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如何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的生活: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公聽會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星期四)9時2分至12時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范委員雲

發言學者專家及機關團體代表

中華民國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林碩杰理事長

國教行動聯盟王瀚陽理事長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特教委員會鍾正信主任委員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陳張培倫副教授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高智龍理事

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巫彥德共同創辦人

社區實踐協會馬明毅社工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Ciwang Teyra副教授

台北市兒少代表黃佩琪兒少代表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李盈姿秘書長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韓宜臻秘書長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林君潔理事長

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科長李壁如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這是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公聽會會議。

今天在我們的教育現場出現很多歧視的問題,包含原住民的歧視。大家記得新聞上臺中一中的園遊會海報用諧音歧視原住民,到臺大言論自由月的歧視性布條,再到臺大學生代表選舉的性別歧視言論。校園中Dcard上隨處都可以看到包含厭女、蕩婦羞辱,還有課堂上甚至都會討論到臺女不意外等等,我們的性別平等教育還有人權教育其實需要澈底檢討。

根據今天也有到我們現場的同志諮詢熱線進行的2020年臺灣同志學生校園經驗調查,LGBT學生普遍在校園裡面感到不安全,遭到騷擾攻擊,而且不敢通報求助。調查也發現62.1%的同志學生曾經因為自己的性別氣質表現、性別認同、性傾向遭遇辱罵、嘲諷、威脅等言語騷擾;還有17.8%曾經遭受肢體騷擾;4.3%曾經遭受肢體攻擊;有高達74%的同志學生曾經聽過學校教職員發表針對性別氣質的負面言論;68.6%曾經聽過學校的教職員發表恐同言論。遭受言語跟肢體騷擾攻擊的時候,只有不到一半的同志學生會向教職員通報,不通報的主要原因有53.4%是不認為教職員可以有效處理。

我想這些都反映了我們雖然有性別平等教育法,可是校園中性別平等的教育,還有剛剛所講的歧視跟人權的教育其實並沒有落實。我去年底就參與社會救助法的修法,我們民間的團體也發現其實我們也缺乏對貧窮的瞭解,導致我們公務體系從基層到高層都使用防弊的思維,而不是從權利的保障。校園中如果有家境來自比較不同的貧窮家庭,他其實也會遇到平等就學跟尊嚴的議題,所以我們國家從體制內到體制外,都缺乏一個比較有系統的反歧視教育。

今天這個公聽會就希望一起來正視文化上跟制度上的缺陷,而不是只是獵巫哪個特定的個人或者特定的老師有這樣的問題。我們希望教育部必須要提供更好的性別平等跟人權教育資源,學校當然也必須要提供、要知道怎麼使用,學生、教師、公務體系都能夠有更好的對話,能夠看見差異、尊重差異。所以我們今天才會召開這個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的公聽會,目標就是希望讓我們更多元繽紛、生命力無窮的同學們都可以在學校裡面好好學習。

為了讓大家能夠順利表達意見,作如下處理:每位貴賓發言時間7分鐘,在第6分鐘時會有鈴聲提醒,7分鐘結束時會有一個結束鈴聲。學者專家發言以簽名先後順序為準,現場的發言跟書面資料,立法院都會作成紀錄,刊登公報,如果有立法委員要意見發表,我們會在會議中進行穿插,請在場委員在前面主席台登記順序。

現在先請主管機關教育部就現行規定、執行狀況相關問題提出說明,時間8分鐘。

再來請簽名第一位順序的專家,台灣同志諮詢熱線代表高理事發言。

林次長騰蛟: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召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如何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的生活: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公聽會,並得聆聽各位委員、各界先進、專家學者卓見,至感榮幸。本部就委員所提議題進行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正與支持。

壹、推動相關措施促進平等及消弭歧視

一、訂定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落實學校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並研訂「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持續人權教育之推展。

二、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啟發學生覺察性別權力不平等之各項議題,揚棄性別偏見,肯認性別多樣性,並廣用多元媒體宣導性平教育。

三、推動反霸凌措施,訂定每學期開學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促進學校重視。擴張多元申請管道,如1953免付費專線、網站留言板、部署長民意信箱等。

貳、改善不利處境學生校園處境之具體作為

一、消弭因性別之不平等與歧視

(一)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訂定年度工作計畫。將認識性別多元、性霸凌防治列為重點工作,降低性別刻板化現象及歧視情形。

(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計畫,鼓勵學校依「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指引」設置性別友善廁所。

(三)訂定大專校院及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入住宿舍性別友善處理原則,建置性別友善宿舍空間及友善宿舍文化。啟動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計畫,定點設置提供學生取用。

二、推動優質適性特殊教育環境

(一)落實特殊教育法明定不得有歧視之對待,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綜整資源,訂定第二期特殊教育中程計畫。

(二)出版CRPD宣導手冊,提升教育人員知能。

(三)舉辦身心障礙夏令營,鼓勵身心障礙學生參與及相互支持。

三、推動全民原教,協助學校提升族群共存共榮意識

(一)行文各校重申禁止一切形式之種族歧視。修正友善校園計畫,增列「普及推動原住民族教育及多元文化教育」之項目。研訂「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案例」,提供教師引導學生學習。

(二)與原民會合作補助地方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辦理相關主題活動。

參、推動多元發展、適性之全人教育模式

一、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方面:

(一)將開學後第一週定為友善校園週,宣導多元性別議題。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性別平等教育納入課程中實施。大專校院則鼓勵積極開設課程及辦理活動。

(二)委託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製播「性別平等Easy Go」節目,擴展性別平等教育之社會宣導面向

二、保障身心障礙學生發展方面

(一)擬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以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

(二)辦理教職員及家長增能研習,提升相關人員之多元、融合、平等知能。

三、建構原住民學生安心學習環境方面

(一)提供原住民幼兒優先就讀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之機會,協助地方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增設公立幼兒園(班)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

(二)國中小則透過課程發展為基礎,結合部落耆老智慧,將在地部落元素融入教學,已核定15校辦理中小學原住民族文化學習場域計畫。

(三)補助144所大專校院成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並透過4區6校區域原資中心,提供諮詢及資源分享。

(四)保障原住民學生升學權益、辦理原住民公費留學考試、鼓勵原住民族青年參與國際交流、促進原住民族青年職涯發展,賡續培育原住民族多元人才。

肆、減少學生經濟壓力,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一、大專校院部分,針對弱勢學生提供學雜費減免、助學金及就學貸款等措施。

二、高中職以下部分,亦訂有各項專案補助計晝,提供各類獎助學金、教育儲蓄戶就學勸募、就學貸款優惠、午餐補助、學雜費減免……等機制,以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伍、結語

本部將持續推動人權、性別平等、族群、多元文化、融合教育等各項權利措施,以教育作為實現安全、溫馨、平等與尊重的友善校園。

感謝各位委員的聆聽,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林次長代表教育部的發言。

現在進入學者專家報告,請簽名第一位的學者專家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高智龍理事發言。

高智龍理事:大家好,我是台灣同志諮詢熱線的理事高智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一條說到為了促進性別平等的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且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資源與環境,所以臺灣在2004年的時候就已經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也推行了很多年,我們有個很健全的法制基礎。但是事實上,在將近20年的性別平等教育推廣之下,我們的同志(LGBTQ+)學生仍然面臨了很多困境。

就像剛剛范雲委員前面講到的,我們協會在2020年做了一個同志學生的校園處境調查,分別調查大概1,200位從國中一路到五專專一到專三學生的校園處境跟困境,我們的報告內容大概主要有幾個重點,其中先分成二個。

第一個,我們校園裡面的性別偏見言論跟騷擾事實上還是非常普遍的存在著,而且這些騷擾存在的狀況之下,校園的系統上仍然缺乏實質介入。在我們的調查報告裡面就發現,大概有41.9%的填答者在學校會仍然會聽到一些比如gay、嘲笑,或是代表負面意思的一些字眼;有36.4%的同志學生也會在校園裡面聽到很多跟性別氣質有關的一些負面言論;有62.1%的學生表示他們自己的性傾向、性別認同跟性別氣質的表現曾經遭受到語言騷擾,包含比如羞辱、辱罵,或者是嘲諷跟威脅。

當然在臺灣目前的騷擾樣貌是以言語騷擾為主,像我們的受訪者裡面就講到他們有將近53.2%的人曾經遭受語言騷擾,就是將近一半以上;有遭受肢體騷擾的也不算太低,大概14.7%;到直接攻擊的有4%,主要都是因為我們的LGBT學生性別氣質的表現,因為這是一個外顯的氣質,比較容易被觀察跟看到。當然,還是會有人也可能因為他的性傾向或是他單純的性別身分就會受到相關騷擾。

我們也有很多學生表示,在這樣騷擾很廣泛的狀況下,教職員通常會做些什麼呢?有將近超過三分之一的教職員在場的狀況下面,是沒有任何介入的,不管是聽到恐同的言論或者是相關的負面言論。當然可能對於某些教職員來說,這樣子的騷擾言論可能不一定到騷擾的言論,滿多人就不一定會有介入,可是事實上,這樣子的狀況對於同志學生來講,身心壓力仍然是很大的。甚至有三分之二的學生曾經指出,光是在學校,不只是同學,他們就曾經聽過老師、教職員或是教官本身就是會發表這樣子的恐同言論,或是對於性別氣質的一些詆毀或者是負面言論。所以事實上我們可以發現對同志學生來說,相關的一些騷擾或者是負向言論不只來自於同學之間的打鬧,甚至很多時候是教職員或師長本身的相關言論也並沒有這麼的平等跟友善。所以校園對於很多的同志學生來講,並不是一個可以感受到安全的地方,我們有將近三成五的孩子表示他們會因為自己的性傾向而在學校認為是不安全的;而有24.4%的學生會認為他們的性別其實在學校會感受到不安全。我們可以發現到這些校園的困境,希望大家特別注意的是,除了像同性戀、雙性戀的學生可能如果沒有特別表達自己的性傾向,是並不會這麼容易被發現的;可是如果今天是跨性別的學生,因為他們在一些性別的表現可能會希望有一些相關的打扮可以符合他自己性別的認同,所以跨性別學生在學校相關的處境是會更為嚴苛,身心壓力也會更大。很多跨性別學生會有更高比例沒有辦法使用符合他們性別認同的廁所或更衣室,或是在校園裡面因為性別二分的空間,他們不敢去使用相關的空間,甚至因此而缺課或缺席。

第二個重點想要跟大家講的是,我們很多的同志學生在這樣子普遍遭受到騷擾的狀況下卻不敢通報,雖然性別平等教育法已經規範了校園系統要能夠有效地處理校園騷擾跟性霸凌的問題,但是我們有將近一半的學生不敢跟教職員通報的,主要原因是他們認為學校的老師跟教職員沒有辦法有效處理這樣子的霸凌跟騷擾事件;第二個原因是他們認為告訴教職員反而會造成他們身心額外的負擔;第三個是因為如果告訴教職員,他們很擔心會有出櫃的風險。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的是,同志學生在校園資源不足而且支持也不足的狀況下,我們有相關的一些建議跟結論,我們的建議大概有幾個:第一個,我們仍然希望教育部也可以有相關的經費去調查全國同志學生的實際校園處境,因為我們知道我們雖然有好的法源依據,但是可以從我們那一年的調查報告發現到,落實上面仍然有非常非常大的落差,因此有實際的資料跟實際的校園經驗才能夠正確反映現在校園同志的處境是如何。第二個,希望可以更正視校園內這些性別二分的校規跟作為,同時希望教職員雖然已經受過相關的一些訓練,尤其是主管跟校長對於性別平等研習仍然能夠實際的出席,並且能夠實際看待他們落實的狀況。

再者,希望學校也能夠有政策的鼓勵跟保障校內學生成立相關的性別平等甚至是同志的社團,也希望可以規劃跟督促高中職以下學生校園性霸凌的實際政策執行狀況與作為。

最後,想要稍微提醒一下跟這一次修法有關的,因為我們知道這次有想要修改關於服儀規定的一些法制化內容,但是事實上服儀規定常常是很多同志學生或是跨性別學生的主要壓力來源,所以希望相關修法跟準則內容能夠考量跨性別學生的性別表達自由、身心健康需求以及身體自主表達權利,謝謝。

主席:謝謝高智龍理事代表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發言。

接著請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林碩杰理事長發言。下一位是立法委員陳培瑜。

林碩杰理事長:主席、次長、各位先進,大家好。很高興參加今天的公聽會,首先針對趙天麟等18位委員對於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的修正案提出有關對學生免受不當管教入法的文字,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在這邊做一些建議。我們強烈期盼未來所有學校負責管教的業務,由各級學校或主管機關設立專責機構或人員來負責所有學校的管教區塊,其實它的優點滿多的,但在這邊時間不夠也不便於贅述。

對於學生不當管教部分,其實這幾年來也產生了很多的紛紛擾擾,所以我們期盼透過各級學校都設立專責單位或專人來負責學校的管教區塊,甚至我們也建議教育部設立人才庫來專門負責學生管教部分,各個學校在聘請所謂的人員或者是單位來負責學生管教,也希望他們全部外聘自教育部的人才庫來做學生的管教,避免將來還有發生教師對學生不利或是不當管教的事件發生,這是我們的強烈建議。

接下來是針對今天「如何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的生活」公聽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在這邊因為時間有限,我們針對了一些不利處境群體,包括身心障礙、原住民及偏僻地區等做一些建議跟發言,其他部分因為時間有限,可能以後再來跟大家補充報告。第一個是有關身心障礙部分,事實上有一個很重要的條文,就是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四十五條,這個也是很多基層老師跟我們反映的,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往生之後,他們的子女是不是可以領取所謂的遺屬金?如果沒有領取遺屬金就是所謂的遺屬年金。這個部分有一個規定,就是必須是身心障礙且不具工作能力,在同一個條文裡面有明定規範必須是重度身心障礙且不具工作能力;另外其每年度的所得沒有超過基本工資。我們發現它只針對重度身心障礙做明定,對於中度身心障礙且不具工作能力的子女並沒有任何文字上的敘述,這個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做一些改變,對於這些身心障礙者有一些比較公平的對待。

原因是什麼呢?一般來講,重度身心障礙大概幾乎都不具工作能力,更不用說他們每個月的所得會超過基本工資,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期盼能夠做一些改變,對於身心障礙者有一些比較公平的對待,尤其是對於中度身心障礙者,如果不具工作能力,另外其每個月所得也沒有超越基本工資,也能夠具備第四十五條所列的遺屬年金領取資格。當然如果大院將來在修正這個部分的時候,是讓他領取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其實我們都沒有意見,但還有待討論,因為對一位身心障礙者來講,我們覺得的確是有待強化的地方,因為重度身心障礙可能根本就不具工作能力,可是中度身心障礙也很多是不具工作能力的,但卻都沒有在所有的條文裡面有一些明定的部分。以上是我們針對身心障礙者希望能夠有一些補強的部分。

第二個是有關原住民,尤其是偏遠地區的原住民,我們有做一些建議,最主要是我們發現95%的原住民重點國小的代理教師超標,這裡面最重要的是什麼?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的原住民教師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或是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例,可是國高中的原住民教師身分卻只有5%,兩者相差非常大,造成很多地方……尤其是原住民重點學校的原住民籍教師比例都不夠,它只好聘代理教師,久而久之,他們代理教師的比例就一直降不下來。其實我們覺得對於這些地區,尤其是對花蓮地區、臺東地區的原住民孩子不公平,你訂定一個東西在那邊是很難實現、很難落實的,造成他們所享有的教育一直是不公平的狀態,他們是超過其他縣市代理教師的比例,對於這些縣市的孩子公平嗎?我們認為這樣是一個不平等的待遇,期盼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三十四條能夠有一些改變的情況。

另外,就是在花蓮地區或者是有些縣市的話,他們所謂的本土語言,可是他們是原住民地區或原住民重點學校,問題是他們的本土語言只開閩南語課程,因為經費不夠、師資不足,這個是到處去查都有的情況,其實對這些孩子來講也是不公平的。

最後就是有關偏遠地區,我們發現教育部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七條,就是可以針對這些老師來給他們投保意外險二百萬到五百萬,可是它只限定於109學年度之後新進的這些教師才能夠享有這樣的福利,其實對於偏遠地區的這些老師來講,我們認為這樣也是不公平的,期盼將來有能夠改變的機會,然後讓這些不公平的機會、不公平的現象能夠免除。謝謝!

主席:謝謝林碩杰理事長提到,有關教師遺族身心障礙……希望能夠也對中度身心障礙者保障,還有原住民教師比例等等的問題,謝謝他的意見表達。

再來我們請陳培瑜立法委員發言。下一位是全教工總聯合會鍾正信主任委員,請準備。

陳委員培瑜:謝謝主席、在場的與會貴賓大家好。非常謝謝你們今天願意到立法院來提供意見,這邊我就表達一下對於相關議題,也是我們辦公室長期在協助跟研究的議題,事實上從我2月遞補到立法院之後,因為剛好碰到了特教法的大修,這個大修就讓我們有機會去盤點非常多特教現場資源不足的問題。通常是在修完母法之後,相關的子法要進行修法其實是曠日廢時,但是在曠日廢時修子法的過程當中,我們辦公室非常積極地參與所有可以參與的子法討論會議。在這些討論會議上我們發現有非常、非常多的問題,因為可能過往一般立法委員的辦公室不見得會積極參與子法的修正,但是我們發現有非常多現場實施的細節,跟政策資源的撥補都綁在子法裡頭,所以也就是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才發現,以特教學生的議題──特教老師跟特教家長,他們所面臨的困境必須要透過大量子法的討論會議當中,才有機會獲得修正。

我就分享幾個案例,例如以交通車來說,我相信有非常多的特教學生在交通車這個議題上非常的困擾,其實不管是他們各自交通上的需求,或者是在所謂的暑假、課後輔導、課後輔導班,或者是其他非正常上學的時候,其實有很多的特教孩子他們都需要在交通車上給予支持跟鼓勵,為什麼這麼說?其實基礎的交通移動讓孩子們可以有機會到學校去,然後讓爸媽有機會去外面工作、上班,有喘息的時間、機會,或者是獲得自己專長發揮的空間,其實對於孩子跟家長來說都非常的重要。但是因為交通車可能又牽扯到跟地方政府預算使用有關的問題,所以雖然我們花了非常多的力氣在跟國教署、跟教育部溝通,但是我們也真的很想拜託地方政府,在這個部分可以更加積極協助非常多的孩子跟家長,這是關於交通車的部分。

回到學校裡頭特教助理員的議題,其實最近這幾個月也有非常多的特教助理員來跟我們反映──目前大部分有的狀況是薪資待遇很不好,而且工作強度太高、時數太多、現場的人根本就不夠,因此這個狀況就導致很多人不願意去擔任特教助理員。大家可以想像,特教老師都已經花了非常多時間在協助非常多孩子的狀況,如果又沒有助理員的協助,很多孩子在現場的狀況是沒有辦法即時獲得解決。所以關於特教助理員的部分,我們確實也花了很多力氣在跟國教署溝通,我們希望能夠持續協助改善特教助理員,因為大家可以想像當特教助理員的情況獲得改善,孩子們在現場的情況才可以獲得支持。

最後關於特教老師的部分,我要講的是特教老師的薪水跟他們的工作時數,它又牽扯到跟地方政府的預算有關。目前我們知道幾個狀況,例如有些學校有特教學生,但是卻沒有特教老師。可能也怪不了縣市政府,因為可能根本沒有老師願意去應徵,或者是他拿著特教老師的資格證照,但是他卻寧願去擔任非特教班的老師,就是因為特教班的工作量太大、特教助理員又不夠,孩子們的需求又變多、相關經費又不足,導致一個惡性循環的狀況。還有我們看見,就是可能還有現場的特教老師是用所謂代課老師,也就是鐘點老師的名義聘進來。那麼大家可以想像,代課老師可能就代幾節課就下班離開了,可是很多特教生的狀況可能不是在那位代課老師到校的幾個小時內就可以獲得解決,後續相關的費用、相關的資源,或者是孩子們在現場所需要的幫忙,真的不能全部壓在這位代課老師身上。甚至就會發現很多代課老師是在沒有領多餘的薪水情況之下,即使過勞也必須要去協助這些小孩。

所以特教生的這些狀況我剛剛已經講過,是從學生、家長到特教老師、特教助理員,有這麼多的情況,過去我們辦公室真的花了很多力氣,在質詢、公聽會、協調會及審查預算,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希望從國教署這邊積極讓地方政府知道,特教生的狀況真的越來越嚴重,需要大家共同的關心。包含范雲委員也有提到過,其實已經有非常、非常多特教生的比例不斷地上升情況下,國教署跟教育部真的要積極地去思考預算的部分如何增加?還有如何照顧到每一個小孩的需求?當然我們知道孩子們的需求越來越複雜,相關器材的費用也非常昂貴,可是我相信我們在更積極的作為下,應該可以協助特教生、特教老師、特教助理員跟特教家長都有好的資源,這是關於特教的部分。

接下來我想要講關於性別平等的部分,我相信非常多的政策大家都已經明白,我時間有限就不再說。可是我想要講到另外一塊,其實也是我們自己之前跟教育部積極溝通過的,我們在來之前我也確定過。現在大概有五百多個同志家庭,大概有一千多位小孩,他們可能是即將進入國教系統,大家可以想像這些同志家庭的孩子們進入學校系統,他們第一天所要遇到的就是學生資料登記表,上面寫的就是父跟母這樣的欄位。我要講的是光這個小事,其實就可以看出國教系統並沒有準備好迎接這一千多位孩子,或是接下來的更多孩子。在國教系統裡面有非常多根深蒂固,然後隱而未現,甚至我們沒有努力去盤點跟追查的,其實是看不出來,那就是隱含的歧視。我們之前已積極拜託教育部,我記得跟部長對話過,光是這樣的表格,國教現場裡面到底還有哪些東西必須要去符合未來這些家庭跟孩子們的需求?資料表真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更不要說剛剛還有專家講到關於制服的問題、關於學校裡面硬體設備的問題。所以我要講的是,拜託國教系統在這件事情上要積極處理,因為從5月通過相關收養的規定之後,我相信會有更多的小孩跟家庭要面臨這個問題!

