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18日(星期一)9時至13時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

內政部戶政司代理司長陳子和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黃明昭

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主任許淑貞

內政部移民署署長鐘景琨

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

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3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我們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一次的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3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48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麥玉珍  牛煦庭  張宏陸  王美惠  許宇甄  黃 捷  黃建賓  吳琪銘  徐欣瑩  高金素梅 丁學忠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羅智強  賴士葆  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顏寬恒  鄭正鈐  陳俊宇  王鴻薇  楊瓊瓔  張嘉郡  謝龍介  羅明才  邱志偉  蘇清泉  蔡易餘  陳冠廷

   委員列席17人

請假委員:李柏毅  蘇巧慧  張智倫  

   委員請假3人

列席官員: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暨相關人員

 

內政部地政司簡任視察張則民暨相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專門委員高文斌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謝志明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法官陳彥霖

 

經濟部能源署專門委員游翔瑋暨相關人員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專業總工程師鄭天德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副處長周佳瑩

 

農業部漁業署署長張致盛暨相關人員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簡任技正儲雯娣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技正周富晨暨相關人員

 

交通部航政司簡任技正鄭鴻政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物遺址組組長周彥汝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財務資源處簡任技正傅增渠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副處長陳小玲

 

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專門委員謝偉智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邱碧珠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張雅惠

主  席:吳召集委員琪銘

專門委員:郭明政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鄧瑋宜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處理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海洋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案。

()海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海洋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海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海洋保育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以上2案,書面報告均已送達,預算得以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三、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與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楊瓊瓔說明提案要旨,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報告,委員麥玉珍、張宏陸、牛煦庭、黃建賓、黃捷、王美惠、吳琪銘、徐欣瑩、許宇甄、鄭天財Sra Kacaw、洪孟楷、王鴻薇、楊瓊瓔、蔡易餘等14人質詢,分別由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暨相關人員及農業部漁業署署長張致盛答復說明。)

決定: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委員蘇巧慧、高金素梅及丁學忠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海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及所屬決議(一)「海巡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本案同意動支,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二、「海洋保育法草案」: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決議:「海洋保育法草案」等2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條文及修正動議均已宣讀完畢)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上一次的會議議事錄有沒有錯誤或者是遺漏的地方?(無)如果沒有,議事錄就確定。

繼續進行本日議程報告事項,請宣讀。

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非常謝謝列席的官員們,大家辛苦了。我們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質詢前我們照例作幾點宣告:第一個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是6分鐘,必要的時候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是6分鐘,上午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臨時提案截止提出的時間是10點,在本會委員詢答結束之後,我們來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王委員美惠:沒有。

主席:好,謝謝美惠。我們現在請部會來做業務報告,林部長您大概想要幾分鐘?好,給你5分鐘時間,好不好?我們給部長5分鐘的時間讓他做業務報告。

林部長右昌:主席、各位委員先進。今天承邀報告內政部業務概況,深感榮幸。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圓滿完成,各位委員先進深入關懷社會,勤走基層服務人民,獲得民眾高度的認同及支持,在此要再次表達恭賀之意,期盼各位委員先進能不吝給予策勵及指教,一起攜手合作促進國人及下一代的福祉。

右昌就任一年多來,走訪各地瞭解民眾需求,與民間團體、國際人士請益,交流相關業務議題,帶領內政團隊推動許多措施。在疫情後,本部透過專案方式照顧中低薪房貸族,並協助教育部門提供大專院校學生住宿補助等不同的福利政策,減輕民眾及青年學子的經濟壓力。另外,與國安團隊針對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加強安全維護,並以「境外勢力」、「假訊息」、「賄選、賭盤」及「暴力」4大工作重點全力查緝,計查獲賄選197件、選舉賭盤617件、境外勢力介選53件、網路假訊息70件,確保選舉平安、平穩、平順。

面對國際情勢的快速變動,本部將廣納各界意見,審慎研議檢討、精進各項政策措施,努力照顧民眾生活中的大小事,並持續盤點地方需求,改善地方的基礎建設,穩健向前航行,讓不同世代的人民都能過更好的日子。

以下謹就「社會安定」、「永續安居」及「深化民主」三大施政主軸推動重點,向各位委員先進簡要報告;另本部112年下半年重要工作推動情形詳細資料,敬請參閱書面報告。

壹、社會安定

一、守護人民安全

(一)強力打擊不法犯罪

感謝大院委員先進支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於113年1月3日修正公布,完備槍砲彈藥管制措施,加重公然開槍刑罰,遏止非法改造槍枝流竄,以維護社會治安。

為守護民眾財產安全,防堵詐欺犯罪,擴大公私協力,與民間業者共同推動金流防護網等各項防詐措施。112年度計破獲全般詐欺犯罪3萬6,280件,破獲率95.51%。本部將持續精進各項措施,全方位打擊「黑金槍毒詐」,致力建立和諧安定的社會,打造讓國人安心、安全的生活環境。

(二)防制人口販運

為打擊人口販運犯罪分子,並深化被害人保護服務,已於113年1月1日修正施行「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其相關配套子法;此外,為防範國人遭誘騙至國外從事非法工作,業跨部會訂定「國人於海外遭人口販運或其他被害及被迫從事犯罪之返國保護專案工作指引」,並於112年8月15日召開被害國人保護工作坊。截至113年3月3日止,計協處被害國人356人,提供各項服務措施586人次。

二、強韌防護力量

(一)增進社會韌性

為強化國家自我防衛能力,持續整備民防體系,建構警民合作網絡,結合各地方政府警察機關辦理民力多元招募工作,並就協勤民力爭取協勤費、添購裝備等福利。此外,推動民防訓練精進措施,於113年度民防常年訓練結合地方民防活動競賽、基層與高階幹部訓練、非營利組織合作交流等工作,以利推動民防團隊招募任務。

(二)完備防救災制度

為提升企業重視廠區的公共安全及風險管理,並因應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火災事故,本部研修「消防法」相關規定,加強規範業者落實設備維護與安全管理責任及其刑責,並精進吹哨者獎勵機制,以強化企業自主防災能力,維護公共安全。

此外,為進一步深植企業災害防救意識,結合ESG精神,規劃推動「職場消防安全SDGs揭露實務建議指南」,協助大型企業將防災、減災安全事項納入永續報告書,透過安全營運行動展現,引領企業投入防護安全工作,以深化企業永續治理之文化。

(三)照護執法人員權益

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是奠基國家安定的重要一環,為使警消同仁無後顧之憂的全心投入工作,陸續推動「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調增「超勤加班費」與「危險職務加給」等照顧制度,並爭取「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2.0」、「充實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科技化救災用無人載具裝備協助計畫」等多項計畫經費,充實科技化新式裝備器材。此外,為照護第一線人員心理健康及復原力,持續結合心理專家團隊,提供警察、消防、移民、空勤、義消人員壓力檢測、個別諮商等照護服務,多方面完善同仁執勤權益之保障。

貳、永續安居

一、實踐居住正義

(一)擴大居住支持

感謝大院委員鼎力支持,「住宅法」業於112年12月6日修正公布,明定租賃契約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之依據,鼓勵更多房東投入公益出租人的行列;同時也放寬經濟或社會弱勢育兒家庭資格等規定,擴大對育兒家庭居住權益的保障。

為支持不同族群居住需求,本部持續提供多元居住選擇,截至113年2月底止,已核定租金補貼43萬465戶、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金48萬9,142戶,並興建計9萬6,510戶社會住宅,及媒合計7萬2,370有效契約戶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整體住宅措施合計可照顧近109萬戶家庭。

另外,在社會住宅目標即將達成之際,本部積極規劃下一階段住宅政策推動工作,除延續與國有財產管理及教育機關合作,擴大盤點公有土地及校舍外,並將以生活圈方式布建社會住宅,在城市或大眾運輸開發時,即預先要求保留一定比例或以增額、獎勵容積方式,提供社會住宅規劃使用,在有限土地資源上發揮最大化效益,讓更多租屋族群獲得照顧。

(二)完善租賃市場發展機制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規範自112年9月1日施行,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擴大租屋資訊揭露及掌握,將包租業轉租案件納入租賃實價登錄並增訂罰則,以周全租屋民眾權益保障。

為完善租屋弱勢族群權益保障,本部刻正規劃精進法律扶助服務廣度及深度,擴大租屋法律諮詢量能;並在既有基礎上,適時提供租屋法律訴訟協助,讓每一位有需要的民眾都能獲得支持。

另一方面,為進一步提升房東委託專業經營之意願,本部刻正通盤研議租賃住宅制度,以鼓勵及充實包租代管受託物件,並擴大實價登錄揭露範圍,納入代管租賃案件,以促進租賃市場資訊透明。

二、打造美好家園

(一)引領城市再生

為擴大都更危老政策推動量能,「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業於112年12月6日修正公布,明定排除「土地法」等相關規定之限制,擴大公有財產參與重建。截至113年2月底止,都市更新案計1,145案核定發布實施,核定補助住戶自主更新案計189案;危老重建計畫受理計3,615案,核准3,473案。

另一方面,為呼應「淨零排放」政策,引導建築淨零轉型,已於112年7月由公有建築帶頭實施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並於社會住宅及公辦都更建築全面導入「新建住宅能效標示1級」。截至113年2月底止,通過建築能效評估認可計有25件;此外,與各地方政府合作辦理22場說明會,擴散公有建築物能效評估範例,創造建築產業升級,共同朝淨零永續的目標邁進。

(二)永續國土保育

為配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及全球淨零排放趨勢,串聯山海永續保育軸線,推動「國家公園碳管理計畫」,進行內部碳盤查,建立自然碳匯估算規範,並與民間企業攜手推動植樹計畫,讓國家公園成為國土利用與資源保育的典範,接軌世界,打造永續之島。

(三)建構人性化通行環境

為落實行政院「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深植「以人為本」的新交通文化,全力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以「地方提案,中央支持」及「中央與民眾提案,地方推動」之新型態,全面支持地方推動改善工程,積極提升路口、校園周邊與行車安全道路之安全性,並設置高齡友善示範區、路側障礙物等安全設施;此外,配合「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推動「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之立法,與各地方政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中央與地方系統性的中長期改善計畫,加強落實道安改善工作,同時滿足不同族群的用路需求,以擘劃全齡、友善的通行藍圖。該條例草案業經行政院於113年3月7日函送大院審議,懇請各位委員大力支持。

參、深化民主

一、保障人民權益

(一)精進人權法制

為彰顯我國人權立國的精神,完善人權保障網絡,擬具「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以將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接軌國際。

「入出國及移民法」業於112年6月28日修正公布,並採二階段施行,在攸關民眾福祉部分,鬆綁停居留、強化婚姻移民家庭團聚權等規範已於113年1月優先上路施行;另在強化人流安全管理相關處罰及收容新制部分,也在113年3月正式施行。本部將持續辦理教育訓練,增進基層執法專業,打造更友善的移民及攬才環境。

(二)友善國境服務

因應疫後解封,出入境流量增加,為兼顧國境安全及通關效能,本部全面精進整備通關證照查驗及安檢之流程機制,推動新一代通關系統,提供可同時進行註冊及查驗通關的二合一服務,並在連續假期入出國尖峰時段,加開親子通關櫃檯、全數開啟安檢線,分流旅客,縮減等候時間,打造安心、便捷的通關環境。此外,持續鏈結國際,與美國等6國建立互惠使用自動通關機制,讓旅客於國內外均可享有優質的通關體驗。

二、深耕民間組織發展

(一)育成合作事業

合作事業為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為推廣合作社組織在地發展,本部於112年完成推動「合作事業推動地方創生輔導試辦計畫」,提供育成輔導、貸款利息補貼等多元協助。為進一步創造合作社支持性的發展體制,刻正結合各相關部會成立主管部門之「合作事業推廣專案小組」,共同精進調適扶助制度,以營造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環境。

(二)友善宗教發展環境

為協助宗教團體發展,本部於112年12月22日召開「宗教事務諮詢委員會議」,深入瞭解各宗教團體實際需求;另於112年12月29日訂定發布「內政部獎(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宗教團體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作業要點」,透過補助及獎勵機制,協助地方加速輔導宗教團體保全不動產權。截至113年3月12日止,已有559家宗教團體申請計3,127筆不動產權歸屬審認。

結語

感謝大院在上會期通過多項攸關人民權益的法案以及本部組織改造相關法案,提升宗教團體、人民團體、國土管理及保育等政策的推動量能,未來本部將加強跨領域的溝通及對話,聽取不同的建言,懇請各位委員先進大力支持、提供寶貴建議,讓本部制度更加完善,為臺灣未來共同建立厚實的發展基礎。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部長的業務報告,我們就開始進行詢答,請第一位蘇巧慧委員。

蘇委員巧慧:(9時15分)謝謝主席,我們請林右昌部長。

主席:有請林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蘇委員巧慧:部長好。部長,今天是首次在內政委員會這邊跟您請教,也想要問一下,您剛剛在口頭報告當然說了很多,但我想要請教的是書面報告中說的,也就口頭報告你沒有說到,我想請教的是書面報告中你提到了警政業務當中有一項是保護婦幼人身安全,沒有錯吧?

林部長右昌:是。

蘇委員巧慧:在第28頁有提到嘛。在這裡面你也說到在112年,也就是去年度我們通報的兒少保護案件有1萬5,808件,脆弱家庭有5,566件,這個脆弱家庭應該是指涵蓋在兒少保護案裡面,對不對?這裡的用語是這樣。

林部長右昌:是的。

蘇委員巧慧:好,那我就直接請教你,請問日前在講的重大兒虐案件,也就是剴剴案,有沒有在這裡面?部長,有沒有在這裡面?

黃署長明昭:委員,要瞭解一下,我們初步所知可能應該沒有在這裡面。

蘇委員巧慧:沒有在這裡面,沒有在這裡面的意思是沒有被通報到嗎?

黃署長明昭:應該是。

蘇委員巧慧:就是沒有被通報到。那他為什麼會沒有被通報到?部長,我想請問一下,脆弱家庭的通報有哪些要件?按照法規的話,應該它有一定的規定嘛,對不對?

我們看下一頁,根據兒少權法,脆弱家庭有一定的定義,本件就我們現在從新聞報導上面所得知的,部長,你現在看看法規,本件算不算脆弱家庭?算吧!我們假設新聞報導的都是確定的話,那麼第一個,他的父親就是有在服刑的狀況嘛,然後母親的狀況以及祖母家庭經濟狀況都符合脆弱家庭的規範,這8項裡面有3項是符合的啊,不是這樣嗎?那為什麼會沒有通報呢?

黃署長明昭:警政部門的通報是在勤務中有發現,比方說戶口查察或者執勤的時候發現,就要通報給主管機關,那這個案子……

蘇委員巧慧:對,這個主管機關是?

黃署長明昭:這個兒虐案在地方來講是社會局。

蘇委員巧慧:是,所以在這個地方,這個兒虐案件其實現在已經有兩大主管部門,一個等於是內政部這邊,在警政知道的狀況之下,其實你們是知悉或者是受到通報的時候,你們等於是有點被動接受。當然,你們在訪查的時候,在任何狀況下看到的時候,根據兒少權法,你們也是義務通報人之一,其實根據兒少權法有非常多的義務通報人,你們只是之一。好,所以現在的主管單位其實是衛福部這邊的社政單位,我的理解是這樣,應該沒有錯嘛,對不對?可是就你們的瞭解,就你現在判讀法規,我剛剛請你判讀的是,依照這個法規兒少權法來講,這個案件本身應該是脆弱家庭,這應該沒有問題嘛,對不對?

好,可是我們再根據後面的狀況來看的話,當社政單位知悉脆弱家庭之後,其實也會通知回內政部,對嗎?這句話對嗎?因為你們其實也有耶,你們內政部其實每年在行政院提報的施政計畫都有公布在內政部的網站,施政計畫當中會說為了保護婦幼兒少安全,落實脆弱家庭通報。其實也在內政部,也在部長你們部內有啊!所以意思是說,脆弱家庭並不是你們主動發掘、瞭解知道之後,可是其實應該回到你們這邊,要跟警政單位有溝通啊!為什麼呢?因為脆弱家庭的要提供……我現在就是看到這個脆弱家庭之兒童及少年通報協助與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辦法,當然它是在衛福部的社會及家庭目下面,它是根據兒少權法規定的,可是它在這個根據下面的定義,以及哪些單位對這些脆弱家庭需要有照護等等,其實警政單位也有相當多的事情是需要跟脆弱家庭能夠有互動、要提供幫助的,不是這樣嗎?所以通報回來是合理的啊!

林部長右昌:我跟委員報告,我們警政單位通報回到我們這邊一個聯繫,最主要就是我們警察是提供比如說他有人身安全保護上的需要,至於那個個案以及家庭的支持,這部分應該是回歸到社福單位。

蘇委員巧慧:部長,我今天要請教你的就是通報的部分,那我現在問你,如果民眾發現有虐兒事件的話,他是打110還是113?

林部長右昌:兩個都可以。

蘇委員巧慧:按照政府的規定,現在最希望是打113,對不對?

黃署長明昭:110也可以接。

蘇委員巧慧:110也可以接,只是他又要通報回社政系統,對不對?我今天為什麼跟你請教這個?因為我上一屆4年都在衛環,我們處理社政系統很多,但是我必須說,我們看到社會的真實面向上,就是大家發現有這種案件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還是打電話給警察,老實講,就是這樣啦!第一線還是打電話給警察,那他就會變成剛剛說未報案的、有報案的,有報案的,當警察接到之後,緊急的他會立即聯繫社工,然後做後面的評估,如果要馬上出動,其實也是要拜託警政系統的警察,然後它就變成一個重大案件等等,就下去了嘛!如果不急的話,警政單位接到通報之後,也是要做成紀錄並且通報社政單位,然後讓社政去處理,後面如果又有需要再回過頭來,又是到警政。所以可見得這樣一個兒虐的案件裡面,其實社政跟警政是密不可分的啊!這句話部長你同意嗎?社政跟警政對兒虐案件是密不可分的。

林部長右昌:是,當然……

蘇委員巧慧:沒錯嘛!

林部長右昌:因為剛剛在講,我們最重要的就是要提供人身安全的保護。

蘇委員巧慧:是。第一,你會在接收通報的時候出現,第二,在遇有緊急狀況的時候,你必須協同社工一起去,第三,甚至在事後、在必要的時候、你在蒐集案件證據等等的時候、資料協尋的時候,警政也會發揮非常大的功能,這點也沒錯吧!

林部長右昌:如果有需要蒐證的部分。

蘇委員巧慧:有需要蒐證的部分嘛!當它變成重大案件,需要蒐證的時候。

林部長右昌:對,警方會來協助。

蘇委員巧慧:好,可是其實在本件,據我們在網路上所看到的,有一個網友說這個案件可能是與本件相關的兒虐哭聲影片,他打電話到110告知此事,得到的回復是什麼?他說,他是這樣說的啦!我不知道這是否真實,但是網友得到的回復是:請你將此案件送到地檢署首長信箱,到時候如果需要影片會再跟他聯繫。你覺得這個答法對嗎?

林部長右昌:我想這是明顯不妥。

蘇委員巧慧:可能不妥吧!應該是不妥吧!因為警政機關就有一段文字:請民眾勇於發揮「雞婆好鄰居,關鍵路人甲」的角色,發現需要的弱勢、脆弱家庭及兒虐案件,可以適時通報110和113。

林部長右昌:委員,你剛剛的那個資料可以提供給我們,我們可以進一步查證。

蘇委員巧慧:好,我要說的是這樣子啦!其實我覺得基層假設真的有一個員警接到這個電話,假設他也真的這樣回答,因為我沒有確切的狀況,我現在是看到網路上面的訊息,我認為是他其實沒有一個資訊知道兒虐是重大案件,所以我今天在這裡其實是想跟內政部警政署這邊說,其實警察同仁真的非常辛苦,因為我們上一屆在衛環委員會的時候深深知道,所有的人、所有的案件都丟到警察這邊,而且你看剛剛有3個階段,其實你們也已經做了很多,所以我主張的是,如果有做的,警政機關應該要把警察做的拿出來告訴大家,其實我們做了這麼多,你的辛苦要讓國民知道,但如果像剛剛這個,萬一真的是有遺漏、有做得不夠好的,當然應該改進,這樣兩邊合起來,我覺得兒虐案件才能夠有被處理完善的部分啦!當然我本來還想講到組織等等之類的,不過主席已經站起來了,那我們就留待未來再繼續討論,我認為兒虐的部分確實兩邊的銜接是最重要的部分,這一點跟部長就教啦!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巧慧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希望有時間也可以到巧慧辦公室去跟他說明好嗎?謝謝。

繼續請張宏陸委員質詢。

張委員宏陸:(9時25分)我們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早。

張委員宏陸:部長,在去年,也是這個場合,我有跟部長討論過社宅輪候制是否應區分六都及非六都,然後未來是不是要擴大適用輪候制來向部長請教,那時候部長有回答說應該要做一個適當的區分,畢竟六都的需求也不太一樣,我不知道這段時間我們有沒有做了一些檢討或是什麼。

林部長右昌:謝謝,我請吳署長先做說明。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現在新一個階段的社宅盤點,大概現在已經調整到以生活圈的概念,而且是以大方向的生活圈來重新做個調整,比如說北北基桃宜就會變成一個大的生活圈的概念,然後把它適度地去拉開來,因為現在的通勤行為已經越來越明顯,所以我們用這樣的大範圍來重新調整,一樣、以此類推,大概竹竹桃或竹竹苗也會有一個生活圈的概念,以此類推,把全臺灣劃分成6個大的生活圈來做處理,這樣社宅的分布會更能夠掌握實際大家通勤跟居住行為的需要。

張委員宏陸:所以有在做檢討啦!

吳署長欣修:是。

張委員宏陸:另外,關於租屋優化的部分,雖然這個問題沒有很明顯,但我不知道署長知不知道,我們之前都跟我們房客說,我們不用跟房東講,我們就可以直接處理,對不對?但有些房東沒有繳納房屋稅或什麼而被全數退回的,這個我們要怎麼處理?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那個是在111年,的確我們第一次開始推的時候沒有到很精準,那時候也還沒有講不用經過房東同意,但是後來發現有一些是因為他的房屋沒有稅籍,或者實際上它的分區不是做居住在使用的,這個部分全國大概有一百八十幾件,這些我們後來……因為當時的規定的確是怕有幽靈戶口的作法,所以當時規定得比較嚴格,我們在112年開始就把這個條件更放寬,只要實際上有居住行為,也涵蓋現在所謂的違建頂加,統統都列進去,所以在112年這些案子就沒有再發生了,跟委員報告,這個我們中間有在做一些改進。

張委員宏陸:所以這一百八十幾件沒有問題了吧!

吳署長欣修:沒有,就是照111年的規定,他還是要退回,但是他如果112年申請,再來補申請,那就沒有問題。

張委員宏陸:我的意思是說,他如果是同樣的條件,他在112年、113年之後重新申請就沒有問題了?

吳署長欣修:對,而且上次也提到,關於房屋稅的稅籍有沒有,這個也不得作為查稅的依據,所以也不會再出現這個狀況。

張委員宏陸:重點就是沒有問題了啦,對不對?

吳署長欣修:對。

張委員宏陸:沒有問題的話,要跟大家講啊!

吳署長欣修:是。

張委員宏陸:我們現在在這邊討論,但很多年輕人不知道,就是以為這個有問題,造成他不敢申請。我今天問你,我遇到好幾個例子,人家來問我們服務處,這樣到底可不可以申請?所以我覺得既然沒有問題了,我們就應該要大聲講。

吳署長欣修:瞭解。

張委員宏陸:在你們的網站或什麼地方,讓人家知道、讓年輕人知道,年輕人不一定看新聞,但是會看你們的網站。

吳署長欣修:瞭解,這個我們會再加強。

張委員宏陸:要讓他們知道這個就沒有問題了,你來申請就可以,這樣一句話,大家都知道啦!

