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星期三)9時至12時2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何委員欣純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9案:

(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業務費」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2目第1節「民主網絡之連結與創新」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五)第1目項下「數位策略規劃及管理」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八)第3目「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二)第3目第2節「深化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三)第3目第3節「促進資料多元創新應用」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第2目項下「綜合規劃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第2目項下「通報應變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第2目項下「輔導培訓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第2目項下「稽核檢查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第2目項下「法規及國際合作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第2目項下「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第2目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十七)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獎補助費」項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第2節及第3節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報告事項(十六)至(十九)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處理。)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邀請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內政部就「政府打詐業務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0案:

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第2目第2節「數位韌性之應用與強化」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六)第2目「建立全民數位韌性,連結民主網絡」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七)第2目第2節項下「社會創新推升產業ESG轉型計畫」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九)第3目第1節「健全政府數位服務基礎環境及人力培力」項下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第3目第1節「健全政府數位服務基礎環境及人力培力」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一)第3目第2節「深化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預算凍結36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三十)第2目「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第3目第1節「健全政府數位服務基礎環境及人才培力」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討論事項十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

(業務、專題報告與討論事項合併詢答)

答詢官員 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

數位發展部韌性建設司司長鄭明宗

數位發展部資訊處處長吳英俊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署長呂正華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秘書黃文哲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平臺事業管理處副處長黃天陽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李仲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副局長黃厚銘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壬聰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林昭陽

主席:本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9時22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陳椒華  傅崐萁  何欣純  陳雪生  陳素月  劉櫂豪  魯明哲  陳歐珀  李昆澤  蔡培慧  許智傑  林俊憲  邱顯智  趙正宇

   委員出席15人

主  席:何委員欣純

專門委員:李健行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陳品華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10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10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推請陳委員雪生擔任發票員兼監票員、蔡委員培慧擔任唱票員兼計票員。

選舉結果

出席投票委員15人

發出票數15票

開出票數15票

有效票數15票

各委員得票數如下:

何欣純委員5票

陳雪生委員5票

陳歐珀委員4票

邱顯智委員1票

主席宣告:何欣純委員、陳雪生委員當選為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

散會

主席:因為現場委員還少一位才能確定議事錄,我們等委員到的時候再確定議事錄。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報告事項及預算解凍書面報告計19案,宣讀完畢後依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予以備查,提報院會。請宣讀。

報告事項

二、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9案:

(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業務費」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2目第1節「民主網絡之連結與創新」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五)第1目項下「數位策略規劃及管理」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八)第3目「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二)第3目第2節「深化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三)第3目第3節「促進資料多元創新應用」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第2目項下「綜合規劃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第2目項下「通報應變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第2目項下「輔導培訓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第2目項下「稽核檢查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第2目項下「法規及國際合作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第2目項下「推動資通訊數位服務升級與普及」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第2目項下「策進數位跨域應用與平台服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十七)第2目「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獎補助費」項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第2節及第3節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主席:本次會議進行數位發展部業務報告、「政府打詐業務辦理情形」專題報告,以及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解凍案共計10案。

請列席機關報告。請唐鳳部長報告數位發展部業務概況,專題以及凍結案一併報告。因為時間關係,其他打詐業務相關機關之專題報告部分,書面報告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各位委員自行參閱。等一下質詢,有問題時再請相關機關列席代表能夠上台回答委員的問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

今日很榮幸,應邀到貴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以下通傳會謹就打詐業務之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

壹、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分工

通傳會於行政院112年6月9日訂頒之「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架構下,負責統籌「堵詐─電信網路面向」,以跨部會合作及公私協力方式打擊詐欺犯罪,並持續辦理多項精進措施,強化截堵詐欺集團各項資通服務或工具之技術,減少民眾接觸詐騙來源及誤信詐騙之機會。

貳、通傳會防制電信詐欺辦理情形

一、防杜境外竄改來話詐騙:

(一)通傳會督導中華電信、台固、新世紀資通及亞太等4家電信事業建置來電號碼比對攔阻名單設備,強化攔阻國際詐騙來話之系統處理能力。各電信事業已於112年5月建置完成並上線服務。

(二)電信事業應依165專線定期通報之詐騙號碼名單,攔阻已知之國際詐騙來話號碼。除上開被動接受通知後進行攔阻機制外,通傳會持續邀集165專線、電信事業召開會議,分析國際詐騙來話樣態及話務特徵,主動以電信技術攔阻國際詐騙來話,自112年5月起已陸續實施:

(1)攔阻+886(0-8)開頭國際偽冒來話。

(2)攔阻來話號碼碼長異常(非12碼)之+8869來話。

(3)過濾攔阻高發話量的異常來話。

(4)攔阻非正常國碼之國際偽冒來話,如+28開頭非屬任一國家之國碼,即予以攔阻。

(三)因「+886 9」開頭之國際偽冒來話與我國行動電話門號於國外漫遊時撥打國內之來話無法有效區分,針對此類來話,通傳會督導電信業者建置國際來話語音警示機制,使民眾接到國際來話有所警覺,進而降低受騙機會,其中中華電信公司於112年7月17日推出市話國際來話語音警示服務,當民眾透過市話接聽「+886 9」開頭之國際來話,將會在通話前,先聽到以下語音:「請注意,這是國際電話,小心詐騙。」(國語)、「請注意,這通是國際電話,毋通乎人騙去。」(臺語),後續中華電信公司於112年9月15日擴大服務範圍,將市話接聽所有國際來話均納入語音警示服務對象。

(四)行動電話之國際來話語音警示服務將於近期上線服務,其中中華電信公司率先於112年9月15日推出行動電話接聽「+886 9」開頭之國際來話語音警示服務。遠傳及台灣大哥大規劃於112年9月28日,及亞太、台灣之星規劃於112年10月中旬間陸續提供行動電話接聽「+886 9」開頭之國際來話語音警示服務。

(五)實施攔阻+886(0-8)開頭國際偽冒來話之成效:有效攔阻+886(0-8)開頭國際偽冒來話,攔阻率達95%以上(部分國內漫遊之正常話務不予攔阻);同時可觀察到+886(0-8)開頭國際來話數量大幅下降,並持續減少,由實施前112年4月的672萬通降低至112年8月的20萬通。

(六)中華電信實施市話國際來話語音警示之成效:可觀察到經中華電信固網之+8869開頭國際來話數量大幅下降,自112年7月約920萬通降低至8月的90萬通。

二、遏止人頭門號詐騙工具:

(一)通傳會為遏止用戶號碼或電信服務淪為詐騙工具,業於112年6月16日依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訂定「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以下簡稱KYC指引),指導各電信事業強化認識客戶風險管理機制(以下簡稱KYC機制),前揭KYC指引重點如下:

(1)加強落實客戶KYC機制:除應確實落實雙證查核外,尤其針對非本國籍人士申請行動門號,以申請1門門號為原則,如簽證期日少於1個月,僅能提供30天內短效期預付卡;針對企業客戶申請門號或服務數量,以不逾員工人數為原則,且應審慎瞭解實際業務情形酌予核配門號。

(2)業者自行成立稽核部門進行抽測稽查:電信事業應自主設置獨立於業務及通路部門外之稽核部門,並自行訂定稽核抽測計畫,針對第一線受理申辦門號或服務之作業情形進行稽查。

(二)通傳會自KYC指引頒布後,為積極督導電信事業落實KYC機制及加強門號管理,亦已組成查察小組,自112年6月16日至112年9月15日已辦理相關查察臚列如下:

(1)宣導防制詐騙與電信門號管理:180場。

(2)定期或配合檢警通知進行行政訪查:22場。

(三)為避免不肖業者或人頭公司向電信事業申請大量門號後用於詐欺等不法用途,通傳會將持續督導電信業者加強企業客戶之審查及管理機制,並配合檢調行政調查電信業者,確保落實KYC。近期通傳會就電信事業未落實用戶身分查核,分別對亞太電信、台灣之星電信、海峽電信依法做出裁罰,督促電信事業加強用戶管理及落實KYC(Know your customer)風險管理機制。

電信事業

案件

裁處罰鍰

(新台幣)

違反法規

3/22

亞太電信

經營「企業便利簡訊服務」、受理「全方位管理投顧企業社」、「Starlink Media」申辦門號,未落實雙證身分查核。

1.150萬元

2.250萬元

3.50萬元

電管法第37條第1項規定

7/26

台灣之星

未依核准之營運計畫落實第三人身分查核。

100萬元

電管法第37條第1項規定

7/26

海峽電信

未依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規定,落實第三人身分查核。

30萬元

電信法下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7條第4項規定

8/2

台灣之星

受理「協義行銷企業社」、「龍谷行銷企業社」……等8家企業客戶,未依核准之營運計畫落實第三人身分查核及內部風險管控失靈。

1600萬元

電管法第37條第1項規定

9/6

海峽電信

受理「瑞鋒數位行銷企業社」、「強茂顧問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客戶,未依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規定,落實用戶資料查核。

445萬元

電信法下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27條第4項規定

(四)另為確保獲核配用戶號碼之電信事業,提供用戶號碼予從事批發轉售服務業者時,該等業者具備足夠能力落實KYC義務及風險管控,通傳會並已著手研議「電信事業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針對從事批發轉售之業者,進行資格限制並強化行政管理。

三、防杜簡訊業者幫助詐騙及建立惡意簡訊攔阻機制

(一)針對SMS簡訊詐騙,通傳會督導行動電信業者建立惡意簡訊攔阻機制,目前已實施:

(1)針對商業簡訊,依據165專線通報之詐騙簡訊內容,產出詐騙關鍵字、設定關鍵字攔阻條件,於系統發送簡訊前,加以自動識別攔阻。

(2)商業客戶發送大量相同商業簡訊(如每日累計1000則數以上),即傳送該簡訊至測試門號,由人工對簡訊內容、短網址連結是否為惡意網站等進行即時檢核,如發現疑似詐騙簡訊立即通報165專線確認。

(3)165專線確認業者回報者為詐騙簡訊後,將其加入通報攔阻清單,如該簡訊帶有惡意網站連結,則一併通報TWNIC,依DNS RPZ 1.5機制通知網路業者停止解析該惡意網站,使民眾無法連上該網站。

(4)一般客戶單日簡訊超量(30則以上)發送關懷簡訊提醒及超過發送上限後關閉發送簡訊功能等機制;達關閉發送簡訊功能條件後,由風控人員去電關懷,避免民眾手機遭植入惡意軟體,成為大量發送詐騙簡訊之跳板。

(二)為督導行動電信業者確實執行前述簡訊攔阻機制,通傳會於112年8月14日至30日間派員會同165專線人員,實地查核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亞太及台灣之星等5家電信業者之「攔阻惡意簡訊及釣魚網站」機制實施情形。

(三)通傳會於112年9月4日會議要求電信業者與簡訊代發業者簽訂之契約,應新增客戶發送詐騙簡訊須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之規定,以加強詐騙簡訊風險控管,將持續追蹤業者辦理情形。

(四)鑒於近期檢調單位查獲詐騙集團利用DMT(Digital Mobile Trunk)進行詐騙、接收OTP(one time password)案件,通傳會於112年8月18日及9月6日邀集165專線、電信偵查大隊與電信業者召開「防制DMT用於電信詐欺研討會議」,請電信業者依165專線公函通知,提供停斷話門號IMEI等資訊協助查調,並持續偵測、通報疑似DMT所在位置。

(五)通傳會協助偽基地臺詐騙案件查調:通傳會召開「偽基地臺偵測技術研討會議」,請業者配合實驗偵測偽基地臺之技術可行性,並與電信偵查大隊間建立聯繫管道,每日通報疑似偽基地臺出沒位置,並於追緝時提供即時資訊。

參、近4年督導業者協助防制電信詐欺相關作為與成果

112年1-8月

111年

110年

109年

合計

攔阻簡訊(萬則)

550

3,733

1,968

378

6,629

攔阻境外來話(萬通)

1570

1,667

1,451

916

5,604

停斷話(門)

702

7,427

5,495

4,347

13,624

 

發送反詐簡訊(萬則)

12,838

9,372

6,595

6,398

35,203

資料來源:通傳會彙整

肆、結語

行政院透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結合內政部、通傳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共同組成聯合防線,針對詐欺案件從「識詐」、「堵詐」、「阻詐」、「懲詐」等四面向研擬各項策略與措施,並針對各種詐騙手法及樣態,持續滾動檢討及精進各項措施,積極防制。目前社群媒體上若有相關爭議或違法訊息,由各部會通力合作處置,至於詐騙集團利用電信服務從事犯罪行為,通傳會自當全力配合檢警處理。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謝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今天 大院第10屆第8會期 貴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承 貴委員會邀請就政府打詐業務辦理情形進行專案報告,敬請指教。

壹、前言

為展現政府打擊詐欺犯罪決心,行政院已於111年7月核定「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打詐行動綱領),透過「阻詐─贓款流向面」、「堵詐─電信網路面」、「懲詐─偵查打擊面」及「識詐─宣導教育面」四大面向,全力推展跨部會合作,共同打擊詐欺犯罪,以達到保護民眾財產安全之政策目標。為提升政府防制詐欺犯罪能量,行政院已於112年6月核定打詐行動綱領1.5版,以積極提升政府打擊詐欺犯罪之成效,本會於阻詐面向亦提出精進措施,督導金融機構落實執行。

貳、本會推動防制詐騙措施辦理情形

一、督導金融機構防制人頭帳戶

(一)攔阻非法金流:金融機構透過臨櫃關懷客戶提問,109年1月至111年6月,2年半之時間攔阻件數10,230件,攔阻金額新臺幣(下同)44億6,517萬元。自111年7月推動打詐行動綱領後,成效顯著提升,111年7月至112年6月,1年內攔阻件數9,817件,攔阻金額60億2,102萬元。

(二)要求銀行強化異常交易態樣之監控:為對於尚未成為警示帳戶之可疑帳戶預為控管,本會已請各銀行將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銀行公會)彙整之共通性態樣納入預警指標或內部作業規範加強控管,其中包含針對失蹤人口遭利用作為人頭帳戶之情形,以便銀行對於未被通報為警示帳戶但有可疑指標之帳戶加強控管,截至112年6月底,本國銀行已全數納入。

(三)精進警示帳戶聯防機制:本會已於112年5月26日備查銀行公會修正聯防機制作業程序,延長現行聯防機制帳戶控管圈存時間,有助檢警調查調案件、民眾報案及強化攔阻受詐騙款項。

(四)強化管理電子支付帳戶降低冒名申辦:為避免遭詐騙集團利用不法取得之個人資料冒開電子支付帳戶,本會已於111年請銀行公會強化確認使用者本人之金融支付工具,增加驗證使用者開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原留手機門號機制,所有電子支付機構均已完成調整。依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相較111年12月警示電子支付帳戶案件數(1,458件)之最高峰,112年6月新增之警示電子支付帳戶案件數(110件)已大幅下降超過9成。

(五)要求銀行於存摺加註相關警語:本會已請各銀行於112年3月底前於存摺完成警語加註,以提醒客戶有關人頭帳戶所涉法律責任。且已於112年5月納入銀行公會「防杜人頭帳戶範本」,俾使會員銀行據以遵行。

(六)強化約定轉帳之控管:本會已於112年8月函請銀行公會轉知會員機構配合辦理其所研議申請約定帳戶防詐措施,對於民眾申請之約定帳戶為同一金融機構警示帳戶或衍生管制帳戶,金融機構應加強合理性關懷,若民眾無法提出合理說明者,金融機構應婉拒受理該申請。

二、強化第三方支付業者虛擬帳號管控:為強化銀行對第三方支付業者申請虛擬帳號之管控,本會除督導銀行公會彙整共通性態樣納入預警指標或內部作業規範加強控管外,並持續督導銀行落實對於申請虛擬帳號之第三方支付業者或其他公司戶之審核規定。銀行公會已在112年上半年再研訂銀行提供虛擬帳號服務之強化客戶身分審查措施,並已於112年6月20日函請各銀行配合辦理。

三、納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業者:本會已研擬「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漸進式納管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之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業者,經於112年8月8日與25家VASP業者召開座談會,前開指導原則業於112年9月底發布。

四、修法處理網路假投資廣告:本會配合於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70條之1及第113條之1,明定刊播網路投資廣告應採實名制與禁止行為,並督促網路媒體業者落實廣告審查,違者將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及受行政處分,期溯源阻絕網路投資詐騙廣告。前開條文業經總統於112年6月28日公布。本會並已邀集Google、Meta及刑事警察局召開會議,討論前開法律公布施行後之實務執行模式。

五、與執法機關及相關部會合作

(一)推動「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為加強詐騙防範,本會與內政部合作推動金融機構設置「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要求銀行於客戶臨櫃辦理境外匯款時,經檢核如屬內政部警政署彙整之疑涉詐欺境外金融帳戶時,將加強關懷提問,提醒民眾避免受騙,全體本國銀行及中華郵政公司已設置完成。本預警機制於111年8月建置,截至112年6月底止成功攔阻179件,攔阻金額約為1.7億元。

(二)推動「金融資料調閱暨聯防通報電子化平臺」:本會已督導金融機構配合警政署建置「金融資料調閱暨聯防通報電子化平臺」,以電子化方式取代紙本公文調閱機制與紙本傳真警示帳戶通報作業,可達到提高效率之效益。目前38家本國銀行均已向警政署申請加入專網,112年9月中旬全體銀行已上線運作。

(三)建立即時聯繫窗口:本會已與刑事警察局召開研商「防制假投資詐欺」會議,並建立即時聯繫窗口,定期彙整合法業者及商品資料提供刑事警察局參考。

(四)召開強化金融投資廣告監理會議,加強公私部門合作,協力打擊犯罪:自112年3月9日起陸續召開多次會議,包括邀請Google及Meta,與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檢警調等有關部門,討論網路廣告審核管理機制,並促成公私部門合作,建立投資詐騙廣告蒐報與下架機制,及提供易遭冒名財經名人名單供Google及Meta加強審查其投資廣告,促進溯源處理投資詐騙廣告成效。自112年4月10日起至9月22日止,累計蒐報共8,322件,平台業者並已就明確違反投信投顧法第70條之1之廣告於期限內下架。

六、持續辦理相關防詐宣導

(一)建置金融防詐騙專區:以圖卡及易懂方式呈現常見金融詐騙態樣(怎麼騙、怎麼防、被騙時之處理)外,並提供風險警示資訊、合法業者名單、陳情或諮詢方式及相關宣導與本會防詐措施等,使民眾可獲取最新防詐騙訊息,了解如何保護自己。並將持續不定期於本會臉書粉絲專頁發布貼文說明詐騙態樣,以提醒民眾避免受騙。

(二)建置金融防詐騙專區及查詢合法業者名單專區:本會及相關公會設置專區可供投資人查詢合法業者名單、遭冒名公眾人物澄清內容、媒體報導及合法業者之聲明澄清等資訊,並於110年12月15日設立反詐騙諮詢專線(02-2737-3434),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供反詐騙法律諮詢服務,及由證券期貨等三公會提供合法業者查詢服務。

(三)建置投資警示專區:本會網頁已建置合法證券期貨業者名錄,提供民眾查詢,惟為避免非法業者假借財務投資公司、財務顧問公司等名義,招攬民眾投資非法金融商品,本會已請證券期貨相關公會聯合建置「非金管會核准之證券期貨業者及商品警示專區」,並於112年9月1日上線啟用,如有發現或經民眾檢舉,且經查證非合法金融商品在國內銷售情事,將於該專區揭露示警,以提醒民眾注意。

(四)辦理各項防制投資詐騙宣導活動:

1.金融機構全國368鄉鎮赴透透反詐宣導:本會於112年5月11日「金融業打擊詐欺高峰會」啟動上開反詐宣導,結合金融機構資源持續推動反詐騙宣導活動,截至112年8月底,已於324個鄉鎮市區辦理宣導,共計宣導17,258人次。

2.持續強化民眾教育宣導:本會已多次發布新聞稿呼籲投資人注意風險,並責成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等周邊單位持續製作大眾廣宣及舉辦各類宣導活動,包括:座談會、拍製短片、設計海報,透過各種媒體、捷運廣告及於大學社團、社區大學等進行一系列反詐騙宣導活動,以提升民眾防詐意識。

參、結語

打擊詐欺為政府重要政策,本會也持續督促金融機構協助執法單位防制金融犯罪。金融機構執行金融詐騙與洗錢防制等相關措施,是為了保障合法經濟及金融活動能夠順暢運行。本會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合作,賡續策進防制金融犯罪相關作為。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法務部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政府打詐業務辦理情形」,代表本部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以下茲就本部辦理打詐業務情形,從組織面、查緝面、法制面及資通面等四大面向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壹、前言

為保障國人財產安全,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訂頒「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打詐行動綱領),結合內政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數位發展部(下稱數發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及本部等機關成立「打詐國家隊」。本部為懲詐面向之主辦機關,責由臺灣高等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成立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積極推動打詐專案行動。臺高檢署執行懲詐面向過程,除與警調充分合作外,並與金管會、通傳會、數發部、銀行公會、臺灣資訊網路中心、社群網路媒體平台成立聯繫窗口,並就「識詐」、「堵詐」、「懲詐」及「阻詐」四大面向之議題與相關公私機關聯繫溝通,分進合擊,發揮打詐最大效能。

貳、組織面向

一、統合打詐組織

行政院於112年5月31日成立「行政院打擊詐欺辦公室」,負責統籌、督導及協調各部會落實執行打詐行動綱領四大面向策略及行動方案,提升我國打擊詐欺犯罪效能。臺高檢署亦於112年5月3日成立「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本部調查局成立新世代打擊詐欺督導中心 ,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分別於北中南部成立詐欺偵查中心,擴大打詐組織、重建打詐策略、精進打詐業務,遏止詐欺犯罪,減少民眾損害。

二、跨部會整合

本部督請臺高檢署要求所屬檢察官於偵辦詐欺案件過程中,發現金融措施之行政監管有需強化之處,或電信網路之行政管制措施有需加強部分,應即時反應予行政主管機關,供金融或電信主管機關適時調整金融監管及電信網路管制,達到「便利」、「阻詐」及「堵詐」之平衡。本部持續督導臺高檢署召開檢警調會議提出執行查緝詐欺犯罪所發現問題,陳報本部後並邀集行政主管機關及民間機構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就打詐四大面向議題分進合擊,發揮最大效能。

三、強化公私聯防

本部督導臺高檢署分別與meta、google、line等私人企業開會研商詐欺資料調取、詐欺廣告訊息下架刪除機制,縮短資料調取時效,即時下架詐騙廣告訊息,防止更多被害人遭受詐騙。另外為加強查扣犯罪所得,避免詐欺犯罪者利用虛擬通貨隱匿犯罪所得,臺高檢署彙整虛擬通貨境內、境外交易所調取交易明細管道,透過偵查輔助系統陸續與境內、外交易所建立線上查調機制,添購虛擬通貨查扣及保管設備,加速對於虛擬通貨之凍結及變價,以落實追贓返還。

參、查緝面向

一、打詐資料庫介接

新世代懲詐策略,將強化臺高檢署「全國反電信詐騙資料庫」及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165」(下稱反詐騙165)被害人報案資料庫犯罪情資介接共享,將檢警大數據資料庫情資整合,增修有效分析程式,協助檢察官快速正確研判案情,並適時凍結帳戶,防止後續詐騙案件發生。

二、統合打詐專案行動

臺高檢署「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作為專責查緝及督導中心,整合承接既有之「打擊跨境犯罪督導小組」、「網路犯罪偵查協調小組」、「跨境電信詐騙追贓平臺」、「全國反電信詐騙資料庫」、「金流分析平台」等任務編制,執行「跨境詐欺集團溯源斷根計畫」及「跨境網路犯罪大數據查緝計畫」,列管督導協助專案業務,並與警政署、本部調查局視治安狀況規劃全國同步打擊詐欺專案行動。

三、主動挖掘案源發動查緝

臺高檢署全國反詐騙資料庫以大數據分析,主動挖掘案源,針對詐欺機房、水房及申辦大量門號案件積極查緝針對同一被告異地數案件,以聲請移轉管轄予特定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方式,增加定罪率。跨轄區詐欺集團案件,由臺高檢署統合偵辦,如最近媒體所提羅姓男子申辦大量門號詐欺案件,涉及數個地檢署管轄,即由臺高檢署統合偵查步驟,以求事權統一,提高偵查效能。

四、聯合跨部會查緝新興詐騙模式

本部督導臺高檢署對於遊戲點數詐欺、第三方支付詐欺、電子支付詐欺、投資詐欺、虛擬通貨詐欺等新興詐騙模式,為使檢察官於偵辦此類新興詐騙犯罪時,能強化查緝力道,因而邀集主管部會共同開會研商擬定查緝策略及防制規劃,希冀偵辦詐欺案件過程,除透過刑事偵查方法外,同時藉由主管機關之行政管制措施,聯合查緝以提高查緝量能,嚴懲詐欺犯罪。

五、落實罪贓返還

本部督導臺高檢署結合檢警調全面查緝各類詐騙犯罪,強化贓款查扣工作,阻斷詐騙集團金流,協助被害人取回款項,並將落實「罪贓返還」納為執行計畫之一,每二個月召開打擊詐欺專案跨部會會議列管。臺高檢署於112年7月1日函令各級檢察署應善用偵查及審判中調(和)解制度,落實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進行調(和)解,使犯罪被害人於犯罪過程所受損害獲得補償,落實罪贓返還制度。

肆、法制面向

一、提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

組織犯罪具有眾暴寡、強凌弱之特性,危害社會甚大,邇來更有戕害人權之犯罪組織及共犯集團,招攬國人至國外從事電信詐欺、性剝削、勞力剝削等案件,嚴重衝擊社會治安,更重創我國國際形象;日前亦有黑道幫派高調聚會,刻意壯大聲勢,公然挑戰公權力,引發民眾不安及社會不良觀感。本部對此極為重視,積極推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修正,經大院於112年5月9日三讀通過,總統於112年5月24日公布,修法後將可斷絕組織犯罪之金援、人援,遏止犯罪組織發展或壯大。

二、研提洗錢防制法修正

鑑於人頭帳戶是詐騙集團最重要的收受詐欺款項的犯罪工具,若無法杜絕人頭帳戶問題,將難以遏止詐騙犯罪。現行法就收集帳戶的不法犯行存有處罰漏洞,而提供人頭帳戶犯罪亦存有法律適用困境,實有待修法解決,以從源頭端阻絕詐騙集團金流,本部為避免處罰漏洞,積極推動人頭帳戶及收簿集團處罰規定,經大院於112年5月19日三讀通過,業經總統於112年6月14日公布,從源頭端阻斷詐騙集團金流,減少民眾受騙。

