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19日(星期三)9時3分至13時3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泰源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2年4月12日(星期三)9時13分至15時53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賴惠員  溫玉霞  吳玉琴  蘇巧慧  吳欣盈  洪申翰  王婉諭  林為洲  邱泰源  徐志榮  張育美  黃秀芳  楊 曜  陳 瑩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游毓蘭  陳椒華  鄭天財Sra Kacaw   賴香伶  王鴻薇  洪孟楷  王美惠  湯蕙禎  吳怡玎  鄭麗文  鍾佳濱  廖國棟Sufin.Siluko 楊瓊瓔  邱臣遠  林淑芬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官員:

勞動部

   

許銘春

 

  勞動力發展署

署   

蔡孟良

 

  勞工保險局

局   

白麗真

 

  勞動基金運用局

局   

蘇郁卿

 

  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   

鄒子廉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所   

李柏昌

 

  綜合規劃司

司   

王厚誠

 

  勞動關係司

司   

王厚偉

 

  勞動保險司

司   

陳美女

 

  勞動福祉退休司

司   

謝倩蒨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司   

黃維琛

 

  勞動法務司

司   

傅慧芝

 

  秘書處

處   

丁玉珍

 

  人事處

處   

姜碧琳

 

  政風處

處   

邱宏達

 

  會計處

處   

何依栖

 

  統計處

處   

梅家瑗

 

  資訊處

處   

劉醇錕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何俊傑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邱碧珠

 

  法務部法制司

調部辦事

陳思荔

 

  內政部移民署國際及執法事務組

李界瑩

 

    警政署國際組

林妙齡

 

  經濟部工業局

  長

顏鳳旗

 

    國營事業委員會

劉起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

執行秘書

楊欣佳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趙志寶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長

祝健芳

 

    社會及家庭署

  長

周宥麒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管理處

郭殷孝

主  席:吳召集委員玉琴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明政

紀  錄:簡任秘書 黃彩鳳 簡任編審 李志遠 科  長 賴映潔 專  員 許淑真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更正討論事項「環境影響評估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立法說明」如下,議事錄更正後確定。

「環境影響評估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立法說明

一、本條新增。

二、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開發計畫審查後之同意與否,與該開發計畫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進行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屬於政府機關對於開發行為所為之多階段行政程序,然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僅規定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對開發行為之構成要件效力,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開發計畫之廢止後,是否影響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之效力,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並無規定。為國土資源有效運用及本法兼考量環境保護和經濟開發之衡平之意旨,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之審查結論之效力應有規定,爰針對已公告後之環說書、評估書或環現差報告之審查結論,增訂其開發計畫許可文件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後,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已失其附麗,審查結論亦應失其效力之規定。

三、第二項為落實維護國土有限資源之目的,爰規定對於本法修正前已公告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審查結論之效力,亦適用前項規定。」

二、處理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預算凍結報告案21案。

(一)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1目「勞動保險業務」合併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

(二)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綜合規劃業務」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三)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項下「因應貿易自由化之政策規劃協調與勞工支持服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四)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5目項下「因應貿易自由化,提升勞工福祉」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五)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一)第7目「勞動法務業務」合併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六)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一)第2目項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

(七)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決議()第2目項下「綜合規劃」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八)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決議()第2目項下「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九)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決議()第2目項下「就業服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十)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決議()第2目「勞動力發展業務」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

(十一)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決議()第3目「分署管理」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二)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三)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決議()第2目「保險業務」合併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十四)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決議()第2目「基金運用業務」合併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五)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第4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7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六)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第4目項下「建構職場安全及推動防災措施」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七)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第4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八)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第4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30萬4千元書面報告。

(十九)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第4目項下「健全機械、設備及器具安全資訊登錄與驗證」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二十)「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一)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決議()第2目項下「勞動市場趨勢與就業安定研究」預算凍結14萬元書面報告。

決定: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三、處理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2年度預算決議預算凍結案1案。

(一)勞動部函,為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2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業務支出」項下「管理費用」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決定: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業務報告與討論事項綜合詢答,經委員王美惠、游毓蘭、楊瓊瓔及溫玉霞說明提案旨趣,由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報告及說明後,委員賴惠員、溫玉霞、吳玉琴、蘇巧慧、洪申翰、王婉諭、林為洲、邱泰源、徐志榮、張育美、游毓蘭、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王鴻薇、吳怡玎、黃秀芳、陳椒華、楊瓊瓔、楊曜、吳欣盈及陳瑩等21人提出質詢,均經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邱碧珠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林淑芬及湯蕙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預算凍結報告案9案。

(一)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1目「勞動保險業務」合併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二)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2目項下「特別費」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

(三)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第4目「勞動關係業務」合併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

(四)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第5目「勞動福祉退休業務」合併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

(五)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第5目項下「勞動基金監理」合併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

(六)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第6目「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合併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

(七)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決議(一)第2目「勞動力發展業務」合併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八)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一)第4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九)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決議()第4目項下「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決議: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二、審查

(一)委員陳素月等25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楊曜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莊瑞雄等19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廖婉汝等21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鄭正鈐等2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謝衣鳯等21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馬文君等2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溫玉霞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委員游毓蘭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莊競程等19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委員邱泰源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有委員洪申翰、蘇巧慧、賴惠員、吳玉琴、溫玉霞、王婉諭等6人提出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動議;委員王婉諭、洪申翰、吳玉琴等3人提出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動議。)

決議:

委員陳素月等25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2案,審查完竣,內容如審查結果,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吳召集委員玉琴補充說明,不須交黨團協商。

審查結果:

一、第五十八條,照委員洪申翰、蘇巧慧、賴惠員、吳玉琴、溫玉霞、王婉諭等6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如下:

「第五十八條  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因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出國、死亡或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經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三個月仍未查獲者,雇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之家庭看護工作,因不可歸責之原因,並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亦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一、外國人於入出國機場或收容單位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

二、外國人於雇主處所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依規定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滿一個月仍未查獲。

三、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廢止聘僱許可逾一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

前二項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六個月者,不予遞補。」

二、第五十八條立法說明修正如下:

「一、近年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變遷,每年工作人口約減少十八萬人,且國人就業觀念及習慣均已改變,配合產業需求及國家建設經濟發展,以及基於人道考量、被照顧者家庭之經濟負擔,及考量外國人行蹤不明原因眾多,非全然可歸責於雇主,遞補等待期間可適度縮短,並兼顧外國人聘僱管理。

二、產業人力包含國內勞工及外國勞工,外國勞工行蹤不明期間之人力需求,尚可由國內勞工及外國勞工互為調配,且於遞補等待期間,勞動部可依產業人力需求,提供求才推介服務及專案媒合,對於國內勞工提供就業獎勵等促進就業措施,及對雇主提供僱用獎助,協助雇主補實人力、促進國人就業,爰將遞補等待期由6個月調降為3個月。

三、外籍家庭看護工行蹤不明期間之人力需求,家庭難有人力調配立即補實,在居家照顧服務量能有限下,失能者家庭增加照顧需求、家庭經濟及人力負擔,未能及時遞補外籍家庭看護工,將導致勞工須離開原有職場,不利我國就業率,應盡速補充照顧人力,以滿足家庭照顧需求,外籍家庭看護工之雇主在等待遞補期間,被看護者如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第2級以上,可申請長期照顧及喘息服務,紓解家庭照顧壓力,爰將遞補等待期由3個月調降為1個月。

四、考量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雇主於外國人等待轉換期間,與外國人行蹤不明之家庭同樣面臨無人力替補或足夠照顧資源情形,其遞補等待期間應一致,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於符合下列兩種情形之一者,雇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由新雇主接續聘僱。()經廢止聘僱許可逾一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

三、通過附帶決議2項:

()依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110年原住民族就業者從事的行業,以「製造業」(15.82%)比率最高,其次為「營造業」(15.30%),而男性以從事「營建工程業」比例占24.76%為最高,其次為「製造業」占15.61%。我國過去曾開放營造業引進外籍勞工,為不妨礙原住民就業,於是在民國90年勞動部毅然決然除了百億以上公共工程以外,停止營造業引進外籍勞工。近年因少子化勞動力減少及許多重大工程開工等因素,營造業頻受缺工之苦,勞動部陸續下修公共工程及公益性民間重大經建工程等門檻,使營造業外勞人數已增加2.5倍,勞動部更於112年3月6日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35次會議同意一般營造業專案引進外籍勞工。基於保障原住民就業機會,額外引進外勞已提高現行公共工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案就業安定費,原民會前曾報行政院就提高原住民參加勞工保險之比率,補助雇主聘僱原住民投保勞保保費一案,建請勞動部協調原民會,基於提高原住民投保勞工保險比率,並鼓勵雇主僱用原住民,重新評估上列補助之可行性。

提案人:陳 瑩

連署人:徐志榮  邱泰源

()現行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雇主申請遞補之聘僱許可期間,是以補足原聘僱許可期間為限;若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不足六個月者,不予遞補。為便於民眾儘速獲得許可遞補移工,爰建請勞動部簡化現行申請及遞補程序,並於一個月內提出簡化申請及遞補程序之規劃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王婉諭  洪申翰  吳玉琴

散會

主席:因在場委員未足法定人數,稍後再行確認議事錄。

進行本日議程。

二、處理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預算凍結報告案11案。

()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1目「公費生培育」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2目「科技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4目「社會救助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三)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四)(一二六)第7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二十三)(一三一)(一三二)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六)(三十)第11目「中醫藥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三)(一三六)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七)第14目「衛生福利資訊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老人福利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邀請衛生福利部就(一)「後疫情時期如何持續推動落實醫院與基層合作均衡發展的分級醫療制度」之規劃及具體作為、(二)「偏鄉離島地區醫療現況」、(三)「急重罕病病友與病友家庭之支持協助及關懷現況」、(四)「台灣如何拓展公衛醫療國際參與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預算凍結報告案11案。

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四)第3目「社會保險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五)第5目「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十九)(一二七)(一三○)第8目「醫政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二十五)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三十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一)(十三)(三十九)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三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主席:本日會議議程為:一、()「後疫情時期如何持續推動落實醫院與基層合作均衡發展的分級醫療制度」之規劃及具體作為、()「偏鄉離島地區醫療現況」、()「急重罕病病友與病友家庭之支持協助及關懷現況」、()「台灣如何拓展公衛醫療國際參與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處理或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凍結案22案(含報告事項11案及討論事項11案)。以上專題報告及討論事項採綜合詢答。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預算凍結案,處理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1案,請一併宣讀。

(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1目「公費生培育」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2目「科技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4目「社會救助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三)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四)(一二六)第7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二十三)(一三一)(一三二)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六)(三十)第11目「中醫藥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三)(一三六)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七)第14目「衛生福利資訊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推展老人福利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主席:等一下再回頭確認,看看大家有沒有異議。

請衛福部薛部長報告。

薛部長瑞元: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今天大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後疫情時期如何持續推動落實醫院與基層合作均衡發展的分級醫療制度」之規劃及具體作為、「偏鄉離島地區醫療現況」、「急重罕病病友與病友家庭之支持協助及關懷現況」、「臺灣如何拓展公衛醫療國際參與力」及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凍結案22案提出專案報告,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有關「後疫情時期如何持續推動落實醫院與基層合作均衡發展的分級醫療制度」之規劃及具體作為

為促進醫療資源均衡發展,統籌規劃現有醫療機構及人力合理分布,本部自106年起建立並推動分級醫療制度,擬訂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引導民眾轉診就醫習慣與調整部分負擔;調高醫院重症支付標準,引導醫院減少輕症服務;強化醫院與診所醫療合作服務,提供連續性照護;提升民眾自我照護知能及加強醫療財團法人管理等兼顧各面向之六大策略,在積極推動下已略有成效。

111年總轉診案件4,460萬9千餘件,占總就醫件數比率1.52%(106年同期僅為0.83%),各層級轉診率均高於106年推動分級醫療前。截至111年底共計組成81個策略聯盟,已有7,152家特約院所參與,包括醫學中心24家、區域醫院83家、地區醫院300家、基層診所6,581家、藥局1家、居家護理機構154家、精神復健機構6家及呼吸照護所3家。

未來將持續強化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效率與品質,整合預防保健、疾病治療與管理及轉銜長期照護,調整社區醫療群組織運作,並滾動式檢討及調整部分負擔制度,導引民眾改變就醫習慣,也會透過支付誘因及恢復門診合理量,讓醫院下轉個案至基層診所,並持續鼓勵醫院與診所加強合作雙邊醫師相互支援,以落實醫院與基層均衡發展的分級醫療制度。

貳、偏鄉離島地區醫療現況

偏鄉離島地區因為交通不便、人口稀少,導致醫療照護資源相對不足,為使偏鄉離島居民同樣獲得周全的醫療照顧,本部從四大面向進行推動,分述如下:

一、強化在地緊急醫療處理能力:推動醫學中心或重度級醫院來支援、重度級醫院輔導及設立24小時急診醫療站等計畫,挹注偏鄉專科醫師人力,並建置以區域聯防為主軸的遠距醫療照護網絡,提升在地急重症處理的量能。

二、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以補助原鄉離島衛生所設備設施更新及提升頻寬速率、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簡稱IDS計畫)、全民健康保險西、中及牙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服務提升計畫等,鼓勵醫療院所至山地離島及偏遠地區提供醫療服務。

三、充實在地醫療人力:截至111年招收重點科別公費醫師758名,培育地方養成醫事公費生1,387名。另外為鼓勵公費醫師繼續留在偏遠地區,每人每月提供7萬元至10萬元津貼補助,109年到111年合計有104名公費醫師願意就地留任。

四、強化緊急後送機制:建置空中轉診審核中心,107年完成金門、連江、澎湖三離島救護航空器專機駐地備勤,108年完成建置「空中轉診後送遠距會診平臺」並啟用,,每年平均執行空中轉診約300趟次。另補助原鄉離島地區民眾就醫之交通費用,111年原鄉離島地區共核定約3,303萬元,補助人次共達3萬8,100人次。

為使偏鄉離島居民均能獲得完善的醫療與照護,持續強化偏鄉醫療照護,同時著重向前延伸的健康促進與預防照護,以及向後的長照整合服務,並發展因地制宜的偏鄉照護,讓全國居民健康沒有距離。

參、急重罕病病友與病友家庭之支持協助及關懷現況

罕見疾病對病人與其家人的生理、心理、經濟及社會等層面均造成衝擊與壓力,本部積極與跨部會合作,並結合民間資源,致力提供罕病家庭醫療、照護、社會福利等多元支持資援,並提供罕病病人全人、全家、全程、全團隊、全社區的照護。相關措施如下:

一、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規劃與推動,建立完善之罕病審議認定及個案通報系統,掌握國人罹患罕病現況,截至112年2月已公告認定共241種罕病,通報1萬9,973案。藉由辦理「罕見疾病照護服務計畫」,提供病人及其家屬心理支持、照護諮詢、生育關懷等服務,截至112年2月已累積服務七千多個罕病家庭。

二、積極協助罕病病人取得治療藥物,實施各種鼓勵罕藥查驗登記措施,並提供藥商之諮詢輔導。針對無法立即在我國取得許可證之罕藥,提供專案取得管道,並簡化其專案進口流程,讓病人能夠及時取得罕藥。

三、提供罕病病人醫療補助雙重安全網,除健保醫療給付外,針對依全民健保法未能給付之罕病醫療費用,編列預算予以補助。並設置罕病特殊營養食品暨緊急需用藥物物流中心,協助病人取得維持生命所需特殊營養食品及緊急需用罕病藥物。

四、結合跨部門資源,提供長期照顧、社會福利等多元支持管道,如罕病病人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後,可提供個人支持與照顧服務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也可向地方政府申請生活補助、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及輔具等;若符合長期照顧服務請領資格者,可獲得喘息服務、交通接送、專業服務、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等長照服務。

本部將持續整合醫療、社會資源、支持服務系統及社會大眾力量,以建構罕病專業照護及友善關懷的環境,提高公眾對罕病的認知和關注,讓病友和病友家庭能夠得到充分的醫療和社會支持,達到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加強照顧罕病病人之目的。

肆、臺灣如何拓展公衛醫療國際參與力

臺灣的醫療成就屢獲國際肯定,根據全球資料庫網站(Numbeo)2022健康照護指數排行榜,臺灣排名第一;臺灣的健康照護系統也被CEOWORLD雜誌評為2021年全球次優;另外,2020年美國彭博評比75個新興市場抗疫表現,臺灣也是排名居冠。

本次新冠疫情臺灣防疫表現佳,各國與臺灣發展醫衛相關合作的意向勢必提高,本部將積極利用目前全球衛生局勢,拓展公衛醫療的國際參與力。未來亦將積極參與國際組織,推動國際交流與援助,與友邦及理念相近國家等建立更多實質夥伴關係,深化並擴大衛生領域的合作;同時要持續推動新南向的醫衛合作,展現臺灣醫衛實力及經驗,並結合各界及民間團體的力量,拓展國際人脈及臺灣在國際公衛醫療領域之影響力。

另外,關於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之凍結案,本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凍結案(含討論事項11案及報告事項11案)共計22案凍結案之辦理情形,業將書面資料函送貴委員會及各委員辦公室,所凍結之各項經費確實係為業務推動需要,建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准予動支,以利本部及所屬機關依既定施政計畫及業務內容執行。

最後,本部承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謝謝各位。

主席:非常謝謝薛部長將這幾個重要的主題做一個重點報告,也感謝衛福部同仁將摘要整理得相當完整。我想今天也算是一個關鍵的時間,在後疫情中,我們要重建國內公衛醫療相關體系,不僅是醫院要發展、基層要發展及偏鄉要發展以外,我們更關心罕病,罕急重的家人其實都承受很大的壓力。我們禮拜一也去關心罕見疾病方面的照顧,也感謝衛福部同仁,王次長、吳署長都非常關心,本席也戴著罕見疾病的病童所作的口罩照一張相,表示我們全體都關心罕見疾病。

當然我們有實力後,再來面對5月WHA的議題,如何在WHA的議題中參與,我看這次很多國內外相關團體都很熱情參與WHA相關事項,我也知道衛福部及外交部非常努力在籌備相關事項。過去很多團體都加碼,本衛環委員會也做出創舉,到WHA去考察,如果想報名的還有機會,但機票非常難訂,住宿也非常難訂,已經有幾位要參加了,衛環委員會將會到於日內瓦舉辦的WHA考察。這跟視導團不一樣,視導團是去看行政等運作狀況,而我們是真的去瞭解現在世界上大家在討論的公衛、醫藥、長照、環境及與健康相關的議題,委員會是以專業角度去瞭解及掌握,過程中衛福部及外交部都共同參與,尤其衛福部是最專業的,一定會跟我們一起將這件事情做好,在剛才所談到的主題中,衛環委員會也盡一己之力。也感謝立法院院長、柯總召、外交部部長及薛部長,在各方面都全力支持,讓這樣的創舉能夠進行,在此感謝各位。

現在確認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有關112度衛生福利部主管公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1案,請問委員有無異議?好,經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本次會議相關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衛福部「後疫情時期如何持續推動落實醫院與基層均衡發展的分級醫療制度之規劃及具體作為」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後疫情時期如何持續推動落實醫院與基層均衡發展的分級醫療制度」之規劃及具體作為,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為促進醫療資源均衡發展,統籌規劃現有醫療機構及人力合理分布,本部自106年起建立並推動分級醫療制度,擬訂()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導引民眾轉診就醫習慣與調整部分負擔。()調高醫院重症支付標準,導引醫院減少輕症服務。()強化醫院與診所醫療合作服務,提供連續性照護。()提升民眾自我照護知能。()加強醫療財團法人管理等兼顧各面向之六大策略。目的引導民眾適當的就醫習慣,並藉由各層級醫療院所分工,提升醫療效率,讓區域以上醫院專注於急、重、難、罕等嚴重複雜疾病照護,輕症或病情穩定者至社區院所(地區醫院或基層診所),本項政策於疫情期間仍持續檢討推動,未因疫情而改變。

貳、歷年為推動分級醫療制度所編列之預算

為推動分級醫療各項措施逐年編列預算,於107年增列預算擴大辦理,自108年起亦繼續編列預算持續辦理,且每年編列預算額度約60億餘元。

單位:億元

預算項目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鼓勵院所建立轉診之合作機制

 

3.87

9.47

9.47

6.58

4.83

4.83

基層總額轉診型態調整費用

 

13.46

13.46

10.00

10.00

8.00

8.00

基層開放表別

2.50

4.50

7.20

8.20

9.20

12.20

13.20

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

15.80

28.80

28.80

35.00

36.70

39.48

39.48

跨層級醫院合作計畫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強化出院準備

 

0.50

0.50

0.50

0.50

0.50

0.45

合計

19.30

52.13

60.43

64.17

63.98

66.01

66.96

參、相關措施辦理情形

一、開放基層表別,擴大診所服務範疇:106年度西醫基層總額編列2.5億元,開放25項診療項目至基層施行,並逐年編列預算至111年累積開放70項診療項目至基層施行。

二、積極推動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

(一)112年編列39億元擴大診所參與,以落實社區醫療群與合作醫院間實質照護,包括由單向轉診朝向雙向轉診及慢性病共同照護,截至111年計有609個醫療群、5,678家診所、7,833位醫師參加計畫,收案會員人數計600.2萬餘人。

(二)落實社區醫療群與合作醫院間實質照護,包括對病人之雙向轉診及慢性病共同照護,以確保病人照護之連續性與協調性;推廣社區醫療群應主動電訪(Call out)服務,以加強個案健康管理,提升照護品質,並與一般診所建立差異化之服務模式。

(三)為鼓勵診所及醫院共同照護,並將「共同照護門診」、「病房巡診」、「雙向轉診」及「醫療群會員門診經醫療群轉診率」等列入家醫計畫指標。

三、強化醫院與診所醫療合作服務,提供連續性照護:

(一)藉由醫師支援模式,讓中大型醫院醫師能投入社區地區醫院服務,提升社區醫院醫療及建立落實分級醫療制度基礎。108年3月4日修正公告開放基層診所專科醫師於星期六、星期日支援地區醫院,自108年4月1日起實施,以加強社區醫院假日服務量能。111年共74個醫療團隊參與計畫,截至111年(1-12月)共申報約20,872診次。

(二)為提升轉診效率,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電子轉診平台」於106年3月1日上線,111年共11,245家院所使用,轉診約142萬人次。

(三)鼓勵醫療院所透過「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共享醫療影像,查詢病人的就醫與用藥紀錄等。截至111年12月上傳醫療影像院所家數459家,總計1億4,618萬件。經統計醫療院所跨院調閱醫療影像占整體調閱件數已達76%,其中基層診所跨院調閱醫療影像占該特約層級別調閱件數已達98%。

四、滾動式調整部分負擔制度,導引民眾轉診就醫習慣:

(一)自106年4月15日實施經轉診至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就醫者,調降門診部分負擔。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就醫者,調高門診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急診檢傷分類為3級、4級、5級者的部分負擔,由450元調高至550元。

(二)112年預計調整門診藥品及急診部分負擔,藉以引導民眾就醫習慣。

五、調高醫院重症支付標準,導引醫院減少輕症服務:

106年10月1日起調高重症支付標準,1年挹注60億元,107年再挹注20.3億元並逐年編列預算調整,調整項目包括加護病房護理費、住院診察費、急診診察費、住院護理費及400項急重難特定項目支付點數調整。

六、提升民眾自我照護知能:

(一)加強宣導分級醫療及部分負擔調整,利用既有管道逐年提升民眾正確認知,並已爭取納入12年國教課綱,提升民眾照護知能。

(二)持續精進健康存摺功能,108年新增眷屬管理功能,可透過健康存摺查閱家人的資料,方便管理家人的健康。截至111年12月底,使用人數約1,090萬人,使用次數約3億0,641萬人次。

肆、分級醫療成效

一、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積極推動醫療體系垂直整合,由各層級醫療院所合作組成,截至111年底共計組成81個策略聯盟,已有7,152家特約院所(醫學中心24家、區域醫院83家、地區醫院300家、基層診所6,581家、藥局1家、居護護理機構154家、精神復健機構6家及呼吸照護所3家)參與,以民眾為中心評估其照護需求,適當轉至適合之地區醫院、基層診所或長期照護機構提供完善的醫療照護。

二、各層級轉診就醫情形:

111年1-12月各層級就醫占率:醫學中心10.85%、區域醫院15.32%、地區醫院11.82%,基層診所62.00%。

自109年起因疫情影響,整體就醫次數較106年(基期)同期下降,其中基層診所呈現下降,可能係因輕症患者減少看診,又因民眾加強個人防疫措施(如戴口罩、勤洗手及保持社交距離等),降低病毒感染風險,故呼吸道症狀、流行性感冒及腸病毒等就醫人數明顯減少,而急、重、難、罕患者仍需固定至大醫院就診。

                                                          單位:千件

總就醫次數

106年1-12月

111年1-12月

占率

占率

合計

295,563

100.00%

294,761

100.00%

醫學中心

31,483

10.65%

31,979

10.85%

區域醫院

44,598

15.09%

45,171

15.32%

地區醫院

29,350

9.83%

34,845

11.82%

基層診所

190,132

64.33%

182,766

62.00%

1.資料來源:多模型健保資料平台:門診明細檔(擷取時間:112.2.6)

2.資料範圍:總額內、外案件。

3.總就醫次數:取醫事類別為醫院(12)、基層(11)之案件,排除「接受其他院所委託代(轉)檢案件且未申報費用者」、「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病理中心」、「交付機構」、「補報部分醫令或醫令差額」及「其他依規定於該次就醫拆併報且未申報診察費者」及「同一療程及排程」案件。

三、轉診案件申報情形(以接受轉診端分析):

111年總轉診案件4,469千件,占總就醫件數比率1.52%(106年同期為0.83%)。其中轉診至醫學中心就醫1,391千件,占該層級就醫件數比率4.35%(106年同期為3.21%);轉診至區域醫院就醫1,485千件,占該層級就醫件數比率3.29%(106年同期為2.58%),轉診至地區醫院就醫635千件,占該層級就醫件數比率1.82%(106年同期為0.95%);轉診至基層診所就醫958千件,占該層級就醫件數比率0.52%(106年同期為0.004%),各層級轉診率均高於106年推動分級醫療前。

                                                                單位:千件

接受院所層級

106年1-12月

111年1-12月

轉診率

轉診率

合計

 

 

 

 

總就醫件數

295,563

 

294,761

 

轉診件數

2,448

0.83%

4,469

1.52%

醫學中心

 

 

 

 

總就醫件數

31,483

 

31,979

 

轉診件數

1,012

3.21%

1,391

4.35%

區域醫院

 

 

 

 

總就醫件數

44,598

 

45,171

 

轉診件數

1,150

2.58%

1,485

3.29%

地區醫院

 

 

 

 

總就醫件數

29,350

 

34,845

 

轉診件數

279

0.95%

635

1.82%

基層院所

 

 

 

 

總就醫件數

190,132

 

182,766

 

轉診件數

7

0.004%

958

0.52%

註1.資料來源多模型健保資料平台:門診明細檔(擷取時間:112.2.6)

2.轉診案件:就醫日期為106/111年1-12月且申報以下案件,並排除透析案件(案件分類為05)、申報院所代號第一碼為A、H、J、Q、R、S之案件。

3.轉診:(1)申報部分負擔代碼A30、B30、C30、008、D30、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11、801、802、901、902、903、904、905、906、907且轉代檢註記為1且來源院所代號不等於轉入院所代號。(2)申報部分負擔代碼A30、B30、C30、008、D30、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11、801、802、901、902、903、904、905、906、907且轉代檢註記為G9、G5、C6、F3、FT、JA(偏鄉、IDS)且來源院所代號等於轉入院所代號。(3)接受轉診醫令代碼01038C。

4.視同轉診:申報部分負擔代碼為A40、B40、C40、A31、B31、C31或部分負擔代碼為C30且轉代檢註記為T之案件。

伍、未來持續推動落實醫院與基層均衡發展的分級醫療制度之規劃

一、持續強化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效率與品質,整合預防保健、疾病治療與管理及轉銜長期照護,調整社區醫療群組織運作,以增加民眾對基層醫療之信心。

二、滾動式檢討及調整部分負擔制度導引民眾改變就醫習慣。

三、透過支付誘因及恢復門診合理量,讓醫院下轉個案至基層診所,另持續鼓勵醫院與診所加強合作雙邊醫師相互支援,以落實醫院與基層均衡發展的分級醫療制度。

陸、結語

有關分級醫療推動,因涉及民眾就醫習慣改變,各層級醫療院所提供醫療服務行為重新磨合,具有一定困難度,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除持續透過各類型管道加強對外宣導,亦於健保全球資訊網建置「分級醫療」專區,加強對民眾宣導就醫分級正確觀念。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衛福部「偏鄉離島地區醫療現況」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偏鄉離島地區醫療現況」,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偏鄉及離島地區醫療可近性因交通不便、人口稀少且分散,醫事人力招募不易,導致醫療照護資源品質相對於一般地區醫療資源普遍不足。至111年11月,全國西醫師數已達每萬人口22.98人,惟仍有部分次醫療區域醫師人力低於世界衛生組織每萬人口醫師數10人,其中包括金門縣,新竹縣竹東,苗栗縣海線,南投縣竹山,彰化縣南彰化,雲林縣北港,花蓮縣鳳林,臺東縣大武、關山、成功等10個次醫療區域。

貳、因應作為

為使偏鄉離島居民同樣獲得周全的醫療照顧,本部從「強化在地緊急醫療處理能力、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充實在地醫療人力、強化緊急後送機制」四大面向推動,全面改善及完善偏鄉醫療照護網絡,相關辦理措施如下:

一、強化在地緊急醫療處理能力:

(一)醫學中心或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支援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院緊急醫療照護服務獎勵計畫:109-112年由30家重度級以上醫院,提供139名專科醫師人力,協助29家在地醫院達成「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評定」中的急診、急性腦中風、急性冠心症、緊急外傷、高危險姙娠及新生兒、加護病房等章節項目內容。至111年底已達成2家醫院重度級,14家中度級,12家部分中度級,1家一般級之成果。另完成南投縣5家醫院、屏東縣4家醫院建立重症區域聯防機制,及輔導部立金門醫院、連江縣立醫院提供在地生產服務。

(二)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計畫:111年補助設立8處「觀光地區急診醫療站」、1處「夜間假日救護站」、10處「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院急診能力」與1處「強化醫療資源不足地區24小時急診能力」,其中包含苗栗縣泰安鄉、南投縣仁愛鄉及魚池鄉、彰化縣南彰化地區、嘉義縣阿里山鄉、花蓮縣秀林鄉、豐濱鄉及鳳林鎮、臺東縣大武鄉、關山鎮及成功鎮等地區,補助每診1名醫師及2名護理人員,每月可服務急診病患約5,200人次,以維持偏遠地區醫療照護不中斷。

(三)提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緊急醫療照護服務品質計畫:協助4縣市唯一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宜蘭縣博愛醫院、苗栗縣大千醫院、雲林縣臺大雲林分院及屏東縣安泰醫院),持續維持緊急醫療照護能力重度級基準的服務。

(四)心血管照護中心之成立與運作計畫:協助部立澎湖醫院及部立金門醫院設置心導管室,以提供就近醫療,減少空中轉診後送頻率,截至112年3月底心血管累計執行數分別為1,561例及2,049例。

(五)建置以區域聯防為主軸之遠距醫療照護網絡:藉由區域聯防模式建置急診、急性腦中風、緊急外傷及心肌梗塞等緊急醫療之遠距會診,110年推動後,於全國14個急重症轉診網絡皆完成布建1處遠距醫療合作網域,共計70處醫療院所共同合作,並持續推動「遠距會診」、「綠色通道」、「安全轉診」及「區域聯防」等四大執行策略,強化緊急後送與轉診機制。

(六)急診診察費加成:111年符合本部公告之「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急救責任醫院」計72家醫院,提供其急診診察費加成30%,若同時符合夜間、例假日者,依表定點數加成80%,並保障急診案件點值每點1元。

(七)提升優質照護服務計畫:為提升離島地區醫院之醫療照護品質,強化離島在地醫療照護資源及發展可近性服務,每年賡續補助離島醫院(含連江縣立醫院、部立金門醫院、部立澎湖醫院、三總澎湖分院)提供優質照護服務,強化照護品質及量能,110-112年平均每年補助約2,889萬8,000餘元。

二、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

(一)獎勵醫事人員至離島及原鄉地區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為鼓勵醫事人員至原鄉離島地區設立醫事機構,促進當地民眾獲得可近性醫療服務,每一醫事人員補助以不超過50萬元為原則,107-111年補助共計31家(原鄉18家、離島13家)。

(二)強化衛生所(室)設施設備:

1.補助衛生所(室)建築、設備設施更新:112年補助原鄉離島衛生所(室)設備更新計45件及工程計4案。

2.提升衛生所醫療資訊化功能:於108年完成汰換64家原鄉離島衛生所之醫療資訊系統(HIS/PACS)設備及完成原鄉離島衛生所(室)及巡迴醫療點頻寬速率提升達100Mbps,強化醫療服務品質及效率。

(三)設置原鄉離島遠距醫療專科門診:為補足當地醫療專科服務能量,109年擇定原鄉離島衛生所及醫療院所計14處(臺東縣蘭嶼鄉/綠島鄉、澎湖縣望安鄉將軍/西嶼鄉衛生所、連江縣立醫院)試辦眼、耳鼻喉、皮膚科等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服務。110-113年依地方需求擴大推動,截至112年2月已完成36家衛生所建置,服務共計9,209人次,預計112-113年賡續建置16處,需求涵蓋率達100%。

(四)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簡稱IDS計畫):111年共有26家承作醫院結合當地基層診所(含衛生所)、居家護理所及物理治療所,於50個山地離島地區提供夜間門診、夜間待診、例假日門診、專科醫師診療、巡迴醫療、定點門診及天然災害加診及其他醫療健康促進服務,服務逾51.3萬人次。

(五)全民健康保險西、中及牙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1.西醫:111年共172家院所,前往118個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提供巡迴醫療,服務約29.2萬人次;1家診所參與獎勵開業計畫。

2.中醫:111年共154家院所,前往123個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提供巡迴醫療,服務約30萬人次;7家診所參與獎勵開業計畫。

3.牙醫:111年共19個醫療團,前往131個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提供巡迴醫療,服務約11.1萬人次;21家診所參與執業計畫。

(六)全民健康保險偏鄉地區基層診所/助產機構產婦生產補助試辦計畫:111年共18家基層診所、4家助產機構參與,基層診所申報生產案件數3,821件,助產機構申報生產案件數90件。

(七)全民健保遠距醫療給付計畫:自109年12月起至111年12月止,已提供47個鄉鎮及7個急重症轉診網絡遠距會診服務,計有62家在地院所與32家遠距院所合作,總診次814診,總服務人次約6,400人次。

(八)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醫療服務提升計畫:111年符合資格醫院共108家,計93家參與計畫(12家為區域醫院,81家為地區醫院),其中本部公告之「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急救責任醫院」有8家區域醫院參與本計畫。

三、充實在地醫療人力:

(一)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本部於105年至109年度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第一期)」,共招收約506名,預計於115年陸續投入偏鄉醫療服務,並以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及急診醫學科為主,挹注偏鄉專科醫師人力。第二期計畫(110年-114年)預計招收750名,110至111年度已招收252名。

(二)偏鄉公費醫師留任計畫:考量新舊制公費醫師制度之銜接空窗期間,對於服務期滿、未滿65歲之公費醫師,鼓勵續留或申請至位於高度偏遠地區、偏遠地區之醫療機構執業,每人每月補助金額7至10萬元,並將依偏遠程度,給予不同加成。109年至今核定補助共計104名,其中留任高度偏遠地區22名、偏遠地區69名及離島地區13名。

(三)在地養成醫事人力培育:為持續補實原鄉離島地區在地醫事人力,本部推動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迄今已至第5期(111-115年)。截至111年已培育1,387名醫事公費生,包含西醫師703名及其他醫事人員684名。公費醫師服務期滿留任率達7成。

四、強化緊急後送機制:

(一)建置空中轉診審核中心:提供24小時緊急醫療諮詢、評估轉診必要性及協助航空器調度,以強化空中緊急醫療後送機制。

(二)提升離島地區緊急醫療空中轉送品質與效率:107年完成三離島(金門、連江、澎湖)救護航空器專機駐地備勤,另臺東蘭嶼、綠島鄉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協助支援,每年平均執行空中轉診約300趟次;另108年完成建置「空中轉診後送遠距會診平臺」計105處點位並啟用,讓「送」、「接」與「審」三方同步整合醫療分享決策,減少第一線醫護人員壓力。

(三)離島地區嚴重或緊急傷病患就醫交通費補助:為因應當地醫療資源或診療科別之限制,經醫師診斷確有特殊醫療需求之離島居民,補助自行搭班機、班船往返臺灣本島就醫所需實支交通費1/2(不包括直升機、包機及包船),111年補助經費計1,742萬4,000元,補助共計2萬504人次。

(四)原鄉地區原住民就醫與長期照護(含社福資源)交通費:依據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規定,補助該地區原住民轉診、重大或緊急傷病者就醫等之交通費用,以減輕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負擔,111年核定補助經費計1,560萬8,000元,補助人次計1萬7,596人次。

參、結語

為使偏鄉離島居民均能獲得完善的醫療與照顧,持續強化偏鄉醫療照護、充實人力資源,提供方便的就醫服務,同時著重向前延伸的健康促進與預防照護,以及向後的長照整合服務,並發展因地制宜的偏鄉照護,讓全國居民健康沒距離。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衛福部「急重罕病病友與病友家庭之支持協助及關懷現況」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急重罕病病友與病友家庭之支持協助及關懷現況,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罕見疾病(以下簡稱罕病)難以治癒,且在許多罕病家庭中,病人的家人是主要照顧者,肩負長期照顧病人的責任,罹患罕病對病人與其家人的生理、心理、經濟及社會等層面均造成衝擊與壓力。為了加強照顧罕病病人,我國於89年通過施行「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下稱罕病法),為全球第5個立法保障罕病的國家,其立法內涵,除了協助病人取得治療所需藥物及提供相關醫療補助外,亦從防治層面預防罕病發生,並獎勵與保障該藥物的供應製造與研發。此外,為擴及病人家屬的照顧,亦橫向連結跨部門及外部民間資源,透過醫療、照護、社會福利等多元支持管道,期能提供罕病病人全人、全家、全程、全團隊、全社區的照護。

貳、依罕病法規劃及推動各項罕病病人及其家庭之支持措施

一、建立完善之罕病審議認定及個案通報系統,掌握國人罹患罕病現況,及時提供病人與其家屬所需協助。全國各醫療機構與相關專科醫師等,於發現病人罹患具罕見性(盛行率萬分之一以下)、嚴重度高、診斷與治療困難之疾病時,提經本部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審議認定通過,並公告列入罕病後,由醫事人員依罕病法通報並於專家審查通過後,列為罕病個案。透過前述罕病認定與個案通報機制,掌握亟需被關懷照顧之罕病家庭,以提供或協助取得相關照顧資源。截至112年2月已公告認定共241種罕病,通報1萬9,973案(其中死亡4,187案)。

二、辦理「罕見疾病照護服務計畫」,結合民間醫療機構伙伴力量,建構罕病家庭照護服務支持網絡。與全國13家分布於北、中、南、東各區具罕病治療經驗之醫院合作,設置可近性且跨專業領域的罕病照護服務團隊,各照護團隊自關懷病人與家屬的角度,以個案管理及分級照護模式,提供罕病病人及其家屬罕病照護服務;截至112年2月,已累計服務7千多個罕病家庭。主要照護服務內容及成果如下:

(一)「罕見疾病照護服務計畫」之合作醫院,設置罕病照護服務團隊,由院內不同部門之醫療與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包括醫師、個案管理師、護理師、心理師、社工師、營養師、遺傳諮詢人員等,各以其專業共同照護罕病家庭。

(二)罕病照護服務團隊於罕病家庭同意加入罕病照護計畫後,進行病人及其家庭之需求評估訪談,並據以擬訂個別化照護計畫,由團隊提供以照護諮詢、說明疾病影響、心理支持、生育關懷等四大面向為核心之照護服務,並依罕病家庭需求協助對外連結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長期照顧服務、心理健康資源、社會福利(身心障礙、就業輔導等)及民間病友團體(如:罕見疾病基金會)等資源。

(三)照護團隊透過電訪、家訪、病人回診或住院等方式關懷案家,瞭解所提供服務是否滿足案家需求或有新需求,並依病人疾病各病程階段需求定期討論,俾調整計畫以提供適切的照護服務。111年提供照護類別,以照護諮詢15,597人次為最多,其次為告知疾病影響10,071人次、心理支持9,471人次、生育關懷1,197人次。

(四)辦理各類活動,提供案家心理支持、抒壓及汲取疾病新知之管道,透過照護團隊、病友及其家庭間的關懷與陪伴,使其在與疾病共存的路上,獲得支持力量。

(五)辦理照護服務滿意度調查,蒐集病友與其家屬意見,以精進照護服務品質。111年,共回收3,145份問卷,案家對整體照護服務感到滿意以上者達96%以上,正向肯定留言727則,並就案家之建議,調整照護服務以更貼近病人家庭需求。

三、協助罕病病人取得治療藥物,增進病人用藥可近性。鼓勵罕藥查驗登記,包含10年市場專屬期、減免需檢附十大醫藥先進國採用證明之資料要求、免除樣品送驗,以及罕藥查驗登記規費減免(約是一般藥品的1/3),並提供諮詢輔導管道,協助藥商取得藥物許可證,同時透過嚴謹的審查機制,把關罕藥安全及療效。此外,針對無法立即在我國取得許可證之罕藥,提供專案取得管道,醫療機構、罕病病人與家屬及相關基金會等,可提出藥物專案申請,並簡化其專案進口流程,讓病人能及時取得罕藥。此外,亦獎勵相關藥物供應、製造及研究發展。並自103年6月17日起凡經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藥物小組會議討論,建議認定為罕藥,即可向健保署建議收載,可節省等待罕藥公告時間。

四、提供罕病病人醫療補助雙重安全網,除了健保醫療給付外,針對依全民健保法未能給付之罕病醫療費用,編列預算,補助包括:國內確診檢驗、國外代行檢驗服務、居家醫療器材租賃、營養諮詢、緊急用藥、治療、藥物、低蛋白米麵等醫療費用,中低收、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一般民眾補助80%,並設置罕病醫療補助單一窗口,縮短民眾申辦時間。111年共計補助3,123人次。

五、針對依健保法未能給付之相關補助項目,持續檢討修正,提供病人友善申請機制。如於111年為提升支持性及緩和性照護補助利用率,蒐集病友意見,研議後,優先針對病人需求度高之傷口敷料、血糖試紙/採血針及裝置假牙等3項目,訂定具體補助標準並公告,鼓勵符合補助標準之病人善加利用,以減輕病人家庭經濟負擔。

六、設置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暨緊急需用藥物物流中心,協助病人取得維持生命所需特殊營養食品及緊急需用罕病藥物,並提供全額補助。111年共計統籌儲備特殊營養食品計49品項,補助1,270人次,配送2萬3,603罐;儲備緊急需用藥物10品項,緊急供應13人次。

七、提供病友團體推薦代表能參與罕病相關事項之決策過程討論與審議。本部「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委員包含病友團體代表,針對罕病、罕藥、特殊營養食品認定與補助及國際醫療合作等之審議、罕病防治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諮詢,自病人角度發聲,確保病人需求有效傳遞。此外,健保署於104年建置「新藥及新醫材病友意見分享平台」,病友可透過平台提供建言,納入藥物共擬會議、醫療科技評估之參考。

八、持續透過宣導及辦理罕病防治工作獎勵補助,促進社會各界認識罕病並進而參與罕病事務,支持罕病家庭。包括:依「罕見疾病防治工作獎勵及補助辦法」,補助各級醫療機構、研究機構及罕病相關團體,進行罕病防治相關研究、學術交流及宣導等;持續辦理罕病防治宣導活動,讓社會大眾了解罕病,進而尊重及協助周遭罕病家庭,同時協助宣導病友政府相關罕病措施;與病友團體建立溝通管道,作為政府與病人間的溝通橋樑,了解病友需求與問題,提供符合其需求措施與服務。

參、持續強化全民健康保險罕病醫療與用藥之保障

一、針對罕病病友所需之療效及安全性尚未確定但有臨床未滿足需求(unmet medical need)新藥,已建立多元風險分攤模式,與藥商協議暫時性給付或以療效為基礎(outcome-based)之還款方式,一方面提升病人新藥之可近性,另一方面也將做有效之合理運用,無效益者釋出額度以利收載其他新藥,因此定期評估療效及成本效益,滾動式修訂藥品給付規定是現行較為有效之管理模式。

二、罕病用藥及特殊品項不列入每年例行性藥價調整,以較具彈性之方式(參考其罕藥十國藥價及成本價)檢討。且為利瞭解藥品給付後治療效益,針對特定藥品建置個案登錄系統,以本土真實世界數據作為評估臨床療效之用。

三、本部向來極為關心罕病病友的醫療權益,且照顧民眾及弱勢團體的健康亦是政府的責任,罕病於91年9月起全數納入重大傷病範圍,罕病病人可免除就醫部分負擔,且為避免少數罕病病人使用高額醫療費用而受到健保總額排擠,自94年起編列「罕見疾病與血友病藥費」專款,110年度罕病之健保藥費達73.1億元。惟健保總額費用是固定,健保資源之運用仍須考量病人、醫界及藥界等多面向的需求。因此,「錢得用在刀口上」,若用藥無效,則應適時停藥,不排擠其他病人用藥權益,亦能使健保永續經營。此外,也請廠商積極踐行企業社會責任,向健保署建議收載時,應提出合理且具健保可支付的價格,共同合作減少不必要的協議時間,讓亟需新藥治療之病友能及早獲得健保支持,減輕經濟負擔。

肆、連結跨部門資源,提供長期照顧、社會福利等多元之支持管道

一、罕病病人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後,由各地方政府進行需求評估,依評估結果提供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稱身權法)第50條個人支持及照顧服務,包括日間與住宿式照顧、家庭托顧等,及身權法第51條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包括臨時及短期照顧、照顧者支持、照顧者訓練與研習、家庭關懷訪視等。另在經濟支持部分,可依身權法第71條向地方政府申請經費補助,包括生活補助、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輔具費用補助等多項經濟支持,減輕家庭負擔。

二、罕病病人若符合長期照顧服務請領資格,政府提供照顧服務(包含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喘息服務、交通接送、專業服務、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營養餐飲服務、長期照顧機構服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小規模多機能服務、銜接出院準備服務等。

三、辦理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提供減輕家庭照顧者負荷與壓力之各項支持性服務,包括服務資訊之提供及轉介、長照知識及技能訓練、喘息服務、情緒支持及團體服務之轉介及其他有助於提升家庭照顧者能力及其生活品質之服務,並依服務對象個別化需求,連結相關服務,期望協助罕病家庭提升照顧能力及其生活品質。

伍、結語

本部深刻瞭解罕病病人與其家庭面對之醫療照護、經濟及社會等困境,與一般病人不同,且隨著公告罕病種類及人數的逐年增加,持續整合醫療、社會資源、支持服務系統及社會大眾力量,以建構罕病專業照護及友善關懷的環境,已是落實罕病法加強照顧罕病病人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本部將持續依罕病法,協助病人取得藥物與特殊營養食品、補助依健保法未能給付之醫療費用,更與醫院合作提供罕病病人及其家庭個案照護服務機制,橫向連結政府部門間長期照顧、喘息服務、身心障礙等服務,並對外擴展與民間資源之合作,提高公眾對罕病的認知和關注,讓病友和病友家庭能夠得到充分的醫療和社會支持,達到罕病法加強照顧罕病病人之目的。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衛福部「臺灣如何拓展公衛醫療國際參與力」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臺灣如何拓展公衛醫療國際參與力,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臺灣的醫療成就屢獲國際肯定,根據全球資料庫網站(Numbeo)2022健康照護指數(Health Care Index)排行榜,臺灣排名第1;臺灣的健康照護系統也被 CEOWORLD雜誌評為2021年全球次優,另外,2020年美國彭博(Bloomberg)評比75個新興市場抗疫表現,臺灣亦排名居冠。

我國推展國際醫衛合作行之多年,在疫情期間我們持續以具體的行動與各國合作,分享我們的防疫經驗,以及進行疫苗、藥物研發之交流合作,並捐贈口罩、藥物等防疫醫療物資與設備,展現「Taiwan Can Help, and Taiwan is Helping!」精神。

本次新冠疫情臺灣防疫表現佳,各國與臺灣發展醫衛相關合作的意向勢將提高,本部將積極掌握目前全球疫後衛生局勢,積極拓展公衛醫療國際參與。

貳、拓展公衛醫療國際參與力之策略

一、積極參與國際組織

1.世界衛生組織(WHO):

為維護國人之健康權益及善盡國際社會責任,我國自86年起正式推動參與WHO案,WHO於98年1月將我納入「國際衛生條例(IHR)」之運作體系,並於98至105年邀請我以觀察員身分參加WHA。然而,WHO秘書處因政治因素,無法堅守專業中立立場秉公處理我案,自106年起即未循例邀我以觀察員身分出席WHA。

臺灣有獨立而完整的醫療公衛體系,歷年來持續秉持專業、務實、有貢獻之原則參與WHA及WHO各項機制、活動及會議,不僅與友邦、友我國家及國際組織等進行多方專業交流與會談合作,亦積極爭取推派專家參與WHO相關技術性會議,以取得全球最新醫衛資訊,使我能與全球衛生政策發展同步接軌,捍衛全國人民衛生健康與社會福利。

112年第76屆WHA將於5月21日至30日舉行,我國將積極向WHO秘書處表達以觀察員出席的立場,並致力爭取友邦及理念相近國家等最大的國際支持,呼籲WHO正視接納臺灣參與全球公衛及防疫體系之重要性及必要性。相關規劃包含:

(1)善用近年強大的國際支持,持續深化與友邦、友我國家之關係及與國際醫衛組織之連結,並透過國際媒體及動員國內外民間團體為我發聲等多種管道,展現國內凝聚力及國際支持聲量,籲請國際社會支持我參與WHO。

(2)積極與友邦、友我國家及國際醫衛組織等進行雙邊會談討論重要衛生議題、洽談實質雙邊合作;舉辦專業論壇,展現我國在醫藥衛生領域之實力;舉辦國際記者會及接受外媒專訪,爭取國際能見度,強調臺灣醫衛專業能力和貢獻,以及將臺灣涵蓋在全球衛生安全體系之重要性。

(3)倘WHO仍因政治因素未邀請我國與會,我將向WHO提出抗議,並視情勢發展,組成世衛行動團赴日內瓦發聲,以實際行動向國際社會表達我欲持續專業、務實、有貢獻參與全球衛生事務之決心。

2.亞太經濟合作(APEC):

本部積極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之衛生工作小組(Health Working Group, HWG)。

我國於衛生工作小組領導「數位健康次級工作小組」,目前有美國、泰國、菲律賓、越南、秘魯等會員國參與。該小組彙整各經濟體之新冠肺炎(COVID-19)數位防疫措施,撰擬「數位科技防疫報告」,且已刊載於APEC官網,並已舉辦3場政策對話國際研討會。

另外,109年至111年,我國向APEC申請計畫經費補助,獲通過數量共計7件,為所有經濟體中數量最多者,顯見我方皆能精準掌握亞太區域之政策走向並深獲其他各經濟體及APEC肯定。

我國除積極參與每年舉辦2次之例行性會議外,亦由部次長率團參與「衛生與經濟高階會議」。未來除積極參與APEC衛生相關會議外,也將賡續辦理國際研討會,持續展現專業並對APEC提出貢獻。

二、推動國際交流與援助

當前國際社會的互動關係,因全球化後變得頻繁且密切,以我國在國際社會的特殊處境,為避免臺灣在整個國際發展中被排斥而遭邊緣化,需要藉由臺灣已掌握之醫療衛生強項,推動國際交流與援助,彰顯臺灣在國際醫衛領域之重要地位。

1.促進雙邊合作:歷年來本部持續與重要國家及國際組織,就雙方關切之衛生議題進行交流合作。此外,本部自94年開始與外交部共同辦理「臺灣全球健康福祉論壇」,每年邀請國內外重要官員與專家與會,共同探討國際間關切之議題。論壇舉辦至今,已有來自數十個國家,將近千位之各國衛生部、國際衛生組織官員及著名的醫衛專家學者來臺參加,廣獲國際間良好口碑。

2.參與國際醫療衛生援助:我國臺灣國際醫療衛生人員訓練中心自91年成立以來,已有74個國家,逾2千人次完成訓練。「醫療器材援助平臺計畫」更援贈友邦及友我國家37國,逾7千餘件醫療器材。此外,透過成立「臺灣國際醫衛行動團隊(TaiwanIHA)」,成功執行37次緊急人道醫療援助行動。另,自103年起接受外交部所請,代為委託國內6家醫院辦理「太平洋友邦及友我國家醫療合作計畫」(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吐瓦魯、諾魯、斐濟、帛琉、巴布亞紐幾內亞),派遣醫護人員提供當地民眾醫療服務,並協助進行各項公共衛生推廣活動,將臺灣的醫衛專長貢獻至醫療資源缺乏之地區,提供合作國永續經營之醫衛協助。109年至110年受COVID-19疫情影響,我國仍持續提供協助如透過視訊會議、研討會或捐贈醫藥物資分享醫療技術與經驗。

三、持續推動新南向醫衛合作

醫衛新南向政策之目標包含藉由我國醫療衛生軟實力,深耕醫衛人脈網絡,擴大我國在新南向國家的影響力,同時透過全面性醫衛合作與相關產業鏈密切連結,增加我國醫衛產業之出口機會及產值,以及藉由強化防疫境外之理念,建構更安全之區域聯合防制網絡,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在第一期中長程計畫(107至110年)下,醫衛新南向政策以七個重點新南向國家為範圍,已獲得具體成效,包含能量建構與雙向合作機制已逐步建立、貿易增長速度顯著、醫衛新南向政策引起業界及社會興趣及關注,人脈及資訊平臺逐漸建立,且一國一中心與產業互動及整合程度顯著等,已成為整體新南向政策中之亮點。

未來第二期計畫(111-114年)將以「穩固基礎、擴大成效」為原則,充分發揮後疫情時代我國之契機,依據各國政經狀況、我國與其合作發展之差異,選擇越南、馬來西亞、印尼三國擴大為「一國雙中心」,以深化醫衛新南向政策觸及的深度及廣度,各承辦醫院針對合作項目,配合我國醫衛產業輸出提出具體推動特色重點,結合國內相關業者與公協會,朝籌組國家隊的方向推動,以有效展現臺灣醫衛實力及經驗,並將有助於臺灣醫衛品牌之建立,以及醫衛產業國際化。

參、結語

本部將持續與相關部會持續密切合作,並與民間團體交換意見,同時積極與國際組織交流互動,瞭解公共衛生議題之國際趨勢,分享我國衛生政策推動成果,輸出我國公共衛生經驗,增加國際對我國各項政策的支持與肯定。此外,透過雙邊及多邊管道提供人道援助並分享經驗及技術,與友邦及理念相近國家等建立更多實質夥伴關係,深化及擴大衛生領域之合作,並結合各界及民間團體力量,拓展國際人脈,持續擴大國際對我參與全球衛生事務之支持,在我受限的外交空間中尋求突破,永續我國公衛醫療國際參與動能。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衛生福利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本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凍結案,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背景

本部主管112年度歲出預算,係落實「目標導向、實質檢討」作業,本「先減法、後加法」原則,核實並秉零基預算精神編列。

經大院審查結果本部主管112年度法定預算編列3,679億9,819萬5千元,包括本部編列2,230億9,681萬9千元、疾病管制署編列897億3,192萬2千元、食品藥物管理署編列32億9,375萬2千元、中央健康保險署編列57億3,301萬2千元、國民健康署編列51億3,965萬元、社會及家庭署編列407億9,231萬6千元、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編列2億1,072萬4千元。

上開機關所編列之預算,依大院審議結果,對於部分工作計畫作成凍結案22案(決議71項),其中屬討論事項11案(決議36項),俟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貳、業務報告

一、第19款第1項「衛生福利部」:

(一)決議事項 六

本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補助」之「國民年金保險補助」預算編列640億5,626萬4千元。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累計應撥補數額及未足額撥付數未隨各年度撥補數成長而降低,缺口擴增,應健全基金財務情形,爰凍結500萬元。

《說明》:

為確保國保基金財務永續經營,本部將持續辦理每2年之保險財務精算作業、督促勞動基金運用局強化基金投資績效、落實國民年金法第47條規定積極籌措財源,及配合國家整體年金改革政策,精進國民年金制度。

(二)決議事項 一二四

本部「社會保險業務」項下「社會保險行政工作」預算編列3,001萬4千元。

1.應進行全面性評估,提出70歲以上年長者減免健保費用政策。

2.本部應探究未依「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9條等條文中關於社區生活中所揭示的平等、支持社區生活等原則,而造成健保給付僵化,導致身心障礙者與現有健保給付等相關制度落差之問題。

3.本部應檢討並提出改善或解法辦法,「醫療游牧民族」現象除造成民眾使用醫療的困擾外,亦增添因轉院而引發之風險應檢討並提出改善辦法。

爰凍結300萬元。

《說明》:

一、本部業以排富、優先照顧弱勢為原則,補助70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全額健保費。至70歲以上一般戶老人,考量地方政府財政能力不一,老人人口數及需求不同,宜由各地方政府自行依轄內老人特性因地制宜配置資源,提供老人適切服務。

二、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呼吸治療項目及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計畫,只要符合醫療給付條件或適應症者,均為給付對象,對身心障礙者並無差異。另健保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每年皆會檢討修正,保險對象如有特殊醫療需求,可由相關醫學會提出建議,並依健保法程序於相關會議檢討修正,以提升健保給付效益。

三、本部業於109年公告刪除「急性病床住院案件住院日數超過三十日比率」之品質資訊公開指標,以避免外界誤解。並重申全民健康保險並未有住院日數限制之規定,民眾住院天數應由醫療院所及診治醫師視保險對象病情治療需要,依據臨床專業判斷決定。

(三)決議事項 八

本部「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預算編列3,921萬7千元。應檢討社工工會意見參與機制,研擬定期與社工工會進行協商晤談之機制,以瞭解基層需求,爰合併凍結50萬元。

《說明》:

一、為維護社工勞動權益,有關社工執業安全、薪資制度等議題,本部皆邀請社工專業團體、社工工會、民間單位及各地方政府參與討論,以廣納各方意見,落實推動社工勞動權益等措施。

二、另本部定期邀集地方政府、勞動部等相關部會及社工工會,召開社福人員勞動權益保障檢討策進會議,傾聽社工團體及廣泛蒐集社會安全網基層社工意見,以保障社工身心健康及職涯發展。

(四)決議事項 一二五

本部「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預算編列3,921萬7千元。為使「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要點」符合社工實際勞動現況,應修正申請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相關民眾問答集,爰凍結10萬元。

《說明》:

一、本部對於申請社工年資審查證明文件,已有下列改進措施:服務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放寬得以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必要之文件代替之;服務證明之單位官印、負責人簽名章,得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明細表影本替代之。前開投保明細表,申請者可持自然人憑證至「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進行線上申辦。

二、「申請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年資審查相關民眾問答集」業已列明前揭事項,未來將持續審視年資審查要點及相關公告事項,滾動式修正。

