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 周萬來

答詢官員 行政院院長陳建仁

交通部部長王國材

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

主席:報告院會,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52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決定:第1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二、本院委員謝龍介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水利法第八十三條之十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陳超明等21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9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學校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萬美玲等35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萬美玲等3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5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6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具「預算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學校午餐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6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7人擬具「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6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二十七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電業法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8人擬具「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2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8人擬具「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第二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8人擬具「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蘇清泉等22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0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植物診療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本院委員吳宗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本院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9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本院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族群平等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本院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3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0人擬具「青年發展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9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三十六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六、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七、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九、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十二條之一及第四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2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8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本院委員李彥秀等20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本院委員李彥秀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一、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1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四、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9人擬具「規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五、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六、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0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七、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八、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九、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一、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三、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四、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6人擬具「民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五、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4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六、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7人擬具「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七、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八、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6人擬具「護照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九、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電信法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一、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二百七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二、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三、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民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四、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民防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五、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六、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七、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八、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九、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國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午餐供餐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七、行政院函請審議「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八、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九、行政院函請審議「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經濟部函送「111年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計畫及運用成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第五點及第六點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二、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立陶宛及美國愛達荷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三、農業部函送「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四、農業部函,為修正「金門地區偶蹄類動物及其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五、農業部函,為修正「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第二點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六、農業部函,為修正「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六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七、財政部函,為修正「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八、財政部函,為修正「個人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政府捐助及經指定民間捐助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附件五,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五、教育部函,為本院修正國民教育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降低國中小代理教師比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六、教育部函,為本院修正國民教育法通過附帶決議,檢送「研議國民中學輔導學生成立學生自治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七、教育部函,為修正「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八、教育部函,為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九、教育部函,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名稱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教育部函送「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混齡教學及混齡編班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一、教育部函,為「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名稱修正為「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二、教育部函送「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海外攬才子女專班設立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三、教育部函送「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四、教育部函送「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教師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五、教育部函,為「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名稱修正為「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六、教育部函送「無國籍學生就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七、教育部函,為「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名稱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八、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第七條、第十一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三、第五條附表七、附表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九、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第九條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考試院函,為修正「命題規則」第六條條文及「閱卷規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一、衛生福利部函送本院制定社會福利基本法通過附帶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182案到第374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189案、第198案到第200案、第233案到第247案、第339案到第373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182案、第186案、第188案、第189案、第191案、第198案、第207案、第211案、第216案到第218案、第235案、第236案、第238案到第240案、第243案、第244案到第247案、第249案、第343案、第353案、第355案、第374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一八二、內政部函,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3年度預算決議,檢送「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民政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地政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六、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地籍及不動產服務業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地籍及不動產服務業管理」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第3目「國土管理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第3目「國土管理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第3目「國土管理業務」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九一、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決議(二十八)「國土管理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九二、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管理署及所屬第3目項下「辦理建築許可、建築師輔導及公寓大廈等工作管理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九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第2目「警政業務」預算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九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九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公園署及所屬第2目「國家公園業務」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九六、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九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築研究所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九八、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九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第9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六、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署「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1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七、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1%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八、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發展署「促進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九、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發展署「推動商業服務業轉型成長」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總歲出」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一、經濟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署「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四、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五、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八、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四、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五、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八)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二預備金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四十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3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4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主管第5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3目「綜合規劃與推廣行銷」預算凍結3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4目「文物安全、管理與修護」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第5目「新故宮計畫」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三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般行政」預算凍結7,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三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行政部門關鍵民生系統精進雲端備份及回復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三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業務費」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三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建立全民數位韌性,連結民主網絡」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四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創新數位跨域協作,奠定智慧應用基礎」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四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112年出國成效及113年預期效益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四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八)「一般行政」預算凍結3%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四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九)「網絡政策發展規劃」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四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四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十一)「資通安全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四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促進數位創新動能轉型升級」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二四八、總統府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四九、考試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十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預算凍結401萬7,000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督察作業」之「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法律事務」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新型雙聯裝刺針飛彈系統訓練模擬器」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項下「裝訓部坑子口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項下「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動員整備」之「人事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項下「高登、亮島碼頭及工事整建工程」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項下「戰甲車掩體興建工程(第一階段)」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項下「裝訓部長安營區訓練場整建工程案」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8目項下「載人公務車輛籌補」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1目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之「雜項設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2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微型無人機」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無人機反制系統」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1目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MK2手榴彈(M204A2引信)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1目項下「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N1部隊訓練業務」有關「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項下「左營、蘇澳及基隆地區新建置救火、堵漏訓場」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項下「水上特種作戰訓場建置」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1目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陸用監偵型無人機」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艦載型監偵無人機」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魚叉飛彈海岸防衛系統」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無人機反制系統」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監偵型無人機」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1目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1目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3目項下「教育行政」中「N2遠航訓練」之「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項下「清泉崗基地防護機庫構建」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8目第2節「營建工程」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國軍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第二階段)」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微型無人機」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3目項下「動員整備」之「物品」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3目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5目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13目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凍結9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4目項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項下「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5目項下「遙控無人機防禦系統」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人事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備局第4目項下「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備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備局第4目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備局第5目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偵搜戰術輪車研製案」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九、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備局第11目項下「軍品研發」中「野戰全身型動力外骨骼系統開發」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備局第11目項下「軍品研發」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一、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備局第1目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二、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備局第11目項下「軍品研發」中「國防先進科技研究計畫」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三、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醫局第1目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之「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四、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民防衛動員署第3目項下「動員整備」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事情報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所屬單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預算凍結91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4目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八、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謀本部第4目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業務費」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1目「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四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四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3目「交通運輸規劃及產業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四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4目第1節「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四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第6目「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四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四)第3目第1節「路政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四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四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第2目「空運管理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四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四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氣象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五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五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氣象測報」預算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五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觀光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五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五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二十九)提升台灣旅宿網之使用成效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五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業務費」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五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五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五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六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二十五)第1目第2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六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二十六)「監理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六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二十七)「監理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六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六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第2目「鐵道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六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六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第2目「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六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第3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六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十六)第2目「航港業務管理及發展」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三七○、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三七一、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三七二、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三七三、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2項決議()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三七四、財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案決議第4項稅收估測精進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第375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三七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200萬元相關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七六、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凍結「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50萬元書面報告等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七七、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42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等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七八、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七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公共環境衛生管理」之「國外旅費」凍結9萬5千元書面報告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八○、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書案等11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八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9年度工作執行成果及收支決算案等6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查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規定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菁徽就通盤檢討打黑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金門海域取締大陸籍快艇案「應立即查明全案真相,並全面換裝船舶攝錄影系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打詐行動綱領1.5」成果及我國引渡詐騙犯回臺之標準、耗費成本與最終司法判決結果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實施辦法」有所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之教師鐘點費應配合113年軍公教調薪調整,及「課後輔導」與「重修及補修」之教師支領鐘點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現行普通型高中實驗室及化學物管理人員編制、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108課綱上路後之高中教師人力規劃及授課時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高級中等學校冷氣電費、營養午餐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金門海域周邊事件之精進應變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其昌就攝護腺癌建請納入免費癌症篩檢項目,或納入社區健康檢查項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鋰電池工廠火警產生毒氣環境之緊急應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羅委員智強,有鑑於因人口少子女化、公部門薪資待遇及環境未符青年世代之求職者預期,公務人員報考率逐年衰退,十年減幅高達56.12%,為有效提升國家遴選培育政府治理人才,應總體檢視現行公務人員待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鍾委員佳濱,鑑於近年多種建材和設備使用歐美及日韓高級品牌供各建案使用販售,然實際生產製造地為中國、南亞和東南亞,為推廣房地產市場透明化、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及避免民眾受劣質建材和設備損害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黃委員建賓,有鑑於社會住宅成為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實踐居住正義重要政策,以保障維護基本居住人權,然我國目前社會住宅相較於總體住宅存量極低,可以申請的族群類別卻極寬,導致社會住宅供需失常。在嚴重供不應求的情況下無法真正保障青年就學族群、就業階段民眾及弱勢族群,故在國內社會住宅存量嚴重不足下產生爭議,請內政部研議參酌不同地區給予縣政府彈性調整出租門檻及保障弱勢族群之比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陳委員菁徽,有鑑於2019年蔡英文總統提出「大南方大發展南台灣發展計畫」,其中包含「用聚落帶動發展」、「用交通連結世界」等四大策略,加強對產業聚落、交通建設、新農業及觀光的投入,以推動南北均衡發展。近年來,中央政府針對高雄市挹注大量資金,惟相關配套、政策以及執行成效卻未至臻完善,顯見政府執行不力,實應通盤檢討,研擬精進作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吳委員宗憲,針對數位身分證因資安爭議喊卡,政府須賠償廠商二億八千萬元,這筆費用由全民埋單。經查,數位身分證政策2021年因資安爭議喊卡,廠商向政府求償總計逾十億元,今年1月經六次調解,賠償金額雖砍至二億八千萬元以下,然而內政部僅用一句「無行政疏失」帶過,費用卻由全民埋單。有鑑於數位身分證攸關全民個資安全,且龐大的賠償金額由人民的納稅錢支付,應主動向大眾交代清楚,爰此要求內政部針對數位身分證政策進行檢討,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吳委員宗憲,針對去年我國假投資詐騙案件數創新高,造成多數民眾血本無歸。經查,我國目前尚未有可監管處罰虛擬幣犯罪之專法。有鑑於詐騙集團常利用個人幣商收取贓款,一旦被查獲就稱自己是個人幣商,對相關交易不知情,因此常獲不起訴,爰此要求法務部與金管會儘速針對個人幣商之管理研議專法,並將其研議結果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全體委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吳委員宗憲,鑑於衛福部於本(3)月4日廢止掛號費用調整備查制度,取消健保掛號費上限,此舉引發民間反彈;若就此將掛號費收費全權交由各醫療院所自行決定,美其名曰回歸市場機制,然而將產生的後續效應無可估量,醫療單位想漲就漲,又並無新設或加強現行防堵聯合漲價行為之機制,可能將貶抑民眾就醫意願以及增加其於醫療上之付出。爰此,建請全民健保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研議暫緩廢止掛號費上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今天進行個人質詢交通組之質詢,我們現在請登記第1號陳委員超明質詢。

陳委員超明:(10時45分)韓院長好。今天我剛好是立法院交通組質詢排在第一個,我再次特別感謝國民黨的立委,以及民眾黨的立委來跟我鼓勵加油,還有民進黨的立委共襄盛舉,這可以講是立法院總質詢人最多、最熱鬧的一天。在此我也相信韓院長一定會和諧、公平主持會議,帶領我們國會革新,還有對國家重要政策做最好的決定,我相信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現在開始我請行政院的陳院長。

主席:麻煩請陳院長備詢。

陳院長建仁:陳委員早安。

陳委員超明:陳院長好。我很好奇,請教陳院長一個問題,人家是以前從行政院院長再去競選總統、副總統,你當過副總統,現在又來做行政院院長,這兩個的區別在哪裡?你的感受何在?

