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28分、10時至11時26分

4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1時48分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張嘉郡  黃國昌  陳昭姿  林岱樺  麥玉珍  黃珊珊  林思銘  王美惠  陳菁徽  黃建賓  黃 捷  李昆澤  陳素月  丁學忠  鄭天財Sra Kacaw   羅廷瑋  楊瓊瓔  陳培瑜  林沛祥  羅智強  王正旭  許宇甄  陳秀寳  陳冠廷  吳春城  王定宇  郭國文  羅美玲  沈發惠  洪孟楷  黃 仁  林楚茵  林憶君  翁曉玲  張啓楷  吳宗憲  林國成  王育敏  柯志恩  黃秀芳  陳雪生  賴士葆  徐巧芯  王鴻薇  吳秉叡  賴瑞隆  吳琪銘  張宏陸  江啟臣  李柏毅  陳俊宇  許智傑  張雅琳  郭昱晴  吳思瑤  范 雲  賴惠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李坤城  沈伯洋  林宜瑾  柯建銘  邱議瑩  蘇巧慧  林月琴  鍾佳濱  韓國瑜  林倩綺  林德福  陳 瑩  王世堅  劉建國  廖偉翔  盧縣一  謝龍介  廖先翔  顏寬恒  邱若華  黃健豪  陳超明  徐富癸  謝衣鳯  涂權吉  洪申翰  魯明哲  張智倫  葛如鈞  陳永康  羅明才  邱鎮軍  莊瑞雄  何欣純  鄭正鈐  傅崐萁  林俊憲  葉元之  蘇清泉  陳玉珍  牛煦庭  李彥秀  蔡易餘  吳沛憶  徐欣瑩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其昌  林淑芬  高金素梅 楊 曜  馬文君  邱志偉  游 顥  陳亭妃  

委員出席 113人

  席

院長

韓國瑜

  席

秘書長

周萬來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編審

吳秀玲

 

科長

黃建福

 

公報處處長

秦劍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4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31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六、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5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1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第九十八條及第一百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學校飲食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五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7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3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各分署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三、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黃仁等24人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陳永康等20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黃建賓等2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工會法第三十六條之一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農村再生條例第七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藥師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18人擬具「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委員來函撤回)

決定:同意撤回。

五十六、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9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出版文化產業振興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8人擬具「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洪申翰等21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林國成等32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2人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8人擬具「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委員王世堅等16人擬具「醫師法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癌症防治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6人擬具「最低工資法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一、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9人擬具「軍人權益事件處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三、本院委員傅崐萁等20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二條及第七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九十四、本院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五、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4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1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四、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森林法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七、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八、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九、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一○、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4人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一一一、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0人擬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一一二、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9人擬廢止「娛樂稅法」,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一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一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律師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三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一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一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7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一一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4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一一九、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委員來函撤回)

決定:同意撤回。

一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一二五、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二六、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都市原住民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七、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八、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原住民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罷免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三一、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一三二、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一三三、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四、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遠洋漁業條例第十四條之一、第三十六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六、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6人擬具「新住民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七、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5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一三八、本院委員張雅琳等2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三九、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6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7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四一、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0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四二、本院委員林月琴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一四三、本院委員陳培瑜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四、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6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五、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一四六、本院委員林宜瑾等3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四七、本院委員陳瑩等20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四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四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一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民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五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遠洋漁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畜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一五六、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七、行政院函,為修正「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一條條文、「石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條文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五八、行政院函,為修正「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九、內政部、財政部、經濟部函,為修正「新市鎮產業引進稅捐減免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財政、經濟三委員會。

