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2日(星期一)9時4分至12時5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文瑞
主席:出席委員10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12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54分
下午1時1分至1時39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林文瑞 鄭天財Sra Kacaw 莊瑞雄 張宏陸 管碧玲 賴香伶 王美惠 李德維 鄭麗文 湯蕙禎 吳琪銘 翁重鈞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陳椒華 游毓蘭 劉世芳 張其祿 楊瓊瓔 洪孟楷 李貴敏
委員列席7人
列席人員: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暨相關人員
役政署署長沈哲芳、移民署署長鐘景琨、空中勤務總隊
總隊長井延淵暨相關人員
新住民發展基金委員兼執行秘書鐘景琨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主持人沈哲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李翊柔暨相關人員
主 席:王召集委員美惠
專門委員:黃瑞月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謝禎鴻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部分。
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報告,委員羅美玲、林文瑞、莊瑞雄、賴香伶、管碧玲、鄭天財Sra Kacaw、張宏陸、王美惠、李德維、鄭麗文、湯蕙禎、吳琪銘、陳椒華、游毓蘭、張其祿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役政署署長沈哲芳、移民署署長鐘景琨、空中勤務總隊總隊長井延淵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另有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翁重鈞、楊瓊瓔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壹、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部分。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2項 役政署10萬元,照列。
第73項 移民署2億9,531萬元,照列。
第75項 空中勤務總隊40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59項 移民署19億6,678萬9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1項 役政署,無列數。
第82項 移民署307萬6千元,照列。
第84項 空中勤務總隊73萬4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0項 役政署16萬8千元,照列。
第81項 移民署162萬2千元,照列。
第83項 空中勤務總隊29萬3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7款 內政部主管
第6項 役政署13億0,408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5項:
一、112年度役政署單位預算第2目「役政業務」編列11億1,651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役政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據悉,役政署於112年度之預算編列中,第2目「役政業務」編列11億1,651萬5千元,主要包含辦理兵役政策之規畫、推動及相關法規之擬訂等役政事務,為我國國防及各需求機關提供兵源與人力,以厚實國防基礎及推動其他政務所需人力。
而我國外有中國武力威脅,內有面臨「少子化」及步入「超高齡社會」之壓力,兵源之人力數量及健康良窳狀況,事關我國國防等諸多國家政務推動順利與否之重要基礎。除應持續健全及保障服役中國民健康與人身權利之外,對於將屆及已屆役齡國民之人口趨勢與健康情勢,亦應有所關注,始能完備相關役政政策之長遠規劃,以確保兵源質量及提升兵源徵集達成率。
惟查我國自民國108年至110年期間,辦理役男徵兵檢查及檢查體位之結果,在徵兵體檢人數、常備役體位人數及常備體位人數佔當年徵兵體檢人數比例呈現逐年下降趨勢,而判屬免役體位人數及佔比則略呈上升(如附表),若趨勢長久如此發展,則將對我國國防及各政務推動恐有不利影響。
附表:108年度至110年度辦理役男徵兵檢查及體位檢查結果相關統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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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兵體檢人數 |
常備役體位人數 |
常備役體位人數 |
替代役體位人數 |
替代役體位人數 |
免役體位人數 |
免役體位人數 |
108年度 |
153,210 |
107,812 |
70.37% |
8,240 |
5.38% |
34,305 |
22.39% |
109年度 |
143,724 |
100,518 |
69.94% |
7,938 |
5.52% |
31,755 |
22.09% |
110年度 |
123,514 |
83,956 |
67.97% |
6,547 |
5.30% |
29,450 |
2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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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位未定人數 |
體位未定人數 |
專科檢查中 |
專科檢查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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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 |
969 |
0.63% |
1,884 |
1.23% | |||
109年度 |
1,144 |
0.80% |
2,369 |
1.65% | |||
110年度 |
1,267 |
1.03% |
2,294 |
1.86% | |||
來源:役政署預算書各年度計劃實施成果概述 |
爰凍結該項預算,並建請役政署就如何鼓勵、提升及健全役齡前國民之健康與體能,積極與國民健康署和教育部等機關共同研議相關措施,以利達成質優量足之兵源與役政目標事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役政2]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二)第2目「役政業務」編列11億1,651萬5千元,辦理替代役徵兵等業務。經查,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9條第1項規定:「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得視需要召集服勤」,及「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3條之1第1項規定:「為達成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有效運用備役役男人力,由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實施備役役男勤務編組」,亦即替代役役動服役期滿後得視需要召集服勤。惟據調查,110年度共計17個需用機關中只有6個申請有演訓召集、比例只占35.29%。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役政署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規定」辦理演訓召集,以儲備緊急應變及救災人力,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役政3]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王美惠
(三)第2目「役政業務」編列11億1,651萬5千元,業務包含徵兵檢查、抽籤、徵集入營及未役役男清查作業等。依據審計部110年度新北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民政局及板橋區等29個公所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役男之清查,且查役政署有13筆未依規定於戶役政資訊系統註記限制出境等情事(規定係內政部役政署107年11月29日役署徵字第1078040142號函規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者,於戶役政資訊系統產生限制出境註記)。我國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未有正當理由不得限制之。役政署敦促清查及後續作業未臻完善,允宜研議相關策進作為。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役政署針對如何完善役男清查及相關作業之策進行為等,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役政4]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四)第2目「役政業務」中「徵兵處理」,編列2億1,264萬9千元。內政部役政署自2008年,開始辦理實施研發替代役制度,研發替代役除原先武力研發外,更擴展至民間企業,並以國內碩博士高知識份子為國內企業提升競爭力而帶動整體國家經濟,且兼顧役男生涯規劃與滿足產業人力資源需求。
經查,自2008年至2021年4月30日,留任率滿3個月為68.70%,且審計部在110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有逾六成獲核配用人單位的留任率不及五成。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役政署積極研擬改善策略,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役政6]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五)面對台海局勢升溫,國防部為加強後備戰力,已著手精進退伍軍人的教召訓練,而替代役服役期滿退役者,稱為替代役備役役男,依現行「替代役實施條例」規定,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得視需要召集服勤;於「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明定,為達成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由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共同實施勤務編組;演訓召集應於役男退役後8年內實施,以利戰時緊急動員。
經查2021年度共列管備役役男共9萬8,641人,僅召訓1,563人召訓率僅1.5%,需用機關110年超過六成未辦理演訓召集;據役政署統計,2021年度有17個需用機關,僅6個機關向內政部申請辦理演訓召集,未辦演訓召集需用機關包含原住民族委員會、空中勤務總隊、調查局、海巡署、社家署、水利署、衛福部、外交部、僑委會、文化部、體育署。且各縣市召訓人數介於10人至350人間,占各縣市列管人數0.18%至8.38%不等,差異巨大,其中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均不及1%。
替代役備役役男平時定期召訓,如有戰時急迫需求,應依照平時演訓,迅速召集服勤,惟超過六成的需用機關未落實演訓召集,恐不利於突然戰時與平時勤務編組之轉換,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役政署督促需用機關落實演訓召集及提出執行成效,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役政9]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六)經查審計部「110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教育部、環境保護署、農業委員會於2014年至2017年替代役役男人數共2萬1,562人,卻因為自2018年起,教育部、環境保護署、農業委員會轉為非需用機關而未納入演訓召集對象,導致2萬餘名退役8年內的備役役男在現行制度下無須接受相關訓練,明顯該制度未盡公允,甚至直接影響備役支援量能。
替代役備役役男平時定期召訓,應是有備無患,平時多一分準備、戰時就少一分損害,如有戰時急迫需求,可依照平時演訓,迅速召集服勤,惟制度上的不公,恐不利於突然戰時與平時勤務編組之轉換,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役政署改善現行演訓召集制度未能公允之情況,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役政10]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七)112年度役政署預算案於「役政業務─辦理替代役工作」編列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備役管理及教育訓練等相關業務,人事費337萬5千元,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管理中心兼職費、辦公事務用品費及應召集役男交通補助費等業務費1,127萬元,合計1,464萬5千元。
中國對台軍事威脅加劇,為加強後備戰力,國防部已精進退伍軍人的教召訓練,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成為備役役男,但經查,根據役政署統計逾6成之替代役男需用機關未辦理演訓召集,未落實演訓召集機制,可能影響備役支援量能。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役政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役政11]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八)第2目「役政業務」中「辦理替代役工作」,編列7億9,310萬2千元。「替代役實施條例」規定,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得視需要召集服勤,且「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也明定,為達成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由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共同實施勤務編組;演訓召集應於退役後8年內實施,每年以1次為限,演訓課程內容包括認識轄內災害潛勢分布、災防演習等,以利戰時緊急動員。
據役政署統計,110年度需用機關共計17個,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人數計18萬1,904人,其中僅役政署等6個機關(占17個需用機關之35.29%)向內政部申請辦理110年度演訓召集,召集訓練人數1,565人,占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人數之0.86%。
此外,110年度辦理演訓召集之6個需用機關,均係委託市縣政府辦理,合計召訓1,565人,各市縣辦理召訓人數介於10人至350人間,占各市縣政府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人數之比率介於0.06%至2.17%之間,其中部分市縣召訓率不及1%,如遇非常事變或戰時之急迫需要,恐有動員能力不足之虞,尚待督促需用機關落實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規定,辦理演訓召集,儲備緊急應變及救災人力,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役政署積極研擬改善策略,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役政12]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九)第2目「役政業務」編列11億1,651萬5千元,其中「辦理替代役業務」包含辦理諮商輔導轉介,以減少役男服勤適應不良及防範自殺發生等。查107年役政署年報,替代役役男輔導需求調查及身心狀況量表電腦適性測驗,共篩檢1萬6,706人;辦理30場健康人生講習,計有役男2,642人參加,列管關懷並轉介心理諮商機構進行心理諮商輔導共193人。而110年役政署年報則顯示,電腦適性測驗共篩檢1萬2,047人;辦理8場健康人生講習,計有役男309人參加,列管關懷並轉介心理諮商機構進行心理諮商輔導共263人。役男列管轉介心理諮商輔導人數增幅不可謂小,役政署允宜深入思考如何加強輔導役男身心狀況之對策,減少憾事發生。
承上所述,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役政署針對輔導役男身心健康之策進行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役政13]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第2目「役政業務─辦理替代役工作」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備役管理及教育訓練等相關業務,有關應召集役男薪給、主副食費及團體意外險等所需人事費編列337萬5千元。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的「演訓召集」,110年僅召訓1,565人,占列管退役後8年內的備役役男人數18萬1,904人的0.86%,演訓召集人數如此稀少,已影響國內戰時動員能量。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役政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役政15]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二、經查,112年度役政署預算案於「役政業務」編列11億1,651萬5千元,辦理替代役業務,以及建立督導業務,並加強對役男的動態管理,來維護兵役義務之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近來,我國在替代役在營區防疫措施,受大眾檢視,今年7月初,在成功嶺受訓的替代役第234梯次,因發生新冠群聚感染事件,凸顯役政署在役男防疫政策和應變上,需有待加強。
而替代役男是國家重要人力資源;防疫措施與訓練環境安全,是替代役訓練班最主要的任務,故建請役政署嚴格督導訓練班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並依疫情發展滾動調整各項防疫與衛生管理措施,提供役男最佳訓練環境,讓訓練、防疫兼顧。[役政17]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三、112年度役政署預算案於「役政業務─辦理替代役工作」編列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備役管理及教育訓練等相關業務,有關應召集役男薪給、主副食費及團體意外險等所需人事費337萬5千元,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管理中心兼職費、辦公事務用品費及應召集役男交通補助費等業務費1,127萬元,合計1,464萬5千元。按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9條第1項規定:「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得視需要召集服勤……。」及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3條之1第1項規定:「為達成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有效運用備役役男人力,由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實施備役役男勤務編組……。」因此,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得視需要召集服勤。惟110年度逾6成需用機關未辦理演訓召集,未落實演訓召集機制,恐不利達成救災、非常事變或戰時,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之任務,且市縣政府代辦演訓召集,惟部分市縣召訓率不及1%,倘遇非常事變或戰時之急迫需要,恐有動員能力不足之虞,爰要求役政署務必落實「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規定,確實辦理演訓召集,以儲備緊急應變及救災人力。[役政18]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鄭麗文 翁重鈞
四、2021年8月,一名網友在網路揭露,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第223梯役男疑遭上尉中隊長以言語、肢體碰觸性騷擾,但2名役男向訓練班長官反映後,役政署未經性騷擾調查程序,率爾認定並自行對外發布新聞稿稱:「本案調查後屬雙方誤解,且已獲2名役男當事者理解」,有誤導社會輿論之嫌。
本案經監委調查後,監察院通過糾正案糾正役政署,糾正文指出:役政署訂有「內政部役政署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及懲處處理要點」其中第5點為處理性騷擾申訴及調查案件,設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惟此規定之組成要件並未有社會公正人士或專家學者等外聘人員,亦未有性別比例之規範,對於落實性騷擾防治準則規範性騷擾事件之調查應秉持客觀、公正、專業原則,實有未當。
因此,爰請役政署檢討本案處理過程並予改進,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役政19]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五、據役政署資料2016至2020年每年召訓1,600名備役替代役,110年原規劃召訓2,500人,因疫情影響,實際僅召訓1,500人,111年召訓人數原規劃增至3,000人。然111年實際召訓僅1,565人,役政署未落實演訓召集機制,恐不利達成救災、非常事變或戰時,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之任務。爰要求役政署於1個月內,針對如何落實演訓召集機制,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役政20]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六、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演訓召集應於備役役男退役後8年內實施,每年並以1次為限。」第7條第1項規定:「需用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實施演訓召集時,應於辦理召集前1年之9月底前向內政部提出申請。」據役政署統計,110年度需用機關共計17個,包括役政署、警政署、移民署、調查局、海巡署、消防署、矯正署、空中勤務總隊、水利署、退輔會、衛福部、社家署、外交部、僑委會、文化部、原住民族委員會、體育署。卻僅役政署、警政署、移民署、消防署、矯正署、退輔會等6個單位辦理演訓召集。
經查詢,其他11個需用機關:調查局、海巡署、空中勤務總隊、水利署、衛福部、社家署、外交部、僑委會、文化部、原民會、體育署係以「無需求」或「未編列演訓召集預算」為由,未辦理演訓召集,顯有怠忽職守之情況。
為避免因預算考量導致僅少數需用機關辦理備役役男召集,役政署應研擬修訂「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項,增列平時演訓所需費用,由役政署及各有關機關(構)按其應辦事項,依預算法令編列預算,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役政21]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七、為配合政府全面反毒政策,協助役男遠離毒品、減少服勤單位管理之困擾,建置替代役役男藥物濫用預警與輔導機制,全面實施替代役役男尿液篩檢,110年共篩檢1萬2,047人,若役男確認有施用毒品行為,將勸導役男自動請求治療,協助其轉介藥癮戒治醫院接受諮商服務,然現行篩檢毒品項目僅包含嗎啡、安非他命、K他命,但年輕人濫用毒品主要以安非他命、搖頭丸以及大麻為前3名,故112年起役政署篩檢毒品項目應納入大麻,以預防替代役役男濫用毒品。[役政22]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八、查役政署依「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及「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三條之一規定,就備役役男之人力運用事宜,應與各地方政府辦理備役役男召集等任務。
然據役政署之統計,110年度需用機關共計17個,列管退役後八年內備役役男約計18萬1,904人,而僅役政署、消防署、警政署、移民署、退輔會及矯正署等六個機關曾向內政部申請辦理110年度演訓召集,召集演訓人數為1,565人,佔列管退役後備役人數之0.86%,容或有疫情影響之考量,然隨著國內疫情趨勢已見緩和,爰建請役政署就疫情之後如何持續提升備役役男動員能力,儲備緊急應變及救災人力及訓練之精進等事宜,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役政23]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九、根據2022年3月份統計,替代役演訓召集人數為9625人,佔備役役男總人數比例為6%,而義務役教召人數為19萬9638人,佔義務役後備人數34.04%,比例懸殊,且義務役教召天數為5-7日(舊制)或14日(新制),歷年辦理之替代役演訓召集卻僅規劃1日,不論是召集比例或召集天數,替代役均遠低於義務役,有鑑於目前替代役演訓召集比例偏低,若遭遇突發狀況,恐難發揮替代役備役役男動員能量,爰要求役政署應於114年前,規劃實用之知識與技能訓練,逐年延長演訓召集天數,並逐年提高替代役備役役男演訓召集人數至少達1萬人,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役政24]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羅美玲 賴香伶
十、針對中國大幅鬆綁新冠病毒封控力道,有專家示警,中國疫情將走揚,總感染數上看2.33億人,甚至可能導致200萬人染疫身亡。待中國疫情穩定,再行考量是否須出差至中國辦理相關業務,請役政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役政1]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一、役政署自2008年起,為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有效運用役男研發專長人力資源,提昇產業研發能力及競爭力,行政院決議配合兵役制度的調整,在保有國防工業訓儲制度優點及維護兵役公平之前提下,研修「替代役實施條例」,建立研發替代役制度,以取代原國防工業訓儲制度。研發替代役除原先武力研發外,更擴展至民間企業,並以國內碩博士畢業生為主要對象,協助國內企業提升競爭力進而帶動整體國家經濟,同時兼顧役男生涯規劃與滿足產業人力資源需求。
惟自2008至2021年4月30日,研發替代役男在服役企業留任滿3個月之比率僅68.70%,且審計部在110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有逾六成獲核配用人單位的留任率不及五成。爰此,役政署應深入了解役男未留任原因,積極研擬改善策略,以提升役男留任意願,使用人單位研發競爭力得以持續。[役政5]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十二、第2目「役政業務」中「兵役宣導工作」編列122萬3千元,係以辦理兵役及替代役相關媒體新聞聯繫、宣導製作、託播、刊登、燈箱製作及宣導品等相關業務。
益普索市場研究進行的台灣「YouTube使用行為大調查」報告也指出,台灣使用者平均每週觀看YouTube的時間達14.6小時,YouTube在台灣的影響力大幅提升,根據YouTube內部數據,YouTube在台灣的觀看時數較2016年同期成長41%,其「可視度」為94%,遠高於其他網頁或應用程式的73%,代表YouTube可作為宣傳之工具。
經查,役政署Youtube頻道經營至今成效仍不佳,截至111年08月31日,10年時間,訂閱數僅440名,總觀看次數也未有顯著增加,請役政署積極研擬改善策略。[役政7]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十三、根據益普索市場研究公司所進行的台灣「YouTube使用行為大調查」報告也指出,台灣使用者平均每週觀看YouTube的時間達14.6小時,YouTube在台灣的影響力大幅提升,根據YouTube內部數據,YouTube在台灣的觀看時數較2016年同期成長41%,其「可視度」為94%,遠高於其他網頁或應用程式的73%,代表YouTube可作為宣傳之工具。
經查,役政署Youtube頻道經營至今成效仍不佳,截至111年8月31日,10年時間,訂閱數僅440名,總觀看次數也未有顯著增加。役政署兵役宣導工作係以辦理兵役及替代役相關媒體新聞聯繫、宣導製作、託播、刊登、燈箱製作及宣導品等相關業務為主。為加強國人對於兵役制度及運作之了解,爰此,請役政署積極研擬改善策略。[役政8]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十四、役政署112年度編列「役政業務─辦理替代役工作」有關人事費及業務費合計1,464萬5千元,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備役管理及教育訓練等,主要用於應召集役男薪給、主副食費及團體意外險等所需人事費以及辦理機關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管理中心兼職費、辦公事務用品費及應召集役男交通補助費等業務費。
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及「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規定「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得視需要召集服勤」、「……,有效運用備役役男人力,由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實施備役役男勤務編組……」另規定「演訓召集應於備役役男退役後8年內實施,每年並以一次為限。」
惟查,110年度需用機關有17個,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人數18萬1904人,其中僅役政署等6個機關(占比35.29%)辦理演訓召集,召集訓練人數1565人,占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人數的0.86%;而各縣市政府辦理召訓人數介於10人至350人,占列管比率介於0.06%-2.17%,新北市最低,有12個直轄市、縣(市)低於1%。
役政署編列預算,但各縣市執行機關並未積極辦理,恐影響備役支援能量,請役政署協調督輔導需用機關和縣市政府加強辦理替代役備役召集,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役政14]
提案人:莊瑞雄 王美惠 湯蕙禎
十五、112年度役政署預算案於「役政業務─辦理替代役工作」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管理、教育訓練業務,編列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管理中心兼職費、辦公事務用品費及應召集役男交通補助費等等業務費1,127萬元。因為,依照「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3條之1第1項規定:「為達成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有效運用備役役男人力,由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實施備役役男勤務編組……。」
110年度辦理演訓召集,乃委託縣市政府辦理,合計召訓卻僅1,565人,各縣市辦理召訓人數介於10~350人間,占各縣市政府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人數比率介於0.06%~2.17%之間,其中部分縣市召訓率甚至不到1%,整體召訓率僅0.51%,實在過低。如遇事變或戰時急迫需要,恐動員能力不足之虞,應落實演訓召集,儲備緊急應變及救災人力。請役政署協調督輔導需用機關加強辦理替代役備役召集,以厚植後備動員能量。
110年度辦理演訓召集人數明細表 單位:人;%
全國 |
備役役男人數 |
召訓人數 |
整體召訓率(%) |
合計 |
307,465 |
1,565 |
0.51 |
資料來源:役政署。
另外,110年度未辦演訓召集之需用機關有:原住民族委員會、空中勤務總隊、調查局、海巡署、社家署、水利署、衛福部、外交部、僑委會、文化部、體育署等中央政府單位,役政署亦未曾積極督促。
請役政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役政16]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第7項 移民署50億4,927萬1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4項:
一、112年度移民署單位預算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移民署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包含辦理「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劃」及擴大收容所容量等事務。惟查我國自民國109年至111年10月底止期間,失聯移工人數未因疫情或查處作為而見減緩。
惟對比我國民國109年12月底止與111年10月底止之失聯移工人數統計,失聯移工人數顯未因疫情或查處作為而見減緩【見附表】,另若從職業別觀之,則以「看護工」及「製造業」居多,國籍別而言,則以越南及印尼居多,失聯移工逃逸在外,不但無以保障逃逸移工之生活處境與人權,也造成國內治安與勞動市場秩序之隱憂,實不能輕忽之。
附表109年12月底止失聯移工按職業別統計表
國 籍 |
|
看護工 |
家庭幫傭 |
製造業 |
營造業 |
漁工 |
農、林、牧或 魚塭養殖工 |
農務 技工 |
外展製造工 |
其他 |
總計 |
印尼 |
男 |
161 |
0 |
2,445 |
100 |
1,412 |
0 |
0 |
0 |
9 |
4,127 |
女 |
20,002 |
113 |
408 |
0 |
4 |
0 |
1 |
0 |
10 |
20,538 | |
越南 |
男 |
253 |
0 |
14,154 |
238 |
530 |
3 |
5 |
0 |
51 |
15,234 |
女 |
6,221 |
16 |
2,750 |
2 |
4 |
0 |
0 |
0 |
33 |
9,026 | |
菲律賓 |
男 |
34 |
1 |
274 |
1 |
149 |
0 |
0 |
0 |
2 |
461 |
女 |
1,801 |
14 |
108 |
0 |
0 |
0 |
0 |
0 |
0 |
1,923 | |
泰國 |
男 |
14 |
0 |
685 |
40 |
1 |
0 |
0 |
0 |
1 |
741 |
女 |
33 |
0 |
114 |
0 |
0 |
1 |
0 |
0 |
0 |
148 | |
馬來西亞 |
男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女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計 |
男 |
462 |
1 |
17,559 |
379 |
2,092 |
3 |
5 |
0 |
63 |
20,564 |
女 |
28,057 |
143 |
3,380 |
2 |
8 |
1 |
1 |
0 |
43 |
31,635 | |
總 計 |
28,519 |
144 |
20,939 |
381 |
2,100 |
4 |
6 |
0 |
106 |
52,199 |
附表111年10月底止失聯移工按職業別統計表
國 籍 |
|
看護工 |
家庭幫傭 |
製造業 |
營造業 |
漁工 |
農、林、牧或 魚塭養殖工 |
農務技工 |
外展製造工 |
其他 |
總計 |
印尼 |
男 |
151 |
0 |
2,863 |
117 |
1,672 |
1 |
1 |
0 |
17 |
4,822 |
女 |
21,511 |
107 |
425 |
0 |
3 |
0 |
2 |
0 |
18 |
22,066 | |
越南 |
男 |
392 |
1 |
30,307 |
1,148 |
809 |
130 |
87 |
0 |
223 |
33,097 |
女 |
8,225 |
37 |
5,108 |
6 |
2 |
34 |
19 |
0 |
161 |
13,592 | |
菲律賓 |
男 |
35 |
0 |
386 |
2 |
184 |
0 |
0 |
0 |
5 |
612 |
女 |
1,825 |
15 |
117 |
0 |
0 |
0 |
0 |
0 |
0 |
1,957 | |
泰國 |
男 |
18 |
0 |
1,072 |
240 |
2 |
1 |
1 |
0 |
48 |
1,382 |
女 |
47 |
0 |
195 |
0 |
0 |
3 |
2 |
0 |
6 |
253 | |
馬來西亞 |
男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女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計 |
男 |
596 |
1 |
34,629 |
1,507 |
2,667 |
132 |
89 |
0 |
293 |
39,914 |
女 |
31,608 |
159 |
5,845 |
6 |
5 |
37 |
23 |
0 |
185 |
37,868 | |
總 計 |
32,204 |
160 |
40,474 |
1,513 |
2,672 |
169 |
112 |
0 |
478 |
77,782 |
爰為確保逃逸移工處境與人權,並加強維護國內治安與勞動市場秩序,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就如何精進查處作為與查處人力配置,及擴大收容所收容容量與改善收容環境辦理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1]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二)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億2,822萬3千元,辦理打擊人口販運等業務。經查,美國國務院於111年7月19日公布2022年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結果,我國連續13年獲評為「第1級」國家,與美、英等國並列為最高等級。惟,卻發生電信詐欺集團利用國人不知柬埔寨現況與金錢需求等因素,在國人抵達柬埔寨後遭受凌虐、囚禁或迫害等不法手段控制人身自由強迫其從事電信詐騙行為等情事,使得台灣在防制人口販運工作推動成績有所折扣。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就柬埔寨人口販運及詐騙事件為鑑,與相關部會研商相關防制及救援措施以防堵跨國人口販運及詐騙事件持續發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2]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王美惠
(三)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億2,822萬3千元,辦理各類入出境案件審理及發證等業務。其中,新增「建構新世代國境查驗服務計畫」,總經費5億6,702萬5千元,112年度編列1億8,300萬5千元,用以汰換更新部分自動查驗通關查驗系統。惟,本項計畫擬以第3代e-Gate汰換以屆使用年限之e-Gate53座及於位於桃園機場之f-Gate8座中,桃園機場之f-Gate8座仍陷於履約糾紛及訴訟中,且移民署相關採購屢有弊案傳出。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就如何杜絕採購弊案,8座桃園機場f-Gate後續糾紛爭訟的解決,及外來人口快速查驗閘門系統後續布建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3]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王美惠
(四)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億2,822萬3千元,辦理海外事務及人流管理工作等業務。據統計,國內107至110年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數平均為8萬多人,而111年7月底突破10萬人、增至10萬453人,影響國內治安甚鉅。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就查察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含失聯移工)、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及研修法令針對外來人口(含失聯移工)逾期停(居)留處以罰則,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4]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王美惠
