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照協商結論通過。

報告院會,非保留部分均已經處理完畢,現在繼續進行保留部分之處理。依協商結論,保留部分處理前由時代力量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2人、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輪流交叉發言,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完畢後各案均不再發言,即依保留案號依序進行處理。

現在請邱委員顯智發言,發言時間為3分鐘。

邱委員顯智:(10時41分)院長、各位同仁。這一次的疫後特別預算,文化部的媒體宣傳費絕對是焦點中的焦點,總共7,400萬的媒體宣傳費裡面,光是文化部編列就高達3,050萬,占了將近四成。從委員會審查的時候,時力黨團就要求文化部應該對如此高額的媒體宣傳費用的編列說清楚、講明白,到底為什麼可以編3,000萬做宣傳?文化部卻遲遲不願正面回應。直到昨天黨團協商的時候,我問文化部長,史部長才說,原來這3,050萬宣傳費用的編列沒有什麼深奧的道理,就是抓業務費用22.5億的1%到2%。我必須要說,這樣的編列方式前所未見,其他部會完全沒有這樣的狀況,就是文化部用這樣的方式來編列。編了之後文化部也根本不知道規劃這些媒體宣傳是要做什麼、是要補助什麼?就先匡預算,根本是浮編、濫編,這不是浮濫編列,什麼才是浮濫編列?國家的錢可以這樣花嗎?這每一分錢都是人民的血汗錢。

時代力量一直主張這些特別預算應該要用在弱勢族群上面才有正當性,才是真正的把錢花在刀口上,所以完全不能接受文化部如此粗製濫造的預算編列方式。時代力量黨團也絕對支持將資源挹注在藝文產業和藝文團體,但是,在這一次疫後特別預算中,不論是文化部的振興藝文產業方案,或是其他部會的促進產業振興方案,本來就應該是各該機關的日常公務,將超徵稅額依循年度預算的方式編列,才有足夠的時程讓行政機關進行完整的振興規劃,將資源精準到位,而不是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倉促地急就章,沒有妥善的規劃和欠缺監督的振興方案,到最後只會淪為為了選舉大撒幣而已。

所以,就這個部分,對於文化部的媒體宣傳費用,時力黨團絕對反對,也希望各黨團能夠支持時代力量黨團的提案,為人民看緊荷包,謝謝大家。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0時44分)院長、各位大院委員。今天是疫後條例的三讀,但是我還是在這邊先向各位報告一個數據,近5個月以來,我們1年以上公債未償餘額,又增加了1,450億元,已經達5兆8,448億元,平均每一個國人負債26萬元,我還是必須跟各位報告,其實這次3,800億元是編出了一個不那麼特別的特別預算,民眾黨這邊也要堅持一個觀點,財政的紀律必須被維繫,民眾黨這次有7案保留,其實我們關注的重點都在於錢是不是都花在刀口上,是不是有不當的撥補,還有我們的財政紀律到底是怎麼維繫的?

首先,挹注台電500億元的這個項目,再次違反政府本來應該是在總預算的公務預算中編列的原則,反而又把這個錯誤能源政策下的產物及惡果由全民來負擔。而且我們要問,500億元的撥補真的就能救得了台電嗎?還是又造成該花錢在勞保、健保這些真正益於全民的公共基金,在可能岌岌可危的狀況下卻不能得救的問題?我們必須強調,現在整個超徵的稅額其實應該用在清償相關債務,尤其像勞保、健保,這些在概念上也是一種潛藏負債,其實這才是錢真正應該被用在刀口上的地方。

另外,在這次的保留案中,我們也看到在特別預算中竟然還編列了13億5,000萬元的預備金,我們也必須問,既然已經是特別預算,預備在哪裡?它還要預備什麼?這更是一個浮濫的編列,所以本黨主張應該直接把它刪除。其實認真講,國家很不容易有這一次超徵的稅收,這樣寬裕的資源並不會每次都存在,我們必須要善用,除了把經濟果實回饋給國人之外,另外對於各種潛藏的債務,像是勞健保,才是錢應該花在刀口上的地方。

