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12卷 第26期 院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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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事項全文

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費委員鴻泰,針對北北基「松山─汐科─基隆」應成為共好生活圈,「臺鐵捷運化」車站,將「汐科站」規劃為「簡易站」,未能與車站附近經濟發展情況相符,造成台北市民眾不便,交通部應儘速檢討並提出改善方案,提供民眾安全又便民的鐵路運輸服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期接獲許多民眾陳情,每天搭乘火車從「松山站」至「汐科站」,但汐科車站設備簡陋且車站出入口很小且少,上下班時間需等很久才能進出站;加上遮雨棚漏水,下雨天常使路人滑倒。民眾質疑,汐科站附近的商業行為不比松山車站商圈差,為何車站卻如此簡陋。

二、汐科站定位為『簡易站』,是因已受期待二十多年的汐東捷運(原汐止民生線)所致,「臺鐵捷運化」中新增的車站,多為「簡易站」方式規劃。雖然捷運汐東線在今(2023)年1月13日已獲得交通部的核定,看起來還有一大段路要努力。

三、簡易站定義為客運量稀少、設備簡單,僅派有站員售票而無行車副站長,無法辦理列車交會、待避等行車業務之車站。各站等級查定標準每五年調整乙次為原則,業務量以最近三年平均為準,但業務量無顯著昇降者免列於查定調整。

四、從台鐵公開資料來看,汐科站在2022年度,進站人數全年總數3,210,257人,每日平均8,795人;出站人數全年總數3,229,539人,每日平均8,848人。松山站在2022年度,進站人數全年總數4,694,119人,每日平均12,861人;出站人數全年總數4,779,926人,每日平均13,096人。

五、汐科站2007年啟用後,載客量一度衝上全國簡易車站的第一名,甚至超越南港和萬華兩站。汐科車站分為南北兩出口,南站接近遠東世界中心,北站則鄰近人口密集的住宅區,一般泛稱的汐科生活圈,其中又以大同路和新台五路間為精華地段。因此,交通部把「汐科站」規劃成「簡易站」,可說是交通部鐵路管理政策的大笑話。

六、有鑑於北北基「松山─汐科─基隆」可成為共好生活圈,「臺鐵捷運化」車站,將「汐科站」規劃為「簡易站」,未能與車站附近經濟發展情況相符,造成市民不便,交通部應儘速檢討並提出改善方案,提供民眾安全又便民的鐵路運輸服務。

(二)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所轄管水利地被民眾占用,除了收取補償金外,並加收地價稅之民眾陳情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農田水利會於2020年10月1日改制為公務機關農田水利署,不動產移轉登記國有,改制後,提供收益之不動產需徵收地價稅,其餘土地免徵地價稅。因為農田水利署沿用過去農田水利會時代訂定的《被占用土地與收取補償金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二款第三項中「收取補償金之土地若有任何衍生之稅金或其他費用由占用人全額負擔。……」,於同意書上註記相關衍生費用均由占用人繳納,因此自去年起民眾收到的「使用補償金繳款通知書」多了一項其他費用─地價稅。民眾占用的水利地大多是緊鄰其住處的崎零地,有些是位於住宅前出入的需求,有些是屋後不影響水利設施的崎零地,才有占用使用的情形,很少有商業利用價值。如今除了繳納使用補償金之外,還需負擔地價稅,造成經濟上很大的負擔。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若土地所有權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者,以管理機關或管理者為納稅義務人。經查,同樣管理國有土地的國有財產署,於土地被占用情況下是由國有財產署繳納地價稅。

其次,農委會農田水利署所轄管土地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轄管土地之占用使用補償金計收基準,標準不一。農水署補償金計收基準(占用土地設有圍牆者,費率為申報地價10%;占用土地設有頂蓋但無圍牆或種植農作物、養殖或造林等使用者,費率為申報地價3%;國產署補償金計收基準(土地費率為土地申報地價5%,房屋費率為房屋課稅現值10%),見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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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占用土地補償金計收基準

基地占用使用情形

農田水利署

國有財產署

房屋

按市價查估

當期房屋課稅現值10%

占用土地設有圍牆者

10%

5%

占用土地設有頂蓋但無圍牆或種植農作物、養殖或造林等使用者

3%

註:未特別註明者,均為當期土地申報地價總額乘以所屬費率

爰此,依據土地稅法第3條規定,公有土地之地價稅以管理機關為納稅義務人,因此本席建請農水署不得將地價稅轉嫁予占用人,並返還占用人已繳納之地價稅,並妥予檢討農田水利署所轄管土地占用使用補償金計收基準,將占用土地設有圍牆者10%費率,調整與國有財產署一致之5%。

(三)本院陳委員素月,針對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取消荖葉之農業環境基本給付,造成荖葉農友相關權益減損乙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09年起於「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內優先針對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著,核予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每次每公頃5,000元,全年合計以2次為限。然農糧署因以下考量,自112年起將荖葉排除於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之外:

一、嚼食檳榔為導致口腔癌之重要原因,為顧及國人健康,農糧署配合衛福部癌症防治政策及國土保育,調減種植面積,自103年起即推動檳榔廢園轉作。

二、荖葉目前主要多作為檳榔伴食,「包葉檳榔」會造成口腔癌或前期病變。

三、荖葉食用安全性待確定,爰衛福部判定荖葉屬「非傳統性食品」,農糧署正委託學研單位進行相關毒性試驗,預計年底完成研究,俾送審確認食用安全性。

自荖葉排除於農業環境基本給付後,陸續喪失相關農委會補助項目資格,如農糧署之省工農業機械補助、農水署之管路灌溉設施補助,就111年全台請領基本給付之荖葉面積仍有333公頃(810人),遭受影響至少超過810個家庭,顯見政府推動檳榔廢園轉作之過程並未針對荖葉種植做好配套輔導措施。

因配合衛福部政策與國土保育,農糧署取消對國內荖葉農友之補助,但並未會同其他部會逐步減少荖葉進口,105至111年幾乎每年都有超過一百萬公斤進口(見表一),以112年1-2月進口數量推估今年同樣會有超過一百萬公斤荖葉進口,顯見農糧署欲配合中央癌症防治政策卻顧此失彼,造成荖葉農友權益未獲保障。

爰此,本席建請農業委員會積極維護荖葉農友之權益,儘速恢復農業環境基本給付項目,加強輔導轉作措施,且針對進口荖葉與本土種植荖葉政策有一致性之作法。

表一 荖葉荖花(貨品號列14049099405)於103年開放進口,其每年進口金額與重量一覽表

年度

新臺幣(千元)

重量(公斤)

103

5,466

72,992

104

3,762

47,859

105

151,115

1,702,414

106

176,598

1,914,287

107

107,399

1,192,520

108

68,155

733,301

109

91,722

1,200,447

110

81,065

1,114,959

111

101,689

1,180,870

112,1至2月

22,025

240,847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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