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星期一)9時至12時4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游委員毓蘭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

二、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3年度預算書案。

三、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3年度預算書案。

答詢官員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詹志宏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李大維(12:00前)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邱垂正

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

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2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31分

112年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3時42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羅美玲  莊瑞雄  陳琬惠  賴品妤  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黃世杰  張宏陸  李德維  陳玉珍  林文瑞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陳椒華  鄭正鈐  劉世芳  湯蕙禎  張其祿  邱臣遠  廖婉汝  蔡易餘  李貴敏  楊瓊瓔  吳玉琴  鍾佳濱  林思銘  吳怡汀

   委員列席14人

列席人員:

11月8日

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暨相關人員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峯正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王前鎧

11月9日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林芳華

法務部參事廖江憲

衛生福利部社工司科長李璧如暨相關人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朱衛華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倪麗心暨相關人員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副局長黃薏庭暨相關人員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副總工程司程靜如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專門委員吳信儀暨相關人員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任秘書謝文娟暨相關人員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正工程司趙慶昇

澎湖縣政府建設處處長賴碧瑩

主  席:羅召集委員美玲

專門委員:郭明政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 員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專  員 謝禎鴻

   科  員 游秉睿

11月8日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

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部分。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峯正報告,委員賴品妤、陳琬惠、羅美玲、王美惠、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黃世杰、莊瑞雄、張宏陸、陳椒華、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李德維、張其祿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峯正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陳玉珍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壹、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5項 行政院,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4項 行政院,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6項 行政院315萬1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6項 行政院120萬5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項 行政院14億3,664萬9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9項:

一、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0億4,749萬4千元,查打詐國家隊成立迄今,司法機關分別提出請增人力需求,法務部更以第2預備金聘用100名檢察官助理,司法院則修正「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請增7,000人,倘獲通過將是該法於108年12月31日總統公布施行後,再度修法增加司法人員。反觀身處打詐第1線之警察,又逢112年保障健康權之勤休新制上路,須保障休息時數,警力更形吃緊,但112年除新竹縣、臺南市小幅請增外,並無全國性之專案請增。次查,性平3法修法後警政署評估請增員額需求128人;112年初警政署規劃增置警監職務40人,調整刑事警察局等中央機關職務40人;審計部審核111年決算時指出,員警平均退休年齡有上升趨勢,恐增加全國警力勤務負荷,警政署復稱須配合警專學生畢業分發,才能解決。但上述警力缺口,都尚無法補齊。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行政院督促內政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2]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100萬元,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經查,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於112年5月24立法院答詢時,稱一定要先等公民投票部分通過,然後才可以研議一般選舉票能否推動不在籍投票,以致警察的不在籍投票權迄今仍然延宕。次查,主任委員李進勇於同日答詢時,回復有關罷免公投電子連署系統,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稱有42項待改進事項。而直至112年7月間行政院資通安全會報,電子連署系統仍有22項待改善事項,改善進度緩慢。另之前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亦因技術及社會爭議等因素進度遲延。綜上,至今警察仍未能以包含電子投票在內之不在籍投票之方式,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憲法基本權,應予檢討加速推動。爰凍結部分預算,俟行政院責請內政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就警消不在籍投票之權利,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6]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建立完整的吹哨者保護法制已成國際社會奉行的重要基本價值,包含美國、英國、紐西蘭與日本等國家皆已建立相關法制,而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中,也要求締約國必須建立吹哨者保戶之法制。

106年,蔡英文總統任內所召開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論要求制訂「吹哨者保護法」;111年,我國也自主遵循「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然而,我國「吹哨者保護法」立法進度落後,對吹哨者的保護不足。

爰此,行政院應加強與各公私領域單位協調,儘速將「揭弊者保護法」院版送至立法院。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督促法務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8]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三)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行政院近期公布編列「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未來4年將撥4,116億元,進行興建淡化廠、強化海洋環境監測等措施,亦編列國外旅費預算,派員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9次締約方大會、京都議定書第19次締約方會議暨巴黎協定第6次締約方會議,顯示我國政府重視氣候變遷問題,並接軌國際提早預擬因應計畫。惟所涉層面極廣,行政院允應研議現行協調機制是否已足,且應避免未來政務推動工作疊床架屋,且部分計畫亦應思考其可行性,如未來沿海地帶恐受氣候變遷致海平面上升劇烈影響,興建海水淡水廠是否妥當,實非無疑。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針對如何有效落實「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11]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四)我國為落實居住正義,並保障居住權益,積極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以及租金補貼等各項措施。我國青年族群在高房價及低薪資的環境下,購屋已然成為高攀不起的居住難題,僅能透過租屋解決租屋需求。但根據主計處統計顯示,最新6月房租指數103.66,再創歷史新高,年增2.11%,租金指數不斷創歷史新高,令青年族群在租屋市場上受阻,青年及經濟社會弱勢家戶多仰賴住宅租賃市場解決居住問題,惟租屋黑市長期普遍存在,致使房客權利難獲保障,亦讓政府所推租金補貼等協助措施未能確實發揮政策效益,行政院應會同相關主管機關研擬因應對策,逐步改善租屋黑市,保障租客權益,健全租賃住宅市場。

總上所述,針對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提出上述政策方向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25]

提案人: 黃世杰  王美惠  賴品妤

(五)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111年人口統計數據,總人口數為2,326萬4,640人,是連續3年負成長。其中,全年新生兒人數僅13萬8,986人,是有統計數據以來的史上新低;同時,死亡人數更超過20萬人,是歷年來最高。總生育率也是歷年最低,僅有0.87(人)。

政府為因應少子女化危機,推動相應政策卻未能改善低生育率情事。行政院應督促研謀,應積極以國家整體觀點由上而下規劃政策及配置資源,打造國人願婚、敢生、能養之友善婚育環境。

總上所述,針對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提出上述政策方向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26]

提案人: 黃世杰  王美惠  賴品妤

三、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4目「聯合服務業務」編列3,136萬4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12萬元,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4目「聯合服務業務」編列3,136萬4千元,行政院區域聯合服務中心允應持續積極發揮區域治理及跨域整合之政策目標,爰凍結該項預算,請行政院針對區域聯合服務中心如何增進與各地方政府間政策溝通管道及提升為民服務之宣傳與可及性,以聯合跨大服務量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28]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4目「聯合服務業務─中部聯合服務業務」編列614萬2千元。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陳錦倫被揭露於雜糧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任內詐取差旅費,根據後續經濟部所做的查核報告,也證實陳錦倫詐取差旅費,至少有3筆出差違反程序。

然而,行政院卻未對陳錦倫有任何的檢討與究責,恐敗壞公務人員官箴,致使不肖人士有樣學樣。爰此,行政院應提出對於陳錦倫的檢討與究責報告。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29]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四、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6目「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595萬9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50萬元,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6目「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595萬9千元,少子化已成為國安問題,如何優化育嬰環境,減輕父母負擔成為重要政策發展方向。我國於91年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新增「育嬰留職停薪」制度,98年修正「就業保險法」,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迄後對於優化育嬰留職停薪制度缺乏革新。爰凍結該項預算,請行政院針對「彈性育嬰假」制度進行跨部會研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33]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6目「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595萬9千元,其中「性別平等推廣及發展工作」編列908萬元,係包括辦理向民間推動性別平等及相關性別議題座談與落實國際會議重要會議、交流培訓及輔導地方政府推動性別平等工作等費用。

隨著社會發展和時代變遷,「女性勞動參與率」逐漸成為各國社會經濟發展的1項重要指標。它不僅反映了女性在職場上的活躍度,更是社會性別平等的1個鏡像。而依資料統計網站資料分析,目前女性勞動力參與率,香港52.9%,日本54.3%,美國56.8%,新加坡63.4%,我國僅有51.6%,又嘉義市女性勞動參與率更僅有49.7%。顯見性別平等業務辦理不力,應全面檢討推動規劃。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全盤檢討如何落實並強化性別平等運作機制,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34]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張宏陸  羅美玲

五、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7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181萬4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30萬元,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7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181萬4千元,提升食安首重溯源,蓋若發生食安問題,即時掌握問題食材之來源與流向,方能儘速控制食安風險與傷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建立「食藥戰情中心」落實5非系統,茲如「非報不可」(邊境查驗自動化管理資訊系統)、「非追不可」(食品追溯追蹤系統),透過大數據等科學溯源追蹤方式,且與地方政府分享相關資訊,希能共同預防並有效控制食安問題。惟不同系統相互勾稽程度似待積極整合,以利因應複雜之食安事件。爰請行政院針對督導優化食安溯源系統,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36]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7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181萬4千元,其中包括辦理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之督導考核、有關機關消費者保護業務督導協調會議等業務費用。

檢視近年消費爭議申訴情況,106年度受理總數為54,255件,107年度58,962件,108年度52,975件,109年度因疫情影響,受理案件數攀升至72,747件,110年度74,686件,111年度70,626件。可知111年度申訴案件雖有下降,惟降幅僅有5.44%,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應全面檢討改善。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降低消費爭議申訴案件」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37]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張宏陸  羅美玲

六、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9目「新聞傳播業務」編列4,422萬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50萬元,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9目「新聞傳播業務」編列4,422萬元,行政院已提出「新世代打詐行動綱領1.0」及1.5版本,並完善相關法令修正,成立打詐辦公室等,顯示政府打詐決心及行動,113年度亦增列「加強防詐騙及防制錯假訊息宣導」等經費,積極宣導反詐。打詐攔阻金額雖有成效,惟112年9月底止,詐騙案與財損卻較111年同期增加。為保障人民財產安全,行政院允應針對打詐提出與時俱進之新反制方案,並應珍惜善用公務人力,避免非必要行政負擔,務實投入打擊詐欺工作。爰凍結該項預算,請行政院針對打詐策進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41]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9目「新聞傳播業務」編列4,422萬元,為了打擊詐欺犯罪,行政院於111年7月頒布「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0版)」,並於112年6月研訂「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而112年8月底行政院打擊詐欺辦公室也已借調跨部會人員進駐辦公。

惟根據警政署統計資料,從111年7月起至今,詐欺犯罪仍居高不下,甚有持續攀高的趨勢。行政院應加強打詐跨部會協調以及防詐相關宣導。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42]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七、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1目「人權及轉型正義」編列1,359萬3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50萬元,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1目「人權及轉型正義」編列1,359萬3千元,中國政府近年公布數部法律如「反間諜法」等,並收緊政治控制,使台灣人民在中國境內或與中國政府簽署引渡條例之國家,有高度人身安全之疑慮與侵害人權之風險,此前已發生類似個案。爰凍結該項預算,請行政院擬定對策,預防與降低相關人權風險,且若再發生類似個案,如何因應以保障台灣人民的人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44]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1目「人權及轉型正義」編列1,359萬3千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於111年5月底任務完成解散後,迄今已逾1年,然轉型正義相關工作進度緩慢。另蔡英文總統於112年2月27日臉書發文向國民許諾表示將「以行政院的高度,加速整合督導各部會進行轉型正義工作」,隔日於228中樞紀念儀式致詞時更具體宣示希望「政治檔案條例」相關法案於1年內完成立法,讓轉型正義之工作在法制上更加完備。請行政院協調相關主管機關,儘速研擬相關法律修正案,如「政治檔案條例」、「加害者識別及處置草案」及「中正紀念堂組織法草案」等,以利轉型正義工作進行。

總上所述,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責成各法案主管機關研議上述修法方向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45]

提案人:黃世杰  王美惠  賴品妤

(三)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1目「人權及轉型正義」編列1,359萬3千元,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並在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解散後,將辦理威權象徵處置業務轉交給內政部。但根據內政部處置進度統計結果,截止112年3月止,已完成處置者計68件,塑像移除計58件,命名空間改名計10件;尚待處置者計859件,中央機關計485件(其中國防部252件,教育部134件);另就處置情形,預估112至115年度處置佔比為30%。其餘70%屬推動困難,尤其高達45.5%持反對處置立場,顯示出威權象徵處理進度嚴重不足。請行政院責成內政部加強與相關管轄機關溝通協調,並研議精進法制以加速處置威權象徵。

總上所述,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責成內政部研議處置威權象徵之法制精進方向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46]

提案人:黃世杰  王美惠  賴品妤

八、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2目「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業務」編列1億1,780萬8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50萬元,俟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2目「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業務」編列1億1,780萬8千元,「個人資料保護法」最新修正案3讀通過並於112年6月2日起生效,針對民間企業對消費者之個資保護,採取更積極管理作為。惟政府疑似發生全民戶役政個資外洩等重大情事,凸顯政府機關面對個資保護,允應有獨立之個資保護機關,整合各部會加以督導。是以行政院將設立個資保護獨立機關,專責個資保護相關政務,爰凍結該項預算,請行政院針對個資保護委員會如何具備充足量能擔負此重任,預防政府單位持有之個資外洩,減緩個資外洩對國人之損害,並維持其運作獨立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48]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2目「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業務」編列1億1,780萬8千元,行政院為強化個資安全,推動「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除增強所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非公務機關個資保護之監管,提高非公務機關個資外洩罰則並落實非公務機關個資之安全,亦擬增設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行政院應於推動「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以及第2階段「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工作時,研議相關配套措施並加速個資保護委員會成立,以強化公務機關個資安全,降低外洩風險。總上所述,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提出上述政策方向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與提案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49]

提案人:黃世杰  王美惠  賴品妤

(三)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2目「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業務」編列1億1,780萬8千元,依憲法法庭111年8月12日憲判字第13號判決意旨,行政院籌備設立個資保護委員會此一獨立監督部門。預計112年成立籌備處後逐步研擬組織法修訂並推動「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全盤檢討。籌備處成立後,應就機關之定位、權限、與其他執法機關之分工機制、個資外洩事件之通報流程與罰則之完備等做整體性修法規劃。爰凍結該項預算,俟行政院就「個資保護委員會組織法及個資法修正之時程與方向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行政50]

提案人:賴品妤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九、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督導協調、統籌推動跨部會食品管理工作;食品管理之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負責食品安全相關法規、政策之擬定,並整合督導地方政府有關稽查、檢驗、處分等食品業務之執行。

檢視國內近年食品中毒發生狀況,6年間共計發生2,931案,年均約488案,原因以食品不明占大多數。近期嘉義市首間公共托育家園,7月初遭檢舉檢查出有過期食品。2週後,社會局跟衛生局突襲檢查市內9家公私立托嬰中心及托育家園,又查出1間私立托嬰中心的綜合穀粉等3項食品過期,其中過期最久的長達9個多月。再再顯示食品風險把控不足,應加強「食安5環」,包括「源頭控管」、「重建生產管理」、「加強查驗」、「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及「全民監督食安」等政策。

考量到國人食品安全健康,行政院應督促地方政府落實落實執行監督。爰此,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交改善措施之書面報告。[行政52]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張宏陸  羅美玲

十、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自111年5月完成總結報告後,完成階段性任務依法解散。惟轉型正義工作並未停歇,後續仍設立「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之任務編組,並由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作為幕僚單位持續協調及監督各項轉型正義事項之執行。除「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外,後續之幾項相關法律如「政治檔案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等修法據了解已經行政院通過將送入立法院審議。惟「不義遺址保存條例」事關不義遺址後續保存及活用,對歷史之保存與未來就轉型正義教育有重要意義,據了解文化部已提報相關法規送行政院,行政院應責成文化部積極檢視條文內容有無須再修訂之處,並對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儘速完成審查後將法案送入立法院進行後續討論及立法工作。[行政53]

提案人:賴品妤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十一、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0億4,749萬4千元。鑑於第10屆第7會期立法院網站改版,整合多套系統建置「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新增外機關上傳功能,有關各種會議會前資料、會後質詢答復、臨時提案辦理、考察紀錄……等相關資料,均可透過此功能上傳,各常設委員會公文亦會要求各列席機關辦理此項電子作業。惟此項功能甫新增未達2會期,實務上仍有諸多機關不熟悉漏未辦理電子上傳作業,導致國人難以完整瞭解立法委員問政成績,以及機關受監督情形。爰要求行政院應於113年3月底前明確以書面督導要求各機關,須確實配合立法院各種會議之會前會後資料電子上傳作業。[行政54]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十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6目「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595萬9千元。臺版Me Too風暴襲捲,立法院前經第10屆第7會期修正性平3法,其中對雇主知悉性騷擾後之糾正補救義務,有結構性之更迭。惟徒法不足以自行,性騷擾被害者最大的困境,為求助時明示暗示之不友善氣氛,因此申訴時能對被害者之需求(即雇主能提供之幫助),有系統性方式處理不致吃案,當對提升性別正義非常關鍵。各部會宜有下列配合:1.設計申訴表單時,明確就被害者主張懲處輕重、主張何種糾正補救措施─如調職、慰問金、公傷假、員工協助方案等,有具體欄位供填寫、勾選,並就此提供申訴人書面或口頭陳述意見機會(衛生福利部、勞動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前述表單內填寫之糾正補救措施,性質上視為對機關申請一定之行為,並明定於相關規定(勞動部),3.申訴人不服機關處理,提出後續救濟時,針對性騷擾是否成立、加害人懲處、涉及行政處分或事實行為之雇主糾正補救義務(即前述視同申請),在程序上給予友善協助,避免同一件事歷經諸多不同流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爰執行本項業務時,行政院就案揭各點盡力統籌聯繫各相關部會,將性騷擾申訴中加害人懲處與被害人請求糾正補救,程序面盡可能整合,並於113年6月底前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55]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十三、有鑑警察勤務須具良好體能戰技及良善團隊紀律,與國家考試長期以筆試為主的理論測驗不同。考試院曾於112年1月5日院會報告事項,決定研議文官改革白皮書,並於112年3月28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考試院秘書長答詢承諾白皮書納入警察特考改革方案。而用人機關詳加掌握用人機關需求之部分,則須行政院督導內政部及海洋委員會,並橫向與考選部、考試院妥為聯繫溝通,以便完成該文官改革白皮書之警察特考專章。爰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及海洋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1]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十四、為建立司法機關與警察機關合理之關係,避免過多法律上原本屬於法院或檢察機關管轄之業務,卻由警察機關辦理,「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應予檢討,以釐清院檢與警察間合理的工作分工,落實依法行政。行政院應督導法務部及其他所屬機關,積極辦理。爰請行政院督促法務部於3個月內,就廢止或修正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3]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十五、鑑於112年5月31日「行政院打擊詐欺辦公室」揭牌,112年6月9日行政院通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許多工作仍由警察辦理。例如:該綱領明定Meta、Google等數位平台應建立窗口處理涉詐廣告,係由數位發展部辦理之具體措施,但最後投資詐騙窗口仍由刑事警察局辦理(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112年7月26日院臺法字第1125015071號函參照)。行政院打擊詐欺辦公室應強化各部會協調統合,減輕警察負擔,請行政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4]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十六、鑑於國人愈來愈重視人本交通,行政院定期舉辦「督導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專案會議」,交通安全基本法立法進度亦如火如荼進行中。惟警政署交通組人力不足,在人民關注、業務提升的情況下,難免有所困境。是否比照刑事警察局,成立交通警察局,宜加以評估研議審慎。爰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5]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十七、鑑於外界關心期盼立法之法案,如揭弊者保護法、客家語言發展法,權責部會送入行政院後,外界無從得知相關立法進度。爰請行政院督促所屬部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7]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十八、海洋委員會自108年開始推動「海洋保育法」,並在109年7月首次將「海洋保育法」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不過由於現行海洋環境與資源保育法規分屬海洋委員會、內政部、農業部等不同主管機關,遭行政院要求,草案必須再次檢討各部會相關規範,避免法規疊床架屋的現象。目前立法院皆已盡可能加速立法,請行政院需再強化社會溝通,期能使不同立場的人士形成共識。爰此,行政院應加強與各公私領域單位協調,儘速將「海洋保育法」院版送至立法院。請行政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行政10]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十九、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茲按,鄉地區警察單位服務之基層員警目前仍以漢人居多,鑑於原鄉地區特殊的文化傳統,原住民族人屢屢反應原鄉部落警察單位應由原民籍員警入駐服務,以期達到警民合作、有效共同打擊犯罪的目標。爰此,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研議除現有警察特考外,於地方特考、原住民特考增加「警察類科考試」,以期增加原住民族人透過多元考選管道返回原鄉部落服務之機關,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12]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宏陸  王美惠

二十、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茲按,原住民族人多有擔任警消工作,以期為原鄉服務並維持部落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理想。惟,目前原住民族人擔任警消工作除有考選障礙外,另有職涯受限的困境。原民籍基層警消經常反應在陞遷及返回原鄉服務的調動較一般基層警消困難。爰此,請行政院督促內政部研議在相同學經歷的條件下,原民籍警消人員之陞遷與返回原鄉服務調動的標準能夠予以加成(權),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13]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宏陸  王美惠

廿一、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茲按,消弭族群歧視,促進族群平等進而永續共榮,為各國族群發展重要方向。「族群影響評估」是1項族群主流化政策工具,能夠促使行政機關檢視相關預算或法案是否具有潛在歧視,或是否能促進平等,推動共榮,進一步促使族群間能夠進行常態性的對話。目前客委會業已提出「國家客家發展計畫」,並已研擬建立客家族群影響評估表、操作手冊,洽邀族群事務相關部會,擴大族群影響評估範疇,增進族群主流化意識。爰此,請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研擬整體性族群影響評估檢視表與操作手冊,盤點相關法令並提出台灣族群平等促進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14]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宏陸  王美惠

廿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茲按,為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自111學年度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客語文、閩東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台灣手語教材等本土語教材已完成編輯,但目前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現職教師與專職族語老師實不敷各級學校族語教學所需。爰此,請行政院規劃原住民族本土語教學所需師資培訓規劃方案,並檢討相關教學人員之待遇,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15]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宏陸  王美惠

廿三、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茲按,我國原鄉農業經營型態多以小農家庭農場為主,經營規模小且產銷成本偏高。爰此,請行政院責成原住民族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盤點全國55個原鄉部落產業經營模式,提出原鄉產業發展促進計畫,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16]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宏陸  王美惠

廿四、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為原鄉地區農業一旦發生風災、水災等災損多仰賴政府災損補貼,卻因原鄉部落多為小農家庭農場為主,所耕作也多非台灣主流農業物,因而未必一定能夠獲得政府協助。爰此,請行政院責成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全國原鄉災損趨勢,檢討原鄉地區災損救助規定,並研議原鄉地區農業專案保險,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17]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宏陸  王美惠

廿五、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2目「施政及法制業務」編列1,341萬2千元,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茲按,原住民族人已經近5成移居都會區,惟受限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關於應於戶籍投票之規定,致使原民籍公職選舉時,都會地區常有單一投票所只有1名族人投票的情事發生,嚴重損及原住民族人秘密投票權利。爰此,請行政院責請內政部會商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就保障原住民族秘密投票權利,暨研議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先行辦理不在籍投票制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19]

提案人: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張宏陸  王美惠

廿六、AI已成為對未來具有重大影響性的科技,各國諸多研究中心皆投入大語言模型(LLM)的研發,其中不乏從頭打造自己模型的計畫,以掌握根基技術。然台灣目前相關計畫皆是使用Meta的開源模型Llama2來加以訓練,不僅先前曾發生AI回答「我的國籍是中國」等事件,更根本的問題是,未來Meta停止推出Llama2後續開源模型,亦或是中國開發出中文世界中最強大的LLM並進入台灣,台灣的AI競爭力恐無以為繼。

為保障我國未來數10年之AI國力與國際競爭力,行政院應督促政府機關積極與國內學界產業界合作打造國家隊,投入AI、LLM的技術研發與基礎建設。爰請行政院督促國家科學委員會會同相關部會研議開發自有開源模型訓練AI之可行性,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報告。[行政20]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張宏陸  王美惠

廿七、近年手機及網路服務區域化的情況越見明顯,即使是同一款遊戲,在台灣或外國下載/登入的版本也可能不同,也造成部分民眾為使用特定版本,只好更改帳號設定位置。

然部分國家例如中國,對於遊戲等網路資訊監管慎密,帳號設備設成中國後,中國是否可以依該國法律合法取得該帳號/設備之資訊,仍有高度疑義。

以Apple的iCloud中國版為例,其官方簡介寫到「中國大陸由雲上貴州(雲上艾珀(貴州)技術有限公司)營運……iCloud服務以及所有儲存於iCloud的資料,包括相片、影片、文件以及備份,均將受到新的iCloud(由雲上貴州營運)條款及細則所約束。」復查該條款及細則,亦明確寫到本協議的解釋、有效性和履行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為保護我國民眾資安,行政院應督促數位發展部就相關問題提出策進作為,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21]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張宏陸  王美惠

廿八、無人載具研發已成為世界各國趨勢,台灣雖已在無人機(UAV)領域發展國家產業政策,惟無人水面載具(USV)、無人水下載具(UUV)之研發及產業發展仍未有國家層級的政策推動。

無人水面/水下載具使用場景多元,諸如海污海廢清理、海洋科研、海洋資源開發探勘、海洋巡護、交通運輸、國防、離岸風電施工維運等,且台灣具有資通訊、AIoT產業的發展優勢,台灣身為海洋國家,政府應將無人水面/水下載具項目,納入現行國家六大戰略產業其中一個發展重點,爰請行政院邀集產官學研研議提出無人水面/水下載具國家隊政策規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22]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張宏陸  王美惠

廿九、近年俄烏戰爭爆發、全球供應鏈重組等國際情勢轉變,世界主要經濟體紛紛以「去風險」的角度發布經濟安全戰略,如日本於111年即推出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G7於112年提出7大經濟安全政策議題,歐盟於112年6月也提出歐洲經濟安全戰略,著重外來投資審查、出口管制與管控對外投資等3大面向;10月新聞報導德國也計畫立法擴大對外國投資進行審查;美國則已經發布行政命令,限制投資中國3大領域。

而台灣雖有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與禁止赴大陸投資產品項目列表等規定,但列表已經8年未曾更新;對於基金等有複數投資標的之資產運用,除境外基金有投資比例上限,也未有具強制力之規範。此外,目前台灣雖有新南向政策、針對高科技或關鍵產業實施投資審查、出口管制以及營業秘密保護等作法,但仍無以整體國家發展為視野、整合目前分散之各項措施的經濟安全戰略。

為確實因應動盪之國際情勢,行政院應擬定我國之經濟安全戰略,並修正基金投資規範之漏洞,以去風險並提高經濟韌性,爰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23]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張宏陸  王美惠

三十、至112年5月為止,我國消費者物價指數已經連續22個月年增率超過2%,雖然有國際情勢及疫情等因素影響,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曾在112年4月表示,111年上市櫃公司稅前淨利為歷年來次高;而且111年約51%上市公司和60%上櫃公司獲利都比前年還高。此外,112年亦有經濟學論文指出,疫情爆發後貪婪通膨(即漲價超過成本漲幅)的情況更加嚴重,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111年12月暨全年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統計結果也顯示,雖111年全年每月經常性薪資年增2.8%,但因為通膨原因,實質經常性薪資年減0.15%。

行政院應儘速調查市場有無哄抬價格及聯合行為,造成貪婪通膨的情況發生,並提出改進、預防之策進作為。爰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24]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張宏陸  王美惠

卅一、查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5年8月3日預告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草案,有關傳統領域的範圍包含私有土地,並未限於公有土地。而行政院於同年11月7日召開「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研商會議,與會機關內政部、法務部及行政院法規會皆表示:按「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原住民族與部落的諮商同意參與權範圍包含「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原住民保留地」、「部落土地」及「部落周邊的公有土地」,故劃設辦法所劃定之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土地不限於公有土地。

然而,行政院無視上開機關的專業意見,竟做出「初期先不劃入私有土地」、「規劃需劃入私有土地時,應先研議修正原基法第21條,弱化私有土地應辦理諮商同意之條件」等違法裁示,原住民族委員會遂依行政院裁示,於106年2月18日發布之劃設辦法,將私有土地排除於傳統領域,限縮在公有土地內。

行政院所做之違法裁示將原住民族及部落諮商同意範圍限縮至公有土地,嚴重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並侵害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導致原住民族或部落就傳統領域內之開發行為欲行使諮商同意,卻因屬私有地而無法落實之事件頻傳,例如花蓮養牛場業者在阿美族傳統領域(Tafalong太巴塱及Fahol馬佛部落間)內之私有地設置養牛場、台糖公司欲在台東縣池上鄉及花蓮縣鳳林鎮之部落傳統領域內之台糖私有地進行光電開發等,均因前述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致嚴重侵害原住民族部落諮商同意權。

為確保原住民族或部落行使原住民族諮商同意得完整行使,爰請行政院督促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27]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陳玉珍

卅二、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5目「災害防救及國土安全」編列1,548萬8千元,查112年10月3日專案會議、同年月12日專案會議,均有請經濟部、環境部、勞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內政部……配合辦理之決議。惟決議所涉事務,以工廠廠區危險物品配置圖資為例,其實107年10月、108年10月、110年1月已分有立法委員口頭或書面質詢,但迄今經濟部配合情形仍然不佳。綜上,行政院就執行力以及統整協調各部會,有加強改善空間。爰請行政院督促案揭工廠防災改善方案落實進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30]

提案人:游毓蘭

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卅三、行政院近期通過「災害調適」、「數位轉型」及「強韌復原」3大方針及19項策略,做為國家未來5年災害防救基本方針與策略推動方向,災害防救辦公室並規劃「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統合推動專案小組」,追蹤各項策略推動情形。惟既有知識體系與經驗恐無法完全涵蓋未來可能發生之複合型災害,是以如何從過去所知汲取要素,縱面臨不同災害,仍亟需落實災害管理的基本功能項目,並加強平時演練,以台中捷運事故為例,捷運公司既有SOP未包含檢查車底,致事發後51分鐘才發現車底仍有民眾未及時獲救,凸顯共通的應變作法仍待完善。爰請行政院針對整體戰略面如整備災害的方式進行檢討,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31]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卅四、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6目「性別平等業務」編列1,595萬9千元,主要辦理性別平等基本政策、法案、計畫、工作報告之綜合規劃、協調及性別平等權益促進、權利保障等業務所需經費。

經查,106年起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逾5成且微幅增加,惟與其他國家相較仍有提升空間。且根據行政院總主計總處調查之勞動力參與率資料分析,北部區域111年女性勞動參與率51.2%,較110年下降0.5個百分點;但部分縣市111年兩性勞動參與率較110年差距擴大,如宜蘭縣差距增加1.3個百分點及嘉義縣增加1.2個百分點,行政院應提早因應並探究成因,研謀具體措施以縮短差距。爰此,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行政32]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卅五、113年度行政院單位預算第7目「消保及食安業務」編列1,181萬4千元,主要辦理消費者保護及食品安全相關業務所需經費。

檢視近年食品中毒發生狀況,106至111年食品中毒案件原因以食品不明占大多數,食品判明案件數前3名分別為複合調理食品(含盒餐、桶餐)149案為最高,水產品28案次之,蔬果類及其加工品26案再次之,6年共計發生2,931案。顯示國內食品中毒事件仍頻,主管機關允宜加強「食安5環」政策宣導並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執行,以維國人食品安全健康。

為降低民眾食品中毒風險,強化豬肉再加工製品流向管理及進口雞蛋源頭管理,行政院應研議改進並加強「食安5環」政策宣導及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執行,以守護國人健康。爰此,請行政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行政35]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卅六、政府宣示資安即國安,數位國土之安全不僅攸關國家安全,亦影響產業發展。行政院除督導各機關重視資安,鼓勵民間資安新創,允應針對可能發生之資訊戰,如政府機關官方網站遭受攻擊、虛假消息散播等,積極防止並持續更新因應方案,提升我國政府資安防禦。為加強政府體系資安意識,提升我國資安,行政院應督促數位發展部針對如何加強政府體系資安意識,建立零信任架構(Zero Trust)資安防護網絡,以提升我國資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38]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卅七、查112年2月銓敘部完成「編制公務人員及特定類別人員平均餘命表」之精算分送相關機關,且「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2條所定第1次法定檢討,於112年6月底到期。據上,內政部作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主管機關,本應研析上述平均餘命表,並納入整體政府之年金法定檢討機制。然內政部112年7月17日台內人自第1120321752號函、112年8月14日台內人字第1120321924號函稱,該部僅在112年2月至6月間電洽銓敘部相關統計技術問題,並於112年7月間行文銓敘部。以上函文所述陳顯非合理,倘若真有與銓敘部洽詢相關問題,何以延宕逾4個多月之久?況且延宕甚久,致逾第1次法定年金檢討期限,退休警消族群竟因此失去年金制度檢討之機會。另查,考試院、行政院完成上述法定年金檢討後,竟然要個別立法委員索取才有報告,對此種院際決定事務竟然沒有資訊公開,實有未恰。綜上,行政院均有檢討並督導所屬機關改善之必要。爰請行政院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行政39]

提案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陳琬惠

卅八、自100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後,各級政府應依公約檢視法規內容,且每4年依據聯合國CEDAW委員會公布之一般性建議進行法規檢視。截至112年8月,各機關CEDAW相關法規檢視作業仍有16件不符合CEDAW各階段規定,為落實保障婦女人權應積極辦理法規修正;又行政院為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訂定「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管考規劃」,列有各權責機關應辦工作項數共計267項,雖其中26項指標解除追蹤,仍有241項待完成,鑑於該計畫原規劃於113年底前完成,行政院就剩餘項目應積極敦請各權責機關辦理。[行政47]