剛才一開始就已經報告了,我們的公共債務其實在短短5個月內又增加了1,000億元,如果我們不去救這些,如果還繼續進行大撒幣,對國家的財政而言,確實是非常大的損傷,所以我們民眾黨堅持遵守財政紀律,這才是真正對國人最有益的部分,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0時47分)今天立法院審議疫後特別預算條例,我有三點意見。第一點是政策上國民黨黨團長期主張發現金,過去民進黨主張發三倍券、五倍券,證明績效不彰,這次贊成國民黨的主張發現金,我代表國民黨黨團表達感謝,謝謝執政黨、謝謝民進黨。第二點是有關發放現金的部分,國民黨黨團希望越快越好,本黨團早在1月9日就提出特別條例草案,楊瓊瓔召委也積極審查相關的條例,我們財委會的委員也全力配合相關特別預算的審查,希望今天能夠很快的完成三讀。第三點,在特別預算的內容中,有一些審查事項,我要代表國民黨黨團表達遺憾之意。第一個,我們強力主張每個人發1萬元,但是民進黨不同意,所以這次只能通過6,000元,國民黨黨團盡力了,我們真的盡力了!真的遺憾,沒有辦法發1萬元。第二個,有關撥補台電500億元的部分,我要跟大家報告,去年跟今年台電虧損5,460億元,撥補500億元是杯水車薪,國民黨黨團強烈要求,希望蔡政府能夠檢討錯誤的能源政策,但是民進黨就是不願意檢討嚴重且錯誤的能源政策。第三個是撥補勞保基金300億元,我們也支持,但是各位知道,勞保現在潛在負債高達11兆,每一年增加5,000億,這個也是杯水車薪,所以國民黨團強烈要求,除了撥補外,相關的改革方案也要提出來;而且我們要求,假設改革方案不提出來,每一年政府要撥補1,000至1,500億元,民進黨也不同意。另外,有關文化部編列政策宣導費用高達3,050萬元,執政黨(民進黨)要圖利特定綠媒,所以我們也強力主張把它刪除。在這過程當中有4項遺憾,國民黨團特別提出來,希望等一下不要通過這4項。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0時51分)主席、各位大院同仁。本次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本席很榮幸在財政委員會擔任召委主持聯席會議與審查,經歷黨團協商終於走到院會這一步,見證朝野每一位同仁不辭辛勞參與這一次預算的審查,也非常感謝各黨團互相努力,加速讓這筆預算的審查能夠來到現在這個階段。這一次預算的編列主要是因為去年也就是2022年的稅收實質收入高於預算數,其中營所稅、證券交易稅以及營業稅為大宗,這也代表著臺灣社會去年一整年的經濟活動成長並沒有受到疫情過度地影響;儘管去年的稅收盈餘高於預期,但是我們看到許多產業譬如觀光產業、藝文產業卻依舊是寒冬,這時候就需要政府加入挹注,所以我們看到這一次包括成年禮金以及交通部的觀光客倍增計畫,都是希望透過經濟利益全民共享的方式助他們一臂之力。

此外,有關於這一筆預算,我們看到的是政府站在體恤全民的角度,希望能夠以發現金的方式,雖然這一筆現金對許多民眾來說是一個小確幸,但是我們還是希望能夠以強化、輔助、共享為出發點。行政院規劃發現金之外,也與全民共享經濟成果;另一方面也透過各種補助的方式,協助產業升級、強化經濟與社會的韌性。尤其是昨天央行再度升息之後,通膨可能迫在眉睫,政府更必須要在此時站出來,那麼原本編列的3,800億預算當中,經歷了聯席會的審查以及黨團的協商,目前已經減列了1.2億元。本席理解朝野各個委員尤其是在野黨的委員,對於這一次預算的編列還有許多歧見,譬如政策宣導的費用或者是第二預備金的編列等等,但是我們都知道,其實在災後重建等社會復甦使用特別預算的時候,都會依照往例來編列預備金;比如早期的口蹄疫或者是921震災以及莫拉克風災等等重建。

此外,這個方案公布之後,我們看到坊間已經開始出現許多的詐騙簡訊,也希望透過宣傳費,讓民眾知道合法而且正確的管道,讓民眾的財產不至於因為發這一筆現金而蒙受其他不必要的損失。現在走到這一步,我知道還有幾個預算提案沒有辦法達到共識,身為財政委員會的召委以及民進黨黨團的成員,在這裡我也呼籲所有立法院的同仁,能夠在今天儘速完成表決,讓經濟紅利全民共享,4月6日民眾可以領到現金6,000元。

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0時54分)今天要來處理特別預算的表決,我們認為裡面有非常多的方案都必須具體討論,像政府的保險基金,就是政府對人民的承諾和約定,象徵著國家對人民最穩固的保障。但是近幾年來,不論是勞保或是健保,紛紛面臨破產或是嚴重的財務危機,因此這次的特別預算當中,也有相當的比例用於勞健保基金的撥補。

我要強調的是,時代力量當然支持政府必須重視財政的永續發展,但同時我們更在意財政紀律的基本原則。撥補是為了維持政府承諾的短期方針,但同時也僅是治標不治本的方式。尤其是這次特別預算具有高度的特殊性,不具備政策的延續性,在無法擔保未來政府可以持續挹注資金的情況下,推動長期的改革方案也是必須進行的解方之一。

