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日(星期四)9時至11時3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鄭委員麗文

本日議程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四、審查113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五、繼續審查文化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第一案至第四案僅進行詢答,相關提案請於11月9日中午12時前提出)

答詢官員 文化部部長史哲

文化部政務次長王時思

蒙藏文化中心主任高玉珍

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蔡嘉駿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胡元輝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總經理徐秋華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今日議程有五項: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四、審查113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五、繼續審查文化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第一案到第四案只進行詢答。

現在請文化部史部長報告,時間10分鐘。

史部長哲: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主管113年度預算案作專案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本部113年度施政推動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提出重點說明:

在「支持內容創作創新,推動產業振興振心」部分,推動「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202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以「壯大臺灣內容,建立文化自信」為核心,透過影視音、出版、藝術、國際交流、創作及科技等六大文化內容面向,建構出以臺灣IP為核心臺流文化內容,強化臺灣文化的能見度及影響力。

賡續推動藝文振興‧振心方案,包括由本部各館場與21個縣市政府協力策辦藝文體驗活動、獎勵各縣市實體書店串聯辦理整合性書市展及延伸之閱讀主題活動等相關措施。

審度112年成年禮金(文化幣)政策推動成效,113年度進一步推動成年禮金常態化,擴大適用對象為16至22歲青少年,養成青少年藝文消費習慣,促進藝文產業永續發展。

營運兒少平台,透過與民間合資合製,挹注資源於各式兒少內容孵育、開發;製播以兒少為主體,適合各年齡層觀看的影視內容,並結合臺灣出版、動畫產業共同打造臺灣原生兒少內容;以及促成公視成為影視內容IP開發及產製中心,藉由IP授權、分享,帶動整體產業鏈發展。

持續與各縣市政府協力推動「擴大電子書計次借閱」及「優化圖書採購機制」,培養讀者數位閱讀習慣,出版產業亦獲取合理利潤,達成保障實體出版永續及促進數位出版發展等目標。

在「強化專業文化組織,完備文化法規體系」部分,經由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完備文化內容產業專業支援體系,推動文化內容產業相關投資及多元資金挹注,協助文化內容產業對接市場機制,提升製作規格及產製能量。又透過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強化電影、電視、廣播等典藏、修復等功能,建構完整的臺灣影視史詮釋體系,發揮文化扎根、文化擴散的功能。

配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完竣,研擬「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符合一定範圍表」報請行政院核定中,並會同財政部訂定投資抵減相關子法;推動藝文表演票券黃牛防制業務,持續與各演唱會城市合作,以「聯合打牛小組」共同查緝機器掃票、高價轉售等黃牛行為,並鼓勵業者實施演唱會實名制,協助產業推動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及維護市場秩序;配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813號解釋,研擬修正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1條及第99條修正草案,完備文化資產法制環境。

在「落實保障文化平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部分,整合跨部會資源辦理「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持續推動台語主流化計畫,針對馬祖語、臺灣手語等語言發展情形特殊,面臨傳承危機者,加強完備語料保存與應用;支持「公視臺語台」營運,與產業合作製播多元類型之優質臺語節目,並以南部中心向南部民眾分享臺語台製播資源,與南部縣市共同打造更多影視作品,培育南部影視人才。

持續推動文化體驗教育,鼓勵具文化體驗專業及發展潛力之藝文場館、藝文團隊及藝文工作者研發及推廣更多元的體驗內容,結合學校教學運用,深化學生對藝文的感知與興趣。

在「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完備專業文化場館」部分,為維護臺灣核心文化資產,解決文化資產損毀欠缺修復經費等情形,辦理「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期能補充各縣市文資保存經費缺口,具體解決過去因預算不足以致無法推動的個案。

持續落實促進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與發展,傳統匠師分級證照制度,培養傳統修復技術人才,保存傳統戲曲,與振興工藝產業及培育人才之傳承探新等文化底蘊之培育措施。

有關籌建國家級場館部分,推動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讓臺中刑務所既有日式建築群轉變成為臺灣漫晝重要的展演、教育、創作舞台;推動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第二期擴建計畫,將打造為運用深厚典藏與科技文化、人民有感且樂於親近,具臺灣文化主體性的國際級博物館;以及推動國家兒童未來館興建計畫,建構讓兒童可以沉浸於藝術、文化、創造力發掘、前瞻軟體服務的創新學習與體驗的場所,本部將透過對外公開競圖成果及展覽,以具體化呈現的方式與社會大眾溝通及討論。

在「打造臺灣藝文品牌,拓展國際文化交流」部分,持續推動臺北時裝週文化科技匯流平臺旗艦計畫及策辦臺灣文博會等計畫。2023臺灣文博會重返臺北,匯聚不同面向的策展內容,展現疫後臺灣跨距最遠、內容最廣、展演最多、參展最踴躍的大型文化創意博覽會;2024臺灣文博會將移師臺南,將持續策辦、期打造國家級的臺灣文創商品與圖像授權交易平臺,並推介臺灣豐沛多元的文化內容、優質文創商品及原創IP內容,將臺灣文化創意商品推向國際市場,實質促進臺灣文創產業發展。

為向國際發聲與接軌國際,持續推動「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營運國際影音平臺,深耕平臺之獨特定位,優先報導臺灣與亞洲、臺灣與國際重大事件及趨勢脈動連結為主的內容,傳達獨立可信的臺灣觀點。

推介我國優秀藝文團隊參與國際重要藝文節慶,展現臺灣文化價值,建立臺灣國家形象並發揮豐沛之藝文展演能量;此外,持續推動出版翻譯計畫,提高臺灣文化內容之國際能見度,並建立國際工藝交流合作平臺,引入工藝研究、物件創作等多元途徑的國際交流合作,增進臺灣工藝的國際視野,激發創新內容產出。

有關113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部分,本部主管113年度歲入預算2.5億元,歲出預算268.7億元,歲出預算較112年度增加64.4億元,成長31.5%,加計113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第4期編列之29.6億元,更高達298.3億元,已創歷年新高;亦即將有更多的資源,投注於既有藝文核心工作,如國家語言、傳統工藝、文化資產保存等;本部將以更強的力道,支持視覺及表演藝術、文創、影視音、出版等產業振興;進而擘劃臺灣文化內容發展藍圖,逐步實踐,提升臺灣文化韌性,建立溫暖自信的臺灣。有關113與112年度歲出預算比較說明如下:

一、新增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202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30億元。

二、新增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3.3億元。

三、新增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第二期擴建計畫1億元。

四、增列藝文消費促進推展18億元。

五、增列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8.8億元。

六、增列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第二期整體發展計畫1億元。

七、增列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1億元、影視音產業發展中程計畫0.7億元、發展國際數位傳播計畫0.5億元。

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部分,總收入編列8.4億元,總支出編列9.6億元,收支相抵後,短絀1.2億元,主要係公共建設計畫依計畫期程及國立歷史博物館配合開館等需要編列相關費用。

文化發展基金部分,基金來源編列0.8億元,基金用途編列0.5億元,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賸餘0.3億元,備供以後年度財源。

行政法人部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總收入編列32.3億元,總支出編列34.3億元,收支相抵後,短絀2億元;文化內容策進院總收入編列10.3億元,總支出編列10.3億元,收支平衡;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總收入編列3.9億元,總支出編列4.4億元,收支相抵後,短絀0.5億元。

最後,本部積極推動「公共電視法」修法,修正條文已於112年5月26日經大院三讀通過、6月21日總統令公布,國際傳播頻道已正式納入公視業務範疇,為讓Taiwan Plus提增更豐富的影音內容,持續優化全平臺功能,懇請大院同意解凍112年度「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2,000萬元,俾豐厚發展。

本部將持續扮演藝文產業的後盾,協助產業發展。承蒙各位委員長期對文化事務的關心與投入,113年度各項文化施政及預算,懇請各位委員持續支持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史部長的口頭報告。

現在進行綜合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4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之前提出,並於本會陳靜敏委員質詢結束後進行解凍案及臨時提案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發言登記第一位鄭正鈐委員質詢。

鄭委員正鈐:(9時13分)主席好,我想請史部長。

主席:部長請。

史部長哲:委員早。

鄭委員正鈐:部長早。今天我們要審文化部及相關所屬單位的預算,首先我先注意到的是公視基金會的預算,在公視基金會113年度的預算中,針對其他業務外支出部分編列了1.4823億的損失,這是認列投資華視的損失。我們看了從109年到113年的資料,每年公視都認列華視投資的損失,且認列的比例都非常高,從45.6%到108.55%,編列預算都還不夠賠,這個部分究竟是華視的經營出了什麼樣子的問題?公視一再認列華視投資損失,難道對於華視投資損失都沒有任何的解決辦法嗎?部長,因為你是公視的大家長,現在公視對於華視的虧損,難道一點辦法都沒有嗎?部長?

史部長哲:報告委員,今天公視董事長也在場,是不是讓董事長來說明會比較清楚。

鄭委員正鈐:好,部長,你知道公視的董事長也是華視的董事長,你知道嗎?

胡董事長元輝:委員好,您所詢問的問題是關於華視的經營部分,的確它有它結構性的問題,也有一些是它自身治理上的問題,我們在這一屆的董事會成立之後有朝幾個方向在努力,一方面增加它的內容品質來影響它的廣告收入,另外一部分就是我們從創新、創業、數位轉型幾個方向,希望能夠開源。我們相信只要夠努力,一定可以改善這樣一個營運的狀態。

鄭委員正鈐:OK,你提這個部分也是很官方啦,我後續再跟你請教。董事長,你現在是公視董事長同時也是華視董事長,董事長兼華視董事長也超過一年的時間了嘛,那我再問一個,公視基金會目前持有華視的股權超過83.2%,這麼高的持股比例,為什麼在公視的預算當中都沒有看到華視的相關預算跟資料?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中清楚規定,持股超過50%之轉投資事業預算資料,必須要在附錄當中列出來。可是公視的預算裡面完全沒有,這是什麼情況?

胡董事長元輝:我們在華視的營運計畫書的確都會送到公視基金會,相關的作業我可以再瞭解一下,不過稍微也說明一下,華視進入公廣集團之後,這十多年來接近二十年,近二年的決算是虧損最少的二年。

鄭委員正鈐:是,所以我現在問,我們今天要審公視的預算,但連整個預算編列該注意的部分公視都沒有注意到,所以你剛剛提到說你們後續要如何如何如何去調整華視的體質,你是華視的董事長、公視的董事長,你也來一年多了,結果現在的情況是連送預算出來都這樣子「離離落落」,我們怎麼能相信你能夠把華視這邊的東西經營好!部長,我想問一下,對於公視、華視董事長這一年來的任期,你給他打幾分?

史部長哲:我想依照公視法的精神,其實它應該回到公視法董事會獨立經營的概念,所以基本上不宜由文化部長來打分數。

鄭委員正鈐:OK,那我剛剛講說連預算當中該有的附錄都沒有附上來,這麼重大的瑕疵,我們今天還要審公視的預算!

史部長哲:我想我們今天也不是第一次審公共電視的預算了,過去相關的制度、法規、規定是不是應該要附錄華視相關的預算書,這個我回去馬上瞭解清楚,該怎麼辦理我們就怎麼辦理。

鄭委員正鈐:OK,本席要求部長、要求公視要檢附華視的預算,然後送教文委員會跟本辦。

我另外再提到,公視這邊的整個狀態我覺得也是有很多的問題,華視在109年的臺語標案「少女八家將」,到目前為止4年了,排播排不出來!我知道華視很認真想要排播,文化部這邊也很認真在處理,可是我不知道卡在公視的哪一個環節,公視遲遲不願意排播,可不可以請公視這邊做一個說明,什麼時候要排播?之前跟我講的時間一再的跳票!

徐總經理秋華:現在因為法律的問題已經告一段落,錢也都結清了,所以我們預計在明年上半年就會排播,詳細的時間要跟台語台一起磋商,因為原則上應該是台語台先首播。現在因為節目的檔期,我們也正在努力找出這個時段,馬上就會有結果,再跟委員報告,謝謝。

鄭委員正鈐:明年上半年?

徐總經理秋華:是。

鄭委員正鈐:這麼久的時間,一再的拖,跟本席押的時間一再的跳票!你說錢都給了,你知道之前華視本來說要給人家7、8期,叫人家開發票來,人家開發票來之後沒有拿到錢,結果華視還把這個發票報出去,導致國稅局找廠商罰款,你們知道這個情況嗎?

徐總經理秋華:是,瞭解,這個情形現在正在處理當中,也協商將罰款降到最低的額度,也馬上會做支付,謝謝。

鄭委員正鈐:罰款是一件事情,重點是華視裡面的內稽內控管理的狀態,這麼樣子的有問題,螺絲完全鬆掉,董事長不用負責任嗎?今天我們還要處理解凍案。部長,請你先回答。

史部長哲:感謝委員的關心,我想我們會持續來策進,我也會責成董事長強化內稽內控的相關作業等等。

鄭委員正鈐:人家給發票,你們沒給錢,還把人家的發票報出去,當流氓啊?然後人家現在被罰款,華視現在後續才開始要再去補救,這個內稽內控顯然有很大的問題啊!今天我們要處理112年度文化部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裡面有個2,000萬元的解凍案,有關解凍案的部分,我們今天要講解凍,結果裡面牽涉到很大一個TaiwanPlus,TaiwanPlus最近又出大包,TaiwanPlus本來準備要幫我們國家做大外宣,結果它找了一個製作團隊出來之後卻在講臺灣的健保正在崩潰,如果這是事實也就罷了,重點是所有受訪的醫生大家都跳腳,因為他們現場不是這樣講啊,結果做出來的節目變成這樣子,這是TaiwanPlus的品質嗎?公視不用管一管嗎?部長,你發表一下你的看法。

史部長哲:我想TaiwanPlus跟國際相關重要影音平台進行國際的合作,這個是值得鼓勵的啦,我們也不是都只是故步自封,不過在觀點上出現這樣的狀況,我們也是很遺憾,至於他們之間如何協調、溝通這個事情,恐怕不是文化部能夠直接參與的,如果必要的話,我想公共電視可以來說明。

鄭委員正鈐:OK,你講觀點不一樣的狀況,本席可以理解,可是問題是如果是事實也就算了,重點是受訪者跳出來發新聞稿表示他們完全被黑了,受訪者跳出來耶,這是什麼樣的品質?這是TaiwanPlus的品質?這是我們國家大外宣的品質嗎?

