後則要仰賴新興科技提供的解決方案。意即依環保署數據2030年只能減量約25%,其餘能否運標尚須仰賴未來科技發展「解救」。科技部次長林敏聰強調,現行科技只能達成2030年的減碳目標,未來需要更前瞻的技術。其實歐洲議會表決通過將天然氣、核能列入歐盟的「永續分類標準」,以及歐美日韓等國相繼開發或解禁核能的立場,都在呼應國際能源總署(IEA)報告中所說「核能發電需倍增,全球才有望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而這也是在場各位經濟、環保、科技長官所知道的「現行能達成減碳目標的科技」。

本席建議院長應該召開「能源國安會議」,除邀集專家學者外,更應該召集產業代表與會,從長計議,徹底檢討電力、各項能源政策以及總體2050淨零碳排路徑。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質詢,詢答時間15分鐘。

江委員永昌:(11時28分)我們先看影片,這是在梅花颱風時,我們可以看到的相關景況,南勢溪的生態以及水污濁遇到的問題。

(播放影片)

江委員永昌:部長,我就教於你,你知道104年蘇迪勒颱風時,其實翡翠水庫是在北勢溪,北勢溪跟南勢溪匯流之後才到直潭淨水廠,直潭接下來是灣潭,灣潭接下來才是新店碧潭。南勢溪現在不只是颱風,也不只是豪雨,現在是有下雨水就污濁,所以只好從翡翠水庫北勢溪一出口時就接了原水管,直通直潭淨水廠,南勢溪現在因為坍塌、土石流,污濁不可用,所以必須有這個方案。這個方案時至今日,本來說113年要完成,後來其實都有延長,至少要花5年,做了2.9公里,做每公里的單價是8億元,1日可以供應270萬噸。會做這個就是因為南勢溪的水高濁度已經成為常態,近來的氣候變遷,暴雨、颱風使得南勢溪有時候會到三萬九千多NTU,翡翠原水管就是取代南勢溪的濁水,可是為什麼最近又有出現一個案子,就是要從南勢溪的上游去越域引水,從屯鹿到車寮坑到接近石門水庫的澤仁,可以說明一下嗎?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答復。

王部長美花:(11時31分)謝謝委員,確實西部廊帶部分下雨不均,如何能夠把多的雨水引到少水的地方去,我們原先確實有提一個計畫,這個計畫在烏來因為有一些環團有意見,原住民也有一些意見,我們其實現在已經把這個計畫從環保署那邊先退回來,我們持續跟相關團體及原住民繼續溝通,也會針對大家現在提出的一些意見,譬如包括比較下游的地方等等,我們也在評估相關的可行性,然後再跟他們做進一步的溝通。

江委員永昌:南勢溪濁水,所以要在翡翠水庫北勢溪做原水管,你同意我也同意,但就奇怪了,之前要往桃園、新竹去供水,本來就在我們院長在做臺北縣縣長時期時就有板新給水廠,就是翡翠水庫的供水能夠去補足石門水庫的供水不足,所以從板新走的這個途徑,跟原來的南勢溪跨域引水,直接過車寮坑到澤仁,這兩個方案當時是平行方案,後來是選擇板新地區的銜接方式去給水,既然當時是平行方案,難道現在是板新給水的供應銜接出了什麼狀況或不可行?沒有吧?其實看起來沒有啊!為什麼要多一個越域引水?在今年的4月,它其實在98年被討論不可行,在106年又被討論,又不可行,平行方案板新做了,為什麼這個還會被拿出來討論?弄得人心沸騰,大家惶恐不安。

王部長美花:第一個,相關的板新這些執行的很好,不過桃園,包括再往南的相關人口跟產業的用水確實持續增加中,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早期的這個計畫跟我們今年4月提的計畫其實不太一樣……

江委員永昌:容我打斷你一下,不是不太一樣,因為你好幾個方案,現在其他方案你們都不採行了,其中你們採行的,覺得最優的方案就是屯鹿到車寮坑到澤仁的越域引水方案,我們就這個方案來討論,因為當時說不可行有很多原因,包括隧道不容易開發,因為是在原始山林當中,也包括原水的成本非常高,而且其實南勢溪一樣濁度很高,光是豐水期的時候,其實也不見得能夠引到這個水,所以當時不可行的原因都寫得很清楚,現在又被拿出來討論,讓我們覺得非常訝異。

