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11分、上午10時2分至12時17分

5月23日(星期二)上午9時21分至12時6分、下午5時1分至5時5分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邱臣遠  陳亭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椒華  鄭運鵬  王美惠  林岱樺  廖國棟Sufin.Siluko 江啟臣  李昆澤  柯建銘  洪孟楷  李德維  游毓蘭  曾銘宗  陳秀寳  張育美  蔡培慧  林楚茵  蘇治芬  林昶佐  陳培瑜  賴士葆  江永昌  林德福  吳玉琴  陳明文  吳秉叡  羅美玲  許智傑  陳超明  高嘉瑜  謝衣鳯  沈發惠  蘇巧慧  王定宇  郭國文  羅致政  賴瑞隆  黃秀芳  劉世芳  何欣純  莊競程  陳素月  張其祿  范 雲  莊瑞雄  黃世杰  王鴻薇  邱泰源  高金素梅 蔡適應  溫玉霞  賴品妤  湯蕙禎  余 天  林淑芬  羅明才  林靜儀  張廖萬堅 林宜瑾  吳琪銘  王婉諭  賴香伶  張宏陸  邱顯智  吳斯懷  林俊憲  賴惠員  鄭麗文  邱志偉  蔡易餘  黃國書  陳琬惠  何志偉  萬美玲  陳歐珀  費鴻泰  李貴敏  鄭正鈐  陳 瑩  鄭天財Sra Kacaw   呂玉玲  翁重鈞  陳玉珍  楊瓊瓔  游錫堃  鍾佳濱  蔡其昌  趙正宇  林文瑞  劉櫂豪  蘇震清  徐志榮  林思銘  陳雪生  趙天麟  孔文吉  吳思瑤  傅崐萁  陳以信  楊 曜  吳怡玎  魯明哲  廖婉汝  洪申翰  

委員出席 106人

請假委員 陳靜敏  林為洲  邱議瑩  吳欣盈  馬文君  劉建國       

委員請假 6人

  席

副院長

蔡其昌

  席

副秘書長

高明秋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副處長

劉厚連

 

編審

吳秀玲

 

科長

黃薇蓉

 

公報處副處長

蘇顯星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蔡適應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蔡適應等25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蔡適應等21人擬具「行政罰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蔡適應等25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蔡適應等25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陳瑩等20人擬具「族群平等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陳瑩等20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陳瑩等20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陳瑩等20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7人擬具「打擊及防制活摘器官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林靜儀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林靜儀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林靜儀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五條及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百零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6人擬具「羈押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3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5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1人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大學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建築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不足表決法定人數】

四十一、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6人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二、本院委員賴瑞隆擬撤回前提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同意撤回。

四十三、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1年度決算書及監察報告書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1年度決算書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本院制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通過附帶決議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內政、財政、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五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沿近海漁船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應遵行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部分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四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五十、經濟部函,為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經濟領域特殊專長」,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經濟部、財政部函,為修正「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第八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