吳署長欣修:瞭解,這個我們會再來做加強。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部分可能要讓大家瞭解,好不好?

吳署長欣修:是。

張委員宏陸:另外,部長,你前一陣子有說你們的改革方案可以將公設比降到25%、30%。

林部長右昌:是,虛坪改革。

張委員宏陸:部長,你覺得這個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了嗎?

林部長右昌:關於這兩個措施,因為我們最主要是兩個措施,第一個是車位的專有登記以及車道負擔的部分,另外就是在免計容積的部分做一些變革,這個大概可以大幅的去改善,就是可以增加民眾在實際購屋時所買得的實際坪數,但你說它能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因為所有的問題也許還包括房價等等,它當然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但是它會解決所謂增加實坪這個民眾很關心的問題。

張委員宏陸:我知道,部長,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擔心的一點是,會不會因為你要比較多的實坪或什麼的,反而造成單坪的售價提高?

林部長右昌:實際上並不會。

張委員宏陸:關於物價的調漲,我跟你講,建商會不會這樣子,我們可能要預先預防,建商可能有100種理由,他就會提高價格,我只是要提醒這一點,我覺得這個很有可能發生,我們要及早預防。

林部長右昌:是,我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最近都有跟不動產界還有業者來做一些溝通跟討論,基本上大家在瞭解之後是可以理解,也知道這樣子可以避免過去有些不肖建商會用灌虛坪或者車道兩賣的狀況,所以它會讓整個制度更加公平。至於委員提到的這個部分,我們會特別注意。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另外,上個禮拜大家都在關注幼童剴剴的事件,我在這邊要跟部長說,在你們業務裡面,新住民是你們的業務,新住民相對來說有很多也是社會的弱勢,像這一種情況,我覺得也有可能會發生,因為其實新住民離婚等等的情況也很多,那就變成單親或變成什麼的,他們的第二代、我們的新二代也有可能會遇到這些問題。我在這邊是要提醒部長跟署長,這個問題已經發生了,內政部應該要有你們的規範、你們的措施,要去預防這件事情在新住民的小孩子身上發生。不知道部長跟我的看法有沒有一致?

林部長右昌:我想這部分是毋庸置疑的。

張委員宏陸:你們有沒有馬上去開會──去檢討說有哪些要趕快去做的、哪些要去補強的?你可以請署長回答。

林部長右昌:其實這個事情一發生後,院裡面也有邀請相關部會做相關精進的討論,細節部分我請署長簡單做說明。

張委員宏陸:署長,對於新住民的部分,我說的是這一塊。

鐘署長景琨:對於新住民的部分,可能有脆弱處境的家庭,因為我們有基金的部分在補助,各縣市都有設立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我們各縣市的服務站也都有聘請專業的社工,所以在這個區塊,我們一向都有在注意,看怎麼樣來結合相關的地方網絡資源來提供新住民必要的協助,當然我們會賡續、滾動來檢討,適時來看看最需要的地方是在哪裡,來做比較有效的運用。

張委員宏陸:好,我只有一句話,這個不幸的例子我們都看在眼裡、我們都知道了,我們要避免它再重複發生,你們那些據點什麼的,我都知道,但有沒有實際運作?那個也是有一套制度啊!但結果制度變成漏洞啊!你們這套制度有沒有漏洞?我認為應該要馬上去檢討,不要說下次就換到你們,我們不希望它發生,好不好?好,謝謝。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

主席:非常謝謝張宏陸委員的質詢,謝謝。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繼續請許宇甄委員質詢。

許委員宇甄:(9時35分)主席,請林右昌部長。

主席:有請林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許委員宇甄:部長好。部長,我想請教你,在107年12月底的時候,當時的行政院長,也就是現在的總統當選人賴清德開始推動智慧政府的發展藍圖,內政部也在108年1月31號提報數位身分證換發的計畫,同年6月行政院也通過4年總經費48.9億元的計畫。依據內政部112年度的決算報告來看,內政部新式身分證換發的計畫,109年到112年累計編列的預算數為8億6,504萬8,000元,截至112年止累計執行數為7億1,223萬7,000元。另外,我可以查到的還有在109年度中央印製廠也編列了4億1,804萬5,000元,所以兩者合計總共是11億3,028萬2,000元。今年1月初公共工程委員會也跟數位身分證的得標廠商完成仲裁的協議,同意2.8億元的和解金,如果再加上這筆和解金的話,我們為了數位身分證要支出的經費是14億1,028萬元。本席要請教林部長,本席算的這個數字正不正確?

林部長右昌:因為這邊是執行數,我想執行數就是已經執行出去了,我們大概有幾個部分,一個是投入的廠房還有設備,另外有一些耗材,還有每年的維護費用。

許委員宇甄:所以我剛剛依你們的決算報告所提的14億這個數字是正確的?

林部長右昌:我們部的部分是七億多,我想決算的部分應該是確定的。

許委員宇甄:好,你們部是七億多,因為要執行這個計畫,中央印製廠所編列的四億多也不算在這個計畫內當中嗎?應該是算吧!我想整個支出的經費就是14億。

林部長右昌:我請民政司……

許委員宇甄:等一下,我想等一下再一起說明。部長,您在接受媒體訪問的時候有說,賠償2.8億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你的說詞是不是要誤導民眾認為我們為了這個錯誤的政策只支出了2.8億?這個是最好的結果嗎?如果這真的是最好的結果,那最壞的結果是什麼?會不會再增加經費呢?

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因為當初要仲裁的賠償金額是10億,所以賠償金額從10億降到2.8億,我想這是這一、兩年的時間裡面共同努力所協調的一個結果。

許委員宇甄:部長,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們只賠2.8億已經算很不錯了,雖然這是個錯誤的政策,是這個意思嗎?

林部長右昌:我想這是依照契約,然後第二個是,之前……

許委員宇甄:部長,您知道嗎?其實我認識很多的年輕人,他們現在工作之後面對低薪、高物價、高房價,所以他們到了月底的時候,幾乎就沒有辦法正常支付三餐的支出,要嘛就吃泡麵、要不然就一天只吃一餐,然後你說2.8億已經是最好的結果,我覺得這樣對一般老百姓跟一般民眾來說,真的是一個很不負責任的講法。

以這個部分來說,我還看到你們內政部113年度預算編列的「支付新式身分證印製設備暫停執行之必要費用」還要6,375萬9,000元。請問部長,這個是什麼樣的一個狀況?

林部長右昌:這個是我們未來可以支付的一個費用,但它並不一定……

許委員宇甄:不是喔!它是暫停執行之必要費用喔!

林部長右昌:因為這些最低的費用,因為這些機器還是必須要維護、還是必須要讓它維持良好的狀態。

許委員宇甄:也就是說,你們已經終止這個計畫了,但每年還要花6,375萬來支持這個設備的維運費用,是這樣的意思嗎?

林部長右昌:沒有終止,是暫停。

許委員宇甄:好,請問什麼時候會再恢復?

林部長右昌:因為當初這個案子有兩個決議,第一個就是要成立一個專責、獨立的機關,第二個就是要有一個各自的專法,所以我們在這兩個條件……

許委員宇甄:請問你們預估這個暫停計畫什麼時候會再度執行?請問到時候那些設備還可以用嗎?每年花6,375萬在維護這些設備,也許是5年之後才會再執行,而到時候這些設備也沒有辦法再用了,卻每年還要花那麼多錢去維護這些未來可能根本用不到的設備,請問這樣是不是也是在浪費公帑?

林部長右昌:如果是計畫重新啟用,這些機器跟設備還有耗材一定可以用。

許委員宇甄:部長,我覺得你是為了掩護……

林部長右昌:沒有。

許委員宇甄:賴清德準總統之前在擔任行政院長的說法在做,是不是?

林部長右昌:其實這也是一個延續性的政策。

許委員宇甄:感覺上你也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

林部長右昌:沒有。

許委員宇甄:所以刻意說賠償2.8億元已經是最好的結果,而沒有講出實際上政府已經支付的費用。

林部長右昌:這個在之前都說過了。

許委員宇甄:本席剛剛也跟您提到了,依據決算報告,我已經幫你算出來了,我們到目前為止為了這個錯誤的政策已經實際支付超過14億元,所以部長要不要為這個事情道歉呢?

林部長右昌:其實這個在院會院長都詢問過了,也已經充分說明。

許委員宇甄:因為做了錯誤的政策而浪費了公帑14億元,你們覺得不用道歉嗎?

林部長右昌:這是一個延續性的政策,從國民黨馬英九總統……

許委員宇甄:我覺得這是非常失職的一個作法。

林部長右昌:從國民黨馬英九總統執政時就一直延續下來。

許委員宇甄:本席希望針對這個部分,你們一定要提出道歉,本席也認為你為了要掩護自己這種錯誤的政策,故意誤導民眾,賠償2.8億元這樣的金額真的已經是非常失職,本席在此嚴厲譴責。

林部長右昌:我們在之前其實都已經說明過了。

許委員宇甄:另外,我還要再問您,現在有許多年輕人連男女朋友都不敢交,只想當一個躺平族。年輕人的流行語是「不婚不生,快樂一生」。請問林部長有聽過嗎?年輕人不婚不生對我們國家的未來可以說是非常痛苦的,但是現在的年輕人有一個三不政策,就是不生小孩、不買房子還有不結婚。請問內政部有什麼策略可以改善年輕人的三不政策嗎?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的垂詢。這個政策主責是在國發會,內政部可以負責或者主責的部分是在社會住宅的提供,所以剛剛報告裡面也有提到,直接興建社會住宅或者是包租代管,又或者是提供租金的補助,都是現在正在推動的。

許委員宇甄:因為時間可能不夠讓我在這邊聽您回答,所以是不是會後可以請內政部把剛剛講的社會住宅或是抑制房價相關對策跟作法的資料提供給委員會,好嗎?

林部長右昌:是,沒有問題。

主席:非常謝謝許宇甄委員的質詢,謝謝部長。

繼續請王美惠委員質詢。

我們待會兒在黃建賓委員質詢結束之後,休息5分鐘讓大家上一下洗手間。好,謝謝。

王委員美惠:(9時43分)主席,謝謝。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早。

王委員美惠:部長早。本席要先跟你探討的是剛剛提到的數位身分證問題,本席在上會期也有說出對資安的煩惱。據本席瞭解,馬英九總統時期就已經要做數位身分證,朝野都很願意一起來處理這個問題。為什麼到現在你們說要暫停?是什麼原因?部長回答一下。

林部長右昌:最主要就是社會對資訊安全有更高的要求,因為以前推動數位身分證覺得是智慧國家的一個象徵,不過後來社會上有不同的聲音。剛剛有說後來立法院有兩個要求,第一個就是資安的專法,第二個就是要有專責單位來處理這件事。

王委員美惠:本席請教你,在這個過程當中,難道你們不曾努力過嗎?在這個過程中,不要說什麼人接的,從林部長接到現在,這件事情你們有去努力過嗎?

林部長右昌:因為負責的層級是行政院。

王委員美惠:我知道。

林部長右昌:我接的時候最主要就是處理怎麼把賠償金額降到越低越好。

王委員美惠:你接的時候就已經要暫停了,沒辦法再走下去了?

林部長右昌:是,我接的時候政策已經暫停了。

王委員美惠:上會期我有說資安是最重要的,因為最近這幾年有一些資料外洩事件,有說是戶政的問題。本席要跟你請教的是,全臺灣、中央有什麼人有辦法成為戶政資料的第二個單位嗎?你回答一下。

林部長右昌:委員是說第二……

王委員美惠:有第二個單位有全臺灣所有的戶籍資料嗎?關於個資的問題。

林部長右昌:第一個,戶役政系統是除了中央之外、全國連線;第二個,每一年中央有七十幾個機關跟單位……

王委員美惠:都有?

林部長右昌:會向內政部索要資料,他們會做其他的加值運用。

王委員美惠:為什麼我會請教部長這個問題?因為長久以來,詐騙集團也好,投資詐騙也好,都是因為有個人資料,打電話也好,傳簡訊也好,包括本席的手機也收到訊息說:恭喜我,抽到可以貸款300萬,趕快來,1個月才幾百塊利息而已。到現在還有,你想想看他們怎麼會常常有我們的資料?再來第二點,不要說民意代表、立委或什麼人多大,你看最近恐嚇電話也好,郵件也好,你們的作為是什麼?說實在,讓社會亂七八糟,身為執政黨應該要把事情處理得愈少愈好。據剛才的報告與本席的瞭解,你看詐騙集團騙了多少,裡面提到被騙了四十、五十億。說實在的,剛剛聽部長報告提到,破案的有3萬6,000件,但百姓關心的是要如何把錢討回來比較重要。

林部長右昌:委員說得很對!內政部的警察最主要是抓詐騙,但更重要的是源頭的管理。

王委員美惠:對。

林部長右昌:因為現在都是利用科技,都是無國界、無差別的攻擊。

王委員美惠:警察也說要把科技提升,不論破案,還是要做什麼都可以更到位。結果本席所看到的及在地方所瞭解的,說實在的,在地方接受百姓陳情,有的是投資被騙了,有的是退休,想說投資一下,有人卻說不要貪心就好了,就不會被騙了。什麼人不想多少賺一點錢來增進生活?當知道是投資詐騙,你們卻說不要投資就好了,這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林部長右昌:我們的立場不是這樣,也不曾這樣講過。

王委員美惠:你們的立場是什麼?

林部長右昌:內政部的立場就是鼓勵民眾要報案,不要怕被詐騙會被笑,因為這就好像防止COVID-19一樣,你得武漢肺炎就要知道現在傳染的途徑是什麼,所以我們非常歡迎民眾反映出來,這樣才能保證其他人不受騙。

王委員美惠:百姓被騙都有報案,報完之後的結果都是雖然破案了,但是錢沒辦法拿回來。

林部長右昌:這部分去年已經改善了,第一就是銀行端就攔阻了,第二就是圈存,如果被詐騙,錢也匯出去了,我們可以在5分鐘之內,將匯出去的錢框住。

王委員美惠:本席要跟你說的是,百姓來服務處陳情的是錢完全沒辦法討回來了,像你們說的,我們是要解決問題的,錢可以找回來是你們本來就要做的,只是面臨有沒討回來的要怎麼去協助他們,這比較重要啦!

林部長右昌:是,我跟你報告……

王委員美惠:我如果要聽你說錢會討回來,我今天不用站在這裡跟你說了!

林部長右昌:委員……

王委員美惠:是要討論怎麼樣可以讓效果更好!

林部長右昌:委員,我跟你報告,剛才說圈存,就是立即錢不會匯出去了,這樣子就可以確保;另外還有一個是抓到嫌疑犯之後需要一個司法偵辦的過程,那個最後是可以返回的。

王委員美惠:部長,因為我的時間……你這個問題是否可以一個禮拜給我資料報告?

林部長右昌:沒問題。

王委員美惠:再來請國土署署長,趕快!

林部長右昌:來,吳署長。

王委員美惠:署長,本席在這裡要跟你說租金的問題,亂七八糟!已經補助人家,現在又說規格不符合,錢還要還你,你們的美意很好,他如果可以過,比如7月申請的可以過,就可以從1月補助到7月。本席在上個會期也說,開始辦理就是要從那時候開始起算,我知道你們很認真,但是在很認真當中遇到你們審核錯誤,一次這麼多錢還要叫人家退給你們,我覺得說實在的,這個審核機制要嚴格去處理!人家如果沒錢去租房子要三、四千塊,被你們追回來要三、四萬塊。本席的意思不是說不能追,只是你們審核的時候不要擾民啦!這部分你們要趕快做好,大家來都說,他們的錢都給房東了、都花掉了,要去哪裡拿這些錢回來賠啦,以上。

主席(許委員宇甄代):謝謝王美惠委員的質詢、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高金素梅召集委員質詢。

高金委員素梅:(9時52分)謝謝我們今天的主席,有請林部長。

主席:請林右昌部長,謝謝。

高金委員素梅:部長早安。

林部長右昌:委員早。

高金委員素梅:您看一下我今天的PowerPoint上面有寫,蔡總統在2016年曾經向原住民道歉,他提過臺灣號稱是多元文化的社會,但是一直到今天,原住民族的健康、教育、經濟生活、政治參與等還有許多層面的指標仍然跟非原住民族存在著落差,我非常贊同蔡總統對於原住民現況的描述,而這些落差就必須要各部會一起來努力、來彌補,你同意嗎?

林部長右昌:我完全同意。

高金委員素梅:尤其內政部是第一大部,裡面有關於內政的問題、原住民族的問題非常多,所以我有好幾個問題今天要就教您。第一個議題就是目前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僅僅對於平地原住民有明確的參政權保障,每1,500個人至少有一席的平地原住民議員或者是民代席次,然而山地原住民卻沒有保障。以部長你熟悉的基隆市為例,基隆市山地原住民目前有1,541人了,他們被迫只能投給不熟悉原住民需求的漢人議員候選人,這種間接剝奪山地原住民參政權的制度您是不是認為應該修法?再稍微講一下我的調查,目前有3個縣市跟9個鄉鎮市區有類似的情況,我也已經提案要修法了,是不是請部長我們一起來支持維護山地原住民在都會區的權益,您同意嗎?

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這個我們現在已經在研議,那也有一些方向,基本上我們是朝正面的一個態度來看待。

高金委員素梅:好、非常地好,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我也有提案要修法,我們一起來努力。

林部長右昌:是。

高金委員素梅:另外,我要幫各村里長發聲,尤其是在原住民地區還有偏鄉的村里長,您知道嗎,臺灣最大的村是花蓮縣秀林鄉的富世村,看一下地圖,它的面積有529平方公里;然後最大的里是在高雄市桃源區的梅山里,它的面積有434平方公里;而部長您曾經服務過的基隆市,它的面積只有132.8平方公里。縱使我們說的富世村還有梅山里的服務人數確實跟基隆市不能相比,但是我們看一下它服務的面積這麼大,光是一個花蓮富世村就有4個基隆那麼大了,現在我們的社會對於村里長服務品質的要求不斷增加,政府的政令宣導也特別多,在原住民地區這些村里長還要負責救災、防災的工作,加上近年的物價還有油價飆升,你覺得現在對待他們公平嗎?

林部長右昌:我想現況當然是不盡公平。

高金委員素梅:那我們應該怎麼來努力?

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我知道這一個問題委員很關心,那也有很多地方民意代表跟立法委員也都不斷地倡議,我上任之後其實針對這個事情也做了一個深度的研究跟探討,我們基本上覺得應該要思考一個符合現況需求的,通常這些原住民鄉……

高金委員素梅:或偏鄉。

林部長右昌:我們原民的部落幅員很廣大,第二個偏僻,第三交通很不方便,的確我們的村里長要服務這麼大一個範圍,真的是也力有未逮。

高金委員素梅:你們1個月之內是不是能夠提出最符合公平的一些說法或是建議來改善,好不好?

林部長右昌:我們現在其實已經有朝這樣的方向在研議當中。

高金委員素梅:好,1個月之內。

林部長右昌:好,沒問題。

高金委員素梅:我們要加緊腳步。

林部長右昌:好,謝謝。

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第三個議題,我要提到的是原住民殯葬設施的問題,我們看到殯葬管理科有一個111年到114年的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畫,它到明年就要結束了,但是實際山地鄉仍然有許多的問題需要處理,譬如海拔1,500公尺以上或者是在水源保護區裡面的殯葬設施,它必須要有環評還有水保法規的限制,因此我們在山地鄉裡面有非常多的鄉公所沒有辦法趕在114年提報計畫,您的書面報告裡面我也看到了,其實在原鄉大概只有十幾個鄉公所完成了這個計畫。請問一下部長,您可以承諾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畫可以延續來辦理嗎?可以嗎?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這一個案子誠如你剛剛說的,這個到明年時間就到了……

高金委員素梅:對,就要結束了。

林部長右昌:那也的確還有許多原鄉沒有殯葬設施……

高金委員素梅:而且土地……

林部長右昌:我想這一個部分我們會跟院來做討論……

高金委員素梅:1個月之內。

林部長右昌:希望能夠做適當的延長……

高金委員素梅:其實它延續沒有困難。

林部長右昌:另外就是經費的部分做一些爭取。

高金委員素梅:1個月之內也提出一些相關的報告,好不好?

林部長右昌:好,沒問題。

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您。

好,第四個議題就是國家公園向山致敬的政策,您跟我提到原住民部落跟國家公園會更進一步的合作,我們當然支持藉由這個計畫讓非原住民能夠更理解、也更尊重,然後也能夠推展原住民的文化,並且持續跟在地的部落合作。但是我請教部長,為什麼目前這個計畫只有11個部落要合作?然後你們所謂具發展潛力的部落群,你們是什麼樣的定義跟概念?請問部長。

林部長右昌:好,跟委員報告,在整個我們中央的山脈其實由相關不同的部會在主管,我們內政部的國家公園署是其中的一個而已,這個當然是由我們內政部來做這樣的倡議、來跨部會的合作,它也包括了林保署、也包括觀光局等等。所以我們那11個,基本上是以我們高山型3個國家公園主要入出口的部落來做一個基礎;另外跟其他的部會,包括教育部、原民會等等,大家來做比對跟討論,找出目前大家初步有共識的11個,當然未來也有可能比11個還多。

高金委員素梅:好、很好,我本來要具體建議,但是聽部長這麼說,我覺得我們兩個是可以有一些溝通跟交流的,我們的概念蠻像的。比如說原民會有一個部落輕旅行,它其實有非常多相關合作;比如說林務署也合作過社區林業計畫的經驗,所以您剛剛談到原民會、林務署還有教育部,我們怎麼樣可以跟幾個部會一起合作的意思,對吧?

林部長右昌:對。

高金委員素梅:那必須要通盤檢討來看、從地圖上面來看哪幾個部落是可以納入計畫,對嗎?

林部長右昌:是,那現在……

高金委員素梅:是不是我們也可以請部落主動來提,它覺得您這個具體的建議很好,他可以主動參與,可以嗎?

林部長右昌:是,當然可以。

高金委員素梅:好。

林部長右昌:不過這11個因為我們是內政部,國家公園是由我們主管,但其他的部分不是我們主管。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我會由我的辦公室來邀請各個部會,一起來提出共同的平臺,可以吧?

林部長右昌:是。

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再來就是防救災的業務了,我們看到行政院有一個6.6億的專案補助計畫,你們要協助各縣市購買救災機器人還有無人機,請問部長這些資源有多少會投入到原鄉部落?對於這些資源會不會投入到原鄉我真的是非常的懷疑,因為原鄉救災必須要思考地形跟地勢的關係,有一些所謂的精良的設備可能不適合用在原鄉地區,我以前有提過提升山地鄉消防救災效能的計畫,總共編列了3年的中程計畫,這的確解決了一些原鄉消防和救災效能不足的問題,很可惜,這個計畫已經終止了,是不是可以再思考一下,是不是再提出適合部落的防救災效能的整合計畫?

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無人機跟救災機器人最主要是針對人口比較群聚的地方。

高金委員素梅:是的,那原鄉地區呢?

林部長右昌:所以臺東縣的部分有配置各4部,原鄉的部分是另外一個課題,我請蕭署長來做補充。

高金委員素梅:因為今天時間不夠了,是不是請蕭署長你們可以思考一下,有很多原住民兄弟是軍警退伍的,這些人有很多的量能可以來協助救災、防災,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跟部落的年輕人來結合,然後也在1個月之內提供一下、盤點一下數據,包括你們消防署、警政署裡面的一些計畫、量能的提升,把這些東西整合在一起,可以嗎?在1個月之內提出。

林部長右昌:沒有問題。

高金委員素梅:好,最後我要聊到的是上個禮拜四纏訟11年的王光祿獵人案,他歷經有罪定讞、釋字第803號的解釋,然後蔡總統又特赦一直到現在無罪確定,這是原住民狩獵權利的一大勝利,相信部長應該知道吧?