提案人:賴品妤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卅九、行政院為期抑制各機關公務車輛膨脹、撙節購車及相關經費,訂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要點」,除應鑑於車齡,尚應考慮使用里程數,車況功能及安全性是否尚佳等,綜合審酌汰換車輛。爰請行政院就車齡、行駛里程數及安全性等情形,評估公務車汰換之需求。[行政51]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貳、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部分:

歲入部分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2項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2項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無列數。

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7項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5,093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編列5,093萬2千元,經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以下稱本條例)雖廣泛運用推定財產不法取得立法技術,然依據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上字第180號判決之見解,須申報義務人隱匿、遺漏或對重要事項不實說明,經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推定不當,再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循公開聽證程序,始得為不當黨產認定及相關處分(理由欄五、(三參照))。次查,中華人權協會、台灣行政法學會、台灣法曹協會於113年2月24日,舉辦「黨產條例適用之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會中學者表達之見解(非針對上述個案評論),亦認為雖然立法技術採「推定」,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仍應將完整調查之範圍均納入聽證程序中方屬適法。綜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於現行處分時調查、聽證是否完全符合本條例所要求之正當法律程序,仍有改善之空間。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元,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就案揭事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黨產1]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二、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3,895萬6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100萬元,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一般行政」編列3,895萬6千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與國立新竹高中辦理「參與式劇場教師工作坊黨國體制與黨產議題及活動後座談」,雖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表示係為落實資訊公開、加深人民對黨產處理工作理解,並無行政不中立問題。惟目前黨產追徵情形,據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峯正於112年8月間媒體受訪時表示,處分累計530億元,惟涉及到行政訴訟,目前執行金額將近20億元。當中行政訴訟,就有111年度上字第180號判決,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程序指摘,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之處分亦非無懈可擊。就算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據上述論,辦理校園講習,是否會充分呈現、討論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本身調查程序不完備之處?抑或堅持原處分之見解?綜上,以大量司法裁判尚未最終確定之追徵案件為基礎,進入校園辦理講習或相關活動,難免有所不妥,是否應繼續舉辦,宜審慎考慮。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案揭疑義充分檢討,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後續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黨產2]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一般行政」編列3,895萬6千元,據審計部審核111年中央政府總決算,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自始未辦理施政績效評估,而未出具年度施政績效報告,各機關自行辦理施政績效評估,係國家發展委員會107年10月19日函所揭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未予辦理,顯有不當。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黨產3]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三、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編列1,157萬6千元,爰就下列各案併案凍結100萬元,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編列1,157萬6千元,經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執行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不合預算法相關規定。詳言之,審計部審核111年中央政府總決算,發現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有未標示「廣告」,未「按季」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平台公布(按:該平台連結回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網站之專區,該專區僅有按月公布,未有按季公布)等情形有待改善。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詳述改善情形後,始得動支。[黨產5]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編列1,157萬6千元,經查,110年10月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執行「斯坦─波蘭e台灣囝仔」政策業務宣導經費9萬9千元,委託其於YouTube頻道上揭露波蘭轉型正義4支系列影片。惟該政策業務宣導經費執行有下述疑義,並值得作為未來檢討之參考:1.除系列第4支影片以片頭口白與影片加套會徽方式揭露外,其餘影片係以說明欄文字加註,揭露方式不一;2.「促進轉型正義條例」111年5月27日總統公布修正後,轉型正義相關任務分別由法務部、內政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國家發展委員會等管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則是負責不當黨產調查、認定、處分,上述系列影片主題為波蘭整體政權轉型歷史,而非僅聚焦黨產處分,似與現行法律各機關管轄權分工情形未盡相符;3.由網路意見領袖執行宣導經費,固可收吸睛之效,惟系列影片所涉團結工聯發展,實為政治、歷史相關研究經典主題,若以此為出發點,是否有更加合適之專家學者可以遴選或搭配?另外,112年8月又與同一位網紅執行宣導經費(4萬9,500元),並於112年10月10日上傳「『廚房』居然是拿來殺人的地方!……」影片,揭露方式更與上述不同,係全片套印會徽,未有文字加註或口白,可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要求方式頗為混亂。綜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執行宣導經費是否妥適,尚待檢討。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就案揭事項,提出檢討及精進作為,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黨產6]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編列1,157萬6千元,其中「業務費」編列1,001萬9千元,包括辦理財產查核、調查追徵及出國計畫等相關業務費用。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第三、()點:「本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惟,檢視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業務費執行情形,截至112年度8月底止,「調查追徵業務」預算執行率僅45.51%,預算執行未達5成。而113年度賡續編列派員出國計畫,內容與111及112年度預算所列雷同,亦未敘明前往歐洲國家名稱及拜會機構。計畫執行內容顯有不足,應全盤依出國相關規定檢討。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赴歐洲國家考察」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黨產7]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張宏陸  羅美玲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調查追徵業務」編列656萬6千元,其中42萬5千元係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根據Google臺灣內部統計,112年6月YouTube觸及超過1,800萬名18歲以上的臺灣觀眾,相當於超過臺灣18歲以上人口的九成;而Google和Ipsos合作的調查「WhyVideo-2022」,也發現18歲到24歲的Z世代觀眾,認為YouTube是他們最不希望消失的影音平台。

然從111至112年YouTube的訂閱人數皆未有任何增加,且經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所辦理政策宣導執行情形表中顯示,除112年8及9月份製作不當黨產外國經驗主題影片外,其餘月份皆未有任何宣傳活動,較111年所辦理媒體政策及宣導嚴重不足。

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針對其政策宣導執行成效低落以及網站訂閱人數未有增長,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黨產9]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張宏陸  王美惠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調查追徵業務─業務費」編列571萬5千元。

據查救國團承租市有土地作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於112年3月經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不當黨產,於同年6月30日退場,地上建築物交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理。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營運數十載,乃民眾重要教育及休憩用地,具有重要公益與教育價值。然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權責牽涉多個機關,且經收回後欠缺管理利用,導致建物閒置,無法發揮應有效益。

爰此,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儘速協調國有財產署與新北市政府等權責機關,儘速完成園區之管理維護及活化利用計畫。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始得動支。[黨產10]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調查追徵業務─派員出國考察歐洲各國處理黨產問題及轉型正義議題之相關政府機構、及民間組織之法制設計與執行經驗所需國外旅費……」編列42萬5千元。

經查,上揭預算科目以及預算書中附表,僅非常粗略提到歐洲國家,對於考察國家別、拜訪機構或組織,全無敘述,似有不當。各國轉型正義模式有非常大之差異,若考察前未確定如何對我國法制、社會產生啟發,考察恐無法獲致具體成果,形同浪費經費。綜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將1.考察行程國別、2.拜訪機構組織、3.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業務關聯、4.與我國法制社會背景關聯、5.預期獲致成果等,詳細補充至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法定預算)之相應書表內容,始有動支經費之正當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將考察案揭5點詳情補充於法定預算,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黨產12]

提案人: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編列1,157萬6千元,其中「國外旅費」編列42萬5千元。

歐洲各國於處理黨產問題及轉型正義議題上具有較多經驗,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為此編列國外旅費,赴外向相關政府機構及民間組織考察其法制設計與執行經驗。惟為撙節政府預算,相關考察允應考慮線上進行之可行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針對國外旅費之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黨產13]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羅美玲  王美惠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調查追徵業務─國外旅費」編列42萬5千元,擬考察歐洲各國調查及處理不當黨產、推動轉型正義之經驗以作為國內推動之借鏡。惟查112年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亦編列國外旅費至歐洲考察,連年至歐洲考察卻未能詳細說明預計至哪個國家或哪個機構參訪。爰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說明考察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黨產14]

提案人:賴品妤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113年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黨產處理業務─調查追徵業務─國外旅費」編列42萬5千元。

參酌「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第三點,各機關及基金之派員出國計畫應注意「考察國家有足資借鏡之處」、「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3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等原則。然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之113年度之派員出國計畫內容與111、112年度預算所列內容雷同,且並未敘明前往之國家與拜會機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列明相關國家與機構名稱,以利大眾檢視考察中所汲取他國之法治設計與執行經驗。

爰此,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遵循因公派員出國案件之相關規定,凍結該項預算,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黨產15]

提案人:陳琬惠

連署人: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四、英國廣告公司We are social每1年都會針對不同國家地區做一份相對應的網路社群使用報告,112年2月We are social發佈了截至112年2月為止的網路使用量年度報告書,裡面提到臺灣人有超過2千萬人在使用YouTube,代表有超過8成民眾來接收資訊,因此,政府部會機關在宣傳時,可以多使用大眾傳播媒體來宣傳政策。

惟新住民人數已達至58萬餘人,且有許多新住民對於不當黨產以及相關臺灣歷史相當感興趣,但其網站或是大眾傳播媒體都未有其他語言,讓新住民選擇。

爰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於網站或是大眾傳播媒體增加其他語言文字,改善使用者方便性之可行性,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研議書面報告。[黨產16]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張宏陸  王美惠

五、根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做出處分後,被處分對象應於一定期間內將不當黨產移轉為國有,不服可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處分。且除聲請停止執行處分外,多數被處分對象也會針對自己是否為附隨組織、財產是否為不當黨產提出行政訴訟。

經查,目前行政法院駁回聲請、已執行處分的僅有中華救助總會的42筆不動產、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美齡樓及其土地,僅占被處分不動產總數的6%,其餘處分皆在行政法院等候裁決中。

惟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委員任期至113年8月底止,且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可能於委員任期結束後,便會面臨解散,且根據「行政訴訟法」第26條及「訴願法」第11條規定,機關裁撤改組皆需有業務機關承受訴訟。

為避免違反「行政訴訟法」第26條及「訴願法」第11條等相關規定,爰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針對113年委員任期結束後,是否有其他業務機關承受訴訟,或是有其他方式,能讓案件繼續審理,讓不當黨產回復原有之財產秩序,以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的環境、落實轉型正義,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黨產17]

提案人:羅美玲

連署人:張宏陸  王美惠

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取回財產應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7條第1項及第11條之2第1項第6款規定,為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促成政黨公平競爭,應納入負責收支、保管及運用促進轉型正義之基金。

根據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12年度所辦理之活動,形式種類有黨產走讀、黨產沙龍、電影沙龍、參與式劇場、繪本推廣活動等。辦理場次約40場,惟辦理地點分布極度不均。如臺北市辦理類型有:書籍分享會、學術研討會、參與式劇場、新書分享會、繪本推廣活動等6種推廣形式,而嘉義市僅有參與式劇場、地區走讀、及繪本推廣等3種形式。另,亦有辦理新書分享會,僅有9人參加之情況,顯見推動力度明顯不足。

考量到民主深化之推廣及向民眾公開相關資訊、維護民眾知的權利,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辦理活動應平均分布並加強宣傳,目標113年度活動地點應平均且參與人數與112年度相比,提升25%。爰此,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活動辦理相關書面報告。[黨產18]

提案人:王美惠

連署人:張宏陸  羅美玲

七、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為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促成政黨公平競爭,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取得之不當黨產,除可明確認定其原屬之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外,應移轉為國家所有,並由中央成立特種基金,作為推動轉型正義、人權教育、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政策及轉型正義相關文化事務之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掌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財產之調查、返還、追徵、權利回復等事項。然,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多項案件仍繫屬於行政訴訟階段,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取得之現金與財產,俟定案後依規定移撥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且進展漫長。爰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密切關注訴訟進度,亦加速推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所掌理之相關業務,以利後續之處理,落實轉型正義,就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設立迄今所處理之各案件處理結果及進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黨產19]

提案人:莊瑞雄  黃世杰

連署人:羅美玲

八、依據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近4年度派員出國計畫編列經費狀況,109年編列42萬元、110年編列3萬9千元、111年編列40萬5千元、112年編列42萬5千元,而113年度與上年度同編列42萬5千元。經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近年派員出國考察之考察地區多為歐洲各國,為考察歐洲各國處理黨產問題及轉型正義議題之相關政府機構、民間組織之法制設計與執行經驗、黨產信託及黨產處理之整體歷史脈絡、相關法制完備及實際執行成效。然,相近歷史脈絡或社會文化等地區多重複考察之成效,有待評估。爰此,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就近年赴歐考察之各年考察心得與啟發、未來考察不同國家地區黨產處理及轉型正義整體推動情形之可能,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黨產20]

提案人:莊瑞雄  黃世杰

連署人:羅美玲

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自105年成立以來,陸續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調查並認定不當黨產、下達行政處分後取得現金與財產,以利後續設置及移交予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惟部分行政處分因受處分人提起行政爭訟,尚未結案或勝訴導致無法順利收取,其中成功追討收回國有之不動產更僅6%。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應積極研議訴訟策略,並留意訴訟進度,以利取得有利判決後,將現金或財產移交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供後續使用。[黨產22]

提案人:賴品妤  黃世杰

連署人:王美惠

參、其他事項

主席宣告:113年度有關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之預算處理,作以下三點宣告:

一、有關各位委員之提案,為使討論聚焦,依預算科目編排,歲入部分,以「項」為單位,歲出部分,援例處理到「目」之科目為原則。

二、提案委員如有提出凍結相關預算者,除有委員特別聲明異議外,解凍條件均依例改為向本(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三、處理預算提案時,如提案委員不在場,依召委會議共識,該提案不再處理,惟如該案協商前,相關部會已跟提案委員溝通完成;並將書面送至本委員會即依該溝通結果處理。

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送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伍、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送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11月9日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委員羅明才等18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委員游毓蘭等17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江永昌等21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游毓蘭等21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七)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建築師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住宅法」: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張宏陸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江永昌等22人擬具「住宅法第三條、第三十五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溫玉霞等20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住宅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九)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住宅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委員江啟臣等21人擬具「住宅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曾銘宗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吳怡玎等18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委員楊曜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委員吳秉叡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三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委員王美惠等25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游毓蘭、時代力量黨團代表委員陳椒華、林思銘、吳玉琴、李貴敏說明提案要旨,內政部長林右昌報告,委員黃世杰、張宏陸、陳玉珍、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羅美玲、莊瑞雄、李德維、吳怡玎、林文瑞、賴品妤、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琬惠、陳椒華、楊瓊瓔、吳玉琴等16人質詢,由內政部長林右昌暨相關人員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游毓蘭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一、「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等8案:

(一)委員游毓蘭等17人及委員游毓蘭等21人提案第三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二)委員羅明才等18人提案增訂第三條之一,不予增訂。

(三)增訂第五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三)委員游毓蘭等17人、委員江永昌等21人、委員游毓蘭等21人及委員邱志偉等17人提案修正第六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四)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之文字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五)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羅召集委員美玲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二、「建築師法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第二十八條之一,照委員楊曜等17人提案通過。

(二)審查通過之條文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三)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羅召集委員美玲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三、「住宅法」等22案:

(一)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修正行政院提案第四條之立法說明如下:

「一、有鑑於育有二人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育兒經濟負擔較為沉重,為營造友善居住環境,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二、為協助育有二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者解決其居住問題,內政部提供包括住宅補貼、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住宅協助措施。」。

(三)委員李貴敏等28人提案增訂第四條之一、委員江永昌等22人提案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不予增訂。

(四)委員林思銘等17人提案第五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五)委員吳怡玎等18人及委員林思銘等17人提案第十八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六)時代力量黨團及委員范雲等17人提案第二十二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七)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張育美等18人、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溫玉霞等20人、委員曾銘宗等18人、委員吳怡玎等18人、委員邱志偉等17人、委員林思銘等17人、委員吳玉琴等18人提案第二十三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八)時代力量黨團及委員范雲等17人提案第二十四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九)委員吳琪銘等19人、委員范雲等17人及委員楊曜等16人提案第二十五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十)委員江永昌等22人提案第三十五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十一)委員范雲等17人及委員江啟臣等21人提案第四十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十二)委員吳秉叡等18人提案第四十一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十三)委員范雲等17人提案第四十三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十四)委員范雲等17人提案第四十七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十五)委員吳怡玎等18人及委員林思銘等17人提案第五十二條,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十六)審查通過之條文、條次、引述條文之文字及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十七)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羅召集委員美玲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十八)通過附帶決議3案:

1.為健全住宅市場,主管機關應輔導管理建築經理公司從事履約擔保,並健全公正第三方機制,以保障住宅市場交易安全。內政部應儘速研議在住宅法中增訂相關條文,合法化建築經理業辦理住宅興建工程管理與履約擔保等相關業務及行業管理,以促進住宅交易市場秩序之健全發展。

提案人:陳玉珍  鄭天財Sra Kacaw   李德維

2.有鑑於信託法規定,信託財產須移轉登記在受託人名下,現行住宅法公益出租人租稅優惠,並未包含住宅辦理信託之情形,造成住宅交付信託後,便無法享有公益出租的租稅優惠。

所得稅法第三條之四第一項規定「信託財產發生之收入,受託人應於所得發生年度,按所得類別依本法規定,減除成本、必要費用及損耗後,分別計算受益人之各類所得額,由受益人併入當年度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稅。」此依據為導管課稅理論。所以不管是自益或他益信託,該租金所得的所得稅核課對象,均為受益人。

為使信託財產(住宅),出租予領取租補之對象時,信託受益人可公平享有租稅優惠,爰請主管機關會商財政主管機關以函令解釋,將擔任信託受託人之信託業,納入租稅優惠的範圍。第二十三條的包租代管條款也一併適用。

提案人:莊瑞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王美惠  吳玉琴

3.為解決我國少子化問題,並營造友善育兒環境,內政部推出多項措施如育有未成年子女者優先承租社會住宅、優先享有住宅補貼。為達成政策目的,爰要求內政部應研議主管機關及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是否提供一定比率出租予育有未成年子女一人以上者。

提案人:莊瑞雄  鄭天財Sra Kacaw   陳玉珍  王美惠  羅美玲  吳玉琴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同仁,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議事錄確定。

繼續進行討論事項。請宣讀。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

二、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3年度預算書案。

三、審查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3年度預算書案。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合併詢答。

現在進行報告,請大陸委員會邱太三主委報告。

邱主任委員太三: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今天很榮幸應邀前來大院,報告本會業務概況與明(113)年度之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承蒙各位委員一直以來對本會的支持,特在此表達感謝,以下謹提出簡要報告,尚祈指教。

壹、前言

政府兩岸政策立場一貫,面對兩岸情勢變化及中共對臺綜合性施壓,本會秉持「不挑釁、不冒進」原則,站穩「四個堅持」、強化「四大韌性」,妥適應處,並將密切掌握中共對臺動向,捍衛國家主權與臺灣民主自由,維護臺海和平穩定。

貳、112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及計畫實施成效

本會今(112)年度預算編列9億441萬4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分配數為7億4,249萬4千元,累計執行數為6億7,075萬3千元,預算執行率為90.34%。謹就重要工作成果臚列如下:

一、穩健應對整體情勢及中共對臺作為,維護臺灣利益與民眾福祉

(一)面對中共持續對臺軍事恫嚇、統戰分化,阻撓臺灣與國際社會互動,加大反獨促統及反外力干涉,本會掌握中共對臺動向、中國大陸內外部和區域情勢發展,預為應處及管控風險,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維護臺灣利益與民眾福祉。

(二)政府兩岸政策獲致國內民意支持。根據本會今年10月公布民調顯示,9成左右民眾支持政府持續做好自我防衛,捍衛國家主權及臺灣民主,維護臺海和平現狀(89.6%);8成以上民眾支持總統今年國慶演說強調「和平是兩岸的唯一選項」(86.4%);確保主權和民主自由,尊重歷史事實,持續建構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84.8%);願以臺灣民意共識為基礎,以對等尊嚴為前提,以民主對話為程序,以維持現狀為核心,與北京當局發展雙方可接受的互動基礎,及和平共存之道(84.2%)。本會將持續依循臺灣主流民意和民主原則,務實處理兩岸事務。

二、配合兩岸情勢發展、社會及民眾實務需求,滾動檢討兩岸交流規範,維護民眾權益

為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本會配合兩岸情勢演變及交流需求,近期關於研修兩岸交流規範及維護民眾安全權益事項,包括:

(一)因應全球及兩岸情勢發展、社會及民眾的實際需求及權益保障等,依據政府兩岸政策,賡續滾動檢討兩岸事務相關法令,並強化兩岸人員往來安全管理作為,期建構有序交流環境。本會業檢視疫情前後重要交流活動情形及精進管理,研議強化疫後兩岸人員往來安全管理,協調各機關共同研商加強審理管控、落實執行,並持續動態檢視法令規範及管理措施,以維護交流秩序。

(二)為維護臺灣整體經濟及產業之優勢,防範我國產業及技術不當外流,危及國家安全及利益,本會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及第91條,針對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或出資達一定基準,並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特定人員,進行赴陸管制,修正條文已於今年4月28日施行,並修正第40條之1、第93條之1及第93條之2,加強防範陸方挖角我高科技人才及藉由人頭來臺投資,避免我國經濟及資本市場秩序遭受嚴重影響,修正條文已於去(111)年11月18日施行。本會將持續密注新法的適用情形,配合整體政府兩岸政策及整體情勢發展,賡續滾動檢視相關法令,以強化安全防衛法制,維護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及自由民主體制之正常運作。

(三)賡續落實兩岸司法互助及醫藥食安等協議,保障國人權益:政府持續在兩岸兩會已簽署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等協議的既有基礎上,透過制度化聯繫機制與協處管道,要求陸方落實相關執行事項,以維護民眾權益(兩岸協議執行概況如附件一)。

(四)針對中共有關部門以「分裂國家」為由,於去年8月3日刑事拘傳我國人楊智淵,遲至今年4月25日將其移送起訴審查後,相關司法偵審程序並未對外說明進度,家屬迄今也無法與楊員取得聯繫,可見陸方對外所謂「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項合法權利」完全淪為空談。在本案發生後,本會與家屬保持密切聯繫、表達政府關切,並多次說明楊員在臺參與政治活動、表達政治主張並非犯罪,並要求陸方立刻、無條件釋放楊員回臺;在釋放前,陸方應確保其人身安全及應享有之司法權益,同時儘速安排家屬探視。此外,從今年7月起陸方實施修訂的反間諜法,國人赴陸可能遭遇之風險大幅上升,本會也多次透過記者會、新聞稿以及相關社群媒體管道,提醒國人可能遭陸方羅織入罪的行為態樣,並呼籲國人注意中共專制政權本質,赴陸前務必三思。

三、因應整體情勢,審慎穩健推動兩岸經貿往來,逐步恢復兩岸經貿健康有序交流

賡續掌握國際、中國大陸及兩岸經貿情勢,動態調整兩岸經貿政策,維護兩岸經貿健康有序交流。包括:

(一)研蒐兩岸經貿情勢變化相關資訊:

1.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疲軟,今年前3季經濟成長率5.2%,第3季僅4.9%。前3季消費成長6.8%,固定資產投資年增3.1%,均低於預期。民間投資連續多月負成長,前1至9月外商直接投資年減8.4%,前3季房地產開發投資衰退9.1%,房市低迷,房企違約交織地方政府債務問題,金融風險隱患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前3季出口年減5.7%、進口年減7.5%,全球需求不足,貿易保護主義、地緣政治風險升溫,致外貿持續萎縮,影響整體經濟表現。前3季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0.4%、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PPI)年減3.1%,物價走勢疲軟,通貨緊縮陰影仍在。自4月起青年失業率已連續3個月突破20%。北京自今年8月無預警停止發布青年失業率、土地銷售及債券交易等多項敏感數據,民間對政府及市場信心不足,加深對未來經濟前景不確定性。

2.本會將持續觀察研析中國大陸經濟政策及金融情勢、中共對臺經貿統戰作為、「一帶一路」、美中經貿科技脫鉤等國際、中國大陸及兩岸經貿重要議題,透過委託研究、與國內智庫座談及向專家學者邀稿等方式,探討新情勢對臺商、臺灣及兩岸經貿之影響,提出相關建議或因應策略,提供兩岸經貿政策規劃參考。

(二)逐步恢復兩岸運輸往來:

1.在「小三通」客運方面,政府循序漸進推動「小三通」客運常態化。自今年1月7日起實施「金馬地區民眾春節交通專案」、2月7日起實施專案常態化、3月25日起實施「小三通」客運中轉,適用對象從以金馬地區之民眾、陸配等為限,擴大至國人及陸配等;金廈航線從每日至多1班調增為6班、金泉航線從每週至多2班調增為3班、馬祖航線從每週至多2班調增為14班。7月20日起開放持探親(含長期探親)入出境許可證之陸籍人士,均得經「小三通」客運往返兩岸;8月起調增金廈航線每日至8班,後續依旅運需求適時調整航班數。9月27日起恢復實施外籍與港澳人士得經「小三通」客運往返兩岸。政府會依整體情勢,持續進行檢討,秉循序漸進原則,穩步推動疫後「小三通」健康有序交流。

2.在恢復兩岸空運客運直航航點方面,本會於今年3月9日會同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公布「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之規劃」,自3月10日起恢復10個定期航班航點(深圳、廣州、南京、重慶、杭州、福州、青島、武漢、寧波、鄭州),目前均已落實。另對於評估有需求但尚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自3月17日起開放13個包機航點(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航空公司可依交通部公布之規定,提出包機申請。

(三)逐步恢復兩岸人員往來:

1.政府於今年8月28日起恢復陸籍人士申請來臺從事短期商務活動交流之參展及觀展、商務研習(含受訓)。但為確保高科技產業利益,邀請單位或陸籍人士涉及特定高科技產業維持專案申請。此外,其他緊急重大經貿或商務事由,如需申請來臺從事相關交流活動,可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專案申請。

2.本會會同交通部於今年8月24日宣布恢復兩岸觀光旅遊之規劃,自9月1日起恢復旅居及留學第三地陸籍人士(符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及第4款之定義)得申請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陸籍團客來臺初期每日限額2,000人次(「小三通」旅遊人數另計),我方旅行業組團赴陸,初期亦以每日2,000人次為原則;上述規劃自8月24日起,以1個月為準備期,並視陸方回應,再確定實施日期。目前我方已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只要陸方開放,就可以馬上實施。

(四)妥慎應處陸方對臺經貿施壓作為及強化兩岸經貿風險控管:兩岸經貿關係密切,互為重要經貿夥伴,惟今年1月至9月兩岸貿易(含香港)總額下降21.8%,出口下降21.9%,進口下降21.7%,兩岸貿易持續下滑;中國大陸於4月12日宣布對我國進行貿易壁壘調查、8月14日公布對我國聚碳酸酯課徵臨時反傾銷稅、8月21日宣布暫停臺灣芒果輸陸,持續對臺經濟威脅恫嚇及施壓作為。政府已審慎評估情勢發展及對臺灣經濟及產業可能影響,加強兩岸經貿風險管理,適時研議調整應處作為,維護臺灣經濟安全及永續發展。

(五)持續維持兩岸經貿協議運作: 政府已多次說明,兩岸兩會自97年6月以來已簽署並生效之16項經貿協議持續有效,我方將繼續努力維護其運作,包括依兩岸協議建立之機制,與陸方維持互動(兩岸協議執行概況如附件一)。

四、關注中國大陸內外投資經營環境變化,強化臺商服務工作

美中經貿競爭、中國大陸經濟下行、經濟政策變動及地緣政治衝突,提高臺商在陸投資風險。為協助臺商因應整體投資環境變化,本會持續提供臺商相關服務。包括:

(一)推動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今年持續委託產業團體調研臺商在陸經營動向及產業分佈,另針對地緣政治衝突、當前全球經貿情勢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生效等新情勢,調研對在陸臺商營運的影響,並提醒臺商注意投資風險。今年1月至9月,「大陸臺商經貿網」累計瀏覽人數達355萬5,797人次;「臺商窗口」專線累計提供109件一般諮詢,「臺商張老師」計畫已提供261件專業諮詢服務。

(二)協助臺商因應整體情勢變化:108年1月1日起實施「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行政院於111年1月10日核定延長3年至113年底,迄今年10月20日止,已核准299家企業回臺投資,投資金額計1兆2,194億元。

五、持續關注兩岸情勢,完善兩岸文教交流民主防護網,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健康發展

(一)針對陸方對臺文教統戰及進行認知作戰與散布假訊息等重要議題,蒐研兩岸文教交流動態資訊,委託專家學者辦理專案研究並撰擬相關研析報告,以供兩岸文教情勢研判、政策制訂及策略規劃之參考。協調相關主管機關持續強化兩岸文教交流安全管理機制,以維護兩岸文教交流秩序。

(二)因應陸方磁吸臺灣青年學生之作為進行風險提醒,滾動更新本會官網「臺生專區」中「赴陸就學你不能不知道的8件事」,透過多元社群平臺管道提供同學參考,另以口語化問答文案設計宣導摺頁,於學校相關課程、政府主辦或委辦學生活動中發放運用,促使臺生認識赴陸就學風險,增進對中國大陸情勢、兩岸關係與政府政策的瞭解。

六、提升青年學生對國際與兩岸形勢發展識讀能力,加強傳遞臺灣優勢及多元文化價值

(一)為增進青年學生對國際及兩岸關係發展現況及政府兩岸政策之瞭解,並促進兩岸青年學生互動,持續辦理我高中生、大學生及已在臺就學陸生相關研習活動,包括「國際及兩岸事務種子培育營」、「臺灣青年學生兩岸關係研習營」、「臺灣多元文化探索研習營」、「兩岸青年學生公民新聞研習營」,協助大學校院開設「中國大陸識讀或兩岸關係」課程,透過政治、經濟、軍事等領域之理論、教材,探討兩岸與國際關係情勢,並瞭解臺灣競爭優勢,促進同學獨立思考我們國家未來生存發展之相關議題。

(二)為增進兩岸資訊對等交流,本會結合民間資源,配合傳播科技發展,加強兩岸新聞與資訊交流,透過多元管道傳送,以柔性風格,向中國大陸民眾介紹臺灣的社會、人文、政經發展軟實力,並藉由不同議題的探討,傳達臺灣民主自由的價值理念。

七、加強輔導與協助在陸臺商子女學校辦學,深化臺商子女對臺灣社會發展之瞭解與認同

(一)為賡續落實政府照顧在陸臺商子女教育政策,本會會同教育部輔導臺商子女學校辦學及推動校務,持續協助臺校設置113年度學測暨英聽大陸考場與大學甄試視訊面試考場,並補助3所在陸臺校辦理暑期返臺授課及認識臺灣相關活動,及補助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下稱海基會)辦理「大陸臺商子女『探索臺灣之美』夏令營」活動,積極提供臺商子女深入瞭解臺灣地理、歷史文化之多元學習管道。

(二)為增進在陸臺商子女學校教師之本土文化教學能量,進而教導臺商子女加強認識臺灣,於今年首度辦理在陸臺商子女學校教師暑期返臺研習活動,以實地導覽、教學經驗交流工作坊方式,加強臺校教師與臺灣當前教育資源接軌。

八、審酌港澳情勢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及民眾權益;維持駐處館務運作,關懷服務在臺之港澳人士

(一)針對港澳蒙藏重要情勢發展,如中共設立「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澳門修改國安法、蒙藏情勢等議題,自行或洽請學者專家撰寫分析報告並研提因應建議,提供決策參考。每季就港澳、蒙藏情勢撰寫季報,刊登本會官網供各界參考。109年10月起,依大院決議,每季提出「香港特殊地位檢討」暨「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行情形」報告送大院備查。另自行或補助辦理「中共治港澳系統組織及人事調整之觀察」、「澳門修改國安法觀察」等座談活動,邀請學者專家由多元角度進行觀察,俾掌握最新情勢動向。

(二)為防範中共藉港澳資金及人員交流對我進行滲透,持續協助內政部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第30條規定,進行跨部會聯合審查,強化國家安全。另自今年2月20日恢復港澳居民自由行及網簽申請,截至9月30日,港澳居民來臺自由行已逾84萬人次。

(三)因應港澳情勢變化、配合政策指示及民眾反映事項,認有協調機關修法必要者,研擬並協調相關機關修正涉及香港、澳門之相關法令。包括:協助內政部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並就其後續配合修正子法提供意見;協助內政部移民署修正發布「香港澳門居民臨櫃申請入出境許可證送件須知」、「香港澳門居民線上申請入出境許可證送件須知」;協助勞動部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等。另舉辦在臺港澳學生就業創業座談會、「職涯啟航培訓營」、「金門體驗營」等活動,增進臺港澳學生交流互動及對臺灣多元文化與產業發展之瞭解,提升港澳青年留臺發展意願,延攬優秀人才,增進國家競爭力。

(四)賡續補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下稱策進會)推動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除結合民間團體及在臺港人,針對港人在臺就學、就業、心理諮商與社會救助、新住民服務等,共同舉辦在臺生活法規與經驗分享等主題座談,以及多元文化體驗交流活動,深化在地連結,協助港人適應及融入在臺生活。此外,亦持續提供港人來臺移民定居、投資、就業、就學專業諮詢,並於策進會網站滾動更新常見諮詢問題,便利各界查詢;另協請教育部、勞動部、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內政部移民署等機關,共同完善政府整體諮詢回應,協助港人解決所遇問題。