我就兩件事情向你請教,第一件事情,大家都說臺灣有兩座神山,一個是台積電,電子晶片的這些產業,另外就是我們的永續環境,永續環境也是臺灣的護國神山,既然是這樣的話,可是又想到供水問題,剛剛你言下之意好像桃園跟新竹還要供水,到底現在是誰缺水?因為包括新竹現在在選舉,但新竹的候選人其實自己也說:「沒有啊!新竹應該不會缺水。」而且青潭現在每日供應桃竹83萬噸,水利署說以後可以到90萬噸,沒有聽到新竹是民生要用水,還是農業要用水,還是產業要用水,沒有聽到新竹現在在討論這個議題。再回頭問你,最近有聽說台積電要去桃園設廠,難道未來它的1奈米有缺水的問題嗎?所以未來到底是誰需要用水?可不可以就這一點跟我們說明?

王部長美花:這個方案坦白講確實是因為百年大旱,加上氣候變遷,各國都愈來愈乾旱,所以這個情勢跟10年前確實不太一樣,我們一定要儘量超前部署。

江委員永昌:不、不、不,部長,我又打斷你了,不好意思。現在是誰要用水?

王部長美花:民生也要,農業也要,產業也要,都要。確實整個石門水庫負擔的是從桃園以南的用水,如果我們一期稻作、二期稻作再碰到百年大旱,確實都會碰到很大的用水困難問題。

江委員永昌:剛剛你講了,板新這個有用處,可是其實你也知道,國家現在在發展海水淡化,它供應的量不會小於現在的南勢溪越域引水計畫,這個計畫是270億元,但日供應才10萬噸耶!而且在你們的供水中還有伏流水、再生水,所以你現在轉過身來說不缺水,轉過身來說百年大旱以後會缺水,這相當矛盾啊!現在如果是南勢溪的越域引水,成本是每噸50元以上,而且還只是原水而已,還沒有淨化耶!你們自己寫的報告跟相關的研究當中,海水淡化每噸其實相對於我們剛剛講的越域引水還要來得便宜。所以在這當中,就讓大家搞得非常不清楚,可不可以再做個說明?

王部長美花:其實當時我們在規劃包括再生水、海淡水以及所謂的南勢溪越水時是同時並行的,為什麼呢?就是工業用水的時候,儘量用科學用水的部分來補充工業的用水,但是我們整個發展的情形,百年大旱這樣的情形,委員也應該記得,其實那時水庫的用水大家有好幾個月都非常緊張。然後再看到全世界,因為氣候變遷的影響,只會愈來愈乾,確實,臺灣不是沒有水,是分布不平均的問題。

江委員永昌:部長,不好意思。容許我告訴你,花了270億元,卻不曉得何時能夠完成,又去破壞原始的山林,又去消滅這麼多可能會被受傷害的物種,日供應不過10萬噸,而且又是什麼時候才能夠供應呢?你們之前說已經跟雙北都談好了,結果雙北不管是北水處還是新北市政府都打臉你們。一開始我是在今年上半年的時候問你們的,結果到今年下半年的時候,不管是烏來的人去新北市政府議會抗議,還是北水處給你們的回函,它都不認為你們已經取得他們的同意,甚至你們的一個說明都還在狀況外。

王部長美花:我想……

江委員永昌:我先講。

王部長美花:是。

江委員永昌:我講了之後,你再討論。第一,你們要知道,從南勢溪引水跟翡翠水庫的儲水量無關,部長你一定要知道,翡翠水庫是北勢溪,而北勢溪上游的翡翠水庫再跟南勢溪交匯,才會進直潭淨水廠,所以翡翠水庫儲多少水是北勢溪流域的問題,不是南勢溪流域的問題,所以這個「竹篙湊菜刀」。第二,臺北市北水處跟你們講的是南勢溪要40cm's,也就是每秒有40噸的水,有這樣子的流量時才准你們取水,其實臺北市的用水是在直潭那邊,每日至少要有40cm's,才是它的安全值,但是它是兩水合流的時候到直潭,不是只有純南勢溪流域喔!那你們在南勢溪的上游屯鹿這裡,你們根本也取不到水,而且今天不是說石門水庫枯水期的時候,南勢溪也有充沛的雨量,這些全部加起來都得不到你們所講的那些概念跟邏輯,可不可以回答我一下?

王部長美花:第一……

江委員永昌:這當中非常的謬誤啊!

