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星期一)9時至13時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秀芳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邀請環境部部長、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就「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環境部部長薛富盛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張順欽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林左祥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許智倫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副局長謝翰璋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李西河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劉振安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4月15日(星期一)9時1分至15時36分

113年4月17日(星期三)9時至12時48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昭姿  林月琴  陳菁徽  盧縣一  涂權吉  王育敏  廖偉翔  邱鎮軍  蘇清泉  林淑芬  王正旭  黃秀芳  劉建國  陳 瑩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洪申翰  沈伯洋  鍾佳濱  林楚茵  麥玉珍  洪孟楷  黃珊珊  羅智強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黃國昌  鄭天財Sra Kacaw   王鴻薇  賴士葆  牛煦庭  張雅琳  黃 捷  葛如鈞  李坤城  陳冠廷  陳培瑜  徐欣瑩  何欣純  范 雲  游 顥  李彥秀  許宇甄  蘇巧慧  林德福  顏寬恒  謝龍介  楊瓊瓔  鄭正鈐  蔡易餘  張嘉郡  謝衣鳯

   (委員列席35人)

列席官員:

(4月15日)

 

 

 

衛生福利部

部長

薛瑞元

 

 保護服務司

司長

張秀鴛

 

 心理健康司

司長

陳亮妤

 

 

簡任技正

李炳樟

 

 中央健康保險署

副組長

黃珮珊

 

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

副組長

斯儀仙

 

法務部檢察司

副司長

簡美慧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副署長

戴淑芬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專門委員

許慧卿

 

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

副司長

曾文方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

主任

詹文旭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專門委員

廖倪妮

 

 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專門委員

陳宜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專門委員

李彩溱

 

(4月17日)

 

 

 

環境部

部長

薛富盛

 

 資源循環署

署長

賴瑩瑩

 

 環境管理署

署長

顏旭明

 

 化學物質管理署

署長

謝燕儒

 

 氣候變遷署

署長

蔡玲儀

 

 大氣環境司

司長

張順欽

 

 水質保護司

司長

王嶽斌

 

 監測資訊司

司長

謝炳輝

 

 綜合規劃司

司長

吳珮瑜

 

 環境保護司

司長

蔡孟裕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署長

連錦漳

 

 產業園區管理局

副組長

蘇宏益

 

 商業發展署

科長

簡俊良

 

 能源署

組長

陳景生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吳進忠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秘書處

處長

吳明蕙

主  席:王召集委員育敏

主任秘書:張禮棟

專門委員:郭冬瑞

紀  錄:簡任秘書 林桂美 簡任編審 李志遠 科  長 賴映潔

   專  員 許淑真 薦任科員 莊鴻基

(4月15日)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文化部就「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之因應作為與現行政策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報告後,委員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涂權吉、盧縣一、王育敏、廖偉翔、邱鎮軍、蘇清泉、林淑芬、王正旭、洪申翰、黃珊珊、黃捷、洪孟楷、張雅琳、沈伯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麥玉珍、鄭天財Sra Kacaw、李彥秀、王鴻薇、黃秀芳、范雲、楊曜、劉建國、陳瑩、陳培瑜及牛煦庭等29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副司長曾文方、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戴淑芬、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斯儀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專門委員李彩溱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主任詹文旭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陳冠廷、羅智強、牛煦庭及何欣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11項:

一、有關衛福部遲至民國113年4月10日,才在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立院質詢的一再催促下,發函數發部要求將「創意私房」強制停止解析乙事,衛福部顯然自我設限,甚至有違法瀆職之嫌,未能積極按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8條」規定,在知悉有「犯罪嫌疑情事」之時,即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之網頁資料。然,查察有關「創意私房」司法審判案件,早於民國111年1月13日,即由檢察官確定起訴其中涉嫌偷拍、上傳、散佈、涉及性侵害之相關創意私房之會員/加害人等(非該網站經營人、持有人),而起訴前,檢調即發起搜索、扣押證物、羈押加害人等行動,綜上述所有司法作為,在衛福部行政判準、規範中,竟然仍不足以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8條」,立即將「創意私房」封網、下架。計民國111年1月13日檢察官起訴,至民國113年4月10日創意私房遭國內屏蔽,歷時共達818天。讓犯罪性影像愛好者多了超過兩年時間得以購買,為性犯罪創造市場需求,畢竟「沒有購買才沒有傷害」;而不肖者則多了818天的時間,竄流台灣社會進行偷拍。在818天中,等同放任性侵犯、猥褻犯、孌童犯,以性侵、猥褻兒童等內容作為素材,拍攝、上傳、散佈、買賣性影像,甚至以此內容向被害人反覆威脅恐嚇。爰請衛福部於一周內針對創意私房案提供檢討報告,以回應台灣社會的質疑與不滿。

提案人:涂權吉

連署人:廖偉翔  盧縣一  陳菁徽

二、請衛生福利部檢討兒少性剝削影像移除下架流程問題。請衛生福利部修正「性影像移除下架流程─性影像處理中心版」;並於一個月內研擬修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明定專責單位,供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委員審視,以明確行政程序。

提案人:林月琴

連署人:王正旭  黃秀芳  劉建國

三、非法網站「創意私房」的兒少性影像案件,引發社會關注。據統計,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通報案件樣態中,「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的案件數有逐年增加趨勢。深究其中,案件數攀升原因有三:()、是詐騙手法推陳出新,有心人士拐騙兒少自拍或被拍攝性影像;()、網路使用及通信方式方便性提高,不少學童國小開始就有手機,在個資保護意識不足的前提下,容易受騙或聽信網友話語而拍下性影像;()、性影像處理中心成立後,受害民眾申訴意願提高等。這些因素顯示行政部門應加強宣導,針對兒少性剝削的受害樣態從教育體系開始,提高網路使用人警覺,強化犯罪預防,並對於受害個案,社福系統均應致力開案處理。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內政部、法務部、教育部、數位發展部等,應於一個月內研商,深入學校及社區宣導之相關作為與活動,後續由教育部、衛福部主責辦理。透過教育、案例分享等方式,引導兒少建立正確的自我保護觀念及求助管道,並培養危機意識,同時增進教師、家長及社區民眾對兒少性剝削防制議題的認識、相關法令規範之認知及瞭解相關求助管道。

提案人:林月琴  王正旭  黃秀芳  劉建國

四、據衛福部統計,自2019年起,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通報案例中,涉及兒少性影像犯罪的案件數逐年攀升,從717案上升至2,903案,且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通報案件的占比,亦逐年上升,由59.11%增加至86.76%。為防制兒少遭性剝削、遏止兒少性影像散布等犯行,衛福部應積極針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中有關提高持有兒少性影像、支付觀覽等兒少性影像刑責,增加持有與支付觀覽行為樣態,以及行政處分及移除下架時限,行政裁罰等相關程序之簡化,爰此要求衛福部應於一個月內儘速邀集相關部會研議,並修正相關規定,透過網絡合作完善建構數位兒少防護網。

提案人:林月琴  王正旭  黃秀芳  劉建國

五、2023年2月15日修正通過並公告施行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附帶決議之一「衡量性私密影像於網際網路流傳對於被害者傷害影響甚鉅,衛生福利部應協同相關單位統計公布各網際網路平台接獲申訴或檢舉需限制瀏覽或移除網路資料之件數、完成件數、平均完成時間」,爰此,請衛生福利部將統計結果公告周知,使社會輿論製造網路業者儘速下架性剝削影像之壓力,以杜絕性影像再遭散布,完善被害人保護服務。

提案人:王正旭  黃秀芳  林月琴  劉建國  蘇巧慧

六、近期,某藝人遭查獲持有未成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相關影像,引起社會撻伐,更有要求嚴懲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犯罪者之輿論。按2023年2月15日修正通過並公告施行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衛生福利部應據此立法精神,嚴懲兒少性犯罪,杜絕性影像再次遭散布,爰此,請衛生福利部及法務部針對「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拍、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性影像案件」、「散布兒少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者」三者犯罪樣態於修法前後之裁罰情形進行統計,並將統計結果送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王正旭  黃秀芳  林月琴  劉建國  蘇巧慧

七、有鑑於行政院鄭文燦副院長日前主持「台灣社區醫院協會與衛生福利部政策溝通會議」,並在會後透過行政院發布新聞稿,確定護理獎勵夜班費層級差距要縮減,並且會透過大夜班醫學中心1,000元、區域醫院950元、地區醫院900元;小夜班醫學中心600元、區域醫院550元、地區醫院500元等明確金額之措施來落實。是以,當前各醫院之間,在行政院及衛福部共同掛保證之下,多已用新標準代為墊支費用並發放給我國基層護理人員,然而,所查相關費用自新標準訂定逾二個多月迄今,衛福部仍未讓各醫院收到帳款。爰此,考量衛福部受到主計總處所認不應用公務預算撥補支出經費的同時,雖聲稱照程序在辦理,然在落實清楚交代辦理期程之行政責任卻有所欠缺,故決議要求速於二周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我國護理獎勵夜班費經費支出作業機制暨發放期程說明」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盧縣一

八、有鑑於衛福部刻正辦理被害人性影像集中處理服務,然而,經查該措施卻欠缺夜間接案應處機制,致令被害人在夜間時段求助無門及聯絡無門,更徒增在受傳播媒介發達之故而迅速擴散之二度風險。爰此,考量中央保護作業不應出現夜間時段的破口,復以如113保護專線機制已24時全天候開辦多年,並可供被害人性影像處理服務作業之借鑑,是以決議要求衛福部速於二個月內研擬性影像處理中心夜間作業之可行性評估規劃,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進度報告。

提案人:陳菁徽  陳昭姿  盧縣一  涂權吉

九、有鑒於台灣面對少子化國安問題,每一位孩童健康成長有關未來國之國本,守護孩童健康成長,避免疾病造成傷害是政府重要的責任。腸病毒是一種傳染性極強,可經由接觸或飛沫而感染,台灣腸病毒一整年均可能發生感染,每年三月底開始進入流行季節,於五、六月達到高峰,只要進入腸病毒高發期,小學及幼兒園的學童缺課情況就越來越嚴重,甚至停課。在人群聚集且空氣流通不良的場所,以及家庭與學校中有很高的傳染率,而發病出現手足口病或皰疹性咽喉炎,對於幼兒及照護家庭,都是非常痛苦的煎熬。對於最容易造成幼兒重症的腸病毒71型,可以透過疫苗施打來做預防及減低感染後的症狀,目前僅有兩種自費疫苗可以施打,可接種對象都是2個月到6歲的幼童,需要施打兩劑,2歲以下施打高端腸病毒疫苗則需接種2+1劑,平均費用每劑約4,000元,施打兩劑及第三劑合計8,000-12,000元,對政府鼓勵生育減輕育兒家庭負擔的政策相違。爰此,要求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一個月內,研議提供全國6歲以下幼兒公費施打腸病毒疫苗的政策方案。

提案人:蘇清泉  王育敏  涂權吉

十、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但是,美國對持有此類物品的懲罰,最高可處10年徒刑。與美國相比,台灣現行法規似嫌太輕,不足以引發警惕,爰要求衛福部於一個月內研擬修法版本,提高懲罰以遏止此類犯行。

提案人:蘇清泉  邱鎮軍  廖偉翔

十一、當今社會只要有一台智慧手機,即可連線上網,因此兒少在網路遊覽時,有機會接觸到更多,不適合其年齡的網路資訊,因此在民國96年時,就已經有委員提案要求,政府要積極健全網路年齡驗證機制,但至今兒少在網路世界漫遊時,政府仍未有積極且有效的年齡、身分驗證方式。爰此要求衛福部應會同相關單位,儘速共同積極研擬有效的網路平台年齡、身分驗證機制,確保未成年人接觸到網路上不適當內容。

提案人:劉建國  林淑芬  王正旭

(4月17日)

邀請環境部部長、經濟部、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就「限塑政策執行成效,及家戶與一般事業廢棄物減量之檢討與策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環境部部長薛富盛報告後,委員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廖偉翔、盧縣一、王育敏、邱鎮軍、涂權吉、王正旭、陳瑩、牛煦庭、鄭天財Sra Kacaw、林淑芬、黃秀芳、張雅琳、洪申翰、蔡易餘、劉建國、陳冠廷及楊曜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環境部部長薛富盛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署長連錦漳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蘇清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3項:

一、我國自91年起開始推動限塑政策管制塑膠袋及免洗餐具,2018年更提出限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時程表,包括塑膠購物袋、免洗餐具、飲料杯與塑膠吸管,皆於2020年起擴大限用,預計2025年達到全面限用,2030年實現全面禁用目標。惟我國2023年塑膠袋內銷量達20.8萬公噸,較2022年還增加1,300公噸,另外,環境部雖限制四大類業者提供內用者塑膠吸管,但對外帶飲料並無規範,目前有近九成手搖飲料店提供外帶飲料使用塑膠吸管,實難發揮塑膠吸管減量之效果,更凸顯限塑政策執行成效有限。為落實塑膠廢棄物源頭減量,爰要求環境部針對目前14大類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對象,以及四大類禁止提供內用者塑膠吸管對象,研擬擴大適用範圍之可行性與方案,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育敏  陳菁徽  廖偉翔  盧縣一

二、因4月3日花蓮地震造成數部發電機組故障待完成檢修,又逢4月15日大潭等發電機組跳機,台電為求穩定供電依規定運行興達電廠第3、4號燃煤機組。惟隔日供電已回穩,台電網站亦顯示該日備轉容量率達13.83%,台電理應依符合「高雄市環保局空污防制計畫」規定興達第3、4號發電機組運行。有鑑於環境部於事發當日並無發布任何聲明或指正,顯現其於經濟部協同台電處理能源問題時,無法充分發揮監督功能,並落實空氣污染防制計畫。爰要求環境部應於3週內提交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說明對於台電公司發電污染排放及空氣品質變化之監督作法,包括事前、事中及事後等作為,及未來可能轉為備載機組之監督。

提案人:王育敏  廖偉翔  盧縣一  陳菁徽

三、我國目前現行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依照「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3條,可依照按用水量計算徵收、按戶定額計算徵收、按垃圾量計算徵收等3項方式,惟除台北市、新北市採取按垃圾量計算外,多數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採取按用水量計算徵收,但國人並未知悉兩項政策反映出垃圾處理成本負擔差異,也無法達到「污染者付費」的公平精神。請環境部於3個月內參照「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3條3項所列清潔處理方式,提供各縣市、國人每單位垃圾處理費負擔成本供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知悉,並說明目前推動按垃圾量計算徵收所遭遇之困難與改善方案。

提案人:林月琴

連署人:王正旭  陳 瑩

散會

主席:請問委員會,上次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沒有,議事錄確定。

本日會議議程為邀請環境部部長、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警政署就「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接下來請環境部薛部長報告,時間5分鐘。

薛部長富盛: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早。今天4月22號是世界地球日,今年世界地球日的主題是地球與塑膠,也歡迎大院各位委員跟環境部一起響應「減塑有我」的行列。

近年來民眾對於環境品質的要求日益提升,特別關心噪音對環境的影響,本部也對各類噪音改善訂定噪音管制標準、公告時段地區禁止從事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等多元管制工作。112年噪音陳情案件將近八萬多件,其中車輛噪音占了將近32%為最高,第二是營建工程大概占24%。

因為車輛噪音具有移動性且不定時產生噪音的特性,容易影響民眾生活的安寧,為了有效改善車輛噪音對民眾所造成的影響,環境部持續積極推動各項管制措施,其中包括從源頭管制、科技執法跟勤查、重罰等等。特別是在源頭管制方面,國產車或進口車輛需經檢測符合新車噪音管制標準始得掛牌上路;同時也推動改裝排氣管的認證制度;並加重夜間以及特定噪音管制區的車輛噪音違規裁罰金額;地方政府利用科技執法,採用聲音照相的科技來加強車輛噪音告發;同時也由民眾共同參與檢舉高噪音車輛,共同來落實車輛噪音的改善工作。

目前環境部在全臺灣大概裝置了210套的噪音偵測設備,未來還會再增設大概306套,也非常謝謝各地方環保局配合環境部,我們利用前瞻建設跟公共建設的經費來採購這些科技執法工具。科技執法事實上可以做全天候的執法工作,同時也可以直接量測,節省我們採用人力稽查的本,獲得大家相當高的評價,事實上有將近90%的民眾滿意環境部所推動的科技執法作為

未來環境部仍會持續進行跨部會的合作,我們跟交通部、內政部警政署共同推動機動車輛噪音管制的聯合稽查工作,兼顧源頭跟管末的管制手段;同時我們也積極檢討、研修法規跟制度,精進提升整個稽查技術及推動勤查重罰等作法,能夠有效提升環境品質,為居民打造一個更安靜、更舒適的生活環境。

在這邊也請大院各位委員能夠持續支持環境部按部就班推動整個噪音管制跟法制面的建立。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薛部長。

有關本次會議各項書面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環境部書面資料:

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大院第11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感謝委員會邀本部列席報告。

近年來,民眾對環境品質要求日益提升,特別關心噪音對環境的影響,本部對各類噪音改善主要採取訂定噪音管制標準及公告時段地區禁止從事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等手段進行管制,依據112年噪音陳情案件統計結果顯示,以車輛噪音占比最多,其具有移動性且不定時產生噪音之特性,容易影響民眾生活安寧。

為有效改善車輛噪音對民眾影響,本部持續積極推動各項管制措施,包括國產車或進口車需檢測符合新車噪音管制標準始得掛牌上路、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以及加重夜間及特定噪音管制區之車輛噪音違規裁罰金額。地方政府運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加強車輛噪音告發,及由民眾共同參與檢舉高噪音車輛,共同改善車輛噪音。

本部未來將持續跨部會合作推動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工作,兼顧源頭與管末管制手段,精進提升稽查技術及推動勤查重罰等作法,有效提升環境品質,為居民打造更安靜、更舒適的生活環境。

冀請大院各委員支持,使本部各項策略能按部就班推進;為使大院各位委員對本部業務瞭解,謹彙整相關施政重點,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前言

近年來我國隨著產業及經濟蓬勃發展,國人對環境品質的要求日益殷切,特別關心噪音對環境的影響。本部針對噪音主要係採取管制標準及公告行為等多元手段進行管制。依據112年噪音陳情案件統計結果顯示,以車輛噪音占比最高,由於車輛噪音具有移動性且有不定時產生特性,容易影響民眾居住生活安寧,針對該特性的改善及防制係採取源頭管理及末端管制方式推動

貳、源頭管理、科技執法及勤查重罰多元推動

一、源頭管理

(一)國產機車及進口機車(含進口二手機車)均需經審驗符合最新管制標準,取得合格證明方能掛牌上路。

(二)排氣管認證供民眾選購使用:我國自108年起已推動排氣管改裝自主管理,首先由廠商業者指定車型,委託法規認可檢驗測定機構執行噪音測試,併同合格測試報告及規格文件提出認可申請,通過後則授予合格編號,後續將不定期更新公布符合噪音管制標準之產品清冊,同時提供各縣市環保局管理應用,執行期間通過認可並取得合格編號的產品總計225組。

(三)交通法規新訂機車改裝排氣管登錄要求:為從源頭有效落實車輛噪音之管理,本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登記制度,本部已於112年12月29日發布「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交通部並於113年1月18日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本部認證改裝排氣管納入車輛變更登記,明定使用中車輛有變更之排氣管應經檢驗合格取得認證,並由監理單位檢視確認後完成變更登記,114年1月1日前為緩衝期,未來車主如使用非經認證排氣管,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新臺幣(下同)900至1,800元罰鍰,達到源頭管理目的。

(四)協助已改裝機車測試、認證登錄:機車排氣管設備變更制度推行後,為協助現有已改裝排氣管機車之車主辦理噪音檢測作業,本部已規劃緩衝期配套措施,從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前車主皆可至本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進行登錄作業,即可由各縣市環保局安排檢測,經噪音檢測認證合格之機車,相關資料將傳輸至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二、科技執法

(一)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民眾認可:本部自110年以來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工作,如經檢測超過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可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處以車主1,800至3,600元罰鍰,截至目前全國共有210套照相設備(109固定式、101套移動式),裁處件數共11,569件;有89%的民眾贊成推動聲音照相取締噪音車之政策。

(二)提升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量能:行政院已核定前瞻預算及公共建設經費共1.9億元,持續協助地方政府共設置至少306套照相設備,並要求由原訂116年提前於114年完成。

三、勤查重罰

(一)環警監聯合稽查:為減少改裝車輛噪音擾寧,112年6月29日函請地方環保機關、警察機關與轄內交通監理機關協力合作,於夜間10點到凌晨6點時段,針對噪音車輛出沒熱點區域及時段加強執行勤查重罰,以改善環境安寧。

(二)加重裁罰金額:本部已於112年6月30日修正發布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於夜間時段或特定區域(包含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汽機車噪音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行為時,由首次違反罰3,000元加倍裁罰至6,000元,經處罰後仍未停止其行為,依第一次裁處金額逐次遞增至上限3萬元。另經攔查檢測超過噪音管制法第11條規定之車輛噪音管制標準,以最高金額3,600元處罰。期透過加重罰鍰金額,讓車輛噪音製造者心生警惕,達嚇阻效果。

參、結語

機動車輛噪音管制,除了加強於夜間時段進行環警監聯合稽查,也透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及提高裁處罰則,更與交通部進行跨部會合作,加強車輛排氣管源頭管制措施,全面管制噪音車,預期可達明顯成效,提昇生活環境品質。

以上報告,恭請指正。

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交通部書面資料:

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專題報告

一、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進行報告,謹說明如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二、現行汽機車噪音已有可檢舉及處罰規定

(一)機動車輛之噪音管制,於環境部「噪音管制法」已有源頭新車及行駛中車輛之管理作法:源頭新車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行駛中車輛制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供民眾檢舉,地方環保局依法通知受檢舉車輛執行原地噪音檢驗,及持續辦理環警監聯合稽查,對行駛中車輛噪音依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稽查取締,違反規定者可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環保、警察、監理機關等每月定期及不定期會同實施取締噪音車。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致影響行車安全,或是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分別訂有第16條或第43條處罰規定,依情節輕重分別處以罰鍰、沒入噪音器物及吊扣牌照等行政處分。

(三)有關汽機車改裝的法規,本部95年7月即參考日本、新加坡等國家作法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23條之1及附件15明訂有可變更及不可變更之項目及檢驗標準。其中機車排氣管改裝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之1及附件15已有機車排氣管可變更及不可變更之項目:現行機車排氣管數量或其左右側安裝位置係不得變更,另為避免汽機車擅自改裝排氣管致其排氣噴射後方駕駛人,影響後方駕駛人行車安全,車輛之排氣管設備如有變更之需要,係應依同規則附件15規定之變更要件或檢驗基準辦理。

三、配合環境部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修法納管機車改裝排氣管

(一)交通部配合環境部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從源頭管理,將機車變更排氣管納為應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項目,已於113年1月18日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機車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之排氣管,114年1月1日起列為變更登記檢驗項目。

(二)截至113年4月17日,目前經環境部認證與登錄排氣管的車輛,並傳輸本部公路局監理系統者,已有5394輛(每日約增加100~200輛)。另環境部預計113年底前陸續將新車原型式排氣管資料傳輸至公路監理系統。

四、結語

本部公路監理機關會持續配合環境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環保局辦理環警監聯合稽查取締噪音車,並配合環境部持續辦理機車排氣管變更登記檢驗。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經濟部書面資料:

「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承蒙貴委員會邀請本部就「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提出專案報告,本部謹向各位委員報告如下:

一、行政院分別於112年7月4日及6月17日召開2次「改裝車噪音危害防治策略會議」,經行政院秘書長於112年7月4日裁示,由交通部及環境部就車輛排氣管認證制度之源頭管制、夜間稽查及罰則等相關措施主政管理。

二、交通部依行政院指示改裝車噪音危害防制策略,配合環境部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業於113年1月18日公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規定,將更換非原型式機車排氣管納為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變更登記之事項,且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之排氣管。

三、就產業面已洽車輛公會、機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機車整車廠及排氣管業者,均表示支持環境部推動「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有助減少非法排氣管改裝情事。

四、國內機車商業同業公會及排氣管製造業者皆已瞭解環境部推動「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及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關條例,並表示配合政府已有申請排氣管產品認證及協助裝修合格排氣管作業等規劃。

以上報告,敬請指正,並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書面資料:

「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認證」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奉邀貴委員會就「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認證」代表列席報告,以下爰就本署相關查處機制及策進作為提出說明,敬請指教。

壹、前言

汽、機車拔除消音器或加裝閥門等改裝方式,產生巨大噪音,嚴重影響民眾居家安寧及生活品質。行政院陳院長於112年6月8日院會指示研議從源頭管制機車排氣管噪音問題,經行政院李孟諺秘書長於112年6月17日邀集環境部(前身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交通部及內政部研商討論後,採用環境部建議,將機車排氣管納為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變更登記項目,並於113年1月18日以交通部、內政部令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之排氣管,自114年1月1日起,列為檢驗項目。

貳、警察機關查緝噪音改裝車作為

一、配合環保機關查緝噪音改裝車

依行政院102年第6次治安會報,環境部提報「防制不當改裝車輛影響治安及環境安寧執行情形與策進作為」專案報告,警察機關權責分工如下:

(一)配合環保機關執行環監警聯合稽查。

(二)執行巡邏或路檢勤務時,發現噪音改裝車輛,逕行拍照存證並於環保機關檢舉網站上傳通報。

二、落實執行警察機關通報噪音改裝車輛工作計畫

針對噪音改裝車,本署前於111年11月30日函頒「警察機關通報噪音改裝車輛工作計畫」,加強執法與通報機制,並函請環境部配合提高實施「環監警聯合稽查」次數及增加夜間經常聚集路段稽查頻率。

參、策進作為

一、介接排氣管改裝登記等資料

自114年1月1日起,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至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本署將協調交通部取得是項變更資料,作為員警執法之參考。

二、請環境部評估建置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

本署前於111年11月28日函請環境部提高實施「環監警聯合稽查」次數及增加夜間經常聚集路段稽查頻率,並建議環境部分析噪音車經常行經之路段及路口,評估建置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及搭配移動式執法儀器,加強取締。

三、請環境部研提噪音管制法修正草案

本署前於111年11月28日函請環境部檢討修正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評估將現行罰鍰加重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並增訂對噪音改裝車倘超過管制之標準再犯者,沒入該車輛之行政罰處分可行性。獲該部於111年12月14日函復已著手研修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劃於夜間時段超標即加重處罰,以強化夜間嚇阻成效。

肆、結語

本署依照「警察機關通報噪音改裝車輛工作計畫」落實稽查通報噪音改裝車輛,建請環境部增置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並提出噪音管制法之修法草案,且協調交通部介接排氣管變更登記等資料,從源頭強化管理,才能有效改善噪音改裝車違規行為,進而還給民眾安靜及安寧的生活環境。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6加2分鐘,列席委員4加1分鐘;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點30分休息10分鐘;原則上11點30分處理臨時提案,10點30分截止收案。

現在請登記第1位陳昭姿委員發言。

陳委員昭姿:(9時10分)謝謝主席,有請薛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陳委員早。

陳委員昭姿:部長早安。部長,國人在深夜熟睡的時刻對於噪音車或爆音車,不論它是來自二輪的機車或四輪的汽車,只要排氣管是發出很巨大的排氣聲音,我覺得都是沒有辦法接受,甚至非常的厭惡,我覺得重點不在於他的改裝,而是他改裝之後所發出的聲音,即高分貝噪音,重點在這個地方。

薛部長富盛:是,沒錯。

陳委員昭姿:所以去年行政院確實找了交通部跟環境部一起處理車輛改裝排氣的噪音處理,整個大方向是抓吵不抓改,我覺得這是對的,就是改裝是可以接受,但是改裝之後噪音的排放量要有一定的規範。

薛部長富盛:是,認同。

陳委員昭姿:環境部也訂定了所謂的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剛剛部長也有報告,然而在去年12月27號的新聞稿,剛剛部長也有提到源頭管理,源頭管理是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這個部分,但這個標準是不一致的,我想請教部長,機動車輛跟機車是一樣的嗎?在法律上的規範,機動車輛是等於機車嗎?為什麼在新聞稿裡面只談到機車的部分?

