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星期四)9時至12時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柯委員志恩

本日議程 討論事項

一、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何欣純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案,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

(僅進行詢答)

答詢官員 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副司長梁學政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鄭世忠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副司長邱仁杰

教育部國民學前教育署副署長戴淑芬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繼續開會。

今天的議程有三個,一、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委員何欣純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今天僅進行詢答。

現在請提案委員進行提案說明。

首先請何欣純委員。

何委員欣純:謝謝召委柯委員。本席提案有關國民體育法的修法版本,有鑑於上次亞洲杯資格賽眾所矚目,大家很關心臺灣男籃隊失能險的保障不足,引發社會關注,本席認為不僅僅是國家代表隊選手需要保險的保障,我認為所有的學生選手都應該享有足夠的保障,畢竟沒有學生選手,哪有國手、哪有代表隊的國手?唯有讓所有的選手從訓練到比賽過程中獲得全方面的保障,才是真正厚實國家的體育實力。這次我提出的修法版本有三條,現行國民體育法,現在體育署所訂定的全國級的賽事補助辦法,僅要求主辦單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投保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者,每一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300萬。我也知道這是體育署所設的保險保障的樓地板,但是我們常見的賽前熱身期間受傷,或是在運動完之後可能有不明原因的受傷,或者是在比賽的場地還有比賽後的恢復狀況下受傷,都沒有涵蓋在裡面,所以很多的學生選手在參賽時必須自己承擔受傷的風險,一旦受傷,就會對自己還有家庭帶來沉重的負擔。所以有時候因為家庭環境或經濟因素不足以負荷,而無法進行即時的治療或後續的復健,這個將影響的是什麼?這一個學生選手可能是未來的國手,他的恢復狀況跟未來發展可能會受到嚴重的影響。

所以我提出新增第二十條之一,只要是學生代表學校參加體育活動或是體育賽事,學校就應該另為學生選手投保相關保險,這個保險包含剛剛我們在講的,國手的失能保險金、生活補助等保險;新增的第二十條之二以及第二十條之三,這部分分別參照現行的學生團體保險制度,由教育部來訂定體育活動及運動訓練團體的保險費用、費率,這部分當然需要今天也一起出席列席的金管會保險局來一起努力,跨部會來合作。另外,要設立保險費的審議會,保險費用由各級學校主管機關補助三分之一,其餘三分之二的保險費,我認為應該由運動發展基金來支應,因為運動發展基金的設立本來就是為了國家培育國手,沒有學生選手,哪有國手?所以中央的運動發展基金也要來協助支應。

最後,我跟其他委員的版本一樣,我也支持國手要有更好的保險保障,所以我也修訂第二十三條,強制將國家隊選手職員納入短期失能及醫療照顧保險傷後的後續醫療照顧及相關的就業輔導服務,讓國手及職員得以擁有足夠的保障。我再強調一次,有足夠的保險保障,才能夠保護我們的學生選手能夠安心、安全,他才能夠全職專心地邁向國手之路,為自己、為臺灣打拚,為國爭光。以上請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

接下來請莊瑞雄委員。

莊委員瑞雄:謝謝主席,還有我們在場的列席官員、各位委員、各位媒體朋友,大家早安。鑑於各項運動的國際賽事大多舉辦在該單項運動的非職業賽季,所以就產生很多有志為國家效力的運動員多半都在休賽季的休息時間去參賽,但是因為整個身體累積整年度賽季的疲勞,讓我們運動員的運動傷害風險也就提高,如何藉由法律面來提升對於運動員參與國際賽事的權利保障,我相信這個也是當務之急。按照我們現行的國民體育法,只有針對我國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跟隊職員,因為培訓跟參賽導致的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可是我們來想想,運動員所受到的運動傷害往往容易影響到整個運動員的職業生涯,嚴重的甚至可以造成整個運動生涯終止,過去我國職棒好手像是陳鏞基及高國輝等案例,我就不再贅述了。本席這次的提案版本裡,在上一屆國會其實就已經提出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跟隊職員,如果在培訓跟參賽的時候發生意外致短期失能或身心障礙,中央主管機關應主動給予後續的醫療照顧跟支援,如果有嚴重影響職業生涯者,應該提供後續的就業輔導服務,保障選手在受訓期間能夠獲得完整的照顧,並同時減少選手參賽的擔憂。我們期望藉由修法的程序,也讓各個主管機關擺脫過去徵召選手進國家隊的思維,我們是邀請優秀體育選手來為國爭光,對於他們權利、義務的保障及後續的照顧,其實這個都是基本的。

感謝召委這次排定的議程,本席也要特別提醒,體育改革的志業其實都要很長的一段時間才有辦法去累積成效,還需要我們立法院跟體育署充分地合作。這幾年除了上一屆奧運後,我們為了因應麟洋配的商業代言來修法以外,國民體育法其實沒有任何一次的修法,這其實對於整個體育改革進程是非常可惜的地方,我們期盼就在今天的會議中,能夠藉由詢答的過程有更充分具體的意見交流,我們也期望各位委員能夠在修法方向上謀求最大的共識,讓本法修法能夠更臻完善,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莊瑞雄委員。

我們今天僅做詢答,謝謝。

接下來請教育部劉政次進行報告,報告時間10分鐘。

劉次長孟奇: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以下針對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體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說明如下。

首先就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的修法部分,為落實教育平權理念暨協助弱勢學生,本部現行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減免暨弱勢學生補助措施,主要分為各類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就學貸款及113年起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113年預算編列合計289.68億元。其中本部自今年2月起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主軸為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每學年3.5萬元,以及配套一、公私立大專校院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1.5萬元至2萬元,所需經費共計191.76億元,相當於112年度高教經費1,025億元的18.71%。為了避免排擠預算既有經費,因此所增預算都是全數額外編列,爰113年度本部高教預算達1,276億元。

其次,我們根據112學年度大專校園學生人數來對學費總額推估,基本上一年學費總額推估大約為737.3億元。

我們針對這次的修法,也就是如果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12%以內者免納學費,有關所涉及的投入預算,基本上根據資料,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12%的家戶大約占全部家戶的92%,所以我們以0.92來進行推估,這樣所需的免納學費大概是678.32億元,如果考慮到減掉92%的學生應免納學費、無須再給予減免及補助,這樣子一年所需增加的經費大概是411.81億元,這大概是我們113年高教預算的32.27%。

如果我們要推動「就讀專科學校五年制後二年、大學及大學以上之經濟弱勢學生,其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12%以內者,免納學費」,估算起來的所需增加預算是411.81億元,也就相當於今年高教預算的32.27%,為不排擠目前現有教育預算,如要推動此一政策,建議必須要有額外預算支應為宜。

再來就國民體育法修法部分,分別說明如下:第一,針對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第五條第二項條文增列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部分。目前有關性別平等及運動平權等議題內容業已納入本部體育署業務常態辦理,並賡續推動各項計畫,並自113年度起,於亞奧運協會章程訂定任一性別不少於三分之一的規範;同時我們把它納入「113年度補助全國性亞奧運單項運動協會經費原則」之審查重點,相關經費政策都全力給予女性運動支持及協助。因此前開委員的修法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第二,針對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第二項增列中央主管機關應提供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短期失能、身心障礙選手後續醫療照顧,並提供教育輔導。目前有關國家代表隊保險保障部分,業依第一項授權訂定「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明定發給慰問金規定;另符合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或優秀運動學生輔導方案者也都可以依該辦法或方案輔導。因此,此一修法方向與本部目前政策方向一致,對於委員的修法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第三、針對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第一項增列籌組國家代表隊之特定體育團體應依職業運動選手之合約薪資替其辦理有關保險;並增列第三項及第四項,明定保險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第二項增列應提供短期失能、身心障礙選手後續醫療照顧及相關就業輔導服務。考量現行保險理賠金額係依選手實際合約薪資評估,惟因保險公司實際承保理賠額度可能無法完全依照運動選手足額薪資給予保障,本部體育署已規劃訂定「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國家代表隊培訓或參賽短期失能保險給付與薪資差額要點」,全額補助短期失能保險理賠與原合約薪資之差額,以解決理賠額度不足問題。建議可先根據後續推動情形進行評估研究,以求立法周全,因此針對前開委員修法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第四,針對委員何欣純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一點,增列第二十條之一,學生代表學校參加體育活動,學校應另為其投保身故、醫療、失能保險金及生活輔助等保險;增列第二十條之二,由教育部辦理各級學校學生體育活動及運動訓練團體保險;以及增列第二十條之三,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體育活動及運動訓練團體保險費用費率。建議可以先進行先期相關研究,以求立法周全,對委員的修法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第二點,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增列中央主管機關應提供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短期失能、身心障礙選手後續醫療照顧,並提供就業服務。目前有關國家代表隊保險保障部分,教育部業依第一項授權訂定「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並明定發給慰問金規定;另符合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或優秀運動選手輔導方向者依該辦法或方案輔導;其他人員則依勞動部各該特殊身分輔導就業法規辦理。針對委員前開修法意見本部予以尊重。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

主席:謝謝劉政次的口頭報告。

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6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4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是上午10點30分;委員如果有臨時提案,請在上午10點30分提出,並於本委員會羅廷瑋委員質詢完畢後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發言登記第1位的洪孟楷委員詢答,謝謝。

洪委員孟楷:(9時16分)主席謝謝,麻煩請劉次長跟體育署署長。

主席:劉政次還有鄭署長。

洪委員孟楷:次長、署長早安。我先請教一下之前大家討論比較多的籃球選手出賽時的保險部分,在很多委員以及本席共同關心之下,體育署這邊有做一個溝通跟瞭解,現在巴黎奧運開賽在即、100天不到的時間,我先確認一下,這次巴黎奧運所有的代表隊選手是不是都能夠符合相關的保險?尤其是職業選手的部分。

劉次長孟奇:是不是請體育署回答?

洪委員孟楷:來。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委員早,目前體育署正在上簽到教育部,針對國家運動員在短期失能部分補足薪資差額的要點正在上陳,我們預計在5月中可以完成。

洪委員孟楷:5月中可以完成?

鄭署長世忠:是,5月中完成之後就可以讓奧運能夠適用。

洪委員孟楷:是奧運適用還是之後一體適用?

鄭署長世忠:一體適用。

洪委員孟楷:簡單說明一下這是怎麼樣?之前大家討論比較多的就是,有些職業選手可能身價……或是之前協會推說是合約不公開,所以造成他們沒有辦法幫他投保足額的保險,那接下來呢?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合約部分目前我們有一些配套措施,接下來有薪資合約選手的合約交到保險公司這一塊應該不是問題了。

再來,我們選手在出國比賽的時候,如果他是一年的約,那我們從他受傷那一天開始,除了商業保險這一塊的薪資理賠之外,不足的地方由體育署這邊來補足他一年的薪資差額;如果他是複數年、兩年的合約,我們就補足他兩年的差額。

洪委員孟楷:所以等於是有政府的保障,然後也有保險的支應,是不是?

鄭署長世忠:是。

洪委員孟楷:請教除了我之前講的職業選手,那國內的職業運動包含籃球、棒球嘛,有一些是甲級聯賽,譬如像……

鄭署長世忠:主要是薪資。

洪委員孟楷:有薪資的?

鄭署長世忠:薪資、合約都含在裡面。

洪委員孟楷:好,所以包括我們看到女排、男排這些部分也都可以加入、也都可以算入,是不是?

鄭署長世忠:是。

洪委員孟楷:好。至少讓我們中華代表隊的這些選手無後顧之憂在場上拚搏,雖然這次巴黎奧運沒有棒球,但像籃球現在也是賽季之間,他剛打完季後賽或總冠軍賽之後還要再代表出席,可能都會對他的職業生涯有一定程度的評估,但是能夠讓選手無後顧之憂,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所以至少今年巴黎奧運會有這樣的一個補足、會讓選手無後顧之憂?

鄭署長世忠:是。

洪委員孟楷:再來,出賽費本席也一直強調,其實有關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一條之前就已經講過,只要有商業行為的就要支付出賽費,但本席後來也再去釐清,為什麼你們一直講到施行細則,原來你們偷偷地開了個巧門,在施行細則裡面特別寫了跟母法──國民體育法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施行細則裡面寫「有盈餘」你們才要支付出賽費,那就完全違反了國民體育法母法的核心精神。現在我們針對之前講到的、比較直接的,譬如像是籃球、棒球這些出賽費的部分,我們現在有做什麼樣的釐清跟解決?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也感謝多位委員的關心,體育署目前的初步規劃是希望,未來只要是在國內舉辦單項特定體育團體所舉辦的任何賽事,只要是有收門票、有收益,這部分我們都要求協會編列出賽費,這也算是它的成本之一。

洪委員孟楷:是。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目前正在研議,希望近期能夠跟協會做好溝通之後來推行。

洪委員孟楷:這應該就是母法的精神嘛!

鄭署長世忠:是。

洪委員孟楷:這樣子,次長,剛剛聽起來,我就講了,是不是應該要修施行細則?因為你在施行細則巧立名目,我說實在的,這個施行細則是完全不合格的。在施行細則第七條裡面,居然寫說,如果獲有門票、廣告、媒體轉播,或其他商業性收入且有盈餘時,才應支付我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的費用。這跟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一條第五款的性質完全不同,該條是說,特定體育團體舉辦或參與具收益的商業性賽事時,應支付選手出賽費,它沒有講「盈餘」啊!署長剛剛講了,要再跟協會溝通,應該要把這個變成一定的成本。出賽費多少是一回事,有大比賽、小比賽,有不同的單項項目,但是出賽費多少可以有溝通,可以去訂標準,但是該付的要付,所以你的那個施行細則是不是應該要修?

劉次長孟奇:我們再來檢討,應該沒有問題。

洪委員孟楷:不是再來檢討啦!署長剛剛已經講了,現在已經在溝通,而且也應該要往這個方向走,既然上簽,施行細則就應該一起修啊!不然的話,這樣就變成人治國家而不是法治國家了。你們怎麼會在施行細則裡面訂立一個「有盈餘」就跟母法牴觸,既然現在要改變這個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除了短時間先做上簽、先跟協會溝通以外,要根本解決問題是施行細則要更正嘛!

劉次長孟奇:是。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可以更正?什麼時候可以送出?

劉次長孟奇:我們儘快來完成這件事情,那看看……

洪委員孟楷:520就要到了,你們是要留給下一任的賴政府嗎?蔡政府的燙手山芋要留給賴政府處理?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儘量趕在3個月,因為這畢竟還是有一些修法的過程。

洪委員孟楷:3個月內施行細則要修正完畢,是不是?

鄭署長世忠:是,我們盡力。

洪委員孟楷:好。最後,次長,本席在10點鐘要跟好幾位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共同開一個記者會,是520前的最後一個月,可謂上任在即,我們也認為國家最重要的是一個運動發展的項目。過去2021年本席跟好幾位委員都一起提出倡議,就是我們認為國家應該不只體育署,還應該要有一個體育發展部,因為體育發展是國力的一個象徵,最重要的是可以達成四大面向,包括人才的培育、包括國際的交流、包括相關產業的發展以及最後壯年世代的樂齡永續生活,所以運動發展不是只侷限在我們培養國手,不是侷限在以前的學生選手,而是未來即便他30歲、40歲、50歲,甚至到65歲退休之後,他都可以是一連串的。所以這也是現在2025年雙北市要辦壯年運動會的原因,其實也都是希望能讓全民共同來參與運動發展。

之前本席也看到了,賴清德總統在競選的時候也承諾,要成立運動及體育發展部,很多的民間團體,包括那時候的總統候選人侯友宜也有提到,要成立運動發展部,所以現在只剩一個月不到就要520了,我們目前有沒有這樣的規劃?這樣的一個方向?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這應該是由新政府到時候來進行規劃的。

洪委員孟楷:你要等新政府才那個啊!

