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少子女化浪潮下,如何協助私立大專校院維護辦學品質、保障師生權益?」公聽會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0日(星期一)9時2分至11時3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范委員雲
發言學者專家及機關團體代表
中華民國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林碩杰理事長
靜宜大學陳振貴監察人
高苑科技大學林輝政董事長
中華民國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何明果理事長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葛自祥理事長
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尤榮輝副理事長
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監事會陳秋瑩召集人
臺灣學生聯合會古哲瑋常務理事
政陽文教基金會吳忠泰執行長
高教工會世新分部陳信行召集人
東海大學人事室賴富源主任
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劉宜君院長
實踐大學丁斌首校長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明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長朱俊彰
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副司長柯今尉
主席:大家好,今天是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公聽會,我是召委范雲,謝謝大家百忙中來參加公聽會,還有遠從臺中靜宜大學來的。有沒有更遠的?最遠就是臺中,好,謝謝。為什麼今天會有這個公聽會?主要就是近期政府拍板補助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學雜費,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表示我們有注意到高教公私校的資源分配不均,除了把國家經費直接挹注在學生身上之外,還有很多種運用資源協助私大的方式。私大面臨非常多的挑戰,包含少子化、如何攬才及留才、有沒有可能多元發展、招生辦學的困境。我們在這些困境下,必須保障私大教師的勞動權,當然最重要的是學生的受教權。現在在不少私校面臨問題的處境下,我一直希望能夠保障師生的權益,也期盼聽到各界的意見,所以召開公聽會。相關的法規,不管是大學法還是私立學校法,我們教文委員會的多位委員都很關心,整個社會的意見要能夠慢慢準備好,在有共識及確認精進方向是什麼的前提下,我們來努力。
我先介紹一下今天的提綱。提綱有五項,各位手上應該都有資料,每位學者、先進及各校的代表、發言人,可以針對提綱裡面,你覺得比較能夠發揮的部分發揮。我將提綱一次介紹如下:
一、臺灣學術界長期低薪,與鄰近香港、新加坡相較,更顯對於高教教師的不重視。有鑑於此,政府預計調增公立學校教師本俸與學術研究加給。然,私校教師總數比公校多了近四千多人,目前教育部僅提出相對應補助70%,難以真正改善私校教師低薪困境,提請各界討論私校調薪更為妥適之配套方式。
二、政府補助是私校存續的重要關鍵支撐,更是學生教育資源的重要來源。近年,教育部各種重大補助案,例如:高教深耕以及大學社會責任,公私立學校所得資源挹注差異懸殊,如何平衡資源挹注與治理監管,提請各界討論。
三、少子女化浪潮來襲,私校普遍面臨招生困難,系所整併在所難免。政府應如何提供私校協助,一起轉型發展,同時兼顧學生多元學習之權益?
四、高教品質保證機制如何能真正回應私校發展需求,以提出議題、多方充分討論、政府資源協助並且培力治理能力為目標,而不淪為教師與學校的紙上作業?
五、如何提供部分恐面臨退場之學校於正式退場前,部分停招校區之公共化運用方式?現行相關機制是否能確實把關與輔導?
剛剛這幾項,我們現實遇到的就是不同目標之間會有衝突,我們如何面對這個部分?
為了大家表達意見順暢,發言的規則以下跟大家報告一下:第一個,每位貴賓發言時間是7分鐘,第6分鐘的時候會有鈴聲提醒;第7分鐘結束的時候會有一個結束鈴聲,每位專家學者用簽名的先後順序。現場的發言跟書面資料,立法院都會作成紀錄,刊登在公報上,所以其他沒有到的委員也都可以搜尋。第三,在場的立法委員如果有任何意見要發表,我們也會在會議中間以他們來到的時間穿插進行。現場以立委的登記發言順序為主,如果有委員要發言,請到主席臺登記。
現在我們就請主管機關─教育部林政次就現行規定、執行狀況及相關問題提出說明,時間5分鐘。謝謝林政次。
林次長明裕:范召集委員、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各位大專院校校長、代表、各位教育團體領袖,大家好。今天大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公聽會,教育部應邀列席,就少子女化浪潮下如何協助大專院校維持辦學品質,保障師生權利報告,敬請給予指正跟支持。以下謹就委員所詢私校教師調薪、私校資源挹注與監督私校系所整併轉型、私校評鑑及品保機制,以及退場校產活化等面向加以說明。
第一,有關私校教師調薪,從去年開始因應軍公教調薪措施,教育部以常態性的方式,透過私校獎補助經費挹注資源,協助私校共同改善教職員薪資,補助專任教師(含專案教師在內)本俸、學術研究加給、主管加給及編制內職員薪資調薪差額的7成。明年(113年)軍公教再調薪,本部也會援例辦理。其次,從113年開始,公立學校助理教師以上教師學術研究加給提高15%,教育部也將比照補助私校調增差額之7成。另外,本部也要針對私校調高學術研究加給到公校基準者,再透過相關的補助額度增加獎勵經費,減輕學校負擔。再者,教育部也透過各項計畫措施,鼓勵大專院校強化延才、攬才、留才之措施,包含擴大彈性薪資適用對象,以及提高政府補助金額,並對彈性薪資辦理成效良好之學校加碼補助。教育部也將引導學校以高教深耕經費新聘教師,並且修正私校獎補助專任教師數認列條件,協助學校注入新血。
第二,有關私校資源挹注跟監督,(一)、教育部推動高教深耕計畫,從107年到112年,補助各公私立大學經費總共六百三十八億六千餘萬元,其中公立大學占50.77%,私立大學占49.23%,兩者相差無幾。(二)、教育部推動大學社會責任,鼓勵私校發展,107年到112年USR計畫補助經費,公立大學占47.78%,私立大學占52.22%,私立大學獲得的經費較公立大學高出兩億多元。(三)、教育部挹注私校經費並適當監督。依私校法規定,私校年度預算、決算須報部備查,決算也須自行委請會計師簽證查核。本部為監督學校財務,也會委請會計師進行財務抽查,並依法指派社會公正人士充任公益監察人,進行外部監督。
第三、有關私校系所整併轉型的部分,(一)、教育部依法監督大學增設、調整系所,各校應進行校內程序之後函報本部申請;如有程序不備,本部將予以駁回,以維師生權益。(二)、引導系所增設調整,配合產業人力需求及國家政策重大政策方向。教育部每年諮詢相關部會需求,引導學校培育人才。(三)、為協助我國大專院校國際化,並擴大招收僑外生來臺就學,教育部早已推動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僑生產學攜手專班,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並且在明年要推動促進國際生來臺、留臺實施計畫,進一步促進國際生來臺。
另有關私校退場跟校產活化部分,教育部依照退場條例協助經營不善的私校平順退場,維護校產的公共性,行政院副院長已經召開多次的跨部會會議,統籌退場學校的運用事宜,發揮活用的效益。另外,本部將協助私立學校清算作業,並協助有需求之部會及地方政府,與公益董事洽談捐贈事宜,使剩餘財產歸屬具有公益性跟永續性。以上簡單報告,同時也附上完整的書面報告,就教於各位委員還有各位校長代表,謝謝。
主席:好,謝謝林政次。他有些部分因為時間的緣故來不及報告完畢,他另外提供完整的書面資料。
再來我們請簽名順序第一位的劉宜君,他是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請發言。
劉宜君院長:委員、教育部長官還有各位校長代表,我是元智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劉宜君,今天因為校長有國際的學校來交流,就請我來出席公聽會,針對補助學雜費後,如何協助私立大學提升品質,保障師生權益來發言。
剛剛教育部的長官也提到,這幾年陸續都有對私立學校提供滿多的補助。現在更進一步包括對於教師的薪資還有學生的學費都有進行補助,相較於國際競爭力的提升,還有這幾年通膨來講,我們這邊有一些意見的表達。第一、感謝教育部對於私校教師待遇、保障還有學生權益的重視,另外就是就補助來講,確實已經提供滿多的了,剛剛教育部長官也有提到,不過我們這邊建議是否能再擴大對私立學校的補助?因為我們檢視了一下,這二十年來學費凍漲,不過其實教學的成本增加了,包括歷年的調薪,從2001年大概20年前的3%、2005年的3%、2011年的3%、2018年的3%到2020年的4%,這是公教人員調薪的部分;另外就是歷年通貨膨脹CPI也大於1,多數的學校當然只能透過一些教學經費的平衡,儘量減少調薪和通膨對學校的經營衝擊。我們希望能夠補助的項目,雖然現在已經補助教師的薪水大概七成,不過對於歷年調薪和通膨的補助是不是可以一起納入考慮?因為剛剛也提到了過幾年都會有調薪和通膨的因素,另外就是私校退場和超額年金的部分是不是可以一起納入考慮?還有未獲許可停招的系所教師本薪的部分或許也可以考慮。當然我們也考量教育部在整個預算的部分其實已經滿多,是不是也可以考慮另外放寬學費調整的上限?譬如在法規的部分加以鬆綁,讓學校可以在這方面有比較大的彈性,去平衡這一方面的成本。
有政府的補助對私校當然非常重要,也非常感謝部裡的支持,那要怎麼去平衡資源的挹注還有治理的監督機制?其實這幾年透過像高教深耕、大學社會責任等等,還有各個不同教學實踐、素養導向,尤其像我們人文社會這方面的補助計畫非常多,也感謝部裡的支持,不過對於這些計畫之間的目標競合是不是也可以加以檢視?當然最終是希望學生的受教權益受到保障和提升教學品質,不過其實中間當有一些競合,或許也可以一併的檢視。另外就是透過計畫的補助,引導大學能夠有比較有特色和前瞻的發展。
少子女化浪潮來襲對於私校招生確實造成困難,當然部裡有一些政策導引,現在大學也有一些像所謂的開放大學或終身學習的概念,是不是可以在這方面譬如要求密集上課或夜間上課做一些平衡或者彈性的管制,就是讓大學的生源不是只有正規的高中生,像現在終身學習的方式,或者開放大學的考慮。
在大學轉型或退場的選擇方面,當然也要加入環境變遷和人口結構特性的考量,因為有些所在地區可能高齡為多或者有一些地方特色的資源,能夠把這個它所在環境的變遷,還有人口特性的因素列為轉型的一個考量,吸納並緩和外在的環境衝擊。當然最後也希望教育部能夠在新全球化的考慮之下,對境外學生能夠廣開生源,像境外招生的一些政策鼓勵。
關於怎麼樣確保高教品質以回應私校的發展,剛剛提到就是鼓勵開放大學還有終身學習的策略,因應大學招生和財政的壓力,開放大學是展現我們開放學習還有民主的教育理念,當然也強調個人的終身學習還有社會的共同進步,希望在這方面能夠加以鼓勵。另外希望也參考一下日韓小班教學,就是是不是可以放寬師生比,鼓勵大學比較精緻還有小班的教學。有關重新檢視並彈性化大學校系的必修畢業學分的要求,因為國際的畢業學分大概就是一百左右,我們現在是一百二十八,有沒有辦法針對不同專業做一些彈性的調整,讓學生能夠適性的學習。對於私校的衝擊,就是有沒有辦法降低公立大學學系招生的名額,讓私校的生源能夠維持一定的數量。
最後,對於一些可能面臨退場的學校,在正式退場前,其校區公共化運用的情況,這邊有說可以用利害關係人的轉型來做因應。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劉院長的發言,他提到滿多的,包含教育部能不能擴大補助、如何兼顧監督機制、面臨少子化招生困難能不能夠轉向終身學習、如果是轉型退場可否考慮地方特色、希望招境外學生、希望放寬師生比往小班教學、降低畢業學分,都是滿多值得討論的議題,我想晚一點教育部這邊或者是高教司司長會再回應。
再來請今天第二位代表─政陽文教基金會的執行長、也是長期關心我們教育領域的吳忠泰執行長發言,下一位是林碩杰理事長。
吳忠泰執行長:主席、各位先進。現在這個時機是因為立院知道我們行政部門即將要提高補助或者是增加補助。就這個部分,其實在過去103年實施十二年國教的時候就已經做了一次高職免費以及高中148萬以下的免費,但是最近我們聽到:第一個,宿舍要做補助,每個學期5,000塊;然後在學費的部分,私立學校可能最高補助到3萬5,000塊;另外還有其他的補助;高中部分也在113年準備做全免費,等於是對於10年前再做一次調整,因此立法院開這個公聽會的時機是非常恰當的。
我們知道在國外都是高補助者高規範、低補助者低規範,它容許分成很多類型的私校,很多特別是由宗教成立的學校從來不靠政府的補助,要它一定要拿出多少的董事席次作為公益董事,它就覺得這個跟trustee的觀念是不一樣的。所以我第一個提出來的是,同一部法律是不是要規範所有的學校?還是要在條文裡面進行部分的區隔?