(五)決議事項 十五

本部「醫政業務」預算編列10億2,381萬7千元。醫學工程人才專法之制定有其必效性與急迫性,爰凍結200萬元。

《說明》:

本部持續委託專業團體,規劃依「醫學工程師不以取得醫事人員資格為必要;朝一般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資格發展;執業場所不限制在醫院」等共識,研議醫學工程師之考試資格、業務範圍、執業登記處所及專業排他性,並提出「醫學工程師法」(草案)初稿,預計於112年4月底前預告。

(六)決議事項 十六

本部「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政策網絡」預算編列3億9,129萬4千元。為確保相關人體組織之來源管道及收費標準符合法規,本部應延續現行機制,除確保國外組織進口合法性外,並持續推動國家級組織庫認證作業、管理收費標準,爰凍結50萬元。

《說明》:

一、醫療機構應向本部申請國外人體組織進口許可,經審核通過後,始可進口組織進行移植手術。另衍生之保存成本及費用,則應依醫療法第21條規定,報所在地衛生局核定後,方可收取相關費用。

二、本部持續輔導臺灣國家眼庫及臺灣國家皮膚保存庫等國家級組織庫取得國際認證,其中臺灣國家眼庫於109年通過美國SightLife組織認證,另臺灣國家皮膚保存庫已於111年12月15日接受美國組織保存庫協會(AATB)認證審查。

(七)決議事項 十七

本部「醫政業務」項下「健全醫療政策網絡」預算編列3億9,129萬4千元。

1.部分醫療機構生物醫療廢棄物之再利用比率偏低,又未核實辦理每季巡查稽核與每年訪查委託廠商等工作。

2.應持續推動國內安寧療護政策及推廣活動,提升民眾使用安寧療護意願。

爰合併凍結50萬元。

《說明》:

一、查醫療機構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包括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非所有醫療廢棄物皆可進行再利用處理,其中110年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約為21%。另本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已修訂所屬醫院巡查稽核相關表件,以落實按季稽核,並督導所屬醫院辦理委託廠商之訪查。

二、本部除透過與學協會合作、各類傳播媒體及醫事人員教育訓練等,擴大民眾接觸安寧療護政策管道外,將持續推動安寧療護觀念,提高民眾願意使用安寧資源意願。

(八)決議事項 十八

本部「醫政業務」項下「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預算編列4億7,067萬9千元。

1.應提出降低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及優化兒童醫療照護措施對策。

2.應持續提升我國孕產婦之照護品質、降低孕產婦死亡率。

3.應針對「如何留住兒科醫師及防治新生兒死亡」等問題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之方案。

4.應強化低出生體重兒家長之衛教宣導,並針對追蹤關懷效益不佳之樣態進行瞭解及研議改善方案。

爰合併凍結50萬元。

《說明》:

一、為降低嬰兒死亡率,本部自110年起推動「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建構三層級之兒童醫療照護網絡,完善自周產期起之兒童醫療照護網絡,提升兒童急重難罕症照護品質,減少兒童可預防、可避免之死亡或失能,並改善兒童急重難罕症疾病診治成效。

二、為周全孕期照護,降低妊娠併發症,提升我國孕產婦照護品質,本部已擴大補助產檢次數及項目,並推動「周產期照護網絡計畫」及「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111年起將孕產婦安全納入病人安全目標。本部將持續進行機構實地輔導,強化機構風險管控能力,提升周產期照護及孕產兒安全環境。

三、因應兒科人力分布不均現況,本部自102年起逐年調整年度專科醫師訓練員額使貼近醫學畢業生人數,並增加內、外、婦、兒、急診五大科住院醫師津貼,以提高招收率。另透過「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建立不同層級之醫療照護及轉診機制,以加強區域資源整合及逐步落實分級醫療。

四、本部111年起擴大於全國65家醫院辦理「低(含極低)出生體重兒居家照護計畫」,透過多元及主動訪視服務,減少家長回診困難程度,並持續強化家長照顧早產兒之知識及能力。另將低出生體重兒納入「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指定收案對象,由基層醫師以個案管理方式,整合現有預防保健、篩檢轉介等服務,並連結衛政與社政資源,落實幼兒之初級照護與健康促進。

(九)決議事項 十九

本部「醫政業務」項下「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預算編列4億7,067萬9千元。國人生育年齡普遍延後,因而高危險妊娠風險隨之增加,宜賡續提升我國孕產婦之照護品質,爰凍結10萬元。

《說明》:

一、本部自110年起擴大補助產檢次數及項目,並推動「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提供孕期至產後6週或6個月之衛教、關懷追蹤及轉介服務。另辦理「周產期照護網絡計畫」,執行周產期高危險妊娠產前轉診及新生兒外接服務。

二、透過歷年生產事故事件通報之分析,建構產科六大風險管控內容,111年起將孕產婦安全納入病人安全目標。

(十)決議事項 一二七

本部「醫政業務」預算編列10億2,381萬7千元。本部應將辦理提升醫院、療養院、養老院逃生設施設備無障礙通用性之公聽會會議紀錄及改善規劃期程書面報告公開上網,爰凍結100萬元。

《說明》:

本部針對醫院消防安全,訂有「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檢查辦法」,為維護身心障礙者安全,於110、111年推動醫療機構設置警示及引導機制獎勵計畫,112年將持續辦理獎勵計畫推動相關工作。另規劃邀集身心障礙者代表、社會福利、醫界、衛生行政與建築管理等領域專家召開公聽會,以利蒐集多元意見。

(十一)決議事項 一二八

本部「醫政業務」預算編列10億2,381萬7千元。有關「醫療遊牧民族」現象,本部應積極研議解決之道,爰凍結200萬元。

《說明》:

「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支付制度品質確保方案」之醫院總額支付制度醫療服務品質指標,已刪除「急性病床住院案件住院日數超過三十日比率」指標。本部刻正研擬修正醫院評鑑持續性監測指標操作型定義手冊,刪除「急性病床住院案件住院日數超過三十日比率」指標。

(十二)決議事項 一二九

本部「醫政業務」預算編列10億2,381萬7千元。本部應會同內政部營建署、交通管理主管機關及身心障礙團體,參考「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及「都市人本交通規劃設計手冊」,辦理提升醫院院內道路及人行道通用性之討論會議,並研定醫院院內道路及人行道設計指引(草案)期程,爰凍結50萬元。

《說明》:

本部業規劃於112年上半年公告醫療機構獎勵方案,鼓勵醫療院所設置友善通路與廁所、無障礙設施設備、多元無障礙溝通方式等,並辦理就醫無礙標竿競賽,鼓勵院所提供優質環境或替代性方案,合理調整就醫環境。另規劃邀集相關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代表、醫界、建築管理及交通等領域專家召開公聽會,以供研議指引參考。

(十三)決議事項 一三○

本部「醫政業務」預算編列10億2,381萬7千元。本部國會聯絡屢遭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公務機關國會聯絡評鑑」調查評為有待加強,應提出檢討及改進措施,爰凍結200萬元。

《說明》:

為強化業務聯繫及國會服務事項,本部將持續加強員工各項教育訓練,包括國會服務接待禮儀、專業職能訓練及公文習作講習等教育訓練及職場訓練工作,並秉持為民服務之精神,持續提升服務品質。

(十四)決議事項 二十四

本部「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強化護理及健康照護量能」之「業務費」預算編列5,325萬9千元。

1.本部推動「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計畫」,然現況照護工作分工不明且第一線護理人員行政作業增加。

2.為能使照護第一線人員能如期領取防疫津貼,俟衛生福利部盡速撥款至醫院,並確實監督醫院發放情形,且一併於官網公開津貼之預算及執行成效。

爰凍結200萬元。

《說明》:

一、本部辦理「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計畫」,透過辦理工作坊、座談會、彙編問答集,提升照護品質與管理效能,並辦理實地訪視及調查,瞭解各醫院實際執行情形。112年規劃6場試辦醫院工作坊,完成試辦計畫評值及指引,並透過專家會議及試辦醫院經驗,完成醫院護佐人力制度規劃。

二、專責病房照護輔佐人員津貼採全額撥付,並要求醫院於撥款後1週內完成人員分配及撥款作業。本部自112年2月起每月於「醫療照護之人員津貼諮詢窗口及執行進度查詢」專區公開醫院申請執行進度供查詢。

(十五)決議事項 二十五

本部「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項下「強化護理及健康照護量能」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2,903萬9千元。本部應邀請護理相關公會、學會及廣泛邀請護理相關工會代表,針對「2025年將三班護病比立法規範」進行專案討論會議,爰凍結200萬元。

《說明》:

本部業於112年1月11日邀集立法委員、護理團體、護理工會、醫院代表等,召開「2025年將三班護病比立法規範」專案討論會議,並於2月17日函送簽到表及逐字會議紀錄。

二、第19款第2項「疾病管制署」:

(十六)決議事項 一

本部疾病管制署「科技業務」預算編列2億6,926萬3千元。

1.應檢討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件審理時效,儘速完成審議作業,釐清個案傷病或死亡與施打疫苗間之關聯性。

2.「建構智慧防疫新生活行動計畫」與相關計畫是否有重複編列之情形,以及與智慧防疫新生活之關連性為何,應更為詳細說明。

3.科技業務列有行政事務等費用,政府財政支出逐年增加,部分可由單位專業人員辦理,是項經費可予精簡。

爰合併凍結100萬元。

《說明》:

一、為加速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件審議,本部積極調整行政流程,審議小組依醫學專科分為5個工作分組,並將申請案件類型化處理,112年起每次會議預計可審議至少100案,未來將秉持一貫專業審議及審慎、客觀之態度,持續投入資源以加速案件審議。

二、本部疾管署112年科技發展計畫,辦理推展COVID19後疫情傳染病偵測技術、國家實驗室監測及檢驗、禽流感疫情監測與決策運用之跨域整合等,計畫目的、對象及預期達成效益並不相同,故無重複編列之情形。

三、科技業務所列項目係為我國傳染病防治領域的新技術應用、應對未知新興病原體的防疫效能及重要傳染病基礎調查等,編列經費辦理本計畫實有其必要性,本部將秉持撙節原則核實推動相關業務。

(十七)決議事項 二

本部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預算編列880億5,053萬3千元。

1.允宜檢討妥適修正流感大流行疫苗採購條件,以確保疫苗來源。

2.應研擬宣導精進預防愛滋病政策,並務實檢視盤點本議題財務還款計畫。

3.應盤點現有「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策略計畫」,並以後疫情時代思維調整規劃。

4.安全性行為是預防淋病的最佳防疫措施,要求本部偕同相關單位,研擬相關疾病對策。

5.要求本部研擬預防霍亂疫情政策。

6.應盤點國內治療多重抗藥性肺結核之量能,與每年確診人數,提出未來修改相關法規之可行性評估分析與改善方案。

7.為維護民眾健康,應研議如何確保每年流感疫苗供應無虞。

爰合併凍結100萬元。

《說明》:

一、流感大流行疫苗採購條件,依採購評選委員建議,請國外疫苗廠商提供未投標原因及建議事項,及國際間APA採購相關規格資訊,檢討評估修正規格後,於112年度再次簽辦採購事宜。

二、依本部疾管署愛滋醫療費用還款計畫,預估每年以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支應約7億元,實際撥付金額仍視當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收支狀況而定,該署將持續爭取行政院編列足額預算以支應愛滋醫療費用。

三、本部疾管署持續補助醫院建置自動化通報系統,截至111年度已補助78家醫院辦理,提升監測時效與正確性。另自110年起,透過聯盟群組院所合作模式推動抗生素抗藥性管理行動策略計畫,引導醫院以多面向整合性策略與品管手法導入具實證基礎之醫療照護相關感染管制與抗生素管理措施。

四、為強化國內淋病防治,本部疾管署督請地方衛生局輔導轄內醫療院所,依傳染病防治法進行通報並提供淋病患者妥適之治療及衛教;推動性健康友善門診醫療品質提升計畫,與專業醫學會合作編訂淋病等性傳染病防治及臨床診治指引;持續與教育部共同合作,強化淋病等性傳染病防治及安全性行為教育宣導。

五、本部疾管署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並落實邊境檢疫作業,以防杜境外移入病例造成國內疫情傳播。另訂定霍亂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作為地方政府執行個案管理、疫情調查、環境清消、接觸者追蹤管理等防治工作之參據。本部將持續監測國內外霍亂疫情發展,滾動式檢討與調整防治政策。

六、本部將持續關注國際間多重抗藥性結核病發生率、評估個案治療成本、對我國社區防疫風險及負荷後,倘與一般結核病個案對我國社區防疫風險、醫療與公衛量能衝擊相仿,將滾動式檢討與調整政策措施,以兼顧我國社區民眾及移工健康安全。

七、疫苗採購數量及實施對象接種事宜,將諮詢專家意見,並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參依轄區接種情形妥適評估,參考疫苗採購經驗,審慎規劃採購作業,以利流感疫苗接種計畫順利推動,維護流感高風險族群健康。

(十八)決議事項 三

本部疾病管制署「防疫業務」項下「後疫情時期防治經費」預算編列839億7,352萬9千元。

1.應研議於「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緊急採購相關規範,進一步建立合宜採購程序與機制。

2.應邀集專家學者討論未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苗採購之合宜數量。

3.許多醫護人員反映有防疫津貼被追回等情事,政府積欠防疫津貼迄今已近兩年,仍有許多醫護人員未領到該筆費用,該項費用無法發揮政策效果。

4.面對後疫新生活,相關各項管制措施紛紛放寬,防疫經費應核實檢討調整。

爰合併凍結150萬元。

《說明》:

一、經研議及綜整考量疫苗採購案件如排除適用政府採購法,另於「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緊急採購相關規範,恐將難以一體適用於未來各類新興傳染病,並致該類採購案件無採購法令可依循。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之緊急採購機制已可因應緊急採購案件,後續新興傳染病發生需辦理緊急採購時,可視個案情形參酌本次COVID-19疫苗採購經驗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本部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與病毒演進、掌握疫苗發展及WHO與各國執行策略,並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建議訂定疫苗接種政策,審慎評估未來需求,滾動檢討疫苗採購數量。

三、為簡化防疫津貼請領行政作業,自111年3月起全面改採線上申請作業,以自動化作業及稽核機制,加速津貼及獎勵金之發放。111年5月起更調整撥款方式,於每月10日前即預先撥付前一個月預估津貼。另設有申訴與諮詢管道與機制,以處理費用支領爭議。

四、疫苗為戰備物資,本部將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建議訂定疫苗接種政策,審慎評估未來需求,並核實估算及撙節使用各項經費。另針對目前庫存之家用快篩試劑,本部訂有具體使用規劃,並規劃因應突發疫情之安全儲備量。

三、第19款第3項「食品藥物管理署」:

(十九)決議事項一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業務費」項下「委辦費」預算編列12億2,681萬3千元。

1.應檢討委辦成效以撙節編列預算,且其中52項計畫用人費用超過各委辦計畫經費逾五成,應妥慎檢視所含用人費用之合規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2.依疫苗專家會議經驗,我國專家會議相關規定均乏法制化,恐造成國人對專家會議信心不足,影響後續政策推動。

爰合併凍結100萬元。

《說明》:

一、為落實行政院零基預算編列精神,各委辦計畫辦理前皆審慎檢視其效益及迫切性,積極檢討委辦計畫之必要性,如計畫已達階段性目標,將適時滾動安排退場。另科技類委辦計畫皆依據「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科學技術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規定辦理,相關產品審查法規科學、新興產品檢驗研究及巨量資料分析多元科技技術等,涉及高度專業知能,需仰賴專業專職團隊協助,提高整體施政效能。

二、本部食藥署已訂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諮議會或審議會運作注意事項」,得要求召開會議時,應錄音及逐字紀錄或錄影或直播並妥善保存,必要時得公開或擇要公開相關紀錄資料,且應邀擔任之委員須簽署相關同意書。後續依該注意事項辦理會議時,將落實遵守,使會議運作依法制化作業進行。

(二十)決議事項二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業務」項下「確保衛生安全環境整合型計畫」之「藥品審查創新科技研究計畫」預算編列8,879萬6千元。食品藥物管理署將行政審查權任由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為之,造成行政權旁落,應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爰凍結600萬元。

《說明》:

一、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接受本部委託,延攬專業人員進行醫藥品之技術性資料審查,進而提升我國醫藥品審查之品質與效率,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使疾病患者及早獲得所需醫藥品,增進國人健康與福祉。

二、該中心接受委託進行之醫藥品技術性資料審查,單純為科學性證據之查驗,並依本部所制定符合國際標準的法規進行審查,本部食藥署則擁有最後許可證核發之准駁權力,未有行政權旁落之情況。

(十一)決議事項三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業務」預算編列7億5,033萬8千元。應針對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第2條之規定意涵及範圍,辦理業者說明會、通函周知業者並發布新聞稿,爰凍結200萬元。

《說明》:

針對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第2條管理意涵之說明及解釋,本部業於112年1月10日辦理業者說明會、112年1月11日發布新聞稿、112年1月18日發通函周知業者。

(十二)決議事項四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業務」預算編列7億5,033萬8千元。要求本部就國人習用之藥膳包中之中藥材原料,研商可供食品使用並納入「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提出相關規畫,爰凍結300萬元。

《說明》:

藥膳料理常用之紅耆、紅棗、枸杞、牛奶埔、狗尾草、山葡萄、人參、當歸、四物、十全大補等原料,均已載列於本部食藥署「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中。本部刻正針對中藥材何首烏用於藥膳料理之情形,研商相關管理規定,以供各界遵循。

(十三)決議事項五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業務」項下「藥物供需與智慧預警分析暨核酸藥物關鍵製造」預算編列1億9,760萬9千元。

1.宜強化防疫物資非預期風險之智慧化監控機制,以提升防疫作業效能。

2.應於年度開始前或初期即預為積極辦理相關籌劃作業,與跨部會科技發展計畫進行資源互補與整合,以強化執行量能。

爰合併凍結50萬元。

《說明》:

一、本部食藥署積極強化疫苗等防疫藥品之加速放行機制,數位與自動化防疫藥品之案件審查流程,增進審查作業時效,協助提升防疫作業效能。同時升級國家檢驗系統設備,增進藥品品質非預期風險之發掘能力,強化非預期風險之智慧化監控機制,鞏固防疫藥品品質安全。

二、該署依循國科會科技計畫審議原則,於各年度先期規劃時,審慎評估及盤點工作內容及執行成效,並就計畫整合協作效益及研究重點相近進行整併,亦透過跨部會計畫合作,以達資源互補與整合效益。於計畫執行時,積極追蹤各執行階段辦理成效,以強化計畫執行量能並達預期效益。

(十四)決議事項三十八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科技業務」預算編列7億5,033萬8千元。本部應訂定EUA機制、公開透明制定審查基準之流程及輔導國內廠商之作為,爰凍結300萬元。

《說明》:

一、依據「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為預防、診治危及生命或嚴重失能之疾病,且國內尚無適當藥物或合適替代療法,或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中央主管機關得專案核准特定藥物之製造或輸入。並依據該條第3項規定,制定「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明定專案核准之申請條件、審查程序、得公開資訊規定及專案核准期間不得超過2年等應遵行事項。

二、除前揭法令規定外,為供研發業者有所依循並保障人民知的權利,本部食藥署已於官網公開新冠肺炎疫苗申請專案製造或輸入應具備之技術性資料及相關審查基準、專家審查會議紀錄及所核准專案製造及輸入之新冠肺炎疫苗與藥品之中文說明書,供民眾查詢及瞭解。

三、另透過組成諮詢輔導團隊提供法規科學建議、採取隨到隨審機制縮短研發時程、協助開發「新冠病毒抗體中和力價檢驗方法」建立標準一致性、及以駐廠監製的方式提供GMP管理建議等,積極輔導國內廠商,提升我國研發量能。

(十五)決議事項十一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中「藥品及管制藥品管理計畫」之「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5,613萬1千元。

1.EUA審查資訊之公開透明度尚待提升。

2.國內醫療器材不良反應通報量持續上升,且未能落實藥政管理與抽驗稽查、健全藥品品質監控及提升。

爰凍結72萬7千元。

《說明》:

一、為利外界瞭解高端疫苗通過專案製造核准及疫苗保護效益審查之考量,本部食藥署已於官網公布110年7月10日及111年11月3日召開之高端COVID-19疫苗專家審查會議紀錄,公開專家審查意見。

二、因應COVID-19疫情緊急公共衛生情事需求而核准專案製造及輸入之COVID-19疫苗與藥品,本部食藥署已於官網公布該疫苗與藥品之中文說明書相關資訊,中文說明書內容涵蓋疫苗/藥品組成、適應症、用法用量、禁忌症、警語及使用注意事項、不良反應、賦形劑等與民眾施打疫苗相關之資訊。

三、為保障人民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與信賴,本部已於111年7月27日公告修正「特定藥物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部分條文,於第4條增訂得公開資訊之規定,提升審查資訊之公開透明。

四、針對健全藥品品質監控及提升,本部食藥署均持續要求相關藥廠改善,必要時將適時啟動不定期檢查持續追蹤廠內改善現況;針對違反GMP規範、廠商主動發現品質異常、國內外藥品警訊或市售品檢驗不合格等案件,廠商須進行調查及改善,針對嚴重之品質瑕疵事件,亦要求廠商於期限交付調查報告。

(十六)決議事項十二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之「毒品防制」預算編列5,676萬元。本部宜督促各市縣政府充分利用追溯追蹤系統預警功能,並落實稽查,爰凍結50萬元。

《說明》:

一、藥品追溯追蹤系統,已建置交易異常警示、流向勾稽等功能,並開放權限供各地方衛生局使用,鼓勵衛生局透過預警功能,篩選高風險業者加強查核,以強化麻黃素製劑之稽查效能。

二、另於111、112年度「藥品聯合稽查計畫」納入麻黃素製劑之流向稽查,針對未參與「含麻黃素製劑流通管理」計畫之市縣,增加稽查家次,以全面督導及管理業者。

(十七)決議事項十三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之「毒品防制」預算編列5,676萬元。

1.毒品檢驗機構之管理攸關毒品鑑驗之品質,影響人民權益甚鉅。

2.應行政協助法務部完善毒品檢驗機制。

3.儘速協調法務部釐清毒品檢驗機構管理之主責機關。

4.應督促各市縣政府充分利用系統預警功能並落實稽查,或共謀其他稽查方式。

爰合併凍結20萬元。

《說明》:

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主責單位為法務部。另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08條規定,法院或檢察官得囑託醫院、學校或其他相當之機關、團體為鑑定,爰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成立毒品鑑定機關(構)評鑑小組,並依權責概括選任11家民間毒品檢驗機構。

二、毒品檢驗之目的在於作為刑事定罪之證據,當由法務部主責,本部食藥署係以行政協助角色,協助法務部完善毒品檢驗機制,依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第三十次會議」決議,建置毒品檢驗機構認可制度,並公開「毒品檢驗機構設置標準及認可管理要點」。

三、本部食藥署協助邀集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之代表,就前述經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概括選任之民間毒品檢驗機構進行績效監測及實地評鑑等業務,以供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了解毒品檢驗機構之檢驗品質。

四、藥品追溯追蹤系統,已建置交易異常警示、流向勾稽等功能,並開放權限供各市縣衛生局使用,鼓勵衛生局透過預警功能,篩選高風險業者加強查核,以強化麻黃素製劑之稽查效能。

(十八)決議事項三十九

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管理業務」項下「藥粧管理工作」之「毒品防制」預算編列5,676萬元。本部應儘速確認負責毒品檢驗機構管理之主責機關,爰凍結20萬元。

《說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主責單位為法務部。本部食藥署協助邀集法務部調查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代表,就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概括選任之民間毒品檢驗機構進行績效監測及實地評鑑等業務,供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瞭解毒品檢驗機構之檢驗品質。

四、第19款第4項「中央健康保險署」:

(十九)決議事項一

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科技業務」預算編列2億3,830萬5千元。「虛擬健保卡就醫模式試辦方案」執行成果與方案目的尚有差距,推動虛擬健保卡政策仍有精進之處,爰凍結50萬元。

《說明》:

一、本部健保署將健保服務行動化與智慧化,推廣虛擬健保卡。111年針對「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與「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訂有「協助保險對象綁定虛擬卡獎勵金」及「虛擬卡申報指標獎勵金」等獎勵誘因,並簡化院所申請作業,以鼓勵醫療院所參與。

二、另該署積極於偏鄉、離島地區辦理虛擬健保卡在地培力實體課程,透過多元管道進行宣導,鼓勵醫療院所加入使用虛擬健保卡。

(三十)決議事項二

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一般行政」預算編列31億6,555萬7千元。為使身心障礙者得公平使用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等健康數位政策,以在生活各層面去除障礙,爰凍結200萬元。

《說明》:

一、有關優化「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及以無障礙格式提供資訊,本部健保署業於112年召開5次專案討論會議,聽取資訊專家及身障團體意見,進行資訊需求訪談,瞭解其需求,列入無障礙資訊整體評估與設計。

二、為提升虛擬健保卡使用,本部健保署將持續大力推動虛擬健保卡,以貼切使用者需求,並鼓勵醫療院所加入使用虛擬健保卡,妥善規劃推動,以提升數位應用使用情形,使預算發揮最大效益。

(十一)決議事項三

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一般行政」預算編列31億6,555萬7千元。應派員至連江縣立醫院及馬祖四鄉五島衛生所,針對「研擬資訊系統負責廠商討論離島地區衛生所安裝虛擬健保卡相關程式作業」進行專案討論會議,爰凍結100萬元。

《說明》:

一、本部健保署業於112年1月11日召開「連江縣立醫院及衛生所安裝虛擬健保卡相關程式作業會議」,邀集連江縣立醫院、連江縣四鄉五島衛生所(北竿、東引、東莒及西莒)及相關單位共同出席。

二、111年底連江縣立醫院已完成全院診間虛擬健保卡安裝作業,另於112年由連江縣衛生福利局、本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共同協助連江縣各衛生所虛擬健保卡安裝作業,北竿、東引、東莒及西莒衛生所均已完成。

(十二)決議事項四

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業務」預算編列23億2,420萬元。依健保財務收支推估,預計安全準備總額將於114年用罄,為利健保永續,應積極研謀對策,及早因應健保財務問題,爰凍結50萬元。

《說明》:

一、為健保長期財務穩健、永續經營,自111年7月1日起,投保金額上限調高5級至219,500元,112年度擴大政府財政挹注,增編預算240億元撥補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以改善健保財務。

二、為因應中長期財務壓力,將持續研擬各項可能之財務改善配套措施(包含調整部分負擔及檢討旅外國人權利義務等),另透過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總額中長期政策目標及其相關計畫,投資民眾健康、提升給付價值,統合資源並發揮加乘效果。

(十三)決議事項五

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業務」預算編列23億2,420萬元。應針對罕見疾病新藥給付審查參採ICER指標合宜性進行檢討,並進一步提出建立本土QALY/ICER閾值範圍及針對罕藥ICER特殊處理之研議,爰凍結50萬元。

《說明》:

一、我國目前不論是一般新藥或罕藥尚無制定藥品之ICER、QALY等指標,現行罕藥新藥收載或修訂給付範圍,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2條規定,本部健保署委請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辦理醫療科技評估(HTA),以財務衝擊為考量,輔以國際主要HTA組織意見。

二、本部健保署定期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及藥品共同擬訂會議,參考國際主要醫療科技組織之建議,併同考量我國之醫療環境、實證醫療效益,建議合理可支付之健保核價與給付條件。同時參考臨床專家、實證療效及廣泛蒐集病友意見,由藥品共同擬訂會議決議是否納入給付,此為促進決議過程多元價值的展現,並非單以ICER指標作為是否納入給付之要件。

(十四)決議事項三十

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業務」預算編列23億2,420萬元。針對保險收支短絀問題,應提出健保具體財務改善方案及「全民健康保險中長期改革計畫」之執行情況與檢討精進報告,爰凍結10萬元。

《說明》:

一、為健保長期財務穩健、永續經營,改善健保財務之改革措施,自111年7月1日起,投保金額上限調高5級至219,500元,112年度擴大政府財政挹注,增編預算240億元撥補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以改善健保財務。

二、本部推動「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總額中長期改革計畫(110年至114年)」,初步規劃共12項計畫,導入「發展早期介入照護模式(C肝)」、「強化精神照護體系(精神科長效針劑)」等健保項目,每項計畫相關支付模式及計畫推動均依既定時程持續辦理。

五、第19款第6項「社會及家庭署」:

(十五)決議事項一

本部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預算編列337億101萬7千元。

1.應研擬全國統一性6歲以上兒童早期療育補助政策推動。

2.老人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參觀文教設施,如需他人陪同,已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享有優惠措施。

3.應研擬將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所有業務人力補足之對策。

4.應偕同教育部等相關單位,研擬如何推廣身心障礙者之平等尊重態度。

5.應積極擬具親職教育、親職協助等政策。

6.應就居家托育及托嬰中心之不當對待事件及不適任人員,提出落實通報、稽查、裁罰、評鑑及資訊公開方案。

7.鑒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效能仍有檢討之處,本部應建立指引標準、改善中央資訊系統功能。

爰合併凍結200萬元。

《說明》:

一、依據「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第10條規定,未滿6歲或已滿6歲,未達到就學年齡,或經評鑑可暫緩入學者,得申請醫療費用補助,爰地方政府據以補助全民健保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療育訓練費,以減輕發展遲緩兒童接受醫療服務之負擔。

二、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8條及第59條,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結果,於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及進入收費之公營或公設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認需人陪伴者,其必要陪伴者以1人為限,得享有半價或免費優待。老人於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參觀文教設施,如需他人陪同,已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享有優惠。

三、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預計至114年聘用9,821名專業人力,並透過多項措施鼓勵地方政府持續提升專業人力進用及久任。

四、本部持續透過教育訓練及多元宣導方式,包括平面媒體、網路社群媒體、製作繪本等,倡導「平等不歧視」、「社會融合」、「機會均等」等重要概念。本部與教育部合作,邀請全國小學響應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於111年11月至112年2月期間於晨光時間辦理說故事活動,共計辦理逾5千場次,22萬餘人次參與,後續將持續辦理並精進推廣方式。

五、為持續協助各地方政府落實執行親職教育輔導,本部業於109年推動「兒少保護強制親職教育多元發展及支持服務整合計畫」,於110至114年推動「6歲以下兒保個案家庭賦能親職方案」,挹注地方政府充實親職教育輔導資源,提升親職教育實施率。

六、為積極防範居家托育及托嬰中心不當照顧情事,研訂7項預防機制,包含:落實消極資格審查、落實不適任托育人員列管與資訊公開、落實違反兒虐情事之執法(退場機制)、強化輔導制度、運用在職訓練課程、強制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精進評鑑制度等方式,並加強托育人員法治觀念,知悉有不當對待情事者,應於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七、本部已於109年訂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執行業務處理原則」,明定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居家托育人員之登記、管理、訪視輔導及查核等事項,並規劃於112年辦理全國居托中心服務品質提升計畫,蒐集實務運作經驗,通盤檢視服務效能及實務困境,以提出居托中心服務品質管理指標。另本部社會及家庭署建置托育服務整合資訊系統,將持續蒐集第一線工作人員意見,進行系統功能優化,強化資訊系統服務量能。

(十六)決議事項二

本部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預算編列250億3,432萬元。

1.應提升個人助理預算及增加社區支持服務量能。

2.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推動迄今仍無法有效提高出生率,應提出檢討改善。

3.應督促全國各公共托嬰中心提升托育人員薪資,增進托育人才投入服務及留任職場之意願,以保障托育人員勞動條件。

爰合併凍結100萬元。

《說明》:

一、本部自101年起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推動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依據各地方政府所提計畫需求予以審核,112年補助7,317萬餘元,較107年成長率約111.6%。另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居住並積極參與社區,持續推動第2期布建規劃,截至111年底止,已建置913處據點。

二、本部辦理「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持續擴大公共托育量能、推動準公共機制、倍增育兒津貼及加碼托育補助等。綜觀各國提升生育率對策,育兒津貼與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服務僅為策略之一,仍須透過多元配套措施,始能發揮加乘效果,本部將賡續配合行政院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與各部會共同營造友善生養環境。

三、本部規劃自112年起公共化托育機構托育人員薪資由每月2萬8,000元,提高到每月3萬5,485元,以衡平公共化托育機構托育人員與教育部非營利幼兒園教保人員薪水落差,增進人才投入托育服務及留任職場意願,以維護托育服務品質。

參、結語

為維護全民健康與福祉,本部秉持著全球化、在地化、創新化的思維,整合社會福利及衛生醫療資源,戮力規劃施政藍圖,從福利服務、長期照顧、社會安全、醫療照護、疫病防治、食品藥物管理到健康促進等攸關全民福祉之議題,擬定具整合性、連續性之公共政策,期能提供完善且一體之服務,以達成「促進全民健康與福祉」之使命。

綜上,各項經費編列,確為業務推動之需,敬請惠予支持,准予動支,俾利本部暨所屬機關依既定之施政計畫及業務內容執行。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作以下宣告:一、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得延長1分鐘;二、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三、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四、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五、今日不處理臨時提案。

請登記第一位吳委員玉琴發言。

吳委員玉琴:(9時31分)部長,今天就後疫情時代,要來跟您討論一些相關議題,並跟您就教,最近有關新冠單株抗體,媒體有報導一劑大概要價10萬元,但11月30日即將到期7,333劑,我們看到的這則新聞是3月20日報導的。其實在3月中旬也有一些病友團體來詢問本席,他們之前有些人已經施打過單株抗體的藥劑,他們問說可否打第二次,因為仿單中是載明6個月後可以打第二劑,所以他們有沒有機會施打?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11月30日就要到期的單株抗體,你們在3月30日有放寬一些對象,可是放寬的對象包括癌症病患大概有四十幾萬,以及器官移植患者等,這些對象放寬之後,你們評估、預期大概有多少人會來施打?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目前癌症病患符合條件的大概有44萬名,器官移植的病人大概有1.4萬名可以來施打,但事實上接受治療的沒有那麼多。

吳委員玉琴:因為現在疫情趨緩,可能也會影響大家施打的意願,但在政策推動過程中,我看到你們的評估是說一個月後還要再評估要不要繼續擴大對象,這是怎麼樣的考量?