劉次長孟奇:對,這個也應該是由行政院的層級來做的事情。

洪委員孟楷:是啊!但是重點在於,我們現階段應該就要去做,如果這個方向是應該做的,或是我們也樂觀其成的、應該要往這個方向推動。我們之前也在想,這是不是延續執政,其實不管哪一個總統當選,這都是他的政見,應該要落實啊!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先推動一個升格小組去研議,不管是員額、組織的調整或是這些相關的配套措施,是不是應該要有推動小組去做研議?還是現在什麼事都不用講,反正空轉就是一個月,等新政府上任再說,這樣子的話,國家是一體的嗎?政府是一體的嗎?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這應該是由行政院這邊發動,我們會尊重行政院這邊的相關指示。

洪委員孟楷:聽起來是一推二五六啊!次長,不是啊!本席覺得你這個回答是很不積極,而且這個態度是非常消極的耶!你贊不贊成或認不認同往這個方向邁進?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

洪委員孟楷:本席會持續地倡議,我想這不只是關於任何一個政黨,而是國家百年的大計,最重要的是,我們希望是看到,體育不只是人才培育,不只是產業發展,以前大家都會覺得說,體育就是教育的一環,但現在我們看到已經不是這樣的一個現象了,它是一個整體國家發展的象徵。而且更重要的是,本席都說,體育發展部未來有可能比外交部還有功能啊!因為我們的體育好手其實在國際上的能見度是真的能讓國際看到的,相對來說,可以做很多的國際交流跟國際外交。甚至我們的場地,不管是我們的棒球還是相關的這些國球,很多日本、韓國的這些職業球隊也都看到,像春訓的時候,他們那邊相對冷,可以來我們中南部這邊做移地訓練,所以這些其實都應該要共同推動的。

次長今天沒有辦法代表部長回答這樣的一個問題,本席感到遺憾,但是本席也要說,當日本、英國、俄羅斯、法國、南韓、比利時都有相關的運動發展部的時候,我希望中華民國真的要加緊腳步趕快跟上,這是本席一貫的初衷,我們也要一起努力,謝謝。

劉次長孟奇: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接下來我們請萬美玲委員。

萬委員美玲:(9時27分)謝謝召委,我們有請次長還有鄭署長。

主席:好,我們請次長跟署長,謝謝。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萬委員美玲:次長,我建議你今天會後回去要把今天的質詢帶子調出來,尤其是剛才洪孟楷委員的那一段,你看他那個兩手一攤、滿臉嬉笑,我覺得不可思議耶!真的非常不可思議,你回去看!你回去看一看你剛剛的回答,對不對?什麼叫做體育發展部?4月3號的時候,本席質詢署長,那時候就說完全還沒有開始,我們希望能夠快,但你今天給了一個更驚人的答案「等新政府」,所以是怎樣?現在是白領薪水,是不是?大家都不要做事了,就等520、等新政府,怎麼有這種回答?而且這種回答你放在心裡就算了,還大喇喇在這個委員會備詢的時候講說,我們等新政府。等新政府!你吃飯的時候要不要等新政府上來再繼續吃飯?這種回答真的非常不好,還兩手一攤、滿臉嬉笑,我真的覺得要檢討啦!

你看,我相信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策,但並不是我們現在在委員會才提出來要你馬上做,這是你們賴清德準總統的政見耶!而且這是所有體育界的人大家殷切的盼望,過去一點準備都沒有嗎?一點概念都沒有嗎?都沒有開會過嗎?還等新政府咧!那你這兩個月的薪水要不要領啊?還等新政府!我真的覺得要深深地回去檢討一下。

再來,剛剛我們說到了這個體育發展部,本席認為今天會後,真的不要再去等新政府了,研議一下。研議有這麼困難嗎?對不對?你至少要研議出一個方向,找到困難點、窒礙難行的地方是什麼,等到你所謂新政府上來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可以更快地進入狀況?次長跟署長能不能夠答應我們的這個要求?本席要求,會後來做個研議,來瞭解看看體育發展部應該怎麼做,要有一個開始,可以嗎?我們只要求一個開始。

劉次長孟奇:好,我們會後再來研議。

萬委員美玲:好,會後也請署長就多久的時間研議,可以跟本席辦公室、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做個報告。不是要一個成果,但是我們希望有一個藍圖,也希望知道困難點在哪裡,我們把所有的問題找出來,大家共同來解決,需要多久的時間?

劉次長孟奇:是不是給我們兩個月的時間,我們會把相關的研議報告送到委員辦公室?

萬委員美玲:一個月。

劉次長孟奇:我們儘量來努力。

萬委員美玲:一個月的時間,可以嗎?

劉次長孟奇:好,我們儘量努力。

萬委員美玲:好。

接下來,跟體育一樣有關係,我直接問署長好了,我想巴黎帕運即將要在今年的8月28日到9月8日來舉行,我們看到帕運選手的最高獎金400萬,奧運選手奪得金牌的獎金是2,000萬,其實我覺得這個都是一個非常大的鼓勵性質,我們都希望能往上加,但是我們看到帕運奪金的獎金與奧運奪金的獎金相差了5倍之多,這個數字其實我真的覺得不能接受!再來,我們再看到亞帕運的獎金,亞運選手奪金牌的獎金300萬,但是亞帕運的只有38萬,這差了也快要10倍。

我不太理解為什麼要有這麼大的差距,即便你有一千萬個理由認為應該有一個差距,但我覺得這個差距過大,這是第一個。第二個部分,我們要知道,其實一般選手在為國爭光的過程,訓練當中,他要付出非常非常多的努力,才有辦法奪金奪銀,帕運的選手其實更辛苦,我不理解,當他們這麼辛苦克服掉他們肢體上的困難之後得到了金牌、銀牌、好的成績,而我們給他的獎勵金卻是這麼的低,為什麼?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是不是可以儘速、儘快的研議把帕運選手及亞帕運選手奪金的獎金拉高一些,這個署長可以做得到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其實已經正在研議當中。跟委員報告,在全世界針對帕運選手的獎金部分,除了200萬以下的國家之外,如果在200萬以上,目前比我們高的是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幾個國家的邏輯大概就是我們奧運的參賽人數大概是15,000人,所以大概有三十二分之一的人可以拿到金牌,帕運的部分,大概有八分之一的人可以拿到金牌,所以各個國家的獎金係數差距大概是4倍左右。因為這樣子,所以我們也決定把400萬拉到500萬,並且我們也希望研議看看能不能讓金牌選手從500萬轉成月退,月退大概是25,000到30,000之間,這樣的激勵,教練的獎金部分也是有double上去,規劃到70萬,這個部分我們正在努力,當然這需要我們國光獎章的委員會再進一步開會來確認。

萬委員美玲:亞帕運呢?

鄭署長世忠:也是一樣,就整體的提升。

萬委員美玲:你剛剛的意思是我們現在可以把400萬提升到500萬,這是確定的嗎?

鄭署長世忠:就是需要經過委員會的會議,我們現在只是有這樣的初步草案而已。

萬委員美玲:一個規劃,好。亞帕運的部分,這38萬可以再提高嗎?

鄭署長世忠:對,就是整體都往上。

萬委員美玲:整體往上……

鄭署長世忠:對。

萬委員美玲:好。署長,我覺得要跟你交換一個想法,您剛剛是說,世界各國這樣看起來,我們還是屬於前面的,就是按照比例給我們奧運選手或是帕運選手的獎金,再來,亞帕運和帕運,我們其實是按照比例這樣在算,但是我還是要講,帕運和亞帕運完全按照比例這件事情,我覺得有一點不太對,也有一點沒有去考慮到選手的實際狀況,所以我認為這個比例上面事實上是可以再提高一些,我們希望如果這一次我們已經在計畫把帕運金牌選手的獎金400萬提升,其實本席也算過,我覺得合理的提升朝600萬來邁進,另外,亞帕運的部分,這個38萬真的太低了,真的非常非常低!10倍之差,我們希望,如果奧運的部分和帕運的部分是相差5倍的話,是不是亞運和亞帕運也可以朝5倍的方向去努力,好不好?會後我希望朝這個方向來做。

我覺得今天我們希望升格為體育發展部或者是我們希望把這個獎勵金提高都是對於運動的鼓勵、對於選手的鼓勵,所以在這個部分其實不能吝嗇,而且要加快腳步,這樣好不好?

再來,署長,一樣,一個小問題,但是是大事情,也就是我看到巴黎奧運進入倒數100天了,您大概是要信心喊話或是要鼓勵他們吧!有提到現在的選手、教練都已經不是單槍匹馬的在奮鬥了,國訓中心、體育署都會做他們的後盾,相信這個成績一定會比上一屆東京奧運更好一些。上一屆東京奧運是最佳的成績了,2金4銀6銅,這一次說我們的成績會比上一屆好,是信心喊話,還是有什麼依據?本席想要瞭解一下。

鄭署長世忠:目前先信心喊話,因為我們……

萬委員美玲:信心喊話,好,有信心也是非常的重要,但是有時候不要轉換成壓力,我相信國手其實都會非常的努力,好不好?

但是他們現在要去法國,我還是再講,我想法國的氣候現在是熱浪真的非常嚴重,在4月3日我的臨時提案就有提到要注意這件事情,體育署應該要比照外國的代表隊,趕快租或者是買移動式的水冷氣、降溫的設備,趕快來處理,但您提到了一個問題,現在我們已經租借了50臺移動式的水冷氣,但是有噪音,有了噪音可能會影響他們的睡眠,影響睡眠可能會影響賽事的成績。我不理解這個很難克服嗎?再者,你說你要先去買幾臺,到底現在是買還是租?這雖然是一個小問題,但是非常嚴重,要怎麼處理?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的確,因為那個廠牌只有法國有賣,所以說實在的我們真的不知道它會不會有噪音,依照我們臺灣目前水冷的一些產品,噪音其實不大,但是我們還是擔心,所以我們還是很仔細,我們希望從法國進口幾臺回來先測試看看,這個部分也是讓選手們有一些適應,但是我們其實也是有其他的配套,比方如果我們要奪牌的選手真的臨時被噪音干擾或是沒辦法睡,我們就安排到外面的旅館。

萬委員美玲:好,署長,我想這些相關的細節對於出賽的國手來說非常的重要,要多加注意。

最後,30秒的時間,次長,我們這一次花蓮大地震國立東華大學受災非常的嚴重,我看到學校出來開記者會,我心裡真的非常的痛!他們出來開記者會說這一次災後重建預估要高達20億,現在募到了6,000萬。我看到這個學校要重建竟然是校長要出來開記者會,要來募款,到底我們教育部在做什麼,現在教育部能為東華大學做些什麼,能不能簡單的說明一下?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們4月10日有下去進行災損的評估,目前估出來大概18.3億,預計分成3年的時間把這18.3億設法到位,今年會先透過本部的公務預算、學校自籌經費,還有政院的災害準備金,以及爭取第二準備金,先來支應今年……

萬委員美玲:好,次長……

劉次長孟奇:然後明、後年會來爭取行政院的專項。

萬委員美玲:我在這裡全力替東華大學來拜託,真的不要讓校長出來開記者會募款,現在這個學校滿目瘡痍,還有線上上課、實體上課,很多校園的事情要回復正常,你還要讓他出來開記者會募款,情何以堪!全力支持東華大學的災後重建,好不好?

劉次長孟奇:是,這沒有問題。

萬委員美玲:好,謝謝。

主席:謝謝兩位。

接下來請葛如鈞委員。

葛委員如鈞:(9時37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劉孟奇次長。

主席:請次長。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葛委員如鈞:早!次長,今天雖然是與您的初次見面,但是得知您是電機系的背景,同為科技人,可以說是倍感親切。前幾次的質詢我曾提到近來教育界發生很多跟科技有關,尤其是AI有關的爭議事件,包含復興商工美術首獎的作品「大鬧龍宮」被發現使用AI來繪圖,最後學生被取消首獎的資格,並且記了小過的處分;教育部每年主辦的寫作比賽,評審也發現110件作品裡面有25件疑似用生成式AI來寫出,怒斥這個比賽彷彿變成AI人間大亂鬥,教育部強調,若是以AI工具生成代寫,累積兩次,則永久停權,終生不得參加比賽。

我們其實還是會一直感覺到科技AI從教育部的眼中看起來好像是戰犯,但是我們科技人應該要理解到它其實是戰友,它永遠都應該是我們的工具,而不是我們的敵人,我們一方面鼓勵學生用數位工具學習,但是另外一方面卻不告訴他們如何善加運用AI、什麼時候可以用AI、什麼樣的情況叫做誤用AI。上一次林明裕次長來備詢,我請教他,教育部目前是否有針對高中以下學生訂定AI使用指引?當時的林次長信誓旦旦地跟我說,現行的中小學數位教學指引中有相關的內容。想請問次長,你有沒有看過現行中小學數位教學指引2.0當中有關學生使用AI工具學習的部分?給您一個機會,要不要簡要說明一下內容,有80頁。

劉次長孟奇:謝謝委員,跟委員說明一下,目前這個數位教學的指引當然AI應該是裡面的一部分……

葛委員如鈞:一部分……

劉次長孟奇:對,AI是裡面的一部分……

葛委員如鈞:我們給次長看一下,多少一部分,80頁裡面只有這樣,學生使用生成式AI的部分就這樣,但我可以理解啦,這是2023年10月份,生成式AI還沒有那麼熱門或影響那麼大,但是我們每天在睡覺,AI都在進步,我們是不是應該要更快一點?我們認為這樣的內容比例真的是完全不夠,總共加起來一頁半,不足1,000個字,如果真的仔細去讀內容,會發現說了好像又什麼都沒說。但內容已經如此少,教育部卻對於誤用AI工具的學生喊打喊殺、動輒記過,甚至終身停權不得參加比賽,我們覺得這樣真的是不太公平,有點不講武德啦!次長,我知道現在教育部應該正在研議中小學數位教學指引3.0,這一份學生使用指引在3.0裡面是不是可以加強?並且也應該定期檢討,增加最新的內容,避免與實務脫節,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同意?

劉次長孟奇:是,沒有錯,就如委員所說的,這部分我們要來加強。

葛委員如鈞:而且速度要快,本席在此具體要求,教育部不只要趕快推出3.0,因為現在馬上要申請考試,我自己以前在學校也是在審這些內容,一大堆東西過來,到底哪些是AI、哪些不是AI,我當時就已經開始發現有這個問題了,現在更是如此。我們在此具體要求教育部在1個月內,針對訂定學生AI使用指引,提出具體規劃內容以及期程,並將研議結果以書面送交本席辦公室。另外,針對上一次本席所提出兩個非常重要要來幫助老師的部分,第一個,AI生成內容判斷原則,以及經過教育部認可的AI生成內容判斷工具,現在都是老師用肉眼在看,當時的林次長承諾會馬上進行研議,能不能也請教育部1個月內將研議情形與書面送到本席辦公室?

劉次長孟奇:報告委員,沒有問題,我們1個月內把這個送到委員辦公室。

葛委員如鈞:謝謝,這個真的非常重要。

接下來我想請次長看一張圖片,請問次長知道照片中的場景是什麼情況嗎?

劉次長孟奇:不是很清楚。

葛委員如鈞:看起來很熱鬧嘛,這真的是非常悲催,這是3月份全臺各縣市私中、私立中學入學考試的其中一場,學生考試家長陪考,全家一起為了進入私立國中而努力。回顧七年多前潘部長上任以後的第一場記者會,當時就提到希望落實12年國教全面免試、就近入學,消除不當升學壓力,引導國中教學正常化。我們再來看一下,是不是很輕鬆?實際上我們其實可以感覺到,現在這個問題都還是一樣,七年多過去了,兒盟在112年所做的調查有關國高中生的生活困擾,我在這邊提供給您,學校課業76.9%;再來才是未來前途67.3%;交友人際大家都很輕鬆,是43%。這個結果竟然跟107年的調查報告是一致的,表示這幾年來兒少困擾的原因根本就沒有改變,更令人憂心的是,這樣的學習壓力沒有減輕,反而進一步向下延伸到義務教育的階段。

這是什麼?瘋狂私校潮的議題,平均每7名國中生就有1名要就讀私校,跟其他的國家相比,臺灣學生就讀私立國中的比例15%,從102年的11%,學生人數下降,因為少子化,竟然進入私中的比例還提高了,我們是15%,跟其他國家比是怎麼樣呢?我在此提供數據,我們是很科學的,美國8.3%,日本7.4%,英國5.4%,更不用講法國只有0.5%,我想這種公校出逃的現象真的不太好。想請問一下次長,您認為公校出逃現象背後的原因到底是什麼?為什麼許多中產階級的家庭寧願勒緊褲帶,也要把小孩送進私校就讀,你有瞭解嗎?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國教署比較不是我督導的業務,但我大概有一點粗淺瞭解,這可能還是跟升學比較有關係。

葛委員如鈞:好,我想您是次長,相關議題也都還是希望有所瞭解,尤其我們是科技背景的,我想我們每個領域都要來關心一下。我們在這邊來跟您分享一下,公校教育的品質不穩定,師生對立的情形惡化,校園霸凌的案件增加,這都還只是報導裡面非常小的部分,希望您可以來多加瞭解。換算起來,其實OECD裡面的PISA相關成績,我們現在還出現城鄉差距,城市與鄉間的學習程度落差將近3年,而且還在持續擴大當中。我們也評估了相關預算,數位跟科技其實是來彌補這個落差的很好的工具,是我們的戰友,但我們看到年度預算的漲跌幅竟然比比特幣還要兇,我們可以看到111年度跟以前比起來多了64倍,到了112年度剩下32億,從122億到32.8億,這不只是腰斬,甚至對折再對折,打到骨折了。我想這樣的波動有時候其實不是那麼好,當然我知道都是善意,但是我們能不能更穩定地來提供數位AI科技協助大家的方法?

我們其實看到過去有提倡因材網,我們看了數據,發現六成的學生沒有使用或沒有使用超過4個小時,想請教一下次長,為什麼使用比例好像不夠高,沒有超過一半,有沒有什麼樣的原因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剛剛所說的111年度預算增加,最主要是購買載具。

葛委員如鈞:我知道啊,那接下來呢?明年是不是又要再腰斬?你們有沒有一個更長期的規劃?

