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9日(星期一)9時1分至10時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王委員美惠

主席:出席委員6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1年12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12時54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美玲  張宏陸  湯蕙禎  莊瑞雄  鄭天財Sra Kacaw   王美惠  賴香伶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鄭麗文  翁重鈞  林文瑞  管碧玲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羅明才  陳椒華  邱顯智  陳亭妃  林思銘  楊瓊瓔  張其祿  呂玉玲

   委員列席9人

請假委員:吳琪銘  李德維

   委員請假2人

列席人員: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邱碧珠

主   席:林召集委員文瑞

專門委員:黃瑞月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謝禎鴻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報告,委員羅美玲、張宏陸、湯蕙禎、莊瑞雄、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賴香伶、鄭麗文、翁重鈞、林文瑞、陳椒華、邱顯智、楊瓊瓔、管碧玲、呂玉玲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另有委員林思銘、吳琪銘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壹、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部分。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5項 行政院,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4項 行政院,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6項 行政院315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6項 行政院120萬5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項 行政院13億2,287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5項:

一、112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8萬元,凍結50萬元,俟行政院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8萬元,業務包含提供各項政策擬定之參考,強化政策目標之達成。

因應環境變遷與全球趨勢,我國於111年3月30日提出「台灣2050淨零排放計畫」,以四大轉型、十二大關鍵戰略為主軸,預期減少溫室氣體之排放。

根據審計部資料,於十二大關鍵戰略項目,國家發展委員會已將碳捕捉、封存及再利用技術(CCUS)列入其中,惟根據科技部統計,107至110年,CCUS相關技術之研究、投資,明顯不足(約僅花費2,199萬元)。現多屬小規模之場域驗證,乃因開發成本高、地質封存有安全之疑慮,並且目前國內無管理二氧化碳儲存之相關法規。

2050年發電結構配比,目標為再生能源60至70%、氫氣9至12%、火力+CCUS(碳捕捉再利用及封存)20至27%及抽蓄水力1%。法律本應緊隨世界變動而擬定,以減少法制侷限國家願景之機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針對如何提升CCUS技術之戰略落實,與相關法規之完備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管碧玲  王美惠

(二)我國同性婚姻制度雖已合法,然而跨國同性伴侶卻受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及內政部函釋見解的限制,僅有「雙方均來自同婚合法國家的當事人」能在台登記結婚,不符我國婚姻平權的意旨。110年5月6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成判決要求行政機關撤銷原本拒絕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的處分,同時也要求直接准許當事人結婚。行政機關應參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意旨,即刻撤回違法函釋並研議相關法案,使同性婚姻法制化全面落實。爰此,112年度行政院歲出預算「施政及法制業務─政策及法案之研審」編列91萬1千元,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會同各相關部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三)社會高度關注海洋三法進度,海洋委員會亦承諾於2022年完成立法,2022年5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審「海洋保育法」草案,行政院仍未將草案送入立法院,委員會因此無法完成法條討論。

爰此,112年度行政院歲出預算「施政及法制業務─政策及法案之研審」編列91萬1千元,凍結該項預算,海洋三法為社會高度關注之議題,俟行政院應積極推動草案進行,盡速提交院會,以利海洋永續發展,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四)社會高度關注海洋三法進度,海洋委員會亦承諾於2022年完成立法,2022年5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審「海洋保育法」草案,行政院仍未將草案送入立法院,委員會因此無法完成法條討論;然其中「海域管理法」草案於去年12月預告後,遲遲不見進度。

爰此,112年度行政院歲出預算「施政及法制業務─政策及法案之研審」編列91萬1千元,凍結該項預算,海洋三法為社會高度關注之議題,行政院應積極推動草案進行,盡速提交院會,以利海洋永續發展。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二、112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7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226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行政院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統計:110年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共計6,362件,較前109年增加2,119件,成長49.94%。主要原因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民眾因此大量透過電商平台進行購物,導致糾紛案件數顯著增加。然110年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中尤以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4,069件(蛋塔標價錯誤約1,500件)最高,逾全年度被申訴案6,362件之6成,較109年增加2,040件;而除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33件,較109年減少45件及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164件,與109年相同外,其餘3家電商平台申訴案件皆較109年增加。

爰此,112年度行政院歲出預算「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226萬5千元,凍結該項預算,110年電商平台申訴案件大幅增加,行政院應督促各家平台業者加管理作業及提升服務品質,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文  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翁重鈞  

(二)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統計,110年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共計6,362件,較前109年增加2,119件,成長49.94%,主要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進行購物,導致糾紛案件數顯著增加。

110年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中,申訴案件最多的業者就被投訴4,069件,占全部申訴案63.95%,顯示該店商平台業者的內部控制明顯出現問題,行政院應督促各家電商平台業者加強內部管理,並提升服務品質,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爰此,第7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226萬5千元,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美惠  湯蕙禎  羅美玲

(三)查行政院112年重要施政計畫及實施成果中「食品安全業務」實施內容包含:「三、應用食品雲鍊結跨部會資料,推動、食安及校園午餐等相關資料庫整合、建構透明化專區提升監管效能……。」顯見行政院作為國家食品安全督導協調的權責機關,亦有保障學校營養午餐食材穩定性及降低風險之責。

今(111)年6月中國禁止我國石斑魚進口,7月政府宣布推動「班班吃石斑」政策,8月行政院長蘇貞昌於考察偏鄉營養午餐中央廚房時表示,行政院偕同教育部、農委會及各地方政府共組專業團隊,自軟硬體管理到食材採購採規模經濟方式,確保穩定及保障學校午餐供餐品質。然「斑斑吃石斑」政策推動不到半年即因供貨量不足需由其他食材替代,顯示政府對我國食材供應管理、資料庫整合掌握有限。

爰針對112年度歲出預算「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226萬5千元,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精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鄭麗文

(四)受新冠疫情影響,國人線上購物之頻率及數量大增,相關電商平台之申訴案件亦增,如去(110)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6,362件,較前(109)年增加2,119件,成長49.9%,類型諸如標價錯誤、瑕疵品、退費及延遲出貨等爭議。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政府允應積極督促業者加強內部管理作業,並優化消費爭議處理機制,俾保障消費者權益。爰此,第7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226萬5千元,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針對線上平台消費爭議處理機制相關策進行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管碧玲  王美惠

三、經查行政院消保處統計108至110年度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量,109年申訴案件4,243件,較前(108)年成長45%,消保處表示主要係因疫情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購物,消費模式轉變,促使消費糾紛案件數大增,且已邀集各電商平台開會,要求其降低消費爭議案件,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惟110年較109年亦增加2,119件申訴案,共計6,362件,成長49%,增長幅度較前年更高,消費糾紛案件仍顯著增加,顯示消保處召集電商平台,要求降低消費爭議案件之舉未達成效,並未嚴格定期追蹤改善情形,致全年糾紛案件仍大幅提升。

112年度行政院預算「消保及食安業務」,辦理消費者保護政策等措施之研究、相關子法之訂修、消費者保護業務執行之監督及考核等業務,恐有未盡業務之嫌。

爰此,請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鄭麗文

四、為減少非預期懷孕所造成之棄嬰、殺嬰情事,德國於2014年通過「擴大協助孕婦與秘密生產法」,創造讓母親以化名秘密生產制度,並免除母親的刑事等相關責任,同時協助後續出養手續,以幫助懷孕婦女安心生產。此外,美國亦有類似的「避風港」制度。