薛部長富盛:據我所瞭解,機動車包括汽車跟摩托車,事實上對環境部以及一般民眾而言,他在乎的是噪音的部分,不管它產生是來自四輪或是兩輪,所以那個才是重點。

陳委員昭姿:這個新聞稿只強調機車、從源頭解決機車的問題,我們會覺得你只管機車。

薛部長富盛:那可能在用詞上並沒有那麼精準。

陳委員昭姿:環境部的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定義得很清楚,機動車輛指的就是凡是使用燃油引擎或是電動馬達的汽車跟機車都包含在裡面,也就是說不只是機車而已,但環境部現在好像把自己限縮在……我今天看報告沒有談到這麼仔細,所以我也再確認一下。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

陳委員昭姿:只處理機車排氣管改裝的檢驗合格,但是並沒有處理汽車的部分,那為什麼汽車排氣管改裝沒有列入這個查核管理機制呢?我可不可以瞭解一下原因?

薛部長富盛:我們請張司長回答一下比較技術面的,好不好?

陳委員昭姿:好,沒問題。

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主要我們當時跟交通部在討論的過程裡面,目前第一個問題機車是比較多,汽車當然也是有,但是汽車這部分目前交通部還沒有打算……改裝登記還沒有開始實施。

陳委員昭姿:還沒有打算喔?

張司長順欽:不是,現在有兩件事情,一個是改裝要不要登記,這是一件事情,但是就環境部這邊來講,只要噪音超過標準的,不管是機車或者汽車都會開罰,這是兩件事情。

陳委員昭姿:不是啦!重點是因為你的法規上是講機動車輛,它確實包含汽車嘛!但是你現在的執法重點在於機車,沒有包括汽車的部分,我可以接受逐步的處理,但是你說機車量比較多,所以暫時不處理汽車,這還是要請你們再思考。

部長,我現在放一段影片,請你瞭解一下大致是哪一種車子發出的噪音。

(播放影片)

陳委員昭姿:部長,你覺得這是什麼車子?哪一種車型?

薛部長富盛:以我的經驗來看,好像汽車跟機車都會有這種。

陳委員昭姿:所以是?

薛部長富盛:都有可能。

陳委員昭姿:這個是單選題,部長,就是汽車啊!

薛部長富盛:OK,當然這一題裡面看起來是汽車,但是以我的經驗來看,好像有一種摩托車的加速聲音也是……

陳委員昭姿:主要你的法規也含,但我們的重點在噪音嘛!所以對於這種爆音車輛,不管是來自汽車或機車,國人都一定同意用力抓、用重法。

薛部長富盛:認同。

陳委員昭姿:所以你剛剛也提到說要加重罰則,所以即便改裝是合法的,但是改裝之後所發出的噪音,我想應該要有一個合格檢驗機制,就是不分機車或汽車,所以現在是有點雙重標準,那部長是否同意對於汽車也應該考慮要有同樣機制的管理,譬如有排氣管改裝之後檢驗合格的機制,有在規劃嗎?

薛部長富盛:我認同,事實上,應該……

陳委員昭姿:其實汽車的量不會少於機車啦!

薛部長富盛:跟陳委員報告,我的理解是,我們先把造成問題的最大部分解決,然後接下來是其他的部分,一般來講關於汽車,剛剛所看到的,一定是在高速公路或者在比較寬敞的道路,四輪的汽車才比較會造成這種噪音。

陳委員昭姿:部長,我們剛剛在討論,你剛剛說可以科技執法。

薛部長富盛:對,要用科技執法才有可能,否則的話……

陳委員昭姿:因為過去機車有所謂的一年緩衝期嘛?就是他改裝之後一年內,政府……

薛部長富盛:有,我們也是一年緩衝期,今年是緩衝期,就是登記……

陳委員昭姿:就是機車的既有機制是OK的,但是現在對於汽車的部分有沒有這種規劃跟想法呢?

薛部長富盛:我覺得我們可以來做,假如說……

陳委員昭姿:管不管?就是要不要管?

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我們管是管,他只要噪音超標,抓到還是都會開單,這個不分機車或汽車,這沒有分。

陳委員昭姿:但是我們知道很多源頭就是來自排氣管的改裝,如果你現在給他一個檢驗的機制,對不對?剛剛部長報告都從源頭管理,但你去抓到後端的管理啦!

張司長順欽:改裝後要不要去登錄,這個交通部門會來處理,這邊如果納入登錄的話,我們測驗的東西會跟著上來。

薛部長富盛:是不是可以請交通部來回答有沒有規劃汽車的部分也要相對應……

陳委員昭姿:麻煩。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一下,談了一個課題就是排氣管的認證,誠如現在先實施機車的部分,源頭要有先認證過的排氣管,如果車主要去做替換的話,才有合格的產品……

陳委員昭姿:其實我大概知道原因,因為你們大概覺得機車比較容易看到側面嘛?汽車是在底面嘛,但我覺得不應該這樣分的,應該要逐步來做……

林司長福山:關於汽車的部分,原則上交通部會配合環境部,如果環境部源頭……

陳委員昭姿:同樣是噪音嘛?我們不要有雙重標準。

林司長福山:有認證的話,後面我們都可以來配合辦理。

陳委員昭姿:好,謝謝。另外我要談一個,汽車排氣管它本身有很多設計成可分段拆卸,請問部長你瞭解為什麼排氣管要設計成可分段拆卸,這個理由您瞭解嗎?

薛部長富盛:我不是那麼清楚為什麼分段。

陳委員昭姿:你看螢幕左邊是機車,右邊是汽車,有人瞭解為什麼要這樣設計嗎?可分段拆卸,就是它有所謂的頭段、中段、尾段,它是可以拆卸的,就是方便維修啊!是為了方便維修,就是原廠出廠的時候,它的設計就是這樣的,我想讓首長們看下一張,目前因為不一致,臺中、南投、苗栗這些地方的環保局規定受理機車改裝合格檢驗的時候,他要求把中段跟尾段焊死、黏死,然後網路上有很多網友在討論說因為你沒有統一標準,所以各地環保局自己去設定這個標準,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是不是應該有全國統一的標準來做這件事?就是環境部來規定,然後大家是一致的。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陳委員的建議,為什麼有些縣市會這樣做,我想是因為很多機車車主經過認證之後,他回去以後又把它那一段拆掉,就如同剛剛陳委員講的,它是分段的,很可能他已經拿到我們的……

陳委員昭姿:你說他後來又再去……

薛部長富盛:對,還是會造成噪音。

陳委員昭姿:不過還是有很多車子原始就是這樣,因為方便維修,我們可以理解。

薛部長富盛:OK,瞭解。

陳委員昭姿:最後,您剛剛談到科技執法,關於聲音照相設備,我們的數字跟你剛剛的報告是一樣的,部長,我唸給您聽,以六都來說,臺中是13台,數量最多的是新北36台,差了三倍,各縣市除了新竹有10台,是唯一的雙數,其他都是個位數,基隆市最少,只有1台,其實不夠執法使用,如果在執法末端這邊要去瞭解有沒有噪音、爆音,事實上還是需要科技執法,請問你們現在有規劃預算要去幫助、鼓勵地方在執法的時候能夠做得更完整嗎?

薛部長富盛:有,跟陳委員報告,本來是112年到116年有編1.9億要購買306台,現在因為有急迫性,已經把執行時程拉到明年,變成112年到114年就會有306台,也請各位委員支持。

陳委員昭姿:有在進行中?

薛部長富盛:對、對、對,而且加速,希望可以來……

陳委員昭姿:好,謝謝。我今天的重點是汽機車要一致的管理,焊接的部分也要瞭解……

薛部長富盛:好,這個部分我們來處理。

陳委員昭姿:還有科技執法的部分請加強。謝謝。謝謝各位首長、謝謝主席。

薛部長富盛:謝謝陳委員。

主席:謝謝陳昭姿委員。

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發言。

陳委員菁徽:(9時20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早安,請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陳委員早。

陳委員菁徽:部長早。上禮拜部長有提到要回去學校教書了嘛,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因為65歲了,必須退休。

陳委員菁徽:在這邊也祝福您可以繼續為我們國家作育英才。

薛部長富盛:是,我會。

陳委員菁徽:謝謝。部長,有關噪音的問題,這是目前民眾打電話到各縣市政府的1955等等的民怨之首,統計起來臺灣有睡眠障礙的比率大概是20%,這些人半夜一被吵醒就會陷入嚴重的失眠,我們也有看到各縣市政府都在加強取締、積極開罰,甚至從源頭管理規範機車改裝排氣等等多管齊下,但是我想要問一下,因為前瞻計畫第4期到今年年底就要結束了,現任國發會主委之前宣布第5期會聚焦在擴大淨零能量及地熱氫能等等,反而這種跟老百姓生活很貼近的議題卻沒有提到。請問環境部對於前瞻計畫第5期預算中,積極處理噪音問題這件事情有沒有什麼想法?

薛部長富盛:第5期現在還在規劃,因為第4期是執行到今年,還有8個月左右,我剛剛也報告過,今年我們前瞻計畫跟公共建設大概將近1.9億……

陳委員菁徽:有,會買300台嘛!

薛部長富盛:306台。至於第5期,我發現現在環境部不只是噪音這個議題,事實上還有淨零科技、資源循環等應該可以爭取更多的前瞻建設,跟地方政府來共同合作,讓我們的環境能夠更永續的發展。

陳委員菁徽:好,因為地方政府7月要編預算了嘛……

薛部長富盛:是,我們正在進行。

陳委員菁徽:8月要提出預算書,所以他們現在也會很緊張,畢竟這些科技執法的費用非常高,他們也不太可能負擔這個,必須要靠中央來幫忙,所以我們也希望環境部的態度要出來,讓地方政府好好做事。

薛部長富盛:好,可以,這個我們會……

陳委員菁徽:好,謝謝部長。

薛部長富盛:謝謝陳委員給我們的建議。

陳委員菁徽:部長,螢幕上這個是你們環境部小編所做的文宣,宣傳大家要積極回收紙餐具、紙容器等等,不過我想問一下部長,您可能是住在雙北或新竹……

薛部長富盛:我住臺中。

陳委員菁徽:請問您有過自己追垃圾車的經驗嗎?你自己有追過垃圾車嗎?

薛部長富盛:因為我住的是社區,我們社區是放在……

陳委員菁徽:由廠商一起拿去回收嘛!

薛部長富盛:對,所以不用追垃圾車。

陳委員菁徽:我們有接到中南部民眾跟我們反映說,當他把這些紙餐具、紙容器回收好了之後拿去給垃圾車,結果清潔隊跟他說這個不收,請他當作一般垃圾塞進來就好,請問你有聽說這樣的狀況嗎?

薛部長富盛:有,這個我有聽過,不過昨天正好是世界地球日,在大安森林公園有一個活動,慈濟的顏執行長告訴我,現在慈濟有一個技術是針對紙餐具的,紙餐具為什麼現在一般來講不回收,就是因為它雖然中間是紙的,但是上下都一層……

陳委員菁徽:有PE塗層,所以要把它先分開。

薛部長富盛:對,現在慈濟他們已經有辦法把那個分開,所以事實上那個紙都還可以回收,我也請顏執行長把這個技術跟環境部分享一下,我覺得假如這個可行,事實上慈濟也在做了,我覺得應該也可以由環境部來推動,跟各……

陳委員菁徽:我先跟部長報告一下這個問題到底在哪裡,民團已經做了一個很清楚的圖示,我們來看一下,紙容器的製造商必須要合法繳費,才會挹注資源回收基金到末端的處理商,但是因為紙容器的製造商有地下的、有短繳費用的,所以我們現在的這個基金有短缺嘛……

薛部長富盛:是,完全正確。

陳委員菁徽:因此處理商就沒有辦法去鼓勵回收商好好的做好回收,你要不要想像一下,因為部長剛剛有講,你自己是住在公寓大廈,請問資源回收車的紙容器回收占多少百分比?

薛部長富盛:向陳委員報告,有關你剛剛提到的問題,紙容器現在的比率是百分之十五點多,我們基本上現在要做的就是源頭管理,事實上,我們的召委也特別關心這一塊……

陳委員菁徽:有!

薛部長富盛:我們現在已經在進行,要從源頭就要來管控。

陳委員菁徽:對,所以你也發現你們的生產數還有末端的處理數是不是有很大的落差?

薛部長富盛:是,落差很大。

陳委員菁徽:大概5萬噸左右嘛!

薛部長富盛:是,讓我們的回收基金短少。

陳委員菁徽:我們來看看你的源頭管理做的如何,部長,你自己出去可能會自帶飲料杯,但是便當盒等等的,請問你有去掃過上面印的QR Code嗎?

薛部長富盛:假如沒有QR Code,基本上大概就是所謂的一般地下工廠所生產的啦!

陳委員菁徽:沒有QR Code的是不是?

薛部長富盛:對,沒有QR Code的,現在環境部要求,只要是合格、合法的廠商,他們都一定會有一個QR Code。

陳委員菁徽:部長,你自己有沒有拿來掃掃看?

薛部長富盛:我是沒有掃掃看,但是我吃的便當,我看上面的確都有QR Code。

陳委員菁徽:我告訴你掃了以後是長什麼樣子,我早上有時候人家會送飲料,星巴克或是麥當勞冰旋風等等,上面都有一個QR Code,你們的QR Code掃出來就是螢幕上這個樣子耶,所有的QR Code掃出來是一模一樣,就是說這個業者是來自資源循環署登記列管的業者,麻煩部長去掃掃看你們自己的Code,跟農業部做出來的Code,農業部做出來的Code掃下去會發現是哪邊生產、什麼時候生產,還有這個廠商同時還做了哪些農產品,全部都列得一清二楚喔,可是你們的QR Code就只有這樣子,說實在的,壞人一定走在我們前面啦,我相信現在一定有地下業者直接整個截圖貼到不管是他的便當盒還是什麼就可以了,因為你的QR Code掃下去沒有任何的差別

薛部長富盛:陳委員,我是不是可以請副署長來說明得更詳細一點?可能應該有比這個更詳盡的資料。

陳委員菁徽:好。

許副署長智倫:跟委員報告,這個Code,有時候我們是顧慮到民眾用餐可能沒有那麼方便,他是掃有沒有標示而已,但是詳細的廠家、生產等等資料,那個是給我們稽查人員,所以我們在查的時候,最近幾年用這些的方法也查到2億多的短漏在追繳。

陳委員菁徽:所以你們內部的資料有,只是我們民眾看不到,但說實在的,其實你們也可以去訪問一下,他去買便當,通常肚子很餓,或是買飲料,他有東西吃就好了,他不會去管這個Code我還蠻在意農產品,我頂多會去管這個農產品是不是從品質優良的廠家提供的,但是你去買便當的時候,你真的不會很在意這個盒子是不是環境部認證過的QR Code,所以也許這個方法你們要再檢討一下,是不是真的可以有效來控制產量跟回收量的落差。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陳委員的建議,我請循環署來思考一下QR Code的內容是不是應該要更多、更豐富。

陳委員菁徽:對,要更具體一點,或是讓它有誘因。

薛部長富盛:好。

陳委員菁徽:因為你這樣子是在懲罰很乖的人,很乖的人、合法的廠商,他可能會覺得人家就是複製貼上就可以做的跟我看起來一模一樣,民眾掃起來也是一樣,他根本也不可能會去檢舉啊!

薛部長富盛:是。

陳委員菁徽:最後也想請教一下部長,你沒有掃過QR Code的話,你自己有騎過電動機車或是開電動車嗎?

薛部長富盛:我坐過電動車,但是沒有開過電動車,買不起。

陳委員菁徽:好,因為你們有一個2040運具電動化的目標……

薛部長富盛:是。

陳委員菁徽:你知道嗎,按照目前的進度,除了108年我們有補助電動機車,當時的數量曾經暴增,之後逐年遞減,所以我們如果以每年9萬台、8萬台、7萬台這樣的速度算下去,你猜還要多久我們才可以運具電動化?

薛部長富盛:給陳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現在的方向……

陳委員菁徽:調整了?

薛部長富盛:交通部的整個政策應該是鼓勵大眾搭乘公共運輸,早期的確有採取所謂的汰舊換新,不管是燃油車舊的換新的,或是燃油車換成電動車都鼓勵,可是這樣的話就會造成使用機車的人數還是沒有辦法降下來,臺灣的機車的確……

陳委員菁徽:部長,我們來看,使用機車的成長幅度,你好像沒有很具體的作法可以讓使用機車的人降下來,因為我們除了108年電車有稍微增長,110、111、112年購買汽油機車的還是遠高過購買電動機車的。

薛部長富盛:對,當然價錢也是一個因素,所以現在這個是蠻矛盾的,就是當我們鼓勵他,即使是機車,由燃油車換成電動車,這樣子我們機車的數目還是不會減少,它的供應數……

陳委員菁徽:最後建議一下,您剛剛提到價錢,所以現在需要置換機車的人,僅有不到三成願意買電動車,因為電動車每年花的錢實在是太多了。

薛部長富盛:是。

陳委員菁徽:所以你可能要仔細想一下,如果大家沒有辦法在短期內改變生活習慣去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包括電動公車等等的,你要如何用你的補貼去讓民眾有感,讓民眾在換車的時候,可以考慮更換為電動車,好嗎?

薛部長富盛:好,我們會好好思考一下,這是一個大哉問。

陳委員菁徽:對。謝謝部長。

薛部長富盛:謝謝陳委員,謝謝。

主席:謝謝陳菁徽委員。接下來請林月琴委員發言。

林委員月琴:(9時32分)有請部長,還有警政署副署長,還有交通部司長。

主席:請薛部長,請李副署長。

薛部長富盛:林委員早。

林委員月琴:部長早。部長,噪音污染大概是長期我們國人生活最為困擾的,而且現在大家生活都高壓力,然後晚上睡不著,又再加上噪音,這個議題大概不分城鄉。這幾年當然環境部、交通部跟警政署確實有非常多的解方,可是是不是能達到效果,我覺得有待檢驗。先請問一下警政署,目前是不是有掌握全國縣市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的狀況,請問每週攔查幾次,每次從幾點到幾點開始攔查?

李副署長西河:以112年來講,我們聯合稽查有一千八百二十六次,去年整體我們自己在執勤當中,不管是盤查、攔檢的,有查獲發覺有改裝的……

林委員月琴:等於要掌握各縣市的狀況。

李副署長西河:整體的數據,我請組長說明。

劉組長振安:報告委員,基本上環警監的勤務並不是我們警察去規劃的,因為我們的人數比較多,環保跟監理人員比較少,所以是由環保那一邊規劃出來之後,它有規劃多少次,我們就多少員警配合他……

林委員月琴:我為什麼這樣問,我們辦公室這邊因為拿不到資料,所以我們致電了六都的環保局,先不看其他的縣市,高雄市是在我們禮拜五下班之前都沒有辦法提供,逐一確認之後結果都不一。第一個,桃園市目前看起來是最高,因為每天執行;新北市事實上是次高,你看一下最高、次高,當然也要問的是整個人力搭配的狀況是這樣,不是只有說每天去查,或者是每週四到五次,還要看他查的點到底是多少。所以想問一下,請問警政署針對噪音管制執法的頻率強度,目前中央是不是有統一的最低執法頻率?因為環警監的確不是你們啟動,可是如果你們不配合的話,基本上這個效果非常的差,那就要問警政署這邊知不知道各地的作法是什麼?

劉組長振安:報告委員,原則上有關於環保噪音取締部分,我們是屬於被動配合的機關,那這個環警……

林委員月琴:所以就是環保有找你們,你們才去做,環保如果沒有找你們,你們就沒有去做?

劉組長振安:對,這是第一個,就是環保那邊有排的時候,我們一定配合;另外,我們自己本身的防制危險駕車的勤務部分,可能會在後半夜或是深夜的時候,我們也會請環保……

林委員月琴:可是中央如果沒有特別要求的話,會不會如果環保找各地的警局去配合的時候,通常也不可行?因為你這邊大概沒有統一的要求的頻率,就像幼童專用車,它有一些檢驗,在路上攔查的頻率,而且有被法規規定,所以我想問一下,你們中央自己到底有沒有特別去做這樣的配合?

薛部長富盛:跟林委員報告,我剛剛的資料裡面,事實上這裡面環警監聯合稽查從110年到上個月,總共四千零九十七個場次,告發的次數是七千七百三十……

林委員月琴:是,可是如果是分散到各縣市不一的話,那個狀態就會像現在看到的是桃園最高,然後新北市是次高,可是我們也不知道這個量體的狀態是什麼,是不是因為這些區域裡面有特別的地點事實上是比較常發生的,所以有去做,所以我覺得中央比較沒有辦法掌握。

薛部長富盛:這一點我想我們再來跟交通部、內政部思考一下……

林委員月琴:是不是這個部分三個部會應該要共同,因為這件事情不是只有環境部啦!

薛部長富盛:是。

林委員月琴:有關聲音取締設備的裝置狀況,這部分一樣也是我們去問六都,一樣高雄沒有提供,所以針對六都的狀況,地方填的跟中央填的不太一樣,因為環境部給我們的事實上像新北市就落差很大,是他們自己加錢去買這些東西,還是事實上有一些特殊的原因,所以看到的資料不太一樣?可是這部分關係到環境部對於各地的配置狀況,如果跟他所知道的不太一樣的話,所以是不是一週內可以提供,這樣未來你才知道我們的經費要怎麼去搭配、配合,才會有辦法掌握,因為畢竟設備很重要。

薛部長富盛:好。我跟林委員再報告一下,環境部跟各縣市在分配聲音照相的這個部分,也必須各縣市首長願意去提撥配合款,假如他們不願意,那很抱歉,可能這個機會就會給其他縣市,所以這個可能也是……

林委員月琴:可是也要知道哪些地方、哪些時段是噪音污染嚴重度比較高的,那才是環保單位要著力的……

薛部長富盛:是,我覺得這個應該,好,OK。

林委員月琴:所以整個噪音取締的設備跟手段,事實上在執行的時候我們還看到一些問題點,就是你的聯合稽查必須要有警方配合支援,所以我為什麼剛剛先問警政署,就是因為各縣市執行的頻率不太一樣。還有移動式的噪音照相,因為環境條件蠻嚴苛的,所以常常取締成效不彰;而固定式的噪音照相地點相同,大家都會因為這樣子而規避掉……

薛部長富盛:對,大家都知道。

林委員月琴:那有些縣市會希望,因為機動式的陳情案,所以他會希望採移動式的,可是主要選擇這個採購的時候,所以就想問部長,你對於目前噪音取締的執行方式是不是滿意?

薛部長富盛:有改善的空間,因為這部分剛剛也才執行一段時間,我們always一個政策推動開始初期總是可能還會有哪些不足,那就透過後續陸陸續續再去把它改善……

林委員月琴:好,那就煩勞部長交接給下一任部長,真的要好好的去做,因為國人事實上是蠻困擾的。

薛部長富盛:好,認同。

林委員月琴:目前不只是我們的現行法規管制真的是不夠嚴格,因為罰款對很多有意違規的,就像每一個月去繳你的公寓大廈管理費一樣,事實上很多人會有這樣的行為應該是明知故犯的狀態,所以車主,尤其是機車,如果汽車一定是扣車,可是機車的話,你是限期改善,有些被罰的人他就是回去改一改,然後去監理站查驗OK之後他再改回來,所以這基本上反而讓車行多賺一筆,不只罰也罰不怕,根本抓也抓不完,抓了等於沒抓,所以請問交通部、環境部可不可以針對這部分加重罰則,針對累犯當場查扣車輛,不知道這兩個部會可不可以回答,可以做得到嗎?

薛部長富盛:林委員,我個人的感覺是,的確這個金額對很多玩車族以及那些擁有高檔車的人,這個真的是完全沒有影響,反而是安排要去上課,甚至是累犯幾次之後,是不是可以採取其他方法,我覺得可能會比罰錢更有效。

林委員月琴:是啊!可是你現在採行的就是登記系統。

薛部長富盛:我想就是開始執行,那有不足的再補強,我想……

林委員月琴:你的登記系統,光講機車,現在臺灣有1,455萬輛的機車,可是現在登記的是一萬四千九百多件,然後我剛剛看簡報,只有1,957件是已經經過登記的好寶寶們,都已經去登記了,可是民眾如果自願去登記,改裝的當然經登記就可以上路,可是這個排氣管,合格的可能還是有問題。而改裝尚未經檢驗的,如果不是你那225組的話,民眾去送檢,檢驗合格就可以上路,可是有些人根本不會想去,因為他們就是想要這個聲音來彰顯他們的存在感,他們根本不會去,所以民眾不去登記,除非被攔檢,否則你根本就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噪音的問題,所以我對於這樣的登記制度,我打一個問號,就是它可以改善噪音的問題,我打一個問號。所以部長,還是麻煩你,因為時間關係,請提供我一個報告,就你未來如何改善精進,因為只是採用登記,我覺得效果不彰,所以我認為源頭管制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透過環、警、監的攔查跟登記制度去管制根本不足,源頭管理首先就是設備,可是我們對於排氣管的這個設備並沒有明定變更將會進行嚴厲的裁處,包括吊扣牌照等等,這些設備根本就無法可管。還有,協助提供改裝服務的店家也沒有源頭管理,因為經濟部對於改裝商品的說法是它沒有污染的事實,可是改裝商品被改裝之後,確實會造成污染,但經濟部反而認為沒有,其實我們應該從商品被使用的效果、後果來看這樣的一個定義,甚至以消費者角度上來看,可能他也不知道他改裝竟然會產生噪音,所以還是希望未來這一塊是不是可以比照國外,一個是對車主提高罰金,譬如美國紐約,現在其他州也開始跟進,也就是大概跟臺灣的罰金相差十倍,還有源頭管理,應該是改裝的車廠如果違規,那麼是不是達到幾次之後,應該要吊銷它的營業執照或者是應該裁處,我希望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去研議,而不是再採登記,或者就是在路上抓,我覺得再多的警力、再多的人力大概抓不勝抓,再麻煩部長,謝謝。

薛部長富盛:瞭解,謝謝林委員的建議。

主席:謝謝林月琴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廖偉翔委員發言。

廖委員偉翔:(9時43分)主席好。有請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廖委員早。

廖委員偉翔:薛部長早。部長,今天專報的主題是「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但是看到貴部的書面報告跟簡報的資料,你們在源頭管理的部分,只有提到檢測噪音認證合格的有225組排氣管,請問這裡面有汽車用的排氣管嗎?