最後,大家都知道政治正確這件事情是孩子們現在都會掛在嘴巴上的,但是我們看到剛剛召委唸到非常多的案例,我們都認為那些孩子精確地知道所謂的反政治正確是什麼?所以他們可以講出非常精確的歧視性字眼,其實這也是我自己身為基層教育工作者最擔心的!也就是孩子們學會了這些,我們認為是政治正確的語言之後,他們卻拿來反用,用來做出最具歧視力量,而且可能是句句見骨的這種語言!我覺得可能不是教育現場資源不夠,也可能不是老師們不夠用力,可是到底這樣子的教學出了什麼樣的問題?我們要如何協助像這樣子的歧視性語言?他們明明是可以掌握人權、可以掌握平權,這些孩子為什麼要故意表現的跟人權教育或是平權教育相反期待的樣貌?所以對我來說,我會認為相關的教育必須還要去想的是,我們目前給的人權教育內容、性別平等、各式各樣的內容,為什麼沒有辦法贏得這些孩子們的認同?那麼教育部或者是相關的教育單位,面對這樣子的人權教育內容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也是希望教育部跟兒少代表或者是跟學校基層老師要再積極討論的,把那個教育現場扭曲的狀況再轉回來。好,以上,謝謝大家、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陳培瑜委員提出特教的很多議題,還有包含就是說五百多個同志家庭的孩子要進入學校,教育部準備好了沒有?還有這個政治正確和反政治正確,我們在教學方法上,就是怎麼去面對的問題。謝謝!

再來我們請全國教師工總聯合會特教委員會鍾正信主任委員發言。下一位是社區實踐協會的代表馬明毅。

鍾正信主任委員:委員、次長、還有在座的各位先進,我是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特教委員會的主委鍾正信。我本身也是第一線的特教老師,針對這個反歧視的議題,其實我自己在教學現場是有一些感受的啦!像比較早期我們在特教班的時候,你知道學校是有所謂的集中式特教班跟所謂資源班、不分類資源班,早期很多時候有些小朋友會喜歡開玩笑,可能對在資源班上課的小朋友說,你是資源回收班的小朋友。他們認為他們很幽默,在開玩笑,其實這就是一種語言上的歧視。現在部分學校都為了這個,可能把名稱改成學習中心或者是潛能班、潛能開發班這樣的方式。你也可以看到現場很多老師都會意識到這樣的問題,並協助解決。在我們的教育現場,大部分的老師都非常努力地想要解決相關歧視的問題。我們也要在此先肯定一下,剛才委員一開始就有提到,我們在解決歧視問題的時候,不只從防弊的思維或是針對特定的對象執行,因為我們要知道在整體的考量上,像今天的主題裡面,整體來講,其實它不會是單一的議題。像剛才有提到原住民的議題,有提到身心障礙者的議題,甚至有提到貧窮教育的問題。事實上在現場,像我們自己教的小孩子裡面,他可能同時具備身心障礙者的身分,可能家境是相對比較弱勢的,甚至於他還具有原住民的身分,他可能有多重身分融合,絕對不是從單一的角度看。對於這樣的孩子來講,他需要的資源非常廣泛,絕對不是單一的,說我們針對原民的問題處理就好,或針對身心障礙者的問題處理就好,我們可能要從整體去看資源是不是足夠。

另外一個部分,憲法裡面有提到,我們在資料裡面也都有談到,其實我們都是先平等後自由,但是常常忘記第一線的現場,我們常常只追求公平。所謂的平等是公平且對等,但我們常常忘掉對等這件事情,我們只留意公平,就是資源是不是每個人都有拿到,卻忽略掉可能每一個人的資源需求度是不同的。這個部分我覺得可能是未來在資源分配上,教育主管機關要思考的一個問題。我們也要感謝剛剛陳培瑜委員提到第一線特教的問題。作為一個第一線的特教老師,我也必須要講,在相關的待遇跟資源上,的的確確特教老師會比較辛苦一點。像最近我們工會在跟國教署、教育部討論前一陣子大家應該都有看到特教加給的問題,我們也很感謝林次長也都有幫我們做一些協調。但是我必須要講,像這個議題我們大概在110年開始就持續溝通當中,比較可惜一點的是,今年已經快邁入第三個年頭,但是這件事情似乎還沒有最終的決定、定案,這個問題出現在哪裡?我不知道大家瞭不瞭解這個問題在於,像加給這件事情,它是職務加給,但現場的特教老師會因為要依據法定授課節數,得被扣掉特教加給。剛剛培瑜委員提到的部分,就是為什麼有一些老師即使有特教證,最後還是轉任普教,他的原因就在這裡。他的待遇並沒有非常平均,這個部分是我們持續要思考的一個點,就像前陣子也提到,一個特教加給已經拖三十幾年,通通都沒有動過,這也是一個讓人家覺得非常不可思議的地方。

另外一個部分就是剛才有提到助理員,我們要思考一點,在融合教育的狀況下,我們希望現在很多身心障礙的孩子可以在一般的教學環境裡面受教育,助理員就是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可是我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所有助理員領到的都是最低的時薪。在教學現場就是剛才特別提到的,不要用防弊思維來看,因為即使有核定給你助理員,到了地方縣市政府端,有可能因為財政的問題而受影響。他們思考的點是怕你有沒有浮報時數,所以是用時數核給你,因此我們會出現一種很弔詭的狀況,這個孩子可能在學校,即使是低年級,他一天起碼有四個小時在學校,最後有可能核給你兩個小時或三個小時的助理員。我們很想問的是,難道這個孩子只有在這兩個或三個小時裡面才會有學習的問題嗎?他可能需要比較長的時間。我覺得應該要採取彼此信任的態度,因為我們常常在講,老師跟教育主管機關彼此應該是夥伴互相支持的關係,如果彼此欠缺基礎的信任度,而是採取防弊思維的話,這個東西很難成功,因為資源的分配常常將重點放在檢核你有沒有濫用,我覺得應該放在這個孩子到底需要什麼。說實話,今天申請助理員對現場的老師來講,並不是比較輕鬆,因為他需要協助助理員設計相關的協助方案,甚至於他的經費核銷也都是由學校的老師承擔,所以老師絕對不是多爭取幾個小時為了自己,他一定是為了那個孩子才爭取,所以我們希望從這個角度來看。之前教育部已經承諾他們會提高助理員的時數,我們希望這個部分有整體的經費,也希望能夠從待遇跟時數上修正一下,不要一直用防弊的心態看這個問題。

另外一個我們想要提到的是,不管今天談到的任何一個反歧視、人權、性平或貧窮教育等等的議題,我們常常會流於一個思維─當有什麼樣的議題出現的時候,我們就一定要在教學現場不斷地加強研習、宣導。我絕對不反對這個東西,因為它涉及知能提升,沒有問題,但除了這個之外,我們有沒有思考過,實際上投入現場的資源有多少?如同剛才提到的,我們有反霸凌的問題,可是現在在教學現場,校安人力是相對缺乏的,所以當處理到霸凌問題的時候,你要想整個學校就是這麼多人,我們有沒有專業支持的人力可以進來?前幾年我們可能有專輔教師進來,但未來我們在處理霸凌問題的時候,有沒有專業的校安人力可以協助學校共同執行?另外,剛才提到這些都是親師之間要共同合作,我們有沒有足夠的資源給家長,讓他們也可以有能力協助自己的孩子?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特教委員會的鍾正信主委代表全教工總表達老師的觀察,我覺得有非常多值得參考的意見,包含助理員時數、地方政府核發的心態等等。謝謝。

現在我們請社區實踐協會的馬明毅社工,下一位就是陳靜敏委員。請發言。

馬明毅社工:委員、各位先進,大家早安,我是台灣社區實踐協會的社工馬明毅。我們單位大家可能比較陌生,我們其實在萬華陪伴許多弱勢跟貧窮狀態的兒童,已經長達十五年,我們在社區裡面陪他們一起長大,所以今天比較想要分享的是,這一群有貧窮經驗的孩子會面對什麼樣的狀況?然後他們發生什麼樣的事情?所以主要會回應提綱三。我們先從國內外的很多研究,看這些經濟弱勢的孩子在成長歷程的困境。基本上,他們在家庭的經濟資源不足,可能沒有辦法有更多生活資源,這大家應該是滿清楚知道的,他在教育上、生活上、娛樂上的資源,經濟上會被壓縮。第二個,連帶的家庭照顧資源也會因此而減少。其實看國內外的研究都會發現,家庭的照顧資源減少或是居住環境不穩定,會造成心理健康上的不利,不管是在自信、認知情感上的發展、自我控制上都會有滿多不利的影響。在不管是家庭資源或心理健康上的不利影響之下,最後都有可能造成兒少未來成長或發展上的能力或是出入有很多限制。大家都一直說教育是翻轉他們生命最大的關鍵,在研究裡面也說教育跟發展是很大的機會,不過當他們進到學校的時候,我們也會發現他們在家裡經濟資本不足的狀況之下,很難有機會可以學習更多才藝或是更多元的東西。

其次想要提到社會資本跟文化資本。我們有看到委員有提案修法,希望在法律裡面明確加上新住民,因為光新住民家庭的孩子在文化上的弱勢就是一個很明顯的東西。剛剛前一位先進有提到,在學校裡面親師的溝通是重要的,但許多新住民的家長很難有辦法順暢地溝通,學校裡面卻沒有一個相對應的機制,可以讓家長、孩子跟老師完善地溝通。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我們要怎麼確保孩子在學校可以有好的教育,並取得教育成就?家庭的社會資本或文化資本,甚至到發展機會上,經濟的投入狀況其實都會造成孩子們在很多時候沒有更多選擇。我們好像都會覺得,如果你今天在學校成績不好,你要走出去的話,可以參加社團,可以打工,或是參加兒少代表,你有很多方式可以增加眼界。但是我們曾經服務一個少年,他甄選上臺北市的兒少代表,結果他進去兩個禮拜就跟我們說他要退出,為什麼?在很多研究裡面都指出一件事情,他們進去之後發現,第一個,我跟大家沒有共同語言、我沒有相對應的一些生活習慣脈絡,或是有一些相對應的特長,我在裡面,我待不下去,我只好離開。好像我們開放了很多門路,但這些人卻進不去。第二個,在升學的制度上,雖然我們好像有特殊選才、有各種多元的升學方法,但是這些特殊選才,你把資料全部翻開之後,他除了可以勾出特殊資歷的那一格之外,他要準備的是各種國際競賽、國內外競賽、各種特殊表現、才藝非常優秀的一些證明,而每個學校可能一個系就取一個。哇!我們的孩子要怎麼樣跟這些有資源並且去外面比賽的人去做競爭,然後我們卻說我們幫他們開了很多管道?在這樣狀況下,其實就會發現這些孩子平常在學校如果真的受挫了,我們好像看到了既有管道也拿不到的時候該怎麼辦?學校老師都會說希望他們可以有更多的能動性去做學習,在國內外有很多研究會發現,其實會不會有機會從興趣或是從更多喜歡的事情是有機會去做兒少多元發展的?

所以我們整體來看臺灣現行教育制度,針對經濟弱勢者來說,剛剛前面次長有提到其實有很多基本上都是經濟弱勢在學費上、學雜費上、津貼上、課後照顧的減免,這些除了第一個是協助他們讓學費可以減少,可以比較安心的就學之外,但這裡連帶影響到的問題就是在學雜費減免上,其實現在所有的相關政策都是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的身分綁著的,我們遇到滿多案例是等到這些孩子成年或家裡只要脫離社會福利身分的時候,只要一脫離,弟弟妹妹或他自己本身馬上就沒有可以獲得接下來持續擁有學雜費減免的資源,他們就學意願就會大幅降低。還有滿多的孩子是處於那種貧窮線之上,但他其實是近貧的狀況,在這樣的資源投入,他們其實也更難持續就學。我們希望有沒有機會在教育端,我們可以多去看看這些孩子的真實狀態或更貼近他們,讓他們可以有更多的就學穩定。

第三個,剛剛提到的是,他在更多的興趣或多元探索的時候,我這邊有多列一個高關懷學生,原因是在學校現行上看到比較多的是,可能給予一些技能或興趣、才藝探索的機會都比較多是給高關懷學生。但我遇到學校一些第一線的工作人員會提到,尤其是在中輟或中途離校之虞的孩子更容易遇到,希望他們在這邊可以有更多的動力持續下去。但這些經濟弱勢的孩子或是相對弱勢的孩子在學校得不到學習成就的時候,他們卻沒有辦法獲得這樣的資源,最後會形成一個狀況是他們很多人就會不上不下的。我們看國外的許多案例會發現,在國外所謂的課後照顧,他們其實更多強調的是怎麼樣讓人可以成為一個更好的人,不管是在美國、日本、法國、英國或是德國都有像這樣的案例。它其實就是符合CRC兒童權利公約裡面的發展權,希望讓每個孩子都有能力可以為未來的生活做準備,不管是在生理、心理或是在社會各個層面上都有充分的學習跟教育。所以這邊會希望在法律上或是在政策上是否有機會可以讓兒少的需求,在學校是可以更個別化的被看見,讓這些沒有資源的孩子在學校是否有更多教育學習發展可能性,不管是在課後的更多元發展。然後,不管在教育類別的研究或社會工作或心理學的研究都提到,在學校裡面,老師是最可以給予最長期穩定支持的正向成人,學校是可以讓這些孩子有更好的發展機會的。但我們現在的政策只能讓孩子不斷地去往考試升學的目標前進。在現行的政策中,目前僅有衛福部社家署的守護家庭小衛星好像在兒少據點的部分,有一個可能像可近性、可獲得的課後社區照顧據點中提到,可以往發展的教育需求前進,但是這件事情是滿可惜的。

最後一個在歧視的部分,我快速的提到,我想提到的是,或許如同前一位先進說的,我們不用再做更多所謂的教育訓練或是把它放入課程,我覺得更多的是,我們在學校教育中很難去告訴別人我們要如何維生!我們的課程永遠都在教你要怎麼樣致富、你要怎麼理財、你要怎麼樣去看市場經濟,但是如果我們今天在學校可以教一個人如何在社會中維生、怎麼去當一個好勞工、怎麼樣可以好好的生活、如何向政府求助,這件事情就會變得很正常,它就不再是標籤,而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擁有一個適足生活的權利,每個人得到的就是國家的幫助,而不是所謂的施捨,老師們的言語跟眼光也都可能有機會可以改變。所以最後想要提到的是,真的很期待每個孩子的差異都可以在學校是有機會被看見的,這樣才有真的翻轉的可能性,謝謝。

主席:謝謝社區實踐協會社工馬明毅的發言,我想也提醒我們很多,我們目前的教育制度其實集中在費用的減免,沒有辦法提供一個長期、穩定、正向讓每個孩子差異發展的一個機會,謝謝他。

再來,我們請陳靜敏立委發言。

陳委員靜敏:謝謝主席、謝謝各位專家先進,大家好。非常感謝大家今天到立法院來參加這樣子重要的公聽會。我想今天大家聚集在這裡,主要是要關懷每一個人的權益,確保每一位臺灣人民都能夠擁有平等而且對等、尊嚴的生活。更重要的,我們期待透過我們這樣子的努力,讓每一個人都能夠追求這樣的目標。但是每個人因為生活背景、性別角色、人生發展階段的不同,這樣子不同的面貌情況之下,會呈現出來獨特的現象。這也因為歷史、環境、教育、政策或者是社會觀念等等,讓國家對人民或者是某些個人的行為,會對不利處境的群體產生差別待遇,而造成現在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性別刻板印象,或者是影響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不同族群的基本權益等等,這些挑戰都是我們共同需要正視而且努力解決的。雖然憲法第七條保障了人民的平等權,禁止任何形式的差別待遇,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種理念實在難以完全實現。就以校園為例,我自己本身也是大學教授,所以在大學環境的校園當中,多元族群身分的同學在校園中所遭受的霸凌跟歧視,時有所聞,特別是剛剛台灣同志質詢熱線協會的高智龍理事就分享了最新的調查數據,60%以上的多元性別族群學生在校園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我相信這不僅僅是影響學生的學業、生活、心理健康,更是侵犯了他們的就學權。所以校園中的歧視事件只是眾多案件之一!很難相信今年我們頂尖大學學生自治會的選舉政見也會大剌剌的出現這些性別歧視的政策,而高中校園舉辦的園遊會也會有這樣不雅的諧音稱呼影射原住民族群!這一些案例,我都只能說其實只是冰山的一角,透過今天能夠把它暴露出來,更凸顯立法委員有責任來強化教育場域,更具體的措施或更積極的作為來促進平等,消弭來自私人集體跟結構性的歧視,因為我們相信透過教育是實現社會正義很重要的一個機制。

