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程序委員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星期二)12時至12時10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沈委員發惠

本日議程 審定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及人民請願案

主席:現在已足法定人數,開始開會。

時間過得很快,休會一下就過了,新的會期開始,今天進行這個會期的第1次程序委員會。在處理這個議程草案之前,先向各位委員報告,本會期循例由本席以及李委員德維繼續擔任本會的召集委員,謝謝各位。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112年9月13日黨團協商結論。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2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3時30分

地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9月22日(星期五)舉行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本會期自9月22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一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第1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二、9月23日(星期六)加開院會,與9月22日(星期五)、9月26日(星期二)合併為一次院會。9月22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有關農業部辦理專案進口雞蛋相關事項之專案報告並備質詢;9月23日(星期六)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登革熱防治相關事宜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上述各專案報告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9月21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三、9月26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4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時代力量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四、10月3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10月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五、請財政委員會於10月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總預算案審查日程及分配表送交議事處,俾提10月3日(星期二)院會報告。

六、10月3日(星期二)及6日(星期五)合併為一次會議;10月3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6日(星期五)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主持人游錫堃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莊瑞雄   劉世芳() 洪申翰   

          曾銘宗   謝衣鳯   李德維() 邱臣遠   

          賴香伶(代) 張其祿() 陳椒華

主席:本會期處理議程草案的相關事宜即依照上開的協商結論處理。

現在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程序委員會第14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12時4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陳靜敏  陳培瑜  范 雲  莊瑞雄  謝衣鳯  林思銘  沈發惠  李德維

湯蕙禎  林楚茵  邱泰源  曾銘宗  吳斯懷  吳玉琴  陳琬惠  羅美玲

洪申翰

主  席 沈委員發惠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吳秘書秀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決定事項

一、審定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全院委員會議事日程。

討論事項依民進黨黨團(陳委員靜敏)提案通過;討論事項編列()總統咨,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提名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4位為司法院大法官,咨請同意案。

二、審定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議事日程。

議程報告事項及同意權之行使事項依民進黨黨團(陳委員靜敏)提案,均照議程草案通過

同意權之行使事項

()本院全院委員會報告審查「總統咨,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提名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4位為司法院大法官,咨請同意」案。

【提案】

1、民進黨黨團(陳委員靜敏)提議:針對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全院委員會議事日程,擬請照議事日程草案通過。(如附件一)

決定:照案通過。

2、民進黨黨團(陳委員靜敏)提議:針對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議程,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通過。(如附件二)

決定:照案通過。

附件一

案由:針對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全院委員會議事日程,擬請照議事日程草案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陳靜敏

附件二

案由:針對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議程,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陳靜敏

主席:請問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請宣讀議程草案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專案報告、施政報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9月22、23、26日(星期五、六、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及第2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林靜儀等26人擬具「戶籍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林靜儀等24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護理人員法第六條、第九條及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民法增訂第一百九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第五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七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核子損害賠償法刪除第三十五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八條及第二百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軍事營區安全維護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七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癌症防治法第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軍事航空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吳怡玎擬撤回前提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考試院函請審議廢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監察院、考試院函請審議「審計人員任用條例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黃秀端、陳月端、蒙志成續任委員,吳容輝及游清鑫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

議事處意見:依112年9月13日黨團協商結論,定於10月3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13年度施政計畫及「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審計部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10年度至111年度)」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審計長列席報告審核經過並備諮詢。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11年度工作執行成果及收支決算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7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1年度決算書及監察報告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國防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經濟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等21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21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等7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及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文化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1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等6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數位發展部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等8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等4家財團法人111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照案通過。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等48案,業已處理完竣,均予以備查,請查照案。