薛部長富盛:這裡面應該是以機車為主。

廖委員偉翔:全部都是機車嘛!

薛部長富盛:是。

廖委員偉翔:所以只有針對改裝機車的排氣管進行認證。請問部長,汽車其實也有改裝排氣管,還有排氣閥門也會造成噪音污染,為何這份報告裡面沒有?

薛部長富盛:我想這是未來下一階段可以去思考,剛剛陳委員也特別提到,我們現在重點是擺在機車,下一階段汽車也應該可以納管,但是針對噪音超標的處罰是不分汽機車,只要噪音超過標準,我們就會裁罰。

廖委員偉翔:所以你們未來也會趕快加速對汽車的部分。

薛部長富盛:對,我覺得應該要這樣做。

廖委員偉翔:好,這個部分提醒你們一下,應該也要來做。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

廖委員偉翔:再來,我們可以看到,環保署在108年3月的時候,有一個標案叫做「機動車輛噪音聯合稽查、排氣管認證及管制計畫」,這三百多萬的標案是由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標得。在109年7月份也有另外一個標,同樣的標案是八百多萬的,這個部分改為歐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標得。我去查了一下歷年的得標紀錄,這兩家公司以前也是環保署跟環境部的常客,我相信環境部對這兩家公司應該也不陌生吧?

薛部長富盛:我們同仁或許熟悉,我個人是不太清楚,因為我沒有介入到相關的細節。

廖委員偉翔:在112年的時候,歐怡公司也得標了112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大氣環境司強化噪音管制措施及營建工程噪音改善計畫,這個算是一個顧問案,它的內容主要是掌握縣市環保局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情形,以及提供技術支援彙整更新各縣市車輛噪音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置的形式、地點、套數跟成果,瞭解環保署在前瞻計畫移撥各縣市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的營運情形,並撰擬常見的問題與回復內容供環保局參考。還有,在營建工程噪音微型感測器的評估應用及強化源頭管制的策略。另外,蒐集國上至少三個先進國家運用噪音微型感測器於營建工程及室外環境相關噪音監測的案例。還有,針對民眾陳情營建工程的噪音案件進行分析。簡單來講,它就是一個類似顧問案,顧問案完之後,它是不是有建議要採購,所以在10月的時候,這個歐怡公司又得標了一個112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大氣環境司移動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辨識系統採購案,是嗎?

薛部長富盛:廖委員可不可以請我們大氣司張司長來回答,因為這個內容我不是那麼清楚。

廖委員偉翔:好,可以。

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這兩個計畫性質是不一樣的,聲音照相本身來講,我們從110年就開始採購,所以跟112年4月份的這個計畫是沒有什麼關聯,110年就採購第一批22套。112年10月這個是第二批採購21套。

廖委員偉翔:對,但是很神奇的事情就是歐怡公司在得標顧問案之後,在10月份又得標了這個採購案,不過沒關係。歐怡科技決標了,金額大概是一千八百多萬,可是你們這裡面有提到「該採購案設備經標檢局檢定合格及通過儀器比測經本署完成測試驗收合格,方撥付該套次尾款」,也就是必須要有人來檢測它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廖委員偉翔:部長,你知道檢測的公司是哪一家嗎?

薛部長富盛:我不清楚。

廖委員偉翔:OK,這個檢測的公司就是所謂的凱鉅科技公司,就是這家凱鉅科技公司檢測的,我們去查了一下,歐怡公司跟凱鉅根本就是同一家公司,第一個證據,他們共用網站,而且公司設立的地址也相同;第二個證據,它的董監事都是余姓家族相互擔任董監事。所以你這樣看起來,它是不是同一家公司、背後算不算同一批人?

薛部長富盛:應該是類似同一個集團裡面的公司,假如甚至連網頁也都一起,當然就是同一批,但是這個跟前面的購案,我不曉得有沒有直接……

廖委員偉翔:就是它採購了這個器材的標案,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的第一項第四款和第五款,簡單來講,政府辦理採購,有利益衝突的時候,要在採購文件中明文禁止得標廠商自己協助自己的行為。請問這個標案的合約裡面有沒有寫?有沒有明確載明?

薛部長富盛:這個產品假如環境部去採購,將來驗收是環境部來驗收,而不是……

廖委員偉翔:但是剛剛檢測公司就是另外一家,如果你們驗收了,那不就是同一家公司自己……

薛部長富盛:我不曉得這個案子現在是不是已經結案還是怎樣,我請我們司長跟委員報告。

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目前驗收部分還在進行當中,所以還沒有驗收。

廖委員偉翔:還沒有驗收,所以……

張司長順欽:所以還沒有付那個……

廖委員偉翔:你們知道這是同一家公司自己給自己檢測嗎?自己的產品給自己的另外一家公司檢測嗎?

張司長順欽:之前不清楚之間的關聯。

廖委員偉翔:所以是我現在提出來,你們才清楚?

薛部長富盛: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再來進一步釐清,但是據我們所瞭解,很多儀器製造商本身在公司裡面就會有驗證跟分析的部門,如果是那個部門出具證明說這個產品是合格的,接下來就要看我們……

廖委員偉翔:部長,我告訴你,其實明明有其他實驗室……

薛部長富盛:請購單位要不要接受他的認證。

廖委員偉翔:簡單來講,這件事情的邏輯就是歐怡公司跟凱鉅公司是同一間公司,歐怡提供的儀器比測報告是由凱鉅公司檢測的,這個情況的邏輯不就像是少林足球裡面講到的:「裁判、球證、旁證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鬥?」這就是球員兼裁判啊!根據貴部環境研究院的公開資料,儀器比測至少有6家公司可以做,為何這個案子就是由凱鉅來做?這不就是接案、驗收一條龍嘛!環境部政風處還在嗎?還有功能嗎?還是裝睡的人叫不醒?還是說他根本就不知道、被蒙在鼓裡,然後在眼皮底下就讓他過去?如果今天我沒有提出來,你們是不是完全不知道這件事,然後也沒有去做這個檢查?

薛部長富盛:廖委員,這樣子啦!假如有任何不法,非常歡迎去舉發,這個案子剛剛張司長也提到還沒有結案,我不曉得這裡面的一些揣測或者關係怎麼樣,反正就是我們絕不護短……

廖委員偉翔:絕不護短?

薛部長富盛:假如有違法的地方,歡迎去舉發,這個是我身為部長的態度,絕不護短,非常清楚。

廖委員偉翔:很好,那我希望貴部儘快調查,如果有任何不法,也請檢調來儘速調查……

薛部長富盛:好,我會來瞭解情況。

廖委員偉翔:因為這幾年從環保署到環境部的預算,其實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委外辦理的經費是各部會第一名,連立法院預算中心都點名過委外經費過高的問題,這代表什麼意思?基本上就是環境部把自己的核心業務委辦給外部廠商,所以環境部就只能任由廠商予取予求,像剛剛這個案子就非常像,廠商叫你們開什麼標,請問環境部有能力說不嗎?現在連驗收的部分,得標廠商也找了自己的檢測公司,你們可能也是被蒙在鼓裡,直到現在才知道,他們在你們眼皮底下大喇喇的這樣圖利,你們都不曉得,是不是這樣的案子太多,而這只是其中一件?

薛部長富盛:事實上廖委員也可能有一些地方言過其實,因為這個問題去年預算審查的時候,我也認同委員的意見,認為環境部委外比例偏高,回去後我自己也初步瞭解……

廖委員偉翔:是,所以你也認同嘛!

薛部長富盛:有一些委外事實上是因為它的性質,譬如包括跟地方……

廖委員偉翔:部長,不用扯這麼多,我只是想說針對這樣的事件發生,請貴部回去可以好好把事情調查清楚……

薛部長富盛:好,我們來瞭解一下,但是也請委員……

廖委員偉翔:到時候如果有問題的話,是不是把相關資料……

薛部長富盛:假如有不法的地方,歡迎民眾舉發,我個人絕對……

廖委員偉翔:沒有問題,如果有需要,我們會把這些資料提供給檢調,但是我現在在質詢臺上告訴你這件事情,就是希望你們也好好去調查這件事。

薛部長富盛:好,瞭解,可以。是,沒問題。

廖委員偉翔:好,謝謝。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廖委員,謝謝。

主席:好,謝謝廖偉翔委員。

接下來請王育敏委員發言。

王委員育敏:(9時54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薛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王委員好。

王委員育敏:部長好。部長,本席想請教你,對於新任環境部部長人選彭啟明先生,他是氣象達人,你認為以他的專業度來擔任環境部部長,在各方面條件上,是不是最適合的人選,還是有比他更適合的人選?因為之前傳出來的人選不是他,而是包括張皇珍女士或是其他人,他們真的都是環工背景出身的。

薛部長富盛:王委員對於彭準部長的看法我尊重,但是以我個人的看法,我覺得他很有專業,特別是在大氣、氣象、空氣污染跟國際合作上,當然,其他領域他可能沒有涉獵,但他也可以透過他在其他產業的經驗,以及未來跟我們部內主管同仁再慢慢學習……

王委員育敏:你認為他的專業有沒有超越你?在環境相關的專業上面,他有沒有超越你?因為我們希望部長是越換越專業越好,你認為他有沒有比你優秀?

薛部長富盛:事實上,他有他的專業,我們尊重。

王委員育敏:是氣象專業我知道啦,但是目前中央氣象署是隸屬在交通部。

薛部長富盛:但是環境部監測資訊司、大氣司事實上跟氣象署合作有很長久時間,關係非常密切,譬如像今年2、3月份,我們跟NASA……

王委員育敏:好,好,這個話題我想到此打住,或許部長你也不適宜對新部長有一些評論,不過本席認為環境部各部門大家其實都很有專業,比較不是政治考量,我們當然希望部長也要以專業取勝,而不是只要跟準總統關係比較親近,就可以擔任這個位子,這是我們期待的。當然,我也謝謝部長,你是專業出身,大家對你其實也有期待,8個月時間本席是認為太短了一點,應該讓你有更多時間,可以把你相關的專業跟長才發揮得更淋漓盡致才對。

好,進到今天的主題,部長,你是臺中出來的,你在臺中的時候,有沒有半夜睡覺被惱人的機車、汽車噪音吵醒過?

薛部長富盛:有。

王委員育敏:有,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對,正好住在大馬路旁邊,所以……

王委員育敏:很惱人,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王委員育敏:這個的確是……

薛部長富盛:所以我很認同這個要取締。

王委員育敏:是,這個是民怨之首,但是要取締,我們就要看怎麼有效的取締。事實上,噪音案件已經飆增56%,如果都要靠環警監,要動用基層的環保局人員、警察人員三更半夜10點到凌晨6點在那邊站崗,這個叫勞師動眾,真的會累死人……

薛部長富盛:是。

王委員育敏:恐怕稽查人員做不久就會過勞,所以本席覺得最有效的方式,應該是透過科技執法。

薛部長富盛:認同。

王委員育敏:認同,好,所謂科技執法就是透過照相跟聲音的部分就可以直接取締開罰,這是最有效的方式,但是我們看看這張圖表,部長,我希望您在離任之前,在這件事情上要全力支持,科技執法可以提升執法的量能,也可以減少人力,但是目前全國的設備只有210套,固定109套、移動101套……

薛部長富盛:太少了!

王委員育敏:真的太少了!目前我們看到的問題一個是少,一個是分布不均。你看看,臺中市人口即將邁入285萬,比臺北市還要多,但是光看六都的分配,臺中市13部,臺北市23部,新北市36部;臺中市的人口比臺北市多,為什麼會有這種落差?我不知道環境部在補助上面,是按照人口數、幅員大小,還是機車數量?在補助上,你們有沒有什麼樣的標準?因為我看完這張圖表,老實說我不知道標準在哪裡?

薛部長富盛:跟王委員報告,剛開始才210部,的確有一點分配不均,我會責成環境部同仁再來檢討,但是更重要的是,既然大家認同科技執法最有效,而且不會勞師動眾,那我們也很期待委員將來能夠幫忙環境部爭取更多的資源。

王委員育敏:我一定大力支持,但是你們預算編列太少,我現在要告訴部長,114年編列預算1.9億要設置96部,分配到二十幾個縣市……

薛部長富盛:不是,是306部啦!

王委員育敏:你是要增設96部,還是306部?

薛部長富盛:王委員,到明年底是306部,本來是……

王委員育敏:因為你們的語意有點不清楚。

薛部長富盛:本來112年到116年編列1.9億要買306部,我們現在把時間縮短到114年,提早2年就達到……

王委員育敏:是明年就可以?

薛部長富盛:增加306部……

王委員育敏:是增加306部?

薛部長富盛:是,是,我們會把這個數目儘量把它……

王委員育敏:那我問你,臺中市政府有行文給你們需要50部,你們未來、明年要新增306部,那他們想要的數量可以達到嗎?

薛部長富盛:我想我們同仁應該有一些計算公式,不過針對王委員的這一點意見,我們將來會特別留意,好不好?因為……

王委員育敏:我今天也不是只幫臺中市爭取,而是這個問題很惱人。

薛部長富盛:是,我知道。

王委員育敏:我去年也擔任副市長,您也是臺中出身。

薛部長富盛:是。

王委員育敏:臺中問題很嚴重,我知道像桃園其實也很嚴重。

薛部長富盛:對。

王委員育敏:新北其實也很嚴重,大家都很嚴重,現在既然環境部要編足,我希望你們要聽見地方的聲音。

薛部長富盛:好。

王委員育敏:地方需要的量,你們就應該一次把它編足,因為明年的預算還沒有要審,如果現在部裡面編的還不夠,其實環境部各樣的預算很多,針對民怨之首,我覺得環境部如果用力地去做,大家會很有感,而且會很感謝部長。

薛部長富盛:OK。

王委員育敏:雖然您上任不到一年,但是如果您可以回去好好督導環境部,在520之前讓大家把這個預算編足,也讓各地方政府感受到,中央、環境部很重視大家,也不要讓我們地方的這些環保局人員過勞的話,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政績,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王委員的支持。

王委員育敏:我們全力來支持,你要督促部裡把這件事情做好。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我們來努力。

王委員育敏:好,謝謝。另外一個是我們燃油機車數量居高不下的問題,這個在空污中是我們的移動污染源,這個管制在燃油機車就占了一個非常大的比例,你看這個圖表,每一年我們的燃油機車數量還在成長。

薛部長富盛:對啊。

王委員育敏:經來到1,384萬,雖然我們的電動機車有在成長,但坦白講成長的幅度並不算太高

薛部長富盛:很慢,是,沒錯。

王委員育敏:所以在這個部分,今天交通部林福山司長也有來,我覺得這件事情也不是只有環境部的責任,因為主管燃油機車的其實是交通部,交通部這邊的資源也很多啊!是不是跟環境部討論,用一個更有效的政策?我們來有效地引導,讓電動機車的增加能有效去汰換燃油機車,而不是兩個數字都增加。目前我看起來,民眾好像機車汰換後會再買的比例也很高,然後會再買燃油機車的比例也很高,所以我們想要達到改善空污,想要達到更節能減碳等各方面,好像離那個目標都很遙遠,這個部分除了現行的這些補貼政策,我希望交通部跟環境部好好來討論,特別是交通部,在這個議題上面怎麼樣有效地引導,透過你們的政策,讓大家願意去換電動機車的比例再提高,不要再繼續購買燃油車,這個交通部有沒有什麼想法?

林司長福山:這個部分跟委員報告一下,運具電動化裡面,剛剛提到,包括電動大客車、電動小客車。

王委員育敏:對,這部分做得很好。

林司長福山:還包括電動機車。

王委員育敏:我覺得公車做得很好,但是機車做得不好。

林司長福山:現在就是說,2040年電動小客車跟電動機車,我們原則上希望達到市售比百分之百,目前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就是針對電動小客車還有電動機車的部分,目前交通部跟經濟部還有環保署,我們三個部會會通力來合作,目前是每年都有設定市售比要達到的一個目標。

王委員育敏:你們的目標是什麼?

林司長福山:目前的標準大概是各有分點目標,但是整體的部分是,希望到2040新車的市售比全部都是電動。

王委員育敏:好,這個我提醒司長跟部長,2040是設一個遠程的沒錯,但你要達到這個遠程目標,你必須在每一年的分年、短期的跟中期的,也要有一定的目標,如果過程中沒有達到,那個結果是達不到的,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是。

王委員育敏:所以畫那麼美的藍圖、願景在那邊,但是如果我們現在看到的數字都還是居高不下,都還在成長,那就有修正的空間。

薛部長富盛:是,沒錯。

王委員育敏:我待會兒會有一個臨提,這個回去之後,你們要有一個比較具體的檢討跟修正方案出來,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OK,謝謝王委員。

王委員育敏:好,謝謝薛部長。

主席:謝謝王育敏委員。現在先作宣告:等一下在黃秀芳委員質詢結束,休息10分鐘。

現在請盧縣一委員發言。

盧委員縣一:(10時4分)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盧委員早。

盧委員縣一:早。我們先看一下噪音對身體所造成的影響,我們現在容許的標準越來越低了,你知道現在的標準大概是設在哪裡嗎?容許的噪音分貝數。

薛部長富盛:有關哪一部分的噪音標準?

盧委員縣一:對身體的長期影響。

薛部長富盛:你是說對健康的?

盧委員縣一:對。

薛部長富盛:對健康的當然是希望在綠色的區域。

盧委員縣一:是,以前我們大概都會說如果你要提高音量來講話的話,大概就是80分貝。

薛部長富盛:是。

盧委員縣一:現在大部分都越來越嚴格,所以希望能夠設定常態在53或54這裡,先大概有一個基礎的瞭解。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盧委員縣一:第二個,現在大家都知道噪音是最高的一個公害,不知道部長有沒有去我們鄉下住宿過?如果我們在山上生活的話,大概6點會叫你起床的是村長的廣播,村長廣播前會先放一段音樂,讓大家知道村長要講話了,但現在不是村長的廣播叫醒我們,大概五點多,那些騎重機的人就會經過鄉間的道路,所以現在是重型機車的噪音叫醒我們的村民,怎麼樣取締都沒有用,因為那個時間點不會有公務人員上班,你要取締的話,根本就無人到場,也無人舉證,無人蒐證。剛剛前幾位委員都在講,現在山上我們那些檢測的設備根本就不夠,你們說114年才會有,大概全省三百多件,那山上更不用講有這個設備,我們連分貝這件事情也都搞不太清楚,那樣的一個設備我們連看都沒有看過,在山上旅遊地區的話,你要怎麼來監測或者防止噪音的惡化?

薛部長富盛:在山上基本上還是要靠人力跟檢舉,然後這種噪音的檢測,說真的,為什麼我們現在要科技執法?最主要是它是一個非常短時間的現象。

盧委員縣一:他就呼嘯而過啊!你也看不到。

薛部長富盛:對,呼嘯而過,事實上,他假如……

盧委員縣一:一個部落大概1到2公里的距離,他一下子就過去了。

薛部長富盛:所以那個的確是一個挑戰,盧委員,我想你也可以……

盧委員縣一:所以我想你們在做規劃的話,山上或者是旅遊地區,這個噪音的規範應該要更嚴格,可以嗎?

薛部長富盛:山上,特別是國家公園還是什麼,我們應該是有一個特別區域的噪音管制,那是一個加嚴的管制。

盧委員縣一:因為無論多少人在提,也沒有看到有人在取締,或者他們因此受罰,所以造成在山上生活的那些老人家困擾,大家都知道噪音的影響可能會引起老人家失眠,或者是一些認知上面的問題。

薛部長富盛:是,可以體會。

盧委員縣一:對,我覺得應該放一定的比例在山上,來防止這樣一個惡化的情形,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好,我們來思考,盧委員也可以給我們建議,在哪些地方可能要特別來加強。

盧委員縣一:OK,現在針對近鄰噪音,我們也沒有辦法來量測,或者有一個具體的數據,讓大家能夠在生活上比較安靜,在國外通常是說10點以後就不要洗衣服了,在臺灣有這樣的規定嗎?

薛部長富盛:在臺灣,我們都知道,參加很多活動,基本上10點以後就不允許……

盧委員縣一:所以有沒有一個強制的規範?

薛部長富盛:這個部分的強制規範,因為活動的部分我比較不清楚,不曉得內政部對這個……

盧委員縣一:我覺得現在的近鄰噪音造成很多人生活上的困擾,因為每個人的上班時間不一樣,有的人上夜班,有的人回來是要補眠了,結果造成鄰居都在一些混亂的聲音……

薛部長富盛:跟盧委員報告,我們的噪音科技執法是沒有時間限制的,24小時都有在監測,超過……

盧委員縣一:也就是說你舉發他以後,他就會過來測嗎?

薛部長富盛:沒有,那個科技執法事實上就是全天候隨時都有記錄整個聲音的音波,同時還有攝影機針對那一部車拍攝,它的結構事實上是還滿複雜的一套設備,在我們的簡報裡面有一張圖。

盧委員縣一:OK,我希望針對近鄰噪音這邊可以多做努力,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好,可以。

盧委員縣一:關於現在重機的罰則,我覺得太少了,我看你們的報告,那個罰金大概就3,000塊、3,600塊。

薛部長富盛:有,剛剛有談到。

盧委員縣一:這樣一個數值,一部重機大概都50萬以上,甚至到百萬了,這個罰金對他來講根本就不痛不癢。

薛部長富盛:所以他就沒有影響。

盧委員縣一:是不是?

薛部長富盛:對,我認同,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再思考,除了金錢的罰則,是不是還要上課或者做哪些更可以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

盧委員縣一:對,大概有幾個方向。

薛部長富盛:好,請盧委員建議。

盧委員縣一:大概就是從WHO的一些規範,當然有來源的、有路徑的、有基礎設施的,甚至是一些硬體設備,最後就是你剛才講的行為的,我們希望在行為上面的教育,比如大部分使用這些重機的不是高社經地位的人,可能在學校生活上面要多一點教育,不然你很快樂,人家並不快樂,這樣的舉動……

薛部長富盛:是,要懂得尊重別人。

盧委員縣一:所以應該是從行為這邊來direction,我希望我們山上的生活品質,不能因為時代的進步而倒退,希望把這件事情能夠看得很重要,可以嗎?部長。

薛部長富盛:可以,我認同這種想法,就是罰鍰這種東西對某些人,他根本一點感覺都沒有。把他找去上課,而且告訴他懂得尊重別人。

盧委員縣一:是,要有一些罰則或者是處罰,應該要多元一點,讓他更困難或者是說不再觸法……

薛部長富盛:是,我覺得我們環境部跟交通部來檢討一下這一塊。

盧委員縣一:OK,謝謝部長。

薛部長富盛:謝謝盧委員。

主席:謝謝盧縣一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蘇清泉委員發言。

蘇委員清泉:(10時10分)謝謝主席,我請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蘇委員早。

蘇委員清泉:部長,恭喜喔!脫離苦海。

薛部長富盛:感謝,不會啦!別這樣說,我學習了很多。

蘇委員清泉:立法院是牛肉場,立法院也是大染缸,來這邊正常人都會變得不正常。

薛部長富盛:不會、不會,蘇委員太客氣了。

蘇委員清泉:回去學校好好再修練一下,現在教授可以幹到70歲嘛?

薛部長富盛:對,可以從65歲延退到70歲,但是延退就不能借調,所以我必須回去。

蘇委員清泉:好,今天大家都一直圍著噪音在走,讓部長見識見識。

(播放影片)

蘇委員清泉:137分貝,這第一名啦!這個在臺灣是一個很夯的行業,137.4分貝,不錯喔!聽了很爽!接下來看車子,這個沒有掛牌,還會噴火。部長,你看到這個覺得怎麼樣?我看了是很興奮耶!

薛部長富盛:我看了是很難過。

蘇委員清泉:你看這個排氣管,一支排氣管都要十幾萬,我在這裡有另類的看法,臺灣的改裝行業非常的……

薛部長富盛:盛行。

蘇委員清泉:很棒喔!我們做的材料還有外銷喔!還賺了不少錢,所以年輕人他沒掛牌,你要怎麼罰他?但是唯一不好就是他在室內測速,空氣不好,你看都是在室內,車子也是,車子最多就掛臨時牌,一年繳個二、三十萬,他也爽,臨時牌你也沒辦法開單啊!對不對?部長,這樣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對,這群人大概都在玩車的,在他們自己的場域嘛!

蘇委員清泉:所以這個要怎麼引導?不要像剛剛在講的一直禁,我這裡有一個建議,大鵬灣國際賽車場現在生意很差,你可以引導讓他去那邊拼、去那邊比,為什麼呢?這個大鵬灣國際賽車場是我在第8屆立委的時候,我是促成之一啦!主力之一,那個時候是希望F1去那邊,後來因為長度不夠,所以變成F2而已,現在因為大鵬灣標出去,東方集團解約了,也仲裁了,現在要再找新的合約,但是這個賽車場就丟在那邊是蠻可惜的,我們是不是把這個產業……

你看年輕人看到那個就爽啊!他們就是要玩這個,為什麼不把他引導到這裡?第二,我們稅收也增加,讓他們有地方去發揚一下,然後車子也可以,都可以,摩托車也可以,也讓這個產業能蓬勃發展,這個是另一方面。這種東西放在我們的街頭,在原住民那邊這樣玩,沒有人受得了嘛!對不對?部長,你看……

薛部長富盛:對,其實蘇委員的觀念很好,我覺得這種才是……既然我們禁止不了,那就應該是引導在特定的場域,讓這群人可以去發揮,也符合他的興趣,應該是這樣,又不會影響到別人,應該是用引導來取代禁止,這個是可以思考的方式。

蘇委員清泉:彰濱那個賽車場也是,也沒有達到F1嘛!這個都是F1以下的,所以我們要把它弄……

薛部長富盛:好。

蘇委員清泉:因為這個長度不夠啦!所以說如果能夠達到F1的話,當然是要把它弄成F1嘛!剛剛看到這個是另外一個角度,這是一個產業,不要把它當作……

薛部長富盛:對,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思考。

蘇委員清泉:不是妖魔鬼怪,沒有那麼嚴重啦!但是他們到路上去飆車,就是不對。

薛部長富盛:對,沒錯。

蘇委員清泉:會在路上飆車就因為他沒有場地嘛!所以你就要把他引導,部長應該可以同意我說的……

薛部長富盛:可以,我認同蘇委員正面的看法,把他引導,而不是把他變妖魔化,但是在正常的地方、我們一般的地方就不允許這樣做。

蘇委員清泉:對、對、對。

薛部長富盛:就要去特定的地方,我們提供場域。

蘇委員清泉:對,就是要這樣子,大家看一下,在大鵬灣,你要飆就來這邊飆,歡迎喔!