除了在教育立場,身為護理師的我,更能夠明顯感受性別比例女性多於男性非常多的一個職場,存在著性別歧視跟霸凌,譬如我們常常在職場裡面發現年輕的男護理師被學姐摸臀或者是開玩笑,更多的就是男醫師在手術室裡面對女護理師咆嘯或者是開黃腔,這一些都非常常見。另外也要凸顯跟大家報告的,我們護理科系的學生相較於其他的系科,其實有較高比例的經濟弱勢學生,所以在貧窮教育上也是更重要的,我們當然期待透過這樣的教育能夠讓同學脫貧或者是翻轉人生,這當然是其一,因為大家知道,護理大概就是鐵飯碗,現在到處搶人。但是更重要的,護理師其實是健康照護團隊中人數最多的專業人員,所以在護理教育中,我們特別關注的是個案所謂的 social determinants of health,就是由健康的社會決定因素,因為護理師才是24小時在 bedside,最瞭解個案的需求,我們相信我們最有更強大的力量,可以直接採取行動來消弭健康照護中的結構性的歧視。所以我們國際護理協會就發出立場聲明提到,要確保健康平等,就是確保每一個人不論是誰、住在哪裡、什麼樣子的職業都應該享有健康的權利。剛剛大家提到身心障礙者,其實不論是在相關的求學,或者是接受健康照護上,都有受到不平等的待遇。這個立場聲明也概述了不平等的歧視,怎麼樣影響全民的健康,特別是在過去4年因為全球的疫情,就曝露出原本就已經存在的健康不平等。我們發現健康照護的可近性跟關鍵健康照護的成效指標,包括primary health care,我們提到的universal health coverage,這些不平等狀況其實是日益加劇。許多的研究結果也顯示,疫情加重了這樣子的健康不平等,譬如說老年人、特定族群、身心障礙人士,以及社經地位比較弱勢的個案,在疫情下他的死亡率是比較高的。

另外,聯合國跟世界衛生組織也報告指出,COVID-19全球疫情公開揭示了健康的社會決定因素不平等的事實,這個影響很大的疫情已對健康的社會決定因素造成了不公平的影響,更加劇了健康的不平等。

綜上,我們對這樣子不平等的歧視,除了覺得它影響了工作、生活,更可能影響到健康,所以我們有責任透過政策來具體改善教育現場不利族群群體的校園處境。聯合國2030年的永續發展目標呼籲,打造人人都能享有平等權利的環境,它不應該因為經濟、年齡、性別、身心狀況、族群或者是宗教而受到差別待遇;而我們國際護理協會也指出,護理師就有這樣子的權益、專業的責任來倡議公平跟社會正義。這也是為什麼我今天要參與這樣子的公聽會,也希望透過今天公聽會的主題,能夠蒐集各位學者專家的意見,也讓未來我們在相關的政策制定,像是教育基本法、人權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者是在衛環相關的政策上,護理師都能提供相關的政策跟倡議。以上也謝謝聆聽各位的分享跟建議,能夠提供我們作為下一次共同努力的起點,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靜敏委員,從護理界的老師出發,看到性別歧視、貧窮還有健康的不平等。

因為我有事情必須離開半小時,謝謝陳靜敏委員代理我主持半個鐘頭,他在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非常關心弱勢跟性別相關的議題。

下一位請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林君潔理事長發言,可以在座位上發言,謝謝。

林君潔理事長:非常謝謝委員的邀請。我是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是由各個不同障礙類別的障礙者自己所組成的團體。其實在發表我的分享之前,我其實也要提一下,我們推動很多相關的人權或者是反歧視的部分必須要有各個部會跟單位做起,而立法院的無障礙也是我們非常關切的。像我今天真正來講,應該可以跟大家一樣在講台上好好地講,但我現在比較沒有一個無障礙的講台,所以我必須在自己的桌邊講。明年會希望各個……,因為也滿多委員來,還有相關的工作人員來,我們也想要宣導,就是障礙者能夠平等地參與在整個社會裡面,相關的無障礙措施很重要,除了我需要無障礙的空間、講台之外,還有聽障者也需要聽打或手語翻譯等等的。只要是公開的場合或像這樣聚集的地方,都應該要有這樣的措施,所以立法院未來的經費編列或者是相關的東西也應該要考慮到這個部分。

今天針對這個議題,我要分三個部分來講。其實臺灣2014年的時候已經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這邊也要特別謝謝范雲委員能夠在今年非常大力地促成特教法的通過,而且裡面的條文非常地……,我都覺得非常先進,就是接近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但我們非常擔憂的是之後的落實,所以在這個接下來的時間,我要跟大家分享三個部分,是我們在現場看到比較多的問題。

其實一切、一切的問題都是來自於觀念的不足,或者是認知的落差開始,我們覺得要反歧視、反霸凌等等相關的,應該要從教育,也就是從本身的意識提升開始做起。從主管機關教育部,我們常常也會有一些連結或者是溝通,一直到相關的教職人員、專業人員,或者是相關委員會的委員,我覺得在針對意識提升部分,可能要更符合CRPD的核心精神,甚至其他公約精神的概念。因為在我們現場服務提供很多障礙者或者是家庭要得到一些服務或措施的時候,會遇到很多的阻礙或者是認知不足,也許我沒有很多特教專業,或者是特教的、其他的、相關的一些心理專業等等,可是我們發現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很多老師或是相關人員對於各障礙類別障礙者的認識非常地有限,可能像坐在輪椅上的,大家覺得都一樣,但其實坐在輪椅上的障礙者也有分很多不同的需求跟協助。

我們常常在請求或者是要求一些服務跟措施的時候,都會因為資源的限制而被另外地推拖或誤解成「你其實應該可以自己來」,但從我們專業的角度看,他其實已經是氣切的障礙者了,而且他是嚴重的肌萎症障礙者,為什麼在IEP的會議上面並沒有針對他這個障礙特性給予適當地回應跟支持,造成我們要非常困難地輾轉用各種管道取得所需的人力協助?因為他需要非常高密度時數的協助。所以我們會覺得,除了從教育開始做起之外,也要有獨立申訴的機制,還有監測機制是否有真正符合到各個公約的精神,還有障礙者權益保障的部分。

就現實狀況來講,大家都不太敢去發聲,因為還在學校裡面,如果跟老師的關係處不好的話,或是多要求一點的話,其實在學校裡面會有很大的壓力,所以獨立申訴機制可能是校外,而且委員可能是要更公正或是沒有利益關係的第三人。這不只是針對障礙生,因為障礙者的角色也非常立體,他可能是具LGBT身分的人,或者也可能是原住民,所以我們自己在想應該有一個反歧視或者是一個平權的委員會,裡面有針對這樣的學生,有各方面的保障,而不是認為障礙者就是一個領域,或其他類別就是一個領域,這樣所看到的服務跟需求是會有限的。

另外我覺得有很多教育訓練沒錯,像有生命教育或是相關的平權教育,但我覺得除了要有獨立申訴機制、監測機制還有考核機制,不然這樣就會變成形式上的教育訓練,做完就結束了,沒有看到它的成效。

在無障礙空間、服務還有交通,以及合理調整的措施上,也是未來必須要跟各個障礙團體討論如何真正地執行,因為CRPD裡面有相關的一些要求跟服務的提供,可是在臺灣很多的教育現場,對於大家來講,合理的調整到底是什麼?其實知道的人非常少。

無障礙環境也是有非常大的不足,因為現在校園的無障礙,大家的認知都會覺得是能有一個停車位、有一個斜坡,一棟建築物裡面有一間無障礙廁所就叫有無障礙了,但大家想想看,下課10分鐘,如果一個學校有很多障礙生的話,我們要如何在有限的電梯,還有有限的廁所去通行來解決我們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其實現場是非常、非常不足的。我們去學校也不是只有上廁所或坐電梯而已,我們還要去很多教室或者是不同的地方,像餐廳、體育館、學校宿舍,這些到底有沒有無障礙?其實現在是非常沒有保障的。所以不管是實習或校外教學,或者是各個學校的角落、各個功能的空間,都必須要有無障礙的設計跟概念,才能夠落實到全面的不歧視。

最後要講的是,剛剛大家都有提到人力協助的部分,現在有特教助理員跟在學助理員,現在最大的問題,剛剛講到我們處理一些案件就是時數不足,或者是校方明明有資源,可是不投入在這個地方。現在很多家庭的結構其實已經改變了,過去都把障礙者的照顧角色放在家人或媽媽的身上,但其實我們發現現在有很多單親家庭,媽媽要去工作,然後有重度、極重度障礙者在唸大學,好不容易考上大學,但就因為助理員的時數沒有辦法讓他好好就讀,被校方要求媽媽要來照顧,那他要怎麼去工作?或者是雙薪家庭,父母沒有辦法持續支應協助這個障礙生的工作,所以最後在這邊我要請委員還有各位幫忙,就是我們的CRPD既然通過了,就應該回應CRPD裡的要求,並且在2022年的國際會議審查委員的結論裡也有提出,政府應該協調各個不同的支持與服務,其實人力支持有居家服務、個人助理,還有特教助理員、在學助理,可是分散在不同的地方,居家服務或個人助理沒辦法接送障礙者上下學,因為他服務範圍被限制,然後障礙者在校園用校園助理,有些學校會規定不能協助生理的需求或者基本的需求,只能協助翻書或拿書這些校內的需求,即所謂讀書的需求。所以我們其實是有很多人力支持,但必須整合,要以人為中心來協助障礙者,不管是聽打、手語,或者是各個肢體上的協助,希望能整合社區跟相關資源,讓障礙者可以暢行無阻,自由地在學校裡就讀,謝謝。

主席(陳委員靜敏代):好,非常謝謝林理事長,真的是凸顯出我們立法院無障礙空間的不足,這些都會讓我再反映到總務處。林理事長特別提到我們雖然通過了特教法,但是如何落實CRPD精神,可能挑戰才開始。當然,因為我剛剛也提到我是護理背景,我非常能夠體認你提到的長照2.0對於居家服務的部分沒有辦法符合大家的需求,而成為一種障礙,所以未來如何協調你剛剛提到的個人助理、校園助理,以及跟未來的長照3.0配合,我想這些我們都要再繼續努力,非常謝謝。

接下來請國教行動聯盟王瀚陽理事長,然後請韓秘書長準備;韓秘書長分享完以後,我們就休息10分鐘。好,謝謝。

王瀚陽理事長:好,謝謝主席、各位專家學者與會。首先很肯定今(2023)年特教法修法通過,我們在此呼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特推會的任務一定要落實,第二個就是IEP的部分一定要落實學生需求,在落實這兩件事情的情形下,相信特教法的推動就會比較順利。我們也很肯定剛才馬明毅社工提到的現在很多所謂的CRC代表,其實並不一定能完全表現出第一線兒少的聲音。這件事情,我們也會提醒在兒童權利公約部分,有關兒少代表是不是應該重新思考、調整,可以反映第一線偏鄉,甚至一些不利族群的聲音?

在今天的公聽會中,首先國教盟的主張是要推動友善校園,反霸凌、反歧視,並增加輔導資源及落實品德與家庭教育,我們有幾個訴求跟重點:第一點,呼籲增加輔導資源跟強化弱勢關懷。我們的青年部代表反映,在他長期服務的一些脆弱家庭當中,常常發現一件事情,即使很多人知道這件事情,卻沒有辦法對他們進行輔導,所以我們呼籲要加強心理諮商的輔導,給予一些處在不利處境中的人心理或實際的支持。譬如有些聽障朋友需要的是一個助聽器,而不見得是很多升學方面的事情,這些對他們不一定有幫助。再來,適性的教育跟職涯的輔導,可以幫助這些小朋友融入群體,避免被霸凌的風險發生,甚至到最後很多小朋友自暴自棄,而造成惡性循環,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呼籲落實品格教育。國教盟在10月23號發布一個全國家長十大教育議題調查,品格教育是第一名,很多家長團體在各地推什麼所謂的禮義廉恥,聽起來大概就可以知道就是品格教育上並未落實。我想各位如果當過學校志工就會發現,校長在跟大家打招呼時,學生其實就這樣走過去,完全無視校長的招呼,因為我們的教育多半重視的是顯性的成績,而隱性的教育其實比較不被重視。所以近幾年來學校的一些性平、霸凌案件,我們大部分都用修法的方式處理,嚴懲加害者,事實上,法律只能約束外在行為,內在是沒有辦法的!尊重其實是來自於同理心!所以學習傾聽這件事情很重要,不然這些加害者可能就是過去的受害者。所以我們呼籲處理的方式,要學習修復式正義的作法,包含韓國的一些示範學校的案例,有一些和解圈的適當溝通跟對話,是一個很好的方式。第三點,加強家庭教育。在家庭教育部分,我想各位應該清楚法令快速的調整,行政規定非常多,說實話,基層學校根本負擔不了。教師為了避免觸法,通常會選擇比較消極,甚至不作為的方式。在這種情形之下,就會加深霸凌、歧視等問題,因為大家不敢涉入,所以問題變得更加嚴重。因此,我們呼籲家長要適當介入教育,甚至我們之前一直期待所謂的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要改為實際家庭照顧者,但目前都還沒有看到。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六條指出,家庭是自然和基本的社會單元,要如何實現家庭親子教育,這是首要當務之急,我們呼籲應該提升家庭教育的行政層級跟增加預算,還有建立一套有系統的家庭影響力評估。監察院在102年、106年及108年三度糾正教育部,目前教育部家庭教育的預算一年只有3億元,大概是總預算的千分之一,這是非常不足的。第四點,我們希望清楚定義相關名詞。日本霸凌通報一年61萬件,在各種法令程序之下,學校動輒得咎,像現在的校事會議,面臨的問題就是行政量能不足,凸顯的重點就是這些法定啟動要件不明確或過於寬鬆,所以需要清楚定義各項名詞,包含提出來的人數比例、不利處境狀況及群體的定義,還有包含歧視的定義等等,我覺得都要定義清楚。再來就是避免學校成為法院,很多個案並不是通則,我覺得把個案放在全部的通則來看,不見得恰當,會變成學校要處理很多法律的繁瑣程序,而不是真正在處理這樣的教育精神。第五點,針對人權教育部分應該審慎評估,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臺灣目前很重要的並不完全是立法,而是落實的問題。其實人權教育現在在很多地方,包含在課綱都需要被落實,而且兒童權利公約也有要求這件事情。教材跟方式都有,包含綜合領域、課綱也都有講到這件事情,所以應該回到教育體制進行,而不再是用一個比較空泛抽象的法律。如果是以成立若干委員會或教育中心等疊床架屋方式來實行,不見得會有利於現在的教育發展。再來,應該檢視人權之間的平衡,教師權、學生權、家長權都在倡議,大家都在倡議,那要如何取得平衡?衝突的時候怎麼辦?如果要落實取得中間的平衡,該怎麼處理?人權教育其實應該落實更客觀的法治教育,做這樣的宣導是有必要的。之前2018年黃國書委員提出人權教育法時,各界評估沒有必要,就是因為它不是一個實際的人權教育法。以上幾點,請各位參考,而這也是我們國教盟的一些意見。謝謝大家。

主席:好,非常謝謝王理事長,王理事長具體的提出了五項建議,我真的覺得很有感,因為我剛剛走過來的路上才跟我的助理講,好像大家走過來都會打招呼,但在學校當老師那麼久,大家都不打招呼,所以品德教育真的需要從頭開始落實。當然還有很多對於我們立法院的建議,比如說在人權教育上如何取得各項的平衡,這些我們都會帶回去再研擬。

接下來請性別平等教育協會韓宜臻秘書長發言。

韓宜臻秘書長:大家早安,我是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韓宜臻。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是一個主要由現場教育工作者所組成的性別平等倡議團體,我們長期以來關注校園裡面的性別平等教育及友善環境的建置,所以我今天會著重分享校園裡面的性平教育還可以怎麼樣更促進平等,以及更促進人性尊嚴。

大家都知道,臺灣擁有全球數一數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而且已經實施了將近20年,同時我們也是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所以我們其實擁有非常良好的法制基礎,可是教學現場到底有沒有跟上?我自己前一陣子去一個小學演講,分享同志的生命故事,在演講結束之後,有一個小朋友在回饋問卷上面寫說,他從四年級開始發現他自己是同性戀。但是因為他很討厭同性戀,所以他會打自己的身體。還有另外一個同學寫說,他跟女同學談戀愛,但是因為他自己也是女生,所以他被罵是變態。我們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希望可以教導學生尊重多元性別差異,希望學校可以打造性別平等的學習環境。在課綱裡面確實也有規定國中小性平教育的學習內容,應該要包含不同性傾向的基本概念,以及不同性傾向的尊重態度。可是本會實際去檢視教科書的內容,就發現國小的部分完全沒有提到不同性傾向,國中的部分也非常少,高中階段也許有一些,可是我剛剛說的這些從小學開始打自己、討厭自己或是被罵變態的孩子,難道要他等到高中才能接觸到這些正確的資訊嗎?

剛剛前面有提到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也有調查,將近三成的同志學生表示,他們在學校的時候沒有被教導過跟同志相關的內容;26.9%的更慘,他們是被教導過相關的負面內容;過去幾年在臺灣社會有很多反對同志教育的聲音,因為這樣,所以很多書商不敢放相關的內容,很多老師不敢教相關的內容。本會今年針對小學老師進行一個關於全面性教育的調查,將近六成的老師說他們會擔心來自家長的壓力;13%的老師實際曾經被施壓過,要求他不要教某一些主題。如果我們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有尊嚴的生活,如果我們反對霸凌、反對歧視,那就更應該要正視這些性平教育在落實層面的問題。除了教學內容以外,學校整體環境或制度是不是友善的?前幾天才剛又有一個學校被爆出來說它有違法的禁愛令,有學生在學校裡面接吻,然後被記警告,校方的回應是說學生沒有發乎情,止乎禮,這顯示校方本身對於性平及法制可能有一點缺乏概念。我們也聽過很多跨性別學生說他在學校不敢去上廁所,他要憋尿一整天,或者是在他要入住宿舍的時候遇到很多的刁難。

教育部的統計也顯示在2016年到2022年之間,校園性霸凌的案件數每年大概有30件到80件左右,被害人的人數每年大概有30個人到90個人左右。大家聽到這個數字應該都覺得不可能吧?不可能這麼少吧?其實這個數字是經過申訴調查程序的案量,實際上性騷擾或者是性霸凌,經常被包裝在玩笑底下,所以很難求助,甚至有可能是難以察覺的。兒福聯盟的調查也發現在間接霸凌的情況裡面,只有47.2%的兒少會選擇告訴師長,而且就算他們告訴師長了,師長有沒有能力可以妥善的處置?在一些情況裡面,師長本身甚至就是性霸凌或是性騷擾的行為人。根據教育部同一個統計,生對生的性霸凌大概占八到九成,師對生的性霸凌也占一到兩成。熱線的調查也顯示,有將近七成的同志學生曾經聽過學校的教職人員發表恐同的言論,這可能是因為我們給教職人員的訓練根本就不足,在108到110學年度裡面,全臺灣46所師培大學中,只有半數有在師資培育的課程裡面開設性別相關課程,而且大部分是選修課,沒有強制性的。本會今年針對小學老師的調查也發現,將近四成的小學老師在師培階段跟在職進修階段都沒有接受過性教育相關的訓練。

最後回應本次公聽會的提綱:教育部應採取哪些具體措施或積極的機制來促進平等,以及如何改善不利處境群體的校園處境?本會在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第一點、無論是教科書的編寫或者是教師實際授課的內容,我們認為都應該要確實按照課綱,納入認識多元性別的相關內容,因為唯有真正的認識,才有機會不再歧視。第二點、校園的空間與制度的設計都應該考量不同學生的需求,打造友善共融的學習環境。第三點、高等教育及師資培育機構都應該增設性別相關課程。教師在職進修也應該增設多元性別相關主題課程,並且建立成效評估機制。第四點、只有通報案件數的統計,顯然無法反映性霸凌、性騷擾實際上的狀況,所以我們希望可以由教育部定期執行類似同志學生校園經驗調查的研究計畫,做為改善校園性平措施的指標。謹提供以上建議,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韓秘書長,這個真的凸顯出來在教育現場的真實現況,同時也對我們的教育部等行政部門提出具體的改善建議,譬如說教科書怎麼樣能夠落實、校園空間怎麼樣能夠營造一個友善的環境與空間,對我們高等教育更是提出很重要的建議,我覺得最重要的是教育部有沒有辦法系統性的做一個評估?譬如定期評估這一些臨床教育的現場,我覺得這些都是非常具體的建議。

因為剛剛有宣布要休息10分鐘,所以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26分)

繼續開會(10時36分)

主席(范委員雲):現在繼續開會。

請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陳張培倫副教授發言,謝謝他特別從花蓮到臺北來,感恩!