第二個是補助,在105年的時候張廖萬堅委員提出跟今天時代力量黨團類似的條文,當然,張廖委員當初也是被圍剿,因為他被認為是共產黨,主張要充公,其實沒有那麼嚴重。今天這個觀念是,如果一直執著在補助是補助學生、還是補助學校,那我們教育部明年2月以後要陸續做的都是補助學生,然後對私校的經營者來說,這不叫做補助學校,所以跟他們談補助越來越高跟他們的董事會席次結構是沒有關係的,我請立法委員能夠注意到這個論辯。我們如果買一碗牛肉麵是150塊,今天政府補助你100塊,讓你容易進入、樂意進入,然後你跟它說:對不起,這個跟牛肉麵店的經營是無關的,這個講得過去嗎?在過去3屆的立委統統都會遇到這樣的論辯或者是詭辯,我覺得該拿出公益董事就拿出公益董事,該拿出學生董事就拿出學生董事,但是席次可以再考慮。
我並沒有同意時代力量黨團裡面對於很多董事會的規範,原因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他就是原始捐資者的一個信託,信託以後他有資格、有權力去信託他所信賴的,國家法制上做一定時間的防弊也好、或者是需要他做更迭,這是必要的,但是規範不要過度。
第二個部分是,在公共性上面,這個席次可能是大家關心的,但在資源使用上面,土地、房舍能夠對社會發展有更加的貢獻恐怕才是更重要的。所以我建議這個層次一定是到國發會以上,而不只是在立法院一個委員會,原因是什麼呢?興學在古時候被認為是義舉,但是以現在大學的經營或者是專科以上的經營,都不是只有「義舉」兩個字可以涵蓋,還包括學生管理、包括學生教師權力利、包括土地房舍的連結或者是產業的連結。因此我們建議儘早地多角化的轉型很重要,也就是說,不要等到病入膏肓、等到身敗名裂再去轉型,那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應該是挑還沒有進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然後詢問它的意願,由國家住都中心(這是內政部專門在負責社宅的),或者是衛福部(這是在評估國家的長照資源的),應該有這些跨部會的東西進入處理學校。
我們剛剛舉了一個例子就是石門水庫。石門水庫原來是作為什麼用?作為農業、觀光、還有工業用水,但是隨著民國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八十年代過去,對不起,到民國93年的時候才開始注意到好像應該大部分以民生為主;因為要以民生為主,所以取水口就要拉高,就像翡翠水庫一樣,而不再是過去覺得混凝土、含有雜質的也對農業很好,那個觀念完全錯誤。所以如果是站在國家總體資源、社會總體資源的轉移來看,跟從我們教育本位的人來去思考是完全不一樣的,我們要提醒這個部分。
我們過去看到很多文創者、很多長照業者、政府的長照機構或者是交通的改善,其實統統都因為要經過校地、要處理校地,不管是公立學校、私立學校都遇到這個問題。私立偏鄉學校條例很好,但是不是百分之百都要保障,一定要兩年沒有新生才能夠作為減併?除非這些偏鄉學校、所有的學校同仁都願意跟地方進行地方創生,把地方整個拉起來,否則只靠學校20個人、21個學生,永遠地用這個資源是不是最恰當?同樣地,私校也是一樣。所以努力地讓每一所私校都維持下去並不是最佳策略,適度的汰弱留強,然後政府的補助資源再拉高,甚至拉高到幾乎像明年要調整,不管是調百分之百的部分、或者是本薪、或者是學術加給的部分,就可以水到渠成,也可以順理成章,也可以得到外界的支持。
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希望我們的社會住宅是,十幾年前遭受到二流、三流品質的這些學生繳了助學貸款,現在處於不怎麼高的薪水,他們有沒有機會住進這樣子的社會住宅呢?我們教育部有一個很成功的例子,就是學生新宿舍運動,看起來是留在大學體系才能夠適用新宿舍運動。其實新宿舍運動獲得國內外很多的肯定,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跟內政部合作,在處理未來社宅的時候,就私立大學必須部分改做的,不妨參考新宿舍運動,讓未來的社宅能夠做得更好。
我們建議所有的資源轉移必須要放大格局。臺灣很多東西的轉進都過於緩慢,我們希望能夠在這一次私校討論的時候不要被框定在退場。我們正副院長主持專案會議已經到現在半年了,其實進展很有限,講來講去就是中州、就是首府,應該挑沒有專案輔導的學校,針對有意願的進行公定價格的處理,讓社會資源得到更好的應用,謝謝。
主席:謝謝吳忠泰執行長也提出滿多看法的。我整理了包含高補助高規範、低補助低規範是不是適用同個法律?還有就是退場前應該到國發會,不要等到專輔的時候,應該適度汰弱留強;還有社會住宅應該要多跟內政部合作,包含是不是畢業生什麼;第二就是私校的討論不要只框在退場。我想都是滿好的建議。
再來我們就請中華民國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理事長發言,下一位是林輝政董事長。
林碩杰理事長: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我們今天來參加這個公聽會雖然是針對政府補助私立大專院校的經費來談,不過等一下我會做一些補充。近期政府針對私立大院校學生學雜費給予補助,我們是樂觀其成。可是我們認為除了動用國家的經費來挹注學生之外,其實也應該補助給私校的老師,進一步地保障私校老師的勞動權,而不是全然只有補助私校的學校。今天我們強調的是,除了補助學生、私校學生,另外一個就是針對私校老師,我們認為也應該做進一步的保障跟補助,來保障私校老師的勞動權,這樣除了維護學生受教權之外,也保障師生的各項權益。
說到政府預計調增公立學校老師的本俸跟學術研究加給,同時助理教授的學術研究加給提高15%,可是目前教育部相對應對於私校部分只有補助70%,很多私校老師認為這樣很難改善私校低薪的狀況,所以也很多私校老師他們針對教育部只補助七成的經費發起連署,呼籲教育部改成全額補助,其實就經費來講,我們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應該是全額補助,因為這個比例非常低、金額也不大,在整體高教經費中既然很低的話,何必來苛待老師呢?因為到最後受害的也是學生。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呼籲教育部還是把它改成全額補助,而不是現在的70%。
針對這個部分,我們看到一些文字,就是教育部曾經回應說:有關教師待遇條例,私校老師的本薪不低於同期同類的公立學校的標準就可以,而學術研究加給就準用教師待遇條例,由各校斟酌學校財務狀況,比照公校另外與私校教師商議支給基準。各位,我們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事實上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七條是惡法!我們認為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七條是惡法,尤其裡面有關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的條文,這個條文就變成授權資方可以透過協議方式來變更教師的薪資,使得資方掌握聘任老師生殺大權,說變更就變更。最後,很多私立學校老師跟我們反應,所謂的協議到最後只是做做樣子,讓很多私立學校老師敢怒不敢言。
請各位容許我以私立嘉陽高中為例。這個學校107學年度就開始把它的學術研究加給打75折,一路打到111學年度是35折,本俸也降到310,就是最高的上限。所有該校私校老師的薪資上限從五萬多塊降到40,233元,基本授課節數結束卻從16節上升到21節,可是主管機關視而不見,老師的權益嚴重受損。其實當時這個學校並沒有面臨停辦或超額危機,而是透過各種方式來逼迫校內老師離開,比如108學年度,它的教師人數剩下39人,是前一年的37.5%,可是學生人數卻是前一年的82%,這是非常明顯去犧牲師生的權益。這個部分學校後來也公開承認說它是要停招日間部,要改變成朝進修部來發展。事實上我們發現教育部跟國教署歷年來給予這個學校的補助在111學年度是最多的,可是那個年度是學生人數最少、老師薪資最低的一年,其實這個會讓私校有恃無恐、我行我素,一直持續扣減老師的薪資,犧牲師生的權益。我們要請問一下教育部跟國教署要不要檢討?
最後就是有關私校如果面臨退場或者是寄存停招,部分停招校區公共化的問題。事實上,我們看到同樣用嘉陽高中為例,他們是在教育局許可情況之下將閒置大樓出租。我們從公開的文字發現它出租的所得將要來挹注所謂的校務基金,可是我們認為這樣挹注校務基金其實應該優先償還歷年來苛扣老師薪資的差額。我們呼籲教育部跟國教署要發揮中央主管機關的作用,來協助回復這些老師、學生的權益,而不是讓他們權益持續受損。
最後,我們是期盼,現在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七條還沒有修正,期盼教育部在補助私立大學的同時,也能夠補助私立高中職老師的學術研究加給,不要讓公私立老師的待遇不盡相同,影響老師的生計。對於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七條這樣的惡法,期盼教育部能夠提修正案到行政院院會,通過以後送立法院討論;也期盼立法委員能夠將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七條修正,停止授權資方可透過協議之方式來變更教師薪資,停止讓資方藉這個方式來掌握聘任教師的生殺大權,這個是我們沉重的呼籲。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林碩杰理事長,他有提到教育部應該要全額補助私校大學的老師,還有退場基金應該先歸還積欠老師的薪水,還有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七條應該修正,謝謝他的寶貴意見。
再來我們就請高苑科技大學林輝政董事長發言。下一位何明果理事長請準備。
林輝政董事長:委員、還有各位長官,大家早。我是高苑科技大學董事長,大家知道高苑科技大學剛剛從專案輔導學校退場,現在是回場,由「台灣鋼鐵集團」來接手這個學校。我想藉這個機會跟大家介紹一下,台灣鋼鐵集團基本上現在是臺灣百大集團之一,第95名,大概由五十幾家公司組成。台灣鋼鐵集團包括有鋼鐵產業、包括網路通訊產業、包括材料化學產業,還有包括休閒育樂方面。我們也會有電視臺,我們有一些觀光旅遊相關的一些產業,都有,所以它算是橫跨面比較廣,比較不是單一的。台灣鋼鐵集團基本上接手高苑是在5月,我們捐款兩億八,年底還會捐1億,最近教育部要求我們再多捐一點,所以我們也馬上同意了,再捐1億,光半年內我們就捐了大概將近5億。同時台灣鋼鐵的各家公司都會來協助學校,所以台灣鋼鐵在辦學上,希望教育部給我們肯定,這是我們台灣鋼鐵集團目前經營的概況。
因為我們都知道科技大學基本上很多尤其像我們這種從退場機制回來的學校,學生大部分都是人生落後族,對不對?都不是很優秀的學生,可是這些學生需要照顧,我們希望他有一個好的工作、好的未來啊!所以台灣鋼鐵為什麼會來接手高苑的原因,我在這邊也跟大家報告一下。因為台灣鋼鐵有兩個基金會:一個就是桂田功德林;一個是桂田文藝基金會。這兩個基金會從屏東一直到臺中,中部以南我們都會有很多救濟的一些工作,我們大概每年花幾千萬的錢幫助鰥寡孤獨、失學或者是弱勢家庭的照顧,但是我們做這個工作做了二十幾年了,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很多小孩子因為單親的問題、因為原生家庭的問題,他們小時候我們幫忙了,長大以後變壞了,所以我們集團就想說應該有一個大學來延續我們的協助,這就是我們接手高苑的最大理由,就是延續我們協助這些中落後的一些家庭。所以跟大家報告的第一點就是,台灣鋼鐵集團不是為利益而來接手科技大學的,我們是為教育而來的,這是第一點說明。
第二點說明的是台灣鋼鐵集團的董事會接手高苑,我們高苑董事會非常非常健康,我們有1位部長、有1位考試委員,我們有3位校長,基本上三分之二的董事成員都是公益人士,只有三分之一3位是來自產業界的,這3位產業界的當然就負責捐款,對不對?以及負責未來學生的就業,所以我們的董事會非常非常健康,這是第二點跟大家報告。
第三點,我們接手還不到半年,但是我們也希望教育部給我們很多的協助,我舉幾個例子:第一點,高苑科技大學這個名稱,我們希望改一下,因為高苑科技大學旁邊還有一個高苑工商,旁邊路竹還有高等法院,而且高苑這個名稱也是社會觀感不太好,我們改一下。所以我們希望改成「台鋼科技大學」,這部分希望教育部給我們多多幫忙,尤其是明年2月,我們希望能夠掛牌,希望2月1號能夠掛牌,這是第一點請求。
第二點的請求是,高苑科大過去學生人數是1萬2,000人,現在差不多1,200人,只剩下十分之一而已,所以很多的校舍、很多的建築都是閒置空間,沒有在用了。我們這些空間又是鄰近路竹科學園區,那邊有很多需求,旁邊還有秀傳醫院,所以他們希望能夠活化這個空間,這個對學校的幫助也是很大,希望教育部能夠儘快幫忙我們活化空間。其實這個空間活化以後,錢也是進到學校,讓我們的老師、學生能夠受益,這是第二點請求。
