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6日(星期四)9時2分至12時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泰源
本日議程 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4案(討論事項)。
(一)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合併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預算合併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項下「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合併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合併凍結358萬2千元書面報告。
二、審查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書案(詢答及處理)(112年11月16日上午10時截止收案)。
【業務報告及討論事項綜合詢答】
答詢官員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局長蘇郁卿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執行長何俊傑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本日會議議程為一、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4案;二、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三、審查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書案,詢答及處理;以上議程採綜合詢答。
現在就請勞動部部長就本日會議議程併案報告,時間10分鐘。
許部長銘春: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各位記者女士、先生,大家好。感謝貴委員會的邀請,由本人向委員們進行本部業務及預算凍結的報告,敬請各位委員給予指教。
首先在業務報告部分,112年1到9月勞動力人數較去年同期增加8萬1千人,就業人數增加9萬8千人,失業率下降0.17%,男性與女性的勞參率差距15.25%,全體經常性薪資較去年增加了2.5%。
接下來依照本部三大施政目標說明重要的施政成果。
首先在協助青年就業方面,我們統合11個部會的資源推動48項措施,希望能提升青年就業率,並在今年5月發布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整合各部會資源,共同協助中高齡者續留職場。為了協助國人投入就業市場,我們在全國各地辦理多場就業博覽會與聯合徵才活動,並運用一案到底的服務,協助身心障礙者及弱勢民眾適性就業。我們也透過多元的方式提供在職勞工或失業者需要的就業訓練服務,並鼓勵青少年學習技能,在今年舉辦的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就有1,181名青年選手參賽,展現精湛的技能,同時我們也持續結合民間團體的力量,創造在地就業機會。
至於在移工政策方面,我們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到現在已經核准1萬8千多名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工作。
為保障勞工及其家庭的最低生活,從明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萬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83元。
此外,我們在強化職場性騷擾防治工作上,進入了新的里程碑,在上個會期完成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並為了建構安心的職場環境,補助142家企業提供托兒設施,我們持續推動創造勞資雙贏的良性制度,鼓勵雇主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到現在已經核發436件獎勵金,並且我們期盼勞動意識能持續向下扎根。今年除了在58所學校舉辦勞動教育舞臺劇表演以外,也在200家圖書館辦理勞動教育繪本「小兔踏踏上學去」的說故事活動。
接下來,在確保勞工退休生活經濟安全方面,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提繳人數已達746萬7千多人,自願提繳人數達104萬2千多人,勞動基金累計收益數為1兆8,169億元,累計收益率為46.63%,年化收益率為4.85%。
此外,保障勞工職業安全也是本部的重點工作,我們除了持續辦理各項勞動檢查以外,並從今年9月起針對使用大量有機過氧化物之製造工廠進行專案檢查,務必防止明揚國際火災事故再次重演。
其次,我們持續擴充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網絡,每年可提供2萬人以上的職業傷病診治及相關的復工服務。
展望未來,本部將持續推動以下重要法案及措施。首先我們會積極配合最低工資法審議的期程,期望能早日完成立法工作,以及推動修正勞動基準法有關女性勞工夜間工作的相關規定,並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希望提升婦女的勞動參與,我們也積極回應產業缺工問題,將務實檢討跨國勞動力政策。
接下來謹就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4案辦理情形,提出以下報告。
一、有關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部分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為辦理本部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特定對象就業與創業協助等各項業務宣導費用,透過各式媒體宣導相關法令政策、勞動權益及活動資訊等。
二、精進各項媒合機制,解決產業缺工問題
本部提供求職求才服務,及運用就業促進獎補助措施協助國人就業及廠商補實人力,並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透過跨部會會商,針對缺工業別及職務,且具備合理薪資條件者進行專案媒合,及提供就業獎勵、訓練補助。
三、有關積極協助青年就業措施部分
本部自108年至111年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共協助近75萬名青年就業,提升青年技能共培訓14.7萬人,111年青年失業率降低至8.38%,為自98年金融海嘯以來最低。於112年5月推動方案第二期,提出「定方向、增人才、促就業、爭好薪、轉正職」5大目標,推動48項措施,預計協助80萬名青年就業。
四、有關照服員專班訓練計畫績效考核機制未臻適足待檢討改善部分
為考核地方政府執行情形,本部已針對專班訓練計畫明定考核規定,考核指標包含目標人數達成率及訓後就業率。爾後將加強督導地方政府依各該指標辦理,以提升辦訓成效。
五、有關提高照服員就業率及自訓自用訓練計畫留用率部分
督促訓練單位確實辦理甄選錄訓機制,以錄取適訓且具就業意願學員,並督導承訓單位結合當地就業輔導體系與資源,積極輔導學員就業並追蹤就業狀況。
六、有關依勞動部之統計數據,職業訓練結訓人數自107年逐年下滑部分
查該統計數據包含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及其他公立職訓機構,各分署除110年因疫情致辦訓人數減少外,107至109年人數尚無明顯下滑。又因應缺工,112年度本部已增編職前訓練經費約2,000人。
七、有關改善移工勞動權益,有效解決失聯移工情形,及填補國內產業勞動力缺口部分
(一)為降低失聯移工人數,已就預防面、查處面及裁罰面等面向,持續推動各項措施,如適度縮小家庭類及產業類移工薪資差距,降低失聯誘因;配合宣導移民署112年自行到案專案;建立失聯比率過高之外國仲介停權機制;並已送就業服務法修法至行政院審查,提高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罰則。
(二)為降低雇主非法聘僱動機,已於112年6月15日修正相關法令,調整、開放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機構看護之雇主聘僱移工資格,以利缺工產業可合法進用移工,紓緩勞動力缺口。
八、有關研議改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之成效部分
(一)為紓緩產業中階技術人力缺口,本部配合推動「留用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計畫」,截至112年9月底,中階技術人力共計核准1萬6,466人(產業類6,544人;社福類9,922人)。
(二)本部持續檢討相關規定並新增開放中階技術屠宰工作、優化聘僱程序及簡化申請文件、放寬外國人工作年限資格、技術資格認定、核計人數標準等規定。
(三)本部規劃委外成立「中階技術人力專案服務中心」,提供推廣服務、諮詢服務與專人協辦申辦之專案服務。
九、有關中階人力未設總名額限制,恐排擠國人就業機會,請研擬配套措施部分
(一)雇主申請中階技術人力已明定產業類不得超過移工核配比率之25%,家庭類仍以1人為限,且移工、中階與外籍專業人士總數不得超過員工總人數50%,以保障國人就業。
(二)本部已就工作技能不足之本國失(待)業勞工,每年以多元模式辦理各類就業導向職前訓練,並於訓後輔導就業。另於今(112)年度職前訓練業務,增加預訓人數約2,000人、增編預算數約950萬元。
十、有關針對離島及偏鄉地區延長薪資補貼期限之可行性部分
(一)為減緩家庭雇主經濟負擔,本部訂定「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要點」,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情形等經濟弱勢家庭,提供雇主每月3,000元薪資補貼,補助期間最長3年。
(二)現行措施已充分考量家庭不同經濟條件狀況,提供外籍家庭看護工雇主合宜妥適協助。本部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適時評估補助措施執行成效。
接著謹就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重建中心113年度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提出報告。
主席:謝謝部長。本日會議各項相關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勞動部書面資料:
勞動部業務報告
三、勞動部主管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部及所屬機關業務推動之支持與策勵,表示最大的謝忱。大院第10屆第7會期審議本部主管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所作決議預算凍結計24案,前已全數將書面資料函送大院在案。今天謹就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4案(其內容請參閱附表)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職業訓練業務」之「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合併凍結500萬元案【6】
一、協助青年就業及賡續追蹤各項計畫成效部分
(一)本部自108年統合8個部會資源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協助75萬名青年就業,查111年15歲至29歲青年失業率8.38%已為98年金融海嘯以來最低,顯示該方案於降低青年失業率方面已具成效。本部於112年整合11 =個部會資源持續推動「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將協助80萬名青年就業。
(二)為提升產業新尖兵計畫訓後就業率一節,本部已調整該計畫課程審查機制,將訓後就業率納入課程審查重點,並調整計畫規定,學員需自行負擔部分訓練費用,如於訓後3個月內就業,則補助學員所負擔之費用,鼓勵學員積極就業。本部為能確保各項訓練計畫之成效,均持續追蹤各計畫學員訓後就業狀況,並依青年需求提供訓後就業轉銜服務,給予必要之協助措施銜接職場,增加青年就業市場之競爭力。
二、110年度照顧服務員訓練之結訓人數及訓後就業率,均較109年度減少部分
本部依衛福部所訂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與其他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辦訓,自106年起訓練人數逐年增加。110年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受 COVID-19疫情升溫影響,本部雖即時調整放寬核心課程授課相關措施,惟依衛生福利部函釋,臨床實習(作)仍需採實體授課方式辦理,致訓練課程延後結訓或取消開班,另疫情因素亦影響結訓學員投入就業市場意願,結訓人數及就業率因此較109年略減。111年配合防疫規定鬆綁,結訓人數已較110年增加為8,650人,訓後就業率75%。
三、自訓自用訓練計畫留用率未及6成且呈逐年下滑趨勢,允宜強化招生甄試作業,有效篩選適訓學員,俾符合自訓自用訓練計畫之目的部分
自訓自用訓練計畫係依用人機構實際需求補助辦理,為持續改善提升學員留用情形,本部將請地方政府督促訓練單位依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計畫甄試作業原則,強化相關招生甄試作業,並將之前學員未留任原因納入未來口試重點,深入瞭解應試者工作意向及訓後生涯規劃,並明確溝通說明工作內涵,審慎評估報名參訓者之適訓狀況,以有效篩選適訓學員,提升訓後留用率。
四、現行專班訓練計畫之績效考核機制未臻適足,無法確實評核地方政府辦理照服員訓練對於補足現行照顧服務人力缺口之實質效益,允宜研謀檢討考核指標之內涵及計算方式,以確實評量計畫辦理成效,落實績效評核目的部分
(一)依衛生福利部所訂「老人福利服務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5條規定,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之管道包含領 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或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等3類。另查照顧服務員訓練之辦理單位計有地方政府(自費班)、退輔會、原民會、及本部(補助地方政府班)。綜上,本部照服員訓練僅為照顧服務人力缺口補充管道之一。
(二)本部每年依衛生福利部提供各地方政府訓練需求人數辦理專班訓練,為鼓勵地方政府提升照顧服務員訓練成效及考核地方政府執行情形,爰於專班訓練計畫明定以年度目標訓練人數達成率及訓後就業率為績效考核指標。爾後將加強督導地方政府依各該指標辦理,以提升辦訓成效。
五、依勞動部之統計數據,職業訓練結訓人數自107年逐年下滑部分
查本部「特定對象結訓人數按訓練機構及性別分(按分署)」表之統計數據,辦訓單位除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下稱分署)外,亦包含農委會遠洋漁業開發中心及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等其他公立職業訓練機構,該表之分署辦訓績效,107年至109年之結訓人數(分別為4,362、4,538及4,456人)尚無明顯下滑情形,僅110年(3,255人)因於三級警戒期間,雖本部即時啟動相關因應措施,辦訓人數仍因疫情致有減少之情形,本部於112年度因應疫情趨緩已增加職前訓練預訓人數約2,000人,以保障國人參訓機會,並滿足事業單位之人力需求。
六、本項預算係為辦理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所需,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貳、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預算,合併凍結500萬元案【13】
一、有關提高喘息服務預算執行率部分
(一)本部配合衛福部預估服務使用人數編列擴大喘息服務預算,本預算執行率自107年度1.38%增至110年度執行率為46.18%,顯見喘息服務之執行率逐年增加。又本部自95年起持續推動「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與國內照顧服務體系接軌方案」,除於申請流程加強宣導,並另以手機簡訊,及運用官網及 LINE@推播等多元管道持續宣導長照服務資源,提升被照顧者使用喘息服務之意願。
(二)本預算111年度執行率成長為108%,且同年使用服務人數已達2萬4,926人,為110年之1萬7,225 服務人數1.45倍,爰就111年預算執行率及服務人數等均達成預算年度目標,有關執行率較低情形已改善並大幅提升。另112年截至6月,已服務33萬6,581人次,服務人數為2萬5,031人,預估112年執行率可超過95%。
二、有關中階人力未設總名額限制,恐排擠國人就業機會,請本部研擬配套措施部分
(一)為留用在臺工作達一定年資且具技術條件之資深移工,以及受我國教育培育為副學士以上僑外生,自111年4月30日起推動「留用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計畫」,針對在臺工作連續滿6年或累計滿11.5年,且具備一定技術條件之移工,或是我國副學士以上僑外生,雇主僱↓用薪資符合標準,得聘僱為中階技術人力。
(二)雇主申請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聘僱許可前,需依規定以合理勞動條件進行國內求才,且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僱用求職人,仍無法滿足需求時,始得就招募不足之人數,申請聘僱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以落實保障國人就業。另中階技術人力核配名額,係以雇主適用之規定移工人數或比例為核算基礎,產業類不得超過移工核配比率之25%,家庭類仍以1人為限,且移工、中階與技術人力外籍專業人士總數不得超過員工總人數50%,以保障國人就業。
(三)本部已就工作技能不足之本國失(待)業勞工,每年以多元模式辦理各類就業導向職前訓練,並於訓後輔導就業。另於今(112)年度職前訓練業務,增加預訓人數約2,000人、增編預算數約950萬元。
三、有關提出111年度仲介酌收非法費用及112年度仲介酌收非法費用之查緝計畫部分
(一)為遏止仲介機構違法超收,本部已訂定訪查計畫,由地方政府依仲介機構評鑑結果進行訪查,111年度訪查仲介機構2,800次,查獲仲介機構超收費用共計10件。112年度截至9月止已訪查仲介機構2,375次,查獲仲介機構超收費用共計8件。
(二)112年度除持續由地方政府依仲介機構評鑑結果進行訪查外,本部已啟動高風險仲介機構專案查察,並持續向雇主及移工宣導,如有遭仲介機構超收費用,可提供具體事證向本部、地方政府或撥打1955申訴諮詢專線提出檢舉。
四、有關健全1955專線諮詢及申訴機制部分
(一)1955專線已建立標準作業流程,所有來電通話均全程錄音記錄,遇有移工諮詢案件涉違法情事,按標準作業流程均主動詢問移工是否提出申訴,並追蹤申訴案件派送後之後續處理。經查近3年1955專線之申訴案件,108年計2萬5,695件、109年計2萬1,769件、110年計2萬5,111件,均派案各地方政府查處,並對涉違法案件依法裁罰。
(二)為確保1955專線之服務品質及公正,除每月內部稽核機制外,亦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外部稽核機制,稽核結果如查有未依標準作業流程辦理之情形者,納入每月績效考核,並由督導人員提供輔導改善措施,另經輔導改善後,仍未有具體改善者,將納入年度考核,情節 嚴重且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將予懲戒解僱,以確保1955專線服務品質。另為加強1955專線人員之移工法令及權益知能,每年須接受32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包含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令、接線技巧與電話禮貌、各類諮詢及申訴案件標準話術之演練等。
五、有關地方政府承辦轉換雇主複雜案件效率部分
(一)成立移工諮詢服務中心協助處理勞資爭議案件。爰雇主與所聘僱外國人發生勞資爭議,得透過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召開協調會議。若協調不成立,雙方難以繼續勞雇契約,且外國人不具可歸責事由經查屬實,本部即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3款、第59條第1項規定,同意轉換雇主。又如外國人經查屬可歸責,則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及第74條第1項規定廢止其聘僱許可,並限令其出國。
(二)為提升勞資爭議協調效率,本部110年12月15日勞動發管字第1100520066號函請地方政府處理勞雇雙方爭議時,就雙方爭議事項,衡酌爭議情節內容,決定是否召開會議,如屬外國人無轉換雇主之訴求,經地方政府驗證其真意及一方有違反勞工相關法令遭主管機關裁處確定,可無須再進行協調,倘遇勞雇雙方就爭議事由主張對立,或已協調事項,有不履行情事,仍應視個案情節評估複雜程度及必要性,衡酌是否召開協調會議,以維護外國人在臺工作權益及雇主用人需求。又地方政府處理勞資爭議時,如遇個案情節情複雜,難以判定責任歸屬,亦可透過第三方公正人士提供意見,作為地方政府認定勞雇雙方可歸責性之參考。
(三)另為避免雇主因擔憂名額管制而不願移工轉出衍生爭議,已於111年8月15日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項第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刪除轉換移工名額列計之規定,提高雇主用人彈性。
六、有關改善移工勞動權益,有效決解失聯移工問題,及填補國內產業勞動力缺口部分
(一)為降低移工行蹤不明人數,就預防面、查處面及裁罰面等面向,持續推動各項措施,如適度縮小家庭類及產業類移工薪資差距,降低失聯誘因;配合宣導移民署 112年自行到案專案;建立失聯比率過高之外國仲介停權機制;並於108年修法送行政院審查提高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罰則,以降低移工行蹤不明人數。
(二)為降低雇主非法聘僱動機,已於112年6月15日修正相關法令,調整、開放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機構看護之雇主聘僱移工資格,以利缺工產業可合法進用移工,紓緩人力缺口。
(三)另本部將持續簡化直接聘僱流程,提供雇主線上申辦直聘並與來源國洽談擴大直接聘僱引進等措施,以保障移 工權益。
七、有關112年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編列預算較 111年大幅增加部分
(一)本項預算包含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外國人聘僱許可業務、外國人聘僱前辦理國內招募及轉換雇主業務、資訊業務及法務、統計等業務。
(二)有關112年預算較111年預算增加19億1,505萬9千元,主要係新增補助內政部移民署辦理「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為使外國人入境後立即可獲得完整勞動資訊及網路諮詢保護系統,並減省居留證及勞健保程序作業時間,新增家事類新聘外國人入境講習服務計畫;為減輕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雇主經濟負荷,提供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差額補助措施,增列補助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等相關業務;因應疫情,補助外國人入住防疫旅宿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之住宿費用,增列辦理外國人聘僱管理防疫措施相關計畫等。
(三)本項預算有關補助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辦理外國人管理業務人員(共1,019人)人事費及業務費執行率均達95%以上。另辦理外國人聘僱管理及權益保障等相關事項 中,有關委外辦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入出國機場關懷服務計畫、1955外國人諮詢申訴專線計畫等業務,歷年執行率均達97%以上。
八、有關對協助觀光業等缺工產業及外籍移工引進應更謹慎部分本部自112年6月15日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針對受疫情影響影響產業,建立跨部會合作會商機制,並追溯至5月1日生效。針對服務業,自5月1日起,本部與交通部觀光局合作辦理房務清潔人員專案媒合;及自6月13日,本部與經濟部針對餐飲業內外場服務人員辦理專案媒合。前述產業如經專案媒合協助,倘仍有缺工情形,應由產 業主管機關針對開放引進移工是否影響本國勞工就業機會進行評估,嗣提案至本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由勞資政學各界代表進行社會對話討論。
