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星期三)9時6分至12時3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建國
主席:出席委員19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二)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許智傑等20人、(三)委員何欣純等17人、(四)委員陳歐珀等17人、(五)委員陳明文等17人、(六)委員洪孟楷等18人、(七)委員李昆澤等17人、(八)台灣民眾黨黨團、(九)委員林俊憲等19人、(十)委員陳玉珍等18人、(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8人及(十二)委員陳素月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案。
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李昆澤等17人及(三)委員洪孟楷等17人分別擬具「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7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四)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案。
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四)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案。
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案。
九、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
主席:現在進行提案說明及機關代表報告,先進行提案委員說明,發言時間3分鐘。
請邱委員臣遠代表台灣民眾黨黨團進行提案說明。
邱委員臣遠:感謝劉建國召委安排這次交通部組織法等九個法案審查。這次交通部的組織改造修法作業包括觀光局、氣象局分別升格為署,台灣民眾黨黨團也非常重視,總共提出六個組織法的提案來參與審查。行政院組織改造是國家重要的政策,依照99年2月3日總統公布的行政院組織新架構,行政院二級機關改制的目標是要將37個二級機關簡化為14部、8會、3個獨立機關及1行1院、2總處等,共29個部會,結果拖延至今,非但遲遲未完成組改作業而且越改越多,不斷地增加三級機關跟署的數量,甚至科技部又再度改回國科會,數發部則橫空出世,但是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大陸委員會等6個部會及所屬的組織法案,迄今都還沒有完成相關的立法工作,嚴重影響行政效能。此外,現在交通及建設部又調整原來規劃的方向,並沒有把內政部營建署併入,所以營建產業、公共工程基礎建設及技術規範回到原先的業務範圍,這樣也使得整個行政院的組織處於高度不穩定中,甚至有疊床架屋的情形,影響政府業務的推動。
以交通部航港局為例,100年11月9日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施行後,交通及建設部航港局組織法卻未同步完成立法,至今仍然以暫行組織規程維持組織運作,實在有必要儘快完成組織法的立法程序。
因此,今天委員會的聯席審查非常重要,懇請各位委員大力支持,加快審查進度,以期能在本會期完成交通部及所屬機關組織法的三讀程序。謝謝大家。
主席:請提案人李委員昆澤進行提案說明。
李委員昆澤:針對氣象局跟觀光局的業務,現行組織架構已經不足以因應實務上的需求。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組織調整作業原則,三級機關所下轄之署、局當然是有不同的任務與意義。署是用於業務性質的職掌,或別於本部,兼具政策以及執行專門性、技術性的機關;局就是用於部所擬定政策之全國或轄區的執行機關而已。為了要因應未來的氣候變遷,應強化地震預警及極端氣候的監測能力,氣象業務單位應該具有擬定氣候變遷因應策略的能力。氣候變遷因應策略非屬單一部會的任務,需要跟各個交通體系的跨部會單位,如農委會等進行相關的政策協調,因此將氣象局改制為氣象署,才能有效增進氣象業務單位的量能,以符合其業務及相關職掌。
另外,觀光局組織法從2001年修訂到現在,已經21年沒有再修訂,但是全年來臺的旅遊人數已經從2001年283萬人次成長到2019年1,186萬人次,目前的人力編制顯然不符合實務需求,並且由於旅遊模式的改變及多元,自由行旅客也大幅增加,如何增進區域觀光資源整合並且強化區域交通文化等資源共享,建立具有區域特色而且獨具一格的旅遊模式是未來觀光發展的重點。因此,觀光旅遊的業管單位應該具有制定區域觀光旅遊政策以及協調區域資源整合的能力,不應該只是作為業務執行的機關。為了健全觀光推廣組織功能與保障臺灣觀光旅遊業的發展,應該將觀光局改制為觀光署並且強化觀光業業管單位的量能,以符合其相關業務及職掌。爰此,提出交通部組織法、氣象署組織條例、觀光署組織法修正草案,進行組織架構調整,因應當前業務需求。
主席:接續請機關代表報告。
請交通部陳次長報告,時間5分鐘。
陳次長彥伯:主席、各位女士及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聯席會議,就行政院函請大院審議交通部暨所屬中央三級機關(構)組織法修正草案提出報告。謹就各草案制定重點摘要報告如後,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交通部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原規劃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移入技師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等管理業務,及從內政部營建署移入道路、營建產業、基礎建設等業務,業依行政院106年7月4日會議決議不予納入。另外又為了配合數位發展部成立,已經將本部電信及通訊傳播業務移出至該部管理。
本次本部組織法的調整是依行政院111年3月17日會議決議,組改後名稱仍維持「交通部」,內部設綜合規劃司等6個業務單位及秘書處等6個輔助單位,以提升本部職掌全國交通行政與交通事業之綜合規劃與政策管理能力。
所屬中央三級機關(構)規劃設置二署、五局及運輸研究所。其中中央氣象局仍續留本部,並調整為中央氣象署,透過業務區塊整合,整併附屬氣象測報機構,強化對於氣候及其變遷的瞭解,提供更適足的氣象資訊,支援國家整體氣候風險控管與進行災害防救、農工業生產、生活保健、國土保育等資源應用所需。
又為了強化觀光局政策規劃功能,該局調整為觀光署,將從觀光政策執行的角色,轉換為肩負「政策規劃」與「執行業務」的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藉由完備組織架構賦予更大職權,發揮政策制定與資源運用綜效。
至於本部其他單位,公路總局、高速公路局、鐵道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運輸研究所等均分別由現行機關(構)改設,持續落實公路建設、養護、監理運輸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國道養護、新建、拓寬工程及管理,鐵路、大眾捷運與其他鐵道運輸系統之工程建設及監督管理,並持續落實飛安風險管理、優化民航產業,建立海運產業良好經營環境、強化國際海運實力,以及交通運輸研究所業務。組織架構圖請各委員參閱附件一。
另外本次交通部暨所屬中央三級機關(構)組織法案,已依有關法令妥適配置各官等職等人員,訂定編制表草案,各機關(構)編制員額說明,也請各位委員參閱書面報告附件二。
為促進未來交通產業之永續發展,本部暨所屬機關(構)組改法案有待儘速完成立法程序。有關本次大院何委員欣純、李委員昆澤、洪委員孟楷、許委員智傑、陳委員歐珀、陳委員明文、林委員俊憲、陳委員玉珍、賴委員品妤、陳委員素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本部暨所屬組改法案共29項部分條文修正提案,本部將於後續逐條審查時予以詳細說明回應,懇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陳次長的報告。其餘報告內容,請各位參閱會場檢附之報告書面資料,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交通部針對交通部暨所屬中央三級機關(構)組織法(修正)草案書面報告:
壹、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聯席會議,就行政院函請大院審議之「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第七條修正草案」、「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修正草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提出報告,深感榮幸。謹就各草案制定重點報告如後,敬請指教。
貳、制定緣由
交通部現行下轄之行政機關(構)計有公路總局、高速公路局、鐵道局、觀光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運輸研究所、中央氣象局等8個。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期程及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本部擬具之本部暨所屬中央三級機關(構)組織法草案前經行政院於100年1月6日(第7屆)、101年2月16日(第8屆)、105年2月1日(第9屆)、107年5月3日(第9屆)函送大院審議。原規劃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移入之技師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等管理業務,及自內政部營建署移入之道路、營建產業、基礎建設等業務,依行政院106年7月4日會議決議均不移入;又配合數位發展部成立,業將本部電信及通訊傳播業務移出至該部。
本次本部組織調整方向係依行政院111年3月17日會議決議辦理,包括組改後名稱仍為「交通部」;及中央氣象局續留本部。又為強化中央氣象局及觀光局政策規劃功能,均調整改以「署」設置;其餘6個三級機關(構)均由原機關改設。
參、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
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規劃,未來交通部下設觀光署、中央氣象署、公路局、高速公路局、鐵道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等7個三級行政機關及運輸研究所1個三級研究機構(組織架構圖詳如附件一),其職掌重點如下:
一、交通部
組織調整後設綜合規劃司等6個業務單位及秘書處等6個輔助單位。其中,為提升本部綜合規劃、政策管理能力,促進跨單位間協力,整合原秘書室、技監室、參事室、重大工程督導會報、交通動員委員會等單位,成立「綜合規劃司」;為改善陸運系統品質及提升交通安全,將原路政司掌理之鐵道與公路系統規劃業務與原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整併,並為促進公共運輸發展,增進公路監理服務效能,劃分原路政司相關業務,成立「路政及道安司」及「公共運輸及監理司」;為強化智慧運輸之推動及建置健全資訊環境,整併原管理資訊中心及科技顧問室,成立「交通科技及資訊司」;為推展跨領域交通新創產業,及提高對外經貿談判效益,將原郵電司納入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業務,成立「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為完備交通法制之研議及訴訟案件之處理,整併原法規委員會及訴願審議委員會,成立「法制處」。
本部將致力打造全方位幸福交通生活環境,持續落實臺鐵改革、多元鋪建及完善便捷交通網絡、穩健民航服務、推動港埠建設、加強偏鄉建設、優化觀光體質、強化智慧應用及建構安全交通環境。
二、觀光署
由原交通部觀光局改設,將從觀光政策執行角色,轉換成兼負「政策規劃」與「執行業務」的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藉由完備組織架構賦予更大職權,發揮政策制定與資源運用綜效。未來觀光署將以「觀光立國」及「觀光主流化」為發展願景,透過「Tourism2030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六大施政主軸之推動,讓觀光產業成為帶領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的火車頭,並強化跨域合作機制,提升臺灣觀光品質與拓展國際能見度,落實觀光永續發展,讓世界看見臺灣。
三、中央氣象署
由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改設,未來將透過業務區塊整合,整併附屬氣象測報機構,加強統籌運作效能,及強化對於氣候及其變遷的瞭解,以提供更適足之氣象資訊,支援國家整體氣候風險控管與進行災害防救、農工業生產、生活保健、國土保育等資源應用所需。
四、公路局
由原交通部公路總局改設,主要執行公路建設、養護、監理運輸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等業務,未來將持續提供優質公路工程與監理運輸服務,推動執行國家重大工程計畫,促進國家整體與區域經濟發展,並以「發展智慧公路」、「優化防災減災」、「精進監理服務」、「推行公運轉乘」、「永續生態公路」及「提升鋪面品質」為政策方向與努力目標,逐步達成打造幸福公路及追求永續共榮的施政願景。
五、高速公路局
推動國道養護、新建、拓建工程及管理業務,秉持「提升服務水準、智慧化運輸管理、全生命週期管理、節能減碳」理念,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並強化國道路網運輸效能與服務品質,持續提供民眾舒適便捷的國道行旅體驗,促進國家整體經濟發展。
六、鐵道局
推動鐵路、大眾捷運與其他鐵道運輸系統的工程建設及監督管理業務,建構綠能運輸環境,強化軌道安全,協助軌道產業發展本土技術能量,促進區域均衡發展,並持續以「優質軌道運輸的共同創造者」為使命,建設快捷便利、環境永續的軌道系統,及藉由監督管理機制,提供穩定可靠、安全舒適的軌道服務。
七、民用航空局
以「持續落實飛安風險管理作為,穩固民航運輸基礎、優化民航產業發展環境,厚實民航發展能量」為施政重點,並致力於飛航安全的強化,透過國際交流增加能見度,及同步拓展桃園、臺中及高雄三大國際機場軟硬體建設,促進國土均衡,以提升整體機場服務品質與效能,帶動周邊地區經濟效益。
八、航港局
推動航政及港政業務,落實「建立海運產業良好經營環境、強化國際海運實力與對外競爭力、積極推動國家海運發展政策、維護海運秩序與安全、培育海運相關產業人才」的施政目標。另透過「國際商港未來發展計畫」改善港埠設施,提高臺灣港埠國際競爭力,並搭配「藍色公路」規劃,均衡本島與離島資源,建立臺灣海洋立國形象。
九、運輸研究所
持續辦理交通運輸研究業務,經由跨域運輸整合規劃與協調,透過運輸政策規劃、前瞻科技創新應用研發及精進交通基礎研究等核心任務,以提升重大政策研擬與決策支援實力,作為本部暨所屬機關及縣市政府規劃交通政策之基石,進而帶動國家社會經濟成長。
肆、編制員額規劃
本次交通部暨所屬中央三級機關(構)組織改造,已依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及公務人員任用法,衡酌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級,並兼顧現有人力移撥安置需要,於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規定下,妥適配置各官等職等人員,訂定編制表草案。至各機關(構)編制員額說明詳如附件二。
伍、結語
組織改造為提升政府效能的關鍵因素,本部係肩負國家社經發展的交通基礎設施建構與管理。為促進未來交通產業之永續發展,本部暨所屬組改法案有待儘速完成立法程序。有關本次大院何委員欣純、李委員昆澤、洪委員孟楷、許委員智傑、陳委員歐珀、陳委員明文、林委員俊憲、陳委員玉珍、賴委員品妤、陳委員素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本部暨所屬組改法案共29項部分條文修正提案,本部將於逐條審查時詳予說明回應,懇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謝謝。
附件一:交通部組織架構圖(組改後)
備註
1.職員編制員額:組改前12,102人、組改後10,738人。
2.職員預算員額:組改前10,305人、組改後10,358人,增列53人(納編聘用人員預算員額)。
3.三級機關(構)總數:組改前8個、組改後8個。
4.四級機關(構)總數:組改前93個、組改後81個,簡併12個四級機關(構)(6個航空站、6個氣象測報機構)。
附件二:各機關(構)編制員額說明
交通部編制員額說明
交通部(以下簡稱本機關)組織法於十五年十一月三日公布施行,期間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九日。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本機關組織法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送請大院審議,俟完成立法程序後,依該法修正草案第六條有關本機關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規定,訂定「交通部編制表」草案,規定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配置,茲就本機關編制重點,提出說明:
一、組織設置情形
本機關隸屬行政院,為中央二級機關,主要職掌業務為辦理全國交通行政、交通建設及產業業務等事項。
二、人力調整情形
本機關原有職員預算員額三百六十七人,規劃自所屬機關移入職員預算員額共八十二人(鐵道局及其所屬機關十五人、原公路總局及其所屬機關三十七人、高速公路局二十六人、航港局四人),合計四百四十九人,將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之規定,於本機關法定編制內職務辦理派職,並保障現有人員原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須相對訂定編制職務及員額數。
三、編制員額規劃
本機關經依組織設置及職掌業務情形,並兼顧現有人力移撥安置需要,於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規定下,核實釐定,初步規劃編制員額總數四百九十五人,茲說明如下:
(一)重要職務之設置
本機關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等重要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依本機關組織法修正草案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本機關編制表草案中訂列如下:
1.置部長一人,特任;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
2.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二)其他職務之設置
依本機關內部單位設置情形,訂列單位主管、副主管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數,並考量機關職掌業務、人力調配運用及官等職等配置等法制規定,核實配置各職稱之員額數。
(三)綜上,有關編制員額之規劃,將視本機關組織法修正草案及處務規程草案審議結果,依實際組設及職掌事項,予以調整確定,經行政院核定後,函送考試院核備並送大院備查。未來將在匡列編制員額數下,核實依業務需要配置預算員額控管實際用人。
四、其他編制事項
為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規定,並安置現有人員,各職稱現有在職人數超過將來編制員額數者,以留用原職稱方式辦理,俟出缺後改置其他職稱。
觀光署編制員額說明
交通部觀光署(以下簡稱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經行政院於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送請大院審議,俟完成立法程序後,依該法草案第七條有關本機關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規定,訂定「交通部觀光署編制表」草案,規定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配置,茲就本機關編制重點,提出說明:
一、組織設置情形
本機關隸屬交通部,為中央三級機關,主要職掌業務為辦理全國觀光發展業務,係整合原交通部路政司觀光政策規劃業務、原交通部觀光局等相關機關之業務。
二、人力調整情形
本機關係由原交通部觀光局改設,原有職員預算員額一百八十二人,規劃自原交通部觀光局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移入職員預算員額五十六人,另將原交通部觀光局聘用人員四十四人納編為職員,合計二百八十二人,將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之規定,於本機關法定編制內職務辦理派職,並保障現有人員原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須相對訂定編制職務及員額數。
三、編制員額規劃
本機關經依組織設置及職掌業務情形,並兼顧現有人力移撥安置需要,於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規定下,核實釐定,初步規劃編制員額總數三百人,茲說明如下:
(一)重要職務之設置
本機關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等重要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依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本機關編制表草案中訂列如下:
1.置署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或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2.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二)其他職務之設置
依本機關內部單位設置情形,訂列單位主管、副主管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數,並考量機關職掌業務、人力調配運用及官等職等配置等法制規定,核實配置各職稱之員額數。
(三)綜上,有關編制員額之規劃,將視本機關組織法草案及處務規程草案審議結果,依實際組設及職掌事項,予以調整確定,經行政院核定後,函送考試院核備並送大院備查。未來將在匡列編制員額數下,核實依業務需要配置預算員額控管實際用人。
四、其他編制事項
為安置原交通部觀光局現職雇員,編制表內書記員額一人俟前開雇員出缺後改置。
中央氣象署編制員額說明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以下簡稱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經行政院於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送請大院審議,俟完成立法程序後,依該法草案第五條有關本機關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規定,訂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編制表」草案,規定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配置,茲就本機關編制重點,提出說明:
一、組織設置情形
本機關隸屬交通部,為中央三級機關,主要職掌業務為辦理全國氣象業務。
二、人力調整情形
本機關係由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改設,原有職員預算員額一百二十七人,規劃自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所屬氣象測報機構移入職員預算員額共二百十一人,合計三百三十八人,將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之規定,於本機關法定編制內職務辦理派職,並保障現有人員原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須相對訂定編制職務及員額數。
三、編制員額規劃
本機關經依組織設置及職掌業務情形,並兼顧現有人力移撥安置需要,於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規定下,核實釐定,初步規劃編制員額總數三百五十四人,茲說明如下:
(一)重要職務之設置
本機關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等重要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依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本機關編制表草案中訂列如下:
1.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2.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二)其他職務之設置
依本機關內部單位設置情形,訂列單位主管、副主管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數,並考量機關職掌業務、人力調配運用及官等職等配置等法制規定,核實配置各職稱之員額數。
(三)綜上,有關編制員額之規劃,將視本機關組織法草案及處務規程草案審議結果,依實際組設及職掌事項,予以調整確定,經行政院核定後,函送考試院核備並送大院備查。未來將在匡列編制員額數下,核實依業務需要配置預算員額控管實際用人。
公路局編制員額說明
交通部公路局(以下簡稱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經行政院於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送請大院審議,俟完成立法程序後,依該法草案第六條有關本機關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規定,訂定「交通部公路局編制表」草案,規定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配置,茲就本機關編制重點,提出說明:
一、組織設置情形
本機關隸屬交通部,為中央三級機關,主要職掌業務為辦理公路建設、養護、監理運輸、車輛行車事故之鑑定及覆議業務。
二、人力調整情形
本機關係由原交通部公路總局改設,原有職員預算員額六百零六人,規劃移出職員預算員額二人至交通部,合計六百零四人,將於本機關法定編制內職務辦理派職,並保障現有人員原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須相對訂定編制職務及員額數。
三、編制員額規定
本機關經依組織設置及職掌業務情形,並兼顧現有人力移撥安置需要,於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規定下,核實釐定,初步規劃編制員額總數六百二十三人,茲說明如下:
(一)重要職務之設置
本機關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等重要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依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本機關編制表草案中訂列如下:
1.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2.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二)其他職務之設置
置總工程司一人、副總工程司六人。另依本機關內部單位設置情形,訂列單位主管、副主管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數,並考量機關職掌業務、人力調配運用及官等職等配置等法制規定,核實配置各職稱之員額數。
(三)綜上,有關編制員額之規劃,將視本機關組織法草案及處務規程草案審議結果,依實際組設及職掌事項,予以調整確定,經行政院核定後,函送考試院核備並送大院備查。未來將在匡列編制員額數下,核實依業務需要配置預算員額控管實際用人。
四、其他編制事項
本機關為中央三級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進用人員,為保障原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機關(構)隨同業務移撥之現職人員權益,前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人員,依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第七條規定,於一百十三年六月十八日前得選擇依原適用法令規定,並自期限屆滿翌日起,留任原職稱原敘定資位之職務至離職時為止。另編制表內部分職稱員額俟留任原職稱原資位之士級人員出缺後改置。
高速公路局編制員額說明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本機關)組織法於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制定公布,並經行政院定自一百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施行。為配合行政院及交通部組織調整,本機關組織法第五條、第七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送請大院審議,俟完成立法程序後,依該法第六條有關本機關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規定,訂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編制表」修正草案,規定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配置,茲就本機關編制重點,提出說明:
一、組織設置情形
本機關隸屬交通部,為中央三級機關,主要職掌業務為高速公路新建、拓建與養護工程之設計、發包、施工管理及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及行車安全維護等相關業務。
二、人力調整情形
本機關原有職員預算員額三百五十一人,規劃移出職員預算員額二十六人至交通部,合計三百二十五人,將於本機關法定編制內職務辦理派職,並保障現有人員原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須相對訂定編制職務及員額數。
三、編制員額規劃
本機關經依組織設置及職掌業務情形,並兼顧現有人力移撥安置需要,於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規定下,核實釐定,初步規劃編制員額總數三百三十五人,茲說明如下:
(一)重要職務之設置
本機關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等重要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依本機關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本機關編制表修正草案中訂列如下:
1.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2.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二)其他職務之設置
置總工程司一人、副總工程司五人。另依本機關內部單位設置情形,訂列單位主管、副主管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數,並考量機關職掌業務、人力調配運用及官等職等配置等法制規定,核實配置各職稱之員額數。
(三)綜上,有關編制員額之規劃,將視本機關組織法第五條、第七條修正草案及處務規程修正草案審議結果,依實際組設及職掌事項,予以調整確定,經行政院核定後,函送考試院核備並送大院備查。未來將在匡列編制員額數下,核實依業務需要配置預算員額控管實際用人。
四、其他編制事項
本機關為中央三級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進用人員,為保障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人員,及原依派用人員派用條例登記有案人員之權益,依本機關組織法第七條修正草案規定,於一百十三年六月十八日前得選擇依原適用法令規定,並自期限屆滿翌日起,分別留任原職稱原敘定資位之職務至離職時為止,或留任原職稱原官等之職務至離職時為止。另編制表內部分職稱員額俟留任原職稱原資位之士級人員出缺後改置。
鐵道局編制員額說明
交通部鐵道局(以下簡稱本機關)組織法於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七日制定公布,並經行政院定自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施行。為配合行政院及交通部組織調整,本機關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送請大院審議,俟完成立法程序後,依該法第六條有關本機關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規定,訂定「交通部鐵道局編制表」修正草案,規定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配置,茲就本機關編制重點,提出說明:
一、組織設置情形
本機關隸屬交通部,為中央三級機關,主要職掌業務為辦理鐵路、大眾捷運及其他鐵道運輸系統之工程建設與監督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人力調整情形
本機關原有職員預算員額三百三十七人,規劃移出職員預算員額十一人至交通部,合計三百二十六人,將於本機關法定編制內職務辦理派職,並保障現有人員原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須相對訂定編制職務及員額數。
三、編制員額規劃
本機關經依組織設置及職掌業務情形,並兼顧現有人力移撥安置需要,於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規定下,核實釐定,規劃編制員額總數三百四十人,茲說明如下:
(一)重要職務之設置
本機關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等重要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依本機關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本機關編制表修正草案中訂列如下:
1.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2.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二)其他職務之設置
置總工程司一人、副總工程司四人。另依本機關內部單位設置情形,訂列單位主管、副主管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數,並考量機關職掌業務、人力調配運用及官等職等配置等法制規定,核實配置各職稱之員額數。
(三)綜上,有關編制員額之規劃,將視本機關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修正草案及處務規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議結果,依實際組設及職掌事項,予以調整確定,經行政院核定後,函送考試院核備並送大院備查。未來將在匡列編制員額數下,核實依業務需要配置預算員額控管實際用人。
四、其他編制事項
為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規定,並安置現有人員,各職稱現有在職人數超過將來編制員額數者,以留用原職稱方式辦理,俟出缺後改置其他職稱。
民用航空局編制員額說明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經行政院於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送請大院審議,俟完成立法程序後,依該法草案第六條有關本機關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規定,訂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編制表」草案,規定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配置,茲就本機關編制重點,提出說明:
一、組織設置情形
本機關隸屬交通部,為中央三級機關,主要職掌業務為辦理民航相關業務。
二、人力調整情形
本機關原有職員預算員額三百零七人,規劃自所屬各航空站移入職員預算員額共二十二人,另將聘用人員九人納編為職員,合計三百三十八人,將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之規定,於本機關法定編制內職務辦理派職,並保障現有人員原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須相對訂定編制職務及員額數。
三、編制員額規劃
本機關經依組織設置及職掌業務情形,並兼顧現有人力移撥安置需要,於配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規定下,核實釐定,初步規劃編制員額總數三百六十二人,茲說明如下:
(一)重要職務之設置
本機關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等重要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依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本機關編制表草案中訂列如下:
1.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2.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二)其他職務之設置
依本機關內部單位設置情形,訂列單位主管、副主管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數,並考量機關職掌業務、人力調配運用及官等職等配置等法制規定,核實配置各職稱之員額數。
(三)綜上,有關編制員額之規劃,將視本機關組織法草案及處務規程草案審議結果,依實際組設及職掌事項,予以調整確定,經行政院核定後,函送考試院核備並送大院備查。未來將在匡列編制員額數下,核實依業務需要配置預算員額控管實際用人。
航港局編制員額說明
交通部航港局(以下簡稱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經行政院於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送請大院審議,俟完成立法程序後,依該法草案第五條有關本機關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規定,訂定「交通部航港局編制表」草案,規定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配置,茲就本機關編制重點,提出說明:
一、組織設置情形
本機關隸屬交通部,為中央三級機關,主要職掌業務為航務、船舶、船員、港政、商港自由貿易港區管理及航行安全等業務。
二、人力調整情形
本機關原有職員預算員額六百十八人,規劃移出職員預算員額四人至交通部,合計六百十四人,將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之規定,於本機關法定編制內職務辦理派職,並保障現有人員原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須相對訂定編制職務及員額數。
三、編制員額規劃
本機關經依組織設置及職掌業務情形,並兼顧現有人力移撥安置需要,於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規定下,核實釐定,初步規劃編制員額總數六百五十八人,茲說明如下:
(一)重要職務之設置
本機關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等重要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依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本機關編制表草案中訂列如下:
1.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2.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二)其他職務之設置
依本機關內部單位設置情形,訂列單位主管、副主管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數,並考量機關職掌業務、人力調配運用及官等職等配置等法制規定,核實配置各職稱之員額數。
(三)綜上,有關編制員額之規劃,將視本機關組織法草案及處務規程草案審議結果,依實際組設及職掌事項,予以調整確定,經行政院核定後,函送考試院核備並送大院備查。未來將在匡列編制員額數下,核實依業務需要配置預算員額控管實際用人。
四、其他編制事項
本機關為中央三級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進用人員,為保障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及關務人員人事條例審定有案人員之權益,依本機關組織法草案第六條規定,該法施行前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審定有案之現職人員得於該法施行日起六年內選擇依原適用法令規定,並自期限屆滿翌日起,留任原職稱原敘定資位之職務至離職時為止;依關務人員人事條例審定有案之現職人員,得於該法施行日起六年內選擇依原適用法令規定,並自期限屆滿翌日起,留任原職稱原審定職務至離職時為止。另編制表內部分職稱員額俟留任原職稱原資位之士級人員出缺後改置。
運輸研究所編制員額說明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機構)組織法草案經行政院於一百十一年五月五日送請大院審議,俟完成立法程序後,依該法草案第五條有關本機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規定,訂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編制表」草案,規定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配置,茲就本機構編制重點,提出說明:
一、組織設置情形
本機構隸屬交通部,為中央三級機構,主要職掌業務為辦理交通運輸研究業務。
二、人力調整情形
本機構原有職員預算員額一百三十人均予維持,將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條例之規定,於本機構法定編制內職務辦理派職,並保障現有人員原銓敘審定之官等職等,須相對訂定編制職務及員額數。
三、編制員額規劃
本機構經依組織設置及職掌業務情形,並兼顧現有人力移撥安置需要,於配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規定下,核實釐定,初步規劃編制員額總數為一百三十四人,茲說明如下:
(一)重要職務之設置
本機構首長、副首長及幕僚長等重要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依本機構組織法草案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本機構編制表中訂列如下:
1.置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必要時得比照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校長或教授資格聘任;副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2.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二)其他職務之設置
依本機構內部單位設置情形,訂列單位主管、副主管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數,並考量機構職掌業務、人力調配運用及官等職等配置等法制規定,核實配置各職稱之員額數。
(三)綜上,有關編制員額之規劃,將視本機構組織法草案及處務規程草案審議結果,依實際組設及職掌事項,予以調整確定,經行政院核定後,函送考試院核備並送大院備查。未來將在匡列編制員額數下,核實依業務需要配置預算員額控管實際用人。
四、其他編制事項
為符合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規定,並安置現有人員,各職稱現有在職人數超過將來編制員額數者,以留用原職稱方式辦理,俟出缺後改置其他職稱。
銓敘部關於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許智傑等20人、委員陳歐珀等17人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案之書面報告:
一、關於委員許智傑等20人、委員陳歐珀等17人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案等案,銓敘部意見如下:
(一)有關將署長列「簡任第十四職等」或「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或列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署長列「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列「簡任第十二職等」等節,建請依行政院版本分別修正為「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或列簡任第十三職等」、「簡任第十二職等」、「簡任第十一職等」,理由如下:
1.查現行交通部觀光局局長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列「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列「簡任第十一職等」。次查該局適用之「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二」備註九規定,新設機關及本表適用機關之組織法規修正者,應依其所定配套列等規定,其中首長最高僅得列簡任第十三職等。
2.復查現行中央三級機關首長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者,主要係司法、法務、警調機關,因各該機關業務性質之特殊性;或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由中央二級機關調整機關層級為三級機關,考量安置中央二級機關常務副首長過渡時期之需,始有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之情形,均非屬常態。
(二)承上,中央三級機關首長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究屬特例,非該層級機關之常態性職務結構,為考量行政院組織改造各級機關職務列等之整體衡平,為避免其他機關援引比照,有關署長、副署長及主任秘書之職務列等,建請仍維持行政院版本。
二、關於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第7條條文、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第6條條文,規定得為保障隨同業務移撥人員之權益,另以制定相關規定經報送交通部辦理一節,以該等移撥人員權益保障事項涉及公務人員重大權利義務,且有排除現行相關法律規定之必要,宜於組織法律條文中明定,爰亦建請維持行政院版本。
主席:提案說明及機關代表報告均已進行完畢,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因為今天是聯席會議,登記發言人數較多,本聯席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非聯席會委員詢答時間為3分鐘,均不再延長。上午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同時預計休息5分鐘。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我想等部長到場。
主席:要等部長來?部長有說40分左右才會到場,現在是9點17分。那要怎麼辦?
李委員昆澤:好啦!尊重召委。
主席:謝謝李委員。請李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9時18分)交通部觀光局及氣象局等單位目前的業務編制及功能,其實必須重新檢討,當然疫後的觀光發展,我們面臨很大挑戰,過去2019年時,我們的觀光人次達到1,186萬人次,2020年時下降到137萬人次,從2019年到2020年,就下降了88%左右,但到2022年時,更是下跌到89萬5,000人次。今年因為疫情緩和,我們希望可以達到600萬人次。按照世界觀光組織的預估,今年國際旅遊人次應該可以恢復到七成,以七成計算,我們應該可以恢復到800萬人次左右,請問次長,以目前的進度來看,今年可以恢復到800萬人次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原則上,我們今年的規劃目標是600萬人次,依照這樣的規劃,今年第一季是要達到82萬人次,但其實在前幾天3月25日,我們的觀光人次就已經達到100萬人次,所以我們持續審慎樂觀,隨著國境的開放,還有航空業及觀光旅遊業的復甦,希望600萬人次的目標能夠儘早達成,甚至有可能挑戰800萬人次。
李委員昆澤:我認為今年目標應該要達到800萬人次以上,觀光局張局長有沒有信心?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錫聰:是,跟委員報告,當然我們要有信心,600萬是設定的目標,我們希望能夠超過這個既定目標,再往上加碼,所以剛剛次長跟委員所說明的,我們都完全認同,也會努力全力以赴。
李委員昆澤:不是認同啦!我具體要求,今年目標從600萬人次調整為800萬人次,有沒有問題?
張局長錫聰:我們全力以赴。
李委員昆澤:以這個設定為新的目標,可以嗎?怎麼那麼沒有信心呢?
張局長錫聰:全力以赴啦!全力以赴啦!
陳次長彥伯:委員,我們朝這個目標全力以赴。
李委員昆澤:從600萬人次調整為800萬人次,這個非常重要,2019年是1,186萬人次,如果以每位旅客到臺灣的每天平均消費8,000元來看,一年的觀光產業收入就可以達到2,900億元,這個非常重要。而且我們的觀光從業人員保守估計有21萬人,如果再加上間接相關的從業人員,大概是25萬至30萬左右,這麼多的就業人口,如果政府可以積極推動這個產業,對國家的收入又可以增加這麼多,所以這非常重要。
不過目前看來,我們的問題還是在預算上,這部分我也一直督促觀光局,以日本為例,日本編了5,600億日圓,將近1,300億新臺幣作為推動疫後觀光的重要經費來源;韓國更不用說,韓國公社及觀光推展相關復甦計畫,他們是以5年為規劃期;香港則是以50萬張機票鼓勵國際旅客到香港旅遊。
當然,在本會期一開始,我們也督促觀光局應該儘早針對相關預算及相關輔導、推廣措施進行規劃,要從一開始的展宣齊發,然後邀訪踩線,到最後的獎勵送客這三個短期目標進行調整,現在我們對國際旅客來臺,不管是旅行社或個人消費,我們都有相關補助,這部分請局長再說明一下,有沒有需要加強的部分?
張局長錫聰:首先,非常感謝立法院支持我們這次的特別預算,讓加速擴大吸引國際旅客來臺的相關預算可以順利通過,接著我們已經加碼進行規劃,預計在4月底5月初就會推出相關措施,這些我們都會搭配、整合既有的國際宣傳、推廣相關措施,讓它的功能再發揮。同時,我們也會協調外交部、僑委會,還有經濟部等所有在海外駐點的相關部門,大家協力共同來推升剛才李委員提到的觀光人次,讓觀光人次可以超過原來的目標數,這個非常感謝委員的支持。
李委員昆澤:局長,這個要加油啦!當然,觀光局升格為觀光署非常重要,目前觀光局的預算員額大概是182人左右,組改後升為觀光署,可以增加到282人,這對相關業務的推廣非常重要。其實觀光局業務繁重,人力不足一直是個問題,另外,今年的預算編列也有問題,就以推展觀光最重要的觀光發展基金為例,觀光發展基金最主要的經費來源是機場服務費,但受到疫情衝擊,以及現在緩步回升的狀況,今年觀光發展基金的機場服務費編列就少了37億元,當然行政院及交通部都會給予相關經費的補充跟支援,這部分大概需要50億左右,以維持基本運作。但誠如我剛剛提到的,日本提出5,600億日圓推展疫後觀光,而我們目前的預算只是讓它維持基本運作而已,相關經費,真的要請 交通部再想辦法,對於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經濟成果全民共享的特別預算,本席認為必須加強補助相關的交通、觀光經費,這點,請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剛才特別提到有關疫後的相關預算,當然我們已經有編列相關經費挹注在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來臺部分,至於委員另外提到的觀光發展基金,後續我們會依照疫情發展,不管是基金預算或公務預算,思考如何以委員剛才特別提到的更為宏觀、更為多年期的規劃來編列相關預算,如果說觀光基金需要更大的資源填補,我想我們交通部會來協調。
李委員昆澤:好。召委已經在用很嚴肅的眼神看我了,就先問到這邊。
主席:謝謝李委員昆澤的合作。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9時26分)次長,臺鐵將於2024年公司化上路,有關臺鐵附屬事業,交通部在去年12月9日有公告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規則,表示由鐵道局核准管理。根據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規則,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的範圍很廣,包括餐飲、旅館、觀光旅遊、鐵道文化創意等等。鐵道局是負責軌道的工程監理,但自身的管理又不夠確實,其實現在很多文化古蹟的挖掘已經讓他們焦頭爛額。所以本席認為在人員不夠的情況下,鐵道局要負責自己的工程,又要監理臺鐵,機制上並不合理,運安會也曾經表示鐵道局忽視監理。未來公司化之後,臺鐵的附屬事業由鐵道局來核准管理,我們也接到工會表示:「臺鐵附屬事業下放給鐵道局,等於鐵道局可以自己決定某個臺鐵的附屬事業是否為了鐵道局的鐵道工程而設。」這個就很嚴重了!「負責安全的單位就應該專責,其實不能涉及商業。」
請次長說明一下,是什麼理由認為鐵道局適合管理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為什麼不是由交通部來核准和管理?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我是不是可以請鐵道局說明一下?
陳委員椒華:好。
主席:請交通部鐵道局伍局長說明。
伍局長勝園:是,跟委員報告,剛剛提到的不管是工程或是監理的部分,其實我們是由不一樣的人在辦理這些工作。至於工程的部分,我們現在已經提升為──,監理的部分是由部裡面來做行政監理。
陳委員椒華:鐵道局吃得下我剛剛說的這些業務嗎?
伍局長勝園:當然現在工作量是……
陳委員椒華:文化創意、零售、百貨、不動產開發及管理都要鐵道局來管。
伍局長勝園:也不是我們來管,主要當然還是由臺鐵局提出來,我們再來看……
陳委員椒華:給本席一份完整的書面報告。
伍局長勝園:是。
陳委員椒華:次長,我對這個部分真的有疑慮,因為我們希望鐵道局先把自己的事做好。
陳次長彥伯:好。
陳委員椒華:又交給他們這麼多重要的業務,或者不是他們本身專長的業務,顯然是有爭議的,好不好?
陳次長彥伯:是,我們會後提供資料。
陳委員椒華:再來,我問一下組改的部分,交通部的組改看起來是著重在硬體建設,管理規劃並沒有精進,沒有什麼前瞻性。韓國的觀光部門是在文化部,電影文化跟觀光結合,所以近十年我們可以看到韓國的文化產業和電視影劇產業的發展非常好,也看到他們觀光的發展。
我們2005年的組改本來是要成立文化與觀光部,未來的趨勢是綠色跟智慧運輸,但是我們在目前的組改當中沒有看到綠色跟智慧運輸的主軸。另外,我們的交通事故也比其他國高,組改之後,交通部針對這個部分要怎麼來改善?
陳次長彥伯:分幾個面向來跟委員報告,首先就道路交通安全的部分,目前我們國家的交通部將道路交通安全列為一個很重要的工作,所以在這次的組改裡頭,其實我們已經把大家經常講的道安委員會從任務的編組變成常態性的業務單位……
陳委員椒華:加強它的功能,就是行人安全的改善。
陳次長彥伯:是,這個部分有。另外,剛才委員特別提到的不管是智慧運輸或是綠運輸,其實在交通部相關單位的業務執掌裡面都有,我們有相關的小組在推動,所以這部分不會有什麼問題,而且也可以因應。
陳委員椒華:那結合文化觀光呢?
陳次長彥伯:結合文化觀光的部分,其實觀光主流化或觀光立國本來就是交通部持續一貫的政策,但是這樣的政策執行並不是所有業務都要放在觀光局下面,可以透過協調的方式,所以像文化部、客委會、僑委會也都有文化的建設……
陳委員椒華:次長,我們看一下未來想要推動的結合計畫,再請交通部觀光局這邊……
陳次長彥伯:我們來提供相關的資料。
陳委員椒華:因為這個部分既然別的國家像韓國就做得很好,我們也可以來參考。
陳次長彥伯:是,我們看他們怎麼做。
陳委員椒華:我想大家不會反對組改升格、升署,人力增加對臺灣的觀光推動一定是有幫助的,我們也希望文化的部分更有前瞻性發展。
再來,聯合國道路安全基金指出,全球每24秒就有1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每24小時就有500名兒童因而喪命;現任聯合國道路安全特使托特也指出,跟交通有關的事故是兒童青少年的頭號死因,全世界九成受害者來自中低收入國家,四分之一受害者是行人和騎自行車的人。
再回到我們的主題,部長曾經在去年10月表示會在短期改善交通,事故要下降5%,但是從簡報圖表可以看到死亡人數已經超過3,000人。次長,今年度交通死亡事故下降的目標有沒有訂了?預計會下降多少?
陳次長彥伯:去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3,085人,確實是比我們原來預期的還高,代表大家在整體交通安全上要更加努力。今年我們也是一樣以下降5%為目標……
陳委員椒華:以什麼為基準?3,085人的5%嗎?還是前年的5%?
陳次長彥伯:我們是以3,000人的目標來努力。
陳委員椒華:可不可以再加一點?表示你們會更努力。因為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澈底改善行人空間要100年,部長受訪的時候也曾經表示要改善,剛剛也聽到次長說會訂一些更積極具體的道安政策,包括執行面和政策面都會來加強。要怎麼樣讓營建署跟交通部來配合,能夠讓行的安全有更好的方向和目標呢?
陳次長彥伯:原則上道路交通安全零死亡願景是我們一貫追求的目標,所以我們會以很嚴謹的態度來面對及看待每一個交通事故的死亡。
陳委員椒華:營建署要100年,那交通部要多少年?你們要不要把營建署的業務拿過來做呢?
陳次長彥伯:我想……
陳委員椒華:不然交通事故都怪在交通部身上,現在大家也不會怪在內政部營建署的頭上嘛!這個部分你們要怎麼解決呢?
陳次長彥伯:我想交通安全的維護是整體性的,當然我們不會做區分,原則上剛剛委員特別提到是不是要百年的部分,我們會將所有的資源用在刀口上,做最妥善的運用。
陳委員椒華:我今天要具體跟交通部表達,假如營建署沒有辦法做到行的安全及人行道的暢通,那交通部也要在行政院部會討論的時候強烈提出來,因為這個真的是我們國家的恥辱,也是我們國民安全很大的威脅,你不能說這是內政部的事情,你們交通部沒有辦法解決。
陳次長彥伯:是,跟委員報告,我剛才有特別提到交通安全,尤其是在人行道的部分,我們沒有分所謂內政部和交通部,而是一起整合在交通部的計畫來執行。
陳委員椒華:對,我知道你們交通部自己訂什麼、內政部自己訂什麼,但是如果都不整合的話,行的安全還是沒有辦法達到。
陳次長彥伯:是,我們現在是整合在一起的。
陳委員椒華:然後我們也希望看到內政部跟交通部能夠好好整合,把這件事情做好。
陳次長彥伯:我們也是一樣,可以提……
陳委員椒華:我們不希望看到組改,但真正的問題都還沒有解決。
陳次長彥伯:委員很關心這個議題,我們可以整理出一份報告,讓委員瞭解一下我們是如何跟內政部共同……
陳委員椒華:最重要是你們到底要怎麼跟內政部整合,就像內政部他們的營建廢棄物做不好,也沒有辦法跟環保署好好的整合;現在內政部跟交通部很重要且重疊的業務,就是人行道的部分,拜託交通部加油了!