劉次長孟奇:對,會有。

葛委員如鈞:波動是不是可以不要這麼大?要多,我們現在應該要再更多,你們有沒有在做AI軟體的補助,有沒有做數位工具的規劃,我希望接下來我們可以一次看到更多,不是每年都好像在抽樂透,明年又變150億,再來又變15億。對此,希望教育部可以持開放精神,多元選擇,建議可以採用公私協力的方式,很多基金會、公益組織都在創建數位學習的資源平臺,我們真的是鼓勵教育部應該要來參考。

最後,我想提供一下相關資訊,史丹佛大學也開始在開發AI的工具即Gatekeep AI,我們現在的數位學習都要讓老師錄很多的影片,但是現在已經可以用AI自動化生成教學講解影片,很多大型的國際公司,如G開頭的,也可以用自動化生成影片的方式幫老師來做講解影片,我們也發現有很多的NGO非營利組織或基金會已經在開發AI的工具。我們在此真的建請教育部可以把眼睛打開,用開放的精神去擁抱,支持大家一起來努力,否則真的跟不上啦,貧窮世襲會非常嚴重。

次長是電機工程背景,對科技很熟悉,期待我們分享給你,您也分享給即將上任的鄭部長,期勉教育部可以繼續為減少學習落差,我們一起來努力,可以嗎?

劉次長孟奇:可以。也跟委員報告,我們資科司的確也在努力把AI引進目前的數位學習裡面,我們會繼續來努力。

葛委員如鈞:期望不要只是教育部,這樣真的不夠,我們剛剛提到了很多、很多的作法,可以跟外部一起協力,麻煩了,謝謝。

劉次長孟奇:是,謝謝。

主席(郭委員昱晴代):接下來有請柯志恩委員。

柯委員志恩:(9時48分)謝謝主席,請次長跟署長。

主席:請次長跟署長。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柯委員志恩:次長,沒想到又在質詢臺跟你見面了,看看你的歷史,你是中山大學的教授,而且105年7月你從中山大學教務長離開,然後到大考中心,那時候鄭英耀在同年的8月才擔任中山的校長,所以你們是失之交臂。目前為止,你是會隨潘部長卸任,還是我們新部長有徵詢你繼續擔任政次?

劉次長孟奇:目前沒有這方面的訊息。

柯委員志恩:好啦,不管你怎麼樣,反正就是做一天的和尚敲一天的鐘,我覺得次長在態度或語調上,或許你的態度積極,但你的語調實在讓所有委員覺得實在是有點太和緩了,好不好?我們兩個加起來除以二可能才是真正在這個大院裡面應該有的。你知道教改30年,這個過程你一點都不陌生,而且你自己本身是臺大畢業的,很多人都指出臺大快要變成我們大安區的大學了,過去靠教育翻身,以現在整個階級流動的部分來說,你會發現掌握越多工具的人,進入頂大的成效其實越高,但你反而是讓30年的教改變成M型化的社會,貧窮世襲化,這個你不能否認,所以資源分配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本席跟其他委員都提出了修法,希望讓經濟弱勢的學生能夠免納學費,我們認為可以照顧到97萬人,而且我的主張是排富。目前在賴清德準總統的政見當中,他在2月時才推出學費補助,受惠的人是47.3萬,但是並沒有排富!再加上其他的方案,請問教育部對於我剛剛所提到的改善M型化有更高明、更公平的作法嗎,次長?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目前當然如委員所說,這個問題的確存在,特別是公立跟私立之間的學費,所以我們初步是先拉近學費的差距。針對委員所提出的免納學費,其實我們支持這樣的精神……

柯委員志恩:精神!但是因為還要四、五百億,你的報告裡面是這樣寫,你的報告昨天很晚才來,五點鐘才來啊!所以你是要留給新部長來做決定,是不是?

劉次長孟奇:不是,應該是說,這一次我們也很重視這件事情,所以我們希望做一個可行性……

柯委員志恩:好,做一個可行性的評估然後……

劉次長孟奇:估算出來。

柯委員志恩:算出來然後由新部長看看是不是可以執行。我還是強調排富,而且我可以造福將近100萬的學生,所以請你好好慎重地考慮!

接下來我要問,你督導高教、你也督導國體大吧?次長,是吧?國體大部分也歸你管吧?你有聽過行政協助這4個字的方式嗎?你有聽過行政協助嗎?

劉次長孟奇:有。

柯委員志恩:這是會計項目的一個部分,我們來看看112年你的公務預算,我說實在的,公務預算當中有四千多萬、運動發展基金4案就是三千多萬,去年總計15案花了七千八百多萬;今年短短3個月時間,你就有11案給國體大的行政協助!行政協助的定義先說明一下喔,今年3個月不到的時間就有11案,鄭署長,你上任到現在給國體大的行政協助總共花了將近一億兩千多萬,為什麼其他學校都沒有辦法拿到行政協助?為什麼獨厚國體大給這麼多?難道就是因為鄭署長是國體大的總務長嗎?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國體大培養非常多運動人才,無庸置疑,但是行政協助!次長,你知道嗎?每一案是不是要經過你的允許?你知道有這件事嗎?

劉次長孟奇:行政協助不一定過我這邊。

柯委員志恩:然後呢,過誰那邊?我只問你,一年多的時間夯不啷噹加起來總共1億2,000萬行政協助,如果你不知道的話,你現在知道了,行政協助給了這麼多,更不要說還有其他4.1億的補助給國體大!署長,你要不要解釋一下?而且目前這麼多的行政協助,你這麼有行政效率呀?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其實我們常跟各大專校院請求協助主要是在政策的部分……

柯委員志恩:我懂!問題是你跟其他的學校比一下,比如說臺師大……

鄭署長世忠:其實臺師大比國體大還要更多。

柯委員志恩:好,那你把經費全部拿出來給我們看看,我現在只想說,你上任之後一年多的時間,我們比這個時間!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其實這裡的預算經費大部分是延續性的,在我任內大概是有少子化的部分以及……

柯委員志恩:好,你就把你的部分跟其他你給體育專校學生部分的行政協助給我看一下!

鄭署長世忠:沒問題。

柯委員志恩:你對國體大實在太有行政效率了!一年多的時間15案!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上任之後是每個學校、很多的學校,不只是國體大!

柯委員志恩:好!全部拿來給我,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好,沒問題。

柯委員志恩:給我看看,我們來比對一下。

還有這是針對我自己的國民體育法第五條修法,我希望能夠加入一些所謂的性別平等,請問教育部支不支持?

劉次長孟奇:支持。

柯委員志恩:支持不是只有嘴巴講一講,次長還有署長,有這麼多事件,發生不少教練性侵、猥褻選手,還有奧運金牌的教練性侵女選手這麼多年,與其事後來做懲處,我覺得事前的防範更重要,這是指證歷歷啊!不是嗎?請問你們有沒有更積極的作法跟防範的措施?不要事情發生才做這樣的處理,有嗎?有更防範的作法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目前我們在上個會期基本上將這方面應該有的法規大部分完備了,現在就是在教育的部分,我們在所有教練以及裁判講習的部分還是更強力,包括每年都必須要……

柯委員志恩:包括哪些身體不可以碰觸、哪些部分怎麼樣維持……

鄭署長世忠:是,這些教育我想是最重要的。

柯委員志恩:好,因為這些選手是為我們國家出賽,我們希望不要再發生奧運金牌選手還有這樣的狀況。

然後我們也請體育署看看這部分,因為我提出性別平等嘛,所以我們來看看這個統計,這是還滿軟性的,在大家還要上體育課的時間,你有沒有發現18歲到24歲的女生都不是太愛運動,反而到了五十幾歲之後男女愛運動的比例才回復平等,要不要來說一下你要怎麼鼓勵我們女生愛運動啊?特別是有上體育課的人都不喜歡,這是怎麼一回事?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還持續在努力啦,因為說實在,在升學的過程當中,我們有發現女性的規律運動人口的確比較少。

柯委員志恩:比較少,而且很有趣的是,男女在17歲以下還有60歲以上的比例差不多,反而女生在18到24歲就開始不愛了,體育課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狀況,去了解一下好不好?署長,這是本席調資料時發現一個非常有趣的部分。

還有包括輔導地方政府要設立基層運動員的培訓站,你看現在男女性別比率也是6比4,這個很明顯!而且同樣是六都,為什麼臺南跟高雄培訓選手特別少?而且臺南的女生只有690人,比苗栗的929還要少,這是怎麼樣?你看看這樣的比率加起來,男生是62%,嚴重失衡是6比4!你有沒有發現?所以為什麼我們要提出性別平等,就是因為我們發現這樣的問題啊!署長,你可不可以這樣子,下次如果署長換個女性,我看會不會好一點,這真的也是可以考慮。

而且你不要說夏天,署長,夏天運動大家還是一樣很喜歡啊,以高雄來說,就有很多人跟我陳情,以前學生一個星期可以上4次游泳課,今年開始就變成只有3次!問了一下教育局,他們說因為體育署今年對學校游泳課的補助少了700萬,是怎麼樣?為什麼要少700萬?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因為在疫情期間的確很多縣市的經費消化不掉,所以我們把剩餘的經費再挪給比較有意願的縣市。

柯委員志恩:沒有啦!那你看學生就哀哀叫,本來是……

鄭署長世忠:是,沒有錯,但是高雄市本身……的確我們也希望縣市政府能夠配合一起努力。

柯委員志恩:那你還是要給人家足夠的經費,你就是經費不夠才讓人家變成3次嘛!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會來努力。

柯委員志恩:要努力啦!不然小朋友就沒有辦法上課,好不好?以你給人家的經費其實差不多,你就是給高雄少了700萬,好不好?我強烈希望署長可以協助。

最後利用一個最短的時間,巴黎奧運的運動心理支援真的夠嗎?昨天距離舉行100天、只剩下100天,請問你們整體的隨隊運動心理諮商人員名單出來了沒有?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目前我們在盤整當中,因為這跟選手有沒有達標具連動性,目前我們有盤整出來。

柯委員志恩:沒有,你的心理諮商師有沒有?

鄭署長世忠:我們現在預計最多應該是10位。

柯委員志恩:10位,好!目前為止,據說國訓加上運科中心現在有4名心理師要去巴黎,請問他們有沒有專業證照?

鄭署長世忠:目前都有運動心理學會發的……

柯委員志恩:有沒有專業證照?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是運動心理學會為主,那臨床心理師的部分大概有幾位。

柯委員志恩:拜託!署長你去搞清楚一下,就我的理解,以你們目前來說,本來國訓中心要派1名所謂的運動心理諮商員,他是總負責,可是他在去年3到6月選手自傷事件的時候,這位所謂的運動心理諮商員把全部人集合在一起、把選手當眾叫起來公審,你覺得這符合諮商倫理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已經有做檢討,也訂定了他們的倫理原則。

柯委員志恩:那你覺得這些人還可以跟著我們的運動選手到巴黎奧運嗎?

鄭署長世忠:我們還是尊重他的專業,畢竟選手如果需要的話。

柯委員志恩:就是要專業,我強烈的要求!而且他們要在場內做心理諮商,而不是在場外做支援,我強烈的要求,如果有10位或是4位,給我他們的背景,一定要有專業心理諮商證照的才有辦法,否則你們目前不符合規定!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在奧運現場的確沒有辦法每一位都拿到證件,但是我們至少會有3位以上能夠進到場內。

柯委員志恩:場內而且要專業的背景,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是,沒錯。

柯委員志恩:不要空有一個名號、沒有專業的證照。

鄭署長世忠:他們全部都有證照。

柯委員志恩:要有證照,我需要看到!上次國訓中心發生這件事情,如果他有證照還公開公審,我就要質疑這個專業到底在哪裡?這是非常重要的!

鄭署長世忠:是。

柯委員志恩:把他們的背景全部一一條列給我,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好,沒問題。

柯委員志恩:謝謝。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柯志恩委員、謝謝次長、謝謝部長。

柯委員志恩:謝謝主席。

主席(柯委員志恩):謝謝,現在請郭昱晴委員。

郭委員昱晴:(9時59分)有請次長。

主席:次長,謝謝。

郭委員昱晴:次長早安。首先我先跟次長報告,這應該是本席第4次針對剴剴案對教育部作出質詢,還不包含在衛環委員會的那一次。我想教育部跟本席一樣,我們都背負著很多人的期待,很多人期待本席繼續把剴剴案放在心上,我也承諾一定要做到,但是有更多人期待我們把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針對兒福聯盟的重大缺失做出懲處,這個部分也是他們對教育部主管機關的一個期待。

在這裡我還是要不斷地再次提醒,既然今天教育部有來,我們也是把握這個機會,即便是在520之前時間剩下不多,但是我想請教一下次長,3月29號你有看過兒福聯盟給的這份報告嗎?您看過了嗎?兒福聯盟3月29號給教育部稽查的這份報告。

劉次長孟奇:這個因為不是我在督導的,所以這部分我可能比較沒有那麼清楚。

郭委員昱晴:好,如果次長您沒看過,等一下可以跟我辦公室要,沒有問題,我們會copy一份給您。

劉次長孟奇:是。

郭委員昱晴:在4月10號的時候其實我也針對這樣子的一個事件向另外一位次長,也就是林次長,次長其實跟我在同步質詢的現場當中,我就把他們給教育部的檢討報告一一地唸出了,我們的林次長也講到,這份書面報告他沒有看到兒福聯盟要討論、要改正的決心,他很遺憾。

當然,昨天我們看到北檢即將在5月初的時候要整個偵結,起訴劉姓保母,而且是由國民法官共同來審理,這件事情非同小可,我希望教育部除了上次次長在會中已經答應我,就是在這個禮拜五,你們會集結專家跟學者來共同討論這份報告的缺失,但不是只有報告上的缺失,我們要的是教育部對兒福聯盟實際的作為,包含他們的董事會要不要改組,包含這個兒盟存在的必要性,麻煩請一定要提出真正的懲處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給剴剴一個交代。

一個不到2歲的孩子在12月24號就已經被虐3個月死亡,這件案子到3月11號才浮上台面,但一直拖到現在,兒福聯盟的報告裡面還說他們今年度的預算缺少了9,752萬,在2月的時候用9,800萬而且還是沒有貸款去臺中買了不動產,然後這份報告在第2頁就說他們今年缺錢。我不知道這樣子的兒福聯盟……教育部您是它的主管機關,我光唸這些,您覺得它有要改正、它有要修正、它有針剴剴案作出檢討的決心嗎?

劉次長孟奇:我想如果依委員剛剛所講,這個的確應該是相當地不當,在一個明明就是應該把更多的經費用在實際的處理跟照顧上,結果卻去處理了購買……

郭委員昱晴:教育部的職責是什麼?我們是不是可以針對財團法人法澈底地檢討這個兒福聯盟到現在為止,他們的缺失,還有包含5年前被虐死亡的佩佩。

劉次長孟奇:這個是一定要做的,如委員所說,這個應該是這禮拜五就會來開這個,相關的我們也會請負責的終身教育司要確實地針對這些事項要求兒福聯盟……

郭委員昱晴:包含他們的財務狀況、包含他們的管理階層、包含他們的內控制度,一定要做出懲處,這是我們期待一定要看到的。

我不希望每一次只要教育部來我都要提到這個案子,那就表示我們真的都沒有做到,這已經是我第四次對教育部因為剴剴案提出的質詢。可以嗎?

劉次長孟奇:我們就會依照財團法人法相關的規定來處置。

郭委員昱晴:好。因為今天時間的關係,我們來看一下,剛剛有很多委員同事們都提到了,現在光是在升學的部分,就有很多過去我們所認為的中產階級,願意把孩子放到所謂的公立小學,或公立的中學,但其實有更多的中產階級是屬意把孩子轉到私校,也成就了今年各個不同私校的升學率還有錄取率真的明顯地偏低,也就是太多人要報考私校了,不知道教育部對於這樣的狀況的想法是什麼?次長。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想這裡面也包含到,可能也還是要針對私立學校在升學上面的確是具備一些……

郭委員昱晴:不是只有升學,我直接跟您報告一下,其實包含整個教育制度的改變,讓很多家長無所適從,所以他們願意花更多的學費、花更多的家庭預算,把孩子送入私校。

再來就是我們的校安事件頻傳,師長在公立學校其實也非常地辛苦,不知道要如何管教,與其這樣,他們就把孩子放到私校。

再來第三個,公立學校的師資良莠不齊,這跟他們一招、二招、三招,甚至十幾招都找不到具有資格的老師是一樣的道理,這個部分是主要的三大原因。

再來我們來看一下108課綱,我相信108課綱的立意是良善的,我不曉得次長知不知108課綱最重要的精神是哪三個?

劉次長孟奇:它基本上有……

郭委員昱晴:自發、互動、共好是它的主要精神,雖然立意良善,但是規定高中三年要完成18堂的自主學習時數,其實也變成了他們畢業的一個主要條件。但是在執行面上,學生碰到了很大的困難,相對來講也造就了家長在面臨小孩在面對這個108課綱的時候,他們真的也是抱怨連連,相信你們一定都聽到了聲音,因為這已經不是一個短期的時間了。

包含很多的受訪者、包含學生,53%不知道進行的方向,他們不曉得這個108課綱的自主學習要如何開始學習,他們連方向都沒有辦法掌握,這個超過一半;另外還有將近40%的人覺得時間很零碎,效果其實並不好,這是學生的部分。

我們回到老師在面臨108課綱的時候,包含素養,我就接到很多老師跟我陳情,他說所謂「素養」的養成,連我們老師自己都不知道什麼叫做「素養」,我要怎麼樣教學生?這個是我們統計出來的。素養題目的品質不一,跨領域的備課很辛苦,因為我們強調,從高一到高三要開始讓他們找到未來,不管是就業,還有投入社會工作的一個方向。可是這個108課綱點出了這樣子的五大痛點,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們從國中開始就想紛紛地把孩子送往私校,但這會不會造成很大的問題?會不會造成偏鄉的孩子,他們資源不足,城鄉的教育程度M型化差距的問題。次長,這是不是都是很大的問題?

