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星期一)9時5分至12時1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雪生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65案:

(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6項「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擴充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3項「租金與利息」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1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21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24項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業務外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推展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3項「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85項「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2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5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53項「觀光遊樂業多元轉型計畫」預算凍結2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86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4項「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及第67項「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委外服務案」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2項「旅運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78項「業務費用」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0項「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9項「災害損失」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3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凍結7,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2項門哨系統經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3項「棧埠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營業外費用」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1項「國道事故處理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0項「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3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65項「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5項「業務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66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74項「國道事故處理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75項「國道事故處理費」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87項「捐助、補助與獎助(日月潭推動電動船行動策略方案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3項「澎湖/布袋港埠建設計畫」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6項「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57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6項「業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1項「站務費用」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4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凍結8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2項「機械及設備修護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用人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1項「港灣建設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2項「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68項「推展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54項「便利自由行旅運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1項「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5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4項「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5項「貨運服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69項「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7項「管理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5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5億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6,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水電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4項「管理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1項「用人費用」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項「勞務成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七)第4目第1節項下「一般路政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三、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四、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五、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航港局單位預算。

六、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

七、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均詢答完畢,進行處理)

主席:出席委員已經達到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2時55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椒華  陳素月  蔡培慧  許智傑  何欣純  林俊憲  陳歐珀  陳雪生  邱顯智  魯明哲  李昆澤  洪孟楷  趙正宇  劉櫂豪  傅崐萁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林德福  王美惠  游毓蘭李貴敏  張其祿  邱臣遠  高金素梅 蘇巧慧  洪申翰  羅明才  吳思瑤  廖國棟Sufin.Siluko 曾銘宗  賴品妤

   委員列席18人

列席官員: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及道安司

司長

黃運貴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司長

林福山

 

 法制處

處長

許宏達

 

 會計處

副處長

潘清鴻

 

 公路局

局長

陳文瑞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法務部

參事

廖江憲

 

經濟部

 

 

 

 產業發展署

簡任技正

童建強

 

 標準檢驗局

簡任技正

蘇柏昌

 

 產業園區管理局

副組長

陳建堂

 

 能源署

科長

周明輝

 

內政部

 

 

 

 國土管理署

副署長

於望聖

 

 警政署

副署長

陳永利

 

 消防署救災救護組

副組長

邱景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專門委員

賴純青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專門委員

紀咸仰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組長

李嘉慧

 

 醫事司

簡任技正

李中月

主  席:何召集委員欣純

專門委員:李健行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劉芳賢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3人擬具「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25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委員陳歐珀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七、繼續審查委員陳椒華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八、繼續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九、繼續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繼續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一、繼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二、繼續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三、繼續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四、繼續審查委員蔡培慧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五、繼續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六、繼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七、繼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八、審查委員賴惠員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九、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二十、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二十一、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二十二、審查委員蘇巧慧等19人擬具「陸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二十三、審查委員林昶佐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二十四、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委員李昆澤、洪申翰等4人及委員林俊憲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2案併予討論審查。)

決議:

一、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二十四案審查完竣,內容如審查結果,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二、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三、院會討論時,由何召集委員欣純補充說明。

四、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五、各條文說明欄文字之調整,請交通部彙整各委員意見,於黨團協商前提出。

審查結果:

一、名稱、第一章章名、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二章章名、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三章章名、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四章章名、第五章章名、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第一條、第九條及第十六條,均保留,送院會協商。

三、第二條條文修正為:

「第二條 各級政府、事業及國民應共同維護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建立以人為本、傷害最低、公共運輸優先、緊急車輛可通行、無障礙設計及落實道路公共使用等安全之用路環境及文化。」

四、第八條條文修正為:

「第八條 行人應遵守道路通行相關法規。」

五、第十一條條文修正為:

「第十一條 各級政府為建立以人為本之安全用路環境,應完備道路交通設施、道路設計規範、道路養護與改善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及相關管理措施。」

六、第十三條條文修正為:

「第十三條 各級政府為充實與形塑全民道路交通安全知能及文化,應於各教育階段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鼓勵設立道路交通安全專業機構及推廣道路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七、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為:

「第二十一條 行政院應召開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行政院院長召集學者專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民間團體、政務委員、相關機關首長或代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首長組成,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道路交通安全事務,並審議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

前項會報之幕僚作業,由交通部辦理。」

八、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為:

「第二十二條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應召開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會報,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首長召集學者專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民間團體、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及其他地方交通安全重要措施,並督導執行情形。」

九、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為:

「第二十四條 各級政府應定期公布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計畫等必要資訊,並精進、整合、公開道路交通安全狀況、事故統計資料及各級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會報之會議紀錄,以增進人民對道路交通安全瞭解及監督。

前項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計畫公布時,應同時檢討執行成效。」

十、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為:

「第二十六條 各級政府應聘請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有關之機關(構)、法人、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備供諮詢,並得邀請個人或團體共同參與,以加強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措施。」

十一、新增第二十七條,條文為:

「第二十七條 本法施行後,各級政府應依本法之規定修正、廢止或制(訂)定相關法規。」

(立法說明:各級政府應依本法之規定,檢討調整相關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制度。)

十二、原第二十七條,條次順移為第二十八條,條文內容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十三、通過附帶決議6項:

(一)內政部及交通部目前所訂頒道路設計規範已不符現況需求,且與歐美等國道路設計規範有所不同,不少專家學者已一再報章媒體呼籲儘快修正,以讓地方主管機關能有統一適用標準,讓地方道路工程(例如某些特定地區之車道過寬應縮減,以避免車速過快,又如為因應2025年超高齡社會到來,應於過寬道路中間設置庇護島;以及相鄰兩街廓間人行道並不連貫,致生危害行人安全等情形。)得以儘早完成改善,並要求內政部及交通部於6個月內研議檢討道路設計規範之修正。

提案人:魯明哲  陳椒華  洪孟楷  陳雪生  游毓蘭  

(二)交通部應邀請專家學者及地方政府併同檢討「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針對各地方政府哪些特定地區應設置「行人專用時相」及其開閉時間之標準,以及哪些「無號誌路口」經常發生行人傷亡事件,而有於該路口增設「交通號誌」必要之基準,儘速於6個月內完成檢討,並發布施行。如有未涉及標準或基準修正之路口,有立即增設之必要者,亦請於6個月內研議設置之可行方法,以確保所有使用道路行人之安全。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椒華  陳雪生  游毓蘭  

(三)內政部應責請各地方政府分期、分區檢討重要道路繁忙地區的樓房騎樓被占用,導致行人被迫通行於車道,以致危及生命安全的這些騎樓應列為重要違建取締對象。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椒華  陳雪生  游毓蘭  

(四)我國交通環境被CNN封為行人地獄。交通事故常年居於兒少事故傷害死因首位,據交通部道安會統計,2018年至2022年間,全國12歲以下兒童交通死傷人數高達46,206名,平均每日有超過25名兒童因交通事故傷亡。另根據2022年道安事故統計,去年一共發生37萬5,632件交通事故,造成3,085人死亡,其中機車死亡人數占死亡總人數63%,學生遭遇的車禍事故中,更有85%是騎乘機車時發生。

提高學童行之安全,除了「改善交通設施」外,「交通安全教育」亦是關鍵,唯有交通安全觀念向下扎根,協助學童儘早建立交通安全意識,才能降低事故發生。然現下我國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採用議題融入教學方式,將其塞入各領域課程,未訂有相關學習時數,亦無教學考評機制;再者,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之授課,有別於他國透過交通警察或專業人士進行授課之案例,依教育部現有作法,是傾向透過學校教師進行授課,並透過研習來增加教師知能,然參與研習並不意謂著具備專業知識;此外,自108年課綱上路後,學校的教學方法及課程內容不斷更新,老師必須花費更多時間來設計新課程,教師本務除擔任導師還有各種行政職,再加上推動雙語、本土語教學及跨領域協同教學等新業務,在教育現場,要老師撥出時間參與交通安全研習,制定交通教育之校定課程,恐累倒教育現場之老師,亦可能讓交通教育流於形式,甚至影響教師原本之教學品質。

為確保交通安全觀念向下札根,爰請教育部偕同交通部,參照他國交通安全教育之授課經驗,共同研擬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時數之制定,另建立交通安全教育人員之教學資格及協力單位人才庫,並鼓勵各大專院校開設交通安全通識課程,以提升國民道路交通安全知能。

提案人:陳椒華  何欣純  李昆澤  陳素月  邱顯智  林俊憲  

(五)台灣交通環境被外媒形容是「行人地獄」,根據2022年道安事故統計,去年一共發生37萬5,632件交通事故,造成3,085人死亡、49萬8,887人受傷,三項數據皆創下10年新高,造成約6,300億元的社會成本損失。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的資料也顯示,我國近十年事故及受傷率持續增加,證實交通環境明顯退步。種種數據資料及交通事故新聞,在在提醒國人每天都處於「交通戰爭」中。

日前台南市一名女童在斑馬線上被撞倒在地、傷重不治,此事件引起國人公憤,民間團體於五月發起串聯快閃活動,希望終結「行人地獄」;而在今年八月,民團亦號召各地民眾上凱道表達「還路於民」之訴求,希望喚醒政府與社會對於交通安全的重視,企盼能改善混沌的交通亂象,採行正確的交通政策與道路設計,還予用路人安全的用路環境。

交通安全體制改革不僅僅是交通部之責任,相關工程、政策、等跨專業利害關係人皆應共同承擔責任,然我國道路主管機關權責分散、破碎,交通部門負責標線號誌劃設,道路規劃由工務部門掌管,且各地方政府常各自為政,導致各縣市道路工程及標線劃設存在不一致的狀況;再者,道路權責分破碎化易致溝通、設計、政策規劃、政策推動上的障礙,且未必能符合實際使用需求,也容易產生三不管地帶,不利於課責。

爰此,為保障用路人安全,及早達成「交通零死亡願景」,爰請交通部偕同相關部會,參照《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八條及《食農教育法》第七條,於《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相關條文之說明欄,明確訂定權責機關,唯釐清明確之主責單位,才能徹底去除各地各自為政之狀況,保障國人之用路安全。

提案人:陳椒華  何欣純  邱顯智  林俊憲  

(六)道路交通安全之改善需長期進行及妥善規劃,而長期性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得以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適當依循,據此發展各主管業務範圍內之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

查院版草案條文,前揭綱要計畫既訂位為長期性之政策規劃,事先應儘量公開、並加入社會大眾之意見,相關措施諸如:舉辦公聽會與民眾進行意見蒐集、開放一般民眾參與發言、並行計畫制定前之預告期間予社會大眾知悉並表達意見等。

2020年社會福利基本法審議時,衛福部當年於全國北中南東辦理至少五場次地方公聽會;2019年文化基本法立法前文化部於全國進行了超過12場次的分區論壇、3場專業論壇。這些廣泛蒐集意見、擴大各界溝通、均惟研議相關措施及後續制度之重要依據。

爰此交通部統合研提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前,應先行邀請學者專家、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民間團體代表等參與討論。

提案人:陳椒華  何欣純  林俊憲  邱顯智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議事錄有沒有意見?(無)好,沒有意見,議事錄確定。

請議事人員宣讀報告事項預算解凍書面報告,一共65案,宣讀完畢以後,依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報告事項

二、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交通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65案:

(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6項「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擴充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3項「租金與利息」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1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21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24項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業務外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推展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3項「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85項「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2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5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53項「觀光遊樂業多元轉型計畫」預算凍結2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86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4項「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及第67項「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委外服務案」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2項「旅運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78項「業務費用」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0項「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9項「災害損失」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3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預算凍結7,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2項門哨系統經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3項「棧埠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3項「營業外費用」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21項「國道事故處理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0項「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3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65項「一般服務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5項「業務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66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74項「國道事故處理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決議第75項「國道事故處理費」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三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87項「捐助、補助與獎助(日月潭推動電動船行動策略方案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3項「澎湖/布袋港埠建設計畫」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6項「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57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6項「業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1項「站務費用」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4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凍結8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營業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2項「機械及設備修護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用人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1項「港灣建設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2項「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四十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營業成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十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68項「推展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觀光發展基金)決議第54項「便利自由行旅運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1項「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5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決議第44項「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5項「貨運服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六)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69項「捐助、補助與獎助」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七)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項「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八)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7項「管理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十九)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5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4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5億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一)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凍結6,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二)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水電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三)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4項「管理費用」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四)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1項「用人費用」預算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

(六十五)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項「勞務成本」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主席:好,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交通部單位預算解凍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討論事項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交通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七)第4目第1節項下「一般路政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無)好,沒有意見,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接下來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七案,113年度民航局、航港局單位預算、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航港建設基金、桃機公司及港務公司營業預算的處理。

現在進行協商,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一、預算數:

1.民航局

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歲入來源別預算數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0項 民用航空局1,288萬3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4項 民用航空局4,029萬2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8項 民用航空局2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7項 民用航空局2萬1千元。

交通部主管─民用航空局歲出機關別預算數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2項 民用航空局5億1,999萬9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5億0,136萬5千元。

第2目 空運管理業務1,743萬4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120萬元。

2.民航事業作業基金

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之預算數

(一)業務計畫:第1-4~1-11頁業務計畫。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33億7,378萬8千元。

2.業務總支出:139億3,880萬元。

3.本期短絀:5億6,501萬2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84億7,180萬8千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資產之變賣54萬2千元,第1-13頁補辦預算事項

(詳見第1-75頁補辦預算明細表)。

3.桃園機場公司

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數

一、業務計畫:第9~21頁業務計畫。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夕卜,應另加敘「並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第22頁營業收支及損益之預計(詳見第35~36頁損益預計表及其說明、第40~67頁各損益科目明細表)。

(一)營業總收入:134億6,448萬5千元。

(二)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157億5,429萬6千元。

(三)稅前淨損:22億8,981萬1千元。

三、服務成本:詳見第35~36頁損益預計表及其說明、第46~55頁各成本科目明細表。如個別項目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如無個別項目修正,即敘明「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140億8,132萬6千元,第12~21頁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與效益分析(詳見第68~73頁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相關明細

表)。

六、資金運用:第23頁現金流量之預計(詳見第3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並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4.航港局

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交通部航港局歲入來源別預算數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6項 航港局2,040萬1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9項 航港局5億5,651萬3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4項 航港局98萬7千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9項 航港局14億9,687萬6千元。

第1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14億9,687萬6千元。

交通部主管─航港局歲出機關別預算數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8項 航港局33億1,854萬6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8億4,441萬3千元。

第2目 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6億8,503萬2千元。

第3目 偏遠地區交通建設17億8,357萬8千元。

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35萬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317萬3千元。