第三點請求就是我們的招生,過去高苑因為招生不佳,比如8月份,教育部不准我們招收外籍生,可是我們應該reset啦,我覺得應該是要reset,過去的風風雨雨,過去的不好,已經過去了,現在是新的團隊、新的經營者,所以應該把過去的那些有的沒有的忘掉,重新開始。今年8月份的招生,我們不能招生;解專輔已經在6月多了,高中職學生都已經離校了,所以我們最後只能招最後一項獨招,可是學生都跑光光了,很難招,雖然我們招了一些,但是成效不好。希望明年的招生教育部能夠幫忙,讓我們可以招,比如外籍生,現在教育部還沒有核准;11月底已經是deadline,那很緊張,再不核准的話,對我們是一個很大的影響。我想教育部應該要站在協助我們的立場來幫忙我們,這是一個很大、很大的請求,否則你把我綁手綁腳,我怎麼發揮啊?我沒辦法!就算企業有很多的協助,我們也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最後,針對提綱我有兩個意見。第一個,老師低薪的問題,因為我在大學待了一輩子,我當然認同。可是我們不要忘記了,大學裡面有好老師,也有混的、比較不好的老師,都有嘛,對不對?所以應該要同工同酬,或者是同酬不同工。有些老師每天很認真,有些老師可能比較混一些,所以我們應該讓那些認真的老師薪水能夠多一些,而不是大家都一視同仁,也不是很對,這是第一個意見。
第二點,有關政府補助3.5萬元給私立學校的同學,我是非常贊成的,因為國民的受教權應該要一視同仁,國立大學的同學享受到比較好的,那私立大學學生呢?他要繳比較多的學費也不公平,對不對?所以我非常贊成3.5萬元的補助,能夠加碼當然更好。但是對私立學校的補助,我覺得教育部或是政府機關不要認為私立學校都是會亂來的,像我們高苑科技大學,絕對不亂來,也希望政府多給我們一些補助,這個是最後一個請求。
另外,還是要跟范召集人說,高苑科大真的需要教育部的協助,除了教育部的協助還不夠,希望能再幫我們一下,好不好?我有一些私下的意見再轉給你,請你們幫我講幾句好話,謝謝。
主席:好,謝謝高苑科大的林輝政董事長。比較多的意見是針對高苑科大的部分,然後台灣鋼鐵進來協助之後的狀況,希望教育部能夠多協助,特別是招收外籍生的部分,我想教育部高教司長有聽到,就如何兼顧公共性的部分,教育部應該會衡量。針對提綱的部分,您有提到同工不同酬的問題,還有是不是能夠給私立大學的補助多一些?我想都在我們今天的提綱中,就是如何兼顧政府的支持跟私校的公共性,這就是大家希望能夠好好地討論的,謝謝。
再來請中華民國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何明果理事長發言。
何明果理事長:謝謝委員開這個會,我們也難得有這個機會。首先,我們要代表所有的私立學校學生來感謝政府,願意對每個人的學費補助3.5萬元,讓受教權得到保障,讓每個不管是公立學校或私立學校學生的學費是接近,但是唯一的不足是,如果能夠一樣是更好。我在大同大學服務,我們學校配合這個政策,自己再補助1.5萬元,讓它事實上能夠達到公私立學校學費一致,這樣子的話,公立學校跟私立學校對於學生來講是一樣的,所以我們非常感謝政府的補助,但是如果能夠有更多的補助是更好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個,我們也非常感謝政府調薪,但是這件事情會對學校的財務造成負擔。我常常分析說,我們每個私立學校學生的學費10萬元,如果是用20比1的生師比,其實7萬5已經給老師了,另外的2萬5,就是給行政人員,如果他的人數跟老師一樣多,薪水只有三分之一的話,那2萬5已經給行政人員了。所以學費交進來,其實對私立學校來講,這已經沒有錢開燈了,最多可能剩下5個人的學費來做全校的使用,所以私立學校在經營上面必須要用很多的兼任老師、用各種方法來解決開支,這第一點,讓委員們知道,事實上10萬元的學費對私立學校的經營是沒有什麼太多的餘絀空間可以使用的。
再來,講到對教師薪資的補助的話,我們在上禮拜有召開私立大學校長會議,大家都非常支持,但是還是要配合每個學校自己的狀況來做。因為有的學校假設調薪的話,會對學校的財政造成負擔,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我們還是覺得,學校老師的工作保障是更重要的。還有一點,就是教學品質的問題,以前我們的高等教育到底是供過於求,還是過度稀釋?其實這個事情我想委員應該也知道,在1994年的時候國立學校的生師比是16比1,跟OECD國家是一樣的,16比1。我們的學生人數,從每年有24萬人參加考試,降到16萬人考試,是從24變成16,如果我們現在生師比從24比1變成16比1,其實沒有供過於求的問題。私立學校所需要的並不一定是政府有多少補助,但是至少要給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在國立學校的人數、規模一直在擴充的時候,當然會壓縮到私立學校的生存。沒有一個私立學校是辦得不好的,我們知道很多退場的私立學校,在我們讀書的時候都是非常厲害的私立學校,但今天看起來就是一直在指責私立學校辦學不佳,這件事情是不道德的。像上個禮拜我們也通過一個決議,就是希望政府對於退場的私立學校要給予尊重,這些人拿了全家的財產出來辦學,辦了一代、兩代,一個很好的學校,因為少子化的原因造成退場,希望大家在媒體上面,對於私立學校辛苦辦學的人要給予尊重。
再來,有關系所的合併,我覺得因為人口減少,臺灣未來應該會從2,300萬人變成1,600萬人左右的國家。現在是一個變動的時期,大家不要一直把它當成昇平時期,而對學校做管制。當學生人數減少,我們知道從24萬人變成16萬人,就差8萬了,4個年級就差32萬了,32萬名的學生從大學裡面消失,也就是少1萬名老師,這個是算數問題。我們現在一直在談的就是,要加老師、要加什麼,這個其實是不切合實際的,這整個政策的推動是矛盾的,包括我們在這個過程中,一些老學校因為需要轉型的時間,系所需要做調整,所以會有一些專案教師。現在專案教師的比例也被限制,一定要調降;在這個過程中,老師會退休,那個專案執行的比例就會變動,造成學校兩難。我知道學生從24萬變成16萬,但我又要加老師維持,但是一樣加老師以後就會產生更多的問題,因為到學生真的變成16萬的時候,是不是有人要退場?那又製造了更多、更多的老師不小心投入了高等教育。當然在學生的教學品質上,我剛才講過,從24比1變成16比1,這個東西至少在國立學校是可以做的,國立學校跟私立學校的目的不一樣,所以我們說公立學校跟私立學校的補助款不一樣,我認為是應該的,因為它有它的政策目的,國立學校有國立學校的辦學目的,私立學校有私立學校的辦學目的,是不一樣的,所以補助國立校多一點是沒有關係,我也不認為有錯,但私立學校的這些錢其實是米錢,國立學校補助的錢是菜錢,這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所以我在這邊代表這些辦學辛苦的私立學校跟各位拜託,在對待學校的補助時不要有特別的顏色。我剛剛也講了,其實並沒有多少錢,你可以看到所有經濟部轄下的私人企業可以在世界排名,像TSMC都是最好的、VANTECH都是最好的,在工業電腦、半導體方面,ASUS、Foxconn、Western、PEGATRON都是世界一流的公司,為什麼我們沒有世界一流的學校?私立學校的辦學是有彈性的,我們也希望未來在各種立法上能夠給予更多的鬆綁,在學程、師資跟學費方面讓學校能有更多的彈性。
最後一個議題我剛剛也有講到,就是說如果學校的學生變少,其實有很多空間應該要去活化,而那些錢應該就是要去救這個學校,而不是把它拿去分掉。我們可以辦非常精緻的學校,一千多人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規模,你如果去看美國很多非常優質的學校其實只有一千多人,1,200人剛好跟CA Tech一樣,1,200個研究生,1,000個大學生,還有很多我們看到的一些什麼,Cullen College of Engineering、Cooper Union,那些學校都非常的小,但是非常的精緻,排名都非常的前面,在這個地方也是提供委員做參考。
最後一點再強調,私立學校如果有退場的話,請政府予以鼓勵跟安慰,不要再講這個學校辦得不好的話。謝謝。
主席:謝謝何理事長,代表我們私立大學協進會,我聽到幾點,你希望是公平競爭,因為公立大學學生人數一直增加,也希望政府在說法上對退場的大學給予尊重,然後還有學生變少是不是能夠改辦精緻的學校,譬如說 Cooper Union,這些想法我覺得都是滿好的建議。
再來請靜宜大學陳振貴監察人發言。下一位高校工會代表陳信行請準備。
陳振貴監察人:主持人范委員、各位委員、各位長官及各位媒體朋友。本人在兩年半前曾經出席第3會期私校退場條例的公聽會,今天有幸應邀出席本場公聽會,貴委員會舉辦公聽會表示委員會對高教議題的重視,同時也試圖解救私校的危機,保障私校師生的權益,這一點我感到非常的敬佩,我們要繼續加油。
大家都沒有看到,可能沒有時間去提到,時代力量黨團其實也很認真,對於私校法的修改提了非常完整的黨團版本,我也看了,但是我看今天真的沒有時間討論,也許需要另外一場會議啦,這是我的建議。不過,對於他所提修正條文的部分條文,我比照了一下,我們憲法第十一條本來就有保障大學自主與學術自由,所以他這裡面的修改,有一個部分是有一點過,有一部分則是不及,因為太細了,我就不講。我是建議該修改的修改,該維持的還是要維持啦,所以我們秉持大學自主與學術自由的原則來看待時代力量提出的私校法修正案,我建議我們可能需要另外一場會議。
我就針對底下的提綱很快的提一下,因為剛才幾位先進或是等一下發言的先進還會有同樣或類似的答案。第一點,關於公私立學校調薪、私校調薪的妥適配套,行政院會6月29號通過了「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將在明年實施。我都不曉得是不是因為明年是選舉年,還是說政府最近真的是經費比較多了,所以很多都是明年1月、2月份要實施。該方案將減免私立大專生學費3.5萬元,經濟弱勢學生的減免再加碼1.5萬到2萬,但是對於私校在這個部分並沒有直接的補助!我也引用我們主席的一句話,他說惡化公私的差距,反而跟政府補貼私立大學的學生雜費是相反的,我也在這裡提醒大家。針對剛才的這個主題,為落實政府高教邁向公共化,以及維持臺灣高教是公立跟私立並軌制,有的國家並沒有跟我們一樣採兩軌制,等一下後面還有另外一個雙軌制的議題,同時為了改善學術界長期低薪的問題,個人直接主張:常態性公私立調薪齊一化,因為最近政府已經有錢了,剛才從次長的報告我看公私立的經費比較是49比51啊,所以這個不困難,剛才也有人提到其實這次要把它調整齊一也只差個8到12億,所以教育部應全額補助。我重新講一下「常態性公私立調薪齊一化,教育部全額補助」,請繼續努力!
第二點,關於公私立學校資源挹注的差異,其實我認為我們要確實改變現狀有兩個作法,有一點極端,大家聽聽看。第一就是將私立學校經由準公立化之後,全改為公立大學。以前我參加過很多次的研討會,有人說臺灣不是福利國家,歐洲那些全部是公立的,是福利國家。事實上我們已經接近了,從最近的數字來看是已經接近福利國家了,這個定義由誰來定義?我請委員諸公啊,各位是不是好好考慮考慮。第二是維持,依照現狀113年,我仔細看了一下,中央政府編列的高教預算是1,280億,高教發展的八大主要支用項目,其實有一部分也有給私校耶,只有一點──補助國立大專校院校務基金及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基本維運與營建工程等經費529億,占整體經費的41.33%。各位好好去看一下,能不能把這個部分的一定比例分給私校,這個才真正動到了關鍵。但這樣做當然會增加公校的財務困難,不然就是政府再額外增加一定比例的經費給私校,我看這一部分政府還在努力之中。所以我的答案是:切實解決之道是私立全改成公立,否則就耐心的等待教育部繼續努力吧!我想我的答案是這樣。
至於品質管控的部分,教育部已經有非常完整的私校定期會計師查帳、資訊公開等等;關於系所整併,只要學校正常依雙軌制進行,就是進入預警,列入專輔學校,就按照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十條辦理,私校法第六十七條到第七十二條有一系列的改制、轉型等等辦法,學生仍有修課、轉學、交通補助等權利,而且到那個時候,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教育局也會幫忙。
最後我有三點建議:第一是政府大幅提升高教資源,縮短公私立大學的落差;第二是私校自己要努力維持教育品質,一起轉型發展,渡過少子化的難關;第三是我們呼籲召開全國高教會議,邀請產官學專家、學生與家長,集思廣益,一起來解決這個複雜的高教問題。謝謝。
主席:謝謝靜宜大學陳振貴監察人很多寶貴的意見,基本上就是談到全國高教會議希望找產官學,然後還有幾個不同的方向,我就不一一敘述了,謝謝陳監察人。
再來請高教工會世新分部陳信行召集人發言。下一位是賴富源主任,請準備。
陳信行召集人:各位委員、各位朋友大家好。我今天是代表高教工會來總結一下,從高教工會會員裡面各大學教師這十幾年來所見到一些高教的亂象,以及這個亂象在我們未來的修法裡面要如何來面對?首先,剛剛發言的幾位私校資方代表已經不斷地強調,這也是高教工會會員不斷從我們校方聽到的─憲法保障學術自由,所以政府不應該對學校管太多。不好意思!憲法所保障的學術自由是教師與學生從事教學研究與學習的自由,並不是對劣質的私校董事會與私校主管上下其手的自由。現在私校自由到什麼地步呢?從目前教育部所規定私校公開的財務資訊,就可以看得出來,詳細的程度遠遠低於任何上市公司詳細的程度。上市公司公開它的財務資訊公開得這麼詳細都有可能會出弊案了,那麼私校只在這麼粗疏的一個公布之下,難道不會出弊案嗎?