下一位是今天唯一的臺北市兒少代表黃佩琪,他同時也是成大的學生,請準備。

陳張培倫副教授:主席、各位委員以及各位朋友,大家好。很榮幸今天能夠應貴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邀請,就族群歧視霸凌的議題提出我的一些想法。由於今年上半年中一中「烯環鈉」事件、臺大「火冒4.05丈」以及該校經濟系學生會選舉事件,校園族群歧視的嚴重性忽然就被大家注意了,成為舉國尤其是教育界關注的焦點。更不要說在去年中部某國中的一件學生衝突事件當中,因為某一位原民生被口頭侮辱為「死原住民」,結果就憤而跳樓身亡。在這些事件當中,無論是少數族群的家長,比如說像我,或者是學校的老師,無論是政府或民間部門,無論是各級議會的朋友或者是社會有識之士,無不驚覺我們的在學年輕人到底出了什麼事情,居然將對於少數族群的嘲弄貶抑當作稀鬆平常的事情?甚至還把它當作是言論自由,甚而怪起少數族群的學生過度玻璃心。

實際上如果我們回過頭來看的話,相關公部門早就已經啟動了反族群歧視霸凌的工作,比如教育部門的108課綱、社會領域課程綱要及教科書,反族群歧視、反偏見的一些議題早就已經成為課程內容;比如在學校裡面相當敏感的原民升學保障議題,早就已經出現在新課綱各個版本的高中公民教科書裡面供學生學習,以培養其尊重不同族群文化的態度。教育主管機關也都在辦理相關的教師研習,強化老師們在族群平等議題上的教學及輔導能力。就社會福利部門而言,比如衛生福利部,其實也根據 CRC(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編輯了一些材料,我自己曾經部分參與過的就有一本「兒少反歧視案例彙編」,這本彙編最後也都發送給各個部門,希望不管是各機關或者是各學校的相關人員,對於偏見和歧視的敏感度都能夠提升。但就如同有人評論所說的,現在是一個族群平等教育課程越多,但是校園的族群偏見、歧視事件卻層出不窮的時代,畢竟在族群階層化的社會現實之下,這個族群階層化的概念可能我們的主席滿清楚的,你是社會系的老師。在族群階層化的社會現實之下,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主流族群成員的言行很容易對少數族群形成某種宰制關係。就人類社會發展的歷程來講,這種宰制關係講坦白話,真的很難消除,但還是可以做一些努力去把它矯正、緩和。換言之,社會成員對於特定族群的主觀偏見恐怕很難完全消除,但我們仍然可以盡力防止主觀偏見外化成為一些歧視的言行。

所以我在這邊提出兩個可能在行政或立法部門的興革建議,我提出了兩項建議。第一個,在族群平等或是反歧視立法工程尚未完峻之前,建議教育部參考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經驗,就族群平等或反歧視教育所涉及的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族群歧視、霸凌事件防治的面向,在主管機關及學校的職權範圍之內,盤整各校在既有條件之下,除了前述108課綱、課程教學學習面向之外,還能先做一些什麼事情?比如說,我在學校裡面觀察到性別平等及族群平等兩個議題受關注的程度是有別的,舉一個實例,在各校的學生獎懲辦法中,因著性平法的規定,通常會特別敘明與性別有關的反霸凌規範,但各校的獎懲辦法卻很少會特別提到族群反霸凌的規定。有可能就是因為這樣的一個現象,造成校內師生在面臨性別與族群歧視問題時的敏感程度明顯產生落差。我覺得在這個階段,教育主管機關提醒各校,在既有的獎懲辦法加註反族群歧視或反族群霸凌的概念是現在就可以做的工作,完全不必等立法工作,或許可以藉由這樣的手段提升校內師生相應的意識或警覺心。其次,更重要的是尚未法規化的面向,我贊成本次公聽會關係文書所提及的某些法律修正案,比如針對教育基本法第八條的反霸凌規定,更明確敘明應該要包括階級、性別、族群、性取向等群體。

此外,我也建議行政與立法部門對於刻正進行的族群平等法或反歧視法研擬工作,最好將懲罰性的規定與教育手段分流立法,畢竟想要以刑法的手段來處理族群歧視議題,目前的社會爭議仍然非常大,可能會因為這樣的爭議造成共識不太容易形成,立法工作恐怕就會曠日廢時。依據性平教育的經驗,不涉及刑法手段的族群平等教育法制化工程可以先行處理,好讓族群平等教育政策的依據及架構更加完整。剛才主席有提到,我今天一早從花蓮出門,除了到貴院參與這個公聽會之外,等一下中午還要轉往位於嘉義的中正大學,為該校學生活動主講極受學生關注的原民升學保障議題。相關主題我也應邀在許多學校以及教師社群分享過,可見對於族群平等的理想,許多學校與老師也是有使命感的。如果法制政策的框架能更加完整,應該有機會讓各校的反族群歧視、霸凌的工作更有系統、更有方向,以上建議供貴院參考,謝謝。

主席:謝謝陳張培倫教授,他有提到還沒修法的時候至少可以針對性平教育的作法,把一些相關的懲處加入族群的反霸凌,提升大家對族群議題的敏感度,他也支持相關的修法,感謝他。

再來我們請今天唯一的一位兒少代表,臺北市兒少代表黃佩琪發言,他也是成功大學的學生。下一位是巫彥德,人生百味的共同創辦人,請準備。

黃佩琪兒少代表: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我是兒少代表黃佩琪。針對提綱,我就用我在校園裡面看到的東西來講述我的觀察,首先是教育部應該採取哪些具體措施來促進平等?其實臺大在經過言論自由月之後有決議成立族群平等工作小組,我想這應該算是一個比較具體的作法。但除了積極平權措施之外,我覺得我們更應該去回想為什麼大家選擇在園遊會選舉,又或者是在言論自由月講出這種仇視特定族群的話語?他們其實是一個反向歧視的概念,當今天有特殊族群得到特殊的優惠性差別待遇之後,他們可能會覺得自己的權利受損,為什麼他可以有,而我不能有?所以這種反倒覺得自己被歧視以及講出仇恨性言語的學生心裡都有相對的不平衡跟剝奪感。我覺得這是一個累積很久的情緒,在某次終於可以講話的時候,可能是在言論自由月,他講出這種仇恨性的話語,其實就是情緒一直都在。我想或許是大家過去推動一些積極平權措施或是這些附加條件的時候,並沒有跟大家講清楚這些政策的來龍去脈,可能大家並不知道原住民加分制度一開始的脈絡是什麼?後來為什麼又轉變成這個樣子?我覺得是不是可以創造一個環境讓大家把心中的情緒真正講出來?因為情緒一直在心裡,只會讓大家累積越來越多的情緒,之後的言論只會越來越激烈。如果真的能好好講出大家心裡的想法,我覺得這反而是一種方法讓各族群坐下來講話。因為過去我們可能都比較傾向去幫助受歧視的一方,但我覺得能不能創造一個讓一般民眾跟這些族群平等交流的機會是重要的。過去臺大有做過一件事是NTU焦流版,是焦慮的「焦」,他們在一個公共空間裡面放便利貼,讓學生匿名寫下自己焦慮的狀況。這或許是個人情況,但也可能是大家都有的一個情緒,只是沒有人講出來。做這件事情之後就發現有非常多的紙條,大家都有類似的感覺、感受,而且在寫出來之後,情緒也會好一點。

回到具體的措施方向。針對不利群體,例如LGBTQ群體好了,我們可以更積極倡導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立,但這個設立我覺得是從硬體設備開始,我們有了硬體設備之後去跟學生宣導為什麼要有這個設備的出現,還有讓大家透過這個設備更認識多元性別。我們想要讓一般民眾還有比較弱勢的族群有共同交流空間、彼此理解的管道,這些不應該只出現在課本上,我們覺得或許應該要融入空間,甚至到校外社區的規劃還有營造,也就是學生能不能一起參與討論我們所謂的理想校園長什麼樣子?關於空間的規劃又或者是有沒有什麼參與式的方法?可以讓他們去想,一起共同規劃校園,而不是我們單方面一直在做積極平權措施,但他們一直不理解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別人可以而自己不行。

至於新住民子女在學校的部分,因為我自己是新住民子女,我覺得可以從國小端就開始做。無論是主題週也好,又或者是參訪、在班會課的選文,或是真的找新住民子女的父母、家長來也好,其實社會課本寫的東西很簡要,關於不同國家的文化寫得非常扼要,並不是說課本是錯的,但不能只有課本!我覺得真的要消除一個歧視就要讓大家更全面地認識他們,這不單單只是課本就可以做到的,而是能不能把這些文化、這些東西融入在國小生的生活中讓他們去認識。

再來,要如何具體改善不利群體的校園處境?我想說的是歧視可以很明顯,但也可以很隱晦,老師對於生活中的各議題有沒有足夠的敏感度、能不能察覺到學生的狀態以及要不要介入,而且要避免讓學生不自在、不舒服,同時也要有足夠的判斷!也就是站在一個兒少的立場,我認為國小老師或國中老師比起傳授學科知識,他們跟學生建立關係還有培養健全人格是基本教育中最需要做到的事情。其實在很多校園霸凌事件裡面,我們看到老師並不是霸凌者,但是他其實有點像是一個不作為的角色,他漠視或者他有點像默許這件事情的發生,所以我們會覺得不當管教裡面應該要包含漠視或疏忽的概念,然後來落實CRC的各項條文,符合兒少的最佳利益。

再來,剛剛想要講的是第三題,就是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發展資源,剛剛馬社工也有提到特殊選才這個管道。但特殊選才的管道這邊要提到的可能就要回到第四題,其實臺灣對於貧窮的定義是非常嚴格的,可能這個學生他因為親戚有不動產,又或者是基於各種原因申請不到低收入戶,但可能他就是在貧窮線之上一點點那種很邊緣的學生。他在特殊選才的時候,其實他就是跟普通生一起比,但天生的資源本來就不足了,所以這是一個滿明顯不利於這些學生的一個措施。再來就是特殊選才結束,他真的進到學校之後,學校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他繼續在這間學校裡面就讀?因為他進到這個學校之後,他的程度可能不一定跟得上其他同學,然後我也想請大學端可以重新來思考所謂的逆境向上是什麼?甚至是高中端的審核及推薦是不是真的可以成為一個小孩是否逆境向上的依據?如果他是在階級複製裡面,他在一個貧窮家庭長大的小孩,其實那個無力感是非常重的,這可能對大家而言比較難想像,但那個無力感會讓他覺得其實繼續往上讀也沒什麼用,不如馬上去賺錢。

因為時間的原因,我直接做結論,其實營造一個可以對話的空間,這個對話空間可以是一間教室,大到可能是像這樣的一個群賢樓或是網路平臺等等,讓每個社會處境不利的群體有平等、有尊嚴地活在這片土地上是我們大家都要一起努力的。希望大家能理解我剛剛一切所說,其實有漠視跟歧視的地方就會有人權議題的存在。好,我的發言到這邊,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黃佩琪同學,也謝謝他特別從臺南上來參加我們今天公聽會,我們真的很需要聽兒少的聲音,因為他的角度都跟我們比較不一樣。談到有些情緒不知道政策的來由,那些不理解一直都在,還有教師的不作為、漠視,對社會不利處境的學生、兒少來講的話,其實就是非常嚴重的問題,還有包含大學端應該思考逆境向上,這我沒有聽過,逆境向上到底是什麼?謝謝他。

再來我們請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的共同創辦人巫彥德發言,下一位臺大社工系Ciwang副教授請準備。

巫彥德共同創辦人:謝謝委員,謝謝各位先進的分享。我是人生百味的共同發起人,我也是窮學盟的發言人。今天談的是一個可能大家過去習慣談它比較像是階級歧視,然後這也可能是在臺灣談論這種貧窮議題裡面比較少的。因為過去我們在談論貧窮議題的時候,比較都是從經濟的缺少,例如說怎麼去補助、怎麼去把錢的部分補起來,但其實對於他們所謂的處境、他們所面臨的歧視這件事情談論的比較少。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有14個組織,從服務貧窮慢慢走向這種社會倡議,因為我們發現我們所服務的群體,不管是兒少、精神疾病經驗者、身心障礙者,或者是街賣者、拾荒者、無家者,還有都市原住民,他們共同都面臨了所謂的貧窮污名及貧窮歧視的問題。所以今天想要跟大家介紹這個計畫,以及我們在這六年的工作之中,我們找到了如何去消除這樣歧視的方法及方法論。

我先講貧窮污名其實在現代社會是非常幽微的,就是說它其實一直存在,然後大家其實沒什麼感覺。我隨便講的就是,因為在現代社會是一個以金錢作為衡量成功價值的社會裡面,貧窮常常就會與失敗、愚蠢、短視這些負面標籤畫上等號。所以我們這種很常使用的各種語言,你根本就不會注意到它其實是一種歧視,比如「笑貧不笑娼」這句話意思是什麼?就是說如果你願意做性工作者去賺錢,那你就會比不願意賺錢而貧窮的人更好。但事實上是你二個都不應該笑!會去做性工作的人本來就是因為沒有選擇的狀態;同樣的,一個人陷入貧窮,不是他的困境,也不是他的問題。第二個事情是,如果你沒有好好讀書,就會流落街頭,就會在街上像行乞的人。我們看到很多老師帶著孩子來到街上去認識無家者的時候,他們會用這個方式來教育他們。對我來說,其實這也是一種歧視,意思是你認為他們是一群不夠努力的人,他們才會變成現在這個樣子。我們最常在網路文章各種地方看到的窮人學富人的五個不同的思維,其實這就是一個歧視,因為他常常意味著富人比較聰明,而窮人比較愚蠢,他們才會變成貧窮的狀態。

這樣的污名其實產生什麼行為?它最大的核心其實是產生各種歧視的行為,我們所看到這些污名的本質是什麼?它的本質就是不認識、錯誤的認識;而錯誤認識的時候,他就會遇到各種不合理的對待,包含你會看到學校出現一些有異味的同學,當你沒有理解到他身體有異味,可能是你沒有理解到他的異味是來自於他的家庭清潔條件不好,或他今天家裡沒有辦法修繕他的浴室,所以他產生髒污,他很自然就在學校被大家嘲笑,因為他的外型,我甚至看到有孩子因為是有頭蝨而被學校嘲笑,然後我覺得這樣的學校狀態延伸到整個社會就會是各式各樣的羞辱,包含我們遇到無家者,他在社區如果住安置中心,他就被鄰避、被社會排除,或者是有人因為從事酒店業而遭受到警察的羞辱。

這件事情的核心問題,我們在這幾年的貧窮工作裡面,我們看到有幾個核心的問題其影響的範圍是非常大的,臺灣有3%的中低收入戶,但是事實上我們所調查至少10%的生活陷困的人,包含家庭,這件事情最核心的第一件事情是,貧窮者會為了避免被羞辱而不會對外求助,就是你會發現很多孩子他有困難,可是到最後一刻,你都不知道他遇到這些困難。第二件事情是,他會讓人長期處於低自信跟低自尊的狀態,他很多事情會覺得自己做不到,所以很快他可能就會放棄學習、升學這種概念。第三個是他因為被錯誤的理解,所以他要受很多羞辱跟對待,包含當去上體育課,有人在學校裡面錢弄丟了,你很容易第一個懷疑的就是那個低收入的孩子,是不是他把東西偷走了,因為他缺錢,所以才有那種錯誤的對待,很多時候在學校裡面不斷地遇到。最後一個就是,他會產生各種的合作跟排除,以及他會使這個社會進入一種恐弱的狀態,我們會害怕脆弱的展現、害怕脆弱的存在,包含自己跟別人的,所以不是只有貧困的人無法求助,連一般人當他陷入貧困、陷入困難的時候,他也會變得無法求助。

這件事情會形成一個循環,我們看到當一個人因為貧窮、選擇匱乏,他必須選擇一些難以被理解的選擇,包含流浪,包含在街上工作。而這件事情會產生所謂污名、不認識,而最後這件事情就會變成很多歧視跟排除!可是歧視跟排除會讓一個人變得更有選擇嗎?不會,他會讓一個人選擇變得更少,所以他會再次的強化這個選擇的匱乏,他會變得更沒有選擇,就會進入一個負面的循環,所以這個循環是無法跳脫,如果沒有特別去打破,他是無法跳脫的。像是我們過去就會分享有哪些這樣的選擇,像是「貧窮人的臺北」就是一個這樣的社會教育跟社會溝通的計畫。

這件事要怎麼解決呢?我們要先瞭解歧視的本質及污名的本質是什麼,污名的本質其實是一種差異性的發現,我們只發現我們不一樣的地方,但是沒有發現我們有什麼是一樣的。所以John. A. Powell老師,他是一個柏克萊大學的法學教授,從事了很多黑人跟白人的運動,他在從事一種黑人跟白人的對話運動提到一件事情,我們的工作是要去創造帶有共同性的故事,因為在表意識的論述,我們告訴你不要歧視、這是歧視、那是歧視的時候,他會產生防衛,而帶有共同性的故事會造成在潛意識層次上去消除彼此的對立跟歧視,為什麼?因為就如剛剛佩琪講的,在這裡面他其實就是一種有情緒,有一個在潛意識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他的痛苦跟不舒服,他需要透過一種共同性的發現,本質就是我需要去瞭解別人的痛苦是什麼,我需要去瞭解我講出這句話原來會對你帶來痛苦,當我們打人,讓別人覺得痛的時候,我們自然就很容易理解到「啊!我手要停下來,原來這樣做你會痛。」在2007年所發表的一篇論文,以精神疾病的對抗者來說,他提到一件事情,當社會群體跟精神疾病患者直接接觸的時候,會很有效地減少精神疾病的發現,這也證實在我們做無家者議題的時候,我們帶社會大眾到街上跟無家者一起對話,會發現很多人看到街友時,他就想說「啊!原來他是個人啊!」就是在他沒有對話之前,他會以為他沒有任何感受、沒有任何想法,因為他沒有講話。可是當他跟他講話的時候,發現原來你是一個一般人。為什麼?因為我們在實際接觸過程中,我們會發現很多彼此共同性的地方,所以在這個地方,我們可以創造一種就是當我們去理解匱乏的時候,我們的行為就會轉變,我們自然會進入一種社會包容而去創造對方的選擇。

所以,我有五個具體的建議,第一個事情是,我認為教育部要有效去投資並建立歧視者跟受歧視者之間的對話界面,他必須是一個平等的狀態,而不僅是關懷或支持,直接去創造、直接去接觸的界面,他會有效地減少這個歧視。而第二個事情是受歧視者他需要練習怎麼發聲,因為長期受歧視的人不瞭解自己所遇到的處境,他連自己被歧視他自己都不知道,所以這個發聲的過程,他很需要表意的練習,他需要去重建那個信心,他需要一個自己為自己去污名化的過程。

第三個,教育其實可以跟社政結合,因為這些受歧視者常常是經驗者,所以他其實可以成為教育者的老師,所以我們在做很多的工作裡面,我們就發現其實可以把所謂的弱勢者變成所謂反歧視教育的一種老師,它其實可以結合社政跟教育。

最後一個是我們需要看見其實這種隱性的歧視用語會出出現在我們的地方,甚至包含在我們的社福系統裡面,都會提到所謂的「貧窮依賴」,「貧窮依賴」本身就是一種歧視,它在描述一個人不夠努力,所以我們應該用「貧窮陷阱」取代「福利依賴」這種用語,就是以更正確的方式去描述這個狀態。

