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前接第一冊)
請宣讀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甲、總統府主管一、特別收入基金─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結果
甲、總統府主管
一、特別收入基金─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原列41億8,775萬9千元,增列「財產收入」項下「權利金收入」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1億8,975萬9千元。
2.基金用途:41億5,959萬9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原列2,816萬元,增列200萬元,改列為3,016萬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8,025萬4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乙、行政院主管一、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乙、行政院主管
一、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461億2,313萬9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491億2,313萬9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30億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
(五)通過決議5項:
1.基礎研究投入是國力象徵,科技成長的核心動能,近年我國基礎研究經費雖逐年成長,卻仍有所不足。根據科學技術白皮書(112-115年)所揭露「我國近10年基礎研究研發支出占全國研發支出之比例逐漸下滑,2020年僅占7%,大幅低於美國(15%)、韓國(14.45%)、日本(12.29%)等國家,顯示我國在基礎研究之投資仍有強化之空間,此現象最主要原因在於我國主要研發投入主力,企業的研發投資重心不在基礎研究」,「產業尚未完全轉型成功前,政府仍須負擔起各項產業與國家基礎研究之重責,以彌補民間部門投資不足之地方」。綜上,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提高政府投入基礎研究之經費,並會同相關部會研議如何鼓勵民間積極投入基礎研究,提高我國基礎研究之占比,維持並強化我國科技競爭力,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陳靜敏 萬美玲
2.有鑑於各國將核融合技術列為實現淨零碳排的重點發展項目之一,多投以大量資源及經費進行相關技術的研究及開發。而近期,行政院院長更表示核能在沒有核廢料情形下,符合綠電的定義。然而,我國過去因非核家園政策,相關核能研究及發展近乎中斷,核融合研究已落後於國際,對我國實現2050淨零碳排恐有不利之影響。綜上,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研議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擴大有關淨零排放研究計畫相關計畫,並提高有關核融合技術發展之占比,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萬美玲 鄭麗文
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編列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預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經審計部報告指出計有2項缺失,一為未標示機關名稱及廣告,二為漏未按月於機關網站資訊公開區公布及按季彙送立法院備查,依據「預算法」第62條之1等規定,機關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案件應按月、按季於網站資訊公開區公布,爰要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提交檢討及改善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萬美玲 鄭麗文
4.113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預算編列經費達27億元,辦理「產學合作目標導向型計畫」、「協助產業創新發展」、「研發成果維護及推廣」、「產學及科技研究規劃綜合支援」等內容,其中包含將研發成果產業化推動相關業務。而科發基金係自107年起即以「產學研鏈結價值躍升計畫」,挖掘學術機構具產業化潛力技術進行加值服務,協助技術移轉給產業界。然根據國科會前揭計畫的執行狀況,其中110及111年度技轉成果未如預期,且技術移轉實際金額也低於預期,顯示未來於產學合作仍有精進的空間。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就以上問題檢討辦理,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培瑜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5.台灣智慧醫療創新加值系統,以臨床資料為基礎,進行創新智慧科技開發,除能創造產值,亦能大幅改善臨床診斷治療效益。護理師是最貼近病患提供服務的族群,在臨床情境及瑣事中也常使護理面臨過勞處境,宜加速投資護理照顧中智慧醫療創新,緩解護理繁重工作、提升護理專業價值。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上述事由提供具體改善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靜敏
連署人:陳秀寳 吳思瑤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丙、教育部主管一、作業基金─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
丙、教育部主管
一、作業基金─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02億5,813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02億6,275萬3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461萬5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8億8,307萬4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6億6,009萬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00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政治大學校務基金。
二、作業基金─國立政治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1億8,046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51億7,679萬7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366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億0,414萬1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4,369萬6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88萬5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清華大學校務基金。
三、作業基金─國立清華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87億3,875萬5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89億6,231萬8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2億2,356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0億0,478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億6,629萬2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514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
四、作業基金─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8億9,679萬3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63億9,026萬3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4億9,347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9億2,142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0億3,040萬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4,359萬7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基金。
五、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09億5,921萬7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11億3,655萬元,照列。
3.本期短絀:1億7,733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1億5,763萬6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3億6,908萬7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中央大學校務基金。
六、作業基金─國立中央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1億0,549萬7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53億0,758萬4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2億0,208萬7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億6,530萬5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億0,600萬7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50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中山大學校務基金。
七、作業基金─國立中山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43億0,701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44億0,279萬6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9,578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億2,390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4,917萬2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中正大學校務基金。
八、作業基金─國立中正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9億4,294萬9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32億2,744萬3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2億8,449萬4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2,412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8,625萬2千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2項:
1.國立中正大學之第3期學生宿舍建設工程自2004年開始興建,期間工程多次延宕,自2022年確定重啟工程,後卻經校務會議評估後,2024年決議暫緩工程。經查該校規劃興建之學生宿舍總樓地板面積2萬5,288平方公尺,可容納1,082張床,可預見學生校外租屋之需求大幅下降,減少校外租屋遭遇不肖房東與業者之風險與租屋成本。然而,該校興建宿舍已然10餘年,投注數10億元工程預算,該片校地卻始終處於荒廢、未利用的狀態,難以向社會交代。爰此,為促使校地再利用、增進學生權益,請國立中正大學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工程規劃、再利用計畫、與學生及民眾溝通之平台及管道,並公告於國立中正大學官方網站、臉書社團「中正大學全校版」等學生及大眾易接觸之平台。
提案人:陳培瑜
連署人:陳靜敏 張其祿