更嚴重的問題是這樣子,大學法規定,大學裡面包括私立大學最高的決策機構是校務會議,可是我們看到很多私立學校的校務會議代表並不是經由票票等值的選舉產生,往往是由主管指定;校長的遴選也沒有教師參與的機制;學術主管跟行政主管更不是教師或學生可置喙,是自上而下的,事實上在校園裡面是一個君主制。
回來到財務資訊。財務資訊通過校務會議的時候,我們在私校裡面的許多同仁一致的經驗都是─一堆財務資訊,一個小時之內要你審完;然後你看都看不完,預算跟決算就必須要這樣子通過,完全只是過一個水。在這樣一個不民主的機制裡面,用一個含糊的狀況,我們實在很難說這樣子可以防弊。
剛剛發言的先進也有一些談到說,應該多補助多管,少補助少管。高教工會基本上贊成這樣子的原則,但問題是,臺灣私校長久以來政府補助就超過17%,學費的收入超過60%,事實上已經是公眾所養出來的,包括歷年的校友們。雖然私立學校的制度容許各式各樣的創意發展,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要對公眾的經費負責。
校園治理的不民主只是其中一個問題,更嚴重的是,校園裡面教師面對、接受到各式各樣惡劣的待遇。111學年度的統計,有一半以上私校教師的鐘點費已經30年沒有調了,其中包括一些口碑非常好的大學,講師一個小時只有575元,事實上比當家教還可憐,而他一門課可能有120位學生。對外招聘專任教師,結果到任的時候發現變成專案教師,訂定各種奇怪的條款。甚至會哄騙、威脅教師簽署減薪同意書,甚至是無期限減薪,這個在高雄東方設計大學的例子裡面我們可以看到;甚至要求教師同意授課時數片面增加,教授增加到12小時以上,講師增加到15小時以上,這個在臺北中華科技大學的案子可以看到;甚至教師被要求兼任行政工作、招生工作不達標,評鑑就會被打低,這個在嶺東科技大學的案子可以看到;甚至即使教師不同意這些東西要離職的時候,得付高額違約金,這個在苗栗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的例子可以看到。另外,教師評鑑與升等還有各式各樣的問題,其中譬如之前高苑被列入專輔的時候,就是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
對於這些,教育部除了扣抵補助之外,事實上有很多其他的行政手段現在就可以做,譬如升等作業如果違法,教育部可以撤銷學校自審的地位,可以由主管機關代審。這個在以前就行之有年,但是中國醫藥大學在109學年度就由教育部決議它的升等作業是違法的,仍然沒有被撤銷掉它的自審地位。另外在監察院112學年度的調查報告裡面,我們可以看到許許多多教師簽署自願退休、自願資遣的同意書,但是他到底是不是被強迫的?真實意願無從查證。從各式各樣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得到,私校目前教育的主體應該是教與學,可是教的這一方、學的那一方的權益都被嚴重壓縮。除非政府藉由這一次的機會能夠認真監管大學,至少監管的程度跟經濟部監管公司行號一樣,這應該不算是一個過分的要求吧?這至少對大學教師來說會是一個進步。謝謝。
主席:謝謝高教工會的代表陳信行教授,他主要是針對目前的亂象,尤其是傷害師生權益的部分,舉了非常多的例子。他也同意多補多管、少補少管,但現狀是很多校園不民主,沒有辦法對公眾負責,然後財務的透明化跟監管比經濟部監管公司還低很多。然而教育部現在就有方法,剛剛他有很具體提出來,包含升等作業的部分,就是中國醫藥大學的例子。我就不複述了。謝謝他。
再來請東海大學人事室主任賴富源發言。下一位是葛自祥,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請準備。
賴富源主任:委員、各位與會先進,還有教育部的各位長官,大家好。首先要非常感謝教育部這一次針對私校調薪能夠補助七成,有助於學校未來調薪的負擔。另外,教育部明年度起也補助私校學生每年3.5萬,這個也有助於私校的招生,也減輕學生的一些負擔。
針對113年的調薪,此次學術研究費調整的幅度達到15%,大概是歷年來學術研究費調最高的一次,我們建議未來教育部有沒有可能把這個部分列入常態性的全額補助?全額補助是包括本薪還有各項加給。這一塊為什麼要做?以我們學校為例,有一些比較資淺的老師,也就是助理教授,在學校各方面表現都很好,比如學術研究、產學合作,還有教學做得不錯,但每年都有一些跑到公校,因為學校不希望老師來私校,經過幾年的培育之後就跑到公校。按照教師待遇條例的薪資結構,它裡面是包括本薪還有各項加給,我們是建議薪資結構應該是公校跟私校統一標準。現在的待遇條例雖然是統一標準,但是針對加給的部分,剛剛先進有提到,依待遇條例第十七條還是要視學校的財務狀況而定。因此我們是建議教育部能夠給我們全額的補助。第二是超額年金,剛剛元智大學的先進也有提到,對於超額年金是不是教育部也能夠考慮給予補助?
另外,111年立法院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國立大學紛紛增加招生的名額,比如台清交成都有成立半導體學院,這些名額都是額外增加出來的,增加了國立大學的招生名額,相對就會排擠到私立學校的招生率。我們雖然不敢說要調降公立大學的招生名額,但是如果增加,就是未來或者之前國立大學因重點產業創新條例增加的名額,應該也算在國立大學的名額裡面,做統籌分配,不應該增加名額之後,排擠到私校的招生。
針對剛剛元智大學院長提到的現在全世界包括亞洲國家日本、韓國、新加坡,都是全球化的考量,他們會提供一些獎補助去吸引世界各國的菁英學生到他們國家就讀,因此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再給予私校招生一些適當的補助,鼓勵全世界優秀人才來臺灣就讀。
另外一點就是為了鬆綁高教的政策,例如比照公立大學節稅的相關措施,還有鬆綁私校資產活化的相關法令,因為私立學校也有一些資產希望藉由法令的鬆綁活化,因為他們其實也要靠這些資產活化才有辦法長長久久維持學校的經營,然後來提供學生一些獎學金。以上幾點提供參考,謝謝。
主席:謝謝東海大學的代表賴主任的發言。剛剛有提到增加公立大學的名額會排擠到私校的招生,還有如何學習亞洲其他國家全球化的策略,針對私校進行一些策略性的作法,還有比照公立大學節稅、私校的財產也應該鼓勵活化等等的建議,謝謝。
主席:再來我們就請葛自祥,是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的理事長。下一位陳秋瑩請準備。
葛自祥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各位教育部的長官、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中華民國私立科大校園協進會的理事長,也是龍華科技大學的校長。針對今天的五個提綱,我想提供幾點意見。
第一、有關調薪的部分,我其實要帶著感恩的心謝謝教育部,我們幾次調薪,教育部都有補貼私立大學。我的一個好朋友在經營他的公司,他們調薪的時候,政府好像也不會給他一些補助。當然因為大學是一個比較特殊的組織,因為它負有人才培育的角色,所以我覺得政府願意體認到這一點然後給我們一些補貼,是一個非常好的事,因為政府有顧慮到這些問題。當然你補助私立大學越多,我們越高興,希望我們的調薪能夠全額補助,這次是補助七成,當然也有一些額外的,如果能夠把助理教授以上學術研究費完全比照國立大學的話,加上一些額外的獎補助款的一些措施,包括一個教授好像給兩萬,然後一個副教授給一萬五這些措施,都是有這樣的考量。如果能夠全額補助,而且大家最關切的是一定要持續,我們的會員學校當中有很多人關切,就是他們在董事會報告的時候,很擔心的就是哪一天政策突然停掉了,這是大家關切的事情。如果能夠全額補助,然後持續補助,對於真正配合的再給它額外的獎勵,這樣的話,我想私立學校能夠有更多的資源鼓勵老師把教育工作做好。其中有三點配套措施,我想也跟剛剛幾位前輩所談的一樣:第一就是私校的退休超額年金,這個負擔對私立大學來講現在是越來越重,有一所我們的會員學校告訴我,大概四年前一年大概負擔一百多萬,四年後現在負擔到差不多將近五百萬,他預估再過四年之後,這筆負擔要超過差不多一千萬,是南部的一所科大。所以在現在大家壽命越來越長的情況下,這一筆超額年金的退休費用,可不可能由政府來幫忙分擔?剛剛有兩位都提過了,我也再次提出我們會員學校的一些請託。第二是減稅,就是有關於私人捐助給私立大學的減稅措施,好像已經有修法了,也非常感謝。第三、我想還是談到學雜費的調整,應該要放寬,因為這些都涉及財務的問題,如果不放寬的話,基本上私立大學在經營的時候,沒有辦法平衡相關的一些成本,我想這個道理已經討論很多、很多次了。
我這邊補充一點就是生源的問題,現在倡議的是高教分工,公立大學擁有政府龐大的資源資助,現在臺灣少子化,公立大學更應該發揮其角色,大學部的招生名額應停止增加,不要再擴增了,尤其很多外加名額不要再擴增了。公立大學應該扮演更多的角色,去培養研究所以上的學生,碩士、博士的學生,他們應該用他們好的教育資源去歐美去全世界搶優質的學生,把這些學生帶到臺灣來,未來讓他們有可能在這個地方為臺灣的發展做出一些貢獻。科技大學應該比較務實自用,我們應該好好的把本科就是大學部辦好,不要再去擴張研究所了。不是要公立大學減招、停招或少招,不是的,我們現在談的是高教分工,大家也知道學歷也在貶值,以前研究所的學生可能現在因為進入的門檻低了,未來如果能夠讓他們到公立大學好好的培養好,那私立大學培養好的大學部學生,要唸研究所,都往公立大學去,我想這樣是一個很好的分工,這些優質的國立大學去國際化,走歐美先進國家,把優秀的學生招進來,科技大學就負責東南亞、亞洲地區,我想這樣大家分工合作,也許可以有更好的成果。
第二個部分,對於公私立經費的補助,其實目前私立大學的學生有68萬,在現在一百一十多萬的大學生當中占大概六成左右。所以我們也不反對補貼公立大學,但是對於私立大學,如果未來教育經費能夠增加的話,應該優先補助私立大學。另外對於競爭型的一些計畫的評定,我們建議能夠有分組競爭的概念,就是公立大學去pk,私立大學來pk,公私立大學這兩組當中都是一等的,給私立大學的經費權重要拉高,為什麼?因為它的資源比公立大學要少。我不是說私立大學就表現不好,我們真的建議在座的、特別是文教委員會的諸位委員走入私立大學、走入私立科技大學,真的去看一下,現在私立科技大學不是各位印象中的好像很差,私立科技大學有些辦得不比公立大學差,我覺得我們要一起扭轉這樣的印象。
第三塊系所整併系。關於系所整併的問題,我想要提醒,STEM是國家現在極為欠缺的人才,所以STEM人才的系所還是要保留,應該給它誘因,包括什麼誘因?願意辦STEM學校的科系,應該給它更多的資源。然後要從上游開始,在大學端再去談STEM的學生已經來不及了,我們要從國中生就引導他們去加入STEM的高中,從那邊給他們一點獎學金、生活助學金等等的誘因,引導他們去參加STEM。
各校在少子化情況下做系所調整的時候,最困難的是師資的處理,師資怎麼做好處理?我建議,當校內有一定機制的時候,外界應該儘量尊重。我也建議教師法第十四條必須要調整、必須要檢視,看看對於老師的這些激勵或者是有一些聘任的部分能不能有所考量,做一些調整。
第四個,高教品質的問題。其實教育部現在管大學已經管得很嚴格了,已經管得好多、好多了,我建議只要在一些基本條件規範之下我們滿足了,就儘量給大學更多的尊重。尤其像專任教師、專業教師的認定,學校有三級三審,這麼多教授在審,這些專業認定應該不至於會錯到哪兒去。
至於閒置空間,我們現在對於已經退場學校閒置空間的運用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很明確,如果在學校還沒有退場之前就要去用它的閒置空間、給它公共化,我認為在實務上恐怕會有一些問題。現在只要一個學校列入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就馬上派監察人進到董事會裡面去,再發生弊端的機會我認為應該是非常、非常低。
最後,我建議應該鼓勵私校跟私校整併,不論是私立大學跟私立大學、或私立高中跟私立大學整併,讓這些文教的資產仍然停留在文教使用。
對於私校法的修正,我建議對於私校董事會的權責還是應該給予一定的尊重。對於違法的私校、有具體事證的,我們應該去檢舉,應該去告發,應該去辦理,但是我們不要把私校的形象惡魔化!不是所有私校、不是所有私校董事會都是不認真辦學的,我想這是我們對社會大眾要呼籲的事情。耽誤點時間,謝謝大家!