五十二、財政部、內政部、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三委員會。

五十三、財政部函,為修正「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財政部函,為修正「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廢止「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等7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五十七、中央銀行函,為修正「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五十九、內政部函,為修正「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權利書狀及申請應用地籍資料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六十、內政部函送「警械使用事件補償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六十一、內政部函送「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六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六十三、文化部函送「文化部執行疫後振興藝文產業及藝文消費措施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文化部函,為修正「文化部表揚出資獎助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科技部科技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名稱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六十六、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及「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出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計畫認定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六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禁止自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rld Organisation for Animal Health)公布之鹿慢性消耗病發生國家輸入中藥材鹿茸(角)、鹿鞭及鹿角膠」,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六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戒菸服務補助獎勵辦法」名稱修正為「戒菸服務補助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衛生福利部函,為新增「黑尿症」為罕見疾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亞喜芬之檢驗」及「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殺草劑依速隆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氟苯並嘧唑氨基甲酸之檢驗」,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本院修正菸害防制法通過附帶決議之研處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四、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抗原蟲劑多重殘留分析(二)」,並自112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五、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孔雀綠、結晶紫及其代謝物之檢驗」,並自112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七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緊急醫療救護資訊通報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勞動部函,為修正「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訂定公告之「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三第一款有關桃園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定自112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八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聚氨基甲酸脂合成皮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名稱修正為「聚氨基甲酸酯塗布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八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物品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交通部函,為廢止「鐵路路線測量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四、交通部函送「交通部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獎勵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交通部函送「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商港港務管理規則」第二十九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公告「空運危險物品名稱」,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動通信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第三點及第六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司法院、行政院函,為修正「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司法院函,為修正「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一、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修正公布之「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定自112年8月30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二、法務部函,為修正「候補、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三、銓敘部函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處務規程」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編制表」,並自112年4月30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四、考試院函,為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制定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定自112年4月30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五、考試院函,為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修正公布之「考試院組織法」,定自112年6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收費標準」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九十七、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6月8日修正公布之「國家安全法」第三條第三項至第五項,定自112年4月28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八、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6月8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定自112年4月28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九、外交部函,為修正「外交部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一○○、內政部函送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辦理都市更新案112年第1季推動情形及進度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內政部函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112年1月至3月承接委製節目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大陸委員會函送112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大陸委員會函送「香港特殊地位檢討」暨「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行情形」112年4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海洋委員會函送112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及「對縣市政府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12年度第1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國防部函送112年第1季經管國有土地辦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統計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國防部函送112年度第1季公款補(捐)助團體及個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八、僑務委員會函送112年度截至第1季「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送111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經濟部函送水利署「產業效率用水提升輔導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一、經濟部函送中小企業處112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二、經濟部函送112年第1季「經濟部主管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三、經濟部函送工業局112年第1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四、經濟部函送水利署「112年度截至第1季公務預算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五、經濟部函送「輔導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及永續發展計畫」112年4月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六、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土地糾紛及求償金額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之案件處理進度」112年4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七、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進度與預算執行情況」112年第1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八、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預算執行檢討」112年第1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九、經濟部函送「台糖公司推動循環經濟辦理雲林所屬養豬場改建為農業循環豬場」112年第1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12年3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111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112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112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財政部函送111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五、文化部函送112年1-3月該部及附屬機關(構)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六、文化部函送文化內容策進院「5G內容力技術力跨域創新生態系計畫」112年第1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七、文化部函送111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八、文化部函送112年度截至第1季止該部主管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112年第1季於各類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相關廣告之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112年第1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送「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各項財務改善措施之執行成效」112年第1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12年第1季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三、教育部函送111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四、教育部函送112年度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五、交通部函送111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六、交通部函送112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七、交通部函送112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八、數位發展部函送112年第1季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三九、數位發展部函送資通安全署112年第1季「公務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四○、數位發展部函送數位產業署112年度第1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四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11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二、司法院函送112年度截至第1季止之「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三、勞動部函送111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四、衛生福利部函送112年第1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112年第1季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審慎編列探採投資預算提升油氣探勘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加強國際能源掌握提升自有油氣比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精進採購策略及加強儲氣調度彈性因應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轉投資計畫營運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資安治理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氫能發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液化天然氣(LNG)冷能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研究發展費用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土地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穩定供氣採購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加強國際能源掌握提升自有油氣比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因應我國淨零排放路徑之轉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近期研發執行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參與地熱探勘開發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研發支出比例與項目調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國際燃料價格上漲之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六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如何落實燃煤來源多元化及燃料安全存量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檢討電力網及輸變電建設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六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重點推動工作與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強化供電網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配電變壓器吊檢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六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霧社水庫防淤工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精進促協金運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燃煤預算違背既定之減煤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七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太陽光電設備定期檢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2030/2040/2050風電及光電分別占比之初步分析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自發電與民營購電之最適配比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