2.國立中正大學數年來多次爆出資安事件,如2020年10月,該校通識中心寄出之信件夾帶自104至108學年度入學學生之完整個資,受害者不計其數,而該校對此卻束手無策;又如2023年10月,因該校選課系統更新,強制學生密碼變更為身分證後5碼與學生證後3碼,有學生之選課權益因密碼之易破解性而受損。以上事件顯示國立中正大學對資訊安全之輕忽,不僅損害學生權益,更造成許多社會非議。根據「國立中正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規範該校資安保護之各項規定,然而資安事件層出不窮,顯見該政策並未落實。爰此,為增進教職員生權益與該校資安意識,請國立中正大學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以下校務執行狀況,並公告於國立中正大學官方網站、臉書社團「中正大學全校版」等學生及大眾易接觸之平台。1.於校園中,誰有權限可接觸或獲取教職員生個資?2.誰賦予權限使人可接觸或獲取教職員生個資?3.「國立中正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之執行狀況與教職人員所受之個資保護教育訓練是否充足?4.資安事件之標準處理程序與補救措施。
提案人:陳培瑜
連署人:陳靜敏 張其祿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務基金。
九、作業基金─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6億9,842萬5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8億2,404萬1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億2,561萬6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億5,138萬3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9,897萬7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東華大學校務基金。
十、作業基金─國立東華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5億8,657萬9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6億8,029萬3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9,371萬4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5,843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0,517萬5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54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務基金。
十一、作業基金─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5億2,410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6億1,106萬7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8,695萬9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7,336萬6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768萬2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289萬8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北大學校務基金。
十二、作業基金─國立臺北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9億1,818萬3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9億7,660萬4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5,842萬1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4,719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4,059萬4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嘉義大學校務基金。
十三、作業基金─國立嘉義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6億4,885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7億3,089萬1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8,203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9,646萬7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545萬6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85萬1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高雄大學校務基金。
十四、作業基金─國立高雄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2億1,370萬9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3億1,342萬3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9,971萬4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711萬9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3,463萬9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53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東大學校務基金。
十五、作業基金─國立臺東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3億1,153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4億8,951萬8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億7,798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657萬5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693萬5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75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宜蘭大學校務基金。
十六、作業基金─國立宜蘭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3億4,251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4億2,104萬7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7,853萬1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8,305萬7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879萬3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聯合大學校務基金。
十七、作業基金─國立聯合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4億2,291萬5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5億1,029萬7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8,738萬2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8,013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339萬9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南大學校務基金。
十八、作業基金─國立臺南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3億5,691萬9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4億2,823萬4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7,131萬5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0,532萬1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4,006萬8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7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金門大學校務基金。
十九、作業基金─國立金門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7億8,700萬1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8億1,558萬3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2,858萬2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957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747萬5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2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屏東大學校務基金。
二十、作業基金─國立屏東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8億1,856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9億5,551萬4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億3,694萬6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9,401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4,523萬1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41萬2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校務基金。
二十一、作業基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04億3,296萬2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07億7,004萬6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3億3,708萬4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9億2,781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3億6,895萬3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
二十二、作業基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70億1,562萬4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70億9,962萬4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8,400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億5,921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3,260萬3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校務基金。
二十三、作業基金─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8億3,047萬9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9億4,647萬9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億1,600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4,443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6,312萬2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校務基金。
二十四、作業基金─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5億3,454萬5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6億3,081萬9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9,627萬4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411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207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務基金。