(五)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億2,822萬3千元,辦理入出國管理等業務。其中,移民署112年度辦理「旅客訂位及行程分析系統第2期建置計畫5,500萬元,以蒐集介接非國籍航空公司之旅客訂位資訊及建置PNR系統有關入出境安全管理及預警通報等所需功能。惟經查,本項計畫期程111-114年,總經費1億7,400萬元,係屬於預算法所規範之繼續性經費,卻未依法在預算書上說明期程、總經費、各年度預算金額已屬不當;另外,本項計畫雖可達到管制對象攔阻、國際反恐合作及入出國人流管理等國境安全維護的目的,但同時也涉及個人資訊與隱私的侵犯。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就「旅客訂位及行程分析系統」建置規劃、法源及如何兼顧個人資訊和隱私的保障,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5]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王美惠
(六)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業務包含打擊人口販運。美國國務院111年7月19日公布2022年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結果,台灣連續13年獲評為「第1級」國家,與美、英等國並列為最高等級,政府民間共同打擊人口販運,獲國際肯定。
惟查,移民署之「各司法警察機關查緝人口販運案件統計表」顯示,111年9月與10月,各查緝一起器官摘除案。近期,我國國人遭詐騙至外國從事非法工作頻傳,例如人口販運集團,以高薪之名,誘騙國人被行摘器官之實,嚴重侵害人民權利。
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防止人口販運等問題,提出策進作為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6]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七)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其中「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業務包含新住民數位應用資訊計畫,以協助新住民有效運用資訊科技,提高資訊素養。
惟查110年審計部之決算報告,移民署有事前未審慎衡酌數位機會據點空間之環境條件、未追蹤實際運用情形、未能適時修正計畫等問題,致資訊設備耗資甚鉅、使用率偏低、設備長期閒置,計畫亦有偏離新住民實際需求之狀況,是否能有效達成新住民數位能力、資訊素養,尚有疑義。
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上述情況,提出詳細之策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7]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八)根據移民署統計:107至110年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數均為8萬多人,111年7月底突破10萬人,增至10萬453人,該擴大查處計畫擬於短期內大幅降低前開人數,預計查處目標5萬人,然截至110年8月底台北(280人)、宜蘭(423人)、南投(320人)及高雄(300人)收容所合計可收容人數僅1,323人,收容量能已有不足。
移民署爰於111年度申請動支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0,432萬6千元,擬於原有收容所內整建擴充收容量能600人,並進行資訊設備、應勤裝備、遣送車輛及一般事務性雜項設備等相關軟、硬體設備之整備擴充。
爰此,移民署112年歲出預算「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辦理海外事務及人流管理工作」編列4,944萬2千元,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應從源頭減少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數情形,並於發現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時,及時提供必要之協助,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10]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九)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其中「辦理海外事務及人流管理工作」原列4,944萬2千元。
110年12月3日起由衛福部、移民署及勞動部實施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專案。
疾管署統計,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的疫苗接種人口涵蓋率,截至111年11月4日已完成第一劑、第二劑及第三劑之接種率各為76.75%、63.12%、27.11%,相較於目前國人接種率第一劑93.9%、第二劑88.3%、第三劑73.9%(截至11/3),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接種率仍偏低。
爰凍結該項預算,請移民署持續加強宣導,提高疫苗覆蓋率,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11]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十)112年度移民署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新增辦理建構新世代國境查驗服務計畫所需經費1億8,300萬5千元。該計畫期程3年,辦理包括全面更新查驗電腦設備、擴大自動查驗通關系統、架構高速智慧安全網路、建置資訊安全防護平臺、專案管理及監審等項目。
經查,根據移民署統計,國人入出境使用自動通關比例有逐年增加,但外國人出境使用自動通關比例未及3成,容有改善空間。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12]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十一)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業務包含健全移民業務機構管理、落實推動防治人口販運行動計劃等。
因應台灣少子化、高齡化問題,勞動人口流失,長期需仰賴外國移工從事製造業、看護工等,移工為我國重要人力。惟依據移民署「失聯移工統計表」,109年失聯移工計52,396人,110年竟增為77,782人,顯見我國對於失聯移工之監督未臻完善。
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針對失聯移工數增幅之原因、相關改進辦法,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13]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十二)為賡續完善我國入出境旅客安全管理系統之計畫,移民署於「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期程111至114年之「旅客訂位及行程分析系統第2期建置計畫」,總經費共1億7,400萬元,並於111年度、112年度單位預算各編列5,470萬元、5,500萬元。該系統持續蒐集介接其他非國籍航空公司之旅客訂位資訊與擴充旅客訂位及行程分析系統(以下簡稱PNR系統),並串聯我國政府部門個資數據,以進行管制對象攔阻、異常旅客預警通報、國際反恐合作及入出國人流管理。
經查,該計畫在建置初期就遭國人質疑欠缺法源與個資保護不足,影響旅客隱私甚鉅,恐有過度蒐集資料、侵害我國人權之疑慮,移民署雖聲稱系統已比照歐盟資料保護規則(GDPR),蒐集之個資將在五年後封存,惟歐盟自2018年5月25日起,已經要求PNR數據必須遵循新版資料保護規則,數據必須於蒐集五年後「刪除」。雖移民署承諾五年後封存,然封存個資與刪除個資應為兩種不同管理方式,封存僅未對外串聯,但個資仍保留在資料庫,仍有洩露之風險。
由於該系統有侵害人權之虞,建請移民署協同相關部會進行跨部會合作,進行下列事項:
1.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源。
2.設立專責、具獨立性之監管個資法相關業務單位。
3.說明「串聯政府部門個資」之法律依據、必要性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4.說明政府各部門配合移民署系統串聯個資,是基於何條法律授權。
為確保障人權與個資保護,並秉持撙節原則,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14]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十三)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旅客訂位及行程分析系統第2期建置計畫」編列5,500萬元。
旅客訂位及行程分析系統第2期建置計畫,持續蒐集介接其他非國籍航空公司之旅客訂位資訊及建置訂位及行程分析系統有關入出境安全管理及預警通報等所需功能,以進行異常旅客預警通報,達成國際安防合作目標。
然為避免過度蒐集個人資訊,須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48條及第83條,藉由明文列舉資料項目之方式限制蒐集範圍,使之更符明確性原則,惟從109年10月28日函報行政院起,已逾2年修正草案仍未送立法院審議,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針對如何儘速提出「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15]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四)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建立整體性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資訊系統─建構新世代國境查驗服務計畫」編列1億8,300萬5千元。
外國人出境使用自動通關情形表
年度 |
出境使用自動通關人次 |
符合出境使用自動通關人次 |
使用比率 |
106 |
311,401 |
10,145,006 |
3.07% |
107 |
2,431,644 |
10,461,676 |
23.24% |
108 |
2,866,617 |
12,435,086 |
23.05% |
109 |
386,867 |
1,492,430 |
25.92% |
110 |
17,266 |
180,111 |
9.59% |
111年1-8月 |
57,371 |
228,255 |
25.13% |
外國人出境使用自動通關比率,自106年底建置8座f-Gate後,當年度使用率為3.07%,除110年度因受疫情影響,入出境旅客多數為持非晶片護照之越南、印尼等國家外籍移工,故出境時無法使用自動通關,因而使用率降至9.59%外,107年至111年1至8月期間大致介於23%至26%之間,國人入出境使用自動通關率則為52%至63%間。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已趨穩定,各國國境逐漸開放,為提高自動通關使用率,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針對如何提高自動通關比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16]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五)經調查「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港版國安法)實施至今,據媒體報導有不肖移民顧問公司以不實廣告及違規商業手段,從事移民仲介,協助港人以「代客投資」之名,巧立移民投資顧問公司,來取得移民資格,導致「假投資、真移民」亂象層出不窮,有收錢幫客戶「假投資」來騙取定居的,甚至代客投資來申請移民。也有如香港youtuber「珍心活」以真投資移民申請移民資格,卻委託一家曾有違規紀錄的移民仲介公司,由於該公司不良紀錄,導致該仲介公司送的案子都均遭暫停,而欲移民台灣的「珍心活」,因等2年卻無法取得我國身分證,只得被迫離台。
經查香港數據顯示,111年年中的人口729.16萬人,已連續三年人口數下跌;數據中凈移出人口大升,110年高達11.3萬人,是1997年有紀錄以來最高,近三年共有24.5萬人凈移出,不少港人將台灣當成移民首選。根據我國移民署統計資料顯示,2021年,香港居民來台居留許可人數11,173人、定居許可1,685人,破歷年新高;今(2022)年港人取得居留、定居比例開始反轉往下,一月至十月居留許可人數7,211人、定居許可1,117人,居留較110年同期減少404人,定居也大減289人。
惟觀察政府單位對港人來台定居審核趨嚴,111年審查獲許可人數已較110年下滑,但是嚴格審查並無法有效遏止不肖移民投資顧問公司之諸多亂象,當政府部會駁回假投資申請案,移民公司會向當事人扯「政府審查標準不透明」,讓港人無所適從,並把問題歸責政府,由於申請不通過,投資及相關費用都照收,恐使港人得不償失。建請移民署於官網上提供相關宣導,針對業者做評鑑、移民相關資訊講習,獎優汰劣,且於官網公布不肖移民業者名單,以提醒移民者注意。
綜上所述,顯見移民署對國內不肖投資仲介情事有消極管理之嫌,爰對移民署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計畫編列4億3,198萬4千元,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針對該案於官網設立相關警語、相關配套及預防方案,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18]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十六)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防制人口販運各項工作」編列1,469萬8千元。依美國國務院發布之2022人口販運問題報告,台灣的人口販運狀況主要為外籍移工(主要來自印尼、菲律賓、泰國及越南等東南亞國家)及外籍學生經仲介來到台灣後,因高額仲介費或遭雇主的不合理對待,導致強迫勞動或強迫性交易等狀況。但也有越來越多的案件是類似11月3日人蛇集團操作的澎湖1夜40名外勞集體脫逃案。而近來國人遭詐騙拐賣至柬埔寨及其他東南亞國家的新聞頻傳,亦引起各界對台灣防制人口販運成效不彰的質疑。為防制人口販運,打擊國際犯罪,保障國家與人民安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針對將採取何項防制及救援措施,以有效防堵跨國人口販運及詐騙事件持續發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19]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七)根據美國國務院於111年7月19日公布2022年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結果,我國連續13年獲評為「第1級」國家,與美、英等國並列為最高等級。然非只有台灣人到海外工作成為人口販運受害者,同樣台灣的移工與漁工政策及相關業者、仲介,也是長期的結構性人口販運加害體系,對來台工作的移工們來說,他們的境遇和在柬埔寨的受害台灣人是類似的。
內政部應移民署應協同農委會漁業署,進行跨部會合作,進行下列事項:
1.積極調查在遠洋漁業中涉嫌勞力剝削之臺灣籍漁船或臺灣權宜船。
2.擴大漁業檢查員覆蓋範圍至海外所有取得授權港口。
3.於檢查中增加翻譯服務,尤其是印尼語及菲律賓語。
4.立法全面禁止扣留移工身分證件及旅行文件等解決方式。
為確保來台移工不會因為被扣留重要文件,即便工作環境惡劣、勞動條件有問題,甚至合法掩護非法之情事,卻處於不知、不能、難以求助的處境,並預防來台移工成為人口販運受害者,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21]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十八)行政院為大幅降低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滯臺人數,核定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為辦理該計畫移民署112年度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辦理海外事務及人流管理工作」編列1,491萬4千元及「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編列8,050萬7千元。
之前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中斷外籍移工來台,導致台灣缺工嚴重,移民署會同勞動部審酌目前疫情情勢、及國內勞動人力需求,推動「擴大自行到案」及「全國聯合查察」,悉能降低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數。
但經查,目前收容量能已有不足,導致移民署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0,432萬6千元支因應。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23]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十九)衛福部、移民署及勞動部為因應COVID-19疫情,強化防疫安全,自110年12月3日起實施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公費疫苗專案,以協調各非政府組織(NGO)及其他民間團體,協助蒐整有意施打疫苗之逾期外來人口名單,透過不通報、不管制、不收費、不作為查處之依據的「四不柔性」行動,以官網、移工社群網絡等多元管道宣導及鼓勵接種疫苗。
據查,移民署統計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截至111年7月底,共計10萬453人,而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實際接種疫苗截至111年8月26日止,共計16萬845人次,其中已完成第一劑接種計7萬4,923人次、接種率74.59%,已完成第二劑接種計6萬931人次、接種率60.66%,已完成第三劑接種計2萬4,991人次、接種率24.88%,對比截至111年8月29日全民疫苗接種人口接種率第一劑92.7%、第二劑86.7%、第三劑接種率72.2%,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的疫苗接種率與全民疫苗接種率相較偏低。
移民署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編列1億9,777萬6千元,爰凍該項預算,俟移民署提出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接種疫苗相關宣導措施,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24]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二十)因應釋字785號解釋,移民署針對邊境查驗關實施勤務安排調整,將班表區分為日班及夜班,且每工作兩日必有一日的整日的休息日。惟因面對國境解封,旅運量將會重回疫情前的高峰,為面對大量的旅運量,移民署將邊境查驗官之勤務安排調整回釋字785號前之安排,顯有違反釋字785號之嫌。
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執行國境管理及查驗許可」編列2,862萬8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針對邊境查驗關勤務安排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人力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26]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廿一)我國近年來出入境旅客數量逐年升高,自102年度出入境旅客2800萬人次起,至108年度的近4400萬人次的旅運量人數新高,雖近兩年隨著新冠肺炎疫情旅運量陡降,但隨著我國邊境解封,旅運量重回新高甚至再創新高已近在咫尺,惟堅守邊境的查驗官人力卻未隨著旅運量的人次上升而有所增補,自102年度的742人至110年度的797人顯然與旅運量上升的程度不符比例。
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執行國境管理及查驗許可」編列2,862萬8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移民署針對人力增補進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人力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移民27]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二、近年國際間女子運動興盛,透過女子運動進行公式與非公式之外交也逐漸獲得注目。
有鑑於移民署各單位時常舉辦新住民相關活動,成效頗佳,爰建請移民署未來如有活動規劃時,可研議舉辦女子運動之相關活動,以促進新住民女性與台灣女性之交流。[移民28]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三、據移民署統計,截至111年7月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共計10萬453人,近期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截至111年8月26日止,實際接種者計16萬845人次,其中已完成第三劑接種者共計2萬4,991人次、接種率僅24.88%,對比本國人全民疫苗接種人口,截至111年8月29日之第三劑接種率為72.2%,因此,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之疫苗涵蓋率,容有提升空間。爰要求移民署應設法提高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之疫苗接種率,以提高防疫成效。[移民29]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鄭麗文 翁重鈞
四、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所屬單位:雲林縣以南、臺東縣、金門縣等8縣市服務站、專勤隊及收容所,其中高雄市專勤隊合署辦公廳舍係民國58年落成之老舊建物,長期漏水、基礎設施老舊、整修不易、空間狹隘問題,因此行政院108年已經核定辦理「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計畫」,原本規劃:計畫期程108至112年、總經費1億8,689萬6千元。
但是,該計畫實施後又經過2次修正,完工日由112年延後至114年,總經費竟然由1億8,689萬6千元上修至3億9,151萬4千元,為原始經費之2.1倍。
因此爰請移民署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敘明計畫遲延及經費大幅調高原因。[移民30]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五、現行受收容人於法定收容期間屆滿後,即須為收容替代處分,釋放其出所,衍生是類受收容替代處分者有恃無恐,違反收容替代處分,繼續從事打黑工,亦即部分受收容人收容替代後有可能對國家安全、社會安定造成危害。
倘此,移民署應設法建立機制要求大型收所對受收容人先行評估,分列危安等級,對收容替代後恐有重大危害者,優先列為包機對象,避免造成收容替代後失聯,又對國安或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爰此,建請移民署就類受收容替代處分精進作為,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移民31]
提案人:莊瑞雄 王美惠 湯蕙禎
六、查近年因中國及香港局勢之變化,香港人士申請來台人數增加,惟傳出我國有部分移民顧問公司等不肖業者協助香港人士藉「代客投資」之假投資方式取得移民我國資格,據統計,2021年香港居民來台居留許可人數為11,173人、取得定居許可者為1,685人,為歷年之新高;但經嚴格審視投資資格與事證後,111年港人取得居留、定居比例始趨正常,查111年一月至十月之居留許可人數為7,211人、定居許可為1,117人,居留人數較110年同期減少404人,定居部分也減少289人。
然落實執法後,或因移民署依法審查移民案件,但香港人士及輿論或有認為我國對港政策有緊縮與改變,質疑權責機關審查標準不透明,讓人無所適從或對我政府深感挫折云云等情事,傷害我國形象與政府公信,爰建請移民署除應加強宣導正確之法規資訊及檢討程序外,並應研議適當之因應措施,揭露不法業者之具體違法違規行為紀錄與名單,以供擬向我國申辦居留或定居等事之香港人士參考,俾於事前能避免遭受訛詐或徒耗金錢與時間,而就此相關之檢討與因應改善方案等事,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移民32]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七、112年度移民署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編列防制人口販運各項工作所需經費1,469萬8千元。
近年柬埔寨人口販運跨國詐騙事件頻傳,多名國人從社群媒體或友人以免費機票、食宿且高薪等誘因,遭誘騙至東南亞工作,到達當地後強迫從事博弈產業、網路詐騙等工作。
移民署爰就海外救援面及協助宣導採取包括執行出國查驗時,加強詢問搭機前往高風險國家國人,有疑慮者勸阻其出國,有效防堵跨國人口販運及詐騙事件持續發生。爰此,建請移民署定期檢討相關辦理情形,並適時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移民33]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八、移民署於100年完成建置我國自動查驗通關系統,提昇國人出(返)國、外國人入境我國時之查驗效能及旅客之便利。同時移民署也推動與其他國家互惠使用自動通關,使國人在進入其他國家時,也能使用其他國家的自動查驗通關系統。經查移民署推動與其他國家互惠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自105至108年間分別與美國、韓國、澳洲及義大利互惠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惟自109年至今移民署未與任何國家簽署互惠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合作文件。
為提昇國人出國之尊嚴及便利性,並吸引國際旅客來台觀光,提昇我國之國際能見度,應加速推動與和我國理念相近、雙方國民往來頻繁且安全顧慮低之國家洽簽互惠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書面合作文件,我國自109年至今未與任何國家簽署互惠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合作文件,爰要求移民署於3個月內,就如何加速與其他國家洽簽互惠使用自動查驗通關系統書面合作文件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移民34]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羅美玲 莊瑞雄
九、查疫情期間,逾期滯臺人數節節攀升,內政部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故挹注相關經費且動支111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多元擴充移民署內部收容空間,提升每名收容人收容空間,達到保障人權、完善防疫之目的。惟截至111年7月,外來人口逾期停(居)留人數達十萬餘人。提升收容量能原是為加強查察、保障收容人人權,卻因逾期滯留人數上升、平均滯留天數延長,致逾期滯台人數無法大幅下降,亦有衍生危害社會治安、防疫公共衛生安全之隱憂。
爰針對112年度歲出預算「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編列15億0,881萬9千元,請移民署說明「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短期內查處五萬名是類對象之目標進度,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移民8]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十、移民署為我國負責整合各部會資源,執行人口販運防制工作。我國雖連續多年獲得美國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第一級國家,亦於報告優先建議內連續多年可見「遠洋船隊中勞力剝削的台灣籍漁船或台灣權宜船」或「私立大學招募外籍學生強迫勞動」等台灣長年存在之人口販運問題。經查移民署為落實「2021-2022反剝削行動計畫」已多次召開協調會報,擬定實行策略,其中包括農委會所提報之「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然而海上人口販運、強迫勞動除連年列入防制人口販運報告優先建議外,亦於去(110)年使我國漁獲列入強迫勞動貨品清單,顯見我國海上人口販運防制工作亟待加強,內政部「強化打擊海上人口販運案件合作機制」成效亦有限。
移民署應說明反剝削行動計畫內多項方案及具體策略之實施成效後,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移民9]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十一、112年度移民署預算「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新增「建構新世代國境查驗服務計畫」經費1億8,300萬5千元。
據移民署統計,106年至111年1至8月國人入出境使用自動通關比率,已經有逐年增加趨勢。
但是,外國人出境使用自動通關系統比率,從106年底建置8座f-Gate(外來人口出境快速查驗閘門)之後,各年度大致僅介於23%~26%之間,均不及3成,顯見外國人出境使用自動通關系統頻率不高,移民署推展使用率工作上,仍有提升空間。
國人入出境及外國人出境使用「自動通關」情形表
年度 |
國人 |
外國人出境 | ||||
使用自動 通關人次 |
符合使用自動通關人次 |
使用 比率 |
出境使用自動通關人次 |
符合出境使用自動通關人次 |
使用 比率 | |
106 |
15,408,652 |
29,491,283 |
52.25% |
311,401 |
10,145,006 |
3.07% |
107 |
17,838,228 |
31,231,204 |
57.12% |
2,431,644 |
10,461,676 |
23.24% |
108 |
19,103,170 |
32,236,138 |
59.26% |
2,866,617 |
12,435,086 |
23.05% |
109 |
2,870,075 |
4,568,740 |
62.82% |
386,867 |
1,492,430 |
25.92% |
110 |
374,088 |
669,170 |
55.90% |
17,266 |
180,111 |
9.59% |
111年1-8月 |
573,049 |
898,836 |
63.75% |
57,371 |
228,255 |
25.13% |
此外,檢廉機關查出:目前建置於桃園機場第一航廈之8座f-Gate承包施作廠商O範公司,閘門軟體、硬體零組件來自於中國大陸,且違法轉包、嚴重違約,因目前官司訴訟仍進行中。
因此,請移民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移民17]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十二、112年度移民署預算「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移民輔導人口販運防制及居留定居管理」編列防制人口販運各項工作經費1,469萬8千元。
根據美國國務院公布「2022年度人口販運報告」指出:台灣人口販運,受害對象大多來自印尼、菲律賓、泰國、越南等東南亞國家工人,少部分來自中國、柬埔寨、斯里蘭卡等國,分為強迫勞動、性交易兩大項。
外籍移工經由仲介來到台灣後,因為仲介費過高而揹負鉅額債務新聞時有所聞。且扣除仲介費與保證金後,外籍移工每月薪資往往低於台灣最低基本工資,導致外籍移工逃離原雇主的機率大增,「2022年度人口販運報告」揭露人數經常達5萬5000人以上。
報告指出:政府應加強對遠洋漁船的移工勞動檢查、擴大對弱勢群體的人口販運調查,並且避免再發生中州科大黑工事件(16名烏干達學生遠渡重洋到台灣中州科大留學卻淪為黑工,案經彰化地檢署偵辦,中州科大校方、仲介公司、苗栗縣府、移民署官員涉洩密罪共10人,檢方已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等罪提起公訴。)
因此,請移民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移民20]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十三、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編列1億9,777萬6千元,請移民署加強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
自109年起,因COVID-19爆發,部分國家採行嚴格邊境管制措施,且國際航班停(減)航,降低移民署遣送效能,致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滯臺人數攀升。據移民署111年9月底統計,滯臺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為10萬2,990人,其中,以「失聯移工」居多,計7萬6,210人,這些失聯移工顯然不會在放鬆邊境管制後自動離開台灣,又移民署自101年起即推動「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近3年每年平均查處3萬人以上,然新一期之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預計查處目標為5萬人以上,與平均數有2萬人之落差。爰請移民署妥為規劃擴大查處專案,達成查處5萬人目標,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移民22]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十四、112年度移民署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編列1億9,777萬6千元。
據移民署統計:107至110年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數均為8萬多人,但是,截至111年7月已突破10萬人,快速增加至10萬453人。
107年底至111年7月底外來人口逾期停(居)留情形表
項目/年度 |
107年底 |
108年底 |
109年底 |
110年底 |
111年 (截至7月底) |
逾期居留人數(A) |
54,681 |
50,702 |
58,033 |
60,486 |
77,987 |
逾期停留人數(B) |
35,284 |
32,763 |
28,028 |
20,519 |
22,466 |
逾期外來人口數(C=A+B) |
89,965 |
83,465 |
86,061 |
81,005 |
100,453 |
說明:指截至該年(月)底止累計在臺已逾居(停)留許可期限且尚未出境人數。
另外,截至110年8月,台北收容所(280人)、宜蘭(423人)、南投(320人)、高雄(300人)收容所合計可收容人數僅僅1,323人,收容量能已有不足。導致移民署必須於111年度申請動支「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432萬6千元,於原有收容所內整建擴充收容量能。
因外來人口逾期停(居)留人口居高不下,111年甚至又創新高,爰要求移民署加強查處逾期外來人口。[移民25]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第9項 空中勤務總隊26億4,847萬5千元,照列。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112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機務及飛安」之「國外旅費」編列32萬元。
經調查,內政部所轄之空中勤務總隊,於111年8月15日至21日(共9日)之考察,有下列情事:
(一)今(111)年出國人員空中勤務總隊長井延淵、技正邱憲政共2人,考察地點為夏威夷檀香山,經查HU-60M直升機會議僅111年8月15日至17日上午12:30,共二日半,17日下午後為AH-64D直升機會議,據悉空中勤務總隊並無AH-64D直升機機型。
(二)井總隊長雖有豐富飛行經驗,台灣陸軍採購的是AH-64E型,且建案從2007年規劃,2014年到貨,而井當時所屬陸軍為航空602旅旅長,當時旅上機種為AH-1H攻擊直昇機、OH-58D戰搜直昇機、UH-1H通用直昇機、CH-47SD運輸直昇機等機種,根本未曾使用AH-64機種,而且之後旋即升陸軍十軍團副參謀長,毫無機會參與國防部建案。
(三)我國採購AH-64是E型,而非D型(舊型),且美方代表會議對象為中華民國陸軍,空中勤務總隊並非直接對口單位,空中勤務總隊僅被動接收陸軍軍購裝備,且會議期間僅二日半,配合陸軍人員回程實無必要。
(四)上開井、邱二員公費出國長達九日,已與實際會議時間嚴重不符,且查禮品及交際費用項目中,該二員在16日下午03:11p.m.HU-60M之會議期間,將購買禮品之帳單報請禮品及交際費用,似有以考察之名,行出國玩樂之實。
綜上所述,顯見空中勤務總隊之業務出國考察費用恐有浮濫編列之嫌,爰刪減本筆預算10萬元,且凍結21萬5千元,俟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空勤1]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112年度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編列21億5,025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空中勤務總隊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編列21億5,025萬5千元,辦理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其中,112年度編列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費9億4,519萬4千元,較111年度預算8億9,433萬7千元增加5,085萬7千元。經查,內政部空中勤務編制有自維機隊42人執行自維機隊管理、維護工作,但就相關直升機維護保養經費的執行來看,委外維護經費決算數介於4億3,194萬3千元至5億6,289萬7千元之間,占總維護經費比率介於71.03%至89.36%,顯見空中勤務總隊相關直升機的維護保護絕大部分都是委外辦理,不利本身對於直升機維保能力的提升。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研議直升機維保能力提升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空勤2]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湯蕙禎 王美惠
(二)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編列21億5,025萬5千元,其中,直升機維護等費用編列9億4,519萬4千元。空中勤務總隊之機務組主要掌理飛機修護、維護裝備、預防保養等計畫之督導與執行。惟查,107至110年,空中勤務總隊自行維護經費與委外維護經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最高各為28.97%與89.36%,顯示空中勤務總隊內部自行維護機隊之能量尚有不足。空中勤務總隊職司我國救災、救難、救護、運輸及觀測偵巡等重要飛航工作,允宜研議如何積極強化內部訓練、自我提升維護飛機之量能,以提升機隊之安全及效能。
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策進作為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空勤3]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王美惠 莊瑞雄
(三)112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預算案於「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計畫編列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費9億4,519萬4千元,較111年度增加5,085萬7千元。
經查,空中勤務總隊於107至110年度,委外維修費用占總維護經費7至8成,而自行維護經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介於10.64%至28.97%之間,皆不及3成,自維機隊維護量能較低,建請空中勤務總隊提升自維機隊之維護量能。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空勤4]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四)為達成飛航安全之目標,111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預算案中編列空中勤務教育訓練費2,561萬9千元、112年度編列2,411萬6千元,供飛行人員運用於BE-200及AS-365型直升機模擬機訓練,以增進人員飛行安全與技能,降低實體機訓練成本及風險,由於模擬機訓能有效提高訓練成效,並撙節飛行訓練成本,且能有效延長飛機裝備壽命及減少環保問題,為實體機飛行前最佳訓練方式。