七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配電線路防止鳥獸外力碰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全球甲烷減排承諾對我國之衝擊評估及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七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3次公開招標無法決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預算執行及工程進度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預算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霧社水庫防淤工程及集水區保育治理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霧社水庫防淤工程及集水區保育治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平衡區域電力供需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天然氣原料價購合約適當檢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金門零碳島推廣至各離島及本島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八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我國因應國際燃料危機之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積存物料存貨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物料存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積存物料存貨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如何達成我國淨零路徑訂定之能源發電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燃料價格上漲之因應方案與成本控管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豬場改建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改善無自來水地區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工程執行控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改善無自來水地區問題、普及率及預算執行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以我政府開發協助(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情形之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九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推廣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近5年與我國相關之貿易爭端案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開發與推廣計畫執行成果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建置與推廣成效檢討改善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太陽能光電專案計畫成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推動加入CPTPP及新南向政策之進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放寬自用型綠能設備申請綠電憑證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簡化20kw以下微型案場之申設審查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關鍵績效達成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執行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高壓用電設備國外原製造廠家實地評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推廣綠能電動機車關鍵績效達成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媒宣推廣及捐助補助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落實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關鍵績效達成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再生能源推廣計畫撙節支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一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科技產業園區管理收入效能及容積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營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專業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宣導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石門水庫淹沒區卡拉社部落族人土地抗爭事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一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核四資產評估方式及公司金流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一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降低電力損耗與供電成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決議第2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安置基金決議第3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10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1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1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二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相關工作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二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海域管理法強化公民參與強度之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二九、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海洋生態相關監測資料整體治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辦公廳舍新建工程預算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海洋保育法之相關海域區域劃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增加編制員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三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如何管考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各項政策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四、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延續我國瀕危海洋文化資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海域管理法研議納入原住民族傳統海域劃設、管理、利用、保育等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海域調研機敏資料管理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提升海域空間治理行政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資訊服務費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九、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海域探勘機敏資料管制之可行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海洋驛站淪為私人招待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評估禁止捕撈馬糞海膽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海洋保育法2030年之前劃設30%的海洋保護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2030年前保護30%海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四、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我國海洋空間規劃推動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我國海洋碳匯盤點及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離岸風電生態調查公開透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四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加強跨境查緝及國際合作管道提出相關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加強海域遊憩安全救服及宣導措施工作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九、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推廣親海近海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海域遊憩活動一站式服務資訊平台網站內容進行優化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參與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環境輻射及安全評估整備計畫後續處置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東沙島環礁既有航道助航泊靠設施及海岸線強固工程計畫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如何儘速如質完成南沙太平島港側浚深及碼頭整修工程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四、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針對中國海警法應對行為準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無人機妥善率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五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有效管控各項造艦專案執行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參照外國案例就利用無人機輔助救生救難之整體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九、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東、南部及外離島地區雷達監控系統換裝計畫案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計畫改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六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漢光38號演習實兵操演戰訓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辦理《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試辦計畫》相關意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六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籌建海巡遠洋巡護船發展計畫」分配預算執行率未達6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四、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東部分署內部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海巡艦艇籌建、維保經費和海軍有相當差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如何強化我國海域巡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六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招才留才問題檢討報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九、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雷達操作員離退頻繁,恐影響專業能力累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與海軍司令部相互提供周邊海空域情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七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爭取役男納入海巡編制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七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建立合理對待參與海洋環境與資源保育人士措施等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七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獎補助費預算執行率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七四、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外木山開發第四天然氣接收站調查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七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海洋保護區推動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七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海洋研究院釐清內部研究成果與應用推廣之分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七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海洋研究院國家船模實驗室多功能水槽建置計畫預算執行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七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七九、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追償急難救助借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八○、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宣導國人赴港風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八一、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強化國人對中國大陸網路媒體訊息之識讀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八二、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妥善保全澳門國父紀念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八三、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人赴陸安全與風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八四、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外旅費編列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八五、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專職人員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八六、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國貿易風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八七、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委辦項目之蒐整精確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八八、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陳同佳案處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八九、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員遣返」之請求案件數與陸方完成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九○、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方將人犯遣返回臺及提供犯罪情資協助比例較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九一、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員遣返」我方請求人數與陸方完成人數落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九二、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員遣返」之請求案件數完成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九三、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員遣返」之請求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九四、大陸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增設赴陸動態登錄系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九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運用無人機救災整備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九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戶役政資料網路販售