薛部長富盛:幫屏東行銷就對了。

蘇委員清泉:對,行銷。

好,再來,我們現在的聯合稽查,你剛剛講了有警察跟環保的,因為警察不能去取締噪音嘛!所以一定要警察跟環保,就發生一個事情,你看你們噪音給人家罰了三千、六千,這沒多少,他還喊殺、喊打,最好罰一萬、兩萬我沒意見。但是交通隊這邊用交通條例第四十三條,那前面是用噪音的第十一條,警察開一張單、環保開一張單,行政罰則可以一事二罰嗎?它只是一個噪音而已耶!部長。

薛部長富盛:我想一罪大概不能二罰啦!就看他那個行為是屬於哪一個,當然站在人民的權利,就讓他選擇他要接受兩個裡面的哪一個,我個人的看法啦!

蘇委員清泉:這個還給人家吊照吊6個月耶!你知道嗎?有這樣幹的嗎?我今天講的都是用另外一個角度在看事情,當部長就要講官話,回到學校當教授就要講實話。

薛部長富盛:沒有啦!我都講實話,我沒有在講官話。

蘇委員清泉:核三廠的廠長退休前3天、5天還在跟我吵架,他說沒有缺電、沒有缺電;結果他退休之後2天,我去拜訪他,我請他當我的核能顧問,他說缺電缺得一塌糊塗,我說你神經病啊

薛部長富盛:沒有啦!我表裡一致的啦!

蘇委員清泉:部長,你不會這樣吧?

薛部長富盛:不分場合都一樣,做人就是要這樣啦!

蘇委員清泉:做人要比較有堅持啦!所以這個是我一再要講的,就是你現在總共有一百多套嘛!全臺灣。

薛部長富盛:210套。

蘇委員清泉:都是科技執法的嘛?

薛部長富盛:對,科技執法210。

蘇委員清泉:最近要增加到三百多套?

薛部長富盛:對,306套,會再增加306套。

蘇委員清泉:我們屏東有設很多臺嗎?這樣隨便設,我們屏東會死耶!

薛部長富盛:我回去再瞭解我們分配的原則,有時候各縣市也不要互相比較來比較去啦!當然假如說真的落差很大,可以稍微反映一下,我相信環境部在做這個分配,應該也有一定的原則,包括縣市政府的配合度,願不願意來配合款,這個也相關,因為現在數量都還很少,所以數量很少的時候在那邊比較說哪裡多、哪裡少,可能我們來爭取更多的設備……

蘇委員清泉:我還有30秒,最後一個問題就是電動車現在都沒有聲音,電動車我看沒什麼噪音,那會不會太安靜了,容易發生車禍?

薛部長富盛:有的人也是這樣感覺,都沒聲音。

蘇委員清泉:有點吵吵的,你才知道車子來了。

薛部長富盛:反而不習慣。

蘇委員清泉:不習慣耶!車子來都沒感覺,真的要撞下去了,你也不知道,那要怎麼辦?

薛部長富盛:你看這個又是另外一種,所以搭配電動車……

蘇委員清泉:要講實話喔。

薛部長富盛:事實上現在的電動車有很多感測器,你看包括Tesla,你在高速公路跑,旁邊有車子來,它會有聲音跟反應,所以我覺得車商他會設計……

蘇委員清泉:沒有,這是針對開車的人,他的車上四周有一大堆sensor,這個我們同意,但是外面的人,譬如說騎摩托車的人,電動車從你旁邊經過,如果沒聲音你也不知道,那會很容易發生擦撞,所以我們談到噪音,你說70以上不行,還是80以上不行……

薛部長富盛:對,剛剛盧委員有講大概7、80那個範圍嘛。

蘇委員清泉:對,如果電動車的噪音是0,那還得了,至少要有1、20的噪音……

薛部長富盛:沒有,不可能啦,那輪子在路上跑都一定有聲音啦……

蘇委員清泉:不然不曉得車子來。會喔,都有聲音喔?

薛部長富盛:都有,不可能0啦,要是0的話就……

蘇委員清泉:電動車這一塊可能要用點心喔,好不好?不然的話,我很怕另類的問題。

林司長福山:這個部分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電動車的部分,在國際安全法規裡面有要求它具備最基本的警示音,國內的法規跟聯合國以及歐盟的法規都一樣。

蘇委員清泉:多少?

林司長福山:我再提供細部資料給委員,但是有要求一個警示音。

蘇委員清泉:警示的音量,好,謝謝。

薛部長富盛:謝謝蘇委員。

主席(王委員正旭代):謝謝蘇清泉委員的發言。下一位請黃秀芳委員發言。

黃委員秀芳:(10時21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主席:請部長。

薛部長富盛:黃委員好。

黃委員秀芳:部長好。部長,我看你今天好像很高興,是因為什麼?心情好像特別好。

薛部長富盛:不會啦,平常內心也都非常淡定。

黃委員秀芳:部長,我想請教,我們今天特別安排「噪音管制與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的專題報告,在我的選區彰化這邊有一條139線,很多機車族很喜歡在那邊飆車,尤其是在深夜或是清晨的時候,其實那個聲音真的都非常的大,我們也時常請地方的環保局去偵測噪音,我們當然也希望既然我們有這一套的科技執法,那是不是可以裝在最需要的地方?你們現在預計是有200多部,我不知道你們的標準為何,就是說地方政府跟你們申請,那你們預計要裝在哪裡,你們有一個標準嗎?

薛部長富盛:跟黃委員報告,我們基本上是補助地方的環保局,至於民眾的反應,理論上應該是地方政府(地方環保局)他們去評估,根據民眾的反映,瞭解哪一個路段經常都有這些飆車族還是噪音比較高,由地方環保局在當地裝設,我們環境部補助地方……

黃委員秀芳:是,所以是由地方政府自己去評估?

薛部長富盛:不會干預他說你一定要到哪裡,不會。

黃委員秀芳:那你們有沒有一個標準,就是說要什麼樣的程度或者是要車輛多少才可以裝嗎?有這樣的規定嗎?

薛部長富盛:我可不可以請我們張司長來回答這個問題?

黃委員秀芳:好。

薛部長富盛:謝謝。

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的構想就是,因為數量比較有限,所以可能會讓它比較朝向移動式的,這邊放幾個月然後換個地方,之後再換另一個地方,這樣就能夠把這個設備的效果加大。至於說地點,我們會跟環保局這邊再談一下,因為噪音的陳情大概有兩種種類,一種就是在比方上下班的時候,那個很多人、很多車的時候很吵,這是一種;另外一種是比較安靜的地方,偶爾很吵,那就會吵得受不了,這兩種類型,我們跟環保局在談的時候,請他們一起納入考慮。

黃委員秀芳:好。剛剛很多委員也有講,尤其是山上或者是在平常,它就是很安靜的地方,突然間發現這條路又直又好騎,所以重機就很喜歡在那邊飆車……

薛部長富盛:對,沒錯。

黃委員秀芳:所以我覺得這個也是一個重點,我們未來是不是可以請地方的環保局,針對類似這樣的地方加強科技執法,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好。是。不過跟黃委員報告,我們210套裡面固定的有109套,移動的101套,差不多1比1左右。固定跟移動的,說實在都有它的優缺點,你固定24小時在那邊執法很好,可是大家就會去傳哪一個地方有一個固定的在那裡……

黃委員秀芳:對,到的時候車速就減慢。

薛部長富盛:那你就不能動。但是移動的話就變成可能要有人力,那半夜的時候,可能就沒有辦法去執行,所以移動式的跟固定式的好像都有一些優缺點。當然假如數量夠多的話,就不會是問題,那數量不多,就要去衡量這兩個。謝謝。

黃委員秀芳:部長,我接下來請教,我們現在有很多汽車或是機車,其實它都是檢驗合格的,如果未來我們開始推動科技執法之後,也有少部分可能原本是檢驗合格的,但透過科技執法他也有可能被罰……

薛部長富盛:是,有可能。

黃委員秀芳: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做這樣的統計,到目前為止,這樣的數量是有多少?就是說他原本是合格的。

薛部長富盛:就是說他的排氣管是領有環境部認證的,但是他也有可能被罰,被罰的原因純粹是因為他的噪音還是超過特定標準。其中的原因當然可能是這位車主自己又把哪一個消音器還是什麼拿掉了;當然也可能是他使用一段時間之後,那個老舊的排氣管已經失去消音的效果就被罰。通常是這樣,否則的話,假如說是新買的,結果又突然被罰,我相信車主絕對會去申訴,他被罰,他一定會申訴,所以理論上是比較不會有所謂的冤枉的情況……

黃委員秀芳:那就是部長講的,可能就是使用一段時間,或者是車主本身自己再去做一個……

薛部長富盛:對,有些會把消音器還是什麼拿掉,甚至是剛剛另外一個委員有提到分段式的,有人搞不好就把其中一段拆掉又換成別的,也有可能啦。

黃委員秀芳:好。部長,我想請教的是,我們要檢測噪音的話,可能就是警察沒辦法直接開單,有的他是直接拍照,或是有人反映的話,他到現場可能拍個照,也許就請他再到合格的檢驗場所再去檢驗嘛。

薛部長富盛:是。

黃委員秀芳:那像這樣子的話,我想請教的就是,類似這個狀況,譬如說去拍照完之後,請他到合格的地方再去做檢驗的話,這樣合格的機率有多少?譬如說,我們認為他可能噪音超標,請相關單位來拍照完之後,他又去做檢查,檢查完之後是合格的,這種比例到底是有多高,你們有做這樣的統計嗎?

薛部長富盛:我待會請張司長來回答比例的問題,我這邊再稍微先回答一下。環境部對於假如他的排氣管是沒有經過環境部認證,今年是有一年的緩衝期,從明年開始,假如使用沒有經過環境部認可的排氣管也要開罰;然後即使是合格的排氣管,噪音量超過也要開罰。接下來請我們張司長來回答剛剛比例的問題。

張司長順欽:像目前畫面上這個案子來講,應該是桃園在執行靜桃專案的一些,他往上去追……

黃委員秀芳:對,這個是直接到修車廠……

張司長順欽:對,他直接到改裝廠。

黃委員秀芳:直接到機車行去拍照,然後可能再請他去做檢驗,我覺得這個真的是還蠻奇怪的,我們的環保人員去看這個機車行,然後看他有沒有營業登記,這個也不是環保該做的事啊。

張司長順欽:是。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剛剛有跟陳局長那邊聯絡過,我說到底做到什麼程度,事實上他們……

黃委員秀芳:所以,我們環境部這邊跟地方政府應該要有一套標準,如果說你們要到機車行,或是你們在外面去做稽查的話,你們應該有一套標準,然後讓地方的環保局可以有依循的方式。

薛部長富盛:好。我跟黃委員報告,環境部定期會跟地方環保局,針對不同的業務召開業務交流跟檢討的會議。針對這個議題,既然黃委員也特別提到,我請張司長在下一次環境部跟地方環保局同仁在做業務交流溝通的時候,也把這個案例拿出來,讓各地方大家有一致的標準,不要造成擾民的工作。

黃委員秀芳:好,我認為環境部應該訂一個標準,另外你們在路邊,可能這個都是地方政府在執行……

薛部長富盛:是,沒錯。

黃委員秀芳:他們的車輛就隨便在馬路旁邊直接停下來,我覺得這樣也不對,所以你們應該也要有一個標準,就是中央環境部跟地方政府如果要檢測的話,那車子要放在哪裡?不能隨便就在馬路旁邊停下來,然後就請人家停車來做檢測,我覺得這樣也不對,而且這個也會很危險。

薛部長富盛:我們來檢討一下,就是這種移動式的檢測設備要在什麼地方擺設會比較好,也不要造成民眾包括交通上面的困擾跟阻礙,這一點我們來檢討一下。

黃委員秀芳:像這個稽查車就直接這樣停,這樣也是合法嗎?

張司長順欽:我們對那個聲音照相的設置有一定的規範,我想我們找環保局再檢討一下,也可能各環保局執行的方式不盡相同。

黃委員秀芳:好,我可不可以請問一下交通部,就是有關這個對車輛做檢測的稽查車,在做稽查的時候,這些器具就擺成這樣,就直接這樣插著,這樣是合法的嗎?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車輛規格分成兩個部分,如果是長久固定在車輛的話,就會涉及到這個車輛規格的變更,就要到監理機關去做變更,那這輛稽查車應該是屬於短暫用附掛的一個方式……

黃委員秀芳:所以這個是沒有關係?

林司長福山:照理講,這個是一個戶外環境,前面應該有相關引導的部分,如果有引導的話,那等於是受保護,像環警監在做聯合稽查的話,前面應該會有警察在引導,那實質內容會是環保人員跟監理機關人員在作業,我想這個可以更細部一點、可以做得更好一點。

黃委員秀芳:好,所以我在這邊請環境部針對地方政府要去執行稽查的話,第一個,你們車輛停放的地方應該是要以安全為考量。

薛部長富盛:好。

黃委員秀芳:第二個,你們要到這個機車行或者是……我覺得你們應該也要有一個標準,讓地方的環保局可以有所依循,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好,我們照這樣來做。

黃委員秀芳:好,謝謝。

薛部長富盛:謝謝黃委員。

主席:謝謝黃秀芳委員的發言,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32分)

繼續開會(10時42分)

主席(黃委員秀芳):好,現在繼續開會。請涂權吉委員發言。

涂委員權吉:謝謝主席,麻煩請薛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涂委員好。

涂委員權吉:(10時43分)好,謝謝薛部長。今天是針對噪音管制的問題,我們瞭解世界衛生組織針對住宅區戶外平均的音量是以55分貝來做建議的標準,經過我們調查的結果顯示,75到80分貝會讓人感覺吵雜、不舒適,在50到55分貝以下我們會感覺比較舒適,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涂委員權吉:針對這一部分,環境部有沒有針對住宅區的音量設計類似的標準?

薛部長富盛:關於住宅區的部分,我請張司長來回答。

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噪音管制的方面就是以管制區的概念來劃設,分成四大類,像住宅區、工業區或者是住商混合區等等,會有分類,那分類有分類的標準,這個標準因時間的不同,在白天跟晚上的標準又不一樣。

涂委員權吉:所以我們針對各個區塊都有設一些噪音管制的標準,那我也讓大家瞭解一下,我們來看從2021年到2023年的統計資料,我們看到從2021年開始,桃園龜山、基隆、新北樹林、新北淡水、臺北萬華、高雄在這兩年的時間就發生了因為噪音而殺人的事件,而且據我們瞭解,這幾個事件的共同點就是幾乎都發生在集合式住宅或者社區,針對這個部分,環境部有沒有針對社區噪音所造成的影響做過相關研究,有沒有提出一些因應的辦法?

薛部長富盛:跟涂委員報告,對這種社區、鄰里之間的一些爭執,事實上可能是警察單位來負責,譬如說,樓上唱卡拉OK的聲音很大還是怎麼樣,他們通常應該是會向警政單位檢舉。

涂委員權吉:其實我今天之所以會提出這個問題,就是因為我希望環境部能夠重視噪音所造成的影響。

薛部長富盛:好。

涂委員權吉:其實管委會的功能很重要,所以也希望環境部結合內政部還有衛福部能夠針對這些部分做一些研究,希望各部會能夠提出一些方法,儘量讓這些悲劇不要再發生。

薛部長富盛:我認同涂委員的建議,這應該真的是要跨部會。

涂委員權吉:對,我希望做一些研究,看是不是能夠在發生之前提出一些因應的方法和改善措施。

薛部長富盛:好。

涂委員權吉:希望你們能夠超前部署,不要讓這些悲劇一再的發生。

薛部長富盛:好,涂委員的這個建議非常正面,非常好,我認同。

涂委員權吉:針對噪音的部分,我們知道噪音其實最大宗應該是車輛的噪音,從去年開始,桃園市長張善政在上任以後有推出一個靜桃專案,因為對桃園市的車輛噪音民眾反映了很多年,反映給很多的單位,都一直沒有辦法解決,造成民眾很大的困擾,後來我們發現在推了這個靜桃專案之後,從去年6月份開始設了50處稽查點,整個陳情案件就明顯下降了14%,環境部是不是對這個靜桃專案有做一些瞭解?

薛部長富盛:是的,我們環境部有補助桃園市27部噪音檢測設備,所以各位看到的這一部應該就是屬於這一類。

涂委員權吉:它就是科技執法嘛!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對,用科技執法的方式,而且是全天候,所以不管白天、夜間事實上都可以,這個應該是有嚇阻的效果。

涂委員權吉:對,我們後來有研究,其實這個靜桃專案要歸功於聲音照相的科技執法,因為以前稽查的困難度在於要配合警察局、環保局、監理站等各單位設臨檢點來聯合稽查,才有辦法取締,所以造成它的難度很高,後來在進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之後,發現這個成效很好,環境部、行政院針對這一部分好像有提出預算,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跟涂委員報告,原本是從112年到116年編列這裡面講的1.9億購買306套,因為現在大家的需求非常殷切,我們已經把時間縮短到明年底就來完成將請購的306套給地方政府,事實上,剛剛也有很多委員非常贊成、也非常支持我們,所以我們希望115年接下來再有一個3年或4年的計畫來加速購買更多的設備,因為現在噪音的確對大家的生活品質方面造成很大的影響。

涂委員權吉:剛剛我們也有聽到王育敏委員說這306套好像單是臺中市就拿走了50套,所以是不是針對這個預算的部分……

薛部長富盛:是他們的申請,臺中市申請,還沒有拿……

涂委員權吉:提出申請但是沒有核准?

薛部長富盛:對。

涂委員權吉:其實重點在於大家都覺得科技執法這個部分的成效非常好……

薛部長富盛:是,有這樣的需求。

涂委員權吉:所以各縣市都希望能夠增加這個科技執法的設備來嚇阻車輛所造成的噪音問題。

薛部長富盛:好,我們來跟行政院反映。

涂委員權吉:所以凸顯這一塊,針對這一塊的預算,我相信很多委員都會支持。

薛部長富盛:好,也請涂委員來支持。

涂委員權吉:也希望能夠對車輛的噪音做一個很好的改善。

薛部長富盛:好,我們會積極來努力,爭取更多預算來投入到噪音的科技執法。

涂委員權吉:好,其實除了車輛噪音之外,像我們桃園市受飛機所產生的交通噪音影響,因為桃園市有我們全臺灣最大的國際機場,所以它也是全國航空噪音最嚴重的地方,像我們大園、觀音、蘆竹、新屋、中壢都受飛機噪音的影響,而且未來我們馬上要增設第三跑道,所以我們認為這個噪音的危害會更嚴重。基本上,關於這部分,環境部部長這邊針對增設第三跑道以後,噪音的問題一定會擴大影響,有沒有什麼因應措施、作為?

薛部長富盛:因為民航的部分可能是交通部的權責範圍,是不是可以請交通部來……

涂委員權吉:好,沒關係……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我這邊是公共運輸司,是針對車輛的部分,航空的部分……

涂委員權吉:好,沒關係。針對我們環境部噪音管制法之規定,這個防制區2年就要檢討1次,2021年已經檢討過1次,正常的話,2023年就要檢討,那2024年我們有這個規劃嗎?

薛部長富盛:有,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定期檢討,看看有哪些地方不足,當然委員假如有更好的一些建議或想法,像桃園是屬於航空城,所以的確有一個特殊的需要。

涂委員權吉:之前可能是疫情的關係,現在疫情已經慢慢趨緩,飛機的架次從之前的22.5萬,現在又恢復到31萬,可是全盛時期是52萬,我們現在認為第三跑道再增設下去,飛機的架次一定會更多,針對噪音防制的部分,噪音有可能會擴大影響到更多民眾,所以針對噪音防制的部分,希望能夠再重新檢討,讓我們的民眾能夠分配到他應該有的噪音防制回饋金。

薛部長富盛:好。

涂委員權吉:在這邊也要跟部長討論一下,針對噪音防制費的計收方式,之前應該是最大起飛重量還有起飛音量,現在比利時也有針對飛機機齡的部分納入新生效的關稅制度,那飛機機齡是不是也可以納入噪音防制回饋金的部分去做這個計收的方式?

薛部長富盛:飛機的機齡,這個我想當然我們會請交通部來考量,但是我個人覺得應該他會是考慮產生的噪音,包括能源的效率等等其他因素,至於機齡,我跟涂委員分享一下,今年我們在2月初到3月初,不是跟美國NASA合作做中南部的空氣品質、三度空間的測試嗎?美國那一架飛機是54年的DC8機型,機齡54年了,結果它有辦法在我們的跑道裡面大概十來公尺就低飛,然後去蒐集我們整個中南部包括臺南機場、花蓮機場的空氣品質,所以我個人的感覺是,機齡有時候也很難去當作一個標準,因為裡面可能發動機還是什麼都會更新。

涂委員權吉:好,針對這部分,也希望針對噪音防制的規定,讓受影響的居民能夠得到他們應有的回饋。

薛部長富盛:我認同、我認同。

涂委員權吉:好,感謝,謝謝部長。

薛部長富盛:謝謝涂委員。

主席:謝謝涂權吉委員。接下來請王正旭委員發言。

王委員正旭:(10時53分)謝謝主席,麻煩薛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王委員好。

王委員正旭:部長好。剛剛聽到很多相關機車噪音帶來的影響,我這邊也根據今天排的議程來跟您瞭解一下,對於交通工具噪音檢測量能的部分,其實噪音對國人健康的影響還需要更多的研究,才能夠讓我們知道噪音對於除了一般健康之外還造成哪些影響。

薛部長富盛:是,認同。

王委員正旭:不過,在提這個噪音檢測之前,我們還是先來討論一下機車排氣檢測的問題,因為噪音跟氣體對於民眾健康的影響,事實上還是要做一些區隔,同時也要多瞭解。目前機車的數量已經接近1,500萬輛,如果把汽車也加進來的話是2,300萬輛,幾乎是每個國民都會有一輛代步工具,這是密集度非常高的一個……

薛部長富盛:是。

王委員正旭:不知道我們有什麼更好的方式來改善,在我們讓交通順暢的同時、移動順暢的同時,能夠達到好的環境保護。

薛部長富盛:謝謝王委員提的這個問題。基本上,因為臺灣地狹人稠,道路通常也比較小,所以機車會那麼流行,事實上是有它的原因,因為有時候真的用機車比開車方便太多了。

王委員正旭:瞭解。

薛部長富盛:特別是你到市區、到比較狹小的地方,大概機車這一塊真的很難在短時間降下來,所以除非我們的大眾運輸工具真的非常便利,幾乎可以不用車子,我到哪一個地方就可以有大眾運輸工具,所以這些年來,不管環境部、交通部、經濟部,我們在對汽機車一些汰舊換新的政策,事實上也做了一些調整。早期因為新車的效率比較高、省油的效率,所以即使你是燃油車,也是鼓勵汰舊換新,後來隨著碳排以及空氣污染的因素就逐漸鼓勵把燃油車換成電動車,可是我們剛剛也看到一些資料,這樣子機車數目並沒有減少,因為我們的習慣沒有改變,我們本來是希望民眾也可以減少機車,而去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但是發現沒有啊!整個機車的數量,這個也可以從王委員的數據來顯示,所以現在我們基本上不鼓勵從能源的效率,從排碳去汰舊換新,但是當然也允許地方政府在開發工業區,它需要不管是碳的減量額度,或者是空氣污染的減量額度,可以去做一個鼓勵的措施,去做增量抵換的政策,這個是還有在執行,所以政策上有改變。

王委員正旭:是,我們希望有更好的誘因,能夠讓民眾知道在使用交通工具的時候,他其實也要付出一些社會的成本、代價,如何能夠幫助社會也減少相關的污染,我們知道通勤的空污的確是造成目前不管是PM2.5也好、一氧化碳等等,造成的影響都遠比電力業還要高很多,所以如果透過剛剛部長所提到的這些方案或者是誘因的話,希望能夠至少減少這方面帶來的影響。

空污的部分,PM2.5對於民眾的健康,尤其是目前知道如果跟癌症相關的話,可能包括肺部的癌症,這是讓我們非常擔心的,我們如果往下看的話,曾經也有一些研究,大部分都在都會區,因為都會區造成的影響相對比較高,這是2017年的資料,我們可以看到,如果從臺北車站往不同的方向處理、走不同的路線的時候,在東、西、南、北發現PM2.5的監測值就差很多,現在已經過了7年,不知道還有沒有相關的研究提供民眾……當自己是機車族的時候,在不同的地方,如何能夠去瞭解、掌握自己的健康,或者是暴露在PM2.5這個部分的影響。

薛部長富盛:跟王委員報告,這個研究報告好像是之前環境部內部同仁自己做的一些研究成果,我覺得像這種跟民眾健康息息相關的一些自發性的研究,應該可以繼續來推動。當然我們也很期待,譬如說,因為這個議題是跟大眾的健康關係非常密切,假如能夠再結合衛福部跟國衛院及 學術機構,在這一塊投入更多的經費,應該是有助於我們瞭解空氣品質跟我們健康之間的關係,那就會更好了,因為環境部本身自己的研究經費,以我在環境部這些日子來看,我是覺得還滿可惜的,就是說環境部的經費比較偏向在執行政策面,或者民眾生活環境品質相關的部分,反而對於比較算是前瞻性的或者跨領域研究的這一部分,在經費上應該還有努力的空間,我們將來會責成我們國家環境研究院,事實上在這一塊可以多投入一些經費,當然我們也會爭取更多的科技預算來做這方面的研究。

王委員正旭:是,謝謝部長,如果回到學界,也希望部長把現在的經驗提供給學界做一些重要的依據,或者是在引導大家做研究的時候……

薛部長富盛:是,我非常樂意,這是我應該做的。

王委員正旭:把這個重點做得更好。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王委員。

王委員正旭:我們可以看到其實機車排氣的到檢率,因為看起來新車當然到檢率相對比較高,可是車齡越高的,它的到檢率相對就會偏低,當然我們也瞭解,車齡越老、越多年,它造成的影響就越多,反而它的到檢率是低的,這部分不知道將來有沒有什麼比較好的方式來讓到檢率可以有效地提升,減少這些高齡的車子對於環境的影響?

薛部長富盛:王委員這個數據非常好,理論上應該是正好相反,新車即使前幾年沒有檢查,只要它出廠的時候已經合格,大概也都OK。反而使用越久,這些效率不管是排氣氣體的過濾效率就會更差,應該到檢率要更高,不過王委員這個數據顯現結果正好相反,我們來思考看看有沒有更有效的方法,我個人覺得的確是年齡越高到檢率偏低,這個部分是有一些討論空間。

王委員正旭:是,再麻煩部裡針對這個狀況做一些瞭解跟處理的方案。

薛部長富盛:好。

王委員正旭:我們再看一下噪音對我們國人健康的影響,剛剛也有委員提到其實WHO一直在示警,低噪音的確是很重要的一個保護作用,可以避免民眾身心健康的影響,如果我們能夠有效地把噪音控制下來,不管是白天或是夜間的噪音,應該對我們的健康影響都會得到更大的改善。歐洲認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議題,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歐洲認為因為噪音造成的影響,而提早死亡,這是必須要特別去改善的,所以他們也提了一個具體的數字來要求,他們希望在2030年,長期受到交通噪音影響的困擾人數,相較於2017年要減少30%,不知道我們國家有沒有相關長期的規劃,未來我們需要如何去執行一個定量的目標,可以根據這個目標來做依據的一種檢討模式?

