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12卷 第56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12卷 第56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游委員毓蘭,為推動移民、海巡、空勤、矯正人員,比照現行警察以及中央消防人員,建立「危勞降齡屆齡退休特別給付金」制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有鑑於現行僅有警察機關以及中央消防機關,有「危勞降齡屆齡退休特別給付金」之制度,對辦理屆齡退休之警消人員,發放一次性特別給付金,每早於一般公務人員(65歲)屆齡退休年齡一年,就發放一次性新臺幣六萬元之特別給付金。經查,警察機關之危勞降齡屆齡退休特別給付金,原係依據「臺灣地區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後為法制體例之更加完善妥適,於民國91年12月11日總統令修正公布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時增訂第37條之1,作為法律層級之授權依據(目前名稱為「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次查,消防機關援用此制度,則是民國88年5月25日臺灣省政府(88)府人四字第46998號函,解釋準用警察機關之規定發給特別給付金,目前中央消防機關符合條件者均有發給,地方則視財政狀況編列預算。末查,移民、海巡、空勤、及矯正人員,屬危勞降齡屆齡退休人員有限,且一次性之給付,財政負擔衝擊甚微,政府應予整體危勞降齡屆齡退休人員一致照顧。爰請行政院研議,將警察、消防、移民、海巡、空勤、矯正等危勞降齡執法人員,建立一致之屆齡退休特別給付金制度,以彰顯政府對危勞降齡執法公務人員之健康照顧。
(二)本院張廖委員萬堅,鑑於臺中捷運沿線工地吊臂砸落釀成1死10傷的悲劇,意外發現捷運軌道沿線禁限建規定並不健全,比較臺鐵相關規定,其為確保鐵路沿線工程施工時兼顧鐵路行車安全,訂有鐵路沿線施工安全作業標準等防範措施,例如要求執行跨鐵路吊裝案件時只能施作夜間施工,或執行臨軌工程時必須安排瞭望員全程與站內作聯繫等;又查,現行大眾捷運法對於對臨軌施工工地如有發生危害鐵路行車時緊急處理、通報聯繫方式並無訂定相關規定,亦應一併檢討。綜上,現行捷運臨軌工程,僅遵照職業安全衛生法執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或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施工人員仍欠缺對捷運行車安全觀念,施工單位於緊急事故時亦無立即聯絡捷運站務人員管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臺中捷運沿線工地吊臂砸落釀成1死10傷的悲劇,是因為鄰近臺中捷運高架軌道的一處建案工地,一根正在進行高空拆除塔吊作業的工程吊臂突然斷裂,自卅一樓的高度掉落,先是貫穿中捷的隔音罩,落在軌道,行進中的列車再撞上。根據規定,塔吊業者作業,須保持距離捷運軌道六公尺以外的範圍,這次業者雖在符合規定距離施工卻依舊出事,顯見現行捷運軌道沿線禁限建規定出現漏洞。
二、相對公路(道路)施工依法須提交通維持施工計畫行之有年且日趨成熟;另外同屬於軌道施工的臺鐵,其為確保鐵路沿線工程施工時兼顧鐵路行車安全,訂有鐵路沿線施工安全作業標準等防範措施,例如要求執行跨鐵路吊裝案件時只能施作夜間施工,或執行臨軌工程時必須安排瞭望員全程與站內做聯繫等,然而同屬於軌道之捷運卻欠缺著重於捷運行車安全之工安規定。
三、綜上,於鄰近捷運軌道施工,不僅對於施工工人危險性高,對於營運中捷運也相當危險,現行捷運臨軌工程,僅遵照職業安全衛生法執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或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施工人員仍欠缺對捷運行車安全觀念,施工單位於緊急事故時亦無立即聯絡捷運站務人員管道,導致悲劇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針對現行大眾捷運法規進行檢討。
(三)本院王委員美惠,就建築物公共安全標準檢查人員定期定額開訓核照有關事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及檢查人員認可辦法第五條所定,除建築師取得建築師證書後,可直接行使公安檢查業務,其餘符合規定之專業人員,必須接受內政部或尤其委託之團體所辦理之講習後,經測驗合格取得結業證明文件者,方具檢查資格。惟貴署以每年已有合格取照之建築師兩百名為由,拒絕依照認可辦法第五條辦理開訓核照。
