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星期一)9時1分至13時2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羅委員明才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一、審查「娛樂稅法」6案:
(一)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本院委員王世堅等23人提案須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
(二)本院委員黃捷等19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分別擬廢止「娛樂稅法」等2案。【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6人提案須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
二、審查「保險法」4案:
(一)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蔡易餘等19人、委員王鴻薇等16人分別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須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
三、審查人民請願案有關「娛樂稅法」3案:
(一)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為陳請廢除高爾夫娛樂稅請願文書案。
(二)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為請加速檢討娛樂稅法,廢除高爾夫項目請願文書案。
(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為建議修正娛樂稅法請願文書案。
答詢官員 財政部部長蔣翠雲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陳柏誠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彭英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黃琦雅
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委員人數。
謝主任秘書淑津: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50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林德福 吳秉叡 賴惠員 李彥秀 賴士葆 王鴻薇 郭國文 黃珊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坤城 王世堅 陳玉珍 羅明才 顏寬恒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黃國昌 鍾佳濱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葛如鈞 謝衣鳯 張嘉郡 林楚茵 鄭正鈐 徐欣瑩
委員列席10人
列席官員: |
行政院財政主計金融處 |
代理處長 |
王淑端 |
|
|
(秘書長李孟諺請假) | |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主計長 |
朱澤民 |
|
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李奕君 |
|
公務預算處 |
處長 |
許永議 |
|
基金預算處 |
處長 |
黃叔娟 |
|
會計決算處 |
處長 |
許一娟 |
|
綜合統計處 |
處長 |
蔡鈺泰 |
|
國勢普查處 |
副處長 |
陳惠欣 |
|
主計資訊處 |
處長 |
吳淑慧 |
|
主計室 |
主任 |
詹媖珺 |
|
主計人員訓練中心 |
執行長 |
張惟明 |
|
地方統計推展中心 |
執行長 |
李佳航 |
|
審計部 |
審計長 |
陳瑞敏 |
|
第一廳 |
廳長 |
林汝玲 |
|
覆審室 |
主任 |
陳正鏞 |
|
資訊處 |
處長 |
邱團寶 |
|
審計人員訓練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許哲源 |
|
會計室 |
主任 |
王雪齡 |
|
臺中市審計處 |
處長 |
吳錦祥 |
|
臺南市審計處 |
處長 |
陳三民 |
|
高雄市審計處 |
處長 |
林建成 |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黃天牧 |
|
銀行局 |
副局長 |
林志吉 |
|
|
(局長莊琇媛請假) | |
|
證券期貨局 |
局長 |
張振山 |
|
保險局 |
局長 |
施瓊華 |
|
檢查局 |
局長 |
張子浩 |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簡立忠 |
|
|
(董事長林修銘請假) | |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總經理 |
陳德鄉 |
|
|
(董事長林丙輝請假) | |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董事長 |
陳永誠 |
|
|
總經理 |
李愛玲 |
|
財政部賦稅署 |
署長 |
宋秀玲 |
|
|
副署長 |
倪麗心 |
|
|
(署長12點後請假) | |
|
推動促參司 |
副司長 |
張素珍 |
|
內政部地政司 |
專門委員 |
何圳達 |
|
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建設組 |
組長 |
王武聰 |
|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組長 |
翁靜婷 |
|
法務部 |
參事 |
林豐文 |
主 席:郭召集委員國文
專門委員:林靜玟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伍明清
科 長 喻 珊 科 員 簡廷育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處理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5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政府內部控制監督機制規劃及督導」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二)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三)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四)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五)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中央總預算之核編與執行」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六)凍結第2目「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項下「地方政府主計業務之督導與查核」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七)凍結第3目「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凍結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綜合統計」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九)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二)凍結第6目「國勢普查業務」項下「辦理工業及服務業普查」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三)凍結第6目「國勢普查業務」項下「受僱員工薪資調查及生產力統計」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四)凍結第7目「主計訓練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五)凍結第8目「主計資訊業務」項下「統計及行政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六)凍結第8目「主計資訊業務」項下「資訊系統維運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七)凍結第8目「主計資訊業務」項下「經費結報及薪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五)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八)凍結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3節「其他設備」項下「設備及投資」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中華民國113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第二預備金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檢送第29款第二預備金決議(一)凍結該款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處理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審計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11案:
(一)審計部決議(一)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之「業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審計部決議(二)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審計部決議(三)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審計部決議(四)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審計部決議(五)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預算2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六)審計部決議(六)凍結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項下「審計訓練」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審計部決議(七)凍結第3目「縣市地方審計」項下「縣市地方審計工作」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審計部決議(八)凍結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其他設備」項下「審計業務電腦化系統更新」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九)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決議(一)凍結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決議(一)凍結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決議(一)凍結第2目「審計業務」預算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決定:上列27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3案:
(一)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八)凍結第4目「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九)凍結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行政院主計總處決議(十一)凍結第6目「國勢普查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審查「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3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不動產證券化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各案合併詢答。經委員郭國文、林楚茵說明提案要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就行政院提案報告並回應委員法律提案;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提出預算解凍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李彥秀、賴惠員、王鴻薇、伍麗華、黃珊珊、李坤城、王世堅、陳玉珍、羅明才、鄭天財、楊瓊瓔、鍾佳濱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簡立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長陳永誠、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推動促參司副司長張素珍及相關人員予以說明及答復。)
決議:
一、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顏寬恒、林楚茵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四、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3案均已審查完竣,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五、討論事項二及三案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有鑑於近年來融資租賃業者業務大幅擴張、融資租賃業者客戶眾多;且融資租賃業所提供之服務已有金融服務之雛形,以致融資租賃業者間有成為我國最大影子銀行之趨勢。為確保融資租賃業者之業務不致影響我國金融秩序穩定,且為確保融資租賃業者客戶之權益可得妥善保障,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就制定融資租賃業專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珊珊 王世堅 王鴻薇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議事錄內容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議事錄確定。
請議事人員宣讀今日議程。
討論事項
一、審查「娛樂稅法」6案:
(一)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王世堅等23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
(二)本院委員黃捷等19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分別擬廢止「娛樂稅法」等2案。
二、審查「保險法」3案:
(一)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9人、委員王鴻薇等16人分別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三、審查人民請願案有關「娛樂稅法」3案。
主席:今日議程安排內容為審查:一、委員徐富癸等17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及委員王世堅等23人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黃捷等19人及委員羅明才等16人分別擬廢止「娛樂稅法」;三、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蔡易餘等19人及王鴻薇等16人分別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五、處理人民請願案3案。
現在請王世堅委員說明提案要旨。
王委員世堅:主席、各位立委同仁、財政部長、金管會主委、在場的所有官員們。早期課徵娛樂稅,其實我用四個字來形容,就是「寓禁於徵」,當時因為高消費的娛樂要課稅,把它列為奢侈稅的一種,但是數十年下來,時代進步了,時移境遷,現在娛樂稅要課徵的幾個項目,早已經不是高消費,比方看電影、看歌唱表演、聆賞交響樂團的演出等等,這都已經不是高消費了。目前文創產業成長,占的營業額已經達到GDP總額4.8%,而文創產業的從業人口數也達到2.4%,自從文策院成立以後,國家也投入大金額扶植文創產業,比方電影、戲劇拍攝、樂團演出、戲劇團體的補助等等,光是2021年的補助金額就達到9.8億,這個金額在2021年成長了70%左右。如果政府的政策是不斷地鼓勵推動文創,又要對文創成果的消費課徵娛樂稅,這不是互相矛盾嗎?一方面鼓勵,一方面又要課稅。
我查了財政部過去反對廢止娛樂稅的理由,財政部的理由是難有替代財源,這幾年的娛樂稅一年大概是16億至18億,而且民國96年當年修改娛樂稅法的時候就已經通過附帶決議,也就是一年內應該把娛樂稅廢除。好了,難有替代財源,找了17年還找不到替代財源嗎?才16億至18億之多,找了17年,而且16億至18億的金額對我們整體稅收而言,根本微乎其微,所以我覺得財政部如果繼續拖延的話,就是四個字「以拖待變」。
這次我的提案裡面也把高爾夫納入,我認為高爾夫現在早就普及,算是全民運動,財政部過去的理由是有耗費環境資源之議,高爾夫球場確實會耗費環境資源,但是我們應該用另外的綠色稅制來課徵才對,把娛樂稅取消,我們應該研擬比方對高爾夫球場課徵能源稅、環境稅,用綠色稅制來課徵才是合理的。而且本席的版本最後加了一個落日條款,如果再一年多,到民國115年1月1日財政部還沒有研擬新的稅制作為替代財源的話,就應該停止徵收娛樂稅,我認為加了這樣的附帶條款、落日條款,讓財政部有一個時間上的壓力,否則就像先前已經找了替代財源找了17年,竟然一點點16億到18億都找不到,我覺得這樣子是非常離譜的,所以今天我做出了這個提案,向各位委員同仁說明,謝謝。
主席:接著請徐富癸委員。
徐委員富癸:謝謝主席。本席這次也針對「娛樂稅法」提出立法修正,因為過去我們在課徵娛樂稅有其時空背景,當時因為我們的財政困窘,甚至就是為了提倡簡約的生活模式,所以財政部訂定了筵席稅及相關的娛樂稅,作為地方稅收的收入;但是隨著時代的演變,我想娛樂稅也經過多次修法,過去立法院也取消筵席稅,也將撞球場、保齡球館等這些稅從課稅的客體中廢除。
時間經過了20年,誠如剛剛王世堅委員提的,有一些課稅項目我們也認為不盡合理,尤其是目前像我們一直在地方政府扶植的體育競技,甚至一些藝文活動表演,我想把這些產業放在課稅標的裡面,甚至要求提出一些免稅證明,我想對中央也好或是地方政府也好,形成很大的壓力。比如說,像屏東縣在推廣觀光,我們有許多的民宿,但是現在有些民宿業者為了招攬客人,他們有設置卡拉OK的設備,這些設備也成了娛樂稅課稅標的,我們認為不盡合理;尤其最近這幾年,在疫情復甦之後,許多的縣市政府都在舉辦演唱會或是音樂會這樣子的活動,根據本席的調查,光是去年針對演唱會課稅的娛樂稅額就超過2,000萬,我想這是一個不小的金額。在帶動地方觀光的同時,各縣市政府也必須被課以這樣一個稅的標的,顯然相當地不合理。
所以本席認為,我們可以理解政府基於財政公平性,要求要做一個娛樂稅的課稅,但是在所謂的項目上,是不是應該要再進行適度地調整?尤其現在財政部財政收支劃分法,應該把不合時宜的地方娛樂稅拿掉的同時,為了減少地方政府的損失,也應該考慮一些經濟成長率、物價通膨的條件,在統籌分配款或是一般分配款的部分能夠補足地方政府,作為娛樂稅扶植損失的項目,讓地方政府財政能夠穩定,讓我們的稅法也能夠與時俱進的精進,我想也能夠讓地方政府無後顧之憂,推動很多大型的活動,以上是本席的說明。
主席(林委員德福代):接下來請羅明才召委。
羅委員明才:謝謝主席。在座各位委員、出列席官員,大家早安、大家好!有關廢除娛樂稅,在財委會已經討論了好幾次,大概朝野沒有人反對,如果說有的話,只是內容稍作修改,原則上、精神上還是要廢除不合時宜的娛樂稅。大家都知道民國31年4月24日,那時候的名稱叫作「筵席及娛樂稅法」。與時俱進,時代在改變,大家想想看,辦桌還要課稅,來限制人民的集會、吃飯歡樂的氣氛,這是非常不合時宜的,所以我們希望廢除娛樂稅的部分,多多來照顧年輕人、文創工作者及列入奧運項目的高爾夫球運動,有多少的選手在下場練習的時候,有多少的運動民眾去運動的時候,我的天吶!原來去打高爾夫球的時候還要被課稅,我們鼓勵都來不及了。還有一個,現在工商社會很多年輕人跟家人、跟小朋友相聚的時間其實也不多,他們就是去遊樂場,爸爸媽媽帶小朋友到遊樂區、遊樂園區去欣賞、去觀看,結果還要被課稅,所以這個是不合時宜的。財政部主管機關總是覺得,它的替代財源要16到18億啊!每年的稅收超徵,這幾年都超過3,700億、超過五千多億,這個算起來是一點點而已,九牛一毛,所以請財政部能從善如流,多多來支持娛樂稅的修正、修改,或者是廢除。
另外,有關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修改的問題,怎麼講都對啦!如果從業者保護的權益來看,哇!好不容易,每年可以獲得那麼多的資金、那麼多的保障,當然要支持啊!可是本席從臺灣年輕人未來發展來思考的時候,想想看,如果可以把6兆的資金留在臺灣、投資臺灣,未來的臺灣年輕人會受怎麼樣環境的影響、具體的改變,所以本席也在這裡奉勸少部分的人,不要每次都是思考現實利益,為什麼不想想把這個資金匯回臺灣以後,循序漸進地來做,來多多做一點有利臺灣發展的公共建設,每次都講臺灣沒有投資機會,真的沒有嗎?如果沒有的話,台積電就不會有75%以上都是外資在投資。
時過境遷,想想看,如果10年前第一百四十六條就修正的時候,台積電那時候才兩百、三百塊,保險公司不能買嗎?買了反而賺大錢。我不是說主管機關講的一定不對,但是本席上過很多次的當,在幾年前,我問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楊總裁,我說全世界都在重視比特幣,央行要不要多少投資一點?央行給大家的答復那是高風險,千萬不要上當,千萬不要去買,結果那時候很多年輕人說央行總裁說不能買,通通沒有買,那時候一個比特幣大概是6,000塊美金,現在漲到美金6萬以上,不是誰講的一定對啦!大家多多思考看看,希望第一百四十六條的精神還是要把錢留在臺灣、投資臺灣、照顧年輕人,讓年輕人長期以來低薪資的情況可以獲得改善。謝謝。
主席:謝謝羅召委。
繼續來請王鴻薇王委員。
王委員鴻薇:謝謝召集人。主席以及現場各位官員還有各位委員。今天我主要是提出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案,這個主要是要保障保險從業人員的權益,長期以來,其實大家也知道,保險從業人員的職場環境,事實上他們是處於一個極為弱勢的。這幾十年來,保險業的從業人員事實上很多都是假承攬真僱傭的管理方式,而且在他們相關的合約內容裡面,也有很多的不平等條款,對於我們的保險從業人員、保險業務員非常非常的不公平,工會也一直希望立法院能夠為他們的權益做一些修正。事實上,早在這一屆的立法院之前,包含跨黨派的立法委員都提出相同的修正案,但是非常可惜的,因為金管會一直都拒絕、一直態度消極,而沒有辦法完成修法。我們希望透過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跟勞動部共同的努力下,可以讓我們廣大的保險業務員的就業環境,不要因此而被剝削,不要因此而得到不公平的待遇。
在這次我們也可以看到,其實除了我之外,跨黨派的委員也都提出相關的修法,所以在這邊還是希望金管會能夠從善如流,而不是還是用過去的方式,用拒絕、不配合的態度,我看到這次又是用這樣的方式,如果金管會認為它只是主管保險公司跟消費者之間的關係,但是保險業務員的管理規則也是你金管會在訂的啊!所以金管會身為主管機關,這些保險業務員他們應該得到合理的待遇,不要因為這些保險業他們要去追逐不合理的利潤,而強壓或者剝削保險業務員,我們金管會也應該扮演一個積極性的角色。所以我衷心希望,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條文修正過去都未盡其功,我希望這次我們委員會能夠成功地來幫廣大的保險業務員去爭取到他們合理的權益。以上,謝謝。
主席(羅委員明才):謝謝王鴻薇王委員。
接著請財政部莊部長回應委員提案的內容,請簡短即可。
莊部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日貴委員會審查大院各委員分別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廢止娛樂稅法」等6案,謹就委員提案說明如下,敬請指教。
壹、各委員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廢止娛樂稅法」案
一、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係規範娛樂稅課稅項目及其稅率,現行娛樂稅課稅項目包括電影、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戲劇、音樂演奏(下稱藝文活動)及夜總會各種表演、競技比賽、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等。委員提案刪除部分課稅項目及其稅率如下:
提案內容 | |
徐富癸等17人 |
除維持夜總會、舞廳或舞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等課稅項目及其相應之稅率外,其餘課稅項目及相應之稅率均予刪除。 |
陳秀寳等18人 | |
羅明才等19人 | |
王世堅等23人 |
一、同上。 二、高爾夫球場之課稅項目於尋得替代財源或自115年1月1日起停徵娛樂稅。 |
二、黃委員捷等19人及羅委員明才等16人提案「廢止娛樂稅法」。
貳、娛樂稅為地方政府重要財源,尚不宜廢止,部分課稅項目可予檢討,將通盤審慎研議
一、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2條規定,娛樂稅為直轄市及縣(市)稅,縣應以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全部給該鄉(鎮、市),以支應地方各項建設及公共服務。以112年為例,娛樂稅全年稅收約新臺幣(下同)18.9億元,其中高爾夫球場稅收約4.2億元,藝文活動及各種競技比賽稅收約2.5億元,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如高爾夫球練習場、視聽歌唱、電子遊戲機、具娛樂性質選物販賣機、機動遊藝樂園、漆彈射擊場等)稅收約12億元,為鄉(鎮、市)主要財源之一。
二、本部就娛樂稅稅制檢討,於112年8月10日邀集各地方政府及相關部會開會研商結論如下:
(一)娛樂稅為鄉(鎮、市)之重要財源,為避免影響地方建設與發展,不宜廢止。
(二)考量稅收金額微小、稽徵成本效益、經濟社會改變因素,現行部分課稅項目及法定稅率上限,可予檢討及調降。
(三)可考量授權地方政府視其經濟發展需要、特定政策目的,停徵部分娛樂稅課稅項目,以兼顧租稅公平及地方財政。
三、綜上,娛樂稅為地方重要財源,且經洽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部、教育部及文化部,均表示無適合彌補財源方式,為保留地方自籌財源與財政自主空間,並避免影響地方建設發展,宜尊重地方政府意見。至於娛樂稅稅制之修正,本部將參據上述會議結論,賡續蒐集意見,審慎研議,以兼顧租稅公平及地方財政。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
接著請金管會黃天牧黃主委回應委員提案內容。
黃主任委員天牧: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天承貴委員會邀請就大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蔡易餘等19人、委員王鴻薇等16人分別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報告,至為感謝。關於提案內容,謹提供本會意見如下:
壹、有關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一事
一、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限額係配合政策目的及因應金融市場變化進行調整
(一)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限額提高緣由
1.保險業資金主要來自保戶所繳之保費,由於壽險契約多為長年期契約,保險業為履行對保戶保險契約責任之承諾,其資產配置、資金運用標的多以投資長期之固定收益商品,以符合資產負債存續期間匹配原則,其資金運用之成果,直接影響保戶權益及保險業之清償能力;又因資金數額龐大,為我國金融市場及國家社會穩定之重要根基。本會對於保險業資金運用之監理,一直以來秉持著審慎監理之態度,要求保險業應具備完善之風險管理機制,落實安全性、流動性及收益性等重要原則。
2.80至89年間,我國壽險業的投資標的,主要集中在國內政府公債。隨著國內市場利率水準自89年起持續下滑,壽險業自90年代起,開始面臨已銷售傳統保單利差擴大之挑戰。為降低早期高利率保單之負擔,爰我國壽險業擴大保單銷售,致整體資產規模快速成長,其資金規模自92年之約新臺幣(下同)2兆元逐年快速上升,至113年2月底,壽險業資金已達31.93兆元,但國內固定收益債券市場之收益率、年期及胃納量相較國外明顯不足,為協助保險資金取得在年期、收益率及其以前所發行之保單相匹配之標的,因此過去陸續提高國外投資之額度,使我國壽險業面對利差及資金去化壓力。