關於歲入之「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預算除依審查結果外,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5.航港建設基金

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

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預算數

(一)業務計畫:第2~7頁業務計畫。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96億9,833萬9千元。

2.基金用途:97億0,694萬5千元。

3.本期短期:860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14億9,687萬6千元。

(四)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億5,769萬7千元,第8頁補辦預算事項(詳見第59頁補辦預算明細表)。

6.臺灣港務公司

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

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數

一、業務計畫:第9~18頁業務計畫。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並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第18~19頁營業收支及損益之預計(詳見第35~38頁合併損益預計表及其說明、第43~62頁各合併損益科目明細表)。

(一)營業總收入:253億6,062萬6千元。

(二)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156億7,265萬1千元。

(三)稅前淨利:96億8,797萬5千元。

三、服務成本:詳見第35~38頁合併損益預計表及其說明、第47~54頁各合併成本科目明細表。如個別項目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如無個別項目修正,即敘明「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第18頁資金之轉投資及其盈虧之估計(詳見第74~75頁合併資金轉投資及其盈虧明細表)。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79億0,688萬5千元,第10~16頁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與效益分析(詳見第64~69頁合併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相關明細表)。

六、資金運用:第20~21頁現金流量之預計(詳見第40~41頁合併現金流量預計表)。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並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4億9,714萬9千元、長期債務償還814萬4千元,第21頁補辦預算事項(詳見第98頁合併補辦預算明細表)。

二、委員提案:

1.民航局

    2.民航事業作業基金

    3.桃園機場公司

    4.航港局

    5.航港建設基金

    6.臺灣港務公司

主席:我們先審民航局,第1案各位有沒有意見?好,陳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這一案是本席針對民航局113年度行政規費收入項下審查費這個項目。我們知道民航局核准航空公司空中投擲、跳傘、超輕型載具、遙控無人機檢驗、註冊還有相關活動申請時,有審查費用收入。我們也看到民航局在今年10月3號,有召開我國低空民航飛航活動研討會。在這一項研討會裡面,我們也看到許多與會機關,包括飛航訓練學校、航空公司,還有全國各地的超輕型載具協會等等,這些團體對我國低空飛航的開放跟未來的高度需求有深切的期盼,相信這些團體的期盼未來會帶動並增加此項審查費用的收入,所以本席針對這一個審查費提增列案,另外也希望民航局針對低空民航飛航活動的後續管理,提出相關的書面報告。謝謝。

主席:好,謝謝陳素月委員。

何委員欣純:現在是一目一目還是一案一案?

主席:一案一案來嘛!你要一目一目?

何委員欣純:快一點。

主席:快一點?怎麼樣?選情沒問題。

歐珀委員請快一點。

陳委員歐珀:謝謝主席。我對於民航局的預算沒有意見,但是我想瞭解一下,因為大家都很辛苦,在拼觀光客來臺的旅遊數,我不曉得今年預算數有沒有達到歲入的目標,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請教一下,明年預估大概會有多少旅客數進來?我們明年歲入的費用大概預編多少?

主席:委員發言完畢了,第1案請民航局說明一下。

林局長國顯:謝謝陳委員。開研討會的時候確實有很多業者充分說明,希望擴大,我們是在安全的情況下規範,協調軍方開放。這個部分謝謝委員,我們照辦,審查費收入增列10%的預算。

歐珀委員提到的這個我先簡要說明,如果有需要補充,再請桃機或相關單位看看。現在10月是冬季班表,大概已經有8成左右的航班恢復到2019年的水準,算是非常好,超越原來的預估。以桃機來講,可能這個禮拜就超越3,000萬,全國接近4,000萬人次,這是國際線的部分;國內線已經全部恢復,今年大概有些航站可以打平,但是累積的虧損大概還要2、3年才能恢復,明年應該可以充分恢復到9成以上。

主席:第1案是增列43萬元,有沒有意見?

林局長國顯:我們遵辦,謝謝。

主席:好。

第2案,請陳素月委員。

陳委員素月:我再補充說明一下,本席是針對民航局有關推動各項業務所需工作經費,提凍結10%的凍結案,主要就是我們看到目前的國際航空早已開放女性空服員的褲裝制服,但國內航空公司仍然大多限制女性空服員上班要著裙裝或高跟鞋,這部分我們是覺得不符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之精神,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請民航局要求我各國籍航空公司要落實聯合國有關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精神?

主席:謝謝陳素月委員。

請何欣純委員發言。

何委員欣純:謝謝召委,我想再補充提問,因為我有連署陳素月委員的提案,我也認同陳素月委員闡述的理由。第一點,我想請教一下,就桃機所瞭解,我們各航空公司當初在設計空服人員服裝的時候只有設計裙裝而已嗎?有褲裝嗎?這是第一個。如果從源頭設計的時候開始,根本連想都沒有想到女性空服員也可以穿褲裝,這就大有問題,設計的時候在理念上就有問題,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好吧,設計出來了,我想裙裝不是罪惡,最重要的是你看到我們所有航空公司的女性空服人員的裙裝還全部都是緊身裙,連走路都非常受到限制,更何況萬一發生什麼緊急事故或狀況,要如何因應?我想不用我再闡述說明,你們都可以想像得到那根本連走路都很困難,何況萬一要協助旅客做一些緊急狀況的應變。所以這部分請桃機再詳加說明,不然我是支持預算要凍結,因為這個不是只有今天我們兩位委員在這裡提出意見,之前社會輿論或者其他委員在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出來。請交通部說明。

主席:請邱顯智委員發言,然後再陳歐珀委員。

邱委員顯智:謝謝召委,針對陳委員這個提案,我在基金的部分也提出第9案,事實上南韓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在2013年就裁定韓亞航空限制女性空服員穿裙子是性別歧視,就這部分也有相當的改善。除了與我們相鄰的國家韓國之外,事實上在歐洲這樣的限制是不可想像的,你可以看到歐洲許多航空公司基本上空服員穿褲裝是司空見慣的。臺灣大部分的國籍航空公司,在今年8月的時候空服員工會有赴國家人權委員會去陳述,人家點名的就是長榮航空,非常非常的嚴重。所以就這部分,我也支持陳素月委員這個提案,希望民航局去推動性平工作,因為這個說實在的已經落後國際太久,應該跟上國際的趨勢,去對這樣的服裝的差別待遇作相關的調整。

主席:謝謝,請陳歐珀委員發言,然後陳椒華委員。

陳委員歐珀:謝謝,我個人支持這個提案的理由,事實上先進國家都有這樣的趨勢,臺灣是最重視性別平等的一個國家。至於預算,我是建議能夠不刪減,假如民航局有一樣的看法的話,也不要凍結,因為刪減預算沒有特別意義,我們其實就是要凸顯國會對於兩性平等這方面的看法,謝謝。

主席:好,謝謝。

請陳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我也表達我支持陳素月委員的提案,因為這個案子我也在委員會多次質詢過,希望能夠來改善,謝謝。

主席:其實穿裙子、穿褲子,你們可以去問一下,穿裙子其實也很美麗端莊,可以問一下空服員,做一個民意調查,可能有些人不想穿褲子,對不對?

交通部說明一下。

林局長國顯:謝謝陳素月委員、何欣純委員、邱顯智委員、陳歐珀委員、陳委員椒華委員的關切,這個議題我們也很重視。我先跟各位報告,基本上空服員的衣服,我們沒有規定要裙裝或褲裝,公司會根據在機上作業的方便性跟實用性來設計,目前大概只有虎航有褲裝。最近因應CEDAW還有陳委員上次提案,我們也發函要求航空公司就這個部分增加多元的設計,因為現在他們都是設計幾種款式讓員工票選,但是確實只有虎航有褲裝的設計,女生啦,男生的部分是褲裝。第二個,我也跟各位委員報告,這個部分公司並不反對,只是說設計需要重新調和根據不同的size再來規劃,所以這個議題我想我們來跟各公司商量。波音在上禮拜五有一個活動叫Women in Aviation,其中女性空服員的一些活動也談到很多這方面的議題,凸顯大家都很重視這個議題,我想我們還是會要求航空公司做多元的設計,讓空服員不管男生、女生可以選擇他適合的服裝。

主席:請何欣純委員。

何委員欣純:局長,我覺得有一點需要再請你加強,第一個不能用要求他增加多元的設計這樣一句話帶過,如果他們願意積極回應各界的論述跟理由,也接受我們為了弭平性別不平等的狀況,那航空公司現在只要對女性空服員的服裝多設計一款褲裝就好了。我強調的是不能用限制兩個字,你讓女性空服人員可以多一個選擇,這個不需要等五年、八年所有空服人員換裝再重新設計、再多元設計。那一等要等好幾年。現在民航局也不能只有一紙公文過去,告訴各航空公司說社會上或立法院有這樣的要求,所以請你們未來要怎樣怎樣,那未來是多久以後?我覺得民航局在這一方面應該要更積極一點,而且可以承諾要多久的時間可以要求這些航空公司做部分的改變,只要多增加褲裝設計就好。

林局長國顯:是,謝謝委員。我們就遵照各位委員這次的提案,在三個月內邀集航空公司就這個議題提出他們新的選擇方案。同時也謝謝陳素月委員剛剛將減列的部分改為凍結,是不是以這樣的修正方案來處理?

何委員欣純:就凍結啊,我們就支持。

林局長國顯:凍結十分之一。

何委員欣純:我們就凍結,然後不刪減。

林局長國顯:書面報告,好不好?

主席:好,不予刪減、只凍結。我們尊重提案人陳素月委員的意見,就不予刪減,凍結十分之一。

第3案至第12案併案審查。

請李昆澤委員。

李委員昆澤:針對歲出第2目,我的提案是第10案,從111年到112年8月,總共發生12起無人機闖入機場事件,其實這已經嚴重影響到飛安的問題,也導致機場關閉,民航局應該要加強無人機相關安全管理及宣導。針對「空運管理業務」預算,本席提案凍結100萬並於一個月內就無人機管理宣導及降低無人機闖入機場因應作為,提出具體改善書面報告,以上。

主席:先請林俊憲委員發言,然後是陳素月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本席的提案是第3案,民航局的空運管理業務裡面編列1,743萬,主要用於辦理亞洲創新育成中心發展計畫─建立驗證與法規諮詢服務中心,這和無人機也有很大的關係,確實現在因為無人機的檢驗,從明年開始2公斤以上的無人機就要接受檢驗,所以從明年開始要檢驗的機型將從9型增加為45型。為了滿足無人機產業的發展,要擴充檢驗人力,這個本席並不反對,但你們既然要提升自己的人力,結果這筆錢當中有將近70%(約1,200萬)卻都是委外辦理,我覺得這與你們所寫的提升亞創中心檢驗及法規諮詢人力的預算目標不大符合。基本上這都是外包給外面廠商去做,我認為這和你們提升自己的人力沒有直接關係。針對這部分,民航局所寫的預算目標和實際支用不大符合,所以建議刪減預算400萬,凍結十分之一,請民航局提出如何確實提升相關專業人力之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才能動支,謝謝。

主席:謝謝。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本席提的是第12案,針對民航局在明年度「空運管理業務」項下新編列一筆委辦費,也就是要建立驗證與法規諮詢服務中心的項目。根據瞭解這是4年的計畫,總經費預計為8,000萬元,第一年編列1,720萬元,主要是要委託國內專業機構辦理遙控無人機檢驗。這部分我們都非常關心,因為這也涉及到空域的安全問題。根據相關資料的統計,我們也看到從108年到111年度,松山機場屢次遭無人機入侵、影響班機起降安全。為了防制無人機的入侵,松山機場也從2020年起進行無人機防制系統試辦計畫,我們高度期待這樣子的計畫能夠確實保障空域的安全。針對這部分,本席希望民航局針對如何提升系統防制效能、後續修訂驗測規範之成效評估提出書面報告。這部分本席本來是提減列案,現在改提凍結10%,希望民航局能夠就這個部分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謝謝。

主席:謝謝陳素月委員。請陳椒華委員發言,然後是陳歐珀委員。

陳委員椒華:關於第11案,剛剛多位委員提到無人機相關問題,針對無人機資安保障規範及驗證相關業務的預算凍結,希望民航局能夠提出無人機資安保障規範及驗證相關業務之專案報告,以上。

主席:請陳歐珀委員。

陳委員歐珀:謝謝主席。在疫情期間,桃園和松山機場有辦理微旅行相關活動,我個人也邀請了一些朋友過去參觀,一方面讓國人可以瞭解機場的設施,同時也可以促進機場消費的營業額,整個機場的營運狀況也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讓國人有所瞭解。事實上,我也知道在疫情之後,很多國家都推動所謂的公共訪客通行證,讓國內的一般旅客也可以暢遊機場。我想這個計畫是很不錯的,個人的期待是交通部可以規劃微旅行的活動,讓國人多瞭解整個機場的營運。事實上,我去過加拿大、美國,發現桃園機場的服務品質、績效反而比他們好,包括班次都比他們準時很多。這是我們的榮耀,因為我們的機場服務品質一向都是名列全世界前幾名,希望這個活動能夠繼續辦理,也希望民航局能夠針對這部分加強規劃。

主席:謝謝。請何欣純召委。

何委員欣純:謝謝,本席的提案是第6案,有關這一目的預算我只是小凍而已,為什麼呢?第一個,我在質詢的時候也提到桃機一日微旅行前幾次試辦得不錯,是不是可以再持續、經常性的辦理?甚至變成一個有特色的、具議題性、地標性的微旅行,這是第一個,我希望能夠增加。雖然你們有給我書面說明,但是書面說明講得很模糊不清,不知道你們到底要不要辦、以後要怎麼經常性的辦?這等一下要請你說明。第二個,我的說明裡面要增加一項,也就是最近我們看到新聞報導桃機地勤人員發生的狀況,可能是航空公司配合的地勤公司,地勤人員的行李車撞上飛機的機腹。看到這則新聞,我覺得很不可思議,怎麼會發生這樣的問題?不論行李託運或地勤人員的動線本來不都是應該是標準化、SOP的嗎?包括飛機停的位子都是固定的啊!飛機停的位子是固定的,地勤人員的交通動線和SOP也是標準化的,那怎麼會發生地勤人員推行李的車子撞上機腹呢?說「撞上」也許你們會覺得好像太誇張,一般的話語叫做「去挨到」啦,但「挨到」就不得了了,飛機就要修復就不能飛了、就要緊急應變啊!所以旅客的權益都受到影響,飛機的損失當然要由地勤公司和航空公司去談,可是這個新聞一出來,影響的是我們的形象問題、我們的管理問題啊!所以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還有民航機降落時曾經發生過副駕駛員失去意識、航機由正駕駛滑行的狀況,我覺得這件事情發生的原因當然有可能是因為副駕駛本身的身體狀況不佳,問題是他在上飛機之前,一般我們都要確認他的身體健康狀況,甚至在飛行的過程當中,是不是應該也要有緊急應變的措施,怎麼會到要降落的時候才發生這樣的狀況,然後做這樣的緊急應變?還好處理得宜,並沒有發生什麼重大事故,真的是阿彌陀佛!但是我們不能一直期待老天保佑,所以這個都是安全管理的問題。不僅僅是我們機場的管理,還有航空公司、還有飛行人員的管理,再請我們交通部民航局這邊來說清楚。

主席:謝謝我們召委。交通部說明一下,好不好?