二、經本席辦公室向貴署詢問後,貴署以建築法第十六條,將建築物檢查等同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業務。惟建築法第七十七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辦辦法及建築公共安全檢查項目表,其所牽涉之檢查項目屬於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上開檢查項目與貴署所訂之建築物檢查內容恐有不同之處。
三、綜上所述,為確保欲執行公共安全檢查之專業人員其工作權不受影響,爰請內政部營建署研議,是否依照建築物公共檢查專業機構及人員認可辦法,重新召開每年定期定額開訓核照事宜,並以書面函復本席。
(四)本院鍾委員佳濱,鑑於知名美式大賣場進口冷凍食品爆發沾染A型肝炎病毒之食安事件,不只消費者權益受損,亦影響民眾對我國食品安全工作之信心。為補強食品安全工作缺口,建請政府要求販賣進口食品達一定規模之販售業者應設置食品安全實驗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知名美式大賣場進口冷凍食品爆發沾染A型肝炎病毒事件
1.查食藥署於3月19日接獲美國FDA通報,自墨西哥進口,且提供知名美式大賣場銷售之冷凍草莓驗出A肝病毒後,即開始調查同批產品是否有輸入台灣。20日發布「食品消費紅綠燈」之綠燈訊息,並與地方衛生局展開後市場擴大查驗。28日完成該知名美式大賣場五件產品檢驗,發現一件為A肝病毒陽性,並對外發布新聞稿說明。
2.食藥署發佈訊息後,引起媒體大幅報導,亦有好事者刻意誤導民眾,增添恐懼。此外,該賣場仍陸續有其他批次之莓果產品驗出陽性,事件延燒達兩個月之久。5月17日,又驗出自墨西哥進口之冷凍草莓沾染A肝病毒。
3.事件發生迄今,不僅業者對消費者後續補償尚未完竣,又衍生業者發放慰問金時要求民眾簽訂「和解書」,意圖迴避後續賠償情況。而國內A型肝炎自費病毒疫苗,也因此事件需求增加1.4倍,產生缺貨情事。食藥署要求業者提供之檢討報告,業者亦尚未繳交。
4.此次事件,再次顯示食安事件有影響廣泛、處置費時等性質,不僅當事業者本身商譽受損、購買民眾健康恐受危害,衍生大量健康成本、社會成本、行政成本,更顯見食品安全事前把關的重要性。
二、衛福部有權要求指定食品業者設置食品安全實驗室,但七年多來,從未因食品消費市場演變而調整。
1.我國在2011年塑化劑食安風暴後,於2014年11月18日三讀通過修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該次修法重點之一,要求特定類型、規模業者設置實驗室,負起廠商自主責任。
2.故衛福部食藥署於於2015年10月15日,依據修訂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以「部授食字第1041303415號」公告「應設置實驗室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要求十種類別內,辦理工廠登記且資本額一億元以上之食品製造、加工、調配業者應設置食品安全實驗室。3.該公告自發布七年以來,食品消費市場已有所改變,不僅網購食品增加、進口食品消費、大型賣場供應生鮮、熟食之情形亦日益普遍。然食藥署從未調整業者之類別及規模。
4.今供進口大量外國食品之知名美式賣場,發生進口莓果沾染A肝病毒流入市面事件,造成社會不安。該通路商自海外進口大量食物向台灣民眾販售,卻僅須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進行自主管理,顯有未當。
5.茲爰請衛福部食藥署檢討現有公告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是否得當,並將販賣進口食品達一定規模之販售業者納入公告範圍,要求設置食品安全實驗室,以確保民眾之安全健康。
(五)本院鍾委員佳濱,鑑於政府機關屢傳網路便民服務因登入驗證機制安全性不足,屢生資訊安全漏洞、個人資料或營業秘密資料外洩情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多樣登入驗證方式,卻未提供同等安全性保障,復因便宜行事,產生資安漏洞。
1.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營業人兩種登入方式,一為使用自然人憑證及身分證字號、PIN碼;一為單純使用統一編號、帳號密碼登入,並以圖形驗證碼作為防止機器人破解之方式。
2.然今年5月16日網路媒體READr揭露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於民眾申請營業人帳號時,發給不同營業人同一預設密碼。此外,平台發給營業人之預設帳號亦為公司統一編號,使用者若未自行更動帳號密碼,則容易遭他人盜用帳號登入,恐使營業資料外洩。