二十五、作業基金─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4億7,118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4億7,079萬8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38萬8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5,714萬7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081萬8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
二十六、作業基金─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4億6,028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4億8,502萬5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2,473萬7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7,776萬9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4,678萬7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5萬2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
二十七、作業基金─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9億9,321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0億2,003萬3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2,681萬5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8,694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809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校務基金。
二十八、作業基金─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1億8,365萬4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2億0,296萬6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931萬2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5億8,654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6,298萬3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
二十九、作業基金─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億9,484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6億2,106萬5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2,622萬5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130萬5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765萬2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空中大學校務基金。
三十、作業基金─國立空中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7億2,481萬1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6億7,275萬1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5,206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8,180萬3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72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三十一、作業基金─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40億1,280萬9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40億2,454萬5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173萬6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億7,996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億5,76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三十二、作業基金─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37億4,024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37億5,258萬元,照列。
3.本期短絀:1,234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億8,285萬5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3億9,222萬2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三十三、作業基金─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8億0,494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9億8,625萬3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億8,130萬5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億8,151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7,212萬2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三十四、作業基金─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1億2,979萬2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2億2,729萬2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9,750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8,289萬3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5,389萬2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三十五、作業基金─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7億4,503萬9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8億6,528萬9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億2,025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9,303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282萬5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報告院會,現在議場二樓旁聽的是南湖高中的同學,我們在此表示熱烈歡迎。
請宣讀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三十六、作業基金─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6億0,369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6億7,796萬元,照列。
3.本期短絀:7,427萬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916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611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三十七、作業基金─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8億1,846萬4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8億8,921萬6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7,075萬2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2,526萬5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0,370萬6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3,138萬3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校務基金。
三十八、作業基金─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0億1,028萬2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1億1,446萬3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1億0,418萬1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5,962萬4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4,365萬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33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校務基金。
三十九、作業基金─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8億1,871萬7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8億9,531萬9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7,660萬2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7,319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4,615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四十、作業基金─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9億9,415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0億4,194萬元,照列。
3.本期短絀:4,778萬4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億3,818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4億2,176萬8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795萬6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
四十一、作業基金─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2億2,586萬2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2億0,600萬8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1,985萬4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050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6,350萬3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四十二、作業基金─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8億6,680萬7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61億3,357萬元,照列。
3.本期短絀:2億6,676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億7,761萬7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8,482萬3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體育大學校務基金。