陳院長建仁:我覺得我在任何的職務上都是兢兢業業,做我該做的事情。

陳委員超明:我曉得這是官方標準答案,我問的是兩個心態的差別在哪裡?做副總統較輕鬆,還是做行政院長較輕鬆、權大勢大,哪一個?

陳院長建仁:各有各的責任,我當副總統的時候因為要做年金改革,又要做婚姻平權等等,是有相當多責任。在行政院長時當然更多,各個部會都有,就像你剛才講的交通、衛環、經濟都要involve。

陳委員超明:都要懂嘛!好像解決煩惱的事情……

陳院長建仁:對。

陳委員超明:複雜的事情比較多。

陳院長建仁:全力以赴。

陳委員超明:那我再請教你,你當行政院院長剩下2個月。

陳院長建仁:是。

陳委員超明:你有沒有感覺到,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人走茶涼。有沒有這樣的感覺?

陳院長建仁:我剛才已經講過,我做任何事情都是兢兢業業地做,我一定會認真做到5月19日,而且會跟新的內閣無縫接軌,因為剛好也是民進黨繼續執政。

陳委員超明:另外一個重點問題,像我今天要跟你質詢的問題,你跟我講好或是答應下來的事情,你會不會交給下一任行政院長?不然我這樣問、總質詢就沒什麼氣力啦!會不會交代下去?

陳院長建仁:確實像你說的,我剛剛說過,這一任內閣跟下一任的內閣一定會無縫接軌,我今天在這裡答復你的這些質詢,實際上我們會好好地傳下去……

陳委員超明:行政一貫,所以不管部長或什麼有沒有留下來,都一定要幫我交代,好不好?

陳院長建仁:好,這個當然。

陳委員超明:我也特別感謝陳院長,我說你是所有官員裡面比較不敢講不真實話的人,因為我感受很深,就造橋交流道,剛好選舉期間你們執政黨跟我們候選人站在一起,你看到我在那邊講話比較……仍然把我名字講出來說我貢獻很多,不然那個場合都是講你們的功勞,所以這點我很稱讚。你是一個比較誠實、誠懇的人,這點我對你非常肯定。

陳院長建仁:這是我一定要做的。

陳委員超明:再來,我想NCC我很少講話,我自己也有官司現在在打,打了16次官司,新聞的自由報導和平衡報導很重要。交通部長,我請NCC。

主席:請NCC主委備詢。

陳委員超明:主委,你也不要上來啦!院長,我只建議一項,16次的官司失敗,這代表著一種一連串的失敗,這是很丟臉的事情。行政機關都請了最好的律師,怎麼會一直失敗?

陳院長建仁:我想官司……

陳委員超明:我從政以來,沒有請過一個官員說你要下臺或怎麼樣,你要自動辭職啦!因為我看了整個事件,尤其我是無黨籍的,真的!關閉一個新聞台是很重要的事情,你們很輕率在處理這樣的事情,本來民主進步,但我感覺是民主退步,這次的內閣,我只跟你建議一樣事情,好不好?NCC陳主委,你可以回去了。

陳院長建仁:委員,我可以講一下嗎?關於NCC相關的訴訟案,每一個人的算法都不一樣,不同審級也在算,但是實際上其中有26個案子,14件是勝訴,只有2件敗訴。

陳委員超明:不要說沒有報導你們好的或怎麼樣,你就去修理人家,我們都看得很清楚啦!人有比較,這是一個良心問題,起碼臺灣的進步要有一個公正的價值在。我很少講這樣的話,我今天這個問題問到這個地方。

陳院長建仁:是啦,我想每一個……

陳委員超明:中天沒有這麼嚴重說犯了那麼大的錯誤啊!我是講良心話。

陳院長建仁:每一個部會首長大家都很認真、努力。

陳委員超明:莊委員在下面一直看著我,我相信他很認同我的觀點,因為你沒有講話。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可以回答嗎?

陳委員超明:這樣就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

陳委員超明:新聞的平衡報導很重要。

陳院長建仁:委員,讓他說一下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訴訟的成敗是以確定為主,我們已經回應得很清楚了,我們是14件勝訴,中間是2件,謝謝。

陳委員超明:我時間有限,好不好?就這樣就好,你們變來變去,跟教授、你們法律……

陳主任委員耀祥:訴訟的制度就是這樣,謝謝。

陳委員超明:公道自在人心,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陳委員超明:現在我繼續,陳主委你下去,不是不給你講,因為時間的關係,確實也沒有什麼好講的。

我今天要講的第一個就是,因應我們桃竹苗大矽谷計畫,苗栗重大的建設,我這邊列出了三個大的重要建設,請我們的行政院長還有王部長要全力支持。第一個,五楊高高架化延伸到頭份的地方,這個非常重要,因為桃竹苗大矽谷計畫是跟新竹市連結在一起的,所以這個地方要趕快延伸到那邊,未來才有發展,交通才不會擁擠。還有一條是大家比較輕忽的,也感謝院長把新竹到香山西濱高架化,這一條也很重要,因為竹南、頭份、後龍都是連接著新竹縣、新竹市,所以大矽谷計畫這個要完成。然後是大新竹輕軌計畫,我跟院長、部長講,新竹市和苗栗縣的竹南、頭份是聯合在一起,生活圈也在一起,所以在新竹的輕軌計畫,你們勢必要延伸到竹南、頭份,才能整個紓解交通問題,這個可以全力支持我們嗎?

陳院長建仁:我想前面二個計畫委員都很清楚,現在都不斷地在推動、進行當中,當然,針對新竹的輕軌計畫,這個計畫基本上應該是地方政府來推動,我們會看它推動的狀況,有必要的話,交通部會來幫助。

陳委員超明:地方輕軌計畫是由地方政府推動,還是中央政府推動?還是地方政府規劃……

陳院長建仁:輕軌是地方政府。

陳委員超明:是地方規劃,來跟中央申請經費?好,這個我來處理,我會追蹤、考核。

再來第二點,苗栗高鐵站增班勢在必行,從2016年到2023年,我們已經超過100萬人次進出,以前很少,我都不好意思開口,但是我們才1小時一班,我為了要來臺北質詢,都要一大早起來。我希望不管是南下或北上,在二個小時之間再增加一班,不然到我們那邊坐高鐵,確實要1小時一班,院長,這部分可以幫忙我們嗎?

陳院長建仁:我叫高鐵公司來研議,當然委員你也很清楚,高鐵再增加班次……

陳委員超明:因為我們苗栗很尷尬,到臺北40分鐘,到臺中才28分鐘就到了,所以你們都把它輕忽掉,你看桃園、新竹、臺中的班次那麼多……

陳院長建仁:我瞭解委員的問題。

陳委員超明:你也可憐一下我們的發展,不能只照顧某些地方。

陳院長建仁:我瞭解委員的問題,我想高鐵公司也瞭解。

陳委員超明:我也拜託王部長,我馬上會召開協調會,請你們把計畫擬好。我希望在陳院長的任內把它通過,好不好?不要笑著不回答,好像沒你們的事。

王部長國材:我請高鐵公司跟你開會再討論一下。

陳委員超明:我希望合理,不然一個小時才一班是很痛苦的事,前不著村,後不著店。

陳院長建仁:看需求、看人數有多少。

陳委員超明:我這個講話的空間已經很大了,兩個小時增加一班,這是不苛刻的要求,好不好?不要只有大都會的班次特別多,我們非六都的班次特別少,真的要加強改進。不要大都市的人生活全部都有依靠,我們這邊都沒人在照顧,我希望改進一點。

陳院長建仁:我請高鐵公司來研究,再跟委員討論。

陳委員超明:王部長,你跟高鐵公司講,叫它15天弄一個計畫出來,這個很快,我馬上召開協調會議。陳院長,你就答應,王部長也答應通過,好不好?

王部長國材:我請他們先研究,再跟你討論。

陳委員超明:院長在,你不敢亂答應,院長說答應、點頭在笑。

陳院長建仁:我請他們研究。

陳委員超明:好不好?我講的都合理。院長,我不是隨便講話的人,我跟你一樣是誠懇、實在的人。

陳院長建仁:對,但是也要考慮到高鐵的營運成本跟效益。

陳委員超明:再來是鐵路雙軌化,我講了很久,講了十幾年,我總質詢說過七遍,現在所有的鐵路連東部都雙軌化,只有苗栗到臺中這一段沒有雙軌化,雖然已經核定了,你們要6年才完成,這跟我們的大矽谷計畫連接臺中、新竹市都息息相關。這個已經核定67億、15.9公里,我希望你們把6年完成改為4年完成,你交代一下,效率別那麼低啦!15.9公里竟然要做6年,上不了檯面,表示你們行政效率很低!

