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韓院長國瑜
秘書長 周萬來
主席:請秘書長報告出席人數。
周秘書長萬來:報告院會,出席委員49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決定: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4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3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九、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國家賠償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1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公害糾紛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7人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3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游顥等22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三十一、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三十三、本院委員謝龍介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德福等32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吳宗憲等19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十、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十二、本院委員陳俊宇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1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十六、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1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2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十九、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電業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八、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5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六十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5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
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現在開始。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請問每一位委員是不是都有拿到表決卡?都有拿到表決卡,謝謝。
報告院會,針對報告事項第七十五案,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本案開始進行表決,時間1分鐘……
沈委員伯洋:理由是什麼啊!說一下理由啊!
主席:時間1分鐘,現在表決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5人,贊成者56人,反對者4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0時31分59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75案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5 贊成人數:56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下一案。
七十六、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吳委員沛憶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七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三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際合作發展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
八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消費者保護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擬撤回前提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再生醫療法草案」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教育部函,為該部113年度「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資本門設備及投資及經常門獎補助費經費不足,動支第一預備金新臺幣1億1,240萬元,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林委員俊憲聲明對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九十、教育部函,為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教育部函送「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教育部函送「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教育部函送「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教育部函送本院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附帶決議第3項、第4項、第6項、第10項及第1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六、內政部函,為「性侵害加害人檔案資料管理及使用辦法」名稱修正為「性侵害加害人資料蒐集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七、內政部函,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名稱修正為「內政部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九、內政部函送「防焰性能認證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內政部函送「防焰性能認證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內政部函送「防焰性能試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內政部函送「防焰性能試驗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內政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內政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強制出國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內政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三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大陸委員會函,為修正「大陸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一條、第三條之一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七、海洋委員會函,為「海洋棄置費收費辦法」名稱修正為「海洋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農業部函,為修正「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第二點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農業部函,為修正「對外漁業合作管理辦法」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一、農業部函,為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八條附件六犬貓輸入檢疫條件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二、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內布拉斯加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三、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北卡羅萊納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佛羅里達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五、農業部函送「芬諾尼(Fenoxanil)等11種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六、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第五條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七、經濟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八、經濟部函,為修正「一百十五筆應施檢驗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港埠費用收費辦法」第五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四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一、經濟部函送「與公共安全有關之自來水事業取水、貯水、導水、淨水、送水、配水之必要設施、設備項目」,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二、經濟部函,為修正「礦業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經濟部、財政部、農業部函,為修正「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四、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編制表」、「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編制表」及「經濟部水利署編制表」,並自112年9月26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五、司法院函,為修正「民事訴訟書狀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六、考試院函,為修正「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條文及第九條附件二等4項法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葛委員如鈞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一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可利用率保健功效評估方法」名稱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鐵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財政部函送112年度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案件執行情形及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2年度推動金融科技發展成果暨法規調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131案到第262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194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143案、第144案、第148案、第154案、第155案、第184案、第185案、第187案、第189案、第190案、第246案到第250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我們開始宣讀,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一三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與國道基金之關聯性和自償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擴增國道5號頭城交流道至高鐵南港引道口間光纜管道建置工程安全防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六)、(二十七)、(六十九)、(八十)及(八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東草屯休息站工程進度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四)重新審視對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增資之妥適