最後,我們有沒有看到有更有效的方式去引導跟探詢,去瞭解你為什麼要去歧視別人這件事情,去取代或補充「禁止」這件事情,因為禁止只有短期有效,他會在短期不表達這個意見,可是他情緒沒有消失,你需要去瞭解他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情,然後問他說,假設你覺得原住民加分這個制度不公平,你覺得你有沒有更有效地去表達你認為不公平的方式,而不僅僅是去歧視別人來讓自己好像有表達自己覺得不公平或不滿的地方。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巫彥德,我想他提出了很多具體可行的作法,也把背後的學理分析得很清楚,包含看到街友也是個人。謝謝我們今天好幾位NGO,也因為這樣,我上次總質詢的時候就錄了幾個無家者的影像讓他們直接說話,讓大家聽到他們的心聲,我想那個力量是很大的。

再來我們就請臺大社工系副教授Ciwang發言,下一位是芒草心慈善協會的秘書長李盈姿,請準備。

Ciwang Teyra副教授:主席、各位現場的委員還有各位現場的先進,大家好。我是Ciwang Teyra,這是我太魯閣族的名字,我就是單列我的族名。我本身是來自花蓮的太魯閣族,爸爸是德魯谷太魯閣族人,媽媽是花蓮河洛人,所以是在一個原漢雙族裔背景成長的經驗。因為我本身現在在大專校院在做教學的服務之外,同時也兼任我們學校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的工作,所以其實我想要就一些在大專校院看到目前學生們的一些處境做一點交流,剛好我自己這幾年來所關注、研究的議題,也是聚焦在歧視還有隱微歧視。

我想提一下,其實不利處境的學生在我們的校園中會面臨到惡意的、帶有敵意的歧視言論之外,我們同時也一直在面對這種隱微歧視的言行的對待。我想強調隱微歧視這件事,因為有些現場的與會者可能有聽過微歧視,但我想要做一點修正,因為很多人會誤會、以為微歧視的那個「微」叫做小小的歧視,這個從頭到尾都不是微歧視的概念。隱微歧視強調的是,我們可能面對到惡意的歧視之外,但隱微歧視在強調一件事,有的時候我們處在不利處境的人口群,比如像原住民族,我們可能會面對到有些人他的言論,發言的人可能覺得他沒有意思要傷害,他可能覺得他是善意,但他沒有覺察到他的言論背後帶著歧視原住民族的觀點,或帶著歧視多元性別的觀點,或帶著歧視障礙者的觀點。所以我覺得隱微歧視在講的一件事是,我們要有所覺察,可是很多時候我們沒有覺察,還以為我們是帶著善意跟這些人口群在做互動,所以校園裡面其實同時間並存著這種惡意的歧視、有敵意的歧視,也並存著隱微歧視的這個現象。

我覺得歧視跟隱微歧視非常的重要,需要被認真的關注,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不管是在國外的研究或是國內的研究,其實我們都注意到一個現象,你在日常生活中若長期經驗到歧視跟隱微歧視,是會影響我們的身心健康,比如說憂鬱症、焦慮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低自尊、低幸福感、自我傷害、物質使用,這不是在危言聳聽,這是在國外的研究,質化、量化,包含這幾年來我們在做的原住民族的歧視、隱微歧視的研究,也都呈現出這個現象。

我們最近期的一個研究是針對原住民族大專生的一個量化調查,我們蒐集到將近300位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來填答這個問卷。我們從裡面看到一個現象,越頻繁的經驗到歧視跟隱微歧視的原住民學生,他的憂鬱或焦慮的程度越高,這是我們現在在我們的量化研究中看到的現象。我想再一次去強調一件事,我們談這個議題,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是回應到我們族人們,還有我們關注的這些不利人口群的民眾,大家的健康是需要被大家共同來理解、支持跟接住的。

另外,我們到底有哪些措施有可能有機會去促進在校園的平等跟反歧視呢?我認為第一個很重要的,其實教育還是大家都很關注的一點,特別是針對我們教職員的培訓,可是我覺得有一件事,我們常常在講對教職員要辦一些培訓課程,提升大家對於性別、對於族群、對於多元議題有各式各樣的認識,但我覺得有一個很重要也需要在教職員知能養成的過程中,是我們怎麼去培養我們的教職員,有辦法去面對那個不舒服這件事。在教育學裡面很多人會談到,包含國外現在在助人工作的教學現場,也在談一個概念叫Pedagogy of Discomfort,就是不適感的教學法,在教學現場的老師們,其實很多時候大家面對這些有爭議的歧視議題,因為可能不太確定該怎麼處理,也許不見得有足夠的訓練,理解那個歧視的脈絡,所以他可能不太知道我談了這個議題之後,也許會造成學生們不舒服的感覺,或造成有些已經在這個不利群體的學生更受傷的感受,他因為不知道怎麼面對這件事,而且選擇刻意的避免、忽略或淡化談這些議題。我覺得這是在教學現場很可能會發生的現象,我就舉我們原住民族的升學保障,剛剛前面的陳張培倫老師(Tunkan 老師)特別強調,其實原住民的升學保障議題在臺灣,這個是跨越不同原住民世代在面對的共同議題,然後我們臺灣非常多的族人、非常多重要的前輩們,也在各個場合不斷地在分享,要大家要理解升學保障的政策跟脈絡,可是我們還是持續面對到一件事,像我昨天在東海大學社會科學院進行分享,結束之後有一個學生來跟我說,他說,我今天第一次才知道原來原住民的升學保障的脈絡跟我想的不一樣,原來原住民的升學保障不影響非原住民的權益,我們認為那種很基本的概念,沒想到在一線的學生們到現在還有很多人還是不理解,有一個現象就是因為在學校的教育裡面,雖然老師有教這些概念、有教這些知識,但是可能老師因為擔心學生們的情緒不知道如何面對,可能有時候會去淡化跟刻意的忽略它,不去處理這些可能造成的衝突事件,所以我覺得這個教學的方法很需要在一線的現場,有機會對老師有更多的支持。

另外,我們也需要理解歧視的脈絡是很多樣的,原住民的歧視、多元性別的歧視、障礙者的歧視,其實那個面向是很不一樣的,我們面對到種族歧視,種族主義跟殖民主義在原民的脈絡;多元性別可能面對到異性戀主義跟性別二元論的主義,還有父權主義的觀點。其實我們面對到的歧視面向是很不一樣的,但是我們每次在談歧視的時候,好像沒有再更細緻地去理解它的脈絡是什麼,沒有談清楚的時候,我們的教學對象、我們對話的對象就不會知道面對的議題到底是什麼。

請再給我一點時間,不好意思。然後另外一個我覺得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我們也需要有一個對當代,比如說在原民議題上,我們需要對原住民整個歷史脈絡有足夠的理解,我覺得這個事情是很多時候我們在談原住民族議題的時候,大家常常就落入了福利資源、保障的概念,但是很少去瞭解到這個是跟過往的歷史不正義的脈絡有很深遠的關係,因為沒有這個瞭解,就從當代的分配式正義的角度來思考的時候,就會忽略了原住民真實的跨世代的經驗。

然後另一個我覺得很重要的一塊是,我們也需要在教職員的培訓上,不能只有針對老師,學校的主管也很重要,學校的校長、學校的一級主管,對於這些多元議題的理解,不能都把這個壓力放在老師身上,他們自己的實踐跟學習也變得很重要。學生端的教育,我還想再講一件事,我們很多時候這些多元性別的課程、原住民族的課程在大專校院都是選修課,但是我們很需要有一種必修課,讓學生能夠有機會、能夠有這種練習自我覺察的可能,可是在大學裡面很少有這件事,必修課中這不是首要的考量。以上是我簡單的一個回饋,謝謝。

主席:謝謝Ciwang教授,他也提出了非常多很好的建議,也包含把微歧視做更具體的分析,那會影響到弱勢者的身心健康;在教學法上也謝謝他提出很好的建議。

再來,我們請今天的最後一位學者專家李盈姿發言,他是臺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的秘書長。他發言完之後,我們會請教育部跟衛福部各自回應,之後我們還有一點時間,看在場的有沒有要第二回合發言,然後我們之後才做結論。謝謝。

請李秘書長發言。

李盈姿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還有各位在場的貴賓,大家好!芒草心是服務無家者,那我今天就我們在無家者這塊的實務經驗,提供我們這邊有觀察到的一些現象,以及提出一些改善的建議。其實,我覺得無家者這個族群跟很多其他的弱勢族群可能有相同處境,包括像剛才說的思覺失調者,或者是一些可能大家比較容易賦予負面標籤的族群,他們其實長期以來都是受到一些可能來自社會大眾的污名,還有歧視,或者是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一直去助長所謂的負面效應,然後造成社會上一些比較負面的觀感。那就這個部分,其實我們也一直嘗試以社會溝通的方式,然後透過很多的活動想要讓社會大眾對這個議題、對這個族群有更多的瞭解,其實我們也觀察到的就是普遍性的歧視也反映在我們這些服務對象,比方說他們跟公部門或跟這整個社會制度有所接觸的時候,也反映出他們在這邊有受到的一些歧視,甚至是制度性的排除,那我在這邊簡單舉一個例子,比方像之前就會有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員說,他們覺得無家者就是不喜歡固定居住,他們天生愛好自由,所以在他們的居住需求上,就不會有真正太多的規劃,甚至他們把他們不想做的這件事情,很單純的化約為他們就是不想住,但他們並沒有考慮到可能收容所的設置,其實並不符合使用者的需求,比方他們大部分被安置到很偏遠、交通很不方便的地方,甚至它的空間非常的不友善,有可能是好幾個人,甚至十幾個人擠在同一個空間這樣一個場所,我想回歸到人的基本需求,這都不是合適居住的空間,我想無家者也是一樣的。

再來就是在社會福利的領域裡面,有很多人因為他當下是居無定所的狀態,所以就很容易被忘記他現在也是老人,或是他是身心障礙者,甚至他是一個無家可歸,可能受到家暴的離家婦女,他們會被遺忘這些身分,僅僅因為他現在居無定所,就是他資源匱乏到居無定所,然後在街上遊蕩,他就會被忘記他的這些身分,而目前所有的社會福利法規應該要被優先照顧的對象全部都會先推給第一線的遊民服務工作者,但其實這些人在他們原本應該要有的法源裡面沒有辦法直接擷取到他們需要的資源。我覺得這其實就是一個很根本對於無家者的歧視,只是因為他們處於居無定所的狀態。

第三個我要提的是目前對於無家者的的處遇,或者是提供的協助有一塊很重要的是中繼收容處所,在這樣一個中繼收容單位裡面,我們自己覺得很缺乏性別意識,但其實在實務上,我們遇到無家者的成因,其實大概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他們可能是性少數或者是跨性別者,或者是因為這樣的議題,所以跟家庭關係決裂,就因為這樣的原因導致他離家,然後流落街頭。但是在這樣的中繼收容處所安排上面,其實並沒有考慮到這點,他們就是男性、女性,生理男,生理女這樣一個空間安排。我覺得這個也是公部門這邊,他們在服務使用的設計上應該要去做比較多思考的部分。我這邊再提一點就是其實兩公約……就是很早就覺得臺灣其實在無家者的人權部分,其實是被嚴重忽視的,所以也提到應該依據兩公約,臺灣要有一些更友善無家者的服務措施,甚至是法規的制定,也建議臺灣應該要有遊民專法,但是有關遊民專法的討論,在衛福部他們委託專家學者制定草案之後,就被擱置了非常多年,到現在我們其實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沒有下文,然後大概從這一點上也可以看到,好像對於無家者的權益,其實並不是那麼積極的重視。我知道今天大概比較是談教育部的一些範疇,但是我這邊也很希望透過公聽會可以把無家者遇到的困境跟需求透過委員這邊傳遞給應該要做更多思考的一些部門,可以真的從根本上的價值觀去翻轉,就是不要再把這群人視作為是一種異類,然後覺得他不應該在制度裡面被處理,因為我們曾經在不管是社會住宅的議題上,或者是在社救法的這些議題上,當我們討論到遊民的需求的時候,很常會遇到公部門的官員說他們這些人很極端值,收入嚴重的偏低,而且他們不是不要住嗎,那把他們放在這邊討論到底是為什麼?對,我們其實在很多正式公聽會的場合,我們都遇到公部門的官員給我們這樣的回應,我們自己覺得這其實是很基本的忽略了無家者,他們其實也應該跟所有的國民一樣享有居住權、工作權,甚至是自由遷徙的相關權益的保障。那我們這邊其實能夠做的具體建議就是希望是在公務人員的教育訓練裡面,真的可以去……,除了人權以外,我覺得包含像貧窮、多元文化、性別,還有就是……我覺得應該在這些觀念上都要能夠真正的,而且不是只有訓練,而是在他們漫長的職業生涯裡面,這些觀念都很需要與時俱進,所以我們希望是真的在公務人員有關人權,或者是多元文化的一些議題上的觀念可以一直有新的補充或是更新,而且我希望大家的思維都能夠跟上,然後讓臺灣每一個包括無家者,其實都能夠在臺灣享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然後也享有應有的權益,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李盈姿秘書長很多的發言,包含公部門的教育訓練,還有兩公約部分,其實大家對無家者也訴求要有專法,衛福部在我總質詢之後,目前正在就有關貧窮方面,也就是社會救助法的總檢討、總修法,但是還沒有明確告訴我們答案,但我也會繼續追蹤這個部分,還有謝謝李盈姿秘書長提到中繼收容處所缺乏性別意識的部分。再來我們就請教育部跟衛福部回應,希望教育部能夠繼續具體回應,剛剛有很多很好的建議,如果你們有聽到可行的部分就可以回應,或遇到有困難的部分也可以回應,衛福部這邊是不是可以具體回應,至少因為衛福部是第一線遇到社會處境不利者,那如果衛福部本身公務員就充滿了歧視,沒有敏感度,那當然這個施政就會出現問題,好不好?待會也請衛福部的代表回應這個部分,我們現在就先請教育部林次長回應。

林次長騰蛟:主席、以及與會的各位夥伴、各位先進。首先非常感謝我們范召集委員雲,特別召開今天這一個如何讓每一個人在臺灣有尊嚴生活的公聽會,那就有關人權、性平、反霸凌、反歧視,還有貧窮教育的相關的議題,聆聽了各位學者專家,以及與會各位代表提供很多的意見,也提供作為教育部未來在訂定政策或者是相關措施的一個參考。非常謝謝大家提供的寶貴意見,就今天的公聽會裡面,大家所提到的相關問題,我儘可能來做一些的回答,那首先的部分的話,就整體性的……

主席:不好意思,次長你可以接近麥克風一點。

林次長騰蛟:就整體性的部分,與會者提到包含了有關人權教育的相關議題,我想教育部作為教育行政的一個主管機關,也會透過教育的設計跟作為,提供學校落實平等與不歧視的指引跟方針,有系統而且全面性的來深耕教育現場的人權保障,讓校園內的每一個人都能夠理解到自己的權益,願意而且能夠主張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能尊重他人的權益,深化價值,而能夠主動關懷人權相關的議題,並予以捍衛,所以教育部針對有關人權整體性的部分,也推動了人權與公民教育的一個促進相關方案,那也希望用系統性、整合性、全面性、實踐性、延續性跟前瞻性的原則來營造友善校園的相關環境。剛剛大家也提到有關各個學校裡面友善校園執行的狀況,教育部為了協助檢視各級學校人權環境保障的現況及作為評估的工具,所以也實施了友善校園人權環境的一個指標,在大專校院以及高級中等學校的部分,包含了提供相關的指標跟指引,輔導大專校院來進行自我的檢核。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的部分,也會督促地方政府確實來進行規劃抽樣檢核,並據以做成自我檢核報告,各縣市執行的情形也會納入中央對直轄市跟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的考核項目,希望能夠來落實推動。我想第一個先就整體性的部分做以上這樣的回答。

第二個,就今天公聽會設定的這四個議題,我來分別做一個敘述,第一個部分,針對有關性別平等教育的這個議題,性別平等教育法在今年8月份剛剛修正通過,針對最近大家所關心的一些相關議題,教育部主責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部分也彙整了各界的意見來做一些相關的調整,這裡面包含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及加強學校人員的增能培訓,還有辦理學校人員多元性別議題的研習,同時在硬體建設的部分,包括設置性別友善的廁所、性別友善的宿舍、提供多元生理用品等部分,也都在近期的相關政策裡面一起來做一些推動。

至於剛剛提到了幾個議題的部分,針對在校園裡面發生有關性別歧視的行為跟言語這個部分的處置,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生對生或者是教職員對生有性別歧視等不受歡迎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言詞或者是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者,被害的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調查,任何人也可以來做一個檢舉。同時這個友善校園的環境,各個學校也必須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來提供性別平等的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跟教職員工不同的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一個安全的校園空間。

有關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高智龍先生所提出來的問題,就是建議針對同志學生處境的部分來進行調查,關於這個意見,因為考量到性傾向、性別認同都是屬於學生重要的隱私,學生也未必願意向政府機關透露,為了避免學生可能認為有被強迫出櫃的疑慮,教育部會參考以及願意跟民間單位來做一些合作,民間所進行調查的結果可以提供作為本部相關政策的一個參考。

另外,教育部也會持續依照性平法促進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的尊嚴,來營造性別平等教育的相關資源跟環境。

另外,陳培瑜委員也提到了有關學校資料表父母稱謂的問題,在去年6月份教育部的性平委員會就有提出相關的提案,所以教育部也在111年7月11日函請本部所轄的各級學校以及各個單位在去年7月25日以前再次檢視盤整主管業務及所轄機構學校的表單,是不是仍有內容涉及到配偶、家長、關係的稱謂,經過上述的盤整之後,各級學校針對設有父母稱謂的表單,都已經在今年8月底完成相關的修正,這個是有關性別平等教育的部分。

其次,針對第二個議題,有關特殊教育,有關身心障礙學生的CRPD議題的部分,特殊教育法也在112年也就是今年度的6月份剛剛完成相關的修正,包含陳培瑜委員也提到了,目前教育部也針對特殊教育法涉及到四十幾個子法的部分在研訂當中,會在逐步的完成之後對外來做一個公布,新的法令在明年能夠正式的適用。在授權子法訂定的過程當中也都會徵詢各界相關的意見,委員所提出來的建議也都會納到我們相關的修法裡面做為參考。

其中針對幾個議題我也來做一個簡要的說明,這裡面包含了有關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的這個部分,教育部也積極的跟行政院包含人事行政總處進行多次的溝通,也補充了相關的資料,在我們補充相關資料之後,根據人事行政總處的回復,應該在最近會來做一個正式的核定。因為這個有時候涉及到待遇支給的部分,確實需要各個部會去多做一些溝通,不過我想這個部分預期應該在近期會有一個好的成果。

至於有關教師助理員的薪資這個部分,國教署這邊目前也正在研訂補助直轄市跟縣市政府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的相關經費以及作業要點,還有訂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專業工作手冊,針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的服務項目、服務時數還有薪資待遇等部分會予以明定。同時國教署在特殊教育法修正通過之後也在爭取相關的預算,國教署也已經跟行政院爭取到了預算,明年度有關特教助理人員的經費部分也會增加,以目前的瞭解,應該在113年可以增加到1.2億元。

另外,有關提升特教服務品質以及減輕特教老師負擔的部分,國教署目前也正在就資源班、巡輔班的現況還有服務型態、學生的需求、特教教師的教學能量等面向來推估合理的師生比,同時也會整合相關人力的支持,並且規劃精進跟因應的措施,我針對有關特教的部分做以上這樣的說明。

另外,針對第三個議題,有關原住民族族群的相關議題,那也謝謝剛剛東華大學的陳張培倫教授的建議,我想在課綱有關多元文化以及族群教育的部分,就像剛剛陳張培倫教授講的,他也是我們課綱修訂的委員,所以在當時已經把它融入放在我們的課綱裡面,來加強這個部分的教育,相關的一些推動措施在早上我的口頭報告以及書面報告裡面都有,所以我就不再贅述了。關於陳張委員所提出來的兩個建議,包含針對族群歧視的部分,再盤點一下各校可以再做什麼樣的事情,那也建議是不是類似像獎懲辦法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參照性平相關規定把這個反族群歧視的部分也能夠納進去做一個檢討,來提高這個意識?對於這個部分,我請我們國教署來做一個研參處理。至於教育基本法有關反歧視等等一些相關文字能夠更明確的訂定,同時,如果不涉及包含一些刑法等等這些處罰的相關規定可以先行執行,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會參酌陳張培倫委員、教授這樣的建議來做一個處理。