經查,由於近年受疫情影響國際間之活動進行,使需前往美國的BE-200與馬來西亞的AS-365N型直升機之模擬機演練執行情況不佳,去(111)年「Beechcraft King Air型機模擬機訓練-25」擬派人數5人、「AS-365N型機模擬訓練-25」擬派人數37人,實際前往實習人數為4人、24人,執行率僅六成六,鑒於我國各項疫情管控措施鬆綁及邊境開放,為維護飛行員安全,應加強訓練有效提升執行率,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空勤5]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五)空中勤務總隊自93年成立至今,共有5大任務:救災、救難、救護、空中偵巡與觀測,以及運輸,而前3項救災、救難、救護已為空中勤務總隊大多數的任務。
根據空中勤務總隊統計資料,自93年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救援人數共7,784人,一旦有海難、山難發生,無論在環境艱困或天候惡劣,空中勤務總隊的直升機都會在評估後,儘速前往現場執行任務,盡力救出受困的每一個人。
由於空中勤務總隊為我國高風險的空中勤務業務規劃、協調及執行部門,該險種風險發生率難以預估,且恐損失金額龐大,除保險公司外,應積極尋求國際再保公司,作為保險風險控管機制。
經查空中勤務總隊團體保險費執行結果,111年預算數1,737萬5千元,決算數629萬6千元,保險費之決算數與預算數差異頗大,空中勤務總隊團體保險合約雖為年度保險,卻需持續與國際再保公司續約,不應有任何間斷,若有保險公司再保條件不一,或有其餘再保險公司基於風險控管,提高保險費用,都應於預算編列前擬定合約覈實編列預算。為撙節政府預算,避免預算浮編或無法發揮編列預算之效益,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空勤6]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六)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編列10億9,649萬3千元,其中「航務、機務及飛安」之「辦理空勤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辦理團體保險經費」編列1,128萬元。
有鑑於空勤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屬高危險工作,辦理團體保險,以供值勤機組人員,有所保障。
經查,自108年至111年辦理團體預算額逐年增加,但與決算數相距甚大,且未修正,且日益增加(如表一),應依實際情是編列預算,避免浮濫編列。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空勤7]
表一:
單位:新臺幣元:%
年度 |
預算數(A) |
決算數(B) |
差異數(A-B) |
執行率(B/A) |
108 |
6,486,000 |
5,189,000 |
1,297,000 |
80.00 |
109 |
14,523,000 |
7,886,000 |
6,637,000 |
54.30 |
110 |
14,523,000 |
6,267,000 |
8,256,000 |
43.15 |
111 |
17,375,000 |
6,296,000 |
11,079,000 |
36.24 |
112 |
11,280,000 |
- |
- |
- |
註:111年數據為決標數。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七)112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預算案「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編列辦理空勤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辦理團體保險經費1,128萬元。惟空勤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辦理團體保險費預算數自108年度之648萬6千元,增加至111年度之1,737萬5千元之間,決算數介於518萬9千元至788萬6千元之間,差異數介於129萬7千元至1,107萬9千元之間,執行率由80.00%降至36.24%,與預算數差異頗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空勤8]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八)112年度空中勤務總隊編列「機組人員執行空中勤務團體保險」預算金額1,128萬元,係為維護機組人員執行空勤任務倘發生意外時之保險補償。惟查,空中勤務總隊近年編列是項預算之執行情形(如附表)與預算金額差異頗大,未符預算覈實編列原則。
空中勤務總隊團體保險預決算數明細表 單位:千元
年度 |
預算數 |
決算數 |
執行率 |
108 |
6,489 |
5,189 |
80% |
109 |
14,523 |
7,886 |
54.3% |
110 |
14,523 |
6,267 |
43.155 |
111 |
17,375 |
6,296 |
36.24% |
112 |
11,280 |
- |
- |
立法院預算中心彙整資料
本項經費近五年編列都有偏高情況,經詢空中勤務總隊表示係空勤任務人員團體保險之評比屬高風險保單,恐國際再保公司承攬意願不高,故以較高之預算數編列,因此發生最終決標價與預算數差異頗大情形。
建議空中勤務總隊與保險公司應建立保險費協談機制,提供保險費核增或核減條件,做為來年保費預算編列依據;或者考慮以此預算金額提高機組人員保障內容之方案,甚或增加被救援者搭載時的保險範圍,提高更多保障等,方不負國家匡列預算資源執行公務意旨,爰凍結該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空勤9]
提案人:莊瑞雄 王美惠 湯蕙禎
(九)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費」編列9億4,519萬4千元。有鑑於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機務人力計95人,其中自維隊42人,係執行自維機隊管理、維護工作。
經查,空中勤務總隊107至110年度辦理各型機委外維護、航材採購案總維護決算數,自行維護經費占比約1成至3成;委外維護經費決算數約7至9成,差距極大。空中勤務總隊設有自維隊,應檢討並提升我國空中勤務總隊自行維護量能。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空中勤務總隊提出檢討報告及提升自維率改善計畫,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空勤10]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莊瑞雄 湯蕙禎
二、有鑑於空中勤務總隊107至110年度辦理各型機維護、航材採購案之自行維護經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介於10.64%至28.97%之間,而委外維護經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介於71.03%至89.36%,自行維護經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未達三成,顯示自行維護能量有待提升。爰要求空中勤務總隊確實檢討,並落實機隊自行維護量能之提升,避免大量委外維護,以達到撙節預算之目的。[空勤11]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鄭麗文 翁重鈞
三、112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預算案「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編列實施教育訓練費2,411萬6千元,經查:空中勤務總隊110年度受疫情影響,模擬機訓練次數為116次,較109年度之241次,減少125次,減幅高達51.87%。為維護飛航安全,空中勤務總隊於112年度預算案「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編列實施教育訓練費2,411萬6千元,鑒於各項疫情管控措施鬆綁及邊境開放,爰要求空中勤務總隊加強訓練密度,確實維護飛行安全及救災任務。[空勤12]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鄭麗文 翁重鈞
四、112年度空中勤務總隊預算於「空中勤務業務─航務、機務及飛安」計畫編列直升機維護保養所需維護費9億4,519萬4千元,較前一年度(111年),共增加5,085萬7千元。
空中勤務總隊107至110年度辦理各型機委外維護、航材採購案總維護經費決算數介於5億3,482萬1千元至7億8,400萬6千元之間,自行維護經費占總維護經費比率皆低於30%;委外維護經費決算數卻金額龐大,長期占總維護經費比率70%以上,顯示空中勤務總隊自維機隊維護能量有待提升。
空中勤務總隊歷年「直升機」自維比率明細 單位:千元;%
年度 |
總維護費 |
自維經費 |
委外維護經費 |
自維比率 |
委外比率 (%) |
106 |
608,117 |
176,174 |
431,943 |
28.97 |
71.03 |
107 |
543,290 |
57,786 |
485,504 |
10.64 |
89.36 |
108 |
534,821 |
86,296 |
448,525 |
16.14 |
83.86 |
109 |
598,470 |
155,588 |
442,882 |
26.00 |
74.00 |
110 |
784,006 |
221,109 |
562,897 |
28.20 |
71.80 |
另外,空中勤務總隊近年直升機妥善率高低攸關救災效率及安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妥善率106至110年度目標值均訂為65%,實際值卻由106年度之77.23%,降至110年度之66.84%,年年降低,110年度直昇機妥善率為近5年最低。
空中勤務總隊直昇機-106至110年度「妥善率」情形表 單位:%
年度 |
目標值 |
實際值 |
106 |
65.00 |
77.23 |
107 |
65.00 |
73.17 |
108 |
65.00 |
70.30 |
109 |
65.00 |
68.79 |
110 |
65.00 |
66.84 |
因年年維護經費龐大,爰請空中勤務總隊研議,是否能加強自行維護、降低委外維修比率,並提高飛機妥善率,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空勤13]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五、經查,空中勤務總隊112年度預算「空中勤務業務」編列21億5,025萬5千元,辦理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觀測偵巡及運輸任務。
空中勤務總隊成立自2005年,規劃5大任務,即是救災、救難、救護、空中偵巡與觀測,以及運輸,相較後2項,前面「3救」占空中勤務總隊絕大多數的任務,從成立至2022年5月底已救援7660人,據統計,2021年空中勤務總隊飛機出動架次,包括空中救災254架次,救難465架次,救護106架次,合計共825架次,顯示其「慈航天使」的名號是實至名歸。
惟空中勤務總隊的每一趟任務,都是環境都惡劣,是相當考驗飛行員的技術,以及空中勤務總隊的飛機保養狀況,空中勤務總隊長井延淵曾說過每位飛行員上飛機時候拎著的頭盔袋,也是拎著自己的腦袋,而且每一個機組人員的背後代表著是一個家庭。因此,救援飛機的妥善率尤為重要。
故建請空中勤務總隊提升飛機妥善率,以預定達成65%為目標值,提升履行督導能力,確保飛機適航妥善,讓飛行員以及機組人員,可以在執行任務時無後顧之憂。[空勤14]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六、空中勤務總隊的主要任務即是執行及支援空中救災、救難、救護等任務,為協助支援地方消防單位救援行動。近年來,登山活動蓬勃發展,又行政院積極推動「向山致敬」,鼓勵國人親近山林,導致救難工作增加。
有鑑於我國救難直升機救援,以黑鷹直升機、海豚直升機(AS-365機型)為主要機種,黑鷹直升機出勤成本每小時約20萬元,海豚直升機出勤成本每小時約18萬元,所費不貲。然基於人道救援考量,且空中勤務總隊位於支援救難的角色,不主動向民眾收取相關費用,而是由地方政府依照自治條例,由地方政府判斷是否違反相關自治條例,向空中勤務總隊詢問支援救難任務成本,再由地方政府向民眾收取費用,但是,並非每個縣市皆有訂定自治條例,且是否違反自治條例判斷職權亦在地方政府,造成空中勤務總隊執行救難任務,收費與否皆由地方決定,也導致社會對少數山友有濫用搜救資源的疑慮。
爰此,建請空中勤務總隊,針對執行支援救難任務應研擬收費標準及方式,並且與消防署完善溝通,提出具體方案,於1個月內書面報告送交內政委員會。[空勤15]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七、空中勤務總隊107至110年度辦理各型機委外維護、航材採購案等總決算數介於5億3,482萬至7億8,400萬餘元之間,而自有維護經費決算數介於5,778萬餘元至2億2,110萬元,自行維護經費占維護費比率介於10.64%至28.97%,委外比率偏高,委外經費龐鉅,顯示自行維護機隊量能有待提升,更不利我培育相關機組維護採購人才。
空中勤務總隊機務人力預算員額有95人,堪比一家中型公司,而飛機養護之任務關係飛航安全,為提升我飛機養護人才育成量能,創造就業機會,建請空中勤務總隊於3個月內,研擬「提升自維機隊維護量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空勤16]
提案人:莊瑞雄 王美惠 湯蕙禎
貳、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一、新住民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4億0,164萬7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4億2,082萬元,照列。
3.本期短絀:1,917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5項:
1.112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之「基金用途」編列4億2,082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內政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依行政院93年7月28日第2900次會議指示「籌措專門照顧外籍配偶之基金」,自94年度起設置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發展至今,基金實際照顧對象已涵括外籍與大陸配偶,甚至其子女,以進一步強化新移民體系、推動整體照顧輔導服務。
惟查內政部統計月報,於修正基金名稱為「新住民發展基金」的104年,新住民發展基金核定補助之總申請件數計419件,而110年僅有320件。其中民間團體之申請件數與核定件數亦未成長,顯見新住民發展基金之推動計畫,仍有改進之處。
有鑑於112年度基金會預算編列較去年增幅13.14%,然基金核定補助之件數卻逐年下降,為敦促基金會完善利用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編列4億2,082萬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申請件數下降之原因」與「如何提升民間團體參與新住民相關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新住1]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2)基金用途別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編列1,000萬元。
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109至111年8月底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
109年度 |
110年度 |
111年度 |
預算數 |
12,000 |
11,000 |
10,000 |
決算數 |
4,325 |
8,012 |
2,480 |
執行率 |
36.04 |
72.84 |
24.80 |
「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係由各地方政府評估需求後,向新住民發展基金提出申請,並經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社會及家庭署進行初審,經該基金核定後,再撥付相關補助。故首先須各地方政府主動發掘潛在待救助對象,然該計畫109年度因受疫情影響,新住民入境人數減少,使執行率下滑至36.04%,110年度提高至72.84%,111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數卻僅24.8%,執行率差異過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為何該計畫109至111年間之執行率差距過大之原因,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新住3]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3)基金用途別辦理「辦理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新住民家庭語言文化體驗學習計畫」編列2,260萬元。
新住民家庭語言文化體驗學習計畫109至111年8月底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
預算數 |
決算數 |
執行率 |
109 |
38,000 |
19,631 |
51.66% |
110 |
33,751 |
7,090 |
21.01% |
111 |
30,800 |
3,485 |
11.31% |
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辦理「新住民家庭語言文化體驗學習計畫」,惟近年來執行情形欠佳,109至110年度預算執行率僅各為51.66%及21.01%,111年度至8月底執行率僅11.31%。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為何該計畫109至111年間執行率偏低之原因,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新住4]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4)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截至今(111)年9月底我國外籍配偶人數已高達57.4萬人,外籍配偶來台後,除了要克服文化差異之外,更面臨謀生能力的現實問題。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設立宗旨、願景,係為結合各級政府及民間團體力量,加強協助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以下簡稱新住民)適應臺灣社會,並透過辦理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建構我國新住民族群支持體系,保障其在台生活相關權益。
新住民發展基金112年度中央總政府預算於「辦理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項目共編列1億7,370萬元,實施概況係為辦理新住民及其子女人才培訓,創新服務及參與社區發展等補助,以強化新住民人力資源之培力與發展。查111年1-9月新住民發展基金核定補助案之彙整項目表,由移民署申請111年度「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1990-下半年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諮詢服務追加經費」計畫,補助核發金額711萬1,542元、112年度「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1990維運」計畫,補助核發金額2,172萬元、「112年移民服務社會工作人員知能加值計畫」,補助核發金額1,714萬9,481元,此三項共計4,598萬1,023元,卻未能有效彰顯基金辦理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之目的。
另查,今(111)年度預算數即核銷名為112年度計畫之預算,相比112年度預算數卻較111年度反增加3,525萬元,疑有先射箭再畫靶之嫌。該基金會年度預算逾九成以上經費用於補捐助各級政府機關、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會團體之申請計畫,且非依法律設置,無特定收入來源,歷年收入均仰賴公庫撥充,管理委員會更應確實依規定,控管各項補助計畫之執行與經費核銷,俾補助計畫能發揮預期效益。為有效強化新移民協助體系,並秉持撙節原則,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提出檢討及成效報告,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新住6]
提案人:鄭麗文
連署人:林文瑞 賴香伶 翁重鈞
(5)基金用途別「辦理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編列1億7,370萬元。
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108-110年度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
項目 |
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 |
108 |
預算數 |
82,007 |
決算數 |
112,400 | |
差異率 |
37.06 | |
109 |
預算數 |
107,450 |
決算數 |
130,823 | |
差異率 |
21.75 | |
110 |
預算數 |
125,750 |
決算數 |
163,115 | |
差異率 |
29.71 |
為協助新住民適應臺灣社會,並推動整體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庭照顧輔導服務,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建構多元文化社會,有效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並辦理「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從108至110年預算執行結果可看出,決算數均大於預算數,差異數從21.75%至37.06%,預算編列顯有不盡合理之處。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內政部針對為何該計畫執行,決算數均大於預算數且差異數大逾20%之原因,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新住7]
提案人:王美惠 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2.新住民發展基金中「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編列4,070萬元,其中新住民發展基金110年度辦理「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經費1,100萬元,執行率為72.84%;而111年度編列1,000萬元,執行率截至8月只有24.8%。
建請移民署加強宣導並覈實編列預算,並加強相關宣導推廣,有效發揮社福資源運用效能,審酌改善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新住2]
設籍前新住民遭逢特殊境遇福利扶助及社會救助計畫
106至111年8月底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
106年度 |
107年度 |
108年度 |
109年度 |
110年度 |
111年度 |
預算數 |
8,540 |
8,540 |
8,540 |
12,000 |
11,000 |
10,000 |
決算數 |
5,279 |
5,596 |
5,657 |
4,325 |
8,012 |
2,480 |
執行率 |
61.81 |
65.53 |
66.24 |
36.04 |
72.84 |
24.80 |
說 明:據移民署表示,此為子計畫下之補助項目,尚無每個月之預算分配數。111年度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移民署。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湯蕙禎 王美惠
3.112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編列「辦理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1億1,752萬元,其中有2,260萬元用於「補捐助辦理新住民家庭語言文化體驗學習計畫」。
計畫為補助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財團法人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立案社會團體,提出新住民學習相關課程,如生活語言學習、親子共讀、自我成長、情緒支持管理及證照課程班,每一班期最高補助30萬元。
但是,108至110年度預算執行率僅48.66%、51.66%、21.01%,111年度8月執行數占全年預算數11.31%,執行率年年偏低。
新住民家庭語言文化體驗學習計畫108-111年8月底預算執行情形表
年度 |
預算數 |
決算數 |
執行率 |
108 |
41,676 |
20,278 |
48.66% |
109 |
38,000 |
19,631 |
51.66% |
110 |
33,751 |
7,090 |
21.01% |
111 |
30,800 |
3,485 |
11.31% |
111年度決算數係截至8月執行數。
因此,請內政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新住5]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王美惠 吳琪銘
4.112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編列1億1,752萬元,係以辦理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其中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以刊物、電視網站影片、廣播等方式執行。在電視網站類中,補助「Taiwan我來了─新住民全球新聞網」;但FB粉絲專頁發文從3月後發文率低落;Instagram的發文及點閱率也有待提升。建請移民署及新住民發展基金,針對各項補助計畫之執行,加以監督並且加強宣導。[新住8]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5.112年度新住民發展基金預算編列1億1,752萬元,係以辦理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其中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以刊物、電視網站影片、廣播等方式執行。故為提升新住民中文聽寫視讀能力,建請移民署在多元文化計畫中,增加新住民學習中文的活動,並充實中文教材豐富度,利用遊戲(桌遊、線上)教學等方式,有效提升新住民學習中文的動機及學習能力。[新住9]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二、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原列4億1,490萬4千元,增列「其他收入」36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億1,526萬4千元。
2.基金用途:4億1,328萬3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原列162萬1千元,增列36萬元,改列為198萬1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1項:
1.內政部主管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於112年度編列「役男入營訓練及權益計畫」預算數3億6,786萬元,主要辦理2,600名研發替代役役男入營訓練及7,411名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男權益相關業務。
查,111年度之預算數為3億6,285萬3千元,明年度預計增加5百餘萬元,係112年度較111年度員額增加100名。110年本科目之決算數為2億3,384萬8千元,係受兵役政策調整及疫情影響所致,然役政署仍應加強制度宣導並應考量實務運作情形,合理編列預算,以維護役男相關權益。[替代2]
提案人:莊瑞雄 王美惠 湯蕙禎
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送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送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議事錄確定。
繼續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
二、審查行政院有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一)審查行政院函送「110年第2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送「110年第3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三)審查行政院函送院本部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四)審查行政院函送「行政院(院本部)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合併詢答。
請行政院李秘書長報告。
李秘書長孟諺: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前來報告本院(院本部)11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深感榮幸。感謝各位委員先進給予本院的支持與協助,謹代表蘇院長向各位委員致上最高的謝忱。
以下謹就111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112年度預算編列重點及預期績效簡要報告。
壹、111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預算
本院111年度歲入預算1,880億1,016萬元,截至111年11月底止,累計分配數1,508億3,330萬4千元,累計收入數1,508億3,283萬元,占分配數之100%。
二、歲出預算
本院111年度歲出預算17億1,346萬8千元(含原資通安全處、科技會報辦公室預算及動支第二預備金),截至111年11月底止,累計分配數14億4,162萬4千元,累計支出數13億6,044萬4千元,占分配數之94.37%。
貳、112年度預算編列重點
一、歲入預算
本院112年度歲入預算編列1,950億2,931萬元,較111年度預算數1,880億1,016萬元,增列70億1,915萬元,主要係增列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數50億1,915萬1千元及國家發展基金賸餘繳庫數20億元所致。
二、歲出預算
112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3億2,287萬7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11億7,918萬1千元,增列1億4,369萬6千元,主要係增列伸算調整待遇及員額所需人事費1億2,149萬4千元、本院古蹟修繕及會議室改善工程等經費3,500萬元、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業務經費1,426萬4千元、伺服器主機及網站等經費788萬2千元、水電費及勞務承攬等632萬3千元及關鍵基礎設施防護運作展示介面開發經費400萬元;減列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3,966萬8千元、CEDAW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多元性別生活狀況調查及性別平等宣導計畫經費222萬5千元,增減互抵所致。各業務計畫及經費內容分述如下:
(一)一般行政
編列10億6,154萬7千元,主要係人事費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
(二)施政及法制業務
編列1,228萬元,主要係辦理政策與法案研審、訴願審議、業務督導、議事業務及公共事務推展等支出。
(三)施政推展聯繫
編列615萬元,係院長行使職權相關必要支出。
(四)聯合服務業務
編列3,239萬5千元,主要係督導、協調與整合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機關聯合服務業務等支出。
(五)災害防救及國土安全
編列1,824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防災政策規劃及協調整合,擬定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審查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督導、考核中央及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相關事項;辦理反恐、關鍵基礎設施防護等國土安全政策規劃、督導及執行,協調國安行政應變機制,強化安全防護韌性工作等支出。
(六)性別平等業務
編列1,707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督導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與研擬相關法案、政策、計畫、審議中長程個案計畫與法案,宣導性別平等觀念,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促進國際合作交流及參與、推動性別平等培力及輔導獎勵工作等支出。
(七)消保及食安業務
編列1,226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消費者保護與食品安全政策規劃、教育宣導及法規審查,參與國際合作及交流,協調主責機關落實相關業務之執行,重大消費事件之調查及市售商品、食品查核、檢驗及協調處理等支出。
(八)資訊管理
編列5,794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行政資訊系統與設備之更新、建置、維護及資安防護,建置數位轉型應用系統等支出。
(九)新聞傳播業務
編列3,918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本院重大政策新聞發布、政策溝通宣導、輿情蒐報與研析、攝錄院長活動影音與圖像、國情施政資料彙編及英譯等支出。
(十)人權及轉型正義
編列1,426萬4千元,主要係辦理人權保障及轉型正義政策、計畫、法案與教育事項之規劃、審議及推動,國際人權規範之研究與合作交流,國家人權報告、人權指標、人權預算及人權影響評估機制之統合規劃與推動,轉型正義業務之統合、協調、督導與推動等支出。
(十一)一般建築及設備
編列4,771萬2千元,主要係汰換院區空調系統、柴油交流發電機組、古蹟修繕及會議室改善工程、汰換公務車輛及其他設備等支出。
(十二)第一預備金
照上年度預算數編列380萬元。
參、預期施政績效
一、提升議事功能,強化施政目標
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議完成研討,透過議決以強化施政目標之達成及政令之推展。
二、提升法規審議品質,增進訴願審議功能
掌握最新立法本旨及趨勢,研提法制專業意見使法規周妥可行;適切處理訴願案件以落實依法行政並確保人民權益。
三、提供行政單一窗口服務,落實照顧各地區民眾
設置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聯合服務中心以集中中央相關機關於各該地區合署辦公,受理民眾各項證照申請與陳情、檢舉案件,協調推動各地區重大建設,促進民眾福祉。
四、構建前瞻災害防救計畫,達成減災目標
凝聚中央相關部會防救災能量,發揮防救災統合成效;強化中央與地方災前預警及災時應變決策;整合緊急應變體系發揮動員效能;完善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精進各部會防災業務計畫,落實減災目標。
五、整合國土安全應變體系,提升關鍵基礎設施防護韌性
加強國安與行政體系合作,強化違常事件情資通報與應變處理,阻絕境外威脅,防範境內風險;督導關鍵基礎設施落實風險管理,推動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確保設施核心功能持續運作,達成關鍵基礎設施持續營運目標。
六、推廣性別平等觀念,引領施政融入性別平等理念
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精進性別主流化工具,推動性別平等重要議題,踐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及其施行法,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之交流,及向民間團體推動性別平等,積極參與國際性別議題之交流及合作;透過輔導與獎勵機制,引導中央各機關及地方政府積極落實性別主流化,加速及深化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展,營造性別友善環境。
七、建構安全、合理及公平之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權益
健全消費者保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法令,參與國際交流及合作,強化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以提升民眾自我保護意識及能力;辦理商品及服務之查核檢驗,有效因應重大消費事件,並透過督導及協調機制,引導各機關落實執行消費者保護業務,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八、精進食安五環,健全產品監管、強化邊境管控與稽查輔導,落實執行食品安全核心目標
督導及協調跨部會落實執行食安五環各項推動政策,精進食安風險管控與聯合稽查制度,強化整合運用食品雲資訊,確保食品供應鏈的每個環節都符合衛生、環保及安全,加強與民眾的食安風險溝通,提升食品安全信心度。
九、建置及更新資訊設備與應用系統,提升資訊作業效能及資安防護
運用資訊與通訊科技,提升行政資訊作業效能,落實服務型智慧政府數位轉型及政府資訊公開,並確保資訊安全。
十、強化政府政策溝通傳播及新聞發布
編撰政府重要政策資料,運用各式媒體通路傳達政府施政內涵;彙整輿情蒐報及協助行政團隊橫向聯繫,關注錯假訊息與即時澄清;發布本院重大政策與新聞說明,增進各界對政府政策之暸解。
十一、落實人權保障理念,強化人權及轉型正義推動工作
辦理人權保障及轉型正義政策規劃及推動工作,發揮跨部會、跨公約之協調整合功能;研究國際人權及轉型正義政策與規範,積極參與相關議題之國內外交流及合作;研議制定綜合性平等法,規劃建置人權指標、人權影響評估、人權教育監測與成效評估機制;設置「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督導、協調及統合跨部會持續落實轉型正義工作。
肆、結語
以上為本院112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主要內容,至於各項業務計畫預算編列詳細情形,請參閱所附歲入來源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另檢附110年度第2季至第4季與111年度第1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懇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與支持,俾利業務順利推動,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詢答前,援例作幾點宣告:本會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因為今天有預算處理,所以本次會議就不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同仁,有沒有意見?若沒有意見,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羅委員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9時19分)秘書長好。針對中國的影音平臺,世界各國紛紛已對像抖音(TikTok)、小紅書都提出了禁令;臺灣的數位部在12月5日的時候,也禁止公部門使用這些相關的軟體。請問秘書長,所謂的公部門,除了行政院各部會之外,其他的四大院有包括嗎?像考試院、監察院、司法院還有我們立法院,有沒有被禁止?這部分請李秘書長說明。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有關中國的影音平臺,確實它對我們臺灣有很多相關的攻擊或是批評,甚至很多是不實的訊息,現在除了對行政院所屬相關部會,要求公部門禁止使用這些影音平臺之外,目前本院羅政務委員也已邀集相關部會,研擬一些跨部會的因應對策。至於行政院以外的,像立法院、考試院等,我們也會協調他們,以比照行政院的方式來辦理。
羅委員美玲:秘書長,12月5日的時候就已經公布不能使用了,也就是說,現在行政院各部會從公布到現在,即12月5日開始就禁止了,對不對?