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五)「臺鐵公司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置維修計畫(113至116年度)」首年度預算數規模之妥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八)2023國慶焰火施放出現無人機入侵干擾致演出被迫取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二)112年度國慶焰火表演因無人機干擾而取消演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六)高雄機場國際航點進步空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七)機場無人機防制系統標準作業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八)提升各級航站消防隊消防人員之危險職務加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十四)強化「氣象數位治理及跨域服務」之資料供應及資料保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五)開放旅宿產業移工來臺之效益與衝擊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七)旅宿業缺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八)「觀光國際事務經費」和「旅遊服務中心經費」等項目行政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國外觀光行銷推廣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之範圍重新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二)旅宿業缺工問題因應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三)行銷及提升花蓮觀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四)提升社群媒體推廣旅遊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五)花蓮七星潭設置國際旅客服務中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七)「臺南400」國際行銷滾動式修正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二十四)研訂定型化契約範本供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者及消費者參考等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二十六)觀光產業人力缺口因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旅宿業缺工及低薪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二)鼓勵業者申請成為「環保標章旅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三)強化我國無障礙旅宿占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五)透過跨域整合加值發揮在地特色,提升旅遊環境友善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六)國內旅遊費用居高不下且未提升住宿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七)「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及增進國際觀光客旅遊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八)持續協助輔導導遊、領隊轉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九)加強控管、巡查無動力飛行傘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四十四)配合環境部共同研商「環保旅店」制度落日及未來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四)「精進橋梁檢測」及「協助地方政府監測橋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九)資安防護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十六)優先納入偏鄉地區縣(市)政府提報受損公路橋梁整建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三十六)洽請宜蘭縣政府辦理規劃宜4線、宜6線鄉道公路全線拓寬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四)督促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新進人員訓練標準流程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八)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保留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九)「增設臺鐵鳳鳴臨時站建設計畫」工程進度落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一)「高鐵彰化站與臺鐵田中站轉乘接駁計畫」具體作業時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三)「一般行政」預算工作計畫「一般事務費」說明及強化資安防範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四)大眾捷運系統之安全管理標準及監督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五)鐵研中心建置進度及後續營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六)「大臺中地區山海線鐵路雙軌高架化建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八)「高鐵宜蘭特定區範圍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九)鐵研中心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二十一)施工檢查標準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六)離島交通船、民船汰舊換新計畫期程進度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八)「國際海事發展諮詢會議」113年度賡續辦理之行政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十一)「輪船緊急狀況處理原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工作生活平衡」成效不佳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強化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民間企業參與托育服務」績效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民間企業參與托育服務精進方案」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六、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監理勞動基金投資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七、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及「推動雇主設置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檢討及改善方案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八、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撰寫永續報告書完整揭露其氣候風險評估情形等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訂定適地性之友善育兒職場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及「推動雇主設置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一、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決議(一)至(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數位醫療相關法規或議題之橫向縱向聯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三)及(一一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完善人體生物資料庫治理及推動健保資料庫專法實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確保國保財務穩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肺癌防治計畫之規劃與預計執行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業務活動之現金流量出現負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業務活動現金流量出現負數之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財務缺口擴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放寬中低收入戶標準之進度與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開戶率與存款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盤檢討社工教育訓練及薪資福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家暴體系的同志友善度及包容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及相關工作者職前與在職訓練與不適任人員查核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家庭暴力防治精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導地方政府加強發覺潛在高風險家庭及兒虐個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輔導本土中藥產業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療次區域重劃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療及健康投資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一四)及(一一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督導並加強協助地方政府有效提升社工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工人力久任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老人保護業務相關統計表及編制說明統一放置於保護服務司官網統計專區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整最低生活費以因應大環境變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老年年金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商護理人員跨科支援規範或指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保永續經營持續提供國人健康照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確保健保長期財務之穩健運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適足護理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社會工作人員留任持續投入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領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新評估將12歲以上第一型糖尿病病友納入身心障礙第五類之可能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救助法之修法納入無家者專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流感疫苗接種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非強制隔離治療相關醫療費用由全民健康保險支出」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現行新藥審查機制與成立專案辦公室後之運作差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資安維護計畫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現行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內涵及提升主要慢性病預防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持續精進國人健康調查作業規範及訪員執行與監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精進癌篩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加強宣導