林部長右昌:我知道。

高金委員素梅:我們的最高法院更進一步的定下了兩大原則,第一個是自製獵槍應該包括他製己用、自製他用,在這個標準底下容許自製獵槍不限規格,只要是族人自己製造或者是族人使用他們製造的槍枝,都屬於自製獵槍,這是最高法院的裁定;第二個,只要是基於原基法第十九條的原因,狩獵就不受野保法的限制。

部長,在獵槍規範的議題上面我就開過3次協調會,最高法院的判決也支持我的立場,所以未來在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裡面,是不是繼續以族人自製且在安全性的前提之下朝雙軌制的方案來訂立規範,可以嗎?因為你現在是單軌制。

林部長右昌:我們警政署也同意這樣的一個方向,不過安全的部分還是很重要,這部分是由國防部在主責。

高金委員素梅:瞭解,我已經開了3次的協調會,包括警政署、內政部、原民會,我們以大法官解釋還有安全的使用規範之下,希望這個辦法能夠朝雙軌而不是只有一軌,好嗎?

林部長右昌:好。

高金委員素梅:謝謝你。以上我提的這些問題是不是請相關單位到我辦公室來,我們來進一步的來探討,希望1個月之內我們能夠提出解決方案,好嗎?謝謝部長。

林部長右昌:好,沒問題,謝謝。

主席:謝謝高金召委,謝謝部長。接下來有請黃建賓委員發言。

黃委員建賓:(10時3分)主席早安。我們有請內政部部長。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有請林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黃委員建賓:部長好。部長,其實本席跟內政部有很深的淵源,本席曾經擔任過最基層的村里幹事,所以我是村幹事出身,我對我們基層在推行的不管是政策或是社會救助上,其實都是第一線,對地方有一定的瞭解,常常講村里幹事對地方的熟悉度大概就僅次於郵差,可是唯有一項他可能沒有辦法掌握的就是新進人員這件事情,因為我們的管轄範圍內多進了一個新的戶口,但我們不太瞭解他的過去,所以在掌握上會比較缺乏一點點的正確性,為什麼講到這個?部長的業務報告裡面提到今年內政部有出一個全國姓名統計分析專書,這個專書的目的應該是作為我國姓名制度的改善依據,是不是?

林部長右昌:是但也不是,因為這是一個例行的工作,我們是依法做相關的彙整跟公布。

黃委員建賓:部長,內政部是全國第一、天下第一大部,掌管全國重要的業務,本席建議應該更著重在不管是在都市計畫的推動、基礎建設甚至是警消人員的福利,這邊應該是要更加強,而不是在做這樣的事情。

林部長右昌:這兩個並不衝突。

黃委員建賓:因為我也覺得很納悶,我們統計「家豪」跟「淑芬」蟬聯第一名這件事對我們未來推動有什麼差別?

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因為臺灣的戶籍系統是全世界獨步全球的,所以它的資訊非常的完整,它等於就是一個大的資料庫,所以我們依法就這些大的資料庫的內容做一個統計上的數字……

黃委員建賓:那你們要不要出農民曆?

林部長右昌:什麼?

黃委員建賓:這樣你們要不要出農民曆?

林部長右昌:委員,這是兩件事情,因為那個就是大數據,就是每年我們例行都要做,而且歷年也都是這樣公布。

黃委員建賓:謝謝部長,為什麼本席會提到姓名這件事情,其實像我們最近發生的社會案件裡,本席想請問,如果因為改名的話,你們第一線人員在搜尋上是不是會有一點困擾?他名字改掉之後,未來他如果曾經犯過一些錯的話?

林部長右昌:你要搜尋他……

黃委員建賓:比較困難?

林部長右昌:比如說是什麼目的?

黃委員建賓:如果以針對第一時間的第一線執行的村里幹事來講,他對村裡新進人員的掌握度。

林部長右昌:當然如果他沒有……比如今天如果是警察的話,可能狀況會不太一樣,村里長拿到的是戶政的名冊,當然他就是現在登記最新的名字,所以跟警察在查案、在辦的時候……

黃委員建賓:所以警察在查案,他第一時間如果看到名字,他會馬上連結嗎?還是必須要調查嘛,對不對?

林部長右昌:我們警察的M-Police應該可以查詢相關資料。

黃委員建賓:部長,本席建議,依照本國的姓名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罪犯在服刑完後3年內,他有權利更改姓名,給更生人一個重新的機會,本席會支持,本席也維持更生人的權利,但是像最近發生虐殺兒童這種重大事件的刑案,強盜殺人這些,本席是堅決反對他們更名,本席強烈建議內政部應該儘速修改我們姓名條例相關的法律條款,並且採取實質的行動來回應我們社會的期待跟關切,以上是這個問題。

林部長右昌:尊重委員的意見,不過如果要修法的話,可能要有更多的討論。

黃委員建賓:所以本席要求在1個月內,趕快把這些東西提供給本委員會知道,因為這件事情很嚴重。

林部長右昌:委員,你希望我們提供的是什麼……

黃委員建賓:你們的因應措施,你們在修法這一塊,好不好?

林部長右昌:剛剛提到這個可能要有更多的討論,目前行政院或者是內政部並沒有這樣的提案。

黃委員建賓:好,謝謝部長,本席已經建議了。另外剛剛部長提到警消的部分,高金委員也提到警消的部分,部長也有提到臺東縣,我請教消防署蕭署長。

主席:有請署長。

蕭署長煥章:委員好。

黃委員建賓:署長好。在執行業務上,臺東縣目前的預算扣掉人事成本之後,大概還剩多少錢?

蕭署長煥章:抱歉,委員,這我沒有掌握到。

黃委員建賓:沒有掌握到?

蕭署長煥章:就地方政府這邊的財源。

黃委員建賓:署長,臺東縣是全臺灣第三大的縣市,我們的幅員廣闊,可是我們的人員其實是不夠的,依據臺東縣政府目前的統計大概是411人,平均一個人就要守護8.5平方公里的面積,特別是現在不管在救護上還是在火災救護甚至其他的,都需要仰賴消防人員,這邊人力長期的不足,很容易導致臺東的消防工作變得越來越大,然後人員異動頻繁,本席在這邊要求臺東縣政府是不是能夠投入更多的人力跟資源?

蕭署長煥章:感謝委員關心,目前我們正在努力擴充基層同仁的訓練,我們今年預計明年會招收1,000位,所以只要臺東縣政府提出人力需求,我們可以全部來協助臺東縣這方面人力的擴充,當然臺東縣事實上對義消及民力掌握得非常好,我想委員對於臺東非常瞭解,我們對臺東義消、民力救難團隊會全力來協助,同時我們花東基金這個部分也投注很多的經費,包括特種經費的運作,這個會後可以詳細跟委員做一個報告。

黃委員建賓:好,謝謝署長的承諾。我想臺灣一個國家不能因為區域性發展不同而有不同的待遇,不能因為貧窮而限制偏鄉的發展,我們明明知道這個地方需要更多人力,也希望我們相關部會警政署、消防署能夠趕快投入來協助我們地方的人力,在這邊也謝謝我們署長的承諾,謝謝署長。

蕭署長煥章:感謝委員。

黃委員建賓:接下來我想要再說明一下關於我們社會住宅的部分,部長,就社會住宅來跟您就教,臺東縣目前有的社會住宅是海濱好室、寶桑好室、仁和好室,總戶數是485戶,這個戶數其實對整個臺東縣的需求是遠遠不夠的,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在這邊也強烈要求我們相關部會能夠盡快加速我們社會住宅的興建,特別是在不管是包租代管,還是我們社會住宅的部分,都希望能趕快來協助,這個部分再請……

主席:國土管理署的吳署長,要不要回應一下?

吳署長欣修:好,感謝,因為我們在第一階段臺東設定的目標是300戶,所以現在三處當然是夠,我想大概委員的建議我們會再列到第二階段,我們現在已經在進入第二階段的總體評估,會再考慮,不管是透過現在的,還是包租代管,我們都會整體再來檢討看看還有沒有增加的可能性,因為臺東畢竟幅員比較廣闊,而且它是狹長型的,這個部分我們來考慮它分布的方式。

黃委員建賓:署長,不要考慮啦!本席要求趕快加強,好不好?

吳署長欣修:好。

黃委員建賓:好,謝謝署長。

主席:非常謝謝建賓委員的質詢。

黃委員建賓: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請署長也快速回應一下建賓委員所提的問題,好嗎?謝謝。

我們休息5分鐘,待會繼續開會,謝謝。

休息(10時12分)

繼續開會(10時22分)

主席:謝謝大家!我們繼續開會。

繼續請徐欣瑩委員質詢。

徐委員欣瑩:(10時22分)大家好!謝謝主席。本席請林部長。

主席:有請林部長,謝謝。

林部長右昌:委員早!

徐委員欣瑩:部長,剛剛許宇甄委員有詢問到數位身分證的問題……

林部長右昌:是。

徐委員欣瑩:本席要再次確認,所以現在我們內政部是決定不推了還是您說的暫緩?

林部長右昌:不是內政部決定,這個是行政院的政策暫緩。

徐委員欣瑩:好,現在內政部是執行單位嘛!

林部長右昌:是、是。

徐委員欣瑩:現在是暫緩?

林部長右昌:暫緩。

徐委員欣瑩:暫緩的過程有沒有任何的努力?你暫緩就回家睡覺去了嗎?

林部長右昌:沒有,暫緩的過程當然有做努力,剛剛提到有兩個部分,這也是在院的層級,第一個是專責的單位,第二個是個資法,當然這個是其他部會所主責,我們的部分就是在已經既有的這個結果之下,比如剛剛在講要進行補償的,我們來進行協調,另外就是已經採購的相關機具設備,還有包括卡片等等……

徐委員欣瑩:你們一直花,每年花六千多萬在維護,對不對?

林部長右昌:那個是必須要確保它的運作……

徐委員欣瑩:對,既然必須要確保,而且部長也知道每年這樣花費,過去又已經花了十幾億這樣子在進行……

林部長右昌:沒有啦!其實並沒有。

徐委員欣瑩:好,沒有十幾億,也將近10億嘛!所以在這種情況下……

林部長右昌:中央印製廠那個部分其實是應該要扣掉……

徐委員欣瑩:好,沒問題……

林部長右昌:那個要扣掉,因為那個是我們委給它的,會重複算。

徐委員欣瑩:因為再怎麼樣,數位身分證也是在內政部。部長,您知道現在世界各國有多少國家已經在用數位身分證了嗎?你知不知道?

林部長右昌:我想我們現在最新的……

徐委員欣瑩:你就直接回答有幾%?有幾%?

林部長右昌:最新的數字我不是很清楚,我會後再跟委員報告。

徐委員欣瑩:你們內政部的報告就寫82%,目前已經有使用數位身分證晶片的國家就有82%,預計到2021年底就會有89%,現在已經2024,本席估計全世界90%以上的國家用數位身分證,結果我們臺灣花了10億,到現在我有聽到部長回答,因為國人好像有一些疑慮,那個疑慮就來自於執政無能,花了錢……

林部長右昌:委員,我跟你……

徐委員欣瑩:等一下,我先講。執政無能,結果民眾有疑慮,臺灣的科技不輸人,我們是科技出身,臺灣的科技不輸人,為什麼世界各國都可以用了,我們臺灣不行?這就表示我們臺灣的政府現在的執政黨就是無能!執政無能,浪費公帑!現在又沒有任何期程,你內政部長講不出來我們接下來,我們有疑慮可以暫緩,我們應該加速啊!我們應該加速,我們在科技上來讓民眾可以認同,還有在資安上加強,世界各國做得到,臺灣政府做不到,這就是一個大笑話!所以本席希望我們內政部,尤其戶政司,身分證就是戶政司主管,我們應該要盡快的,您在行政院院會也要提出來,甚至行政院沒給期程你都應該要給出期程,你都應該要求我們要有期程,現在暫停,暫停了那麼久,怎麼可能每年還一直在養機器?等到你真正要用的時候機器又要重新汰換了,因為又過了,現在已經過那麼多年了,所以我們對這件事非常在意,我們全民對於這樣的花費沒有成果也非常在意,所以……

林部長右昌:委員,我可以說明嗎?

徐委員欣瑩:可以,你先向全國人民道歉,你欠全國人民一個道歉,不管你的賠償給中央印製廠到底合不合理,或者是你過去的花費有任何的理由,我們現在花了那麼多錢都沒有成果,而且還一直拖延,我們希望今天質詢之後,可以加速進行,世界各國可以,我們臺灣一定可以……

林部長右昌:謝謝。

徐委員欣瑩:臺灣的科技一定領先全世界!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謝謝你的指教,不過這個資訊上可能有一些落差,第一個,剛剛在講的82%,它並不是全部都是數位身分證,它是數位證件,包括……

徐委員欣瑩:好,沒關係,數位晶片,世界各國可以,我們就可以,德國、比利時,所以我們這邊就持續進行,因為我的時間有限……

林部長右昌:委員,是不是讓我說明……

徐委員欣瑩:沒有、沒有、沒有,我就是請你……

林部長右昌:30秒,好不好?因為這樣子會讓大家誤解……

徐委員欣瑩:你可以之後書面說明沒有問題,我質詢時間有限。

接著本席要請問,政府不要隨便開空頭支票!我們的行政區劃法或是所謂的行政區劃程序法什麼時候要送到立法院?你只要回答,我給你5秒鐘,什麼時候要送到立法院?請部長表態。

林部長右昌:我想我們部已經出去,現在正在國發會,現在在行政院。

徐委員欣瑩:現在在行政院,所以你內政部的出去了,好,我們希望可以盡快看到。

再來本席想請警政署長。

主席:有請警政署署長。

徐委員欣瑩:部長、署長,我想請教兩位,你們知不知道我們縣市的基層警員有多重身分?部長,您還做過市長,基隆市長,我們現在的基層警員非常的辛苦,他們多重身分,他要取締噪音的汽機車,列入績效檢討,所以我們的警察成為了環保局的稽查人員,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天氣冷,要宣導防範寒流,天氣熱,要宣導小心中暑,還要跟民眾合照,宣導期還要每天回報件數,所以我們警察也成為了衛生局的員工;再來,春節期間還要發放救濟物資給弱勢家庭,所以我們的警察也成為了社會局的員工;再來,我們的警察還要勘查防空避難所,還成了工務局的員工;派出所還成為司法文書掛號信的免費存放地,所以我們的警察還要變成郵局的員工。

部長、署長,警力有限,但是非警勤務是無限,你們造成非警勤務無限,我們的警察應該是要維護治安、打擊犯罪,還有維護我們的交通秩序,為什麼他們有那麼多重身分?我們上級單位不僅沒有體恤警察的辛勞、爭取福利,還增加這麼多非本業的工作,所以可不可以請警政署回去盤點所有派出所的非警勤務,提出具體的改進作為,1個月內送本院內政委員會?

林部長右昌:委員,其實這也是回應民意的期待,很多民意代表反映,所以警察才有這麼多工作。

徐委員欣瑩:所以你們知道嘛!所以是不是可以回去檢討,而且1個月內送給我們內政委員會?

林部長右昌:是,當然沒有問題,不過委員列的裡面其實也有一些是我們法定的工作。

徐委員欣瑩:最後,因為本席今天也有提案,我們海巡跟警察車牌辨識系統的介接建置,主席,我問最後一題,這個介接好像是海巡署提出,因為查緝犯毒從港口查到陸地,到了市區要介接這個車牌辨識系統,好像一個海巡署、一個警政署,署長為難署長,這個情況是怎麼回事?

黃署長明昭:跟委員報告,我想警政署各縣市政府所建置這個車牌辨識系統附加在……

徐委員欣瑩:現在就是要跟海巡署介接的情況,為什麼我們警政署有意見?大家共同打擊犯罪。

黃署長明昭:這涉及到個資的問題,所以我們請海巡署再函給主管機關做函釋,如果函釋個資沒有問題的話,我們……

徐委員欣瑩:好,那本席就說了,這個函釋從去年的10月向警政署正式申請,一直都還沒有得到回復,到上個禮拜五傍晚,本席這邊關切……

黃署長明昭:個資法的主管機關是國發會,要國發會他們解釋說:OK,沒問題,那就可以來後續推動。

徐委員欣瑩:所以你們警政署完全可以配合?

黃署長明昭:這個還有一個問題,我要補充一下,因為這是縣市政府警察局所建置的,所以還要經過縣市政府這一關,普遍同意以後就沒問題了。

徐委員欣瑩:那你們警政署就應該整合啦!

主席:黃署長抱歉,我覺得委員的質詢是有道理的,我覺得署長跟其他的國發會也好、地方政府也好,你們應該趕快嫁接起來,因為我們海巡弟兄很多其實都是軍警退過去的,照理說你們是一家人,對不對?剛剛委員有一個臨時提案,他希望1個月之內你們可以趕快處理,好不好?不要各司其職啦!

黃署長明昭:是,警政署原則上是同意,但是……

主席:既然警政署原則同意……

黃署長明昭:程序上的一個流程要完成……

主席:請聽主席講完,你們原則同意,絕對沒問題,所以要邀請你們跟地方政府跟國發會來一起,如果你覺得比較困擾,那主席就來發開會通知,可以嗎?還是你們先趕快去整合一下吧!如果有什麼問題,我們再幫你們協調、處理,好嗎?

黃署長明昭:我們先協調,謝謝。

主席:謝謝,欣瑩委員可以嗎?

徐委員欣瑩:可以。

主席:謝謝欣瑩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

繼續請黃捷委員質詢。

黃委員捷:(10時33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內政部長。

主席:請林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黃委員捷:部長早。首先我想要請教社會住宅的部分,因為其實我身邊有非常多跟我年紀差不多的青年朋友,大家都非常關心現在到底社會住宅蓋得怎麼樣,我們到底居住權的落實如何。其實看一下過去我們臺灣的資料,2016年當時的社宅大概只有7,200戶,但是到了2023年,現在已經快12萬戶了,加上準備要興建的總共20萬戶,其實是漲了非常非常多倍,這個我要非常的肯定,在這8年裡面做社會住宅做得非常非常用心。過去我們也修了住宅法,在2016年上任之後馬上就修住宅法,讓中央能夠開始協助地方來做這些住宅的興建,包括土地的取得、包括照顧弱勢等等,後續其實也修了平均地權條例,然後擴大租金的補助,還有修正租賃專法以及房地合一稅還有實價登錄2.0等等,這些是我們過去這8年在居住正義上面的努力,我要先予以肯定。

只是說現在社宅蓋得越來越多,大家就會討論租金怎麼樣、入住的條件怎麼樣,所以我也希望跟部長來討論這些更細節、更具體的部分,讓青年朋友知道,接下來我想要申請社宅、我想要入住社宅,這些租金我能不能夠負擔得起。我接下來要跟部長討論是,現在我們內政部社宅的租金其實是用市價打八折的方式,沒有更細的去訂定所謂的分級收費制度,可是我知道內政部在上個月跟各縣市有開會,還是要用維持這個市價打八折的方式。其實現在臺灣有一些縣市有開始進行這個分級收費的制度,我想要請教的是,我們內政部有考慮要做嗎?如果沒有是為什麼?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的指教。目前有用所得收入來分級租金的大概有三個城市,第一個是臺北跟桃園,另外,新北是在上個月才要開始做。不過在這幾年執行的過程裡面其實也發現了一些問題,譬如說在臺北市,實際上運用社宅的民眾大概有73%,他的所得是在中低收入戶或者低收入戶以下,但是實際上有中低收入或者低收入戶身分的只有15%,這個落差非常的大,所以這是一個蠻大的問題,也就是說資源會有一些錯置……

黃委員捷:OK,謝謝部長。

林部長右昌:我們目前有新的一個方案,因為大家關心的是新的社宅出來之後,到時候用新的租金去算會不會更高?這一點請大家放心,因為我們未來新的方案會是新的社宅,但是用10年中古屋的租金來作為計算的基準,另外再加打折,打折的折數也比之前再進一步增加。

黃委員捷:比八折還低?

林部長右昌:還低。

黃委員捷:OK。

林部長右昌:另外是原本五折的部分會降低到四點五折到三折,所以會比之前的租金水準還要再更降低,這一點請大家放心。

黃委員捷:好,謝謝部長,這就是我想要知道的,很感謝現在內政部願意進行分級收費的調整,因為大家真的蠻擔心如果是照過去這種市價打八折的方式,大家不一定能夠負擔得起,我也知道……

林部長右昌:因為大家擔心現在新房子會用新的價錢。

黃委員捷:沒錯。

林部長右昌:我們是用10年中古屋來算。

黃委員捷:謝謝部長。你剛剛提到那種方案,就是他雖然是用低收入戶的身分去報,但是實際上他的收入並不是低收入戶,這個落差就是會有一種所謂的假窮人出現,我知道內政部的擔憂,你們看這個所得稅資料可能會因為執行業務所得、利息收入或者是租賃所得或是財產交易所得逃漏的情況,導致這個稅務沒有辦法實質反映他的收入。我想要講的是,其實有其他的例子,例如說長照特別扣除額跟房屋支出的特別扣除額都有20%以下的門檻,也就是說,其實從其他的例子來看,你們還是有辦法儘量去找到他是不是真的是需要協助的對象。因為社宅的目的就是我們的租金補貼要依據他的負擔能力訂定額度,所以我希望接下來新的這個方案真的有辦法去照顧到能夠照顧到的人。因為我看了一下,以臺北明倫社宅為例,這個殷鑑不遠,臺北明倫社宅真的讓人覺得這是一個沒有辦法符合當初我們社宅精神的設計,因為裡面我有看到它其實弱勢一戶可能低收入只有二萬多左右,可是國際可負擔租金所得比只有30%,它的負擔所得比是50%到70%,也就是說對於弱勢來說,他是完全沒有辦法支付的。所以我希望這樣的情況不會在中央的社宅裡面出現,然後這個更細的分級制度也一定要訂定,所以新的方案也希望接下來內政部趕快公告,讓大家知道是真的有辦法符合照顧弱勢的。

林部長右昌:是,委員,我用20秒跟你回復一下。第一個,我非常贊成你剛剛在講的可負擔的精神,所以我們在新的方案的時候,其實將負擔率從原本的30%降到20%,所以我們是朝這個方向在努力。當然,因為臺灣推動社會住宅時間說實在還短,所以我們需要一步一步的朝那個方向去努力;第二個,我們必須要承認現在的課稅制度所呈現出來的資料的確是有蠻大的問題;第三個,所謂的低薪青年還有邊緣戶的照顧,這部分可能要另外來思考所謂的貧窮線的調整,這需要更大的討論跟共識,基本上站在我們部門的角度,我們是支持應該要做一些貧窮線調整的一個方向。

黃委員捷:好,謝謝部長。剛剛說到稅制的部分,你們可以用其他社福檢核方式去查他的存款、股票、不動產,這些其實都可以用更細的查核方式去檢核他是不是符合這個條件。好,謝謝部長,居住正義我們一起努力。

林部長右昌:謝謝。

黃委員捷:接下來,我們請警政署長,最後一點時間,我想要問一下……

主席:有請黃署長。

黃委員捷:因為基隆的警察衝到NET這件事情,從2月1號到現在已經快二個月了,可是基隆的警察還是沒有出來說個清楚,我覺得警政署在這邊是不是可以給大家清楚的報告?假設現在警察接到一個報案,房東說有一個租客的租約到期還沒有搬走,那警察到現場去溝通協調,但是租客沒有搬走,請問警察可以直接破門而入嗎?

黃署長明昭:我想這個涉及到……

黃委員捷:可以嗎?

黃署長明昭:公權力執行,當然不能這樣子處理。

黃委員捷:請問基隆的警察是不是這樣做了?

黃署長明昭:基隆的警察他們回覆給我的報告資料是說,市政府召開會議的時候……

黃委員捷:他說他去協助交通處嘛!可以這樣子嗎?他的協助是破門而入嗎?他第一個去打開門?