事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九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評估換發部分遮隱之國民身分證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九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與各國就區段徵收制度之交流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九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合作社輔導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45條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自然人憑證創新應用服務計畫精進應用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7款第1項決議(八)及(四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區劃程序法制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職人員候選人退選機制之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執行祭祀公業法人擴大參與會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臺灣原住民之傳統姓名得使用羅馬拼音或原住民族文字登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網路販售戶役政資料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新建宿舍規劃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原鄉地區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更正編定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籍人士同婚登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警用勤務資訊系統服務中斷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警勤加給隨同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訓練課程於非平日或夜間開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第10目項下「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員警健康檢查辦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一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辦理研議綜合警技應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維安特勤隊武器裝備精進改善中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維安特勤隊精進績效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開設警專原住民專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防砍裝備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避免裝備不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確保維安特勤隊武器裝備精進改善中程計畫按期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研議調高原住民學生招生外加名額比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檢討警察原住民專班的制度與回復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辦理「民眾用路受交通執法保障滿意度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二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階警官出入幫派分子私人招待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協助因公傷病失能之退休員警照護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研擬「員警涉案或涉有違失而申請退休之處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女性員警防彈背心採購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警察人員健康檢查及健康風險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警用車輛更新進度及解決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辦理通譯工作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現階段資訊安全之人力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辦理落實拋射式電擊器訓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研議視訊傳譯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三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7款第4項決議(三)及(八)至(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警察大學「開設原住民專班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警察大學「112年學生心理輔導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警察大學「112年度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檢討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警察大學改善辦學與加強輔導學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二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二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三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四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四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四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四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住警器設置率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救急救難一站通計畫推展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請託關說登錄作業及宣導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鄉部落缺乏消防水源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減少救護資源不當使用之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制定相關浮濫求援之收費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義消福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五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電動車事故救援安全因應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溺水案件警示及水域救援能力演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電動車救援安全訓練暨裝備器材購置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下機器人執行效果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防災e點通APP穩定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級消防機關救災空間快速佈建平台建置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加強提升役政人員本職學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平、戰時替代役召集、訓練、分發及運用整體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核實編列預算及確實檢視汰購資訊軟硬體設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兵役節表揚績優役政單位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六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延長服役時間相關配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出差至中國辦理相關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嚴格督導訓練班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落實替代役備役演訓召集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替代役訓練班性騷擾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預防替代役役男濫用毒品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落實替代役備役演訓召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需用機關落實替代役演訓召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儲備緊急應變及救災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提高替代役備役召集人數及天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七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役男未留任原因策進作為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Youtube頻道經營成效不佳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Youtube頻道經營成效改善策略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替代役留任率不足五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加強宣導正確法規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築研究所辦理「既有建築達成近零碳建築」相關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八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築研究所「智慧綠建築標章普及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築研究所提升「智慧綠建築標章普及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一、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築研究所強化研究計畫成果之法制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二、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違反飛行專業紀律事件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三、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加強訓練密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四、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針對自維機隊量能提升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五、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自維機隊修護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六、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提升機隊妥善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七、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研議空中救難任務收費標準及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八、內政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提升自維機隊維護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三九九、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2年度預算決議,檢送「處理兩岸事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三十)第2目「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七)第4目第1節項下「一般路政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八)該會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8案,業已處理完竣,預算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四○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第1節「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6案,業已處理完竣,預算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四○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第5節「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第6節「資訊業務及經濟分析產業資料管理」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外交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凍結200萬元等24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5目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10萬元等6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國防採購」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等115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一○、(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達通專案」預算凍結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四一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人事費」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17案,業經審查或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一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或處理文化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一)「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11案,業已審查或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一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6案,業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一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1項決議(一)及(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等3案,業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一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處理「法務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第5目『司法科技業務』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等10案,業已審查、處理完竣,其中第一案至第五案,決定:「均准予備查」;第六案至第十案,決議:「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一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等7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四一七、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等34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2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一八、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七十條之三、第七十條之五及第七十條之八條文案等1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一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巴拉圭共和國國家衛生監督局合作協定」中文及西班牙文影本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為修正「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第五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二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內政、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內政部、教育部會銜函為修正「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第三條及第十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二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有關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籌備處為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提出意見之請願文書案等3案,經審查結果,均不成為議案案。