很遺憾的是,不管是健保或勞保,我們至今都沒有看到政府拿出任何實際的行動。勞保最新一次的精算報告指出,在2028年的時候,勞保就會出現破產的情況。過去勞動部長也曾說過,如果沒有啟動改革方案,每年政府就需要撥補近1,000億才可以確保勞保永續發展。以現況來說,這樣撥補顯然是完全達不到的;更不用說,不論許銘春部長還是蘇貞昌前院長,過去都曾多次承諾會在這一屆達到完全的勞保年改,結果時至今日,我們卻連草案都還沒看到,改革的進程可以說是大開倒車。

健保的部分也是一樣,長期虧損的趨勢遲遲看不到翻轉的跡象,在財務吃緊的困境下,導致癌症、罕病等新藥的預算成長停滯,許多急需協助的病友們只能等待,只能焦急。即便政府推出了部分負擔的新制,也是延宕了多時才上路,更不用說過去曾多次提出全民健康保險法的修法方向。

基金如果倒了,人民對國家的信任也會跟著破產,這是我們都絕對不樂見的結果。我要再次呼籲,藉撥補維持短期的穩定,我們是贊成的,但是不可以因此就沒有治本的方式,不可以因此就不改革,不可以因此就不進步。所以我們要呼籲執政黨,不要再以拖待變,應該要儘速提出具體的改革方案,才可能從根本解決勞健保的財務危機。我們希望能夠讓人民的生活是有保障的,國家的承諾也應該要兌現,而不是透過多次短期撥補,甚至在撥補的數量也沒有辦法維持穩定的情況下而忽視改革。我們要再次強調的是,改革勢在必行,也應該要進行,這是執政黨、政府的首要任務,也是對人民的承諾。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10時57分)今天我們是針對疫後共享條例,各個政黨都有勞保改革相關的提案。保留的33案裡面,大概有10案是涉及勞保的問題,顯見這個問題在朝野之間的歧異應該不大,但是為什麼我們提出召開國是會議凝聚共識的美意,執政黨黨團在協商的時候還是要封殺,還是要在這邊透過投票表決?我希望執政黨及立院的好朋友們要瞭解,這件事情其實不分黨派,它是一個世代的問題。事實上,能夠讓行政單位、立法單位共同研商朝野共識的平臺叫做國是會議,我們可以要求行政團隊提出勞保改革的時間表、制度性方向,並透過對話讓世代之間、不同職業之間能夠理解這是一個不得不改的時刻。這麼好的提案竟然還是在協商的過程被封殺,我個人深表遺憾,也很期待等一下大家投票表決時能夠支持,讓行政團隊、陳院長可以有一個理由開始啟動,最後在蔡總統任內的時間,為勞保改革留下起步的發動機,留下一把鑰匙給我們進行改革的進程。

其次,我相信大家都知道,這一次3,800億大概只有300億用在勞保,還分3年放,這樣的心態跟做法其實是消極的。我有兩個主張,第一個,現在的精算報告大概是3年一次,其實時間已經不多,嚴格講應該要2年,所以針對這個行政措施,我希望勞動部儘速加緊處理精算作業。第二個是撥補1,000億這件事情,陳院長在國會總質詢時有答復我明年會編1,000億,如果這樣子,千億撥補到底是一年期,還是以後都能夠有這樣的水位?這是一個制度上的改革,如果撥補是一種做法,那請不要今年有明年就沒有、明年有後年又沒有。這樣的一個數字其實彰顯了改革起步的決心,所以要讓千億撥補能夠入法,再者才可能讓整個世代期待未來的勞保是看得到也領得到,這個時候不改革,誰來改革?每次在國會質詢,我只要談到這個題目,許部長看到我就會說社會還沒有達成共識,大家還要多開會。我又不是貓,你也不是老鼠,每次我見到你,你就跑,你都不願意面對,面臨這樣的改革時刻,要怎麼由你來承擔蔡總統政策沒有落實、承諾沒有落實的責任?這是大家感到最遺憾的地方。

主席:接下來請謝委員衣鳯發言。

謝委員衣鳯:(11時1分)主席、所有與會的同仁。國民黨的主張是普發現金1萬元,按照行政院預估臺灣的人口總數,預算總數約為2,324億元,以3,800億的特別預算支應是足足有餘。針對撥補勞健保及台電的1,000億,國民黨具體地要求蔡政府除了撥補以外,也應該要拿出具體的改革方案,沒有改革方案,每年撥補也只是杯水車薪,沒有辦法真真正正的解救我們的勞健保和台電。即便執政黨在所有在野黨的要求之下,明定提高社會與經濟韌性這1,370億的項目,但是我們仍然必須重申,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是2兆7,190億,比去年度增加三千七百多億,再加上去年12月30日審查完竣的前瞻四期特別預算2,100億,今年度要比去年度增加5,500億的預算執行,在公務人員沒有增加,以及不知道民間相關量能有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公部門能否達到好的執行率,以及所有的工程設備的品質能否達到政府未來前瞻的規劃,這不只是國民黨擔心的,也是所有民眾會擔心的。