薛部長瑞元:當然也跟目前庫存藥劑的量有關,目前還剩下6,800劑左右。

吳委員玉琴:真的是到11月30日嗎?因為我們在3月13日有召開一個公聽會,疾管署在報告中有談到單株抗體還可以使用19個月,因此我在訊息上就有點混淆了。莊署長,到底剩幾個月?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人祥:應該是說效期是到11月底,所以有19個月指的應該是其他的口服抗病毒藥物的庫存吧!

吳委員玉琴:沒有,那天的公聽會中,你們疾管署的報告是說單株抗體採購1萬劑,到貨已驗收1萬劑,使用2,514劑,庫存7,486劑。

莊署長人祥:對,可能指的是當初效期有19個月,但實際上屆效日期是10月一批、11月一批。

吳委員玉琴:所以確定是11月底。

莊署長人祥:對。

吳委員玉琴:我們也希望能夠善用,因為這是價高的藥品。

莊署長人祥:是的。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我們還是會請專家再做評估,看看適用對象是否可以再擴大,包括剛剛委員提到已經打第一劑的是不是可以打第二劑,我們都會列入評估,在專家會議中做決定。

吳委員玉琴:其實我也要提醒部長,這個訊息有沒有辦法很立即地擴大出去,讓大家知道?因為可能有些病友還是很擔心沒有預防的藥可以用,所以還是要做宣導,請部裡面能夠將相關資訊通知各相關醫學會、醫院,特別是存放單株抗體的醫院應該加強宣導,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好,我們來做。

吳委員玉琴:相關資料包含適應症、執行情況在內,三個月後讓我們了解一下,好嗎?

薛部長瑞元:應該不用到三個月,我想一個月就可以。

吳委員玉琴:因為你們也是規定一個月後可能要再滾動檢討。

接著,厚生會在3月13日舉辦了新冠肺炎回顧與展望公聽會,那天由林為洲委員擔任召集。我就第一個議題─抗病毒藥物實際使用狀況與重症風險因子評估跟部長請教。去年指揮中心針對口服抗病毒藥物適用條件放寬,放寬的是氣喘,我們現在已經走入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政策,是不是我們已經慢慢把新冠肺炎比照流感來做了?是吧?你們兩位都點頭。

薛部長瑞元:差不多是這樣。

吳委員玉琴:因為流感通常會公費或自費使用克流感,新冠肺炎流感化之後,口服抗病毒藥適用對象及重症風險的部分,有些專家在會議上提出希望能夠放寬。簡報的資料是當天王復德理事長提供,也提醒我們的幾個部分:美國CDC對於相關口服藥物使用的重症風險,年齡是訂定50歲以上,臺灣是訂定65歲以上;第二項是一樣的;美國對高血壓有關注,臺灣是將高血壓拿掉,沒有在重症風險因子中;特別是在BMI的部分,臺灣剛開始時訂定25,後來又調到30,而國建署對肥胖的標準是27,所以想請問部長,你們是怎麼去調這個標準的?是因為藥的供應問題嗎?

薛部長瑞元:首先,美國CDC提出來的是consider(考量)因素,並不是建議標準。第二個,因為這個藥滿貴的,一個人一個療程大概就要兩萬多元,所以資源仍然算是有限,我們還是必須要把錢花在刀口上。第三個,其實現在疫情已經走到後面的流感化,過去這兩個抗病毒藥物都是用EUA做處理,但時間就快到了,所以我們現在鼓勵藥廠申請正式的藥證,接續後面的使用。

吳委員玉琴:現在3、4月正在匡列預算,後疫情時代我們對於抗病毒藥物也不可能不買,你們相關預算編列了嗎?開始在編列了?

薛部長瑞元:有。

吳委員玉琴:會在公務預算編列,還是在健保支付?

薛部長瑞元:在公務預算。

吳委員玉琴:那會採購多少?或是等它取得藥證之後再採購嗎?不會?

薛部長瑞元:我們再做評估,如果還沒有取得藥證,即現在EUA的情形之下,就是用到它的效期截止為止,已經進來的藥物就這樣用。第二個,未來取得藥證後,我們要採購多少要看我們的目標族群是哪些,如果是高風險族群的話,我們會用公費支付藥品費用;但如果不屬於高風險族群,因為它取得藥證了,可以自費購買。

吳委員玉琴:也就是說會類似像克流感,有公費、也有自費?

薛部長瑞元:對。

吳委員玉琴:我還是提醒衛福部,對於後疫情時代重症風險因子其實學者真的有數字分析,血壓及年齡的放寬、BMI的下修其實都可能是我們要考慮的,所以也請部裡持續檢討,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好。

吳委員玉琴:最後一項,要跟部長再做確認,長照司的這兩個議題,我一直在請部長確認。關於長照專業人員重訓LEVEL2、3,3月7日長照司找各團體開會討論了,但是到底決議是什麼?因為各專業團體、專業人員都在擔心到底要不要重訓?它的決議其實有個部分是只有用建議,沒有說怎麼樣決議這件事,因為團體及人員都在焦慮要不要補訓這件事。部長,你能不能宣示一下?

薛部長瑞元:過去受過LEVEL2、3的人員,如果在取得資格之後仍然有做長照服務,我們就認可他的資格。

吳委員玉琴:好,那就確認,大家就不用那麼慌張。第二個,去年你們9月2日公告的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真的有一些問題,所以你們在重新修正,也說要再次預告,可是現在4月中了,我還沒看到預告!

薛部長瑞元:現在還在簽辦。

吳委員玉琴:還在簽辦?什麼時候預告?因為上次質詢時,你說大概3月底就可以完成預告程序。

薛部長瑞元:5月的時候會預告,抱歉。

吳委員玉琴:這關係到所有專業人員的再繼續教育,大家要不要去上課、要不要補,大家都很焦慮。

薛部長瑞元:因為有找相關團體過來再討論一次,所以大概會是下個月。

吳委員玉琴:部長,不能承諾一直跳票!5月底公告!

薛部長瑞元:好。

吳委員玉琴:不要再跳票了,太久了,請部長再加油,謝謝。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在此宣告,跟討論事項與專題報告詢答無關的行政官員可以先行離席。

請賴委員惠員發言。

賴委員惠員:(9時42分)部長早安。我想針對一個時事議題,就是什麼時間我們要調整COVID-19法定傳染疾病的降級?這兩天其實已經開始大量啟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不用戴口罩的政策,可是很多民眾還是改不掉這個習慣,當然在人群聚集比較多的地方持續戴口罩,也不是一件壞事,特別是針對抵抗力比較弱、老人族群,也是個好事。

3月9日王必勝指揮官表示現階段防疫鬆綁有三大工作:第一個就是已經實施的室內口罩鬆綁;第二個,今天宣布輕症不用通報,也不用隔離了;下一步就是醫療院所的防疫調整,包括專責病房是不是要退場、院內感染措施是不是要調整?這三大部分完成以後,我們就可以考慮把COVID-19由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改成第四類,但在改類的同時,也會同步進行指揮中心的解編及降級開設,最原先的時程是設定在5月,當然也有可能會提早一點,因此本席要請問部長,現在已經執行兩大措施,那麼第三步呢?專責醫院退場、院內感染措施調整等等措施,是不是在這週就會宣布?可不可以很明確地跟民眾做報告,什麼時候要宣布COVID-19從法定傳染病第五級降至第四級,請部長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第一個,專責醫院的部分,委員指的應該是專責病房。

賴委員惠員:是,專責病房。

薛部長瑞元:醫院裡面專責病房的退場,這個應該是最近會做一些宣布。

賴委員惠員:會在這一週嗎?

薛部長瑞元:這還是由指揮中心宣布。

賴委員惠員:是。

薛部長瑞元:第二個,法定傳染病從第五級降為第四級的這件事情會配合著指揮中心是否解編或降級,這兩件事情同時會做處理。

賴委員惠員:會是同步的?

薛部長瑞元:所以會在行政院這邊做宣布。至於確定的時間,我想在行政院還沒有定案或者對外宣告之前的話,我是比較不方便在這邊就直接先講。不過……

賴委員惠員:行政院的會報您一定也參與的啊!

薛部長瑞元:對。

賴委員惠員:現在的進度到哪裡了?

薛部長瑞元:現在做最後確認的部分,就是最後時間的確認。因為這裡面還有一些細節,幾個活動的時間還要互相搭配,所以現在正在討論這些細節當中,不過我想跟原先規劃的時間不會差太多。

賴委員惠員:那你原先規劃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薛部長瑞元:就是剛剛王指揮官講的5月。

賴委員惠員:好,就是5月。謝謝部長的說明。

接著要跟部長討論在地的議題,很多鄉親希望爭取成大醫院在溪北設立一個分院。臺南市由曾文溪貫穿為溪南與溪北,在溪北的地方,就是原臺南縣的部分,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臺南市有37個行政區,原臺南縣有13區的診所家數在個位數,地區級以上大型醫院,存在於永康區與南關線,只占三分之二。從這個資料來看,溪北地區醫療資源明顯不足,臺南市由曾文溪橫貫分為溪南與溪北,兩個地方在歷史、自然、文化方面有相當大的差異,尤其醫療資源建置分配的落差非常大。在此要跟部長探討,在我們這個醫療缺乏的地方,有沒有機會成立一個成大醫院分院,這是第一個原因,因為資源相當缺乏。以下圖來看,全臺南市有5.4%人口,位處45分鐘車程內沒有醫院可以就醫的地區,甚至在30分鐘車程內沒有診所可以就醫者也占了0.25%,在南化、官田、龍崎、七股這些比較偏山邊、偏海邊的地方,對於醫療不足的區域,臺南市政府只能仰賴行動醫療車、巡迴醫療車或行動醫院等種種政策來補強。

第二個我所主張的原因在於,成大醫院績效卓越,我們鄉親非常信任成大醫院的聲譽。目前臺南市的醫學中心有成大醫院、奇美醫院,以公立醫院而言,成大附設醫院歷史悠久且聲譽卓著,鄉親都十分肯定。所以在此跟部長請命,有沒有機會設立成大分院?

薛部長瑞元:報告委員,成大醫院是成功大學的附屬醫院,成功大學在教育部的管轄之內,所以是否……

賴委員惠員:你不是它的主管機關嗎?

薛部長瑞元:主要的主管機關是在教育部;醫院的設立,衛福部這邊主管的部分在於醫療資源是否過剩、可不可以再新設,我們管的是這一塊。如果是在溪北區,我記得這邊的醫療資源仍然還是有空……

賴委員惠員:我跟你說,依據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七條規定:「一、急性一般病床:()次醫療區域:每萬人不得逾五十床。」其實我們就是沒有超過50床。

薛部長瑞元:是,所以還有額度。

賴委員惠員:我們是次醫療區域。

薛部長瑞元:還是額度,可以新設醫院。至於是不是成大、興建規劃等等,這個可能還是由教育部主管。

賴委員惠員:基本上,你可以提出建議,整個溪北是次醫療區域,至於每萬人不超過50床,確實是缺乏的,那你可以跟教育部建議嘛!

薛部長瑞元:我想程序是這樣子,有兩個方向,第一個是成大來申請,就會到衛生局,衛生局審查之後會到衛福部這邊,看看是不是可以准許它設置。第二個,因為主管機關還是在教育部,所以關於經費、人員編制、預算這些事情,就是教育部處理。教育部如果接收到成大這個申請案的時候,它通常就是會我們,那時候我們再表達意見。

賴委員惠員:好,謝謝部長。我想是由教育部推動,有成大醫院這樣一個更大的醫院服務溪北的民眾,然後再由衛福部接手,共同推動,以造福溪北民眾,增進醫療資源,應該是這樣的一個程序。

薛部長瑞元:是,程序是這樣子。

賴委員惠員:好,謝謝部長。我們也期待在溪北地區有設立成大醫院的可能性,我們共同努力,謝謝。

薛部長瑞元: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賴委員關心人民的醫療健康,這也是今天我們討論的重要主題之一,只要人民在哪裡,我們的健康照護都要在哪裡。當然怎麼樣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之下,建構一個有效率的照顧體系,永遠是我們大家要一起努力的,也要跟民眾溝通,請他們瞭解,要怎麼樣使用、怎麼樣聰明就醫,對於就醫的管道都要再繼續宣導。我想像賴委員這麼關心人民的健康,會得到更好的發展,再度感謝,也感謝部長。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9時53分)部長好。部長,首先,今天的主席邱泰源委員剛剛跟大家宣布,衛環委員會也即將在5月組團去視導WHA,希望臺灣真的有機會能夠加入這樣的一個世界體系。非常感謝世界也看到臺灣,昨天G7外交部長會議在閉幕的時候,7國外長發表聯合聲明,支持臺灣以正式成員或觀察員,甚至是來賓也都可以,不管是不是以國籍為要件,但不論怎麼樣,臺灣都應該加入世界衛生體系。這是我們這3年防疫的成果讓世界肯定,昨天外交部也公開感謝世界看到了我們。部長,對於這樣的一個重大事件,不曉得衛福部的態度為何?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非常謝謝委員的詢問,這次G7外長會議做了這樣一個聯合聲明,我們深深感謝,也非常高興有這個機會,世界先進國家能夠肯認臺灣在衛生、醫療方面的成就,所以……

蘇委員巧慧:今年會不會把握這個機會,多做一些特別的努力?

薛部長瑞元:當然,我們當然希望。也跟委員報告,其實過去我們都是比較注重所謂理念相同國家之間的一些溝通,尤其是在開會的時候。前幾天我在一個即將前往參加這次WHA的民間團體聚會裡面,也有拜託他們儘量擴展到不是所謂的理念相同國家,我覺得過去是比較中立的,比方說一些穆斯林國家等等,如果有機會的話,也跟他們多交交朋友,我們需要更多的朋友,才比較容易加入世界各種不同的專業或者公共衛生的相關組織,當然也希望在WHO得到更多的支持。

蘇委員巧慧:我是非常希望衛福部能夠把握這次的機會,因為國人的期望是我們可以重新回到世界體系。這不是我們空口說白話,而是這3年真的是全體國人大家一起努力拚出來的好成績,我覺得我們就挾著這樣的成績,希望能夠交到更多朋友,讓世界肯定我們,所以我在這裡先幫衛福部各位加油,我們大家也要一起努力!

回到後疫情時代的部分,我想再跟部長請教的是,部長,我們昨天一起看電影嘛?

薛部長瑞元:是的。

蘇委員巧慧:我們看的不是一般的電影,而是「疫起」這部電影。「疫起」是根據2003年SARS疫情期間和平醫院封院狀況所拍成的電影。在這部電影當中,我們看到如果政策不當,整個醫院的鐵門忽然拉下來以後,所造成的恐慌、醫護人員人心惶惶,甚至控管之後疫情大量爆發,真的是大災難!很高興的是,經過20年,以現在的心情去看的時候,我昨天最大的感想是看到一半就很想送指揮中心、一直很想送王必勝進去,心裡想的是:喔,這個怎麼可以這樣排?那個怎麼可以那樣排?因為我們現在的管控和防疫政策完全不一樣了,這就是我剛剛說的,我們被世界看到。可是相同的是,在疫情當中醫護人員的辛勞和掙扎確實是不管任何時代都一樣!

部長,看完那部電影以後,我實在是深深覺得,醫生不只在疫情期間辛苦,平常也是。剛剛裡面就說了一句,他說:救活是應該啦,救不活就等著被告!所以,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我們實在應該對醫護人員有更多的支持。這個支持會來自哪裡呢?我今天想跟部長討論的其實是,在健保裡面,對醫事人員勞務費的給付是不是能夠更多?因為這是最實際的支持啊!我看到上週英國已經開始有初級醫師的大罷工,部長覺得臺灣有沒有可能發生醫護人員的罷工?

薛部長瑞元:當然,所謂的罷工……

蘇委員巧慧:應該是還不會啦!

薛部長瑞元:我想我們應該是儘量來避免啦!

蘇委員巧慧:對啦!但是我也要跟部長說,我相信臺灣的醫護人員不會置國民健康於不顧,但是有一種叫做「隱形罷工」,就是人力出走的部分其實已經在發生了!我們第一次質詢的時候,我就跟你討論過兒科醫師出走的問題,現在這個情況已經蔓延到各科都有了!因為在通膨之下,我們的健保給付當中,對勞務相關給付的占比越來越少,我今天有列出一張表來呈現此種情形。在通膨的狀況下,部裡面已經注意到藥品費、藥材費有重新議價的空間,可以讓它上漲,可是在總額不變之下,藥品、藥材的費用讓它調漲了,相對來講,診療費等勞務相關支出坦白講就會下降啊!

通膨是大家的問題,所以我的薪水也處在通膨的狀況下,如果勞務支出的占比還下降,會不會發生我們剛剛說的,我就覺得我的待遇真的是沒有辦法調高,所以外面的私立醫院或診所可以給我更好的給付,那我就流到外面去啊,甚至我就到藥廠去工作了!請問部長有沒有觀察到這樣的情形?你有什麼樣的解方或態度?可不可以在這裡回應一下?

薛部長瑞元:因為目前我們的健保是採總額預算的制度,就是匡定一個總額,如果其中哪個地方增加,其他部分當然就減少。

蘇委員巧慧:沒有錯!

薛部長瑞元:第二個是服務的使用量如果增加的話,縱然價格不變,點值也會減少,這是我們設計上的一個基本的重點。要處理這樣子的問題,也就是是否因為勞務費用會逐步減少,也就是點值的減少,這當然是一個大的問題,但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如果在這個部分要做一個適當的保障,勢必就會影響到整個總額是不足的,總額不足到後來就是要調費率。

蘇委員巧慧:這跟我昨天在處理教保人員,就是幼稚園老師、教保人員的薪資都過低其實是完全一樣的狀況。就是總額如果不變,然後有些部分要調得多,另外一部分當然就是變少啊!對於這個問題,當我在寫這份質詢稿的時候,我試著站在衛福部的立場:如果今天換成是我被問的話,我要怎麼回答?老實講,我也是想破頭,想不出來啦!但我是質詢你的啊,所以我只要要求你,你要想辦法啊!

薛部長瑞元:所以我們是有在想辦法啦!也就是說,在怎麼樣的情形之下能夠取得一些共識。如果真的沒有其他方法可以來進一步的節流的話,調整保費就勢在必行了。

蘇委員巧慧:我認為是這樣啦,我認為是短、中、長期啦!我試著站在衛福部的立場,覺得這個問題其實有短、中、長期。短、中、長期裡面,短期是有急迫性,而且要看這個急迫性到什麼程度,也就是說,醫事人員的薪資待遇和通膨相較,它的落差到底是多少?多少的狀況會認為是:有沒有要立刻、現在,甚至是減少其他的部分,也必須因應現在薪資的部分?因為如果人留不住,其他的都不用講了啦!

薛部長瑞元:對。

蘇委員巧慧:所以這是第一個、短期的。就算你調健保點值,總額不變喔,我們現在講的都是總額不變之下。總額不變之下,如果急迫性已經高到我必須立刻處理了,那麼我覺得點值還是應該要調整。這是第一個短期的部分。但是如果你說中、長期的部分,我也贊同就是來請領的給付總額如果不要那麼多,也就是大家不要看醫生看到把它當成是逛公園、逛超市,這樣的話,我們的總額就有可能下降。這又是另外一個政府要不要投資健康的問題嘛!比如說臺灣的三高比例其實是全世界相當、相當高的一個地方,所以這是健康投資。本來我們在寫質詢稿的時候是說,政府要大力去做健康投資,可是我覺得那個太長期了,緩不濟急,因為通膨就在眼前了!

所以我今天在這裡提出這個問題,也是因為有非常、非常多尤其是年輕醫師特別有感的狀況。在昨天看完那部電影之後,更可以感覺醫護人員真的就是任何時候國家、國民健康的守護神,我們的國民健康確實不能建立在他們的血汗之上,所以,要怎麼幫他們守護他們的健康?他們本身在心理、生理上面也都有健康需要大家來支援,我覺得這真的是衛福部必須好好思考的一個問題。很難啦!我知道啦!很難啦!

薛部長瑞元:是、是。

蘇委員巧慧:不過還是要提出啦!

薛部長瑞元:一塊一塊做啦!

蘇委員巧慧:一塊一塊做,好啦!但是我就跟你說,我覺得要討論那個急迫性有多大,如果急迫性大到該做、點值該調,我覺得也是該調啦!這是我的意見,請衛福部參考。謝謝部長。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非常令人感動的詢答,關心我們未來國家醫療品質、人民健康水準的維護。感謝!也感謝部長。

我現在先宣告一下:待會兒邱泰源委員質詢結束後休息10分鐘。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也感謝林委員在每次的考察當中都非常關心醫療品質、醫療建設,非常感謝。

林委員為洲:(10時5分)謝謝召委。部長,前兩天你去你的母校嘉義中學說「啥米死人骨頭」,到底我是「死人」、還是「骨頭」?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委員,這句不會是在講人。

林委員為洲:我知道,我有詳細看你的內容,你是說:在立法院不可能什麼都懂,「啥米死人骨頭攏有」,所以要很有邏輯才有辦法回答。你大概是這個意思,但是你講的內容還是有一些問題,因為你講得不精確,你事後解釋說是對事不對人,不是在講立法委員,我知道你的意思。

薛部長瑞元:這句話本來就不是在說人。

林委員為洲:但是你第一時間講得並不精確……

薛部長瑞元:因為這句話大家都懂啊!

林委員為洲:又不是講議題,你說:在立法院我怎麼可能什麼都懂、「啥米死人骨頭攏有」,所以一定要很有邏輯才有辦法回答。

薛部長瑞元:是啊!這怎麼可能是在說人。

林委員為洲:我覺得第一個、不夠精確,你沒有講他們問的問題五花八門、什麼都有,所以要很有邏輯才有辦法回答,不是嗎?你的原意是這樣吧?

薛部長瑞元:本來就是這個意思。

林委員為洲:但是第一個、你講得不夠精確,容易讓人誤解,一般都是這樣,講得不夠精確、容易讓人誤解就叫做失言,我們對於失言的定義就是如此,而不是故意要罵人,就是講得不精確、讓人誤解、失言;如果不是失言就叫做誹謗,失言跟誹謗的差別在這裡。失言就是講得不夠精確,容易讓人誤解,這是第一個問題,我們來跟你談邏輯,第一個、你講得不夠精確。

薛部長瑞元:我說明一下,有沒有精確是要看對象。

林委員為洲:你的言語就是這樣啊!

薛部長瑞元:沒有,本來就要看對象啊!

林委員為洲:你說:我在立法院不可能什麼都懂,「啥米死人骨頭攏有」,所以我要很有邏輯。你是針對人、還是事?你講得不夠精確,少了一句嘛!

薛部長瑞元:我的對象聽得懂啊!

林委員為洲:哪有這樣子……

薛部長瑞元:本來就是……

林委員為洲:那臺北的媒體聽不懂嗎?

薛部長瑞元:我不是對臺北的媒體講的。

林委員為洲:你不能這樣,你是公眾人物,你是部長……

薛部長瑞元:我如果去參加……

林委員為洲:你今天講的話都會變成全國的焦點,這就是公眾人物要負擔的責任。

薛部長瑞元:我如果去參加……

林委員為洲:好,第一個問題是講得不夠精確。第二個、用「死人骨頭」來指涉五花八門的議題也是偏於負面,你可以講五花八門、雜七雜八都還好……

薛部長瑞元:我用臺語講,沒人規定我一定要用國語說五花八門……

林委員為洲:問題是「死人骨頭」是非常負面的。

薛部長瑞元:沒有這回事。

林委員為洲:你根本是亂講。

薛部長瑞元:沒有這回事。

林委員為洲:你又要硬拗。

薛部長瑞元:本來就是。

林委員為洲:好,以後我都會這樣稱呼衛福部,說衛福部「啥米阿薩布魯攏有」、衛福部「啥米牛鬼蛇神攏有」。

薛部長瑞元:這句話是對人喔!

林委員為洲:以後我們都這樣稱呼衛福部。

薛部長瑞元:不是,這句話是對人。

林委員為洲:衛福部「啥米牛鬼蛇神攏有」、衛福部「啥米阿薩布魯攏有」。

薛部長瑞元:這也是對人。

林委員為洲:因為你們犯的事,所以以偏概全。

薛部長瑞元:委員是以偏概全沒有錯。

林委員為洲:請問立法院每個委員、大部分的委員講的議題都是「死人骨頭」嗎?我問你這一句。

薛部長瑞元:「啥米死人骨頭攏有」就是五花八門的意思,本來就是這樣,臺語就是這樣。

林委員為洲:五花八門你不講,你要用「死人骨頭」。

薛部長瑞元:誰規定我一定要用五花八門?

林委員為洲:你喜歡用更負面的。

薛部長瑞元:我在嘉義跟我的鄉親講話……

林委員為洲:對啊!你這個人就是這樣嘛!請你用五花八門你不要,你說你堅持一定要、誰規定你不能講「死人骨頭」,你現在是在硬拗什麼?就跟你說有更好的講法,五花八門、雜七雜八,很多啦!

薛部長瑞元:但是我的對象……

林委員為洲:你是譁眾取寵就對了,要讓大家拍手大笑,覺得真好笑,立法委員的質詢都是一些「死人骨頭」。

薛部長瑞元:你去問侯友宜市長,看他的感受是什麼。

林委員為洲:你就是譁眾取寵嘛!叫你用五花八門,你說你就愛用「死人骨頭」,大家評評理,我們的部長是這樣的。

薛部長瑞元:為什麼不可以?