陳次長彥伯:在此跟委員補充一句話,就是最近我們持續都有跟營建署相關同仁共同討論這個問題。
陳委員椒華:是,我們真的希望有所改善。謝謝。
陳次長彥伯:是。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9時36分)次長早。我想要跟次長討論隔熱紙透光度的問題,首先,我這邊有一個板子,請問次長可以看到這些字嗎?你可不可以唸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委員早。「獨步」。
邱委員顯智:另外一個板子呢?
陳次長彥伯:「全球」。
邱委員顯智:再來,這個板子上有一條巷子,你可以透過隔熱紙看到這裡面有沒有行人嗎?
陳次長彥伯:委員,看不到!
邱委員顯智:我要凸顯的問題是,因為現在是採用目測法,你就是讓他看這裡面這個字,所以字是看得到的,但是問題在哪裡呢?實際上開車時不可能用文字表示巷子裡有沒有行人,所以實際上的狀況就是剛才次長講的,隔熱紙一蓋上去之後,就看不到裡面到底有沒有行人。現在我來公布答案,其實裡面是沒有行人的!但問題是看不到裡面有沒有行人,所以看得見字不表示看得到巷子裡有沒有行人,所以這就造成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我們一直強調要減少臺灣交通事故的死亡率跟受傷人數,但就這個部分,我們還是用目測法來做,非常明顯地,這完全是一個災難性的檢測方式。事實上,隔熱紙透光度的納管全球都在做,像圖片中的透光度,從左邊開始分別是100%看得很清楚,然後是75%、50%、35%,到了15%幾乎就是看不到了。但是目前在臺灣,即便是15%,因為是採目測法,所以就算是暗曚曚的,也還是沒有問題。
再來,關於隔熱紙透光度的納管,像日本,前擋、前窗透光率不低於70%,這當然是用科學儀器去檢測透光度、去做納管;南韓的部分,前擋透光率不低於70%、前窗透光率不低於40%;新加坡的部分,前擋、前窗透光率不低於70%;馬來西亞的部分,前擋透光率不低於70%、前窗透光率不低於50%;英國的部分,前擋透光率不低於75%、前窗透光率不低於70%;丹麥、芬蘭、匈牙利、波蘭、瑞典的部分,前擋透光率不低於75%、前窗透光率不低於70%。現在的問題是,標準如何設定?未來如何去檢驗?這當然可以參考其他各國的意見,我就直接問次長,廢除現在的目測法,改跟其他世界各國採用的透光率,並且用儀器來檢驗,請問次長可以同意嗎?
陳次長彥伯:關於這個部分,基於交通安全,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做努力。
邱委員顯智:對此,公總陳局長同意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隔熱紙可以貼,但透光率上,應該要讓它能夠透視,然後不影響行車安全,對此,我們已經有蒐集其他國家的相關規定,包括前擋風玻璃、前窗等等關於透光率的規定。此外,我們也有瞭解目前的檢測儀器有哪些。總之,我們有朝這個方向來做研議。
邱委員顯智:相信你瞭解後就會發現臺灣是「獨步全球」,只有臺灣採用目測法,這不是開玩笑的!所以局長在瞭解後就會發現隔熱紙透光度的納管是全球都在做,就像我剛才講的,全球都在做!只有臺灣是獨步全球,採用目測法,所以廢除目測法改用透光率跟其他國家一樣,交通部是同意這樣的做法、同意朝這個方向來做嗎?
陳次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關於隔熱紙的規範,各國都有在做,所以我們在法規上,會調適、調和各國的法規,的確這部分我們有一點落後,所以會趕快把它來做一些改善。
邱委員顯智:既然有點落後,就請馬上予以改正。至於標準如何設定、未來如何進行檢驗,請問3個月內可以完成嗎?畢竟次長剛才也提到我們是落後的,所以要趕快跟上才對。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法案的提出我們可以逐步……
邱委員顯智:還是部長要說明一下?部長,我的題目非常簡單,剛剛跟次長及局長談到我們現在是採用目測法,目測法的問題就是沒辦法清楚地瞭解,比如說這個板子上有一條巷子,在貼上隔熱紙後,你可以看得到這個巷子裡到底有沒有行人嗎?你應該是看不到吧?剛剛次長有回答,而答案是沒有行人,所以我的重點是,其他國家都是採用科學儀器檢測,然後去進行透光度的納管,我現在要問的是,包括如何檢測、檢測的方法是什麼、標準如何設定,3個月內可以完成嗎?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好,我想隔熱紙透光率也是一個大課題……
邱委員顯智:剛剛次長也說我們臺灣落後全球。
王部長國材:大概我們會在3個月內提出相關法規的修訂。
邱委員顯智:3個月內趕快完成,包括法規、標準如何設定、如何檢驗,相信其他國家有很多這方面的資訊可以讓我們參考。
最後,關於肇事熱點,有民眾長期觀察他住家附近的肇事熱點,過去以來一直都沒有問題,像沙鹿的中山路、新生街,但現在問題來了,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卻改成只有前面的十大肇事熱點,其他路口肇事狀況的資訊就完全不見了,等於道安會就這個部分去做資訊的限縮,這是不對的,應該要有全面性的瞭解,既然有這些資訊,為什麼還要把它做資訊的限縮?
王部長國材:邱委員,上次我們有去新竹考察,後來新竹縣政府在下午有提出建議,因為我們過去肇事熱點是以路口跟它旁邊100公尺內來做判斷,但他們覺得這樣就跟警察記載的資料不一致,所以我們道安會就把它限縮到只有路口的部分。
邱委員顯智:你要去做十大肇事熱點的排行榜,我沒有意見,但若民眾自己要查像臺灣大道七段跟三民路等地點的資訊,因為他本來就有在觀察,但現在就是上去後卻查不到相關資料,這個當然是不對的。
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我發現有的網友是歷年都在做比較,所以現在我已經把它改回來,即昨天就改回來了。
邱委員顯智:好,就這個部分,請交通部道安會會後可以來跟我們討論,我們也可以來研議一下這個網站資訊公開的方式。基本上,網站上一定要資訊充足且愈公開愈好!
王部長國材:這沒問題,因為我們道安資訊網就是公開透明的,只是上次去新竹,它做一個縮小以後……
邱委員顯智:不行、不行……
王部長國材:現在我們又恢復路口,然後往外100公尺,所以它包括的區域就是路口跟100公尺的路段,現在已經恢復了。
邱委員顯智:應該是說,全部都要讓大家可以去查閱。
王部長國材:現在恢復了。
邱委員顯智:好,隔熱紙的部分請交通部儘速去進行。
王部長國材:是,沒問題。
主席:請蔡委員培慧發言。
蔡委員培慧:(9時46分)謝謝部長,我們剛剛在交通委員會的公聽會也講過,我覺得我們的觀光要升級,然後我也看到我們的組織要從觀光局變成觀光署,所以今天我們就來集中講觀光議題。我上次有跟你討論到名間交流道壅塞的問題,以及高公局直接連結的線剛好是以前的省道3號,我認為這件事情不可能一蹴可幾,可是我們總要來做可行性評估,不管是外環道路或者是直接高公局的外引道或延伸,因為這真的是國道3號最高度乘載的路段,我相信你們應該也做過替代道路的宣導或是怎麼樣的彈性調度,但是都沒有辦法解決,所以我們就要再想辦法。因此,我想請高公局局長一起來具體地討論,這是第一個。
其次,我覺得南投是全臺灣最重要的觀光景點,可是南投不像宜蘭有很好的轉運站,可以跟地方來做連結,南投完全沒有。最近地方政府有在討論是不是要針對埔里來做改善?可是埔里的公路總局恰好又是有文化資產意義的轉運基地,能夠怎麼擴大?我覺得這也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所以這個我們也來討論。
另外,我想請觀光局回答第三個問題,我想問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做了什麼?張局長是來自於鹿谷嘛?鹿谷也是我的家鄉,我媽媽也在鹿谷,我覺得我們是不是該做幾件事,一個就是從參山國家風景處開始,你跟我走一趟名間,你跟我走一趟南投,你就會知道參山國家風景處把資源都劃在八卦山的另一側,就是整個彰化地區,南投地區很少做,光是腳踏車步道沿路有沒有洗手間這麼小的問題都要解決了,更何況更大的問題。第二個,現在南投鳳山寺是一個主要爬山的區域,大部分都是彰化、員林的人走上來,其中員林段的規劃很完整,可是南投段卻連洗手間也沒有,對不起!我都是講最簡單的,這個不是你們要提供給觀光客最基本的協助嗎?為什麼都不做呢?或者是什麼原因沒辦法做到?你們是不是應該要來改善?
第三個,現在的食農教育非常重要,食農教育並不是農民來教你種菜,然後怎麼樣有好的美食,或者是小農市集,其實參山國家風景處是最可以做這件事情的,不管是體驗旅遊也好,或者是產地觀光也好,像日月潭就做很多,日月潭有做茶或者是不同的茶廠,這個其實也是參山國家風景區可以做的,名間地區是全世界手搖飲的基地,不是只有臺灣喔!所有手搖飲只要標示臺灣茶的,大部分都來自於名間,可是我們有沒有針對這個去做整體地規劃?所以我要拜託部長,也要求局長,我希望未來的署長可以跟著我去名間和南投走一圈,我們就來聽聽地方業者,不管是茶產業的農民、在那邊做觀光的或者是那邊的廟宇的聲音,然後來做整體的規劃。請回答。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錫聰:謝謝蔡委員指教,參山處的分布比較散,其中八卦山是重點區,過去是從省旅遊局時代的風管所納入觀光局的。我也認同委員目前的觀察,也就是說,在它的東北側及東南側的部分是比較少一點,但靠西的西北、西南的部分比較多,也就是靠彰化那邊比較多,南投這邊比較少,我們也有觀察到這個現象,但是我們服務站的站址是設在南投,我們也會再做相關的調整。也就是說,這個應該是整體規劃,我們也不是特別要分彰化、南投,應該是哪裡的資源可以來投入的,就應該投入,至於有一些環境敏感比較不宜投入的,當然我們要尊重環境。產業是一個重點,產業的部分應該是南投方,特別是名間、八卦山那一帶,那個才是重點區域,因為它那邊有三寶,大概委員也都知道,包括茶、山藥等等……
林委員淑芬:還有鳳梨、荔枝、蓮霧……
張局長錫聰:對,還有微熱山丘的鳳梨酥……
蔡委員培慧:我們就停在這裡就好了,我們回到茶葉。溪頭是一個最好的觀光區,杉林溪也是,杉林溪比較是民間在種,溪頭是臺大實驗林。可是整個鹿谷不只是小半天,它還有很多觀光資源,當然我也不敢今天就大力地主張將鹿谷納入參山國家風景處或者是阿里山,不過我覺得這是可以討論的,為什麼呢?我覺得我們要跟臺大實驗林來討論,因為它太多觀光區,可是它受限於它的地目都是實驗林、都是林地,我並不是要求要做大規模地開發,而是希望能以現有的基地把停車、交通等規劃好,我覺得臺大實驗林也應該有交通部觀光局的協助,這個並不容易,所以未來有兩件事,我希望交通部可以跟我們一起來做:第一個,就是來做名間外圍的聯外道路,還有我剛剛在講的,74號、國道6號、國道3號的交通連結,它其實是有個很大的塞車節點,這件事情要做。第二個就是我們講的名間外環道路,我們希望來開協調會。第三個,春假之後,我要拜託張局長跟我走一趟南投和名間,把地方的需求做整體地規劃,大概就是很具體的這幾點,那就拜託部長。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謝謝,蔡委員剛才提的幾件事,包括竹山名間要不要有交流道或是名間外環道,這部分我請高公局跟公總可能要再看一下現地,南投好山好水,但交通的壅塞是一個大課題,這部分我們儘量來協助。另外,剛才談到四大多元轉運站,在很多城市都有做轉運站,南投的確比較少,轉運站就是透過幹線跟支線的關係讓服務擴大,這部分我請公總跟委員聯絡,看看哪一個地方合適,我們來做一些研究,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9時54分)局長,你先不要走。既然問到這個,我也要問一下,五股的觀音山國家風景區一點也沒有國家風景區的感覺,老實說,連公務人員都待不住,編制就主任一個,再加一個行政人員,其他都是臨時人員,甚至有的主任來,待不到幾個月就待不住了,因為事情多,又沒有公務人員,這裡是在北海岸風管處裡面,但觀音山好像不如其他北海岸,既沒錢又沒建設又沒人,這個國家級的風景區似乎比地方級的風景區還不如。其實觀音山的運動人口很多,有觀光、運動、產業,還有文化,局長,我問你一件事就好,你知道一年有多少人去觀音山嗎?你有統計過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錫聰:因為這是北觀處整體在統計的,觀音山大部分是國旅人士比較多,國際人士比較少……
林委員淑芬:胡說八道,每天在那邊爬山的人就很多,我也每天去那裡爬山,因為有六條步道。
張局長錫聰:所以國旅人士多……
林委員淑芬:一早從3點多就有人開始爬,到晚上12點都還有人在爬,晚上是年輕人去約會,早上則是3點就起床的老人家去爬,然後我整天都為了觀音山要省沖馬桶的水,因水壓不足,改善了還是不足,要不然就是3點要去爬山,電燈不亮等事在煩惱,立委每天就在處理我們觀音山的這些問題,可是觀音山風景區不是只有這個高度,不是只有廁所有沒有水、燈亮不亮的問題,它需要的是整體規劃,我們要從風管所開始整頓,到底可以給我們多少人力呢?現在是要人沒人,要錢沒錢,公務人員就只有兩人,一個是主任,一個是職員,其他都沒有,都是臨時人員。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委員,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包括觀音山到尖山,然後尖山到觀音山……
林委員淑芬:你也常常去爬?
王部長國材:我也常常去爬,現在第一個大概是停車的問題……
林委員淑芬:是啊!
王部長國材:沿路塞到爆。
林委員淑芬:沒有停車的地方。
王部長國材:他們最近是有在做,但我覺得量好像不夠,我想這部分一個是停車問題,另外一個是剛才談到的廁所問題,登山口附近是有新廁所,但是在……
林委員淑芬:登山口那個是我2006年叫人興建的,還有2008年。
王部長國材:但是在硬漢嶺的那個廁所比較髒。
林委員淑芬:是永遠都髒,因為選址位置錯誤,水壓又不足,然後那個地方不通風,所以地板永遠是濕的、髒的。其實我有請他們來整建,但整建後仍然一樣,就是選址錯誤的問題。
王部長國材:我是覺得觀音山步道事實上做得很完整,所以才有那麼多人來。
林委員淑芬:都很不錯啊!步道本身不錯。
王部長國材:但是基礎設施部分,包括停車、廁所等等,這部分如果人力不夠,我想是不是可以做些調整?尤其我們現在要升格為觀光署,人力上應該更有彈性。
林委員淑芬:那就增加幾個人力給我們,我們這裡現在只有一位主任及一位公務人員而已。
張局長錫聰:跟林委員報告,觀音山未來前景是無可限量,尤其淡江大橋通了以後,未來我們會做調整……
林委員淑芬:淡江大橋都已經快通車了,你們應該趕快把人力配置進來啊!
張局長錫聰:組改後我們各地方員額都會增加,過去我們受限於編制員額,的確是很困難……
林委員淑芬:編制員額增加了,也不一定會加到我們觀音山來啊!
張局長錫聰:會,這會調整,因為觀音山……
林委員淑芬:觀音山的人力有要增加嗎?經費有要增加嗎?
張局長錫聰:會啦!
林委員淑芬:人、經費增加以後,事情也要做啊!
張局長錫聰:要做整體規劃檢討。
林委員淑芬:讓它像樣一點,像個國家風景區,我們只要求這樣子。
張局長錫聰:我們要做真正的國家風景區。
林委員淑芬:每年來觀音山的人非常多,部長也曾經來過吧?我告訴你,有很多人每天都爬觀音山,每位山友都是監督者,老實說啦!因為他們每天在那裡使用那個地方,週末、假日外來者也非常多,如果遇到雲海,攝影的人及追星、追雲的人統統都會過來,所以拜託重視一下。
另外,再請教航港局一個問題。在港務公司化以後,航港局好像都沒有事情要做一樣。前幾天一艘塞浦路斯籍貨輪把高雄港77號碼頭撞壞了,肇因於引水人的酒測值0.69,我們才知道原來你們對引水人都沒有任何規定,沒有任何行為上的規範,現在船撞壞了、碼頭撞壞了,才說引水人喝酒上船,原來在今年之前、在你們的法要再增訂一個事前檢測之前,你們統統沒有任何管制行為。每天我們討論馬路上的酒駕,認為酒駕該死,應該判重刑,結果身負重大責任的引水人,領取高薪,全臺灣只有98位,你們卻不管,也無法管!
我再舉一個例子,臺北港在三年前的3月9日發生騏龍輪事件,局長應該知道吧!你也就任很久了,參與過這起事件,因為我也找過你協調幾次,那個引水人有多離譜,你知道嗎?2013年12月香港籍郵輪蘇珊娜事件,因為他喝酒導致錯誤判斷,發生碰撞,你們記他警告3次,收回證書3個月,但我告訴你,這都無效啦!105年1月,這個領港人、引水人陳雲龍因不安全操船行為,導致WH231撞船的嚴重事故,可見這樣的處罰沒有效果嘛!105年1月2日,陳雲龍在臺北港東15碼頭引領裕春商船碰撞到貝莉貨輪;106年2月5日引領新加坡籍同春輪,結果跟賴比瑞亞籍的源明輪在北5碼頭碰撞,造成海事事故。還有喔!109年,也就是我剛才提到的這一件,中國籍的騏龍輪直接撞翻引水船小艇,造成2人死亡,然後110年還陸續發生碰撞事件,都是同一個人,也都有喝酒紀錄。後續的碰撞是否因為喝酒造成,我不知道,但是109年,也就是3年前的這個事故,運安會的調查都是引據陳雲龍的講法。我的意思是,第一,引水人在船上的操作規範有沒有SOP?第二,引水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引水人有下列各種狀況時,當地航政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處分;情節重大者,得報請交通部收回其執業證書。這個人已經是前科累累,事實上,你們有沒有真的敢執行這第三十八條的規範?再來,109年這起中國籍貨輪導致2個人死亡的事件已經遭到起訴,不管是引水人或是中國籍騏龍輪的經營者,刑事上都被起訴了,如果沒有確切違法事證,檢察官為什麼會起訴他們?如果都起訴了,而第三十八條還不敢引用,還沒有執行過第三十八條的規範,我覺得這樣不太行!臺灣人被中國籍貨輪撞到沉入水裡,造成2人死亡,到現在還在訴訟階段,也還沒有獲得賠償,這種事情早就知道應該儘速和解,但他們也不和解,就讓事情一直拖延,我覺得這樣也不是辦法吧!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葉局長說明。
葉局長協隆:是,謝謝委員的質詢,簡單跟委員報告,第一,引水法第三十八條的執行部分,航港局一直都有照第三十八條規定執行……
林委員淑芬:隨便說說!
葉局長協隆:先前都有處置的案例。
林委員淑芬:因為職務上過失而導致海難,算不算情節重大?要不要收回其執業證書?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我們可以整理我們之前……
林委員淑芬:如果被起訴了呢?
葉局長協隆:處分的資料,送給委員參考。
林委員淑芬:我不曉得你們是要到起訴或判刑確定後才處理,但我現在就問你,起訴後吊銷其執照,你們就沒有其他引水人可以引領船隻了嗎?
葉局長協隆:還是有。
林委員淑芬:那你們怕什麼嘛!這個工作薪水這麼高,難道專業到沒有人可以勝任嗎?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各引水人辦事處都有其他的引水人,所以我們並不會因為人數……
林委員淑芬:可是臺北港的這一位,這幾年的碰撞事故,加上沒有登錄的小碰撞就一大堆啊!
葉局長協隆:瞭解,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淑芬:我們在地人都在幫他計算,因為他常常喝醉酒。
葉局長協隆:是,第一個是……
林委員淑芬:引水人喝酒的問題,不是只有臺北港這一位,全臺灣都有,包括高雄港77號碼頭,今天碰撞成這個樣子,請問誰要賠償?
葉局長協隆:第一,酒測部分,3月22日我們已經開始先用行政指導方式……
林委員淑芬:那是高雄港事件後才改的,否則你們本來是沒有的。
葉局長協隆:的確,我們之前是有不足的部分,但22日之後……
林委員淑芬:酒駕的處分都這麼嚴格,這種駕船的引水人,可能會撞死人、撞壞碼頭等等,肇事情節、處分有沒有比路上車駕的部分更嚴重一點?
葉局長協隆:是,這個部分我們會依照海事調查結果儘快處分。其次,委員剛剛提到有部分引水人有多次領港不當的情形,我們也會在這次的檢討中,一併考量修正引水人管理規則,如果多次確實是因為引水人操作問題而造成事故,我們會加重其處分。
林委員淑芬:事故大大小小啦,有時候連登錄都沒有登錄,當然跟港務公司關係比較好的,也可以免登錄啦!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我們都有紀錄。
林委員淑芬:部長,這部分請你回應一下。
王部長國材:的確過去引水人是沒有開船,而是搭乘接駁船登船引導船長,所以在酒駕方面管得比較少,3月22日開始,我們除了行政指導要求酒測外,引水人管理規則也要修改……
林委員淑芬:他們都沒有操船行為嗎?