二、經濟部推廣驗證強度高、安全性高之「工商憑證」應用多年,財政部應善用「工商憑證」,提昇便民系統登入驗證方式資訊安全。
1.查經濟部自2003年開始推廣「工商憑證」,提供營業人IC卡驗證機制,如今可用以進行各類工商登記、員工勞健保加退保,及各種特別規範管理如環境用藥管理、進出口廠商登記、食品業者登錄等,應用廣泛。
2.查「工商憑證」與「自然人憑證」皆屬於PKI Smart Card,藉由實體晶片內的私密金鑰與PKI驗證機制,進行使用者身分驗證。此驗證方式,於規範驗證安全的ISO 29115標準中,為可信任等級最高、風險等級最低的的LoA4等級;而一般使用的帳號密碼登錄驗證,則是可信任等級最低、風險等級最高的LoA1等級。由此可見,採用「工商憑證」與「自然人憑證」作為網路便民服務身分驗證機制,顯為較佳選擇。
3.財政部於個人業務如個人綜合所得稅、個人財務資料申請調閱等工作中,已經大量應用「自然人憑證」。而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上申請營業人帳號,也必須以工商憑證申請。顯見相關驗證方式之推行,並無技術或普及率之困難。財政部應善用「工商憑證」,提昇便民系統登入驗證方式資訊安全。
三、NCC會員入口網登入驗證方式過於簡便,滋生個資外洩疑慮,顯見網路便民服務登入驗證安全性問題廣泛存在於政府各部門,數發部應統籌督導儘速改善。
1.又昨(25)媒體報導,NCC會員入口網(https ://nccmember.ncc.gov.tw)之「單證比對進度查詢」功能只須「報單號碼」即可查詢。但因報單號碼為流水號,民眾可以更動流水號方式取得他人上傳,內含個人資料之申報資料。
2.雖NCC於發現漏洞後,緊急以增加身分證號/統一編號為驗證因子補救,但此案再度說明,以帳號密碼為驗證機制之網路便民服務難以確保資訊安全及民眾個資。
3.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NCC會員入口網先後爆出登入驗證方式容易突破,恐使營業祕密或個人資料外洩,顯見登入驗證方式安全性問題,並非僅侷限於一部一會,而是遍佈數十年來政府各資訊化系統之中。對國家安全、資訊安全、個資安全,均造成嚴重威脅。主管國家網路安全之數位發展部,理應負起盤點改善之統籌督導責任。
四、訴求
1.建請財政部以安全等級較高之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或其他驗證安全、資訊安全標準,盤點各系統登入驗證方式安全性,提出改善檢討報告。
2.建請財政部,持續於涉及個人業務之網路便民服務推動自然人憑證或同等安全之驗證方式;於涉及公司法人業務之網路便民服務,推動工商憑證或同等安全之驗證方式,儘速提昇所屬各機關網路便民服務登入驗證方式之安全性。
3.建請數發部以安全等級較高之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為標準,全面盤點政府網路便民服務驗證方式之驗證安全、資訊安全等級,並制定改善計畫,切實督導各部會儘速改善。以維護民眾個人資料之安全,成就可靠、可信之便民政府。
(六)本院溫委員玉霞,為台灣患肺腺癌的發生率為外國的3至5倍,專家直指與空氣污染有直接關係,應正視此一現象,檢討空污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中時報導,知名醫學期刊(NATRUE)最新研究發現,台灣人民吸入空氣污染PM2.5肺腺癌發生率比南韓高出3倍,比英國高出5倍!同時發現,台灣人民具罹患肺腺癌的易感體質(EGFR)基因突變,而這種突變與本地污染物過多有直接關係。知名醫學期刊(NATRUE)這項研究是今(2023)年4月5日發表,以英國、南韓及台灣為樣本、蒐集4萬人的數據資料,結果發現台灣每10萬人發生肺腺癌的人數最多。
二、據台北市陽明醫院主治醫師苗一峰指出,在臨床上看到,多達5至6成的女性肺腺癌與EGFR基因突變有關,推測與電廠、工業區及汽機車的廢氣排放脫不了關係。又據「看守台灣協會」謝秘書長指出,國內空污大部分來自本土、境內污染主要是火力發電及高耗能產業及交通污染。
三、因此,政府應正視及重視空污問題,首先應檢討能源政策,減少火力發電的污染,減少空污,維護國人健康。
(七)本院溫委員玉霞,為台灣犯罪率逐漸上升,六十歲以上老齡受刑人比率達百分之十,幾乎每10位受刑人就有1位是老齡人,這是社會問題的一大警訊,政府應專案研究防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眾所了解,一般犯罪入獄的大多數是年齡較輕的人,年長的比較不會犯罪。但是,到今(2023)年2月止,台灣的獄中受刑人有9.6%超過60歲。據李儼峰律師的分析,這個比率只會愈來愈高,而老齡受刑現象確實是矯正機關在獄政管理上的新興課題,而其結構性的問題,其實不在「獄中」,而是在「獄外」!