史部長哲:它從來就不是大外宣啦,我想任何的製作都要接受到受訪者以及觀賞者的挑戰啦,有這樣子的事情發生我們當然很遺憾,不過它基本上跟國際影音平台合作的這個方向我認為還是對的啦。

鄭委員正鈐:OK。有關公視的部分,我剛剛提到幾個,包括華視的部分,包括TaiwanPlus,都跟公視有關,所以公視這樣的狀態,我們今天要怎麼解凍預算?還要審查它明年度的預算,我們怎麼能夠很輕而易舉不幫老百姓把這個關?

接下來我再問一個,部長,影視局有公布112年度電視及新媒體內容製作補助戲劇跟節目類的案子,在這裡面我們看到有特定廠商,某一家廠商在戲劇類就得到了14%的預算,補助金額的14%,節目類得到19%的預算,也就是說,在全部預算裡面,節目類有19%給一家廠商,戲劇類有14%給一家廠商,跟獲得最少補助的差距相比,戲劇類是19.3倍,節目類是1.8倍,對於這個部分,因為時間的關係,請你們事後到本辦這邊來做一個說明,針對補助相關的部分做一個說明,好不好?

史部長哲:好,沒問題。

鄭委員正鈐:另外,這個禮拜一立法院到新竹考察,針對鄭氏家廟的部分,他們這邊特別提到希望能重現古蹟聚落群,他們提到了一個部分,就是這170年來,從清朝、日據時代到現在,甚至包括疫情的時候,他們有一個祭祖的儀式170年來都沒有中斷,他們覺得這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所以希望能夠爭取國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部分地方政府會送出來,部裡面是不是可以支持?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部分。

史部長哲:我想委員講的就是登錄為無形文化資產吧?

鄭委員正鈐:對,無形文化資產。

史部長哲:我們會依照相關的程序請委員來審查,原則上,只要它有一定的依據跟價值,基本上國家都是鼓勵無形文化資產的登錄,我想我們希望除了硬體之外,軟體也能夠分配嘛,所以委員的這個關心我們會特別來重視。

鄭委員正鈐:OK。接下來就是有一個「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上次本席也質詢過,針對這個部分,我想請教一下部長,這個黑潮計畫跟流行音樂有沒有關係?

史部長哲:有的,我想黑潮裡面的中心其實就是以影視音為重,而影視音裡面的音就是音樂。

鄭委員正鈐:OK,所以跟影視音都有關,所以跟流行音樂也有關。我想臺灣的流行音樂曾經在華人圈非常非常的重要,引領風潮數十年,以目前來看,按照文策院公布的調查報告顯示,2021年流行音樂的金額較2020年衰退10.26%,就是臺灣的流行音樂現在是越來越弱。目前在KTV裡面有一個普遍的情況,這是網路上面在講的,就是KTV裡的排行榜前十名有一半都是大陸歌,我覺得文化交流本來不應該有地域性,可是因為臺灣的流行音樂曾經這麼棒過,所以我們希望文化部也能夠藉由這次的黑潮計畫,把臺灣的流行音樂再拉起來,我覺得流行音樂是臺灣好幾代人的記憶,我們希望這個部分文化部能夠加緊提升臺灣的流行音樂。

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

鄭委員正鈐: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接下來請萬美玲委員質詢。

萬委員美玲:(9時26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史哲部長及文策院蔡嘉駿董事長。

主席:好,請部長跟董事長。

史部長哲:委員早。

萬委員美玲:部長早。部長,中華電信10月24號宣布要跟文策院以30億來籌組文化內容產業基金;我們又看到台灣大哥大跟華納兄弟,這個算是很重要的媒體集團,10月31號也宣布要跟文策院建立合作關係,並簽署了MOU要合組影視基金,聽起來好像也是30億;遠傳電信更是在昨天宣布要跟文策院攜手共組影視娛樂基金,聽起來也是30億,也在部長的見證之下簽了MOU,未來看起來好像還有很多企業要來加入。

在今年5月份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在這個法當中除了要嚴懲黃牛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讓企業能夠投資國家重點的文創產業,他們每一年最高的抵稅額可以高達50%,看起來在法律通過了以後有卓著的成效出來,所以我們看到國內三大電信業者在這一週之內紛紛都來跟文策院合作,如果各30億為真,哇,加起來就有90億的影視基金,這是非常龐大的活水進入。因為在一週之內陸續來宣布,這應該也不是突然之間的巧合啦,可能我們也努力了很久,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我們邀請這三大電信業者大概花了多久的時間?什麼時候開始跟他們洽談?這背後的努力,你能不能講一下?

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的關心。首先,我想還是感謝教育委員會以及大院對於文創法投資抵減的支持,投資抵減確實是一個點火很重要的工具,其實在十多年前國發基金就已經匡列了100億,希望國發基金能夠經常跟民間合作……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們就針對這三大電信業者好不好?

史部長哲:好,我想這個過程事實上本來就有在進行,但是立法院所通過的投資抵減確實是關鍵的臨門一腳,而電信三雄同時齊發,事實上表示大家也都知道內容才是王道啦!剛剛委員講說是不是為真?我想這個一定是為真啦,因為大家都是品牌以及很重要的上市上櫃公司。

萬委員美玲:好,部長剛剛這麼肯定說這三個案子為真喔,可是不論如何,現在這三大電信業者跟文策院所簽訂的還只是一個MOU,我們都知道,過去在不同的產業、不同的案子其實都有簽過MOU,但是未必每一個MOU到最後都會成真,所以我們有沒有預計這三大業者,當然你剛剛講這三大電信業者都有相當的品牌,所以要跳票的機率比較低,您剛剛的意思可能是這樣,不過什麼時候會正式簽約?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沒有任何的變數在裡面嗎?同時我們看到,尤其是台灣大哥大這次攜手的是全球大型娛樂媒體華納兄弟,所以大家也眼睛為之一亮,真的是一股很強大的活水注入,到時候尤其是跟台灣大哥大,還有華納兄弟,恐怕要簽的還是一個三方合約,比起中華電信、遠傳,又要再稍微複雜一點。部長能不能回答一下這個MOU什麼時候會簽,有沒有變數?

史部長哲:委員,是不是我請文策院直接回答?

萬委員美玲:可以。

蔡董事長嘉駿: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關於三大電信公司的整個合作跟斡旋,其實我們努力大概六、七個月這麼久,有關剛剛委員提到會不會有可能有變數,的確因為三大電信公司都是上市公司,他們還是要經過董事會的表決通過,文策院這邊其實國發基金也有投資審議委員會詳盡的審核跟表決,所以以這個事情來講,就我們的立場,我們會儘可能去促成讓它變數不要發生,至於跟外商公司的合作,我覺得這是一大活水,文策院除了幫忙投資,用國發基金來跟他們合資之外,其實我們也幫電信公司做了不同的一些國際夥伴的媒合,除了華納兄弟之外,我們之後還有跟電信公司、跟其他國際媒體集團的合作,也請委員靜觀其變,我們會繼續努力,謝謝。

萬委員美玲:您放心,我會密切的靜觀其變,因為非常的重要,我們不要有一個大餅畫在那裡,到最後這個MOU變成空歡喜一場。所以其實現在聽起來,部長的信心高過於文策院對這件事情的注意,中間會不會有變數,因為這麼大筆金額在,所以我要提醒一下,如果我們有好的開始,後面真的要非常的縝密,因為我相信還有很多的細節要談,不希望到時候變成泡影。同時我再請教一下,如果到時候我們確定完成了簽約,在目前高達90億的影視產業基金這股活水注入以後,你預計一年大概可以補助多少影視的作品,以及到時候是不是把這個基金全部都用在我們自己臺灣本土的影視產業發展,而不會拿去投資國外的產業?

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因為這裡面有跟文策院的合資,所以我想它以國內本土的影視產業為主,這個是毫無疑問的,這其實也是一個看守的力量。這個產業的形成以及這次大家相繼投入,其實跟目前政府在黑潮計畫的投入是有直接的關係,因為黑潮計畫已經在徵案,所以在徵案當中,民間資金的加入,其實這就代表一個很明顯的現象,在這次黑潮的計畫當中,我想就會看到……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想這樣子啦,各界來的這些產業基金,你可以用在很多的計畫,我覺得都沒有問題,我們多元的讓這些影視產業可以來發展,但是我還是要強調,我們一定是要以臺灣本土多元的這些影視產業的扶植為主。

史部長哲:當然。

萬委員美玲:我想文策院董事長之前也有表達過,電信、金控業這些都是第一批的投資主力,未來還有很多大型基金以及各方面我們現在還在談的這些產業等等,看起來這個金額會非常的大,文策院也說過在5年之內,希望共同投資的金額能高達200億,有講了這麼大的一個願景,200億的目標什麼時候可以達成?我們有沒有一個計畫在?

蔡董事長嘉駿:是,報告委員,我們之前提到5年200億這個共同投資,我們會逐步去落實,如果看到第一批媒體報載的金額,其實幾乎已經達成了一半嘛,所以我想在5年內,我們有信心可以達成這個目標,謝謝。

萬委員美玲:好。再來,我一樣請教部長,去年故宮因為發生了3件文物毀損的事件,結果當時有專家指稱這3件文物因為沒有經過文資局審認是重要的古物,所以沒有價值,因為那一句話,所以我們竟然意外查出來,文資審議的速度在當時非常慢,我們在這個表格上面可以看到,從94年到去年11月故宮總共提列國寶399案、重要古物2,316案,可是整個文資局只有完成國寶275案,以及重要古物787案,審查完成率其實真的是非常的低,國寶的部分大概69%,但是重要古物的部分只有34%,來到今年的11月,一樣沒有進步。我記得之前李永得部長在討論這個事情的時候,他有提到除了密切配合故宮提報程序之外,還會積極規劃增加每一年古物審查會議召開的次數頻率,他要提高文物審查的比率,不曉得在跟您交接的時候,這麼重要的一個議題有沒有交接給您,您要怎麼執行?為什麼看起來到現在為止,審查完成率是越來越低,完成率這麼低是不是應該有檢討?請部長回答。

史部長哲:是,這個案子我是知道的,我想大家都很重視,不過這個總是有提報才有審查,因為故宮……

萬委員美玲:現在就是有提報,但你審查完成率非常低啊!

史部長哲:這個完成率的意思是指它被認定為國寶的比例,只要有提報,我們都完成審查。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們就看一下這個數字,很清楚嘛!你看,要認定為國寶的審查案件數399件,在去年完成275件,今年401件完成了276件,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個數字嘛!所以我覺得你應該去面對,為什麼審查完成率從上一屆李永得部長到現在都這麼低,是人力不夠,還是專業人才不足?這拜託一下,不是像你現在的回答,事實上審查率就是低,我們希望能夠加快,你有沒有什麼樣的想法?

史部長哲:好,如果是委員所指正的這樣子,我一定會要求文資局這邊,我想基本上只要有提報,我們就儘速來完成審查,至於審查是不是被認定,這當然是尊重專家學者。

萬委員美玲:當然、當然!但是你要審查嘛!

史部長哲:是。

萬委員美玲:最後一分鐘,我們再看下一張表格,從這上面更可以看得出來,審查的速度、審查率,真的是每一年都在遞減中,所以如果速度是這麼慢的,我們從上面可以看得出來效率是不太好,所以要請部長正視這件事情,這一年來我們沒有改善,我希望會後是不是部長也能夠針對本席提的這個議題,把確切可以改善的方法告訴教育文化委員會每一個委員好不好?

史部長哲:好,我們會特別重視這個案子。

萬委員美玲:多久時間可以提出來?

史部長哲:我想我們應該一個月之內就可以提出來。

萬委員美玲:一個月以內?

史部長哲:對,因為這是一個基本的標準程序。

萬委員美玲:好,謝謝。

史部長哲:謝謝。

主席:謝謝。

我們接下來請張廖萬堅委員質詢。

張廖委員萬堅:(9時37分)好,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蔡董事長。

主席:請部長、蔡董事長。

史部長哲:委員早。

張廖委員萬堅:早。我今年在4月質詢的時候曾經提過我們看到一個新聞,美國Netflix來投資韓國的內容產製,那個金額好像七百多億,非常的驚人,讓我們想到國內的三大電信對於國內的內容產業投資得非常少,我們有好的平臺,可是都在播別人的劇,這其實產生了一些問題,當然在5月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條例通過投資抵減的相關政策之後,對於國內內容產製的投入其實是一個很大的誘因,果然我們看到最近這一個禮拜,10月24日中華電信跟文策院發表了30億的投資,當時我曾經在臉書寫過,希望他們3年投資100億,其實不為過,這次投資也差不多是這個目標,作為電信最大龍頭的中華電信,我們臺灣的電信龍頭,其實這也是它必須去面對的一個責任。10月31日台哥大跟華納,還有文策院;昨天11月1日遠傳跟文策院,聽說遠傳的投資金額,這個金額是傳出來的,聽說是30億嗎?部長、董事長。

史部長哲:當然我們也是看報紙,不過坦白講,我們尊重他們……

張廖委員萬堅:聽說它還在找韓國的影視公司合作,是不是?