一六○、內政部函送公告「除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輛外,其他車輛未經核准者,禁止進出觀霧大鹿林道東線」,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一、內政部函,為廢止公告「觀霧地區大鹿林道東線禁止車輛(包括腳踏自行車、機器腳踏車及汽車等)進入」,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二、內政部函送「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登記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三、內政部函送「消防設備人員證書及執業執照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四、內政部函送「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五、內政部函送「防火管理人訓練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六、內政部函送「警察學術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所定一定金額」,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七、內政部函送「全國性民政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一定金額」,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一六九、海洋委員會函,為「海岸巡防機關配備器械種類規格表」名稱修正為「海岸巡防機關配備器械種類表」,並修正內容,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海洋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七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二、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網路借貸平臺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一七三、經濟部函送「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編制表」附註一勘誤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一七四、經濟部函,為修正「推廣貿易服務費免收項目範圍」,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五、經濟部函,為修正「河川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六、經濟部函,為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輸往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高科技貨品清單」,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七、經濟部函,為修正「水利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第二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七九、農業部函,為修正「農業財團法人應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之一定財產總額及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第二點、第六點之一及第十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名稱修正為「農業部執行疫後強化農業韌性及農漁民協助措施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一、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喬治亞州、紐澤西州及內華達州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二、農業部函送「鬼頭刀漁獲管制措施」,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三、農業部函,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保育教育館清潔維護費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農業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保育教育館門票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處務規程」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一八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名稱修正為「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個人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七點規定、「個人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七點規定及「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三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八九、教育部、國防部、內政部函,為「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名稱修正為「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現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外交及國防、內政三委員會。

一九○、教育部函,為修正「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一、教育部函,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名稱修正為「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二、教育部函,為修正「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三、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名稱修正為「核能安全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並修正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四、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廢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會議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九五、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之一附件十五,並自113年1月18日施行,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一九六、交通部函,為廢止「交通部觀光局辦事細則」等5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一九七、交通部函,為修正「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附件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低功率射頻器材技術規範」第五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九、司法院函送本院制定資恐防制法之附帶決議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司法院函,為修正「民間公證人遴選研習及任免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一、司法院函,為修正「職務法庭參審員費用支給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二、司法院、考試院函,為修正「法官遷調改任辦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三、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獸醫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四、考試院函,為廢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顧問遴聘辦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辦事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二○五、勞動部函,為「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名稱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六、勞動部函,為修正「職業災害勞工職能復健專業機構認可管理及補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七、勞動部函,為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八、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性騷擾防治準則」及「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性騷擾事件調解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分類」,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輻射照射處理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器官捐贈移植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通訊診察治療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新增「Schaaf-Yang症候群」為罕見疾病,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本院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通過附帶決議第1項,向本院提出檢討書面報告案,請同意展延2個月回復,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二一九、環境部函送「水中毒殺芬檢測方法-氣相層析儀電子捕捉偵測器法(NIEA W653.52A)」,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環境部函,為廢止「水中毒殺芬檢測方法-氣相層析儀/電子捕捉偵測器法(NIEA W653.51A)」,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一、環境部函,為修正「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二、環境部函送「飲用水水質採樣方法(NIEA W101.57A)」,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三、環境部函,為廢止「飲用水水質採樣方法(NIEA W101.56A)」,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四、環境部函送「非法排放空氣污染物採樣檢測方法(NIEA A004.7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五、環境部函,為廢止「非法定排放空氣污染物採樣檢測方法(NIEA A004.70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六、環境部函送「硫、氯元素含量檢測方法-燃燒管法(NIEA M402.02B)」,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七、環境部函,為廢止「硫、氯元素含量檢測方法-燃燒管法(NIEA M402.01C)」,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八、環境部函,為修正「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九、環境部、交通部函,為修正「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第七條條文及第五條附錄一、第十三條附錄四,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交通兩委員會。