在經濟弱勢及來到超高齡社會,長照社福的相關準備軟硬體皆缺的情況下,未來應該如何補足?這不是政府給錢就能辦得到的,而是需要掌政者對於政策的用心規劃。還有疫後我們數位基礎建設及資安監理的能量,數位發展及資安監理是天秤的兩端,目前我們也落後亞洲鄰近的新加坡及南韓等國。數位發展如何不止於說,而是藉著這一次疫情的危機,能夠讓我們開始做,這是執政黨該做而未做的部分。國家是我們共同的,我們在同一條船上,即便政黨的本質不同,為了國家也應該朝同一個方向前進,以上,謝謝大家。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1時4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今天我們在審查朝野協商之後的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當中的特別預算,我們發現三個特點,第一點就是朝野有高度的共識,這次刪減的金額只有1億2,000萬元,相較於3,800億,對比過去的特別預算,似乎比例稍低。但事實上這跟過去的特別預算有大大的不同,過去不管是買戰機、做飛彈、強化軍備或是基礎建設,都是從一定的未支數分數個年期的收入來評估。這次要從去年的經濟成果實現的稅收來支應這3,800億的特別預算,因此大家有志一同,我們認為應該注意的地方,對於行政部門儘量以主決議或要求提報告的方式進行監督,而不是以刪減預算的方式呈現。

第二個是朝野雙方,包括在野黨本身,對於特別預算支出之重點有相當紛歧的意見。首先,到底是要用這3,800億來降低我們的潛在負債,還是要增加人民手上立即可用的現金,在野黨之間有非常大的紛歧。作為執政黨,在此我們取其折衷,希望普發現金6,000元,讓全民共享經濟利益。馬上可領取到手的現金很重要,但針對撥補、補充以減少未來的潛藏負債、全民要負擔的負債,這也很重要,因此我們採取普發現金6,000元以及撥補勞退、電費等必要手段,減輕未來國家財政的負擔。

第三個,除了全民共享經濟利益之外,對於負擔特別沉重、特別艱苦的民眾,我們有特別的照顧。包括我希望對農民、小店家、家庭主婦或學貸族予以幫助,這當中也有兩項得到行政院的支持,分別是學貸族,亦即現在正在償還學貸的年輕人,或者是現在正在使用學貸的在學學生,行政院撥出220億照顧54萬的學貸族或青年學生,減輕他們就學的負擔,我想就這點要大為肯定。另外,對於國民年金目前在保的繳費保險人,行政院也支持了80億幫忙分攤今年一半的保費負擔,我想這樣是具體呈現了幫人民減負擔、給社會溫暖及具韌性,也符合陳院長帶領的行政院團隊所要堅持的風格。

總而言之,這次的特別預算,我們強調朝野共識有分歧,但也共同支持國家營造一個溫暖的社會,幫助艱苦人減負擔!

主席:接下來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11時8分)謝謝院長及各位先進。今天就要處理疫後特別條例有關發放現金的提案,其實國民黨黨團一直主張發1萬元,絕對有根有據,因為當初拿3,800億的時候是根據4,500億的超收部分,可是到最後結算將近5,000億元,所以根本就有錢可以發到1萬,而且我聽到不少民進黨立委私底下也主張應該發1萬。為什麼他們只發6,000元?因為國民黨黨團主張1萬,所以他們不要跟著我們,就是基於這樣的政治理由而已!

其次,我要強調,就這次預算所砍的金額實在太少,太多部會有太多的浮濫編列,沒辦法!我們是少數黨,在民進黨的多數暴力底下,我們不得不做這樣子的妥協,因為我們要讓全民趕快領到這筆現金。而這裡面最值得提出來的是勞保的撥補,為什麼只有補300億?陳建仁院長3月份在這個地方公開承諾要撥補1,000億啊!為什麼只撥補300億?我們要問為什麼!而且蔡英文總統還說勞工是他心中最軟的一塊,結果變成勞工是民進黨最好欺負的一塊!

各位知道,勞保的潛在負債破10兆,一年撥補1,000億都不為過,可是許部長卻不敢大聲說,只是眼睜睜地看著它即將破產。一般預估,如果這樣的事情任由它繼續發展下去,大概2028年勞保就會正式破產,而以現在的情況來看,可能還會提早。這麼嚴重!為什麼這次真正需要雪中送炭的勞保撥補應該到1,000億,結果只給300億,而其他部會則是錦上添花,甚至趁火打劫?我們看到的就有多少部會!你們有需要在這個時候來搶這個錢嗎?年度預算不能編嗎?台電的500億是因為能源政策錯誤,根本不需要這個時候編,要的話年度預算再給你加1,000億或1,500億都可以!