(五)我駐港澳機構賡續推動駐地服務等相關業務,今年1月至9月計協助在港澳國人辦理文書驗證1萬4,145件、護照申請4,276件;協助國人在港澳急難救助案件1,765件。另112學年度透過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招生管道報名之港澳學生人數計1,671人。

九、因應兩岸整體情勢發展強化政策溝通說明,以增進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之瞭解與支持

為因應整體兩岸情勢發展,本會積極強化海內外政策溝通說明,並透過多元管道主動蒐集民意及掌握輿情動態,即時回應各界關切議題,擴大凝聚政策共識,以促進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的支持,並瞭解政府維持臺海和平穩定的立場。包括:

(一)持續運用多元管道說明政府兩岸政策及傾聽民意;迄今年10月底,本會臉書粉絲團已貼文401則(觸及人數超過854萬人次)、IG計370則、LINE@計129則,持續透過社群平臺發布政府兩岸政策或兩岸相關議題貼文,並隨時回應網友意見,另針對網路錯假訊息即時澄清說明並提供正確政策資訊;製拍「港人在臺安居樂業」微電影,於網路平臺逾122萬次觀看數;鑒於中共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修訂的「反間諜法」,為強化提醒國人赴陸風險,製作「中共修訂反間諜法,提醒國人注意赴陸風險」廣播廣告(國、臺、客語版),於全國34家電臺播放,觸及約226萬人次;擴大辦理第6屆「eye臺灣win兩岸」短片徵選競賽,納入其他新住民在臺灣的故事,增進民眾對兩岸及臺港澳交流與在臺新住民之瞭解與關注度;另辦理大專院校師生來會座談及兩岸重要議題座談等計21場次。

(二)配合相關業務說明與時事議題回應之需要,透過定期與不定期辦理各類記者會、國內外媒體專訪、發送新聞稿及新聞參考資料等方式提供媒體報導(迄今年10月底,已舉行各類記者會共22場次,發布新聞稿及新聞參考資料共69則,媒體專訪15場次),並持續協助國內外媒體瞭解兩岸政策,以強化政策說明及溝通。

(三)強化政府兩岸政策海外溝通、聯繫工作,持續規劃出訪計畫,前往拜會各國政要、智庫學者、僑界領袖,並加強與國際訪賓、駐臺使館互動交流,說明現階段政府兩岸政策、因應中國大陸對臺威脅及認知戰之作為及措施等,表達政府捍衛民主自由的理念,及致力維護臺海和平穩定的決心與韌性,擴大爭取國際社會友我力量。迄今年10月底接見各國訪賓逾137團次;編譯重要新聞稿96篇,並於本會英文社群平臺X(前Twitter)帳號貼文42則(追隨者2萬8,854人)。

(四)針對大院對兩岸政策及兩岸相關議題之問政需求,本會依例赴大院進行業務報告及專題報告。另配合列席座談會、公聽會、協調會等各項會議,就兩岸政策等議題進行說明並回應。本會亦持續拜會大院各黨團幹部及委員,說明兩岸情勢發展及政府兩岸政策並提供政策資訊,爭取委員支持;持續透過拜會與電話等方式與委員辦公室及服務處保持聯繫及協處兩岸事務諮詢案件,維護國會溝通工作順暢。迄今年10月底列席各項報告及會議逾90場次。

參、113年度預算編列主要增減情形

本會11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需要,並衡酌各項計畫優先緩急及實施效益,審慎檢討編列。重點如下:

一、歲入部分

歲入預算編列59萬9千元,包括租金收入、廢舊物資售價及雜項收入,較112年度減列3千元,係減列廢舊物資收入。

二、歲出部分

歲出預算編列9億5,216萬3千元,較112年度增列4,774萬9千元,主要係增列捐助海基會辦理政府委託業務等經費4,511萬3千元。

肆、113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本會遵照行政院113年度施政方針及核定之預算額度,配合經社情勢變化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13年度施政計畫,相關工作重點與預算配置如下:

一、綜合規劃業務:編列2,808萬6千元(占2.95%),工作重點為因應兩岸情勢發展及中共對臺可能作為,結合專業能量,委請學界進行研究、舉辦兩岸相關議題座談及國際研討會等,多面向蒐析動態情勢及政策建議。另辦理民調掌握民意趨向,及與縣市政府聯繫與互動合作,蒐研意見及建議,作為政府研議政策及應處參考。

二、經濟業務:編列2,563萬9千元(占2.69%),工作重點為掌握國際、中國大陸及兩岸經濟金融情勢,適時調整兩岸經貿政策及互動策略,維護兩岸經貿安全及加強風險控管,推動恢復兩岸經貿健康有序交流;增強與社會各界溝通及諮詢兩岸經貿政策,以擴大凝聚社會共識;強化臺商聯繫及輔導工作,以提供切合臺商需求之服務。

三、法政業務:編列2億2,104萬5千元(占23.22%;其中捐助海基會1億9,410萬元,占20.39%),工作重點為檢討兩岸事務相關法令規定,強化民主防衛法制工作與人員往來交流安全管理作為,妥處相關衍生問題,完備風險管理措施;強化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陸管理與兩岸交流規範之宣導;落實執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法政類協議,維護國人權益;賡續辦理政府緊急服務電話與關懷簡訊之發送,完善國人赴陸人身安全協處機制;提升海基會服務效能,落實執行政府委託事項。

四、港澳蒙藏業務:編列1億3,558萬元(占14.24%;其中捐助策進會3,476萬1千元,占3.65%;香港辦事處及澳門辦事處編列8,285萬9千元,占8.7%),工作重點為審酌港澳情勢發展,強化應處作為;完善交流規範及安全管理機制,維護國家安全及民眾權益;維持駐處館務運作,保障民眾權益,務實推動臺港澳健康有序互動往來;關懷服務在臺港澳人士,妥處人道援助作為。

五、聯絡業務:編列3,171萬4千元(占3.33%),工作重點為運用本會社群平臺及多元傳播管道,強化兩岸政策之溝通說明及反制中共對臺認知戰及錯假訊息,以提升各界對政府兩岸政策之認同與支持;掌握兩岸相關議題之新聞報導動態,加強國內外媒體聯繫與服務,即時回應外界關切之兩岸議題並提供正確之政策資訊;聯繫安排國際訪賓拜會及座談,即時向各國重要訪賓傳達政府兩岸政策訊息;並積極規劃辦理本會海外出訪計畫,爭取民主同盟國家友我力量;持續就兩岸政策議題,強化國會溝通與諮詢聯繫工作。

六、文教業務:編列4,035萬2千元(占4.24%),工作重點為衡酌整體國際及兩岸情勢動態發展,研擬兩岸文教交流政策及推動策略,持續推動兩岸文教議題之研究分析,並針對兩岸學術、教育、文化、體育、影視音及新聞傳播等交流與審議事項,加強與相關部會協調聯繫,強化安全管理機制;增進青年學生認識兩岸關係及政府政策,促進兩岸青年學生互動,深入體認臺灣民主多元社會發展現況,協助及輔導民間進行兩岸文教交流活動,健全兩岸文教交流秩序;強化兩岸大眾傳播及資訊對等流通,傳遞臺灣民主、新聞自由價值與文化軟實力。落實政府照顧臺商子女教育政策,加深在陸臺商子女對臺灣連結與價值認同。

七、一般行政:編列4億6,774萬7千元(占49.12%),主要係人事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資安防護、資訊系統及設備購置維護等經費,均用以提升工作效能、符合資通安全管理法法遵事項,以順利支援業務執行。

八、第一預備金:編列200萬元(占0.21%),係因應兩岸情勢變化需要,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編列。

伍、補(捐)助計畫與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

一、本會訂定「大陸委員會補助辦理兩岸民間交流活動作業要點」、「大陸委員會辦理補(捐)助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計畫審核與經費核銷作業注意事項」、「大陸委員會辦理補(捐)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審核與經費核銷作業注意事項」等規定,據以辦理各項兩岸交流活動相關補、捐助作業。謹檢附本會111年度「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或團體個人經費報告表」(詳如附件二)。

二、自101年度起,本會按月於網站公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並按季函送大院在案。謹檢附本會111年度第4季至112年度第3季「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表」(詳如附件三)。

陸、結語

本會將本於職責,持續遵照政府兩岸政策與立場,推動兩岸良性互動交流,並研擬有利臺灣永續發展之相關政策作為,確保國家整體利益,發揮臺灣在促進臺海和平及區域穩定的重要角色。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予指教並鼎力支持。謝謝!

附件一

兩岸協議執行概況

一、金門協議:

(一)「金門協議」於79年9月12日簽署後,建立兩岸海上遣返作業機制,確保「人道與安全便利」遣返原則。此後對於非法入境臺灣之中國大陸人士之遣返,均依本協議執行。經統計,自81年7月至今(112)年10月,共執行遣返205次,累計遣返33,466人。

(二)本協議簽署迄今邁入第33年,除108年、110年因疫情等因素暫緩執行外,持續維持運作,執行成效良好,有助維護我社會治安。

二、辜汪會談共同協議:

(一)兩岸兩會於82年4月「辜汪會談」簽署「辜汪會談共同協議」,並於同年5月29日生效實施,雙方確定當年內就「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員之遣返及相關問題」、「有關共同打擊海上走私、搶劫等犯罪活動問題」、「協商兩岸海上漁事糾紛之處理」、「兩岸智慧財產權(知識產權)保護」及「兩岸司法機關之相互協助(兩岸有關法院之間的聯繫與協助)」(暫定)等議題進行事務性協商。

(二)自82年8月至84年1月,兩會就「非法入境」、「漁事糾紛」及新增之「劫機犯」等3項議題歷經7次事務性協商及3次焦唐會談;82年12月,兩會於臺北舉行第三次事務性協商時,也就「共同打擊犯罪」、「司法協助」、「智慧財產權」及「臺商保障」等議題交換意見。

三、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

(一)兩岸兩會於82年4月「辜汪會談」簽署「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並於同年5月29日生效。自82年8月至84年5月,雙方依此協議就兩會會務及事務性協商等議題進行了4次副董事長層級商談及7次事務性協商。

(二)87年10月,海基會辜振甫董事長率團赴陸訪問並進行「辜汪會晤」,在此之前,兩會先於當年4月至9月間進行了2次副秘書長層級及1次秘書長層級磋商,商定具體行程及相關安排;後續為協商安排海協會會長汪道涵來臺訪問等相關事宜,兩會於88年間進行2次副秘書長層級磋商。

(三)兩會於97年6月至104年8月共進行11次高層會談,簽署23項協議、發表2項共識及3項共同意見,並舉行3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

(四)自105年5月20日以來,陸方基於政治考量,刻意阻礙兩岸官方互動,片面中斷兩岸溝通聯繫管道。現階段,海基會除積極進行相關整備作業,未來將依政府指示及授權,適時與海協會溝通協調。

四、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

協議已被「海峽兩岸郵政協議」所取代,相關執行情形由「海峽兩岸郵政協議」續行辦理。

五、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

(一)兩岸兩會於82年4月「辜汪會談」簽署「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並於同年5月29日生效實施,雙方同意相互寄送公證書副本以供核驗,建立兩岸文書制度化查驗證機制。

(二)本協議生效實施後,海基會與陸方中國公證協會、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協會為寄送公證書副本及查證事宜之聯繫主體。雙方依協議相互寄送公證書副本以供比對核驗,舉凡涉及兩岸人民身分、財產權益,以及兩岸經貿往來等社會交流事項,均可依循此一制度性機制辦理,充分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奠定兩岸正常交流秩序的根基。

(三)自本協議簽署生效實施以來,執行成效良好;依據統計,截至今年10月底為止,海基會收受中國大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協會寄送之公證書副本計2,792,328件,海基會完成驗證之大陸公證書正本計2,304,316件,寄送大陸的臺灣公(認)證書副本計1,690,413件。

六、空運直航方面(含3項協議):

97年6月13日兩岸兩會簽署「兩岸包機會談紀要」,同年7月4日兩岸週末包機首航;11月4日兩會簽署「兩岸空運協議」,12月15日擴大實施為平日包機。98年4月26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自同年7月29日起實施南線和第2條北線雙向直達航路;8月31日開始實施定期航班。兩岸航空主管部門持續進行擴增航點及航班之溝通,兩岸航班已由每週108班增加至目前的890班,兩岸客(貨)運航點目前已經增加至71個航點(我方10個,陸方61個)。政府基於防疫需要,自109年2月10日起限縮兩岸空運客運直航至5航點(北京首都、上海浦東及虹橋、成都雙流與廈門高崎等機場)。111年飛航3,102個架次。今年3月9日本會會同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公布「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之規劃」,在原5個航點基礎上,依商務交流、旅運優先、臺商密集地區優先、航點區域逐步擴大、雙方業者營運量能及航班衡平等原則進行評估,規劃開放深圳等10個定期航班航點;另對於評估有需求但尚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暫規劃得申請包機,共開放瀋陽等13個航點。兩岸空運客運定期航班航點自3月10日起開始實施,包機航點則由交通部於3月17日公布執行細節後實施。今年1月至9月,兩岸客運直航合計飛航15,638個班次,較上(111)年度同期增加13,290個班次(增幅566.01%),載運旅客為2,333,961人次,較上年度同期增加2,104,678人次(增幅917.94%);兩岸貨運直航計載運貨物逾110,661公噸,較上年度同期減少22,878公噸(減幅17.13%)。

七、海運直航方面:

97年11月4日兩岸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海運協議」,並於同年12月15日實施兩岸海運直航,其後雙方業務主管部門持續溝通,兩岸開放港口數由74個港口(我方11個港口;陸方48個海港及15個河港),至目前85個港口(我方13個港口;陸方55個海港及17個河港)。111年直航兩岸港口船舶總計約1.61萬艘次,裝卸貨物約1.08億噸。今年1月至9月,兩岸海運直航進出我方港口的船舶計12,649艘次,較上年度同期增加489艘次(增幅4.02%),總裝卸貨物達7,669萬噸,較上年度同期減少552萬噸(減幅6.71%)。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我方自109年2月10日起暫停許可兩岸海運客運直航航線航班。

八、觀光方面:

97年6月13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同年7月18日開放中國大陸人民來臺團體旅遊,經後續協商,兩會於100年6月21日完成「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修正文件一」換文,同年6月28日開放中國大陸人民來臺自由行,迄今共開放中國大陸47個城市。我方臺旅會於99年5月4日設立北京辦事處、101年11月15日設立上海辦事分處及104年11月18日上海辦事分處福州辦公室成立,海旅會亦於99年5月7日設立臺北辦事處及103年7月2日設立高雄辦事分處,為旅遊者提供便利服務,自102年4月1日起,中國大陸團體旅客來臺平均每日數額由4,000人次提高為5,000人次。自105年12月15日起,自由行旅客平均每日數額由5,000人次提高為6,000人次。

108年陸客入境總數為181萬人(團客85.8萬人,自由行95.2萬人)。109年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蔓延,為防疫需要,政府於同年1月26日宣布,暫緩中國大陸人士來臺觀光旅遊。109年來臺觀光人數2.4萬人。今年8月24日本會會同交通部公布恢復兩岸團體旅遊之規劃,陸籍團客來臺初期每日限額2,000人次,我方旅行業組團赴陸,初期亦以每日2,000人次為原則;上述規劃自8月24日起,以1個月為準備期,並視陸方回應,再確定實施日期。目前已完成相關準備工作,只要陸方開放,就可以馬上實施。

九、兩岸通郵、通匯方面:

97年11月4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郵政協議」,自同年12月15日起兩岸郵政協議生效後,兩岸直接通郵,中華郵政公司開辦兩岸直接平常和掛號函件、小包、包裹、快捷郵件(特快專遞)提供便捷多樣的郵遞服務,滿足民眾用郵需求。經統計,111年雙方互寄函件(含平常、掛號及快捷郵件)330.7萬件,其中國際快捷EMS 32萬件,兩岸郵政速遞22.2萬件,兩岸郵政e小包25.5萬件。今年1月至9月,雙方互寄函件(含平常、掛號及快捷郵件)229萬件,其中國際快捷EMS 25萬件,兩岸郵政速遞11.7萬件,兩岸郵政e小包17.1萬件。

十、兩岸金融合作方面:

98年4月26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並於同年6月25日生效,依協議授權,兩岸金融監理機關於98年11月16日簽署銀行業、證券及期貨、保險業3項金融MOU,並於99年1月16日生效。另,兩岸貨幣主管機關於101年8月31日簽署貨幣清算MOU,並於同年11月1日生效。

(一)金融監督管理

99年3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施行兩岸金融、證券期貨、保險三項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增訂兩岸金融業互設分支機構及參股投資的管理規定。截至今年9月止,在銀行業部分,已核准16家國內銀行赴中國大陸設立分(支)行及子行,其中25家分行、8家支行及5家子行已開業,4家銀行設有代表人辦事處;另陸銀來臺部分,設立3家分行及2家辦事處。證券期貨業部分,已核准1家證券商赴中國大陸參股設立期貨公司(因參股期貨商之中國大陸股東財務問題,107年3月雙方終止參股協議)、1家證券商參股設立證券公司,1家期貨商赴中國大陸投資大陸期貨公司,4家投信事業參股設立基金管理公司並已營業,1家投信事業設立辦事處,7家證券商設立9處辦事處。保險業部分,已核准12件國內保險公司及保經代公司赴中國大陸參股投資,並已獲中國大陸核准參股投資7家保險公司、1家保險經紀人公司及2家保險代理人公司,另有4件因交易對象異動撤銷及1件金管會已核准但尚未向中國大陸監理機構遞件申請;計有8家保險公司設有8處辦事處。

(二)貨幣管理合作

102年1月中央銀行發布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同年2月6日起國內外匯指定銀行(DBU)陸續開辦人民幣業務。截至今年9月底,DBU及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人民幣業務之家數分別為65家及56家;人民幣存款餘額(含NCD)合計為1,426.60億人民幣;全體銀行透過中國大陸中國銀行臺北分行辦理之人民幣結算總金額為4,268億人民幣。

十一、農產品檢疫檢驗方面:

98年12月22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協議」,並於99年3月21日生效實施。依據協議,兩岸主管機關已建立查證、溝通及協商管道;截至今年9月底止,雙方就檢疫檢驗案件通報、查詢及聯繫達2,443件,其中今年52件(不合格通報5件、產品輸入及檢疫規定查詢4件、業務聯繫40件及訊息回復3件),協助解決雙方農產品進出口貿易之檢疫檢驗問題,加速通關效率。

十二、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方面:

98年12月22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於99年3月21日生效。藉由該合作協議的簽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中國大陸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AQSIQ)、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及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建構了官方合作平臺,成立有標準、計量、檢驗、驗證認證及消費品安全5個合作工作組,一方面從制度面及技術面促進兩岸貨品貿易,另一方面則從市場監督及管理面合作確保消費者使用產品的安全。

有關協助業者瞭解中國大陸法規及輸銷產品方面,協助業者核發檢驗證明文件,自99年至今年9月30日共核發輸陸食品衛生特約檢驗證明計3,458批。

十三、漁船船員勞務合作方面:

98年12月22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強化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健全管理制度;減少不法情事發生,保障船長權益;建立保證機制維護雙方權益;建立糾紛處理機制增進勞僱和諧;維護船員福利,避免不當剝削。

自99年3月21日起生效實施,截至今年9月執行成果:農業部已核准我方16家仲介機構,並公告中國大陸方面指定10家船員外派經營公司。近海漁船主依新制度透過仲介機構引進之大陸船員累計29,112人次;迄今年9月底受僱我漁船主之中國大陸船員共計284人。

十四、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方面:

99年6月29日兩岸兩會簽署ECFA,早期收穫計畫於100年1月1日全面實施,102年1月1日起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計畫全部產品降為零關稅。

自實施以來,在貨品貿易部分,依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今年1月至7月我對中國大陸出口總額約為527.96億美元;其中陸方給予我方早期收穫清單內貨品之出口額約為88.85億美元,獲減免關稅約3.95億美元,累計100年1月至今年7月獲減免關稅約97.34億美元。今年1至8月原產地證明書核發68,822件,總金額約65.97億美元。

在農產品部分,根據農業部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9月早收清單出口中國大陸金額為1,823萬美元。

在金融服務業部分,截至今年9月,金管會已核准16家國內銀行在中國大陸設立分行或子行,其中25家分行已開業,另設有4家辦事處。另一方面,3家陸銀在臺分行亦已開業。截至今年8月,20家國內投信事業及1家證券商獲中國大陸「證監會」核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其中20家投信事業取得投資額度合計57.01億美元,1家證券商取得投資額度0.8億美元;9家國內保險業獲准QFII資格並取得投資額度合計47億美元;6家國內銀行獲准QFII資格並取得投資額度合計3.8億美元。

在非金融服務業部分,100年1月至今年8月核准赴中國大陸投資涉及ECFA服務早收項目計914件,投資或增資金額約10.9億美元;另截至今年8月,我方共有45部臺灣電影片依據ECFA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畫,於中國大陸上映。

十五、兩岸投資保障方面:

101年8月9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並於102年2月1日生效,提供中國大陸臺商財產權、經營權及人身安全等相關權益的全面保障,且保障效力溯及既往,在協議生效前所作投資也在適用範圍,臺商可運用協議相關規定尋求保障。

經濟部已建置「兩岸投保協議」專區,並定期更新「協議執行情形」。協議簽署後至今年9月底止,受理臺商投資糾紛案共計356件,每件均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其中202件送請陸方窗口協處,送協處糾紛類型以土地使用權55件(27%)最多,其次為徵收補償49件(24%)、行政爭議21件(10%)、法院程序20件(10%)。已完成協處(結案)案件計125件(達成率62%),其餘協處中(未結案)案件計77件,除4件依程序書面通知臺商遭退件已列入失聯案件列管外,餘73件持續辦理臺商與陸方政府部門協調溝通中。

十六、兩岸海關合作方面:

101年8月9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並於102年2月1日生效,有助提升兩岸通關效率,降低企業成本,打擊非法走私,並進一步擴大ECFA早收清單貨品效益。

為擴大服務臺商及進出口相關業者,協助解決兩岸貨品通關問題,財政部關務署已設立服務專線,協調解決執行ECFA早收清單貨品通關疑義、海關合作協議執行遭遇問題、兩岸進出口貨物海關稅則歸類疑義,及提供我方進出口貨物通關法規及實務作業程序疑義解答。今年1月至9月業者電話查詢有關ECFA早收清單貨品相關問題約計601件,較上年同期減少25.99%。

兩岸海關自105年10月1日實施兩岸海關安全認證優質企業與高級認證企業(AEO)互認試點合作。我方試點海關為基隆關與高雄關,陸方試點海關為南京、福州、廈門海關。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我方AEO廠商出口至中國大陸共計153家。

十七、兩岸地震監測合作方面:

103年2月27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104年6月24日生效。透過兩岸地震主管機關的合作,可以針對地震監測業務相關議題進行交流與合作,以強化兩岸地震監測及防災減災的能力,進而維護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雙方已於104年9月13日至15日在臺灣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同年10月13日至14日在臺北舉行2015年「地震監測實務及預測分析研討會」。107年2月6日花蓮發生災害地震,陸方來訊關切,同年2月13日我方依據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內容,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陸方該災害地震餘震活動測報分析。

十八、兩岸氣象合作方面:

103年2月27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104年6月24日生效。期透過雙方加強合作交流,強化兩岸政府與人民對災害性天氣與地震的預警能力,以擴大對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保障。105年7月及9月於尼伯特颱風、莫蘭蒂颱風及梅姬颱風警報期間,雙方各進行過1次災害性天氣溝通,交換颱風相關資訊及看法。107年4月雙方透過電子郵件就「2018年最新更新之颱風新名字」依據慣例予以聯繫。

十九、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方面:

104年8月25日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並於同年12月31日生效。期透過雙方飛航標準及適航管理合作,克服目前兩岸航機維修、檢查簽放及航空器材適航掛籤限制等問題,提高飛航安全。未來將適時研商雙方聯繫窗口、成立專業工作小組等相關事宜,並優先推動兩岸機務人員跟機簽放及航空公司攜帶維修備品等事項。

二十、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方面: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後,迄今年9月底,雙方透過協議聯繫管道進行合作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案件,累計已16餘萬件,我方相關機關與中國大陸方面合作破獲249案,逮捕嫌犯9,582人,其中屬詐欺案件計117起、7,401人,有效降低臺灣詐欺案件發生數與受害金額,保障民眾財產安全,另外陸方遣返我通緝犯511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執行具一定成果。

根據我警方受理詐欺案件統計資料,自98年起迄今,有關詐騙案件發生總數迭有增減趨勢;過去兩岸治安機關亦曾聯手破獲多起跨境詐騙犯罪集團,遏制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為有效打擊跨境犯罪,並向上溯源、追查犯罪集團首腦,政府持續呼籲陸方應珍惜過去雙方合作、累積的成果,並在既有的基礎上展開合作,以保障民眾權益。

二十一、落實兩岸民眾智慧財產權之保護方面:

「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生效後,截至今年9月底,陸方共受理我方專利優先權主張60,611件、商標優先權主張527件,品種優先權5件。我方民眾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請求協處,其在中國大陸之智慧財產權保護案件,截至今年9月底共883件,陸方已完成協處684件、19件已通報尚在協處程序、180件則已提供法律協助。

二十二、兩岸醫藥衛生方面:

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自100年6月26日生效後,針對兩岸相關疫情,進行通報,例如中國大陸向我方通報小兒麻痺、H5N1禽流感、55型腺病毒、H7N9禽流感病例、麻疹確診個案接觸者資訊、108年12月中國大陸武漢市爆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等疫情相關資料,我方得以即時掌握中國大陸疫情資訊,更有效維護民眾之健康安全。

二十三、兩岸食品安全方面:

本協議自97年11月11日生效以來,透過協議通報窗口及制度化處理機制,即時通報及查詢問題食品訊息。依衛生福利部統計,自98年3月議定通報格式起,迄今年9月底止,相互通報案件共6,995件,近一年來主要不合格原因以標籤不合格、成分含陸方非准用但我方准用之食品原料,及兩岸食品添加物或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不一致為大宗。

二十四、兩岸核電安全合作方面:

「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生效後,迄今年10月底,兩岸核電安全主管機關依據協議內容,已分別舉行5次工作組會議、各4次業務工作交流會議及專題研討會,及45次每季緊急應變通聯傳真測試,建立核電安全資訊交流及事故通報聯繫預警機制,有助提升兩岸核電運轉安全,保障兩岸人民福祉。

主席:謝謝主委,主委做了非常詳盡的報告,15分鐘。接下來的報告都請簡單扼要,有些大家都可以自己閱讀了。

我們現在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李大維董事長簡單報告。

李董事長大維: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今天很榮幸應邀前來大院,報告海基會業務概況與明(11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承蒙各位委員對本會業務的支持,特此表達感謝。以下謹提出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壹、前言

政府為因應兩岸民間交流所衍生的問題,於民國80年結合民間力量捐助成立海基會,本會接受政府授權與委託,處理兩岸人民往來相關事務,保障民眾權益。

今年新冠疫情趨緩,兩岸各種實體交流逐漸恢復,本會服務案件數量遽增,今年1月至10月計312,103件,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62.6%,未來將持續提升服務能量,為兩岸民眾排憂解難。

貳、112年度預算已執行情形及計畫實施成效

本會112年度收入預算編列2億4,980萬元,截至10月底累計分配數1億6,221萬4千元,依累計收入數2億1,949萬3千元,執行率135.31%,主要係積極向外界募款致使受贈收入增加;支出預算變更後編列2億7,690萬3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分配數2億715萬6千元,累計支出數1億7,402萬4千元,執行率84.01%。謹臚列重要工作成果如下:

一、關注臺商意見與回應需求,擴大辦理投資臺灣系列活動

本會長期關心臺商問題及需求,積極研議創新業務模式及內容,因應國際情勢、兩岸關係及中國大陸投資環境惡化等衝擊,配合相關政策推動。自109年來累計辦理19場「大陸臺商投資臺灣系列活動」,籌組參訪團陪同臺商實地走訪14個縣市,協助瞭解各地投資環境與產業聚落。此外,因應企業創新及升級需求,安排臺商拜會相關科研單位及企業,針對金屬加工、智慧製造、綠能科技、醫療科技、企業新創及育成等主題,搭建聯繫交流平臺。

今年6月19日、20日,在高雄辦理「大陸臺商投資臺灣參訪活動」,由高雄市政府介紹當地投資環境、優惠措施、亞洲新灣區開發現況及願景,經濟部說明「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內容及績效。此外,藉由參訪高雄展覽館、方陣聯合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等,讓臺商實際體驗5G及AIoT等科技之應用。

為促進離島經濟發展,9月25日、26日跨海前往金門辦理參訪活動,瞭解當地投資環境與商機,實地走訪金門大橋暨橋頭重劃區等政經建設,臺商出席踴躍,活動獲得熱烈迴響。

除動態活動外,配合政府鼓勵臺商回臺投資政策,就通過經濟部「投資臺灣三大方案」申請、洽談投資或技術合作等相關個案,提供諮詢與協助。同時,持續邀請專家學者及本會財經法律顧問就國際局勢、中國大陸政經情勢、兩岸經貿法令與政策、國際經貿趨勢等辦理「兩岸經貿講座」,或於兩岸經貿網上刊載專文剖析,提供臺商參考。

二、協助臺商反映意見,逐步恢復兩岸健康有序交流

海基會是臺商的娘家,除積極落實臺商聯繫服務工作,並透過辦理參訪、聯誼、座談等活動深入瞭解臺商意見。鑑於疫情期間有不少臺商長期停留在臺灣,本會也拜會他們在臺的企業,進一步瞭解需求、提供服務。

有關臺商高度關切兩岸直航航點、小三通客運中轉及放寬陸籍人士來臺交流等議題,在各方努力下,陸委會於今年3月9日公布恢復10個定期航班及13個包機航點,10個定期航班的航點業已全數開航,有助兩岸人員及民間團體逐步恢復交流往來,便利臺商旅運安排。此外,陸委會於8月24日會同交通部、經濟部公布恢復兩岸觀光旅遊及放寬陸籍人士來臺商務交流之相關規劃。本會樂見兩岸正常有序交流,持續配合政府推動相關政策,盼陸方亦能採取作為,早日恢復兩岸人員往來與常態交流。

三、強化大陸臺生、臺青以及臺校、臺商子女相關服務工作,傳達政府關懷與照顧

由於中國大陸各地政策立場與作法不一,我方主管機關及本會無法與在大陸就讀大學約萬名臺生直接聯繫,本會乃利用寒暑假期間,約集部分同學代表舉行座談與研習活動,除了經驗傳承,也聽取就學情況以及生活上遭遇的問題,設法提供協助。

7月18日假政大公企中心辦理「第16屆臺生研習營」,即將赴陸就學新生與學長姐近百人參加。陸委會、教育部、內政部役政署派員解說兩岸政策、學歷採認及兵役處理實務等議題,國立中興大學(教育部大陸學歷查證辦公室)、內政部移民署及國防部等單位亦派員協同說明,學長姐則踴躍分享經驗,現場互動交流熱絡。

為加強既有臺生服務工作,本會借重過去長期互動、配合良好的臺青與在校的學長姐,在大陸地區建置緊急聯絡網,搭配本會緊急服務專線機制,為臺生提供在地的即時服務,讓遠在大陸的臺生也能持續獲得政府的關懷與照顧。

在大陸東莞、上海及昆山設立的3所臺商子女學校(以下簡稱臺校),發展至今,學生涵括幼兒園、小學、國中、高中,3所臺校111學年度學生人數已逾5,000人。對臺校學生之關懷與協助,一向列為優先業務,主要區分為兩大部分:在國小學生部分,本會與陸委會、教育部共同推動年度計畫,利用寒暑假學生返臺的機會,舉辦各種活動,前往臺灣各地,親身探索臺灣之美,增進同學們對臺灣的認識。因新冠肺炎停辦3年(109年至111年)的臺商子女夏令營活動,也分別在今年7月24日及31日恢復辦理兩梯次,每梯次4天3夜,共計120名學員參加。其中,第1梯次受「杜蘇芮」颱風影響,考量學員安全,該梯次活動在第3日提前結束,並將學員全數安全送回;8月9日安排包含第2梯次、共62位學員及家長參訪總統府,獲得蔡總統親自接待合影,並在本會補辦第一梯次結業式,氣氛溫馨,參與的臺商子女及家長均給予高度肯定。

此外,由於許多在疫情3年未能返臺的夏令營學員,在這段期間從小學升上國中、高中,今年夏令營恢復舉辦時,因年齡不符資格而無法參加,因此暑假期間,本會也針對國中、高中學生辦理「大陸臺商子女臺灣巡禮參訪活動」3場次(南投場次2場、澎湖場次1場),共計83位參與,期能透過參與活動,有機會親近臺灣,認識家鄉之美。今年首次辦理赴澎湖舉辦臺商子女參訪活動,獲得家長及同學的熱烈迴響。為提供臺商子女更多參與及認識臺灣的機會,本會正積極籌劃開辦首場臺商子女冬令營活動。

四、持續協助113學年度大學學測在大陸考場之試務工作如期舉行

自101年起,教育部為加強對3所大陸臺商子女學校大學考生及家長服務,在廣東及江蘇設置2個大學入學學測考試考場,與在臺灣各地舉辦之全國學測同步進行考試。大考中心及相關試務單位與人員、大陸臺校、臺商協會以及大陸有關部門,長期以來建立了穩定的合作模式。