二三○、行政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執行食安五環政策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三一、行政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海洋保育法草案立法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二、行政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食安五環政策宣導及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三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研擬替代役相關退休金提撥方案及6退休金預算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性騷擾防治法修法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支應防護關鍵基礎設施調訓人員相關人事費用經費來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六、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辦理應受尿液採驗人定期採驗工作到驗率之落差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警察大學「確保學生所學得用於未來實務工作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三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一、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十三)及(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二、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三、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四、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六、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決議(四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七、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公園署及所屬決議(十)汶水服務園區轉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四八、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決議(十二)、(十八)及(二十二)加強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之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四九、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五○、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提升機隊妥善率之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一、內政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檢討及規劃港外進行黑鷹直升機落艦訓練之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二、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七)、(八)、(十六)、(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三十四)及(三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三、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二)協助保存嘉義市客家文化及傳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四、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台灣客家等路大街數位商城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五、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七)於全球資訊網積極呈現世界客家博覽會所獲之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六、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八)冬山阿兼城、火燒城客庄生活故事廊帶三期規劃及工程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七、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蘇澳鎮山海客家生活文化藍帶規劃設計暨工程施作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八、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三)世界客家博覽會場館保留延續之精進優化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五九、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館舍自營達成率偏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一)客庄觀光旅遊人數績效指標達成率低落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一、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二)輔導並敦促地方政府針對受補助機關辦理工程案件之查核缺失加以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汰換公務車輛之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三、大陸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二六四、大陸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六五、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義務役役期調整整備概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六六、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常備兵役新增民防任務訓練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六七、國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面對國際戰爭現況最新國防軍備與戰略具體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六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六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五)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成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七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二七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因應淨零轉型需求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七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檔案管理業務人力編制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晶片創新應用提升產業量能推動做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落實公共建設計畫預警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七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方創生補助提案規劃費用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延緩少子女化現象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七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方創生跨部會法規調適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七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落實公共建設計畫預警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八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辦理人力缺口調查及推估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八三、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查效能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追蹤不實廣告改善情形及相關業務強化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五、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六)、(二十八)及(四十七)「精進調查分析方式及主動偵查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六、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多層次傳銷事業管理行政效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七、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後續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八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督導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進行修(增)訂內部規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八九、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不實廣告後續追蹤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調查結果等事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傳銷事業加強輔導與查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二九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廣告市場規範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九三、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圖書館決議(二)及(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四、教育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決議(一)及(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五、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新竹縣寶山鄉公所辦理之科環路拓寬工程執行進度落後改善及寶山擴建計畫鄰近交通紓解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六、核能安全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十五)及(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二九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大型車輛動態煞車系統審驗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六)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之公務預算數及單位定位不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七)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中辦理原省交通處實體檔案移轉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六)解決觀光人力供需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十七)改善服務業低薪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九)邀請國際航空業者與觀光署至花蓮考察觀光景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提升花蓮包機直航航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五)飛航蘭嶼及綠島等航線提升營運量能及改善飛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八)蒐集及購買之國際海運、空運資料數據應再妥適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十)發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改善物流競爭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十三)提升東部整體交通運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四)蘇花安2024年前動工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五)花東快速公路新城南交流道及花蓮交流道區位調整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六)花東快速公路吉安交流道區位調整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七)「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相關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二十)「西濱快速公路曾文溪橋段新建工程」加強進度管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二十三)台11線易肇事路段或危險路口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三十)開放普通重型機車通行蘇花改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三十九)研議蘇花改於113年春節期間提升速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七)「我國推動亞洲跳島郵輪聯盟(AACA)執行進度與預期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推動集集、水里區域觀光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一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四)「地方旅遊環境升級計畫」精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九)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之預算數連續2年受到減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六)跨部會協調整合現有觀光資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二十五)觀光統計資料庫觀光遊憩據點人次統計精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二十七)觀光發展基金財務因應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一)提升台灣旅宿網之使用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四)投入多媒體語言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四十)檢討現行露營場管理要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