薛部長富盛:給王委員報告,今天跟王委員這樣交流意見,我覺得受益很多,因為環境部的確早期比較偏向空氣污染,而且是長久、傳統我們環保署在做的就是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等等這一塊,而對噪音這一塊的確也是最近這幾年才開始,我們經由王委員的建議,我個人覺得環境部未來對聲音跟健康的關係應該要投入更多的資源來做研究,我覺得這個真的是很重要,剛剛講到這已經變成是第二個影響我們健康的因素,我也期許環境部未來在聲音對於健康方面的影響,應該要做更多的研究。

王委員正旭:謝謝部長的允諾,因為我們知道環境部基本上在噪音還有空污的問題,未來在針對全民健康的維護之下,希望也有機會可以跟衛生環境部這邊有更多的連結,有這樣的研究會更好,因為我們發現真的本土研究還是相對少很多,這部分就麻煩部長,也能夠依照對國民健康的允諾,持續地精進,我的質詢先到這邊結束,謝謝。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王委員的指教。

主席:謝謝王正旭委員。

接下來請楊瓊瓔委員發言。

楊委員瓊瓔:(11時5分)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再請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楊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好。噪音認證排氣管在執行率和政策方面,本席認為應該是要兼顧,執行力跟政策宣導要兼顧,是嗎?

薛部長富盛:是。

楊委員瓊瓔:因為這個很重要,民眾對於噪音是有很大的意見,所以我們也希望多宣導,一方面也讓太大聲的人不敢……

薛部長富盛:讓民眾有時間去調適。

楊委員瓊瓔:對,這個非常重要。

薛部長富盛:認同。

楊委員瓊瓔:所以去年修正的相關法規裡頭,我們有將噪音認證排氣管納入驗車的項目,在我們調整的相關法規裡頭提到最快是114年元旦要上路。

薛部長富盛:對,明年。

楊委員瓊瓔:違規者可以怎麼樣呢?違規者會怎麼樣呢?

薛部長富盛:假如違反規則,就要看違反哪一條規則,我們有包括認證、包括噪音……

楊委員瓊瓔:違規者有什麼處分?

薛部長富盛:有。

楊委員瓊瓔:有什麼處分?

薛部長富盛:我來跟委員……

楊委員瓊瓔:要罰錢嘛!我告訴你,要罰錢,最重的可以吊銷牌照,是嗎?

薛部長富盛:是。

楊委員瓊瓔:是不是?

薛部長富盛:假如他的排氣管沒有經過環境部認證,它的罰款是比較少,就是900到1,800;假如他的噪音,特別是在管制區的地方,大概就是1,800到3,600;假如在特定的區域,開始罰款的時候是3,000,那可以依次一直罰,也可以罰到3萬,事實上大概是這樣的狀況。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必須要去宣導嘛!我們預估在114年 元旦要上路,剩下大概半年多的時間,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楊委員瓊瓔:所以為了要改善我們的環境甚至安全,噪音認證排氣管有助於從源頭去管理,本席要請教,現在相關制度建立的進度怎麼樣呢?

薛部長富盛:目前源頭管理,我們環境部公布大概有258個排氣管是環境部認可的,假如他們有去使用這個,他可以去上網登記,他也不用再到監理所,環境部就會把這部機車的資料直接送到監理所,所以……

楊委員瓊瓔:可以減少很多的舟車勞頓,而且速度會更快。

薛部長富盛:是,沒錯。

楊委員瓊瓔:換句話說,噪音的管制認證標準,你們目前所規劃的,誠如剛剛部長所說的,是如此嗎?

薛部長富盛:是。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希望規劃好,上路前要有充分的宣導,讓社會大眾來瞭解,本席具體建議,你不要只有放在你的網站上面,因為沒有幾個人會看,你可以看你的瀏覽人數。所以我希望,因為民眾也非常期待,不管是用獎勵或者是用通路合作等等方式,應該要去宣導,要上路前必須要去宣導,讓社會大眾來瞭解。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楊委員的提醒,同時跟楊委員報告,除了環境部之外,事實上地方的環保局也非常重要,每一次像這種政策,我們一定都有事先跟地方環保局做溝通……

楊委員瓊瓔:去合作嘛!

薛部長富盛:對,中央跟地方合作。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剛才跟你說通路合作啊!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好。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大力宣導,讓大家知道。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楊委員。

楊委員瓊瓔:本席還要再跟你討論碳費的問題,上次本席也跟你討論過,因此我們在3月26日雖然沒有達成怎麼樣的方式,但是至少有繼續在討論,所以未來要上任的新部長也說他上任後會讓大家多多來溝通,也就是針對於減碳的需求,減碳是全民的共識,當然最重要的,您剛才也有回答我們不是只有以碳費來遏止,這個觀念本席非常地贊成,所以需要國家生態系的改變,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2025年起要開始開徵碳費,很多企業界都很緊張,到底什麼時間,是不是在2025年要開徵呢?

薛部長富盛:事實上,我跟楊委員報告,現在的關鍵是這樣,企業希望環境部早一點公布碳費的收費辦法以及自主減量的辦法,還有指定目標,因為……

楊委員瓊瓔:因為這對他們很重要,他要有脫碳的能力……

薛部長富盛:對、對、對。

楊委員瓊瓔:他也要接軌國際……

薛部長富盛:是、是、是。

楊委員瓊瓔:他總是要準備啊!

薛部長富盛:是,所以那三個子法必須先預告,讓我們的企業知道他們怎麼去寫自主減量計畫書才能夠享受優惠費率……

楊委員瓊瓔:這個本席非常清楚,所以凝聚共識的機制及時程表,你們現在列表出來了嗎?

薛部長富盛:是,都有在進行……

楊委員瓊瓔:進行,還沒有定案,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對……

楊委員瓊瓔:還沒有定案嘛?

薛部長富盛:對,因為……

楊委員瓊瓔:好,就因為還沒有定案,所以本席要請教您,要新接任的部長也說了,要好好地來溝通,你有什麼建議給他?

薛部長富盛:我想我們的彭準部長也是氣象專家,他對淨零排放這一塊事實上也有他的專業,我們會在這個月的時間之內把我們所知道的包括我自己所知道的全部跟我們彭準部長來分享,我相信他應該是可以去無縫接軌,我們……

楊委員瓊瓔:無縫接軌當然是必須要努力做的,但是問題是本席剛才請問的是你有什麼最需要建議給我們這個新任的部長?

薛部長富盛:我要給他的建議蠻多的,很短的時間大概也不可能……

楊委員瓊瓔:那你舉例啊!你舉例一下。

薛部長富盛:我會建議他在政策上的推動應該是有一貫性,事實上,彭準部長也蠻認同現在環境部針對碳費徵收方法的推動方向,當然因為他在媒體的曝光度各方面以及在經營社群媒體也很有成果,所以我會請他透過他在這一塊的影響力好好地把環境部很好的政策向大眾來做宣導,這樣子效果就會更好。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講的是宣導,但是本席所提問的是你有什麼特別要建議給我們部長的?

薛部長富盛:我覺得彭準部長應該很優秀,所以也沒有特別的建議,就是堅持我們在環境永續以及我們2050淨零排放、資源循環零廢棄等大方向的推動,這樣子就會非常棒!

楊委員瓊瓔:這是你給他的建議?

薛部長富盛:是。

楊委員瓊瓔:這是你給他的建議,一起加油,謝謝。

薛部長富盛:反正我們現在隨時要聯繫都很方便,所以楊委員放心好了,我絕對會在能力……

楊委員瓊瓔:關係,你可以用書面資料給本席,就是你要建議新任部長的到底是哪些方向,好嗎

薛部長富盛:OK。

楊委員瓊瓔:謝謝。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楊委員。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接下來請李坤城委員發言。

李委員坤城:(11時12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薛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李委員好!

李委員坤城:部長好!車輛噪音,其實大家都很重視,不論是在我們的都會區或是一般縣市,過去我在當議員的時候,其實就常常有這種檢舉案,可是這種檢舉案似乎很難成立,除非是固定式的……

薛部長富盛:對,沒有客觀的……

李委員坤城:移動式的,咻一下就過去了,可是這個聲音很吵,尤其是夜晚的時候,這個聲音都特別大。我先請問一下,有關於噪音的處罰標準,白天晚上有不一樣嗎?

薛部長富盛:有、有,它是有不同的。

李委員坤城:晚上有特別嚴格嗎?

薛部長富盛:是,特別是……

李委員坤城:分貝有不一樣嗎?

薛部長富盛:有、有、有。

李委員坤城:請教一下。

薛部長富盛:我們事實上是有分時段,還有分區域,不同的區域也會有不同的……

李委員坤城:對,我是說像晚上呢?

薛部長富盛:但是……

李委員坤城:我看到你們是說,在行駛中時速小於50的話超過86分貝,50到70的話是90分貝,才算是違規,這個是白天嗎?還是白天晚上都一樣?

薛部長富盛:車速的話應該是白天晚上都一樣啦!

李委員坤城:車速白天晚上都一樣?

薛部長富盛:對、對、對。

李委員坤城:那就沒有分嘛!

薛部長富盛:對。

李委員坤城:所以我的意思是同樣的車速,比如50的話,早上是86分貝才違規,晚上也是86分貝才違規嗎?

張司長順欽:分貝數是一樣,但是罰額是不一樣,晚上會加倍處罰。

李委員坤城:晚上的分貝數有辦法降低嗎?

張司長順欽:再加嚴?

李委員坤城:對啊!因為其實白天與晚上的86是不一樣的感覺,對不對?當然我看你們夜間時段是裁罰會比較重……

薛部長富盛:李委員的建議很好,因為的確晚上的背景值也比較低……

李委員坤城:是啊!

薛部長富盛:所以分貝高一點,那種感受就很……

李委員坤城:就是白天的86與晚上的86是不一樣的,感受不一樣嘛!

薛部長富盛:是,我覺得可以檢討。

李委員坤城:是不是?因為其實在夜間的住宅區,搞不好50分貝,你就覺得已經很吵了,可是你們還是定到86,所以我剛才才問,你們白天晚上標準有沒有不一樣?可是這樣問起來都是採一樣的86及90,這有沒有檢討的空間?

薛部長富盛:李委員,我們來檢討一下……

李委員坤城: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因為李委員剛剛講的是有道理的。

李委員坤城:對啊!不然大家都一樣,可是晚上一定不一樣,晚上60、70分貝,你就覺得很吵,搞不好不用那麼高就很吵,好不好?這個你們來檢討一下。

薛部長富盛:好,我們來檢討一下。

李委員坤城:好。第二個就是現在你們有固定式與移動式的科技執法210套……

薛部長富盛:是。

李委員坤城:你們說預計在114年增加到306套,是不是?

薛部長富盛:是。

李委員坤城:所以增加大概100套左右,第一個、明年有辦法完成嗎?

薛部長富盛:我們希望明年,本來是到116……

李委員坤城:這一套是多少錢?

薛部長富盛:什麼?

李委員坤城:這一套多少錢?

張司長順欽:大概100萬左右。

李委員坤城:都是中央付嗎?

張司長順欽:沒有,跟委員報告,目前是中央付一部分,地方要有配合款。

李委員坤城:比例是多少?

張司長順欽:比例依照各縣市的財政條件不同會有不同,像臺北……

李委員坤城:比如新北市呢?

張司長順欽:新北市是……

李委員坤城:大概,比如中央出多少?地方出多少?我的意思是當然現在我看你們給新北已經算是最多了,36套,可是我們新北很大,36套分一分,各區就分不到什麼,所以我就想這個如果100萬的話,我不知道是預算不夠還是怎麼樣,其實你明年多增加100套也是不夠,我們這個東西有很難生產出來嗎?

張司長順欽:其實這個設備都是進口,這個並不是國內可以生產……

李委員坤城:設備是進口的。

張司長順欽:對,因為這要到一級標準……

李委員坤城:是,可是它費用不高,老實講,100萬其實不高啦!

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後面的操作維護還是要費用,並不是買了以後就不用再……

李委員坤城:好,那你們未來增加100套也是各一半嗎?移動式與固定式各一半嗎?

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這個我想即便是固定的,也可以定期做移動……

李委員坤城:是啊!

張司長順欽:所以我們可能一個地方設置幾個月之後,陳情案件數有一些變化之後,就換一個地方……

李委員坤城:有時候我們民意代表會請地方環保局處理,就是有些路段我們覺得民眾常常在反映,可是他們就說那個不夠,就沒辦法過去用,所以我是覺得能夠增加再增加,我覺得100套其實也是不夠,是我們的預算不夠還是怎麼樣?

薛部長富盛:請李委員將來支持,因為……

李委員坤城:這個我一定支持,我是說是不是你們自己編的預算不夠還是怎麼樣,這是一回事啦!

薛部長富盛:因為當初沒有想到大家反應那麼正面……

李委員坤城:都很正面啊!

薛部長富盛:所以當初比較保守,現在……

李委員坤城:我是建議如果預算夠的話,因為現在還在編明年的預算,預算夠的話,我們來增加,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好。

李委員坤城:我最後一個再問,按照你們的資料,告發的輛次110年到113年3月有3,686件,可是真正裁罰的案件每一年好像才五百多件,110年、111年,我手中的資料才五百多件,為什麼告發的有三千多件,可是每一年抓起來才五百多件,這個落差在哪裡?

薛部長富盛:這個我們來瞭解一下好不好?這個……

李委員坤城:好不好?就是機動車輛的噪音,110到111年,每年都五百多件,可是你們告發的輛次有3,686件,這還是移動式的,還有固定式的七千多件,還有傳統攔檢也七千多件,那個比例差蠻多的耶!

薛部長富盛:李委員,我們是不是可以請李委員辦公室也把資料跟我們來勾稽比對一下……

李委員坤城:好啊!好啊!

薛部長富盛:看看這裡面落差到底在哪裡。

李委員坤城:對啊!對啊!因為落差還蠻多的……

薛部長富盛:對、對,我也覺得很難想像。

李委員坤城:就是有告發,但是後來真正裁罰的……

薛部長富盛:對啊!

李委員坤城:比例差蠻多的啊!

薛部長富盛:我覺得這個是有落差,必須把……

李委員坤城:好不好?你們去查一下,我們把資料給你們,你們再給我一個答案,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李委員。

李委員坤城:好,謝謝,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

現在先作以下宣告:在牛煦庭委員質詢結束,處理臨時提案。

現在請林德福委員發言。

林委員德福:(11時19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薛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林委員好。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好,因為現行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遇到風速大的時候,為了避免爭議,大於每秒五公尺不予開罰。其實媒體報導,部分縣市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告發率過低,反而以人力聯合稽查攔檢的告發率則可以達到五成以上。為了瞭解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的預算補助效益,有關各縣市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告發成功率,相較於這些環保局、警察局聯合人力稽查的攔檢告發成功率,我希望環境部應與相關單位提出書面資料,給立委們做一個參考,部長,你的看法呢

薛部長富盛:可以,我們來找出原因,因為這種聲音還是需要透過科技執法,它比較有一個……

林委員德福:對啦!本席是認為抓吵不抓改,噪音車應該從源頭控管,改裝車炸街造成民怨之首,民眾半夜被汽機車排氣管的噪音吵得不得安寧,不管是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或是人力的攔截、攔查都要雙管齊下,給民眾一個安寧的生活環境。本席是希望環境部與警政署在運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時,遇到噪音車未懸掛車牌或使用撬牌器或偽造車牌,警政署要協助揪出這類惡意規避稽查的車輛,還給民眾一個生活的安寧,部長,你的看法呢?

薛部長富盛:我認同,所以我們也朝著這個方向來做,因為剛剛包括王委員也特別提到噪音已經是造成健康影響僅次於……

林委員德福:其實環境部人力有限,環保局很多要去抓噪音,但人力有限,其實你們應該要跟警政署合作。

薛部長富盛:是。

林委員德福:然後有一些測噪音的就請警政署,員警是全省都有,這樣才有杜絕防患的效果,部長你的看法呢?

薛部長富盛:跟林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本來就有跟警政署……

林委員德福:但是警察幾乎都沒有在做嘛!對不對?因為你今天要是配給警察,每個警察都有機會來做這些噪音排放,不管汽車、機車,他們才會怕,今天因為你們環保署檢測的就是偶爾在路邊,我差不多大概幾個月看一次而已,其實那個可以說沒有什麼效果啦,所以到處才都是這樣子。部長你的看法呢?

薛部長富盛:林委員這個建議很好,我想我接下來也會責成我們部裡的同仁……

林委員德福:對啦,應該要傳承啦!

薛部長富盛:也會鼓勵未來的部長重視……

林委員德福:因為這個很重要,這是民怨啦!民怨啦!

薛部長富盛:跟警察、警政署以及跟交通部監理單位之間的一個合作……

林委員德福:部長,2050淨零排碳已是我國政府的目標,以國內舉辦跨年活動為例,全臺合計的排碳量推估有高達3,000噸,以公股行庫臺灣銀行為例,為落實環境永續減碳並於今年3月透過碳權抵換,完成信用卡碳中和,本席是希望政府應該帶頭做環保,你的看法呢?

薛部長富盛:是,我非常認同所謂綠色金融這一塊,跟林委員報告,像金管會的碳權交易所去年8月7號在高雄成立,去年12月底我們也是第一次把國外品質好的碳權引進到國內,國內的金融機構、很多銀行也都去採購。

林委員德福:對啊,我是希望環境部能夠率先做示範。

薛部長富盛:是,我們有在做。

林委員德福:當這些部會辦活動的時候,依循它的範本,未來希望各部會舉辦大型活動應草擬碳中和計畫以達成活動碳中和,你的看法呢?

薛部長富盛:完全認同。現在很多大公司辦活動也都朝碳中和的方向來走,因為ESG……

林委員德福:好,最後一個議題,隨著2050淨零排碳政策推動,未來可預期鋰電池廢棄量將大幅度地提升,針對未來電動車和儲能系統的鋰電池淘汰,和它的循環二次再利用,環境部相關規範是不是有準備好?

薛部長富盛:跟林委員報告,電池的回收已經是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裡面重要的業務之一了。

林委員德福:對啦!很重要,因為鋰電池回收再利用,提煉貴金屬,如何避免在回收過程中產生二次的污染,本席提醒環境部要落實稽查,避免廠商造假,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認同。好,謝謝林委員的建議,謝謝。

林委員德福:以上,謝謝。

薛部長富盛:謝謝林委員。

主席:謝謝林德福委員。

接下來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林委員淑芬:(11時26分)主席、各位大家午安,繼續請薛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林委員好。

林委員淑芬:部長,移動汽機車的噪音污染其實是很嚴重的,2021年有一則新聞說新北市6天執法開罰了1,500件,6天就取締了1,500件!當然我們知道這個設備必須要有測速、有聲音還必須照相,所以它是很複雜的一套機器。

薛部長富盛:是,沒錯。

林委員淑芬:我們也知道新北市目前分配到36套,像我的選區蘆洲其實有一套固定設置在中山一路,可是你知道,我是受害者,曾經在我們蘆洲,不曉得有人是不是超跑的愛用者,他很準時在半夜十二點以後才開出門,好像好的車沒有開出去飆一下不太像超跑,所以他半夜十二點以後才開出去飆,我知道它不是我家樓下那一條路,是還有一段距離的大條四線道馬路……

薛部長富盛:但是你們都聽得到。

林委員淑芬:不是我們的社區,不是我們的街廓,整條馬路半個蘆洲都知道半夜十二點以後有人開超跑在飆車,其實在那裡,你說臨時發現了,你沒有設定固定的,你用移動的聲音照相設備來,結果已經跑掉了……

薛部長富盛:來不及,跑了。

林委員淑芬:這種狀況,第一個不是患不均而已,也患寡。

薛部長富盛:是。

林委員淑芬:這麼多年來,你投資三十億元,你說噪音對人體身心健康的影響很大,可是這麼多年只有投資30億元,其實是遠遠不足的,老實說,真的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我們就是受害者,所以其實從量來講、從法制面,你對噪音的規範,夜間白天的規範不一,這個當然要有落差,早期的人會說「地靈輕」,晚上夜深人靜的30分貝跟白天的30分貝差很多。法制面也要檢討,執行面也要檢討,設備有法也沒用!你沒有測速、測音,還有照相設備,沒用!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想部長你剛才有回應了。

但我今天主要不談這個,我談空污,有關深坑的大火,就是7,000顆鋰電池的倉庫,在臺北市區、在新北市區,其實造成很大的影響,後來我們蘆洲、五股的隔壁叫林口,林口南亞的塑膠廠也燒了兩、三天,後來又是淡水的泡棉廠,後來又有樹林的木材廠,泡棉跟塑膠廠的風險危害對我們來講,我們很直覺的反應就是應該有一定的程度,可是我今天要講的是從深坑這個案例,因為它受到非常高大且影響層面很廣、關注度很高的狀況,我先來討論。當時7,000顆鋰電池這樣堆置燃燒的時候,你們木柵空品測站的資料顯示,到了隔一天,你們的數據是PM2.5相較於其他測站明顯升高,但是當時雙北的環保局都表示,空氣品質仍在普通範圍內,有升高但品質仍在普通範圍內,這樣的結果跟我們民眾普遍的感受有很大的落差。

我今天要講的是法制面問題,還有執行面,法制面問題就是對於空污防制法,我們於2018年修法時在裡面放了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也就是把環境知情權放到空污防制裡面。因為我們當時在空污防制法第三十三條放了第一項,公私場所的固定污染源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污時,負責人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而且還有限時間,最慢1個小時內要通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第二,前項情形,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政府要令公私場所採取必要措施,或得令其停止該固定污染源的操作以外,還要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及採取因應措施。其實我們當初修法是已經授權給你們了,也授權給地方政府了,發生這種事情要趕快發布空氣品質惡化警告及採取因應措施,第三十三條第四項還規定惡化警告發布通知方式和因應措施,還有突發事故的緊急應變計畫應記載內容、執行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你們當然就定出來了,你們定出了「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這是你們的子法。

可惜的是你們的子法裡面講到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公告設置空污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的公私場所,你們限縮了,你們把這些公私場所限縮在你們所指定公告的這些範圍,不管是行業、製程或物質,才需要設置防制單位。固定污染源的操作許可證要登載的製程、儲槽、產品種類,你們要求使用附表所列的空污突發事故管制物質,並應擬定空污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空污措施計畫要報請地方政府核定後確切執行。你們有要求應變計畫、警告措施等等,但是限縮在於你們指定的公告業別、製程或產業,或是我剛剛講的物質,你們限縮了,我為什麼講這個?你們應設置空污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人員的公告條件在那裡,但是以深坑7,000顆鋰電池大火來講,這個影響這麼大、空氣品質這麼糟的狀況裡面,它是不是你們公告應該要設置的範圍,是不是在你們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應提出的廠商裡面,它是不是?

薛部長富盛:跟林委員報告,事實上它不是,因為深坑的案子事實上是一個產品倉庫。

林委員淑芬:對啊!我知道是它的倉庫,所以它根本就沒有在你們管制的範圍內,而空污防制法第三十三條並沒有限縮在你們所管制的製程,你們所管制的行業別裡面,沒有!我們的母法裡面是規定要有環境知情權,不管哪一種污染源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污時,負責人要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最慢1個小時要通報給地方主管機關,公私場所業者也必須要停止該固定污染源的操作,而且要發布惡化警報,我們的母法是長這樣子,但是你的辦法限縮了。

薛部長富盛:我們來檢討。

林委員淑芬:你們限縮了,但是像深坑這個案子,你們也不是沒有辦法,你們有一個空污突發事故通報與緊急應變標準作業流程的SOP,但是這個SOP只是一個內規,也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也不是辦法,是吧?

薛部長富盛:跟林委員報告,事實上在深坑這個案子發生之後,後續幾個案子的情況處理,地方政府環保局馬上就會跟民眾反映,深坑這個案子事實上的確造成很大民怨。

林委員淑芬:事實上,深坑這個案子我們非常不能接受,你知道原因在哪裡嗎?因為大火煙霧臭味瀰漫大半個雙北,但是新北市市長第一時間出來說沒有測到戴奧辛,我問你戴奧辛要幾天才檢查得出來?

薛部長富盛:一個禮拜。

林委員淑芬:那他怎麼可能馬上第一時間說沒有測到戴奧辛,要一個禮拜才檢查得出來,他怎麼可以這樣子?為什麼雙北兩市的環保局人員用手持式的測試器,在火場周圍還有下方處做檢驗,現場風速只有2.3M/S,還有電子鼻的讀值是零,他們說多功能氣體偵測儀偵測起來都是零,檢測的項目只有什麼,部長知道嗎?只有一氧化碳、硫化氫、有機氣體。手持式偵測器的數值都是零,因為它偵測的目標是一氧化碳、硫化氫、有機氣體,當然就沒有測到啊!但是深坑大火燒掉的是電話、耳機,最多的是鋰電池,而這裡面有很多的聚氯乙烯(PVC)或是銅,很可能產生戴奧辛和氟化氫,而他們用手持式的偵測器在案發現場檢測,這樣的方法是對的嗎?

薛部長富盛:事實上是太過武斷,用手持式的去測說確定沒有戴奧辛。

林委員淑芬:那一台手持式的就沒有戴奧辛檢測的項目,戴奧辛必須在實驗室進行化驗,沒有辦法用這一台機器馬上檢測,所以第一時間市長告訴我們現場沒有戴奧辛是根本連測都沒測就隨便說說。我要講的是制度面,針對複合性的火災災害,你們應該要訂出監測方法,到底怎麼樣的採樣才是有代表性的,你們要規範吧?

薛部長富盛:好。

林委員淑芬:你是要在靠近火場的擴散煙流的原始濃度,持手持式的在火場旁邊測,還是應該在火場下風處、上風處,不同的距離會有數值的差異,污染物的濃度包含粒狀物、酸性氣體、戴奧辛、重金屬、揮發性有機氣體等,要進行定性分析,還有各種物質的濃度監測,然後去模式模擬各種影響的可能範圍。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們都只是在靠近地面或是輕微影響的地方測,根本不具代表性,它可能還必須監測高空濃度,所以高空濃度的測站要怎麼設,測站的內容又是什麼?讓民眾安心的不是一句符合標準就可以了,難怪臺北市市長也在生氣。

存在環境當中的污染物質是什麼、濃度多少,你要真實揭露環境的資訊,而且要把這個資訊完整地傳遞給我們受影響區域內的民眾,當污染持續擴散或擴大影響的時候,民眾要採取防護措施,減少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受到傷害,這才是環境治理最重要的危害預警責任。而我今天要告訴你,以深坑的大火為例,在附近300公尺就有3間安養中心和護理之家,這一群體質敏感脆弱的老人家,不要忘記,在你們的SOP裡面還有一個危害評估,但是你們的危害評估沒有任何規範,到底在幾個小時要做出危害評估的規範,這些老人家或是學校的學生都是靠我是深坑人、我是臺北人、我是哪裡人,靠社群軟體的壓力來讓你們施政,然後來採取應變措施,這太離譜了!