六十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五)第4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等3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六十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之「委辦費」預算凍結200萬元等67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六十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外交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凍結50萬元等27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六十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5目項下「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200萬元等2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研究院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4案,業已審查完竣,第()案繼續凍結100萬元,餘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部第2目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11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等8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專案」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等22案,業已處理完竣,預算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經濟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礦業及土石科技發展」預算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營事業委員會「國營事業管理」預算凍結7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業基金」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資安監控情資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七十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局「2025年大阪世界博覽會」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八十、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科技應用─01運用科技創新轉型升級」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八十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能源科技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八十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第3目「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預算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八十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及輸電線路災害全民防救災教育表彰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八十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為修正「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等13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八十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名稱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八十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八十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第一類漁港區域禁止及應申請核准行為管理措施」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八十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八十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發電業純益認定運用及監督管理規則」第四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工業管線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名稱修正為「工業管線災害救助種類方式基準及相關事項標準」並修正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中華民國111年11月17日修正發布之「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定自111年11月18日施行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支出占總預算比例」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名稱修正為「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修正『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十六條條文、『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十四條條文及『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等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數位發展部函送「數位發展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及該部函送「數位發展部推動研究與學術機構進行數位發展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等2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政府採購法之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播電視事業協助播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訊息所受影響補貼辦法」第五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八、本院交通、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七十八條條文及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之一附件十五」案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並自111年11月30日施行」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九十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第三條條文及第五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二等10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本院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經濟部會銜函為修正「模擬槍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四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經濟部、教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會銜函為修正「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部分附表案等19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等2案,經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送「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等6案,經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為修正「法院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六條救濟案件審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送「監護處分評估小組作業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考試院函為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第四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法務部函送「平復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審查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為修正「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第三條、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行政院會銜函送「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二、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全國性畜牧事務之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本於安全可靠之原則所為其他有助於增加財源之投資項目及額度」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田水利事業人員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不動產使用管理業務績效評核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名稱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並修正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民退休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第四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一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低動能遊戲用槍商品標示基準」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本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總說明及「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對照表之勘誤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為修正「國防大學組織規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案,經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二、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制表」等2案,經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三、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處務規程」第五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二條文及「衛生福利部編制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四、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編制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五、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處務規程」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編制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六、本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處務規程」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七、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處務規程」第七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八、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制定公布之「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設置條例」,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二九、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處務規程」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制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本院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內政部會銜函送「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等2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為修正「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部分條文案等22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案等2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案等30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銀行函為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部分規定案等4案,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一三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有關南投縣草屯鎮草屯殯儀館為建請修法增加水化(水葬)相關規定,以配合聯合國主張之碳中和宗旨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三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3人於第10屆第6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2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三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2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3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一、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3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3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5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1人於第10屆第6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4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4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2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4人於第10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四九、行政院函送本院民進黨黨團於第10屆第7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五○、本院秘書處函,為修正「立法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公平發展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姓名條例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十八條之四條文草案」及「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十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及第一千零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民法親屬編施行法增訂第六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民法增訂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律師法第一百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學校衛生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一百零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建築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2、13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3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詢事項

行政院院長提出有關農業部辦理專案進口雞蛋相關事項專案報告並備質詢。(9月22日)

行政院院長提出登革熱防治相關事宜專案報告並備質詢。(9月23日)

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9月26日)

主席:現在請登記委員發言。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民進黨團針對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9月22號行政院院長提出有關農業部辦理專案進口雞蛋相關事項專案報告並備質詢、9月23號行政院院長提出登革熱防治相關事宜專案報告並備質詢、9月26號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以上,謝謝。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針對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行政院院長提出有關農業部辦理專案進口雞蛋相關事項專案報告並備質詢(9月22日)、行政院院長提出登革熱防治相關事宜專案報告並備質詢(9月23日)、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9月26日),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羅美玲

主席:請問對於羅美玲委員的提議,有沒有異議?(無)好,沒有異議,通過。報告事項、質詢事項跟行政院長提出專案報告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通過。

接下來請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16案。

(第1案及第2案擬送請內政委員會審查)

1.黃○○為請儘速通過委員張育美等擬具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九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案。

2.張○○為明確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其他不正利益」之規定,提出修法建議案。

(第3案擬送請經濟委員會審查)

3.馬○○為請審查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是否違反農業發展條例規定案。

(第4案擬送請財政委員會審查)

4.台北市○○○商業同業公會為建議刪除貨物稅條例中「飲料品」、「平板玻璃」、「電器」3類產品貨物稅案。

(第5案及第6案擬送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5.王○○等為建議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三十條條文案。

6.張○○等為建議修正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條文案。

(第7案擬送請交通委員會審查)

7.林○○為建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

(第8案至第13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8.高○○為建議修正外役監條例案。

9.高○○為建議修正刑法相關規定案。

10.倪○○為建議金融詐欺罪嫌遭刑事提起公訴後,應即凍結扣押其名下各式資產,以防止脫產事請願案。

11.張○○為修正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事續提建議案。

12.洪○○為建議修正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及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之一條文案。

13.李○○為刑事補償法有關少年時疑涉犯罪入獄後獲判無罪,得於成年後申請國家賠償事,提出修法建議案。

(第14案至第16案擬送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14.王○○等為建議修正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案。

15.全國○○○○○○○產業工會、張○○為建議修正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案。

16.陳○○、蘇○○為請儘速通過安樂死法案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擬函復請願人,共7案。

1.陳○○為遭詐欺事陳情案。

2.周○○為遭騷擾事陳情案。

3.朱○○為電腦主機資料遭扣押,欲存取其中個資檔案遭拒事陳情案。

4.黃○○為判決不公請求返還高雄市大社區土地案。

5.○○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為不服國稅爭議衍生之相關訴訟案件結果,並請求返還所繳稅款等事陳情案。