為尊重生命,協助弱勢懷孕婦女,建請行政院責成衛生福利部參考各國作法,研擬相關支持措施,以協助非預期懷孕婦女安心就醫、生產及出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管碧玲

五、近期蔡英文總統宣示組成無人機國家隊,推動台灣無人機產業發展。

惟除無人機外,無人艦艇亦是各國近年發展重點,其有減少人力、方便衝撞、適於掃雷等特點,尤其台灣為海洋國家,海域巡弋任務量龐大,更有發展無人艦艇之需求。

爰建請行政院積極研議,或可從半自動無人艦艇開始,逐步發展我國無人艦艇產業,強化我國國防能量。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管碧玲

六、有鑑於新聞指出有網路論壇在販賣上千萬筆台灣個人資料,顯示目前國家資安漏洞問題尚未解決,行政院為國家最高單位,需要盤點國內各行政機關資安問題,並在數位發展部尚未成立行政法人資安研究院前,給予過渡期間協助。

爰要求行政院督促數位發展部於1個月內,針對近期大規模資安漏洞事件,儘速召開跨部會因應小組,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資安漏洞計畫」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七、換發新式數位身分證所需總經費8億6,866萬9千元,分4年辦理,除109至111年度已編列8億0,128萬9千元外,因行政院110年1月21日院會決定暫緩數位身分證換發,須俟制定專法,取得社會共識,消弭各界疑慮後,再依法辦理。112年內政部續編最後1年經費6,738萬元,係辦理數位身分證印製設備維護相關經費。

依與受委託印製數位身分證的中央印製廠之契約「行政院必須負擔暫緩期間之費用。」,故經評估中央印製廠暫緩1年,採最低運量維護印製設備之必要費用約1億3,800萬元。

為周延推動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政策,目前由行政院副院長召集成立新式身分證專案小組,就政策面、資安面、應用面及法制面進行研議,截至111年6月30日止,已召開6次專案小組會議及2次政策盤點小組會議,對於新式數位身分證該如何推動仍未有結論,若繼續拖延下去,行政院是否同意內政部於113年繼續編列印製設備基本維護費用亦有疑義,爰要求行政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後續規劃。

提案人:王美惠  湯蕙禎  羅美玲

八、部分長期久居國外者,於年滿65歲前返台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並繳納短期保費,即可領取老年年金給付,對於國內長期繳費納保民眾,明顯不公。

據勞保局統計,97年10月至110年6月底因設籍首次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並領取老年年金給付者計13,994人,其中屬於年滿63歲後始返台恢復戶籍者由105年度之4,508人,增加至110年6月底止之6,058人,請領金額亦由105年之1億8,092萬餘元,逐年遞增至109年之2億3,250萬餘元,至110年6月底止,請領金額已達1億546萬餘元,顯示因制度缺失產生之保險支出持續擴大。

鑑於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國民年金保險財務將日趨嚴峻,為避免財務失衡,行政院應考量政府財政、經濟發展及人口結構轉變等因素,預為因應,並針對長期居住海外民眾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之資格應儘速修法,周延相關規範,以符合政府保障國民老年經濟生活之意旨。爰請行政院督促衛生福利部研議改善,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美惠  湯蕙禎  羅美玲

九、112年度行政院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營繕工程」4,010萬元,主要係新增古蹟修繕及會議室空間改善等工程修繕計畫第一期經費3,500萬元。

因行政院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規定,辦理中央大樓內外牆整修計畫、濟南路副院長職務宿舍修繕計畫、院會會議室等中央大樓各會議室空間之修繕與改建,提出4年期(112至115年度)之營建工程計畫,總經費1億4,000萬元:

        112至115年度營建工程預算明細表               單位:千元

年度

各年度工程項目

說明

金額

112

古蹟修復設計規劃

請專業建築師及技師撰寫古蹟修復設計規劃,送文化部及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等主管機關審查。

2,44

中央大樓各會議室空間改善工程規劃及監造

院會會議室等中央大樓各會議室空間改善及設備更新設計規劃

2,91

中央大樓各會議室空間改善工程

院會會議室等中央大樓各會議室更換防火建材、改善會議空間間隔、設置遠端視訊設備及軟體、整合影視及音響設備。

29,65

小計

35,00

113

濟南路副院長職務宿舍修繕工程

白蟻防治,腐壞牆面拆 除,建物及牆面防水油 漆,屋簷及屋瓦修復等。

35,00

114

中央大樓內外牆整修工程

1.工程給付採估驗款。

2.進行裂縫檢修、灌注, 屋頂防水隔熱等工程及外磚開模燒製。

35,00

115

中央大樓內外牆整修工程

外牆磁磚及地磚敲除重貼、門窗修補、公共空間 油漆等。

35,00

總計

140,00

來源:行政院提供。

因行政院中央大樓為國定古蹟,因此編列跨年度經費維護,為了解執行進度,爰請行政院定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十、112年度行政院預算「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億2,265萬5千元,辦理研究消費者保護政策、子法訂修、消費者保護業務執行業務。

但是,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統計:110年電商平台申訴案件暴增:

109、110年,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統計表       單位:件數;%

公司名稱

109

110年

 

總件數

增加比率

合計

4,243

6,362

2,119

49.94

新加坡商OO娛樂電商有限公司

2,029

4,069

2,040

100.54

OO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9

1,065

16

1.53

OO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72

465

93

25.00

OO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51

366

15

4.27

香港商OO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278

233

-45

-16.19

OO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

164

164

0

0.00

來源:行政院。

排名前4名爭議類型:

1.標價錯誤爭議(占23.6%),消費者不滿業者處理方案造成大量申訴案件。

2.瑕疵品爭議(占22.3%),主要為3C、通訊及家電產品之品質問題,無法正常使用。

3.退費爭議(占20%),主要為扣款數額及退款爭議。

4.延遲出貨爭議(占6.6%),疫情期間交易量大增,平台及物流業者人力控管,影響交貨效率。

因110年起電商平台申訴案件大增,爰請行政院強化保護消費者權益,督促電商平台提升服務品質,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十一、110年度行政院預算「國土及資通安全業務」編列781萬9千元,工作項目:研議國土安全政策與業務督導、舉辦國家資安政策會議、辦理資安稽核作業、網路攻防演練、推動資安風險評估機制等。

政府機關資安事件調查表            單位:件

年別

主管機關

非法入侵

阻斷攻擊

設備問題

網頁攻擊

其他

小計

108

中央政府

113

3

30

56

61

263

地方政府

152

1

9

106

143

411

小計

265

4

39

162

204

674

109

中央政府

146

5

35

27

80

293

地方政府

250

0

9

37

88

384

小計

396

5

44

64

168

677

110

中央政府

147

0

36

9

60

252

地方政府

376

1

21

27

56

481

小計

523

1

57

36

116

733

合計

1,184

10

140

262

488

2,084

   來源:行政院提供。

110年政府機關資安攻擊事件大幅增加為733件,但是依據「公務機關110年度資安稽核概況報告」指出:管理作業待改善事項至少有:

1.未落實「資安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資訊服務委外作業未於合約或建議書徵求文件明確規範防護基準需求。

2.部分機關辦理委外廠商稽核作業無記錄相關查核證據,且無追蹤管考機制。

3.部分機關雖已規劃執行內部資通安全稽核作業,但稽核計畫內容不完整。

因此,爰請行政院督促數位發展部針對以上待改善事項,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十二、112年度行政院預算「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707萬8千元,以辦理性別平等工作規劃、權益促進、保障業務經費。

