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星期一)9時3分至9時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莊委員瑞雄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決定在案;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到會。
二、宣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舉事項
選舉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2人。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
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8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進行本日議程報告事項及選舉事項,請宣讀。
報告事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決定在案;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到會。
二、宣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號序 |
委員姓名 |
號序 |
委員姓名 |
號序 |
委員姓名 |
1 |
張宏陸 |
2 |
王美惠 |
3 |
伍麗華 Saidhai.Tahovecahe |
4 |
黃世杰 |
5 |
賴品妤 |
6 |
莊瑞雄 |
7 |
羅美玲 |
8 |
游錫堃 |
9 |
鄭天財 Sra Kacaw |
10 |
李德維 |
11 |
林文瑞 |
12 |
陳玉珍 |
13 |
游毓蘭 |
14 |
陳琬惠 |
|
|
選舉事項
選舉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2人。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本次會議議程為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二人,選舉方式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有書面同意,也可以用推選方式來進行。本日各黨團決定以推選方式來選出召集委員,現在請宣讀民進黨團、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的推選書面同意書。
一、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羅美玲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世芳 莊瑞雄
二、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黨團推選游毓蘭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內政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三、本席同意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內政委員會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立法委員:陳琬惠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照剛才宣讀的各黨團所推舉人選通過,有沒有異議?(無)那我們就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國民黨的部分就是游毓蘭委員為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的召集委員,民進黨團就推舉羅美玲委員為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召委。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散會。
散會(9時7分)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星期一)9時1分至9時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羅委員致政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
二、宣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單。
選舉事項
選舉本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案。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之方式行之。)
張主任秘書景舜: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0人,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今日會議臨時主席。
主席(羅委員致政):宣布開會。我們先介紹在場委員,包括江啟臣委員、廖婉汝委員、陳以信委員、何志偉委員、馬文君委員以及吳斯懷委員,出席6位。
請議事人員宣讀報告事項跟選舉事項。
報告事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
二、宣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單。
編號 |
委員姓名 |
編號 |
委員姓名 |
1 |
王定宇 |
2 |
蔡適應 |
3 |
羅致政 |
4 |
趙天麟 |
5 |
劉世芳 |
6 |
林靜儀 |
7 |
何志偉 |
8 |
廖婉汝 |
9 |
馬文君 |
10 |
江啟臣 |
11 |
陳以信 |
12 |
吳斯懷 |
13 |
邱臣遠 |
14 |
林昶佐 |
選舉事項
選舉本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案。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之方式行之。)
主席:向各位委員報告,依上述選舉事項召集委員的選舉經委員會全體委員,或委員會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委員的書面同意,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現有民主進步黨書面推舉何志偉委員、國民黨書面推舉廖婉汝委員以及台灣民眾黨邱臣遠對推選方式同意書、無黨籍林昶佐委員對推選方式同意書。
一、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何志偉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世芳 莊瑞雄
二、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黨團推舉廖婉汝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三、本席同意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立法委員:邱臣遠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四、本席同意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立法委員:林昶佐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主席:請問有沒有異議?(無)無異議。
我們就宣告何委員志偉、廖委員婉汝為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的本會召集委員。
散會,謝謝。
散會(9時3分)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星期一)9時至9時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蔡委員易餘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舉事項
選舉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現在已經9點,我們正式開會,請報告出席人數。
黃主任秘書素惠:報告全體委員會,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請宣讀報告事項及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報告事項
一、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1 |
蘇震清 |
2 |
林岱樺 |
3 |
陳明文 |
4 |
邱議瑩 |
5 |
蘇治芬 |
6 |
邱志偉 |
7 |
陳亭妃 |
8 |
賴瑞隆 |
9 |
蔡易餘 |
10 |
廖國棟 Sufin.Siluko |
11 |
孔文吉 |
12 |
翁重鈞 |
13 |
楊瓊瓔 |
14 |
陳超明 |
15 |
呂玉玲 |
選舉事項