6.陳○○為申請專利權不法被駁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侵損地主權益等事請求國家賠償案。

7.黃○○為不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等單位,函復不符敘頒保衛臺灣紀念章之審查結果事陳情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35案。

1.傅○○為請釋示行政院、司法院等各具有提案權,但委由民意機關立法權提案,如結果係限縮人民之權利,造成權力制衡混亂案。(擬函轉本院法制局)

2.陳○○為請說明本院未設有政風室等事項案。(擬函轉本院人事處)

3.全國○○○總工會為建請儘速完成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之立法案。(擬函轉本院各黨團)

4.楊○○為行政命令違反法律,嚴重侵害私人財產權,應儘快修正,對已登記土地不符合法律規定部分,追加但書補救案。(擬函轉行政院)

5.李○○為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疑涉瀆職,及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涉嫌包庇,已不適任等情提出請願案。(擬函轉行政院)

6.王○○為陳請釋示刑事訴訟法第一條第一項「其他法律」規定乙案。(擬函轉司法院)

7.傅○○為法官庭訊程序簡化由法官專斷,損及人民權利事請願案。(擬函轉司法院)

8.耿○○為法官裁定未敘明法律依據,及涉違法收取再審裁判費,另請求支付刑事補償金等事請願案。(擬函轉司法院)

9.龐○○為建議修正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案。(擬函轉司法院)

10.吳○○為陳請釋示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九條條文案。(擬函轉司法院)

11.蔡○○為司法改革事提出建議案。(擬函轉司法院)

12.周○○為法官及檢察官疑涉違法情事請願案。(擬函轉司法院、法務部)

13.張○○為就監察院函復內容事續提意見案。(擬函轉監察院)

14.陳○○為地籍圖疑涉弊案事監察院未積極處理請願案。(擬函轉監察院)

15.黑○○為建議修法廢除限制廊地使用權,還予所有人地上使用權案。(擬函轉內政部)

16.蔡○○為陳請內政部儘速核定屏東縣「變更屏東市計畫(配合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擬函轉內政部)

17.林○○為請改善宜蘭林美步道之安全措施事請願案。(擬函轉農業部)

18.張○○為銀行無提供對帳單及房貸餘額變動,是否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願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9.王○○為有關銀行法授信放款及外匯業務疑義事續陳相關疑義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0.盧○○等為國小畢業生在校期間遭同學霸凌等事請願案。(擬函轉教育部)

21.洪○○為新街國小所涉違規情事請願案。(擬函轉教育部)

22.莊○○為彰化縣潭墘國小廢校及建議修正國民教育法第四條之一等事請願案。(擬函轉教育部)

23.○○○○亞原子物理研究所等為請政府增加預算支持中研院網格計算中心(簡稱ASGC)對網絡、電子運算、生物科技等之發展案。(擬函轉中央研究院)

24.李○為用人機關未依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執行,致有損錄取人員權益及洽詢申訴管道等疑義請願案。(擬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

25.社團法人○○○○○○○○○○○○○協會為建請調高退休軍公教或遺族定期退撫金額,並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相關規定案。(擬函轉銓敘部)

26.房○○為看守所主任不符監所管理程序陳情乙案。(擬函轉法務部)

27.徐○○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未准予閱卷訴訟案件事請願案。(擬函轉法務部)

28.吳○○為矯正署應回歸合法假釋管道請願案。(擬函轉法務部)

29.林○○為調查局航業調查處人員為中共挖角臺灣高科技人才赴陸就業案。(擬函轉法務部)

30.○○○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續陳檢察官以不實學歷訛詐法務部獎項,及違法失職事請願案。(擬函轉法務部)

31.李○○為不服於任職期間,台電未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事請願案。(擬函轉勞動部)

32.周○○為建議112年國慶籌備委員會舉辦與烏克蘭有關之活動規劃事宜案。(擬函轉112年國慶籌備委員會)

33.徐○○為個資外洩向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報案,遭員警吃案請願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34.李○○等為臺南市政府未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徵收補償事續陳相關疑義案。(擬函轉臺南市政府)

35.黃○○等為屏東市當地檢警協同黑道及宮廟系統,攻擊防疫醫事人員事請願案。(擬函轉屏東縣政府)

主席:請問有無異議?(無)好,沒有異議,通過。

有沒有臨時動議?(無)沒有,好。

在散會之前向大家補充報告一下,下星期二9月26號中午12點,舉行第2次程序委員會,處理10月3號跟6號的院會議程審定事宜,屆時請各位委員準時出席。

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謝謝,現在散會。

散會(12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