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20日(星期二)10時4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 周萬來

答詢官員 行政院院長陳建仁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

法務部部長蔡清祥

經濟部部長王美花

交通部部長王國材

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

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太三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楊長鎮

主席: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102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今天是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歡迎各位委員加入立法院這個大家庭。這是一個新的國會的開始,期許未來4年各黨團以及所有委員,我們共同努力,一起為國為民,理性監督政府施政,通過各項福國利民的議案。讓我們一起加油,謝謝。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因程序委員會尚未組成,依例由秘書長編擬草案送院會處理。在確認議事日程之前,先處理朝野協商之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間:113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3時

地點:紅樓302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2月20日(星期二)舉行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2月20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台灣民眾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當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二、本會期自2月23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一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三、本(第1)會期程序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9人、民進黨黨團推派9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組成,名單請於2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上述名單送交議事處後即不予更換。

四、第11屆各政黨委員議場席位區域劃分表如附圖。

主持人:韓國瑜   江啟臣

協商代表: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柯建銘   吳思瑤   莊瑞雄   黃國昌   黃珊珊   吳春城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13年2月5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2月20日(星期二)舉行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2月20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台灣民眾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當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當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

二、本會期自2月23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一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三、本(第1)會期程序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9人、民進黨黨團推派9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組成,名單請於2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上述名單送交議事處後即不予更換。

四、第11屆各政黨委員議場席位區域劃分表如附圖。

主席:現在進行確認議程。

報告院會,現有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部分。因無黨團提出異議,本次會議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就照原編擬議程草案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增列討論事項提議共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擬提案增列下表1案(如下列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本院於113年2月19日舉辦黨團協商研商:「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民進黨政府執政八年所造成台灣食安問題總檢討』進行專案報告」相關事宜,惟各黨團因上述專案報告是否影響原定113年2月20日開始之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之排程無法達成共識。自110年至113年,行政院於施政總報告前,針對時事議題,已依慣例赴立法院進行共10次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為強化立院監督力度,拒絕延宕議事進度,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鑑於本院歷屆各會期開議時均曾邀請行政院院長針對重大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已為議事成例;爰依議事先例建請113年2月21日(星期三)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民進黨政府執政八年所造成台灣食安問題總檢討』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2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之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照案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列入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

報告院會,依2月5日協商結論,定於2月20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等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院長副院長選舉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1屆院長副院長選舉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11屆院長副院長選舉會議議事錄確定。

二、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0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8人擬具「預算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及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廢止「立法院卸任院長副院長禮遇辦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審計部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2年6月30日)」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定期舉行會議,邀請審計長列席報告審核經過並備諮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經費稽核委員會函,為本(128)屆經費稽核委員會任期屆滿,茲檢送工作報告,請推派下屆委員,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黨團協商會議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請查照案。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

 

單位

時間

地點

內政委員會

113年2月29日(星期四)

上午9時至12時

紅樓202會議室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同上

紅樓301會議室

經濟委員會

同上

紅樓101會議室

財政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9樓大禮堂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101會議室

交通委員會

同上

紅樓201會議室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同上

紅樓302會議室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801會議室

附註:

一、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2條:人事處應於每年首次會期黨團所屬委員參加常設委員會抽籤日之次日;每年第2次會期開議之次日,編定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分送各該委員會委員。各委員會於名冊編定後2日內,舉行召集委員之選舉。前項選舉之時間及地點,由人事處擬訂,提請院會決定之。

二、本表所定選舉時間(9時至12時)包含投票及開票時間,投票截止時間由各委員會自行決定。

三、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票由人事處印製。

四、選舉事務,由各委員會負責辦理。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照案通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游錫堃自113年2月2日起辭去立法委員職務,請查照案。

主席:本案予以備查。

報告事項已經處理完畢。特別向院會報告,茲依本院組織法第十四條之規定,遴選周萬來先生擔任本院秘書長,特此報告院會。另外,依據本院組織法第十四條之規定,遴選張裕榮先生擔任本院副秘書長,特此報告院會。

接下來進行議程所列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就促進各地基層衛生所或健康中心之公衛護理人員權利,及因面對疫後各種成本上升之壓力,所有公共建設都以追加預算來因應,點值下滑,讓基層診所入不敷出,營運出現重大危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全額補助65歲以上老人健保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請對各國家風景區轄區內之無動力飛行傘業者嚴加稽查及宣導,並落實檢討相關缺失及安全維護執行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張廖前委員萬堅就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成效良好,建請根據試辦結果,儘速研擬推動住院看護費納入健保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張廖前委員萬堅就建請製作聾人及聽障者手語版之汽機車駕照備考題型影片,以保障聽障者考照權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為有效完成「花東快速道路」及「國道6號東延花蓮」之東部重大交通建設,建請開放外資以國際標方式,引入外資投入東部地區,以利解決東西部發展不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國人飼養寵物已成常態,為使尚未設立寵物友善公園之縣市積極設立寵物友善公園,中央應配合地方共同推動寵物友善環境,增設寵物友善公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花蓮秀姑巒溪泛舟點周邊流域設置滯洪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建議規劃建立「國家時間銀行」,透過志工互助方式彌補國內照服人員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建議「針對青年首次購屋者進行補貼,補助其購屋利息50%、期間15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李前委員德維就建議健保撙節老藥費用支出及審核時程應透明可追蹤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協助青年就業、產業人才培育及媒合、提供企業僱用員工之租稅優惠,以及青年起薪額納入免稅額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申翰就「是否公布高端合約?是否圖利廠商及危害全民健康權益?」等相關事宜專案報告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羅委員智強,就文化部發放文化成年禮金政策屢傳遭濫用亂象,未達政策預期效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同仁,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鑑於本院歷屆各會期開議時均曾邀請行政院院長針對重大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已為議事成例;爰依議事先例建請113年2月21日(星期三)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民進黨政府執政八年所造成台灣食安問題總檢討』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2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本院於113年2月19日舉辦黨團協商研商:「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民進黨政府執政八年所造成台灣食安問題總檢討』進行專案報告」相關事宜,惟各黨團因上述專案報告是否影響原定113年2月20日開始之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之排程無法達成共識。自110年至113年,行政院於施政總報告前,針對時事議題,已依慣例赴立法院進行共10次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為強化立院監督力度,拒絕延宕議事進度,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鑑於本院歷屆各會期開議時均曾邀請行政院院長針對重大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已為議事成例;爰依議事先例建請113年2月21日(星期三)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民進黨政府執政八年所造成台灣食安問題總檢討』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2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黃珊珊  吳春城  