這個錢1萬塊比較實在,而且勞保也應撥補1,000億,這樣比較實在啦!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11時11分)謝謝院長。隨著春暖花開,肆虐全球人類而且重創世界經濟的新冠肺炎已經逐漸消散,因此立法院在2月21日完成特別條例的立法,這個以拚經濟、強化社會韌性、全民共享為主的法案,是更能夠彰顯臺灣社會在因應全球疫情,努力爭取臺灣走出疫情陰霾的最佳方案。

今天我們即將要三讀通過的特別預算,更是落實了特別條例當中具體而微、而且實際的最佳方案。其中普發現金一項總共有1,417億元,更是能夠取得本院各黨團完全共識的最強方案。

謝謝各黨團,尤其是行政院還有財政和主計單位,在審查特別條例的時候,能夠採納包括本人還有本黨團所提的附帶決議,將今年底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新生兒寶寶也納入普發現金的對象,也就是也可以請領6,000元。在照顧新生兒的福利措施方案上,可以讓有新生兒寶寶的年輕父母們享有一份新生兒的喜氣和祝福。

我們必須再次重申,作為負責任的執政團隊,除了全民普發現金6,000元以外,必須讓我們的產業結構、社會韌性、百工百業在後疫情時代可以重新站穩腳步,也必須給予弱勢族群溫暖的照顧,因此普發現金的金額必須建立在通盤考量經濟環境、財政結構,以及照顧人民的前提之上,而不是像菜市場一樣在那邊喊價,這才是真正負責任的政黨。

此外,保留提案還包括挹注台電的500億元,我們必須再次說明,之所以要撥補,是因為台電近年來吸收了國際燃料價格大漲的成本,包括天然氣、煤,這些國際燃料價格飆漲,真正的原因當然是因為已經持續超過一年的俄烏戰爭,而不是被外界扭曲的民進黨政府錯誤的能源政策。有穩定的物價,才有穩定的電價,才能夠確保產業發展和民生經濟,本席在此呼籲在野黨的朋友能夠予以支持。

最後,因為普發現金的預約登記已經上路,這幾天以來,很多朋友都有提供一些必須再次加強的建議,包括資安的保護、個資的保護,還有防制詐騙,也都需要各部會,包括財政部、內政部、數位部等等嚴加把關,讓全民在領取6,000元現金的時候能夠快速又方便、安心又開心。真正負責任的政黨就是溫暖、照顧全民的政黨!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各黨團推派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處理保留部分。

請宣讀通案提案第1案。

1、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0人,贊成者25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5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24分09秒

表決議題:通案 保留1

     委員賴士葆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0  贊成人數:25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5

贊成: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主席:報告院會,民進黨黨團撤回通案提案保留第4案,故不予處理。

請宣讀通案提案第5案。

 

5、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林委員岱樺聲明對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陳委員明文聲明對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9人,贊成者29人,反對者57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26分11秒

表決議題:通案 保留5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89  贊成人數:29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3

贊成:

曾銘宗  謝衣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高金素梅 楊瓊瓔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鄭正鈐  林文瑞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主席:宣讀通案提案第6案。

 

 6、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張委員育美聲明對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4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27分58秒

表決議題:通案 保留6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30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4

贊成: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楊瓊瓔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鄭麗文

主席:宣讀通案提案第10案。

 

 

 10、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鄭委員麗文聲明對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34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29分43秒

表決議題:通案 保留10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34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高金素梅 楊瓊瓔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1款第26案。

 

 

 

 

 

26、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林委員為洲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27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31分34秒

表決議題:第1款 保留26

     委員賴士葆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4  贊成人數:27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8

贊成: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陳以信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主席:報告院會,國民黨黨團撤回所屬委員第4款保留提案第41案、第42案,所以均不予處理。

請宣讀第4款第43案。

 

43、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s/user/Desktop/自己全部分類資料/工作資料(套版心要注意字體)/工作月份(輸入手寫在中注音,點中右鍵軟入整合法)(味唱在C裡)/※※※工作每月※※(最好一檔一檔插入不要離線合成,外來表格利用不能畫線跟格式跑掉)/3月%20院會跟國是要加院跟加委(B的程序)/0324/11_頁面_11.jpg"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s/user/Desktop/自己全部分類資料/工作資料(套版心要注意字體)/工作月份(輸入手寫在中注音,點中右鍵軟入整合法)(味唱在C裡)/※※※工作每月※※(最好一檔一檔插入不要離線合成,外來表格利用不能畫線跟格式跑掉)/3月%20院會跟國是要加院跟加委(B的程序)/0324/11_頁面_11.jpg"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s/user/Desktop/自己全部分類資料/工作資料(套版心要注意字體)/工作月份(輸入手寫在中注音,點中右鍵軟入整合法)(味唱在C裡)/※※※工作每月※※(最好一檔一檔插入不要離線合成,外來表格利用不能畫線跟格式跑掉)/3月%20院會跟國是要加院跟加委(B的程序)/0324/11_頁面_11.jpg"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s/user/Desktop/自己全部分類資料/工作資料(套版心要注意字體)/工作月份(輸入手寫在中注音,點中右鍵軟入整合法)(味唱在C裡)/※※※工作每月※※(最好一檔一檔插入不要離線合成,外來表格利用不能畫線跟格式跑掉)/3月%20院會跟國是要加院跟加委(B的程序)/0324/11_頁面_11.jpg" \* MERGEFORMAT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費委員鴻泰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2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33分30秒

