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6分至9時10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游委員毓蘭

主席: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本日議程報告事項及選舉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7期第1次會議報告決定在案;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到會。

二、宣讀本院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號序

委員姓名

號序

委員姓名

號序

委員姓名

1

張宏陸

2

王美惠

3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4

黃世杰

5

賴品妤

6

莊瑞雄

7

羅美玲

8

游錫堃

9

鄭天財Sra Kacaw

10

李德維

11

林文瑞

12

陳玉珍

 

13

游毓蘭

14

陳琬惠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2人。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各位委員,這次的會議議程是要選舉本會期本委員會的召集委員,依照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選舉方式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有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現有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之推舉書,民進黨黨團推舉莊委員瑞雄為召集委員,國民黨黨團推舉的是陳委員玉珍,民眾黨黨團同意在本會期的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莊瑞雄委員為第十屆第七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吳琪銘(代)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黨團推舉陳玉珍委員為第十屆第七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內政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委員陳琬惠同意書:

本席同意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內政委員會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陳琬惠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主席:既然沒有異議,對本會的召集委員我們是不是就以推選的方式進行?

莊委員瑞雄:好。

王委員美惠:好。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照剛才宣讀各黨團所推舉的人選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作如下決議:莊委員瑞雄及陳委員玉珍當選為本會第10屆第7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散會。

散會(9時10分)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1分至9時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廖委員婉汝

張主任秘書景舜:出席委員8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請在場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臨時主席。

江委員啟臣:推舉廖委員婉汝為臨時主席。

主席(廖委員婉汝):出席委員已達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今天是選召委,我們用推舉的方式進行。

進行報告事項及選舉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

二、宣讀本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單。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編號

委員姓名

編號

委員姓名

1

王定宇

2

蔡適應

3

羅致政

4

趙天麟

5

劉世芳

6

林靜儀

7

何志偉

8

廖婉汝

9

馬文君

10

江啟臣

11

陳以信

12

吳斯懷

 

13

邱臣遠

14

林昶佐

(以人事處提供名單排序)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案。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依上述選舉事項,召集委員選舉經委員會全體委員、委員會各政黨黨團、沒有參加黨團的委員書面同意,得以推舉的方式進行。現有民主進步黨書面推舉蔡委員適應、國民黨書面推舉江委員啟臣,以及台灣民眾黨邱委員臣遠對推舉的方式提出同意書表示同意,無黨籍林委員昶佐也同意推舉的方式。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蔡適應委員為第十屆第七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吳琪銘(代)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黨團推舉江啟臣委員為第十屆第七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委員邱臣遠同意書:

本席同意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邱臣遠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委員林昶佐同意書:

本席同意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立法委員:林昶佐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我們就用推舉的方式,在此宣告蔡委員適應和江委員啟臣兩位為本院第10屆第7會期本會的召集委員。這個會期就委任這兩位召委。謝謝大家,散會。

散會(9時5分)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1分至9時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議瑩

主席:請報告出席人數。

黃主任秘書素惠:報告全體委員,出席委員8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1

蘇震清

2

林岱樺

3

陳明文

4

邱議瑩

5

蘇治芬

6

邱志偉

7

陳亭妃

8

賴瑞隆

9

蔡易餘

10

廖國棟SufinSiluko

11

孔文吉

12

翁重鈞

 

13

楊瓊瓔

14

陳超明

15

呂玉玲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本日會議議程為選舉本會本會期召集委員,依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選舉方式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有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現有各黨團推舉書,請宣讀各黨團推舉書。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邱議瑩委員為第十屆第七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吳琪銘(代)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黨團推舉呂玉玲委員為第十屆第七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經濟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照剛才宣讀各黨團所推舉的人選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作如下決議:委員邱議瑩及委員呂玉玲當選為本屆本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處理完竣,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9時3分)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至9時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李委員貴敏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第10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1

吳秉叡

9

羅明才

2

余 天

10

林德福

3

郭國文

11

賴士葆

4

高嘉瑜

12

費鴻泰

5

鍾佳濱

13

李貴敏

6

林楚茵

 

 

7

沈發惠

 

 

 

8

蔡其昌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關於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及第八條規定,採無記名記票票選召集委員2人;或經各黨團之同意以推選方式行之。目前各黨團已提出推選同意書,請議事人員宣讀各黨團推選同意書。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林楚茵委員為第十屆第七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吳琪銘()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羅明才委員為第十屆第七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財政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主席:經過民主進步黨黨團同意推選林委員楚茵、中國國民黨黨團同意推選羅委員明才分別為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恭喜兩位召委。

本次會議議程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3分)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3分至9時44分

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思瑤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10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提報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1

吳思瑤

2

張廖萬堅

3

林宜瑾

4

陳秀寳

5

 

6

陳培瑜

7

陳靜敏

8

高金素梅

9

鄭正鈐

10

萬美玲

11

鄭麗文

12

張其祿

 

13

黃國書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本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按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現在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規定,以無記名投票進行票選,投票截止時間為今日上午11時,若提前投票完畢則提早進行開票。