主席:請提案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代表黃委員國昌說明提案旨趣,時間5分鐘。

黃委員國昌:(10時23分)院長及本會委員。我相信過去這段時間食安的問題備受全體國人所矚目,也因此我們對於中國國民黨黨團一開始所提出希望進行食安專報的方向是同意而且支持的。只不過我們昨天在黨團協商的時候也善意的提出了一項提議,我們希望當社會期待新國會有新氣象,能夠對於行政團隊的施政好好的監督,不要去影響本來應該針對行政團隊我們所排定的日程之外,希望能夠透過明天加開院會的方式來處理大家所關心的食安問題,而且行政院院長陳建仁也表示了他非常樂於跟全體國人針對過去這八年的食安狀況提出報告,我相信新的國會針對這件事情如果能夠達成共識的話,應該是邁出健康的第一步。敬請在場民進黨以及中國國民黨能夠逕予支持,謝謝。

主席: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之大體討論現在沒有人登記,我們就不再發言了,好不好?謝謝。

現在有民眾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議增列討論事項第一案(如下附表),建請院會逕付二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本院於113年2月19日舉辦黨團協商研商:「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民進黨政府執政八年所造成台灣食安問題總檢討』進行專案報告」相關事宜,惟各黨團因上述專案報告是否影響原定113年2月20日開始之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之排程無法達成共識。自110年至113年,行政院於施政總報告前,針對時事議題,已依慣例赴立法院進行共10次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為強化立院監督力度,拒絕延宕議事進度,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

「鑑於本院歷屆各會期開議時均曾邀請行政院院長針對重大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已為議事成例;爰依議事先例建請113年2月21日(星期三)加開院會,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民進黨政府執政八年所造成台灣食安問題總檢討』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國民黨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黨團推派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名單請於2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好,謝謝。

民進黨團提議交付黨團協商。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案請依本院現仍採行的議事先例:「逕付二讀之議案(包括從委員會抽回院會討論),須交付黨團協商;並由提案委員所屬黨團或提案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提請院會依議事先例,交黨團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我們作以下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現在我們進行行政院院長提出……

柯委員建銘:還有一張……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有民進黨黨團提出請本席來再次召集朝野協商。

 

主席:我們擇期協商,以上報告。

現在重複一遍,大家再聽清楚,也請民進黨團總召特別聽清楚: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交付黨團協商,2月23日進行有關食安問題的專案報告,由本席再次召開朝野協商,那我們會擇期協商,好不好?謝謝。

各位委員同仁,我們現在進行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以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報告。

(現場一片混亂)

主席:好,謝謝大家,我們現在休息10分鐘,謝謝。

休息(10時32分)

繼續開會(11時6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我們繼續開會好嗎?(好)請各位委員就位,也要特別拜託我們新國會所有的委員,我們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秩序。請就位,謝謝。

報告院會,現在我們請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有請陳院長。

陳院長建仁:(11時6分)韓院長、江副院長、各位委員先進。貴院第11屆第1次會期在今天開議,建仁應邀率同行政團隊到貴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深感榮幸。首先,我要特別恭喜全體的委員,肩負起人民的託付,代表全國人民和最新的民意,依法來行使職權,衷心期盼未來貴我兩院能夠超脫黨派,齊心合作,為建設一個更美好的臺灣來一起努力,也希望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政府施政的重心在於繁榮經濟、守護國土、安定人心和永續發展,穩健施政、厚植奠基,不僅臺灣在COVID-19的抗疫表現備受國際的讚許,在世界競爭力、民主、廉政、性別平等、經濟自由、金融信用、基礎建設、教育和醫療照護等指標,更是屢獲國際評比的佳績。

有關本院施政的書面報告,日前已經送達貴院,敬請各位委員多多指教。以下謹就「優化創新,經濟強韌永續」、「幸福有感,家園溫暖堅韌」和「邁向卓越,壯大民主臺灣」作為三大施政的主軸,向各位委員簡單的報告。

COVID-19疫情之後,本院提出了疫後特別條例,運用3,798.8億元的歲計賸餘來編列特別預算,分別挹注了全民健保基金200億、勞保基金300億及台電公司500億,以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1,416億等。

我們普發現金一共有2,348萬人來領取,請領的比例高達99.7%,預估會挹注GDP成長0.3%。本院5+2產業創新計畫,還有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計畫為核心,核定了晶片驅動臺灣產業創新方案,還有臺灣AI行動計畫2.0,預期將可以增加超過2,500億的產值。

此外,我國研發經費投入呈現逐年成長的趨勢,2022年我國研發經費高達8,980億元,占GDP比重3.96%,高於美國(3.5%)、日本(3.3%)及德國(3.1%)等先進國家,我們來繼續蓄積科技研發創新的基礎和能量。