三、增訂刑法加重詐欺及剝奪行動自由罪

詐騙集團的犯罪手法不斷推陳出新,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的詐欺手法,或詐騙過程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造成死亡,因現行刑法剝奪行動自由罪及加重詐欺罪,不足以全面評價上述詐騙集團暴力性複合犯罪型態之具體實害。為了因應此類詐騙犯罪,本部提出修正草案,增訂加重詐欺罪之類型(深偽)、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及其加重結果犯,以「擴大處罰」、「加重刑責」為修法重心,經大院於112年5月16日三讀通過,總統於112年5月31日公布,以強化規範密度及法益保護。

伍、資通面向

一、詐騙廣告下架

目前關於冒名釣魚詐騙電話簡訊部分,通傳會)已與電信公司達成共識,對於警政署反詐騙165所通報詐騙簡訊,電信公司在接獲反詐騙165通報後,整理出詐騙關鍵字,阻斷簡訊繼續發送,防止其他被害人遭受詐騙。網路社群媒體平臺廣告部分,臺高檢署、警政署、本部調查局與GOOGLE、META建立刪除詐欺廣告機制,將相關網路上刊登詐騙廣告強力刪除下架,後續將與其他社群平臺持續溝通建立聯繫機制,防止詐騙廣告擴散。

二、詐騙網頁攔阻

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已整合國內網路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ISP)建構 DNS RPZ(Response Policy Zone)機制,可限制境內外惡意網域名稱或IP位址接取,參與DNS RPZ機制之網際網路業接取服務業者、資訊服務業者等相關機構及機關,利用DNS RPZ機制對網域名稱停止解析,可預防民眾連結惡意網頁導致繼續受害,臺高檢署、警政署、本部調查局已與TWNIC針對冒名政府機關網頁詐欺、投資網站詐欺部分達成共識,由TWNIC 自主停止解析攔阻詐騙網頁,後續對於比較沒有爭議詐騙案件將與TWNIC繼續保持合作機制,協調由TWNIC自主停止解析,強化詐騙網頁攔阻功能。

三、詐騙電話停斷話

本部督導臺高檢署自112年4月起密集與通傳會召開10次以上之會議,針對申辦大量門號販售涉嫌詐欺案件部分,建立偵辦涉詐門號即時通報機制,將偵查中檢警調所獲知涉詐門號通知電信業者停斷話,目前停斷話機制運作順暢。另關於高風險門號是否停斷話部分,臺高檢署、警政署及電信業者建立「防詐聯合風險管理系資料庫」,使各電信業者能聯防並落實KYC,目前持續建置中。通傳會制定「風險機制指引」,如企業戶申辦大量門號,以員工數限,防止浮濫申請,遭詐欺集團利用。

陸、結語

本部身為打詐國家隊之一員,負責懲詐偵查打擊面,將持續督導臺高檢署帶領檢警調機關,結合其他打詐國家隊成員,共同打擊詐欺犯罪,溯源斷根,速查嚴辦詐欺集團,以「防詐騙、毀工具、擋金流、清集團」為目標而努力。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及各位委員指教。

內政部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工作報告,並備詢。首先,誠摯地感謝各位委員對本部的長期支持與重視,期盼繼續給予策勵與指教。謹就當前本部打詐工作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

壹、前言

隨著電信、網路自由化與全球金融交易多元化,資、通訊科技發達及金融便利性衍生新型態之詐欺手法,政府近年全力執行各項詐欺犯罪偵防策略,但民眾對詐欺犯罪仍感威脅。本部結合相關部會機關共同研擬因應對策,於111年7月提出「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0版」,另為因應詐欺犯罪態樣持續演進,行政院再精進推動「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期望整合各部會力量,將民眾遭受詐欺損害降至最低。

貳、推動現況

一、成立「打詐國家隊」

(一)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核定「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下稱綱領),分由本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及法務部等統籌機關偕同各協辦機關共組「打詐國家隊」,依「識詐(宣導教育面)」、「堵詐(電信網路面)」、「阻詐(贓款流向面)」及「懲詐(偵查打擊面)」等四大面向研擬行動策略及具體措施。

(二)另為因應當前詐欺犯罪態樣持續演進,由「打詐國家隊」依行政院長112年第1次行政院治安會報指示精進各項偵防策略,再推動「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並於112年7月25日核定修正,致力於法制面、技術面及組織面之強化,以達成減少接觸、減少誤信及減少損害之3減策略。

(三)綱領研議自111年6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實施,並由國家發展委員會制定管考期程,檢視各部會推動進度。

二、綱領四大面向跨部會策略重點及執行成效

(一)識詐(宣導教育面)

1.識詐策略:

由本部擔任統籌機關並結合16個協辦機關,從民眾角度思考如何降低被害風險,強化分層、分眾、分齡犯罪預防宣導工作。

2.識詐成效:

本部統計已製作名人宣傳防詐影音162部、發布詐欺手法新聞稿及圖文懶人包189則、識詐早安圖190張、識詐廣播音檔230則及製作被害人現身說法單元65則等素材,透過多元管道,進行專業行銷,自111年6月至112年8月與各部會宣導總計觸及6,973萬人次。

另透過警察機關與金融機構合作,執行臨櫃關懷攔阻,112年1月至8月已攔阻新臺幣(下同)48億8,270萬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4億455萬元(+97.03%)。

(二)堵詐(電信網路面)

1.堵詐策略:

由通傳會擔任統籌機關並結合5個協辦機關,自源頭完善管制機制,防堵資通訊服務淪為犯罪工具,毀斷詐欺犯嫌施詐之管道。

2.堵詐成效:

透過電信業者配合執行人頭門號停斷話、落實審核門號申辦、AI分析阻斷異常來電及新增攔阻境外電話機制等防制作為,假冒親友詐欺被害件數112年1月至8月已較去年同期下降13%。

(三)阻詐(贓款流向面)

1.阻詐策略:

由金管會擔任統籌機關並結合8個協辦機關,強化金融監管功能,推動各項金融防詐減損策略,建構良好完善的金警合作機制。

2.阻詐成效:

111年起推動涉詐境外帳戶預警彈跳視窗機制,至112年6月已攔阻1.8億元;並為處理網購詐欺爭議包裹,建立退貨退款機制,111年6月至112年8月已協處37.4萬件、退款3.26億元。

(四)懲詐(偵查打擊面)

1.懲詐策略:

由法務部擔任統籌機關並結合6個協辦機關,結合檢警全面查緝各類詐騙犯嫌,並強化贓款查扣工作,俾阻斷詐騙集團金流,協助被害人贓款返還,減少被害損失。

2.懲詐成效:

透過情資分析與資源整合,警察機關112年1月至8月查獲詐欺集團計1,147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02件(+9.76%);緝獲犯嫌10,682人,較去年同期增加1,071人(+11.14%);查扣各類不法利得28.87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2.29億元(+338.88%)。

參、策進作為

茲就針對詐欺案件猖獗,打詐國家隊規劃精進偵防量能作為如下:

一、成立院級打擊詐欺專責單位

行政院於112年5月31日正式揭牌成立「打擊詐欺辦公室」,由本部、通傳會、金管會、法務部及數位發展部派代表進駐,主要任務為統籌協調並策劃跨部會打詐策略,以有效抑制詐騙犯罪。

二、成立金融資料調閱小組

近年詐欺集團利用科技發達及金融便利性,不斷衍生新型態詐騙手法及支付方式詐騙民眾財產,增加偵查人員在偵辦案件上之時效及難度。為因應詐欺集團利用網路轉帳方式迅速、彈性移轉金流,本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於112年6月12日成立「金融資料調閱小組」,主要功能為追查犯罪金流模式,提早發掘潛在被害人,進而減少民眾財產損失。

三、強化識詐宣導作為

本部將持續結合各部會及其所屬資源管道協力推動新形態宣導策略,以吸引民眾注意並朝向識詐訊息精準投放及分層分眾執行;另同步拓展公私識詐合作管道與模式,運用民間與企業團體公益資源之挹注,戮力推行識詐宣導,以廣布性、聚焦性與有效性之方式多管齊下,提高民眾識詐知能,達到民眾有感減害為目標。

肆、結論

在行政院各部會及私部門之通力合作下,透過推動綱領1.0及1.5版各項作為,從識詐、堵詐、阻詐、懲詐等四個面向,強化法治面、優化技術面、擴大組織面,全力偵防詐欺犯罪。另精進打詐國家隊偵查量能,建立公私協力合作及減少接觸(透過技術跟法律面阻斷措施,減少民眾接觸機會)、減少誤信(透過各種警訊及提醒,避免民眾誤信詐欺話術)及減少損害(透過銀行警示及臨櫃關懷,降低民眾財產損失)之3減標的,達到減害綜效,展現政府打詐決心,使人民有感。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

賜予指教,謝謝!

主席:請唐鳳部長。

唐部長鳳:召委、各位委員、各位朋友。很高興有這個機會進行業務報告,如同召委所指示,我們就儘量簡短,因為完整的書面業務報告相信各位都已經收到。

數位發展部成立一年多來,我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增強全民的數位韌性。數位韌性有方方面面,其中在通訊方面,相信各位可能知道,不管是之前馬祖的事件,或者其他斷纜等等狀態,我們都需要用多元異質的方法補上。無論是從英國談到OneWeb在今年年底會覆蓋全臺灣,或者是中軌衛星SES等等,我們都會優先在離島部署,在明年年底之前有700個各種不同的衛星接收站。這些衛星接收站在災害發生的時候,我們也推出像災難漫遊,或者是消防人員跟警察專用的行動通訊網路,或者是雲端核網等等的測試,就是確保在任何災難發生時,都要確保寬頻網路的可供應。除此之外,我們也把6GHz的頻段開放,交給Wi-Fi6E跟未來的Wi-Fi7使用。在這方面我們也做了相當多先期規劃整備,包含未來從5G過渡到6G的時候,要怎麼使用頻譜,讓它互相不干擾等等。

相信大家都有領到6,000塊,已經超過2,300萬人有領到。這套系統不是一次性的系統,我們也會把它變成數位公共建設,去確保從明年開始,要做任何這樣的發放業務,或者是跨部會的資安安全交換,都可以運用這套公共建設系統來確保它是無障礙、而且使用上也是非常方便的。

跟待會防詐業務相關的我就非常簡短地講,舉例來說,我們成立不久就推出了政府專用短網址服務,也很快會推出短碼簡訊,就是從111發送。因為大家知道,在現在生成式AI的情況下,內容其實以假亂真,非常難辨別,所以我們必須要在行為主體actor這端,確保它是用可以信任的號碼,包含短碼簡訊等等來進行發送。

我們導入T-Road當然不是只是為了資料交換而已,我們也確保在開發新的服務,特別是跨院一些服務的時候也可以運用這套系統,好比國民法官的資格比對系統,就是整合各個部會的資料來確保有資格的國民法官能很順利的抽取到。像國防部全動署的資訊整合動員系統,也是透過T-Road來進行安全的資料交換。我們也導入零信任的制度,去確保他不會像以前這樣子去依賴於帳號、密碼,密碼同樣也是很容易被複製的東西,我們都會切換到生物驗證的方法,用多因素來進行驗證。

當然我們自己這一套作法因應這些新興的,包含生成式AI等等的挑戰,這個在國際上面,大家也都碰到相同的挑戰,所以我們也透過W3C、FIDO等等這些聯盟去確保我們學到的這些作法能夠逐步成為國際上面的標準。同時我們也跟OpenAI,或者Anthropic等等這些新興的AI大廠合作,去確保我們對於AI的名義,就是它應該怎麼樣融入社會,不要把社會甩在後面的這個情況能夠及時地反映出來,然後去確保我們有一個race to safety,就是去朝向安全的競賽。

除此之外,當然我們持續推動便民服務,包含所謂的良民證,或者是各種檢驗補助申請、多人資料合併線上申辦等等,都是透過剛剛講到的T-Road制度,再搭配上MyData的前端,讓大家能夠很容易地去進行線上或臨櫃的辦理。在這裡面,我們也看到現有一些法制上面的不足之處,好比說電子簽章法已經相當久沒有修正,我們現在也已經完成了預告,應該很快就會把電子簽章法送到行政院,希望能夠趕在這個會期送到大院來進行審議。

其他包含5G的專網,我們補助公協會所提出來的這些垂直整合案例,或者是全民對於AI的普及跟AI產業化,這些都是我們持續在進行的工作。我們進行這些工作也吸引了相當多的國際人才願意取得我們的數位金卡,也就是有3年的時間願意取得居留證,然後也有健保等等,如果他真的很喜歡臺灣的話,3年可以再續3年,到第5年說不定也會願意在不放棄他本來護照的情況下取得我們的護照。當然除了吸引國際人才之外,我們也培育在地的數位人才,透過數位交流的方法去教學相長,然後去進行人才的循環。

這部分也是跟防詐比較有關,所以我就辦理情形在待會下一個專題報告時再詳細說明,但是簡單來講,就是我們不是在後面去懲詐等等,那個是其他機關的業務,但是我們是在上游去進行防詐,也就是一開始就不讓個資過度集中,或者是加強他的資安標準等等的情況去確保一開始詐騙就難以發生。當然其中第三方支付服務也是,之前包含檢察機關等等都有提出來的,我們現在也很成功地去跟金管會聯防,除非是有來進行能量登錄的第三方業者,不然的話,他之後就難以來取得虛擬帳號等等的狀態。

在這個過程裡面,我們也看到很多跨部會的需求,所以像我們跟衛福部合作,進行手語視訊轉譯的服務,確保之前像手語老師一定要在現場才能夠進行服務的情況,未來也可以透過像5G這樣子的高頻寬、低延遲來進行服務。我們也向整個社會徵案,有100個,像剛才講到手語視訊轉譯服務這樣子的案子,我們也不斷地在輔導他們,包含以勸募等等來取得資源。

此外,我們也已經預告了資安管理法的修法,包含擴大稽核對象、強化特定非公務機關資安要求,以及當然把主管機關權責進行調整,這部分書面報告都有,我就不在這邊唸細節。但是我想沒出事是因為我們有做事,包含資安威脅情資的分享,電子郵件、惡意郵件的分享等等,我們接下來下個月也會跨國進行聯防的訓練,針對我們的關鍵基礎設施,確保跟國際上紅隊、藍隊一起來演練。

最後要強調的是,我們1部、2署,包含資安院,是包含社發、產發、突發,這三發我們不是分別去發展,而是儘可能找出能夠兼顧這三種價值,也就是參與、進步跟安全,這三個價值重疊的地方我們就把它叫做全民數位韌性。以上是我們的專案報告,謝謝。

我們是不是就接著報告?

主席:你接著。

唐部長鳳:好,謝謝。謝謝召委、謝謝各位委員,我們接下來就是針對剛才講到的防詐部分。防詐的部分,數位部在行政院四大面向的分工裡面,我們知道識詐是內政部、堵詐是NCC、阻詐是金管會、懲詐是法務部,我們就是支援這4個部會,而且儘可能在前端、在上游就能夠防止詐騙的出現。所以剛才我們已經提到,包含111簡碼、包含我們推動電子簽章法,我想逐漸地就會到有簽章的才是真人,其他的大概都當作是機器人的一個情況,我們可能在未來1年,包含國際FIDO標準等等,這個都是我們推動的目的。當然很多電商本身的資安防護能力是有一定的能力,我們也進行輔導,但是我們也推動隱碼技術,確保你的手機交給電商之後,後續包含物流等等下游的業者不需要取得你的手機,而是透過隱碼的方式進行轉接,這樣子的話,當他實際送到的時候,那個代碼也就失效,後面也就不會有手機號碼外流的情況。

剛才也提到,我們以洗錢防制法相關規範為依據,協助第三方支付業者來進行反洗錢跟虛擬帳號等等的管理。此外,我們也公私協力去確保執法機關,或者是那些發現自己被偽冒網站的電商能夠在及時處理之後,我們就進行域名的停止解析,到現在已經大概兩萬多個域名透過這樣的方式及時地去阻止詐騙的傳播。在這個過程裡面,我們也發現到很多的電商其實很願意投資在資安上面,因為我們也是輔導資安產業發展,所以我們也跟34家電商業者進行資安評級,然後也媒合他們去進行所謂的紅隊演練,就是實際找駭客去攻擊他們而找出漏洞,但因為這些是白帽駭客,所以不實際造成傷害,而是增強他們的防禦方式。

除此之外,我們也在業務經營面,剛剛提到第三方支付的能量登錄制度,這個目前已經有32家業者來申請,第一波已經有5家主要的國內業者都通過,所以無論有多少的公司,他在登記業務上面可能有寫這個業務,但是實際在經營的,我想我們都會輔導他們進行登錄,那些同樣沒有登錄的話,之後就沒有辦法取得虛擬帳號等等的服務。

我們因為時間而儘量簡短了,所以最後還是說一下,我們自己在政府部門的這些研發,一向都是採用公私協力的方式,所以無論是主動掃描找出可疑的詐騙電商或帳號,這個叫防詐雷達,或者是我們補助AI的應用,包含銀行端、系統設備端,富邦、網威智慧、台哥大等等,能夠及早發現詐騙,這個都不是我們自己在政府裡面做,而是去結合民間的業者跟能量,然後及時建立一些better practice或best practice,一些更好的實務作法,我們也會透過像剛剛提到的國際組織,儘快地跟全世界的夥伴分享。以上是這一部分的報告,謝謝召委。

主席:凍結案的簡要報告呢?

唐部長鳳:我要唸標題嗎?

主席:你不要唸標題啦!你覺得有重點要講就講。

唐部長鳳:好,謝謝召委。我們依據審查總報告修正本,有關本部主管歲出部分預算凍結29案都已經函送書面報告,其中10案交付審查,其他19案交付處理。這裡面可能比較需要分享的是媒體政策跟業務宣導,我們去年成立的時候,在這邊也說過我們是恪守行政中立,我們所有的這些,包含新興媒體的類型,或者是傳播素材的創意發想等等,我們都採用創用CC的方式,也就是不會主張著作財產權,任何不管是國際上面的朋友,或者是各種不同的語言等等都可以拿來翻譯。這個意思也就是說,我們所有的這些素材,它不是只是宣傳,它事實上也是教育的意義。然後我們也實際看到民間,包含防詐,或者我們講到的短碼等等,大家都很願意拿我們的這些素材再進一步的二次創造、三次創造,然後去進行相關的,對我們來講是業務宣導,對民間的朋友來講,可能就是知識的傳播。我覺得這樣子的作法算是滿有創意的,就是他一方面節省我們的業務費用,因為這些二次、三次的創作不需要使用公款,但是二方面,我覺得也是能夠讓各種不同接取偏好的朋友,不管是影音或者是其他新媒體的形式,都能夠用他們最習慣的方式來接取到我們這些,特別是關於防詐跟資安、零信任相關的這些想法,我們也有看到國際上的朋友包含立陶宛等等,都很願意跟我們之間互相交流、學習,也能夠變成他們的教材,以上。

主席:謝謝唐鳳部長,請回座。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詢答的時間是本委員會出席委員8加2分鐘,列席委員4加1分鐘;委員發言登記於10點30分截止;各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在10點以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等一下看狀況,我們暫定10點30分休息5分鐘,中午原則上不休息。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9時21分)主席謝謝,麻煩請唐鳳部長。

主席:部長請。

唐部長鳳:委員早。

洪委員孟楷:唐部長,剛剛本席聽您做業務報告,今天剛好是數發部掛牌1年又1個月的日子,等於我們已經度過了1年又1個月,但是上個禮拜網路上有相關的民調,就是在掛牌1年的時候,網路民調有81%的網友對數發部的表現非常不滿意,認為根本不知道數發部在這1年到底有做了些什麼,而且感覺起來,本席上次質詢的時候也有請教您,好像最多人關心的或是最多國人知道的還是數發部研發了點麵線的系統。我想請教,1年1個月了,對於81%的網友對數發部的表現非常不滿意,您有什麼看法?

唐部長鳳:當然就像上次回答委員的,雲市集這個系統並不是我們自己花錢開發的。

洪委員孟楷:我是說81%的網友對數發部的表現非常不滿意,您有什麼看法?

唐部長鳳:關於您剛剛提到的這個網路調查,我想這個我們會納入參考,而且也很高興知道大家想要知道我們更多的,包含衛星、防詐、簡碼等等這方面的發展。

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有81%,1年1個月了,如果今天是半年、100天、3個月,你說大家對數發部還不瞭解,現在不是啊!現在已經1年1個月過去了,網路上或者是全體國人,有那麼多、高比例的國人不知道數發部到底做了什麼,您今天的業務、解凍報告裡面還有講到要解凍宣傳費用,為什麼要解凍宣傳費用?是因為還是要宣傳?還是要用實體的宣傳?還是要傳統的宣傳?這樣子不會讓大家覺得更矛盾,到底是國人的問題還是數發部的問題?

唐部長鳳:剛才您提到的這個網路調查,它是不是全體國人的統計代表性,這個我還沒有研究,但是就算是特定的網站上面的受眾,我想我們也很值得透過像剛才提到的二次創作的這種方式,也就是說,我們編這些預算不是說去每一個不同的通路打廣告,而是說我們製作出這些素材之後,在那個特定的網站,包含媒體……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們要的不是數發部拿國人的納稅錢去洗國人的腦。

唐部長鳳:對,我們就是會節省這方面……

洪委員孟楷:我們要的是,對於數發部,為什麼大家不會說我不知道警政署在做什麼?為什麼大家不會說我不知道法務部在做什麼?為什麼大家不會說我不知道NCC在做什麼?雖然這些部會做得好不好見仁見智,但是有81%的網友對於數發部是不知道你們在做什麼、對那些表現非常不滿意。

唐部長鳳:是,當然……

洪委員孟楷:這就是重點啊!

唐部長鳳:您提到的單位都是存在相當……

洪委員孟楷:而且現在更多人覺得數發部也才那麼多同仁、才多少同仁,但是我們編列的出國旅費有一千四百多萬,出國考察的次數平均高達……部長出國高達23次,平均每天有1.7人在國外。

唐部長鳳:我想也要說明一下,大家看到聯合國周邊的FOC,就是自由線上論壇等等這些場合,確實大概都是國際組織會直接說,希望數位部在那邊分享我們的經驗。

洪委員孟楷:是,所以部長你也沒有打算反駁了,你就說沒有錯,反正我就是這樣?

唐部長鳳:它創造的外交效益是相當高的。

洪委員孟楷:死豬不怕開水燙?

唐部長鳳:他們也有回訪,相信我們可以看到……

洪委員孟楷:反正關係到民眾的事情,民眾覺得不知道我在做什麼沒關係,好官我自為之,我自己知道我自己在做什麼就好了,是這樣嗎?

唐部長鳳:不是這樣子的,像我們的資安聯防,下個月我們要跟全世界的紅隊進行交互的演練,這些資安……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比較直接請教您好不好?上禮拜有粉絲專頁「Linbay好油」或者是立法委員同仁,也都有直接講到境外IP、遭受到網路的恐嚇,結果我們居然說境外IP的部分是刑事警察局的工作,警政署如果需要支援、協助的話,數位部會提供協助,是這樣嗎?

唐部長鳳:因為我們並不是司法警察機關,所以我們當然不可能直接對個案具有這方面的權限……

洪委員孟楷:那我想知道數發部可以主動提供什麼樣的資源,抓不抓得到?

唐部長鳳:舉例來講……

洪委員孟楷:抓不抓得到?我們有沒有這個技術能夠破獲境外IP?

唐部長鳳:這個就是靠剛才所說的資安的跨境聯防。

洪委員孟楷:能不能循線抓到?有沒有辦法嘛!我現在要問的是有沒有辦法?

唐部長鳳:也就是說,如果他所使用的像VPN等等,所在的那個國家跟我們有資安相關的聯防協定的話,我們就比較容易去協助警政署。

洪委員孟楷:所以技術上是可以做得到?

唐部長鳳:就要看那個國家跟我們有沒有這方面的聯防協定。

洪委員孟楷:目前警政署有來跟你們聯繫了嗎?

唐部長鳳:我們持續每週都跟警政署就這些通案進行討論。

洪委員孟楷:對這個個案來講,因為上禮拜行政院院長陳建仁也已經公開說3個月要破案了,不是嗎?也有立法委員直接遭受到恐嚇,甚至那個照片就是貼出手槍的照片、子彈的照片,這不是人身威脅,什麼是人身威脅?

唐部長鳳:確實,之前……

洪委員孟楷:到目前為止,數發部難道還要等警政署來拜託你們,你們才要提供支援嗎?

唐部長鳳:不是……

洪委員孟楷:政府是一體的,不是嗎?

唐部長鳳:讓我先講完一句話好不好?就是之前有跨境email,所謂唐澤貴洋的炸彈恐嚇信事件的時候,我自己也是被恐嚇的人之一,從那個時候開始……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應該更瞭解這樣的狀況嘛!

唐部長鳳:是。

洪委員孟楷:我們現在只是說到底能不能追得到?如果能,我們現在沒有做,那就是失職,如果不能的話,我們數發部成立了1年1個月,要人給人、要錢給錢、要資源給資源,結果1年1個月之後告訴我們說,我們沒有辦法保障我們國人免於威脅、恐嚇。

唐部長鳳:我沒這樣說,我說的是,他所使用的這些跨境的VPN系統等等,我們越增進這種包含資安聯防、回防等等,我們就越多這種跨境聯防的能量。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想即便那個是境外IP,但是就我們的理解,絕對不可能一個外國人來關心臺灣的政治,針對「Linbay好油」、針對立法院的立法委員,所以非常、非常、非常有可能,他就是本國人士,只是他是用跳板、其他的技術工具去做境外IP,然後再來做恐嚇。我們現在要問的是,現在這樣的技術到底能不能追查得到?

唐部長鳳:首先就是能夠使用華語或中文不表示他就是本國人士,這是第一點;第二點,現在因為有生成式AI,所以就算他完全不會講中文……

洪委員孟楷:是,因為我們一個都沒抓到,從過去到現在一個都沒有抓到,一個都沒有破獲,一個都沒有把元凶揪出來,所以到目前為止,數發部或任何人也沒有辦法確定到底是誰嘛!這不就是國人最生氣的地方嗎?結果你現在還好意思講,對,我沒有辦法確認這是不是本國人來恐嚇我們,是因為我們束手無策、無能為力,倒因為果啊!

唐部長鳳:我想我們剛剛在業務報告的時候也有提過,就是……

洪委員孟楷:1年1個月!數發部1年1個月,有人說編了五十幾億的預算,有人說兩百多億的預算,不管怎麼樣,你們的預算比很多部會都還要多耶!