林局長國顯:跟各位委員說明,謝謝各位委員的關心,我分幾項跟各位報告,第一個是昆澤委員提到無人機防制的部分,我們會強化系統的改善。目前在松山跟高雄導入兩個系統,桃機也有引入,其他地方用干擾槍的方式來處理。

第二個是無人機檢驗,就是俊憲委員跟素月委員提到的,確實人力現在比較缺,我們原來的法規是25公斤以上要檢驗,現在我們增加了150公斤以上,因為大型無人機越來越多,第二個是2到25公斤的,這個數量比較多。謝謝俊憲委員關心我們人力的部分,其實我們標準組的同仁有在做,但是新增的業務部分,我們是協調外面的業者或者是廠商,也協調TAF認可的實驗室來協助我們。但是因為行政院政策是在嘉義要設一個驗證中心,來簡化這個檢測流程,所以目前我們第一年的做法就是會先找一個緊急的單位去進駐,然後逐步來強化我們自己的人員跟培養國內的相關檢測能量。所以謝謝委員提出這個議題,我們會配合來調整我們的人力,我們自己訓練的部分也在增加,以上跟各位委員報告。

另外,椒華委員提到無人機以及歐珀委員提到微旅行,還有欣純委員也是一樣提到微旅行。我跟各位報告,微旅行是我們臺灣首創,最早是在松山機場,後來在桃機也發展得非常好。最近比較大的活動就是,因為機場捷運在裡面,所以導入很多大型活動去觸發機場的人氣,所以各位應該有看到這兩天包含Discovery發布的桃機改善的影片,以及昨天免稅店業者義美等相關公司辦的魔術方塊世界比賽,都是在這裡增加人潮的方式。所以我想桃機跟我們各航空站都會積極來做,吸引旅客來瞭解機場裡面有什麼措施。

欣純委員後面提到還有有關地勤的部分,我們已經要求地勤公司要強化,尤其是幾家地勤公司確實需要強化努力。我們上禮拜五也去要求董事長改善,它的母公司也要配合改善,否則相關服務無法到位。至於您剛剛提的,最近碰到的是泰國機場的地勤車撞到我們長榮飛機的引擎,所以這個倒不是只有臺灣,大概全世界所有地勤公司目前人力的訓練都有待強化,尤其復甦的時候。

最後一個是您提到虎航的部分,就是虎航的飛機已經降落在滑行道,副駕駛因為身體不舒服,正駕駛即時接手,這個都在SOP的作業範圍內。因為他的症狀沒有預警,身體也沒有以往的病例,所以我們可能要求航空司積極來強化機組員的健康管理,好不好?

有關這個案子,謝謝各位委員,也感謝各位委員的重視,我拜託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是不是不要刪減,可否用凍結的方式來處理,我們用書面報告,一個月內來提出說明?

主席:凍結多少?

林局長國顯:十分之一,好不好?

主席:這裡面主要就是無人機的委辦費,無人機你不能一直委辦,無人機是剛剛出來、新的東西,你今年這樣可以,明年大概就不會委辦了?

林局長國顯: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民航局有基本的既有人力,已經在既有的標準組裡面有人力可以來檢查,但是委外出去,我們叫leverage,就是借外力來協助擴大服務,這個部分在嘉義因為要我們新增一個檢測中心,我們現在沒有辦法直接增加人,所以就是用委外的方式來處理。

何委員欣純:召委,我建議凍結100萬就好,因為每個人的提案大部分都是凍結100萬,不用到十分之一。

主席:好,我們也尊重何欣純召委,那就不刪減了,俊憲委員,可以嗎?

何委員欣純:好啦。

主席:那就凍結100萬,就是第3案到第12案一共凍結100萬,是不是這個意思?

何委員欣純:對啦。

主席:你比較會做人,我看他們都不敢講話。那就不刪減,凍結100萬,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好不好?

下一個是第13案至第26案的決議案,我們逐案處理。

處理主決議案,請各位委員翻開第13頁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報告委員,我們遵照辦理,這個非常有意義。

主席:第13頁第1案遵照辦理喔?

林局長國顯:是。

主席:第13頁的主決議案照案通過。

第14頁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喔?好,我們照案通過。

第15頁的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我們遵照辦理,謝謝委員。

主席:好,遵照辦理,我們照案通過。

第16頁的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謝謝崐萁委員,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也遵照辦理喔?我們就照案通過。

第17頁的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是,我們遵照辦理,謝謝。

主席:遵照辦理,我們照案通過。

第18頁的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是,遵照辦理,謝謝委員。

主席:遵照辦理,我們照案通過。

第19頁的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報告委員,我們建議最後第二行做一點文字修正,修正為「爰要求交通部民航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考察書面報告」。

主席:好,你跟傅崐萁委員報告了沒有?

林局長國顯:有,委員蓋章了。

主席:OK,提書面報告,我們照案通過。

林局長國顯:好,謝謝。

主席:修正檢討通過。

第20案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遵照辦理,謝謝委員。

主席:遵照辦理,我們照案通過。

第21案。

林局長國顯: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第21頁的主決議案,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2頁的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報告委員,我們建議最後第二行做一個修正,因為這裡寫「每半年」,我們是不是採滾動式檢討無人機活動因應對策提出書面報告,「每半年」這三個字刪除,好不好?就是我們持續來做。

主席:好,「每半年」。

林局長國顯:「每半年」這三個字建議刪除。

主席:好,我們修正通過,修正後照案通過。

第23頁的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好,謝謝委員。

主席:第23頁。

林局長國顯:第23頁最後面一行「檢討」這邊加兩個字「書面」,好不好?

主席:「書面檢討報告」嘛?

林局長國顯:書面檢討報告。

主席:好。

林局長國顯:謝謝俊憲委員。

主席:好,我們修正後照案通過。

第24頁。

林局長國顯:我們遵辦。

主席:第24頁的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5頁的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遵照辦理,謝謝委員。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6頁的主決議案。

林局長國顯:遵照辦理,謝謝委員。

主席:遵照辦理,我們照案通過喔?

林局長國顯:是。

主席:好。

洪委員孟楷:主席。

主席:孟楷委員,請。

洪委員孟楷:感謝。我們剛剛討論完畢,不過我這邊是不是也可以再請教一下民航局,就是之前國慶煙火大家都很關心,我們看到國慶煙火因為無人機侵入而造成有不明訊號干擾,導致無人機表演到最後也取消,也讓國人覺得非常地可惜。我們剛才看到有講是國安單位認為因為有總統、有元首以及外賓在現場,可能會有維安的疑慮,所以導致要取消,民航局這邊也講說要做調查。我想請教,1個月了,現在到底調查的結果是什麼?還有未來如果我們有這樣子的一個重大的國慶大典,或者是有其他重要的活動,譬如明年520又要總統就職了。我們剛剛也講到,其實航空站裡面,無人機如果入侵的話,我們是有反制措施的,但是現在其實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是有電子地圖可以去遮蔽,或者有一些地方是直接讓無人機進來後沒有訊號可用,這個部分民航局有沒有超前部署或是怎麼樣的因應規劃,或未來有可能的發展?說明一下好不好?

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我簡要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今年的國慶展演是在臺中,臺中的主辦單位原來預計要有一個300架次的無人機表演,但是這個無人機表演當初來申請的時候我們有提醒它,它要在上面載冷焰煙火,這個是比較特別的,所以我們有請消防部門確實做好預防措施以後才同意。但是在施放的當天,第一時間外面有幾十架沒有核准的無人機跑上來拍照或者是因為好奇,維安單位其實是把這個設備放到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所以是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在執行現場的維護,他們開啟了干擾器,但這個干擾器是無方向性、無差別待遇的,所以就變成這幾十架入侵的被干擾以外,已經在表演的那300架也沒有辦法繼續表演,因為頻率是一起掃下來的。經由這一次的經驗,我們要求未來所有主辦這類大型慶典活動的單位,尤其有VVIP在場的,可能都要審慎評估要不要去辦這樣的活動,因為一旦外界無人機從外面入侵,這不像地面,交通可以封堵,空中比較難,所以這一類的活動是不是要在重要人員參加的時候來辦,他們必須要評估,我們才會同意,這個在去年跟前年都已經發生過一樣的案例。

第二個,您提到的這個電子圍籬的部分,電子圍籬是針對既有的限航區、管制區,我們已經有77處設定,要求各出售無人機的廠商要把設定方位放進無人機的模式裡面,所以無人機在這邊一則不能起飛,或者到那個地方就無法前進、不能啟動,未來討論以後會再考慮把比較重要的關鍵基礎設施納進來管理。但是如果是這種活動型的,因為它大概不會是常態,所以一般來講,就是用干擾器或是現場維護來處理。但是我們還是會提醒主辦單位要思考前面兩年的經驗,因為確實都不好處理,主辦單位最後也灰頭土臉,也很難看,所以我們是建議,未來這方面的作為,我們會跟主辦單位來溝通,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國顯局長很熟練,你知道很多喔!部長,他不錯喔!

下一位請許智傑委員發言。

許委員智傑:謝謝主席,跟部長和局長反映一下,現在高雄機場出關有時候會比較delay、會壅塞,不管是海關的問題,還是動檢的問題,是不是請民航局主動跟他們協調,避免壅塞的情況發生?

林局長國顯:非常謝謝委員,您昨天有把現場的錄影帶傳給我。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後來有要求海關,主要是因為高雄地區全面實施非洲豬瘟的檢查,變成每一位旅客的東西海關都要檢驗,所以在海關那邊的紅綠線幾乎都比較滿,我現在是要求他們在今天開會,請高雄機場召集CIQS單位,把動線重新評估看看到底要怎麼處理,因為現在旅客量才恢復五成七就塞了,可能還是要儘早處理,謝謝委員。

許委員智傑:所以這個就是有一些狀況,但總是要斟酌調整,因為好幾次了,不只一次喔,那個次數還滿頻繁的。

林局長國顯:跟委員報告,主要大概是下午兩到三點,有三架班機同時到,所以有五百多個旅客。

許委員智傑:我說的不是一次,是很多次了,因為很多次的話就不正常嘛。

林局長國顯:瞭解,謝謝委員,確實要處理。

許委員智傑:不正常我們要想辦法,看在這個程序上怎麼改善,好不好?

林局長國顯:好,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許智傑委員。

現在開始審交通部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我們現在審第1案,各位有沒有意見?俊憲委員的提案,好,請發言。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主席。剛剛我們有聽到林局長提到,對於今年來臺的機場旅客以及明年的預估績效大概都不錯,我再根據桃機公司預估今年底我們的旅客人次大概可以達到3,400萬,比預估的2,500萬多了36%,我是覺得這個恢復的力道比之前預估的還要強很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也認為至少會增加將近20%的旅客人次,全球平均是28%,所以大概預估可以恢復到疫情前的96%。這是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估算,但是我們的民航作業基金在預估明年度的租金和權利金收入的部分,我覺得是不是有一點保守?反而明年的比今年還要少,既然明年會有大爆發的狀況,我們的商店、餐廳、停車場、販賣機等等,景氣應該是會持續往上才對,所以我是覺得明年的收入不增反減,顯見預算編列過於保守。本席建議,這筆預算明年原編列的收入是15億9,900萬,應該要增列2億元。以上,謝謝主席。

主席:好,增列2億元,有沒有意見?

林局長國顯:俊憲委員,謝謝你,我也跟各位報告,因為這個預算是去年底、年初的時候估的,當初沒有考慮到會這麼好,今年本來預估桃機大概2,400萬,剛剛您提到確實也成長很快,這是我們大家樂見的。但是您這2億元的錢是編在民航局的另外16個機場,另外那16個機場沒有那麼好,尤其是日本的航線,各位都知道他們還沒有恢復到那麼好。另外,兩岸航班也還沒有,所以建議這邊是不是能夠酌予調整,增列5,000萬元,好不好?我們來努力,好不好?因為權利金的部分……

主席:局長,16個機場你現在應該都有數字出來了嘛?

林局長國顯:有。

主席:應該會越來越好啊……

林局長國顯:沒有錯,但是我們其他的機場都比較小,不像桃機那麼大,臺北、高雄跟松山這幾個,應該5,000萬是可以努力。

主席:不過沒關係啦,這個收入有增加也是併決算在辦理的。

林局長國顯:是,謝謝委員,是不是以5,000萬來處理?好不好?

主席:好,我們就同意俊憲委員的意見,修正為5,000萬元,增列5,000萬元。

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

主席:好,第2案至第3案,「水電費」的部分,請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好,第2案,113年「水電費」比112年的預算增加了3,019萬元;比111年的決算增加了5,208萬,考量這些是因為國境開放及電價的調整,水電支出有增加的需要,但是這個相關的費用,我們比照疫情之前,108年的決算是2億5,130萬,其實也增加了4,291萬元,為了要節約能源,相關的預算還是需要撙節,這個部分請民航局來說明一下。

主席:俊憲委員,第2案你要發言嗎?

林委員俊憲:主席,哪一案?

主席:第2案至第3案,「水電費」有沒有?

林委員俊憲:第2案至第3案沒有。

主席:沒有要發言嘛。

林局長國顯:委員,我是不是說明一下?

主席:好,說明一下。

林局長國顯:是,我們的航廈本身因為提供服務,各位有看到今天的問題就是天氣變很熱。第二個是馬祖跟臺中航站有擴建,所以量體有增加。第三個,剛剛昆澤委員特別提醒,去年跟今年的電價漲了15%跟17%,確實漲了滿多的,所以這個地方可否不要減列,我們來儘量撙節,好不好?因為減列水電我們到時候對旅客的服務就只能管控冷氣還有相關的水,並不是很理想。

主席:昆澤委員,它的水電費……我們馬祖南竿機場跟北竿機場擴建。

李委員昆澤:聽到馬祖兩個字我就投降了。

主席:謝謝我們昆澤委員。

林局長國顯:謝謝昆澤委員。

主席:他已經投降了。

凍結呢?不要凍結了啦!好啦!第2案至第3案我們就不予處理嘛!是不是?好,不刪減、不凍結。

第4案,請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第4案是有關於郵電費,郵電費我是提案刪減100萬,讓民航局來說明。

主席:好,民航局說明。

林局長國顯:是,跟委員報告,郵電的部分我們儘量來撙節,基本上這個量比較大是因為我們總臺裡面有無線通訊是國際性的通報,他們都編在郵電費裡面,所以……

主席:跟馬祖有沒有關係?