3.為協助降低外部經濟環境對於保險業去化資金及資產負債有效管理之衝擊,在過去30年間,如何提升保險業資金運用彈性,以利保險業積極尋找適合的投資標的以降低利差損問題,以及為同時兼顧具公眾性質之保險業資金能適度投入國內相關重要性或關鍵性產業,並減少對於國內不動產等涉及民生經濟所需資源之價格影響,以創造共同利益之目標,即成為保險業資金運用相關監理法令之檢討修正重點。
4.壽險業資金投資於國外22.15兆元,占資金69.37%,扣除依保險法規定不計入國外投資總額之(1)外幣保單(2)國際板債券(3)保險相關事業及(4)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實際計入保險業國外投資限額計算之比例為41.2%。惟依保險法規定加計國際板債券金額占資金的比例為57.5%,尚低於國外投資加計國際板債券上限之65.25%。主要投資於國外長天期債券18.92兆元,占國外投資85.41%,反映壽險業主要銷售長年期保險商品,資產面需匹配負債面長年期之特性。因國內債券市場規模之長天期商品胃納量較少,無法滿足保險業長期保單所需之資產負債存續期間匹配需求,而國外固定收益金融商品之收益率、多元性以及市場胃納量高於國內市場,所以必須尋求在國外投資,就保險業國外投資額度相關規範之多次檢討,其目的均係期在可兼顧風險管理下,提供保險業因應資產負債匹配需要調整國內外資產配置之彈性。
(二)保險業國外投資額度之調整重要修正事項說明如下:
1.民國89年以前我國利率維持高點,保險業對國外投資需求不高,保險法於81年修正時新增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規範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5%。但主管機關視其經營情況,得逐年予以適度調整,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20%;89年後利率長期處於低點,92年考量國外市場報酬率較高且國內市場投資工具有限,爰國外投資額度得逐年予以適度調整,上限由保險業資金之20%提升至35%。
2.因應保險業資金規模快速增長,而國外具有足夠深度及廣度之債市,及獲利穩定之其他投資工具,可吸納保險業資金需求,保險法於96年7月18日修正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將保險業國外投資上限由資金35%提高至45%,雖提高至45%,目前大概只有3、4家符合45%的比例,並訂定國外投資管理辦法,增訂保險業國外投資額度申請核准之相關規範,國外投資額度超過各比例應符合之條件及應遵循之相關內控內稽程序,以有效控管保險業國外投資風險,並達到差異化管理之監理目的。
3.增訂國外投資得不計入國外投資額度之項目
(1)配合外幣商品發展:配合國內壽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下稱外幣保單)發展,並考量該項業務資金運用規定其各種準備金提列所對應之一般帳簿資產不得兌換為新臺幣,且其投資金額需納入國外投資額度計算,致影響外幣保單業務之推展外,且不利保險業者提升資金運用效率及收益,於100年11月30日修正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增訂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銷售外幣保單,並符合主管機關規定條件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給不計入國外投資總額之額度。
(2)配合國際板債券市場及國外保險相關事業發展:為利國內發展創設國際板債券市場,及擴大保險業參與國外保險相關事業之投資,於103年6月4日修正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增訂保險業依保險法規定,投資國際板債券及經核准投資國外保險相關事業,不計入國外投資限額,以利提高保險業之資金運用效益及整體經營彈性。
4.控管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集中度及流動性風險
針對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比重及風險控管,於107年5月23日修正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增訂授權主管機關得限制國際板債券投資額度;並於同年11月21日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明定保險業國外投資(包含國際板債券)上限為保險業資金之65.25%等規定。
二、現行保險業國外投資限額採取差異化管理方式
規範保險業國外投資額度超過10%者均須向本會申請調高額度,由本會核准該保險業國外投資限額,保險業要取得最高資金45%之投資額度,必須符合已建立國外投資風險管理機制、資金運用未受重大處分、資本適足率最近一年度及最近三年度平均比率達250%以上、信評等級為AA+級以上、設有內部風險模型以量化公司整體風險等條件。目前僅有4家壽險公司經本會核定國外投資額度為最高之保險業資金45%。
三、本會督促保險業者落實國外投資風險控管措施
(一)保險法相關法令已就保險業從事國外股票、公司債等有價證券、不動產及保險相關事業等投資,明定得投資項目、限額、投資之資格條件、信用評等、風險管理措施、法令遵循及其他應遵循事項等規範。
(二)就國際政經情勢變化所發生之風險事件,本會適時函請保險業審慎評估其可能引發之金融風險以預為因應,並採取適當之風險抵減措施。
四、保險業依現行規定已得透過有價證券、不動產,以及專案運用等多元管道,投資國內公共建設、五加二產業等,本會持續引導及鼓勵保險業資金投入該等標的
(一)105年10月21日及110年5月26日兩度修正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開放保險業得派任被投資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董事、監察人席次比例限制逐步提高至2/3,讓保險業有控制權,以提高保險業投資意願。
(二)111年1月28日發布相關令釋,開放保險業以直接投資、間接透過私募股權基金或參貸放款等多元管道投融資予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並於111年6月24日發布相關獎勵方案,實施期間自111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止(共3期),目標值累計三年增加2,000億元,第一期累計增加1,020億元,已達成目標,今年將賡續辦理第二期績效統計。
(三)112年7月25日發布新聞稿對外說明保險業接軌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W-ICS)之在地化及過渡性措施,將提供15年過渡期間,其中政策性公共建設於前5年(115年至119年)風險係數將維持現行之1.28%,後10年則採平均遞增方式,大幅降低保險業者風險資本計提。
(四)112年12月考量國內、外基礎建設風險係數之衡平性,已調降保險業投資國內私募股權基金及創投事業之資本適足率風險係數,100%投資國內公共建設者,適用風險係數10.18%;同時投資國內公共建設、五加二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者,適用風險係數17.25%。
(五)截至112年底,保險業資金實際運用於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之投資金額約為1,353億元,加計以不動產地上權形式辦理公共投資之金額2,701億元,及以有價證券方式投資公共建設之金額1,846億元,合計約5,900億元。
五、若調降國外投資額度,可能不利保險業資產負債配置,影響損益及金融市場之穩定
(一)現行保險業國外投資額度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之45%(加計國際板債券,國外投資總額上限為保險業資金之65.25%),係保險業為履行對保戶承諾之保險契約責任,並進行資產負債配置管理,有其背景理由。
(二)查113年2月國內債券市場規模約10.9兆元(公債約6.08兆元、公司債約3.6兆元,金融債約1.22兆元),大多由國內金融機構持有,其中保險業投資2.23兆元。
(三)倘修正國外投資額度上限為25%,則國外投資總額上限將降為壽險業資金之36.25%(25%*145%),減少約29%之國外投資總額,金額約9.26兆元,移回國內,由於國內債券市場、長天期固定收益商品無法吸納上開資金,除可能不利保險業資產負債配置,影響損益外,間接導致無法提供適足之保險商品;另大量海外資金匯回國內後,國內恐無足夠之固定收益標的可供投資,且可能造成短期間新臺幣匯率大幅波動,不利金融市場之穩定。
六、綜上,保險業國外投資部位較大有其背景理由,且已採取相應之風險管理措施,若大幅調降國外投資額度,除可能不利保險業資產負債配置,影響損益外,間接導致無法提供適足之保險商品;另大量海外資金匯回國內後,國內恐無足夠之固定收益標的可供投資,且可能造成短期間新臺幣匯率大幅波動,不利金融市場之穩定。再者,本會已持續引導並鼓勵保險業投資國內公共建設、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有助於國內產業轉型,並促進經濟發展,建議維持現行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不予修正。
貳、有關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蔡易餘等19人、委員王鴻薇等16人分別擬具「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增列業務員勞務契約相關事項一事
一、保險法係由保險契約法及保險業法構成,立法意旨在於規範保險契約之權利義務及對保險業之監理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維護保險市場紀律。基於上開立法目的,保險法及相關法規就保險從業人員規範事項,應著重於其資格條件及招攬行為規範,是為維護保戶權益所訂定,至於保險業與其從業人員間之勞務關係,本質與一般勞務契約無異,應回歸民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授權主管機關訂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下稱「管理規則」)之立法背景,亦係本於上開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護保險市場紀律意旨,不在界定保險業務員與所屬保險公司間之勞務關係之性質及內容,此即司法院釋字第740號解釋理由書第三段揭櫫「管理規則」為「保險法主管機關為盡其管理、規範保險業務員職責所訂定之法規命令」,爰「管理規則」第3條第2項規定:「業務員與所屬公司簽訂之勞務契約,依民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未限制其勞務契約屬性及契約內容。
三、司法院釋字第740號解釋理由書第三段並載明:「關於保險業務員為其所屬保險公司從事保險招攬業務而訂立之勞務契約,基於私法自治原則,有契約形式及內容之選擇自由,其類型可能為僱傭、委任、承攬或居間……。」,是以,保險業務員與其所屬保險公司在民法及相關法令法律規定範圍內,得基於締約意思決定締約對象及契約內容,形塑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險業務員與所屬保險公司間之勞務契約,本質既與一般勞務契約無異,當應依其勞務契約之性質,適用民法及相關法令;其屬勞動契約者,並優先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勞動部有關勞動契約認定及針對保險業勞動關係之相關函釋辦理。保險法及相關法規如就業務員勞務契約相關事項自為規範,除與保險法自身立法目的有間,且易致疊床架屋,使法規競合產生不必要之適用疑義。
四、綜上,業務員與所屬公司間契約關係如屬於勞動契約,勞動基準法已有完整法制予以規範及保障;如非勞動契約,業務員即對其所屬公司無從屬性,雙方立於較為平等之地位締約,其勞務關係相關事項宜由雙方本於契約形成原則議定。因此,允宜維持現行條文,尚不宜於保險法規範業務員勞務契約相關事項。
五、本次大院所提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修正草案,基於保險業與其從業人員間之勞務關係,本質與一般勞務契約無異,應回歸民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至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獎懲制度及申訴管道等事項等,原已於該條文第一項授權訂定之「管理規則」予以規範,尚無須重複授權訂定,我們不認為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要做適度的修正,故建議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與支持,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謝謝黃主委。
開始詢答,每位委員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5分鐘,今日上午10點截止發言登記。本次會議委員若有相關修正動議,請逕送財政委員會議事人員收件,以利後續審查程序。
現在請林德福林委員質詢。
林委員德福:(9時42分)謝謝召委,是不是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林委員德福:莊部長你好。我想因為最近我看媒體新聞一直在披露,有匿名的網友在爆料公社上貼出質疑準副總統蕭美琴透過外交部,要求關務署免於私酒的查驗,外交部、財政部都協助辦理。外交部有做說明,駐外人員任滿回國以後,攜帶自用物品相關事宜均是依財政部的規定來辦理;財政部也回應,蕭美琴奉調回國申請自用酒品的通關,是經過審核符合規定,申報進口除了1公升的免稅額外,其他均應依法來課稅。
部長,你正式的回應讓媒體知道,因為你也屏除外界對於到底有沒有課稅的疑慮,除了1公升以外有沒有課稅?我相信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酒輸入進來超過1公升都要課稅,不管是關稅、菸酒稅以及營業稅都要課稅。至於政府派駐到國外的人員,譬如說像蕭大使他奉調回國,他所攜帶的自用物品的話,通關依照相關辦法的規定;不只是蕭大使,所有駐外人員任調回國的時候,都是適用相同的程序跟規定。所以蕭大使這個案子,外交部行文給財政部,告訴它蕭大使調回國內,而他自用的物品進入,其中有酒的部分希望依相關規定辦理,因為他是屬於自用,雖然超過5公升,因為是自用,所以他就可以不需要……
林委員德福:超過5公升可以自用,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不是,他是自用,第一個前提是自用。
林委員德福:5公升以內可以自用嘛,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5公升以內是可以不要申請進口業者許可執照,這是一般來說,但是外交人員的話,因為他是自用攜帶回國,所以就可以不要申請酒類進口業者的許可執照,也可以不要申請酒類衛生的查驗,這個是針對駐外人員回國他攜帶自用的酒品的時候,外交部出文告訴財政部他是自用,這個情況希望依照相關規定的程序辦理。財政部也……
林委員德福:那有沒有照相關規定?
莊部長翠雲:有,符合相關規定,財政部也回文說自用可以。
林委員德福:基隆關有回應,查證以後他並沒有來做一些申報,並沒有!
莊部長翠雲:因為就基隆關來說,目前還沒有報運進口這樣的一個通關資料,但是因為外交部是先行文告訴財政部有這個情形。也跟委員報告,所有駐外人員都是循這個程序,光是112年就有55位外交人員回國,也都依程序來辦理,所以並沒有任何的不同。
林委員德福:其實我是認為,身為一個政府官員你更應該要依法行政啦!不管怎麼樣,沒有特權的啦,我認為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莊部長翠雲:是,這個部分沒有任何特權,也都是依照相關規定來審核辦理。
林委員德福:我也希望如此啦!
莊部長翠雲:是的!
林委員德福:好,我請黃主委。
主席:部長請回,請黃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早。
林委員德福:主委,我再請教,因為上個禮拜臺股短短4天就跌掉一千多點,你認為這是理性的下跌股價回歸基本面?還是受到國際的一些形勢、外在的因素影響,所以大盤下跌有非理性成分的存在?依您的看法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應該國際情勢還是主要因素之一。
林委員德福:就是受到國際的影響?
黃主任委員天牧:中東的情勢。
林委員德福:因為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表示,台積電ADR和臺股台積電都跌得很深,而台積電法說會和中東局勢可能都有相關聯,這也牽涉到油價、通膨的問題,連動整個股價有漲、有跌,而且目前整個國安基金都退場了,以金管會說的為準。主委,按照阮次長的說法,多重利空導致整個台股震盪,往後是不是要推出救市的措施,要看金管會的看法,您的看法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的股市已經到兩萬點一個多月了,其實如果只是外在情勢,我想要觀察這一週的情況,我看今天的股市應該是稍微往上,已經有漲。
林委員德福:這樣喔?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林委員德福:請問在520新總統就職前,你認為臺股有必要推出新的這些穩定股市的措施嗎?有沒有必要?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個人覺得,以今天股票整個的趨勢,我覺得再觀察吧!因為其實現在已經兩萬點以上的行情了,我想我們還不需要提……
林委員德福:就是已經飆到很高了?
黃主任委員天牧:不是,我覺得還不需要這個時候就談什麼穩定措施。
林委員德福:金管會對臺股大盤是不是要推出救市的措施?要不要做一些防範?國安基金到底要不要進場,你的看法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跟委員報告,其實臺股在過去尤其大概在前年,整個疫情的影響是有一些大坡度的調整,那個時候當然我們有採取一些措施啦!但每次的情況不一樣,我個人覺得我們一定都會有一些固定的維護、穩定市場的措施在,但是什麼時候用?怎麼用?用的強度?可能每次情況都不一樣,但現階段我不覺得要考慮到這些問題。
林委員德福:這樣喔?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林委員德福:好,主委請回去,我請部長來。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主委請回,請莊部長。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上個月初你在財委會備詢的時候表示景氣跟出口的表現息息相關,臺灣的出口已經連續3個月正成長,顯示景氣已經從谷底回升而且平穩、溫和的復甦。現在第1季已經過去了進入第2季,上個禮拜臺股大跌,本席認為台積法說會對臺股後勢的發展恐怕有一些重大的影響。台積電總裁魏哲家對整體半導體市場的看法,是將邁入和緩的復甦,並且下修2024年全球半導體市場(不含記憶體)的展望,也就是景氣預測反應下修全球晶圓代工產業成長的預測,並且不計入記憶體的半導體業的產值,也從成長超過百分之十限縮到只剩百分之十。我請問部長,台積電對今年未來景氣是不是不看好?您的看法呢?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您剛剛所提的台積電,它是因為智慧手機、個人電腦還有車用市場的復甦不如預期,所以它把今年的全球半導體市場(不含記憶體)這個部分的成長率,由原來預估超過百分之十的部分,降為百分之十。但是,縱使如此,它仍然是兩位數成長的一個情形,也比去年衰減的趨勢來得好,以我們第1季的出口總值來看,是超過一千億美元,這個也是歷年同季的新高,而且年增達到12.9%。所以整體來看,我們的資通還有視聽產品的外銷,仍然維持非常的……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認為台積電他們對景氣的看法是過於保守,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我不是這樣說,我只是說從全面性的來看,以我們的出口情況,而且AI的需求仍然是非常強勁的,所以這個部分,依我們整體需求來看,我們的出口仍然是呈正向成長的。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準總統賴清德曾表示半導體是當前許多行業的基礎,占臺灣GDP的13.1%,且產值是全球的第二,未來不僅要維繫優勢,更要強化外溢的效應,讓半導體整個產業成為臺灣用來敲動全球的一個關鍵支點。現在這個支點的領頭羊──台積電,對今年第2季以後的景氣預測並不是非常的看好,我請問部長,按照台積電對今年未來半導體景氣看法保守,甚至於不看好的態樣,你認為準總統賴清德期待外溢效應,會不會有連帶的負面的一些影響?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台積電對全球半導體市場的成長,它是從超過百分之十調整降為百分之十,事實上也還有兩位數字的一個成長。
林委員德福:所以你認為應該不會,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對,我們的出口其實還是滿不錯,在AI以及資通視聽產品的外銷依然強勁,而且是我們的優勢。
林委員德福:部長,本席一直認為台積電法說會後,對於帶給國內今年景氣復甦的期待,恐怕有可能會蒙上一層的陰影。雖然主計長說根據主計總處的經濟模型,電價調整對經濟成長率不會有太大的影響,預估今年GDP成長率3.43%,今年保3應該沒有問題。但是如果對照臺灣半導體產業協會最新的報告,台積電營收產值相當於臺灣GDP的7.94%,超過整體半導體產業的一半。請問部長,這次台積電法說會後,對於全年GDP的預測,你認為有沒有可能下修到3%以下?
莊部長翠雲:我想AI需求暢旺還有民間消費的回溫,國內外的主要經濟機構對我國的經濟成長率的預測數都還是在3%以上,且中經院在4月19號還上修到3.38%。主總在5月份會發布最新預測,我想這個部分應該會很明確的。
林委員德福:所以說你還是很樂觀。
莊部長翠雲:基本上,我們認為不用那麼悲觀啦!
林委員德福:這樣喔!好,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
主席:接著請吳秉叡吳委員質詢。
吳委員秉叡:(9時55分)主席,麻煩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吳委員秉叡:部長好。今天各個委員還有黨團提出娛樂稅法,這個娛樂稅法因為是地方稅,所以它的稽徵單位應該是各地稅捐稽徵處,而不是國稅局吧?
莊部長翠雲:是的。
吳委員秉叡:如果這樣的話,就是因為法令是中央制定,所以才會來談這個問題。
莊部長翠雲:是。
吳委員秉叡:可是這有一個觀念,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是夥伴關係,其實地方政府也有立法機關,就是他們的議會,那何不考量乾脆就在這裡把稅捐稽徵法規定,每一個地方政府、縣市層級他們可以自行來決定,當然那個稅目部分的調整、考量,不然你看那麼多地方政府的財政單位首長來到這個地方,然後每一個地方的狀況又不一樣,大家的意見不見得能夠完全一致相同。我舉一個例子,有幾個縣市是沒有高爾夫球場的,因為談高爾夫球場是不是要排除在娛樂稅的範圍內,那沒有高爾夫球場的就不干他的事啊!有高爾夫球場的,像我們新北市可能就不見得會贊成,或許他有他自己的考量也不一定。不過,既然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是夥伴關係,那地方政府因地制宜,他有他適當的考量,這應該是一個合理的規劃啊!你覺得呢?
莊部長翠雲:是,委員說得很是,娛樂稅是屬於地方稅,我們娛樂稅法裡面有規定,像第二條有相關的課稅項目,第五條也有稅率的上限,我們也知道,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跟娛樂活動的多元化,我們當然也要考慮。所以這個部分,財政部也邀請地方政府來開會,第一個,他們的意見是不宜廢止,因為這是他們地方很重要的一個財源,尤其在縣裡面是鄉鎮收的都歸鄉鎮,那對他們來說是一個重要財源,所以不宜廢止。第二個部分,項目可以做一些調整,因為社會經濟的演變,所以可以做調整。再者,稅率的上限也可以做調整,因為事實上,他們實質都沒有課到那麼高。
吳委員秉叡:問題是可以調整,你調整考慮了17年也沒調整啊!
莊部長翠雲:是。另外就是剛剛委員也提到,我們這次也考慮到是不是可以賦予地方政府一個權,也就是說,他們因為自己的政策目的,或以他們的經濟發展,他可以對某一些項目做停徵;我想這個部分大概有三個方向,但是還沒有到完全一致啦!因為項目跟稅率的部分,地方政府也還沒有一個更高的共識,所以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跟他們討論,謀取一個共識。
吳委員秉叡:我的意思是說,連項目跟最高稅率都可以讓他們自行考慮,我跟你講,總共才18億,如果依照臺灣現在的政府光六都絕對占大多數,其他縣市都是只有很小、很小的比例,有的縣市可能百萬,甚至整個縣也才千萬,現在大家的意見又不一致,你檢討稅目跟項目,乾脆連稅率都下放嘛!因為金額對中央政府來講小,對地方政府來講,可能他們有他們的考量,那你何不就以夥伴關係來講,只要中央說有一個娛樂稅,你可以訂定,那由地方自己來訂定!如果今天有一個地方政府,我跟你說,現在地方政府的首長都是民選的,你說他把那個稅目,就是稅基增加很多,不可能啦!要把那個稅率拉得很高,事實上也不可能啦!沒有人要跟自己開玩笑啦!誰要跟自己的選票對抗?所以你不用替他擔心這一些啦!我是覺得這件事情與其每一屆立法院,我在這邊財政委員會已經第4屆了,每一屆都吵這個事情,我覺得我們真的不需要管那麼多啊!你就乾脆讓地方政府去決定嘛,地方政府也有立法機關,他們可以立地方的單行法規,我們只要說,依照現在的規定,地方政府可以訂定娛樂稅自己的稅則、自己去管理,徵稅的機關也是稅捐稽徵處,不是你國稅局,也不是你管的啊!所以現在唯一的就是因為你只有管這個法律啊!
莊部長翠雲:是啊!
吳委員秉叡:但你看你管法令,每一年這麼多位委員,新來的委員都不知道以前我們都談過,這個每一屆都談過,我跟羅明才大概知道每一屆都有談啦,結果每一屆都要一直來、一直來,我覺得這不是辦法,所以我建議你考慮看看啦!
莊部長翠雲:好,委員的建議,我們一定納入考量。
吳委員秉叡:好,請回座。我們請金管會黃主委。
莊部長翠雲:謝謝。
主席:請回。請黃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早。
吳委員秉叡:黃主委,第一個議題就是關於對外國投資比例的限制,其實這些保險公司如果為公司的利益計算,都是以獲利最大的原則,因為它的獲利就是全體保戶的保障,它賺越多錢,全體的保戶越有保障,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吳委員秉叡:話說回來,不得不的困難就是在臺灣的債券市場、臺灣的投資市場,在早年的時候到現在的演變,使得我們龐大的資金,臺灣的資本投資市場沒有辦法整個把它消化掉。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吳委員秉叡:你認為我們臺灣長天期的債券,為什麼在臺灣這麼不風行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現在發行的部分,大部分被幾家金融機構都買了,而且買了之後就持有到到期,也沒有什麼交易。
吳委員秉叡:最主要原因是因為不夠大,譬如說政府債券,可能總共金額才發行了2,000億、3,000億,當然一出來就被買光了,因為你的資金是算多少兆的啊!有沒有可能除了政府的公債之外,我說的長天期債券也不一定是只有政府公債,非常優質、非常好的公司發行長天期債券也是有,外國也是有啊!那為什麼我們臺灣這部分不風行呢?是我們債券的發行,證期局那邊控管得太嚴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臺灣跟美國來講,很大的差別是美國以直接金融為主。
吳委員秉叡:是。
黃主任委員天牧:臺灣大概通常用銀行貸款就解決公司的資金需求,當然有一點是跟財政部有關係,但是我們並沒有多提,因為財政部對公債有一個比例,而且通常是以財政目的去發,可是不同的政府有時候不是以財政目的發,它就是不斷地在發,這也是一種方式,但是我們尊重財政部它有它的政策。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啊!因為臺灣就是希望穩定,CPI不要高。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吳委員秉叡:所以通常不能高,像美國那樣的國家,動不動CPI有時候都好幾%,所以它發行了長天期債券來講,長天期發行如果遇到幾次通膨,它發行的債券對它來講是很有利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吳委員秉叡:因為通膨會把那個獲利吃掉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它就是美元……
吳委員秉叡:是啊!另外就是臺灣中央銀行也好,政府也好,很努力在控制物價。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們的CPI通常都是控制在2%左右。
黃主任委員天牧:也不希望借款太多。
吳委員秉叡:對,所以我們的債券市場就變得不活潑。可是你要知道,回過頭來講,有利就有弊,在外國的投資避險成本就變得很高,像去年壽險的部分,光避險成本一年就花掉臺灣3,700億元。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就是過去這幾年都在替業者解決這個問題,這的確是得失之間的兩面。
吳委員秉叡:這本來就是在走平衡的鋼索。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吳委員秉叡:所以考慮另外一個點,如果現在突然之間把法令降下來,他投資的是長天期的債券,你是不是逼他必須要把長天期賣掉,那當然會蒙受重大的損失,這也是一個一個大的問題,那麼多資金回來臺灣,臺幣會變強、會升值,全世界美金已經過度強勢,臺幣還要比美金更強勢,那對我們的外銷產業來講會是非常重大的打擊,所以這個是牽一髮動全身。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所以我們在報告中有說明我們的關切。
吳委員秉叡:第二個問題就是關於第一百七十七條,因為過去界定這部分到底是僱傭,還是委任、還是承攬,甚至是居間,在大法官會議解釋裡面說這四種都有可能,它都有不同的型態,如果全部把它強制變成是僱傭,會有什麼樣的缺點?