唐部長鳳:所以可能就是要……

洪委員孟楷:有沒有看到最近消防的大火,有沒有看到有人在比較民進黨政府過去七年多,消防署多了多少錢?才1年1個月的數發部今年又要多增加18億的預算。

唐部長鳳:首先,我們的預算是各部會移撥過來的,所以不能夠用這種方式……

洪委員孟楷:你還要講各部會,你今年多了18億,那是各部會嗎?你之前講說兩百多億可能是數發部還沒成立之前的前瞻預算放進來的,所以我說你的本預算是五十幾億、兩百多億也是有人講,我沒有唬弄你,但是今年多增加了18億,是不是數發部的本預算?

唐部長鳳:有一些像公共建設是編在其他的部會……

洪委員孟楷:是嘛!預算就是數發部的本預算嘛!

唐部長鳳:是,所以回到委員剛剛那個……

洪委員孟楷:回到我們今天討論的重點,本席其實準備很多資料,但是我覺得重點在於這是態度問題,如果現在都還要一直好官我自為之,您不是新手了,您現在也不是政務委員,你不是一個置身事外,等各部會來找你、拜託你來欽點,你來說我可以協助、我來給你協助,不是!你是部會首長,部會首長就應該跟所有部會平起平坐,什麼事情就要一起處理,而不是數發部好像是太上皇一樣,每天置身事外,等別人來拜託你。

我請教,現在數發部說要推出簡碼111對不對?你也把它當成是你很重要的一個政策。

唐部長鳳:是。

洪委員孟楷:但你有沒有看到其實中華電信、遠傳等民間業者早就在7月、8月的時候已經推出123或者是888專屬簡訊。

唐部長鳳:我們從4月就開始跟他們討論,這都是同一個政策。

洪委員孟楷:4月就開始討論,然後只有民間業者先推行?我們政府部門要到9月才能試辦?

唐部長鳳:因為我們要介接其他各部會的簡訊系統啊!

洪委員孟楷:這不就是間接、直接告訴我們說我們政府的效率是比不上民間業者嗎?

唐部長鳳:我想民間業者先試辦是針對他們的通路。

洪委員孟楷:再者,現在說111防詐騙,馬上就有人提醒有可能難敵變形碼,或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我們這邊有什麼樣防範?

唐部長鳳:是,這個所謂的變形碼就是它的10碼裡面嵌111這3個字,然後旁邊放不同的數字,像這個情況我想就是包含委員在內,大家去多宣導111的重點是這個短碼的長度,而不是裡面有沒有111這3個字。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們推出了一個111要防詐騙,我們還要再編預算再宣導111?

唐部長鳳:我沒有講編預算,我在講的是……

洪委員孟楷:那你剛才講說還要再宣導?

唐部長鳳:包含我們現在的質詢也是宣導的一部分。

洪委員孟楷:我開一個會防詐騙,我再開另外一個會來決定這個會怎麼樣防詐騙?這不就是……

唐部長鳳:只是一個很簡單的想法嘛!

洪委員孟楷:你沒有把問題解決。好,你說4月開始討論,結果業者先辦了,現在9月你才要試辦,馬上就有人跟你說,小心喔!可能有變形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結果你跟我們講是說我們防範的狀況就是我們再宣導。

唐部長鳳:就是透過像這樣的質詢,如果它是09什麼、什麼,最後接111,那個並不是政府的,而是從頭到尾只有111才是政府的。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只有宣導這一條路?

唐部長鳳:因為變形碼的意思就是這個啊!

洪委員孟楷:那這樣子的話我們把所有預算、把所有精力去告訴國人、宣導國人不要上當,會不會更快?

唐部長鳳:要很明確說怎麼樣才是真的發訊者,其他的大概都要當成是假的。

洪委員孟楷:部長,真的不是口舌之辯,本席今天會利用我們第10屆第8會期第1次交通委員會開會,我們的召委也排數發部,我想我也很肯定召委,認定數發部大家都對你很期待,但是1年1個月了,拿出這樣的成績,國人真的不滿意,數發部真的是不及格。我覺得你身為部長,你也有責任要幫下面的同仁講話,而不是做了1年1個月之後讓國人都覺得不及格的狀況,然後部長今天還是覺得我什麼事都沒錯,我出國也沒錯、我去開會也沒錯、我做這些詐騙的行為沒錯、人家要做什麼防詐的事情也沒錯。

唐部長鳳:謝謝,我們是進行防詐的工作沒錯。

洪委員孟楷:我最後一件事情我只點出來,去年發生二萬九千多件詐騙,但是今年到8月已經兩萬多件了,所以換言之,看起來今年即便是我們民進黨政府說1.5的防詐國家隊,但是今年的詐騙數看起來會比去年還要高,這是新聞!再來,臺灣變成詐騙王國,檢察官現在集體怒吼,檢察官每天收案破百件,詐騙量爆量,檢察官查詐不堪負荷,法務部甚至說選舉期間暫停管考。

所以,看到法務部、看到我們今天的同仁、看到那麼多我們的司法單位也都持續在追蹤,持續在偵辦詐騙案件,重點是我們源頭如果沒有管理的話,詐騙量只會越來越多。

唐部長鳳:所以要防患於未然,我完全同意。

洪委員孟楷:所以防患於未然就在於我們數發部、NCC,我們這一些比較數位單位有沒有辦法能夠源頭管理,保護讓源頭不要那麼的多?否則的話你再多增加100個檢察官、200個檢察官,我們的檢察官同仁只會越來越辛苦。

唐部長鳳:委員講得非常好,完全同意。

洪委員孟楷:完全同意要去做。

唐部長鳳:是。

洪委員孟楷:完全同意要去做。

唐部長鳳:當然。

主席:好。

唐部長鳳:謝謝。

主席:我們謝謝洪孟楷委員。

我們現場有劉櫂豪委員跟洪孟楷委員,是不是我們對議事錄的確定這件事情,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因為剛剛我們宣讀了議事錄,但是還沒有確定。沒意見吧?(無)沒有意見,好,我們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詢答的是劉櫂豪委員。

劉委員櫂豪:(9時34分)謝謝主席。主席,我們請唐主委,謝謝。

主席:部長。

劉委員櫂豪:不好意思,是部長,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部長。

唐部長鳳:委員好。

劉委員櫂豪:部長,我們今天除了業務報告之外,我們來探討整個防詐的業務。我剛剛要來開會之前實在心情很沉重,我接到一個鄉親的電話,就在這幾天他們剛好也被詐騙了,而且金額滿大的。

部長,在幾天前有一個新聞就是我們檢察官的怒吼,我想這不只是新北檢這樣的怒吼而已,其實在今年8月底的時候劍青檢改會,就是以檢察官為主的研討會在8月底對打詐、防詐這一件事情開了研討會,而且報名非常踴躍,那是自主性的報名,報名非常踴躍。部長,我想你身為數發部的部長,我相信整個行政團隊的打詐團隊,你也是成員之一,是重要的成員,針對我們檢察官,因為打詐是分源頭,動到司法大概是比較末端了。

唐部長鳳:比較下游了。

劉委員櫂豪:比較末端。我請教,你身為數發部的部長,然後也是打詐團隊的重要成員之一,針對我們非常重要的政府機關,就是這個團體,檢察官當然是公務體系的一環,他們所提出的建言,你大概有印象他們提出什麼建言嗎?

唐部長鳳:有的。

劉委員櫂豪:你列舉一下跟你們部會有關係的,好不好?

唐部長鳳:好。舉例來說,檢察官最主要是希望我們在第三方支付業上面,因為在之前它並不是特許行業,等於任何公司都可以經營,取得虛擬帳號,那就很容易變成人頭公司,然後變成詐騙的一環。

劉委員櫂豪:好,那你有關心。

唐部長鳳:這個我們已經解決了,我們透過能量登錄來處理。

劉委員櫂豪:這一點你怎麼樣去處理?當然在這個研討會裡面有引用你的話,因為我沒有聽過你講過,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講的,我們來看,就是你公開表示數位發展部是負責發展,不負責監理。

唐部長鳳:不是這樣子,我不是這樣講。

劉委員櫂豪:好。因為檢察官裡面有提出來,他說我們的組織法第二條已經規定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之指導及監督。

唐部長鳳:對,我們事實上是有進行管理工作,像剛剛講的能量登錄等等,我們在講的其實只是說第三方支付法定並不是特許行業,但是我們可以透過要求他們來能量登錄,不然拿不到虛擬帳號,來達到類似特許的結果。

劉委員櫂豪:那你們現在針對檢改會這樣的建言……

唐部長鳳:有。

劉委員櫂豪:我想這樣的建言應該會受到相當程度的重視。

唐部長鳳:當然。

劉委員櫂豪:因為他們是負責犯罪的偵查,所以他們看到的犯罪類型、犯罪的手段,還有如何去防詐這一件事情,我相信一定有他們在辦案以來累積的心得。

唐部長鳳:有,我們數產署跟他們是非常緊密結合的工作。

劉委員櫂豪:好,那你們現在針對第三方支付的處理是怎麼樣去處理?

唐部長鳳:簡單來講就是它必須要先進行能量登錄,確保它在法遵上面、在各種資安的作法……

劉委員櫂豪:能量登錄可不可以用白話來講?

唐部長鳳:可以,沒問題。就是說如果現在我是一家第三方支付業者,我要先告訴數位部,也就是我們數產署,我的網址、我的經營方式,然後我怎麼樣法遵等等。

劉委員櫂豪:好,如果第三方支付公司沒有做這樣的……

唐部長鳳:它如果沒有這樣做……

劉委員櫂豪:沒有這樣做的話會產生什麼法律效果?

唐部長鳳:因為我們有這樣做的這一份名單,我們有公開所謂open data,是一個開放資料。

劉委員櫂豪:沒有做的……

唐部長鳳:所以各個銀行在辦理虛擬帳號業務的時候會來看。

劉委員櫂豪:我知道,你這個到底是有法律效果,或者是一個倫理規範?

唐部長鳳:它在金管會所主管的銀行那邊就會實際產生效果,沒有這樣登錄的……

劉委員櫂豪:什麼效果?如果它沒有登錄的話就不能進行第三方支付嗎?

唐部長鳳:它申請虛擬帳號這個業務就申請不到,它就沒有辦法取得用來詐騙的虛擬帳號,所以實質上它有產生,就是它沒有辦法繼續經營業務的效果。

劉委員櫂豪:銀行局童副局長有沒有來?

主席:副局長請。

劉委員櫂豪:副局長,你剛剛有聽到相關的問題,第三方支付。

童副局長政彰:是。

劉委員櫂豪:就是部長所講的。

童副局長政彰:跟委員報告,這個之前我們已經有跟數位部開過會,未來如果銀行有發現客戶沒有完成能量登錄的時候,是不會核發虛擬帳號給這個客戶。

劉委員櫂豪:你講未來,那現在呢?

童副局長政彰:現在我們已經發函了。

劉委員櫂豪:什麼時候發函?

童副局長政彰:因為能量登錄現在數位部還在持續審查當中。

唐部長鳳:現在是5家,很快我們會希望國內真正在經營的幾十家,可能過一、兩個月我們就全部公布,這個時候不在這個名單裡就不會取不到虛擬帳號。

劉委員櫂豪:好,什麼時候會產生比較具體的效果?有沒有時間?

童副局長政彰:最主要就是……

劉委員櫂豪:不只是未來啦!未來其實申請了大概比較好管理,就是現在、現存的。

童副局長政彰:是,跟委員報告,銀行在做認識客戶程序的時候,會持續不斷依照新的資料進來去更新相關的洗防名單,所以如果第三方支付的客戶,他即便現在沒有完成洗防登錄,銀行也會提高警覺去核發他虛擬帳號的作業程序。

劉委員櫂豪:部長,本席希望針對檢察官所發出這樣的心聲跟怒吼,當然打詐、防詐不只是數發部,還包括NCC、包括金管會、包括內政部等相關單位,不過我們幾乎好幾次在這裡討論的都是相關的問題,現在連檢察官都發出這樣的怒吼的時候,而且他們甚至直指這裡面是否有行政怠惰的問題。面對打詐、防詐這樣的事情,行政機關絕對不能兩手一攤來面對……

唐部長鳳:當然,我們都持續,數產署跟高檢署等等都有組隊持續地在討論這件事情。剛剛講到第三方或是之前遊戲點數等等,我們都立刻去實作,主要就是之前金管會銀行局的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劉委員櫂豪:部長,在你們的業務報告裡面你們有提到打詐、防詐以外,另外有提到你們會去輔導在東部或離島等等無線電視的相關轉播臺的維護等等。

唐部長鳳:對。

劉委員櫂豪:你們現在的作法跟之前的NCC……這是NCC的業務撥給你們的嘛?

唐部長鳳:對。

劉委員櫂豪:現在作法是不一樣的,因為以前NCC是自己來管理轉播臺,你們現在是補助地方政府來管理、維護這個轉播臺。現在就發生這樣的問題,像前些時候的海葵颱風,對東河鄉的無線轉播臺發生了嚴重的損害,他們大概有4個無線轉播臺,但是說實在現在地方政府沒有能力維護的時候,你雖然給他錢,但是他沒有能力去進行這樣的採購,他們沒有辦法,你知道嗎?

唐部長鳳:我知道委員的意思。

劉委員櫂豪:這個超出他們平常的業務範圍,因為以前就是NCC在做,所以就會延宕整體的維護。

唐部長鳳:我們是不是請同仁說明一下?因為這個我們有掌握。

鄭司長明宗:跟劉委員說明一下,東河這個事情我們已經上去處理了,委員講得沒有錯,因為從通傳會基金的預算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文官會來處理,本來是基金,現在是公務預算,所以現在不管是補助承商還是補助地方政府,我們主計已經在處理了,所以我們今天有緊急處理,包商已經先上去把這個臺、50萬架起來,盡快在半個月內恢復。

劉委員櫂豪:還要半個月?

鄭司長明宗:因為這個臺比較偏僻。

劉委員櫂豪:颱風發生到現在已經快三、四個禮拜,超過了。

鄭司長明宗:因為那個塔比較重。

劉委員櫂豪:對,我現在講的就是這件事情,部長,後續呢?後續你們還是維持這樣,你們還是給地方政府錢,萬一又發生需要維護的時候,本席剛剛講的就是,這個不只是錢的問題而已,地方政府是有這樣的困難,而且你們是補助給鄉公所,以鄉公所過去專業的部分,他們沒有辦法去做這件事情。

唐部長鳳:我同意,所以其實這個有一個作法,就是統一採購,就是確保他採購的品項我們這邊有掌握……

劉委員櫂豪:對,我想這就由數發部來統一採購或開口契約等等,都會採購、維護。鄉公所當然平日的管理,比如環境管理可以的話,你當然委託他們……

唐部長鳳:維運責任是他們,但是採購的部分由我們規劃。

劉委員櫂豪:委託他們看有沒有跳電之類,要人力去巡的,這個你們可以委託他們、撥經費給他們,但是專業的部分他們真的有困難。

唐部長鳳:完全同意。

劉委員櫂豪:在這次颱風你們就發生這樣的問題。

唐部長鳳:完全同意。

劉委員櫂豪:第二個,因為時間的關係,部長,就這次颱風的時候,我看你們的業務裡面還有一項說你們要協助各機關更發展數位的建設等等,讓我們的行政更便民。

唐部長鳳:對,我們叫數位公共建設。

劉委員櫂豪:其實這個是長年以來發生的問題,這次海葵颱風對臺東的農損就造成很嚴重的損害,分二種,第一個它有要持續去看,有損害,你要持續去看,當然有損害才有補助。另外一種是因為普遍性的損害,譬如講香蕉、柑橘或者是大目釋迦,這個就是普遍性的損害,所以只要有申報的話,農委會就會補助。但是現在出現一個問題,雖然政府的美意是如此,但是因為我們數位的資料沒有完全的建立,事實上我剛剛講的柑橘類或香蕉等等,雖然是不用去看有沒有實際損害,但是公務體系還是要派人去看他實際有沒有種那個植物,所以那個時間雖然有縮短,但還是有一定的程序,我覺得其實我們在平日的時候就可以建立相關的地籍資料、數位資料,我們現在技術這麼發達,有空拍等等,所以就不會產生像剛才新聞所講的大排長龍。

唐部長鳳:我們明年最主要的就是預算編列在各部會所謂的公共建設,就是把六千塊的系統變成像這樣的系統。

劉委員櫂豪:部長,剛剛我講的,你應該可以理解我講的事情。

唐部長鳳:是。

劉委員櫂豪:這件事情,當然農業部也會努力去解決這件事,因為這個不只是臺東,我想每個地方如果發生災害,都會人仰馬翻,都會發生這些,這是每一年都會產生一次,當然希望風調雨順,但如果發生災害都會產生一次,這件事情我們要處理,平常我們數位資料是可以建立這些事情。

唐部長鳳:沒錯。

劉委員櫂豪:萬一發生這樣的事情的時候,程序會縮短很多,這部分相關單位要努力來解決,好不好?

唐部長鳳:對,因為之前都不能編列成公共建設,我們這次是第一次編列公共建設,我們就會首先來處理,謝謝。

劉委員櫂豪: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櫂豪委員、謝謝部長。這個事情我也很關心,我臺中有梨山,梨山的農民之前也有反映過這件事情,說跑好幾趟還是不能申請土地謄本和相關的所需資料,我覺得這個是數位化可以解決的。

接下來質詢的是邱顯智委員。

邱委員顯智:(9時46分)NCC主委沒來?

主席:NCC主委沒來,主秘有來。

邱委員顯智:主秘,好。

主席:你要請他嗎?

邱委員顯智:我要請他,請NCC。

主席:請。

邱委員顯智:主秘早。

黃主任秘書文哲:委員早。

邱委員顯智:主秘,我想請教中嘉案,其實我在院會的時候已經質詢過陳建仁院長,院長明確表示,NCC做的許可、這個行政處分,它的附款、它的附帶條件當然由NCC監理,我想這是非常基本的行政法的a b c。我想請教主秘,在9月15號的時候你們發了新聞稿,上面寫說宏泰公益信託的支出 5年要達到15億,後面5年要達到25億,至少要40億,即前5年不得低於15億,後5年不得低於25億,則非屬NCC監理的範圍。請教主秘,你們還是堅持這個新聞稿的立場嗎?堅稱宏泰公益信託的支出不歸NCC監理嗎?

黃主任秘書文哲:因為宏泰上層其實是歸教育部那邊在做監督,所以他並不是在我們這邊,但是屬於他所投資的……

邱委員顯智:主秘,我想提醒你,我剛剛沒有講,在院會的時候,我同時質詢陳建仁院長,也同時質詢潘文忠部長,我也發函給教育部,教育部明確的表示,就是應該要NCC去監理,所以院長也說,你剛剛也同意嘛!NCC發了許可,附款應該要由NCC監理嘛,對不對?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邱委員顯智:這個宏泰公益信託的支出,他的附款是哪一個機關發的許可?

黃主任秘書文哲:因為我們發的許可是他對於中嘉的投資。

邱委員顯智:對嘛!所以是NCC發的許可嘛?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邱委員顯智:NCC發的許可,你現在還說是教育部去監理,這說得過去嗎?院長都已經說這是NCC監理的,我發函給教育部,人家非常清楚,就是NCC應該監理,而且你們這5年來從來沒有發文去函詢宏泰公益信託到底有沒有捐?你們從來沒有過!主秘,你還要堅持這樣的立場嗎?回答啊!

黃副處長天陽:報告委員,因為我們在……

邱委員顯智:請問你是?

黃副處長天陽:我是平臺處的副處長,敝姓黃。我們大概簡單說明一下宏泰公益信託跟當時在中嘉合併案相關的辦理過程。主要是因為宏泰公益信託是中嘉上上層的股東,那時候在審查過程中,我們也有考慮到,因為他曾經有教育公益信託這件事……

邱委員顯智:副處長,他不是受讓人,你要說的是這個嘛?

黃副處長天陽:對。

邱委員顯智:但是他是利害關係人嘛!當初審的時候就是受讓人要做什麼,但是利害關係人要做什麼,他的承諾,這叫做利害關係人的承諾,拜託一下,好嗎?對不對?

黃副處長天陽:是,我們這部分主要是我們責成中嘉集團這些信託基金要提撥一定的比例,也就是大概4億多的錢要用在媒體識讀上面,這個部分我們都有監督。

邱委員顯智:除了媒體識讀以外,前5年不得低於15億,後5年不低於25億。

黃副處長天陽:對,百分之十。

邱委員顯智:這個是利害關係人的承諾,那是誰應該監理?你發許可的,這是一個附款,這是一個利害關係人承諾,誰應該監理?

黃副處長天陽:我們有確實要求中嘉集團要提報他上層股東做媒體識讀,也就是剛才講的那個四點多,這個部分……

邱委員顯智:除了媒體識讀以外。

黃副處長天陽:因為是跟本會職權比較直接相關。

邱委員顯智:對嘛!所以是NCC應該監理,對不對?

黃副處長天陽:是。

邱委員顯智:應該是說你現在前5年15億的承諾要跳票了,那NCC要怎麼做嘛?主秘,現在院長也說NCC要監理,教育部長也說NCC要介入,拜託不要再推給教育部了!你5年來都沒有跟人家函詢過,現在問你,到底你要怎麼監理嘛?

黃主任秘書文哲:假設是他的承諾範圍的話,當然是我們要去督促他,一定要履行他的承諾。

邱委員顯智:NCC要怎麼做?因為5年15億的承諾要跳票了,這5年來,他捐了多少,你函詢一下就會知道。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會再持續監督他們要履行。

邱委員顯智:你9月15號放在NCC官網的新聞稿說,這個非屬NCC監理範圍,什麼時候要撤下來?什麼時候要更正?

黃主任秘書文哲:這句話的原意、可能當時在講的應該是屬於他的業務範圍內不是NCC來監理,但屬於承諾的部分是。

邱委員顯智:這5年不得低於15億,現在你已經說得很清楚,應該是NCC監理的範圍,對不對?

黃主任秘書文哲:對。

邱委員顯智:你這一個新聞稿可不可以去更正?會後可不可以更正?

黃主任秘書文哲:就承諾的部分,我們會持續監理,我再跟我們同仁研究一下,該怎麼樣去修正。

邱委員顯智:會後新聞稿去更正,就是NCC應該監理,這個是沒有任何疑義的。

我接下來請教,我提過你們9月11號發文給這個公司,就是中嘉上層股東變動的問題,你們9月11號有發文給這些公司要求提供股東名冊。我想請教今天已經9月27號了,請問這11家公司有回復了嗎?有嗎?

黃副處長天陽:報告委員,我們同步作法就是我們有要求……

邱委員顯智:是有回復,還是沒有回復?

黃副處長天陽:我覺得單純只看……

邱委員顯智:因為你可以看到泓順9月18號有函復,對不對?泓勝投資等11家公司,你給我的時候還沒有回復,現在你說:本會已經多次催辦,現在有沒有回復?

黃副處長天陽:目前他只回答到他的第一層、上層的這一層,這部分還要再請經濟部幫忙去查……

邱委員顯智:針對這11家還沒有回復,如果沒有回復,即拒絕配合監理機關的行政調查。請問NCC預計下一步的作為是什麼?因為他如果不把你當一回事的時候,你們是沒有爪子的老虎嗎?他就把你當塑膠嗎?請問沒有回復的話,你的具體作為是什麼?

黃主任秘書文哲:因為當時我們是要他陳報,他的經營投資要經許可,這部分應該是屬於負擔,我們會持續要求他來履行他的負擔。

邱委員顯智:如果沒有回復怎麼辦?我現在問你這樣,就這麼簡單啊!因為上層股東的變動,涉及到的是系統業者跟頻道業者會不會結合在一起的問題。

黃主任秘書文哲:就法律效果來說的話,其實他是會有廢止的可能性,但問題是也要符合比例。

邱委員顯智:我具體要求,如果他不回復的話,就請他們來NCC說清楚,這樣可以嗎?

黃主任秘書文哲:可以。

邱委員顯智:這沒有問題嘛!如果他們還是不來,你請他來說明,他還是不來,怎麼辦?

黃主任秘書文哲:假設是這樣,可能我們要考慮請他們公司的經營階層持續說明,必要的話,我們會採取一些必要的措施。

邱委員顯智:這非常簡單,你一個許可,後面有很多附款,對不對?附款裡面包含很重要的,就是系統業者不可以跟頻道業者結合,如果他不來說明,你就應該要撤銷當初的許可。主秘,這樣對嗎?附款都沒有履行啦!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不是可以往後廢止,這件事情我們也要依照比例原則去處理。

邱委員顯智:依照比例原則,但現在的狀況是多次催辦沒有回,沒有回之後,我剛剛已經跟你建議,你應該請他來說明,這件事情這麼嚴重。如果他還是不來,你就是要考慮去做處分效力的廢止或者是撤銷,非常清楚。

黃主任秘書文哲:當然不排除,不過因為他們這麼大一家公司,這個法律風險他們自己會去考慮。

邱委員顯智:我接下來再請教你,上週院會的時候,經濟部長王美花說會全力配合協助調查這些公司的股東名冊,因為事實上經濟部都有這些資料,榮盛上層的股東有沒有三立集團的相關公司?NCC跟經濟部拿資料就可以確認,而且經濟部長王美花說他會全力配合,所以我具體請教主秘,榮盛投資的上層股東,NCC到底現在查清楚了沒?榮盛投資,就這麼簡單。

黃副處長天陽:我們現在跟經濟部密切聯繫,我們也請他們協助,也感謝經濟部持續的幫忙。

邱委員顯智:一週內,可以嗎?一週內查清楚,不要跟我說NCC跟經濟部要資料,一週還沒辦法要到。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儘量跟他們討論,跟他們……

邱委員顯智:主秘,承諾一週內,可以嗎?A跟B就這麼簡單,榮盛投資的A跟B到底是誰?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儘量請經濟部協助。

邱委員顯智:如果到最後大家睜著眼睛看,你還是不查出來的話,你就是在包庇,對不對?NCC就沒有作用了、沒有功能了!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沒有必要去包庇。

邱委員顯智:連反媒體壟斷、系統跟頻道商不可以結合這件事情,你還是沒有辦法查清楚,而且你是機關內部的,機關協力是非常簡單的一件事情。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會請經濟部儘量儘快協助。

邱委員顯智:好,什麼時候要你要給我們一個結果?你沒辦法承諾一週的話,你什麼時候要給我結果?你不能說2年之後,才能查清楚上層股東是誰,這社會沒辦法接受!

黃主任秘書文哲:了解,我們儘快,因為我現在也沒辦法聯繫經濟部……

邱委員顯智:儘快?

黃主任秘書文哲:不太可能是兩年,因為這個確實有沒有答案應該是很快。

邱委員顯智:兩週,好不好?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儘量。

邱委員顯智:最後一個問題,中嘉上層的五大股東包括泓昌、榮盛、泓策,還有宏泰公益信託兩家公司,我們不討論他的上層,不要討論到上面。你知道中間這一層,你再往上查,五大股東本身有沒有變動?有嗎?