110年我國女性勞動力參與率雖然超過5成,但是仍低於其他國家,而且中高齡女性勞動力參與率與其他國家相比較,仍有提升空間。

依勞動部公布之2021年女性勞動參與率統計分析:110年我國女性勞參率為51.5%,仍然低於南韓、新加坡、日本、美國;就年齡別觀察,我國20至49歲年齡層之女性勞動參與率皆高於南韓及香港,但是,50歲以上女性勞動參與率,則低於南韓、新加坡、香港、日本及美國:

2021年女性勞動參與率統計分析─按年齡別       單位:%

項目

中華民國

南韓

新加坡

香港

日本

美國

15~19歲

7.8

9.5

13.7

7.8

20.1

36.6

20~24歲

57.9

51.2

66.1

57.5

76.0

68.6

25~29歲

89.9

75.5

90.5

88.2

86.9

76.8

30~34歲

86.0

68.6

90.1

81.9

79.4

75.6

35~39歲

81.9

59.3

85.4

77.1

77.7

74.0

40~44歲

77.4

63.2

84.7

75.1

80.1

75.3

45~49歲

76.1

67.9

80.6

73.4

81.2

76.2

50~54歲

64.4

68.8

76.2

69.0

80.0

73.9

55~59歲

45.4

62.9

66.6

59.3

74.7

66.8

60~64歲

26.0

51.4

53.6

36.7

62.2

51.7

65歲以上

5.3

28.6

24.2

7.6

18.4

15.2

總平均

51.5

53.3

64.2

54.2

53.5

56.1

   來源:勞動部網站,111年10月11日查詢。

因此,爰請行政院對如何提升50歲以上女性勞動參與率問題,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湯蕙禎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十三、鑒於毒品危害國人健康嚴重,吸毒、販毒更會衍生社會治安問題,行政院於106年7月21日核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期以4年期間有效降低涉毒者之各種衍生性犯罪,並抑制新生毒品人口增加,成效顯著,獲國人相當程度肯定;而行政院面對國內嚴峻之毒品再犯問題,2020年遵循總統提出「2020台灣要贏」反毒政見綱領「減少毒品供給、減少需求及減少危害」三減策略,復於110年繼續推動「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2.0」,規劃推行「貫穿式保護」措施,調整社會復歸資源之布建,強化公私協力與全民參與之力道,以有效減少阻礙毒品犯更生之因子,俾使相關處遇方案確實奏效,逐步達到「抑制毒品再犯」、「降低毒品新生」之雙重目標。

依據法務部統計資料顯示,2017至2019年施用第1、2級毒品出矯正機關及接受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者,經追蹤滿2年後,仍有44.3%於2年內再度施用毒品,毒品之危害,並難以戒治可見一斑,政府仍需持續努力。爰要求行政院宜加強督促相關部會落實毒品防制措施,並應透過跨部會聯繫及結合公私資源協助,提升反毒功效,建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反毒行動精進作為報告書」書面報告。

提案人:莊瑞雄  湯蕙禎  王美惠  羅美玲

十四、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要求各國應確保女性能平等享有與行使各種權利和自由。台灣於2009年提出初次國家報告,並於今年3月底提出第四次CEDAW國家報告,同時首度撰寫CEDAW獨立評估意見,關注疫情下的婦女權利、性別暴力與司法救助權、家事移工權益、婦女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以及不利處境群群體婦女、雙性人、跨性別者與同志權益。

然因應新興數位性別暴力,法制更新速度明顯對應不及科技發展速度,對於所屬境外企業之社群平台下架機制更相對束手無策。倘此,行政院應加速研擬完備法治,確立被害人對其性隱私資料擁有刪除權的請求權基礎,也應課予網路提供者相應責任,並建立完整通報、陳情、受理、起訴、定罪等系統,強化保護我國人民。爰此,建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防制新興數位性別暴力暨下架機制精進作為書面報告。

提案人:莊瑞雄  湯蕙禎  王美惠  羅美玲

十五、行政院為推動反毒政策,逐步推展第二期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相關工作,雖對於查獲毒品製造、販賣及運輸等斷供層面成效卓著,惟毒品濫用再犯比率,仍居高不下,顯見政府推動抑制毒品再犯工作,尚待深化落實。鑒於近年毒品危害國人健康,已成為嚴重之社會治安問題,爰要求行政院除應加強推行反毒政策宣導外,更應落實督促相關部會推動毒品防制措施,並透過跨部會及跨域聯繫機制,結合公私資源運用,提升反毒成效,以達成政府反毒目標。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鄭麗文  翁重鈞

十六、行政院雖針對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訂定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要,惟該工作僅在資通安全管理法中有訂定相對應的罰則。此外,關鍵基礎設施人員適任性查核法制化,目前亦僅限於資通安全人員。

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係以全災害(實體、資通、人員等)為安全防護考量,維護我國關鍵基礎設施重要功能持續運作,以確保國家安全、政府治理、公共安全、經濟與民眾信心之基礎設施與資產安全。惟該項工作目前僅在資通安全管理法中有訂定相對應的罰則,處罰未依法訂定修正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未提出改善報告等機關單位,若未針對資通安全以外之安全防護工作訂定究責與裁罰制度,恐不利於全面地執行全災害安全防護。此外,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係維運設施的核心單位,人員之適任性及背景調查係避免關鍵基礎設施組織被不當滲透的重要工作,目前卻僅有資通安全管理法有針對資通業務人員進行適任性查核,顯不夠全面,爰要求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依據前開問題擬定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工作法制改善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連署人:王美惠  湯蕙禎

十七、112年度行政院預算「施政及法制業務」計畫總經費編列1,228萬元,用於推動年度法制政策、法案研審及法規審查研議相關業務。惟查現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3項明定,第一項之自製獵槍、魚槍之構造、自製獵槍彈藥,及前二項之許可申請、條件、期限、廢止、檢查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國防部定之。然本法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迄今,中央主管機關與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及國防部均尚未依前揭法律訂定發布相關辦法,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於2個月內,就「如何落實「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3項立法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鄭麗文  翁重鈞