黃主任委員天牧:當然對業者來講,僱傭的要求,對業務員來講,彈性可能會變得比較少,當然這裡面成本上,僱傭也許對一些業務員本身的福利、保險可能有一些要求,這也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吳委員秉叡:就變成不靈活啦!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吳委員秉叡:因為有一些保險,可能幾個人組成經紀人公司或什麼東西,現在這些業務員全部都要變成僱傭。大法官760號解釋本身就說這是僱傭、委任、承攬還是居間,要視他們簽訂的契約,依每一個契約認定,如果你已經被認定為僱傭,當然就有勞動基準法的適用。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沒錯。
吳委員秉叡:但是如果你的契約被定義為居間、委任或是承攬,他當然就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最後的解決機關是法院,法院會決定這件事情,所以這個也是牽一髮而動全身。今天這個法案都茲事體大,沒有一件是小事,所以要慎重以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以前也在財委會討論過很多次。
吳委員秉叡:所以在這個地方想謝謝你很穩健的努力,我們繼續努力。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接著請賴士葆委員。
賴委員士葆:(10時6分)主席及各位先進。有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賴委員士葆:旁邊關務署、國庫署的同仁要幫忙可以到旁邊去。
主席:請各位署長就位。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賴委員士葆:部長早安。剛才你回答林德福委員的一些說明,我想再請教你一下。你有沒有收到我現在放出來的這一張文──外交部給你們的函?是3月15號發的,你有沒有收到?
莊部長翠雲:這一件公文是給我們的國庫署還有……
賴委員士葆:對,國庫署還有……
莊部長翠雲:他們都有收到。
賴委員士葆:都收到了?
莊部長翠雲:對。
賴委員士葆:你們什麼時候回文給外交部?
莊部長翠雲:回文給外交部是由國庫署回文。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回的?
莊部長翠雲:我們是在3月15號回的。
賴委員士葆:效率這麼高,坐高鐵都沒這麼快,像坐飛機嚇嚇叫,什麼時候部會來往是咻的一聲,像火箭的速度?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
賴委員士葆:外交部給你們文,你馬上回。好,你先不要急著回答,重點在於他要什麼東西?他說免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因為他是大使,大使回國以後有一個相關的處理辦法。第二個,免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老實講,部長,你聽清楚,這是外交部幫你們定的,憑什麼外交部規定駐外大使回來時帶的酒,你們就可以免辦進口酒類衛生查驗?我知道你們是根據這個辦法,但是這個辦法是外交部定的,財政部為什麼變成它的下屬單位呢?
莊部長翠雲:不是只有大使,而是政府派駐到國外的政府官員,他奉調回國的時候攜帶的自用物品,這個地方很重要的就是「自用」物品。
賴委員士葆:好,那請問你……
莊部長翠雲:不是只有大使,而且這裡面我們要審核他是否自用,同時數量要是合理的情形。
賴委員士葆:要自用。我問了相關的官員,你們說因為外交部匡在那裡,所以不管是不是大使,只要是從外面回來的政府官員自用,都不需要進口業的許可執照。比如說進來一個貨櫃算不算?我很會喝,我進口一個貨櫃可以嗎?20呎的,可不可以?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以這個數量來看,您覺得他符合自用嗎?當然不符合,所以……
賴委員士葆:我自用啊!
莊部長翠雲:所以這個案子外交部也附了相關的一個清單給我們看,只是15公升,23瓶,所以……
賴委員士葆:超過15公升啦!超過5公升,超過1公升啦!
莊部長翠雲:是,超過1公升是一定要課稅的,不因為他是駐外人員回……
賴委員士葆:部長啊……
莊部長翠雲:所以關稅、營業稅跟菸酒稅依然要課,只是不需要……
賴委員士葆:昨天下午整個新聞炒熱起來你們才說要課稅,原來外交部希望你們便利放行,他只是沒有講,我們都瞭解,財政部過去對於這些駐外人員回來,不管是不是大使,基本上都沒有在檢查。
莊部長翠雲:有,通關的程序依然要做。
賴委員士葆:我要強調,特別是根本沒有在課稅。
莊部長翠雲:有在課稅。
賴委員士葆:有嗎?
莊部長翠雲:有。
賴委員士葆:算幾個數字出來給我。
莊部長翠雲:只要超過1公升都要課稅,而且通關的程序依然要經過一定的海關查驗,海關……
賴委員士葆:這一批貨現在到了沒有?
莊部長翠雲:還沒。
賴委員士葆:還沒有到,各位,3月15號它給你公文,你馬上回,你看,因為蕭美琴馬上要當你的長官,這個東西……
莊部長翠雲:我們的程序當然怎麼做……
賴委員士葆:部長先不要急著講,我告訴你們,這個叫財政部與外交部爭相拍馬屁,就這樣子,爭相拍馬屁啦!就是這樣子。
莊部長翠雲:委員,不是這樣的。
賴委員士葆:當然是這樣子。
莊部長翠雲:駐外人員不是只有外交部。
賴委員士葆:當然是這樣子。昨天媒體討論,你們還罵媒體。這是財政部發的,組長叫呂姿慧,財政部睜眼說瞎話,說「有關媒體報導前駐美國蕭大使美琴帶私酒進口要求免查驗,並非事實。」回到剛才那一頁,這裡已經講了,上面就寫你都同意免查驗了,你剛剛講同意了,怎麼又發這個新聞稿呢?並非事實?為什麼不是事實呢?前面就秀在那裡,怎麼不是事實呢?
莊部長翠雲:海關的通關查驗都要做,稅也要課,只是因為他是自用,所以進口酒類衛生查驗依照相關規定不需要查驗,這個部分要把它講清楚,而不是說……
賴委員士葆:並非事實……
莊部長翠雲:並不是用特權……
賴委員士葆:財政部睜眼說瞎話,明明外交部的要求就是兩大重點──免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免辦理衛生查驗,就是免查驗。你們發文說媒體報導蕭美琴進口要求免查驗,你說依法免查驗,對不對?只是後來你補一個說要課稅,他也沒有談到稅,你們的公文沒有談到稅的問題,讓你們有一個站得住腳的地方,對不對?本來昨天有媒體問我,我就跟他說要看超過有沒有課稅,財政部一直沒有講,等到昨天晚上才講,到晚上才發新聞稿,我才追蹤這個題目,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他要課稅,所有的案子超過1公升都要課稅。
賴委員士葆:早就可以講了,中午就可以講,一直到晚上才講,你們的時間拖很久,所以我就是……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我們內部需要瞭解整個案情怎麼樣。
賴委員士葆:需要瞭解?奇怪了,3月15號的公文你馬上就可以回,人家媒體問你的時候就要整個……這麼簡單的事情,超過1公升要課稅就沒講到、閉嘴,這個話你就不敢講。
莊部長翠雲:沒有不敢講,我們在新聞稿裡面一定說明。
賴委員士葆:講得太晚,而且還說並非事實,還罵媒體,我覺得很奇怪,睜眼說瞎話。部長看清楚,這個文是外交部給你的,不要要求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不要做酒類衛生查驗,第三,便利放行,結果你們還罵媒體,說這個並不是事實,這就是事實。部長,不能這樣子。
莊部長翠雲:我跟委員報告,一開始的時候是說什麼特權、私菸案,這個查驗我們是……
賴委員士葆:那你可以講特權不是事實啊!不查驗就真的是如此啊!
莊部長翠雲:這確實不是事實,然後查驗的部分,海關的查驗一定要做。
賴委員士葆:是嗎?
莊部長翠雲:一定要做,而且稅要課,只是他不需要經過酒類衛生查驗這個部分,所以我們還是要講清楚。
賴委員士葆:你這一句話很不好,這一句話感覺就是爭相拍馬屁,睜眼說瞎話。
第二個,回到今天的題目──娛樂稅。當然你連任部長,其實你不用那麼擔心,短時間不會被換掉,不必爭相拍馬屁。娛樂稅每年課不到20億,老實講,主席提出的訴求是有他一定的道理,你知道稽徵成本多少?地方政府每一個稅捐稽徵處底下都有一個組、一個科或者一個股,專門來課娛樂稅,都課一點點,這裡面主要是六都占了13.6億、占了72%,其他的縣市都要課,他們都有專門的人在辦理,所以老實講,主席主張廢除沒什麼不對啊!但是地方財源,地方需要錢,這個20億不到,19億左右,財政部補貼、專款補貼,不可以用統籌分配稅款,財政部專款給19億,然後這個就是給地方政府娛樂稅,我相信每一個地方政府都鼓掌說莊部長英明,你覺得怎麼樣?
莊部長翠雲:委員,對於是不是廢止,財政部也邀請過地方政府來開會,地方政府其實基本上他們基於財政自主,而且對鄉鎮來說是個非常重要的財源,所以他們並不贊成廢止。
賴委員士葆:那是你說的喔!我問了幾家,今天有來了好幾位的長官,他們都說我的主張他們比較贊成;他們說廢掉,但這個錢財政部出,財政部出這個錢,19億你怎麼出不起呢?請問你一年稅收多少?
莊部長翠雲:當然我們中央的稅收、整體稅收大概是兩兆多。
賴委員士葆:兩兆多啊!你就負擔19億不行嗎?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我覺得對地方政府來說……
賴委員士葆:廢掉,你們負擔19億?
莊部長翠雲:他們還是需要財政的自主權,還是需要在他們自己身上。
賴委員士葆:或者另外學者又講,不然就是讓地方自己去立這個法,你這個法也不要管了。
莊部長翠雲:當然我們也考慮到一個方向……
賴委員士葆:這個法你不要管。
莊部長翠雲:地方政府可以……
賴委員士葆:它自己課啊!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稅率本身……
賴委員士葆:它可以課高,也可以課低啊!
莊部長翠雲:我們有個上限,他們自己可以定稅率,然後至於項目的部分,如果說我們也可以賦予地方政府它自己做彈性的起徵……
賴委員士葆:我覺得不僅僅是娛樂稅,很多稅都應該讓地方能夠自主儘量自主吧!不要去管人又管錢,然後現在來講,財劃法你們又抓在手上,請問部長,你知不知道有一個人叫李述德?你聽過吧?
莊部長翠雲:當然,是我們前部長。
賴委員士葆:是啊!是啊!他在任內割了財劃法一塊肉、962億要給地方政府,請問你準備要割多少給地方政府?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地方政府有關財劃法的部分涉及到分配的問題,也就是說未來地方政府怎麼去分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也已經跟地方政府洽詢過相關分配的指標,因為目前來說還是相當分歧……
賴委員士葆:你們就是「推」啦!其實我們要的是垂直,你要挖一塊給地方政府去分,好,這個我們再找時間談。
莊部長翠雲:是。
賴委員士葆:最後請黃主委一起來,好不好?我們聊很簡單的一個小題目。
主席:請黃主委。
賴委員士葆:2012年到2018年,華南銀行洗錢案被控,然後最近才判決,香港分行罰了3,600萬,金管會的態度怎麼樣?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案子我們全程都有掌握,因為它不是真正有犯洗錢,而是在洗錢防制的程序上,對於警示帳戶它沒有做到金管局要求的處理程序這個部分,而且都已經有委外找顧問公司去改善了。
賴委員士葆:所以是法遵的問題吧?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法遵的問題,不是真正有commits那個money laundering……
賴委員士葆:莊部長,華南銀行是你管的,你要不要講兩句?
莊部長翠雲:這個事情我們都知道,因為華南銀行都跟我們說了,這個部分事實上是107年以前的事情,而且是華南銀行的香港分行主動跟香港的金管局去匯報的,告訴他們說之前有這樣一個警示帳戶的問題,出了一些很大的案件,事實上,這個部分香港的金管局受理以後,其實香港分行他們在洗錢防制或者是資恐的這個部分都做了相當多的改善,也經過顧問公司做過驗證,是有效性的改善,所以這個部分是107年以前,而且他們主動通報。
賴委員士葆:好啦!你們兩位要加強啦!就這樣子,謝謝。
莊部長翠雲:他們也都做了非常大的改善,謝謝。
主席:謝謝,請回。
下一位質詢請王世堅委員。
王委員世堅:(10時20分)謝謝主席,我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王委員世堅:部長,我今天很驚喜地發現你為什麼能夠續任財政部長,其實這個是好事啦!我發現你在答復針對娛樂稅要刪除的這個部分,我看到你的態度。那麼就我的態度,要是過去,我就會送你一個十字架,這個十字架橫批就是稅收,直批就是國產,那你所有答復還有你的肢體語言,就是說誰都休想搶走十字架,你是這樣子的心態。那這是對的,這是好事喔!我認為我們國家有你這樣子能夠守住我們國產,這樣的好部長是正面的啦!這是國家有幸。
不過,這個十字架上面──稅收,十字架上面的一些污點你總是要把它去掉,比方說娛樂稅不是嗎?這些不合時宜的稅制,剛才講過好多它的不合時宜,比方說娛樂稅,我再講一些它荒唐的地方,現在我們民間為了避這些娛樂稅,因為太繁複了,這很莫名其妙的,我舉幾個例子,「有樂團的餐酒館」要課娛樂稅,他們就把它改成「播音樂的餐廳」;「脫口秀」表演的地方,把它改成叫做「好笑的演講」,這個都很奇怪,改了名字喔!脫口秀要課娛樂稅,好笑的演講不必;好,「夾娃娃機」要娛樂稅,他們改成「選物販賣機」,不用,你看你上有政策,民眾下有對策,日月潭的遊艇,這個是娛樂設施,你把它課娛樂稅;我們臺鐵的觀光列車還不必,臺鐵的觀光列車我們說這個是交通工具,所以不必娛樂稅,觀光都寫上去了喔!你看看,所以我認為這樣子是已經到了荒唐的地步。
而且你講的總金額其實不大,我們一再講嘛!16億到18億,你說這個是地方他們重要的稅收,全國22縣市,這16到18億平均下來大概都不到1億元,但是為了徵收,他們要耗費大筆的人力資源,所以對他們是很傷腦筋啊!16到18億對中央政府而言,如果中央政府這麼體恤地方政府的話,大筆一揮,我們的補助款隨便幾筆、隨便一揮都不止16到18億,而且是總額喔!所以我認為這個部分,部長,是不是你要特別思考一下,為什麼我們說要趕快推動綠色的稅制改革?你提到高爾夫球場耗費到環境能源,這是事實、這是事實,所以我們認為高爾夫球場應該廢娛樂稅,然後我們另外加徵新的綠色稅制,比方說能源稅,比方說環境稅,這才符合嘛!你看奧運,奧運會所有運動項目裡面,只有高爾夫在全世界被我們臺灣、我們國家的政府來課徵娛樂稅,這就是很荒唐的事情。那推動綠色稅制,就你講的嘛!替代財源多了,很多我們可以來找嘛!比方說交通部課汽燃稅隨車徵收這些,還有財政部的汽機車貨物稅這些都應該,以及環境部空污費、土壤污染費等等這些都是嘛!我們應該用另外一個方式,財政部應該主動找這幾個部會來商量一下,可不可以?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想第一個就是,我們的稅當然是要與時俱進,娛樂稅這個部分如同剛剛委員所提的,有一些項目或稅率或稽徵成本都應該考慮,所以今天我們的書面報告也提出了不廢止,然後接下來項目考慮、稅率上限往下調整,以及賦予地方政府權限,讓它可以去做停徵。其實我們知道有些相關的法律也有一些補助,像文化藝術促進條例裡面對文化工作者也有表列。至於委員所提的綠色稅制這個部分,我們現在其實也在蒐集國際間相關稅的部分,我們都一直在蒐集資料,未來會在整體政策裡面去研議有關綠色稅制,而綠色稅制當然要涵蓋許多的稅目。
王委員世堅:部長,娛樂稅這個問題談了不下20年啦,光17年前民國96年,當時立法院就做了這個附帶決議,即一年內要廢除娛樂稅,結果97年立院改選了,之後財政部又不當一回事了。所以我剛剛就問你啊,我剛剛說17年來財政部針對娛樂稅該廢止做了哪些努力?沒有嘛!你不廢止,你說因為難尋找替代財源,這個替代財源到現在找了17年,一個才不到20億的娛樂稅,找了17年還找不到,這很怪嘛!
至於我剛剛在提案說明裡面提到文創,文創更是無辜,現在這整個產業的GDP占全國4.8%,從業的工作人員達到2.4%,政府一方面鼓勵文創,也設了文策院,也給大筆資金來補助戲劇、電影,這都是正面的,結果一方面補助,另外一方面卻來跟它課稅,這很奇怪嘛,一手補助,另外一隻手來把錢拿走,這很奇怪啦!基本上就違背了政府一開始的美意。部長,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是。
王委員世堅:你除了身上揹著十字架以外,你要用開放的心來看待時代的進步,十字架上面難免會有一些污穢的地方,該把它去除掉的要去除,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的期許。
王委員世堅:好。時間暫停,你先請回。
主席,我請金管會黃主委。
主席:請黃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
王委員世堅:這本來不是我的提案,但是你剛剛提到的,剛好有幾件觸發了我先前有在質詢的,就是現在我們立院這個提案,要把壽險海外投資比例45%降到25%的這個部分,你有提到不肯的原因,你說因為現在海外利率比較高,壽險業如果現在馬上撤回將近10兆元的資金,一方面我們國內也沒有那麼多高利率的投資;二方面,這個會導致我們國內利率的變動等等,你講的都是事實。但是有關海外投資,第一點,先前踩雷不暴險的也非常多,就在去年,富邦不是一腳踏入?在海外投資的部分有匯率的風險、有戰爭的風險,去年富邦不是一腳踏入俄國戰爭,這件事情歷歷在目,所以也不盡然那麼大的金額全部在海外就是對的,但是應該下降多少、要多少時間慢慢來引導,確實是要從長計議。
第二點就是,這些壽險業投資在我們國內公共建設的比例過低,我長年一直呼籲壽險資金應該大量地來投入我們的公共建設,比方說我們現在各縣市如臺北、臺中、高雄、新北都在推動的捷運建設,不但中央政府挹注,地方政府也有配合款以外,未來捷運成形之後,營運是日日見財,每天收乘客繳的運費,這是一個很好的還款來源。臺北市光一天就有220萬人次的營運,其他各縣市捷運的營運也是都有起色,這是一項非常好的公共建設,足以讓壽險業來投資,結果壽險業沒有投資啊,這幾年壽險業到海外四處去投資,只要高利率的它都去。結果投入我們的公共建設,你看,從2019年到2022年,本來平均都還有300億,到2023年(去年)雪崩式下滑,壽險業投資本國公共建設只剩下112億。主委,你很清楚嘛,109年到現在,壽險業每一年可運用的資金,從28兆、30兆、31兆,都大概維持在30兆左右,投入公共建設的比例占0.11%,去年如果只有112億的話,是占0.03%、萬分之三,等於不把我們國內的公共建設當一回事,它不把政府對他們的呼籲、引導當一回事嘛,不是這樣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其實如果有您剛剛講的,如捷運這些好的、有現金流量的,我想壽險業應該都會去,我們覺得現在應該是案源的問題,如果公共建設都有開放給保險業,保險業當然不會拒絕的,現在是案源的問題。
王委員世堅:都有。我光講臺北市現在正進行這三條非常重要的南環、北環、東環段,光工資上漲、物料上漲就差額440億,440億對壽險資金而言,那也是九牛一毛。
黃主任委員天牧:可是問題是現在這些工程的發包單位都是寧可用編預算,它沒有同意保險公司去投資,我跟委員報告,2016年,我當時就跟行政院建議第三航站可不可以讓保險公司去進行。
王委員世堅:2016年你有建議過?
黃主任委員天牧:當時我有提醒行政院,我說第三航站需要錢,可不可以讓保險業……因為航站它有收費,像這種有收費的……
王委員世堅:對啊!航站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重點就是,國內公共建設是不是可以開放給保險業投資?這個很重要。
王委員世堅:當然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可是大家都是用編預算來做。
王委員世堅:現在希望壽險資金可以大量回來投資我們本國的公共建設,這是我們需要的嘛,公共建設晚一天,社會成本就增加一天。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一直在努力。
王委員世堅:不好意思,主席,我最後再一句就好。我最後再提醒你一句,這些壽險業,你剛剛說海外資金利率高,所以它去那邊,我認為它不盡然是為了保戶,它跟保戶計算有多少可以讓保戶分紅,它是以我們國內的利率來算的,每一個保險都是,然後它自己要賺錢的部分,賺他們營運階層錢的、賺公司錢的,它自己就想辦法到海外去,如果今天它賺的,它說有多少比例要投資到國外這些高利率的地方,以這個來跟保戶計算,那我們沒話講;但它跟保戶算的,都是以我們國內利率為準,在國內講一套,然後把資金拿到國外去,而且國外除了高利率以外,就像我剛剛講的還會有一些暴險的因素,有匯率,現在還有戰爭等等因素,不是嗎?賺,保險公司要賺;賠,用我們所有的保戶存款、保險大眾來賠你們大家,它是這樣的心態嗎?你回去要他們檢討一下,好不好?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謝謝委員指導。
王委員世堅: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接著請郭國文郭召委。
郭委員國文:(10時35分)主席,我先請財政部的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郭委員國文:莊部長你好。莊部長,今天是地球日,基於能源政策的關係,我們目前正積極地推動一些能源發展,在推動能源發展的過程中,我發現業者為了KPI,就有一些比較缺乏自律的情況,結果造成有些是假養殖、真種電的漁電共生的政策,也有造成跟興辦計畫不符,變成有一些非法的掩埋物等等,但是我們對於這些綠能政策的放款,卻是非常的大方啊!就我知道、理解的部分,臺銀本身到2023年止,授信的金額高達4,563億,因為這是國家政策,就你所瞭解的,我們目前八大公股行庫當中,授予這些融資的貸款金額到底有多少?為什麼?因為ESG大聯盟是從國公銀這邊開始,對不對?我們希望從金融業然後慢慢影響到我們放款的對象,讓其他的行業也能夠達到ESG的落實,可是在此同時,我們發現目前在放款的對象當中,有些人的環境永續跟社會責任反而是衝突的,一邊是你要追求環境永續、你要推動綠能產業,但在推動過程當中同時卻又違背了社會責任,這時候要怎麼處理?金額有多少?你們要怎麼處理?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我們公股金融事業投資在綠電還有再生能源產業的部分,總共有四百多件,然後有2,500億;至於在光電的部分,授信戶數大概有八百多戶,然後有456億這樣一個金額,當然我們公股行庫在放貸的時候,當然要審核他們申請貸款一些相關資料……
郭委員國文:重點不是在審核的過程……
莊部長翠雲:當然要審核,而審核完了以後、在貸放給他以後,當然貸後管理就很重要,關於貸後管理,第一個是我們貸款給他的資金流向以及他的用途是不是符合當時他來申貸時的一個用途,我覺得這個部分是非常重要的。
郭委員國文:這個流程本席也清楚,謝謝部長再一次說明,但我是說,倘若發生這件事情的時候,請問目前有什麼機制處理?因為一般而言,達20億以上的企業,會要求編列永續報告書,但是目前為止,甚至我們臺灣的勞動基金運用局都說,20億以下的若沒有永續發展報告書,它就不會是未來的一個投資對象,也就是不會成為投資的對象。可是20億以下的,在沒有需要處理永續發展報告書的情況底下,有沒有可能有一個ESG的信用評比?這個部分我已經有要求經濟部,而經濟部目前也在建構當中,預計最近之內會上網,如果它上網了,我們是不是可以由經濟部來公布的一個標準,舉凡影響生態、舉凡影響既有的生產、舉凡影響人民生活所導致的這種結果,這些放款單位、這些授信的單位可以要求他來說明或者是停撥或者是收回款項,有沒有可能?
