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星期一)9時至13時4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世芳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時3分至11時54分
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1時4分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中午12時32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劉世芳 陳椒華 洪孟楷 陳素月 許智傑 李昆澤 魯明哲 林俊憲 趙正宇 蔡易餘 陳雪生 劉櫂豪 傅崐萁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孔文吉 游毓蘭 張育美 王美惠 張其祿 陳亭妃 楊瓊瓔 羅明才 林德福 鄭正鈐 邱顯智 陳明文 何欣純 謝衣鳯 高嘉瑜 鍾佳濱 呂玉玲 廖國棟Sufin.Siluko 廖婉汝 曾銘宗 邱志偉 蘇巧慧
委員列席23人
列席官員: |
11月28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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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
部長 |
王國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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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司 |
司長 |
林福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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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司長 |
何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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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司 |
司長 |
王廷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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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司 |
司長 |
黃定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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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長 |
張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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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 |
處長 |
劉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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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處長 |
蔡英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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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顧問室 |
主任 |
王穆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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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資訊中心 |
主任 |
王穆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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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黃運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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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
執行秘書 |
邱銘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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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 |
局長 |
葉協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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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局 |
局長 |
伍勝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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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局 |
局長 |
林國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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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路管理局 |
局長 |
杜 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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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 |
局長 |
陳文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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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局 |
局長 |
趙興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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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 |
局長 |
張錫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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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李賢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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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江瑞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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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董事長 |
林國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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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簡任視察 |
王前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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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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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
部長 |
王國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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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司 |
司長 |
林福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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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司長 |
何淑萍 |
|
郵電司 |
司長 |
王廷俊 |
|
總務司 |
司長 |
黃定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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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長 |
張信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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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處長 |
蔡英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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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
簡任秘書 |
楊茂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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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顧問室 |
簡任技正 |
李 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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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 |
局長 |
張錫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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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
主任 |
杜曉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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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
吳潔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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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吳宏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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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長 |
王君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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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理 |
陳敬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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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長 |
鄭至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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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路管理局 |
局長 |
杜 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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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董事長 |
林國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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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李賢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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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鄭貞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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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航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劉文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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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陳定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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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謝繼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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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江耀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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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鄭光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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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高星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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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處長 |
黃雅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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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簡任視察 |
王前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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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陳雅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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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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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 |
部長 |
唐 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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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次長 |
李懷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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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策略司 |
司長 |
張柏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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韌性建設司 |
司長 |
鄭明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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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管理司 |
司長 |
牛信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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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政府司 |
司長 |
王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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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創新司 |
司長 |
莊明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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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網絡司 |
副司長 |
莊盈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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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處 |
處長 |
李錫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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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
處長 |
陳仲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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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處 |
處長 |
吳英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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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處長 |
莫永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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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產業署 |
署長 |
呂正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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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署 |
署長 |
謝翠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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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陳耀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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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秘書 |
黃文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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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王德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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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事業管理處 |
處長 |
詹懿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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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
處長 |
陳春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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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處長 |
林慧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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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監理處 |
處長 |
溫俊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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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主任 |
林文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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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
主任 |
黃秀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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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楊宏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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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調查組 |
組長 |
劉東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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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郵電司 |
司長 |
王廷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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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郭水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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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 |
主任秘書 |
莊國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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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處 |
高級分析師 |
王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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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技術處 |
處長 |
邱求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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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局 |
主任秘書 |
周崇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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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副司長 |
梁學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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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前瞻及應用科技處 |
處長 |
陳國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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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太空中心 |
主任 |
吳宗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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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
余憲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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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廖玉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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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預算處 |
科長 |
江衍陞 |
主 席:魯召集委員明哲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劉芳賢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陳穎萱 科 員 黃玉如
11月28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決議:
一、本(28)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暫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28)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2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6項 交通部2,334萬1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3項 交通部原列276億0,964萬元,增列第2目「使用規費收入」第1節「汽車燃料使用費」5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81億0,964萬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6項 交通部701萬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6項 交通部原列387億1,093萬9千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第1節「股息紅利繳庫」111億3,736萬7千元,增列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39億8,059萬5千元,暫照列,均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87億6,093萬9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4項 交通部1億1,874萬1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1項 交通部原列435億4,132萬6千元,除第7目「營業基金」343億2,187萬6千元及第8目「非營業特種基金」500萬元,暫照列,均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第4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路政管理」中「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500萬元(減列數不含對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之補助),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35億2,632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63項:
(一)112年度交通部預算「業務費」項下「委辦費」共編列3億4,657萬4千元,相關預算較111年編列之2億9,074萬7千元,增列7,382萬7千元,考量過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多次提案強調,各單位委辦費應力行撙節,減少非必要之委辦計畫,對相關委辦規劃之重要性及未來預計成果都應清楚說明,爰此,112年度交通部預算「業務費」項下「委辦費」凍結十分之一,待交通部於2個月內針對110年度委辦費辦理及應用成果、111年委辦費辦理狀況及112年度預計規劃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二)112年度交通部預算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7,237萬7千元,較111年度法定預算增列2,865萬7千元,增幅65.5%。其中,「道路交通安全」經費編列6,300萬元,較111年度法定預算增列2,660萬7千元。
經查本項預算111年度已經立法院以「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第13期(108─111年)之重點執行成效無明顯改進,而凍結預算十分之一,並要求交通部提出「交通部媒體宣傳規劃精進方案」,研擬更有效率與經濟划算方案。
惟依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111年1至6月公布之道路交通事故粗估數字,各項重點執行之傷亡人數皆較110年同期微幅上升;另外交通部每月由部長召開之例行道安記者會,近幾個月未見持續召開與宣傳。
爰112年度交通部預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陳椒華 林俊憲 陳素月 洪孟楷 邱臣遠
(三)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目「交通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億7,509萬3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劉世芳 李昆澤 趙正宇 陳椒華 許淑華 邱臣遠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於ll2年度預算案「交通科技研究發展」計畫編列17509萬3千元,相較1l1年度編列12797萬4千元增加4711萬9千元,主要支出在交通科技發展與管理計畫、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整備計畫、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等。近年大型車輛交通事故頻傳,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台灣平均每年大型車車禍事故為1500件,而視線死角與內輪差是造成車禍的主因;而本計畫自110年起便有編列項目支出於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計畫期程自110至113年度,至今已二餘年;而近日仍舊有許多大型車事故,故為督促計畫之進度及能否有效改善現況,請交通部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說明之書面報告,於交通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6】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2.有鑑於交通部112年度擬辦理之「交通科技發展與管理計畫」乃自111年起執行至114年之4年期計畫,然考量主要經費乃對外委託執行相關研究計畫及專案協助管理計畫,是以審議是否繼續於112年度賡續辦理之際,主管機關理當積極對外釋疑前一年度具備一定之成效結果,如此方屬妥適。爰此,特提案減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交通科技發展與管理計畫」20%預算數,並另凍結2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科技發展與管理計畫111年度執行成效暨112年度績效精進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3.有鑑於交通部112年度擬辦理之「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整備計畫」主要經費,多集中在對於擴充交通領域資安情資,以及進行有關系統操作管理之業務費執行項目中,然而考量目前尚有欠進一步內容與過去辦理績效等說明,爰提案減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整備計畫」10%預算數,並另凍結2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整備計畫執行『交通領域資安情資擴充」之規劃與112年度重要績效訂定」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4.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之「02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整備計畫」,係四年期(110─113年)計畫,總經費5,113萬1千元,112年度編列909萬3千元,欲辦理相關資安演練、教育訓練及設備軟硬體費用。
惟今年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訪團訪台期間(8月2-3日),發生(1)台鐵新左營站廣告看板於8月3日遭駭,以簡體中文顯示「老巫婆竄訪台灣」等字樣,台鐵局調查後,稱廣告公司使用中國製軟體,但以外部網路介接,並未介接台鐵局公務網路,故內部資訊系統及資安防護未受到影響。(2)民航局官網於8月5日晚間當機,後經調查,稱是中華電信的路由器故障,非駭客所為。然此二事,暴露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問題的嚴重性與脆弱性。
然就預算書內容觀之,此計畫除辦理T-ISAC、T-CERT、T-SOC功能擴充與設備購置外,多為教育訓練與說明、系統安全檢視與演練等,此預算之承辦單位「管理資訊中心」似未針對上位之整體交通關鍵基礎設施資安防護提出整體規劃。
爰此,「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整備計畫」編列909萬3千元,提案凍結10%,俟交通部提出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精進改善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劉世芳 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許智傑
5.機場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相關資訊安全之防護作為至關重要。有鑑於近期台鐵車站、高雄國際機場等重要交通場站均曾發生電子看板遭駭客入侵之情事,桃機公司官網亦曾遭駭客惡意攻擊致使網站停擺,顯見亟需全面提升各機場各項軟硬體設施之資安防護成效。
為維護資訊顯示設備之資訊正確性並確保不受外部惡意攻擊,爰提案凍結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交通領域關鍵基礎設施資安整備計畫10%,請交通部針對國內各交通關鍵基礎設施之軟硬體設備之供應廠商是否具中資背景、設備零組件是否含中國製產品進行全面盤點,並會同數位發展部研擬、加強資安防護壓力測試成果,於三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陳椒華 陳素月 洪孟楷 林俊憲
6.交通部於112年度「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計畫項下編列1億6,000萬元,主要為辦理大型車輛整合式主動預警輔助系統之設備研發、導入高風險車隊裝設試運行及成效評估等。經查,交通部於110年4月全數完成大型車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後,大型車相關交通事故年度死傷人數於110年中斷該項數據連續4年(106-109)持續增加之情形,惟大型車交通事故每年造成死傷人數仍超過1萬人,仍有極大改善空間。惟截至111年7月底,科發基金補助本項計畫共計3,000萬元,執行率僅5.6%;交通部對本項計畫預算分配數3,059萬4千元,執行率僅9.8%,鑑於該項計畫對於大型車行車安全具高度重要性,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5,待交通部針對如何加速本項計畫推動執行提出書面報告,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蔡易餘 許智傑 劉櫂豪
7.有鑑於交通部辦理期程110至113年之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計畫,尚餘有1.9億執行經費可供使用,然卻在112年規劃支出可用經費中逾84%規模數,令外界擔憂恐至最後113年度將於計畫執行上草草收尾,讓整體計畫追求之安全成效有所打折。爰此,特提案凍結「交通科技研究發展─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2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計畫112年度辦理成效精進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8.為建構行車安全交通環境,提升大型車輛安全,強化大型車輛及相關用路人交通安全之防護,交通部辦理大型車輛整合式主動與警輔助系統設備研發,並導入高風險車隊裝設成效評估,惟預警效果不佳至駕駛消極使用安全系統,又110年度大型車涉入案件事故以大貨車、營業用曳引車、大客車等居多,爰建請交通部詳加測試整合系統之使用效果,並針對預警系統及補助機制研議增進使用意願,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許智傑 劉櫂豪 蔡易餘 林俊憲 陳素月
9.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之「03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係為交通部及國科會科發基金共同支應(交通部3億元、科發基金3千萬元)之四年(110-113年)計畫。112年度交通部編列1億6千萬元。該計畫目標為:完成8項主被動預警輔助系統之個別功能(駕駛人身份識別之數位式行車紀錄、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車前防撞警示輔助系統、車道偏離警示輔助系統、盲點警示系統、胎壓偵測系統、酒精鎖、疲勞偵測系統)、3項整合系統(完整系統、駕駛人狀態偵測次系統及車輛狀態偵測次系統)之認驗證規範,協助國內業者整合為一套完整系統,以帶動先進駕駛輔助系統產業發展。
惟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因前置作業耗時過久,於今年五月才核定研發團隊,導致此計畫辦理進度落後、預算執行未如預期,恐影響計畫成效。(見下表,單位:千元)
科技研發 |
認驗證標準制定及維護 |
成效評估 |
合計 |
預計裝 設輛數 | ||
110年 |
科發基金核定數 |
21,900 |
6,400 |
1,700 |
30,000 |
|
截至111年7月底實現數 |
0 |
0 |
1,700 |
1,700 | ||
111年 |
交通部預算數 |
101,600 |
4,900 |
3,500 |
110,000 |
960 |
1-7月分配數 |
27,094 |
0 |
3,500 |
30,594 |
| |
1-7月實現數 |
0 |
0 |
3,000 |
3,000 |
| |
112年 |
交通部預算案數 |
153,500 |
3,000 |
3,500 |
160,000 |
1,440 |
110-113年度總經費 |
301,150 |
16,850 |
12,000 |
330,000 |
2,400 | |
執行單位 |
經評選之合格申請人 |
車安中心 |
運研所、公路總局 |
|
|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趙正宇 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10.交通部112年度預算案「交通科技研究發展─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編列160,000千元。惟該計畫自110年開辦,因前置作業耗時較久,延至111年5月核定研發團隊,以致110年度科發基金補助款之執行期程順延,恐連帶影響交通部後續年度預算之執行。另主動預警系統研發完成後預計111至112年度於風險較高之2,400輛營業大貨車、營業曳引車及營業大客車試運行,相關單位應詳加測試整合系統之使用效果,以增進駕駛使用意願,提升用路安全。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就「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之辦理情形、預算執行改善狀況、後續效益評估及執行方針」,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1.我國大車因視線死角肇事事件頻傳,政府雖然推動大車安裝警示系統,但仍屢屢發生悲劇,顯然成效仍有待加強,為保護國人生命安全,爰提案凍結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10%預算,請交通部更積極推動大車加裝盲點偵測等警示系統,以完成全數大行車輛安裝警示系統為目標,提出進度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陳椒華 陳素月 洪孟楷 林俊憲
12.112年度交通部第1目「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編列160,000千元,較去年增列50,000千元。惟計畫辦理進度落後,截至111年7月止科技研發類組及技術研發類組各尚有1團隊之缺額。同時,此預算截至111年7月底,科發基金補助款執行1700千元,占其補助款30,000千元之5.67%;交通部預算執行3,000千元,占其分配數30,594千元之9.81%,預算執行狀況明顯落後。另外,交通部委託公路總局篩選裝設主動預警系統之試運行車輛,共完成2,400輛大型車輛試運行。惟據媒體報導部分駕駛反應系統之間為整合、預警效果不佳而消極使用安全系統,交通部應確實就系統整合後之使用效果詳加測試,以提升駕駛使用意願。
爰凍結「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預算10%(16,000千元),俟交通部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椒華 陳素月 洪孟楷 邱臣遠
(四)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7億6,290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陳椒華 洪申翰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航港局為保障服務在外國籍船舶上之我國船員工作權益,依「外國雇用人僱用中華民國船員許可辦法」第3條規定,交通部航港局為辦理船員外僱及加強對外僱船員之服務,核定設立中華民國船員外僱輔導會協助處理船員外僱之手續、勞資糾紛及有關協調諮詢事宜,並負責外僱船員緊急救助基金之保管與運用。並授權將有關外僱船員相關權益,可透過其規定與機制協助處理。
但中華民國船員外僱輔導會並無獨立網站,亦無協助之專線。我國船員難以尋求外僱輔導會之協助,亦無從得知輔導會將如何「緊急救助船員」與「處理勞資糾紛」,外界亦無法得知外僱船員緊急救助基金如何保管與運用。
爰此,為保障在外國籍船舶上之我國船員工作權益,及達成便民目的,凍結112年交通部「一般行政」之預算經費2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於三個月內於局網揭露「中華民國船員外僱輔導會相關資訊」、「外僱船員求助專線」設置局網船員專區,並在網站上清楚說明中華民國船員外僱輔導會之服務項目、外僱船員緊急救助基金保管與運用狀況、緊急救助船員之辦理流程、申請處理勞資糾紛之辦理流程,將相關成果說明做成書面報告,送交交通委員會與提案委員,始得動支。【19】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洪申翰