十八、茲按,美國國務院於111年7月19日公布2022年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結果,我國連續13年獲評為「第1級」國家,與美、英等國並列為最高等級。惟,卻發生電信詐欺集團利用國人不知柬埔寨現況與金錢需求等因素,在國人抵達柬埔寨後遭受凌虐、囚禁或迫害等不法手段控制人身自由強迫其從事電信詐騙行為等情事,使得台灣在防制人口販運工作推動成績有所折扣。建請行政院以柬埔寨人口販運及詐騙事件為鑑,持續督導相關部會推動並滾動檢討相關防制及救援措施,並於「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持續追蹤,以防堵跨國人口販運及詐騙事件持續發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十九、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8萬元,辦理消防等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等業務。茲按,原鄉部落常因缺乏消防隊或消防車水線無法佈達讓火勢蔓延,總結就是消防隊距離原鄉遠以及部落缺乏消防水源.爰此,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1)利用原鄉部落灌溉用蓄水池配置出水口(2)在部落設置並訓練族人使用移動幫浦(3)參考美國社區消防安全經驗組訓部落族人諸如滅火等課程,並就相關所需經費來源提出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二十、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8萬元,辦理警政等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等業務。茲按,鄉地區警察單位服務之基層員警目前仍以漢人居多,鑑於原鄉地區特殊的文化傳統,原住民族人屢屢反應原鄉部落警察單位應由原民籍員警入駐服務,以期達到警民合作、有效共同打擊犯罪的目標。爰此,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研議除現有警察特考外,於地方特考、原住民特考增加「警察類科考試」,以期增加原住民族人透過多元考選管道返回原鄉部落服務之機關,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廿一、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8萬元,辦理警政等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等業務。茲按,原住民族人多有擔任警職,以期為原鄉服務並維持部落治安的理想。惟,目前原住民族人擔任警職除有考選障礙外,另有職涯受限的困境。原民籍基層員警經常反應在陞遷及返回原鄉服務的調動較一般基層員警困難。爰此,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研議在相同學經歷的條件下,原民籍員警之陞遷與返回原鄉服務調動的標準能夠予以加成(權),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廿二、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8萬元,辦理警政等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等業務。為原鄉地區基層警力欠缺急待補實,爰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研議警察教育學校開設警專原住民專班,及依原鄉警力需求與原住民人口比例提高原住民籍學生入學比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廿三、茲按,消弭族群歧視,促進族群平等進而永續共榮,為各國族群發展重要方向。「族群影響評估」是一項族群主流化政策工具,能夠促使行政機關檢視相關預算或法案是否具有潛在歧視,或是否能促進平等,推動共榮,進一步促使族群間能夠進行常態性的對話。目前客家委員會業已提出「國家客家發展計畫」,並已研擬建立客家族群影響評估表、操作手冊,洽邀族群事務相關部會,擴大族群影響評估範疇,增進族群主流化意識。爰此,建請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研擬整體性族群影響評估檢視表與操作手冊,盤點相關法令並提出台灣族群平等促進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廿四、茲按,台灣原住民族具有優美的傳統文化藝術與作品,並已有多位原住民耆老取得「人間國寶」及文化資產身分。但這些「人間國寶」及取得文化資產身分的原住民族人的作品並未因受到國家認證,其作品就能受到廣泛的推廣。爰此,建請行政院責成文化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劃原住民「人間國寶」及具文化資產身分者之作品與文化創意產業媒合後加以推廣,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廿五、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8萬元,辦理教育文化等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等業務。為維護民族尊嚴、延續民族命脈、增進民族福祉及促進族群共榮,本於多元、平等、自主、尊重之原則,推動原住民族教育,並優先考量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轉型正義之需求,並達到大學校園多元文化學習,請行政院督導教育部在設校經費、教職員員額及設置程序等,各方面協助國立清華大學設置「附屬原住民族實驗高級中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廿六、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8萬元,辦理教育文化等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等業務。茲按,為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自111學年度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客語文、閩東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台灣手語教材等本土語教材已完成編輯,但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950人、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213人與專職族語老師189人,合計1352名族語老師,實不敷各級學校族語教學所需。爰此,請行政院督導教育部提出原住民族本土語教學所需師資培訓規劃方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廿七、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8萬元,辦理農漁牧業發展及農業資源管理等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等業務。茲按,我國原鄉農業經營型態多以小農家庭農場為主,經營規模小且產銷成本偏高。爰此,建請行政院責成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盤點全國55個原鄉部落產業經營模式,提出原鄉產業發展促進計畫,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廿八、為原鄉地區農業一旦發生風災、水災等災損多仰賴政府災損補貼,卻因原鄉部落多為小農家庭農場為主,所耕作也多非台灣主流農業物,因而未必一定能夠獲得政府協助。爰此,建請行政院責成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全國原鄉災損趨勢,檢討原鄉地區災損救助規定,並研議原鄉地區農業專案保險,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廿九、據調查2019年原住民族人平均壽命為73.10歲、低於全體國民平均壽命的80.86歲;另外,2013年原住民族男性健康餘命56.29歲、女性62.84歲,也低於全國平圴值,而且原住民族人要以不健康的身體狀況活著將近10年的時間,因此原住民族長者需要適足的長期照顧服務。惟現行的「長期照顧法」係一般性的長期照顧規範,衛生福利部所提供之長期照顧服務也是針對一般國人長者所設計,未能顧及原住民族長者文化上的需求及原鄉特殊的地理環境。爰此,建請行政院督促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衛生福利部就原住民族長者對長期照顧的特殊需求,提出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服務的規劃與方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三十、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228萬元,辦理選政與選務與公民投票等政策研議、法案審查、計畫核議及業務督導等業務。茲按,原住民111年10月底為止計有28萬4390名族人移居都會區、占原住民總人口的48.76%。惟受限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關於應於戶籍投票之規定,致使原民籍公職選舉時,都會地區常有單一投票所只有一名族人投票的情事發生,損及原住民族人秘密投票權利。爰此,請行政院責成內政部會同中央選舉委員會就保障原住民族秘密投票權利,暨研議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先行辦理不在籍投票制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湯蕙禎

卅一、查蔡英文總統於106年4月18日召開長照2.0推動進度及滾動檢討會議並裁示:「請原民會提供表格說明所有部落預計完成長照據點建置的時程、以及可提供的服務項目,儘可能和現有空間、學校整合,並計算所需經費,『長照預算要撥補多一些給原民會』。」因前述裁示並未敘明相關經費支應之來源為何?且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以前文化健康站之經費係由公益彩券支應,因此衛福部認為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向公益彩券的主管機關財政部爭取增編文健站經費,衛福部不同意以長照基金補助文健站經費。經原住民立委協調、質詢衛福部始同意由長照基金支應文化健康站所需經費。

惟查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8年對外宣傳文化健康站政策成效,卻將蔡總統上開裁示竄改為:「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經費由長照基金挹注」,更甚有之,原民會於今(111)年再度將蔡總統之裁示竄改為:「原住民族文化健康站經費由公益彩券回饋金改為長照基金挹注」。原住民族委員會扭曲蔡英文總統裁示之舉,導致鄉親對於政策推動始末未能充分了解,更無助於鄉親對於政策之認同,實為不妥。請行政院督促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如實引用總統裁示,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鄭麗文  翁重鈞

卅二、查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5年8月3日預告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有關傳統領域的範圍包含私有土地,並未限於公有土地。而行政院於同年11月7日召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研商會議,與會機關內政部、法務部及行政院法規會皆表示: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原住民族與部落的諮商同意參與權範圍包含「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原住民保留地」、「部落土地」及「部落周邊的公有土地」,故辦法所劃定之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不限於公有土地。

然而,行政院無視上開機關的專業意見,竟做出「初期先不劃入私有土地」、「規劃需劃入私有土地時,應先研議修正原基法第21條,弱化私有土地應辦理諮商同意之條件」等違法裁示,原住民族委員會遂依行政院裁示,於106年2月18日公告之劃設辦法,將私有土地排除於傳統領域,限縮在公有土地內。

行政院所做之違法裁示將原住民族及部落諮商同意範圍限縮至公有土地,嚴重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並侵害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導致原住民族或部落就傳統領域內之開發行為欲行使諮商同意,卻因屬私有地而無法落實之事件頻傳,例如花蓮養牛場業者在阿美族傳統領域(Tafalong太巴塱及Fahol馬佛部落間)設置養牛場、台糖公司欲在台東縣池上鄉及花蓮縣鳳林鎮之部落傳統領域內之台糖私有地進行光電開發等,嚴重侵害原住民族部落諮商同意權。