劉次長孟奇:我想應該是說,素養跟跨領域的這個方向本身可能還是一個必須要走的方向,但是的確如委員所說,在如何去避免城鄉差距,跟給素養一個更明確的、比較可以操作的方向,然後同時也是對師資要跟上來的這件事情,我們的確是還有很多要努力的地方。

郭委員昱晴:你們有沒有一些具體的作法?

劉次長孟奇:目前我們最主要是,如果是在國教的話,譬如由我們的輔導團、譬如我們各地的學科中心等等,以設法帶上來。

當然包含我們的數位學習這邊,它也要扮演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特別是在我們所謂的「輔助學習」跟所謂的這個……

郭委員昱晴:其實我剛剛所有的圖表不但點出了現在孩子在面臨的教育環境的變遷,以及他們的困難以外,連同老師們都是。我們看一下這張圖表的右手邊,你可以發現,我們核定的名額是愈來愈多,但是我們實際招收的比例卻愈來愈低,這個狀況就是,我有公立學校,但我找不到合格的老師。

這就像剛剛我說的,即使很多的學校三招、四招,甚至十幾招之後,它還是依舊找不到能夠進入學校去教學的人才,這個部分麻煩我們真的要再繼續努力,可以嗎?

劉次長孟奇:是,這個我們繼續努力。

郭委員昱晴:好,請把剴剴案放在心上,請儘速地告訴我們,針對剴剴案對兒福聯盟要做出什麼樣的懲處?

劉次長孟奇:是。

郭委員昱晴:好,謝謝次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接下來請陳秀寳委員。

陳委員秀寳:(10時10分)謝謝主席。請次長。

主席:請次長。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陳委員秀寳:次長,早安!次長,我想請教您,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學生會16日在臉書發文爆料,指出校方疑似透過各種手段介入學生會的選舉,他們也附上了關鍵的對話截圖,學生會指稱學校疑似透過幫忙繳費、請吃飯這樣子的條件安插學生,企圖介入學生會的選舉,學生會直呼說,校方介入的方式真是令人毛骨悚然!並且這個關鍵的對話截圖都有附上。次長,本席想請問,我們目前在大專院校發展學生自治目的是希望我們的民主精神可以在校園中落實及實踐,而且讓學生積極的參與我們學校各項的決策,那麼現在臺北大學學生會發生這樣的狀況,不知道教育部現在有沒有去瞭解,結果是什麼?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們有注意到這件事情,我們正在瞭解,以我來看,如果這是真的話,這是非常不適合的,也非常不對的作法。

陳委員秀寳:正在瞭解的意思就是你們還在調查當中……

劉次長孟奇:是的。

陳委員秀寳:還沒有一個正式的結果。本席在這邊要強調,其實學生會的指稱,他們有這個截圖,一定不是空穴來風,而且也不會是造謠,所以希望教育部一定要嚴查之後,積極地協助來排解。大專院校發展自治是期許民主的素養能夠向下延伸,發生這樣的狀況也讓我們學生自治會與學校的互信基礎可能被破壞,所以這邊也希望教育部能更積極協助來排解這個情事。

接下來,本席想請教,英國的泰晤士高等教育特刊在2023年的世界大學聲譽排名邀請來自166個國家地區總計3萬多名的學者參與意見調查,是歷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學者最多可評估並提名15所在他們各自的專業領域中覺得研究與教學表現最佳的大學,然而從2020年開始,臺灣大學的排名就一直下降,在2020年臺大排名是在第40名,同時當時成功大學、交通大學、清大也都有入排行,在2021年之後臺大的排名就往下掉了,其他學校也只剩下陽明交大有進入百大,在之後的2022年到2023年只有臺大有入榜,但是排名是一直下滑,到2023年其實已經在百大之外,它是200大。次長,對於臺大的排名一直下降,您有什麼看法?有沒有瞭解到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是我們的研究量能不足嗎?還是有什麼其他的因素?讓臺灣從2022年之後除了臺大,沒有再有其他大學入榜。次長,因為我們現在國家政策是很積極的對外要來招攬優秀的人才,這樣一個大學排名的結果,會不會影響我們招攬這些國際人才來臺灣的意願,您覺得呢?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就如委員的這個資料所說明,我們也有去瞭解目前大概的狀況,其實如果看一個學術研究的量能的話,如委員的資料所說,是穩定正向的發展,它比較大的、我們大概會比較吃虧一點的是所謂的同儕評比國際聲譽的部分,也就是所謂的在主觀去評的部分,其實我們大概在美國及歐洲主要國家那個部分的得分都還不錯,就目前我們的分析,臺大也有跟我們分享,或者是非歐美國家,因為非歐美國家也會加入做這種主觀的評分,我們在那邊得到的分數的確是比較不理想……

陳委員秀寳:所以是我們在校際的互動上比較缺乏嗎?

劉次長孟奇:對,我記得的如果沒有錯,因為它本身大概有高達三成或三成以上的分數是所謂的主觀評分,主觀評分就是各個學者來評。

陳委員秀寳:次長,泰晤士高等教育特刊在國際間是很有知名度的,一般也覺得它是很有公信力的,尤其2023年的評比又是歷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它在評比裡面有指出,臺灣的大學院校在研究成果引用影響力以及國際合著論文方面的表現是呈正向的發展,但是也提醒提升研究品質及發展國際合作有助強化大學的聲譽,所以在這兩個指標上臺灣的大學院校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就是還待努力。這也符合剛才次長所說的,在校際的互動上面可能我們也必須要再加強,所以您也覺得它這個方向的建議可以參考作為讓臺灣大學繼續進步的一個努力方向嗎?

劉次長孟奇:對,其實他們還包含「雇主聲望」,「雇主聲望」也是一個主觀聲譽,所以它不是光看這些研究的客觀,這個部分我們的表現其實一直都算穩定,就是這些主觀評價的地方要怎麼突破。

陳委員秀寳:其實以它對我們臺灣的評論來講,它也是對我們有肯定,如同本席剛剛所說的,在研究成果引用影響力以及國際合著論文這個部分,它也是對我們很肯定,如果有指出我們哪裡有不足的,也希望我們各學校以及教育部可以在這方面再加強,雖然一個大學的排名不是在國際上大家對我們的看法,但是我覺得我們的學生、我們的孩子也許會受這樣子排名的影響,對我們的教育會更有信心,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能夠去努力的方向,我們也不要放棄,我們再來加強。

接下來,我要請教次長,教育被認為是民主社會中促進社會流動以實現社會正義的主要機制,透過教育資本的累積,弱勢階級可以憑藉個人的能力來參與社會資源的競逐,消除因為財富所衍生出來的社會不公平,而有機會翻轉階級,也就是教育是翻轉階級的助力。但是從2009年到2014年的統計來看,低收入戶子女進入頂尖大學的比率都很低,在1%以下,進入公立大學的比率最高也只有0.7%到1.2%,目前高中職畢業生就讀公立大專院校的只占35%,就讀私立大專院校的是占65%,一年學費的差距有將近5萬元,也有研究論文指出,家境優渥的孩子進入臺大的機率是弱勢孩子的6倍,頂大學生的家戶所得分布普遍比較高,家境優渥的子女進入前20名大學的比例也比較高,資源較多的學校學生經濟狀況會比較好,這是他們研究論文的顯示,這些在在都顯示臺灣目前高教現場仍舊因為家庭背景的不同,在教育上是會有落差的。我們教育部為了落實教育平權從2007年辦理學校推薦,2010年正式推動繁星計畫,也在2021年推動願景計畫,今年2月也正式實施了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但是繁星計畫錄取率最高只到今年的六成二,願景計畫名額今年只有558名,顯然教育部還有很多地方可以努力。次長,請問我們明年仍然會持續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嗎?

劉次長孟奇:會……

陳委員秀寳:會繼續推動。

劉次長孟奇:這個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就是持續推動下去了。

陳委員秀寳:會持續的推動。那麼在預算許可之下,有沒有提高補助金額的規劃?

劉次長孟奇:如果可能的話,當然,既然是拉近,當然朝能夠拉得越近越好,不過這個就是要看預算有沒有可能來支持。

陳委員秀寳:所以如果我們有機會再爭取更多的預算,這個補助的金額也可以再提高?

劉次長孟奇:因為畢竟這還是有一點差距。

陳委員秀寳:希望可以造福更多的弱勢學子們。

劉次長孟奇:也是。

陳委員秀寳:繁星計畫的部分,如何提高錄取率?還有我們願景計畫的名額及校系會不會再提升

劉次長孟奇:我們可能還要再來看一下各校,因為這個也不是我們教育部單方面決定,還要再來看各校,不過我所知道,現在臺大是積極在提升當中。

陳委員秀寳:所以還是有很多學校會有意願提供機會給這些孩子們。

劉次長孟奇:對、對、對。

陳委員秀寳:次長,教育公共化是實現教育平權的重要手段,在我們有限的資源之下,讓更多弱勢的孩子可以分配到教育資源,這是我們教育部現在要做的課題,剛才次長有說我們這個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會持續來推動,也希望願景計畫的名額可以持續再增加,讓更多孩子有機會。

劉次長孟奇:是。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林宜瑾委員。

林委員宜瑾:(10時20分)謝謝主席,有請鄭署長。

主席:好,請署長。

鄭署長世忠:委員好。

林委員宜瑾:署長好。今天本席首先針對國民體育法有關運動選手參加國家代表隊的保險議題來討論,本席4月初質詢時就有跟林騰蛟次長討論這件事情,我們很清楚知道短期內會進行修正,預計5月會公告,完成相關程序,7月的瓊斯杯應該是可以適用到。

鄭署長世忠:是。

林委員宜瑾:我想後續就是要更瞭解,就是預計規劃的要點是要補足保險跟原本可領薪水的差距,可是這個草案的後續到底有哪些細修的討論事項?我的意思是說,像之前次長有說7月份的瓊斯杯可以用到,可是在這之前的集訓期間不曉得可不可以趕得上?

鄭署長世忠:集訓期間我們會研議把它納入,這部分我們正在進行。

林委員宜瑾:短期內有個解方當然是好,可是現在就是說,我們若用長遠的眼光來看這件事情,我們就會認為運動選手參加國家隊的保險,如果光是使用要點的規範夠嗎?因為運動即國力嘛,我們大家都很清楚保護跟保障選手是很重要的,所以我們是不是要有其他方式來保障選手的權益?在保險的部分,當然本席也有在研擬要修正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我的主張是保險的額度計算要有個參考的依據,大方向跟這個要點的規劃是差不多的,可是我們可以進一步來思考規劃,理賠的額度要跟選手的合約薪資相當,因為我們瞭解選手受傷的風險相對高,所以要承保的保險公司可能相對少,因此我們是不是可以參考學生保險條例,用招標的方式來擇定保險公司,或者用跟公營的保險公司來簽訂契約等方式?想請教署長,你認為這樣規劃可行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短期的部分,目前我們希望在教育部用行政規則的方式來補足選手在薪資部分的差額,就是商業保險理賠之後的那個差額,如果是一年的合約,我們就給他一年,如果是兩年的合約,我們就給他兩年,從他受傷日開始,這是目前的規劃。再來,第二部分是商業保險的部分,我們目前也正在研議要委託產險公會來幫我們做一個研究,看是不是在整個長期的部分,透過尋找國外一些再保險的單位,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再保險的部分如果找不到,國內是沒有任何商業的保險公司願意去承接這個業務。

林委員宜瑾:所以跟公營的銀行……

鄭署長世忠:那個部分其實意義是一樣的。

林委員宜瑾:瞭解。另外,現行的條文是對選手在培訓或參賽的期間致使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現行是給予一次的慰問金嘛。

鄭署長世忠:對。

林委員宜瑾:但傷害是長期的,所以我還要再強調一次,選手如果受傷,幸運的話,他可能1個月後就可以回到賽場,可是如果不幸的話,可能他的職業生涯就沒了。所以我們希望透過修法的方式,可以更進一步來照顧選手的健康,可是關於後續的醫療照顧或就業輔導的部分,不曉得署長有什麼看法?

鄭署長世忠:目前這部分我們都有一個基本的要點在進行當中,包括選手退役之後,不管他是什麼原因退役,都可以適用就業輔導辦法。但是我們這次在修這個行政規則時也想到,為什麼從他受傷日開始?比方說,今天他的合約如果是1月到12月,他11月受傷了,我們從11月開始給他一整年的薪資差額保障,這是初步我們在進行的,當然試行之後如果還有不足的部分,未來我們會滾動式來修正。

林委員宜瑾:好。我想我們作為一個熱愛運動賽事的人,我們都不願意再聽到大家說在臺灣當運動員沒有前途、沒有保障之類的喪氣話,所以國家必須做運動員最大的後盾,如果能透過法律或要點來當運動員最大的保障,我想這是最好的方向。

最後,我想要關注的是,因為棒球在臺灣是一個很熱門的運動,球迷們都很希望臺灣棒球的世界排名會更進步,也能夠看到更好的賽事,就是看到更好的成績,但成績好壞其實除了選手的養成,場地的優劣也是很重要的關鍵,關於球場的養護,今年即將要退役的中信兄弟球星周思齊有特別出了一本書,他有強調,好的球場對臺灣棒球運動的發展非常、非常重要。署長之前有說過,安全優質的競賽場地跟觀賽環境是職業運動發展不可或缺的最大基礎,我們很高興看到體育署有編列預算,投入3億用於協助地方政府改善桃園棒球場、新北的新莊棒球場以及臺中的洲際球場。本席在上一屆期末時,有針對球場的養護提出預算提案,希望體育署要督導專案的實行成效,很遺憾的是,像桃園球場雖然有獲得中央的經費來整治排水跟草皮,可是整修的進度看起來好像不如預期,左外野的草皮又有局部的積水,所以前兩天的比賽就臨時換到臺南。我想要請教,到底你們有沒有掌握桃園球場整個草皮整治出了什麼問題,是那塊區域底下的土壤出了問題,才會造成草種不活,或者是其他什麼樣的問題?到底5月來不來得及修理好並開放正式的比賽?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就初步瞭解,大概是因為在賽季之外要去做整修,其實時間非常短,桃園當時是採用統包的部分,而統包的公司在草皮養護過程的專業能力可能稍微弱了一點,目前他們也知道,也已經有補足了。我昨天有看過照片,草皮大概已經都長得差不多了,唯獨那個顏色可能沒有辦法那麼綠,今天中華職棒已經派一組人去勘查、現場會勘,如果OK,過兩天就會有試行的比賽來試試看,如果OK,接下來應該就可以比賽。有關這個部分,我們也會持續來宣導地方政府,就是在草皮養護跟其他的整修部分儘可能拆案來處理,可能在專業方面的品質會好一點。

林委員宜瑾:好。所以桃園球場的整修,目前經費是夠的?

鄭署長世忠:目前經費是夠的,基本上應該算完成了。

林委員宜瑾:好。我還是要提醒,因為像桃園球場,我們的補助其實有高達六成,所以我們應該要扮演一個督導的角色,就是我們跟地方政府要協力把這個場地做好,所以也請體育署這邊還是要盡心,不要讓桃園球場這樣的事情在賽季中發生。

我最後簡單講一下,體育署有一個運動設施規劃設計及施作常見缺失參考手冊,內容很詳盡地講述各個類型運動場地場館的施作參考,像這一次的棒球場案例,我們向外延伸到各個運動項目,我想瞭解是不是有相關的預警機制來因應工程進度如果延宕的後續問題?像是列出草皮生長狀況怎麼樣代表情況不樂觀,那這個會牽動整體的工程進度等等,後續如果即將有賽事要在這個場地舉辦,如果來不及開放,是不是可以及早啟動多方協商機制來研擬備案?以確保民眾觀賽跟參與運動的權利。我要強調的是,運動場地的優劣不只影響運動員的健康,當然也影響運動發展的未來,所以如果我們要舉辦國際賽,或是邀請日本職棒大聯盟來,那我們的場地好不好就非常重要!如果場地不夠好,人家可能也不會來;即便來了,可能也不會認真打,因為會受傷。所以我想這個場地確實很重要,也請體育署這邊落實管考機制,讓我們的場地可以更盡善盡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針對一些比較重要的建設整修我們再派工程委員去參與他們基礎設計的審圖,這部分應該是可以達到管考的機制,謝謝委員。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林宜瑾召委。

接下來請吳沛憶委員,然後在陳培瑜委員質詢完畢之後休息5分鐘,謝謝。

吳委員沛憶:(10時30分)謝謝主席,我請教育部。

主席:次長嗎?

吳委員沛憶:次長。

主席:好,次長,謝謝。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吳委員沛憶:次長好。最近國立政治大學達賢圖書館旁邊有一個景觀池正在舉辦命名比賽,次長有沒有看到這個新聞?