莊部長翠雲:委員,您提的這個非常好,也就是對ESG這個部分要怎麼樣落實,要有一個評比的標準,對不對?
郭委員國文:是。
莊部長翠雲:要有一個大家共同認同的標準。
郭委員國文:是。
莊部長翠雲:我覺得也許可以朝這個方向大家來努力。
郭委員國文:你們研究一下,好不好?現在經濟部已經有建立一個標準出來,而且是定期的公布、公開的一個平臺,就依照這個公開的平臺,或者有違反興辦計畫的一個事實、違反ESG精神的時候,你們就應該進行後面整個貸後管理的處理,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是,因為這一次我們……
郭委員國文:為什麼要求公股銀行?公股銀行已經有成立一個ESG大聯盟,你們要做一個示範啊!
莊部長翠雲:對!對!對!我們已經有一個倡議平臺,是,謝謝委員指教。
郭委員國文:就這個部分之外,我要就教你剛剛回答有關蕭大使回來攜自用酒高達23瓶、15公升一事,你是說5公升以上就要課稅,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稅是1公升以上的都要課稅。
郭委員國文:1公升以上都要課稅,然後1到5公升要課稅。好,出現了一個問題,本席之前有就教賦稅署,從去年5月的時候我就質詢了,也就是說,我們免稅的金額總共才兩萬元,已經多年沒有調整了,現階段依照CPI的計算方式,大概可以到4萬5,000元,但是你們最終是要調到大概3萬5,000元,以3萬5,000元來說,請問你一下,我已經問了一年了,我聽說你們最近才公布,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目前來說,我們已經修正並預告了,我們調整為3萬5,000元……
郭委員國文:2萬調整成3萬5,000元,以後出國民眾有3萬5,000元的免稅額。
莊部長翠雲:對,自行攜帶……
郭委員國文:預計什麼時候開始?如果公告期間沒有什麼異議的話!
莊部長翠雲:我們請署長說明一下。
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大概5月底、6月初就可以了。
郭委員國文:5月底、6月初就可以對外宣告,我們的免稅額從2萬調整為3萬5,000元,所以暑假的時候我們可以多採買一點然後免稅了。
但是我們現在要討論酒的部分,現在1瓶是計算在免稅額裡頭?
彭署長英偉:1公升。
郭委員國文:1公升免稅額,但通常是1瓶啦!以清酒為例的話,大概720ml,頂多帶一瓶而已,若帶第二瓶,大概就要課稅,不是嗎?
彭署長英偉:是。
郭委員國文:現在就有民眾跟我反映,他每次出國都只能帶1瓶回來,通常不是菸、酒、藥品都有受限嗎?但是酒的部分通常是拿來送禮的,若想要自用再加上送禮,至少要再加個1瓶,這比較合理!更何況你現在從2萬5,000元變成3萬5,000元,那可不可以有多買的空間?有沒有可能隨之調整?署長認為呢?
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這1公升的部分已經行之多年了,如果要調升的話,我們還要再跟國庫署研擬一下。
郭委員國文:什麼國庫署!有那麼嚴重嗎?這個你們在辦法裡頭就可以處理了,好,請國庫署來講一下。
陳局長柏誠:其實酒類的部分喔,我們先前規定都是1瓶,未來如果要做調整,還是要再研擬。
郭委員國文:你們內部研擬一下,1個月內給本席答復一下,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
郭委員國文:能夠隨3萬5,000元的部分來公布這個利多會更好,我只是要求加1瓶而已,自用、送禮兩相宜加起來就兩瓶而已,不是嗎?好不好?我看羅召委很同意我的看法的樣子,他一直在笑!
接下來我想請教一下,兩位署長請回,部長請你稍候一下,我先請黃主委,時間請暫停。
主席:請黃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召委好。
郭委員國文:主委好。主委,因為你最近對一些本土的壽險業有進行一些監理寬容,我發現這個監理寬容有連鎖效應,原本大家擔心IFRS17好像是大魔王,現在感覺上好像有點大放送的感覺,為什麼?我發現IFRS4到現在為止有提出一個有關於責任準備金的部分,還有針對利率的部分,對照於IFRS17的部分,已經開始變成有盈餘的現象;之前說缺口有900億,然後業者就開始說是不是可以把這個盈餘移轉到外匯準備金的部分,但是外匯準備金上次我有就教局長,局長跟我講,將來這個上限沒有調高,可是我算一算,上限雖然沒有調高,可是你還是有一定的一個空間,以國外投資的話占將近七成,但海外投資跟國際板上限的話大概65.25%,但是這個部分目前投資的金額大概是18.35兆,也就是大約有57.5%,距離上限我算一算,還有2.46兆額度,雖然局長說上限沒有調高,可是它會不會因此而造成這個資金的乾坤大挪移,以至於我們這個保險基金跑到海外的比例會更加提高?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黃主任委員天牧:應該不會有這個問題,是不是請局長來說明?
郭委員國文:請局長說明,這一點是本席擔心的啦!
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應該不會,因為……
郭委員國文:為什麼?
施局長瓊華:因為我們海外投資的上限是法律明定的,現在主要是避險的部分,避險它有避險成本,外匯價格準備金主要是在平穩避險成本過高的問題,只有這個功能。
郭委員國文:只有這個功能?所以移過去之後不會造成資金外移更加嚴重?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現在是Lock-in,而2026是依現實利率,所以現在利率高,會有保價差額準備金,這是責準金與保價金的差額,保價差額準備金就可以做……我10月12日的研討會有報告,現在保險局也在跟公會討論,這部分可以做一些彈性運用。
郭委員國文:對,這是現實利率,IFRS4是比較相對固定利率……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郭委員國文:所以會造成所謂的盈餘?
黃主任委員天牧:不是盈餘,而是有一些差額……
郭委員國文:有差額……
黃主任委員天牧:還要看我們訂定保價金是用逐單還是群組而定,我們都用比較彈性的方式,讓業者可以產生一些差額,又不影響……
郭委員國文:以差額來進行挪用?
黃主任委員天牧:不影響保戶權益。
郭委員國文:當然不能影響到保戶權益。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不是挪用,而是可以做彈性運用,所以部分支應到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
郭委員國文:因為時間關係,我再占用一點點時間。我同意你剛剛回答王委員的說法,確實是沒有案源問題。我也認同你2016第三航廈的那個作法,但我在上一次質詢有要求4月29日國發會召開……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我們有派員去……
郭委員國文:在召開平台會議時,能不能大力建議一下?因為多半的公部門都想要當業主,想用預算編列的方式處理,根本不想用壽險資金。部長,為什麼請你暫時留在這裡?因為我們公債發行時利率都非常低,所以有沒有可能承擔一定的風險,把這些資金引回來做一個彈性上的處理?為此,部長的角色很重要,主委的角色也很重要,我希望你們把這部分做好,這樣資金才可能回來臺灣。依照召委的說法,他也是用心良苦,希望從45%要降到25%,這個方法很直截了當,但會產生一定的後遺症,我認為如此。所以想漸進式地讓資金回來確實要有一些行政作為,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其實以前財政部促參司也很幫忙……
郭委員國文:沒錯,促參司是很幫忙,問題是內政部不幫忙啊、其他部會不幫忙啊!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您說到重點了,大家都想編預算、做業主,這樣保險資金自然就沒有去處!
郭委員國文:我知道,我就是知道沒有去處,也怕它一下回來。所以我不是贊同提案,而是建議採漸進式,打開案源的可能性,突破公部門自我設定的可能性,以及推廣BOT的新的可能性。這三管要齊下,主委、部長,麻煩4月29日開會時好好深思討論一下,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積極去表達這個想法,謝謝委員。
主席:接著請李坤城李委員質詢。等一下李彥秀委員質詢完就休息一下。
李委員坤城:(10時48分)謝謝主席,我們先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更正:現場有顏寬恒委員在,等顏委員發言完畢再休息。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李委員坤城:部長好。有兩份公文請部長看一下。兩份都是今年3月15日發出,有一份是外交部函給財政部,另一份是財政部函給外交部,都是與駐美國蕭前大使奉調返國海運自用物品通關事宜相關。請問這兩份公文是真的還假的?
莊委員翠雲:有這兩份公文。
李委員坤城:有這兩份公文?
莊委員翠雲:對。
李委員坤城:若這兩份公文為真,那就要查一下這兩份公文是怎麼流出去的?這是要查的部分,另外我請教的是,整件事情被外界導向成蕭前大使有特權,網站上甚至還寫走私。請問財政部長,蕭大使在這件事情上有沒有特權?有沒有走私?
莊委員翠雲:一、沒有特權;二、不是走私。
李委員坤城:他是不是按照相關規定來處理?
莊委員翠雲:是的,因為我們國家、政府派駐到國外的人員奉調回國時所攜帶的自用物品,外交部依例都會行文財政部,都會依例辦理。所以去年就有55件這樣的案子回來,我們也依照規定做審核與答復。
李委員坤城:所以蕭大使也不是特例?
莊委員翠雲:不是特例。
李委員坤城:他就是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莊委員翠雲:對,駐外人員奉調回國時……
李委員坤城:按照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後段規定,第一,他不用許可執照;第二,他也不用查驗,是不是?
莊委員翠雲:也就是攜帶自用的酒,可以不需要申請進口酒類許可執照以及衛生查驗,因為是自用,而且是奉調回國的外交人員。
李委員坤城:蕭大使有附清單給你們嗎?
莊委員翠雲:外交部行文後面有附清單。
李委員坤城:後面附的清單大概是多少公升?
莊委員翠雲:清單裡面總共是23瓶,15.1公升,非常清楚。
李委員坤城:按照規定,只要按相關規定申報就不用許可證也可以不用查驗?
莊委員翠雲:是,但超過一公升依然要課關稅。
李委員坤城:也就是超過一公升的部分……
莊委員翠雲:依然要課稅!
李委員坤城:還是要課稅?
莊委員翠雲:都要課稅。
李委員坤城:目前看起來,第一,蕭大使有做申報,且由外交部行文財政部,財政部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第二,雖然免查驗,但超過一公升的部分還是要報稅、還是要繳稅?
莊委員翠雲:當然!而且在進口到海關時,海關在查驗上也都按照海關查驗的相關規定辦理。
李委員坤城:蕭大使的這一批貨進來了嗎?
莊委員翠雲:沒有,目前沒有。
李委員坤城:目前還沒有進來?
莊委員翠雲:是。
李委員坤城:好,所以我認為這是認知作戰的一種,第一,我不知道公文是怎麼出去的?第二,公文反而證實了蕭大使有按照相關規定做申報?
莊委員翠雲:是、是。
李委員坤城:但因為一般民眾不知道,就轉換成好像有什麼特權可以帶酒回來,而且不用查驗。但其實按照相關規定,他本來就不用查驗啊!
莊委員翠雲:是,我們都按規定處理。
李委員坤城:而且超過一公升的部分還是要繳稅,對不對?
莊委員翠雲:要繳、要繳,所有的稅,包括關稅、營業稅、菸酒稅都要課徵。
李委員坤城:對,所以我想利用這個機會澄清一下,畢竟今天有媒體在做類似新聞。對此,你們有發新聞稿,我有看到。
莊委員翠雲:我們昨天就發了。
李委員坤城:蕭大使未來是我們的副總統,所以在520之前,類似相關的假錯訊息會越來越多,我希望相關部會在遇到這些假錯訊息時,要在第一時間立刻澄清。
莊委員翠雲:我們會本於事實與法令來做說明。
李委員坤城:謝謝部長。
莊委員翠雲:謝謝委員。
李委員坤城:接下來請金管會黃主委。
主席:請黃主委,莊部長請回。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
李委員坤城:主委好。今天審查有關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修正案,修改有關保險業務員之工作條件,含承攬、委任、僱傭、勞動契約等等,應由主管機關會同勞動部共同訂定,以維護廣大保險業務員之勞動權益,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的。
李委員坤城:我今年2月才進來,但我有看到過去相關委員的提案,去年也辦過公聽會,對不對?大概去年3月的時候。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這議題定期都會有人提出來討論。
李委員坤城:我看金管會、保險局的態度都滿一致的,去年怎麼講,今年也是怎麼講,態度是滿一致的。對保險業務員來講,去年已經開過公聽會,今天局長也在這邊。他們主要有三大陳情,我再唸一下三大陳情,看看這一年到底有沒有做什麼改變或調整?等一下也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一起上來。
保險業工會的三大陳情:第一,公司片面終止或修改與業務員的承攬契約,這是第一個;第二,承攬契約被終止後,續期保費佣金也消失;第三,獎懲不公,保險業務員對於獎懲──主要是懲罰,保險業務員認為不公。因為審查權是交由商業同業公會來執行,如果不服要申訴的話,也是由商業同業公會執行,變成球員兼裁判。我先請問一下,工會的三大陳情,在一年之後有沒有什麼改變?還是先請勞動部講一下?
主席:請勞動部。
黃副司長琦雅:委員好。針對保險公司和承攬從業人員之間的僱傭或委任相關爭議,勞動部為了要協助勞資雙方明確釐清到底是僱傭或委任,避免假承攬、真僱傭,我們其實有訂定一個勞動契約指導原則,有25項明確指標,如果勞雇雙方對於僱傭或委任有需要釐清的部分,都有相關的行政指導可以參考。
李委員坤城:請問局長,雖然勞動部有相關的行政指導,我剛才講的三大陳情,到現在有任何的改變嗎?
施局長瓊華:跟委員報告,關於片面修改勞務承攬契約的部分,其實我們一直都有在幫壽險公司的公會做一些協商,就契約內容有在討論。另外就是獎懲的部分,其實業務員的獎懲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公司內部有一個獎懲委員會,在這個委員會裡面,我們有要求業者公司代表和業務員代表要均衡;在公會裡面也有一個獎懲委員會,這是第二層,如果你對公司內部還是覺得不公平可以跟公會反映,公會的部分……
李委員坤城:公會的「公」是公司的公嗎?
施局長瓊華:公司的「公」,但是我們要求裡面的專家學者要占一部分,業者代表和業務員代表兩邊要一致,也就是人數是相等的,這裡也有一些申訴機制。
李委員坤城:申訴的機制也是由那個公會來做處理,是不是?
施局長瓊華:對。
李委員坤城:這基本上是代表公司的,不是代表勞方的。
施局長瓊華:但是針對裡面的組成,我們要求它的社會公正人士代表要比較多一點,業者……
李委員坤城:其組成是多少人數比例?占多少?
施局長瓊華:真正的人數比例,我現在不是很記得,但是業者代表一定要跟業務員代表相等,如果2人的話,兩邊都要2人,學者大概會占到4人左右,這是平衡的機制。
李委員坤城:第二點,他的續期保費佣金呢?
施局長瓊華:關於續期保費佣金,因為這是他們過去在合約裡面訂定的,續期佣金有一部分是遞延的,有一部分是不是後面的服務報酬,這個是他們早期的契約關係,所以我們也請他們去釐清過,但是因為這牽涉到有些業務員同意,但是業務員代表裡面也有很多不同意是不是續期佣金的解釋,所以這是一個很複雜的關係。
李委員坤城:你們要怎麼處理這個很複雜的關係?因為這都還是在這個承攬關係之下,他與公司的契約,對不對?
施局長瓊華:對,因為這個是過去的簽約,如果業務員並沒有共識的話,我們比較不適合去介入他們的私權契約。
李委員坤城:如果有問題呢?有問題又回到你剛才講的,主要是由公司組成的公會來做處理嗎?
施局長瓊華:契約的部分沒有,獎懲的部分是指他有違反業務員管理規則裡面的那幾個招攬行為,才會有這樣的一個組織,至於勞務契約的內容,我們並沒有介入這個部分。
李委員坤城:我再請問勞動部,去年3月份的公聽會,勞動部有提出五大建議,到底有沒有建立一個勞資雙方的對話平臺?鼓勵勞資雙方簽團體協約,有沒有?
黃副司長琦雅:鼓勵勞資雙方簽團體協約是我們勞動部一直在努力的方向。
李委員坤城:還沒有做就對了?
黃副司長琦雅:我們是有相關的獎勵措施,部裡面其實也對公會有維持持續對話,他們到部裡面拜訪,我們也有直接輔導他們如何協商。
李委員坤城:我檢視去年3月份公聽會勞動部提出的五大建議,我聽到現在為止,有可能都還沒有落實,如果有落實的地方再請金管會給我相關的資料,好不好?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提供,謝謝。
主席:請李彥秀委員發言。下一位請顏寬恒委員準備,然後我們就休息一下。
李委員彥秀:(10時59分)謝謝召委,我可不可以請財政部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李委員彥秀:部長好。我剛才看到你回應李坤城委員有關於臉書粉專上爆料公社出現了一個公文截圖,指出520要上任的蕭副總統3月赴美帶回來了一些酒品,我先請教一下部長,這三頁資料是不是正確的?有沒有哪裡是不正確的?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外交部確實有給我們國庫署還有基隆關這個公文。
李委員彥秀:我手上的這三頁資料有沒有哪裡是錯誤的?我要確認一下。
莊部長翠雲:沒有。
李委員彥秀:就是在爆料公社的那三頁資料。
莊部長翠雲:我們是有收到這個公文,是沒有錯的。
李委員彥秀:沒有錯誤,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對。
李委員彥秀:好,因為外交部就聲稱網路的文件可疑,涉及變造、偽造、操弄認知作戰的惡意,說要調查,所以這三頁資料沒有錯誤,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有這個公文,是的。
李委員彥秀:所以就沒有所謂認知作戰問題,這三頁是準確的。好,那也沒有涉及偽造的問題,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是啊,我們是有這個公文啊。
李委員彥秀:是有這個公文,好,那我就要請問外交部,到目前為止……
莊部長翠雲:但是報導的內容可能有一點跟事實不符啦。
李委員彥秀:對不起,您再說一次。
莊部長翠雲:至於那個報導的內容是跟事實有不符,那是有這個公文。
李委員彥秀:好,部長,目前因為外交部對外說要跟相關機關協調調查,調查的內容是什麼?參與的有哪些單位?
莊部長翠雲:這個我不清楚。
李委員彥秀:那調查什麼?它現在在調查什麼?你們在調查什麼?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外交部在調查的事項,我們並不清楚,如果它需要調查,那財政部是配合調查事項。
李委員彥秀:對啊,它現在會同哪些單位調查,你知不知道?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我們並不清楚。
李委員彥秀:對,就他一個人在說,你們完全不清楚?
莊部長翠雲:不是,如果他要調查,要財政部說明,我們可以說明。
李委員彥秀:因為外交部對外的新聞稿回應是,這個有操弄認知作戰的惡意,外交部將協同相關機關協調調查,那我就要瞭解到底調查的單位有哪些、這個公文是不是偽造,從你剛才的回復看來顯然沒有偽造的問題。
莊部長翠雲:我跟委員報告,這個公文是有,那內容也是這樣,但是問題是揭露出來的說法是跟私菸案、特權、走私……
李委員彥秀:部長,我沒有這麼問你、我沒有這麼問你。
莊部長翠雲:那是跟事實不合嘛,您問的是這件公文嘛。
李委員彥秀:我絕對尊重駐外人員的辛勞,相關的規定我也非常清楚,他當然可以帶酒回來,只要有申報,也可以免進口酒類的衛生檢查。今天早上我也看到過去有55位外交人員有帶酒回來,也有申報,根據你們手邊的資料,大部分帶回來的酒類大概都有多少公升?大概帶回來幾瓶?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因為我們手邊沒有……
李委員彥秀:你怎麼會沒有資料?今天早上你都可以回應林德福委員說有55位人員。
莊部長翠雲:有55件,但詳細的清冊我手邊沒有。
李委員彥秀:來!誰可以回應我?
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海關部分現在已經在清查了。
李委員彥秀:你是關務署,對不對?
彭署長英偉:是。
李委員彥秀:您回應我,過去55位大概自用都可以帶多少?即便是免稅,又或者是有繳稅,一公升以下免繳,一公升以上要繳,都是自用,過去這55位外交人員回臺灣大概都帶多少酒回來?
彭署長英偉:跟委員報告,初步清查是這樣,因為每個人的需求不一樣了,所以從0到30瓶都有可能啦。
李委員彥秀:有沒有超過50瓶、70瓶、80瓶的?什麼叫做自用?什麼是一個合理的自用……
彭署長英偉:到目前大概看到最多的應該是40瓶,三、四十瓶左右這樣子。
李委員彥秀:那帶多少瓶是自用的合理量?三、四十瓶你們覺得可以接受?到底關務署認為帶多少酒是合理的?即便是自用,那帶100瓶,你們也覺得無所謂?只要繳稅都無所謂?
彭署長英偉:就如同剛剛委員說的,就是申報正確、誠實申報才是重要的,就是說超過的部分就是取證,就是菸酒業的進口許可要不要的問題。
李委員彥秀:我的重點不在繳稅,就是說他自用可以帶回來,繳稅也可以,但是所謂的自用,他帶200瓶回來也可以嗎?
彭署長英偉:這要個別去認定啦,個案去認定。
李委員彥秀:這不是個案,我覺得你們對外要交代清楚。部長,你瞭解我意思嗎?
莊部長翠雲:我知道您的意思,但是……
李委員彥秀:帶200瓶回來,即便他繳稅,帶200瓶回來是不是合理?我覺得這件事情要交代清楚,什麼是一個自用合理的範疇?另外,我觀察到我們準副總統帶回來的酒倒是令我蠻訝異的,就是金車的噶瑪蘭從臺灣帶去再帶回來,因為他現在還沒進關,對不對?