兒童預防保健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兒童預防保健精進服務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精進措施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法修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精進措施」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之行動回應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育兒津貼溢領案件追繳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少安置機構財務評估機制及改善人力配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0─2歲友善生養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優化居家托育服務及托嬰中心管理、稽查及評鑑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都會區公共化托育服務及準公共托育服務供需失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及鼓勵地方政府設置定點臨時托育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托嬰中心稽查人力補足及強化稽查效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部分縣市公共化及準公共供需失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托育高需求地區擴充公共托育供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0─2歲嬰幼兒照顧」之3項工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都會區公共化托育及準公共托育供需失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地方盤點公托及準公托區位分布及實際需求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供地方政府公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名冊一致標準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媒合藥廠與農民、提高研發解決成本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三、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四、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二十)至(二十三)、(三十八)及(五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五、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二十四)、(二十五)及(四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六、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二十六)及(四十五)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七、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四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八、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四十一)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九、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四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五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一、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2項決議(九)、(十)及(十五)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二、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6項決議(五)及(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263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二六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6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大陸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等3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大陸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等2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行政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8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業務費』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等31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九、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參加第11屆第1會期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名單。
二七○、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擔任「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名單。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范委員雲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捷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巧芯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郭委員國文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楊委員曜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王委員美惠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坤城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台電公司碳權抵減及碳費費率審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賴委員惠員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王委員世堅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正旭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冠廷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申翰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楚茵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台電公司營運累積龐大負債」及「近年燃煤量與碳排量均居高不下,火力電廠超額排碳造成恐無碳權可用」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涂委員權吉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林委員俊憲就機車駕訓班普及率及機車駕照考試制度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林委員俊憲就公糧收購價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顏委員寬恒就「因現行長照政策僅全額補助低收入戶,而中低收入戶仍須負擔部分金額,然中低收入戶之生活亦為困難,主管機關應予以全額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吳委員宗憲,針對高雄民生醫院開錯刀事件,經查,原本應為胸腔膿包患者進行引流手術,然卻錯把隔壁床低血壓患者推入開刀房,直到主刀醫師動刀後,才驚覺搞錯對象,整個過程經手五人,沒有一人確認患者身分。然該院不只一次發生嚴重醫療疏失,長此以往恐引發民眾對公家醫療安全之疑慮,亦影響對醫院之信任,爰此要求衛福部就手術安全把關執行流程進行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吳委員宗憲,有鑑於曾質詢有關逃兵與軍人自傷之議題,然該軍團再傳出僅入伍2天的新兵逃跑後又自行返營,另有一名19歲志願役跳樓輕生,短短四天發生2起案件,不免擔心是否為軍中壓力過大所致。經查,過去監察院在士兵自殺調查報告中指出,目前軍隊編制的心理輔導官太少,有關精神疾病的判斷與診療,也應交由專業精神科醫師進行協處,爰此要求國防部儘快引入相關資源,積極照顧國軍心理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鍾委員佳濱,鑑於花蓮發生強震,全臺各地房屋安全議題引發關注,為加速全臺危險老舊建築重建,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提升生活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顏委員寬恒,鑒於警界今年發生多起輕生案件,顯示警察高壓工作及身心狀態已亮紅燈,爰此,請行政院檢討警察工作環境,除增加多元心理諮商管道之外,請取消不合時宜之警察勤務及各部會任意調派之勤務時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在進行討論事項之前,先處理變更議程之提議,並截止收案,我們依提案先後順序處理。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民主進步黨黨團提議自委員會抽出共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民主進步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擬請院會將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思瑤 莊瑞雄
主席:報告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2人,贊成者51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0時51分15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民進黨黨團提議(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2 贊成人數:51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本案表決結果,可否兩方均未過半數,重行表決一次。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重行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3人,贊成者51人,反對者5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0時53分20秒
表決議題:重行表決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民進黨黨團提議(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51 反對人數:52 棄權人數:0
贊成: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重付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3人,贊成者51人,反對者5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0時55分17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民進黨黨團提議(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51 反對人數:52 棄權人數:0
贊成: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自委員會抽出共6案,先進行第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
1、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2)次會議建請將委員傅崐萁等25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反對,我們進行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
(支持村里長!反對民進黨!)
(支持村里長!反對民進黨!)
(現場一片混亂)
主席:報告院會,請維持一下議場秩序好嗎?麻煩請各位委員共同維護一下議場秩序。請所有的委員就自己的座位坐下。
報告院會,現在宣布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0時57分40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支持村里長!)
(支持村里長!)
(支持村里長!)