劉次長孟奇:我沒注意到這個新聞。

吳委員沛憶:好,就是進行命名比賽,讓學生提案然後大家來投票。現在還在投票當中,目前投票領先的名字叫做金玟池,次長有沒有聽過他是誰?他是一個韓團NewJeans裡面的重要成員,雖然政大有聲明這只是一個人氣投票,不代表正式命名,但我認為竟然已經開放投票,那也是一種校園民主的展現。次長,你覺得學校最後應不應該尊重這個投票結果?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對這個活動不瞭解,我覺得還是要看學校一開始公布出來的規則。

吳委員沛憶:對,跟次長討論幾個往例,例如2019年臺北大學也有一個案例,學校要為新宿舍做命名票選,當時票選第一名的名稱叫做「是在哈樓」,但是學校沒有買單,學校最後用的方式為這個宿舍的地下一樓叫做「是在哈樓」,上面的宿舍還是給它另外一個名字叫做辰曦樓,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沒收這個投票結果;2017年北藝大有一隻非常有名的校牛也舉辦了命名投票,當時獲得第一名的名稱叫做「奧米加咆哮獸」,因為學生希望給予這隻校牛祝福,讓它可以非常長壽,所以這隻校牛就叫做「奧米加咆哮獸」。

而政大這一個目前還在投票當中,但我想全臺灣都在看,我還是希望既然已經開放投票,其實要去尊重民主投票的結果,那也請教育部可以來瞭解、關心。

接下來跟次長討論的是,教育部有在推動一個很重要的計畫叫做「新世代學生宿舍提升計畫」,這個計畫被審計部糾正預算執行率不佳,居住正義是整個臺灣年輕世代大家都很關心的,在學校裡面的住宿、居住問題也是非常重要,你們既然提出了這個「新世代學生宿舍提升計畫」,其中很重要的還包括校外弱勢學生的租金補貼,對不對?學生當然都非常需要、需求度很高,但執行率卻不佳,這是發生什麼事呢?

劉次長孟奇:主要還是學校在「校外興辦學生社會住宅」這個部分的意願比較低,我們也針對這個進行檢討,不過在補助學校宿舍建築跟弱勢學生租金補貼這部分,我們現在放比較大的力度在這裡。

吳委員沛憶:你們目前的執行率有沒有提升?連續幾年的預算執行率?

劉次長孟奇:我們是不是請副司長說明一下?

吳委員沛憶:可以。

梁副司長學政:謝謝委員的關心,除了剛才次長所講的社會住宅以外,其他校內宿舍的補助主要是根據工程的進度持續,目前都已經持續在提升,而且我們從今年開始已經推出新宿舍計畫2.0,針對學校興建或者是改建床位的補助額度會再往上提升。

吳委員沛憶:對,工程的部分因為前幾年遇到疫情也有時間延宕,工程的部分當然是考量它的條件,但是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這個需求絕對是在的,你們最新一年度的預算執行率是多少?你們補助校外弱勢學生的租金?

梁副司長學政:跟委員報告,過去在112年以前,主要財源來自於內政部住宅基金的錢,主要根據各縣市為每個月2,400到3,600的補助,今年開始已經……

吳委員沛憶:唉!你們到現在都還講不清楚,我幫你們講啦!這個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111年度跟112年度執行率都已經超過八成了,次長知道嗎?現在這個預算執行率不到三成是連續5年加總起來平均,因為你們上路第一年的執行率只有13%,太低了!當時你跟我們講說,因為第一次補貼剛出來,新的可能宣傳不足、學生還不知道,當時的教委會要求你們要加強宣傳的力道嘛,弱勢學生怎麼沒有需求,當然有!所以我細部去看了,執行率確實持續在提升當中,最新已經超過八成了,那你們給我的索資還再給我三成!還要我去看那個細項,所以這個很重要,好不好?不然你們還要被審計部再糾正一次,你們的預算執行率自己要說明清楚,已經超過八成代表你們有努力、學生有看見、大家有需求嘛,對不對?這部分把它說明清楚!

接下來教育部請回,我要請體育署署長。

主席:署長。

鄭署長世忠:委員好。

吳委員沛憶:署長,首先我要跟你關心體育署要升格為體育部或者體育暨運動發展部,這個是我們準總統賴清德的政見,馬上未來新內閣來了就會開始進行籌備以及討論,同時也是我個人在競選立委的政見,所以我非常支持。

但是也有人要求體育署現在就要提出體育署升格體育部的相關規劃,我是反對的!因為我認為體育署升格體育部不是改一個字,也不是只有處理組織的問題而已,而是未來升格之後我們臺灣如何去面對將來的運動、體育發展,包含了運動產業種種的,這是一個國家體育政策整體盤整的契機,所以我覺得不許倉促、絕對不許倉促!如果你為了趕時間匆匆提出來,我現在問啦,到底你們要叫體育暨運動發展部、運動發展部還是體育部?這當中未來涉及到裡面的任務編組、人事的來源,通通都會完全不一樣喔!還是你們要參考國外,例如有些是雙元部會,比如韓國是叫文化體育觀光部,到底我們要怎麼樣的方向?一定要有充足的討論,而且不能關起門來討論,要邀請民間這麼多的選手、體育人士、運動產業等等很多專家一起討論,有充足討論之後才去處理法的問題。

所以我要再次提醒署長,這也不是個人的意志,事實上這是既有的政治慣例跟倫理。過去我在臺北市議會,我們也經歷過不同政黨首長的銜接,當時柯文哲市長在卸任之前2個月推出了重大政策──悠遊卡公司的興櫃案,馬上就換了新的市長蔣萬安,他上任之後就說這個不符合政治原理與慣例,因為前任首長做的決策,但是後面包含預算、執行等等的都是後任首長要來執行。所以這個我希望你們要非常地謹慎,尤其體育署升格為體育部是國家大事!我們臺灣體育人等了多久了,絕對要經過充足的討論才能來進行籌備,好不好?

最後一點時間要關心運動性平保障,我就是一點提醒啦!體育署2017年有女性參與運動白皮書,同時2020年你們也簽署了女性與運動宣言,你們自己也提出了「性別友善運動設施空間與環境規劃指引」。但是我看了你們的預算編列,你們其實並沒有對應到自己簽的女性運動公約,因為你現在還在處理明年度預算的報編,對不對?還沒報給院嘛,我希望你們要去盤整,這些宣言、公約不能只有簽署,回來之後還是做你們自己的,這樣沒有達到提升性平的約束,所以希望你們現在報編明年預算時要重新盤整,必須要把你們簽署的這些女性運動宣言精神融合、納入整體的業務編列,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好,謝謝委員提醒。

吳委員沛憶:謝謝。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剛剛名字叫錯了,所以要特別再講一聲,吳沛憶委員,謝謝,謝謝次長。

我們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在羅廷瑋委員質詢完畢之後,休息5分鐘;然後在張雅琳委員質詢完畢之後,就處理我們的臨時提案,謝謝。

陳委員培瑜:(10時40分)謝謝主席,有請次長跟高教司長。

主席:請次長跟高教司長。

陳委員培瑜:高教司有來嗎?

主席:有,高教司有來。

陳委員培瑜:好。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陳委員培瑜:早安喔!今天談到大學法跟國體法的修正,我們來看一下高教目前遇到很多個案的狀況,可是我覺得這些個案的狀況,其實反映了整個通案政策執行的問題。

第一個,上個禮拜我跟范雲委員陪同臺北大學同學在教育部前面開記者會,我想你們應該都非常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持續往下追蹤,竟然發現了這兩天學生出來開記者會說,學校的副校長以代繳學生會費的方法,要找學生出來參選學校代表,請問兩位有注意到這個事情嗎?

劉次長孟奇:我們有注意到這個新聞,我們會去釐清,看看實際的情況到底是怎樣。

陳委員培瑜:所以你們已經積極的跟學校溝通了嗎?

劉次長孟奇:們還是先把這個實際的情況予以釐清,如果學校真的這樣做的話,的確是很不當…

陳委員培瑜:請問多久可以給我們回復?

劉次長孟奇:我們這兩天就把情況釐清,再來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培瑜:一個禮拜內,可以嗎?

劉次長孟奇:可以。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學生在表達很多意見上,甚至因為學校設施不足的問題,跟學校發生討論,之前臺體大的事情,我跟楊瓊瓔委員積極協助舞蹈系的學生,後續當然非常感謝教育部跟高教司快速的出面,斡旋了這個事情,讓事情得以平息,可是我們收到另外一個覺得非常震撼,而且覺得不可思議的消息,當學生有舞蹈系成果畢業展的時候,竟然校內出了一個命令說,請高層主管都不要出席舞蹈系的演出,到最後只有一個技擊系的系主任去了其中一場,我們問了學生,也問了學校裡面的一些同仁,確實有這個消息,請問您怎麼看?這算不算是一種對學生的秋後算帳?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這件事我們現在還沒有瞭解,不過我們會趕快瞭解一下,如果真的有這樣,也是很不當的作為。

陳委員培瑜:好,我們希望一週內你們可以儘速去理解,然後跟我們辦公室再討論。

劉次長孟奇:是。

陳委員培瑜:但是就這個事情,我相信教育部你們後來真的有針對這個舞蹈系空間的事情,決定給他們3,000萬,去整理相關的設施,我們要了這個公文,在整個改善計畫裡面,其實你們自己應該有發現,裡面完全沒有看到舞蹈系的需求被表現在這個預算裡面,我們後來有跟你們討論,你們說現在已經讓他們退回修正,一週內他們要交修正報告,對嗎?好,這個部分也請教育部持續追蹤,好,謝謝。

所以剛剛根據我講的這些事情,不管是臺北大學或是臺體大的部分,還有就是捍衛學生表意權這件事情,我相信教育部都要更積極的有一些進度。除了我們剛剛說一週內對相關事情、個案的瞭解之外,也希望在一個月內,教育部針對這些相關事情有相關的調查跟檢討報告。

劉次長孟奇:好,沒有問題。

陳委員培瑜:謝謝。兩位請回。

接下來請體育署長,署長好。

鄭署長世忠: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之前一直在跟署長談到性侵、兒虐、毒品、假球、霸凌、不當對待零容忍的問題,我相信署長一定非常有印象。去年12月我揭露了體育署的補助賽事中,你們有違反兒少法、對孩子施以虐待的教練,繼續以顧問的名義在賽事中出現,當時你們說這是零容忍,我提醒了你們,你們也說會去查,我們就繼續等,可是這個會期,我發現同一個教練,他以顧問的名義繼續出現在同一個協會的另外一個賽事裡面,當時您的回應說,因為他不是拿體育署的補助款,可是我們有說必須要廣泛地看待零容忍這件事情,我們就繼續等待,可是在上個禮拜4月13號,他又出現在相關的賽事、賽後技術會議中,同一個人,署長,你怎麼看?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回去會要求協會將他排除在外。

陳委員培瑜:直接說排除在外,確定?

鄭署長世忠:對。

陳委員培瑜:好,我們希望一週內可以得到相關的回應。

鄭署長世忠:好。

陳委員培瑜:非常謝謝署長有這麼積極的態度。

接下來看一下,這個是體育署補助中華足協的企業聯賽,上禮拜本來有一場記者會,是發生什麼事情呢?因為中華足協居然讓性侵案判刑確定的球員,繼續出現在登錄名單上,可是後來可能消息走漏,球隊跟足協就宣稱這是誤會,可是這是體育署一年補助兩、三千萬的聯賽,然後其實這個選手早在2022年的12月臺南地方法院就一審判決罪名成立,可是一直到2023年的6月,在體育署補助的聯賽當中還出現這個選手,一樣地,零容忍這件事情,署長你怎麼看?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已經要求台鋼將這名球員移出在球隊以外。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署長。我想相關零容忍,我相信署長你一定也認同,自己身為孩子的父親跟自己身為大學教授,所以後續我們會再跟體育署持續保持討論關於零容忍相關的政策,也希望體育署可以在一個月內提供相關調查跟檢討報告,可以嗎?

鄭署長世忠:沒有問題。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署長。

接下來這個可能是我們大人的疏失,但是造成孩子的犧牲喔!這位選手是在2023年參加亞洲短道競速滑冰錦標賽,當時這是正式的國際賽事,他還拿到了青年男子B組500M的金牌,很棒!對不對?但是回到臺灣,他還寫了信到署長信箱,當時你們署長信箱的回答是,給獎的項目是Junior A /15歲到18歲,而這個選手當時的組別是 Junior B /15歲到16歲,因為不是Junior A,所以不能給,看起來好像我是在講奇怪的事情嗎?

再往下看,我們有回過來查這個相關資料,為什麼這個孩子跟家長要去爭取呢?因為這個賽事是在2022年,它把青少年組用年齡細分為Junior A跟B,而這個A、B不是等級,它只是分組名稱;回到當時國光獎章給獎辦法,那個時候還沒有拆分,所以其實是把15歲到18歲都放在同一個敘獎的範圍,所以也才會出現明明16歲的這個孩子,他是符合原來設定的年紀規範,可是因為大會的分組名稱修正,體育署不願意給獎。可是我們回過來看給獎的這件事情,本來單項協會在選手資格送到全國體總審查小組的時候,第一關形式審查時這個小孩被刷掉了。再來,這個案子根本就沒有被全國體總送到國光獎金的初審會議上,也就不會進入體育署的複審會議,所以對於審查結果不服這個事情,選手跟家長都沒有辦法進行訴願救濟,也就沒有辦法進行審查,可是協會其實本來應該要為選手做更積極的爭取,不是嗎?

其實這個孩子絕對不會是個案喔!之前2013年WBC棒協也是沒有把這個比賽納入國光獎章的敘獎賽事,當時體育署的態度是說從寬處理。再來,這個孩子的個案目前是無涉獎金,他只有獎章,其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鼓勵性質,但這中間發生了一連串剛剛講的事情,難道我們政府不能給孩子多一點的鼓勵嗎?我剛剛說這無涉獎金,他只有獎章,政府真的不能給這個孩子或是相關的選手覺得有更積極的感覺,就是臺灣的政府有為他們做非常重要的後盾?請署長說明一下。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因為牽涉到比較細部的部分,我想我回去會重啟調查,然後來看看是不是有機會給這位孩子能夠有一個他應有的榮譽。

陳委員培瑜:謝謝署長,這是我第一個要求,希望由體育署召開、重啟相關的調查,不管是體總或是滑冰協會,還有這個青年層級的部分,如果無關獎金,只是獎章鼓勵,我相信署長你也認同,還有什麼樣的辦法跟審查機制,可以鼓勵更多的青年選手,在不同的單項運動裡面有傑出的表現。還有,目前單項協會行政量能不足,我相信署長你一定非常清楚,還有承辦單位可能過於僵化,有沒有相關賽事漏報可能的救濟或進行相關辦法的修訂,這個部分也拜託體育署積極進行討論。

鄭署長世忠:是。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署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陳培瑜委員,時間掌控得很好。我們接下來請羅廷瑋委員。

羅委員廷瑋:(10時48分)謝謝主席,有請劉次長還有體育署署長。

主席:請次長跟署長。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羅委員廷瑋:次長早。柯志恩召委所提大學法第三十五條還有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的修正草案,修法是立意良善,但教育部已經表態不支持,因為用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12%以內的納稅單位級距為121萬以下,約占總納稅單位的92%,所需增加預算約411.81億元經費,約相當於113年高教預算法定預算的32.27%,為避免大幅度的排擠其他教育預算,所以你們不同意修法。次長,如果不要用家庭所得淨額適用稅率,改用所得五等分的概念來採計,這是從羅倫茲曲線和Gini係數所簡化出來的,學術上和實務上也較為採用。改用所得五等分讓最低的20%所得者免學費,你覺得行不行?如果讓最低的20%所得者免學費,這樣大概要多少經費?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首先,教育部並沒有反對修法,我們只是說明這需要額外的預算支應,這是必須先說明的一點。第二點,如果以20%來計算的話,可能跟目前我們已經投入的289億不會差距太多,很可能現在既有投入的就已經快涵蓋這20%,這個可能性很高。如果要再擴大的話,其實我們支持更擴大,因為這個立意很重要。老實說,像今年幾所私立大學的第二階段報名大概都在提升,所以這是明顯有好處的。如果可以的話,也許可以進一步做階段性的拉進,然後再看後續怎樣,這也是另外一個考慮的方向。

羅委員廷瑋:所以你可以認同?