李秘書長孟諺:對。
羅委員美玲:所以如果是使用部會裡的電腦,現在是沒辦法瀏覽像抖音、小紅書之類的,可是像立法院,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這麼做,變成我們好像是一國好幾制的感覺,因為到現在立法院都還是可以使用、瀏覽微博、抖音、小紅書,像上述這些畫面都是我們從立法院網站裡面下載下來的,所以其他四大院什麼時候才會下令都禁止使用?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會持續跟這幾個院來溝通,建議比照行政院的做法。
羅委員美玲:一開始下令要禁止使用的時候,其實就只有禁止行政院,其他四大院在一開始為什麼沒有一起涵蓋進來呢?
李秘書長孟諺:每個院有每個院的權責,我們所管轄的範圍是院所屬的機關,至於其他的……
羅委員美玲:所以難怪我們會被抨擊,其實資安我們真的只做了半套而已,12月5日就公布了,到現在其他四大院都還是可以使用,所以這部分是需要檢討的。
除了公部門的電腦禁用之外,像公務手機還是沒辦法禁用,即公務手機還是可以使用,可以隨時隨地去上抖音。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一樣有要求,在此請羅政委代為說明。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報告委員,禁止的範圍包括公務手機。
羅委員美玲:可是我有看到一些報導,的確是有禁止公務手機的使用,但目前好像沒有任何一個軟體可以去制止。據瞭解,你們每一年會有兩次的查核,就是用這種方式去制止,甚至用宣導的方式來制止,但如果被查到的話,有罰則嗎?
羅發言人秉成:的確如委員所說的,是用查核的方式,這個機制在這次大家關切抖音的議題之後,院長有指示我,要再做整個統整,包括剛剛委員所關切其他院的處理情形,也要進行整體的瞭解,還有作法上單用禁止可能效果不夠,像只是定期查檢的話,效果會是如何?平常的情況又是如何?所以要有一些更好的方法,比如說在公共區域網路的範圍內做一些技術上的處理,使其無法接觸,這是專案小組會討論的部分。當然,也要看看有沒有機會法制化,譬如參考印度或其他國家對抖音這類危害國家安全app是怎麼處理的,畢竟涉及層面比較廣,確實需要比較多的討論,而且又涉及國安事項。在此要求下,如公務員違反規定的話,就依照公務員相關規定懲處。
羅委員美玲:所以還是有懲處機制?
羅發言人秉成:是。
羅委員美玲:前幾天本席與警政署就警政署內公務手機帳號被盜問題做了討論,發現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的某位科長只因點了一個不明的網站導致手機帳號被盜,這應該也要受到懲處吧?是不是?這種情形又該如何處置?
羅發言人秉成:對此,我們不斷就資安進行教育訓練,尤其公務手機的使用。不僅如此,其實公務員對自己的個人手機也要非常小心,因為很可能被駭。再者,違反資安規定且情況嚴重的話,就會祭出懲處規定,或者是再教育,也就是要去上課。
羅委員美玲:所以我們後面要做的還有很多,因為資安其實就是國安!這是立法院預算中心所提供的資料,與過去兩年相較,110年政府機關資安事件發生率增加很多,從108年的674件到110年增加為733件,數字都相當高,尤其這是政府機關所發生的問題,且以非法入侵占最大宗!因此,究竟該如何阻隔?我想數位部與行政院必須對此花點心思。還有,我最近看了一篇來自民報的報導,當中提到2,300萬臺灣人的個資被拿到網路上賣,這件事有去查證嗎?這部分有查證嗎?
羅發言人秉成:就此,內政部已經對外說明網站並沒有被駭,至於是否如同報導所講?現在檢調已經在調查,我們尊重檢調的調查。
羅委員美玲:內政部在10月29日澄清指出,戶政資料並未被駭,這可能是從企業團體、百貨公司或民眾上網購物時所留下的資料。該項聲明出來之後,一名匿名「8」的人士在11月6日找到民報記者,並抨擊政府面對戶籍資料外洩態度消極!因為除了宜蘭戶籍資料外洩外,其實2,300萬臺灣人民的戶籍都還在網上販售中,包括首長資料、企業大老、藝人等資料都可以輕易取得,甚至說想找任何人或其家人的資料都可以找得到,包含服役狀況(military service records)、學歷、戶籍地,只要想要就可以賣。我認為這是一起非常可怕的事件,偏偏內政部10月29日的聲明非常輕描淡寫,從而讓很多人不滿,認為政府真的很不積極,就只會說不是、戶政資訊系統沒有被破壞!
李秘書長孟諺:如同剛才羅政委所說,這件事檢調已經在積極查辦中。另外,行政院針對資安防護一事,已特別在數位部成立資安署,同時提升資安防護等級與人力、量能,我想這部分我們會逐步健全起來。
羅委員美玲:從陸續爆出的資安事件來看,這是臺灣不得不正視的問題!如果2,300萬臺灣人民的資料都可以輕易取得,而我們說我們是非常重視個資的國家,可是臺灣人的個資居然被拿到網上販售?我想對於一個重視個資的國家來說,這是非常諷刺的!所以還是請行政院上緊發條!
羅發言人秉成:謝謝委員的指教,同時我也要呼籲國人,個資買賣屬違法行為,這件事檢調已經介入調查,一定會將源頭要查清楚。
羅委員美玲:OK!以上,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9時29分)我關心的問題與羅委員相同,就10月21日某個網站上提及的資料外洩事件,雖然剛才發言人說檢調已經在調查釐清中,但這畢竟涉及資訊安全,尤其涉及戶政資料!我不知道未來結果如何,但我覺得這件事一定要查清楚,只是我懷疑這並非單純的盜賣資料,而是牽涉到國安問題,不知道秘書長與發言人看法為何?甚至這可能是境外勢力或什麼的故意為之,不然不會有人大剌剌在網站上賣臺灣人個資!這有違常理吧?請問兩位看法如何?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我認同!在網路上販賣個資,有些或許有利可圖,但有些另有居心!如涉及國安,檢調在調查過程中應該會一併注意,也應該注意!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有國安問題。就一般理解,如果要賣個資或什麼的,應該不會大剌剌在網站上賣,當然是私底下偷偷賣,私底下處理,不小心才會被抓到,根本不可能在網站上賣!所以我覺得這有很大成分是想造成人民的恐慌!畢竟每個人都很怕個資外洩,也很害怕隱私被知道!之前要推數位身分證時就面臨很大疑慮,尤其是將數位身分證與戶籍資料連在一起!可見這件事真的很奇怪,我認為這就是認知作戰,目的是想造成我們臺灣人的恐慌!有鑑於此,行政院必須特別注意,好不好?
羅發言人秉成:好,我們會注意。
張委員宏陸:其次,目前全臺灣的公務員大概有三十六萬三千多人,屬資訊處理職系的只有3,542人,比例不到1%,且過去五年沒有明顯成長!依據行政院的估算,公務機關中有關資安負責人員的缺口超過900人,秘書長,這點是否應該加強?以目前公務人員待遇來說,我認為好的、優秀的人才去私人公司做資安就好,根本不會來政府機關!不知這個看法秘書長是否認同?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資安人員確實非常缺,尤其民間公司、企業也需要各項專長的資安人員,所以政府與民間都需要提供好的待遇如此才能找到優秀人才!現在行政院已經責成數發部成立資安署,有專責單位負責。
另外,對於數發部的人力問題,我們有適度地放寬,讓它在用人上可以比較有彈性,包括待遇及用人的機制,不一定要完全循高普考的任用程序,目的都是要讓它在資安、資訊這個領域可以找到更好的人才。
張委員宏陸:當然,數位部有放寬人力的資格任用我也知道,但是放寬讓他進來,我們用的這個人,資安的問題,我們不應該去對他做什麼身家調查,但應該對他的身家背景稍微瞭解。不過我個人認為,在臺灣比較重要的的單位,譬如國防部、行政院或什麼單位,其實我們應該要多增加一些資安人員,我不知道秘書長認不認同?
李秘書長孟諺:是,現在也都要求各部會要有專責的資安人力,不能用兼辦人員,逐步來達成專任人員的任用目標。
張委員宏陸:對,秘書長,我的重點就是在這裡,我們應該要在未來的幾年之內,像負責資安的人員絕對不能外包,不知道秘書長認不認同?我個人是認為,像這類人員不能外包,我們還有很多單位像剛剛所說的戶、役政系統或什麼單位,其實有很多東西都還是委外管理、委外在處理啊!我們相信公務人員不會做違法的這些事情,但我們怎麼能夠知道得標的廠商,它的背後是什麼背景,它裡面的員工又做了什麼事情?這個其實是我們擔心的。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訂一個目標,在未來幾年內要達成這個目標──重要的單位、部會裡面的重要資安不能委外,要自己來做。這樣子責任明確,反正我就給你應該的配額、應該的經費,但你要把事情做好,我覺得這樣子會比較安全,因為我們面對的是一個不友善的環境,你們是不是可以朝這個方向來努力?但也不可能馬上做到啦!可能要訂個期程、目標,我不知道你的看法?
李秘書長孟諺:以現在的量能,確實還沒有辦法達成,很多業務上因為人力的因素需要外包,不過委員剛剛建議的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向,因為我們的情況特殊,我們會來評估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
主席: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湯委員蕙禎:(9時37分)秘書長早。最近中國又再次對我們的商品惡意刁難、禁止進口,這種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且每次禁止以後,中國都沒有辦法給臺灣一個合理或者事實上的一些理由,很可惡!近日有媒體在報紙頭版報導──「輸陸新規,政府無作為」;還有「大陸早通報WTO,學者批我是放牛吃草」。這樣的文字,秘書長,本席看到這篇新聞的時候,當然內心是覺得很難過,明明政府第一時間就已經有回應了,同時也積極跟中國溝通,卻還是被說成沒有作為,這對我們所有單位同仁的努力非常不公平,全民看到這樣的消息也是很不諒解,情何以堪。秘書長,你是不是對中國禁止我國商品進入這一件事情來做一個回應?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昨天衛福部與農委會有召開一個聯合記者會,再次向國人報告跟說明,其實中國做出這樣的宣布,要求所有的食品、水產的輸出業者,它是對全世界都同樣地要求,要去中國海關總署登錄才能夠許可繼續地輸出。
湯委員蕙禎:但是時間、期限不同?
李秘書長孟諺:對,我們發現,那時候我們衛福部食藥署就已經成立專案,也建立專屬的平臺來輔導臺灣的業者,去完成這些登錄的程序。但是看起來我們確實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譬如其他國家都是到明年的期限,但是對我們就提早1年做出相關的處理;另外,很多的回復它都沒有告訴我們理由就直接拒絕,也不願意做相關的溝通,我們覺得這裡面有很多對臺灣特別嚴苛,或是有不公平對待的情形。
湯委員蕙禎:對,遭受一次傷害我們要花很多的力氣,還沒有辦法挽回民眾的信心;執政黨這一次敗選有很多原因,尤其假消息是排山倒海、見縫插針,我們感覺是──他們只要一句話,就可以全面污化我們政府的努力,政府卻要花很多的口舌、文字與數據去解答,有時候還說不清楚。那天我有看到一位教授說台積電去臺化,我們只要講臺美連線抵制中共,這麼一句話不會講嗎?怎麼要講那麼多數據,沒有人看得懂,而且看完還搞不清楚,這個到底有沒有講清楚?所以很辛苦!我們成立了數發部,未來要怎麼樣迎擊中共的錯假訊息?
李秘書長孟諺:是,我想委員剛剛提的,我們都在同一條船上,大家都是生命共同體,可是卻看到有非常多的人一直不斷地在這條船上鑿洞,我覺得這個是非常不好的一個情況,就像這一次水產品進口被禁止,就馬上看到一個謠言說:我們只送了一件,其他一百多件是故意不送讓它被禁,是為了選舉的考量。我想這些都是假訊息在中傷現在的政府,或傷害臺灣人民的感情;同樣的去臺化也是一樣,台積電的事情也是用各種不同管道的假訊息要來誤導民眾。我想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目前羅政委已經在召開專案小組,我是不是請羅政委跟你說明?
湯委員蕙禎:好,謝謝!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承:如委員所講,這種受社會矚目的案件,如果你仔細去看一些資訊來源的話,這個都有認知作戰的痕跡在裡面。
湯委員蕙禎:是。
羅發言人秉承:它主要是打擊我們政府的威信,這種打擊的方法就是透過相關的媒體去操作,像委員剛剛舉的例子,媒體第一時間沒有查證,也沒有說明,說好像政府都沒有輔導。其實政府輔導了三千多件,而且差別待遇是,第一個,它自己獨創一個方法、制度、要登錄、要登記,其他國家也沒有;對臺灣又特別苛刻要用紙本,其他國家可以用電子;又要求臺灣要限時間,其他國家是到明年6月30日,我們卻不行。這些動作等等,都是在打壓我們的漁民跟業者,這個事情國人應該要團結,在大陸這些作為有產生疑慮的情形時,政府部門一定會去爭取相關權益,也會保護漁民的措施。
湯委員蕙禎:是,我想他們一句話,「壞事傳千里」一下子全部都知道,但是我們要洗清、要澄清這些錯假訊息,我們花了很多力氣還說不清楚。成立數發部後,未來我們公務員的教育訓練跟未來的業務上,要怎麼樣去做教育?
羅發言人秉承:這部分有在4個面向裡面──識假、破假、抑假和懲假。在識假這一塊,一方面是教育部在國民教育或社會教育體系底下,在12年課綱裡面把媒體素養放進去;媒體識讀教育,教育部還特別由部長親自成立媒體素養的推廣會;也做了一個資料庫,讓教育上使用的教材、師資等等都有一些來源,這是第一點。公務員的部分就是委員所講的,識假這一塊是由人總負責。我們在公務員的訓練裡面,特別是各部會行政機關處理新聞的人員都有一些課程的訓練,而且還有進階訓練,讓他們在方法上訓練到能夠即時,一定要快;第二個要正確;第三個,管道要反投放,這個訊息從哪裡來,我們就在哪裡澄清,否則訊息在臉書、YouTube卻還是發一個新聞稿,效果就不好。部會間也都互相交流經驗,這種工作坊我們都是持續辦理。
湯委員蕙禎:好,很多支持的民眾都很緊張,一直在問政府到底有什麼作為?您剛剛說的是不是可以給我一份文?我希望在我的能力裡面,儘量讓大家知道政府有積極作為,以改善目前臺灣的頹勢、劣勢。中共有5、6個部門針對臺灣打虛假訊息,用認知作戰打擊臺灣,希望採取裡應外合的作戰方式,不戰而屈人之兵,這個是很可怕的事情。請你用書面給我。
羅發言人秉成:好。
湯委員蕙禎:好,謝謝。
主席: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9時45分)秘書長好。先感謝你們,屏東很多重大建設都在秘書長的協調之下進行,那個執行力讓人欽佩。
有幾件事情要就教行政院秘書長,最近從國內的政情來看,這次的選舉執政黨大敗,要比較垂頭喪氣的是我們,行政部門沒有這個問題,行政部門每天運作,不管這個國家、不管哪一個政黨之間的選舉成敗如何,你們要挺住,我反而覺得行政院必須抬頭挺胸,把民眾期待的事情做好,讓民眾對這個政府更有信心。有幾個問題要請教,第一個,秘書長覺得全球被下載的app,數量最大的是哪一個?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您是說地區還是app的種類?
莊委員瑞雄:在全世界是哪一種app?
李秘書長孟諺:哪一種app被下載最多嗎?
莊委員瑞雄:我看現在最流行的是抖音(TikTok),連續幾年遇到疫情,民眾覺得好玩下載。每一個國家處理的方式都不一樣,但是大家都感受到抖音(TikTok)的影響。各國會處理是因為大家感到害怕,歐盟認為這個對青少年來講像鴉片,所以他們要立法,也覺得這個麻煩。美國就不用講了,川普過去把它給禁掉,後來雖然賣給甲骨文,拜登還是認為這個有疑慮。從全世界來看,印度最兇悍,直接把它幹掉、下架。重點是全世界大家都感受到,不管是美國、澳洲、歐盟、英國,甚至到印度,把它全面下架。
臺灣也有很多人討論,這種情形要怎麼因應?我們以全世界來看,大多數認為這個有資安的問題,影響到國安,大家覺得它氾濫成災。我看行政院最近的看法是公部門的部分禁止,可是以民間來看的話,這一樣是鴉片,我不曉得行政院的態度是怎麼樣。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行政院的態度是公部門一定要率先表示責任感,不要受到陸製app影響。委員剛剛講得對,陸製app有嚴重的資安影響,原因在哪裡?第一個,它要求實名制,要詳細填寫你的個資。第二個,這些陸製app跟大陸官方都有約定,這些資料要無條件提供給官方,所以這個風險很高。也就是說,我為了使用而下載這個app,個資、相關活動情形都可能透過這種方式,讓大陸官方獲取資料,這個風險很高。印度如委員所講的,採取最強烈的法律措施,立了一個法,要求禁用的有59項之多,而且是各種方法都封鎖,第一個,禁止下載app;第二個,封閉它的網域,用各種方法封鎖。這個情形我們在這個專案的討論裡面,也在研究有沒有機會以其他國家立法作為我們的參考。
莊委員瑞雄:一個社群的平臺大到讓全世界這樣擔心,大到讓各國政府擔心,有資安甚至有認知作戰的問題、國安的問題,不是只有我們臺灣政府擔心。像這樣子,如果我們再沒有辦法法制化、跟上世界的腳步的話,我們的政府就怠惰了。如果全世界都是放任的,大家都覺得這個是很受歡迎的、都沒有安全上的疑慮,臺灣卻貿然去做,甚至有這樣的法制審查的話,當然會被人家說侵犯到言論自由,可是全世界都已經警示,而且都已經在想辦法,我們政府都沒有動作說不過去。
羅發言人秉成:是,我認同委員的講法。當然人民的言論自由等等我們一定要守護好,這是我們很珍惜、很珍貴的,但是如您所講的……
莊委員瑞雄:是,我是說只有公部門,接下來的部分如何積極地因應?我現在講的就是這裡。
羅發言人秉成:是,修法的部分確實要參考其他國際的作法,還有技術上的可行性,因為印度做得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陸製的app有落地,所以他們可以用管制公司的方式要求。每一個國家……
莊委員瑞雄:我們這邊沒有設。
羅發言人秉成:是,所以……
莊委員瑞雄:他們在臺灣沒有分處、分公司,什麼都沒有,我們根本管不到。
羅發言人秉成:對,現在網路幾乎是暢行無阻,所以技術上要可行,法律上要合理,合理的意思是不能影響到言論自由,但是這個在法益平衡上反而傷害國家的資安、國安的話,就像剛剛您講的,跟印度、澳洲和美國處理的道理是相同的。臺灣在第一線,面臨這種境外敵對勢力的認知作戰又特別嚴重,我們應該要提高警覺,而且在法制上應該好好地參考一下其他國家的作法。
莊委員瑞雄:我的意思是,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看到初步的作為?
羅發言人秉成:現在在研究。
莊委員瑞雄:除了公部門以外的部分呢?公部門很快,可以強制,各個國家的軍方根本就不允許使用它。我的意思是,接下來我們也有這樣的疑慮,全世界這麼多國家有這麼多疑慮,所以我們要積極,要趕快有動作出來,不能只是一直研究,不是這樣嗎?
羅發言人秉成:那當然。
莊委員瑞雄:好不好?
羅發言人秉成:好。
莊委員瑞雄:我們希望可以趕快看到有一定的成效,甚至也有人討論反攻回去,讓更多人進行。像我們自己也有很多人,政府也可以去做一些,比如說澄清訊息。現在抖音( TikTok)在臺灣的狀況可以這樣講,民進黨的支持者差不多都受到政府的影響,我們全面退出,這一塊差不多全部空白。這個現象也很怪,如果它是一個言論市場,只缺本土這一塊,比較傾向另外一個陣營,這就怪了,臺灣的發展很怪。你們有沒有可能研發、開發以便取代它?我們也應該鼓勵業者,政府沒有能力的話,請比較有創意的人做。TikTok的市值多大?有人最保守估計是3兆元,甚至到12兆元這麼大。他們也不是專門出來害人的,也是要賺錢的,但是他們有這樣的疑慮。這個部分我認為政府真的要積極因應,好不好?
羅發言人秉成:好。
莊委員瑞雄:不能只是一直研究。
另外,我要請教秘書長一個問題,我剛剛看到你在回答針對這次臺灣水產品輸往大陸的部分遭受很多禁止,這個部分,我看水產的影響最大,尤其是遠洋捕撈魷魚的,但是市場縮小後,可以預測,很快的,過幾天大家就會開始吃魷魚螺肉蒜了,因為有可能愈來愈便宜,但問題是這看起來是件讓人很擔心的事情,不要小看這些,到最後政府沒有處理好的話,都是民怨,我們也很清楚,中國在打壓、在找我們出氣,吃力不討好,在通膨之後,這樣的作為,其實最後真正會影響到它的是,它自己會承受很大的惡果,大家都認為它設置了貿易上的障礙,問題是我們每次都只能說會向WTO申訴而已,政府就是鼓勵業者提升品質,開拓更暢通的外銷管道,但實際上民眾在看的是這些產值一年應該要賣出多少,因為這項措施被打壓以後減少了多少,這個政府若沒有比較妥善因應的話,會有民怨哦!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會多管齊下來因應,就像石斑,其實在多管齊下因應以後,反而外銷等等有分散,並沒有讓價格下跌,像最近不是大家也在擔心這個部分嗎?因為銷量好,為了要供應學生反而量要做調整。
莊委員瑞雄:但是我很怕你講的是石斑……
李秘書長孟諺:所以其他的種類……
莊委員瑞雄:這次最多的是午仔魚,這很麻煩!
李秘書長孟諺:對,這個會多管齊下一起處理。
莊委員瑞雄:沒有問題吧?可以處理嗎?
李秘書長孟諺:對。
莊委員瑞雄:秘書長還有政委在這個地方,大家很清楚,我們國人最容易受到中國這方面的一些措施所產生的衝擊,會怕!臺灣真的跟別的國家不太一樣,我們國民的意志是分裂的,你很清楚可以看得出來老共在幹什麼,有白紙運動,大學生出來抗議,整個所產生的影響,變成它自己本身經濟目標沒有辦法達到,找臺灣出氣是最快的,短期一定會對我們造成衝擊,這個時候其實民眾更需要的是政府大力地撐起來,所以無論如何,政府在這個階段,造成這樣的衝擊,個別產品有的在那個地方達到八、九成,整體來看的話,整個中國市場對臺灣來講,農、漁產品沒有那麼大,但個別的是嚇死人,像單一品項有達到八成到九成的,這個時候更需要政府伸出援手,要妥善去因應,讓民眾感受到政府在背後支撐他,請行政院要加油,好嗎?