黃副處長天陽:五大股東沒有變動,是他上層的那個,因為他上層都是用經濟部……

邱委員顯智:你確定沒有變動嗎?你現在這樣講,如果有變動,主委要不要下臺?你不可以在交通委員會隨便說說!主秘,有錄音、錄影,這五大股東本身有沒有變動?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在查證。因為目前的資料是沒有,假設委員……我們再去……

邱委員顯智:你有查了嗎?

黃主任秘書文哲:現在我所知道的資料是沒有,但是委員說的,我們再去查,好不好?

邱委員顯智:主秘,你要講清楚,如果這五大股東其中有的已經換人了,你幫主委講,那主委要不要下臺?

黃主任秘書文哲:這不可能。

邱委員顯智:對啊!你隨便說說。

黃主任秘書文哲:不,我是事務官,我沒有辦法做這種討論。

邱委員顯智:對啊!那你怎麼可以來代替他回答,這個沒有變動,你到底有沒有查?

主席:讓他們查證一下好了啦!

黃副處長天陽:報告委員,我們還是整體查證,因為我們還是要叫他履行承諾。

邱委員顯智:你不能夠隨便講講,你就查證清楚,這五大股東本身有沒有變動,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經濟部都已經有資料,而且人家部長已經說他會全力配合了。你只要去跟經濟部要資料,你就會水落石出,好不好?

黃主任秘書文哲:好。

主席:馬上去查,查證完之後,立刻回復邱委員,好不好?

黃主任秘書文哲:好,謝謝。

主席:謝謝邱委員。

接下來質詢的是魯明哲委員。

魯委員明哲:(9時59分)謝謝主席。有請唐鳳部長。

主席:唐部長。

唐部長鳳:委員好。

魯委員明哲:部長,好久不見。

唐部長鳳:好久不見。

魯委員明哲:不小心你就過了一週歲。今天我比較care打詐專報,非常榮幸跟打詐國家隊共同在委員會這個小房間裡面,包括數位部所有的夥伴。因為詐騙從早期我們的記憶,就是馬路時代的詐騙早就已經進入網路世代了,過去在馬路上還要演戲怎麼騙,要有真人實物,一個一個騙很慢,現在是一批一批來,不管訊息,自投羅網的一大堆,金額也變大,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民眾這麼多年來,當然非常非常期待數位部成立之後,能夠帶來很多在技術層面,能夠防止像這樣的網路世代的詐騙行為。當然目前看起來,在上個會期,大概有二次,我也跟我們部長來就教,我們看到數發部成立之後、數位部成立之後,包括我們內政部疑似有戶政資料外洩;包括私人的企業,雄獅、台麗、微風集團的個資外洩;包括健保署的資料外洩,當然有一些是有內賊,那個是除外的,有內賊是防不了的,可是這麼多的訊息,我們在上個會期跟部長就教的時候,你特別也說了,不管是私人、公家,這種資安的問題你都責無旁貸。

唐部長鳳:當然。

魯委員明哲:你對於這一系列,還有陸續發生的先不講,你有沒有什麼進展?

唐部長鳳:是,謝謝委員讓我機會說明,當然最重要的就是個資法修法把罰則提高,因為在罰則提高前,這些電商或者是剛剛提到的這些公司,不一定有那個誘因去投資資安方面的設備跟升級,現在自從罰則提高,而且不是像以前說沒改正才罰,而是發生事情立刻罰,之後我們就看到,包含紅隊演練;包含接受我們輔導;包含資安方面的採購,這方面意願都大幅增加。

魯委員明哲:現在就你瞭解,我們上個會期還沒有聊清楚的,內政部這個部分,到底是不是戶政機關的公務資料外洩?

唐部長鳳:我們滿確定不是從內政部戶政司這邊出去的,但是……

魯委員明哲:不是從政府機關這邊出去的?

唐部長鳳:因為之前的資料交換,不是透過像T-Road這樣子作為它唯一的交換方式,那個是安全的,有些是透過像光碟或者是其他的資料交換媒介,那些的追查就有一些困難,所以我們也注意到內政部戶政司後來就改了,他們就變成只能跟其他的資安A級機關,透過像T-Road這種安全方法交換,就不像以前那樣子,可能層層用光碟或其他的方式交換。

魯委員明哲:那你協助這些公司、機關建立他們的資安強度,在技術層面上,在這一年到底有沒有強化?

唐部長鳳:有,我們剛剛提到有導入T-Road的這些機關,我們都導入了所謂零信任,就是不再用帳號、密碼當作唯一的辨識因素,而是包含生物辨識、指紋等等,所以透過這樣子的方式,就算像您剛剛講有內賊的情況,至少我們就很確定是誰,而不是那個人可以說:我密碼被別人拿走了。

魯委員明哲:好。部長你一上任的時候特別強調,公務機關的相關資訊,尤其牽涉到國安的、公務的是優先。現在數位部成立之後,剛才講內政部那個確定不是現在的公務機關洩漏出去的?到底有沒有公務機關的資料被盜取?目前就你知道的案例,有沒有?

唐部長鳳:當然有一些小規模的,比方說有人誤用查詢權限等等,這個報紙上面有看到,第一線的這些人員,但是那並不是大規模的,那個就是個案的部分。

我們目前注意到的比較多的反而就是私人的機關,就是自己可能保護得還不錯,但是它的個資交給它的下游,像物流廠商等等,然後在下游這邊去外洩,這個狀態是比較多,這部分也是我們數產署加強輔導的部分。

魯委員明哲:好,今天打詐國家隊的基本代表都到了,我們看到大概2022年7月15號開始針對新世代詐欺策略提出一個綱領,我們叫做1.0版本,它出來了,當時所謂的打詐國家隊就成立了;之後8月份我們數位部也成立了;到了今年7月25號,行動綱領1.5的版本也出來了,前幾天聽到我們陳院長說,他有信心1.5版本出來,半年之後民眾就有感。我聽到這個部分,我只是覺得院長很敢!

我想請教一下,你這個部分,就是數位部大家對你的期待,這麼多的情況,不管資訊被盜或相關的部分,就你主管部門的部分,如果人家不報,你們再怎麼聯合、再怎麼國家隊,沒有訊息也是很難查,對不對?

唐部長鳳:當然如果是個資外洩的話,個資外洩受害的那個當事人,他只要打165等等,我們在這邊,不管是數產署還是其他相關……,都會從警政署收到通報。

魯委員明哲:假設是企業,它一定要報案,對不對?警政署。

主席:警政署。

魯委員明哲:還是法務部?你是副署長嗎?

主席:警政署是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魯委員明哲:好。刑事局黃副局長,你們有沒有接到數位部最近一個月跟你們報案?有沒有數位部公務資料被盜竊的報案?

黃副局長壬聰:數位部是不會跟我們報案,我們如果……

魯委員明哲:你會跟它報案?

黃副局長壬聰:我們會合作。

魯委員明哲:就是如果數位部自己的個資被盜竊的時候,也不用報案,所以就吞下來?

黃副局長壬聰:數位部有沒有被盜竊,可能要部長跟我們說,我是不知道有……

魯委員明哲:所以有沒有跟你們報案?

黃副局長壬聰:沒有,數位部是沒有。

魯委員明哲:法務部有沒有接到這樣一個訊息?有沒有唐鳳部長去投案?有沒有這個訊息?

唐部長鳳:投案?好像我是歹徒,我應該不是歹徒,不能這樣講。

魯委員明哲:法務部有沒有這樣一個訊息?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報告委員,我們目前沒有收到這個訊息。

魯委員明哲:都沒有,所以你鼓勵別的機關如果個資被盜的時候,希望他們報案,然後聯合機關才知道,我們打詐部門有知道我們數位部它的人資資料有可能被盜取這樣的訊息的請舉手。都沒有!現在結論是,今天主席在這,截至今天都沒有人知道,好,那就很奇怪了,你的隊友都不知道,部長你知道嗎?

唐部長鳳:如果是人資資料,應該不是被盜取,如果委員所提到的是說我們在做系統清查的時候,廠商是有跟我們說可能是有一些個資就幾筆,我們需要通知個資當事人說,他可能在廠商系統轉移的時候,可能是有一些就是不法的流量等等,那一部分是有的,但是……

魯委員明哲:有的?

唐部長鳳:對,但是那一部分跟我是歹徒好像是有一點差別。

魯委員明哲:你講得很技術啦!但簡單來講,微風廣場也是委外的科技人員,董事長也不懂這些,科技人員告訴他,你的流量有一些變化,可能有一些狀況,然後他去通知客戶,這有什麼意義?有什麼差別?雄獅也是委託的電腦單位告訴他訊息有錯,重點是……

唐部長鳳:對,重點是它有沒有造成損害。

魯委員明哲:有個資被有心人士盜取,如果這是事實的話,還有什麼好扯的呢?還有什麼好扯的呢?上個禮拜五我接到這樣一個訊息,坦白講我接到這個訊息,我第一個概念是,它本身就是詐騙,我根本不信,這邊講什麼呢?他說他到數位發展部委託的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想要應徵、找工作、找碗飯吃啊!等了幾個月終於等到電話了,終於等到我們數位部的資訊處,吳處長來,他等到你們那邊的電話,很感動,以為被應徵了,但不是!上面寫著什麼呢?星期五、9月22號、10點09分,都截圖給我看了,數位發展部專人打電話給我跟我道歉!跟我道歉!說我的個人履歷資料遭到外洩,然後後面還說,最近接電話的時候,請你注意一下。不過這個民眾質疑,跟我的質疑一樣,也許你心中也會有這樣的疑問,政府成立數位發展部不就是保全個資嗎?下面有一大堆質疑,我沒有空列出來,你看右邊他的通話紀錄,他有Whoscall,一接就掛!而且上週五告知資訊外洩之後,開始每天都有騷擾電話,吳處長,電腦資訊一跳動,不管這個技術你把它實體化一些,你們打了多少電話告訴別人說你的個資可能被盜取?幾個人?

吳處長英俊:報告委員,5個人。

魯委員明哲:你那天跟我講,可能十幾個人。

吳處長英俊:那是包括內部同仁。

魯委員明哲:內部同仁被騙!哇塞!我坦白講,今天打詐國家隊你們在這裡,坦白講我怎麼問你,你都要撐住這個政府的面子,這是沒有錯,我們也覺得現在網路世代在科技打詐,它有它的困難度,我們都沒有人否認這件事情,但是如果大家期待這麼高,每一年預算編得也不低,我們數位部自己在保存這個訊息,不管是怎麼回事,你人事資料就是被盜取了嘛!不管是外界人士被盜5筆,你們內部又被盜多少筆?坦白講,還有你不敢講的那個訊息流量一變有沒有其他訊息被盜取?處長,有沒有其他訊息被盜取?

吳處長英俊:是有針對電信業者的自我評審的資料。

魯委員明哲:來,韌性建設司司長,你們到底哪個環節疏失,你們喬清楚沒有?這個先不要為難部長,電信技術中心是你管轄輔導的一個單位,它的人事資料,有沒有經過你們?

鄭司長明宗:沒有。

魯委員明哲:那資訊處,應徵人事是在人事處,還是在你們資訊處?還是你只是一個道歉小組?這件事到底跟你什麼關係啦?資訊處去委託應徵人事的資料都在你們這邊嘛!

吳處長英俊:沒有,應徵資料沒有在我們這邊。

魯委員明哲:那他是在哪一個環節外洩的?不是,你知道我在問什麼嗎?你們嘴巴閉緊緊不去報案,那我們也相信你在第一階段,你認為說你可以處理,對不對?因為我跟他們講了半天,法務部及警政署資料,還是要丟給我處理,你們處理了,第一個問題,資料外洩的幅度到底多大?這是我心中的一大疑問,這第一個,資料流量一變大,然後他到底拿走多少,坦白講,這個也不要亂騙。

第二個是到底哪一個環節疏失?來應徵key in那個人層層到你,是你這處洩漏的嗎?是誰輸入資料的?

吳處長英俊:不是,那不是輸入資料,而是在通訊中的信件資料。

魯委員明哲:所以哪個環節現在也不太清楚,因為你們告訴別人哪個環節先要清楚,才可能對症下藥,你到底是心臟病還是肺病,還是哪裡有病?如果你都不知道更不要講這麼多了。

好,我看到你們最近部長也說滿感動的,因為「Lin bay好油」被人家恐嚇,我看你們要技術支援他服務,他被恐嚇提供技術支援,我覺得真的有必要。

唐部長鳳:支援警政署。

魯委員明哲:但是拜託你們先支援一下你們自己好不好?不要說恐嚇,你們現在資料外流,不要說盜取,因為你不喜歡聽,我也不想講,資料流到其他的第三人的手上了,你在幫別人之前,你有辦法解決自己的問題嗎?

唐部長鳳:我可以說兩句嗎?

魯委員明哲:你們有沒有查到盜取單位的IP位址在哪裡嗎?

唐部長鳳:我可以說兩句嗎?我先完整的講,我說兩句就好。第一個是說,不管我們的主管的法人,或者是我們所使用的廠商,當然是我們就要負責去做,包含資安的通報跟剛剛所講的這5位個資當事人的通報,這個是我們的法定義務,這點我們有責,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是說回答委員的問題,確實我們廠商盤點之後告訴我們說,這幾封email他所盜取的來源是經過非常多層的跳板,就剛好跟您剛剛講到境外IP是相同的情況,我們現在也正在進行跨國追查。

魯委員明哲:好,所以環節不知道,幅度其實也不清楚,因為你的委外公司只告訴你這件事嘛!如果他明天再告訴你其他事,所以現在其實我覺得滿擔心也滿可悲的,我們民眾的期待是你們應該可以做民眾數位保障的一個單位,自己的資料被盜取不知道,也不明確幅度,哪個環節出錯不知道,然後再來現在到底是哪一個人盜取IP或是在哪裡不清楚,但是你每一天寫這麼多的教案、教條、法令、規則去規定這些公司單位去告訴他,你這樣搞就搞定了,我是覺得部長你要不要為這個事情道歉?

唐部長鳳:我想我們同仁包含我自己都對受影響的這5位,就是他的聯絡方式有在email裡面的這些當事人,我們有一一打電話去道歉。

魯委員明哲:所以他們也代表你真的去道歉?還有你們裡面的同仁,你也要去跟他道歉。

唐部長鳳:有。

魯委員明哲:然後再來你要限期多久把這個事情要查清楚?

唐部長鳳:是。

魯委員明哲:包括查清楚說我沒辦法也叫結案,你沒辦法就讓大家知道你的能力到哪裡嘛!

唐部長鳳:是。

魯委員明哲:大概要多久?

唐部長鳳:我分兩個狀態回答,一個是說這個所造成的資安上的漏洞,這早就已經補起來了,這個是之前,我們透過資安通報等等已經結案,不會再有類似的情況發生,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您剛剛提到境外透過多層轉接的IP源頭,我們也是一樣大概3個月左右,再給委員一個報告。

主席:3個月好不好?魯委員!

魯委員明哲:好。

主席:謝謝。接下來質詢的是李昆澤委員。

李委員昆澤:(10時15分)好,謝謝主席,請唐部長。

唐部長鳳:委員好。

李委員昆澤:社會大眾對於數位部的成立以及唐鳳部長其實是期待很高,數位部當然是網路平臺跟資通安全的一個主管機關,但是我要提醒唐部長就是對於近期來第一個網路詐騙的橫行,造成民眾的財物損失。第二、真假難辨相關的假訊息充斥,也嚴重的衝擊我們民主多元社會的一個重要基礎,另外對於相關資訊安全,也就是資通安全,不管是公務機關,或者是民間企業,都受到這些資訊安全相當嚴重的攻擊,公務機關當然會有很重要的機密資料外流的問題,那民間企業也有相關的個人資料,這也都造成經濟及個人活動的嚴重衝擊,現在數位部對於這些相關的打詐到底有什麼具體的作為?民眾看到說要成立打詐國家隊,口號喊得震天響,但是這種詐騙的狀況是越來越嚴重,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唐部長鳳:好,謝謝委員,讓我們有機會說明,我們在分工裡面,是在源頭上面進行防詐,有一個很簡單的想法,就是我們要確保那個發信的那個人,好比像111的簡訊號碼是沒有辦法偽造,沒辦法偽冒的,這個原因,就是因為他簡訊的內容或網頁內容,現在因為有AI已經長得跟真的難以分辨,所以唯一分辨的方法就是透過發信人。

李委員昆澤:我具體請教一下,我們打詐國家隊,或者是我們數位部聲稱跟臉書有成立所謂的紅色通道,跟Google也有相關的這樣的一個提供檢舉的途徑……

唐部長鳳:包含LINE的實名廣告等……

李委員昆澤:金管會或是刑事局,也跟LINE成立所謂的紅色通道,就是相關的一些檢舉或通報或下架的機制,這些運作狀況到底是如何?

唐部長鳳:我想很多法令的依據是在金管會,也許待會能由金管會同仁再詳加說明。那我們這邊所負責的,就是確保這些業者他在廣告上架之前,他就要先去看這個登廣告的人有沒有資格,好比他要投資廣告來登這樣的廣告,他如果不屬於這個資格的話,要嘛,就是通知之後立刻下架或者更好情況是一開始就不要讓他立刻上架。

李委員昆澤:當然還是在於相關的通報、檢舉、下架的機制,還有相關的這些業者也要負責相關的資通安全。

來,請金管會簡單說明一下。有關於相關建立,不管是紅色通道、綠色通道,或者是跟Google相關的合作,目前的機制跟狀況如何?

黃副局長厚銘:報告委員,之前為了證券投資詐騙情況,我們已經去修了投信投顧法第七十條之一。

李委員昆澤:這個已經在6月三讀通過。

黃副局長厚銘:依照投信投顧法第七十條之一的授權,我們可以主動去蒐報有違反第七十條之一的態樣,最主要的態樣,就是他有冒名的,或是匿名的話,我們蒐報之後,就會主動通報警政單位,警政單位就通知Google或Meta請他去下架,那我們這邊都會去追蹤通報之後有沒有確實去下架。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要提醒的就是說我們現在號稱打詐國家隊,然後有提出相關的對應的政策或者是口號,但是民眾都感受到詐騙越來越嚴重,而不只詐騙越來越嚴重,這都有實際的數字,我們來看警政署的資料,我們在2023年1月投資詐欺的詐騙有514件,到7月的時候,從1月的514件成長到1,042件,我們看到網購的詐欺,1月的時候是545件,到7月成長到713件,越打越強大。部長,簡單說,我們以網路為主要媒介的這些投資詐欺,1月到7月增加了將近一倍,然後網路購物的詐欺,5月比1月就增加了將近300件,而且都是呈現增加的趨勢,沒有改善,持續的惡化,為什麼?

唐部長鳳:那就簡單說明一下……

李委員昆澤:我們也有國家隊啊!也有很響亮的口號啊!那為什麼?

唐部長鳳:當然在我們所主管的包含像遊戲點數等等的這方面,事實上並不是上升,是有下降的,但是總件數上升,我自己認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它單位的成本,就是詐騙的單位成本大幅的下降,以前你一定要有一個人才能夠跟其他人持續通話,但現在因為有生成式AI的關係,完全是用機器人,它可以同時跟幾千個人持續通話。

李委員昆澤:部長就是要提醒我們的民眾,未來的這種詐騙趨勢,數位部跟打詐國家隊,大家非常的努力、非常的認真,但是不會明顯的減少、不會改善,反而是會增加,但是會努力的讓這種增加的幅度緩慢的增加,是這樣嗎?

唐部長鳳:不是,我剛剛沒有講完。

李委員昆澤:是,不好意思,你講。

唐部長鳳:因為生成式AI主要是在英語系國家,它先會講英語,現在才開始會講我們這邊的語言,所以說之前英美國家已經有過一波大幅上升的情況,指數型上升,那我們看各國的例子,現在都是要切換到變成源頭來管制,也就是說不是像以前那樣到後面再去區分這個內容是人還是機器人。

李委員昆澤:那源頭管制我們做了嗎?

唐部長鳳:對,就像剛剛講的這個簡碼,111的這個簡碼,就是源頭管制的一個措施,或者像我們推出的電子簽章法,下個月我們就送到行政院,希望這個會期就可以送到立法院。這個也是源頭管制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李委員昆澤:部長,民眾都在看,民眾都在看,大家對於唐鳳部長其實期待都很高啦!你在數位發展以及相關的這些能力,大家對你是很肯定,但是一個好的棒球選手不能只有打擊好,防守不好,防守就是我們要保障人民的資通安全,網路平台防詐的……

唐部長鳳:完全同意。

李委員昆澤:防詐的基本能力。好,那我們現在來看一個基本的現象,舉例訂房網站的詐騙其實也非常嚴重,民眾會收到訂房app內的訊息通知,說先前設定了的這些信用卡無法驗證,以此為理由要求民眾去點選連結,重新輸入卡號,來盜刷民眾的信用卡。我要請教一下刑事局黃副局長,我看多家媒體都有採用先前他們自稱是刑事局提供的資料,非常嚴重,你看這個booking.com超過百件,相關的都超過二、三十件以上,但是你們刑事局今天早上才非常急促的說沒有那麼多件,這到底是怎麼樣?

黃副局長壬聰:委員,媒體所報導的數據我不知道是從哪邊出來的,不過報告委員,右側的這張表是我們系統的正確數字,是我們目前記錄的數字是沒有錯的。

李委員昆澤:好,不要把責任又推到媒體,之前我也問過你們相關的數據,你們也拿不出來,到今天早上才在那邊急急忙忙的更正,這個都要很明確,但是我要提醒就是,我們對於這一些訂房網站為名的詐騙,部長有什麼具體解決的辦法?我們看到這些問題都非常的嚴重。說明一下。

唐部長鳳:好,您這個圖的右邊中間的那個聯結應該就是詐騙的連結,我們可以看到它的網域conrimantions-approve.com,就是用英文字的F跟R,長得很像,但這樣的方式是一個冒充的網址。目前刑事局、調查局、高檢署等等,只要看到這樣的網址,讓我們知道,我們所監督的法人TWNIC就可以去把這樣的整個網域,因為它網域設置出來就是為了詐騙,就是為了偽冒,那我們就會採取停止解析的方法,點進去之後就會看到刑事局165的字樣。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要提醒你,我們這種165的反詐騙專線,它有統計我們民眾通報解除分期的高風險賣場的排行榜,booking.com在2019年10月刑事局就針對他們這種疑似個資外洩資訊,把它列為高風險的賣場,2019年有228人受害,損失的金額高達3,362萬元。我要請教數位部,這個數位平台4年前就被認定是高風險賣場的網路平台,我們有沒有去提醒民眾在旅遊旺季的時候要多注意這些相關詐騙的風險?另外我們有沒有去要求業者要加強消費者的資安防護作為,讓民眾不要再輕易的受騙?這兩點基本的作為,主管機關有做嗎?

唐部長鳳:我們合作的電商都有跟我們一起聯播來加強這方面的宣導,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就是你剛剛提到的,它常常會變成一個冒充的網域,我們數產署也加入了DNS RPZ,所以現在只要是電商公會、協會去確保他們的會員不會被冒用,這部分我們現在也有個快速處理的機制,就是可以把網域停止解析。

李委員昆澤:打詐也要堵詐開始,就是我們要從電信網路來下手,避免民眾受到詐騙,其實這都攸關民眾會不會在網路平台接觸到這些詐騙資訊。我們應該要盤點民眾日常最常使用的網路平台,有存在哪些詐騙的廣告或個資外洩的問題。部長,我們也要去宣導,加強民眾辨別詐騙的能力,而且我剛才提到這些旅遊訂房平台,我們也要跟旅遊業者、網站業者合作提供警示的訊息。

唐部長鳳:完全同意。

李委員昆澤:更重要的是要要求業者必須完善資通安全防護及民眾的個資防護。部長,最後讓你簡單說明。

唐部長鳳:是,謝謝委員,完全同意,那在個資法修法之後,不會像之前那樣令其改正不改正才罰,而是一發生事情就罰,那在新的個資法修法之後,我想我們可以看到包含電商在內的所有業者現在都比較願意來投資包含資通安全及隱私強化技術。

李委員昆澤:這個都要加強。

唐部長鳳:謝謝。

主席:謝謝唐鳳部長。

本席先宣告一下,等一下在陳素月委員質詢完之後,因為我們一開始有宣告大概十點半左右要休息5分鐘,所以陳素月委員質詢完之後休息5分鐘,好不好?

接著先請陳素月委員。

陳委員素月:(10時28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NCC主秘。

主席:來,主秘。

黃主任秘書文哲:委員好。

陳委員素月:主秘早安,我們知道這幾年來詐騙的案件層出不窮,詐騙集團可以說是越來越猖獗,所以在基層真的是民怨非常的深,去年蘇貞昌院長任內也成立了打詐國家隊,我們看到日前鄭文燦副院長在出席全民反詐公益講座的時候,他也有提到,我們目前在阻止詐騙的成效上,就是臨櫃阻止金流的成效上,有一些成效,大概有達到42億元這樣一個數字。可是本席是覺得這樣的數字對基層來說也是無感,因為我們看到事實上根據我們的統計,去年詐騙案件跟財損的統計可以說是一直呈現上升的狀態,根據警政署今年9月底公布的統計,光今年1到8月財損金額就高達53億元之多,相較去年一整年是73.28億,今年光1到8月就53億多,這樣一個詐欺財損的金額真的是非常高,所以我們要如何確實透過各種方式,不管是各個單位,因為其實打詐,NCC還有數發部跟金管會是3個最重要的單位。針對詐騙的案件,我們根據這個統計可以看得出來,目前詐欺案件類型,件數最高的就是在網路購物的詐欺,網路購物的詐欺其實就是透過簡訊或者是平臺這樣的方式,誘使民眾上當。我們看到在今年警方還有地檢署就是針對二類電信的詐騙案件,這個部分讓我們感受到所有民眾真的是籠罩在詐騙簡訊的轟炸之下,因為光本席有時候一天也可以接到好幾通詐騙簡訊。所以對這種二類電信詐騙的狀況,在通傳會這邊有什麼積極的作為?