主席:林委員,因為時間的關係,等一下牛煦庭委員質詢完要處理臨時提案。

林委員淑芬:可是我這個制度面的事情還沒講完,因為他真的太離譜啦!

主席:對,我們請部長會後……

林委員淑芬:我們重大空污的定義跟量化指標,部長你要好好地檢討,第一線環保局人員根本沒有辦法明確地判斷是不是已經達到空污突發事故通報緊急應變的時機,而你的危害評估淪為紙上作業,而且沒有具體的應踐行的步驟、行政程序,也沒有時間規範,所以難以達到緊急應變的功效,導致你這個危害評估有可能事實上是淪為紙上作業。

薛部長富盛:我們再來檢討。

主席:是不是請部長會後再跟林委員這邊補充說明?

林委員淑芬:對不對?你們的空污突發事故通報緊急應變措施這一些,以深坑大火為例,新北市有沒有通報?

薛部長富盛:事實上中央跟地方是一起合作的,執行面大概是……

林委員淑芬:沒有,因為它不是你們公告應設置緊急應變措施計畫還有緊急通知作業辦法內規定的產業,但是民眾檢舉事情發生以後,地方政府也應該要通報,而且還要通報到中央來,這件事情有沒有通報?

薛部長富盛:沒有。

林委員淑芬:沒有?

薛部長富盛:隔天。

林委員淑芬:隔天早上有嗎?我看新聞報導說好像好多天以後還說沒有通報,連通報都沒有,緊急應變措施是業者的責任,但危害評估是地方政府的責任,危害評估沒有具體的規範、沒有時程的規範,這淪為紙上作業,部長,還有很多要檢討的,可是制度面、法制面要檢討啦!

薛部長富盛:好。

林委員淑芬:我看只能留給下一任的部長了吧?還是你在這一個月內可以具體的霹靂手段,馬上檢討,可以嗎?

薛部長富盛:這個是沉痾已久的問題的話……

林委員淑芬:沒有空窗期,這一個月馬上要求……

薛部長富盛:我們來努力看看。

林委員淑芬:可以嗎?業管單位可以嗎?一個月內寫出檢討報告。

張司長順欽:可以。

林委員淑芬:書面檢討報告?可以?好,謝謝。

薛部長富盛:謝謝林委員。

主席:謝謝林淑芬委員。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11時42分)主席謝謝,麻煩請薛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洪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薛部長,本席要先確認一下,本席之前一直有強調改裝車的噪音問題困擾民眾很久,但我們應該是抓吵不抓改。

薛部長富盛:是啊!

洪委員孟楷:如果這個是真真正正合格的排氣管,你可以讓它做源頭管理,如果不合格的,你連它進來或上市都不要上市,這樣子民眾在市面上就找不到不合格的排氣管,他就不會去裝,不會去裝就不會有噪音超標的問題,所以本席看到你今天的報告裡面有源頭管理,並且說本部已經合格了225組的排氣管供車主選用,是不是?

薛部長富盛:是。

洪委員孟楷:225組裡面有多少組是機車、有多少組是汽車?

薛部長富盛:全部都是機車的。

洪委員孟楷:都是機車的?

薛部長富盛:對,目前汽車還沒有。

洪委員孟楷:都是機車的嘛,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洪委員孟楷:所以讓二輪族的朋友瞭解如果我們這有合格的,那他去裝這樣子的排氣管,基本上噪音不會超標,是不是這樣子?

薛部長富盛:是,是這樣子。

洪委員孟楷:好,現在也有討論到未來也要做排氣管的認證,是不是?

薛部長富盛:是,現在已經有在認證了,現在認證已經……根據今天的……

洪委員孟楷:以比例來說,現在認證了多少?

薛部長富盛:1,957件已經完成認證,持續在進行當中。

洪委員孟楷:1,957件已經在認證當中,現在改裝車主向環保局登錄的車輛是一萬四千多件?

薛部長富盛:1萬5,000件左右,一萬四千……

洪委員孟楷:所以什麼時候它會認證完畢?就你們現在的量能來講?

薛部長富盛:大概8月份左右。

洪委員孟楷:8月份可以?

薛部長富盛:對。

洪委員孟楷:你們現在是委由地方政府環保局去做各地的認證,是不是?

薛部長富盛:是。

洪委員孟楷:所以認證完之後……

薛部長富盛:分工。

洪委員孟楷:好,認證是重要的,就代表本席之前一直強調的源頭管理,不要讓大家看到改裝車就覺得他們是過街老鼠,其實重點在於他有辦法去做噪音,我們就要強烈取締,噪音問題才是最重要的嘛,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認同。

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除了源頭管理以外,更重要的是所謂的科技執法,因為我們地方政府的環保局人員在人力上其實還是不足,而且很難配合街頭的取締或者是檢視,所以科技執法相對重要,但是你報告第10頁提到科技執法,說114年增加306套,完全沒有進步,為什麼這樣講?這是去年10月的數字,去年10月,環境部在做專案報告的時候,你就是講2025年306套,半年過去了,在去年10月的時候,每一個委員,我記得至少本席及好幾位委員也都在提,如果科技執法真的能夠讓有些都會地區增加執法量能的話,應該要考慮增加,但半年過去了,到今天你還是拿114年306套來……我說實在話,這不要講搪塞啦!

薛部長富盛:跟洪委員報告,這個計畫……

洪委員孟楷:這半年沒有任何進步、沒有增加,你自己去看,即便是人口數最多的新北市,36套,我們新北市幾個行政區?29個行政區,平均一個行政區1套,平心而論,一個行政區1套,您看得出問題了嗎?

薛部長富盛:跟洪委員報告一下,你剛剛講是112到116本來計畫就是規劃306套,所以它執行期限是到116年,即2027年,我們現在往前拉到2025年……

洪委員孟楷:你現在提早一年變2025年306套,這個是去年10月你跟我們報告的數字。

薛部長富盛:這是規劃的,實際上採購當然……因為我們這個經費是補助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會有配合款一起去採購,這一塊我們目前沒有最新的資料了,但是絕對不會停在原地不動,因為這個經費……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現在讓本席看到,本席為什麼今天特別點出來?就是就事論事,拿你的報告來做說明,去年10月本席就已經提過了,關於科技執法確實地方政府也有需求,我記得那時候我有詢問過每一套設備差不多80萬左右,看是固定式或是移動式,80到100萬,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洪委員孟楷:現在光我的新北市36套,行政區平均一個1套,就是板橋區1個,中和區1個,那更不用講其他,如桃園,我們有桃園的委員27套,臺北市23套,我們平心而論,這真的太少!對比我們的超速,交通部有來嘛!本席如果有印象的話,我們全臺灣的超速有多少?司長剛好在,司長講一下交通部超速的測速照相有多少?一萬多吧!我記得沒錯的話。

林司長福山:數量的部分我可能沒有準備好,不好意思。

洪委員孟楷:我再一次強調,如果你沒有違規,你沒有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剛剛委員有講,本席的泰山、本席的林口、本席的淡水,還有很多的新市鎮,半夜在那邊開過去,怕別人不知道他開好車還是怕別人不知道他有改裝車,還是強調不是說他開好車就應該被罰,不是他開改裝車被罰,而是他有沒有製造噪音,如果說有製造噪音,抱歉!尤其是在夜深人靜、擾人清夢的時候,我們當然沒有辦法接受,與其要我們環保人員在那邊去設一個路口,然後在那邊去疲於奔命、半夜執勤,你測噪音的照相其實就有必要。

薛部長富盛:是啊!

洪委員孟楷:現在全臺灣到2025年只有306套,真的太少!

薛部長富盛:好,我們再爭取更多經費……

洪委員孟楷:部長,你也要離開了,你是要跟誰爭取?是陳建仁?

薛部長富盛:沒有,我交給……

洪委員孟楷:陳建仁最後一個月了,看有沒有私房錢快點再拿出來。

薛部長富盛:沒有,只剩一個月,也沒辦法馬上……

洪委員孟楷:部長,過去這一段時間我還是肯定你有一些專業或者說你也願意去調整一些地方,所以說源頭管理的部分,其實我剛剛看到報告,我是給你機會讓你說明,讓你講出來你確實有在做源頭管理,但是噪音偵測的部分,各縣市政府尤其環保局相關人士都跟我們反映應該要增加

薛部長富盛:現在大家都越來越重視。

洪委員孟楷:半年過去了卻沒有增加,我覺得這是不合格的。

薛部長富盛:好,我們來努力。

洪委員孟楷:我為什麼嘆氣?說實在話,過去這半年沒有努力,然後現在跟我講努力……

薛部長富盛:沒有,洪委員……

洪委員孟楷:我的既視感,只有覺得說反正你就要離開了,然後沒關係……

薛部長富盛:不是,這個跟那個完全沒有關係,洪委員講……

洪委員孟楷:部長,真的……

薛部長富盛:你去年10月份看到的306套……

洪委員孟楷:就是跟去年10月份的報告一模一樣……

薛部長富盛:沒有、沒有……

洪委員孟楷:下一個委員已經要上臺了,我不要拖後面的時間……

薛部長富盛:當然一模一樣啊!

洪委員孟楷:但是我現在講的是,部長,交代你下面的,這個是哪一個司要做的?政務官可能會離開,但是你的部門、部會不會離開嘛!

薛部長富盛:請洪委員不要誤會……

洪委員孟楷:我覺得這一個部分應該要在這一個月裡面去盤點我們還有多少資源,以及到2024年、2025年,除了306,還可以增加幾套?請具體地給本席書面資料,可以嗎?

薛部長富盛:OK。

主席:洪委員,因為時間的關係……

洪委員孟楷:謝謝。

薛部長富盛:謝謝洪委員。

主席:因為等一下在牛煦庭委員質詢完之後要處理臨時提案,所以等一下發言的委員請控制一下時間,謝謝。

接下來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51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還有我們的事務官。

薛部長富盛:鄭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噪音管制法,環境部是主管機關嘛!

薛部長富盛: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基本上過去我都在質詢國防部,但是沒有結果。我們先看志航機場,志航機場本來是在我們原住民族的部落,在志航機場裡面,因為要開闢志航機場,所以把部落分成三塊,分別是富岡部落、加路蘭部落及石山部落,都在現在的志航機場旁邊,我們的鄉親每天要承受軍方噪音的侵害。民國89年雖然有這個補助,但是噪音補助要等30年才會輪到這個部落,是這樣的一個情況。如果我們看這個,噪音補助大概都是做什麼呢?這個很難防制啦!所以就只有冷氣機,冷氣機要等30年,但是冷氣機按照主計總處的分類,時間只有9年而已。這個部分經過我多次的質詢,國防部有增加預算,有改善了一些,但是還是很難。環境部是噪音管制法的主管機關,所以我要特別請環境部,尤其是我們的事務官要去協調國防部。

為了噪音管制法,我也曾經提出了修正的條文,也做了修正,應該要採取適當之防制及補償措施,像噪音管制法第十七條,97年12月3號所公布的只有防制措施,事實上難以防制,對不對?部長……

薛部長富盛:是,所以後來有補償措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軍方的飛機、空軍難以防制,所以要訂定補償措施,因此就加了一個補償措施。但是從110年1月20號公布施行到現在,還是因為沒有錢、錢不夠,所以應該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然後法律修了,但是地方主管機關認為還是用防制措施,問題是沒有辦法防制,然後補助的經費也不夠,還是要輪,所以這個部分應該怎麼去解決?我的具體建議,環境部要去協調國防部還有地方主管機關,就是縣市政府,應該要怎麼樣呢?這個補助最起碼也要受到補償,所以這個補償應該要優先就距離志航機場最近的部分,其實很遠的不需要,它真的很遠,所以這個第一個要去檢討。

薛部長富盛:這個是合理的,檢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第二個,就是你們每年都應該補償,而不是很多年之後才要補償,所以這個部分是要請環境部去協調地方政府,因為這個部分確實是一個……

薛部長富盛: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本來是原住民自己的部落,他們已經同意當志航機場了,結果他們還要每天遭受到這個噪音,卻又沒有辦法補償,可以嗎?

薛部長富盛:可以,我們來跟國防部討論一下補償措施的部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請業務單位積極地去協調,然後要請業務單位一個月內提供資料,就是我們有很多的機場,所有的機場,不管是軍用的、軍用跟民航一起共用的,或是單獨民航的,這些相關的補償或是補助的情形,可以提供這樣的書面資料嗎?

薛部長富盛:一個月?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一個月。

薛部長富盛:會不會稍微……因為這個以前,國防部在……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就請各機關提供啊!請他們提供目前補助的情形。

薛部長富盛:各單位補助的情形,是不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會後再……

薛部長富盛:好啊!我們來彙整一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們會後溝通好了。

薛部長富盛:好,OK,謝謝鄭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

接下來請牛煦庭委員發言。

牛委員煦庭:(11時56分)謝謝主席,請環境部、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一起來好了。

主席:請部長。

薛部長富盛:牛委員好。

牛委員煦庭:部長午安。既然要談噪音管制,以制度性層面來講,我們乾脆就一次處理,所以請這麼多人來一起討論,因為跟大家其實都有關係。

薛部長富盛:好,大家交換意見。

牛委員煦庭:根據環境部的統計,民眾陳情的噪音車輛檢舉案件數量大概有多少件?

薛部長富盛:八萬七千多件。

牛委員煦庭:越來越多了嘛,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牛委員煦庭:裁罰的數量大概有多少?

薛部長富盛:裁罰的比例……

牛委員煦庭:大概四分之一左右啦!

薛部長富盛:25%。

牛委員煦庭:大概兩成多啦!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

薛部長富盛:這裡面可能是人為的,而且很多噪音,譬如機車呼嘯而過……

牛委員煦庭:不好抓嘛,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對。

牛委員煦庭:所以我們今天要針對這個問題來做討論,然後本席有三個題目,第一個是源頭阻卻,源頭阻卻的問題跟經濟部有關,你們可以一起回答。

薛部長富盛:我們源頭管理。

牛委員煦庭:以現在來講,我們大概講說抓吵不抓改或怎麼樣,但是跟部長做一下討論,現在經濟部表示改管應該要為變更登記,然後要使用環境部認證的排氣管,對不對?它表示大家都支持,業者也支持,具體規劃是114年1月1號開始上路,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牛委員煦庭:好。

薛部長富盛:現在是一個緩衝期,今年是緩衝期。

牛委員煦庭:你現在有多少把握業者會百分之百配合這件事?還是表面上配合你,私底下還是賣不合格的管子?

薛部長富盛:不會……

牛委員煦庭:你們有沒有掌握這種狀況?

薛部長富盛:因為登記到目前為止,將近有1萬5,000位的機車車主已經來登記了,持續還在進行當中。

牛委員煦庭:現在有實務上的稽查狀況,就是逃脫也是有方法的,比如我被抓到違規就要回去驗車,驗車時我就把正常管裝回去,然後驗完車之後再裝回來,對不對?所以我們講的源頭管制,你如果只是形式上的源頭管制是沒有辦法處理這件事的,真正的源頭管制當然還是要從業者下手,我完全同意所謂的抓吵不抓改,這除了規範機車以外,業者的部分其實也是要這樣。換言之,如果現在業者通通很配合,就是會用有認證的排氣管的時候,政府機關還是要有一個稽查的機制,還是要針對業者去做稽查,不能因為有一個名義上的東西就不針對業者去做調整。過去桃園市政府在推動靜桃專案的時候是針對業者去稽查,當然業者一定會反彈,但是公權力該做的時候就要做,把話講清楚、規則定清楚。我現在就要問經濟部,請經濟部回答,你現在講業者都願意配合,未來你如果做稽查,你發現這家業者名義上講說都會提供合法的排氣管,可是你去稽查的時候,發現它根本沒有在做這件事,它掛羊頭賣狗肉,還是繼續做非法改管行為的時候,你有沒有處罰的方案?

謝副局長翰璋:跟委員報告,我們一般都會會同環境部一起去稽查,所以我們發現的時候會把相關資料請環境部馬上依照其法規酌予處理。

牛委員煦庭:現在的法規、現在的處罰機制是什麼?

薛部長富盛:是一個聯合稽查的動作,剛剛牛委員的問題是怎麼樣?

牛委員煦庭:我是說你現在只有聯合稽查機制,可是你抓到業者如果還是非法提供相關排氣管的時候,有沒有針對業者的處罰機制?

薛部長富盛:有,應該……

牛委員煦庭:沒有。

薛部長富盛:但是對業者應該是經濟部在負責吧?

牛委員煦庭:所以這就是我今天把你們一起叫上來的原因。

薛部長富盛:環境部只針對有沒有經環境部認可的排氣管,以及它排的噪音是不是超過標準,環境部……

牛委員煦庭:你看,這就是漏洞!所以你們要開會討論,要不然你的源頭管理永遠都沒有處理。

薛部長富盛:OK,瞭解。

牛委員煦庭:剛剛都在討論這一個月能不能雷厲風行,我是希望可以,因為這種事情其實不分藍綠、不分朝野,也不分誰做環境部長、誰做經濟部長,這是全民共識。

薛部長富盛:對!對!

牛委員煦庭:這應該把它澈底殲滅,所以趕快做研討,不要拖了,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是,好。

牛委員煦庭:針對業者的課責,也要有課責機制才有辦法源頭阻卻,這是第一個問題。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牛委員。

牛委員煦庭:第二個問題就是執法的效率,我要談的是科技執法,其實剛剛很多委員都有問過,我們今天不花太多時間在這個地方,未來有沒有打算擴大相關的預算?因為剛剛大家都講一套一套行動式的太少了。

薛部長富盛:對啊!我覺得不夠,我覺得應該要有。

牛委員煦庭:請內政部警政署來講一下,使用科技執法之後,對於節省警察工作量能有沒有幫助?

李副署長西河:科技執法設備是由噪音的……

牛委員煦庭:對啊!噪音科技執法。

劉組長振安:那不是警察的設備,都是在環保……

薛部長富盛:那個是環境部……

牛委員煦庭:我跟你講的是在沒有科技執法設備的情況下,要怎麼抓噪音?是不是交通警察跟著去執法?叫做環警聯合稽查,對不對?

李副署長西河:對,第一個是在配合聯合稽查;第二個,我們在勤務當中,不管路檢、臨檢,發現有這樣的情況都會處理。

牛委員煦庭:如果多一些科技執法的設備,你是不是少一點警察出勤的機會?

李副署長西河:是!是!是!

牛委員煦庭:我就是要聽你這一句話,所以請環境部、內政部想辦法,也許警政可以提供一些預算支援,這也是可以的啊!因為這件事情有助於減少基層員警的壓力,所以不管你們要從哪裡找錢出來,就是要做嘛!就是去加大科技執法設備的預算編列,這是第二個問題。

薛部長富盛:好,OK。

牛委員煦庭:第三個就是交通部,你要靈活運用法規啊!最近大家吵得沸沸揚揚的記點制度,職業駕駛快崩潰了,對不對?這當然要做檢討、要做調整,該記點的沒記點,不記點的去記點,你當然被罵,交通部,噪音改管車輛,人人得而誅之!這沒有什麼好客氣的,現在這種有沒有記點?就是他被抓包超標、很吵,有沒有記點?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一下,這一個噪音管制超過標準的部分是按照噪音管制……

牛委員煦庭:是罰錢,對不對?

林司長福山:是按照它的法來做規定,如果是屬於消音器不全、有影響行車安全的話,在這個處罰條例裡面是有這個規定,但因為兩個適用的法源有不一樣……

牛委員煦庭:我跟你講,很多人在那邊研討說我們要沒入車輛,這當然是最有效的裁罰機制,可是你不能一下子標準就定那麼高然後都做不到,甚至一直都在研討中,這樣是有問題的,最務實而且可以思考的方式就是記點,你被人家抓包,晚上你喜歡出去飆車就記點,多記幾點是不是就可以扣牌了?比較快。

林司長福山:跟委員報告一下,如果是飆車的話,那個一定會記點,而且會吊扣駕照。

牛委員煦庭:我現在講的是噪音,飆車族的噪音,所以是不是一樣來做個研討?把它納入記點,且這個記點不會有民怨,反而大家拍拍手,覺得政府有魄力,這才是比較務實的地方。

所以本席做個小結論,就三個部分,第一個,針對源頭阻卻的部分,要對業者課予責任;第二,加強執法效率,增加科技執法量能;第三,靈活運用記點制度,澈底殲滅噪音的公害,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牛委員的建議。

牛委員煦庭:這個不要等什麼換不換屆,就趕快做了,我希望可以趕快看到成果,可以嗎?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牛委員的建議。

牛委員煦庭:謝謝,各位辛苦了。

薛部長富盛:謝謝。

主席:謝謝牛煦庭委員。報告委員會,何欣純委員要求同意發言後再處理臨時提案。

我們先請何欣純委員發言。

何委員欣純:(12時4分)先謝謝召委跟各位委員,我們是不是先請薛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何委員好。

何委員欣純:部長好,其實我聽了一個早上,很多委員都有提到噪音是公害,而且是大家很痛惡的。其實在各縣市我知道都有相關的專案執法、執法的專案,譬如說桃園有桃園的;在臺中,我記得有一個靜城專案,但是大家都認為專案式的執法效率不彰,為什麼?因為專案式的執法都是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區域,所以才有部長今天來報告,談到我們要從源頭來管理,到後來我們的改管要登錄,如果沒有登錄要予以開罰,我們要做全套的一個管制,對不對?部長。

薛部長富盛:是。

何委員欣純:你認為如果我們有全套的管制之後,地方的靜城專案,或者是桃園的靜桃專案,你覺得像這樣專案的執行效果會不會加倍?

薛部長富盛:當然會產生一些效果,但是還沒有達到……

何委員欣純:我要聽的是「但是」。

薛部長富盛:但是還沒有辦法達到理想的狀況,原因是用人工跟跨部會的聯合稽查,這種畢竟是有時間性,剛剛何委員有提到。

何委員欣純:是嘛!部長,我現在就要講,如果要系統性來澈底解決噪音這樣子的問題,我們有沒有系統性的策略?而不是只有中央、地方的聯合稽查,在特定的區域、特定的地點、特定的時間。

薛部長富盛:所以我們接下來就是科技的執法。

何委員欣純:可是科技的執法也是在固定點啊!你的移動點要如何移動,當然一定是有你們的一個策略,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何委員欣純:所以除了增加設備之外,我們的策略上,跨部會是怎麼樣來執行?

薛部長富盛:我想基本上我們環境部的業務也還滿清楚的,就是對噪音的管制……

何委員欣純:我知道啊!你們環境部就對噪音的管制,我現在講的是跨部會,今天這個專案報告裡面,你們來了環境部、警政署、經濟部,這就是跨部會嘛!你現在要系統性地納管也是跨部會嘛!所以我才問未來怎麼執行到位?

薛部長富盛:未來的執行面當然就是環境部……

何委員欣純:我們現在擔心的是執行面,跨部會都協調不好的話,就更不要課責地方政府來跟中央配合。

薛部長富盛:執行面的話,當然就是我們環境部針對噪音,我想交通部或者警政署的這一塊,用他們的……

何委員欣純:可是現在聽起來你們是各自為政啊!

薛部長富盛:對,所以這一塊我希望能夠有一個平台……

何委員欣純:你說要跟未來的彭部長無縫接軌,這整套的管理系統要怎麼樣無縫接軌?其他部會換了新的首長,要怎麼樣無縫接軌?我覺得這才是民眾所關心的。

薛部長富盛:跟何委員報告,事實上環境部也有成功的案例,譬如說我們在抓不管是空污、水污跟土壤污染,我們有一個檢警環的稽核制度。

何委員欣純:我知道啊!就是我剛剛說的稽核專案,但稽核就是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特定的區域,我只是希望,既然我們有心要做管理,就應該把它想清楚,如何能夠不要只是專案式的一個稽查方式,而是有系統性去防範這些噪音公害的產生。

薛部長富盛:好,認同。

何委員欣純:我只問你一個,譬如說,剛剛有其他委員講到,現在我們要源頭管制,改管要登錄,你給我的報告是說,從1月1號執行到4月15號,來申請登錄的總共有1萬4,971件,部長,你承不承認會有黑數?

薛部長富盛:這個黑數當然是難免的。

何委員欣純:一定有黑數,那黑數你怎麼去稽查得知呢?只能靠事後的、剛剛講的專案稽查嗎?

薛部長富盛:我想就是從源頭,就是看看這些機車行,或者販售……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就點出這一點,你的源頭管理中,你是被動地等人家來登錄,沒有來登錄的黑數,你要做什麼樣的管理,這個才是問題嘛!合法的我們都可以查得到;不合法的,因為沒有登記,你就查不到,不是嗎?

薛部長富盛:是。

何委員欣純:我們現在最需要去查的是什麼?那些非法的黑數,那才是造成公害最主要之原因,部長,該怎麼辦?

薛部長富盛:所以我們未來就加強這一塊,特別是不要再用自願的。

何委員欣純:你要怎麼加強啊?我現在要聽的是你打算怎麼加強。

薛部長富盛:我們請張司長來回答好了。

何委員欣純:好,誰可以來回答?

張司長順欽:我想最主要還是後端的稽查,包括聲音照相還有聯合稽查,這個都要一起搭配上來。

何委員欣純:從源頭管理到後端的稽查,這中間沒有其他積極的行政作為嗎?

張司長順欽:另外就是改裝的場所,我們要去看看……

何委員欣純:對,所以我說要跨部會,第一個就是改裝場所;再來,改裝場所如果沒登記呢?現在也看到有很多個人工作室在改裝,這個查得到嗎?這個查不到啊!

薛部長富盛:挑戰度很高。

何委員欣純:這就是所謂的黑數,對不對?是不是?這又該哪一個部會管?經濟部還是交通部?

薛部長富盛:是不是經濟部?也就是說到業者、到機車行去改裝……

何委員欣純:我現在講的不只是機車行……

薛部長富盛:個人?

何委員欣純:現在已經有新興的行業叫個人工作室。個人工作室誰管?我現在是點出實務面的問題,我們在基層都知道有產業鏈,你們公務單位、行政單位如果不瞭解實務面,怎麼把這套納管制度做好、做到位,以澈底防制噪音?