2.有鑑於行政院人事總處所說明,交通部因應數位發展部成立之員額移撥預計有20人,然交通部112年度預算員額相比前一年度僅減少8人(含駕駛1人、工友1人及約僱人員2人),顯與移撥人員數量不符。復以,人員保險預算編列相比前一年度增加達66萬元,明顯不符當前我國健保、勞保以及公保費用調整趨勢,併與員額數編列皆應積極釋疑。爰此,特提案凍結「一般行政─人員維持」2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落實112年度人力績效精進規劃與預計指標」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3.有鑑於按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交通部單位111年度預算書第3頁所載之預算員額,交通部當年度合計員額數乃1,202人,然見112年度預算書第3頁所載之111年度預算員額卻與1,202人數不盡相同,且未有任何說明,致令外界對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作業徒增疑慮。爰此,特提案減列「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預算數,並另凍結2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作業管理與考核精進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4.有鑑於交通統計作業,乃屬交通部常態所辦理之業務,然而112年編列在「交通統計」計畫項下業務費中的通訊費費用,卻相比前一年度增加逾35%預算規模,顯不合理。爰此,特提案減列「一般行政─交通統計」5%預算數,並另凍結1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交通統計業務費之通訊費用編列說明暨交通統計應用推廣提升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5.交通部一般行政交通統計業務辦理「汽車貨運調查」、「自用小客車使用狀況調查」……等業務,然而我國交通建設最為人所詬病的問題,即偏重車輛需求為主並未以人本交通為主軸規畫各項交通建設,未來台灣邁入老齡化社會,對於友善道路環境的需求將越來越增加,交通部應針對親子、老齡、無障礙交通環境進行長期的調查,作為推動交通與管理之參考。爰提案凍結一般事務費60萬元,請交通部針對人本交通進行常態性調查研究,送交執行成果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6.有鑑於交通部112年度「資訊管理」預算數編列82,734千元,乃相比前一年度同項之預算數,再縮減逾27%規模之編列結果。考量資訊管理預算大幅縮減,且編列內容未有明顯之資安防護作業精進規劃,實令外界憂慮相關管理破口將由此而生。爰此,特提案凍結「一般行政─資訊管理」1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資訊管理預算編列細項內容與作業精進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7.中國對我國資安威脅日益嚴峻,日前美國裴洛西議長訪台時,台鐵顯示螢幕遭中國駭客入侵,顯見我國交通部資訊軟硬體仍有資安漏洞,若兩岸發生軍事衝突,交通部門資安漏洞,可能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爰提案凍結資訊管理─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00萬元,請交通部針對轄下單位資訊設備、軟硬體服務廠商進行盤點,排除中國資安風險之軟硬體設備,進行成果報告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陳椒華 陳素月 林俊憲 魯明哲
8.有鑑於交通部藉「郵政發展及管理」計畫編列112年度經費僅465千元,然卻規劃執行含國際聯繫、郵政監理訴訟、督導各項重大工程,以及赴大陸地區與國外交通產業發展國際會議等內容;所觀該預計執行之廣大作業面向,實令外界難以信服乃小規模經費可有效達成。爰此,特提案凍結「一般行政─郵政發展及管理」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郵政發展及管理預算執行規劃與預計績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五)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4億4,570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劉世芳 李昆澤 趙正宇 陳椒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五)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部「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航政及港務管理」當中業務費之規模,見112年之預算數所相比前一年度,乃明顯增加約15%,然對於新興之無人機法規檢視,以及落實我國內部法規銜接國際海事組織IMO規範之作業,卻顯有積極不足。爰此,特提案凍結「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航政及港務管理」2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無人機管理法規與國際海事組織IMO規範落實於國內法令之業務精進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2.為拓展通商航域加速提升我國航港管理效能,推動國際航線樞紐加強安全機能,交通部辦理航政及港務管理,其中委辦費用包括國際航線船舶檢驗及發證與空難災害防救訓練,惟近五年度相關經費大幅增長,又112年度較去年度增加約250萬元,爰建請交通部提出航政及港務管理辦理效益及經費增加之分析,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3.航政業務規劃管理及督導項下「01航政及港務管理」,112年度編列1,930萬3千元。而今年十月法國媒體《Le Point》週刊之封面專題以「另一次威脅……台灣警戒」為題,內有三篇報導,其中第二篇標題為「高雄:北京垂涎的台灣港口」,分析高雄港作為大港與工業重鎮之關鍵地位。然據媒體報導,高雄港第六貨櫃中心特許經營權之高明貨櫃碼頭公司,有3成持股來自港商政龍公司(其資本係中共國務院透過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控制);另外,向港務公司承租高雄港65、66號碼頭的東方海運航運,其背後同樣是由中共國務院透過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控制。
對此,經濟部投審會於2022年10月24日之新聞稿說明:「香港商政龍公司投資高明貨櫃碼頭公司案,是經交通部專案會議審查通過,並由經濟部投審會委員會議核准的陸資投資案。核准時已要求陸資必須符合持股比率須低於50%、持股不得超過其他非陸資最大股東、對投資事業不得具有控制能力等限制條件。高明貨櫃碼頭公司的最大股東為陽明海運,董事長、總經理也均由交通部派任。……高明貨櫃公司除董、總均由交通部派任,港商政龍公司並無參與實質經營外,陽明海運也持續希望增加持股,繼續擴大控制力。同時經洽交通部表示,貨櫃碼頭的營運並未涉及公權力,包括海關檢查(Customs)、證照檢查(Immigration)、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及安全檢查、航空港口保安(Security)等事項」。
經濟部投審會雖如此澄覆,但商港營運之公司,其股權結構疑涉有中國資本,仍具國家安全及經濟安全等風險。爰此,「航政及港務管理」編列1,930萬3千元,提案凍結10%,俟交通部就各該管港口之經營公司股權及設備等提出安全查核報告及未來督導精進方案送至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4.今年二月,有多個漁民團體至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針對交通部航港局訂定之《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表達不滿。由於《航路標識條例》僅規定劃設航道,並無授權可訂定限制漁民之相關規定,此外,彰化航道既非屬國際規範之2海浬以下之狹窄航道,且《國際海上規避規則》未規範禁漁、禁航,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再者,航港局劃設航道時未與漁民溝通協調,就強制規劃執行,而危及漁民之生存權。
航港局雖以爭議過大而暫緩執行罰鍰,並會同漁業署與能源局成立「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推動小組」,但離岸風電開發造成風場與漁場重疊的問題,至今仍未解決,上述案例明顯為我國「海洋空間規劃」未臻完善之真實寫照。
為維護漁民之權益,航港局劃設航道應基於合理性跟必要性、適宜性,為此提案凍結航政業務規劃與督導項下航政及港務管理預算100萬元,俟交通部航政司、航港局於桃園、彰化、雲林召開實體會議,並邀請能源局、漁業署、全國漁會及相關利害關係人進行溝通協商,並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六)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4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第1節「路政管理」編列6億1,899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蔡易餘 陳雪生 許淑華 劉世芳 趙正宇 劉櫂豪 賴品妤 洪申翰 邱臣遠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六)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加強偏鄉建設、實踐交通平權,一直是交通部施政目標與重點。惟北海岸及東北角地區之大眾運輸工具,時有不利交通安全或便利之情形發生。惟,路政管理項下編列(1)偏鄉及運輸弱勢者智慧共享交通及平台維運計畫經費及(2)獎補助偏鄉或弱勢者公共運輸服務推廣經費,等二項計畫欲改善偏鄉或運輸弱勢者之交通問題。
為督促交通部積極實踐交通平權,以利改善偏鄉或運輸弱勢地區之交通問題,爰此提案凍結「路政管理」預算數618,993千元之百分之五(5%),待交通部提出「強化偏鄉地區大眾運輸規劃」之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賴品妤
2.有鑑於交通部公路總局主辦之「礁溪外環道(台2庚延伸線先期路段)第二標工程」生態檢核作業未確實落實、屏鵝公路種樹百里計畫有濫用省道改善計畫(108-113年)預算之問題,爰提案凍結路政管理預算500萬元,請交通部於兩個月內提出如何督導公路總局確實落實生態檢核,以及確保省道改善計畫預算以「公路先期規劃」、「公路新建及改善」、「交通安全與管理品質提升」、「橋隧安全可靠度提升與延壽」、「路面服務品質提升與延壽」、「公路防避災改善」等工作項目落實生態檢核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3.身障朋友及輪椅族乘客搭乘公車時,高頻率遇到公車駕駛員不知道如何操作安全防護,甚至不知道如何正確使用安全帶固定輪椅,也時常發生輪椅還在電動無障礙斜坡板上,駕駛員就直接按收回鍵,導致身障朋友摔落。
目前雖有《大眾運輸營運與服務評鑑辦法》,然而市區汽車客運業(市區公車)主管機關散落在各縣市政府,況且市區公車評鑑也僅規範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無障礙之場站設施、服務、運輸工具設備與安全之項目佔比也僅有百分之十。目前的法規政策,尚不足以保障身障、高齡及輪椅乘客之安全。
爰提案凍結交通部單位預算「路政管理」112年度預算經費300萬元,俟交通部要求與督促各縣市政府,舉辦市區公車駕駛員教育訓練時,須邀請身障者代表擔任協同講師,輔導市區公車駕駛員增加協助無障礙乘客能力,並將相關函文、教育訓練日期等書面計畫,送交交通委員會及提案委員,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洪申翰
4.嘉義縣政府於106年7月27日展開「嘉義縣市鐵路高架化延伸計畫可行性研究報告」,歷經審查後,嘉義縣政府於108年7月3日提送修正報告書,交通部於108年7月30日召開審查會,審查結果就北段(民雄段)原則同意,南段(水上段)請該府以擴大水上基地整體發展計畫作為替代方案。
「嘉義縣市鐵路高架化延伸計畫」北段(民雄段)目前鐵道局已完成綜合規劃報告修正,並陳報交通部審查中,南段(水上段)由嘉義縣政府辦理「嘉義縣水上車站大平台可行性研究」中。交通部應確保水上大平台興建進度,以提升嘉義縣交通建設發展。
爰此提案凍結路政管理預算2,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報告相關進度,待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蔡易餘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5.自今年度起,交通部觀光局完成《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訂,啟動位於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上一公頃以下之露營場輔導作業,並就因地制宜管理措施與地方政府進行協商。
有鑑於露營場開發涉及水源、水土保持及消費者安全,爰提案凍結路政管理預算200萬元,請交通部二個月內提出如何督導觀光局儘速依《露營場管理要點》確立總量管制機制、協助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確立管理措施以加速合法納管之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6.有鑑於交通部藉對於112年度「路政管理」工作計畫之內容說明,提及乃包含「督導旅行業登記審查及觀光業務」項目,然卻未見預算編列中有任何分支計畫及預算用途別,屬該項目執行範圍之相關。爰此,特提案凍結「路政管理─一般路政管理」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對我國旅行業及觀光業務督導辦理之精進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7.交通部路政管理業務督導鐵路建設與公路建設,近年來屢屢發生土地徵收爭議,以屏東火車站開發案為例,涉及徵收人民私有財產作為拓寬道路使用,保留台鐵自有土地作為商業開發,有侵害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疑慮。爰提案凍結交通部一般路政管理150萬元,請交通部檢討現有開發案之土地徵收部分,是否涉及徵收人民財產作為公共設施,用國公有地進行商業開發,若有此情形,請交通部更改計畫,勿徵收人民財產活化自有資產。【40】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8.根據統計,近五年交通事故第一當事者駕乘機車死亡人數,由106年度之1,291人,增加至110年度之1,507人,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之比率由47.87%上升至50.40%。死傷人數與占比仍呈上升趨勢。
分析機車事故前五項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左轉未依規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上述肇事原因主要是機車駕駛人缺乏防禦駕駛觀念及未養成安全的駕駛習慣所致,而這亦可能與我國機車駕照考驗方式與項目未盡符合實際需求有關。
與日本相較,我國機車路考考驗路線長度相較日本短,且非採行汽車與機車路考同時進行之綜合考場,考驗時考場無其他車輛,又路考項目無緊急煞車、閃避、預測危險情況、車輛間隔距離、道路騎乘位置等考驗項目,與真實道路狀況迥異,無法測驗出應考者實際上路後之駕駛習慣。
為降低機車事故件數及死傷情形,及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爰此,提案凍結路政管理項下一般路政管理100萬元,請交通部於三個月內,研議調整我國現行機車駕照路考考驗方式及項目,並提供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4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9.交通部112年度預算案「路政管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編列603,487千元。其中,交通部辦理之交通行動服務(MaaS計畫)因第1、2期UMAJI APP欠缺考量計畫之初創性,致推動後成效欠佳,轉型Open API後,實務上推動仍可能面臨相關問題,而遭監察院認定有重大違失,並於111年8月9日糾正。爰此,建議減列該項預算25%;另凍結該項預算25%,俟交通部就「交通行動服務(MaaS計畫)之提出相關缺失改善計畫及後續整體推動策略、IV&V認證機制」,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0.有鑑於行政機關執行業務時的資安防護甚為重要,尤其當前又爆發我國中央政府有數十萬筆之民政個人資料遭駭情事,是以所見「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雖包含有資安稽核業務,然而112年度卻相比前一年度預算數規模縮減逾10%,恐損及當年度整體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之安全。爰此,特提案凍結「路政管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2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執行之資安防護與稽核作業落實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4】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11.112年度交通部第4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路政管理」中「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編列603,487千元,較去年度減列53,783千元。
惟查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於110年度應付保留數高達26.98%,主要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另外,依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110年辦理情形,落後原因分析主要為部分委辦計畫辦理契約修訂事宜,及部分補助計畫因疫情影響致地方議會延期或取消,未能如期辦理請款。同時,111年度至8月底執行率為74.38%,應檢討落後原因。同時,其計畫MaaS推動業務於111年8月9日受監察院糾正,表示其UMAJI APP第一期功能未完整建置,使民眾使用意願不高,且管考成效僅稱以滾動式整修正目標,致原訂各年度規劃達成目標形同虛列,經監察院核有重大違失。
爰提案凍結交通部第4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路政管理」中「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預算10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交通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出精進檢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5】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邱臣遠
12.交通部於112年編列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預算共603,487千元,其中包含偏鄉及運輸弱勢者智慧共享交通及平臺維運計畫,及偏鄉軟硬體補助等相關費用,然嘉義縣係屬於偏鄉但相關建設經費,卻僅得到600多萬元的相關補助,嘉義縣老年人口偏高,亟需相關建設補助,但相關建設卻仍無有效發展。
爰此提案凍結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提升嘉義縣交通運輸智慧比例,待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蔡易餘 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13.路政管理項下之「02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係110-113年之計畫,112年度編列6億348萬7千元。此計畫主要辦理建置整合性交通行動服務、應用車聯網技術於機車安全提升、推動偏鄉在地共享運輸、運輸資料整合流通服務等;另,以補助各地方政府方式,執行交通控制系統之功能升級與區域交通整合管理、偏鄉運輸服務改善及自駕巴士道路測試等。
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此計畫之預算執行率容有提升之處(見下表)。
|
項目 |
業務費 |
設備及投資 |
獎補助費 |
交通部本部合計 | |
|
預算數 |
164,113 |
52,391 |
411,546 |
628,050 | |
實現數(執行數) |
103,934 |
40,736 |
346,860 |
491,530 | ||
預算執行率 |
63.33% |
77.75% |
84.28% |
78.26% | ||
|
|
111年度 |
190,500 |
38,000 |
428,770 |
657,270 |
以前年度 |
60,180 |
11,655 |
71,044 |
142,879 | ||
合計 |
250,680 |
49,655 |
499,814 |
800,149 | ||
1-8月執行數 |
62,776 |
25,127 |
146,871 |
234,774 | ||
1-8月執行率 |
55.49% |
84.39% |
85.03% |
74.38% |
(單位:千元)
此外,此計畫亦推動交通行動服務(Mobility as a Service, MaaS),然監察院於2022年8月9日糾正交通部之MaaS計畫,糾正案由為:交通行動服務經營計畫推動前規劃欠缺考量本計畫之初創性,未考量應以小區域特性為試辦場域,並以通勤需求之固定旅次為主,導致可靠性與方便性不足;另未建置UMAJI APP第1期完整功能,即上線提供服務,致民眾使用意願不高,且對管考成效項目之履約驗收指標值,僅稱以滾動式調整進行修正目標,嗣同意廠商以自提目標值進行後續履約驗收,致原訂各年度規劃達成目標形同虛列」等語。
爰此,「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編列6億348萬7千元,提案凍結1%,俟交通部提出計畫精進改善報告送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47】
提案人:劉世芳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智傑 劉櫂豪
14.隨著數位科技的發展,交通部及數位發展部為推動智慧城鄉創新應用,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生活痛點及產業數位轉型,因而推動MaaS(Mobility-as-a-Service)服務。
根據國發會發布之人口推估報告,台灣預計將於2025年步入超高齡社會,超過20%人口為65歲以上的高齡者。面對高齡化社會的來臨,以及因應各族群及偏遠地區民眾行之需求,移動(mobility)將成為社會重要服務,因此推廣高齡者之數位化教育,以及確保MaaS服務之可近性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
為確保各族群移動之權利,爰此,提案凍結路政管理項下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預算500萬元,俟交通部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辦公室研議相關政策方向提升MaaS服務之可近性一事進行討論,並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48】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15.土地徵收業務涉及人民私有財產權,應有充分的公益性、必要性與不可替代性,然而近年來行政單位刻意曲解土地徵收條例立法意旨,若非涉及特定農業區之土地徵收,則不辦理行政聽證會以釐清公益性、必要性與不可替代性的爭議。爰提案凍結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業務費500萬元,請交通部盤點主管或補助之交通建設開發案,若涉及土地徵收者,應督導開發計畫辦理行政聽證會,減少未來開發爭議,促進交通建設開發速度,請交通部就土地徵收業務之年度辦理情形,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七)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4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第2節「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編列1億0,339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陳椒華 許淑華 邱臣遠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七)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預算分支計畫之編列,固定辦理有對於汽燃費經徵法令之研析,然而考量當前汽燃費政策之規範法令已然成熟,且受主管機關常態並穩定所援引辦理各類業務,復以不見主管機關對於民間持續建言之汽燃費隨油徵收訴求有任何態度上之轉變,爰相關經徵管理經費應當更落實撙節原則。爰此,特提案減列「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預算數10%,並另凍結預算數15%,俟後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有關法令之研析業務規劃與績效訂定」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0】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2.有鑑於112年度乃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T-NCAP)執行期程之最末年,考量整體計畫預估完成後,尚亟待對外釋疑將如何有效引導業界開發更具安全性的車輛產品,以及內部又將如何在辦理送測與評等作業可具備良好行政效能之管考機制。爰此,特提案凍結「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數25%,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我國新車安全評等計畫(T-NCAP)112年度後辦理引導業界開發更具安全性的車輛產品之規劃暨行政效能精進作業」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3.112年度交通部第4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中「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編列92,500千元。
經查本項計畫期程原訂自107年至110年,惟因交通部說明該計畫複雜性高,致釐清採購作業費時,進度延遲,總經費不變。另查TNCAP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遲至今年8月26日始對外報告進度,除了位於ARTC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的行人安全防護實驗室正式啟用,並首度公開TNCAP Logo及17項的測試項目,確認TNCAP計畫已經進入營運準備階段,同時測試的對象不限國產或進口,預計明年第一季就會有首波送測結果出爐。
惟查TNCAP制度並非強制法規,即使評等成績不如預期,只要車商送測的車輛符合由VSCC車安中心負責執行的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再向交通部申請核發安全合格證明,一樣可以上市銷售。
爰提案凍結交通部第4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中「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1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2】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邱臣遠
4.交通部112年度預算案「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編列92,500千元。經查,該計畫初期由政府編列經費建置,惟截至111年8月底,因運作管理委託服務案採購發包作業進度延遲,預算執行未如預期,相關單位應積極辦理。此外,依現行規劃該制度未來運作尚無法自給自足,應盡速研議籌措財源之相關措施,以確保營運永續。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就「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執行改善方針及後續財務籌措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八)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5目「道路交通安全」編列6億4,4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許淑華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趙正宇 蔡易餘 陳椒華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八)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行政院以及各中央部會之常設或任務編組,皆定期揭露開會時間紀錄和內容,並且將成員名單詳實對外揭露,相比之下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之運作,則持續受外界有感過程不盡透明。是以,所見112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計畫經費數,再比111年增列逾96%預算規模,復以當前道路死傷數仍高居不下,更甚有同期相比前一年度大增情況,更顯道安會行政作業朝透明化辦理之急切。爰此,特提案凍結「道路交通安全」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辦理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行政資訊(含會議時間記錄、內容以及成員)揭露作業優化及提升民間參與規畫」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5】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2.交通部112年度預算案「道路交通安全」編列644,000千元。經查,該項預算較111年度編列之308,743千元增加3億3,525萬7千元,增幅高達108.59%,相關單位應詳細說明該項預算增加原因及使用規劃。此外,就交通事故改善目標及達成情形來看,108至110年以降至2,500人以下為目標。惟108至110年道路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分別為2,865人、2,972人及2,962人,未達成第13期改進方案預設目標,亦未達成交通部滾動調整後目標。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20%,俟交通部說明該項費用增加原因,並就相關預算執行之必要性、預期效果及交通事故改善目標之具體精進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6】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交通部11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6億4400萬元,其用途包括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觀念,然而依據交通部道安會統計資料,比較111年1-8月與110年1-8月,包括交通事故件數、30日死亡人數、高齡者事故、機車事故、自行車事故111年度都高於110年同期,顯見道路交通安全改善不進反退,交通部應深刻檢討,並提出具體改善指標,爰此,通部11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6億4400萬元,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就各類交通事故分別提出改善指標及改善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7】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4.交通部於11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計畫項下編列6億4,400萬元,主要為辦理第14期行政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執行「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等業務,較111年度編列3億874萬3千元增加3億3,525萬7千元(增幅108.6%)。經查,近三年(108-110)道交事故每30日死亡人數分別高達2,865人、2,975人、2,962人,連年超過目標值2,500人近兩成,執行目標與成效存在極大落差。為確保能夠落實降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之目標,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並請交通部於一個月內針對今年度預算增加之緣由及如何達成預定目標提出書面報告,以確保道路行車安全。【58】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蔡易餘 許智傑 劉櫂豪
5.交通部於ll2年度預算案「道路交通安全」計畫編列64400萬元,相較1l1年度編列30874萬3千元增加33525萬7千元,主要支出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等。據交通部公布110年道路交通事故統計,死亡人數為2990人,較109年相比雖有降低10人,但其中機車事故死亡人數是增長10人,電動自行車死亡人數增加15人,酒駕事故死亡人數增加29人,顯見仍有不少需要改善的部分,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1000萬元,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方可解凍。【59】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劉櫂豪
6.112年度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編列6億4,400萬元辦理第14期行政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以下簡稱改進方案)等業務,較111年度編列之3億874萬3千元增加3億3,525萬7千元(增幅108.59%)。
經查:(一)交通事故改善目標及達成情形;(二)跨部會合作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三)11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預算倍增。
綜上,108至110年道路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未降至預定目標,交通部於111年提出跨部會七大構面、21項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且道安工作提升至行政院層級並予以列管;112年道路交通安全經費倍增,主要係增加交通安全、法令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及補助地方政府改善易肇事路段、普及路口行人燈、增加補助機車駕駛訓練名額、配合宣導及規劃交通安全體驗融入公園設施等,允宜審酌相關措施之推動成效並持續檢討改善,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爰此提案凍結「道路交通安全」預算2,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0】
提案人:蔡易餘 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7.區間測速實施以來長期成為爭議焦點,不少用路人認為無助於減少行車事故和改善車流順暢;警政署則指出,區間測速有讓違規件數減少、車流趨於穩定及事故件數下降之效果,然對於區間測速之設立是否具合理性及必要性,仍存有許多分歧。
隨著政府不斷濫設區間測速,以及爆出區間測速儀器擁有資安疑慮,導致許多民眾對於區間測速的設立提出抗議,此外,區間測速之速限制定是否合理,設置路段是否得當,也亟待交通部及各地方政府檢視。
為確保路段速限合理性,減少事故率發生,爰此提案凍結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預算10%,俟交通部檢視各路段區間測速設置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並於三個月提交書面檢討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6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林俊憲
8.交通部11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編列644,000辦理第14期行政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較前一年增幅108.59%。在107年時,監察院便指出:「行政院未善盡督促交通部策劃與執行公路行車安全之責,致長年以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率高於OECD等國家,亦高於鄰近日本、南韓等國家,且交通肇事率呈現逐年增加趨勢」,此外,據統計108至110年道路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分別為2,865人、2,972人及2,962人,未達成第13期改進方案預設目標,顯見相關措施之推動仍有檢討改善之空間。
有鑑於我國道路主管體系破碎,為確保用路人之安全,爰提案凍結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預算10%,俟交通部盤點各地區道路之衝突熱點,並偕同地政都市規劃及營建單位、警政單位及相關專家學者針對衝突熱點共同檢討道路安全改善策略及目標,於三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62】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9.為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傷亡人數,交通部執行由行政院自71年起頒布「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經滾動調整,108至110年以降至2500人以下為目標,112年度起辦理第14期年度計畫,故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經費較111年度增加2億3409萬7千元,惟108至110年道路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皆未達成目標,近年高齡化社會高齡者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攀升,爰建請交通部針對措施之推動成效檢討改善並提出減少道路交通死傷人數方案,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3】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蔡易餘 陳素月
10.道路交通安全項下之「02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112年度編列4億2,342萬元,主要辦理易肇事路段改善補助、新增路口行人燈普及性計畫、增加補助機車駕駛訓練名額及師資經費等。
立法院預算中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指出,「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之預算較去年度增加2億3,409萬7千元,增編率為139.4%。其中增編之預算,除改善易肇事路段、普及路口行人燈之外,另補助參加機車駕訓班取得駕照學員每人1,300元(111年度補助2萬人,共2,600萬元;112年度預計補助4萬人,共5,200萬元)及實地演練教案研發及師資召訓100萬元,合計5,300萬元。
然根據審計部110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第13期(108-111年度)之「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改進方案」,其中改善機車事故工作項目包含友行環境及考訓改革等,其執行結果,審計部審核意見為:「現行機車駕照考驗方式與項目,不利測驗應考者應具備之安全駕駛觀念及防禦駕駛能力,允宜檢討研謀改善」。
另經交通部統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2020年為2,972人、2021年為2,962人,減幅僅為0.3%,遠低於每年下降5%之目標。
爰此,「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編列4億2,342萬元,提案凍結5%,俟交通部提出具體道路交通改善報告(如何友行環境及精進考訓措施)至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64】
提案人:劉世芳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智傑 劉櫂豪
11.交通部於112年度於加強道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編列資訊服務費4,500千元,然該網站不僅資訊排列複雜不易閱讀,且相關圖資、按紐非常陽春,相關資訊編排之規劃有待加強及改進。
爰此提案凍結加強道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預算2,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改善相關網站資訊之呈現方式,待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5】
提案人:蔡易餘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12.交通部於112年度於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編列業務費74,000千元,與111年度編列之預算有些許差距。且相關業務費用於提升用路人風險意識、厚植全民安全用路文化以防制交通事故辦理主題性專案媒體政策及業務費及因應交通法令修正辦理相關費用甚至札根用路人風險意識教育費相關業務皆有疊床架屋重複編列之情況。
爰此提案刪除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相關費用5,000千元並凍結其費用1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待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66】
提案人:蔡易餘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13.為推廣道路交通安全知識,讓民眾了解道路安全交通設計,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於110年11月發布「硬事要交你」Podcast,期透過與專家的一對一訪談,讓民眾對道路安全有全新的認識。
經查,「硬事要交你」Podcast節目已上傳至各大主流podcast平台上,然觸及率相當低,此外,道安委員會唯一入口網站觸及率亦相當低落,自2021年11月截至2022年11月中,頁面瀏覽人數僅4271次,顯見效益不彰。
為確保資源利用最大化,爰凍結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100萬元,請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就如何提升「硬事要交你」Podcast收聽率一事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報告後,始得動支。【68】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九)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6目「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編列10億8,145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陳椒華 洪申翰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九)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台灣航運公司所雇用之船員,由於《船員法》第13條明定『雇用人僱用船員僱傭契約範本,由航政機關定之。』因此交通部以此為依據,僅訂定了「定期契約範本」,而導致長期以來台灣航運公司長期與船員訂定「定期勞雇契約」。
船員必須年年簽訂的定期契約,不但造成船員年資往往中斷、不連續,更嚴重的是,將實際影響到船員之工作權保障。航運公司可以在定期契約約滿後,無需具備任何理由,即再不與船員簽訂下一年度的定期契約,導致實際上台灣船員的工作權近乎毫無任何保障!亦有許多專家學者指出,「船員定期僱用契約範本」嚴重誤導船員對於契約締結之認識,而導致自身權益受損之結果。
爰提案凍結交通部單位預算「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112年度預算經費5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邀請勞動部及勞動專家學者、各相關工會代表、船公司代表,就是否將「船員定期僱傭契約範本」調整為不定期契約範本為主題,進行專案討論會議,並將簽到表及發言代表意見紀錄,送交交通委員會及提案委員後,始得動支。【69】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洪申翰
2.交通部航港局為保障船員基本權利,依「船員法」第13條訂定「船員定期僱傭契約範本」。但航港局提供的雇傭契約範本,有多處缺漏,導致船員職災發生後,責任歸屬不明。如契約未要求揭露「船東」的公司名稱、註冊國家、註冊地址、註冊編號。
交通部航港局曾多次說明:「為保障船員權益,船員法規定船員於服務期間內受傷或患病,雇用人應負擔醫療費用、失能補償及死亡補償,並明定雇用人係指船舶所有權人及其他有權僱用船員之人。此處所稱其他有權僱用船員之人,於船員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包含受船舶所有權人委託經營、操作船舶之人、以光船出租等方式取得船舶使用權之人、代理船舶所有權人與船員簽訂僱傭契約之人。尚無職災責任歸屬不明問題。」
但船員所簽署之契約並未記載船員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其他有權僱用船員之人」,甚至未記載「船東」的公司名稱、註冊國家、註冊地址、註冊編號,亦無要求揭露或提供「船東簽署團體勞動協議/協約」內容。
船員罹災須主動求償,但又不如航港局可俯瞰明瞭船員雇用關係之全貌,對職災責任歸屬瞭若指掌。在資訊缺乏的情況下,導致船員雖有法定上之職災求償權利,但因相關文件未載明,而不知向何人、去何處求償,而難以求償。
交通部航港局作為船員管理之主管機關,應以保障船員權利為己任,爰此凍結交通部「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之預算經費3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於三個月內修訂「船員定期僱傭契約範本」增列「船東」的公司名稱、註冊國家、註冊地址、船舶註冊編號,以及船員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之「其他有權僱用船員之人」,並要求檢附船東簽署船員團體勞動協約,將修改之範本與相關成果說明做成書面報告,送交交通委員會與提案委員後,始得動支。【70】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洪申翰
3.船員在海上工作,一次航期長達數月之久,長期孤立於海上且與原有社會網絡脫離過久,恐致身心壓力與傷害。在船員健康方面,目前只有要求船員定期做體檢,對於船員之特殊工作情境,並無提供每周或每月之心理諮商服務。
為航行安全,我國機師與機組員都必須通過航行前之安全評估,以確保航行期間之身心狀況適合航行。但船員之航行與孤立狀況持續期間遠長於飛航,但船員並無相關之措施與把關機制。
爰此,凍結交通部「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之預算經費2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於一個月研議船員心理諮商措施,並將相關規劃與時程說明做成書面報告,送交交通委員會與提案委員後,始得動支。【71】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洪申翰
4.在MLC「海事勞工公約」就業條件的標準A2.3的第12點規定,要求妥善保存工時紀錄,且應該符合國際標準之格式,且海員本人要對紀錄簽名確認,連同船長或船長授權之人員也要簽名紀錄。
有鑑於我國現行船員法和僱傭契約,沒有明確要求紀錄、保存工時的規則,也沒有相關罰則,若有遺失相關紀錄、造假紀錄的情況,也並無相關規定與罰則,甚至也未保障船員查閱和取得工時紀錄的權利。可見台灣法規現況與「海事勞工公約」之規定相差甚大。
爰此凍結交通部「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之預算經費2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於一個月內研擬增修相關規定,將特定航線以外之船員部分檢討納入,並將相關規劃與時程說明做成書面報告,送交交通委員會與提案委員後,始得動支。【72】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洪申翰
5.有鑑於航運公司良莠不齊,近年亦有多位船長曾公開投書呼籲政府重視船員權益。台灣船員目前在起居艙室、娛樂設施、食品和膳食的現實狀況,多有低於國際海事勞工公約標準之情事。
其主因之一為法規規範空泛寬鬆,如我國「船員法」第16條規定「雇用人應提供質量適當之食物、臥室、寢具、餐具及工作護具與適應天候之工作服、工作帽與工作鞋等。」但海事勞工公約關於伙食、醫療、居住等工作條件,有明確規則和指引。航港局為保障船員權利,應制定相關施行細則或辦法,以補救法規過於寬鬆不明確之問題。
交通部航港局對於船員無法獲得質量適當之食物一事,曾回覆本席辦公室表示:「船上幹部貪污伙食費致伙食供餐狀況不佳一節,船上幹部貪污伙食費,係公司管理制度之一環,影響公司經營甚鉅,對公司商譽及業務發展亦有影響,船員得透過公司內部舉報揭發,端正不良風氣。」
交通部航港局作為主管機關,應為船員把關、端正航運業之風氣,建立相關舉報或揭發機制,而非僅要求船員在公司內部舉報,要求船員自行解決。