王部長國材:沒有,他們沒有開船,他們是坐在船上,然後爬繩梯到要引導的船上。
林委員淑芬:我知道啦!他們是要領船進港的。
王部長國材:對,所以他不是駕船者,他是坐船的。
林委員淑芬:但是為什麼這個陳雲龍先生在2016年1月有不安全操船行為,導致WH231撞船的嚴重事故?
王部長國材:這是領航還是開船?
葉局長協隆:因為引水人都不會操船。
林委員淑芬:我不曉得啦,我看到的紀錄是這樣子寫,沒關係,所以還是要管制,對於這種累犯的行為,你真的要拿出魄力來處分,對吧?這是危險行為嘛!他雖然沒有操船,但是有喝酒會導致判斷錯誤。
王部長國材:對。
林委員淑芬:再來,請局長在個案上花時間處理一下,這種事情不要拖,折磨人家的家屬。
葉局長協隆:是,我也有親自找律師來溝通,希望他們雙方能夠加速和解,現在因為……
林委員淑芬:加速和解的話,受害人提出的賠償金額一定是天價,嚇死人了!
葉局長協隆:現在金額的部分還沒有共識。
林委員淑芬:不要講船禍,車禍都是這樣子開始,有誠意的話就談的成,沒誠意的話就會說對方要求天價所以無法償還,他就是不想講,所以才會說對方要求天價,請他提一個可行的價碼嘛!人命是無價的啦!
葉局長協隆:我再主動找他們溝通。
林委員淑芬:這個人前科累累,難道沒有其他的人嗎?像這種人要好好處理,謝謝。
葉局長協隆:瞭解,謝謝委員。
主席:請局長積極一點。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不在場)洪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林委員思銘:(10時7分)謝謝主席。針對今天交通部組織法的修正案,基本上我沒有意見,我現在提出幾個地方的交通議題來就教部長。第一個,楊頭高架的延伸段其總經費是匡列多少?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說明。
趙局長興華:原來匡列的金額不夠了,目前我們正在重算,現在初步粗估會超過1,200億,因為整個建設計畫的部分……
林委員思銘:包含顧問費及工程費全部合計嗎?
趙局長興華:包括用地。
林委員思銘:包括用地費全部合起來大概預計是1,200億嗎?
趙局長興華:一千二百多億,但是金額的部分因為整個建設計畫目前還在審定當中,還沒定案,大概是……
林委員思銘:這樣勢必會超越1,200億囉?
趙局長興華:應該會超過。
林委員思銘:那期程呢?預計何時可以動工、何時可以完工?
趙局長興華:整個環評的部分於3月15日剛通過,建設計畫預計下個月底或是5月初會報部,整個期程的部分包括用地大概要二年多,工程的部分,因為新竹路段是半半施工,先做南下線,做完才做北上線,所以期程大概到120年。
林委員思銘:你什麼時候可以動工?什麼時候可以完工?我只問這兩個簡單的議題。
趙局長興華:動工的話可能要到115年。
林委員思銘:多少年?
趙局長興華:115年。
林委員思銘:115年?
趙局長興華:是。
林委員思銘:完工日期大概是6年後?
趙局長興華:對,就是120年。
林委員思銘:所以環評通過了嘛,現在還是在綜合規劃階段嗎?
趙局長興華:現在在擬建設計畫,因為裡面有很多細節的部分。
林委員思銘:所以已經沒有在做規劃了?
趙局長興華:規劃已經做完了。
林委員思銘:所以已經定稿了?
趙局長興華:是,幾乎已經定稿了。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現在環評確定、建設計畫確定後,就是開始編列建設經費,包括用地,大概是115年到120年。
林委員思銘:瞭解。關於這個拓寬計畫,因為竹北市端這部分的居民,尤其西側的居民在前年就跟我反映希望是單側雙層的設計,但是後來高公局開過幾次會之後,經過評估還是否決啦!
趙局長興華:是,還是要兩邊。
林委員思銘:希望還是雙側單向。
趙局長興華:我們會照顧到他的感覺……
林委員思銘:我提出下列兩點建議,看看現在還能不能補救,再請高公局評估一下。
趙局長興華:是。
林委員思銘:如果要把住宅區的影響降到最低,竹北段不要採高架的方式,採平面的方式,與現在的路面平行,這在中壢段也是這樣子啊!為什麼在竹北段沒有辦法這樣做?你採高架的話,整個成本也會增加,民眾的疑慮是這樣會造成空污、安全性的問題跟噪音,民眾是這樣的陳情跟想法,難道我們不能透過平面式的方式來做規劃設計嗎?
第二個,如果是採平面的方式,我個人認為就可以規劃設置竹北第二交流道,我們都知道竹北交流道非常壅塞,我想高公局都非常瞭解,因為現在的竹北交流道是過去竹北人口還在7萬時所設計的,現在竹北人口已經達到21萬人了,所以現在竹北交流道根本不敷使用,故竹北交流道絕對有設置第二交流道的必要性,但是現在如果做高架,就這樣從竹北上面通過去,你沒有竹北第二交流道,我們認為這對竹北市整個平面車流的改善完全沒有效益。
趙局長興華:竹北路段在放下來之後,往前就是通到竹北交流道,竹北交流道所有的旁邊都是已開發地區,如果改成平面之後,那個地方會變成要往外拓寬2個車道以上,它所有的匝道都要再往外推,那邊的用地徵收是有困難的。
林委員思銘:局長的看法跟我不一樣,其實平面的話,你做高架一樣也是2個車道。
趙局長興華:高架沒有交流道。
林委員思銘:對,高架就沒有交流道,我現在講的第二交流道是設置在台元科技園區環北路那個地方,我自己親自去看過,我們一下坡就可以做一個簡易的交流道下到環北路去。
趙局長興華:我跟委員報告的不是那個位置,我是說過來之後,竹北那個地方我們過不去,就是竹北交流道所有的匝道目前都是定型的,往外的部分全部都是已開發區,如果是在那個地方……
林委員思銘:不是,你做平面怎麼會過不去呢?跟你現在做高架一樣的橋墩落點……
趙局長興華:因為它必須要先把主線往外拓寬,往外拓寬的時候,整個匝道都要往外推,往外推的時候……
林委員思銘:就是把匝道往外推嘛!怎麼會不行呢?這在工程上怎麼會不能克服呢?
趙局長興華:因為用地取得不了,因為這涉及拆遷的部分。
林委員思銘:不是,現在是怎樣?我聽不懂,你現在做高架一樣要落墩嘛!
趙局長興華:高架的部分……
林委員思銘:現在你只是不要做高架,改成平面而已啊!只是高度降低而已。
趙局長興華:如果高架化,竹北交流道所有的匝道都是跨越過去的,沒有再往外徵收用地,竹北交流道不動,在竹北交流道往南的部分,其平面會拓寬1個車道,只有這一個部分,高架的部分也還是在上面。
林委員思銘:我聽不太懂,可能我們兩個的想法不一樣,你是說做平面的話可能沒辦法跨越竹北交流道?
趙局長興華:我再拿圖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思銘:我想這就是橋墩落點的問題,你在竹北光明六路那邊的跨距可以大一點嘛!所以這還是跨過去啊!怎麼會跨不過去呢?
趙局長興華:假設剛剛委員講的台元科技園區那邊……
林委員思銘:沒關係,這一點是我的建議,你們還是要去做詳細的研擬,這個部分你再給我書面報告,告訴我為什麼不可行,我覺得這個要詳細來討論一下。
趙局長興華:是。
林委員思銘:另外我還有一個建議是國道3號,現在在新竹縣境內的國道3號有關西交流道、有竹林交流道、有寶山簡易交流道,但是我跟部長報告這3個鄉鎮市的人口,關西鎮大概是2萬7,000人,芎林鄉目前大概2萬人,寶山鄉是1萬4,000人,竹東鎮大概10萬人,竹東鎮是這麼大的一個鎮,車流量這麼大,如果要進出國道3號時要繞到芎林交流道去,因此造成市區平面道路的壅塞,現在竹東鎮民都強烈地告訴我,也強烈地要求我,交通部勢必要考量國道3號是否能夠再增設竹東中興交流道,現在竹東鎮除了臺68以外,中興路是我們往新竹市唯一一條主要道路,竹東鎮的區域內現在有工研院,未來還有竹科三期,我前天也質詢了內政部,部長也說未來這個案子會確定,另外我們現在有科技產業園區、有科技服務園區、有二重埔的星都心、環球市、環宇市,那個大社區帶來非常多人口,所以絕對有設置中興交流道的必要。
趙局長興華:當時在選交流道時就是有一些顧慮,因為頭前溪北邊比較平緩,一過頭前溪之後就是爬坡,坡度大概也有3%左右,那是已經……
林委員思銘:局長、部長,我想以現在的工程技術這都可以克服,我們現在看很多地方都可以設置簡易的交流道,技術其實不難啊!
趙局長興華:那個坡度……
林委員思銘:坡度我看根本也不是問題。
趙局長興華:而且它距離原來的……
林委員思銘:有心沒有心的問題啦!真的是有心沒有心的問題。
趙局長興華:目前是在寶山那邊……
林委員思銘:一個10萬人口的鎮竟然沒有交流道!
王部長國材:跟林委員報告,當時楊頭公路的精神是bypass,就是不要進入新竹,所以當時因此設了一個現在的環北,其他都是bypass,其結果就是從竹北到新竹會比較清爽一點,過境的,比如要往臺中的會比較少,所以當時在這種思維下,它的交流道其實很少。
林委員思銘:所以我就要挑戰你這種思維,部長,我剛才一直提到過去竹北交流道設置時,竹北市只有7萬人口,現在是21萬人耶!你認為那個交流道目前的現狀可以供這麼多車輛出入嗎?根本不夠嘛!
王部長國材:現在是這樣,比如原來國1平面的有很多是往苗栗以南在走,但它都經過新竹段,我想這部分是不是留給他們來談?這意思是說……
林委員思銘:我知道你們的規劃設計。
王部長國材:對,bypass。
林委員思銘:你們原本說楊頭就是要紓解車流,讓中長程能夠過去,紓解下竹北、經過竹北的車流,但是我現在的意思是說我們不是只有解決這個問題,而是竹北市民要進出國1的交通流量問題,你不是解決中長程的問題而已。
趙局長興華:跟委員報告,我們不反對再增加交流道。
林委員思銘:對,要增設。
趙局長興華:但應該是新竹縣政府就交流道要在哪個位置去做一個評估之後,我們再來協助。
王部長國材:這樣好不好……
林委員思銘:因為時間關係,我希望我這幾個建議交通部都用書面答復我,你要怎麼做,希望你告訴我,如果縣府要怎麼做,也請你具體用書面答復我。
趙局長興華:是。
王部長國材:這沒問題,就是竹北跟竹東……
林委員思銘:是,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運鵬發言,鄭委員詢答結束後休息5分鐘。
鄭委員運鵬:(10時18分)主席、各位列席首長、各位同仁大家好。部長好,這一次組改交通部算很幸運,雖然經過好幾年,終於走到快最後一步了,不過在組改之前,交通部是很少數有幾個三級機關先跑的,有公路總局、高公局、鐵道局跟民用航空局,其中鐵道局是因為時代不同了,所以去整併高鐵局;民用航空局部分,在立法院裡面朝野不同政黨也講了2、3年,因為航班的確有需求,所以也改過去了,這也要謝謝國民黨那時候願意協助。整個組改現在看起來就剩下氣象局跟觀光局變成署,我請教一下,觀光局變觀光署後,為什麼署長需要是政務官?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當時在整部的組改中就兩個有可能用到政務官,一個是觀光署,當時的想法是民間有對於觀光非常專業的人士,如此可以更多元,因為觀光是多元的;第二個是運研所,運研所是可以從學校去調,大概是這兩個。當時也就觀光署署長做過很多討論,所有的組改裡面哪些可以用政務人員,因為覺得有些民間的或一些公協會的人士也很優秀,所以就留下這個空間。
鄭委員運鵬:所以你要避免觀光署讓外界認為變成政治性格高,但是我看了一下其他機關的署長或局長也用政務職的,其實是因為太專業,像毒化局的局長就用政務職,我也認為這比較特殊,因為毒化可能太專業了,大概在他們的領域裡面用文官不容易;空勤總隊總隊長也用政務官,因為可能要對應機師,所以觀光署長用政務官如果修改得過的話,你們就好好考慮,要可以服眾。
王部長國材:是,我們是覺得現在觀光立國,有一些民間或在學校的人士很優,所以這部分也留下一個空間。
鄭委員運鵬:其他細節我就不談,接下來跟你討論交通問題。我7年前在交通委員會時,你應該是次長,我就有在講臺灣是治安優等生、交通留級生,很遺憾,過好幾年之後,因為一些新聞事件,我們被國際媒體說是行人地獄,那個污名我覺得臺灣人可能自己也認同,幾個月下來,大家也在想辦法。針對行人地獄,數據的確就是不好看,一年平均大概一萬三千多件交通事故,其中往生的是高齡多、受傷的學生多,因為學生騎機車不戴安全帽,所以受傷的多,在市區造成比較嚴重、死亡意外的事故不多,但的確以數字來看是滿高的。
如果以交通的管理規則跟我們的道路設計來說,說落後其他國家太多也不是,主要是如果我們在都會區設置號誌、規則的標線,我們自己不守規矩比較多。因為臺灣常常都將馬路、道路的設計以機車跟汽車為本而不是以人為本,以人為本開車、騎車會變慢,但是開車、騎車變慢,地方及中央政府就被罵。用路人都是多重身分,是行人、也是騎士、也是汽車駕駛人,每當他是駕駛人身分時就忘了自己是行人時也不喜歡被人家按喇叭、不喜歡被人家逼車,我覺得教育也有問題。
我現在看起來除了教育大家不要違規之外,這幾年臺灣提高交通罰則受到媒體新聞單一事件影響太大,酒駕一直調高,眾人皆曰可殺,我覺得就算了,但是如果部長你去注意交通事故的統計,事故數不是只有死亡的A1、A2事件才叫事故,最多的占比是什麼?部長看到了嗎?是轉彎不當,沒有按照號誌或急著轉而沒有看後方的車輛所造成的事故、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則是速度的關係、違反號誌等,這些都排在前面,酒駕的1.15%反而排在後面。
所以部長,我要跟你講的重點在於,如果你真的要解決行人地獄這件事情,很有效率地解決交通事故、降低交通事故的話,處理這種違規行為才是真的。一直抓酒駕,當罰到一個極致時,以前因為繳不起罰款去關的比吸毒還多,現在因為臨檢都有效果,但是已經降到極致了,現在監獄裡面酒駕的比毒販還多,所以1.15的母數要再降低,比例有限。酒駕還可以辯稱喝醉了,我不知道,那還不一定是故意喔,但是這些刻意違規的危險駕駛一定是故意的,這其實才應該要加重,如果你教育不來,我就只好玩重的嘛!尤其是對職業駕駛人,開貨車、大卡車逼車、違規、超速造成的傷亡更大,重量就帶能量,速度就帶能量,所以在這種行為上我們反而沒有動。當初在交通委員會你們給我的理由都是說怕跟刑事犯罪會失衡,可是酒駕罰則都已經提高到那個地步了,如果你還以刑法第八十六條來看,其他的惡意違規不跟著列進去罰,老實說我覺得沒道理。當然不可能像很多委員或輿論講的要到死刑,但是部長你要注意,我希望你們真的認真去研究,處理個交通專章出來,將惡意違規行為、會造成大量事故的行為提高罰則,不然我們在新聞上看到的常常都是那種富少酒駕、富少開快車,開快車一定是故意的嘛!大家只看到有錢人開好車撞死孝子,但是我們卻沒有對這種超速的行為做全面性的檢討,包括逼車的行為、闖紅燈的行為,所以我要跟部長講,以比例來看,惡意的交通行為跟故意的違規行為才是肇事的主要來源,這是大宗,所以要提高就一起提高,不然你只有針對酒駕提高到這樣,如果所造成事故的傷亡結果一樣,法院就會判不下去,你提到太高,我超速撞到人害他受傷,也只是判1年,那酒駕也是導致受傷而已,為什麼反而要被判到5年或7年?這樣沒有道理啦!你要讓法院真的願意判,就是對於相同的結果,甚至是更惡劣的故意駕駛這種惡意行為,要讓法院覺得這個是衡平的。
所以我真的要請你們認真的研究,行人地獄有時候是自己的問題,但是如果真的教育不來,那就要靠處罰,在臺灣就是採處罰主義嘛!所以就要對於這些惡意的行為,像無照駕駛一定是故意的,逼車一定是故意的,超速一定是故意的,闖紅燈一定是故意的,像這些故意的行為不管好不好抓、好不好認定,至少法院可以判,你要讓這些東西都調高到相當程度之後才會有效,才有辦法降低這種大宗事故的件數,好不好?部長,以上提供給你們參考,我不請你回答,但是你們不要再關在辦公室裡面去想說只處理新聞事件,因為現在這整個都失衡了,而且依照我的判斷,酒駕要降的數字也不高了,所以要從大宗的做起,然後也從處罰做起,好不好?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27分)
繼續開會(10時37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吳委員怡玎:(10時37分)部長早,剛剛鄭運鵬委員有關心大貨車、大客車的交通事件,因為這些車算是重量比較重的運具,其實有一個民間的說法就是撞死被撞殘還要好,這是大車車禍的潛規則,部長,你覺得這件事真的存在嗎?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委員好。過去曾經是因為他們有聯保制度,後來我們就有要求,事實上,我們都有跟各個公協會討論這個課題,現在狀況應該比較少一點了。
吳委員怡玎:你們有從統計數字看到改進嗎?
王部長國材:現在有比較少,以前就是在撞死人以後,他們有聯保制度可以做一些補償,如果是受傷的話,要付醫藥費的時間會非常的長遠,後來我們有跟各個公協會討論,現在這個部分已經減少很多。
吳委員怡玎:所以已經確定公協會會幫忙了嗎?
王部長國材:我們是希望能夠朝這方面,目前大概是這樣。
吳委員怡玎:所以到現在還是沒有確定嗎?
王部長國材:就是現在比較少看到司機故意把人撞死,現在比較少了。
吳委員怡玎:我們看到發生一個案件,就是有一位女駕駛開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他開的是還滿好的車子,本來只是車子受損,他就下車查看,看了以後覺得沒什麼事,只要找保險公司來理賠就好了,結果大貨車的司機就回到車上開車撞了這個女駕駛。
王部長國材:這個就是蓄意殺人了。
吳委員怡玎:對。其實逢甲大學在2016年的時候有做過統計,交通死亡事件的平均賠償金額大概是719萬而已,司法判賠的平均金額大概只有371萬,但是我們看到,如果是撞癱的話都是上千萬,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好好的想一想要如何從制度上去預防,大家覺得撞癱的賠償金額好像比較多,反而撞死就算了。
王部長國材:剛剛委員所提的那個行為已經是蓄意殺人,所以就按照刑法來處理,因為這個很明顯,刑期會非常的重。
吳委員怡玎:我想蓄意是一件事情,那還有另外一件事情,老實說,這些大客車、大貨車在夜間行駛時視線並不是那麼好,有時候即使發生擦撞,他們可能也沒有感覺,但是因為車子的體積很大,所以在撞到之後人就飛出去了。其實我們有一個運輸研究所,我不確定你們有沒有辦法由運輸研究所去分析到底在怎麼樣的路口、在怎麼樣的情況下有高度危險,然後我們要如何來預防這樣的高度危險。我們大家常常在講大貨車、大客車,老實說,我們在路上最常見的、行車比較危險的可能是公車,那我們對大型公車在路線規劃上要如何預防發生這樣的事件?再者,因為我自己會騎摩托車、也會開車,我自己有深刻的感受,騎摩托車的人都覺得車子要禮讓我,不管發生任何事情,都是車子的錯,大家都是這樣覺得嘛!對不對?在開車要轉彎的時候打了方向燈,有時候從後照鏡看起來,摩托車好像還在很遠的地方,我可以想像這通常就是車禍發生的時候,因為開車的人覺得摩托車離我還很遠,可是騎車的人覺得車子一定要讓我,管他是不是已經打了方向燈,我先衝再說。我覺得這是最常發生事故的時候,也就是在車子轉彎的時候,運輸研究所可以研究一下,我們有沒有這樣的統計資料?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繼國:跟委員報告,我想這個問題可以分人、車、路來看,在人的部分,當然部裡面有在做,包括一直透過道安的系統教育用路人要注意所謂的內輪差、行車視野死角;在路的部分,最近部裡面也在做行人空間的改善,我們會在各個路口透過工程的手段把人行道外擴;在車的部分……
吳委員怡玎:所長,我要講的是機車方面,因為機車的事故是最多的,所以你們可能要對機車這方面加強研究。老實說,臺灣以一個已開發國家來說,我們機車的數量真的是不可思議的多,那也是我們交通事故主要的來源之一,雖然大部分沒有造成嚴重的傷亡,但是也是很多家庭悲劇的開始。所以你們是不是可以對機車這方面更加強?要思考如何讓騎機車的人更安全,除了路上的大貨車、大客車,小客車也是一樣,要讓他們能夠更安全的行駛。
部長,我禮拜一有在內政委員會質詢,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要死亡人數3個人以上才歸類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我當時舉了一個例子,就是有一個人酒駕、然後肇逃了,他撞了三十幾台在路上的車,因為是在半夜,並沒有撞到人,沒有任何人傷亡,算是非常的幸運,但是有三十幾台車受損,你覺得這樣算不算重大的交通事故?