王部長美花:應該不是這樣子。第一,我們一定會確保臺北市、新北市的用水充足,有多的才會去引。第二,石門水庫確實是在東北山的背風圈,所以雨量充足的時間,確實南勢溪跟石門水庫有一些互補的作用,不過……

江委員永昌:不會互補啦!因為你寄望南勢溪水流充沛的時候,那時候它在污濁,因為水流大,它現在不用大雨、豪雨,其實大部分都是污濁;但是它如果水流量小的時候,又達不到能夠取水的標準。我們是討論啦!

王部長美花:是。

江委員永昌:可不可以請行政院蘇院長?

院長,您辛苦了,過去發現院長在關於生態保育、愛護臺灣的這一塊,非常地努力跟紮實,以前恆春半島有銀合歡的時候,院長也說祖先有的土地,我們後代子孫要把它守住;有外來種埃及聖的時候,我們也說要保護我們自己原生種;還有國有林被盜採、盜伐的時候,您下了指示要警政署加強去防治,也提出不管是森林護管員的訓練或福利都要加強,所以看得到院長不但在拚經濟,也非常地保護生態。剛剛我跟經濟部有這樣一個討論,相信院長都有聽到。

跟院長說明一下,在屯鹿到車寮坑這一段就有506種物種,保育類有41種;從車寮坑到澤仁就有1,023種物種,保育類有40種,還不論其他的部分,所以真的是為環境來請命,也想聽一下院長的意見。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委員也很清楚我這一路走來,剛剛委員也特別舉了例子,我對於怎麼樣讓臺灣永續存在,以及臺灣人民應該怎麼樣才能幸福生活、經濟發展更好,這三個部分我知道有些地方可能會有衝突,所以我是用心用力,也是從全國的眼光來看。譬如過去石門水庫供水給臺北縣,從當年我當縣長就一直爭取共飲翡翠水,翡翠水庫的容量大,如果可以供臺北縣,那石門水庫的水就可以供新竹,這是一個全國調度的問題。好不容易一直到這次我當院長,才把當年核定翡翠水庫的大水管到新北的部分完成,現在新北大概九成都是喝翡翠水庫的水,成功了!石門水庫也開始可以供應新竹了,所以這次百年大旱的時候,新竹才沒有這麼慘。

再進一步,臺灣有些地方有水無庫,譬如雲林,它有水,但是沒有水庫,我們要從全臺灣來看。所以如果翡翠水庫有大的水量,我們每一次都看它在調節性洩洪,如果能夠把這個水量引到石門水庫,那臺灣就更能夠平均,有點像當年八田與一的時候,烏山頭水庫也是藉由調動。所以這個不會破壞生態,絕對不能破壞生態,但是要把水留下來,大家才能不缺水,這些怎麼樣不要互相牴觸,才能永續,而且生活才過得去,我會努力。謝謝。

江委員永昌:我只講一句,南勢溪引水跟翡翠水庫水量無關,翡翠水庫水量是北勢溪,這一點要講。過去曾文水庫曾發生小林村滅村,有很多人也認為不盡然是這樣的原因,這也必須要給民眾釋疑啦!黃魚鴞、褐林鴞這些重大的物種都在那裡,農委會也應該要……

蘇院長貞昌:物種絕對不能受破壞,這一點放心。

主席:請林委員文瑞質詢,詢答時間15分鐘。

林委員文瑞:(11時44分)院長好、部長好。有關「世界經濟論壇2022全球風險報告」提出,未來我們氣候的風險會更加嚴重,乾旱發生的機率是越來越高,這是我們無法預期的。雖然臺灣去年已經經歷過大旱的危機,今年也很感謝老天爺照顧讓我們沒有缺水的問題,但是以每年來看好像都在賭這一個運氣,希望我們每年都能夠風調雨順,當然也要看老天爺的眼色。

水資源對臺灣的重要性不用多言,一旦缺水不僅影響國家經濟發展,各行各業都受影響會很煩惱,所以我今天是要跟院長和經濟部長來探討一些水資源的議題。我瞭解102年至112年台水有執行降低漏水率的計畫,原本是10年的計畫,但是我們院長很重視改善漏水的問題又再延長兩年,所以延到113年,修正後總預算大概是1,000億元。本席想請教經濟部長,這1,000億元降低漏水率的計畫已經執行10年了,目前成效如何?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答復。

王部長美花:(11時47分)謝謝委員。這個部分院長特別重視,所以我們台水公司也很積極在防止漏水問題,目前進度跟原來預計漏水率比率都有降低一點點,希望到113年時大概可以到13以下。

林委員文瑞:13以下?