主席:好,謝謝龍華科技大學葛自祥校長代表私大理事會提出蠻多建議的,包含高教分工、未來應該優先補助私大、競爭型計畫應該分組PK、系所整併、修正教師法第十四條,還有高教品質的監管,都有蠻多的建議,還有包含應該鼓勵私校跟私校整併,細節部分我就不講了,謝謝他的建議。
再來我們請臺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監事會召集人陳秋瑩發言,下一位實踐大學的丁校長請準備。
陳秋瑩召集人:謝謝委員。主席、在座各位先進,大家好。我們臺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針對今天的提綱將幹部們的意見整合出來提供大家參考。第一個就是改善私校教師低薪的困境,在這之前我還是也要像葛校長一樣謝謝委員、還有教育部協助私校老師調薪15%。當然,其中還是有一些私校是有困境的,我們覺得比較釜底抽薪的辦法就是讓我們回歸私校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第四項的內容,因為以私立學校的教職員來講,其實目前不應該只關心私校教師,就像高教工會提到的,職員的薪資也有多年都未調漲、沒有跟著軍公教調漲的情形。其實法裡面已經規定私校教職員之薪給、考核,準用公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薪給就是薪資跟加給的部分,實際上原本教師待遇條例裡面第十七條有提到,要在教師協議前才可以變更支給數額,可是實際上因為都是凍漲了,所以其實如果今天真的要調漲的話,應該還是能夠在法條上、在教師待遇條例的法條上做修改。所以我們希望應該準用前三條規定,同公校來調漲,私立學校在調漲的時候要準用,然後變動的數額來納入聘約。當然,如果有一些困難的話,應該要先跟大家來溝通、協商的。
再來,因為現在經營不易,所以目前在還沒有修法之前,希望由國家編列預算來全面補助,這才會是一個公私校齊一的釜底抽薪辦法。上次我們在記者會,委員當時也有來參與,也知道現在少子化造成私校規模縮小,所以其實在退撫的部分、退休金部分也希望國家能夠留意到這一塊,能夠把相對提撥提高跟公校一樣。
明年國家會開始調薪15%,是國家美意,但是教育部對於調漲到15%才會相對補助七成;如果學校沒有能力調漲到15%,其實教育部是不會去補助到七成的,對不對?等一下高教司司長可以協助我們能夠再釐清這一塊。所以有些學校其實沒有能力能夠調漲到15%,我們在這裡是建議,我們應該用鼓勵性質的方式,鼓勵私校在能力範圍內調漲。如果它可以調漲至少5%到15%間的任一數額的話,可予以七成的補助,這樣才能夠達到實質調薪的美意,因為有些學校做不到,它就不會調。
再來就是提綱二:如何平衡公私校間資源挹注?目前的資源有分經常性跟競爭型計畫的補助,在競爭型部分,我們問到的是:是否有公平、公正、公開的競賽?譬如評比標準為何?各類標準的內容與配分比例是怎麼樣?這個資訊有公開了嗎?我們會建議可以比照科技部審查計畫的方式。過去科技部也比較沒有這樣的公開,現在是可以有各個類別,第一項是計畫的重要性以及對社會的貢獻性,第二就是有這類的指標,然後有一些配分比例,包括它過去成果的一個貢獻等等。還有就是評審委員應該有公私校背景的專家比例的平衡,並且能夠在審核通過後公開相關評審委員的背景資訊,並不一定是要名字,我們講的是「背景」。另外就是如果沒有通過,是否有提供申訴管道?目前的申訴機制有否嗎?當然,如果有申訴管道,申訴委員會委員的專家背景公私校來源比例應平衡。國家如果有重點施政方向,計畫的評比分數之計算可予加大權重。最後是實施計畫的成果報告與評量成果效果。上面那幾點應資訊公開,公告於教育部網站上。
至於經常性的補助部分,目前學校規模的標準,我看到的好像是學生數規模還有教師數,可是其實在少子女化下,你要去跟人家比這個數目是有難度的,但是我們的品質是生師比,如果將我們的生師比此項納入補助標準,然後降低私校的標準跟公校一樣,我覺得是比較適當的。
還有就是補助款在經常門跟資本門的項目上面,是不是應該建立更彈性的流用機制?因為目前很多私校的資本門往往有相當浪費情形,有時候年度並不需要購置儀器,可是學校一定會跟系所說趕快來買,如果不買,可能明年這個經費就會不被編列。所以私校實際上在教學、訓輔、行政費跟人事費用是缺乏的,目前就變成是資本門浪費,但是這塊又缺錢,所以學校往往為免捉襟見肘會採取減薪方式,包括遇缺不補、不調漲學術加給,才會有這些亂象。再來就是透明化校務基金的應用和監督,並有教職員工代表的參與,在這裡我們相當同意時代力量提出的修法版本,希望以使用者為中心,落實校園民主、共同發展校務,公校應恢復104年前制度,校務會議下設獨立運作的稽核委員會。
關於私校整併、招生困難,我們還是希望優先降低師生比,對於財務困難但是辦學品質佳的學校,沒有違反教育法規,並積極配合國家教育政策,沒有教職員違法減薪事件,配合加薪,家長學生口碑好者,應該特別予以協助輔導經營轉型或改制,維護學生的權益。
再來是提綱四、高教品質保證的部分,也就是各校校務中心提供的指標是否能反映事實,應建立檢核機制檢核及自我揭露的數據,且可以建立利害關係人的匿名問卷調查,因為現在台評會及高教評鑑中心只有專家對師生座談,可是其實有些師生不敢講實話,可以補充匿名的問卷調查來調查師生跟主管的看法,並全面補助私校學生的學雜費。
最後,就是退場前停招校區之公共化運用方式。我們目前覺得應該儘早來組輔導團隊,瞭解學校經營動向,協助改制轉型。如果它決定退場,應儘早發文給各相關縣市政府、中央單位,鼓勵其善用校地,依地方或國家發展來讓校地有效為公共化使用。當然,相關的法規就是地方政府、中央各單位依法規辦理,來作為一個相關機制的監督,謝謝。
主席:好,謝謝陳秋瑩代表私校產業工會的發言,她也提出很多的建議。跟剛剛不同的就是因為薪資的部分大家都講過了,針對競爭型的計畫如何評比公開,有蠻多具體作法的建議,還有透明化校務基金的運用及私校整併,師生比應該公私一致,還有高教品質的監管應該增加利害關係人匿名問卷等作法,讓大家可以暢所欲言,謝謝她的很多建議。
再來我們請實踐大學的校長丁斌首發言。下一位是古哲瑋代表臺灣學生聯合會常務理事請準備。我們在尤榮輝理事長發言完之後會先休息5分鐘,再給我們高教司長回應,然後再第二回合發言。以上,謝謝。
丁斌首校長:主席、教育部的長官、各位先進前輩,還有記者媒體,大家好。我是實踐大學的校長丁斌首。首先我想對於這一次政府給予各項的補助,代表學校、代表校長們感謝。雖然對校長來講,其實是一記悶棍,因為上個禮拜五我們實踐大學的董事會通過全額調薪,比照公立大學全額調薪,有一個附帶的意見就是授權校長去籌措所有的資金,換句話說,我要去負責30%的缺口。廣告一下,大家都以為實踐大學在臺北,其實我們在高雄還有一個校區,我們是東高雄九區唯一的一個大學。剛剛高苑科大林董事長提到高苑,其實我們從高苑要往山裡面走大概還要走五、六十公里才到我們高雄校區。現在我們高雄校區有三千多名的學生,教職員工有兩百多名。我們上禮拜五的董事會通過全校一起調,我們單單高雄校區所出現的缺口,老實講我這幾天都還睡不著覺,都還要再想辦法,跟大家做一個報告。
今天我們討論的主要是時代力量黨團提出來的這個方案,我簡單報告我有兩點意見……
主席:不好意思!不是主要討論那個,是我們今天有四個提綱,那個是他們自己準備的參考資料。
丁斌首校長:OK!好,我簡單講一下我個人的看法。第一個,我希望政府對於私立大學應該採取逐步開放、加強監督這樣的方式。事實上,現在教育部對實踐大學就已經有派公益董事,有一位周會計師是我們的公益董事,我們在開會過程的運作非常順暢,我們每一次也都非常尊重公益董事,剛剛有很多先進也提到,我個人其實都贊同、也尊重,但是我覺得對私立大學應該更開放,比如學雜費招生、各項的制度、聘任,但是我也同意政府可以對於私立大學的董事會增派這些公益的董事或監察人,我們都願意來接受公審。
第二點,也是最後一點,我看了一下,我覺得真的要再考量一下是不是要再增列教職員董事這一個部分。我也是一個老師出身的,實際上我跟我們董事會也沒有任何關係,我對於私立大學老師的生態是相當瞭解。目前我們學校所有的方案其實都要經過三級三審,從系務會議、院務會議,到校務會議,其實校長真的不是在那邊好像為所欲為,真的我們也是很困難。現在如果再增列一個教職員董事在校長的頭上,老實講,我們真的是不曉得校長還能怎麼辦,因為剛剛也提到私立大學真的是很艱困,尤其是像實踐大學還有一個東高雄九區唯一的大學。各位可能不知道東高雄九區是在哪裡,這個九區裡面就有三個是原住民區,是八八災區唯一真的受難的一個大學,但我們還是堅持對教育的理想,南北都是一致的。我真的是希望大家再考量,有沒有必要再增列教職員董事這樣一個方案。以上是我個人一個小小的看法,謝謝。
主席:好,謝謝丁校長。他希望逐步開放、加強監管,他們覺得教育部派公益董事是OK的,但是並不支持教職員工董事。其實我們今天大綱中沒有這個,不過謝謝丁校長的發言跟建議。
再來,我們請今天唯一的學生代表古哲瑋同學,代表臺灣學生聯合會,他是常務理事,請發言。下一位是尤榮輝理事長。
古哲瑋常務理事:范召集人以及在場各位先進們,大家好。我這邊代表臺灣學生聯合會針對本次公聽會的核心議題去做回應。針對本次的核心要旨就是如何維持私校的辦學品質,還有維護師生權益這件事情,我們學聯認為這個命題的結論應該要以學生的受教權為最大主體的核心。我們延續這件事情,首先在高教補助經費這件事情上面,我們的深耕計畫有公私立學校補助,但個別學校補助的落差可能相當巨大這件事情,我自己作為學生其實也相當有體感。以我自己為例,雖然我目前就讀於公立的國立高雄大學,但是我們的深耕計畫補助經費大概是五千兩百多萬元,在整個所有深耕教育計畫補助的學校裡面,我們目前也僅占大概是中間的序位而已。對比前兩名的成大以及臺大,相差臺大47倍、相差成大27倍,這個差距其實是非常巨大的。計畫補助經費對於學生最直接的影響其實就是校方能夠投資於學生肉眼可見的設備優劣,或者是說執行研究計畫所需要的經費額度高低。我自己身為學生在校園內感受到、我能夠使用到肉眼可見的設備,及我能夠接收到的一些學習資源,雖然都能夠順利的幫助我完成學業,但是距離我期待的高教場域仍然有一些些的落差。過去曾與我校探討併校可能性的國立中山大學,在我去參訪他們學校時,我感受到他們個別學生能夠使用的設備、多元性或是學習資源的多寡,都仍然與我自己的學校有一定的落差。為什麼我會提出這件事情?就是想要跟在場的各位委員及先進們提到,其實計畫經費的高低對於學生受教的品質,學生自己是會有切身感受的。今天就讀於公立學校的我都如此了,相信對於補助經費患寡的私立學府,學生感受肯定更加地切身實際。深耕教育計畫的補助經費高低會取決於一所學校的學術競爭力,這其實是辦學績效的重要指標,這個部分沒有什麼問題,但在執行的方向上,學聯認為我們應該要重視執行過程中產生的另外一個樣態的階級複製,名次在前的學校利用它的地位持續地獲得更多的資源,如同滾雪球般,不斷地增進它的競爭力;但名次在後的學校,卻只能夠在資源不足之中深陷惡性循環,這與我們所期待的高教願景有落差的這件事情是自不待言的。
我們為什麼會在提升各所學校的經費上面陷入泥淖?我想要提出一個前面各位先進們沒有提到的一個地方,就是我們必須要思考到教育經費這塊餅的大小。我國的公部門在教育經費投入的教育占比僅占GDP的0.39%,遠低於世界平均的1%及美國3%。我們期待效法美國,以競爭型的方式補助各個教育場域的計畫經費,但我們卻忽略了政府投入的資源本身就有患寡的問題。綜整以上所提到的,目前我們的高教經費補助似乎不只患寡,也患不均,所以提升我國對於教育經費的補助,並且在私校或排名較後段的學校,以加權的形式促使教育資源的平等化;在監督機制上,我們應該也要確保教職員工生能夠有平等參與的監督機制,或是要求私校增設提高公部門人員參與的席次,學聯認為這個方向上是可行且可以實施的。
對於目前私校面臨因為少子女化的衝擊導致招生困難的這件事情,因而進行系所整併,學聯認為應該要回歸到學生權益的角度去探討。系所整併相對停辦、停招,可以確保學生在原本的學府完成學業,衝擊不會到這麼大。但一個科系整併後,變成一個科系下的一個組,學生個別能夠獲得的平均教育資源,相較之下勢必會有落差。目前臺灣廣設高等教育學府的現況,也間接甚至是直接放大了少子女化的衝擊,而政策在這件事情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但此刻面臨系所整併的學生應該要為過去的政策負責嗎?我相信答案是否定的。所以今天當學府面臨衝擊,而讓學生失去原本入學時應該要受到的保障,即在學期間應該要享有的資源,這件事情是不應該發生的。因此在系所整併的過程中,我們應該要確保這些學生在原系所整併後所獲得的教育資源,跟整併前不應該落差太大,或應該不能低於之前的水準,並且在行政程序中,要確保學生有足夠的參與機制。這件事情對於我們來說是不可或缺,也是學聯認為應該要以學生扶植為主體的重大方針。