王部長國材:現在是規定死亡人數3人以上,還有死亡和受傷人數加起來在10人以上、受傷人數在15人以上,現在我們的確都是用有沒有人受傷來判斷是不是重大,委員剛才提到的是連續撞車,因為沒有符合這個準則,那就不是重大。
吳委員怡玎:部長,我覺得你對這個部分可能要調整一下,因為這會牽涉到基層員警辦案的態度,像我剛剛舉的例子,雖然沒有人傷亡,但是造成重大的財產損失,有許多人可能因為這樣而沒有辦法去工作,因為他的交通工具已經壞掉了。所以你們可能要考量一下,除了人的傷亡之外,重大的交通事故還有涵蓋哪些範圍,就像我剛剛講的,如果重大的交通事故涵蓋比較大型的車子去撞到機車或行人,就是不成比例,等於你的工具是會造成比較嚴重的後果。你們可以想一想,這可能不是重大交通事故,但可能要再列另外一個項目,這樣可以讓基層員警在處理時,或者是研究所會更注重這種事,你們要把它凸顯出來。
王部長國材:現在如果發生事故,登記分成3個:A1死亡、A2受傷、A3財損,而這個部分只要警察到場都會處理。至於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過去如果發生很嚴重的路運狀況,可能交通部就要成立一個中心來處理。
吳委員怡玎:部長,很簡單,你可能要通盤考量一下A1、A2、A3,死亡當然是比受傷嚴重,受傷和財損其實很難定調。
王部長國材:我的意思是縱然是財損,但也算嚴重的應該特別處理。
吳委員怡玎:對,你可能要衡量一下財損是怎麼樣。
王部長國材:好。
吳委員怡玎:再來很簡單,關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剛剛有委員提到酒駕罰則已經提高,但是我們的肇事逃逸其實沒有提高,所以變成肇事逃逸比酒駕的處罰還要輕,這就變成寧願肇逃,也不要留下來打119處理因為酒駕被撞傷的那個人,所以這個你們可能也要通盤考量一下,不然現場會變成酒駕的先逃再說,除非真的很有良心的就留下來了。
王部長國材:瞭解。的確過去我們在修法時對於酒駕處罰是一直要加強,其他像肇事逃逸要不要加重的部分,我們再來檢討。
吳委員怡玎:對,因為很多酒駕都肇事逃逸,我們看到酒駕破案率是百分之百,很明顯就是因為肇逃沒有算進去。
王部長國材:好,瞭解,謝謝委員。
主席:本席在此宣告,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稍後預計在委員詢答告一段落我們再來處理。
接下來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湯委員蕙禎:(10時47分)部長好。我們常常到日本去旅行,我們知道日本的道路也沒有很大,但人口很多,因為他們有考量到人本,還是要注意,所以常常是雙向各單一路線、單一路幅,人行的空間一定保有,因為他們不像臺灣,剛剛有講到臺灣的機車數量真的很大,機車已經變成庶民最喜歡的交通工具,所以臺灣的道路設計真的要考量。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委員好。瞭解。
湯委員蕙禎:要考量到機車、行人,還有汽車,要怎麼樣設計讓我們不要有行人地獄這樣一個罵名。
王部長國材:瞭解。
湯委員蕙禎:民間聽到這個真的是頗有同感。在交通方面,每個人在行走時都很希望安全、舒適,我想安全是最重要的,所以交通部也要好好去看該怎麼樣設計。對於所謂的行人地獄,從3月31日開始大小車輛一定要讓行人先行通過,否則會開罰3,600元,我想大家已經開始比較想要遵守這個規定了。因為右轉車輛要禮讓行人先行,但是行人可能不在意,他認為這個時候是該他走的時候,車輛就是要禮讓,但是這樣就會造成車輛回堵,這個情況很嚴重。現在臺灣有多達173處入口有設置行人專用時相,未來可以考慮普設行人專用時相,讓行人在可以行走的時候,不管哪一個方向、哪個角度都可以安全行走,等到行人停了,時間到就換車輛走,不管是右轉或直行,車輛都可以大膽的走,不然每次就是人和車在爭,大家又把速度減緩,到底是要讓車,還是要讓人?常常在這個時候,我們看到一些亂象,所以我們希望未來看能不能普設。
王部長國材:跟湯委員報告,這個就是我們現在正在推動的,雖然過去都是禮讓行人,但不管怎麼樣,人流和車流都是有碰撞點,如果是專用時相的話就沒有。現在我們希望行人比較多的地方就普設行人專用時相,或是早開時相,早開時相也是類似專用時相,就是先開讓行人先走完,車子再走,前兩天我們開了道安記者會,也宣布這個當做我們的重點。
湯委員蕙禎:好,謝謝,我們期待未來行人都沒有惡夢。
現在行政院要推動組織改造,關於組織改造,我們都希望要因應各種變遷因素,好還要更好,部長認為改造這麼多部門,哪一個部門的改造讓您最費心?臺鐵嗎?
王部長國材:臺鐵是公司化,不在這次組改裡面,它是直接公司化,另外一個比較重要的是觀光局變成觀光署,因為現在觀光立國,但人力和組織是不足的。很多國家的觀光已經成立一個部,就是觀光部,所以我們現在至少是把局變成署,這是我們最重要的,另外就是剛才談到的臺鐵公司,現在這二個是我們的重點。
湯委員蕙禎:我們都知道去年公司化條例已經通過,明年元旦可能就要上市掛牌了,我們也看到部長在這段時間對所有工會員工進行很多次對話和協商,我相信大家也願意讓火車往前開。我們現在看到一個一個都公司化了,這是不最後一個公司化的國營事業?
王部長國材:對,是全中華民國最後一個。
湯委員蕙禎:其他已經公司化的國營事業績效OK嗎?
王部長國材:很好。像郵政公司公司化、電信總局就是中華電信,還有機場公司、港務公司都已經公司化了,而且都是賺錢的。
湯委員蕙禎:但是我們看到臺鐵是百年老店,我們看到以前這些老火車都是很好的印象,鐵道迷也很多,其實它的資產就在於它的一些文化,就是過去臺鐵的文化,我想那個文化可以多多利用。
王部長國材:是。
湯委員蕙禎:因為鐵道迷真的很多。另外,臺鐵要改成公司組織並不能保證一定會轉虧為盈,因為它的債務真的很多,但真的是事在人為,螺絲真的要鎖緊,不管是什麼樣的組織,螺絲鎖緊就會影響它的營運。我們都知道,公司化當然是要解決安全,因為安全第一。第二是效率,也就是服務的品質,再來還有虧損的問題,我想虧損是讓大家頭痛的事情,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們要怎麼樣對症下藥?部長,他們已經要掛牌了,您有沒有瞭解臺鐵局現在已經做了什麼樣的改善計畫,計畫進度到哪裡?因為穿衣服改衣服真的是非常困難,尤其百年老店的文化很內斂,要改造它真的是有滿大的困難,阻力還滿大的,但是那個阻力叫做習慣性,要讓習慣變成未來運作的推動力,我們需要瞭解進度。
王部長國材:瞭解。我跟委員報告,現在公司條例已經總統公布,就是明年1月1日成立公司,現在剩下最後一個問題,事實上就是委員所提的問題,也就是以三塊地做為償債基金,但主計總處有一些想法,認為要多拿幾塊,然後把還款期限縮短,但是臺鐵工會希望照原來的以三塊地用42年還款,現在最後一個課題我們正在溝通,這個如果通過以後,公司化應該就沒問題了,但是委員所列出來的,的確是我們現在唯一還沒有解決的課題,就是償債基金的財源,這部分還沒有解決,我們會趕快來處理這個事情。
湯委員蕙禎:現在應該有一個計畫,能不能給我這個計畫的書面?
王部長國材:沒問題,是公司化的計畫嗎?
湯委員蕙禎:對。
王部長國材:好,我們就提供給湯委員。
湯委員蕙禎:也順便說明一下進度到哪裡。
王部長國材:好。
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10時55分)今天要談交通部的組織調整,觀光局未來要升格,叫做觀光署,在員額跟職掌上有什麼規劃?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因為很多國家觀光單位的層級都到部了,這個也是談了非常久,目前……
賴委員香伶:所以要成為署?
王部長國材:對。現在會再增加一些人,然後把功能分組,比如未來會包括旅行業、景區開發及旅宿等等,然後我們會把……
賴委員香伶:用分組的方式把業務在署下面分……
王部長國材:功能分組。
賴委員香伶:請教這些觀光旅館、旅宿會在署的哪個組來規劃?
王部長國材:就是旅宿組。
賴委員香伶:旅宿組,是不是?
王部長國材:現在有三業,一個是旅行業,就是旅行業組,另外是剛才講的旅宿組,然後包括景區的發展跟推廣也會在裡面。
賴委員香伶:國家公園相關的、風景區。
王部長國材:對,以前像旅宿組不是一個正……
賴委員香伶:正式的編制。
王部長國材:對,現在也變成正式的。
賴委員香伶:所以現在用組來做?
王部長國材:對,現在變正式的組了。
賴委員香伶:我想先來稱讚一下觀光局,我們看一下這部五星級飯店的宣傳片,口碑還滿不錯的,部長知道這是哪一個飯店嗎?我已經寫出來了。這個是在臺中新開設的五星級酒店拍攝的,你知道是誰的宣傳片嗎?
王部長國材:不曉得。
賴委員香伶:你看不太出來?獲得滿好的口碑,它其實就是觀光局拍攝的宣傳片。入住的旅客都有向飯店反映,這片子拍得不錯,也很想去看裡面的景點等等,結果我們的同仁近期再去看你們的網頁,卻發現已經被下架了。部長,你知道為什麼要下架這個優質的宣傳片嗎?
王部長國材:我不曉得,如果很好的話,就應該繼續放才對。
賴委員香伶:有沒有人跟您報告過這個片子被下架?
王部長國材:沒有。
賴委員香伶:而且你們拍了十幾部,品質這麼優異,應該是花了不少費用。請局長說明一下,好不好?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錫聰:因為我們累積的影片數相當多,大概過一段時間都會整理,如果放的時間太久,它的點閱率已經不像以前那麼多,就會有一些調整。
賴委員香伶:點閱率多少以下的,你們會下架?
張局長錫聰:我們有一個評比的比例,就是會有一個……
賴委員香伶:你應該都沒有在注意!局長,你看這個系列叫做We Are Ready,其實你剛剛沒有跟部長說真話,我們問過為什麼這些影片要下架,你說這個是為了疫後開放,要鼓勵、開始啟動疫後開放的方向,所以做了一系列影片叫We Are Ready,就是我們準備好了。因為我們2月之後就已經開放國門,到4月觀光客應該就蜂擁而至,所以現在不能叫We Are Ready,你們要改名字,系列的名稱不能叫ready,應該是ready好了。有沒有新系列的名稱?叫做什麼?
張局長錫聰:委員的意見很好,這系列影片的內涵其實不錯,但它的名稱是在疫情期間,國際還沒有解封的時候做的。
賴委員香伶:這個都還是我幫你回答的,你剛剛都沒有跟部長講真話。是不是這個原因?還是你們糊弄我辦公室?什麼叫We Are Ready,所以不能放,因為已經開放國門了?這什麼理由啊?我不能接受,既然同仁講了,我就先暫時理解。你們把英文名字改一下呀!不要Taiwan Can Help,改成Taiwan Welcome you,還是其他的。你總不能說,因為叫We Are Ready就把它下架,這不對啦!但真正原因會不會是因為你們的點閱率反而低?我要講的是,知名的酒店,譬如很多國際連鎖飯店,他們都願意播放觀光局的影片,他們的觀看人數遠遠超過你們這個影片的點閱數,如果你能跟這些觀光業者合作,請他們播放我們的影片,應該就有很多國際觀光客可以看到我們的宣傳影片。像圖片上這家臺中的酒店,這次世界棒球經典賽在臺中舉行,很多國際旅客就住在這個飯店,他們就有看到你們的影片,那他們也會問為什麼觀光局自己卻下架這個宣傳影片?這就是我們的第一個疑惑,我們問了你們的同仁,同仁說因為片名叫「We Are Ready」,所以要把它改了。這點千萬不行,請部長再重新審視。
王部長國材:好。
賴委員香伶:我建議有一個比較優質的作法,就是如果我們自己的片子觀看數字不高,可是透過跟觀光酒店、星級飯店合作,如果他們願意播放,你們就可以給這些飯店好的評價,未來評鑑時就會有誘因,這讓你們也可以有好的發展,部長,可以嗎?
王部長國材:可以。
賴委員香伶:請你們審視一下,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
賴委員香伶:接下來就是比較不好的例子。我們有好的飯店,但也有一些已經在網站上有了負面宣傳的飯店,網路上有一個YouTuber,叫「谷阿莫」,他們的作法很單純,就是自己進去住飯店,把不好的地方找出來,等於是幫你們檢視、檢核,然後把相關影像往網站上傳,這當然對這些小的飯店、旅館形象不太好,但也找出毛病,所以針對這些在網站上被人家揪出來的問題,然後有滿多負評的飯店,你們應該盡力去檢視或輔導,要求他們改善,如果真的不行,也要在網路上公告,讓觀光客不至於誤踩地雷,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
賴委員香伶:你們會怎麼做?
張局長錫聰:會列為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並加以輔導改善。
賴委員香伶:特別現在正值開放觀光,我們要迎接國際觀光旅客到來,這部分應該要馬上去做,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
賴委員香伶:大概多久可以給我一個答復?
張局長錫聰:是不是兩個禮拜?
賴委員香伶:好,兩個禮拜,請你們檢視一下,必要時也公告讓大家知道。
張局長錫聰:好。
賴委員香伶:最後一點時間,我要關切有關今年年初機場無預警罷工事件。我知道部長很辛苦去協調,但長榮航勤元旦集體休假事件,一直到3、4月才平息下來,我相信民航局應該已經知道問題之所在,在此想就教部長,你們會不會擔心在連續假期時,還有可能發生這樣的突發狀況?再者,航勤是特許事業,他們的勞動條件、勞動環境,民航局應該有一些角色可以介入輔導,甚至優化他們的勞資協商,不應該讓工會由部分人把持,三、四十個人就成立工會,而且不讓其他人加入,這部分民航局有沒有專責單位或專人介入協助?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國顯:跟委員報告,長勤的部分,我們一直有在關注,也要求他們要多聽員工的聲音,確實把員工的勞動條件和期待……
賴委員香伶:有沒有跟桃園市勞動局確認?他們現在開放讓其他人參加了沒?如果還是這樣一個半封閉工會,不讓人家參加,然後利用一些間接方式壟斷工會,我想最後協商時,還是沒有辦法進行優質、順暢的溝通,這部分部長跟局長是不是可以……
林局長國顯:我們會跟勞動局協商,但是上次他們已經有明確說明,勞動局也要求他們不可以這樣做。
賴委員香伶:不可以這樣做,但事後你們這邊還是應該協助、瞭解,好不好?
林局長國顯:是,我們再來瞭解。
賴委員香伶:因為主責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還是交通部,好不好?局長就辛苦一點,這個事情不應該再次發生。
林局長國顯:是,謝謝。
賴委員香伶:最後有關外送平臺的問題,現在很多摩托車騎士成為外送員,在交通事故方面,我們看審計部的報告:110年外送員交通違規案件計5萬1,703件,較109年增加約3.99%,接近4%。因為涉及外送員交通事故的案件很多,所以我想請教部長,現在部裡有沒有相關單位在研議外送職業駕照制度的可行性?就是讓外送平臺外送員的交通運具、執業環境,包括費率等等制度,比照計程車的作法,這樣的研議可不可行?
王部長國材:現在開大車的有職業駕駛執照,但機車沒有。
賴委員香伶:機車沒有。
王部長國材:機車方面,因為現在的外送員比較多是兼職性質,他們是以自己的機車做為外送工具,也就留下了一些就業空間,至於要不要納管,譬如考職業駕照等,這需要再……
賴委員香伶:以前摩托車應該是沒有職業駕照的規格考試,但現在它已經成為執業的工具,每天在路上跑8小時,這跟一般代步用是不一樣的,駕駛人以機車為運具,各種安全性、專業度,以及守法的程度,當然是可以作為考核專業職業與否的依據,所以交通部可不可能研議相關可行性?
王部長國材:現在的重點並不在於騎機車的技術性問題,過去他們是因為搶單,或是不遵守交通規則……
賴委員香伶:這就是前提,在道路上行駛,就歸你們主管,搶單、設計費率等,當然是經濟部跟相關單位要介入,勞動部也要介入協助,因為在環境空間上,行人可能會受到威脅,這部分我希望你們可以正視問題之所在。搶單問題當然要解決,搶單就像我剛才講的,如果比照費率的話,包括上架費率、單價砍單問題等,都造成他們的行車時間可能更長,倒過來講,就是他需要更長時間運用你們的交通環境空間,所以我才麻煩你們研議看看,有沒有一個制度性的作法,可以從交通方面下降相關風險及減少事故?
王部長國材:好,我們研究一下,當然就是要安全,至於要不要變成職業駕照,我們再來研究。
賴委員香伶:另外再研議,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對,因為他們有很多是兼職的,這可以讓很多人更有彈性工作。
賴委員香伶:是,瞭解。麻煩一個月內給我一個大概的研究方向,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謝謝。
主席:在陳素月委員質詢完畢後,我們依先前宣告,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11時7分)部長早!今天委員會主要是針對交通部組織再造進行詢答,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單位就是觀光署,因為觀光署的業務非常重要,我看到你們的報告中提到,未來觀光署要以觀光立國及觀光主流化做為發展的願景。我們知道過去這二、三年,因為疫情衝擊,整個觀光產業受到很大打擊,國際旅客來的也很少。去年10月邊境解封之後,國際觀光客逐漸回流,截至今年3月底的統計數字,來臺旅客人數逐漸攀升,已經破百萬了,達到我們預設的目標。我們看到1月到3月入境的總計人次達106萬人,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對,一百多萬了。
陳委員素月:可是相較之下,國人出境旅遊則高達203萬人次,幾乎是一倍的數字,呈現了觀光逆差的現象,這點我們要好好思考,之前部長也宣示希望今年國際旅客來臺人次可以達到600萬,如果照1到3月的這個數字看起來,今年應該是可以達成目標。
王部長國材:樂觀。
陳委員素月:樂觀啦!當然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可是我們迎接國際旅客回流,整個整備、準備工作一定要做好,尤其未來觀光局升格為觀光署後,我們也是寄予厚望。在此,請教部長一個問題,旅遊很重要的一點是旅館跟住宿,我們看到一份110年到111年交通部針對地方政府旅館業及民宿輔導的績效表,經過輔導之後,有的縣市有升級,像苗栗縣本來是丙等,現在躍升到優等,已經躍升到前面的等級了,可是我們也看到彰化縣不只沒有進步,反而還退步,請問觀光局有沒有去瞭解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錫聰:跟委員報告,考核評比主要是針對旅客住宿安全保障、非法旅宿稽查管理取締及合法旅宿是否違規之管理等三個面向來進行,關於彰化縣的部分,最主要的原因……
陳委員素月:服務品質有包括在內嗎?有包括服務品質嗎?
張局長錫聰:服務品質也有,管理輔導面也有,彰化縣政府可能是在保險部分的陳報方式以及對業者的要求比較偏低,主要是管理的稽查次數評比起來相對比較低,所以名次上稍微降等。針對所有考核的建議與意見,我們已經請彰化縣政府參考改善,下一次我們也會針對其需要協助的部分,比如人員不足我們有經費補助,器材不足也有經費補助,請他們來申請,強化他們的管理能量。
陳委員素月:對於目前評比比較差的部分,我們希望觀光局能夠加強輔導或給予協助。
張局長錫聰:好。
陳委員素月:另外,1月到3月國際旅客來臺已經破百,我們希望國內旅宿業的服務水平能夠達到一定的水準,當然我們也知道,目前面臨疫後缺工的問題,這也是委員會當中許多委員一再關心的問題,針對這部分,觀光局所掌握的狀況大概是怎麼樣?