二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提升各部會資安防護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二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打擊一頁式網頁詐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二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強化暨發放共用基礎平臺建置計畫」共同執行機關之管考及協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一)政府推動數位發展成果對外呈現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三)有關臉書(Meta)性私密影像社團及投資詐騙粉絲專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二、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四)於官網公告每一季針對堵詐、阻詐相關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三三、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二)消彌數位平臺與新聞媒體之間失衡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五)有關委辦費編列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五、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七)「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強化暨發放共用基礎平臺建置計畫」之執行進度管考追蹤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六、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六)資安稽核計畫及針對機關之共通性發現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七、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安全署決議(十四)我國現有資安防護推動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八、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五)林口新創園與產業供應鏈及場域實證空間等結合之推動,應有積極行政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三九、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六)個人資料保護法主管機關之認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七)派員出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一、數位發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數位產業署決議(八)數位科技運籌整合全球鏈結與服務輸出計畫參與國際數位協作模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降低5G資費及提高5G普及與使用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二)國際漫遊業務及虛擬行動網路(MVNO)服務淪為民間不法詐騙集團所浮濫利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防堵利用無實名制之國際漫遊預付卡進行電信詐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七)改善及強化防堵虛擬行動通信業者(MVNO)通訊詐騙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海峽電信涉詐案之處分及電信業者涉及詐騙案之處理方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四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內部控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八、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改善事故調查案件逾時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四九、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精進措施及改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111年度歲出預算執行效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一、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臨時實驗室建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洽詢國有辦公空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五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五)資訊服務採購案件之爭端排處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一)離島地區原物料上漲導致公共工程推動不利之因應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三五五、總統府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至(十二)及(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五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決議(二)「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英語力-UP學習專區推廣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五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決議(三)「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英語力-UP學習專區提升選讀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五八、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歲出部分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五九、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六)及(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六○、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及(六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六一、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四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六二、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五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六三、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六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六四、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七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六五、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八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六六、司法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九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六七、考試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至(十一)、(十三)、(十五)、(十八)至(二十一)及(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六八、考選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至(四)、(六)至(十一)、(十三)至(十五)、(十七)及(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六九、銓敘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保育員、動物照顧相關人員之獎勵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七○、銓敘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投資績效公告每日績效之可行性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七一、銓敘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決議(二)及(三)「參與永續發展領域之投資改善」及「投資政策說明書之資訊揭露檢閱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七二、銓敘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離職與退休年金改革及退撫新制施行是否相關之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七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及(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三七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決議,檢送本特別預算執行成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七五、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農業發展」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七六、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畜牧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七七、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農業管理」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七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七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內政部對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辦法」等16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決定:展延審查期限。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琪銘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陳委員亭妃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議瑩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張委員雅琳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麥委員玉珍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蘇委員巧慧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近期發生社會矚目之嚴重虐兒致死案件,衛生福利部所提「社會安全網推動情形及策進作為」顯有不足,未有明確訂定未來精進及防範機制,難強化現行兒童收托照顧制度未盡之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健豪就公用事業費率及鐵、公路運輸票價調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羅委員智強,針對現行醫事人員專業加給之不足,為展現我國政府對醫事人員之重視與鼓勵,提升新進人員入職拉力與在職人員久任誘因,應予以調整相關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羅委員智強,有鑑於少子女化問題成為了國安危機,教育部投入了大筆資源,透過向私立幼兒園、托兒所購買服務的方式,推行準公共化模式,欲落實平價教保服務。惟家長、幼托業者及教師均不滿意現行政府政策之落實成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顏委員寬恒,因4月15日晚間台電桃園大潭電廠跳機,導致臺灣供電吃緊,備轉容量率一度低於3,險致北臺灣大停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羅委員智強,有鑒臺灣首座IC設計海外基地,確定落腳捷克布拉格,據查我國投入新臺幣120億元設置IC設計海外訓練基地,而晶創方案總體則為斥資新臺幣3,000億元經費吸引國際人才,故針對海外基地之投資規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林委員俊憲,因近期臺南安平、南區等牡蠣主要產區浮棚養殖牡蠣今年死亡率暴增乙事,究其原因不僅是因為蟲害侵襲,也疑似是因為近五年越南牡蠣大量進口而導致國產牡蠣延遲採收,且邊境抽驗未依相關法規進行嚴格檢核所致,為保障我國消費者及漁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吳委員宗憲,鑑於近日某大專院校於學生自治選舉中,遭指控發生學校高層大規模安插人選之情事,若類似之介選情事屬實,則將嚴重影響校園內自由民主之自治環境,與學生自治立法之初衷背離甚遠。爰此,建請教育部研議《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相關規定,防止校方過度介入學生自治選舉,以健全校園民主之落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柯委員志恩,有鑑近日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學生會正副會長暨學生議會選舉中,該校副校長指示經濟系主任請學生吃飯、協助繳交學生會費,遊說學生登記參選學生議員乙事,恐有違反《大學法》並干涉「學生自治」之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陳委員亭妃,針對地方民眾反映,建請農業部恢復二級農會供應系統並適時修正肥料購買資格登錄規定,要求農業部提出相關檢討改善書面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林委員淑芬,據查經濟部召開113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上半年(4月至9月)的電價費率,平均電價調整約11,影響市場民生用電甚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四零三震災重建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二、本院經濟、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3人擬具「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3人擬具「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33人擬具「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葛如鈞等22人及委員蔡其昌等18人分別擬具「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電子簽章法修正通過。(二讀、三讀均照審查會章名及條文通過;並通過3項附帶決議:1.為減少司法實務上繁瑣之文書作業,並實質減輕司法人員的工作壓力,爰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於電子簽章法三讀通過後2個月內提出司法程序適用電子簽章之可行性評估報告,並請數位發展部協助。2.為提升電子簽章法修法後之執行效益,爰要求數位發展部應積極協助與輔導各機關因應電子簽章法修法之數位相關支援,以利電子化政府之實現。此外,為善用數位科技、邁向無紙化減碳趨勢、改善紙本保存之情況,並確保政府資訊備份之切實,請數位發展部持續強化公部門之備份知能,以切實遵循「3-2-1備份原則」。前述各項輔導機制所需之計畫及經費,應由數位發展部自114年度起編列相關預算支應之,並監督各部會落實資訊備份機制。3.針對偏鄉政府機關數位資源、經費、能力或條件不足,請數位發展部予以協助。)