至於第四個議題,有關貧窮教育,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我大概在早上的口頭報告主要是針對有關學雜費減免以及補助的部分來做一些比較重點的說明。事實上,針對弱勢學生的專案相關補助的部分,除了教育部也會持續提供就學經費的減免跟補助,我想政府大概都已經有對外做公布了,從明年2月份起,包含高中職是全部免學費,而大學的部分,如果是就讀私立的大專校院,每一年也可以補助3.5萬元。除了就學經費的減免跟補助之外,同時也提供了各類的獎助學金,還有教育儲蓄戶就學的勸募,以及就學貸款的一些相關優惠,同時也針對弱勢學生給予午餐的補助,國教署每一年也都編列經費21億元補助各縣市政府,針對這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突發狀況的學生、經濟弱勢學生給予午餐的補助。

另外,各個學校也可以依照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的規定,透過教育部的教育儲蓄戶進行勸募的活動,勸募所得的金額也可以專用在補助經濟弱勢學生的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餐費,或者是教育相關的生活費用,這個是補充第四個議題的說明。

至於其他的部分,因為時間的關係,各位與會先進所提供的相關意見,我們大概都會記錄下來,我想這個部分大概就沒辦法一一做個回應,我們也會把大家的意見記錄下來,也會審慎的納到教育部的相關政策以及執行措施來做一個參考,以上說明,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我們林騰蛟次長針對性別、特教、原住民還有貧窮的部分,都有回應剛剛還沒有說明清楚的,還有覺得可以繼續加強努力的部分。再來我們就請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的科長黃瑞雯,還是哪一位代表?看衛福部是哪一位代表發言,先自我介紹是哪一位。

李科長壁如:主席、各單位、各位先進。我是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的科長李壁如,我今天代表衛福部做一個簡單的回應。我們衛福部對於經濟弱勢家戶的照顧向來是非常重視,所以我們除了社會救助法之外,為了擴大照顧這些經濟處境不利者,我們也有在各項的福利法規去規定相關的扶助措施,當然因為福利或者是救助的門檻都是有它的一些限制,我們今天主席也很關注社會救助法跟無家者、遊民這樣的一個問題,這個在部裡頭,我們都很審慎在蒐集意見,也都在進行整個社會救助法的檢討工作。而這個部分,未來也就是下個禮拜,我們主席這邊也會再來召開跟社會救助相關的公聽會,相關的議題我們也會在這個部分做一個更明確的表達。

其實衛福部很關注也很支持這樣的一個反霸凌、反歧視,這個部分後續我們會再結合民間資源還有各縣市政府的力量來共同推動相關的服務。當然在這個期間,如果我們有一些公部門的人員,他在一些表達上可能不是那麼恰當的部分,我們也會透過我們未來的社會福利考核的部分,加強督導我們的地方政府,包括我們自己中央部會這一邊,就是我們部門就這方面,我們會再更加強這個部分的應對,也希望能夠再來減輕我們這個霸凌、歧視還有貧窮循環的一個社會問題,提升我們弱勢族群的一個尊嚴跟福祉,以上,謝謝!

主席:好,謝謝李科長,就是說會透過社會福利考核來加強公務員相關的意識。再來,我想我們還有一些時間,我們在場的學者專家有沒有哪一位要進行第二回合的發言?或者覺得剛剛的回應有一些不同的意見想要補充的?好,我們馬社工。

馬明毅社工:謝謝主席、各位先進。我這邊針對剛剛教育部的回應想要多提幾件事情,其實剛剛次長在提到關於貧窮或是經濟弱勢上的學生的狀態上所舉的例子,然後再次強調都是我們給了很多的經費或是經濟上的支持,然後讓孩子可以好好就學,但給錢就沒事這個概念是否也淪為某一種歧視?他缺錢,所以我給你錢,然後你應該就可以好好發展,不!我們其實應該多看的是,今天整個在談的不管是不同族群或是各種不同狀態上的一些相對弱勢、不利處境的孩子,他們需要的是更多元的一些資源,然後去看他們全面性的需求,而不是說你今天看不到,那我就幫你增高,你今天沒有錢,我就給你錢,如果這樣就可以解決,那我們需要政府幹嘛?我們就只要發錢就好啦!對啊!所以在這個狀態之下,我們應該要看的是,我們怎麼給這些經濟弱勢的孩子有更多公平、平等的機會,這些錢跟這些經濟應該是要回應到這件事情上。

另外一個會想要提到的是,其實在現在學校教育端很常會談到我們要把家庭的責任納進來,讓家長可以在這裡面可以去看到。其實在這些不同處境的孩子裡面,不管是剛剛有提到說像身障的孩子,如果他今天家長是單親,或是經濟弱勢的孩子,他們家裡可能有更多經濟上的壓力跟責任,我們不應該讓所有家長都應該要肩負所有責任,其實學校端、教育端應該要扛起更多責任去陪伴這些孩子,去看見他們家庭的差異,然後去接受他們的差異,不然的話,有時候其實老師是成為第一個發出歧視的人,他會覺得為什麼家長不努力,為什麼家長不多做一些事情,這是家長應該要負的責任,然後當這些歧視、這些言論或老師的閒言閒語,我們就聽過很多老師會說,啊!就是你爸媽不好啦!這些話出來的時候會成為孩子很多心上永遠沒有辦法解開的傷,然後當這些傷痛出現的時候,老師也沒辦法直接承認他是歧視,身邊的同學也會開始說,他們家就是窮,他們家就沒有錢,你不知道嗎?慢慢地出現之後,導致整個孩子在整個校園環境上是有非常大的落差。

我知道主席一直有在關心學生輔導法的修法,我這邊想多提一件事情,在這樣的狀態之下,很多時候導師會成為這個歧視的主角,他講出這些不當言論的時候會害得這些學生,他今天想要去向輔導室輔導老師求救的時候,導師會把這些人擋住。

剛剛一直有提到要怎麼樣讓適當的人力跟資源可以進來這個系統裡面,那我們是不是可以重新想一想,孩子在求助的資源上,除了申訴,除了走這些很硬的管道,不斷地去開委員會,弄得好像自己、家長跟孩子心裡都很累之外,比較柔性一點的,學校就有這些專業輔導人員,可不可以讓孩子是有機會可以好好接觸到,這些需求是可以被這些輔導人員接到的,而不是說今天老師,我們說要三級輔導,但第一線的導師直接擋住之後就什麼都沒有了,那這些孩子就只能持續地在這邊掙扎。我希望很多東西可以回到孩子的需求、孩子更多元的處境,而不是只要給錢,好像我給了補助、硬體設施做完就沒事了,這應該都只是最基礎的而已,謝謝!

主席:好,謝謝馬明毅把經濟弱勢的這個部分對教育部的期待講得更明確,教育部可以想一想有沒有辦法回應好不好?再來是哪一位?好,君潔理事長,這邊有麥克風,您先發言。

林君潔理事長:因為剛才的時間沒有很夠,我再把我們現場看到比較嚴重的部分,在這邊還是想要跟大家說一下。其實我前頭很強調的就是意識提升,還有獨立的監測、輔導或者申訴機制,因為其實有太多、太多的問題隱藏在校園裡面,放在家長的身上、障礙者的身上,還有老師的身上,要怎麼樣把這個聲音發出來,而且是安全、安心地把這些聲音發出來,不會影響在校的一些發展跟成績,我覺得這個東西要建立起來,才能夠真的達到反歧視或平權的一個目的。剛剛有講軟性的一些作法,我們也覺得累積很多霸凌的案件,或者是歧視的一些經驗,作為宣導的教材,讓現場的老師知道其實這樣就是有落到歧視的可能,或者是霸凌遇到這樣的狀況有什麼樣的一個解決方式。因為我們發現很多現場的人員除了對障礙者各個類別跟需求不認識之外,對於遇到這些很複雜的霸凌事件要怎麼處理,都是非常、非常慌張或者是沒有辦法有效地處理。如果把之前很多的案件累積起來變成宣導的教材或手冊,或者有一些解決方式的話,我覺得可以更幫助甚至是預防這些事情再度發生。謝謝。

主席:謝謝林君潔理事長。再來是Ciwang Teyra副教授要發言。

Ciwang Teyra副教授:主席、各位委員及先進。我這邊想要再補充一下,我覺得前面講到對老師們的培訓很重要,但我想需要提一件事,可能也需要教育部的協助,其實很多時候我們也沒有辦法期待老師什麼都懂,很困難,我們鼓勵他要學,但是沒有辦法期待他在短時間內什麼都懂,所以也會建議要有一個針對老師的輔導機制跟求助管道。如果老師今天面對到相關議題、面對到不同人口群的學生的時候,他可能也會需要一些支持,讓他們去陪伴這些學生或怎麼去面對這件事。因為現在在我們校園端,很多時候在教學現場有老師面對到這種衝突事件的時候,如果是原民議題他可能就找到原資中心;如果是性別的議題,他可能會找到特定的性別的學者來幫忙協助。可是我必須要講一件事,就原民議題找到原資中心的時候,其實我們自己學校只有2個原資中心的全職工作者,但是我們要輔導全部的原住民,我們要陪伴全部的原住民學生,同時我們還要進行全民原教在校園的推動、族群友善的校園推動,現在還要面對的就是當校園歧視事件發生的時候,我們要接很多的電話,要支持這些老師們、支持同學們怎麼處理這件事。所以我想提一件事,我覺得這需要一個系統性的思考,不然這個工作量,坦白講我們很難撐得住。如果期待把特定單位變成主要的主責單位的話,那需要有足夠的人力跟資源,不然真的是接不住這件事情。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就是針對老師的輔導機制跟陪伴機制,我覺得這也是蠻重要的,應該要系統性思考。

再來是哪一位要發言?好,是巫彥德創辦人。

巫彥德共同創辦人:大家好,我想要特別回應、echo剛剛Ciwang老師講的,我會認為其實在學校產生這種歧視或霸凌行為,很多時候因為核心關係是壓力,這個壓力是會共享的,就是當老師承受過大壓力的時候,其實在班級都會產生這個壓力,老師會沒有空間去處理。剛剛提到你要去傾聽、引導一個歧視別人的人或者是被歧視的人,你不管是要照顧受傷的人或者是壓迫別人的人,你都需要很多的空間跟時間,你需要有時間慢慢跟他談。所以整個核心,我覺得跟社工服務個案一樣,當我一個社工要服務很多人的時候,我就沒有空間慢慢處理你。所以其實是人數比的問題,就是一個老師能照顧多少學生是非常有限的,如果我們要深刻地陪伴一些學生,我們的人數比就需要降得非常低。

我以我們做無家者服務來說,當我們過去一個社工要服務大概40個、80個無家者的時候,他只能跟你5分鐘、3分鐘對談就結束了;可是你要陪伴一個人驅除毒癮或瞭解他的酒癮的時候,我們一個社工可能只能服務5到10個人。所以第一個,我覺得其實核心是減壓;第二件事情,整個反歧視教育跟情意教育有非常大的關係。我詢問過很多公民老師,我說你們對於情意教育的認識是什麼?很多老師說其實他根本不知道該怎麼教情意教育。核心在於情意教育是一個你需要自己先懂,別人才會懂的事情,也就是你如果沒有自我覺察,你都感受不到自己的情緒,你無法教別人情緒。

我講一個例子,一個老師說他在學校聽到了一個小朋友說,那些街友就是好吃懶做,這個老師聽到這件事非常生氣,所以他來找我們的時候是說他要怎麼教育這個孩子,因為他覺得這個孩子非常壞。其實該老師的這個行為本身也是一個歧視,他也不能理解這個孩子為什麼要講出這個話,因為他內心有憤怒,老師沒有察覺到自己也很生氣,他就沒有辦法教孩子。所以他帶著憤怒去教這個孩子的時候,孩子只會覺得自己被歧視,也不想跟他講話,因為他覺得老師不懂他。所以,我覺得老師非常需要支持跟陪伴。謝謝。

主席:謝謝巫彥德針對社工的減壓還有情緒教育,老師自己都無法察覺情緒,這還真的是現場蠻大的問題。

再來是特教委員會的鍾正信主委。

鍾正信主任委員:不好意思,我這邊就是提一下,主要是剛才先進大家都有提到一些部分,那我想提的部分是,其實剛剛大家都提到一個重點,就是可能我們對於學校老師所賦予的期待非常地高,而我也必須要講,像我們現在這麼多的議題,試問一下各種的議題放進去之後,不要忘記了在學校的那一群老師總人數就只有這麼多人。剛剛我們也很感謝有先進提到,在師生比的數量上面,因為你看現在我們這麼多的議題融入,可是例如今天的人權議題、反歧視、反霸凌,可能就是學務處的少數幾個老師要去主責,那他要處理這麼多問題的時候,就像剛才提到的,我覺得一個很好的建議是,他要有尋求資源的一個管道,甚至於在現在教育這麼精緻化的情形底下,我們有這麼多的議題,不再只是學業性學習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引進更多的相關資源或專業人力?像剛剛很多先進在各個領域的觀點都有非常獨特的一些看法,這些東西是不是都可以一起跟學校教育做適當的資源整合跟結合,讓我們更多的資源可以在校園裡面提供孩子們或者是老師們更多的幫助?而不是只寄望我們今天辦了一場研習,大家想想看,這些專業絕對不是一朝一夕培養而來的,而也不太可能透過一個下午3小時的研習,所以老師就完完全全都理解這個,並且能夠把它做得非常到位,我覺得這個部分是未來教育部可以再去思考的一個議題。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鍾正信主委,的確是代表老師講出現在的師生比,我們給老師更多的期待壓力,可是目前的這些方法、研習其實都不是短期能解決的,需要更多的專業人力。

再來還有沒有哪位要發言的?好,佩琪同學。

黃佩琪兒少代表:大家好,這邊是想要小小回應剛剛講的,經濟弱勢的小孩需要得到就是公平發展的機會,尤其108課綱之後我們講求一個東西就是學習歷程檔案,在學歷程檔案剛推出的時候,有很多學生覺得城鄉的貧富差距會造成學習歷程檔案的不公平,就是有錢人家的小孩當然有很多的資本,他可以去參加很多的活動,他可以拿到很多證書;但相對於比較弱勢的小孩,他們可能就沒有那麼多的機會可以去參與活動,又或者是他們真的只能用課堂上原本就有的東西去做成學習歷程檔案。過去在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其實也知道就是教育部一開始的初衷並不是想要這個樣子,所以這邊是想要聽教育部說未來要怎麼在宣導學習歷程檔案上面,是不是應該開始讓學生知道這並不是一個會有貧富差距的東西,而真的是要看你學習的軌跡,讓大學教授看你在這3年思考了什麼、反思了什麼。這是小小的提醒,以上。

主席:謝謝佩琪提醒,就是經濟弱勢的學生我們如何輔導,讓他知道其實學習歷程反映的是軌跡,不一定是資源、參加活動的多少。

我想因為時間的緣故,我是不是可以請次長再次回應一下,好不好?就您能回應的部分回應,不能的部分,我們就看怎麼樣一起繼續努力,好嗎?或是遇到的困難可以告訴大家。

林次長騰蛟:謝謝范雲召委還有各位先進,剛剛補充的相關議題部分,我也簡要做一下說明。第一個,剛剛提到有關經濟弱勢學生,一開始我大概已經就整體性的,我想在校園裡面去營造一個友善的校園空間,落實平等跟不歧視的這樣一個環境,這個剛剛已經有整體做了說明,我只是特別針對經濟補助以及弱勢扶助的相關部分再做一些補充說明。這個部分也謝謝包含剛剛馬社工的提醒。確實,不管是剛剛提到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或者特殊教育法,都是剛剛才完成修正,但是今天大家提到的很多都是在執行面怎麼去具體落實的問題,包含執行的相關人員、學校的行政人員或者是導師、老師的部分,基本上他們也必須有這樣子的相關職能,避免變成老師歧視學生,我想這些部分都必須透過宣導、教育和舉辦相關的研習等等來加強。後續我們會加強去處理。

第二是針對剛剛提到的,目前學生輔導法也在研訂、修正當中,特殊教育法也剛剛修正過,基本上包含特殊教育尤其身心障礙學生的照顧,還有剛剛大家關心到的特教助理員或者是特教學生的相關照顧和支持、支援系統,或者是目前在學生輔導法的研訂過程當中,對於大專校院輔導人員師生比的部分,現在是1比1,200,未來我們希望逐步朝向1比900的目標等等,目前就有關人員的增置和增加的部分,或者是在一些待遇、福利的部分去做一些考量,這個部分都已經納進去了,後續我們也會審慎地做一個考慮。

第三是剛剛林君潔理事長特別提到是不是能累積一些經驗來做相關的教材,關於這個部分,以原住民族以及多元文化教育為例,剛剛大家也有提到這些校園歧視的相關案例,教育部除了督導學校和教育主管機關積極改善之外,也希望能夠記取這個教訓,從中學習,所以教育部這邊也蒐集了相關案例,並在112年7月份研訂了「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案例─以校園歧視事件為例」,包含局處長會議、學校行政人員或相關研習裡面加強做一些宣導。剛剛提到了,未來有關歧視的相關案例,我們也會做一些蒐整,做為宣導、活動或相關教材的參考。

第四個部分是Ciwang Teyra教授所提出來的,我們也認同。剛剛提到老師的培訓真的是非常、非常重要,包含輔導機制、支持陪伴的系統,還有管道的部分也必須來做為老師的支持。這個部分以輔導為例,除了教育部,各縣市也成立了各區輔資中心,特教也有特教的相關資源中心,原住民族部分也有原資中心等等,這些部分都有相關的機制在做處理。當然,各個中心裡面還包含有關的像課程教材的部分也有包含中央輔導團或者是地方的輔導團等等,這個部分我們會分別就有關課程、教學以及相關資源的協助和幫忙整體性地做一些思考,提供教師培訓、支持跟陪伴的相關系統。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會來做一個參考。

至於剛剛提到的教師,包含情緒的教育,包含老師本身也是,這個部分也避免老師有歧視學生的言語或者是使學生成為被歧視的對象,這個部分未來我們會加強,包含學校人員和教師的相關研習活動。

有關剛剛黃佩琪同學提到對經濟弱勢學生的部分,希望能夠有公平對待的機會,我想這個部分除了剛剛提到的,我們的大學包含指定考試的入學,或者是包含了學測的這些入學考試,之後的多元入學管道除了登記分發、甄選入學之外,包含了特殊選才,或者是包含了各個大學裡面也有訂定旭日計畫等等,這些都是提供給不同需求學生的相關計畫,其中弱勢學生的部分也是在各校多元入學管道裡面會來關注的一塊。

剛剛還提到學習歷程檔案的部分,教育部也一再強調,學習歷程檔案不是在做軍備競賽,所以針對學習歷程檔案的部分,學生大概就自己在學校三年裡面所學的部分,從老師的課程教學裡面去做一些相關反思,所以基本上教育部也不鼓勵學生一定要去參加各項什麼比賽、什麼樣子的這些,然後去爭取一些成績,這確實也會造成一些經濟弱勢學生的不利。回應剛剛黃同學的說法,基本上我們學習歷程檔案主要也是著重在學生課堂反思的部分來做一個處理。

以上大概回應剛剛的補充說明。謝謝。

主席:謝謝林次長。我想他已經儘可能地回應了剛剛每位發言者提到的一些問題跟期待。

因為時間的緣故,今天的公聽會就謝謝大家踴躍發言,而且在第二回合的發言也非常踴躍。針對今天的主題「反霸凌、反歧視」背後面臨到的族群、性別跟貧窮的歧視問題,我相信已經有滿深入的討論,至少在這個階段大家都有提出可能的解方。

容主席做以下和衛福部、教育部有關的結論:衛福部的部分我希望你們可以提出一個報告,就是如何跟教育部跨部會合作,透過反歧視跟貧窮的教育,把人權公約的精神擴散到社政人員的業務當中。我想這應該是最基本的,如果是社政人員,不管哪個縣市政府,都應該要瞭解什麼是反歧視,特別是瞭解和貧窮相關的教育,跟他應該要有的人權概念,好不好?這是衛福部的部分,沒問題吧?就是如何跟教育部合作。我後續也會監督。

接下來是教育部的部分,我想教育部既有的能做的部分你們剛剛都表達了,我希望教育部能夠進行相關的研究,瞭解歧視行為的成因,還有教育現場的解方。我自己在一年多前到德國參訪的時候,有特別針對反霸凌的部分詢問他們怎麼做,聽到他們有滿多的手冊和進行方式,至少跟我們回應的地方政府教育官員是非常熟悉跟瞭解這是教育現場的重要問題。我相信我們臺灣也可以學習其他國家的經驗。除了你們現在進行的方式之外,我們不能把問題個別化,因為你們是分為國教、高教、終身教育,也會區分學生、教師、教材等,可是其實這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如何系統性地改變、如何在成因和解方的部分做一個比較深入具體的研究?我是覺得這個階段滿重要的。好不好?因為目前就算我們改了懲罰辦法,可是其實也罰不勝罰嘛!剛剛講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也有很多懲罰機制,可是我們熱線的報告就是大家根本不敢去尋求協助。這部分是不是請教育部能夠做相關的深入研究?針對歧視形成的原因,參考其他國家有沒有適合臺灣教育現場的解方,好不好?