爰此,凍結交通部「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之預算經費2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於三個月內參考海事勞工公約關於「伙食、醫療、居住等工作條件」之規定,參考「船員法」第16條制訂相關指引,以補救法規過於寬鬆不明確且無罰則之問題,並將相關規劃與時程說明做成書面報告,送交交通委員會與提案委員後,始得動支。【73】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陳素月 林俊憲 洪申翰
6.商船船員工作因其特殊性,制定「船員法」以保障船員權益,維護船員身心健康,加強船員培訓及調和勞雇關係,促進航業發展,並由交通部航港局主管相關業務。
我國國內航業公司,作為外國籍商船公司的代理公司,協助外國僱用人在台招聘與雇用台灣船員,處理船員相關業務,實質業務為人力仲介之工作,但我國航政機關與勞政機關對航業公司並無相關專業訓練、專業資格審查或評鑑機制。更導致航業公司處理船員相關業務時,時有缺失與爭議。
近年我國船員死亡與罹災案件頻傳,更常有我國船員在外國權宜船上罹災後,因航業公司招聘時,並無提供足夠資訊予船員(如:招募時未告知我國船員其代理之「船東」公司名稱、註冊國家、註冊地址、註冊編號、與海員工會簽定之特殊協約內容)導致我國船員求償無門之狀況。
為增進國內航業公司招聘部門之勞動業務專業知能,及保障我國籍船員之勞動權益,交通部航港局應針對有為外國權宜船辦理我國船員招募工作之航業公司定期舉辦「船員法」及「海事勞工公約」之法遵訓練課程,確保航業公司辦理船員招募工作皆合乎我國法規與公約規定。
爰此,凍結112年交通部「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之預算經費2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提出「航業公司業務涉及為外國僱用人招聘、聘僱我國籍船員之知能提升、法遵教育訓練課程辦理計畫」及其規劃時程、預估成效,將相關規劃做成書面報告,送交交通委員會與提案委員後,始得動支。【74】
提案人: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陳素月 洪申翰
7.有鑑於落實國際海事組織(IMO)對我規範以及其來台稽核,和接受稽核後之國內改善事項管考,皆屬「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所執行等重要事項。然而,考量行政機關辦理接受稽核之成果揭露、改善事項進度,以及適時商研有關法制修改等,對外皆有欠詳實告知。爰此,特提案減列「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數5%,並另凍結1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3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辦理受國際海事組織(IMO)稽核之行政作業整備精進規畫」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5】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8.中鋼運通企業工會與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間有關「船員法」之爭議長期未解,根據現行《船員法》第12條規定,航運公司與船員應簽訂書面僱傭契約;第13條規定,航運公司與船員之僱傭契約範本,由航政機關訂定。雖然《船員法》並無規定航運公司與船員間之僱傭契約應為定期或不定期,但交通部目前僅訂定定期契約範本,將固定跑船之船員當成臨時工,而需每年重簽契約。
為確保船員勞動權益,爰此提案凍結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500萬元,俟交通部航港局邀集勞動部及相關勞動法、勞工研究專家學者針對「不定期契約範本」之增訂進行討論,並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76】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9.船舶水下噪音議對海洋生物之影響越來越受國際重視,國際海事組織為了減少水下噪聲問題及其對海洋生物的影響,制定特別敏感海域(Particularly Sensitive Sea Areas)的設計。經查,我國西部沿海有瀕臨滅絕的特有鯨豚亞種台灣白海豚,依據海委會白海豚保育小組資料與過去科學研究資料,台灣白海豚數量持續減少、育幼區逐年縮減,台灣白海豚保育腳步刻不容緩。爰提案凍結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基本行政業務費500萬元,請交通部督促航港局,參考國際海事組織特別敏感海域的管理方式,推動台灣白海豚保育工作,協調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規劃辦理白海豚族群監測調查,並持續推動海洋保育法立法作業,適時依法劃設海洋庇護區,另請航港局蒐集、研究國際海事組織通過並公布施行的白海豚及相關海洋生物保育規範,並於離岸風電航安相關會議中向相關單位宣導,以為各單位管理所轄海域的參考,相關辦理情形繳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77】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十)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7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193億2,187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椒華 陳素月 洪孟楷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劉櫂豪 陳雪生 魯明哲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淑華 邱臣遠 賴品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十)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2年度交通部第7目「營業基金」項下「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19,321,876千元。主要係補助「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編列9,421,287千元;「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編列2,673,000千元;「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增列1,357,000千元。
其中,「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涉及海外購車事項,恐繼續受疫情與俄烏戰爭等國際情勢影響延宕;「臺鐵總體檢」推動情形自111年3月交通部提出「臺灣鐵路管理局」解凍報告以來,再度發生四起運安會認定之重大鐵道事故。並且依據台灣鐵道暨國土規劃學會針對《臺鐵總體檢改善情形(111年3月版)》之內容,認為臺鐵總體檢所列144項目,實際僅完成29項,與臺鐵總體檢委員會認定完成136項差距極大,明顯官方與民間存在認知差異,此部分未完成改善之總體檢項目由交通部祁文中次長提前解除列管業遭監察院彈劾在案。
另外,運安會針對107年新馬站重大鐵道事故所列18項改善建議,台鐵提交改善計畫屢遭運安會退回重提,至111年3月無任何一項有解除列管。以上,臺鐵改革執行之成效在民間存巨大爭議;「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近期預期受918地震影響下存有變數,交通部有向立法院說明之必要。
爰凍結交通部第7目「營業基金」項下「台灣鐵路管理局」預算50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台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及車種簡化」、「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及「台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提出執行進度暨精進改善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78】
提案人:陳椒華 陳素月 洪孟楷 邱臣遠
2.交通部於ll2年度預算案「台灣鐵路管理局」計畫編列1932187萬6千元,相較1l1年度編列1752636萬4千元增加179551萬2千元,主要支出在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等。臺鐵為我國重要之交通運輸系統,惟近年來不斷發生重大事故,今年九月更發生嚴重之誤點事故,且事發後始發現該路段出問題之設備已為八年未更新之老舊設備,顯見相關更新汰換設備經費之執行有疑義,依此,為確保鐵路行車安全無虞,爰請交通部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進行通盤檢討及具體改善措施,於3個月內向本委會提出書面報告,於提出報告前,建議凍結預算5000萬元。【79】
提案人: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劉櫂豪
3.有鑑於臺鐵自行政院104年整併非電氣化支線購置車輛計畫,並核定辦理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後,迄今常見於各年度發生有購置車輛作業進度未如預期情況。考量購置車輛尚須於經費執行和安全品質間注重兼顧,爰所認臺鐵規劃112年將辦理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支線客車60輛及機車127輛等各細部審查、製程檢測、車輛製造、交車檢驗以及系統改善等業務,實在恐因業務龐大而疏漏關鍵安全品質之把關。爰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2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之車體安全稽核驗證精進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0】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4.交通部112年度「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預算編列94億2128萬7千元,依據臺鐵事故統計,新購車輛以EMU3000為例,至今已發生14起故障狀況,影響列車營運,交通部應督促臺鐵局加強與原廠之溝通,落實新車保固,保障列車安全,爰此,交通部112年度「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預算編列94億2128萬7千元,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就臺鐵局如何落實新購車輛安全、後續維養保固及歷次事故改善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1】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5.「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自104年起至113年止,計畫總經費99,730,000千元。計畫中預定採購520輛(52列)900型區間車,預計於民國112年底全數完成交車。
惟EMU900型區間車被譽為「最美區間車」,自110年4月上路以來卻故障頻傳、缺失不斷,根據台鐵提供之部務會報,車門防夾機制誤動14次、防墜板外翻31次、單一車廂軔機異常1次、空調機集水盤阻塞1次等。另台鐵統計缺失包括車門故障、漏水、防墜板外翻、軔機異常等一共3861件。
為督促台鐵積極把關新購車輛品質、維護鐵路交通安全,爰此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預算數9,421,287千元之百分之十(10%),待交通部提出「改善台鐵車輛驗收狀況」之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82】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賴品妤
6.交通部112年度編列94億2,128萬7千元投資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經查,該計畫購置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支線客車60輛及機車127輛,截至111年8月底均已決標,惟城際客車共計交車192輛中,測試期間及營運期分別有1,884件及920件缺失;區間客車共計交車290輛中,測試期及營運期分別高達6,136件缺失及4,135件缺失。有鑑於缺失數量甚高,且臺鐵過去曾發生巡軌車4年驗收12次無法過關,以及原定110年要交車的電力檢查車交車延宕逾1年,至今不但無下文,還先將本項計畫於臺鐵總體檢中解除列管。有鑑於臺鐵於驗車及交車過程不時發生延宕、品質不佳等問題,為確保臺鐵局高達近千億元購車計畫得以使新上路車輛維持良好品質及效率,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交通部針對減少缺失及整體交車、驗車規劃提出書面報告,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以落實全面提升公共運輸安全性及使用率之目標。【83】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蔡易餘 劉櫂豪 許智傑
7.交通部112年度預算案「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編列9,421,287千元。經查,該計畫由臺灣鐵路管理局規劃購置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支線客車60輛,及機車127輛等,預計期程至113年底,截至111年8月底均已決標。陸續交車之城際客車及區間客車,測試期間及營運期間均發現部分缺失,交通部應持續督導臺鐵局確實辦理測試、驗收及品管,以維行車安全。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就「臺鐵新購置之車輛測試、驗收與品管改善精進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8.臺鐵EMU900型通勤電聯車於109年10月在花蓮卸船交車,11月試車便發生集電弓異常事件。據媒體報導,EMU900自2021年4月上路以來缺失不斷,包括車門故障、漏水、防墜板外翻、軔機異常等事件,截至今年7月,營運期間共計有4135件缺失。而EMU3000型城際電聯車,有司機員反映車輛操作上會碰到低速overshooting、車輪空轉、低速進站停車有異音等情形,先前亦傳出有車門故障之問題,截至今年7月,營運期間共計有920件缺失。
為維護國人運輸安全,爰凍結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支出8000萬元,請交通部確實督導臺鐵局辦理測試、驗收及品管,亦請臺鐵局於三個月內針對新車採購及驗收流程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送交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85】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9.有鑑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需要於工程營造成本中,提列至少0.52%至3.04%比例辦理現場工作工程管理所需費用,此亦為112年度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編列工程管理費13,900千元之緣由。然而,所見該13,900千元,恰好僅佔112全年度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0.52%最低標準比例,已然凸顯臺鐵局對於工程管理進行上,只為了達到作業標準而作業之消極態度,更加添增外界對於工程管理上所感疑慮。爰此,特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辦理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工程管理作業量能提升與預計績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7】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10.交通部112年度「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共編列26億7300萬元,該計畫主要目標為改善行車安全,然而依據資料顯示,臺鐵局111年度1-9月發生465起行車事故(件),顯見臺鐵局行車安全仍有大幅改善空間,應予加強檢討,爰此,交通部112年度「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共編列26億7300萬元,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臺鐵局行車安全事故(件)改善提出具體改善(應包括實際可量化數字,並針對各類行車事故事件分列預計改善成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8】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11.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原定自104年起至109年止,又經兩次修正計畫將期程展延至113年,該項計畫目標:(一)提升鐵路營運安全,減少列車運行之突發事故;(二)配合水患治理計畫,更新及改善臺鐵橋梁設備;(三)面對極端氣候之威脅,及早設置因應措施及預警設備;(四)搭配臺鐵長期計畫,逐步提升臺鐵運量,響應節能減碳政策;(五)善盡社會責任,滿足旅客、員工、政府之期望,等五大項,期待達成提升鐵路行車安全、減少意外事故發生機率、減少因設備故障造成列車誤點情形、提升服務品質、增加旅客滿意度。
就臺鐵局107年至111年8月安全績效指標項目之未達成部分,107、110年因臺鐵6432次普悠瑪號事故、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致前揭2年之重大行車事故率、旅客死亡率、重傷率及輕傷率均未達標;107至111年8月之行車異常事件率均未達標,據臺鐵局說明,主要係因該局車輛及運轉保安裝置老舊,致故障頻仍;111年1月至8月行車異常事件381件較110年同期減少60件,雖有降低但未能低於3年平均*0.9之目標值,主要原因仍是車輛及運轉保安裝置老舊,且111年9月中秋連假期間員林─花壇間號誌故障長達數天,同年9月13日因颱風持續大雨邊坡土石滑落,平溪線嶺腳到平溪間2次撞擊同一區城邊坡落石,該局安全政革仍待提升。
為督促交通部持續推動臺鐵安全改革、提升旅客安全及服務品質,爰此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02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數2,673,000千元之百分之十(10%),待交通部提出「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執行成效檢討」之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89】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賴品妤
12.交通部112年度預算案「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編列2,673,000千元。惟處理臺鐵總體檢改善事項過程中,與安全議題有關之列管事項在未有效落實之前陸續同意解除列管,經監察院糾正在案。除107年普悠瑪號及110年臺鐵408次太魯閣號重大行車事故造成旅客死傷不幸事件外,臺鐵局107年至111年8月各年度之行車異常事件率均未達成目標值,交通部應確實督導臺灣鐵路管理局落實安全改革,以確保鐵路行車安全。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就「臺鐵行車安全及行車異常事件之具體改善精進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3.今年中秋連假發生臺鐵員林─花壇間號誌故障,歷經近70小時才完成修復,經調查故障禍首為計軸器。臺鐵局先前以12億元完成全台「計軸器雙重化」工程,但卻未全面檢視系統是否符合規範,進而造成臺鐵史上拖最久的故障事故,影響396列次列車、7萬7249名旅客。
監察院九月公布的太魯閣號事故彈劾新聞稿指出,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原因之一,就是普悠瑪事故後,行政院提出的「台鐵總體檢報告」未落實改善。然而,交通部與臺鐵高層卻在未完成改善的情況下擅自解除列管事項,最終導致太魯閣號的悲劇。事實上,計軸器的問題在當年的臺鐵總體檢報告中,早已被列管為需要改善的重點事項之一,但臺鐵跟交通部早在109年便同意將其解除列管。許多專家學者表示,臺鐵體檢報告失真,半數改善項目未實質完成。
上述事件凸顯臺鐵總體檢的具體落實情形與官方宣稱的完成項目存有落差,爰此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預算,請交通部針對解除列管之項目進行持續追蹤,並偕同臺灣鐵路管理局訂出短、中、長期目標如:事故下降率、安全改善指標及稽核依據,俟交通部及臺鐵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14.112年度交通部第7目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編列2,673,000千元。惟依據監察院111年9月13日111交正0007號糾正案文表示,交通部負責全國鐵路行車安全之策劃與監督管理,鐵道局負責監理,於『臺鐵總體檢報告』144項改善事項過程,與『安全』議題有關之列管事項在未有效落實之前,卻都陸續同意解除列管,核有重大違失。並且,就臺鐵局安全績效指標項目之未達成部分,111年1月至8月行車異常事件仍達381件,雖較110年同期減少60件,略有降低,但未能低於*0.9之目標值,該局安全改革仍待提升。
爰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20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2】
提案人:陳椒華 陳素月 洪孟楷 邱臣遠
15.有鑑於按最新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第五點所載,工程管理費以各該工程之結算總價為計算標準,但不包括補償費、購地費、遷移費、水電外線補助費、營業稅、規費、法律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及規劃設計監造酬金等。是以,所見「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雖編列有工程管理費7,056千元,然對於前述各類名目之預算編列卻不見任何說明規劃,是以相關編列揭露尚有未盡,允宜改善。爰此,特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2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交通部112年度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經費編列暨當前執行進度」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3】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16.交通部112年度「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編列預算13億5700萬元,該計畫主要目標為改善軌道結構安全,辦理道岔、鋼軌等相關改善工作,然而依據臺鐵事故統計資料,今年度仍然有發生鋼軌沉陷之狀況,也發生因鋼軌抽換工程影響行車之情形,交通部應督促臺鐵局加強辦理相關工作,爰此,交通部112年度「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編列預算13億5700萬元,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就臺鐵局如何加強辦理鋼軌改善,及避免鋼軌工程影響行車之改善,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4】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17.今年九月,因受颱風外圍環流大雨影響,臺鐵平溪支線一天兩度發生石塊滑落事件,造成列車撞擊受損,所幸無人受傷。然臺鐵未確認邊坡是否穩定及有無潛在危機就通車,該處理方式被外界批評缺乏風險控管觀念與檢核標準。
有鑑於氣候變遷衝擊日益險峻,高溫及強降雨日益普遍,鐵公路系統受影響的風險不斷升高,設施調適能力之提升至關重要,也顯示氣候變遷調適計畫之制定有其必要性。
爰此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預算,請交通部及運研所邀集中央地質調查所、氣象機構及相關學術機構,針對鐵路系統之中高以上風險熱點進行剖析,並強化建立風險管理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95】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18.交通部112年度於「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編列「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357,000千元。台東918大地震造成臺鐵花東地區軌道、橋梁及站體受損,致台鐵南北往來中斷,僅能以類火車方式進行公路接駁,旅程時間拉長、轉車相對不便,對於當地居民、返鄉旅客及觀光產業造成相當大的影響。
尤其,受損最嚴重的新秀姑巒溪橋,交通部原先預估需耗時半年修復,惟經顧問公司評估後,採特殊工法推移橋樑復位,即可提前完成並通車。春節疏運在即,為保障國人返鄉、返工權益,交通部應督促臺鐵加速工程進行,期能如期如質完工。
爰提案凍結50,000千元,待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尚未通車段搶修計畫及預告期程書面報告,始得動支。【96】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魯明哲 邱臣遠
19.有鑑於行政院雖自110年度4月決議,將由政府補貼臺鐵服務性路線及小站偏鄉服務虧損,然而所見「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補貼」,其既非屬經費總數受匡列之分年期計畫,又見111年度交通部編列辦理之預算數,所和112年預算數彼此相異。如此,已致外界擔心本項補貼公共服務虧損之預算,將於未來各年度之間時而潮起、時而潮落,有欠一穩定之基準保障,且也恐將在臺鐵營運轉往公司化後於補貼上告終,損及公眾受服務之基本保障。爰此,特提案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補貼」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補貼業務執行永續性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7】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十一)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7目「營業基金」第2節「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編列150億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林俊憲 趙正宇 蔡易餘 劉櫂豪 許智傑 李昆澤 陳椒華 邱臣遠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十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部選擇藉公務預算支出,無償於112年增資桃機公司150億之政策,代表肩負輔導桃機公司改向有關其他財源透過借貸支用等方式已遭間接放棄,進而失去同時撙節公務預算,又桃機公司財務虧損受解決之兼顧。爰此,考量監督與把關民脂民膏支出之必須,爰提案減列「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數10%,並另凍結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112年度交通部增資桃園國際機場公司150億元之政策評估及外部效益分析」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8】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2.交通部於112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增資計畫」編列150億元經費,以維持桃機公司財務健全,並落實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建設之推展。經查,桃機公司因疫情影響,近三年累計虧損達113億元、舉債超過100億元,因此行政院規劃針對桃機公司增資600億元(分四年撥補),惟桃機公司營運大受影響之期間,仍傳出擴大規模於五星級飯店舉辦主管共識營,且重大工程第三航廈建置亦傳出營造廠商破產、工地崩塌等問題,財務規劃及工程執行面皆存在檢討空間。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交通部針對增資計畫提出詳細規劃並與桃機研議如何改善第三航廈工程品質提出專案報告後,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99】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蔡易餘 劉櫂豪 許智傑
3.交通部「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預算編列150億元。經查,桃園機場受疫情影響,自109年度起由盈轉虧,因此由交通部增資150億元,唯目前國門已開,允宜積極開源節流。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就桃機如何提升營運效能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00】
提案人:趙正宇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椒華 許智傑 林俊憲
4.112年度交通部第7目「營業基金」項下「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編列15,000,000千元,主要係為「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中第三航廈與第三跑道建設籌措經費,機場公司負責籌措66,079,353千元。
惟桃園機場公司連續兩年虧損已達5,000,000千元,且「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的航機架次、旅客運量、運貨量皆為2020年所做預測,歷經疫情、塞港、俄烏戰爭等諸多因素影響下,未來桃機運量皆須重新評估,桃機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之工程進度,亦尚待評估確認。同時,鑑於邊境管制措施已逐漸拓寬,應督導該公司積極提升營運效能並開源節流,以利健全財務體質。
爰提案凍結交通部第7目「營業基金」項下「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預算75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邱臣遠
(十二)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交通作業基金」項下「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編列500萬元。係撥充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辦理「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完備光纜通道支線計畫」,擴增國道5號頭城交流道至高鐵南港引道間光纜通道。經查,其主線計畫截至111年7月預算執行率為80.64%,主要因原物料上漲致標案均流標。鑑於支線計畫與主線屬性相同,應妥善規劃前置作業。
爰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交通作業基金」項下「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凍結50萬元,俟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完整計畫及改善說明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2】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邱臣遠
(十三)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編列23億9,057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淑華 邱臣遠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十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112年度交通部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項下「鹽埔漁港客貨運專區建設計畫」編列131,284千元。受疫情、缺工及營建成本上升等因素影響,總經費由269,500千元追加至368,175千元,增加36.61%,行政院主計總處並提出「請加速辦理,以避免物價持續上漲再追加經費」之意見。
爰凍結交通部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項下「鹽埔漁港客貨運專區建設計畫」1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6】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邱臣遠
2.為提供完善遊艇泊區設施,並帶動遊艇產業發展,考量近年我國民眾從事遊艇活動日益普及,交通部透過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進行遊艇產業相關設施新建、擴建及整建,惟遊艇泊位存有區域供需分布不均及部分泊區使用率偏低之情事,以高雄為例:亞灣遊艇碼頭水域泊位使用率為37%,相較鄰近嘉信22號遊艇碼頭使用率供需分布不均。為增加遊艇專屬泊區及泊位,以活絡國內遊艇產業發展,爰建請交通部整合遊艇碼頭使用狀況並配合地方政府建設相關設施,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7】
提案人: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3.112年度交通部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項下「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編列45,000千元。係配合我國親海、近海政策,並因應國人持有遊艇駕照數量成長,發展港口周邊旅遊產業鏈。惟是項計畫遊艇泊位預計僅從目前的1,138席成長至1,600席,成長數有限,對於促進我國觀光遊艇業發展,仍有待整體政策配合。同時,經查,該計畫所述,111年2月底遊艇停泊區之整體水域泊位使用率為78%,北區為91%,南區及離島為72%及31%,各泊區使用率差異極大,逾半數泊區使用率接近滿泊狀態,顯示存有區域供需分布不均及部分泊區使用率偏低之情事,應就遊艇碼頭之未來供需全盤規劃泊位配置,合理補助地方政府,提升泊區使用率。
爰凍結交通部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項下「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5,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8】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邱臣遠
4.交通部112年度預算案「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編列45,000千元。查該計畫為112年度至114年度,為期3年之新興計畫,相關單位應說明此計畫,預計架設之設備內容、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涉及地方政府或國外合作也應一併敘明相關合作內容及執行分工。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交通部就「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十四)為帶動高雄產業發展、引導產業轉型、促進產業升級,改善大高雄地區交通狀況並帶動周邊效益,交通部辦理高雄都會區輕軌運輸系統及捷運網路建設計畫,惟高雄都會區輕軌運輸及捷運系統計畫,施工進度皆落後於原定時程,爰建請交通部針對大高雄地區捷運建設進行工程進度落後或展延期程評估並妥善因應加速辦理,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3】
提案人:許智傑 蔡易餘 劉櫂豪 林俊憲 陳素月
(十五)112年度交通部第9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項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29億7,580萬元。其中,臺北捷運系統信義線向東延伸規劃報告書暨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編列1億5,000萬元,迄111年7月份止,計畫總累計執行進度預定進度70.11%,實際進度67.14%,係因地質狀況不佳潛盾機推進速度未如預期,爰請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邱臣遠
(十六)112年度交通部第9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項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29億7,580萬元。其中,高雄都會區輕軌運輸系統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計畫編列7億4,440萬元,累計預算分配執行率為92.33%,係因第一階段軌道工程有部分未完成驗收且缺失另發包由第三方改善中,第二階段工程之美術館路及大順路段前因民眾抗爭停工,迄111年7月底止計畫總累計執行進度,預定100%,實際91.92%,期程延展至114年,爰請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05】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邱臣遠
(十七)112年度交通部預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編列1億6,000萬元,計畫總經費3億3,000萬元,交通部負擔3億元,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負擔3,000萬元,期程自110至113年度,截至111年度交通部計編列1億1,000萬元。經查,該案因前置作業耗時較久,截至111年7月底,110年度科發基金補助款執行170萬元,占科發基金補助款3,000萬元之5.67%;111年至7月底交通部預算執行300萬元,占同期間分配數3,059萬4千元之9.81%,預算執行率嚴重不足。該計畫目前尚未執行,預計112年2至10月裝設800輛大型車輛。由於該計畫前期執行率過低,為讓日後計畫有效執行,爰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針對後續落實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110】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十八)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目前已進入二階段環評,預計斥資1,880億元,最快2025年動工、2030年完工,高鐵即將進入台灣東部地區。有鑑於0918花東地震導致花東地區多處道路、橋梁、鐵道受損,凸顯花蓮聯外交通嚴重不足,為了補足花東地區聯外交通。爰要求交通部及鐵道局針對高鐵延伸花東地區之可行性納入考量與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1】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九)交通部委託公路總局篩選裝設主動預警系統之試運行車輛,符合優先裝設資格計703家運輸業者、2萬1,606輛大型車輛,包括營業大貨車7,702輛、營業曳引車6,682輛及營業大客車7,222輛,預計於111至112年度共完成2,400輛大型車輛試運行。經查111年1至7月全國大型車涉入案件事故統計中,事故第一名為自用大貨車,為提升政策執行觸及率,爰建議交通部將自用大貨車納入試運行車輛,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2】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二十)有鑑於臺鐵EMU3000型城際列車於2021年12月29日投入服務,車內將增設騰雲座艙,也是民眾普遍認知的商務艙,騰雲座艙票價將為一般車廂的1.43倍到2.2倍,以台北到花蓮為例,商務票票價為796元,一般車廂則比照自強號為440元。然花東鄉親一票難求之問題已成常態,雖然EMU3000將優先投入東部幹線營運,可提升部分運量,但設置騰雲座艙將使花東民眾因買不到一般座位而被迫購買商務艙,等同變相漲票價,增加花東民眾返鄉負擔。爰要求交通部責成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騰雲座艙票價提供花東鄉親相關優惠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3】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二十一)有鑑於交通部112年度預算「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之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編列最後一年經費9,250萬元,計畫總經費6億1,870萬元,修正後期程自107至112年度,截至111年度止已編列5億2,620萬元。經查該計畫共分為4個項目,其111年1至8月預算執行率除「建置主/被動安全檢測能量」達到81.44%外、「TNCAP制度規章建立及引用國外評價結果作法」預算執行率為49.41%,「運作管理費」、「購車及測試費用」預算執行率為0。顯示預算執行不如預期,為有效執行預算,爰要求交通部針對運作管理委託服務案採購發包作業進度延遲及以TNCAP制度規章建立等經費所辦理之主、被動安全領域項目檢測能量展示活動延期辦理,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114】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二十二)有鑑於花東一票難求的問題長久以來難以被有效解決,雖然交通部透過採購新型城際列車以增加花東線鐵路運量,但相關鐵路瓶頸若一日未解,東部運量恐難以有效提升。以樹林到七堵為例,該區間為臺鐵營運最繁忙之路段,平均每日單向約有150班車通過,依照專家估算,扣除夜間養護鐵軌5個小時,其餘19小時幾乎滿載。為有效打通七堵軌道瓶頸,爰要求交通部應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針對七堵軌道擴軌或調整排班調度等方式,研議相關具體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5】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二十三)有鑑於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將於112年編竣,而交通部為持續推動TNCAP,以每年穩定執行8車型評等為目標,估計每年營運費用至少需1.2億元,但交通部表示,初步盤點前述財源方案後,尚無法達成TNCAP財源自足目標,為使消費者能參考TNCAP評等結果作為購車依據,並為因應112年計畫預算編竣,爰要求交通部針對如何籌措財源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6】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二十四)112年度交通部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6億4,400萬元辦理第14期行政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等業務,較111年度編列之3億0,874萬3千元增加3億3,525萬7千元(增幅108.59%)。主要係增加交通安全、法令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及補助地方政府改善易肇事路段、普及路口行人燈、增加補助機車駕駛訓練名額、配合宣導及規劃交通安全體驗融入公園設施等,由於預算大幅增加,為盡監督之責,爰要求交通部於預算通過後,3個月內針對預算相關措施之推動及執行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7】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二十五)112年度交通部預算「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路政管理」編列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6億0,348萬7千元,其中交通行動服務(MaaS)112年度編列跨運具交通無縫整合服務計畫2,000萬元,及暫匡列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區域性MaaS計畫推動經費5,670萬元,合計7,670萬元,UMAJI APP的設置亦包含於計畫內。經查交通部在未建置UMAJI APP第一期完整功能後便於107年10月貿然上線,但因成效不彰,導致於109年5月下架,之後交通部辦理UMAJI APP第二期計畫,於109年3月上線,109年5月下架,該計畫於111年8月9日遭監察院提出糾正。為防止公務部門濫用預算、浪費公帑!爰要求交通部針對UMAJI APP設置失敗及被監察院糾正一事進行通盤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118】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二十六)112年度交通部預算「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路政管理」編列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6億0,348萬7千元,其中交通行動服務(MaaS)112年度編列跨運具交通無縫整合服務計畫2,000萬元,及暫匡列補助地方政府進行區域性MaaS計畫推動經費5,670萬元,合計7,670萬元。經查交通部推動MaaS服務,期能打造比自己擁有車輛及使用車輛還更方便、更可靠、更經濟之交通服務,讓民眾由擁有車輛轉變為擁有交通服務,將由UMAJI APP轉型為Open API,推動方向由G2C轉型為G2B,以開發Open API方式提供民間產業介接,但實務上推動仍將面臨挑戰。為防止Open API推動重蹈UMAJI APP覆轍,爰要求交通部針對MaaS計畫進行全面總體檢,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9】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二十七)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10條:「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情形,會商有關機關,將重要風景或名勝地區,勘定範圍,劃為風景特定區;並得視其性質,專設機構經營管理之。」,第11條:「風景特定區應按其地區特性及功能,劃分為國家級、直轄市級及縣(市)級。」,觀光局可會同有關機關劃定國家風景區。左營區內之蓮池潭、見城計畫區、(建業、明德)眷村建築群所構成之自然與人文歷史景觀,不僅僅刻劃左營區的發展脈絡,更是全台歷史的縮影,爰此交通部應於2個月內邀集文化部、觀光局、高雄市政府等有關機關,評估將蓮池潭與周邊景點合併升級為國家風景區之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120】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二十八)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起受COVID-19疫情影響,客運量及收入大幅減少,日常營運已借款融通因應,111年7月底之短期借款餘額145億元,較110年底之69億元增加76億元,又須投入龐大資本支出辦理第三航廈(956.81億元)及第三跑道(374.56億元)等國家關鍵基礎設施,財務資金缺口將持續擴大;該公司預估至111年底借款將逾200億元,119年第三跑道完工時之資金缺口將達1,532億元。桃機公司資本額為248.32億元,資金缺口除規劃自行舉借外,第三航廈、第三跑道建設經費無法自償部分衍生之資金缺口830億元,期由政府增資協助,第一階段配合第三航廈完工期程,每年(112至115年)增資150億元,共計600億元,第二階段配合第三跑道完工期程視疫後運量回復情形滾動調整。交通部於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增資桃機公司150億元,至113年度以後各年增資額度,將依行政院意見,視該公司財務及政府財政狀況逐年滾動檢討。因疫情而採取之邊境管制措施於111年下半年後逐步放寬,爰此交通部應於2個月內,針對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配合防疫鬆綁之營運效率提升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1】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趙正宇 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二十九)目前南臺灣開展中之道路建設計畫,包括國道7號、岡山第二交流道、高體橋下平面道路(台39線)、高雄─屏東東西向第二快速公路、國10里港交流道延伸新威大橋、台86線延伸台3線、台61線南延接台17線等,各重大建設施工期程顯有重疊,如不妥適安排規劃,恐會造成地方交通混亂。爰此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針對南臺灣進行中之道路建設計畫,邀集有關機關研議施工之期程安排,避免造成交通壅塞,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122】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三十)111年在嘉義舉辦的國慶焰火晚會,由台灣希望創新公司主導的無人機表演,讓國人記憶猶新,但日前卻傳出該場演出所使用的無人機,其零組件皆是中國公司之產品,引發了國安疑慮。我國的無人機是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管理,相較通過核准的無人機,必須要特別注意「無人管理」的無人機。現行的無人機管制的確存在國安疑慮,軍事要塞或機敏區域可能遭受中國遙控空拍,因此政府要補足管理機制上的漏洞。爰此,為避免我國生產之無人機發生如華為手機之資安疑慮,交通部應於2個月內邀集經濟部、國防部、內政部及數位發展部等有關部會,針對民用無人機的生產、組裝與使用零件之產地等研議規範。【123】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三十一)為因應氣候變遷,全球本世紀中前必須控制升溫在攝氏1.5℃至2℃以內,促使世界各國提出2050淨零排放目標,規劃淨零轉型路徑,甚至提出邊境碳管制措施。行政院於2022年3月亦提出「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十二大戰略。台灣運輸部門排放來源主要為公路運輸,占運輸部門總排放量96.8%,國際上推動公路車輛低碳或零碳化為運輸淨零排放之首要路徑。我國亦預計於2040年達到電動車新售占比100%的目標,並將運具電動化列為十二項關鍵戰略之一。推動運具電動化,涉及整體目標期程設定、低碳運具產業發展期程規劃、基礎建設佈建、運輸系統發展及管理、運輸部門之低碳經濟發展及就業、公正轉型配套等議題,有待跨部會分工及整合,以達成目標。爰此,請交通部針對運具電動化之議題分工盤點,定期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追蹤政策及配套措施執行情形,並適時將討論成果公開,讓社會大眾能了解推動之進度。【124】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洪申翰