為確保原住民族或部落行使原住民族諮商同意得完整行使,請行政院督促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鄭麗文  翁重鈞

卅三、有鑑於近年來全球暖化議題更受重視,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也在立法院進行初審,未來也即將上路。災害防救不能僅被動等待事情發生時,才開始進行救災,更需要因應氣候變遷提前部署,才得以避免突如其來的災害。

爰此,請行政院盤點「因應全球暖化氣候變遷未來將面臨災害類型」,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如何運用科技方式進行災害防救」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卅四、為管理登山活動,台中市、南投縣、花蓮縣、苗栗縣、屏東縣等地方政府陸續制定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惟台灣高山不少位於縣市交界,考量目前仍有許多縣市政府尚未立法規範,且救難涉及人力資源調度,行政院應研議由中央統一訂定相關規範,或協調各縣市迅速立法,以利跨縣市之救災救難順利銜接。

此外,現有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中,除「搜救費用由事故者承擔」之規範符合向山致敬中的責任承擔原則外,其餘規定例如進入特殊管制山域不得變更登山路線、領隊或任一隊員需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證照、強制辦理登山綜合保險等,恐超越責任承擔原則,有過度管制、變相封山之疑慮,亦應積極協調修正,請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王美惠  管碧玲

卅五、有鑑於近年來受疫情影響,國人使用外送平台比例偏高,近來兩大平台foodpanda及ubereats皆預設自動續約扣款,且終止契約無比例退費機制等,地方政府雖已要求兩家業者改善,然其消費訂閱方式仍常出現消費爭議。

由於目前外送平台定型化契約並無明確法令規範,行政院消保處應更積極處理,指定外送平台服務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增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爰此,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3個月內,指定外送平台服務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要求主管機關研議增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或相關規範,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文瑞

連署人: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貳、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送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討 論 事 項

二、審查行政院有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一)審查行政院函送「110年第2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送「110年第3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三)審查行政院函送院本部110年第4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四)審查行政院函送「行政院(院本部)111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議事錄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部分。

二、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

三、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

四、繼續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12年度預算書案。

主席:今日討論事項均於111年12月5日本會期第20次會議詢答結束,於本次會議繼續審查。

現在進行預算之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討論事項所列各案之預算數及委員提案,宣讀後進行協商。

一、預算數部分:

特別收入基金一內政部主管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請參閱(A)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

(B)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政部主管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參閱A第375頁至第376頁及B第3頁至第4頁。

(一)基金來源:276萬元。

(二)基金用途:1,788萬7千元。

(三)本期短絀:1,512萬7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無列數。

信託基金—內政部主管在校學生獎學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請參閱(A)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

(B)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政部主管在校學生獎學基金預算

一、業務(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A第495頁收支餘絀表;B第4頁本年度預算概要。

(一)總收入:7萬8千元。

(二)總支出:7萬5千元。

(三)本期賸餘:3千元。

信託基金—內政部主管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請參閱(A)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

(B)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政部主管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預算

一、業務(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A第498頁收支餘絀表;B第2頁本年度預算概要。

(一)總收入:0元。

(二)總支出:26萬4千元。

(三)本期短絀:26萬4千元。

信託基金—內政部主管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請參閱(A)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

(B)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政部主管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預算

一、業務(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A第504頁收支餘絀表;B第2頁本年度預算概要。

(一)總收入:3萬3千元。

(二)總支出:4萬7千元。

(三)本期短絀:1萬4千元。

信託基金─內政部主管誠園獎學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請參閱(A)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

(B)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政部主管誠園獎學基金預算

一、業務(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A第501頁收支餘絀表;B第3頁本年度預算概要。

(一)總收入:42萬3千元。

(二)總支出:50萬8千元。

(三)本期短絀:8萬5千元。

內政部主管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12年度預算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第4頁本年度預算概要。

(一)總收入:208萬3千元。

(二)總支出:549萬6千元。

(三)本期短絀:341萬3千元。

內政部主管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112年度預算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第5頁本年度預算概要。

(一)總收入:308萬元。

(二)總支出:300萬元。

(三)本期賸餘:8萬元。

內政部主管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12年度預算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第6頁本年度預算概要。

(一)總收入:155萬4千元。

(二)總支出:193萬元。

(三)本期短絀:37萬6千元。

二、委員提案部分: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若有問題就提出來,我相信那天兩位署長都去協商過了,應該有檢討過委員提案中所提出的一些意見,因為其中有幾個問題,署長也有來溝通,本席的提案減列200萬元的部分都改成100萬元,還有一案是減列200萬元改為凍結200萬元,請在座的委員看看還有沒有什麼問題。沒有問題現在就來處理,好嗎?就以行政部門到委員辦公室溝通的共識為準,還沒有改好的部分,待會要改好。

先處理警政署部分。警政署歲入部分無委員提案,預算照列。歲出通案第1案至第3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1目「一般行政」,請問有沒有委員有問題?若沒有的話,第4案改主決議;第5案、第6案是張宏陸委員的案子,第7案是鄭麗文委員的案子,若沒有問題就照案……

張委員宏陸:我看就不要處理了,好不好?

主席:好,第4案至第7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2目「警政業務」,第13案撤案,第21案、第23案及第25案改主決議,請問提案委員有沒有問題?若有問題就請署長說明,若沒有問題就照案通過。

張委員宏陸:第2目如果委員沒有意見,我們就全部通過。

主席:如果委員有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警政署就要提出書面報告喔!

羅委員美玲:主席,第2目現在是怎麼處理?

主席:第2目減列100萬元。

張委員宏陸:我建議第2目整目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所有委員的案子併案處理就好了。

主席:我要減列100萬元,因為我覺得裡面有些問題你們必須要改善,大家真的要有所警惕啦!該要求你們做的事情你們要做,如果我不減列一些,說實在我心裡面會難過,因為我們要聆聽地方的聲音啦!

莊委員瑞雄:主席,你說第幾案?第14案嗎?

主席:第2目第14案。

莊委員瑞雄:主席,我看就不要以你個人的名義啦,這樣你的壓力太大了,乾脆就大家列共同提案啦,署長,你認為如何?200萬元還好啦!

主席:好啦!署長,就整目……

黃局長明昭:我是建議整目凍結200萬元,我們提出檢討報告後再來解凍,好不好?給我們一個改進的機會啦!

羅委員美玲:署長,說實在的,從王美惠委員的案子一直到本席的第19案都是有關警察風紀的問題,我想對這部分並不是委員真的想要減列,可是最近的狀況真的是非常糟糕,所以……

主席:署長,就減列100萬元,不要再講了,好不好?就是第2目整目啦,整目減列100萬元,也不要凍結了,就減列100萬元就好了啦,趕快啦!我們委員同仁應該都有在辦公室看會議現場轉播。實際上,因為這些人的行為讓警政署受到很大的影響。

黃署長明昭:讓我們科目自行調整。

賴委員香伶:主席,建議凍500萬元。

主席:科目自行調整。

張委員宏陸:召委,我的想法是這樣,剛才賴香伶委員也說了,第2目至少要讓他們有所警惕,我們整目凍結300萬元,提書面報告,凍多一點讓他們警惕,就不要減列了,賴香伶委員也這樣講。

主席:不要啦!要減列,這次真的是因為長久以來的問題,說實在的,我講這些其實心裡面很難過,我覺得署長和中央做得這麼認真、這麼好,我們再來看看地方,真的覺得很心痛啦!署長,我說實在,真的是……

羅委員美玲:好啦!署長,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對啦!科目自行調整。

賴委員香伶:主席,您是要減100萬還是凍300萬?