最後,我們想要針對高教品質保證機制做論述。關於這個保證機制能不能夠與私校發展來銜接的議題,學聯認為我們應該要回到高教定位觀之。目前的高教品質保證機制為什麼會與私校脫鉤?是因為部分私校會將自己的定位定義為學生進入產業的培訓所,而不是一個學術場域。但高教的目的本身應該是要為了培養我國的學術人才,並且以教學與研究相輔相成。我國不限於私校的大專校院,為了要擺脫少子女化對招生的衝擊,以銜接就業為保證,或是以企業最愛用排名等口號去為自己的招生加分,但這些事情往往與高教的目的背道而馳,致使他們興辦的方向與高教的目的相左。因此學聯會認為今天探討高教的品質保證機制時,我們應該是要往回推,思考目前私校的興學方向,不能夠與高教的目的相左,產業跟學術應該要等同視之。
最後做一個總結,今天政府在探討私校轉型,乃至於整個高教現況時,學聯認為我們不應該背離以學生為主體的這件事情。在計畫經費上應該把餅做大,提高經費的總量,增設公部門或教職員工生的監督機制;在系所轉型的過程,應該確保學生於系所整併的過程中,資源應該符合整合前的水準;而高教品質的確保則應該回到高教本身的定位,以學術為切入點,而不是職能培育。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古哲瑋代表臺灣學生聯合會的發言,他有提到目前競爭型的資源是患寡也患不均,也希望增加資源時要提升教職員工的監督機制,系所整併要以學生權益為前提,高教品質保證應該回到高教的定位,以學術人才為主,平衡產業剛剛講到的需求,這部分我就簡要論述,如果不對的部分待會大家再更正。
接下來請學者專家發言的最後一位,請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尤榮輝副理事長發言。
尤榮輝副理事長: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我代表全國私校工會在這邊發言。我今天的重點還是專注在教育資源的分配,我覺得有資源才談得上教育品質、才談得上師生的權益。我記得2020年黃榮村前部長講過這句話:臺灣高教平均每生培育成本近6,000美元,這句話是在說我們的教育資源不夠也不均。臺灣是資本主義社會,但教育上有左派的裡兩,卻沒有左派的措施,所以他談到私校時說:私校法的精神跟私校實際經營常不一致,出現「社會主義身、資本主義頭」。這個滿有趣的,他在講什麼?我大概揣摩一下。你看我們的全民健保,政府的大量經費去支持全民健保,還要調整它的費率;政府管控油、電、水、天然氣、肥料、大眾運輸,政府干預它的價格,相對也做適當的補助,來彌補事業單位的虧損,所以我們沒有看到中油倒閉、台電倒閉,我們不容許這些倒閉,但我們看到今天私立大學紛紛退場、倒閉。一個觀念就是說管控跟補貼是相應相隨的,政府要做高度的管控就必須有高度的補貼,才不至於造成事業單位的虧損而倒閉,這是一個基本的觀念,是經濟學上很簡單的概念。
目前我們政府對於高教是高度的介入及干預,教育部管控大學鉅細靡遺,干預我們的招生人數,我們所有系所都要經過教育部的核定,生師比、校務評鑑、教育品質等等都是教育部一手管控。尤其是管控我們大學的學費,它管控我們的招生數量、價格,供給面也是教育部管控、價格也是教育部管控,但卻沒有做大量的補貼。你管控供給面、你管控價格,所以在這樣少子化的狀況下,造成私立大學的虧損,在虧損的狀況下,如果你不去補貼它,它絕對是倒閉、絕對是品質惡化、絕對是走向學店化、走向退場。所以現在都把私立大學的虧損責任加諸在董事會身上,董事會承擔這個責任,我認為不公平、不合理,因為它必須有宗教家的精神、它必須要有所承擔、必須用道德良心來辦教育,但這是違反人性!所以私立大學如果辦得好真的是奇蹟啊,辦不好我覺得才是正常的,這是政府在制度面上給予私立大學一個很不合理的辦學環境。
私立大專資源匱乏的原因大家都知道,包括校系過多、供過於求、教育資源必然分散。大部分私立大專都仰賴學費的收入,學費收入之前十多年都是靠回流教育,過去半個世紀以來沒有念大學的都來念了。現在又少子化,雙重的影響造成我們的學生人數遽減,數量也減,學費也不能漲,所以我們的教育資源當然會枯竭!政府長期管控大學的學費,我們在少子化下招不到學生,我們收入哪裡來?而且公立大學的學費是私立大學的一半,我們怎麼招生?而且政府經費的分配重公輕私,種種因素相加,我們私立大學怎麼會辦得好?教育品質怎麼會好?我們學生的權益怎麼會好?
目前政府有補貼,補助學費每年3.5萬是補助給學生,有幫助到我們學校的師資嗎?有幫助到學校的設備嗎?沒有啊!只是刺激消費。但是我們需要刺激消費嗎?我們可以減輕學生的負擔無可負非,但是我們不是要刺激消費,不是刺激大家去唸大學,不需要。我們補助住宿費5,000元,這個對學校沒有幫助。高教深耕計畫、大學社會責任等等,沒有一個跟學校的資源有直接的關係。教育部補助七成的學術研究費,很好,但是如果明年不補助了,怎麼辦?會造成勞資糾紛耶,所以有種種的問題。
我覺得政府應該要大量補助,但是要補助到學校身上,就像我們補助公營企業,補助一些政策管控的企業,我們要實質的補助這些企業讓他們不至於倒閉,所以有幾點建議:第一個,減少供給,要引導私立學校自主退場。剛剛吳忠泰執行長有提到,在學校還健全的時候就要引導它退場,減少私校的供給面。第二個,減少需求面,不需要每個人都去搶著念大學,可以引導高中畢業生、高職畢業生先去業界實習,可以利用Gap Year(空檔年)先去體驗一下。再來,重點是擴大補助私立大專、師資跟設備,這是一定要做的,補助七成要長期的補助,而不是補助一年。更重要的是建立學費的調漲機制,否則政府應該補貼學校的虧損。
加強私校監理的建議大概有以下幾點:剛剛有提到仿效上市公司,應有獨立董事的制度,要有公益董事進駐;要有教職員董事;要有稽核的單位;再來就是建議落實私校法第十九條第三項公派監察人的制度;修改私校法第八十條,擴大處罰事由的範圍;再來修改大學法,私立大學校長的遴選應該比照國立大學。以上建議,謝謝。
主席:謝謝尤榮輝副理事長代表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發言。他提到給教育部的建議就是減少供給、減少需求、擴大補助、建立學費調整機制;針對私校的監理也提到要有獨董、教職員董事,然後公正獨立的稽核跟公派監察人等,謝謝他的意見。
我想因為我們已經進行了大概2小時了,我們就先休息5分鐘,讓大家上洗手間。待會休息完之後,先請高教司司長回應,然後再歡迎大家第二回合的發言。謝謝。
休息(10時59分)
繼續開會(11時7分)
主席:我們現在先請教育部高教司的朱俊彰司長回應。
朱司長俊彰:召委、今天與會的各位先進,大家好,謝謝。早上我們聆聽了各位先進提出的建議,我還是依照我們召委安排的五個提綱,依序就各位提出來的建議、問題或是有實際反應的困難,會由我們高教司跟技職司柯今尉柯副座稍後來跟各位說明。我想這次提出來的意見,第一個就是針對於在薪資調整的部分,我想各位都很關心,目前來講我們已經補助了七成,我這邊也很快的跟各位報告我們目前補助的範圍是這樣子,在老師的部分,不管是專任或是專案教師,我們都一起納入補助的範圍;另外在職員的部分,編制內的職員也放進補助的範圍,然後補助的項目除了本俸是一定要補助之外,會請學校一定要補足,在學術研究費的部分基本上也是拉到15%,然後還有主管加給這個部分也是我們補助的範圍。另外在補助的成數來講,各位很關心七成是不是可以再拉高?事實上我們是有一些搭配的作法,如果私校願意把我們這一次的學術研究費調到……因為本俸一定要跟公立一樣,學術研究費、主管加給調到跟公立一樣的話,事實上我們教育部再補助每一位教授兩萬。
我舉一個例子讓各位比較清楚,以學術研究費來講,如果一個教授大概一年要調15%的話會增加9,350塊,一個月9,350,一整年大概是11.2萬左右,這11.2萬教育部補助七成,我們就已經補了7.9萬。如果學校的補助再拉到跟公立一樣都是15%的話,我們會每個老師再補兩萬,等於私立學校一個教授學術研究費調到15%,跟公立大學一樣的話,學校其實只要出1萬3,等於說整個成本大概是11.2萬,學校只要出1萬3。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在上個禮拜五的私校大學校長會議特別提到,其實我們私立學校大概負擔一到兩成,其他都是教育部補助。
我也很感謝那一天校長們給我們一些回饋意見,包含有些學校有年終獎金,年終獎金是不是也可以放到我們補助的範圍?也有提到因為我們調薪,可能學校要支應的一些相關退撫費用會增加,是不是也可以納入補助範圍?我想這塊我那一天有承諾我們會回來看看我們預算的狀況,會儘量的來做一些協助。各位也非常關心這樣的補助是不是常態性的補助?事實上教育部從111年的調薪開始,已經確定了這個方向,當時是在校長會議上,部長有公開對大學校長承諾這一定是常態性的補助。所以今年6月一宣布113要調薪,何明果校長還有葛自祥校長,因為他們分別代表公、私立的協進會,就馬上問我跟楊司長說113調薪教育部會怎麼做?我說常態性,111我們怎麼補助,113就怎麼補助,這樣子已經是一個常態化的機制。各位都很關心這個部分有沒有常態化,也關心高教深耕、教卓會不會永遠,教卓做到現在做了26年了,大家都說這個專案經費不穩定,它也26年了,夠不夠穩定?所以我想在私校調薪的部分,請我們各位私校的校長、董事長相信教育部,我們是一定會來努力協助學校來提升老師的薪資,也請在座的老師也能夠理解教育部對這一塊也會持續常態性的來做支持。
另外,在薪資的部分也提到超額年金的問題,因為可能是整個待遇的增加,這部分不好意思,因為我今天第一次聽到這個議題,一樣我也會回去跟我們退撫基金會來討論一下,看看這個部分在政府負擔有沒有機會也來相對應做一些調整,我們部裡面會回去做研議。另外,也有先進們提到教育人員待遇條例是不是也要做調整?我想這個部分涉及到整個法令的調整,我們也會評估之後再來跟院裡面來做適當地討論。薪資的部分也有先進們提到高中導師的學術研究費、薪資是不是也可以補助?也不好意思,今天因為國教署不在這邊,我也會就這個問題跟國教署來做一些意見交換,如果可以的話,我會請署裡面再特別來回答,跟提出來的先進做回應。
第二個部分是有關於公、私立資源的分配,這裡面不管是從經費還有大家關心的名額,我就一併跟各位做報告。在經費分配的部分,其實我們一年高教經費,以今年來講是1,032億左右,補助給私校的應該是357億,大概將近四成的經費。我想各位期待未來是不是可以再多一些經費挹注在私校身上?其實各位可以看到我們這兩年的一些措施,包含常態性的協助私校改善老師的薪資、補助私立大學的學生定額的學雜費減免,事實上都是把經費用在私校的師生身上。我想這幾年部長也一直強調,針對整個高教的資源,不會因為少子化而減少,反過頭因應整個國際的競爭跟少子化的衝擊,我們會來增加,這也是部裡面不變的立場。在有關於經費分配,我們先進也提到一些建議的意見,包括它的審查機制、包括有沒有申復、包括資訊公開、包括成員的組成是不是要有外部性?我想這些建議我們都帶回去,針對我們未來在資源分配上會做更好的一些配置跟調整。
另外,也有先進們提到屬於比較政策性的一些問題,包含要不要私校轉公法人、公私立減招的議題,這個議題其實就可能不是今天短短的會議可以跟各位做說明,因為這個都已經是長久以來討論過的問題,今天因為是在我們私校的場合,事實上如果有公立大學在的話,在講名額的調整這個部分,大家又會有不同的立場跟堅持。但是我也很肯定剛剛有先進也提到,未來在高教的部分應該是協力一起來分工,比如說國立大學是不是可以在頂尖人才的碩、博士班,或是在打國際盃的部分,鼓勵他往前衝?私立學校我們有很好的教學的量能,是不是可以來培養好每一個學生,讓他有實務的能力、讓他可以順利的在生涯或跟企業做接軌?我想這個方向講出來應該公立學校也不會說不同意啦!但是我必須說這個部分方向上OK,但是要不要直接反映在名額上面,可能不是公私立大學之間的一個折衝而已,包括社會的期待,畢竟我們社會、家長們對於公立大學的入學機會也是有一定的期待在那邊,我想這個都需要各方一起共同來慢慢凝聚共識。