(三十二)為因應氣候變遷,全球本世紀中前必須控制升溫在攝氏1.5℃至2℃以內,促使世界各國提出2050淨零排放目標,行政院亦於2022年3月提出「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十二大戰略,其中包括交通部主辦之「運具電動化」戰略。為提高電動車市占率,交通部提出大客車先行之電動化目標,除訂定2030年市區公車達成全面電動化目標,亦透過專案計畫,提供業者購車、電池與充電設備經費補助。惟大客車之車種除市區公車,尚包括成人十人座以上、幼童二十五人座以上之客運車種,相關車種之電動化固然重要,但為兼顧公正轉型,應優先補助具公共利益之公車業者購置電動巴士。爰此,請交通部提出專案計畫時,研究大客車補助之車種態樣,並評估優先補助公車汰換電動巴士。【125】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洪申翰
(三十三)為因應氣候變遷,全球本世紀中前必須控制升溫在攝氏1.5℃至2℃以內,促使世界各國提出2050淨零排放目標,行政院亦於2022年3月提出「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十二大戰略,其中包括2040年電動車及電動機車市售比100%、2030年市區公車100%電動化之目標,以及由交通部主辦之「運具電動化」戰略。為加速國內電動車產業發展與電動車之推廣,交通部透過行政院跨部會平台,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研議適合本土化電動車產業的發展及使用環境,並鼓勵各部會在其所轄區域設置電動車充電樁。惟充電樁規格多元,請交通部與經濟部合作,針對如何兼顧使用者便利性及成本效益選用充電樁設置規格進行研究及評估,並供各部會參考。【126】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洪申翰
(三十四)運輸部門淨零策略,包括建構完善之公共運輸、步行與自行車等綠運輸環境,以及強化私人汽機車之使用管理,以及推行綠色運輸生活以減少運輸需求。此外,推動公路車輛低碳或零碳化為運輸淨零排放之首要路徑,近期國際淨零排放以運具電動化為重要發展趨勢。「國際交通論壇」(International Transport Forum),2021年發表「運輸展望2021」(ITF Transport Outlook 2021)提到,全球經濟發展與人口持續性成長會增加運輸需求,2050年時運輸部門的排碳可能增加16%。因此,疫情後的交通政策需要顧及經濟復甦、氣候變遷和社會公平三個面向。有關運輸減碳,地方政府是轉型推動關鍵,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的自治條例或政策,將大力加速台灣淨零轉型目標達成。惟中央政府應明確訂定低(零)碳運輸推動及管理原則,輔導指引地方交通單位規劃運輸淨零排放政策。爰請交通部針對低(零)碳運輸推動及管理之原則,訂定指引,以輔導並督促地方政府逐步推動淨零運輸策略。【127】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洪申翰
(三十五)在運輸部門減碳方面,地方政府是推動轉型的重要關鍵,國際能源總署IEA報告指出,城市是發想氣候變遷創意解方的領航者。法國巴黎藉著疫情期間,重新規劃主動運輸(active mobility)與都會空間,如用停車格與車道空間來交換臨時性的人行道拓寬,以保持行人社交距離與自行車道空間及數量。此外,台灣北中南各區交通建設與生活圈緊密,因地制宜推動跨縣市、區域的綠運輸治理策略,如捷運路網、電動輔助自行車系統、大眾運輸優惠方案等政策,對於台灣達成淨零轉型富有正面效益。爰此,請交通部評估規劃支持縣市政府跨區域治理綠運輸政策計畫經費,以鼓勵縣市政府跨區域治理運輸政策之推動。【128】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洪申翰
(三十六)近年來平台經濟蓬勃發展,提供汽車搭乘、食物外送、包裹寄送等服務之網路平台不斷推陳出新,COVID-19疫情期間,民眾高度倚賴外送平台服務,使得平台營業量大幅提升。據公路總局統計資料,110年4月份至111年,美食外送平台全國外送員人數從11萬人增加至17萬人,平台外送員及司機駕駛機車或汽車所造成之二氧化碳排放量亦持續增加。事實上,已有外送平台總部關注其所造成的碳排放量,自主提出淨零排放目標,並鼓勵參與其服務的外送員和司機改用低碳或零碳運具。運輸部門占全國排放量12%至13%,且機車造成的排放量占比有顯著上升趨勢,若要更好地掌握運輸部門之排放組成,應有需要進一步了解平台服務業造成之排放量及其排放情境。爰請交通部提出研究計畫,調查平台服務業產生之碳排放量及排放趨勢。【129】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許智傑 劉櫂豪 洪申翰
(三十七)112年度交通部預算「罰金罰鍰及怠金」項下「罰金罰鍰」編列2,200萬1千元,其主要是針對違反航業法、船員法、商港法、郵政法以及鐵路法之罰鍰收入,然該項收入110年度決算為3,712萬1千元,較原編列之1,411萬1千元差距甚大,顯示交通部針對相關法規之落實推廣尚待加強,爰此,要求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就如何督導降低違反航業法、船員法、商港法、郵政法以及鐵路法之件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之書面報告(應包括可量化之評估)。【130】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許智傑 林俊憲 劉櫂豪
(三十八)112年度交通部預算「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之「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編列9,250萬元,主要為推動建立臺灣新車安全評等制度、提供消費者購買安全車輛之參考,進而提升國內行車安全性。經查,該計畫111年度1至8月可支用預算之執行率僅74.1%,其中制度規章建立執行率僅49.4%、購車及測試費用更是全數尚未執行。該計畫自107年核定以來長年存在執行率不佳問題,例如該計畫原先預計109年撞擊測試、110年公布結果之排程便分別延宕2年。為確保本項計畫提升車輛市場資訊透明度及安全性之良善立意得以落實,故建議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執行率不佳之原因及未來年度運作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1】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許智傑 蔡易餘 劉櫂豪
(三十九)112年度交通部預算「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項下編列8.4億元,執行包含購建新臺馬輪計畫、鹽埔漁港客貨運專區建設等4項計畫。經查,上述計畫受COVID-19疫情、缺工及營建成本上漲等因素影響,造成追加經費比例高達三成且施工期程被迫展延,鑑於缺工缺料、營建成本上漲等問題影響範圍甚廣,如臺南安平跨港大橋亦因上述原因造成經費、工期雙雙增加,若未能妥善研擬因應對策恐影響地方發展規劃。故建議交通部航港局應盤點該4項地方重要交通工程,並與地方政府加強溝通,針對缺工缺料問題研擬應對措施,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以確保各項重要交通工程如期如質完工。【132】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許智傑 劉櫂豪 蔡易餘
(四十)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7及109年分別發生普悠瑪事故及太魯閣號事故,短短3年內發生兩起嚴重事故,反映出臺鐵安全環節存在極大改善空間,另鑑於臺鐵多年來財務上亦存在許多問題,在太魯閣號事故過後各界積極討論臺鐵公司化模式,經過多年推動的臺鐵公司化法案於111年5月完成三讀,並預計於113年1月掛牌。經查,臺鐵公司化條例母法三讀後,尚有15項子法需要研議,方能完善公司化規劃,為使臺鐵公司化相關規劃如期落實,故建議交通部應針對臺鐵公司化各項子法之研擬進度每2週提出報告,並將相關資訊公開揭露於交通部及臺鐵網站,在111年底前完成臺鐵公司化所有相關子法訂定,以確保整體公司化進度執行。【133】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蔡易餘
(四十一)陳秀寳委員於110年4月在交通委員會曾質詢過台61線設置休息站之議題。為了保障駕駛人之行車安全、避免過勞駕駛,長途的道路上皆有設置服務區或休息站供駕駛人休息。惟不論是國1、國3還是台61線,都有行經彰化,但是彰化這個在中部的中繼站,卻無設置任何休息站。是次質詢,公路總局評估台61線行經線西的橋下空間或周邊空間有在進行休息站設置的可行性研究。後續公路總局再回覆,因為交通委員會之決議,周邊空間屬於各縣市政府權責,要由各縣市政府來做可行性研究,線西這個部分即暫緩辦理;公路總局同時亦有回覆,目前台61線確實有在評估要設置幾個休息站,鹿港這邊就是一個參考的設置點。建請交通部提供目前台61線休息站之進度規劃以及後續預計期程。台61線為台灣最長之快速公路,北起新北八里,南至台南七股;卻僅設置雲林的口湖休息站,對於駕駛人而言是難以充分休息的。陳秀寳委員建請交通部研議在台灣的中繼站彰化鹿港,設置第一個休息站。為督促交通部辦理設置台61線休息站之相關期程與規劃,爰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4】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蔡易餘 許智傑 陳秀寳
(四十二)美港公路係為銜接台61線與國道3號和美交流道,紓解彰濱工業區之重要聯絡道路,為紓解交通壅塞,陳秀寳委員多次關切美港公路高架化之進度:1.109年5月總質詢前交通部長林佳龍爭取啟動美港公路可行性研究。2.109年12月再次總質詢追蹤,當時交通部長回覆預計110年9月可以完成期末報告。3.110年連期中報告都還沒完成,陸續詢問公路總局,進度一直落後,因此陳秀寳委員提出預算主決議,建請公路總局加快辦理可行性研究。4.110年12月底公路總局召開期中報告審查會及現場會勘,預計111年4月完成期末報告。5.到現在期末報告仍舊一延再延,陳秀寳委員自4月陸續關心至今,仍然無下文。美港公路銜接台61線與國道3號和美交流道,是彰化非常重要的聯絡道路;連接彰濱工業區到台中大肚,亦是許多民眾每天通勤需要使用的道路。美港公路車流量很大,在尖峰時段常常造成交通壅塞,而這麼多車輛塞在路上,也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及排放更多的PM2.5汙染環境,嚴重影響民眾權益。建請交通部重視彰化地方民眾的需求、聽到彰化地方民眾的心聲,為民眾打造完善的交通路網,提供民眾便利的交通設施。為督促交通部辦理美港公路高架化之相關期程,爰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5】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蔡易餘 許智傑 陳秀寳
(四十三)近年來政府機關發生數起不當運用約聘僱人員事件,多為要求其從事與原職務範疇無關之事,此況不僅嚴重減損我國政府信譽,亦有違廉能之旨。基此,交通部應定期盤點約聘僱人員之工作情況,並建立完善考察制度,以防上述情狀再度發生,並於2個月內針對「如何有效遏止濫用約聘僱人員及其考核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6】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四十四)近年來,我國機場旅運量及收入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驟減,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自109年度起由盈轉虧,目前以舉債支應營運及建設所需資金,另配合第三航廈完工期程(112-115年)期由政府每年增資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50億元,合計600億元,以因應該公司部分長期資金需求。因疫情而採取之邊境及境內管制措施已逐步放寬,交通部應督促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積極提升機場營運效能並開源節流。爰要求交通部應於2個月內,就「提升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效能及健全財務之具體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7】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四十五)我國自111年8月起陸續有行政部門網站及相關系統皆遭受資安攻擊,已成我國重大國安事件,為避免相關機敏資料遭駭客竊取、藉此散播不利我國之假訊息及癱瘓網路造成民眾生活不便,交通部及所屬單位應持續強化人員訓練、資安防護,且採購落實需符合我國資安檢核事項,並重新檢視既有資訊設備、外包廠商營運之系統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及擬訂相關資安緊急應變措施,以維護我國資訊安全。爰要求交通部應於2個月內,盤點目前所有相關系統設備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並就「資安攻擊之應處作為及整體資安防護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四十六)112年度交通部預算「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項下續編之「鹽埔漁港客貨運專區建設計畫」及「澎湖縣白沙之星交通船汰舊換新計畫」,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缺工及營建成本上漲等因素影響,追加經費逾三成並展延期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應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妥處,以利及早改善港口旅運品質及提供居民安全穩定之交通工具。爰要求交通部應於2個月內,就「疫後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缺工及營建成本上漲之具體改善方針」,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四十七)為維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財務穩定,政府近年編列預算補貼臺鐵局長年累積下來之歷史包袱與政策負擔所衍生財務虧損,包括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及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補貼。此外,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已於111年6月公布,並依條例研訂補貼臺鐵公司配合政策虧損辦法,交通部應考量政府財政負擔,就補貼範圍、計算方式及期程等事項審慎研訂,期使臺鐵公司永續經營。爰要求交通部應於2個月內,就「健全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之具體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四十八)道路照明與招牌為光害來源之一,國際暗空組織長期訴求,暗空不暗地:即減少光源逸散、提升路面照明效率。為了促進我國能源使用效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光害對環境生態與健康的影響,爰請交通部邀集國內外專家學者,針對提升交通照明效率、減少光害逸散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並編入未來預算執行,也請交通部優先針對轄下風景區之光害進行防治工作。【141】
提案人:陳椒華 陳素月 林俊憲 洪孟楷
(四十九)近日高雄居民北上陳情指出高雄捷運延伸至林園,居民陳情指出該計畫所需土地與預計徵收的土地面積不成比例,未來可能會徵收170公頃土地,危害憲法保障之人民財產權。爰請交通部督導高雄捷運計畫,涉及土地徵收部分,應召開行政聽證釐清開發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不可替代性,避免日後社會對立,促進捷運開發進度。【142】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五十)道路建設經常會造成生物棲地切割,導致生物遭受路殺或是難以至海邊釋幼產卵等情形。與巨額道路建設預算相較,改善道路設計、增加遷徙廊道所需的經費甚少,以屏鵝公路頗受爭議的綠美化工程預算6億元為例,已足夠興建各項廊道設施協助墾丁陸蟹減少路殺,並且以陸蟹生態為社區帶來生態旅遊資源。爰請交通部與保育單位、學術單位、民間團體合作,針對交通部主管與補助地方政府之道路建設進行生物熱點調查,交通部主管道路建設,編入年度預算進行改善。並將盤點情形、執行成果於交通部所屬機關網站公告。另補助地方道路建設部分,亦於審議地方政府提出之道路改善計畫時建議地方政府將相關措施納入推動。【143】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五十一)宜蘭、花蓮、台東、屏東部分地區盛行沙灘車遊憩活動,然沙灘車產業造成生態環境傷害,帶來空污及噪音,讓想親近海邊的遊客卻步。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公告「禁止從事沙灘車遊憩活動」,並專案取締龍磐草原沙灘車活動之業者及遊客。另現行發展觀光條例與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均無沙灘車之相關規範,地方政府相關單位沒有法源依據,難以公告禁止或處罰。爰此,請交通部協同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共同勘定轄內適合沙灘車活動之範圍,避開生態敏感區或危險陡坡,因地制宜進行必要之管理。並邀集專家學者及地方政府相關單位,訂定適合地方之管理規範,以促進觀光遊憩產業的正向發展。同時協助地方政府,輔導業者擬訂緊急救護救援計畫,並針對業者及遊客實施相關生態及安全教育,強化業者自主管理,以營造安心遊憩環境。並於4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以上各項執行進度及書面報告。【14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五十二)外送員交通違規及事故逐年攀升,110年外送員交通違規案件計5萬1,703件,較109年4萬9,721件增加1,982件,約上升3.99%。而110年外送員涉入的交通事故計有1萬1,799件,較109年9,339件增加2,460件,約26.34%,顯見日益增多的外送員及相關交通違規與事故需要研議相關管理措施。爰此,請交通部持續加強食品外送業相關監理作為,並研議訂定機車運送貨物基本運價的可行性,以確保外送員獲取合理報酬,避免發生超速搶快違規行為。同時於3個月內研議制度面及執行面改進措施,以強化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降低外送員發生交通事故及違規風險,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5】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五十三)交通部宣布2030年市區公車將全面電動化,惟計程車亦為公共運輸工具,計畫中卻未見計程車電動化之相關計畫擬定。有鑑於計程車選用之車種與一般民眾選用車種相貼近,擬定計程車電動化有助於加速2040年國內新售車輛全面電動化之目標,亦能作為四輪車輛電動化、充電樁等基礎設施之前導,帶動民眾汰購電動車意願。爰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如何推行計程車電動化提出計畫期程與書面報告。【146】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邱臣遠
(五十四)依據道安會報統計,我國道交事故致行人死傷人數,自106年有逐年上升之趨勢,110年數字雖降回107年水準,惟係疫情影響民眾外出所致之回降情形,並未反映真實狀況。據道安會報統計110年全年死傷人數為15,999人,111年1至6月死傷人數為8,296人,較110年同期增加199人,再度呈現增加惡化情形。根據第13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行人安全」為六大工作重點之一,為行人提供安全道路設施亦為道安實施策略之一。惟因國內駕駛人長期忽略路口禮讓行人之規定,致使行人需一再確定汽機車動向才能放心穿越馬路。另查內政部警政署內部規定《強化行人路權執法計畫》:「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於車輛前方三公尺範圍內有行人穿越時,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即為未禮讓行人。」核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相左,顯示警政署並未確實執法。爰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就「路口行人安全之情形」提出精進改善書面報告。【147】
提案人:陳椒華 陳素月 洪孟楷 邱臣遠
(五十五)有鑑於我國北部地區內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及基隆市基層多有豐沛的民意呼聲,喊話政府應從當前「雙北公共運輸定期票1280元」之既定基礎,再推動含括桃園市與基隆市在內,加納運輸工具臺鐵、機場捷運、國道客運與YouBike等服務的票價整合作業,藉以達到區域生活便利化、平價且服務範圍廣泛,以及交通永續發展等多贏目的。是以所見,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雖已藉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6次院會備詢時,除親口表達中央配合的態度外,還允諾將責成交通部提出優待的方案,並透過補助方式,鼓勵地方政府大力推動。然而,考量交通部在執行上的進度期程沒說清楚,且中央預估將支出35億元經費來源也令外界猜不透,實在使人顧慮北北基桃票價整合機制,中央其實無心推動。爰此,特要求交通部限期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對地方政府財務補助方案規劃書面報告。【148】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五十六)有鑑於交通部雖藉官網辦理政府資訊公開作業,且將自身法定預算、決算以及基金編列等資訊對外揭露,然而考量諸多民眾依然有感不便,仍在茫茫交通部官網中及所屬各分頁中難以尋得所欲資訊,更甚衍生主管機關似有意把公開揭露資訊,再變相隱藏官網其中之不佳觀感。爰此,特要求交通部限期於1個月內辦理公務官方網站介面及資訊揭露優化作業,並強化瀏覽指引,嗣後限期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9】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五十七)有鑑於淡北道路建設經費,歷經在地鄉親引頸期盼,以及地方政府與民意代表大力爭取後,終於在111年8月受行政院核定。考量該條道路是一條北臺灣在醫療救命、通勤通學、產業發展等,皆相當重要的道路,是以在品質與安全第一前提下,如有任何行政作業的延宕,都將使民眾承受莫大生活改善延遲。爰要求交通部最速辦理一切行政作業,使淡北道路儘速開始施作,並另限期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淡北道路建設效能管理考核規劃與預計績效」書面報告。【150】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五十八)有鑑於我國中央政府於111年4月提出之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中,藉執行成效摘要內容中,揭露我方刻正積極落實UNCAC第10條之規範擴大開放各類交通及氣象等資訊。然而,所觀我國交通部卻未具體規劃相關資訊之擴大開放目標與期程,恐致對國際評鑑作業上光說一套,但實際卻是另外做一套不佳觀感。爰要求交通部,限期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交通部配合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具體作為及執行規劃」書面報告。【151】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五十九)有鑑於我國民眾對道路使用的權利意識越漸提升,考量其背後具備有交通部辦理宣導與推廣成效所致,是以所認交通部對促使民眾認識各類法定交通違規樣態,在其標準解釋與推廣認知作業上,應當更積極辦理。爰此,特要求交通部限期於1年內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行為樣態例示建置作業」,藉以推廣交通守法觀念之同時,更兼顧對交通執法之無謂疑義有所避免。【152】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六十)有鑑於交通部為加強全國道路交通安全事務之協調、監督及推動,雖設置任務編組─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然按其設置要點第4點所規範,除各相關機關代表之外,僅賦予主任委員就有關專家聘兼擔任委員之依據。是以參照諸如行政院多有中央依法或依任務之任務編組,或其他中央機關任務編組中,皆包含有邀請對於民間主要團體代表任民間委員,藉以提升民間參與之際,更在公私協力原則下更有效汲取來自社會之意見。爰此,特要求交通部限期於6個月內研議修正「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設置要點」評估是否得增加民間團體代表委員。【153】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六十一)有鑑於為建構友善停車環境,立法院日前已於111年11月三讀通過,有關弱勢身分或具婦幼保障身分者等,如身心障礙者、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所得於優先車位及專用停車位受法定權益事項。然而,考量有關實際之施行,將牽涉到所在地方之交通單位、工務單位、業者方、執法方、各類停車場域以及諸多使用停車服務之民眾等。是以中央機關交通部實有必要再加以宣導,藉各不同之情境導引如遇有各違規情況時民眾可如何應處等。爰此,特要求交通部限期於1個月內啟動辦理作業,嗣後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落實規劃書面報告。【154】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六十二)按最新交通部公布之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共計發生35萬6,779件事故、造成2,990人死亡及47萬4,376人受傷,該數據一併與我國交通安全實際環境,再受各界抨擊,且甚至受國際間他國之內部宣導,提醒為來台應注意之人身安全保護事項。是以考量我國交通安全環境之打造,應有一總體之即時成果,所供於行政機關參照並且發揮督促效果。爰此,特要求交通部應自112年度起持續辦理具專業且公正,每年一期之「民眾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感受程度調查」,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55】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六十三)有鑑於111年度已然浮現缺工、缺料之國家各重要建設工程挑戰趨勢,是以交通部辦理112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以及偏遠地區交通建設計畫之際,將如何於當年度透過有關工程管理措施克服該等問題,又如何避免於執行期間遭逢困難,允宜儘速妥適對外周知,藉以落實進度順利以及安全有保障之目標。爰此,特要求交通部限期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交通部112年度辦理『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偏遠地區交通建設計畫』執行進度檢討及策進作為」書面報告。【156】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11月30日(星期三)
邀請交通部部長就「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轉投資單位之營運績效、升級轉型及多元創新服務」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本日會議專題報告與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會計處處長張信一、觀光局局長張錫聰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宏謀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陳椒華、許智傑、李昆澤、趙正宇、劉世芳、林俊憲、傅崐萁、劉櫂豪、陳素月、林德福、游毓蘭、李貴敏、邱顯智、陳明文、魯明哲、張其祿及蔡易餘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許淑華、楊瓊瓔及呂玉玲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112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2月9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收件。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有關臺鐵月台有身障旅客因設計動線不良致旅客掉落,已有至少5起事件,請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供軟、硬體改善方案,以解決頻頻受到外界批評之議。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趙正宇
12月1日(星期四)
報 告 事 項
一、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5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獎補助費」項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八)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項下增列辦理通訊傳播基礎建設數位轉型暨法制革新計畫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決定:第(一)案至第(五)案,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交通部、經濟部、教育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我國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發展現況、監理機制、未來願景及運用、事故調查及處理等相關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就「新聞媒體報導選舉票數應遵循之專業性、公正性暨認定有無違規之權責釐清」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單位預算。
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四、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五、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2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第2目「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九)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本日會議專題報告與討論事項合併詢答,由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宏智及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秘書莊國祥報告後,計有委員洪孟楷、劉櫂豪、趙正宇、劉世芳、陳椒華、李昆澤、林俊憲、陳素月、鍾佳濱、蔡易餘、李貴敏、許智傑、魯明哲、游毓蘭及楊瓊瓔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秘書莊國祥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蘇巧慧、傅崐萁及許淑華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四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2月9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討論事項第五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通過臨時提案3項:
一、有鑑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是當前衛星廣播電視法定之程序,且該程序事涉審查決議結果甚深。因此,過往對於當中委員姓名採以不遮蔽方式,再提供出諮詢會議委員評分表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七名委員審議,更曾有過將諮詢會議委員評分表提供予民間申請人知悉。
是以,為維持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公開透明及公正之重要性,並避免諮詢會議運作情況及評分結果淪為社會公眾所不得知悉之內容,特要求爾後對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之委員名單、各次諮詢會議之決議皆應依法揭露,並於限期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趙正宇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甫自110年3月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將內容中規範之各案件原定處理期限,再藉該次修正延長之。然而鑑於後續運作上,仍不時有主管機關行政效率低落,違反自訂處理期限等多件情形傳出外,更甚還有衛星廣播事業之負責人變更案件處理已達1年半之情況。爰此,為強化行政效率,保障人民權益,並監督主管機關落實自訂之行政規則,特要求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中第37項各類處理期限再予修正縮短,並落實延宕處理案件之人事懲處以及對外揭露作業,且需於限期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趙正宇
三、有鑑於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運作中,對於廣播衛星事業之申設、評鑑及換照程序中,設置有「衛星廣播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換照諮詢會議(即初審會議)」,以及所屬委員會議等審查機制。
然考量該審查機制公正、中立且依法運作之必要,所認主管機關爾後務必不得濫用行政指導之行使,用以對衛星廣播事業施加衛星廣播電視法未授權監理事項如網路內容,或是將電視節目內容延伸解讀為包含網路及新媒體,或要求民間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公佈參與公務機關標案等資訊,以及不得將行政指導相關文件提報「衛星廣播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換照諮詢會議(即初審會議)」,以及所屬委員會議審查。爰此,特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趙正宇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三、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主席:本日進行的是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預算詢答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之處理。
接下來請交通部部長、氣象局局長及運研所所長三位上台報告,總共時間12分鐘,這是總共的時間,不是個別12分鐘。先請交通部王部長報告。
王部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報告中央氣象局跟運輸研究所112年施政計畫跟預算編列的情形。中央氣象局主要涵蓋氣象、海象、地震三大領域;運輸研究所是本部重要的智庫跟前瞻創新研究的機關,以下我就請中央氣象局鄭局長及運研所林所長跟各位做一個報告。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氣象局鄭局長報告。
鄭局長明典: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先進,大家好。今天應邀報告中央氣象局110年度及111年度截至10月底預算執行情形、11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預算編列情形及預期施政績效,向貴委員會報告。110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歲入共編列2,897萬元,決算數為3,015萬6,000元;歲出預算共編列22億2,152萬元,決算數為21億9,774萬元。
11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包含四個主要方向:第一、強化氣象觀測;第二、加強預報技術發展,建置預報作業輔助系統;第三、強化地震測報效能;第四、加強氣象服務與推廣氣象防災教育,細節內容請參閱書面報告。
11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如下:歲入預算部分,112年度歲入預算數為2,997萬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2,897萬元增列100萬元。歲出部分預算數為19億6,201萬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21億2,863萬元,減列1億6,661萬7,000元。各業務計畫編列情形如下:氣象科技研究發展較上年度增列1,963萬元,主要係新增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擴散預警及安全評估應對計畫。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較上年度減列465萬元,應用氣象較上年度增列46萬元,強化災防服務及環境監測較上年度減列1,761萬元。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較上年度減列176萬元。一般行政較上年度增列4,125萬元。
預期施政績效:一、氣象衛星資料環境監測服務計畫,這部分比較技術面,主要成果將用於即時天氣預報及颱風強度預報。二、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最重要的績效將會放在精進強震預警能力,作業時間由現行的10秒縮短到7秒為目標。三、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建置計畫,今年有三項主要的工作要做:(一)申請與取得海纜預定鋪設路線之調查許可;(二)進行海纜鋪設路線調查;(三)完整海纜鋪設路線調查成果報告。四、飛機投落送觀測,我們會繼續執行延續性計畫。五、妥善運作資料浮標站。六、氣象資訊之智慧化應用,這部分是配合政府資料開放以及歷史紀錄的數位化。七、智慧海象環境災防服務,這部分是要加強精進海域的監測,建置區域海氣耦合預報模式、整合海氣象監測、預報與電子海圖等等。八、海氣象交通決策資訊基礎建設計畫。九、氣象創新數位服務。十、建構無縫隙氣象服務價值鏈。十一、國家海域法放射性物質擴散預警及安全評估應對計畫,這部分是比較新的。為本局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合作之新興科技計畫,本局執行其中的海域放射性物質排放事件例行化預報及異常排放示警處理研究子計畫。十二、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這部分在即時天氣預報上是關注的重點,未來我們新的想法是要在金門、馬祖設雷達站,現在在進行評估。
臺灣常有氣象與地震災害,加上氣候變遷的影響越來越明顯,因此氣象與地震資訊的掌握,對我國災防作業及民眾日常生活應用方面皆極為重要。以上本局112年度預算盼請各位委員給予支持並賜指教,謝謝各位。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報告。
林所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及先生。以下分別就運研所110年度以及今年度截至10月份止預算執行情形、11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預算編列情形以及預期施政績效,提出簡要報告。
110年度歲入的執行率是71.31%,主要是受疫情影響租金收入減少所致。110年度歲出執行率是96.11%。今年度截至10月止歲入執行率是101.56%;歲出執行率是94.36%,預計年度終了可達成預算執行進度。
有關明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包括:一、辦理東臺區域運輸規劃、精進相關計畫評估與審議工具,以健全整體運輸系統發展。二、掌握國際海空運發展趨勢,運用大數據分析,促進海空運產業發展。另外也會持續開發各項先進安全管理技術並推展至實務應用。四、公共運輸方面會持續優化運輸經營環境。五、整合智慧運輸服務,推動無人機在交通領域的創新應用。六、精進運輸部門淨零排放策略規劃與減碳效益評估方法的研究,營造潔淨運輸環境及提升公路系統之韌性。七、在港灣部分會精進商港海氣象即時觀測與模擬技術,落實設施維護管理機制與智慧環境監測。
112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的重點,112年度歲入預算編列234萬9,000元,較上年度增列設置屋頂太陽光電系統回饋金5萬元。歲出部分編列4億1,896萬9,000元,各業務計畫編列預算情形:一、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編列9,500萬元,係辦理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運輸部門深度減碳與調適研究計畫、無人機於交通領域創新應用之整合測試計畫等研究所需經費。二、一般行政:編列2億2,526萬5,000元,主要辦理本所人員及行政工作維持費。三、運輸研究業務:編列6,363萬4,000元,辦理人本交通運輸研究發展計畫,以及其他基礎運輸研究業務所需經費。四、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3,487萬元,主要辦理本所中央空調系統汰換工程,以及港研中心第二試驗廠棚結構安全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所需經費。五、第一預備金20萬元,與上年度相同。
在預期施政績效部分:一、完成東臺區域運輸需求模式及供需預測分析,同時持續維運及優化相關的運輸規劃支援系統,促進運輸系統的均衡發展。二、在強化海空運輸部分,會持續更新維護海空運資料庫,並且運用大數據技術,提出海空運輸重大議題分析報告,同時研發國際機場空側容量的評估軟體,以及建立擴大航港數據源蒐集及數據解析能力的機制,強化航運的整體競爭力。三、持續發展影像辨識於路口交通衝突分析跟駕駛人異常行為分析,精進安全改善設計範例,並且輔導推廣第一線人員之實務應用,以提升整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能量。四、在公共運輸發展部分,持續協助交通部推動「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及「區域運輸發展研究中心服務升級2.0計畫」,根據公共運輸的發展,落實人本交通服務。五、在智慧運輸部分,會完成智慧交通數位神經中樞系統的概念性驗證及實作,同時提升緊急車輛智慧優先號誌控制的功能發展,也會建構我國在人工智慧號誌控制的實力,以提升都市路網整體運輸的效率跟交通安全。在無人機部分會完成偏鄉無人機的物流運送基礎設施的規劃建置,及服務模式的測試跟驗證,精進整個運輸科技及無人機在交通領域的創新應用。六、在節能減碳部分,提升運輸部門深度減碳的能量,以及強化公路系統整個因應氣候變遷的調適能力。七、在海陸運輸設施防災部分,會持續發展海岸公路及防波堤越波判釋技術研發,以及橋梁基礎保護工法的研究,同時會精進海象模擬技術,優化港灣環境資訊平臺,及強化港灣構造物的維護管理與智慧環境的監測,以提升海空運輸設施防災能力,維護臺灣海域船舶航行的安全及港區營運發展。
運研所112年度預算已衡酌各項計畫的優先緩急、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配合施政需要妥適編列,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先作以下宣告:因為詢答結束以後還要進行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處理,所以出席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委員發言登記在10時30分截止,各委員如果有提案,請於上午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暫定10時30分休息5分鐘。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9時19分)部長早,微型電動自行車在11月30日正式要求投保掛牌,還有2年的宣導期,2年之後才會正式開罰。請教部長知不知道國內的微型電動自行車大概有幾輛?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現在掛牌大概有45萬輛,也就是現在使用中大概有45萬輛。
李委員昆澤:號稱45萬輛,這是官方的統計,其實不只,微型電動自行車有50萬輛以上,但是我們現在要求它投保掛牌,我看這幾天相關處理的流程跟狀況,我覺得流程很複雜,而且宣導也不足,你們對掛牌投保的實際狀況掌握的情形如何?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王部長國材:目前是有一些基本的狀況,新車掛牌就直接處理了,舊車部分要準備身分證、出廠證明、強制保險等,目前到現在為止總共有1,622輛……
李委員昆澤:我簡單跟你說明一下相關的流程。第一,所要準備的文件包括車輛的來歷證明,要有出廠的證明或是海關進口的完稅證明。第二,國內經銷商大概有178家,只有準備文件完整之後才能進行投保,有14間保險公司可以投保,完成領牌之後,保險就是從領牌日開始計算。第三、要查核掛牌,投保之後要到監理機關,或者是申請到點服務,因為微型電動自行車有電池續航力的問題,或是為了讓民眾更方便辦理掛牌的程序,可以到仲介公司、工業區或是地方的鄉鎮區公所或是公司,只要有30輛以上微型電動自行車就可以申請定點服務。另外,申請掛牌必須還要進行車輛的查核,看有沒有違規,合格之後才會發牌發照,如果車輛有違規要限期改善,改善之後才會發牌掛牌。第四才是完成程序,掛牌完成,保險開始計算。這是目前的處理程序,流程很複雜,我要提醒部長,應該要加強辦理的情形,我看公路總局的統計資料,11月30日到12月2日總共掛牌1,778件,不合格有201件,不合格的比例有67.82%是來歷憑證的問題,就是找不到原廠文件或是海關免稅證明;另外還有改車,包括調整速限、燈光或是自行車尺寸等相關設備,這部分占23%。前3天(11月30日到12月2日)舊車的不合格比例達到12%。司長有瞭解這部分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褔山: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是有瞭解,另外也跟委員報告,大概有兩個課題,有關委員提示來歷證明的部分,確實有些早期的車廠,如果現在已經歇業或是已經關廠,對於這部分我們有結合協會,提供178處經銷商的點來協助。
李委員昆澤:司長,我要提醒你,現在我們看這些流程來檢討其中的問題,主要是民眾找不到或遺失車輛的來歷證明,因為年代久遠而找不到文件。當初民眾買微型電動自行車的時候,可能大家不太會保存原廠證明,因為不是買電視機或手機,像這種大家都不太會留,所以要有這種車輛的來源證明是很困難的。第二,民眾也反映投保領牌有一個空窗期。因為投保之後必須要完成領牌跟掛牌,保險才能生效,這會產生空窗期,車輛如果在這個空窗期上路,發生事故時雖然是在保的狀況,但是保險是不會給付的。第三,是服務可近性的問題。剛才我提到這些電動車有電池續航力的問題,考量微型電動自行車的電池續航力或是申辦程序要到監理機關辦理,麻煩、比較遠,可能無法到監理機關申請相關牌照的程序,這個你們有注意到嗎?
林司長福山:確實在11月30日生效之後,上禮拜3天的實務作業上可能有委員所提到的部分,這個部分我會請公總再找業者跟進,把這些問題……
李委員昆澤:我要提醒部長,第一,針對遺失車輛的來源證明,目前有178家經銷商,要確保這些經銷商的服務量能足夠。第二,服務可近性的問題,即電動車的續航力,目前申請要達到30輛以上才會派員到指定的地點服務,例如經銷商、移工的仲介公司、鄉鎮區公所、工業區或者是里民活動中心等等,部長要注意、考量偏遠地區民眾的服務,要滾動調整相關標準,加強其量能,不然我認為超過50萬輛以上的微型電動自行車在兩年內要完成投保掛牌有相當的困難。另外,我們的宣導也不足,除了流程複雜,宣導也不足,因為有很多的移工、長輩、社區或地方的民眾、媽媽等等,使用電動自行車的比率非常高,你們在相關程序必須簡化、宣導必須加強。部長,讓你說明一下。
王部長國材:我再確認數字,事實上總數大概65萬輛,使用中……
李委員昆澤:從45萬又變到65萬?
王部長國材:使用中的是45萬輛,這個是監理單位的統計。我想就近的比如移工或是一些里民活動中心,我們派員去協助,這件事情我想也可以彈性調整,比如有的地方是剛好25輛,也不要說25輛就不去,這部分我請公總……
李委員昆澤:部長,明確一點,現在是30輛才有定點服務,能不能調整到15輛?
王部長國材:這個我想就因地制宜,我覺得……
李委員昆澤:偏遠地區要不要加強?偏遠地區要湊到20輛、30輛都很困難。
王部長國材:偏遠地區我覺得要個案處理。
李委員昆澤:個案處理?