林局長國顯:有,有關係,但是撙節100萬可以,所有的航站跟航機都需要用到這個費用。

主席:李委員,跟馬祖有關係耶!

李委員昆澤:馬祖要放在心裡啦!民航作業基金這個郵電費編列9,067萬,我認為還是有刪減的空間,就100萬啦!

主席:刪減100萬,是不是?這次馬祖又放在心裡。

何委員欣純:馬祖本來就是要放在心裡。

主席:本來看到馬祖就投降,現在看到馬祖放在心裡。

李委員昆澤:投降又放在心裡,不然你要放在哪裡?

主席:第5案至第6案,昆澤委員。

李委員昆澤:第5案至第6案,113年度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總共編列10億1,296萬,比起112年度增加了6,407萬,比111年度的決算又增加了1億6,329萬,預算應該要給予撙節,民航局來說明一下。

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這個地方確實我們一直在撙節,不過這邊我剛剛有報告,空間變大會影響到一些設施設備,尤其是基本工資,最近原物料也上漲,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給我們繼續維護保養,但是可以酌減300萬,好不好?這個我們可以來調節。

李委員昆澤:好,300萬可以。

主席:好,第5案、第6案酌減300萬。

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

主席:再來第7案、第8案,提案人陳素月委員有沒有意見?一般服務費。

陳委員素月:第8案。

主席:你是勞務成本啦!

陳委員素月:對,本席針對民航作業基金有關業務成本與費用─勞務成本─一般服務費用這個項目,我們看到在113年度它有編列了5億6,659萬元,主要就是外包,包括清潔勞務、文書處理,還有停車場、一般庶務作業等等勞務外包的經費。這個經費民航基金本來在99至113年度是打算運用營運資金544億1,083萬元還有外借資金來支應,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在110年還有112年分別舉債了,本席希望這個部分我們還是要撙節開支、開源節流,所以我是提凍結的預算案,希望民航作業基金跟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好,請說明一下。

林局長國顯:我們照陳素月委員提案遵辦。我們有跟劉櫂豪委員溝通,他是尊重我們的討論,所以我們是不是建議用素月委員的案子來綜合這兩個案子,就是凍結然後提書面報告?

主席:凍結多少?

林局長國顯:2,000萬。

主席:好,第7案跟第8案凍結2,000萬。

第9案至第16案專業服務費,請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第15案113年度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的委外服務案,預算編列了5,513萬,無人機發展非常快速、日新月異,當然也包括美國、日本、德國皆已發展以無人機進行貨運的運送,我們雖然進行試辦,但仍應該要研議是否要擴大辦理,民航局應該要加速相關法規的研議,這個部分我提凍結預算10%,3個月內就遙控無人機的規範管理精進,以及其他國家近年一些法規的演進、我們要推動遙控無人機這種物流的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謝謝。

請俊憲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本席針對專業服務費提第10案,第10案預算有3億,主要還是辦理遙控無人機的管理,現在我們對無人機可以說越來越重視了,這筆預算裡面大概有六千一百多萬,占所有預算的20%,就是用在無人機的管理。不過我們對無人機的管理不是現在才開始,其實這筆預算在2019年就持續地一直編。

2019年到現在,我們對無人機在機場的管理已經花掉了1億7,600萬,但是目前我們機場起降受到無人機的干擾事件仍然還是有,像今年就發生了4件,受影響的航班有22架次,有3,000個旅客受到影響,所以我們對於無人機的管理方式從2019年到現在也花掉那麼多錢,花掉了一億七千多萬,管理的方式到底為什麼效果不好?我認為這個應該還要再繼續地精進。所以你明年還要再花掉3億,本席建議這筆預算先刪除1,000萬,凍結十分之一,請民航局針對……你要參考國際機場的這種表現,就是他們對無人機管理的標準,來提出專案報告,做我們自我的要求,我們應該要比照國際的標準,請送交專案報告,經我們委員會同意後才能動支。謝謝。

主席:好,請邱顯智委員發言,然後素月委員。

邱委員顯智:好,主席,我是第9案,其實剛剛在公務預算的時候,陳素月委員也有提出類似這樣的要求,民航局應該要去推動性別平等工作的這個部分。主要就是空服員工會在8月的時候有赴國家人權委員會,針對國籍航空的航空公司性別歧視的調查,事實上臺灣大部分的國籍航空公司強制女性空服員穿裙子、化妝等等,這個是一個深刻的歧視,工會也特別點名長榮航空。

事實上在國際上不管是歐洲或是我們相近的南韓,基本上這一種問題都已經獲得解決,沒有道理說以臺灣現在也已經承認同婚,在國際上被認為就性別平等的部分是走在比較前面的國家,結果在這個領域卻還是如此的落後。而且穿著的這個問題是涉及到人的自我表現,更是一種表現的自由、言論的自由,所以現在還在限制這個部分只能穿裙子,是非常不合理的,更何況只有女性才有這樣的要求,男性允許可以穿褲裝。這是一個深刻的性別平等、性別歧視的問題,因為各個航空公司在訓練的時候,基本上都是著褲裝的,在正式登機之後,女性空服員反而變成只能穿裙子,這是非常不合理的,所以我們是希望民航局應該去強化推動性別平等的工作,保障女性空服員的基本人權跟安全。因此在這個項目上希望凍50萬,待民航局於2個月內將服裝差別待遇的平等部分納入國籍航空性別平等評鑑項目跟性別平等計畫重點推動的項目,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本席針對民航作業基金在明年度編列專業服務費3億563萬4,000元,這個項下要辦理遙控無人機操作運用及管理規則評估規劃及遙控無人機規範管理推動的委外服務案。有關無人機近年來影響我們航空安全的部分,大家都非常重視,我們也看到民航局的統計,從111年到112年8月底,我國的機場出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的影響,然後導致關場跟影響飛機起降的次數有到12次之多,雖然目前在機場也有裝設無人機的偵測系統及設備,仍需我們民航局去督促,滾動檢討相關的法規配套措施,以強化偵防的功能。我們一定要確保飛航的安全,因為這個涉及到旅客生命安全的問題,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本席希望民航局針對這個部分去做滾動式的檢討,然後提出一個積極措施的書面報告,提出之後始得動支。

主席:謝謝素月委員,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感謝召委。這個部分我沒有提案,但是我還是要echo一下剛剛邱顯智委員的第9案,其實性別平等是我們現在大家都尊重跟追求的,各行業、各職業都一樣。在空服員這個部分,確實長期比較多女性擔任空服員,當然近期有男性,可是在空服員的服務上面,是不是還是男女有別?尤其是今年10月的時候,也有一個航空公司他們有爭議,就是所謂的要求空服員簽「迎賓詩卡」給乘客,然後造成空服員被誤會,以為說他們在跟乘客搭訕,然後進一步的產生相關的麻煩、困擾,乘客誤以為空服員對他有意思,這是10月中的事情。

我覺得如果真的這樣追根究底來講的話,公司高層當初怎麼會下令做這樣的一個命令,其實我也感到匪夷所思啊!身為民意代表,我們也有我們的助理,但是我們絕對不會要求我們的助理去做超出他原本助理工作應該做的事情,那一樣,空服員他的專業態度絕對不是在這種搞曖昧上面。當初有看到空服員工會他們也展現出異議,民航局針對這個部分有沒有積極的介入處理?並且有什麼樣有效的方式嚇阻,不要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我想每一個職業都應該是用專業來讓大家信服,而不是只是外表、容貌或者是其他不相干的因素,所以這一點我覺得民航局應該可以更發揮積極的主管機關角色,來要求或是督促我們相關的航空公司業者能夠往專業的態度、方向來去前進。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委員發言完畢,請民航局說明。

林局長國顯:謝謝各位委員對這個議題的關心,我逐一稍微簡要說明一下。昆澤委員還有俊憲委員提到無人機的防制,剛剛報告嘉義那個一千多萬是檢測,那這五、六千萬是我們的管理系統,就是我們無人機管理系統的部分,這部分我們也是24小時接受服務,所以目前登記的無人機架數大概超過4萬架。過去三年,光活動就一萬多架次來申請,所以這個部分除了靠我們自己的人力以外,我們有委託關貿公司來協助我們做網路上的管理,這個部分我們儘量控制預算來提供更好的服務。

第二個是素月委員還有各位委員提到的無人機防制,我有一個觀念要跟各位報告,因為我們機場比較特別,跟其他關鍵基礎設施不一樣,我們機場自己有飛機在進出,所以按照SOP,有無人機出現的時候,因為無法判斷它會不會對引擎吸入有影響,所以早期是直接停止運作,等到無人機排除以後我們才開放。現在因為有無人機管理系統,變成它知道這麼大的空間內無人機在哪個區位,這個區位如果風險不高,它就不一定會全部把機場關掉,降低對旅客的影響。所以這是有層次的,第一個,保障安全是一定要拉開;第二個,確認安全就可以讓它運轉。自從裝了系統以後,我們這三年大幅的下降關場的比例,所以這個是比較重要的貢獻,倒不是說抓到幾架,這一點也跟各位報告。但是抓到是很大的一個警惕作用,讓大家不要隨意來侵入,這是好的,這個我們會配合航警繼續來作業。

另外,孟楷委員跟顯智委員提到的性平議題,我想確實啦!在航空公司裡面,機組員最大的任務是飛航安全,這是第一要務,其他跟飛航安全無關而是跟公司文化或service有關的,這個量力而為啦!我們也會要求航空公司不要去做跟安全無關然後製造爭議的事情,我想這點非常贊成。

至於這個提案我是建議各位委員可否支持我們,以凍結10%採書面報告的方式來處理,因為大家的意見我們大概都會一起處理,好不好?

主席:好啦!俊憲委員?媽祖說不要刪了,可以嗎?

何委員欣純:好啦!凍十分之一。

主席:凍結啦!

林委員俊憲:我可以不刪啦!但局長剛剛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主席:有嗎?

林委員俊憲:就是說你花那麼多錢,還是頻頻發生無人機闖入機場,延誤班次、延誤旅客的權利,這個你總要訂一個自我要求的標準。

林局長國顯:是,謝謝委員,您提的資料我們也詳細看……

主席:不是只能防範啦!你說一架都不能讓它進來,那很難耶!最好是這樣啊!對不對?

林委員俊憲:4架耶!4次耶!

主席:總有一些瘋子,你知道嗎?

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我們繼續來處理。

主席:瘋子總是有的。

林局長國顯:您提到多架無人機的偵測,我們在三月有把機場關閉測試了50架同時起飛,那一次大概有44架次可以抓到,但是臺北地區因為是盆地,有很多訊號干擾,所以這個我們還得要再經過……

主席:局長,俊憲委員的意思是要你積極處理就對了。

林委員俊憲:對啦!預算我尊重主席的處理,但你這個部分的工作要做好啦!

林局長國顯:好,謝謝,謝謝委員,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好啦!那預算就不予刪減,第9案凍結50萬,第10案到第16案凍結10%,這樣委員有沒有意見?

何委員欣純:沒有。

主席:沒有的話,我們就照這樣,書面報告後解凍。

林局長國顯: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現在處理第17案。

林局長國顯:第17案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這是歐珀委員的提案……

林局長國顯:黃世杰委員。

主席:黃世杰委員沒來啊!

何委員欣純:他要遵照辦理啦!

林局長國顯:我們遵辦、我們遵辦。

主席:你遵照辦理喔?

林局長國顯:是。

主席:好,那就凍結50萬。

第18案,許智傑委員請。

林局長國顯:也遵辦,這個都非常有道理,謝謝。

主席:遵照辦理?

許委員智傑:好,那就照我寫的,好。

主席:照你的意見。

許委員智傑:好,ok。

主席:第19案,俊憲委員。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第19案是我們機場明年要採購第三航廈的安檢儀器,編了3億5,000萬,主要就是因為在過去,我們桃機曾發生採購中國、甚至是中國的軍火集團生產製造的設備,影響安檢,曾經有出現過這樣的狀況。在這一次的預算書中,我並沒有看到在說明方面有針對採購設備的規格限制,為了預防再次發生相同的情形,所以本席的原提案是建議刪減預算1,000萬,並凍結五分之一,請民航局來做專案報告,經我們同意後再執行,謝謝。

林局長國顯:跟委員報告,這個是航警局的案子,我是不是麻煩邱局長先說明一下好不好?

邱局長文亮:謝謝俊憲委員的指教。有關俊憲委員所質疑的這個部分,首先做一個報告,目前第三航廈的設備採購案我們跟桃機公司簽訂了代辦協議書,也就是第三航廈有關安檢儀器的部分已經委由桃機公司來代辦。我們預計在今年11月20日辦理第一次的開標,也就是資格標的部分,採購投標須知裡面,第十六條已經明定這個採購案裡面的各項設備以及主要的元件,不得為中國大陸製造或者是中國大陸品牌的產品。我們已經有做限制了,所以這個部分跟委員報告,我們是不是可以麻煩委員,在文字修改的部分建議是不是凍結我們的預算十分之一,等針對採購設備提交書面報告之後才動支?

主席:可以嗎?

林委員俊憲:好,本席同意。

主席:好,第19案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以後解凍。

處理第20案到第24案決議案,我們逐案處理。請各位翻開第20頁。

林局長國顯:報告委員會,第20案我們遵辦。

主席:第20案遵辦?第20案是魯明哲委員,遵照辦理?好,照案通過。

第21案。

林局長國顯:第21案遵辦。

主席:照案通過。

第22案。

林局長國顯:也遵照辦理,謝謝委員。

主席:照案通過。

第23案,林俊憲委員的提案。

林局長國顯:第23案是不是建議修改為書面報告好不好?謝謝委員。

主席:改書面報告?俊憲委員可以嗎?第23頁主決議?好啦、好啦?

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

主席:他沒跟我……

我代表他,就修正檢討?

林委員俊憲:好啦!我給陳雪生代理啦!