然而新冠肺炎疫情打亂原先穩定的合作模式,主辦試務的教育部及大考中心顧慮倘繼續設置大陸考場卻未能順利辦理試務,將直接牽動全臺各地考場能否同步進行,受影響學生達十萬人之譜。本會乃積極協調兩岸主管部門,以及航空公司、大陸相關臺商協會等,共同排除一切困難,過去3年皆按往例維持大陸2個考場正常運作。

持續設置大陸學測考場,不僅對上千位考生及陪考家長可降低其疫情期間的各項風險,在兩岸互動上也具有政策意義。112學年度學測已於今年元月中旬圓滿順利舉行,有關113學年度大考,本會應教育部、大考中心、陸委會之託付,仍會持續密切接洽兩岸各相關部門協力,共同確保大陸2個考場完成任務。

五、持續提供陸生優質服務,打造學習與生活全方位的友善環境,首度推動陸生商業保險費用補助

即使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全面限縮其大學新生來臺就讀,目前仍有約2千位大陸學生在臺灣各大學就讀,加上大陸研修生在中斷3年之後,今年2月有300餘位研修生、9月有近1,700位研修生分批來臺進行一學期的短期交流。本會除經常透過各種管道關心陸生學習與生活情形,提供日常所需的實用資訊,亦親赴各校拜訪陸生輔導部門,了解其面對的問題,俾及時向主管機關反應、協助尋求解決;此外,在舉辦與各校陸生、陸生輔導部門人員座談與參訪活動時,適時表達政府及本會之關懷。另賡續常態性舉辦臺灣各地參訪活動,讓陸生在校園學習之餘,也能親自體驗臺灣各地風土民情,多年來建立良好口碑,陸生迴響熱烈。

近3年來,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會持續結合臺灣各地方政府及民間資源,與各大學校院合作,帶領陸生認識臺灣,今年已分別舉辦桃園大溪、嘉義阿里山及太平瑞里、新北烏來等4場次參訪,透過輕鬆、軟性、多元化的系列活動,讓陸生瞭解臺灣文化軟實力與價值內涵,也為各校陸生提供跨校、跨地區的交流平臺,促進陸生之間的交流。

本年度在陸委會支持下,由陸委會專案補助,由本會首度推動陸生商業保險費用補助,針對每學期來臺就學的陸生註冊時所購買的國內商業保險(費用約新臺幣3,000元),提供每位陸生600元補助,以適度減輕陸生負擔。本年2月至7月已函請各校周知,並獲44所學校、1,582名學生申請,期能傳達政府的美意。

六、專案協處滯留大陸國人衍生問題

保障國人人身安全與基本權益是本會重點工作項目,近年屢有赴大陸投資或工作的國人因為年邁且經濟困頓,致生活窘迫流落街頭,亦有因罹患重病乏人照料或無力負擔醫藥費者,甚至不幸在大陸亡故,卻查無親屬協助善後之情形,透過管道向本會尋求協助。今年1至10月底,受理協處滯陸國人相關案件83件。

個案協處過程往往需要多方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本會接獲通報後,依個案情形聯繫協調兩岸相關機關或團體設法提供協助。例如洽請大陸臺商協會就近關懷,或協調當地政府部門提供必要的生活及醫療協助;函請我方戶政或警政機關協助查找並通知在臺家屬;當事人若有返臺意願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適航條件,本會與臺商協會協助當事人代購機票、辦理證照、出入境通關檢疫等。當事人返臺後若無親友接濟,則先協調縣市政府社會局、衛生局及社福團體安排就醫與收容安置。

尤其,疫情期間我方民眾於大陸亡故,家屬因疫情考量及兩岸檢疫與邊境管制措施影響,無法前往當地處理,本會聯繫委託臺商協會協處善後,擇適當時機安排運送骨灰返臺。

特別感謝各地臺商協會長年來熱心協助本會處理滯陸國人衍生問題,出錢出力,不辭勞苦,本會將持續加強與各地臺商協會會長或主要幹部聯繫,持續就相關個案提供必要協助,維護國人基本權益。

考量近年案件數有逐步增加趨勢,本會已通盤檢討各項預算執行情形,進行滾動式調整,明年亦將增編此項預算,持續提升整體服務效能。

七、兩岸交流恢復活絡,海基會文書驗證量明顯成長

疫情期間兩岸往來不便,社會交流停滯,致兩岸文書驗證量驟降;今年1月伊始,因兩岸逐步放寬入境管控措施,交流逐漸恢復活絡,本會1~10月辦理兩岸文書驗證量亦隨之遽增,相較去(111)年同期有明顯的成長。

今年1~10月文書驗證案件相關數據與去年同期相較,增長情形如下:

112年

1-10月

111年

1-10月

備    註

受理申請文書驗證案

84,585

43,721

增加40,864件

增幅為93.47%

(成長約1.93倍)

收受大陸公證書副本

99,670

52,957

增加46,713件

增幅為88.21%

(成長約1.88倍)

寄送臺灣公(認)證書副本

42,781

32,463

增加10,318件

增幅為31.78%

(成長約1.32倍)

受理結婚用途公證書

5,514

1,703

增加3,811件

增幅為223.78%

(成長約3.24倍)

受理探親用途公證書

14,855

1,218

增加13,637件

增幅為1119.62%

(成長約12.20倍)

受理定居用途公證書

16,212

5,875

增加10,337件

增幅為175.95%

(成長約2.76倍)

八、強化兩岸婚姻家庭服務網絡,及時提供關懷與服務

關懷35萬餘個兩岸婚姻家庭,提供即時且必要的協助,是本會受政府委託的重要業務。本會積極扮演兩岸婚姻家庭與政府間的溝通橋樑,希能作為兩岸婚姻家庭最堅強的後盾,盡力協助保障大陸配偶們的生活權益,期讓陸配順利融入臺灣社會。

對於兩岸婚姻家庭協處案件,本會始終扮演第一線服務的角色,包括:從婚前申請來臺團聚,到陸配結婚登記、申請居留到定居,以及陸籍家屬來臺探親等所涉各項文書驗證服務;也藉由各種機會與管道,周知本會提供協助的相關資訊,供各界參考,像是開設緊急服務專線、法律服務專線,隨時接聽需要協助的陸配陳情,轉介中央或地方相關主管機關提供協助;另聘有57位義務律師,為需要協助的陸配提供專業法律諮詢,確保渠等權益。

在臺陸配人數眾多且分居各地,大多數已充分融入臺灣家庭與社會;惟一旦發生急需協助事項,常會透過同鄉、朋友彼此認識之關係尋求協助。鑑於此特性,本會與臺灣各地數十個陸配團體負責人或幹部建立通訊群組,形成服務網絡,陸配除透過本會專線求助,亦常透過前述網絡,請求個案協處,倘萬一發生意外事件,本會也能在第一時間表達關懷,並透過陸配群組網絡安撫當事人心情,同時,依家屬訴求,及時通報主管機關,並提供相關協助。

為瞭解兩岸婚姻家庭的心聲與需求,本會創新舉辦諸多關懷活動,並不定期訪視各地陸配團體及成員。另為提升服務廣度與深度,將合作對象從各地方法院、中央機關延伸至各縣市政府,運用當地人際網絡資源,擴大觸及陸配團體,強化聯繫管道。去年起,隨著國內疫情趨緩,陸續在各縣市舉辦關懷活動;本年度會內長官已率隊至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金門縣等地舉辦關懷活動,包括持續辦理春節、母親節及中秋節等節慶活動,亦走訪各地關懷具特色、有故事性的兩岸婚姻家庭。

此外,為讓更多兩岸婚姻家庭瞭解會內各項服務內容,本年起,邀請陸配網紅來會參訪交流,對於渠等疑義或切身相關議題,提供正確解答或更多資訊,至10月底已辦理3場參訪活動。由於這群陸配網紅已積累諸多閱讀群,具有一定的影響力,透過自發性分享與本會業務相關影片,不僅能讓更多兩岸婚姻家庭瞭解會內各項服務內容,對外傳達政府重視兩岸婚姻家庭之用心與熱忱,亦多所裨益。

九、精進研析能量,廣納多元觀點

為掌握兩岸關係、國際與區域局勢,以及中國大陸內部與外部情勢變化,本會透過資料蒐整與研析、邀請學者專家撰寫專題報告、舉辦顧問會議、座談會及研討會等方式,精進研析能量,廣納多元觀點,所有報告及發言紀要除作為內部參考外,亦分享董監事及相關國安單位,作為決策參考。

今年全球進入後疫情時代,本會關切中國大陸疫後經濟復甦情形,透過舉辦顧問會議、座談會及邀請學者撰文,探討中國大陸內需不振、青年失業率攀升、大型房地產商爆發債務危機等情勢,供臺商經營參考。今年也首次擴大規模於北、中、南三地安排3場兩岸關係研討會,議題涵蓋廣闊,計40餘位學者專家進行報告,除強化與各地學者交流聯繫外,也廣納多元觀點與建言,卓有成效。

今年適逢「辜汪會談」30週年,本會舉行紀念座談會,總參與人數129人,包括與談人4人、學者專家20人、董監事7人、顧問13人、財經法律顧問16人、陸委會3人、海基會30人,以及媒體36人。活動報導計50餘則,透過媒體大量露出,讓社會大眾認識辜汪會談的時代意義,以及兩岸協商的必要性。

十、國會服務不間斷,強化社群網路宣傳

兩岸民間交流復甦,文書驗證數量大增,部分案件具有時效性、急迫性,民意代表透過本會請託,協調中國大陸各地公證協會,協助加速完成驗證,解決民眾燃眉之急。今年以來累計證件逾期、病危亡故、人身安全、投資糾紛、文書驗證等各類國會服務案件計128件,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協助解決問題。

另外,本會在今年4月恢復舉行例行背景說明會,辦理媒體記者聯誼活動,定期向兩岸線媒體記者說明最新會務運作狀況、服務成果與兩岸關係發展現況。8月開始,加強運用Facebook專頁,向社會大眾說明各項服務成果,未來亦將持續強化網路宣導,讓更多民眾瞭解本會為民服務內容。

十一、強化資通安全,提升網路效能

本會為A級特定非公務機關,雖非常重視資訊安全,惟受限於經費,資訊軟硬體設備長年未更新,不少設備已逾政府規定的使用年限,防護措施無法符合最新標準與法規要求,面臨高風險的網路攻擊與威脅。

本會高度重視資安問題,適值今年對外募款成果斐然,將超逾募款目標的捐款用於推動強化會務工作,隨即啟動資安基礎設施改善計畫,包括汰換核心網路防火牆及網路交換器設備、更新伺服器與儲存設備、強化無線網路WIFI系統等,大幅提升資安防護量能、優化網路效能,確保本會核心業務正常運作。

十二、積極增加財源,強化會務推動並更新軟硬體設備

為改善財務狀況,本會致力於募款與爭取增加每年政府補助款,經積極向各界勸募,本年度迄今獲得捐款4,400萬元,已超逾本年預算書所定目標2,350萬元。

本會在撙節原則下,適度運用外界捐款,強化大樓硬體設備與本會系統韌性,以優化整體辦公環境,達成永續經營發展、維護人員健康、確保資訊安全以及節能減碳的目標。

參、113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

一、一般行政:計編列新臺幣2億3,606元4千元。

工作重點為:辦理政府委託事項之人事及行政費用。

二、文教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523萬8千元。

工作重點為:

(一)持續主動關懷大陸臺商子女就學,並適時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二)對民眾在兩岸交流時面臨之緊急事故,全時候及時提供協處。

(三)適切提供國人赴陸旅行應注意事項,避免行程中滋生困擾。

(四)持續加強與兩岸旅行業聯繫,並即時有效協處旅行安全事故,確保民眾權益。

(五)其他兩岸文教、旅行交流事宜。

三、經貿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047萬3千元。

工作重點為:

(一)持續既有之臺商聯繫服務事項,增加及時向臺商提供企業經營所需之兩岸最新訊息。

(二)繼續推動協助臺商投資臺灣之各項服務工作。

(三)結合專業人士提供臺商經營事業最新之專業知識與訊息。

(四)協處臺商人身安全及經貿糾紛個案。

(五)其他兩岸經貿交流事宜。

四、法律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462萬1千元。

工作重點為:

(一)依據兩岸協議持續辦理兩岸文書驗證業務,並優化作業程序,提升服務品質。

(二)維持會本部聯合服務中心,以及中、南部地區服務中心服務職能正常運作。

(三)主動關懷兩岸婚姻特殊個案,適切提供當事人必要之協助。

(四)依據協議持續辦理兩岸司法及行政協助事宜。

(五)其他兩岸法律交流事宜。

五、綜合業務:計編列新臺幣1,962萬2千元。

工作重點為:

(一)結合專家學者,共同關注及掌握中國大陸社會、政經情勢,提供政府及各界參考。

(二)持續密切與國會、國內外訪賓及相關各界溝通說明兩岸交流實況。

(三)辦理各項資訊系統規劃、建置、維護等作業,落實「A」級特定非公務機關資安防護之責任。

(四)辦理員工教育訓練與各項專業研習活動。

(五)其他綜合業務事宜。

六、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計編列新臺幣250萬元。

工作重點為:辦理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等事宜,以促進兩岸和平穩定。

七、預備金:計編列新臺幣100萬元。

八、資本計畫─設備:計編列新臺幣2,166萬元。

工作重點為:

(一)加強各項行政作業數位化,以提昇為民服務效率。

(二)強化資訊作業系統之功能,以確保資訊設備穩定運作。

(三)強化網路安全,以避免本會資料外洩。

(四)配合業務需要,購置各項設備。

肆、113年度收支餘絀概況

一、收入方面,全年計編列新臺幣2億8,252萬2千元,其中政府補助款1億9,41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2億4,980萬元,增列3,272萬2千元,增幅13.10%。主要係向行政院主計總處爭取陸委會補助本會之額度外預算,獲核定為3,723萬元。按來源別包括:

(一)業務收入:2億4,303千元。

1.勞務收入:2,895萬元。

2.受贈收入:1,667萬元。

3.政府補助基本營運收入:1億9,410萬元。

4.其他業務收入:331萬元。

(二)業務外收入:3,949萬2千元,全數為財務收入。

二、支出方面,全年計編列新臺幣2億9,951萬8千元,其中政府補助款1億7,736萬1千元。較上年度預算2億7,191萬3千元,增列2,760萬5千元,增幅10.15%。按工作計畫別:

(一)勞務成本:2億2,082萬3千元,較112年度增加1,882萬4千元,主要係配合公務人員調薪、調高基本工資,致使人事費、工讀生等業務費增加;另疫情結束,各項業務恢復至疫情前規模辦理。包括:

1.一般行政:1億5,941萬9千元。

2.文教業務:1,523萬8千元。

3.經貿業務:1,047萬3千元。

4.法律業務:1,462萬1千元。

5.綜合業務:1,857萬2千元。

6.兩岸溝通、協調、聯繫及交流業務:25萬元。

(二)管理費用:2,281萬9千元,較112年度增加142萬6千元,主要係更換本會燈泡為LED燈管,及市場行情及物價上漲等,致使辦公室管理費用增加。全數為一般行政。

(三)其他業務支出:5,549萬7千元,較112年度增加893萬6千元,主要係預估113年度購置之設備及購買資訊軟體較112年度增加,致使相關之折舊及攤銷增加。包括:

1.一般行政:5,344萬7千元。

2.綜合業務:105萬元。

3.預備金:100萬元。

(四)業務外支出:37萬9千元,較112年度減少158萬1千元,係為彈性運用部分基金全權委託投資所需之經理、保管等費用,因受大環境影響,預估年報酬率較往年低,致使委託投信公司之經理費、保管費等較112年低。全數為其他業務外支出。

三、收入、支出相抵絀數1,699萬6千元。

四、另購置設備之資本計畫,全年計編列新臺幣2,166萬元,其中政府補助1,673萬9千元。較上年度預算820萬元,增列1,346萬元,增幅164.15%。主要係為確保本會資訊安全,規劃採購相關系統,及汰換本會老舊之設備等。

伍、結語

本會接受政府委託及授權辦理兩岸事務,力求妥慎、循序漸進開展相關業務,113年度仍將在政府監督及授權下,依實際需要及撙節原則編列預算,有效運用經費,精進各項服務工作,使民眾的權益獲得更周全的保障,為兩岸民眾謀求最大福祉。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予指教並鼎力支持,謝謝。

主席:好,謝謝李董事長。

接下來請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詹志宏董事長做更簡單的報告,謝謝。

詹董事長志宏: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遵照主席的指示,我謹就我們的業務重點來跟各位做非常簡要的報告。我們113年度的預算編列了3,400萬餘元,都是由陸委會捐助支持的,包括人事費966萬元、行政業務費276萬元。業務費的部分,我們編列的絕大部分就是64%,占比兩千兩百多萬。

主要的業務,我分三個部分來跟各位報告。第一個,臺港之間,尤其對於香港政府還有社會比較不敏感的部分,是商業的經濟交流活動,這個部分我們今年已經很成功地推動了,我們組團到香港去推薦臺港兩地之間的食品產業合作交流事項,對於香港社會目前相當敏感的文化領域交流,我們也採取在臺灣舉辦的方式,邀請香港一些文化界的知名意見領袖。過去這幾年也有很多香港的文化界朋友在臺灣申請居留,或者是已經申請定居的,這些我們都結合在一起來推動。最重要的,我們第三塊的業務是,有一些特定、需要我們協助的香港朋友,已經在臺灣的,對於他們的身心健康輔導、對於他們在生活層面怎麼樣融入臺灣的生活,我們舉辦一系列的講座或者是個別的輔導,希望他們能夠早一點融入我們的社會。

以上簡要跟主席還有各位委員報告我們的業務,請各位能夠支持,不吝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董事長,果然更簡要了。

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援例做幾點宣告: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因為今天處理預算,本次會議就不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

現在進行詢答,請登記第一位羅美玲召委發言。

羅委員美玲:(9時35分)謝謝主席,有請陸委會邱主委。

主席:邱主委請。

邱主任委員太三:羅委員早。

羅委員美玲:主委早安。我們即將要把陸生納入健保。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羅委員美玲:這部分本席非常地贊同。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支持。

羅委員美玲:不管是站在防疫的角度或者是健全我們整個臺灣的健保制度,其實我都覺得這是非常值得去做推動的。本席發現在2016年蔡英文總統剛上臺的時候,其實我們那時候就已經有要來推動陸生納保的這個政策,可是那時候因為跟現行的法規有一些牴觸,再來是對於健保要如何負擔,大家沒有共識,所以一直拖,拖到現在,我們終於重見這個曙光,我想很快地陸生納保後就可以來完成我們外來生納保的最後一個拼圖,現在目前不管是僑生也好,外籍生也好,他們到臺灣來半年後取得居留證其實就可以納保了,唯獨陸生這麼多年以來就是沒有辦法來納保。剛剛我有聽到海基會董事長報告今年度陸委會有專案補助,就是陸生商業保險的這個部分,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陸生只能保商業保險,他是被排除在臺灣健保的這個體制之外,可是讓本席很開心的就是推動這麼多年,終於陸生要納保了。

想請教像過去本席有提到我們跟現行的法令有所牴觸,因為像僑生也好,外籍生也好,他們在臺灣半年後其實就可以申請居留證,僑生有所謂的僑生居留證,像我過去也是這樣子。可是陸生當初所謂牴觸現行法規,就是因為陸生所依據的是兩岸人民條例第二十二條,他是以停留的這個身分來臺就學,不是居留,在法規上面的話我們要如何克服呢?如果我們要把他納入健保的話。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第一個誠如委員所提到的,其實在2008年我們開始所謂接納陸生來臺就讀學位的部分,當時就引發立法院很大的一個爭議,也因為當時對於教育政策的說明可能還是各黨紛紛擾擾,所以在妥協最後的結果,就誠如剛剛委員注意到的這個問題,所有其他國家,包括港澳來的,我們都給予他居留這樣的一個條件;但是只有在陸生是給他用停留,但又覺得停留的話他一次出境就不能再進來了,所以又弄了一個叫「特別停留」,這個就連結到衛福部相關的健保法令是要居留超過3個月以上才可以申請加入健保,因為陸生都一直叫特別停留,所以他就沒有辦法……

羅委員美玲:停留就是屬於短暫的一種……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以這個就是法令上的問題,但是衛福部相關的法令最後有一個詮釋空間,他們是權責單位啦!只要有相關類似的證明文件等等,好像也可以去做法規上的詮釋,所以這個部分在這麼多年的溝通上,到底是要修法還是由衛福部本於它是權責機關去做呢?我想只要是方向正確,我們陸委會都樂觀其成啦!

羅委員美玲:前兩天我看薛部長有提到,也許明年9月份新的學年我們就要來推行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希望越快越好。

羅委員美玲:如果連我們衛福部長都說明年9月就來推行,表示這個部分是有解套了嘛!對不對?針對陸生的身分別,就是居留或停留這個問題,基本上他們是有解套才會說明年9月份可能就會來推行,是不是這部分都已經有解決……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這個議題事實上總統上任之後就一直在指示相關機關,甚至包括也請黨團提出這樣的一個修正案,只不過剛剛我提到因為在大院可能各黨還有很多各自不同的考量跟顧慮,所以意見上最後都沒有辦法整合。

羅委員美玲:所以陸委會這部分跟衛福部已經有做過充分的討論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其實持續都在做一些討論,所以在他們還沒有辦法克服之前,我們陸委會自己就想到,不然他的商業保險,我們每個學期補助他600塊,委託海基會……

羅委員美玲:我們是今年度才開始補助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上個學期就開始。

羅委員美玲:上個學期就開始補助他們所謂商業保險的部分,我看起來好像就補助兩成嘛!因為他每個學期是3,000塊,然後補助600,是補助兩成左右,所以明年如果陸生都可以納入健保的話,就是比照外籍生,他們在這方面的負擔會比較輕一點,很期待陸生納入健保這部分可以早一點來做推行。

再來還有另外一點,本席發現在108年的時候,我們有推行國人赴港澳必須要去做一個動態的登錄,陸委會這邊……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是自願的啦!

羅委員美玲:對,那是自願,沒有強制。然後在112年我們又推動了國人赴大陸地區動態登錄系統,108年是港澳,112年是赴大陸。可是數字上看起來,因為它就不是強制,所以你看112年元月到9月我們赴大陸的人數有117萬2,197人,可是登錄的個人筆數只有2,180人、團體筆數是100筆,所以整個赴大陸登錄的比例只有0.19%,我們也覺得這好像就是形同虛設,所以有沒有要鼓勵國人來登錄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

羅委員美玲:因為有時候到中國去可能也是有一些風險,像之前我們所看到的,有些國人到大陸去突然間人就消失了,也不知道人跑到哪去了,像這種狀況如果有登錄的話,至少我們知道你到大陸是去什麼地方,在保障國人權益上面的話我想是會有幫助的,可是我們目前看到就是登錄的比例太低,是因為沒有宣導嗎?國人不知道要登錄嗎?還是說我去大陸我就不想讓你知道,我為什麼要登錄,因為這是沒有強制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其實是有宣導啦!但是確實是值得再繼續加強,我們大概已經弄了各種的管道,現在也已經包括像旅行社,希望他們也能夠協助提供。但是誠如委員剛剛所提到,我們國人都覺得自己生活在一個民主自由而且有法治保障的社會……

羅委員美玲:這是隱私,不想登錄。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像覺得其他國家都是了,不過還好這確實也發生發揮了幾個緊急事件的協助。

羅委員美玲:對啦!我們就是想說有登錄系統的話,如果真的在大陸發生突發或是緊急事件的時候,我們可以提供一些協助嘛!可是很多人就不想去登錄,我不曉得像之前李明哲、李孟居他們這種事件會不會再發生,就是人過去突然就不見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李明哲那個時代還沒有,就是因為那個時代沒有,所以我們趕快儘速加強。

羅委員美玲:才弄了這個系統嘛!這個就加強來宣導啦!好,以上,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玉珍代):謝謝我們羅委員。

接著請游毓蘭游委員。

游委員毓蘭:(9時43分)謝謝主席,我要請邱太三邱主委。

主席:請邱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游委員好。

游委員毓蘭:主委好。剛剛我們聽羅召委有提到陸生跟外籍生在臺身分其實是有差別的嘛!我們臺灣對於外人移入的管制基本上就是非常的嚴謹,所以剛剛羅召委有講到,外配他們基本上大概4年都可以拿到身分證,一來沒有多久就可以辦居留了;但是大陸配偶最為嚴格,從早期的8年到馬政府時代是縮短成為6年。本席想請教主委的是,陸配和外配的不同最主要是考量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委員大概很清楚,從1991年修憲之後,縱使我們不再把對岸視為叛亂團體,但是因為對岸對我們整體的情勢,我們還是沒有辦法全然的信賴,相關的議題事實上也不只是在行政法院,大法官也都過做過這樣的解釋,我們沒有辦法做個別的、有效的瞭解,所以只好用所謂法律這樣一個全盤性的規範。

游委員毓蘭:所以還是基於國家安全的考量?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兩岸情勢跟國家安全的考量。

游委員毓蘭:所以我們其實也看到了,陸委會在處理不管是陸生或者是陸配問題的時候,主要是依照兩岸條例,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

游委員毓蘭:所以我們看到過去香港人來臺灣的時候,最主要是因為我們蔡總統在2019年喊出「撐香港」,所以很多人來啊!很多人來!依照主委的掌握,這4年一共有多少人申請來臺灣?

邱主任委員太三:來申請居留的大概都是一萬多,這幾年有稍微增加一點,但是這幾年的變化並不大。

游委員毓蘭:但是這幾年來,我們說實在的,本席的辦公室經常會接到陳情案件,因為他們的說法就是被騙來了,從109年有一萬多人,到今年只有4,751人取得居留,然後定居的人數從109年的1,576降到今年的897人。事實上過去3年香港人在臺灣申請居留證的成功率是高達95%,但只有2%獲得身分證,所以我們常常上國際的媒體耶!陸委會都不用自己花錢,不像外交部還要去買廣告,你們在國際間很露臉,VOA是Vocie of America美國之音,這也是最近才報導的,以及BBC的中文版一樣都覺得我們讓來臺的香港人夢碎。其實當時在處理陸配定居的時候或是規劃的時候,是要求他們要放棄大陸的戶籍,沒錯吧?當時是這樣。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游委員毓蘭:當然我們現在就看到了,為什麼對香港人也有這樣子的問題,只有不到2%獲得身分證?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可能我們兩個人……

游委員毓蘭:有談過。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可能計算截止的時間點不太一樣,所以數字上稍微有一點不同……

游委員毓蘭:有點出入是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不過沒有關係,因為也許您找的時間點是9月底,我們是10月底。

游委員毓蘭:對,是9月底的,我是用9月底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啦!所以我們的時間點不一樣。

游委員毓蘭:只有2%獲得身分證是主要的問題,主委我跟您討論過,您是跟我講說有國安的考量,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應該不是只有這個,但它有多重的因素啦!主要當然包括經濟部投審會還有移民署,他們也發覺過去累積了一些不良的情勢,所以後面的審核坦白講……

游委員毓蘭:就比較嚴格?

邱主任委員太三:比如說他撤資,他用600萬進來投資,結果後來他又撤掉了,就是拿到身分之後他撤掉了,那這樣的話就喪失了我們希望他來投資移民……

游委員毓蘭:主委,所以我們是……

邱主任委員太三:或者是辦理的移民公司幫他在某一個點設了16家公司,對於這樣的弊端,移民署跟經濟部他們就有去做一些……

游委員毓蘭:各部會都有在做事嘛!都有在做聯審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游委員毓蘭:既然陸配還有香港人來都有做聯審,我們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對於陸配如果參政的話,也有10年限制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是兩岸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游委員毓蘭:所以這是他們的參政權,本來在這邊就已經有了,我不知道我們這次又有對參政權還有這樣的一些說法,好像我們變成要木馬屠城了,怎麼會有這個問題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我想基本上就誠如我剛剛講的,其實相關不是這種爭議的類似爭議,在大法官第618號就做過了……

游委員毓蘭:都已經做過了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國家的法制銜接面,因為兩岸條例第一條就明文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這個身分原則上是在兩岸條例裡面規定的……

游委員毓蘭:是,兩岸人民條例,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當然歡迎他來,所以就會有從大陸地區人民嫁接到變成中華民國國民這樣的case,所以只要他是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的時候,是在兩岸條例裡面規定,當他變成中華民國國民的時候,後面可能會衍生的相關法制……

游委員毓蘭:當然他就是因為跟我們國民有一樣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沒有辦法全部規範,所以才會寫說……

游委員毓蘭:這個是國際的通例。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游委員毓蘭:平等原則嘛!不過主委,我就不懂,那我們到底要聽誰的?因為海基會的副秘書長一開始都講說,他們要喪失大陸戶籍才能夠拿到我們的身分證,所以是身分證……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是兩岸條例的規定。

游委員毓蘭:是戶籍的問題而已,結果我們又看到,我搞不清楚為什麼陸委會到最後還要說他們要放棄中國的國籍……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跟委員……

游委員毓蘭:對啦!我知道啦!只是說你要瞭解中國大陸地區也不會發給陸配一張放棄國籍的證書啦!我們是一個法制國家,一切都要依法行政,對不對?所以你剛剛唸了一大堆,你們都講說你們在審查的過程都有喔!港澳的人有國安疑慮、有撤資等各種情形,對不對?所以你們都有實質的審查,大陸的配偶在臺灣,他們有6年的居留時間才能夠辦身分證,我們也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核發,也是會進行審查。要審查就好好的審查,不要在他們歸化之後給他們……哇!我覺得這就變成歧視了,我們連國際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報告委員,主席給我……

游委員毓蘭:因為我的時間完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釋字第618號做了這樣的解釋,它就是認為說我們的政府沒有辦法一一的每一個都去做審查,所以就規定……本來陸配拿到我們的身分證之後,他應該所有權益都跟國人一樣,但是我們還規定他10年後才可以參選……

游委員毓蘭:對啊!他們都已經熬過10年了,但你們現在還給他……

邱主任委員太三:10年後他才可以去考國家的考試。

游委員毓蘭:我這段時間看到大家對於陸……

邱主任委員太三:為什麼會規定他10年……

游委員毓蘭:我看了很難過,我覺得你們是蔡總統說一套,下面的亂做一套。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法令不是在蔡總統時候訂的,是之前就訂了。

游委員毓蘭:蔡總統當過陸委會主委,OK?好!最後一題是你們自己要好好的處理啦!我針對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在10月27號遭爆料出入聲色場所,還有辣妹陪同,出入同棟大樓。因為我看到最後,本院的同僚很好,說他是忌妒我們感情好才會有這種爆料。我覺得我們處理兩岸事務要特別特別的小心,但是政風室主任今天也有來,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啟動?不過不管是主任委員或者是副主委,政風室你敢查嗎?還是應該直接由你們上級機關的行政院來調查?然後都不用負責嗎?還是刑不上士大夫,所有的法條只規定到下面的?請回答。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這個其實很簡單啦!我想我們的梁副主委他也已經說明過了,如果有人喜歡看圖說故事,我實在也看不太出來這個到底是……

游委員毓蘭:這不要看圖說故事,所以你們有沒有進行實質的調查?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一個,這樣的一個場所,到底他違反哪一條相關的法令規定……

游委員毓蘭:主委,請你……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二個,委員,你只要看你最左邊的這一張跟最右下角的一張,大概就可以看到一個人是出來、一個人是進去,那這樣可以聯想什麼?