王部長國材:是。
李委員昆澤:幾輛車才算個案?要明確一點。
王部長國材:我覺得可以比30輛低,數量不一定,比如十幾輛,但是……
李委員昆澤:偏遠地區有一個定義、一個標準,然後10輛以下就可以去做相關處理,這部分請路政司督促公路總局的相關單位,在一個禮拜內訂出相關標準。
王部長國材:好,這個我們處理。
李委員昆澤:另外,請教鄭局長,為了偵測地震,我們的國家級警報當然要先有海底電纜,過去我們所稱的媽祖計畫,就是從臺灣的東北,沿著東岸接到屏東枋山,因為臺灣地震有七成以上都是在東部海域。之前我跟氣象局共同討論,要向南延伸馬尼拉,往菲律賓呂宋島方向向南再延800公里的海底電纜,也謝謝交通部的支持。但是我要提醒局長,向南延伸電纜對我們非常重要,因為馬尼拉海溝的災害性地震若引發強烈的地震跟海嘯,它可以為臺灣西南部沿海地區提供10至20秒以上的預警時間,而且海嘯發生時可以提早30分鐘至60分鐘以上的預警時間,但是我們的工程一再延誤,因為相關的廠商無法投標、流標,或是投標金額超出預算,請局長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氣象局鄭局長說明。
鄭局長明典:報告委員,主要還是疫情影響,成本增加太多,我們已經報修訂計畫,應該可以執行。
李委員昆澤:部長,這個要加強督促,因為地震頻繁,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是很重要的議題,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謝謝。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9時30分)部長,剛剛本席進來聽到有媒體在採訪你,又再問內閣改組,你又再次回答說來去隨緣,一直被問到這樣的問題,會不會覺得很煩?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也不會煩,因為大家很關心這個課題,我覺得……
洪委員孟楷:大家很關心這個課題,難道離開定了嗎?
王部長國材:沒有……
洪委員孟楷:還是有人想要這個位置,所以對你這個有專業的人也持續放話要你好自為之,還是怎麼樣?會嗎?
王部長國材:因為都沒有通知,都是報紙在報導。
洪委員孟楷:對,也沒有上面的長官找你談過這樣的話題?
王部長國材:都沒有。
洪委員孟楷:但你有沒有看到,一樣是部長,徐國勇部長已經請辭了,剛剛快報是講行政院證實,他說是身體健康因素,也有人講說他可能很不滿,還是他可能另有高就,部長你怎麼看?
王部長國材:徐部長表現也是很優異,因為我也是看報紙,如果他有生涯規劃,我尊重他個人的決定,但是府院要不要同意可能是另外一回事。
洪委員孟楷:我覺得最重點的其實是在於九合一選舉的結果,到底你認不認為這個責任在你身上?如果認為責任在你身上,請辭或者是被換掉也合理,但如果不在你身上的話,請辭或被換掉,也只是換另外一個人來接你這個位置,好像是幫人家升官發財。
王部長國材:我想這也不是我個人決定的,我一直講,在這個位子我就做好每一天的事情,要推什麼政策就把它做好。
洪委員孟楷:當然。
王部長國材:他的決定我沒辦法去說任何理由。
洪委員孟楷:這一點就是我們在講的,因為等一下我們會開始討論明年的總預算,剛剛本席也聽到你禮拜四沒有辦法過來,沒有關係,我們好好討論,這個我可以接受,但重點是我很怕我這個會期跟你討論完預算之後,下個會期執行的人不是你,那到底你現在承諾的有沒有效?
還有,我們也呼籲民進黨政府,民意已經在上個禮拜的九合一選舉做了決定,民眾用5G的速度告訴你,現在不滿意民進黨政府的施政,你們還要用撥接的方式回應民意,現在不處理,一個月不處理,要等到農曆過年前才要處理,那就是兩個月後。民眾用5G的速度反映民意,結果你們用撥接的方式回應民意,根本就不是活在同一個時空。
我再請教部長,最近華航工會、中鋼通運工會及中華電信工會,幾個工會都在11月時有一些抗議,有些到交通部,有些到中華電信,有沒有掌握抗議的狀況?
王部長國材:有。華航主要是希望能進駐第三航廈,我這邊已經談過,過去的確有一個聯盟一個航廈的方案,但是後來又覺得可能要看轉運量,比如現在北美到臺灣,臺灣到東北亞跟東南亞,一年大概有2,000萬旅次。我知道桃機公司也有一個方案,就是以轉機量,轉機量就不限航空公司,有飛北美、東南亞、東北亞,除了直接的旅次以外就是轉機的旅次。
洪委員孟楷:沒關係,部長,因為這三個工會抗議的事項都不一樣。
王部長國材:對。
洪委員孟楷:本席只是想確認就你們現在掌握的狀況,後續你們要做什麼樣的因應?
王部長國材:中華電信的企業工會則是在調薪,它調薪的想法是,今年是4%的調薪,但是它表現很優異,應該補一些差額給它啦!這部分我會請中華電信可以研究一下,我想過去比照公務人員的4%,但是它是一個上市公司,然後表現又這麼優異,我是覺得可以脫離4%的限制。
洪委員孟楷:有可能?有這樣的討論?
王部長國材:我覺得這真的是企業的……
洪委員孟楷:我想確認一下,今年年底以前有辦法讓這三個工會都有足夠的溝通,至少有一些成果,可以嗎?不要讓大家每天都看到交通部前面,或是交通相關部門前面都在抗議。
王部長國材:這個部分事實上已經在處理中。
洪委員孟楷:好。請教運研所所長,之前國道1號汐止路段邊坡滑落,你也承諾一個月內會有監視器數量跟位置的檢討報告,我們看到這一次所謂的A級、B級、C級分級方案是運研所2020年提出來的邊坡安全評估跟分級準則,這次汐止路段其實是C級,它不是A級也不是B級,所以我們想要請教,到底現在針對邊坡安全評估跟分級準則有沒有要檢討或是調整的必要?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繼國:報告委員,可能我們再查證一下,因為這個準則你說是2020年運研所訂的,這個部分應該可能……
洪委員孟楷:不是你們訂的嗎?
王部長國材:這部分我來回應一下。
洪委員孟楷:是,部長請說。
王部長國材:公路、鐵路大概也是按照A、B、C、D這樣的分級,現在重點是C級邊坡會變成B級或A級,重點在這裡,因為可能過去在做……
洪委員孟楷:有可能那時候檢查是C,但是因為天雨路滑或是什麼情況改變,使得它有可能悄悄變成B或A了,但是你們沒有再次檢查,所以沒有檢查到?
王部長國材:所以我的看法是這個準則應該是還好,現在是重新分類這件事情,比如準則不變,某天……
洪委員孟楷:你們再全部盤點一次?
王部長國材:我們現在對於C級也在做總體檢,像汐止路段現在就變成A級。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全國可以再……
王部長國材:半年,上次有回應交通委員會,公總跟高速公路局對於C級邊坡會重新做一個分類檢討。
洪委員孟楷:看C級有沒有變化,變成B級、A級,要加強監督或管理?
王部長國材:對,的確C級剛好在邊緣,A、B都要處理,D是完全沒有問題,所以我們覺得C級的總體檢就是六個月內,上次有回應交委會,然後總體檢中也會讓它再歸類一次。
洪委員孟楷:好,請儘速完成這個報告。最後我想確認一下,之前我們一直討論很多1200或1280定期票部分,其實我們也看到運研所的施政重點在於優化公共運輸,所以除了補助預算,之前你講明年是先編列2億元左右的申請票證整合之預算……
王部長國材:建置費用。
洪委員孟楷:後年才有可能編列這26億元嘛!
王部長國材:對。
洪委員孟楷:運研所能不能針對公共運輸部分來做研究跟評估?什麼樣的政策才真的可長可久?或是票價部分,因為部長上次也鬆口了,也有可能朝加價購的方式,是不是?
王部長國材:就是地方政府,我是覺得……
洪委員孟楷:我們能不能有一個比較公正或比較專業的單位提出到底什麼樣的範圍、什麼樣的電子票證,然後整合多少票價是大家認同的,也是合理的,甚至是可以經營得下去的?
王部長國材:我跟委員報告,因為公共運輸政策需要因地制宜,北部北北基桃的公共運輸使用率很高,所以他們推出像1200……
洪委員孟楷:1280。
王部長國材:對,1200或1280,但是別的地方公共運輸不發達,它是否要用月票制度,我想這部分可能要因地制宜,沒辦法統一,各地方政府因為現在……
洪委員孟楷:但是部長,容許我提醒你,如果你明年要做定期票證的建置費用,假設所有縣市全都報出來,你的審核標準是什麼?是大家雨露均霑,都有?所以我才會想是否能夠針對這個部分,哪一個地方適合做定期票、哪一個地方不適合?不是你說了算、不是我說了算,我很怕到時候變成肉桶法案,就是又比各國會的席次,大家來比大小聲,然後每個縣市都想要爭取到,是不是?
王部長國材:我初步看這件事,比如臺北都會區的通勤量很大,但在花東,可能是假日的觀光旅次比較重要,或許假日的公共運輸提升會變成是它的重點,而不是在通勤,所以我覺得要因地制宜是這個原因。
洪委員孟楷:我在新北市,當然我為新北市民爭取,但我也不會因為這樣而否定其他縣市的爭取,我的意思是說,當所有縣市都提出申請、都要做的時候,因為看到中央有一筆錢,蘇貞昌院長拍板定案說都來做,到時候會不會又變成是一個大撒幣政策,沒有公平性,或者讓它是可以長治久安的作法。
王部長國材:如果它沒辦法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我們就不會同意,所以它的重點是要說服交通部這樣可以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還會再審查?
王部長國材:會,要審查,而且因地制宜,我覺得每個地方不會都是1280,因為它也要出一半的錢,是否一定要1200或1280,他們自己也要衡量一下。
洪委員孟楷:你們的標準是否應該也要訂出來?
王部長國材:訂定標準的確很困難,因為每個地方的公共運輸條件不一樣,依我的感覺,比如花東、苗栗以觀光為主的地方,可以提出假日公共運輸的提升方案,比如這個方案……
洪委員孟楷:部長,方案你們研擬,我只是請教什麼時候?明年馬上就到了,什麼時候會開始接受各縣市政府針對1280定期票的申請?
王部長國材:我們覺得明年1月1日他們就可以提了。
洪委員孟楷:1月1日就可以提?
王部長國材:就開始提了。
洪委員孟楷:但你們辦法是什麼?你總要先跟各縣市講辦法啊!你騙我沒做過縣市的局處長嗎?一定是中央部會給公文請大家可以開始,你的辦法出來,然後你們針對哪一些項目,他們才提啊!
王部長國材:我們會有大原則,我真的很希望地方有一些創意,但是它的目標就是公共運輸使用率的提升……
洪委員孟楷:你們的辦法什麼時候會出來給各縣市?然後什麼時候開始收案?
王部長國材:這個月底。
洪委員孟楷:這個月底會有辦法出來,然後各縣市明年1月1日開始可以送案?
王部長國材:它可能是一個申請的原則,因為……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開始審查?
王部長國材:明年1月1日,它送進來……
洪委員孟楷:你沒有等到全部送進來?是先送先審嗎?還是你預算很多?不可能啊!照理講你們是一筆預算,然後大家送進來你們才有審查會議,找專家學者討論,看哪一個縣市補多、哪一個補少啊!
王部長國材:我們請它在申請原則裡面訂定。
主席:會後請用書面回答洪委員孟楷的問題,好嗎?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出來?
王部長國材:他們送進來以後,應該在第一季就會審完了。
洪委員孟楷:第一季?
王部長國材:對。
洪委員孟楷:就是三個月嘛!送進來,然後三個月收集完案件後,3月底開始做審查,是不是?
王部長國材:是,我們有大原則。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部長。
主席:有不足的地方,請用書面回答,因為超過的時間比較久一點,謝謝。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9時43分)部長好。過年有很多人要回來,尤其是從中國回來,現在的機票都很貴。另外我要請問,現在機場的量能準備足夠嗎?還有沒有什麼彈性作法?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陳委員好。我跟委員報告,現在很多人回來,全世界各國機場的地勤人員慢慢回復,我們受影響比較少,因為當時在疫情期間離開的地勤人員很少,所以我們是準備好了,現在包括CIQS,包括各個航空公司幾乎都在增加班次,中國大陸因為有很多機場上面的限制,像對於浦東機場的限制……
陳委員椒華:你的意思是我們這邊準備都沒有問題,是不是?
王部長國材:是,沒有問題。
陳委員椒華:機票部分,有沒有辦法協助讓機票價格合理一點?
王部長國材:因為航空票價是世界性的,尤其國際的部分,國際的很難,比如你把它降了,可是別的航空公司不降,我覺得這部分就由他們按照量來做一些調整。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再來請問,4月時交通部臉書有分享運研所無人機結合AI影像技術化身路口安全改善利器的貼文,這個貼文頓時成為翻車現場,下面網友罵聲一片,大家罵的不是技術本身不好,而是交通規則一直以來有許多作法都本末倒置。我們從交通部貼文的附圖可以清楚的看到待轉區跟外側車道的問題,外側車道通常徒有機慢車道之名,但是有汽車行駛或公車停靠,還有違規停車,甚至還限縮檢舉,而且人行道被占用之後,行人也被迫走到馬路上,所以造成這麼多的混亂。我要請問交通部,你們針對上述的情況會做哪些改善?針對道路設計有沒有進行檢討?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繼國:跟委員報告,我想我們透過無人機結合AI影像辨識技術就是想進一步去找出路口的各種問題,包括汽車、機車還有行人……
陳委員椒華:你們有沒有檢討?後續要做什麼檢討?
林所長繼國:要找出他們潛在的衝突以及他們行為的特性,然後從這裡面去找到可以透過交通工程或一些執法的手段來……
陳委員椒華:有找到改善的方式嗎?
林所長繼國:有,我舉例來向委員說明,我們透過這樣的分析技術發現機車在路口的速度通常會超過速限……
陳委員椒華:我的時間很有限,你可不可以很具體的說明有改善什麼?
林所長繼國:是,可能就是要透過科技執法讓機車在通過路口的速度降低。
陳委員椒華:這樣聽起來就是要加重罰責嗎?是要嚴格取締嗎?
林所長繼國:另外,當然也可以透過路口的……
陳委員椒華:所以最後受害者還是機車族嗎?
林所長繼國:不會,我們是用偏心式的機車左轉專用道跟專用時相來保護他們,就是加上動線的區隔跟時段的區隔。
陳委員椒華:怎麼區隔呢?其實我們從這個貼文可以看出,以高科技判讀出待轉區等於「待撞區」,衝突的熱點很多。再判讀衝突的原因,分析出機車騎往待轉區的時候嚴重壓縮行人行走在斑馬線的空間。其實內側車道衝突點少,應該是較為安全,所以交通部是不是可以考慮開放機車通行來降低造成車禍死亡的事件?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委員,請看道安規則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我再做比較詳細的說明,上次在記者會他們是主張第九十九條全刪,我是覺得不宜,應該是要因地制宜,最重要的就是依道安規則第九十九條規定:「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這是最高的原則,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去進行要不要……
陳委員椒華:那因地制宜要怎麼判斷呢?譬如說,在一些地方我們真的能夠讓機車行駛在內側車道,現在你說要因地制宜,那是不是要去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那之前你們在訂待轉區、「待撞區」的時候有沒有因地制宜?那時候有沒有確保可以百分之百降低事故?那你現在要怎麼去訂?具體要怎麼做呢?
王部長國材:如果左轉量多的話,我覺得就不需要去限制內側車道及規定一定要二段式左轉,這個在道安規則第九十九條就開宗明義講了,機車的行駛就是按照標誌、標線的規定,所以地方政府可以考量,如果這個地方的機車很多,我覺得應該就要……
陳委員椒華:部長,你們要不要訂定一個標準讓地方政府可以依循?就是在什麼情況、到底車子多到什麼程度的時候要怎麼去修正,不然像現在這樣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不是嗎?
王部長國材: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在道安委員會跟22個道安會報都有討論過。
陳委員椒華:那要多少時間才可以提出更具體的作法?
王部長國材:因為每個地方都不大一樣,所以我想……
陳委員椒華:但是你們中央要訂定一個標準啊!
王部長國材:事實上,第九十九條裡面就有一個權宜措施了,不管是幾個車道,要禁止行駛內側車道或要求二段式左轉,這一定要由地方政府去做權宜的判斷,如果沒有標誌或標線,我們才會有一個規定,所以我們是覺得這兩個……
陳委員椒華:那機車到底可不可以在內側車道行駛呢?
王部長國材:可以,因地制宜就可以啊!量夠的話應該可以。
陳委員椒華:請部長提出一個書面報告讓本席參考,然後我們再繼續檢討,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
陳委員椒華:不要讓「待撞區」、待轉區導致機車的事故增加。
王部長國材:我們的重點是保障機車族的安全,如果量很少或是……
陳委員椒華:你們說安全,可是卻讓他們被罰得更多,所以還是要提出具體的作法。
王部長國材:好,瞭解。
陳委員椒華:我再來問一下區間測速,在今年10月有3部重機同速行駛臺61線,其中1部被開罰,後來查出是因為區間測速的網路延遲造成錯誤;還有3月在蘇花改也是一樣,駕駛人是以定速每小時70公里行駛,卻收到138公里的超速罰單,在申訴之後,也發現是區間測速判讀異常,顯見有滿多系統出錯、異常的情形,最後重新去確認,一共撤銷了3,627件罰單。請問部長,針對這樣的情形,你們到底要不要全面性地重新檢驗區間測速系統以確保用路人的權益?因為可能有很多用路人並沒有去查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超速,這個部分要怎麼全面重新進行檢驗?
王部長國材:關於委員談的這個事情,我們在去年就做了,我們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陳委員椒華:有重新檢驗嗎?
王部長國材:全部都檢驗完了,包括有沒有資安的問題,還有包括它的正確性。
陳委員椒華:是在去年什麼時候做完的?我剛剛講的是在10月發生的事情,你們是什麼時候做的?
王部長國材:這可能是個別的,就是雲林段可能是個別的故障。
陳委員椒華:你們是在去年年中做的嘛!是在6月或7月做的。
王部長國材:對,這可能是個案,我跟委員報告,因為速度是造成傷亡一個很重大的原因,所以區間測速照相的確是交通部跟各縣市政府現在推動的方向。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我最後再問一個問題,交通部6月有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這個規則就是規定他們的工時上限是11小時。部長,你們預告的部分是針對遊覽車司機,請問有沒有包括市區公車駕駛還有國道客運駕駛或有沒有包括其他車輛的駕駛?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福山:我大概簡單報告一下,原則上,單日使用11小時是屬於租用車輛的使用規定,這是適用於遊覽車,並不適用於公車或國道客運。
陳委員椒華:都不適用嗎?所以你認為他們就不會過勞嗎?國道客運的駕駛就不會出現過勞的問題嗎?
林司長福山:他們還是要遵循駕駛時間不能超過10個小時的規定,然後每天加班後的工時不能超過8+4,就是勞基法所規定的12個小時,其實這些相關的規定對於駕駛都有適用,而那個11個小時是針對租用車輛的使用。
陳委員椒華:好,請問我們大型車輛要不要加裝ADAS?現在因為沒有加裝導致遊覽車沒有辦法看到小孩子,像幾天前桃園又發生學童被車子撞到的意外,請問這個部分要怎麼樣加強?就是要求重車加裝ADAS嗎?
王部長國材:現在都有裝ADAS了,但是有一個狀況,因為這是屬於被動式的,就是司機要看螢幕去判斷,我們現在有重啟一個試驗計畫,就是要變成主動式,如果偵測到旁邊有人的話就主動通知駕駛人。
陳委員椒華: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王部長國材:ADAS現在已經全部都裝了。
陳委員椒華:對,那你剛剛提到要改進的部分是在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王部長國材:明年大概會有2,400輛開始來做測試,之後如果功能都OK的話,我會……
陳委員椒華:好,那就請部長加油,我們希望不要再有類似的悲劇,謝謝。
王部長國材:好。
主席:其他的問題就用書面來回答,謝謝陳委員。
接下來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9時54分)鄭局長,請問地震測報是氣象局主要的業務嗎?
主席:請交通部氣象局鄭局長說明。
鄭局長明典:是。
趙委員正宇:這個與民眾息息相關,地震測報在112年是編列1,700萬元,不過很多民眾對這個成效並不是很滿意,大家覺得每次地震的時候都收不到警訊、警報。氣象局在三個禮拜前曾解釋過,地震預報為什麼無法讓民眾滿意?你們有提到幾點,第一、高樓層效應,你們有規定震度4以下就不發布警報,是不是?
鄭局長明典:是。
趙委員正宇:可是可能在5樓以上、10樓以上高樓就會搖晃得非常劇烈,尤其是在臺北盆地,是不是?
鄭局長明典:是。
趙委員正宇:像我們的研究大樓,我是在10樓,我就覺得搖得很厲害,站都站不穩,你還沒有發布地震預報是不是很奇怪?在11月27日很多人有疑問,他們碰到我的時候跟我說:委員,氣象局不是交通部所屬單位嗎?為什麼會這個樣子?請你說明一下。
鄭局長明典:報告委員,我們原來的規定像臺北市的確是規模5、震度3級就會發布PWS,即公共預警系統,這是強制的,但是去年被輿論批評這樣不好,我們才改掉了。
趙委員正宇:什麼時候改了?
鄭局長明典:應該是去年6月1日開始。
趙委員正宇:6月1日改的?
鄭局長明典:是。
趙委員正宇:像11月份在東部有一個小地震,也是有感啊!大樓還是有感啊!你發布了沒?那次也是4級啊!臺北市是幾級?應該是2級,2級就不發布了嗎?
鄭局長明典:2級不會發布。
趙委員正宇:那你要不要檢討一下?只要有地震就發布,你怎麼知道人在哪裡?你們有區域性的嗎?
鄭局長明典:報告委員,我們有很多不同的管道,針對不同的需求,剛剛委員所關心的,事實上是最高層級的預警,所以通常我們是設定有致災可能的時候才會發布。
趙委員正宇:我覺得你還是要研議一下,你說是致災的時候,沒有致災就不用發布,若真的出事該怎麼辦?這個是預防耶!大家一聽到警報,每個人的手機都會響,大家就會知道地震來了,雖然是放馬後炮,也不是真正的預警,但是你在第一時間要讓民眾知道,這個很重要。
鄭局長明典:是的。
趙委員正宇:另外一個就是現有技術的限制,我剛剛講了,你不太可能能夠預防,地震很難預防,不像氣象,如果震源在外海或是震源太深的時候,可能會影響我們的預警成效。
鄭局長明典:誤差很大。
趙委員正宇:112年度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監測系統有編列3,450萬元,110年度只執行4.5%,現在是流標幾次?
鄭局長明典:6次。
趙委員正宇:為什麼會這樣?
鄭局長明典:因為疫情的關係,成本增加實在太高了,我們透過很多協商、談判還是不行,所以我們現在在修改計畫。
趙委員正宇:你的速度要快嘛,你明知道疫情、明知道現在工也貴、料也貴、什麼都貴,你要跟著改變嘛。
鄭局長明典:是。
趙委員正宇:你要報交通部啊,當初設計的沒有辦法去執行嘛,是不是?
鄭局長明典:我們已經報了。
趙委員正宇:110年度也有發生故障,修了1個月才修好,你的執行率能不能改善?
鄭局長明典:是,我們會儘量。
趙委員正宇:什麼叫儘量?一定要改善!這個很重要啊!
鄭局長明典:是。
趙委員正宇:你看你們又花了10億元以上,國家太空自主研發獵風者衛星,這個到底有什麼用?有沒有用?你講給我聽聽看。你們花了那麼多錢,預計2023年就要升空了,對不對?
鄭局長明典:是。這個是國家太空中心的計畫,我們是使用資料,這個資料對海面上的風場有幫助。
趙委員正宇:只有風場還有海浪而已?
鄭局長明典:主要還是風場,但是它是針對颱風。
趙委員正宇:只有針對颱風?
鄭局長明典:是的。
趙委員正宇:請教局長,關於獵風者衛星,國外的獵風者是做什麼你知道嗎?國外也是叫做獵風者啊!你有沒有聽過?他們是怎麼測的?有車子到颱風眼中心或是透過飛機,有兩種方式嘛,那個更準啊!從太空看下去會比較準?那全世界都不要用這種東西了嘛!都用你的衛星來測就好啦!
鄭局長明典:洋面上因為資料很缺乏,所以任何一筆資料……
趙委員正宇:你要講清楚嘛,你花了這麼多錢,人家還以為這個衛星就給你們用,十幾億元就是用在氣象局,其實不是的,你們還有很多方式來測這些東西,是不是?
鄭局長明典:是的,正確。
趙委員正宇:可能它在離我們多遠的時候,測出海浪、風速、浪高等等,是不是?
鄭局長明典:是。
趙委員正宇:我覺得你們寫這個資料,我看了會覺得好像我們比較進步,國外都比較差的樣子,我們真的進步到這麼神勇?結果報出來全部也不準,比方說今天說100%會下雨,結果一滴雨也沒下,或者今天是70%,結果從一早就開始下雨到晚上,本來還說你們越來越進步,但是這個預測越測越不行,花越多錢越不行,謝謝。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運研所所長,現在在本席選區復興鄉有無人機投入偏鄉物資的物流,請問有沒有用?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繼國:有。
趙委員正宇:15公斤以下?
林所長繼國:沒有,這次我們驗證的是25公斤以上的。
趙委員正宇:操作等等都沒有問題嗎?
林所長繼國:當然就是要透過這個計畫來做測試、驗證。
趙委員正宇:最遠是多少?比方說你在山下,山上路面已經受損而沒有辦法通行,原住民住的地方都非常裡面,你的距離能到那麼遠嗎?這個方式很好耶,不像我們以前還要去借越野車越溪送東西過去,像無人機就很方便了,非常科技。
林所長繼國:委員講得沒錯,我們這次復興鄉的測試計畫是單程22公里,來回44公里,這裡面就是牽涉委員剛才提到的重點,整個……
趙委員正宇:距離有沒有拉大?
林所長繼國: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計畫來引導廠商……
趙委員正宇:還有橋梁的部分,最近運研所終於研發出東西,就是鼎型塊加上地工織布,防止橋梁……
林所長繼國:基礎……
趙委員正宇:基礎把它做好。我們國內的橋梁每年都有編預算去做檢驗,是不是?
林所長繼國:做檢測。
趙委員正宇:都有檢測。但檢測時都是目視、看一看,幾乎都是目視,搞了二十幾年,我看他們就是目視而已,這個要改進好不好?這個要擴及到地方去做,謝謝。
林所長繼國:好,謝謝。
主席(趙委員正宇代):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10時3分)我要請教氣象局局長和運研所所長,部長可以先不用上台,其實部長在任內很多事情都臨危不亂,而且都用專業的方式來帶領交通部的同仁,我覺得在部長身上可以看得到政務官的風範。我先請教局長,剛剛趙委員有提到有關地震的問題,我從另外的觀點來看,請問你剛剛說的PWS真正的名詞叫做什麼?
主席:請交通部氣象局鄭局長說明。
鄭局長明典:Public Warning System,即公共告警系統。
劉委員世芳:公共告警系統?不是叫做國家級警報?
鄭局長明典:它的名稱在裡面是叫做國家級警報。
劉委員世芳:公共告警系統裡面有出現一些跟民眾有落差的問題,我提出兩個,一個就是高樓的效應,另外一個就是所謂盆地型的效應。全臺灣的高樓統計,高層建築物的定義是45公尺以上或是樓層在16層以上的建築物,全臺統計16層以上的建物有211棟,45公尺以上的建物有330件,幾乎都集中在六都,這裡面除了住宿以外,恐怕有很多像101,它是有很多觀光客在的地方,如果按照你剛剛回答趙委員的說法,就是震度3級不發布,4級以上可能考慮要發布。我來請教一下,六個月之前為什麼你們想要取消這個部分,說因為有造成民怨,所以4級以下的地震就不列入PWS預警系統發布範圍?
鄭局長明典:報告委員,因為這是強制性的……
劉委員世芳:什麼叫做強制性?大家收到簡訊以後就要馬上逃嗎?這只是一個告警性的,怎麼會是強制性?你是要他不動,還是要他趕快動?
鄭局長明典:這個訊息送出去是強制手機接收,它是強制接收的。
劉委員世芳:然後呢?我剛剛已經跟你講了,部分地區震度低,但民眾感受深,就是我們用科技方式透過手機發送,民眾的感受是覺得已經晃得這麼厲害了,結果卻沒有收到任何告警訊息。我想你也知道,大家都知道,地震不會只搖一次就結束了,後續還有餘震,餘震到底是越來越強,還是越來越弱,沒有人知道,但是這個PWS警告系統,對大家來講是一個alert的警告功能,要大家趕快脫離有可能發生致災性的現場等等,尤其如果有一些國外的觀光客等,這些我們都不知道,所以有沒有可能修正?其實我也問過相關研究地震的方式,譬如在高樓上,通常我們怕直升機或飛機經過,都會有紅燈警示,請問我們有沒有可能要求類似這樣的系統,然後跟內政部營建署或營建研究所一起來研究?我們現在的作法是在好幾次大地震以後,對於建築物會要求耐震補強,就是在水泥或鋼構進行補強,只是中央氣象局針對地震發放的告警系統,有沒有可能以這樣的方式來修正?
鄭局長明典:報告委員,是可以的,設定事實上是相對容易……
劉委員世芳:我聽說臺北市曾經提出在震度比較低時就要發送告警訊息,但好像中央氣象局不同意,還是有其他不同意見,是嗎?
鄭局長明典:應該是相反,我們一開始設定時,臺北市是三級就發送……
劉委員世芳:他們反對?
鄭局長明典:滿多人反對……
劉委員世芳:你不要講滿多人反對,大概就是臺北市政府,他們反對的理由是什麼?是怕沒有事而亂響嗎?
鄭局長明典:是擾民。
劉委員世芳:會擾民?
鄭局長明典:是。
劉委員世芳:那是生命要緊,還是……
鄭局長明典:因為那個聲音……
劉委員世芳:火警來的時候,誰管你是三更半夜,還是大清晨時間,地震也是一樣啊!你剛剛報告時提到希望地震預警系統從10秒降低到7秒,這表示對於一般人民的地震警告系統,科技是越來越進步,但如果我們的震度標準仍然維持一樣的話,可能民眾的感受會不太一樣,這部分有沒有可能再研議?
鄭局長明典:是,沒問題。報告委員,我們事實上有滿高的安全係數在裡面。
劉委員世芳:對,我知道,但我要講的部分,尤其是我剛剛也跟你提到,未來如果你們有打算提高發布標準或發布方式時,是不是可以徵詢六都市政府、各縣市地方政府,還有震度比較頻繁的花東地區,參酌他們的想法或意見,好不好?