史部長哲:是,我們也是有在瞭解。

張廖委員萬堅:好,沒關係。我想這是一個喜事、是一個好事,這也相當證明我們用法律去鼓勵,讓文化內容創意產業裡面的內容產製能夠有更大的一個資金活水,這對臺灣就是一個好事,但是我也擔心,我們突然有了這麼一大筆錢要投入,投入之後,第一個,我們影視的製作環境,我曾經跟部長提過,我跟董事長也提過,其實在疫情期間,我看了很多國內產製的,我們產製量真的很少,一下子就吸收完,我們也看到韓國的,韓國的都看不完,內容產製的那個量非常多啊!韓國的看完,還有看歐美的,也很多,所以臺灣的內容產製量真的太少的問題,可能跟另外一個結構也有關係。其實我也在臉書講說,當我們有好的內容產製投資的時候,我們再來看一看,將來這些拍出來的好片到底是在哪一個平臺、哪一個OTT播出,以國內來看,超過一半的臺灣用戶都是使用跨國平臺,所以這個OTT的串流,未來重要的通路是掌握在國外的通路商,譬如以國內現在統計出來的數字來講,Netflix占44.8%、迪士尼占15.2%、愛奇藝占2.2%,中華電信的Hami也只有2.2%,是人家的零頭、連個位數字都不如,而Friday的那個影音也是只有2.2%,包括要投資臺科大的這個Friday也只有2.2%,遠傳更只有0.6%了。三大電信的OTT平臺只有5%,人家的44.8%跟15.2%加起來有60%啊,我們真的是非常少。

這涉及到一個什麼問題呢?我們看到Netflix在進軍韓國的時候也有同樣的問題。我們看到韓國,其實韓國的內容產製,它的振興院把內容產製大量的製作鼓勵起來、興盛之後,甚至也往國際去發展了,可是它國內同樣面臨Netflix的競爭。我們看這個統計表,Netflix在韓國也是最大的平臺,它有1,001萬人次在使用,包括韓國的五大電信公司加起來,其實只比它還多一點而已,它大概占了四成多。後來這個國家就開始,那個KT就開始去整併它的OTT,把通路整併起來。整併通路之後,為什麼我講這個很重要?就是說我們的OTT平臺需不需要有臺灣的國家隊?需不需要國家建立一個機制,或者有一個鼓勵的誘因,讓他們去整併?不然都是一點點、一點點。我內容產製出來很多,可是分散在3個平臺,我到這個平臺付一次錢,看到的是這樣子,如果整合起來,我們可以看到的國內……因為我們這個投資抵減,我們產生的這個資金活水,產生很多很不錯的片子,我們就不會分散而會集中。集中的話,將來要對外輸出,或者是在跟國際平臺……即使我們還是要靠Netflix的時候,我們要跟他談的條件就會好一點。部長,你對我說的有什麼看法?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我想我們在5月份才通過投資抵減,6月才公告實施。

張廖委員萬堅:對。

史部長哲:現在才剛11月,至少我們已經看到我們相關過去所期待……

張廖委員萬堅:5年200億差不多第一年就達成了。

史部長哲:對,我們就已經……

張廖委員萬堅:達成一半了。

史部長哲:委員很急,現在已經在談下個階段了。下個階段你講的問題確實是重點,不過內容跟平臺是脣齒關係啦!

張廖委員萬堅:我有兩個問題,一個就是我們有那麼多資金活水,我們內容產製的人才、製作環境,有沒有辦法相應地產出這麼多?

史部長哲:我也跟委員報告,我想資金是第一步啦!

張廖委員萬堅:對。

史部長哲:但是資金、人才、內容跟技術這四個面向缺一不可,所以現在我們已經初步在處理資金面以後,我們的人才、內容其實是關鍵啦!

張廖委員萬堅:是。

史部長哲:人才、內容如果不出來,我們事實上也沒有那麼多題材可以讓這些資金有所發揮,所以每一個環節都缺一不可,我們其實已經落後非常多年,所以我們現在只好更努力來進行。委員你講的就是有關於是不是該整併、是不是有國家隊,其實都對、都要,但是恐怕我們必須一步一步把環節建立起來以後才會水到渠成。

張廖委員萬堅:對,我講的就是說,如果說我們有那麼多的資金活水,可是因為過去國內的內容產製環境受它所限,即使你現在再增建,說要做這個黑潮,這個每集要1,000萬,至少是十幾億的投資。那你想想看,每年30億,5年就是200億喔!我們可以拍出200片,假設一片都只有10集的話,大概有200片。我們國內5年有沒有……目前的產製能力有沒有辦法?來,回答我一下。那個產製的能力有沒有辦法?

史部長哲:我想產製的量我們並不擔心,因為事實上以過往……

張廖委員萬堅:是質量啦!

史部長哲:質才是一個重點,其他還有搭配相關國際的對接兼行銷等等,這個才都是重點。過去我們即使在沒有黑潮的狀況底下,我們的影視音的產製量其實也是相當地充沛。

張廖委員萬堅:我覺得看到的片子都一下就看完了,感覺就非常少啊!

史部長哲:可能委員看……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現在引進的這個5年200億是過去的好幾倍,我問的問題,其實時間很短嘛!第一個,我們恭喜,這是一個很成功的政策,可引導市場的資金來投入,尤其是三大電信公司。好,這是成功的,我們接下來面對的是我們內容產製的環境、人才、質量的問題。第三個,我們的OTT承載的平臺,如果我們的平臺是各自為政,點都很少,將來這些好的片子,譬如說八尺門那一片,那一片最先本來是在……

史部長哲:Hami。

張廖委員萬堅:對,它其實有帶動中華電信一些成長。

史部長哲:是。

張廖委員萬堅:可是非常少,杯水車薪,沒有引起很大的討論。可是過了一個月在Netflix首播的時候,哇!網路的好評跟討論度超過一萬筆,所以這個平臺的強勢你就知道。

第二像「人選之人」,它雖然是公視跟大慕影藝做的,可是是由Netflix取得臺灣的首播權,Netflix4月底播出,半年之後才能夠在國內的電視播出,所以這是一個很現實的狀況。

假如是這樣子的話,譬如我在製作內容產製的時候,我一樣要受制於這些國際的平臺,它可能開設了一些條件,什麼條件呢?它甚至可能對內容產製有一些干預,你懂我的意思嗎?假如我們自己的OTT平臺不夠強,我們的通路不能整合,那我們又怎麼去處理呢?

史部長哲:委員講得很對,不過我剛剛講了,內容跟平臺是脣齒關係啦!

張廖委員萬堅:對。

史部長哲:沒有內容,我們也不要期待平臺能夠壯大。

張廖委員萬堅:對。

史部長哲:但是有了內容以後,我們也受制於已經發展成熟的平臺。

張廖委員萬堅:另外一個我要提醒就是,我們現在的黑潮計畫,其實那些條件,這個所謂的國際行銷要靠自己,那個我有一些意見。像韓國你看喔,韓國的國際行銷,其實他們國家、他們政府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他們的KOCCA在文化振興院,在國外甚至是有分公司的,他們是會努力去幫忙的。我們這次的增建是自己要去找國際通路商合作,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差異。所以我是不是也可以請部長跟文策院這邊也應該……這也是國家隊,行銷不應該是靠個人、提案人,我自己想辦法去跟國際影音平臺,或是其他的國際平臺尋求合作計畫,我想這不是一個好方法,我覺得啦!部長你覺得呢?

史部長哲:我基本上是同意委員的看法,不過有關於國際的整合,是政府跟民間要一起來做的,因為行銷通路跟商業市場,坦白講,政府難以取代,但是政府確實是應該在國際行銷跟整合扮演一個更積極的角色,我想這個我們可以一步一步來解決。

張廖委員萬堅:對啊!我們外交部……

史部長哲:事實上今天電信三雄的投入,他們的資金本身也有國際的串接性,也不至於說他們都不知道國際串接的重要性。

張廖委員萬堅:當然他們也找國外公司合作嘛!

史部長哲:對,所以我們是一步一步來解決,我們往前走一步之後,就會發現新的問題。每次都會發現新的問題,發現新的問題其實是好事,也表示我們有在前進。過去我們是沒有資金,現在有資金了,有資金以後,我們開始想到國際通路的問題、我們是不是需要OTT國家隊的問題,所以有新的問題就代表我們在前進,有新的問題也要先來解決。

張廖委員萬堅:對,所以我今天跟你對話,就是希望我們這一個好的起手式、好的政策引導、好的資金活水,希望能夠造成臺灣國內內容產製的好環境跟人才的培育,然後將來臺流才有可能振興啦!當時很擔心我們有好的平臺,結果引進的都是韓兵、都是韓劇、都是韓流,坦白講,作為文化部長也顏面無光。這是一個好的起手式,希望接下來能夠預先想到、預早規劃,謝謝。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質詢。

陳委員培瑜:(9時49分)好,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史部長哲:委員早。

陳委員培瑜:部長早安。部長,快速跟您先請教一個小小的時事議題,就是關於金典獎報名的事情,不知道部長您知不知道相關的一些爭議?

史部長哲:有,我昨天晚上知道這個事情,昨天晚上館長也做了說明。

陳委員培瑜:是,那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關於這件事情,其實我個人是認為,不管是由公部門這邊主動釋出訊息,也就是大家過往習慣的做法,或者是所謂的改變了做法之後,如何跟業界保持溝通順暢這件事情,我相信應該是沒有一定的做法,對不對?因為總不能說公部門要把出版社都照顧好,這個是責任跟義務,應該也不是這樣,只是就出版社的立場來說,他們看到這件事情,我不知道部長您在這裡怎麼看。

另外我也想問,其實文化部轄下有非常多,不是只有出版的獎項,各式各樣文化表演藝術工作都有很多獎項,這部分跟相關業界的溝通,文化部這邊目前的立場或是相關的說法,也許可以讓所有從事文化產業的工作人員,大家在這個議題上跟文化部可以比較有共識。

史部長哲:委員,是這樣子的,我想文化是一個「人」的產業,所以各項的獎項政策等等,我們其實相當重視跟大家的溝通,基本上諮詢、尋求共識等等都是一個SOP。至於因為競賽的關係,坦白講,通常競賽是一個比較單方面的公告,如果競賽的邀請是以傳達、傳遞為重點的時候,這個很容易引起有沒有傳達到的問題。

陳委員培瑜:就好像是A有收到,B沒有收到,會不會怪怪的。

史部長哲:對,這次這個事情當然很遺憾,我會請臺灣館繼續以多方的方式來處理,因為這是一個「人」的產業,我們要顧及到大家的感受。

陳委員培瑜:不過我想請部長不要誤會,也請臺灣館的館長不要誤會,我們沒有要針對任何人,因為我剛剛說所有文化部轄下有非常多相關產業的獎項,我相信辦獎項的用心良苦跟相關工作上的辛苦,已經讓文化部同仁非常的辛苦了。如何跟業界保持溝通,讓所有從業人員都可以知道他如何在這個獎項的鼓勵底下被看見,好嗎?

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的關心。

陳委員培瑜:接著進入我今天的重點,我之前已經跟部長討論過關於兒童歌謠的部分,我們在文化部的相關預算裡面有看到今年會辦一個……就是來年的預算裡面有提到流行音樂文化的保存,那也跟文化部討論過,其實有關於史料的保存、相關華語音樂的話語權,這個部分我們是非常的肯定,因為就如同你們在預算書裡面提到的,很多相關的對岸產業,他們在這個部分確實好像步步進攻臺灣。我覺得這個部分是好的,可是關於兒歌的部分,我們其實還是很擔心,我們在相關預算裡面沒有看到可能性,我們也一直在跟智財局溝通,但是其實這裡面也非常需要文化部的角色,因為多次跟部長討論過了,我想我們今天就只是再次傳達我們的關心,也許後續我們可以在預算提案部分再跟文化部討論,好嗎?

史部長哲:好,謝謝。

陳委員培瑜:謝謝。下一個部分就是關於電子書平台服務費的部分,我想跟部長討論一下。部長,之前提到圖書採購的部分,你提到為了要協助出版產業,所以你有將買書的價格跟服務費分開計價,我相信部長的德政大家都看見,也非常期待後續的發展。但是我們發現在出版產業這一端還有電子書平台的部分,簡報中的綠色框框是徵集內容、內容銷售、提供服務、製作及上架電子書,這些是標案的一部分,但是標案通常還會包含行銷推廣跟系統營運維護,而且就算是某一年的標案,但是他的維護跟行銷推廣可能要一直持續下去,其實對於電子書平台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負擔。不知道部長您對於這個部分,有沒有機會協助電子書平台在跟很多圖書館溝通的時候,要把所謂買書的費用跟服務的費用拆開,就如同紙書七折採購這件事情,把買書的價格跟服務的價格拆開,有沒有機會在這個會期來討論這個部分?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我們因為是9月1日才正式來……

陳委員培瑜:是,在紙書的部分。電子書你之前談是計次,但是我現在談的是買斷的部分,可能會有這個問題。

史部長哲:是,我想這個我們來檢討一下,好不好?

陳委員培瑜:好,可不可以一個月內給我們相關的討論會議報告?

