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星期四)9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蔡副院長其昌

秘書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案(經濟委員會)。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內政、外交及國防、教育及文化、交通四委員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以上四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併案討論決議:定於下次會議進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主席:本案經第15次會議決議:定於下次會議進行處理。

本案現已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2年1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38分

112年1月7日(星期六)上午10時

112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2時

112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7時

地點:紅樓302會議室

議題: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案(經濟委員會)。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內政、外交及國防、教育及文化、交通四委員會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本(112)年度總預算案之討論程序及決定事項,如附件1;通過針對各機關所屬通案刪減用途別項目(含行政院主計總處整理之明細內容),如附件2;通案提案及各委員會通過之協商內容(含保留部分),如附件3(由各委員會整理宣讀本及保留本),上開附件1-2由財政委員會彙整送各黨團確認,附件3由各委員會送各黨團確認後送財政委員會,附件1-3由財政委員會於1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送議事處,俾供院會處理。

二、本案於1月19日(星期四)院會進行處理時,非保留部分,宣讀後均予以通過,保留部分均暫保留。保留部分進行處理前,由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各推派至多3人,發言順序授權議事處處理,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完畢後,各保留提案均不再發言,即按通案、各委員會次序進行各保留提案之處理。

三、本次協商各項提案,均予刊登公報紀錄。

人:游錫堃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羅致政   郭國文   劉世芳   

吳玉琴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邱臣遠   賴香伶() 張其祿   邱顯智   

王婉諭   陳椒華

附件3

(後接第二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