李秘書長孟諺:是。
莊委員瑞雄:好,謝謝。
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9時57分)今天難得政務委員能夠來內政委員會,早期也有,譬如說臺灣省政府主席、福建省政府主席或是過去的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等,都是政務委員兼任,都會來,常常來的……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報告委員,抱歉!今天是以發言人的身分來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關係,一樣,還有常常來的就是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主委。
我們看105年11月7日礦業案件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時點會議紀錄,這是我們兩位政務委員──林政務委員、張政務委員所主持的會議,非常不合理的部分,就是礦業權展限階段尚無需踐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同一時間,環評的部分就要,礦業權展限卻不要,而且經過原住民族部落提出訴訟,亞泥採礦權展限處分經過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確定,所以這個被打臉了。我們看到剛才是105年11月7日,同一天,105年11月7日由兩位政務委員另外召開的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之會議紀錄寫得很清楚,為什麼會有這個會議呢?因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授權原民會來訂定發布劃設辦法,原民會在105年8月3日預告,經過預告之後,行政院竟然插手開了這個會議,這個會議很荒唐!
我們來看一下,行政院法規會當天,包括法務部、內政部都認為原基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指土地包含「原住民族土地」,有引號啊!政務委員看一下,「原住民族土地」、「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其意思是說公有土地只限於部落周邊一定範圍,其他的原住民族土地、部落都是包含私有土地,這個法規意見是這樣,但這個裁示任何學法律的人都會覺得,法律的解釋怎麼可以這樣呢?好,我唸一下會議結論,「本草案劃設土地範圍包含私有土地,建議可分期辦理劃設作業,初期先不劃入私有土地」,還有初期?法律解釋還有初期?法律的解釋不是這樣!然後「以減少紛爭,中、後期如為恢復歷史事實,規劃需劃入私有土地時,應先研議修正原基法第二十一條,弱化私有土地應辦理諮商同意之條件」。
像這樣的一個解釋、這樣的一個會議紀錄,前面的已經被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確定了,但是我們這個因為沒有訴訟,也無從訴訟,所以這個部分要請政務委員協調另外兩位政務委員重新檢討,要廢棄這個會議結論,因為這樣會造成原住民族部落諮商同意權嚴重受到影響,請問羅政務委員可以嗎?
羅發言人秉成:謝謝委員,今天的意見我會帶回去,因為這個議題我沒有研究,對不起。第二個,這是另外兩位政務委員的事情,不過我是學法律的,剛剛委員指教那些法律的適用、法規會的見解我會瞭解一下,現在我們的礦業法修法也在貴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知道,對。
羅發言人秉成:這樣的修法過程裡面,也應該要尊重原住民的自主性跟權利,相關的修法,大家再集思廣益,看怎麼做最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有關礦業法部分,就是因為這個會議結論,即剛才提到的105年11月7日會議結論,造成立法院上一屆沒有辦法通過,所以這部分是很嚴重的。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我們會照這次礦業法修法的結果……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我現在不談礦業法,我現在主要要談的是劃設辦法。
李秘書長孟諺: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礦業法已經送到立法院了。
李秘書長孟諺:對,我們會遵照最後審議的結果來執行。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的重點就是原住民族土地的劃設辦法。前一陣子大家都很常聽到論文,論文不能抄襲,政務委員是不是這樣?
羅發言人秉成: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引用法律條文要不要照抄?引用法律條文要照抄吧!
羅發言人秉成:引用法律條文不叫抄襲,但是要依法律條文來寫。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要照抄。
羅發言人秉成:是,要依法律條文來寫。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能漏掉,對不對?好,那引用會議紀錄要不要如實引用?
羅發言人秉成:原則上是要。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什麼原則上?這是當然要,總統的裁示要不要如實引用?當然要!好,原民會竄改蔡總統的裁示,左邊是108年原民會的一張圖片,它廣發到各個個地方,然後裡面提到,「106年4月15日總統裁示,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經費,由長照基金挹注」,到了今(111)年,因為今年又選舉,所以又改了;你看右邊的圖片顯示,「蔡英文總統106年4月18日裁示,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經費,由公益彩券回饋金改為長照基金挹注」。這兩個版本是不同的,108年跟今(111)年的不一樣。
但事實上總統的裁示是什麼呢?我們看右邊的圖片,長照2.0推動進度及滾動檢討會議紀錄,地點是虹廳,時間是2017年4月18日,也就是106年4月18日,主席是總統,而總統的裁示,也就是我劃線的部分,即「長照預算要撥補多一些給原民會」,文字是這樣的,詳細的文字這裡面都有,就因為裁示是這樣的內容,衛福部認為,原民會應該要跟公益彩券回饋金的主管機關財政部去爭取多一點文化健康站的經費給原民會,這是衛福部的意見,因為衛福部不同意由長照基金來支應。
所以本席召開了協調會,在106年5月19日,我引用了法律的條文,也引用了長照專章,然後做了一個會議結論,即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預算應該由長照基金來支應。對此,我也質詢了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也特別答復,且答復得很清楚,即根據我的質詢,他們答復106年文化健康站經費用長照基金,107年開始也要用長照基金的經費,所以是這樣來的。但是他們這樣竄改總統的裁示非常、非常不應該,而且兩個版本不同,即108年的版本跟今年的版本不一樣,是不是明年總統大選時,版本又要不一樣?這是在欺騙原住民,所以這個部分要請秘書長跟原民會表示,務必要如實引用總統的裁示,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最重要的就是以文化健康站來照顧原住民的健康、生活,這個部分政府一定會有相關的預算來讓這個經費是無虞的,讓原住民都可以得到照顧。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現在最主要就是要如實引用,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會請原民會再特別注意。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王委員美惠:(10時8分)秘書長,說實在的,我很少會請主計總處來回答問題,請問今天在這裡詢答的重點是什麼?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就是針對112年預算來做報告。
王委員美惠:針對你們提出的預算,請問可以刪嗎?剛才給本席看的這本跟你剛才報告的,若是覺得不合情理或是有什麼問題要請教你們,請問可以嗎?
李秘書長孟諺:當然,這是委員的權責。
王委員美惠:請問主計總處,可以對這本預算書提問嗎?裡面的預算可以刪嗎?請一句話回答就好。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呂處長說明。
呂處長秋香:這是委員、立法院的權責。
王委員美惠:所以是可以的。
秘書長,今天要審查預算,不管是哪個政黨,身為國會議員,都有責任來刪減預算,有時裡面寫得不是很詳細,所以詢問相關單位,應該不過分吧?
李秘書長孟諺:為人民的預算把關,都是委員的職責。
王委員美惠:我是問這樣有過分嗎?
李秘書長孟諺:這是委員的權責,我們都會予以尊重。
王委員美惠:秘書長,本席要跟你討論的是,有些時候我們不太清楚所以向你們提問,但為何要說「這是院長要用的,所以可以刪嗎?」
李秘書長孟諺:不應該用這樣的理由。
王委員美惠:說實在的,院長非常辛苦在打拚,而我們在這裡質詢,也知道民進黨可能做得不是很好,所以應想辦法改進,結果你們竟然是這樣的態度,難怪11月26日選得這麼差,你們那是什麼態度?亂來!
李秘書長孟諺:執政團隊應該要謙卑地面對民意的監督以及回應民眾的期待。
王委員美惠:這麼長久時間下來,院長不僅在基層待過,也待過屏東、新北市,然後就是擔任院長,他每個地方、每個地方都去看,說實在的,我們只是問一下,並不是要刪預算,所以你們要拿石頭給院長擔嗎?
李秘書長孟諺:可能這中間有表達方面的誤解,在此向委員表達歉意。
王委員美惠:你和我都一樣,領的都是人民的血汗錢,我是每4年就要被檢驗一次,我對預算有什麼問題,當然是要問清楚;你們比較厲害,通過考試進入公家機關,不必每4年就要被檢驗一次,但至少這4年當中,你們要協助我們啊!怎會會用這樣的態度來對我們?對於秘書長,我是比「讚」這個手勢,但是對於你同事的態度,讓我不禁要問,臺灣要如何能改進?臺灣要如何能進步?我只是對預算有一些疑問,居然還不能提問?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報告,這中間可能有一些誤會。
王委員美惠:秘書長,這不是誤會,而是已經發生好幾次了,本席認為,人與人之間要互相尊重,秘書長,看到這一張,你有什麼感想?我想無論是你、我、在座的各位還有主席,看到這張都會想到,薪水如果提高了一些,則很多物價就會跟著漲,沒有一項是不漲的,秘書長,我是要跟你說,我們政府要如何管制物價上漲?說實在的,包括國民黨的時代也一樣,我們現在也一樣,一小時的薪水才漲幾十元,物價卻漲成這樣,從來沒有看過物價在下降,從來沒有啦!衛生紙一串好幾十元的在漲,最簡單的糖、鹽也在漲!秘書長,說實在的,百姓會很辛苦耶!我們民進黨口口聲聲說在為臺灣打拼、為百姓著想,不過那天聽到「漲」這個字是現在是最夯的,而且還是代表今年度的字,說實在的,聽了很難過!秘書長,我覺得這個要趕快去處理。
李秘書長孟諺:我簡單跟委員報告,物價上漲有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國際情勢,包括油價、烏俄戰爭……
王委員美惠:對啦!秘書長,我知道國際戰爭的時候,油輪沒辦法行駛的時候也會漲;就像颱風天的時候,菜如果沒有了,青菜就會上漲,這是一樣的意思,但是百姓不會這樣想啊!
李秘書長孟諺:是,所以我們……
王委員美惠:百姓會認為每次政府漲薪水的時候,物價又上漲了,你看以前陽春麵一碗多少錢?現在陽春麵一碗5、60元;如果更南部一點,40元啦!秘書長。
李秘書長孟諺:所以我們現在用盡各種方法要來降價或是平抑物價,包括進口的貨物稅減免,讓小麥、玉米的價格可以比較低一點,因為小麥、玉米就會牽涉到飼料……
王委員美惠:秘書長,要去關心這件事情,因為我覺得大家對民進黨還是有寄望,11月26日是百姓已經決定的結果,但是我們要繼續打拼,讓百姓看到中央的認真、要怎麼改革,這是最重要的。
促轉會已經解散了,裡面有一些業務轉給內政部,「移除威權」這個業務今年5、6月已經移交了,如果學校要移除也好,或是哪裡要移除也好,我們有一個補助,因為它需要經費請人家來載,看要載去哪裡或是怎麼樣去處理嘛!秘書長,本席請問你一下,促轉會這麼長的時間,在這5、6月的時候轉給內政部,之前沒有補助,現在補助10萬元喔!你覺得這個做法怎麼樣?未來你想要怎麼做?
李秘書長孟諺:促轉會的業務解散之後,現在院裡面……
王委員美惠:沒有啦!我知道解散,我是說你現在有提出他們要遷走的時候,有補助10萬元,我們的生態和作為是要怎麼去處理?
李秘書長孟諺:現在我們成立一個人權處,我介紹一下,這位是人權處的賴處長。有關補助的部分,我是不是請羅政委跟您說明一下?
王委員美惠:好。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現在是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在負責,促轉會解編之後,它原來6大任務中的「移除威權象徵」還是留在內政部,就是像委員說的,學校有一些威權象徵的部分也要處理。內政部現在才主責半年,它有提出一個計畫,要補助也好或是要怎麼樣遷移也好,由內政部規劃辦理。
王委員美惠:本席再請問你一下,以前要遷的,但是現在時代不同了,縣長不一樣、市長也不一樣,他不想遷了呢?
羅發言人秉成:這要溝通協調,內政部針對這部分有一個完整的計畫,內政部在做這個任務,這個任務要怎麼做?按照總結報告的一些建議去做。
王委員美惠:我為什麼跟你請教這個?處長你聽好,因為我覺得換市長、縣長以後的所作所為一定會不一樣,不過未來臺灣要和諧,如果有需要遷的,因為我覺得我們未來的教育不是永永遠遠都說那個誰在那裡,那個什麼人是帶動臺灣不好的回憶、是剝削臺灣人比較多,我要說的是,要遷或不遷現在會改變很多。處長,你們要多去協調一下,不要又再因為這個遷移引起很多遺憾的事情,或是吵架的話,那就不好了!因為我覺得這個問題是很「要緊」的,你們當初在做的時候也不積極,現在才說要補助10萬元,說實在的,換縣長、換市長以後,不要說10萬元,給他50萬元也不一定願意遷,這是很大的問題。
秘書長,最近中共禁止臺灣的水產,我覺得對我們很不公平!別人都可以在網路登記,為什麼我們就要用書面?就是要讓我們知道中共是怎麼打壓臺灣的,這是最重要的,所以你要趕快去處理,因為一樣都是進口,為什麼臺灣就要用書面,不能用網路?
李秘書長孟諺:是。
王委員美惠:再來我要拜託秘書長,如果行政院可以瞭解各縣市所有的業務,我身為一個嘉義市的民意代表,我覺得行政院的南區做得不夠,尤其我們中央很好的政策從來沒有在宣導,例如中央在做什麼、長照在做什麼、行政院現在要補助什麼,這都需要去改進。因為我已經占用很多時間了,我會再提出書面,拜託秘書長去瞭解一下,不是只是我們嘉義市而已,還有很多縣市你們要去瞭解,做得好的部分,我們要保存,為什麼福利那麼好,你不敢去宣導呢?以上。
李秘書長孟諺:好,謝謝委員。
主席(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代):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0時22分)秘書長好、辛苦了。我從原民會今年9月做出的一份原住民族就業者的報告可以看到,如同以往,我們原住民就業類別的七成,絕大部分還是以受僱者為主,也就是勞工,為什麼我這樣子講?當然這個數據就可以拿去做各種政策研擬的參考,包括教育等等,但是我們來看一下原住民族的經濟狀況調查,從這個表格上,因為這是4年做一次,今年的還沒出來,可是從過去幾次來看原住民的薪資結構,絕大部分的收入九成都是以他的薪水為主,這個跟我們一般國民的平均薪資占所有收入65%的比例其實懸殊很大,那麼這樣的一個狀況可以讓我們瞭解,絕大部分的原住民都是受僱者。因此,從最近政府每年在做的基本工資調漲可以看得出來,這是改善我們許多族人經濟一個最有效的方法,當然我是很高興,因為蔡總統上任以來,我們可以看到,幾乎每年都在做基本工資的調漲,1月1日以後,時薪也即將來到176元,即從原來的120元現在已經要調高到176元,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
但是我們也有一些憂慮,因為基本工資調漲了,雇主的實際人事成本費用也會跟著調高,也會影響到雇主進用員工的意願,所以在此想要特別請教一下秘書長,關於行政院剛發布的經濟部將續辦112年基本工資補貼,為了解決雇主進用員工意願的問題,所以想瞭解一下,這會是一個長期性的政策還是臨時性的措施?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這個部分就是因應基本工資調漲,有一些中小企業、產業過去可能在營收上不是很理想,若基本工資調整可能會影響他們僱用員工的意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這是長期的政策嗎?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去年就有,所以今年會延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意思就是說,只要基本工資調漲,給雇主的補貼也會是一個長期搭配的政策嗎?
李秘書長孟諺:至少已經連續2年在執行了,我想未來如果繼續調漲的時候,也會視雇主的負擔繼續提供協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雇主很關心這個問題,我們原住民也很關心,因為這會影響到我們是否被僱用的意願,所以請教秘書長,這是一個長期搭配的政策嗎?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會持續來協助,因為對於基本工資,我們也是希望能夠繼續的調整。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繼續的調漲,好,謝謝。
李秘書長孟諺:希望臺灣的景氣,還有勞工的收入等各方面,都能夠得到照顧。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也就是說,目前我們的政策還是會持續做基本工資的調漲。
李秘書長孟諺: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給雇主的基本工資補貼,也會長期性搭配來做?
李秘書長孟諺: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秘書長。
另外,從這張消費型態的圖表來看,原住民的消費支出,絕大部分也就是四分之一、25%,都是花在民生物資上,而一般全體家庭的平均值是14%,我們是25%,其實落差、懸殊很大,對此我們就很擔心了,因為基本工資調漲後,其實會跟著波動的就是物價,因為我們原住民的消費支出絕大部分、四分之一都是花費在民生物資、用品上,所以我想要瞭解政府對於平抑物價有沒有什麼對應方案?
李秘書長孟諺:物價因素確實是目前整個國際的狀況,以臺灣來講,物價上漲大概是維持在3%左右,其實國際上很多國家,甚至是到9%或10%,所以我們算是比較和緩的,不過確實也會造成很多弱勢族群特別是在基本民生物資的負擔比較重,所以目前大概有幾個措施,包括很多重要民生物資的關稅或是貨物稅我們有把它調降;我們也請經濟部跟農委會合作,要在超商、超市推動相關的平價專區;對於弱勢的民眾、弱勢的學生,我們也有一些食物上還有一些經費上的挹注跟協助。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抑制物價波動對絕大部分的弱勢族群而言,也就是對絕大部分的國民而言,其實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剛剛說的,原住民的消費當中,其實四分之一、25%都是用在民生物資上,所以這個部分請政府要特別、特別注意。
另外,這也是大家常常提到的,像今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到,我們的GDP其實非常高,成為東亞第一,超越了韓國、日本;然後大家聽到的數字是新臺幣113萬元,可是這個部分,其實很多的老百姓的感受是不好的,為什麼?因為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從事服務業,占比60%,他們的薪資水準是最低的,可是那些高科技從業人員,他們的薪資卻是高得不得了,而他們的占比不到二成。所以,當我們說出GDP是多少的時候,大概只有二成的人是感覺良好的,而絕大部分的人會覺得,明明自己生活就很痛苦,所以請政府就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包括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今年上半年的平均薪資是6萬2,736元,這個部分我想大家的感受也是很莫名其妙,因為他的經常性薪資大概只有4.4萬元,但現在就是把獎金、加班費等等,通通都寫進去,連大部分公務員都沒有辦法達到這樣一個薪資水準,所以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未來在公布一些數據的時候,是不是可以考慮改成例如中位數或者十分位的薪資數據,以貼近我們人民的感受?不曉得秘書長的意見如何?
李秘書長孟諺:主計總處公布的這些數字,當然都是根據它的一些統計資料,但是這些統計資料是冰冷的,而一般民眾的感受是真實的,所以我們還是要請它在公布數字時,同時要兼顧民眾的感受,看怎麼樣來做調整。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政府各部門,包括國發會在內,在公布任何的數據時,尤其是薪資這方面,可能就要好好的想一想,因為絕大部分的國民,在聽到這個數字後,很多的抱怨都是「有嗎?」的確,老百姓不懂這些數字,但他們的感受是很真實的,我想政府部門就這個部分應該要去思考一下。
李秘書長孟諺:除了數字以外,應該也要兼顧民眾的感受。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畢竟數據的呈現方式有很多種。
還有一件事由來已久,已經發生很多年了,就是人口販運還有詐騙的問題,上次提出關心的時候,我們是希望能夠成立一個跨部會的專案小組,但是行政院的回答是,行政院有一個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然後該會報以每六個月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我們一直希望人口販運的部分應該要有一個專責單位來處理,不曉得這部分的人力跟經費的補充是如何?請說明一下。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專責單位在部會的層級就是移民署,人口販運防制法也是由他們主管,這次柬埔寨的事件非常感佩委員,救援了好多個原住民受害人。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不只是原住民,連同非原住民的也有很多。
羅發言人秉成:大家都知道委員有辦法救援,所以都來向委員求助,當然政府部門也有責任,截至上個禮拜為止,大概受理的報案人數將近700人,但是現在各方面去救援回來的,包括委員救援的部分,也接近400人,然後現在已經有420人被偵辦。基本上,它一定有所謂的裡應外合,所以關於國內詐騙集團、人口販運集團,也要利用這個機會一次性的把他們清掉。還有,這個部分是有專案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專案會報多久開一次會?
羅發言人秉成:我們不定期召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開過幾次了?辦理的情形為何?
羅發言人秉成:警政署那邊有一個專案在辦理,也會有跨部會合作,預防、救援、保護,最後就是究責,這四個面向都各有部會一起參與。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有究責了嗎?
羅發言人秉成:究責就是剛剛講的偵辦情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會關心這個問題是因為我也不勝其擾,因為我的Messenger每天都有人來跟我求援,一直到現在,絕大部分都已經不是原住民,而是非原住民,我都覺得很困擾,我也很想要轉介,不曉得可不可以給我一個轉介的流程?
羅發言人秉成:可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我真的很困擾,怎麼一直持續都還有那麼多人呢?好,行政院就如同剛剛發言人所說的,有一個跨部會的專案會議,在7月15日的時候,也有成立一個打詐國家隊。
羅發言人秉成: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個打詐國家隊也是有挹注一些經費,我看到這裡編了14億元,請問這14億元的經費打算怎麼做呢?
羅發言人秉成:其內容有包含各方面,因為打詐也是一個跨部會的事情,我們分成四個面向在做,而這個四個面向當中,可能需要一些設備,尤其是偵查設備的添加等等,這是最主要的,其他就是跨部會合作中的一些項目跟計畫,如果委員需要的話,我會再請部會提供。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其實我是很支持這項經費的編列,為什麼?因為我們國家其實已經被這些詐騙弄得很多人真的都民不聊生,像去年被詐騙的金額應該是來到56.1億元,也許更多,因為有很多的黑數,但是我覺得這些詐騙、毒、槍、治安敗壞,其實都是一整件事情,所以我覺得就效益來講,我們是非常願意政府投入更多的經費來打擊犯罪。
羅發言人秉成:這是一個跨部會合作的方案,一樣要「識詐」,要讓老百姓能夠辨識,讓民眾辨識詐騙的一些手法跟行為,還要防堵、堵詐,還有……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們現在很多的影片都是假訊息、假影片,我們國人對於媒體識讀,其實素養不是很高。
羅發言人秉成:這個都有,我們都要持續做,在這個計畫裡面也包括這一部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我們的公民素養會決定這些假訊息對我們侵害的程度。
羅發言人秉成:確實……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這個方面……
羅發言人秉成:這是長期要持續做的事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對,而且這影響整個社會層面,我覺得就效益來講,這個地方投注更多的經費其實都是划得來的,好不好?
羅發言人秉成:是,請委員支持。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最後一點,我一直關心很久了,為什麼呢?因為去柬埔寨也是衍生了很多問題,我們原住民絕大部分找工作是透過親友、師長介紹,所以它就是像抓粽子一樣,十幾個人一起出去,針對這個部分,我覺得就業服務很重要,可是在2002年的時候,就服法的修法就已經在第十二條寫到「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原住民人口達二萬人以上者」,應該要有一個原住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已經20年了,現在是2022年,目前有九個縣市的原住民人口已經超過二萬人,但是一間都沒有,我不曉得行政院的態度是怎麼樣?因為這個對我們原住民來講很重要啊!我們都是透過親朋好友找工作,只要不是原住民專屬的就服機構,其實原住民不會走進去,因為他覺得沒有溫度,他也害怕。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原民會正在研擬工作權益保障法,我們會請原民會來協助看怎麼樣針對這部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但是這是法律規定,我們先不管那些,就就服法的法律規定來看。
李秘書長孟諺:是,我們來看原民會怎麼樣──我們會來協調原民會跟勞動部……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不是原民會,應該是勞動部。
李秘書長孟諺:一起共同協調,看怎麼樣來做組成……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秘書長可以給個承諾嗎?因為已經20年,這問題問很久了,九個縣市已經超過二萬人了,有沒有辦法……
李秘書長孟諺:我後續再來邀兩個部會研商,看怎麼樣推動,好不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們一定要把它拚出來好不好?要不然法定在那邊20年,沒有一個縣市買單,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秘書長,謝謝發言人,謝謝主席。
主席(林委員文瑞):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10時37分)秘書長好、新聞傳播處邱處長好。我們今天談行政院的預算,其中我要針對你們相關的政策宣導、媒體政策業務宣導的預算執行情形來詢問,我們拿到執行情形表,有110年度各季度的整個統計,先就教一下,今年111年度預算執行情形的資料出來了嗎?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我請處長跟委員報告。
主席:請行政院新聞傳播處邱處長說明。
邱處長兆平:到目前為止,我們整理到11月為止了。
賴委員香伶:這本給的是110年度各季度的報告,為什麼不給今年度的?拿到的這本是110年度的資料。
邱處長兆平:因為這個編列的時候,可能是有時間上的落差,我們行政院實際上在政令宣導部分,執行的成果都有按照……
賴委員香伶:111年度的報告也出來了吧?
邱處長兆平:目前我們都有先公布在行政院的官網上。
賴委員香伶:好,因為我們今天拿到的紙本裡面,把110年度幾個季度整理一下,看出一個趨勢……
邱處長兆平:如果委員需要,我們會後可以提供。
賴委員香伶:會後可以給我今年的。我就教一下秘書長跟處長,我這邊看到一個現象,不曉得這有什麼樣的直接關係?以新聞處為例,我看到只要是新聞處的相關預算,雖然沒有很高,但是受委託的對象重複率很高,重複的對象也很特定,就一、兩家,我不曉得你們在招標程序上面是有設定還是怎麼樣?比如我們看到只要是新聞傳播處的,大概都是民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晴天整合行銷有限公司,金額大小不一,可是一直都是他們,出現的重複率很高。我們再看一下消保處的部分,消保處的對象更奇特,消保處的對象就只有一家叫新視紀整合行銷,對象都是它,金額不大,但是我想知道怎麼會這樣招標?是過去有什麼樣的實績,表現特別好?還是這一、兩年都是便宜行事,找到他們來做?因為有些是限制性的招標,有些金額很小,請說明一下,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跟委員報告,這裡面大部分都是公開上網,那麼各個業者有意願都可以來投標,所謂的限制性,有的是這樣,它是公開上網有投標之後,我們用評審委員來評審,只是那樣的評審方式採購法叫做限制性,其實並不是指定廠商……
賴委員香伶:招標程序我懂,我以前瞭解這個程序作業一定會有前後的審議,但是我是問為什麼都是同一家,比如消保處,你們幾乎都是新視紀整合,金額沒有很大,但是這個程序不會怪到每次都是它來投標,你們也都同意由它來得標吧?
李秘書長孟諺:細節的部分,我請消保處來說明。
賴委員香伶:請說明一下。
主席: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吳代理處長說明。
吳代理處長政學:跟委員報告,我們公開招標的部分是由新視紀這邊整個得標之後,再由它統籌委辦出去……
賴委員香伶:為什麼金額拆得那麼細、那麼小?
吳代理處長政學:因為我們的案子是從各個網路媒體……
賴委員香伶:所以你是年度嗎?你這樣的說法更離奇啦!你是年度一整筆包給它,然後分按月去執行,分按月再統整給立院?是這樣嗎?
吳代理處長政學:是,是這樣,它是整個……
賴委員香伶:這合乎整個採購法的程序嗎?