史部長哲:好。

陳委員培瑜:謝謝。接下來我們想要談一下關於臺灣的繪本,不知道部長您對繪本熟不熟悉?我跟部長分享一個數字,2016年臺灣的童書天王─賴馬,他站上整個博客來華文暢銷作家第一名,但不是分類喔!我要再次強調,他不是分類,他是打敗所有的心靈書、財經理財書、生活書、文學書,他就是整個暢銷排行榜的第一名。這個數字其實大大地影響臺灣出版產業後來投資在臺灣自己本土作家的繪本創作,而且根據很多新聞媒體的報導,很多網路書店甚至啟動所謂的兒童日,也就是從網路銷售平台到出版產業,我們來看一下資料,兒童讀物的出版成長幅度是最大的,你看第二條是考試用書,也就是考試之外,大家要買的其實是兒童讀物。臺灣的繪本出版品也非常優秀,包含很多相關部門,他們也發現要宣導很多他們自己在做的事情時可以透過繪本,所以包含故宮有繪本、國防部也有繪本、臺博館也有繪本,我想有非常非常多的例子。

有了政府出版品做繪本,臺灣的繪本作家自己有沒有非常爭氣呢?有的,他們在波隆那兒童書展,甚至是全世界最重要的繪本獎─林格倫獎,獎金2,000萬,今年幾米再次入列。我們可以看到臺灣的繪本創作能力真的非常地優秀,甚至部長您想要提倡文化黑潮,發展臺灣自己的IP,我之前也跟部長討論過,其實繪本裡面有非常多優秀的IP,而且大家也知道影視音的作品要往國外去賣,其實兒童作品是一個非常好的出發點,我不知道很多投資方有沒有看見這個議題,但是我們在研究兒童產業的時候發現這個部分非常重要,所以臺灣也開始努力做自己的IP了,甚至兒童讀物的翻譯部分也大量上升。

我們想要問部長,有沒有機會協助臺灣,不管是繪本出版社或繪本作家做相關的繪本開發,例如人才孵育計畫、相關單獨的獎項,或者是有臺灣自己的繪本館、臺灣的繪本博覽會、臺灣的繪本基地,有各式各樣。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其實我知道臺灣有自己的金漫獎,也有金典獎,臺灣的兒少讀物如果在所謂的官方獎項裡面會落在哪裡呢?它會落在金鼎獎裡面的兒少讀物,可是兒少讀物就只能入圍4到5本,要分兒童,又要分青少年,所以獎項其實非常稀少,如果是其他的優良讀物獎項,又會混雜了其他國外的翻譯出版品。

我覺得臺灣的繪本作家要被看見、要被獎勵,差不多是時候了,也要呼應文化部一直想要發展的文化黑潮、自己的IP,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文化部研議?不管是單獨的繪本獎項或是獎補助機制,或者是人才孵育計畫或相關的繪本館計畫有沒有機會?可不可以請部長快速回應一下?

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我想這是一個分眾的時代,這是好事啦!

陳委員培瑜:是。

史部長哲:所以我們很願意來評估、來研究,尤其是臺灣的繪本作家其實相當不簡單,屢屢在國際獎項上都替臺灣發光,而且繪本事實上是一個好的IP……

陳委員培瑜:是,沒錯,非常好的IP。

史部長哲:對,所以我想這個部分讓我們來研究一下,好不好?

陳委員培瑜:有沒有機會在一個月內可以跟我們辦公室再積極進行討論?

史部長哲:好,沒有問題。

陳委員培瑜:謝謝文化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黃國書委員質詢。

黃委員國書:(9時56分)謝謝主席,有請史部長。

主席:請部長。

史部長哲:委員早。

黃委員國書:部長,文化部的蒙藏中心有同仁涉及國安法被起訴,因為這一位同仁是政府官員,所以你們作為一個公部門的主管,當然在這個事情上必須要有一些處置啦!因為這個案件可能會讓臺灣長年所推動的相關蒙藏業務會失信於藏族。我想請問一下,目前臺灣大概有多少藏人?

高主任玉珍:662人。

黃委員國書:662人,哇!非常準確。662個人裡頭有多少藏人的資訊可能是會被流出的?有沒有掌握相關的資訊?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在這次的事件裡面,他其實是在偷錄跟別人的聊天,並不是在公務的環境,所以並沒有具體的名單被流出,因此他其實……

黃委員國書:並沒有?

王次長時思:對。

黃委員國書:好,所以我們也不清楚到底有多少的藏人可能受害嘛!沒有嘛!

王次長時思:當時在媒體上面有一些暴露,total是有13位的藏人名單,是後來通過的名單,那是後來通過之後,因為就變成是公開名單,所以也並沒有……在事後來檢視他洩漏的這個問題,在當時已經沒有發生了。

黃委員國書:針對可能受害的這一些藏人,文化部有沒有提出進一步的援助,或是有哪一些作為,有沒有?

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因為他的狀況是申請在臺居留,他通過了在臺居留,所以原則上他沒有所謂權益受損的問題。

黃委員國書:OK,好,不過我還是請文化部要密切注意相關事件的發展,因為我們還是要取信於這些藏人,他們在臺灣的活動。以上,感謝。

文化部推動黑潮計畫,我們都支持,4年要投入100億,100億的金額當然很多,我們都會期待對臺灣的影視產業可以有一些協助。以目前來看,臺劇的產銷是失衡的,明年黑潮計畫你們編了30億,其實要做相關的產製,很好。但是除了產製之外,你們要不要協助這一些好的臺劇有行銷的管道?根據報導,業界預估去年(2022年)至少有15部到40部的臺劇沒有銷路,這個是現在的狀況,當然我們也希望在黑潮計畫推動的過程當中,我們能看到文化部可以提出有效的解方,你們的作為會是什麼?原因是什麼呢?國際平臺就這樣子啊,我們被國際平臺套牢了,臺灣的市場一年就只能採購3到4部的劇集,國際平臺占據了臺灣絕大多數的OTT。你看Netflix跟Disney+,大概就超過六成,國內的平臺大概有三十多家,其實資源都分散了。臺灣最大的國內平臺─Hami Video跟FriDay,加起來也差不多2.2%,我們資源太分散了,所以有人在倡議臺灣是不是應該整合出一個夠強勢的OTT平臺?不然的話,我們沒有辦法跟這一些國際平臺來抗衡,因為沒有辦法跟國際平臺抗衡,所以我們即便有很多好的臺劇產出,還是沒有辦法在這個平臺上讓國內的閱聽者可以看到,所以部長你怎麼看?我們要不要去整合這一些臺灣零散的OTT平臺?

史部長哲:是,謝謝委員,我想大家都已經看到了,保護我們自己的文化其實是刻不容緩。

黃委員國書:當然。

史部長哲:我自己是講說這個叫數位國度裡面的文化領土,我們的平臺跟內容是脣齒相依,沒有內容也不可能支撐平臺,但是如果我們都沒有自己的平臺,我們的內容會很吃力,所以委員剛剛其實洞燭在先。我個人認為,有關壯大我們自己平臺的市占率,是遲早要面對的問題、是馬上要面對的問題。事實上,韓國也正在處理這個事情。那是不是能夠用整合的方法,或者是國家隊的概念?我想這個恐怕我們還要再進行一下市場研究,因為這個事實上是很市場的問題。

黃委員國書:針對要不要整合國內零散的OTT平臺,我覺得文化部要提出一個作法,該不該?怎麼整合?這個都是問題,需不需要去整合?策略會是什麼?我們希望在黑潮計畫的推動過程當中,可以看到文化部針對OTT平臺有一些作為出來,好不好?

史部長哲:好。

黃委員國書: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文化部在這個會期結束之前,提出一些相關的報告,可以嗎?

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

黃委員國書:再來,除了OTT平臺太零散之外,我們還有人才的缺口,人才的缺口其實有很多媒體大概也點出來了,曾經有多達七成的團隊是幫對岸做代工,我不知道這樣的數字是不是現實的狀況,但是這個情形的確是嚴重的。我調出來2016年的資料,現在的情況當然比2016年更嚴重了。電視產業專業人才的需求,在2016年大概落到三到四成,就是招募供不應求,我們招募不到人才,的確各個相關的影視產業都有這樣的困境──招募不到人才,那怎麼辦呢?我也不知道文化部針對新進的人才……也就是我們的一些既有的人才被對岸挖角過去了,我們現在又沒有扶植新人才的計畫,所以這個人才是斷層的,這很可惜!我當然希望文化部也可以提出一些作為,香港就推動了首部劇情電影計劃,他們透過這個計畫來培育影劇的新人,這個給文化部參考,也就是說他們透過徵選,遴選出他們的一些拍片計畫,然後這個導演第一次拍片,國家就給予足夠的資源去協助他們。這個在香港看起來是有成績的,像這一位導演,那是一個在大專組的作品,這個「一念無明」獲得非常多的獎,甚至還來臺灣得到金馬獎,表示香港這一個計畫是奏效的。我也不是說一定要推動這個計畫,但是除了這樣的計畫之外,文化部有沒有其他的想法?或是文化部可以借鏡香港這樣子的作法,我們也來推動相關的計畫,文化部有沒有……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的關心,我想剛剛委員所講的,所謂替大陸代工這個事情,現在應該沒有這個現象。坦白講,現在臺灣的臺劇甚至很熱,所以其實我們光是拍自己的劇應該就來不及了,這是第一個。

黃委員國書:好,那很好。

史部長哲:第二個,您剛剛講香港的首部劇情電影計畫,我們本來的制度裡面就有,只是我們的名稱不叫做首部電影劇情,我們叫做輔導金的新人組,就是新人的第一部片子,我們事實上是特別關照、特別支持的。不過我贊成委員所講的,針對新人或者是首部劇情,我們應該可以給予他更大力道的支持,這個我是贊成的。

黃委員國書:好,那你們再去研擬更加精進的作法,好不好?

史部長哲:是,謝謝。

黃委員國書:感謝部長。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請吳思瑤委員質詢。

吳委員思瑤:(10時5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史部長哲:委員早。

吳委員思瑤:部長早安,大家都辛苦了。今天我們就預算論預算,我想要來提醒一下文化部門,我們文化預算患寡也患不均的一個現況怎麼來突破。賴清德已經端出了國家希望工程的文化政策,兩大承諾,八大主張,而這些都是奠基於我們8年以來文化治理的具體成果,所進一步提出來的未來展望。兩大承諾非常清楚,第一點就是他宣示每年度要寬列文化預算,並持續提高。第二個,讓部部都是文化部,可以繼續推動、要強化行政院文化會報的機制,這在您今天的業務報告裡,也非常清楚地揭櫫了您的原則。

所以就預算來論預算,我盤點出我認知的文化預算五大面向,我們都可以來籌措,雖然有限,但是它可以有無限的文化資源,也就是公務預算,這是第一塊。第二塊,我們這幾年受惠於前瞻,有4%比例的前瞻預算用在文化資產的保存,這是一個創新,這是一個重要的新興財源,但是前瞻沒了,很多業務即將面臨可能斷炊的困境。第三塊就是終於在2022年上路的文化發展基金。第四塊,修了文創法,讓我們民間投資文化有一個更強的點火助攻的效力。第五塊就是ESG投資在文化的面向,國際已經在做了,臺灣有沒有跟上?所以就是這五大塊,我想要跟大家進一步來探究。

文化預算1%是永遠難以超越的天花板嗎?我認為這不忍苛責,畢竟是非戰之罪。今年度我們較前年增加了31.5%,以數字來講,增加了64億,這也是受惠於經濟成長,我們預算編列的這個餅變大,但是總數來講,它還是沒有跨1%,我勉可同意,但未來我們要繼續往那個更多財源的方向來努力。針對公務預算的部分,我還是先給肯定,畢竟我們成長了64億,這是非常可貴的文化資源。

第二塊是文化發展基金。我在總質詢的時候,向蘇貞昌前院長提出文化例外這個普世價值,終於突破了文化基本法跟財政紀律法的扞格,讓文化發展基金在2023年上路了,好事、good news!可是文化發展基金從原始文化部匡定是48億,想要活化公共藝術、想要壯大公媒、想要強化文化發展,但是2023年上路後實質只有2.5億。可是今年編列明年的預算,我赫然發現居然又縮水了三分之二,只剩下8,000萬。文化發展基金一上路就縮水,吳思瑤作為催生者,我無論如何都想問這個少掉三分之二,為什麼呢?部長。

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我想這個制度當時要感謝委員的倡議,不過當時的設計基本上是希望大家能夠把本來個別辦理的公共藝術繳入基金,變成是統籌來進行。以現在的數字來看,我們預繳進來的已經達到10億以上,表示說……

吳委員思瑤:那它未來要不要支用?不知道,它有可能會使用啊。

史部長哲:對,它有可能會使用。

吳委員思瑤:對。

史部長哲:所以這裡面產生了一個狀況,從好的面向來講,我們跟各單位的公共藝術辦理產生一個連結。

吳委員思瑤:已經彙成了一個專戶。

史部長哲:對,這是第一步。但是如何說服大家是不是不要個別辦理,交給我們來統籌辦理,我想這個其實是需要一些過程。

吳委員思瑤:我也看到您跟內政部在公宅的部分上路,我非常同意。

史部長哲:是。

吳委員思瑤:但問題在哪裡?來,部長,待我說來,因為我們自己把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就受限在公共藝術基金,而文化部當初自己想要的一些財源並沒有被納進來,那正辦是什麼?這是我們這個屆期的最後一次質詢,我還是期待文化部部版的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就是希望突破文化發展基金被限縮在公共藝術基金專戶裡頭的支用,所以我們的那個部版,包括吳思瑤也提出版本,立法院有5個立委的版本,我們無論如何都想替文化部爭取政府頻譜拍賣跟無線電頻率使用費,那你們的部版已經送到行政院了嗎?我認為修正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是正辦,可以讓文化發展基金真的有力、真的更有豐沛的財源,那你們的版本現在進度在哪裡?

史部長哲:現在當然是在行政院大家還在協商過程當中,不過委員應該也知道頻譜拍賣這個財源固定費率來進行文化發展基金涉及到財政紀律法的問題,我想沒有人比我或你或大家關心文化的更希望頻道或平台的費用能夠給一定比例做為文化內容,因為大家的所有討論都在討論文化內容沒有錢嘛!但事實上獨占頻道的人其實都沒有在支持文化內容,這是一個很奇怪的事情。

吳委員思瑤:對啊!只做硬體沒有內容。

史部長哲:對,所以其實是需要時間來突破這件事。

吳委員思瑤:好,我大概也知道就是在跨部會之間的協調,那我要提醒一下部長,第一個,吳思瑤的版本就是不匡比例。我們為了避掉財政紀律法百分之幾、百分之幾那樣子的一個法律的扞格,所以我只有在文化基本法裡頭爭取新增財源的部分,把政府頻譜拍賣標金及無線電頻率使用費得納入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我相信這樣通過的機會比較大。第二件事情,我也再一次提醒,吳思瑤為什麼獲得蘇貞昌院長的同意?一開始財政部不讓我們設文化發展基金,我們就是用文化優先這樣一個概念突破了法律的扞格,國與國之間締約條例都要履行文化優先,何況國內的法律扞格,難道不能解決嗎?所以我還是覺得可以大力爭取,我也期待,我也知道您在努力,因為今天審預算,我必須就財源的部分再作出進一步的提醒。

最後兩件事,也就是文創法的修法確實讓我們鼓勵更多大眾成為文化投資者,但是當初在修法當中有訂定了投資文化戰略,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必須在這個範圍裡面,所以你們剛公告了營利事業投資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辦法,以及個人的,結果都是影視音以及聲音內容。其實當初在審文創法的時候我就一直大聲疾呼,患寡的文化預算不能再患不均,現在就是影視音當道,當然我非常支持您的黑潮計畫,但是影視音它必須來自於臺灣的原創內容,其實視覺藝術的創作也可能啊!