鄭局長明典:是,我們會持續溝通。
劉委員世芳:我們當然要在科技能夠示警的範圍內跟民眾的感受之間取得平衡,我想這樣是最好,好不好?
鄭局長明典:是。
劉委員世芳:好,謝謝局長。
再來請教運研所,也要謝謝交通部提供的資訊,就是現在在楠梓跟橋頭地區有個台積電產業專區及橋科,同時也是高雄縣市縫合的範圍,有關鐵路地下化問題,在過去一、二十年時間,高雄完成了高雄段、左營段跟鳳山段,但偏偏就漏掉了楠梓段,運研所針對這部分有提出一份報告,報告中提到未來在楠梓段部分,假設要高架化,工期是7年,大概需要169億元;如果是地下化,工期要12年,大概要577億元左右,請問所長,你知不知道這個計畫?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繼國:跟委員報告,這應該是早年開始探討高雄鐵路立體化的可行性時,當時運研所先做的一個先期探討。
劉委員世芳:對,現在為因應不管是高科技廊帶,或是高雄縣市縫合,所謂縣市縫合就是都會區跟非都會區或偏鄉地區交通動線的整合,也就是讓交通動線越簡單化、越方便化,有助於用路人或消費者,請教所長,工期7年跟工期12年,對運研所有沒有什麼樣的影響?
林所長繼國:確實從長遠來看,配合整個都市跟產業的發展,這個部分……
劉委員世芳:就是你同意不管是高架化或地下化,就是把它立體化……
林所長繼國:跟委員報告,目前高雄市政府已經提出要做立體化可行性研究計畫,經費2,500萬元已經跟部裡提出申請了。
劉委員世芳:是,所以請你們協助好嗎?我剛剛已經提過,這個問題已經困擾南北兩邊的交通非常多年,尤其我們常常說這是百慕達三角洲地帶,造成很多用路人的困擾,隨著高科技廊帶要在這個地方建構,加上縣市縫合,其實走立體化大概已經是一個不可逆的民眾需求,所以未來可能還要請運研所多幫忙。
林所長繼國:我們會全力協助。
劉委員世芳:有可能是增設很多不同的通勤車站,也有可能是完全地下化。部長,未來如果提出12年工期,有沒有可能納入前瞻預算來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高雄市政府現在針對左營、橋頭的可行性評估,已經提出經費2,500萬元的申請,我們會予以支持。
劉委員世芳:是,謝謝。
王部長國材:費用大概占84%,因為這是中央、地方……
劉委員世芳:就是84%比16%。
王部長國材:對,大概是2,100萬元,我是覺得這個地方……
劉委員世芳:他們是同意的。
王部長國材:尤其在楠梓這個地方的處理非常困難,基本上我們是支持這樣的方向,現在的情形是這樣,就是我們給高雄市政府經費,由他們提出可行性報告,可行性報告通過後,後面的綜合規劃就由我們鐵道局來接手。
劉委員世芳:未來可能可以提行政院的特別預算,或者是前瞻的軌道預算嗎?
王部長國材:不管是不是前瞻預算,只要是我們通過的中長期計畫,就有預算可以支持。
劉委員世芳:好,那我們就先把所謂的運輸規劃做好,這樣對於用路人或是對於附近的整個高科技廊帶,其實都是加分的效果。
王部長國材:是,這個我們支持。
劉委員世芳:這個絕對不是錦上添花,而是解決目前所碰到的困難,好嗎?
王部長國材:沒問題,這個我們會支持。
劉委員世芳:好,謝謝。
主席(劉委員世芳):接著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10時11分)局長早安!我們看到氣象局在明(112)年預算裡有新增編列「建構無縫隙氣象服務價值鏈─農漁光電領域計畫」,針對這個計畫,是不是可以請局長先簡單說明,未來如何具體有效協助農漁業的部分?
主席:請交通部氣象局鄭局長說明。
鄭局長明典:報告委員,這個是我們最近一直在推動的跨域合作,因為我們發現我們雖然有很多資料都放在官網上,但是使用者會覺得很不方便,因為每個使用者、每個領域,事實上需要的資料差異性還滿大的,所以我們就跟使用者建立合作關係,好好地把資料重新整理過,包括農業、漁業,再加上光電,這是目前推動的主軸。
陳委員素月:因為我看到氣象局的說明,提到這個新的計畫是要整合原本已經在進行中的兩個計畫,包括「農漁健康環境形塑計畫」及「太陽能電網整合的創新天氣和電力預測計畫」,這兩個計畫都是為期4年的計畫,而現在新增的這項計畫又是從明年度開始,就是從112年到115年的4年計畫,這樣會不會讓人質疑這兩個部分是不是有重疊之嫌?
鄭局長明典:報告委員,這個未來可能還會一直持續下去,因為這個領域的應用範圍非常廣,像我們講的農業或漁業,農業有不同作物,漁業也有養殖漁業或陸地上養殖和海面上養殖,還有一些近海漁業等等,每個應用領域需要的資訊都不太一樣,所以我們會持續一直做下去。
陳委員素月:我知道不同類別需求的資訊是不一樣的,但是我的意思是,之前這兩項計畫是不是就有達到預期的效益了,如果現在又新增加一個計畫,在預算上會不會有重複浪費之嫌?
鄭局長明典:事實上我們還滿興奮的,因為之前的合作計畫得到的成果相當好,所以現在很多農漁會部門都找我們繼續合作,因為有太多太多應用的領域。
陳委員素月:我們是希望預算能夠花在刀口上,不希望一直重複做一個計畫,然後重複花用經費……
鄭局長明典:不會重複,因為我們持續在增加項目。
陳委員素月:你們也希望這樣的計畫能發揮它實質的效益,對相關的產業可以有真正的幫助。
鄭局長明典:是的。
陳委員素月:謝謝。接下來要請教運研所林所長,本席最近看到111年1至9月道路交通事故的統計數字,真的是怵目驚心,讓人嚇一跳。光是1至9月事故總件數即高達271,660件,30天內死亡的人數有2,293件,較同期增加136人,其中又以機車騎士(含大重機)的死亡人數占最大數字,有1,486人,幾乎超過50%,也比同期增加185人,不曉得所長有沒有注意到這樣的現況?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繼國:跟委員報告,從這兩、三年整個國內道路交通事故的趨勢發展來看,確實出現了大家不樂意見到的狀況。事實上,行政院已針對這個部分訂定七大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重點及二十一項重點措施,不只是交通部,還跨部會與地方一起想辦法來遏止、扭轉這樣的趨勢。委員剛剛提到機車騎士跟高齡者確實是目前國內整個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個重點,也是需要來防制的對象。機車部分,如何從駕駛的訓練跟考驗方面來加強提升他們的風險意識跟防禦駕駛,以及道路行駛的技能;高齡者因為身心退化,如何在換照的時候,加強他們對道安的一些新觀念跟風險感知能力。對此,部裡面已在積極研擬相關的推動措施,希望能減輕機車騎士跟高齡長輩的道路死傷狀況。
陳委員素月:其實這樣的死傷數字真的是讓人怵目驚心。所長剛剛也提到,最近幾年的交通事故,包括死亡人數都持續在增加,希望運研所應該去深入去分析瞭解這些死亡事故造成的原因,找出原因才能對症下藥改善。生命是無價的,我們不希望這樣的傷亡事故持續增加。另外最近機車族在爭取路權的部分提出五大訴求,不曉得運研所有沒有去做過瞭解?
林所長繼國:跟委員報告,有關蘇花改的部分,目前部裡面應該已經開放了。南迴改的部分,我的瞭解目前是重機這個部分;另外部長也已經指示公路總局進行開放行駛的試辦作業。
有關道安規則第九十九條,一直為大家非常關心的,即機車行駛內側車道是否要兩段式左轉?剛才部長在回應委員這個題目的時候也特別說明,道安規則第九十九條只是一個原則性的規定,事實上是可以因地制宜,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道路跟交通的特性跟狀況,決定是不是可以允許機車直接左轉或是兩段式左轉,以及是不是要禁行內側車道,當然這些都要以安全為前提,如果條件允許,當然就可以透過機車專用號誌的左轉專用時相,讓機車可以安全行駛。
陳委員素月:謝謝所長的說明。誠如所長剛剛提到的,我們原則上還是要以安全為前提,我們當然也希望兼顧到他們的路權問題,這個部分就有賴於你們的專業分析,之後再調整出最適當的處理方式,包括鬆綁或是放寬的部分,都需要你們專業單位提出建議給交通部參考。
林所長繼國:是。
陳委員素月:我想所有的法令、政策都應該以駕駛和用路人的安全為優先。
林所長繼國:是的,我們責無旁貸。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委員。接下來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10時20分)謝謝主席。本席上次曾跟部長討論過交通安全措施的改善,但卻發現交通部最近針對這個問題,慣用的方式都是檢討用路人─就是機車騎士要小心汽車,騎機車的時候不要被撞到;汽車駕駛人要小心機車,不要撞到人;行人走路要自己小心。用路人當然要自己注意,但一個人在一個地方出車禍,也許是不小心,若十個人甚至一百個人在同一個地方發生事故呢?所以,國家的道路線型標誌、號誌,到底有沒有系統性的風險,我們一直沒有辦法真正去檢討原因。像運研所本來應該是智庫單位,研究資料應該提供給行政單位做參考,本席希望運研所千萬不要成為交通問題真正的亂源,若交通混亂元凶來自運研所,那就太諷刺了!
最近網路上出現一個廢話告示牌─右轉車輛請靠右,左轉車輛請靠左。網友說這個不是廢話嗎?部長看得懂嗎?你知道這個告示牌是什麼意思嗎?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這個應該是……
林委員俊憲:你可能不知道,它的意思是給機車族看的,表示這個地方沒有機車待轉區。號誌不能隨便掛在路邊,因為國家有法律規定,任何的交通標示、號誌都要依照道路交通號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這是它的法源依據,如果不在這個規則裡面,你不可以隨便掛出來,像這個就是亂掛!本席也發現它是各形各狀都有,部長看左邊那塊是綠底白字,右邊那塊是黃底黑字,裡面的字數也不一樣,左邊綠色牌子是「右轉車輛請靠右」,右邊的黃色牌子則寫「左轉車靠左」,為什麼會有這種亂象?因為是地方政府在試辦,請問運研所有權力可以指揮地方政府試辦嗎?
王部長國材:現在……
林委員俊憲:運研所可以跳過路政司要地方去試辦嗎?
王部長國材:一般沒有這樣,一般都是地方提出來比較多……
林委員俊憲:你亂講!這個就是運研所搞出來的。
王部長國材:沒有,沒有……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繼國: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當時是從路口的碰撞型態發現,機車跟汽車在路口的側撞,也就是直行跟右轉容易發生……
林委員俊憲:你那個是幼稚園等級的研究,我知道啦!就是研究路口為什麼會發生車禍,研究結果是怎麼樣,部長知道嗎?他們說事故型態導向的路口交通工程設計,光是這個名稱,我們就聽不懂!運研所的研究就是它為什麼會造成車禍,然後當然就要去改善,可以啊,我尊重你的研究結果,但是國家有程序嘛!你是一個智庫單位,你的研究成果要給行政單位參考,由他們去裁量;如果行政單位決定採用,不管是試辦或者執行,這樣才有一個全國性的規則,才不會發生各地方政府標示號誌顏色不一樣,字數也不一樣,難道不是這樣嗎?
林所長繼國:報告委員,當時運研所做的研究及提出的建議,應該是在道路面上的標線,分流式的指向線,有經過部裡面所謂的規則的審議程序。
林委員俊憲:不要講那些廢話,不然這這些牌子怎麼來的?
林所長繼國:這個標誌不是運研所當初建議的。
林委員俊憲:不是你們建議的?難道是地方政府自己辦,憑空想像的?我給你看都是每個地方政府不一樣的,都來自於運研所的建議啦!什麼試辦!我問交通局怎麼會掛這種牌子,這麼奇怪!被人家笑不是寫廢話,右轉車輛靠右,左轉車輛靠左,原來是給沒有機車待轉區的人看的,是來自於交通部運研所,運研所怎麼會去指揮地方政府去試辦呢?
林所長繼國:沒有,跟委員報告,我們沒有建議這個標誌。
林委員俊憲:還有,在運研所的研究報告裡面,部長,你回去看一下啦!這個研究報告裡面,就是我剛剛講那個廢話告示牌,研究結果出來下面還自己寫「本元件僅提供引導性質,不具強制性,亦非執法之依據」,我不曉得研究結果自己再寫一個免責聲明,根本就推卸責任。
林所長繼國:報告委員,沒有,我們當時是為了解決路口的側撞,右轉跟指引側撞的問題,我們所提出的研究是這樣,分流是……
林委員俊憲:那怎麼會有這種廢話告示牌呢?部長,因為運研所花了錢,運研所是智庫單位當然要做研究,它有一個計畫,從110年開始一共要花800萬元做那個研究,這等於是研究結果,花800萬元,結果研究出來的是這種東西,我看了實在是很驚訝,不曉得這樣子會不會改善路口,希望可以啦!但你掛一個那種奇怪的牌子就可以改善路口的行車安全嗎?
林所長繼國:報告委員,這個研究案,我們是希望路口的問題,真正能夠把它從事故的……
林委員俊憲:你今年的研究經費,我們再來算看看。
林所長繼國:是,謝謝。
林委員俊憲:看你這個單位花這個錢有用嗎?再來,我再舉個例子,我給部長知道,比較地方性的,臺南市最容易肇事的路段,你知道有多容易肇事嗎?1年發生68件,這是臺南永康中華路跟台19線,這個地方因為要去南科,經常很塞車,因為它有一條路是往堤岸,所以變成一種替代的捷徑,因此這個地方經常發生肇事,1年有68件,1年有98個人將近100個人受傷,這是一個五叉路口,既然這麼容易發生車禍,一定是提報上來嘛!依肇事路段提報來給運研所研究,運研所就指導這個地方如何改善,讓它不要那麼容易發生肇事,改善它的行車安全,結果你知道運研所的結論是什麼?運研所的結論是因為地面上的標線沒有畫,要把它補回去,這個也是個廢話,當時因為路面重鋪,運研所去看的時候,路面上雖然是沒有畫標線,沒有錯,但是不必運研所建議它就會畫回去,你聽懂意思嗎?就是它的路面重鋪,所以運研所去現場看的時候沒有畫標線,本來就會畫回去,因為是路面重鋪,等乾了,可以畫線就會去畫了,運研所的建議是路面上的標線請市政府要記得去畫,市政府畫標線的經費是1萬3,500元,此外,沒有任何其他建議,那要運研所去現場看什麼、研究什麼?叫運研所要做什麼?這個路口1年發生68件,部長,算不算很容易肇事的地方?
王部長國材:算滿嚴重的。
林委員俊憲:滿嚴重的喔!98個人受傷,運研所去看,我剛剛跟你講它的結論,你有聽懂嗎?
王部長國材:我知道。
林委員俊憲:運研所不用講話,人家也會畫回去,結果運研所從臺北跑下去,專程回來,還煞有其事地寫一份改善建議,這是什麼單位,以前大家比較沒注意運研所,其實它很重要,部長,好不好?你開道安會報,不要拿那些數字唸一唸,其實大家關心的是號誌、標誌,車道有沒有系統性的檢討,基本上不是使用人,使用人誰願意發生車禍?不要每次建議案都在檢討使用道路的人,提醒機車要注意汽車,汽車不要撞到機車,行人不要被車撞到,好不好?不要檢討我們好不好?這種該做的事情不是這樣,部長、所長,再加油啦!謝謝啦!主席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發言結束之後,休息5分鐘。
劉委員櫂豪:(10時30分)部長,我來請教部長與所長,我看你們在112年,即明年度的施政重點裡面,第一項有一個辦理東臺區域整體運輸規劃、精進運輸計畫評估與審議工具,以供健全整體運輸系統發展,請問所長,第一個,你們整個規劃的總體費用是多少錢?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繼國:區域整體運輸規劃基本上是3年的期間,第1年要做整個交通的調查,然後第2年做運輸規劃……
劉委員櫂豪:對,整個3年,總體是多少錢?
林所長繼國:3年大概是一千多萬元吧!
劉委員櫂豪:每一年嗎?
林所長繼國:就是區域的運輸,東臺,以一個區域的話。
劉委員櫂豪:東臺區域啦!
林所長繼國:對,東臺區域,我們是分區域來分階段辦理。
劉委員櫂豪:東部就是包括臺東、花蓮這兩個地區吧!
林所長繼國:是,對。
劉委員櫂豪:好,這是委外,還是又自己辦?
林所長繼國:我們跟顧問公司一起來合作辦理。
劉委員櫂豪:其實你們所做的是我們常常討論的,運研所裡面很多博士、碩士,學歷都很高,其實你們這樣整體計畫委外的機率比較高,幾乎都是委外,有很多的委外。
林所長繼國:因為這裡面有大量的資料調查工作。
劉委員櫂豪:東臺當然也包括花蓮跟臺東,整體的計畫,現在臺東的交通分二塊,第一個對外,對外目前要研究的項目比較少,因為花東鐵路雙軌化在做,南迴鐵路雙軌化的可行性評估在做,大建設大概都在進行中嘛!其實我們最要做的一件事情,以臺東為例就是偏鄉的運輸,其實政府做很多了,我覺得做很多啦!我們現在是不是應該去執行?到底還少哪一部分研究?如果現在把交通部部長有提的小黃也好,或者是多元搭乘計畫也好,其實是做了非常多,那我們現在少的就是,我們有公車系統,但是如果在比較鄉下地方,特別是老人家,從家裡面到公車站牌是個大問題,或者是從家裡面到火車站是一個大問題,我的意思是研究出來的結論也會跟我講的是一樣的,政府花那麼多錢,其實現在要去做、去落實、去執行,還花這麼多錢做研究,研究出來,坦白講有新穎的方式還好啦!但我坦白講,最後結論還是跟之前做的結論是一樣的。
林所長繼國:報告委員,剛才委員提到的,目前已經知道的像偏鄉或者聯外的交通改善,確實都已經持續在做,我們整個運輸規劃是設定未來目標,民國140年……
劉委員櫂豪:多少?140年?
林所長繼國:對,我們是針對未來的40年,還有130年,就是比照……
劉委員櫂豪:你們140年的規劃,譬如以東臺區域或臺東來講,你們規劃有一個模型架構嘛!你們規劃人口是增加還是減少?
林所長繼國:現在因為準備要啟動,預期的話就是我們會整個路……
劉委員櫂豪:我贊成也支持國家要一個長遠的計畫,這個我也贊成,我也不能說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要有一個長遠的規劃,但是這個模組裡面,你規劃的是人口繼續增加還是減少?
林所長繼國:人口是會減少,但是觀光旅遊會增加,所以未來中長期的運輸特性會改變,所以我們要掌握到未來中長期的需求狀況。
劉委員櫂豪:所長,本席要在此講,我們現有要面對人口的高齡化、減少,還有現在除了鐵路是公營的以外,其它都是民營,坦白講不符營運的成本,要靠政府補貼,這件事情現在都沒有辦法早點改善,你研究一個140年,也預測所看到的問題會比現在更明顯,譬如高齡化會更明顯,人口減少會更明顯,然後地廣人稀會更明顯,現在臺東的問題就沒有辦法解決,然後你說要規劃140年,但你們是研究單位啦!我也不苛究,但是你要想一下,政府花這麼多錢,但是現在的問題都沒有辦法改善,還要改善140年,140年就是現在的29年後,29年後坦白講有一件事情是可以肯定的,我們在場的人大概都不在這個位置上,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我覺得做事情要務實。
舉例來講,運研所當然都管長遠的規劃,但你們沒有想一件事情,部長,杜局長今天是沒有來,我記得我大概在今年EMU3000啟用沒多久,我就跟他反映這個問題,他們說還要再評估,結果最近新聞就在登,所以他們就馬上改口要調整,就是EMU3000有很多優點,大家支持,但是大家常講它的座椅,椅背很垂直,這件事情剛啟用的時候,本席就在同一個場地一直跟他講。部長,我也支持國家要有長遠的規劃,但民眾比較關心的是現在的問題,部長,現在偏鄉的運輸,我們現在面臨的就是這個問題,然後這個問題沒有解決,所以現在去研究140年我們要如何規劃整體交通?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委員,我跟您報告,整體運輸規劃在我們學運輸裡面是一個城市的基本模組,比如花東雙軌丟進去,小黃公車丟進去,它的績效怎麼樣,就透過這個模式來產生,的確跟劉委員講的一樣,過去沒有做這個部分,但是我們建設已經在走了,但是我覺得並不影響這個模式,因為它未來的發展……
劉委員櫂豪:部長,我同意,我現在沒有反對說不能做長遠規劃,我也支持要做長遠規劃,但是以民眾的立場來說,我剛剛提到現在的問題……
王部長國材:這個要並重。
劉委員櫂豪:這裡偏鄉運輸還是個問題,現在沒有辦法解決的時候,我剛剛有問過所長,如果沒有重大的轉折,人口持續地減少可能是可以預期的,高齡化也是,鄉下越鄉下,都市越都市,簡單地講,現在運輸所面對的困境跟挑戰,140年我們預測會比現在更重大,現在沒有辦法處理的狀況之下,去做一個研究計畫規劃140年,我之所以說這件事,當然運研所是研究單位,是研究方案出來,他們不是執行單位,部裡面要去解決這件事情啊!民眾也比較有感,因為現在坦白講就要面對這個問題,重大建設都在推,大家都支持,但問題是有一些實際跟民眾有關係,例如老人家到公車站牌,或者是公車班次相對來講頻率不高,搭乘上坦白講還沒有那麼方便,這都是問題。
第二,不要說長遠的規劃,部長,現在政府花那麼多錢買了50組的EMU3000,座椅的問題是民眾比較有感的,大家去坐火車,車廂設計這麼好,那麼便利、舒適,當時就跟他說座椅就不好坐,這是民眾比較有感的,要趕快去做處理,部長,因為時間的關係,這部分要請你們多注意,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39分)
繼續開會(10時45分)
主席:繼續開會。
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10時45分)部長,先問一個地方非常關心的議題,在中壢火車站旁邊,過去有日式的倉庫,其中第4號、第5號倉庫,我去參加會勘至少大概3次以上,幾經波折,也在去年(110)10月份被桃園市政府認定為歷史建築,當然現在的權屬還是交通部臺鐵局,你們要修復歷史建物,把裡面的管理團體也請出來了嘛!然後就把它圍住,現在修的狀況如何?什麼時候可以重見天日?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細節,我再提供……
魯委員明哲:我知道你不見得知道細節,你的概念大概是什麼?
王部長國材:我的概念大概是這樣,指定一個歷史建築,第一個當然是修護來保存;第二個,事實上歷史建築本身的應用現在也開放很多,比如可以給各個進駐單位來進行,這部分的細節我再瞭解一下。
魯委員明哲:再來是目前的狀況,指定為歷史建築之後,到了今年,你們要一直研究規劃,看看要多少錢,因為修舊如舊,這是歷史建物的基本要求嘛!可是到現在還沒發包出去,還是司長知道嗎?大概知道什麼狀況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跟臺鐵了解細節之後再提供比較詳細的資料。
魯委員明哲:我直接說最新狀況就是發包二次都沒發包出去,第一個,我想拜託部長回去重視這個問題;第二個,發包不出去是不是因為經費不夠,因為現在常常遇到這個問題,真的,這個東西不要再拖了,不能拖的原因是因為它是歷史建物,過去有人在裡面管理,你知道有人住的建物還沒有壞這麼快,現在如果統統都移出的時候,你知道一次大風大雨,還是我不知道臺鐵局的心理可能是……
臺鐵局今天也沒來,但你們回去跟它訪談,因為我們三次會勘,它是從頭到尾反對到底,但這種反對的心情就是它不要歷史建物,這種心情會不會想說消極地讓它自動夷為平地,如果這樣的話,我們真的是覺得很缺德。
王部長國材:應該不會啦!就是如果已經指定是歷史建築,就要按照相關規定來處理。
魯委員明哲:部長、司長,今天回去就要去瞭解它的進度,是不是經費不夠,未來呢?因為今年才做研究,明年臺鐵變成公司化,責任是永遠留在交通部,還是臺鐵帶著走?
王部長國材:就是臺鐵公司,後年1月,事實上類似這種歷史建築,比如車站或旁邊的倉庫,有很多是類似這樣,所以我們的想法就是趕快修好,讓業者能夠趕快進駐,不要空空放在那邊。
魯委員明哲:我知道,現在如果讓它帶著走,因為聽說整個修完,好像我們的規劃不是那麼簡單,如果不是那麼簡單,後續的責任到臺鐵公司上面,我覺得你們要交接清楚。
王部長國材:沒問題。
魯委員明哲:林所長,因為上個月剛選完,日本有個專家在臺灣估票估得很準,可是重點不是這個。還有另外一個專家,聽說臺灣要開放旅遊了,特別寫了一個臺灣開放疫情之後旅遊的重要須知,你有沒有聽過、看過,知不知道?須知其中一個重點講到交通問題,它特別寫當地交通的嚴重性,特別敬告所有日本的國人來臺灣要注意一下,這位叫田中美帆的日本女作家提醒大家。當然這個問題發生在各縣市,一個早上好多委員都在問各縣市的狀況,無論是標誌還是標線,情況真的不同,城鄉也有差距。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要到哪去問,所以我還是直接問一下運研所,畢竟這是一個對臺灣的整體印象。他特別提到一點,但好像也是事實,日本人口比我們多1億人,差不多1.25億人,一年的死亡人數卻比臺灣還要少,所以他本身也是很意外。
這個問題一直讓我們非常頭痛,臺灣現在每天上演也是事實,四輪跟兩輪爭,兩輪跟兩條腿爭,就是這樣每天都在上演。很多的交通、人行道或道路相關的問題,林所長,請你就全國的角度,你看到了問題,你也有統計過,這些問題是不是真的無解?還是臺灣就是這樣?你來回應一下那位日本女作家好不好?臺灣整體的交通,無論是受傷或危險的程度,有沒有機會在你整體的規劃中來改善?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繼國:我想一般道路交通的問題就是人、車、路,從人的訓練考照、道路交通、工程環境,還有車輛本身的一些技術,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安全的文化。事實上這需要透過教育去做長時間的培養,讓大家都能養成守法、守規的習慣,這樣整體道路的安全性就可以逐步提升。但是我想改善的部分,當然還是要從人、車、路優先來找……
魯委員明哲:其實我們很期待看到效果,雖然各國的交通情況真的不一樣,我們也知道臺灣的機車非常多,而且臺灣當時的都市計畫,超多地方沒有規劃人行道,很多問題也許不是用交通的手法,規劃號誌、標示可以解決的。可是我們看到有些明明可以解決的地方,還是會產生很多問題,包括這個是人家挖掘出來的「人行道終點」,這個在桃園還滿多的,舊的都市計畫區常常看到。
該怎麼辦?現在有些用標線取代,至於行人碰到障礙的問題,就要扯到台電或其他的公司,還有強制待轉區變待撞區,車道很多的標誌、標線,剛剛也有委員提過。不過我在想,最近光是中壢包括青埔和工業區,發生了兩個重大的行人意外,就是在中間或旁邊分隔島的時候,人要出來,車子在走,因為旁邊有路樹或人為的標示。青埔的甚至是水利會當時做的,用水泥牆隔起來,所以駕駛根本看不到對面。
這個部分我們曾再三跟桃園市政府聯絡,他說縮短1公尺比較遠,沒看到沒有關係,會勘了好多次。這個部分我真的希望交通部運研所要有多一些指引,針對這種重大的、最嚴重的區域,你們真的要有一些指引,然後交通部再給一些強制性,透過你做一個補助的積分,我覺得還是要再努力一點,沒有辦法變成完全美好,但總是要一步一步向前走,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是,事實上我們現在對於易肇事路口,包括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中,對於剛才所提的部分都有指引。比如剛才談到一些電力設備,事實上就我所知,地方縣市政府也有在移,但的確仍有很多委員所提的這些缺點。我們跟地方政府的指引都有,也大概知道哪個地方的人行道或是待轉區不應設置等等,但的確在落實到地方的時候,他們在執行上有的是碰到困難,有的可能是還沒執行到,我想這部分中央跟地方要一起努力,趕快改善。
魯委員明哲:好,請想辦法改善。
王部長國材:好的。
主席:提醒交通委員會的委員,今天下午1時有公共工程委員會的預算處理。
接下來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10時54分)部長好,我記得我們有個共同的概念,就是部部都是觀光部,處處都是打卡點。事實上觀光局的角度很複雜,我們先從氣象局的角度來看,其實很多民眾很喜歡氣象局,每次一開放就湧入成千的民眾參觀,但現在氣象局的開放程度好像還差很遠,能否請局長表示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氣象局鄭局長說明。
鄭局長明典:疫情之前的話,我們通常是7月1日會開放參觀,有時候是1天,有時候到3天。
許委員智傑:所以其實氣象局受到很大的歡迎對不對?
鄭局長明典:是。
許委員智傑:所以我覺得這麼受歡迎,是不是可以增加?
鄭局長明典:我們其實很喜歡辦,跟民眾接觸是一個很好的經驗。
許委員智傑:我看我們南部氣象中心是每個月開放一次,不知道氣象局有沒有做這樣的思考?
鄭局長明典:那個成本很高。
許委員智傑: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就是我們的總統府,總統府也是每個月開放一次,現在其實已經有open government 的概念,很多公務機關無論是教育參訪或觀光角度也好,其實人民真的是對氣象局的印象很好,也很想去,連總統府都已經一個月開放一次。我在想博愛特區,包括國史館、司法大廈等,如果博愛特區有機會一起規劃,民眾要去參觀,尤其是從南部上來的民眾可以去參觀總統府,又可以一次一起參觀博愛特區周邊比較好的地點,如果跟總統府的時間規劃成一樣的話,我想我們中南部的民眾北上的機會就會大很多,這部分不知道氣象局有沒有可能比照總統府辦理?
鄭局長明典:事實上我們現在每個下午都有開放民眾自由參觀,星期三下午如果有預約也有導覽。
許委員智傑:每個下午都有開放?