九、本項預算係為辦理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業務所需,為免影 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參、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項下「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合併凍結500萬元案【17】
一、有關針對離島及偏鄉地區,延長補貼期限之可行性部分
(一)因國內看護移工薪資多年未調整,疫情期間基於整體邊境防疫政策管制移工來台,及印尼政府為推行零負擔政策,暫緩印尼看護移工驗證輸出等影響,造成家庭雇主長照問題加劇,本部自111年8月10日起,新聘、續聘或轉聘之家事移工每月薪資由新臺幣(以下同)1.7萬元調高至2萬元。
(二)為減緩家庭雇主經濟負擔,本部訂定「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補助要點」,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情形等經濟弱勢家庭,提供雇主每月3,000元薪資補貼,補助期間最長3年,每案最高補助10.8萬元;一般雇主,提供最長4個月,每月補助1,500元薪資補貼,每案最高補助6,000元。
(三)現行措施已充分考量家庭不同經濟條件狀況,提供家庭看護移工雇主合宜妥適協助。本部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適時評估補助措施執行成效。
二、有關開發移工來源國之進展及放寬移工引進之研議結果部分(一)為協助產業及家庭解決勞力不足之問題,並降低國內雇主對單一國家勞工過度依賴,提供不同選擇,勞動部積極透過外交管道探詢目標國合作意願,對於勞工素質良好且有合作意願國家,如經跨部會評估該目標國符合我國政策,且有利穩定勞動市場、國內經濟發展,勞動部將配合外交及國安政策,在符合國家利益下,採平等互惠、相互尊重等原則,與目標國發展勞工事務合作關係。
(二)本部已於109年起持續與目標國駐臺機構互訪交流,雙邊共識成立工作小組以確認後續合作事項及確保合作 備忘錄簽署進度,後續將規劃簽署備忘錄事宜,俾未來 試辦引進該國勞工來臺工作,預期112年年底前可望與該國簽署,藉此強化我國的勞動力來源。
三、有關研議改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之成效部分
(一)為紓緩產業中階技術人力缺口,在不影響國人就業權益與薪資條件下,針對部分工作性質特殊且國內缺乏之人才,勞動部配合推動「留用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計畫」,留用在臺工作達一定年限,且具備相當技術條件的移工,或是我國副學士以上的僑外生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截至112年9月底,中階技術人力共計已核准1萬6,466人(產業類6,544人;社福類9,922人)。
(二)經本部分析原因及蒐集外界反映意見,包括因疫情與邊境管制,本部主動延長工作期滿法定年限之移工聘僱許可效期1年(至111年12月底),致僱用需求遞延。另針對外界反映調整中階技術人力資格規範部分,本部持續檢討相關規定並採行下列措施:
1.考量疫情趨緩及邊境管制鬆綁,不再延長工作期滿法定年限之移工聘僱許可效期。
2.開放業別與作業流程部分,新增開放中階技術屠宰工作,並優化聘僱程序及簡化申請文件,免除檢附工資切結書等措施。
3.放寬外國人工作年限資格規定,累計在臺工作期間由12年修正為11年6個月。另放寬中階家庭看護工之雇主資格,聘僱工作年限屆滿且已離臺之中階家庭看護工,放寬可由原雇主或被看護者三等親之親屬皆可申請聘僱。
4.產業類技術資格認定部分,增列「企業自訓」納入中階技術條件認定標準;社福類技術資格認定部分,增列華語(閩南語)文能力之替代方案。
5.放寬核計人數標準,增列產業性質特殊且經跨部會會商同意,聘僱總員工人數50%可排除不列計白領專技人員,增加可僱用中階人力人數。
(三)另針對反映宣導不足部分,本部自方案推動以來,持續向雇主、仲介公司辦理實體或線上宣導會,並親訪拜會僱用移工人數較多廠商,加強向雇主、移工、僑外生及仲介公司宣導。截至112年9月底,共辦理306場次宣導會,參與人數共計1萬1,426人次。
(四)本部刻正規劃委外成立「中階技術人力專案服務中心」,讓雇主知悉申辦中階技術人力流程,並協助其申辦,提供推廣服務、諮詢服務與專人協辦申辦之專案服務。向雇主及仲介舉辦說明會加強宣導;另運用宣導機制(廣播、網路、社群媒體及「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等)及雙語圖卡、懶人包及宣導摺 頁,向雇主及移工宣導。
四、有關加強人口販運被害人之轉介安置保護措施部分
(一)本部已每年安排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接線人員及各地方政府移工業務訪視員及移工諮詢服務人員,參加人口販運相關教育訓練,以加強辨別人口販運被害人能力,如外國人向本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及各地方政府移工諮詢服務中心諮詢或申訴,發現該外國人疑似為人口販運被害人者,應將該外國人申訴資訊轉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進行調查。
(二)持工作簽證之外國人,倘經司法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鑑別為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或人口販運被害人,地方勞政主管機關將安排被害人至本部備案安置單位安置保護,另被害人得向本部申請工作許可在臺工作及接受職業訓練。
(三)本部現行備案安置單位共24處,近3年安置持工作簽證人口販運被害人人次及安置費用情形,109年新收安置77人,110年新收安置65人,111年新收安置28人。
(四)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提供之安置保護措施,本部均配合內政部所訂人口販運防制法及政策規劃,辦理人口販運被害人就業服務、就業促進與保障等,以及持有工作簽證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安置保護、工作許可核發,本部將配合內政部防制人口販運政策及法規,加強辨別移工疑似人口販運案件,及加強安置保護措施。
五、本項預算係為辦理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業務所需,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肆、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合併凍結358萬2千元案【2】
一、「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用途
(一)就業安定基金使用目的係作為加強辦理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本項促進國民就業計畫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即為辦理本部職業訓練、就業服務、特定對象及身心障礙者就業、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等各項業務之媒體政策宣導費用,包含透過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宣導技能競賽、各類就業博覽會及徵才活動資訊、青年職涯發展中心資源及推廣求職防騙意識、正確職業觀念,以及法令政策等資訊。
(二)112年度較111年度預算增加,主要係辦理以下事項:
1.拍攝禁止就業歧視相關影片並透過多元媒體管道加強 宣導,增進社會大眾對防制就業歧視之認知。
2.擴大於外部會展中心或集中適合場地辦理技能競賽,增加相關宣導費用等支出。
3.加強推動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增加世代合作競賽、促進中高齡就業績優單位表揚相關活動及宣導倡議銀髮勞動力再運用等相關議題。
4.辦理青年職涯中心、雇主座談、委辦徵才活動等編列之社群媒體及網路媒體等廣告宣傳。
二、產業缺工協助措施
(一)本部已訂定「產業缺工專案推動方案」,對於外界反映特定行業缺工,即主動聯繫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事業單位確認並掌握具體人力需求資訊,據以展開客製化求才服務,協助事業單位補實人力及鼓勵求職者投入缺工產業。同時,為增加人力供給端多元性,除開發運用職業訓練結訓學員、取得技能檢定技術士證者、二度就業者、已退休者等潛在勞動力外,亦透過校園徵才及大專校院就業輔導工作,加強宣傳職缺資訊及媒合,促成青年投入就業市場。
(二)此外,本部近期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透過跨部會會商,針對屬疫後嚴重缺工影響產業營運之業別及職務,且具備合理薪資條件者,進行專案媒合,提供就業獎勵、訓練補助。112年截至6月底止,已與交通部、經濟部會商,將旅宿業房務(含清潔)人員、餐飲業內外場服務人員、航空站地勤業清艙人員及勤務人員納入專案職缺。
三、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
(一)本部依衛福部所訂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與其他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辦訓,自106年起訓練人數逐年增加。110年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受疫情升溫影響,本部雖即時調整放寬核心課程授課相關措施,惟依衛生福利部函釋,臨床實習(作)仍需採實體授課方式辦理,致訓練課程延後結訓或取消開班,另疫情因素亦影響結訓學員投入就業市場意願,結訓人數及就業率因此較109年略減。111年配合防疫規定鬆綁,結訓人數已較110年增加為8,650人,訓後就業率75%。
(二)本部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係以專班訓練為主,自訓自用為輔。依據本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計畫」第7點第3款及第4款規定略以,訓練單位及合作用人單位應依承諾僱用切結書之勞動條件,僱用80%以上具失業者身分且願意受僱之結訓學員,未依規定辦理者,該單位自該班結訓日起2年內不得作為本計畫之訓練單位或合作用人單位。經瞭解學員未留用原因主要為個人職涯選擇,故將強化招生甄試作業,審慎評估報名參訓者之適訓狀況,以有效篩選適訓學員,提升訓後留用率。
(三)又為考核地方政府執行情形,本部已針對專班訓練計畫明定考核規定,考核指標包含目標人數達成率及訓後就業率。爾後將加強督導地方政府依各該指標辦理,以提升辦訓成效。
四、綜上,本項預算係為讓民眾透過宣導瞭解本部政策、法令及措施,使其得以維護自身權益並充分運用資源,辦理各項宣導規劃及相關業務之推動所需,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以上謹就本部主管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案作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多多支持並惠賜指教。敬祝
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勞動部主管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凍結案明細表
四、勞動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大院今天召開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審查113年度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預算,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該中心預算的支持與督促。以下,謹就該中心業務計畫與重點及預算編列情形,分別提出報告。
壹、業務計畫與重點
該中心承接國家規劃之職業災害預防與重建政策,協助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相關業務,使每一個工作者安全健康工作,保護職業災害勞工權益。其主要業務計畫內容分述如下:
一、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相關技術服務
(一)推動安全衛生管理及績效認可制度,辦理職業災害預防推廣、訓練及觀摩會與工安體驗活動,並就營造業臨時性作業、特殊族群、中高齡及高齡工作者、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高風險作業,推動勞職災預防與輔導及認知提升。
(二)推展機械設備危害風險評估技術,推廣智能化機械設備檢查技術。
(三)辦理地方政府及認可職能復健機構服務案件之審閱及管考,以穩定服務品質。
二、推動職場健康、職業傷病診治與職能復健服務
(一)職場健康服務
1.延續四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之服務量能,承接及運作北、中、南及東四區勞工健康服務據點,提供中小企業勞工健康之服務。
2.持續維運與擴充職業衛生健康資源平台功能及臨場輔導暨服務管理系統功能,提升中小企業親近性服務。持續盤點並更新產、官、學界之職業衛生與勞工健康相關服務資源及專家學者資料庫資訊。
(二)職業傷病診治服務
1.辦理職業傷病診治認可醫療機構及網絡醫院之認可登錄與補助之審查、資料分析及評估之技術服務工作,並提供查核、評鑑之相關指標建議,統籌管理並推動職業災害勞工診斷、治療、復建、復(配)工評估等整合性服務、研修服務程序書及協助分區辦理診治個案案例討論,完善全國職業傷病診治服務體系齊一服務品質。
2.持續回饋優化全國職業傷病診治、個案管理通報機制與運用分析彙整傷病通報情形,及診治認定通報與評估報告之品質管理,持續發展全國群聚或特定職業傷病調查與職業病流行病學趨勢分析與預警模式建立。
(三)職能復健服務
參與各地方政府之職災個案服務聯繫會報,並透過管理考核職能復健機構服務過程,針對重建資源需求較複雜或診斷較為困難之個案,協助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擬定重建服務計畫、整合在地資源,以及連結所需要之專業服務,期達到提升專業人員對於重建資源之整合運用知能,加強地區性之專業合作。
三、職業災害勞工重建與個案管理服務
開發賦有多國語言功能之「職災守護APP」,並於活動及課程中進行推廣,方便一般民眾、移工、職場健康人員、雇主及重建相關專業人員,獲知APP之功能。APP為民眾申請該中心專業服務或諮詢協助之管道之一,透過指派專人管理民眾申請案,並設立篩檢需求及評估需求之標準作業流程,提供民眾一站式重建服務、資源及諮詢。
四、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服務專業人員之培訓
(一)職場衛生及健康專業人員培訓
依據職業衛生及健康危害特性,開發及編撰多元化之核心教材、工具技術文件及數位教材,辦理實務訓練課程,提升人員專業知能。
(二)職業傷病診治認可醫療機構及網絡醫院專業人員之研習培訓
1.職業傷病診治個案管理師之專業訓練診治研討,提升其專業知能及服務效能。
2.職業傷病診治因果關係判斷品質研討,凝聚醫師診斷職業傷病共識,推動醫療復工及配工診斷判定之決策知能,擴大職業傷病診治服務成效。
(三)賡續辦理職能復健機構專業人員培訓課程,並強化地方政府職災勞工專業人員及職業重建專業人員之培訓,以擴大服務提供量能。
五、職業病案件資料蒐集及評估相關事項之協助
發展職業病認定參考基準及提供現有認定參考指引修正建議,並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鑑定作業實施辦法」辦理我國疑似職業病鑑定案件之現場訪視調查、資料蒐集、疑似過勞案件評估及案件類型結果分析,提供職業醫學證據調查報告書,提升職業醫學專業評估與鑑定效能。
六、受委託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之事項
(一)規劃辦理認可勞工健康顧問服務機構與特約勞工健康服務機構、作業環境監測機構之品質查核管理。
(二)參與地方政府職災個管與認可職能復健機構評鑑指標修訂事項,協助提升專業服務品質。
七、其他與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有關之事項為有效落實職災勞工重建服務,設立一站式服務據點,整合職業醫學、職能復健、勞權保障及重返職場等服務,透過單一據點,使職災勞工能獲得更便捷之服務。
貳、113年度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預算編列情形
一、業務收入編列3億6,773萬6千元,為本部捐(補)助該中心所需經費3億8,925萬9千元,扣除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2,375萬2千元及無形資產1,051萬4千元,加計本年度各項折舊、攤銷性資產按所提列折舊、攤銷數等認列收入1,274萬3千元,故認列政府補助預算收入數為3億6,773萬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億1,657萬6千元,增加1億5,116萬元,約69.80%,主要係因應該中心113年度擴大推動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業務,致補助收入增加所致。
二、業務外收入編列80萬元,為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較上年度預算數6萬1千元,增加73萬9千元,約1,211.48%,主要係創設基金辦理定期存單及利率上升,致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三、業務支出編列3億6,773萬6千元,為勞務成本1億7,160萬元及管理費用1億9,613萬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億1,657萬6千元,增加1億5,116萬元,約69.80%,主要係該中心113年成立北、中、南、東等四區勞工健康服務據點、重建之家及新增中、南區辦公室,擴大推動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業務,員工人數由90人增加至130人所致。
四、以上收支相抵後,本期賸餘80萬元,較上年度預算賸餘數6萬1千元,增加73萬9千元,約1,211.48%。
參、結語
該中心成立後,象徵我國職災預防及重建邁入新的里程碑。透過成立法人,能多方為職災勞工及眷屬服務,對於職災家庭的保護與照顧更為完備。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一、本會委員詢答時間6加2分鐘,列席委員4加1分鐘;二、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三、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四、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五、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賴惠員委員發言。
賴委員惠員:(9時11分)謝謝主席。有請勞動部部長,還有勞動發展署蔡署長。
許部長銘春:賴委員好。
賴委員惠員:是。部長、署長,早安。部長,我想針對最近我們社會其實一直在討論10萬名印度勞工的引進,其實對於這個議題,新聞的報導非常混亂。請教部長,我們跟印度的MOU到底進行到什麼樣一個程度?是不是已經批准了?然後這10萬名的印度勞工到底是要用在哪些產業?它是針對旅宿產業的缺工?還是農業的缺工?營造業的缺工?還是製造業的缺工?我想在這裡請部長跟我們做一個報告。
許部長銘春:首先我要跟委員報告,所謂10萬名移工,10萬名這件事情是假訊息。
賴委員惠員:這是假訊息?
許部長銘春:這是假訊息!報告委員,我們懷疑有人刻意操作人數的問題,在散布不實訊息,利用這個訊息來造成人民的恐慌,所以我要利用這個機會再次呼籲我們國人同胞不要掉入這個認知作戰的陷阱,所以這個所謂10萬名的人數是假訊息。第二個,關於MOU的部分,跟委員報告,我們還沒有簽,正準備要簽。
賴委員惠員:正準備要簽?
許部長銘春:因為雙方剛剛走完行政程序,內容部分,各自的上級機關都剛核定,所以我們正在接洽什麼時候要簽 MOU。跟委員報告,MOU如果簽了之後,才會展開後續的工作層級會議。
賴委員惠員:對,沒有錯。
許部長銘春:包括委員您剛剛關心的到底哪些行業要開放、到底怎麼樣的移工條件可以進來?人數是多少?後面還有很多細節的問題,不是只有勞動部喔,包括相關部會,衛福部、經濟部、農業部,還有內政部統統要進來,後面還有工作層級的會議要進行,所以現在說什麼幾萬名這個都是假訊息。
賴委員惠員:好,部長,我想我們很確定的就是行政院已經核准了,因為我們缺工缺得這麼厲害。
許部長銘春:是。
賴委員惠員:事實上,我們核准了MOU,然後我們希望是在年底可以簽。
許部長銘春:對,因為要先簽署,才有辦法推動後面的層級作業。
賴委員惠員:對,沒有錯,再進入工作層級的一個會議嘛!
許部長銘春:是。
賴委員惠員:今天你們有沒有特別去發現到這是一個擾亂社會的假議題?其實我們需要更多的國外移工進來,因為我們國內確實是缺工缺得很厲害,可是勞動部有沒有特別發現,到底誰在帶這個風向?我想你們要去研究一下。從我們辦公室研究出來的,是一個比較小的政黨,不斷的在網路上帶這些風向,所以請部長再特別瞭解一下。對於引進印度移工,其實我覺得不要擔心得這麼多,事實上治安的問題是我們必須要特別小心的,如果是印度勞工的話,他們在全世界已經有很多,有1,800萬的移工到世界各大先進國家去了,在澳洲、日本、新加坡和美國都有,甚至在我們國內其實也有2,700個白領階層的印度移工在為我們的科技業服務,所以缺工的問題是我們國內現在面臨到的最大困境,其實少子化讓我們也面臨到很多情形,對於國內的移工問題,我們真的必須要針對這些問題好好探討。
再來就是針對中高齡失業勞工僱用的獎助機制,其實就是缺工,缺工的問題真的很難解決,該怎麼辦呢?你們獎勵機制做了,一個人都是補貼15,000,甚至更多,可是事實上把中高齡勞工留下來在一個公司裡頭,這確實是我們現階段面臨到的困境。我在這裡也謝謝部長,先前本席邀請部長到南部跟我們南部螺絲產業的老闆座談,大家在會中也特別提到勞工任用的困境。我們知道,普遍的中高齡失業勞工如果可以留下來1年的話,他的穩定性就高了,我們是不是可以參考日本的經驗,南韓跟日本研擬中高齡國民再就業的方案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特別是日本,他們在2022年僱用70歲以上勞工的比率已經有4成了,他們的70歲就是我們的65歲嘛!部長,我在這裡要請教你,你怎麼看中高齡就業的勞工問題?有沒有什麼比較積極的作為?
許部長銘春:是,報告委員,其實中高齡是我們很重要的一個人力來源,尤其是現在缺工的年代,當然我們有用各種工具,我們用獎助、獎勵將中高齡勞工導入到缺工的產業,我們也獎助雇主,讓他願意去進用中高齡進到這個產業來,他們是不是在技術上、技能上需要再加強,或者在工作適應上有沒有需要再調適等等,這其實我們都會有一些機制去幫忙他們,希望中高齡在這個職場能夠久留而且好用,能夠讓雇主跟勞方雙方都能雙贏,當然以目前來講,譬如說將中高齡媒介到企業去,我們其實會去關心他們後續在工作上有沒有遇到什麼困難或問題。
賴委員惠員:部長,我想在勞工這個階段的關懷,事實上勞動部做得很好,可是這就像你講的跨部會,對於資方的鼓勵是不是可以有更好且積極的作為?譬如說給他減稅,補貼已經在做了,如果他任用更多的中高齡勞工時,我們有一些更積極的作為,譬如說可能在減稅方面,還是說他在社會上的評比可以做什麼樣的鼓勵,這可能是一個比較積極的作為,因為日本的經驗我們就可以參考,他們已經超過4成了耶!在長命百歲的年代,我們不好好運用老人是一個浪費啊!應該要有一些創新的作為。
許部長銘春:是,我們這邊可以做的我們就會努力啦!但是譬如一些減稅的部分會牽涉到跨部會財政部,或者經濟部有沒有一些可以對他們鼓勵的措施,這個我們會跨部會來提出建議。
賴委員惠員:好,在這裡也請部長針對中高齡勞工的再度就業,我們希望有一個更寬鬆、更友善的鼓勵,以上謝謝。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賴委員的發言,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溫玉霞委員發言,溫委員請。
溫委員玉霞:(9時20分)謝謝主席,有請許部長。
許部長銘春:溫委員好。
溫委員玉霞:部長早。部長,我要請教你一件事情,勞動部在11月3號時發布了一則新聞,它的標題是「常見特別休假NG態樣!雇主勿踩雷」這篇新聞稿裡面說,勞動部名列第一的NG態樣就是,勞工工作年滿一年是給特別休假7天,那麼裡面寫到,依勞工工作年資滿半年及滿一年是給3天和7天的特別假,雇主應該分別給予,所以總共加起來是10天。關於這個問題,很多雇主就來問:怎麼會這樣,我們怎麼會不清楚?所以我們這邊去查了就是這樣,6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就是給3天,也就是針對6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那麼一年以上到兩年未滿就是給7天,可是如果按照那個新聞稿的話,看起來好像就是要累計起來,要變成10天,可不可以請解釋一下,讓大家瞭解。因為很多雇主都看不懂,有人打電話來問,到底是7天還是要10天?一年到兩年之間到底是休多久?
許部長銘春:委員,這個部分我請業務主管來說明。
溫委員玉霞:好。
黃司長維琛:報告委員,有關特別休假,因為滿半年的時候會有一個3天,滿一年的時候會再有另外一個7天,我們看到的是雇主會在滿一年的時候告訴勞工:你前面已經休過3天了。這個時候只願意再給他4天,有看到這樣的違法的情況。
溫委員玉霞:對啊!應該是這樣啊!一年……
黃司長維琛:不是,是6個月的時候要先給他3天,這3天要在後面的半年內、一年內用完,滿一年的時候,除了之前的3天以外,另外要再給7天,並不是說前面已經給3天,後面只要給4天就好了,因為有這樣違反規定的情形,所以我們才特別提醒。
溫委員玉霞:那你這樣子是累進,對不對?如果是兩年以上未滿三年又是10天,那這樣3加7加10,是不是這樣的算法?不是嘛!不是這樣算的嘛!