(現場一片混亂)
主席:報告院會,麻煩所有的立法委員共同維護一下議場的秩序好嗎?麻煩黨團幹部約束一下委員好嗎?主席再一次呼籲,拜託各位委員,共同維護議場的秩序,請所有的委員就坐在自己的位上。
現在宣布重付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00分15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第2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2、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2)次會議建請將委員王鴻薇等3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9人,反對者5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03分31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楊 曜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重付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05分15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楊曜委員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第3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3、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12)次院會,建請將「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主席:報告院會,請問對本案有無異議?(有)反對,進行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07分38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3)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重付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09分13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3)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第4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4、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12)次院會,建請將「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電業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主席:報告院會,請問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凍漲電價,苦民所苦)
(凍漲電價,苦民所苦)
洪委員孟楷:民進黨不要再反對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11分19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4)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洪委員孟楷:要求民進黨正視民意,苦民所苦。民進黨不要再反對了!民進黨不要再反對了!
(凍漲電價,苦民所苦)
(凍漲電價,苦民所苦)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重付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12分56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4)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第5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5、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2)次會議建請將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與相關議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主席:請問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第6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6、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2)次會議建請將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三及第二十八條之四條文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羅智強等2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與相關議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自委員會抽出共2案,先進行第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1、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本(12)次會議,建請將委員麥玉珍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與相關議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16分44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重付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18分23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第2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2、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本(12)次院會,建請將「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與相關議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報告院會,請問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我們進行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20分31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宣布重付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5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上午11時22分05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變更議程提議均已經處理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四零三震災重建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主席:本案經第1會期第11次會議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因尚待協商,作以下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經濟、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3人擬具「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主席:本案經第1會期第11次會議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因尚待協商,作以下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報告院會,請黨團幹部約束一下所有的委員,請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好嗎?我們共同維護議場的秩序好嗎?請黨團幹部約束一下好嗎?所有委員請坐在自己位置上好嗎?我們共同維護議場的秩序,再一次呼籲大家。
討論事項第三案。
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33人擬具「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主席:本案經第1會期第11次會議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因尚待協商,作以下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討論事項第四案。