張局長錫聰:因為缺工問題是多元問題,必須多元解決,我們一方面評估透過專案媒合以進用本勞的方式來做,媒合已經進行快半年了,從去年底連續三個月,到今年前三個月,媒合效果不是很理想,現在能夠進用的大概是三、四百人,業者自己進用的也有六百多人,加起來大概一千人左右而已,但是缺口有三千多人還沒有辦法進用,這方面我們會加強評點制,透過進用僑外生及外籍學生實習等方式在學校媒合,進行校園徵才,另外也在旅展的時候設攤徵才。但業者普遍反映需要引進外籍移工,我們也長期先做評估,等到評估好之後,會把結論報給勞動部參採。
陳委員素月:人力不足可能也會影響到整體服務品質,針對這部分,我們希望觀光局能夠多加督導。
張局長錫聰:是。
陳委員素月:再者,除了人力之外,針對整體服務品質,剛剛賴委員提到有一些飯店的服務品質並不差,但卻有旅客負評出現,本席最近也有看到彰化有一位邱醫師把他旅遊的遭遇寫在臉書上。目前國內旅館的房價非常高,他說他去南部一家知名旅館,一個晚上的房價訂價一萬九千多元,也就是將近2萬元。我們知道,目前國內旅館普遍都是標榜一泊二食,部長和局長應該知道一泊二食是什麼意思,也就是含早餐和晚餐,但他說這間旅館業者竟然告訴他因為旅客太多,所以叫他要另外訂晚餐。也就是說,旅館的價格就是一定要含晚餐的錢,但卻又不提供晚餐,這樣子是不是很離譜?國人確實遭遇到這樣的狀況,如果國外旅客來臺也遇到這種狀況的話,我覺得對整個國家的形象也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針對有一些負評傳出的部分,我們希望觀光局能夠積極瞭解並加以輔導,我覺得既然是標榜一泊二食,就應該確實提供一泊二食,怎麼可以因為住宿人數太多、食物不夠,所以就叫他加價訂另外的餐?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國內旅館的房價真的是創新高,所以許多國人都感嘆以這樣的價格,不如出國去玩,是不是也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我們看到國人出國旅遊的人數竟然比入境的國際旅客還要多一倍,我覺得這是值得好好反思的問題。
張局長錫聰:其實出國旅遊所占的成數會變動,有時候低、有時候高,這和淡旺季有關,但普遍都是出國的人數比來臺旅客還要多。另外,國旅的部分的確增加很多,但有一個現象就是集中在旺季期間,大家有長假的時候一窩蜂去住宿的情形,當然這也會從價格機能去推升價格。現在我們一方面鼓勵旅宿業者推出平日優惠價格,宣導民眾儘量利用非假日的時間去旅遊;另外一方面則是希望把品質方面做好,如果有銷售糾紛,我們就是依法處理,公平地將消費者和旅宿之間的糾紛做最好的處理。
陳委員素月:既然觀光局即將升格為觀光署,我們希望整體觀光產業能夠有更好的績效。
張局長錫聰:好的。
主席:之後局長會變成署長,所以請更積極一點。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2案,請宣讀。
1、
有鑒於集集火車線係連接南投縣及彰化縣的重要交通路線,但列車班次為八十分鐘一班,究其原因,恐係因以服務觀光客為目的而設計,忽略本條火車支線對於當地居民之生活亦具有極高重要性。另外,對比其他火車支線平溪線每六十分鐘一班,現行八十分鐘一班火車班次頻率對於當地居民而言顯然過低,對於需要外出之當地居民相當不便,無法發揮火車通勤之功能。
基此,為改善南投縣交通不便之根本問題,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增加集集火車線班次頻率,由原本八十分鐘一班調整至六十分鐘一班,以保障當地居民使用大眾運輸之可近性。
提案人:蔡培慧 劉建國 林淑芬
2、
鑑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制定,「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草法」將現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丁等航空站)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丁等航空站)合併成立馬祖航空站(乙等航空站),以符合未來馬祖地區航空營運發展之需求。惟現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之主任編制為薦任第八職等,合併成立馬祖航空站升等為乙種航空站,依據目前乙等航空站編列表主任為單列簡任第10職等,因其編列表未考慮偏遠離島機關特殊性,若僅列簡任職務將造成遴用人員不易、影響機關現有人員升遷,嚴重影響馬祖航空站成立之初業務推動之穩定性。爰此要求民用航空局將馬祖航空站主任職務列等編列為薦任第9職等或簡任第10職等,以符合機關未來人力需求。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雪生 洪孟楷 吳怡玎
主席:現在處理第1案,請問各機關代表是否要針對委員所提之臨時提案回復或說明?
蔡副司長書彬:有關委員的提案,我們同意,沒有問題。
主席:請問各位有沒有其他意見?如果沒有的話,第1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2案。
林局長國顯:民航局在此說明,謝謝提案委員的好意,針對馬祖航空站的問題,因為民航局組改之後會從16個航空站、5個等級改成2個,也就是只有臺北、高雄是甲種站、11職等,其他的8個則是10職等。因為馬祖兩個機場本來只有8等的主任,我們擔心到時候沒有辦法順利銜接。這部分我有向陳委員報告,他同意我們就提案倒數第三行作一點修正,也就是將倒數第三行的「爰此要求」改成「爰此建議」,亦即修正為「爰此建議民用航空局將馬祖航空站主任職務列等研議編列為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謹作上述修正。
主席:針對民航局的說明及修正的部分,請問各位有沒有其他意見?因為提案委員不在場,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所以我們就按照討論後的修正文字通過。
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會。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11時19分)謝謝主席。其實今天大家主要是在討論觀光局升格及組織改造的事情,剛剛有很多同仁提出許多問題,大家都非常關心觀光的問題,包括旅宿房價過高等等。其實目前我們處於逆差狀態,很多人寧願出國玩,也不要在臺灣旅遊,出國人數遠高於我們所吸引到的國內旅客,我想請教部長或者局長,觀光局變為觀光署以後,這些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錫聰:跟委員報告,當然沒有辦法保證可以解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任務跟目標。
林委員俊憲:那升格要幹嘛?
張局長錫聰:升格當然是要解決這個問題。
林委員俊憲:所以我問你升格能不能解決問題?你說不一定,那何必升格呢?
張局長錫聰:一定要啊!
林委員俊憲:你要有信心啊!你有信心嗎?
張局長錫聰:有信心啦!
林委員俊憲:什麼時候可以拿出績效?你今年的觀光目標來臺人數要達到多少?600萬人?
張局長錫聰:600萬人。
林委員俊憲:那1到3月目標多少人?100萬人?
張局長錫聰:1到3月是106萬人。
林委員俊憲:這樣夠嗎?如果照這個比例的話,一年只有400萬人耶!
張局長錫聰:當然不夠,因為第一季是淡季啦!
林委員俊憲:泰國在疫情前,一年的旅客是4,000萬人,它今年就號稱可以恢復到3,000萬人,它的目標是3,000萬人,要恢復到75%,但我們才50%而已,對不對?
張局長錫聰:目標……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今年先600萬人。
林委員俊憲:你應該要說最少600萬人,你要升格、組織改造,我剛剛聽起來大部分的委員都支持,只是委員剛剛質詢提出那麼多的問題,你卻跟我說你升格以後也不一定做得到,也不一定可以改善,這個氣勢就不對了。
張局長錫聰:應該要做到,這一定要做到啦!
林委員俊憲:你應該說我觀光署升格以後,臺灣就成為觀光的天堂,所有問題我都可以解決,當然我們也不敢期望這樣子啦,但是有幾個迫在眉睫的問題,第一個,觀光逆差要改善,國人寧願出國去玩,也不在國內旅遊。剛剛有提到房價的問題,部長知道現在平均房價多少錢嗎?4,195元,平均房價是4,200元,這是平均喔!你如果在觀光熱區或者是在熱點,比如說現在連續假期,房間6,000元、8,000元、破萬元的一大堆,所以當然大家情願出國去玩,我剛剛隨便Google一下廣告,泰國機加酒5天只要1萬4,000元,這些錢在臺灣住3天都不夠,只能住2天耶!日本沖繩4天機加酒1萬1,000元,你知道現在臺灣人情願去沖繩也不去墾丁了嗎?為什麼房價那麼貴?部長你比較忙,可能沒什麼時間去外面住飯店,現在臺灣的房價真的很可怕,局長為什麼房價那麼貴啊?
張局長錫聰:當然,我們也知道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包括成本還有供需的變化,而成本當然是跟人力、缺工還有物價通膨這些原因有關,的確是有這樣的狀況,加上旺季的時候需求瞬間提升,跟這有很大的關係,連續假期過了以後,它的價格就會降下來,因為大家都會比較集中在某一個時段去旅遊住宿,也造成我們這邊的……
林委員俊憲:所以當有人抱怨房價太高,觀光局有一個答案是鼓勵大家平日去玩,不要擠在假期。你講這個不是廢話?
張局長錫聰:這個意思是說平日有優惠啦!
林委員俊憲:你說這個不是廢話嗎?你等於是說沒飯吃就去吃肉,跟何不食肉糜不是一樣?有多少人可以平日去玩?
張局長錫聰:我瞭解,但是我們現在……
林委員俊憲:我們要的答案不是這樣子嘛!
張局長錫聰:管理上是有一些……
林委員俊憲:你講的供需也不大對喔!去年因為疫情,我們的住房率是多少?全臺灣住房率只有48%,不到一半,但是去年的平均房價是4,200元,創新高耶!疫情期間住房率那麼低,房間都是空的,房價還漲價,為什麼?第一個,確實如你講的,太集中那幾個點,泰國也是一樣,還有缺工,就沒人嘛,泰國也是缺工啊,但泰國的房價都很便宜。我們看幾個國家都是,它為了吸引國際旅客,就沒分什麼平日、旺日,其實飯店很不好經營,因為它平日根本沒有人住,所以它假日的房價當然要提高嘛!要不然飯店根本不用說經營,就倒閉、關起來了。它平日沒有人,所以很便宜,但是沒有人,便宜也沒有用啊!觀光客也享受不到,那怎麼辦?很多國家就是要靠外來旅客啦!所以你訂的目標我都覺得很保守,現在全世界都在搶旅客,臺灣國內市場本來就小,臺灣人口才兩千多萬,你本來就要靠國際旅客,但我看觀光局過去的宣傳,都太集中在臺灣的美食,臺灣的美食是很好吃啦!但是我們覺得好吃的,國外不一定,亞洲人喜歡吃,出國都去吃吃喝喝、買東西,但歐美客不是這樣,我覺得臺灣吸引亞洲客大概到一個極限了,我們現在的歐美客大概只有亞洲客的四分之一,也就是20%啦!所以我們要加強歐美客的部分,那歐美客要的是什麼?他們不是吃吃喝喝,不是買東西,他們比較喜歡大自然、山林,對不對?光這點就講好幾年了,臺灣入山很麻煩,你知道嗎?登山活動誰管?教育部;山林的保養是內政部。
張局長錫聰:林務局。
林委員俊憲:觀光呢?交通部管,每次問你們交通部,你們都會推給內政部,林務局的部分申請很麻煩,你說你也沒辦法解決。
張局長錫聰:也不是……
林委員俊憲:登山活動的套裝旅遊,你要再配合教育部,這樣就都不用講了,其實觀光條例賦予觀光局很高、很大的權力,你知道嗎?只要跟觀光有關的,你都可以把他們叫過來,應該要配合你才對,這樣你升格為署才有意義啊!不然你升格為署要幹嘛?
張局長錫聰:這是我們觀光主流化的一個主張。
林委員俊憲:所以你如果升格以後這些老問題繼續存在,明年我再來問你這個問題,你要不要降回來?部長說明一下。
王部長國材:第一個,升格觀光署後,它的人力大概會增加100個,比如在雲嘉南,它的人數就可以增加比較多。第二個,的確,房價是受尖、離峰影響,我們國內旅宿業都是靠國旅在支撐,國外旅客還沒進來,所以它必須要用尖峰去賺離峰沒有賺到的,這是最大的原因,如果國際觀光客來的話,就是填補離峰,這部分我們跟旅宿業稍微談一下,因為它基本上就是要能夠存活,所以變成不得不在尖峰把房價提高,這個離峰的填補如果填完以後,我覺得房價就有可能再跌,初步我們大概是朝這個方向來進行。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11時28分)今天討論交通部的組織法,我先就教一個問題,郵電司應該也有來吧?發放三倍券的時候,那時去郵局領取實體券,經濟部付給郵政公司每一份的作業費是多少?知道多少錢嗎?那時候一份是7.35元。振興五倍券的時候,付給郵局每一份的作業費是多少錢?經濟部付的是10元,過去的不知道,現在的總要知道吧!這次支出的單位是財政部國庫署,這次每份的作業費是多少錢?這次領的就不是三倍券、五倍券,這次領的是現鈔喔!每一份的作業費是多少錢?
主席:請交通部郵電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廷俊:報告委員,因為這些都是作業細節,中華郵政公司才會知道,沒有到我們這邊。
江委員永昌:好,那你們應該要去督導嘛,中華郵政官股占多少?你們不能不知道啊!這次作業費是25元,怎麼會差別這麼大?到底是這一次對了,以前錯了?還是以前對了,這一次錯了?為什麼國庫署在支付的時候,還是發生實體券跟現鈔的作業系統有分配的狀況,是什麼樣的經費要支出?還是要苦了員工嗎?中華郵政的員工我們一樣要照顧啊!過去縮編作業費,員工要加班啊!員工從每一次的作業費當中分到多少加班的薪酬?我不明白,這個問題我問那邊問不到,想說來問交通部,處理一下吧!現在怎麼回答我?
王司長廷俊:有關這個部分,我去瞭解一下再跟委員報告。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6,000元現金的服務費,他們一般都會去談,談完就是一個價格。
江委員永昌:是漫天喊價嗎?還是有一定的道理?
王部長國材:應該是雙方都合意。
江委員永昌:到底分在系統上要占多少?分在員工所付出的要占多少?也不能苦了員工啊!到底是哪一次合理?對不對?還是每次都不合理?照理說每一份處理費、作業費都還要再增加,只是一步一步慢慢增加,但也不行啊!國庫也有國庫支出應該有的規則啊!
王司長廷俊:中華郵政要的價格都不會太高,因為它是配合政府在推動,所以都很配合,都是成本價格,不會要的太高,據我所瞭解是這樣。
江委員永昌:我剛剛就跟你講,也不能苦了員工啊!我相信這三次系統在做處理可能是占不了多少錢,但是價差差這麼多的時候,要追究出原因吧!其實不是說一定有問題,而是要有一個合理的交代,現在人家在問了,作業費差這麼多,差3、4倍啊!
第二件事情,觀光局現在要變成觀光署,是吧?現在的局長也會變成署長嗎?
王部長國材:未來局長就是署長,不一定……
江委員永昌:現任的張局長很優秀,但是我要問你,學以致用、知行合一,您當過南投縣政府交通旅遊局局長,我有拜讀你2002年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的論文─影響我國旅遊糾紛暨有效申訴處理因素之探討,你還記得多少?你現在在交通部觀光局局長這個位置上,這是當年你寫的,你盤點制度、訪談專家,你說影響旅遊糾紛有效申訴的可能因素,也要預擬糾紛、預防及申訴處理改善策略等等這些建議,都是你寫的,建議合理參考價值的旅遊、資訊發布、主管機關建立旅行業評鑑制度、訂定獎勵機制,然後要加強旅行業的管理、業務檢查和規範旅遊契約。
你有去投搞中國行政評論期刊,寫了四個建議,其中有兩個就是我今天要問你的,增設旅遊糾紛申訴調處專責單位,這個進行到什麼程度?舉辦旅遊糾紛調處人員的專業訓練,這個又有什麼樣的辦理?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錫聰:謝謝委員,有關於這個部分我們現在的作法,旅遊糾紛跟旅行社有極大的關係,所以我們雙軌落實,一軌是在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加入會員會有旅遊保障金,透過保障金的制度,對於會員的申訴,我們在品保協會有設專責機構,北、中、南都有;在訓練的部分,由觀光局做調解人員的訓練制度。這是在觀光局的業務組,以前叫業務組,組改後叫做旅行業組,在這個組裡面有一個專門調處糾紛跟稽查取締的科,這個科裡面的同仁也必須有一些專責的訓練,我們會針對糾紛調處的知能、相關法制的認知等等給予程度上的加強。
江委員永昌:對於提升觀光旅遊,其實有一個很重要啟動大家願意去參加旅遊的誘因,就是發生的糾紛能夠順利解決。我們盤點民間的消基會或是地方政府,譬如交給調解委員會,其實常常在你們的說明當中也覺得他們沒有旅遊方面的專業,所以調解的時候也沒有那麼好的效果。另外,如果回到品保協會的話,品保協會還算有點制度耶!從它怎麼樣開始做相關程序上的處理,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糾紛調處委員會的成立,到選擇輪值的委員處理,但是畢竟它不是官方的,它是民間的,處理的也是加入品保的會員,除此之外的都不是。更重要的是,有一些重大的、複雜的案件,也是交由它來處理,對消費者來說也沒有具備足夠的公信力……
張局長錫聰:會回到觀光局來。
江委員永昌:所以不能夠只有丟到消基會或消保官用消費的想法,其實要把旅遊的專業放進來。
張局長錫聰:是。
江委員永昌:我回頭看你當初寫的論文,當中有65.9%的受訪者認為主要受理申訴單位負責調處的組織人力未臻健全,其中又有83.6%贊成交通部觀光局增設申訴的調處專責單位。終於這個時間點來了,這也是你說的喔!你過去說觀光局預算、員額擴增困難,所以要用任務編組,要找產、官、學、消及法界的人士來設立,雖然也是第三方,但是是由觀光局來任務編組,你說這樣來做申訴調處委員會較為可行。你們現在要升格變署了喔!編制提升、員額增加……
張局長錫聰:有,我們在……
江委員永昌:所以這要納進來了嗎?才會驗證當年你的知行合一,因為你現在在局長的位置上。
張局長錫聰:是,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是納到旅行業組,旅行業組原來只有三個科,我們增加兩個科,其中一個科就是專門在做調處業務跟稽查取締,所以基本上會增加一個專責的科,但不是組的名稱,因為我們組的容量有限。
江委員永昌:不是,那個科應該會辦到很多業務,現在觀光局如果出來調處,消基會最後沒有處理,消保官也沒有處理,品保協會也莫知奈何的時候,交到你們手裡,你們是派誰去處理?這整個機制、編制、程序等等涉及哪些人,都是在你論文當中寫的這些事情啊!
張局長錫聰:對。
江委員永昌:但是我都沒有看到。
張局長錫聰:因為那個會在組織規程裡面再去訂。
江委員永昌:現在的組織規程是你機關成立以後,自己再往下做組織規程,你要到組織規程送備查的時候再給我們看嗎?不是啊!如果你現在說組織規程裡面就要有一個常設的組,那任務編組是要請學者、專家、教授,還是你自己內部的人?你大致講一下你的規程是怎麼寫?
王部長國材:委員,現在看起來是把它放在旅行業組下面一個專門的科,至於怎麼運作……
江委員永昌:承辦人員到時候叫誰來做紛爭處理?
王部長國材:我是不是請局長後會再跟委員報告這個科的想法?
張局長錫聰:是。
江委員永昌:好。然後我沒有查到你辦過提升旅遊調處專業能力的培訓,我沒有看到,這個也整理出來……
張局長錫聰:調處專業人力培訓是補助給品保協會。
江委員永昌:那你又是繞回來品保而已,這樣不行啊!
主席:不要再繞回來,好不好?時間有限。
江委員永昌:好吧!先這樣。
王部長國材:再提供給委員書面資料。
主席:你不再繼續繞喔?
江委員永昌:我還可以再問嗎?
主席:好啦!謝謝江委員。
江委員永昌:我其實還有中央氣象局的問題,不然再給我1分鐘問?
主席:江委員,先這樣就好啦!
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11時38分)交通部觀光局變觀光署,其實我們已經推很久了,三年多了,本席在第1會期就提出,也希望能夠儘快完成。當然觀光署升格之後,很多事情的格局就不一樣嘛!格局決定結局,態度決定高度,有更高的格局應該就要有更高的態度,將來要怎麼樣部部都是觀光部,處處都是打卡點?我想觀光局刻不容緩!因為將來我們也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到臺灣來玩。
最近其實民間有在反映一個方案,國外團體來臺灣玩是補助1萬元到2萬元,自由行是抽籤一人5,000元,我不知道觀光局這個部分的規劃是要什麼時候抽?在哪裡發?如何發?何時發?這個部分現在已經有腹案了嗎?
主席(江永昌代):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錫聰:跟許委員報告,我們的規劃是預計在這個月中旬就先做啟動的記者會,然後5月1日就上路,抽籤不是固定所有時間點都有,要看淡旺季,還有航班的運量及各種因素,然後在境內,有的是在已經入境的時候讓他來抽,抽的時候是在機場,機場裡面會有兩個點,一個是抽的,一個是領獎的。
另外,國外有抽的,國外抽在國內領,國外抽是搭配相關活動,因為促銷活動很多,有些是僑委會的,有些是我們自己駐外辦事處辦的,促銷活動是在國外抽,在國外抽中,他必須到臺灣來,所以就入境再來領。
許委員智傑:這個案子我先慢慢檢討你們打算這麼實施可能會有什麼缺點,要怎麼改善,讓它發揮前更有效率,比如現在香港抽機票討論了一年,現在規劃的目標是要吸引國外的觀光客來嘛!國外的宣傳做得夠不夠?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第一個,5,000元有兩種,一個是住宿折抵,另外一個也可以選擇電子票證5,000元,電子票證所用的商家很多,就是在國內……
許委員智傑:我知道,現在就是怎麼去吸引國外的來?
王部長國材:在幾個禮拜前已經讓所有駐外單位開始在做宣傳,包括好山好水及這次的方案,大概5月1日開始動,但是4月中會有個記者會,的確委員剛才關心的問題很重要,就是讓國外知道這件事,是現在當務之急在做。
許委員智傑:所以就是要提醒部長跟局長,我有問觀光局,你們做了哪一些行銷?日本、韓國、美加、西歐、新南向都有,其實針對中東歐,你們好像沒有什麼具體的方案,沒有嗎?
張局長錫聰:中東歐部分,我們沒有據點,但是那邊是屬於新加坡的主管範圍,他也會去鋪設……
許委員智傑:為什麼要提這個問題呢?其實你記得去年我就跟部長及局長講,有沒有可能捷克直航?