陳院長建仁:委員也很清楚,工程當然可以快,也可以慢,但是在整個規劃當中,我們原則上都同意這樣進行。如果能加快,我們就加快,但是交通部比較清楚,我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陳委員超明:從我當立法委員到現在,講了12年,現在才動工,速度可以快一點嗎?

王部長國材:因為可行性評估已經通過了,再來就是綜合規劃,我們加速來進行。

陳委員超明:這個麻煩一下。再來是苑裡跨站式站房,為什麼提這一點?當初我協調的時候,你們說要把這個放在雙軌計畫裡面。現在我們查了一下,雙軌計畫沒有納入苑裡跨站式站房,你們的預算有一百六十幾億,這只需要3億而已,可以請鐵道局或鐵路公司去完成嗎?因為苑裡的發展差別很大,只隔著一條鐵路,兩邊的發展情形差別很大,而且1天有2,200人在這邊上下車,這個你們來做一下。

陳院長建仁:我想這還是要和地方政府再來溝通。

陳委員超明:院長,你是好人,這個請你答應我,3億而已,大方一點,好不好?

陳院長建仁:我們現在會協助苗栗縣政府。

陳委員超明:縣政府沒錢,所以我拜託你們做,他們也不會設計,你就答應,讓我永遠懷念你。

陳院長建仁:好。我跟委員說……

陳委員超明:答應,這樣好嗎?

陳院長建仁:3月20日交通部已經有收到苗栗縣政府的公文,所以我會請交通部開始來進行。

陳委員超明:好不好?王部長,拜託。包括你們當地的議員都提出來,這是綠油油的地方,我這次好不容易才贏了一次,選了五次,沒有一次贏,但是我仍然照做,這個拜託你幫我完成一下。

陳院長建仁:所以縣政府也要加油。

陳委員超明:縣政府會加油,但這個是我要負責的。

陳院長建仁:地方、中央雙方來合作,這很重要。

陳委員超明:你答應我了?

陳院長建仁:我說公文已經送來了,交通部會趕快進行、溝通。

陳委員超明:王部長,答應一下!

王部長國材:我們會來支持,現在主要是經費要從哪裡找,從雙軌或其他預算,我們內部必須再討論一下。

陳院長建仁:預算啦!剛才是說到預算的問題。

陳委員超明:另外這個也是我促成鐵道局……

陳院長建仁:自行車。

陳委員超明:這是一個很成功的案例,就是三義的Railbike要延伸到臺中,其實那一段很漂亮,尤其臺中人口那麼多,兩邊一交流下來,這一條在交通裡面,是觀光景點最成功的一個示範基地。院長,從苗栗延伸到臺中這一段,麻煩你們來幫忙,這裡面還有很多……

陳院長建仁:好,延伸的……

陳委員超明:要來加強設施的地方。

陳院長建仁:好,我跟委員報告,確確實實,鐵道自行車的部分,苗栗縣政府做得很成功,就像你說的那樣……

陳委員超明:是,是,謝謝你的肯定。

陳院長建仁:但是現在要再延伸到臺中,我們也要跟臺中市政府協調,這樣才有辦法把兩邊合起來,變成是一個很好的觀光勝地。

陳委員超明:時間有限,另外,銅鑼科學園區到通霄鎮這一條,我希望在我任內能完成,非常重要的道路。還有西湖進出的部分也要完成,這不會花很多錢,但是對地方的發展很重要,我這4年的立委任期,希望能動工或完成,那我就功成身退了,希望可以像院長那樣輕鬆一下,拜託院長幫我完成,好不好?這點,你的看法如何?

陳院長建仁:我們儘量來協助。

陳委員超明:好,謝謝。

主席:謝謝陳委員超明的質詢,謝謝陳院長的備詢。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2位涂委員權吉發言、質詢,謝謝。

涂委員權吉:(11時2分)好,謝謝主席,請陳建仁陳院長。

主席:再請陳院長備詢。

陳院長建仁:涂委員早安。

涂委員權吉:好,院長,請問一下,大園航空城的徵收案,院長應該知道吧?

陳院長建仁:我知道。

涂委員權吉:因為它是我們中華民國有史以來區段徵收最大的開發案,徵收面積突破到3,148公頃,當初針對這些搬遷市民的徵收有兩種補償方式,院長知道是哪兩種補償方式嗎?

陳院長建仁:我請部長說明。

涂委員權吉:好,沒關係,部長回答也可以。

王部長國材:安置住宅跟安置街廓。

涂委員權吉:主要是分兩種,一種是現金補償,還有一種是抵價地;一個是用錢、用現金,另外一個就是用現金等值的抵價地,兩種方式讓被徵收的民眾選擇。這些徵收戶都是配合國家重大建設跟政策,所以他們是不是都應該享有同樣的待遇?

陳院長建仁:對,應該,基本上。

涂委員權吉:現在他們面臨一個問題,就是這些徵收戶如果是選擇現金補償,在現金補償以後,他的老農津貼跟國民年金沒有被排富所影響。另外大概有百分之九十幾的被徵收戶,他們認為地被徵收掉,希望能同樣拿回土地,而政府也希望不用發出那麼多錢,所以用地去抵他們的地,但他們選擇抵價地,然後在收到權狀、收到安置街廓的權狀之後,房子都還沒蓋,收到權狀之後,就被排富條款排除在老農津貼跟國民年金之外,我覺得這部分應該享有同樣待遇,是不是院長這邊可以幫他們解決一下?

陳院長建仁:這件事情,行政院是由鄭副院長召集相關會議,針對這種看起來比較不一致的情況,會來做相關的討論,當然在老農津貼部分,還有國民年金的排富情形,是不是能夠再做進一步考慮,我想鄭副院長的會議當中一定會按照相關單位的建議來做。

涂委員權吉:我希望院長幫忙一下,因為那時候我們有提出,也希望鄭副院長在召開航空城專案會議的時候,像3月11日我們希望討論這部分,可是後來我們發現並沒有討論,所以希望院長能夠交辦一下,針對稅捐機關、農業部及衛福部的部分,希望跨部會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當初民航局也有跟衛福部、農業部說這個抵價地應該也符合損害賠償性質,所得稅法規定他們拿現金是符合損害賠償性質,所以沒有在排富之內,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反而拿同等值的地居然被排除在外,所以民航局也認為拿這個抵價地應該也符合損害賠償性質,希望院長幫這些徵收戶爭取他們合法的權益,畢竟這些徵收戶都是配合國家重大政策,我們也不希望往後區段徵收有這些問題而影響到民眾對於徵收表達強烈的不滿,也怕他們抵制徵收。

陳院長建仁:好,這個部分我剛才已經說過,我會請鄭副院長召集相關的部會討論。

涂委員權吉:請院長多幫忙。

陳院長建仁:好。

涂委員權吉:接下來我們看一下道路改善的影片,我們先播放,請大家看一下。

(播放影片)

涂委員權吉:影片的播放有加快速度,這是前幾天我們針對這個路段拍攝的影片,在這段路上隨便走一段路,部長應該知道這段路是在哪裡吧?

王部長國材:知道。

涂委員權吉:那是在哪裡?

王部長國材:就是在觀音這一段。

涂委員權吉:對,部長對這也瞭解,我相信非常多的民眾陳情台61線桃園沿海從新屋到觀音這個路段坑坑洞洞,道路非常、非常地不平整,車子開過去以後,很多人都說避震器都會壞掉,而且這個問題也反映非常久,從小英總統上任,反映了8年,去年底鄭文燦副院長(之前也是我們的市長)也有承諾要去全面改善,不知道這部分的經費有編列嗎?何時可以幫我們全面重鋪?

陳院長建仁:這個部分請部長來回答。

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從111年開始修,今年有一筆經費4.5億,會澈底全面改善完畢。

涂委員權吉:什麼時候開始動工修?

王部長國材:從111年就開始修了。

涂委員權吉:可是路況還是很壞啊!

王部長國材:今年(113年)有4.5億會丟進去,總共77公里全部修完,今年……

涂委員權吉: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全面重鋪完成?

陳院長建仁:今年。

王部長國材:就是今年年底全部修完。

涂委員權吉:今年年底可以全部修復完成?

王部長國材:是。

涂委員權吉:所以現在已經陸續在修,今年年底我們就有一條完整的道路?

王部長國材:是,現在大概已經修了三十幾公里……

涂委員權吉:好,我順便向部長報告,台61是這個樣子,台66我相信你也接到很多反映,台61和台66是我們聯外非常重要的道路,這真的讓人家笑了很多年,希望交通部能夠雪恥,把這個道路全面重鋪完成。

王部長國材:好。

涂委員權吉:還有台66在觀音段現在還是平交路口,常常發生許多意外,而且造成很多交通的瓶頸,請問全面高架什麼時候可以啟動?

王部長國材:現在有一段在施工了,目前有五個平面路口,靠海在觀音這一部分現在在設計,4月會發包,另外再過來6K這一部分現在已經在施工中了,116年全部都會完成。

涂委員權吉:預計116年台66全面高架完成?

王部長國材:對,116年。

涂權吉委員:所以現在已經開始在施作,你說4月發包是嗎?

王部長國材:分兩標,有一標在施工,另外一標4月要發包。

涂權吉委員:所以預計116年全部可以高架完成?

王部長國材:對,都會完工。

涂權吉委員:好,這一部分還請部長多叮嚀。

另外,針對桃園市大園國2甲台15線延伸到台61線的興建工程,因為它現在也是我們航空城主要的聯外道路,不知道現在這個進度到哪裡?