薛部長富盛:謝謝何委員提供很好的意見,這個我們的確比較不瞭解。

何委員欣純:請再認真、深入地去跟跨部會的相關部門爬梳現在實務面上到底有哪些問題必須要去面對與解決,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何委員。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的發言。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總共有6案,請一併宣讀。

臨時提案

一、

案由:

有鑑於我國在鉅量紙容器生產量因未如實申報,導致逃漏處理費,讓中央政府預算作業在回收基金少徵數達數億元之多情形。爰環境部自111年8月起,辦理對民間所有新生產的紙容器皆須印上「溯源QR Code」措施,藉此盼讓民眾及環保稽查業務人員透過掃描QR Code後連結到資訊揭露頁面,進而得知手上的紙杯、紙餐盒是否來自合法業者,並進一步對逃漏的黑數有效防堵,更維護回收基金的運作機制及環境保護目標。然而,查在當前利用網路連線至各類紙容器所印製之官方溯源QR Code,卻皆僅見單薄之「本紙餐具來自向環境部資源循環數登記列管的業者」內容,而有欠相關詳實之產製資訊,更衍生不肖非法產製業者可憑盜製QR碼再偽裝成合法容器之政策疑慮,爰此特決議要求環境部最速啟動措施改善作業,並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菁徽  蘇清泉  廖偉翔

二、

地方政府積極查處噪音管制,全面管制噪音車,維護環境安寧,保障民眾居住生活品質,實應嘉許。

據日前媒體報導,地方政府援引「噪音管制法第19條第1項各級主管機關得指派人員並提示有關執行職務上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進入發生噪音或有事實足認有發生噪音之虞之公、私場所檢查或鑑定噪音狀況。」,用於機車行中正進行維修之車輛,認定其改裝或有發生噪音之虞,拍照存證並要求車主前去驗車,引發軒然大波。

不論噪音場所與機動車輛噪音檢驗相關規範有所不同,對正在進行維修之車輛拍照存證並要求驗車,恐有過度解讀法令、擴張行政權之嫌,地方政府事後將事件解釋為,查察合法營業登記。

然,一般民眾難以全面瞭解管制噪音法規,地方政府若以稽查違規車輛之名,行侵害民眾權益之實,如此反而使政府失去威信,遭受民眾質疑,導致政策無法完整被推行。

爰要求,環境部就地方政府噪音管制作為進行暸解與檢討相關作為,並於一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本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黃秀芳  王正旭  林月琴

三、

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行政院邀集環境部與交通部召開協調會,要求共同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由環境部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使用中車輛如有變更排氣管之情形,應經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以達到源頭管理目的。

經查,交通部對汽機車排氣管改裝的規定之附件15有4點規定,其中第1點至第3點對於相關改裝,須經交通部委託之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審驗合格,須原車輛製造廠、車輛代理商或車輛修理業出具改裝證明,或須經合法業者辦理等嚴格的規定。

然,車輛製造廠、車輛代理商或車輛修理業均為經濟部所轄,為將噪音源頭規範應給予妥適管理,爰此提案,要求環境部、交通部、警政署,經濟部於一個月內,就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邀請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共同研討並宣達相關措施,以達廣徵民眾及企業反映之效,並供作政策調適。

提案人:黃秀芳  王正旭  林月琴  

四、

以機車代步係我國長年實行之生活習慣及交通文化,其中燃油機車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及空氣污染皆高於電動機車。為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提高國人選購電動機車誘因,行政院環保署於民國109年開始實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然而燃油機車數量仍逐年上升,112年甚至已高達13,841,417部。前開數據顯示汰舊換新補助政策有其缺失,惟環境部除加碼補貼之外,至今並無修正原辦法或提出策進方針。

為督促行政部門實際落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之政策、接軌國際目標,爰要求環境部檢討機車汰舊換新補助之缺失,具體說明政策修正方向及改善方案,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盧縣一  蘇清泉  

五、

環境噪音除了會損害聽力,還會導致憂鬱焦慮、睡眠障礙、注意力下降,提高內分泌系統及心血管疾病的發生率,甚至因聽覺刺激降低而增加罹患失智症的風險,爰要求環境部於半年內,針對環境噪音對人們生活之影響,與衛福部進行相關研究,制定相關場域或空間噪音防制準則與規範,並將書面報告送社福及衛環委員會。

提案人:蘇清泉  王育敏  盧縣一

六、

案由:有鑒於行政院經濟部依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電價4月起平均調漲11%,對民眾健康息息相關的救命的醫院,24小時搶救人命的機構,醫療儀器都需不斷電狀態,加上醫院感染控制及室內溫度維持等措施,是用電量高的場所。根據中華民國區域醫院協會實際調查,以區域醫院等級醫院每月平均用電度數在60萬度到130萬度,平均每月用電100萬度,漲價後除了原本電費負擔外,額外年度增加電費500萬,現階段總額環境下,醫院毛利僅有1-2%,試問哪一家醫院可以負擔得起?醫院在生死存亡之際,當電價海嘯襲來,將瀕臨熄燈滅頂、被迫縮減醫療提供。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更是醫療中重度責任中心,必須負擔急、重、難的照護責任,衛生福利部及經濟部提供地區醫院補貼,更應考量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肩負社會責任的特殊性,爰要求全國醫院比照現行地區醫院給予電價補貼。

提案人:蘇清泉  陳菁徽  盧縣一

主席:在這邊作以下宣告,等一下如果有文字修正,請將文字修正版送主席台確定。

我們先從第6案開始,行政單位有沒有意見?

薛部長富盛:電費會不會是經濟部的業務?

王委員正旭:主席,針對第6案最後一句,希望能將「要求」改為「研議」,因為目前衛福部沒有派員在現場,如果能夠做這樣的修正的話,對他們來講也能有更好的因應,以上。

主席:經濟部?可以嗎?

在場人員:經濟部說明,就地區醫院部分,主要是針對地區醫院非核心地區,當時在跟衛福部商量時是針對非核心地區且經營比較困難的,如果要擴及全國,可能要由經濟部研議。但即使研議電價補貼,還是由衛福部來處理會比較妥適,因為後續要編入主管機關的預算裡。

主席:王委員,這裡就改為「研議」好不好?

在場人員:因為後續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入預算處理。

王委員正旭:就是把「要求」改為「研議」,謝謝。

在場人員:因為這是長久的規劃,交給主管機關研議比較妥適。

主席:這只是研議,所以先請經濟部研議。王委員,禮拜三時再針對這案……因為衛福部沒有來。

王委員正旭:對,衛福部沒有在現場,如果有需要的話,禮拜三可以再提出來。

主席:我們就先照委員所提修正文字通過,好不好?第6案就照文字修正通過。

回到第1案,行政單位有沒有意見?

許副署長智倫:謝謝主席,循環署報告,這一案要防堵紙餐具QR Code的改善措施,我們會馬上來進行。由於家數與資料眾多,且涉及系統修改等等,所以最後一行是不是容許我們建議,將「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修正成「兩個月」?

陳委員菁徽:可以。

許副署長智倫:謝謝委員。

主席:好,照文字修正通過。

第2案。

張司長順欽:報告,第2案沒有問題,遵辦、照辦。

主席:好。第3案。

張司長順欽:沒有問題。

主席:沒有問題?好。第4案。

張司長順欽:第4案沒有問題。

主席:也沒有問題?好,照案通過。

第5案。

張司長順欽:第5案倒數第二行建議「與衛福部……」後面改成「共同蒐集國際噪音與健康研究發展及管制趨勢、最新動態,並將書面報告送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就是把「進行研究……」後面的文字刪掉。

主席:提案委員有沒有意見?可以?照文字修正通過,臨時提案全部處理完畢。

接下來請劉建國委員發言。

劉委員建國:(12時19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警政署李副署長。

主席:請薛部長、李副署長。

薛部長富盛:劉委員好。

劉委員建國:部長辛苦了。

薛部長富盛:不會。

劉委員建國:在第10屆第7會期,上半年的時候,有幸擔任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召委,那時候就排了環境部組織法,很感謝當時衛環及司法及法制委員的支持,迅速讓環境部組織法通過,環境部也在去年8月22日順利掛牌。我也要謝謝薛部長臨危受命,成為第一任環境部部長,但部長剩下不到一個月時間就要畢業……

薛部長富盛:謝謝劉委員。

劉委員建國:當然也感謝部長,因為臺灣的氣候變遷,還有2050淨零碳排的相關政策,有進行了長遠的規劃跟布局,我在這邊也特別感謝部長,在這麼短的時間把這些事情做到一定的程度。不過有些問題,剩下這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還是要請部長來關心,今天主席剛好排噪音的相關課題,因為有時候等到下一個部長來處理的時候,可能會緩不濟急。請部長看一個新聞,這是去年的新聞,它的內容很清楚就是說,暑假是噪音車旺季,雲林縣環警監開罰單加強打擊,然後在7至9月又要推動「靜城專案」,環保局與警察局、監理站要聯合加強稽查。我們在稽查的時候,到底是用什麼樣的方式去確定它的消音器有拔掉?

薛部長富盛:消音器有沒有拔掉,對我們來講不是重點,重點是它排氣的時候產生的噪音有沒有超過我們的標準,當然我們會看它的排氣管是不是符合環境部認證的排氣管。

劉委員建國:對,看排氣管有沒有符合環境部的認證,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是是。

劉委員建國:但是,如果它的噪音值超過,我們是不是會用噪音管制法去裁罰嘛?

薛部長富盛:是。

劉委員建國:就是一千八到三千六嘛,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劉委員建國:但是如果他拔掉消音器,那罰則又不一樣,是依照道交法的第四十三條去處理嘛?

薛部長富盛:是。

劉委員建國:這個部分是屬於警察機關來處理,那副署長就請說明一下,你們怎麼去認定?

李副署長西河:他如果把這個消音的拔掉以後,我們就依照道交條例第四十三條給他處罰。

劉委員建國:對,你們怎麼知道他拔掉?用什麼樣的儀器去認定他拔掉,還是目視?還是從以前到現在,到現在還是用土法,用警棍去戳那個排氣管?

劉組長振安:排氣管的形式非常多,不能夠用一個像掃把的柄進去戳,以前是有這樣子不當的一個……

劉委員建國:你們沒有用掃把的柄,你們是用警棍啦!

劉組長振安:對啦,也有員警用警棍,那……

劉委員建國:以前是這樣,現在也是這樣嗎?

劉組長振安:現在我們禁止這樣子做,我們如果能夠判斷得出來的話,那我們就做……

劉委員建國:怎麼判斷?

劉組長振安:如果有一些排氣管可以從外觀看到它的消音器已經拆掉的話,那我們就直接來製單舉發。

劉委員建國:你還是沒有回答我怎麼判斷。

劉組長振安:那就是可以看得出來的,如果看不……

劉委員建國:怎麼看嘛?你會不會看嘛?

劉組長振安:我不會看,老實講……

劉委員建國:這就對啦!

劉組長振安:不會看的時候,如果聲音太大的時候……

劉委員建國:聲音太大就用噪音管制法去處理嘛。

劉組長振安:因為我們沒有儀器可以判斷,所以我們只能夠把這一部車拍照下來之後,送請環保單位,再去通知他來檢驗。

劉委員建國:送去環保單位來檢驗?

劉組長振安:對,有關於噪音的部分,就拍照下來……

劉委員建國:有關於噪音的部分,那很清楚了,對不對?如果它的噪音聲量過高,那當然用噪音管制法,由環境部、地方環保局來處理嘛,對不對?

劉組長振安:是。

劉委員建國:但是如果拔除它的消音器,誰來認定?誰來處理?

劉組長振安:拆除消音器這部分,的確有一些我們是沒辦法用目視來看的……

劉委員建國:你講的「有一些」,那等於有一些是可以嘛?

劉組長振安:如果從排氣管的後端可以看得出來的,那我們就……

劉委員建國:怎麼看嘛?

劉組長振安:所以就是這個部分也……

劉委員建國:你會不會看嘛?

劉組長振安:也看不出來,我老實講,我沒有在實務做過,我不會看。

劉委員建國:對,你現在可以馬上問你們的警察同仁,誰會看,能不能來給我們說明一下。

劉組長振安:基本上這一些屬於……

劉委員建國:你不要一直跟我爭嘛!你們有沒有辦法看得出來嘛?還是你的同仁有在你旁邊,你叫他來講給我們聽,你們是怎麼看的嘛?

劉組長振安:那個早期會用……

劉委員建國:我給你看一個案例,好不好?請部長、副署長看這個案例,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在110年8月9日晚上10點半遭警攔查,因他拆除排氣管消音器被開罰六千並吊扣牌照六個月,他提出申訴,最後法官認為該員警僅以現場聽聞狀況判定,法官是說「聽」、「聞」,你是說用看的,那我就不曉得你怎麼看的了。

薛部長富盛:沒有科學的……

劉委員建國:對不對?然後法官說缺乏儀器的檢查,也無從回推陳男的排氣管是否拆除消音器,因此將該罰單撤銷。所以我們今天安排這個專案報告,這個事情你不解決,你怎麼去抓噪音?你怎麼去嚇阻人家拔除消音器?沒有啊!因為我現在請教你的時候,你也沒辦法回答我,你說用看的,那你叫一個人來跟我講說怎麼看嘛,給委員會講說你怎麼看嘛!我們是要解決問題,對不對?所以我才會講你不能再像……其實也不能講像以前,現在也是這樣,還是有員警拿警棍在捅排氣管,去確定到底有沒有把消音器拔掉,當然不會拿掃把啦!

薛部長富盛:謝謝劉委員的建議,我覺得這個應該要去,我們跟經濟部、交通部這邊來研究一下,看看這個漏洞要怎麼去……

劉委員建國:對,我們就是要解決問題嘛,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對,沒錯,我們要去面對,去解決問題。

劉委員建國:如果現在在處理這個事情的時候,都還用不是科學的方式,最終你們很積極地去做這方面的攔查,結果到了法院的判決是這個樣子。

薛部長富盛:事實上這部分可以跟原來的產品去做比對,看看是不是其中哪一個部分,比如消音器被拿掉了還是怎麼樣,當然需要花一些時間啦。

劉委員建國:我想我們透過質詢就是要解決問題,是不是請部長,還有警政署、交通部應該在一個月內,是不是可以來研擬,到底這個事情要用什麼樣的方式更精準,用科學的方式來做一個處理,才不會讓員警還有地方的這些環保人員……

薛部長富盛:對,努力了半天,結果罰單又被撤銷。

劉委員建國:對,好,謝謝,兩位請回。我提醒一下,不知道的事情不要胡亂回答,我想委員都有準備才會問嘛,你如果自己不清楚,回答這個模稜兩可的事情,自己都不清楚的話,我想有時候會漏氣啦!

第二件事情是這樣,部長,你有沒有看過這個貼紙?

薛部長富盛:我倒是沒有看過。

劉委員建國:這個是以前的環保署,現在變成環境部了,這個確定應該是以前做的噪音審驗合格證,沒有問題吧?

薛部長富盛:是,應該是嘛,張司長,這是以前我們早期……

張司長順欽:這是早期用的。

劉委員建國:不然你們現在還有什麼新的?

張司長順欽:現在沒有新的,現在不用這個了。

劉委員建國:就是啊,所以你們舊的就把它忘了?

薛部長富盛:現在不用,這個現在沒有在用就對了。

劉委員建國:這個就是你們做的嘛?

張司長順欽:對。

劉委員建國:對嘛,好,你再看旁邊這張,右邊這個是不是也是你們做的?你慎重回答喔,你前面就沒辦法認定了,你不要第二張還跟我講說是或不是喔,你也不行都不回答喔。

薛部長富盛:這個除了看起來顏色不一樣,裡面的包括文字、包括……感覺還蠻像的。

張司長順欽:這個應該有問題,這個好像是在網路上可以買到的一個貼紙……

劉委員建國:對。

張司長順欽:那個要請消保官去查。

劉委員建國:好,所以這個是不是你們的?

張司長順欽:不是。

劉委員建國:不是,好,那再問一次,左邊是不是你們的?審驗合格證是不是你們的?右邊的你跟我講不是了嘛,對不對?你確定了嘛?

薛部長富盛:理論上環境部應該不會去貼高噪音這種東西,比較低噪音、比較好的東西才會去貼,邏輯的……

劉委員建國:對,那右邊這個叫做噪音審驗不合格證,肯定不是你們?

薛部長富盛:我們大概不會去貼這種東西。

劉委員建國:到現在不敢果斷地答復我,那就很奇怪了,然後自己貼的東西,當然那時候你不是當司長,我知道,也不是薛部長在當部長的任內,不過基本上一個合格的檢驗證,誠如剛才部長答復我的,對於相關的排氣管,我們有一個認證的機制,我也必須在這個地方去貼一個相關的驗證合格的標章,也就是那個名牌,怎麼會有人去貼這種東西?然後我們要怎麼處理?

薛部長富盛:你是說貼右手邊這種東西喔?

劉委員建國:對啊,就是貼這個噪音審驗不合格證啦。

薛部長富盛:這種東西我覺得,環境部假如有發現就應該發新聞稿公開說明並透過媒體澄清,環境部不可能去貼所謂的高噪音還是什麼這一類的,這個就是不合邏輯的概念。

劉委員建國:是,但是人家是貼高噪音不合格證,他沒有講合格,他是講不合格證喔。

薛部長富盛:這部分環境部我們會站出來去釐清……

劉委員建國:這個還是在網路上有在賣,剛才司長自己講的嘛,對不對?站在環境主管的機關,這要怎麼處理?有沒有罰則?

薛部長富盛:這個貼紙大概沒有罰則,但是他不可以用行政院環保署車輛的名義,不可以用侵犯到我們的機關的……

劉委員建國:對,公部門機關相關的名稱都不可以去使用,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啊!

劉委員建國:所以其實已經觸及了紅線,也是在挑釁公部門。

薛部長富盛:我覺得他絕對是觸法,這個是挑戰公權力。

劉委員建國:好,我們知道了,那要怎麼處理嘛?

薛部長富盛:這是挑戰公權力,我覺得這個是……

劉委員建國:要怎麼處理?

薛部長富盛:應該要有罰則,我們來瞭解一下細節。

張司長順欽:我們有透過公平會這邊,請他們幫忙查處。

劉委員建國:怎麼查處?他們去查處是怎麼查處?這個有罰則嗎?

張司長順欽:在公平交易法上面是有規定這個不行,現在就是請他下架,不能再賣了。

劉委員建國:是,你們之後還會有改裝排氣管認證的相關制度,對不對?現在是緩衝期,明年你們就要全面上路了。

薛部長富盛:是,沒錯。

劉委員建國:那之前就有這個狀況,未來一定會有其他狀況再發生嘛!

薛部長富盛:是。

劉委員建國:如果主管機關都不積極去面對這個事情,這種事情會持續下去,對你們在推動這整個相關政策的過程裡面也是一個衝突跟挑戰啦!就請你們注意這件事情。

薛部長富盛:OK,我們來解決這個問題。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薛部長富盛:謝謝劉委員。

劉委員建國:最後,剛剛我特別要求環境部、交通部還有警政署針對消音器拔掉認定的科學根據,在一個月內一定要提供給委員會來做參考,好不好?

薛部長富盛:OK。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主席,謝謝部長。

薛部長富盛:謝謝劉委員。

主席:謝謝劉建國委員。接下來請羅智強委員發言。那我先宣告中午不休息,質詢到登記委員發言結束後才休息。

羅委員智強:(12時31分)主席,有請薛部長。

主席:請薛部長。

薛部長富盛:羅委員好。

羅委員智強:部長好,民眾對於居住環境品質的要求是越來越高,不管是空氣品質、水質都是大家關心的重要環境指標。

薛部長富盛:是。

羅委員智強:那有一個很重要的衡量標準就是今天的主題,就是噪音的指數。

薛部長富盛:噪音,沒錯,現在越來越重要。

羅委員智強:對,噪音污染在各地的1999市民專線當中也常常是民眾公害陳情的熱門項目,因為如果長期暴露在噪音之下,會造成憂鬱、失眠、高血壓,世界衛生組織以均能音量55分貝作為住宅區戶外的音量建議標準,這一次環境部所提有關於噪音管制報告的內容主要是針對移動噪音來源管理嘛!

薛部長富盛:是。

羅委員智強:因為車輛噪音有移動跟不定時性,所以環境部也針對比較大宗像國產機車跟進口機車的排氣管噪音,但是隨著不同環境的來源跟區域,其實民眾還是有不一樣的困擾。我想請教一下部長,在我的選區大安區,在移動車輛噪音部分除了重機之外,還有一種車輛也常常造成民眾的投訴跟困擾,你知道是什麼樣的交通工具、什麼樣的移動車輛嗎?我告訴你,就是超跑啦

薛部長富盛:什麼?

羅委員智強:就是跑車啦!你有沒有在路上被超跑的聲音嚇到過,有沒有這個經驗?

薛部長富盛:應該有,這個多多少少會有。

羅委員智強:這是在我們生活經驗當中的一個,就是超跑「呼」過去,其實音量非常大。

薛部長富盛:對,沒錯。

羅委員智強:其實有蠻多超跑的駕駛,不管是購買還是用租的,他享受的是什麼?

薛部長富盛:超高速。

羅委員智強:他其實享受的是那個音浪感,對不對?就是引擎的音浪感。像超跑法拉利隨便一催油門,所製造的噪音就非常驚人,雖然很多超跑的音浪感讓駕駛人覺得非常喜歡,但是對一般民眾卻是噩夢。

薛部長富盛:是。

羅委員智強:像大安區的狀況,其實有很多民眾向我反映,就是有時候半夜這樣「呼」過去,那真的是非常擾民。剛剛提到很多機車是出廠後使用非認證的排氣管,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羅委員智強:所以要改裝就要到監理站去變更登記,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羅委員智強:可是你知道超跑駕駛面對這個排氣管的問題會怎麼說嗎?

薛部長富盛:事實上,對超跑的擁有者,我們也在檢討,像我們對他包括罰款之類的處罰,對他們來講是一點影響力都沒有。

羅委員智強:答對了!真的完全沒影響。

薛部長富盛:對啊!他根本就不care。

羅委員智強:他不care嘛!那我要跟大家講的就是,事實上,對於這些超跑的擁有者,車主會說這是原廠設定,他根本就沒有改裝,他不用改裝,原廠就是這樣了,然後車子本身的音量就非常大。這其實形成一個很弔詭的狀況,就是有些車子原廠設定的音浪就非常地大,比方說各種超跑的引擎不同,我們看了一下噪音的標準,大概平均在89到100分貝之間,可是根據噪音的管制法,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那噪音超過多少其實就已經違規了?就是噪音超過86分貝;速限50到70公里,噪音超過90分貝,對不對?換言之,原廠的車子基本上只要直接一催油門,馬上就已經超過那個分貝了。目前我們開罰處罰鍰的範圍是多大,最低多少、最高多少?

薛部長富盛:1,800元到3,600元,對他們來講可能……

羅委員智強:就是部長講的啊!

薛部長富盛:是啊!

羅委員智強:他不是罰不怕,他是根本不怕罰嘛!對不對?

薛部長富盛:是。

羅委員智強:所以現在對於超跑造成的噪音問題,環境部也好,交通部也好,或是警政署有沒有討論過什麼改善的方案?你剛剛也點出一個關鍵,就是他就當繳規費一樣,他認為:我就讓你罰嘛!可是在這種情形,民眾陷入這個所謂的噪音污染,這個問題在目前的法制上我好像沒有看到解決的方式。

薛部長富盛:跟羅委員報告,剛剛也有委員建議計點搞不好是可以考慮,就是計點多少次以後,either要要求車主去上課,甚至要做其他讓這些超跑擁有者比較會覺得造成很大不便的事情,這樣才會比罰錢更有效。

羅委員智強:我覺得很好,部長,雖然你好像也快要畢業了,但是我覺得剛剛的建議真的要留給我們的行政機關去看,就是今天我們如果真的要管制一項違規行為,你要讓對方覺得這個處罰讓他有感,對顯然不怕罰錢的人,你只罰他錢,他無感嘛!但是你記點然後叫他來上課,甚至對他有什麼其他的行政處罰,除非我們不管噪音了,否則像這樣的態樣其實還是要設計出能夠讓他有感的處罰標準。

薛部長富盛:好,我會請我們的同仁來做。

羅委員智強:以上,謝謝。

薛部長富盛:謝謝羅委員。

主席:好,謝謝羅智強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羅明才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賴士葆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徐欣瑩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游顥委員、游顥委員,游顥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吳秉叡委員、吳秉叡委員,吳秉叡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陳冠廷委員、陳冠廷委員,陳冠廷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陳瑩委員發言。

陳委員瑩:(12時38分)好,謝謝召委,麻煩首先請環管署的顏旭明署長。

薛部長富盛:請副署長可以嗎?因為顏署長今天另有公出。

陳委員瑩:公出是去哪裡?佛光山嗎?

林副署長左祥:因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考察南部地區礦業區的污染防治。

陳委員瑩:他去農業……

薛部長富盛:經濟委員會。

陳委員瑩:經濟委員會。

林副署長左祥:經濟委員會考察。

陳委員瑩:他去經濟委員會考察,所以你來衛環委員會備詢?

林副署長左祥:代理。

陳委員瑩:好,部長,我覺得是這樣,我剛剛有看一下你們今天這個出席的名單,也順便替召委講幾句話。時間已經開始了嗎?我還沒有開始質詢,我們先講一下這個程序的問題好不好?因為我覺得今天你們來的這個官員名單,除了大氣環境司是司長以外,其他單位都是副的,特別是剛剛講到的顏署長,這個科技執法的部分是他們主管的業務,但是他卻跑去經濟委員會考察,通常本委員會安排的會議都是正的要出席,但是你們今天來的大部分都是副的不說,連主管科技執法的環境管理署卻是派副署長來,結果署長跑去考察,這樣像話嗎?我覺得你們很嚴重在藐視我們的召委喔!我必須在這裡做這樣的提醒。

薛部長富盛:謝謝陳委員的指教,抱歉,今天針對噪音這一塊,大氣司是主責的單位,所以我們大氣司的張順欽……

陳委員瑩:對,但我剛剛講了,科技執法的部分也是顏署長主管的業務,所以我也沒有偏離主題。

薛部長富盛:是。

陳委員瑩:我點名他是對的,所以我在這邊也替我們召委講幾句話,他不要動不動就跑去佛光山開署務會議,旁邊還有專人奉茶,這個都有照片為證,然後我很想瞭解一下,你們的署務會議去那邊開,會議紀錄內容是什麼?因為我看那個照片,佛光山那邊發的新聞稿出來的照片,大家都是在遊山玩水、在看風景啊!你們要不要叫署長來交代?

薛部長富盛:副署長要不要稍微說明一下?

陳委員瑩:你不用在這裡回答我啦!浪費我的時間,我等一下還要關心噪音的問題,我只是說一連貫……

薛部長富盛:好,我來瞭解一下情況。

陳委員瑩:對、對、對,為什麼要先點名他?因為有前面那一段,今天考察他又不在,因為我覺得他不出席今天本委員會的會議是不對的,要考察應該副署長去考察,你不是代理,應該署長來開會,好,謝謝。

薛部長富盛:謝謝陳委員的指教。

陳委員瑩:副署長先回座,我先請教一下部長。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

陳委員瑩:從你們提供的簡報可知,目前最嚴重影響環境噪音的問題,前兩名是交通及營建工程,所以今天想要先跟你們討論的問題,就是汽機車行駛中產生的噪音是違反交通法規還是你們主管的環境噪音管制標準?你們所收取的罰鍰是地方政府收去還是中央收取入庫?