林委員為洲:要指涉問的內容很多樣,所以用「死人骨頭」來形容,不要用五花八門來形容,你是要教育現在看得到影片的全國民眾,以後要指涉五花八門就用「死人骨頭」,這樣比較好嗎?

薛部長瑞元:我在那個場合講的對象是固定的,本來就……

林委員為洲:是學生耶!你在教學生說將來要指涉議題很多、五花八門,就是「啥米死人骨頭攏有」,這樣講比較好嗎?

薛部長瑞元:不是好或不好……

林委員為洲:你教育我一下好嗎?

薛部長瑞元:但是你要讓人聽得下去。

林委員為洲:這樣才聽得下去?五花八門就聽不下去?

薛部長瑞元:那是我的選擇,我選擇這樣來表現。

林委員為洲:我知道,我們現在就是在檢討身為一個部長,對學生講話時是要用比較客觀、不負面的言語來形容同樣一件事,還是要用很負面、很難聽的?你知道臺灣話、河洛話講「死人骨頭」是多難聽的嗎?

薛部長瑞元:沒有……

林委員為洲:是在墳墓裡面的死人骨頭。

薛部長瑞元:前後要連起來,「啥米死人骨頭攏有」……

林委員為洲:「啥米死人骨頭」就是「死人骨頭」啊!用「死人骨頭」形容多樣性、什麼問題都有。

薛部長瑞元:本來就有一句俗語……

林委員為洲:你實在很厲害,這個叫成語新解,「死人骨頭」沒有負面的意義?

薛部長瑞元:本來就……

林委員為洲:本來就沒有?

薛部長瑞元:對啊!

林委員為洲:好啦!我們會幫你做梗圖,「死人骨頭」沒有負面的意義,將來你答詢,一下說這個、一下說那個,就說你現在是在說「啥米死人骨頭」,我問你這個,你回答那個。

薛部長瑞元:委員,你如果去Google……

林委員為洲:我們把它當作日常成語,你是在講「啥米死人骨頭」。衛福部裡面也有害群之馬,我們也不敢直接說衛福部都是一些「死人骨頭」,做一些「死人骨頭」的事情,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這樣使用就錯誤了。

林委員為洲:就事論事啊!衛福部都做一些「死人骨頭」的事情,你們也有弊端啊!2018年戒菸中心私吞菸捐被起訴,這是衛福部的;健保署過去十幾年洩漏個資被檢舉,而且被檢調查辦,害群之馬!

薛部長瑞元:這個還在進行當中……

林委員為洲:對啊!我說被查辦嘛!被檢調查辦,我可以說衛福部都專門做一些「死人骨頭」的事情,我是就事論事啊!以偏概全嘛!對不對?你講的就是以偏概全,衛福部都做一些「死人骨頭」、「阿薩布魯」的事情,指涉所有衛福部的人,以偏概全。

薛部長瑞元:就不能指人啊!這句話就不是指人嘛!

林委員為洲:我現在就是指事情啊!衛福部都做一些「死人骨頭」的事情、「阿薩布魯」的事情,亂七八糟、牛鬼蛇神的事情,我的意思是這樣。你失言就失言,以偏概全、用語不當,就是這麼簡單,容易讓人誤解,道個歉,事件就過了嘛!

薛部長瑞元:我沒有為我所使用的臺語道歉的理由。

林委員為洲:死不道歉,好吧!你對學生演講,指涉立法院質詢的多樣性叫做「啥米死人骨頭攏有」,好,你在教育民眾,用這樣來形容,好啦!隨便你啦!你想這樣就是「死人骨頭」嘛!以後大家就會對你做的事情,認為太多樣、太多、雜七雜八時都用「死人骨頭」來形容,這叫「成語新解」啦!

薛部長瑞元:這個絕對不是新解,本來就是那個樣子。

林委員為洲:多樣性叫做「死人骨頭」,很有趣嗎?

主席:謝謝林為洲委員,也謝謝部長。我想部長是非常仁慈、專業、很認真的部長,我要給他最大的肯定,非常辛苦。

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10時15分)部長好。有時候事情就會這麼巧,我也不是特別要講什麼「死人骨頭」,昨天不是為洲委員跟徐欣瑩協調嗎?後來他顧全大局說讓徐欣瑩去選立委,他就post那則新聞報導在群組裡面,我也是多此一舉,我就留言「我與為洲同步」,就5個字還是6個字而已,奇怪!我們委員群組裡面的消息一下子就到媒體朋友那邊,結果電話就響不停,所以我昨天就跟為洲委員有了連結。今天我為了要早一點趕回苗栗去陪同黨內登記,所以我早一點來,為洲好像是登記第10個,不知道他是什麼事情要跟我換,我說:「我要早點回去,你是第10個太慢了,我不要。」不知道他怎麼這麼厲害,換到第5個以後又再跟我講:「你第4個。」我說:「慢一個也還好。」結果他又跑到我前面講「啥米死人骨頭攏有」,所以很奇怪這兩天變成這樣。

「死人骨頭攏有」在客家話我一直在想,當然「啥米死人骨頭攏有」可能就是指五花八門、無奇不有,大概的意思是這樣,我也一直在想客家話有什麼東西是類似這樣子的,張主秘也是公館客家人,我們是有這樣的話,但我們沒有說「死人骨頭」,我們有說「死骨頭」,那是在講吃的部分,「麼個死骨頭都食」意思是什麼東西都吃,什麼有營養、沒營養的,乾淨的、不乾淨的,有的沒有的,什麼猴腦等都吃,「麼個死骨頭都食」並不是說怎樣罵人,而是什麼都吃的意思,大概也是類似指五花八門、無奇不有。不管怎麼樣,部長,之前有些什麼事件,我好像也給部長一個建議,我們同年紀,我們這個年紀,別人要怎樣,我們沒有辦法左右,我們自己不要多找一些trouble這樣啦!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是啦!沒有錯。

徐委員志榮:我記得我好像曾經建議過你。

薛部長瑞元:對。

徐委員志榮:那些都是題外話。剛剛在您的報告裡面,我有聽到原鄉醫療還有偏鄉醫療等等,在這邊跟部長反映,泰安鄉衛生所聽說現在沒有公費醫生,請您關心。請問苗栗哪幾個鄉鎮算原鄉或是醫療偏鄉?

薛部長瑞元:原鄉應該是泰安嘛!偏鄉的話……

徐委員志榮:偏鄉應該有獅潭、南庄。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說明。

蔡司長淑鳳:泰安、獅潭、南庄等3個。

薛部長瑞元:獅潭、南庄。

徐委員志榮:在這邊我也要跟您報告,最近在大湖鄉應該是今年開了一家大順醫院,司長,你知道吧?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劉司長說明。

劉司長越萍:不知道,應該是因為床數比較少。

徐委員志榮:所以規模不到這麼大,它就涵蓋了一個偏鄉,剛剛您講的獅潭及泰安(原鄉)也在那邊,大湖可能不是,但是縣議員的選區就是大湖、獅潭、泰安、卓蘭。卓蘭的人來大湖看病的機率不高,因為它連著東勢、豐原,可能會比較方便,因為台三線時常有重機發生車禍、很多急重症等,所以院長可能也是在地人,我有去參加開幕,好像不知道花了幾億。大家認為他那邊要怎樣賺錢是很難,所以我不好意思在這邊也不是圖利什麼醫院,就是考量到他有這樣的心,在大湖那邊有原鄉、有偏鄉,可能很難經營,我是說在你們合理範圍之內,公部門可以多給他協助,讓他可以維持下去,不要開了一年、二年就關門了,我的意思是這樣。

薛部長瑞元:是。

徐委員志榮:當然都是要合理、合法。

薛部長瑞元:是。報告委員,因為99床以下的醫院不用到衛福部……

徐委員志榮:幾床我是不知道。

薛部長瑞元:所以我們可能就沒有直接有這樣的訊息。有關這家新設的醫院,我們會去瞭解一下,其實我過去在屏東也碰到這樣的案例,在高樹也有一家醫院就是硬撐下去,但是對於這些相關的鄉鎮來講,就只有這一間而已。

徐委員志榮:好。我也沒有什麼其他的意思,我覺得可以讓他繼續這樣維持下去,地方都很歡迎,都很擔心他開不久,就是這樣子而已,能夠幫他的忙,可以讓他繼續營運這樣就好。這個問題本來不是我要問的,是聽您的報告以後才提出,其實我的正題都還沒開始。

主席,我很少講很久,今天可能多給我幾分鐘,也不會太久。部長,請問高端在2021年10月有獲得WHO的團體試驗,到現在也還沒有結果嗎?

薛部長瑞元:它全世界收了1萬8,000個案子的3期臨床,但是data都在WHO。

徐委員志榮:主要我問這個的重點就是,它現在的EUA也是有期限的,什麼時候到期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說,到時候EUA到期以後,如果它的團結試驗數據OK,以後要申請藥證可不可以用團結試驗OK的數據來代替它的第3期?

薛部長瑞元:它本來就是在國外做第3期,如果它的data出來的話……

徐委員志榮:所以OK的話,它就不用再申請?

薛部長瑞元:可以用這個做資料來申請。

徐委員志榮:如果它要申請藥證的時候,團體試驗OK的數據都沒有出來,它如果要的話,變成要自己做第3期?

薛部長瑞元:對,沒有錯。

徐委員志榮:在4月10日,我們在美國華盛頓召開臺美工作會議,聽說裡面的主題之一是擴大臺灣在聯合國架構體系要參加一些論壇進行討論,重點主要是5月份在日內瓦舉行的世界衛生組織WHA大會要怎麼樣讓我們能夠參加。我現在想請問的就是,去年有13個國家幫我們提案,美臺工作會議、美國這麼有心幫我們,美國會當提案人之一嗎?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我們會努力,跟外交部一起來努力。

徐委員志榮:它如果真的這麼關心,它應該要當提案人之一,如果美國這個大國當提案人之一,雖然沒有邦交,至少也有一些它的團隊、群組等等,可能會跟進幾個也不一定。

薛部長瑞元:當然美國政府一定有它的考量點,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要努力,我們跟外交部一起來努力。

徐委員志榮:我的意思是,美國真的這麼有心的話,不要光是嘴巴講而已,要有實際的行動,也當一個提案人,才真正有實際對臺灣關心的意思。我們這次組團去,我們本來就一定會組團,是不是由部長帶隊、帶團?我們這次所要展示的主題是什麼?其實世衛組織跟政治之間,我們不管是防疫、公衛、醫療等等,我們在世界上不敢說是頂尖,也算是前半端的,其實不讓我們去當觀察員,實在是世界衛生組織的損失,我個人是這樣認為的,這次是不是由部長您帶團?我們這次所要展示的主題是什麼?

薛部長瑞元:報告委員,這次是我親自帶團過去,我們的主題還是會落在我們的防疫過去這樣累積下來的成果,以及疫後社會復原這個部分,尤其是在衛生醫療方面,還是扣著這個主題。

徐委員志榮:OK,謝謝部長,加油!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在此修正宣告,我跟洪委員申翰對調發言順序,俟莊委員競程發言完畢休息10分鐘。

請洪委員申翰發言。

洪委員申翰:(10時27分)部長,我剛剛在辦公室很仔細看了林委員為洲對您的質詢,我就算接受你的講法,說「死人骨頭」是對事不對人,但我說實話,我們今天在立法院,很多的事其實都是來自於人民的陳情、期待、主張,很多議案也是來自於社會的期待,我真的也不會用「死人骨頭」去形容這些事情,我沒有要你回答,因為部長也知道,我認為你非常專業,可是我認為即便是對事情,在立法院的事情、國會的事情,用「死人骨頭」來描述這些事情,我還是認為是不妥的,即便我接受你的講法,這是我今天想在質詢之前先講的,剛剛我有很仔細地聽完林委員為洲對您的質詢,可是我還是要給你一個建議。

部長,我們COVID-19的疫情其實已經趨緩很久了,但是接下來5月到7月各大醫院會有非常重大的事件,甚至陸陸續續他們都形容要進入到備戰狀態,部長知道是什麼事情嗎?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應該是一個變種病毒,是不是為了變種病毒?

洪委員申翰:不是。

薛部長瑞元:要不然就是新的比如說進入流行期的腸病毒。

洪委員申翰:不是,是醫院評鑑。部長,過去我們因為疫情的影響,所以醫院評鑑其實已經停了3年。

薛部長瑞元:對。

洪委員申翰:醫院評鑑當然是我們衡量醫療品質非常重要的指標,其實也涉及到醫院到底被判定為醫學中心還是地方醫院、地區醫院,大家其實也很怕被降級,因為這涉及到健保點數。部長,我想請問,你認為準備評鑑的資料算不算是護理人員的工作之一?

薛部長瑞元:如果是跟護理相關的,那可能就是護理人員需要去準備一些資料。

洪委員申翰:所以算是他的工作範疇,你認為?

薛部長瑞元:如果是跟護理有關的。

洪委員申翰:跟他有關的,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

洪委員申翰:部長,我現在有接到很多護理人員來反映,有醫院因為要準備評鑑而祭出員工禁止休假和出國的規定,我不曉得你有沒有聽過?

薛部長瑞元:可能有個別的醫院吧!

洪委員申翰:好。還有護理人員在打完下班卡之後,還要再被叫回去護理站準備評鑑相關的文書作業,他們已經打完下班卡了,這時候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休。部長,你覺得這樣合理、合法嗎?

薛部長瑞元:這會違反勞基法,所以在這部分,關於勞動權益的部分,照護司這邊有一個申訴平臺、通報平臺,如果有這種事情,我們歡迎護理人員到這個平臺上面去投訴。

洪委員申翰:部長,這個事情、這個現象在這個時間點上,看起來不是個案,是一個普遍的現象。

薛部長瑞元:對,所以我在這裡做這個宣布……

洪委員申翰:3年之後我們的醫院評鑑要重新開始,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現在其實有非常多護理人員都面對同樣的事情,我自己認為,除了我們被動接受申訴以外,應該要有一些主動的作為,要通令各大醫院,我覺得這是衛福部應該要做的事情。

薛部長瑞元:這個可以。

洪委員申翰:因為我們知道這個申訴的管道,其實醫院的環境很封閉,很多人不敢去申報,部長你剛才講的沒有錯,我同意,我覺得衛福部接下來應該要有個態度,不然我們現在看到這些護理人員,他們在平時要幫病人換藥、給藥、量測血糖、偵測生命跡象等等,在這些事情做完以後,他們還要繼續準備這些評鑑資料,而且重點是沒有加班費、不能夠補休,剛剛部長也說了,這其實算是他們的工作,我接受這算他們的工作,跟他們有關的算他們的工作,但為什麼沒有加班費?為什麼沒有補休?

薛部長瑞元:這樣就會牴觸勞基法的規定。

洪委員申翰:部長,我們看到已經有越來越多護理人員現在有點像是摸摸鼻子自己吞下去,實際上的後果是什麼?實際上的後果就是用腳投票、離職,反而有更多人在這種不合理的勞動條件下會離職,對病患來說,你可能要開始培訓新的護理人員,等於對病患來說又是一個新的成本;對我們整體醫療體系來說,其實也是非常負面的。所以我認為今天衛福部應該展現一個主動的態度,告訴各大醫院這是不合法的,不可以這樣,部長,我覺得我們應該把這個態度展現出來。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跟委員報告,我們還會對各大醫院做這樣的宣示,這裡面有一個癥結點,我們因為疫情的關係停辦了3年的評鑑,所以也許有一些醫院以為我們的評鑑要看6年的資料,然後過去的就會變成必須要補進來,所以工作量會增加,因此這個部分我們會重申只要看3年的資料,這3年的資料應該是平常就準備好了。

洪委員申翰:部長,看3年也好、看6年也好、看10年也好,重點是什麼?重點是這是他們的工作,假設他被要求加班,就要有加班費,就可以補休,重點是這個事情嘛!

薛部長瑞元:對。

洪委員申翰:我不管你是評鑑多少年。

薛部長瑞元:這是兩件事,可能有一些醫院以為是這樣就會要求那麼多的加班,我這邊可以跟醫院說,我們不需要準備那麼多,因為很多資料平常就做好、累積在那個地方,不需要為了評鑑再特別去要求……

洪委員申翰:醫院今天有誤會,我認為這也是衛福部要去跟他們講清楚的,但我今天的重點是,你就算要叫他們做,該給加班費的就該給,該補休的就該補休,這件事情在勞動條件上面,其實要給它一個合法的要求,我不管你是要3年、6年、10年、8年的資料都好,這是衛福部的醫院評鑑制度,但重點是加班費要給啊!

薛部長瑞元:對啦,這沒有錯啦!如果有違反勞基法的事情,我們除了會接受申訴,然後進入勞動爭議處理之外,評鑑也會受到影響。

洪委員申翰:部長,我現在要很嚴正地說,如果護理人員職場的權利沒有辦法提升,真的會大大影響人力。據我們資料所知,現在真的有很多醫師來反映護理人員已經人力不足到即便有病床、即便有設備,也開不出床來運作的狀況。我們看到根據衛福部自己在2015年的研究報告提到,在2024(明)年將會缺少大概六千名上下的護理人員,這還不包括社區長照領域整體的護理人力,如果都包括進去的話,2024年會缺少1萬2到2萬名以上的人力,其實我很想問,這是衛福部自己的報告,在這個數據上面到底衛福部接下來要怎麼因應這些人力不足的狀況?

薛部長瑞元:報告委員,這是2015年的研究報告。

洪委員申翰:對,是2015年的,現在可能更缺?

薛部長瑞元:也可能已經改善了,所以我們會再……

洪委員申翰:部長,你覺得有改善嗎?我認為更缺的機會比較大。

薛部長瑞元:不一定。目前臨床上面的缺額大概在5%到10%,就是有季節性的一些差異,這是醫院自己報上來的。

洪委員申翰:部長,我們看到其實過去衛福部有定期召開護理人力諮詢會,但是從2018年以後我們在網路上就看到停止更新資訊了。我如果看這個網站,我還以為我們2018年以後就沒有護理人力的問題,這個停止更新資訊以後我想問,後面有沒有再開會?

薛部長瑞元:我請照護司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說明。

蔡司長淑鳳:都有開會。關於護理人力,後來我們是用一個前瞻計畫,就是前瞻2030年的研發計畫,那是由國衛院和臺灣護理學會一起做的研議,這本書也在去年公告。這個過程就是一系列以護理人力為主……

洪委員申翰:司長,現在我不是要一本書,書怎麼寫都可以,現在重點是我們的機制,看起來之前就是有個長期的護理人力諮詢會機制,可是到底2018年之後還有沒有再持續開會?在這個機制上面,我們有沒有再用這個機制去解決問題?還是這個機制就停了?

蔡司長淑鳳:我們轉到一個平台,就是實際上就這個問題解決,所以……

洪委員申翰:哪一個平台,可不可以讓我們知道?這個平台有沒有讓這麼多民間夥伴、學界夥伴能夠參與?這個平台是哪一個平台?至少這是一個過去大家認知我們在面對這個事情的機制,到底是哪一個平台?

蔡司長淑鳳:2018年到2020年這3年期間用2期計畫,是所有護理代表一起參與的。

洪委員申翰:那是什麼計畫?

蔡司長淑鳳:護理人力前瞻計畫。

洪委員申翰:現在有解決問題了嗎?有往解決問題的方向嗎?我不敢說解決問題,但有往解決問題的方向嗎?

蔡司長淑鳳:重要還是針對護理人力的議題討論和解決,有啊!

洪委員申翰:司長,麻煩可不可以提供給我們執行到現在的狀況?

蔡司長淑鳳:可以。

洪委員申翰:相關計畫內容與相關的成果,你剛才說2018年到2020年,我其實還沒有問你2020年之後呢?

蔡司長淑鳳:後面就是有疫情,所以我們其實是用不同的工作小組進行護理人力的討論及問題解決。

洪委員申翰:司長,我就說2020年以後護理人力的問題一定是更嚴重,因為疫情嘛!所以人力的缺乏、包括勞動力的缺乏其實一定是更嚴重了,但我自己是希望今天衛福部應該拿出一個明確的機制,不是只是一段、一段、一段的,當然每一段有每一段的特徵、每一段的特性,我可以接受,但是大家看到的是明明這個缺口持續在發生,而且人力不足的問題這麼大,到底接下來我們在哪一個機制和哪一個計畫上面去處理這個問題?接下來到2025年,我們原本還要討論三班護病比的問題,到底現在衛福部的態度是什麼?這對很多護理人員都是一個大大的問號,光是相關機制,我們在網站上面就找不到相關的資訊,剛才司長也回答只有2018年到2020年,那接下來大家一定會問之後呢?

薛部長瑞元:關於這個部分,首先就是有一些計畫在進行,至於計畫成果如何……

洪委員申翰:可不可以一個禮拜內把相關成果和計畫內容提交到我們辦公室來,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好。

蔡司長淑鳳:可以。

洪委員申翰:謝謝。

薛部長瑞元:謝謝。

主席:請莊委員競程發言。

莊委員競程:(10時39分)部長好。疾管署昨天發布新聞指出國內新增一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的確定病例,是北部一名1歲男童,經過通報檢驗後,4月14日確認是感染克沙奇A6型併發重症,經過治療之後已經穩定,而且出院了。疾管署統計今年累計2例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病例,分別是感染腸病毒D68型以及克沙奇A6型。腸病毒71型及D68型常常會發生神經系統併發症比例比較高,今年3月中旬腸病毒71型睽違1年半再度在我們臺灣現蹤,從過去的統計來看,腸病毒大概每5到10年一次循環,前一次大流行是十多年前,那時候疫情期間拖延了2、3年,今年是否要特別留意腸病毒疫情?目前看起來流行腸病毒屬於克沙奇A6、D68及71型這三種,針對這些相關病毒的特徵,哪些族群應該特別留意?遇到哪些相關病症應該要怎麼樣提高警覺?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謝謝委員的垂詢,我們也是必須對民眾做這部分的宣導。

莊委員競程:是。

薛部長瑞元:第一個,很多民眾可能以為腸病毒就是感染之後會有腸胃道症狀,但其實不是。腸病毒是這個病毒的名稱,感染之後會起疹子,尤其是口、足、手會起疹子,或者疹子是長在咽喉的地方,所以會有這些症狀出來。比較麻煩的是如果是重症的話,就會有神經症狀出來,所以會有抽搐、昏迷等等症狀。我們會呼籲民眾,這個好發於5歲以下的小孩子,如果家裡有5歲以下幼童,家長應該特別注意有沒有這些症狀出來,如果有重症情形要趕快送醫,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因為過去3年疫情,我們採取清零政策,所以大家都很配合地把口罩戴起來,而且會勤洗手。腸病毒的傳播主要是經由糞口,也就是觸摸到糞便,手又接觸到一些黏膜,病毒就容易侵犯進來,但少部分會有飛沫傳染。所以在過去疫情的時候,因為戴口罩、勤洗手,大家做得很澈底,所以這3年其實腸病毒疫情比較減少。現在我們解封了,解封之後可能在春夏的時候腸病毒就會再起,所以這個部分還是請大家特別注意,尤其是在小孩子的部分要特別注意,在幼兒園等等還是要推動勤洗手、戴口罩,來防止群聚感染的發生。

莊委員競程:根據疾管署的監測資料,今年3月26日到4月1日,國內腸病毒急診就診累計大概有四千多人次,較前一週三千多人次上升了29.5%,而且高於2020年到2022年同期的統計,除了創3年新高紀錄,依照腸病毒的習性,我們合理推估6、7月,甚至氣候條件允許,它就有較大規模流行的機率,這樣的推論沒有錯吧?

薛部長瑞元:對,沒有錯。

莊委員競程:那我們有什麼預先的防範措施?除了剛剛講的勤洗手以外。

薛部長瑞元:其他防範措施,在醫療整備這部分,我們有84家可以治療重症的醫院,如果民眾有我剛才所提到相關重症的徵兆出現,可以到這84家醫院就診;或是其他醫療院所、診所發現這類病人,可以做轉診。第二個部分,目前國內已經有兩家疫苗開發出來,不過它是針對71型,是否需要排定疫苗施打的規劃,我們會請專家會議做決定,看看是否有必要推動。

莊委員競程:就如同剛才部長所提的,通常會特別宣導勤洗手,如果同時有學齡前或學齡後孩童的家庭要特別小心,避免腸病毒在家戶中大傳小的情況發生。由於臺灣曾經發生過很嚴重的腸病毒疫情,因此多年前國衛院有投入相關疫苗研發,並採非專屬授權,同時技轉給兩家廠商,預期腸病毒71型的疫苗可能在今年7、8月開打,提供兩個月到6歲幼童來施打。雖然有新的腸病毒疫苗可供施打,給小朋友更多的保護力,不過以期間來說,可供施打的期間與可能流行期間可能有些落差,會不會影響防疫效度?另外,目前偵測到流行的腸病毒類型主要有三種,而目前只有71型的疫苗,是否會影響防疫成效?

薛部長瑞元:現在開發出來的疫苗是71型的,其他類型的腸病毒total有70種左右不同的亞型、血清型,就這些部分來講,並沒有交叉保護,即疫苗只針對71型,所以我們還是會作評估,如果流行是往71型,可能就要有施打計畫;但如果沒有,不一定需要普遍施打疫苗來做防護,當然我們也期待疫苗製造產業能夠持續發展多價型,就能夠針對更多種類的血清型病毒來進行保護,這個部分當然就是未來的事情。

莊委員競程:是。腸病毒疫苗目前預計朝自費開打的方式進行,如果像部長講的,倘流行的範疇不是71型的話,可能不用大規模的施打計畫;但如果71型流行的話,且疫苗有效,並且也屬於公共衛生防護的一環,是否可能朝公費施打的方式實施?

薛部長瑞元:如果疫情是往71型發展的話,到一定程度我們就會啟動公費施打,不過這還是要由專家會議來做決定。

莊委員競程:是啊!這個夏天可能腸病毒流行是相當嚴峻的,我想大家都需要謹慎來面對,共同努力。

薛部長瑞元:是。

莊委員競程:好,謝謝。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49分)

繼續開會(11時)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張委員育美發言。

張委員育美:(11時1分)部長好。部長,隨著上個月20日實施輕症免隔離,邁向疫後新生活,本週一起僅剩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等強制佩戴口罩,其餘則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在整體防疫上象徵我們已步入後疫情時代。不僅如此,指揮中心在週未(16日)表示指揮中心降級、傳染病改類都是現在進行式。在法制上,COVID-19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也將在今年6月30日落日,此外,專責病房收治及採檢等防疫獎勵金已於上個月31日結束發放,為因應特別條例落日在即,衛福部在去年12月29日預告修正傳染病防治法。當時衛福部還特別將預告期間從兩、三個月縮短為14天,傳染病防治法預告期滿為今(112)年1月12日,迄今已經超過三個月,請問目前進度如何?碰到什麼困難?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跟委員報告,行政院第一次的審查會議是3月13日,明天會召開第二次會議,明天審查通過之後就會送院會,然後就會……

張委員育美:接下來就會送立法院審議?

薛部長瑞元:對。

張委員育美:這樣就有進度,不然已經擱置三個月了。請問部長,疫情期間指揮中心都把超前部署等等掛在嘴邊,眼看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只剩下兩個月,在6月底即將落日,傳染病防治法修正就回到一般時期的傳染病防治法修正,但只聞樓梯響,草案什麼時候會送到立法院審議,不要每次都在會期結束前匆匆忙忙送來,到時候又造成我們的壓力,變成好像綁架立法院一樣,部長覺得呢?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儘快,如同我剛剛報告的,明天在行政院的審查應該是可以順利完成,明天是禮拜四,所以最快要等下個禮拜的行政院院會通過。

張委員育美:現在回到一般時期了,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通過之後就可以送到立法院。

張委員育美:好,都有在進行了。另外,疫情期間有長足發展的遠距醫療,過去三年疫情期間遠距醫療的經驗讓我們能夠檢視過去有些規範的不足,但是現在疫情趨緩逐漸回歸到一般法則,經過這三年檢視,未來可以使遠距醫療呈現不同風貌以及可能性。但是上個月基層診所卻反對緊縮疫情中的通訊診察規定,在疫情期間本來可以對偏鄉、離島之外的患者進行遠距視訊,你們現在緊縮現行規定,他們表示反對,但你們又說基層診所不願意研修通訊診察治療辦法,這很矛盾,請問什麼原因?

薛部長瑞元:這可能是大家理解的錯誤,我的意思是第一個,在疫情期間利用通訊診療方式進行開藥等……

張委員育美:對確診病患來講很方便。

薛部長瑞元:不過這個部分的花費也相當驚人,所以我們認為當疫情到達一個程度的時候,居家照護不再有分流的必要性,所以這個部分就先停掉,我們在停掉之後一方面研修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張委員育美:你說他們反對……

薛部長瑞元:他們並不是全部反對,我們有詢問過如果全部開放呢?也就是一般診療都可以用通訊診療取代的話,大家願不願意,他們是反對的。

張委員育美:所以他們是反對的,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原因是那個量沒有辦法控制,以目前的就醫型態來講,如果是到診所就醫的話,病人頂多一天去一次大概就OK了,如果效果不好,也許他就會到醫院掛急診。但是如果開放通訊診療的話,一天可以上線好幾次,這個時候要怎麼計算,如果造成門診量大幅衝高的話,點值勢必一定會大幅下降。

張委員育美:所以他會一天上來好幾次?

薛部長瑞元:因為那個障礙就去除了。

張委員育美:原因是在這邊,但我覺得通訊診療絕對是後疫情時代的趨勢,發展的腳步其實也不應該隨著疫情趨緩而停歇,通訊診療辦法可以落實分級醫療及全人照顧。分級醫療可以不要讓病人都去大醫院,造成病患太多,診所又比較少,全人照顧以病人為中心,大醫院針對急重症,以病人照顧為中心,另外是智慧醫療,所謂的智慧醫療就是轉診期間、掛號到住院等流程都有智慧醫療的路徑,所以我覺得分級醫療、全人照顧及智慧醫療,其實應該可以解決,部長覺得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我分成兩點來說明,有關於分級醫療部分,其實也是基層醫事擔心的,如果大力推動通訊診療的話,這些醫學中心、大醫院有能力直接讓病人掛號,結果就沒有人要到基層診所去了。

張委員育美:我剛剛講了診所的病人會比較少,所以部長就要去關心啊!