所以這是一個文創法修法,今天大家都在講三大電信業者投入,這絕對是您非常棒的一個政績,我要這樣說。可是這樣的好方案、這樣的新模式也受惠於文創法的修法,如果我們真的就只匡在影視音,其他的文化產業是看得到吃不到,能不能夠在下一個階段來弭平這樣的不均?部長。

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我想我們每走一步路都會產生新的問題,所以我剛剛講有新的問題表示……

吳委員思瑤:所以你應該一開始就不要創造這個問題啊!一開始就 balance一點啊!

史部長哲:但是一開始如果沒有這個問題,我們更難進行到第一步了。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所預告的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一定範圍,事實上雖然它的核心是影視音,但是把影視音整個產製過程當中相關,不管是視覺、表演藝術、出版等等,事實上都已經納入了。

吳委員思瑤:那我希望你們在公告後收到大家的意見就強化這方面的論述跟說明。

史部長哲:好。

吳委員思瑤:不是排除大家。

史部長哲:沒有。

吳委員思瑤:而是大家一起來。

史部長哲:是。

吳委員思瑤:好,最後一項──ESG。除了用文創法助攻點火,其實更全方面的文化預算的籌措、一個制度性的變革跟突破就在ESG,ESG for culture是聯合國,不管是教科文組織或者是2019已經宣示的文化成為世界各國企業、國家、公司部門實踐ESG的第四支力量。

史部長哲:是。

吳委員思瑤:臺灣跟上了嗎?機會在這裡,金管會2022年公布綠色金融3.0,它的政策工具就是要求資本額不達20億的高達1,267家企業也必須公開登載,必須推出它的永續報告書,而且必須實踐政府所劃定的綠色金融範圍,過去都在淨零減碳、環境永續,但是文化就是永續的一環,甚至文化就是永續的核心,我想您跟我的理念是一致。當我們看到綠色金融方案這麼多年的融資政策工具、投資的政策誘因、債券發行的可行性,都讓我們看到受惠於綠色金融方案在金管會推動之下多少個環境永續相關的產業被帶動、被投資、被看見,文化不能成為 outsider,更何況剛剛我說的世界各國已經把文化納入,所以怎麼辦呢?我們繼續做!鄭麗君部長的時候曾經去函證交所,促成金管會回函同意促進文化發展符合國家ESG的範疇,這是鄭麗君的任內。我質詢李永得前部長,李永得前部長也再一次去拜訪了金管會,促成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新增第二十七條之一,很具體的已經入法,資源挹注於文化藝術活動或文化創意產業都可以納入ESG,這都是一個好的打底。

所以接下來就是您要接手了,其實你已經知道那個操作的方式,我們再進一步就是再強化去跟金管會把它已經修正了守則的文化發展投資,要全面鼓勵納入綠色金融。我希望綠色金融3.0在金管會未來有綠色金融4.0,就是納含文化事業,這樣我們除了三大電信業者這種龍頭產業來投資我們的文化、台流之外,未來有1,267家資本額20億以下的企業體都能夠加入投資文化的內容,就是我們新興的生力軍。部長,這個部分無論如何您一定要承諾在您任內,我相信史哲一定辦得到。

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我很快速的回答,我想委員剛剛特別提到一個重點就是有關於所謂金管會,其實也就是我們的證券交易所……

吳委員思瑤:對,證交所。

史部長哲:公告了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這個其實是……

吳委員思瑤:對,已經修了。

史部長哲:大家最重視的評分標準。

吳委員思瑤:對。

史部長哲:事實上在今年已經修正了。

吳委員思瑤:對啊!第二十七條之一已經修了。

史部長哲:第二十七條之一已經把文化納進來,不過我也承認有關於文化ESG的宣導跟各公司的對接,我們現在還在進行當中,所以我們事實上也準備成立文化ESG的專案辦公室。

吳委員思瑤:好。

史部長哲:這再給我一點時間。

吳委員思瑤:這很好。

史部長哲:對,這個我們是不可能……

吳委員思瑤:你會成立在哪裡?

史部長哲:我們會成立在文策院。

吳委員思瑤:文策院裡頭。

史部長哲:因為它是一個跟企業對接最好的方式。

吳委員思瑤:那我就要提醒了,有一個專責機構來做 ESG for culture,很好!專責機構。所以如果在文策院,我也不反對,但是不要再失衡,不是只有影視音。

史部長哲:不會、不會。

吳委員思瑤:這是我無限的提醒,好嗎?

史部長哲:是。

吳委員思瑤:我認為這個是補強我們珍貴的文化預算最最重要,而且是潛力無窮的一個新的機會,也跟上國際。

史部長哲:好,謝謝。

吳委員思瑤:好,辛苦,謝謝主席,謝謝大家。

主席(林委員宜瑾代):謝謝吳思瑤委員的質詢。我們請召委鄭麗文質詢。

鄭委員麗文:(10時19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史部長哲:委員早。

鄭委員麗文:部長,最近傳出一個讓國際上所有電影人都非常不捨的消息,就是有關於侯孝賢導演未來已經沒有辦法在第一線繼續工作了,我相信部長應該也很瞭解這樣子的一個事情。所以今天在這邊我想特別跟文化部一起來努力一件事,我這一生認識了我們這一代所有重要的政治領導人,也認識了很多的名人,但我覺得再過100年、200年後,我們現在這些吵鬧不休或者是在臺灣舞臺上面很重要的人,恐怕都沒有人記得。我這一生最榮幸的就是認識侯孝賢導演,我相信100年、200年後,大家都會記得他在藝術上、電影上非凡的成就,就一個並非科班出身的電影人,他的原創性跟藝術性讓臺灣這一代的電影在全世界發光發熱,他的成就無人可比,特別是對於人性的凝視。事實上除了電影之外,大家也很熟悉侯孝賢導演一直非常關心臺灣社會的脈動跟臺灣社會的弱勢,舉一個例子,譬如在都市的都市原住民其實生活非常非常的辛苦,侯導長期都一直非常關心這個議題,也一直非常支持他們,所以我相信他不只是我們這一代臺灣的瑰寶,而且是人類的瑰寶。

在這邊我想跟文化部說,我們是不是應該一起努力思考,用一個什麼樣的方式跟作法,一方面當然是榮耀禮讚侯孝賢導演一生非凡的成就,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未來怎麼樣去啟發我們的下一代,能夠跟侯孝賢一樣,有這麼強大的原創力。我剛才說了,他對土地、對人性的凝視與關懷,產生了源源不絕的藝術跟電影的能量,我覺得我們臺灣這一輩人非常幸運有侯孝賢導演,所以未來該怎麼思考以侯孝賢導演之名,我認為我們可以來做一些事情,政府、國家在這個時候應該來做一些事情。對於國際的電影界來講,他真的是非常非常特殊的,他對國際電影有重大的貢獻跟成就。部長,我們接下來可以好好的私下研究跟思考,好不好?

史部長哲:我完全贊成委員的想法,我們一起來共同思考。

鄭委員麗文:是。接下來跟部長一起來關心一下,講到弱勢,可能文化部關心的是臺灣的文創產業,從剛剛談到的電影以及很多委員關心的內容,我們的影視音在過去流行音樂、電視網路平臺上所呈現的內容,從多少年前大家看到韓流就一直在問,臺灣什麼時候能夠跟上?而我們曾經一度耀眼東亞的這些成就都非常快速的在衰退當中,這中間恐怕更弱勢的是出版業,也就是為什麼臺灣人不讀書這件事情。歷屆的文化部都一直都非常關心這個議題,最近我們看到非常非常多相關的消息,臺中最美的獨立書店撐了10年之後熄燈,35年的金石堂書店11月底熄燈,宜蘭知名的二手書店今晚熄燈,又一個實體書店關門了──金石堂新竹店,豐原經營35年的麻雀屋書局也熄燈了,誠品的信義店繼敦南店之後,也確定要吹熄燈號。

會不會有一天,可能書店這個名詞將在臺灣這塊土地上找不到了?就這一點,我也很想再一次提醒文化部,對於這個在垂死掙扎中,已經即將滅頂的出版業、書店,文化部可能還是必須重視啊!在這個時候還能夠做什麼事呢?譬如說,根據文化部的統計,2018年臺灣人讀書的比率已經很低了,現在又大幅的下降,近八成臺灣人每天閱讀的習慣不到一個小時。我們剛剛講到侯孝賢導演,他沒有很耀眼的學歷,也不是科班出身,但是您知道嗎?侯導是一個每天大量閱讀的導演,否則的話,他不會拍出「刺客聶隱娘」這部電影,所以你可以看到他閱讀的範圍有多廣、多深。對於臺灣人不讀書,我剛剛已經講了,書店即將絕跡,出版業已經快要滅頂。請問部長,我們現在的作法有沒有什麼特別,您上任之後對於這樣的問題,有沒有特別關注,或者是該怎麼樣強化臺灣人閱讀的習慣?請教部長。

史部長哲:是,謝謝委員。我想出版書基本上應該是文化內容的源頭、水源。

鄭委員麗文:是。

史部長哲:這個我想大家都承認,至於出版跟書店雖然是共為一體,不過也不大完全是等號。

鄭委員麗文:對,不一樣。

史部長哲:事實上文化部長期以來對於出版有進行扶持。

鄭委員麗文:是,我知道。

史部長哲:從出版、內容創作、外譯都有。

鄭委員麗文:一直都有。

史部長哲:對於實體的書店也有在補助。

鄭委員麗文:對,但就是我剛剛說的,還是一直往下走,現在已經幾乎面臨要滅頂了。

史部長哲:是。

鄭委員麗文:怎麼辦?

史部長哲:我必須說,從今年開始比較特別的是,今年在資源的投注上,雖然並不多,但恐怕是有史以來在資源投注上最多的一次。我跟委員報告,其實文化幣裡面有四成五是用在買書,今年是10億、明年是20億,所以在消費端會形成一個穩定支持的力量,尤其文化幣在獨立書店上是兩點送一點,我們是特別支持獨立書店。不得不說,連鎖書店受到很大的挑戰,但事實上獨立書店更可憐,這個我們也都知道,如果在臺灣能夠維持一定量的獨立書店的話,恐怕才能夠解決委員剛剛所講的滅頂問題。它必須要讓它自然的……

鄭委員麗文:這是兩個層面的問題,部長其實也很清楚,我們長期都有在補助,也都知道出版業、獨立書店或是書店有非常重大的困境,我們除了繼續的補助之外,你我也都清楚,補助沒有辦法……

史部長哲:解決所有問題。

鄭委員麗文:擋住它下滑。

史部長哲:是。

鄭委員麗文:最主要的根源就在於我剛剛說的,臺灣人為什麼不愛讀書?這個源頭恐怕要從教育或者是從另外的方式切入,其實不只不讀書啦!臺灣人也不太喜歡看表演,對不對?也不太喜歡去看展覽嘛!這個東西是我們整個文化產業最根本的問題,我們的市場其實真的是太小了。

接下來看一下我們的文化產業,過去這兩、三年因為疫情關係萎縮得非常嚴重,我們看到立法院的預算中心提出了一個解釋,它說我們的少子化非常嚴重,所以年輕人越來越少了,死亡率跟出生率出現了交叉;人口下降幾乎是全世界的趨勢,這會是一個問題,但重點是這個內需的市場、基本的市場無法撐起或養活作者、出版者、表演者、藝術工作者和文創工作者,那這個市場怎麼來、怎麼擴大?照理講,臺灣人已經不窮很久了,我們過去覺得要賺錢、要填飽肚子更重要,但是我們已經富裕很久了,我們的年輕人應該會有更多元和不同的人生目標去追尋,以及不同的消費習慣養成,為什麼這個東西在臺灣一直沒有出現明顯的轉變?我覺得這可能是一個根本的問題,我們還是必須去面對這個問題,否則文化部哪來那麼多錢一直補助呢?不可能永遠受補助嘛!當然,如果有更多的國際觀光客來到臺灣,他們的消費能力會比較強,譬如故宮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嘛!真正的消費一定是國際觀光客或者是陸客,以我們自己本身、本土國內的消費是絕對有限的。但我剛剛講了,問題是國人如果沒有文化藝術的消費習慣,從小養成這樣的品味跟愛好的話……

最後一點時間,我記得我去英國念書的時候,已經很久以前了,我發現英國人覺得臺灣人跟美國人一樣,在布置裝潢客廳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電視要放哪裡,電視就必須是這個客廳的中心,很多英國人覺得很討厭,說為什麼要擺個電視在那裡呢?因為你從很多英國人的家門前路過的時候,你看到他坐在他們家的沙發椅上面,他是在看書的,你坐在英國的火車上面,你看到每個人都會拿一本書出來看,但很可惜,這個東西跟習慣在臺灣就是沒有。