表決議題:第4款 保留43

     委員邱臣遠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28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4款第44案。

 

 

44、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2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35分16秒

表決議題:第4款 保留44

     委員張其祿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28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4款第45案。

 

 

45、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3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37分11秒

表決議題:第4款 保留45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6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32

贊成: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4款第49案。

 

 

49、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29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39分08秒

表決議題:第4款 保留49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6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29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4款第53案。

 

53、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35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40分52秒

表決議題:第4款 保留53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6  贊成人數:35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2

贊成:

陳椒華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陳以信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王婉諭  邱顯智

主席:請宣讀第4款第63案。

 

 

63、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2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42分45秒

表決議題:第4款 保留63

     委員陳椒華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6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28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高金素梅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主席:請宣讀第4款第64案。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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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表決)

主席:劉委員建國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2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44分42秒

表決議題:第4款 保留64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6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32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宣讀第6款第90案。

90、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陳委員玉珍聲明對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46分37秒

表決議題:第6款 保留90

     委員邱顯智等提案(更正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3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宣讀第6款第91案。

 

91、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5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48分38秒

表決議題:第6款 保留91

     委員王婉諭等提案(更正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35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宣讀第6款第92案。

92、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4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50分30秒

表決議題:第6款 保留92

     委員王婉諭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8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34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6款第93案。

 

 

93、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3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52分23秒

表決議題:第6款 保留93

     委員王婉諭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7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33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陳玉珍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6款第94案。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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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54分17秒

表決議題:第6款 保留94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3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6款第96案。

 

 

96、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56分07秒

表決議題:第6款 保留96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7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0

贊成:

陳椒華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主席:跟大家報告一下,便當已經來了,大家可以用餐,我們就一面用餐、一面繼續進行議事。今天的用餐滿有意義的,因為我們在審疫後的特別預算,也是三年來第一次在議場裡面可以吃便當。

請宣讀第6款第98案。

98、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29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上午11時58分25秒

表決議題:第6款 保留98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8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29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6款第99案。

 

 

99、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3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下午12時00分05秒

表決議題:第6款 保留99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3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8款第131案。

 

 

131、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28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下午12時02分05秒

表決議題:第8款 保留131

     委員王婉諭等提案(更正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7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28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林為洲  廖婉汝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8款第132案。

 

132、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27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下午12時03分59秒

表決議題:第8款 保留132

     委員王婉諭等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6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27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陳玉珍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宣讀第9款第138案。

 

138、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7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下午12時05分50秒

表決議題:第9款 保留138

     國民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8  贊成人數:37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9款第139案。

 

 

 

139、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s/user/Desktop/自己全部分類資料/工作資料(套版心要注意字體)/工作月份(輸入手寫在中注音,點中右鍵軟入整合法)(味唱在C裡)/※※※工作每月※※(最好一檔一檔插入不要離線合成,外來表格利用不能畫線跟格式跑掉)/3月%20院會跟國是要加院跟加委(B的程序)/0324/9.jpg"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s/user/Desktop/自己全部分類資料/工作資料(套版心要注意字體)/工作月份(輸入手寫在中注音,點中右鍵軟入整合法)(味唱在C裡)/※※※工作每月※※(最好一檔一檔插入不要離線合成,外來表格利用不能畫線跟格式跑掉)/3月%20院會跟國是要加院跟加委(B的程序)/0324/9.jpg"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Users/Users/user/Desktop/自己全部分類資料/工作資料(套版心要注意字體)/工作月份(輸入手寫在中注音,點中右鍵軟入整合法)(味唱在C裡)/※※※工作每月※※(最好一檔一檔插入不要離線合成,外來表格利用不能畫線跟格式跑掉)/3月%20院會跟國是要加院跟加委(B的程序)/0324/9.jpg" \* MERGEFORMAT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2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下午12時07分46秒

表決議題:第9款 保留139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更正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26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主席:請一併宣讀第10款保留第142案至第147案。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7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下午12時11分25秒