黃司長維琛:是因為滿一年的時候,本來這個時候在未來第二年的那段時間,要加7天……
溫委員玉霞:一年以上……
黃司長維琛:對。
溫委員玉霞:一年以上到兩年要給7天嘛!
黃司長維琛:給7天,但是這個時候,雇主告訴勞工:因為你在6個月的時候,我已經給過你3天了,所以他只願意再給這個勞工另外4天,不是7天,就會出現違法的狀況……
溫委員玉霞:所以這累計起來就是半年……好,現在很簡單,如果我現在工作一年一個月就不做了,那我可以拿幾天假?
黃司長維琛:前面的3天已經休過了,那是3天,另外的話再……
溫委員玉霞:一年一個月,我做13個月就可以拿10天假。
黃司長維琛:,一年一個月到的時候,他這時候滿一年是有7天,所以前面有休過3天,後面有休過7天,他一年一個月離職的時候已經有10天的假。
溫委員玉霞:如果是這樣子的話,我覺得你們寫這樣子非常的複雜,你就說未滿一年,6個月以上就給3天,那未滿一年或是滿一年以後總共10天,這樣子是不是?
許部長銘春:委員,我們應該要宣導啦!
溫委員玉霞:因為有一些中小企業也是搞不清楚,也認為怎麼會這樣子,還是不太懂,他們就想,如果是這樣加起來3天、7天,第三年10天,不就變成20天,是不是變成這樣?所以這個我看我們還是要讓雇主清楚一點……
許部長銘春:我們會來多加宣導。
溫委員玉霞:我們應該要好好的宣導,不要讓雇主無所適從,他還要打電話來問,其實我們可以更好的宣導。
許部長銘春:好、好,這是我們應該做的,我們來宣導。
溫委員玉霞:好,謝謝部長。
許部長銘春:好。
溫委員玉霞:我今天第二個問題要請教,我們的報告裡面第11頁有提到,為簡化家庭看護工的申請,有些程序是不是大幅的簡化,對嗎?
許部長銘春:就免評。
溫委員玉霞:有些以多元的方式來認定,另外有些重新招募可以免評,就免評估,當然這個我是樂觀其成,重新招募可以免評最好,但是我也要為一些重症患者來講一些話,就是重大傷病急性患者,按照我們的法令來講,要評估以後六個月才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對不對?是不是這樣?六個月。
許部長銘春:沒有耶!沒有,他只要去醫院鑑定他是重大傷病就可以了。
溫委員玉霞:所以重大傷病就可以馬上申請?
許部長銘春:是啊!是啊!是啊!
溫委員玉霞:不是一定要……
許部長銘春:沒有!沒有!沒有!
溫委員玉霞:沒有一定要到六個月嘛!
許部長銘春:沒有!沒有!沒有!
溫委員玉霞:對啊!因為有一些重大傷患或是車禍或是什麼,臨時發生事情的時候,黃金治療期是前面那六個月啦!
許部長銘春:對、對、對,你講的沒有錯!
溫委員玉霞:所以我現在要說如果前面那六個月就可以申請,這樣是最好的。
許部長銘春:可以、可以,報告委員,這沒問題,現在我們周遭好朋友的媽媽就這樣子,突然……
溫委員玉霞:突然中風或是心肌梗塞或是車禍。
許部長銘春:醫院就馬上開證明,他就馬上可以申請了,這個沒有問題。
溫委員玉霞:這個就是醫生如果評估可以,就可以申請,不用到六個月嘛!
許部長銘春:不用!不用!不用!絕對沒有這一條。
溫委員玉霞:因為我們在看的時候,覺得為什麼一定要評估以後經過六個月……
許部長銘春:沒有!沒有!沒有!
溫委員玉霞:重大傷病患者。
許部長銘春:對,重大傷病,只要醫生開出證明,就可以了。
溫委員玉霞:就可以了,不用……
許部長銘春:因為您講的沒有錯,六個月是黃金期。
溫委員玉霞:對呀!前面六個月是黃金期!
許部長銘春:對呀!這個時候要有人照顧、協助。
溫委員玉霞:治療黃金期是六個月,如果我們還要再等六個月才能申請看護的話,這個就比較困難啦!
許部長銘春:不會!不會!委員,這個沒有問題。
溫委員玉霞:這六個月中間,就是剛剛發生事情的時候,臨時看護是我們可以允許申請的,這是不是臨時性的而已?六個月後如果他恢復了,這就取消,還是可以繼續?這是臨時性的嗎?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因為現在我們移工聘僱的聘期就是三年,這是定期契約,一般來講,如果他真的只是短期,因為醫師可能會給他評斷是短期,大部分他會用國內的照護,不會用聘僱……
溫委員玉霞:比如突然車禍,這種……
蔡署長孟良:後續他其實沒有這個需求,他就不會申請。
溫委員玉霞:他後續沒有需求,然後我們就可以調回來喔!
蔡署長孟良:不是,這個就看他實際的狀況,如果最後他真的是因為病情好轉,沒有聘僱需要,他就合法轉換雇主,是可以合法轉換的。
溫委員玉霞:他可以合法轉換雇主。
蔡署長孟良:對、對、對。
溫委員玉霞:好。我現在要來請問你,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要成立一個重建之家,提供一站式的一條龍服務,本來我們國內已經有31間職能復健專業機構,現在最新的1個是在高雄,明年就要開幕,是不是這樣?我要請問,這個單位為什麼會放在高雄?因為據我們所瞭解的,其實工人這個最大的市場就是在新北市及臺北市,可是我們這個一站式的一條龍服務為什麼會放在高雄?高雄以前沒有嗎?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是經過我們中心的專業評估,我請執行長來說明一下。
溫委員玉霞:好。
何執行長俊傑:謝謝委員。我們內部有評估過,後續需要職業重建方面的專業資源及每年需要被服務的人數,高雄是目前最大需求的地方,所以我們……
溫委員玉霞:高雄是最大需求。
何執行長俊傑:是,我們有比較過全國北中南各區……
溫委員玉霞:根據統計,臺北及新北的勞工總人數是最多的,不是嗎?
何執行長俊傑:是,但是根據醫療資源的分布及相關重建資源來講的話,南部現階段需求比較大……
溫委員玉霞:你們有經過評估?
何執行長俊傑:我們有經過評估。
溫委員玉霞:現在一站式服務的第一間是在高雄,再來再有的話,將來會不會分布在北部?因為你這31間裡面高雄也已經有了,全省都有分布嘛!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因為上路一年之後,我們有發覺這個問題,就是南部可能在這個方面還需要有一站式服務來加強,我們這個一站式服務上路以後,未來如果成效不錯,其他北中有需要,我們都會推動,這個沒有問題。
溫委員玉霞:是喔!
許部長銘春:是。
溫委員玉霞:希望我們要平均一點……
許部長銘春:是、是、是。
溫委員玉霞:這個大家都希望不要用到,但是需要的時候,真的是有問題的時候,我希望其他地區也可以享用這個服務。
許部長銘春:好,這沒有問題,我們都會做專業評估,我們中心都是很專業的……
溫委員玉霞:不只高雄有這個需要……
許部長銘春:職業傷病專家會來評估。
溫委員玉霞:北部也是需要,中部也是需要。
許部長銘春:對、對、對。
溫委員玉霞:好,謝謝部長。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溫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蘇巧慧委員發言,蘇委員請。
蘇委員巧慧:(9時31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許部長。
主席:部長請。
許部長銘春:蘇委員好!
蘇委員巧慧:部長好!今天是勞動部的業務報告,其實我們最想要討論的還是現在各行各業缺乏人才、缺乏工作人力的問題,甚至是我們的人力政策。
不過在這個開始之前,其實這兩天最大的新聞就是勞動部要和印度簽MOU的部分,所以當你面對臺灣的缺工狀況要向世界各地尋找人才、人力之後,政府提出了這個解方,但話風一轉,風向一帶,現在竟然變成是勞動部一次要開放10萬印度勞工進來,甚至有更離譜的事,現在還把所謂的歧視性言論變成新聞大作,說如果開放印度移工,臺灣就要變性侵島,這樣的狀況,說女生半夜就會被拖出去。
部長,可不可以請你利用時間在這個臺上告訴我們,第一、勞動部現在做到的程度是什麼?接下來這是循序漸進的政策嗎?這是我有看到你們在新聞回答的,以及現在引進的方向、期程;最後,就現在網傳的言論做評論。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移工的來源國要新增是朝野各界所期待的……
蘇委員巧慧:這應該是有個嚴謹的審查過程嘛!來源國的部分。
許部長銘春:對,嚴謹的審查,來源國的部分,我們現在是4個,新增來源國這件事情其實我們一直在努力,因為我們不能單依賴少數的來源,我們怕有時候會有一些風險,所以包括我們衛環的委員、朝野都非常關心,一直在督促我們趕快要找新的來源國,這個來源國的部分,我們透過外交部,也經過國安的評估……
蘇委員巧慧:經過國安評估?
許部長銘春:對,報告委員,我們要引進移工的來源國不是我今天找誰,我勞動部就直接去跟它簽了,不是!一定要先做國安的評估,再透過外交部去做一些接洽,後面才能夠後續的來做……
蘇委員巧慧:就是國與國之間先有過調查、協議、審查等等。
許部長銘春:對,所以我們的程序是這樣,就是我們簽MOU,雙方的工作小組其實也經過兩、三年的討論了……
蘇委員巧慧:有到兩、三年的時間。
許部長銘春:對、對、對,今年因為疫情趨緩了,所以在上半年之後就整個比較順利,順利之後,雙方也走完行政的程序,就是MOU的內容我們院這邊也都認可,所以這個MOU的簽署其實是協商之後的第一步,我們雙方原來就是希望在年底之前能夠來簽署,其實剛開始大家也都很樂觀其成,我也不曉得怎麼會一下子被……
蘇委員巧慧:就一篇文章……
許部長銘春:就一篇文章……
蘇委員巧慧:就是一篇文章,一篇網友的留言,然後變成了新聞,現在變成網傳,變成瘋傳啦!
許部長銘春:是,報告委員,尤其我覺得這件事情比較詭異的是它一開始就把你定位要引進10萬名印度移工,問題是根本還沒有簽,根本還沒有後續的工作層級會議,哪來的數額?
蘇委員巧慧:所以這就是標準的假訊息……
許部長銘春:對,所以……
蘇委員巧慧:這跟農業部引進進口蛋來保持國內蛋量穩定、蛋價穩定的那件事情其實都是完全一樣的,同一套手法啊!
許部長銘春:對,報告委員,第一個是假訊息,第二個、我是認為有人刻意在操作,釋放這個訊息來引起民眾的恐慌,報告委員,我們勞動部的臉書……
蘇委員巧慧:現在被灌爆了吧!
許部長銘春:被灌爆,而且都是有點像那種AI式的,都是同樣的留言。所以我們才認為,真的要呼籲國人,不要陷入這種認知作戰。
蘇委員巧慧:部長你在這邊可以簡單把剛剛兩分鐘的言論澄清幾點,第一個,這是經過將近三年國與國之間的協議、協商討論之後,經過國安審查,現在臺灣與印度之間即將要採行開放簽署MOU移工引進的部分,但還沒有簽署。
許部長銘春:第一,還沒有簽署;第二個,縱使簽署了,我們後續的工作層級會議才要展開。
蘇委員巧慧:所以數量也根本未定。
許部長銘春:未定,因為我們要看開放的行業,我們會找各部會來,跟印度方三方大家來討論哪些行業要開、數額大概多少、移工的條件是如何、雙方法規調適、程序要怎麼進行,而且重要的,我們所有移工來源國不是只有現在的印度,所有移工都是同樣標準,而且他就是要有行為良好的證明,就是所謂的良民證,沒有犯罪紀錄。
蘇委員巧慧:所以從國與國之間,到最後個案、個別移工的審查都是非常嚴謹的狀況。
許部長銘春:對,然後整個工作層級會議討論以後,我們才會正式去公告要開放印度移工,然後大概各行業多少。我們會循序漸進,其實我們現在4個來源國過去的開放也不是說一下子就來了多少人,一定是循序漸進去看整個成效。但是我要講的是,現在當然有部分民眾有這樣的疑慮,我們會去跟他們溝通說明清楚。
蘇委員巧慧:那當然,像今天這就是一個很好的、完整的表達。
許部長銘春:公共政策大家都可以討論,但是我們不希望你刻意對特別國家或特別種族貼標籤,或者有歧視,這樣不好。
蘇委員巧慧:對,我覺得這個部分真的也要引導,因為在臺灣工作的外籍人士這麼的多,不管是高階主管或者是藍領人才,其實大家從世界各地來臺灣工作,我們都應該要給予適當的尊重。這就像是柯總統候選人會講出這種什麼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念完高中,只剩下百分之一的人沒有念,沒有念的人,我就全部都要給他列管,因為這些人未來都可能是殺人犯。我覺得這實在是太離譜了,所以這個部分除了前面的要向國人解釋清楚,其實後面的歧視性言論我覺得也務必要控制,讓大家能夠理解事情不是這樣子的,我們希望透過媒體的報導能夠以正視聽,對來臺灣的世界各國的人才都給予尊重啦!
許部長銘春:是。
蘇委員巧慧:部長,今天我的時間幾乎是讓你把這個最重要的時事議題做了一個澄清,我自己這邊想給部長、給部內幾個建議,首先,我認為缺工的問題,不是只是因為他是工,就全部都是勞動部的事情,其實缺工包括要引進人才,一定是跨部會,甚至是國發會有一個整體的臺灣人才政策方向之後,再回到勞動部這邊來做執行的工作,甚至是監管引領的狀態。所以我不會用人才政策直接來垂詢,甚至是苛責勞動部,但我認為有一件事情是勞動部可以做的,就是基礎資料的完備,基礎資料的完備是勞動市場人力的供需情況應該要能夠更好。
我現在剩下短短的時間,所以我快快地說,第一個,我現在看到勞動市場需求的情形,這是我唯一能夠在勞動部找到的一個表單、一個資料,可是你看它光是行業別,其實是非常的濃縮,所以後面看不出來個別細項的需求,這是你公布資料的第一個。我們再往下看,如果是人才來源的部分,除了國內的人才之外,外增人才的來源,我們現在有就業金卡、移工留才久用和移工,這三項當然都有統計,但其實在這三項之外,還有一個僑外生現在到底在哪裡工作、多少人留下來,這個數據其實是不容易查找的,所以整個國家的供和需的資料,我認為現在的狀況是都有,但是不夠。我讓你看一個日本的部分,日本除了國內自己,也就是外國來到國內之外,其實他連日本本國人去哪些國家工作都有做細部的統計。你看臺灣是列在第14個,日本人來臺灣工作的數字也有統計。這個是代表什麼意義?代表哪些國家的條件是吸引我國人才。我們十年間被日本挖走的人多了八倍,有1萬2,000人到日本去工作,為什麼他寧願去日本工作,而不是在留在臺灣?這就也可以思考嘛!所以我不會就人才政策單一苛責勞動部,但我認為基礎資料是勞動部責無旁貸的責任,因為你們的資料做好之後,各部會才能夠就這個資料來做後續的推演政策。因為今天時間的關係,你看大家都在談,今年(2023年)多少國家已經有新的政策,日本有新的搶高階人才政策,加拿大也有新政策,新加坡也有新政策,光是今年,每一個國家都在搶人才,他們的政策都非常的靈活,而且多變,我們其實不可能照抄,因為臺灣的條件也跟別人不一樣,所以基礎資料完備之後,我們才有可能設計出臺灣吸引人家,而且可以跟人家媲美的政策,這是我今天要表達的狀況。
最後,如果大的你講完,那麼細項的僑外生的部分,我也認為可以再調整,這個部分我會再跟部長這邊討論,因為我認為現在僑外生是一個重要的人才庫,但他的限額實在太高了,不管是配額有限制,或者僱用有限制,都太高,這是單向的部分。今天就這幾個部分跟部長就教,我希望下一次我們可以就整體臺灣到底應該具備哪一些勞動市場的基礎資料要完備,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再進行討論,謝謝部長。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蘇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吳玉琴委員發言,吳委員請。
吳委員玉琴:(9時42分)我請許部長。
主席:部長請。
許部長銘春:吳委員好。
吳委員玉琴:部長,今天是勞動部的業務報告,就幾個部分還是來追蹤一下,這個其實部長那時候還不是你,我們在105年11月修訂了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廢止了移工三年需要出境一日的規定,把這個拿掉之後,我們當時在看的就是來源國的仲介公司的仲介費每三年都要繳一次,所以我們廢止了三年要出國一次,這個就是一次而已,不會每三年都要繳一次,所以這個對移工來講是很大的一個改革。
另外,我們針對外國專業人才的延攬跟僱用一直有一些配套,像現在專才技術人員的部分也放寬了,所以我覺得我們對留住移工的措施跟勞僱之間,其實我們都一直在努力把一些條件弄得更好。蔡總統執政之後,我在立法院第一個修的法就是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把三年出國一次的這個規定拿掉,針對移工的勞動議題我覺得是比較獲得一些改善。這些好像是表定我們仲介可以收費的部分,我是以家庭看護工為例,比如服務費移工是第一年一個月是1,800,服務費雇主的部分是一年2,000,然後登記費或介紹費是最高2萬,當然輸出國那邊你們管不了,所以這個也是長期的問題。除了這些服務費之外,是不是收其他錢就不是正常的?
許部長銘春:其他都不能收。
吳委員玉琴:都是非法的。
許部長銘春:國內仲介公司的收費就是剛剛您表定的這邊而已。
吳委員玉琴:從修法之後,我們的移工碰到的是買工費的問題,我想部長應該常常聽到我們在講買工費的問題,我整理了一下,其實國內仲介公司有幾個費用在發生,一個是在輸出國引進之前,跟雇主要了一筆選工費8,000到2萬,買工費是轉換雇主的時候,他們跟移工收2萬到9萬,這是我們在經驗值裡面的範圍,但他對雇主也收耶!最近雇主團體在跟我抱怨,雇主每次換一個勞工,他也來收2萬到3萬,所以換越多他們賺越多,移工的仲介費部分大概比較難查,因為是來源國的仲介,大概5萬到7萬,這些應該都是非法、非許可的項目,部長知道這些行為嗎?對雇主收取買工費合理嗎?這個選工費合理嗎?
許部長銘春:這是違法的。
吳委員玉琴:都是違法,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對,這違法、這不行。
吳委員玉琴:在移工的部分,我在預算上常常凍結你們就是要你們去查移工被買工費……
許部長銘春:有,我們現在都專案查察,甚至我都跟他們講,有時候一些移工團體會出來主張,我就跟署長說一案一案查,你去跟這些移工團體的代表、發言人瞭解到底是誰,我們去查!
吳委員玉琴:是。
許部長銘春:因為常常遇到這樣,移工反映被收買工費,可是去問他的時候,他就提不出具體的事證。
吳委員玉琴:因為最近雇主……
許部長銘春:所以我們現在就是透過專案的查察、定期查訪,如果民眾有檢舉,我們一定會查。像今年的話,我們大概裁罰8家……
吳委員玉琴:裁罰8家?
許部長銘春:裁罰8家,查了2,700家,查到8家。
吳委員玉琴:所以也是需要檢舉就對了?部長,我……
許部長銘春:當然要檢舉。報告委員,不是檢舉而已,檢舉之後,移工要勇於……
吳委員玉琴:要有資料,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對,要勇於把資料提供給我們。
吳委員玉琴:過去移工是處於比較弱勢的一個處境,所以要求這部分可能有困難,可是現在雇主也跟我抱怨,因為轉換移工的時候,仲介也來跟他要費用。
許部長銘春:那不行啊!雇主跟我們講,我們馬上就重罰。
吳委員玉琴:所以我這裡提出一個具體訴求,如果人力仲介公司跟移工或雇主收取任何費用,是不是通通要開發票?這部分有沒有可能跟財政部研議一下?因為它是公司嘛!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是這樣子,我們規定它一定要開收據……
吳委員玉琴:開收據,是不是?
許部長銘春:至於這個收據是發票還是一般收據……
吳委員玉琴:就是證明就對了?