主席:沒有,減100萬元、凍100萬元啦!

賴委員香伶:減100萬、凍300萬?

主席:沒有啦!減100萬元,凍……

賴委員香伶:300萬?

主席:凍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樣啦!

賴委員香伶:我是覺得如果你要減100萬,又凍100萬,還不如整體凍300萬,為什麼?因為整體上,我們大家提的案子都是希望警紀可以改善、治安可以維護,所以整體上是不是凍300萬?

主席:好啦!那就凍300萬元,減100萬元。

賴委員香伶:如果做不好,我們再繼續凍,好不好?

主席:好啦!好啦!針對第2目,你們科目自行調整。

莊委員瑞雄:主席,我都還沒有講呢。

主席:好,你請說。

莊委員瑞雄:主席到底是要凍還是要減列?如果要減列的話,其實我們也希望警政署對警紀這部分要特別警惕。就治安的部分,其實內政委員會長期以來對警察同仁都是表達支持,是不是今天就凍結和減列這兩者選一項就好了,好不好?是對他們要求,同時也是鞭策啦!

主席:減100萬元?

莊委員瑞雄:要不然就照召委的意思減100萬元,好不好?

主席:減100萬元。

莊委員瑞雄:好啦!大家列共同提案啦!

黃署長明昭:謝謝。

張委員宏陸:如果這樣,是不是減列100萬元,所有委員的案子併案辦理,就不要凍了?

主席:好啊!

莊委員瑞雄:這樣好啦!列為共同提案。

張委員宏陸:整目處理。

黃局長明昭:謝謝召委。

主席:繼續處理第3目「警務管理」,第26案至第28案。

第28案改主決議;第26案……

張委員宏陸:第3目就不要處理了啦,好不好?

主席:第3目不要處理?

莊委員瑞雄:就這樣啦!第3目就不處理了,好不好?

張委員宏陸:不處理,預算照列。

主席:第3目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好不好?

張委員宏陸:這樣就整目處理。

吳委員琪銘:主席,我的提案是第28案凍結100萬元,改為主決議。

主席:有,剛才有提到……

吳委員琪銘:他們已經有來說明了。

張委員宏陸:其他兩案就併案處理。

主席:對,第3目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繼續處理第4目「保安警察業務」。

莊委員瑞雄:第29案是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的提案,他先講好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改主決議。

莊委員瑞雄:本席的第30案也改一下,但是這要讓大家說明一下,我很好心,你們沒注意到的,我替你們注意。整個維安特勤這個部分編了不少預算,我們砸下這麼多的預算,希望把這些裝備、設備全部更為精進,而成為強大的警力,不過我們看值勤成果與預算支出難以相符,這部分要注意啦,不能只是花錢更新裝備,你們說戰力強大,問題是成果不佳啊!

主席:莊委員,你的意思是……

莊委員瑞雄:改一下,改主決議好了。

黃署長明昭:謝謝委員。

主席:第4目第29案及第30案都改主決議,預算照列。

處理第5目「國道警察業務」。

張委員宏陸:第31案改主決議。

主席:好,第31案改主決議,預算照列。

處理第6目「刑事警察業務」,第32案至第47案。

第32案、第33案、第34案、第35案、第38案、第40案及第42案改主決議。

吳委員琪銘:主席,我的第42案已經有說明了,跟大家一樣改主決議。

主席:還有人有意見嗎?

翁委員重鈞:預算的部分就讓它通過,但是主決議的部分要做整合啦!不要有那麼多主決議,就把所有的主決議做整合,做一個案子就好了,這樣比較簡單啦!不然大家都要做主決議,那麼多主決議也沒意思啊!

主席:因為每個人問的都不一樣,回答也不一樣啊!要怎麼樣一次回答?局長,第36案是有關詐騙的錢都沒有追回來,你們有來溝通說改成減列100萬元,然後凍結就不要了。

李局長西河:跟召委及委員報告,有關如何提高犯罪所得追回比率之措施,事實上我們在今年1月13日查緝電信詐騙的時候,我們有訂一個計畫,就是查扣不法所得增加核分跟行政獎勵,來鼓勵基層員警積極查辦犯罪所得。

主席:局長,你有你的標準,但是當一般百姓被詐騙的時候,犯罪所得都追不回來耶!現在詐騙那麼多,每次你們追追追都說到了境外,無法再追查下去,現在的環境變成這樣,局長是不是……

李局長西河:在我們的努力下,不管是宣導或是查緝方面,像我們上五波總共抓了一千五百多人,也查扣了十一多億元……

主席:局長,我知道你們有認真在做,但是我覺得可以更認真、更積極一點,我當然知道你們有認真在做,如果不認真做,你們就得打包了。

李局長西河:是不是建議……

張委員宏陸:各位委員,我覺得大家都對刑事警察業務很關心,刑事警察的業務真的是對人民的一般生活影響很大,對治安影響很大,我們給他們警惕一下,整目凍結300萬元,然後所有委員併案處理,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主席:請鄭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大家都很關心詐騙案,事實上源頭除了我們立法委員要要求其他的部會,另外,比如跟原住民有關的,或是跟什麼業務有關的,警政署也要告訴那個單位或是那個部會,就像這次的柬埔寨,55個人耶!比例很高耶!所以原民會就要加強,消保單位也要加強去防詐,這個部分源頭也是很重要的,但是因為你們有案子,所以你們要通知相關部會共同去防範詐騙,這很重要,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他們有來溝通,我們雖然改為主決議,但是我也支持主席講的,現在大家對於治安特別是詐騙這件事情,真的是心生畏懼,大家時不時手機簡訊每天來好幾通,所以資訊的外洩也造成一定程度的惡性循環,收到很多詐騙陷阱。這一目大家都擔心刑事警察同仁會不會有辦其他事情的紛擾,所以沒有當成主力在做,我想請教署長,我是幫基層員警說話,我知道大家辛苦,現在大家對於春安復辟這件事,一直擔心會不會又讓本來認真辦案的事情,在這個期間內為了業績等等又調整,而且我更不希望刑事警察也受到影響,所以你要先在這裡澄清說明。第二個,如果整體上能夠朝主席講的,國人都在看,我們的治安都是靠你們大家幫忙,可是各部會要動起來,所以我希望不是只有這個目,其他像是資訊安全的部分,總體上內政部也有責任,所以這二項先跟大家說明一下,我希望基層員警知道你是站在他們這邊的,好不好?