劉次長孟奇:我們從頭到尾沒有反對這樣的修法方向,這是我們必須先聲明的。

羅委員廷瑋:依教育部的推算,我覺得柯志恩委員的版本會有92%的人免學費,但現在我建議只取最低的20%免學費,這樣一來人數、預算大幅下降,又能幫助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若教育部有困難,可以早點讓我們知道。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教育部在執行上不會有什麼困難,最主要就是額外預算支應,因為不能排擠到現有預算。

羅委員廷瑋:當然,所以要爭取更多的預算。

劉次長孟奇:對,就是爭取更多預算,只要爭取到更多預算,就委員所說的來看,還有另外兩個考量,我們就在此跟委員報告。第一個,老實說,我們有做過0、5、12不同的推估。以5%來算,大概是80%;如果是0的話,大概是40%;另外一個選擇大概是40%,這也是一條線。

羅委員廷瑋:長,我建議讓最低的20%所得者一律免學費,並請教育部提出評估報告,可以嗎

劉次長孟奇:可以,我們就提出一份評估報告給委員參考。

羅委員廷瑋:這議題我們都很關注,召委也非常用心。接下來我想請教體育署署長,剛剛其他委員講,未來可能會有運動發展部之類的部,所以你這個位置未來有可能是部長,我們也剛剛開了記者會,因為我們非常認同一定要有運動發展部。但是署長,我要很沉重地跟您講一件事情,您答應我的事情沒有做到,這件事我必須點出來,您聽聽看。我上次講過教育部認可的選手67號劉君眉的事,所以署長4月3日在委員會答應我要幫忙募款、找企業贊助,還透過畫面直送全球播放,而且是直播的。做了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有一個標案委託其他單位協助,目前正在進行中,這件事我們會加快腳步。

羅委員廷瑋:已經九天了!署長,我非常生氣,非常沉痛!我今天早上打電話給劉君眉,問有沒有電話跟他聯絡?他說完全沒有!九天前我很開心地跟他分享這個喜悅,現在九天過去完全無消無息!我要告訴你,速度太慢,慢到你發包完就幾乎可以不用找他了!為什麼?因為劉君眉已經在4月12日上網募款,從4月12日開始算,短短兩天就已經募得18萬,四天後募得了60萬。到現在,已經有258人響應,募得了86萬,我們的教育部在幹嘛?我們的體育署在幹嘛?我真的非常難過。你知道我今天準備的PowerPoint是什麼嗎?原本並不是寫事務官做不好就下臺,同仁幫我寫的是要你下臺!基於我們之間的溝通,基於我覺得你還算有在處理,所以我請他們改掉,這是對於事務官的尊重。今天我去問了劉君眉,得到這樣的一個回答後,對不起,我沒辦法接受他最後只能利用募資平臺來幫自己!我要告訴大家,署長,你講話講得很大聲,但是做不好,真的是貽笑大方!劉君眉選手透過自己的募款行動告訴全體國人,要活著只能靠自己,要活著不能靠國家!對我來說,我沒辦法接受,畢竟日前體育署曾答應過我!今天是我第一次這麼生氣,第一次在這邊這麼大聲跟你講,希望說到要做到,這是男人間的對話,是男人間的承諾,尤其對於體育選手,我們絕對不能讓他們有任何委屈!可不可以再給我一次承諾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會努力加快速度。

羅委員廷瑋:就一通電話!先用一通電話安撫選手,讓他們知道政府、我們的國家願意做他的靠山,他不需要這麼心急。今天不是劉君眉打電話來告訴我,是我自己追蹤到的。他不是一個讓我們覺得他會到處求助的人,他願意自立自強,但我看不下去,我們的選手、尤其非亞奧運的選手有多少人等著我們給予關懷跟關注?署長可以再加強嗎?

鄭署長世忠:沒有問題。

羅委員廷瑋:好,謝謝。次長,我另外想請教,這次東華大學校舍損傷嚴重,您知道嗎?

劉次長孟奇:知道。

羅委員廷瑋:盧市長、周杰倫都捐款100萬,但校方預估災損重建的經費高達新臺幣20億元,目前僅募得6,000萬元,校長還出面說明為什麼國立大學需要募款的原因,聽起來我們都可以體諒。本席說明一下,因為從民國88年開始,各國立大學整體經費來源,由原本的教育部全部補助改為定額補助與學校自籌兩種方式辦理,因此,國立大學經費不再由教育部全額補助,各校推動校務所需應另自籌經費。但這次災損經費如此龐大,我們還在用88年的規定?東華大學雖依規定提報災損申請,可是教育部、國科會都說只能部分補助,其餘要透過各界的善心才能度過這個難關。這樣的作法我沒辦法接受!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第七項─復原重建階段工作要項就有提到,第六個復原經費的籌措及第七個硬體設施的復原重建。在此,本席要請教育部幫忙,東華大學需要政府的支援,如果沒有辦法補助這麼多錢的話,那麼我希望能用先前921的方式辦理。當時教育部有921地震公私立學校修復重建教學建築與設施的專案貸款利息補助作業實施要點,由中央銀行提撥郵政儲金轉存款供行庫辦理學校修復重建教學建築設施。國民黨黨團已於15日送出4月3日大地震災後重建條例,初步匡列150億元,將東華大學、公務設施、民宅重建都整體納入,希望教育部能一起支持,讓整個災後重建得到法律位階的確保,這是我們在做的。請問教育部能不能給我們一個承諾,幫忙協助東華大學?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們4月10日已經會勘過,目前的災損扣除國科會儀器以外部分是18.3億;這18.3億我們分成三年,特別是後兩年大概會佈下15億到16億,這部分我們會爭取行政院的專項。目前行政院正在做跨部會協調,因為整體及其他縣市合起來,大概是29到30億,我們會一起來爭取專項經費以協助重建。

羅委員廷瑋:以上所提的兩件事情我一定會盯到底,一定會注意到後面的動向!希望不管是次長、還有署長,答應我們的事情都要做到,我們一起來做他們的靠山。

劉次長孟奇:是。

羅委員廷瑋:謝謝。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謝謝次長。我們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59分)

繼續開會(11時4分)

主席:我們繼續開會。

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11號的范雲委員。

范委員雲:(11時4分)感謝召委,有請次長。

主席:我們請次長,謝謝。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范委員雲:次長早。我今天也是要跟你談大學法的相關問題,次長應該非常知道北大生、北大學生會出來抗議的事情,出現了學生代表依照大學法保障的學生自治會代表居然在校務基金會的管理委員會當中,被校友會長反映不能關麥克風,然後校長還冷回,這不是你的麥克風,是學校的麥克風,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居然可以不聽學生的聲音,請問次長,這要怎麼辦?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這個事前我們也在……

范委員雲:也在瞭解中嗎?

劉次長孟奇:沒有,我們也有跟校長溝通,這的確不好,在這種過程當中,當然還是應該要來跟學生充分溝通。

范委員雲:再請問次長,你知不知道同一所大學最近又傳出都上新聞了,副校長跟系學會應該是講系主任,這邊寫錯了,介入了學生會的選舉,幫學生繳會費,請學生吃飯,要學生為了系上的利益參選,請問一下次長,這個是不是已經踐踏了學生自治?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這件事情我們也是這兩天知道的,我們還在瞭解真實的情況。當然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的確是非常地不宜,因為這就破壞了整個跟學生之間的信任關係。

范委員雲:瞭解。這不只是不宜,這應該就是已經違反了大學法的行為。當然就是說,因為次長還在調查中嘛!什麼時候可以給本委員會的我跟關心的委員一個報告好嗎?

劉次長孟奇:好,給我們一個禮拜。

范委員雲:一個禮拜內,好。如果違反大學法的話,也希望教育部有具體的行為好嗎?因為我想這個已經上新聞了,各校都在看,這樣的行為是非常地讓人遺憾也滿誇張的。當然我覺得,這個其實跟我們的制度規範,我認為這好像被操弄了,我想次長非常瞭解,我們校務基金會設置條例有規定,委員「其餘由校長遴選提經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之」,這個沒有疑義嘛!教育部定的行政命令第五條有這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應有學生代表至少一人」,這沒錯吧?剛剛那個國立臺北大學的場景,就是在這個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涉及到錢的事情,特別敏感對不對?所以我們要有清楚的規範。我想請問次長,學生代表的意思是不是就是由學生推選的才叫學生代表?

劉次長孟奇:如果按照現在的條文,它基本上還是看學校自己訂定的方式。

范委員雲:次長,這是學生代表,如果是校方指派的、校方推選的,就不叫學生代表了吧!否則我們的學生會長都由校長推選就好了。學生代表、民意代表,什麼叫做「代表」?民意代表就是由人民選舉出來的嘛!要不然我們過去的老國大為什麼被認為不是代表?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它的學生代表的確應該要有學生的意見基礎。

范委員雲:應該是學生推選出來的嘛!

劉次長孟奇:對,只是說它的意見基礎是怎麼產生出來的,看是走院的還是怎樣,但是基本上……

范委員雲:不會是由校方遴選推舉、學校指派的吧?

劉次長孟奇:應該說所謂的「指派」,這還是要看學校的具體制度,但是如果說學校指派的話,也不應該是空白授權。我們的意思是說,如果……

范委員雲:學校指派不應該空白授權?

劉次長孟奇:對。譬如說它可能有一些中間制度是限制,即使是由學校來就某幾位當中產生一人,因為最後要產生一人嘛!產生的這一人不見得一定是來自普選制度,但是它一定還是受某種約束。

范委員雲:當然可以不用是普選,可是一定是學生由下而上推選的嘛!學生推不出來的時候,你要再另外想辦法,那是另外一個狀況嘛!你同意嗎?原則是如此吧!

劉次長孟奇:對,所以基本上還是要看它那個制度上怎麼設計……

范委員雲:是由下而上的嘛!不應該在學生已經在推選的時候,你還想要指派嘛!

劉次長孟奇:應該是。如果它有一個制度明定,就應該按制度來走。

范委員雲:好。那就是說,應該在原則上是學生由下而上推選。我們看到宜蘭大學發生什麼事?學生會推薦名單之後,你看這邊都是他們原始的同學,我們這邊拿到的,學生已經推選出名單了,你看下面學生都有推選,上面居然還出現「學務處推薦」,學務處推薦不就是校方嗎?因為學務處、學務長是校長指派的,結果學生推選的一、二、三、四、五名之外,學務處再推薦四名。你看最後,校長就勾選了學務處推薦的,這不就是在踐踏學生自治、踐踏學生的參與權嗎?這是宜蘭大學的。請問次長,這樣有符合大學法跟你們的相關規定嗎?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們再來檢視一下宜蘭大學的相關規定……

范委員雲:檢視一下吧!

劉次長孟奇:不過目前來講,它的單位還是有學生會,所以我們還是必須檢視一下……

范委員雲:不是,但是問題是人家學生自己已經推選出了議長、副議長、仲裁主委,這些都是本來就有民意基礎,然後學生團體推薦的,那校方,學務處是校方,又去推薦4個跟人家不一樣的。最後更有趣的是,校長就偏偏遴選不是學生團體推薦的,那不就是在製造學生的矛盾?而且這完全違反了我們剛剛講的,原則上由學生推選,你推選不出來的時候,再另外想辦法嘛!人家已經有推選這麼多名了。

我要告訴你的是,宜蘭大學這個不是一個特例,還有別的例子。我這邊還有聯合大學的學生會也反映,他們有實質推薦,結果學校又跳出來自行去指派推選,這不就是在傷害相關的規定嗎?這部分我想這是其中之一,另外一個部分我們也發現,因為我們現在講的都是校務基金會的運作。校務基金會你剛剛有看到,就是校長提的人必須「經校務會議同意權」。以我們立法院來講,同意權很清楚嘛!就是我們要同意,不管你的規定是過半,還是相對多數,還是三分之二,就是有一個同意權。某大學就在這個同意權行使的過程中,有校務會議的代表希望表決,結果副校長,這些都有上新聞,還表達說表決是不尊重,表決是在鞭屍,投票表決這些就是不行,最後依照慣例就沒有表決。請問那個同意權出現爭議的時候,不讓大家表決,這樣有符合你們相關的、你們剛剛講的,這個基金會的,就是我們立法院通過的那個同意權的精神嗎?請問次長。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因為看起來這個新聞應該是幾年前的,實際的情況……

范委員雲:你們有解決嗎?你們後來有就操作型定義解決過嗎?

劉次長孟奇:報告委員,我們再去檢視一下。

范委員雲:好,你們再檢視一下。我想剛剛那幾個例子已經看出很多問題了,第一個,學生參與沒有保障,學生代表已經推選了,結果學校還來指派;第二個,校務會議的同意權已經淪為校長、副校長的橡皮圖章,是不是教育部應該考慮修改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讓同意權的行使,不管你是用行政命令,或是要直接修法,還有學生代表的產生方式更明確,不要讓這些當權派,還有這種操弄文字的機會好嗎?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們再看看,因為也許是在子法或者是在行政指導的層次來處理,我們再來檢視一下。

范委員雲:好,不管怎麼樣,多久內可以給本委員會,就是本席跟我們委員會一個報告?

劉次長孟奇:我們是不是一個月給委員一個報告?

范委員雲:最後,因為召委已經站起來了,我想這些都反映了大學治理的兩大現況問題,學生參與沒有保障及校長的權力在大學自主下真的缺乏監督。

上一屆我們柯召委來不及參與的大學法修正案在我們委員會中跨黨派支持出委員會,包括學代五分之一條款,後來就沒有下文了。請問教育部,大學法到底修不修?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這還是持續的,因為我們現在是分階段……

范委員雲:持續在努力中,對不對?

劉次長孟奇:對,我們現在把公聽會走完了,後續會繼續依照進度來提出這個修法的建議。

范委員雲:好,因為我不確定,當然如果次長有續任,我很歡迎,但是如果沒有的話,這個可不可以進入交接清單?我昨天也跟部長談高教治理的部分,我們明確讓這個進入交接清單,好不好

劉次長孟奇:是,這一定會。

范委員雲:好,我們會繼續追,謝謝次長,高教亂象,我們一起努力,謝謝。

主席:謝謝范雲委員。

接下來請張雅琳委員。

張委員雅琳:(11時15分)謝謝召委。我們有請次長。

主席:請次長。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張委員雅琳:次長好!我想大家都很關注這次東華大學失火的問題,前面已經有委員關心有關於硬體的部分,接下來我想我們就針對於這個實驗室大火造成很多學生的畢業還有師生的論文,可能都會有一些問題,我不曉得目前教育部的規劃是怎麼樣來協助處理這個問題?

劉次長孟奇:先跟委員報告,在財損部分,4月10日我們到東華已經做了初步的……

張委員雅琳:這個部分不用回答,我在前面有聽到了。

劉次長孟奇:好,至於協助師生的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請我們副司長做一個更具體的答復?

張委員雅琳:好,謝謝。

梁副司長學政:謝謝委員,針對東華大學所造成的這些損害,目前我們會積極協助師生來處理,會分3年來處理,主要是根據我們教育部的公務預算,也會去爭取行政院的災害準備金或是第二預備金……

張委員雅琳:對,但是我想要問的是比較軟體的部分,就是學生畢業這件事情,因為他的研究受到影響或是師生的論文這件事情。

梁副司長學政:跟委員報告,目前學生有需要的話,譬如實驗室等等,我們有協調附近的像慈濟大學等等來做協助,讓師生一定都可以獲得協助,特別是學生一定能夠順利完成他的學業。

張委員雅琳:老師升等的部分會不會有受到影響呢?

梁副司長學政:不會,有需要的話,我們都會全面來協助。

張委員雅琳:好,我們還是會持續的來關心這個部分。

再來,這次的大火這麼嚴重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花蓮雖然有化學消防車,但是是屬於泡沫型的化學消防車,並不是這一次火災所需要的乾粉型。我想每一次發生事件都是一個檢查現在流程很好的機會,所以我看到大專院校其實有一個校園安全手冊,裡面有規定每一年至少要開一次校園安全聯繫協調會報,要號召相關的檢調、警政、消防、工務、交通、地政等等單位來協助學校處理校園及周邊安全的問題。這次的大火其實是花蓮在地消防隊無法撲滅的,而我認為如果我們有開這個會,我們應該事前就知道花蓮現場是沒有辦法處理的,可是這次我看那個新聞是現場消防員經校方告知才知道這件事,所以我想要問的是我們現在所有的大學普遍到底有沒有落實這個會議?這個是不是可以請次長來回復一下,不過我先說一下,我並沒有要苛責東華大學的意思,因為我覺得幸好他們還是有在現場講,不然就會造成明揚大火的問題,可不可以請次長針對這一題做說明?

劉次長孟奇:跟委員報告,我們當然不會去苛責東華大學,我們現在全力協助它來處理災損,這是最優先事項,但是我們現在會以這個做為案例,因為現在要用這個案例來看,到底它有發生哪些根因問題,現在初步看起來有兩個,一個是剛剛委員所指出的這個校園安全聯繫協調會報,我們會再來充分瞭解一下目前各學校的執行狀況,不過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是從這次案例看出來,實驗室要特別挑出來看,因為一般來講大家比較想像得到的是一般消防情況,但是我們大學最主要在實驗室,這次發生火災也是因為實驗室……

張委員雅琳:對,沒錯。

劉次長孟奇:第二個方向就是也不能光是依靠外在力量,現在我們可能要要求學校針對自己的實驗室做一個盤查,特別在總務這些方面,要針對實驗室先自主做第一線去擋住的規劃,這個是另外一個我們現在要去努力的方向。

張委員雅琳:好,謝謝次長。其實我以前在英國念書的時候,我們念危機管理就是講要設想一個最糟糕的狀況,我們要怎麼樣去處理,因為實驗室其實在臺灣有非常多的學校都有,所以這一點請一定、務必要盤查,不然後面造成的財物損失當然是其次,可是師生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再來,延續剛剛范雲委員問的大學法的問題,就是我們已經20年沒有修,我剛剛也有聽到次長回復我們現在已經有辦公聽會了,那這些公聽會都有邀請學校的學生代表團體一起來加入嗎?因為前陣子發生的臺北大學的問題就是學校在行政會議上面處理了對學生權利有影響的問題,所以這次公聽會是有邀請到學生代表團體來參與嗎?