主席:第24案。

林局長國顯:第24案遵辦,謝謝委員。

主席:好,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現在審桃園國際機場公司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

第1案至第5案,請俊憲委員發言,接下來是素月委員。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同樣的事情,我是認為明年的歲入我們應該要積極一點,尤其我們機場最近很忙碌,就是它的旅運量明顯回升,大家都看得到,到今年8月就恢復到疫情前的66%了,所以桃機公司也表示今年預估人次遠遠高於原先的預估,有36%,所以我認為這一項的收入,本席第5案提的是其他營業收入,就是租賃收入,機場所有出租的,包括土地、廠房、權利金、櫃檯報到費、停車費以及行李存放費等等。本席建議增列30億。

主席:好,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主席。本席提第1案就是針對桃機公司營業收入的部分,本席是提增列案40億,我們知道疫情解封之後,整個航空跟觀光業的復甦,看得到是非常快速啦,入出境的旅客量相信也是會繼續衝高,所以我們也是希望在這個部分應該要更積極、有信心一點,所以在這個收入的部分希望能夠增列40億元,謝謝。

主席:好。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桃機也很清楚,113年預計桃機可以達到4,040萬人次,營業收入預計就會增加,我是提案增加40億的營業收入,以上。

主席:好。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好,討論到桃機公司,我想剛好部長、民航局長、機場公司董事長也都在這邊,我們講一個比較over all的,等一下也要拜託董事長這邊好好回應一下到底我們要怎麼做,因為今年排名出來,桃機公司是82名,現在真的算是有史以來最差的。部長,去年6月23日排名出來,當時下滑30名的時候,您公開跟大家講會就結果檢討改善,去年2022年6月23日王國材說會就結果檢討改善,結果一年過去了,67名又再掉落15名變成82名。所以看起來結果改善並沒有改善,越改越差。我想去年的問題是因為乘客大幅地減少,所以沒有;今年乘客增加,反而排名更差。本席坐在這邊希望是理性的監督,做不好就改進,我們不是要看到不好的結果,我也希望桃機每年都往前,我也希望桃機每年都進步,但是82名是不爭的事實。

所以現在兩個部分,在審這個預算的時候,請董事長告訴我們這是不是最低的限度了?有沒有信心會觸底反彈?再來,具體要怎麼做?有沒有哪一些項目是具體就可以做了,至少明年再出來的時候,不要再82名了?本席看了一下,前10名有6名是亞洲國家,而且是鄰近地區,韓國有、日本有、新加坡有,但是之前講臺灣是四小龍之一,我們機場是82名,人家是前10名,我覺得這個東西,我們一定要見賢思齊,我們一定要檢討改進。所以等一下董事長是不是也好好說明我們面臨到這個狀況要怎麼做,否則預算增加減少1億、2億、5億、10億,說實在的,那個是紙上作業,排名增進、旅客體驗上升、大家滿意度上升,這才是真正的硬指標跟關鍵。以上,謝謝。

主席:還有沒有委員要發言?沒有。我們請機場公司楊董事長說明一下。

楊董事長偉甫:謝謝各位委員的指示、指教。先就洪委員剛剛特別提到我們機場在國際指標上面的排名狀況,當然這些指標的數字代表我們機場公司在過去疫情期間顧客的滿意度,或是國際旅客的評鑑對我們的評估是下滑的,在最近這段時間我們做了非常多的努力,第一個,今年的排名從82名往上升,我們是有絕對的信心。第二個,我想先報告一下,我們過去排名會掉下來,主要的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們在去年10月份才國境解封,那個時候是已經在評比、打分數過後的狀況,所以機場的復甦狀況跟服務的效能當然是比較差,不過在那一次的評比出來以後,那時候我們公司的同仁已經做了非常多深入的評估,在今年開始我們有一些成效慢慢呈現出來。首先各位有看到我們在二航廈裡面的一些相關設施,包括旅客回籠之後,我們相關營業場所都已經恢復了80%以上整個復甦的狀況,設施也做了改善,而機場裡面的一些指標標示牌或者是相關硬體設施,也都同步在這兩、三年期間做了改善,目前逐步的在完成,所以這段時間我們做了很多顧客滿意度的調查,也深入去瞭解國人進到國門的狀況,我們覺得今年度確實是可以上升的,所以這一點我們是有相當的信心。

第二個部分是剛才陳素月委員特別提到我們今年營業收入的部分,因為當時編列預算是在疫情期間,確實是偏低了,以現在復甦的狀況跟我們今年到目前的營收狀況,我們有信心也可以遵照委員的指示,增列40億,我們會照這個目標來努力,我們相信可以做得到,謝謝。

主席:素月委員要發言嗎?你們同意增列40億嘛!

楊董事長偉甫:是。

主席:欣純召委有沒有意見?

何委員欣純:沒有。

主席:好,第1案至第5案增列40億元。下面都一樣嘛?

何委員欣純:對啊!增列。給他們鼓勵、加油啦!一定可以達到預期的目標,還會超越。

主席:不過機場公司還要加油,當然你只接了一半,前面民航局長屁股也要打一下,我幫你追加。我跟董事長都是屬龍的,我們是龍兄龍弟,我也要幫他講兩句話。

洪委員孟楷:昨天味全龍還拿總冠軍。

主席:味全龍?我是馬祖龍,不是味全龍,我們不要漏氣。

第6案,陳素月委員。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本席提第6案,我再補充說明。針對桃機公司明年度有關營業支出的部分,本席提減列6,000萬,主要就是我們看到目前因為疫情解封,整個旅運跟觀光業都有在復甦,我們也預期整個桃機公司的財務狀況應該可以好轉,預借的金額應該也會減少,利息的部分應該也是會隨著減少,所以我們是希望在營業支出的部分可以減列6,000萬,謝謝。

主席:好,有沒有委員發言?沒有,我們請桃機公司說明。

范總經理孝倫:是,報告委員,我想減列數的部分我們遵照辦理,不過對於提案的文字我們有一點小小的修正建議,就是在「營業支出」之後加「之利息費用」5個字。

主席:加「之利息費用」?

范總經理孝倫:就是「營業支出之利息費用」。

主席:「營業支出之利息費用」。科目裡面沒有這個東西。

何委員欣純:文字敘述啦。

主席:科目裡面有「利息收入」這幾個字眼嗎?如果沒有的話,不能在這裡面加,科目要有才能加,所以科目這邊不能亂加,科目就一橫嘛。

范總經理孝倫:報告召委,因為第18案、第19案對我們營業支出的利息費用也是減列,所以這個部分……

主席:好,營業支出─利息費用刪減6,000萬元,這樣可以吧?好,我們照案通過。

第7案至第10案,有沒有委員發言?李昆澤委員。

李委員昆澤:113年度水電費編列了6億1,619萬,其實看起來比112年度的預算增加了1億177萬,再來比較111年度的決算,也增加了1億870萬,這個部分請桃機公司來說明一下。

主席:好,許智傑委員發言。

許委員智傑:桃機現在的排名看起來有點傷感,之前是全球百大第13名,今年是第82名,要怎麼樣去提出一個具體的成效改善計畫?希望桃機能夠有一些作為,謝謝。

主席:好,是不是請桃機說明?

范總經理孝倫:報告各位委員,我想剛剛李昆澤委員所指示的水電費項目部分,也要跟委員報告,因為桃機本身是特高壓的用戶,所以我們的電費其實是漲得更多。我們檢討起來,今年我們原編的電費已經不夠用,所以這一點、有關這一項,是不是可以讓我們免減列?

再來就是許智傑委員有提到我們在Skytrax排名的部分,我想剛剛董事長已經有說明,我們今年在上月份Skytrax的排名某個程度它是反映去年以來的成績,因為我們桃園機場的解封在亞洲各機場是最慢的,去年10月13日才解封,所以我想對於明年的排名提升,我們有一定的信心,一定要來提升。

李委員昆澤:提升到哪裡?

范總經理孝倫:們會盡力來提升。

許委員智傑:以前我們可以知道疫情造成國門封鎖,所以這個我們可以體諒,但是從第13名到第82名,如果再回到第13名當然沒問題,我知道沒有那麼快,但是要設個目標。

范總經理孝倫:是,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努力。就像許委員剛剛提到的,的確我們是等於要跟其他的機場來做競爭,再加上我們自己要做好對旅客的服務,讓旅客對我們有好的印象,這樣成績才能夠快速地提升,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來加油。對於第7案到第10案這幾個案子,我們建議綜合各位委員提案,營業成本是不是凍結2,500萬,然後是書面報告?

主席:好,那水電費就不刪嘛,昆澤委員,可以嗎?

李委員昆澤:可以。

主席:好,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本席有提兩案,就是第9案跟第10案。第9案的部分是針對桃園機場在4月份的時候有傳出行李輸送帶故障,導致系統停擺的狀況。那個時候應該還不是旅客出入的高峰期,因為4月份的時候還好嘛,可是這樣子的狀況其實也影響到一些入出境旅客、甚至是國外旅客對我們國際機場的印象,所以我覺得服務的部分很重要,我們也希望桃機公司跟桃園國際機場對於提升服務水準的部分應該要積極地去加強。所以我是針對有關機械及設備修復費這個部分提凍結的案子,凍結10%。另外再來第10案的部分,我們看到桃機公司自己也明定了經營的五大策略目標,其中有永續、安全空港,也承諾投入全球航空產業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我們也知道目前華航跟長榮這兩家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量可以說相當於臺灣一年總碳排放量的5%,歐洲議會在9月13日的時候有通過新的規定,要逐步提高歐盟機場使用永續航空燃料(SAF),所以我們期待身為臺灣機場領頭羊的桃機公司在這個部分應該責無旁貸,要擔任領頭羊的角色,應該積極地跟公部門、還有國內油品公司來協議建立永續航空燃料產能。所以本席是提凍結案,希望桃機公司這邊可以針對這個部分擬定一個計畫,然後提出書面計畫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機場公司說明一下。

范總經理孝倫:是。有關陳委員剛剛的兩個提案,我想補充說明,第一點就是有關我們行李輸送帶系統運作的問題,這邊也要跟各位報告,因為行李輸送的整個作業涉及到航空公司、還有航警的X光機到我們機場公司的行李輸送系統,以及地勤公司的同仁,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也持續跟有關單位來做綜合的檢討,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把系統的功能提升,能夠做好對旅客的服務,所以這一項我們是不是建議凍結數可以調整改列1,000萬元?然後第10案的部分,的確永續燃油是我們未來推動的方向,所以在這一項我們機場公司也會站在航空站經營人的角度,持續跟有關單位來推動,這個部分是不是也是建議凍結預算數可以由十分之一改成1,000萬元?提案的部分建議做一點文字的修正,就是「建請桃園機場公司邀集國發會、民航局等單位研擬永續航空燃油推動計畫」,後面「並規劃實施時程」這一句話把它槓掉,我們會持續跟有關單位來協調、溝通。以上。

主席:我們是百大裡面第86名喔?

范總經理孝倫:第82名。

主席:百大裡面第82名喔,這很嚴重耶。

何委員欣純:掉下來啊。

主席:那個評選是哪一個單位的?

范總經理孝倫:報告委員,這是英國的Skytrax這個單位,因為是今年3月公布的,所以它等於反映的是去年以來的成績。

主席:你們公共關係沒有做好,公關很重要。

何委員欣純:掉很大,我在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到。

主席:像你跟我們委員公共關係做得好,都讓你過,是不是這樣?

范總經理孝倫:報告委員,最主要是因為我們去年10月13日才解封……

主席:你還解釋喔!還解釋那麼多,做得不好就做得不好,對不對?公關做得不好,公關做得好就省掉很多事情,這個凍結2,500萬啦!其他算了,好不好?部長有沒有意見?你有意見也可以講話,你今天都沒講話,沒有意見喔!凍結2,500萬,書面報告以後解凍。

第11案到第17案,俊憲委員。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本席第11案就是跟剛剛很多委員關心我們機場的排名有關係啦!其實我們的機場排名,機場公司有聘請一家顧問公司來輔導我們參與這項評比,這個顧問公司開除了沒有?你剛剛講的理由是去年因為我們太晚解封,名次掉下來,不是啦!你不要亂講,很多原因啦!它的評比有很多項目,第一個,它批評我們一些設施過於老舊,便利性不佳,也沒有地方特色,所以不是單純一個原因啦!你不要亂推說疫情解封太慢。而且我們排名掉是逐年、每年都掉,不是一次掉下來,也就是說不斷的退步,但是我們有聘請這家顧問公司,每一年都跟我們拿很多錢,三千五百多、四千六百多、甚至五千九百多,每年花幾千萬,如果這樣的顧問公司來輔導,輔導到名次一直掉下來,你委託我就好了,你是在委託什麼?然後問你明年有沒有訂個目標?第82名可以進步到第幾名?你也不敢講,不然給你到第81名啦!好不好?1名就好。現在明年你要再增加錢,這筆錢又要增加,你明年要大增加,明年預算比去年決算還要再增加2,000萬,你來輔導我們是OK,但是有用嗎?有一些根本性的原因,像我們的設備老舊或者是我們沒有便利性等等,這是顧問公司可以搞定的嗎?顧問公司的責任是幹什麼?機場排名它能做什麼?作弊嗎?它可以輔導什麼啦?所以我是覺得這筆錢對你們機場公司來講可能是小錢,但我要計較一下啦,所以本席建議這個委託專業諮詢顧問費的預算,明年是編五千六百多,委託顧問公司只有2,000萬,我建議凍結五分之一,請桃機公司提一個專案來告訴我們,這筆預算你們到底要怎麼用。

另外,第二個本席有提第14案,第14案就是所謂智慧機場、資訊安全管理,現在都要用這種很流行的名詞,什麼購買資訊系統維護,大概有六千五百多萬,整筆的專業服務費用大概六成都是用在相關資訊,這筆預算在前幾年其實每一年都有啦,但你每一年的執行率大概都七十幾趴,都不到八成,為什麼?你的預算怎麼沒有說明執行率為什麼那麼低?你明年還要再增加,甚至於這筆智慧機場預算的執行,差勁到到讓監察院糾正。今年9月監察院糾正桃機公司,因為機場是我們的一級關鍵基礎設施,有關安全防護作為欠缺數位化、智慧化,你這筆錢每年都在搞智慧化、搞數位化,搞到被監察院糾正,這到底要做什麼?本席建議這筆一億一千五百多萬的預算,刪減5,000萬,凍結四分之一,請桃機三個月內提出報告,經我們同意後再動支。