彭署長英偉:還沒有。
莊部長翠雲:還沒有進關。
李委員彥秀:最便宜的10塊錢的酒他也帶回來,申報10塊錢帶回來2瓶加拿大的酒,還有從臺灣帶去的,最貴的反而是噶瑪蘭兩瓶,100塊美金,從臺灣帶去再帶回來,700ml的,我蠻訝異的。沒關係,我尊重,只要合法,我都尊重,但是我必須要提醒關務署,我絕對尊重駐外使節帶一些酒回來自用也合理,但是到底多少是自用合理的量?100瓶是不是合理?200瓶是不是合理?難道繳稅都合理嗎?這是我要問你的問題。我也觀察到副總統帶回來這批酒,有從臺灣帶去的再帶回來的,然後也有10塊錢的酒,也勞動到我們副總統帶回來,我看了這些內容蠻訝異的啦。但是貨還沒進到臺灣,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是,還沒有。
李委員彥秀:那我們就好好的查,因為我還有2分鐘時間,我還是要回到正題問一下今天的第一百七十七條,對不起,部長,你請回。我請問一下金管會主委,今天這個問題存在已經非常久,保險業務員在臺灣將近有三、四十萬人,到底他們算承攬還是僱傭的關係?我相信每個委員辦公室都有接到陳情,長期以來他們都一直希望勞動部的角色應該要在裡頭才對,因為有時候契約關係對他們的要求,保險業務員看起來上班很彈性,跟一般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不太一樣,有很多不同的彈性在,但是有時候對他們要求強度跟高度,其實都超過勞基法的相關規範,所以我們才問到底為什麼不能有勞動部的角色在合約裡面?因為這些保險業者跟業務員,他們的合約內容其實並不是每一個都一樣,我知道它有分很多種。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李委員彥秀:為什麼我們長期希望勞動部的角色要在裡頭?因為他畢竟是勞工,有時候對他們的要求事實上已經超過勞基法的要求,包括對業務員的獎懲、對於停止業務員招攬的行為、註銷登記或不予登錄、撤銷登錄等等,其實這些都涉及到勞工的權益。今天勞動部也有人在現場,對不對?時間先暫停。
主席:時間暫停,請勞動部。
李委員彥秀:勞動部同仁長期知道我非常關心勞基法,這件事情涉及到四十萬個勞工,你個人覺得勞動部的角色到底應不應該在裡頭?
黃副司長琦雅:跟委員報告,目前勞動部主管全國各行各業的勞動事務,基本上有勞動契約關係的保險從業人員目前是受到所有勞動法令的規範。
李委員彥秀:但是勞動部對於相關權益,今天這麼多委員在問這些事情,我覺得保險業務員的相關規範,包括旅行業者僱用或指派這些導覽人員、領隊等等,他們都有另外再要求,契約內容不得違反交通部觀光局相關的公告契約及有不得記載的事項。所以我才強調,今天不管金管會、保險局的說法是什麼,我更認為這牽涉到40萬保險業務員的相關勞動權益,我覺得就契約的內容,這裡面你們應該要有角色才對。勞動部的同仁?
黃副司長琦雅:跟委員報告,我們跟金管會各個局,包含保險局,其實針對保險從業人員相關權益,我們過去一直都有相關的合作。
李委員彥秀:那今天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保險業務員公會來立法院跟各個黨派的委員陳情?這就是問題所在。局長、主委,您瞭解我的意思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瞭解,我跟您報告,其實施局長過去這麼多年來一直跟勞動部一起合作,在相關兩個公會、不同公會的協調過程中都有……
李委員彥秀:你們今天相關兩個公會的處理方法還沒有達到平衡點,所以才有這麼多公會現在對於勞工的權益仍舊不斷地在陳情,也就是現在的作法勢必要做調整。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有進展,但是還有一些可能要再繼續協調。
李委員彥秀:這絕對不是進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修法說明得非常清楚。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李委員彥秀:勞工的權益沒有跟資方放在天平上,所以剛才才會有委員說,這個公會是公司的「公」,不是工人的「工」,這個差距實在是太大,我必須提醒金管會跟保險局。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李委員彥秀: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謝謝委員。
主席:接著請顏寬恒委員質詢。
顏委員寬恒:(11時1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主席,我想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顏委員寬恒:部長好。先恭喜部長續任財政部部長。我想請教部長,上週財政委員會通過本席的臨時提案是一項便民的提案,讓受天災、地震的民眾書面審理的金額從十五萬提高至三十萬。自4月18日財政部開始這項政策,同時也發新聞稿表示,各區國稅局為協助受災民眾快速取得稽徵機關核發的災害損失證明,共同修訂提高個人災害損失書面審核金額為新臺幣三十萬;如果申報金額在三十萬以下,民眾只要於申報期限內填報個人災害損失申報表,國稅局就會以書面審查,不會再派員實地勘查;申請災害損失的受理期間從一個月延長到三個月。要先感謝部長有看到民眾受災後的不便,也修訂了這項26年來從來沒有提高的金額,請部長簡短向民眾宣布一下這項好消息,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也謝謝委員的提點跟提案,這一次地震的災害,尤其在花蓮還有其他地區的一些民眾都受到財產上損失,當然也有部分人民身亡,這個確實是讓大家都很痛心。我們稅捐機關對於受災的損失,當然應該本著從寬、從速、從優的方式處理,因此對於書面審核的部分,原來是規定十五萬以下可以做書面審核,以上就要現場勘查,這一次我們就把它提高到三十萬,災害損失在三十萬以下都可以透過書面審核,相關舉證我們也儘量給予簡化,用照片或者也可以用網路上傳的方式。在申請期限的部分,原來是規定一個月,我們把它放寬到三個月,因為民眾受災以後,不管身心都有受到一些創痛,我們覺得應該把這個時間延長,讓他們有比較寬裕的時間申請所謂的災害損失,將來在稅的部分可以做一些減免,這個部分我想基於政府機關,我們都應該要這樣做,謝謝委員。
顏委員寬恒:好的,謝謝部長。今天審查娛樂稅法廢止案,娛樂稅法是屬於特種消費稅,與貨物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及菸酒稅屬性相同。特種消費稅的課徵,在已經有一般消費稅或商品及服務稅的存在之下,難脫一頭牛被剝好幾層皮的負面評價。我想要請教部長,多年來有很多位立法委員在修法指出,娛樂稅、貨物稅、印花稅這三項不合時宜的稅制應該予以廢除,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當時也曾主動提示要廢除,但是至今卻毫無進展,其中印花稅、娛樂稅,一年的稅收大約一百七十億元,是地方政府非常重要的稅收來源,地方政府認為這不應該刪除。當然地方政府的反對是因為中央政府如果能夠有相等的補足,或者是刪除的部分予以提供地方政府相等的稅額,這樣子的話其實地方政府是沒有反對的意見。我想請教部長,因為未來財政部還是由莊部長你在掌管,那財政部會不會在520前將娛樂稅法廢止?
莊部長翠雲:法律的廢止都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剛剛委員也提到了幾項賦稅,第一個,印花稅的部分一年大概收入有一百七十億,對地方政府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財源,我想這個部分已經說明,所以他們也不贊同要廢止。至於今天我們討論的娛樂稅部分,一年差不多十九億的收入,對地方來說,尤其是在縣裡面的鄉鎮,如果鄉鎮市收取的都是歸鄉鎮市,這個金額在中央也許看起來是這樣,但在地方來說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財源。同時地方也需要有財政自主的空間,並不是說我把它廢了,由中央給予補助,地方政府其實要有財政自主,讓它可以有一個自主的空間。其實對於娛樂稅這件事情,我們也召集了地方政府來開會,大家第一個就是反對廢止。
第二個,也就是在項目裡面,因為隨著社會經濟的變化以及娛樂行為越來越多元,就是在第二條的部分,項目可以調整。至於第五條是規定那個稅率的上限,其實目前來看他們都是沒有按照最高上限來收,而是都從低課收,也許這也可以做一些調整,我覺得這部分,大家都有這樣的一個看法。
另外,因為各地方政府的政策目的不同,它的經濟發展情況也不同,所以未來也是可以考量賦予地方政府一個停徵的權限,讓他們可以考慮一些實質鼓勵的對象,我想這個部分不廢止的情況下,依然可以做一些彈性的調整。
顏委員寬恒:從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印花稅跟娛樂稅的部分如果停徵或者如果廢止,其損失平均大概是3%,可能對地方政府的財政會有一定的困難,但是確保在長期可以保本的情況之下,中央只要願意拿出國稅的0.5%來補足這一塊,確保財政上的保本,就這個部分部長怎麼看?
莊部長翠雲:當然以金額來看,委員們都有提到中央給予補助就好。但是對地方來說,它仍然希望有財政自主的空間。
顏委員寬恒:不是,那未來在經濟成長率還有物價上漲率,統籌分配款還有一般性補助款的部分,從這邊來做一個補助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也避免因為重複課稅的問題,課稅的部分讓民眾認為自己被剝了好幾層皮。
莊部長翠雲: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話,它是就國稅部分的稅目,然後一定的比例去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目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再分配給地方政府的部分,它是用一定的公式來計算,如果娛樂稅廢止的話,也不會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裡面去做一些調整。
顏委員寬恒:謝謝部長。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顏委員寬恒:接下來請金管會黃主委。
主席:請黃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
顏委員寬恒:主委好。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的修正主要是針對保險業務員的勞動權益,攸關的不僅僅是保險業務員的權益,更是保戶的權益以及保障,同時能避免保險公司假承攬、真僱用,甚至於亂賣產保險產品。請教主委,金管會有什麼修法的建議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於第一百七十七條,我們是持希望能夠維持現況的立場,因為在大法官釋字第740號解釋,對於這一塊是希望維持當事人自行跟公司議定的情況去發展。
顏委員寬恒:剛剛很多委員都提到,因為保險業務員的權益攸關全國40萬勞工,本席認為除了要修訂保險法之外,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也要同步修法,保險業務員的勞動契約、教育訓練、獎懲制度,還有申訴管道,攸關勞動權益,金管會應該會同勞動部來修訂。各保險公司制訂獎懲辦法對業務員進行管理,不論是業績、考核,甚至於納入勞動合約的部分,也都假獎懲辦法來管理,金管會對於這種亂象僅僅只是發函給保險公會進行道德勸說,讓保險業務員承擔遭受不合理管考的苦果。主委,剛剛很多委員都有提到這個問題,我覺得你要來正視這個問題,你是不是同意修法?對於之後的這些勞動權益跟勞動部共同來制訂這個辦法,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也許有冒犯你的地方,但是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的始意,其實是對於業務員招攬客戶可能的行為、態樣、對保戶的權益影響所做的規範。至於勞務契約,他跟公司是承攬、僱傭,坦白說,我們跟勞動部有介入協調,可是要入法可能跟金管會對保險業監理的旨意有一些差異。不過這只是我們現在的立場,感謝委員給我們指導,謝謝。
顏委員寬恒:再請教主委,針對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海外投資上限現在是45%,我也看到今天金管會的說明,裡面分別提到目前加計國際板的債券最高可達資金是65.25%,如果再加上外幣、非投資型保單,最高國外投資可能可以達到資金的87.75%,到去年9月底,若再加上國際板債券以及外幣保單在內,壽險業海外投資規模超過22兆,這22兆的海外投資規模占可運用資金70%,但是相較之下,壽險實際投資國內公建僅新臺幣1,300億,占可用資金0.38%。我想要請教主委,22兆跟1,300億這麼大的差異,如何鼓勵壽險公司針對國內公建以及社福的公共設施投入、投資?如何能夠吸引這些資金回流到國內?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在今天報告第8、第9頁都有把歷次我們調整支持的態度,包括修法、調降風險係數,還有跟跨部會的協調列在上面。剛才也說過,重點是這些需要公建的單位可不可以不要編預算,而能夠開放由保險業去投資。這個部分其實是案源的問題,我們當然會繼續鼓勵,謝謝。
顏委員寬恒:提供誘因也是一種方式。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
顏委員寬恒:如何讓壽險業願意把資金回流到投資國內,是我們要必須努力的。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我們在努力中。
顏委員寬恒:好,繼續加油,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24分)
繼續開會(11時31分)
主席:繼續開會。
接著下一位質詢,請賴惠員委員。
賴委員惠員:(11時31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還有賦稅署署長。
主席:請莊部長以及賦稅署宋署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賴委員惠員:部長好、署長好。娛樂稅長期採取寓禁於徵的態度,其實娛樂稅的第一次公布是在民國31年,從31年開始以後,這個過程裡頭只有一次的修法。針對今天我們討論的這個議題,我想跟部長、署長探討,戒嚴時期因為政府擔心老百姓過度奢侈,所以用抽稅的方式來降低民眾參與奢侈活動的意願,可是避免奢侈而徵娛樂稅的,其實就是現在大部分民眾的日常活動,不管是運動比賽、高爾夫球賽,還是舞蹈表演、看電影。我想在這裡請教部長,如果看電影在法律的定義是奢侈,你怎麼看待?你平常看不看電影?大概也沒時間吧?
莊部長翠雲:對,很多年沒看。
賴委員惠員:你認為看電影是奢侈的嗎?
莊部長翠雲:現在娛樂稅是不是還是有奢侈這樣的定義?倒是也沒有。有關娛樂稅,您剛剛提了很多,我們也知道,隨著社會經濟的轉化以及娛樂消遣活動越來越多元,有一些項目適不適合課,在我們去年邀請各地方政府來開會的時候有討論過,認為部分課稅項目可以做一些調整,稅率也可以調整,即第五條規定的稅率上限也可以做一些調整考量。這個部分事實上如同委員所說的,當然項目可以做一些檢討跟調整。
賴委員惠員:對於新形式的表演型態,怎麼樣定義要不要徵收娛樂稅?其實我們信手拈來就有很多,不管是脫口秀,還是內容有趣的演講,到底哪一個需要徵收?它的標準在哪裡?脫口秀要徵娛樂稅,但有趣的演講不徵。說實在的,如果虛擬偶像的線上演唱會不徵,有實體空間的卻要徵?事實上都非常的空洞。蔡依林的線上活動、線上演唱會扣不扣稅?如果他到小巨蛋裡頭舉辦,則是絕對要扣稅,差別在哪裡?舊時代的法令無法解釋新時代的表演方式,我在這裡要跟部長跟署長講的是,如果再不調整,怎麼跟上來?我簡單的用韓國的電影產業來講,韓國的電影產業用斜槓操作理論,實際上,真的把韓國電影推向全世界。你看一來可以推動他們國內的觀光,再來還可以收這麼多的海外版權,甚至把國家形象整體帶動。到底文化事業我們要不要課稅?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娛樂稅部分,當然是具有娛樂性質的部分由事實認定要不要課稅,委員剛剛提到的許多文化事業,現在有一些相關法令,比如文創法或文化事業補助相關條例等等,這些都有補助作用,所以就如同我剛才說的,上次我們跟地方政府開會討論,大概有一個想法,就是未來賦予地方政府一些彈性,就是地方政府在替他的文化政策目的,或者因為他的鄉鎮、地區特性需要發展一個項目,就賦予他們停徵的權限,這樣地方政府就可以在自己的權限內去做一些彈性的運用,然後獎助這樣的一個文化事業等。
賴委員惠員:部長,你也看出來了,中央的補助跟地方稅收其實政策是互相矛盾的,我們也看出來了,這是不是變相的收回補助?當然,我們不需要繞這麼一大圈,然後把這個政策搞得這麼歪樓,事實上你也知道現今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我試著再跟部長討論,不然我請問署長好了,署長,LPGA是一個高爾夫的大型賽事,它在臺灣舉行過,未來我們是不是可以看到它再跟臺灣業者合作,在臺灣舉辦賽事呢?我想真正的問題是,娛樂稅的徵收,是不是影響高爾夫球運動在臺灣發展的一個最主要原因?你想,這麼大的一個國際賽事,如果我們在稅法上一直停滯不前,該怎麼辦呢?尤其老年化社會來臨,越來越多人會到球場打球,署長,你怎麼看待呢?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像高爾夫球這樣的運動,其實大家也都蠻鼓勵的,當然他使用的高爾夫球場,環保團體也有一些不同意見……
賴委員惠員:是。
宋署長秀玲:像這種國際性競賽,過去也曾經來跟我們申請減免稅額,包含我們剛才講的LPGA,還有SBL這種超級籃球及中華職棒等,都曾經跟我們申請過免稅。目前我們減免的稅額,以112年為例,減了一千五百多萬,所以這也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就是看舉辦活動的性質……
賴委員惠員:署長,一千多萬的減稅,其實占我們國家整體稅收而言是非常非常少的,放眼全世界,高稅率的北歐國家都有優惠稅率,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廢除呢?你看那些租稅負擔一向是最高的北歐國家,包括荷蘭等,人家都是減稅優惠,而到現在你們還一直主張要收稅,其實你們也非常清楚,文化跟娛樂活動應該要提升,但為什麼這樣一個消費稅,你們還在那邊猶豫不決要不要減稅呢?署長,我再給你看一個例子,以看電影這一塊為例,其實稅率也不同,看國外電影和看本國語言的電影不一樣,尤其是在雙北,新北跟臺北又有兩套機制,這麼簡單的一個稅目,收入已經這麼少了,為什麼不廢除呢?是不是可以告訴我,你們最大的困難在哪裡?
宋署長秀玲:委員,因為娛樂稅本身是地方稅,在非直轄市的縣市,這個稅是屬於鄉鎮稅,鄉鎮稅對鄉鎮來講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財源,也許委員覺得金額不大,但對他們就夠……
賴委員惠員:其實它的金額並不大,如果中央可以補助,是不是就可以完整地把這個問題解決呢?每年收不到20億,可以用統籌分配款來填補啊!我們看得出來六都和其他縣市這部分收到的稅款非常非常少,為什麼我們不面對這個問題呢?部長,這個稅收的占比這麼低,稽徵成本卻多出10倍,需要這麼多人來做這件事情,不管是印花稅或所有其他的稅,全部把它匡在一塊,要用這麼多成本,你覺得划得來嗎?
莊部長翠雲:委員,就您上面的PowerPoint可以看出來,一塊錢大概的成本是0.17%,我想這個部分……
賴委員惠員:是,這是新北市111年的預算。
莊部長翠雲:是,是,是。
賴委員惠員:是啊!
莊部長翠雲:雖然金額不高,但是對地方政府來說是一個重要財源,然後他們也需要財政自主的一個空間,至於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是用國稅的一部分稅目及一定比率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在分配給相關地方政府的時候,是按照公式來分配,所以並不會因為娛樂稅廢止以後,就可以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增加,我想這是兩個不同的事情,因為娛樂稅是地方稅,所以不會進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裡面。
賴委員惠員:部長,如果是兩件事的話,基於你是財政部長,站在位階這麼高的一個位子,你有沒有想過用什麼辦法來把它克服掉?你們有沒有評估過,停徵對產業發展的影響?就是停徵了,有沒有機會帶動周邊的商機?其他的稅收有沒有可能變多?我希望你可以提出這樣的評估報告給本席,就是停徵以後是不是會影響地方的自有財源?以統籌分配款來補貼的部分,你剛才已經說不可以,但是不是可以評估現有人力若用於其他稅徵稽徵作業,能不能提升賦稅效率?這些都是本席希望你們在短期內提供給本席的資料,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是,謝謝委員。
賴委員惠員:謝謝,謝謝主席。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接著請王鴻薇委員質詢。
王委員鴻薇:(11時43分)謝謝主席,我想先請金管會主委。
主席:請黃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委員好。
王委員鴻薇:主委,今天針對保險法大概有兩個部分的修正,其中一個就是有關於保險業對國外投資的上限是不是有下降的空間?我看你們的報告寫得洋洋灑灑,包含現在壽險業投資標的,還有在整個歷史上,為什麼過去是逐步調高他們對海外投資的上限。不過我覺得今天討論這個問題主要有一個重點,就是我們保險業的資金其實非常非常多,金額非常高,尤其前一陣子ETF發行的時候,雖然現在很多的淨值事實上是虧損的,可是那個時候大家瘋ETF,也顯示出國內投資管道跟工具的不足,但是我們如何導引這樣一個公共性資金,就是保險業的資金能夠導向公共建設,這是這一次條文修正所希望的目標。
另外,我從你們的報告中看到,相關金額事實上讓我非常訝異,你們的報告中提到,壽險業的資金在今年2月底達到31.93兆,但相對的,去年年底保險業資金實際在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之投資金額,包含加計不動產地上權形式辦理的公共投資金額,以及以有價證券方式投資公共建設之金額,夯不啷噹全部加起來,也只有5,900億。保險業目前實際投資在公共建設部分的金額,不管是以什麼樣的形式,對照我們的資金規模實在是九牛之一毛、杯水車薪。我想請教主委,我看到你們對於這個條文還是持反對意見,可是如何把壽險業的資金、保險業的資金導向公共建設?看起來顯然它的空間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我可以把它乘以10倍、乘以100倍,非常之多!所以是過去沒有做嗎?還是到底出現什麼樣的問題?為什麼保險業資金就是沒有辦法導入公共建設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今天的報告點出兩個重點,第一個重點是保險資金的運用,不是錢投到哪裡就叫運用,它的年期跟收益率要跟它的負債面、保單匹配,這部分先要確定,這個標的有沒有辦法匹配、期限夠不夠長;第二個,有沒有做努力?我們在第8頁、第9頁列了很多我們努力的地方,提高它的控制比例、降低它的風險係數,所以重點是有沒有足夠的案源,然後這個案源提供的報酬率是不是符合保險業的期待。
王委員鴻薇:好,所以你講到一個重點,沒有案源就無法作為它的投資標的。時間暫停一下,我請一下財政部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王委員鴻薇:剛剛主委認為有一個重點,第一個是有沒有投資的時間,因為保險業都是長期資金,長期資金也要做長期投資,還有基本上它有沒有穩健的收益,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是。
王委員鴻薇:目前案源不足,所以我們如何增加案源而且可以符合我們的政策目標?我忘了在幾個禮拜前,我們財委會有一個專案報告,當時內政部花敬群次長提到就是要把資金導入社會住宅,可以討論發行綠色債券,部長也說這個可以做跨部會討論。部長,這就是剛才講的,我們為什麼沒辦法把保險業資金導入公共建設、案源不足?你們所講的社宅,也就是提供給社宅資金的綠色債券,你們現在到底進度為何?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就我們來說,公共建設加速建設並提供好的公共服務是大家所期待的,透過民間的資金來做這個建設應該速度會加快,我們也很希望保險業的資金能進入到公共建設,所以我們促參司針對促參法的修正,第一個,我們擴大公共建設的範圍;第二個部分,我們對於促參的模式,其中一項我們做了有償PPP。也就是說,因為保險業的資金要進來,第一個要穩固,而且流動性要夠,有些自償性不足的公共建設,我們可以透過民間資金先進來B,也就是興建,然後營運,那政府呢?你的公共服務提供得好,由政府出錢來買公共服務,讓它有一個穩定的資金收入。第三個,我們每年都會辦招商大會,我們今年辦在7月,這就是釋出案源的方式。
王委員鴻薇:所以你不承認案源不足嗎?