政府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從2019年到現在,已經吸引超過1,450家企業,總投資超過2.1兆,提升在臺研發和高階製造產能。

自2016年起,本院核定了9處科學園區的新設和擴建,其中新設屏東及嘉義科學園區,還有臺南科學園區三期擴建都在去年已經動土。

在培養國內產業高階人才方面,本院推動國家重點領域產業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已經核准了12所國家重點產業領域研究學院,並且成立「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與「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截至去年年底,外國專業人員有效的許可數已經超過5.7萬人,特定專業人才累積許可已經達到1.3萬人,並且約有2.3萬透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轉為中階技術人力。

面對國際地緣政治變動,從2016年起到去年12月底,我國投資新南向國家累積金額超過610億美元,增加幅度高達86.5%,而在日本的投資金額2億美元,也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209%。

因應快速變遷的農業環境,政府積極建構農漁畜產業安全體系,和加強水利及農田灌溉的基礎工程,並且投入126億建構全程冷鏈系統,使我國農漁產品的調節更加順暢,而且可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政府推動氣候變遷因應法,除了優先布建太陽光電跟離岸風電等再生能源,也積極發展地熱能、生質能、海洋能、氫能以及儲能等前瞻的能源。截至去年底,整體再生能源累計裝置容量達到17.9GW,較2016年成長8倍,持續朝向2050淨零排碳的目標邁進。

面對氣候變遷的衝擊,政府也推動了前瞻基礎建設,投入1,600億水環境建設,透過開源、節流、調度和備援等策略,提升我國水利環境的韌性,進行水庫防淤、隧道工程,布建16座再生水場、6座海水淡化場,以及推動「珍珠串計畫」水源調度措施,至今全臺每日可增加221萬噸水源,相當於每日20%的用水量。

政府擴大公共運輸的補貼,推動「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搭乘人數已經累積達到3.3億人次,至今提升了5%公共運輸運量,以及降低5%道路交通事故事件。

臺灣鐵路管理局在今年1月1日正式轉型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將以現代化企業經營提高安全管理跟服務的效能。另外,為了讓花東鐵路運能能夠擴充雙線互為備援,政府推動「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投入456.3億元經費,並已經在去年4月動工,預計在2027年10月可以正式通車。

在公路建設方面,本院推動了國道1、3、4、8號,以及台9、台74線的道路改善工程,並且與民間共同推動幸福巴士與幸福小黃,截至去年底已分別在81個及92個鄉鎮區,一共設置了246條及184條路線通車,希望能夠使得整體偏鄉公共運輸的涵蓋率……現在已經提升到大約92%。

為了要改善交通安全,本院提出「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以及「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並且核定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落實改善人行空間。感謝貴院在去年12月1日三讀通過「道路安全基本法」;本院也在今年1月召開首次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審議,並且通過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113到116年,作為我國道安改善的上位計畫。

在機場和港口航運的部分,中部國際、南竿和臺東機場等改善工程都已經完工;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計畫和高雄小港機場滑行道改善工程都是按照進度來進行,完工以後將強化臺灣航運的韌性。

政府致力提升離島居民的生活,積極推動離島建設與觀光發展,「新臺馬輪」與「澎湖輪」都已經入港營運,期盼未來能夠加強離島地區的產業發展,本院也特別編列了特別預算53億元,來推動加速擴大吸引觀光客方案,鼓勵國內外的旅行社合作組團來臺旅遊;並且加碼3億元自由行旅客消費獎金的抽獎活動,到去年12月15日已經提前達成在去年來臺旅客600萬人次的目標。

政府積極推動少子女化的對策政策,今年編列了1,201億來減輕家長在育兒方面的負擔,包括提高育兒的津貼、0到2歲托育補助之外,也取消排富的限制;並且擴大平價教保的服務量,調整幼兒園師生比;並且在今年推動延長課後照顧服務,以及試辦幼兒園臨時照顧服務,打造優良的托育環境,減輕家長的負擔。

教育是國家未來發展的基礎,我們推動108課綱,提供學童更多自我探索和多元學習的機會,並且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根據OECD去年12月公布的「2022國際學生能力評量計畫」(PISA 2022),臺灣在81個參與國當中,數學、科學、閱讀等素養分別排名第3名、第4名、第5名;而且臺灣的學生參加「國際公民教育與素養調查計畫」(ICCS 2022),在公民認知、對於族群與性別平權、移民人權的支持度及對環境保護意識的敏感度,國際排名都是第1名。這顯示108課綱符合國際教育發展的方向。

政府核定縮短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從今年2月起,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以落實教育平權;另外,就讀高中高職的學生全面免學費;同時也降低年輕學子就學貸款還款的負擔,政府預計投入222億元辦理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約有63.4萬人受惠。

為落實居住正義,本院也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截至去年底,直接興建的社會住宅已經達成9萬4,917戶,距離12萬戶總目標之達成率約79%;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有效契約數計有7萬889戶,距離8萬戶的目標達成率也高達89%。

在租屋補貼方面,除了推動「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也在去年7月賡續推動租金補貼2.0,補助戶數目標為50萬戶,已經核定了40萬4,211戶。

此外,疫後特別預算編列165億,推動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專案,符合資格者一次領取3萬元支持金,且已經累積核定48萬戶。

本院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從今年1月起調增弱勢族群生活補助、國民年金給付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等八加一項社會福利津貼的給付額度,並且透過提高免稅額和扣除額的多項減稅措施,減輕民眾的負擔。

文化部在去年,優先針對18到21歲青年發放成年禮金1,200點的文化幣,作為藝文消費折抵使用,到去年底領取率超過八成。從今年起文化幣政策編入文化部的公務預算,將成為常態化發放的政策,適用對象也擴大到16到22歲,從高中到大學的青年朋友全部適用,受惠人數也從100萬人增加到150萬人。