王部長美花:具體的數字我再給委員。

林委員文瑞:好。因為這個計畫是到113年,而院長再延長2年,我是覺得如果要接續長期的計畫,應該要超前部署確保降低漏水率的目標能夠持續而且不能中斷,並且末端管控的部分則是永遠該做的。我想請教部長,你們有下一個長期計畫了嗎?如果有下一個長期計畫,你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提出的計畫跟過去有沒有什麼不同?

蘇院長貞昌:我跟委員說明,感謝委員重視這個問題,並且支持預算,這點再次感謝。確實過去常說漏水漏掉了一個石門水庫,這些都是自來水耶!實在是很可惜,是整理過的水,不只是老天爺的水而已,說起來真的是很可惜!

林委員文瑞:對。那不是……

蘇院長貞昌:說是這樣說,但是沒有辦法,因為水管在漏水沒有辦法把水關起來再來修理那條水管,現況是沒辦法停水。現在和過去最不一樣是我在做17條很大的水管,全國有17條,就像是馬路的外環道,我先做一條外環道讓你有路可走,再把本來的水管關起來換新管,這樣以後就有兩條管可以用。如果沒有一條替代的水管,要就本來的水管修理漏水根本就無法修理,所以等到這些新水管全部裝設好,就不會有漏水的問題,屆時全部都走新水管,而且也比較符合健康,有些水管是日據時代的,甚至還有清朝的,水管裡面都已經生鐵,有些材質也不符合目前的時代需求,新的水管和過去都不一樣了。這是很大的工程,也很辛苦,全國都同時在做,我很急迫在逼他們,他們也很累,不過很感謝委員支持,等到這17條做好,整體都會改觀,漏水率也會大大減低。

林委員文瑞:你說的是大水管,臺灣地處地震帶,說起來是地震非常嚴重的地方。地震每年都會發生,只要稍微地震一下,這些管線多少都會有所損害,甚至會漏水,所以本席要強調的是,防治漏水的相關計畫一定要長期持續進行,而不是光把這17條做好就有辦法完全解決漏水問題,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蘇院長貞昌:是的。

林委員文瑞:所以我必須強調這並不是階段性任務,而是經常性的工作,希望你們能夠加以重視。

王部長美花:我補充一下,我們不會做到113年就不做了,我們每年還是會編列相關經費,委員剛才提到一個概念,也就是還有沒有什麼新方法?其實在原來的計畫之外,因為院長非常重視,所以另外再用前瞻的預算去做這17條,把那些重要且漏得比較嚴重的地方先換掉。針對113年之後的部分,我們仍然會在112年的時候就去規劃後面的十年,因為這都是要報到院裡面去核定,所以我們一定會慎重討論並加緊防堵漏水的問題。

林委員文瑞:剛才也有委員提及這類問題,老實說,臺灣並沒有浪費水資源的本錢,這是一個事實,究竟該如何避免浪費水資源?現代的問題必須以現代的手段加以解決,全世界都認定臺灣差不多已經是一個科技島,我們已經開始講究智慧城市的治理,今年蔡政府也成立數位發展部,展現國家數位轉型的決心。現在是數位化時代,如何將數位化應用到生活當中是民眾最關心的問題,以台水來說,他們到現在都還在用手工抄表,這部分剛好可以透過科技方式加以升級,不知院長對於智慧水表有什麼看法?藉由科技促進、協助並照顧民生,將數位和科技應用在民生方面,如此百姓才能受益,這應該也是政府主要的政策之一,請問院長對不對?

王部長美花:用科技來偵測漏水的地方及用水的情形,其實這些都已經在導入了,應該是說導入的範圍還要做得更多,這些問題確實我們都有在討論。台水公司針對相關的科技以及很重要的材質問題,也都有在進行相關的國際交流,同時也在探討哪些部分是在成本可行的範圍之內,可以多導入相關科技來做更好的預先瞭解及未來的防範。

林委員文瑞:部長,你知道現在有幾個縣市在推動智慧水表嗎?

王部長美花:哪幾個縣市我沒有特別……

林委員文瑞:是澎湖、臺北、桃園跟臺中,澎湖的部分是水利署使用前瞻計畫的預算,針對澎湖五千多戶去進行智慧水表的更換與推動;臺北則是北水公司利用105年調整水費的時候順便進行智慧水表的規劃與建置;其他的則是各縣市自己做的,但也只有很少的部分,大多還在試辦階段而已。請問政府有沒有要推動智慧水表?如果要推動智慧水表,經濟部有沒有什麼阻礙?除了預算與經費不足,還有沒有其他問題需要克服?