現在請委員互推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監票員。

很榮幸邀請鄭正鈐委員擔任發票員及唱票員、請范雲委員擔任記票員及監票員,好嗎?好,請監票員檢驗票匭及黏貼封條。

現在已經完成票匭檢驗及黏貼封條,請發票員鄭委員及監票員范委員就位。

現在開始投票,請委員上前領票及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藉投票的等待時間,本席來介紹一下本會的成員,因為我們有幾位新的成員加入委員會,也有我們黨團新加入立法院大家庭的夥伴,首先介紹在場最資深的高金素梅委員,歡迎她再次跟我們一起;萬美玲委員、上會期的召委鄭正鈐委員,也歡迎鄭麗文委員加入教文委員會,還有我們的老朋友黃國書委員、林宜瑾委員、上會期的召委陳秀寳委員、范雲委員,以及本席。另外還有兩位新夥伴:歡迎陳培瑜委員,她是我們立法院的生力軍,歡迎加入教文委員會;還有陳靜敏委員,陳委員是重新再回到立法院大家庭,但是第一次來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所以這個會期有很多新的面孔,希望可以帶來新的生氣,新的活力。

我們也熱烈掌聲歡迎本會期的新夥伴加入教文委員會:剛到場的張其祿委員。張委員,跟您報告,現在我們都已經依序在投票了,您可以上前來領票,謝謝。

所有委員均已完成投票,請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就定位,現在開始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報告選舉結果:發出票數13張,開出票數13票,有效票數13票,無效票數0票。各委員得票票數結果如下:范委員雲得票5票、萬委員美玲得票4票、張委員其祿得票4票。所以范雲委員優先當選我們的第一席召委。

萬美玲委員與張其祿委員得票數相同,所以兩位委員進行抽籤決定召集委員當選人,請兩位委員上前來進行抽籤的準備,我們依慣例先抽順序籤,然後再抽當選或不當選,請議事人員準備籤條。

(進行抽籤)

主席:報告抽籤順序:萬委員美玲序號為1號,張委員其祿序號為2號。現在抽召集委員當選人。

(進行抽籤)

主席:報告抽籤結果:恭喜張其祿委員,經由抽籤程序成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二席召集委員。

散會(9時44分)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3分至9時3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顯智

金主任秘書允成:請各位委員推舉一位擔任今天的會議主席。

(公推邱委員顯智為主席)

主席(邱委員顯智):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10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1

李昆澤

2

劉櫂豪

3

陳素月

4

陳歐珀

5

林俊憲

6

趙正宇

7

許智傑

8

何欣純

9

陳雪生

10

傅崐萁

11

洪孟楷

12

魯明哲

 

13

邱顯智

14

陳椒華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選舉辦法規定,以無記名單記法進行票選。投票截止時間為上午11時50分,若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

請何委員欣純擔任發票員兼監票員、魯委員明哲擔任唱票員兼記票員。

請監票員檢驗票匭及黏貼封條。

現在開始投票,請委員上前領票及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進行唱票及記票,請工作人員協助。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宣告票選結果:應到人數14人,實到人數14人,發出票數14張,有效票數14票,無效票數0票。得票結果如下:何委員欣純4票、陳委員雪生5票、許委員智傑4票、邱委員顯智1票。何委員欣純禮讓許委員智傑。

現在宣告召集委員當選名單:由陳委員雪生與許委員智傑當選為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38分)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至9時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張主任秘書智為:報告委員會,現在出席委員6人,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林委員思銘:本席推舉曾銘宗委員擔任主席。

張主任秘書智為:請曾銘宗委員擔任本次會議主席。

主席(曾委員銘宗):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10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01

柯建銘

08

曾銘宗

02

鄭運鵬

09

謝衣鳯

03

吳琪銘

10

林思銘

04

江永昌

11

吳怡玎

05

林淑芬

12

王鴻薇

06

劉建國

13

賴香伶

 

07

湯蕙禎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說明: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現在進行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本會期參加本會委員共計13人,依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選舉方式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如有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現在已經收到各黨團的推選書面,請議事人員宣讀書面內容。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劉建國委員為第十屆第七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吳琪銘(代)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黨團推舉謝衣鳯委員為第十屆第七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台灣民眾黨黨團同意書:

本席同意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賴香伶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

主席:請問各位,對宣讀之推選名單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作以下宣告:本會期召委由劉委員建國及謝委員衣鳯兩位當選。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9時3分)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23日(星期四)9時1分至10時2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泰源

邱委員泰源:我先徵求大家的同意,由小弟擔任勞務工作,擔任臨時主席,可以嗎?可以嘛!那我們就準備進行會議。

主席(邱委員泰源):出席人數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委員姓名

序號

委員姓名

1

 

2

 

3

黃秀芳

4

蘇巧慧

5

莊競程

6

賴惠員

7

吳玉琴

8

邱泰源

9

洪申翰

10

徐志榮

11

林為洲

12

張育美

13

溫玉霞

14

吳欣盈

 

15

王婉諭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10屆第7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本日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

現在作以下宣告:投票截止時間,看大家的意見原則上是寫上午12時。

林委員為洲:因為已經公告出去了,如果全部投完當然可以提早開票。

主席:好。投票截止時間為上午12時,若本會全體委員提前投票完畢,即提前開票。

經在場委員互推,由吳委員玉琴擔任發票員及唱票員、莊委員競程擔任記票員及監票員。

相關作業已由議事人員協助布置完成,接下來請監票員檢驗票匭及封條。

發票請議事人員協助。現在開始投票,請委員至主席台領票及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本會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請相關人員就位進行開票作業。請拆開封條,議事人員整理選票後開始唱票。

開始唱票及記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出席委員15人,發出票數15張,未領票數0張,有效票數15張,無效票數0張。

各委員得票數如下:邱委員泰源5票、吳委員玉琴5票、林委員為洲4票、王委員婉諭1票。

現在宣告召集委員當選人名單:邱委員泰源、吳委員玉琴當選為本會第10屆第7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0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