鄭局長明典:是,但因為我們的辦公空間太小,所以我們不太敢做太大的廣告,事實上是有的。
許委員智傑:如果民眾要預約的話,量如果太大……
鄭局長明典:星期三下午有導覽。
許委員智傑:不然是不是總統府開放的那一天,可以配合總統府辦理?
鄭局長明典:先預約的話我們絕對配合。
許委員智傑:可以?
鄭局長明典:是的。
許委員智傑:那先謝謝部長和局長。再請教部長,觀光局變觀光署要等到何年何月?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我們的組改都已經送上來了,今年討論得非常透澈,就是我們的氣象局和觀光局變成署,這兩個組改方案都已經送到人事行政局了。
許委員智傑:我知道,其實組改都已經講了很多年,像數發部也已經先完成,當然也有像農委會現在還沒有改成農業部。我們可以看到整個行政院的組改,它還是有一些先後次序跟迫切需要的部分。我覺得觀光局變觀光署,這個部分部長是否有極力去爭取?
王部長國材:有。
許委員智傑:我認為這對臺灣來講很重要,部長是否有重視?像數發部這次可以改,如果有機會一起改,現在就已經改過了,但現在還卡著不動,這部分部長是否有規劃,什麼時候有機會完成?
王部長國材:事實上,現在應該有五個部會的組改還沒完成,我們都討論得非常透澈,包括處務章程等都已經討論完了。現在就是這樣的組改送到立法院是要整部送上來,還是要抽起來?現在看起來行政院是希望五個部都送上來。至於這部分有沒有一定要從裡面抽出來,我們最期待的是交通部的組織法先送到交委會來審。
許委員智傑:整體的組改有兩個概念,一個是發展的概念,另一個是環境保護的概念,所以會做整批大角度的調整。
王部長國材:瞭解。
許委員智傑:基本上,觀光局變觀光署比較沒有這麼複雜,如果五大部全部都一致組改、一致完成,觀光局變觀光署也是跟著大部分一起來完成,恐怕不知道還要等多久。
王部長國材:瞭解。
許委員智傑:請部長單就少部分,即關於發展跟環保,這兩大主軸牽涉太多部會相關聯的這些組改要一併的話,你們是不是可以不用跟他們一併,就跟這次數發部一樣可以先處理?
王部長國材:我再跟人事總處的人事長討論是不是可以抽離,我也期待,因為現在與觀光產業相關的人非常多。有關觀光局變成署這件事情,各國也有變成部的,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支持趕快先做。
許委員智傑:其實我還有個建議,即交通部可不可以建議行政院設有一位觀光政委?
王部長國材:現在應該也算有一位觀光政委。
許委員智傑:現在是誰?
王部長國材:張景森政委。
許委員智傑:他負責太多事情了。沒關係,就是類似這樣的概念,我一直要求觀光局要把腳步跨大一點,第一個、局變署都跨不過去,第二個、局如果想要發展觀光得跟其他部會溝通,坦白講,層級真的太低,其他部會不見得會理你。
王部長國材:瞭解。
許委員智傑: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部長能夠儘快完成?
王部長國材:我會把委員的意見帶去跟人事總處談。
許委員智傑:最後,包括氣象局,我覺得這是一個整體的概念,臺灣有很多的參觀景點或科普景點,可以用觀光的角度或者教育參訪的角度,又或者是open government的角度,也就是交通部應該以觀光的角度整體思考這個部分,也希望部長可以多思考一些。
王部長國材:好,沒問題。
主席: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游委員毓蘭:(11時3分)部長好。交通部一直強調區間測速功能,從今年年初起全面恢復普遍架設區間測速。其實民眾一直都在詬病,區間測速儀器有可能是made in china,會有資安的問題。另一方面,因為所有的通過車輛無論是否超速都會先錄影,也就是無差別的全都錄。這對人民來講是監控,也是嚴重侵害隱私,對資料的保護有沒有規範?如果資料因為它是made in china或其他因素而被不當使用,誰來負責?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區間測速精確性的問題,今年10月9日本席接到民眾的投訴,有三部重機車同速行駛台61線雲林路段,結果其中有一部接到超速罰單,後來警政署查了之後,也經過公路總局確認,是因為網路延宕造成擷取照片時間錯誤所致,所以撤銷罰單。類似這樣的情形,109年在彰化的區間測速儀器也發生過錯誤,撤銷了3,627張罰單。如果精確性有問題,執法的公信力也會遭受質疑。請教部長,這部分可不可以儘快查明?到底人民因為區間測速儀不精確而造成的超速違規,可不可以尋求救濟?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游委員好。去年發生彰化的狀況以後,我們在區間測速照相做了很大的改革,就是由經濟部標準局檢驗,包括資安也檢驗,不會是made in china,這個是確定的。你談的這個個案是在雲林,可能是後端處理的問題,我覺得個案有問題就處理,但是過去區間測速照相功能對於降低肇事或死亡有很大的成效,所以我覺得個案……
游委員毓蘭:您剛剛說很有成效,但您可以注意去看道安會的分析,道安會指出區間測速對改善交通安全並沒有顯著功能,所以我覺得這是過度誇大。對於剛剛部長所講的這一些以及我剛才所提的問題,雖然在109年彰化事件之後,你們有請標檢局來檢驗,我建議你們再重新檢驗一次,民無信不立,所以一定要跟民間團體對話,讓人民能夠充分信任政府,部長可以做到嗎?
王部長國材:有個案的問題,比如是後端電腦的課題等等,當然要補。
游委員毓蘭:這些全部都要解決,好不好?解決之後再來跟我們說明。
我們來看交通部83年的函,請問還有沒有效?這是規定外籍勞工購買機車需要雇主同意,還有沒有效?你們沒有廢止,這個規定事實上是很奇怪的!規定外勞買機車要雇主同意,同時規定想賣掉的時候也要雇主同意,而且還要出境證明。到底你們是在做交通安全、車輛管理,還是外勞安全?
王部長國材:我們最近會召開一個會,請勞動部以及外籍移工團體來討論。因為當時當然也是為了……
游委員毓蘭:當時時空環境不一樣,可是28年沒改,實在也是很掉漆,所以交通部是該管的不管、畫錯重點。重要的是剛剛很多委員都提到了,很多的交通管制設施,例如號誌、標誌、標線,甚至於交通法規都要符合國際通用標準。像我所臚列的這些,真的是連我有時候都看不懂、當場愣在那邊,更何況當我們在講臺灣要國際化,外籍人士進到臺灣來的時候該怎麼辦?另外還有一個重點,國內有65萬輛電動自行車,即微型電動二輪車都沒有經過完整的考照跟交通安全教育,所以這些問題也很嚴重,交通部應該要開發正規的多國語言交通安全教育教材與師資,加強外籍移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積極輔導外籍移工報考駕照,而不是讓他們因陋就簡去騎電動自行車,然後在外面招搖過市,所以部長可不可以答應做到這部分?
王部長國材:微型電動二輪車已經有一個很大的改變了,14歲以下納管……
游委員毓蘭:因為11月30日開始要掛牌,我看到了。
王部長國材:這個部分過去限速25公里,事實上很多都跑到……
游委員毓蘭:對啊!他們都跑到50、60。
王部長國材:對,已經改善了。
游委員毓蘭:真的很危險!
王部長國材:現在車輛都已經納管了,當然在過程中,委員提到要不要有駕照的這個課題,我們是覺得基本上目前還沒有,因為屬於慢車,現在還沒有這樣的規範。
游委員毓蘭:但是對於外籍勞工、外籍移工部分,我真的認為駕照是我們要把關的,這樣也可以知道他們對於臺灣的交通規則到底瞭不瞭解,這個會後再給本席一個報告好了,因為已經超時了,謝謝。
王部長國材: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1時10分)部長好,我有四個問題請教。第一個,太魯閣事件到今天為止運安會有提出16項改善建議,當然包括了這個因素、那個因素,這部分不是我們今天要在這裡討論的,因為時間很短,不可能討論到這些問題,但我想知道,交通部現在對於這些被害人以及被害人家屬,相關問題是不是全部都解決掉了,還是還有爭議存在?然後這些改善建議的進度,是已經完成了,還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完成?請簡單回答。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是,我跟委員報告,罹難者家屬,我大概上個月或上上個月有跟他們再見一次面,大部分都處理了……
李委員貴敏:大部分是大概多少百分比?
王部長國材:罹難者家屬部分,可能是剩下一位……
李委員貴敏:剩一位還沒有處理,其他都已經解決了嗎?
王部長國材:對,然後受傷者大概九成了,但是有一些對於像是列舉或按照分數計算,他們有一些疑慮,還在討論中。
李委員貴敏:所以可以簡單講,應該是九成九都已經很和緩的處理完成,也撫慰了他們的傷痛,這樣的結論是對的,是不是?
王部長國材:是,還有幾位有一些意見,大概是少數,現在大部分都解決了。
李委員貴敏:這些改善措施,現在是已經改善完成,還是要到什麼樣的情況之下,才可以改善完成?請簡單講就好。我要跟部長報告,因為我處理的比較多是國外的事務,而且我很希望臺灣能夠越來越好,所以我很鼓勵外國友人能夠到臺灣來,可是我跟部長報告一件事,他們對於運安還是有很大的疑慮,所以我才想請教部長,我們去做這些類似國民外交,甚至我還把臺灣的風景都傳到國外去,我覺得這可以吸引國際觀光客,因為外國人很喜歡到我們的花東旅遊,問題在於他們現在敢不敢搭火車?我現在是幫你保證,表示絕對沒問題,但我也必須要有所本,針對這些改善計畫,你的進度是現在都已經改善完成,不會有這些問題嗎?因為我保證是要負責的,你知道嗎?
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謝謝,我很簡短說明,太魯閣事故是工地管理問題,他們是假日違規施工,現在我們有24小時保全,假日不准工人進來,另外就是這個……
李委員貴敏:部長,請問這16項改善建議是已經都完成了,還是還沒有?
王部長國材:有的在進行中,譬如邊坡管理,邊坡的改善我們是全面檢查,我知道花蓮還有一處現在還在改善,但是它不會有危險,我們正在做一些改善,目前……
李委員貴敏:所以這16項你改善了多少項?
王部長國材:現在大部分都改善了……
李委員貴敏:對於安全的部分,是不是已經全部改善完成?
王部長國材:制度面的部分都做了,工程面的部分有的還在進行,但不會有危險……
李委員貴敏:不會有危險,好,謝謝,因為我怕我將來找人家來,後續還有問題。我再請教另外一件事,其實這個上次我已經問過了,就是有關國境解封後的情形,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民間現在都要幫政府去做政府應該要做的事情,譬如原來在2016年,陸客來臺有四百多萬人次,但我們看最近的數字,解封後每天只有1萬出頭,這樣要如何帶動觀光相關產業?
王部長國材:有關入境人數部分,今年到10月大概是42萬人次,預估年底會到70萬,然後最近入境人數也一直在增加,比我們預期的還高。
李委員貴敏:可是離四百多萬還是差很遠啊!
王部長國材:我們是認為大概要2年的時間才有辦法恢復。
李委員貴敏:那這2年時間,對於這些觀光產業,還有相關服務人員,要怎麼解決?
王部長國材:現在我們都是用內需在支撐。
李委員貴敏:可是我覺得老百姓的負擔很重耶!不僅僅這個部分老百姓要負擔,還有農委會那邊要吃石斑、水果等等,所有東西都是老百姓在負擔,我覺得光是要人民去承受政府的這個責任,實在是不應該啦!
王部長國材:我們也隨時在注意狀況,第一,內需是最基礎的……
李委員貴敏:但也不能把所有東西都塞給老百姓啊!我上次質詢時,因為時間關係沒有提到這部分,但我提到了藉由魔獸來帶動臺灣運動觀光產業,我記得上次你也承諾說沒有問題,可是你要知道,規劃時間不能拖很長,因為這是馬上可以進行的,日本已經說這是很attractive、很有吸引力,已經是現有的東西,不需要再去規劃,這可以馬上做嗎?
王部長國材:是,我已經跟觀光局局長談過了,他說會馬上跟他們聯繫來做。
李委員貴敏:對,那有成果出來需要多久時間呢?
王部長國材:我已經請他們聯繫,因為他現在是在鋼鐵人的球團裡,如果有一些相關行銷活動,應該要透過球團,因為他是跟他們簽約,這部分我已經請觀光局跟鋼鐵人那邊聯絡。
李委員貴敏:部長,我有一個很卑微的要求,你說風景的部分,不管是民意代表或者是民間,大家都會幫你們promote,希望外國友人能夠來,但even他們現在把臺灣訂成是危險地區,甚至推薦他們的國人不要來,但我們還是要很努力做,像這個東西是行政單位可以做的,所以特別拜託你們,你們可以很積極的有所作為,因為積極去做跟被動去做是很不一樣的,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我覺得委員的這個提議非常好,會後我請觀光局提供相關進度給委員,好不好?
李委員貴敏:好,謝謝。
王部長國材:沒問題,謝謝。
主席:魔獸是鋼鐵人嗎?魔獸是桃園隊的吧!部長沒有在看籃球吧?
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11時18分)部長早安!謝謝啦!馬祖大橋的案子讓部長幫我跑公文,我很不好意思啦!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沒有,我是批公文,沒有跑公文。
陳委員雪生:批公文喔?讓部長去找公文不容易啦!部長,馬祖大橋的公文你批過了,是不是?
王部長國材:是。
陳委員雪生:批同意,還是不同意?
王部長國材:同意,已經送行政院了。
陳委員雪生:案子已經送行政院了?
王部長國材:是。
陳委員雪生:我這邊會去追,也拜託部長這邊追一下,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
陳委員雪生:因為手續都完成了,蘇院長也很明確表示馬祖大橋要做得比金門大橋更好,你有沒有信心?
王部長國材:有,因為現在整個海事工程技術已經大幅進步,有金門大橋的經驗來做馬祖大橋,應該會做得更好。
陳委員雪生:好,謝謝部長。我也會去追,好不好?你碰到蔡總統也要跟他報告,好不好?你會遇到蔡總統嗎?
王部長國材:很少見到。
陳委員雪生:很少?好,改天我跟他講叫他找你,好不好?另外,有關北竿機場改善,現在剩下環評,我們的縣長大概25日要確認,能不能拜託部長跟環保署商量時間提早?有關環評會議,何司長能不能跟他們講一下動作快一點?
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何司長說明。
何司長淑萍:這部分可能還涉及到環保署,我們兩邊再看看怎麼協調,能夠儘快安排。
陳委員雪生:因為這個案子劉增應縣長努力了很久,我希望在他任期結束前,他起碼有個政績,對不對?他辛苦了那麼多年,留下一點歷史紀錄。我是希望交通部配合一下,因為這個案子沒什麼大問題了,民航局的預算198億元也已經匡列了,沒有問題了,只剩下環評,好不好?拜託部長和何司長幫忙一下,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
陳委員雪生:另外,大坵橋是從北竿到大坵,這座橋原本是樺棋工程承包施工,因為那邊風浪大,後來樺棋吊車翻覆到海裡,造成嚴重虧損,還好東丕在金門大橋完工以後去接續這樣的任務,當然他們也可期待希望能夠做馬祖大橋。但問題來了,馬祖那個地方沒有工地,所以它現在是借興達港,結果那一塊工地又被開發公司標走,開發公司要在這個港埠用地蓋一些房子,我有請高雄市政府郭秘書長協調,因為他原本是港公司董事長,他很熟,協調的結果大概只有一個月的時間,希望能寬限到12月底,縣長也打電話給郭秘書長,請他協助,當然協助還是有限,畢竟這塊地已經標出去給開發公司開發,所以交通部可能需要介入幫忙。興達港那邊的工地如果有問題時,能不能請部長跟臺北港協調一下?臺北港在北7、北8那個地方有租了一塊地,基隆港務公司本身在那邊的工程就很多了,一直到藻礁那邊,它的工地也不夠,是不是請交通部幫我協調一下?
王部長國材:好。那個……
陳委員雪生:如果興達港有問題,臺北港是不是能夠釋出一些工地,看看程序上需要什麼,讓大家趕快做好,把東西拖過去,因為接下來東北季風過了以後,就這麼幾個月的施工期,拜託部長跟港務公司及基隆港拜託一下,我有打電話給高總。部長,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金門大橋的確就是借興達港的土地做它的每個沈箱等等,但是如果它需要臺北港的土地,比如其下包廠商會在北部製作,臺北港的部分我們就來協商;剛才談到高雄市政府對於興達港土地的問題,我也跟郭秘書長拜託一下,因為他們過去好像在南部找到相關的下包廠商比較容易,北部容不容易我不曉得,我再確定一下。
陳委員雪生:部長也在高雄待過了嘛,你應該對那邊也滿熟的。
王部長國材:是。
陳委員雪生:拜託協調一下,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
陳委員雪生:我也會做橫向的聯繫,因為一定要有工地給它使用,沒有工地給它,大坵橋就完成不了。
最後一個就是小三通的問題,前立委曹爾忠及金門的前立委陳清寶發動了「還我小三通」大遊行,準備在24日下午3點從中正紀念堂出發,要經過立法院到行政院。上次我質詢時曾經講,你不要官逼民反,現在連適當的節日,春節你都講不出來,因為蘇院長說要看大陸的疫情。目前整個福建只有47例,如果照它目前的防疫規定,入境要住8天防疫旅館,誰要去?沒有人要去吧,對不對?所以國人就不會去,你小三通的程序啟動嘛!因為空中交通已經做有序的交流,也是遵此規定辦理,進入人家的國家,要照他們國家的防疫規定處理,民眾有意願就去,沒意願就不去,就這麼回事,小三通也一樣。
部長,跨部會的會議你一定會出席吧?你現在連春節是不是開通小三通都不知道,當然我跟邱太三主委及邱副主委談過,他們講目標是這樣,但是還要上面點頭,上面不點頭的情況又來了,我也聽說一些執政黨的委員內部也有意見,這些意見就是政治上的問題。這個大遊行我們當然也密切注意,我跟金門的陳玉珍立委也會全程出席,希望交通部也能夠做一些必要協助。我希望小三通務必在春節以前開通,部長能夠協助嗎?權責不在你,我知道,但是你要提出一些聲音,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明(112)年的小三通裡面的獎勵費用,上次交委會也審查過了,所以等時間確定我們就執行。
陳委員雪生:現在不是錢的問題,現在是船要開過去,對面的CIQS並沒有關閉,蘇院長說邱主委跟他報告對面小三通的作業人員全部都撤了,沒有這回事!對面的觀光也在,國台辦新聞發布會也講得很清楚,他們人都在,現在就是通與不通的問題。你說擔心防疫,那麼空中也有防疫的問題,你說白紙運動,這個我們倒是要密切注意,我想白紙運動也是針對防疫而來的,不是要造反,對不對?中共中央也適時地對上海等一些高度戒備地區解封了,所以這都不是造成問題的問題。拜託部長在適當時機,因為24日要遊行,我們也希望不要有什麼衝突發生,好不好?我也會在現場,這是民間發起的,是前任兩位立委發起的,不是我跟陳玉珍委員發起的,但是民眾的事情就是我們的事情,我們要全力協助他們。部長,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沒問題。
陳委員雪生:謝謝你。
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1時28分)局長好,大概今年大家對於地震很有感,尤其我們發布了這樣的一個警報,對這些警報大家很有感,覺得好像今年的地震比較頻繁,就氣象局的統計而言,是這樣嗎?還是跟以往比起來是屬於正常?
主席:請交通部氣象局鄭局長說明。
鄭局長明典:今年的確比較多,而且規模6以上的比過去的平均多很多。
蔡委員易餘:以你們的評估,未來會維持這樣的趨勢,還是只有今年是這樣?
鄭局長明典:現在沒辦法判斷。
蔡委員易餘:事實上臺灣本來就是一個多災型的島嶼,我們要面對的除了地震,還有颱風,氣象局當然就是要扮演災害預警的角色。我知道內政部也有在推動防災士的培訓,針對防災士的培訓,我想要問氣象局的是,因為氣象局畢竟是扮演預警的功能,看起來現在全臺的防災士是處在不足的狀態,如果未來的災害是會增加的,那氣象局未來有沒有可能在防災士的訓練中扮演協助的角色?
鄭局長明典:報告委員,防災的確是很專業的事情,我們非常支持這個制度,所以我們會全力配合,事實上目前我們有一些防災的教育訓練課程,我們都很積極地參與。
蔡委員易餘:比方說呢?
鄭局長明典:我們每年都有固定的防災課程,消防署那邊也有,事實上我們有教師間的互相交流。
蔡委員易餘:所以你們除了預警之外,可能也會就這部分跟消防署在整個防災訓練上做一些意見交換?
鄭局長明典:是。
蔡委員易餘:下一個問題,我們知道氣象局現在也逐步走向開放政府這個領域,所以你們現在有開放參觀,讓民眾去認識氣象雷達、衛星雷達或者是預報的一些系統,事實上這得到民眾很熱烈的回響。目前你們開放的是人數15人以上的團體預約,但是團體預約畢竟還是屬於事前預約,未來你們有沒有可能走向開放個人就可以參觀?氣象局可以開放個人參觀的話,包括一些國外旅客或者是背包客,他們可以去參觀氣象預報過程,有沒有可能再精緻到這樣的程度?
鄭局長明典:報告委員,事實上我們現在每天下午都有開放,但是沒有導覽,有需要導覽就要預約,但是因為我們的辦公空間真的很小,所以我們沒有特別去廣告,但事實上在我們的網頁上有參觀的相關說明,上面有註明每天下午都是開放的。
蔡委員易餘:所以都是開放的,只是說如果需要導覽的話就要做團體預約?
鄭局長明典:是,要預約。
蔡委員易餘:好,這樣我理解了。你剛剛說你們的空間很小,是會影響到你們的工作嗎?
鄭局長明典:我們的參觀是在地下室,但是空間真的不大。
蔡委員易餘:所以是參觀空間不夠,還是你們的辦公空間是不夠的?
鄭局長明典:應該是參觀空間稍微擠了一點。
蔡委員易餘:參觀空間比較不夠,但不影響到辦公嘛!
鄭局長明典:我們是有……
蔡委員易餘:因為你們很重要耶!如果你們的辦公空間是不足的,這個我們聽到是會害怕的。
鄭局長明典:辦公空間還好。
蔡委員易餘:你們是告知我們災難的第一線,所以你們是很重要的。
鄭局長明典:是,謝謝委員。
蔡委員易餘:局長先請回。再來請教潘部長,我們統計自10月13日解封到11月23日止,入境的人數大概是54萬人,所以平均每天是1.35萬人入境,這個還要扣掉商務客、移工或者是回臺的旅客,所以實際來臺灣玩的入境旅客大概不到萬人。如果以日本來對照的話,臺灣10月份到日本玩的旅客是3.6萬人,而來臺的日本人大概只有9,625人次,差距是3倍,這是單就日本而言啦!其他國家就不講了。我發現這三年來,防疫期間我們的國旅辦得有聲有色,但是像日本人對於來臺灣遊玩的意願就變得不高,那意願不高的問題到底是出在哪?是我們的宣傳不夠?還是我們臺灣的旅遊景點真的不足以吸引外國旅客來遊玩?還是我們在地的景點對外國人去參與的親近度差於其他國家?部長,這個問題你們有抓出來嗎!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蔡委員好。第一個,過去我們到日本的人數,在疫情前大概是500萬人次左右,而他們來臺的人數大概是225萬人次,我們國人本來就喜歡去日本,過去在日本做調查,他們也是最想到臺灣來,甚至排名第一。
蔡委員易餘:日本人也很喜歡來臺灣嘛!
王部長國材:對,很喜歡臺灣。
蔡委員易餘:臺灣人很喜歡去日本沒有錯,包括我們很多位立委都想在會期結束後、選舉結束後到日本走一走,有很多人想啦!甚至連我都在想了。
王部長國材:是,我現在……
蔡委員易餘:可是問題是相對應的,因為臺灣跟日本的關係有歷史的脈絡,我們的民情有很多是比較類似的,所以臺灣的旅遊、臺灣的觀光,我們都是以日本人會不會來臺灣來做一個很重要的指標。
王部長國材:是,我們在今年也做了臺日觀光的論壇,當時雙邊都是對於……
他們甚至已經有踩線團到臺灣來了,已經到臺灣走透透了。我是覺得從12月10日開始就沒有入境人數上限了,旅行業在安排上,第一,它會比較方便,比如說過去有20萬人的限制,它就要安排遊客來了以後什麼時候要回去等等,會有一些限制。第二,我是覺得現在日本在邊境還有接種疫苗跟PCR的這些相關問題,日本人來了以後在回去時也要接受這些關卡,所以我想也有一種……
蔡委員易餘:意思是說防疫的後續程序阻礙了他們來臺觀光的意願?
王部長國材:日本10月份出國的人數大概是34萬人,等於大概有1萬人是跑到臺灣來,我想隨著臺灣的國境更加開放,日本也在防疫政策上面再做一些調整的話,我覺得他們還是很喜歡到我們這邊來。
蔡委員易餘:部長,事實上我要跟你聊的不是防疫政策未來的調整,應該是說請部長要預見一件事情,就是說我們現在開放了,臺灣人可能會到外國去,會到日本、東南亞,甚至到美國去旅遊,所以我們的國旅這一塊勢必已經不是國人旅遊的最大選擇,我不希望因為我們對於國旅的宣傳力道不足,讓我們要對臺灣的旅館業、民宿業及旅遊業再進行第二波的政策紓困,如果我們還要做到政策紓困的話,代表我們這兩年沒有在疫情這樣的時間點裡,把我們國家的旅遊景點等級提高,讓很多外國人開始期待,一旦解封要去臺灣的哪裡玩,這件事情如果我們沒有提高誘因的話,我擔心的是接下來我們國內的這一些旅遊景點,他們會不會進入寒冬?這個是我現在害怕的,所以部長,這件事情你必須要記得。
王部長國材:好,我們……
蔡委員易餘:要怎麼去提升?景點要提升有很多地方是需要交通部資源的挹注,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我們來努力,內需是基本的,然後國外旅客進來的部分我們再來加強,現在我們有很多外館都已經在行銷了。
蔡委員易餘:好。
王部長國材:我們也期待,如果在12月10日後入境完全沒有限制,我也覺得這時候比較不會有大家來了之後,回去時還有一些限制的這些問題。
蔡委員易餘:未來的限制會愈來愈少啦!因為現在就流感化了嘛,所以……
王部長國材:對,12月10日後幾乎就沒限制了。
蔡委員易餘:對,就沒限制了,但是那天也已經要到了啊!
王部長國材:對。
蔡委員易餘:照理說現在要有很多人來臺灣,因為以這兩年臺灣在國際的形象、能見度,他們想要來的意願是會提高的,但這個意願我們希望要在數字上實際呈現出來,這樣大家才會覺得這是一個好的正向循環,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這我們來努力,謝謝。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賴委員香伶、孔委員文吉、林委員思銘、鄭委員正鈐、張委員其祿、何委員欣純、邱委員志偉、高委員嘉瑜、楊委員瓊瓔、林委員德福、陳委員明文及李委員德維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傅崐萁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登刊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傅崐萁書面質詢:
一、台灣地震頻繁,但東部海纜觀測系統維修耗時,影響地震及海嘯預警時效
花東地區地震資料
107年至111年9月東部規模6級以上地震表
年度 |
次數 |
地點 |
107 |
2次 |
花蓮2次 |
108 |
2次 |
花蓮1次、宜蘭1次 |
109 |
4次 |
宜蘭4次 |
110 |
4次 |
花蓮1次、宜蘭3次 |
111年9月 |
8次 |
花蓮4次、台東4次 |
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中央氣象局地震中心副主任吳健富指出,台灣1年平均4萬次地震,花蓮就佔了38.8%,約1萬5000次,有感地震約300次,顯著有感地震137個;台東地區每年地震占全國12%,約4000至5000次,有感地震約140個,顯著有感地震約20個。花東合計每年約2萬個地震,占全國一半。1994年以來,花蓮幾乎每年都有1次規模6以上地震,規模5到6地震則接近9次。
東部海纜觀測系統維修耗時
根據審計部於110年度審核報告指出,東部海纜觀測系統設備故障,觀測信號無法回傳臺北地震中心,耗時近1個月始完成修復。依據氣象局提供資料,主要係因海纜觀測系統資料傳輸過程需經過眾多設備,系統繁雜等,致修復異常狀況所需時間不定,海纜觀測系統故障期間恐影響地震與海嘯之預警時效。
氣象局應針對維修效率進行提升
台灣近百年曾發生6次百人以上死亡的災害地震,其中有2次達千人死亡,民眾是否有機會逃生,地震預警系統成為關鍵。東部海纜觀測系統維修耗時,氣象局應提升修復效率!避免因設備故障影響預警系統!
二、運研所於桃園辦理「無人機物流運送深化應用」
試辦「無人機物流運送深化應用」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8日舉行「無人機物流運送深化應用」場域驗證暨啟動儀式,以偏鄉道路(橋梁)中斷,應用無人機維持郵務運送為主題。去年選定桃園市復興區介壽國中舊址至拉拉山風景區為測試航路,總飛行距離達44公里、飛行時間約60分鐘,國內4家業者參與驗證。
要求運輸研究所增加花東測試航線
111年花蓮0918大地震,造成花東地區多處道路損壞,其中多處偏鄉道路及橋樑中斷,物資需仰賴空投方式輸送,加上花東地區地震活動頻繁,常有地震發生,為預防花東偏鄉地區因天災導致道路中斷,物資無法補給之問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花東地區增加測試航線,以利熟悉花東地區地形及氣候。
三、無人機擾亂飛安,嚴重影響公共利益!