主席:謝謝俊憲委員,請召委。

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陳召委。因為我在質詢的時候有提過這件事,就是我們桃機的排名大退步,當然我們是比較慢解封,它是原因之一,但第二個我們確實也要自我檢討,檢討什麼?這個設備過於老舊,我們預算支持,但預算支持之後,我們是怎麼樣去更新設備?這個要講清楚。第二個,我們的便利性不足,說真的,我自己出國,出境跟入境,我觀察兩個:第一個,一般民眾要出國的時候,他需要所謂的網卡,他需要購買出國用的相關3C設備或是網路設備,我們的動線是非常不足的,我們的識別指示是不足的。我曾經出國時去第一航廈繞了兩圈還找不到在哪裡換、在哪裡買,這是第一個,指示不足、動線很奇怪。

第二個有關便利性不足,你要站在一般民眾的角度,他要出境的時候會需要在我們桃機做哪些準備,採購保險、網卡或是之類的,第一個,我們要從一般民眾出國出境的時候,要從他的角度去思考來設計安排我們的動線,還有指示、標示一定要清楚、明確。第二個,入境的時候同樣的,我們的國人跟國外觀光客要進來臺灣的時候,他入境到我們機場第一件事情要做什麼?交通的配套、運具的指示、方向的指示、標示也很不清楚,很抱歉我必須這樣子講。

所以我覺得請這個專業的諮詢顧問公司,不是只有所謂專業的輔導,雖然我不知道專業的輔導是什麼,但是請他們、請機場這邊從我們一般民眾出國跟入境這樣子的一個思考模式來盤點你們的交通動線,我覺得這個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尤其國外觀光客要進來臺灣,他入境之後第一件事就是他在桃園機場希望能夠得到什麼樣的協助、什麼樣的便利性,我覺得這個是最重要的一件事,以上我補充說明。

主席(李委員昆澤代):謝謝何欣純委員。行政部門來說明一下,請機場公司。

范總經理孝倫:是,有關林俊憲委員第11案的部分,這個部分是有關我們Skytrax的排名,在這邊也要跟各位委員報告,因為目前我們機場公司有顧問在協助處理相關的這些調查,我們主要是針對ASQ,因為Skytrax這些問卷是由旅客直接上網去登錄……

何委員欣純:對啊!就是旅客……

范總經理孝倫:是,這個部分是我們持續要來加油跟努力的。有關第11案因為剛剛委員提到是凍結五分之一,這個部分我們是建議凍結五分之一照辦。另外,我們的第14案也是林委員剛剛所提到的……

主席:我提醒你一下是第11案到第17案,還沒有到第18案。

范總經理孝倫:是,就是在第14案的部分,的確,我們在管理費用的專業服務費,因為過去我們大概有相關資安等等的一些作業需求,這個部分我們也持續在檢討跟精進,包含像監察院指正的事項,我們也在持續再檢討來補充相關的措施,所以這一項林委員的提案是刪減5,000萬,凍四分之一,這個部分我們建議刪減數是不是可以改列2,500萬?至於這個凍結的部分可以免凍,另外就是專案報告改書面。另外其他委員的部分,第12案是陳椒華委員的部分,這個部分目前是……

主席:請林俊憲委員、接下來是何欣純委員。

林委員俊憲:那個5,000萬,我的第14案是說刪5,000萬,你說刪2,500萬,這個我同意,但是你說不要凍結提書面報告,那有什麼意義?所以我認為還是要酌予凍結……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是不是?

林委員俊憲:好不好?

主席:好不好?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主席。

主席:好,何欣純委員。

何委員欣純:雖然林委員同意你建議的刪減2,500萬元,可是我還是要請教一下,你刪的這2,500萬元會不會影響到「專業服務費」裡面的智慧機場以及資安管理系統?我重視的是資安管理系統,所以你要說清楚,林委員支持這個減列,但是你要減在哪裡?因為機場的資安管理系統非常重要,好不好?你講清楚。

主席:科目可以自行調整,不過來了還是要說明一下。

林委員俊憲:執行率很差啦!

主席:好,來說明。

范總經理孝倫:謝謝何委員。誠如剛剛主席所提到的,建議是不是可以讓我們科目自調?最重要的項目我們一定會把它保留。

主席:第11案,其他委員還有沒有要補充?好,謝謝。第11案到第17案我們就刪減2,500萬元,凍結部分的科目就自行調整,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後解凍。

我們接下來要進行第18案到第19案。請林俊憲委員。

林委員俊憲:第18案請機場公司說明,明年的財務狀況應該會好一點嘛?你的利息支出會那麼多嗎?

范總經理孝倫:是,有關我們明年的財務狀況,目前政府也有增資,財務方面對於這些借款利息的部分,我們會特別嚴格管控,所以委員的這項提案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好,謝謝。

范總經理孝倫:另外建議是不是提案凍結的十分之一可以免凍?

林委員俊憲:好、好。

主席:其他委員有要補充嗎?

何委員欣純:沒有、沒有。

主席:第18案到第19案,刪減的部分刪減6,000萬元……

范總經理孝倫:是,就是利息費用刪減6,000萬元。

主席:利息費用刪減6,000萬元。

范總經理孝倫:因為原來第6案陳委員提案的科目是「營業支出」,是上一層的科目,所以在剛剛的提案文字部分,我們建議加上利息費用,所以這3個案子是……

何委員欣純:是一樣的。

主席:喔!利息支出。

何委員欣純:都一樣的。

主席:這些相關的文字要記載清楚。

接下來我們進行第20案。委員有沒有要補充?請行政單位說明一下。

范總經理孝倫:第20案的部分是劉櫂豪委員所提議的,有關委員提案的「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分,我們檢討之後是遵照辦理。

主席(陳委員雪生):第幾案了?

何委員欣純:第20案、第20案,他們說……

主席:第18案到第19案後來怎麼樣?有刪嗎?

何委員欣純:有啊、有啊!減列6,000萬元。

范總經理孝倫:利息。

主席:他趁著我不在就把你們刪了,你看!楊董,不好意思,刪了多少錢?

楊董事長偉甫:利息費用我們可以接受,因為我們的營收狀況會比較好。

何委員欣純:它不用支出那麼多利息了。

主席:可以喔?

何委員欣純:對啦!

主席:我們李昆澤召委那麼心狠手辣,何欣純召委沒有幫忙講話嗎?

何委員欣純:有,我有幫忙講話,因為他們本來就已經有成長,所以不用付那麼多利息,意思是不用再借那麼多錢,利息不用繳那麼多了。

主席:好、好、好。

何委員欣純:這是好事。

主席:這樣還可以吧?我們龍董事長、但總經理,龍但。

好,第20案。

何委員欣純:他說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刪1億元喔?

范總經理孝倫:是。

主席:對啦、對啦,我今天總不能不刪你們的錢,對不對?好,第20案刪1億元,你們科目自行調整。

第21案到第25案。俊憲委員先發言,然後昆澤委員。

林委員俊憲:主席,這是機場的「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其實國家每年都給機場很多固定資產建設的錢,我主要考量的是執行力,像去年本科目的執行率只有81%,今年到9月底、第三季也只有百分之七十幾,目前桃機5,000萬元以上的計畫還有9項的執行率不到九成,甚至還有1項的進度為零,就是「南側共同管道興建工程」,我也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但是執行率就是零。桃機公司過去給人家的印象就是工程很會延宕,給你錢都做不好,每個工程都進度落後,現在桃機公司進度落後成為常態,我看也沒有媒體要寫啦!反正已經成為常態了,都是固定的,工程時程的執行力實在很不好,所以本席建議明年的預算刪減2億元,凍結五分之一,請桃機公司提出如何精進工程管考,提升工程執行的效率。

主席:好,昆澤委員。

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我是第22案,有關113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這個預算編列非常大,編了22億3,288萬元,我們看到111年度該項目有很多計畫,但執行率實在是偏低,112年也有部分計畫的執行狀況非常不佳,這部分我提案刪減5,000萬元,也幫機場公司一點忙,謝謝。

主席:桃機說明一下。

范總經理孝倫:是,謝謝委員。這項科目是「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有關林俊憲委員所提到的預算編列,在這邊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對於113年的經費編列也有自我檢討,所以我們目前提出來的22億3,200萬元,事實上比111年的決算數22.47億元還少一點。另外,林委員剛剛提到今年度有9項5,000萬元以上計畫執行落後,這部分有一些是行政上或者發包不順的問題,目前都已經克服,所以這9項預計在年底都可以順利完成。

李昆澤委員提到的部分也是我們的預算執行,剛剛有說明我們已經參考111年的決算數來編列,所以綜合各委員的提案,我們建議這項是不是可以減列5,000萬元然後免凍,也改書面報告?

主席:講完了嗎?

范總經理孝倫:是。

主席:我跟各位委員報告,現在缺料、缺工,建築費用還會漲,我建議不要刪。

李委員昆澤:報告召委……

主席:刪了絕對會不夠,你看它追加……

李委員昆澤:它不是缺工、缺料的問題,是執行率偏低啦!剛剛他也同意刪減5,000萬元,那就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後解凍,還是要有書面報告。

主席:這樣可以嗎?

范總經理孝倫:是,減5,000萬元。

主席:不凍結?

范總經理孝倫:是、是。

主席:它要照合約來欸!你給它凍結,凍結以後還要來這邊解凍。

李委員昆澤:書面報告是要寫博士論文嗎?要寫很久嗎?

主席:刪減5,000萬元……

王部長國材:李委員的第22案……

主席:對啦,第22案……

李委員昆澤:好啦!就刪5,000萬元。

主席:刪減5,000萬元,不凍結,好不好?各位委員可以喔?好,我們照案通過。

椒華委員,你要講話嗎?請椒華委員。

陳委員椒華:還是要交報告啦!

主席:什麼?

陳委員椒華:還是要交報告。

主席:第21案到第25案耶!

陳委員椒華:對啊、對啊。

主席:沒事吧?

陳委員椒華:刪了,但是相關的重要性我們還是希望桃機公司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

主席:這樣好不好?刪5,000萬元,但是這裡面的問題要檢討,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不凍結、不凍結。

現在處理第26案到第37案的主決議案,請各位委員翻開第26頁,第26案有沒有意見?

范總經理孝倫:提案內容是遵照辦理,不過建議專案改書面。

主席:好,專案改書面。

第27案。

范總經理孝倫: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8案。

范總經理孝倫:遵照辦理。

主席:第28案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9案。

范總經理孝倫: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0案。

范總經理孝倫: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1案。

范總經理孝倫: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2案。

范總經理孝倫: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3案。

范總經理孝倫: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4案。

范總經理孝倫: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5案。

范總經理孝倫: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6案。

范總經理孝倫:是不是建議我們每一季改成每半年?

主席:好,每一季改為每半年,照案通過。

第37案。

范總經理孝倫: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好,休息10分鐘,民航局跟桃機公司人員可以先行離開。

休息(11時)

繼續開會(11時12分)

主席:現在審航港局113年度單位預算。

第1案。椒華委員。

陳委員椒華:第1案就是針對民間的商船或者是滾裝船,對我們可能有侵略的危險,所以我們提了一個10%的凍結案,希望能夠加強相關的防範。這是跨部會都需要負責的,請你們針對中國以民間商船偷渡武器或者是軍事人員入侵港區之後的反制,以及我們要怎麼樣因應,以不同的入侵人數為情境,進行實際模擬演練。這個部分就是提案凍結10%,以上。

主席:好,這個案子要不要說明一下?

葉局長協隆:是,謝謝召委。報告陳委員,有關模擬演練的部分,我們現在會同港務公司在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護演習中,都已經把相關的情境納入模擬演練的作法。因為一般行政的預算涉及同仁的薪資,跟委員報告,是不是我們能夠改成主決議,免予凍結?文字是不是能夠酌作修正,會後再提供給議事人員?

陳委員椒華:因為這個執行過了就可以動支,所以不用改主決議啦!反正你們趕快做然後就解凍了嘛!所以還是希望能夠趕快進行模擬演練,我們凍10%的部分,如果凍得太多可以減少,這個再來討論,但還是要凍結,以上。

主席:你改主決議的話,文字要怎麼修?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先前是有跟委員辦公室報告……

陳委員椒華:不要改主決議!

主席:不是有協調了嗎?

陳委員椒華:沒有喔!

葉局長協隆:可能辦公室有同意。

主席:好啦!椒華委員,給媽祖一個面子啦!

陳委員椒華:我看一下!

主席:你還沒看到?

葉局長協隆:委員有簽名……

主席:打屁股啊!

葉局長協隆:委員有簽名了。

何委員欣純:你有簽名。

陳委員椒華:抱歉!抱歉!那就改了。

葉局長協隆:謝謝委員。

主席:好,第1案就改主決議,文字酌修,好不好?

第2案至第9案。好,昆澤委員。

李委員昆澤:我是第5、7、9案,我簡單說明一下,第5案是113年度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發展計畫項下,有一個獎補助費編列預算4億5,730萬,我們看到部分計畫因為料件延誤、設計變更這些因素,導致多次辦理計畫變更,可以看得出來這計畫的管控實在是有不足的地方,我跟召委都很擔心這些不足的地方會造成離島交通品質提升受到衝擊。我們有跟航港局交換意見,也要求航港局必須要邀集專家學者,定期召開離島船舶汰舊換新專案督導小組這些會議,辦理這一些新船的設計以及建造的作業,畢竟離島民眾的交通是我們非常重視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同意改凍1,000萬,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7案,113年度的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計畫項下有一個航港業務管理,編列預算2億2,692萬。運安會曾經針對航港局提出38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其中12項未改善,26項列管中,在運安會的統計中,水路事故的件數是所有類型中最高的,而且多項未改善的意見從111年度到現在都還沒有改善,所以水域安全有亟需改善的地方。這個部分原提案凍結2,000萬,來跟我溝通之後,我同意凍結1,000萬,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接下來是第9案,113年度航港業務管理計畫項下的委辦費,預算編列4,231萬元,依據運安會的調查,目前國內航運的引水人安全管理機制不全,航路的標示規格不清,這些狀況恐怕都會危及到引水人的生命安全及船舶的航行安全,這個部分我提案凍結800萬,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上。

主席:好,謝謝昆澤委員。下一位請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謝謝召委。第2案就是針對水下噪音對海洋生物的影響,因為這個議題國際都在關注,而且有保育類海洋生物瀕危的問題,所以凍結預算10%,請主管機關會同海洋保育主管機關,訂定足以保育瀕危物種的海洋噪音規範跟協助保育瀕危海洋生物之措施,以上。

主席:好,請我們航港局說明。

葉局長協隆:謝謝召委。跟李昆澤委員報告,第5案、第7案、第9案的部分,第一個,有關構建離島交通船部分計畫延宕,最主要是澎湖的白沙之星2號,之前因為疫情還有整個人工跟物料上漲的關係,發生了流標的情形,但目前已經發包出去,預計在明年7月就可以完工,我會遵照委員的指示,定期召開由我們副局長主持的構建船舶督導小組會議,嚴加管控構建的進度,務必要如期如質的完成。