薛部長富盛:噪音的部分是環境部來主責,當然就是到我們的基金裡面去,請我們張司長來回答一下。

張司長順欽:我想分兩塊,一個是車輛行駛中的噪音,這是依照噪音法來開罰,罰鍰是收到地方的那個……

陳委員瑩:好,謝謝。有關於取締交通違規,常聽到警察機關都會訂定績效指標,汽機車違反噪音管制標準有沒有訂定績效指標?

薛部長富盛:沒有,我們噪音的部分並沒有績效指標的概念。

陳委員瑩:你們未來會不會考慮訂定這樣子的……

薛部長富盛:因為目前案子的量說真的也還不是那麼高啦!但是為了有激勵的效果,科技執法這一塊倒是不用,因為它是用科技執法24小時在執行,但是我們跟交通部、跟警政署用人為方式的這一部分,事實上是可以來考慮,特別是民眾反映說……

陳委員瑩:所以部長你說目前沒有訂績效指標,不訂是因為案件不多?

薛部長富盛:事實上,案件相較起來應該不是那麼多啦!跟機車……

陳委員瑩:不是績效不好,是案件不多?好,沒關係,那你們有沒有檢舉專線?

薛部長富盛:有,有檢舉專線。

陳委員瑩:幾號?你們都不知道?幾號?

張司長順欽:0800-066-666。

陳委員瑩:0800-066-666。

張司長順欽:你在哪個縣市打,就哪個縣市環保局……

陳委員瑩:OK,好,謝謝。目前你們補助地方政府運用科技執法來取締噪音,不知道目前成效如何?署長不在就要副署長回答了,對不對?換你了,今年1到3月,全國平均每月取締多少件?有沒有統計分析?

薛部長富盛:陳委員,這一塊可否容後再向委員報告?你們有資料嗎?還是需要時間整理?陳委員,可不可以會後我們再請環管署向委員……

陳委員瑩:對啊!因為署長都出去考察,又去佛光山,我們也只能等會後了啊!但佛光山的事我問他3次,他都給我裝傻,不回答我,好,那你們會後整理給我,謝謝。

聲音的分貝值會隨著量測距離的平方成反比,因為是利用科技的技術,所以理論上應該會有一個客觀的標準,讓全國各地都可以公平地來執法,環境部有沒有訂定統一的測量及取締的標準?有沒有?

薛部長富盛:跟陳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不擔心測量的距離,因為這個都可以回推回去,就如同剛剛陳委員講的,隨著距離的改變,它的音量會減少,但是我們現在都可以用人工智慧,一量就知道距離多遠,所以倒推回去,從排氣管發出來的聲音多少都……

陳委員瑩:好,那你們量測的數值大概是多遠的距離?舉發的時候有沒有提供數據證明?

薛部長富盛:跟陳委員報告,沒有所謂量測的距離,就是譬如說,我們在這裡固定一個量測設備,車子跑過去,它的值就會跑出來了,所以距離沒有關係,大概都OK啦!當然太遠的距離,它的聲音就會降到我們裁罰的譬如說80dB以下的話,那當然就沒有。

陳委員瑩:我這樣乍聽之下感覺有點怪怪的。

薛部長富盛:不會啊!從科學的角度。

陳委員瑩:好,沒有關係。我特別要提一下,立法院是一個噪音相當多的地方,因為常常有很多人違規帶麥克風跟大喇叭進到議場亂吼亂叫,分貝之大,剛剛羅智強委員也有說噪音會影響身心健康、會憂鬱,造成憂鬱、失眠、高血壓。

薛部長富盛:是。

陳委員瑩:大家都知道,心血管疾病可能會容易中風、高血壓,那憂鬱、失眠,我這邊還有一些案例,就是嚴重的話,輕則影響工作效率,重則甚至會出現殺人、傷害別人這種脫序的行為,所以我想要請問,像立法院這樣嚴重的噪音,你們會不會主動舉發?會嗎?

薛部長富盛:室內噪音的部分,環境部目前大概還沒有在做。

陳委員瑩:如果有人檢舉,你們會不會來開單、開罰?

薛部長富盛:可是陳委員,我們現在用人工這種方法就是有這個挑戰,你說他……

陳委員瑩:你們有科技執法,你們可以在議場、在大院裝個固定式還是移動式的噪音監測系統啊!

薛部長富盛:假如將來我們噪音偵測設備量非常多的時候,可以考慮啦!但是現階段各縣市都不夠。

陳委員瑩:我覺得這不是量多不多的問題,而是有沒有需要的問題,我想每一位立法委員的工作都是相當重要的,因為要代表人民發聲。

薛部長富盛:是。

陳委員瑩:我們必須在一個良好的狀態下,所以這種噪音其實會嚴重影響立委開會的狀態,也為什麼會常常有脫序的行為,我想噪音是很嚴重,所以在這邊也要請你們幫幫忙,也特別提醒,立法院的確是一個很好監測,然後開單的地方。

民眾都知道,超速越多,裁罰的金額就越大,噪音值超過得越多,有沒有罰鍰越多?目前測到最大的違規分貝值是多少?

薛部長富盛:我們目前測到最高的分貝是多少……

張司長順欽:測到100……

薛部長富盛:100dB。

陳委員瑩:最高到100?

薛部長富盛:對,100dB。

陳委員瑩:好,謝謝,那警察可不可以一經發現立即舉發?因為舉發完,這部車輛還是一樣產生噪音,所以我要請教的是,交通噪音可不可以連續舉發?這個問題法令有沒有規定?

薛部長富盛:噪音應該是可以連續舉發。

張司長順欽:目前來講,如果是警察舉發的話,還是要經過噪音的檢測超標才會開罰。

陳委員瑩:對,所以就是他可以連續舉發?

張司長順欽:可以。

陳委員瑩:可以,好。那噪音管制的標準規定有沒有舉發的標準方法?舉發的職權是警察還是環保局的人員?

張司長順欽:目前來講,環保局會攜帶設備就直接量測,有些會經過濾,就是他覺得吵,然後就攔下來檢測、超標、開單,就是環保局……

陳委員瑩:所以是環保局的人員?

張司長順欽:環保局就是直接稽查,因為警察機關也會覺得吵,但是沒有噪音檢測設備,所以他會拍照存證以後送環保局,然後我們會請車主過來,我們再檢驗。

陳委員瑩:所以你拍照也只能拍到影像,沒有辦法拍到噪音的音量。

張司長順欽:這個會有困難,包括民眾檢舉,我們……

陳委員瑩:所以未來這個就是你們要去討論、克服的地方。

張司長順欽:是。

陳委員瑩:接下來要請教的是有關營建工程產生的噪音,這個部分占了十一萬四千多件陳情案的24%,簡報中也沒有指出要如何處理,所以我要請教,勞動部的檢查員是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在執行業務,對象是工作者,可是噪音大到民眾陳情,那就表示民眾的生活品質已經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部長,針對這個部分,你們要如何裁罰或舉發?

薛部長富盛:這個也是跟剛剛講到的機車一樣,噪音超標就要開罰,事實上,我們對營建工程基本上是鼓勵他們要自主管理,不必要到民眾舉發之後才……

陳委員瑩:所以是依照現場的音量分貝大小……

薛部長富盛:是。

陳委員瑩:不是民眾自己在家裡聽到……

薛部長富盛:民眾聽到聲音很大是可以舉發它的。

陳委員瑩:但是你們要知道,我在這邊另外提出一個要提醒大家的。

薛部長富盛:好,給我們建議。

陳委員瑩:因為我學音樂的,我對聲音比較敏感,有一些聲音不一定是大聲才有影響,它如果一直在持續,即便它是一種微弱的,然後持續的……

薛部長富盛:比較低頻的……

陳委員瑩:對。

薛部長富盛:我大概知道陳委員在講的。

陳委員瑩:所以那個也是一種很大的干擾,我希望這個也可以列進去,好不好?你們去參考一下。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陳委員的建議。

陳委員瑩:最後,一般地方環保局人員都有正常上下班,但是現在很多營建工程的噪音都是夜間產生的,你們夜間接受陳情管道跟處理的人力有嗎?

薛部長富盛:因為這部分的實際執行面,說實在是地方環保局,夜間對他們來講,在人力上也是造成很大的負擔。

陳委員瑩:所以這個今天點出來,也是一個漏洞,所以也是要你們去補強的。

薛部長富盛:是。

陳委員瑩:你們也有移動式的科技設備,營建工程可能利用這個方法去監測工地嗎?

張司長順欽:可以。

陳委員瑩:所以我想結論是這樣,因為今天的專報凸顯了4個問題,就是陳情多、裁罰少,追究民眾不追究事業單位,還有只知道運用科技去發現,但是沒有解決問題,再來就是重交通,卻忽略營建工程等其他噪音。本席在這邊有深刻體認,環境噪音問題是影響民眾生活安寧很重要的關鍵,環境部已經升格之後,應該要思考如何提升民眾的生活品質,原來環保署時代的思維,你們都是要重新檢討。所以我在這邊期許你們環境部的文官,不要因為部長要換到另外一個地方,就有業務空窗期和怠惰,未來本席也會持續關注環境噪音的問題,也要求部長要重視這個問題,然後你們也好好整頓一下立法院的噪音,謝謝。

薛部長富盛:好,謝謝陳委員的建議跟指導,謝謝。

主席:好,謝謝陳瑩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楊曜委員發言。

楊委員曜:(12時53分)謝謝主席。主席,我請一下大氣環境司張司長。

主席:請張司長。

楊委員曜:司長,噪音稽查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我就2023年全國噪音稽查處分概況來看,全國大概有10萬件稽核數,但是從稽核結果來看,大概有5萬件是無法監測或者是未發現,占總案件量的5成,而且因為這一些噪音的稽查案件中大概有7成6是陳情案,這樣子的話,因為有民眾陳情,我們又再稽核的效力來看,是沒有那麼高的,這個會嚴重影響人民對於政府執法的信賴,所以,無法監測跟未發現,然後結案的原因是什麼?

張司長順欽:我想跟委員報告,第一個,噪音本身來講,它如果不是固定的機具或者是固定的場所發生出來的,這種檢舉案想要去抓得到,其實難度非常高,它就是跑來跑去。

楊委員曜:就是證據保存非常困難,對不對?

張司長順欽:對。

楊委員曜:你的意思就是這樣?

張司長順欽:它不像空氣,空氣已經很難了,噪音更難。

楊委員曜:對,一下子就過了嘛!

張司長順欽:對。

楊委員曜:問題在哪裡我們知道,你們有沒有解決的方法?我們在處理事情是這樣子,我們首先要先發現問題,現在知道最大的困難就在證據的保存,那怎麼克服?

張司長順欽:我想跟委員報告,我現在構想裡面就是,因為噪音要即時量測到發生噪音很難。

楊委員曜:很困難,我知道。

張司長順欽:所以我們接下來可能會嘗試用大數據的方式,從檢舉的地方,我們用圖示的方式標出來之後,哪些地方最容易在什麼時段發生噪音的事件導致陳情,剛剛前面有提到我們的設備有些是移動式的,我們就以這些點位來布設。

楊委員曜:這個作法我覺得還不錯。

張司長順欽:就用這種方式試試看。

楊委員曜:對,要不然沒有證據就沒有辦法處罰,對不對?

張司長順欽:是。

楊委員曜:保存證據這麼困難,我覺得這個方法可以。除了這個以外,還有沒有其他的?

張司長順欽:這是目前想到的,就是手頭上有的資訊,可以掌握到的。

楊委員曜:好。我另外再問一個問題,因為我們從明年開始,排氣管的噪音就列為正式的檢驗項目,對不對?

張司長順欽:對,就是如果改裝的話就需要登記。

楊委員曜:就是改裝排氣管的民眾可以自行委託噪音實驗室,或者是地方環保局來做檢驗,是不是這樣?

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其實那個法令是今年就開始實施,只是我們緩衝一年的時間。

楊委員曜:對,緩衝一年,明年才開始,今年是免費?

張司長順欽:今年是免費。

楊委員曜:明年要花錢?

張司長順欽:明年就是民眾如果還要改裝,那就要自己花錢去測試,合格以後才……

楊委員曜:明年沒有檢驗的話也必須要開罰,是不是這樣子?

張司長順欽:沒有檢驗的話,改裝之後沒有登記就是道交條例這邊會處罰。

楊委員曜:可是現在來看,今年第一季改裝排氣管的登錄系統統計是一萬三,地方環保局跟實驗室已經處理的是四千六,整體執行率大概只有35%,目前執行率這麼低,原因是什麼?檢測的量能不夠?

張司長順欽: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去年底開始決定要這樣做之後,到今年其實有一段時間讓環保局去籌備,剛開始會比較慢,而且2月又碰到過年,所以那個工作天數其實是比較少,目前大概是30%,我們估算,以這個速度下去,應該8月底可以消化完,萬一有不夠的,我們會給環保局這邊額外的協助,如果不夠我們再機動調度。

楊委員曜:對,必須要去協助地方環保局把這件事情做好。

張司長順欽:是。

楊委員曜:好,謝謝司長。主席,我請一下警政署副署長。

主席:請副署長。

李副署長西河:委員好。

楊委員曜:副署長好。副署長,因為你們很少有機會到衛環,所以今天本席就跟你探討兩個有關警察人力的問題,因為警察的超勤加班其實已經變成常態,常態中又有另外一個病態:警勤加班是這樣子算的,大概是月支薪俸加專業加給除以240。

李副署長西河:是。

楊委員曜:所以新進行政警察的月支薪俸加專業加給除以240,算下來其實不到基本工資耶!

李副署長西河:一百七十幾塊。

楊委員曜:他未達基本工資,不要說加班還要乘以1.33、1.66,我覺得這對新進員警太不公平了!你們有沒有解決的辦法?

李副署長西河:感謝委員對我們基層同仁的關心,事實上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85號有關健康權的解釋意旨,我們訂了一個辦法,就是警察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

楊委員曜:我知道。

李副署長西河:這個要點有……

楊委員曜:我知道你們這個就是根據那個要點來的嘛!

李副署長西河:是,加班費……

楊委員曜:我現在的意思是說,你們能不能把要點當中最基本的提高到最低工資?這個已經是最低的要求了啦!

李副署長西河:謝謝委員的關心,但是……

楊委員曜:你懂我的意思嗎?就是你們這個計算公式繼續做,可是最少不可以低於183啦!這是從目前來看。

李副署長西河:跟委員報告,我們剛畢業或新進的員警因為底薪比較低,按照剛剛委員已經很瞭解的除以240的總薪資,他一個小時可能是172,依照我們這個辦法,一個人的法定工作時數是每天都要8個小時,超勤的時數每天2至4小時,最高一個月超時服勤不能超過100小時,在這個原則下,我們這些年資比較淺的同仁一個月要領到最高1萬9是有困難的。

楊委員曜:副署長,你想,一個月超勤100小時等於是用命在換了啦!用命換都換不到平均下來最低基本工資,這個我覺得對於年輕、新進的員警太殘忍,好不好?我知道你在這邊沒有辦法做出很完整的答復……

李副署長西河:謝謝委員諒解。

楊委員曜:不過我還是必須點出來,你們回去好好地做!我個人覺得最少必須要用最低基本工資來計算,這是我個人的看法,最低、最低啦!像你們現在這樣算起來才176耶!對不對?

李副署長西河:我們新進人員的俸點比較低……

楊委員曜:對、對、對。我現在的意思是,你想嘛,一個月加班100小時,那真的已經很殘忍了,他加班100個小時,平均下來還拿不到勞工的基本時薪,這個就更悲慘了!好不好?

李副署長西河:跟委員報告,以112年的全國性統計來分析,我們員警的超時服勤平均差不多55個小時,澎湖是55.9個小時,因為我們員警的任務要兼顧健康權和治安需求來做綜合評估,這是全國一致的,超時服勤加班費是屬於補償性,而不是一種固定薪資。

楊委員曜:55個小時其實就等於每天要加班超過2.5小時。

時間到了,我簡單講一下:我一直覺得警察的勤務越來越繁重,可是你們的缺額一直不補,以澎湖縣現在來看,編制員額要有851個,現在的預算員額只有751個,缺額超過10%。對不對?

李副署長西河:現在的狀況是這樣,澎湖縣的預算員額是751個,現在有683個,缺68個。這個部分我們會儘量在官校、警大、警專畢業,或是我們定期統調的時候優先派補澎湖縣警察局的缺額。

楊委員曜:謝謝副署長說會優先把離島的缺額補滿,這個概念也對啦!因為本島統一調配、互相支援比較快速,可是我現在講的是整體國家的警政問題,因為不只是澎湖有缺,而是全臺灣都缺,不過副署長剛剛承諾會優先把澎湖的缺額補足,這點本席要跟你表示謝意,因為這個有道理,離島畢竟具有獨立性,警力的統籌調配和留用跟本島是有區別的。

這兩個問題我知道副署長今天沒有辦法明確地答復,但我還是必須提出來,因為我還是那一句話,就是警察的勤務其實是越來越繁重,以我們剛剛的討論算起來,上班日幾乎是每天平均加班時數要超過2個小時,所以這個工作很辛苦,我知道這不是只有你們的問題,所以請署裡面儘速跟各相關單位研討出解決的方案,好不好?

李副署長西河:好。

楊委員曜:謝謝副署長,謝謝主席、謝謝大家。

李副署長西河: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楊曜委員的發言。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黃仁、邱鎮軍、廖先翔、陳冠廷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黃仁書面質詢:

針對排氣管噪音認證,請問部長現在有多少人到地方環保局相關地點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即完成認證的又有多少人?

本席認為宣導上應該要更積極確實!看一下目前交通部公路總局的統計資料指出,截至113年2月份,汽車數量為860萬3千多部(8,603,453部),機車數量則是達到1,455萬7千多部(14,557,899),總計數量為2,316萬多部(23,161,352部)。

但目前雙北汽車數量的2萬9千多部(2,929,682部),占全台34%,機車320萬多部(3,205,565部)占全台22%,總計為613萬多部(6,135,247部),全台有26%的汽機車登記在雙北,其中還不包含登記在其他縣市卻在雙北使用的汽機車,在這壅塞的台北地區很多房子緊鄰著馬路以及車道,政府應該聆聽人民的聲音,我們沒辦法給人民很寬廣的土地,但政府要努力給人民寧靜的夜晚。

本席非常支持多元文化以及主張民主自由,像是去年3月31日到4月2日在松菸就有「SPEED & CRAFTS台灣機車改裝工藝大展」,以及今年4月13日到4月14日在台中國際展覽館「台灣汽機車靜態街頭改裝文化祭」,在改裝機車上本席也非常樂見,但是,本席認為政府應該要檢討,若要支持就要做好源頭管理,而不是讓人民到機車行進行合法購買的商品,卻不見得可以合法使用,這是讓人民進入消費陷阱了…不是嗎?

本席並不反對你們的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但本席強烈質疑的是,你們的管控機制!?

很顯然,還有很大的檢討空間!?

「汽機車材料商店可以買賣?但是消費者卻是不能裝?可能偷偷裝?」這一部分,不是非常奇怪嗎?!

你們(環境部)和經濟部、交通部要不要跨部會整合與協調出一套契合實際現狀的規定?!

是否應檢討,要從上游管控,站在人民的角度,而非圖利廠商,背棄民意!

請交通部與環境部跨部會,進行滾動式調整,一個月提出書面報告,交到本席辦公室來!

委員邱鎮軍書面質詢:

Q1:據了解,交通部配合環境部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將更換非原型式機車排氣管納為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變更登記項目,請問目前辦理進度為何?預計何時開始推動?將來申請認證程序及實際執行認證單位為何?由於涉及跨部會業務,在加強管制的同時請加強便民及宣導措施!

Q2:針對空氣汙染防制行動方案「預定2030年公務車輛及公車全面電動化、2035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目前辦理進度及階段成果為何?各項全面電動化政策進程是否有滾動檢討?並請提供歷年直轄市與縣(市)公車總數、電動公車車輛數、補助電動車輛數(及補助金額)與佔公車總數比率;與歷年機車總數、電動機車數、補助電動機車車輛數?

Q3:針對碳費政策,薛部長曾對外說明,可能採三級費率,請問若一般費率以300元計算,優惠費率分別是多少?廠商應如何才可達成優惠標準?另外,請問環境部針對減碳政策設定整體減碳目標與逐年階段減量目標為何?另針對減量達一定比例但未達目標者,是否亦設定有優惠費率。

Q4:為降低碳費開徵對產業衝擊,建議政府參考過去水污費第1年50%徵收、第2年60%徵收、第3年70%徵收、第4年80%徵收、第5年90%徵收之作法,逐年實施至第5年再全額徵收,請政府說明目前實施規劃情形?

Q5:目前各國實施碳稅或碳費不一,以日本費率為例換算新台幣只有67元/公噸,和我們的費率差距很大,形成不公平競爭,未來政府對於各國進口貨品會不會加收碳費(稅)差額?

Q6:針對減少一次用塑膠部分:

(1)、由於聯合國預計於2024年完成「全球塑膠公約」,環境部雖持續滾動檢討各項源頭減量措施,以逐步減少塑膠使用,但應同步調查塑膠原物料是否因此減少,以逐步達成淘汰一次性塑膠材料之目的,請環境部回復辦理情形。

(2)、生物可分解塑膠為目前可行之替代方案,惟地方政府擔心若混入一般塑膠,反而會讓資源回收塑膠類部份大幅增加,因此建議針對生物可分解塑膠應規劃使用或回收配套措施,請環境部研議可行方式。

Q7:苗栗縣政府為妥善處理廢棄物,113年共向中央提出以下10項申請計畫(廢棄物處理類)(如下圖),請環境部惠予經費協助並回復本席。

委員廖先翔書面質詢:

現行政策對於單眼失明者的身心障礙認定上,存在著不合理和歧視性問題,這不僅影響到單眼失明者的生活品質,也有違反基本公平原則疑慮。

依現行法規對於單眼失明者的認定標準過於嚴格,據衛生福利部制定「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附表二乙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附表二甲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之類別、鑑定向度、程度分級與基準,身障基準第二類之鑑定向度「b210視覺功能」障礙程度1(即輕度)基準:「1.矯正後兩眼視力均看不到0.3,或矯正後優眼視力為0.3,另眼視力小於0.1(不含)時,或矯正後優眼視力0.4,另眼視力小於0.05(不含)者。2.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3.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0dB(不含)者。」來進行認定。

惟單眼失明者雖然在視力上不符合現行嚴格的標準,卻在生活上造成了實質的困擾和不便,包括方位認知、距離感、立體感等方面的影響,這些無法單純以視力標準來衡量。更忽略了單眼失明者在行動、工作、社交等方面所面臨的種種困難。

基此,單眼失明者事實上視為視力障礙的一種,應根據個人的生活影響程度,分為輕、中、重度等級,以更為公正地對待這一群體。

故本席建請有關單位重視該議題,並重新評估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政策,並尊重及採納醫師的專業判斷,在認定身心障礙時給予更多的自主權。而政府應該尊重此依判斷,並給予相應的支持和協助,以讓社會更加公平和包容。

委員陳冠廷書面質詢:

一、是否禁止「不符認證的排氣管」買賣

改裝車排氣管噪音影響民眾,此問題已困擾社會許久,尤其噪音若是發生在深夜、清晨,不僅影響住戶生活,更可能影響睡眠品質。

目前政府做法需靠警方與環保人員攔查取締,或是透過「聲音照相」取締,但攔查人力仍然有限、無法全天候執法,且照相取締也僅在一些道路增設,仍未普及,但排氣管噪音影響,是全天候都會發生的,雖然有些路段為出沒熱區,不過若出現在市區、住宅區,皆會形成噪音的影響,因此,除了取締噪音,如何從源頭管控,才是減少排氣管噪音影響的辦法。

我們知道環境部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希望透過機車更換排氣管後的認證制度,從源頭管控起,輔導改管車主申請測驗取得認證,今年是緩衝期,可自行委託噪音實驗室,或到地方環保局申請免費檢驗,檢驗合格即完成認證程序。

我們知道我們政府的立場,是針對噪音進行管理,並沒有限制車主改裝車輛的權力,只要改裝符合法規規範的零配件都可以裝置,那我想問的是,未來如果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上路,不符合認證的排氣管是不是都要禁止買賣?一旦公開銷售沒有經過認證的排氣管是否應該開罰?

二、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應納入汽車

噪音就是一個我們所要拘束的,無論是汽車、還是機車,都可能透過噪音影響大眾,不過我們看到這個認證制度,目前只看到機車,並沒有針對汽車進行排氣管認證,可是無論汽車、或是機車的排氣管噪音,影響都是一樣的,甚至汽車的排氣管噪音比機車還大,但環境部現在推動的認證制度,卻沒有包含汽車,部長,為何我們沒有納入汽車排氣管噪音認證?未來有沒有規劃要納入汽車的認證?

接下來,我們想知道改管車主要如何得知相關資訊?要如何知道該去申請驗證?會不會有車主不知道或不清楚驗證的作業?因此,有沒有可能在每年度排氣管審驗時,也一併通知排氣管改裝驗證,或是透過車行進行宣導、告知,這樣才有可能讓每一位車主都清楚瞭解排氣管噪音驗證,否則緩衝期一過,可能會產生更多爭議,這部分我們環境部如果可以做的更周延,未來就可以避免出現爭端。

三、透過科技執法,提升質法量能

目前稽查方式,主要是透過環保機關、警察機關及監理機關協力勤查,不過類似的聯合稽查,我們認為仍然有限,人力是否有辦法負擔頻繁的稽查,造成效果受到限制,因此,我們希望增加科技執法,也看到環境部持續推動科技執法,透過全天候執法,可直接量測,超標開罰。

我們知道傳統聯合稽查,僅能在稽查的幾個小時間進行攔檢,但透過科技執法,卻能隨時進行告發,不僅能減輕人力負擔,也可以全時段的進行監測,讓執法效果提升。

但截至目前,全國有210套噪音科技執法,其中我們發現,嘉義市目前有7套、而彰化有8套、鄰近的南投也有6套,甚至雲林也有5套科技執法系統,但嘉義縣卻僅有3套,且對比附近縣市,若依縣市幅員來看,嘉義縣的數量確實偏少,因此,部長,我們想瞭解環境部在設置科技執法的地點,是如何來規劃的?

我們知道嘉義縣從海線到山區,包含2市、2鎮、14鄉,卻只有3套科技執法,我們認為現階段應該增加移動式的設備補足目前的不足,而未來固定式科技執法的設置,這部分,我們也看到環境部接下來還會編列306套至全國,我們認為應該補足嘉義縣的部分,同時也要盤點全台灣車輛噪音的熱區,並加速設置相關設備,才能讓科技執法產生效果,也避免僅有少數路段設置,形同虛設。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3時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