簡單講,我覺得可能文化部要再多去思考一下,培養一下未來臺灣人不同的胃口跟口味,我們的消費習慣,為什麼我們的文化創意、藝術的產出,無法吸引我們的年輕人去消費呢?我覺得這個恐怕才是更根本的原因,乃至於剛剛大家一直思考、很努力的,因為的確臺灣的市場很有限,你一定要國際化,一定要跨越國際的這個界限,但是如果我們的國內市場沒有辦法孵出小雞,你想當它成為大公雞的時候它要怎麼展現,這是非常不切實際的。謝謝部長,希望能夠在這樣一個時刻多關心一下這個根本的問題,謝謝。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

主席(鄭委員麗文):我們在林宜瑾委員質詢完之後休息5分鐘。

現在請林宜瑾委員質詢。

林委員宜瑾: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史部長哲:委員早。

林委員宜瑾:部長早。部長,首先跟你談到西藏的議題到底是外交議題還是內政議題?本席認為西藏議題當然是外交議題,因為它涉及高度的外交專業,文化部現在有個蒙藏文化中心,非但沒有這方面的專業,而且我覺得它顯然也沒有能力可以協助藏人在臺灣的生活,甚至還可能置在臺的藏人於險境。蒙藏文化中心的科員居然涉入為中國探詢藏族的情資,我們在文化部設置這樣一個單位,幫不到藏人就算了,還讓他們領著民脂民膏來扯臺灣人跟西藏人的後腿,當然會覺得令人很不齒。蒙藏文化中心這個科員涉入為中國探詢藏族情資,而且已經依國安法等罪起訴,可是我覺得這其實也不是文化部有沒有把該人員進行懲戒或者是辦理停職這種簡單的問題。我今天想要跟大家探討的是,我們是不是該痛定思痛地來思考,到底什麼時候讓所謂的西藏事務回歸外交專業,成為眾多專業事務中的其中一項?所以我想請部長說明,蒙藏文化中心繼續存在的公益性跟必要性在哪裡?你是否贊成裁撤蒙藏文化中心,讓臺灣文化的最高主管機關不要再為中國的法統服務,部長?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的關心。發生這個事情我們都很遺憾,也很驚訝,當然我們現在已經做了必要的處置,包括停職,不過這個事情跟蒙藏中心是否繼續存在的公益性跟必要性,我個人建議是不是把它脫鉤來處理,因為這畢竟是……

林委員宜瑾:我從這個事情來衍生,當然我覺得要進一步去思考,蒙藏……

史部長哲:這畢竟是一個單一的個案,我們也不能因為這個單一的個案就把所有的……

林委員宜瑾:當然,但是看到這樣的個案……

史部長哲:蒙藏文化中心過去有其歷史脈絡,過去是蒙藏委員會,它其實是一個行政院底下的一級單位,後來因為組織改造的關係,就如委員所講,其實是更降低它法統的味道,所以把它從文化的層面變成文化部的文化中心。所以我覺得它某種程度上已經沒有委員剛剛講的這個問題,因為臺灣文化本來就是多元跟重視各方面的脈絡,所以文化部底下一個中心的存在,應該不至於有那麼大的影響力,表示它標舉了一定的法統的味道。不過這個案子我同意可以討論啦,但是不是我們並不是馬上來做這樣子的……

林委員宜瑾:謝謝部長,我想這樣啦!會後我們再請文化部進一步提出一些書面說明。不過在這個預算會期,看您能不能說服本席對於蒙藏文化中心持續存在、持續花用民脂民膏的必要性,不然我是不會支持這個預算的。在臺灣中央政府設置這個蒙藏文化中心,我覺得不但是對藏人國際地位的矮化,現在也看到有可能成為中國情蒐的破口,我覺得這個必須要思考。

另外,我想來跟您探討文資的問題,明年是臺南的大航海時代躍入國際舞臺400年,2024年對臺南來講,無論是時間上、空間上都深具意義,我也很感謝部長在文資的角度支持臺南很多的經費,當然部長也是希望能跟臺南共同善盡重建臺南這樣一個重要的歷史現場跟歷史教室的責任。臺南既然是歷史古都,又擁有豐富的文化文資,就像部長說的,我們其實宛如一座渾然天成的歷史教室,可是文資需要修復、需要保存、需要維護,這些都需要有專業的人才。今年3月17號本席跟李靜慧次長還有文資局陳濟民局長共同出席文資修復課題的座談會,會中我有強調,文化部應當要有計畫性的培育文資修復建築師,或許可以以5年為期,跟建築師公會一起來合作,培育大約100位的文資修復師。這樣的議題從3月討論到現在差不多8個月了,不曉得文化部對這部分有什麼規劃?是不是認為可行?

史部長哲:我想委員的建議很重要,事實上我們今年所核定的353案文化資產的修復案就開始出現新的問題,就是有這麼多案子,但是我們相關的人才夠不夠,這個人才就從委員所講的建築師、修復師開始,到工匠,都是人才缺乏的問題。這個是問題,但同時這也是好事,就表示我們事實上是需要進行這些人才的培育,所以文資局在今年跟明年會先進行教材跟培訓的規劃,以進行後續的培訓,我想會要求速度要加快。同時,工匠也是我們思考的一個重點,因為建築師是規劃設計,實際施作還是要交由有執照的工匠,這個部分的缺乏更要重視,不然我們核定了一堆案子,但是接下來的執行率就會是問題,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有在進行。

林委員宜瑾:所以會一併來培訓?

史部長哲:會,會一起來處理。

林委員宜瑾:OK。另外,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採用總包價法,在文資修復案上會造成很多履約爭議的問題,這項議題在3月17號那一天的文資修復課題座談會上也有很多的建築師提到,大家認為有鑑於文資修復的各種不確定性或者變更設計,如果採取所謂的建造百分比法是相對公允的方式。為什麼會特別提出這個議題來講?理由在於總包價法長期以來已經讓很多的建築師覺得進行文資修復是吃力不討好的,本來進行文資修復專業的建築師就不多了,專業的建築師又會認為這樣的方法讓他不願意進來,所以想要請教部長,我們什麼時候要針對文資修復這種第一線的狀況提出文資專用的勞務契約?部長,總包價法如果讓建築師那麼的詬病,文化部是不是要提出什麼改革作為?

史部長哲:委員,我知道這個問題,原來文資修復,其實在修復之前很多估算沒辦法這麼精確,你訂了東西,開始施工之後,你拆開之後,可能發覺整個設計都要改了……

林委員宜瑾:所以要變更設計……

史部長哲:所以你用包價法,基本上對於建築師來說,他會覺得是在風險當中進行。所以現在我們也希望建築師公會能提供相關的建議,我們會修正契約範本,這個再給我們一點時間來進行。

林委員宜瑾:好,所以會處理?

史部長哲:現實上我們知道有這個問題。

林委員宜瑾:好。再簡單跟部長探討一下黑潮計畫,上一次質詢時本席有跟部長提到,根據媒體報導,有人質疑在前瞻預算的挹注下,公視其實有拍出「我們與惡的距離」、「天橋上的魔術師」、「斯卡羅」等劇,那為什麼還需要黑潮?面對這樣的質疑,上次文策院蔡董事長就有說,因為公視終究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所以如果能讓公視先孵化好IP再技轉給民間製作,那不但能達成公視孵化培育原生題材的公共性目的,也可以讓民間的戲劇製作公司作出比較大眾且具備市場化的作品,對臺灣戲劇的長遠發展也是有幫助。

上一次部長答詢我時就說,其實我們更鼓勵公共電視除了繼續自製節目以外,如果能開發好的內容來技轉,這也很好。你的回答是這樣,所以我今天想要更進一步的請教,文策院是否有跟公視做過正式的討論?針對文策院以及文化部目前對技轉的意見,公共電視的態度是怎麼樣?是不是簡單請胡董事長來回答?

史部長哲:我想分成幾個層面來講,第一個就是剛剛講到在前瞻基礎建設底下的這幾部劇,但是大家也知道前瞻基礎建設是特別預算,它是一次性的;而這次黑潮計畫是公務預算,所以從預算的性質來講,它基本上是一個好事,至少表示它是一個長期的政策,不是一次性的政策。第二個,黑潮計畫也並不妨礙公共電視原本所要進行的工作。第三個,我們這次比較更進一步的是希望公共電視在孵化的部分能夠強化,所以事實上我們在黑潮計畫所給公共電視支援的經費當中,也有在支持孵化的事情。因為整個OTT的關係,它已經從電視時代變成全網路時代,所以我們會希望公共電視所孵化的IP能夠跟民間充分的合作,而和民間合作的過程當中,公共電視資金的投入或者公共電視IP的轉化以及文策院的資金都可以三位一體的來呈現,事實上這個都是現在進行式。

林委員宜瑾:好,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審預算的時候再談,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史部長哲:謝謝。

主席:謝謝。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43分)

繼續開會(10時49分)

主席:接下來請張其祿質詢。

張委員其祿:(10時50分)謝謝召委,有請史部長。

主席:請部長。

史部長哲:委員好。

張委員其祿:部長好。部長,我今天的問題比較集中在文化發展基金,因為現在也是預算會期,我們看到新編的113年預算,如果我們把113年跟112年來作對比,會發現當時112年還有2.5億,現在113年只剩下八千多萬,減了將近1.7億,部長能不能說明一下原因?

史部長哲:當時修法之後,大家期待公共藝術本來的設置經費是不是交到文化發展基金統籌來辦理,看起來有呈現好的一面,但是也有不如預期的一面,所謂呈現好的一面就是預繳的金額已經達到10億以上,所以從預繳的概念來講,事實上文化發展基金與各機關公共藝術的設置已經產生了連結,但是預繳並不表示他們就要繳入基金。

張委員其祿:對,沒有錯,所以現在就是說:哇!你看才一個年度,少了將近1.7億、67%。

史部長哲:這表示他們有預繳,但是他們還並不準備繳入基金,所以我想接下來恐怕我們努力的方向……

張委員其祿:好,沒有問題,我們就來看看,當然看起來大家繳進來的不夠,看起來今天真的也是有這個問題。

史部長哲:就是實質繳進來的不夠。

張委員其祿:其實今天的重點也就在這裡,沒有錯,如同部長剛才講的,按照文化發展基金收支的辦法,其實我們也知道最主要很多的錢都來自於公共建設的經費,可是說實話,當然部長也瞭解,您看,我們有前瞻基礎建設,甚至也蓋了很多的社宅等等,其實這些錢都有一個部分要拿出來,就是說這些公共建設是在增加的,道理上挹注這個基金的也應該更多一點,可是怎麼好像看不到?

史部長哲:是,所以我剛剛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預繳的已經達到14億,這表示什麼?就是說因為這個修法本來沒有規定一定要百分之一的,但現在確實是要做到百分之一,所以委員所講的,近年來發展大量公共工程及建築,公共藝術的經費應該要大幅的增加,這是事實,但是從他們預繳的狀況來講,就表示他們其實想要自行辦理,並不想要我們統籌辦理。

張委員其祿:是,其實……

史部長哲:所以我也必須承認,站在機關大家自己比較有先天上本位的立場來講,把自己的錢交去給其他部會……

張委員其祿:瞭解,部長,這就是今天的重點。確實如同部長講的,本來我們是說1%,照道理是1%,如果有一些要是他們沒有自己做,把它提撥回來,好像看起來我們也應該增加,可是現在看起來好像並不是這樣,這是為什麼?其實部長剛剛已經點出關鍵,就是很多興辦主體就會說:我們乾脆自己來。

我這邊舉個例子,我們直接看這一頁,這個是國防部陸軍特戰指揮部,部長也知道,這個在新社,旁邊是大甲溪,他們就說乾脆就自己辦吧!你看他們在營區裡面做這些,好吧!也不是說營區就不需要一點藝術性,可是它有很公共性嗎?這個就是一個問題,這個部長怎麼看?我們能夠進這種機敏的國防營區去看公共藝術嗎?

史部長哲:對,它是國防而且是機敏的等級沒錯,不過它的公共藝術設置流程還是跟一般公共藝術的設置流程一樣,它必須要有委員會、需要有外部審查等等,都必須要有。至於說是不是國防部的公共藝術設置就不應該設置?這個我保留,只是剛剛委員所講的一個最根本的問題是,大家都還想要留在自己手上辦公共藝術……

張委員其祿:沒有錯,其實這就是為什麼基金現在錢不夠多的原因嘛!

史部長哲:我想接下來我們會檢討的就是……

張委員其祿:部長您看,也不是說沒有比較好一點的模式,我很坦白講,其實文化部跟內政部的合作看起來就比較優秀,你看蓋那麼多社宅,這些公共藝術,其實你們才是業管最專業的,等於說內政部把社宅剩下來的這個,就是他們本來這1%的跟你們合作,由你們來委辦,然後你們再來協助,我覺得這是一個滿好的模式,但為什麼其他的部會像交通部、國防部好像都不太願意這樣做?是溝通上有困難嗎?