去年的亞洲運動會,我國的選手成績優異,榮獲67面獎牌,總金牌數更排名參與國的第六名。政府將全方位投入與整合國際競技運動賽會培訓制度還有健全法制,持續落實奧運黃金計畫2.0,面對2024巴黎奧運等賽事的挑戰,協助選手們朝向更快、更高、更強、更團結的目標挺進,厚植臺灣體育的實力。

政府為打造安居家園、鞏固社會安全、執行全國同步肅槍掃黑及打詐行動專案,還有安居緝毒專案,本院成立了打詐辦公室,修訂打詐五法,並且推動111政府專屬短碼簡訊平臺,使民眾易於辨識簡訊確為公部門發送。此外,政府整合跨部會執法量能,破獲一千七百多件電信詐騙集團,查扣不法犯罪所得超過41億元。另外,藉由金融機關通力合作,攔阻詐騙金額高達75.9億。

為了展現政府對個資保護的重視,本院推動個資法修正,而且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也在去年12月5日掛牌,強化與落實個人資料保護的法制跟實施,使我國個人資料保護符合國際水準。

政府推動轉型正義已經有多項具體進展,包括國家不法平復、受難者權利回復與照顧療育、不義遺址審定保存、政治檔案徵集保存、開放與研究,以及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的核定等等。政府將持續以積極的態度,完善相關法規制度,促進社會和解,鞏固臺灣的民主價值。

最近國際民主夥伴對臺灣的支持與日俱增,繼臺美簽訂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以後,臺韓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已經在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是繼臺日之後,我國與東北亞國家簽訂的第二個全面性所得稅協定。政府也持續強化與世界連結,去年底分別與英國、法國跟加拿大等國簽訂雙邊貿易科技相關協定,強化彼此供應鏈的韌性和連結,這有助於我國企業的全球布局和投資。另外,我國駐米蘭臺北辦事處及駐蒙特婁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也分別在去年揭牌。

本院持續建構國防自主能力,今年國防總預算將達到史上新高的6,007億,其中國艦國造的部分,海軍新型救難艦預定在今年交艦;潛艇國造第一艘原型艦「海鯤軍艦」預計在2025年交艦,為我國的國防自主立下了嶄新的里程碑。

除了國造武器,國軍同時也透過對美軍購來強化戰力。此外本院推動「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義務役役期自今年起由4個月回復為1年,並由政府提繳退休金。

政府戮力健全投資環境,並且帶動經濟持續穩定的發展和熱絡消費的市場,從2016年到現在,臺灣平均成長率是3.2%,2023年的GDP超過了23兆元,擴大我國總體經濟的規模,使政府有充裕的資源為國為民做更多的事。同時,在英國「經濟學人資訊社」發布的「2023民主指數」報告當中,臺灣在167個國家和地區當中排名第10,民主指數高居亞洲之冠,顯見臺灣不僅在經濟發展上屢屢突破,創出更好的成績,而且在自由民主的表現上更是亮眼。

在面臨複雜而且多變的國際產經情勢之下,我們會優化創新,分散風險,布局全球,展現強大的韌性。行政團隊會繼續努力厚植國力,讓人民幸福有感,讓經濟強韌永續,讓家園溫暖堅韌,讓臺灣站穩國際,我們竭盡心力再創屬於臺灣的光榮時刻。期盼貴我兩院一起攜手同心協力,共同創造更美好的臺灣,共同創建更堅韌、更溫暖的臺灣。最後,祝福各位委員身心靈健康!平安喜樂!家庭美滿!萬事如意!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陳院長的報告。

接下來在陳院長提出報告之後、進行質詢之前,先做兩項宣告:一、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質詢以即問即答的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30分鐘;如果以兩個議題進行質詢,每一個議題為15分鐘;採用聯合質詢,依其人數合併計算詢答時間,但是不得超過3位。二、依登記的次序輪到質詢之委員如不在場,以放棄質詢論;採用聯合質詢者,其中質詢委員如不在場,也是以放棄質詢論,詢答時間不予併入。

現在我們請民眾黨黃國昌委員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黃委員國昌:(11時28分)謝謝院長,麻煩請行政院陳建仁院長。

主席:請陳院長。

陳院長建仁:黃委員早安!恭喜你當選這一屆的立法委員。

黃委員國昌:院長好!剛剛坐在下面聆聽院長所做的口頭施政報告,當然院長基於院長的職責,對於蔡政府過去這幾年各項施政表現提出了你們的觀察,只不過我剛剛在聆聽院長的高見時,我發現整本口頭施政報告當中沒有提到人民很關心的四個字叫做「司法改革」,當然行政院或許認為司法改革是司法院的職責,所以院長沒有在您的施政口頭報告當中提到這個問題,但是我要跟院長報告的事情是,在人民對於所謂的權貴司法深惡痛絕的時候,攸關的是在我國作為一個法制的國家,是不是能夠真正發揮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不是真的能夠掃除權貴貪腐有非常高的期待的時候,行政院其實責無旁貸。我為什麼會這樣子說呢?2018年的時候,當時的法務部部長邱太三浩浩蕩蕩舉行一個記者會,告訴臺灣民眾,有關於拿錢「喬」事要走入歷史,說要推動不法餽贈罪、影響力交易罪,現在站在您身旁的蔡清祥部長,在接續的幾年當中,不管是在國會還是在記者會都做出相同莊嚴的承諾。我要請教部長的是,現在拿錢「喬」事已經走入歷史了嗎?

蔡部長清祥:相關的法規法務部很早就提出一個法案出來。

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提到行政院會?什麼時候提給行政院的?