吳代理處長政學:是啊!它是整個委託之後……
賴委員香伶:請給我一個報告好不好?消保處的部分,我看到的大概是同一家,可是新聞處的更特別,有民視、有晴天,難道也是作法一樣嗎?
邱處長兆平:跟委員報告,有關民視的部分,那是我們整體行銷的一個案子……
賴委員香伶:看起來也有日期差別,所以你的作法跟剛剛消保處一樣?
邱處長兆平:晴天那部分專門是廣播的,所以是兩個不同的標案。
賴委員香伶:兩個不同標案,然後全年度由他們按月來執行?
邱處長兆平:對,我們按計畫執行。
賴委員香伶:然後再將這個表整理給立法院?
邱處長兆平:每一個案子的執行情形,我們都有公開上網。
賴委員香伶:公開上網是一個問題,現在是得標跟招標的程序,看起來是年度一整包,按月去執行,然後再拆帳?
邱處長兆平:跟委員報告,這也跟預算的額度有關係……
賴委員香伶:預算額度有什麼問題?
邱處長兆平:基本上我們招標是按照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中間會有限制性招標的問題是因為我們需要它……
賴委員香伶:我認為你的說明不太明確也不完整,我希望事後給我一個檢討報告,如果今年度還是一樣,顯然特定性對象年度得標之後按月執行,按月執行再把預算拆帳,然後做事後核銷,這個是有問題的!
邱處長兆平:因為這個是一個……
賴委員香伶:這是有問題的!而且很多的執行效率都很低,我現在不好意思講,有幾個案子,雖然錢很少,但是那個按讚數、點閱數之差,所以這個部分要整體檢討一下,雖然大家擔憂你們大內宣,但是必要的宣傳還是要做,那麼你們宣傳的效果是什麼?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報告,從剛剛處長的說明中,其實很清楚,它就是一個類似年度公開招標的開口契約,開口契約裡面可能含不同預算來源。
賴委員香伶:秘書長,這件事情是你督導的嗎?
李秘書長孟諺:這是我們行政院一起……
賴委員香伶:如果你這樣解釋,我覺得更不妥了,到底什麼叫開口合約?這種宣傳式的、特定性的目的,有開口性嗎?內容都不同啊!有些是防疫所致,對不對?有些是你們年度必須要做的,比較特別性的可能是像少子女化是年度宣傳,整年都要做的,可是有些是議題性、突然間的,這怎麼可能會是走開口合約,我不確定!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委員,這部分我們會再提書面報告,我先說明一下,因為我們的經費其實相對來講真的比較有限,所以即便是公開甄選,來參與的廠商也很少,比如剛剛講的,就只有民視一家來。
賴委員香伶:特定性的對象?
羅發言人秉成:對,就一家來。
賴委員香伶:經費很少它也願意來?
羅發言人秉成:對,也就是說其實條件不是很好。
賴委員香伶:經費很少它也願意來?
羅發言人秉成:對,只有一家來。
賴委員香伶:所以你覺得它是怎樣?情商價協助政府?
羅發言人秉成:也不是啦!就是說……
賴委員香伶:不是嘛!所以還是以專業為主啦!
羅發言人秉成:就是說不是很漂亮的價格。
賴委員香伶:以專業為主,杜眾人悠悠之口,不是特定給它,好不好?
羅發言人秉成:當然。
賴委員香伶:好,謝謝,幾位請回。繼續請教政委和李秘書長,我這邊有一個資料要給你們看,8月31日的時候,行政院有開一個穩定物價小組第七十九次會議,請問二位有在場嗎?
羅發言人秉成:我沒有。
賴委員香伶:兩位都沒有參加,李秘書長是當然委員,你還請假對不對?
李秘書長孟諺:是。
賴委員香伶:這麼重要的會議,今年大家都在講代表字叫做「漲」,可是我們看到行政院物價穩定小組,兩位都缺席,為什麼?這麼重要的會議,為什麼不去?
李秘書長孟諺:我有另外的會議要主持。
羅發言人秉成:我也是。
賴委員香伶:所以會議都不能錯開,都要挑你們在的時間去開另外的會議?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是副院長主持,因為有很多其他的委員要參加,所以他有……
賴委員香伶:所以是副院長為主,那你們兩位在行政院裡擔任的角色是什麼?以秘書長來講,在這個會議你的主責是什麼?你督導誰?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我們接受在會議決議中的各項分工,如果有需要跨部會協商,會接受副院長的指派。
賴委員香伶:好,那請問羅政委的督導對象是誰?
羅發言人秉成:主要是發言人系統,如果有決議需要發言的話,我們這邊要隨時掌握。
賴委員香伶:所以事後發言人系統是主責,秘書長是看副院長交代的事項來辦理對不對?請教這次已經到年底了,什麼時候會開第八十次的物價穩定小組會議?規劃了沒有?
李秘書長孟諺:本週我們還會再召開
賴委員香伶:本週?所以是不定時的,看時間到該開就開?還是說看情況才召開?
李秘書長孟諺:它是不定時的,但其實也開得滿密集的,副院長和物價小組隨時都在緊盯物價的狀況,隨時因應。
賴委員香伶:緊盯到這四個月內沒有開過一次會,今年漲到大家叫苦連天,有一間小吃店的老闆要我在這邊跟你們說,他們中山區的小吃店,為了要漲一點點價,就要跟這些消費的好朋友們苦苦哀求,說讓他漲一點點。他說現在大家要共體時艱、共渡難關,奈何國際物價波動,物價上漲,政策推行撐不過,底氣薄弱的小店家也扛不住了,時代的巨輪碾壓很對不起。這種心聲,這種要調一些菜價,要調一些單品價格,都還要跟消費者們苦苦哀求,大家都不願意看到萬物齊漲下,大家這麼難過地過日子。如果物價穩定小組有一定的功能、作用,必須要回應民意,回應物價和產業的發展性,有這麼高的位置,竟然都是次長開,兩位主責大院的長官也沒去,誰會重視這個?誰會重視物價穩定小組的位階,然後讓大家發揮作用?有嗎?
李秘書長孟諺:行政院由副院長在主持,而且副院長每次都是親自主持,我想這就是代表院的重視。
賴委員香伶:所以發揮了什麼作用?到目前為止對於物價穩定有發揮什麼作用?物價已經漲幾波了?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委員可以評估世界各國的物價上漲……
賴委員香伶:所以你覺得不嚴重?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臺灣算是相對溫和,當然另外一個原因是,這個是國際……
賴委員香伶:相對溫和,所以這些小吃店老闆要漲價,要苦苦哀求跟消費者告解,說我錯了、我沒辦法、我扛不住,政府要怎麼辦?
羅發言人秉成:當然確實有一些重要的輸入型的物資,比如小麥、玉米、大豆等等。
賴委員香伶:是嘛!早餐店就是這些,豆漿、麵粉等等嘛!
李秘書長孟諺:對,所以我們也多管齊下在努力,譬如像貨物稅、關稅都大幅地調降,降低它的成本,另外農委會和經濟部也在合作,想要再繼續來推相關的平價產品或專區……
賴委員香伶:有發揮作用的話,今天大家不會在這裡哀怨,然後去怪政府東、怪政府西啦!所以我希望您們兩位擔任物價穩定小組的代表,最起碼召開會議的時候要親自出席,不然就要有代理人,你們連代理人都沒有,這實在說不過去,希望你們檢討這部分。
接下來最後一點時間,還是要回歸整體,我們要如何解決這次大家講的,中國到底是單方面造成我們水產跟相關輸入到大陸的物資無法進去,還是多方面,我們自己的政府官員也有問題,也有沒有努力積極協助的部分?剛剛好像很多委員在質詢,請教羅政委,您是法界的專家,現在到底要不要走WTO的申訴?你有建議要走WTO的申訴嗎?
羅發言人秉成:這一方面我沒有研究,雖然我是學法律的,不過這是國際貿易。
賴委員香伶:你沒有研究,但是還要尊重,你也是在行政院,你會怎麼建議行政院院長或副院長?這件事情不會是一個部會單打獨鬥。
羅發言人秉成:當然。
賴委員香伶:如果照今天這樣講,到底內部自己有沒有積極協助?產業界的資訊你們給不給?
羅發言人秉成:農委會就有所謂的不公平差別待遇、歧視問題或貿易障礙,這部分都先溝通協調,如果真的有違反相關規定,農委會也會依程序辦理。
賴委員香伶:所以您沒有建議,您也不知道現在到底是不是涉及到歧視、是否涉及不公平待遇?所以到現在為止,我們政府對這件事情,造成產業界……
羅發言人秉成:涉及到歧視的部分,從目前相關情形來看是有的。
賴委員香伶:你說有歧視問題?
羅發言人秉成:就是說以他現在這些註冊的作法,其實是其他國家都沒有,是大陸地區才……
賴委員香伶:所以只有我們用紙本,你認為是這種造成……
羅發言人秉成:除了紙本以外,比如申報時間的期限……
賴委員香伶:也不一樣?
羅發言人秉成:其他國家到明年6月,我們在今年,所以期限也不同。
賴委員香伶:所以這個說法跟其他國家都不太一樣,我希望你還是負起督導的責任好不好?儘速讓這件事情的傷害降到最低,能夠彌補的部分儘速去處理。
李秘書長孟諺:是,我們現在有多管齊下在努力。
賴委員香伶:好,希望一週內可以得到好的訊息。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政府部門第一時間就有建立平臺協助業者登錄,確實是對臺灣有……
賴委員香伶:對,有建立、有登錄,但是結果不如人意嘛!結果事與願違嘛!
李秘書長孟諺:這確實是……
賴委員香伶:結果說明了一切,有努力不代表結果是好的,但是希望你們補救好不好?一週內儘速得到好的結果。
李秘書長孟諺:這看起來是有蓄意、故意的差別待遇。
賴委員香伶:我希望你們這個說法能夠得到國際的認證,是差別待遇就可以還我們公道,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鄭委員麗文:(10時51分)秘書長早。1126這個大選,民進黨敗選之後,社會認為這次的大選等於是在期中選舉、對於蔡蘇施政體制的一個不信任投票,蔡蘇體制的施政有很嚴重背離民意的現象,所以我想請教秘書長,在1126選舉之後,我們看到民進黨中央也成立了檢討小組,由鄭文燦市長負責召集,請問一下民進黨中央有沒有邀請行政院蘇院長去出席相關的檢討會議?而院長有沒有去出席過這個檢討的會議?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這部分目前我並不清楚是否有邀請,目前不曉得。
鄭委員麗文:沒有被邀請過?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還沒有。
鄭委員麗文:如果沒有被邀請到民進黨中央去檢討的話,那我想繼續請教秘書長,行政院呢?行政院自己有沒有召開過內部的檢討會議?這次的選舉結果對於行政院的施政,到底代表了什麼意義,有沒有召開內部檢討會?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院長在院會還有院裡面相關的其他會議,都有針對選舉的結果,屬於行政院應該要再檢視、再改進、謙卑以對的部分,都有相關的指示跟討論。
鄭委員麗文:因為我們外界都沒有看到相關的報導,如果有的話,到底行政院這邊──譬如說院長指示的,或是有沒有部會有所反映?你們覺得應該要檢討的最主要事項到底是什麼?我舉個例子,因為陳時中自己是候選人,他是以指揮官的身分參選,所以在這次選舉的過程中,事實上許多的防疫決策都成為選戰的攻防。那麼選舉的結果,是不是也代表這些防疫政策,事實上非常嚴重地背離民心?這是不是你們檢討的點?
我就隨便舉個例子,你們有沒有打算對外公開?因為已經選完好幾個禮拜了,大家一直紛紛擾擾,院長到底要不要請辭、內部是不是有什麼權力鬥爭等等。但我們反而沒有看到行政院有釋出衷心檢討的訊息,若秘書長您所說為真,行政院是否應該考慮正式地對外宣布,這一、兩個禮拜下來,行政院認為過去2年的施政問題出在哪裡?否則為什麼民意最後的結果是這樣一面倒?
李秘書長孟諺:當然檢視的方向有很多面向,包括對弱勢的照顧,對於物價上漲如何平抑,年輕人對房價與薪資的感受,以及實質的照顧,還有在防疫生活上是不是還有哪些限制可以放寬。我們會多面向考量民眾的感受和民意的反應做出一些處置,所以陸續會出爐一些改善和相關放寬或照顧的措施,我想這些都是……
鄭委員麗文:我是建議,希望行政院採納,把你們檢討的結果,做一個正式的、對外的宣布,到底最重要的問題出在哪些地方?如同您說的,行政院未來檢討或改進的方向是什麼?接著繼續請教,媒體一直高度報導蘇院長約見鄭文燦一事,請問秘書長,蘇院長約鄭文燦市長到底是在談什麼?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院長在昨天和前天面對媒體的時候,也有談到他約見鄭文燦、潘孟安等首長,主要就是慰勉他們過去在任期……
鄭委員麗文:有沒有邀請他們入閣?
李秘書長孟諺:我並不在場,所以我不知道,沒辦法回答。
鄭委員麗文:因為內政部長已經請辭了,院長在敗選的第一時間也曾經請辭,雖然暫時被慰留,但外界一直不斷在揣測,到底是在這個會期暫時的,因為是預算會期,結束之後內閣會總辭?還是說蘇院長現在看起來,外界的解讀是全力希望爭取留任,那麼內閣到底什麼時候會改組?因為不管換不換閣揆,看起來內閣勢必改組,因為內政部長已經走了,一定要進行小幅度或大幅度的調整。
請問你們有沒有一個日期或時間?否則今天整個內閣都處在一個高度不確定的狀態,到底閣揆或內部的閣員會不會換?我覺得現在很多重要的部會,感覺上好像也沒有把心思放在施政上,我認為臺灣現在極需要大家認真地去檢討、反映民意,好好用心在未來有限的時間裡,因為總統任期也只剩下一年多了,應該要認真地回應民意的要求,而不是一直處在權力非常不穩定的狀態。
請教秘書長,你們有沒有預計?譬如內政部長的人選什麼時候要換?什麼時候要進行內閣改組?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總統之前也有發表相關的聲明,希望大家堅守崗位,也要開創新局。另外我想閣揆和每個部會,大家無論如何,對於每天的工作都是兢兢業業,不會有觀望的問題。
鄭委員麗文:好,我聽得出來啦!就是你還是代表蘇院長,全力希望能夠留任嘛!那麼在這次選舉的過程中……
李秘書長孟諺:不會,我想閣揆的任命是總統的權責。
鄭委員麗文:蘇院長在站臺的時候,他有一個大力宣講的主題,就是希望大家能夠支持他所站臺的民進黨候選人,這樣才能跟蔡總統站在一起對抗中國、保衛臺灣。那麼這次選舉的全面大敗,是不是代表人民對於民進黨的兩岸政策,已經有高度的疑慮且不認同,也透過選票反映出來?
首先我想要具體請教秘書長關於小三通的問題,因為我前幾天才質詢了指揮中心的王必勝指揮官,他非常明確地告訴我,現在整個防疫的措施,全世界入境臺灣都已經解封了,那麼為什麼小三通還沒有恢復?這完全就是因為行政院有不一樣的政治考量。
當時暫停是因為疫情,那現在呢?站在指揮中心的立場,並沒有特別針對哪個區域,提出不同的防疫政策跟需求,所以這已經不是指揮中心的管轄範圍,對指揮中心而言已經解封了。那為什麼沒有辦法恢復小三通,沒有辦法恢復陸港澳全面正常的通行?這完全是因為行政院的關係,院長也證實了這件事,所以它是有不同的政治考量。
我的意思是,現在大家都越來越大聲疾呼,因為年關將近,敗選之後,老百姓的民意訊息已經非常強烈,而且非常清楚。在此就教秘書長,行政院是否要重新檢討,讓政策從善如流,儘速開放小三通跟陸港澳的往來?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陸委會正在積極評估小三通重新開放的時間,另外也要……
鄭委員麗文:過年前有沒有可能?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陸委會會有評估的……
鄭委員麗文:什麼時候評估會出來?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他們積極地在處理,和對岸也要有一些官方的聯繫管道,希望能夠磋商後面的相關細節。
鄭委員麗文:講到對岸,我接下來二個重要的問題要請教秘書長,第一個就是大家最近都在關心的水產……
李秘書長孟諺:因為如果沒有對岸的聯繫跟相關的協商……
鄭委員麗文:你們不去找人家,就沒有積極的聯繫跟協商嘛!還要陳玉珍一個立委自己跑到大陸去協商。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陸委會有相關的管道。
鄭委員麗文:我現在接下來要請問水產被禁的事情,這兩天吵得沸沸揚揚。根據今天媒體的最新報導,事實上在2年前中國大陸要求全世界要對食品進行註冊的時候,就有對WTO進行申請,當時日本政府就有提出抗議,認為這樣子並不合理,不應該擴大到所有相關食品,所以經過協商之後,最後決定是18項,因此中國大陸在正式推出這項政策要求全世界各國必須註冊的時候是通過WTO宣告的,你們現在又說它這樣的政策不合理。第一,為什麼沒有像日本在當時中國大陸宣布要做這項政策的時候提出相關的磋商、抗議?或者是你看人家日本,當時就到WTO去complain、提出異議了,中國大陸也隨之做一定的修正。現在中國大陸是透過WTO宣布這項政策,而且是早在2年前的時候就做了這樣的動作,我們現在說要去告WTO,為什麼前面都沒有看到像日本一樣的任何努力呢?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這個可能是誤會,過去從中國開始實施這樣一個措施以來,我們在WTO已經提了9次陳情,以及相關的抗議,這是第一個。
鄭委員麗文:你說要求註冊這件事嗎?還是什麼?
李秘書長孟諺:對,就是中國針對所有的食品、水產品要求註冊、要求登錄這個事情,我們在WTO已經提了9次。
鄭委員麗文:結果呢?
李秘書長孟諺:WTO或者中國並沒有給予相關的正面回應。
鄭委員麗文:所以我剛剛講的嘛,我剛才就說……
李秘書長孟諺:另外,我們第一時間也成立平台輔導業者登錄。
鄭委員麗文:就是我剛剛說的嘛!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大概有800項登錄完成,但是後面特別有18品項需要相關註冊的部分,我們已經都登錄完成,他們卻遲遲沒有通知准或不准,就在未通知的情況之下突然在12月8日不准,是這樣一個情形。
鄭委員麗文:第一個,到底有沒有在一開始就盡我們的努力去進行相關的溝通?到底有沒有真的從頭到尾協助農漁民,保護他們的權益?
李秘書長孟諺:網路上有很多……
鄭委員麗文:第三個,我覺得這些都有待行政院要說明清楚的。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昨天有開一個聯合記者會。
鄭委員麗文:因為行政院院長第一個反應就是要告WTO,問題是如果真的如你所說,對於這件事情已經9次向WTO反映,但是WTO的反應如果如你所說沒有去要求中國大陸,那就表示中國大陸這項主張並不是像你們說的完全違反WTO的規定喔!否則為什麼WTO不受理臺灣的主張呢?為什麼對於日本的主張,中國大陸都有修正呢?換句話說,今天中國大陸要求大家註冊這件事情是有通過WTO的,它並不是像行政院所釋出來的訊息完全無顧WTO,不是啊!你剛剛也證實了,你們都去跟WTO講過9次了,結果中國大陸還是這樣做了,WTO並沒有制止它,WTO沒有說這樣不對,也沒有說要制裁它,你們現在用什麼樣的基礎去告呢?
李秘書長孟諺:關於這個部分,相較於中國對其他國家的要求,確實對臺灣有特別嚴苛或是不合理的規定,包括期限,以及其他國家有的可以用網路申請,但是特別要求我們要用書面,我想確實是有一些歧視,後續我們還要再做進一步反映。
鄭委員麗文:就是因為這幾年來兩岸沒有平台、沒有管道、沒辦法對話,才會造成這麼多次損害臺灣權益的事情,一直沒有辦法去積極溝通處理。
最後一個問題,這是這個週末最重大的一則國際新聞,跟臺灣非常息息相關,那就是在川普任內2018年祭出的232條款,美國對進口鋼鐵要課以非常嚴苛的關稅,當時震撼國際,包括臺灣都是被懲罰的國家,但是在拜登上台之後,因為烏克蘭的形勢,所以烏克蘭就豁免了,後來日本爭取,日本也豁免了,為什麼我說禮拜五有這個重大的新聞,就是因為中國去WTO告美國告贏了,所以現在美國在WTO被告輸了,就不可以課以這樣的關稅。我想請問秘書長,那臺灣呢?為什麼臺灣從頭到尾沒有任何動作?我們有去WTO告美國嗎?我們有要求美國,日本都已經豁免了,為什麼臺灣還繼續被課以這麼嚴酷的關稅?臺灣鋼鐵業多次向政府陳情,人家中國在WTO都告贏了,結果我們臺灣現在還被課以這麼嚴苛的高關稅,政府的作為是什麼?請問一下秘書長。
李秘書長孟諺:關於這個部分,是不是容我再提供相關的詳細資料跟委員說明?
鄭委員麗文:行政院要掌握這麼一個重大的國際動態,而且我剛剛說中國告贏這件事情雖然是這2天的新聞,但這已經是很長時間的一個動作了。還有我剛剛說的,拜登一上台很快就做了,我記得應該是4月,你看都已經是1年多以前的事情了,他一上台就豁免日本的鋼鐵稅,臺灣是重災戶、臺灣是重災區,為什麼我們都沒有對美國展開積極的溝通協調,捍衛臺灣業者的權益?我們現在的競爭對手日本、中國大陸都可以免關稅了,就只剩下臺灣,這個是25%的高關稅,臺灣的鋼鐵業者何去何從?所以,就這一點,是不是請秘書長一定要重視、請行政院要積極處理、辦理?謝謝。
李秘書長孟諺:經濟部跟我們的相關團隊都有在密切注意這個事情。
鄭委員麗文:如果有,但還沒有採取動作,那就是嚴重失職囉!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再做一個整理跟委員說明。
鄭委員麗文:好。
主席: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翁委員重鈞:(11時7分)秘書長好。我延續一下鄭委員的質詢,就是鋼鐵課重稅的問題,這個倒是不能等閒視之。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針對這個部分,經貿談判辦公室和經濟部會再進一步爭取。
翁委員重鈞:這2、3年的鋼鐵業因為中國被課以重稅,所以臺灣在出口方面倒沒有什麼樣的傷害、沒有什麼樣的影響,但假設中國告贏了之後,中國因為被免除這樣的處罰,它就會變成臺灣另一個很重要的競爭對手,所以你們不能等閒視之喔!尤其你要瞭解,臺灣的螺絲業在世界各國占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相對的,路竹、岡山那裡是螺絲窟,整個產業都和稅金有很重要的關係,所以行政院和經濟部、經建會應該馬上處理這個事情,絕對不能這麼輕鬆等閒視之。
李秘書長孟諺:是,因為臺美有一個21世紀貿易談判架構,所以這個也會列入談判的議題。
翁委員重鈞:我希望你們的速度要快一點。
李秘書長孟諺:是。
翁委員重鈞:還是要有行動內閣馬上處理的跡象,要劍及履及馬上處理。第二個,我們剛剛談到水產品被禁止進口的事情,這跟我們上次討論的兩岸防止詐騙幾乎是差不多的,兩岸不能因為政治的關係或是政治關係緊張造成兩岸在打擊犯罪或是兩岸的農產品與農民權益的傷害,這是不可以的。假設我們今天只是為了政治的利益,或只為了政權而影響臺灣農民的權益或是影響兩岸打擊犯罪的機制,我認為這是比較可惜的,行政院也應該要有一個正面的態度處理這樣的事。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報告,就這個事件,行政院是以照顧農民、照顧國內的廠商、民眾的權益……
翁委員重鈞:我都沒看到,所以才說這些話,你們講這些話有點言不由衷……
李秘書長孟諺:不會啦!現在是多管齊下……
翁委員重鈞:我坦白講,你們就是為了政治犧牲臺灣很多漁民、農民的權益,當然你們有一些配套措施在處理,但我覺得不用做這些……
李秘書長孟諺:第一時間就很積極的成立平臺,建立平臺幫助我們農民……
翁委員重鈞:說的跟做的不太一樣啦!
李秘書長孟諺:而且網路……
翁委員重鈞:行動跟言宣不太一致。
李秘書長孟諺:網路上有很多假訊息,跟委員報告,不要受假訊息的影響。
翁委員重鈞:我不會受假訊息影響,農業我比你還清楚。
李秘書長孟諺:是,我知道委員來自農業縣。
翁委員重鈞:在立法院裡面講農業,我可以排前幾名,我很清楚的。我看你的總預算13億元說起來真的很少,其中人事行政費就編了十幾億元了,但是在總預算中有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我們轉型正義的經費,加編了一千多萬元;第二個部分是所謂新聞宣導的費用,這兩個部分我想跟你討論一下。
轉型正義,你多編了一千多萬元,因為我們轉型正義委員會是把促轉會的業務移轉過來。轉型正義自107年當初所謂的張天欽東廠事件至今,你們處理到現在,於去年5月業務結束,態度上你們如果維持107年東廠的那種心態繼續做這些工作,臺灣會被你們撕裂,你們是臺灣的罪人,我覺得你們要好好處理這個事情。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可能有一些誤會,我們對於轉型正義其實是要彌平傷痛及恢復歷史的真相……
翁委員重鈞:我也很希望啊!我們也要還人公道呀!
李秘書長孟諺:這是對歷史正面有益的事。
翁委員重鈞:但處理到一個程度之後,假設希望這個國家繼續和諧、團結在一起,為臺灣未來的子孫繼續打拚,我們還繼續用仇恨的角度處理這些事情,繼續把這些業務假借促進轉型正義來做清算鬥爭的事,我認為是臺灣的不幸,希望你們不要再做這些事情了,這是我對你的期待。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我認同社會上的大家應該要團結。有關這個議題,促轉會是今年5月才解散。
翁委員重鈞:我知道。
羅發言人秉成:現在是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它有兩項工作,一個是轉型正義的部分,這部分現在不是集中化,而是6個部會分別負責。
翁委員重鈞:這個我知道啦!我是說心態上希望你們調整,我最怕的就是每一次你們都為了政治、政權,老是用糖衣毒藥處理這些事情,我覺得這樣並不好,不應該做這些事情,也希望能看遠一點,為了我們未來臺灣的前途以及代代子孫,這是我對你們的期待。
第二點,我想請教,在新聞傳播部分,每一年預算都編一樣,但你們大概有超支的情形?有超支吧?
李秘書長孟諺:沒有這個問題。
翁委員重鈞:怎麼會沒有?你們編了3,918萬元,但決算是4,329萬元啊!有好幾年超支吧?