王部長國材:有,現在要直航了。
許委員智傑:當時你給我的回答是不太可能對不對?在研究中,現在7月就要直航了。
王部長國材:7月18日首航。
許委員智傑:首先,當然要謝謝交通部的努力,但是為什麼我去年會提出這個,為什麼最後決定要直航,你看昨天捷克帶了100多人來臺灣,你現在可以去感受到中東歐對臺灣的善意,非常強烈,因為去年7月我也去波蘭、匈牙利跟及斯洛伐克,本來是慰問及協助當地烏克蘭難民,事實上也是增加國會外交,以及國家跟國家之間的互動,坦白講,感受非常深刻,因為東歐國家受過共產國家的統治,現在變成民主國家,又是一個年輕的民主國家,臺灣現在的處境跟中共之間的關係,實際上他們對臺灣的善意真的是非常非常非常高,我認為其實本來自由行5,000元看起來不多,但是也很有鼓勵的效果,第一個就是中東歐這一角有缺。第二個,我認為全世界的還是要加強行銷,為什麼呢?今天5月1日實施,然後張數是多少?假設我來臺灣有20萬張,抽到的假設有8萬張,你看比例就很高,等於要去鼓勵50萬人進來抽這8萬張,而不是20萬人進來抽這8萬張,我不知道部長跟局長知道我的意思嗎?
張局長錫聰:我了解。
許委員智傑:其實我們如果有增加更多人來,就是促進國際來臺,如果沒有增加更多人來,會變成消化預算,所以這個概念就是,我希望交通部跟觀光局在國際行銷部分可以再多做一些具體的方案,尤其是中東歐。
王部長國材:我跟許委員報告,我們最近也請他們在準備一份資料給外交部駐外代表處,全世界都有駐外代表處,雖然觀光局沒有駐外部分,像中歐部分就是,但是在外交部有,同樣把一些相關的資料由他們來幫忙行銷,我想這部分我們來加強。
許委員智傑:我想有進步的要鼓勵,署趕快通過,直航也感謝,但是後續該加強的再繼續加強,好,謝謝。
主席(劉委員建國):請王委員鴻薇發言。
王委員鴻薇:(11時45分)部長,我想請教,其實我們非常關心北北基桃1200交通套票,現在確定7月份上路嘛!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北北基桃、中彰投苗跟南高屏都是7月1日,目前都是這樣。
王委員鴻薇:對,因為交通套票其實臺北市1280已經行之多年,我也相信前一陣子大家在關心的是,它怎麼樣可以讓所有使用人更便利,其中在臺北市,如果他臨時要買票是不需要身分證的,但是原來的規定是要身分證,就是去購票的時候,要用身分證登記才能領卡。我整理它跟1280的月票有什麼不同,我想請教,這部分是不是可以比照臺北市,現場購票可以不需要身分證,而且直接持卡就可以到捷運站去購買?
王部長國材:是,我覺得應該不需要身分證,因為如果要身分證就是要記名卡,可是我並不覺得一定要用記名卡的方式,我不知道北北基桃有要求要身分證嗎?
王委員鴻薇:不用。
王部長國材:我沒有要求。
王委員鴻薇:因為原來說1200在第一次買的時候要用身分證,所以我們需不需要?
王部長國材:我完全沒有要求,除非他要做記名卡。
王委員鴻薇:所以他可以沿用現在臺北市的1280,不用身分證。
王部長國材:是,可以。
王委員鴻薇:第二件事情也滿重要的,以現在來講,因為臺北市要推動悠遊付,所以還有一個辦法是他可以在悠遊付的app上直接購買,也就是利用電子支付的時候綁定悠遊付,我想請教如果擴大到1200月票的時候,電子支付部分是不是還只是鎖定在悠遊付,還是可以開放LINE Pay?我為什麼這樣講,因為臺北市主要是用悠遊卡,因為你們現在開放到其他的卡,比如一卡通,一卡通就是跟LINE Pay來結合,所以我想請教在電子支付部分,1280月票是悠遊付app購買,在1200月票電子支付部分不曉得有沒有規劃?還是只有悠遊付?還是沒有規劃?還是其實LINE Pay也可以使用?
王部長國材:我跟委員報告,多卡通就是票證或是電子支付、LINE Pay、悠遊付、一卡通付,我們都歡迎,但是因為現在是這樣,第一步,因為7月1日要啟動,現在有面臨到除了雙北過去有1280的經驗以外,桃園、基隆、臺鐵都沒有,所以現在第一階段是電子票證先做,但是我們支持未來電子支付部分。
王委員鴻薇:所以7月份是僅限於用票證的方式?
王部長國材:目前。
王委員鴻薇:不能夠使用電子支付嗎?可是現在雙北其實很多人都在用電子支付的方式。
王部長國材:因為第一個,臺鐵的修改,還有包括基隆的公車、桃園的公車來不及,他們會來不及,我們第一階段先用電子票證,事實上我那天也跟臺鐵講,在明年初可以用QR Code電子支付當第二階段,現在先求有再求廣,大概是這樣。
王委員鴻薇:如果以雙北來講,他們如果並不需要使用到臺鐵或者國道,假設他在主要通勤上面,當然希望能夠適用1200月票,還至少能夠少80元,他可不可以還是繼續沿用,至少他用悠遊付來支付?不然他一定要變成實體卡。
王部長國材:了解,如果他用1280的時候,電子支付已經可以,我覺得OK,但是他有牽涉到別的運具,還有跨區的運具,這部分他如果能來得及改,我也同意,我們並沒有限制,但是我現在的目標是7月1日的時候先把過去沒有在雙北的這些運具先用電子票證……
王委員鴻薇:先整合進來。
王部長國材:我非常同意未來是用電子支付。
王委員鴻薇:所以在這一點,如果他沒有去使用臺鐵或者是國道部分,我希望他原來使用悠遊付,還是繼續可以使用電子支付。另外,你在整合的過程裡面,也盡量趕快整合好嗎?其實我個人雖然過去是臺北市議員,我也是臺北市的立委,其實我覺得從持卡人的角度來講,包含電子支付,我都覺得應該做開放,都覺得能夠越多使用是越好。
王部長國材:是。
王委員鴻薇:另外,我想請教局長,今天的口頭報告裡面,在民航局的部分,未來工作是要同步拓展桃園、臺中、高雄三大國際機場的軟硬體建設,我其實很訝異,這裡面為什麼沒有松山機場?為什麼在這個報告裡面沒有松山機場?如果按照去年和疫情過後,甚至在疫情之前,松山機場都僅次於桃園機場,所以我不大理解對一個入出境旅次這麼多的機場並不在你們未來拓展計畫之中,除非你們未來對松山機場有存廢或遷建的計畫,所以我想請教部長,我可不可以用你們的報告認為你們真的有松山機場遷建,所以雖然旅客人次這麼多,但是你完全沒有要讓它擴增的計畫。
王部長國材:我不知道我們的報告是怎麼寫,現在有在做跑道跟航廈拉皮的計畫,現在幾個機場都有計畫,松山機場現在是2040那個計畫,就是有一個未來計畫,現在也在做,我沒有注意看,是不是漏掉了?我把松山機場相關的計畫部分再補給委員。
王委員鴻薇:對,因為我們不是不看報告,我們會看這個報告,然後我看到這個報告就嚇一跳,因為這是在我的選區,所以第一個,松山機場目前有要遷建的計畫嗎?
王部長國材:現在沒有,因為它的重要性太高了,除了軍事,另外是離島,最近我看很多離島的委員覺得非常方便,也非常反對要遷建,因為比如到馬祖就到松山機場,不用到桃園機場,如果再新設一個航廈,經費太高,環評也很難過,像國外,上海兩個機場,日本東京羽田及成田類似,所以我覺得它有它的功能,甚至有一些是
王委員鴻薇:所以從部長的角度來看……
王部長國材:短期沒有。
王委員鴻薇:短期內沒有要任何遷建,如果沒有任何遷建計畫,尤其在疫情之後,我們又開始在講也要把觀光局升格,希望國外旅客能夠成長,我特別把它整理出來,這兩年都超過了四分之一,松山機場旅客人次的比例是很高的,僅次於桃園機場,所以應該要強化的部分還是要強化,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
王委員鴻薇:好,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11時54分)部長,我比較關心我們轄區的北土城交流道現在改名為金城交流道,現在整個司法園區都已經在拆除了,整個司法園區預計四月就開始搬遷,六月要整個搬遷完成,是不是未來交流道部分,當初宣布的時程是116年就要完工通車,現在預計十月份整個土地都移撥出來給交通部高公局,這個時程未來會不會延誤?現在本席比較關心的這部分,請部長或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高公局趙局長說明。
趙局長興華: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所收到的訊息是預計十月份會把整個用地交給我們,整個工程設計目前已經完成了,在準備招標文件當中,預定在今年中會來辦理招標,如果順利,年底用地交給我們的時候,就可以來動工。
吳委員琪銘:好,現在整個在設計部分,你說年中整個設計完成,十月份移撥給高公局,可以來辦動工嗎?
趙局長興華:跟委員報告,設計已經完成了,目前在備標當中,預計年中會辦理上網招標,上網招標如果順利,十月份用地交給我們,就可以來辦動工。
吳委員琪銘:你預計十月份有辦法嗎?
趙局長興華:招標如果順利,十月份就動工。
吳委員琪銘:好,我們都很期待,因為畢竟金城交流道附近人口密度非常高,塞車也非常嚴重,大家都期盼在十月能動工。
趙局長興華:如果招標程序順利,因為最近招標有時候廠商意願比較不足,我們就盡量鼓勵他們來。
吳委員琪銘:因為目前內政部營建署整個速度應該都是不會delay,在不會delay的情形下,如果能夠在十月順利動工,我相信土城市民都非常有感,部長應該沒問題吧!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看起來現在就是準備要施工,用地取得就可以動了,大概這樣。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再來,有關台65延伸部分,當初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委在四年前到現場去看過,整個也在規劃,今年3月6日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報告顯示大概不盡理想,現在整個做修改,目前台65延伸修改的整個路線跟規劃,請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台65延伸部分,我們目前大概規劃可以從土城一交流道北側新增一個跨河閘道到大漢溪左岸,從環漢路再接新北現在正在做的新鶯堤外便道,再接到三鶯,不過因為這個地方其實還是會涉及到幾個課題要去處理,包括這邊有濕地,還有因為在堤防要落墩,要跟水利署溝通,濕地部分也要跟營建署溝通,所以也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是想先從這方面,然後有幾個課題會要跟水利署、營建署及新北市再做一些溝通,如果可行,我們會先來做這一段,因為這比較接新鶯堤外便道,會比較快一點,其他如果整個要再往後延伸,確實會因為它的可行性研究,時間就會拖比較長。
吳委員琪銘:好的,因為3月6日在公共工程委員會所開的會,其實高公局所設計的大家都不能接受,但是那天的結論就是土城到三峽,其實國道三號的塞車都是短程塞車,台65延伸到三峽可以紓解三峽大學城、整個土城,大家都是會走台65,國道三號的塞車情形則可以大大減少,這是未來一定要做的,因為畢竟現在人口都已經增加,三峽光是臺北大學城進駐,現在已經將近12萬人,土城現在已經超過24萬人,所以這樣的人口,這是一個都會區,這個問題要趕快來解決。尤其你說土城到三峽,台65線延伸的路線也不是很長,我相信經費跟你當初設計要到大溪、要到龍潭,那整個經費太過龐大,你先從土城跟三峽這一邊來解決,這樣速度應該會比較快,局長,整個設計什麼時候會完成?
陳局長文瑞:因為它還是要先從可行性研究啦!可行性研究的幾個課題我們先跟幾個單位做一個討論,把方向先弄出來,因為它這邊還要跨捷運的土城機廠,所以用地的部分我們先把可行的方案跟路廊,如果說比較有機會的話,因為我們這樣子才能夠往下做一個可行性研究。我會儘快先跟營建署、水利署、新北市政府及捷運這邊來做一些討論,我們已經有發現幾個課題了,先來跟他們做一些討論。
吳委員琪銘:好,因為上一次3月6日在公共工程委員會開會,一個月的時間……
陳局長文瑞:有、有,我們會再跟……
吳委員琪銘:到4月7日差不多一個月了嘛!
陳局長文瑞:對。
吳委員琪銘:我看還是要快啦!好不好?
陳局長文瑞:好。
吳委員琪銘:我也要對土城、三峽有交代,好不好?
陳局長文瑞:是。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
陳局長文瑞:好,沒問題。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局長再加快,謝謝。
現在處理上午會議的時間,我們會進行到所有登記發言委員詢答結束為止,在這邊作宣告。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歐珀、游委員毓蘭及劉委員世芳均不在場。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2時2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我先請教部長,輕鬆一點,請看一下這張圖,請問這個阿伯在騎的那個是交通工具,還是運動休閒器材?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自行車,慢車。
鍾委員佳濱:沒有,你看他在幹嘛?有很多手機咧!
王部長國材:車子是交通工具啦!
鍾委員佳濱:他在抓寶啦!人家抓寶是拿一支手機在走路,他抓寶是用自行車架好幾支,我覺得他是把它當作運動休閒器材,你覺得呢?其實所有自行車的戶外使用空間大概有幾個樣態,第一個是在它的專用道上,對不對?它跟行人可以共用,表示自行車跟行人在我們的認定上,它的使用者是相近的,但是自行車也可以跟騎機車的騎士共用慢車道,好,這個就是自行車的屬性。自行車的使用者要不要駕照?
王部長國材:不用。
鍾委員佳濱:不用嘛!所以這個阿伯到底是在騎車還是在散步,其實你很難判斷他跟自行車還有空間的互動關係。
不同類型的自行車大概是這樣子,有腳踏自行車,有電動輔助自行車,以前有一個叫做電動自行車,現在叫做微型電動二輪車。在這裡面我們要注意到,目前自行車是很清楚,至於電動輔助自行車,它的路線到底可以走什麼路,我們也不太清楚。但是就最大的差別,在微型電動二輪車跟原來我們常用的腳踏自行車,基本上它要怎樣?它要型式審驗,微型電動二輪車要審驗。
王部長國材:要納管。
鍾委員佳濱:納管嘛!腳踏自行車不用嘛!
王部長國材:對。
鍾委員佳濱:牌照的部分,微型電動二輪車要牌照,而且要保險,我騎腳踏自行車是不用的,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對。
鍾委員佳濱:好,我們來看長者常常在使用的代步工具有哪些。拐杖就不要算了,有助行器,對不對?大部分在室內或人行道或是靠路邊。輪椅也是,然後現在多了一個電動代步器。另外一種是什麼?三輪身障機車,三輪身障機車很明確,它是機車,要走慢車道、指定車道,它大概跟機車都一樣。然而輪椅,你看看,包括電動輔助輪椅,除了速限之外,它完全沒有任何規定,使用者也認為是跟一般行人無異,請問一下,長者使用電動代步車的時候,性質是什麼?
王部長國材:行人。因為它叫做輔助器……
鍾委員佳濱:它是輔助器,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然後它也算是醫療的用品,所以目前是這樣。
鍾委員佳濱:但是當它在戶外空間使用的時候,它跟輪椅跟助行器很像,對不對?它在戶外也會使用,跟輪椅、助行器很像嘛!
王部長國材:對。
鍾委員佳濱:好,就像我在公園裡面,在開放空間騎腳踏車,跟我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跟我在慢車道上騎腳踏車,都有一個妾身未明的地方,所以某個程度上我要說長者常常把電動代步器當作什麼?腳踏車啦!腳踏車要怎麼管?很頭痛!但是我們現在看一下電動代步器,這是昨天聯合報的追蹤報導,造成我們長者很大的傷亡,您瞭解嘛?
王部長國材:瞭解。
鍾委員佳濱:然後專家說要用慢車來監管,那這個慢車我看交通部就考慮囉!它怎麼會是慢車?它是個輔具嘛!但是它目前使用的樣態跟腳踏車很像,那腳踏車怎麼管?
王部長國材:慢車、慢車。
鍾委員佳濱:沒有,腳踏車它雖然叫慢車,但是基本上要不要考照?不用考照。要不要牌照?不要牌照。要不要納管?不納管。你們現在把它當作腳踏車,也是不用牌照,也不用納管,也不用保險。
我們來看,電動代步器跟微型電動二輪車什麼地方一樣呢?你看看哪裡不一樣?一個是醫材,一個是交通部要審驗,對不對?一個要牌照,一個不要牌照。兩者都不需要駕照,但是一個要保險,一個不用保險。
好,我現在建議部長,還是請你們要思考一下,電動代步器因為長者把它當作腳踏車,所以我建議你們往底下的方向來思考,第一個,人機管理要分離。人還是行人,但是機具怎麼納管?你們可以考慮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方式,然後使用者要教育,阿伯騎腳踏車也常常亂騎,我們也知道啦!但是教育是必要的。
第二個,機具的上路要安全。首先,我把它稱為機具,我不稱為輔具,因為它具有移動的功能,具有電動的動力,所以它的構造性能要規範。我覺得它不能只是放在醫療的輔具來看待,因為它具有在戶外空間移動的動力,所以我希望你們要再規範它的機體重心、輪胎抓地力,結構性能要規範,包括它的電池輸出要多少,可以思考一下嗎?
王部長國材:因為它現在是衛福部裡面的醫療器材……
鍾委員佳濱:但是當它在戶外空間使用的時候,它跟輪椅又很像哦!
王部長國材:但是我們希望類似輪椅它就是走人行道,用人行道,當然目前人行的空間不足,現在也在改善。
鍾委員佳濱:輪椅有時候也不是走人行道,輪椅有時候推到路邊也有啊!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對。
鍾委員佳濱:人也是一樣,人在走路,走到沒路可走,我也走到車道上啊!但是你會把人怎麼處理?人沒有使用機具,你不用納管,但是我是建議你們,第一個,要納管,比照微型電動二輪車。第二個,你要有規範,道安的裝置要裝,你要要求它,輔具不會叫它裝安全警示燈啦!長輩凌晨、夜間出來散步,我們請他穿反光背心,有沒有?交通部有沒有在宣導?
王部長國材:有。
鍾委員佳濱:有嘛!那你們不會宣導說鍾佳濱你晚上出門要穿反光背心,不會嘛!因為人不一樣嘛!既然使用這些電動代步器的是長輩,那你就要把電動代步器視為他的延伸,請他要加強反光警示器這些東西,加強他在戶外空間的安全,可以嗎?
王部長國材:這個可以。
鍾委員佳濱:最後,使用責任要投保,比照微型電動二輪車一樣,納管、投保,給它一個登記,但是使用者不用駕照。
王部長國材:這個可能會有一點擾民,因為有的人沒有開出去,他都在家裡用。
鍾委員佳濱:那你可以分戶外型跟室內型啊!
王部長國材:我是覺得這樣,本來我們也沒想到電動代步車會上街,它應該是家裡在用的,那現在上街以後,我們現在的管理把它當行人看。
鍾委員佳濱:是啊!行人也會……
王部長國材:結果它現在跑到慢車道嘛!
鍾委員佳濱:阿伯騎腳踏車去抓寶。
王部長國材:但是如果你要把它變成慢車,又牽涉到……
鍾委員佳濱:我不強調它是慢車,我叫它機具。它叫做機具,不叫做慢車。
王部長國材:我覺得對於他的安全提醒要怎麼做,我們可以有一個辦法出來,比如說……
鍾委員佳濱:微型電動二輪車因為有一個「車」字,所以你們納管,而且要幫它強制保險,對不對?這是好的,要牌照。但是基本上現在的電動代步器如果你一直把它推做輔具,忽略了它在戶外空間經常出現,以及其他空間使用者,包括機動車輛,還有最重要的,它本身因為具有動力,它在作為單純輔具上的功能不太一樣,希望你們納入研究,好不好?一個月後給我答復。
王部長國材:好,我們研究一下,但是的確它有兩方面……
鍾委員佳濱:它不是車,它是機具。
王部長國材:對、對,這部分我們……
鍾委員佳濱:一個月,好不好?給我一個書面報告。
王部長國材:好。
鍾委員佳濱: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羅委員明才、李委員貴敏、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林委員德福、張委員其祿、王委員美惠、邱委員臣遠及廖委員婉汝均不在場。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2時10分)我想跟部長討論一些事情,我們在上週很高興終於迎到了第100萬名觀光客回來,在疫情之後曙光出現,大家如火如荼,所以首先要請教部長,我們要怎麼樣吸引國際觀光客來臺?因為在疫情期間,對所有的觀光旅遊業者來說,真的是非常寒冷的冬天,那麼政府要怎麼樣協助我們的觀光產業?其中最重要的,要跟你討論的,就是缺工的問題,交通部到底要怎麼樣來協助他們?甚至現在有很多的餐飲業,他本來可以辦到30桌,可是他接到20桌的時候就不敢再接,都是弄一個已訂位,那就覺得很奇怪啊!沒有人來吃啊!他說我是因為沒有工可以做。包括我們的民宿,包括我們的飯店,都是非常的缺工,在這種情況之下,請教部長,我們要怎麼樣協助他們解決缺工的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委員好。很謝謝委員的關心,第一個,現在我們在特別預算裡面有一個穩定僱用人員計畫,這個計畫是這樣,新竹以南的部分,如果他僱用一個清潔跟房務的人員,我們會給他5,000元的補助,這個意思是說,他可以透過薪資提高去吸引更多人重新回到旅宿業,現在這個計畫正在推動中。
第二個,針對缺工,我們也跟勞動部從媒合方面來做,當然媒合裡面,最後的精神還是在於薪資夠不夠,所以我們等於把這兩個搭配下來,一方面媒合,一方面把薪資……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現在所說的都是以往我們在做的方案,比如說青年……
王部長國材:這個算新的哦!5,000元這個是新的。
楊委員瓊瓔:本席告訴你的是方案,而不是金額的問題,比如說對年輕朋友、青年的就業,各縣市政府大家都是加碼、加油,對不對?你在我這個公司3個月,我就補助你1萬元,但是它的成效達不到就業率,所以你如果說只有用補助,你請一個房務、請一個清潔工,我給你補助5,000元,補完呢?補完呢?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你說媒合,其實媒合才是最重要的,你應該是從產學訓合去努力。
王部長國材:對,是。
楊委員瓊瓔:你應該是趕快跟教育部這些大專院校,甚至到高職、技職,大家去結盟,讓產業界可以跟學校去結合,甚至二年級的時候就可以進駐,這樣子非常好,我的設備都是一流,你學校怎麼樣去設備都不及我產業界的設備,你又不用花錢,還可以來實習,那你看這個孩子好,產業界一定會想辦法會留住這個孩子。
王部長國材:瞭解。
楊委員瓊瓔:你應該是要從根去做,因為本席看到你的方案會憂心,觀光局未來組改之後會成為觀光署,這個很重要啊!臺灣是一個海島型國家,無煙囪工業是以後最大的收入來源,如果說有觀光客要來,但是我們服務不周,我們的人員不周,這怎麼辦?這怎麼辦?所以這個缺工的問題,如果你依照目前的執行方案,不是撒錢就會解決的,因為補助了之後,他能夠留下來嗎?這才是重點。將客源拉進來是政府你的責任,因為一個禮拜7天,今天如果說我的民宿只有做到4天甚至3天,那人工怎麼待得住?跟廚師一樣嘛!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對,瞭解。
楊委員瓊瓔:所以部長,我跟你討論這個問題,我希望你再把方案去精進,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是。
楊委員瓊瓔:我覺得這個很重要,你把精進方案給本席,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我要跟你討論的是「行人地獄」的問題,我們被全世界的媒體這麼說,本席覺得很難過,當然交通部道安也有做一個統計,死亡人數我就不再贅述,但是行人在占比上面也占了12.7%,所以難怪會有這種惡名產生。本席要請教部長,行人安全的問題的確是我們必須要去研議,而且去應對,我們要怎麼做呢?包括我們的老年人口一直增加,電動代步器當然是衛福部管,可是它行走在我們的道路上面啊!部長,你是不是應該要跟衛福部去研討?就像以前電動機車不用領牌,我們現在開始要領牌,因為安全性的問題,包括長者需要的這些電動代步器,到底要怎麼樣去保障他們的安全?請問部長,你要怎麼做呢?