黃主任秘書文哲:跟委員報告,我想這個題目,定義為二類電信涉詐,應該不是只有二類電信,其實它是利用整個電信設備、電信服務所衍生出來的詐欺行為。我們針對利用電信網路、電信設備所衍生出來的這些詐欺行為,目前的話,大概在我們的報告裡面也特別提到,最開始的時候在源頭上面,我們一開始是對於訊息,對於有異常的這些通訊行為,比如透過「+886」,因為它的那個電話號碼是異常的,就這部分的話,有異常的「+886」,0到8的這一塊,我們儘量地予以攔阻,這一部分我們的攔阻率已經上升到95%以上,這些異常的號碼我們已經攔阻掉了。至於再下一步,「+886 9」的這一塊,因為沒辦法辨別到底真或假,所以這部分配合相關單位我們也加註警語,這部分的成效,我想最近民眾也特別在講,家裡面的老人接收到境外的這些國際來話的時候,因為有警示而提高他的警覺,進而避免詐欺的發生,它的成效,民眾一般的反應其實是還不錯的。

另外一塊的話,非常頭痛的就是委員您在提的二類電信。二類電信其實它所涉及的行為,主要是它利用這些人頭帳戶。對於人頭帳戶,目前在6月的時候,我們已經頒布一個行政指引,要求一類電信跟二類電信,當然現在沒有一、二類的區分了,主要的是電信事業以及從事批發轉售的業者,那你如何針對客戶,你必須要加強核對以及登錄,特別是對於把號碼轉給我們現在通稱的二類電信業者這些,就是你對於要從事批發轉售的二類電信業者,這些人到底是誰、公司設在哪裡、他從事什麼樣的服務,你必須要加強這個查核。這一塊的話,因為他這部分的義務的話,目前我們是透過行政指引,但是我們會裡面覺得這些部分還有必要賦予它一定的法律效力,所以今天早上我們還在談那個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的訂定草案,這個草案通過之後,這一部分的責任,慢慢地我們也會透過二成的加強,以及所謂的一類業者跟二類業者,一類業者要查好你的二類業者,二類業者你要針對你的用戶,你必須要查緝,這樣一類業者對自己的用戶的查核責任,你也必須要加強,所以這一塊我們逐步在加強。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秘,可是這樣聽起來好像你把責任都歸責於電信業者,那到底通傳會要負什麼責任?就是通傳會應該也要負起……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沒有錯……

陳委員素月:重要的監督責任。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其實前面的「+886 9」的這些過濾、警示,就是通傳會從制度面去加強……

陳委員素月:對,我們從地檢署目前偵辦的這個案例來看,二類電信業者跟詐團合作販賣門號嘛!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陳委員素月:這個歹徒、詐騙集團透過這樣的門號,可以說是大量地轟炸所有一般的鄉親跟民眾,短時間內就發送上千萬通簡訊。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陳委員素月:只要有比如千分之一或1%的民眾上當,你看這樣子的件數就多可怕了。

黃主任秘書文哲:瞭解。跟委員報告,因為打詐這個事情其實是一個長期性的工作,我想詐欺行為自古就有了。這個長期性的工作,建立一個制度,長期而持續地在進行這些查核、打詐,從制度面去建立會比個案、個案去協調要有效得多,所以目前通傳會主要的著眼點在於制度的建立,可以持續地讓歹徒沒有機會利用這些人頭,發送簡訊。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秘,其實這也不能說是個案,我看資料,事實上這個可以說是國內首例嘛!地檢署也以這個案子提供給你們作為目前詐騙集團的一個手法,然後如何來防範。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陳委員素月:所以我們應該要好好地針對這個狀況……

黃主任秘書文哲:跟高檢署那邊,我們都定期在開會。

陳委員素月:去研擬因應的方案。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陳委員素月:因為門號跟人頭帳戶就是所有詐騙案件的基礎,所以我們不能讓這個成為詐騙的溫床。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瞭解。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主秘。

接下來我先請唐鳳部長。

主席:主秘請回,請部長。

唐部長鳳:委員好。

陳委員素月:部長,剛剛我提到二類電信的詐騙案件,地檢署在偵辦之後,對目前詐騙集團這麼猖獗,他們真的也是非常地無奈,那他對我們行政機關,他們認為沒有積極的作為,他甚至點名數發部、金管會,還有NCC是助長詐騙集團的幫兇。所以唐鳳部長,這部分在數發部這邊,因為有關網路平臺是數發部要監管的嘛!

唐部長鳳:嗯。

陳委員素月:很多詐騙歹徒能夠得手,也是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取得詐騙的款項。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要怎樣從源頭做有效的管理?

唐部長鳳:是,謝謝委員讓我們有機會說明。如同剛才我們跟金管會的同仁在這邊有回答,雖然第三方支付不是特許,但是我們現在變成類似特許的情況,就是只有跟我們這邊做能量登錄的,我們把它公布出來,公布出來以外的,之後金管會銀行局會告訴各銀行這個以外的就不要再讓他能夠申請虛擬帳號,這樣子這個斷點就把它破解掉。

陳委員素月:好,針對目前的詐騙案件,他們的手法真的是層出不窮,所以我們也希望行政機關這方面也要跟得上腳步,讓民眾有感。

唐部長鳳:是。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

唐部長鳳:謝謝。

主席:謝謝,那我們現在開始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37分)

繼續開會(10時45分)

主席:我們請現場各位官員就座,也謝謝媒體朋友們的配合,不好意思,我們現在開始開會。

那我們先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臨時提案

NCC於2023年9月11日發函給中嘉上層股東泓勝投資等11家公司(期限9月11日下班),然迄今為止泓勝投資等11家公司尚未回復。

為落實NCC監理職責,爰提案要求NCC發函予中嘉上層股東泓勝投資等11家公司,要求11家公司到會說明其上層股東結構,以檢視是否違反中嘉交易案關於反媒體壟斷之附負擔事項。

邱顯智  陳椒華  魯明哲  

主席:NCC有沒有意見?

黃主任秘書文哲:最主要是因為我們對泓勝其實已經發函給中嘉,請他要提供泓勝的相關資料,所以是不是要有11家來到會,其實要看到底有沒有必要,看中嘉所提供的資料的情形,所以我建議文字要做一些修正。

主席:好,你的修正文字?

黃主任秘書文哲:前面第一段不變,第二段的話「為落實NCC監理職責,爰提案要求NCC持續調查中嘉上層股東泓勝投資等11家公司,必要時要求11家公司到會說明其上層股東結構」,以下同。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的話,我們就照修正文字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果有委員對於上述的提案要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接下來質詢的委員是陳椒華委員。

陳委員椒華:(10時47分)謝謝主席。我先請NCC主秘。

主席:來,NCC主秘。

陳委員椒華:黃主秘好。今天早上我有到NCC門口,請問主秘知不知道?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我知道。

陳委員椒華:主秘知道我去做什麼嗎?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知道。

陳委員椒華:我早上到NCC門口遞交檢舉三立跟中嘉違法的檢舉函。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那個我們已經收件掛號了。

陳委員椒華:七位委員,已經給了嗎?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我們已經收件了。

陳委員椒華:有給了嗎?紙本有給了嗎?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現在在立法院這邊,所以我不曉得他們內部是不是已經到委員……

陳委員椒華:麻煩問一下,等一下質詢完,還有7分鐘嘛!結束前告訴我一下,好嗎?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陳委員椒華:就是已經給了嗎?因為我本來要親自拿上去,處長答應我說要親自給,我才沒有上去,我回來這麼久了,已經快要二個小時,到現在還沒給,顯然跟他剛剛講的已經差很大。希望不要壓在陳耀祥……

黃主任秘書文哲:我們同仁已經跟我回報,因為已經收件掛號了,已經個別掛號掛給各個委員了,所以他們會……

陳委員椒華:紙本是不是可以送到他們的手上?我是給紙本啊!

黃主任秘書文哲:對,應該沒有問題。

陳委員椒華:我給了七份啊!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已經掛號……

陳委員椒華:等一下我質詢完能夠趕快交給他們,好嗎?我希望不要壓在陳主委的桌上,繼續擺著。

黃主任秘書文哲:不會、不會。

陳委員椒華:因為我對你們陳主委真的是沒有信心,他一直在包庇綠色媒體……

黃主任秘書文哲:不會、不會,因為這是我們的公文程序,不會改變。

陳委員椒華:我是覺得這個真的是應該要下臺,所以也希望這個案子能夠妥適的處理。謝謝主委,我請唐鳳部長。

主席:請部長。

唐部長鳳:委員好。

陳委員椒華:部長好。我國電商平臺的個資外洩的情況非常嚴重,螢幕上我們可以看到刑事局會定期將疑似個資外洩的電商函送各個部會,部長你看,你們是第一名耶!這個你知道嗎?

唐部長鳳:這個是舊的個資法,20萬、10萬這個都是新版個資法通過前,之後就會罰得比較快,也比較重。

陳委員椒華:這是111年到112年4月刑事局發函給各部會,你們那時候還沒有……

唐部長鳳:有,我們知道這件事。

陳委員椒華:你剛剛說什麼還沒過?

唐部長鳳:那個時候是舊的個資法,也就是說,我們要先讓他改正,不改善才能夠裁罰,所以就會變成他通報的數量跟裁罰的數量有一些落差。新版的個資法通過之後,只要確認確實是這個廠商的問題,不管他改不改正,他就要先被裁罰,所以這個數字可能是通過前的。

陳委員椒華:好,這個數字你們已經裁罰完畢了嗎?已經改善了嗎?這個數字到底是多少?

唐部長鳳:對,我們是不是整理完整的,包含通過前跟通過後的數字,之後用書面讓委員知道?

陳委員椒華:你們今天的報告有提到,到今年8月31號限期改正裁罰才8家。

唐部長鳳:所以就剛剛所提到的,按照舊的個資法,我們就是要一次改正、二次改正等等,他每次都會說他都改正了,我們就要再去驗等等,但是之後就不是這樣,之後就是先裁罰。

陳委員椒華:因為你們是說限期改正及裁罰,所以看起來就是這8家還在改正裁罰中,還沒結束,其他的呢?

唐部長鳳:有一些是,有一些結案,有一些還沒有結束。

陳委員椒華:其他的53家呢?

唐部長鳳:細節是不是請我們同仁來回答?

陳委員椒華:其他53家有沒有處理?至今都還沒改正嗎?

呂署長正華:跟委員報告,每一個案子到我們數位產業署,我們當然都會做處理,當然有些因為它的資料要去做實地的行政檢查、實地的調查,裁罰跟行政改善的部分大概逐項都有,因為這個立法院也非常關注,社會也非常關注……

陳委員椒華:為什麼才8家?我剛剛是說你們處理的……

呂署長正華:因為有的報案的方式……

陳委員椒華:你們的進度是不是顯然太慢?因為5月底你們發布的查處說明指出,蝦皮、誠品生活安全措施屆期仍未改正,依法分別罰20萬、10萬嘛!

呂署長正華:是。

陳委員椒華:但是我們知道這些風險的部分,其實我們的裁罰是可以更高嘛!

呂署長正華:是。

陳委員椒華:現在看起來就是你們裁罰的進度慢,然後裁罰的金額也低,這樣子數發部針對這種資安防漏的懲處,顯然執行上看起來並不是很好。

呂署長正華:跟委員報告,剛剛部長有說這個是在修法之前的,所以修法之前是允許他要做改善,同時改善因為要改他的系統、改他的一些時間,所以我們在做審查會的審查委員就會給他一點改善時間……

陳委員椒華:好,那我們就看下一次的……

一個月內你們再把你們修法後的執行情形再提報出來。

呂署長正華:是,部長剛剛說會把資料給委員。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另外,針對數發部推動電商資安健檢跟紅隊演練、導入電商物流隱碼、建立電商聯防平臺,這次報告提到,112年迄今已對34家業者進行資安的評級,請問今年會完成幾家?有沒有一個目標?這些業者的評級結果會怎麼樣?

唐部長鳳:這個還是請數產署的同仁來回答。

呂署長正華:好,謝謝委員讓我們有說明的機會。我們報告裡頭是寫34家,紅隊裡面有6家,今年的目標就是40家,所以對於健檢的部分,就是有一點讓這個系統能夠更加健康,所以剛剛講除了我們要努力推產業之外,產業後台要健康,這樣大家才有信心去做使用,所以我們會努力,今年是40家的目標,以上報告,謝謝。

陳委員椒華:謝謝。部長,我再請問,我們看到在第三方支付服務的有關可能造成的一些洗錢或者是資安的洩漏……

唐部長鳳:對,虛擬帳號。

陳委員椒華:上路到現在,數發部到底有沒有稽查?有沒有裁罰業者?裁罰的情形是怎樣?

唐部長鳳:是,跟委員報告,我們在第三方支付業能量登錄制度,目前是先把實際有在營業的業者,目前是5家已經通過,32家申請,我們會先把這個作成一份開放資料的名單,在那個之外的,之後就拿不到虛擬帳號了,拿不到虛擬帳號當然自然也沒有裁罰的問題,所以我們是用一種類特許的方法跟金管會聯防做這件事情。

陳委員椒華:好。針對科技救災,我們看到你們去年有做一個廣告,這個廣告是有關AI產業實戰應用人才淬煉計畫,請問這個計畫成效怎麼樣?有沒有持續?針對這次明揚國際的爆炸案,如果導入AI人工智慧,是不是對我們消防人員的安全跟消防救災體系會有一些幫忙?

唐部長鳳:當然,我們明年也有編列包含像確保消防人員跟警察的寬頻使用等等,網路上面的部分……

陳委員椒華:今年的執行成效怎麼樣?

唐部長鳳:至於在AI智慧的部分,是不是就請署長說明?

陳委員椒華:今年有成效嗎?

呂署長正華:好,謝謝委員。在數位產業署的計畫裡頭,確實有一些消防局跟國內的廠商來去做合作,因為消防的時候,可能煙霧會很多,它裡頭房間的建模、它的樓梯怎麼走,其實如果能夠事先……

陳委員椒華:有實際嗎?

呂署長正華:有實際執行,這個其實在智慧城鄉的推動上面,我們就有這樣的計畫,譬如跟宜蘭縣政府的消防局跟新竹的……

陳委員椒華:報告給我好嗎?

呂署長正華:好,我們會後補充給委員。

陳委員椒華:詳細的情形,我們要了解是不是有具體來符合所謂科技的救災。

呂署長正華:好,謝謝委員。

唐部長鳳:VR訓練什麼,這個大概都可以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椒華:好。最後再請問,我們要維護數位市場合理競爭機制,媒體議價法是不能再拖了,部長,有關媒體議價法的進度是怎麼樣?草案預計什麼時候會送到行政院,或是這個會期是不是可以送到立法院?

唐部長鳳:有兩個問題,我分別回答。第一個是我這次去紐約,在聯大周邊,我有跟Facebook,就是Meta的Nick Clegg,就是它負責全球事務的總裁,我當面說他們其實在第三輪不是所謂無共識,他們是有承諾說要一起來跟媒體、跟新聞去促成多元創新,只是具體的機制,因為之前包含著作鄰接權,包含基金等等的機制,我們在第三輪裡面,我們自己這邊的新聞業還有不同見解……

陳委員椒華:我們有草案了嗎?

唐部長鳳:所以這部分我們在行政院的討論上面是說,我們先以不排除會有法律的情況,但是我們是希望Meta至少比照Google,先提出他自己可接受的方案,Nick Clegg下個月也會跟我持續來談這件事情。

陳委員椒華:所以這些媒體議價的方向、立法的方向,目前我們看到有澳洲模式、歐盟模式、基金模式、課稅模式,部長,你們討論許久,認為哪一個模式比較適合臺灣?

唐部長鳳:對,當然這個就牽涉到是誰來指定哪些是新聞界,或者哪些是著作鄰接權所稱之新聞,我自己是認為無論是著作鄰接權模式,它是比較客觀可以計算的,或者是基金模式等等,這個都是可行,這個我們有一個專門給教科文委員會的報告。

陳委員椒華:所以我們的草案什麼時候可以出來?

唐部長鳳:現在的狀態是,我們就是自己的媒體以及國際的這兩大平臺,目前還沒有收斂到哪一個是他們要做的……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們還不知道?

唐部長鳳: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是希望Meta能夠在下個月自己先提出他能夠立刻實行的方案,就不等法律就實行,像Google那樣。

陳委員椒華:但是我們民間已經有案了,為什麼政府的草案一直出不來?

唐部長鳳:有,您剛剛提到的模式,民間都有啊!您剛剛提到的兩三個模式,民間各有不同的草案。

陳委員椒華:部長,我要提醒你,譬如說我們剛剛提到的資安漏洞的部分,數發部或者是數位部每年拿那麼多預算,我們的執行成效怎麼樣?也希望部長能夠給個成績出來……

唐部長鳳:是,完全同意。

陳委員椒華:不然我覺得對部長的施政成效其實會打很多折。

唐部長鳳:完全同意,謝謝委員,謝謝委員勉勵。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這個議題很多委員都關心,再請部長加油,謝謝。

接下來質詢的是楊瓊瓔委員。

楊委員瓊瓔:(10時59分)謝謝主席,本席想邀請部長。

主席:來,唐部長。

唐部長鳳: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成立一年了嗎?

唐部長鳳:一年又一個月了。

楊委員瓊瓔:一年又一個月,好,所以我們來討論。非營利組織團體的蓬勃發展,我想這是臺灣公民權利非常重要的一個展現,也是我們社會改革的一個重要動力。因此數位部對於NGO推動的數據賦能與一般輔導計畫是不同的嘛,對不對?

唐部長鳳:以前是因為像在經濟部的時候,如果你是NGO,因為沒有工商登記、沒有公司登記,它沒有辦法拿到像3萬元雲市集這樣的補助,但現在數傳署到了數位部之後,就算是NGO,就是協會、基金會,甚至包含合作社等,都可以拿這個3萬元,所以這可能有點誤解,好像它是協會就沒有辦法來申請,不是這樣的。

楊委員瓊瓔:這個大家都清楚,部長你放心。數位部投入了教練團的輔導、監督進度,對不對?

唐部長鳳:對。

楊委員瓊瓔:你一邊輔導它們,還監督進度。

唐部長鳳:我們還強調是有經費的,不是像上面說的沒有。

楊委員瓊瓔:但是協助NGO數位提升的經費挹注上面,本席認為還是不足……

唐部長鳳:是有的。

楊委員瓊瓔:既然你輔導它,然後你跟原先的經濟部一樣,那是化整為零,根本沒有作用。所以我們實質來討論,也就是在輔導跟監督所要求的智慧財產權授權條款,幾乎是不受限的將NGO各類輔導資料,你們都可以拿來使用,因為你要輔導,沒關係,你聽完,有人質疑數位部是不是恣意掠奪它們的智慧財產與收割成果,我願意給時間讓你說明,讓大家好好合作來做成功,因為NGO是我非常重視的,請你說明。

唐部長鳳:我完全同意,因為我之前擔任政務委員的時候,也是負責像社會創新組織,也跟非常多NGO朋友打交道,所以我來到數位部之後……

楊委員瓊瓔:請告訴我,你要怎麼做?

唐部長鳳:對,我來說數位部之後有二個跟以前完全不一樣的狀況,第一個,雲市集本來只適用於公司或行號,現在NGO也可以來申請,所以至少有3萬元的經費挹注,這個是有的。

楊委員瓊瓔:本席認為這個是不夠,你可以再去盤點。

唐部長鳳:我同意。

楊委員瓊瓔:你同意就是要加油,把實際數字拿出來。

唐部長鳳:第二個,智慧財產權這邊有一點誤解,因為我們邀請NGO分享的是它進行這個專案的成果報告等等,我們希望能夠公開在我們的網站上,但是並不是好像它們自己的這些資料,我們就要拿出去賣了,絕對不是這樣,是不是請我們司長說明一下?

楊委員瓊瓔:好,這個你來說明,請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

唐部長鳳:好,書面資料。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本席要跟你請教,預算編列高達多少?

唐部長鳳:常規的預算就五十幾億。

楊委員瓊瓔:請教當時你們掛牌的時候,預計在臺北要設一棟大樓,現在有嗎?

唐部長鳳:那個是2年,217億是2年的前瞻,所以不是年度預算。

楊委員瓊瓔:對,本席要請教,現在進度呢?因為現在已經滿1年1個月了。

唐部長鳳:就像剛才講的,不管是在我們推出像6,000塊的系統,大家用起來很順利,也沒有什麼資安的問題發生,我們在新的1年透過數位公共建設這個概念,就包含剛才委員跟召委都有關心的,就是地方政府補助的發放等等,未來都可以用這樣子的系統,我自己覺得這是很大的成效。

楊委員瓊瓔:針對問題提問2題,第一個,已經1年1個月,大樓的進度如何?第二個,在編列預算的時候,同時旅遊的部分還被揭發國外旅遊是1,408萬……

唐部長鳳:這是我們自己寫在預算書,不是揭發。

楊委員瓊瓔:對,當然人家看到,所以才揭發。

唐部長鳳:對、對、對。

楊委員瓊瓔:1,408萬,所以有質疑,等於是出國天數是609天,等於是每天有2個人在國外,也引起了大家的熱議,你的說明呢?

唐部長鳳:就像剛剛講到特別是資安聯防,包含防詐的聯防上面,這個是牽涉到各國的資安主管機關要面對面地來討論,所以這部分大概不容易用視訊來進行,因為牽涉到機敏的事情。

楊委員瓊瓔:當然實質上的交流,我們都給與尊重、支持,但是你們要注意不要讓人認為您是數位旅遊部,因為大家對於數位部的期待是非當高。

唐部長鳳:當然。

楊委員瓊瓔:你們要小心。你剛才講因為現在情況很多,所以第三點提問就是,基層檢察官在9月21日發布組成了「劍青檢改」,我們看到各地檢察署案件都要暴增了,因為詐騙太多,臺北地檢1月到8月偵字案就有4萬2,900件,檢察官真的是不知所措了,每一個檢察官每一個月要收百件案,新北的部分從去年9月到今年的8月還突破了10萬,尤其詐欺案件幾乎要癱瘓整個司法機關,基層檢察官真的也沒有辦法做,疲於奔命,民眾受害的也希望趕快能夠得到答案。在這樣情況之下,部長,現在我們看到詐騙案這麼多,連帶整個司法單位幾乎要癱瘓,光詐欺偵字案,所以數發部是不是要落實在整個行政機關有效的監督,讓實際上減少詐騙案件,我想這是目前臺灣社會裡頭最迫切需要的,請你說明。

唐部長鳳:不只臺灣社會,這次我到聯大周邊,各國數位部長跟大使都認為因為生成式AI讓跨境詐騙變得非常容易,以前必須要說那個國家的語言的人才能詐騙那個國家的人,現在因為AI可以幫你自動及時翻譯……

楊委員瓊瓔:對,自動轉換,聲音都一模一樣。

唐部長鳳:人不管在哪裡,不管他是哪一國人都可以跨境詐騙任何國家的人。

楊委員瓊瓔:那怎麼辦?

唐部長鳳:所以我們大概有一個共識,就是他必須要在源頭來進行管理,也就是透過像電子簽章或者像111簡碼的方式,去確保只有我們認證過的這些不管是國人、投資相關的機構還是什麼,才能夠登載這方面的廣告。

楊委員瓊瓔:部長,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希望具體建議,請你把你們預計最快要怎麼做,不要癱瘓到司法,這個真的是很嚴肅的議題,把你們預計要怎麼做,請你詳細書面資料給本席,我也希望你透過記者會或者各種方式告訴民眾,我們預防重於治療,這一塊是非常的重要。

唐部長鳳:是,我們有一個智慧防詐的計畫,我們會提供給委員,謝謝。

楊委員瓊瓔:我們一起加油,好不好,謝謝。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謝謝部長。接下來質詢的是林俊憲委員。

林委員俊憲:(11時6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數發部唐鳳部長。

主席:部長。

林委員俊憲:警政署今天有人來嗎?

主席:警政署是刑事警察局的副局長。

林委員俊憲:刑事警察局的黃副局長,還有NCC的代表是?

主席:主秘。

林委員俊憲:好,NCC的黃主秘。部長,你知道民怨最大的就是詐騙。

唐部長鳳:是。

林委員俊憲:詐騙嚴重傷害了民眾對執政黨的信賴,臺灣快要變成詐騙之島,我每天接觸到最大的民怨就是詐騙,數發部當時成立的目的不就是為了針對詐騙行為嗎?成立一年來,也就是數發部成立以來,詐騙案是不是愈來愈多?

唐部長鳳:我們交流這25個國家都看到,自從生成式AI……全球都愈來愈多。

林委員俊憲:沒有,你評論你自己,你管人家,你管別人是怎樣?你管到別人去。

唐部長鳳:那我們的詐驗防制就像剛才講的,現在是要在源頭進行。

林委員俊憲:我跟你講,期望愈大,失望就愈大。

唐部長鳳:是。

林委員俊憲:當時就是希望成立數發部來解決,尤其是越來越嚴重的網路詐騙問題,數發部成立一年多來,網路詐騙越來越嚴重。現在政府又成立一個跨部會的打詐辦(打詐辦公室),甚至要成立打詐綱領,其中我舉一個最普遍的,就是所謂社交平臺的詐騙,又稱為社交工程的詐騙。這是我助理發現的,用我成立一個假的平臺,我助理假裝上去跟他們對話,這個不重要,重點在於我們發現,我們當然立刻就報警,我們辦公室在8月24日上午11點同時打給2個單位,打電話給警政署,也打電話給數發部。

唐部長鳳:是。

林委員俊憲:警政署在11點接到報案,11點半它就回復已經下架完畢;數發部過了一個半小時才打電話來,說還在聯繫Meta要求下架,傻傻地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東西都已經下架了,數發部還在說正在聯繫Meta,管Meta的是誰?是數發部,數發部不是說有管道可以聯繫這些所有的數位社交平臺?結果為什麼動作比警政署慢?比警政署慢也沒關係,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東西都下架了還在說在處理當中,還在聯繫Meta。

唐部長鳳:回答委員的問題……

林委員俊憲:我認為不要因為是不是立委的關係,如果今天是一般民眾,他們連報案都不知道怎麼處理。

唐部長鳳:先回答委員的問題,我們數位部所負責的是建立這樣子一套機制,讓這些平臺業者能夠及時地收到,就是檢調單位的通知。

林委員俊憲:我現在再問,網路犯罪,像這種社交平臺犯罪的防堵,主管機關是不是數發部?

唐部長鳳:如果是牽涉到已經是刑事案件……

林委員俊憲:是不是你數發部?

唐部長鳳:或是犯罪案件的話,是警政署。

林委員俊憲:又推走了嘛!各位,我現在就直接直播給你們看,什麼叫互踢皮球……

唐部長鳳:我們建立的是剛剛講到的……

林委員俊憲:這個叫推卸責任!

唐部長鳳:並沒有。我們的責任是建立這樣一套聯繫的,以及自動化的通報機制,如果警政署……

林委員俊憲:如果有用,為什麼詐騙越來越嚴重?