主席:請行政院新聞傳播處邱處長說明。
邱處長兆平:沒有。
翁委員重鈞:沒有超支的情形?
邱處長兆平:沒有。
翁委員重鈞:所以你們去年的預算就是四千三百多萬元嗎?
邱處長兆平:我們都是按照原來的編列數之內去使用。
翁委員重鈞:沒關係,那就是我資料查錯了,我再仔細查一下。我的建議是,你們新聞宣導是三千九百多萬元,假設你們要超支,我建議是儘量不要啦!當然預算法中可以流入、流出占20%之內,預算法有規定這樣沒錯,但像這種科目,我認為不宜,尤其是公務預算不宜超支,這是過去我常常在預決算時講的,我們不希望有太多的併決算處理或是超支的情形,尤其是這種科目,這種新聞傳播的東西,我覺得不太適合。
在新聞宣導裡面,我們的施政有兩大重點,一個就是防詐,另一個就是反毒,但這兩個重點在新聞傳播或是相關的新聞宣導經費中假設確實有超支的話,你們應該要將它編足,因為既然要做反毒、防詐,那就好好的做把它做好,我們要達到目標。但這兩個我們發現它的比例逐年提高,現在幾乎是全民在防詐,但仍很多人受到詐騙而損失,我記得去年好像五十六億多元,結果才追回六億元左右,損失很多,這讓很多人家當、老本甚至老年的生活費都沒有了,政府要負一點責任。
詐騙的方式一直在翻新,科技一直在進步,我們要怎麼防詐,你們要好好的做,而不是要節省這些經費,或者是超支併決算、流用的方式,我認為這些都不對。
李秘書長孟諺:因為詐騙的手法日新月異,確實是需要不斷的提醒民眾對於新型態的詐騙要提高警覺。
翁委員重鈞:所以我說預算不要用超支的方式,要編足夠,好好的做、好好宣導。
羅發言人秉成:報告委員,除了行政院的預算之外,跨部會反毒及打詐都有一個行動綱領,另有預算在部會。
翁委員重鈞:好,你講到這個行動綱領我就要問了,請教你,新世代的防毒行動綱領5月還沒有結論,現在有沒有結論了?
羅發言人秉成:現在已經是第二期、是2.0了,投入150億元。
翁委員重鈞:我知道,你們進入了第二階段,新世代的防毒綱領好了沒有?
羅發言人秉成:好了,已經通過了。
翁委員重鈞:什麼時候通過的?
羅發言人秉成:應該是在今年,還是去年,我要再查證一下。
翁委員重鈞:今年5月就沒有通過了,我剛才就跟你講了……
羅發言人秉成:打詐的行動綱領是7月通過的,反毒應該是去年。
翁委員重鈞:沒有,我剛剛查了一下,你們5月份還沒有通過。
羅發言人秉成:打詐的那個嘛?您說的是打詐。
翁委員重鈞:不是,是反毒。
羅發言人秉成:反毒應該通過了。
翁委員重鈞:新世代的……
羅發言人秉成:2.0那個早就通過了。
翁委員重鈞:沒有,沒有……
羅發言人秉成:委員,我下午把資料給你,那個早就通過了。
翁委員重鈞:新世代的反毒策略行動綱領,你再查一下,審計部給我的資料是5月份你們還沒通過。
羅發言人秉成:過了啦!
翁委員重鈞:你們再查一下。
羅發言人秉成:好,這很重要。
翁委員重鈞:我要說的意思是,我們現在一個是要防詐,另一個是要反毒,不希望再發生,所以新聞的宣導我們希望你編足經費,不要再有超支的情形。
另外,像這種反毒的情形,一個人吸毒會影響到一個家庭,甚至影響更多的家庭,我們絕對不能讓吸毒或是販毒的人數一直上升,政府絕對要強力跟毒品宣戰到底,你要有這個魄力。
羅發言人秉成:有,感謝認同。
翁委員重鈞:現在吸毒的年紀已經降低。我和基金會都在做反毒的這些事情,我們會心痛嘛!所以你們要好好做這些事情,好不好?
羅發言人秉成:好,謝謝委員。
主席(翁委員重鈞代):請林委員文瑞發言。
林委員文瑞:(11時20分)秘書長。因為今年國慶晚會表演的無人機被踢爆是中國製的,行政院蘇院長馬上就組成跨部會小組進行調查,並分工討論無人機管理、產業發展及資安的問題。本席要請問秘書長,關於無人機的管理以及資安問題,行政院內部已做了哪些議題的討論?你們是只有找一些資安專家來,還是也有找產業界來一起討論?未來我們要如何管制?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目前蘇院長已經請沈副院長及羅政委一起共同主持,針對無人機的部分,包括資安的疑慮,還有產業的發展,另外在重要的展演、重要的場域所用的無人機應該有哪些相關的檢查、驗證機制,已經開了好幾次的會議討論,最近應該會有相關的結果。是不是請政委先跟委員說明?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因為無人機有影響到國安及資安的品項,所以要非常謹慎,我們從個案裡面察覺到在通案上相關的管制要有更多跨部會的合作,因為現在無人機管制的法源是在交通部民用航空法裡面的一個專章,但是事實上它涉及的部會很多,委員也知道可能涉及到經濟部、NCC、數發部,所以由副院長及吳政忠主委和我一起來把它做一個整理。這個整理從源頭到後面的檢驗要一系列的做,尤其是像我們政府部門原則上禁用有資安疑慮的,但是採購部門沒有能力去辨識,所以相關的技術檢驗就由數位發展部來做,相關的量能怎麼做、能不能做、要按照什麼程序做,現在都在規劃中,有結論會對外界說明。
林委員文瑞:本席認為我們對於無人機的管制會影響到產業發展,所以不可不慎,這是你們在檢討的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像雲林這類的農業重鎮,未來無人機還要配合智慧農業的發展,像虎尾科技大學也開設了課程,積極培養無人機發展的人才,針對你們的管制是否會影響到這些在地產業的發展,這部分應該要小心。
羅發言人秉成:對,這會兼顧,所以剛才說的主要是公部門的部分要先處理,因為公務部門用這些無人機有影響到國安、資安的疑慮,所以比較嚴格,本來在民間使用的部分就沒有像公部門這樣的要求。
林委員文瑞:應該要有彈性。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會兼具產業的發展跟國安、資安的需求,這兩個做平衡的處理。
林委員文瑞:因為我覺得這很重要,不可以因為國安、資安而扼殺這個產業的發展,這也不是我們想看到的。
最近這幾年因為疫情的影響,國人改使用外送平臺,而國內兩大外送平臺都預設自動續約扣款,中止契約沒有訂定比例退費機制,最近民怨也很嚴重,認為他們的消費權益受損。目前雖然地方政府有要求兩家業者改善,但是他們的訂閱方式還是時常出現消費爭議,請問消費者保護處的吳代理處長,現在外送平臺的主管機關到底是哪個單位?
主席: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吳代理處長說明。
吳代理處長政學:因為外送平臺的面向比較多、比較複雜,我找各部會來開過三次會,目前為止涉及交通部跟數位部這兩個部會,但是這兩個部會還是有意見,秘書長已經批示,近期也會由龔政委召開會議,趕快作業,由龔政委找交通部及數位部來討論,看它到底是屬於貨物運送還是數位平臺還是電商平臺,我們會與這兩個部會來做處理,以及討論後續要不要訂一些相關的法規以及規範。
林委員文瑞:你們是不是要儘速指定一個主管機關,這樣才不會讓民眾求助無門。
吳代理處長政學:是。
林委員文瑞:基層消費者有很多的不滿,尤其是最近又有增加。
吳代理處長政學:我們會儘快處理。
林委員文瑞:因為還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是外送平臺的定型化契約沒有明確的法令規範,僅仰賴地方政府規範的自治條例處理。
吳代理處長政學:主管機關出來時我們就會要求它去研議,看是要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還是從它的母法、管理辦法裡面去規範,我們會督促主管機關做這個部分。
林委員文瑞:好,這樣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吳代理處長政學:是,我們會來做。
林委員文瑞: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27分)秘書長,請問陳檡文案件的調查報告有公布了嗎?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已經有對外公布針對陳檡文的懲處,在調職、離職的部分也已經有做相關的處理,並對外宣布。
陳委員椒華:調查報告什麼時候會公布?
李秘書長孟諺:報告的內容我再洽警政署來瞭解……
陳委員椒華:可以對外公開嗎?因為大家都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陳檡文只有記小過,其他相關的案件都是大過?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這是內政部考績會的審查,這個審查外界都已經知道,他們有用新聞稿說明是記一小過,至於調查報告部分是否公開,因為是考績委員會所做的,可能要再跟內政部瞭解一下。
陳委員椒華:因為上禮拜在這裡質詢陳檡文的時候,他的態度顯然就是不會辭職,那為什麼他要請辭?他是有被施壓嗎?
羅發言人秉成:沒有,沒有被施壓,沒有施壓的問題,因為這個報告……
陳委員椒華:為什麼一個小過就必須要請辭?在報告裡面有寫嗎?
羅發言人秉成:我所知道的是他是申請提前退休,等於要離開這個職位了,是這樣的作法。
陳委員椒華:申請離開就是請辭嘛!對不對?然後申請退休。
羅發言人秉成:是。
陳委員椒華:剛剛政委是說沒有被施壓,那個報告你看過嘛?
羅發言人秉成:我沒有看過那個報告。
陳委員椒華:行政院沒有看到那個報告嗎?
羅發言人秉成:對,沒有看到那個報告。
陳委員椒華:我們看到的是,有院長表示要他辭、要他退休,是這樣嗎?
羅發言人秉成:院內後來知道考績會所做的處置,處置之後……
陳委員椒華:院長有希望他辭嗎?
羅發言人秉成:院長的態度是這樣,警察大學等於是全國警察的楷模,雖然這個是警察大學陳校長過往5年前的事情,不過畢竟已經被考績會認定有事實存在,也記了一個小過,在這種情形下,我認為陳校長他自己也不是戀棧位置,他也知所進退……
陳委員椒華:所以院長的態度也希望他辭、也希望他下來,是嗎?
羅發言人秉成:我的講法是,如果陳校長沒有以申請提早退休方式來離開職位的話,以院長對警察大學校長這種等級的要求,會做人事……
陳委員椒華:所以這樣的作法是符合院長的期待?
羅發言人秉成:可以這麼說。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接著請問秘書長,在水保計畫裡面有一個修法,農委會水保局有送到行政院,聽說被擱置,那裡面有本席很重視的水保計畫挖填土方要公開,像現在很多光電、大小開發、簡易水保計畫或是一些大型的開發都沒有公開嘛!所以現在就是挖了,行政單位都說,如果要公開,要問開發單位,而問開發單位大部分都說不願意,但我們也沒有看到行政單位在處罰有沒有超挖的部分。請問秘書長,水保計畫挖填土方不涉及智慧財產權,你認為要不要公開?這個部分行政院能否趕快協調各部會,如果母法不急著修,子法像水土保持相關的審查辦法是不是可以公開,讓挖填土方這個部分可以公開?
李秘書長孟諺:第一個,目前礦業法正在貴院修法,我們也會視礦業法修法之後對這個部分有沒有進一步的要求。第二個,水保局針對水保計畫裡的審議相關要點或辦法中要不要明定公開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徵詢各界意見來做處理。
陳委員椒華:好,這個部分是滿嚴重的,也會損及人民對執政黨的信任,因為如果它亂挖,你們行政單位不處理的話……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有沒有超挖,在水保計畫核准以後會有一個定期的現地檢視,所以有沒有超挖,在這裡面就會處理。
陳委員椒華:像礦業法、礦業採礦計畫裡面也有挖的部分,目前也沒有公開啊!如果沒有公開的話,在小礦的部分,如果到時候說不需要做環差,只提……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委員擔心的應該是超挖,如何防止超挖才是重點。
陳委員椒華:所以最源頭就是要公開,你的採礦計畫挖哪裡就是要公開,這樣最沒有爭議,對不對?
李秘書長孟諺:要接受各界的監督,我們來評估,並廣納各界意見來處理。
陳委員椒華:如果行政院可以出面協調,大家也不用在那邊吵半天,因為一個礦如果20年採完了,到時候只是送個計畫,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通過了,這樣民間就無法去監督是否有違法開挖的情形,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是。
陳委員椒華:另外再問一下歐欣,我想秘書長也知道,先前歐欣的水保計畫被撤銷,但現在行政法院好像讓它復活了,其實幾年前本席也有提出水保計畫有很多錯誤的地方,請問秘書長,如果這個水保計畫有錯,但臺南市政府目前並沒有針對錯誤的地方去提出,讓行政法院誤以為這是一個合法、沒有錯的水保計畫,這個對當地或是對政府的信任度都會打折。請問對於歐欣案的許可,經濟部是不是已經撤銷了?
李秘書長孟諺:它的立案部分,我記得相關的設立許可經濟部是已經停止。
陳委員椒華:停止但有撤銷嗎?
李秘書長孟諺:撤銷的部分我再瞭解看看,因為個案……
陳委員椒華:如果撤銷的話,即使它的水保計畫復活也是不能開發嘛!因為明天我要開公聽會,針對這個部分,秘書長可不可以給本席一個比較明確的回答?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再去瞭解這個個案。
陳委員椒華:然後希望明天行政院能夠有人來具體說明,好嗎?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1時36分)秘書長早。戶政資料上網兜售已經一個多月了,行政院有沒有成立調查小組?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目前沈副院長有責成內政部和資安署成立專案小組在查外洩的原因,據瞭解,檢調也有針對兜售部分有無不法行為在做進一步的追查。
邱委員顯智:所以就是沒有成立調查小組,但是行政院沈副院長有責成內政部、資安署組一個專案小組在調查?
李秘書長孟諺:對。
邱委員顯智:所以是由哪個機關主責調查?
李秘書長孟諺:是內政部跟資安署合作,因為有些是行政程序,有些是資安專業的技術,需要兩個部會一起來處理。
邱委員顯智:已經一個多月了,你的調查結果是什麼?有沒有取得此次外流的資料去進行分析比對?
李秘書長孟諺:相關的調查細節,我可能還要請內政部再做整理。
邱委員顯智:有哪位可以回答?一個月過去了,你總是要告訴大家結果,你說有責成內政部跟資安署去調查,我現在非常簡單地問你一題,你們到底有沒有取得此次外流的資料去進行分析比對?這是最起碼的嘛!
李秘書長孟諺:有關調查的細節,我請相關部會再提供資料給委員參考。
邱委員顯智:所以秘書長,你現在還是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去進行分析比對嗎?
李秘書長孟諺:因為調查的內容、細節及相關的結果還沒有出來。
邱委員顯智:什麼時候會有結果?
李秘書長孟諺:也要看他們目前調查的情形和進度。
邱委員顯智:秘書長,你這樣的態度,難怪大家會說行政院還在睡!因為已經一個多月了,他在網路上兜售,這麼多筆,高達2,300萬筆,然後竟然到現在都還沒有一個調查的結果,但是之前蘇院長、內政部、數發部的說法是,資料均存在內網並未洩漏。請問秘書長,有沒有洩漏?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的瞭解是內政部相關的網站及電腦並沒有被駭客入侵、外洩的情形,因為這個部分有做過檢視,是沒有這樣的情形。
邱委員顯智:秘書長,第一個,你們說並未洩漏,但問題是現在很清楚,他就是在網路上兜售了,都可以去買了。第二個,你們說內容格式與內政部戶役政資料差異甚大,秘書長,是這樣嗎?
李秘書長孟諺:對於剛剛委員講的狀況,確實目前在市面上是有在兜售這些資訊。
邱委員顯智:是嘛!那你還說沒有洩漏,要不要修正這個說法?
李秘書長孟諺:但是第一個,它的架構沒有被破壞、入侵,也沒有駭客入侵的狀況……
邱委員顯智:沒有駭客入侵跟它有沒有洩漏是兩件事。過去的說法是,都存在內網並未洩漏。但顯然並非如此,否則我們今天就不用去調查、處理這個問題,國人也非常緊張,而且它的資料數目看起來非常大。第二個,過去蘇院長、內政部、數發部的說法是內容格式和內政部戶役政資料差異甚大,是這樣嗎?
李秘書長孟諺:他們有比對相關的格式,確實是有些雷同,但是也有一些格式不一樣,是不是有被調整過還要再進一步……
邱委員顯智:雖然有些雷同、有一些不一樣,有些是不是有調整過,但是雷同的部分就已經很清楚了,雷同的部分沒有差異甚大的問題。第三個,就說是拼湊而成的舊資料,是這樣嗎?是舊資料嗎?
李秘書長孟諺:初步調查是107年的。
邱委員顯智:是107年嗎?是嗎?你確定嗎?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初步的瞭解是這樣。
邱委員顯智:經過一個月的調查,以上這三種說法,我必須要跟秘書長講,跟我們所掌握的狀況完全都不相符,包括是不是有外洩、是不是與內政部戶政資料差異甚大、是不是只有舊資料而已,這個差異都很大,經過這一個多月的調查,請問秘書長,這樣的說法有沒有要修正的地方?有哪一點應該要修正?有嗎?還是要維持原來的說法?
李秘書長孟諺:因為專案小組的調查目前還在進行當中,所以要等他們有一個調查結果出來,再來對外說明會比較明確。
邱委員顯智:這就矛盾了,如果你的說法是還要再調查才能夠更明確,你的結論為什麼是這三點:沒有洩漏、差異甚大、是舊資料,不是應該要調查完才跟國人清楚交代嗎?
李秘書長孟諺:這是內政部初步的瞭解,不過最後是以調查結果為準。
邱委員顯智:我跟秘書長說明一下,遭兜售個資項目包含什麼?包含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戶別、役別、是否為原住民身分、族別、地址、婚姻狀態、親屬關係、遷入登記、家人親屬姓名,包括小朋友以及身分證字號、出生地、教育程度等詳細資料。其實這已經非常清楚了,是不是戶役政的資料外洩,我相信你心裡非常清楚,這個部分國人也都非常關切。再來,除了戶政相關的資料之外,就你掌握的,還有沒有其他的資料?除了這2,357萬筆之外,有沒有其他資料?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並沒有發現。
邱委員顯智:這個部分也要再跟秘書長說明一下,還有一個更嚴重的是勞保資料2,811萬筆,連外籍勞工都包含在內。再來,除了剛剛提到的戶政資料2,357萬筆之外,還有一個兵籍資料887萬筆,這可能是從戶籍資料再做相關的演譯等等,然後截取之後的簡化版,推測是為了吸引中國的市場用的。還有另外一個戶政資料是比較舊的,應該就是你提到的舊資料,新的和舊的不一樣,你剛剛提到舊的可能是1,600萬筆。秘書長,我本來是要問行政院有沒有掌握相關的狀況,但是看起來是完全都沒有掌握相關的狀況,是不是沒有掌握相關的狀況?
李秘書長孟諺:內政部的專案小組會直接跟副院長這邊處理這個部分。
邱委員顯智:其實大家都在看行政院的態度到底是什麼,行政院是在睡覺嗎?還是根本覺得這件事情是完全都不用在意的,你們還是一直認為是本來的說法,根本沒有外洩嗎?或是他兜售的這些資料都是差異甚大的嗎?都是舊資料嗎?大家都在看。其實大家都非常清楚,根本不是本來說的,不是院長、內政部、數發部說的狀況,甚至已經超過了本來的戶政資料,甚至連勞保資料都有。秘書長,是不是應該要展現一個態度,認真地去調查這件事情,並且趕快給國人一個清楚交代,已經超過一個月了?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就是因為很重視這個部分,所以院才會請內政部和資安署組成專案在處理,我想會儘速地作成調查結果並對外說明。
邱委員顯智:但從你今天的答詢完全看不出來有正視這件事情,我們希望從今天之後趕快把事情調查清楚,趕快給國人一個清楚的交代。
李秘書長孟諺:這個很積極在進行。
主席(林委員文瑞):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1時46分)秘書長好。繼續延續這個議題,10月媒體揭露我國戶政資料遭駭客在外國論壇公開地兜售,當時我們的機關單位也表示,經初步比對,這個資料早已經在2020年即在其他暗網遭兜售,你知道這件事情嗎?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我知道這個事件。
楊委員瓊瓔:民間匿名人士提供的資料顯示,今年駭客所販售的資料,包含2,300萬筆不重複的身分證字號,幾乎是全體國人的數目。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包括你、我、發言人、蘇院長,我不知道有沒有包括蔡英文總統,而且細目的部分鉅細靡遺,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戶號、生日、婚姻狀態、親屬關係、人名註記、地址、出生地、兵役狀況、配偶與父母姓名、身分證字號等各項資訊。這麼完整的資料如果不是政府部門不可能這麼詳細,很多民眾聽到這個訊息很害怕,因為被赤祼祼地公布在全球論壇上面,秘書長心裡作何感想?
李秘書長孟諺:行政院也非常重視這個訊息,所以副院長有特別交代內政部和資安署組成一個專案小組進行相關的調查。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成立的?
李秘書長孟諺:大概是在11月份的時候。
楊委員瓊瓔:11月份才成立,因為這個國外論壇還有兜售高達2,811萬筆勞保資料、160萬筆證券交易資料,我們的資安是如此,請教什麼時候要破案?什麼時候要告訴社會大眾?已經經過一個多月了,怎麼辦?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還在調查階段,調查出來有初步的成果才會對外……
楊委員瓊瓔:你們的KPI指標是在什麼時候要公布?如果照剛剛你所回答的,我們看不到你們的系統要怎麼做。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會要求內政部專案小組定期地對外說明目前辦理的進度。
楊委員瓊瓔:請問什麼時候要破案?
李秘書長孟諺:這要看調查結果。
楊委員瓊瓔:你預估要多久?你應該要有一個指標啊!一個泱泱的行政院,全國人民的資料包括你、蘇院長,可以如此嗎?我們號稱是一個民主先進國家,已經經過一個多月了,秘書長,沒有一個時間點要怎麼讓民眾放心?請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這個還需要跟國外的網站進行查證,並找到相關的資料進行比對,才能夠確認裡面所言是否有造假,或只是虛假的消息及訊息,這還需要再確認。
楊委員瓊瓔:秘書長,你如此回答,讓我們很緊張,怎麼可能會回答這樣的內容呢?
李秘書長孟諺:另外,檢調也已經介入調查,瞭解此一販售是否涉及不法,國內是否有相關的接應。
楊委員瓊瓔:你們預計多久時間可以將調查結果告訴社會大眾?你跟我說你們會定期告訴社會大眾,但又說偵查不公開,一位秘書長怎麼會給出如此的答案呢?而且還告訴我你們要去國外的網站看,你根本沒有進入情況嘛!怎麼可以如此?你是行政院的秘書長耶!太離譜了!你要不要想一下再回答?主席,時間請暫停,哪有人這樣?太離譜了!怎麼會這樣子呢?
李秘書長孟諺:是,這個部分……
楊委員瓊瓔:我讓你休息一下再回答,等你的頭腦轉正再回答。
謝謝主席,本席繼續發言。請教秘書長,你看這件事情,你們要怎麼做?多久的時間可以告訴社會大眾?沒有一個人會赤裸裸的公布在全球網站上,我們還不當一回事,請做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絕對沒有不當一回事的情形,就是因為非常地慎重,也非常地重視,所以副院長有責成內政部及資安署組成小組在做相關的部分……
楊委員瓊瓔:他們預估還要多久的時間,可以告訴社會大眾?
李秘書長孟諺:確實這個調查需要比較完整。
楊委員瓊瓔:你說定期告訴社會大眾,定期是多久為一期?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會請內政部適時對外做相關的說明。
楊委員瓊瓔:你剛剛說定期是多久?你現在又改說適時,「適時」是多久?
李秘書長孟諺:我會再跟內政部協商。
楊委員瓊瓔:回答問題不要隨便回答,我們這裡都有錄音錄影。
李秘書長孟諺:不會,當然。
楊委員瓊瓔:隨隨便便回答,讓人覺得很難過,請趕快加油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是,這個可能……
楊委員瓊瓔:趕快加油,積極偵辦,讓國人都能夠安心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是,相關單位都很努力地處理。
楊委員瓊瓔:行政院應該要去統籌,不要再找理由了。接下來本席請問,據警政署統計去年發生100起槍擊案,平均3.65天就有一起,一把改造手槍費用不用5萬元,在網路論壇上可以很輕易地找到瓦斯槍、仿真槍販售的訊息,造成改造手槍的訊息氾濫,顯見黑槍氾濫。請問秘書長,民眾如此不安,你們有什麼樣的政策去應對呢?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特別是玩具手槍或其他用途的手槍,改造成具有殺傷力的槍械,這是現在確實存在的問題,我們目前正多管齊下在努力,包括修法、加強查緝及進出口的管制,各方面都在努力來改善這樣的情形,以遏止改造槍氾濫的狀況。另外也同步……
楊委員瓊瓔:但本席仍要告訴你實際的答案,數字告訴我們3天就有一起,如果你們依照目前的方案去行動,它解決不了這個問題,而且會更加地氾濫,所以我希望你們去精進,將你們精進的方案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
李秘書長孟諺:我想包括同步掃黑、加強查緝,目前也有相關的成果。
楊委員瓊瓔:對,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我們一起加油,好嗎?
李秘書長孟諺:好,謝謝。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最後一個保障人權的議題,2020年行政院公布「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不論是從國家保護義務、企業尊重人權,還是有效的救濟制度來看,我們看到你們的指標,竟然只有9%達標,這件事你怎麼看呢?你們自己公布只有9%達標,請做說明。因為行政院承諾在2024年要公布新版的行動計畫,剩下兩年的時間,目前你們只有9%達標,到底你們的KPI是什麼?具體工作時程是什麼?發言人自動上臺,是你要說明嗎?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是,謝謝委員。因為這是兩年前由我督導的企業人權計畫,這是學習國外的經驗,特別在聯合國它是一個指引性的,所以它並不是……
楊委員瓊瓔:請講清楚,目前只有9%,既然是你督導的,你自動上臺,我願意讓你說明,為什麼?問題出在哪裡?
羅發言人秉成:委員,有效的救濟制度用5%達標的這個講法,可能要再進一步釐清喔!
楊委員瓊瓔:是9%,請你聽清楚。
羅發言人秉成:是,因為它有三個支柱,一個是關於救濟的制度,不曉得委員講的9%達標是用什麼的標準及基礎?
楊委員瓊瓔:不是由你督導的?為什麼會不清楚本席的提問?所以本席要在此請問你,民間單位充分的參與、監督,才能夠讓你的計畫在實質上有意義,認不認同這個觀念?
羅發言人秉成:認同。
楊委員瓊瓔:認同這個觀念嘛。
羅發言人秉成:如果還有不足,我們會再加油。
楊委員瓊瓔:所以請你去盤點。
羅發言人秉成:好!