王部長國材:是,我跟委員報告,我們上禮拜在道安也針對「行人地獄」有一個方案出來,這個方案裡面就是對於地方政府在交通工程、人行道的改善有很多的建議,然後我們現在有一個50億元的校園周邊行人交通改善計畫,這個是50億元,另外一個98億元的前瞻計畫是道路服務品質,這兩個我們都歡迎地方來申請,就地方覺得人行條件比較差的學校或地區來做改善。
楊委員瓊瓔:我們全面來改進嘛!
王部長國材:對,這個還可以再……
楊委員瓊瓔:你把這個方案的書面資料給本席。
王部長國材:是,我們歡迎臺中先來申請。
楊委員瓊瓔:對,我們一定要好好努力。至於長者的電動代步器……
王部長國材:電動代步器是這樣,它以前是衛福部醫療……
楊委員瓊瓔:對,它現在是醫療器材。
王部長國材:就是說它沒辦法走……
楊委員瓊瓔:但是它騎到路上,因為長者需要啊!
王部長國材:我們目前是把它當行人看,意思是說它靠行人,所以我們是要求它走在人行道上面,它不是一般的腳踏車可以騎在慢車道上面。
楊委員瓊瓔:這個議題請你和衛福部再去好好討論,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是。
楊委員瓊瓔:因為我們的老年人口在2025年會是全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那我們迫切需要,要超前部署,好嗎?
王部長國材:對,電動代步器的管理當然有一種是納到運輸工具,但是這個部分對某一些,比如說……
楊委員瓊瓔:沒關係,你和衛福部去討論,然後再把書面資料給本席。
王部長國材:好,我們有一些資料再提供給委員。
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你告訴我就好,因為我們現在口罩逐步在開放,民眾要恢復正常生活的期待,你有預估下一波解封的時間點嗎?會是在清明節這個假期之後嗎?因為這個跟你很相關,跟觀光很相關啊!
王部長國材:對,我知道。
楊委員瓊瓔:會嗎?
王部長國材:現在指揮中心是有這個想法,但是還沒有確定時間。
楊委員瓊瓔:你會不會?因為你們要跨部會同意嘛!
王部長國材:是。
楊委員瓊瓔:指揮中心CDC似乎是在清明連假後會宣布,那你同意嗎?
王部長國材:其實這個比較是在防疫的問題。
楊委員瓊瓔:那你同意嗎?
王部長國材:我同意啊!
楊委員瓊瓔:因為這個跟你相關啊!
王部長國材:我同意。
楊委員瓊瓔:你的觀光產業跟這個有關係啊!
王部長國材:是,我覺得就是恢復到原來的生活,我支持。
楊委員瓊瓔:所以原則上如果CDC的方向是在清明節假期之後宣布再解封,你支持嘛?
王部長國材:支持、支持。
楊委員瓊瓔:好,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美玲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
本席在這邊作宣告,本席原為登記最後一位發言的委員,現有委員游毓蘭來請求詢答,在場如果無異議,本席就與游委員做發言順序的對調。
接下來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游委員毓蘭:(12時19分)謝謝主席,本席會盡量在3分鐘之內完成詢答。部長,本席在上個月去英國考察的時候,發現文化部在駐英代表處有三個同仁,請問部長,你知道觀光局有多少同仁在那邊嗎?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你說在英國是吧?
游委員毓蘭:對。
王部長國材:只有一個。
游委員毓蘭:只有一個,為什麼只有一個?因為你們在駐外這邊,還要降職等,人數也不夠。本席其實看到了,因為剛剛大家都在講,我們需要去推動臺灣觀光立國這個部分,您今年還喊出要達到600萬人次的觀光客,但是以我們派駐在其他國家的人數來講,事實上是不足以去提供對臺灣有興趣的潛在觀光客足夠的資訊跟服務啦!比如說我們看到新加坡的旅遊局,新加坡人數比我們少多少?他們的旅遊局,基本上觀光業務都是部會層級的哦!他們人員配置是1,200人,然後每一年的預算是臺幣600億元,我們觀光局局本部只有130人,很難看啦!所以要朝觀光大國的目標前進的話,部長,您能不能允諾在觀光局升格之後,在員額跟經費上面都能夠給予應有的支持?
王部長國材:他們升格以後,正式的職缺會多100個,包括像剛才談到駐外的部分……
游委員毓蘭:還是不夠。
王部長國材:其實我們當時在爭取這個,因為有5個部會在組改,所以總數也被限制。
游委員毓蘭:部長,還有啦!我建議除了升格之外,你們還要恢復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讓其他的部會一起來協助,因為本席在過去這段時間常常去觀光局的單位,包括到馬祖、北觀處及東觀處,我看到我們同仁都很認真,他們的規劃其實應該是要大肆宣導的,我們應該利用這一次升格的機會順便讓他們整個的職能提升,能見度要被看到,這部分請交通部無論如何一定要加強。
王部長國材:好。
游委員毓蘭:再來,當然我一向都很關心人本交通,部長,因為從後天3月31日開始,我們已經修改了裁罰標準……
王部長國材:對,3,600元。
游委員毓蘭:對於汽車不停讓行人,直接就罰3,600元。本席看到雙北、臺中及基隆市都有在加強取締,但是現在不停讓行人的情況還是很普遍,能不能請部長邀請陳建仁院長一起到路口去做宣導?可以嗎?
王部長國材:我們有這樣的宣導計畫,我想……
游委員毓蘭:因為馬上就到3月31日,後天嘛!然後接著就是5天連假。
王部長國材:我沒有問題。至於院長的部分,我再跟他轉達委員的想法,好不好?
游委員毓蘭:因為我想他也是很重視交通安全的。
王部長國材:對、對,我沒有問題。
游委員毓蘭:最後一個,其實本席有向部長反映過,現在在大眾運輸裡面,有很認真去推廣在路口進行指差確認的客運,尤其是像首都客運、大都會客運,他們就做得很好,像這樣子的優良模範業者,我建議部長應該要給予表揚,然後公路總局每年編列了將近40億元補助公共運輸業者、客運業者,本席也要求在補助的時候,是不是把停讓行人的這種教育訓練跟要求也列為重要的評鑑考核項目?部長,您是不是同意?
王部長國材:我同意,這個很重要。
游委員毓蘭:好,你同意,這樣就夠了,我就質詢到這邊,謝謝。
王部長國材:謝謝。
主席(江委員永昌代):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12時24分)部長辛苦了,還有張局長也很辛苦,張局長可能是中華民國最後一任觀光局的局長,也有可能是中華民國第一任觀光署的署長,我們用這樣的期待,叔叔期待你變成觀光署第一任署長,所以今天整個組改重中之重就是在觀光署。
剛才林俊憲委員有特別提到,像Okinawa日本的沖繩,還有泰國,這兩個地方我還算熟啦!因為當時也協助他們一些口罩的事情,他講的部分我覺得不盡其然啦!我沒有反對他的想法,但是我所謂的不盡其然就是說這個廣告出來的價格好像都滿便宜的,含機票啦!含住宿啦!但是它畢竟還是有城市上的一些差異,他到底是去Okinawa的哪裡?去住什麼樣的飯店?臺灣也是有很深度,然後整個質感滿不錯的旅遊,只不過沒有被大肆地宣傳出來,我覺得這一塊是署長,我現在應該叫署長了,未來的署長應該是要趁這個階段趕快來push,因為你要迎接600萬到800萬的國際觀光人士,那你這個事情如果現在沒有做的話,顯然你也沒有雄心壯志敢去對比Okinawa,對比泰國相關的這些旅遊嘛!所以你要達到這樣的人數,你就必須要有這種雄心壯志,也必須要趕快去規劃,也必須趕快去瞭解委員所講的,到底它這種行程跟臺灣的差異在什麼地方,我們有什麼優勢,還是我們有什麼不足之處,趕快去大肆地修正。
我想今天既然把組改都已經排了就是非常支持,臺灣這個福爾摩沙之島,我們有山海這樣充沛的資源,我們的觀光在全世界國家的排名不應該沒辦法再超前,我是做這樣的鼓勵。甚至於部長剛才也特別提到,有些國家在組織裡面已經把觀光成立一個部級在看待,所以你的責任是相當重要,我當然也希望在王部長及未來的張署長的帶領下,在觀光的進展有一個新的里程碑,本席做這樣的期許,這樣把你們排入議程才有意義,對不對?
好,但是你看到幾個東西,你看了之後也是會怕,你看這個新聞,「戰鬥民族也怕!俄女雲林行喊:這裡人開車超兇」,雲林你知道嘛!雲林是我的故鄉,雲林人開車會很快,俄女怎麼會覺得超兇?那臺北開車不是更快?如果她到臺北,她不是嚇死了?我不曉得為什麼有這樣的新聞。另外,臺灣也被美國CNN報導,這個已經講過了,什麼「行人地獄」,我就不要贅述了,其實應該是早期臺灣的交通建設是採「車本觀念」。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國材:對。
劉委員建國:這個部長很清楚,但是因為「車本觀念」導致「行人地獄」,至少車流量要暢通啊!對不對?車本的角度應該是這樣嘛!但是你知道荷蘭的衛星導航商來評比全球最塞車的城市報告,臺灣有5個城市上榜,就是我們的六都啦!臺中、高雄、臺北、臺南,只有哪一都沒有?新北啦!這個也很奇怪,尤其臺中市開車每10公里要花24分40秒,在亞洲是位居第5位,這個數據是怎麼來的,我也不清楚,不過如果以車本的觀念、車本的角度,在早期臺灣的交通建設是用這樣的概念去做處理的話,就不應該有這樣的評比,六都有五都上榜,如果用成語去形容,好像有一點病入膏肓了,某個角度來看這個事情啦!
本席是要提醒交通部,在王部長的帶領之下,要怎麼洗刷這樣的污名?這絕對不是只靠那個50億元就可以解決的事情,也絕對不是只有中央跟交通部、營建署有辦法馬上去做立竿見影的解決,這絕對是在我們國家整體對交通建設的預算裡面,再加上前瞻基礎,不應該去得到這樣的成績,所以反過來講,在中央補助地方很多的建設經費、前瞻經費的過程裡面,我們怎麼得到如此的成績?所以中央跟地方政府要趕快一起努力打拚,來洗刷這樣的污名才對,我們的交通建設到底是要朝向什麼樣的具體計畫跟目標?
王部長國材:是。
劉委員建國:因為我今天也聽了一早上,真的啦!部長,你也很清楚,交通部管的經費太大、太大,交通部管的人太多、太多,內容怎麼樣就不再贅述,但是如果今天一下子CNN,一下子荷蘭,對臺灣整個交通的評比在認知上是這個樣子的話,我覺得我們真的是要大肆地來做討論啦!我不曉得是在交委會,還是未來我們在逐條審查組改的過程裡面,是不是也要有另外一個專案來做處理?不然我覺得很危險啦!我具體地在這邊跟部長提出建議。
第二件事情,交通部掌管國家這麼重大的公共建設,包含補助地方的這些工程,應該是各部會最多的,部長有沒有去思考過?整體來講,我們希望道路品質提升、安全提升等等,但是如果有很多工程因為自己行政的怠惰、疏忽,導致工程delay,導致工程的物價上漲,我們都知道營建物價一直在飆漲,如果短短幾年可以發包完成而不去發包完成,導致預算的規模可能達到百分之一百的成長,這個我相信部長絕對沒辦法接受,任何一個單位應該也沒辦法,公共工程委員會也沒辦法接受。
王部長國材:瞭解。
劉委員建國:對於這個部分,可能就要詳細地去調查,甚至於要徹查了,因為我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給我的一些數據,112年對照111年,混凝土可能飆漲2成到3成,鋼構的可能再多一點點,但是如果把那個指數分開,鋼鐵有下降,112年對照111年是有下降,但混凝土有持續在飆漲。
如果一個工程在很短的時間應該去辦理發包,它已經有發包了,只是後來流標,或許還情有可原。但是如果它應該快速地進入發包程序,都沒辦法進到發包的程序,讓工程款持續地增加,這個我是覺得部長可能要去思考,每一件案件如果是這樣子,造成國家更多的……
王部長國材:瞭解。
劉委員建國:我也是納稅人,我也要繳稅,我如果看到政府這樣處理事情,我也會覺得我繳這個稅沒有價值。
王部長國材:是。
劉委員建國:我簡單比喻啦!在我故鄉的古坑側車道,這個跟部長請教過多次,也督促過多次,你看這個經歷過幾任交通部的部長了?從106年的4月10日,當時是賀陳部長,我們請他到雲林看古坑車道的狀況,然後同意來編列可行性評估的預算,沒有幾百萬元,照理講,當時地方政府是可以自己來處理的啦!但還是中央來做補助。
可行性評估了兩年之後,在同年的108年8月28日,地方政府說它已經完成了,到現在已經112年,我們沒有看到整體的建設計畫完成核定,我們也沒有看到這個工程現在準備進行發包,我們只有看到工程在109年7月,當時時任交通部長的林佳龍在草嶺,局長那一次不曉得有沒有去,在7月正式宣布是7.58億元,在109年7月宣布了,不到一年,地方政府再提報為9.8億元,就多兩億多元了嘛!最後再修正為9.97億元,都是在109年。
到今年112年,現在雲林縣政府再度提報工程款是14.89億元,你看,這等於是百分之一百成長欸!用地當時是1.12億元,現在用地是1.89億元,多了將近50%。那工程費當時是6.46億元,就是這7.58億元的工程,工程費是6.46億元,現在它變成14.89億元,這個工程費是13.09億元,不是百分之一百成長,報告部長,是百分之一百多的成長。
王部長國材:瞭解。我覺得劉委員剛才提的很重要,尤其像委員也爭取到了,但是因為它時間一拖以後,讓營建物料的價格大幅上漲,我想這一部分會列到我們以後在辦理補助的一個KPI項目,甚至接下來增加的費用是不是要地方多付,我們也在做這樣的考慮。最重要就是政府願意幫助地方來做很多的建設,這個也都同意了,我們是期待地方不要延誤,用最快的速度趕快把它建完,要不然這個經費一直增加,地方也沒辦法享受到建設的成果,所以這一點我們會來處理。
劉委員建國:好,因為我時間到了,但是本席特別要跟部長提醒,你看這個工程費是百分之一百多的成長,到底地方要負到什麼樣的責任?我們是補助對象,負責的相關單位要不要也承擔起責任?怎麼會讓事情變成這個樣子?我覺得這是要究責的,要徹查,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好,瞭解。
劉委員建國:不只這些啦!還有很多,包括斗六鐵路高架化及清水溪橋,再請部長多多展現智慧,費一些心思。
王部長國材:好,謝謝召委。
劉委員建國:謝謝。
主席(劉委員建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洪孟楷、曾銘宗、謝衣鳯及魯明哲等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委員洪孟楷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洪委員孟楷,藉本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向交通部及所屬機關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請交通部航港局說明,當前辦理對他國或國際組織有關航務安全事務之蒐集與內部精進作業,既有之作業機制及規範和人力配置規劃為何?請說明近2年之工作成果。
二、有鑑於交通部為落實立法院對於所屬112年度公務預算案之決議事項,雖辦理有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的會議紀錄公開作業,然歷次會議之出、列席及請假等情形(含簽到),卻未如其他部會或行政院各中央任務編組一樣有所揭露,致令外界無從監督具備有公務身分之各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是否如實與會。請交通部說明該委員會未來出、列席及請假等情形(含簽到)揭露規劃,有沒有打算向國人公開?
三、台灣受國際知名媒體CNN冠以「行人地獄」形容,復以根據交通部統計,過去在5年期間有未滿12歲兒童交通死傷人數高達4萬6,206人,換算每天有平均25位兒童因為交通事故受傷或死亡,更甚「運輸事故」之兒童事故之死因類別在109年更僅次「呼吸之意外威脅」名列全年度第二大類。請交通部說明,當前對所屬新北市內中央國民教育各機關,在周遭道路安全措施執行情形、未來規劃,以及中央預算執行概況為何?
委員曾銘宗書面質詢:
一、王部長!你作為交通部長,施政願景?請列舉3項交通部今年工作重點?
二、我國被外媒稱為「行人地獄」,部長有何評論?如何改善?需要多少經費?需要多少年來進行改善工作?
三、今年外國觀光客預估多少萬人?政府有無強力行銷措施吸引國外觀光客來台旅遊?
委員謝衣鳯書面質詢:
一、「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方案」問題
(一)宣傳及消費金發放方式
1.交通部是否有規劃在國際市場宣傳「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方案」?若有,是以什麼方式執行?傳統媒體或是數位行銷?目標市場是哪些?
2.之前交通部長提到將在國際機場進行觀光消費金抽籤,請問機場是否有足夠的空間及人力去處理大量觀光客抽籤的情形?
(二)5,000元消費金使用方式
1.交通部指出觀光消費金的使用方式為「電子票證」或「住宿折抵優惠」請問是由旅客自行決定使用方式嗎?還是5,000元消費金只能電子票證或住宿折抵擇一?或是有固定的分配比例?
2.國際觀光客大多數在來台前已預訂住宿.甚至已經預付住宿費,請問他們要如何使用住宿折抵?
3.是否開放已經預付住宿費的國際觀光客,可以選擇5,000元消費金來支付旅客的每日消費?因為來臺旅客平均每人每日消費從2016年開始.就跌破200美元,2021年又腰斬到90.54美元,除了給旅館業動能,我們也希望能提高旅客每日消費?
4.請問部長什麼時候才會有確定的規劃?(3月1日曾去函請觀光局提供相關資料,卻說細節還在研擬,所以無法回答以上問題,只給三頁大綱)
5.請問觀光消費金的預估成效為何?將產生多少觀光效益或增加多少來台旅客?
來臺旅客平均每人每日消費 | |
2015 |
207.87美元 |
2016 |
192.77美元 |
2017 |
179.45美元 |
2018 |
191.70美元 |
2019 |
195.91美元 |
2020 |
暫停調查 |
2021 |
90.54美元 |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106年至中華民國110年來臺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報告
二、其他觀光政策問題
(一)今年第一季快結束,國際抵台旅客才剛破百萬人次。今年六百萬人次的目標是否無法達到?
(二)政府除了補助以外,有無其他行銷台灣觀光的策略?
(三)現在已是數位時代了,觀光局的數位觀光行銷策略準備好了嗎?有什麼具體規劃?
(四)觀光局數據顯示去年觀光旅館房價均價創新高。交通部要如何避免高價住宿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降低國際旅客來台意願?
委員魯明哲書面質詢:
一、交通部提出「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方案」,規劃五月起自由行來台國際旅客有機會獲得5,000元消費金,總共50萬份;若國外與國內旅行社合作攬客組團來台旅遊,則可依照停留天數、團體人數,得到5,000元到5萬元之獎助金,預計獎助9萬團。爰此,要求相關單位詳盡說明具體規畫內容、補助細節、預估效益及相關配套措施。
二、針對國內旅宿業、運輸業缺工問題,交通部各業管單位雖推動相關補貼以穩定旅宿業住宿及運輸產業量能,惟現階段旅宿業、運輸業因新冠疫情衝擊及Uber與外送等新興產業磁吸轉職影響,缺工恐已成為產業結構性轉變問題。爰此,要求相關單位說明除透過津貼、獎助金補貼外,有無其他具體發展策略及規劃?
主席:本次會議進行到此,討論事項所列各案均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2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