選舉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本次會議議程為選舉本會本會期召集委員,依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選舉方式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有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現有各黨團推舉書,請宣讀各黨團推舉書。
一、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蔡易餘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世芳 莊瑞雄
二、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黨團推舉翁重鈞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經濟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照剛才宣讀之各黨團所推舉之人選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作如下決定:委員蔡易餘及委員翁重鈞當選為本會本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處理完竣,散會。
散會(9時3分)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星期一)9時至9時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李委員貴敏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第10屆第8會期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舉事項
選舉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現在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委員人數。
謝主任秘書淑津: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正式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第10屆第8會期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1 |
吳秉叡 |
9 |
羅明才 |
2 |
余 天 |
10 |
林德福 |
3 |
郭國文 |
11 |
賴士葆 |
4 |
高嘉瑜 |
12 |
費鴻泰 |
5 |
鍾佳濱 |
13 |
李貴敏 |
6 |
林楚茵 |
|
|
7 |
沈發惠 |
|
|
8 |
蔡其昌 |
|
|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選舉事項。
選舉事項
選舉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有關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及第八條規定,採無記名單記法票選召集委員2人,或經各黨團同意以推舉方式進行。
目前各黨團都已經提出推選同意書,請議事人員宣讀各黨團推選同意書。
一、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沈發惠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世芳 莊瑞雄
二、中國國民黨推選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黨團推舉費鴻泰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財政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主席:經民主進步黨黨團同意推選沈發惠委員、中國國民黨黨團同意推選費鴻泰委員分別為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我們恭喜這兩位召集委員。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宣布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9時3分)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星期一)9時8分至9時1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張委員其祿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提報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舉事項
選舉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本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按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正式開始,今天出席委員11人,已達法定人數,現在開會,先請議事人員宣讀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
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提報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1 |
吳思瑤 |
2 |
張廖萬堅 |
3 |
林宜瑾 |
4 |
陳秀寳 |
5 |
范 雲 |
6 |
陳培瑜 |
7 |
陳靜敏 |
8 |
高金素梅 |
9 |
鄭正鈐 |
10 |
萬美玲 |
11 |
鄭麗文 |
12 |
張其祿 |
13 |
黃國書 |
|
|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今天要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照委員會選舉辦法規定,我們現在經各黨團書面同意,以推選的方式進行,現在請議事人員再宣讀各黨團之同意書。
一、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范雲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世芳 莊瑞雄
二、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黨團推舉鄭麗文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三、本席同意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立法委員:張其祿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四、本席同意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由民進黨黨團推選范雲委員、國民黨黨團推選鄭麗文委員擔任。
此致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黃國書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於以上宣讀有無異議?(無)好,通過。現在宣告推選結果如下:由范雲委員以及鄭麗文委員2人為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恭喜!
今日議程進行完畢,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9時10分)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星期一)9時2分至9時2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何委員欣純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舉事項
選舉本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本委員會今天出席的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報告事項。
報告事項
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1 |
李昆澤 |
2 |
劉櫂豪 |
3 |
陳素月 |
4 |
陳歐珀 |
5 |
林俊憲 |
6 |
趙正宇 |
7 |
許智傑 |
8 |
何欣純 |
9 |
蔡培慧 |
10 |
陳雪生 |
11 |
傅崐萁 |
12 |
洪孟楷 |
13 |
魯明哲 |
14 |
邱顯智 |
15 |
陳椒華 |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選舉本會期本會的召集委員。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選舉辦法規定,以無記名單記法進行票選。投票的截止時間為上午11時50分,若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
請陳委員雪生擔任發票員兼監票員,蔡委員培慧擔任唱票員兼記票員。
請監票員檢驗票匭及黏貼封條。請陳雪生委員檢查一下票匭。
陳委員雪生:好,看到了。
主席:你要去黏貼封條。
陳委員雪生:誰貼?