翁委員重鈞:我補充一下,「偵辦與督導刑案偵破及檢肅治平對象」的部分,我記得召委在質詢的時候,我也有支持。當然我們很重視治安跟詐騙的問題,但是上次我在講的時候,像是兩岸防止犯罪的部分,我們還是要加強其力道。如果我們今天刪除這筆預算的話,反而更沒有辦法做事,所以最重要的是他們將來對於詐騙的部分要如何做、治安的部分要如何做,因此我是比較建議不要去動到預算……

主席:凍結。

翁委員重鈞:但是我們可以要求應該把將來如何防制詐騙或是治安的部分會如何做,提出完整的方案跟我們報告,我們先凍結部分,然後再讓他們動支,作為他們改善的……

主席:請張委員發言。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大家都很重視這個,像翁委員講得也沒錯,如果又把它刪很多,他們更沒有資源去做。我們是不是讓他們警惕?我認為多凍結一點,整目凍結300萬元,所有委員的案子併案處理,但他們明年的預算要他們拿出成績來給我們看,我們就備註一下,如果沒有,我們後年審預算的時候,就照這個決議對你們加強嚴格要求,我覺得要這樣才符合人民的期待。

主席:署長跟局長,因為預算不是我說了就算,多數委員都希望凍結不要刪減,等你們年底拿出好成績再來解凍。如果真的要減列其實也是很痛苦,因為去年和今年都有這個問題的存在,你看現在的環境、現在的社會變成這樣,既然張宏陸委員這樣建議,那就凍結300萬元,每一項你都要說明清楚,明年底審預算的時候,我們立委也會認真努力來監督你們。

賴委員香伶:署長要不要稍微回復一下,因為大家炸鍋的就是評核項目這件事情,還是趁這個時間跟大家說明,好不好?不要讓基層員警對你有質疑啦!

黃署長明昭:謝謝委員,謝謝大家對打詐的關心,這一次我們加強重要節日的安全維護,其實是以前的春安工作。基層認為我們有增加評核項目,其實我們是沒有增加的,我們這一次的項目裡面把清樓、打詐,也就是重視打詐這一塊延續在春安工作裡面。另外防詐騙、防竊、防搶是用宣導的方式讓民眾有警覺,只有這兩項是有在評核項目裡面,也就因應當前的治安問題,大家都關心的詐騙問題,現在已經在做,再把它延續到春安工作來做,其他都一樣,都沒有變。基層可能認為我們的清樓、打詐是新增的,但這是因應當前的治安狀況,所以才有這樣的規劃。另外他們請假,我們也不會給他們扣假……

賴委員香伶:可是清樓、打詐不會只有這一個月做,以後不做吧?

黃署長明昭:當然要做!但是我們這個禮拜,因為……

賴委員香伶:對啊!所以到底是評核項目,還是新增的業務?評核項目是一回事,30天的春安是一回事。

黃署長明昭:我要說明的是,因為這一段時間詐騙集團一直很猖獗……

賴委員香伶:對,這我們都知道。

黃署長明昭:所以一定要把這項再加強,讓同仁積極去清查有沒有被囚禁的,現在國內還是有囚禁案件……

賴委員香伶:你們現在沒有做嗎?

黃署長明昭:現在也是在做。

賴委員香伶:對啊!但是這個評核項目是在春安30天內,會不會影響剛剛講的嘛?對於大家原本做的本業跟重要項目的問題,以及人力的問題……

黃署長明昭: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清樓的績效也都會列計在裡面,這是延續性的工作,沒有增加,同仁是擔心排假的部分會不會被打折,我們保證都不打折……

賴委員香伶:也不是排假,不一定是排假的問題,30天春安,大家都在看嘛!

主席:不是,署長,因為春安演習已經好多年沒做了,你突然要做這個專案,基層會有一點覺得為什麼沒人做你卻要做?再來他們會想你在內文提到的打詐、安居、緝毒,我說實在的,這些工作平時都在做了,你是好意把它列入,尤其過年要到了,這些問題很嚴重,要仔細來執行。賴香伶委員覺得你們是平時沒做嗎?否則春安為什麼要將這些工作列入?委員希望你們要做好啦!好嗎?

黃署長明昭:好。

主席:要做好啦!

黃署長明昭:是,謝謝讓我們說明。

賴委員香伶:要多溝通,評核項目不是重點啦!

黃署長明昭:好。

羅委員美玲:你們平常的時候都有做,春安的期間再加強。

主席:對啦!

黃署長明昭:重點在這裡。

主席:署長,你們平常有在做,春安要加強,加強執行時,你也要讓同仁覺得你是和大家一起認真打拚的,不然他們現在都搞不清楚!好嗎?

黃署長明昭:好。

主席:第6目「刑事警察業務」,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凍結300萬元,針對所有委員提案,請個別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7目「初級警察教育」,第48案及第49案。

第48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49案。張宏陸委員的意見如何?

張委員宏陸:改主決議。

主席:第49案改主決議。

第7目預算照列。

處理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50案及第51案。

翁委員重鈞:這都不用啦!通過就好了。

主席:通過就好了?

翁委員重鈞:建築及設備沒有什麼好看的。

主席:沒有人要表示意見嗎?如果沒有,針對第51案,請署長說明。

黃署長明昭:這是女性的防彈背心,現在我們已經研究完畢,全世界各國只有南非、美國的幾州有,其他國家都沒有女性特殊防彈背心……

主席:我講給你聽。署長,簡單講,要趕快去處理。

黃署長明昭:現在都在研究了。

主席:就這樣通過,你們要簡單說明,最後要怎麼做,拜託再跟我報告。

黃署長明昭:好。

主席:預算照列。

張委員宏陸:對啦!我覺得第8目全部預算照列,召委有這樣的意見……

主席:因為沒有小件的……

張委員宏陸:你就預算照列,兩案都改主決議就好了,預算照列。

主席:好。

第50案及第51案都改成主決議。

處理第9目「第一預備金」,沒有委員提出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主決議。第52案至第72案均照案通過。文字修正有第58案、第59案、第62案、第68案、第70案及第71案。請問委員有無意見?如果有意見,請發言。

第2目刪100萬元,但是如果沒有凍結就不能提書面報告,所以我們是不是凍結100萬元?如果沒有凍結,他就不用提出書面了。

張委員宏陸:不用啦!

主席:統統不用了?

張委員宏陸:不用了啦!

主席:好,統統不用了。雖然不用提出書面報告,但是針對委員有意見的部分,拜託多向委員溝通,好嗎?拜託一下。

黃署長明昭:好。

主席:現在處理中央警察大學預算部分。首先處理歲入部分,沒有委員提出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現在處理歲出部分。通案第1案至第3案,第1案撤案。

第2案及第3案分別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及張宏陸委員提案,請問委員的意見如何?請伍委員發言。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這一案改主決議好了,可是要提出報告好不好?要研議!

主席:好,提出書面報告。

請張宏陸委員發言。

張委員宏陸:我的也是改主決議。

主席:通案第1案撤案;第2案及第3案改主決議。

處理第1目「一般行政」。第1目沒有委員提出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2目「高級警察教育」,第4案至第8案,第4案、第5案及第8案改主決議……

吳委員琪銘:主席,我第8案改主決議。

主席:第8案改主決議。

第6案為羅美玲委員的提案。

羅委員美玲:主席,我講一下我的第6案。

主席:好,請羅委員發言。

羅委員美玲:說實在,除了警紀真的是不佳之外,其實警大的風氣也真的要加強,內容我已經寫在裡面,警察大學居然也有人運輸販毒、提供色情按摩服務等等,這部分真的是不應該發生在警察大學,坦白說這部分真的是要加強。所以我這邊是凍結200萬,到時再來看看後續主席的決定如何,可是這部分我還是要求至少一定要有書面報告,好不好?

主席:好,羅委員的提案和本席的提案都是一樣的,我們就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好嗎?