王部長國材:我們第一階段就是到台15,現在要延到西濱,目前已經積極地進行中,我不確定時間,就是現在已經在進行。

涂委員權吉:好,部長,沒關係,我的重點在後面。因為國道2甲延伸到台61之後,最主要我們希望把下方的道路一併納入工程裡面,不要到時候二次施工,造成民眾二次傷害,而且到時候再施工,絕對會把工程期再延長。

陳院長建仁:這有需要跟地方政府討論一下,因為這跟地方政府有關係。

涂委員權吉:我有跟地方政府先溝通過,他們希望交通部納入,經費的部分、各方面他們希望可以全數配合,但是最主要是希望交通部能夠把國道2甲台15線延伸到台61線納入規劃及施作,地方政府的部分,經費、各方面他們希望跟交通部全面配合。

王部長國材:這個需要討論一下,因為一般高架段是我們負責,平面段、包括徵收、還有一些……

陳院長建仁:對,平面段是地方政府。

涂委員權吉:因為對於下方道路,交通部有負責舖平的責任。

王部長國材:對。

涂委員權吉:我希望直接先納入,不要做好以後,到時候再來什麼可行性評估、再徵收土地來做,是不是應該先納入,直接把工程在做高架橋梁的時候一次一併做好?

陳院長建仁:委員,就我的瞭解,當時的可行性評估好像只送高架路的部分,並沒有平面的可行性評估,如果現在平面要納進來,讓交通部跟地方政府一起來討論看看,好不好?

涂委員權吉:好,因為今天講的最主要目的……

陳院長建仁:當初做的是做高架路的評估。

涂委員權吉:民眾一直反映,希望能夠一併來施作,因為下面這個道路是一定要做的,為什麼不在做的時候一併來做,到時候又省時,民眾也不用等到高架做好,又再來做道路,把工程期拉得很長。

陳院長建仁:這是地方政府當初應該做的。

涂委員權吉:好,請部長再跟我們多幫忙,希望一併納入規劃及施作裡面。還有,現在五楊高架延伸,剛剛陳超明委員也有講,國道1號楊頭路的拓寬,就是楊梅到頭份,我們已經確定會去做了,現在針對楊梅的部分,是不是能夠把楊梅的增設匝道一併納入楊頭段的拓寬工程裡面,讓這個北出南入的匝道一併納入一起施作?

王部長國材:我們現在也在請高公局研究,這部分有在研究。

涂委員權吉:我有去瞭解,你有請地方交通局去做可行性評估,其實經過我們討論過,他說這個可行性評估是絕對要做,所以很多民眾及地方政府也希望交通部能夠把這個一併納入,不要像五楊高架的中豐北交流道,民國99年高架完成,現在隔了15年才去做中豐北交流道,當初做的時候就希望做,結果那時候不納入,你看現在又在那邊施工,民眾說15年前就可以規劃、可以完成的東西,為什麼要隔了15年以後再來做?所以希望楊梅增設匝道也納入楊頭段的拓寬工程裡面。

王部長國材:地方政府先提出來,然後跟我們一起討論。

涂委員權吉:好,希望這個提出之後,交通部能夠為我們民眾的福祉多幫忙配合。

王部長國材:先看那個結果。

陳院長建仁:委員……

涂委員權吉:還有,也是楊頭段拓寬……

陳院長建仁:委員,我打個岔,地方政府很重要,地方政府的規劃要提出來。

涂委員權吉:會、會、會,當然我希望交通部能夠納入,讓這個工程期能夠一次完成,避免二次施工造成時間的延宕。

還有也是針對楊頭段的拓寬工程,當初公路總局也有撥了一筆經費,把楊梅的生生路打通到秀才路,再連接到中山南路,就這部分公路局那時候好像有撥了二億多的經費。現在生生路打通到秀才路這個路段今年內就會通車,接下來就要連接到中山南路、也是縱貫路台1線,現在因為楊頭段拓寬工程,所以本來接著秀才路要能夠打通到校前路,但因為楊頭公路這個高架工程而暫時停擺,所以希望在北上方向也一樣,我們楊頭段的拓寬工程高架下方道路,是不是請交通部高公局也可以一併納入設計跟施作裡面?

王部長國材:這可能要看它整個高層怎麼接了,我想還是一樣,有一些分析,如果地方有這個想法,都可以討論。

涂委員權吉:好。

王部長國材:但是的確在工程面要去討論這部分。

陳院長建仁:對,要跟工程……

涂委員權吉:那我這邊提出,我也希望到時候我們要求我們地方政府交通局也來提出。

王部長國材:跟高公局討論一下。

涂委員權吉:最主要是交通部能夠來配合,我們希望真的把這個工程能夠一次來完成,不要做了以後,又再二次施工造成更多的問題。還有之前我們楊梅交流道有增設北上交流道的專用道,增設這個專用道之後,當然對於我們縱貫路,還有高速公路交流道當初交通壅塞改善的情形非常好,但是現在面臨一個問題就是機車族希望能夠增設一個機車專用道,避免他們在使用專用道的時候,跟下高速公路交流道很多的汽車相互擠壓、爭道路,造成他們很多的危險性,所以他們希望能夠在這個地方來增設我們的機車專用道。

王部長國材:是,這個部分因為它主要是要分流,我想這部分也一樣,就是交通局先提出來跟我們……

涂委員權吉:我希望這部分高公局能配合,因為這之前有提出,像我們南崁跟中壢新屋交流道都有做機車專用道,不知道為什麼到楊梅要爭取的時候,你們就百般提出很多的問題,說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可是對我們來講,我們覺得那都是藉口,因為明明旁邊就可以拓寬、就可以去做,所以提出這部分,希望我們交通部能夠來幫忙、來協助,到時候來辦理這個會勘。

王部長國材:看有沒有用地,再來確認一下。

陳院長建仁:對……

涂委員權吉:好,希望來幫忙,因為時間的問題……

陳院長建仁:這就是我剛才講的,地方政府也要一起來配合,像剛才講的用地……

涂委員權吉:好,我們今天提出的,希望我們行政院跟交通部為民來多幫忙。

陳院長建仁:好。

主席:謝謝涂委員權吉的質詢,也謝謝陳院長的備詢。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9號顏委員寬恒質詢。

顏委員寬恒:(11時17分)主席、各位列席委員、各位列席官員。主席,我想請行政院陳院長。

主席:再請陳院長備詢。

陳院長建仁:顏委員早。

顏委員寬恒:院長早。院長,以下每一項交通建設的質詢都非常重要。

陳院長建仁:是。

顏委員寬恒:都將影響到整個大臺中未來的發展,因為時間有限,我先大概說明,就是中科西南巷聯外道路西屯路四段銜接向上路已經在112年8月份通車,這項建設從爭取到完工通車超過10年的時間,本席爭取的時間超過10年。這條道路確實通車之後有效的改善了遊園北路跟臺灣大道上下班時間的車流,這條道路的誕生是為了要因應中部科學園區數萬多名的工作人員上下班疏導車流而生。但是現在面臨的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西屯路三段跟東大路一段成為交通的瓶頸。中科西南向延伸特五號計畫道路──都會園路延伸到東大路新闢路段,這一條道路是60米計畫道路,現在地價高漲又改為市價徵收,龐大的費用不是地方政府所能承擔,市政府會儘速規劃爭取中央預算。

本席認為中科管理局也應該要積極向中央反應聯外道路開闢的迫切性,而不是只關心產業發展而忽略周邊交通的問題。中部科學園區「臺中園區擴建二期」案通過都市計畫變更,台積電未來會持續擴廠,基地位於臺中園區西側面積89.75公頃,是為了因應臺灣半導體產業布局需求及未來整體發展而開發,未來還會再增加5,000個就業機會,所以你可以想像現在的上下班車流,再加上5,000部汽機車,還有往來運輸的大型車輛,這裡的交通一定會癱瘓。

但是我們的在地居民沒有那麼多10年可以等待,我們已經在112年7月27日由臺中市多位議員,還有市議會副議長以及中科管理局前往會勘,當天科管局也有派員出席,更在會議紀錄上寫下,本次討論之聯外道路對於紓解周邊交通確有幫助。本席希望既然政府如此看重中科和台積電來臺中設廠,這對於臺中創造就業機會是好事,但發展半導體是我國的發展目標,我希望到時候中央不要袖手旁觀,因為這不僅僅是地方政府的責任,中央應該要用最大的善意來予以協助。

臺中的生活圈道路系統從東到西、從北到南、台74、台61、國道1號、3號、4號,除了東勢、和平之外,幾乎可以透過快速道路和高速公路來進行銜接。但是本席的選區大肚變成了孤兒,本席爭取的大肚和美大橋2026年通車之後,可以有效的分流國道3號龍井交流道和向上路的大型車輛,可以透過和美大橋直接通往臺中港區。但是對於民眾的通勤車流幫助有限,加上大肚只有一個主要道路,就是省道台1線,僅有兩線道的沙田路由北至南貫穿大肚區,大肚近來人口也持續上升,所以非常需要生活圈道路的開闢,這將對大肚、龍井、臺中港區有極大的幫助。目前台74延伸到龍井台61線(生活圈4號大肚延伸段)在2020年通過環評,生活圈4號大肚延伸段計畫全長15.34公里,所需總經費274億7,600萬,臺中市政府今年已經追加預算先辦理先期規劃檢討,未來會爭取111至116年納入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因為總經費非常龐大,要請行政院支持,所以院長這部分你可不可以表態,你願不願意支持大肚區的生活圈道路?