第7案有關運安會管控的列管案件部分,最主要就是針對引水人的管理,運安會有列出了列管事項。我特別跟委員報告,引水人的部分我們非常重視航安的改善,第一個,除了每個月都必須要跟港務公司還有引水人召開各港區航行安全的檢討會議,針對風險的事項檢討改善之外,航港局已經研提了引水人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呈報交通部審議中,主要的修正重點除了明確將酒測納入規範之外,另外也要求引水人在職期間必須接受一定次數的專業訓練,而且跟每5年換照的制度連結,如果因為個人的因素造成停職,之後重新任職的話,也必須要從比較小的船舶來開始領航,所以我們都做了相關強化的規範。

第9案委辦費的部分,特別跟委員報告,有關航路標示不清的問題,就這個部分我們也去了解,目前國際上最權威的國際燈塔協會(IALA)的規範,對於航路標示並沒有要求要有確切的尺寸規範,而是要求必須要依照航路標示設置目的來做個別的設計,不過航管局已經訂定航路標示設置的技術規範,這是一個法規,我們會參考運安會的建議,邀請相關單位進一步的檢討。

再來跟陳椒華委員報告,第2案有關水下噪音規範的部分,大院在上個會期審海污法的時候就已經作成附帶決議,要求海委會要訂定水下噪音指引的規範,現在航港局已經會同海保署著手訂定水下噪音指引的相關內容。另外,航港局也把今年7月國際海事組織第80次會議所通過的航運相關減少噪音的準則提供給海保署,我們要納入這個指引的草案,後續會遵照委員的意見來處理。

有關第2目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的預算,跟召委及各位委員報告,建議是不是能夠併案凍結1,0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文字部分酌做修正,會後再提供議事人員,以上,謝謝。

主席:好,首先謝謝我們昆澤委員對我們離島的關心,第2至第9案部分關係到離島的船隻,我在葉局長上任之初就告訴他,把離島金門、馬祖、澎湖的船隻弄好就解決了一半以上,因為離島涉及風浪還有船隻調度的問題。我剛才在開會的時候,還遞了一份縣政府的公文給葉局長,我們透支四千多萬,葉局長回答在這個航務規定的補助範圍之內,他們會馬上撥款,而之外的部分有一些甚至還簽報到行政院才能夠動支,所以這筆錢,我想航港局也不會亂用。葉局長從上任到現在表現得非常好,對各離島的支援,我們也表示感謝,所以我也拜託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就同意他併案凍結1,000萬元,然後提書面報告。

何委員欣純:召委,對於你的處理方式,我沒意見,但是我只是希望在那個書面報告裡面,是不是也要加強並強調我詢問的事項?有關交通建設遊艇泊區整體發展計畫,中部地區看起來是相對的少,問題出在哪裡?未來我們有什麼樣的目標?好不好?

葉局長協隆:好,等一下就跟委員報告。

主席:何委員的意思是說,你不要只是提到離島,對中部地區……,其實交通委員會的委員對你們都非常善意,我們交通委員會的委員向你提出一些請求跟要求的時候,也拜託你們能夠配合,好不好?這樣的話,對你們業務的順利推動更有幫助,何召委是不是這個意思?好不好?把它列入紀錄啦。

第2至第9案就照航港局的建議,併案凍結1,0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好不好?

何委員欣純:好。

主席:接下來是第10至第16案,委員有沒有發言?差不多了,好,第10至第16案建議併案凍結5,000萬元,然後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你就不用再補充了,好不好?

葉局長協隆:是,謝謝召委,謝謝委員。

主席:第17到第28案是主決議案,我們逐案討論,請各位翻開主決議,第17案有沒有意見?

葉局長協隆:報告召委,是不是能夠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主席:好,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第18案。

葉局長協隆:報告召委,也是建議專案改書面。

主席:專案改書面報告,好,通過。

第19案。

葉局長協隆:報告召委,也是建議專案改書面。

主席:改書面報告,照案通過。

第20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

第21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2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3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4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5案。

葉局長協隆:建議專案改書面。

主席:改書面報告,照案通過。

第26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好,照案通過。

第27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8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葉局長協隆:謝謝召委,謝謝委員。

主席:航港建設基金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第1至4案有沒有委員發言?俊憲委員有沒有意見?

林委員俊憲:本席提第2案是針對歲入的部分,實際上如果以112年度疫後國際觀光的復甦來看,現在旅客部分從112年到今年8月收入的達成率達到四倍多,比原先預估的高出非常非常多啦,所以我認為旅客收入的部分,如果就目前的這種熱度來看,明年的編列確實過於保守,所以本席建議該項預算增列500萬,我提的是第2案。

主席:好,說明一下。

葉局長協隆:是,報告召委,謝謝林委員的指教,我想今年國際郵輪已經有顯著的復甦,大概是疫情前的50%,預計明年度我們可以再進一步的復甦,所以林委員的提案我們遵照辦理,第1到第4案針對基金來源部分,我們是不是增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增列500萬元?

葉局長協隆:是,依照林委員的提案。

主席:各位有沒有意見?

何委員欣純:謝謝陳召委,我對召委的處理沒有意見,既然他們都敢說增列500萬沒有問題的話,表示我們應給予支持鼓勵,但是我比較想瞭解的是這一年多以來中部地區出口不是很順,而且整個數字都不是很漂亮,我們在貨運這方面有沒有受到影響?我只是想知道貨物商港服務費會增加還是減少?

主席:這個問題是關於港公司,等一下請港公司回答。

何委員欣純:OK,那等一下好了。

主席:審到港公司預算,你們再回答。

好,第1至第4案,我們就照航港局的建議,併案增列基金來源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好不好?

第5至第12案,素月委員請發言。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本席所提第8案是針對航港基金有關港灣建設計畫在明年度編列34億5,676萬的預算,主要就是用在辦理國際商港跟國內商港的基礎設施興建、改良還有維護及智慧航安監控等計畫,我們看到有關港灣建設計畫內高雄港第七貨櫃中心聯外貨櫃車專用道預算,到112年8月執行率是零,這部分等一下是不是再說明一下?所以本席在這邊是要求航港局,針對這個計畫進度未如預期要做出檢討,然後也針對未來的進度要有積極性的作為。本席是提案凍結預算5,000萬元,等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俊憲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本席提第10案,也是港灣建設的專業服務費,這筆錢裡面,其中有一筆是作為「海氣象監測及預警技術精進計畫」,有五千多萬,根據預算書所寫的是要增進系統整合以提高船隻的安全、實際領航的安全。而這個計畫跟交通部運研所正在做的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相較,運研所做的這個也是用於即時監測商港海氣象,我看兩邊計畫裡面的內容說明以及預算之目的有很多重疊。航港基金其實這幾年的財務狀況不好,從102年開始每一年度都是赤字,甚至這幾年,從108年至110年專款短絀每一年都赤字十億以上,而且持續增加。相較起來,這五千多萬我認為還是應該要斤斤計較啦!你這個計畫內容跟運研所的是否有重疊?本席建議在海氣象監測及預警技術的這個計畫刪減1,000萬,凍結五分之一,請航港局提出報告以後,經我們同意再使用。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俊憲委員。葉局長,我有一個問題,港務警察的駐地,你們也可以從航港基金裡面去處理嘛?

葉局長協隆:辦公廳舍的部分,過去院裡面有召開……

主席:有嘛?

葉局長協隆:有……

主席:因為現在你看看,全國各地都都有蓋宿舍、廳舍等等……

葉局長協隆:瞭解。

主席:我們馬祖的港務警察到目前為止還流離失所,他們還租房子。

葉局長協隆:是。

主席:即使他們的駐地也跟縣政府……我當縣長的時候給他們一個小小的房間,所以在裡面的人非常擁擠,對於整個港務的安全……

葉局長協隆:是。

主席:這個會造成瑕疵。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我會後馬上去瞭解。

主席:這個請你考慮喔!

葉局長協隆:是。

主席:就剛才委員的部分你說明一下,好不好?

葉局長協隆:好,謝謝召委跟剛剛兩位委員的指教。第一個,有關陳素月委員的第8案,跟陳委員報告,高雄港第七貨櫃中心聯外專用道路,最主要是它第二標的部分,因為營建物價上漲跟人力短缺,多次流標,在今年9月1日已經決標了,也在11月8日開工。現在整個專用道的工程總共有四標,已經全數發包完成。這個部分是由港務公司跟航港基金補助高雄市政府辦理,我們也會催促高雄市政府能夠加速請款。另外,針對工程的進度,我想航港局跟港務公司也會協助高雄市政府加速推動。目前預計的進度是明年底第一、第三、第四標就會完工,第二標的部分在114年3月也會完工,所以我們會做好分階段完工通車的規劃。

有關第10案林俊憲委員特別指教的委辦費,港務公司跟運研所編列的費用,可能目的上有所重疊的部分,這邊特別跟林委員報告,港務公司辦理的「海氣象監測及預警技術精進計畫」是要建置商港裡面有關風力、潮位、波浪的相關儀器跟系統,所以它是實質的儀器跟系統的建置;運研所有關技術的研究計畫,主要是著重在商港海氣象監測技術的研發。所以一個是技術的研發,另外一個是儀器跟系統實質的建置,兩個的目的有所差異。不過就如同委員提案所提醒的,他們兩個單位應該要相互整合,所以目前港務公司建置的儀器設備,掌握到、收集到的數據有提供給運研所進行研究,而運研所研究的成果也有回饋給港務公司,在相關港灣設施及系統的設置上能夠參考研究成果納入考量。

對於整個港灣建設,第5案至第12案,是不是有一個通案的建議、是不是能夠建議併案減列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另凍結5,0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俊憲委員……

林委員俊憲:好,可以啦!本席接受。

主席:可以嘛!那第5至12案照航港局建議,併案減列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另外凍結5,0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基隆港務警察總隊,連江縣分隊應勤辦公廳舍興建,應該由港務基金支出,我們這個就併主決議辦理,好不好?視同主決議,併案辦理。

葉局長協隆:是,我們就併案研議辦理。

主席:併案研議辦理。

葉局長協隆:對,基隆的部分我已經協助了。

主席:我知道,我講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的連江分隊。

葉局長協隆:我知道,分支,瞭解。

主席:連江分隊,好不好?

葉局長協隆:好的。

主席:對啊!它是屬於基隆管的,因為全國都有,只有馬祖沒有啊!

何委員欣純:弄一個媽祖啊!

主席:對,就是馬祖啊!港務基金嘛!所以這裡面……好不好?你就併案辦理,好不好?謝謝各位對媽祖娘娘的愛護,不!對馬祖的愛護。

第13至第15案。昆澤委員。

李委員昆澤:第13案,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航港建設基金辦理部分編列42億。近年國際商港建設支出遠超商港服務費收入,造成自108年起專款出現短絀並呈增加趨勢,至113年底專款累積短絀為140.66億,應說明計畫之必要性並儘速推動財務改善。這個部分我可以同意改凍結2,000萬,兩個月內提書面報告,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還有沒有委員要發言?沒有。請航港局說明。

葉局長協隆:是,謝謝召委,謝謝李委員剛剛提案的指教。這邊可能特別跟李委員報告,我們航港建設基金的收入有三大部分,第一個是商港服務費,這個依照WTO的規定,一定只能用在國際商港的建設,而預算中心的報告有指教,如果以商港服務費跟我們歷年國際商港建設的需求來比較,的確是有短絀,而且短絀大概也有超過十億元以上。但是我剛剛報告的就是,航港建設基金每年的收入來源,除了商港服務費之外,還有我們港務公司的盈餘分配,以及各港土地租金跟權利金的收入,有三大部分。所以不足的部分,經由港務公司盈餘的分配,還有土地租金、權利金的挹注之後,跟委員報告,大概近五年來,目前都還可以維持沒有短絀的情形。

不過對於航港基金穩健、永續的經營,我們非常、非常地重視,部裡跟行政院還有大院都多次提醒。這部分我們每年在提國際商港建設計畫的時候,事實上都會會同港務公司,部裡的航政司、司長也會指導我們,一定要從必要性還有優先性去排列優先順序,在基金能夠負擔的原則下來編列跟推動。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遵照這個原則,非常注意航港基金的財務狀況。

針對本科目的部分,是不是能同意照李委員剛剛的建議,併案凍結2,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李委員昆澤:好。

主席:好。第13案至第15案的處理是不是照航港局的建議,併案凍結2,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何委員欣純: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我們照案通過。

第16案你們是遵照辦理嗎?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好。那我們就照案通過。

第17案到第21案。來,俊憲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本席提的第17案是針對明年開始新增加的計畫,叫做「智慧航安服務升級計畫(113年至116年)」,實際上它是有延續的,前一期叫做「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反正加了「智慧」二字就永遠智慧不完,先是3年,然後再一個3年!前一期也是分年計畫,我認為你們應該先檢討前一期計畫中有沒做完的部分,像輔助船舶自動辨識系統(AIS)的雷達系統,無論採購或選址,都沒有如期完成,以致減損船舶監控的功能。

你們剛執行一個分年度的智慧提升計畫,現在智慧又要再往上提升,所以我認為你們在預算書上應該要把這個新增計畫寫得更明確一點,你們到底要如何運用新興科技,達到未來要精進的目標?還有你們的預期目標、效益、管考方式,預算書上寫得都比較簡略潦草。為了避免浪費,本席建議刪減3,000萬元,並凍結五分之一,請航港局3個月內提出報告,經我們同意再動支。

主席:好,謝謝俊憲委員。還有沒有發言?

請航港局說明。

葉局長協隆:謝謝召委、謝謝林委員。跟委員報告,這的確是一個延續性的計畫,這個計畫之所以有必要提出和推動,最主要是配合西部海域離岸風電的推動,因應風電的需求,目前臺中港外海有關彰化風場的部分已經發展出來了,這對船舶的航行是一個障礙物、是一個風險,所以我們建置了相關的系統,引導船舶能夠正確安全地航行。這個後續計畫的提報是因應經濟部能源署緊接著就要推動西北側海域第三階段離岸風場的區塊開發,範圍北從桃園開始,南到臺中港附近,所以整個西北側海域未來也即將會有大面積的風場,而西部海域是國際船舶往來必經的重要航路範圍,為了因應這樣的情況,所以才有這個計畫,最主要是我們未來要再興建4座雷達站,介接6個風場的資訊。

針對剛剛林委員所關切的前期2座雷達推動的情形,特別跟委員報告,我們臺中大肚的雷達站已經完成了一個測試,雲林雷達站在10月18日也已經取得使用執照,目前正在進行測試當中,2座雷達今年年底都可以完成,所以進度已經趕上來了。

因此懇請委員針對本計畫的預算,能夠併同其他委員的提案,併案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上報告。

主席:減列的部分呢?