薛部長瑞元:這個遊戲規則一定要訂定清楚,才不會打亂整個分級醫療制度。

張委員育美:如果能夠落實分級醫療,採行通訊、視訊、遠距醫療就比較能夠降低他們的擔憂,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做好規劃。第二個,智慧醫療部分,大概要解決的就是藉由通訊診療來處理的資訊流、金流、物流,物流包括藥品交付的問題,這些配套都能夠完成的話,我們在智慧醫療的部分就可以有大大的進展。

張委員育美:現在臺灣的智慧醫療正在進步,大家都在研發中,其實都是可以採用的方式,我要再次提醒,落實分級醫療、全人照顧及智慧醫療,完備通訊診察治療辦法修正是很重要的,部長,對嗎?

薛部長瑞元:是。

張委員育美:同時可以關注到偏鄉、離島,還有各個層級的醫療院所。以上建議,謝謝。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非常感謝張育美召委的質詢,感謝你在考察活動中給予很多地方支持,也謝謝部長提出通訊診療。我必須要說明一下,醫界完全是站在人民的需要而來調整,而不是為了要開放,又反對通訊醫療,不要讓人家陷入這種迷思。因為他們覺得那時候防疫還需要將病人顧得更好,在通訊診療上也做得不錯,但不能因此說他們不想把全部的通訊辦法進行很大幅度的修正,因為在世界醫師會也認為face to face的照護是最基本的,在這樣的原則之下,加上剛才我們非常敬佩的張召委提出一個非常令人敬佩的提案,即分級醫療、全人醫療及智慧醫療,這真的是很創新,未來我們在通信辦法中再來用這樣的原則,我覺得非常棒,感謝。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1時11分)楊瓊瓔發言之前,首先要謝謝召委跟我對調序號,非常感恩。

部長好,經過了疫情,現在有新階段的口罩鬆綁,包括在醫療機構及救護車等場合之外,大家可以自主地決定戴不戴口罩,但是在公共運輸方面,捷運、公車上仍舊會戴著口罩,我們發覺大家還是在公共場合配戴口罩,我覺得我們臺灣人真的很棒,而且真的很有規矩、很有安全感,但我們看到在感染症的醫學會中,也討論到國人應該要注意免疫負債的現象。在這樣情況之下,本席要請教如果同時感染流感跟新冠肺炎,當然會增加重症的情況,所以請教部長,目前國內流感跟新冠肺炎的重症率跟死亡率分別為何?在防疫措施逐步地開放、放寬的時候,民眾萬一碰到這樣雙重的情況之下,你們要怎麼樣協助他?尤其這幾個禮拜我們看到統計資料,腸病毒的疫情在往上升,預估6、7月份是流行的高峰,你們要怎麼樣預防腸病毒,請做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目前我們所知道的資料,流感的死亡率大概是在千分之一。

楊委員瓊瓔:千分之一?

薛部長瑞元:小於千分之一。

楊委員瓊瓔:對!

薛部長瑞元:COVID-19大概在千分之一點九,所以COVID-19還是稍微比較高一點。

楊委員瓊瓔:對,還是高。

薛部長瑞元:不過,因為這兩個的防治策略,除了疫苗及抗病毒藥物不一樣之外,其他部分是類似的,因為它是經由飛沫傳染,所以防治方法是類似的,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在口罩令解除之後,很多民眾仍然戴著口罩,因為他們也知道現在是流感盛行期間。接下來就是委員剛才提到的腸病毒,腸病毒比較好發的年齡,及易造成重症的是5歲以下的小朋友,所以……

楊委員瓊瓔:這些都是我們的寶貝,我們要怎麼樣去防止呢?

薛部長瑞元:對,當然初期預防的部分,如果像在幼兒園等等這樣群聚的地方,就是要勤洗手、戴口罩,我們也是鼓勵小孩子戴口罩。

楊委員瓊瓔:部長,這些都是目前我們在執行的部分。本席所要請教的,在目前執行的情況之下,你們預估大概在6、7月份是高峰,而且現在這兩週都已經往上升,你們有怎麼樣的應對方式?本席要聽的是這部分。

薛部長瑞元:所以在這部分,第一個還是要加強宣導,因為小孩子處在群聚的場合,仍然要維持衛生的習慣,這是第一個重點。第二個重點,家人之間也必須要注意,如果腸病毒產生重症的話,他會出現抽搐、昏睡等等神經性的症狀。

楊委員瓊瓔:部長,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還有幾個議題要討論,所以我希望的……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對……

楊委員瓊瓔:現在已經是4月份,你們已經預估6、7月份腸病毒會升溫,以怎麼樣的方式去加強,不管是宣導,或者是擬政令,好嗎?

薛部長瑞元:我們一定會在這方面加強宣導,讓年輕的父母能夠知道。

楊委員瓊瓔:對!所以請把你們怎麼樣加強、怎麼樣訓練、怎麼樣的政策,提供詳細的書面資料給本席。

薛部長瑞元:好。

楊委員瓊瓔:我們又看到臺灣在3月份時,超額死亡率比疫情前還多了這個比例,我不願意講出來,但是我看了憂心,你看到數字,我看了憂心,表示我們在防疫的政策跟超額死亡數仍有討論的空間,是嗎?

薛部長瑞元:這裡提到超額死亡率比疫情前多的意思是指,我們預期可能疫外在人口結構上,可能一個月會死多少人,但是比這個還要高……

楊委員瓊瓔:對!部長,大家有討論出一個方向,我們的超額死亡率偏高是不是跟口服抗病毒藥物介入太晚了?有沒有這個方向?

薛部長瑞元:以目前我們的資料分析來看,3月份會有超額死亡率,主要是非COVID-19的疾病,因為今年3月的時候,天氣仍然是冷的,那些冠心症患者,即心臟的問題、腦中風的問題仍然很多,所以這部分可能就是造成在這個月份超額死亡率的……

楊委員瓊瓔:你講的是面向,本席所提問的是,有人說是因為口服抗病毒藥物的使用太慢了,介入太慢,有這回事嗎?是不是其因素之一?

薛部長瑞元:如果是因為這樣造成的死亡,那應該說COVID-19的死亡率會增加,不是超額死亡率,超額死亡率是……

楊委員瓊瓔:換句話說,衛福部認為不是這個論點?

薛部長瑞元:不是!

楊委員瓊瓔:好,我們就是要確認這個。本席希望透過質詢,能夠讓社會大眾安心,錯誤的訊息不要一再地傳播,這個目的非常重要。

薛部長瑞元:所以我們現在的降級就是把專責病房降級,讓它可以收更多非COVID-19的病人。

楊委員瓊瓔:對此降級,我們再繼續來討論CDC,我們參照國外CDC的指示,因為我們看到至今COVID-19明顯地高於流感的死亡率,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是不是會擴大重症風險因子的判定範圍,包括年齡從65歲降到60歲、BMI從30以上放寬到25、曾經吸菸者、沒有接受疫苗者、納入高血壓患者等,我們會不會擴大?

薛部長瑞元:這應該指的是美國CDC的recommendation。

楊委員瓊瓔:對!我方會不會擴大?

薛部長瑞元:這部分其實是他們的建議、考量的因素。

楊委員瓊瓔:我們會不會朝這個方向?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經過專家會議的討論來考慮,因為這會牽涉到……

楊委員瓊瓔:好,考慮。是不是適用,不知道?

薛部長瑞元:對。

楊委員瓊瓔:但你們要去研議,好不好?因為未雨綢繆很重要。

薛部長瑞元:這會牽涉到抗病毒藥物的使用……

楊委員瓊瓔:對!好不好?這個方向你們去討論看看,是不是有……

薛部長瑞元:專家會議會再做檢討。

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主席,不好意思,再給我2分鐘時間。對於自殺防治網,部長,您曾經說過「1問2應3轉介」,對不對?這是您一直在推動的,但是我有一個憂心的地方,在2021年創歷史新高,15歲到24歲者,竟然在10萬人中有9.6人發生這種事情,我們很難過,我們在全世界自殺的國家裡頭大概是前段班,本席不願意說出名次,但是我們要怎麼樣積極去努力?我曾經拜託潘部長,因為教育人員沒有辦法那麼專精,所以要拜託衛福部來協助,現在好不容易你們在3月30日將教育部的特教師、22個縣市以及你們,三方合作來做一個關於通報的SOP流程,對此我給予勉勵、給予感謝,我們一起努力來做,但是有一個方向你們是不是去研擬?因為本席希望未雨綢繆,能夠把這個觀念灌輸到我們的社區及家庭當中,是不是可以有種子部隊老師來教導社區的人,讓他們懂得什麼是這樣的前兆或者是他的可能性?或許我們如此來宣導,如此來社區教育可以救到很多人,部長,你的看法呢?

薛部長瑞元:是,我非常贊同委員這個提案。

楊委員瓊瓔:那我們來啟動,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我們要來啟動,對,我們就開始來做。

楊委員瓊瓔:我們來啟動,好不好?你請司長去規劃,我們一起來做,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規劃一下,我們就做一個活動,也邀請委員過來。

楊委員瓊瓔:不是只有一個活動啦!辦活動沒用……

薛部長瑞元:沒有、沒有,就是啟動……

楊委員瓊瓔:我們要真正地去啟動,然後落實到每一個社區,因為地方有很多的志工,他們都是非常nice的,都能夠來參與做這個事情,我希望……

薛部長瑞元:這個沒有問題,就是我們規劃好之後,會有一個活動來宣示。

楊委員瓊瓔:對!對!對!來宣示嘛!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對!對!對!

楊委員瓊瓔:那我等你,你大概要多久時間來規劃?來,說一下時間。

薛部長瑞元:一個月,好不好?

楊委員瓊瓔:好,一個月後我們來開,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好。

楊委員瓊瓔:謝謝!謝謝!謝謝!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1時22分)部長你好。本席今天是希望能夠就托嬰機構的問題來做一個討論,我不知道部長和署長是不是記得,去年4月12日新北市板橋發生了一件讓人非常心痛的事情,有一位還沒有滿週歲的小女嬰因為托育人員的不當照顧而失去了生命,發生的原因極有可能是因為托育人員無視孩子趴睡,甚至還把棉被蓋住孩子的頭部,希望他能夠睡得安穩,並且用身體壓住孩子,導致他無辜離開了人世。後來透過監視畫面,我們看到並不只是這位孩子,還有其他的孩子也是趴睡,甚至也是被棉被蒙住了頭,一旁其實是有托育人員的,但他完全沒有意識到這樣的危險性。

讓我覺得非常憤怒的是,這種事件的發生,因為趴睡、因為棉被蓋住頭、因為身體重壓造成嬰兒死亡,這樣的事件在托嬰中心並不是第一例了,過去在內湖也曾經發生同樣的悲劇,對於這麼多起悲劇的發生,包括衛福部本身也有再次表示,不宜用趴睡的方式來照顧孩子的睡眠,也不應該用棉被蓋住頭;也有兒科醫師出面表示,家長和幼保人員不論在午睡或晚上睡覺的時候都要讓嬰兒仰睡,以減少窒息死亡的風險。但本席想請教幾個問題,第一個,我們當時在質詢的時候就曾經向蘇院長以及陳時中前部長強調這是非常危險的動作,不應該用趴睡,不應該用棉被蓋住頭,政府應該要來加強稽查托嬰中心,避免這樣子的行為和悲劇持續地發生,當時部長以及院長其實都有承諾,但是為什麼稽查卻沒有辦法落實?

首先在稽查的部分,第一個問題,如同監察院所提到的,我們過去在處理稽查,但是稽查人力卻非常的稀缺,根據去年8月監察院提出的調查報告,我們看到公私立托嬰機構的數量快速地成長,稽查項目增加,但是同時也有輔導托嬰機構的業務,讓這些稽查人力的荷重沒有辦法負擔,像新竹縣只有1名稽查人力,但是他要稽查64家,或者是像新北市,在發生這個案例的情況之下,它只有11名稽查人員,但是需要稽查的家數高達28家,所以本席想請教部長,監察院的報告已經提出來了,要解決稽查人力不足的問題需要中央一起來努力,請教中央在這部分努力了嗎?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事實上在稽查人員的部分,我們去年對全國各縣市補助了45人,到今年已經增加到74人。

王委員婉諭:你們覺得這樣足夠嗎?你們理想中覺得應該要有的稽查人力比是什麼樣子?剛才提到補助到各縣市的平均,包括處理是不是恰當,我們看到量能其實相差非常多,從1比64到1比11等等,都有不同的情況存在。

薛部長瑞元:以比例來講,大概是1比50以上為恰當,就是說50家有1個稽查人員,這個是比較恰當的。

王委員婉諭:您認為現在已經都達標了,1個人稽查50家是合理的,所以監察院的說法並不足以讓衛福部接受?

薛部長瑞元:應該是說最低標準,50是一個最低標準,不過剛剛委員提到趴睡的部分,其實我們在……

王委員婉諭:部長,我覺得先來釐清,就是說1比50,你們認為目前除了新竹縣之外都已經達標了,還是說未來衛福部認為在監察院這個調查報告之後,應該朝怎麼樣的人數比來做努力?

薛部長瑞元: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是人力的部分,我們補助的人力部分,但是地方是否聘足,這個可能我們還要再調查一下。

王委員婉諭:是,我覺得應該要就實際的稽查人力來做瞭解,同時我覺得1比50真的太高了,我們現在看到就是因為稽查量能不足,導致有很多的遺憾發生,很多的悲劇發生,本席認為衛福部應該具體來思考,所以希望衛福部能夠就這一點先讓我們瞭解目前補助之後到底實際的人力狀況是如何,是不是能夠在一個月內讓我們知道?第二件事情,你們理想中應該要如何來做精進,也應該告訴我們預期要再補多少人力,以及達到怎樣理想的人力比才是對的。

薛部長瑞元:因為有一些人力是各個縣市會自己聘,這個是我們補助的人力,所以total有多少人力,這個我們重新再來做一個調查……

王委員婉諭:是,希望這部分在調查之後能夠讓我們瞭解。

薛部長瑞元:整體的調查。

王委員婉諭:好,在調查之後能夠讓我們瞭解,希望在一個月內有。

薛部長瑞元:好。

王委員婉諭:剛才提到這樣不當致死的案件,主要是來自於趴睡相關的問題,我想部長應該非常清楚,其實是不應該趴睡的,我們也看到在板橋這起不當對待的致死案發生之前一個月,其實是有稽查人員前往稽查的,但是卻沒有看到任何的違規。

我們剛才從投影片中,抽取當天的錄影帶畫面其實就已經看到,不只當事的小孩,除了這個死亡的小孩之外,其他的孩子也是這樣的情況,那本席想請教的是,在稽查的過程當中,是否能夠陸續來瞭解照顧情形裡面有沒有趴睡這個項目?原因在於我們現在不太確定,我個人不太確定,也不知道部長瞭不瞭解,就是說在一個月前的稽查裡面,到底是有嬰兒趴睡而沒有辦法被稽查到,然後沒有辦法提出糾正、檢視和建議,或者是我們根本沒有去看趴睡與否這件事?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的話,我們會藉由跟各縣市聯繫會報的時候,去瞭解他們的稽查到底有沒有細到要去檢查小孩子是否有趴睡的情形。

王委員婉諭:因為我們看到這個稽查表上的第四項,就如同投影片上所寫的,是要來抽看監視錄影設備,而第三點有表示應該要來看托育照顧的情形是否有異常之處,但是對於所謂的異常或是正常還有哪些項目,其實就我們知道並沒有這樣的細項,所以極有可能他們在稽查的現場已經有孩子趴睡,但是並沒有提出來做說明,也沒有提出來做瞭解。

薛部長瑞元:對,所以現場稽查應該注意的事項,這個部分可能我們要對他做要求啦!因為小孩子在這種照顧機構,他睡眠的時間比較多是在中午的時間……

王委員婉諭:我想有兩件事情希望衛福部和社家署能夠一起來努力,第一個是剛剛畫面上看到的,在不只一名孩子是趴睡的情況下,一個月前的稽查狀態完全沒有把它列入異常的情況或回報,並且將其評鑑為非常良好的托嬰業者,這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就政府的角度,在稽查項目裡面應該要把所謂的異常更加地明確化,去稽查的時候應該要去觀察哪些情況,哪些部分是不宜的就應該要記錄下來,而不是完全是依照稽查人員的專業或者他是否有看到這個項目來做努力,所以這部分是希望能夠明確規定的。

薛部長瑞元:好,這個部分我們再來建立查核表。

王委員婉諭: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部分,從剛才的畫面中也看到,在嬰幼兒趴睡的情況之下,其實旁邊是有照顧人力的,那這些照顧人員他們是否能夠瞭解不應該趴睡?這部分如何能夠落實?我相信宣導一定有,我也相信在相關的執行方面一定有,但實務上看到的是,即便托育人員在場,其實他也沒有去處理這個部分,那未來如何能夠更加地推進?

薛部長瑞元:教育訓練的內容本來就有這樣子的宣導,但是在實際上的落實可能沒有那麼確實,所以還是要利用一些方法,比如說我剛剛提到稽查的查核表,讓他不至於會去漏掉,我們可以往這方面來做一些努力,針對稽查人員的教育訓練,以及托育機構人員訓練的部分,再來做加強。

王委員婉諭:好,謝謝部長。我們希望在一個月內能夠知道各地方盤點之後的稽查人力比的狀況,然後同時把稽查檢點表裡面這些異常與否的事項能夠清楚地呈現出來,讓稽查人力能夠確實執行和落實。

薛部長瑞元:是。

王委員婉諭:最後一個部分,如何加強托育人員的專業知能,以及他在現場實務上是否有依照他的專業知能來進行照顧的責任,本席希望部長能夠一起來思考該如何具體地讓它落實。

薛部長瑞元:好,這個我可以,謝謝。

王委員婉諭:謝謝部長。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11時31分)部長你好。我想民主政治是民意政治,立法院是全國最高的民意機構,所以部長對立法院這種情緒性的評論,外界認為是藐視最高的民意機關。不管你是無心還是有意,其實都造成一個不良的示範,因為你那句「啥米死人骨頭攏有」,同樣的話,將心比心,要是套用在衛福部,你身為部長,難道你不覺得傷害衛福部的同仁嗎?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因為這一句話指的不會是對人。

林委員德福:不是對人?我跟你講,在立法院我也算資深委員,其實我們很多是針對問題、探討問題,要求行政官員去解決問題,但是你說「啥米死人骨頭攏有」,這句話有一點藐視欸!講實在話,藐視民意機關。

薛部長瑞元:沒有、沒有,沒有藐視,應該不是這種意思。

林委員德福:部長,本席建議啦!你只要一天擔任政務官,在公開的場合就應該要謹言慎行,專注在本務上面,不要製造外界的紛擾。

薛部長瑞元:是,這個我會注意。

林委員德福: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好。

林委員德福:部長,我國自1945年推動接種天花疫苗,1979年停止接種,推算差不多45歲以上的國人都有打過,據疾管署公布,國內15例猴痘確診者都在二十多歲到四十多歲,看來似乎是沒有接種過天花疫苗,體內沒有抗體。而且根據美國研究顯示,天花疫苗對於猴痘病毒有85%的保護力,英國、法國、美國等國家已經陸續展開採購的計畫,衛福部對此有沒有檢討,恢復天花疫苗常軌的接種?有沒有這種想法?

薛部長瑞元:天花的疫苗,因為天花事實上是已經絕跡了,那它也……

林委員德福:絕跡,對,但是它有那個……

薛部長瑞元:但是我們現在針對猴痘有猴痘的疫苗。

林委員德福:我知道啊!有猴痘疫苗嗎?

薛部長瑞元:有,我們已經開打了。

林委員德福:已經開打了,我是希望說既然有這種病毒,你們就要杜絕、要防範,該做一定要做。

再來,據媒體報導,國內長照需求人口2022年差不多有82萬9,000人,當中尤其以失能者照顧最為辛苦,需要24小時有人在旁邊照顧,但礙於住宿機構費用高昂,許多家屬經濟沒有辦法負擔,多採自行照顧或聘請外籍看護。雖然衛福部已經規劃針對長照住宿機構住民每年補助提高至12萬元,但其實照顧失能者每月開銷差不多4到5萬元,這之間的落差讓失能家庭照顧者喘不過氣啦!本席不希望再看到長照悲歌,衛生福利部要滾動式的檢討,擴大長照扣除額,因為講實在話,你請一個外傭,現在一年最少要36萬元,但是財政部只扣除12萬元而已,杯水車薪啦!事實上他真的最少要36萬元,或是增加補助,至少調整到每個月有3萬元的額度,才能夠減輕重度失能照顧家庭的壓力。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薛部長瑞元:當然我們也瞭解,對於這種重度失能的,必須要全天候有人來照顧,目前除了家人自行照顧之外,大概就是請外看或者是送到機構裡面去,那這些成本都高啦!

林委員德福:對啊!現在醫院裡面,要是你請一個人來照顧,一天要2,800元到3,000元。

薛部長瑞元:但是那個是醫院一對一的看護。

林委員德福:對,在長照裡面也是,額度都很高啦!其實有的家庭真的負擔不起。

薛部長瑞元:對,就是剛剛委員講的,可能都在4萬5或……

林委員德福:4萬5到5萬元啊!

薛部長瑞元:對,一般來講是這樣,有些地方是比較便宜一點,不過這個部分因為涉及到預算,也就是所需要的金額……

林委員德福:因為現在已經步入高齡化社會,少子化的時代,那這個是……

薛部長瑞元:所以我們這一次把補助金額再調高,已經增加一倍了,以後我們會視情形再做一些滾動的……

林委員德福:我希望前瞻真正要做的是這些事情,因為前瞻的錢真的是亂用、亂花,沒有用在刀口上,對不對?高齡化社會、少子化時代,當下就是這樣的時代,結果真的沒有花在刀口上,錢亂花。

根據先前疫情指揮官王必勝的說法,5月將新冠肺炎第5類傳染病改為第4類,屆時指揮中心跟著降級或解散都有可能,這個新冠疫情快要結束,但WHO遲遲沒有公布團結試驗結果,一延再延,那衛福部是否藉由世衛行動團在瑞士日內瓦呼籲WHO儘早公布結果,讓國人瞭解高端疫苗是否被WHO認可?這個你們有沒有做?

薛部長瑞元:其實我們有給WHO一些email來詢問,但是我們沒有得到回答。

林委員德福:沒有得到回答。

薛部長瑞元:沒有得到回答,所以目前這個團結試驗的結果怎麼樣仍然是不知道。

林委員德福:我希望你們一定要繼續地去追,因為你最起碼要對國人有一個交代,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是。

林委員德福:因為疫情解封,民眾紛紛出國,衛福部112年有編列37個出國計畫,請問薛部長,你本人會參與這些出國考察的計畫嗎?有沒有?

薛部長瑞元:第一個,下個月的WHA,這個我會去。可能8月APEC在美國,這個我……

林委員德福:你會親自參加嗎?

薛部長瑞元:我會親自參加,大概是這兩個。至於其他的部分,應該不是我親自去。

林委員德福:不會哦?其他的部分是留給常次或政次嗎?

薛部長瑞元:都有可能,當然也有可能是各個司署本身所規劃的,由他們帶團去。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黃委員秀芳代):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邱委員泰源:(11時39分)部長,辛苦了!在本席質詢今天的主題之前,有關於今天的一些議題,我還是說明一下好了。先講通訊這個部分,我想大家不要誤解,這幾年來我們跟薛部長共同奮鬥,醫界大家一起防疫,全國醫界防疫守下了防疫的成果,尤其在這一年當中,從過去的統計,輕症居家可能有到達九百多萬例哦!你不要以為輕症就不用惶恐,如果一個小孩子有輕症,家長當然是很緊張啊!如果能在家裡通訊診療,有醫師可以給他諮詢或互動,這樣才能穩定他的心,不用衝到急診。

我們真的很感激行政部門給這些日以繼夜在冒著險,也不是冒著險,因為通訊比較好嘛!當然還有其他的診療活動,就是對於願意投入來穩定疫情的,我們給他鼓勵,本席也給予肯定,後來變成說在某一個階段要調整的時候,當然醫界會擔心疫情的控制狀況,那這個跟通訊診療辦法,我們堅守醫療核心價值,符合世界潮流的期望,那是兩件事情。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對,兩件事情。

邱委員泰源: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還是要請教部長,因為最近醫界比較擔心的是現在統計點值出來,在1月份那個時候相當地低,這個部分因為當時在談總額的時候,沒有把可能遇到的情況,因為病人突然多起來,現在控制得太好,大家可以出來看病,這也是好事情啦!恢復醫療量能,以前是怕說該看病的、該慢性病控制的他不來處理,這樣將來也會有問題。我現在是要請教你,將來衛福部跟健保署可能需要來幫忙瞭解一下,如果點值低,這個時候有沒有辦法做一個處理解套的前瞻性規劃?部長,你有什麼看法?

薛部長瑞元:當然整個來講,還是在健保的總額預算制度之下去運作,在疫情逐步趨緩的情形下,整個量會上來,這個也是預期的事情,所以在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在談今年總額的時候,就有一些是COVID的長新冠,但是這個預算不多啦!老實講是不多,今年我們還是會再觀察到底它的影響有多大,在今年要談明年總額的時候,我們會把它納進來。

邱委員泰源:要到談明年總額的時候來處理,今年就快要醫療崩壞了,怎麼可能等到明年?有沒有辦法去……

薛部長瑞元:不會啦!現在數字還沒有出來。

邱委員泰源:沒關係,我們一邊算一邊看,不是說看出來才開始想哪裡可以來幫忙嘛!我現在是先提醒一下。

薛部長瑞元:對、對、對。

邱委員泰源:這件事情可能要面對,我們早一點來看看哪邊可以來處理。

薛部長瑞元:對,數據也……

邱委員泰源:因為財源也不是一下子可以找到的。

薛部長瑞元:是,沒有錯。

邱委員泰源:要去瞭解、去爭取嘛!這件事情我是先替醫界跟醫療院所以及人民健康的糧草來向部長反映,好不好?我們再來看統計的狀況。

薛部長瑞元:因為今年的數字要到2月,所以數據上面……

邱委員泰源:不是,1月出來的就很慘了,聽說現在已經哀哀叫了。

薛部長瑞元:今年的1月遇到過年,所以那個數字還是有點不太……

邱委員泰源:好,沒關係,我們可以再繼續來追蹤。我們來看今天的幾個主題,我很快地帶過去,因為時間的關係,第一個,我們前天去參訪考察整個大新竹,因為大新竹說起來也是戰國時代,但是偏鄉不一定可以得到很好的醫療,不一定有辦法把好的照顧延伸到偏鄉,所以我們覺得大新竹要建構一個更理想的健康照護體系其實是有它的意義,所以我們衛環委員會前天去參訪考察,也看到醫院非常積極地來做。

對於分級醫療,我強調的是醫院與基層均衡發展,不然的話,你如果說分級醫療,我看醫院常常心裡都很不爽,我也是大醫院出身,我很清楚,所以我們從20年前跟薛部長一起在奮鬥的時候,我們一直強調的就是醫院跟基層都要均衡發展的一個分級醫療制,所以我每次的題目一定會把「醫院與基層均衡發展」這句話加進去,這樣的思考模式就是要三贏嘛!

薛部長瑞元:對。

邱委員泰源: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相信部長對這些很瞭解,我們現在看起來,家庭醫師制度也有奠定一個很好的基礎,薛部長的貢獻卓越啦!從一開始,從醫事處那個時候就做得很好,到現在還能夠活下來,又可以發揚光大,這是非常不簡單的事情,部長,你對你生的這個孩子,以後要再把他養大一點,有沒有什麼期待或具體的策略來推動?

薛部長瑞元:主要就是它的服務內容可能會做一些調整,因為基於整個人口老化的趨勢,慢性病的照顧也是我們比較弱的一環,所以在基層的社區醫療群,也就是家醫的計畫裡面,我們希望在這邊的量能能夠提升,隨著量能的提升,再配合資源的投入,我想是這一個部分。至於垂直整合的部分,我們就繼續來推動,也就是說,在基層與醫院之間的這種聯繫跟轉診,這個我們還是繼續來推動。

邱委員泰源:好,這個短時間回答不完,但是你說的這些都是重點,當然隨著高齡化的社會,怎麼樣落實社區的提升照護,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我們現在很多指標比較落後在OECD的國家裡面要去努力的,但是你要有資源啦!叫人家做事情,像今天蘇巧慧委員質詢的,勞力醫療,我不要用「勞力」這兩個字,因為那是醫生專業的診療費,那個一直都是比較降低,這個的確必須要去關注的,不然比較活不下去的科的醫生,人家就不去做,這是對人民健康上的傷害。像兒科醫師,在大醫院有時候要三招耶!這個也是很嚴重的,以前我們那個時代是搶得要命,拜託部長,這個我們繼續來努力。

薛部長瑞元:好。

邱委員泰源:第二件事情,關於偏鄉離島原鄉,我想等一下應該有委員也會關心,我覺得有很多計畫大家很努力在做,但是你如何鼓勵現有的醫師?這個我幾年來一直在提,你有沒有去評估我們臺灣有哪些醫師的人力不用那麼多,他們有意願要到偏鄉離島去服務,我們去提供他那個條件?這件事情我說了很多遍,但是我覺得衛福部好像都是在弄其他的,其他的我也支持啊!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是居家照護,那些醫師們也覺得很想去做,做了很有意義,我的好朋友在做居家照護,我說你下一個要去哪裡?他說到隔壁去。我說隔壁在哪裡?他說在另外一個山頭,真的是很辛苦,我們要怎麼樣給他足夠的資源?本席今天問的這些問題,我相信因為那一天去考察,應該事後都會回答,所以今天也不用回答很多啦!我只是請部長簡要回答一下。

薛部長瑞元:好。當然委員曾經有多次來指導,就是以現有的一些人力,比方說公立醫院退休下來的醫師……

邱委員泰源:其實很多人到五十幾歲,反正小孩也不在了,空窗,在北部也……

薛部長瑞元:對,願意到偏鄉去服務。

邱委員泰源:其實他的背景也是急重症,過去急重症都讓他開業變成基層醫師,以他的背景來看,在年輕力壯的時候,其實這些人力可以來幫忙。

薛部長瑞元:如果他是五十幾歲的話,那是正強的時候,要他到偏鄉去,老實講,機率沒有那麼大啦!