陳院長建仁:委員,你剛才提到有關於道路的延伸,還有大肚延伸段的部分,都是屬於內政部營建署主政的部分,因為我們今天是交通專題的個人質詢,他們沒有來,但是我可以跟你報告,生活圈道路是由地方政府規劃,規劃完了以後視相關的可行性、必要性,它就會提出計畫向內政部營建署提出經費補助。

顏委員寬恒:院長,因為經費龐大……

陳院長建仁:如果它有需要經費補助的時候,我們會請內政部營建署按照它的計畫來評估,利用生活圈的經費來補助。

顏委員寬恒:院長同意幫忙。

陳院長建仁:我們會看計畫,拜託地方政府提出更好的計畫。

顏委員寬恒:在預算的分配上,行政院一定會考量人口發展急迫性,特別是臺中市現在已經是全國第二大都,但每每在預算上因為臺中市政府的財政狀況好,所以就變成財力層級已經到達第二級,按照現行的補助辦法,也就是剛剛院長提到由市政府送上來之後,經過內政部的審查,再按照補助辦法編列,依照現行的補助辦法是可以達到73%,中央對臺中市政府在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補助計畫的補助範圍,尤其這麼高的預算,所以我才要在這邊請院長一定要全力協助。

臺中捷運藍線在1月29日已經由行政院核定,總經費1,615.14億,地方要負擔939.55億,高達58%;反觀高雄市捷運黃線總經費1,442億,地方負擔608億,比例為42%;另外,小港林園線的總經費553億,地方負擔220億,負擔比例41%。依據各縣市政府的財力級別,臺中市雖然是二級,高雄市是三級,所以補助高雄比較多,但是這樣子是不是變相處罰好學生?

陳院長建仁:不是!

顏委員寬恒:我現在會這樣說,不是因為我剛才說的只有捷運南線、不是只有這些建設,我們剛剛提到……

陳院長建仁:委員,讓我說明一下好嗎?

顏委員寬恒:好,我先把這些說完,因為我的時間非常有限。

陳院長建仁:好,先讓你說完,但你有一件事情沒想到,就是自償部分沒有列在這裡考慮。

顏委員寬恒:自償部分,對。另外,在鐵路高架的部分,因為我們雙軌化,剛剛我們陳委員也有提到,行政院1月29日核定雙軌的部分是161億,長度從苗栗到臺中38.3公里,但是還有另外一個計畫「大臺中地區山海線鐵路雙軌高架化建置計畫可行性研究」,有部分跟海線雙軌化重疊。因為臺鐵在沙鹿站勢必要高架,和捷運南線共構做一個銜接,目前依交通部112年9月11日的審查意見完成補充修正,並於113年2月23日再次提報中央審查,所以目前交通部113年3月5日交下鐵道局辦理審查作業。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就是目前烏日區的鐵路高架從大慶到烏日新站,烏日大慶高架化已經談了好久,本案是延續107年10月通車的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3.7公里,它可以縫合區域的交通,還有鐵道兩邊的經濟發展,但是因為未來營運、產權及獲利全部都屬中央,所以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院長,我們交通部長也在這邊,鐵路高架大慶站到烏日鐵路新站這部分可不可以做一個承諾,儘速地啟動?

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的確這一次我們有協助臺中市政府把所謂的山海線分為兩個,第一個就是山線的大慶烏日,另外一個是海線的大甲追分,他們的報告也都已經送過來,我們初步審查大概大致 OK,等他們修正以後,我們會報行政院國發會來審查。

顏委員寬恒:還要報國發會審查喔?

王部長國材:這個要送到行政院核定。

顏委員寬恒:那什麼時候可以核定?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期程?

王部長國材:我們送案出去,當然在國發會各個相關單位可能有意見,對交通部來講就是儘速,這樣好不好?

顏委員寬恒:那海線雙軌高架的部分是不是一樣?

王部長國材:兩個一樣。

陳院長建仁:一樣。

顏委員寬恒:這兩個案子……

王部長國材:將整個環一起送,被甲后線也耽誤很久了,我們現在請他們切分三個案子,現在他們已經同意交通部的建議切分,初步就是這兩個案子會送。

顏委員寬恒:其實我覺得這是一個給行政院洗刷污名的機會啦!我希望在520之後還能夠看到陳院長,未來是不是有機會繼續帶領行政院,因為我們臺中市這些重大的經濟建設,行政院如果能夠全力協助,我相信不只是臺中市民,未來旅居臺中的所有國人也都會給你一個掌聲啦。

陳院長建仁:對,不過剛才講洗刷污名,我不太同意。不過我跟委員報告,很多的建設實際上地方政府是扮演很多的角色。剛才你講的中央補助款部分,特別是捷運的部分,我們是有所謂的自償部分,要把自償部分拿掉以後再來看中央跟地方的分配,而中央地方的分配每一個都會區都一樣。所以你剛才講的那個52%跟41%是不能夠比的啦!因為自償比例是不一樣。不過,不管怎麼樣,我們中央一定會按照應該要負擔的部分、按照比例來給臺中市政府。

關於鐵路高架化的部分,剛才我們部長已經有講過,我們會全力以赴、趕快進行,我知道大家都很急,但是我們覺得中央跟地方要合作,不要互相把責任踢來踢去,我也不喜歡這樣。

顏委員寬恒:當然,因為所有的資源都在中央,臺中市是一個正在成長、發展的城市,人口增加得也非常快。我剛剛說一個洗刷污名的機會,是因為外界對於行政院會有一個大小眼的批評,所以我們今天會說……

陳院長建仁:我剛剛就有跟你說過,沒有嘛。

顏委員寬恒:我們剛好有這個機會,如果你們沒有這樣,那就要把握這個機會對於臺中市的都市發展,行政院配合地方,我們來協助地方,讓地方有一個比較好的發展。

陳院長建仁:好啊!

顏委員寬恒:對不對?

陳院長建仁:委員我也要拜託你回去跟大家說一下自償比率要扣掉才能比,不然都說我們重南輕中,沒有這種事情,我們是疼惜臺中市和疼惜高雄市都完全一樣,謝謝。

顏委員寬恒:烏日鐵路,大慶到烏日的高架化,我已經提了超過10年了,從當時的一個39億一直到現在整個經費規模上看百億,這個部分已經拖了那麼久,不應該再拖,所以這一次如果能夠在陳院長你的任內完成審查跟核定,我相信這會是一個全新的里程碑。而且我們對於地方的發展建設不分藍綠……

陳院長建仁:我同意。

顏委員寬恒:我們就是要一條道路、一座橋梁,包括整個大眾捷運就是要讓每一個人都能夠來使用……

陳院長建仁:對,我同意。

顏委員寬恒:帶動地方的發展嘛!所以我們不要用那麼多政治的語言來詮釋這些東西。

陳院長建仁:我就是不要政治的語言,所以我說中央地方來合作。

顏委員寬恒:接下來我再跟院長說明,我們現在臺中市的高架道路,環中路六段這個部分,現在是整個環中路唯一沒有高架的部分,在五段到七段中間大概1,045米的部分,當初因為民眾反對,所以在環中路六段約有六百多公尺是平面道路,加上銜接匝道部分的工程起點到終點約1,045公尺,現在狀況就是車子必須下橋之後再重新上橋,造成用路人的不便以及車速過快所造成當地民眾過馬路的時候心驚膽跳,而且時常發生車禍。本席在3月19日也邀請了議員、里長及相關的單位,包括國土署以及地政局還有在地的這些機關前往會勘,地政局建議環中路可以採全線高架化,與光明路形成一個立體化的路口,改善環中路通過性車流路口停等延滯的問題,初估工程預算大約18億元,工期約4年的時間,我想要請問院長是否可以將此計畫納入111到116年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由中央來補助經費,協助地方完成本案的建設?

陳院長建仁:像我剛才說的,我們中央地方要合作,市政府就趕快把這個……

顏委員寬恒:我們請它儘速把案子……

陳院長建仁:環中路高架化的計畫要趕快送過來。

顏委員寬恒:對,請院長幫忙。

陳院長建仁:送來之後,我們請內政部國土署做相關的評估。

顏委員寬恒:如果沒有中央的補助、沒有中央的核定的話,地方沒有辦法來做這些工程。

陳院長建仁:對,如果審查通過就可以。

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因為以前就是地方民眾反對才會下地,現在地方反對的因素是不是不在,這個地方政府要幫我們啦!

陳院長建仁:對啦!

王部長國材:如果幫忙之後,大家都一致認為要高架,那就按照生活圈……

陳院長建仁:這就是……政府要加油啦!

顏委員寬恒:好,謝謝。

主席:謝謝顏委員寬恒的質詢,謝謝陳院長的備詢。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10號廖委員先翔質詢。

廖委員先翔:(11時33分)謝謝院長、謝謝主席。麻煩邀請我們的陳院長,還有我們工程會主委。

主席:請陳院長備詢、工程會備詢。

陳院長建仁:廖委員午安。

廖委員先翔:院長好。謝謝院長,其實在我來立法院第一次的委員會,算是質詢啦!在委員會的時候,第一天是工程委員會,我非常肯定我們的吳主委,他對於我的提問都是據實以告,當天的提問就是我們數位身分證的議題,吳主委跟我說明我們經過工程會的協調,是協調之後,內政部要賠給廠商2.8億元,後來也經過一些社會的討論,當天除了賠償給廠商的2.8億元,可能還有一些前面已經投入的資本,我想趁今天這個機會來跟院長確認一下,在我們的數位身分證上面,我不要講賠償,「賠償」這個字眼可能不太好,我們在數位身分證上面投資了多少資源?這些數字不包括我們行政人員的人事成本,就單純給廠商的錢,在經過社會的討論後,我們有沒有統計過到底花多少錢?

陳院長建仁:這部分實際上除了剛才講的2.8億以外,還有一個四點多億的經費。

廖委員先翔:所以總共加起來大概多少?因為有人說是14億……

陳院長建仁:應該是七億多。

廖委員先翔:七億多?

陳院長建仁:但是我要跟你講,那個四億多的東西實際上它還是可以……

廖委員先翔:有些是資本,我們可以把它當作投資。

陳院長建仁:對,是資本門。

廖委員先翔:沒問題,所以總共是七億多,每年大概還要再花6,300萬的經費做維護,所以就是每拖一天,我們每天平均大概還要花20萬的經費做設備的維護,但是實際上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的成效。當天我也有請吳主委幫忙做後續的追蹤,這樣的結果勢必是行政上有一些缺失,後續可能會有一些檢討,我想確認一下,工程會可能也不方便直接介入,今天院長在這邊,我直接請教院長有關數位身分證缺失的檢討報告,我們有沒有辦法提出?