楊委員瓊瓔:因為這是行政院自己公布的,大家都非常地期待,所以請你去盤點,哪裡不足,把它盤點出來,你們好好去做。
羅發言人秉成:應該如此。好,謝謝委員指教。
楊委員瓊瓔:不要自己設定的KPI,只有達到9%,這是笑話,我也不希望我的政府被笑,好嗎?所以請你盤點出來,因應方案到底是怎麼樣?詳細的數據資料請提供給本席。
羅發言人秉成:是,計算方法我們會瞭解一下,有不足之處,我們都會檢討。謝謝!
楊委員瓊瓔:好,加油!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11時56分)秘書長及兩位好。今天很多委員關心我們戶政資安被駭的問題,你們挨了很多罵,我想從全盤的制度面,從比較具高度跟系統性的角度來提醒國土辦。秘書長,您也叮嚀一下。就是國土辦有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它要研擬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防護政策,還有法令的相關體系,甚至要做到這些觀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的演習訓練事項,其實都是國土辦的任務。本席在部會的質詢中,也經常在關心關鍵基礎建設的安全防護問題,談民防的部分也談到很多,在國防委員會我也都質詢過相關的議題,我可以說是非常關心這個課題。
我們來看一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所涵蓋的範圍,有主領域、次領域及功能設施與系統三個層次的架構,那都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國家一旦發生事情的時候,只要任何一個系統發生問題,整個民生是都受影響的,所以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維護是非常重要的,其相關的項目跟主管機關的各部會,還有現有相關的法令,大概是一個這樣的系統。但是這麼龐雜、這麼困難的工作,秘書長,這是很困難的工作,我今天關心的是其最上游的法令體系,它的法制、它的法令體系為何?關鍵基礎設施整個安全防護的法令體系在哪裡?你要知道,如果不是法律體系完整的話,一個政策要落實到真正發揮作用是很難的,我們光想要不要罰則,不用去談它整個的過程、整個的安全維護應該要有的系統跟措施是什麼,我們僅談如果光是一個罰則,能不能有罰則,就需要法律保留。
所以我們來看一下,目前所有關鍵基礎設施這麼多的體系中,只有資安這部分有法律,其他都不是法律,其他都是綱領、要點、綱要,都是法規命令;法律保留用法律體系真正地去處理資安,就只有資安是法律的系統。那你看看我們整個實體資通、人員永續及穩定防護,這個過程有多少事情、多少範圍要去涵蓋,然後要做到預警、應變跟復原重建,所有階段我們到底都要怎麼做?每一個主體系每一個項目之下這些工作到底要怎麼做?本席認為行政院要趕快推動一個完整的法令架構出來,那個法律體系要出來。現在散落在各個部分,我們就舉個例子好了,因為有資安管理法,資安管理法有規定各部門對於資安管理的計畫如果不做,甚至會有罰則,它要求主管機關要去做這個計畫,不做的話甚至會有罰則。我們再舉一個例子,譬如這些安全防護工作重要核心設施的工作業務人員有沒有適任性查核這件事?做適任性查核很重要啊!對不對?我們桃機的電纜還可以被剪掉、還可以被偷,我們的大潭電廠安全防護都還可以出問題,這些包商的工作人員或者是業務人員有沒有適任性查核的法令系統?我們看到資安體系有,但是非資安體系呢?發言人有要補充的,我們請他上來好不好?謝謝。
我沒有要就個案去質疑什麼,但是我希望國土辦和院方對於整個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防護的相關法令體系,讓它完備好不好?
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羅發言人秉成:是,謝謝委員的提出,這個確實重要,關鍵基礎設施的相關法制在國外有些國家是用專法處理,像歐洲等。
管委員碧玲:其實是值得這樣去思考。
羅發言人秉成:這個大概要仔細研究相關規範,以及和現在各法之間的關係,但至少有一部分是應該先強化,過去三個月來我已經召集多次會議在做強化的工作了,比如說,現在這些關鍵基礎設施的資通安全如果被侵入的話,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只是一般的妨害電腦使用罪,各位可以想見,一個個人或私人公司如果被侵入、被駭,其罪責跟侵入關鍵基礎設施的資安是一樣刑責。
管委員碧玲:我同意……
羅發言人秉成:所以這部分要強化。
管委員碧玲:我同意資安是所有關鍵基礎設施共同需要安全防護的項目。
羅發言人秉成:是。
管委員碧玲:每一個關鍵基礎設施,不管是電力、水力或者是交通各個領域,各個領域的資安確實都是統一需要安全防護。
羅發言人秉成:現在我是把這幾個法總合盤點,也把資安的部分加強一些責任。
管委員碧玲:我想我們弄一個關鍵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專法,這是我比較支持的方向,好不好?
羅發言人秉成:這個要評估。
管委員碧玲:好,這是第一個要點。第二件事情,雖然在憲法上兩岸問題是屬於總統的職權,但畢竟內閣還是最重要的幕僚機關,針對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我認為我們還是到了必須面對、該修改還是要趕快修改的時候了。我們現在用個案在處理很多事情,但是你看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規定的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到第六款等等這些款項,只要符合這幾個條款的條件,在臺灣居留一定期間就可以定居;也就是說居留一定期間就可以拿到身分證、就有投票權,而這個一定期間指的是只需要連續居留1年,或者是2年中每年270天,這個條件是用準國民的條件在處理港澳居民的定居許可。在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後,我們來看一下這個表格,有這麼多「一定期間」,這裡只要寫「一定期間」就是在這裡住1年就可以拿到身分證,這樣的條件,譬如第四款的專業技術證照,換句話說,只要有在香港考上的任何專業技術證照,並不需要在這裡求學或者是在這裡受僱用,只要是有專業技術證照的人來臺申請居留超過1年就可以有身分證、可以投票,只要來臺灣投資,符合我們的投資辦法相關規定,也不管投資金額是大是小,也是1年就可以有。另外我們看第七款後段,曾經來臺灣讀書,然後回去工作過2年,就可以來這裡申請,如果連續居留1年就可以拿到身分證;有非常非常多很寬鬆的條件。基於一個總量管制或者是基於國安審查,現在全部都大塞車,也就是說,居留滿1年要申請定居、要拿身分證、要有投票權,它有一定的量,你看右邊每一個項目都有一定的量,這裡是近5年的量。因為你們的審慎,知道這個規定不盡合理,就是因為審慎,所以都塞車,塞車的結果讓申請的港澳居民不知道前景何在、不知道未來會如何發展,一等可能都會等超過1年,以這個塞車的狀況看來。所以本席一直在關注這個議題,很希望我們建立一套制度,我們很撐香港、我們仍然要撐香港,但是要有很合理的一套制度,該改就趕快改,好不好?這個是卡住很久的一件事情。針對這件事情,這一屆任期到2024也只剩下一年多一點了,我們很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在任期內直接好好面對,好不好?
第三件事情就是平埔族的憲法判決出來了,從憲判字第17號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的判決主文看得出來,我們勢必要對於相關之認定要件、所屬成員之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等事項趕快有一個法,要趕快修法或立法。雖然釋憲最後是給3年的期間,但是畢竟3年以後就是2024以後的下一屆了,這件事情要處理當然有非常非常多要思考的面向,還有要溝通的領域,這件事情也不是那麼容易解決,但是既然大法官已經做了這樣一個解釋,雖然給3年時間,但還是要趕快啟動研議的工作,希望在2024以前能夠讓這件事情塵埃落定,這樣好不好?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和原民會針對這個釋憲結果很積極地在處理。
管委員碧玲:我希望不要拖過這一屆的總統任期。
李秘書長孟諺:瞭解,要考慮幾個面向。
管委員碧玲:我認為這是我們該負責的地方,我們就把它解決,這樣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另外也跟委員報告,目前全國已經有166處關鍵基礎設施有五千多位軍警、海巡等人力在固守,也研擬要增加這方面的人力及專業訓練以確保安全。
管委員碧玲:因為我也關心過民防,所以我知道很多關鍵基礎設施週邊在民防系統的建立也是中空、也是空窗,所以那是整個系統要去盤點的問題,我希望針對這個問題能夠有一個更好、更安全的防護體系能夠做出來,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是。
管委員碧玲:好,謝謝。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12時9分)李秘書長好。請問秘書長知不知道這次選舉敗選後蔡總統特別召開一個檢討會議後有指示的政策方向,您知道嗎?
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委員好。有,我們瞭解。
呂委員玉玲:大概就針對物價、房價跟金融的強韌性這部分,是不是?
李秘書長孟諺:是,還有對弱勢的照顧,年輕人等的關心。
呂委員玉玲:對,這表示她的施政方向是正確的,所以這等於有檢討嗎?你認為還有什麼沒有檢討的?
李秘書長孟諺:針對這幾個領域,行政院目前也都在積極地研擬。
呂委員玉玲:這以前就在做了,一直都在做的。
李秘書長孟諺:是。
呂委員玉玲:所以檢討的結果,現在還有沒有什麼沒有檢討的?你認為還有什麼地方沒有檢討?你有看到嗎?
李秘書長孟諺:目前這些領域還有哪些可以改善,或是擴大照顧……
呂委員玉玲:你是秘書長,所以我請問你嘛!
李秘書長孟諺:對,目前逐步推出一些相關的措施……
呂委員玉玲:好,秘書長不明說,我就明白的問你,現在大陸對農、漁產品的進口,在這次的申請過程中,前面很多委員也都提過了,甚至都告狀到WTO,從2018年就開始請我們準備一些資料,到2021年宣布、公告,這過程事關衛福部,有一百多家申請,有的經過衛福部、有的可以自己申請,這過程中只有一家通過。秘書長,你看到這些問題了沒有?
李秘書長孟諺:其實我們在第一時間就建立相關的平臺,也成立相關團隊協助輔導農民、漁民做相關資料的登錄,所以該完成的……
呂委員玉玲:從2018年到現在這麼多的時間,我們政府做了什麼?
李秘書長孟諺:昨天我們開了一個專案的記者會對外界說明,這段時間其實政府幫助民眾或是跟民眾站在一起……
呂委員玉玲:結果只有一家通過。
李秘書長孟諺:坦白說,這確實是有一些刻意的歧視,對臺灣不平等、不公平待遇的情況……
呂委員玉玲:是刻意嗎?秘書長,我告訴你整個過程,大陸在2019年11月26日公告,2020年11月由WTO通知所有的會員國,大陸海關總署也在2021年4月發布所有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必須要遵照他們新的註冊管理規定,臺灣有一百多家在申請中,經過這些過程到2022年1月才公告,若沒有通過會被禁止,今年8月大陸還通知我們要補件,到12月8日大陸才正式公布禁令。
李秘書長孟諺:是。
呂委員玉玲:這是有過程的,我希望政府要會做事、要看得到問題,幫人民解決問題、輔導產業,在所有的國際規章中我們都能夠有競爭力,這是非常重要的。政府一直告訴我們很多口號,申請新興市場啊!石斑魚出了問題,就班班吃石斑魚,結果農委會編了6億元,桃園的學生只吃兩次石斑魚就沒得吃了;這只是口號在治國,你們可以拿出一點真本領、真本事在國際上好好的做事嗎?剛剛念給你聽的過程,就是告訴你趕快協助處理、溝通,到今天,陳玉珍委員還要為了金酒用綠色通道去溝通。我不曉得政府為什麼沒有一個溝通及做事的方向?尤其提醒秘書長,台積電到美國設廠這件事你知道吧?
李秘書長孟諺:是。
呂委員玉玲:原來的投資額是120億元美金,擴大到400億元美金,還送了500名的工程師到美國,這到底是經濟政策還是政治政策?你不知道國家的經濟、安全何其重要嗎?現在高雄的7奈米也暫停了。
李秘書長孟諺:跟委員報告,這是台積電世界布局的一部分,它大部分的客戶在美國,我想它也需要就近作一些相關的布局……
呂委員玉玲:所以我們今天修產創條例嘛!政府要看到,為什麼要修這個……
李秘書長孟諺:另外,7奈米雖然在高雄的建廠時程有一些調整,但2奈米、3奈米在新竹的建設正在如火如荼的展開,桃園也有意要設1奈米……
呂委員玉玲:有意?有意在桃園的龍潭設1奈米廠。
李秘書長孟諺:對。
呂委員玉玲:確定會嗎?有接洽嗎?有時程嗎?
李秘書長孟諺:這已經有持續、密切的接洽聯繫,院長也宣布要推動。
呂委員玉玲:秘書長,7奈米在高雄已經被停了,現在工業局局長也說會在龍潭設1奈米廠,我希望不要被停掉。
李秘書長孟諺:包括在新竹的2奈米研發中心,也都積極的在進行。
呂委員玉玲:請你們多多注意一下臺灣最重要的產業,這是我們要提醒秘書長的,好不好?你要看到這個問題,要執行、要關心、溝通,去跟台積電接洽啊!
李秘書長孟諺:因為對臺灣半導體的發展有信心,像世界大廠ASML等,也都在臺灣設廠。
呂委員玉玲:你有信心,但我告訴你,他們已經外移到美國了,500名的工程師也送過去了。
李秘書長孟諺:坦白說,這是一個世界布局與勢力的延伸、擴充。
呂委員玉玲:所以我們要留下產業、留下人才才是最重要的。
李秘書長孟諺:很多科技大佬都有跟大家提醒,這其實是對岸的一個認知作戰。
呂委員玉玲:你們不要都推給對岸,我們自己要努力,好好的做。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當然要努力,國內有太多人受對岸的假訊息……
呂委員玉玲:你們的執行找不到答案就是對岸,永遠都推給對岸,抗中保臺就是你們唯一的答案是不是?
李秘書長孟諺:但是臺灣有太多人在當對岸的協作者……
呂委員玉玲:我們現在提醒你的是,趕快把事情做好,7奈米、1奈米要留在臺灣,雖然我們有投審會審查,可以稍微約束他們,但國家經濟、國家安全是非常重要的。現在告訴你,所有的半導體產業,今年為了產創修晶片法,我們希望不管是研發製程、投抵世界所有的稅額,就是希望把產業留下來,我們在做了,我們政府也要更加積極賣力一點,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是,這是大家共同積極努力的目標,世界各大廠也用行動表達對臺灣的支持與信心,這個逐步可以看到……
呂委員玉玲:大家都表達對臺灣有信心,但政府好好的把產業留下來才是重要的,尤其是人才,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是,這會處理。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及張委員其祿均不在場。
林委員思銘改書面質詢。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委員吳琪銘及林思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吳琪銘書面質詢:
2022.12.08內政委員會書面質詢─吳琪銘委員
審查行政院預算(詢答+處理)
(有請行政院─李秘書長孟諺)
戶政資料遭駭
近日有媒體報導,我國逾2,300萬筆國民個人資料疑似遭駭客入侵,裡面包含完整的個資,如身分證字號、生日、戶號、地址、出生地、婚姻狀態等相關資料,裡面也不乏政府高層官員的個資。
2,300萬筆資料已近乎是全體國人的資料,政府機關資料外洩嚴重,之前內政部回應說,該資料格式與戶政系統差異極大,並非由戶政系統流出,本席認為,如此龐大的個資數量流出已經嚴重影響到國家安全,就算不是從政府部門流出,政府還是應該嚴肅面對此案,進行調查,並對民眾說明。
問題─政府部門的資安專業人員長期短缺,大量委外辦理,行政院應補足人力並強化公務人員的資安風險意識,請秘書長說明。
(有請消費者保護處─吳代理處長政學)
外送平台續訂無法退費
目前市場上最大的兩間食物外送平台foodpanda及ubereats,訂閱模式都是自動續約扣款,並且沒有提前通知消費者。而且都未提供終止契約時依比例退費的選項,眾多的限制條款,剝奪了消費者的權益。
問題─針對外送平台業者使用的契約條款,目前尚無明確法規規定,本席認為,外送平台是目前許多民眾頻繁使用的系統,面對新型的消費型態,法規也應該盡速更新。推出針對外送平台的相關規定,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保護民眾的權利,建立業者與用戶之間的信賴關係。關於這類法規的制定,請吳代理處長做個說明。
委員林思銘書面質詢:
依立法院院務會議之決議,國會圖書館自明年起,將不再購入大陸法律、學術網路資訊等相關資料。
請問,若未來不再購上入上述相關資料,立委問政無相關資訊可參考,在不清楚大陸法律的情況下,要如何訂定我國與大陸相關的法規?如何制定兩岸,如近日水產品等相關政策?
此外,大陸在學術研究方面有諸多值得我國借鏡、參考之處,如此全面禁止,難道不是以資安為藉口,用政治干預學術?
立法院院務會議決議不再購入大陸相關法律、學術相關資訊之事由為「禁止採購大陸資訊產品」,請問是否僅是針對硬體資訊設備?若是如此,為何會擴大到軟體產品?
今天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112年度單位預算,本席要請行政院針對下述問題進行釐清:
1.行政院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竊,在2020年通函全國各機關資通訊產品處理原則,明定公務用資通訊設備不得使用大陸產品,請問此規定的禁止範圍,除大陸硬體資通設備外,是否亦包含硬體資訊設備的部分?
2.若要全面禁止大陸軟體設備以及相關資訊,日後查詢大陸相關法規,是否僅能用紙本的方式進行查詢?但在我國查詢法規時,我們都不可能用紙本的方式查詢,何況是針對大陸法規?
3.且有關論文抄襲案的部分,國安局局長陳明通在擔任台大國發所指導教授時指導的學生論文,主題都是與大陸有關,我國若全面禁止大陸軟、硬體資通訊設備或立法院自己禁止軟體及學術等相關資料的購入,未來將如何進行論文比對?若行政院認為軟體資訊不在限制之列,立法院是否應立即撤銷該院務會議決議,恢復購買大陸軟體資訊法律、學術智庫?
上述質詢內容,請有關單位於兩週內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休息後處理預算。
休息(12時18分)
繼續開會(12時33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預算處理,審查討論事項第一案,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宣讀完畢後再進行協商。
一、預算數部分:
二、委員提案部分: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各位委員,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和管碧玲委員的提案,請參閱兩位委員的合印本。
現在開始處理預算。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歲出通案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第1案及第2案。請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第1案改凍結……
張委員宏陸:召委,提案委員沒有來,我們就不處理,好不好?
主席:好。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照列。
處理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提案第3案至第20案。
第3案至第16案改主決議。(參閱附錄)
請問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請秘書長說明。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秘書長,我是覺得改主決議就改主決議,我們就整目處理好了,好不好?第2目整目凍結50萬元,所有委員提案併案處理,提書面報告,可以嗎?鄭委員已經說OK了。
主席:好,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凍結50萬元,就所有委員提案個別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3目「施政推展聯繫」,提案第21案、第22案。
第21案改主決議……
管委員碧玲:鄭委員,這個才幾百萬元而已……
張委員宏陸:鄭委員同意改主決議啦!
主席:第3目「施政推展聯繫」提案2案均改成主決議。(參閱附錄)
處理第4目「聯合服務業務」,提案第23案至第25案。
請問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
管委員碧玲:這個當然就請提案委員說明,但在這裡我也要替南服說一下話,說實在的,各地的服務中心如果真的要做事,原列預算都已經不夠用,所以我是希望讓他們好做事,也不必再讓他們來或不來了,能不能預算就照列,不要處理這一塊?
王委員美惠:召委,我是要告訴秘書長,我們希望他們可以更好,因為如果我不這樣寫,他們的態度就不夠積極。我也希望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可以更瞭解中央政府的用心良苦,進而宣導中央政策,包括中央長期以來對地方的建設或社會服務,這個非常重要,應該讓地方知道,否則地方真的不知道政府的用心。我覺得我的要求並不過分,只是希望他們未來可以做得更好,因為未來不論是誰執政,都是四年一次考驗。其實我也知道秘書長很用心,他也打過電話跟我解釋,我只是要告訴大家,我們是為了讓地方更好才會提案做這樣的要求,希望他們能聽到我拜託的心聲,以上。
主席:對啦!督促各地的服務中心。
張委員宏陸:對啦!但我也要跟王委員說明,第4目是不是就不處理,讓預算照列,好不好?
李秘書長孟諺:好,感謝。
主席:好,第4目「聯合服務業務」預算照列。
處理第5目「災害防救及國土安全」,提案第26案至第28案。
第26案、第27案改主決議。(參閱附錄)
羅委員美玲:主席,我的提案雖然改主決議,可是我還是要說一下,因為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是我一直以來都非常關心的議題,我從在地方議會時就一直關心到現在,目前全國只有5個縣市有訂定所謂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可是我們有很多山其實是跨縣市的,到目前為止,中央都還沒有提出一個統一規範,這真的會讓所有登山民眾無所適從,而且有些縣市雖然有提出自治條例,但內容有些卻是窒礙難行,所以我希望中央可以提出一個統一規範。在「向山致敬」之後,山難發生的頻率其實是比過去還高,但到現在為止,中央一點動作都沒有,雖然行政院災害防救單位有來跟我說明,要求改成主決議,我也表示同意,可是我覺得這個部分還是應該要好好規劃。以上,謝謝。
張委員宏陸:主席,第五目委員提案都改主決議了,我們就不處理了,預算照列,好不好?
主席:好。
羅委員美玲:但還是要說明啊!
張委員宏陸:對啦!說明。
主席:請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孟諺:我們之後再跟委員說明,包括登山部分要如何有統一的作法跟制度等。
主席:好,第5目「災害防救及國土安全」預算照列。
處理第6目「性別平等業務」,提案只有第29案。
管委員碧玲:提案委員不在場,是不是就預算照列,不予處理?
主席:好,第6目「性別平等業務」預算照列。
處理第7目「消保及食安業務」,提案第30案至第34案。
第30案改主決議。(參閱附錄)
請問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
王委員美惠:針對這裡面的資料,我覺得還有做得更好的空間,我的提案是要求凍結100萬元,但因為大家都那麼認真,所以我同意改凍結5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另外,相關回復意見,也麻煩你們寫清楚一些。
主席:那就通案……
張委員宏陸:就通案處理好了。
主席:好,第7目「消保及食安業務」,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凍結50萬元,就所有委員提案個別提出書面報告後,始能動支。
處理第8目「資訊管理」,提案第35案。
張委員宏陸:本目就不處理了。
主席:好,預算照列。
處理第9目「新聞傳播業務」,提案第37案至第39案。
張委員宏陸:提案委員只有我在場,那就不要處理了。
主席:好,第9目「新聞傳播業務」預算照列。
處理第10目「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本目無列數。
處理第11目「人權及轉型正義」,提案第40案。
張委員宏陸:預算照列,不處理。
主席:第11目「人權及轉型正義」預算照列。
處理第12目「一般建築及設備」,提案第41案。
張委員宏陸:預算照列,不處理。
主席:第12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照列。
處理第13目「第一預備金」,委員沒有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處理主決議,進行第42案至第56案。
賴委員香伶:主席,我提的是第42案。
在場人員:還沒處理。
主席:現在處理第42案至第56案。照案通過的有第44案、第46案、第49案、第51案、第52案與第53案;文字修正的提案是第43案、第45案、第48案、第50案、第56案;尚未完成溝通的是第42案、第47案與第54案。(參閱附錄)
賴委員香伶:關於第42案,由於消費糾紛案件量並沒有降低,所以我針對改善狀況提出凍結要求。部會好像曾來溝通,我本來要求凍結50萬元啦!那你們說咧?你們可以怎麼精進?說明一下好不好?
吳代理處長政學:委員已簽名改為主決議。
賴委員香伶:沒有啊!尚未溝通啊!
吳代理處長政學:我們已經去報告過,委員同意改了。
在場人員:委員簽名了。
賴委員香伶:我簽名了喔?好啦!希望你們還是精進一下,大家最關心的議題就是糾紛處理。
主席:第42案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47案。
王委員美惠:長久以來,滿63歲從外國返國者就可以開始領國民年金,但我認為對於在臺灣生活、長期繳納保費的民眾不公平。而且最近統計起來,到110年為止已經被請領兩億多元,我認為2億元也是錢。行政單位要不要與衛福部聯繫一下,研究要怎麼改善才能讓在長期居住在臺灣的人稍微感到公平一些,不會覺得一差就差那麼多,好嗎?你們覺得要怎麼改提案?有人要改嗎?還是照案通過?如果要改,請念一下。
張委員宏陸:行政單位先改一下,給委員看看。
主席:修正文字我這邊沒有,第47案請再修正一下。
處理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提第54案。
莊委員瑞雄:要跳到第54案嗎?
主席:只剩下第54案啊!
張委員宏陸:他不在場啊!
莊委員瑞雄:他的提案就不要處理啦!
主席:第54案照修正文字通過。
莊委員瑞雄:主席,我針對前兩項提案、也就是第52案與第53案發言,雖說照案通過,但我要特別叮嚀秘書長。法務部統計顯示,追蹤出矯正機關或接受戒治治療者滿兩年後,發現仍有44%再度施用毒品。處理整體毒品的危害其實是行政院最用心的一件事,可是以現在的成效,還要再努力一下,一定要再努力一下。因為矯正出來的人仍有四十幾個百分點、將近一半同樣在施用毒品,這是第52案。
針對第53案,我也順便談一下。這項提案當然是針對整體受害者,關於屬於境外企業之社群平臺的下架機制這部分,行政院真的要好好想一下。如同早上談的TikTok,除了擔心有侵害言論自由的問題,對於如何讓它下架也要及早因應。這兩項提案剛好與早上的質詢呼應,拜託秘書長叮嚀整個行政院要特別留意。
主席:第54案照案通過。
剩下第47案,是否有修正文字?
王委員美惠:請承辦人員念修正文字。
在場人員:第47案倒數第2行修正為:「請行政院督促衛生福利部研議改善,於一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參閱附錄)
王委員美惠:謝謝。
主席:第47案文字修正通過。
(協商結束)
主席: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行政院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歲出部分通案,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照列。
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第3案至第16案改為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
第3目施政推展聯繫,第21案、第22案改為主決議,預算照列。
第4目聯合服務業務,預算照列。
第5目災害防救及國土安全,預算照列。第26案、第27案改為主決議。
第6目性別平等業務,預算照列。
第7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第30案改為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
第8目資訊管理及第9目新聞傳播業務預算均照列。
第10目數位發展部籌備工作無列數。
第11目人權及轉型正義及第12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照列。
第13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主決議部分:
第44案、第46案、第49案、第51案、第52案、第53案、第54案照案通過。
第42案、第43案、第45案、第47案、第48案、第50案、第56案修正通過。
主席:有委員提案部分照剛才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沒有提案部分預算均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針對討論事項二審查行政院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備查,並提報院會。
本次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4分)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