游委員毓蘭:就他們在同一個……

邱主任委員太三:問題梁副主委是要走出來,最右下角那張……

游委員毓蘭:主委!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女生要走進去……

游委員毓蘭:主委,請尊重我的質詢權,請問你們有沒有進行調查?如果這些出現在你們的調查報告中,表示你們已經詳細調查過他出來的時間跟他進去的時間,這有時間差,有進行過調查,我就覺得你們負起責任……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內部都已經請他來說明過了。

游委員毓蘭:如果你也是在這邊看圖說故事,這不符合我們立法院在這邊進行監督,請問要不要進行調查?我只問這一句。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剛剛已經講過了,我們內部已經詢問過他了。

游委員毓蘭:你只是詢問,有做過調查……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啊!要求他要出來對外說明。

游委員毓蘭:那就麻煩主委跟政風室把調查報告會後送給本席,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

主席:好,謝謝游委員。

接著我們請張宏陸委員。

張委員宏陸:(9時55分)麻煩請主委。

主席(游委員毓蘭):主委請。

邱主任委員太三:張委員好。

張委員宏陸:主委,其實我們陸委會不管是陸配或什麼,我們對任何人歸化臺灣的國籍或什麼,其實還是要按照臺灣所有的法令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然。

張委員宏陸:對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啊!中華民國的國民都要遵守中華民國的法令。

張委員宏陸:不只他要歸化成中華民國的國民,也要遵守臺灣所有的歸化程序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張委員宏陸: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張委員宏陸:對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是我必須要跟委員講,大陸地區人民的歸化,因為兩岸條例有特別的規定,就歸化這一點上面,大陸地區的人民是適用兩岸條例,不是適用國籍法,但是當他歸化拿到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時,他就要按照中華民國國民所有大家平等要遵守的法令,包括國籍法。

張委員宏陸:是啦!兩階段是這樣子,沒有錯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委員看出了重點。

張委員宏陸:第一階段的原則,反正任何不是中華民國國民的人要歸化成中華民國國民的人,這個本來就是要依照所有臺灣、中華民國的法令吧?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張委員宏陸:對啊!我覺得這樣子講,民眾才清楚,不然民眾也分不清楚,我說真的,沒有人每天去研究兩岸關係條例、沒有人每天去研究國籍法,沒有人知道這麼多啦!我是覺得我們對外說明其實要講的是大原則、方向,先讓大家清楚,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謝謝委員指教。

張委員宏陸:我說真的,沒有人這麼認真讀書啦,因為跟他沒有相關,他怎麼會特別去研究這些?這點我是必須要說一下。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謝謝委員指教。

張委員宏陸:而且任何一個國家對任何一個非屬於本國國籍的人要歸化,它都是有一些相關的規定,因為沒有什麼比國家更重要,全世界的國家都是這樣,我覺得你要這樣跟所有的人解釋,這是我的建議,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我們接受。

張委員宏陸:主委,另外一個問題我想請教一下,你認為中共20屆三中全會會在今年開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您真的實在是有注意到一個觀察的重點,我們也一直照他們過去歷屆的程序來看,其實是應該要開的,但是到現在為止,連什麼時間要開或者想要討論什麼議題,我們各相關單位都在積極的密切注意跟瞭解中。

張委員宏陸:我知道,我只是這樣,我們知道啦,一中跟二中大概是跟人事、選舉什麼有關嘛,三中大概要討論經濟什麼的,這是他們的慣例嘛,他們也沒有說一年可以開幾次,但是一年至少要開一次,這是他們黨章最基本的規定。我今天特別要問這個議題是,其實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去注意這個問題,但是這個問題,我覺得如果是陸委會,必須要去注意到……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我們有注意到,其實我們很早就注意到了。

張委員宏陸:他們今年很奇怪,對不對?它很奇怪啊!連開會通知也都還沒有啊!而且習近平馬上要去舊金山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所以我們也在預測,中國大陸確實過去疫情這三年因為一個錯誤的政策,導致他們經濟上確實遭遇到很大問題,更重要是在國際社會對於中國過去不遵守規則相關的情況,不只是美國,我想其他的國家也都一樣,所以它如果沒有辦法跟美國在經濟的政策上面未來有一個可預測性,我看它開這個三中全會恐怕有時候也會有一些風險在,所以我想這應該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

張委員宏陸:沒有啦,其實很多人都把中國經濟的問題變成這三年疫情或什麼的,我認為疫情是有影響沒有錯,他們疫情的處理方式可能也造成他們的經濟不好,但最重要的問題,我個人真的是認為其實是美國的制裁跟聯合世界很多國家的制裁才是真正造成他們經濟最大的影響,但是這個又是共產黨不能戳破的神話,它不能跟他們的人講嘛,對不對?前蘇聯是怎麼倒臺的?前蘇聯也是美國這樣子啊!其實美國還是有它經濟上的影響力,所以你看光美元、美債的升值也影響了全世界的經濟。所以我在這邊,我知道很多事主委在這邊也不方便大聲的說出來,但我今天這樣子跟您就教,只要你們有注意到這些問題,我覺得我們就會比較安心,怕是沒有注意到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謝謝委員的鼓勵。

張委員宏陸:不是鼓勵,這真的是我們互相探討,如果你們有注意到,我們就都不用擔心了,怕是你們沒有注意到。

邱主任委員太三:會啦,我們也會注意到,謝謝。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張宏陸委員。

接下來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1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主委。

主席:主委請。

邱主任委員太三:鄭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好。今天你們的報告特別在綜合規劃業務裡面提到「因應兩岸情勢發展及中共對臺可能作為,結合專業能量,委請學界進行研究、舉辦兩岸相關議題座談及國際研討會等,多面向蒐析動態情勢及政策建議」。請問一下主委,我先問你們針對這個議題、這個重點做了哪些?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想在今天的附件二裡面,我們大概就有委託了多少個大學、相關的專業研究團體,原則上我們大概都會針對個別的議題跟常態性的議題,譬如我們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可能就會針對中國大陸的經濟情勢、金融的發展什麼等等,我們會委託它來做相關資料的蒐集,他們就會透過去大陸訪視或官方的網站,或者他們採取座談會或什麼樣的形式。至於在國內的其他議題大概也都是一樣的情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請教一下,有沒有針對未來可能的總統的兩岸政策、理念,或者是他過去的思維,有沒有做過這樣的研究,這個很重要,兩岸情勢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瞞委員,我們基本上不會去研究,因為臺灣的選舉是由我們國人來做這樣的決定,但是我們確實已經預期在做選後兩岸情勢可能的變化或者是可能的發展,這個議題已經有在做了,應該說有在規劃了,規劃就是指選後兩岸情勢的變化,當然委員一定會知道我們哪一組勝的時候,可能他所謂大陸的政策也好,或者是大陸相關可能的對應也好,我們已經有做這樣的一個規劃去做研究。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請陸委會可以進行研究。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但是我的建議,當然現在選舉前都會比較謹慎,這是必然的,過去你也選舉過嘛,所以這當然會謹慎,但是如果從過去的案例來看,或是以他的理念來講,我們就講賴副總統,賴副總統他在當行政院院長的時候就講得很清楚,在立法院講的喔!就說他是務實的臺獨工作者,我認為他真的很務實,我是請教一下,如果務實到……當然我認為不至於修憲,我認為不至於去修憲把中華民國改成臺灣,我認為還不至於會做到這樣,但是到底他要務實到什麼樣的程度?我們如果看過去他的作法,可能你不會感覺,但是我過去因為在行政部門也待久了,所以就有感覺到可能……現在當然這次的國慶,蔡總統在英文的部分就全部用「TAIWAN」,當然中文的部分還是有中華民國,未來是不是……作為大陸委員會,還是要替元首、總統把關,不可以這樣,萬一他當了還是要去做一個審慎的評估,不然的話不小心擦槍走火,我們還是要去避免,一定要避免嘛!主委你不會喜歡戰爭嘛!對不對?一定要避免。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痛恨發動戰爭的人。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時候是被動。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是被動是沒有辦法,各位都知道被打一定要防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主委,你知道我的意思嘛!如果中華民國都不見了,有沒有可能我們要去防範、要去避免,對不對?所以我們要去考量的是這些,「中華民國」這4個字,中華民國憲法都在,怎麼樣去避免變成不見,雖然現在沒有修憲,沒有修憲也有可能不見,現在英文不見了嘛!對不對?未來中文是不是會變不見?作為大陸委員會要去做先期的評估跟分析,要研判,要列為極機密,不能公開,列為極機密去處理,我是認為要有這樣的一個規劃,為什麼要這樣講?我舉例,接下來我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省設省政府」;接下來下一條,地方制度法也是寫「省設省政府、省諮議會」;接下來下一條,地方制度法第八條,「省政府受行政院的指揮監督,辦理下列事項」,還有業務喔!有業務、有工作喔;下一條,「省政府設委員九人,組成省政府委員會,行使職權,其中一人為主席」;下一條,省政府組織規程也還在喔!都還在,職掌都還在,請問主委,現在還有臺灣省政府這個機關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委員你應該很清楚吧!這應該是在國民黨李登輝總統的時候,在1997年修憲的時候……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是精省。

邱主任委員太三:相關的法制都是因為那個精省所延伸下來做的修正,把原來在1994年……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你偏離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省政府的定位跟1997年的時候的定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答非所問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然就完全不一樣,我想委員在省政府待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你答非所問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跟我都一樣,很熟悉這個法政。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初之所以要精省是修了憲法的增修條文。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所以它是上位的層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修了憲法的增修條文。

邱主任委員太三:底下的位階就會跟著改啊!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現在都還在啊!省政府組織章程都還在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啊!問題是它有沒有所謂的自治事項?第二個,它有沒有所謂中央政府委託的業務?如果都沒有,那剩下的就是各位會講說這是不是一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要那麼強辯。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沒有強辯,我只是在把我們憲政發展的歷程跟你分享而已。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講的是事實。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講的也是事實。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現在沒有臺灣省政府。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啊!我剛剛不是講了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但是法律還在。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它沒有所謂的自治事項……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就不要了是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它沒有省的自治事項;第二個它又沒有中央委託的事項,那冗員在那裡幹什麼?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要不要委託法律都明定了、憲法都明定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法令明定了,但是它現實上要有功能才會對人民有交代,花這個預算才會對人民有交代啊!不然就是養了一些冗員在那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喔,你錯了!我在那邊服務過,精省之後我在那邊服務過,沒有冗員喔!好多業務可以做,所以這個部分討論……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後來很多的業務都併到中央部會裡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我們討論的不是這個,我們偏離了焦點,我們聚焦的是怎麼樣去審慎避免、遠離戰爭,我們的目標是這個,我的目標啦,除非你的目標不是,我的目標、我的希望,這也是全臺灣人民的希望,遠離戰爭,所以避免不小心擦槍走火。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不只是要遠離戰爭,我們也要防備人家的行動。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我從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以我們自己要建好我們自己防衛的國防能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主委,你在立法院院會應該聽過我質詢好幾次,我們軍人的薪資那麼那麼地少,還不如勞工的基本薪資、勞工的平均薪資,我們的軍人沒有自由,每天在營房沒有自由,但是我們軍人還不如勞工的薪資。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這幾年蔡總統已經把軍人的待遇調整……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有啦!我都清楚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到時候在國防委員會你們再好好去辯論啦!但是就我所知就已經調了好幾次的薪水了,光公務人員調薪他就也跟著調,這個就不用辯了嘛!對不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我舉的是跟勞工做比較。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要看不同的階層,就像勞工也有不同的階層。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顯然你不重視軍人,我們擦槍走火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初任跟不同的產業都有差異啦!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遠離……這個部分我們還是要審慎地去處理,謝謝。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謝謝。

接下來請李德維委員質詢。

李委員德維:(10時13分)好,謝謝主席,麻煩我們請主委。

主席:主委請。

邱主任委員太三:李委員好。

李委員德維:主委早。簡單先問一個問題,15號舊金山拜習會會不會發生對臺灣有影響、對兩岸關係有影響的事情?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第一個我先稍微花點時間敘述一下……

李委員德維:時間很短喔!簡短。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們雙邊的前置人員大概基本上都已經去把他們相關的經濟議題也好,或可能衍生出來的其他可以共同合作的議題也好,大概都已經差不多了,我們當然也看到……

李委員德維:我們重點是在會不會影響臺灣啦!譬如說羅森伯格來臺灣說不支持臺獨,要是拜登在拜習會、習拜會裡面也說不支持臺獨,你覺得會不會影響到臺灣?會還是不會?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我們的外交部跟相關單位大概都有密集地在蒐集,我們當然也看到葛來儀也提到了,好像也不會有什麼新的說法啦!

李委員德維:但這邊我要提醒主委,白宮的國安顧問蘇利文說什麼?他們要全面恢復軍事關係,而且是首要的議題,這個對於臺海兩岸會不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陸委會有沒有什麼樣的評估或者想法?這主委你得說喔!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因為他們具體的內容我們還沒有看出來啦!不過美國長期以來都一直希望雙方可以管控整個臺海的和平跟穩定嘛!所以它希望雙方有一個所謂的溝通機制以避免擦槍走火,從這一點來看它是好的啊!

李委員德維:所以本席想要請教你的是,由於這一次的拜習會大家非常非常重視,所以在這裡面我們當然關心的是有關於臺灣的部分,而陸委會在這部分有沒有做什麼評估或者資料蒐集?甚或拜習會結束以後,美方會來跟我們做一些相關的意見或會議的分享,這當中有沒有包含陸委會?還是就純粹外交部?我們的董事長在這邊,以前可能參加很多,是只有駐美代表處參加、外交部參加或者國安會參加?那陸委會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我們陸委會……

李委員德維:還是機密不能說?

邱主任委員太三:也不是,這件事情是可以跟委員報告的。我們陸委會在駐美代表處也有派駐一位同仁在那裡,我大概只能講到這裡。

李委員德維:好,所以基本上陸委會可能可以知道一些訊息,是這個意思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除了知道一些訊息以外,各位大概也可以理解,駐美代表處也好、外交部也好,或者美國相關單位,他們也希望從陸委會這邊知道我們對大陸方面所評估、研析的相關訊息,我們也可以透過陸委會同仁在美國提供給相關單位。

李委員德維:這一點真的要……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是雙向的。

李委員德維:好啦!請主委好好預作準備,避免對於中華民國、對於臺灣發生不利的狀況,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謝謝。

李委員德維:再請教一下,交通部宣布明年3月1日解除大陸旅遊禁團令,但詹副主委說交通部並未確定明年一定要開放,只是有這樣的規劃方向。主委,詹副主委說的對還是交通部說的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其實兩者都對啦!

李委員德維:兩者都對?來、來、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只是一個是比較期待,另外一個比較……

李委員德維:主委,你這個話就嚴重囉!因為你證實詹副主委說的對,我們的業者就瘋了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

李委員德維:我直接跟您說,包含我們自己相關的團體現在都在規劃明年以後的兩岸交流,你現在這樣講,我可以告訴你就瘋了!我再跟你說……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也有可能提早,也有可能延後嘛!

李委員德維:你的報告第8頁更嚴重,來、來、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也有可能提早、也有可能……

李委員德維:主委,更嚴重的是你今天第8頁報告寫:陸籍團客來臺初期每日限額2,000人次(「小三通」旅遊人數另計),我方旅行業組團赴陸,初期亦以每日2,000人次為原則。這跟我們在媒體上所看到的完全不同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為什麼會不同?

李委員德維:我們看到的是,我們開放基本上就尊重市場機制,他有團,你就讓他去,但是現在報告講的是你要限制我方旅遊團每天也只能去大陸2,000喔!因為我原本還想跟你討論開放15個航點、13個包機航點夠不夠,但你現在規定一天2,000,我可以告訴你,2,000還太多了!根本都不需要,你也不用再開了,不是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委員……

李委員德維:你在報告裡這樣寫,還是你寫錯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完全沒有寫錯。委員,我把這個政策討論的背景過程先跟你做說明……

李委員德維:主委,你好好講喔!因為這是全程錄影,我們的業者都在看喔!主委,好好講。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問題、沒問題、沒問題。第一個,委員有沒有想到為什麼會是每天2,000人?

李委員德維:沒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啊!所以這個我們當然有數據……

李委員德維:因為我們尊重市場機制。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我們完全尊重雙方的對等互惠,在2019年的時候,大陸把從2015年的400萬人次,也就是陸客到臺灣是400萬人次,講直白的,就是要影響我們2020年的選舉,所以它在2019年8月1日就先限制、禁止陸客到臺灣自由行。第二個,它把人數控制到當年只剩下187萬,所以我們用187萬去算每天可以多少……

李委員德維:主委,你要罵中國大陸的就是因為它有限制、你沒限制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

李委員德維:你現在又要跟它說你要把它的限制合理化囉?是這個意思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就是我要講的、這就是我要講的……

李委員德維:你要把它的限制合理化,那你就跟它一樣的自由民主了、它跟你一樣自由民主,你是這個意思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我正要講第二個問題,剛剛有講到幾個考量,第二個考量當然是交通部自己的壓力,當我們的國人,因為我們是自由民主的國家,你只要有護照,你什麼時候要到哪個國家都可以,所以我們在2019年一樣有400萬人次到中國大陸去旅遊,這樣是不是嚴重失衡啊?相較我們國內的旅遊,國人都跑到國外去旅遊,所以交通部當然會有它的壓力,基於互惠的一個原則,我們也認為可以有2,000人過去,這是當時各單位在做政策綜合考量的時候為什麼會限定這樣的人次。

第三個,我們當然也擔心我們單純片面開放,縱使是2,000人,萬一他們還是不過來呢?我們的國旅又全部跑出去了,特別是像日本或東南亞其他國家,那我們自己國內的觀光業者是不是喝西北風……

李委員德維:主委,這是交通部長、觀光局長要去傷腦筋的,不是陸委會主委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不,這是國安高層所做的綜合考量,各部會都會提出它的考量跟質疑,主管的部會就要去說明在什麼樣的狀況下覺得如何,我想每個部會都有每個部會的考量。

李委員德維: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以這樣就可以……

李委員德維:主委這樣說,我是很開心啦!因為這個剪成影片,我跟你保證……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二個,最後一個、最後一個……

李委員德維:大概觀光旅遊的票,賴清德都不用拿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陳玉珍委員也很關心……

李委員德維:我除了說謝謝以外,還是謝謝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老共一直都不要,我們就按照我們自己規劃的方向跟時程,我們還是認為它有可能……講白了!萬一明年是民進黨又獲勝了,你認為老共會開放嗎?我看我們也沒有那麼樂觀啦!所以我們就按照政府自己的時程就好了。

李委員德維:好,接下來這個……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樣很清楚吧?我這樣幾個……

李委員德維:來,最後一個問題很簡短,主席,不好意思!按照現在的法令,陸配放棄大陸的國籍才可以參選,這是兩國論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參選是不需要,他只是要10年後……

李委員德維:10年後?

邱主任委員太三:坦白講,規定這個10年對他也不公平,因為他在10年前就拿到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證,理論上他應該可以,後來我們就限制他不只是參選,我現在只有講參選或是考公職的考試,曾經就有人去打一個憲法官司,我想我講第618號解釋,委員就知道了,後來大法官認為我們對於已經拿到中華民國國民身分的大陸人士,還要再限制他10年或是20年才能任職情報機關什麼等等,是不是對他歧視?大法官在第618號解釋說,基於國家安全跟其他整體的考量……

李委員德維:特殊考量。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是可以的,對不對?委員就很清楚。

李委員德維:這個我知道、這個我知道。沒關係!我再一次跟主委提出來,現在是我們自己的業者,甚至是我們民眾的需求,但你一直在講所謂的對等、平等的部分,其實你暴露出一個很大的問題……

邱主任委員太三:經濟上沒有人不講平等互惠的。

李委員德維:你暴露出一個很大的問題,當臺灣在批評中國大陸不民主、不自由、不開放的時候,其實意涵就是我們是自由、民主、開放,我們尊重我們的民眾,所以這部分要是沒有國安的疑慮,你現在又用其他的講法來……不好意思!沒關係、沒關係,主委,本席是認為對你不利,但是你堅持,我很開心,你堅持、我很開心。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不是……

李委員德維:當然我們現在是選舉比較重要,所以在這部分沒有關係,我就質詢到這邊,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完全不會這樣想,委員大概也知道經濟部跟各國做經貿談判也都會要求平等互惠,這是合理的,對不對?

李委員德維:好,瞭解,謝謝。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陳琬惠委員發言。

陳委員琬惠:(10時23分)謝謝主席,有請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陳委員好。

陳委員琬惠:主委早安。剛剛李委員所問的問題,本來我也想關心,就是有關團客開放的部分,看起來主委剛剛已經做了非常明白的表示,我想知道現在在相關的開放上,我們這邊跟他們的溝通管道是怎麼樣?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兩岸發展到現在三十幾年了,基本上雙方也有簽訂一些協議機制,在這些協議機制裡也有一些新設的單位,譬如我們有設台旅會在北京,他們也有設海旅會在臺灣或是電機什麼等等之類的,或是雙方各業務單位本來在事務層級就有一個對口單位,所以在一般事務性處理或是特殊重要訊息的基本管道大概都還有。

陳委員琬惠:我問的不是一般事務性的處理,其實這兩天大家也都非常關心有關團客開放的部分,主委剛剛也作了回答,就是……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還有不清楚的嗎?

陳委員琬惠:所以你對於相關的觀光客進來是不樂觀的嗎?你剛剛的假設是這樣子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不是不樂觀,我也坦白跟委員講,其實我也有向陸方的一些人表達,如果你不讓雙方有交流的話,那麼如何達成所謂的寄希望於臺灣人民?這是一個很清楚的東西嘛!中國大陸原來寄希望於國民黨,但是三十年來它覺得實在很難對政黨去做這樣的期待,特別臺灣因為民主政治,所以我們有政黨輪替,它很難單一寄望一個政黨,因此後來習近平的說法就是寄希望於臺灣人民,如果不讓兩岸的人民交流,那你怎麼讓彼此之間去瞭解?坦白講,有很多東西不是只有單純的交流,還是有所謂經濟上互惠互利的考量,就像如果我們到大陸去投資那麼多,我們的國民會擔心會不會掏空臺灣,這就是過去幾年來我們在對大陸經濟的政策上面一直要在那邊微調的原因;讓高科技產業過去會不會流失我們的優勢競爭力,這也都是政府必須要考量的,而且業者也很擔心他們來偷取相關技術,對不對?所以關於兩岸情勢,基本上大家如果願意坦蕩蕩來討論各項利弊,我相信應該還可以找到很好的答案。如果一方硬要弄一個政治的框架、吃我們豆腐,我想委員大概都很清楚,這個當然就比較……

陳委員琬惠:所以在主委你剛才說的溝通管道當中,以上這些內容平常都有在溝通嗎?它算是事務性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其實三十年來不需要這個管道,他們也都很清楚了啦!兩岸的人民……

陳委員琬惠:不是啊,我前面問的問題是兩岸有沒有溝通的管道耶!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管是他們的人來或是我們的人去,他們的研究單位,所謂政府部門所設立的研究單位每年多少人來;我們每年有多少學者專家過去……

陳委員琬惠:不是,我問的是陸委會,你說到其他研究單位去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我想你應該很清楚吧!基本上,各國所謂的管道不會是只有單一的,對不對?各國都一樣啊!

陳委員琬惠:好。接下來再問一個問題,上個月我國前往新疆旅遊的旅客很遺憾的發生車禍,造成一死三傷,我知道當時我們的海基會也有積極協助處理,提供家屬必要的協助。過去中國占臺灣出境旅遊的市場大概也有三成,2019年臺灣赴中國旅遊就有四百萬人次,全臺四千多家旅行社有九成有經營大陸市場,現在還沒有開放臺灣的團客,有可能會讓這些業者走在什麼樣的灰色地帶,讓旅行團由下而上,我想問的是有沒有當時處理的狀況?

邱主任委員太三:您是說這個個案還是……

陳委員琬惠:這個個案。

邱主任委員太三:關於這個個案,誠如委員剛剛所講的,陸委會和海基會,特別是海基會他們都很積極在第一時間就予以處理,這也就是兩岸過去旅遊的協議也有建立一套緊急事故的應處機制,包括陸客來臺灣或大陸人士在臺灣發生一些緊急狀況,我們也都很快的透過海基會來協助。

陳委員琬惠:那如果有一些糾紛的話,他們相關的求助該怎麼處理?

邱主任委員太三:就我目前所瞭解,如果我講得不清楚,再請海基會秘書長來回答。海基會設有一個台商張老師,不管是稅務也好,或是法律上的爭議也好,或者是公司管理上面如果有需要,他可以向海基會的臺商張老師求助。如果是緊急事故,本來就有一條服務的專線,海基會也有服務的專線。基本上,我們跟在大陸的各種臺灣人士,不管是臺商、旅客、學生或是其他因素在那邊的人,誠如剛剛所提到的,我們也有設一個登錄的系統,你只要有狀況,打那個電話,我們大概都可以透過各種管道提供協助。

陳委員琬惠:可以協助是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陳委員琬惠:好,謝謝。

最後我要問一下,這幾年海基會也有協助處理一些滯留中國的臺灣人的案件,從108年的44件增至111年的83件,總共增加39件,也是大幅增加,導致我們111年的預算超支,這部分我們在預算上也有看到。在預算溝通的時候,海基會表示多數是早年赴中國的一些臺商年齡漸漸大了,他的健康出現一些問題,一旦生活不能自理就需要有一些協助,所以相關部門會洽當地臺商協會出面協助,並通報海基會設法將滯留在中國的國人接返,這樣的人數逐年在增加,有些「臺流」就得以返國,但有些是臺商協會出錢出力付出。針對現在的狀況,我想問一下主委我們怎麼樣協助海基會來處理這些滯留中國的臺人返臺的案件?

邱主任委員太三:真的謝謝委員有關注到這一點,事實上這見證了三十幾年來臺商在大陸所演變的興衰過程,甚至有一些人真的是比較落魄,確實這幾年特別多,而且不是只有回來而已,包括有的人也在那邊發生意外或死亡,也因為這幾年逐年增加,所以我們今年編列了四千五百多億給海基會,當然不是只有針對這項業務,但針對這項業務我們也提高了25%的經費,如果有不足的部分,海基會他們可以先行在他們內部來運作,後續我們再做相關經費上的補助。有關於他們的服務,是不是請秘書長來向委員說明?

陳委員琬惠:好的,請秘書長。

邱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垂正:陳委員好,非常感謝關心我們滯留在中國大陸的國人回到臺灣來的問題,有關預算的部分,陸委會是給海基會全力的支持,包括今年就增加了3,700萬,我們都會把重要的錢放在對國人基本權益很重要的事項,因為這筆錢是救苦救難的錢,海基會一定全力以赴,謝謝委員。

陳委員琬惠:好,謝謝。

主席:謝謝,請回座。

接下來請王美惠委員質詢。

王委員美惠:(10時32分)主席,我想請主委及海基會李董事長。

主席:邱主委、李董事長請。

王委員美惠:主委、董事長你們好。本席在此要探討一個問題,為什麼本席還要請主委上台?因為我覺得你們這些單位是環環相扣的,做事情就是大家互相看要怎麼把事情做好。最近有關陸配參選公職的問題,本席並不是針對徐春鶯個人,畢竟有的人嫁到臺灣之後非常愛臺灣,有的人嫁到臺灣來則是利用臺灣,甚至還常常回到他們的祖國去開會,所以這是不同的。在選舉的時候,我相信許多陸配也都想要選舉,並不是只有他一個人厲害而已,他說他已經在臺灣這塊土地生活了快三十年,我相信在臺灣這塊土地上生活得比他還久的人還有很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陸配設籍滿十年就可以登記參選並從事相關活動,但當選之後的資格兩岸條例並沒有規範。講到這個問題,其實這個也影響很大,既然他可以參選,每一個嫁到臺灣來的人也想要參選,並不是只有他很厲害而已,比他還愛臺灣的人還有很多,想要替臺灣做事情的人也還有很多。請問董事長,你知道到目前為止他有註銷他的國籍嗎?

李董事長大維:按照海基會的紀錄,我們沒有這樣的記載。

王委員美惠:沒有這樣的記載?

李董事長大維:因為徐女士是民國82年有婚姻關係,而我們的增修條文是102年3月份才實施,所以他是在新條文實施之前就已經有婚姻關係,取得我們的身分。

王委員美惠:也就是說到目前為止,你們找不到他在他的國家的除籍紀錄?本席在此請教董事長,這幾天他的問題大家吵得沸沸揚揚,但你們仍舊查不到他的除籍紀錄?到什麼時候都查不到?上禮拜?還是今天你要來備詢前還查過?

李董事長大維:法律不溯及既往,我們也請我們同仁去查過所有的資料庫,但沒有任何的記載。

王委員美惠:他是嫁過來我們這邊,但他不除籍應該有他的想法,他很常回去他的國家開會,這點董事長知道吧?

李董事長大維:我知道。

王委員美惠:你知道。所以你們要研議,未來他選不選得上不知道,但我們要一視同仁,為什麼別人要除籍而他不用?這點非常有問題。

李董事長大維:是,我想任何人擔任我們國家的公職人員,都有善盡忠誠的義務,不過判定他是不是有資格問題,並非海基會職責。

王委員美惠:我知道,不管是選舉資格還是當選的事務是選舉委員會的事,但查清楚他是不是有他的國籍則是你們的問題。我為什麼要討論這點?因為最近這問題吵得紛紛擾擾,不過我覺得比他愛臺灣的人很多,至於要推出什麼人參選是人家的自由。

主委,本席想探討一個問題,上年度本席提案刪減港澳首長宿舍經費,當時你們說這是精神上的象徵,鼓勵你們更精進努力。但是到了今年年初,本席卻看到你們自己在這個項目刪500萬,主委,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今年不編了?我看過你們的預算資料,你們去年編列530萬,你們刪減500萬,剩下30萬;今年編了四百多萬,加上這30萬變成430萬。請教主委,這是不是多此一舉,多編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都知道政府做事情……

王委員美惠:我知道政府有在做事情,如果政府不做事,你、我如何站在這裡……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辦法百分之百說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的情勢會如何,且預算有預算法規定……

王委員美惠:當然。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此,當有變化時我們基本上就留一點金額未來專款專用,因為不用就是要收回……

王委員美惠:主委,去年的預算你們就說專款專用,所以我們沒有刪,結果後來你們自己刪了!我現在講的是這個!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就不需要這筆預算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有通刪項目……

王委員美惠:通刪就刪到這個……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這筆經費被通刪的話,我們整個預算就減少了,所以才做了調整……

王委員美惠:為什麼我要特別提出來說?大家互相尊重……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王委員美惠:當初我們提案要刪減時,你們講得頭頭是道,結果後來居然自己把這個項目的預算刪掉,這要我們怎麼辦?主席再給我一分鐘。

另外我想請教主委兩岸共打執行率不佳的問題。據統計,109年他們應該遣送回來61人,但他們僅遣送4人回來;110年應遣送76人回來,他們僅遣送3人;111年應遣送72人回來,他們僅遣送1人;112年到10月為止應遣送119人回來,目前僅遣送4人,這項工作還需要執行嗎?為什麼越遣送人越少,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相信委員知道這些被通緝的人,不管是黑道或大金牛……

王委員美惠:這些人不就是做壞事才會跑過去那裡,我們才希望他們遣送回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但問題是……

王委員美惠:好好的人、正常的人需要被遣送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相信委員也知道,有人過去那邊聽聞風聲後又跑去柬埔寨、越南。我們只是通知他們有人跑過去了,拜託他們幫忙……

王委員美惠:主委,從這些數字來看,遣送回來的人這麼少,所以我們應該加強……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然……

王委員美惠:縱使這些人跑去柬埔寨也還是壞人,所以我們怎能放任壞人四處躲藏?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所以我們只要有確定的消息就會要求對方……

王委員美惠:主委,我希望你們能注意這問題,此外,你們在這邊的答復內容也要注意。剛才主委答復其他委員時,我在台下聽了直冒冷汗,你竟然說明年如果民進黨繼續當選,觀光客會更少,你到底會不會解釋、答復?這是為了保護民眾安全,只要我們能做的,我們會做得更好讓觀光客願意來,所以你怎麼會那樣回答?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絕對沒問題,我們對觀光客一直都很好,現在是他們要不要放人過來,是他們有政治考量!

王委員美惠:你們要努力克服啊!以上!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以我們非常努力。

主席:謝謝。謝謝美惠,我希望多一點人來我們這裡,我們這裡比較安全。

接下來請莊瑞雄委員質詢。

莊委員瑞雄:(10時43分)謝謝主席。有請我們陸委會邱主委。

主席:邱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好。

莊委員瑞雄:主委好。我看兩岸關係,中國幾乎是用杯葛態度在對我們臺灣,交流幾乎都中斷,至少官方部分幾乎都沒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也不一定……

莊委員瑞雄:不一定是什麼意思?

邱主任委員太三:地方層級的,只要跟他的業務或是活動有關,我們還是會……

莊委員瑞雄:就是比較沒有政治性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是非政治性的。

莊委員瑞雄:有時候我看陸委會主委在我們內政委員會答詢時,我都覺得你有一點有志難伸的感覺。

邱主任委員太三:還好!

莊委員瑞雄:從客觀事實來說,有時候覺得可惜了你是這麼大器、這麼有抱負的人!但是有幾件事情還是要提醒,我看中國一直嘗試著……雖然它把官方的交流給中斷掉了,可是民間的,它是五花八門,手段倒是很多,比如說,它在吸引我們臺灣年輕人到中國去,它其實推出了很多。有時候我都覺得,我如果有機會,當然是你,不然我來做陸委會主委,我都捨身……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你絕對有,書記長我都沒做過。

莊委員瑞雄:我常常在想,如果我在你那個位子應該怎麼做,不管是文化、學術或是音樂,這種交流政府很難去規範,你很難去跟他講說不行,但是涉及到政治性的時候,當政府的就必須要有警覺性,天底下不可能有白吃的午餐。我從今年的暑假就開始叫我的辦公室一直去觀察,兩岸青年的交流部分從疫情開始這三年期間整個中斷掉,可是後來又發現在各個校園及社群裡面出現了好多消息,說來中國哪一個省份夏令營,不管是10天也好、7天也好,這些都不用錢。主委,你有覺得很奇怪嗎?我們要選舉的人都很清楚,村里長到中國去,落地全部免費招待,官方定性這叫做統戰,對吧?但涉及到音樂、文化、電競這一些交流的,政府就不敢很大膽去講說這個叫統戰,因為涉及到文化的、學術的,政府也都是鼓勵,你也不能去講它不行嘛!可是如果去了全部都是免費,這就怪了,因為多數都是免費的,請問陸委會這邊的看法是怎麼樣?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委員也注意到了,我們陸委會大概會去關心這樣的活動的舉辦,它的背景…

莊委員瑞雄:你看我現在放出來的簡報就寫著「上海旅遊、免費參加」,這你應該都知道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告訴委員,2010年我在亞大當系主任的時候,事實上大陸也有對於大學生做這樣的一個……簡單講,他們叫落地接待。

莊委員瑞雄:有這麼好的嗎?都免費,有這麼好的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大概花6,000塊買來回機票,到那邊落地接待,一個活動行程大概是七晚八天,繞了一大圈。坦白講,當然我對我們的學生還是有相當程度的信賴,我們亞大大概連續去了兩年,那兩年我都問他們,你們去回來的感覺怎麼樣?他說,他們實在很討厭。

莊委員瑞雄:很討厭?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是學生說的,他就很直白說討厭。我說,為什麼?他說他們什麼事情就要跟你扯到政治。所以我們的學生也有基本的防禦能力,或者是說他根本就不想去跟他們搞那些有的沒有的,所以……

莊委員瑞雄:講這個都不符合人性,接受人家免費招待,你說我很討厭,講這個都不通,亞大這個同學跟你這樣講,我很懷疑他講的是不是真心話。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是我要跟委員講,我們陸委會基本上也都不會是只有單一的,我們也做各項的統計……

莊委員瑞雄:我現在要問你的是,譬如說陸委會也有一個臺生專區,我現在是問你對這個的看法是怎樣?你如果把它定性成……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說大陸的臺生專區,還是我們陸委會也有大陸在臺灣的陸生專區?