黃署長明昭:他們給我的資料是說,不是他們去打開的,是由市政府聘請的鎖匠來打開的。

黃委員捷:這種說法,你可以接受嗎?署長。

黃署長明昭:當然這個後來有提告了,那檢察官那邊在做偵查……

黃委員捷:我覺得署長這邊也要有一個態度啦!不是說讓他們進入自己的司法程序,產權爭議是一回事,但是警察的職權也是一回事,我覺得署長在這邊要予以嚴正的譴責,並且檢討好嗎?

黃署長明昭:好,行政協助我們有訂定一個原則,要律定這個原則並依照這個原則來出勤。

黃委員捷:好,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黃捷委員的質詢,也謝謝部長跟署長,謝謝。

繼續我們請牛煦庭委員質詢。

牛委員煦庭:(10時42分)謝謝主席。部長有請。

主席:有請林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牛委員煦庭:部長早安。

林部長右昌:早。

牛委員煦庭:今天內政天下第一大部,事情很多,但沒關係,我們今天主要講消防的題目,其他的部分我們會用書面的方式,希望內政部好好提供資料,這樣可以嗎?

林部長右昌:好。

牛委員煦庭:那就開始吧!今天是318,很多人會講這是學運的10週年,但是同時也是美福倉儲大火的2週年,2年前的此刻,這把大火還在熊熊燃燒,消防弟兄累得要命,仔細深究這場大火的成因,大概三件事情:第一叫防治不嚴謹;第二叫救災不方便;第三叫公害不賠償。所以這件事情在地方的反應:第一叫累死打火弟兄;第二叫氣死地方鄉親。所以這件事即便已經過去了2年,但本席主張這件事情應該藉由這個公案要有一個系統性的處理方式,那我想就教一下部長,部長,知不知道什麼叫做火載量?沒關係,署長要提示一下也是沒有問題的。

林部長右昌:我想這個請蕭署長,這個比較專業啦!可以請蕭署長說明。

牛委員煦庭:對,可以,沒有關係,那署長來回答一下什麼叫火載量。

主席:請蕭署長。

蕭署長煥章:感謝委員。事實上就是整個場所裡面可以燃燒的總量。

牛委員煦庭:對,可以燃燒的可燃物完全燃燒釋放的熱能嘛!換言之,其實簡單來說就是易燃程度啦!署長知不知道相較於工廠,倉儲的火載量大概是一般工廠的幾倍?

蕭署長煥章:跟委員報告,倉儲事實上可以放很多東西,必須要看放的是什麼東西來做處理,我想委員關心的就是這裡面設備強化的情形。

牛委員煦庭:沒錯,這我們等一下再問,好啦!我先回答,相較於工廠,倉儲火載量是工廠的四倍到五倍,所以它其實是遙遙領先,我們都講消防、消防,我們待會也會講消防弟兄的福利問題,但是我覺得重點是防治,防治的東西如果做得好,相對來講,你在救災的成本等等其實就會降下來很多,我相信這才是政府需要達成的目的。那既然倉儲是火載量的第一名,本席就非常希望針對這件事情來好好探討。除了火載量之外,我想這一點部長應該就可以回答了,你也做過地方的縣市首長,對於產業你算是瞭解,對不對?倉儲物流其實是零售業所謂的成本單位,以部長的認識,臺灣大部分的倉儲是自有的多,還是出租的多?

林部長右昌:出租的多。

牛委員煦庭:絕對是出租的多嘛!既然它是一個成本單位,又是出租的多,其實會造成什麼樣的問題?就是我既然蓋這個倉儲,不管它是合法也好,違章也好,我就要降低我的成本,簡單快速地去做出租,產業端也會希望我是用一個相對低廉的成本可以拿到倉儲空間嘛!所以造成的結構性問題就是在防火這一塊,火載量最高的東西反而在客觀實務上的狀況來講是最疏於防範的。所以這就導引到我們講美福大火這個問題,其實就是自動灑水系統的問題,當初最早的時候,剛開始有自動灑水觀念、有法規的時候做了函釋,但這個函釋其實相對寬鬆,你可能站在產業這邊來解釋,要有自動堆置的才要做灑水系統,有高度10公尺高才要做灑水系統,結果這個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相對來講,這些產業就是,好啊!我就不要做自動堆置的設施,或者是說,就把這高度設定成九米八,剛剛好就可以規避這樣子的一個狀況,所以才導致美福這場大火的發生,即便它過去了2年,但我們不追蹤,這些東西都永遠不會改變。那好玩的是,這場大火發生之後,當然大家就檢討,檢討之後,現在內政部就取消了這個函釋的適用範圍,現在要從嚴處理,那從嚴處理的時候,當然也衍生了很多的問題,我們現在就簡單問一下,既然都發生這樣的事情了,你們是不是要針對相關的消防法規有更清楚的界定,而不是只用函釋的方式去讓大家有解釋的空間?部長,你的看法如何?

林部長右昌:當然,所以其實我們也做了相關的檢討,倉儲的部分預計是在今年上半年會提出;工廠的部分在今年下半年。至於細節的部分,我請蕭署長來做補充。

牛委員煦庭:你要補充嗎?

蕭署長煥章:是,感謝委員。這個問題就是委員提到的,怎麼強化倉儲及工廠的安全,這個部分在原來的消防設置標準裡面規範的情形並沒有縝密到這麼大的水負載量,所以最近我們整個在檢討,倉儲的部分就誠如部長所提到,在今年上半年會把倉儲裡面怎麼強化自動滅火系統、灑水系統的量,這上半年要處理,也就是即使既有的,我們有什麼方法,透過科技的方法,或者施工的方法來強化安全,這是第一點。另外對工廠的部分,我們在下半年會把工廠的部分做強化,目前也跟經濟部來做強化怎麼輔導、協助、補助既有的場所,或者是特登場所的消防安全,這個目前也在做,預計在下半年可以把這個部分做提報,謝謝。

牛委員煦庭:剛剛署長已經有講,就是灑水包含不只是設施設置的規範,還有水量,因為美福大火之後的家樂福大火,那就是水量的問題,為了要救災,還從旁邊借水,水費欠100萬,你就知道當初設計的灑水量有多麼不足,也沒有辦法阻止這個倉儲大火的發生。所以至少我今天聽到一個比較建設性的消息就是說上半年要處理好,我希望這個東西要加速進行,我的要求是這樣,第一個,規則剛性一點、嚴格一點、明確一點,不要有解釋的空間,然後及早界定,標準不能太低,確定了就好好的去執行,也許你要給倉儲業者一點時間去適應,但是該貫徹要貫徹,好不好?我們至少往這個方向對焦,可以嗎?好,謝謝署長。

再來我要講一下消防員待遇的問題,這叫作職務加給要「加成支給」,我們剛剛有講,美福大火這個案子累死我桃園的打火弟兄,事實上,我桃園打火弟兄在全國裡面一向是勤務量相對高的一群,因為我們是產業重鎮,所以我們當然希望可以給這群辛苦的打火弟兄更好的待遇,按照現在的規定,各直轄市政府得視所屬消防單位消防勤務危險程度,以自籌經費,依下列規定另加成支給,新北市、臺北市可以加1倍,也就是從8,435加1倍變成1萬6,870;桃園、臺中、臺南、高雄可以加七成,變成1萬4,340。但這個問題是這樣,加這樣的幅度,我們認為是為德不卒,既然要加就加到位、加有感,所以不只是桃園,新北也好、臺北也好、桃園也好,我們希望要加乾脆就加好加滿,直接加1.5倍,也就是直接加到2萬1,088元。如果這個經費我們要求中央來出,你說你們要妥善研議,那也就算了,我們可以理解,但問題這是地方自籌的,縣市政府想要照顧自己的弟兄,我是希望中央在流程上,因為這個按照法規的流程好像也是要經過中央的核定。我想請問一下,我們現在已經把希望加的額度提上來了,為什麼到現在遲遲沒有下文?請部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部長還是請署長說明?

林部長右昌:我請署長做說明。

蕭署長煥章:是,感謝委員垂詢。桃園市的徵詢,我們也針對它的問題,它也補充理由跟說明,同時我們徵詢其他六都的意見,最近意見大概會回來,我們會把整體的意見反映給行政院來做整個的處置。

牛委員煦庭:因為就本席的瞭解,現在桃園、臺北、新北都送上去了,還有哪些……

蕭署長煥章:還有其他三都。

牛委員煦庭:是六都一起檢討是不是?

蕭署長煥章:對。

牛委員煦庭:南三都還沒有進來是不是?

蕭署長煥章:對,我們會尊重南三都的意見,它們的意見來了以後我們會整個做處理。

牛委員煦庭:你們有沒有抓一個時間表?

蕭署長煥章:應該最近我們就可以報到院裡面來做提報。

牛委員煦庭:這件事情一樣,會後你要把詳細的時間表讓我們知道,因為桃園地方很希望趕快給桃園弟兄好一點的待遇。

蕭署長煥章: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除了六都以外,還有非六都的問題,所以這個部分會整體考量。

牛委員煦庭:這個我理解,所以我講的是,如果這一筆錢由中央來出,你要全部蒐集、要綜合判斷、要綜合考量,那當然沒話講;但既然是縣市自籌的,那其實沒有什麼好拖時間的,對不對?所以針對這件事情為什麼卡關,預計什麼時候可以有明確的結果,你們的額度跟決定額度的理由是什麼,是不是會後請消防署跟內政部提供一個完整的說明?好不好?

蕭署長煥章:好,謝謝委員。

林部長右昌:我跟委員報告,一句話就好。

牛委員煦庭:可以。

林部長右昌:最主要的倒不一定在我們這邊,其實裁處的單位有一些考量。

牛委員煦庭:沒關係嘛,我剛剛有講,就是時間表跟可能的考量,因為你們負責溝通嘛。

林部長右昌:是,我們再把資料送給委員。

牛委員煦庭:那就麻煩部長,好不好?

林部長右昌:是,沒問題。

牛委員煦庭:我們希望要重視消防弟兄的權益,還有防治的部分要加強。今天口頭時間有限,我們先談消防。

林部長右昌:好,沒問題。

牛委員煦庭:其他的部分我們用書面質詢,再請部裡好好回復,可以嗎?

林部長右昌:好,謝謝。

牛委員煦庭:好,謝謝,辛苦了。

主席:非常謝謝牛煦庭委員的質詢。

部長跟署長,本席建議,因為夏天馬上要到了,我們的打火兄弟在第一線,他們的權益真的要注意一下,本席希望在1個月之內你們趕快做出檢討,好不好?如果是其他各縣市,除了六都之外,其他縣市有問題的話,行政院也要來幫忙處理一下,署長,你更要幫我們的打火兄弟積極爭取,好嗎?好,謝謝。

繼續請張智倫委員質詢。

張委員智倫:(10時52分)主席好。各位官員、各位委員大家早安、大家好。是不是請部長?

主席:好,我們有請林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張委員智倫:部長早。首先要跟您請問一下,因為我的選區在新北市中和,新北市中和本身的地區比較特別,居住了大概40萬人口,在新北市人數占400萬人口的十分之一,它的土地算是非常小,占新北市整體土地大概只有百分之一的面積,所以是地狹人稠的環境,本席過去不僅對交通問題非常在意以外,也對我們民生相關問題非常在意。第一件事情要請問部長的是,中和污水下水道的接管是從民國93年就開始做第一期的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經過20年,現在終於到第三期污水下水道的接管,也要跟部長報告,中間已經經過20年,所以很多中和鄉親苦不堪言,我還記得我小時候,我家人都叫我不要開後門,家裡都有後門,開了以後,那個環境非常不乾淨,造成很多環境衛生或是疾病傳染的問題。想請教部長,現在第三期污水下水道的接管時程為什麼會拖這麼晚,而且要分四個標來執行?現在將近有10萬人還沒有做污水下水道的接管,這個第三期污水下水道的接管大概要多久時間才能完成?

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第一期跟第二期是我們國土署代辦,第三期是新北市政府現在正在進行,他們辦的,所以這個期程是新北市政府自己訂的;我們中央的部分,如果新北市政府依據相關進度,需要中央配合款的部分,我們就是依進度跟比率來撥付、來支持。所以有關期程的部分可能要新北市努力一點,然後我們會來協助。

張委員智倫:對,這邊就是我想要請部長來協助的部分,其實我覺得中央、地方要一起來努力,不能說中央推給地方、地方推給中央。

我們來看一下第三期的部分,我覺得比較特別的一個點是,請看到這個圖,上面有顯示,第三期第一標的形狀非常特殊,它是走中和的景平路的方向,它這個形狀非常地狹長,因為我認為我們對於污水下水道的技術已經發展得很完備了,但為什麼第一期的形狀這麼狹長,而且整個施作範圍這麼奇特?是不是中央可以跟地方政府大家可以協調一下?不是說中央政府只出錢,而不去管地方政府如何推動,因為總不能出錢當冤大頭吧!是不是請部長還是誰可以來回答一下?

吳署長欣修:感謝委員,其實我們各期大概都會跟幹線、支線的分布狀況還有住戶的分布密度去做一個推計,所以我想新北市政府這樣做大概是依循這幾個原則,它可能是按照住戶的密度及接管的戶數做一個平均的分配。因為一、二期是由我們署代辦,我們署的水工北區分署協助它做一個全面性的布展,現在新北市也是全面性展開在做,所以它可能囿限於其他人力等等,所以把它再切成比較細,這個部分我會再跟新北市政府瞭解它的狀況。

張委員智倫:對,就是麻煩一定要跟新北市政府來做個討論。我這邊是不是可以做個大膽的建議,我覺得中和第三期、第一期的標案跟第三標,我認為是可以把它結合在一起的,因為我們中和的南勢角人口其實非常密集,所以我認為做這個污水下水道的CP值會很高,如果第一期跟第三期整個結合在一起做的話,可以讓我們南勢角的鄉親不要等到5年甚至10年以後才有辦法做污水下水道的接管。因此我這邊拜託第一期跟第三期的部分,第一標的部分長得樣子很像一把斧頭,樣子很奇怪,所以這邊要拜託部長這邊來協助一下。

第二個也是我們中和市民的心聲,當時20年前在做第一期工程時,我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住戶當聽到家裡要拆房子時就非常反彈,造成沒有辦法實際去施行,形成管線阻礙的問題;現在已經施作到第三期了,第一期其實還有一些鄉親是沒有做污水下水道接管的,這個部分中央跟地方要如何去合作,讓一些未來不知道如何做接管的鄉親有一個生活可以變更好的方式。

吳署長欣修:謝謝委員。因為一般來講,在我們補助給地方政府的下水道經費裡面,我們是請地方政府按照期程來推,過程當中或多或少有些民眾當時觀念上沒辦法突破或是執行上有困難,他不願意配合接管,事實上地方政府會有零星的開口工程,這個一般都會由地方政府執行,它可能每年自己有一些小型的開口合約,因為那個每年的戶數都很少。

張委員智倫:你們這邊有沒有辦法跟地方政府去瞭解現在有沒有需要中央來協助的地方?

吳署長欣修:這個我們可以來跟新北市政府瞭解看看,因為正常來講,我知道他們自己每年有開口合約在處理,這個部分我們會把委員的意思轉達給他們瞭解,請他們積極針對中和一期、二期,有民眾需要用戶接管的部分,在開口合約的部分主動來洽辦。

張委員智倫:好,謝謝。

林部長右昌:委員,我來補充一下,這個大概會涉及地方政府的事務,特別是在屋後的尾巷裡面,因為它接管有一些可能會涉及比如違建的問題、違建拆除,這個大概都是到污水下水道最末端的接管會碰到的狀況,一般這個是地方政府在處理。剛剛你提到的一跟三期要併起來,我想我們這邊也會跟新北市政府瞭解,看是不是有這樣的機會,也可以請委員跟市政府這邊來反映,我們雙管齊下。

張委員智倫:好,謝謝部長。因為時間的關係,我趕快請教一下,也是關於我們選區一個比較特別的事情,本身我是在中和,中和有一個非常知名的華新街,那裡居住著非常多緬甸的華僑、很多東南亞的新住民,一直以來,我相信不分黨派、不分顏色,都對我們臺灣的新住民非常重視,想請教部長,中央是不是有定期就新住民的議題開會?有沒有想要成立一個新住民委員會?如果有的話,現在的處理進度時程大概是如何?

林部長右昌:委員,在行政院的部分,有新住民的協調會報,這是在院的層級,所以在院的層級開的會議做成的決議,各相關部會就必須依會議的決議下去執行跟推動,另外在部的部分也有。我們當然會希望能夠加強對新住民權益的照顧,我們也再跟院爭取更多的人力跟經費支應。

張委員智倫:有打算要成立新住民委員會嗎?

林部長右昌:這個不是我的層級可以回答,這屬於院的層級。

張委員智倫:那是不是請移民署長來分享一下,我舉例一下,就過去到現在而言,比如說在地有一些知名的活動,中央的部分有沒有一些協助、幫忙的地方?

鐘署長景琨:跟委員報告,在地方的各項活動,我們新住民發展基金其實是可以接受申請的,過去每年在地方各項有關新住民照顧服務的一些措施,我們都接受,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甚至NGO團體,只要提計畫來,經過我們基金管理會審查以後就會做部分的一些補助。

張委員智倫:好,謝謝署長。我今天就到這邊,謝謝。

主席:好,非常謝謝張智倫委員質詢,謝謝部長,謝謝署長。繼續我們請丁學忠委員質詢。

丁委員學忠:(11時2分)召委好。我請部長。

主席:好,有請林部長。

丁委員學忠:部長好。

林部長右昌:丁委員好。

丁委員學忠:部長,請問你知道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的內容嗎?

林部長右昌:這個法規我可能沒有背到那麼細。

丁委員學忠:沒關係,我提醒一下。這個條文是106年立法院通過的艱苦人條款,讓全國低收入戶的國人都可以免費使用各縣市的殯葬設施,這個條例已經實施了17年,請問部長有瞭解各縣市都有執行這個條例嗎?

林部長右昌:依法的話就是必須提供免費的使用。

丁委員學忠:有執行喔?

林部長右昌:是。

丁委員學忠:你覺得這個制度是不是很好?

林部長右昌:我想既然立法就是大家的一個共識。

丁委員學忠:有收到各縣市政府反映這個政策……

林部長右昌:我想目前實施的狀況應該……沒有聽到特別的聲音,如果委員有聽到相關意見的話可以反映給我們。

丁委員學忠:都受到很多的好評,幫助低收入戶,大家都很認同。

林部長右昌:是,謝謝。

丁委員學忠:我們全國低收入戶總共差不多有14萬戶、二十七萬七千多人,當這個條例通過以後,有14萬戶、二十七萬多人都有受益,如果沒有問題,我覺得我們在跑基層的時候,時常遇到一些人民,雖然他的條件沒有辦法申請低收入戶,但是事實證明我們在基層也詢問過地方鄰里一些長輩、一些村里長,以瞭解一些人民的生活方式,瞭解有其中一部分因為這個條例,礙於無法申請低收入戶,只可以申請中低收入戶。

我們雲林縣大部分是比較農村的鄉鎮,他們的收益大部分都是務農而來的,一些長輩只被列入中低收入戶,我們雲林縣有一個夜市慈愛會,這個夜市慈愛會針對低收入戶以及中低收入戶的艱苦人,只要有需求,他們都會全力協助,他們也是集結一些攤販大家一起共同來做公益。我們有聽到他們在反映,一些中低收入戶的收益跟一些生活條件其實也是跟低收入戶一樣,只是礙於這個條例的部分而沒有辦法申請成為低收入戶。我再建議,是不是我們把中低收入戶也納入第二十一條之一的適用範圍,一樣免費使用各縣市的殯葬設施?部長,你的看法怎麼樣?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這個在之前也有人提議過,不過沒有形成共識。最主要是這個會增加地方政府很大的財政負擔,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一,所以意見也很多。第二個是對於中低收跟低收,我們衛福部有一個很清楚的界定,另外甚至還包括邊緣戶的部分,所以現在這一部分的一些需求,都是由NGO或者民間團體或者善心人士提供這些公益善心的照顧。委員的建議充滿善心,我們也知道委員的意見,不過這個是不是還要進一步凝聚共識,因為這個畢竟需要修法。

丁委員學忠:對。我是覺得,其他縣市的部分我不知道,但以我們雲林縣來看,剛剛我說的一些沒有辦法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中低收入戶的人民也很多,而我們的中低收入戶在全國有10萬戶、28萬人。如果我們部長可以大家一起共同來協助這些中低收入戶,我覺得可以確實地幫助到這些比較貧窮、窮苦的一些人。

林部長右昌:我想政府都希望能夠照顧更多的人,剛剛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儘量整合各縣市政府大家不同的意見。

丁委員學忠:這個部分我們也會經過正式提案,但是先讓部長瞭解一下。

林部長右昌:是,謝謝。

丁委員學忠:如果內容有什麼問題可以大家協議一下,儘量來幫助我們的中低收入戶。因為我是基層的民意代表出身,真的很瞭解基層,真的艱苦人很多,真的!這個部分再麻煩一下部長。

林部長右昌:是。

丁委員學忠:剛剛有說到消防的部分,我也是雲林縣義消的副大隊長,我覺得我們雲林縣消防弟兄大家都是很認真,除了警消,義消他們配合在災害發生的時候,他們都非常積極衝鋒陷陣,闖入災區拯救我們人民。我請教部長,因為警消部分已經列為公務人員,而義消的部分,各位義消人員都是士農工商群組大家組成的一個團體,大家共同為我們的消防,同心協力協助我們警消救災。我要請問,他們目前沒有薪資,也沒有什麼對他們人身有保障的機制嗎?

林部長右昌:委員是說基金?

丁委員學忠:機制。

林部長右昌:機制。

丁委員學忠:對,對他們人身安全保障的機制。

林部長右昌:保險是有的,不過我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正在思考擬定義消整體災防能力的提升。現在義消其實做得滿不錯了,你也是副大隊長,我們未來希望義消能夠接受的訓練要比照警消。

丁委員學忠:他們都有訓練。

林部長右昌:現在的訓練其實還不是百分之百,未來如果百分之百比照警消,甚至可以給一個正式的認證,等於具備像國外消防士或消防人員的資格。

丁委員學忠:我很多次都到火場、現場看他們救災的狀況,其實他們的專業已經不遜於我們的警消人員,他們衝入火海的勇氣也不遜於一般人。對義消未來的福利、安全機制,還有我相信裝備上內政部都已經處理得很到位了。

林部長右昌:是的,現在我們正在整體規劃義消的整體量能,還有提升他專業能力的一個中程計畫,包括裝備的部分。謝謝。

丁委員學忠:大部分的義消都有辦一些聯誼,他們聯誼都是由那個顧問自己籌措經費來協助,我也希望內政部編列一些預算給我們義消人員,當作是一個鼓勵,這樣好不好?

林部長右昌:我們整體考量。

丁委員學忠:好,麻煩部長。謝謝。

林部長右昌:好,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丁學忠委員的質詢,也謝謝部長跟署長。

我們繼續請李柏毅委員質詢。因為吳琪銘召委跟莊瑞雄委員兩個交換,所以我們請柏毅委員質詢結束之後處理臨時提案。幹事長,你休息一下,我看你很喘。

好,謝謝,請李柏毅委員。

李委員柏毅:(11時12分)謝謝。我們請內政部林部長,接下來請警政署,警政署的議題之後再請國土管理署。

主席:好,我們請部長以及兩位署長上臺。謝謝。

李委員柏毅:謝謝。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李委員柏毅:部長,我們有聯絡方式嘛!你有沒有我的email?