史部長哲:當然我們很感謝內政部,但是這個案子之所以能夠成,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社宅本身就是一個居住型的空間。

張委員其祿:對啊,那個是最適合的。

史部長哲:他把10億繳來文化基金之後,我們讓藝術銀行是反過頭來還是把文化藝術放在社宅裡面,也就是說,我們跟各部會的合作恐怕要有互動,不能夠單向的拿他們的錢……

張委員其祿:對,因為我覺得這算是比較成功的model,這5年10億,其實他們也有,這是滿好的。我為什麼很強烈的推薦這樣子的模式?因為它還順便解決了一個問題,這就是我們剛才講的,反正他們就覺得我乾脆就自己來,但他自己來是不是夠專業,而且有些東西是不是適合也很難說,就剛才舉的例子,在國防部機敏的軍區裡面也不能隨便讓大家去看,所以這個都是很奇怪的事!甚至再往下,部長您看,好多公共藝術最後是怎麼樣?建設容易但是後來就變爛攤子了,因為沒有辦法維運啊,這就變成錢坑,大家就說你亂砸一通然後就變成廢鐵在賣。

其實我就在想說,如果我們要想清楚這個模式的話,比如像社宅這樣子的一個成功例子,文化部甚至可以把這個部分,一個是幫他們怎麼做、另外還留一定比例作為所謂maintenance的經費,我覺得它才可長可久,否則的話,我們現在這樣搞下去,大家反正錢來了當然自己發包、自己做好像感覺比較好嘛,但問題就是它是不是符合了我們當時的公共藝術真實的想像,要做什麼事情、也就是政策的目標。所以部長我們是不是要更精緻化?你這個1%的錢其實是很大的,那你怎麼樣在這個比例上、金額上更有效?這個是不是能解釋一下?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的分析,我個人認為政府機構當中各部門、各機關大家畢竟守土有責,沒有任何的理由只是為了一個理想的統籌辦理交給文化基金,我覺得這個可能我們過於樂觀,所以我覺得剛剛這個社宅的模式是一個好的模式,就是要互動、就是有繳有所得啦!也就是說我們可能在設計上就是要有一些鼓勵大家統籌運用的feedback要產生,不然的話,他們只是純粹把錢繳出去。

張委員其祿:就是自己花掉,但是花的也沒有在刀口上,後面的維運也維運不動,我覺得這都有問題。

史部長哲:是。

張委員其祿:最後30秒到我們最後一頁,部長,今天來講這件事其實還有整個基金的收入,您看嘛,今天我們剛剛一開宗明義就點出來,從2.5億只剩下8,000萬這樣子的進帳,當初其實在文化基本法我們自己黨版也在提第二十四條這邊的修正,就是說財源的來源是不是也還要更多一點,包括頻譜的拍賣、甚至一些行政罰鍰的收入,是不是你們也要想一想如何擴大一下這個財源,因為人家不繳給你,你也沒辦法嘛,這是要透過你們去溝通,國防部也好,他們要是真的都不願意,我們也拿他們沒辦法。

史部長哲:是。

張委員其祿:所以文化基本法核心上的一些修法最後是否還是要往這個方向走呢?

史部長哲:是,委員講的沒有錯啦,我們確實是要尋求一個穩定的財源收入,這個基金才有存在跟發揮的意義嘛,各個委員大家都贊成、主張就是包括頻譜、頻道的費用等等,不過這個有財政紀律法相關的協調問題,我們也正在努力當中,不過長期來講這必須要有一個穩定的收入。

張委員其祿:好,部長,今天的重點一個是我們跟其他部會之間協調、跟地方的協調,能夠把這個基金真的擴大、有用,好不好?另外,你們再想想仔細法制上能不能把財源再更穩定、更多元一點,這樣子好了。

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

張委員其祿: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

我們接下來請陳秀寳委員質詢。

陳委員秀寳:(10時59分)謝謝召委,請史哲部長。

主席:好,請部長。

史部長哲: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部長好。我們文化部明年新增的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這個部分預計可以大力地提升臺灣文化的軟實力,讓臺流席捲全世界,其中電影事業以及廣播電視事業分別增列了3.5億以及5億的預算來支應。但是部長,目前網路上其實有很多民眾在討論說他們很久沒有看臺劇,有的人甚至表示他上一次看臺劇已經是4年前了,有的也說他們有看臺劇,但是追劇追到一半就放棄了。我請教部長,您最近看的一部臺劇是什麼?哪一部戲劇?

史部長哲:應該大家都是看「人選之人」、「有生之年」吧?

陳委員秀寳:好,「有生之年」,其實本席最近也在追這部劇。

史部長哲:是啊,所以大家都有在看臺劇啊。

陳委員秀寳:而且我看了好幾次,因為其實我的朋友有在討論,這個劇適合一看再看,因為你第一次沒有注意到的細節,可能看第二次會有不一樣的感動。

史部長哲:是。

陳委員秀寳:雖然這一部劇乍看之下是很平實的一些生活日常,但是就是在這樣的日常裡面有生活的感動。在國際間,這段時間以來我們臺劇也有很高的討論度,像之前的「華燈初上」、「模仿犯」、「想見你」等等,其實在國際間都大受好評,尤其是「模仿犯」,更是榮登全球非英語影集排名第二名,也是我們臺劇首次進入OTT平臺的前十名,這個部分在歐洲、中東國家播出都有很高的收視率,回響真的很好,大家都很讚揚,但在臺灣對臺劇反而有這樣子的落差,就是大家可能覺得沒有很高的關注度,部長覺得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我想臺灣的電視頻道畢竟是一個很開放的狀況,所以從消費者的觀點來講,當然是選擇性很多,但是從文化保障的觀點來講的話,事實上就會變成是外來文化……

陳委員秀寳:部長,這邊我要跟您討論的就是,劇是好劇,在國際間能夠受到這樣的肯定,它一定有它的質感,但為什麼在我們國內有這個落差,是我們沒有去推廣嗎?我們的市場在哪裡?文化部明年投入大量的預算要來推動我國影視音內容產製,所以也希望文化部這邊能持續地推廣,有好的劇,你要有市場去推廣它,讓民眾、讓我們臺灣自己國內的民眾也能一起來追我們優質的戲劇。

講到這個,本席真的覺得我們臺灣文化現在面臨的是內憂外患的考驗,我們先說內憂,其實剛才已經有多位委員關心這個問題,就是在108年12月間,有蒙藏文化中心的科員向文化部打探相關的藏人來臺情形,然後把這個相關資訊透露給中國統戰人員的這個事件。文化部這邊除了新聞上面所講的,他們洩露了這些訊息出去之外,有沒有掌握到是不是還有其他相關的訊息也不小心被洩露出去?文化部這邊有瞭解嗎?

史部長哲:我們目前為止所瞭解的,應該就是僅止於報載的狀況,我們也依法做了相關處置。

陳委員秀寳:提到這個部分,也是希望文化部肩負我國文化軟實力的重責大任,我們有這樣子的決心來厚植我國的文化實力,相對地我們所做的,應該維護國安、資安這個部分的相關規劃機制也一定要到位。

史部長哲:是。

陳委員秀寳:這個部分因為剛才其他委員都有提到,我也希望你們對這個部分自己做個檢討,擬出一個機制之後,提供一份資料給我辦公室。

史部長哲:好。

陳委員秀寳:我剛剛提到的內憂外患,在外患的部分,其實這個部分本席去年有質詢過,就是關於我們電視內容海外收益的部分。我們在2020年電視內容海外收益是以中國為最大宗,但是來到2021年的時候有稍微降低,也看到文化部推廣海外市場的努力,所以海外收益現在東南亞是最大宗,但是中國以及香港還是分別占第二及第三高;在海外版權交易的部分,電視頻道、電視節目及網路影音,它還是占第二高及第三高,也就是說中國跟香港合計起來占比超過三成;在交易次數方面,也是超過三成;在網路影音的部分超過四成。其實我國的這些影視音在外交上有好成績,我們都是樂見的,也非常肯定文化部在這上面的努力,但是希望文化部要正視這樣的問題,我們不能一直依賴中國市場。既然現在我們在東南亞市場已經有好的成績,明年文化部針對我們國內影視音產品的推廣,是不是有更多的計畫?譬如我們可以推廣到其他國際的OTT平臺或是日、韓、中東等,香港、中國以外的地區,文化部有這樣的計畫嗎?

史部長哲:是,謝謝委員,這個問題滿重要的。其實我們的黑潮計畫當然講求的是跟國際的連結,但是跟國際的連結不是等同於跟Netflix的連結,這個一定要讓大家瞭解,整個國際的OTT市場事實上非常地多元,而且是正在變化當中,就如同委員所建議的,我們事實上應該要布局平衡、均勻,東南亞也是我們很重要的市場。同樣地,這個黑潮計畫的國際布局,我們也希望是多元來發展,這個部分我們在努力當中。

陳委員秀寳:所以我們對其他海外市場的開發,有在做這樣的規劃嗎?

史部長哲:國際展會跟版權交易在海外,尤其是東南亞,將會是我們一個很重要的重點,這個其實是需要進一步努力來拓展的。

陳委員秀寳:但是我們剛剛提到的這部戲劇,像「有生之年」,我覺得其實這樣的戲劇,它不同於其他可能是偶像劇或是一些劇比較有一些灑狗血的劇情,這麼平實的感動,這樣子的生活日常,我覺得其實很可以推廣給其他可能在戲曲上一些比較高水準、比較走精緻路線的平臺。這個部分也希望文化部這邊可以多去擬定這樣子的策略跟方向,來開拓我們的影視音市場。

史部長哲:好,是的。

陳委員秀寳:接下來,我這邊請大家聽一段音樂,請播放一下。

(播放音樂)

陳委員秀寳:好,因為時間的關係,就不聽太長了。主席再給我一點時間。部長,您聽得出來這是哪一首歌嗎?

史部長哲:陳珊妮的歌。

陳委員秀寳:對,這是陳珊妮的歌曲「教我如何做你的愛人」,作詞是周耀輝,作曲是陳珊妮,但是這首歌它是AI演唱的。這個問題本席也質詢過很多次,其實我們有時候聽到這樣的歌曲,我們可能沒有辦法分辨他是人唱的還是AI唱的,因為現在的AI技術真的是模仿地非常到位,它連人的聲音、人的轉折、人習慣的那種氣韻,都能夠模仿得非常、非常地仔細。我之前質詢的時候,次長還跟我說文化部跟全人類一樣,都還在震驚中,我不知道你們從震驚中醒過來了沒有?今年度第三期由文化部發行的國內外文化產業訊息及趨勢分析中也有說得非常清楚,我國有必要在合理範圍內規範及管理AI作品。AI的影響是全方面的,國科會在8月的時候公布了AI的指引,文化部你們這邊的動作呢?對於AI的規範跟管理,你們做了哪一些?

史部長哲:是,跟委員報告,在委員提示之後,事實上在今年金曲獎辦完之後,我們也跟業界做過一個相關的諮詢跟討論,同時也參考美國葛萊美獎的一個制度。原則上AI作為一個創作的工具,這樣的趨勢是不可擋的,而且事實上在本來的創作過程當中,就有各式各樣的生成工具,這個在過去沒有AI的時候就有,所以其實美國葛萊美獎的規範也非常地清楚,它說它並不抵制AI,但是不允許只使用AI所製成的作品,這個在目前大家大概都是採取這樣子的案例。

陳委員秀寳:AI創作的歌曲到底算不算是原創?它有多少百分比的占比?就是你使用AI的成分在多少以內跟以上,我們如何去界定跟區分?這個部分我們有自己的一個尺度在嗎?

史部長哲:我們目前並不特別去討論所謂的占比問題,比如以歌手獎來講的話,最佳歌手獎基本上是以人為主體,所以最佳歌手獎當然是絕對不同意那個歌手是AI。

陳委員秀寳:那歌曲呢?或者編曲。

史部長哲:歌曲的生成、創作必須要以人為主體,但是人在創作的過程當中,他有AI的輔助,我們並不能禁止。

陳委員秀寳:部長,因為我時間也到了,我是要提醒部裡面相關權責的這些單位你們自己去討論,如果你們的見解跟業界或者是大眾的這些認知是有落差的,本席希望你們應該要公開地討論,大家對這樣的議題公開地提出看法,大家很直接地來討論。因為如果大家認知上有落差,你訂出來的規範、你訂出來的管理,不見得真的能夠管理到尺度到底在哪裡。

史部長哲:是,我們一定會跟業者、業界以及國際的慣例共通一致。

陳委員秀寳:好,這個部分我也希望你們儘快有這樣子的溝通啟動,到時候我們希望是結合各個團體,結合學界、產界等各界大家的聲音,一起來制定這樣的規範。

史部長哲:是,謝謝。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

我們接下來請范雲委員質詢。

范委員雲:(11時11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史部長哲:委員好。

范委員雲:部長早安。今天第一題剛剛林宜瑾委員、秀寳委員都有關心到,就是我們蒙藏文化中心公務員疑似被吸收的事情,當然剛剛部長已經有回應過了,說並沒有國安的疑慮。可是我們還是滿擔心的,因為我是不知道文化部有多少機密的事情,或者是潛在可能會有國安或傷害人權的問題,譬如藏獨可能是人權的議題,所以文化部是不是能夠建立一個預防機制避免未來再度發生呢?部長覺得呢?

史部長哲:好,我想我會請我們內部同仁看怎麼樣平常能夠有一個防範的機制,做個總檢討,我想初步當然我們會覺得文化部本身在國安的層次上應該不是最高的,但是我想應該防患於未來,我們會來努力。

范委員雲:好,我想這是比較重要的,譬如你們可以把個資的機密程度做一個分類等等,這部分我們就讓部長去全盤考量。

再來,第二題是跟文化平權有關,我想部長非常知道我們的文化基本法裡面就有講到不因各種身份的差別,今天我比較想要關心的就是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部分。因為之前其實我們有反映了,就是身心障礙者沒有辦法擁有跟大家一樣的網路購票經驗,他不只是需要使用傳真購票,如果遇到忙線的時候,可能會耗時數小時。我要肯定文化部一下,之前我跟李永得部長質詢的時候,文化部自2022年起就開始辦理「身心障礙者藝文活動購票身分認證平臺」,但是依據我們的瞭解,目前不是所有平臺都有加入,可不可以請問一下部長,目前已經有多少業者申請了你們的獎勵補助來改善系統呢?

史部長哲:好,跟委員報告,截至112年10月31號已經有12家業者獲得補助,看起來基本上主要的售票平臺都有來申請。

范委員雲:所以算是占所有業者的比例多少?不知道文化部曉不曉得,有沒有統計?

史部長哲:主要占比例多少這個我不知道,可是應該是目前我們主要的……

范委員雲:主要的都有?

史部長哲:就是所謂我們一般使用到的、聽過的售票平臺都有來補助。

范委員雲:好,沒關係,那也許……

史部長哲:因為現在小的售票平臺很多啦!

范委員雲:好,我想請問的事情是因為有些人會擔心現在補助計畫只有到年底,未來不知道會不會持續,如果還有一些比較小的業者……

史部長哲:我們會繼續來推動。

范委員雲:好,如果主要的都加入了,非常好;如果還有沒有加入的,我們也要考慮一下怎麼再去增加,鼓勵他們也一起加入,好嗎?