邱委員泰源:你要問看看啊!你要調查看看。

薛部長瑞元:有,我舉一個例子,我們現在有一個計畫就是公家醫院已經退休的醫師如果到偏鄉去服務的話,那不會影響到他的退休金,也就是說他可以有雙重的收入,但是這個計畫推動之後,真正願意到偏鄉去服務的醫師是在個位數啦!

邱委員泰源:好,沒關係,我們再來評估。不好意思,因為我怕影響太多時間,我們關心這個部分,我相信在考察的結果裡面,衛福部應該都會做相關的回應。

我們再看第三個,因為這是罕病的部分,我要戴一下罕病基金會的口罩,這是小孩子畫的。他們一直在談幾個問題,理事長在旁邊一直跟我說這個執行率要怎麼提高、執行率要怎麼提高,這個部分有沒有辦法彈性地來處理?我知道大家都很嚴謹在做事情,可是對於人民的需求,有沒有辦法怎麼樣來達到他們罕病家人的期望?

薛部長瑞元:那個部分,我們每年會都有預算,對不對?

邱委員泰源:對,執行率很低啊!

薛部長瑞元:執行率並沒有很低,其實每年都有九成多的執行率,但是它累積下來的金額就是一年、一年、一年,所以這邊在算的是這樣,6年的金額是這樣子,但是每一年剩餘的,沒有執行完的預算是回到安全準備去。

邱委員泰源:不是,這個和安全沒有關係,我現在是說我們好意的去編列,就讓它去落實。

薛部長瑞元:有,但是不會剛剛好。

邱委員泰源:沒關係,因為民之所欲永存我心,他們有反映,我們儘量來看看怎麼做。

薛部長瑞元:對,因為這些預算是舊的病人、新的病人都要用的。

邱委員泰源:好,我知道。他們覺得審查時間好像比較長,這個部分也拜託再一起回答好了。

薛部長瑞元:這個我們想辦法來縮短。

邱委員泰源:最後一個,我們今天也討論到很多,不只WHA,而是有一個機會讓我們來呈現大家團結的力量,可是平常大家就很努力在做,也感謝衛福部,像國合組也很努力在做,很辛苦。衛福部一直在各個領域支持專業團體,外交部也很努力,我們很希望世界上最重要的議題能夠隨時來讓臺灣的醫療政策有所調整,給人民最好的健康照顧,所以這幾年我們能過去就過去,不能過去的話,連三天都在用視訊會議去掌握它所有開會的進度,在臺灣的醫師公會都在做這件事情,默默地支持全國往這方面努力的一個力量,我們這一次衛環也特別要到日內瓦去考察,也感謝衛福部及外交部的支持。

薛部長瑞元:很感謝委員安排這樣子的行程,我們非常希望行政、立法兩個部門一起為臺灣來努力。

邱委員泰源:好,一起來努力,謝謝部長,謝謝大家,謝謝主席。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53分)部長好。剛才召委特別提到偏鄉離島,偏鄉離島現在整個政策措施,包括醫療資源,都還停留在臺灣省政府的時代,並沒有更精進。我在臺灣省政府服務20年,所以我很清楚,到目前為止,原鄉地區在原住民醫師的保障各方面,包括現在的醫療院所,都還是停留在臺灣省政府的時代,也就是衛生署的時代,所以這是需要去加強的部分。

如果我們來看當初的政策,因為過去也許不是那麼周延,根據山地離島醫療服務促進方案的規定如部分負擔減免「於山地離島地區醫療院所接受門診」這些,我舉一個例子,臺東也許你不是那麼熟,臺東縣金峰鄉是山地鄉,達仁鄉是山地鄉,隔壁的大武鄉是平地鄉,完全不一樣,就在隔壁啊!有時候一條線,隔壁就不一樣,我們鄉親說為什麼你跟我不一樣?其實要到醫療院所也都是很遠,要到臺東馬偕醫院都很遠啊!然後臺東縣東河鄉有幾個村,泰源村、北源村都在海岸山脈的中間,海岸山脈的中間哦!距離很遠。像花蓮瑞穗鄉奇美村也在海岸山脈的中間,這個方案的名稱叫山地離島,它也沒有講山地鄉,你們都把它解釋成山地鄉。像長濱鄉也是一樣,距離很遠,所以這個部分需要去檢討,可以檢討嗎?

主席(邱委員泰源):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可以,我也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當兵兩年就是在泰源。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你,所以……

薛部長瑞元:所以那邊的環境我略知一二。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請業務單位根據部長的親身經驗,共同的去檢討改進。

薛部長瑞元: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另外一個議題,部長你也聽過我質詢行政院院長,原住民長者的政策現在不一致,依照國民年金法的規定,原住民是55歲,因為平均餘命的關係,這是法律明定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在106年公布施行「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公立學校教職員也是一樣,「具原住民身分者,降為五十五歲」,這是106年公布實施的也是民進黨執政之後的恩典哦!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則是衛福部在107年修正為「年滿五十五歲」,對不對?再來,臺北市跟地方政府是老早就有了。

現在不一致的就是老農津貼、勞工退休,以及臺鐵、高鐵、捷運、公車,現在地方跟中央不一致,所以我也質詢過蘇院長,蘇院長答復得非常好,他說:「基於敬老以及原住民餘命比較短,所以有降低,那就一個標準」,現在是多重標準啊!蘇院長說要一個標準,現在是多重標準。那我針對相關的,與交通部有關的,與勞動部有關的,與農委會有關的,他們現在都是以老人福利法為理由啊!他們現在都以老人福利法是55歲作為理由,部長,他們現在已經答復了,最近你有聽到我質詢陳建仁院長,他那天又答復了,因為老人福利法是55歲,老人福利法我們當然是希望能修,如果不能修的話,你要跟相關部會說它可以用其他的法律,比如鐵路法有鐵路法的法律,針對老農津貼有老農津貼暫行條例,針對勞工有勞動基準法及勞工相關法令,你告訴他們他們可以修啊!因為他們現在都拿你們的老人福利法來當理由,請問部長,是不是可以這樣?

薛部長瑞元:其實老人福利法所牽涉的範圍並不是只有這些福利,尤其當要做國際比較的時候,雖然我們有提供55歲以上就可以享有福利,但是在一些人口統計的部分,我們仍然要與國際接軌,所以直接修正老人福利法是不是比較好的方法?對此我有點存疑。假設老人福利法真的修正了,各部會相關的法令卻沒有修正,那麼結果還是一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會配合修正。

薛部長瑞元: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相關法令就可以去修啊!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希望你能把這句話傳達給各部會。

薛部長瑞元:他們自己就可以修了嘛,像我們有許多相關的福利措施,我們也都是自行修正了啊!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要請他們自己修正,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對啦,不要把這些東西都丟到衛福部來,這樣有點奇怪。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事實上,你們對於老人的假牙補助就是……

薛部長瑞元:對啊,我們都自己修了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該修法就要修,事實上他們擔心什麼?以鐵路來講,多增加的費用並不是由業者負擔,也不是由鐵路局負擔,其實大眾捷運法當中就有規定是由政府負擔,也就是由人民納稅錢來負擔,並不是要讓鐵路局或高鐵局負擔。

薛部長瑞元:可是這可能會牽涉到中央或地方要負擔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會,這些都有明定……

薛部長瑞元:這我不清楚,這部分屬於交通方面的法令,所以我並不是那麼清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現在地方政府都已經將門檻降為55歲了,坐公車也是55歲就可以使用老人票,為什麼去搭火車、區間車就不行呢?所以老人家就會覺得很奇怪。

薛部長瑞元: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及王委員鴻薇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2分)請問部長,這個會期衛福部要修的法已經通過了哪些?還有哪些重要的法案還沒有通過?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一個是委員非常關心的再生醫療雙法,另外是已經送到立法院來的原住民健康法及社福基本法,還有就是已經在審議當中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陳委員椒華:這些是希望在這個會期可以通過的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我們是希望能夠順利通過。

陳委員椒華:針對健康法的部分,為什麼沒有全民健康法?為什麼沒有院版的全民健康法?

薛部長瑞元:全民健康是一個基本的觀念,這牽涉到預防、治療等後續的……

陳委員椒華:我希望除了原住民健康法之外,也能夠有一部全民健康法,我相信很多國家都有這樣的法令。

薛部長瑞元:我們再參考一下。

陳委員椒華:我們再回到再生醫療雙法的議題,請問部長,現在做得最多的再生醫療大概是什麼樣的治療方式?目前已經在進行中的、用特管法……

薛部長瑞元:以目前來講,經特管辦法核准的大概就是在癌症和免疫上面的細胞治療。

陳委員椒華:你是說癌症和免疫方面做得最多?

薛部長瑞元:對。

陳委員椒華:是嗎?

薛部長瑞元:應該是。

陳委員椒華:還是醫美做得最多?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劉司長說明。

劉司長越萍:醫美現在沒有開放啊!

陳委員椒華:可是我在坊間聽到的就是這樣,而且有很多廣告也都是用再生醫療在做醫美。

薛部長瑞元:那是錯誤的訊息,也就是藉由再生醫療的名義去推動……

陳委員椒華:這是實際上有在做哦!

薛部長瑞元:我跟委員解釋一下,以目前來講,如果聲稱為再生醫療,但事實上並沒有通過……

陳委員椒華:但它就是與再生醫療技術或再生醫療製劑一樣的治療方式啊!

薛部長瑞元:因為它沒有經過我們核准……

陳委員椒華:但是特管辦法當中有提到醫美啊!

薛部長瑞元:沒有,而且也沒有人來申請,所以如果有這樣的事實,那就是違反了醫療法。

陳委員椒華:所以是他們自己做嗎?可是我聽到的是做了很多耶!

薛部長瑞元:這我們會去查。這已經違反了醫療法,如果執行的是醫師的話,那又違反了醫師法,這要送懲戒。

陳委員椒華:本席在手機上看到許多廣告,就是用自體的免疫細胞去做醫美。

薛部長瑞元:如果是不實廣告的話,那就依照相關法律處理,如果是醫療機構的話,就依照醫療法去處罰;如果是非醫療機構卻聲稱他們在做再生醫療的話,那就會回到……

陳委員椒華:如果不是醫療機構,而是診所、實驗室或其他單位在做醫美,這樣也違法嗎?

薛部長瑞元:如果違反醫師法就是密醫,這要移送檢調。

陳委員椒華:所以部長不知道現在有很多都用在醫美方面,你不知道嗎?

薛部長瑞元:我所知道的是很多都是聲稱,但內容是不是所謂的再生醫療……

陳委員椒華:如果你知道現在他們有用在醫美方面,那衛福部有去查嗎?有依法開罰或告發嗎?

薛部長瑞元:針對這部分,我們會做一次大的清查。在此也要向委員報告,目前在執法上可能會有一些困難的地方在於並沒有一個法律條文去界定什麼叫做再生醫療,但是我們……

陳委員椒華:未來的再生醫療法可以適用在醫美方面嗎?可以嗎?

薛部長瑞元:如果經過一些審查可以被核定的話,當然就可以,但是……

陳委員椒華:所以未來的再生醫療法就有相關條文可以適用在醫美的治療方式上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但是醫美的治療方式仍然要做臨床試驗,至於它的臨床試驗,因為它不是罕見……

陳委員椒華:請問未來是哪一條條文可以套用在醫美方面?

薛部長瑞元:沒有特別指哪一條,因為它必須……

陳委員椒華:我覺得第九條是適合的。

薛部長瑞元:他們必須要來申請並經過我們核定……

陳委員椒華:我知道,他們當然要來申請,這個法源就是要讓他們可以申請啊!

薛部長瑞元:在他們申請之前必須要有人體試驗,如果做人體試驗,那麼我們就會要求他們要有一定的case number,那麼相關data才會被接受、才可能會通過。

陳委員椒華:聽起來就是未來法令通過之後,醫美就可以按照這樣的方式來申請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但他們就會受到比較嚴格的管理。

陳委員椒華:本席在審查過程當中都沒有感覺到醫美的治療可以適用,今天詢問部長之後才知道可以。

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把自體細胞再打回自己體內,請問打回自己體內的製品屬於製劑嗎?

薛部長瑞元:因為製劑有其定義,製劑必須是具普遍性且是大量生產的。

陳委員椒華:那我要拜託部長,如果法律要這樣規定,也就是客製化的產品、小規模的自體製品不算製劑的話,那麼在法令當中就要寫清楚。

薛部長瑞元:對,我們會在再生醫療法的製劑……

陳委員椒華:但是目前的法令沒有寫清楚,而且未來醫美都可以套用。

薛部長瑞元:好的,我們在立法的技術上來做一些處理。

陳委員椒華:以上是本席所發現的問題,因為禮拜五就要協商,我不希望到時候是我有很多意見,所以我今天必須再次強調這些問題的相關規範真的都要寫清楚,謝謝。

薛部長瑞元:對,委員的意見都很珍貴,謝謝委員。

主席:現作以下宣告:一、今天中午不休息。二、本日會議延長至討論事項全部處理完畢再散會。

請黃委員秀芳發言。

黃委員秀芳:(12時10分)部長好。今天有許多委員針對偏鄉醫療的部分就教於部長,其實我每次都會審視衛福部針對偏鄉醫療所提供的獎勵,透過這些獎勵,究竟偏鄉的醫師是不是願意在偏鄉留任?目前看起來成效好像不是那麼大,根據衛福部的統計數據,109年一般公費醫學生總共有1,182人,取得專科醫師證書的有844人,其中服務期滿的公費醫師有827人,而留任原院原科別的人數只有156人,留任率只有18.86%。我想部長看到這樣的數據應該也不是那麼滿意,當然你們有一些措施,比如補助加薪,讓他們的薪資多一些,可能是7萬元至10萬元,依偏遠的程度提供不同的加成。在此想請問部長,雖然有這樣的薪資加成補助,但留任率卻不是那麼高,未來針對偏鄉醫療的部分,衛福部有什麼樣的看法?如何讓無醫鄉或偏遠地區的醫療能夠更精進?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衛福部多年以來針對偏鄉醫療,尤其是醫師的部分做了許多嘗試,同時也有許多計畫在進行當中,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沒有什麼進展……

黃委員秀芳:感覺效果有限啦!

薛部長瑞元:但事實上也不盡然是如此,如果要把它界定為在這些偏鄉會有醫師長駐的話,的確看起來進展不多,但如果是以當地的民眾可以接觸到醫療服務的提供來看的話,這方面應該有很大的進展,因為我們是用大包小或巡迴醫療的方式來提供這類的服務。我們在處理偏鄉的問題時,大概會採取幾個方向:第一個是在人力搭配方面,我們儘量利用公費醫師的制度來處理,也就是讓到偏鄉服務的人力來源是有的,過去公費醫師制度的效果不彰,原因在於他們到偏鄉服務期滿就走了,他們不願意再繼續留下來。但是我們的新制度做法不太一樣,我們是讓他們接受足夠的訓練並保持他們在醫院裡面的職位,讓他們可以分期服務將其履行完畢,所以他們不會因為到了偏鄉之後就沒有後援、沒有再繼續接受訓練的可能,或是整個生涯就必須泡在那個地方,哪一天他們想要走的時候卻發現已經回不去了。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所以我們有醫中支援計畫、公費生計畫等等的互相搭配,希望藉此解決這樣的問題。

黃委員秀芳:我們也希望未來可以看到這方面的成效。

薛部長瑞元:今年新制的第一屆公費生就畢業了,可能還要接受三、四年的專科訓練之後,他們才會下鄉,所以在115年之後應該就可以看到成果。

黃委員秀芳:另外,臺灣有一些地區並不是在山上,但也不是接近市區,也就是所謂的「不山不市」的區域,目前針對這些區域有一些巡迴醫療,對於這些非偏鄉的鄉鎮而言,巡迴醫療真的非常重要。本席想要請教巡迴醫療該如何劃分?針對這樣的區域就可以用巡迴醫療來取代嗎?

薛部長瑞元:針對「不山不市」的地區,其實它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點是連在地的衛生所都找不到醫師,所以很多都沒有主任,如果只依靠巡迴醫療的話,當然在醫療服務提供方面可以解決部分的問題,但是它的公共衛生就沒有人來領導與執行。針對這一類地區或這些鄉鎮,在衛生所沒有醫師也沒有開業醫師的情形之下,我們希望能夠吸引醫師進駐,也許初期仍然是藉由公費醫師來解決,之後我們希望能夠吸引他們住在當地,這部分會搭配其他做法,因為這些「不山不市」的衛生所都非常老舊,格局都是省政府時代留下來的……

黃委員秀芳:環境可能要改善一下。

薛部長瑞元:對,如果環境沒有改善的話,根本不會有人願意在那邊投入,相對的環境如果有改善的話,也許就能吸引醫護人員進去。針對這部分,我們把它列在明年度的第二期計畫當中,今年已經在規劃準備,在要報到行政院的第二期偏鄉醫療計畫當中,已經納入對於衛生所的改善部分。

黃委員秀芳:我們非常期待,同時本席也會持續追蹤。

薛部長瑞元:好。

黃委員秀芳:另外是關於住宿式機構強化感染管制獎勵計畫,我們可以看到,在疫情爆發期間,住宿式機構在111年1月到112年4月之間總共有7萬8,000名住民染疫,其中有六千五百多人是中重症送醫,有1,500人死亡,致死率為2%。針對住宿式機構你們有提出獎勵計畫,就我所聽到的聲音,想要投入這項計畫的人好像並不多,在此想請教部長,如果有這樣的聲音,衛福部針對這部分要如何改善?

薛部長瑞元:首先,這項計畫剛推出來,可能大家會覺得生疏,不知道該如何加入這項計畫,因為有一些計畫的內容必須要提出來。不過我要在此向委員報告的是,這項獎勵計畫就是COVID-19疫情當中要做的事情,現在他們都已經做了,只不過現在要把它制度化。以這項計畫來講的話,只要把在COVID-19疫情當中的所作所為變成常態化,那就可以領到這項獎勵。

黃委員秀芳:這項計畫只有四年……

薛部長瑞元:四年之後我們會視情況……

黃委員秀芳:在這四年當中,你們要達成什麼樣的目標?

薛部長瑞元:我們就是希望每一家機構都能像在疫情過程當中做好相關準備,目標就是在這個地方,我們不希望疫情一結束,大家就恢復以前那種毫無防備的狀況,我們不希望是這個樣子。

黃委員秀芳:住宿式機構的長輩抵抗力比較差,如果有這樣的感染管控當然是好的,但該如何吸引這些人加進來?因為在這當中也有醫院來輔導,怎麼樣讓這些醫院及機構願意加進來,我覺得這應該是衛福部的重要課題。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加強說明並予以輔導。

黃委員秀芳:好的,謝謝。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靜敏發言。

陳委員靜敏:(12時19分)主席英明,今天安排了許多議題,這些議題和我等一下所要質詢的內容都有相關,所以今天特別到衛環委員會來發言。請問部長有沒有聽過世界衛生組織在慶祝世界衛生日75週年的時候所發起的Emergency Cares Saves Lives campaign?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之前我沒有聽過。

陳委員靜敏:這是在4月7日公告的,我覺得這和今天所要討論的主題非常相關,尤其衛福部針對偏鄉、離島地區的醫療提出如何讓所有人都具有緊急救護能力的計畫,為什麼我剛才會說主席英明?為什麼我會提到國際參與?其實世界衛生組織也有提到如果所有人都具備這樣的能力,就能達到25×25×25的目標,所以本席非常支持衛福部提出我們要重返世界衛生組織的主張,我覺得這是全世界的潮流。在針對偏鄉醫療所提出的四大面向當中,衛福部在2021年就曾針對偏鄉缺乏醫護的部分,提出不分科的社區專科護理師培訓並提供必要的醫療照顧,但在部長的報告當中卻都沒有呈現出來。

薛部長瑞元:因為這還沒有定案,不過方向是明確的。

陳委員靜敏:沒有定案嗎?可是你在2021年的時候就已經提到……

薛部長瑞元:我們必須再重新預告、公告,所以……

陳委員靜敏:我知道你說的是專科護理師的分科和甄審辦法,而我現在說的是你們在2021年的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第五期計畫當中,就已經把這群不分科的社區專科護理師納入規範,我並不是說這個方式不對或方向不好,我只是提醒衛福部其實已經有這樣的社區專科護理師人力培訓可以完善偏鄉及離島的醫療照顧。據本席所知,韓國在1980年代就已經提出以社區專科護理師提供偏鄉照顧的計畫,並進行相關法律鬆綁及相關的職能整備,目的就是為了要滿足這件事情。雖然衛福部已經有這樣的規劃,可是在你所報告的計畫當中卻都沒有提到,所以我覺得很可惜,事實上你們已經準備好了,那是不是可以直接把這樣的人力配合相關法規的鬆綁,以完善你所提到的目標,也就是完善偏鄉及離島地區的醫療照顧工作。

薛部長瑞元:因為目前專科護理師分科甄審計畫重新再修訂,這已經取得各界的共識,所以我們會增加一個家庭科的專科護理師。這有兩個目的,一是在一些比較小的醫院當中,其實並不需要做那麼細緻的分科,這時就可以用這種家庭專科護理師來處理……

陳委員靜敏:部長你離題了,我現在講的是社區、偏鄉。

薛部長瑞元:對,我剛才所講的第一點是這個,第二點就是要去處理偏鄉……

陳委員靜敏:沒錯,我剛剛是說你們已經有培訓這樣的人力,針對這一群社區專科護理師到偏鄉服務的部分,衛福部是不是有考量相關法規的鬆綁?我知道照護司已經有規劃,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給本席一份完整的報告?

薛部長瑞元:簡單來講就是我們會有預設的prologue,也就是一些他們可以執行的計畫……

陳委員靜敏:沒錯,這就是我剛剛所講的……

薛部長瑞元:針對這部分,只要修訂專科護理師相關辦法,讓他們能夠取得資格,那他們就能在這個prologue的範圍之內自行……

陳委員靜敏:非常好,其實這就是我剛才所說的,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提供本席相關資訊?

薛部長瑞元:好。

陳委員靜敏:事實上,韓國就有Special Law for rural health care,這是法條上鬆綁的部分,我剛才為什麼要請醫事司也一併過來,其實就是想提供這樣的建議。

針對偏鄉的照顧,其實護理人員法針對執業和歇業都有很明確的規範,而這個規範的流程對於偏鄉的執業護理人員真的很不體貼,我們就以貢寮為例,必須先去公會登記之後,再到衛生所登記,然後才可以開始執業。從貢寮到公會再到地方,來回大概就要五個多小時,光執登就要花上一整天的時候,而且沒有薪水,為什麼要這樣勞民傷財?如果他不小心要歇業的話,還要再回到原本的貢寮去做這件事情,然後才能夠完成,所以根本是勞民傷財,為什麼我會說這是傷財呢?因為如果30天內沒有完成的話,就會被罰款。本席認為這部分應該要比照社工師,以臺北市為例,只要用紙本寄送或線上申請就可以完成執登,為什麼護理人員沒有辦法這樣做呢?其實法令根本沒有問題,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去和地方溝通,讓他們的執登及核對可以在線上完成?

薛部長瑞元:對,在這種時代用線上的方式是最快的。

陳委員靜敏:太棒了,所以部長已經promise了。

薛部長瑞元:納稅都可以用線上申報了,像這種事情就應該……

陳委員靜敏:對啊!這本來就可以研議嘛!

薛部長瑞元:對。

陳委員靜敏:現在已經有部長的承諾,太好了!

護理師上班救人,6年120點真的是專業發展非常重要的部分,雖然很多醫院已經給公假了,但因為相關法令並沒有讓醫院有所依循,所以許多私立醫療院所還是要求護理師必須自假自費。本席建議比照勞動部的做法,勞動部明確函示告訴大家這是雇主的責任,必須要公假公費讓同仁去受在職教育。

薛部長瑞元:這我們來研議。

陳委員靜敏:太棒了!今天我講的部長都同意了。

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完成評估,並將其列為公假?如果必須修正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的話,本席也可以做,但是我認為最直接的方式應該是部長給一個函示,讓各醫院願意給予公假公費就好了,這樣會不會更簡單?還是必須修法?

薛部長瑞元:這我們還是要研議,第一個是公假的部分要怎麼樣算,第二個是公費牽涉到……

陳委員靜敏:其實他們幾乎都有加入學會,所以根本不用錢。

薛部長瑞元:是啦,但我們還是要跟相關團體進行討論。

陳委員靜敏:有關公假的部分,suppose函示是可以的吧?

薛部長瑞元:我們希望是這個方向……

陳委員靜敏:因為勞動部本來就已經這樣做了,我覺得函示應該是可以的。

薛部長瑞元:這方面我們再來研議看看。

陳委員靜敏:太棒了,一個月內可以嗎?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在一個月內與相關團體進行討論。

陳委員靜敏:一個月內嘛,其實只是函示應該是容易的吧!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與相關團體做一些討論。

陳委員靜敏:好的,謝謝部長。

薛部長瑞元: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2時29分)部長好。教文委員會明天就要審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為什麼要審查這項法案呢?其實主要是為了因應黃牛票的問題,事實上,最近黃牛現象在很多領域都有,因為最近有一些演藝團體來臺灣,大家發現黃牛票是天價,事實上過去黃牛票的問題不是只有在文化創意產業,其實在各領域都有,包括之前在公路運輸都有,我們也修過鐵路法,其實在衛環這個領域也有醫療黃牛,我們有時候不太注意到,但是實際上影響滿嚴重的,部長有注意到這件事嗎?現在很多名醫早就說到醫療黃牛了,像臺大名醫施景中和臺大心臟科主任王宗道都發現病患真的掛不到號,部長,醫療黃牛的問題怎麼解決?有沒有想要修法?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有一些醫師的門診量的確是比較多,不過可能大部分舊的就變成是回診,回診大部分都採預約的系統。

張委員其祿:我知道,但是醫療黃牛還是很多。

薛部長瑞元:掛號進來的可能是占一、兩成左右,因為門診有一些限制,通常都會限號。

張委員其祿:我知道,但是衛福部有觀察到嗎?真的有醫療黃牛。

薛部長瑞元:但是我們很少聽到這方面的通報。

張委員其祿:其實媒體都有幫忙找出一些case,施景中自己就說,他們自己就發現甚至有以高達4,000元的價格來找人代掛,不是沒有,現在很多民眾反映有些名醫真的是掛不到號,我建議部裡面還是要去查一查。

薛部長瑞元:如果懷疑一些醫院有這種狀況的話,我們會再去進一步瞭解。

張委員其祿:現在剛好是一個機會,因為大家覺得票券販售有問題,過去其實公路運輸也有問題,我們是採分散式立法,就是各自想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既然醫療黃牛不是沒有,請部裡要去瞭解一下。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去瞭解。

張委員其祿:為什麼結果會是這樣子?就是因為大家都相信名醫,一定要擠進最好的醫學中心,當然分級也確實是核心,之前有一個不錯的計畫,就是星月計畫,後續有沒有可能更擴大?說實話,就是大家都迷信要看名醫,所以才會造成供不應求的問題,部長怎麼看這件事?分級醫療有沒有辦法做得更好?

薛部長瑞元:臺大這邊叫星月計畫,其他部分叫雁行計畫,就是大帶小,執行分級醫療跟轉診的醫療協助,這個部分我們還是會再擴大。

張委員其祿:部長,這就是剛才問題的一個解方,如果轉診做得都很好,也就不會發生醫院掛號爆滿,跑出醫療黃牛,我們也是從這個心態來看病人,他們就是因為相信名醫,才會去找醫療黃牛,所以我覺得轉診是治根,如果把根源治好了,自然就不會有我剛才提到的那個現象。

所以還是回到這一題,如果醫學中心有黃牛充斥,占了名額,也是有問題,也會造成整個分級醫療的困擾,所以醫療黃牛這件事是一個症狀,如果要治根的話,就是要把分級轉診做好,我再回到剛才跟您說明的地方,很多醫生自己都問他的病患是怎麼掛到他的號,這都是很諷刺的,這些醫生當然也不願意變成這樣子,他們也發現有很多人是用這種代掛號的方式才找到他們看診,這並不是好事。請部裡面針對醫療黃牛這件事來研議,現在至少部長聽到有這些問題,先去瞭解好不好?去瞭解一下要怎麼樣處置醫療黃牛這件事,是不是要跟其他的領域一樣,也要立法來控管?

薛部長瑞元:我們先瞭解一下狀況到底是怎麼樣。

張委員其祿:是不是可以在一個月內給我辦公室跟衛環委員會一個檢討分析報告?好不好?