唐部長鳳:因為它的單位成本大幅降低啊。

林委員俊憲:數發部成立的目的就是為了打擊詐騙,尤其是網路犯罪行為。

唐部長鳳:是。

林委員俊憲:行政院成立的打詐辦公室,前幾天這個打詐辦公室也引起大家討論,它的預算有十四億多,其中十三億多,很多單位都拿來買設備,買設備我沒有意見,比如警政署要買一些先進的設備,應付日益嚴重的一些犯罪行為。在這個打詐辦公室裡面,各部會都有,有內政部、金管會,很多,包括司法單位、警政署,它們都有編預算哦!為什麼數發部沒有預算?

唐部長鳳:就像剛才所說的……

林委員俊憲:打詐辦公室你不用出現哦?

唐部長鳳:這個綱領出現的時候還沒有數位部,所以我們……

林委員俊憲:好。這個綱領出現的時候怎麼會沒有數位部?

唐部長鳳:1.0的時候,當時我們還在籌備期。

林委員俊憲:好,那現在這個綱領裡面……

唐部長鳳:1.5的時候我們就編了,智慧防詐是明年的。

林委員俊憲:防詐編多少錢?

唐部長鳳:3億,在數產署。

林委員俊憲:可以達成什麼效益?

唐部長鳳:主要就是我們要在詐騙集團利用這些電商等等之前,我們就自己先透過掃描的方式,先找出可能的破口,這跟紅隊演練是一樣的意思。

林委員俊憲:對於打詐辦公室各部會所編列的預算裡面,照理講最重要的單位應該就是數發部,但我看不出來,數發部甚至在打詐綱領裡面,幾乎提都沒提到你們,為什麼會這樣?

唐部長鳳:就像剛才所說的……

林委員俊憲:防詐綱領裡面你也有出現啊!你不是都沒有,數發部出現10次而已,內政部出現127次,法務部99次,金管會25次,通傳會16次,數發部10次,連外交部都有19次,外交部做什麼呢?請他們在駐外單位的網站上要轉貼一些防詐的東西,連這種幾乎是小學生都可以做的工作,外交部都出現19次,數發部是最主要的防詐單位,竟然存在感最低,好像打詐沒有你的事情!這個是你講的所謂的1.5版本。

唐部長鳳:對,我可以解釋一下嗎?因為當時數位部組織法在大院通過的時候,包含傳播內容監理還在NCC,包含打擊犯罪等等都還在原部會,我們並沒有拿任何子法或監理權限來。

林委員俊憲:你注意看,我還沒講完,你注意看那個封面,2023年7月修正,前兩個月才修正過……

唐部長鳳:對,所以我們依組織法……

林委員俊憲:你現在看到的最後修訂版本的所謂國家的打詐綱領,你數位部責任撇得乾乾淨淨啊!

唐部長鳳:所以我才說……

林委員俊憲:從裡面幾乎找不到數位部要扮演的角色。

唐部長鳳:所以我們才說我們是智慧防詐……

林委員俊憲:還智慧防詐……

唐部長鳳:一開始就讓詐騙難以發生,而不是發生之後去懲治它。

林委員俊憲:打詐辦公室的預算,數發部也不會出錢!

唐部長鳳:因為懲治它的監理權限並沒有移轉到數位部,是預防。

林委員俊憲:明年出國預算還比今年暴增,增加了快一半。

唐部長鳳:因為經貿談判業務移過來了。

林委員俊憲:明年編了3,733萬,你還好意思出國?

唐部長鳳:我們剛剛已經提到了……

林委員俊憲:那我問你,你們的打詐績效,你覺得怎麼樣?

唐部長鳳:我剛剛提到我們編的是防詐的預算,包含3億元,你剛剛提到的是懲治的部分,懲治的部分是屬於司法院的權限。

林委員俊憲:我們再來看,防詐有分四個面向,我們來看你這個踢皮球部長,第一個,識詐、堵詐、阻詐、懲詐,我問你,你數位部負責哪個部分?

唐部長鳳:我剛剛提到的是在識詐最左邊……

林委員俊憲:你應該是堵詐啦!

唐部長鳳:可能還有一個防詐的程序。

林委員俊憲:堵詐就是防堵嘛!

唐部長鳳:堵詐現在講的是說,詐騙試著詐騙,好比說它打一個跨國電話,我們播一個語音說這個可能是詐騙等等,這個部分是NCC,我們支援NCC在做這方面的工具。

林委員俊憲:沒有部會敢去碰這一塊,處理不好,當時要成立數發部,就希望你要負起這個責任。各位,你們有聽到,你們這個部長講得好像不關他的事一樣,也不敢負責。

唐部長鳳:我們負責的是在這個最左邊的事情,就是防詐,預防詐騙。

林委員俊憲:有預防詐騙嗎?

唐部長鳳:有啊!

林委員俊憲:各位,有預防到嗎?為什麼會民怨最高?社群網站,最主要的詐騙從哪裡來?警政署在這裡嘛,你看這樣對不對,因為警政署只有統計詐騙件數,就只有寫幾件幾件,你們並沒有寫主要來源,我建議以後應該每一個詐騙案統計時也順便統計一下是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來詐騙,是透過社群平臺、通訊軟體、交友平臺、網路廣告,就是它的詐騙樣態。不然我看到警政署統計的都是比如投資詐欺幾件、解除分期付款幾件、網路購物幾件。警政署你看一下這個對不對?最主要的犯罪都是社群網站、通訊軟體、交友平臺、網路廣告。

黃副局長壬聰:是,這個趨勢是目前最多的。

林委員俊憲:最多的嘛。

部長,這個你不是有防堵?它就從這裡來,你要防堵?

唐部長鳳:對啊,就像剛剛講的,我們是建立包含綠色通道、紅色通道,或者是即時通知的方式……

林委員俊憲:你怎麼防堵?

唐部長鳳:舉例來講,如果現在境外的某個網站網域,它冒充我們自己這邊的電商,我們就會透過DNS RPZ,就是網域停止解析的方式,你點進去就會看到……

林委員俊憲:每一個人都可以做見證,幾乎每一個人,尤其官員或民意代表,都接到民眾抱怨,這個詐騙真的是……不要說直接上當受害,每天看到、接觸的,打開手機也好,看來看去都是一些詐騙的訊息滿天飛……

唐部長鳳:這個完全同意。

林委員俊憲:心情就非常痛苦,對不對?所以那些不關你數位部的事嗎?

唐部長鳳:剛才提到的,我們建立這個機制跟防堵它、預防它。

林委員俊憲:要不然你認為是哪個單位的事?

唐部長鳳:預防當然是我們的責任。

林委員俊憲:那其他呢?

唐部長鳳:您剛才提到的包含懲治、包含警察的調查等等……

林委員俊憲:防堵是你的事情啦!

唐部長鳳:對,前面的預防當然是我們的事情。

林委員俊憲:防堵才是你的事情,那你有防堵到嗎?

唐部長鳳:剛剛提到的,不管是……

林委員俊憲:防堵就不會產生這麼多的件數嘛!每一年的件數有沒有成長?

唐部長鳳:不管是跨境的網域等等……

林委員俊憲:有沒有啦?

唐部長鳳:防堵是有用,但是因為單位成本大幅地下降……

林委員俊憲:有沒有啦?

唐部長鳳:所以件數……

林委員俊憲:根本沒有!根本沒有防堵有效!那件數為什麼越來越多?

唐部長鳳:所以就要麻煩委員……

林委員俊憲:詐騙的金額是不是越來越多?

唐部長鳳:可能要支持我們智慧防詐的預算跟電子簽章法的修法。

林委員俊憲:你們只重視出國預算而已,你們還重視什麼?

唐部長鳳:我們出國也是談這個啊……

林委員俊憲:為什麼件數會越來越多?

唐部長鳳:也是談資安跟防詐的聯防。

林委員俊憲:警政署,你的數字,詐騙案是不是越來越多?

黃副局長壬聰:是,目前是在增加。

林委員俊憲:受騙的金額是不是越來越多?

黃副局長壬聰:是。

林委員俊憲:你們還說防堵詐,唐部長,你防堵了什麼?

唐部長鳳:就剛剛提到的,不管是境外的網域……

林委員俊憲:你防堵什麼了?有效嗎?

唐部長鳳:那一部分當然是有效,現在是單位成本在下降的過程。

林委員俊憲:你對於數發部的執行效果,你自己很滿意?

唐部長鳳:我想就是希望委員……

林委員俊憲:你自己有沒有很滿意?

唐部長鳳:希望委員能夠支持我們電子簽章法的修法跟智慧防詐的預算。

林委員俊憲:我當然支持打詐!但我反對像你數發部這樣沒有能力,然後責任還一直推,推卸責任!

唐部長鳳:委員要給我們法律授權啊……

林委員俊憲:推卸責任!

唐部長鳳:我們會儘快提出電簽法的修法,委員要支持,我們才有法律的授權。

林委員俊憲:好。

主席:謝謝部長、謝謝林俊憲委員。

接著質詢的是陳雪生召委。

陳委員雪生:(11時18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唐鳳部長?

主席:部長請。

陳委員雪生:還有刑事警察局黃副局長。

主席:副局長。

唐部長鳳:委員好。

陳委員雪生:部長早。今天早上很多委員質詢到詐騙集團,你看還有人恐嚇我們立法委員,而且去查了以後,那個都是在國外。

唐部長鳳:對,我也常常收到。

陳委員雪生:那你查得到嗎?

唐部長鳳:有一些它會故意挑一些我們沒有資安或司法互助的國家,這時候就比較困難。

陳委員雪生:刑事警察局這一方面應該要加強啊!

黃副局長壬聰:是。

陳委員雪生:你們要跟數發部搭檔嘛,是不是?

黃副局長壬聰:是。

陳委員雪生:你們這一方面要加強。

謝謝部長上次到馬祖去,給我們地方指導很多,而且幫我們做一些基礎建設。現在因為公共電視台土地涉及到民間的,它要收回還是要租,公共電視台基於公共利益,也希望長治久安,那麼公共電視台說要撤台,部長的看法呢?

唐部長鳳:上次委員所關注的這件事情,我們韌性司的朋友已經有接下這件事情,因為之前委員關心到底是NCC主責還是我們主責,那我們就是說我們願意擔任這個主責的窗口,包含委員所關心的補助等部分,以我的理解,已經初步解決了,是不是讓司長跟委員報告一下?

陳委員雪生:好,請司長。

鄭司長明宗:報告委員,我們公視這個電視臺,現在我們跟通傳會的模式很簡單,通傳會會發移到新址的電視臺執照,我們來補助500萬的建設費用,因為這個有前瞻預算對防救災基地臺可以補助,這個合規,沒有問題,剩下的就是通傳會趕快發出執照,我們就可以來補助。

陳委員雪生:因為就是希望那個發射臺換個地點,你趕快跟連江縣政府還有國產署做一些聯繫,因為這個電視臺牽涉到好幾家民營的電視臺,電話、手機大家都用得到,所以拜託部長,這方面你答應我了嘛!

唐部長鳳:有,上次有跟您說我們這個經費科目找到了,我們就來處理。

陳委員雪生:不會有問題嘛!

唐部長鳳:對,應該不會有問題。

陳委員雪生:那就積極地辦理好不好?

唐部長鳳:是,我們會跟NCC一起來。

陳委員雪生:另外就是剛才講的詐騙集團那個問題,說真的,你們要負起主要責任,好不好?

唐部長鳳:是。

陳委員雪生:你有一些技術上的問題可以請教刑事警察局嘛!我每天手機裡面都有收到訊息是你要領什麼生日禮物,我連回都不敢回,有陌生電話打進來,我也不敢接,因為接了電話就倒楣了,有這回事嗎?

唐部長鳳:目前我每天都可能收到上百個訊息,裡面有一大部分一定都是詐騙。

陳委員雪生:都是詐騙,那就等於全民都不要接電話了!

唐部長鳳:也不是,應該是說只要確認對方在之前有聯繫過,有彼此的號碼,那當然就沒問題。

陳委員雪生:我知道你的電話號碼,我之前有打電話給你。

唐部長鳳:有。

陳委員雪生:可是我不知道的電話號碼,有一些也是熟人打進來,我也不敢接啊!他們會認為:你是民意代表,怎麼不接電話呢?

唐部長鳳:是,這個部分可能就要變成像我們在網路上面進行通訊的時候,確實可能要用像電子簽章這樣子的技術,所以剛才我有跟委員表示,我們新的電子簽章法修法有一部分就是包含跨國的怎麼做身分確認,這個我們會放在裡面。

陳委員雪生:部長,你有沒有聽到我們立法院有一些聲音,現在所有的預算經費幾乎都到數發部去了,那留NCC幹什麼?所以很多人主張要把NCC廢掉,你的看法呢?

唐部長鳳:我們的公務預算在14個部裡面是排名第14,所以所謂的所有預算都過來,好像不是這樣。

陳委員雪生:還有,你們那個出國的費用是嫌高了一點嘛!這個當然我們在審查預算的時候我們會來討論。

唐部長鳳:那個是因為經貿談判的業務從國發會跟其他部會過來,這個部分確實有移撥,本來是編在他們那邊,這部分確實有過來。

陳委員雪生:好吧!你們準備一下功課好不好?

唐部長鳳:是,沒問題,我們會。

陳委員雪生:你請回。

唐部長鳳:好,謝謝。

陳委員雪生:報告主席,是不是請中華電信?

主席:中華電信總經理有到現場,請上來。

陳委員雪生:林總經理有來啊!

主席:他有來,時間可以暫停一下,請林總經理。

陳委員雪生:有請總經理。

林總經理昭陽:委員好。

陳委員雪生:總經理,首先恭喜你榮膺這個重任,對中華電信你有非常豐富的經驗,我想請問你,中華電信的工程你們也一樣有內規是不是?

林總經理昭陽:是。

陳委員雪生:你們的內規是缺工、缺料由廠商自己負責,有沒有這回事?

林總經理昭陽:沒有,我們都有這樣子的規範在,那也有稽核。

陳委員雪生:當然,你們現在是公司組織。

林總經理昭陽:是。

陳委員雪生:但是交通部的官股還是占比最大。

林總經理昭陽:是。

陳委員雪生:那你們這樣單獨設一個法規,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相悖,對於缺工、缺料,在中央整個政府的體制是希望缺工、缺料,尤其是疫情來了,所以這方面要給予方便,那現在有一些廠商,比如我押標金是2億,如果我棄保的話,反而不要那麼多錢,我要把工程完工就需要6億、7億,對你們中華電信來講,如果廠商棄保的話,你們的損失更大,是不是這樣?

林總經理昭陽:對,是有這樣的狀況,確實會因為這樣的因素造成整體的傷害會更大。

陳委員雪生:那我有介入協調,你們有一個周副總,周副總在某一個公開場合說:立法院委員給他壓力,他都不甩!這是什麼話?你好好回去查一下好不好?

林總經理昭陽:好。

陳委員雪生:查辦他。

林總經理昭陽:好。

陳委員雪生:他還有很多的工程亂七八糟,我準備給他送調查局,我跟你講。

林總經理昭陽:是。

陳委員雪生:你不要以為快退休了就沒事,退休還可以把你抓回來。

林總經理昭陽:好,委員,我們回去……

陳委員雪生:我們民意代表當然是負責伸張正義,是不是?

林總經理昭陽:是。

陳委員雪生:老百姓有困難,廠商有困難,如果我們跟他有對價關係,你查辦我啊!由檢調單位查辦啊!怎麼可以這樣的恐嚇人家或是幹什麼呢?

林總經理昭陽:是。

陳委員雪生:這樣不好吧!連立法委員你都敢恐嚇啊!很像我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

林總經理昭陽:不好意思,我們……

陳委員雪生:我陳雪生做人光明磊落,我跟你講。

林總經理昭陽:是,委員,這個我們回去查清楚。

陳委員雪生:你們回去查一下好不好?

林總經理昭陽:好。

陳委員雪生:那這個案子也不能一直壓在那邊,一直拖啊!怎麼可以這樣子呢?你回去查辦好不好?

林總經理昭陽:好。

陳委員雪生:然後你要查一下,對你們是有利的,對雙方是有利的事情嘛!如果他棄保了,中華電信起碼要賠3億、4億進去;如果這樣的話,可能也不用賠錢啊!

林總經理昭陽:沒錯、沒錯。

陳委員雪生:你何樂而不為,為什麼不去做這件事情?

林總經理昭陽:好。

陳委員雪生:你回去以後跟董事長報告一下,好不好?

林總經理昭陽:好。

陳委員雪生:我覺得中華電信的同仁不要因為委員去給你打個電話或是幹什麼,你看這樣恐嚇人家,在公共場所講這個話,非常不得體,好不好?

林總經理昭陽:對,不恰當。

陳委員雪生:總經理,我第一個是要恭喜你,第二個是希望你也要有所作為,好不好?

林總經理昭陽:好。

陳委員雪生:要有所為、有所不為,好不好?

林總經理昭陽:好。

陳委員雪生:謝謝總經理。

林總經理昭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雪生召委,接下來質詢的是陳歐珀委員。

陳委員歐珀:(11時26分)謝謝主席,請一併邀請數發部唐部長、NCC黃主秘、法務部李主任檢察官、金管會彭副局長以及內政部黃副局長。

主席:請各位代表。

唐部長鳳:委員好。

陳委員歐珀:臺灣詐騙氾濫,臺灣也因此被冠上「詐騙天堂」的惡名,但是我知道我們政府相關部門包括我們立法院都很重視這個事情的演變,也高度的了解民眾對於政府有很多的期待,我也感謝何召委在第一次會議就安排這個打詐的工作報告。

根據內政部給我們的資料,今年1到5月的詐欺案件數就比去年增加2,346件,成長的比率是21.29%,其實學自然科學的人知道這個,這個是臺灣現在數據,我看到這個數據嚇了一跳,我們去年就開始提出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也希望政府能夠更努力,結果我們看到的數據是這樣子。其中案件數的前三名,第一個是投資詐騙;第二個就是解除分期付款的詐騙;第三個是假網路拍賣的詐騙,看起來數發部跟所有單位都有很多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我今天是語重心長,詐騙氾濫,其實周邊的人都有碰到,所以今天我特別提出質詢。首先針對投資詐騙的部分,今年5月我們針對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這個已經三讀通過了,但是我們這個投資詐欺還是高居第一位,層出不窮。我記得8月的時候部長有接受媒體專訪,你表示網路廣告納入數位簽章有助於遏止詐騙廣告,但是數位簽章只是取代紙本簽章的方式,除了數位簽章之外,數發部有沒有其他方法來遏止詐騙?

唐部長鳳:對於電子簽章法修法,我們應該下個月會送到行政院,希望儘快送來立法院,除此之外,我們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推廣所謂的免密碼,就是用生物辨識來取代密碼,因為密碼一旦外洩,這些詐騙集團就用這些外洩的密碼來冒充我們相信的親朋好友,但是如果能夠全面切換到比較強的認證方式、所謂零信任的方式,那就比較不會被境外的人冒充,所以儘快的把密碼用別的東西取代或用別的東西來加強,這個是我們另外一個很重要的FIDO政策。

陳委員歐珀:部長,你能不能保證電子簽章法或者是剛剛你講的生物密碼法通過之後,能夠有效遏止投資詐騙的廣告?你能夠保證嗎?

唐部長鳳:如果通過之後,我們當然還是會跟金管會來聯防,我們新的這個版本的法律是給各部會3年的期間來調適,但是我想不管是金管會或其他部會一定不會花到3年……

陳委員歐珀:部長,我要提醒你,現在給民眾的感覺是,政府越重視打詐,結果詐騙案件越來越多。

唐部長鳳:全球都是這樣。

陳委員歐珀:對,所以這個問題我們不能束手無策,我在這裡提出來請你們……

唐部長鳳:我們會加速進行。

陳委員歐珀:各部門都要提出相關的防制措施。

唐部長鳳:是。

陳委員歐珀:所以你剛剛提出電子簽章法本席也贊成,生物辨識法我也同意,但是你要讓民眾放心,你們提出的是有效的方法,不要越打詐騙越多,這個是我要提醒你的。

第二個部分,解除分期付款是高居第二名,內政部長林右昌在今年4月也曾表達個資外洩是詐騙的源頭,電商應該強化資安防護,數發部的報告也已經提到有輔導40間業者做資安防護,但是刑事警察局從去年6月到今年5月函送了104間電商,結果你們輔導不到40%,你們只有輔導40間而已,解除分期付款在詐騙案件裡面一直在創新高,請問部長,你認為這樣的輔導有沒有效用?量能夠嗎?要怎麼改善?

唐部長鳳:謝謝,非常好的問題。我想輔導的部分是針對這些高風險,而且我們可以發現,不管是它自己資安沒有防守好,或者它資安防守得還不錯,但是流到下游的像物流等等,這個就必須導入隱碼技術跟資安技術,這個是很有成效的。至於說為什麼函送過來的這些不是每一個我們都去輔導,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有些函送來的並不是它自己有外洩個資,而是說因為它品牌比較大等等,所以是亂槍打鳥的這種詐騙集團冒用它的名義,但是並不是真正它有流出個資,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就是要做跨境網域停止解析等等,而不是去輔導它。

陳委員歐珀:部長,你這樣解釋我也可以理解啦!輔導率不到40%,現在一個問題的關鍵就是,為什麼外界認為數發部不曉得在做什麼、做哪些事情?在這個分期付款的詐騙的輔導這個部分……

唐部長鳳:其實我們每一個裁罰大概新聞都滿大的。

陳委員歐珀:我現在從一個數據來提醒你,刑事局每季公告高風險賣場的排名,蝦皮購物、旋轉拍賣等等,每季都連續上榜、至少三次,數發部1年來,我不曉得是一罪可以一罰,還是要加起來才能罰,數發部1年來,1年有4季,它3次違規,結果我們只罰了1次20萬。

唐部長鳳:跟委員講一下,這個是舊個資法,舊的個資法最多就只能罰到這裡,而且是它沒改正才能罰,新的個資法大院已經通過了,所以之後綜合性電商只要發生就會罰。

陳委員歐珀:你剛剛解釋說那是舊的個資法……

唐部長鳳:這個數據都是舊的。

陳委員歐珀:新的已經可以加重來罰?

唐部長鳳:是。

陳委員歐珀:我想請問一下,站在輔導機關的立場,有沒有認為要加重個資法第四十八條的罰鍰?

唐部長鳳:因為如果它不接受我們輔導,然後再發生,這個就是嚴重的情況,這個時候就可以罰比較多,我想我們數產署已經做好這個準備。

陳委員歐珀:我想談到法就是跟立法院有關係,現在民眾的期待就是說,這個罰那麼輕,它一直被罰,它被罰一次它也不怕你,一直掛在那邊,罰20萬,一個大企業1年賺幾億元?

唐部長鳳:這都是舊法,新法可以罰更多。

陳委員歐珀:部長,你要拿出你的鐵腕措施!

唐部長鳳:是。

陳委員歐珀:既然你也同意個資法新的修正可以加重其罰,你就加重其罰,罰給大家看看。

最後,數發部的報告裡面有輔導電商導入隱碼技術,但是在連續上榜的高風險電商中,只有博客來採用這個技術,其他電商是……

唐部長鳳:他們有些是在試用,就是某一個專區在用,試用沒有問題的話,它就會全面做。

陳委員歐珀:所以他們不是不怕罰?

唐部長鳳:他們不是不怕罰。

陳委員歐珀:還是不怕你們?

唐部長鳳:不是,現在自從提高罰則之後,每一家大概都很願意投資。

陳委員歐珀:我還是建議數發部對於這種不良的電商,如果它不配合的話,應該採取一個比較嚴厲的措施,我們應該考慮提到最高罰的方式來罰,因為罰20萬,這個是抓癢也抓不到癢。

唐部長鳳:按照新版個資法,除了提高罰則之外,最重還可以禁止它蒐集個資,那就等於是停業了,所以這部分……

陳委員歐珀:把你的鐵腕措施拿出來,要不然我就認為你怠惰了。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勉勵。

陳委員歐珀:鐵腕措施!碰到這種大的電商,罰20萬根本無濟於事嘛!

唐部長鳳:理解委員的意思,所以才要修法,修法之後我們會……

陳委員歐珀:為什麼那麼多人被騙?被騙的金額一個人就不只20萬。

唐部長鳳:理解委員的意思。

陳委員歐珀:最後,電商導入物流隱碼的技術,似乎還是會發生個資外洩的狀況,請問一下,數發部輔導資安,導入隱碼技術的成效,你們的評估是怎麼樣?

唐部長鳳:我想一方面有些它是部分導入或是在試辦,全面導入之後,成效就比較看得出來,另外一方面,不管它導不導入,我們接下來在智慧防詐的方案會主動去掃描這些高風險的部分,在詐騙集團實際騙到人之前,我們就會採取包含請電商看看要不要它舉報,然後我們解析網域把它停止等等,所以主動式防禦我想是接下來智慧防詐的重點。

陳委員歐珀:部長,會後請你整理數發部這一年來輔導了哪些業者,以及防止資安外洩的成效報告給本席參考。

唐部長鳳:沒有問題,我們會書面提供。

陳委員歐珀:給本會跟本席做參考。

唐部長鳳:是。

陳委員歐珀:最後我還是提出我的看法與建議,關於電子簽章法,剛剛講了,你所講的,有效遏止投資詐騙、詐欺的廣告,你剛才信誓旦旦……

唐部長鳳:就各種冒充的情況…… 

陳委員歐珀:那就儘速送立法院來審查。

唐部長鳳:我們應該下個月就會送到行政院,看行政院,就儘快送來立法院。

陳委員歐珀:好,把這個案子列為你的重要法案。

唐部長鳳:非常重要,本會期最優先。

陳委員歐珀:第二個,你輔導函送的104間電商,輔導了40間,而且其中還有連續上榜的,有20間是高風險的電商,只有3間導入隱碼的技術,我希望你們要求相關這些高風險的電商都要導入這個隱碼技術。

唐部長鳳:對。

陳委員歐珀:然後輔導他們的量能,再過來就是我剛剛提到的個資法的罰鍰。

唐部長鳳:這個已經修法了,我們只是要執行,我們會執行。

陳委員歐珀:對,我是說你不要最低罰。

唐部長鳳:當然。

陳委員歐珀:你不要老是採最低罰,這樣就沒有人怕你了。

唐部長鳳:當然。

陳委員歐珀:把你的鐵腕措施拿出來,最高罰……

唐部長鳳:知道委員的意思。

陳委員歐珀:讓我們看一看數發部真的有在做事情。

唐部長鳳:可以按次連續,按照它的情況處罰,謝謝。

陳委員歐珀:謝謝。

主席:謝謝陳歐珀委員、謝謝各位。接下來質詢的是游毓蘭委員。

游委員毓蘭:(11時38分)謝謝召委,我要請唐部長。

主席:部長請。

唐部長鳳:委員好。

游委員毓蘭:部長好。部長,我們最近、其實今天很多委員會都在談明揚大火,我發現這場火連你也被燒到,因為這段時間,我貼的TVBS的新聞畫面,還有很多大家在替警消叫屈的……

唐部長鳳:我們1年不到200億,這個不是這樣。

游委員毓蘭:對,所以我澄清了一下,你們說你們1年不到200億,但是我們的預算裡面是有218億……

唐部長鳳:那是2年的,前瞻加起來。

游委員毓蘭:OK,好。花二百多億嘛,因為消防的裝備設施也不是像網路上傳的只有7,000萬,其實有76億在裝備設施上,我也跟您做一些澄清。部長,其實這個畫面是一年前、去年的總質詢,那個時候我就跟部長討教很多,也希望您能夠幫助我最關心的這個族群,就是警消還有矯正這些,能夠幫忙他們,對於一些他們日常的業務可以進行數位化跟智慧化。

唐部長鳳:有,這個我們有做。

游委員毓蘭:是,有做了嗎?我是不知道啦!