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3人擬具「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主席:本案經第1會期第11次會議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因尚待協商,作以下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討論事項第五案。
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繼二月爆發蘇丹紅辣椒粉、三月寶林茶室邦克列酸中毒案,台灣近期更接連傳出多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讓人民「食難心安」;對比陳建仁院長於113年2月23日的食安專報時,宣稱民進黨2016年執政以來啟動「食安五環」,致使「食安系統性問題」大幅減少、「台灣的食安還不錯」等語,相互對照實為諷刺。歷次食安事件,顯見衛生福利部身為中央主管機關,長年來未能有效督導台灣食品製造業者落實產品源頭及流向管理,砸七千多萬元建置跨部會的「食品雲」系統,登載率極低,衛福部亦無積極追蹤問題產品並進行相關的稽查與行政處分,致使食安問題連環爆。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一、如何改善跨部會的『食品雲』系統登載率極低之問題;二、如何有效解決近期系統性食安問題,以確保國人安全健康等相關事宜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主席:本案經第1會期第11次會議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因尚待協商,作以下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討論事項第六案。
六、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香港政府於2024年3月19日通過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歐盟、歐洲議會、七大工業國組織、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等國,相繼發表聲明或提出質疑。為聲援香港民主,反對威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一、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近年陸續擬訂『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截至3月為止,香港人因為被控危害國家安全,共有291人被捕,112人已被判刑,香港警方更接獲高達70萬件舉報,香港儼然成為戒嚴之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路後,港人參與禁止運作之社團刑期14年,藐視中國憲法或政府刑期7年,持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刑期3年,港府甚至可在調查或羈押犯人時,限制嫌犯不得諮詢特定律師,對於港人之迫害恐變本加厲,箝制人民思想,打壓民主自由。基於自由、民主、人權之普世價值,支持香港人民捍衛民主自由價值的訴求,一向為本院堅定的主張。對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屢屢假藉國安之名,侵犯民主人權之行徑,本院予以最嚴厲譴責。二、多年來香港各界及民主國家對於相關迫害人權之立法反對聲浪不止,各種負面效應亦一一浮現等。顯示對於香港政府種種侵害人權之擔憂,並非無的放矢,香港政府不該再矯詞掩飾。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應即刻廢除相關侵害人權之法令,並釋放所有政治犯,重新建立具有透明度、相稱度及問責性的法制,才有可能使港人及世界各國重拾對香港的信心。三、本院要求大陸委員會持續關注香港局勢發展,對於追求香港民主自由受到迫害的香港人依法應給予必要之協助,以具體的行動給予香港人民支持、關懷與協助,並承諾在香港人權情形改善前不會停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請宣讀提案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香港政府於2024年3月19日通過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歐盟、歐洲議會、七大工業國組織、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等國,相繼發表聲明或提出質疑。為聲援香港民主,反對威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一、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近年陸續擬訂『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截至3月為止,香港人因為被控危害國家安全,共有291人被捕,112人已被判刑,香港警方更接獲高達70萬件舉報,香港儼然成為戒嚴之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路後,港人參與禁止運作之社團刑期14年,藐視中國憲法或政府刑期7年,持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刑期3年,港府甚至可在調查或羈押犯人時,限制嫌犯不得諮詢特定律師,對於港人之迫害恐變本加厲,箝制人民思想,打壓民主自由。基於自由、民主、人權之普世價值,支持香港人民捍衛民主自由價值的訴求,一向為本院堅定的主張。對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屢屢假藉國安之名,侵犯民主人權之行徑,本院予以最嚴厲譴責。二、多年來香港各界及民主國家對於相關迫害人權之立法反對聲浪不止,各種負面效應亦一一浮現等。顯示對於香港政府種種侵害人權之擔憂,並非無的放矢,香港政府不該再矯詞掩飾。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應即刻廢除相關侵害人權之法令,並釋放所有政治犯,重新建立具有透明度、相稱度及問責性的法制,才有可能使港人及世界各國重拾對香港的信心。三、本院要求大陸委員會持續關注香港局勢發展,對於追求香港民主自由受到迫害的香港人依法應給予必要之協助,以具體的行動給予香港人民支持、關懷與協助,並承諾在香港人權情形改善前不會停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思瑤 莊瑞雄
主席:報告院會,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旨趣,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逕付二讀,或不予審議。
請提案黨團民進黨黨團代表沈委員伯洋發言,時間5分鐘。
沈委員伯洋:(11時30分)大家好,我是沈委員伯洋,我來做一個簡單的提案說明,其實我們之前也開過相關的記者會,但因為歐洲議會、歐盟、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等等都已經發出這些聲明,我們作為國會、作為立法的最高殿堂,理應也要跟這世界的國家一致提出對於香港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譴責,這個譴責為什麼那麼的重要?因為過往的香港國安法比較像是一個臨時性的規定,這個臨時性的規定就已經造成非常多的人權侵害,所以在臺灣其實有非常非常多的香港人也跟我們反映,希望我們能夠針對這件事情發出嚴正的聲明。
這一次的第二十三條立法,等於是把過往國安法很多的事項具體化,除了這個之外,它還擴張了範圍,擴張了叛國的範圍、擴張了電腦的部分、擴張了煽動的部分,更重要的是,它還包含境外勢力,而他們所謂的境外勢力其實就是包含我們,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這件事情如此重要的原因,這不僅僅是一個跟民主自由站在一起那麼簡單的事情,我們甚至必須要藉由這樣的聲明去警惕國人,讓國人知道在現在中國的修法裡面,不管是保守國家秘密法、反間諜法、反分裂國家法,其實都會讓各位受害,包含一般的人民,甚至包含我們的官員,都可能在他逮捕的範圍之內。
所以非常重要的一點,譬如剛剛本來有一個案子是我寫的,是關於立法委員赴中這樣一個案子,為什麼要受到管制?為什麼要先報備?非常重要的原因不只是在看行程中見了誰那麼簡單而已,現在以中國的法律來講,我們甚至還要保護我們的官員,因為如果他們去了發生任何的事情,很有可能都會因為這些法令而遭受到人權的侵害。
當然很可惜的事情是,剛剛我們提出這樣一個法案,提出讓大家能夠去審查我們今天不管是握有國家秘密的、國家關鍵技術的,甚至能夠接觸最多國家機密的立法委員,在去中國的時候,要經過一定程度的申報、一定程度的審查,這不是代表不能去喔!因為像我們的市長、各個直轄市市長要去,按照現行的規範,本來也都是要審查的,然後政務人員退休了要去,也是要審查,而且審查的時間其實有時候兩個禮拜之內就完成了,所以這絕對不是一個不能夠進行的事情,結果呢?我們今天在國際的局勢、在香港第二十三條立法通過的同時,我們竟然連保護自己的國人、保護自己的官員的立委提案,都被退回程序委員會,而且竟然還不是中國國民黨提的,是台灣民眾黨提的!