陳院長建仁:當時數位身分證在規劃的過程中,因為接受各界的反映,所以我們就暫緩,我們對個資的保護要更強化以後才來進行,而且要取得民眾的共識。

廖委員先翔:這些都尊重,社會有廣泛討論了,行政單位可能會有一些檢討,我們後續是不是會做相關的檢討跟課責?

陳院長建仁:當然,我們會繼續檢討看看我們是不是什麼時候要再開始推動等等,但是這需要取得共識。

廖委員先翔:相關的檢討大概多久以內可以做成一份報告?

陳院長建仁:我們需要取得大家的共識,剛才講到個資保護的部分,大法官釋憲的時候有說個資保護的部分,我們需要設立一個……

廖委員先翔:沒關係,我都尊重你們後續的討論。

陳院長建仁:我還沒有講完,要設立一個個資保護的相關機構,個資保護的委員會目前已有籌備處,我們對個資的保護很完整以後再討論怎麼推動,所以事有先後……

廖委員先翔:對,這些很好。

陳院長建仁:事有緩急,所以我們是這樣來進行。

廖委員先翔:這都很好,我都尊重。至少在賠償的部分,我們行政院後續會不會做相關的檢討報告?會不會?

陳院長建仁:這個部分我剛才已經講過,最重要的部分是因為我們全民還沒有得到共識……

廖委員先翔:院長,會不會有檢討報告?講會或不會。

陳院長建仁:還沒有達到共識……

廖委員先翔:會或不會?

陳院長建仁:我們最後要看看這個事情到底……

廖委員先翔:你的檢討報告也可以提出來說你們做得很好、沒有錯啊!我們都尊重,我只是想要說能不能提供一份報告。

陳院長建仁:剛才講我們是……

廖委員先翔:後續要怎麼推動可以寫在裡面。

陳院長建仁:但是要看看要不要繼續推動,如果要繼續推動,要怎麼檢討呢?對不對?

廖委員先翔:階段性的檢討可以嗎?

陳院長建仁:等到個資保護的機構出來,大家對個資保護有完整的瞭解,我們再來看數位身分證到底要不要推,如果還是要推,有什麼要檢討嗎?

廖委員先翔:沒關係,今天院長在這邊的回答就是目前數位身分證執行到這個階段,引發社會的一些討論,我們行政院不用做任何的檢討報告。

陳院長建仁:因為大家對個資……

廖委員先翔:我尊重、我尊重,這是院長的回答。

陳院長建仁:大家對個資保護……

廖委員先翔:行政院認為不用做任何的檢討報告,是吧?對不對?不用嘛?你們後續會再繼續推。

陳院長建仁:這個個資保護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的機關……

廖委員先翔:我尊重、我尊重,這個話題到這邊,謝謝我們的院長。

接下來的問題,我就提一下地方的建設,跟院長報告、分享一下,我們汐止人非常熱愛大眾運輸工具,一些背景資料先跟院長報告。我們汐止有三個火車站,包括汐科火車站,每天的運量大概2萬,在臺鐵裡面排名第15名,汐止火車站也大概2萬,排名第17名,汐止跟汐科兩個加起來在臺鐵的貢獻大概4萬,兩站加起來在全國的排名大概會落在第7名,也就是在板橋站之後、在新竹站之前,也就是說我們汐止人非常願意響應國家政策來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這個圖片是板南線南港展覽館捷運站6號出口每天晚上排隊搭乘的民眾,這裡的民眾除了汐止,還有基隆的民眾都會在這邊接駁,所以我們汐止的民眾長期以來都有一個訴求,希望板南線是不是有機會延伸到汐止,過去在相關的討論中,因為臺鐵第三軌卡住軌道的關係,沒有辦法做延伸,這是一些背景資料先跟院長報告。後來基隆捷運推動了之後,決定把第三軌的路廊讓出來,把它廢掉給基隆捷運來使用,我們汐止人不禁就會想,現在既然臺鐵第三軌可以讓基隆捷運路廊使用,為何不能讓板南線來做延伸,這是我們汐止人的一個疑惑。所以在公布方案之後,舉辦地方說明會也有許多人都提出了相關建議,鐵道局在當天的地方說明會會後也承諾會把這個評估報告,就是板南線延伸汐止樟樹灣納入基隆捷運的規劃當中,代表這個案子是地方可能有更多的期待。我認為因為基隆捷運的案子是在今年1月31號核定,行政院核定,對不對?部長點頭嘛!其實在這麼有爭議的建設當中,我非常不解,其實大家都說在大選過後的內閣叫看守內閣,對不對?看守內閣適合去核定一個爭議度還相當高的地方建設嗎?這個是非常的……

陳院長建仁:我覺得你的……

廖委員先翔:好的,沒關係,您可以說明。

陳院長建仁:問法很奇怪,沒有所謂「看守內閣」這樣的4個字,任何內閣都需要好好的做事,做到這個內閣下臺為止,所以任何時間都要做事,沒有看守內閣不做事的道理。第二個,這個捷運路線,你剛才講到板南線的部分,如果你要跟板南線接,要跟臺北市政府來提出評估可行性,因為捷運是由地方政府來規劃推動嘛!同樣的,基隆捷運也是同樣的情形,是基隆市政府提出來,我們這邊來核定……

廖委員先翔:所以我們……

陳院長建仁:中央、地方的權責要分清楚,你才能夠問政。

廖委員先翔:所以你們持開放態度嗎?你們持開放態度嗎?

王部長國材:不是,委員……

廖委員先翔:很遺憾的,立法院是2月1號新的任期,在新的民意進來立法院之前,地方民眾有許多意見希望透過新的立法委員來立法院表達意見,結果在我就任的前一天卻核定了地方有非常大分歧的地方建設。

王部長國材:委員,你講地方有疑慮,你要不要問侯市長要不要做?要不要問蔣萬安市長要不要做?

廖委員先翔:對。

陳院長建仁:對。

王部長國材:謝國樑市長要不要做?

陳院長建仁:是啊!

廖委員先翔:沒問題啊!我都會去問啊!

王部長國材:三個市要做基隆捷運啊!

廖委員先翔:沒有問題啊!

王部長國材:對。現在你……

廖委員先翔:沒問題,就行政院目前的態度,後續可不可以做一些討論?因為行政院當初做的一些報告很多都與實際的情況不符,可以說是先射箭再畫靶。

王部長國材:不是,哪些不符?我不知道是哪些不符?這個是3縣市跟交通部討論出來的。

廖委員先翔:我們原方案裡面提出,你們大概心裡有……

陳院長建仁:委員,我剛才講過,捷運是由地方政府來規劃推動,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三個市政府北北基都已經同意的方案,基隆捷運這樣送過來,所以中央來決定,如果你要改變,可以啊!那就跟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還要再去談啊!

廖委員先翔:可以啊!

陳院長建仁:那你談出來新的看法……

廖委員先翔:所以院長,沒關係,院長現在是……

陳院長建仁:基隆市政府去跟新北市跟臺北市去談你們的計畫是什麼,再來看啊!

廖委員先翔:所以你們持開放態度,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不是,我跟委員提一點,比如說你關心的汐止跟汐科,如果藍線到樟樹灣站,汐止跟汐科都要在樟樹灣轉乘,你知道嗎?但是現在搭基隆捷運是直接到南港站,瞭解嗎?

廖委員先翔:到南港站還不是要搭板南線轉乘?

王部長國材:不是,可是你……

廖委員先翔:我們的目的地又不是南港站。

王部長國材:當然你看到汐科、汐止這麼多,他們全部擠在樟樹灣轉乘,所以這個應該是過去式的,以前就是不延嘛!

陳院長建仁:對啦!

王部長國材:最後我們用基隆捷運來cover板南線的延伸段。

陳院長建仁:我覺得要整個基隆來考量,不要只為了一個區來考量,這樣委員你是代表整個基隆市長……

廖委員先翔:我們當然可以為基隆來考量。

陳院長建仁:代表整個基隆市……

廖委員先翔:我從來沒有說反對延伸到基隆,我們是就部分中間路段爭議的路線還有沒有討論的空間嘛!

王部長國材:我是覺得是重疊了,真的重疊了。

廖委員先翔:有沒有討論空間?

王部長國材:我個人是覺得幾乎沒有討論空間。

陳院長建仁:當時已經討論過了。

王部長國材:因為現在基隆捷運已經走這個路線到南港站,你現在從南港要再把它延伸,那不是重疊了嗎?

廖委員先翔:所以說部分的路線,南港展覽館到樟樹灣站這個部分,我們地方的訴求,部長很清楚嘛!就是用板南線來延伸,基隆捷運過樟樹灣到基隆的部分就繼續推動嘛!因為它是跟汐東捷運結合嘛,沒錯吧?

王部長國材:不是,這樣你又走回頭路了。

陳院長建仁:對。

王部長國材:以前臺北市不願意做這一段,後來在……

廖委員先翔:以前不願意,我剛才一開始就跟你們說明過了,當初都是用第三軌當理由嘛,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沒有,委員,我跟你報告,現在綜合規劃已經核定,現在新北市政府當主辦單位也要開始做了,你現在再重來,就變成再回到過去了。

廖委員先翔:沒關係,我就是要跟院長跟部長確認,地方政府的態度由地方政府自己去承擔,中央單位對於這樣的核定計畫還有沒有討論空間去做調整?有或沒有?