林部長右昌:我沒有。

李委員柏毅:你寄信給我。

林部長右昌:我們用LINE比較快。

李委員柏毅:你看一下。

林部長右昌:你說這個是詐騙的。

李委員柏毅:這是禮拜六我收到的,來,你的家庭地址我已經調查清楚,請你在Facebook公開發帖會退出民進黨,7天內退黨,否則你全家會成為刀下亡魂。來,黃署長,類似這些恐嚇郵件,請問本會的立委有多少位收到了,還有多少位沒有收到?

黃署長明昭:目前警政署受理委員的部分……

李委員柏毅:這一件還沒受理,當天我就覺得太多了。

黃署長明昭:目前已經有15件、16人。

李委員柏毅:昨天黃捷委員在花蓮演講,那個算不算也是在恐嚇委員?

黃署長明昭:是,也有受理。

李委員柏毅:也有受理了。

黃署長明昭:黃捷委員這一件也受理,這是個人……

李委員柏毅:署長,我請問你,我們當然都知道這些是恐嚇,也都覺得這可能都來自境外,但是我們希望警政署可以在第一時間很清楚的說明,而不是說我們要調查他的來源等等。我們也有家人,我不報案不代表我的家人不會害怕,所以你要趕快讓所有的社會大眾可以很快、很清楚地瞭解這些相關的內容到底是怎樣。署長,可不可以趕快明確說明?不是在這裡說明,未來遇到類似案件的話,我們要怎麼樣處理?我在選舉期間整整1個月都被恐嚇,這個恐嚇信件還跟我對話。我們要怎麼樣趕快讓社會大眾知道這個類型的案件、知道警政署怎麼樣因應,讓社會大眾知道來自境外的目的是什麼?就是認知作戰。來,署長。

黃署長明昭:這個我們可以這樣做,如果偵查出是在境外或者是用哪一個國家當跳板……

李委員柏毅:偵查出來要多久會知道在境外?

黃署長明昭:一般大概幾個小時就可以瞭解到底他的IP是在哪個國家落點。

李委員柏毅:好,謝謝署長,您請回。

內政部其實掌管非常多,我想要先就現在最夯的住宅問題請教。明年台積電就要進駐我的選區──左營、楠梓,台積電進駐之後,1,500個以上的工程師加上周邊的就業、產業,會有非常大量的人口移入。署長,這個月高雄鄰近左營兩區的預售屋超過1,000戶,你知道嗎?都是3天clean,鄰近左營的兩個預售屋都是3天完銷,住宅的需求非常高,所以高雄市跟住都中心合作,在左營跟楠梓再加上仁武興建4個社宅,但是社宅興建完成跟台積電設廠其實搭不起來,也就是說,短期內會有大量的住宅需求,所以你看到這些預售屋飆漲,不只飆漲,預售屋也在很快的速度內去化,可見我們可能需要很大量的租金補貼等等。

我們從內政部的報告裡面看到,去年度開始申請租金補貼的這些戶數,全臺灣一共43萬戶,這43萬戶裡面有很多是沒有辦法出來申請的,這原因包含什麼?原因包含害怕申請之後,房東可能就要請我離開不要租了,這些人要住哪裡?我當然知道內政部也有對房東祭出罰則,如果你因為這樣拒絕房客申請,可以罰3萬到30萬等,但是房東被罰錢不怕,房客最害怕的是他真的被趕出去。如果在這一段時間真的被趕出去,我希望國土署、內政部好好研議這個問題,讓所有的租客可以安心申請租金補貼。相關的安置內容你可不可以現在先回應?部長要不要回應

林部長右昌: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現在已經跟法扶中心建立法律諮詢服務的一個平臺,預計今年上半年基本上把它建置完畢,下半年的時候可以上路,可以提供房東還是房客,如果他有遇到糾紛的時候,可以採取法律保障的作為。

李委員柏毅:沒有糾紛,這也不是法律保障,部長,這個很清楚,如果房客跟縣市政府申請租金補貼之後,在3個月內被房東掃地出門,政府有什麼措施安置被掃地出門的人?他是被你鼓勵來申請租金補貼,卻因為這個租金補貼被房東趕出去了,政府要不要做什麼樣的準備,因應這一些問題?當然重罰我是贊成的,但是我們要怎麼樣因應這一些問題?請內政部儘速研議,安所有租屋客的心。

最後,去年12月內政部通過「推動社會住宅成果與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希望在2025到2032進行,你還是設到明年開始,縣市政府市地重劃的抵費地可以提撥5%作為社宅用地,目前這些抵費地的標售都超過它的成本,我建議內政部,臺中市政府如果再拿出來標售的時候,內政部去標來作為社會住宅,人民會站在內政部這一邊,還是站在市場這一邊?希望國土署也就這一方面表態。

我來不及讓你回答,因為還有一個地方的議題,希望國土署趕快處理,就是高雄橋頭科學園區目前設置的進度,它緊接著台積電之後,目前它從這個計畫道路的開闢跟廠商選址是同一個時段,也就是其實現在廠商選址之外,廠商可以進去開始建廠,為什麼都還沒有進去?因為進不去。所以我希望國土署跟高雄市政府可以趕快地配合,讓廠商可以進去選址之外,它有一段聯外道路沒有辦法連接到省道,我在擔任市議員的期間一直不斷要求市政府、地政局趕快來開闢這條道路,但是也要跟國土署做配合。希望國土署就剛剛這兩件事情一併做回應,包括橋頭科學園區聯外道路,還有要不要去標縣市政府抵費地的問題,謝謝。來,署長。

吳署長欣修:謝謝。首先,在我們明年提的這個計畫裡面是直接會針對地方政府如果土地可以專案讓售給中央的話,我們直接來協商……

李委員柏毅:沒有,我的意思是你直接去跟它標啦!

吳署長欣修:對,我知道,因為我們大概現在還不會,但是專案讓售的話是……

李委員柏毅:我們當然是希望拿成本來標,對不對?這樣才對真正的市民是有利的……

吳署長欣修:沒錯、沒錯。

李委員柏毅:不是已經重劃之後的價錢。

吳署長欣修:是。第二個是聯外道路的部分……

李委員柏毅:你要設法、設法,就是針對抵費地這個。

吳署長欣修:我知道,因為高公局……

李委員柏毅:高雄市已經做了超過2萬戶的社宅,臺中不是做不到1萬戶?來,給我書面回應。

吳署長欣修:好。

李委員柏毅:我看主席站起來了,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柏毅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總共有7案,請宣讀。

莊委員瑞雄:召委、主席。

主席:是。

莊委員瑞雄:請教一下,剛剛主席有宣告臨時提案是10點以前截止嘛?

主席:對。

莊委員瑞雄:現在變成7案,本來不是只有4案嗎?

主席:對。

莊委員瑞雄:是不是也另外3案……我看內容裡面可能大家再討論一下,是不是今天先處理前面這4案?

主席:是這樣子,剛剛提案來的時候,因為只有3分鐘,我也接受了,我有交代議事人員,未來各黨團如果在3分鐘內提出來的,我們也都接受,好不好?

莊委員瑞雄:好啦,尊重他。

主席:不好意思,謝謝你。我們以後都比照辦理,感謝。

現在來宣讀。

一、

有鑑於內政部於數位身分證推動過程中,未針對社會諸多疑慮,如資安問題、數據隱私、效益不明顯等等進行政策溝通,且怠惰訂定專法,先招標、再開會,使專家淪為橡皮圖章。前揭種種使立法院朝野一致,沒有委員支持該案。導致鉅額賠償費用。爰提案要求內政部對全案提出檢討與未來政策方向報告,於一個月內送本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徐欣瑩  許宇甄  黃建賓

二、

有鑑於執法機關應共同合作、打擊不法,查海巡署於112年10月12日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介接車輛辨識系統,內政部警政署於同年12月29日以涉及個資法,請海巡署逕洽個資法主管機關釋疑後,再行評估審酌介接。海巡署業於113年1月11日函發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函釋,致至今5個月仍未完成系統介接。爰提案要求內政部對全案提出檢討報告,於一個月內送本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徐欣瑩  許宇甄  黃建賓

三、

鑑於臺東縣面積3,515.25平方公里,占台灣面積9.78%,是台灣第三大縣,就臺東縣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臺東縣消防人員預算員額僅411人,平均一個人負責守護8.5平方公里,參照臺東縣消防局2023年救災防護暨其他案件類統計,火災、救護及載送等相關案件,總計近26,719件,再加上台東幅員遼闊以及城鄉社區距離較長,長期人力不足下導致台東消防救護工作壓力極大,因此人員異動頻繁,據臺東縣政府推估,臺東縣需要之消防人力約738人,仍有372人的巨大缺口,亟待內政部統一協調增加縣市消防人力,爰提案要求內政部於一個月內就協助增加臺東縣消防人力與設備資源擬具相關規劃案,以維護臺東縣消防環境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提案人:黃建賓  許宇甄  高金素梅

四、

鑑於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失當,契約暫停執行衍生增加費用,與內政部在規劃案及管理專法尚未完成前,急就章將案件發包給廠商印製、驗證、建置系統,最終因政府政策不透明,評估小組淪為橡皮圖章,學者、專家、民代抗議專業被踐踏,以及資安及隱私權被侵害風險未解,相關預算被本院凍結,最後計畫被行政院中止;得標廠商欲履約卻因計畫中止而被暫停執行,因而向政府求償,審計部對此亦函請行政院研謀妥善處理之策,儘速確立新式身分證換發政策,以降低因契約暫停執行所產生之不經濟支出;今年本院委員已多次對此問題提出質詢,內政部迄今無法說明清楚;政府因內政部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失當所購買機器設備、系統建置、印製材料及賠償金,衍生支出費用超過14億元,現已全部轉嫁由人民承擔;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違失情節明確,不思改進,刻意隱瞞,為查明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違失情況,茲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第1項規定,提案建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違失」乙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儘速釐清真相,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以善盡國會監督職責。

提案人:許宇甄  牛煦庭  黃建賓

五、

林口影視園區社宅規劃,中央不願重視地方強烈反彈,無視林口在社宅數占比已是全國相當高比例之地區,且對於周遭國民教育學校都已額滿,更違反目前土地使用分區管理不供住宅使用之法令規定,對於影視園區中部分遭廠商棄標之土地蠻橫評估變更為社會住宅。

爰此提案要求內政部兩個月內與地方政府進行溝通,重視林口鄉親希望維持原本發展影視園區之目標與願景,積極重視地方需求與在地就業。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徐欣瑩  高金素梅  洪孟楷

六、

關於淡水淡海新市鎮之交通規劃建設,因應淡江大橋2025年通車前交通評估及區域改善,在2023年內政委員會考察時提出配合淡海新市鎮二期之計畫到路,公路總局也確定規劃淡海新市鎮二期從沙崙路北沿40米寬之計畫道路,緩解未來淡江大橋通車後產生於淡水端之龐大車流。

考量地方對交通之需求,該工程已確定系統建設之計畫,期相關單位案規劃之進度加速辦理、推動工程進行目標,完善區域交通建設。爰提案要求內政部一個月內完成經費補助審核作業並提出進度之書面報告回復提案委員。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徐欣瑩  高金素梅  洪孟楷

七、

林口特定區計畫保護區面積占約一萬一千多公頃,目前保護區係依「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與「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規定管理,相關保護區檢討調整經101內政部4月24日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78次會議中決議關於林口特定區保護區開發許可要點之通盤檢討及內容妥適性詳細予以檢視後再行辦理,惟進度延宕及地方鄉親積極關心,實有加速推進之必要。

爰此,關於林口特定計畫保護區,提案要求內政部兩個月內邀集新北、桃園市府督促提出通盤檢討及內容妥適性評估,作為整體計畫的開展,並與地方鄉親舉辦座談說明。

提案人:牛煦庭  黃建賓  徐欣瑩  高金素梅  洪孟楷

主席:召委在這邊提醒一下在場的官員還有委員們,因為我在9點開會的時候就已經說了,我們的臨時提案是到10點。今天國民黨黨團有幾個案子是10點3分進入的,我跟議事人員交代,未來在10點3分前收到了各黨團的臨時提案,我們按照規則,大家都一樣,所以這次一併來處理。

第二件事情就是提案人員還有相關的各部會的協調有一些文字的部分,本席希望在召開臨時提案之前趕快處理,好不好?因為我已經有滿長時間給你們去跟各提案委員交流、溝通是不是可以做一些文字上的修正,可以修正的,我們就不要浪費太多的時間在這邊大家再一起討論;如果不能修正的部分,我們就來處理,好不好?

目前第三案、第六案、第七案有一些文字修正,提案委員也同意了,所以我們先處理這三案,請宣讀,謝謝。

王秘書珮瑛:第三案倒數第四行「亟待內政部統一協調增加縣市消防人力」這些文字修改為「黃建賓」。這些文字刪除。

主席:請議事人員再說一遍第三案,好不好?謝謝。

王秘書珮瑛:第三案,倒數第4行:「亟待內政部統一協調增加縣市消防人力」這些文字刪除。

主席:好,可以吧!來,現在我們再來處理第六案。

第三案照修正文字通過,對,我們提案委員是OK,沒問題嘛!建賓委員?好,謝謝。

王秘書珮瑛:第六案第3行道路的「道」修正文字,第2段文字修正為「考量地方對交通之需求,該工程已確定系統建設之計畫,期相關單位按規劃之進度加速辦理、推動工程進行目標,完善區域交通建設。爰提案要求內政部一個月內提出進度之書面報告(含經費編列及開闢方式)回復提案委員。」

主席:好,以上修正文字,提案委員沒有問題吧?孟楷委員?好,沒問題,就按照修正文字通過。

第七案。

王秘書珮瑛:第七案第2段修正為「爰此,關於林口特定計畫保護區,提案內政部一個月內督促新北、桃園市府儘速提出通盤檢討及內容妥適性評估,作為整體計畫的開展,並與地方鄉親舉辦座談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一個月內……」也都唸完了,是不是?好,請問一下這個修正文字沒問題吧?

洪委員孟楷:可以。

主席:好,我們就按照修正文字通過。

我們現在回來處理第一案,剛剛已經宣讀了,都宣讀過了,第一案提案委員好像堅持這個部分嘛!然後我們的相關單位,這樣子的問題你們有什麼意見?你剛剛跟提案委員溝通了嗎?我剛剛從9點到現在已經有給你們3個小時溝通了,所以如果溝通還不接受的話,那麼我們就表決,好不好?

莊委員瑞雄:可不可以說明一下?請他說明一下,我們沒有聽到。

主席:好,請說明一下。拿麥克風好嗎?麻煩你站到上面來,謝謝。

陳代理司長子和:這部分因為要使一些文字更明確,我們是建議修正,原則上我們會提供相關的政策報告資料,裡面有些文字因為跟實際上有一點不符,所以我們是建議稍微做一下修正,比如說第3行「前揭種種使立法院朝野一致,沒有委員支持該案。導致鉅額賠償費用。」這幾個文字,因為這個案子──有關換發新式身分證計畫曾經提過立法院,院裡面也通過預算,而且這個鉅額的賠償也還沒有確定,這是一個補償,不是賠償的費用,所以我們建議是不是把這幾個字刪掉?就是「前揭種種使立法院朝野一致,沒有委員支持該案。導致鉅額賠償費用。」這幾個字把它刪除掉。

主席:好,請問欣瑩委員,前面這幾個字……

徐委員欣瑩:報告主席,前兩分鐘突然拿給我看,我是覺得這個不用改啦!就是照這樣,內政委員會其他委員也覺得……

主席:好的,是這樣子,召委必須要譴責一下你們,我們從9點已經拿到了這個臨時提案,一直到今天要處理,現在11點33分了,這當中你們都沒有跟提案委員來溝通嗎?所以如果沒有溝通的話,本席就覺得這個案要來表決,來,同意第一案的請舉手,謝謝。

莊委員瑞雄:主席,等一下,我表達一下意見。

主席:不好意思,請表達,謝謝。

莊委員瑞雄:是這樣子啦!我們內政委員會一向在處理這個,如果說督促我們行政部門去做一個政策方向的檢討,這個其實我們都會表達支持啦!但是像剛剛那個官員你是?

主席:戶政司的代理司長。

莊委員瑞雄:戶政司,照他所言「前揭種種使立法院朝野一致,沒有委員支持該案」如果這些不是事實的話,我們來表決這一個不是的前提,也好奇怪,我是支持徐委員要求內政部提出整個檢討跟未來政策方向的報告,中間這個字就變成是不是針對文字來稍微做一個修正?大家可以來支持你,要求整個內政部對這個全案未來該怎麼辦來做出一個報告,這個是非常合理啦!但是如果照戶政司所講的,也沒有說什麼朝野一致、沒有委員來支持該案,是不是我們通過這樣的文字也不妥……

主席:召委現在來做一個……我們不要浪費太多的時間,好不好?因為我剛剛一直在講戶政司,有3個小時請你們去跟委員溝通,縱使這些文字如剛剛我們莊瑞雄幹事長所提的,但是你有沒有覺得我們的行政官員實在是太不重視這個部分了,我已經提過在哪一個委員質詢結束之後要處理臨時提案,所以今天我覺得這個例子不可以再開,我就表決,好不好?請幹事長理解,因為每一個委員會裡面必須要有一些些它的交流溝通模式,我覺得今天已經有3個小時請行政單位去跟委員溝通,而且我必須要說明,在我還沒有處理臨時提案的時候,我一直請議事人員、交代議事人員今天的臨時提案請行政單位跟委員趕快溝通,一直到剛剛徐欣瑩委員說3分鐘前才跟他溝通,如果你今天做召委,你覺得今天這樣一個裁示,你是不是覺得被踐踏,好不好?請你們也理解一下召委,我今天要維持一下……

莊委員瑞雄:我可以理解召委、理解主席這樣一個心情啦!但是我是覺得涉及到整個文字的敘述,如果說前提事實不對,我們用表決把它通過,這個有點開玩笑……

主席:戶政司代理司長,為什麼你們不早一點去呢?

莊委員瑞雄:不然我一定會尊重主席裁決的權力。

徐委員欣瑩:主席、主席。

主席:請提案委員。

徐委員欣瑩:這一個案確實朝野一致,就是這個案後來到現在都沒執行,就是暫緩,所以就我瞭解,莊委員那時候你也沒支持啊!所以我們這樣寫沒有錯,朝野一致對這個案大家都不支持,所以這個案才會停下來啊!到現在它停下來以後,照理應該要再積極的想辦法,但是沒有嘛!我們就是看到這個部分,所以我想這個文字上應該它的意思,對……

主席:好,召委現在已經請各位委員充分表達你們的意見了,召委必須要行使一下,我在這邊做召委,我非常尊重各位委員,我也尊重各行政單位,你們在3個小時當中都不去處理這樣子的文字溝通,我要給你們譴責,所以我們就表決。

第一案,我們來表決。同意徐欣瑩委員所提出的這個臨時提案請舉手,謝謝。幾位?好,我們是本委員會裡面的來表決,有1、2、3、4、5、6,6席同意。

不同意的請舉手,謝謝,1、2、3、4、5、6,6席。

同樣的,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如果大家有意見的話,就是主席可以來做最後的決定,所以主席也同意這個臨時提案,謝謝。現在的表決是7:6,所以第一案我們就讓它表決通過,謝謝。

臨時提案第二案,請我們行政單位來說明一下文字,請署長。

黃署長明昭:召委及各位委員大家好。臨時提案第二案,我們是建議倒數第1行「對全案提出檢討報告」能不能改為「進度報告」?因為這是去年的10月12號提出來的,而且這涉及到很多行政部門、還有縣市端的協調聯繫,我們是不是改為以進度做一個說明?以上。

主席:署長,你們是什麼時候跟徐欣瑩委員去溝通的?也是3分鐘之前嗎?

徐委員欣瑩:沒有,早一點。

黃署長明昭:之前就溝通……

徐委員欣瑩:但是我有跟他提說就是「檢討報告」,因為這個就是有問題,所以我要請你們檢討,就這樣,檢討報告裡面可以含進度報告,沒問題。

黃署長明昭:是。

主席:剛剛徐欣瑩委員在做質詢的時候,本席也聽得非常的清楚啦!署長,的確我覺得你這個辨識系統介接的部分,你們應該儘速,而且好像有一段時間沒有處理了,只要你們能夠再跟其他的行政單位來協調合作,其實就可以儘早,好不好?

黃署長明昭:好,是……

主席:欣瑩委員,有關進度報告,你還是堅持「檢討報告」對吧?好,檢討報告,我們還是一樣,就是尊重提案委員。

黃署長明昭:是不是可以補充?

主席:好,你補充,謝謝。

黃署長明昭:因為這個有涉及到國發會的部分,因為國發會的部分……

主席:我瞭解。

黃署長明昭:對,那我們還要再去跟他們解釋,他們的見解以後……

主席:也已經很久了,署長,抱歉喔!徐欣瑩委員剛剛在質詢的時候,已經把這個時間拖很久了,你縱使要跟他們來討論,你應該儘早嘛!就等於好像這件事情一直擺在那邊都不處理,今天要不是欣瑩委員再做質詢的話,你們恐怕是繼續擺在那裡,其實這對這些介接還有國安的系統其實也是有問題的。

黃署長明昭:我再補充報告,因為國發會的函文請示是海巡署,不是我內政部啦!所以這個全部歸責在我這邊檢討,實在涉及到行政部門……

主席:沒關係啦!你就把這件事情給扛起來嘛!好不好?因為我剛剛講過,海巡署有非常多的警務人員,好不好?可以嗎?好,我們就……來,部長,你還有補充說明?

林部長右昌:我非常尊重委員的意見,不過因為涉及的是國發會,國發會是行政院的幕僚單位,那因為這個它是主管機關,我們必須尊重,所以這一點也必須特別報告,請委員瞭解。

主席:這樣子,我們就先文字修正,您先看,就是說是不是提案要求內政部跟其他的部會來提出進度的檢討報告,好不好?可以嗎?進度也放裡面,我們才比較能夠要求他們……

徐委員欣瑩:提出進度的檢討報告。

主席:對啊!進度的檢討報告,可以嗎?

徐委員欣瑩:過程的檢討報告?

主席:我覺得過程就不要了啦!我們就請這個……反正您是今天提出嘛!我們也尊重您,就從今天開始我們來請他們提出檢討進度報告,好不好?

徐委員欣瑩:好,我尊重召委。

主席:可以吧?好,來,再唸一下。

郭專門委員明政:修正文字最後一段:「爰提案要求內政部與相關部會提出進度檢討報告,於一個月內送本院內政委員會」。

主席:這樣可以了吧?署長,好不好?好,謝謝您。

現在我們來處理第四案。請問一下有沒有部會要說明?好,也是代理司長。

陳代理司長子和: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我們事先有跟許委員這邊稍微說明一下,也有跟辦公室的主任來溝通一下,那目前比較有共識的部分是「計畫中止」改成「計畫暫緩」,因為整個計畫還沒有中止,是暫緩。第二個部分是補償金,因為那個不是損害的補償,它不是賠償金,它是一個補償金,所以11行裡面那個賠償金就改成「補償金」。

跟委員比較沒有一致的部分,委員還是希望能夠成立一個調查小組來調查相關的資料,那我們是希望能夠在一個月內提供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的書面報告給內政委員會,一個月內,那這一部分是比較沒有共識的,以上。

主席:好,謝謝代理司長。我們看一下第7行的「卻因計畫中止……」,那個「中止」,許委員是同意改為「暫緩」兩個字;然後接著下來就是「機器設備、系統建置、印製材料及賠償金」的部分,他同意列為「補償金」,這兩個的文字是同意這樣修正。

再來就是:茲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第1項規定,提案建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違失」乙案成立調閱專案小組。提案委員許委員是堅持要成立調閱小組,那你們是有意見的,對不對?好,請問一下許委員。

許委員宇甄:對,本席堅持要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因為其實在這過程中,就像剛剛我在質詢的時候,我從決算報告中看出來,我們其實目前已經花了十四億多,但是內政部卻只用2.8億這邊來告訴大家是這樣子的一個賠償金,所以我認為這個部分應該是要有專案的調閱小組,才能夠把這個事情釐清。

主席:好,提案委員堅持用要成立調閱專案小組,我們是不是也來表決一下?請問一下民進黨的幹事長,請說明。

莊委員瑞雄:我跟主席還有跟在場所有委員來報告一下,這個案子其實第8屆的時候,我就跟主席在這個地方,當初從2013年針對國民身分證跟自然人憑證結合開始去做研究,到了第8屆、第9屆,然後行政院在110年它的會議裡面暫緩整個數位身分證的換發以後,我記得我們在2021年朝野協商的時候,是把整筆的預算來做封存。現在如果你說要調閱小組,基於立法院其實我們過去也都有這個先例,我阻擋不了,我對這種監督行政部門的事情沒有那麼堅持,本來立法院就發揮監督的功能。

可是還是會碰到一個問題,比如說你衍生文字裡面有沒有可能不是……我最擔心的就是我們整個委員會裡面做出的,我們表決完,我們表決那個前提事實是……那個事實怎麼是用表決的呢?就讓他們適度的說明那個數字到底是多少,你說清楚,許委員要的是調閱小組啦!我是覺得也合理啦!但重點就是你們的數字要說清楚啦!他如果寫錯了,你們也要跟他溝通好啊!正確的數字講一下,我相信許委員也不會堅持說2億,他跟你說那個14億,你就要提醒他,請他趕快修正一下才對,所以那個數字我反而會覺得這個在朝野政黨之間,本來跟行政部門大家去溝通把文字弄得更精確,這是好事啦!召委,我再次做這樣的提醒啦!