葉局長協隆:報告召委,因為我們都是覈實編列,不知道可不可以請委員同意……

主席:好啦!林委員要不要減列?不要減列了吧!

林委員俊憲:可以不減列,但是你們那個計畫名稱可不可以改一下?什麼智慧提升?我只要一看到「智慧」,都覺得我們的智慧跟不上!每個計畫都是提升、提升,是要提升到……

主席:葉局長,要有一點智慧啦!

葉局長協隆:好,我們還要再精進。

主席:好,第17案到第21案就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好不好?

林委員俊憲:好。

主席:好,謝謝俊憲委員。

葉局長協隆:謝謝委員。

主席:你不要謝我,要謝謝俊憲委員的仁慈。

葉局長協隆:謝謝林委員、謝謝召委。

主席:第22案至第32案的主決議案逐案處理。

第22案。

葉局長協隆:是不是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主席:好,改書面報告,照案通過。

第23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4案。

葉局長協隆:建議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主席:改書面報告,照案通過。

第25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6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7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

第28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第28案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29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第29案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0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1案。

葉局長協隆: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2案。

葉局長協隆:建議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主席:好,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航港局的預算都已經審查完畢。航港局人員可以離場了。

葉局長協隆:謝謝召委,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剛才我有裁示一個……

何委員欣純:對啊!你剛剛有加一個……

主席:加一個主決議就好,他們離場沒關係。

好,休息3分鐘。

休息(11時48分)

繼續開會(11時52分)

主席:航港局剛才有一個主決議,先唸一下。

葉局長協隆:報告委員會,主決議內容如下:有關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福澳中隊目前尚無宿舍可供該中隊使用,為使該中隊可執行港區勤務,爰請航港局會同基隆港警總隊及相關單位研議辦理。

主席:好,你同意嗎?

葉局長協隆:同意,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喔!OK,我們就照案通過。

何委員欣純:好。

主席:航港局人員可以離場了。

接下來是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現在審查第1案至第3案。

何委員欣純:召委。

主席:素月委員先發言。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本席是針對港務公司收入部分提出第3案。我們知道近年來港務公司配合政府的綠能政策發展離岸風電業務,針對這個部分,相關收入逐年都有增加,決算數也都超過預期,所以本席在這個部分提案增列歲入預算1,000萬元。謝謝。

主席:請何欣純委員。

何委員欣純:謝謝召委。我只是請港務公司再回答一下我剛剛的提問,就是有關貨櫃業務的收入。這一年多來,中部地區或者應該說全臺灣的傳產外銷出口景氣不佳,我相信貨櫃的收入應該也會受到影響。請簡單說明一下影響了多少?在預算編列裡面又是如何呈現?以上。

主席:請林俊憲委員。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本席提的是第2案,主要是針對收入的部分,「營業收入─港灣收入」明年編列20億0,800萬,其實這幾年收入的執行率都超過百分之百,實際收入都比預算數還要高,尤其這幾年政府有在進行離岸風電的設置,所以應該可以預期風電作業的船舶停靠時間會成長,我覺得明年(2024年)的港灣收入預算編列有點保守,只比去年的決算數多700萬,建議增列該項收入1,500萬好嗎?以上,謝謝。

主席:請董事長說明一下。

李董事長賢義:確實這一、兩年的貨櫃和貨運有降低的趨勢,量是配合我們的進出口,所以這部分有減少。至於離岸風電的話,是在去年達到最高峰,最主要是所有的都集中在去年,因為COVID-19以後大家擠在一起,今年有稍微降低,我們預估離岸風電的部分大概會少收3到4億。明年還要看整個情況,因為現在我們是配合經濟部的期程來用……

何委員欣純:我可不可以再請問一下?因為剛剛講到全球經濟不景氣,所以進出口貨櫃量有受到影響,收入也減少,我想知道的是港務公司有沒有體恤中小企業、傳產景氣不佳的作為?貨櫃收入減少我們可以預期,但是不能因為景氣不佳、收入減少而要求或課責中小企業進出口貨櫃的經費問題,我認為不管經濟部或港務公司應該要逆勢給予一些輔導措施或是經費上的緩衝,甚至可以有一些減免,是不是可以降低中小企業和傳產的壓力?

李董事長賢義:其實在COVID-19,當時整個就已經發生變化,我們是配合部裡面行銷獎勵的相關措施供他們參考……

何委員欣純:所以也有獎勵?

李董事長賢義:高峰過了之後,現在又開始了,我們也在注意這部分其他的獎勵。

何委員欣純:對啊!我建議是不是要比照疫情期間整個受到影響的情況之下……

李董事長賢義:我們會密切注意。

何委員欣純:那時候配合交通部、經濟部有一些獎勵措施或是輔導措施……

李董事長賢義:有,我們也密切注意。

何委員欣純:我覺得現在就要開始去想這件事情,而且要趕快,因為從去年到今年中部地區所有傳產、進出口業確實非常不景氣。

李董事長賢義:是,所以我們每年也有編列行銷獎勵,大概有6.5億來協助。

主席:好,第1案至第3案……

李董事長賢義:第1案至第3案我們建議……

主席:我們建議增列營業收入500萬元,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何委員欣純:沒有意見。

李董事長賢義:謝謝委員。

主席:好,照案通過。

第4案,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針對港務公司113年預算「勞務成本─港灣費用」預算數19億3,292萬元,我提案凍結2億元。根據彭博統計,全球容量前10%的大型貨船當中,有88%會經過臺灣海峽,顯見臺灣在國際航線的重要性,所以臺灣港口的關鍵基礎設施也就特別重要。根據商港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港務公司應該訂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並定期舉辦港口設施保全及災害防救演練等等,可是我們也瞭解港務公司內部重大事故緊急通報程序規定,從108年到現在都沒有修正,所以也沒有辦法即時或精確對應到港區安全的議題,因此我們希望港務公司針對這個部分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請說明一下。

李董事長賢義:我跟委員報告,有關災害防救計畫,我們在112年2月9日已經將相關修正送交通部核定完成;在國家關鍵基礎建設方面,我們在111年及112年已經完成相關的演練,我們建議是不是將這個案子改為主決議,將相關辦法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預算免予凍結?

主席:可以嗎?

陳委員素月:我要再建議一下,也就是在這個計畫裡面,希望你們可以會同相關單位,包括國防部、經濟部和交通部。我們知道港口的安全、基礎設施都涉及到國防安全、經濟安全及交通的部分,所以希望不是只有針對你們本單位而已。

李董事長賢義:現在港口已經提升成國安一級了,在今年和去年我們都配合國土辦大家一起演練,國安的部分我們有在做。

陳委員素月:好,謝謝。

主席:第4案取消凍結,改為主決議,但是董事長,剛才陳素月委員所提的一些重點,你要納入主決議作文字修正好不好?

李董事長賢義:好。

主席:好,我們就照這樣處理,建議改為主決議。

第5案至第22案,各位委員請發言。

請林俊憲委員。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抱歉,我在這個部分的提案比較多一點,我提了四個案子。第6案是關於旅運費,你們的旅運費當中包括出國招商,如果是出國招商的話,應該要給我們看一下招商的成績,就以郵輪來講好了,在疫情前郵輪來臺旅客大概都破百萬,原本應該要增加,但到今年預估只有回復到疫情前的45%,也就是不到50萬人次。雖然前年有疫情,但是你們前幾年還是連年出國去招商,你們招商的成績相對於航空或其他的景氣復甦,只有回復到疫情前的一半,而且你們今年出國的錢也一樣照花啊!我覺得這個績效不好,所以本席建議應該刪減500萬,凍結五分之一。

另外,第13案是關於港區的安全維護費用,其實這就是委外的諮詢服務費,也就是請顧問公司來教導你們怎麼樣讓港區作業安全,每一年都把錢花掉了,執行率都在九成以上,但是港口工安意外仍然發生,每年都會發生重大意外,像今年臺北港就不幸發生挖土機連同操作人員都掉到海裡面的墜海事件,墜海事件算是重大意外,今年10月也發生車輛碰撞天車事故。針對港口安全,每一年都花幾千萬委外請人家來諮詢建議,為什麼每年都還會發生重大工安意外?所以本席建議這個部分應該刪減600萬。

再者,第14案簡單講就是針對「專業服務費─電腦軟體服務費」,如果你要增加預算,那就應該在預算書當中告訴我們有哪些東西是新增項目,否則這是長年編列的,如果你要增加,為什麼不說明?也就是在預算書沒有說明新增項目的情況下,明年有關電腦軟體服務費的預算比去年的決算數增加5,800萬,相當於增加66%,到底是增加什麼東西你也沒有寫,我認為應該要加以說明,所以本席提出第14案,建議刪減2,000萬,凍結十分之一。

另外,第15案也有同樣的狀況,我看你們的計畫內容都沒有改變,就是因應極端氣候,這個都是諮詢費用,我看你們這種委外諮詢費用每一年都是天文數字,換回來一本、一本的計畫書,不知道到底有什麼用。計畫內容不變,你們明年還要再增加,總要告訴我們為什麼要增加550萬。本席認為明年增加的部分既然預算書沒有說明為什麼增加,這個部分應該刪除。第15案本席提案刪減500萬並凍結五分之一。以上。

主席:請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我們看到離岸風電收入的部分有逐年增加,但是因為風電或者是海底電纜的建設部分會造成……或者是港口的營運,譬如六輕的養灘,但是養灘卻養到我們臺西村、臺西港口整個淤積很嚴重,所以我是建議相關的服務費、業務費可以協助編列清淤的費用,就是協助港口、像一些漁港的清淤。後續我也會再提案,我只是想順便先在這邊要求,希望業務費用以後能夠編列協助漁港或港口清淤的經費。以上。

主席:好,港務公司說明一下。

李董事長賢義:我說明一下。剛剛俊憲委員有談到旅運費,最主要是109年到111年都是COVID-19,我們沒有辦法出去,所以我們的執行率就比較低,但在去年的時候COVID-19已經緩和了,所以我們在去年年底為了郵輪到歐洲還有日本去招商,今年的話,我們郵輪的艘次有超過300艘、41萬人次,大概是這樣,有進步。為了配合郵輪,我們把郵輪、船舶的碇泊費免費,如果這個船有超過5次以外,我們對旅客有打折,也配合政策,所以等於是少收。另外,預計明年的話,我們現在的預報已經達到479艘,還會陸續增加。從去年開始我們同仁去外面招商,也陸陸續續有出去參加相關的國際會議,所以我們覺得旅運費確實是非常重要,讓我們把臺灣的港口、港群可以對外面宣傳,順便也招商。尤其是像邁阿密,邁阿密郵輪我們有去的話,他們也對我們很感興趣。還有相關的像今年的話,我們到韓國跟釜山港做姊妹港,它是第6名,我們是第16名,它也認同;還有就是韓星,他跟我們今年就簽約續約15年加5。這些陸續成績慢慢出來,所以我們覺得這個很重要。另外的話就是工程的維護管理諮詢費……

主席:好,第5案至第22案,我們這樣好不好?建議就刪減,第一,維持費用裡面的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刪減200萬元。

李董事長賢義:其餘我說明一下……

主席:講過了沒有?

李董事長賢義:港區屬於我們商港範圍內全部都有編,但是剛剛委員講到六輕,那個是屬於漁業工業港,是屬於經濟部,所以變成我們這邊沒有辦法,但是我們會協助他們,就是諮詢,會提供給他們技術,因為我們沒有辦法管到那一邊。

主席:是不是刪減200萬元?後面還有。業務費用─電腦軟體服務費就刪減500萬元,凍結旅運費十分之一,好不好?

何委員欣純:好。

主席:還有業務費用裡面,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裡面有行銷獎勵金刪除。

李董事長賢義:凍結。

主席:前面都是凍結嗎?這個凍結2,000萬。

陳委員椒華:我跟部長講一下,經濟部對這個部分非常的行政怠惰,那個淤積已經很嚴重,而且經費、預算、技術都有問題還是要麻煩港務公司協助一下。如果預算不夠……

主席:俊憲,那個現在是免費提供給它的,它有付一點租金給縣政府,所以不一樣……

何委員欣純:林俊憲沒有意見啦。

主席:剛才唸到第4案,椒華委員發言。研究發展費用─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凍結10%,是不是這樣?

李董事長賢義:十分之一。

主席:10%,港務公司同意,十分之一嘛。好,這個就照案通過。

何委員欣純:好。

李董事長賢義:就是技術方面我們協助經濟部……

王部長國材:它沒辦法跨部會……

主席:好,下面就是第23案到第28案。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意見,港務公司說明一下。

李董事長賢義:第23案到第28案,我們建議就是希望燃料費能夠刪減100萬,針對委員所提的。

主席:好,刪減100萬,委員有沒意見?

何委員欣純:好,沒意見。

主席:好,沒有意見,我們照案通過。

李董事長賢義:好,謝謝。

主席:然後下面第29案至第41案主決議,我們逐案討論。

第29案的主決議,有沒有意見?

李董事長賢義:我們建議修正為「3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這裡寫「2個月內」嘛。

李董事長賢義:對。

主席:改「3個月」好了,修正檢討通過。

何委員欣純:加「書面報告」。

主席:「2個月」改為「3個月」,書面報告,這是第29案。

第30案主決議。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

第31案。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

第32案。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第33案。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決議通過。

李董事長賢義:是。

主席:第34案。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決議通過。

第35案。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決議通過。

第36案。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好,遵照辦理。

第37案。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第38案。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通過。

第39案。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通過。

第40案。

李董事長賢義:第40案,我們修正為在3個月內跟交通委員會……

主席:好,改為3個月。

李董事長賢義: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改書面報告,3個月之內提出書面報告。

第41案。

李董事長賢義:遵照辦理。

主席:遵照辦理,照案通過。沒有了吧?

陳委員椒華:主席,我再講一下。

主席:好,椒華委員。

陳委員椒華:我再補充一下,因為六輕抽砂養攤的位置有問題嘛,所以這個部分該做環差,我們希望港務公司還是要積極要求六輕去提,該變更就要變更,不然整個港口淤到村莊裡面了,很嚴重。

主席:椒華委員發言完畢了?好,我們協商完成了,作以下宣告:一、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二、委員要求提供之書面報告及相關資料,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三、如有委員對於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本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暫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二、本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三、113年度民航局、航港局單位預算、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航港建設基金、桃機公司及港務公司營業預算審查完畢,休息,星期四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2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