唐部長鳳:有。

游委員毓蘭:因為說實在的,這次讓我很感慨的是,雖然我們消防員過去10年犧牲了43位,上一次敬鵬大火燒死了6個消防員之後,總算我們消防法裡面,有三個叫做生命三權入法,資訊權、退避權,還有一個調查權。

唐部長鳳:是。

游委員毓蘭:但談到這個資訊權,我看了就滿難過的是,因為明揚廠區裡面到底存了多少違禁物,也就是這些列管物資?我們消防員到了現場去,他們還在印就發生爆炸,也就是來不及去行使他的退避權,因為沒有資訊。

這部分我今天之所以會特別來這邊跟您討教的原因是,其實我的辦公室在今年的6月,也請數發部來跟我瞭解他們到底在幫警消做了哪些協助等等。數發部告訴我說,因為警政署跟消防署都沒有提出任何需求……

唐部長鳳:不是,我們在不管是訓練上面,或者是你剛剛提到的,空間建模等等上面,我們都有編預算,也有跟他們一起合作。您這邊提到的這個字樣,看起來是對於個案,就是發生事情,他在消防的那個個案上,這個我們沒有派人去這確實是……

游委員毓蘭:部長,今天早上在隔壁,在內政委員會裡面,林右昌部長就告訴我們,其實那個化學物質之多,現在跟他們有關係的,有經濟部、有勞動部、有環境部,都有。對於現場的同仁來講,我們的科技都已經上了外太空,可是你還要靠影印資料,還在殺豬公的階段,其實我當時跟你們建議的是這些數字、這些數據,你們有雲端的、有平臺的各方面……

唐部長鳳:有。

游委員毓蘭:應該要能夠提供即時的。他們到現場的時候,要包括他們所有的這個貯藏在什麼地方、多少量什麼都應該要有的,這個是你們要主動的。

唐部長鳳:我們包含921演練的災難漫遊,以及下個月的,就是專用給消防相關以及警察相關的寬頻,這個我們都有在做。

游委員毓蘭:來,我還要再講的是,因為最近這個,不管是警政署或是消防署,消防署他們對於這個數位警政智慧策略計畫,這個錯字不好意思,這個是科技預算是由國科會來整合的。

唐部長鳳:是,我也是國科會委員,國科會是一個跨部會的聯繫平臺。

游委員毓蘭:沒錯,但是我們一開始的時候,其實我很希望就是說,包括消防署,他們現在有一個中程計畫,以後推動智慧化查緝要電子化,所以就會有一個科技。我的理想中是,就像數發部會提供他們這方面技術上的支持,讓他們在抵達現場的時候,科技已經跟你判斷了……

唐部長鳳:是啊!是的。

游委員毓蘭:這個火場是不應進去的。

唐部長鳳:沒錯,完全正確。

游委員毓蘭:應該是要這樣,對不對?

唐部長鳳:完全正確。

游委員毓蘭:所以不管是內政部或者是經濟部,他們都說現在行政院正在設法成立一個整合的平臺。

唐部長鳳:是的,這個一定是國科會負責預算的討論。

游委員毓蘭:國科會負責預算討論,但是技術上我覺得……

唐部長鳳:當然,我也是國科會成員。

游委員毓蘭:數發部無論如何,你們要做到,好不好?

唐部長鳳:是,沒問題。

游委員毓蘭:這個事後再給我一個報告,好不好?因為上次我找你們來,你們告訴我說,警政署跟消防署都沒有提出……

唐部長鳳:這可能有點誤會,這是個案介入,通案部分我們會再給一個報告。

游委員毓蘭:不是,是這個整個通案。

唐部長鳳:通案我們再給一個報告。

游委員毓蘭:好不好?謝謝。

主席:好,游委員的要求請儘速提供,謝謝。

接下來傅崐萁委員改書面質詢。

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不在;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不在;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不在;陳琬惠委員、陳琬惠委員、陳琬惠委員,不在;賴瑞隆委員、賴瑞隆委員、賴瑞隆委員,不在;李貴敏委員、李貴敏委員、李貴敏委員,不在;孔文吉委員、孔文吉委員、孔文吉委員,不在;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不在;莊競程委員、莊競程委員、莊競程委員,不在;高嘉瑜委員、高嘉瑜委員、高嘉瑜委員,不在;邱臣遠委員、邱臣遠委員、邱臣遠委員,不在;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陳培瑜委員,不在。

接下來我們請蔡易餘委員。

蔡委員易餘:(11時45分)好,謝謝召委。我們是不是有請數發部唐部長,還有我們法務部、我們檢察司主任檢察官,還有金管會銀行局童副局長?

主席:來,三位請。

唐部長鳳:委員好。

蔡委員易餘:部長,想說跟部長來討論一下現在這個詐騙集團。因為詐騙集團看起來在臺灣是很猖獗,這個猖獗專門是來自於……現在都是在騙一些老人、弱勢,或是用這個金融詐騙,因為人有貪心的心理,人貪心,因為貪心就誤入詐騙集團的圈套,但是詐騙集團總要有一個發動的,就是這個人頭帳號。人頭帳號又可以分兩個層次,一個可能就是連人頭帳號、提供帳號也是被騙的。

唐部長鳳:對。

蔡委員易餘:或者,當然有人是……

唐部長鳳:像剛剛講的,密碼被盜用了。

蔡委員易餘:對,被盜用了嘛!所以連他的人頭帳號都是被騙的。但是我要跟部長,以及我們金管會、法務部說,現在很多這一些帳號提供者,或者是被詐騙的人(兩個),帳號提供者他有可能是被騙提供帳號,以及這個被騙的人,他們只要一旦發現他被詐騙了,哇!疲於奔命。我可能在嘉義被人詐騙,結果後來我去報案。我去報案後,接下來我可能收到高雄地檢署、高雄警察局傳我去問,問完了想說,好,都講了嘛!臺中又來一張講同樣的事,新竹又來一張,被詐騙成這樣!提供帳號的人更嚴重。因為提供帳號的人可能有好幾筆款項匯進來,結果每個地方都要問,可是這些提供帳號的常常都是一些老人家,結果你就看到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每天都在說我要去哪裡、我要去高雄,我去高雄是因為我接到這張傳單,它說我涉嫌洗錢,然後他就去那邊說明一遍,然後可能又要到其他地方。同樣這一套他的筆錄,做了好幾次,我認為為什麼臺灣說我們整個地檢署,整個包括警察,被詐騙案搞到了疲於奔命,搞到所有的人力資源都投入在詐騙?問題就在於沒有效率,沒有資訊的整合。

法務部7月的時候也有研究一個人頭帳戶全國總歸戶的計畫,這樣的一個計畫,我想要請教我們數發部有投入嗎?還是只是法務部自己在這邊搞呢?

唐部長鳳:安全的跨機關的資料交換,也就是T-Road提供這個技術的服務,這個是我們的工作。至於怎麼樣用在實務上面,是不是請實務的同仁來回答?

蔡委員易餘:來,實務界的法務部這邊可以說明一下嗎?現在到底要怎麼面對這樣的問題啊?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我們法務部當時針對這個,就是因為詐欺,剛剛委員也說了,就是人頭帳戶移送之後的亂象。當時我們也是正視到這個問題,所以希望被害人在報案的部分,到當地的派出所報案之後,報案之後會指涉到某一個被告的帳戶。我們是希望報案的這個分局將這個被告帳戶的被害相關筆錄,還有被告相關的資料,全部移送到以被告住所地那個戶籍的分局。被告戶籍的分局在彙整同一個帳戶的所有被害人的報案紀錄之後,還有包括筆錄之後,全部統一由受理這個被告的分局移送到地檢署,避免同一個帳戶在全國各地個別調查,我們希望劃歸統一。

蔡委員易餘:好,主任檢察官,你這樣講的理論是對的,可是我現在要講的是,我們先以被害人,司法的原則現在是什麼?以原就被,對不對?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是。

蔡委員易餘:所以是以被告的戶籍地為最後的管轄地。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是。

蔡委員易餘:但是這個被告是一個詐騙集團,所以這個「被告」本身定義不清楚,我不知道一直要到什麼時候才會做最終的定義?但是在定義不清楚的這個階段,被害人有可能先到嘉義做完筆錄後,結果後來發現車手在臺中。好,我再去臺中做,後來又發現帳號的人、帳號的提供者在桃園,那我又要殺到桃園去。你們說好,你們會有一個,由最後來決定,那你們是什麼時候決定?案件一旦繫屬就決定嗎?還是以當時針對詐騙集團的報案,就是第一個報案,這一個報案就直接會對接到它的銀行帳戶,就以帳戶的所在地當做最後確定的所在地?這件事情你們總是要有一個timing(時間點),你最後的資料才有辦法做彙整,不然你們時間點一直沒有出來,沒有出來的話,被害人很急,被害人就是我可以去哪裡報案我就趕快去,結果後來他發現他一直在做重複的筆錄。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跟委員報告,原則上,被害人在報案的時候就會指定針對某個詐騙的帳戶做報案了……

蔡委員易餘:對啊!他一定會指定,因為他知道帳戶嘛!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對,那個帳戶所有者的被告原則上警方就會作為移送對象,現在會全部彙整到那個被告的戶籍分局,被害人的筆錄原則上警方165會上傳到系統裡面,後續警方如果針對同樣一個被害人的筆錄,都從那邊可以調取到相關紀錄,直接移送到……

蔡委員易餘:好,主任檢察官,如果照你講的,我們以後就不會再發生被害人要做一次以上的筆錄喔!我說在同一個管轄地。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同一個被害人如果針對那一次的詐騙之後,原則上,除非檢方要再傳,警方……

蔡委員易餘:當然啦!如果是同樣的,警方傳當然是為了把案件釐清楚……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是、是、是。

蔡委員易餘:但是如果是兩個以上的警方或者是地檢署再問一樣的事情……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我們現在推這個計畫就是希望避免重複調查,所以原則上被害人在進行這次被害筆錄報案之後,他們會上傳到165,165系統就可以直接調到那個被害筆錄,針對同一個詐騙案件的被害人,不用重複再調查。我們現在針對於被告全國總歸戶和刑事局也持續在推動,我們現在只有針對第一層的人頭帳戶在做推動,希望將來對第二層、第三層人頭帳戶也來做歸戶,這個跟委員做報告。

蔡委員易餘:好,沒關係!我希望可以有立即的成果……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是。

蔡委員易餘:因為我實在不想再聽到人家說錢被人詐騙或是帳戶被拿去用,然後已經要負擔刑事責任,現在提供帳戶也是洗錢的罪責……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是。

蔡委員易餘:結果他疲於奔命,一直沒辦法確定,連繫屬都沒有辦法確定,我覺得這件事真的是凸顯出來整個政府是失能的,沒有辦法做一個統籌式的報案。

李主任檢察官仲仁:最後再跟委員報告,其實蔡部長對這個也很重視,所以在6月27日也召集全國檢察長會議,針對這個全國總歸戶的計畫要持續去推動,所以事實上我們部裡對這個部分非常正視。

蔡委員易餘:好,對,這個如果有一些科技問題,我覺得數發部事實上……

唐部長鳳:沒問題,我們技術上全力來聯防。

蔡委員易餘:也可以去思考怎麼把這個事情做得更精緻,可以馬上把這些筆錄上傳,然後每個地檢署可以同步瞭解到這樣的被害人已經完成筆錄了……

唐部長鳳:是、是。

蔡委員易餘:我覺得把它做得更精緻,然後這整個系統不要讓人力在同一件事情上一直重複浪費,好不好?

唐部長鳳:是,當然,我在當政委的時候就有協助電子卷證交換,所以這個部分我一定全力來協助。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

唐部長鳳:謝謝。

主席:謝謝蔡委員,謝謝部長。

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張其祿委員、張其祿委員、張其祿委員,不在。

主席(陳委員歐珀代):接下來請何欣純委員發言。

何委員欣純:(11時53分)謝謝主席。

唐部長鳳:委員好!

何委員欣純:部長,你自己自動站上來了……

唐部長鳳:不好意思!

何委員欣純:還有NCC的主秘。

主席:請主秘。

何委員欣純:我身為本會期的召委,今天第一次就安排數位部的業務報告及打詐,為什麼?我想今天一個早上所有的委員不分黨派都關心為什麼臺灣會變成詐騙之島?甚至在國際上有名,甚至國人最深惡痛絕的就是詐騙,然後對政府最沒有信心的就是為什麼沒有辦法防止詐騙,所以我看好多委員提供的數據是我們數位部成立到現在說是越做越多,但是詐騙案的發生率越來越高,報案數越來越高,然後我們的檢調單位疲於奔命,這個狀況我覺得真的是我們需要好好的來檢討。

第一個、我從你們的書面報告裡面看到,我們打詐第一個就是要攔阻,我看到兩位是相關的,最主要的一個是電信,一個可能和網路、其他有關係。我先問一下NCC,攔阻詐騙電話,我看到你有提到,不管在市話或者是國際電話,就攔阻境外的電話……

黃主任秘書文哲:對。

何委員欣純:這個成效你可不可以先大概講一下你們現在進行的如何。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目前我們在這些異常號碼的部分,這個數據……

何委員欣純:這個數據你們自己在書面報告裡面有……

黃主任秘書文哲:這個數據在我們書面報告裡面有……

何委員欣純:對不對?

黃主任秘書文哲:對、對、對。

何委員欣純:但是我現在要要求的是什麼?我看到目前為止不是所有的電信業者都配合啊!

黃主任秘書文哲:電信業者都配合。

何委員欣純:電信業者都配合。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是、是。

何委員欣純:所有的系統都建置了嗎?

黃主任秘書文哲:現在系統部分在警語的部分,市話部分的話,他們已經建置好了,行動電話部分的話……

何委員欣純:市話的部分就中華電信,對不對?

黃主任秘書文哲:從9月以後所有的行動電信業者都會建置。

何委員欣純:手機呢?

黃主任秘書文哲:就是手機這一部分啊!

何委員欣純:手機的系統也OK了嗎?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是、是。

何委員欣純:因為我記得我在上個會期也問過我們數位部部長……

黃主任秘書文哲:跟委員報告,+886(0-8)的這一塊因為是異常話務,所以我們大概會第一個在交換的時候就已經攔阻掉了,現在……

何委員欣純:你說這個系統已經建置了,所有的電信業者也已經配合了……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們的國人接收到這個詐騙電話的機率,不管是來自境外或是來自哪裡,都微乎其微嗎?

黃主任秘書文哲:對,境外的部分,如果講的是+886(0-8),這種是異常的,所以在交換的時候就已經攔阻掉了,目前攔阻率會逐步上升,現在已經到達95%了。

何委員欣純:那為什麼現在國人接到詐騙電話還那麼多?

黃主任秘書文哲:現在的詐騙電話其實不是,這是國際來話的部分啦!這是屬於國際來話……

何委員欣純:好,沒關係,你再繼續說,我就是要給你時間啊!

黃主任秘書文哲:屬於我們境內部分+886 9這一部分,+886 9假設屬於國際來話,它是用國際來話的話,我們會再加註警語。

何委員欣純:有一些是看不出來的啊!看不出來的是……

黃主任秘書文哲:現在您在說的是簡訊的部分啦!

何委員欣純:那是另外一個……

黃主任秘書文哲:那是另外一個。

何委員欣純:等一下我要問簡訊……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是、是……

何委員欣純:還有你們上面有寫到所謂的人頭門號詐騙工具,你們怎麼遏止人頭門號?你們和電信業者怎麼……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現在總共分兩部分,我們在6月的時候其實已經有頒布一個KYC的行政指引了,要求業者要加強落實他們自己的KYC制度……

何委員欣純:你只有一個行政指引喔!我覺得是要……

黃主任秘書文哲:不只、不只,後面還有一個……

何委員欣純:要更強制、要更嚴厲去要求。

黃主任秘書文哲:對,我們今天早上也正在討論,我們會訂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要加強他們查核的要求,還有查核的密度。

何委員欣純:我要看到數據,看查核的結果……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何委員欣純:你會後提供給我。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

何委員欣純:第二個、你剛剛說的簡訊,簡訊系統現在怎麼去辨識?怎麼去攔阻所謂的詐騙簡訊?剛剛素月委員和其他委員都有提到,這個我覺得是最重要的,要讓民眾有感,因為目前為止在簡訊系統裡面收到很多詐騙相關的訊息。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我們現在立即處理的部分是在政府所發簡訊的部分,我們要求……

何委員欣純:政府所發的等一下問唐鳳部長啊!

唐部長鳳:對,111的部分我們會用。

黃主任秘書文哲:另外,我們會有一個,就是讓你這個簡訊有一個正式號碼……

何委員欣純:民間的電信業者如何和政府合作能夠去攔阻這些詐騙的簡訊,這是你們要要求電信業者合作的啊!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我們現在有要求,我們在今年5月的時候其實有要求電信業者在這一部分要加強,對它的異常內容,就是有被人家通報過的……

何委員欣純:還有電信公司外包的這些簡訊業者,對不對?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代發業者……

何委員欣純:對,代發業者……

黃主任秘書文哲:代發業者管理。

何委員欣純:對呀!代發業者、簡訊的系統業者,你們都要納入規範要求。

黃主任秘書文哲:有、有、有,代發業者這一部分的話,因為目前它還不是電信事業啦!我們去年已經有請他們針對這些代發業者要它自己先自律,它自律不好的話,我們的電信業者就它的服務契約部分會終止。

何委員欣純:自律不夠啦……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是、是,所以……

何委員欣純:你這樣的強制性不夠,根本讓民眾沒有感覺到政府有魄力想要去阻詐……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這一部分的話……

何委員欣純:就是嚴厲的稽查,查到的時候,就是重罰,不是只有停止契約……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是、是。

何委員欣純:還要罰。

黃主任秘書文哲:是,這一部分其實是簡訊代發業者的契約會終止掉……

何委員欣純:這個你趕快去研究,因為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這個部分,所以你會後給我一個書面報告。

黃主任秘書文哲:好。

何委員欣純:接著我就要問唐鳳部長,剛剛在你的業務報告裡面有提到,我們要辨識,所以要試辦一個政府各部門的簡訊平臺,對不對?

唐部長鳳:對,111。

何委員欣純:111,對不對?請問一下,現在我們的政府部會中有多少部會加入這個平臺?

唐部長鳳:我們會先從中央各部會開始,也就是大概30個左右會是要發送的。

何委員欣純:目前有幾個是可以發送的?30個都同意了嗎?

唐部長鳳:目前、現在已經在發送的包含衛福部、法務部、經濟部,還有中研院,雖然它不是中央部會,這些是先試辦。另外,我巡迴各地方政府時,他們也都提出這個需求,所以我們不會等所有30個部會都試辦才做,一旦地方政府能夠接上,我們年底前就會跟他們測試。

何委員欣純:所以111這樣的簡訊平臺能夠讓一般國人明確辨識這是政府─不管是中央或地方─都會發出的正確訊息,絕對不是詐騙?

唐部長鳳:像地方常常辦一些抽獎活動,這就是很容易被誤認成詐騙的,我們也會優先考慮。

何委員欣純:可是現在你在報告上寫的是「試辦」,而你剛才在這裡、現場回答我的是中央30個部會都要加入喔!那麼請問一下,中央30個部會全都加入要多久時間?

唐部長鳳:我們提供這樣的技術,有些部會現在已經有簡訊大量發送的系統,只要對接過來就可以試辦、可以發揮成全面發送。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要問你效率啊!他們要同意……

唐部長鳳:有些部會還沒有這樣的系統,這樣就很難說年底前一定都會上路。

何委員欣純:那我請你預估嘛!因為政府要打詐,你們也有打詐國家隊,既然政府這麼重視,當然要讓民眾有感。如果你現在做的這件事,中央30個部會都應該統整的話,那你要勇於溝通,要求其他各政府部會統統加入這個政府簡訊發送平臺啊!

唐部長鳳:我同意啊!

何委員欣純:那要訂一個時程啊!

唐部長鳳:我們會試辦到年底,然後在共同供應契約上架,之後就輔導所有政府機關以及地方政府都到共同供應契約上下單,就能直接提供這項服務。

何委員欣純:到年底之前,你預計可以有多少部會加入?

唐部長鳳:以我們目前看來,大概會有6個可能從試辦變成實質,也就是全部使用。我們當然也爭取要超過6個。

何委員欣純:哪6個可能在年底前使用?

唐部長鳳:像之前的短網址,我們就與衛福部,特別是之前還有指揮中心的時候合作非常密切,所以我想衛福部及衛福部所屬、相關機關一定會優先使用。除此之外,還包含法務部、經濟部等等,這些是我們比較有信心的。

何委員欣純:那像是與國人一般生活有關係的健保呢?

唐部長鳳:健保是衛福部所屬機關。

何委員欣純:還有呢?還有其他部會,例如勞動,勞健保相關簡訊的發送還有一個來源是勞動部喔!

唐部長鳳:這是一個。還有另外一個,就是之前地方國稅局呼籲大家繳稅時,也有地方國稅局簡訊被誤認為詐騙的,像是這種單位,我們都會優先與他們合作。

何委員欣純:是啊!

還有地檢署。

唐部長鳳:對。

我想,並不是要由我在這邊說哪些先、哪些後,因為如果上了共同供應契約,他們都可以同步來做。

何委員欣純:我不是要求哪些先、哪些後,而是希望以最快的速度讓這些部會的簡訊都能納入這個111簡訊平臺。

唐部長鳳:我真的完全同意。

何委員欣純:你應該向行政院報告,希望協調各部會在一定時間之內─譬如說在半年內,各部會簡訊發送系統統統都要跟你們對接、接到111這個政府簡訊平臺。你要訂出時程才有用啊!不然要是各部會拖拖拖,就算現在先試辦,試辦卻曇花一現,接著有沒有效益不知道耶!

唐部長鳳:所以在年底前,我們會就試辦效益與怎麼擴散這兩點給委員一份報告,好不好?

何委員欣純:要多久時間?

唐部長鳳:就年底前、3個月內。

何委員欣純:好。

除了境外電話、市話、簡訊,再來就是剛剛很多委員提到的社群平臺,社群平臺裡投資的詐騙廣告最多,我想,這個數據你自己也應該知道,也就如媒體所說,只要是投資或股票關鍵字,有一半以上的投資詐騙率,而且只要講到股票投資,幾乎九成六、也就是96%都是詐騙。

唐部長鳳:這是公開的,任何人都可以到廣告檔案庫去看。

何委員欣純:是嘛!但為什麼有人提到投資廣告實名制已經上路,每天通報檢舉下架的大概有80到100則,還是沒有用?這樣的廣告頁面、詐騙頁面還是層出不窮啊!問題出在哪裡?我發現現有事後通報下架機制只是這樣還不夠啦!應該更進一步要求平臺完善其濫用與防制機制嘛!是什麼濫用?其實就是假帳號很多嘛!現在雖然事後若發現是詐騙廣告,就可以要求平臺下架,卻沒有辦法要求平臺處理假帳號、也就是規避廣告實名制的這些假帳號。現在完全無法管它、沒有辦法要求它耶!你可知道,在網站上通過身分認證的老帳號其實就是所謂的假帳號,其實是可以上架與販售的!

唐部長鳳:了解。

何委員欣純:那怎麼辦呢?你的建議呢?

唐部長鳳:這點在國際上也是大問題。我們為什麼那麼希望大家幫忙儘快通過電簽法,就是因為新版電簽法提到在跨國際技術上對接聯防。這種對接聯防的重點之一是provenance,就是溯源,例如知道我是唐鳳、我只有這幾個社交媒體帳號,透過電子簽章技術告訴所有平臺只有這幾個才是我,其他帳號只要是冒充我的,一律直接下架,也不用經人檢舉了,像這樣的作法才是防患於未然的作法。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才會建議國際聯防啊!你出國那麼多次,國際上交流經驗也那麼多,那我們的國際聯防什麼時候可以產生實質上對國人有幫助、有助益、能夠真的防止詐騙的具體作法嘛?網路上什麼都有、什麼都賣,對不對?

唐部長鳳:確實。因為依照舊的電簽法,我國必須與對方國家簽定合約、協約,我們都知道在國際談判上,以我們的國際狀態不容易簽這樣的東西,所以我們才在新版加入我剛才講的技術聯防這個部分。如果該法能儘快通過,我想這個provenance溯源制度就可以儘快來做。

何委員欣純:部長,大家對你期待很深,尤其對於打詐這個任務加諸在你身上,期待很高。大家也希望透過你所帶領的這些專業人才,能夠幫忙國人把詐騙這個令人深惡痛絕的行為遏止,所以拜託你了。

我最後要說,按照您的說法,包含國際聯防的新法修法通過之後,可以將假帳號納入、列入禁售商品清單啊?

唐部長鳳:我們會儘快與國際機構、包含憑證管理機構做這樣的討論。

何委員欣純:這點要去協商、要去談,好不好?因為我覺得這是其中一個斷點、是一定要做的,如果沒有做的話,案件會層出不窮啊!就算今天下架這一個,另一個又會出來,是不是?難怪國人會認為數位發展部成立之後原本是要打詐,結果卻愈打詐騙愈多,以國人的感受,對政府的打詐能力是會開始產生不信任的喔!

唐部長鳳:這是全球的問題,我們一定全力處理。

何委員欣純:全球的問題我不管啦!我管臺灣的問題啊!我管臺灣國人生活、財產價值統統都受到影響啊!對國家的信任也受到影響啊!以上。

唐部長鳳:完全同意,謝謝。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的發言。

主席(何委員欣純):休息5分鐘。

休息(12時8分)

繼續開會(12時14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陳培瑜委員發言,發言時間5分鐘,4分鐘發言時間,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

陳委員培瑜:(12時14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唐部長。

唐部長鳳: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部長午安。我快速向你請教幾個題目。關於打詐,大家已經說了很多,不過我站在教育的立場,想跟部長討論一個題目,叫做「數位青年T大使」。不知道部長對於這個部分有沒有印象?