四二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有關財團法人榮星環境教育基金會為修正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提出建議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四二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2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7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四二五、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參加國會擴建規劃暨監督委員會委員名單。

質詢事項

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就第10屆第7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羅委員致政就第10屆第7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郭委員國文就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後,月投保金額增加但身心障礙給付金額維持不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議瑩就第10屆第7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呼吸中止病者之居家呼吸機納入健保給付或適額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趙委員正宇就第10屆第7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電價調漲主要是反映在物價上,終歸由消費者(人民)承擔,此次電價大漲17%主要原因是能源政策錯誤,以及行政院應有正確方向的能源政策外,為保護國土,應即廢除在大地上種植光電,以維國土的永續生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邱委員泰源就第10屆第7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討論事項

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吳玉琴等19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委員林宜瑾等29人分別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莊瑞雄等18人、委員江啟臣等22人、委員許智傑等21人、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何欣純等19人、委員陳素月等17人分別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九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通過。(二讀時,委員吳玉琴等提案第六條、第十三條至第十六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七條、委員范雲等提案增訂第十一條之一至第十一條之三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增訂第三十條之一條文,均不予採納;現行條文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均予以刪除;其餘均照審查會章名及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3項附帶決議:1.本次修正人口販運防制法第十五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自行或委託民間團體提供人口販運被害人或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各項協助,又修正第五條並新增農業主管機關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一,負責被害人屬我國籍漁船經營者僱用非我國籍船員時,其勞動權益及其他必要協助事項。然而,據美國2022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臺灣部分之「優先要務的建議」指出,除上述非我國國籍船員外,私立大學招募外籍學生、逃離工作環境虐待而失去簽證之外籍勞工、外籍家庭看護和家事勞工等,亦屬非我國籍之脆弱族群,有待加強鑑別及保護,而本次修正草案未能全部涵括,對潛在人口販運被害者之保護機制尚有強化空間。爰提出附帶決議,請內政部會商相關機關,盤點檢討現行非我國籍之被害人保護機制是否完整,並於本法修正通過6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2.人口販運案件之被害人多涉有非我國籍人,礙於語言之隔閡,並為確保案件偵辦以及司法程序中被害人之權益保障,外籍人口販運被害人如不通曉法院、檢察官、司法警察所用語言,應備通譯協助之。3.人口販運議題國際相當矚目,且新型犯罪樣態不斷更新,內政部及相關主管機關應關注國際犯罪情勢發展,每年定期檢視防制成果並做成檢討報告及公開。)

三、(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0人擬具「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至第(五)案均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五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五條之二條文;並將第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六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增訂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五條之二均照協商條文通過;第十六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2項附帶決議:1.為有效減少被用於或可能用於從事洗錢之帳戶(號),以及洗錢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第2款之情事,以強化保障國家對犯罪所得之沒收請求權,有效剝奪犯罪所得,減少犯罪動機,保障人民免於受到犯罪侵害,法務部應與各相關部會進行研議,建立適當制度及機制,敦促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於辦理帳戶(號)業務時,就減少被用於或可能用於從事洗錢之帳戶(號),以及洗錢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第2款之情事之目標,付出合理努力(reasonable effort),透過更細緻的風險分級,採取更妥適的客戶審查、交易監控、服務範圍限制措施,另應注意營運管理方式是否會對業務員施加不當業績壓力,促成其降低審查、監控密度的動機。法務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有鑑於洗錢防制法增訂第15條之1、第15條之2,不正收受及交付帳戶罪,在學理上係屬洗錢之實質預備犯,並且從洗錢罪之保護法益而言,係屬危險犯而非實害犯,若無主觀意圖要件之規定,僅以客觀事實類型認定該收受或交付帳戶行為是「與洗錢風險有明確、可非難的關聯」的交付帳戶行為,在個案上恐有處罰範圍過度擴張,違反比例原則、刑罰謙抑性原則之疑慮。為平衡法益保護有效性、憲法保障之人身及行為自由權,確保符合憲法比例原則,相關法律通過後,應就如何確保實務上受處罰之人之收受、交付帳戶行為,確係造成法所不容許之風險,並且不具社會相當性,進行研議。〕

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定宇等29人、委員呂玉玲等18人、委員陳以信等17人、委員林昶佐等17人、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2人分別擬具「軍人撫卹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溫玉霞等16人分別擬具「軍人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軍人撫卹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三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不予採納;第十三條第六項及第四十條第二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均填入「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律師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並將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三條、第九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三條、第九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七、(一)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斯懷等16人、委員游毓蘭等16人分別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及第(三)案均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三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依協商結論第八條照協商條文通過;第二十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並於第十六條之一第二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1項附帶決議:請教育部針對「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8條第14項修正施行前私立學校教職員曾有育嬰留職停薪年資者,研議採取適當之可行措施,以適度保障其相關權益。)