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繼二月爆發蘇丹紅辣椒粉、三月寶林茶室邦克列酸中毒案,台灣近期更接連傳出多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讓人民「食難心安」;對比陳建仁院長於113年2月23日的食安專報時,宣稱民進黨2016年執政以來啟動「食安五環」,致使「食安系統性問題」大幅減少、「台灣的食安還不錯」等語,相互對照實為諷刺。歷次食安事件,顯見衛生福利部身為中央主管機關,長年來未能有效督導台灣食品製造業者落實產品源頭及流向管理,砸七千多萬元建置跨部會的「食品雲」系統,登載率極低,衛福部亦無積極追蹤問題產品並進行相關的稽查與行政處分,致使食安問題連環爆。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一、如何改善跨部會的『食品雲』系統登載率極低之問題;二、如何有效解決近期系統性食安問題,以確保國人安全健康等相關事宜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請公決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七、本院國民黨黨團,為避免物價因電價調漲,民生痛苦指數飆升,因此反對台電公司調漲電價,建請院會作成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並提出因應對策與配套措施,以兼顧人民生計、維持供電穩定及台電公司之正常營運。」,請公決案。

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並提出因應對策與配套措施,以兼顧人民生計、維持供電穩定及台電公司之正常營運。〔二讀時,照國民黨黨團提案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經濟部宣布自4月起工商民生用電將全面漲價,以阻止台電擴大虧損,惟蔡政府執政七年來,電價已調漲三次,漲幅逼近23。4月電價即將再漲11,將造成百物齊漲、衝擊百工百業。蔡政府「不得不」調漲之理由,實為為其錯誤能源政策要人民買單。一手伸人民口袋漲電價、轉手再向民間電廠高額購入綠電,導致台電財務黑洞持續擴大,營運效率卻備受質疑,發電、儲電、配電及電網韌性不足等問題遲遲不見改善。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經濟部針對台灣整體能源政策、電價費率結構及台電相關各項支出及撙節措施,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全面檢討報告,且經本院經濟委員會審議通過前,電價全面緩漲。」,請公決案。