唐部長鳳:有,這是我在擔任政務委員時期就籌劃的。

陳委員培瑜:對,所以今天一定要cue到部長。其實我們從網路上找到很多故事,也是因為很多新創業的夥伴告訴我們,數位青年T大使這件事情對於業界其實有相當大的幫助,像這名同學就自己在網路上分享。他說出身哲學系的他其實可能沒有機會進入相關產業領域,但是因為有T大使這個計畫,他有機會成功加入他想去的所謂科技產業類公司;他甚至說這樣的結訓─之前是26周,後來變成20周,只是抵達階段性里程目標,對於數位素養的學習還沒有劃下休止符。也就是說,他個人非常喜歡這個計畫,而且他也認同這個計畫帶給他的幫助,不管是對相關專業能力或是後續就業。

既然他有這麼好的成果,我們其實有些期待:有沒有機會往下想像更多呢?意思就是這樣的計畫其實可能對產業界人士來說是很大的幫助。怎麼說呢?大家知道,現在各科系對應到產業這一端可能有些落差,或是大家在想像上有些落差。目前在資格上是規定近3年大專院校以上學歷之畢業生,而我們問了很多產業的聲音,大家正在想像一種可能性,不知道部長有沒有想過這種機會有沒有可能往下延伸?也就是說到國中端或高中端,讓學童、學子有機會及早探究、學習相關技術,探究自己對這個領域感到喜歡的可能性或跟這個領域接軌的可能性?部長,您覺得有沒有機會往下?當然這個部分必須與教育部討論。

唐部長鳳:我想,應屆畢業生就是在學,如果再往下,好比從大三、大二開始,其實從之前的USR這些計畫以來都有一些合作。至於委員所提到的是不是連國、高中生也要納進來,我自己非常支持,特別是資安方面的興趣,大概很多情況都像電競一樣,在國中左右就已經展露頭角。所以針對這部分,我們也會進一步,與包含國教署在內等單位一起來看。如果不是用T大使這次計畫,也會看看是不是透過資安工坊演練等部分,辦理學習或暑期活動。

陳委員培瑜:我想部長自己也有非常多自學的經驗。現在的孩子就算有機會在學校就學,也會有很多專長、學習與興趣透過自學養成,所以我們才會認為有機會往國中端、高中端設計不同樣態的數位青年T大使這件事。我真的非常期待數發部與教育部積極討論。有沒有機會請數發部在1個月內做出初步規劃、與教育部討論這個議題呢?

唐部長鳳:可以的。

您剛才提到的哲學系學生曾回來與學弟妹分享,有一些分享會我也有去,他們就提到如果在高中─好比說選分組之前就已經有受過這樣訓練的經驗,對於未來的職涯選擇也都很有幫助。所以,我想這是很好的,我們會在1個月之內給您初步規劃。

陳委員培瑜:太好了!我們非常、非常期待從教育部與數發部的角度看到數位青年T大使計畫有不同樣貌。

剛才非常多委員談到詐騙這件事,我認為關鍵其實可能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全民的數位資訊素養教育這件事,因為數位走得太快,但是以過往的學習經驗,大家可能來不及跟上。我們除了前面防弊之外,後端的教育端怎麼加強?對於這部分,我也想跟部長討論。

其實數發部與NCC都提出了相關數位素養教育擴散的規劃。今天NCC也在現場,我在NCC的計畫裡看到有500萬元要用在媒體識讀教育這部分,相信各部會對這個議題是有期待的。在相關資訊素養、資安與假訊息、面對極權主義上,或者所有數位資訊素養教育部分,有沒有機會請NCC、數發部與教育部再做更多討論與合作?因為在這個部分,確實有機會從國小端、國中端、高中端到大學,甚至擴及全民教育。以上可不可以請部長快速回應?

唐部長鳳:好。對於剛才提到的,如果是關於媒體內容的監理或傳播治理,待會請NCC回答。我們這邊在意的大概是兩件事,一是我們推行了一項計畫,叫做「公民科技」,好比很多學生─不管是小學生或中學生,自己量測空氣品質、水品質,甚至參與民間實質查核社群等等。我們覺得公民教育最好的做法就是讓他們直接對社會產生影響,也就是說不是直接做訓練、等18歲了再參與社會,而是就算是十三、四歲也都可以參與,像總統盃黑客松也都有國、高中生參加。所以這部分─包含在公民科技的推廣與素養上,是第一件事情。

第二件事情是剛才提到的資安意識,因為學生學到之後會影響其家人……

陳委員培瑜:因為我發言時間已經到了……

唐部長鳳:還是我們以書面……

陳委員培瑜:之後是不是有機會請NCC或數發部與教育部一起討論、合作?

唐部長鳳:沒問題。

陳委員培瑜:甚至我們辦公室也可以主動召開這項會議。因為對我們教文委員會的委員來說,其實所有家長關心的是孩子們在數位資訊之前面對各式各樣的危機,我相信部長一定也很清楚,所以以後是不是有機會再召開相關會議討論這個議題?

唐部長鳳:沒有問題,我們在行政院裡是交給科文處,雖然在這邊是交委會,所以我們一定全力支持。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趙正宇、蔡培慧、傅崐萁、陳琬惠、許智傑、林楚茵、廖國棟及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數位發展部及相關部會今天列席代表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趙正宇書面質詢:

1.部長,數發部從去年8月掛牌,已經成立超過一年了,結果在週年之際,遭到各界批評說數位部一事無成,根本看不到數位部有任何實績。部長,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民眾真正在乎的詐騙問題以及個資外洩問題,你們根本沒有解決:

一、根據警政署的統計,今年1-5月的詐欺案件一共有1萬3千多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兩千多件。那我就覺得很奇怪,數發部去年8月成立,說要好好來處理這個詐騙的問題,結果今年上半年的詐騙件數比你們成立前的去年同期多了兩千多件,給了你們這麼多預算,結果不要說效果不佳,詐騙集團還更加肆無忌憚,難怪民眾會覺得數位部拿錢不辦事。

二、而近一年公部門的重大資安事件就發生了至少6起,包括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國內醫療院所及高中以下學校教育網絡都出現資安事件。去年年底居然還發生2,300萬筆戶政資料被拿到國外論壇兜售。整個台灣也才兩千三百萬人,結果到現在也未能釐清外洩原因,你們數發部到底有何作為?

三、除了公部門的資安事件,民間企業也不斷發生個資外洩。光是今年上半年,就發生了航空公司、共享汽車以及YouBike等用戶會員資料大筆外洩。當時說會好好來處理,但是部長,有沒有看到昨天的新聞,現在連詐騙集團也搭上了疫情後的旅遊熱潮,各大訂房網站的個資都被洩漏光,光是今年上半年就發生超過百起的旅遊網詐騙,對於個資外洩的處理,你們數發部到底處理到哪去了?

2.部長,數發部113年預算編列了73億,又比今年增加了18億。給了你們將近一整年的時間,你們沒有做出任何實績,然後預算又要增加18億,部長,你覺得民眾能夠接受嗎?而且你們編列了3,700萬的出差預算,相較112年的1,400萬,成長了近三倍。我想現在民眾都對於數發部這一年來的表現不是很滿意,結果出國預算又增列這麼多,我如果是民眾我也沒辦法接受,比起出差,先把我們國內的防詐做好吧,不然你要我們這些民意代表怎麼面對民眾的質疑?

3.你們在今年三月的時候,希望推廣民眾安裝防止電話詐騙的APP,但是這些APP並不是由政府來開發的,而是民間企業的商品,當然這些APP很多都有免費版,不需要民眾花錢,但是在推廣民眾安裝這樣的APP的部分真的看不出來你們的成效,你們一直是透過網路來做推廣這件事,但根本的問題是最需要安裝這些APP的年齡層根本就不會透過網路來得到這些資訊,你們應該做的是跟地方政府合作,實際走進到地方辦理實體的活動,透過手把手的教學來幫助這些民眾安裝這些APP,這樣才真的能夠讓民眾知道該怎麼使用、怎麼安裝,從源頭防止詐騙的發生,你們有七十八億可以做這件事,比起整天喊出各種口號還有做那些民眾根本無感的事情,你們真的應該踏實一點,接地氣一點。

4.請NCC主委,這邊我希望NCC能把國際來電的語音警示繼續推廣到所有業者,中華電信實施市話國際來話語音警示以來,112年7月約920萬通降低至8月的90萬通,這才是真正有感的防詐措施,另外中華電信從9月15日開始,也將這樣的警示從市話擴及到了手機,我覺得這非常重要,因為現在的手機用戶遠多於市話,也要請你們讓其他業者一起加入進來,同時也要讓更多民眾了解這個資訊,讓他們知道這樣的警示是政府防止詐騙的施政措施,不要讓民眾以為這又是新型的詐騙手法。

委員蔡培慧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蔡委員培慧,鑑於詐騙問題日趨嚴重,南投縣高齡人口眾多,尤需借重T大使協助反詐宣導。另因地方頻道可提供在地資訊,連結與深化本土文化,惟因商業考量致使地方節目式微,亟待中央協助推廣製播地方節目。基此,爰要求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針對下列議題,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壹、反詐騙

一、分眾分齡反詐騙政策

詐騙手段日新月異,甚至假冒政府部門混淆視聽。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110年全國受詐騙金額約50億,111年上升至69億,而111年1-10月全國詐欺案件受害人有3,308位是65歲以上族群,平均每天有11.4件詐騙案件。更進一步來看,南投縣老年人口佔20%,110年受詐騙金額高達4.6億,足見長輩受詐人口持續攀升中,爰請數位發展部更正視銀髮族詐騙問題。受詐騙影響第二嚴重的族群則為1839歲的青壯人口,請數位發展部應分眾分齡宣導,提出相應之宣導辦法。

二、T大使反詐宣導

數位發展部培養T大使協助反詐騙宣導,惟T大使現有培育方案內,未見與反詐騙相關的課程或培訓,爰請數位發展部提出相關說明。再者,目前培育的1,325位T大使,數發部應持續積極爭取數位替代役加入行列,例如自111年9千餘位替代役員額中,爭取與栽培人才入鄉交流,以拓展影響力。爰請與役政署跨部會研擬數位替代役之方案,增加「T大使反詐騙說明會」場次,同時邀請資安專家入鄉進行科普宣講。

貳、協助推廣地方節目

南投縣年長者眾多,境內有諸多原鄉部落,地方節目以地方民情特色為基礎,製播符合地方需求的節目,包括提供長照醫療、偏遠地區交通資訊等。惟製作單位與電視公司仍有商業考量,致地方節目之受眾遠不及主流節目,爰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助推廣地方頻道。為鼓勵系統經營者製播推廣地方文化內容節目,促進地方多元文化發展與紮根,本席建議下列方式:

一、透過評鑑、換照等方式,增加有線廣播電視製作在地節目比例,提升節目製播品質,如以製作在地節目比例做為評分條件之一。

二、提供誘因,實質鼓勵電視公司製作在地節目,如提高「系統經營者製作推廣地方文化內容節目補助」費用。

三、辦理與地方頻道相關的委託研究,掌握我國地方頻道發展現況,以利調整現行政策。

四、跨部會(文化部)研議透過在地節目推廣本土文化。

提案人:蔡培慧

委員傅崐萁書面質詢:

(主席煩請NCC主委陳耀祥)

一、數發部成立1年!成果何在?

民眾評比

一、2023年8月17日,有網友於PTT發文詢問「數位發展部成立快一年最大作用是什麼?」,大多數網友紛紛留言「點麵線」,也有網友諷刺「詐騙案件飆到史上最高」等留言,留言多為對數發部不滿!

二、2023年8月23日民間企業「八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舉行網路民調結果記者會,民調部份結果:

(1)「我同意這一年來台灣的詐騙事件已經有所改善」,受訪者不同意者占72.1%

(2)「我同意這一年來台灣的假新聞、假消息已有所改善」,受訪者不同意者占70.7%

(3)「我同意這一年來台灣的個資外洩問題已有所改善」,受訪者不同意者占66.2%

(4)網友評比數發部綜合表現打分數:

70-61分:26.5%、60分以下:29.5%,兩者過半數本次網路民調,調查對象是年滿18歲之本國國民調查時間:112/8/14 00:00至112/8/18 23:59截止有效問卷1500份

三、2023年5月5日草根影響力文教基金會發布「蔡政府打擊詐騙,人民有感嗎?」民調部分結果:

1.整體而言,請問您對政府打擊詐騙的表現滿不滿意?

53%不滿意,27%滿意,30%沒意見

2.請問您認為台灣現有法律對詐騙犯的刑責,是太重、太輕還是剛剛好?

82%認為刑責太輕,7%剛好,0.2%太重,10%沒意見

3.政府成立數位發展部,將推動各項防止詐騙方案。請問您對數位發展部防止詐騙的表現有沒有信心?

44%沒有信心,38%有信心,20%沒意見

4.請問您覺得目前台灣的詐騙案件數量多不多?

74%認為很多、19%認為有點多,不太多2%,很少1%

4%沒意見。

民調期間為112年4月18日至4月21日,共計有1,071位有效民眾受訪,在95%信心水準、抽樣誤差約為±3.0個百分點。

數發部還是旅遊部?

數位部及所屬112年出國計畫共編列2843萬元,8月底已執行1748.9萬,執行率達62%。出國考察、開會的次數高達34次,共114人次,而數位部部長唐鳳,112年上半年就出了3趟差,1月9到15日去立陶宛,6月11日到17日人在英國,接著6月25日到7月2日則是在以色列和比利時。

數發部預算數

年度

公務預算

前瞻預算

合計

112

57.69億

80.62億

138.31億

113

73.68億

78.06億

151.74億

合計

131.37億

158.68億

290.05億

 

數位發展部及所屬 機關員額 (單位:人)

機關/員額

編制員額

預算員額

實際員額

數位發展部

376

283

246

資通安全署

300

165

120

數位產業署

300

150

140

合計

976

598

506

 

數發部組織架構:

二、ChatGPT資安疑慮,政府部門是否考慮禁用三星禁用ChatGPT

南韓三星電子5月2日透過內部信件指出,由於發現旗下員工將敏感程式碼上傳至生成式AI(generative AI)服務平台,恐導致商業機密外洩,因此禁止員工在公司擁有的資訊設備上使用該類型服務,違規者恐面臨解雇的命運。這也是繼美國金融業與義大利之後,最新針對生成式AI使用實施限制的案例。

彭博報導,1名三星集團代表證實這項備忘錄的存在,並指出是在上周時向全體員工寄發;該備忘錄表示,在使用包括ChatGPT或是Google公司的Bard等生成式AI服務時,若將涉及商業機密的數據流出,由於其資料可能存儲於外部伺服器,無論是進行追蹤或刪除都將極為困難,且有可能進一步被其他用戶所取得,因此祭出禁用令。

根據三星電子集團在4月所進行的問卷調查,約有6成5的員工認為生成式AI對於公司的安全造成威脅,且在4月初發生工程師不慎向ChatGPT洩露原始碼的情事,但目前不清楚被洩露的機密類型為何。

2022年12月5日數發部官員表示,抖音或TikTok(際版)是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已經限制公部門資通設備及所屬場域使用。也就是說,公部門配有的手機、平板及電腦,都不能下載使用抖音或TikTok。

美資安公司警示超過10萬帳戶ChatGPT外洩

Group-IB於2023年06月21日公布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的調查數據,發現多達10萬個ChatGPT帳戶個資被外洩,且在今年5月達到高峰,該報告還指出,洩露區域又以亞太地區最為嚴重居於榜首,其次是中東及非洲、歐洲。

該分析顯示,大多數外洩紀錄都是使用Raccon惡意軟體來竊取,再來是Vidar、RedLine,因此也提醒民眾要特別注意。

ChatGPT等各式AI生成式工具的防護機制一直被檢討,包括蘋果、亞馬遜、三星等科技公司,都禁止員工使用,避免洩漏公司機密,就連自身有發展Brad的Google也提醒員工小心使用,讓相關問題備受討論。

金管會的對應辦法

金管會於2023/08/15日訂定「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AI)之核心原則與相關推動政策」草案,核定六大核心原則,相關指引將在今年12月發布上路,將有8項配套,若出包將問責金融機構,亦謂會被處罰。

銀行局主管表示,「並沒有禁止金融業使用ChatGPT!」,指引先於法規法律,因此希望讓大家先發展,若使用指引有不恰當,才會發展為法規,屆時才會有所謂進一步的懲罰,例如外洩資料,就先回到個資法來做處理。

據112年5月份調查我國金融機構共175家,其中有63家採行AI技術(約47%)。4月以問卷形式完成相關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尚無金融機構導入生成式AI應用於金融業務或內部作業。惟有2家金融機構規劃導入應用,並有80家金融機構及周邊單位評估中。另有95家金融機構及周邊單位針對內部員工使用生成式AI進行管制,包括設置防火牆以阻擋公司內網連結 ChatGPT網站、依機構內部規範控管以防止客戶個人資料外洩等。

此次修法草案6項核心為

一、「建立治理及問責機制」:

強調金融機構在使用AI系統時應對內部治理與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負責,並對AI系統的風險管理與使用進行適當的監督。銀行局強調,金融機構如運用生成式 AI協助進行決策,不宜將其所產生的資訊做為判斷或決策的唯一依據。

二、「重視公平性及以人為本的價值觀」:

強調金融機構在運用AI系統時,應重視提供公平、普惠的金融服務,並符合以人為本及人類可控的原則。在使用AI系統之過程中,應避免演算法之偏見,並確保其服務對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三、「保護隱私及客戶權益」:

強調金融機構於使用客戶資料時,必須充分尊重及保護客戶的隱私權,妥善管理及運用相關資訊,以提升消費者信心及滿意度。

四、「確保系統穩健性與安全性」:

強調金融機構應致力維護AI系統之穩健性及安全性,並對第三方業者進行適當之風險管理及監督,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

五、「落實透明性與可解釋性」:

強調金融機構在運用AI系統時,應確保其運作之透明性及可解釋性,並於使用生成式AI作為辦理業務或提供金融服務輔助工具時,應適當揭露。

六、「促進永續發展」:

強調金融機構在運用AI系統時,應確保其發展策略及執行符合永續發展相關原則,並盡力維護員工工作權益。

1.請問數發部,生成式AI服務平台如ChatGPT等相關應用程式,是否會危害國家資通呢?

2.目前已有許多國際知名企業因防止洩密禁用ChatGPT,且美國資安公司也提出警訊,表示亞太地區個資外洩最為嚴重,請問數發部有打算讓公部門禁用ChatGPT等生成式AI服務平台呢?

3.兩種程式皆有資安疑慮,若只禁抖音不禁ChatGPT,數發部是否是雙重標準?

4.請數發部針對公部門是否禁用ChatGPT等生成式AI服務平台進行研議!

5.由於ChatGPT等相關應用程式,已遭美國資安公司提出資安警訊,蘋果、亞馬遜、三星等知名跨國企業也紛紛禁用,我國金融機構共175家,目前已有95家金融機構及周邊單位針對內部員工使用生成式AI進行管制,請問金管會該如何其餘80家金融機構禁用生成式AI進行?

委員陳琬惠書面質詢:

議題一、投資型詐騙

唐鳳部長曾經說,數位部的責任在防詐,要從源頭預防詐騙。但從數據來看,數位部防詐根本就是防得荒腔走板。根據打詐1.5版的分工,遏止詐騙網頁的刊登是數位部非常重要的工作,尤其這些詐騙網頁大多跟投資型的詐騙有關,結果我向警政署調了資料發現,今年8月的投資型詐騙高達1185件,不僅跟去年同期相比,完全是翻倍成長,在今年6月核定打詐綱領1.5版後,也是持續攀高。

Q1-1:請問警政署,數位部有做到從源頭預防詐騙嗎?數位部做得好嗎?

Q1-2:請問數位部,為何投資型詐騙不減反增?

議題二、第三方支付遭詐騙集團濫用

今年6月,有檢察官點名數位部,因為第三方支付遭到詐騙集團濫用,結果數位部毫無作為,唐鳳部長竟然還說,數位部只負責發展,不負責監理。事實上,今年1月1日《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已經正式上路,若第三方支付業者違法,數位部可依《洗錢防制法》進行裁罰。今年7月的時候,我也揭露,7個月過去了,數位部竟然1家都沒有稽查、1家都沒有裁罰。所以之後,針對第三方支付被詐騙集團濫用的問題,數位部推出「第三方支付服務機構能量登錄」制度,並於8月的時候,公告5家通過審查的業者名單,並說還有20多家業者在申請中

Q2-1:請問數位部,數位部改成「第三方支付服務機構能量登錄」制度後,涉及第三方支付的詐騙案有沒有改善?

Q2-2:請問警政署,涉及第三方支付的詐騙案,警政署有沒有統計?

委員許智傑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就「政府打詐辦理情形」,特向數位發展部提出質詢。

說明:

近年數位通訊日益發達,網路社交平台上爆發諸多金融詐騙案,包括新興科技區塊鏈、加密貨幣等亦時常發生,自2017年起統計詐騙案件,由2.2萬件至2022年度逼近3萬件,又詐騙財損總金額由40億至2022年高達69億,《草根影響力文教基金會》今年度5月公布一項調查,全台僅6%民眾未接過詐騙電話或簡訊。

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詐騙方式亦五花八門,依警政署統計數字,詐欺案件類型第1名為「投資詐欺」占22.15%最多,其次是「解除分期付款詐欺」,第3、4、5名分別為一般購物詐欺假、網路拍賣與愛情交友。而詐騙型態擴張,包括旅遊網站退費、手機安全驗證等,其中旅遊網站遭詐騙通報以及諮詢件數,Booking.com已超過百件,Agoda也有30件、Trivago20件等,使民眾於疫情後旅遊需求大增,此類型詐騙案件大增。

本席建議數位部應橫向聯繫相關部會,強化第三方管理措施,並配合實際執行單位落實法遵及查核機制,我國經營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務之單位較少,數位部應全力輔導相關單位進行後續審查以利登錄,數位部亦應主動協助相關打詐部會合作以利增加防詐效率。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數位發展部業於7月19日開始受理申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能量登錄制度」,並與金管會聯手監管,針對未登錄之業者,銀行便不予提供虛擬帳戶服務,即無法繼續從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務而被淘汰。國內實際經營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家數不足100家,截至今(9/27)日數位部已受理32家業者申請登錄。

本席肯定數位部與金管會積極監管作為,透過事前預防及事後處理的聯防機制,維護第三方支付交易環境。在事前預防方面,數位部僅於官方網站公布5家已通過之主要第三方支付業者名單,其他業者則刻正審查中,民眾欲進行第三方支付交易,恐無法及時獲得資訊。

此外,在事後處理的聯防,針對已登錄之第三方支付業者,如第三方支付警示帳號達一定比例,銀行將判定其具有高洗錢風險,而暫停提供虛擬帳號。金管會應定期公開各業者被列為警示帳號比例,使民眾交易時得以避開高風險業者,亦能間接強化業者自律作為。

爰此,本席要求數位部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能量登錄制度」之審查期程,並提出公布完整已登錄業者名單之期限,使銀行、民眾得以即時取得核可名單;本席也要求金管會定期更新已登錄業者之警示帳號比例,提高第三方支付資訊透明度,有助強化民眾交易安全。請數位部、金管會於1個月內向本席及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委員廖國棟書面質詢:

一、數位發展部的功用

原住民族地區因為地緣因素,政府給予縮短城鄉差距的幫助較為緩慢。

原住民數位政策,在硬體上近期才由原民會結合各部會、基金會等,共同推動原住民族戶外免費無線寬頻計畫、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翻轉原住民族事業、原住民族智慧治理計畫、邁向數位平權推動計畫等政策。

目前原住民族家庭有93.81%有連上網際網路,有67.71%的企業有進行數位化或導入科技應用;目前建構原住民族部落戶外免費無線寬頻也有具體成效,以愛部落戶外免費無線上網來說,累計至111年底,已在613個部落建置,每月使用人次達317萬。

1.請問部長,在硬體上,有原民會與NCC以及國科會等機關合作,建置數位基礎的硬體工作。在有效縮短城鄉差距的困境下,數發部目前有什麼施政方針改善原住民地區的困境。如何與原住民、原住民鄉鎮市以及原住民企業合作?

二、政府打詐業務辦理情形

在政府打詐上,同樣的問題,原住民族地區可以資訊落差因素,可能無法及時獲得有用防詐資訊。

數位部報告指出,在公私合作開發數位防詐工具部分,已開發數位防詐工具「防詐雷達」,其目標為預防假網拍詐騙事件發生,以主動掃描機制找出可疑的詐騙電商商品或帳號,累計已掃描超過42萬次,偵測出1.7萬筆具有高風險,經整理成風險清單提供給電商平台人工審查後進行預防性下架。

1.請問部長,你的「防詐雷連」目前在原住民族地區有什麼具體成效嗎?

2.在部分缺乏數位基礎硬體的原住民族地區、AI防詐工具似乎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請問,針對原住民族地區,有什麼更有效的方詐方案?

今年3月期間,本黨的孔文吉委員也有召開記者會,針對不肖業者以俠客中華科技有限公司為基底,成立富數位平台,並把重點放在原住民身上,平台規定,加入會員要繳交5,000元,若要成為經銷代理則需5至10萬,甚至還會鼓勵原住民開公司承接政府的標案等。實際上利用他們觀念、資訊的落差,進行招攬,實際上是違法吸金,詐騙取財。

1.請問部長,這種以宣稱成立數位平台,實際上利用資訊的落差的詐騙手法,有什麼具體的防詐方案嗎?有什麼數位以及實體的方案?

2.除了防詐方案外,針對資訊落差的區域,有什麼具體的防詐警示方案,能夠有效的防止善良的族人遭受欺騙,請數發部兩周內提出書面報告送本席國會辦公室。

委員李貴敏書面質詢:

主席:請宣讀討論事項,有關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解凍報告案計10案。

討論事項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0案:

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第2目第2節「數位韌性之應用與強化」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六)第2目「建立全民數位韌性,連結民主網絡」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七)第2目第2節項下「社會創新推升產業ESG轉型計畫」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九)第3目第1節「健全政府數位服務基礎環境及人力培力」項下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第3目第1節「健全政府數位服務基礎環境及人力培力」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一)第3目第2節「深化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項下預算凍結36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一)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三十)第2目「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數位發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第3目第1節「健全政府數位服務基礎環境及人才培力」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主席:10案都已經宣讀,現在休息3分鐘。

休息(12時22分)

繼續開會(12時27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數位發展部主管預算解凍報告案有10案,針對以上10案,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

陳委員雪生: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今天會議散會。

散會(12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