許部長銘春:對。
吳委員玉琴:要有個證明。
許部長銘春:一定要有。
吳委員玉琴:要跟你們檢舉也比較清楚。
許部長銘春:它如果沒開收據,包括發票、一般收據都沒有開,我們會罰它。
吳委員玉琴:好,所以我覺得……
許部長銘春:假設它漏開發票,我們會再移給財政部。
吳委員玉琴:部長,這部分我建議你們要跟雇主宣傳,因為移工本來就處於弱勢,所以他比較難去做這樣的要求。
許部長銘春:好、是。
吳委員玉琴:但現在雇主方也被要求買工費、介紹費,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跟雇主宣導。
許部長銘春:沒問題。
吳委員玉琴:如果你跟我要2萬元、3萬元,你要開證明、收據給我,我覺得這是大家可以宣導的一個部分。
許部長銘春:對、好。
吳委員玉琴:一個月內可以做這樣的宣導嗎?
許部長銘春:可以,沒問題,謝謝。
吳委員玉琴:好,謝謝。另外一個問題也是雇主方、雇主團體跟我反映的,我們的仲介評鑑有很多的專家學者以及勞工團體,但有沒有雇主的團體代表擔任評鑑委員?因為他們最熟悉、最清楚仲介的問題。
許部長銘春:委員,我們9個裡面有3個雇主團體。
吳委員玉琴:有3個雇主團體啊?
許部長銘春:對。目前就是……
吳委員玉琴:使用者團體?
許部長銘春:對,使用者團體。智總、脊髓損傷還有老人福利推動聯盟,3個。
吳委員玉琴:這些團體直接就是家庭看護工的僱用團體。
許部長銘春:是,主要以他們為主。
吳委員玉琴:我覺得我也可以推薦他們成為你們未來選雇主的代表。
許部長銘春:可以。
吳委員玉琴:我覺得他們很願意去參與這樣的評鑑,因為有些評鑑對於直接聘僱他們的雇主而言有點不友善,所以這部分我還是推薦給勞動部參考。
許部長銘春:好。
吳委員玉琴:最後要跟部長討論有關印度移工的部分,我們最近聽到很多關於要簽MOU的議題,剛剛巧慧問了很長的時間,也有讓部長說明,我覺得我自己也必須要說明,我是台灣與印度國會議員友好協會的會長,所以我會跟印度溝通、聯繫,最近印度駐臺的大使也來拜訪我,其實大家很關心臺灣、印度的互動及經貿,未來臺灣的廠商可以去印度開發,尤其是我們的新南向政策,印度是一個很大的市場,所以他們很歡迎臺灣過去。在這個MOU的前提之下,他也抱持著很大的期望,希望我們臺灣跟印度可以有這樣的合作。
許部長銘春:是。
吳委員玉琴:可是最近怎麼會有一個性侵島的訊息?印度移工來臺灣就會有性侵島這樣的說法,我覺得對於種族充滿歧視;第二個,我覺得這對國與國之間的關係是一個很大的傷害,所以部長……
許部長銘春:對,還有外交跟人權形象,我覺得是很大的傷害。這件事情雙方在整個協商過程都很順利,它本來就是我們新南向很重要的一個國家,它也不是第一次輸出勞工到國外,歐、美、亞……
吳委員玉琴:它在國外已經有一千八百多萬的人口……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就以我們最鄰近的新加坡……
吳委員玉琴:日本?
許部長銘春:澳洲、日本通通引進移工,就是我們所謂比較……
吳委員玉琴:沒有問題,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都沒有什麼社會治安的問題。所以這個訊息釋放出來,第一個,先是一個假訊息說10萬人,這就是刻意在操作了;第二個,他又給人家貼標籤,有性別跟種族的偏見跟歧視,的確引起國內婦女……
吳委員玉琴:的恐慌。
許部長銘春:恐慌啊!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好的事情,所以我必須……
吳委員玉琴:媒體有報導這會不會是中共方面?應該是說它也非常不高興臺灣跟印度有這樣的合作。
許部長銘春:對,之前我們雙方準備簽MOU,外媒的報導就有說中國這邊……
吳委員玉琴:不高興、不喜歡這樣的合作。
許部長銘春:對,不喜歡這樣的合作。但是我覺得沒有關係,這件事情……
吳委員玉琴:但是我想臺灣還是要有一定的態度。
許部長銘春:我的意思是民眾有疑慮,我們必須跟他們說明清楚。第二個,我們也一定會針對大家所重視的問題嚴格把關。事實上,所有的移工開放都有一定的程序,不是說今天談好MOU,明天人就進來,不可能!報告委員,這個MOU簽了,這是一個備忘錄,我們確定合作之後就會開始展開工作層級,不是只有勞動部,因為用人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的,所以包括衛福部……
吳委員玉琴:衛福部、經濟部、內政部……
許部長銘春:經濟部、內政部、農業部……
吳委員玉琴:還有農業部。
許部長銘春:目前有開放移工的產業所屬目的主管機關通通要來討論。
吳委員玉琴:部長,最後一個問題,你在這個工作會議裡面,有一些雇主端在擔心,如果開放印度移工,會不會都到產業去?家庭看護工就……
許部長銘春:不會、不會,這個會討論。
吳委員玉琴:不會嘛?不會排除家庭看護工?
許部長銘春:我們現在開放的移工來源國,目前四個通通有……
吳委員玉琴:都有產工也有家庭看護工,不會通通只到產工去?
許部長銘春:都有,產業跟社福通通有,一定是這樣子。
吳委員玉琴:是,我想……
許部長銘春:而且我們在之前的討論當中,他們就是這樣的方向,我們討論的就是未來產業跟社福都會有。
吳委員玉琴:好,這部分我就可以跟雇主端反映,他們很擔心新來一批移工,然後我們都沒有機會用到。
許部長銘春:不會、不會。
吳委員玉琴:好、OK。
許部長銘春:新增來源國只是讓雇主有多元選擇,其實我們現在就是說,因為過去也曾發生特定的來源國對我們有些不合理的要求,也就會有一些風險,所以朝野委員一直在督促我們積極推動這件事情。
吳委員玉琴:多開發不同的來源國。
許部長銘春:目前進行比較順利的就是印度,我們其實也會再努力啦!但是我希望這件事情大家能理性看待,這是在解決缺工的問題;第二個,也讓我們的雇主有多元的選擇,我們勞動部一定會嚴格把關,請大家放心。
吳委員玉琴:好,謝謝部長。我想印度的朋友、印度這個國家其實很友善,所以我覺得我們不能用所謂種族歧視的方式來對待他們,我們應該歡迎各國的好朋友來臺灣工作,臺灣是一個友善工作的國家,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
主席:謝謝吳委員、謝謝部長。
我們接下來請吳欣盈召委發言,召委請。
吳委員欣盈:(9時54分)主席好,有請勞動部許部長。
主席:許部長請。
許部長銘春:吳委員好。
吳委員欣盈:部長早。根據MSCI,資產管理超過200億美元的大型機構法人與退休金,未來的三、五年投資都會受到氣候風險的ESG影響。我想先跟您介紹一下AIGCC,就是Asia Investor Group on Climate Change,其實臺灣有許多企業已經參加亞洲氣候變遷投資團體,可惜我覺得政府部門跟投資基金,像勞動部的勞動基金都沒有參與,所以我希望有機會……
許部長銘春:有,待會我可以請局長說明。
吳委員欣盈:好。
許部長銘春:其實這議題我們去年就開始討論了……
吳委員欣盈:好,太好了。
許部長銘春:所以我們也曾經在部務會報裡面請基金局來做專案……
吳委員欣盈:參加會員了嗎?
許部長銘春:會員是還沒有,但是……
吳委員欣盈:因為據我瞭解,民間的多,但政府官方還沒有正式參與投資基金。
許部長銘春:我先請局長跟你說明。
吳委員欣盈:好,謝謝。
蘇局長郁卿:委員好。謝謝委員提出這個問題,ACGA有來跟我們拜會,然後我們也談得很愉快,它也邀請我們加入會員,我們也很高興,但因為預算編列的問題,我們在未來年度會編進來。但是它也邀請我們參加他們今年的年會,我們也特別挪出預算去參加年會,謝謝。
吳委員欣盈:太好了,等於是還沒有正式加入會員,可是已經開始在接洽了,對嗎?
許部長銘春:對,正著手要加入。
吳委員欣盈:太好了、太好了!如果有什麼需要協助的,我辦公室這邊、我個人有一些在民間AIGCC的經驗可以跟你們分享。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委員。
吳委員欣盈:謝謝。另外,根據勞金局的資料,近年投資ESG都高達95%以上,甚至到100%。國際的ESG標準,我國退休金前10大持股企業相對的評分比為落後,其實如果不用寬鬆的標準,臺灣退休金可以做得更好。勞金局在2014年開始我知道有做永續報告書,其實我覺得非常前瞻、非常好,同時9月19日的時候我也舉辦一個綠色金融公聽會,當時也邀請勞金局,希望能更積極參與臺灣的綠色永續轉型。其實衛環委員會的衛福部、環境部及勞動部是ESG最重要的3個部會,當然勞金局也掌管了5兆以上的基金,相對也是臺灣最大的資產管理公司,所以今天想跟部長交流一下並討論,可以運用資金的力量來加速臺灣的ESG轉型,然後能讓勞工退休金的收益提升,同時降低氣候變遷的一些投資風險,可以共創雙贏。
再來,根據人力銀行資料,綠領工作這10年會增長6.5倍,每個月平均會多出2,000份工作,卻有七成的臺灣年輕人擔心專業不適用於綠領工作,其實九成的年輕人表示有意願參加由政府或企業提供的綠領工作職能培訓,據本席瞭解,我國目前沒有全面盤點綠領人才的供需,綠領人才與淨零人才不只是一個產業別的問題,也可以參考譬如金融科技人才的方法,從跨業別的調查來推估。我想請問部長,是否可以主動協調國發會提出綠領人才的供需調查呢?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配合行政院的淨零轉型目標,我們已經有自辦或者結合相關資源來辦理綠領人才培訓,我們已經有著手,不過我們目前是……國發會也有,國發會有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這是一個跨部會的,都有建立溝通,定期在討論、推動。至於勞動部自己的部分,目前是有辦理碳盤查及太陽光電設置等課程,電動車也有,以去年來講,我們大概培訓了2,889名綠領人才,今年我們本來預計要訓練3,050人,跟委員報告,我們超標,到9月已經訓練4,871人。
吳委員欣盈:太好了,所以應該說需求是很大的,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是,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努力。
吳委員欣盈:好,是不是可以把一個總數……因為剛剛我提供一些全球趨勢、臺灣產業加速的趨勢,是不是可能從這個部分,整體做個盤點給國發會?然後看看這部分我們需不需要再加速推動?
許部長銘春:對、對、對。
吳委員欣盈:這樣子的話,年輕人的薪資等等都可以大量提升。
許部長銘春:是,謝謝委員。
吳委員欣盈:謝謝。我知道勞動部今年有提供剛剛講的9月前的青年淨零課程,其實本席觀察到分地區、分領域就不多,譬如現在比較需要的是碳盤查、碳足跡及永續管理師的這些職缺,目前臺北就好像只訓練129人,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沒有辦法負擔譬如外面3萬到30萬的課程,勞動部所推動的產業新尖兵有全額補助8,000元的獎金,對剛出社會的青年是更加有幫助的。想請問一下許部長,明年針對碳盤查、碳足跡、永續報告書及ESG永續管理師的這些職位,是否可以更擴大推動產業新尖兵的課程,然後培訓更多的青年?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沒有問題,因為我們現在的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2期,那是4年期的計畫,然後這個就是我們的重點,我們第2期的計畫我記得有160億,這些人才的培訓是我們的優先,如果青年願意進到這個產業來培訓,只要他完訓,其實這些訓練費用統統都是免費的,我們希望為國家持續擴大人才的培訓範圍,有需求,我們就來做,所以我們會運用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2期,好好把這些落實。
吳委員欣盈:好,感謝部長,希望這部分可以從我的工作經驗幫您多加把勁……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
吳委員欣盈:然後把這個部分做得更快速,讓更多人可以獲利。
許部長銘春:好,我再請署長跟委員約個時間我們討論一下,看怎麼樣可以把這個計畫能夠做得更好。
吳委員欣盈:OK,謝謝您,謝謝。
許部長銘春:謝謝。
主席:謝謝召委,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張育美委員發言。
張委員育美:(10時2分)謝謝主席,請勞動部長。
主席:部長請。
許部長銘春:張委員好。
張委員育美:部長早。在預算審查的時候,我曾經詢問過有關開發新移工來源國的辦理進度,那時候部長回答說進度非常順利。前幾天媒體報導,行政院目前已經核定與印度簽署勞務合作協定的內容,預計年底前完成簽署。請問部長,是否有較為具體的期程和細節可以對外說明呢?以及何時可以正式引進印度移工?
許部長銘春:第一個,有關於簽署MOU的時間,我們正在跟印度洽商幾個時間點,當然希望能夠在今年年底以前簽署。
張委員育美:年底前?
許部長銘春:希望啦!
張委員育美:OK。
許部長銘春:簽署以後才能夠展開後續的工作層級會議,因為包括人數、行業、法規調適及引進程序,這些統統要再跟印方及我們相關部會討論,因為目前我們有要開放的移工產業都要進來。
張委員育美:請問以哪個產業為主呢?
許部長銘春:經濟部、衛福部、內政部、農業部……
張委員育美:是以營造為主?會不會以營造為大部分?
許部長銘春:不會,報告委員,各個行業都會納入評估,所以……
張委員育美:社服移工很缺,也會加強?
許部長銘春:會,社福移工也會在我們的討論範圍,基本上就是以我們現在有開放的各個產業需求為主,所以社福移工、產業移工都包括在內……
張委員育美:不會獨厚某些產業吧?
許部長銘春:不會、不會,跟委員報告,這些細節必須談妥以後,我們才會正式公告引進哪些行業、預估是多少人,我要跟委員報告……
張委員育美:多少人還有哪一個產業,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對,這個都是還不知道,所以像最近說什麼我們要引進10萬名,說年底前要引進10萬名印度移工,這個根本就是假訊息。
張委員育美:還沒有說數目嘛!
許部長銘春:對,因為根本還沒有進入正式討論,我們過去所有來源國引進的程序都是這樣,雙方一定是先協商,經過國安的評估之後,雙方也有意願,然後協定的內容,MOU的內容雙方要各自國內認同之後才簽MOU、備忘,簽了之後,後面正式工作才要開始,這些工作都完成才會正式公告引進的相關重點,所以這個部分其實沒有所謂說年底就要10萬名移工進來,我們會循序……
張委員育美:數量就是沒有講10萬名,但是……
許部長銘春:我們會循序定額,因為第一個,印度畢竟是一個新的國家,還很陌生,我們還是希望循序漸進,所以也不會說一下子就引進很多很多,不可能啦!一定是先看整個開放的狀況……
張委員育美:就是你沒有講10萬名,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沒有、沒有、沒有。
張委員育美:就是會有進來印度移工。
許部長銘春:其實我們衛環委員會包括委員、好多委員都很關心,希望開發新的來源國……
張委員育美:請問還有其他國家嗎?印度是順利的,還有其他國家嗎?
許部長銘春:其他國家我們還在洽詢。
張委員育美:好像還有。
許部長銘春:透過外交部啦!我剛剛就跟委員講……
張委員育美:你這麼努力,應該好像還有吧!
許部長銘春:我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進來源國的目的,第一個就是要解決我們產業的缺工,因為現在人口老化、少子化;第二個就是讓我們的雇主有多元的選擇,不會說某個來源國突然給你出一些難題,你就被卡住了,所以我們多一些來源國的話會……
張委員育美:可能還會有其他來源國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是,我們會持續努力,不過,這個都是要經過國安的評估之後,外交部要接洽以後,我們才能夠進行後續的部分,像我們跟印度光工作小組就談了3年才有整個架構出來。
張委員育美:謝謝。接下來我要關心另外一個議題,就是討論醫療機構面臨的問題,你可能會覺得醫療機構跟你有關係嗎?有的!近日媒體報導,各大醫療院所飽受住院病人跑單之苦,就是沒付費就跑掉了,北部一家醫學中心每年病患跑單或繳不出醫療費用的金額近2,000萬,幾乎成為呆帳,還有南部一家區域醫院,兩年來住院欠款狀況共276人,欠款達千萬元,其中欠費金額最高的是一名非法居留的外勞,我講這個費用是我們外籍移工欠的醫療費用,那個外籍移工欠的費用為什麼高呢?他騎乘電動車跌倒、受傷、開刀等等,後來又要昂貴的骨板,單獨他就欠30萬了,最後因為逃跑的外籍移工沒錢付了,他就跑掉了,衛福部表示住院欠費個案都是逃逸的外籍移工,因為他屬於非法居留,所以沒有健保,需要自費所有醫療費用,一旦發生車禍、重症住院就往往無力支付。衛福部表示與勞動部有溝通,希望透過協調方式找出解決之道。就勞動部的瞭解,目前為止,請問全國有多少移工積欠醫療費用案件正在處理?有多少件?請問大概有多少件?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資料衛福部才有,我這邊沒有資料。
張委員育美:OK,好,沒有資料。目前是有不少外籍移工跑掉而積欠費用,所以我們希望勞動部跟衛福部要有一些解決方案,為什麼要解決呢?我要跟你講,關於外籍移工積欠醫療費用的問題,勞動部在98年的時候就曾經為行蹤不明外籍勞工醫療協助處理機制召開過協調會議,當時各來源國辦事處表示會設法解決該國勞工醫療費用問題。實際上,發生欠費的時候,勞動部有聯繫來源國辦事處處理,但時常是沒有回應,甚至表示無法處理,勞動部在106年發布新聞稿表示,儘速與各外勞來源國會商,成立外勞海外工作基金來解決外勞來臺工作受傷,還有急難救助費用支出問題。各移工來源國中,目前已成立海外工作基金的國家有哪些?請問部長,移工來源國家中有成立海外工作基金的國家有哪些?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沒有。
張委員育美:還沒有?
許部長銘春:對。
張委員育美:如果沒有,逃逸移工的醫療費用……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件事情……
張委員育美:還沒成立?
許部長銘春:對,沒有。我們現在有一個想法,準備要建立,就是以後移工來的時候,對於國外的仲介,我們要求要連帶保證、要建立連帶保證的制度,以後這個移工在臺灣有積欠任何的費用,這個仲介要負連帶保證責任,我覺得這樣子才能夠澈底……
張委員育美:所以你的方法是這個。之前106年的時候有說可以成立外勞海外工作基金,所以目前是沒有成立,你希望仲介繳保證金?
許部長銘春:這個我們有跟他會商,但問題是來源國就不太願意配合,這個一直沒有成立。
張委員育美:所以目前就沒有。可是我們知道現在外勞逃跑的有8.3萬,占移工比例的11%,所以這些行蹤不明的外籍移工萬一出車禍或生病的話,他住院,當然基於人道立場,據我所知,醫院都有好好去照顧他們。
許部長銘春:對啦!基於人道立場,我們一定要……
張委員育美:對!一定有。
許部長銘春:一定要先醫治他,這個沒有問題,現在就是後面的費用問題要怎麼解決……
張委員育美:我知道,我覺得一定要基於人道立場,不管是誰、外籍移工都要好好去照顧他,但是如果這些費用在醫院產生呆帳的話,其實也對醫院的營運造成影響,我們是不是想辦法找勞動部、衛福部、內政部、外交部來討論一下移工積欠醫療費用處理辦法?
許部長銘春:我跟委員報告,衛福部已經要提案到我們移工人權小組來討論這個問題,在國內端要怎麼有一個解決的機制,這是第一個,它要提案到我們移工人權小組來做討論,建立一個解決機制。第二個……
張委員育美:衛福部已經提出了?
許部長銘春:有提案了。
張委員育美:外交部呢?
許部長銘春:我們會一起討論……
張委員育美:內政、外交……
許部長銘春:會跨部會討論。第二個,我們未來要建立移工來源國的仲介公司的連帶保證制度。
張委員育美:連帶保證金?
許部長銘春:對,如果未來這個移工在這邊有任何欠費的問題,他就是要負責解決,如果不解決,他就要……
張委員育美:就是仲介既然是一個公司,它的前置作業要做好就對了,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對,連帶保證、連同管理啦!
張委員育美:其實我在談這個就是說,臺灣的醫院都是很有人道立場,您放心,就是不管誰受傷或生病,even是外籍移工,我知道都會好好照顧,但是照顧之後所產生的呆帳,我是希望政府要幫助解決,剛剛部長你說有一起協調來解決問題。
許部長銘春:對。
張委員育美:我覺得這樣就對了,應該這樣做才能夠保障……你剛剛說就是找仲介公司先做保證金……
許部長銘春:連帶保證,就是國外端的仲介公司,我們未來會建立連帶保證機制。
張委員育美:沒有成立海外基金就對了。
許部長銘春:對,因為海外基金的部分,來源國不……
張委員育美:都不理啦!