湯委員蕙禎:主席,我補充一下。本席的第4案及第5案都已經改成主決議,因為警大建校已經很多年了、86年了,我去受訓的時候就已經很舊了,很多校舍或設備應該逐步討論,趕快翻新、修繕或重新改建,我想這要逐步去討論,這麼老的校舍,這對於我們的人民保母是一個很重要的學校,你們要多加注意。

主席:太老舊了,該整理的就要整理。

第3目「第一預備金」沒有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主決議第9案至第11案照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消防署預算部分。

歲入部分委員沒有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歲出部分,通案無委員提案。

第1目「一般行政」,第1案改為主決議,預算照列。

處理第2目「消防救災任務」,第2案至第26案。

第2案至第4案、第8案至第11案、第16案、第17案、第20案及第25案均改為主決議。

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主席,我的第16案及第25案改為主決議,但是我要求他們的訓練還是要照辦,針對所有的義警義消人員還是要加強訓練。

主席: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我的第6案和第7案有來溝通過,這兩案我改成主決議。第5案是有關密室逃脫遊戲的部分,消防署要特別留意,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的相關規範,這部分一定要有一些約束力,要有一些罰則,可是到目前為止,消防署都還沒有訂定這個規範,這部分我提案凍結3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署長,羅委員剛才講的問題要去注意,我也認為消防的部分不能出任何差錯,因為你們有來溝通預算的刪減對於你們的影響很大,我也同意不要減列,我本來是凍結200萬元,後來同意改為100萬元,我們是不是整目凍結100萬元?

蕭署長煥章:是。

張委員宏陸:我們整目處理,整目凍結200萬元,所有委員的案子併案處理。

蕭署長煥章:謝謝委員。

主席:好,整目凍結200萬元,每位委員所提出的問題,你們要個別提供書面報告。

處理第3目「港務消防業務」,第27案是張宏陸委員的提案。

張委員宏陸:改主決議。

主席:好,改主決議,預算照列。

第4目「第一預備金」,委員沒有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處理主決議第28案至第39案。

照案通過的有第30案、第33案、第35案、第37案及第39案;文字修正的有第29案、第31案、第32案、第34案及第36案;還沒有溝通的有第28案及第38案。

第38案溝通過了。

第28案修正通過,你們要早點講。

第28案及第38案文字修正通過。

接下來處理「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

基金來源沒有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基金用途第1案及第2案不處理。

鄭麗文委員的提案有沒有問題?委員不在場,預算照列。

主決議部分沒有委員提案。

湯委員蕙禎:我問一下,這裡面很多基金短絀,短絀要怎麼處理?

羅委員美玲:剛才我和湯蕙禎委員在聽報告的時候發現基金有些短絀的部分,比如特別收入基金本期短絀一千五百多萬元,基金來源只有兩百多萬元,用途有一千七百多萬元,本期短絀一千五百多萬元,這是不是要說明一下?再來,我們還發現好幾項基金都有短絀的現象,這個是不是要說明一下?內政部主管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也短絀三百多萬元,這個部分是不是要說明一下?金額比較大的部分。我沒有要凍結,就是請說明一下。

主席:繼續處理「信託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委員沒有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都沒有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羅委員美玲:主席,剛剛我們的疑問還是要請他們說明,我們並沒有要刪或是凍結,可是有些疑問……

主席:因為沒有委員提案,是不是處理完之後……

羅委員美玲:因為剛剛報告的時候,我們發現有一些短絀的現象,金額比較大的是不是說明一下?

主席:請說明清楚,讓委員瞭解。

鍾主持人國文:在校基金獎學金最主要是來源的問題,因為現在來源都已經不太夠了,這裡面有憲法人權,還有原來既有的獎學金,沒有再繼續有來源,基本上獎學金沒有其他的預算收入,所以現在越用越少,是這樣的狀況,因為沒有辦法開源,除非另外再去找個名目來募款增加獎學金的基數才有可能增加。因為那是在校基金的部分,還有其他獎學金,不是我們這邊的,現在我們學校還有很多其他的獎學金,這個是屬於列到這裡面來,其實學校裡面還有其他獎學金,其實這個獎學金也不是很多錢,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獎學金,不是屬於內政裡面的,劉存恕獎學金是警大的,在校獎學金才是警專的。

主席:副校長,剛才羅美玲委員及湯蕙禎委員有一些問題,麻煩你等到散會後,請至委員們辦公室說明清楚。

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收入部分沒有委員提案,預算照列。支出部分第1案至第4案因為提案委員沒有在現場,我們就不予處理,預算照列。

再來,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部分沒有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莊委員瑞雄:主席,這部分唸過去即可,但我要請他們說明一下。

主席:等一下!請等我唸完你再來說明。臺灣省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沒有委員提案,預算照列。

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我要請教署長,這幾個基金的總收入不夠總支出,你們要怎麼處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誠園是什麼?

在場人員:是警大的。

莊委員瑞雄:像你們現在收入不夠要怎麼處理?因為現在很明顯支出都超過收入了,對這部分簡單說明一下,好不好?

主席:這是由誰承辦的?

莊委員瑞雄:你們獎學金怎麼來的?錢不夠花怎麼辦?

鐘主持人國文:報告委員,承辦單位說用以前基金的結餘。

莊委員瑞雄:結餘喔?

鐘主持人國文:是。

莊委員瑞雄:如果你們不夠用,用那邊的錢就對了。

主席:委員的意思是如果沒有結餘,以後怎麼辦啦?每一年都有收入?

莊委員瑞雄:不是啦!我的意思是你們花的錢都比收入還要多,這樣錢要從哪裡來?

主席:他們說每一年都有人捐贈。

莊委員瑞雄:都是誰捐贈?

主席:他們說是公益團體啦!

莊委員瑞雄:企業的學長,去拉的就對了?好啦!

主席:他們捐贈給基金會的。沒有關係,如果要再問得更詳細,等散會後請至莊瑞雄委員的辦公室說明得更清楚一些。

現在協商到此,謝謝大家!

(協商結束)

主席:請宣讀協商協論。

協商結論

警政署部分: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歲出部分,通案第1案、第2案、第3案改主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第4案改主決議,預算照列。第2目的第13案撤案,第21案、第23案、第25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3目「警務管理」,第28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將「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第4目「保安警察業務」,第29案、第30案改主決議,本目預算照列。第5目「國道警察業務」,第31案改主決議,本目預算照列。第6目「刑事警察業務」,第32案、第33案、第34案、第35案、第38案、第40案及第42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凍結3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將「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第7目「初級警察業務」,第48案、第49案改主決議,預算照列。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50案、第51案改主決議,本目預算照列。第9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主決議第52案至第72案,除第58案、第59案、第62案、第68案、第70案及第71案修正通過外,其餘照案通過。

中央警察大學部分: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歲出部分,通案第1案撤案,第2案、第3案改主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第2目「高級警察教育」,第4案、第5案及第8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將「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第3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主決議部分,第9案、第10案、第11案照案通過。

消防署部分: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歲出部分,通案委員無相關提案。第1目「一般行政」,第1案改主決議,預算照列。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第2案至第4案、第6案至第11案、第16案、第17案、第18案、第20案、第22案及第25案改主決議,其餘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合併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將「經同意後」等文字刪除。第3目「港務消防業務」,第27案改主決議,本目預算照列。第4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主決議部分為第28案到第39案,其中照案通過部分為第30案、第33案、第35案、第37案及第39案,其餘提案修正通過。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預算照列。

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預算照列。

信託基金部分: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委員均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另外財團法人部分,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及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委員均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主席:請問各位同仁,對於通過委員的提案及剛才宣讀的協商結論,有沒有其他意見?若沒有意見,我們就照案通過。本次通過的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警察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預算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112年度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本席於院會討論時補充說明。

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0時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