薛部長瑞元:可能一個月的時間不夠。

張委員其祿:兩個月好了,兩個月好不好?因為別人都在做了,別的領域也都在做,你們就趁這個機會檢討一下。

薛部長瑞元:給我們兩個月,我們再來瞭解。

張委員其祿:沒問題,那就兩個月。

最後一個小小的問題,我念一下就好,現在還有一個議題,就是醫療評鑑這件事,部長,您覺得這個要怎麼樣簡化?我們的同仁都非常累,您看臺大醫院搞出這件事來,怎麼樣做好醫院自己的醫療評鑑和行政減量,這個也是要想一下。

薛部長瑞元:現在醫院的評鑑都大量減少paperwork,所以可能個別的醫院有一些特殊的要求,我們還是會再進一步瞭解狀況。

張委員其祿:其實這個跟我最前面問的問題很相近,大家都全部往大醫院、醫學中心擠,所以也造成在裡面工作的人員非常困擾,包括醫療黃牛的問題,所以治根還是要從把分級醫療做好,就可以解決很多其他的問題。

薛部長瑞元:沒有錯。

張委員其祿:謝謝部長,謝謝主席,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

楊委員曜:(12時37分)部長,關於分級醫療的落實,我以一個從醫療相對貧瘠地區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的身分,跟部長說一些我的看法。我覺得要落實分級醫療,最重要的還是各分級醫療機構必須具有應該負擔起來的醫療量能,假如說,我們一直在推分級醫療,可是應該負擔一定病症的層級醫療機構沒有辦法負擔,那我覺得醫療分級永遠都只是一個口號。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個人在屏東縣的經驗也就是這樣子,有時候會發生在臺北這邊想像不到的事情,如大家在臺北這邊想不通為什麼轉診會推不動,但是像屏東那種醫療資源比較匱乏的地方,民眾是被迫做分級醫療,很多偏鄉地方的病患只能到診所去,就是因為沒有醫院,到診所之後,診所覺得沒有辦法醫治,就會轉介、轉診,就自動做到分級醫療,像那個情形就不需要我們特別去推,我們現在要解決的偏鄉問題反而是不要讓病患沒地方轉,後來又轉到醫院去,醫院沒有足夠的量能,沒有那個能力去處理轉過來的這些病人。

楊委員曜:對,我現在講的就是這個,我還是以澎湖為例,這十年澎湖醫療進步很多,可是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可能是基於長期以來的迷信,所以很多病患明明是可以在地就醫,可是他也是往高雄、臺南的醫學中心跑,他到了高雄、臺南,可能也就不會去區域醫院了,在澎湖市只有地區醫院,這位病患可能也不會再到區域醫院,可能就是直接去榮總、高醫,這個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現在可能還有一些醫療量能上的不足,可能原本在臺灣本島的地區醫院就可以處理,可是因為離島偏鄉的地區醫院規模不夠大,不管是儀器設備或醫事人力都有不足,所以對醫療分級的落實產生一定的衝擊,我講的是這個。

薛部長瑞元:是,所以剛剛委員提到的這兩個問題,也是我剛剛自我介紹時說到的,我在屏東的經驗就是這樣子。第一個,關於迷信大醫院這件事情,要從民眾的教育做起,對民眾來講,直接到醫學中心去就醫成本很高,在澎湖這個問題更為凸顯,因為必須坐飛機,那個交通費用就非常高,所以還是儘量必須讓民眾熟知在地就醫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必要時候再轉診。

第二個,既然在地就醫,在地的醫療能量、能力就必須要提高。

楊委員曜:對。

薛部長瑞元:針對這個,我們就必須有所分析,一方面當然是地方衛生局可以來提供一些意見,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從健保的資料或其他的調查來看到底最缺的是什麼,我們就針對那些最缺的,不管是科別、設備等等,來做一些補充,讓在地的能量能夠提升,這才是正辦。

楊委員曜:我感謝一下衛福部,在臺灣的離島偏鄉之中,澎湖的醫療環境已經算是相對好了,可是說到缺哪一科却是浮動性的,因為支援的比例太高了,有的時候可能沒有胸腔內科,有的時候可能沒有泌尿科,長期缺的就是兒科、產科,這是一個大問題,我們還是要去解決。

薛部長瑞元:對,所以這些問題有時候就是要去定期檢討,然後加以瞭解,看看到底缺的是什麼,有時候這個地方來了一位醫師,就變成不缺醫生,因為人口少,但是如果他哪一天又離職了,那就會突然發生斷崖式的缺口,這樣的問題必須要處理。

楊委員曜:對,不只是澎湖會發生這種問題,在離島偏鄉應該都會有這個問題,我們講到醫療分級,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各級醫療機構必須要足以擔負起它分級中的責任,這樣才有辦法落實。澎湖長期沒有產科醫師,再說到兒科,感謝衛福部這幾年都有推動提升兒科緊急醫療救護品質的資源整合計畫,連續5年都有補助澎湖,可是像這種持續性的計畫,公告能不能提前一點?像今年就是會斷掉,像部長剛剛講的斷崖式的缺口,原本就只有這個計畫的兒科撐著,而這個計畫因為公告得晚,所以受理申請的時間晚,就會產生缺口。

薛部長瑞元:好,在這個部分,我們再從行政上來處理,減少這種風險。

楊委員曜:對,兒科現在因為少子化的關係,可能造成兒科醫師平均年齡也相對高,比其他科別的醫師高,因為比較沒有人願意選讀。離島偏鄉的困難是資源很難互相流用,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針對這個問題,請部長及部裡面注意一下。還有,兒科有需要,產科是不是也來做一個相對的提升?

薛部長瑞元:通常這兩個科是一併考量。

楊委員曜:澎湖好像這幾年都只有兒科。

薛部長瑞元:我們再來檢討一下,一併來做處理。

楊委員曜:對,一併來做處理,好不好?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2時46分)部長,從您最近的發言來看,您是不是對於立法院還是充滿藐視的態度?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沒有這回事。

洪委員孟楷:到底部長對立法院有多麼的不滿?是認為民選的立法委員不值得尊重,還是說立法院什麼樣的人都有,讓你可以講出這種話?說實在話,本席第一時間看到那個新聞,我以為你真的是口誤,我覺得很奇怪,認為部長不太可能這樣說,尤其中華民國是行政立法互相尊重,在這種情況下,行政官員不太可能會這樣直接來說人民的立法院,但後來我看你一而再、再而三說不是這樣,甚至還說天龍國的人不懂母語,現在又說這個是你的母語,本席也在嘉義服務快三年的時間,我在北部出生,但我在嘉義服務快三年的時間,說實在的,我不認為嘉義人會對於一個組織、團體、單位講出這樣的話,然後說沒有任何歧視的意思。如果你這樣子硬拗,其實也是在某種程度上侮辱嘉義人,因為你這樣好像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所以部長,我可不可以很慎重地請教你,你難道都覺得你這樣子講這句話沒有任何一點點的口誤或是說錯嗎?

薛部長瑞元:報告委員,我講這一句話是針對特定的對象。

洪委員孟楷:哪一些對象?

薛部長瑞元:就是嘉中的同學。

洪委員孟楷:不是,那些嘉中的同學是你的學弟妹嘛,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

洪委員孟楷:那一天是99週年的校慶嘛?

薛部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你是傑出校友?

薛部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你是傑出校友,你去跟學弟妹說有一群人在立法院是這個樣子。

薛部長瑞元:沒有,我這句話本來就不是在指人,我還是必須要澄清,這句話講的是事情,講的是東西,但是不會是講人。

洪委員孟楷:講的是事情,講的是東西?

薛部長瑞元:對。「啥米死人骨頭都有」這句話是說千奇百怪的事情,千奇百怪的東西。

洪委員孟楷:好,那我請教,現在在立法院哪一些東西是死人骨頭?死人骨頭在哪裡?

薛部長瑞元:就是問題是千奇百怪,如果我要用國語來講,就是這樣一句話,但是我用臺語講的話就是用這樣子的一個詞語,對象就是這些嘉義的鄉親,這個大家都聽得懂。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聽清楚了,你的意思是說,這邊的質詢問題,每天應付的狀況千奇百怪、五花八門,是不是這個意思?

薛部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你不是針對人?

薛部長瑞元:沒有。

洪委員孟楷:不是說在看到A比較順眼、比較漂亮,就不是死人骨頭,然後看到比較像牛鬼蛇神的,就說他是?

薛部長瑞元:沒有。

洪委員孟楷:所以這算不算失言?現在就是引起大家的誤會,本席現在都很心平氣和地在講,因為我認為你已經當到政務官,有一定的高度,本席也是民意代表,民選一票一票選出來的,如果真的有誤會,你就不應該死鴨子嘴硬不去說明,甚至已經引發誤會了,你願不願意為引發誤會道歉?

薛部長瑞元:引發誤會是聽的人或者是理解的人的理解錯誤,所以為什麼我要道歉?

洪委員孟楷:所以怪別人理解錯誤?

薛部長瑞元:本來就是,因為我當天講的對象並沒有錯誤。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很實在地講,在蘇內閣的時代,蘇貞昌院長已經為了你一次失言道歉,這一次會不會又衍生為陳內閣時代陳院長又要再為你一次失言道歉?如果你讓前後兩任行政院長都為了你的失言道歉,你是覺得很光彩,還是覺得你講的話大家都聽不懂,大家都跟你沒有在同一個頻道上?

薛部長瑞元:我充分瞭解,沒有瞭解這句話的人對我的質疑,這我都尊重,我都尊重,但是我也已經盡力說明。

洪委員孟楷:你早上回應媒體時還在挑起對立,說這是在家鄉講母語,所以你根本沒有誠心誠意地要說明這件事情,不是嗎?

薛部長瑞元:我已經做了說明。

洪委員孟楷:好,部長,如果說這就是你的態度,我也沒有辦法強迫你,但如果說這是你的態度的話,全國國人都在看,好不好?

我再來請教一下,現在的健保署署長石崇良署長,他這兩天突然被免職,後來我們才知道,原來他是因為政務官、事務官身分不同的關係被免職,那我想先請教一下,到底是衛福部主動幫他從政務官轉任成事務官,還是他自己提出申請的?

薛部長瑞元:他有希望這樣子,所以就由衛福部主動提出,報行政院。

洪委員孟楷:提出申請報行政院的時候要不要經過你批示?

薛部長瑞元:要。

洪委員孟楷:要經過你批示,那為什麼一開始的時候媒體報導說薛瑞元表示沒有看到總統令,所以不清楚詳細的狀況?

薛部長瑞元:我說明一下,我們這邊報是報行政院,我們並不是直接報總統府,報行政院的話,因為他是政務官,所以必須經過總統府,總統府就要先予以免職,然後行政院就以事務官來任用,程序大致上是這樣。

洪委員孟楷:是,程序上大家都知道,但我的意思是說,到目前為止,外面看到的就是,一個署長沒有變動,他只是從政務官變成事務官,事務官變政務官,1月28日你怎麼講的?1月28日健保署署長要下台,由石次長接任,你當時說石次長現在是衛福部的常務次長,屬事務官,而健保署長是政務官,兩者無法兼任,所以未來石次長要從事務官變政務官,這是你1月28日任命他的時候說的。

薛部長瑞元:那時候我們就是用政務官來任命。

洪委員孟楷: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又由衛福部提出申請,幫他從政務官改成事務官,是不是?

薛部長瑞元:是。

洪委員孟楷:我講了那麼多,國人不一定都很瞭解,但是我相信在場所有的公務人員一定最清楚,從政務官改事務官,意思是什麼?就是怕嘛,不想為職務負責嘛,想要保有鐵飯碗嘛,怕之後改朝換代被拔官,沒有任期保障,不是嗎?我今天沒有針對特定人,我今天只是想說這樣的行為,1月28日從事務官變成政務官,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同樣一個人,又從政務官變事務官,有需要這樣嗎?那麼想當官,那麼想保官位?如果做得好的話,我相信即便明年5月20日政黨輪替,好的人才,為國家付出的人才,一樣會被留下來,那如果只是想做政治工作、政治手段、政治打手的話,那很抱歉,連一天國人都沒有辦法忍受啊!

薛部長瑞元:這個跟政治其實是沒有什麼關係。

洪委員孟楷:沒有關係嗎?

薛部長瑞元:對。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講那麼多,我相信所有公務人員心理比本席都更加瞭解,臺灣2,350萬人,一般沒有參與公眾事務的,沒有當過公務人員的,可能還不瞭解什麼叫政務官,什麼叫事務官,但我相信所有的公務人員比本席都更加瞭解,一個人在1月28日是政務官任命,但是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就從政務官又再改成事務官,坐在一樣位置的時候,這不就是為了要保他的官位嗎?

薛部長瑞元:第一個,這是依法來處理。

洪委員孟楷:我當然知道是依法,如果沒有依法的話,你現在就沒有辦法在這邊了。

薛部長瑞元:對。

洪委員孟楷:但是這個就是鑽漏洞,這個就是讓社會觀感不佳,最喜歡講讓社會觀感不佳的不就是過去在野的民進黨嗎?現在民進黨的高官可以在兩個月的時間內為一個特定人士來開脫,這不就是讓社會觀感不佳嗎?我的質詢到此結束,奉勸部長一句,如果你所說的話常常引起普羅大眾誤會,只有一次的話,我們可以說是因為頻率不對,兩次以上,你真的也要自己去想想看為什麼每一次說的話都會引起軒然大波,而且你的本意真的是如此嗎?請自己好好想一想。

薛部長瑞元:好,這個我自己會來做處理,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羅委員明才及邱委員臣遠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瑩發言。

陳委員瑩:(12時55分)部長好。請教部長,我上一次質詢有稍微提到本席接到牙醫公費生的陳情,表示他們在分發單位的待遇上有明顯的落差,也就是同工不同酬,部長,根據你們提供給我的表,目前牙醫公費生分配之後的待遇,不開業獎金都是一樣的,但是工作津貼的部分則是會視業務量而定,這個部分我覺得還算合理,但是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要有最低金額的保障,部長,這樣的要求你還能接受嗎?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委員講的是哪一個部分的最低金額保障?

陳委員瑩:就是工作津貼要視業務量而定。

薛部長瑞元:我稍微跟委員說明一下,所謂的視業務量,其實就是看業務多寡,就是在分配獎勵金的時候看它的業務量來分配。

陳委員瑩:對,但是分發地點很有可能會受到人口數的變化而影響業務量,而人口數的變化並不是公費生自己的責任,所以我們考量的是該地點未必能夠達到業務量,這是一個最重要的考量。

薛部長瑞元:本島的牙醫公費生提出這個部分,我們再來瞭解,因為本島牙醫公費生其實量不多,人數並不多,琉球衛生所剛好是我比較熟悉的,因為我曾經在屏東任職,琉球衛生所的醫師公費生一個月都有四、五十人,因為它有洗腎業務,所以它整個醫療的收入是高的,那邊有十幾床的洗腎床。

陳委員瑩:你現在是在講腎臟科?

薛部長瑞元:對,因為委員講的是公費生,公費生還包括西醫,其實琉球衛生所的收入都還滿好的,這就是用業務量去算。

陳委員瑩:這個部分還是請你們全面去瞭解一下。

薛部長瑞元:對,所以牙醫的部分我們會再進一步去瞭解,因為人數不多,我們大概可以調查得出來。

陳委員瑩:好,我們再看一下薪金的部分,東引跟琉球一樣是外島,為什麼東引才5萬8,000元,琉球是6萬2,000元?

薛部長瑞元:這個部分差的比較多的是考績獎金,不過在薪金的部分,我們可能要再瞭解一下,雖然以約用的醫師來看的話好像是稍微有一點落差,但是其實落差並不大,這個我們可以再瞭解。

陳委員瑩:即便沒有很大,但也還是有一個落差。

薛部長瑞元:因為其中有占正職缺跟約用的差別。

陳委員瑩:好,那沒關係,我們再看一下你剛剛講到的考績獎金的部分,考績若是甲等,獎金就是一個月的薪津,如果是乙等則為半個月,東引衛生所因為沒有員額,以約用方式聘用公費生牙醫,導致沒有考績獎金,部長不覺得這其實是一個非常不公平的狀態嗎?

薛部長瑞元:這看起來似乎是有一點不公平,不過我們必須要深入了解這是不是人事制度上一些比較死硬的規定以及有無調整的可能性,我不敢在這邊馬上答應。

陳委員瑩:謝謝部長!所以你會去認真檢查?

薛部長瑞元:對。

陳委員瑩:這些公費生大部分都來自離島或原鄉,本席跟他們接觸後其實還滿佩服的,因為他們深深的體認到自己家鄉缺乏醫療資源的困境,又很有使命感,想要改變自己的家鄉,希望為自己的家鄉服務,只是這些學生們的家庭經濟狀況有些真的是滿辛苦的,所以選擇用公費生的身分就讀醫學系或牙醫系,這些待遇上的差異雖然改變不了他們想要回故鄉服務的想法,但是我們也應該要替這些公費生著想,雖然他們在分發單位的待遇是依照聘任機關的規定,但是當初與公費生簽立合約的是衛福部,所以公費生分發之後若在單位上服務的權益跟義務有問題的話,其實衛福部是不能置身度外的。

薛部長瑞元:那是當然。

陳委員瑩:因此本席希望衛福部可以全面檢視所有公費生的待遇,並馬上對東引衛生所公費生的情形介入調查、協調、改善。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儘快處理。

陳委員瑩:本席希望可以將他們沒有領到的考績獎金補還給他們。

薛部長瑞元:這可能屬於人事制度比較僵硬的問題,我們還要再去瞭解一下,如果可以調整,我們當然儘量去調整,我的意思是要看是不是有約用人員一定不可以領考績獎金的規定及是否可視情況調整,這是我們要去瞭解清楚的。

陳委員瑩:本席的看法是規定是人設的,沒有什麼絕對不能改的,既然本席今天提出這樣的訴求,且這又不是那麼合理,那我們就努力來改善。

薛部長瑞元:我們會去瞭解。

陳委員瑩:另外,本席在總質詢時曾提到地方牙醫師公會反映說牙科巡迴醫療車需要固定的維護跟保養,還必須要聘任一位司機,如果沒有相關的經費,那麼這輛巡迴車就等於是一個固定的診療室而已,失去它原本最特殊的功能,也就是它的機動性,衛福部回函給本席說,維護保養或司機所需經費可以備妥計畫,向衛福部申請補助,本席希望你們可以主動將這樣的公文發給有牙科巡迴醫療車的地方政府和牙醫師公會,並將副本也發給我們。

薛部長瑞元:好,我們再來發文。

陳委員瑩:接下來想跟部長討論的是這樣的牙科巡迴醫療車中的設備是否足以讓牙醫師提供裝置假牙的服務?

薛部長瑞元:這部分需視情況而定,因為如果要做假牙就需要印模等等動作,這就涉及材質的問題,因為印模之後,材質會黏在嘴上,病人需要漱口,若材質不當,漱口吐水就可能會將水管堵住,目前好像只有一輛巡迴車的設備可以排除這種情況,其他8輛好像都會有這樣的問題。

陳委員瑩:本席滿高興聽到至少有一輛巡迴車的設備做這樣的處理是沒有問題的,根據我們的計算,裝置假牙的過程大概需要回診5趟,以台東為例,大部分牙科診所都集中在台東市,很多鄉鎮都沒有牙科的醫療服務,再加上我們花東地區非常的狹長,導致對於在原鄉的老人家而言,裝置假牙的交通問題其實是一種折磨,部長如果有常去花東就會知道我們花東最流行的一種車就是俗稱「老人賓士」的電動車,總不能要他們一直開著那個車跑來跑去吧!本席在外縣市的服務處,也曾遇到很多這些老人家的孩子們拜託我們服務處人員回去幫他們看看老人或帶他們去看醫生的情況,所以本席希望這樣的巡迴醫療車可以開到部落,不只是為部落長者的口腔健康進行例行性的檢查,更希望能升級成能到部落去為這些長者提供裝置假牙服務的程度,請問部長,我們可否就這個部分一起努力來達標?

薛部長瑞元:這個我們還是要檢討一下,因為這裡面有一些技術性的問題,除了我剛剛講的材質問題之外,還因為一個裝置假牙的case可能就需時甚久,如果巡迴車上只有一個診療台的話,其他診療服務就都被擋住了。

陳委員瑩:部長如果常常跟本席跑部落的話就會知道這絕對不會是只有一個人,我遇到的10個老人中起碼有7、8個是門牙或很多牙都不見的。

薛部長瑞元:這就導致其他需要醫療要在那邊等幾個小時的情形,對這部分我們再來規劃看看。

陳委員瑩:這些都是可以克服的,絕對不是沒辦法做的藉口,本席在此幫大家設定目標,因為這是我們原鄉的需求,大家一起來努力。謝謝!

薛部長瑞元: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因為劉委員建國還在路上,要稍微晚一點才能到場,那就等一下再請他發言,並請部長回應,詢答一併列入紀錄。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吳欣盈、溫玉霞、王鴻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現作以下決定: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委員吳欣盈書面質詢:

委員溫玉霞書面質詢:

一、流行病學專家何美鄉博士質疑,超額死亡率偏高是否與口服抗病毒藥物介入太晚有關,呼籲疾管署針對重症死亡率的案例蒐集資料,檢視死亡案例的投藥時機。再者,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王復德理事長表示,國內新冠肺炎所造成的死亡率至今仍明顯高於季節性流感,政府應參考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指引,擴大重症風險因子判定範圍。此外,中華民國心臟學會秘書長王宗道也表示,美國CDC統計資料顯示,40歲以下確診住院病人若罹患高血壓,有明顯較高的死亡風險,且高血壓的重症影響程度,甚至超過65歲以上的年齡因素。另台灣肥胖醫學會林文元理事長表示,肥胖雖已納入現有重症風險因子,但應採用適合台灣的標準,至少將BMI30降到27。請衛福部及疾管署針對以上學者專家建言,研擬如何減低新冠肺炎的死亡率,並針對重症死亡率的案例,檢視最適當的投藥時機。

二、此外,為降低我國整體新冠重症、住院率,疾管署應參考國外最新研究文獻與美國CDC標準,將重症風險因子納入更多類型之高風險族群,使國人皆能夠受到政策保障,有效降低確診中、重症發生之情形。建議調整如下:

1.「年齡」自65歲以上,放寬至60歲以上

2.「BMI」自30以上,放寬至25以上

3.「現在或曾經吸菸者」列為獨立風險因子

4.納入「未接種或未及時接種疫苗者」

5.納入「高血壓患者」

以上質詢,請書面回覆。

委員王鴻薇書面質詢: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4月19日

質詢委員:王鴻薇

質詢對象:衛生福利部

質詢題目:

針對SMA藥物Spinraza及Evrysdi雖已放寬健保給付條件,但目前仍排除3b型(3歲以後發病)病友,全台仍有約200名患者被排除在外。請 貴部參考國外給付案例,研議再擴增給付範圍之可能性。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公務預算凍結報告案11案,請宣讀。

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預算凍結報告案11案。

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四)第3目「社會保險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二五)第5目「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十九)(一二七)至(一三0)第8目「醫政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二十五)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疾病管制署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三十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一)(十三)(三十九)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決議()()(三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

十、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福利服務業務」項下「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11案有無異議?(無異議)無異議,通過。

本案決議: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預算凍結報告案11案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業已審查完畢,陳委員瑩要發言,請陳委員瑩發言。

陳委員瑩:本席要提出一個邏輯思考問題,我剛才請教台語很溜的莊競程委員「什麼死人骨頭」是不是就是奇奇怪怪的意思,他說沒錯,這就衍生出一個問題,有些委員認為部長講「死人骨頭」很難聽,他未受到尊重,但若這只是一種語言表達方式的話,是不是講「死人骨頭」就是藐視委員,講「千奇百怪」就是尊重立法委員?本席認為有這樣的想法是不是他首先就不尊重母語的部分?覺得講「千奇百怪」就比較尊重?

薛部長瑞元:比較高尚。

陳委員瑩:本席認為有這樣的問題,所以忍不住上來做第二輪發言,不知部長如何看待本席這樣的思考?

薛部長瑞元:我是不願意做這樣子的推想啦。

陳委員瑩:本席的推想正確嗎?

薛部長瑞元:我不直接回答啦。

主席:我想這個問題就不要在正式的會議中討論了。

陳委員瑩:本席就是表示一下要互相尊重的意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3時14分)

繼續開會(13時25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劉委員建國現已到達現場,並表示要對今天這個非常重要的主題發言,本席同意,現在請劉委員建國發言,發言時間為8分鐘。

劉委員建國:(13時26分)謝謝主席!本席今天是專程來看看部長,順便要提醒你兩個很重要的事情。對罕見疾病還有癌症新藥,部長應該知道本席滿重視也積極希望衛福部可以有更積極的應變相關作為。請各位看一下本席整理出來的數據,臺灣在2000年通過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成為全球第五個立法保障罕病病人的國家,使臺灣在罕病的醫學跟社會福利名列前茅,也讓許多病友有良好的照顧跟支柱,但是從2013年二代健保上路之後,罕見疾病藥物給付率不增反減,整體給付率從86.8%下降到47.6%,申請給付時間從5.2個月變成30個月,拉長6倍之久,根據估計,未來的等待時間只會愈來愈長。請問部長如何看待這個數據?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等待期包括從申請核定到健保的核價,由於罕病新藥的單價愈來愈高,所以很多時間都是花在議價上,也就是說健保準備要收納這個藥,但須有一個合理價格,此時因為罕藥都是獨家生意,藥廠就只有這麼一家,甚至有很多藥是沒有許可證需專案進口的,因此要談價格就非常不容易,當然我們也不能讓藥廠予取予求,所以我們會蒐集國際上相關的資訊來跟他們議價,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這上面。

劉委員建國:部長講得很清楚,所以本席相對提出的數據也是正確的。但是根據報導,2022年時的罕藥專款預算是87.78億元,罕病新藥預算雖然編列了7.68億元,卻只用了1,230萬元,大部分的預算都用在已給付的舊案例上,新藥的執行率非常低,我想這跟健保和相關的審核標準有一定程度的連動,如果這個數字是正確的,請問我們在這個部分是不是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大家都知道時間是一分一秒的流逝,這些罕病患者基本上大多數人都是遺傳而來,激增的數量並不會很快,本席相信部長和健保署對這件事情應該都非常重視,但如果數據顯示出來事實是如此,那麼本席真的覺得有很大的討論空間跟修正的必要,因此本席在此具體建議將用藥治療後的增加價值列入HTA的評估中,可以嗎?

薛部長瑞元:這本來就有列入。

劉委員建國:有嗎?為什麼報導裡面是沒有?

薛部長瑞元:新的藥進來一定會經過HTA。

劉委員建國:本席說的是增加的價值,我的意思是說罹患罕病者通常需要親人長期照顧,這讓國家失去勞動力嘛!若有新藥可以給予治療,或許對病患和其照顧者而言都可以增加其他的價值。

薛部長瑞元:這部分如果有數據可以提供的話,當然可以列入評估。

劉委員建國:本席在此具體建議衛福部和部長將這樣的增加價值範圍納入HTA的評估項目之一。

薛部長瑞元:但是這部分必須要算得出來。

劉委員建國:那是當然,這就要讓你們去計算,不是本席能去算的東西。

薛部長瑞元:對,是這樣沒錯。

劉委員建國:同樣的,罕病是如此那癌症更是如此。請部長看一下這些數字,去年底12月29日國健署公布的109年初診癌症患者共計12萬出頭,有5萬1,000多人死於癌症,占臺灣死亡率28.98%,所以癌症列為臺灣十大死因之首,相對於103年初診癌症人數10萬3,000多人,其中4萬6,000多人死於癌症,等於在這6年期間,初診罹癌率增加了3%。本席之所以用103年來對比,是因為103年是臺灣罹癌人口首次破10萬人的一年,僅僅6年的時間,罹癌人數就從10萬人增長成12萬人,而且一直在增加。這部分的數字真的增長得非常快也看得非常恐怖!在4月7日總質詢中,本席特別跟部長提到能否將CAR-T療法納入健保給付一事,部長說這部分健保已經在處理了,請問現在處理到什麼階段?能否簡單回應一下?

薛部長瑞元:現在正在議價當中。

劉委員建國:對於你們現在正在議價中,本席給予肯定,過程中彼此有來有往,本席也很清楚,所以我會給部長跟健保署一段時間,但是CAR-T早在106年就獲得美國FDA准許上市,迄今已有6年了,本席不知道還有多少人在等待CAR-T救命,所以你們可能要在緊急因應的速度上做一些變動跟調整。本席與邱召委和朝野多位委員推動成立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在總質詢時也曾就此詢問過部長,部長答復說要比照英國,將在5月赴英考察,但同時也說照英國的CDF經驗,經費短期內就增加10倍,部長此言確是事實,英國政府在2011年成立第一代癌症藥品基金CDF時是用2億英鎊開始運作,但是當時卻有經費控制不當的問題,經過5年到了2016年,提出了第二代CDF,基金規模來到3.4億英鎊,而且有完善的還款機制,保證財務不會超支,已經造福英國7萬名癌症病友,相對的也協助英國將12個癌症創新治療藥物納入他們的健保體系。二代基金運作相當成功,2021年的時候,英國政府又新設立一個創新藥品基金,簡稱IMF,再增加3.4億英鎊預算,將其他如罕病等非癌症創新醫療科技也納入,比照CDF運作,這是他們成功的部分。

薛部長瑞元:英國的健保制度還要與他們的公醫制度配合,所以很多都是用公務預算而非保險來做處理,跟我們的制度不太一樣,所以我們還需就制度面深入的了解。我們目前的規劃是在今年我去WHA之前的一個禮拜,健保署、國健署、FDA等單位的人員會先組團到英國去做充分了解,之後再去日內瓦跟我一起為WHO的事情努力,這是目前規劃的期程。

劉委員建國:應該還是在5月上下,對不對?

薛部長瑞元:對。

劉委員建國:限於時間,本席這裡有一個具體的參訪行程、考察行程建議,這也是台灣癌症基金會及相關病友團體提供的,請問可否接受他們的建議來安排相關的行程?

薛部長瑞元:當然OK。謝謝!

劉委員建國:謝謝召委!謝謝部長!

主席:非常感謝劉委員建國對弱勢團體的關心並提出具體建議,也謝謝部長具體的回應,我們共同為醫療找出路,為人民謀幸福,這是我們衛環委員會所有人努力的方向。今天非常感謝大家的辛苦,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