莊委員瑞雄:對啦!我問你那個是要做什麼?像這個你要怎麼跟人家示警?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一個,剛剛我們在報告裡面也提到,我們鼓勵各大學開設對中國大陸的識讀課程,包括兩岸情勢的識讀課程。第二個,陸委會也有定期舉辦我們國內青年學生相關的研習營或……

莊委員瑞雄:你覺得有成效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我們從現在來看,臺灣民主政治的運作雖然一直遭受到對岸的威脅,但是我們的年輕人抵抗他們的這部分應該是還可以啦!

莊委員瑞雄:主委,免費的最貴啦!免費的到最後都變成幫人家免費在宣傳啦!我是這樣覺得,政府對這部分很難出手沒有錯,但是你也不能低估。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也不會,我們基本上大概知道他們後面的背景是統戰單位,或者是他們的活動性質具有一定的政治意味的時候,我們也會跟教育部提醒,教育部現在也規定,學生如果要集團到對岸去,要去教育部辦理登錄,教育部也有相關的機制。

莊委員瑞雄:我覺得這個不能開玩笑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教育部有要求,高中生以上如果學校有到對岸去做交流,他們要去跟教育部做登錄。

莊委員瑞雄:我讓你看下一張簡報,你剛好提到登錄的部分,從觀光署統計國人出國的目的地來看,109年疫情前四百多萬人,今年度到現在一百多萬人,光8月份的時候就有二十幾萬人去中國,但是你們的登錄系統只有多少你知道嗎?554筆。所以剛才你提到赴陸登錄系統的運作機制,像這樣我們有那麼多人去,但登錄的怎麼差這麼多?目前你如何去宣傳你剛才提到這個登錄系統的部分,你們除了在你們的網站,或是機場貼海報以外,你怎麼樣讓更多人去觸及到,讓民眾去知道有這個系統?你們這個真的要改進。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應該加強。

莊委員瑞雄:真的,我不是開玩笑,你看出國的人那麼多,也差太多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沒有辦法跟商業廣告比,但是確實是要改進,主要因為這是自願式的,如果民眾真的覺得他沒有問題,坦白講我們也很難強制,所以我們現在都透過各種的管道,包括跟航空公司、跟旅行社,也告知他們有這樣的登錄系統。

莊委員瑞雄:這個主委你太寬待底下的人了,大家都會支持你們,但這種成績真的不行啦!我說實在話。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那我們在把KPI設定高一點。

莊委員瑞雄:出國的人那麼多,登錄的人這麼少,怎麼可以說好啦!好啦!我再宣傳一下。你應該要看是誰負責,你要跟他說,我們這個赴陸登錄系統運作機制到現在其實成績是嚴重不及格,在我看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有改進空間。

莊委員瑞雄:陸委會的人怎麼可以這樣?你看你們的預算也沒有人減列,大家也都支持你們,不能拿到預算之後,都沒有成績出來啊!陸委會在這一塊,我就說過了,誰來當陸委會主委,老共那邊刻意中斷官方交流的話,你很難有所作為嘛!你說從地方的系統裡面跟他們有接觸,這是好事,可是像這一種,既然你們開發這個系統出來了,登錄要幹什麼?就是怕你以後在那裡如果出什麼事,政府要怎麼幫你。但你們不是,你做這個到現在才登錄幾筆而已,這個成績不行,本席就在這邊要求主委,你應該比較兇的跟底下的人說,這樣成績是不行的,不要說立法院這邊說不行,你自己也要發現這個是不行的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的同仁今天都有在場,我想他們都知道了。

莊委員瑞雄:那個真的是態度問題啦!陸委會主委你如果對這個事情……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再想盡各種方法,看是不是委託商業來做行銷,因為這個坦白講……

莊委員瑞雄:要想辦法沒錯,你辦公室的同仁說他就不會,你叫他擠破頭,他也不會啊!但問題是預算已經給你了,你不能說不會就沒這回事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感謝委員的體諒,我們真的是只會做事情,不太會宣傳啦!

莊委員瑞雄:沒有,這個也是做事情,這個就是標準的成績沒有做出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在現今的民主國家裡面,這個就跟委員是政治人物一樣……

莊委員瑞雄:這真的不要開玩笑啦!我最後再做一個提醒,因為官方跟你斷絕這樣的交流,可是中國那邊也很聰明,它很多都是繞過你的政府,青年的部分如此,農業團體的部分它也是如此啊!以現在來看的話,這一陣子我比較擔心的是,它到底會不會又突然之間跟你說,又無預警的把臺灣的哪一些農產品暫停輸入。從2021年到現在兩年多了,這個部分大家一定會想問說陸委會如何去部署,怎麼樣去因應,為什麼大家都不想問?因為我們講了,它不回應,你真的也是沒辦法。但是重點是,我們很擔心一點,這種狀況全部都繞過你的政府,然後去跟地方政府,比如說臺東,一些農產品都無法進去,到最後就是找特定的縣市首長來,我覺得你的理念跟我中國這邊比較接近的,我就給你解禁,好像給你一個favor。這個對整個政府的威信來講,長期下去都不是一件好事,還好我們現在整個農產品的比例,因為我剛好來自於農業縣,我就非常清楚,從107年的23.2%降到111年的12.9%,到今年的1月至10月降到9.7%,老共又看到這個啦!你臺灣政府有所因應、你會分散市場,我又從你底下的這些人,又來了、農業上就又要再跟你搞交流啦!甚至於現在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它又進入一個新路徑,這就是他們要弄的另外一條路,這個我相信主委比誰都還要清楚嘛!所以看起來,接下來它就會更直接,繞過整個臺灣的政府,直接是向臺灣的民眾或者臺灣的特定團體,若是這樣,主委,簡單聽一下你的回應,我不知道你要怎麼因應。其實本席認為,這個全部都叫統戰哪!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然是統戰,我想國際社會都已經知道,而且也一再地大家相互結盟起來,包括歐盟也在說如何防止、防範或對應、因應所謂中國用經濟威脅作為一個政治手段,我想歐盟也在討論這個問題,各國都一樣。我想中國要這樣子做當然是有它自己要承擔的一些副作用,就我們而言,我也不認為這個就……我們當然確實是採守勢啦!因為主動權在人家嘛!因為它…

莊委員瑞雄:你說「守勢」的意思就是都隨便它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就誠如剛剛委員講到的,當然第一個我們分散市場,對不對?我們加強我們競爭力的提升,不需要跟它做同樣的東西,這些等等的我想經濟部跟農委會都有在做相關的研究。最後一點我要告訴委員,老共的操作,雖然他是把它當作政治手段,但是委員應該很清楚,2008年之後國台辦有一個副主任一直都在臺灣,專門由他來決定要怎麼收購或是什麼等等的,我想他們大概不太知道所謂自由市場的經濟,它如果想要用政治的手段去操作,反而最後會有政治的反噬。

莊委員瑞雄:我期待主委,看能不能說兩岸關係上,可以大展身手,不要到最後我們在這裡全部都只是當評論員而已,我們只能評價它的作為,好像我們就沒有辦法有一定的因應措施。我知道很難,但是期許你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委員很清楚,我們都是當過律師的人,我們也知道,如果有一個人真的就是不遵守契約,你只能、你要先告訴自己人說這個人是沒有信用的,你如果還繼續要跟他,那是你自己要去承擔後續的風險。我們政府只能盡全力地告知這些人,你想要跟這個不守契約規定的人繼續交往,你的風險在哪裡。

莊委員瑞雄:這樣都只是譴責它而已,也沒聽到我們有積極作為。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接著我們當然就會輔導他,我們希望他可以轉銷到其他國家,甚至轉作,轉作也是一種方式。

莊委員瑞雄:好啦!希望趕快看到好成績,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謝謝。

莊委員瑞雄:OK。

主席:要加油!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

主席:向委員會報告,因為我們中午……

邱主任委員太三:報告主席,我剛剛在回答陳琬惠委員的時候,臺商張老師是我們陸委會的……那海基會的叫臺商財經法律顧問團,就是協助我們在大陸的臺商、臺人的問題。

主席:好,那我們議事錄上面請作更……

邱主任委員太三:更正一下。

主席:更正一下。

我要向委員會報告,因為我們今天要處理預算,所以中午是不休息的,林楚茵委員質詢之後,我們休息5分鐘,好嗎?好。

接下來請賴品妤委員質詢。請大家時間上稍微……要不然……

賴委員品妤:(10時59分)謝謝主席,是不是主席有請陸委會邱主委?

主席:好,邱主委請。

邱主任委員太三:賴委員好。

賴委員品妤:主委好。最近主委的新聞版面相當地多,基本上都是在回應有政黨不分區的提名,可能人選具有中國籍的問題、資格的問題。我有先看過陸委會自己的新聞稿,其實我覺得內容講得滿細的,有提到放棄戶籍不等於放棄國籍、法律適用的優先跟補充,還有忠誠義務的考量。所以我在這邊做一些法條上的整理,也有一些事情想要跟主委這邊請教。第一個就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有提到,中國地區人民在臺灣設籍十年以上就可以登記為候選人,但條例裡面並沒有提到當選後的國籍問題,所以這個問題基本上還是要回歸到國籍法第二十條。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委員的概念很清楚。

賴委員品妤:對,就是有外國籍的不能擔任公職,應該要在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最晚要在到職一年內取得放棄國籍的文件。我想如果從立法目的本身出發,要求只有臺灣國籍是公職人員對國家負有忠誠的基本要求,其他是哪個外國、到底有沒有承認、到底有沒有邦交等等,我覺得這其實都是其次的問題,沒有承認、沒有建交,難道臺灣就會沒收他的護照或是抹滅他是其他國家國民的事實嗎?而且要如何去放棄國籍的這件事情,老實說問陸委會也很奇怪啦!舉個例子,賴佩霞要登記前都知道,要放棄國籍要找AIT,當初瑞莎要放棄烏克蘭國籍也是找烏克蘭政府辦理,這次怎麼會是來找陸委會討公道?我看有人提到前陣子高雄地院曾經判決,引用法務部的函釋,認為大陸地區人民也屬於中華民國人民,而判國賠的爭議事件,說這個是司法體系的穩定見解,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框架中,中國人不是外國人。那時確實是有是否適用國賠法的爭議沒錯,可是後來我也看到,行政院其實滿快的,在今年5月就有發布函釋……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沒有錯。

賴委員品妤:表示過往法務部的函釋已經停止適用,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自不享有或負擔中華民國國民的義務、權利,凡舊函釋跟這個部分牴觸的,應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或不再援用。主委,就反對聲音提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立法背景跟國家統一前的前沿,其實跟當初立法的時空背景已經差非常、非常地大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委員有注意到。

賴委員品妤:你自己怎麼看待這件事情?現在需不需要修法或調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定位?

邱主任委員太三:感謝委員很注意到這樣的問題。第一個,我們的兩岸條例基本上是因為憲法有提到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人民的權利義務跟往來事項可以以法律特別訂定之,所以我們是基於這樣的規定才去訂定相關的兩岸條例,不過名稱上還是有一些差異,因為憲法增修條文講的其實是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並不是講臺灣地區跟……

陳委員玉珍:也包括臺澎金馬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不是,其實那個意義……講起來又有點憲法史的味道了。我們要講的就是兩岸條例的訂定很簡單,大陸地區人民到臺灣的身分比較特別,當時的情勢是希望兩岸能夠透過交流的方式,來達到更好的融合或是未來的發展,沒想到三十年來,兩岸的情勢因為中國崛起後,它本來是想做經濟大國,結果它現在要做軍事強國,甚至要做一個國際強權的主導者,所以引發整體國際情勢的變化,當然也引發兩岸的緊張,這個完全都是中共自己所改變的。所以兩岸情勢這樣的變化,加上它不斷對臺所做的,不管是統戰、滲透或是其他的破壞,我想大院也在很多的法令上,不管是國安法、反滲透法等,都重新對大陸地區做了新的定位,所以相關部會也要體會到這樣的情勢。

我現在接著要講的是,兩岸條例只能規範大陸地區人民怎麼到臺灣來,我們給他的整體生活照料、社會福利或是未來工作是不是能更快找到,但是當他取得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時,就要跟所有中華民國國民遵守同樣的法律,這個部分就不是我們陸委會來管的,而是其他的部會。

賴委員品妤:我剛剛是有提到,選務的問題其實主要應該是要找中選會去處理,那國籍的問題確實應該是找他的母國……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如果他要當參選人,是中選會決定;如果他已經任公職,是由他任職的單位去決定。

賴委員品妤:如果是國籍問題當然應該是要去找這個人的母國。不過有一個案例,我覺得有些事情陸委會這邊還是可以去做,我舉一個例子,在2021年8月時發生一件事情,南投的第一選區有出現一位中配的縣議員史雪燕遞補成為縣議員,當然這位史雪燕現在也不是議員,但是有一個問題是當時陸委會有沒有提出一些類似的意見?首先,那時還沒有剛剛提到的2023年5月行政院直接做出的函釋,表示中國大陸人民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非屬於中華民國國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當時處理遞補的機關中選會,若中選會沒有去通知或函詢陸委會這邊,陸委會可能也不知道有這樣的狀況發生,我剛才有提到,畢竟在選務上你們也不是主管機關、不是主責機關,所以本席這裡有一個建議,事實上這樣的例子,我隨便舉,過去也有發生嘛,所以其實我覺得陸委會也應該要主動去跟中選會協調,未來如果有任何遞補或登記在國籍上有疑慮、有不清楚的狀況,其實應該要建立一個明確的函詢或溝通的機制,以免出問題,因為這個對內就是選務機制的問題。

再來對外的部分,我們也看到近年中國除了文攻武嚇之外,用這種民主機制去反民主,其實也是非常常見的手法,所以不可不慎,這個部分是不是陸委會這邊也應該主動跟中選會去做一些溝通?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確實我們在這個事件上,也應行政院希望各相關高級部會或單位,其實不是只有行政院而已,可能考試院也會有。我要補充一下,剛剛委員所提到的部分,其實中選會只有管到當選,至於當選後他還要再去報到、就職,所以這個部分其實議會才是第一關,你瞭解我的意思嗎?所以溫玉霞委員拋棄是向立法院拋棄,不是向中選會拋棄,中選會是宣告當選…

賴委員品妤:對啊!但是前面其實就應該要去講清楚……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是到任職還是有一個時程……

賴委員品妤:對,這個階段裡面還是會有非常多不同的單位。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以過去高雄市議會也曾經針對雙重國籍的……所以他們自己內部先去做他們的處理……

賴委員品妤:這確實會涉及很多單位,但是陸委會也要有態度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高雄市議會有一個黃姓的議員,他就是後來被發現是雙重國籍,後來市議會就…

所以委員我要補充的就是,當他參選跟當選是中選會主管,但他真正要去單位報告時,是任職機關要要求他提出,這樣瞭解意思嗎?所以還是有階段性的差異。

賴委員品妤:是。因為我剛才有提到過去有這樣的例子,所以我認為陸委會在這邊還是有些東西可以做,雖然你們不是選務主管單位。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我們會來跟行政院講說,積極地照委員的建議來處理。

賴委員品妤:對,這個部分應該要建立一個完整的溝通機制,而且應該要有完整的表態。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我們會按照委員的建議。

賴委員品妤: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謝謝。

主席:謝謝賴委員,請回座。

接下來請陳玉珍委員發言。

陳委員玉珍:(11時8分)主席,我們請主委。

主席:請主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好,最美麗的委員。

陳委員玉珍:邱主委,我剛剛發現你榮任中華民國太極協會的理事長,非常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是太三啦!

陳委員玉珍:太三,所以是太極協會的理事長,好。不分區立委陸配的部分,跟陸委會沒關係、跟中選會沒關係,最後還是要回歸到立法院,這個一推……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問溫玉霞委員,溫玉霞委員放棄國籍證明是給立法院吧!不是給中選會。

陳委員玉珍:非常好,我覺得你的回答表現非常好,邏輯很清楚。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我邏輯真的很清楚。

陳委員玉珍:我覺得太極功夫平常有練哦!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我完全依照法律。

陳委員玉珍:這是好事啦!記得去年這個時候,我們也在審陸委會的預算,我記得我把陸委會預算刪了很多,你還記得原因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對我們期許太高了。

陳委員玉珍:期許太高,不會啦!因為我們金門那時候很重視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小三通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陳委員玉珍:我說如果小三通沒有開放,不好意思,你不要來跟我談預算,記得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陳委員玉珍:後來當然謝謝陸委會,我記得我還從臺北飛到廈門,也去跟北京那邊溝通,北京那邊派人下來溝通,後來就在今年1月7日開放,兩岸重啟小三通。後來首航我們在金門見面時,我說:好,你的預算都沒有問題了。既然這個船已經開始開了,我們金門的期待已經達成了,這個預算我後來也實現諾言讓你通過,對吧?記得這件事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謝謝你。

陳委員玉珍:今年又到了,我們現在金門的期待,你知道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知道。

陳委員玉珍: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有跟我們表達,希望陸客能夠到金門……

陳委員玉珍:對,陸客自由行!先不管臺灣本島,我們現在要的就是陸客自由行金馬先行,你也知道金門離大陸真的相當近,然後大陸客到金門來觀光,一年影響我們幾十億的觀光產值,這幾年我們的觀光產業、各行各業沒有那麼好;陸客如果一開放,對我們金門的整體、各行各業!不是只有導遊、旅行社、遊覽車,包括民宿業者、包括路邊賣冰那種小販都會非常好,一年幾十億對金門影響實在是很大!所以我們金門民眾都殷殷期盼陸客可以趕快恢復自由行。

我當然也是援往例,你們今年預算我也照樣是有刪除跟凍結,你告訴我,我們是比照去年你儘快跟我宣布開放陸客自由行,馬上解凍!你告訴我一下,你是不是可以在這裡鄭重的幫我宣布開放陸客自由行金馬先行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我一定會盡全力努力,有進度我當然也都會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玉珍:你不要管大陸的部分,大陸的部分我會去協助溝通,請問我們臺灣的部分……

王委員美惠:下次讓你當!

陳委員玉珍:當什麼?陸委會主委喔,不用啦!邱太三做……我沒有辦法練太極。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看!王美惠委員對你的期許。

陳委員玉珍:我們中華民國的陸委會就管這個政策,我會協助溝通,本來這是我們角色,但沒有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

陳委員玉珍:請問我們中華民國陸委會這個政策的部分是不是陸客自由行?我上次總質詢時,你不是說我們沒有問題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大概就是兩塊,我想委員大概很清楚,第一個關於金門,委員您大概是著力最深的……

陳委員玉珍:這當然,我是金門的立委。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我就直白地講,我們當然也要徵詢其他包括縣府啦……

陳委員玉珍:所以你徵詢的縣政府可能會不同意嗎?不會啦,我跟你講!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會、不會……

陳委員玉珍:所以你要去問縣政府就對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總是先瞭解一下各單位。

陳委員玉珍:要問縣政府,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二個馬祖啦!

陳委員玉珍:你要問一下馬祖。

邱主任委員太三:馬祖也有他們的問題。

陳委員玉珍:OK,然後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大概是第一個,接著我們當然會彙整各位的相關意見。

陳委員玉珍:你要問一下我們金門縣政府、問一下馬祖的連江縣政府的意見……

邱主任委員太三:包括議會!

陳委員玉珍:有沒有問過?之前沒有問過嗎?還有議會!之前沒有問過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前幾天才去馬祖而已。

陳委員玉珍:你有沒有問過金門縣政府陸客……

邱主任委員太三:之前……

陳委員玉珍:你不用跟我講馬祖,讓陳雪生委員去煩惱,你有沒有去問過金門縣政府?有沒有問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彙整了之後,我們會向上層做說明……

陳委員玉珍:我想請教一下……

邱主任委員太三:由相關的機關提出他們的觀點,我們再做討論。

陳委員玉珍:請問金門縣政府有沒有跟你反映過要開放陸客自由行,有沒有?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所有的議題他們都提過了。

陳委員玉珍:這個議題有沒有提過?

邱主任委員太三:提過了。

陳委員玉珍:有沒有支持?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

陳委員玉珍:有沒有支持金門縣政府?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人會反對的,問題是在……

陳委員玉珍:就沒有反對嘛!那這樣子……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問題就在於相關的機制啊。

陳委員玉珍:不是,你剛剛說你要去問……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剛剛講說我們……

陳委員玉珍:你剛剛說你要問金門縣政府,金門縣政府跟你提過了沒?

邱主任委員太三:提過啦。

陳委員玉珍:支持不支持?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當然支持。

陳委員玉珍:大家都支持嘛,對不對?跟我一樣都支持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不是只有單純政策支持,還有所謂的配套、細節的問題。

陳委員玉珍:那配套是在你手上啦,你就不用……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只有在我手上,還包括金門縣政府。

陳委員玉珍:金門縣政府都支持的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支持,但是我們的配套我們還是要檢視啊!

陳委員玉珍:沒有,所以你先做……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還是要檢視啊!第二個……

陳委員玉珍:主委,你先做政策宣示說你支持,配套我們大家開始來研究怎麼做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二大部分是在於對岸的態度。

陳委員玉珍:先講我們的部分,大陸我們管不到,你先講我們自己的部分……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在我們……

陳委員玉珍:你說金門縣政府,我也提出來、縣政府也提出來都支持……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你的想法……

陳委員玉珍:你如果政策宣示,我們下去配套、我們趕快叫縣政府跟你來配合呀!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絕對不可能是這樣,政策一定是要全盤都討論好。

陳委員玉珍:所以你的政策現在還不願意開放嗎?還是……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我要講第二個問題,你就是不讓我講嘛!

陳委員玉珍:我要你講。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二個就是我們要確認對岸。

陳委員玉珍:要確認對岸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呀,對岸對這個議題他們的態度跟想法。

陳委員玉珍:所以你要等對岸可能願意開放才願意開放。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陳委員玉珍:我們不能先執行我們的政策,我們幹嘛受制於大陸呀?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是你自己的結論,不是我的結論,你說要等對岸怎麼樣、怎麼樣,我剛剛不是已經講過了……

陳委員玉珍:你要等對岸決定……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對岸不要,最後還是我們自己……

陳委員玉珍:我們還要做我們自己的決定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陳委員玉珍:所以問不問對岸不重要,他要不要我們都要做自己的決定。

邱主任委員太三:很重要!因為這是兩岸的事。

陳委員玉珍:如果他不同意……

邱主任委員太三:它不是單一我們的事、它是兩岸的事。

陳委員玉珍:如果他不同意,假設他也不回答、也不同意,你要不要做決定?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我們不是在剛剛就……

陳委員玉珍:你告訴我,你要不要做決定?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不是在講交通部的那個部分,我們在8月24號所做的公布,不是做了兩階段嘛。

陳委員玉珍:我現在又跟你講,假設……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不是假設,假設嘛!就是你要問的假設……

陳委員玉珍:假設大陸同意,你同不同意呀?

邱主任委員太三:大陸不同意,我們會有自己的作法,剛剛不是這樣講的嘛,你不是……

陳委員玉珍:那如果大陸同意,你會不會同意?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剛剛其實講過,假設大陸他持續還是不要……

陳委員玉珍:你呢,你會不會同意?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還是民進黨執政,我們預期機率不高。

陳委員玉珍: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是說如果民進黨執政、繼續執政……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會有我們自己的作法。

陳委員玉珍:我知道。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會有我們自己的作法。

陳委員玉珍:我問你問題都沒有直接回答,你剛剛只有回答說如果……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都直接回答!

陳委員玉珍:你不要……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每一個階段有每一個階段……

陳委員玉珍:我來總結一下,如果民進黨繼續執政,陸客可能就沒有辦法來了,這個是你剛剛說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一定……

陳委員玉珍:第二個,我只問一個問題:大陸如果同意,你會不會同意陸客金馬自由行?

邱主任委員太三:會呀!

陳委員玉珍:會嘛,如果大陸同意你就會同意就對了,是不是?我要問清楚,大陸同意你就會同意,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剛剛不是講嘛……

陳委員玉珍:你就這樣回答我就好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就兩個部分,我們自己的部分準備的如何;第二個是他們同意的東西到底是什麼。

陳委員玉珍:大陸如果不同意,你會不會同意?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你是很單純講同意一件事情而已,但是同意的內容是什麼才是我們要關切的。

陳委員玉珍:我直接講,如果大陸宣布同意開放金馬陸客自由行,他就這樣回答,你會不會同意?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我們就要確定一下他所謂的金馬陸客……

陳委員玉珍:他就講這一句,同意開放金馬離島陸客自由行。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大概也知道……

陳委員玉珍:那你會不會同意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接著要講的就是說,到底我們金馬自由行是只有限定福建省還是其他省份?這個都是有差異的。

陳委員玉珍:我再幫你限定,他限定福建省。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這種假設性的問題,我不可能去跟你一一的回答……

陳委員玉珍:你身為部會首長……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只能告訴你說,我們就做這個政策的決定,我們大概就是會有這種不同面向的考量。

陳委員玉珍:我說你做太極委員會主委是真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太極委員會……我要做一個……

陳委員玉珍:因為你作為部會的首長,你連自己的政策要做什麼宣示……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要做一個對得起國家跟人民的政策,我絕對不可能信口開河,單純說好就好,我的配套沒有……

陳委員玉珍:所以開放陸客金馬自由行會對不起……開放陸客金馬自由行會導致……

邱主任委員太三:政府要做事,一定連配套也要告知人民是怎麼做嘛,對不對?政府做政策是不是要告知人民怎麼做?

陳委員玉珍:主委,開放陸客金馬自由行會對不起國家跟人民嗎?這個帽子不要扣那麼大!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問題是你的配套是什麼,人民會質疑啊、立法委員會質疑啊!

陳委員玉珍:你的政策決定怎麼決定,難道跟大陸怎麼決定……你還要看他……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完全不是看他,我只是看他所同意的內容。

陳委員玉珍:你們是獨立自主的部會耶!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當然是自主決定嘛!

陳委員玉珍:自主決定,你告訴我你的決定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就剛剛講過啦。

陳委員玉珍:你讓我這麼多題只問了第一題,有10題。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都還沒有做綜合的評估,我現在絕對沒有辦法告訴你最後的結論是什麼。

陳委員玉珍:你沒有辦法做決定,好,來!你現在就告訴我你沒有辦法做決定就好,你這一句話我也可以收到,沒關係。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沒有辦法做決定是我們國安單位會做整體討論。

陳委員玉珍:就是你沒有辦法決定啦,這是國安單位的事情……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也可以這樣講。

陳委員玉珍:你就這樣講,我也可以聽到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當然可以這樣講,不然我又不是總統、也不是國安會秘書長。

陳委員玉珍:對,他也不是總統,所以陸客能不能開放自由行到金門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是你講的,不是我講的。

陳委員玉珍:所以你剛剛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到最後你弄清楚,你要講你的,我沒有意見。

陳委員玉珍:連記者都聽不下去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是絕對不是我的意思。

陳委員玉珍:那你的意思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要講你的,我沒有意見,但是絕對不是我的意思。

陳委員玉珍:那你的意思是什麼?你剛剛說你不是總統呀。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剛剛不是講過了?我們就會做綜合的考量之後,我們把配套也做好來對外公布。

陳委員玉珍:什麼時候會公布?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剛剛講過了,只要成熟了。

陳委員玉珍:什麼時候會成熟?

邱主任委員太三:包括剛剛講的地方、對岸、我們自己的配套……

陳委員玉珍:地方已經問過了,還有對岸。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自己的配套。

陳委員玉珍:瞭解了!只要對岸沒有反應,你也不會有反應,是這樣子。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剛剛在前面講過了,縱使對岸不會有反應,最後我們還是有我們自己的作法。

陳委員玉珍:縱使對岸……那什麼時候?

邱主任委員太三:就像剛剛李德維委員還是誰在質詢交通部跟我們到底有沒有衝突,我說沒有衝突。

陳委員玉珍:什麼時候?給我日期。

邱主任委員太三:就這個部分還沒有。

陳委員玉珍:我明年還會在這裡等你,希望你還在。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

陳委員玉珍:來,給我日期。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不要折磨我,好不好?

陳委員玉珍:他做得很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不要折磨我。

陳委員玉珍:他做……他只要……

邱主任委員太三:王美惠委員都希望我趕快……

陳委員玉珍:我說他做得很好是指……大家聽一下,我只要凍結他的預算,小三通就會開;我今年一樣凍結預算,等陸客自由行開放。

那小三通航班可以幫我們增加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如果只要不敷使用的話,現在應該……

陳委員玉珍:沒有問題?