二、據指出,獄中的老齡受刑人有一部分是因重刑犯由年輕關到老齡,這部分的現象自然存在;而另一部分是老年犯罪後才入獄,這部分才是嚴肅的社會問題。
三、法務部統計,民國106年至110年經法院判決有罪的老齡者比率由7.97%上升到10.7%,犯罪最多的是:竊盜罪、不能安全駕駛罪、傷害罪及賭博罪。據李律師就「人數增減」及「高齡比率增加幅度」合併觀察發現:賭博罪、不能安全駕駛罪的比率雖增高,但人數反而下降;而相較之下「竊盜罪」才是最常見的老齡犯罪類型,106年有1813件老齡犯罪,110年有2758件老齡犯罪。
四、從以上分析,就是我國社會,越來越多的老齡人犯下「竊盜罪」,這就是本席引述質詢的重點,行政院應當專案研究:(一)老齡人為何要「偷」?應該就是連吃飽都有問題!(二)是否有老齡人不惜故意犯下竊盜罪,而寧可進牢獄吃飯?(三)針對老齡人越來越多犯下竊盜罪,政府應從社會救助及老人安養上趕快著手防治。
(八)本院溫委員玉霞,為政府對於專職養育照顧嬰兒的母親,應予納入老年生活保障,以具體鼓勵生育養育,緩和少子化危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陳明莉教授的析論,母親是高付出、低回報的行業。人們很多把母職神聖化,將無微不至的照顧,視為媽媽「理所當然」的責任,而忽視她們獨立自主經濟安全的生活需求。生了孩子以後的母親,就是一輩子的保母,年華老去,專職的母親是承擔無酬照顧者的角色,多少人寧願上班工作,也不願全天帶小孩,這中間雖然也有經濟因素,但是帶小孩真的很辛苦!
二、據108年衛福部的「老人狀況調查報告」,有三分之一的老年婦女沒有經濟來源,必須靠子女過活,她們年輕依賴丈夫、老了依賴兒女,若沒人依賴,就淪為貧窮。而今傳統由子女供養老年父母的比例逐年下降,以109年勞動部的調查,老年由子女奉養的比例只有4.4%。所以,職業母親這種高付出、低回報的角色,愈來愈少人願意承擔。三、又根據「今周刊」112年台灣婚育意願調查,有43.8%不想結婚,理由以「沒有要生小孩,不需結婚」為多數,也有44.8%的女性,不想改變現在的生活,以致台灣的生育率在全球例數第2,僅次於南韓!
四、問題之一在「職業母親」沒有任何保險給付,除了沒有收入外,還要繳納國民年金,而國民年金的老年給付又不到每月4000元。軍公教有老年給付、勞工有老年給付、農漁民有老年津貼,唯獨犧牲奉獻的專職母親得不到任何老年生活保障,所以提供專職母親、老年生活的給付制度,應是很重要的一環,才能由有助於提高生育率,使國家永續發展。
(九)本院溫委員玉霞,為政府針對國人個人或少數人同行出國自助旅行,應明定「出國前應具備手續」,以利萬一急難需要救助時,得以協助救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人以「個人或少數人(俗稱背包客)」出國自助旅行,在旅行途中發生重大事故或急病,需要緊急救助。
二、外交部雖然訂有「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如有事故,只能發生事故地的「主管司」處理協調救助,除一般協調服務外,得給予受難者借支美金500元應急。
三、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際上都是託由當地的「僑商協會」辦理,各地台商協會有的成立「急難救助基金」,有的是「臨時募款」救助,但僑商反映,急難救助基金常不夠用,籌募也不容易,構成負擔。還有因受難人有的沒有辦理旅行保險,也無緊急連絡人及個人醫療資料,使得救助工作困難。
四、因此,本席反應海外台商建議下列事項,請行政院辦理:(一)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針對個人或少數人出國自助旅行,研擬<應辦理出國旅遊意外保險>。(二)由交通部觀光局研訂「個人或少數人出國應備旅遊卡」,記載緊急連絡人、個人醫療資料(如血型、特殊疾病、重大傷病記錄等)。(三)由相當單位共同擬訂「出國旅遊須知」,發給出國旅遊者,加強宣導。於須知中包括下列三項:
1.出國自助旅行,要辦理意外保險,以萬一發生急難時,得以救助。
2.出國自助旅行,要自備個人旅遊卡,包括記載:緊急連絡人、個人醫療資料(如血型、特殊疾病、重大傷病記錄等)。
3.在國外就醫費用得回國申請健保給付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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