最後我再加一點,我看到台灣民眾黨針對譴責第二十三條的提案提出了一個修正,裡面提到我們難民法的規定,我先告訴大家,在來這裡之前,我是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副會長,在座的人當中,應該是我最瞭解難民法的規定,請不要把不同的事情混雜在一起,我先嚴正的聲明一下,為什麼今天難民法會重要,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於什麼?在於我們對於今天的難民,不管是港人還是其他的難民,他進來除了一定的審核機制之外,還包含國安的機制,而我剛剛才講,針對我們的國安機制,我們的人員去的時候相關國安機制的案子,連剛剛這個都要退回程序委員會,結果在這一個案子裡面卻說,你在意香港人、在意難民法,這是什麼樣矛盾的想法?這不是我認識的台灣民眾黨,這不是我認識的國昌老師。所以再一次的,我們還是回歸到這個嚴正的聲明,我們必須謹守跟民主自由同盟的界線,我們讓我們的聲明回歸到最嚴正的立場,讓大家知道,目前香港不管是國安法的立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還有反間諜法、保守國家秘密法,在那麼綿密的法律之內,我們要怎麼樣去跟港人站在一起,以及我們要再如何細緻化難民法的規定,以及在兩岸或者港澳條例來做規定,而不是在違背憲法的狀況之下,去做這些莫名其妙、自我矛盾的一個修正提案,我的發言到這邊,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沈伯洋委員的發言。
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我們接下來請陳委員玉珍發言。
陳委員玉珍:(11時35分)我讚賞民進黨又再一次表演了說一套做一套的功力。支持自由、民主、人權,我想這是普世價值,不管是國民黨團、民進黨或民眾黨都是支持的。我記得在2020年那一次總統大選,也就是108年、109年前後,民進黨喊得震天價響說要撐香港、撐香港!這個我們聽到很多,我也相信在那一次事件中,蔡英文總統因此充分獲利,獲得了選票,尤其得到非常多年輕朋友的支持。但是選舉結束以後發生什麼事?上一屆剛開始,我一直在內政委員會,對於蔡政府所說的撐香港,我們來看看他做了什麼動作。
陸委會推動成立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方案,並成立臺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宣示要挺香港,但我們看到多少香港人士,不管是申請來臺灣政治庇護也好,或申請居留的也好,紛紛被駁回!我不知道在座的民進黨委員良心有沒有不安?你們有沒有接過相關陳情?你們的標準在哪裡?你們行政審查的標準在哪裡?不要一再的說一套、做一套,這個百姓看不下去!