決議:要求經濟部針對台灣整體能源政策、電價費率結構及台電相關各項支出及撙節措施,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全面檢討報告,且經本院經濟委員會審議通過前,電價全面緩漲。〔二讀時,照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彰化縣為農業大縣,惟經濟部規劃於彰濱工業區興建晶鼎焚化爐,引發在地居民強烈抗爭,憂慮環境污染傷害人體健康、更影響乳牛飼養及優質農漁產品產量。且彰化縣目前已有九座焚化爐,密度居全國之冠,如若再興建一座焚化廠,整體環境恐嚴重超出負荷、加重當地污染。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113年1月5日林佳龍出席彰化縣百工百業信賴總會成立授旗大會曾表示:有關興建晶鼎焚化爐相關新聞是『抹黑,是確定不會蓋的。』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亦曾公開承諾彰化晶鼎焚化爐不會蓋、會朝解除契約方向走,如今興建案再起,顯見民進黨高層輕諾寡信、背棄人民。爰要求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履行政治承諾,立即停止在彰濱工業區興建晶鼎焚化爐。」,請公決案。

決議:要求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履行政治承諾,立即停止在彰濱工業區興建晶鼎焚化爐。〔二讀時,照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

十、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09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決議:另定期處理。

其他事項

壹、113年4月23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本(第1)會期經費稽核委員會由國民黨黨團推派4人、民進黨黨團推派4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代表組成,名單請於4月2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上述名單送交議事處後即不予更換。

二、有關行政院函請推薦6位學者專家擔任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乙案,各黨團同意由國民黨黨團推薦2人、民進黨黨團推薦2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推薦1人,名單請於4月2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貳、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四零三震災重建條例草案』,請審議案。」增列為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一案;本次會議討論事項議案僅限列如下表。

附表

 

案號

議案名稱

1.

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四零三震災重建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經濟、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3人擬具「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3.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3人擬具「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4.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33人擬具「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5.

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葛如鈞等22人及委員蔡其昌等18人分別擬具「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一、如何改善跨部會的『食品雲』系統登載率極低之問題;二、如何有效解決近期系統性食安問題,以確保國人安全健康等相關事宜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7.

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並提出因應對策與配套措施,以兼顧人民生計、維持供電穩定及台電公司之正常營運。」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8.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經濟部針對台灣整體能源政策、電價費率結構及台電相關各項支出及撙節措施,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全面檢討報告,且經本院經濟委員會審議通過前,電價全面緩漲。」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9.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113年1月5日林佳龍出席彰化縣百工百業信賴總會成立授旗大會曾表示:有關興建晶鼎焚化爐相關新聞是『抹黑,是確定不會蓋的。』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亦曾公開承諾彰化晶鼎焚化爐不會蓋、會朝解除契約方向走,如今興建案再起,顯見民進黨高層輕諾寡信、背棄人民。爰要求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履行政治承諾,立即停止在彰濱工業區興建晶鼎焚化爐。」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予以通過。

參、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肆、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4)。

伍、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均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5)。

陸、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均自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討論事項第七案照國民黨黨團提案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9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吳春城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江啟臣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0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

(2)「討論事項第八案照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8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0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8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吳春城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0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

(3)「討論事項第九案照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6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48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8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吳春城  陳昭姿  黃國昌  黃珊珊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48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

(4)「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一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51  反對人數:53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1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3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邱若華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江啟臣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人

(5)「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二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51  反對人數:53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1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3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邱若華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江啟臣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