邱主任委員太三:一天……對。

陳委員玉珍:8班來回,16班!以前來回50班過,可以啦,這個沒問題?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只要有這個需求,我們會去統計量。

陳委員玉珍:這個就可以馬上肯定。

我跟您說,鄭文燦副院長有說,我給你一個政策指導方向,這是你們鄭文燦副院長,我們的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說、他有在今年的8月9號說「我們希望小三通可以擴大,將來陸客團客、自由行也可以擴大,我們支持小三通先行」,看到沒?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看他多麼支持你。

陳委員玉珍:謝謝!他是支持金門,這個也是我們金門支持的,你也支持嗎?你支持鄭文燦說的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你的建議我哪一次沒有很慎重地去跟你做討論。

陳委員玉珍:所以我希望你趕快聽進我的建議,趕快開放金門陸客自由行,好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會優先考慮。

陳委員玉珍:會優先考慮?儘快,在預算審完以前,沒有問題喔?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要把整體的評估跟配套,包括開會時有沒有其他的不同意見,這些都是我要面對的。

陳委員玉珍:是、是、是,沒錯,講得很好,非常認真,我也會跟主委學習,好好的把預算的整體跟配套,好好的看一下以後,再慎重考慮。謝謝。

主席:我們等一下審預算就精彩了。接下來在林楚茵委員質詢之後休息5分鐘,林楚茵委員請。

林委員楚茵:(11時20分)謝謝主席,有請邱主委。

主席:主委請。

林委員楚茵:主委早。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好。

林委員楚茵:我想對您主管的業務來講,很多東西完全不是操之在我們,我們只能做好準備。就像我們開放了之後,對岸的陸客自由行要不要來或者是該怎樣處理,其實我們也只能做好應有的防衛。但是不知道主委知不知道,對岸在明年1月1號要實施所謂的「愛國主義教育法」,而且在它所訂定的辦法當中,洋洋灑灑的38條裡面,臺灣是被包含在裡頭的,因為它的對象就包括臺灣同胞聯誼會。

過去愛國對於中國來說可能只是一個口號,但是現在已經不只是口號,不是思想而是成為一個法案,而這些法案對我們來說,大家可能會講那是中國的法案,跟我們有什麼影響呢?但是它從教育、科技、文化,甚至於從旅遊,紅色旅遊帶你去看整個中共的建國等等。我們都知道,現在疫情過了之後,臺灣有許多的不論是鄰、里長或是基層又開始,他們不放人來,但是我們的人已經開始過去,包括紅色旅遊的部分,包括廣播、電視、報章雜誌等等,也就是說,這個愛國主義的教育是由上而下、由下而上,更重要的是在法案當中的第三十八條裡面,也就是後面一項,這部分我沒有羅列出來,但是我念一下,條文當中說只要違反這些規定,依照有關法律、行政規範予以處罰,如果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依法還會構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

言下之意,這個在上個月頒布的法令,將於明年1月1號,也就是選在臺灣投票前13天開始實施,它是不是試圖要介入臺灣的選舉?我們知道臺灣有許多臺商在那裡,有許多臺商的子弟在那裡,如果只是把統戰的目標從天然獨變成教育統,這個部分我們還可以有機會來應對,但如果是中國介選的另一個有刑責在內的方式,陸委會有掌握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謝謝委員關注到這個比較冷門的領域,中共也確實借用這樣一個東西,第一個,他們在做所謂的思想改造教育,其實這某程度跟過去的毛語錄什麼等等,大概有相當大的類似……

林委員楚茵:是。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們也大概知道要先從新的世代去做這樣的洗腦,這是第一個。第二個,當然委員真的有注意到,這個法律不只是針對他們大陸的人民而已,也針對臺灣的人民在內,教育部大概也有注意到這個相關的議題,所以未來我們大概有幾個面向:第一個,這是不是在做介選的事情?我想這個絕對是不排除啦。

林委員楚茵:因為現在是連美國──美國AIT都已經提示,希望中國或其他的境外勢力不要介入臺灣的選舉……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

林委員楚茵:那顯然我們因為受到外力的干預而影響明年的大選,這樣的氛圍是連國際都已經感受到。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錯,我想這個法的制定,當然原則上本來是他們自己本身,因為各位大家可以知道,習近平在二十大第三任之後,基本上要鞏固他的習思想,以他為中心,所以他現在在做各種的精神教育,覺得這樣還不夠,應該是全國普遍性的,所以他們自己制定他們的愛國主義教育法,只不過很不意外的,連臺灣的人民他們也要將它歸納進去。

我們主要擔心的大概在兩個層面,第一個就是未來去那邊交流的時候,萬一在所謂的言行上面不符合這個規定的時候,就會像委員剛剛所提到的,會落入是不是他們刻意執法這樣的一個處罰。第二個,當然就包括國人在臺灣的言行,縱使在臺灣,可能也會因為他域外的管轄,這也是有一種風險,所以我想我們會跟教育部,跟相關的單位,當然本來教育部已經有了,就是現在高中以上的學校,如果到大陸去的話,要跟教育部報備登錄,通常教育部後續就會去瞭解,所以這也是我們呼籲國人要特別注意的。

林委員楚茵:好,我的提醒就是,如果它是國安法的翻版,它必須透過這種所謂恫嚇的方式來恫嚇臺灣人民的話,包括陸委會在內,其他的部會都必須要把這樣的訊息擴散出去,免得有另外不幸的事件發生。因為我們都知道溫水煮青蛙的策略,更可怕的是你心防被攻潰,包括我們知道連媒體都已經講了,中國介選的新招是把臺灣的媒體人直接就叫到對岸去參加他們的座談會,然後變成所謂一條鞭的方式,然後回來之後在臺灣利用媒體推動認知作戰的新方式。就這個部分,陸委會有掌握嗎?比如說有哪些媒體、哪些民調公司現在正在利用所謂溫水煮青蛙的方式來潰散國內民眾的心防,陸委會有相關的資訊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我們的國安單位基本上大概也都掌握了一些相關的訊息了,特別是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國內的一些知名人士,特別是媒體的知名人士、網紅等等,我們大概只要看一下幾年前何清漣寫的「紅色滲透」一書,裡面就在在顯示出中國如何把各國的媒體人士,包括特派記者等等的,如何把這些人找到大陸去招待什麼等等,希望他們回去之後,未來能夠對中國的訊息給予正面的報導,所謂的「講好中國故事」這樣的任務,所以這也是我們未來可能要特別去關注國內的網紅也好,相關的媒體……

林委員楚茵:還有包括民調公司,是不是都有掌握?家數多不多?還是說其實只是有特定的一、兩家?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想相關單位都會去瞭解,如果有違規的情形,一定會移送給檢調偵辦。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

主席:謝謝,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27分)

繼續開會(11時33分)

主席:繼續開會。現在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質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33分)謝謝主席,有請邱主委。

主席:主委請。

邱主任委員太三:伍委員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委好。主委,恢復陸生來臺就學,兩岸都同意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岸還沒有讓他們的學位生也就是來拿畢業證書的那種,他們現在還沒有開放,禁令還在,但是就……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兩岸的教育界都支持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就所謂研修生或交換生,基本上現在已經到一千多個了吧,已經有恢復到一千多個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臺灣這方面,我們的教育界是採支持的立場多還是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跟你講,我們教育界的各大學,他當然還是採支持的多啦!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非常支持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因為對他們來講可以有多重的效應,但是誠如委員也當過老師,我們都期待得天下英才而教之,或者是有教無類,我們基本上大概都抱持這樣的態度。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們知道大概在2020年的時候,那邊就暫時宣布暫停他們的學生過來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學位生不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什麼時候會開放?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可能要看對岸他們的政策考量。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他們卡的原因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不知道原因是什麼,但是今年7月他們國台辦有開一個記者會,他們是認為我們把他們的學生教得太獨立自主、自我……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經過幾年的經驗,他們也會害怕,是不是?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不曉得啦!這是他們在回答記者詢問時說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現在如果我們提供健保這個誘因可以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健保當然並不是單純的一個誘因,我們是覺得長期以來陸生在這一塊上面應該要跟其他的一樣,但是礙於我們在2008年開放陸生來臺的時候,當時因為朝野的意見稍微分歧,而且在定位上也定位得不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這個會通過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想應該是明年9月吧!因為衛福部長好像是期盼明年9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主委,我會關心這個問題,還是回到我過去所說的,因為我們都一直講認知作戰、認知作戰、統戰、統戰,我們都知道現在其實對他們來講,他們也理解,講大中華的五千年,不會有人想聽啦!現在的年輕人對這個也沒有興趣,所以現在大家都是希望從文化的部分、軟性的訴求去下手,也有很多的東西滿吸引我們的年輕人,我們的年輕人不需要到那邊去,其實在這邊也能知天下事,什麼都能學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甚至年齡也下降到兩、三歲就已經很熟悉那個地方的歌啊、舞啊,所以現在講的「ㄨˇ統」的「ㄨˇ」並不是「武器」的「武」,而是「跳舞」的「舞」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確實。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確實嘛!那您也會來上一段他們抖音影片裡面的流行舞蹈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瞞委員講,我在高中的時候曾經當過土風舞社的社長。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嘛!我相信如果您在這個臺上表演一段舞蹈,應該會讓大家很開心。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也知道,在那個年代大概就只有救國團舉辦的土風舞活動是年輕人算是可以聯誼交際的這樣一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總之,我就是想要問陸委會,就是你們掌握最多最多兩岸之間的交流手法還有這些活動訊息,對這種種到底有沒有因應對策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我想只要具有所謂的統戰或政治性質的人,當然我們都會去做一定程度的瞭解。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可是你們也要對其他部會去做政策上的建議,要追蹤啊!我都沒有看到我們有什麼東西是在那個地方被流行。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先跟委員大概講一個大略,基本上,我們相關單位都會去關注在臺灣舉辦的各項兩岸活動,我們大概都會從一些背景資料,包括過去舉辦的情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個有磁吸效應啦!有時候我們都覺得在幾十年前我們還比較厲害,就算是空飄什麼都比現在厲害,我們有時候擔憂的是我們怎麼覺得我們節節敗退。

邱主任委員太三:其實不是,反而應該是說我們的自信啦!為什麼?委員剛剛提到……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就快沒自信了!

邱主任委員太三:在反共的時代,基本上,資訊並不是那麼的充足、不那麼透明,也不是那麼的即時。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要加油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是現在我們是一個民主開放的社會,所有的訊息就像您剛剛所提到的,在臺灣可以知天下事,對不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我們可以從網絡得到各種訊息,我們政府不會去限制網絡,我們也不會關閉人家的帳號,我們也不會去刪人家所謂的通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我們應該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相信相關單位都有在提升他們各項的能力跟設備。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要精進啦!要加油啦!每次來這邊就是提醒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是,謝謝委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舉這個例子來講,我看到前幾天11月10日官網有公布一份研究報告,這份研究報告的題目是「近年中共對我原住民統戰策略作為、影響之研究」,當然啦!這上面也看不到姓名,應該是密不錄由,但是就只有幾個摘要,我講一句實在話,我看到這個摘要,我有一點難過,我不知道您有沒有看過,它的摘要總共有7點,如果我們用那個論文系統去做一下比對,會發現其實這7段話裡面都是複製來、複製去,這兩句接到下兩句,我有看了,幾乎很多都是重複再重複,而且有的是一字不漏的照抄再搬到另外一段,這樣的研究報告也看不出作者是誰。第二個,我也是要問,寫出這個報告,到底解決方案是什麼,策略是什麼?就是只有一直重複講,重複講了什麼呢?總而言之,它的意思就是說,在血統、語言、文化去做這樣的統戰,然後去製造相對的剝奪感,讓我們偏遠、貧困的特徵被功能化,然後製造原住民在臺灣內部的一個對立,它大概總共講的重點就是這樣子,然後一直重複的語句翻過來、翻過去。當然,我之前有講過要多做研究,而且應該要辦論壇、座談會,鼓勵學者專家多做這方面的研究,有研究就會下鄉去做田調,那些人被田調就會喚起那個意識,這是一個一系列的互動,我也鼓勵要做,但是我覺得這個太隨便了,而且我也不知道做了要拿來幹什麼用。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於這一點造成委員的誤解,我們在這裡致歉,因為我們對外公布,這個本來就是一個密不錄由的研究案,那我們只能把最後總結的結論摘要的敘述,那當然這個都是把前面整體的研究在最後做一個總結,適合對外宣布,如果委員要的話,我們在會後送一本整體的,那裡面就有所謂的因應方案,那為什麼因應方案不方便公開?因為就等於我們暴露、跟對岸講我們將來要做什麼。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如果您這樣講,我接受。

邱主任委員太三:就這個部分我們送一份給委員,第二個部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但是要有對策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裡面有。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來這邊質詢3年10個月了,我還沒有看到我們原住民內部有什麼樣的意識被喚醒,我看不出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請文教處再把這個委託研究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們還是繼續被赤化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二個部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還是很多人喜歡那邊當爸爸,因為比較強大這樣!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二個部分,委員大概也知道,從今年5月起,我們很多接受政府委託研究的學者專家過去的時候在那邊受到騷擾。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也要跟主委講,從今年5月起,連我自己的助理都去中國玩,都是人家招待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樣子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對,這個統戰從來沒有斷過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個是人家的手法,你不可能要求他斷吧!他怎麼可能斷?不然他就沒業績了啊!現在要知道的是他這樣的一個手法到底會產生多大的效用,這是我們政府要關注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現在要選舉了,我一直都在問,選舉這樣正不正常?

邱主任委員太三:在今年年初我就要求我們的同仁把過去在選舉前所使用的各種手段,在2015年、2019年、2010年我們都有把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要讓我們感覺你們有在掌握,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要不然其實都沒有什麼變化,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主委,說良心話,他擔心的,我們也很擔心,比如說我們的委員有被中國的女子接近的,我覺得這個也是你們應該要適時的提醒,好不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了解。

主席:謝謝。

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黃世杰委員、黃世杰委員、黃世杰委員不在。

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陳椒華委員、陳椒華委員、陳椒華委員不在。

好,登記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黃世杰、陳明文、鍾佳濱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黃世杰書面質詢:

一、國人赴中國大陸動態登錄系統

過去大陸委員會為因應反送中,國人前往港澳之緊急、突發及重要事件,在108年10月建置「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藉由網頁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以利政府即時提供協助。另外,過去曾多次發生國人赴陸遭遇中國公安不合理及不合法之盤查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為加強對赴陸國人之急難救助,陸委會亦在今年開設「國人赴中國大陸動態登錄系統」,以方便國人赴陸前登錄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並提供必要協助。

但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從今年1月至9月為止,國人赴陸總計1,172,197人次,但赴陸動態系統截止至9月,登錄數為2,280筆,其中個人占2,180筆,團體占100筆,其占赴陸0.19%。另外從1到9月,赴陸登錄系統內,需提供協助或處理之筆數皆為0,但根據海基會統計,協處臺商經貿糾紛案件處理統計表關於人身安全的數量,112年1-9月已達183例,另海基會接聽緊急服務專線也達歷年最高,達9,723筆,從上述統計數字可以觀察出,目前國人赴陸可能會遇到諸多狀況,陸方對於赴陸國人之刁難及限制也會越來越多,陸委會雖有提供動態登錄系統,但明顯成效不彰。且動態登錄系統主要方式為索取赴陸民眾之聯絡方式以及在臺緊急連絡人之聯絡方式,但陸委會也有提到過對外聯繫手段可能被陸方限制,到時候赴陸動態登錄系統該如何協助國人?陸委會應強化動態登錄系統之成效,令國人赴陸時有方便及快捷之方式得以示警,並加速政府之協助或是救援。

委員陳明文書面質詢:

一、陸僑生……凡不具ROC國籍者均屬廣義外籍生

(邱)主委,針對各界討論多年未決的陸生納保議題,上週四(11/9)行政院公開表示,「近期已經就外籍生、僑生、陸生健康保險措施進行跨部會研議,期盼在確保健保制度穩健發展的基礎上,提供其同等待遇的健康照顧。」

此外,衛福部次長周志浩指出,「政府一直都在評估檢討陸生納保議題,包含被納保者需求程度、對社會影響程度、對財務影響,以及與其他族群之間的平衡性等面向,目前已朝比較開放的態度來處理。」

主委,事實上,早在2016年10月24日,總統蔡英文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曾討論過陸生納保議題,會中並做出三項結論:

(一)基於人道考量與人權價值,中國大陸學生比照僑外學生納入健保體系;

(二)僑生、外籍生、中國大陸學生保費應全額自負,修法前已來台就讀的僑外生,其權益不受影響;

(三)若機關有政策考量,自行編列計畫經費。

請教主委:

1.開放陸生來台就學、研習,屬當前政府整體大陸政策的一環。目前陸委會對於陸生納保議題的立場,究竟為何?

2.除了本國籍學生外,在分類上,目前我們還區分僑生、陸生與外籍生等三個類別。我們是否可以這樣認定,凡是不具備中華民國(ROC)國籍者,均屬於「廣義的外籍生」?

並在兼顧人權、平等(非歧視)、公衛及財政可負擔等共同基礎上,給予包含陸生在內的這些(廣義的)外籍生同等的待遇?

二、針對陸生納保是否增加政府財務負擔的評估?

主委,過去討論是否應將陸生納保,除了多少受到兩岸關係好壞的影響外,是否會增加健保的財務負擔,也是社會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然而,不論是陸生、僑生或(狹義的)外籍生,該群體年齡層多屬分布於二、三十歲的青壯人口。也就是說,相對於高齡層的老年人口,這些年輕人的就醫需求,相對而言,應該是比較低的。

請教主委:

1.如果我們假設,陸生的身體狀態與就醫行為模式,與僑生或外籍生相似的話。那麼,根據已納入健保的僑生及外籍生過去的健保繳費(收入)與使用健保(支出)情況相比較,在區分有政府補助與沒有政府補助的不同情況下,對健保財務的影響分別為何?

2.如在適當合理收費標準情況下將陸生納保,且不致增加健保財政負擔,甚至有些盈餘,是否有助化解社會對陸生納保政策的疑慮?或在運行一段時間後,可就費率再進行檢討?

三、一旦陸生納保確定,政府應強化對社會說明

主委,針對陸生應否納保,社會還是有不同的聲音,特別是在當前兩岸關係不睦,對岸對我打壓、威嚇不斷的情況下,政府仍願選擇此刻推行此一政策,確實需有相當的智慧、勇氣與承擔。

從上週行政院的正式表態,以及蔡總統過去對陸生納保議題採取正面支持的一貫立場來看,身為執政黨一員,我們會支持行政部門好的、帶有進步價值的政策─如同當初我們承受選區部分支持者強大壓力下,支持同婚合法化的進步政策。

主委,陸生納保,除了健保財務、人權、平等與非歧視原則等考量外,過去三年,全球經歷了新冠疫情的無情肆虐,甚至更早之前發生的SARS、MERS(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等已屬「國安層級」的新型態的「非傳統威脅」。

尤其,在面對全球氣候變遷……等多重因素影響下,類似新冠病毒的新型致命性病毒威脅,未來確實很可能會在突然、猛烈、令人措手不及的情況下,再次捲土襲來。

請教主委:

1.我們是否可以這麼說,凡是同我們一起在這片土地上共同生活的人,事實上,已形成了某種的「防疫或公衛的健康‧生命共同體」?

2.如果政府能將包括陸生在內的所有在我國居留的外籍人士,在有償等特定條件下納入我國的健保體系,使其在面臨醫療需要時,願意主動、即時尋求醫療體系的照護,降低或避免因未納保、無健保,而不願就醫或延遲就醫的情形,是否有助於降低或避免成為我國整體防疫的缺口?

結語

一旦陸生納保政策經行政部門全面評估,拍板確定要推動落實,若相關行政配套措施可以配合,未必要等到明年下半年的新學期才能開始實施。

但不論政府決定何時實施,希望行政部門要能夠及時對外說明政策立場及考量因素,以化解疑慮,爭取支持才好。

委員鍾佳濱書面質詢:

按釋字第753號及第767號解釋已明白闡述:「人民之健康權,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復按釋字368號、560號、708號解釋皆認可「外國人亦是基本人權的權利主體」。惟目前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納入外籍學生,卻將中國籍學生排除在外,似乎未能符合前述基本權利規範之意旨。

且查目前外籍生係以「第六類(無雇主者)」身分納入健保,並依健保法第27條規定,自行負擔60%保費。另依衛生福利部統計,2022年僑外生投保人數共5萬8,185人,保費收入約7億元、醫療支出約3.1億點,醫療費用占保費收入比例約44%。由此可知,若將中國學生視同外籍學生納入健保體系,因其年齡一般而言較為年輕、身體健康狀況仍佳,應不致造成健保財務負擔。

再者,以Cocivd-19期間為例,諸多防疫措施皆附著於健保制度之上,若僅中國籍學生未能納入健保,不僅難以形成共同防衛體系,亦恐成為我國防疫之破口。而若將其納入健保制度,應能完善我國整體防疫網絡,亦能實踐台灣對待世界各國皆普惠均等、保障人權之立場。

綜上,請大陸委員會針對中國籍學生納入我國全民健保制度之優劣比較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現在審查預算: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及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宣讀完畢後再進行協商。

請宣讀。

一、預算數:

2.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13年度預算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第10頁至第11頁本年度預算概要。

(一)總收入:2億8,252萬2千元。

(二)總支出:2億9,951萬8千元。

(三)本期短絀:1,699萬6千元。

3.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13年度預算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第6頁至第7頁本年度預算概要。

(一)總收入:3,516萬元。

(二)總支出:3,486萬3千元。

(三)本期賸餘:29萬7千元。

二、委員提案:

主席:本次會議議程所列有關處理113年度之預算,同意作下列三點宣告:一、有關各位委員之提案,為使討論聚焦,依預算科目編排,歲入部分以「項」為單位,歲出部分,援例處理到「目」之科目為單位為原則;二、提案委員如有提出凍結相關預算者,除有委員特別聲明異議外,解凍條件均依例改為「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三、處理預算提案時,如提案委員不在場,依召委會議共識,該提案不再處理。惟如該案於協商前相關部會已跟提案委員溝通完成,並將書面送至本委員會,即依該溝通結果處理。

請問以上宣告,在場委員會有沒有異議?(無)要喊一下「沒有」。如果沒有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協商。

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協商,大陸委員會單位的預算,歲入部分因為沒有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現在進入歲出部分的第1目「一般行政」,有2案。張宏陸委員不在,你來了啊!

陳委員玉珍:支持!支持!

主席:哈囉帥哥!請。

陳委員玉珍:大陸現在……

主席:你那個剛好是我的視線死角,我脖子扭到。好,帥哥,你先講。

羅委員美玲:你是主委的定心丸。

主席:第1目有兩案,張宏陸委員1案,本席1案,所以,來。

陳委員玉珍:我都支持啦!因為那個大陸……

張委員宏陸:看主席先怎麼說,尊重你啦!

主席:我喔……因為你減得比較多,你是100萬元嘛!

陳委員玉珍:那就照減得比較多的走,因為陸委會現在是大陸事務不管委員會,業務很少啊!

主席:我是有關於「特別費」的部分。

王委員美惠:私底下很多啦!

主席:「特別費」的部分,其實我剛剛在質詢的時候也講了,我只是要求一個調查報告嘛!好不好?這部分全部就是併案……

羅委員美玲:整目處理,是不是?

主席:整目凍結100萬元,好不好?

陳委員玉珍:100萬好了,對啦!

羅委員美玲:我是支持預算。

陳委員玉珍:我是支持凍結,不用特別講「特別費」啦!其實我要講一句話……

張委員宏陸:那個主席……

陳委員玉珍:邱太三很努力,但他又不是總統,你下次出來選總統。

張委員宏陸:讓我說一下,好不好?我覺得就尊重主席,我們兩個就整目一起合併,好不好?然後就凍結,照你的意思啦!

陳委員玉珍:100萬啊!

張委員宏陸:如果你的大概10%,就大概18萬嘛!喔,12萬啦!我覺得太少,12萬太少了啦!

陳委員玉珍:不痛不癢啊!不會進步。

張委員宏陸:凍個50萬啦!然後提書面報告,始可動支啦!

主席:好,可以。

羅委員美玲:支持。

主席:併案凍結50萬元。

陳委員玉珍:書面報告都是在寫文章,很辛苦,政策有改變才可動支啦!

主席:不是,主委,我們內政委員會無比和諧,而且絕對支持,那也……好,我們第1目第1案、第2案委員提案合併處理,併案凍結50萬元,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現在進行第2目。已經有第5案、第6案、第9案改主決議,那個……玉珍委員。

陳委員玉珍:我要講,剛剛我們在質詢的時候,我們主委也有回答了,很多事情都要審慎評估。我剛剛也說了,預算也是這樣子,因為的確沒有規劃出什麼東西來,一個陸客自由行到金門……

王委員美惠:沒有啦!

陳委員玉珍:規劃這麼久!已經很久……

王委員美惠:通通要規劃啦!

陳委員玉珍:通通要規劃,對,所以給他們時間規劃出來我們才給他錢,沒錯,規劃出來我們就給錢,等規劃出來,先減列,現在到朝野協商還有一點時間,你們如果規劃……

羅委員美玲:沒有,減列就沒有了,凍結才會有……

陳委員玉珍:不會、不會、不會,我們這個才……

羅委員美玲:減列就減去,就沒有了……

陳委員玉珍:我們這個是第一關而已,現在還有時間,第二關是什麼時候?我相信你們很快可以做出來,效率好一點……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減列……

陳委員玉珍:你效率很好,沒有減列沒有感覺,不痛不癢!

王委員美惠:我們阿里山也要給人家……

陳委員玉珍:是、是、是。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給他質詢我們就「掣咧等」……

陳委員玉珍:沒有啦!我跟你講,主委……

主席:本席先做宣告一下,第4案及第8案就不處理,就是李德維及黃世杰的減列和凍結,我都幫你先擋過了喔!

羅委員美玲:現在剩玉珍和宏陸。

主席:現在剩玉珍和宏陸。

陳委員玉珍:我就是減列500萬嘛!我們現在才是在委員會審查,下去還有協商,還有協商,現在到協商還有時間,我想你們的規劃速度應該很快,我對陸委會有信心,一定會在協商以前就規劃完成,你現在把我去掉,我到那時候又會再提出來,給你們時間啦!

主席:陸委會怎麼說?

邱主任委員太三:報告主席跟委員,你們也知道規劃……

主席:讓他講一下、讓他講一下。

邱主任委員太三:報告主席跟委員,各位大概都知道,我們陸委會是所有國安單位當然最重要的所謂政策的啟動單位,這個政策的啟動當然第一個前置的我們要蒐集相關的情勢到底有沒有什麼新的變化,第二個、要對應各種情況我們去做規劃的方案,接著我們才到相關單位再做討論,其他單位又提出問題的時候,我們又要再重新回來,我這樣講你大概就可以知道陸委會其實是「石磨仔心」啦!我們是要把各個單位擔憂的問題都磨合在……

主席:是,不過……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以你給我減列……

陳委員玉珍:主委,你聽我講……

張委員宏陸:好啦!好啦……

陳委員玉珍:我講一下……

張委員宏陸:好,你先講、你先講。

陳委員玉珍:他的說法我有回應,現在這個是113年(明年)的,對不對?我們112年(今年)的預算有給,也還有預算嘛!我現在不是要求到明年,我要求你們今年的預算趕快把那個規劃做出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你這個要減列……

陳委員玉珍:不是,這是明年的,你今年的趕快執行出來,規劃出來,我到朝野協商的時候……

王委員美惠:我跟你講,現在……

陳委員玉珍:我馬上講完,大家一起表達意見。到朝野協商的時候我馬上給你恢復,讓你明年繼續做好,所以我現在講你今年到目前為止這個陸客自由行規劃這麼久!主委,我是因為希望你可以體諒金門的百姓,陸客自由行沒有來的時候,都沒有收入,我們也讓你們陸委會體諒一下,你們辦公室沒有預算怎麼做事情,跟百姓一樣,人同此心嘛!苦民所苦啊……

王委員美惠:玉珍,我跟你講……

陳委員玉珍:苦民所苦啊!真的……

王委員美惠:現在要選舉,它沒有那麼簡單讓你那麼快活啦!

陳委員玉珍:你是講要選舉……

主席:美惠,我講實話,可是因為……

陳委員玉珍:苦民所苦!苦民所苦!

主席:因為開放陸客或是我們……

陳委員玉珍:自由行啦!金馬自由行就好啦!

主席:我在總質詢的時候也問過,其實……

王委員美惠:大家也都想要……

主席:對、對、對,王美惠講的,大家都希望開放……

陳委員玉珍:是啊!

主席:那個時候王國材部長的說法是這個是已經既定的,決定要開放,可是大陸好像還沒有平等互惠這樣子,沒有什麼轉折,他說沒有,但是業者的痛苦……

陳委員玉珍:讓你們感受一下業者沒有錢的痛苦,沒有收入。

王委員美惠:我講給你聽,大家都有感受到……

主席:對,所以……

王委員美惠:你也要看對方要對我們怎麼樣……

主席:請宏陸委員。

陳委員玉珍:現在到朝野協商以前也有時間,給你時間做規劃。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讓我說一下,好不好?

主席:好,請宏陸委員。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我覺得陳玉珍……

王委員美惠:我們民進黨都很體諒,不是你們國民黨體諒而已啊!

張委員宏陸:好,讓我講一下,好不好?我覺得陳玉珍委員說的也是有道理……

王委員美惠:對啦!

張委員宏陸:我們這樣子,好不好?陳委員,就只剩我們兩個,我們兩個併案來處理,好不好?

陳委員玉珍:那就減列500萬啊!

張委員宏陸:我們不要減列,我們就凍結500萬,好不好?

陳委員玉珍:不是,凍結不痛不癢,我跟你說……

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

陳委員玉珍:因為今年(112年)的還可以做……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讓我講一下,你讓我講一下啦!

王委員美惠:等他講一下,你再講啦!

張委員宏陸:我們凍結500萬,好不好?他剛剛要求的,我覺得該怎麼做呢?主委,你看兩個禮拜或一個月內趕快給陳玉珍委員說明清楚,他說的也是有道理,我們就是凍結500萬,好不好?

陳委員玉珍:不要啦!我跟你講,報告主席,我跟大家報告,凍結就是不痛不癢,你現在給我弄掉,到了朝野協商我一樣再提出來,現在到朝野協商還有一點時間,至少還有半個月,你這半個月宣布一下金門自由行,如果你宣布了,大陸不願意,人家會去怪大陸,不會怪你,對不對?我們做我們自己的決定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你們現在宣布了,他們……

陳委員玉珍:你宣布了嗎?你現在宣布了嗎?

羅委員美玲:主席剛剛就有說……

陳委員玉珍:你讓他宣布一下,讓他講完,一句話。

邱主任委員太三:報告委員,我們8月24日不是宣布了嗎?對岸到現在還是……

陳委員玉珍:所以你宣布陸客金馬自由行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岸還是沒有回應啊……

陳委員玉珍:所以你金馬自由行……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以我們也可以預期得到啊!

陳委員玉珍:那是說團客,我現在請問你陸客金馬自由行這個部分呢?

邱主任委員太三:一樣啊!我跟你講……

陳委員玉珍:一樣宣布?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不可能去做這種事情,我一而再、再而三,我幹嘛要去熱臉貼冷屁股……

陳委員玉珍:沒有熱臉貼冷屁股,你要不要開放?

邱主任委員太三:哪裡不是?我8月24日不是就宣布了嗎?

主席:等一下,主委,還有各位委員,這樣子好不好?我強度再高一點點,也就是併案凍結500萬,要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陳委員玉珍:不是啦!減列才有感覺,百姓都沒有收入啊!這個不提,我到時候朝野還是要再提出來……

羅委員美玲:有充分表達過……

陳委員玉珍:沒有啦!我是真的,金門人很痛苦……

王委員美惠:玉珍,我講給你聽,大家也都很艱苦……

陳委員玉珍:不是,因為不是只有這樣,好幾樣都這樣……

王委員美惠:好啦!尊重主席一下啦!

陳委員玉珍:你有沒有開放自由行?

王委員美惠:他們如果可以……

主席:因為我們要經同意,好不好?我們加一個「經同意」。

陳委員玉珍:不是,這樣不痛不癢,我跟你講,他真的沒有感受到百姓的痛苦,真的……

王委員美惠:不……

陳委員玉珍:他們現在其實……

主席:那就保留,好不好?那就保留。

陳委員玉珍:保留、保留,好,保留。

王委員美惠:不然,他的保留,再講啦!

主席:你的是100萬,他的要保留。

張委員宏陸:我還是覺得……

王委員美惠:我覺得你……

張委員宏陸:陳委員,我覺得我們兩個併案凍結500萬,書面報告後始可動支,我跟你講,它整目……

主席:要經同意啦!

張委員宏陸:你先聽我講、你先聽我講,它整目也才二千多萬,我們如果凍500萬對他們很大的懲罰了啦……

陳委員玉珍:你們一年不開放自由行,我們金門的損失是30億,對金門懲罰很大耶!是懲罰金門嗎?各行各業都很慘!我每天去都被百姓反映……

王委員美惠:……不是……

陳委員玉珍:對,所以趕快叫他開放,你趕快叫他開放,你們阿里山,對不對?趕快,什麼時候開放?什麼時候給我政策?

王委員美惠:玉珍,不是只有你們金門,臺灣也是希望要更好……

陳委員玉珍:是啊!所以趕快宣布。

主席:大家,因為我剛剛講的是他們提書面報告要經同意,這跟我們那個自然解凍……

陳委員玉珍: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主席:專案報告,好吧!就……

陳委員玉珍:就是要來這裡開會報告。

主席:經專案報告……

陳委員玉珍:經同意……

主席:經同意,好不好?提專案報告……

陳委員玉珍:就是要……

主席:好。

邱主任委員太三:專案報告當然是沒問題。

主席:這樣好不好?專案報告啦!主委,這樣可以嗎?

張委員宏陸:不是,這樣子啦!我們就凍結500萬,然後專案報告後始可動支,好不好?

主席:經同意,好。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第4案、第8案不處理,第5案、第6案、第9案改主決議……

邱主任委員太三:……500萬太高,四分之一都被凍結……

陳委員玉珍:朝野協商再來講。

主席:第3案、第7案委員提案合併……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主席,他說……

王委員美惠:四分之一了耶!

陳委員玉珍:拜託!四分之一是下半年,12月才用,明年這個時候才用得到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跟你講,100萬我還可以接受……

陳委員玉珍:那就不要這樣子,不要凍結了,就保留到朝野協商再來講,說不定你還是會過,你們人多……

主席:這樣子好不好?

張委員宏陸:……好不好……

主席:我來講、我來講、我來講……

邱主任委員太三:……休息……

陳委員玉珍:基本上,陸委會不用休息也是一樣啊!

主席:主委、主委、主委,我們不要再……

陳委員玉珍:陸委會究竟在做什麼?大陸事務部門……

邱主任委員太三:……綜規處……

主席:對、對,等一下,你先聽我講完、你先聽我講完,這個是2,800萬……

邱主任委員太三:綜規處只有……

主席:先聽我講完……

羅委員美玲:玉珍委員,因為陸委會已經同意專案報告,我是覺得100萬加專案報告。

陳委員玉珍:那不痛不癢,它不會規劃。

羅委員美玲:我覺得跟金額比較沒關係,我覺得它願意專案報告,我是覺得這已經是……

陳委員玉珍:你想想看喔!如果百姓一點收入都沒有的時候,就不是什麼300萬,你要感受、你要人同此心,有這種民心、有這種感覺。是,所以我很強力地要求……

主席: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也不會安排臺商到金門去啦。

主席:好吧、好吧。

陳委員玉珍:也沒有跟我們通知,你問一下海基會。

主席:因為我原來有一個凍結67萬,然後……

陳委員玉珍:那明年的嘛!今年趕快做,今年預算有,趕快過,只要一開放我全部都給你沒有意見,也不用什麼專案報告。

主席:陳玉珍委員,它本來是100萬,我再加100萬變200萬,專案報告,這樣可以嗎?這樣子已經低於……

陳委員玉珍:通過以後200萬也不用了啦!你現在講一句話而已啊!一句話就好,他講他的政策,國安會議讓國安去討論沒關係,至少陸委會有立場。

張委員宏陸:好啦、好啦,我們尊重主席啦,好不好?

主席:我們再做宣告,第3案、第7案委員提案合併處理,併案凍結200萬元,向本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這已經是最高規格了好嗎?

第3目經濟業務,第12案、第14案改主決議;第11案李德維委員,不對,這個是第3目,OK,第11案不處理。陳琬惠委員已經簽過了,各位可以吧?把它改主決議,OK,好,宏陸委員跟玉珍委員你們兩個怎麼說?