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林文瑞等17人、委員陳明文等21人分別擬具「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社會工作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曜等21人及委員黃秀芳等23人分別擬具「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九條及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社會工作師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至第十七條之三、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並將第七條、第十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委員吳玉琴等提案第三十九條之二、第四十九條之一、委員楊曜等及委員黃秀芳等分別提案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均不予增訂;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並通過3項附帶決議:1.現行社會工作師法雖保障社會工作師於依法執行公權力職務時,如受有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得依法請求警察機關及所屬機關提供必要之協助,惟前揭措施均係事後之協助及救濟,自風險預防之角度以觀,尚不足以即時保障其執業之安全,且保障之主體僅限於社會工作師,亦有所不足。為充分保障社會工作師及社會工作人員執行業務之人身安全,自應就其執行業務之安全防護措施併為規範,故配合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九條之修正,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應於3個月內邀集相關部會、國內專家學者、相關工會及公協會召開會議,積極落實前揭安全防護措施,以維社會工作師及社會工作人員執業之安全。2.為保障社會工作從業人員之執業人身安全,建請衛生福利部逐年應編列足額預算,以精進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措施及設施設備,並應強化陪同訪視機制、新進人員執業安全教育及分級訓練課程,與落實社會工作人員遭侵害事件之救濟、申訴及協助。3.社會工作師及社會工作人員都是執行社會福利重要人員,請確實落實維護其執業安全,就本次社工師法修正已增列之執業安全相關機制,建請衛生福利部將社會工作人員比照前述防護機制,維護其職場安全。)

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5人臨時提案,有鑑於我國水價長期偏低,甚至為世界第三低,不利節水及水資源保育,尤其近年旱象頻仍,不時遭遇缺水嚴重困境,不利民生及產業發展。爰此,推動水價合理化為當務之急,請經濟部落實蔡英文總統及行政院意見,責成台灣自來水公司一個月內提出擴增用水級距及水價累進費率方案,二個月內由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審議,儘速實施擴大累進費率,增加用水級距,讓用水量大者須負擔更高之水價費率,而不影響民生基本需求,落實用水正義及建立節水型社會,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十一、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2人臨時提案,鑑於「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法後,第十一條僅修正增訂鑑別結果得向上級機關提出異議之制度,而未採取廣納不同觀點專家之審議委員會制度。又美國2022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有關臺灣部分「優先要務的建議」指出,須強化被害人之鑑別及保護。為強化被害人鑑別程序之專業性,與國際人權接軌,並適度減低警察工作負擔,使人口販運之偵查與保護業務適度區隔、專業分工,有關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應比照現行衛生福利部「性騷擾案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以及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才庫」之作法,建置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專業人才庫,供各地警察機關處理人口販運案件時委請專家協助鑑別。制度中並應研訂訓練、認定專業人才之標準,訂定其支給交通費、出席費等相關費用之規定,藉以建立我國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整體人才制度。爰提案請行政院研處,研訂人口販運防治被害人鑑別專業人才庫之完整法規制度及配套行政措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請公決案。

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

其他事項

壹、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僅限列下表議案共11案。

附表

 

序號

議案名稱

1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吳玉琴等19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委員林宜瑾等29人分別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莊瑞雄等18人、委員江啟臣等22人、委員許智傑等21人、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何欣純等19人委員陳素月等17人分別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九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1)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2)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5)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0人擬具「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定宇等29人、委員呂玉玲等18人、委員陳以信等17人、委員林昶佐等17人、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2人分別擬具「軍人撫卹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溫玉霞等16人分別擬具「軍人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三條、第九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7

(1)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溫玉霞等19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斯懷等16人、委員葉毓蘭等16人分別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林文瑞等17人、委員陳明文等21人分別擬具「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社會工作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曜等21人及委員黃秀芳等23人分別擬具「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九條及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陳靜敏等17人擬具「護理人員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1)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部分)。

(2)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三委員會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3)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內政、經濟兩委員會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4)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5)行政院函請審議「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修正案」(榮民醫療作業基金部分)案。

(6)行政院函請審議「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修正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部分)案。

予以通過。

貳、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分自「交通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參、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下表2案均自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附表

法案名稱

1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予以通過。

肆、112年5月23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5月29日(星期一)、5月31日(星期三)加開院會,與5月26日(星期五)、5月30日(星期二)合併為一次會議;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