教育部這個部分不一定要立刻有研究的結果,可是3個月內可以給我們一個初步的評估和研議報告,好嗎?就是如果你們要進行……君潔理事長。

林君潔理事長:謝謝主席的回應,我這邊想要再補充一下。因為剛才次長有說,以原住民為例,已經有在進行這樣的工作,我要說的是,障礙者的需求和多元性又更複雜,其實在學校裡面,小朋友或者是老師們不太瞭解的時候,不小心就會做出歧視的行為,或者是認為給障礙者多一點考試時間,或者是障礙者可以有多一點不同措施的時候,其他小朋友就會認為這是特權,其實有時候我們的需求會跟一般人不太一樣,我覺得要釐清那個差異,哪些是特權?哪一些是真的需求?我覺得障礙者可能會需要更多這種歧視的案例累積跟反霸凌的手冊這樣子,謝謝!

主席:謝謝林君潔理事長的補充,就是族群、性別、貧窮、障礙者,至少這四個領域,有些可能可以類推好不好?謝謝!那3個月內給我們初步的報告,不是說3個月內研究就要做出來,譬如說你們希望去進行怎麼樣的研究?至少應該都有初步的規劃了。

以下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委員會應該在公聽會終結後十日內,依出席者所提供之正、反意見提出公聽會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第五十九條規定,公聽會報告作為審查該特定議案之參考。所以我們會把各位的發言意見及所有的書面資料,綜合歸納彙編成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所有出席的與會貴賓。

林碩杰理事長書面資料:

「如何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的生活」公聽會發言稿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

針對不利處境群體(身心障礙、原住民、偏遠地區等)遭受差別待遇、歧視或不平等,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提出相關建言以促進「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的生活」。

身心障礙

有關教師之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之已成年子女申領遺屬年金案,目前,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5條已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定遺族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之已成年子女或父母而不支領遺屬一次金者,得依下列規定,按退休教職員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之二分之一或兼領月退休金之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未再婚配偶,給與終身。但以其法定婚姻關係於退休教職員亡故時,已累積存續十年以上為限:()年滿五十五歲。()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二、未成年子女給與至成年為止。但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之已成年子女,給與終身。三、父母給與終身。未滿五十五歲而不得依前項第一款領受遺屬年金之未再婚配偶,得自年滿五十五歲之日起,支領終身遺屬年金。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二款所定亡故退休教職員因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之未再婚配偶,或因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之子女,應符合法定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或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並每年度出具前一年度年終所得申報資料,證明其平均每月所得未超過法定基本工資。」

依據上開條例,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之已成年子女可按退休教職員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之二分之一或兼領月退休金之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但,其中身心障礙要求重度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但中度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者是否亦可改領遺屬年金則未明;一般來說,重度身心障礙者很難有工作能力,每月所得亦無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之問題,倒是中度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者,只要能證明其平均每月所得未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也應開放可改領遺屬年金之資格,即使改為領取四分之一亦無不可,希望能照顧終身致力於教育或公務者之遺屬,讓待遇不佳且無法兼職之基層公教身後無憾。

原住民、偏遠地區

95%原住民重點國小代理教師比例超標

目前「原住民族教育法」造成許多花蓮等縣市之學校因聘不到原住民教師,被迫改聘代理教師。尤其,花蓮縣偏遠學校招不到教師,出現全校有一半以上或相當高比率教師為代理教師,與其他縣市相較,學生之受教權益處於不平等之狀態。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雖規定:「國中小得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八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控留,改聘代理教師等」。但是經統計,公立國小之308所原住民重點學校,有294所超過8%,也就是說有95.5%之原住民重點國小不合乎規定;再分析此294所學校,有128所全校代理教師超過三分之一,更令人驚訝的是其中又有49所的代理教師超過50%,這49所中竟有25所位於花蓮縣,甚至還有學校扣掉主任後,全校都是代理教師。

再查「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或不得低於原住民學生占該校學生數之比率;國中及高中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

經統計,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小共225所(國高中有35所),分別是:花蓮縣66所(3所)、臺東縣63所(4所)、桃園市22所(11所)、南投縣19所(2所)、新竹縣13所(2所)、苗栗縣9所(0所)、嘉義縣7所(1所)、屏東縣7所(9所)、臺中市5所(0所)、高雄市5所(0所)、新北市4所(2所)、宜蘭縣4所(0所)、基隆市1所(1所)。

而且這些原住民重點國小與國高中之代理教師比例平均分別為:花蓮縣36.7%(24.9%)、臺東縣26.7%(18.8%)、桃園市22.9%(14.7%)、南投縣38.2%(14.5%)、新竹縣29.4%(16.1%)、苗栗縣54.2%(0)、嘉義縣48.5%(33.3%)、屏東縣24.0%(14.4%)、臺中市16.4%(0)、高雄市20.0%(0)、新北市25.0%(20.2%)、宜蘭縣31.0%(0)、基隆市15%(37.9%)。

由上可知,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小有225所,同樣不符該34條規定的原住民重點國高中卻只有35所,有基層教師直接挑明了說,原因就是「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規定的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遠高於國高中。

「原住民族教育法」造成許多花蓮縣學校聘不到原住民族籍教師,即使有開缺也聘不足,被迫改聘代理教師,流動的代理教師恐將很難消失於花蓮縣;而且每年培育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數量也不足,教育部亦從未精算,相關政策也應重新評估。再加上生活條件不佳,地方政府教育措施等問題,造成花蓮縣其他偏遠學校也招不到教師,結果許多學校教師有相當高比率為代理教師。

經推算,要讓225所原住民重點國小全部符合上開比例,尚需培養762名原住民族籍教師,教育部之相關師培計畫在未來6年可以達成目標嗎?平均一年產出127名原住民族籍國小教師,請問教育部可達成嗎?若可以的話,就有機會解決不符「原住民族教育法」34條的問題,也可大大降低了代理教師比例過高的問題。

期望未來在教育部及立法院的努力下,能收集世界各國的經驗與做法,找出更妥適之作法,讓原住民重點學校的原住民族籍學生,能獲得更友善的教育,讓原住民族籍學生更能認同自己的原住民文化與生為原住民為榮,在此前提下,也同時期盼能讓縣市代理教師比例過高之情況能早日獲得改善,降低整體代理教師比例,讓生長在這座島嶼的孩童都能獲得更優質平等之教育。

原住民

花蓮縣學校因經費或聘不到師資,許多學校本土語課程不見族語,全面只上閩南語課程,把原住民學生當塑膠,無視於原住民學生之存在,這些學生明顯遭受到不平等之對待。

偏遠地區

教育部之「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7條: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之校長及教師,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外,由各該主管機關依下列規定,為其另行投保傷害保險:一、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二百萬元。二、特殊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三、極度偏遠地區學校:每年保險金額新臺幣五百萬元。

但該辦法僅限109學年度後到職人員,導致「一校兩制」不公平現象,更抹煞長期服務教師之付出,各縣市共有1.7萬名偏遠校長及教師,獲加保的僅是少數,為避免造成教學現場心灰意冷、願意服務偏鄉的教師減少,連帶影響學生權益,擴大城鄉差距,教育部應全面加保,避免差別待遇。

教育部「如何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的生活: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公聽會書面資料:

「如何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的生活: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公聽會書面報告

壹、前言

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國際人權保障指標性規範「世界人權宣言」,內容涵蓋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權等個人基本權利的保障,其中第1條即闡述「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與權利上一律平等」;我國憲法同樣以「先平等、後自由」的立法思維訂定,於第7條闡述平等權、第8條規定人民各種自由權利,顯見平等權的基礎重要所在。

我國於1970年批准《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接續加入或批准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等國際核心人權公約,並以「施行法」模式規定「具有國內法效力」,透過公約的理解與落實,特別注意處境不利群體的需求,實現平等與不歧視。

教育部擔任教育主管行政機關,透過教育的設計與作為,提供學校落實平等與不歧視的指引與方針,有系統且全面性深耕教育現場之人權保障,讓校園內的每一個人都理解自己的權利,願意且能夠主張自己的權利,同時尊重他人的權利,深化價值進而能主動關懷人權相關議題並能予以捍衛。以下針對本次公聽會題綱報告如下:

貳、促進平等、消弭歧視的具體措施與機制

一、制訂人權教育方案及指標,具體推動人權教育

(一)推動「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人權教育以建立、培訓和推廣普遍人權文化的教育為目標,為促使各級學校重視人權保障及公民素養之教學,並透過相關研習或進修活動,將人權及公民教育融入校園生活中常態實施,提升全人關懷及終身學習之人權及公民教育發展之方向邁進,教育部訂定「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採系統性、整合性、全面性、實踐性、延續性及前瞻性之原則,以「營造尊重人權氛圍及公民參與之友善校園環境、發展並落實人權及公民教育課程與教材、加強教師專業倫理及人權公民法治素養、普及宣導人權及公民教育之理念及行動實踐」等4項策略,維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資源網」,蒐集教材文獻及教學資源,落實人權教育之推展,並於每半年以人權工作小組針對人權教育推行成果進行檢討。

(二)落實各級學校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為促進學校發展人權教育,協助檢視各級學校人權環境保障之現況及作為評估工具,實施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大專校院部分,研訂不同身分別指標及實施指引,輔導學校進行自我檢核。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督請地方政府確實規劃抽樣檢核,並依據檢核結果做成學校及縣市層級之自我評估報告,另以指標內容主題辦理研習,透過納入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俾利落實推動。

(三)規劃「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為落實深化校園人權保障機制,本部刻正規劃參酌聯合國推動人權教育相關成果,結合國際人權公約,評估各級教育階段推動人權教育相關結果,研擬「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就現階段人權教育推動成果研議精進作為融入政策實現。現已完成盤點人權教育實施成果,刻正研議各國際公約與教育之相關,並將採工作坊形式研擬方案之落實面向與實踐方案項目,以相關座談及諮詢會議增納多元意見,形成完整方案實施。

二、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廣用多元媒體宣導性平教育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本部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本部於各級教育主管機關與學校之相關政策、計畫與方案中,透過行政督導、教育宣導、校園性別事件之防治等面向,積極辦理各項政策,營造友善安全的學習環境。

立基於我國性平法之立法理念,透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性別平等教育實踐,啟發學生在不同生活情境和社會場域,覺察性別權力不平等之各項議題,揚棄性別偏見,肯認性別多樣性。培養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悅納自己與他人的性別展現,進而能以具體行動反制各項歧視,推動性別正義之實現。

又為持續依據性平法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並持續增進社會大眾之性別平等意識,共同打造消除歧視、尊重多元、性別平等的友善校園及文化,本部將運用網路社群媒體、網路通訊軟體、網站、廣播節目、報章專刊及學術刊物,及持續運用公函等宣導方式,並結合社會資源,以增益性別平等教育社會推展與社會溝通。

三、推動反霸凌措施,擴張多元申請管道

(一)教育宣導提升防制霸凌意識:

1.訂定每學期開學第一週為「友善校園週」,函請各級學校配合辦理防制校園霸凌為主軸的相關系列活動宣導。

2.綜觀校園霸凌事件之發生,學校從事件受理至結案,事件過程重點處置之人員共分為三種類型,分別為行政人員、調查與輔導人員,共構校園事件之協處,本部為協助提升教育現場人員防制霸凌意識,規劃上述三類人員之人才培訓,以建立校園霸凌支援系統,共同達成友善校園之目標。

(二)公私協力共同防制:本部另以公私協力方式與民間團體合作共同防制霸凌,例如與兒童福利聯盟合作《我有我的霸免權》反霸凌計畫,歷年共同活動包含「聽見霸凌的故事」、「反霸凌特展」及「爸媽陪伴計畫」、「停指霸凌」、「我想聽你說」等相關計畫,透過與相關民間團體合作,藉由不同單位提供更多元防制校園霸凌教育,以更完善宣導效果。

(三)多元管道受理強化發現處置機制:強化即時通報依法調查,擴張多元申請管道,包括1953免付費專線、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部(署)長民意信箱陳情留言專區等,以提升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之即時性,並由專人處理受理霸凌事件。此外,更協調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共同協助,以保障學生權益。

四、落實終身教育,共推人權及性平教育

本部依據相關政策計畫結合轄屬社教館所、各縣市設置之社區大學、家庭教育中心及樂齡學習中心等推動各項人權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參、改善不利處境學生校園處境之具體作為

一、消弭因性別之不平等與歧視

(一)依據性平法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本部自93年6月起,即依據性平法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有4個小組分組運作(政策規劃組、課程教學組、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組及社會推展組),逐年訂定年度工作計畫。又為配合100年6月22日性平法修正條文列入性霸凌定義,自101年度起將認識性別多元、性霸凌防治列為重點工作,以督促學校加強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提升學校教育人員之性別平等意識,落實課程教學,教導學生身體保護、尊重身體意識及性別之多元表現,以降低性別刻板化現象及歧視情形。

(二)加強對學校人員的增能培訓:為改善性別不利處境群體的校園處境,針對校園性別事件防治,透過本部性平會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組每季召開會議報告及討論校安通報事件之統計結果,檢討研議辦理年度工作計畫,包括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進階及高階培訓計畫,強化專業人員調查知能、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處遇輔導議題研討會等,強化教職員工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知能,培育性別平等教育推動人才,使其熟知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與內涵,具有推展性別平等教育之熱誠與基本能力。本部亦辦理學校人員執行行為人防治教育知能培訓、辦理事件處理之案例研討會等,加強對學校人員的增能培訓;並持續落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防治,提升學校人員之敏感度與專業知能,促使學校人員支持性別不利處境群體的學生。

(三)辦理學校人員多元性別議題研習活動:設計規劃多元性別議題研習進修活動,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等多元性別議題為課程主軸設計研習課程架構。

(四)設置性別友善廁所:

1.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計畫:本部國教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老舊廁所整修工程計畫,請各地方政府及獲核定學校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設置合於規範之男女廁比例,並於112年導入教育部「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指引」,鼓勵獲核定學校於老舊廁所改善時,依該指引設置性別友善廁所。

2.新(增)建校舍工程計畫:國中小學部分,行政院同意「新興人口成長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新(增)建工程計畫(111-113年度)」,核定時要求學校於新建校舍內,一案至少設置一處之性別友善廁所;在高級中等學校部分,亦於109年起將性別友善廁所之設置,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舍興建計畫,要求各校於基本設計時,於新建大樓內至少設置1處性別友善廁所,並補助後續相關經費。

(五)性別友善宿舍:於111年6月23日訂定「大專校院學生入住宿舍性別友善處理原則」、112年2月16日訂定「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入住宿舍性別友善處理原則」,對於跨性別學生入住宿舍之相關計畫及規定,應蒐集學生代表意見並提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通過,另學校每學期應針對學務處主管、承辦人員、宿舍管理人員與宿舍學生幹部,規劃並辦理性別平等相關知能訓練,包括跨性別之認知及友善對待,積極強化其性別平等意識,以建置性別友善宿舍空間及形塑性別友善宿舍文化。

(六)提供多元生理用品:於112年8月1日啟動友善提供多元生理用品計畫,112年度挹注約新臺幣8,685萬元,定點設置提供急需學生取用,不利處境學生,採個別發放。約有6萬9千名不利處境學生受惠。

二、推動「多元參與、有效融合」的優質適性特殊教育環境

(一)落實「特殊教育法」:

1.明定不得歧視:「特殊教育法」第10條明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之人格及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學習相關權益、校內外實習及校內外教學活動參與,不得有歧視之對待。」

2.成立特推會綜整資源、提供支持:「特殊教育法」第15條明定,各級學校均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並有相關處室主管、教師、特殊教育學生及家長等代表為委員,促進特殊教育發展及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以確保身心障礙學生獲得各面向必要之支持。

3.跨領域專業團隊協助:「特殊教育法」第27條明定,學校應以專業團隊合作,結合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

(二)訂定特教中程計畫:為整體推動特殊教育,符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促進推動融合教育,除持續維護特殊需求學生學習權益與福祉外,以學生需求為本位、學生權益為優先、學生優勢發展為推動方向,建構優質適性特殊教育環境、精進特殊教育品質以及強化資優教育支援系統,以「多元參與、有效融合」為主軸,教育部訂定「第二期特殊教育中程計畫」,列有(1)發展與推動融合教育,健全教育相關法規、(2)精進鑑定安置、課程教學與就學輔導,並強化支持網絡、(3)精進師資培育,落實普特融合、(4)推展終身學習與適應體育、(5)落實通用設計及改善無障礙環境、(6)建構完備轉銜系統,提供生涯轉銜服務、(7)加強成效評估、研究發展及國際交流等七大項具體實施策略,並自112學年度起執行。

(三)出版CRPD宣導手冊:本部於112年12月出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教育人員宣導手冊,以理論與實務案例為基礎,分為理論篇、大專篇、高中篇、國中小篇等4分冊,分冊編輯並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共同參與,探討重要議題包括:平等與不歧視、無障礙/可及性、融合教育、合理調整、宣導與意識提升、兒童意見表達與被傾聽、隱私權以及自主決定等,期能升教育人員CRPD知能,促進身心障礙學生之平等參與、享有包容性優質教育,並提出示例及具體做法,以供學校推動參考。

(四)營造無障礙校園環境:本部每年編列專款補助改善無障礙校園環境,且預計於113年增加編列6.2億元預算(含原預算,共編列11.5億元),以學生為主體,將「身心障礙學生室、內外常用活動場所」列為無障礙設施盤點改善主軸,持續辦理專業研習、推廣正確觀念、優化稽查制度、納入學生參與,積極協助全國各級學校改善整體校園無障礙環境。

(五)導師、行政主管之支持:學校在學期初之導師或行政主管會議、新生入學相關活動,納入認識身心障礙者及提供適當協助之宣導。

(六)培養自立與相互支持:為培養學生獨主自主及參與社交生活,本部每年舉辦身心障礙夏令營,鼓勵身心障礙學生相互支持、促進非身心障礙學生及志工參與,使其相互瞭解並施予適當之協助。

三、積極推動全民原教,協助學校提升校內之族群共存共榮意識

(一)發展課程與教材及納入地方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辦理主題

1.推動各領域課程設計適切融入原住民族教育相關議題,採多元文化觀點,納入原住民族歷史文化及價值觀,以增進族群間之瞭解及尊重,並研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融入原住民族知識方案,111-112年共徵集433件教案。