表決議題:第10款 保留142至147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8  贊成人數:37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曾銘宗  謝衣鳯  林思銘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鄭麗文  呂玉玲  吳欣盈  邱臣遠  陳琬惠  張其祿  賴香伶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費鴻泰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婉汝  陳玉珍  鄭正鈐  林文瑞  馬文君  王鴻薇  張育美  李德維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陳以信

反對:

羅美玲  湯蕙禎  吳琪銘  柯建銘  鄭運鵬  蔡培慧  蔡適應  李昆澤  邱泰源  洪申翰  何欣純  林宜瑾  陳培瑜  趙天麟  鍾佳濱  劉櫂豪  林靜儀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吳玉琴  郭國文  林岱樺  楊 曜  陳秀寳  林楚茵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黃世杰  陳靜敏  王定宇  林淑芬  羅致政  陳歐珀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林俊憲  莊瑞雄  趙正宇  王美惠  張宏陸  吳思瑤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蔡易餘

棄權:

主席:全案經過二讀,依協商結論繼續進行三讀。請宣讀經過二讀之內容。

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三讀)

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112年度至114年度)

(一)歲出部分:原列特別預算數3,800億元(分配數:112年度2,768億6,369萬6千元、113年度640億0,927萬9千元、114年度391億2,702萬5千元),減列1億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改列為3,798億8,000萬元。

(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歲出所需財源原列3,800億元,預計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調節因應數1,800億元及舉借債務2,000億元(分配數:112年度968億6,369萬6千元、113年度640億0,927萬9千元、114年度391億2,702萬5千元),隨同歲出預算審議結果,減列1億2,000萬元,改列為3,798億8,000萬元,惟俟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經審計部審定後,將依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規定,優先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支應。

主席:三讀內容已經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文字修正?(無)無文字修正意見。

本案決議: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照審查報告修正通過。

(台下:發現金!一萬元!)

(台下:發現金!一萬元!)

(台下:發現金!一萬元!)

主席: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2分鐘,並截止登記。

首先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14分)院長、各位委員。針對此次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之特別預算3,800億,時代力量感到十分憂心,諸多不合理的預算科目在執政黨多數暴力下強行通過,時代力量秉持監督的精神,要求此次特別預算挹注在長期虧損的勞健保基金、台電的同時能夠提出具體的改革方案,這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而柯建銘總召在協商會場所說的,改革,就是把錢補下去啊!這正是執政黨現在的做法,透過不斷的編列預算或用公務預算來掩飾財政的漏洞,此外,我特別在乎經濟部對農地違章工廠輔導成效長期不彰,這次卻編列23億元用以輔導工廠合法改建及完善基礎設施,以加速違章工廠完成改善,這樣子的作法並不符合公平正義。

時代力量黨團呼籲,在大家領到現金6,000元的同時,更應該用更高的標準、更嚴格的態度來檢視我國的財政問題,並要求行政院每年向立法院提交預算執行成效報告,時代力量也將秉持監督精神,持續把關人民每一分納稅錢。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請大家維持一下秩序,讓曾委員銘宗可以發言,謝謝大家。請大家維持一下秩序,讓曾委員銘宗可以順利發言,謝謝。大家維持一下秩序,我們三讀發言後還有充裕的時間讓大家拍照。

曾委員銘宗:(12時17分)謝謝游院長維持議場秩序。有關3,800億的特別預算終於通過了,所以我要提出兩點看法,第一個優點就是每個民眾可以領到現金6,000元,雖然沒有達成國民黨原來1萬元的目標,但還是可以領到6,000元,對一般民眾有所助益;第二個,總體來講可以促進消費,因為這幾個月出口在衰退,可以促進消費、振興經濟,也可以促進就業,基本上對經濟有好的影響。缺點的部分,像錯誤的能源政策沒有改革,這一次撥補了500億元;勞保的黑洞,潛在負債超過11兆,每年增加5,000億,這次撥補300億,這兩個關係到2,300萬民眾的重大權益,但是民進黨透過分別撥補500億跟300億的方式拖延整個改革,所以3,800億的特別預算對整個國家社會來講是短空,短空長也空!民進黨試圖以時間換取空間,把該改革的問題透過這一次的撥補,把它丟給下一任的政府,簡單講,整個3,800億的情況對整個國家社會來講是短空長也空!因為民進黨透過撥補的方式,把該改革的問題丟給下一任政府,國民黨給予最嚴厲地譴責。

主席:接下來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維持一下秩序,讓邱總召能夠順利發言,等一下三讀發言完畢以後時間還很多。

邱委員臣遠:(12時20分)院長、各位大院的同仁跟全體國人。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今天終於完成三讀,但是民眾黨團在此還是要重申本黨團對於這次特別預算的立場。