許部長銘春:那就沒辦法。
張委員育美:好像是,剛剛有講……
許部長銘春:它不配合、不理,那就沒辦法。
張委員育美:沒回應。
許部長銘春:現在衛福部已經提案到我們的移工人權小組來討論,就是現在這個欠費問題在國內端要怎麼解決、這個機制要怎麼建立。
張委員育美:對,碰到問題我們就是要解決它,所以這攸關外籍移工將來進來,我們之間的信任嘛,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是。
張委員育美:好,謝謝。
許部長銘春:謝謝。
主席(吳委員玉琴代):謝謝張育美委員。接下來是邱泰源召委。
邱委員泰源:(10時14分)謝謝主席。我請鄒署長。
主席:職安署鄒署長請。
鄒署長子廉:委員早。
邱委員泰源:今天來跟你請教一些比較屬於職業安全、職災方面的事情。我們科技的發展與生產型態逐漸改變,對於職災防制,我想我們應該前瞻性的精進,當然也包括氣候的變遷,這是一個大問題,整個產業也新興很多,不管是再生能源產業還是其他,這樣的改變所蘊含的職業災害風險樣態可能會有不一樣。
鄒署長子廉:是。
邱委員泰源:我們也知道在今年10月26號勞動部職安署辦理一個2023智慧化生產安全論壇,對於未來新興產業的職災風險樣態也請了很多專家來做詳盡的討論,我相信對於我們精進我國職業防災作業有很大的幫助,也非常令人敬佩,大概有這樣的訊息。
由這邊這些統計圖可以看出我們產業使用自動化機具或是物件的數量越來越多,當然這也是一個國際化的趨勢,這樣一個大量的自動化,我們想像,好像自動化、機器人可以取代一些很危險的工作,所以我們大概也想說好像應該是這樣在做,但是從統計結果看起來還是有一些風險的存在,而且它的嚴重度恐怕更重,所以不管是3D列印的技術、粉塵化學物質的危害、風電能源等等,從這個部分看起來,過去幾年也都有出現。對於未來職災趨勢和樣態,我們如何預測跟分析以及因應?署長有什麼見解?
鄒署長子廉:是,謝謝委員的指導跟關心。確實我們的產業已經變化很多,包括3D列印,或者是工業4.0,或是協同機器人作業等等都越來越多,包括綠能轉型,我們從風能、太陽能跟氫能,所以我們職安署持續關注、蒐集國外的資料。委員指導得非常正確,包括上個禮拜有一個比較駭人的新聞是韓國用AI辨識,結果把工作者當作是紙箱抓起來,最後死掉了,所以像這樣子的case,我們持續在做比較仔細的關心跟瞭解,同時我們也有修過一個法規叫做工業用機器人的防護辦法,我們把協同作業機器人的風險也做進一步的瞭解,法規要做風險評估才可以使用。所以委員關心這一塊,我們會跟經濟部、國科會做進一步的部會合作,我想這一塊是新興產業必須面臨的問題。有些企業是剛開始引進新的機器人系統,但是這個風險確實是在初期會拉高,我們也收到歐盟的資料,如果企業引進工業4.0的機器人,但是沒有做風險評估、做製程分析,它剛開始初期的職災率是會偏高的。所以我們把這個訊息告訴產業界,我們透過比較好的機制來做產業的合作,我相信會達到比較好的風險控制角度來展開,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會持續精進,謝謝。
邱委員泰源:好,非常敬佩署長完整簡要的回應。
根據職安署的統計,新興產業型態職災的嚴重度看起來是更嚴重的感覺,我們也知道我們有推了一個計畫叫做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中長程個案計畫,我想這個是我們勞動部很有遠見在推動的一個計畫,裡面當然有各個重點,可不可以針對這樣一個計畫或勞動部現在在推動的相關事情,怎麼樣具體呈現如何降低新型態產業職災的嚴重程度?未來的規劃是怎麼樣?當然我們也希望中小企業在努力的過程當中給它更多的支持、保護,有沒有相關措施的落實?這兩個問題可不可以請署長也回應?
鄒署長子廉:是,謝謝委員。其實我們勞動部已經有一個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中長程計畫,是奉行政院核定的,我們也陸續執行。執行這個計畫這幾年來,我們發現有關臺灣的金屬製品製造業跟相關製造業職災發生率是往下降的,但是有一些金屬製品這樣子的行業別是沒有降的,所以我們發現有降跟沒降的時候,我們現在做比較細緻的分析,未來有關這方面的行業,我們可以給予安全衛生設施的補助跟輔導,我們有信心透過我們比較好的機制的展開,特別是我們跟經濟部產發署有進一步合作,這樣子我們持續對這種中小企業,比較屬於高風險的金屬製品製造業的行業別做比較積極的協助,我相信這個職災會受到比較好的控制,以上做這樣的補充,謝謝。
邱委員泰源:好,謝謝。我們可以看左下圖這個天數的確是有比較高,這個跟實際上的狀況是一致的嗎?
鄒署長子廉:委員,您講的應該是職災月……
邱委員泰源:是工作日數。
鄒署長子廉:這是職災月報統計的總損失工作日數,委員,這個細部的資料,我再跟您做進一步的報告,因為職災統計報表是我們規範國內企業50年以上的,我們指定行業別來跟我們做通報。
邱委員泰源:因為這個有時候要呈現,我們要看看它到底是怎麼樣。
鄒署長子廉:是,細部的分析。
邱委員泰源:才能做為我們未來施政的參考、討論的參考。
鄒署長子廉:是。
邱委員泰源:所以我覺得我要再跟你確定一下,後續我們可以做比較準確的原因的探討,並且努力。
鄒署長子廉:是。
邱委員泰源:好,謝謝。
我想我們從前端維護勞工健康到堅實職業傷病診治醫院後盾,在許部長領導之下,署長還有各位部門的主管,大家通力合作成立一個非常緊密的系統,從我醫療角度是十分的敬佩,而且一直在精進,也很謙虛的一直找問題在精進。從前端的防制到後端的傷病診治,目前職安署、勞研所、重建中心協助各職業傷病診治醫院及網絡醫院,已經逐步建立一個合作平台,這個部分我們也都有儘量去考察過,去看看有沒有落實,看起來都還不錯。
有關於這樣一整個網絡的連貫性,從防制到診治,還有在聯繫上、推動上有沒有什麼困難?或者需要大家在這邊做分享的?
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其實這個機制要非常謝謝衛環委員會和所有委員的支持,現在我們職業傷病認可的專責醫院有15家,網絡醫院有89家,包括3個外島都有網絡醫院的展開,還有包括我們有31個職能復健專責的醫院,未來會更擴大,讓近便性的部分,讓勞工可以得到更好的服務。委員垂詢的是我們職安署跟勞研所、法人是三位一體的合作,勞研所做流行病學的分析、國外資料的蒐集,我們法人會做直接第一線的統籌跟服務的展開,我們職安署則是會扮演比較屬於執法性的積極措施來做執行,我相信我們這樣子磨合1年、2年、3年,我們這個國家對職業傷病的預防跟勞工職災重建的機制會做得更好,我們同時也會得到衛福部一些相關的協助,因為我們這個臺灣法人有個董事也是衛福部派過來的,所以我們認為這樣子的角色跟扮演,目前有一些需要更精進的部分透過更好的討論,我相信我們會有更大的進步,請委員再持續給我們指導和協助。
邱委員泰源:我想我跟吳主席這些年來可以說花了不少功夫跟勞動部在這邊耗費青春、智慧。
鄒署長子廉:是,感謝。
邱委員泰源:能夠建立這樣一個網絡,也是很努力對我們全國勞工的健康有一個交代啦!當然在座的莊競程委員也貢獻非常多。從我醫療的角度,我們當然是重視後面,但是預防更是重要,所以我們每一個環節都有在加強,這也是今天在專報裡面我特別要感謝部長很謙虛地針對全國勞工的需要,在醫療健康及各種疾病傷害的防治上面做最好的處理,表達最大的敬意,也謝謝你們的辛苦,我們未來有這樣的基礎以後,我們繼續再努力。好,感謝大家,謝謝!
鄒署長子廉:非常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邱召委、謝謝鄒署長。
接下來是莊競程委員。
莊委員競程:(10時25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主席:請許部長。
許部長銘春:莊委員好。
莊委員競程:部長好。日前我有安排了一個立法院衛環的考察,在臺中的中國醫嘛!
許部長銘春:對。
莊委員競程:是職災職能復健的專責醫院,並且跟勞工代表座談,我們實際看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單獨立法的成效,我們到現場去看,確認我們的職災保險及保護體系是否完整,當然就是逐步地建構職業傷害防治的一個網絡,要讓它更加完善比較好,希望可以提供勞工更多、更友善的便利服務。我們去考察中國醫的職災專責醫院的時候,部長有提出未來可以編列一些科目,補助這個專責的醫院比較先進的一些復健器材。
許部長銘春:是。
莊委員競程:那天看了很多,因為我們做醫學工程的知道這些器材很多,可是專責醫院可能有些經費上面的不足。
許部長銘春:對。
莊委員競程:但是這個對於勞工接受職災的復健是非常有幫助的。
許部長銘春:是。
莊委員競程:這個部分有沒有相關的經費,未來相關的經費編列……
許部長銘春:我先謝謝委員那天的安排,中國醫藥學院的復健是結合現在先進的科技去做這些輔具,我覺得非常好。當然它這個是比較先進,所以不是屬於我們表列的項目,那目前來講,依照我們的相關辦法,非表列的項目,它現在可以用專案來申請。第二個就是未來,因為那天看了之後,我也指示職安署這邊回來後我們要訂定行政規則,就是關於各醫院的非表列申請項目,我們如何補助、審查的一個標準,我們會請他來訂行政規則,這樣以利審查。所以這個部分謝謝委員,這樣子對於這些有心為勞工服務的醫院,它願意用先進的科技的輔具,我覺得一方面讓醫院更有復健的特色,對勞工來講也方便,又有先進的器材來輔助他,我想對他的復健會很有幫助。
莊委員競程:是,我想中國附醫在中部的職業傷病診治占有相當重要的一個角色,從2005年設立中區中心服務職業傷病勞工,到現在已經進入18年了,對於職業病防治相關的資源,成為職業傷病的一個防治網,提供職業安全衛生、健康促進以及職業病防治的諮詢服務,提供這些專業諮詢跟資源。那勞動部未來預計與這些專責醫院有怎樣的具體配合、勞動部提供哪些資源可以給這些專責醫院的機構做整合?
許部長銘春:是,未來這些專責醫院還有網絡醫院,我們都會持續來擴大,主要是讓勞工較為方便。像這種職業病的防治專責醫院,他直接就可以到工作場所親自去訪視,訪視之後他可以對這些工作場所提供健康指導跟預防的一些建議,如果有需要改善的,事業單位有時候它的職安衛有需要改善的,也可以透過轉介相關的計畫來輔導,我們定期會跟他來做精進,然後予以協助,這個就是我們目前可以做的。另外,我們也結合重建中心它專業性、統合性、技術性的事務資源來協助雇主落實危害的控制,以及職場健康管理的措施……
莊委員競程:是,我想這樣的合作整合都必須要滾動式檢討。
許部長銘春:對。
莊委員競程:未來希望可以幫助更多受到職業災害的勞工快速地重返職場,這是保護他們,讓他們有這樣的一個支援、保護,其實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許部長銘春:是。
莊委員競程:未來繼續努力。另外一個議題想要就教部長,臺灣的勞動力缺口越來越大……
許部長銘春:是。
莊委員競程:勞動部在13日也證實將會引進印度勞工,最快年底以前就會跟印度簽署移工合作備忘錄,新增來源國。行政院已經核定這個MOU的勞務合作協定內容,現在正在跟印度協商簽署MOU的時間嘛!
許部長銘春:對。
莊委員競程:預定年底完成,這個MOU簽署後,還要再展開雙方的工作會議。
許部長銘春:對。
莊委員競程:包括移工引進的行業、數量,移工的資格條件、健檢證明等等,有待會議的密集召開討論,定案之後勞動部就會正式公告引進印度的移工。
許部長銘春:是。
莊委員競程:過去我們也蠻過度依賴印尼、越南、泰國、菲律賓等4國的移工,像看護工的部分其實就有一點會過度依賴印尼;而高科技產業就是倚賴菲律賓;因為三K產業在臺灣也是非常辛苦的,這樣的一個產業我們都倚賴泰國。但是東南亞這幾年經濟繁榮,其實他們內需的市場也越來越大……
許部長銘春:是。
莊委員競程:對臺灣輸出的人力其實也越來越吃緊。引進印度勞工的一個優點是,英文是普遍使用的一種語言,相對上教育程度也比較好,當然有更多可以應用的產業。但是外界也有許多聲音,例如印度國家長期有一些在治安上面的負面新聞報導,印度移工的移入是不是可能會引發諸多這樣的治安問題、是不是會危害到臺灣女性的生活安全,以及讓臺灣人民需要承擔更多的社會成本,這是民眾所擔心的。那勞動部如何去權衡,而是否有更多的機制可以去做限制或是管制?
許部長銘春:因為後續的移工的資格跟條件,我們會在工作層級會議裡面去做討論,也會在這邊嚴格把關。事實上我跟委員報告,我們也不是只有針對印度,任何來源國過去的開放,移工要來一定要持有他那邊良好行為的證明,就好像我們臺灣在講的良民證、沒有任何犯罪紀錄,那我們希望在移工的素質上會有要求。第二個,其實印度輸出移工,它的勞工也不是第一次要對臺灣輸出,全世界在歐洲、亞洲、美洲,他們已經輸出了一千八百萬,目前來講,其實也沒有聽到這些引進印度移工的國家有發生社會治安的事件。不過這件事情,當然有這樣的一個訊息出來,主要是十萬的印度移工年底馬上要來,就開始造成大家的恐慌,接下來給他貼標籤,我覺得這樣不好,第一個就是,十萬名移工要進來,這個是假訊息,這個一定是MOU簽完之後,下一步的工作層級會議開完之後,整個定案才會公布正式引進跟相關的行業、人數等等,事實上勞動部會嚴格把關,勞動部也不會一次就大量引進,一定是定額循序漸進,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我是覺得,臺灣是一個人權的國家,大家都覺得臺灣最可貴的就是人啦!很溫暖。所以我也覺得其實這些移工來到我們臺灣,也是為我們輪夜班、國人不願意做的夜班,或者照顧我們失能、生病的這些家人,我們應該平等對待他,不要說人還沒進來你就給他貼標籤,或者說人還沒進來就去誇大一些事情,然後說他是性侵或者說他怎樣,我覺得這樣有種族的偏見跟歧視,對臺灣的外交或者我們國家的人權形象都不好。我覺得公共政策的議題大家要理性地來討論。其次,社會大眾有疑慮,勞動部有責任要把它說清楚,但是我覺得不要去操作成是一個認知作戰,讓他掉入陷阱,結果把這些政策都模糊化了,我覺得這樣非國家之福,也非人民之福。
莊委員競程:沒有錯。普遍來說,以看護工而言,其實過去訓練就要兩、三個月,簽證、體檢證明等等都要摸索,等到真正開放其實大概還要半年以上;產業工對語言的需求就不是那麼嚴格,大概三個月就能搞定簽證和體檢證明。所以開放印度勞工其實還需要一段時程才有可能真正上路。剛剛部長也講了,並不是如外界所言,有10萬名印度移工馬上就要進來。當然,有關引進移工的政策,因為缺工很嚴重,勞動部也很積極在協助解決這個問題,請問在本國勞工的權益和移工擴大進用之間,勞動部接下來會如何取得平衡?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有關移工政策,第一個,我們一定是優先照顧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移工就是填補本國勞工的不足,相關的引進我們一定會讓解決缺工和社會安定、經濟進步取得一個平衡,這個部分我們會來把關,也請所有國人能夠放心。
莊委員競程:好,謝謝。
主席(邱委員泰源):謝謝莊委員、謝謝部長。
宣告:等會兒陳培瑜委員質詢結束,休息10分鐘。
現在請陳培瑜委員發言。陳委員,請。
陳委員培瑜:(10時36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部長,請。
許部長銘春:陳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部長早安。先感謝部長,在本席10月25日的質詢之後,部長真的非常、非常快速地請你們的同仁去解決關於大捷法的適用、工會成立補助相關辦法,還有其實大家認為阻力最大的就是國營事業球隊、球員投勞健保的問題,這些部分先再次謝謝部長,也謝謝你們的同仁針對這個部分趕快幫大家追進度。
目前可能還有一些問題想跟部長繼續討論。這段時間我們持續跟相關部會討論,他們都會認為這些國營事業有一部分的心魔是認為,一旦幫球員投保,可能就會被認定是僱傭關係……
我看到你們都搖頭了!
好,所以我們的訴求非常具體,我們希望2週內由勞動關係司主動邀請相關部會,為他們說明其實勞保投保不等於終身僱用,解除相關國(公)營事業的抵抗心態,這個部分有沒有機會在今年以前協助他們完成相關投保?
許部長銘春:會!委員……
陳委員培瑜:太好了!
許部長銘春:委員,我們即將要召開會議,邀請相關的國營事業單位來出席,跟他們講清楚,僱傭關係和社會保險是兩回事,我覺得幫我們的球員或裁判投保勞保或健保是絕對應該做的。
陳委員培瑜:尤其是國(公)營事業。
許部長銘春:對。國(公)營事業一定要自己守法,帶頭做起。
陳委員培瑜:做為一個表率!
許部長銘春:對。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也謝謝所有勞動部的相關同仁。
第二個,針對民國90年修正的勞基法排除適用「職業運動業之教練、球員、裁判人員」的規定,考量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在106年已經修正為「職業或業餘運動業」,所以有沒有機會在1個月內邀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和相關工會,共同重新研商定義和適用對象?這個部分要請您的同仁協助嗎?
許部長銘春:我覺得可以啦!我們來討論一下,好不好?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謝謝,太好了。
其實最近打假球的事件我就不再贅述了,但是我們認為,當年行政院棒球國是會議裡面沒有勞動部的角色,這次在研究相關議題的時候,我們認為勞動部有一個角色可以幫得上忙,就是透過團體協約的簽訂來健全勞動環境。所以是不是可以再拜託勞動部主動鼓勵、邀請職籃聯盟跟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有這個機會嗎?
許部長銘春:有。謝謝委員,這個建議非常好。
陳委員培瑜:非常好!
許部長銘春:我上任之後對團體協約的簽訂非常、非常重視……
陳委員培瑜:好,好,太好了!
許部長銘春:我還親自去頒獎或者是去見證簽約。這件事情我來請關係司安排。謝謝。
陳委員培瑜:接下來這件事情有一點棘手,要跟部長報告,其實目前有外籍球員來臺灣打球的狀況,但是我們調閱相關資料,發現裡面有未成年的外籍兒少,這個部分不知道您的同仁有沒有跟您報告過?這和核發勞動工作許可有關。
許部長銘春:具體個案並沒有跟我報告。
陳委員培瑜:但是相關法令可以請你們的同仁說明一下嗎?
許部長銘春:好,我請署長來說明。
陳委員培瑜:謝謝。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因為體育和教練這個部分在目前的法令裡面是「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這個資格其實是由教育部體育署所定,我們就是配合執行。有關這個資格,現在委員是提到有一些未成年……
陳委員培瑜:是,我們只針對未成年的兒少運動員。
蔡署長孟良:未成年部分目前有效聘僱的有2位,大概是17歲、從事籃球工作……
陳委員培瑜:對!
蔡署長孟良:這個部分我們大概會再來跟體育署會商。因為委員關心的這個未成年的部分可能必須做一個比較特別的檢核和處理,這個部分我們再來跟體育署研商一下。薪資部分目前他們沒有特別設定,這個我們再來……
陳委員培瑜:我覺得現在主要是未成年這個部分,跟部長報告,因為兒少運動員的買賣仲介在國際之間都是禁止的,如同您的幕僚剛剛報告的,在教育部那邊的規定,他們有他們的辦法,其實關鍵不是在勞動部,只是我們希望勞動部這邊也可以協助教育部去釐清他們這個年齡上的限制,不要讓臺灣在買賣兒少運動員這件事情上變成一個化外之國!我相信尊重兒少發展的臺灣政府應該可以理解我們對這個部分的訴求。是不是可以請你們儘速研議?
許部長銘春:沒問題。
陳委員培瑜:謝謝、謝謝。
我們在想,也許在相關的工作上可以找相關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者是民間也有非常多兒少人權的專業人士,這個部分也許可以邀請他們一起來討論。
許部長銘春:好。
陳委員培瑜:接下來是針對E02運動員工作許可之申請條件、流程重新檢討,包含薪資的要求、可逕行核發的問題,這個部分我們知道其實需要和教育部積極討論,現在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回應我們一下?