另外在公、私立學校生師比,要先提到要不要做一些區隔,公校生師比把它提高到16等等,我想這個問題一樣,因為也涉及到公、私立學校不同立場,在今天這個場合,大概我也沒有辦法直接跟各位報告,但是我們跟大學向來有所謂的校長會議,也有教長會議,甚至招生問題也有招聯會在處理。教育部其實很樂見公、私立大學就這些問題,能夠在一些彼此都能夠理性討論的平臺上去做處理,當然這個過程我更希望我們學校在討論這些議題的時候,也能夠邀請我們教師團體,甚至學生代表一起來參與,因為這都跟彼此是息息相關的。
另外在公私分配的部分也提到學雜費,這個議題,如果我們要去做學雜費調整,我們必須像我們有幾位先進提到,我們的資訊公開,我們社會對於大學在經費上的運用是不是有認同,這些可能不是要教育部從一個法令規定可以調,調多少,而是大學怎麼去爭取到社會對於我們的資訊公開、對於我們經費的運用、它的有效性、是不是花在刀口上,這些能夠有認同,我想這個部分可能是前提。所以一直以來,部裡面都期待如果協進會這邊可以的話,是不是可以就剛剛講的這些議題,跟外界有好的溝通,我們再來看看學雜費怎麼做調整,而不是現在好像就是要一個機制出來。我剛剛也聽到,其實對於學雜費調整大家有不同的看法,學雜費調整有它的支持理由,可是學雜費的調整是不是對某些群體會有一些壓力或是一些負擔?這也是有道理。這部分,我相信我們大學可能要多費一些時間來跟社會做溝通,當然教育部也非常樂於來搭這樣的平臺,或是有這樣的機會來促成。
第三個是有關於系所整併的部分,系所整併其實教育部最在意的是三個東西,第一個,學校在做系所整併的時候,一定是深思熟慮,從自己的校務發展,從整個社會的發展、國家需求做了縝密的討論,再來做系所的調整。如果這中間有影響到老師的權益,第二個就一定要好好地做一些安置、做一些規劃,如果會影響到我們同學關心的─資源會不會因為系所整併而減損?這也是第三個要來處理的。這三個部分是教育部在核系所整併的時候,我們會特別關注的點,所以也期待學校在做系所整併的時候,能夠妥慎地去思考這三方面的問題。
第四個就是有關各位關心品質保障的部分,我想教育部在過去幾年面對不同的意見,包括私校法的修正裡面,對於教育部監理的一個密度來講,有認為應該要再加密的,也有認為教育部應該抓大放小。這部分各位可以看到,今天大家的討論其實就有呈現出來這樣子不同的一個方向,在這個光譜裡面,我們的私校法要怎麼走?這個部分我也期待未來我們有更多的機會,或是可以跟院裡面這邊,我們委員其實都很關心,也給教育部很多的指導,我們會一起來做討論。但是在私校法修正之前,其實這幾年教育部在整個私校的監理是有鬆有緊,我必須說有鬆有緊,緊的部分,事實上我們最近針對教學品質、境外生,甚至針對整個董事會的治理,教育部其實都有一些力度的調整,都有一些希望把學校引導到好的方向,包括退場條例的一個實施,也讓我們在對於學校的治理有更好的一些政策工具可以使用;當然我們也有鬆綁的部分,尤其是涉及到學術的事項,比如說我們學位授予法也調整了,那我們現在有創新條例,也開始有一些實驗的場域讓大學來做處理。我想有鬆、有緊,在這個部分怎麼樣在當中取得一個均衡,我們願意有更多的機會來聆聽各位建議的意見,包括我們在討論相關的法令,不管是大學法修正跟私校法修正,在座有幾位也都是我們邀請的對象,也希望就這部分多給部裡面一些指教的意見。
第五個有關於退場的部分,退場條例的實施,事實上是有它一定的一個功能目的在裡面,尤其是退場後資產的處理、老師及學生的安置,這都是我們非常關心的議題。目前來講,學生的安置,事實上我們都已經有一套作法,一旦被確定要停招、停辦,我們就會啟動學生安置機制;老師的部分,欠薪跟老師之後的慰問金,也會有退場基金進來協助做處理;資產的部分,現在由鄭副院長,也召開跨部會議,事實上,我們也不是只有中洲,我們包括和春、永達、台首大、東方設計跟大同技術學院,其實都已經有一些跟地方政府合作在組工作小組,看如何來歸公使用,這塊其實都有在走。當然各位也提出很多建議的方向說,是不是可以教育部有輔導團在專輔階段或是在專輔之前,甚至可以引進像住都中心這樣的政府部門,來協助學校做一些校地活化,我想這個方向非常好,我們也會來思考。但是我也必須跟各位報告,這個部分可能是教育部有這樣的機制備著讓學校來諮詢,不適合由教育部直接在學校沒有自己主動提出來前,而我就跳進去,除非你已經是被列專輔,已經被我們停招、停辦。但是這樣的一個輔導機制,我們可以跨部會來思考一下是不是可以提供,這也連結到我們有幾位先進提到的,因為少子化,現在的校園、校地、校舍可能會有閒置,怎麼樣來做活化的問題。事實上目前都陸陸續續有學校報個案來,因為私校法第四十九條已經有允許可以做這樣的事情,就是有閒置的校地,在不會影響到教學的前提之下,當然可以來做一些不同的運用,這個在私校法已經有這樣的條件,而且也有學校來做這樣的運用了。
另外,有關退場的部分,也有提到個別學校協助的部分,我想我待會兒就請我們柯今尉柯副座來做補充,是不是再請今尉?
主席:請技職司副司長針對個別學校的議題也簡要回應。
柯副司長今尉:我想剛剛高苑科大董事長有提到,希望部裡頭給學校一些協助,我想簡單地回應一下。第一個是更名的部分,高苑科大希望能夠把名字改為台鋼科技大學,這個部分已經提私校諮詢會審議過了,在上一次的決議裡頭是希望學校董事會能夠提出保證,就是怎麼樣子讓學校能夠永續經營。剛剛很高興也聽到董事長有特別承諾,學校除了本來要捐的一億以外,現在還要再捐一億,未來幾年內也會確保學校決算的現金會有結餘,我想這個部分,主要也是私校諮詢會的委員,希望學校能夠永續經營。這個部分之後,我們還會再提到設立變更停辦委員會來做審議,也希望能夠來協助學校更名。
第二個是有關於校舍活化的部分,剛剛朱司長也有提到,依照私校法第四十九條,學校可以把閒置的空間來做出租,這個目前高苑也已經把相關的案子報到部裡頭來,我們技職司初審之後,有請學校再做一些回應的說明,特別是針對學校的空間出租了之後,怎麼樣子確保學校的安全等等,還有出租之後它的一些相關的權利、義務等等,這個部分我們請董事會再做說明,等到說明回來以後,我們還會再做相關的一個審查。
再來就是外籍生招生名額的部分,因為之前高苑科大在列專輔的時候,確實外籍生的招生產生了一些狀況,所以被我們全部停止招生了。學校今年解除列管了以後,當然可以申請復招,這個相關的計畫之前已經也審過了一次,然後我們有請專家、學者到學校去做實地的一個查核,目前學校的申復意見再回來了以後,我們也會再做後續的一個審查。這個部分,我們也希望如果在符合相關招生的一個條件下,也讓高苑科大來恢復它外籍生招生的部分,以上做個案的一個補充報告。
主席:好,謝謝柯副司長,所以高教司這邊都回應完畢了嗎?
朱司長俊彰:先簡單的這樣回應,如果說有不足的部分,會後我們或許可以再個別的跟我們先進這邊做報告,謝謝。
主席:好,謝謝朱俊彰司長還有柯今尉副司長兩位的回應,因為我們大概還有一些時間,是不是我們開放在場幾位做第二回合的發言?第二回合發言就每位時間3分鐘好嗎?如果有需要的話,再請高教司回應,那沒有需要的話,也可以事後回應我們,因為公聽會主要是聽大家的意見,我看剛剛朱司長是記得滿完整的,就算今天不能明確回應,他也說會回去研議,好不好?在場有哪一位想要第二回合的發言,麻煩舉一下手好嗎?
請陳秋瑩召集人發言。
陳秋瑩召集人:委員,我想請問是否可以針對剛剛司長他們報告的內容?
主席:可以啊!您要發言或者是回應剛剛司長講的內容,當然可以。
那我們就先請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監事會陳秋瑩召集人第二次發言。
陳秋瑩召集人:好,謝謝委員,謝謝各位。謝謝剛剛司長還有柯副司長的回應跟報告,我相信我們教師的薪資、職員的薪資應該會在教育部協助學校下能夠逐步的達到我們的目標,雖然可能不是馬上,但是我相信就是齊心協力。從剛剛校長的一些發言,我也知道學校這邊在經營上的確是有一些困難,所以還是很希望真的能夠儘速,因為少子化的衝擊是很快的,5年就像海嘯,我們對辦得好的真的也是要維護,所以這個動作應該是要儘快,包括經費上面怎麼樣能夠全面的來挹注,拉起跟公校之間的差異,我們很希望在競爭型計畫上面也讓我們有一些優質的私校能夠跟公校站在同樣的基準線來比賽。所以剛剛我提到的那些意見,很希望主席、各位委員還有教育部這邊能夠儘量的研議跟公告,讓我們大家知道,提早讓大家比賽,在比賽的時候跑在一樣的基準點上,因為我覺得我們私校真的有很多老師還有校長們都很努力,比如幹部裡面有人提到逢甲跟勤益在高教所補助的經費是一樣的,我忘了他講的是獎補助還是高教深耕,但是因為逢甲學生的數目是勤益學生數目的兩倍,所以等於補助的錢一樣,然而學生所受惠的相對不如勤益,但是我們都知道逢甲經營得相當不錯,我只是舉這個例子。謝謝!
主席:謝謝陳秋瑩召集人代表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的第二次發言。還有哪一位要第二回合發言?請東海大學人事室賴富源主任發言。
賴富源主任:謝謝委員,按照我們現行的規定,就是民間捐款給私立大學的話,免稅大概是20%,但是捐給公立大學是100%免稅,這個部分可能涉及要修正所得稅法、可能是跨部會,司長應該也知道,因為這樣子會使得有一些民間的財團願意把錢捐給公立而不願意捐給私立學校,會導致私立學校在募款這一部分更加困難。這個部分因為可能要做跨部會的協調,所以再拜託朱司長,謝謝。
主席:好,這個建議也很具體,就是針對公私立大學捐款免稅程度差異滿大的問題,的確是需要跨部會的協調。再來還有哪一位在場的學者專家、各界代表要做第二回合的發言?如果沒有的話,對剛剛那個部分高教司還有沒有要再回應?請朱司長,朱司長很認真,他都主動希望回應。
朱司長俊彰:我想很簡要的回應,因為公聽會確實要讓我們先進們多發言。關於獎補助或是有關於競爭型計畫補助的部分,確實這一塊,因為我們目前在一些獎補助或是高教深耕,事實上都有一部分比如說兩成到三成是有考慮到學校人數的規模,另外有一塊可能就是直接依照學校的表現來做評比,是有考量規模在裡面,當然這個部分將來有沒有可能有更好的配置,我們會再處理。
第二個,有關於私校捐贈100%抵稅的問題,因為它也涉及到私校法第六十二條的修正,事實上它不用去修所得稅法,它主要是私校法,所以我剛才也提到,因為對私校法的修正其實有人贊成、也有人比較有疑慮,所以這一塊我們後續也會來做一些評估,就是跨部會甚至來跟院裡面做討論,以上報告。
主席:好,謝謝司長。今天其實我們大家的發言也進行得差不多了,我就很簡要的依照我聽到的部分做一個結論,我先補充說一下,這是我開場的時候本來想講的,就是根據我們教育部統計,其實我們有六成的大專院校學生就讀私校,那也表示年輕世代在私校的比例是比較多的,可是經濟弱勢學生中有八成在私校。就教師來講的話,其實有五成五的大學老師是在私校,所以等於私校有我們過半的學生,有非常高比例學生的背景相對來講比較弱勢,那老師也超過一半是在私立大學。但是我們看到師生比的部分,OECD國家是平均1個老師教15位學生,但是我們公私立其實最高的教導學生數高達25位,當然我不知道教育部是不是有自己不同的比重,但是私立大學裡面更有高達四成學校的師生比是1個老師教超過25位學生,這樣其實學生權益、教學品質還有老師的負擔都是問題,可是公私立大學目前薪資平均落差已超過4%,這一次我們教育部是很正面的為公立大學老師加薪,這個其實也是符合,因為我們臺灣就像剛剛講的,在過去教師的薪水遠高於東亞同級的國家,很不如香港、韓國、日本等,其實在待遇的部分跟勞動條件的部分,公私立學校的差距真的是越來越大了。所以我想在少子化的浪潮下,一個就是我們正在處理的,就是退場,然後今天針對退場前後校地的使用,大家都有提出意見,可是有一個新興的議題,就是私校教師的勞動條件、薪俸加給這些,教育部剛剛有提到你們初步的看法,我想在這一波改革之後是不是有一些新的作法,我也希望教育部明確回去研議。
另外,就是對私校今天談到了招生的議題,公、私立大學名額的部分跟監管的部分,我覺得這也是大哉問,但是長期來講我們也應該要有更清楚的看法。還有,今天一個比較具體、我覺得容易解決的就是競爭型計畫的標準,公開、透明,公私立要不要分組PK,然後那個申訴機制,還有剛剛講的私校老師對學生比例的部分,我覺得這個相對來講是教育部比較容易去改善的,因為這也是在這幾年才提出來的計畫嘛!希望教育部也回去研擬,然後多參考大家的意見,達到好的資源分配的機制。
最後就是如何提升私校品質,這個可能是我們校長端、董事會端跟教師端、學生端看法比較有差異的部分,我想大家站在不同的立場,那今天算是讓大家表達意見,我想我們的共識就是希望私校品質會更好,學生權益就會受到保障,可是在過程中要如何符合我們教育的公共性,然後又讓私校可以提升品質,確保師生權益,應該就是我們未來要繼續努力的。對於這個部分,我想我今天也沒有結論,但是大家把方向講出來,未來我們聚焦更明確,不管是要修大學法、私校法,因為其實目前看法都還沒有聚焦,所以我們就繼續對話,好不好?