今天國民黨黨團在這裡鄭重提出真正的撐香港,我們要求陸委會務實推動港人人道援助工作,完善既有與香港有關的法規,具體提供對香港人的關懷和照顧。如果大家覺得國民黨批評民進黨只是因為政黨立場不同,那麼我跟大家報告監察院的報告。監察院有作出報告,說明了權責單位,也就是陸委會等相關單位,墊高國安聯合審查門檻及相關處置作為溝通不足,引發當事人質疑,連香港人都一再批評,而這是我們中華民國的監察院所作出的報告。
所以民進黨、執政黨如果真心要挺香港,請拿出實際作為,不要口惠而實不至!比如將補助黑熊學院的錢拿來補助支持香港人,不要說一套、做一套,只是在做意識形態的攻擊。我們要真正的挺香港、撐香港,維護真正的自由、民主、人權,謝謝。
主席:謝謝。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二位鍾委員佳濱發言,並截止登記發言。
鍾委員佳濱:(11時39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容我再一次用這樣的方式來說明,不要打著人道的旗幟反人道!表面上國民黨質疑民進黨執政期間,對於香港因為反送中,被中國、中共以國安法迫害的香港人民申請來臺尋求庇護一事,認為我們績效不彰,講得振振有詞。別忘了剛剛沈委員所提出的,正是要落實讓香港真正有人道需求的難民能夠進入臺灣,而不是另外開一個門,讓中國、中共、中南海大量派遣潛伏來臺灣、破壞臺灣治安的情治人員!我們要求的是一個合理的國安審查機制。
透過這個國安審查機制,才能一方面展現臺灣響應人道主義的普世價值,讓有真正需要的香港人民能夠來臺灣。但是我們要防止有人假借這樣的通道,假借這樣的難民申請,大量的湧入臺灣,不管是來買房、滲透,或者是從事間諜行為,代表境外敵對勢力來破壞臺灣的民主。
我想現在誰在臺灣境內假民主之名、假言論自由之名來破壞臺灣的民主,大家都看得很清楚,連今天一個號稱台灣民眾黨的政黨也可以把沈委員剛才類似要落實這樣的機制,以議事程序的方式完全予以退回,連討論的機會都沒有,也讓在場委員對於落實這個機制的表態機會也沒有辦法向國人社會說明。
所以我們在這裡要再次的呼籲,剛剛主席宣布了不再討論,在不再討論之前,我們就是希望這個案子能夠送交委員會,讓朝野三個政黨光明正大的向國人說明我們是支持香港,支持真正有需要人道庇護的香港人民可以來到臺灣,還是表面支持暗中開門,不需任何國安審查大開後門,讓這些可能代表境外敵對勢力,甚至是中國共產黨在臺灣的第五縱隊大量湧入臺灣,來破壞我們的社會。這一點請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希望你們支持讓這個案子交付審查,如果你們不是這個意思,到委員會來說清楚、講明白,也歡迎台灣民眾黨的委員一起來加入,看看臺灣、中國你們到底站在哪一邊。謝謝。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三號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1時42分)非常遺憾,民進黨的委員都不知道現在在做什麼事情,現在是討論事項第六案,沈伯洋委員提出來的一個條例,而民眾黨團以及國民黨團都有提出修正動議,但是剛剛我們看到民進黨的委員用3分鐘的時間完全牛頭不對馬嘴!
我們再回過頭來,國民黨團今天很負責任地提出討論事項第六案的修正動議,我們就是認為自由、民主、人權是普世價值,支持人權的價值一直都是國民黨團的立場,而2018年香港爆發反送中事件,蔡政府高喊撐香港,但是真的有在撐香港嗎?撐香港的經費逐年減少,港人來臺居留以及定居的人數大幅減少,監察院都有做出調查,所以要求陸委會檢討的時候,我們要真真正正的做出實體、具體的作為。
民進黨政府選前大打抗中保臺牌,選後撐香港棄香港,這樣的兩面手法,根本就是拿香港人作為選舉籌碼的騙票工具。我們也要說,如果民進黨委員剛剛的發言是對的,我們當然反對間諜在臺灣從事任何間諜的工作,民進黨如果要被打臉的話,我們就提出來有民進黨籍的召委有中國籍的小三,這有沒有間諜的疑雲?要不要清查?要不要送程序委員會?即便已經不是在這一屆了,不要自己做就可以,別人做就不行。更重要的是,言論自由當然要捍衛,但是我們看到這個禮拜,在交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NCC的主委好意思以一紙行政命令就可以否決立法院成立的調閱小組,不給相關的資料,言論自由在哪裡?關電視台、關新聞台,就是過去民進黨政府主政之下的言論自由嗎?