許部長銘春:好,可以,這個部分我請發展署儘速和體育署會商。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
最後,在現行辦法當中,一些沒有辦法組成企業工會的勞工如果用職業工會的方法來組成他們的工會,比較有可以獨立對外的能力,可是我們之前跟部長討論過有關補助的部分,目前是不是可以快速地拜託勞動部這邊,當部分勞工因為職業特性,以職業工會來行使團結權的時候,勞動部的相關修正辦法,其實不用動到法,就是相關的實施辦法就有機會做一些修正嗎?
許部長銘春:好,可以,這個我請關係司這邊來滾動檢討。
陳委員培瑜:好,那就麻煩關係司做後續協助。
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謝謝。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我們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42分)
繼續開會(10時53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我們請張其祿委員發言。張委員,請。
張委員其祿:(10時53分)謝謝召委,我們有請部長。
主席:部長,請。
許部長銘春:張委員好。
張委員其祿:部長好。今天很多委員關切印度移工的事情,因為國內缺工絕對是個問題,很多產業都有很多呼籲。當然部長也澄清了,就是可能不是10萬這個數字。
許部長銘春:這是假訊息。
張委員其祿:您也說了,當然要有個定額、漸進的程序。
許部長銘春:循序漸進。
張委員其祿:對,這個當然我們都支持。不過部長是不是能夠說明一下?因為我很坦白說,印度也是提供外勞的大國,他們在全球有一千八百多萬……
許部長銘春:1,800萬,對。
張委員其祿:這個數字真的很大,而且它在世界各國都有很多經驗,其實先進國家像英、美、新加坡、日本、韓國、澳洲都有很多印度移工。
許部長銘春:是。
張委員其祿:現在看起來這並不是壞事,但是在引進過程中當然要有很多配套,譬如各個產業別也會有點競合關係,因為每個產業都可能想向您要這樣的額度,這個在內部能不能稍微講一下?就是說,你們怎麼評估?產業別的優先順序是怎麼樣?就是臺灣到底哪一個產業更需要他們,你怎麼評估?
許部長銘春: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目前還沒有簽MOU啦,簽了之後,我們後面就會展開工作層級的會議,這個工作層級的會議主要就是來討論剛剛委員所講的產業別。
張委員其祿:對,這要怎麼評估?標準是?
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基本上目前的情況,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是認為目前國內有開放的產業,基本上我們都會考量,所以到時候我們會有三方會議,所謂三方會議就是勞動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還有印度,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會有好幾個,例如經濟部就是製造業嘛,內政部就是營造業,衛福部就是照護、長照,然後還有農業部,所以基本上這四個部會統統都會進來討論,大家一起討論,因為每個產業可能的需求,以及目前需求的缺工狀況等,必須要去瞭解他們大概希望……
張委員其祿:關於優先順序等等這些,你們還是透過這個協調會議會自己來……
許部長銘春:對,會在工作會議裡面來……
張委員其祿:有沒有辦法更科學一點點?因為每個產業都覺得自己有需求,農業也覺得非常缺,工業也覺得……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所以我剛剛講,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必須就其缺工員額,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給我們具體的需求,因為基本上目前我們移工的引進還是補充性原則,就是說,我們基本上是以國人的就業為優先,而移工的引進就是補充人力的不足。因此在整個人力的運用上,包括說其實我們目前已經開放了四個來源國,其他的部分,究竟還有多少缺,就是說,到底需要多少移工,他們必須要把人數統計給我們,然後我們當然也會就這些數額,大家來做討論。
張委員其祿:謝謝部長,其實應該這樣講,我主要問的問題是,我當然知道要訂很多種標準,然後各產業別的差異又很大,我只是想說,先讓部長有個機會,也許部裡面可以讓大家先知道,到底我們要怎麼來爭取。另外一個是這樣子啦,剛才部長有說10萬是假消息……
許部長銘春:假訊息。
張委員其祿:但是到底有可能多高?不要到時候每個產業都很期待,都要多一點,結果加在一起搞不好只有一點點。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從來在討論這件事情,包括跟印度,也沒有講到多少人要進來。
張委員其祿:對,但是有沒有一個大概可能的……
許部長銘春:目前我是認為沒有,第二個,因為這畢竟是新的來源國,我們過去也沒有勞務合作過,可能到時候是大家開完工作會議,然後大家來討論這個數額,基本上,一開始不會大量啦,也要讓大家能夠適應嘛。
張委員其祿:部長,我是提一個建議啦,您可以考慮一下,我剛剛為什麼要提?其實全世界1,800萬,在很多國家它都有經驗,其實我是覺得我們部裡面可以蒐集一下它目前在各國的狀況、各產業別的狀況,我覺得這個才能夠比較算是回應我剛才在講的,不然的話,我們的標準怎麼訂?我們很難去說服我們的產業,說為什麼這樣做。因為我坦白說,印度的人力有的非常棒啊,有的當然是比較勞動性的,其實它那個差異,印度是個大國,我們必須直說,其實有時候臺灣是對他們的瞭解是太欠缺了。其實它的優質人力是非常優質的,坦白說,所以我覺得各產業別,我覺得我們如果要把這個標準訂好,國際的經驗要先看一看,我們不要印象中都說他們只能來做工,我絕對不認為如此,其實在最高科技的一些領域,印度人才甚至是世界頂級的。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其實就專業的部分,這個本來就是沒有員額的限制,所以現在在臺灣內部就有2,700位專技人員在臺灣,但是移工的部分,那是不一樣的,它是屬於藍領,所以這個我們會有……
張委員其祿:但是他們有他們的優勢啦,我必須直說。
許部長銘春:他們有他們的優勢,譬如說印度也是農業大國,所以印度的農業可能對我們的農業是不是會有比較熟悉、能夠合作的地方,這個部分,委員的建議謝謝,我們也會去蒐集,參考……
張委員其祿:我建議這樣好不好,我覺得部裡面應該做一下世界各國的那個狀況,尤其它在各不同產業別外籍工應用的情況,在各國的經驗,我覺得這個能拿回來,當作到時候我們自己內部優先順序的分配或者怎麼配置在各產業別,才比較有基礎,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好。
張委員其祿:麻煩部裡做個研究,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好。
張委員其祿:大概三個月給本委員會,大家參考一下,可以嗎?
許部長銘春:好,可以,謝謝委員。
張委員其祿: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張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陳靜敏委員發言。
陳委員靜敏:(11時)謝謝主席,請部長。
許部長銘春:陳委員好。
陳委員靜敏:部長今天的業務報告特別提到性別就業概況,我今天也想要來爭取一下,因為護理人員96%都是女性,所以投資護理如果能夠加把勁,對部裡在性別就業上一定會很有助益。9月28號行政院召開了一場跨部會會議,部長那一天有在場嗎?因為行政院院會後召開記者會提到,為了解決護理人力荒,有十二項策略。我不曉得這裡面勞動部有沒有相關角色?所以那天你不在場?
許部長銘春:院會我在,但是你說那個計畫的部分有沒有……
陳委員靜敏:沒有特別提到嗎?
許部長銘春:對,沒有特別……
陳委員靜敏:因為還是有所謂的友善職場,當然衛福部是主要的角色,還有投資護理的教育,教育部也有,我的確是比較沒有看到勞動部……
許部長銘春:沒有。
陳委員靜敏:好像相關也要配合的事項,不過沒問題,我就是提醒一下部裡,很多東西應該是跨部會共同努力,特別是在友善職場。我們看到現在護理人員執業率只有六成,很大的問題就是勞動職場不夠友善,很多職業環境的困境讓護理人員不願意留在職場,我覺得勞動部不論是在相關的勞檢等等,都可以做助攻的角色,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對。
陳委員靜敏:主要就是護理人員如果五專念5年、大學念4年,部長知道他們在職場上工作幾年嗎?這個投資符不符合成本?根據衛福部調查的結果,他們的離職率、流失是30歲就開始了,所以表示他22歲大學畢業的話,工作大概只有8年而已,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你看職業年齡分布大概也是30歲以後就開始下降。很重要的是ICN告訴我們,健康是主要的人權,而為了要滿足健康的人權,護理人員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包括他要去provide universal health coverage,至少每一個人應該有他一定的健康照顧,這是基本的人權。為了要讓護理人員留任,很重要的是要保障護理師的安全、公平的薪資、合宜的工作條件,這應該就是勞動部可以扮演的非常重要角色吧?
許部長銘春:對。
陳委員靜敏:全世界護理人員90%是女性,我剛剛有提醒部長,臺灣護理人員女性占了96%,思考怎麼樣提升護理人員的勞動力,對勞動部絕對有幫助,對吧?
許部長銘春:對。
陳委員靜敏:因為我們全部都是女生,也謝謝勞動部的努力,我國女性的勞參率20年來成長10.8%,但是相較於其他國家,我覺得從這張圖表很明顯可以看出,最主要貢獻的大概就是剛畢業的女性,就業率高達92.7%,可是30歲以後就雪崩式的下降,為什麼?因為我們不像其他國家,你看像日本針對企業就有鼓勵女性的活躍政策、表揚女性友善;像韓國還有支持再就業女性的補助;新加坡有彈性工時,所以你看它的比率到後面就都追上來了,我們卻一直下降。這些真的是勞動部可以來做的。
中央研究院的張晉芬老師就用性別的角度來看,臺灣的醫護環境讓醫護人員得到勞動待遇所需要付出的代價。你看他英文用的名稱很哀怨,叫「SALARY and SACRIFICES」,因為你犧牲的是他的家庭關係,輪班、職場暴力這些特性讓醫護人員真的是犧牲,才能夠留在職場上。我們也發現在行政院這十二項措施裡面,有針對公職護理師,因為他看到公職護理師如果增加的時候,留任的時間就比較長。我提供你具體的數字,公職護理師平均年資將近20年,非公職的只有4.4年,所以表示政府已經願意投資了,提升公職護理師的比例。勞動部對於這些私人的、約聘的,是不是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我的重點來了,勞研所105年做了工時跟輪班,就是我剛剛講的sacrifice,對身心健康的影響,這些就是我們去sacrifice的。我可不可以請部長考慮一下,啟動這樣的調查研究?這個調查研究是特別針對護理人員的勞動待遇跟留任的困境,譬如現在吵得很大的,我不曉得部長熟不熟悉這個字?叫做跨科支援,跨科支援其實就是輪調。
許部長銘春:我知道。
陳委員靜敏:護理人員輪調並沒有一個guideline,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也發展輪調基礎的guideline,讓醫院有所依循?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們瞭解他的家庭生活、薪資、晉升、職業風險,這一些東西是不是都會跟他的留任有所相關?我可不可以拜託勞研所來做這樣的研究?
許部長銘春:好,這沒問題。我們請勞研所針對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還有留任的一些困境問題做一個研究。
陳委員靜敏:好,謝謝。我們有勞動部的承諾了,但是我剛剛特別提到跨科支援,可不可以發展出一個guideline?譬如之前我請教關係司司長有提到,事實上,跨科支援叫做勞動習慣的改變,這種勞動習慣的改變怎麼樣跟資方、勞方……
許部長銘春:這個要跟勞動部一起來討論。
陳委員靜敏:對,這個就是我要提的部分,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好。
陳委員靜敏:跨科支援的部分是不是一個月給我回復?勞研所的計畫明年就做,可以嗎?
許部長銘春:好,計畫OK。
陳委員靜敏:一個月,謝謝。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洪申翰委員發言。
洪委員申翰:(11時8分)請許部長。
許部長銘春:洪委員好。
洪委員申翰:我想今天大家都非常關注,因為現在在有些媒體上看到我們是不是要向印度引進移工的議題。當然我們看到你目前的一些回應,說現在是簽MOU,但我想要先提醒一個問題,其實移工的問題一直都不只是勞動力的問題。我必須說我們過去長期以來的移工政策非常缺乏的是,當我們要引進移工的時候,除了他被我們的產業或照顧體系視為勞動力以外,他還是個活生生的人。人在社會上面、人在一個環境裡面需要非常多的支持體系,甚至會需要文化上彼此的相容或者包容。我們過去在移工政策上遇到最大的問題是,我們只是把移工當作單純的勞動力,甚至好像只把他看作是一個勞動力的機器,所以他在社會上很多的需求反而會出現問題、摩擦,甚至有可能出現對立跟不理解,這是我們最重要的問題。我今天在這邊沒有想要針對哪一個國家的勞工就特別怎樣,我不想從這個角度講,可是我只想提醒勞動部,當我們在討論移工政策的時候,需要把他當作一個人在看待,一個人在一個社會或環境裡面,就算是在不同於他自己原本文化背景的環境,都有很多他作為一個人的各種基本需求,這些基本需求怎麼樣能夠在一個社會裡建立起來,這才會是減少未來移工在不同的工作環境裡遇到衝突的最大關鍵。這是我想先提醒部長的部分。
許部長銘春:是,謝謝委員,就是以人為本,我們也是……
洪委員申翰:是。部長,我接下來要跟你討論的事情,就是我們都知道臺灣要討論引進更多的移工,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我還是想問部長,這個問題我上個禮拜質詢陳院長時,就有討論到這個問題。現在看起來要引進幾萬移工、幾千移工的難度都很高,但我們怎麼面對現在你看到的這個數字:有33萬的婦女為了照顧家庭,可能是照顧家庭的小孩、可能是照顧家庭的老人而離開職場,你怎麼看待這個數字?
許部長銘春:的確在臺灣因為婚育、因為家人照顧而離職的女性比例非常高……
洪委員申翰:對,所以部長要怎麼處理?
許部長銘春:如何讓我們的婦女能夠兼顧家庭和職場,我們有各項措施推動,尤其是雇主端對這些婦女,譬如他離職以後再就業,雇主能夠接受;又譬如在職場上,如何讓婦女不會因為家庭因素而不願意、沒辦法踏出家庭進入職場,這我們都有各種措施。
洪委員申翰:部長,這是我們的理念,我現在問的是勞動部有拿出什麼樣的作法?這個題目、這個議題,我其實幾乎已經追蹤了兩、三年時間,也持續問了勞動部這個問題,但現在看起來還是有非常大量的女性,因為照顧的問題必須離開職場。我跟部長說,我看到很多剛生小孩的年輕媽媽,你知道他們都在做什麼嗎?他們都在做什麼工作嗎?做網拍、代購。為什麼做網拍、代購?因為那個時間上比較自由,因為正常的職場裡時間是非常非常不自由,沒有彈性,所以他們幾乎都因為這樣的勞動體制,而無法留在既有職場,所以大家離開職場以後,就想辦法做網拍、代購來多賺一點收入。我要請問部長,我們的作法是什麼?說實話,我看到的狀況是,這幾年我們在這個問題上的實質作法,我覺得是極其有限,進展非常有限,所以部長,我們現在打算怎麼來解決這個問題?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們的社會一方面喊缺工,但這33萬非常成熟的勞動力、非常好的勞動力,我們卻放著他因為照顧的問題而必須離職,然後再想辦法來找移工,再想辦法來應付企業的缺工問題,部長,怎麼解決?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一題絕對不是只有勞動部一個部會能夠完全解決……
洪委員申翰:部長,但那天陳院長跟我說他有交代你……
許部長銘春:交代我?
洪委員申翰:對,院長跟我說他交代你了,你怎麼很詫異的樣子!
許部長銘春:他有說他交代政委召集相關部會來解決,以我的部分來講,或許這幾年對委員來講,你覺得我們的進展有限,不過我要跟委員報告……
洪委員申翰:不是,進展有限是事實。
許部長銘春:對,是事實,但我的意思是有些時候職場上的企業能不能調適、配合,這也是一個大問題……
洪委員申翰:部長,你的這個問題,我聽了兩、三年了……
許部長銘春:對……
洪委員申翰:你現在說的我聽了兩、三年了,我現在問的事情是,至少就我們提出的具體方向,例如育嬰留停制度有沒有可能修正,讓它更彈性?至少這個假的制度是勞動部主管,我知道照顧的部分是跟衛福部有關,但假的部分是勞動部主管,你們有沒有拿出方案?今天你們拿出方案,如果其他部會不配合,我們來找其他部會,但如果你們連方案都不拿出來,對不起!這事情就會毫無進展,很多個兩、三年就這樣過去了!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育嬰留停是措施,不是假啦,那就是一個措施……
洪委員申翰:是,還有包括家庭照顧假的部分,我都提出這些問題了。
許部長銘春:這個部分,包括家庭照顧假,家庭照顧假會牽涉到要顧老、顧小,這都應該整體一起設計、討論,但是育嬰留停制度的零碎化,這部分我認為恐怕要由政委召集大家,包括經濟部及相關部會,因為企業主這邊,他們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我跟委員報告……
洪委員申翰:部長,你們要有方案、要有主張,再去請政委幫忙協調、請院長幫忙協調,如果勞動部連主張、連方案都沒有,請問行政院要怎麼來協調?至少提出主張、提出方案,我認為這是勞動部的責任,你們提出來以後,需要其他部會做什麼配合,我們來找政委、找院長協調,但你們一直沒有提出方案、沒有提出主張,這件事情就會原地踏步。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因為方案的提出,還是必須有共識,我的意思是說……
洪委員申翰:方案你們可以提出,需要協調的,再找其他部會來協調產生共識,但你們不提出方案、不提出主張,就什麼都沒有!我們就是放任這麼多的勞動力,尤其大部分是女性,繼續為了照顧而必須被迫離職,然後我們再來喊缺工,這是非常非常荒謬,而且是多輸的情境。我要再強調,這個狀況再繼續下去,我們的人口結構會持續惡化,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我們只會越來越輸!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樣子啦!方案的提出,當然我們要努力,但我要跟委員報告,因為這牽涉到國家整體政策的規劃,所以我們今年有做委託……
洪委員申翰:部長,你們有沒有內部方案?
許部長銘春:我們有進行委託研究。
洪委員申翰:你們至少要有內部的方案,再提報行政院幫你們協調,取得跨部會之間的共識嘛!因為這個部分的主管就是勞動部,今天勞動部再不主動出擊,我們在職場裡的種種畸形、扭曲狀況,甚至多輸的狀況只會持續,部長,這不能只是等政委來而已,這個事情我已經跟你們講了兩、三年時間了……
許部長銘春:對,但是這個部分就是我們……
洪委員申翰:至少你們內部有沒有方案?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目前內部方案還沒有,但是我們今年有進行一個委託研究,我們有委託……
洪委員申翰:部長,兩年前你就這樣跟我講了。
許部長銘春:兩年前嗎?沒有。
洪委員申翰:兩年前你們就跟我講會進行委託研究。
許部長銘春:對,那是今年啊!
洪委員申翰:那今年的委託研究,跟兩年前的委託研究有什麼不一樣?
許部長銘春: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今年委託研究出來以後,會具體的請我們的業務單位規劃相關的……
洪委員申翰:部長,動作太慢了,今天有非常非常多的事證、非常多的事實、非常多的數據、實證就擺在眼前,我認為勞動部應該主動面對這個問題,提出方案,再去找政委、再去找院長幫你協調,而不是等著他們來開會、協調,而我們毫無方案,兩、三年就這樣過去了!
許部長銘春:不是,報告委員,我們先做觀念的溝通,這樣一個零碎化的育嬰留停,是不是大家可以接受的一個方向?我……
洪委員申翰:部長,我已經跟你說過,我接受試辦,我沒有說一下就要全面實施,你們要先從路徑上先試辦,先小規模嘗試,這我都可以接受,但我們現在的狀況是原地踏步,沒有方案,連試辦都沒有啊!
許部長銘春:就是因為沒有共識啊!
洪委員申翰:你不提出主張,更不用講後面有沒有共識,你沒有方案,怎麼講後面有沒有共識,連方案……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通常我們一個方案……
洪委員申翰:都沒有,連舉手都沒有,至少你要跟行政院說我舉手、我知道這是個問題,我要求行政院來幫我協調這件事情,才有後面的共識,連舉手都沒有,哪裡來的共識!
許部長銘春:好啦,委員,我們會來努力。
洪委員申翰:部長,你知道我非常非常嚴肅看待這個問題,因為這個事情我們談了很長的時間。
許部長銘春:我知道,但是……
洪委員申翰:我認為勞動部要在這部分更主動。
許部長銘春:這件事情難度很高啦,不然我想我們可以做,我們不會拖延或拒絕啦!