劉次長孟奇:有,都有邀請。

張委員雅琳:好,那我想要瞭解我們目前的進度規劃是怎樣?

劉次長孟奇:我們公聽會已經辦理完畢,我們辦理了9次,不過跟委員報告,大學法修正牽涉到的利害團體彼此的意見老實說有些是蠻尖銳的……

張委員雅琳:對。

劉次長孟奇:但是我們還是再整理一下,因為我們另外也有一個研究報告,我們會根據這個持續的往下走,包含今天我們在場也還有另外一個大學法的修正草案……

張委員雅琳:對。

劉次長孟奇:我們都會列進來……

張委員雅琳:所以我想……

劉次長孟奇:我們應該是再往下走,就會再把它提上來。

張委員雅琳:所以我們相關的排程預計是什麼時候?現在是有個排程規劃嗎?可以說明一下嗎?

劉次長孟奇:目前的排程應該是我們把這個整理完,最快看能不能下個會期就把它列上議程,不過這個當然還要看接下來的,還是跟委員報告,這當然要看接下來的,但是我們一定把它列入重要要完成的事項交接……

張委員雅琳:瞭解,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因為它已經這麼多年沒修,我覺得時代其實一直不停地在改變,我們還是需要與時俱進,所以還是要請教育部跟相關的利益團體做溝通,來把這件事情持續地去推進。

下一個問題,其實前陣子2月的時候學生們也有來抗議一件事情,就是有關於遊蕩犬影響到校園安全的這個問題,當時3月11日教育部是有說會開一個「大專院校遊蕩犬隻管理研商會議」,所以這個是已經開了嗎?

劉次長孟奇:開了。

張委員雅琳:這已經開了,好,我想問一下,這邊有一個問題,就是大學其實跟其他學校不同的地方在於校園是一個開放空間,跟高中小學不太一樣,任何人都可以進來去餵食遊蕩犬,也有可能遺棄遊蕩犬,所以這些都是有可能我們目前沒有管理到的黑數,我希望我們的指引裡面也必須要去涵蓋這個部分。

再來,因為犬隻的攻擊事件其實是持續的增加,我看到我們這個遊蕩犬的指引裡面有說我們要去清查現在的數量,會做一些盤點,然後有一個校安通報的機制,但是我想問一下,這件事情是在6月底之前就會完成嗎?因為下一個學期就要開始了,所以6月底前會完成嗎?這個進度是這樣子。

劉次長孟奇:是,我們在6月底前會完成。

張委員雅琳:好,其中有一個訴求,我現在看你們的草案裡面是沒有講到安置遊蕩犬的部分,遊蕩犬會造成的除了師生的安全問題之外,因為學生是每天都要去上學的,所以他每天都在這樣子的高風險下,第二個問題是它可能會影響到像之前臺大那個白鼻心的問題,影響到臺灣原生種的問題,所以我想問一下這個安置部分的規劃是什麼?

劉次長孟奇:報告委員,初步的規劃方向是請地方的動保單位來協助安置。

張委員雅琳:那我們現在是已經跟動保司有取到一個合作的……

劉次長孟奇:我們跟農業部有……

張委員雅琳:還是後面的負責人員說明。

邱副司長仁杰:跟委員報告,我們跟農業部有初步達成共識,就是有關於學校假設有遊蕩犬隻不當攻擊的時候,要進行初步安置,我們會請地方政府的動保單位協助進行初步的安置,這個有與農業部……

張委員雅琳:這個都已經講好了嗎?

邱副司長仁杰:是。

張委員雅琳:其實影響到的學校蠻多的,甚至所有學生在這次的回應也都會明確的告訴學校,這件事情是可以用這種方式。

邱副司長仁杰:學生的訴求都有納進去考慮了。

張委員雅琳:好,謝謝。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蔡其昌委員,時間為4分鐘,謝謝。在蔡其昌委員質詢完畢之後,我們就開始處理臨時提案,謝謝。

蔡委員其昌:(11時24分)謝謝主席,請劉次長與鄭署長。

主席:請次長及署長。

蔡委員其昌:謝謝兩位,時間只有4分鐘,非常的短暫。首先要謝謝召委安排了國民體育法的修法,雖然今天沒有逐條,但是需要解決的問題很著急,還是要趕快解決。之前本席在立法院召開過公聽會,也謝謝署長的參加,這個公聽會要立即解決的是什麼問題呢?我們要解決的是國家代表隊選手保險的問題。大家都知道臺灣的商業保險對於國家代表隊,特別是職業選手被國家徵召為國家代表隊,因為他們都有薪資,我們要保障這些職業選手的權益,不會因為國家徵召參加比賽受了傷,回去之後影響到他的職業生涯,所以保險就顯得特別重要。大家也在媒體上看到,包括職棒與職籃是目前最重要的,我先請問署長,今年接下來有多少重大的國際比賽需要徵召職業選手?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預計除了威廉瓊斯杯之外,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棒球12強。

蔡委員其昌:主要是籃球與棒球,還有排球或其他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其實教育部這邊已經在擬定行政規則,依照委員當時在公聽會的建議,補足這個薪資的部分。

蔡委員其昌:好,謝謝。如同剛剛署長所講的,因為國際比賽在即,我們無法等到立法院修完國體法並三讀通過之後,這是大家今年將要面臨到的問題,對於今年被國家徵召的這些職業選手,我們要有立即的補救措施,所以我要特別謝謝鄭署長在公聽會勇於承擔。剛剛教育部的同仁也告訴我,今天部長已經簽准透過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國家代表隊培訓或參賽短期失能保險給付與薪資差額要點,這個真是落落長!也就是透過薪資差額要點,我們來補足今年商業保險對職業選手保障不足的部分,由這個辦法來補足,應該是這樣,沒有錯吧?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在部長核定之後,接下來就是公告,不只是今年,在找到更好的方法之前,我們都會用這個要點來補足。

蔡委員其昌:我今天沒有做提案說明是因為國體法的修法緩不濟急,在我提出的修法中對於你們的建議都支持,所以我透過臨時提案也講了,等一下我會再說明。我希望能夠透過今天通過的這個辦法,包括瓊斯盃籃球、包括今年年底的棒球12強,職業選手的保險問題可以盡速解決。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涵蓋的是所有有薪資合約的,包括甲級……

蔡委員其昌:有薪資合約的職業選手?

鄭署長世忠:對。

蔡委員其昌:這些問題在今年的比賽前就可以解決了,至於長期要怎麼處理,我們還是回到修法的程序給予職業選手應有的保障,這是我們大概的方向。

第二個問題,賴總統要支持體育部的成立,一方面我身為立法委員、二方面我也是體育界人士,所以我非常支持國家對於體育的重視。雖然賴總統還沒有上任,而且要成立一個部會可說是茲事體大,因為它會涉及到修法、人員的編制,要多少部會、要如何調整,其實很難短期一下子就完成。但是總統既然有這樣的政見與宣示,所以教育部也可以開始著手進行規劃,次長,有沒有這樣的想法?

劉次長孟奇:我們體育署這邊現在就會開始研議,看看是不是先將初步的方向規劃出來。

蔡委員其昌:對,應該要有一些方向,等到總統上任之後,你們就可以立刻進行報告,時間就不會拖了,這樣好不好?

劉次長孟奇:好。

蔡委員其昌:繼續努力,加油!謝謝。

主席:謝謝蔡委員、謝謝次長。

接下來要處理臨時提案,今天委員提出的臨時提案共計4案,請宣讀。

一、

竹竹苗區國中會考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採三級制,但新竹縣、市學生數逐年增加,但竹竹苗區許多家長們認為應改為積分制對學生才公平,要求檢討調整可能性。然而,經113年度竹苗區入學推動工作小組審議,決議113年維持原比序項目,讓家長們無法接受。有鑑於竹竹苗學區家長與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對超額比序入學方式見解不同、紛爭不斷,請教育部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條規定,由教育部召集地方教育主管機關研商相關處置改善方案,以符教育擇才與公平。

提案人:羅廷瑋  林倩綺  洪孟楷  柯志恩  徐欣瑩  羅智強

二、

鑒於今(113)年國際比賽在即,為保障職業運動員的權益,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修改「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提高發給慰問金基準,補足現行商業保險就體育運動員難以承保的部分。

另,為根本解決現行體育職業選手參與國家隊其保險額度不足,連帶影響代表國家出賽意願之問題,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就其可能解決方式(例如政策保險或補助方式等)作可行研究並提出完整報告,作為未來修法參考。

提案人:林宜瑾  吳沛憶  張雅琳  蔡其昌  

三、

有鑑於現行生理年齡滿三歲但學齡未滿三歲之幼兒離開托嬰中心無法立即銜接上幼兒園,不能獲得合宜的教保服務,避免幼童托育產生空窗期,爰建請教育部研議放寬收托限制,讓幼兒園招收生理年齡滿三歲,但學齡未滿三歲之幼兒,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葉元之  羅廷瑋  柯志恩

連署人:林倩綺

四、

有鑑於近年物價高漲,為補足及衡平增班經費,爰建請教育部研議,由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公共化幼兒園增班經費,應依物調需求補足,並應提供各縣市均衡的經費支持,避免各縣市補助經費高低不同,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葉元之

連署人:林倩綺  羅廷瑋  葛如鈞  柯志恩

主席:第1案,徐欣瑩委員的提案,徐委員是否需要說明?

徐委員欣瑩:不需要。

主席:不需要說明。教育部呢?

劉次長孟奇:因為在實務上114學年度是最快可以進行的時間,教育部建議能否將「研商相關處置改善方案」修正為「研商114學年度相關處置改善方案」,以上。

主席:研商114學年度相關處置改善方案,徐委員,OK嗎?

徐委員欣瑩:可以。

主席:第1案照修正的文字通過。

第2案,提案人是蔡其昌委員及林宜瑾委員,是否需要補充說明?

蔡委員其昌:謝謝主席,我簡單說明一下。剛剛我在詢答時也特別提到這個臨時提案,因為這是很緊急的事情,今年的國際比賽即將要開始了,但是代表國家出賽的選手卻有保險上的問題,大家從媒體的報導應該也都很清楚得知。不過,我在做這份臨時提案時並不知道今天教育部已經通過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國家代表隊培訓或參賽短期失能保險給付與薪資差額要點,教育部已經修正通過這個要點,大家都知道商業保險無法滿足所有職業選手的需要,因為沒有再保公司,沒有保險公司有辦法承做這麼巨大的保單,所以現行的保障是不足的。我透過公聽會讓教育部知道這個問題,原本我是希望修改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辦法,你們教育部的辦法名稱怎麼都那麼長!本來是希望透過這個辦法,但是後來教育部改了薪資差額要點,所以我認為是不是就在這個提案加上一段話?就是在「補足現行商業保險」的前面加上「或以其他行政規則」,因為教育部今天通過的是差額要點,不是慰問金辦法,但無論如何,只要能夠完成對職業選手的保障,我相信我都沒意見。不然他們會很困擾,早上才通過差額要點,結果我們竟然又要他們修慰問金辦法,這樣會出現扞格,所以我建議加上幾個字,也就是「或以其他行政規則補足現行商業保險……」。

第二段的部分,我想就是長期的做法,未來體育署以及我們這麼多委員針對國民體育法提出的修法,其實多多少少都有提到這一點,所以教育部同時也應該進行研議,除了修改這個要點之外,是否還有其他可以解決的方式,包括引進國外的再保公司。以中華職棒而言,我們的薪資越來越高,一個月百萬級的選手未來會越來越多,像張育成選手如果回來臺灣,他一個人的薪資又會三級跳,如果啦!我希望他不要回來,繼續留在大聯盟,如果他回來的話,這個薪資就會三級跳。未來如果國家隊徵召他,他的合約金額更大、合約金額更大,如果再保無法處理,這個就會是問題。未來可能可以怎麼做,你們可以做可行性研究並提出報告,作為未來修法的參考,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蔡委員的提案說明,教育部?

劉次長孟奇:教育部依委員的修正文字配合辦理。

主席:第2案修正後通過,謝謝。

處理第3案,提案人是葉元之委員,是否需要提案說明?

葉委員元之:我這個提案主要是針對一些幼兒可能會有收托的空窗期,3歲從托嬰中心出來,但還沒到8月1日,無法進入幼兒園,家長也沒辦法照顧。我的提案是要求教育部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但還是希望能越快越好,因為我講的是實際正在發生的問題,有很多小朋友現在無法進入幼兒園,看看教育部能否做好就直接通過這個政策?我知道這樣寫的話,你們一定會意見一大堆,才會要求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但希望你們朝開放的方式辦理,而且要越快越好。

主席:我呼應這一點,教育部?

劉次長孟奇:是,教育部配合辦理。

主席:你說一個月嗎?

劉次長孟奇:就是目前的這個提案。

主席:應該要寫二個禮拜。

劉次長孟奇:我們會盡快。

葉委員元之:因為這件事情正在發生當中。

主席:教育部?

葉委員元之:不然我們改二個禮拜?

主席:好啦!你們盡快。

劉次長孟奇:我們在二週內先到委員的辦公室提出說明。

葉委員元之:好。

主席:第3案照案通過,謝謝。

第4案。

葉委員元之:第4案也是一樣,雖然我是寫一個月,但這個問題也是一樣。當初核定蓋非營利幼兒園時的經費到現在已經暴增2倍,所以你們的經費核撥一定要與物價調整相關,否則根本就沒辦法蓋,你們的美意就被打折了,這個部分也幫我們評估一下,好不好?

主席:教育部?

劉次長孟奇:針對提案配合辦理,我們在兩個禮拜內一併先向委員提出說明。

主席:第4案照案通過,謝謝。

各臨時提案若有委員要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於議事錄中。

接下來要繼續進行質詢。

請王鴻薇委員,時間為4分鐘,謝謝。

王委員鴻薇:(11時38分)謝謝主席,請劉次長。

主席:請次長。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王委員鴻薇:次長好。最近我的選區在文化方面有一個很重要的話題,也就是關於建國啤酒廠改建的問題,你應該也知道北科大因為要爭取校地而引起非常非常大的爭議。教育部其實也說過,大概在五年之後,因為少子化的關係,可能有40所私校要退場。我們過去也看到一些公立大學合併私立大學,或者是公公合併,以此解決少子化的問題,其實也都得到一個比較好的處理結果,共創雙贏,是不是?次長,同不同意?譬如台科大去併華夏,對不對?又譬如高雄科大是三校合併,所以未來的趨勢是可能有很多私校必須要退場,但是大家可能又覺得很可惜,而且那些校舍也會被閒置,如果有一個體質比較好的公立學校去合併私校或者是公公合併,透過這樣的合併讓學校得以存續、讓學生能有比較好的學習環境。再者,過去所謂的廣設大學也是希望能夠促進整個地方的繁榮,對不對?把很多的教育資源帶到地方去,但是他們退場之後,感覺整個教育資源就會隨之退場,因此,像我剛才提的這兩個例子都是可以走的方向,次長,同不同意?

劉次長孟奇:同意。

王委員鴻薇:我再回過頭來講北科大的問題,北科大要增加它的校舍,它覺得它的校地不夠,這些我都予以尊重,但是,無論要增加校舍也好、增加校地也好,有很多的方式,說實在的,全臺灣不是只有臺北市、更不是只有臺北市的蛋黃區、更加不是只有一個全臺唯一的百年啤酒廠文化園區,為什麼你要撿來撿去,一定要找臺北市的蛋黃區,而且是一個百年啤酒廠的文化園區?北科大這次所謂的搶地或是增加校舍,最大的爭議是因為它的徵地使得百年啤酒廠的活古蹟被一分為二,很多文化人說這樣等於是把它切割,未來那邊做好的保存還能不能呈現一個百年啤酒廠的文化、一個文創園區,這個可能會因此而整個犧牲。因為要割給北科大之後,原來的綠地、原來的廣場、原來要呈現啤酒文化的創意園區,因此沒有了,只剩下原來的生產線、只剩下原來的這些建築物,非常非常可惜。

我們肯定北科大校友對臺灣產業的貢獻、我們也肯定北科大對教育的貢獻,但是北科大校友會非常強勢也非常會遊說,而且北科大校長非常執著,他只剩下一年多的任期,現在他一定要去做這個案子的徵地。在星期二的時候,內政部都審會已經將它整個暫緩,並將它退至專案小組,但是我認為這件事在社會上引起這麼大的爭議,教育部不應該像消失了一般,我們看不到教育部的角色在哪裡,任由北科大這樣去爭地,引起了這麼大的爭議,教育部好像也無所謂!當然我們知道原來是副院長、現在的鄭文燦副院長的指示,但是引起了這麼大的爭議,而且剛才我也講過,之前有很多很好的例子,北科大為什麼不可以做?它可以做!以北科大這樣的強勢,還是可以找一些可能即將退場的私校也好,或是一些招生不足的公立學校也好,與他們去做合併,共創雙贏,而不是製造出這麼大的爭議,讓我們的古蹟可能被分割、讓我們的古蹟可能因此而受損,所以我希望教育部能在這個爭議事件上有更積極的作為,可不可以?