王部長美花:預算是一個大問題沒有錯,另外就是跟地方政府怎麼樣來配合,這是第二個問題。這個部分現在確實就像委員所講的,不是全面性,有些地方是用試辦的方式等等,這個我們會去看相關的成效,再來決定怎麼樣去擴大辦理。

林委員文瑞:說到這個,最大的問題確確實實是需要足夠的預算,台水公司根本沒有多餘的經費可以去建置智慧水表,老實說,已經28年沒調整水費了,所以他們的經營也很困難。說實在話,沒有人是賣水賣到賠錢的,院長,哪有賣水賣到賠錢的,所以他們怎麼會有經費與預算,連預想都不敢預想啦,所以行政院及院長對於這個部分應該要予以支持一下。

再來,他們不是只有經費欠缺的問題,經營上,他們本身的體質似乎越來越不好,所以在經營上持續虧損。部長,經濟部對於這個問題要怎麼幫他們解決?還是你們有什麼比較好的規劃?

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支持,對於這個部分,我們確實會做整體的考量,看怎麼合理地反映相關的成本。

林委員文瑞:對啦,我不是說一定要怎麼樣,而是就一般企業、大企業來說,在營運上非常上軌道的企業確實很多,而且多數都是大戶,這些有賺錢的公司其實也在社會上做了很多公益事業,所以水費合理地做調整,這算過分嗎?我相信他們也是做得到的,我認為我們不能為了節省水資源,還讓他們在經費上被束縛住。未來如何讓我們這個科技島、智慧城市引進數位及引進技術,讓民生能更夠加提升,因為透過這樣的作法去節水之後,我們的用戶也都會受益耶!智慧水表對民生是有助益的,用戶都能受益,因為如果有漏水馬上就能知道,這在末端的管控就能發揮作用。

整體來說,源頭的水已經很難取得,所以我們不能讓水浪費掉了,真的不能再讓這些水被浪費掉了,否則以後極端氣候來襲的時候,我們哪有辦法一直做這樣的事情!而且蔡總統在10月國慶日致詞時連續說了二次,我都有注意聽,她提到「極端氣候帶來的異常災變也提醒我們,必須要建立更能夠快速應變的機制」,以及「我們也要和世界同步,持續採取因應極端氣候的行動」、「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也已經送請立法院審議了,這不只是臺灣對國際社會的承諾,也是我們要共同去承擔的世代責任。」

蘇院長貞昌:對,我們都要這樣來做,也感謝委員的重視與支持。

主席:黃委員秀芳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黃秀芳書面質詢:

彰化縣為臺灣許多重要農產品之產地,包括稻米、花卉、雞蛋、雞、鴨……等均占有重要生產比例,是臺灣重要的農業大縣,但也存在年輕人口外流,農業人口老化、缺工與技術斷層的問題,是目前彰化農業發展的困境與危機。

為緩解農業人口老化與缺工問題,輔導農業機械化,提升農耕作業效率,農委會農糧署有推出「省工高效農機補助實施計畫」,補助農民購買農機,過去是一次性撥付補助款,從111年開始,改為二段式補助,並要求補助的農具需於「農業缺工好幫手APP」媒合服務達一定成效,才能獲得第二段的30%補助。

Q:改為二段式補助的立意良好,但是彰化農業人口偏向老年,二段式補助的方式要求使用「農業缺工好幫手APP」,有些老年農民沒有智慧型手機,他們該如何註冊、媒合、並取得第二段的補助?

APP是只在媒合時使用?還是代耕服務的過程也需要用到?

本席之前曾發文詢問農糧署,當時農糧署有回覆目前研擬的配套措施,包含由包工頭、委託人、家人、或在地農事服務團體協助登打,或者是透過桌上型電腦的網頁來操作。

Q:目前這些措施已經有在進行了嗎?(是否有做相關的宣導?還有其他能夠幫助這些老農的方式嗎?)