洪委員申翰:部長,什麼時候會取得共識,我知道這跟其他部會的態度有關,但部長應該主動面對這個問題,至少把問題提出來,這是現在整體勞動政策裡遇到的非常具體問題,而且大家已經看出是多輸的狀況,面對缺工的問題,卻放著33萬人離職,如果我們可以把這個數字降到25萬人、降到22萬人,你今天會減少多少你還要去外面去想移工、去想大大小小方法的壓力,如果我們可以降25萬人,我們可以替我們產業解決多少問題、可以減少你多少缺工的壓力?這是你當前的事情,所以部長不能再這樣被動,我真的覺得這有點太被動了,因為我今天之所以這樣質詢的原因是因為兩、三年真的這樣過去了,我看到原地踏步!
主席:好,因為時間的關係,部長你就按照洪委員……
洪委員申翰:部長,可不可以至少在內部先在2個月內提出方案?主席,不好意思,部長,2個月內提出方案可不可以?你要有路徑,不用全面實施,你要先試辦,我都可以接受,但你提出方案,我們一起去找行政院請行政院幫忙協調。
請尊重,好不好?可以嗎?
許部長銘春:2個月內我實在……
洪委員申翰:提出方案。
許部長銘春:方案有點困難,但是我覺得……
洪委員申翰:部長你覺得要多久時間?你講一個時間,3個月?
許部長銘春:3個月好了。
洪委員申翰:好,3個月,部長,今天你承諾3個月,至少先內部提出方案,要跨部會協調再後續處理,但你不提出方案就什麼都沒有,3個月,好,謝謝部長今天承諾,謝謝。
主席:好,謝謝洪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我們請黃秀芳委員發言,黃委員請。
黃委員秀芳:(11時21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主席:部長請。
許部長銘春:黃委員好。
黃委員秀芳:部長,我先讓你看一下我們勞動部在預計2024年第1季人力需求的調查,其實在基層我們看到很多缺工,然後旅宿業也缺工,我想請教我們的外勞政策其實好像也沒有一個人數的限制,我們看到在這幾年當中,外籍移工的比例是一直在往上,我想請教的就是有關外籍移工,一方面我們缺工當然就是希望有外籍人士來幫忙,另外一方面我不知道我們會不會訂製一個外籍移工的人數上限?
許部長銘春:我們有一個警戒指標。
黃委員秀芳:警戒指標?那不會訂一個上限嗎?
許部長銘春:沒有,我們就看警戒指標,沒有用人數來框啦!沒有。
黃委員秀芳:沒有嘛!
許部長銘春:警戒指標我們都是勞資政學的政策小組會去討論,以目前來講我們的警戒指標OK,算穩定,所以目前沒有已經超額或什麼,沒有這個問題。
黃委員秀芳:好,接下來我也想讓部長看一下失聯移工的部分,我記得在前年我就說那時候失聯移工是五萬多人,我看到現在為止是8.5萬人,光是去年就增加2.2萬人。
許部長銘春:對,沒錯。
黃委員秀芳:為什麼會這樣子?我是不是請部長先……
許部長銘春:疫情啊!就是疫情啊!還有供需失調,報告委員,其實在疫情前失聯人數已經有下降,失聯率啦!我們其實應該看失聯率比較準,你看從疫情開始,109的失聯率2.73,110是2.96,111年、去年最恐怖了,暴增到5.96,這個是整個疫情,第一個,疫情進不來;第二個,抓到也出不去,所以整個累積下來才會人數這麼多。但是我也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今年3月已經都完全正常恢復引進了,所以其實今年1到9月底的失聯率是下降喔!去年同期我們失聯率是4.65,現在的失聯率是3.32,但是人為什麼這麼多?因為就是累計嘛!現在因為航班……因為以前是怎樣?失聯抓到送不回去,越南就沒有班機啊!叫它派專機來它也不要啊!所以失聯率已經有降了,但是失聯人數會慢慢地去化、消化,包括很多是過去沒有開放的產業,他可能會跑去那些不能用移工的產業,那我們現在農業、一般的營造業,還有包括以前的……我們每個行業都有一個移工核配率嘛,可是我們也解決了,如果你接受轉出的,你可以多5%……
黃委員秀芳:我相信……
許部長銘春:等等措施我覺得會把失聯的問題慢慢解決啦,因為你有正常提供……
黃委員秀芳:我應該也很時常跟部長在講不論是仲介也好或者是一般的公司、工廠,他們如果有請外籍移工,有很多就直接可能在機場或者是直接到這一家工廠的時候,在門口就被人家帶走了,就直接帶走耶!而且是大搖大擺,連同行李就直接帶走,所以我都覺得說這個要怎麼樣去遏止?另外這些引進外籍移工的中小企業,他們其實也束手無策,不知道怎麼辦,當然我之前跟部長反映的就是我們有什麼樣的方式?
許部長銘春:我們現在跟委員講,因為一定要從源頭來處理,國內我們其實有很多作為,我就不再贅述,但我覺得我們有新的作為,第一個,停權,來源國的仲介,你如果失聯達一定的比例我就給你停權讓你不能進來。第二個……
黃委員秀芳:所以你們現在有這樣做?
許部長銘春:已經開始了。
黃委員秀芳:好,這樣成效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剛上路啦!
黃委員秀芳:是幾月份才上路?
許部長銘春:今年9月。
黃委員秀芳:9月份上路,你覺得這樣子經過了2個月……
許部長銘春:應該會達到嚇阻的作用,這個還是要一個時間觀察。第二個就是我們國內仲介的部分,假設你的失聯人數過高,我就不予換證。
黃委員秀芳:其實我覺得來源國那邊應該是很大的原因。
許部長銘春:對啊,所以我的意思是說……
黃委員秀芳:我覺得有的仲介他也很無奈,他就看到他引進來的外籍移工可能一進來就被帶走了,所以我覺得可能要有什麼樣特殊的方式來遏止這樣的一個……
許部長銘春:我們現在就是從來源國啊!來源國的仲介這邊。
黃委員秀芳:所以你們可能要去……從9月份才開始嗎?
許部長銘春:對。
黃委員秀芳:這樣子後續你們可能要看一下整個成效到底好或不好。
許部長銘春:目前還沒有統計啦!因為我們要一個時間,我們會看這樣的成效怎麼樣,會來滾動檢討,但是我們現在想到說就是從源頭端,因為人是他找的嘛!他才會對他有約束的作用,所以這個部分是第一個。另外就是修法要提高罰則,不管你非法僱用或非法仲介都要提高罰則,所以這個部分就是我們這個案子已經在報行政院在審議當中。
黃委員秀芳:好,我們不希望失聯移工一直暴增,我覺得這真的是非常地、非常地不好。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疫情真的是很大的一個因素啦!這幾年真的是因為供需失調,所以才會大家都缺工嘛!就人往高處爬,薪酬高的他就跑掉了,當然就是缺工,他就非法僱用啊!所以我現在就是說移工現在都正常引進了,我想如果可以正常使用、合法使用,沒有人要去用這些非法的啦!所以我們現在就是讓它能夠合法地來使用,慢慢地這些失聯移工的市場就沒有了,事實上因為這3年的疫情很多問題,包括失聯移工很嚴重的問題,需要一些時間去把它解決。
黃委員秀芳:我希望真的要去解決。另外我前幾天不是有傳一個……
許部長銘春:有。
黃委員秀芳:就是雇主直接去報案了……
許部長銘春:我們已經聯繫了。
黃委員秀芳:然後又真的是……
許部長銘春:我們已經請警政署跟移民署加強查緝,因為查緝是他們。
黃委員秀芳:失聯移工還是住在他原本的宿舍,其實就會變成說一般的雇主,可能原本引進的雇主,他會覺得我都已經報案了為什麼還不去查,會讓因為所有的中小企業……
許部長銘春:查緝的權責是移民署。
黃委員秀芳:對,我知道。
許部長銘春:所以我已經把資料……我請署長跟署長聯繫了,資料都提供了。
黃委員秀芳:所以我覺得外籍移工或失聯移工的問題真的是非常地大,所以真的不要讓一般的雇主覺得政府就是不作為。
許部長銘春:不會、不會,我們一定積極來查緝。
黃委員秀芳:我們希望這樣子啦!好不好?那接下來就是說我們的失聯移工要怎麼樣讓它慢慢地降下來?不要這樣子,你看去年2.2萬人,然後到今年為止,到今年7月我看整個全部的失聯移工是8.5。
許部長銘春:這是累計的人數。
黃委員秀芳:對,我知道啊!但這樣占得比整個外籍移工的十分之一還多,我覺得這樣真的很不應該,我不知道其他的國外,應該也不太會有這樣……
許部長銘春:韓國是16%。
黃委員秀芳:韓國16%?
許部長銘春:失聯率16%。
黃委員秀芳:我們是不是要比較比我們好的?這個失聯移工的部分是不是要去看人家怎麼管理?
許部長銘春:對,我不是說要比啦!
黃委員秀芳:不要去比爛的,要去比好的。
許部長銘春:我是要跟委員表達,有移工就一定會有失聯的問題,像美國就不是移工,但他是非法的,他們也一樣在面對這個問題,我覺得不管怎樣,我們都要積極想辦法來預防及查緝,這是我們應該要做的,我們會努力,因為現在整個疫情趨緩,恢復正常運作了,這件事情我們會努力來解決。謝謝。
黃委員秀芳:好,謝謝。
主席:我們謝謝黃委員、許部長。
接下來請陳椒華委員發言,陳委員請。
陳委員椒華:(11時31分)謝謝召委,請部長。
許部長銘春:陳委員好。
陳委員椒華:部長好。從明揚事件中,我們知道職安消防的稽查很重要,對不對?
許部長銘春:是。
陳委員椒華:目前我們是不是已經啟動稽查的作業?
許部長銘春:有。
陳委員椒華:關於稽查的執行,本席有接到抱怨說稽查人員敷衍,好像只是做做樣子,目前這樣的稽查問題,勞動部有去瞭解嗎?是中央還是地方?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因為是聯合稽查,所以這部分到底是誰去查又被說不認真的,可能我要瞭解一下。
陳委員椒華:對,我們目前的作業是中央跟地方聯合……
許部長銘春:我們職安署不會這樣啦!我相信我們……
陳委員椒華:還是地方的單位?說明一下。
許部長銘春:我請署長說明。
陳委員椒華:好。
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第一個部分,我們職安署要求檢查機構針對25家大量使用有機過氧化物的工廠做第一次初查,年底會做複查,這是我們執行檢查的部分。在聯合稽查的部分,行政院要求經濟部產業管理局召集大家做聯合稽查,所以我的印象是行政院要求的稽查目前還沒展開,而各地方政府的聯合稽查由各地方政府自己來進行,凡是職安署或者檢查機構參與的聯合稽查,我們會依照職安法仔細處理,如果違反法律規定就會處分、如果有立即的危險就會停工,所以我們不會讓同仁敷衍了事來處理這件事情。
陳委員椒華:對,現在的問題是,中央負責的部分,勞動部這邊可以掌握,但如果是地方的稽查就沒辦法知道這個稽查的作業情形,是不是?
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應該這樣講,地方政府的消防單位或經發單位會展開自己的聯合稽查,凡有聯合稽查邀請我們勞動檢查機構人員參與,勞動檢查機構的參與人員就會依照我們的檢查表單去做處置跟檢查。
陳委員椒華:勞動部可以掌握所有稽查作業的執行情形嗎?也就是地方政府有稽查就回報給中央整合及瞭解,因為這樣才能找到問題,也才可以檢討改進,不是嗎?
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有關勞檢的部分,我們會要求會同的同仁進入勞檢系統做輸入,所以只要勞檢同仁參與聯合稽查就會有紀錄,那我們就會……
陳委員椒華:這些人員目前是中央的專責人員還是委辦的稽查?
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參與聯合稽查的都是我們檢查機構的同仁,都是專業的檢查員。
陳委員椒華:這樣我們的人力夠嗎?
鄒署長子廉:當然是……
陳委員椒華:全面性的稽查,這樣夠嗎?
鄒署長子廉:如果是安排很大的聯合稽查,我們會用風險的角度去告訴這些啟動聯合稽查的單位,比如經發局或消防局,但是我們職安署所列管的部分就要百分之百的檢查,人力確實會吃緊,我也跟委員誠實的報告。
陳委員椒華:目前這樣聽起來並不是所有的工廠都有辦法做到全面性稽查。
鄒署長子廉:有關經濟部工廠輔導法的盤查,它會優先來做,各部會也會依照自己的權責,針對比較高風險的去做檢查。而聯合稽查的部分,我的印象是上禮拜行政院有召開一個跨部會會議,由政委主持,這個聯合稽查的啟動目前確實是經濟部主責。
陳委員椒華:部長,我聽到這裡,希望我們的稽查能真正到位,不要發生只是做做樣子的稽查。
許部長銘春:不會,委員放心,我們勞檢的部分絕對不會發生敷衍的狀況。
陳委員椒華:好,包括政委主持的或是未來勞動部主持的,我們真的要落實稽查。
再來是有關危險物品的稽查,目前公共危險物品的計算是用各種危險物品的量除以管制量,然後總和大於1才稽查,但是我們發現他們為了規避稽查,讓危險物品分開存放,而我們怎麼發現並且減少這個問題呢?
許部長銘春:委員,因為這是消防署的規範,這個資料可以提供給我,我們來跟消防署討論一下。
陳委員椒華:對,這是消防的部分,但我們認為職安在法規面比較有明定,所以也要納入稽查,不是嗎?
許部長銘春:我們的稽查是站在勞工安全、健康的觀點,也就是暴露在這些危險物品對於他的健康……
陳委員椒華:部長,你說危險物品的稽查是消防署在做的,不是我們職安署嘛?
許部長銘春:對,他們各有法規、各有稽查的目的。
陳委員椒華:職安署的法規有在查這個部分嗎?
許部長銘春:我請署長回答。
鄒署長子廉:謝謝委員關心。我們對全國的化學品分成管制性化學品、優先管理化學品、一般的化學品,我們針對不同的化學品有不同的管制手法,若屬於比較危險性的化學品,我們另外有一個「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來針對甲類、乙類,比如石化液、化工液或是爆炸性物品的製造工廠,這些我們都有列管,甲類的部分現在有260家,乙類有27家,我們都會列管做監督檢查,這絕對不會有問題的。但是剛剛委員說全國那麼多工廠,它用多少東西……
陳委員椒華:對啊!那麼多工廠怎麼辦呢?
鄒署長子廉:是,所以我們用風險分級來做處置,包括我們的權責、消防法的權責還有工廠輔導法的權責,各部會一起合作來做處理。
陳委員椒華:對,我把這些問題提出來,你們在跨部會檢討的時候納入……
鄒署長子廉:是、是,有在討論。
陳委員椒華:就是做全面性的稽查,然後還要抽查,如果這些作業沒落實,我們很擔心又會發生明揚的事件。
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現在是由吳政委召集,我們幾個部會都有參與,這部分跟你做回報。
陳委員椒華:請將相關的問題一併列入稽查,謝謝。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我們請林為洲委員發言,林委員請。
林委員為洲:(11時38分)謝謝召委,請許部長。
主席:部長請。
許部長銘春:林委員好。
林委員為洲:部長,執政黨的總統候選人賴清德這兩天、昨天(15日)提出一個解決低薪的方案,他說將來審查上市櫃公司資金募集的時候,工作條件應該要更好,審查時可以提出附帶要求,好比說薪資3萬元以上或多少錢以上,意思是說上市櫃公司在審查的時候要明定最低薪資,比如他建議3萬元以上,這個合理嗎?這樣能不能解決低薪的問題?就是你要上市櫃,最少要給員工多少薪水,這合理嗎?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想這個方向是好的,讓這些上市櫃……
林委員為洲:這個方向是好的?
許部長銘春:讓這些上市櫃公司……
林委員為洲:專家都認為行不通耶!
許部長銘春:這個權管機關在金管會,金管會會做整體考量、衡量,但是以勞動部……
林委員為洲:規定、規定……
許部長銘春:我們認為是鼓勵雇主……
林委員為洲:我們已經有最低薪資的規定了嘛,有法定。
許部長銘春:是,但是上市櫃公司畢竟可能……
林委員為洲:賺了更多錢。
許部長銘春:因為它是向社會募資等等,企業的社會責任多盡一點。
林委員為洲:你們會不會針對這個去研擬方案啊?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是……
林委員為洲:提出建議啊。
許部長銘春:金管會那邊的權責啦。
林委員為洲:但是跟勞工權益有關的是我們勞動部。
許部長銘春:但是我們對勞工的勞動條件……
林委員為洲:一定會來問你們的意見。
許部長銘春:對,我們當然會認為如果鼓勵雇主能夠提升勞工的薪資……
林委員為洲:鼓勵啦。
許部長銘春:對。
林委員為洲:如果訂成遊戲規則,要上市櫃一定要有最低薪資規定。
許部長銘春:這個我想金管會會去專業評估考量。
林委員為洲:我們當然希望能夠解決低薪的問題,要有很多方案,總統候選人提這個方案我是覺得專家都不怎麼認同,另外還有其他問題,除了上市櫃以外,其他未上市櫃的呢?要不要也同步要規定?不然就會變成兩套標準,你要上市櫃,你的薪資一定要這樣,那未上市櫃的就不用。我們的勞工在上市櫃的勞工占多少,在未上市櫃的勞工占多少,你有沒有數字?變成兩個世界。
許部長銘春:我現在手邊沒有數字。
林委員為洲:我想未上市占的勞工……
許部長銘春:我們一直跟委員……
林委員為洲:中小企業的也占很多。
許部長銘春:我們一直都是鼓勵企業,企業不管大小……
林委員為洲:我也是。
許部長銘春:希望經濟果實分享。
林委員為洲:對。
許部長銘春:他可能也認為上市櫃在各方面可能更有帶頭的作用,所以有這樣一個提議,我認為方向是好的。
林委員為洲:解決低薪這個是大家要共同去面對的,但是方法很多,現在總統候選人提這個方法,我們不知道行得通行不通。
這一張是網路的圖,之前賴副被稱為是功德院,也許他想要改變這樣的形象吧。我們再看下一張簡報,企業獲利還有薪資所占的比例,從這一張表看到我國的GDP,企業花在受僱員工的報酬上面所占的比例跟它的營業盈餘所占的比例,從七十幾年一直到110年的統計資料,花在薪資報酬這一部分逐年下降,從七十幾年那時候是49.3%,下降到110年有資料的只剩下43%,但是企業的盈餘其實是成長的,從30.7%一直到110年的36.5%。看到這個實在很心酸,就是說整體企業是賺錢的,盈餘在成長,但是它願意花在受僱人員的報酬所占的比例卻是在降低,看到這一張圖你有什麼感受?企業就是不願意花更多比例給受僱員工的報酬,這要怎麼解決?有賺錢啦,就是不要加薪,要怎麼辦?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一直在讓雇主一定要有這樣的觀念……
林委員為洲:我看到這一張圖,這要怎麼解決?
許部長銘春:就是人才才是企業經營最重要的根本。
林委員為洲:道德勸說?
許部長銘春:所以應該經濟果實一定要分享,而且在缺工的年代……
林委員為洲:缺工你們現在又要進外籍勞工進來……
許部長銘春:這是兩回事啦。
林委員為洲:難道可以解決低薪的問題?
許部長銘春:不是,報告委員,我要講的是說……
林委員為洲:10萬印度外籍移工。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沒有10萬印度外籍移工,這件事是假訊息。
林委員為洲:我想早上已經有很多委員提出來了啦。
許部長銘春:委員應該很清楚絕對沒有10萬這個數字。
林委員為洲:那幾萬?
許部長銘春:現在根本沒有數字啊!根本MOU都還沒有簽,後面的工作會議都還沒展開,根本就還沒有數額啊!
林委員為洲:但是大家都已經在惶惶不安了。
許部長銘春:所以這個是假訊息啊!就有人刻意操作嘛,我覺得這個就是有人刻意操作,引起人民的恐慌,對這種公共政策的議題就是用了一個認知作戰,要讓大家掉入陷阱。
林委員為洲:現在我們整體的平均薪資,就我得到的資料好像實質薪資平均有5萬4,884元,這個一般勞工很無感。哇!五萬八千多!哇!要到6萬塊呢!一般的勞工想說,哇!我怎麼拉低了這個平均薪資。
中位數是多少?
許部長銘春:中位數大概在3萬6,000。
林委員為洲:你看!這個中位數一出來就發現平均薪資完全沒有辦法反映我們的薪資水準嘛!
許部長銘春:主計總處的是平均嘛。
林委員為洲:我知道啦!就有錢的領很多,在金字塔頂端嘛,我們把他平均下來,其實以數量來講低薪的人是占金字塔的基礎,最多的那一塊,所以中位數才會拉到變成三萬多,如何提高薪資這個真的是一個大問題。
之前你們還一直在反對我們要通過最低薪資法。
許部長銘春:我們沒有反對啊!委員,我們沒有反對啊!
林委員為洲:都沒有版本,要不是現在總統要大選,也不會有版本啦!