主席:謝謝莊瑞雄幹事長。

我們請許委員。

許委員宇甄:我想剛剛莊委員這邊所提到的數字,我是依據內政部的決算報告裡面所計算出來,要我這樣一筆一筆的把它唸出來嗎?

主席:我想可能不需要那麼多時間……

許委員宇甄:對,所以說總共就是……我得到的資料就是14億,超過14億,所以我想這個我是有所本的喔!所以我還是堅持,既然在這邊說不清楚,我覺得我們就是成立調閱專案小組來讓他們講清楚。

王委員美惠:主席……

主席:好,謝謝美惠委員。

我們請行政部門再來稍微說明一下,對於14億的部分。

陳代理司長子和:跟委員報告,許委員提到這14億裡面,其實是沒有那麼多啦!裡面有重複計算的部分,我跟委員一一報告。第一個,這個費用裡面第一個是我們跟中央印製廠契約的部分,我們跟中央印製廠契約的部分是以它印製每一張多少錢來支付,比如說一張可能是180、200塊,這個是按照……

主席:請你快速一點好不好?因為剛剛許委員是有所本,是從這個決算書裡面看到的。

許委員宇甄:所以說是決算書有問題喔?

陳代理司長子和:第二個是中印跟它的委託廠商東元之間的賠償費用,是2.8億,這個是買材料的費用。第三個部分是中印為了要執行印製我的數位身分證,它自己去整修廠房跟購買設備,這一部分是大概3.79億,所以加起來應該是沒有像委員講的這麼多……

主席:好,謝謝。

他剛剛的說明其實也蠻清楚的,但是我們立法院的決算委員會裡面,的確提出的報告是如此,好不好?所以其實你們在調閱小組裡面談更清楚,好不好?好,謝謝。

第四案,請問一下問民進黨委員同意嗎?

林部長右昌:我只有一句話跟委員報告一下……

主席:好,我們尊重部長,來,請您快一點,快速的來說明一下。

林部長右昌:我們代理司長講的太複雜了,簡單來講,委員剛剛提到的是決算嘛!那個數字是沒有錯,不過中央印製廠的決算數是我們內政部撥給它的,所以那一部分是重複計算,大概是這樣子。

主席:好,你在調閱專案小組裡面也可以說明清楚,好嗎?部長,謝謝您,我也非常尊重行政官員還有部長的補充說明。

請問一下民進黨的委員、內政委員會委員,我們是不是可以來處理這案了?

莊委員瑞雄:召委。

主席:是。

莊委員瑞雄:我是不是這樣建議,大家一起來同意文字做修正啦!你老經驗的人怎麼這樣,應該是……

主席:那你覺得文字應該怎麼修正?

莊委員瑞雄:看內政部這邊可不可以再提一下?

主席:請問一下許宇甄……其實我們看到有一些文字修正的部分,它都已經有修正了啦!請問一下莊委員,你對哪一個文字還有意見?你有沒有什麼意見?提出一下你很好的見解。

莊委員瑞雄:召委問了,我不敢不回答啦!

主席:我尊重大家。

莊委員瑞雄:就是我們這整個臨時提案裡面,其實也不用放進去太多……

主席:你是說數字嗎?費用的數字嗎?

莊委員瑞雄:數字你解釋完了我可以接受,因為我們立法院有這樣一個報告。

主席:好的,還有哪裡你覺得文字……

莊委員瑞雄:比如說「換發政策違失情節明確,不思改進,刻意隱瞞」這個聽起來就怪怪的啦!我們要去調查它,既然要調查就先不用去審判它了,這有未審先判的那種感覺啦!

主席:好,我們請提案委員回應,是不是接受莊委員的建議?

許委員宇甄:我不接受。因為針對這個部分,我們確實感受到的就是有刻意隱瞞之嫌啦!所以為什麼希望能夠成立調閱專案小組,就是希望能夠把這部分的疑慮釐清啦!

主席:這樣子好不好?我們把「違失」拿掉好不好?「換發政策違失情節明確」我也同意剛剛……因為我們還沒有調閱小組,我們的確不能夠未審先判,我們成立了調閱小組之後,我們才可以瞭解一下他們是不是有違失的情節,這一點我倒是同意莊瑞雄幹事長的提議,好不好?可以嗎?請問許委員,我們在這邊文字修正?

許委員宇甄:可以,OK。

主席:我們請議事人員來幫我們想一下。

郭專門委員明政:如果有成立的話,建議內政委員會,數位身分證它調閱小組的名稱就「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調閱小組……

主席:好,「違失」也拿掉,好不好?就是「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乙案,莊委員這樣可以嗎?我們把違失那兩個字都拿掉。好,文字修正念一下,謝謝。

郭專門委員明政:臨時提案第四案修正文字:「提案建請立法內政委員會,針對『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及預算執行』乙案成立調閱小組,儘速釐清真相,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以善盡國會監督職責」。

主席:還有前面「身分證換發政策違失情節明確」,這個「違失情節明確」把它拿掉,好不好?

郭專門委員明政:「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換發政策,不思改進,刻意隱瞞」這樣。

主席:對,可以嗎?好,如果這樣子的文字修正大家同意的話,我們第四案也讓它通過,謝謝。

許委員宇甄:同意,謝謝。

主席:第五案提案委員是洪孟楷委員。

張委員宏陸:召委,我想提醒一下,我們內政委員會,臨時提案第四案「賠償」改成「補償」了……

主席:對,賠償金變成補償金

張委員宏陸:但我們第一案還是「賠償費用」,這樣我們內委會兩個案子的用詞不一樣喔!是不是爭取徐欣瑩委員的同意,我們第一案也是把賠償變成補償,這樣我們內政委員會出去的才有一致,不然會怪怪的。

主席:好,我們剛剛臨時提案是已經通過了……

張委員宏陸:但是現在兩個不一樣……

主席:我也尊重委員,但是我今天要再提的就是我們的行政單位,並沒有在3個小時之內去找徐委員溝通,所以剛剛召委才會給他們一些懲罰,希望他們以後尊重一下召委在這邊所說的每一句話,提醒他們。所以剛剛的建議,因為尊重我們委員,請問一下徐委員補償金跟賠償金的部分?

徐委員欣瑩:好啦……

主席:OK,謝謝欣瑩委員。我再一次提醒行政官員,麻煩你們對召委已經說明的這些,今天我們委員會裡面的所有行政流程,請你們注意聽,也請你們尊重召委,好不好?以後在我處理臨時提案之前,趕快找提案委員來溝通一下,可以嗎?謝謝。

第五案。第五案有沒有文字修正?請說明,署長。

吳署長欣修:因為林口影視園區這一個本來就是國有土地,部分土地廠商棄標以後,國產署也通知我們可以一起來評估,所以我們納入評估本來就是非常合理的。第二個,其實當時地方政府有一些意見,我想我們在過程當中,因為現在評估還沒有一個結果,等我們評估有一個結果都會跟地方政府去溝通。所以有關其中的一些文字,是不是可以……因為我們有跟委員溝通,他有部分文字還是不同意修正。但是我覺得站在對於國有土地的一個管理跟規劃以及長期角度來看,因為新北又是社宅缺口最大的地方,是不是讓我們可以評估以後來跟地方溝通,我想這一點我們是會尊重,但是有些文字還是希望修正。

主席:好,我們也請提案人牛煦庭委員做一些回應。

牛委員煦庭:孟楷委員有特別跟我講啦,因為他會用這樣的文字……

主席:你們是共同提案人吧?因為我們處理……

牛委員煦庭:對,內委會提案嘛!

主席:縱使洪孟楷委員不在,牛煦庭委員在……

牛委員煦庭:對,我來說明啊!我是提案人啊!

主席:好,謝謝。

牛委員煦庭:這個原因是這樣,我想部裡面應該也清楚,林口鄉親有抗爭、有連署,所以作為民意代表如果沒有辦法用……你也沒辦法讓孟楷委員跟林口的鄉親交代啦!所以這一部分希望部裡面是不是多多擔待。這個臨時提案的總體意旨關鍵,其實還是希望中央跟地方進行完善的溝通啦,所以我覺得文字修正與否不影響這個提案的意旨,是不是就趕快?我就特別再多講一句,如果真的溝通的結果是林口不要,對不對?拿來龜山,我來幫你溝通,好不好?你的社宅進度也可以照常推動,好不好?

吳署長欣修:這個是國有地,剛好它位置在林口啦,因為龜山的部分……

牛委員煦庭:事實上就是那邊的鄉親有抗爭嘛!所以他提案,好不好?

吳署長欣修:我瞭解,所以我的意思是,因為我們本來程序上就在做評估,其實不需要用到「蠻橫」這種字眼,因為國有土地本來交給我們評估也是很正常……

牛委員煦庭:他剛剛有講是很堅持啦!他堅持,我們也尊重他啦,好不好?因為畢竟那是他林口的事情嘛,好不好?所以希望部裡面要擔待一下。

主席:好,我們請莊委員。

莊委員瑞雄:跟主席還有各位委員報告,你看總統大選選完才多久而已,但新北市確實在整個社宅的部分缺口是最大的,各個政黨在選總統的時候都是信誓旦旦,說要多蓋多少、多蓋多少!我是比較難想像,雖然我們不屬於林口這樣的一個選區,可是整個社會住宅的建造,希望再繼續增加,這是各黨大家都一致希望的,而且在內政委員會,我們一直要求內政部、要求國土署,每次都修理他們,說他們進度都太慢,要快點找!像我都一直要拜託你們再去找,怎麼會說剛好是廠商棄標的國有土地,然後你去把它做評估變更為社會住宅,會變成是蠻橫的評估?評估也還沒出來,搞不好評估出來,新北市政府是很開心的也不一定啊!中央出錢,還蓋在你地方的土地這裡,除非你告訴我說林口這個地方真的完全都不需要社會住宅。所以是不是就像剛剛牛委員所提到的,你的意旨是希望再去溝通,既然是這樣子的話,這種比較情緒性的文字就不要啦!說「蠻橫」評估,我也不知道,不然就改「溫柔」評估,有這樣的嗎?對不對?這我就不知道為何要用這個字眼,評估就評估,最主要是你評估出來以後跟地方如何去進行溝通,我也不認為你評估出來說:「好」,但新北市政府跟你說:「不行」,新北林口以後都不需要社會住宅。要嚇死人,應該也不至於吧?

主席:好,謝謝莊瑞雄委員的提醒,召委這樣子提這個意見,牛煦庭委員聽一下,不好意思。蠻橫的確這個字可能比較重了一點,我們用「逕行」兩個字好不好?對於影視園區中部分遭廠商棄標之土地「逕行」評估變更為社會住宅,其實逕行這兩個字也是蠻重的一個字,但在文字上面可能文雅一點,我們是不是用這樣子?署長,你同意嗎?好,OK,大家同意的話,我們就將蠻橫這兩個字拿掉,當然最重要的是兩個月之內要跟地方政府進行溝通,好嗎?第五案,我們文字用「逕行」大家同意嗎?好,我們臨時提案第五案通過。

第六案、第七案都已經同意了嘛?好的,非常謝謝大家,我們的臨時提案現在都處理完畢了,我們先休息3分鐘,然後待會再進行我們的質詢,謝謝大家,謝謝。

休息(11時59分)

繼續開會(12時4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中午不休息,繼續我們的質詢。

現在請莊瑞雄委員質詢,謝謝。

莊委員瑞雄:(12時4分)謝謝主席。有請內政部林部長。

主席:有請林部長。

莊委員瑞雄:警政署黃署長。

主席:黃署長。

莊委員瑞雄:部長和署長,我要先請教一下,5月1日勞動節公務人員到底可不可以一起放假?或者全國是否可以一起放假?其實這個最近社會討論非常多,本席月初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曾經請教過人事總處,目前公務機關不管是聘用人員、約僱人員或是公務人員都一樣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而是屬於公法上的契約關係,因此沒有辦法適用五一勞動節來放假。本席舉兩個例子,譬如說:一個單位裡面同時有公務人員、約聘人員和派遣性質的臨時人員,因此在一個單位裡面,有些人可以放勞動節、有些人不能放,這個大家都很清楚。

另外,中央和地方的公職,你光看立法院就好,很多助理和幕僚都適用勞基法,但基本上都是配合著公家單位和公職人員的工作作息,就我的瞭解,其實大部分都沒有放假,也沒有人會刻意的去注意到這群很辛苦為社會、國家在付出的群體,他們被勞動節給遺忘了。

本席還記得,去年大眾在討論這一題的時候,人總的回應是說要交由內政部研議,因為你們是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主管機關。你們的回應就更有意思了,你們當時是回應,委員提案要將這個辦法提升到法的位階,你們尊重立法院最終的決議。其實這個問題單純就是公務人員要不要放假?這個應該人總就能夠決定並會知你們,但是經過一連串這樣討論下來,非常大的困難就出在教職人員這個部分,這個大家都很清楚,就是老師放假,但是學生沒有放假要怎麼辦?早年兒童節只有兒童放假,但是兒童放假沒有大人可以照顧,所以後來就跟清明節一起變成連假,現在的狀況類似,就是老師放假,兒童沒有人可以教課。上次我問人總,人總也說期待比照兒童節的模式,由內政部來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由地方直接將勞動節比照兒童節的模式,統統放假一日。

所以2個問題請教部長,你是否認同比照兒童節模式的可能?還有,目前全年休假日已經滿了,部長先前受訪時也講,這需要有配套,那配套是什麼?先請教。

林部長右昌:好,委員,其實你非常清楚這個問題和方向是如何,不過你剛剛提到的那個課題,基本上,我們現在的思考是朝向正面、肯定的方向在前進。

莊委員瑞雄:哦!你都說這種話,那我問你,我懂你的意思,我請黃署長上來的意思也是一樣,公務機關都會遇到這種問題,你知不知道?我們不是要叫你們上來站著。部長,你跟我說會正面思考,那我簡單的問你,你的意思是說,方向明確、樂觀其成,對不對?

林部長右昌:是的。

莊委員瑞雄:好,那我要問你了。

林部長右昌:雖然我們是主管機關,法我們當然要修,但是這個涉及全國的事務。

莊委員瑞雄:不是,你說「方向明確、樂觀其成」,但問題是又沒有答案。那我問你,5月1日可不可以適用?

林部長右昌:這個最近院會應該就會有一個答案。

莊委員瑞雄:有開過會了?

林部長右昌:我們正在……

莊委員瑞雄:這個大家都很期待,連召委都笑嘻嘻,你看,大家都期待這個政策可以嘉惠所有的行政機關,不然會造成有的……

林部長右昌:是,這要跨部會,我想執政黨、包括院長也都非常關心這個議題。

莊委員瑞雄:可以?

林部長右昌:我們已經加速的在進行相關的溝通。

莊委員瑞雄:所以5月1日適用沒有問題?

林部長右昌:我沒有辦法幫院做這樣子的回答。

莊委員瑞雄:你的意思是說「方向明朗、樂觀其成」,這樣就對了?

林部長右昌:我們會以正面的方向來看待。

莊委員瑞雄:其實正面就是了,你就大膽的講就好了,有什麼關係,胸脯就把它拍下去,接下來要請教……

林部長右昌:我們不能僭越。

莊委員瑞雄:先感謝啦!希望5月1日放假的問題在內政委員會這樣建議後可以解決,其實這是長年以來的老問題,可以解決這樣的問題是好事,不然一個單位有的人適用勞基法、只是單位不同而已,怎麼會變成這樣子?行政部門把它解決掉是好事,好不好?

另外我要請教,跟騷法實行快2年了,我們何時要啟動修法檢討的一個評估?我要請教署長的是,2021年11月跟騷法三讀通過以後,我們在2022年6月實行,將跟騷行為明確入罪,並導入書面告誡、保護令和刑事訴訟等3道防線。被害人報案以後,警政單位可以開立書面告誡給行為人,然後明確告知你違法,2年內再犯的話,被害人就可以向法院民事庭聲請保護令,如果再違反保護令的話,就會科以刑責。好了,跟騷法實行到今年已經2年了,從111年6月到今年1月底,你們總共受理了4,944件;開立的書面告誡有3,480件;違反書面告誡的有315件。從這些數據中可以看得出來,現行開立書面告誡雖然只是一只行政命令,但確實有達到阻嚇的效果,但本席的問題是,這個法還有很多可以努力及改善的空間,我舉例,我今天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有講到,韓國直播主企鵝妹來臺灣,他在全省環島直播的時候,粉絲開始跟蹤他,直到有人報案後,警方依照跟騷法的規定開立書面告誡。開立書面告誡是宣示警方已經介入,但是這有一個問題,如果他還是一直圍繞著他,那在聲請報護令、核發保護令還沒有出來的這段時間,我們要如何保護被害人的安全?這是第一個。

召委,我馬上結束。第二個,這有很大的問題,其實我們有做出決議,去年本席在內政委員會質詢完之後,警政署很快的就召開諮詢小組和相關的研討會,跟騷法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後,我們通過的附帶決議是,內政部必須要在3年內檢視現行法令有沒有需要調整的,我要請問,警政署現在的規劃如何?請一併回答。

黃署長明昭:跟委員報告,首先第一點,如果他再被跟騷的話,其實警方可以協助他來做保護的工作,可以這樣子執行。第二個問題,今年底有沒有要啟動修法?根據專家學者以及學術研討會所提出的,這段時間所執行的內容大概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警察和檢察官依照職權來聲請保護令的部分,法官很多都不同意,所以我們希望可以入法,就是可以修在跟騷法這個母法裡面。再來,相對人處遇機制這一塊,這一塊可能還要再跟衛福部做一個比較細緻的討論,然後再入法,這樣我們才有辦法可以推動。

主席:好,所以等於還有其他部會需要一起協同的來處理是嗎?

黃署長明昭:對。

主席:好,懂了。

莊委員瑞雄:這個不要開玩笑,因為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的194件裡面,違反保護令的高達101件,開什麼玩笑?我們做成決議後,你們的規劃要趕快出來,好不好?

黃署長明昭:好。

莊委員瑞雄:OK!

主席:麻煩你也跟委員報告一下,需要我們立法委員來協助你們的,請跟我們說一下,好不好?好,謝謝莊委員,謝謝!謝謝部長和署長,謝謝

繼續請洪申翰委員質詢,謝謝。

洪委員申翰:(12時13分)請部長。

主席:請林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洪委員申翰:部長,我的時間不多,我很快速的跟你請教。

林部長右昌:是。

洪委員申翰:其實現在租賃市場上,很多房東都超收租客的電價來賺差價,部長,你知不知道有這個現象?

林部長右昌:我們知道有這個現象。

洪委員申翰:你知道有這個現象,來,看下面這張表,你看一下,我舉這個為例,房東一層樓隔5間套房,2個月收一次電費,5間套房如果用電2,000度,如果這是合理的度數的話,在台電的電費單上,台電會跟這個房東收8,000元,這是夏月哦!平均一度電大概4元出頭一點點,但現在如果房東平均一度電收5.5元,5.5元已經很客氣了,現在6元、6.5元的都有。如果是5.5元的話,房東一期就可以賺3,000元。如果他是收7.69元的話,房東一期就可以賺七千多元的差價,部長,你覺得這個合理嗎?

林部長右昌:我想這個當然很明顯的不合理。

洪委員申翰:部長,現在這個狀況讓我們非常的憂心,其實我自己也是租屋族,我過去也是長期被超收電費,其實我已經質詢過經濟部和內政部,我們都已經談過很多次,其實現在台電已經成立「租屋電價透明專區」,他們已經把這個透明專區建立起來了,這是台電的動作快於內政部的地方,可是部長,我要跟你說,按照我們的規定,夏季房東每度電還是可以收到7.69元;非夏季還是可以收到6.03元。簡單來說,我們還是認為房東超收3元左右的電費是合法的,部長,這是我們現在的規定,部長,你覺得我們的規定合不合理?

林部長右昌:我想這個當然也不合理。

洪委員申翰:好,部長,我要提醒,其實我們的電價是由國家或是國營事業來做一定成本的吸收和補貼,結果房東居然拿這個補貼來賺差價,如果今天國家要在電費上給予一定的優惠,照理來說,這個優惠應該是給房客,而不應該是給相對權利比較大的房東,現在反而是年輕的房客受害,尤其是住在這些出租套房裡面的年輕人。

部長,我跟你報告,去年4月到11月,內政部開過2次的會議,但目前幾乎沒有下文,我不斷的追,包括上個禮拜我也都還在追,這個目前都沒有下文,內政部還是允許房東超收1度電三塊多以上的電價,部長,你覺得接下來該怎麼辦?

林部長右昌:委員,我跟你報告一下,上個禮拜我有親自針對這個問題召開過會議,我們大概有幾個方向,第一個,租屋公共設施的電費已經有向台電申請分算者,這部分沒有問題。

洪委員申翰:是。

林部長右昌:現在有問題的是租屋的公共設施電費沒有申請分算或是申請獨立電表的,這部分我們現在打算把它放在定型化契約裡面去律定。另外,如果今天租屋者,就是這個房東沒有針對公共設施去分設電表的話,我們有一個方向,就是公共設施這部分的電費要由房東來負擔。

洪委員申翰:部長,之前內政部給我的回答都是,因為房客可能也不知道平均電價是多少,但是現在台電已經設立透明化專區,其實按照台電的程序,他們是可以查到自己的平均電價,所以現在缺的臨門一腳是,內政部應該在租賃契約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上,明確的規定房東不得超收每度平均電價的電費,這樣的規定應該要規定上去,而不是像現在夏月每度電還可以收到7.69元;非夏月收到六點多元,所以我們現在希望的事情是,我們應該在應記載和不得記載事項上,趕快把它訂清楚。當然,我們需要一些細膩的配套來處理,包括公共用電這些問題,這些我們都很清楚,可是我覺得內政部的動作太慢了。

林部長右昌:是,謝謝委員的指教,我上個禮拜有親自召開過會議,然後也有做一些方向上的確認和指示,最近這一、二個禮拜我們會再召開一次會議,然後應該就可以收斂、定案。

洪委員申翰:部長,所以一個月內可以完成這件事情?

林部長右昌:我想一個月內沒有問題。

洪委員申翰:好。部長,我要給你看一下,下一張,這是我們現在最擔心的,現在台電可能會因應成本來調整電價,房東居然超收再超收,然後租客認為不合理,政府又無法可罰,最後民怨回到政府,其實這變成是一個loop,我們希望接下來內政部的動作可以阻斷這個不當的循環,不要再讓超收這種不正義的事情發生。部長,我知道你很重視建築的節能,你可以想像,假如今天一個房東一度電可以超收3元,那你覺得這個房東是希望房客多用電?還是少用電?