王部長國材:我覺得沒有了,因為我路線跟你重疊了,我現在是走輕軌到南港展覽館,現在你要從南港展覽館到樟樹灣,又變成藍線的延伸,我是覺得這個……

廖委員先翔:所以汐止人真的很可憐啦!當初汐東捷運在規劃時,這個路線也拖了很久,部長也非常清楚,臺北市端對於要不要做有許多意見,案子擱置了,導致對於我們汐止人沒有意見的案子,因為臺北市的擱置,整個案子拖到現在才分段施工。

王部長國材:對。

廖委員先翔:結果今天一條捷運要經過汐止,完全不用尊重汐止人的意見,就為了當初某某人的一句話、講出來的政策要來達成……

王部長國材:沒有、沒有,我們公聽會……

廖委員先翔:地方的意見完全不採納,地方做的地方說明會、要你們做的報告,裡面錯誤也一堆,拿這錯誤的報告來給地方政府!

王部長國材:不是,那你要舉例是哪些錯誤,我現在就回答你,你是指哪些錯誤?

廖委員先翔:好,可以,原方案基隆捷運……我先請問基隆捷運當初設置的目的是什麼?是不是要銜接臺北市?

王部長國材:現在我們可以搭到南港站。

廖委員先翔:所以銜接臺北市是基隆捷運設置一個很大的目的,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其中之一。

廖委員先翔:一個很大的目的。

王部長國材:對。

廖委員先翔:然後你們在報告裡面寫基隆捷運轉板南線的人次比例只有6.74%,也就是多數基隆捷運搭乘的民眾都是在基隆捷運的範圍通勤,所以這個報告不就跟我們當初的訴求完全相違背了嗎?反駁板南線延伸的理由是因為基隆捷運搭乘的人不會去搭板南線,所以不會有需求做板南線的延伸,是吧?

王部長國材:不是,不是這樣。

廖委員先翔:不然您說。

王部長國材:如果當時的市政府願意把板南線延伸,可是這件事情拖很久,你談到為什麼侯市長要做汐東線,最後沒辦法,他覺得這部分還是請交通部來協助,所以我們現在這一段也包括……

廖委員先翔:一直以來都是臺鐵第三軌的原因嘛!一開始就已經先做背景說明了,臺鐵第三軌的原因拿掉之後,板南線延伸汐止的最大障礙就拿掉了嘛。

王部長國材:不是這個原因,是當時的臺北市政府不想做民生汐止線,侯市長希望做尾端這一段,您瞭解嘛!

廖委員先翔:那是汐東啊。

王部長國材:對,所以現在就是這樣,因為民生汐止線沒做,如果民生汐止線從頭做到尾的話,這當然是可行,現在是最後新北覺得這一段必須要跟中央的基隆捷運結合起來,才有汐東線跟基隆捷運兩個整合的案子。

廖委員先翔:對啊。

王部長國材:現在你再回到那邊,我覺得整個又回到過去了,現在已經要設計了,新北市政府要做設計了。

廖委員先翔:不是,我們完全沒有動到汐東啊,哪裡動到汐東?

王部長國材:現在已經在發包了。

廖委員先翔:我們板南線延伸哪裡動到汐東了?

王部長國材:不是,它有一段,您瞭解嗎?樟樹灣到汐止……

廖委員先翔:報告裡面就寫沒有了啊!

王部長國材:共段。

廖委員先翔:共段在基隆輕軌啊!

王部長國材:不是。

廖委員先翔:所以我就說基隆輕軌當初要往基隆方向不動嘛,現在板南線就延伸到樟樹灣站而已啊。

王部長國材:你這樣……我跟你講……

廖委員先翔:這個圖可以看一下。

王部長國材:我跟委員報告,你這樣會讓你汐止的選民……現在基隆捷運是搭到汐止站、汐科站就直接到南港展覽館,如果這樣做他們以後都要搭臺鐵到樟樹灣站再轉……

陳院長建仁:不通啦!

王部長國材:對。

陳院長建仁:捷運有捷運的體系,然後臺北市……

廖委員先翔:剛剛部長講是在樟樹灣站轉或南港展覽館站轉嘛,總是要轉一次,對不對?問題是樟樹灣站跟汐科站那麼大,以我們汐止人的通勤需求,我們很好去做公車調度轉接到樟樹灣站,樟樹灣站在汐止的核心地帶,很好用大眾運輸工具做接駁。

王部長國材:當時到南港站是因為有高鐵,這個也跟委員報告。

廖委員先翔:什麼東西到南港站?

王部長國材:南港站有高鐵,樟樹灣不會有高鐵。

陳院長建仁:大家方便啦!

王部長國材:所以轉到南港站就是可以搭高鐵。

陳院長建仁:汐止的人也方便……

廖委員先翔:問題是你們的報告就寫說,基隆捷運到板南線的轉乘率只有6.74%、每天8,580人,這是你們寫的啊!

王部長國材:不是,轉乘,比如說……

廖委員先翔:所以我必須要回過來說,一份檢討報告如果能夠讓人家信服,我們都會尊重,但是當地方的民眾提出建議之後、鐵道局也答應要做了,結果後續的報告卻與我們地方民眾所瞭解的事實有很大的差異,你要拿這一份報告來塞我們汐止民眾的嘴,大家吞不下去啊!

陳院長建仁:沒有人要塞民眾的嘴。

王部長國材:公聽會都開過,大家就是這樣做。

廖委員先翔:公聽會開過!你檢討報告做出來有跟大家討論過嗎?

王部長國材:不是,委員……

廖委員先翔:網路上有那麼多的質疑,你們有回應過嗎?

王部長國材:不是,你現在回到過去,這一段根本沒有人要做,我們最後把這一段……

廖委員先翔:哪一段沒有人要做?

王部長國材:以前民生汐止線尾端,當時就是雙北在吵這一段,它最後不做我就先做尾端……

廖委員先翔:做尾端沒錯呀!

王部長國材:過去被稱為盲腸線啊。

廖委員先翔:不好意思,字比較小一點,樟樹灣……我們的藍色,看左邊箭頭最下面的藍色是板南線,它只到樟樹灣;而汐東捷運跟基隆捷運就是從樟樹灣到汐科共構,也就是板南線的延伸完全不會影響到共構的部分,這應該是非常清楚的,不用拿共構這件事情出來講,板南線在報告裡面也完全沒有扯到會不會影響到共構的部分、會不會影響到基隆捷運延伸到基隆的部分,完全沒有提到嘛!

王部長國材:委員,現在已經進行到要施工了……

廖委員先翔:汐東捷運要施工了,誰反對?沒有人反對啊!

王部長國材:汐東捷運這一段是基隆捷運的一段,我再講一次,樟樹灣到汐止區公所是那一段,現在要發包了,現在你再回頭講這個N年前……

廖委員先翔:所以我要講的是南港展覽館到樟樹灣站,這段跟汐東捷運完全沒有任何關係啊!

王部長國材:我問你,如果你現在回來,那基隆捷運從樟樹灣到南港展覽館要不要做?如果不做……

廖委員先翔:對!我建議再討論。

王部長國材:那你要翻案啊,那你要跟雙北來談。

廖委員先翔:可以啊!

王部長國材:如果你要這樣的話,就是……

廖委員先翔:當然可以啊!

王部長國材:如果這樣的話,要從可行性開始做延伸。

陳院長建仁:對,做可行性評估。

王部長國材:這個意思是臺北市政府重新開始做延伸,這個要走很多年。

廖委員先翔:是呀!

王部長國材:效果差不多。

陳院長建仁:所以委員,你如果堅持你這個想法,為了汐止區的想法……

廖委員先翔:我是汐止的民意代表,我當然為汐止區人民講話。

陳院長建仁:沒錯,如果你這樣的方式,那就從頭……

王部長國材:要從頭來喔。

陳院長建仁:從頭開始、從可行性開始嘛,我就講過,你要跟地方政府在推動這個捷運建設要好好去想。

廖委員先翔:可以啊,誰反對誰就自己來面對汐止的民眾啊!對不對?我的訴求很簡單。

陳院長建仁:委員,他們已經決定蓋囉,而且可以蓋下去囉,那你叫他不要蓋……

廖委員先翔:哪裡已經蓋了,你才剛核定是蓋什麼啦!

王部長國材:現在設計,準備要施工了。

廖委員先翔:那是汐東捷運,你一直把汐東捷運跟板南線延伸這兩個混在一起!

王部長國材:對,您知道基隆捷運綜合規劃核定、環評過了,你知道嗎?你知道接下來是什麼嗎?就是設計施工。

廖委員先翔:是啊,所以還沒施工嘛。

王部長國材:是啊,所以未來就是要進行啊。

廖委員先翔:你一個數位身分證都可以隨便說喊卡,就喊卡!這個百年的建設不用考慮到地方的訴求?

王部長國材:是啊。

廖委員先翔:我的訴求很簡單,整條基隆捷運我不想去影響到基隆市民的權益,沒有爭議的路段我們沒有要擋它,從樟樹灣到基隆這一段已經核定了,我們就全力地來施作,因為它也可以跟現有的汐東線來做整合,就是剛剛兩位一直在提的共構、共軌段這邊完全沒有任何的爭議,我當然也希望全力地來推動。那現在要提的就是南港站到樟樹灣的部分,重啟板南線延伸的評估。

王部長國材:委員,這個你上次已經有決議了,我們也請臺北市去做評估,但是做了以後這一段的基隆捷運就不做了,你要重新啟動是現在開始喔!現在開始是什麼意思?可行性、綜合規劃、環評……

廖委員先翔:我知道,建設是百年大計,我們不能因為求快,設計了一個方案,然後被我們的後代罵死,一個方案這樣子做下去了,我們現在的民意代表沒有辦法面對以後汐止的後代啦!

陳院長建仁:你現在如果要這樣做,那就啟動啊?

王部長國材:重來啊!這樣重來啊!

陳院長建仁:重來啊!你就啟動啊!

王部長國材:所有臺北……就是重來嘛?