蔡部長清祥:有關貪瀆的部分,我們在全部一百……

黃委員國昌:我跟部長交換一下觀念,我們討論問題的時候就事論事、具體特定,這樣子全國的民眾才會知道我們在討論什麼。2018年邱太三告訴全國民眾拿錢喬事要走入歷史,我剛剛的問題是走入歷史了嗎?顯然沒有嘛!因為相關的不法餽贈罪、影響力交易罪在圖上看得很清楚,這個就是邱太三旁邊的看板,這是2018年的時候向全國人民所提出來的莊嚴承諾,現在走入歷史了嗎?你說法務部有提法案給行政院,我的問題很具體,不法餽贈罪、影響力交易罪什麼時候提了?

蔡部長清祥:我們是對刑法相關的法條一起在108年提到行政院。

黃委員國昌:108年提到行政院,現在幾年了?現在幾年了?現在是民國幾年了?現在是2024年、民國113年,我請教一下院長,對於行政院處理這些相關法案的速度,院長您滿不滿意?

陳院長建仁:我想所有的法案都需要經過相關……

黃委員國昌:研議,我瞭解,相當的研議,社會要有共識嘛!

陳院長建仁:沒有錯。

黃委員國昌:針對制定不法餽贈罪、影響力交易罪,這個社會有人反對嗎?

陳院長建仁:我想這樣的法律部分在當時確實是法務部邀請的學者專家跟實務界的部分有開會來研商,甚至在112年12月18日的時候還有開會研商,所以我們會積極……

黃委員國昌:積極的研商、努力的研商……

陳院長建仁:然後達到共識……

黃委員國昌:我具體的問,院長,在您離開行政院以前,這個草案有辦法送到立法院來嗎?我換句話問,蔡總統他的承諾,在他下任以前有辦法履行嗎?研議了六年多了,一個法案行政院提不出來,推給還要繼續研議,很多國人都聽不下去,我反映基層的心聲給院長聽,院長你當然可以持續的堅持,說你們還要持續研議,那就看人民到底接受不接受。

陳院長建仁:我們來加緊……

黃委員國昌:所以我現在的問題非常的具體,在蔡英文總統卸任以前,他的承諾可以履行嗎?

陳院長建仁:我們努力以赴。

黃委員國昌:所以還是沒有辦法承諾嘛!

陳院長建仁:對。

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我進一步的請教院長,法務部部長針對檢察官在具體個案裡面下指示,要不要上訴、要不要認罪協商、要不要起訴,這是法務部部長可以幹的嗎?可以做這樣的事嗎?請教院長?

陳院長建仁:不可以。

黃委員國昌:如果做了這樣子的事情,請問在我國法裡面目前有什麼處罰?

陳院長建仁:這個部分的話,我想法務部部長可以來回答。

蔡部長清祥:行政的處罰當然我們會按照……

黃委員國昌:當然講的不是行政的處罰,我當然講的是刑事的處罰,這麼嚴重的事情,院長,你認不認為應該要有刑事處罰?院長,這個是基本態度的問題,剛剛院長已經說不應該了嘛!

陳院長建仁:對。

黃委員國昌:那麼基本態度的問題,我今天請教院長,不會問院長很多法學技術性的問題啦!但是人民要展開基本的態度,這樣子的行為應不應該受刑事處罰?

陳院長建仁:我不是法學的專家,這一個部分,我覺得這樣的作法是不好,那該行政處罰或者是……

黃委員國昌:我直接跟院長報告,這件事情根本就應該要接受刑事處罰。

陳院長建仁:我們會來依法研議……

黃委員國昌:我下一個具體的問題就是,這樣子關說司法的行為,到目前為止妨礙司法公正罪,請問行政院的版本什麼時候要提出來?

陳院長建仁:妨礙司法公正罪的部分目前還在本院審查當中。

黃委員國昌:還在持續研議當中嘛?

陳院長建仁:對,然後我們預計在今年2月26日會開第11次的審查會議,所以我們確實有在努力的凝聚各界的共識,然後積極來推動修法,所以我當然也希望他們能更……

黃委員國昌:我直接請教院長,我們剛剛所講的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是不是司改國是會議的結論?

陳院長建仁:是。

黃委員國昌:是不是我們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下面所應該履行的義務?

陳院長建仁:是。

黃委員國昌:為什麼延宕這麼久、一拖再拖?誰在阻擋?

陳院長建仁:一個法案……

黃委員國昌:誰在阻擋?

陳院長建仁:我想沒有人在阻擋,而是因為這些法案在研議的過程當中,需要由專家學者還有實務界來繼續討論……

黃委員國昌:所以如果不是有人在阻擋,那是現在的蔡政府沒有能力針對這些應該要處罰的事項提出規範的準則嗎?

陳院長建仁:我想我們會努力,因為目前……

黃委員國昌:繼續努力嘛!

陳院長建仁:還沒有形成共識。

黃委員國昌:在這個立法院裡面,全臺灣人都知道一件事,只有民進黨不想過的,沒有民進黨過不了的。在新的國會之前,有太多爭議的法案在這邊發生,我相信院長你心知肚明。但沒有關係、沒有關係,你們如果提出法案,立法院沒有過,那是立法院的責任;但當行政院連自己基本的法案都沒有提出來,而且這是在司改國是會議凝聚的共識,而且這是我國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下面所負的義務,延宕了這麼多年、延宕了這麼多年!我再跟院長反映非常多市井小民的心聲,在這個國家是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陳院長建仁:當然。

黃委員國昌:還是這個原則──遇到大官、有影響力的人、可以去關說司法的人,他們把手伸進去……

陳院長建仁:沒有這回事。

黃委員國昌:在我國卻得不到任何刑事處罰?院長我有說錯嗎?