依據民航局提供資料顯示,109年至111年8月底止,我國機場四周出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致影響飛機起降與機場關場之次數達13次,其中111年迄至8月底,已發生7次,較109及110年度發生次數增加甚多,而影響飛航安全之物體均為遙控無人機或疑似遙控無人機。
109年至111年8月底止,我國機場四周出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致影響飛機起降與機場關場情形一覽表
年度 |
次數 |
發生時間 |
影響飛安物體 |
影響情節 |
109 |
4 |
109.01.10 |
疑似遙控無人機 |
馬公機場關場5分鐘,受影響航機4架次 |
109.07.05 |
疑似遙控無人機 |
臺中機場關場8分鐘,無航機受影響 | ||
109.09.22 |
疑似遙控無人機 |
金門機場關場21分鐘,受影響航機1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179人 | ||
109.12.20 |
遙控無人機 |
松山機場關場27分鐘,受影響航機5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223人 | ||
110 |
2 |
110.04.10 |
疑似遙控無人機 |
臺中機場關場46分鐘,無航機受影響 |
110.04.24 |
疑似遙控無人機 |
臺中機場關場43分鐘,受影響航機1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28人 | ||
111 (截至8月底) |
7 |
111.01.27 |
遙控無人機 |
桃園機場關場34分鐘,受影響航機8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956人 |
111.03.01 |
疑似遙控無人機 |
松山機場關場4分鐘,受影響航機2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534人 | ||
111.04.01 |
疑似遙控無人機 |
臺中機場關場30分鐘,受影響航機1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61人 | ||
111.07.22 |
疑似遙控無人機 |
桃園機場關場34分鐘,受影響航機17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1,097人 | ||
111.07.26 |
疑似遙控無人機 |
臺中機場關場23分鐘,受影響航機6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63人 | ||
111.07.26 |
疑似遙控無人機 |
高雄機場關場47分鐘,受影響航機2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327人 | ||
111.08.18 |
遙控無人機 |
桃園機場關場30分鐘,受影響航機9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1,187人 | ||
合計 |
13 |
|
|
|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整理自民航局111年9月14日提供資料
民用航空法有關無人機擅闖禁航區法條
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由民航局公告之。 | |
第一百十八條之一 |
遙控無人機之所有人或操作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民航局廢止其操作證,並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 一、違反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一項規定,於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之一定距離範圍內從事飛航活動。 |
為有效遏止不肖人士利用無人機侵入禁航區,導致機場關閉影響公眾利益,民航局應持續建置無人機防制系統並且研議是否該修法提高罰則。
主席:部長,我有幾點要跟你說,第一,魔獸是在桃園雲豹隊,不是在鋼鐵人,而且他是中鋒。因為你有兩度這樣答復,我想這樣紀錄不好,我可以知道你沒有在看籃球。
王部長國材:我剛才想到另外一個人去了。
主席:你想到的另外一個人是歐尼爾嗎?他沒有來臺灣。
王部長國材:另一個也馬上要來了。
主席:另外,對於剛剛陳雪生委員所提到的,可能會有一個類似遊行的活動來反映小三通要不要開通的問題,我認為交通部是大部,當然,行政院或者是行政院以上會有他們的看法,但是交通部的官員或者是對岸,如果有人也有意願做小三通的話,要事先來談判,而不是靠民間傳話,我想這個才是我們當官員應該要有的態度,畢竟交通部是大部。未來有沒有小三通的問題,不是只有時間而已,可能還要考量很多,你不能讓委員講說交通部無法做決定,我覺得這樣子對於交通部在部會平等的立場上,可能會貶低自己在政治上的判斷,或者是在交通專業上的判斷,好嗎?提供參考。
針對今天上午的會議作如下決議:112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2月7日(星期三)下午2時截止收件。
交通部列席人員可以先行離席,現在休息。
今天下午1時繼續開會,進行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處理。謝謝。
休息(11時42分)
繼續開會(13時)
主席:我們繼續開會。進行112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的處理,現在進行協商,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壹、預算數部分
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歲入來源別預算數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9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4萬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3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506萬6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1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21萬5千元。
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歲出機關別預算數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7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億7,763萬2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2,043萬2千元。
第2目 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7,790萬9千元。
第3目 公共工程技術業務3,565萬元。
第4目 公共工程管理業務4,243萬3千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120萬8千元。
貳、委員提案部分
審查112年度總預算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委員提案資料)
(進行協商)
主席:開始處理第1案,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第1案是有關於行政院工程會在112年度「委辦經費」預算編列1,600萬4,000元,其用途主要是委外辦理4項業務,這4項業務包括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政府電子採購雲端服務及功能躍升案等,相關計畫應該要說明清楚,等一下請主委來說明一下,以上。
主席:請公共工程委員會說明。
林主任佳欣:委辦經費這4項,112年最主要的委辦案件是依照資安法,我們對相關資訊系統要導入獨立的、驗證與認證的機制,叫做IV&V,要進行資安檢測,這個經費懇請委員和召委同意,可不可以不要刪減?可以凍結5%。委員有講要加強說明,我就用書面來提說明,以上報告。
主席:你是配合行政院所提的部分,為了加強資安採購項目,所以雲端服務部分需要把它放到裡面去,是不是?
林主任佳欣:是。
李委員昆澤:減列100萬元的部分我可以同意不要刪減,一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後解凍,還是凍結10%。
主席:可以接受嗎?
林主任佳欣:是。
主席:一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後解凍,不刪減。
林主任佳欣:謝謝!
主席:處理第1目「一般行政」的第2案至第6案,提案委員有洪孟楷、蔡易餘、李昆澤、陳椒華與劉世芳,幾位委員看誰要先發言都可以。
陳委員椒華:第5案是針對節能減碳,我們知道現在水也是非常重要的資源,尤其南部現在都在限水,中央機關應該帶頭節水、節能,我提案主張刪減1%,請支持。謝謝!
主席:第2案至第6案全部詢答完後一起處理。
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第4案是關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7,520萬5,000元,該項預算比111年度增列650萬7,000元,主要是在辦理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等業務,當然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有其必要性,然而有關機密文件的處理、文檔保密以及文件銷毀等作業過程都必須嚴加管控,避免資料外洩。這個部分我主張要凍結100萬元,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以上。
主席:在場還有沒有提案委員要發言?我先發言,我的提案在第6案,我的方向是這樣子,雖然我們要配合電子公文的掃描,但是以往有其他公務機關在配合電子公文掃描的時候出現很大的錯誤,譬如文化部很多影音資料掃一掃就不見了,還被監察院提出來糾正或糾舉。我並不清楚公共工程委員會未來有沒有這樣的能力,或者在委外招標的過程中,能不能真正地把文件資料包括裡面也有一些機密性公文,當然公共工程委員會機密性的公文不那麼多,會不會出現狀況?這個部分我們就是要理解現在的工程會有沒有這個能力?對於保密或掃描的過程當中檔案數位影像化,尤其在公共工程委員會裡面有相當多圖表、地籍等等,能不能做得很好?還是掃描掃一掃連紙本都不見了,那個是最糟糕的,這是我要質詢的方向,所以我提出來也是凍結,是不是請工程會針對第2案至第6案一起來回應一下,好嗎?
林主任佳欣:謝謝召委跟各位委員!有關水電費的部分,因為我們目前的辦公大樓是租用中油的大樓,所以我們的水電也是按照樓地板面積整個來分配,尤其7月1日開始用電大戶每度都有稍微做調整,但是我們預算編列還是維持跟上一年這樣的幅度來編列。有跟委員這邊報告,委員也同意,就是我們還是照這樣子來執行,但是怎樣在節能減碳這一部分,水電怎麼樣再配合中油大樓怎樣節省的部分,我們用一個書面報告交到交通委員會再來動支,這是第一點報告。
有關第二點是,公文檔案數位影像掃描的部分,2位委員都有垂詢,這部分真的很重要,它涉及有關保密的規劃,所以我們未來在做掃描的過程會有一個專區,還會架設監視的系統,絕對做到資安還要保密的方面,嚴守所謂的業務機密文件的裁切都不可能外流,這部分我想我們也做通盤的一個書面報告送交通委員會再動支經費,以上報告。
主席:陳委員,水電費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不要刪減?
陳委員椒華:好,我答應。
主席:因為它這個也是實報實銷,也不可能多報。
陳委員椒華:雖然沒有刪減,但是到執行完畢希望能夠真的有到1%以上的結餘。
主席:希望就是可以結餘就對了?
陳委員椒華:嗯。
主席:有關於剛剛所說的公文檔案數位影像化的部分,我跟李昆澤委員都非常像,我們就是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但是剛剛所提的部分,還希望能夠在技術面多提供一下,而不是說我已經委託誰或是怎麼樣,或者未來你們招標的時候會請哪一方面的專家來幫我們看,不是只有資安的問題,因為我們很怕影像保存不見了,就是很糟糕,違反我們在公務機密或是機密文件上面的保存,好嗎?
第2案至第6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7案至第18案,我們也是併案來處理,各位委員按照舉手的順序請林俊憲委員、李昆澤委員,然後陳素月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本席提第12案和第14案,都是預算凍結案,本意不在於凍結預算,在於希望工程會就該項預算能夠提高它的執行率。第12案是「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以前是委辦費三百二十幾萬元,但是每一年的執行率都是6、7成,奇怪!反而工程會收回來自辦以後,執行率提高了,以前委外反而執行率低,為什麼?照理講,應該委外執行率高,你是都委託誰做?現在收回來雖然執行率有提高,但我認為跟目標還是有一些執行上的差距,所以第12案本席提凍結五分之一,請就該方案提升執行效益做一個書面報告。
第14案大概也是,就是要協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的相關事項,這個跟預計要達成的目標差太遠,因為原本有一個南向目標金額達200億元,就算有疫情的影響,接下來我們的目標要定多少?這個計畫在疫情後要如何提升?我也希望工程會能夠有一個書面報告。第14案本席有提刪減2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謝謝。
李委員昆澤:我的是第10案,有關「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預算編列2,506萬6千元,其中有關「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編列321萬8千元、「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編列1,601萬5千元,相關計畫主要是協助企業就新南向國家爭取標案,然而因受疫情影響,111年度截至8月得標金額約131億,較110年度的253億差距甚大,工程會應詳加說明112年度如何加強協助力道,並訂定明確合理的目標。這個案子我凍結10%,工程會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主席: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工程會明年度預算有關「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編列7,790萬9,000元,這個部分本席是提案凍結200萬元,主要是因為近幾年來我們看到地方政府或中央機關的很多工程屢傳流標或廢標。我們期許工程會檢討工程招標的相關規範,訂定更明確的施工綱要規範等等,讓重大公共工程能夠順利發包,提升效率。本席提案凍結200萬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謝謝。
主席:請陳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有關第16案,目前網站上有曾被列為拒絕往來廠商的紀錄,但是資料揭露方面,歷史紀錄是不是也能夠公開,讓一般民眾還有政府機關能夠查到拒絕往來廠商的歷史資訊,並獲得相關資訊?
第18案是針對採購流標的部分,希望你們能夠強化監督機制,瞭解流標的工程是不是有用小額採購規避監督,以避免重要的零組件發生意外。
主席:我的部分在第13案,COVID-19疫情造成影響以後,我們在海外市場的總得標件數呈現減少的趨勢,但是我們從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的數據看不出來,除了因為疫情以外,在健全技師跟工程顧問公司管理法制上有沒有再修正的空間,或覺得純粹是因為外部疫情的影響?我很想知道,如果我們希望好的技師或是工程顧問公司還可以到全球去開拓市場的話,你們這樣子的補助是否有效,所以我提出凍結案。
以上第7案到第18案是不是請工程會的相關人員回應一下,我們再來處理這一目的預算,好嗎?謝謝。
林主任秘書傑:召委、各位委員。首先,林俊憲委員剛剛提到協助廠商全球化辦公室,為什麼由我們自己辦之後執行率反而提高?其實這是因為我們自己辦之後,可以反映得比較快速,業者有任何需求提出來,我們就馬上處理,以往用招標委外,時間上可能反應會比較慢;業者在海外隨時有任何需要協助的事項,我們會即時因應。另外針對現在海外的執行狀況,我們報告最新的數字,到今年11月上旬為止,一共得標41件,168億元,確實因為各國因應疫情慢慢解封之後,海外得標金額有上來,可能上半年還是只有十幾億元,到11月已經上來,也顯示我們在全球化的一些措施還要再繼續加強。剛剛委員提到第14案預算要刪減的部分,懇請委員支持改凍結案。
李昆澤委員也是提到得標金額,剛剛我補充過,它其實已經有上來了。他也有提到希望我們的一些研究報告能夠多公開,這個部分以往是任何報告做完隨時就公開;委員有提到希望年底的時候綜整、彙整報告做個處理,我們也會配合辦理。
陳素月委員提到流廢標的狀況,這個部分我們也非常重視,就相關的招標規範,只要個案流標多次我們都會協調,也有函頒通案的處理機制,相關措施我們會持續辦理,也會做一個書面報告完整跟委員說明。
陳椒華委員的第16案提到拒絕往來廠商的資料應該長期公開,這部分我們也在持續辦理中,會提一個完整的書面報告給委員。
第18案希望工程會加強稽核化整為零,尤其是小額採購的案件,這個部分我們也會持續處理。我們的稽核除了中央採購稽核小組之外,是結合各縣市還有各部會一共37個稽核小組,一起擴大辦理這樣的事項。
劉世芳委員有提到海外全球化的部分,剛剛有報告海外的金額在持續增加當中,更重要的是,我們一些新的措施現在主要是結合僑商還有臺商的力量,讓在那邊已經站穩腳步的既有業者帶領我們的業者一起出去,借力使力一起發揮團隊戰的作法。完整的部分我們會再提書面報告,相關的預算懇請各位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請許智傑委員發言。
許委員智傑:主席、大家好。我再補充一下,電子化裡面有沒有一個資料,就是政府部門跟得標廠商之間的比例關係?我的意思是說,有一些部門可能固定用那些廠商,這裡面其實部分的人可能有問題,我想大部分公務員都沒有問題,但是部分的人可能會固定用那一些廠商,有一些新的廠商進去就刁難,舊的廠商進去可能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像這個東西如果有資料累積,可以瞭解這個部門固定用那一些廠商,都是循環使用,外面招標的可能進去就不見了,或是進去以後……。反正包括驗收、整個結果,這個部分有沒有辦法用電腦記載下來?你懂我的意思嗎?我們要這樣子防弊,能夠增加防弊效果才有用,不然少數不肖公務員會固定用那一些廠商。這個機制有沒有?
林主任秘書傑:我們的採購網都有相關資料,有紀錄下來,但是下一步是如何分析、比對跟進一步判斷,所以今年我們有提相關預算,希望能建置智慧決策系統以進行資料比對。非常謝謝委員提供這樣的建議,這已經在我們的內容裡面,我們會把它納進去,完整的部分我們再提書面跟委員報告。
許委員智傑:拜託再幫我分析一下,其實多數都沒問題啦,有問題的部分可不可以把它分析出來,讓我知道一下你們的分析方式是什麼?
主席:許委員,你原來提的第17案有刪減50萬元,是不是可以不要刪減,改用凍結?
許委員智傑:OK,沒問題。
主席:還有林俊憲委員也有提案刪減,是不是可以不用刪減,改凍結?
林委員俊憲:同意。
主席:這樣的話,第7案至第18案就凍結10%,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後始得動支。好嗎?
好,謝謝。
繼續處理第19案至第24案。請問陳椒華委員要不要發言?
陳委員椒華:我提的第21案是針對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因為屏鵝公路的計畫並沒有經過非常嚴謹的審議或舉辦說明會,樹木的補植或移植經費就高達6.8億元,所以本席針對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預算提案刪減20萬元。以上說明。
主席:工程會是不是回應一下?我記得屏鵝公路的工程好像已經完成了,那邊的樹木和民眾在乎的交通部分是不是全部都完成了?請讓陳椒華委員知道一下,因為他有特別提到這個個案,執行機關是交通部嘛!
陳委員椒華:還沒完全完成。
主席:沒有、沒有,我知道已經鋪設完成了。
林主任秘書傑:纜線下地的部分完成了,很多路段的樹木植生都已經處理好了。跟委員報告,我們也很重視,所以有邀請農委會的特生中心,針對相關樹木的種植和維護都有經過篩選和調節。
陳委員椒華:那我改凍結好了。
林主任秘書傑:謝謝委員。
陳委員椒華:有關後續的相關維護情形,請提交書面報告。
主席:好,這個案子改凍結。
陳委員椒華:後面要加文字,就是在工程完畢三個月內提交維護報告。
主席:第19案至第24案凍結10%,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屏鵝公路的部分勞煩針對後續相關進度,跟陳委員椒華交一下報告,好嗎?你們同意嘛?
林主任秘書傑:是。
主席:好,謝謝。
處理第24案至第45案。因為案子比較多,看哪一位要先發言?
先請陳椒華委員發言,再來是陳素月委員。
陳委員椒華:謝謝。我提了好幾個案子,首先是第30案,本席建議凍結。有關公共工程之合理性、必要性機制,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情況,希望工程會能夠做更嚴謹的督導、改善,在針對活化計畫考核提出報告之後,預算始得解凍。
其次是第36案,針對剩餘土石方、廢棄物管理的部分,本席也是建議凍結,請工程會後續妥善管理追蹤,並制定抽查考核機制,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
第37案是針對公共工程金質獎的部分,職安項目已列入金質獎推薦基準及評審標準,但其中「不予推薦廠商」的標準顯然過於寬鬆,這些部分請再予以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第38案是針對公共工程使用再生粒料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規範,有沒有制定抽查與考核機制,這個部分請提出書面報告。
第39案是針對營建土石方有沒有濫倒的情形,其認定標準現在非常混亂,環保署和營建單位的意見非常不一致,所以請工程會加強整合,後續能夠有所懲罰,或者是將違法標準訂定明確。
第41案是針對公共工程標案有租借牌的違法情形,相關的查核機制是不是有落實?工程會應建立落實查核、登載機制及完善勾稽系統。本席也是建議凍結,請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最後是第42案,本案是針對公共工程的盤點和監造的檢討,這個部分像桃園八德國民運動中心、新竹市立棒球場等公共工程興建,後續的管控和驗收都出現重大缺失,凸顯公共工程之監造、管考的督導制度有失靈的問題,所以本席希望工程會能提出相關盤點、監造等相關制度面的檢討,預算方面也是凍結,請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上說明。
主席:接下來請陳素月委員發言。然後是林俊憲委員。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本席提的第26案主要是針對工程會明年度有關「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計畫編列4,243萬3,000元的部分。近年來政府採購決標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工程標案屢傳變更設計、追加金額與展延工期等情事,不利工程如期執行完成。針對這樣的現象,在委員會質詢的時候,很多委員,包括本席都一再表示關心,我們也看到主委有強調要推動建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品質管理機制,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很有理想性的做法,可是這和地方很多業務機關在執行工程採購、工程發包或工程設計還是有落差。
本席提案的用意在於期許工程會應該發揮協調重大公共工程順利進行的功能,並不是一定要刪減這個經費,雖然這個經費較上年度增加編列近3,000萬元,主秘有來說明,本席也同意改為凍結案,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謝謝。請林俊憲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本席提的是第45案,「公共工程管理業務」明年度的預算比今年增加2倍,多了2,872萬元,總預算是4,243萬元。為什麼會多這二千八百多萬元?工程會在預算書上是說,它要做一個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的智慧型決策,這筆錢有2,898萬元,但是工程會在前瞻計畫裡面,也有一個叫公共工程全生命週期管理,這筆錢在前瞻預算裡面就有一億五百五十多萬元,然後在工程會的本部預算裡面,又編列了2,898萬元,這根本就重複嘛!你的預算書也要寫清楚啊!我們會抓這個預算耶!你在前瞻已經要錢,你自己又要錢,前瞻編了一億多元還不夠嗎?而且你自己添了這2,898萬元以後,造成這筆科目的預算,就是公共工程管理業務膨脹了2倍,增加了百分之二百,然後預算書上也沒有說明,所以本席建議凍結本項預算二分之一,請工程會提一個書面報告後再行解凍。
主席:林委員就這一案而已嗎?好。
先請許委員智傑發言。當主席就是要最後發言,許委員先來。
許委員智傑:謝謝。我的第31案其實很少,我主要是想要了解工程會對流標的追蹤,這個錢這麼少,我不知道你們追蹤的效果怎麼樣,是不是可以跟我們報告一下?我知道一個概念就好。
主席:那我的問題也先問完,因為我剛剛有講過我們是第25案至第45案併案處理。在第33案裡面,現在公共工程委員會督導協調的範圍都是以大的金額為主,但是在過去疫情期間,我想區域立委都會知道,如果是小的工程,比如教育部給每個中小學的一些設備或是設施,流標的比例之高超過我們的想像,當然大家都會說缺工、缺料之類的,但是這個部分公共工程委員會必須提一個總體的辦法,現在疫情已經比較消減,流廢標的次數不會像今年或是去年那麼高,但是什麼時候可以把它拉到正常的值,就是讓流廢標的次數回到疫情之前,其實公共工程委員會裡面應該有一些專家可以來討論一下,因為流廢標越多,表示不管是大小工程的公共建設,對於臺灣經濟發展所能挹注的部分就越少,這個要請公共工程委員會綜合來回答。
另外,第44案有提到金質獎,金質獎參選的件數越來越多,但是被取消的也越來越多,那是不是表示你們是來者不拒呢?還是因為你們內部本身有一個很好的稽核系統,如果可以按照拒絕往來的廠商而來取消,這樣子就真的是很難看。拒絕往來的廠商又被取消得獎的資格,這就好像是他昨天得冠軍,今天才跟他講說他不符合得冠軍的資格,這個部分反而會讓公共工程委員會舉辦這種獎項的公信度或是公信力下降,所以我是覺得是不是要提出一個具體的改善措施,這兩個案子我都是提凍結。
以上第25案至第45案的部分,是不是麻煩公共工程委員會回應一下,謝謝。
林主任秘書傑:剛剛陳椒華委員從第30案開始有7個案子,我很簡要地做個說明。第30案是嚴審避免蚊子館,這個也是我們要持續努力的,我們會提書面報告給委員。第36案有關於土石方跟廢棄物的管理跟追蹤,整個要全生命流程來管理,而且要有系統的管理,這個我們有協調內政部跟環保署來做處理。第三個是有關金質獎的部分,推薦的資格應該就職安的部分再做一些加強,這也是我們每年在辦金質獎的時候會持續檢討的一個項目。第四項是再生粒料的使用一定要符合規範,適材適所來使用,不要去化了再生粒料之後又產生新的問題,這個部分感謝委員的指導。第五個部分,現場如果有夾雜土石方或廢棄物該如何去區分、如果去處理,這部分委員相當關心,我們主委也已經召開協調會議,要求營建署趕快把資料提出來,而且如果現場有亂倒的情形,當然就違反廢清法,應該要予以裁處。第六案是關於租借牌的管理,我們已經建立了系統的補位機制,馬上可以做一個稽核,當然機關是第一線的人員,一定最清楚有沒有租借牌,我們也要求機關要落實管理。第42案是有關監造管理的機制,在我們三級的品管裡面,第一線的施工、第二線的監造、第三線的機關跟主管機關都要落實,這部分我們會來要求。感謝委員支持,會後我們會給書面報告。
至於剛剛陳素月委員所提到的,也感謝陳素月委員的支持,已經改為凍結,相關的書面資料我們會再提供。
林俊憲委員剛剛提到我們有2個系統經費,千萬不要重複編列,我跟委員報告,一個是雲端,就是我們既有的本來都是用實體機房,那我們把資料改到雲端,這是一個案。第二個是資料庫到雲端之後,怎麼去加值運用、怎麼去做進一步的篩選,作為我們管理的利器,尤其像剛剛有提到,我們如果要比對資料的話一定要靠這個,所以2個案子的用途是不一樣的,委員提醒我們絕對不能重複,我們也是照這樣來處理。
許智傑委員跟剛剛劉召委都有提到未決標案件的追蹤,這個部分在我們的系統裡面是可以分大小金額來做處理,初步看起來整體平均的流廢標比例大概是10%,2次以內可以決標的可以到九成,比例跟金額大概這三、五年來都相近,但是如果我們去看比較小的金額的話,確實就會有這樣的一些差別,所以我們會分開來做處理,這個部分也感謝委員的提醒。另外,召委最後提到的是怎麼讓金質獎慎選好的廠商,所以一開始我們就要注意,像是我剛剛有提到一些推薦的基準,我們要再做一些把關,包含它的職安狀況或是品質的狀況。另外一個是事後,事後如果有這樣的狀況,我們還是要把它取消,但我們現在有再推出另一個,就是希望它能夠長期維持它的好品質,所以如果連續得獎5年,我們會另外再頒一個獎給它,叫做貢獻獎,就是鼓勵廠商不是只得到一個獎,而是應該每年都得獎,所以我們是用棍子跟蘿蔔的方式來做處理,比較完整的資料會後我們會提供委員書面報告,以上。
主席:我剛剛講的那個部分是學校裡面那種幾百萬的公共工程,流標的比率至少超過50%,沒有像你所講的那個樣子,幾乎都是3次、4次,差不多會拖到一個學年以上,你去看一下,教育部他們頭很大,當然大部分都說是疫情的影響,以及缺工、缺料這些東西。
金質獎的部分,我覺得你沒有蘿蔔跟棍子一起,你說5年以後再頒給它更好的,問題是被你取消的呢?它有沒有什麼罰款?還是說被你取消的人5年內不可以報名?你沒有這個啊!你要有懲罰的機制,才能夠建立你們的公信力,或者是說你們不要用書面審查,是不是你們不會到現場去看?有現場看是嗎?那我就沒有意見,但是剛剛你講說蘿蔔跟棍子齊下,我聽不出來啊!我覺得就是好的讓他更好,那壞的呢?怎麼懲罰他們?或者是說整個公司都已經借殼上市或是幹嘛的,也有這種小的狀況,尤其是我們中南部你比較沒有看到的公共工程,包括山上原住民部落也有,只是你們沒有查核到,因為都是小的額度,但這樣會變成惡性循環,因為有些廠商會用什麼方式?就是所謂的借殼上市,可能久榮兄或是吳主委都知道,比如這邊200萬元、那邊300萬元、那邊又500萬元等等,加起來差不多有五、六千萬元,就可以去標了,你懂我的意思嗎?但是對你們帳面上來看,就是2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就這樣,不是太好啦!
好像2位委員都有意見,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我想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回應,除了剛剛我們討論的預算相關問題之外,我們對那些沒有決標的案子,我覺得公共工程採購就二件事情,第一個就是風紀,要為國家省錢,第二個是效率。有些案子的金額雖然不是特別大,但無論它金額多少,都應該做個科學化的統計。為什麼都標不出去?是不是缺工、缺料,或是有什麼其他原因?要做科學化統計。疫情當然也有關係,就是要分門別類啦!我覺得我們一定要替政府省錢,但是如果政府有些採購已經跟民間真正的行情有一段距離的話,我們也是要回應啊!
你看台積電張忠謀董事長蓋廠房的速度這麼快,一定有其原因。當然它是民間公司,不像政府要辦那麼多手續。不過這個部分真的要去做,而且這也是工程會應該做的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你們不是真正的執行單位,但是你們要把這個原因找出來,然後去協助、輔導,讓相關的招標可以更為順利。以上,謝謝。
主席:我更正一下,剛剛處理的是第24案至第46案。這部分是不是全部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好。繼續處理第47案至第75案,因為是決議案,所以要逐案處理。
首先是林俊憲委員提的第47案。工程會要不要回應一下?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好,遵照辦理。
處理第48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好。處理第49案。
「兩週內」可以嗎?行政部門有沒有意見?
林主任秘書傑:一個月。
主席:改成一個月?
林主任秘書傑: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主席:好,一個月。
處理第50案。
林主任秘書傑:也是一個月。
主席:一個月,好。
處理第51案。
林主任秘書傑:也是一個月。
主席:處理第52案。
林主任秘書傑:也是一個月。
主席:傅崐萁委員很認真,提這麼多案,但是他現在還沒有到這邊。
處理第53案。本案本來就是一個月,所以遵照辦理對不對?
林主任秘書傑:是,遵照辦理。
主席:處理第54案。
林主任秘書傑:我們建議改為三個月,因為這裡所要提的是針對很多公共工程進行調查,不是只有一個個案。
主席:改成三個月是嗎?
林主任秘書傑:是。
主席:好,改成三個月。
處理第55案。
林主任秘書傑:一個月。
主席:好,我們修正為一個月。
處理第56案。
林主任秘書傑:一個月。
主席:也修正成一個月,好。
處理第57案。
林主任秘書傑:也是一個月。
主席:好。
處理第58案。
林主任秘書傑:修正為一個月。
主席:修正是立法委員修正啦!
林主任秘書傑:建議修正。
主席:對,你們是建議。
好。處理第59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嘛!好。
處理第60案。
林主任秘書傑:我們接受提案。
主席:好,就是遵照辦理。
處理第61案。
林主任秘書傑: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好。處理第62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好,遵照辦理。
處理第63案。
林主任秘書傑:也遵照辦理。
主席:好,遵照辦理,謝謝。
處理第64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好,我們剛剛已經表達過了。
處理第65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好,第65案遵照辦理。
處理第66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好。處理第67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好。處理第68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處理第69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也是一個月內,好嗎?
林主任秘書傑:是。
主席:OK,好。
處理第70案。
林主任秘書傑:第70案我們有建議做一些文字修正,在倒數第3行的後面提到「且於每年三月及九月提送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追蹤報告至交通委員會」,這樣會變成每年都要提兩次報告,我們比較建議在我們機關內部來處理,所以建議將這個部分的文字刪除,改成「請於一個月內提送最新的活化運作現況之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然後把「更新活化運作現況」刪除,後面保留「以確保公共設施發揮功能」。
主席:請問在座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就是一個月內由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相關的……
林主任秘書傑:最新的活化書面報告。
主席: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報告,這樣就好了?
林主任秘書傑:至交通委員會。
主席:書面報告嘛?
林主任秘書傑:是,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就修正通過。
處理第71案。
林主任秘書傑: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好,遵照辦理。
處理第72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好。處理第73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好。處理第74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也是一個月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林主任秘書傑:是。
主席:處理第75案,劉櫂豪委員的提案。
林主任秘書傑:遵照辦理。
主席:劉櫂豪委員有沒有建議?
劉委員櫂豪:可以啊!就通過了啊!
主席:通過了。好,謝謝。
委員簽字調整提案文字者,內容列入紀錄及公報紀錄。謝謝。
委員簽字調整文字之提案:
審查112年度總預算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委員提案資料)
(協商結束)
主席:現在協商完成,作以下宣告: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做為決議,列入紀錄;委員要求提供之書面報告及相關資料,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如有委員對提案補簽者,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現作如下決議:本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本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112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審查完畢。
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各位。
休息(13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