史部長哲:好,沒問題。

范委員雲:這部分部長說沒問題。

最後,我還是有一個相關的陳情,因為已經改善了,也肯定文化部過去的努力,但目前我們接到的陳情是說部分平臺還是有需要傳真啦!那個部分可能是比較小的業者,視障朋友表達他們在操作購票系統還是會遇到很多困難,沒有辦法自行操作,譬如系統上如果有圖像,例如座位圖,其實他就沒有辦法處理,你看這個座位圖就沒有辦法顯示嘛!我請我們辦公室團隊去瞭解別的國家怎麼去處理,我們想舉個例子給部長看,譬如紐約林肯表演藝術中心的官網,其實無障礙的部分就做得相當好,你看我這邊給您看的圖案,右邊有各種不同的方式,可以表達不同的視障者或是相關的需求。我們臺灣有開始做了,我覺得已經滿好的,但是不是能夠再上一層樓?所以我是想要請部長,文化部是不是可以邀集不同障別的身障團體廣納意見,就你們現在已有的這個部分,至少我們從購票系統開始,能夠更完善文化平權,不知道部長是不是可以承諾呢?

史部長哲:可以,我想委員的建議很好,我們來邀集不同的身障團體來提供意見,不管是視覺化或者是聽覺化的需求,我們都盡力來做,我想這是一個文明的指標,我們很願意來努力,謝謝。

范委員雲:好,我想文化部起步做,也許將來有更多的業者投入幫助改善之後,別的部會就網頁的部分也能夠做到身障的多元平權。

今天這兩件事謝謝部長都答應,第一個,如何建立預防機制;第二個,文化平權如何持續推動,然後邀請不同障別的身障團體廣納意見,改善相關的機制。是不是都可以在一定時間之內,給我們教文委員一個書面報告,好嗎?

史部長哲:好,沒關係,我們在這個會期之前。

范委員雲:好,謝謝部長。

史部長哲:謝謝。

主席:謝謝。

我們接下來請陳靜敏委員質詢。

陳委員靜敏:(11時16分)主席,請部長。

主席:好,請部長。

史部長哲:委員好。

陳委員靜敏:部長好。部長,我們今天主要是談預算報告的質詢,所以我今天比較想問的問題就是我們文化部在相關的施政,是不是能夠符合您自己提出來的壯大臺灣內容,來建立我們自己的文化自信,特別是在能夠保障所有民眾的文化權利、擴大文化參與上面?文化部在去年辦了很多的活動,我也想知道這樣子的活動,部長覺得有沒有辦法滿足我們剛剛所提到的,在賦予文化部相關預算上面的執行狀況?9月底的時候,文化部辦了電影音樂會的活動,部長您自己覺得成效如何?

史部長哲:我想在今年金馬60的前夕能夠有一個回顧臺灣整體電影的電影音樂會,我覺得是非常恰如其分,而且參與非常熱烈。

陳委員靜敏:是,我先稱讚一下,因為我也有出席,而且我就坐在你後面,你完全沒發現。

史部長哲:這個是唯一的遺憾,謝謝,不好意思。

陳委員靜敏:沒有,沒事,可能有化妝跟沒化妝差很多啦!

不過重點要提到的是在整個參與過程裡面,是把它集結成不同年代的相關影片,所以以我們這些年紀的人去看,當看到某一些影片的時候,突然就發生群眾之間的讚嘆聲等等,我很少參與這樣的活動,這個活動我真的非常感動,而且我覺得這就是讓我們爬梳集體記憶,塑造我們臺灣文化,也就是剛剛一直提到的壯大臺灣文化,我真的覺得要感謝文化部辦這樣的活動。

史部長哲:謝謝。

陳委員靜敏:而且因為它是免費入場,所以好像有兩萬多人在廣場上面,我真的覺得我很期待這樣的活動能夠繼續辦下去。

第二個,再誇獎一下我們的文化幣,我也覺得效果非常的好,特別是文化幣是針對獨立書店、國片、公營場所的表演藝術等等,整個的成效上面我看到有超過72萬人來領取,雖然我們都不合適,但是其他的青年人怎麼樣讓他從小時候就開始養成習慣……

史部長哲:現在已經77萬了。

陳委員靜敏:喔!已經更多了,所以金額上面也都達成了一個目標,這比以前藝Fun券的效果更好,因為以前藝Fun券可能就沒有限定特別……甚至有人就來買一些相關的文具或者是在書店消費餐飲,我覺得這個都是會容易被人家criticize的。所以今年在發放文化幣上面,我真的覺得效果特別值得肯定,那幾個特別加碼的,包括青年席位比較便宜,特別給他們、鼓勵他們去使用,然後也鼓勵我們的獨立書店,雖然只有1,200點,如果到獨立書店還可以放大成1,800點,我覺得這些都是在推廣我們臺灣獨立像有一些文化非常好的部分。還有「相揪看電影」能夠讓國片廣為推廣,就跟剛剛提到的金馬60的這個東西,我覺得這些都是對的方向,真的要給文化部拍拍手。但是文化部有發現這件事嗎?

史部長哲:有,我們一開始就發現了。

陳委員靜敏:一開始就發現了?沒有辦法及時遏止耶!

史部長哲:我們後來就產生了遏止的方式。

陳委員靜敏:遏止的方式我們目前還是沒有特別看到,就跟今年5月我們還特別在修文創法的時候把黃牛相關的檢舉,或者是加大罰款要來遏阻它,其實都是相類似的概念,但是現在看起來,就光是我們修文創法來遏止黃牛,看樣子好像效果並不是那麼好。譬如說,截至112年10月23日,最新的,我們現在看到真的成案、有懲處的、裁處的也只有6案,也只有在高雄,是吧!雖然我們看到民眾勇於通報一千多案,但是有380案是無效的,所以這個對我們來說還是這麼困難嗎?

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這次修法承蒙大院的支持,事實上,剛剛所講的這些問題,大概都是在修法之後初期的兩、三個月,事實上大家都可以明顯地感受到這次修法的嚇阻效用是非常的強烈

陳委員靜敏:是有嚇阻嗎?

史部長哲:到最近期其實基本上大概都已經沒有聽到什麼黃牛的訊息。

陳委員靜敏:真的喔!來,後面這張,隨便google都有,怎麼會有?然後他還大剌剌的說:你去問文化部,可以。囂張到這種地步!所以我想文化部這邊可能真的要……現在在修法上面是不是還是真的有無法處理的部分?特別是地方政府在認定上真的有所困難,我們看到高雄其實已經有成功的案例。

史部長哲:是。

陳委員靜敏: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建立一個template?

史部長哲:我們會來輔導其他縣市。

陳委員靜敏:對、對、對,也能夠讓民眾知道他如果要檢舉,要具備什麼樣的東西,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免得我們民眾也挫折了,好不好?

史部長哲:好。

陳委員靜敏:所以一個月內,謝謝,這是第一題。

史部長哲:好,謝謝。

陳委員靜敏:第二題,這個我上次有質詢過,就是日本有日本服,韓國有韓服,甚至中國你穿旗袍出去,這個大家很明確。上個會期部長也告訴我說:好啊、好啊,那我們來做一個計畫來鼓勵我們國人是不是能夠開發出可以被我們國人認同的臺灣服。你promise我的哦!結果,對不起,文創司居然只跟我說臺北時裝週就有很多衣服了,那部長你告訴我,我們現在這些衣服哪一個有臺灣意象?

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我想回復你的時候是因為我們今年臺北時裝週正在進行,所以大概是以今年臺北時裝週,以臺灣紡織材質的永續性作為回復。至於明年的臺北時裝週,我們是不是可以更進一步來落實委員的這個理念,我想我會納入來……

陳委員靜敏:所以要到明年就對了?

史部長哲:對,因為臺北時裝週是一個一整年的計畫。

陳委員靜敏:好喔!那我們就預算這邊來看一下你有沒有真的把這個部分放進來。因為我自己真的發現,像這個是你上次提供給我的資料,就是文創司回復給我的,就是說很好啊!像我們2022年就有用那個珍奶,現在至少好像大家都覺得珍奶是臺灣做的沒錯啦!只是說這個行銷上不夠廣,我們是不是真的可以請總統天天穿、每天穿,只要見國外訪賓的時候都穿,這樣是不是大家就比較知道這個……

史部長哲:委員,我跟您報告,日本和服或韓國服,基本上它有它傳統的基礎啦!

陳委員靜敏:我懂。

史部長哲:臺灣可能要以比較寬廣的概念或等等其他的方法,讓它呈現一個比較多元的方法,恐怕不宜把它變成一個特定的服裝啦!

陳委員靜敏:可是我來給你看一下,這個是今年7月我去參加一個國際會議的時候,他們就會有一個parade,這個是芬蘭的傳統服裝,芬蘭的傳統服裝以前大家都穿這樣,結果今年的芬蘭人穿Marimekko的服裝出來,大家一看就知道他是芬蘭,為什麼大家一看就知道他是芬蘭?已經紅到這種地步,大家一看就知道他是芬蘭的服裝。所以我其實想要營造的就是,這些東西有沒有哪一些,您提到我們有很多很棒的設計師,這些設計師設計的理念如果為國人所認同的話,它還是可以有它的國際代表性啦!

史部長哲:這個案例是很好。

陳委員靜敏:很好喔!

史部長哲:它是其中一種芬蘭的服裝。

陳委員靜敏:是、是、是,可是大家一看就知道他是芬蘭耶!

史部長哲:但是它不是被規定為、強制它是……

陳委員靜敏:沒有規定,但是大家都會看得到啦!我們是不是至少在營造上面,未來有沒有可能這樣做?如果大家都覺得的時候,我們部長也承諾以後每天穿、天天穿好不好?由部長來營造我們文化的形塑,好不好?

史部長哲:謝謝。

陳委員靜敏:這樣我們是不是至少在國民外交上可以跟我們的優秀設計師打造這樣子的一個臺灣意象?

請問我的時間到了嗎?真的喔!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

陳委員靜敏:有多兩分鐘了嗎?真的喔!我還有一題耶!好啦!算了。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

陳委員靜敏:好,那我們就主要是這兩題,謝謝。

史部長哲:謝謝。

主席:謝謝陳靜敏委員。

現在處理解凍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文化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問現場的委員對解凍案有沒有意見?(無)好,沒有意見,那我們解凍案第1案就審查完竣,准予動支。

接下來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2案,請宣讀。

1.

案由:公視基金會依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受贈華視股權,持股華視比率達83.24%。按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第3條第2項規定,各財團法人預算書表之附錄含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轉投資事業預算資料。公視基金會113年度預算案並未檢附華視113年度預算資料,爰提案要求文化部責成公視基金會,於兩周內提出華視113年度預算資料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未提出前不審查公視基金會預算。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萬美玲  鄭麗文

2.

案由:近期由taiwan plus擔任出資方,竟然在國際間拍出一個攻擊台灣健保正在崩潰的大外宣!花納稅人的錢,去拍一個大外宣來呈現台灣健保正在崩潰?

爰提案要求文化部責成公視基金會,追究taiwan plus的相關責任,於兩周內提出追究處理結果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同意。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萬美玲  鄭麗文

主席:因為剛剛提案人已經有跟文化部討論過,文化部也已經有送修正案到我這裡,我是不是把這個修正的內容念一遍,文化部如果覺得OK,要補充再補充。

第1案的部分就在後半段「公視基金會113年度預算案並未檢附華視113年度預算資料」的後面加上一句「係因華視依公司法運作,每年12月董事會始審議預算,」加上這句話;然後「爰提案要求文化部責成公視基金會,於兩周內提出華視」,把後面的「113年度」刪除,變成「華視已揭露之預算資料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後面這句話「未提出前不審查公視基金會預算」刪掉。對於這樣的內容,文化部有沒有補充說明?沒有補充說明,好,那我們就照修正後的提案通過。

第2案的部分也已經跟文化部討論過,也提出了修正,修正的就是在最後一句話「兩周內提出」後面的「追究處理結果」這6個字改成「提出檢討報告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同意。」以上修正。

史部長哲:謝謝。

主席:好,沒有意見,那我們就照修正之後通過。

接下來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質詢,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不在。

請陳椒華委員質詢,陳椒華委員、陳椒華委員不在。

請陳琬惠委員質詢,陳琬惠委員、陳琬惠委員不在。

今天登記質詢委員都已經發言完畢。關於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韓國文創產業發展成效可觀,進而發揮外溢效果帶動周邊產業經濟共榮,足作為台灣學習對象。根據文化部《國內外文化產業資訊及趨勢分析》統計資料顯示,2022年台灣文創產業規模為5,379億8,859萬元,遠低於韓國文創產業逾3兆新台幣之產值。然,台灣不缺好的內容,而是缺少資源整合與投入。

台灣文創產業以中小企業為主,普遍規模偏小以致於籌資困難,查目前我國文創產業上市(櫃)家數僅38家,文化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應思考如何透過公開發行方式,將金融投資市場資金導入文創產業,讓產業有足夠金援發展,也讓投資人能共享藝文紅利,創造產業及投資人雙贏

文化部及文策院以推動及扶植文創產業發展為並力促文創人才留台灣為職責,爰請文化部、文策院研議「如何協助文創產業公開發行,替藝文發展資金注活水」,並於兩週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席及教育文化委員會。

另,TaiwanPlus身為台灣首個官方英文電視頻道,成立目的為「向英語世界提供台灣經驗與價值的多媒體報導。」然,相關新聞產製人員之專業訓練不足,不僅錯置受訪者職稱,且選題是否具台灣代表性也頗受爭議。爰請文化部與TaiwanPlus將「TaiwanPlus新聞產製流程、記者聘僱標準、職前相關訓練與規劃」等完整說明,並於兩週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席及教育文化委員會。

主席: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9日中午12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一案,業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