陳院長建仁:我想你剛才講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件事情,我完全同意,至於你說有些大官伸入修法,我想在修法的過程當中,我們都是很嚴謹的來討論、建立共識。

黃委員國昌:等一下,我說的是有大官把手伸到司法裡面去關說司法,這件事情應該要被處罰,這個是法治國家的共識了啦!我相信站在你旁邊的法務部長蔡清祥非常的清楚。但是在我國,我們號稱是民主法治的國家,這麼離譜的事情到目前為止沒有刑事處罰,而我們的行政院面對人民一再的詢問,永遠都是千篇一律的答案,就是還在研議當中。包括我剛剛所講的妨害司法公正罪、影響力交易罪以及大家都很關心的棄保潛逃罪,一個一個權貴跑掉,我們卻束手無策。還有上一次、在上屆國會的時候,我相信院長印象還很深刻,一樣站在我這個位置,是由陳椒華委員提出質詢的吹哨者保護法,到底還要延宕多久?

對於這些法案,我利用總質詢的時間再一次跟院長報告,這是人民很關心的司改法案,這是人民對於我國的司法是不是可以有信心,對於我國的司法是不是能夠信任非常關鍵的事情。院長,你說要繼續研議,那我只有給院長一個卑微的請求,希望院長在卸任以前,這些法案可以順利的送到立法院。

陳院長建仁:好,揭弊者保護這個部分,我們是由行政跟立法雙軌來並行,這個修法的部分,我們會積極來審議,盡早送到貴院來……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啦!因為今天是總質詢的時間,至於你們在行政上面的作為有沒有做好吹哨者保護或揭弊者保護,接下來等到委員會開議的時候,我會拿具體的案子,一個一個到委員會去請教相關的部會。詐騙是臺灣人民的痛苦……

陳院長建仁:確實。

黃委員國昌:臺灣人民深受詐騙所苦,我想這個院長應該可以同意嘛?

陳院長建仁:我同意,而且這不只是臺灣的問題,全世界都面臨這樣的問題,而全球發現最高的損失金額是在新加坡。

黃委員國昌:我們在2022年7月成立打詐國家隊,2023年5月又成立了打詐辦公室,全國的人民都看到,包括院長在內、包括很多部長在內都到場剪綵。大家都很希望打詐國家隊、打詐辦公室成立以後,可以有效的遏阻詐騙。請問一下院長對過去這兩年打詐國家隊成立了以後,打詐的成效滿不滿意?

陳院長建仁:在打詐國家隊成立以後,我們確實有不錯的成果,我舉個例子,剛才我在施政報告當中已經有講過,我們查緝到了一千四百多個詐騙集團,然後……

黃委員國昌:你們在施政報告裡面提到查扣不法所得多少錢,院長還記得嗎?

陳院長建仁:有40……

黃委員國昌:41億嘛?

陳院長建仁:41億,然後……

黃委員國昌:院長,你知道總詐騙的金額是多少嗎?

陳院長建仁:總詐騙的金額,目前我沒有統計到……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我問問題一向是就事論事,而且有具體的數字,我馬上就秀給院長看。2022年7月以前,我往前算1年,即打詐國家隊成立以前,詐欺案件發生數平均每個月是2,219件。打詐國家隊成立以後,即在打詐辦公室成立以前,平均是2,597件,繼續成長。打詐辦公室成立以後,到去年年底,即2023年年底,平均每月是3,541件。大家都在問政府不斷成立新的國家隊、新的辦公室,也挹注了非常多的預算,但我們所看到的是詐騙案件件數一律飆升。這個還是警政署的統計數字喔!

陳院長建仁:詐騙案件的……

黃委員國昌:我還沒有把黑數放在這裡面。

陳院長建仁:對,所以委員講得很好!詐騙案件數目的發生,實際上來自於通報的部分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所以通常大部分的國家推動了打詐辦公室以後……

黃委員國昌:所以您覺得是在前兩年有很多人不通報嗎?

陳院長建仁:通常開始做打詐以後,案件數都會有一段時間上升,因為就像你講的黑數會不斷的被通報出來,所以會有增加。如果我們來看全世界詐騙件數上升的情況,我們成長的情形是百分之……

黃委員國昌:院長,我具體請教你,在打詐國家隊成立以前,人民被詐騙卻沒有通報的理由是什麼?是覺得通報也沒有用?交給這個政府通報也破不了案嗎?

陳院長建仁:很重要的就是有沒有好好宣導,讓人民知道有怎麼樣的通報……

黃委員國昌:自己有沒有被詐騙,自己還會不知道喔?我還需要透過政府的宣導才知道我被詐騙、我受到損害?

陳院長建仁:銀行裡面的臨櫃攔阻等等……

黃委員國昌:院長,您提這樣的解釋會不會太奇怪?

陳院長建仁:不奇怪!這個全世界都是一樣,如果你看到……

林部長右昌:容我跟黃委員來說明一下。

黃委員國昌:好,我們繼續。有關每個月詐欺財損的金額,我在這邊跟院長報告,從2019年的42.93億元、平均每個月3.58億,院長可以看得出來一路飆升。

陳院長建仁:對。

黃委員國昌:到2023年年底已經是88.79億元,平均每個月損失是7.39億元。剛剛院長說查扣不法所得超過41億,請問您在施政報告裡面……

陳院長建仁:攔阻的部分有79億。

黃委員國昌:是。請問您在施政報告裡面所謂查扣不法所得超過41億,那個時間的基準是什麼?