莊部長翠雲:案源的部分,我們今年7月、每年都會辦公共建設招商,剛剛也提到,當然這個公共建設的年期跟收入都要跟它的保單相合。
王委員鴻薇:其實這個事情是一個很大的事情。
莊部長翠雲:對。
王委員鴻薇:老實講,我覺得現在很多公共建設的自償率不足,所以沒辦法成為案源,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現在很多公共建設的自償率根本不足嘛!我曾經提過,像在前瞻建設裡面做屏東棒球場,自償率極低無比,低到100年之後才能回收,它就沒辦法成為一個穩定的案源。我現在要問你的是在前幾個禮拜也有講到的,比如興建社會住宅,我認為興建社會住宅可以導入保險業資金,它有自償性,而這個綠色債券也許是因為520馬上就要到了,你留任,現在的內政部長不留任、金管會主委不留任,也許你們在這時候也沒辦法談,所以我想請問一下,針對社會住宅的綠色債券,你留任會推動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社會住宅所發行的公債部分,因為涉及到住都中心的設置條例,還有證券交易法規的適法性,這部分我們會跟內政部再來做討論。
王委員鴻薇:所以這個政策還是會繼續執行?至少在你……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去做……
王委員鴻薇:因為我說內政部長是不是要下臺、花敬群也不一定留下來啊!
莊部長翠雲:不管如何,我覺得這部分該做的工作還是要做,都有延續性,要研議的,我們也會持續研議。
王委員鴻薇:另外,因為時間的關係,剛才有很多委員談到娛樂稅,你們的理由是說娛樂稅是地方的稅源,對地方很重要,對鄉鎮也很重要,其實我有個具體建議,也許你們去問問這些地方政府,搞不好他們認為不重要啊!只有你們一直覺得,搞不好對他們來講,事實上是可以的,只要能促進地方產業的活動,它可能帶來更多商機、可能收入更多,所以也許你們可以去問問地方政府,否則只有中央講重要、重要,這個錢收回來也不是中央在用,是地方在用,可能搞不好地方政府真的覺得沒有那麼重要。
時間暫停,部長可以先請回,主委留下來。我要繼續談剛剛講的保險法,另外一個部分包含我還有其他委員提到的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修正,剛才我在做提案說明的時候也有講,這在過去其實討論非常非常多,也都有跨黨派的委員提出來。對金管會來講,你們堅持金管會管的是保險業、管的是保險業對投資人、保險業對消費者,但是對於員工的部分,你推說這是勞動部的事情、這是勞資雙方的事情,金管會是不用管的,可是問題是我剛剛講了,保險業務員的管理規則是你們在定,而且我們長期看到保險業為了追求利潤,確實非常壓縮保險業務員的合理環境,包含明明應該是僱傭,但事實上是用承攬的方式,然後用僱用部分工時,還規定一個禮拜必須一天進來幾個小時,一、兩個小時就用這種部分工時的方式,或者這些契約可以變來變去。我認為如果沒有穩定的勞資關係、如果保險業務員長期在不公平的勞務契約下進行,那當然很難!你看,也許大家就怪到保險業務員,為了要佣金也好,或者要業績也好,就出現反過來傷害投資人、傷害消費者的這些事件,所以我們要求就是由金管會、主管機關會同勞動部來定之,這部分我真的不曉得為什麼主委、金管會永遠要拒人於千里之外?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議題很久了,其實我們也跟勞動部一起去協調兩個工會的一些歧異,也有一些進展,包括有關賞罰的問題,也建立雙層的督導機制,我們有在努力,但是這裡面真的牽涉到……
王委員鴻薇:那顯然努力不夠嘛!為什麼這麼多年他們都一直在爭取,希望我們的金管會、主管機關給這些業務員一點點關愛的眼神,而你們卻不願意。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一直很關心業務員,是真的。因為他有在招攬上的行為,我們必須要特別注意。
王委員鴻薇:我認為我們的主管機關不能繼續迴避應該負的責任,以上,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接著請黃珊珊委員。12時可以開放用食。
黃委員珊珊:(11時55分)我請莊部長還有黃主委。
主席:請莊部長、黃主委。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
黃委員珊珊:部長跟主委,其實我這次也是第一次到立法院來,但是我看到今天財委會的兩個案子,在立法院應該都討論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對吧?娛樂稅,前政府、現任的政府還有上一屆的立委全部都提過要廢除,台灣民眾黨在2022年也提案要廢除,顯然因為跨屆不連續所以沒有繼續審查,而保險業務員剛剛主委也說很久了,今天的案子,你們兩位認為它多久了?部長,娛樂稅討論多久了?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娛樂稅確實有討論了一段時間,但是我們去年邀集地方政府開會,大概有幾個方向……
黃委員珊珊:所以地方政府又不同意,是嗎?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他們是反對廢止的,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娛樂稅的部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而調整,還有娛樂項目的多元化,項目是可以做一些調整的,就是要課娛樂稅的項目;第三個,稅率部分的上限也可以考慮調整;另外,可以賦予……
黃委員珊珊:討論了這麼久,答案就是地方政府不同意,所以永遠不會有進步,對吧?
莊部長翠雲:但是也有幾個大概的方向,賦予地方政府可以停徵的權限,就以上部分進行說明。
黃委員珊珊:我在總質詢的時候就跟院長問過了,你也在現場,我問過到底財政部檢討了多久,從蔡英文政府在2019年提過廢除印花稅,到娛樂稅,到剛剛講的可能還有貨物稅,其實財政部一直都在檢討,不是嗎?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我們要尋求大家的共識。
黃委員珊珊:好。重點是娛樂稅在現在這樣的狀況下,兩黨甚至三黨大概都朝向廢除的立場,所以我要問的是,雖然廢除,它的總金額一年大概是18、19億,占中央政府實徵的淨額比例,112年大概只占0.05%,其實算是非常小的錢,但是對於地方政府的確是筆大錢,尤其是鄉鎮市政府。所以我在意的是,不管稅怎麼廢,我希望知道的是有沒有替代財源,部長,你同意吧?
莊部長翠雲:當然您提的也是,第一個替代財源;第二個,這是地方稅,所以我們還是要尊重地方政府。
黃委員珊珊:部長,我今天知道您既然可能留任,所以我想把這個責任交給您,要廢除相關稅額,我希望能夠幫地方政府多爭取替代稅源,尤其是替代財源,讓他們不至於因為稅制改革而受到影響,這個是地方政府需要的。
另外,在財劃法的部分,本席代表台灣民眾黨提出財劃法的修正草案,我們也希望不要影響到地方政府的財政自主,但同時能夠讓它分配比較公平,這兩個事情應該拉在一起看,包括今天的娛樂稅法,部長,這是我們很懇切的要求,我們不希望下一屆立法院再拿同樣的案子出來再討論一次。
莊部長翠雲:是,瞭解。
黃委員珊珊:這個案子已經很久了。同樣地,如同剛剛講的,娛樂稅廢止之後的整個影響,其實你說大也很大,少也很少,但畢竟已經21世紀了,已經2024年了,娛樂稅在2007年修正過,到現在也已經十幾年沒修了,而且藝文表演、球賽都還在收這種很奇怪的稅,我覺得我們應該要重新檢討,不是單單說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就可以了,如果中華民國要朝向一個稅制進步的地方,我們應該把這些事項做相關的檢討,而不是單純說這是地方的稅源,我們沒辦法處理,另外去找到錢,可能是財政部另外的一個責任,部長,這是您的責任,尤其是如果您留任的話,從總質詢到現在,我們都希望看到財政部對於稅制改革有一些積極的立場,包括印花稅、包括貨物稅。所以部長,不管這個案子立法院是否通過,我希望財政部都能夠在一個月之內,針對娛樂稅如果被廢除,它的替代財源還有相關稅制改革,我希望你們有一些態度跟立場,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是,我想委員您的期許我很瞭解。
黃委員珊珊:好。主委,我們今天的題目是保險業務員,剛剛很多委員都已經提過了,我想問一下,這個案子你也說已經很久了,我們為什麼要在同樣一個地方討論同樣的題目繼續這麼久?
黃主任委員天牧:立意上,保險法是涵蓋契約法跟業務,我們當初有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是針對他的招攬行為來做管理,但是這個入法的議題……
黃委員珊珊:是,但是對於他們相關的權利跟義務,請勞動部跟你們一起會同溝通,這樣有什麼困難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大法官釋字第740號對這個契約的性質已經做了一個定性……
黃委員珊珊:所以它是契約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種私法的契約有一個彈性,主管機關怎麼去介入,我覺得這裡面有技術上很多問題。
黃委員珊珊:時間暫停,我們請勞動部。
主席:好,請勞動部。
黃副司長琦雅:委員好。
黃委員珊珊:勞動部,我們所有的勞工都應該是勞動部所保護的對象,不是嗎?
黃副司長琦雅:是。
黃委員珊珊:所以我們各行各業都有不同的業別、有不同的工作型態、有不同的私法契約,各種狀況都有,但是最基本的保障跟基本的勞動條件應該是勞動部所主管。保險業務員目前為止有一部分可能適用勞基法,有一部分可能簽了合約,也有混同合約,有各種不同類型的合約,勞動部真的不用管嗎?
黃副司長琦雅:跟委員報告,就如同剛剛委員所述,我們現在各行各業不同的產業,可能依它的產業會有一些特殊或管制的必要。
黃委員珊珊:是的。
黃副司長琦雅:有部分的工作者的確會有別於勞動基準,我們勞動部主管的是各行各業,所訂定的是勞動基準法。
黃委員珊珊:所以今天這個法條的修正只有一個目標,就是希望金管會去找勞動部討論討論、修正修正,我們沒有要金管會馬上改變你們所有的管轄內容,我們只是在法條上面希望你們跟勞動部會同討論、辦理修正,內容部分,這個修法並沒有明確的要求,但是金管會連跟勞動部討論都不願意啊?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這個可能不是事實,我們過去跟黃副司長,有關工人的工會跟公司的公會都有在討論。
黃委員珊珊:主委,那我就唸給你聽,這個修正條文很簡單,第一百七十七條:「保險業務員之資格取得、登錄、撤銷或廢止登錄、工作條件、教育訓練、懲處、申訴管道及其他攸關勞動權益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會同勞動部定之。」如此而已,這個法授權希望勞動部門能夠跟金管會協助、協調有關保險業務員的相關權利跟義務,這個並沒有去僭越剛剛所提到的大法官解釋,也沒有僭越你們所謂的契約自由的約定。我的意思是,這只是希望讓勞動單位能夠瞭解這個行業、能夠提供他們的意見,會同你們修正所謂的管理規則,這才是這個修法的主要意旨,這個修法我不覺得有你剛剛講的那些困難,我只是認為連這麼簡單的修法都要完全抵抗,我也不太明白為什麼。所以主委,你們的態度是什麼?金管會的態度就是連跟勞動部討論都不願意,是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是有跟勞動部討論,但是要入法去定義,金管會對於勞動條件要去明定,我覺得這個是有基本價值的差異問題。
黃委員珊珊:但是如果立法院通過了,這個還是得做吧!我想今天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任何法案的修正都需要大家共同的研商。至於保險業務員他本身簽了什麼樣的合約,合約的內容他應該都可以理解,只是我們要保障他的一些工作條件而已,我相信這個部分不是要去牴觸他們本身跟公司之間的契約自由,而是要讓他有一個基本工作條件的保障。我想今天這兩個法案都不應該再討論好幾屆,然後到新的國會又來重新討論,這一屆大概是唯一一次有機會通過,因為三黨不過半,加上這兩個法案我看三黨都提出相關的版本,通過的機率是很高的。所以兩位首長,雖然黃主委可能要離任,但是也都需要各單位正視這件事情,而不要讓它成為這一屆國會又沒辦法處理、下一屆國會要重來的法案。主委,雖然您要離職,我覺得這個事情也是重要的,好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謝謝委員。
黃委員珊珊:好。莊部長,同樣的問題,剛剛講的我這邊有一個簡單的案子,其實有很多自用住宅的用地,因為他是自用住宅,所以地價稅比較優惠,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是。
黃委員珊珊:但是我們最近有一個陳情案很有趣,就是有人過世了,過世之後他的繼承人不能當然適用所謂的自用住宅稅率的地價稅,還要再重新申請一次,但要在每年9月22號以前向稅捐處申請,不然整年度就會變成非自用住宅,曾經有很多的案例,目前為止,這個案子很清楚,就是如果我已經住了7個月,我爸爸過世了,然後我9月之前忘記去申請,我這一整年都沒有優惠了。民眾其實很簡單,當他家人過世,沒有人會搞得清楚什麼時候要去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所以在民國87年的時候其實曾經有過,臺北市陳水扁當市長的時候曾經重新核定過,可是後來整個不管是賦稅署也好,或財政部也好,就再也沒有同意民眾能夠優惠了。所以,我只希望這是一個簡單的事情,但是法令非常的死,也就是我如果超過時間去申請,我這一整年的優惠就沒有了。所以,部長,我只希望能夠提供一個簡政便民的方案,讓家裡有人過世,然後可能沒能來得及在9月22號以前去申請自用住宅的人,他有機會再獲得並按照他實際使用的月份來做比例的扣除。部長,這個可以做到吧?
莊部長翠雲:好,這個部分,我們再來瞭解一下這個案子的實際情形,看一下法規……
黃委員珊珊:他也許不只是個案,可能將來是一個通案,但是大部分的民眾因為忽略了,或還在傷心痛苦的時候沒有去申請,而造成喪失一整年所謂自用住宅優惠的地價稅。我想這個部分,署長,我們可以在會後再把個案交給你,但是我覺得要訂出一個未來的方案。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因為目前在辦繼承的時候,一般地方稅捐機關會提醒繼承人要去變更自用住宅,就是補辦自用住宅的登記……
黃委員珊珊:我覺得要給人家補正的機會啦,好不好?提醒是一回事,補正的機會很重要。
宋署長秀玲:這個我們再來研究,因為主要現在地價稅是按年課徵的關係啦!
黃委員珊珊:因為個案也不多嘛,你就讓他有補救的機會,讓一整年他可以按比例來優惠,好嗎?
宋署長秀玲:好,我們來瞭解一下。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來研議。
黃委員珊珊:請財政部給我一個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下一位發言請陳玉珍委員。
陳委員玉珍:(12時8分)謝謝主席,請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陳委員玉珍:部長好。我們金門地區因為缺水很乾旱,水如果從臺灣本島運過去的話非常貴,而且緩不濟急,遠水也救不了近火!所以我們做了一個大陸的引水計畫,也從大陸供水過來了,引水已經進來5年,為了配合這個,我們要做一些淨水池、淨水廠。這是金門的自來水擴建計畫第一期是13.55億,根據當時候行政院103年的核定,這個錢叫金門縣政府自己出,很不公平啦!但是因為我們真的是缺水常有乾旱,不得已我們也就答應了,後續再由經濟部來攤提、來補貼,由金門縣政府先出錢,然後經濟部再來還我們。那時候擴建的資金是這樣子,13.55億裡頭其中有2.4億是跟貴部財政部的地方建設基金貸款,剩下我們跟其他銀行永豐、土銀貸款,然後由金門縣政府自己來做這些事情,經費跟這些單位借以外,我們出一些錢還要付利息。
但是自來水這個東西,事實上不應該是地方政府的自治事項啦,我們承擔民生供水,中央政府對我們來講是很不公平啦!全臺灣的水怎麼來、誰付錢,這都是中央的事情啊!可是我們是離島,因為我們自己缺水,水從臺灣過來事實上很不划算,我們為了要有水從大陸買水、進水,做這些設備要自己出錢。當初中央是說由我們先出,跟財政部借錢,經濟部再墊還給我們,您瞭解這個背景嗎?
莊部長翠雲:是。
陳委員玉珍:好,您瞭解這個背景。但是現在我們就欠你們地方建設基金2.4億,金門縣政府就欠財政部2.4億嘛?
莊部長翠雲:目前是2.4億。
陳委員玉珍:對,欠你們錢啦!但是地方建設基金,在財政部跟國發會、主計總處溝通,109年的時候,地方建設基金要解編嘛?
莊部長翠雲:裁撤。
陳委員玉珍:對,就是沒有這個基金嘛!現在變成我們就要還你們2.4億啊?當初叫我們墊的時候是說經濟部每一年會慢慢攤提來還我們,就是我們幫經濟部跟財政部借錢、墊這個錢,然後經濟部每一年的水費差價,比如說多少錢慢慢、慢慢還,我們再還給財政部,慢慢、慢慢還嘛!而現在你們解編,財政部要金門縣政府一次還2.4億,我們現在沒有辦法、沒有能力啊!本來應該是中央政府的事情,對吧?我們先幫忙承擔了,然後現在因為你們中央政府要解編基金,叫我們一次還,怎麼辦呢?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當時金門向地方建設基金來貸款的時候已經就簽了最長是5年的貸款期,陸陸續續也都在還,所以最後期限到1月9號還差2.4億。所以這個部分,建設基金雖然109年裁撤,但是它陸續該還的還是要還,但並不是因為建設基金裁撤所以才要還這2.4億,而是原來就是因為貸款的合約是5年這樣的一個情況,所以跟建設基金裁撤……
陳委員玉珍:因為這個涉及到經濟部嘛,經濟部要慢慢的給我們錢,讓我們來還你們,本來是這個樣子嘛!這不是只有你們這個部的事情,但是在財政委員會,我也常常跟主計總處講,你看我跟朱澤民講過多少次,我說我們現在就財政不好、沒有錢嘛,不像以前那麼有錢,沒有錢嘛!叫他把我們的財政劃分降一點,從3級降到5級,讓我們可以少支出一點嘛!他說你們很有錢,可是我們現在欠你們2.4億還不出來怎麼辦呢?沒辦法還啊!
莊部長翠雲:不會啦!金門縣政府的財政狀況應該還不錯啦!
陳委員玉珍:你們不能一直說因為我們很有錢,本來是中央要做的事情,水這個東西,以前電也是我們自己負責啦,我們以前是金門電廠,水現在還是我們金門自來水廠,金大如果沒有錢,我們要幫忙出錢;金門醫院沒有錢,我們要幫忙出錢,金門都要自己負擔一個中央政府應該做的事情,你是要支持我們金門獨立嗎?
莊部長翠雲:我想不是啦!我想當時都有一個計畫在執行,然後經濟部也有編列預算做全額的補助,這個部分都有在做。
陳委員玉珍:我是說現在因為沒有錢,有沒有什麼其他方案,我們再跟你們借?反正你們……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再來研議。
陳委員玉珍:你們說我們有錢嘛,也不怕我們欠啦!讓我們繼續再借。
莊部長翠雲:我們再來研議看看怎麼處理,好不好?
陳委員玉珍:就是晚一點還啦!你們可以幫我們研擬什麼方案?
莊部長翠雲:我們再來研議,因為這個事情我這兩天才知道,是不是再研議看看?
陳委員玉珍:對,我們在地方首長會議跟張景森政委也有討論這件事情,縣政府也反映得很厲害。
莊部長翠雲:我知道,你們在首長聯繫會報也有提案。
陳委員玉珍:有提這個案子。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再討論。
陳委員玉珍:你們也要整體考慮,當然因為不是你一個人的事情,也要整體考慮,我們因為引水讓中央政府省了好多錢,跟大陸進水就省得從臺灣這麼遠1噸500塊的運費運過來,省很多錢,而且讓金門地下水的使用比例降低,而且又度過了3次的旱災啦,這個事實上影響很大。
莊部長翠雲:是。
陳委員玉珍:所以這個部分,你幫我們看看2.4億,反正你說金門縣的財政不錯,對不對?所以是一個好的客戶,繼續再借,我們利息慢慢付,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會再續行討論這部分,謝謝。
陳委員玉珍:幫我們檢討一下,然後還沒有還錢,不要扣我們統籌分配款喔!這個不要忘記,這麼規矩的好學生,什麼事情都擔下來自己做,不該自己做的事情,依法水、電、醫院、學校,大學和醫院喔!金門縣政府都貼錢耶,連金門大橋我們都自己貼錢下去啊!什麼都貼錢,我們是為了金門的建設發展,不得已自己……你們都知道,我們勒緊褲帶很辛苦,還要喝高粱酒。好,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陳委員玉珍:下一個,我們不是從大陸進口水嗎?
莊部長翠雲:對。
陳委員玉珍:進口水進來,這個水本來就應該是中央政府要做,現在我們地方政府自己來做,而我們還要繳納營業稅,這個不合理吧?你看,雖然錢不是很多,幾百萬啦,你看我們相關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九條、第九條之一有講,進口以下貨物免徵營業稅。你看,其中有一個因應經濟特殊狀況,調節物資進口,像小麥、大麥、玉米、黃豆,這一種都是民生必需嘛!那水是不是民生必需?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因為營業稅是屬於一般的消費稅,所以只要在銷售的時候都會要課徵營業稅……
陳委員玉珍:那水要賣給誰啊?水就是金門縣政府給百姓,為了要一定的價錢,跟臺灣百姓一樣的水價嘛!所以金門縣政府自己進了水進來,還要貼錢,還要自己做什麼水廠對吧?
莊部長翠雲:是。
陳委員玉珍:全部都自己貼,雖然這個稅是幾百萬而已,但也是可以在裡頭修法,你看如果大麥、小麥、玉米、黃豆這些都可以機動的調整,金門這個水應該也可以機動調整啦!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
陳委員玉珍:因為這是民生必需品,不是拿來賣的、不是拿來賺錢的啊!
莊部長翠雲:是,但有關於虧損的部分,經濟部也編列了預算來做撥補……
陳委員玉珍:我知道,編列預算就編得比較慢啊!我們先墊錢,剛剛我不是跟你說過前提了嗎?
莊部長翠雲:嗯。
陳委員玉珍:所以我們中間要墊很多錢,你們又要叫我們趕快一次還,我們現在還不起啊!所以地方可以省的要讓我們省嘛,而且這個是符合照顧民生經濟啊!你可以考慮一下,這個是民生經濟,這個是水嘛,這是民生必需品,不是買來營利的,還虧錢,你也知道……
莊部長翠雲:稅的部分跟這個款項不一樣,它是因為調節物資供應做一個機動性的調整……
陳委員玉珍:對,我知道。
莊部長翠雲:所以每3個月……
陳委員玉珍:沒關係,我們可以不要機動,我們可以長期嘛,你可以把它修成長期的,不用機動啦,因為水是必需品,長期都要用的。
莊部長翠雲:長期就不能適用這一項了嘛。
陳委員玉珍:對,但是我們可以多一項啊!
莊部長翠雲:對。
陳委員玉珍:水是民生必需品,而且這本來就是中央應該負責的,事實上如果沒有,到時候經濟部也要再貼錢進來嘛,那何必這樣子,你們兩個部會可能要協調一下。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稅的制度……
陳委員玉珍:站在照顧離島的立場,事實上這真的是你們的事情,不是我們的事情,所有事情都叫我們自己來……
莊部長翠雲:我想離島部分的離島建設條例裡面已經有相關的一些照顧的條款……
陳委員玉珍:是,那到時候我們寫在離島建設條例裡頭,好不好?我們從離島建設條例來寫,我也可以寫在裡頭啊!