劉次長孟奇:是,如委員所說,禮拜二內政部審議會已經要求這整個案子要明確處理剛剛委員有疑慮的地方,但是,第二個方向,台科大與華夏的確是我們認為比較好的方向,我們看看能不能協助往這個方向進行。

王委員鴻薇:確實是比較好的例子,可以朝那個方向去做,好不好?共創雙贏,謝謝。

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謝謝次長。

請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不在。

請陳冠廷委員、陳冠廷委員、陳冠廷委員不在。

請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張嘉郡委員不在。

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請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何欣純委員不在。

請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不在。

請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楊瓊瓔委員不在。

請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邱志偉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莊瑞雄委員。

莊委員瑞雄:(11時45分)謝謝主席,請教育部政次,謝謝。

主席:請次長,質詢時間為4分鐘,謝謝。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莊委員瑞雄:次長,今天早上也有委員提到體育署升格的問題,有人嫌慢、有人希望你們能加速腳步,雖然只剩下一個多月的時間,你認為可不可行?

劉次長孟奇:如果先行研議的話,我們的體育署就先行,到時候可能就是讓接下來可以有一個參考點。

莊委員瑞雄:你們不要隨便聽啦!我告訴你,國民黨每個人講的都不一樣,重大政策在做的時候,有的在院會質詢時告訴你,陳建仁現在是看守階段,重大政策不能亂做!在委員會又告訴你,不然這段時間你們要幹什麼?我們要讓體育署升格,本席表達贊同,而且大家都很期待、也倡議了那麼久,但是涉及組織的改造及程序一定要審慎。倉促的去做升格,如果組織及文化思維沒有改變,沒有什麼重大的意義,本席是這樣想啦!我也不認為你們在一個月的時間能將這個案子弄得出來,涉及到整個行政院的決策、有幾個部會,組織法都規定得很清楚。倒是我要來請教署長,二週前4月3日委員會請署長來做專報的時候,包括本席在內的許多委員都希望趕快啟動團體協約的草擬,當天也簡單的與署長針對勞動法進行意見交換。很多委員提出要體育署在半年內草擬一份公版給各協會,嚴格來講,本席認為團體協約未必正確啦!在團體協約第二條明確的規定,本法所稱的團體協約是指雇主或有法人資格的雇主團體,按照工會法或成立的工會以約定勞動關係以及相關事項為目的所簽訂的書面契約,而協會與工會不是屬於法人資格的雇主團體。從實務面來看,籃球現在在各個聯盟都是屬於籃協的會員,而會員本身就有一些權利義務存在,尤其是大家所在意的國家隊的參與。這個部分與主流國家,包括歐洲,其實是一致的,但是,如果要與協會簽署團體協約的話,又會違反了團體協約法。很多人就會有疑問,為什麼棒球可以?我的意思是棒球團體協約的簽約主體是職棒聯盟與球員工會,職棒聯盟屬於廣義的雇主,棒協與職棒聯盟又沒有所謂會員的關係,而是兩邊另有簽署一份合作協議,才會有後續的組訓賽由職棒負責,以及與國際棒總溝通交流的是棒協,是不是這樣?

鄭署長世忠:是。

莊委員瑞雄:現在要解決籃球的部分,國家隊的組訓賽是由籃球協會負責,但協會本身又沒辦法與球員工會簽署團體協約,你走棒球模式的話,現在國內有3個聯盟,意見又很難統合,所以本席與一些勞動法的專家進行過意見交流,在此提供一個新的概念給體育署,署長,回去再找各協會來處理。既然籃球在團體協約上碰到阻礙,我們就換個模式,由體育署主動邀集籃協與國內的各聯盟、工會討論,簽署一個框架或協定,無論是意向書或什麼名字都好,但這個框架其實就是一個團體協約的內容,把所有的權利義務都規範在內,包括出場費及保險都寫在裡面。之後球員參加國家隊、球員接受徵召前都與籃協簽好參賽協議,而參賽協議中所有國家隊的權利義務都走這樣的框架,一來可以解決團體協議的限制事項、二來可以解決協會與各聯盟之間的問題。請教署長,你認為這樣可行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你講的沒有錯,我覺得就是以一個國家隊的框架,按照委員剛剛的建議進行,事實上,我們已經要求籃協明天提出一個初步的版本,希望在月底之前能有一個明確的解決……

莊委員瑞雄:這樣不是只剩下幾天而已!上次你告訴我要半年,我要求你一個月,但是照你現在的講法,這個月底就出來囉!

鄭署長世忠:不是。

莊委員瑞雄:我給你拍手囉!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是說在這段時間請它盡快坐下來談,所以要有一個初步的版本出來。

莊委員瑞雄:我問的也是柯志恩召委曾經關心的事情啊!

鄭署長世忠:是,但這個過程還是需要時間談判,只是……

莊委員瑞雄:需要多久?你說就好,多久?

鄭署長世忠:我們希望半年內一定要……

莊委員瑞雄:不要啦!你每次都說要半年,一個月啦!我們這次弄一下,好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是牽涉到雙方能不能負擔,我們已經主動要求期程了。

莊委員瑞雄:盡快一個月達成,好不好?好的意見真的要去做,大家都很關心,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是。

莊委員瑞雄:好,謝謝主席。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我多給你30秒了。

莊委員瑞雄:我替你問的,你還講這樣。

主席:謝謝莊瑞雄委員。

接下來請葉元之委員。

葉委員元之:(11時51分)麻煩請次長及國教署署長。

主席:請次長及國教署的副署長,謝謝。

劉次長孟奇:委員早。

葉委員元之:次長早。這期商業周刊的封面標題是瘋狂私校潮,不知道次長或副署長有沒有看過?

戴副署長淑芳:有。

葉委員元之:有沒有看過?有看過的話,我就講簡單一點,沒看過的話,我就要引述一些裡面的數據,所以你們都看過嗎?

劉次長孟奇:基本上,它大概是說私中的那個,現在從11%增加到15%,大概是最主要的引述。

葉委員元之:也不止啦!它提到現在私立高中的報考率非常高、錄取率也下降,舉個例子,延平高中去年有2,700人報考、今年有3,800人報考,增加了非常多,可見現在有非常多家長寧可將小孩送到私立高中,你們知道原因是什麼嗎?你們知道原因是什麼嗎?

劉次長孟奇:請副署長來回答。

戴副署長淑芳:我想家長有自己的教育選擇權,但公立學校也會透過各項政策提高公立學校的品質、也會積極維護校園的安全。

葉委員元之:你們對於商業週刊的回應就是尊重家長的教育選擇權,但是這個教育選擇權有時候是不得不的選擇權,因為他認為把小孩送到公立高中可能得不到完善的照顧,所以他寧可把孩子送到私校。週刊舉出了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校園安全,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第二個問題,現在的教改改得亂七八糟,大家無所適從,家長寧可把孩子送到私立高中,讓私立高中好好的照顧。這些都是教育部的責任、也是國教署的責任,結果國教署給予記者的回應是尊重家長的選擇權,一副就是局外人的樣子,不應該是這種態度吧!你們的態度應該是要如何改善公校的品質,讓這些家長願意把孩子送到公校才對啊!這代表你有沒有認為這個是當責嘛!這個是你們的責任,應該是這樣吧?

戴副署長淑芳:是。

葉委員元之:因為它問了非常多老師的意見、家長的意見,這些都是不具名的,不具名代表什麼意思?不具名代表的是真心話。之前我也曾經質詢過你們的部長,不知道為什麼部長很少來我們的教育委員會,我看到其他的委員會,無論是國防部或衛福部都是部長出席,但我們的潘文忠部長每次都派次長來,我不知道是為什麼,難道他是待退老兵已經無心戀棧,今天他是去哪裡了?

劉次長孟奇:報告委員,昨天部長有來進行專案報告。

葉委員元之: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啊!換人了嗎?換人了嗎?他今天去哪裡?

劉次長孟奇:今天是行政院院會。

葉委員元之:為什麼其他的部會首長就能來立法院,他們不用去行政院院會嗎?為什麼?你們針對這個去了解一下,好不好?了解一下,不要一副都與你們無關的樣子!也不要粉飾太平!

其中有提到一個,我覺得教育部確實應該要好好檢討,有一位校長分析,新課綱就有19項議題要弄KPI,包括2030雙語政策、生生用平板等等,現在我就與你檢討一下生生用平板的政策。昨天聯合報有一則報導,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看到?現在教育部通令要求各學校要非常重視開機率,所有的老師為了提高平板的開機率就故意安排一些課程,但不是學生開機、不是學生上課,而是老師幫忙開機,為了要應付教育部訂出來的KPI,有沒有這個事情?

劉次長孟奇:報告委員,教育部沒有訂這個KPI,我想……

葉委員元之:沒有訂這個KPI,為什麼有老師說為了應付上級單位的指示才做這件事,為什麼?

劉次長孟奇:報告委員,基本上,數位學習成效是包含數位學習平台使用情形,平台才是重點,也就是他有沒有使用。此外,我們也會看他的學習成績,以自主學習量表來評估。其實我們看他的開機率,最主要是希望有所謂手把手的教導,有些學校的使用率比較低是因為還是需要一些培力的過程,我們再分配資源過去,其實我們是看這個來決定哪些學校優先獲得這樣的協助。

葉委員元之:按照你的說法就是你們的理想與現實有很大的落差。

劉次長孟奇:這一點我們再去……

葉委員元之:對啊!就是因為有很大的落差,才會造成基層是老師幫忙開機。

劉次長孟奇:這一點我們也有……

葉委員元之:你的陳義過高嘛!有些偏鄉學校的設備比學生還多,一個人有2台平板啊!你們的平板花了多少錢?那時候推生生用平板花了多少錢?

劉次長孟奇:80億左右。

葉委員元之:全部80億?

劉次長孟奇:因為還包含其他軟體……

葉委員元之:總共是多少?80億?總共200億嘛!4年200億!200億都花下去了,究竟有沒有達到成效,你們要去追蹤,不要為了達到成效就讓人家刻意去開機,這樣也是不對的嘛!如果沒有使用需求,也不能強迫人家使用嘛!

劉次長孟奇:是。

葉委員元之:接下來是預算的部分,上次我有一個臨時提案,現在教育部在推動教育平權,補助大學生及高中生的學費,免學費政策,為了推動教育平權,對吧?

劉次長孟奇:是。

葉委員元之:但是有一群漏網之魚,私立國中直升私立高中的學生,他們沒有得到補助,這是上次的臨時提案,對吧?這是教育部給我的回文,經查這類學生總共有六千多人,如果這些人也都要補助的話,所需經費是三億多,這是你們回我的文,對不對?現在是說因為沒有這筆三億多的經費,所以不會補助,是這個意思嗎?

戴副署長淑芳:基本上,這是一個考量,因為它會有財政的支出,主要……

葉委員元之:副署長請教一下,當初你們在推高中職及大學免學費時是否有財政考量?你當初有沒有考量財政?

戴副署長淑芳:是……

葉委員元之:總共花了多少錢?大學與高中職免學費,總共花了多少錢?

劉次長孟奇:現在大學並沒有免學費,是拉近。

葉委員元之:補助啦!補助總共花了多少錢?

劉次長孟奇:拉近的部分大概是花了190億。

葉委員元之:190億嘛!加上高中職是多少?

劉次長孟奇:高中職應該是另外一塊,219億。

葉委員元之:對嘛!總共是219億,你們拿出219億就有錢,但是對於這群人就沒錢,這樣講得過去嗎?你的政策目標是什麼?政策目標應該是教育平權吧!教育平權是你們賴清德準總統的選舉政見,稱為教育平權,而平權的意思就是大家都一樣,不論出身、不論收入、不論入學方式、不論是男是女或是什麼宗教,大家都一樣才叫平權吧!對不對?因為他們是直升的人,你們卻獨獨把他們劃掉,對不起,我們有平權,但你們不平權!

戴副署長淑芳:私立高中在這個部分會有辦學的獨特性,因為它是獨立招生,不是免試入學,我們會審慎評估。

葉委員元之:你就是設定條件了嘛!我現在講的平權就是沒有條件才稱為平權,對吧?你現在又加別的條件進來,那你還要不要加別的條件進來?要不要再加別的條件?

戴副署長淑芳:我們會多收集各方的意見。

葉委員元之:今天你給我的理由不合理嘛!如果要平權就不是以預算作為考量,要是以預算作為考量,應該是兩百多億都不可以,為什麼只把3億挑出來呢?這個東西大家真的不能夠接受,講都是你們在講,大家聽了只覺得是前後矛盾,所以請你再重新評估,好不好?

戴副署長淑芳:是。

葉委員元之:什麼時候?

戴副署長淑芳:我們會審慎來研議。

葉委員元之:不要審慎了,趕快啦!這個不合理嘛!你們自己都講不出來了。

戴副署長淑芳:一個月之內。

葉委員元之:不要一個月啦!你這個東西就是不合理嘛!你現在說沒有3億,卻有200億?

戴副署長淑芳:委員,還是希望你能給一個月的時間。

葉委員元之:為什麼要一個月?你們每次都說一個月,提案給你們就隨便回一個文,質詢你們之後就是再一個月,下次又隨便給一個公文,等我來問你就再一個月,要不要問到新總統都……

戴副署長淑芳:因為這個還要收集各方面的意見。

葉委員元之:你們不要打臉賴清德,好不好?你們現在就是在打臉賴清德,因為賴清德說要平權,但是你們都不做、都打臉你們的總統,讓你們的賴總統失信於民。

主席:好,謝謝各位。

今天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委員吳春城、楊瓊瓔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吳春城書面質詢:

一、有鑑於教育部已正式啟動第三人生大學的計畫,並也組成跨單位小組方式進行專責推動。未來應透過建立大學正式教育制度,積極鼓勵壯世代族群樂於追求第三人生。為了解各大學校院未來引入第三人生大學之意願,教育部預計如何與各公私立大學探詢辦理意願?教育部是否能夠透過獎勵措施來引導公私立大學校院落實第三人生大學?透過高教深耕計畫納入相關補助評比是否可行?

二、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於1996年底提出之《總諮議報告書》提出教育改革之八大重點優先項目,成為我國後續教育政策基礎。然而,時值今日有許多的執行方案遇到許多瓶頸之情形,如廣設高中大學未考量少子化問題導致如今倒閉潮、技職教育持續弱化、多元入學亂象增加學生壓力等等,綜觀近期的行政院、教育部等,多是發生問題才去解決、回應,且是零星處理,然而面對我國面臨的整體教育問題和社會變遷未做系統性檢討,治標不治本。綜上,由於教改項目有許多內容有部分窒礙難行或不合時宜,實有再檢討之必要,教育部是否要召開全國教育會議?或是建請準總統賴清德先生召開教育國是會議?

委員楊瓊瓔書面質詢:

一、2月亞洲盃資格賽,中華男籃爆發失能險保障不足的爭議,引起社會關注,每位職業運動、國家代表隊選手都是國家的榮耀,運動員從培訓到出國爭光,每一步都是很不容易的,政府應該在平時練習及比賽期間提供足夠的保險及醫療保障,才能降低運動傷害的發生,並避免選手們因為運動傷害影響運動生涯。先前體育署已經表示對於籃球國家隊選手保險的部分,除請籃協參考職棒聯盟作法,與職籃聯盟球團洽談於遮蔽個資的原則下提供選手薪資合約,以利保險公司核保外,亦將向國營銀行體系尋求協助。請問是否已經有銀行願意承保?另外,除了籃球項目之外,其他運動項目是否也有失能險保障不足的情況?巴黎奧運已經進入百日倒數,在保障選手權益方面政府是否已經做好準備?如果有保險無法保障的情形,政府是否應該針對國家隊選手因為代表國家培訓或參賽,導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發給慰問金?

二、根據教育部校園自殺通報件數,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在106學年分別是114件、470件、626件、378件,然而到了111學年則上升到1,183件、4,204件、2,996、3,280件,5年之間提高了5-10倍,尤其在國小生的部分,通報件數更是高達10倍,請問部長,針對校園自殺通報件數直線上升,政府應該如何因應?輔導教師人力是否足夠?各級學校輔導資源是否足夠

三、從1994年的「410教改大遊行」至今,教改正好滿30年。教改爭議不斷,例如廣設高中大學,以至於「大學生滿街跑」,加上到今年7月,將有15所大專退場走入歷史,少子化的衝擊,造成私立大學的倒閉潮,並向下延伸到高中職。此外教改並未完全改變升學主義,不只沒讓學生學習壓力減少,反而加深社會的不公義。請問部長,民間開始有聲音期待政府召開教育會議,重新檢視教改各項政策,未來是否會有教育國是會議的召開?聯招過去雖然受到詬病,不過公平性未曾受到質疑,然而教改之後的多元升學方案,卻引發公平性的質疑,包括「貧窮世襲」。根據研究統計,富人小孩進台大機率是窮人的6倍,而頂大學生家戶所得遠高於私校,請問教育部是否開始進行相關政策的檢討?或是未來應該如何因應?

主席:關於今天的會議作如下的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的書面質詢及相關資料都會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所要求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機關儘快以書面答復。大學法、專科學校法及國民體育法相關的草案,我們會另外定期繼續審查。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竣,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2時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