廖委員先翔:沒關係……

陳院長建仁:啟動以後,你影響的……

廖委員先翔:我不是說要或不要,我只是要我們的行政院是不是能夠保持一個開放的態度去針對爭議的路段重新做一個詳細的報告。

陳院長建仁:你現在如果要啟動樟樹灣到南港的板南線延伸,這個事情就是影響到基隆捷運,影響基隆捷運的時候,你就要讓地方政府來做評估……

廖委員先翔:我說這沒問題、我說這沒問題,我們會去溝通……

陳院長建仁:說沒問題是你講的嘛,不是市政府講的啦!

廖委員先翔:那好啦!我去跟地方政府講的時候,地方政府說你要先去跟行政院講啊!每個人都推給別人,對不對?每一個行政單位要有自己的態度嘛,對不對?我現在是立法委員,我當然是問中央的態度啊!

王部長國材:地方政府會這樣講就是它也不反對……

陳院長建仁:地方政府會這樣講就是甩鍋給中央政府的意思啦!你再聽清楚地方政府的意見啦!

廖委員先翔:我當初在當議員的時候,在總質詢的時候問,那時候劉和然代理市長他也是跟我說持開放態度啊!我只要確認各單位都是持開放的態度,我們就有進一步的討論嘛!

陳院長建仁:交通部把案子給市政府,市政府到現在都沒有表達意見,所以你要去問市政府的意見,這才是做事情的方式啦!

廖委員先翔:如果市政府明確把民眾的意見傳達給行政院……

陳院長建仁:市政府表達意見以後再說嘛!

王部長國材:再討論。

陳院長建仁:對啊!市政府表達意見以後再說嘛!

廖委員先翔:有討論的空間嘛?

王部長國材:這個案子要核定很不容易,已經核定,要給經費了喔!

廖委員先翔:是。

王部長國材:現在你要重來開始,這個是重新了啦!就是再回到……

廖委員先翔:部分爭議的路段重來,相關的政治責任,我敢提,我當然敢擔啊!

王部長國材:不是你的政治責任,你要問地方政府同不同意,如果三個市政府都同意……

廖委員先翔:第一,我只問汐止的居民同不同意……

王部長國材:那不行,那你要問基隆啊!基隆同不同意……

廖委員先翔:汐止居民同意,當然基隆這邊、新北市政府這邊我們來做溝通嘛,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基隆是這樣啊!他從八堵就是一車到南港站,現在你就是到……

廖委員先翔:你這個路線到時候變成一個Y字型的路廊,你自己學交通的,你知道Y字型的路廊在運輸效率上面多差!

陳院長建仁:你如果這樣說,你就跟基隆市政府說清楚、跟新北市政府說清楚嘛?

廖委員先翔:我會啊!

陳院長建仁:兩個市政府如果同意,你就……

王部長國材:要說服他們。

陳院長建仁:但是現在交通部就把案子給他們了,你就去問一下他們的意見啊!他們如果說這要中央來決定……就甩鍋嘛!

廖委員先翔:沒關係啦!好啦!我就不鬼打牆了啦!還有下面一個議題啦!不鬼打牆了!我們持開放態度嘛?沒關係,地方政府要來溝通,我來溝通嘛!

王部長國材:他們如果要做可行性就重新來喔!我是覺得看他要……

廖委員先翔:好,不能因為這個東西來去卡樟樹灣到基隆的部分嘛,對不對?樟樹灣到基隆的部分沒有爭議的部分就繼續吧!

王部長國材:基隆捷運也改了,樟樹灣這樣要變成轉運站,我要重新再……都動到了。

陳院長建仁:都動到了。

廖委員先翔:你們的評估報告裡面就是用不會動到的方案去評估嘛!部長你自己的評估報告都沒有看過,然後現在來跟我講這些!

陳院長建仁:所有的建設案如果可以這樣子玩的話,玩不完啦!所以要的話,你就從頭開始可行性評估啊!然後重新環評啊!重新綜合規劃然後再來做……

廖委員先翔:當然啊!這是程序啊!我有說不對嗎?

王部長國材:現在都核定也給經費了、也要做了,你這樣是回頭路、真的是回頭路了。

廖委員先翔:好,沒關係,下一個議題,院長,我想跟你確認一下,我們旁邊的王國材部長有沒有被調包過?確認是本人嗎?

王部長國材:是我沒錯。

廖委員先翔:去年的王國材是今年的王國材嘛?有一部漫畫叫獵人,裡面有一個角色叫兇狸狐,他變成人的形狀,然後模仿人的樣子,連講話的樣子都一樣,有一段話部長去年講了,我請部長確認一下這是不是您本人講的。

(播放影片)

王部長國材:是啊!現在也是這樣。

廖委員先翔:是部長講的嘛,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現在也是這樣。

廖委員先翔:好,可不可以部長再重複一遍?可以再重複講一遍嗎?還是我播一次你再講一遍?

王部長國材:交通部現在以行人路權優先,包括我們4年400億的計畫、包括各個條例的修正,現在都朝這方面在進行。

廖委員先翔:反正就是在任部長一天,以行人路權的改革跟交通安全當作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王部長國材:這是最重要的一個施政政策。

廖委員先翔:最重要的事情?

王部長國材:沒錯,是。

廖委員先翔:你說你會跟路權團體並肩作戰,希望他們當你最強的後盾。當然現在路權團體,你也知道我現在要講什麼嘛!就是微罪不舉發、不記點這件事情,您認為符合您說行人路權的改革跟交通安全是您當作最重要的一件事情這句話嗎?

王部長國材:我跟委員報告,現在我的確在道安跟民怨中間要取個平衡點,事實上你們汐止也知道啊!路邊停車多困難……

廖委員先翔:安全怎麼跟民怨取得一個平衡點?

王部長國材:所以他不得不違規停車,這件事情是很多聲音都給我了,所以我們現在權宜的調整,但是我們相關的行人設施,包括穿越道、包括人行道都繼續在建設,因此我說這個是目前的一個權宜修法,不代表我們對行人的建設……

廖委員先翔:微罪不記點,就是行政院送來立法院的版本,包括人行道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對。

廖委員先翔:誰會逼不得已去停人行道?

王部長國材:誰怎麼樣?

廖委員先翔:誰會逼不得已去停人行道?

王部長國材:不是,你……

陳院長建仁:道路沒有改善以前就有可能啊!

王部長國材:對。

廖委員先翔:所以……

陳院長建仁:所以我們送來的法案……

廖委員先翔:所以停人行道這件事情在院長的眼裡看起來是稀鬆平常的事情,是不是?

陳院長建仁:所以我們會送……

廖委員先翔:其實說真的啦!

陳院長建仁:兩個法案過來……

廖委員先翔:大家都有壓力、大家都有壓力,駕駛團體有很多的訴求……

陳院長建仁:一個是道路設施的條例,一個就是相關的記點條例,任何人在執政的時候都一定要考慮到全部所有用路人的權益,行人安全很重要,駕駛人也很重要。

廖委員先翔:所以讓汽車去停人行道沒有關係?

陳院長建仁:但是這一個是……

廖委員先翔:不得已、我沒有地方停,我可以去停人行道?

陳院長建仁:不,那個還是照罰喔!

王部長國材:照罰。

陳院長建仁:罰款照罰,只是不記點,你要搞清楚,就是照罰不記點。

廖委員先翔:包括不能檢舉嘛,對不對?

王部長國材:不是,我跟各位報告……

廖委員先翔:不能舉發、不記點嘛!

陳院長建仁:而且民調結果有72%的人贊成這樣的講法喔!

王部長國材:對,因為你……

陳院長建仁:贊成我們現在的作法。

王部長國材:事實上違規停車,你打電話,地方的拖吊車就拖走了,你知道嗎?

廖委員先翔:嗯。

王部長國材:現在只是說民眾檢舉氾濫,我們是希望在微罪裡面讓民眾檢舉降低一點,可是並不是不罰喔!

陳院長建仁:對啦!

王部長國材:你看到車停人行道,你打給警察局就拖走了。

廖委員先翔:執法強度降低就是變相鼓勵嘛!

王部長國材:沒有強度降低啊!

廖委員先翔:沒有降低?

王部長國材:沒有降低,你……

廖委員先翔:還包括我們勸導……

王部長國材:照罰、照罰,你打電話給警察局照罰。

廖委員先翔:去年交通部給警政署可以勸導的原則,還包括我們現在停在人行道,民眾檢舉都沒辦法檢舉了。

王部長國材:不是,不能檢舉不代表不罰,你可以打給警察局或是看專線是多少,1999還是其他,來就馬上拖掉了,可以……

陳院長建仁:還是要處罰啊!

王部長國材:警察都在啊!

廖委員先翔:沒關係,剩下一點時間,好不好?

陳院長建仁:委員……

廖委員先翔:剩下一點時間,有些東西是行政權的問題啦!我要再拜託部長,可不可以跟我一起摸著良心把您上次說過的話再說一次?

王部長國材:我不用說啊!我剛才已經說過了,就是……

廖委員先翔:可不可以在這邊再宣示一次?

王部長國材:行人路權……

廖委員先翔:院長願不願意再把當天跟大眾承諾的話再宣示一次?

王部長國材:我不用講,我現在就實際在做了,包括我們的經費、條例出來了。

廖委員先翔:沒關係,宣示更容易,院長願不願意宣示上次在路權團體舉辦活動時所講的話?

陳院長建仁:我們提出來的辦法……

廖委員先翔:願不願意宣示?

陳院長建仁:就是照著這樣做。

廖委員先翔:很遺憾,院長去年講的話今年不願意再講一遍,真的非常遺憾。

王部長國材:不是,去年講的話現在在做了。

陳院長建仁:對。

主席:謝謝廖委員先翔的質詢,也謝謝陳院長的備詢。

報告院會,上午的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進行交通組之質詢。現在休息,謝謝。

休息(12時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