林部長右昌:這個當然有道德風險在裡面。

洪委員申翰:他一定是希望多用電,所以他可能就給你能效最低的二手家具和家電,因為這樣他才可以有更多賺差價的獲利來源,這是一個反向的、永續的命題,所以部長,我們希望一個月內,就照你剛說的,請給我們一個答案,把該修的修好,該有的細緻配套,我們也都尊重、也該有,可是動作不要再像之前、去年這麼牛步了,可以嗎?

林部長右昌:好,沒有問題。

洪委員申翰:好,部長,謝謝。

林部長右昌:謝謝。

主席:好,謝謝洪申翰委員的質詢,謝謝!也謝謝部長,謝謝。

請黃國昌委員質詢,謝謝。

黃委員國昌:(12時20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部長。

主席:請林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黃委員國昌:部長好。2008年的時候,蔡總統在自由廣場跟臺灣社會道歉,他說上一次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推集遊法修正不力,所以他跟社會道歉,現在已經是2024年了,請問蔡總統莊嚴的承諾什麼時候要兌現?請問他什麼時候要兌現他改革的承諾來修集會遊行法?請教部長,請教部長,請教部長。

林部長右昌:我請黃署長來說明。

黃委員國昌:沒有,請部長回答,這是內政部主管的業務,請部長回答。

主席:請部長說明、回答一下好嗎?謝謝。

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兌現?

林部長右昌:我想集遊法的部分,我們會再跟相關……其實你也知道,這個牽扯到相關滿複雜的問題。

黃委員國昌:牽扯到什麼複雜的問題?這是你們的政治承諾,跳票到現在都已經2024年了,什麼時候要修正?部長,你還記不記得?你以前在當民主進步黨副秘書長的時候,你對集遊法的評價是什麼?你是不是曾經說過,現行的集遊法有違憲之虞?請部長。

主席:時間暫停,請部長回應,謝謝。

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案子之前有送到立法院,不過因為屆期不續審,所以又退回來,就是第9屆的時候。

黃委員國昌:這是蔡英文跳票的解釋嗎?這是蔡英文跳票的解釋嗎?我再請教你,你在當民主進步黨副秘書長的時候,你是不是認為集遊法有違憲之虞?是不是?

林部長右昌:我想集會遊行的部分,我們應該要隨著民主政治的進步來做改善,我想這一點方向是一致的。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們做了什麼改善?我現在的問題很具體,民進黨執政8年做了什麼改善?你當初在當副秘書長的時候,你說集會遊行法違憲應廢除,你還記得嗎?你還記不記得?

林部長右昌:這部分我在這邊說明一下,這倒不是像委員說的這樣子,因為這部分我們的確在相關……

黃委員國昌:我剛剛哪裡有說錯?

林部長右昌:好,委員,我跟你報告一下,因為在之前相關的會議裡,我們其實有在進行,不過之前因為疫情的確是緩了一下。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現在是推給疫情就對了?

林部長右昌:沒有,我跟你報告,目前採行自願報備制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已經依照程序在進行。

黃委員國昌:進行到哪裡了?

林部長右昌:我們預計今年6月會送本部的法規審查會和部會來做審查,所以是有在進行的。

黃委員國昌:所以拖了8年,法案還在內政部繞。

林部長右昌:我們有在進行,我剛剛講了,因為3年的疫情期間,所以暫停相關的審議。

黃委員國昌:3年的疫情期間到底跟修集會遊行法有什麼關係?

林部長右昌:因為會議沒有辦法召開。

黃委員國昌:可以推托成這樣?

林部長右昌:沒有,委員……

黃委員國昌:本院那個時候、前4年內政委員會都停擺哦?不好意思,因為那4年我人不在立法院,我想請教一下召委,這4年我們內政委員會有停擺嗎?

主席:沒有停擺,我們是繼續開會的,謝謝。

黃委員國昌:你在扯什麼啊!

林部長右昌:沒有,沒有,委員,那個時候,像疫情的嚴重時間,你也知道,沒有相關的召集會議。

黃委員國昌:今天你站在這裡告訴大家,蔡英文跳票的理由是因為疫情,大家聽得下去,聽不下去?我願意接受檢驗。

林部長右昌:委員,請委員也不要這樣子貼標籤,我剛剛已經說過了……

黃委員國昌:我貼什麼標籤?我剛剛那句話哪裡講錯?請你指教嘛。

林部長右昌:我剛剛已經說過了,我們在今年的6月份會送部務會議來進行審查,所以是有進度的。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嘛,繼續拖嘛,繼續混嘛。

林部長右昌:委員,你講話可以小聲一點,我都聽得到。

黃委員國昌:好,來,沒有關係,我們繼續看。當初你在當基隆市市長的時候,人家要去申請使用國門廣場,結果被你喝斥說:「哇!這種為了搞選舉不擇手段,國門廣場不可以舉辦政治性的活動。」講得是振振有詞啊。結果呢?去年選舉的時候,這場活動在哪裡舉辦的?

林部長右昌:委員,我跟你報告,第一個,在我執政時期,包括我們的市民廣場還有所有的廣場,我們不准舉行相關的政治活動,這樣的態度跟立場是一致的。

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呢?所以換人家執政的時候,人家開放了,你就高高興興地跑到國門廣場去做政治聚會喔?我有說錯嗎?

林部長右昌:委員,新的市長要開放這個廣場,那就是依照相關的規定去申請,柯p柯主席也在那個地方來舉辦。

黃委員國昌:好,你都說了,在你主政的時候,國門廣場不可以舉辦政治活動,新的市長上來以後就可以舉辦政治活動。

林部長右昌:我們把它定位成是一個市民活動的廣場。

黃委員國昌:蔡英文那時候說什麼?他說把街頭還給人民,只有在自由的街頭,我們才有自由的社會,這是我們民主進步黨的責任。

林部長右昌:這個並不衝突啊。

黃委員國昌:你自己在當市長的時候,國門廣場搞政治戒嚴,別人開放的時候,馬上喜孜孜地去那邊搞政治活動,我有說錯嗎?

林部長右昌:委員,我們沒有搞政治戒嚴,請不要這樣子亂貼標籤,這一點我完全不接受。

黃委員國昌:國門廣場在你市長任內不是不能舉辦政治活動嗎?

林部長右昌:我們所有的廣場、我們所有的市民的開放空間,回歸給市民舉辦相關的活動,請不要這樣子貼標籤。謝謝。

黃委員國昌:所以按照你這樣講,這個不是回歸給市民舉辦的活動、這個不是政治集會嗎?

林部長右昌:我們舉辦一般性的活動,但是現在他們不做這樣的決定,我們尊重現在的市政府。

黃委員國昌:說一套、做一套。

林部長右昌:這個我也不接受。

黃委員國昌:跳票了8年,跳票了8年。

林部長右昌:委員,謝謝,不過這個我不接受。

黃委員國昌:我有說錯嗎?說一套、做一套,說要把街頭還給人民,你在當市長的時候,有把街頭還給人民嗎?

林部長右昌:委員,請瞭解整個基隆市當時的狀態,這一點,你剛剛講的這個指控,我完全不接受,謝謝。

黃委員國昌:我講得很清楚啊!你接不接受是你的事,人民在看啊!

林部長右昌:我也尊重委員的說話,不過也請委員……

黃委員國昌:跳票了8年啦!當初不是你主張違憲嗎?

林部長右昌:請委員不要一直貼標籤。

黃委員國昌:現在自己當部長,對於自己主管的法規違憲毫無作為。

主席:好,謝謝國昌委員,質詢時間到,也請部長不要再回應了。

林部長右昌:不會。謝謝,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好,謝謝國昌委員,謝謝部長,謝謝署長。不過今年6月集遊法就要提出來了是嗎?

林部長右昌:是,對。

主席:好,謝謝。

繼續我們請吳琪銘召委質詢。

吳委員琪銘:(12時27分)好,謝謝召委。我要請內政部部長及國土管理署署長。

主席:好。請部長、國土管理署署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吳委員琪銘:部長好。部長,早上大家都在談論數位身分證的暫緩,數位身分證是在過去籌備的,也不是在你任內,基於資安風險及隱私保護的考量,目前已經停止辦理,關於廠商求償2.8億,是不是請戶政司來說明?還是部長你要說明?

林部長右昌:沒關係,我來說明就可以了。

吳委員琪銘:好。

主席:請部長說明,謝謝。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你剛剛的垂詢,2.8億的部分是所謂補償的部分,另外,我們之前有支出四點多億,這是包括支付給中央印製廠及相關的維護管理營運費用。

吳委員琪銘:4.8億和2.8億的補償加起來是七點幾億嘛?

林部長右昌:對。這是我們在預算執行的部分,決算的部分。

吳委員琪銘:這個一定要說明,早上還有委員說是十幾億,所以是有重複的計算?

林部長右昌:是,包括我們支付給中央印製廠的經費。

吳委員琪銘:好。部長,我再請問一下大家關心的社宅議題。部長,你回座好了,辛苦了。我請署長。

主席:請部長休息,請署長。謝謝。

吳署長欣修:是。

吳委員琪銘:署長,現在整個社宅的推動進度怎樣?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其實現在都符合我們原來設定的目標,截至目前我們直接興建的社宅已經到了九萬五千多戶,今年的開標也都非常順利,我想今年直接興建也沒有問題。包租代管應該會超出我們原來的預期,因為包租代管成長率很高。租金補貼目前的申請數也已經遠超過50萬戶,所以今年要達到租金補貼50萬戶也沒有問題。

吳委員琪銘:你說包租代管現在已經有超標了,整個國宅20萬戶(包含包租代管),有沒有辦法今年就可以達標?

吳署長欣修:可以。跟委員報告,直接興建九萬五千多戶以後,到今年截止,目前我們跟地方政府的各個案子開標都非常順利,所以在今年應該可以如期達成這些案件的開標跟開工興建。

吳委員琪銘:好,這樣很好,因為這是大家所關心的,蔡總統過去所答應的8年20萬戶,也達成目標,對於未來的部分,我也在這裡向署長拜託,在土城、三峽的年輕人,對國宅的需求量還是很大,未來在這方面要怎麼推動,才可以滿足我的選區的年輕人?對於這一點,未來有沒有規劃?

吳署長欣修:有,跟委員報告,我們接下來的期程會持續擴大,希望未來的8年,就是從114年開始的8年,我們還要在全國再興建13萬戶。在土城,委員辛苦地一路規劃,然後帶動起來的司法園區,我們也已經有做社宅的規劃,只要未來在各地方政府有市地重劃、區段徵收的整開案,我們都規定至少要有3%到5%的社宅土地的規劃,我們也擴大盤點,並且加大力道,希望能夠提供更多的社宅土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跟住都中心一定會聯手跟地方政府合作,一起再把社宅的數量持續擴大。

吳委員琪銘:好的。剛才你所說的,土城彈藥庫的市地重劃裡面有一塊是社宅,還有一塊就是莒光四村,莒光四村屬於國防部,早期也有規劃這邊要蓋社宅,那我請問:莒光四村這個案子你有瞭解嗎?

吳署長欣修:有。

吳委員琪銘:怎樣的瞭解?

吳署長欣修:就是道路的部分還要跟市府再協調,其實進度都持續在辦理中,沒有什麼問題。

吳委員琪銘:這個國宅沒有問題吧?

吳署長欣修:沒有。

吳委員琪銘:沒有問題啦?

吳署長欣修:對。

吳委員琪銘:好。還有一處,就是三峽,三峽麥仔園要辦理區段徵收,未來這裡(尤其是大學城一帶)將會人口暴增,很多年輕人還是買不起房子,所以國宅的需求量還是非常大。你在土城有規劃土城彈藥庫的區段徵收,裡面有社宅,那三峽這個地方,未來是不是也要納入社宅規劃案?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只要接下來有區段徵收、市地重劃的案子,我們都會跟地方政府來協商,優先來劃,除非真的在規劃上沒有辦法配合,我們也會跟地方政府協商,優先用專案讓售的方式,取得抵費地或剩餘可建築土地,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照這樣的作業方式,跟新北市政府再來討論,然後把社宅的土地規劃出來。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因為在我的選區有很多年輕人對社宅都有非常高的期待,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趕快,絕對不要讓我們的年輕人大家買不起房子,對於居住的問題,我們一定要幫他們解決。

吳署長欣修:這個我們會努力。

吳委員琪銘:好,謝謝署長。

接下來我請教警政署署長。

主席:好,我們請警政署署長。

黃署長明昭:委員好。

吳委員琪銘:署長好。署長,現在詐騙是政府要最積極取締的,所以現在數位身分證的延續也是因為很多有關隱私的資料外洩,很多詐騙集團無所不用其極地取得這些個資,這都是民眾最大的詬病之處,民眾因此對政府不信任,詐騙也完全沒有辦法完全遏止,針對這個部分,署長有什麼辦法解決嗎?

黃署長明昭:謝謝委員。剛剛委員提到的是個資外洩導致民眾被詐騙的問題,這種類型大概是解除分期付款那種手法比較多,比方說,我們去購物完了以後就接到電話,要求我們用手機來解除分期付款的設定等等這些套路的詐騙,關於電商這一塊的資安維護,我們也請數發部要求電商維護個資。還有政府統一碼的簡訊發送,數發部也已經建置了系統,透過公開發布簡訊,這個比較有公信力,很多配套措施都一直在推動進行中。

吳委員琪銘:現在很多詐騙簡訊都是用政府部門名義來發布,說民眾欠繳水費或其他費用,然後再用這樣的方式來釣魚,所以警政署和情治單位一定要趕快想出因應的對策。好,謝謝。

黃署長明昭:好。

主席:好。非常謝謝吳琪銘召委的質詢。謝謝署長。謝謝。

繼續我們請鄭天委員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36分)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好,我們有請林部長。

林部長右昌:Nga'ay ho,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Nga'ay ho,辛苦了。部長,我要跟你談不在籍投票,希望能夠從原住民族的立法委員開始實施不在籍投票。今年印尼在臺灣實施不在籍投票,在今年的2月14日,印尼的移工在臺灣實施不在籍投票,你看這個地址是花蓮瑞穗鄉,我的媽媽89歲,照顧我媽媽的外勞是印尼人,他在臺灣已經投票兩次了,今年2月14日,印尼的總統大選和國會議員選舉,我家外勞的老公8個月前來到臺灣,因為缺工,所以他進來了,他8個月前來,就有投票權,他不用申請,印尼政府直接就給他寄投票通知單,他不是到臺北投票,在花蓮就可以投票。我請外交部提供印尼在臺灣實施不在籍投票的資料,從103年就開始實施了,經過103年、108年、113年,已經3次了,我們自稱為民主法治國家,連在臺灣都沒有辦法實施不在籍投票,而印尼幅員遼闊,他們的移工到臺灣都可以直接實施不在籍投票,所以這個部分我們真的要改進,我們就從最簡單的做起,臺灣很小,跟印尼比,我們真的很小,但是我們卻沒有辦法做到,尤其是原住民立委的選區是臺澎金馬,每個地方都有投票所,是最容易實施的,對不對?是最容易實施的,我就不曉得為什麼我們要跑到這麼遠的地方去投票,所以你看看我們的投票率,原住民立法委員跟非原住民立法委員投票率差距這麼大,所以這個就是一個非常容易做的卻不做。本席提出公職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修正案,針對原住民立法委員先實施。我也提出總統副總統罷免法第十三條修正案,也是針對原住民立法委員先實施不在籍投票,卻是沒辦法做到。本席第1次提案是在105年,106年12月7日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108年3月11日完成朝野協商,很遺憾的,沒有完成三讀,我上一屆也提了,這一次又提了。部長,可不可以先實施?這是最容易的。

林部長右昌:非常謝謝委員,這些都研議過,因為國情的狀況真的還是不太一樣,第一個,比如說中央選舉,如果要這樣子做的話,大概會有76種選票,也就是區域立委分3種,然後有分政黨,有分山地跟平地原住民,所以加起來會有76種選票,在實際的選務上面會有執行上的困難,所以在政策上面還是希望從有一致性的選舉做起,比如說從公投案來先行,至於選舉的部分,可能還要再看後續推動的狀況。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你被同仁誤導了,我強調的是原住民立法委員先實施不在籍投票,跟你剛才講的完全無關。好,我們就講總統選舉,選區是臺澎金馬,對不對?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選區也是臺澎金馬,有什麼困難?從上一屆我質詢中選會,他們都說完全沒有問題,在作業上完全沒有問題,在作業上完全沒有問題,所以這個是可以做的,我剛剛講的,人家從國外來到臺灣,都可以實施,我們只不過是在臺灣,而且範圍限縮再限縮,到原住民立法委員的選舉,中選會都說完全沒有困難,但是他們每次都說,因為這個法律不是他們主管的,是內政部主管的。部長,可以嗎?我們都有提案,請召委安排。

主席:好,希望部長能夠也樂觀其成。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接下來談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這個法律當初審查的時候是我主持的,但是很多都沒有辦法被接受,所以現在已經實施一段時間了,請內政部把目前這個條例實施的結果,提個書面資料給我,可以嗎?

林部長右昌:沒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多久可以?

林部長右昌:一個月內。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一個月。好,謝謝。

林部長右昌:謝謝。

主席:好,非常謝謝部長的回應。也謝謝鄭天財委員的質詢。一個月之內送達,除了鄭委員辦公室之外,也給我們其他的原住民立法委員。好,謝謝。

繼續我們請王鴻薇、王鴻薇、王鴻薇委員質詢。王鴻薇委員不在。

請張雅琳、張雅琳、張雅琳委員質詢。張雅琳委員不在。

繼續請伍麗華委員質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時44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有請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好。首先感謝部長,過去我們都非常關心原住民地區的警力,現在我們看到警察越來越少,所以我們也希望在外面的原住民籍警察有機會依照他們的意願返籍服務,返鄉服務。在上一週我看到內政部的回函,針對這個部分,讓我們知道有去修改辦法了,未來我們原鄉的警察要返籍會變得更順暢,在這邊謝謝。但是除了返籍服務,我們也要去看還有沒有可以做的事情。過去質詢時我一直關心一件事,原住民把警察當作是一個大家很願意投入的職業,在高峰期,原住民警察在所有警察裡面占比高達百分之七、八,可是您看一下,光是這十年,因為進入的管道窄了,加上大量的退休,光是這十年,就從4.2%一直下降到百分之二點多,已經不到3%,針對這個現象,我們就想說開源節流,那是不是能夠開一些門,我們就希望警政署可不可以去增加原住民的警察考科。非常謝謝部長,也非常謝謝署長,從之前我們質詢的過程當中,我們發現你們都是支持的、肯定的、積極的,考選部那邊也是這樣的,可是警政署說希望在一般警察的類科去增設原住民行政類,可是我現在就是想要問一下部長跟署長,關於這個意見,目前辦理的進度,你們知不知道考選部的意見?

林部長右昌:這部分我先請黃署長來做個說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

黃署長明昭:跟委員報告,考選部的意見是希望在警察特考裡面來辦理,不希望在行政體系的部分來增加警察考科。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對。其實考選部也是很支持,但是他們的見解不同,他們是希望在原特裡面去增加行政警察人員類科,跟你們的意見是不一樣的,但是也是很支持,他們的理由是什麼?他們說,落實原民特考的精神,所以要在原住民族特考裡面增加行政警察類科,取代警政署提出的意見。也就是說,在警察特考中加入原住民族行政的考科,因為依照新增類科處理要點的規定,不可以在同一個考試中新增同樣職務的類科。那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或署長,如果按照考選部支持的這個方案,那警政署這邊會碰到什麼問題?

黃署長明昭:可能未來涉及到後續的任用及轉到其他行政體系的問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為什麼會有問題?

黃署長明昭:我請人事主任來說明。

許主任淑貞:通過原住民特考後任用者,限制轉調時間可能是3年,可是通過警察特考後任用者限制轉調時間是6年,加上可能涉及到任官問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個有很嚴重嗎?不能夠解決嗎?

許主任淑貞:對,因為影響到原住民同仁的權益,所以我們還是要跟考選部溝通,現在目前在積極溝通。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你們還在積極溝通?

許主任淑貞:是,是。因為考選部有開過會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其實我一開始找警政署來問的時候,你們是說,因為原民特考不是國家考試,說最好是國家考試,你們才能夠轉銜,但是我現在要講的就是說,公務人員考試法特別提到,為因應特殊機關之需要及保障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之就業權益,可以比照前項考試之等級,舉行一、二、三、四、五等之特種考試,其實這個就是我們原住民族特考授權的母法,是從公務人員考試法授權的。現在我們來看一下,如果先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就修了第四條,所以就有「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舉行之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之警察人員考試及格」,所以在這個地方,我們就發現這個解釋就不一樣了。我在想,這個部分,因為你們剛剛有提到,你們也跟考選部已經在積極溝通,所以是不是可以在兩週內提出一個方向?

許主任淑貞: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非常感謝。

另外,我就是想問一下,因為在今天內政部的業務報告當中我有看到,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推動「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的立法工作,從112年5月起,辦理了8場分區座談,蒐集各界意見,以提升自製獵槍的安全性。那我也要特別先感謝部長、署長,謝謝。之前我們要求你們再重新去辦分區座談,你們也都做到,而且我記得不是8場而已,你們還加了1場,應該是再加宜蘭,變成8場加1場──9場。那我現在要問說,請問,你們現在在蒐集意見嗎?有沒有哪些需要再修的?

林部長右昌:我請黃署長說明。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

黃署長明昭:謝謝委員。我們在蒐集意見的時候,也有提到,自製獵槍也要納編到辦法裡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這是你們蒐集到的意見嘛?

黃署長明昭: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

黃署長明昭:基本上還有委員的提醒,基本上我們也是同意雙軌制,安全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們在等你們何時重新公告,好不好?因為我本來有很多想要問你們的問題,釋字第803號解釋及最高法院的判決出來之後,照理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也要把這部分修進去,所以我也想知道,你們重新公告有沒有包含這些內容?還有包括自製獵槍的部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再另外提書面,也希望你們可以到辦公室來討論,可以嗎?

林部長右昌:是,好,沒問題。原民會會在3月份再開會,就安全的部分跟國防部一起討論。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原民會其實有一個原住民族司法諮詢委員會,我是希望未來針對非制式獵槍訂定諮詢跟確認的機制,其實都可以善用原民會的原住民族司法諮詢委員會,好不好?

主席:非常謝謝伍麗華委員的質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OK。謝謝部長、署長。謝謝主席。

主席:在這邊也跟伍委員說明一下,我開了3次的協調會,也把國防部納進來了,在我們的魚槍、獵槍自製的範圍裡面,第一,原住民的自製已經可以雙軌制了,以前警政署可能只有單軌,就是用進口的這些零件做成一把槍之後,原住民才可以買,但是現在因為我開了3次協調會,現在國防部也進來了,警政署也進來了,原民會也進來了,國防部將會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裡面5個合格的零組件的部分修改,變成原住民可以自製,我再跟委員說明一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我就想知道,國內的廠商也可以製作了?

主席:本來在辦法裡面,國內的本來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只要符合那個規格,國內廠商也可以製作,是嗎?

主席:對,對,對,對。是的,是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嗎?署長,部長。

主席:署長,你應該知道吧?就是只要進口的這些零件,國內符合的,變成一把槍,廠商是可以的,也在這個裡面……

黃署長明昭:進口零件只要符合安全規則就可以。

主席:對,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國內廠商呢?如果符合規格,也可以製作嗎?

主席:對啊,只要是進口的零組件是合法的,署長應該好好……

黃署長明昭:對,這個沒問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現在是問,只要符合你們的辦法的規格、規定,國內廠商也可以製作嗎?