莊部長翠雲:沒有,離島建設條例已經有相關的,就金門水廠案,本島的部分都可以有相關的補貼啊!
陳委員玉珍:好,那你就用那個當法源,讓我們營業稅免徵嘛,你就把那個當法源就可以了,那可以啊,如果你同意這樣,不修法我也可以同意啦!
莊部長翠雲:有不一樣的……
陳委員玉珍:是不多錢啦,一年大概幾百萬啦!但也是對地區影響很大……
莊部長翠雲:委員,這是不一樣的事……
陳委員玉珍:我的意思是原則啦,修在哪裡我都可以,但是原則就是這個民生基本、民生需要,水、電這些都是中央政府應該負擔的,不然到時候我質詢院長,請他把水廠收過去當臺灣水廠,不要做金門,以前我們電也是這樣,全部都我們自己出嘛!我想因為在座可能很多人不瞭解……
莊部長翠雲:在臺灣水跟電也是要課營業稅的。
陳委員玉珍:我知道,但是我的意思是,因為臺灣反正是經濟部在出的嘛,都是你們臺灣自來水公司啊,那個都是臺灣的、都是政府的,我們都是地方政府自己出啊!我想大部分在場的人都不瞭解,所有東西包括金門的水、醫療、教育什麼東西都要自己出錢,不能說自己很有錢,要求調降也都不願意,部長請給我們多多支持好嗎?
莊部長翠雲:委員,我想這個部分還是要通盤的考量,通案性的……
陳委員玉珍:對,你通盤的考量一下,在院會裡頭幫我們多說一下吧!
莊部長翠雲:我們再考量,是,謝謝委員。
陳委員玉珍:多多考量好嗎?
莊部長翠雲:多多考量是不是?好,謝謝。
陳委員玉珍:謝謝。
主席:謝謝,下一位請楊瓊瓔委員。
楊委員瓊瓔:(12時19分)謝謝主席、召委,本席發言,邀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我們共同來討論一個很重要的議題,現在詐騙非常多,因此民眾遭遇跨境網購詐騙,他已經完稅提領網購的詐騙貨物,但是依照我們現在的關稅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要申請退稅,他也沒有辦法依照同法的第五十一條申請退換或免稅,考量民眾都已經被詐騙了,已經有金錢的損失,如果稅費又不允許民眾申請退還的話,無疑就是對於民眾造成二度的傷害。國家組成了一個國家打詐隊,在國家打詐跟保護民眾的權益,給予受詐騙民眾溫暖的政策可以說是不同調的、不符合的。所以請教部長,關稅署是不是可以去研擬制定詐騙查核的標準?如果消費者可以舉證,確實他是遭受到詐騙,那應該是可以辦理退稅、退貨,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關稅局可以來做退還的工作。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這個部分我們也很重視,民眾遭到網購詐騙的話,對於已繳的關稅要怎麼樣來做更便民的處理,這個部分關務署已經在研議了,已經在研議中了。
楊委員瓊瓔:怎麼研議呢?多久?
莊部長翠雲:好,我是不是請署長說明?
楊委員瓊瓔:好,請署長說明。
彭署長英偉:跟委員報告,我們會簡化相關的程序,目前關稅法沒有辦法去適用的部分,我們用行政規則的方式去簡化相關的程序……
楊委員瓊瓔:對,這個就是政府應該要做的,再請說明。
彭署長英偉:我們現在在會各關執行上的一些意見,預計大概1個月內就可以發布相關的措施。
楊委員瓊瓔:1個月之內可以發布嘛,因為現在是地球村了、無國界,我們要保護民眾,但是他要舉證,在這樣的情況,你1個月後預計要公告的是什麼內容呢?
彭署長英偉:目前就是針對退稅的部分,如果是詐騙的話,怎麼去舉證的問題,我們會比照金管會的相關規定,如果他有跟警政署報案立案的話,那我們就會處理……
楊委員瓊瓔:官方認證?
彭署長英偉:是、是、是。
楊委員瓊瓔:OK。
彭署長英偉:要證明所謂的貨物的確是網購進來的一些事證,要民眾提出證明,其他一些比較細節的程序都會把它簡化掉,讓本來不符合關稅法的規定可以透過這樣的行政規則來簡便民眾退稅。
楊委員瓊瓔:對,這就是本席一直追蹤、一直關心,因為民眾太多了、太多了而且很痛苦,我們要解決他們的問題,所以我們1個月內就會公布嘛?
彭署長英偉:是。
楊委員瓊瓔:解決民眾問題,如果他在網購是真的被詐騙的,他舉證而且也已經報案,官方也認證過,那麼你們就可以辦理,以最簡便的SOP流程來辦理退貨、退稅,是不是如此?
彭署長英偉:是。
楊委員瓊瓔:好,署長談這樣就是我們要為人民所做的,我也希望你們在1個月內要公布時,應該要宣傳,對不對?一定要宣傳,不要只有在你們網站上面公告,沒有人知道,不行!一定要宣傳,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的。
楊委員瓊瓔:我就贊許你,這件事情一定要解決民眾的痛苦,一定要好好的宣傳,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本席要跟你討論的是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的免稅規定,本席一直在關心,因為我們是整個地球村,你到各地一定會買東西,大家互相交流,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主要是要符合國際的慣例、公眾利益以及競爭成本的考量,所以給予進口貨物的免稅,該條的第三項特別規定,授權訂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鎖定入境旅客攜帶的行李,免稅額度我們從1989年修訂到現在,部長,1989年到現在,這樣幾年了?1989年到現在幾年了?只有2萬塊而已,我們只有2萬塊……
莊部長翠雲:這個免稅額度,我們現在已經要調整到3萬5,000,而且……
楊委員瓊瓔:還是不夠!
莊部長翠雲:相關的規定已經在預告當中了,已經在預告中了。
楊委員瓊瓔:我們30年沒有檢討,我們跟不上國際的腳步,舉例日本的免稅額是20萬日圓,大概就是4萬3,000左右,日本鄰近國家都4萬3,000了,我也知道大家很關心,你們也在努力,預計要什麼時候公告啊?
莊部長翠雲:已經預告了。
楊委員瓊瓔:預告到什麼時候要執行?
莊部長翠雲:在6月底之前就會發布實施。
楊委員瓊瓔:6月底開始執行之。
莊部長翠雲:對。
楊委員瓊瓔:但是部長,你們現在公告的免稅額多少?
莊部長翠雲:3萬、5萬,不是……
楊委員瓊瓔:什麼叫3萬、5萬?
莊部長翠雲:3萬5,000。
楊委員瓊瓔:3萬5,000啦!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對。
楊委員瓊瓔:那我們為什麼比日本還少呢?
莊部長翠雲:我們不只蒐集日本,也收進其他鄰近國家了,對,我們這個金額應該算是合宜啦!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再去思考啦,署長也在這邊,因為大家很關心,整個地球村,要怎麼樣讓我們跟國際可以充分的互動,我覺得這個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們現在預告到6月底來執行之,是從30年沒有調的2萬塊來到3萬5,000塊。本席具體建議,6月底開始執行,我們再執行一段時間,因為通膨的關係,如果有必要,我們再來提升,好不好?循序漸進來提升,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對,我們先用3萬5,000來實施。
楊委員瓊瓔:好,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
主席(陳委員玉珍代):謝謝楊瓊瓔委員,接著我們請洪孟楷委員。
洪委員孟楷:(12時26分)主席謝謝,麻煩請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部長好。部長,不分朝野的委員,都對於現在所謂的娛樂稅,感到它真的已經有不合時宜的感覺,為什麼?因為這個是民國31年八年抗戰時期就開徵的娛樂稅,現在有82年的歷史。當然,娛樂稅經過這樣一個時空環境變化的不同,其實以前的娛樂稅,以前大家會認為這個相對來講,是一種富裕的時候才有辦法使用的一個稅,到現在感覺是小確幸啦,就是民眾看個電影,民眾去看個表演啊,這其實是生活的一個調適,而且文化部等相關部會,也都鼓勵大家應該要多參與。本席現在看到的是,財政部還是一直搖頭,覺得說廢除娛樂稅不宜啊,本席很好奇,過去我們要調整或是修改哪一個稅制的時候,財政部有哪一個是有點頭過的?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娛樂稅是屬於地方稅,所以我們要尊重地方政府的意見,財政部也邀請了地方政府一起來討論,地方政府都反對,只有一個地方政府認為可以,其他地方政府都反對廢止娛樂稅。但是也如同剛剛委員所說的,比如說有一些娛樂稅的項目,在今天的社會環境情況下,是不是還要再課徵娛樂稅,這個是可以檢討的,也就是課稅項目可以做檢討。第二個部分,對於稅率的部分,目前第五條是規定了各個課稅項目的稅率上限,目前實務上,地方政府都是從低課徵,所以在上限的部分也可以做調整。第三個,我們也要考量到地方政府,事實上,因為他有他的政策目的,他想要推廣哪一方面的,比如說文化,或者是藝術表演之類的,那也賦予地方政府可以停徵某一項的娛樂稅的項目。我想這個部分是我們在去年邀同地方政府討論時,大概有一個這樣大致上的方向,但是因為在項目跟稅率的上限部分,還有一些分歧的意見,我們會繼續的跟他們討論,讓大家能夠獲得一個最大的共識。
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沒有打斷你的回答時間,但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什麼時候,我們要調整任何一個稅率的時候,財政部有點頭同意的?好像也沒有嘛!
莊部長翠雲:我們……
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是區域委員,所以你不用拿地方政府來好像堵我的嘴,我當然知道地方的財政不容易啊,我當然知道地方政府都也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員額,但是說實在話,之後我們也會討論財政收支劃分法,如果說中央收支的部分能夠給地方政府有更公平的一個對待,包括本席的新北市有400萬人口,但是我們人平均是拿到六都最低的,如果有更公平的對待的話,我覺得娛樂稅相對來講,這個項目比較少,那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而且再講到你今天的報告,因為已經要討論到逐條了,有可能要討論到逐條,而且各黨團也都有簽所謂不復議的同意書,所以要討論到逐條了,但你現在是跟我們講,說可以來做檢討,相關的這些可以檢討調降或是部分課稅的項目,但你還是沒有跟我們說到底具體的內容怎麼做,你們只有講「不宜」,但你們沒有講說具體哪一些地方檢討、哪一些地方調整,沒有啊!那到底是我們等到逐條的時候才來做逐條審查嗎?還是說你們到底心目中有沒有什麼樣的方向?電影是國片的部分,我們可以不要徵娛樂稅,還是怎麼樣的部分?還是什麼表演性質,表演團體如果是我們本土的表演團體,我們不要徵娛樂稅來鼓勵我們本土的文化,有沒有一個方向?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剛剛您講的就是說,為什麼沒有一個具體的項目,就如同我們後面講的,就是因為各個具體的項目,地方政府還有一些分歧的意見,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徵求最大的……
洪委員孟楷:所以什麼時候會出來?這個議題已經討論很久了!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再邀同地方政府來討論。
洪委員孟楷:從第10屆就討論了嘛,82年以來都有娛樂稅,大家也都有討論,說娛樂稅是不是與時俱進,應該要調整了,但是絕對不是說到現在這個時候都已經要進入逐條了,朝野委員都有共識了,都希望能夠修正,都希望能夠爭取的時候,還在講說地方政府,那這樣就代表你中央沒有去統合,或是說中央沒有去確認一個結論啊!
莊部長翠雲:有啊,我們有找地方一起來討論啊。
洪委員孟楷:即便是在立法院,我們很多委員有提出不同版本,我們召委可能都會說拜託,我們委員是不是各黨團去整合一個版本,這樣子我們有兩、三個黨團版本,大家比較好來討論。那一樣的道理,今天我知道各縣市的稅務單位都有來,但我沒有辦法叫各縣市的稅務單位,大家一個一個上來,所以我們當然還是請財政部來做統籌啊。
莊部長翠雲:是啊,所以財政部會要求地方政府再來尋求共識。
洪委員孟楷:我只是想要確認,當我們進入到逐條的時候,財政部會不會有一個一致的講法,而不是那麼空洞的講說會檢討調降,但是還是一樣搖頭?
莊部長翠雲:我想跟委員報告,財政部還是會跟地方政府來討論,我們尋求一個最大的共識。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最大共識是什麼?就是不要動?
莊部長翠雲:沒有,我覺得不是這樣。
洪委員孟楷:維持現狀?
莊部長翠雲:不是,我們剛剛有講過項目可以做調整……
洪委員孟楷:所以我就講嘛,有些時候我們討論到這種不合時宜的時候,財政部從來沒有點頭過啊,不是嗎?
莊部長翠雲:沒有,財政部認為大家都可以討論的啊。
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還是強調啦,我覺得是應該要去做真真正正的討論,因為既然現在針對娛樂稅,各黨團也都有版本出來,大家也都希望能夠調整,還有就是,我覺得應該還要繼續思考,如果說真的娛樂稅有取消或是減免的話,票價上的反映能不能給實質,譬如說消費者,譬如說給這些團體一個最實質的挹注。
莊部長翠雲:是,跟委員報告,您提的就是說,如果娛樂稅不課徵的話,是不是這個票價就會反映到消費者的身上,這個是很重要,因為娛樂稅現在它是代徵,也就是我賣電影票,所以我順便就課徵了娛樂稅,那是不是我賣的時候,賣了還是一樣,娛樂稅沒有課,他依然是以這個票價在賣,這個是很重要的事,對啊。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要去……部長,這很重要,所以本席現在質詢你啊,你有沒有去思考?
莊部長翠雲:有。
洪委員孟楷:如果說假設真的有,我們認為娛樂稅要取消的話,那後面反映到票價上,因為沒有代徵這個部分了,我們怎麼樣有強制或是說我們怎麼樣有一個政策工具或方法,可以讓消費者也感受到?
莊部長翠雲:所以這個就是後面要做的事情,可能會,第一個,地方政府少了稅收,第二個,消費者又沒有得到實益嘛。
洪委員孟楷:部長,今天大家都已經來了,應該是財政部要超前部署,要針對這個議題先去做研擬。
莊部長翠雲:是,我們會的,我們還會再邀地方政府一起來做討論的。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會邀?
莊部長翠雲:我們時間再來定吧!
洪委員孟楷:部長,一個月內,因為這個部分我尊重召委的排案,但是我想羅明才委員,他過去長期在財政委員會,那麼資深的召委,他也會協助,再加上我剛剛已經講了,娛樂稅的部分,各黨團有簽不復議同意書,所以有可能很快也會來做逐條。本席認為財政部這邊應該要做超前部署,如果說真的有調整,在逐條審查的時候,你們要提出你們的一個建議,而不是如同今天一樣,就是只說可以檢討跟調降,但是沒有任何具體的東西,我覺得這樣是無助於討論。還有更重要的是,如果真的有調降的話,怎麼樣反映在票價上,能夠讓消費者感受到,現在既然政府沒有徵收娛樂稅,一部分可以讓我們的表演團體,他們能夠減輕財政,一部分也可以讓消費者減輕票價,能夠更鼓勵大家進場看表演,進場支持我們國片或是進場支持我們的運動產業,這樣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是,會的。
洪委員孟楷:一個月內召開會議。
莊部長翠雲:我們……
洪委員孟楷:在逐條的時候要提出來,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我們先召開會議,好不好?
洪委員孟楷:好,一個月內,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
洪委員孟楷:會議結論給本席以及我們財政委員會的委員。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
洪委員孟楷: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接著請黃國昌委員。
黃委員國昌:(12時35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金管委會主委。
主席:請黃主委。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
黃委員國昌:主委好。主委辛苦了,即將要卸任了,我相信您在金管會任內服務這麼久,您的表現不管是金融界還是社會有一定的評價,雖然您即將要卸任,有些事情我還是想要比較具體的問清楚,因為政府會輪替,閣員會換人,金管會主委會換人,但是對於我們一般民眾的保護應該是要持續的,不會因為換人的情況而產生變動。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請委員指示。
黃委員國昌:從上一屆的國會到這一屆的國會,以im.B的例子、im.B弊案引發的風暴,我們開始全面的去思考跟反省,之前我在質詢的時候也請教過您,在2016年的時候本來P2P要納管,然後在某一個時間當中突然政策做了非常大的轉彎,後來央行針對主要的國家在訂定P2P規範的時候,他們也很清楚的把各國規範的態度整理出來了,從美國、英國、澳洲等各個國家,我們的中央銀行很負責任地把它整理出來了,不管是就P2P平臺的監理規範或者是P2P平臺應該要有的主管機關,或者是說P2P平臺的業者設立的核准或登記,我相信這份報告主委應該也很熟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有拜讀,謝謝。
黃委員國昌:是嘛!當然我知道啦,金管會到目前為止的立場可能會考慮到金管會自己目前本身的量能,還是確定沒有打算要把P2P納入監理的範圍嘛,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現階段,因為去年行政院開過會,有幾個方向,那個也陳給委員看過,有幾個步驟啦,包括我們訂定了指導原則、公會的自律,但公會現在因為每個人的model不一樣,所以在內政部那邊、經濟部那邊還要再協調。
黃委員國昌:對,您就先針對問題回答就好了,到目前為止的政策立場是沒有要納管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用立法的方式去管,對。
黃委員國昌:沒有用立法的方式嘛!我也拜讀了金管會所推出的指導原則,真的,你們P2P借貸平臺所推的指導原則,我從頭到尾詳細拜讀完了,作為一個法律人,我最根本的問題是這個指導原則到底是什麼?這個指導原則是法規命令嗎?是行政規則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它沒有法律的基礎。
黃委員國昌:它沒有法律的基礎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黃委員國昌:我覺得這件事情把它講清楚很重要,因為當指導原則沒有法律的基礎,那我們接下來就要處理好幾個重要的問題,第一個事情是違反指導原則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我們105年開始,基本是透過他們跟銀行之間的互動,透過銀行間接對他的風控這方面去做一個管理,是用這種方式去做的。
黃委員國昌:對,所以我的問題成立,主委你還沒有回答,違反指導原則的法律效果是什麼?
黃主任委員天牧:基本上沒有特定的法律效果……
黃委員國昌:沒有特定的法律效果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因為它沒有法律的依據。
黃委員國昌:沒有,這個事情我覺得讓所有的人知道是很重要的,要不然大家接收到的訊息是說,金管會有推指導原則,大家會陷入一個錯誤的想像,那個錯誤的想像就是這個平臺業者要遵照這個指導原則,如果不遵照這個指導原則的話會如何如何嘛,所以很清楚的,讓所有的人都知道,這些平臺業者不遵守這個指導原則也不會怎麼樣嘛,我的理解有沒有錯誤?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就P2P是這個樣子,可是允不允許我可以多講一、兩句話?
黃委員國昌:可以,請說。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在那個虛擬資產平臺,也是去年9月26號有訂定指導原則,目前也還沒有定法,但是VASP公會的業者對我們的指導原則是遵循的,而且我們檢查的時候也會依照那個原則去檢查。
黃委員國昌:我這樣說好了,我們之所以有訂定規範的必要,我們當然相信大部分的人會遵守規範,之所以會制定規範是要處理那些不遵守規範的人嘛!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
黃委員國昌:以目前臺灣P2P借貸平臺也好,債權轉讓也好的亂象,我必須要跟主委講我個人的看法,去期待這些業者會自己遵守這種自律規範,我覺得是緣木求魚啦!我們比較實際的看法是當你不遵守我們應該有的規範的時候,我們的法律效果是什麼,給大家的保護是什麼,這個才實際嘛,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
黃委員國昌:主席,你真的大小眼,你……
主席:我就是站起來,你不喜歡看到我站起來?
黃委員國昌:伸展身體就對了。你不要大小眼!最後一題。
主委,這件事情很重要,你要讓社會大眾知道,這個自律規範業者不遵守也不會怎麼樣,我為什麼很重視這件事情,就是另外一個,你們一直說要成立商業同業公會,讓他們自律嘛,商業同業公會講到今天成立了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還沒有,因為業者之間彼此意見分歧,有的就排他,他覺得你的模式跟我不符,我不要給你加入這個公會,有這個問題。
黃委員國昌:主委,目前的狀態不就剛好印證了我剛剛講的話嗎?這一些業者連要不要成立商業公會、誰主導、誰可以參加、誰不可以參加,都可以鬧得不可開交,還期待他們會遵守這個自律規範,主委,你覺得我講的有沒有道理?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指教的值得我們參考,謝謝。
黃委員國昌:他們這樣繼續鬧下去,主委,依照您的判斷,在您卸任以前,這個商業同業公會成立得起來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目前的進展是還沒有到成立的時候。
黃委員國昌:就原地踏步嘛,持續的在踏步嘛,過了一年以後,我可能在這個地方問下屆主委這個P2P業者的商業同業公會成立了嗎?他可能跟你的答案一模一樣,這些業者大家有不一樣的看法,到現在都還沒有成立。這就是為什麼我苦口婆心地講,金管會真的針對這一件事情的規範立場是什麼,或許要重新思考,因為我真的很擔心,我真的很擔心下一次不曉得又哪一個借貸平臺出了狀況,又有多少人會受害,主委,您可以瞭解我為什麼說這樣的話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很感謝委員對這件事情用這樣一個方式給我們的指導,我們會記住,謝謝。
黃委員國昌:好,最後啦,最後可能也是公開的跟下一任可能的主委喊話,要接金管會主委沒那麼容易,我希望新的內閣針對P2P這件事情,立場到底是什麼?是不是還是採取我們不納管,用自律規範的方式,這個可能要先想清楚,因為一上任以後馬上就要跟整個社會做報告,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指導,謝謝。
主席:謝謝黃委員。接著請伍麗華委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2時44分)主席好,有請財政部、金管會,謝謝。
主席:請莊部長及黃主委,辛苦了。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好、主委好。前幾天,4月19號的新聞,我們有看到泛公股華南銀行香港分行違反洗錢規定,遭到當地政府開罰3,680萬,照理說財政部、臺銀有共同持股,可是我們在財政部的新聞稿專區好像沒看到、隻字不提;金管會作為我國金融監理機構,我們的銀行遭到他國銀行的監理機構重額裁罰,在新聞專區也是沒有看到。所以在這邊想要瞭解一下,華南銀行遭到香港政府的重額裁罰,這是政治問題還是他們的疏失?看一下2016年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當時違反洗錢防制法遭到紐約州金融署處以臺灣史上最高罰款1.8億美金,當時提出兆豐紐約分行有六大問題,像內控不佳、疑似洗錢的匯款沒有申報,或者是對客戶的實地查核不確實、風控政策不明,或者稽核的季報沒有依規定送總行,又或者它漠視金融檢查報告不回應等等,所以想要瞭解一下,先問一下主委,金管會有沒有去瞭解這個是不是有違反相關的一些法制?
黃主任委員天牧:它當然是有違反的缺失,可是它不是真正的洗錢,它處理警示帳戶累積過多,沒有及時依照香港金管局的規定去處理,所以給予的處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所以是一個小缺失?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不是有一個交易是真正違反防制洗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跟洗錢無關啦!