許部長銘春:不是。
林委員為洲:對不對?我們在這邊已經排審,我自己當召委都排審過。
許部長銘春:我要跟委員講,我們沒有反對,當然會有一些考量。
林委員為洲:你們都說沒有版本,還不要審查咧!不是嗎?
許部長銘春:不是,我那時候說還沒有行政院版本。
林委員為洲:對啊!
許部長銘春:行政院版本還在審議當中。
林委員為洲:你是有提到行政院,我知道啦,你要擺脫你自己的責任喔!你沒有辦法說服行政院送版本到立法院,你沒有責任嗎?好啦!時間的關係,已經送進來了我們就好好的審,多元的方式去解決低薪的問題,絕不是只有靠進口更多的外籍勞工,這個你們對外要說清楚。好,謝謝。
主席:謝謝林為洲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邱臣遠委員。邱臣遠委員、邱臣遠委員,邱臣遠委員不在。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王婉諭、楊曜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委員王婉諭書面質詢:
一、近年外送產業興起,外送平台業者與平台勞務提供者(即外送員)間勞動權利、義務關係越趨複雜,且隨產業逐漸成熟,屢傳外送平台業者單方面調整外送費用計算方式,致平台勞務提供者形同遭片面變相減薪。2023年10月11日,各地外送員職業工會也召開記者會,呼籲訂定專法,保障平台勞務提供者權益。根據勞動部同日新聞稿回應,指出勞動部已主動促成雙方建立對話平台,並經2023年7月、2023年9月兩次對話,針對職災、平台介面、停權申訴與合理薪資等議題,充分溝通交換意見,且稱部分議題達成共識,勞動部並將持續協助勞資雙方定期對話。
為了解該上述對話平台實際效益,請勞動部針對該平台至今召開兩次對話,說明該對話平台主要參與者組成、實際達成哪些議題共識,及哪些議題曾於對話平台討論但未形成共識,以及針對未形成共識之議題,後續勞動部是否有相關協力、督促作為,以保障勞動權益?
二、承上,目前立法院包含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及諸多立法委員,均認同應研議針對外送產業訂定專法,並已提出草案版本,以保障包含外送平台業者、平台勞務提供者、合作商家及消費者等各方權益,民間團體亦疾呼應儘速訂定專法,惟尚未見勞動部研提專法草案,僅強調積極推動外送員勞動權益法治評估。
請勞動部針對民間團體呼籲訂定外送專法訴求,及目前勞動部針對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相關作為等,提出書面回復說明。
針對以上問題,請勞動部於兩週內提供相關說明。
委員楊曜書面質詢:
一、社會各界對於政府勞動政策有疑慮之處,勞動部應主動積極說明政府施政方針,為勞工朋友釋疑。
問題:前(14)天,2024工人鬥總統近日於社群媒體發文指出,距離2024年總統大選剩下不到兩個月,但是許多台灣勞工念茲在茲的政見問題,依然得不到各政黨總統候選人的正式回應,包工鬥提出的7大訴求,含了包含低薪問題要解決、勞工退休要保障、國定假日要增加、消防殉職要終止、健全長照反奴工、職災費率要提高、組織工會要放寬,針對上述訴求,勞動部應主動向社會大眾說明目前政府施政方針,避免社會大眾對於政府勞動施政方針有誤解之處,勞動部應建立勞工與政府溝通之橋樑。
二、政府積極提升護理人員待遇及就業環境,勞動部也應同步協助各醫療院所建立友善職場環境!
問題:政府積極推動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衛福部也即將推動護理人員三班護病比入法,照顧基層醫事護理人員,並以公務預算挹注健保,每年至少新台幣200億元用來提升醫事護理人員待遇,而勞動部基於維護勞工權益立場,應主動積極協助各醫療院所建立護理人員友善職場環境,並杜絕職場霸凌,讓衛福部提升護理人員薪資待遇,勞動部同步協助優化各醫療院所職場環境及職業安全,才能完善護理人員就業環境,以利留住護理人力。
三、是否開放旅宿業引進外籍移工前,應先行評估對本國勞動力衝擊影響為何。
問題:部長11月初接受媒體採訪表示,交通部提旅宿業開放移工,已送評估報告到勞動部,經初步檢視,觀光署提出如專案媒合成效不佳、薪資條件不足、是挑工不是缺工、可能影響中高齡及二度就業婦女就業等事項尚未釐清,勞動力發展署正與交通部觀光署協商,希望觀光署儘速回應勞動部提出的內容,預計最快可在月底召開會議討論,但有學者擔憂移工排擠本國勞力和薪資水準,盼繼續開發如新住民等潛在勞動力,也應導入更多工具減輕旅宿業勞務負擔,因此,本席認為,除針對上述學者意見,勞動部應研議相關對策外,在開放旅宿業引進外籍移工前,應先行評估對本國勞動力衝擊影響為何,才能保障本國勞工權益。
此外,媒體報導指出,業者實際僱用僅400人,與職缺數有明顯落差,勞動部是否當初在就業媒和時,與業界實際需求有明顯落差,才導致錄取人數不如預期,無法即時解決旅宿業缺工問題?
四、如何提升中低所得勞工參與新制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之意願?
問題:政府為鼓勵勞工自提退休金,以增加退休後財源,於《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自提之退休金,除每年可參與分配投資運用收益,請領退休金時享有不低於定存利率之保證收益外,另可享有稅賦優惠,勞動部並將宣導勞工自提退休金列入年度重要施政目標之一,但據勞動部資料顯示,至今年6月底止,自願提繳比率近14%,為歷年新高,但審計部報告指出,目前自提退休金者多集中於高所得勞工,逾9成中低所得勞工仍未自提退休金。
對於中低所得勞工而言,對於勞保老年給付的依賴程度更高,若有勞工自提退休金,便可增加退休後財源,為此,勞動部如何提升勞工參與新制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之意願?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定及決議: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接下來進行本日議程討論事項第一案。審查中華民國11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4案。請一併宣讀。
討論事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勞動部主管預算凍結案4案。
(一)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合併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預算合併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
(三)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項下「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合併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
(四)勞動部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合併凍結358萬2千元書面報告。
主席:有關討論事項第一案,勞動部主管機關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4案,有無異議?
林委員為洲:請他們再做說明一下,好不好?
主席:好,請勞動部說明一下,補充說明。
蔡署長孟良:報告委員,那4案大概跟委員整體說明一下,第一個,委員關心我們在職業訓練培訓的方面上,大概是針對現在一些缺工的產業,尤其像青年就業的訓練。這部分我們在書面也跟委員報告,其實這部分我們都是持續在加強辦理,針對職業訓練這一塊,尤其在青年訓練投入重點產業,我們也達到一定的成效。
另外就是照顧服務員的訓練,照服員的訓練我們針對專班訓練跟自辦自訓自用這個部分,過去委員關心的就在整個績效呈現上,目前因為我們跟衛福部的合作,其實整個訓後的就業率都逐漸在提升,留用率也已經在做一些改善,這個我們會持續來加強辦理。
第2案是針對外國人的聘僱管理跟許可,這部分也跟委員報告,我們為了協助家庭的雇主,在移工的休假期間,提高他喘息服務的這個部分,過去委員關心喘息服務的成效,其實這部分在疫情期間確實有比較少,現在已經逐漸在提高,包含執行率,今年甚至已經超過我們原來所設定的目標,這部分我們會持續跟衛福部加強辦理。另外,針對整個中階人力,目前我們在鼓勵資深而且具有技術能力的人能夠留用,這部分也是希望未來我們在整個執行面上,能夠讓更多優秀的移工留任。剛剛委員也特別關心仲介的非法收費,吳委員也有關心買工費的部分,這個我們會加強查處,每年也都會啟動專案的查處,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加強辦理。1955申訴專線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依照委員的意見,針對整個服務的效能,以及對內部服務人員的一些管理加強辦理。
第3案主要是針對目前家事移工的薪資,因為過去為了讓整個薪資合理化,大概從1萬7,000元調到2萬元,當然委員關心的是我們補貼的這個期間是不是有可能再做適度的延長?目前因為疫後整個移工的引進跟聘僱管理都已經恢復正常。移工的薪資2萬元,其實目前大部分的雇主給的都遠超過這個金額,我們是認為這個補貼的作法目前還是暫時維持,後續我們會持續做相關的滾動檢討。另外,有關移工來源國的部分,委員關心的是新增來源國的進展,也是最近大家在期待的,目前印度的部分也持續在洽談當中,其他國家的部分,也透過外交部持續在努力當中。在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的部分,主要是在1955這個專線,其實在人口販運這個部分,我們都有跟移民署建立相關的橫向聯繫,只要有相關的通報、查處跟認定,我們就會持續來處理。
最後一案是針對我們在促進國民就業的服務費用,就是媒體廣宣費用的這個部分,委員關心的大概是這個費用用在哪裡。跟委員報告,其實主要是因為我們在這一、兩年,尤其是針對疫後的缺工、怎麼樣鼓勵中高齡跟婦女的就業、提高勞參率,這部分也是我們在目前的廣宣上面希望能夠加強的一個重點。另外主要是在禁止就業歧視方面,尤其是最近也發現像旅宿工作,可能對中高齡的就業有歧視,我們希望能夠強化禁止年齡歧視的作法。最後,在產業缺工這個部分,因為我們在推動疫後缺工改善方案,這部分也鼓勵更多的國人投入缺工產業,在相關的廣宣作法上,我們會持續來加強。以上4案大概就是目前我們在整個,不管是促進國民就業,或是外國人的需求管理上面,有它的一個必要性,也懇請委員支持,同意解凍,以上報告。
主席:好,謝謝。請林委員。
林委員為洲:剛剛的質詢時間不夠,所以我沒有特別提到這個,我剛剛這樣聽,你們是真的在評估印度移工的引進嗎?你有特別提到。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目前……
林委員為洲:跟部長講的怎麼不一樣?
蔡署長孟良:那個評估就是跟印度,因為這已經完成相關的雙邊討論,準備要洽簽勞動合作協議MOU。
林委員為洲:所以將來就會引進?
蔡署長孟良:這個是確定的,但是時間點後續還要再討論。
林委員為洲:數量、時間點。
蔡署長孟良:數量在後面的工作層級會議,可能要跨部會針對相關的需求來跟印度方做討論。
林委員為洲:印度移工的引進,我們還是有很多疑慮,因為是首次,我們大家都知道,之前是以東南亞為主,越南、印尼、菲律賓。有幾個因素,第一,宗教信仰是一個問題,他們是以印度教為主,然後使用英語的能力,各方面都要去考慮,因為你這個是新引進,有很多溝通的問題,所以我覺得應該要做好評估,你們的評估有沒有什麼書面的內容可以提供給我們?畢竟是首次要大量引進印度勞工,有沒有什麼評估報告,可能會造成一些什麼樣的衝擊、對社會的衝擊?畢竟是新的一群不同族群的移工,有沒有什麼評估報告?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在所有移工來源國的評估上,大概有幾個指標跟面向,第一個就是它的整個開放內容,一定要能夠符合我們產業的需要,這是第一個。第二,針對移工的素質,裡面就包含了第一個,他的專業能力、語言溝通,還有他的文化適應,這部分大概都會去做一些瞭解。第三,他來了之後,絕對不能影響我們社會的安定,現在大家都認為,比方說有違反相關的規範、一些有刑事前科的,目前也是禁止入國、禁止引進。最後就是防疫、健康安全,一定要確保我們國內的防疫安全,這幾個相關的指標,我們都會在整個評估的過程當中去審慎地處理。
林委員為洲:請你們提供那個評估報告給我們委員會。
蔡署長孟良:好,就是提供相關的一些資料給委員會。
林委員為洲:在你提供出來之前,我們要解凍嗎?
蔡署長孟良:委員,懇請同意解凍,因為這幾個主要都是用在我們國人的……
林委員為洲:因為它的報告裡面就有講到要引進印度移工。
吳委員玉琴:沒有,書面裡面沒有。
林委員為洲:有啊,他口頭報告你沒有注意聽喔。
吳委員玉琴:我們今天的質詢很多……
林委員為洲:對不對?你剛剛有講嘛。
蔡署長孟良:是因為在解凍的部分,委員有關心新增加來源國,所以剛剛補充報告。
林委員為洲:是啊,所以你們有在評估印度移工的引進嘛。
蔡署長孟良:印度移工的簽署的話,雙方的合作意向已經確定,只是……
林委員為洲:你看,已經確定了,好,評估報告要給我們,因為你們新引進這些很多數量的不同民族跟族群進來,會造成社會什麼樣的影響,將來的配套是怎麼樣?你們既然要做這個決策,一定有評估報告吧?提供給我們,有嗎?部長,還是你要回答?
吳委員玉琴:有評估報告?
林委員為洲:不用評估嗎?你要引進一大批新的移工進來,不用評估他們進來以後,他們的宗教信仰、語言能力、生活習慣會不會對臺灣造成一些社會衝擊嗎?這不用評估嗎?然後就讓它簽了,讓他進來嗎?
許部長銘春: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跟印度的這個引進移工的協商已經談3年了。
林委員為洲:已經談3年了?
許部長銘春:對,談3年了,其實我們這種跟任何來源國的移工引進,不是說我勞動部直接跟印度就談了,當然是因為雙方有這個意願,當初就是印度駐臺代表有來找我們說希望雙方勞務合作,提出這樣的建議之後,我們其實是有行文給相關的國安單位,國安單位都有去做相關的評估,他們做內部的評估之後認為可行,之後我們再透過外交部去跟他們的外交單位聯繫,後來我們也各自成立工作小組,就是在臺的印度代表還有工作小組,我這邊也有工作小組,包括印度那邊,我們有召開工作小組會議。當然因為這幾年疫情,所以進度上比較緩慢,今年因為疫情趨緩了,大家都有這個共識,包括他們新的駐臺代表剛上任,也積極來拜訪,除了拜訪院長,第二個就拜訪我,也是就雙方已經持續3年的工作會議,希望能夠儘快達成一個共識,所以這個部分的程序都已經經過雙方高層確認了,行政院已經確認了,所以上個禮拜院長才會在接受訪問的時候說明,因為我們都要確認了才能夠對外公開說明。現在這個程序,包括我們的大架構都OK了,因為這裡面我們都要會衛福部、外交部,相關的部會會牽涉到的,統統會完了,會完之後,雙方現在就要簽MOU,MOU是一個大架構,第一個就是我們同意雙方有這樣的一個勞務合作,然後後續就會去展開相關包括開放的產業、開放的數額、移工的資格、條件還有雙方的法規調適,包括程序、包括他們來的移工要提出健康證明以及沒有不良行為的證明,這個都是會在後面的工作層級會議去細談,然後再簽訂相關協議,確定之後我們才會正式公告說要引進了,各個行業大概是多少人,然後剛開始我們大概……其實這個部分就是我們對於要引進,就像委員講的因為是新的國家,所以我們其實在事前也都有一些內部的規劃,就是未來的引進都跟各部會,包括跟印度三方,後面都談妥,其實工作層級會可能還要開很多次,大家都定案以後,我們才會對外來展開,所以其實還有一些程序要做啦!包括像這些大家可能因為剛開始……其實那個十萬名真的是沒有這回事,這個是假訊息,我不曉得為什麼有這個十萬名出來,因為根本都還沒談,哪來的人數?但是因為是新的國家,所以我們會一開始會定額,然後循序穩健地來引進。
其實跟委員報告,這個來源國只是讓……第一個,當然是解決缺工問題;第二個,讓我們的雇主有多重選擇,我們也不會只設定印度,其實還有其他願意合作的國家我們也在談,但是有時候我們會有比較多阻力啦!委員,你也知道我們……這個部分我們同仁也是非常非常辛苦,好不容易把這個架構談出來,所以希望委員也能夠支持啦!
林委員為洲:既然做決策,我聽起來大概就是已經做這樣的決策,現在再來就是要把更多的細節、MOU以及之後一些的細節擬定出來。所以你們一定事先有做過像你剛剛講的,國安單位、其他單位有做一些內部的評估,才會做這樣的決策。我們要的只是你們做決策的這一些評估的內容,用書面提供給我們,包括有什麼樣的單位,然後他們做什麼樣評估,確實有這樣的需求,把這個決策之前的所有這些評估過程,做一個書面報告給我們委員會,可以嗎?這樣我們就可以解凍,多久送到委員會來?多久?就是你要去……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不能……
林委員為洲:MOU還沒簽之前一定要做評估,才會進到簽 MOU啊!你不評估的話,怎麼可能會做簽署MOU的動作?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是覺得這個是……
林委員為洲:描述嘛!你有參與嘛!
許部長銘春:這是今年的預算,是不是可以先……因為這個我們一定會給你們啦!
林委員為洲:多久嘛?你就講一個時間給我們嘛!多久?決策過程的一個書面說明。
蔡署長孟良:委員,因為我們……
主席:吳委員先講一下。
吳委員玉琴:我想林委員在關心印度移工的議題,其實MOU還沒簽之前勞動部都沒講啦!到底是哪一個國家都不能講,但是因為媒體報導之後,其實印度的媒體也報導出來,他們是很有誠意而且希望能夠跟臺灣,不只是在勞動力的合作,在其他經濟的合作上面他們也很願意。今天早上質詢的時候,其實好幾個委員也都有問到,因為我本身又是臺灣印度國會友好協會的會長,印度大使來臺灣拜訪我的時候也都在提印度跟臺灣的合作,尤其它的「印度製造」還有我們臺灣的「新南向政策」,其實都會有一些合作機會,而且印度是一個非常大的經濟體,所以他也希望臺灣的廠商可以到印度去投資、經營,這個部分是他們非常歡迎的。所以現在是勞動力的部分,確實他也覺得這個已經是……他們外交部已經跟臺灣在談,他也是希望臺灣能夠支持這樣的一個合作。我覺得這個預算是今年的,要解凍啦!所以我們持續對於勞動部相關的預算,我們113年都已經在處理、在凍結中啦!這個部分是不是也就同意讓它解凍?至於過程的報告,應該不是一個評估報告……
林委員為洲:應該是這樣子啦!你們決策過程中,開了哪一些會、有一些配套的因應措施,一定有談嘛!
吳委員玉琴:他們一定有一些……
林委員為洲:對不對?那你就用書面描述這個決策的過程,也有注意到大家委員關心的,可能進來對社會造成什麼樣的衝擊,其實你們都有想到嘛!包括語言的問題、宗教的問題到社會習慣的問題,這些疑慮你們都有思考到,你把那個過程描述、寫一份書面報告,大概多久可以給我們?
蔡署長孟良:好,我們遵照委員指示,是不是給我們兩個月整理一下?
林委員為洲:兩個月?什麼兩個月?太久了啦!
吳委員玉琴:到1月以前嘛?
林委員為洲:兩個月我們這個會期都結束了,在這個會期啦!好不好?下一個會期我都不一定在這裡啦!好不好?
吳委員玉琴:主席,不好意思,給我一分鐘。我覺得要跟大家再提醒,對於媒體上面有一些對於印度的……我覺得其實真的是有種族歧視跟有點性的歧視,我覺得這個部分對臺灣跟印度的交流並沒有幫助,臺灣應該跟印度建立好的關係,我覺得這個部分還是請大家再……
當然早上我在質詢的時候,部長也都有回應,對於我們在尋找外籍移工合作的國家,我們是希望不斷多開發所謂多元的來源國,所以我們不應該帶著歧視跟種族的不當講法,我覺得要非常非常小心,因為這個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啦!謝謝。
林委員為洲:一個月提供書面資料,12月底之前,好啦!吳玉琴委員這樣講,因為我們這個會期就到12月底而已,而且還有可能提前休會耶!現在提前休會這個決議還沒有確認啦!臨時會喔?選舉年可能不太會開臨時會啦!會嗎?那都明年了。12月底之前提供書面的資料給本會以及各委員,謝謝。
蔡署長孟良:好,我們遵照委員指示。
主席:好,我想我們這個都有紀錄,我們就感謝林委員的關心、感謝吳委員的說明,行政部門這個部分就在12月底提出一個剛剛所要求的過程報告,不過我們還是要讓它有錢用啦!還是先解凍。謝謝。
先作以下決議:經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接下來審查本日議程討論事項第二案,先請議事人員宣讀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書案科目、金額等,請宣讀。
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案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投資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一)收入總額:3億6,853萬6,000元。
(二)支出總額:3億6,773萬6,000元。
(三)本期賸餘:80萬元。
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投資:2,375萬2,000元。
四、資金運用部分:應依據收入、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投資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主席:好,謝謝。討論事項第二案無委員提案,預算均照列。
作以下決議:勞動部函送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113年度預算書案業已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邱召集委員邱泰源補充說明。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2時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