黃署長明昭:只要國防部認定符合安全規則的話,是可以來做。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國內廠商也可以來製作?

黃署長明昭:這可以開放,這可以來做。

主席: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確定國內廠商可以製作?

主席:現在已經有雙軌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對,因為如果是按照這個邏輯,只要符合規格,原住民也可以製作嘛,對不對?

主席:你們跟委員講一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重點是符合規格,對不對?

主席:對,也就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裡面有一個有關原住民獵槍零組件的條文,現在國防部已經要針對這5個零組件合法的部分來適用我們原住民自製獵槍。

林部長右昌:委員,剛剛的問題,是不是可以讓我們用書面再跟你補充說明?好不好?謝謝。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OK。

主席:好,謝謝部長。謝謝署長。謝謝伍委員的關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不好意思,時間的關係。好,謝謝主席。

主席:繼續我們請黃珊珊委員質詢。謝謝。

黃委員珊珊:(12時53分)謝謝主席。我想請林部長。

主席:有請林部長。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黃委員珊珊:部長,我今天有兩個問題,就是臺北市送到內政部有兩個很重大的議案,從我在臺北市當副市長卸任到現在,內政部都還沒有什麼進展,主要是有一個部長也很清楚的部分,就是大彎北段,這個案子送到內政部,在105年被監察院糾正,然後臺北市政府已經按照相關的都市計畫相關的要求,做一些相關的規劃,也送到內政部,整整快5年了,5年的時間,我認為,對的決定要做,不對的決定也要做,不做決定是不對的。拖了5年,這5年,我知道中央跟對方一直有來來往往,我也曾經拜訪過前任的徐國勇部長,所以我想問一下,到底現在整個大彎北段,中央的意見是什麼?還有未來的類似狀況能不能夠再避免?

林部長右昌:非常謝謝委員的關心,我上任之後其實也針對這個案子做了許多……

黃委員珊珊:你應該滿清楚的。

林部長右昌:我也做了一些瞭解。目前的進度是這樣子,內政部給市政府幾點建議,第一個就是請市政府依照建物使用執照時間、次序,第二個是違規使用與否,還有第三是變更之後使用的項目,第四是強度,第五是房價。

黃委員珊珊:這個我都知道,你認為這些問題需要討論5年嗎?

林部長右昌:我跟委員報告,當然不需要……

黃委員珊珊:108年9月送進去……

林部長右昌:當然不需要討論5年。

黃委員珊珊:是。

林部長右昌:我上任之後,很積極地請他們做溝通,目前……

黃委員珊珊:所以問題在哪呢?

林部長右昌:目前臺北市回應這幾點意見,對於都委會的意見,臺北市只同意一項。

黃委員珊珊:我同意它是一個前無古人的案例。

林部長右昌:是。

黃委員珊珊:必須要訂出一些原則,如果中央有很多的意見,應該訂出一個規範,一個以後不要再發生的防弊措施,然後這個案子,部長,你覺得要怎麼解決?是按照臺北市的方案去計算金額,還是直接把它們拆光光?

林部長右昌:當然都不是。第一個是,我們有提了一些建議,目前臺北市的回應是6項裡面其中1項,就是空地的部分,他們有同意,我們希望可以針對他們不同意的其他5項,應該還有空間,這樣子會比較符合公平的原則。

黃委員珊珊:所以部長,很簡單,有什麼問題,一次講清楚,不要這樣來來回回四、五年。

林部長右昌:當然。

黃委員珊珊:如果一個民眾這樣等了5年,他也不知道他的房子將來怎麼辦,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

林部長右昌:是。

黃委員珊珊:無論如何,一個政府不可以放在那邊擺5年,然後沒有任何進展。

林部長右昌:委員講這句話,我非常同意。

黃委員珊珊:不管您有沒有留任,在520之前,是不是應該有個初步的方案?

林部長右昌:我非常希望,所以比如說,像之前我們在處理社子島的案子的時候,我也是直接跟蔣市長溝通。大彎段這個部分,我們也打算這樣子來做。

黃委員珊珊:好,重點是時間,趕快做決定,我要補什麼資料,每一次都是補一點、補一點,2月、5月、10月各補充一份資料,我看了這個東西,就覺得我們內政部不應該是這樣的效能。地方政府出狀況,內政部應該引導它朝向正向的方向走。

林部長右昌:是,當然。

黃委員珊珊:第二個部分就是你剛剛講的社子島的案子,社子島的案子也是一樣,送進來以後,現在是區段徵收後面的相關安置計畫,所以部長,我想問一下,我跟你們調資料,從3月1日調資料調到現在,3月8日說部長把公文退回,所以我到今天3月18日還調不到任何社子島相關進度的資料,這是怎麼回事?是部長不想給我公文嗎?

林部長右昌:不是。

黃委員珊珊:為什麼部長把公文退回說我要再等呢?

林部長右昌:抱歉,委員,我跟你報告一下,最主要是因為……

黃委員珊珊:我們都要看新聞才能知道內政部的訊息嗎?

林部長右昌:不是。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我跟蔣市長碰面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改變……

黃委員珊珊:所以我們很關心,我們才需要知道內容,如果那些內容我們都不清楚的話,我們怎麼做?這不是很重大嗎?

林部長右昌:當然重大。

黃委員珊珊:應該要讓委員知道吧?我調了18天的資料。

林部長右昌:是。很抱歉,委員,我會請地政司趕快給你送過去。

黃委員珊珊:所以現在的進度如何?部長。

林部長右昌:現在的進度就是我跟蔣市長基本上有共識,因為之前的大的都市計畫還有交通的問題,基本上方向是值得檢討,蔣市長也同意。

黃委員珊珊:有沒有時程?不要說同意,時程怎麼樣?

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你也知道,捷運、輕軌的方向……

黃委員珊珊:所以有兩個問題,第一個,5%的社宅能不能做到裡面?

林部長右昌:不需要,因為它的負擔已經超過50%,那一天我們有溝通。

黃委員珊珊:所以裡面不留社宅?

林部長右昌:不是,它裡面有要遷移的專用……

黃委員珊珊:那個是當地的。

林部長右昌:對,是安置的。

黃委員珊珊:沒有社會住宅?

林部長右昌:我們不要求臺北市要在裡面再多增加社宅,這一點我們可以同意,因為它的負擔已經超過百分之五十。

黃委員珊珊:第二個部分就是安置戶,現在最擔心的就是這些人的安置,還有所謂的剔除,我只需要知道內政部有沒有規劃的時程,把時程告訴我們,我想,所有的居民都在等,臺北的最後發展也是這一塊。

林部長右昌:我也很希望能夠儘快讓它定案,不過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它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最重要是交通的問題必須要先定案,所以我在這個禮拜也會去拜訪侯友宜市長,把這個部分再把它……

黃委員珊珊:部長,這些事情大家都很關心,所以把相關的進度都一一的跟我們做說明。

林部長右昌:好。

黃委員珊珊:可以有一個完整的書面報告,而不是這樣拖了18天,這實在太離譜了。

林部長右昌:抱歉,這個我們會儘快補上,謝謝。

主席:好,非常謝謝黃珊珊委員的質詢,也謝謝部長的回應,希望委員要的資料真的不要拖那麼久好不好,謝謝。

繼續我們請陳雪生、陳雪生、陳雪生委員不在。

林俊憲、林俊憲、林俊憲委員不在。

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委員不在。

林德福、林德福、林德福委員不在。

謝衣鳯、謝衣鳯、謝衣鳯委員不在。

游顥、游顥、游顥委員不在。

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

羅明才、羅明才、羅明才委員不在。

傅崐萁、傅崐萁、傅崐萁委員不在。

陳俊宇、陳俊宇、陳俊宇委員不在。

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委員不在。

林思銘、林思銘、林思銘委員不在。

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洪孟楷、洪孟楷、洪孟楷委員不在。

羅廷瑋、羅廷瑋、羅廷瑋委員不在。

繼續請王世堅委員質詢,謝謝。

王委員世堅:(13時1分)主席,我請我們內政部林部長。

主席:好,有請林部長。

王委員世堅:謝謝主席。

林部長右昌:委員好。

王委員世堅:部長,兩個問題。

林部長右昌:是。

王委員世堅:一個社子島開發,第二個大彎北段,我先說我最近看你們內政部的一些表現作為,我覺得你們好像有點數饅頭的心態,好像大家等著照畢業照,所以那些回答都滿敷衍的。比方說我現在先談社子島的開發,我想社子島開發,我相信部長也有相當的用心力,但是整體給我們社會大眾,尤其社子島居民的感覺,覺得你們都是原地踏步,沒有任何的進展。

我相信社子島有去看過就曉得,那是幾乎已經到了不人道的對待,社子島過了晚上8點像個鬼島一樣,沒什麼公共建設,衛生下水道沒有,連一個基本的不要說醫院,連一個診所都沒有,路燈愛亮不亮,亮一邊,沒有任何的地標,惡臭不堪。社子島的居民忍受了70年,好不容易30年前開始提到要開發,政府先是問肚子餓了你要吃中餐還是西餐?牛排好不好?義大利麵好不好?還是吃生魚片?問了30年,問到現在還是回到原點:肚子餓了齁?你要吃什麼?拜託!你先給碗白飯吧!總可以吧!不是嗎?這樣子欺負人!

現在各項的民意調查,97.5%的社子島居民都贊成要開發,而且我們贊成的這個案,是已經經過十幾二十年跟市政府的會商,叫社子島生態開發。生態社子島的計畫可以滿足包括我們社子島居民,也滿足環保團體的要求,也滿足全體市民對社子島這樣的兩岸流域,難得可以促進成為一個水岸城市,這是共同的一個看法。

結果送進來內政部,三拖兩不拖,就拖了三年多,每次都看大家耐性快耐不住了,就稍微問一下,內政部從先前幾年下來,每拖了一年,大家問就回一張文,回個文簡簡單單,五十、六十個字就打發掉,意思就是說當地還有不同的意見,還要找各界再來研議,搞了一年多,回一個文五十、六十個字,拜託!一天寫一個字也不用拖一年,結果這樣三拖兩不拖,就搞了三年多。

所以我希望部長在你卸任之前,以你的專業,以我們大家對你的理解,過去你在各項職務上面的優良表現,我相信你可以給社子島的開發做一個更精確的回復跟判斷。第一點,現在就可以答應開發不是嗎?現在就可以馬上進行不是嗎?第二點,現在在阻擾、在推延的還有什麼理由?你的看法呢?

林部長右昌:好,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教,我非常贊成社子島的民眾應該要有更好的生活,這個案子我也非常重視,所以我上任之後,我自己親自開了不下10次的專案會議,就是要去釐清這個問題。我們非常希望臺北市政府有一個東西必須要確定,也就是我那天跟蔣市長碰面的時候特別提到,進到社子島的輕軌系統,臺北市必須要確定,而且期程必須要出來。

第二個是跟新北這邊的關係,我這個禮拜也會去拜訪侯友宜市長,所以我個人是非常重視這個案,當然我們也非常希望能夠儘快地有進度。之前跟蔣市長碰面,李四川副市長也在現場,所以他們都非常了解,現在我們是跟臺北市政府站在一起,希望能夠儘快地把相關的進度往前面來推,這一點請委員能夠放心。

王委員世堅:部長你加了一個輕軌計畫,說輕軌計畫要確定,輕軌是很好,我相信對社子島未來在居住使用上,確實會有很大的幫助。

林部長右昌:對,它是必要的。

王委員世堅:部長,你有所不知的是,臺北市現在光是北環、東環、南環,光這三段因為這三年疫情,物價、工資大幅上漲,光這三條我們現在差額就440億元。這是另外一個問題,是市政府要來跟中央請求補助的地方,所以社子島的輕軌我用三個字,臺灣話講「謝聖恩」啦!不用了,謝謝啦!我們可以預留這個軌道的路線下來,但是不能以這個條件來匡住社子島。

林部長右昌:沒有,並不是匡住它。

王委員世堅:時間有限,我再跟你提一下大彎北段,大彎北段也是一個很離譜的事情,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住在大彎北段的1,890戶,每天誠惶誠恐,為什麼?就怕市府以分區使用不當、分區使用不符合會開罰,開罰6萬元一次,可以連續罰第二次,也是再6萬元,第三次除了罰金,還要斷水斷電。

大彎北段絕大多數的居民,窮一生之力,難得買了這麼一戶房子要安家立業,結果要被這樣子所謂的使用分區不符,而這個使用分區不符是建商導致的,如果使用分區不符要導正回來,過去這一筆代金、回饋金,就應該由建商來繳。我們政府應該是要找這十幾家建商,結果現在這1,890戶透過市府和議會說,我們願意自己繳,也算了一個金額,一坪4萬7,500元,結果送來內政部也是一拖拖3年,不好意思主席,因為難得有機會抱怨一下,所以我跟部長講一下。

主席:沒問題。

王委員世堅:部長,這兩個案子我認為都刻不容緩、迫不及待,應該要趕快做一個明確的裁示才對,依你的專業,我相信你可以做得到,謝謝主席。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關心。

主席:謝謝王世堅委員的質詢,也謝謝部長的回應,謝謝。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之外,其餘都已經發言完畢了,詢答結束。委員麥玉珍、牛煦庭、陳冠廷、林俊憲所提的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麥玉珍書面質詢:

警察宿舍改建預算問題

消防員團體保險屢次流標

人行道工程壓縮通行空間

一、警察宿舍改建問題

我之前在3月12日的院會總質詢裡面提到過老舊員警職務宿舍重建的問題,當時行政院陳院長、內政部林部長當時也都表示極為重視基層警察的福利跟住宿需求,但目前國內警察宿舍的更新狀況並不好,例如新竹、雲林、屏東這些地方的警察局今年都有提出擴建重建需求。

新竹市集和街員警宿舍已經老舊到無法使用了,評估也認定需要拆除重建,但警政署卻回應沒有編列經費,想請問院長能不能答應由中央分攤、支持包含新竹市在內的全國地方政府興建警察宿舍的預算,給警察同仁實質的鼓勵?

二、消防員團保問題

除了警察同仁外,身為防火第一線的消防弟兄勤務危險度也是大家都知道,每次出勤去滅火我覺得最擔心的就是消防弟兄的親屬,消防員意外險的商業保險非常貴,機關應該要負責幫他們處理團保問題。

但這幾年消防署辦理的全國消防機關自費型團體意外保險採購案都多次流標,前年流標3次,去年流標1次,今年流標3次,消防員團體意外險已經在去年12月底就到期,現在已經是沒有保險的狀態,今年的團保一直到3月14日才開標,消防員也不可能說沒有保險我就不去救災,請問部長,如果在沒有保險的狀況下發生意外誰要負責?多次流標的問題該怎麼有效去解決?其他單位都沒有這些問題,只有消防署這邊有,是不是應該檢討怎麼讓消防員都順利完成團保?

三、人行道工程

然後還有一點是我們注意到近期許多公共工程,甚至是人行道改善工程,在施工期間卻意外地壓縮了行人的通行空間。這不僅違背了改善計畫的初衷,也嚴重影響了民眾的日常生活與安全。請問在這些工程執行過程中,對於行人空間未能妥善保障的情況,責任歸屬於哪一方?

未來將採取何種措施,以確保在任何施工階段,行人的安全和通行權利都能得到充分保障?我們期望您能提供具體的改善計劃和策略,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真正實現人行道的安全與便利?

委員牛煦庭書面質詢:

桃園市各戶政事務所現行除受理戶籍登記及核發業務外,尚須辦理大量跨機關(地方稅務局、地政事務所、新竹區監理所桃園及中壢監理站……等)之N合一服務,及民眾第一次申辦護照、自動通關、自然人憑證等協辦業務,加上桃園市人口持續增長案件數龐大,查目前各戶所每日服務人次遽增,戶所人員每日均加班消化案件,業務壓力繁重,已經嚴重影響服務品質。另桃園市各戶所自112年起配合內政部「戶籍登記申請書數位建檔執行計畫」專案,每年需將7個年度約8千多冊以上之民眾身分登記類申請書(含其證明文件)掃描建檔,各戶所為配合專案推行,亟需全員於平日甚至平日下班後及假日全力投入進行相關建檔作業,始能符合規劃之期程進度。

請內政部就上開戶所人員身兼多項其他業務壓力繁重,致嚴重影響服務品質一節,提出改善方案。

近期內政部鑑於公寓大廈依法設置之「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之共用部分(大公),附屬於各該專有部分,產權不得獨立登記與移轉;部分開發商將車道大部分以公設方式登記,由所有購屋人共同負擔,未購買車位者,須負擔車道公設;購買車位者,尚須再負擔車道公設,未盡合理。

查內政部就上開問題推動改革方向係將停車空間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並使其具有獨立權狀。然查屬於「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者,其本質上仍有防空避難之功能,若將停車空間改列為專有部分,則所有權人將得禁止其他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進入或作為逃生使用?尚有疑義,爰請內政部提出詳細說明及改善方案。

委員陳冠廷書面質詢:

議程: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3月18日及20日二天一次會】

一、警消人力不足問題

部長,我們必須正視我國警察和消防員人力短缺問題,儘管警政署、消防署以及地方政府都有其人力補充計畫,但從警察學校和警察大學畢業後的分配人數來看,遠遠無法滿足地方的需求。

隨著社會對於勞工健康權利的重視,我們不能再依賴無限制的加班來彌補人力短缺。這要求我們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人力資源的問題。

本席想問的是,內政部是否考慮過擴大警察和消防人員的招生規模?

部長,本席強烈建議中央政府擴大警察和消防人員的招生與訓練規模。

本席認為內政部可以透過增加科技執法和科技救災裝備的使用,來優化現有人力資源的調度,將有限的人力運用在最關鍵的地方。比如增加無人機巡邏、智能監控系統等科技手段,以科技力量輔助人力,確保我們的警消隊伍能夠更有效率地運作。

二、活動中心經費不足

部長,本席想要請教全國各縣市活動中心裝修的經費問題。全國的活動中心作為社區重要的公共空間,對於提升民眾生活品質與促進社區和諧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面對全國性的裝修經費僅有4億新臺幣,顯然與實際需求有著巨大的落差。

以嘉義縣為例,僅行政中心的裝修就需6,846萬新臺幣,而村里活動中心的裝修也需要1,162萬新臺幣,行政中心與村里活動中心的裝修需求就遠遠超出了可分配的預算。

本席想問部長,是否可以根據各地方的實際需求,一次性核定所需經費並分年撥付經費?

一個充滿活力的社區是建立在良好的公共設施基礎之上的。因此,本席希望內政部可以重新評估各地方實際需求,採取更靈活的經費撥付方式,根據項目的實際進度和效益,分年度撥付經費,這不僅能確保預算資源的有效利用,也能加速地方活動中心的更新。

部長,活動中心的更新攸關公共安全與地方民眾福祉,希望內政部能對地方需求予以足夠的重視,並編列足夠的預算來解決問題。

委員林俊憲書面質詢:

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鑑識人員應納入「警察人員警正以下及警察機關一般行政人員危勞職務退休年齡標準表」內

警察人員警勤加給於去年調高15%,並同步調高「刑事鑑識、爆炸物處理暨火災原因調查鑑識鑑定人員危險職務加給」。在加給表中,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的鑑識人員皆有納入,也就是說鑑識人員其實是危險職務的一種,但在「警察人員警正以下及警察機關一般行政人員危勞職務退休年齡標準表」卻不見蹤影,導致這些鑑識人員承擔高風險卻無法提前退休。在標準表中,內政部警政署所屬機關、鐵路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鑑識股長都有列入危勞職務,為求衡平,應該一視同仁納入。

另外現行鑑識人員執行勘察採證工作,常遇到出勤時間不定,勘察時間冗長,並要身負沉重裝備器材前往刑案現場,另外除了鑑識作業外,還要擔任特種勤務及大型活動場檢勤務,工作內容其實與一般外勤相差不遠。另外槍支、毒品等證物也需要來回送驗,國民法官案件更需整備出庭作證,嚴重消耗鑑識人員的精神以及體力。

政府應該要照顧基層刑案鑑識人員的辛勞,將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警察局的刑事鑑識中心人員納入,不僅可以優化鑑識人力代謝,也有助於鑑識人力升遷,鼓勵留才。

二、台南消防人員危險加成應比照雙北全額

過去為了顧慮都會地區消防勤務繁重,在薪水一樣的情況下,避免消防同仁不願留在都會地區服務,并吸引人才以及增加留任誘因,內政部消防署在104年開辦「海巡、空中勤務、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成」,也就是在危險加給的金額上再加一倍(雙北),其他四都七成。

但依據加給表第七點的規定指出,其危險加成經費是由地方政府自籌,也就是說,只要地方政府能編列預算并自籌經費,中央都應給於支持。依照2023年內政部統計的數字指出,臺南市目前無論在火災數、財損數以及人員出動數量上,在六都皆名列前茅,請問內政部消防署是否支持台南市消防員的危險加成應該比照雙北?

委員劉建國書面質詢:

警察員工協助方案

1.警政署已經編列有員工協助方案,可以在預算書上查到,編列80萬元鐘點費供心輔。但其他警察單位的員工協助方案,用來協助警察遇到的各方面困難,甚至心理諮商輔導,六都警察局、各分局及其他縣市警察局是否編列預算來實,請一周內提交報告答覆。

2.今年1月10日三重李姓員警在租出處輕生,也求助游玉蘭委員但仍來不及阻止;今年1月18日,國道警察局木柵分隊30歲林姓警員被發現在待勤室廁所內輕生;台中第三警分局勤工派出所的裘姓所長,在2月3日晚間,在派出所備勤室中輕生。今年至今已經三起,甚至連監察院在今年3月11日都發新聞稿說針對員警輕生頻傳要深入調查。

3.我國所有警察單位的中、高階主管(3線1以上)是否上過相關課程或熟悉關老師的性質?本身有無此類訓練?請問長官、關老師針對員警的關懷是主動還是被動?請一周內書面答覆。

4.警察專用張老師……關老師,每分局配有一位,並非專業心理諮商師,僅僅為受過心理相關課程,本身為警察,幫同仁做心理輔導,但是一個分局僅僅一位,一位關老師需要照顧三四百位的員警。且關老師的相關訓練日前便遭監察院質疑還有待加強。

5.我們明明有設立相關的制度,卻不能遏制事件發生,甚至有疑似模仿效應的出現,今年已經三起事件,都說明相關制度有待加強。

6.員警發生心靈壓力、情緒壓力時,關老師介入關懷,但本身並非專業諮商師,但若關老師已經無法處理,警政署是否編列預算給員警就醫或諮商治療?請一周內書面答覆說明。

7.但每每都是等到事情發生才在怪罪底下基層,找理由隨便搪塞,或者說是個人因素造成員警輕生,但若主管皆有定期主動關心部屬,關老師有來積極介入,並有積極來處理,或者是否可以編列預算來聘請心理諮商師,到各分局讓員警進行定期的諮商輔導?請在一周內,提出報告來答覆。

社工上銬案

1.男童凱凱遭保母托凌虐一案,警方12日前往兒福聯盟搜索,並帶走陳姓女社工,但移送過程卻被質疑上銬違反比例原則;北市警局局長張榮興說明,陳姓社工依照法規上戒具,至於懲處方面則是因戒具外露,違反比例原則,因此帶隊偵查隊長處分申誡一次。

2.會發生這樣的事件,難道沒有其他需要檢討的地方?如相關的教育訓練、長官督導等等,僅僅因為一句「違反比例原則」,事情就結束了嗎?有無可具體改善之處?請一周內提出書面檢討。

3.針對這件事,我們的相關訓練制度需要加強,不要只是事情發生了,僅僅只是處分了事,好像一切都沒問題的樣子。相關計畫報告請於一周內提交。

主席: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之內,以書面答復並且副知本會。本日的議程處理完畢,我們現在休息,3月20日繼續開會,大家辛苦了,謝謝。

休息(13時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