所以最後,對於今天的討論事項第六案,我們也提出了修正動議,國民黨團很務實地要求陸委會,請提出推動港人人道救援的工作,完善涉港的法規,具體提供港人關懷跟照顧,實質達到撐香港的政策目的。撐香港,撐所有世界普世價值的自由、民主、人權的地方跟國家,這是國民黨團共同的承諾,我們一定會堅持捍衛我們的立場,我們也拒絕任何的抹紅,我們拒絕任何的潑髒水,國民黨團永遠跟臺灣主流民意站在一起,這是我們的普世價值,謝謝。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的發言。
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6案,擬請院會逕付二讀,交黨團協商,並由民進黨黨團召集黨團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思瑤 莊瑞雄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逕付二讀。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交付黨團協商。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6案,擬請院會逕付二讀,交黨團協商,並由民進黨黨團召集黨團協商。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吳思瑤 莊瑞雄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分別提出修正動議。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第6案擬具修正動議如下,建請院會作成決議:
「一、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近年陸續擬訂「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截至3月為止,香港人因為被控危害國家安全,共有291人被捕,112人已被判刑,香港警方更接獲高達70萬件舉報,香港儼然成為戒嚴之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路後,港人參與禁止運作之社團刑期14年,藐視中國憲法或政府刑期7年,持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刑期3年,港府甚至可在調查或羈押犯人時,限制嫌犯不得諮詢特定律師,對於港人之迫害恐變本加厲,箝制人民思想,打壓民主自由。基於自由、民主、人權之普世價值,支持香港人民捍衛民主自由價值的訴求,一向為本院堅定的主張。對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屢屢假藉國安之名,侵犯民主人權之行徑,本院予以最嚴厲譴責。
二、多年來香港各界及民主國家對於相關迫害人權之立法反對聲浪不止,各種負面效應亦一一浮現等。顯示對於香港政府種種侵害人權之擔憂,並非無的放矢,香港政府不該再矯詞掩飾。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應即刻廢除相關侵害人權之法令,並釋放所有政治犯,重新建立具有透明度、相稱度及問責性的法制,才有可能使港人及世界各國重拾對香港的信心。
三、事實上,目前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對來台港人所提供的「投資移民」與「政治庇護」兩種途徑皆不夠完善。在「投資移民」方面,按照政府所修訂的《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要持續投資並營運至少三年,期間須設有實體辦公處所和聘任兩名以上台灣員工,之後再經陸委會和國安單位共同開會「聯審」後方能「定居」。查內政部移民署統計,2019年來台居留港人有5,858人、定居1,474人;2020年居留10,813人、定居1,576人;2021年居留11,173人、定居1,685人,顯見獲核准定居之港人人數遠低於申請人數。在「政治庇護」方面,由於台灣至今尚未有一套獨立的難民法,有關港人政治庇護相關的規範僅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陸委會2020年七月後以「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審核申請政治庇護的港人,然而目前相關制度仍過度依賴行政機關之判斷,標準不明,相關配套亦極不充足。致使希望申請庇護的港人多失望而歸。顯見政府「台灣挺香港」徒有口惠,名不符實。
四、本院要求陸委會會同相關主管機關完善既有涉港法規,減少行政裁量空間,並明定相關認定標準與後續安置措施,以達成真正的「撐香港」。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2)次院會討論事項第6案擬具修正動議如下,建請院會作成決議:
一、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近年陸續擬訂『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引發各界關注。基於自由、民主、人權之普世價值,支持人權價值一向為本黨團堅定的主張。
二、自108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蔡政府高喊「撐香港」,翌年陸委會推動「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方案」,並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提供來台港人諮詢服務,宣示「挺香港」的政策方針,惟查近年政府用於「撐香港」經費逐年遞減。次查,港人來台居留、定居人數大幅減少,據媒體報導係陸委會刻意提高港人來台定居審查門檻、技術性延長審查,監察院調查後亦指出「權責機關墊高國安聯合審查門檻及相關處置作為溝通不足的狀況,致引發當事人訾議」,要求陸委會檢討,無疑是揭發民進黨政府「撐香港」打假球,大打「抗中保台」,選前撐香港,選後棄香港的兩面手法,根本是拿香港人當作選舉籌碼的騙票行為。
三、本院要求陸委會應務實推動港人人道援助工作,完善既有涉港法規,具體提供對港人之關懷與照顧,以實質達到「撐香港」之政策目標。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主席:作以下之決議:本案及修正動議併同交付黨團協商,並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報告院會,本日會議進行到此為止,5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後續討論事項。現在休息。
休息(11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