陳院長建仁:那個是從打詐辦公室成立以來到現在為止。

黃委員國昌:所以從打詐辦公室成立以來,我們就從2022年算,73.28億、88.79億,到目前為止……

陳院長建仁:打詐辦公室成立的時候是2023年。

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我就光以2023年來看。我show這些數字,我很誠懇跟院長報告,我其實不是要給執政團隊難看,真的不是要給執政團隊難看,但是在這個社會上有很多人被詐騙了以後求助無門,導致他們對於政府的信心不足……

陳院長建仁:我想求助無門的情形在減少啦!

黃委員國昌:我想舉一個最清楚的案子,院長絕對聽說過,就是im.B的詐騙案。im.B的詐騙案,那麼多被詐騙的被害人,我陪同他們在一起,希望能夠幫他們找尋正義的過程當中,他們卻發現了什麼樣的事情?他們卻發現的事情是當他們向權責機關報案時,權責機關不處理。部長!你知不知道im.B的被害人最早向檢調單位報案是什麼時間?

蔡部長清祥:個案的時間我是沒有詳細的瞭解。

黃委員國昌:我跟部長報告,從2017年開始,2018年、2019年他們都有陳報他們被詐騙了,說這家公司有問題,拜託檢調趕快介入。部長,你知道我們的檢調什麼時候介入嗎?

蔡部長清祥:他們辦案時當然要以證據……

黃委員國昌:這麼大的案子,我相信部長掌握得很清楚,不會連這個都搞不清楚!im.B詐騙的案子真的開始積極偵辦是什麼時候?2023年!我要反映的是什麼?這跟黑數沒有關係,這跟檢調不知道也沒有關係,人民已經告訴檢調我被詐騙了、我們是受害人,結果檢調消極不處理,到2023年、到2023年,整個詐騙集團沒有辦法再支撐下去,在崩解之前,檢調才開始積極介入調查,甚至連起訴的時候,im.B起訴的裁判品質,我那個時候人回到了公民社會,我沒有任何公權力,我沒有任何公權力,但我陪那些被害人在尋找真相的過程當中,發現檢察官的裁判品質慘不忍睹!在桃園那邊查扣的不法所得,明明只有持分1/200,卻好大喜功,發布新聞稿跟所有被害人講在那個地方查扣的不法所得不動產價值有三億多,結果換算下來剩多少?部長,你知道嗎?你知不知道臺北地檢署是在我公開批判這個案子以後才去修改他們的起訴書!部長,這件事情您知道嗎?

蔡部長清祥:個案的情節我不會全部瞭解,因為當一個法務部長……

黃委員國昌:不會啦!這個事情你很瞭解,我為什麼敢說你很瞭解?im.B個案的案子,你在上一屆國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過幾次,這麼多的委員關心,你怎麼會不瞭解?im.B的被害人跑去跟政府相關機關投訴、求助的時候,他們看到的是什麼?他們看到的是當他們要求檢調積極偵辦的時候,檢調消極不作為,他們看到的是什麼?他們看到的是這一些詐騙主嫌跟我們的高官、跟我們的權貴觥籌交錯,還提供免費車子、提供免費房舍,讓我們的前立法委員以及蔡英文作為宜蘭後援會的場所。

部長、院長,將心比心,你們如果是這些被害人,看在他們眼裡,你們會對臺灣的司法有信任嗎?你們會對臺灣的司法有信任嗎?臺灣的司法、臺灣的檢調,我們的法務部給這些被害人傳遞的訊息是什麼?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嗎?院長!

陳院長建仁:我想跟委員再報告一下,就是這im.B的詐騙案是在112年8月29日就偵查終結……

黃委員國昌:等一下,先停一下,院長,你剛講得非常好,112年的8月就偵查終結,所以我剛剛開始時才問這些被害人向檢調求助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院長不知道沒關係,所以我請教部長,如果連部長都不知道,我在國會殿堂負責任的跟大家講他們開始報案的時候是什麼時候。到2023年8月時才偵結起訴,院長,你不覺得遲延太久了嗎?

陳院長建仁:偵查的過程,這個個案我不是很瞭解,但是我想我們檢調單位都是依法在偵辦,我們尊重檢察官的職權。

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我們接下來是不是真的有好好做,我們具體地來看,我現在講的都是行政院的權責,司法院有問題,我一定批評司法院,我不會把司法院的鍋甩給行政院。臺灣高檢署去年花了1.18億買M化車,部長知不知道買M化車要做什麼?

蔡部長清祥:他們在辦案過程有需要利用這種科技的設備來看它的位置所在……

黃委員國昌:這M化車是一個虛擬的基地台嘛,對吧?它對於偵辦詐騙案件重不重要?重要嘛!

陳院長建仁:對。

黃委員國昌:對於偵辦組織犯罪重不重要?

陳院長建仁:重要。

黃委員國昌:也重要嘛!但部長,M化車蒐集的證據有證據能力嗎?

蔡部長清祥:它只是一個顯示位置的所在,當然對於辦案人員而言,它有很大的幫助。

黃委員國昌:有證據能力嗎?

蔡部長清祥:那就是看它後來所採取的偵查作為所能夠蒐取到的證物是不是在法庭上可以來運用。

黃委員國昌:部長,我直接跟您報告,我相信您應該很清楚,最高法院在110年台上字4549號刑事判決,這是2022年,不是2023年,2022年最高法院就已經形成的法律見解,當我們的最高法院說M化車所採集的資訊沒有證據能力的時候,因為它沒有法律授權的基礎,判決的字號我都show在上面,部長,我絕對不會騙你的,你有什麼樣的意見,等一下可以進一步的補充。那我就好奇了,當M化車所採集的證據,依照我們最高法院的判決沒有法律授權的基礎、沒有證據能力,我們繼續花錢買M化車所為何來?