陳委員玉珍:減列啊!金馬自由行開放以後就是全部過,我也要審慎研究一下,因為跟陸委會一樣要審慎研究一下,我們這一年再好好審慎研究一下。

張委員宏陸:我們比照第2目處理啦!好不好?

主席:是不是也比照第2目?

陳委員玉珍:經濟業務,經濟處做了什麼經濟業務?這一年來。

邱主任委員太三:所有的處都要……

陳委員玉珍:陸委會做了什麼事給我們知道一下。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不是已經跟你業務報告了嗎?

陳委員玉珍:不是,我剛剛看過啦!我剛剛也看過,就是都沒有成效啊!我不好意思……

邱主任委員太三:但是……

陳委員玉珍:有什麼成效?我舉例,比如說像海基會也是……

主席:第10案跟第13案……

陳委員玉珍:民眾陳情案很多。

邱主任委員太三:同一個理由,他每一個都在刪……

主席:他沒有同一個理由,他這邊寫的不一樣,他這是中共臺辦要求臺商不得參加海基會所辦……

陳委員玉珍:就是海基會那個,對啊!我有寫啊!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都知道他們在操縱……

陳委員玉珍:我沒有說他們在操縱選舉,你們說中共要求不參加,臺商不參加怎麼會對選舉有幫忙?臺商參加才有。還有我順便跟你講,你們那個臺辦那個叫什麼?你們說臺商不得參加金門那個活動,然後我跟你講這個活動連本席都沒有接收到通知耶!你問一下海基會來回答一下,有沒有通知我?沒有啊!我還是臺商告訴我的,我主動去問海基會,然後最後一天才告訴我說:喔,有、有、有。你問一下有沒有這件事情?

邱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垂正:報告委員,我們5天前……

陳委員玉珍:對,你們5天前告訴我,是我去問了你們以後……

邱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垂正:沒有,因為那時候中國大陸在杯葛我們。

陳委員玉珍:中國大陸在杯葛我們也沒有關係,你們為什麼不通知我活動?

邱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垂正:所以活動還在未定,我們未定之後第一時間……

陳委員玉珍:可是臺商在一個月,大概半個月前就告訴我有這個活動了,我怎麼會比臺商還晚知道有活動、在金門有活動?

邱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垂正:其實我們是7月2號就跟委員預告……

陳委員玉珍:你們沒有告訴我,我都沒有接到任何通知。

邱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垂正:7月2號董事長跟我們到金門就有跟您報告了。

陳委員玉珍:沒有,那天還有拍照,那天在吃早餐還有拍照,你們沒有告訴我說有這個活動,如果有我早就……而且我有去參加,後來我也是去參加,因為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事情,但是你們沒有邀請我喔!後來我們金門的長官也幾乎都沒去。

邱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垂正:剛剛主委說它有一些杯葛嘛!所以整個案子還沒有成熟、還沒有定案。

陳委員玉珍:還沒有成熟你告訴我啊!

邱副董事長兼秘書長垂正:剛成熟之後我馬上就去……

陳委員玉珍:那是我問你們的啊!你們到金門辦活動也不通知當地民意代表,你又沒有通知我們縣政府,縣政府什麼時候知道的?

主席:我可不可以建議一下?我建議一下好不好?因為我是全國不分區,金門也是我的轄區,還是要通知,我也沒有被通知到。來,這個你們準備要怎麼辦?比照第2目?

張委員宏陸:陳委員,我說一下啦!他們沒有通知、沒有什麼以後要改進,我也覺得應該是要這樣,但是如果你要減列、你要什麼的話,其實相對地你懲罰的也是懲罰到臺商。

陳委員玉珍:不會懲罰到臺商啦!為什麼會懲罰到臺商?

王委員美惠:聽他說一下。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你聽我說一下,你讓我說,我覺得我們還是一樣,我們整目來處理,那凍結100萬啦!書面報告後始可動支。

陳委員玉珍:一定要有一個單位是減列的,全部都凍結,輕鬆愉快啊!

張委員宏陸:唉唷!

陳委員玉珍:兩億多……

張委員宏陸:等一下再來啦!這個……

陳委員玉珍:哪一個要減列?

張委員宏陸:不是啊!這個經濟業務的,我覺得我們不要這樣子啦!好不好?經濟業務的啦!我們就凍結100萬書面報告……

陳委員玉珍:什麼又100萬?

張委員宏陸:你跟我合在一起啊!

陳委員玉珍:什麼我跟你合在一起?我500萬耶!

張委員宏陸:唉唷!

陳委員玉珍:我500萬你多少?

張委員宏陸:這一次……

陳委員玉珍:你100萬,5加1等於6,6除以2也是3啊!怎麼會變成100?

張委員宏陸:你這一次讓我說一下啦,好不好?

陳委員玉珍:下一個換我的?好。

張委員宏陸:這一次讓我說一下啦!

陳委員玉珍:這個讓你,法政業務讓我。

主席:好,那這個就併案凍結100萬元。第3目經濟業務,第11案不處理;第12案、第14案主決議;第10案、第13案委員提案合併處理,併案凍結100萬元,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4目法政業務,第21案、22案、23案、26案改主決議,其他的我們來看。李德維委員我們不處理,所以第16案不處理;第18案黃世杰也不處理;賴品妤在,對,等一下;莊瑞雄24案也不處理。好,來,現在先請遠的地方,品妤先講好了。

賴委員品妤:謝謝主席。本席是在第19案,我有看到像早上瑞雄委員其實在詢答的時候有問到這件事情,就是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從2019年10月就建置到現在,運行4年了,目前1月 到7月的登錄比率只有0.54%,最新2023年1月推出國人赴中國的動態登錄系統,現在的登錄比率只有0.19%,我也想問啦!雖然登錄並不是強制性,其實說是鼓勵我們的民眾事前去多加登錄嘛!因為我們也看到有一個事實就是現在港澳,特別是香港的狀況其實沒有非常地穩定,也怕臨時有發生狀況或是失聯的時候讓我們政府有窗口可以去聯繫,這個部分的話我也想要問一下陸委會到底要怎麼處理這個狀況?因為不只是我剛剛講到這種政治情勢的緊繃,即使今天不是政治事件,例如遇到譬如說交通安全的問題或不小心遇到天災,其實這個系統也是可以去給予協助的,那問題就是現在你有這個系統大家都沒有在用,你自己到底要怎麼去處理這個問題?因為早上詢答的時候,我聽瑞雄委員講這個事情講滿久了,可是我覺得陸委會這邊並沒有一個非常明確的答復,我覺得第一個是也希望回答一下,第二個就是我也相信在這邊沒有辦法明確地去做一個答復,所以希望還是凍結一部分然後提出書面報告這樣子。

王委員美惠:等一下、等一下……

主席:等下併案,接下來是……

陳委員玉珍:我剛剛說我凍結經濟,不是凍結,我事實上是刪除啦!大家說要凍結,在說臺商不能參加海基會辦的活動,你們說中共臺辦要求不能參加,18位重量級臺商協會還有什麼臺企聯副會長不能參加,說大家都沒來,那就讓我們金門的投資機會銳減嘛!你們長年在編列這些什麼聯繫輔導的什麼工作卻沒有辦法讓他們過來,你們是不是工作上有很需要檢討的地方?這是經濟業務,經濟的部分,剛剛已經凍結了,第二個,這就是有關法政業務的部分,對於設籍10年以上的陸配可以參選、擔任公職這件事情,你知道蘇永欽大法官事實上有一個釋憲案……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618號。

陳委員玉珍:第618號已經有解釋了嘛,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跟李德維委員……

陳委員玉珍:兩岸條例對於服公職的這些限制,15位大法官解釋說大陸地區人民不存在所謂雙重國籍的問題,對吧?你看一下這邊有解釋。

邱主任委員太三:恐怕……

陳委員玉珍:民國95年11月3日大法官做成第618號解釋,對不對?也在第324號解釋釋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的協議非本解釋所稱的國際書面協議,第一次很清楚地認定是我國憲法上的兩岸關係,我照唸的,這是釋憲的內容,我想邱主委也是法律專業學者,所以應該很瞭解,這是分治與對立所設的服公職權利,沒有限定……那時候說的是10年不能服、可以服公職的問題,司法體系已經做出一致的見解,我的資料你看一下,這都是從各個法律系統找出來的。有關陸配,2021年的史雪燕也遞補了,他也沒有所謂的放棄大陸國籍,所以你們現在的這個說法……

邱主任委員太三:有什麼問題嗎?

陳委員玉珍:依你們現在的說法,假設啦!現在還不知道會不會發生。

邱主任委員太三:剛剛已經講過了……

陳委員玉珍:如果有人擔任不分區,所以是需要放棄還是不需要放棄?不需要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我剛剛不是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嘛!

陳委員玉珍:你再說清楚。

邱主任委員太三:李德維委員自己也很清楚,坦白講,我們法律人一交手,大概就知道到底在講什麼。我剛剛不是講過了嘛!當他是大陸地區人民的時候,他是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他是中華民國國民的時候就適用中華民國國民……

陳委員玉珍:當他是國民的時候,所以就是10年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都應該一體適用的法律,包括忠誠義務。

陳委員玉珍:平等權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就是這樣子。

陳委員玉珍:對,平等權。

邱主任委員太三:就這麼簡單而已。

陳委員玉珍:所以不需要放棄國籍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什麼?

陳委員玉珍:不需要放棄國籍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什麼不需要放棄!那你叫溫玉霞委員放棄南非籍,你憑什麼要求他?

陳委員玉珍:不是、不是,大陸地區根據我們的中華民國憲法,兩岸……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剛剛不是說有階段嗎?

陳委員玉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他還是大陸地區人民的時候,他是適用兩岸條例……

陳委員玉珍:你剛剛的說法是……

邱主任委員太三:當他拿到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的時候,他就要跟我們在場所有人都一樣,我們該遵守的法律,他就該遵守啊!

陳委員玉珍:可是你看,我剛剛有提相關的法律釋憲第618號解釋,還有這些……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618號解釋……

陳委員玉珍:還有下面這個,最近做的司法體系一致見解,大陸地區人民不存在所謂雙重國籍問題,對吧?

邱主任委員太三:沒有啊!哪裡……

陳委員玉珍:你要不要看一下?來,給你看!你看一下、你看一下,資料給你。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不用看他的文章,你去看……

陳委員玉珍:當然有看內部的文章,我說的是司法……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個不是大法官。

陳委員玉珍:有關大陸地區人民不適用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有關……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自己的見解……

陳委員玉珍:你說這是蘇永欽大法官自己的見解,是嗎?

邱主任委員太三:現任臺大法律系的林鈺雄教授也寫了一篇文章,他就按照法律去退出就好了。

陳委員玉珍:你剛剛的回答是這樣子,你剛剛在質詢的回答……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跟你講,個別學者有自己的看法,我們沒有意見。

陳委員玉珍:但是這一個……

邱主任委員太三:因為有他這種說法,也有另一種說法……

陳委員玉珍:由15位大法官做成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自己政府部門當然很清楚我們到底在……

陳委員玉珍:你剛剛的說法是說……

邱主任委員太三:第618號解釋根本不是在解釋這個東西,是在解釋說……

陳委員玉珍:第618號解釋說不可以限制他們平等服公職的權利,這個沒疑問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既然拿到中華民國國籍……

王委員美惠:拿一下麥克風。

邱主任委員太三:那個解釋是針對我們限制他拿到國民身分10年後才可以參選或是考試,這樣有沒有違反國民平等原則?那個解釋是在解釋這個東西。

陳委員玉珍:對,我知道。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啊!所以國籍的問題就不是在這裡……

陳委員玉珍:我請問你,按照國籍法規定的外國人及無國籍人,陸配算是哪一種?陸配算是外國籍還是無國籍?陸配算是……

邱主任委員太三:委員,所以我剛剛實在是不想說……

陳委員玉珍:所以他不算是國籍法的規範。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是你們立法院訂的法律,國籍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第一個前提叫中華民國國民,不是大陸地區人民,你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就跟大家一樣,不能有雙重國籍,就這樣而已。

陳委員玉珍:對,按照我們的憲法規定……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也是為什麼溫玉霞委員要去放棄南非籍……

陳委員玉珍:對,那是南非嘛、美國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它跟我們也沒有邦交,甚至……

陳委員玉珍:這跟邦交沒有關係,跟憲法……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所以我們陸委會的見解就是這樣,跟有沒有邦交、政治責任沒有關係。

陳委員玉珍:沒有,我先問他……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的見解就是這樣,剛剛賴品妤委員也唸了,我們陸委會的解釋文、新聞稿這麼清楚。

陳委員雪生:連江縣是不是大陸地區人民?

陳委員玉珍:不是啦!

王委員美惠:現在提案的……

陳委員玉珍:我先問你,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就沒有雙重國籍……

邱主任委員太三:中華民國的憲法第三條規定,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才是中華民國國民,如果照你的意思,習近平也是中華民國國民喔?

陳委員玉珍:我的意思是中華民國憲法如果不符合……來!我來回答、我來回答,如果不符合現狀的話,民進黨……

邱主任委員太三:什麼叫現狀?

陳委員玉珍:就現實的現狀嘛!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啊。

陳委員玉珍:現在兩岸是對立分治,我們現在也不承認是兩國嘛,對不對?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啊……

陳委員玉珍:我們現在也不承認是兩國嘛,對不對?如果你們認為要兩國論……

邱主任委員太三:你都沒有看到我剛剛在回答……

陳委員玉珍:有啦!剛剛回答得很好,你最後說是就職的時候才讓立法院……

邱主任委員太三:這是兩個階段。

陳委員玉珍:對,就那個階段,你剛剛已經把這個問題推給立法院,這是很好的回答。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立法院,所有的單位……

陳委員玉珍:單位啦!立委當然是立法院啦!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剛剛不是講嘛!高雄市過去有一位議員被發覺……

王委員美惠:本來就是啊!你來臺灣還不放棄那邊的……

邱主任委員太三:議會就自己訂一個內規說要怎麼處理。

陳委員玉珍:沒錯啦,主委已經說得很清楚,他剛剛在質詢的時候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所以法制單位、法政單位不需要解釋這個東西,因為到時候就職由立法院來解釋嘛!所以你們不需要這麼多……

邱主任委員太三:不是立法院……

陳委員玉珍:如果是立委、如果是立委啦!我說的當然是立委,如果是議員就找各個議會……

王委員美惠:玉珍,我講30秒給你聽……

陳委員玉珍:我來解釋我刪這個,我講最後一句話,既然這麼多東西都不需要你們解釋,你們就不需要這麼多預算嘛!刪除1,000萬元。

王委員美惠:我跟你說啦!玉珍,我覺得……

陳委員玉珍:你們的業務沒那麼繁重,大部分都是別的單位要解釋的,要嘛就是中選會、要嘛就是議會……

陳委員雪生:好啦,我們兩個的預算……

陳委員玉珍:他們不需要這麼多預算啊!因為你們不需要做這麼多事情,不要浪費……

陳委員雪生:你把問題丟給召委,叫他去扯,我們兩個走了。

王委員美惠:對啊!

陳委員玉珍:快好了,剩下的這一條審完就結束了。

陳委員雪生:還有一條喔?

陳委員玉珍:12點半還要……

主席:他還有一個協調會。

王委員美惠:你們、你們……

陳委員玉珍:剩這一條、剩這一條。不然這條讓主委回答,因為他剛剛回答得很好,我是可以接受的,他剛剛在質詢的時候回答得很好。

王委員美惠:你接受還要……

陳委員玉珍:可以接受,我真的可以接受……

主席:你可以接受,那你還要堅持刪減嗎?

陳委員玉珍:不是,我贊同他剛剛的說法,他剛剛真的每階段都回答得很好,這個是中選會的事情,前面才是陸委會……

王委員美惠:來啦!來啦!

陳委員玉珍:就職後是立法院的事情,所以法政業務沒有那麼繁重,不需要這麼多錢。主委,你們要刪除多少?

王委員美惠:好了!換尊重我們。來啦、來啦……

張委員宏陸:好啦、好啦!我們……

王委員美惠:換我講一下,好不好?

張委員宏陸:好,換你講。

王委員美惠:讓我講一下,好嗎?互相尊重一下,好嗎?因為……

主席:好,王美惠委員也有減列。

王委員美惠:謝謝主席。因為第20案到第25案就是他剛剛講的,我們中華民國人民去香港、澳門的時候有登錄的系統,從112年1月16日起上線使用,不過我們說實在的,這個沒有強制,所以很少人去用,你是不是要跟出入境的部分聯合處理?不然說實在的,花這些錢卻沒有人去登錄,是不是有點可惜?我覺得你們在這部分是不是要解釋?因為早上質詢的時候,時間有點不夠,畢竟我有看到這個問題,如果你們有辦法解釋、說服我,我再看要怎麼處理,這樣好不好?以上。

陳委員玉珍:登錄的這件事情,我跟王委員、其他委員有不同的想法,不好意思!我覺得我們中華民國是自由民主的國家,為什麼出境還要做什麼登錄?都已經有入出境管理局在記錄我有沒有去哪裡,為什麼要做什麼登錄呢?

主席:我們現在不叫入出境管理局……

王委員美惠:玉珍……

陳委員玉珍:登錄的目的為何呢?

王委員美惠:我跟你講,我們不同黨,可是你剛剛誤會我了。

陳委員玉珍:不用做啊!做這個幹麼?為什麼要做登錄?

王委員美惠:我的意思是說這個沒有強制……

陳委員玉珍:去美國要登錄嗎?去南非要登錄嗎?

王委員美惠:你叫我聽你的,也換你聽我的一下!

主席:好啦!

王委員美惠:主席,我的意見就是說……

主席:好啦,大家聽主席一下,好嗎?做你們的主席很可憐!我可以用英文、也可以用臺語你們講,我先跟你們說明一下。

陳委員雪生:我可以講話嗎?

主席:可以!歡迎。

陳委員雪生:喂!

主席:你是中華民國國民。

陳委員雪生:陸委會確實有些事情是蠻為難的,兩岸關係裡面,但是我對邱主委很瞭解,所以我拜託召委不一定要給他凍結那麼多啦,玉珍啊!你就看我的面子,不要說看你的面子,我們金馬一條路啊,好不好?

陳委員玉珍:你開放自由行,全部都過!

陳委員雪生:我既然來了……

陳委員玉珍:開放自由行呀!開放自由行呀!

王委員美惠:沒有啦……

陳委員雪生:他開放自由行……問題大陸自由行不放嘛,你知道嗎?

王委員美惠:對……大陸自由行不放!

羅委員美玲:陳雪生委員多明理,你實在是喔!

陳委員玉珍:對!所以我剛剛有說了,我剛剛只要主委說一句話,大陸放不放我們不管他,我們去怪大陸嘛,他說我們中華民國開放就好,我只要這一句話就好了。

陳委員雪生:自由行,是不是?

陳委員玉珍:對,金馬自由行,你支不支持金馬自由行?

陳委員雪生:我們這一次開放的,目前啊。

陳委員玉珍:他沒有說啊!你現在問他……

陳委員雪生:沒有,我們目前……

主席:他現在講的是陸客來。

陳委員玉珍:沒有啊!

陳委員雪生:我們金馬祖區去大陸有哪個不開放的?

陳委員玉珍:陸客過來啦。

陳委員雪生:陸客他不進來嘛。

王委員美惠:對呀!

陳委員玉珍:我們開不開放讓他進來?

張委員宏陸:好啦,我們不要再講……

陳委員雪生:沒有,這裡面很微妙,這裡面小兩會……

王委員美惠:我們說實在的……

陳委員雪生:我跟你講!如果我們放,它還不一定放喔,你知道嗎?

主席:對。

陳委員玉珍:所以我們……

王委員美惠:對啦,玉珍!

陳委員雪生:我們希望什麼呢?同時放,我們也放、它也放,我們目前是這樣……

主席:好,謝謝!

陳委員雪生:團也是一樣……

王委員美惠:好啦、好啦!

陳委員雪生:團就是……你聽我講啦!

王委員美惠:那個……

陳委員雪生:美惠,你講那麼久了,讓我講5分鐘不行喔!

王委員美惠:我沒有跟你在講呀……

主席:讓他講、讓他講。

陳委員雪生:你再講,我拿……來,我跟你講。

王委員美惠:你們國民黨都是拿……

陳委員雪生:你用你們民進黨……

王委員美惠:還跟人家說民進黨拿的!

陳委員雪生:我跟你講……

王委員美惠:國民黨都拿進來議場了。

主席:好啦、好啦!

陳委員雪生:你聽我講啦!

主席:好啦、好啦!

王委員美惠:聽你……尊重人家一下!

陳委員雪生:好啦,我尊重你、你也尊重我!

主席:好啦,王美惠,好。

王委員美惠:國民黨拿進來,還在這裡兇什麼!

羅委員美玲:好啦!

主席:好啦、好啦!

陳委員雪生:我跟你講,它的團喔,玉珍呀,它的團有沒有,我們雖然講說3月底以前開放團,但是我告訴你喔,大陸的團如果……

王委員美惠:「烏白講」……

陳委員雪生:大陸的團如果不……欸,我在幫你講話耶!大陸的團如果不放的話,我們雖然講說團放,我們還是不放,玉珍你懂了沒有?這就是兩邊對等的問題啦!欸,邱主委跑到哪裡去?

主席:他跑到旁邊去哭了。

陳委員玉珍:他不聽你的。

陳委員雪生:邱主委……

陳委員玉珍:他在幫你講話,你注意聽一下。

陳委員雪生:邱主委是不是這樣?

羅委員美玲:很感動!

陳委員雪生:我們現在講說團放,但是大陸如果在3月底以前團不放的話,我們可能還是不放。

王委員美惠:對!

羅委員美玲:對!

陳委員玉珍:所以我來講嘛,所以我來講站在金門……你馬祖我不管,我講金門自由行就好了,站在金門民眾、我們各個業者的立場,今天我就是希望主委有一句話說我們開放,大陸不開放那就去怪大陸,對不對?他這邊我要的是中華民國政策開放嘛,我只要他這樣一句話嘛!

陳委員雪生:我這次到國臺辦去,我跟宋主任、宋濤主任就這麼講的……

主席:好,那個……

張委員宏陸:好啦、好啦!

陳委員雪生:如果你放的話……他說「如果我放自由行,你們臺灣不放」怎麼辦?我說我……

主席:各位委員……

陳委員玉珍:你看,大陸也說它要放嘛!

陳委員雪生:我說我回去問邱主委……今天在這裡吵架!

陳委員玉珍:北京那邊也說要放,你們也都不放。

張委員宏陸:好啦,我可不可以講了啦!可不可以換我講一了啦!換我講一下了啦,好不好?

主席:來,張宏陸委員。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一個第4目我們整目來處理,凍結200萬──併案處理凍結200萬啦,書面報告始可動支,好不好?我們就這樣處理,好不好?

羅委員美玲:好!

王委員美惠:主席,剛剛……

張委員宏陸:好啦,你先讓它過啦!

王委員美惠:主席,剛剛我的問題……

陳委員玉珍:等一下,法政業務……

王委員美惠:他是要報告還是怎麼樣?

張委員宏陸:我們先處理這個,好不好?第4目……

主席:就一起併案。

王委員美惠:第4目我就是在……

主席:一起呀!

張委員宏陸:我們先說結論,所有案子併案處理,凍結200萬,書面報告後始可動支,我們先處理結論,好不好?

王委員美惠:好,主席,他說這樣跟我的第20案跟第25案,麻煩再說清楚。

主席:第20案跟第25案,好,都併案處理。

陳委員雪生:我們用錢去砍陸委會沒有意義啦、沒有意思啦!

主席:我先跟各位說明一下,其實我也提了很多案,但是作為主席,我都已經改成主決議,但是我改成主決議並不代表我對這些議題不堅持喔,我還是很堅持喔!包括兩岸共打各方面,因為主委瞭解,我經常私下也跟您做很多的討論;另外還有一個,剛剛其實陳雪生委員也提到一個重點,中國大陸跟臺灣不一樣的,我們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他們來不是自由開放的,這是為什麼我在上次本院有委員被中國女子接觸的時候,我認為陸委會這邊應該要有一些保防的措施等等的,這些雖然我沒有把它放在這裡面來卡你們預算,但是這個都是我真心誠意的為了我們國家安全我覺得必須要堅持的,所以也請各位委員,因為我們內政委員會今天在陸委會這邊已經算是凍結最多,而且裡面針對小三通的部分……

陳委員玉珍:金門自由行!馬祖他講、我講金門就好了。

陳委員雪生:沒有,怎麼……

陳委員玉珍:我們用凍結來要求他開放,你都不要!

主席:小三通自由行的部分還有一個專案報告!兩位陳委員,有關於金馬的陸客自由行部分有一個專案報告,好不好?所以那個已經處理過了!所以並不是沒有處理而且也有做專案報告。我為了……

陳委員玉珍:專案報告?

主席:對。

陳委員玉珍:謝謝。

主席:那個是,但這個不是喔!那個是在……

羅委員美玲:不是這個啦!

王委員美惠:不是這個啦!

張委員宏陸:讓主席先宣布,好不好?

陳委員玉珍:讓主席講,聽一下主席的,尊重主席。

主席:我在第2目的時候,已經針對你們金馬小三通這個要他們做專案報告!

陳委員玉珍:不是小三通,金馬陸客自由行、金馬陸客自由行,特別記下來!

張委員宏陸:對啦!

主席:陸客自由行、小三通的部分要專案報告。

陳委員玉珍:對!

陳委員雪生:玉珍,你要這樣講,陸客如果現在就自由行,我們馬上就自由行!

主席:這已經是……

陳委員玉珍:我們馬上開、馬上解凍。

羅委員美玲:陸客……

主席:好了!

陳委員玉珍:金馬自由行。

張委員宏陸:讓主席先宣布,好不好?

主席:無所謂啦,因為下面的會議是你主持。

陳委員雪生:內政委員會很麻煩耶,我要走了。

主席:我要做宣告了,好不好?謝謝。

陳委員玉珍:審完了?

張委員宏陸:沒有,先讓主席……

主席:第4目法政業務,第16案、第18案、第24案不處理;第21案、第22案、第23案、第26案改主決議;第15案、第17案、第19案、第20案、第25案委員提案合併處理,併案凍結200萬元,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王委員美惠:第19案跟第幾案?

張委員宏陸:有啦,你的有在裡面。

主席:有啦!併案的第15案、第17案、第19案、第20案、第25案,所以美惠委員的……

張委員宏陸:好啦,有啦、都有。

陳委員玉珍:經同意那幾個字呢?經同意那幾個字,有嗎?

張委員宏陸:第5目了。

王委員美惠:這裡沒有了啦!

羅委員美玲:已經唸完了啦!

王委員美惠:第5目了啦!

張委員宏陸:第5目了啦!

主席: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第30案改主決議、第27案不處理、第31案不處理,好,現在請各位委員發言。

王委員美惠:主席,早上我有質詢過,這裡面有減列400萬、也有減列430萬,不過我覺得長久以來,如同主委說的,這就是象徵性的,去年象徵性的也沒有用,我想不到今年要象徵什麼,我看賴品妤的是減列430萬,你看看有什麼意見?

賴委員品妤:我先簡單講,本席的是第32案有關首長宿舍在香港的租金問題,原來今天早上詢答我想問,但因為時間不夠。主要就是因為目前瞭解,香港是我們這邊還是沒有辦法派駐人員過去的狀況,所以說這一筆預算要不要編列,我覺得大家可以一起討論,就是我沒有堅持要刪除,但我希望是不是也要凍結,因為如果像陸委會自己這邊說的,與香港的官方往來確實有進展,好像真的有機會,我不知道!因為我看這個時間是在11號的時候講到的,好像真的有人有機會派駐過去,那這筆錢有可能也會用到,所以這個部分我覺得陸委會自己要說明啦,現在的狀況到底是怎麼樣?這筆錢到底有沒有機會用到,還是說他只是一個象徵意義?我想這個部分是不是陸委會要說明一下。然後我有兩個問題想要確認,就是這個430萬4,000這個數額是已經開始找首長宿舍租屋處詢問到的金額嗎?還是這個是我們本來就長期有簽租約等等,本來就是依約要付掉的?第二個,如果這筆錢編列了,最後2024年還是沒有成功派駐,這個沒有用到的錢是會繳還國庫,對嗎?

王委員美惠:對,這樣我是不是……主席,他早上已經解釋過了,你們說減列對你們也不好,凍結200萬,你們寫報告來再處理,好不好?

張委員宏陸:好啦!我們……

陳委員玉珍:有執行嗎?去年有執行嗎?

王委員美惠:沒有。

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

陳委員玉珍:都沒有執行喔?

張委員宏陸:不是啦!換我……

陳委員玉珍:沒辦法去……

主席:各位委員,請尊重其他委員,現在請張宏陸委員發言。

張委員宏陸:換我說一下,所有委員說的都有道理啦!但這筆錢如果不留著的話,萬一如果情況有變,你要怎麼補回來?我們也必須要考量到這一個,所以我覺得我認同王美惠委員,我們就凍結200萬,書面報告後,始可動支,我覺得如果……

主席:因為沒有用了你們也會繳回國庫,對不對?

張委員宏陸:對啦!就這樣嘛!好不好?

主席:好,這個是非常單純的議題,好不好?因為不要到最後他們政策突然變了之後,我們沒有辦法……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第27案、第31案不處理,第30案改主決議,第28案、第29案、第32案委員提案合併處理,整目併案凍結200萬元,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6目「聯絡業務」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第7目「一般建築及設備」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第8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

第9目「文教業務」,李德維委員的不處理,張宏陸委員的?

張委員宏陸:我改主決議。

主席:你改主決議,好,第9目「文教業務」第33案不處理,第34案改主決議。

我們現在看主決議,第38案、第39案修正文字通過,第36案、第40案至第48案照案通過,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有2個提案為第35案跟第37案,他不在不予處理。

我再宣告一次主決議部分:第35案、第37案不處理,第38案、第39案修正文字通過,第36案、第40案到第48案照案通過,陸委會的預算處理完畢。

現在接下來處理113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案協商。收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支出部分第1案、第2案改主決議。

陳委員玉珍:我簡單問一下,董事長已經不在了……

主席:董事長另外有公務已經請假。

陳委員玉珍:現在有很多臺商陳情,好多喔!去年很多臺商、即我們在臺灣的企業在華註冊碼的問題,就是被取消了,比如說金酒公司我們去爭取後已經開放,我要問他們海基會……

王委員美惠:先提案啦!

陳委員玉珍:我就要問這個相關的,你們有沒有……因為我知道很多企業界後來去那個,有沒有透過你們?你們有沒有幫忙陳情成功過?這是海基會的業務啦!因為海基會剛剛沒有機會問到,有沒有成功過?

王委員美惠:沒有啦!我們大家互相……

陳委員玉珍:兩岸事務裡頭……

王委員美惠:讓他說預算,我們要質詢再質詢啦!好嗎?

陳委員玉珍:有沒有經過你們那個過?

主席:副董事長,我能不能請你等一下會後去跟陳玉珍委員做報告?

陳委員玉珍:很多人在反映啊!還有臺商的一些安全,很多人在反映……

主席:對,因為也有一些臺商來跟我陳情說他們人到大陸之後不見了或者怎麼樣……

陳委員玉珍:跟我講也跟大眾講,好不好?

主席:好,支出部分第1案、第2案改主決議,現在進入主決議,第3案照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113年度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預算。等一下記得要去辦公室報告,好嗎?收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支出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主決議部分只有張宏陸委員,照案通過,好嗎?現在我們作宣告。

陳委員玉珍:休息了?

主席:沒有,他要宣告完我們才能夠休息。

請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一、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協商結論: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歲出部分第1目「一般行政」第1案、第2案委員提案合併處理,併案凍結50萬元,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第4案、第8案不處理,第5案、第6案、第9案改主決議,第3案、第7案委員提案合併處理,併案凍結200萬元,向本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第3目「經濟業務」第11案不處理,第12案、第14案改主決議,第10案、第13案委員提案合併處理,併案凍結100萬元,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4目「法政業務」第16案、第18案、第24案不處理,第21案、第22案、第23案、第26案改主決議,第15案、第17案、第19案、第20案、第25案委員提案合併處理,併案凍結200萬元,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5目「港澳蒙藏業務」第27案、第31案不處理,第30案改主決議,第28案、第29案、第32案委員提案合併處理,併案凍結200萬元,向本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6目「聯絡業務」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第7目「一般建築及設備」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第8目「第一預備金」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第9目「文教業務」第33案不處理,第34案改主決議。主決議部分:第35案、第37案不處理,第38案、第39案修正文字通過,第36案、第40案至第48案照案通過。

二、113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協商結論:收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支出部分第1案、第2案改主決議。主決議部分第3案照案通過。

三、113年度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預算協商結論:收入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支出部分委員無相關提案,預算照列。主決議第1案照案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委員提案的部分照剛才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沒有提案的部分預算均照列,請問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陳委員玉珍:到時候要發言的時候再刪,在朝野的時候再來,我保留一下這個發言權。

主席:本次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113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及臺港經濟文化策進會預算案均已審查完竣,分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本席於院會討論時做補充報告。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星期三繼續開會。

休息(12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