根據資策會106年研究,55歲以上長者中:

1.擁有智慧型手機的比例為60.2%。

2.擁有桌上型電腦的比例為25.1%。

3.無使用任何電子產品的比例為38.9%。

使用電腦的長者比使用智慧型手機的長者更少,電腦的操作對老農可能也並不容易,讓他們使用電腦可能並不能很好的解決問題。

農委會農糧署針對「省工高效農機補助」的說明:

1.農事服務機械補助款分2次撥付,於農民購機完成並經原受理單位確認購機後,撥付70%補助款;該農機於「農業缺工好幫手APP」媒合服務實績達20公頃以上,再撥付30%補助款,且於購置農機後1年內核銷完竣。

2.為提供國內農民多元化之機械耕作服務選項,加速紓解農村勞動力不足問題,並減少農民須同時購置生產過程中多種農機,降低生產成本,爰自去(110)年起,受補助之農事服務機械需加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建置「農業缺工好幫手APP」提供代耕服務。

3.考量從農人口中高齡化,受補助者無智慧型手機可供操作系統,研擬配套措施如下:

A.系統得由包工頭以委託人身分或家人協助登打。

B.鼓勵受補助者加入在地農事服務團體,藉由團體協助登打資料與操作系統。

C.本系統除可由手機操作外,亦有提供電腦版網頁操作介面,無智慧型手機者可透過桌上型電腦等設備登錄資料。

中科二林園區有631公頃,是中台灣最大的產業園區,但是礙於等種種不利因素,迄今仍有許多土地尚待出租,因疫情帶起的宅經濟產業浪潮,也沒有增加中科二林園區的出租率。

根據統計,中科二林園區可供出租土地面積有133.69公頃,其中已出租面積48.59公頃,出租率為36.35%,尚有80.02公頃,約三分之二的土地可供廠商進駐使用。

Q:中科二林園區的土地出租率似乎不太理想,原因是什麼?有什麼能夠提高廠商進駐的意願的計畫嗎?

中科二林園區的引進對象以低耗水、低耗能、低排放為原則,產業類別以精密機械、光電、電腦周邊及半導體等產業為主。

為促進中科土地利用的強度與廣度,創造彰化的就業機會與發展,本席希望二林園區能夠:

1.接收中科台中園區之外溢廠商,吸引其轉往二林園區設廠。

2.配合經濟部電動車產業招商引資,以電動車的大廠為主體,連帶串起電動車關鍵零組件中的汽車扣件、動力系統的馬達、齒輪箱,以及電池系統中的電池材料等等,框架完整的產業鏈。

從高鐵興建前期,大多數車站的選址通常都在該縣市中,人口密度、發展程度都較低的區域,期望能夠以高鐵為核心,帶動乃至創造周圍的經濟圈,彰化高鐵站自然也不例外,然而這個流程可以說是頗為緩慢。

位於田中的彰化高鐵特定區,可標售的土地約66.7公頃,自104年車站啟用至今,經過共25次、標售29公頃,尚餘一半以上。

Q:彰化高鐵站啟用到現在也七年了,特定區的土地卻似乎有些乏人問津,經濟部認為可能存在那些問題?(對產業的吸引力不足?)

Q:當初在規劃時,彰化高鐵特定區的定位是什麼?有實際往那個方向進行嗎?

高鐵彰化站特定區整體開發經費64億元,約204公頃,開發面積約184公頃,扣除公共建設用地,可標售約66.7公頃,2015年車站啟用後,累計26次共標售近29公頃。

高鐵站周圍需要前期完善規劃、宣傳,興建過程乃至完成後才好實行,提升周圍發展速度,經濟圈才能更快成型。

全國高鐵12站區都有發展定位,彰化站當初定位為花卉科技發展中心。

嘉義科學園區設立於嘉義高鐵站附近,預期將可結合嘉義高鐵交通優勢、觀光及農業,並引進多元產業,發展可期,彰化是否也可參考?

田中地區過去是以農業生產為主,高鐵特定區無疑是未來發展的新興地區。在規劃階段,高鐵特定區定位為花卉科技發展中心。

本席認為,應該因地制宜發展對環境無害的產業,較能符合田中地區的風格,由於彰化本身就有車輛研究測試中心,彰師大智庫對AI也有相當的研發成果,非常適合電動車、AI人工智慧機器人及無人機等研發。

因此本席希望能在此設置田中科學園區,由國科會中科管理局收購園區內的土地整體開發,並配合經濟部招商,積極邀請國內外電動車大廠進駐,以高鐵特定區為研發核心,中科二林園區來生產,進而形成彰化縣完整電動車與AI產業鏈,也為2050淨零碳排目標盡一份力。

Q:請問院長,對本席的規劃有什麼看法?要完成高鐵特定區這樣的地區的整體開發,除了經濟部、國科會外,可能也需要其他部會的協助,能否請中央在這部分給予支持?

未來台鐵田中支線完成(預計2029年)後,將更進一步提高此區域的交通便利性,因此更應抓緊時間規劃、開發。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經濟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