主席:你啦!你也去看一下,看一下他們怎麼貼,這樣才公正啊!
現在開始投票,請委員上前領票及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進行開票、唱票及記票,請工作人員協助。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宣告票選結果:應到人數15人,實到人數15人,發出票數15張。得票結果如下:何委員欣純5票、陳委員雪生5票、陳委員歐珀4票、邱委員顯智1票。
現在宣告召集委員當選名單:由何委員欣純與陳委員雪生當選為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9時22分)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星期一)9時1分至9時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思銘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舉事項
選舉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說明: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張主任秘書智為:報告委員會,現在出席委員5人,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吳委員怡玎:林思銘。
張主任秘書智為:現在請林思銘委員擔任本次會議主席。
主席(林委員思銘):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會議議程。
報告事項
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01 |
柯建銘 |
08 |
曾銘宗 |
02 |
鄭運鵬 |
09 |
謝衣鳯 |
03 |
吳琪銘 |
10 |
林思銘 |
04 |
江永昌 |
11 |
吳怡玎 |
05 |
林淑芬 |
12 |
王鴻薇 |
06 |
劉建國 |
13 |
賴香伶 |
07 |
湯蕙禎 |
|
|
選舉事項
選舉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說明: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好,我們接著進行選舉事項,進行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
本會期參加本會委員共計13人,依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二人,選舉方式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有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進行。請問各位委員是否同意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但書規定,以及第八條後段,以推選方式推選出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湯委員蕙禎:同意。
主席:好,都沒有異議,本次召集委員選舉就以推選方式進行。
現在已經收到黨團的推選書面,請議事人員宣讀所收之書面內容。
一、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湯蕙禎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世芳 莊瑞雄
二、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黨團推舉林思銘委員為第十屆第八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謝衣鳯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三、本席同意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以推選方式產生。
此致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立法委員:賴香伶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宣讀之推選名單有無異議?(無)如無異議,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由湯委員蕙禎及林委員思銘兩位當選。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9時5分)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星期一)9時3分至10時24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泰源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提報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舉事項
選舉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請議事人員宣讀。
報告事項
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提報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1 |
楊 曜 |
2 |
陳 瑩 |
3 |
黃秀芳 |
4 |
蘇巧慧 |
5 |
莊競程 |
6 |
賴惠員 |
7 |
吳玉琴 |
8 |
邱泰源 |
9 |
洪申翰 |
10 |
徐志榮 |
11 |
林為洲 |
12 |
張育美 |
13 |
溫玉霞 |
14 |
吳欣盈 |
15 |
王婉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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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選舉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本日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
現在作以下宣告:投票截止時間為上午12時,若本會全體委員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開票。
我們來互推委員。不好意思要麻煩一下,大家看委員有沒有自願的,就是擔任發票跟唱票的,有沒有?吳玉琴委員要不要?發票和唱票比較早結束。
吳委員玉琴:好。
主席:好,那另外計票和監票有沒有誰要當?徐志榮委員要不要來跟我們服務一下?計票跟監票員,你是很有氣勢的。
好,經在場委員互推吳玉琴委員擔任發票員和唱票員,徐志榮委員擔任計票員及監票員,相關作業已由議事人員協助布置完成。
請監票員檢查票匭及封條,請徐志榮委員看一下。
好,溫馨的互動已經結束,現在開始發票,請議事人員協助。
現在開始投票,請委員至主席臺領票及投票,要蓋對喔!
(進行投票)
主席:本會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請相關人員就位,進行開票作業。
請先拆開封條,我們請議事人員整理選票後開始唱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一、出席委員15人,發出票數15張,未領票數0張,有效票數15張,無效票數0張。
二、各委員得票票數如下:吳玉琴委員4票,吳欣盈委員5票,邱泰源委員5票,王婉諭委員1票。
現在宣告召集委員當選人名單:邱泰源委員、吳欣盈委員當選為本會第10屆第8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0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