蔡部長清祥:跟委員說明,利用科技的設備來輔助偵查,這是確實有必要的,至於證據能力夠不夠,我們還要看看有沒有其他的補強證據來加強……

黃委員國昌:先停一下……

蔡部長清祥:可以不當做唯一的證據,但是可以來補強。

黃委員國昌:部長,先停一下。剛剛你所講的「至於證據能力夠不夠」,這句話容我修正一下,證據能力只有有無的問題,沒有夠不夠的問題,證據能力是有還是沒有,不是證明力啊!證明力跟證據能力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我相信部長當檢察官很久應該非常清楚,我的問題是什麼?我的問題是當M化車所蒐集到的證據沒有證據能力的時候,我們還繼續買M化車做什麼?

陳院長建仁:但是M化車有助於我們相關的偵查能力……

黃委員國昌:是,沒有錯,所以關鍵的問題是什麼?關鍵的問題在於不是繼續買M化車,而是讓M化車所蒐集的證據有證據能力,這樣才有助於犯罪的偵查以及後面的審判,我為什麼show這個最高法院的判決給院長看呢?是因為最高法院的判決出來了以後,結果下級法院就把人放了,沒有證據能力啊!詐騙集團它有沒有找到,找到了!找到詐騙集團,我們基層的檢調、警察大家很辛苦,破獲了這個犯罪集團應該要怎麼樣?一網打盡、繩之以法、接受法律的制裁,院長你應該同意吧!

陳院長建仁:同意。

黃委員國昌:但因為M化車所蒐集的證據沒有證據能力,結果這一些人法院無罪釋放了耶,院長您可以接受這個結果嗎?

陳院長建仁:我想在當時的過程我不清楚,但是利用M化車這樣的科技再加強剛才講的進一步去查證是很重要的。

黃委員國昌:院長,您真的沒有必要複述講那句話啦!我剛剛的問題是說這些人就因為這樣被放走了,院長您可以接受嗎?可以接受嗎?我相信全體國人……

蔡部長清祥:我們非常同意委員的見解,但是我們需要法律……

黃委員國昌:全體國人都沒有辦法接受!

蔡部長清祥:所以我們需要法律,我們希望能夠早日訂定偵查科技法。

黃委員國昌:好,早日訂定偵查科技法,這句話講得非常好,請問行政院偵查科技法的法案什麼時候提到立法院來?

陳院長建仁:科技偵查法現在也在我們研議的過程當中……

黃委員國昌:還在繼續研議嘛!人都已經因為這個樣子被無罪放走了,院長也沒辦法接受,部長也沒辦法接受,全體國人都沒辦法接受,也知道重點在什麼?在法源,說得非常好啊!所以我才請教嘛,不管你是要像德國一樣修刑事訴訟法,這種科技偵查的手段在德國是規範在刑事訴訟法當中,我相信部長非常清楚;還是像政府的政策,要去定科技偵查法,立法的形式,人民不關心,人民關心的事情是什麼?這些詐騙分子、這些黑幫是不是可以被繩之以法,這才是人民關心的問題。

所以我一開始就跟院長講,我在乎的不是只有花這1.18億去買個M化車,M化車當然對警察、對檢察官有幫助嘛,要不然臺灣高檢署怎麼會編預算去買M化車?一定有幫助嘛!但我們作為掌握權力的人,我們需要知道、我們需要認識的不是「有幫助」3個字而已,我們需要知道的是什麼?這如果是偵查詐騙,這如果是打擊犯罪組織我們必要的手段,但蒐集來的證據卻沒有證據能力,導致這些作奸犯科的人現在還在外面「趴趴走」,現在還在外面「趴趴走」,我們該做的事情是什麼?就趕快賦予它法源的基礎嘛!院長,你同不同意?

陳院長建仁:我同意。

黃委員國昌:您同意,結果相關的法案目前還在行政院研議當中,請問還要研議多久?

陳院長建仁:我想我們會儘快地來……

黃委員國昌:繼續「儘快」嘛!好,我們拭目以待,今天院長在立法院所做的宣示,全國人民都聽到了。好,來!接下來……

陳院長建仁:不過我想跟委員講一下……

黃委員國昌:縱放詐騙洗錢犯的責任什麼時候要追究?

陳院長建仁:委員,我可以講一下嗎?

黃委員國昌:是,請。

陳院長建仁:對於科技偵查法,我們因為當時在審議的過程當中確實有不同的意見,但是我想有一些事情可能送到大院來的時候,也需要大院的大力支持。

黃委員國昌:我剛剛說過了,行政院送法案來,立法院不認真審、沒有通過,認為不合理的,沒有提對案,那是立法委員的責任,那是立法委員的怠職,我們全體國人譴責立委不認真立法!但當行政院沒有送法案來的時候,院長,恕我直言,那就是行政院的責任。

陳院長建仁:對,我們加緊來努力。

黃委員國昌:好!縱放詐騙洗錢犯的責任何時追究?過去這一年多,全體國人看得的目瞪口呆啊!在我國三大幫詐欺集團洗錢的首腦,包括郭哲敏(小明)、鍾興樺、涂誠文,三大幫詐欺集團的洗錢犯,每個洗錢的金額都超過上百億,都超過上百億,結果在我國的刑事司法制度神奇的是什麼?神奇的是檢調要抓人的時候,都有消息先跑了。而這三大洗錢犯他們還有一個共通的特徵,他們都設招待所,而且他們設的招待所都有高階的警官、也有檢察官去,結果人卻跑了。縱放三大洗錢犯,縱放三大洗錢犯,在執行以前,人先跑了,顯然是有內鬼嘛。部長,這3個案子目前追查的進度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