今天真的非常感謝大家在百忙中撥空來這邊開會,提出了寶貴的意見,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委員會應於公聽會終結後十日內,依出席者所提供的正反意見提出公聽會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依第五十九條規定,公聽會報告作為審查該特定議案的參考。那我也請教育部是不是針對我們剛剛列舉的部分,其實你們今天都有初步回應了,有一些你們去研議的部分,可不可以在下一會期開會前也送給我們教文委員會,好不好?就是你們初步研議,如果有新的結果,可以讓我們知道,沒有答案的也可以具體寫你們再來要怎麼樣繼續找出共識,好不好?
再來,我們今天就是會把各位的發言意見、所有書面資料,綜合歸納彙編成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跟所有出席的與會貴賓。
林碩杰理事長書面資料:






陳振貴監察人書面資料:
主持人范委員、各位委員、各位長官、責賓及各位媒體朋友:
本人2年半前曾出席第3會期私校退場條例的公聽會,前後兩次的主題都聚焦於少子化引起的重大高教問題,對於貴委員會委員們長期關心臺灣高教發展,試圖解救私校危機,保障師生權益的用心,表示敬佩。以下謹就題綱順序及重點提出一些淺見:
一、私校調薪妥適之配套方式:
台灣學術界長期低薪,影響高教競爭力,導致人才外流,是個高教嚴重的問題。11月中旬教育部鼓勵各校113年調本薪4%、助理教授以上學術研究費加級15%,為解決這個問題,政府預計調增公立學校教師本俸與學術研究加級,而對私校教育部僅將相對應補助70%!
正好不久前行政院會於6月29日通過「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也將於113年實施,減免私立大專生學費3.5萬元,經濟弱勢學生再加碼減免1.5萬元或2萬元。此方案雖有助於拉近與公校的差距,對私校本身財務並沒有直接的助益,但是政府仍是「為德不足!」因為「惡化公私的差距,反而跟政府補貼私立大學的學生學雜費是相反的!」
經11月17日2023私立大學校院校長會議的爭取,教育部高教司朱司長表示綜觀各項補助和加碼,屆時學校約只需支付1成多。但是依照往例,屆時「學校負擔一定超過3成」。
長期以來私校獎補款只有國立大學的1/8,而這一次教育部編列8.6億,即可補助私校7成,如果全額補助只需12-15億元。為落實政府高教邁向公共化的目標、維持高教公立與私立雙軌並存制、改善學術界長期低薪的問題,個人主張:常態性公私立調薪齊一化,教育部全額補助!
二、政府補助款公私立學校所得資源挹注差異懸殊,如何平衡資源挹注與治理監管?
1.政府補助款基於公私立預算分配原則,致產生公多私少,資源挹注差異懸殊的現象。[公立]學校財務主要由政府負,教職員工[視同公務員,由政府養]的認知,所以公立學校基本分配額較多,一般人可以理解,若要改變現狀,作法有二:
(1)將私立學校經由[準公立化]之後,全改為[公立]大學校院;
(2)依現狀,將113/(或114)年中央政府編列的1,280億元高教發展預算旳8大主要支用項目(參考:112.10.13,教育部:中央政府持續投入經費挹注高教發展):(一)補助國立大專校院校務基金及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基本維運與營建工程等經費529.1億(占整體經費41.33%)的項目,分一定比例給私校,但這樣會增加公校的財務困難,不然就要政府再額外增編這一個比例金額給私校,而這方面政府也逐年在努力中。所以要如何平衡公私立學校資源,答案是:徹底的解決之道是私立全改成公立、否則則須耐心地等待教育部繼續努力。
2.憲法第11條保障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但學校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仍須受相關主管機關的監督與管理。教育部不但掌管公私立大學的資源挹注與分配而且管控辦學品質,除了實施教學品質查核,對於經費方面不但規定資訊要公開、實施定期會計師查核,還有不定期的會計財務查核,以確保支用品質。
三、少子化來臨,私校面臨招生困難,系所整併、(學校退場),政府如何協助,一起轉型發展,兼顧學生多元學習之權益?
1.受到少子化影響的私校,系所整併在所難免,只要學校還正常運作,可以經由校方輔導轉系所或協助到他校彈性修習所必須完成的課程。
2.因為少子化導致學校退場時,學校依[雙軌制]進行:
(1)進入預警,列入專輔學校,據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10條辦理,維護學生的權益。
(2)學校得依私校法67-72條進行合併、改制、停招、停辦、解散,轉型,面臨這種處境的學生,享有修課、轉學、交通補助等權利,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教育局會協處理。
四.政府如何協助私校培力治理能力,確保維持高教品質?
因為少子化來臨加上國際化及永續經營的需求,各大學必須講究辦學品質,建立品質保證機制,聚焦於呈現大學教與學成效表現、大學的績效責任與透明度。
國內大學品保機制,自1975年起由教育部主導建立評鑑制度,歷經改變,目前規定各校須訂定品保機制,每6年為一期程,2017年起教育部不再主動辦理系所評鑑,由強迫性(教育部付費)改為自願性(學校付費),且由通過制改為認可制,分為[委辦認可]及[自辦認可]兩種。大學依性質需求主要委託下列單位辦理校務評鑑或系所(專業)評鑑:
(1)高等教育評鑑中心,(2)臺灣評鑑協會,(3)醫學院評鑑委員會,(4)中華工程教育學會,(5)中華民國管理科學會等。
各校須於內部組織指定專責單位並編列經費,依期程辦理自評與委託外部單位評鑑,落實學校品質保證,只要援例依規定進行,應已具備這方面的治理能力,可以確保高教品質。
五、政府如何協助私校退場前,部分停招校區作共公化運用?現行相關機制是否能確實把關與輔導?
1.私校法67-73條規範私校合併、改制、(停招)停辦、改辮、解散及清算等事宜。一所私校所謂[在正式退場前],表示尚未被列入預警、專輔或尚未申請獲准停招、停辦、轉型。而要進入或完成這些程序,大約要花2-3年時間、此期間學校大都在處理學生安置,教職員離退資遣事宜,表示學生人數可能所剩不多,但學校仍然存在,而且有師生,閒置校區空閒仍屬於學校,規劃使用權也屬於學校的。
2.學校部分或整體校區空間之使用方式如下:
(1)如果依私校法進行者,可依教育主管單位核准之轉型計畫,進行教育文化或福社福機構(如日照、住宿型長照)籌備規劃,並比照往常提供適當空間,開教供社區民眾使用。
(2)如果依私校退場條例進行者,可俟將來校產歸公接受單位而定,開始作準備,並比照往常提供適當空間,開放供社區民眾使用。
綜觀上述,問題肇因於教改後廣設高中大學,台灣面臨少子化,學術界長期低薪,高教品質仍待提升,及國際化不足,難以與國際競逐等因素。本人建議:
(1)政府大幅提升高教資源,縮短公私立大學的落差。
(2)私校戮力維持教育品質,一起轉型發展,渡過少子化的難關。
(3)召開全國高教會議,邀請產官學專家學者、學生與家長,集思廣益,一起解決此一複雜的高教問題。
葛自祥理事長書面資料:
一、調薪
建議:
1.全額補助
2.持續補助
3.配合的私校獎補助款再獎勵
配套:
1.私校退休超額年金應由政府負擔
2.私人捐贈私校減稅標準應比照捐贈公立學校
3.學雜費調整應放寬
二、公私立補助
1.教育經費如有增加,優先補助私立大學。
2.競爭型計畫之評定,應將公私立分兩組,分別檢視計畫內容、過去績效,各自評定等第。相同等第之公私立大學,私立大學分配加權應為公立大學的1.5倍,以凸顯公立大學坐擁豐沛資源應有較高標準之要求。
3.應多走入公私立大學現場,實地考分析後,對績優的私立大學給予應有的肯定及合理的獎補助。
三、系所整併
1.因應國家人才需求,仍應設法保留大學STEM系所招生。且應自高中階段設置誘因,多吸引學生選讀STEM領域技術型高中。對於公立高中,應以政策引導學校招收 STEM科組學生,對於私立高中給予較多補助,以要求學校招收STEM學生。對於升學STEM領域科組之學生,給予獎助學金補助每月發放,以吸引國中畢業生就讀。
2.對於因系所調整而產生過剩師資之調整,應多尊重學校機制,只要相關規定經由校內會議討論通過.教育部及各界應予學校尊重。
3.有關教師法14條應適度修正,已使學校對於教師之工作要求,能更有利於促進私校發展。
四、高教品質保證
1.目前已有辦學品質基本要求,如生師比、師資結構等,應已足以確保私校基本品質。在各校滿足基本要求條件下,對各校辦學發展應多予尊重,並以協助立場,以更多彈性促進私校發展。對於表現卓越的私校,給予更多資源獎勵。
2.對專業師資之認定,應更尊重學校教評會三級審查機制。除明顯不符規定者,應尊重各校認定。
五、學校閒置空間運用
1.目前已退場學校之空間公共化使用真正定案者甚少。對於未正式退場學校之空間,欲進行公共化使用規劃,恐引發諸多爭議,實務上不易實施。
2.現行私校一旦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則教育部即派公益監察人進入該校董事會,應已可有效防弊。
3.應建立政策鼓勵私私併(私立大學間併或私立高中與私立大學併),以確保私校資產仍為單純教育用途。
六、私校法修正
1.依目前規定,大多數私校董事會運作健全。建議維持現行有關董事會之規範,對於違法的私校董事會依法懲處即可。
2.私校董事依法於私校有財務缺口時,負有應設法補足之法律責任。董事之人選應思考是否有能力負擔此職責。
敬請指教
尤榮輝副理事長書面資料:




吳忠泰執行長書面資料:
感謝本委員會在政府即將對於私校(生)提高補助之際,聽取各方意見。
私立學校在不同時期,有其不同定位,分別是補充性、競爭性。在不同學習階段,更有不同的特性。大抵而言,小學及國中是競爭性的,高中以上到大學是補充性的,不同性質功能的私校,要使用同一部法律有其難處,而近來小學到中學又常見一條龍(有的從小學發展,有的從中學發展)有的來自強烈的宗教信徒,有的來自迫切的產學合作,我們認為應該在若干條文進行更清楚的區隔。
依照經費來源,獲得高補助者給予高度規範,低補助者低規範,大致是外國對於私立學校的處理原則,可惜自103年立法院至今並無相關修法,甚至105年之後除了另立退場條例外,並無強化其公共性條文被三讀。
所謂公共性,可以是在董事會席次設置公益董事或職工董事甚至學生董事,但是就資源使用而言,對於其土地房舍能對社會發展有最佳貢獻,才是更好的公共化。興學是古代至今被公認的義舉,而今天的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涉及學生管理、教師權益、產業連結,恐非義舉兩字可以涵蓋,因此儘早多角化轉型非常重要。由於社會變遷,土地房價高漲居住問題嚴重,我國社會住宅比例遠低於其他新進國家,轉型社會福利(社福基本法涵蓋社宅)是原本法所允許,但是卻要等到山窮水盡,聲敗名裂甚至全部校區退場、清算、移交之後,才能由地方政府接手興辦改造,這是體恤青年的作為嗎?這是政府的決心嗎?
設立公益董事並不能解決終會退場的問題(東方設計大學就是一例)讓台灣脫胎換骨,就要各方面像十九年前開始將石門水庫徹底轉以民生用水為主那樣,石門水庫原本是兼顧農業用水,因此取水位置及清淤強度不同於翡翠水庫設計。台灣不需要這麼多學校已經非常明確,自公立中小學到私立大專院校都被教育圈的本位立場綁住,不僅主事者(主管機關與校方)如此,連抗爭者也是。不肯讓給文創、不肯讓給長照、不肯讓路交通改善,讓宗教處處危樓或秘所,長照屈身在陋巷、交通瓶頸數十年不變。這是損失。
若要興利及防弊,私校法五十條及長照服務法已嫌太窄,請教育部門退居二線,應由內政部國家住都中心及衛生福利部出面評估合適性,凡是適合轉型社會福利者,結合第三方訂出合理成本為價值,沒有喊價空間,由國家徵用或租用,進行十年轉型,加上國內房屋繼承贈與進入高峰期,住宅問題的道改住宅問題得到改善,炒作房價者沒有空間。
教育部書面資料: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少子女化浪潮下,如何協助私立大專校院維護辦學品質、保障師生權益?」公聽會書面報告









主席:非常感謝各位今天出席我們的公聽會,對你們的寶貴意見我們都會審慎考量,作為未來修法還有我們對教育部監督的重要依據。謝謝大家今天來到這裡,感謝大家,謝謝。
散會(11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