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按照我們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的管理要點,如果我們的內部稽核、內部控制有遭到調降,或有受到國內外主管機關裁罰的情事,立即要以書面報告向財政部說明事件的經過、處置的情形以及可能的影響。不知道財政部這個地方有沒有掌握到什麼?
莊部長翠雲:有的,華南銀行確實有通報這個重大的事件,也通報給財政部,然後這個事情大概就是剛剛如主委所說的,事實上是在107年以前的事情,就是有關那個系統的有效驗證做不好,以至於有關警示案件大量產生,而且是華南銀行的香港分行主動去跟香港的金管局自行匯報,那邊的金管局也要求他們要去改善,那事實上也改善了,也經過相關的委外顧問確認改善是有效的,這個部分都經過這樣的一個處理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部長。因為8大公股行庫在香港都設有分行,所以這樣的一個個案我們還是需要通報各個銀行,看看他們有沒有違反香港的一些金管規定,對吧?
莊部長翠雲:是,我們一定會讓各個分行都要注意。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再來請教一下金管會主委,請問您支不支持壽險業降低海外投資占比,回臺來挹注我國的產業發展?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的報告希望維持現狀,但是維持現狀也可以同樣讓資金挹注我國的產業發展。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跟主委報告,其實我這樣子聽,把我們的資金回流到臺灣,其實大家都覺得是一個方向、是一個目標,立意良善,但是我們也看到很多的聲音,擔憂如果是一次性的大量湧入,會很擔心說會不會造成一些金融上的波動,舉個例子來講,如果國外投資總額從現在的45%下降到25%,我們去把它設算,加計國際版債券的上限之後,也就是說會從65.25%下降到36.25%,跟目前實際的占比57.5%的差距會到達21.25%。如果去乘上壽險資金總額,如果以32兆來看,大概就是會有6.8兆因為超過上限,它會立即湧入到臺灣。這個金額到底是怎麼樣的狀況,我們也有去試算,如果以臺灣史上最高單月的淨匯入金額,在2023年的11月是3,521億,這個6.8兆就會是史上最高的19.3倍,請教一下主委,它會造成什麼影響,會讓臺幣飆升嗎?還是讓出口惡化?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覺得這還不是直接的,直接的就是這些保戶的權益怎麼維護。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
黃主任委員天牧:這些投資出去,是因為保單的年期跟收益率需要他要到國外投資,那你回來如果沒有適當的標的,如何保障保戶的權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請教主委,您也講到了,為了要匹配我們的保單,所以我們也很想知道壽險資金在臺灣的可投資項目多不多?
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很多,有價證券、不動產、公共建設專案運用都可以去投資,股票也可以投資。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主委,我們這樣子想,第一個就是您說的,就是顧全、保障這些保戶的權益是最優先的,但是把資金回流到臺灣也是一個方向、一個目標,所以我們也是希望能夠逐步的移回。更重要的是,我們比較期待能夠拓展一些可投資的國內項目,像上次我們有提到,其實長照機構我們就蠻希望有人來投資,所以這個部分就請我們的金管會務必要拿出一些作法、對策、態度,我想這個部分是我們對金管會的期待,主委您覺得呢?
黃主任委員天牧:有,跟委員報告,今天報告第8頁就已經把我們過去鬆綁,讓他有控制權,降低風險係數的作法,按照跨年逐步跟委員做報告。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我們的目標、方向就是跨年逐步下降嗎?
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我是說我都有把我們歷年來怎麼樣去協助都列出來在報告第8頁、第9頁,陳給委員參考,那我們會繼續努力。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主委,您先回座。請教一下部長,因為我們今天也有來談娛樂稅,大家也都講的很多,我也不再贅述,不過我們的想法都是說,從2007年修正到現在2024年,真的啦!整個狀況都不同,光是我們看在疫情期間,我們非常鼓勵去振興我們的藝文產業,現在電影院也都沒人去了,其實我們是反過來去想要怎麼振興,可是我們在2007年修正的時候,像有一些保齡球館或者舞廳,他們的稅目已經刪除了,可是稅率卻是保留的,所以大家一直覺得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趁這個時候一併的來刪除,不曉得部長您怎麼看?
莊部長翠雲:上一次的委員提案大概做了一些修正,但是相對應的稅率那個部分並沒有做調整,所以未來在修的時候可以一併的去把它做一個調整,如同委員所說的這樣子才對。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所以會一併的來刪除修正?
莊部長翠雲:對,應該是。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另外一塊就是我們談到要針對一些稅目來去做處理的時候,財政部的回答,我聽到的大概都是說要聽地方政府的意見,所以想要請教一下部長,因為我們不太瞭解,也許你很瞭解,地方政府不同意,到底他是因為在意他的稅收減少,還是說他不希望這些稅目刪除,想要繼續消滅這些靡靡之音?
莊部長翠雲:主要還是在於稅收的減少,跟委員報告,尤其在縣裡面,他的鄉鎮市所收取的娛樂稅都是歸鄉鎮市,這對鄉鎮市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財源,所以這個部分主要還是因為收入的問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看到娛樂稅一年稅收大概19億,您覺得很多嗎?
莊部長翠雲:19億當然在地方來說,某些部分還是很……對他們來說還是蠻重要的一個財源,因為各個地方譬如以鄉鎮來說,這個錢很重要。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大家過去都提出很多解方,像是調高營業稅稅率或者做財劃法的修正、提高營業稅的統籌分配,又或者直接由中央編列預算補助、併入奢侈稅、開徵碳稅、地方政府開徵特別稅課,這是大家提出的各種解方,大概也不外乎這六種,聽起來最有可能的就是中央編列預算補助,一年19億,然後去分配一下,如果要找到一些替代財源也不難,像國產署也經常做清理的案件,或者是稅收增加的財源等等,所以在這個地方可不可以請部長您六選一?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這六項當然我們都可以去研議,它各有其問題在裡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有,我們歷年看到你們的回應,我們大概也都瞭解,總是要六選一的話,你選哪一個?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不是說我今天在這邊選,我覺得我們必須好好的討論來做一個研議。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跟地方政府討論?
莊部長翠雲:當然跟地方政府,然後再加上我們中央裡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不跟立委討論?
莊部長翠雲:也要跟立委討論,立委當然是非常重要的。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我是這樣覺得,因為我們的新政府要上任,賴清德總統他也提到文化建國的理念,所以我們真的是希望把一些屬於藝文產業類的,真的是可以拿掉了啦!如果真的覺得有一些是屬於高消費行為、奢侈的,那留著沒有關係,但是總是要做一些改變,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促進這些產業的發展,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接著我們請鄭天財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56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部長。
主席:莊部長,謝謝。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辛苦了,因為你要繼續當部長,所以應該希望很快的來處理娛樂稅法的問題。娛樂稅法第一條沒有立法的目的,直接就是說要依本法規定來徵收。如果我們從過去歷史的解釋來看,民國69年以前徵收筵席娛樂稅,後來就做了一個修正,主要還是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目的即在「寓禁於徵」,藉選擇奢侈性較高之娛樂消費行為課稅,改善社會奢靡的風氣,當然這個都已經改變,已經不是了。我們看娛樂稅法第二條,你說它奢侈嗎?也不是,所以這個已經是一個很普遍、是一個日常所應該要有的。顯然按照你的報告就是說,這十八點多億將近19億,考量的是地方政府的稅收,所以怎麼去解決地方政府的稅收,你們報告裡面提到這是鄉鎮市重要的財源,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鄉鎮市,像我們原鄉大概就課不到,對不對?原鄉部落沒有,是比較集中在都會區的鄉鎮市區,所以這個部分你們要做一個很具體的分析,對不對?像臺北市、新北市,他們不同意嗎?何況它的區都已經不是鄉鎮了,所以這個部分要很具體的做分析,才能夠做論斷,才能夠去解決問題,所以這個部分給財政部一個方向。
監察院的糾正文提到相關這些,這個是比較早的,是九十幾年的,然後監察院97年糾正案的一個結案是針對93年的,你們也做了一個說明,不管怎麼樣,我們回到這裡,這麼多的委員都質詢了,你聽了這麼多,具體要能夠不影響鄉鎮市很簡單,就是補助嘛!我們一看要以哪一個年度,假設我們現在修法,我們就以112年度這些鄉鎮本來會收的娛樂稅,中央就補助,以後就照這個額度,這是一個最快的方式,對不對?這個部分對中央政府、對行政院來講,19億不算多。部長的看法如何?
莊部長翠雲:我知道委員認為19億的金額不是很高,但是對地方的財政自主來說並不是很好,他們還是希望能夠有自主權,而且我們也召開地方政府的相關會議,他們並不認同要廢止,但是項目跟稅率可以再做一些調整,就是與時俱進的做一些調整。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那個會議絕對沒有提中央會補助,絕對沒有提,對不對?他們當然就會反對,當然希望能夠維持。如果你開會議說中央絕對會補助,就以你112年度的收入全額補助,誰會反對,他也麻煩,對不對?是不是用這種方式?如果是這種方式也不用開會了,對不對?你做政策決定,然後下次修這個條文的時候、審查條文的時候就同意,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雖然財政部沒有說到補助,但是財劃法以及財政紀律法裡面都有規定,民意機關或各級政府如果修正或者是廢止相關法律而致收入減少的話,都要覓妥替代財源,事實上,這在法條裡面都已經明定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個條文我很清楚,是說如果會減少的時候。
莊部長翠雲: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明定不會減少就沒有那個問題,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逐條的時候討論。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
接著請黃捷委員、黃捷委員、黃捷委員,黃捷委員不在。
鍾佳濱委員,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不在。
請徐欣瑩委員。
徐委員欣瑩:(13時2分)謝謝主席。本席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莊部長,辛苦了。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徐委員欣瑩:部長好。首先恭喜您繼續留任,本席也要說大家辛苦了,不只是您,今天來了那麼多單位,包括財政部、金管會、主計總處、教育部等各部會,還有包含跟娛樂稅有關的各縣市政府稅務局主管,大家真的辛苦了,現在已經是下午一點多,但是大家都還坐在這邊開會。部長知道最大的原因,剛剛很多委員都提出來了,今天不是第一次要審這個法案、第一次討論這個議題,財政部在跟地方開會的時候,如果中央可以有一個解決的辦法,地方政府怎麼會拒絕呢?怎麼會反彈呢?本席想請教您,娛樂相關產業,包括體育、藝文、表演等鼓勵,對於他們租稅的合理待遇和機制給予支持,您認同嗎?
莊部長翠雲:相關產業我們都非常重視,有關文化、藝文部分有文創法,也有文化創意補助條例,都有相關規定給予相關的補助跟獎勵。
徐委員欣瑩:就振興運動產業的角度,您認為應該繼續對高爾夫球場徵營業稅嗎?
莊部長翠雲:您是說營業稅還是娛樂稅?
徐委員欣瑩:娛樂稅。
莊部長翠雲:高爾夫球場的部分,您知道上一次在娛樂稅法修正的時候,曾經提出要把保齡球館、撞球場以及高爾夫球場刪除掉,不要課娛樂稅。最後在討論的時候,針對高爾夫球場,委員之間並沒有達成共同的意見。高爾夫球場因為面積比較大,耗費土地資源,還有對水土保持等等的影響,所以在那一次修法的時候就沒有把這個部分拿掉。針對高爾夫球場的部分,還要有社會上的共識。
徐委員欣瑩:什麼共識?高爾夫也是一種很健康的運動,應該不需要課娛樂稅才對。
莊部長翠雲:高爾夫球當然也是一個運動,至於要不要課娛樂稅,在上一次討論的時候就已經提過。
徐委員欣瑩:您覺得高爾夫球是有錢人打的,所以你要課他稅嗎?是因為這樣嗎?
莊部長翠雲:並不因為是有錢人打的,所以要課稅,現在高爾夫球場的收費當然也有不同。這個地方還是就有關水土資源的保育及外部的一些成本因素考量,所以上一次修的時候在立法院也沒有共識說要把它拿掉。
徐委員欣瑩:這一次立法院有共識,是不是就可以拿掉?
莊部長翠雲:這一次修正委員有不同的意見要考慮,當然也要考慮地方政府,尤其在鄉鎮的部分……
徐委員欣瑩:對,你一直都拿……
莊部長翠雲:尤其對鄉鎮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財源。
徐委員欣瑩:太好了!你就是一直拿鄉鎮市公所當擋箭牌。你知道為什麼你當財政部長,不是當財政科長嗎?你知道為什麼嗎?
莊部長翠雲:不是擋箭牌,對於地方政府的意見,我們還是必須要尊重。
徐委員欣瑩:對。剛剛每個委員都說了,如果財政部跟他們溝通的時候,有拿出彌補的財源或者說可以從財政收支劃分法,甚至統籌分配稅款彌補這一塊,他們怎麼會反對?每個委員都這樣質詢了,今天大家會坐這麼久,也是因為財政部就是沒有拿出具體的方案,特別在報告裡面就直接表示,沒有適合彌補財源的方式。部長,你知道什麼路最好走嗎?就是放棄的路,兩手一攤說沒有辦法,中央政府不可以這樣。本席也要在這邊表達,我簽署羅明才委員的提案是非常痛苦的決定,因為我們覺得娛樂稅要與時俱進,但是本席的轄區新竹縣的高爾夫球場在全國排名第3多,所以還是要為地方請命,希望中央可以拿出辦法。剛剛伍麗華委員還有鄭天財委員都給您很多意見,還包括洪孟楷委員,我相信今天所有委員都給財政部意見,所以希望財政部不要兩手一攤、不要甩鍋給地方政府,你們要有作為,部長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委員的意見我們都虛心聆聽。
徐委員欣瑩:好,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
主席:謝謝徐委員。
接著請羅明才委員。
羅委員明才:(13時8分)主席、各位委員及出列席官員,大家好。主席,可否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莊部長。
羅委員明才:莊部長,辛苦了。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羅委員明才:看到大家到現在一點多都還在開會,實在於心不忍。如果你現在答應的話,我們就早一點休息。如果今天沒有辦法進入實質審查,你可不可以告訴大家,下一次或者一個月會讓它過?
莊部長翠雲:這個我剛剛已經說過,我們還是會請地方政府研商以後,尋求最大的共識。
羅委員明才:我想520之前先不要給你壓力,但是至少520以後,新的人事應該要有新的作為。你也知道所有朝野立委對於廢除娛樂稅都正向看待,沒有人反對,所以建請部長要從善如流。該怎麼做、好的事情早做晚做都要做,我覺得很可惜,那麼重要的財經部會首長坐在這邊,可以說是冷飯熱炒,重複在講這個議題,與其這樣倒不如你如果同意,我們就趕快休息,或是下次讓它通過,我們就趕快休息,因為你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去做,很重要的事情可以做的太多了。譬如現在股市也跌跌不休,破兩萬點,部長,你覺得兩萬點站得住站不住?
莊部長翠雲:兩萬點有上去,今天好像是跌一百多點,因為我一直在這邊也沒有去看股市的情況。
羅委員明才:上週慘跌七百多點。
莊部長翠雲:是,上週五是跌了七百多點。
羅委員明才:市值就少了一兆多。
莊部長翠雲:股市的波動當然一定會有上上下下,也有各自的因素。
羅委員明才:所以,部長,與其在這邊講一個早上的18億稅損的問題,倒不趕快去救股市。國安基金會不會出手?
莊部長翠雲:國安基金當然會密切的關注股市的情形,但是國安基金進場必須要符合國安基金的相關規定,而且要經過國安基金委員會的授權。
羅委員明才:像中東那邊如果戰爭持續擴大,會不會影響?這個算不算是國安基金出手的選項之一?
莊部長翠雲:如果戰事繼續擴大或時間拉長的話,那還要有所謂資金的大量移動,影響到國際整個市場的穩定,我想這個有相關的一些條件在裡面。
羅委員明才:最近大概什麼時候會開會?
莊部長翠雲:國安基金的例會是每三個月開,大概前一、兩個禮拜才剛開過例會。
羅委員明才:就長期來看,國安基金都是賺錢,而且你知道國安基金賺了多少,有沒有算過?
莊部長翠雲:上一次進場大概有賺差不多100億,但是國安基金的目的並不是在賺錢,國安基金的目的是在穩定市場,穩定資金市場。
羅委員明才:部長,你想想看,國安基金一出手隨便就賺一百多億,我們今天早上講的是18億,乘以10年也才180億,所以拜託部長,你趕快去賺錢吧!
莊部長翠雲:好,我去賺錢。
羅委員明才:還有很多,事實上,你如果把臺灣的一些地緣政治關係解除,比如今天的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開放以後,臺灣不得了,我多麼期盼臺灣跟新加坡一樣,可以跟大陸兩岸一起來思考怎麼樣來推動兩岸的百年和平協定,簽了以後,我覺得臺灣未來絕對不會輸給新加坡的,更可以解決最重要的、本席所關心的年輕人長期低薪的問題,當然今天黃主委也講了很多,當然有一些議題不是你可以決定的,但是解決若干問題,提供保險公司在臺灣更多的投資機會,也不是我的責任啊!今天你如果讓我來當行政院長,我趕快來做,把環境做好,把基礎擴大,也可以鼓勵台積電在臺灣多發公司債啊,對不對?還有很多很多啊,但臺灣也發得不多。公債的部分,全部的市場規模臺灣現在是多少?國債。
陳署長柏誠:目前大概是四、五千億。
羅委員明才:對啊,這也不是我的問題啊!是你們沒有把環境做好,讓這些壽險公司沒有辦法回來投資啊!所以就是倒果為因,整個就亂了套啊!其實你就把臺灣想成未來的新加坡成功的模式,我們要怎麼做,我不期盼你們很厲害,你們照抄就好了啊!我所提出來的法案都是有所本的,不然你就照抄啊!圖利了誰?好到臺灣的年輕人啊!好到誰?好到臺灣未來的發展啊!所以希望部長,你可以多思考一下。
最後再問你,就是今天會不會過?
莊部長翠雲:今天?召委在這邊。
羅委員明才:如你所願啦,因為你可能覺得需要點時間多多來思考。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
羅委員明才:如你所願,但是我也希望過一、兩個月以後能如我所願,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羅委員明才:一人一次嘛!
莊部長翠雲:謝謝。
羅委員明才:互有往來,謝謝部長。
接下來請金管會黃主委,黃主委你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召委好。
羅委員明才:我記得股市上兩萬點的時候,我們在這邊討論,我請教你說兩萬點會不會變成一個生活日常,就是兩萬點不會是大家那麼害怕的事情,一萬點經過了,以前一萬點的時候,我在財委會的時候說股市上萬點,還給人民好生活,所以那時候我請大家吃雞排、吃珍奶,現在我在考量,如果兩萬點能站得穩的話,我跟以前一樣就是雞排再加上珍奶,因為以前有人沒吃到嘛,所以兩萬點我們再慶祝一下,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看您自己決定,我沒有特別……
羅委員明才:好啦,那我們就希望兩萬點要站好,至少要持續長一點的時間。我們今天討論到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部分,主委,你覺得要不要讓它過?因為我今天聽了所有委員的講法,大家都希望資金回來建設臺灣、錢留臺灣,但是括弧裡面的是如果有好的機會。事實上,主委,你知道如果身為未來的行政院長,他要是聽到這個,他會高興得不得了,講難聽一點,太多事情都不用做了,光是這六兆多的資金回來以後,你想想看臺灣會變成怎麼樣?但前提是要有地緣政治各方面的和平啦,那股市可能馬上就漲,要是我來看起碼三萬點以上。所以我們在算的都是斤斤計較那個利率,因為美國利率有5%,我們的2%,可能有多3%,那個都是小菜兩、三碟啦,我在看的是整個臺灣怎麼樣脫胎換骨。坦白講我是在野黨,根本就不應該要來提這個帶動臺灣大力發展、讓執政黨可以穩穩的做下去的法案,為什麼?我心裡在想,就是無論如何,我在國民黨開會的時候,我們在花蓮那一場會議,我說國民黨要重返執政也很簡單,第一、你不要唱衰臺灣,你要做多臺灣,臺灣就會一直好起來,不要為了選票考量;第二、多多照顧年輕人;第三、培養更多的優秀年輕的政治人物,然後不斷的圖利人民。其實我要講這個就是圖利嘛!保險公司也不要想回來會被限制,怎麼會被限制呢?大家都知道,現在美國國力衰退,我們壽險公司在美國買的公債、公司債券加一加有多少?
黃主任委員天牧:應該有上兆以上。
羅委員明才:好幾兆,對不對?你想想看,如果美國國力不斷的衰退下去,哪一天突然爆炸,就像當初俄羅斯壽險公司投資以色列一樣,全部都血本無歸,那回來臺灣不是更好嗎?公共建設像高鐵環臺,韓國瑜院長的打通整個中央山脈啊,那個以後都是穩賺的嘛;開放陸客來臺啊,觀光旅遊各方面全部都好起來,好到誰?好到年輕人啊!就不會永遠是三萬五嘛,因為三萬五不是現在第一天講,年輕人低薪的情況已經講了10年、20年,本席只不過希望找一個地方可以有個突破點,讓他可以脫胎換骨,大家多多來思考一下。所以本席所講的,主委,你憑良心想想看,如果臺灣有那麼好的投資機會,未來臺灣會不會更好?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我瞭解委員深謀遠慮,都是為了國家的發展,我們非常敬佩,謝謝,有一些顧慮啦。
羅委員明才:主委,今天聽起來根本也沒有委員反對啊,只是說循序漸進,所以今天要不要讓它通過?
黃主任委員天牧:是,跟委員報告,我們報告有寫,因為保險資金出去有它必要的原因,如果真的通過,造成保險資金真的要逐漸回流,會對保戶權益造成很多的影響,可不可以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公共建設方面本來就不斷在努力,是不是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再努力下去?
羅委員明才:好,那今天就如你所願,我們再繼續等新的主委來,我希望新主委來,你交接的時候,你要跟他講財委會所有委員的關心跟用心,督促他對於公共基礎建設、長照的部分要想辦法怎麼引導,因為官是他在當,我們是民意代表,我們就是建議而已。
黃主任委員天牧:瞭解。
羅委員明才:請你把這個精神傳承下去。
黃主任委員天牧:好,謝謝委員指導。
羅委員明才:你如果講得好,搞不好你下次也是當行政院副院長啊,不要懷憂喪志!
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沒有懷憂喪志啊!
羅委員明才:好,那就繼續努力。謝謝。
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謝謝。
主席:謝謝羅委員。
何欣純委員、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不在。
謝衣鳯、謝衣鳯、謝衣鳯,謝衣鳯不在。
游顥、游顥、游顥,游顥委員不在。
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委員不在。
主席(羅委員明才):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本次會議作如下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4案、廢止「娛樂稅法」2案、「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1案、「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2案及請願案3案擇期繼續審查。
本日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如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現在散會。
散會(13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