我們支持經濟成果全民共享普發現金,但是我們更重視世代正義跟財務黑洞。撥補勞保基金300億元及健保基金200億元償還潛藏債務,對於疫後振興中小企業各項措施的經費,這個部分我們認為是必須重視的。但是過程中,執政黨在特別條例通過後,違背原先公開說明要預留400億以備不時之需,結果因為在野黨反對空白授權,執政黨竟然草率、匆促地在極短時間內提出增加各項相關預算,造成各部會的搶錢大作戰,包括農委會268.2億元的相關業務預算、教育部就學貸款補助及16到18歲成年禮藝文消費抵用券等等多項預算計畫,把3,800億元的預算花好、花滿。

我們不是說這些錢不能用,但是錢要花在刀口上,而且非常多相關政策,其實在一般性公務預算跟常態性政策就已經編列了。特別預算常態化、國債鐘屢創新高,在執政黨的執政下財政紀律敗壞,我們認為這次特別預算的編列完全破壞財政紀律,包括持續將特別預算常態化,沒有將部分預算優先用於償還公共債務,並且用特別預算編列相關內容做為一般公務型預算已經在執行的施政計畫,完全違反預算法第八十三條提出特別預算須符合重大政事的規定。

台灣民眾黨對於執政黨的多數暴力、國會碾壓、大撒幣、大買票表達最大的遺憾,希望各部會在預算通過後,可以把錢花在刀口上,積極推動勞保年金改革。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2時23分)院長、各位同仁。對於本次疫後特別預算的編列,時代力量黨團要強調,我們同意推動中小企業升級轉型、低碳技術研發、輔導工廠合法改建、完善基礎設施與促進文化消費,但這些都必須要有長期穩定經費的支持,政策應當編列在一般公務預算。但你可以看到這次卻編列在一次性、短時程的特別預算中,令人擔憂政府究竟是否有能力對政策和所需預算進行永續、有效且合理的規劃及分配。

我們耗費這麼多時間針對特別預算協商討論,時代力量黨團透過預算提案與部會來回溝通,就是希望政府可以把錢花在刀口上,不浪費人民的血汗錢,並堅持要以實質照顧弱勢為優先任務。舉例來說,針對編列165億元的房貸補貼政策,我們已經多次強調一次性的補貼並非根本及長久之計,而且也幫助不了房貸負擔最沉重的族群。面對租屋黑市及高房價,政府應該要努力落實住得起、租得起的政策,在有限的供給及補貼資源下優先落實社會住宅,才能符合公平效益,落實世代正義。

非常遺憾最後執政黨還是堅持包裹許多本應在公務預算執行的項目,完全看不出特別預算的特別之處。

時代力量黨團要嚴正強調,作為一個唯一監督的第三勢力政黨,將會嚴格地監督此次三讀通過的特別預算,同時我們也會堅持優先照顧弱勢的各項政策,不會讓任何一個人被丟下。

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2時25分)針對疫後特別預算,時代力量一直都主張應該要合理分配在弱勢族群及青年世代,就學貸款的補助就是對於青年世代的合理投資,也是青年世代減壓的解方之一。所以先前在審查疫後特別條例時,時代力量率先提出學貸的合理補助,朝野黨團也一致支持應該要減輕青年學貸的負擔,教育部也從善如流地迅速公布特別預算就學貸款的補助方案,包含月收低於4萬,又或者是育有12歲以下的畢業還款人,以及補助在學的弱勢學生。然而美中不足的是,教育部的就學補助貸款遺漏了就學階段懷孕、生育、撫育幼兒的學貸族,根據教育部最新統計資料,108年學年度高中以上懷孕學生就有六千多人,他們可能是碩博士學生、在職專班學生,也有可能是大學生、高中生,他們更需要在原本家庭、社會以及教育資源的支持之下,才有可能同時顧及學業、育兒及人生的發展。

藉由質詢與預算審查,時代力量成功地爭取到教育部承諾會讓在學期間撫育幼兒的學貸者也納入這次學貸補助的範疇,讓育兒學貸族能夠得到更多的支持,兼顧學業以及人生的發展。教育是翻轉人生的希望與契機,時代力量也呼籲教育部應該要通盤考量近年物價指數的變化、家庭扶養的情況、各個學門科系的特性、學子畢業之後的經濟及償還情況調整申貸線、申貸額及寬緩或免繳的還款條件,希望能夠有更加健全的學貸制度,讓每一個想念書的青年學子都唸得起書,也有機會唸書,同時更可能是翻轉人生的契機,也希望教育部在未來能夠持續支持,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登記發言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

報告院會,今天會議進行到此為止,3月28日(星期二)上午繼續開會,進行國賓演講,邀請捷克眾議院議長艾達莫娃蒞臨本院發表演講,敬請本院委員同仁踴躍參加,現在休息。

休息(12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