2.自112學年度起,將全民原教導入事宜,納入本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補助之地方政府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辦理主題。

(二)大專校院開設與原住民族傳統知識或文化相關課程及設置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1.110學年度共81校開設546門原住民族文化相關課程,計1萬6,629人次修習;111學年度共82校開設552門課程,計1萬7,358人次修習。

2.大專校院設置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除提供原住民學生生活、課業及就業輔導、生涯發展、民族教育課程活動等各項協助外,並舉辦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課程或工作坊、原住民族相關議題講座及活動等,鼓勵非原住民族之教職員生參與,共同提升全體教職員生對原住民族文化的認識。另透過區域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建立區域內學校聯繫、資源分享平臺,提供諮詢服務及經驗交流,以及提供大專校院教職員增能研習等。

(三)重申遵循「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意旨

本部於112年5月3日行文各級學校,重申辦理活動時應遵循「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意旨,嚴格禁止一切形式之種族歧視,並促請各地方政府,持續督促所屬學校加強校園教育,並正確傳遞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理念,以消除一切形式之種族歧視。

(四)修正「教育部推動友善校園計畫」

112年7月修正「教育部推動友善校園計畫」,增列「普及推動原住民族教育及多元文化教育」之相關執行項目,並將「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納入「友善校園週」之宣導主題。

(五)研訂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案例

1.鑒於112年上半年發生的校園歧視事件,本部除督導學校及教育主管機關改善外,為記取教訓,並從中學習,本部蒐整相關案例,於112年7月研訂「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相關案例─以校園歧視事件為例」,並於「112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等重要會議進行宣導,請學校及教育主管機關以適當方式進行機會教育,以持續進步,一起為營造族群友善環境努力。

2.後續規劃以1年為期程妥為研擬提供教師引導學生學習之案例教學實例,納入本部委託國立臺東大學之「大學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對原住民學生學習影響之探究計畫」辦理,並將邀請案例教學之相關學者專家及現場教師共同參與。

(六)推動「原住民族教育議題融入課程教學之精進與實踐計畫,以『原住民族權利手冊』等出版品為實施內容」

1.為增進國人對原住民族權利的認識,並了解與原住民族直接相關的重大歷史事件,以及認識原住民族運動歷史,原住民族委員會發行「原住民族權利手冊」、「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系列叢書」及「臺灣原住民族抗爭運動史」等出版品。

2.本部112年5月訂定原住民族教育議題融入課程教學的精進與實踐計畫,聚焦以「原住民族權利手冊」等重要出版品為主要實施內容,並自112學年度開始執行,透過長期穩健推動,共同營造族群友善環境。推動策略重點說明如下:

(1)研發補充教材及作為教科書編寫參考

包含發展原住民族重要歷史事件教學輔助資源,提升教師對原住民族史觀的理解,進一步引導學生從多元視角來認識原住民族歷史的變遷。此外,辦理教科書出版社座談會,提升教科書編輯團隊對原住民族文化的了解及知能。

(2)師資培育及增能

除了將原住民族權利手冊等重要出版品融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外,並規劃納入原住民族師資培育專班、原住民族相關在職教師學分班課程參考運用,以及辦理研發教案及主題式探究課程教師的培力,以促進第一線教育人員對於原住民族歷史文化的認識與尊重。

(1)納入相關課程

包含融入現有教學主題,並由學科中心及中央輔導團發展相對應的教學活動,以及進行主題式探究課程,以跨領域方式協助學生完整的認識原住民族,關注原住民族當前重要議題,並辦理教案徵選。

(2)透過社教機構加強推廣

辦理主題書展活動、原住民族歷史導讀或紀錄片分享講座及結合說故事活動等,以加強全民原教的推廣。

(七)持續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發展計畫」:

1.延續原住民族實驗教育發展,培育原住民族需求人才。

2.完善原住民族教育課程發展,落實高中以下學校各領域課程設計適切融入原住民族教育相關議題,持續研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融入原住民族知識方案,規劃提供學生學習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之課程活動,並鼓勵大專校院開設原住民族文化相關課程,以協助一般學生學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

3.充足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培育,並藉由增能研習提升學校教師及職員相關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專業知能。

肆、推動多元發展、適性之全人教育模式

一、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一)訂定友善校園週:將開學後的第一週定為友善校園週,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本位,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以多元活動宣導多元性別議題。

(二)各級學校依性平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將性別平等教育(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納入課程中實施,並補助地方政府運作性別平等教育教學輔導團,本部並成立性別平等教育教學資源中心,以積極提升教師課程教學專業知能,進行相關教材研發與提升教師教學專業知能。

2.大專校院由教育部鼓勵學校積極開設課程及辦理活動,透過補助或委託方式,協助學校推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3.多元性別議題融入非正式課程:從多面向(如專題演講、校慶活動、競賽活動、班週會活動、社團活動、戶外教育課程等)向全校師生宣導多元性別議題。並可透過各式活動,如:教室布置、班週會、說故事比賽、動畫繪本設計、性平教育相關議題徵文活動、桌遊教材研發及運用、學生創意戲劇比賽、漫畫及圖畫徵選比賽、圖像與影像拍攝比賽、培力工作坊研習、教材教案研發設計等方式,舉辦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讓學生瞭解並尊重不同的性別特質、性傾向及性別認同者,營造無偏見歧視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

(三)增強性教育知能與教學策略:

1.配合111年1月修訂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手冊,其中包含全面性教育「關係、權利和價值觀、文化和性、理解性別、暴力和安全保障、人體和發育、性與性行為、性與生殖健康」八個核心概念27個主題內容,爰透過「健康促進學校」增強教師性教育知能與教學策略,112年辦理健康促進學校師資專業成長研習共計2場次,透過分組討論及跨領域教學活動設計,增進教師性教育的教學知能與相關課程之教學策略,以協助學校健康教育相關領域師資專業成長。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補助地方政府及學校辦理健康促進學校實施計畫,將「性教育」議題納入指定議題,透過健康教育與活動之實施,引導學生、教職員工建立正確健康促進觀念,加上校園教職員工生的友善的支持環境,共同營造健康校園。

(四)本部製播性別平等教育廣播節目:本部委託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製播「性別平等Easy Go」節目,透過廣播與網路直播深度訪談形式,邀請關注與實踐性別平等教育工作的中小學教師、相關民間團體及家長團體,分享多年累積的性別平等教育教學研究與經驗,提供性別平等教育教學教法的多元運用。本節目累積校園性別教育教學資源,建立友善無歧視的校園學習環境,促使性別平等教育能於校園中持續受到應有的重視。

二、保障身心障礙學生之平等與不歧視的多元發展教育模式

(一)保障其自主性、特殊性:「教育基本法」第4條明定,對於身心障礙者之教育應考慮其自主性及特殊性,依法令予以特別保障,並扶助其發展。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已納入CRPD重要理念,所有學生包括身心障礙學生,均使用相同之課綱,另為有特殊需求學生擬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並訂有各種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如社會技巧、溝通訓練、輔助科技應用等,以引導各校實施並應依學生具體需要規劃。

(二)表達意見、依需求調整:「特殊教育法」第11條明定,身心障礙學生有權自由表達意見,並獲得適合之協助。第14條明定,為因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育需求,其教育場所、實施方式等,應保持彈性。

(三)提升相關人員之多元、融合、平等知能:「特殊教育法」第18條明定,應提升普通班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及相關人員推動融合教育知能,以提供適當、有效之個別化支持與協助措施。第49條明定,應鼓勵師資培育大學及培育教保員之學校,開設促進融合教育之相關課程。未來,將在「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上述課程內涵應考量全體學生所需之生活適應、人際互動、學習參與等重要知能,包括:人類多樣性、特教學生之特質與輔導、人權與平等、教導不同學習需求之學生的能力及合理調整等知能。

(四)辦理轉銜、生涯探索:各大專院校資源教室每年並為身心障礙學生規劃並辦理適應生活、人際、社會、職業、轉銜、生涯探索等各式活動,鼓勵身心障礙學生於上課之餘積極參與團體活動,同時歡迎一般學生參與,學校並針對活動定期檢討辦理成效及滿意度,及時因應身心障礙學生需求調整活動內容。

(五)補助辦理教職員及家長增能:本部國教署透過每年補助各縣市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其中補助項目包含補助辦理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身心障礙教育專業知能研習,尤責請各縣市政府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加強辦理普通班教師特教知能研習,鼓勵班上有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師增進特教專業知能及融合教育意識,俾使學生受適性教育,獲得相關支持與協助。

(六)本部國教署持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補助學校特殊教育人力經費、身心障礙學生交通相關經費、特殊教育專業團隊及人員經費及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及特殊教育相關計畫,透過前開經費補助,給予身心障礙學生實質之支持與發展。

三、建構原住民學生安心學習環境,培育原住民族多元人才

(一)協助地方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發揮功能

與原民會共同補助地方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辦理原住民族教育課程、教材與教學方法之研發及推廣,並發展符合當地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以完善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的建構與扎根。

(二)促進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功能

補助144所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113年起,原住民學生每達200人得增置1名專責人員,輔導原住民學生生活及學業,並持續透過4區6校區域原資中心,提供諮詢及資源分享。112年邀集專家學者及原民會,進行10校實地考評,以引導學校落實原資中心組織功能;另辦理主管聯席會議及承辦人員增能研習課程等,提升主管與專責人員文化敏感度。

(三)辦理中小學原住民族文化學習場域計畫

為契合學校原住民族教育需求,以全國中小學為對象,透過課程發展為基礎,結合部落耆老智慧,將在地部落元素融入教學場域,112年已核定15校辦理。

(四)發展原住民族實驗教育

1.強化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臺東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及國立清華大學等5校設立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結合原住民族教學實務的研發基地及各區域中心,建構、完善其課程發展與教學輔導體系,並持續協助原住民族實驗學校規劃具原住民族文化內涵之課程。另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設立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總中心,協調整合各區中心行政事宜,俾減輕各區中心行政負擔,以專注致力推動原住民族實驗教育。

2.增補人力發展課程:提供各原住民族實驗學校聘用1名專案助理,協助輔導學校發展所需課程設計及教材教案編撰。

3.精進課程教學內容及充足師資培育:協助媒合部落耆老及熟悉部落傳統之文化教師,藉由教師增能工作坊、教學觀摩、課程共備及入校觀課議課等互動模式,協助學校精進文化課程內容,發展各銜接規劃。

(五)培育原住民族多元人才

1.保障原住民學生升學權益:112學年度核定大專校院原住民專班25校、39專班,並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單獨招生、分發入學及原住民專班等管道,提供1萬1,828名外加名額。

2.辦理原住民公費留學考試:每年提供10名原住民公費名額,並與原民會共同會商議定,112年提供3名原住民公費留學保障名額之學門,較前1年增加1名。111年10名錄取者主要攻讀學群為教育、藝術、法律及社會科學等。

3.鼓勵原住民族青年參與國際交流:為鼓勵原住民族青年參與國際交流,「iYouth voice」青年國際發聲及蹲點研習計畫,對於原住民族青年每名加額補助1萬元,112年補助8人。於「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徵件簡章,開放申請資格為曾參與原民會「原住民族國際事務人才培訓計畫」課程的原住民族青年,鼓勵原住民族青年參與計畫團隊培訓遴選,112年計遴選7人。另補助17名原住民族青年參與海外志工服務,除核定團隊補助額度外,每名加額補助1萬元。

4.促進原住民族青年職涯發展:與原民會共同合作辦理「大專校院推動職涯輔導補助計畫」,鼓勵大專校院針對原住民學生需求,結合職輔課程或活動,吸引青年回流部落就業,112年補助22校建立原資中心與職涯輔導單位合作機制;另與原民會合作推動「U-start原漾計畫」,提升原住民族青年創業培力,112年第1階段公告補助10組原住民族青年創業團隊,第2階段預計入選4至5組績優團隊。

5.培育原住民族學校運動人才:賡續辦理培育優秀原住民族學校運動人才執行計畫,112年核定體操、拳擊、射箭、舉重等10種運動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原住民族菁英選手,共計150名;另為落實政府合理照顧退役運動選手,112年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學校聘用35名運動教練,協助基層學校培育運動人才。

6.辦理「推動在職教師進修『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主題相關課程計畫」,邀請專家學者及第一線教師組成巡講團,高中以下教師辦理原轉師資培訓及增能講座。

(六)辦理特色主題教學活動:於「友善校園計畫」中增列「普及推動原住民族教育及多元文化」工作項目,推動縣市辦理以「族群友善教育」、「認識多元差異」及「認識微歧視樣態」為主體,發展族群友善教育及認識多元差異教育課程融入教學之教材或資源,辦理特色主題教學活動。

(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教師增能:補助各縣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以「認識微歧視樣態」、「族群友善」及「認識多元差異」為主軸,辦理教師增能講習,精進強化教師知能,預防校園歧視。

(八)提升原民區教保品質及幼兒優先就讀機會:為提升原住民幼兒就學權益及受教品質,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依規定應提供原住民幼兒優先就讀之機會,且本部國教署持續協助地方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增設公立幼兒園(班)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111學年度分別計有314園國小附幼及13家中心,且持續於原住民族地區提供教保訪視及巡迴輔導支持服務,以協助提升教保服務品質。

四、推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本部自107年度起為完善就學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透過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辦理以下措施:

(一)獎勵公立大學校院提升弱勢學生入學機會,招收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

(二)獎勵公私立大學校院扶助弱勢學生經濟及學習輔導,推動就學協助建立「以學習取代工讀」之輔導機制,引導公私立大學結合企業建立長期性助學專款提撥或基金募款機制,使經濟不利學生得以同時兼顧課業與生活所需,促進社會階層垂直流動。如國立政治大學即透過媒合該校優秀且具教學能力之學生擔任課業諮詢教學助理,進行每週至少1小時的一對一課業輔導,完成學習時數並態度良好之受輔學生,可獲得學習津貼補助;國立中興大學鼓勵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參加國際交流活動,以擴展國際視野並培養國際觀,學生返國後進行成果分享可獲國際交流獎勵金。

伍、減少學生經濟壓力,縮短貧富落差,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一、大專校院部分

(一)提供學雜費減免及助學金等措施:為協助學生安心就學,本部針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提供相關助學措施,依身分及家庭經濟條件大致可分為2類,減輕經濟弱勢學生就學壓力。第1類為學雜費減免,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等對象,由政府補助全額或部分學雜費用;第2類為弱勢學生助學金,係補助家庭年所得90萬以下的大專校院學生,依其所得多寡分級距給予助學金。

(二)提供就學貸款:由政府協助議定優惠貸款利率,並依學生經濟狀況補貼利息的優惠,讓在學學生求學期間,毋須顧慮學費,專心向學。

二、高中職以下部分

(一)弱勢學生專案補助:

針對弱勢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有各項專案補助計畫,並依據學生之身分、資格及家庭經濟條件,提供額外且多元之就學協助措施,優先協助弱勢學生安心就學,包括針對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學生、經濟弱勢之學生、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軍公教遺族及傷殘榮軍子女、建教合作班學生、實用技能學程學生、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學生,持續提供就學經費減免或補助,並提供各類獎助學金、教育儲蓄戶就學勸募及就學貸款優惠,以促進教育機會均等。

(二)午餐補助:

1.依據國民教育法第5條第3項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之收支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次依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項第1款規定,學生午餐費係屬代收代辦費,爰各地方政府得依地區特性、供餐方式、補助項目不同等因素,規範學校午餐每餐收費基準,午餐費用之調整則由各地方政府督導學校依採購法及合約等規定辦理。

2.本部國教署每年編列經費約21億元,補助縣市政府所屬國中小辦理國中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等4類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以按學校收費基準全額補助為原則。

(三)學雜費減免機制:

經濟弱勢學生教育費用補助部分,為協助經濟弱勢學生順利就學,確保教育機會均等,訂定「補助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實施要點」,就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等三類國中小弱勢學生,補助每學期應繳交之代收代辦費用,包含書籍費、家長會費及學生團體保險費等三項費用;國小學生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775元,國中學生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875元;另經濟弱勢學生倘無力負擔相關就學費用,得依「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規定,由學校透過教育部教育儲蓄戶進行勸募活動,前項勸募所得金錢專用於補助經濟弱勢學生之學費、雜費、代收代辦費、餐費或教育相關之生活費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亦訂有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之學雜費減免機制

陸、結語

人權是我們作為人所理應享有之基本、不可或缺的權利,政府對於個人應有的基本權利都應給予尊重與保障,尤其針對不利處境群體,更應透過平等權利的保障,給予尊重與關懷。本部將持續穩健推動人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族群教育、多元文化教育、融合教育等各項相關權利措施,以教育作為實現安全、溫馨、健康、平等與尊重的友善校園。

衛生福利部「如何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地生活: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公聽會書面資料: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大院第10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如何讓每個人在臺灣有尊嚴地生活;反霸凌、反歧視,人權、性平、貧窮教育」公聽會,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本案議題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前言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揭示:「締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之立法、行政、社會與教育措施,保護兒童於受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或其他照顧兒童之人照顧時,不受到任何形式之身心暴力、傷害或虐待、疏忽或疏失、不當對待或剝削,包括性虐待。」上開條文精神,係強調兒少人格應受全方面之尊重,加以兒少因處於須受他人照顧階段,爰對其人格之尊重,多係來自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及學校、教育機構工作人員等其他實際照顧之人。

為落實對兒少人格之尊重,照顧兒少之人應保障兒少不受下列任何形式之不當對待:身體暴力、體罰、精神暴力、疏忽、性暴力和剝削等。查在校園中有關學生(不利處境群體)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已明定於「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

貳、相關議題本部意見

近期多起學生受不當管教而尋短發生憾事,趙天麟等18位委員擬具「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第2項為「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霸凌及不當管教之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為保障學生身心健全發展,有關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增訂學生免受不當管教一節,本部敬表尊重。

不利處境學生於校園中遭受不當對待,需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協助者,除校園三級輔導機制外,亦可由教育單位協助轉介相關心理機構或醫療機構供心理諮商、治療或精神醫療。

政府建構社會安全體系,係以社會保險為主、社會津貼為輔,社會救助為最後一道防線,社會救助目的在維持國民基本經濟生活。考量經濟情勢變遷急速,近貧人口一旦個人或家庭遭逢變故,生活將頓陷困境,爰99年修正社會救助法,將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未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之經濟不利處境家庭(中低收入戶)納入救助對象範圍。截至111年底,政府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58萬5,400人(占全國人口2.52%)。我國對於經濟弱勢家戶之照顧,除社會救助法外,為擴大照顧經濟不利處境者,已於各社會福利法規明定相關扶助措施,包括對身心障礙者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針對老人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在兒童及家庭福利方面,則有弱勢兒少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少緊急生活扶助、特境家庭子女生活補助,以及國民年金(含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榮民就養給與等,111年合計約照顧237萬餘人,占111年全國總人口10.2%。

另為協助低收入戶脫貧,本部已與地方政府共同推動脫離貧窮工作,規劃各種鼓勵就業及脫貧自立之服務方案,並推動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鼓勵家戶資產累積及參加各類教育訓練,培養生涯規劃、財務管理、求職或創業等知能,以協助家戶及早脫離貧窮得以自立。

參、結語

本部支持反霸凌、反歧視,並致力於促進人權及性別平等等相關措施與作為,後續將持續結合民間資源與各縣市政府之力量,共同推動相關服務,以減輕霸凌、歧視、貧窮循環等社會問題,提升勢族群的尊嚴與福祉。

本部承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主席:最後,非常感謝各位出席者今天來參加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公聽會,作為召委我今天覺得收穫非常豐富,謝謝你們的寶貴意見,我們會審慎考量作為未來修法跟政策的依據。謝謝大家!

散會(12時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