四十三、作業基金─國立體育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7億8,536萬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8億1,467萬6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2,931萬6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2,819萬6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8,305萬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80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校務基金。
四十四、作業基金─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7億3,370萬7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8億0,479萬9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7,109萬2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9,125萬4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3,827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校務基金。
四十五、作業基金─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6億0,339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6億2,588萬2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2,248萬6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4,990萬5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0,037萬2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校務基金。
四十六、作業基金─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3億6,270萬9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3億9,167萬8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2,896萬9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971萬6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291萬8千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1項:
1.經媒體報導,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學生餐廳近日接連發生餐廳販售過期豆漿,提供學生之餐點,有多位學生反映賣相不佳到無法下嚥,使人對於臺南護理專科學校提供的學餐品質產生疑慮,爰此,請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靜敏
連署人:陳秀寳 張廖萬堅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校務基金。
四十七、作業基金─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4億7,113萬1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5億5,985萬2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8,872萬1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317萬3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3,474萬5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四十八、作業基金─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527億8,483萬9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509億1,504萬8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18億6,979萬1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62億1,167萬4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9,800萬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69萬9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四十九、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163億1,393萬7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62億1,110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1億0,283萬7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7億9,143萬7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000萬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五十、作業基金─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38億8,166萬5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38億7,472萬6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693萬9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5億2,900萬7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4億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
五十一、作業基金─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1億9,232萬5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27億0,470萬1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5億1,237萬6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億5,252萬7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5億3,464萬5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4,922萬7千元,照列。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五十二、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352億7,782萬6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394億2,499萬元,照列。
3.本期短絀:41億4,716萬4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7億4,113萬9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28億7,398萬1千元,照列。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2,000萬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1項:
1.我國目前共計145所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而近年少子化情形日益嚴重,全國高中職面臨生源大減情形,而台北市教育局研擬從113學年度起,包括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等公私立高中職全面減招,班級人數均調降1人,依現有班級數推估,大約減少700多個招生名額。綜上,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應研議少子化對各國立高級中學之衝擊評估及後續精進之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鄭正鈐 鄭麗文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學產基金。
五十三、特別收入基金─學產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8億5,983萬2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7億4,510萬3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1億1,472萬9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資產之變賣1億0,330萬5千元,照列。
(五)通過決議1項:
1.有鑑於教育部113年度將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其主軸措施為「定額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3項配套措施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加碼補助」、「公私立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及「就學貸款精進措施」;其中「定額減免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係以定額、未排富方式辦理補助私校學士班(含五專後2年)學生每學年3萬5千元,受惠人數預計47萬3,508人;而「公私立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將擴大高中職免學費範圍,新增納入普通科、綜合高中學術學程2、3年級且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之學生,將達到公私立高中職全面免學費,受惠人數預計增加11萬3,538人。然而,按「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規定,獲免納學費之高中職學生及經教育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之學生,不得再申請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之補助;鑑於公私立高中職免學費及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均納入補助後,恐不再為本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之適用對象,恐造成弱勢學生權益受損,而學產基金預算執行率更預期直線下降,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儘速檢討相關補助要點,確保弱勢學生權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鄭正鈐 鄭麗文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運動發展基金。
五十四、特別收入基金─運動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原列57億2,262萬7千元,增列「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運動彩券盈餘分配收入」2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9億2,262萬7千元。
2.基金用途:70億4,150萬9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原列13億1,888萬2千元,減列2億元,改列為11億1,888萬2千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8項:
1.113年度運動發展基金「基金用途」預算編列70億4,150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教育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培瑜 陳秀寳 黃國書 張廖萬堅
吳思瑤 張其祿
連署人:陳靜敏 范 雲 鄭正鈐 鄭麗文
2.經查申請台灣運動彩券網路會員可以用電信認證系統,但變更網路會員經銷商證號卻仍需要列印紙本檔與郵寄,顯造成業者困擾。教育部體育署應協調發行機構改善現今變更需寄出文件正本的流程,改用電信認證變更方式,便利申請人以用更簡便的方式辦理變更手續,以符合與申請的流程一致性,應儘速研議,並於113年6月底前開始實施變更簡單化提供消費者使用。
提案人:陳秀寳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3.規律運動人口比例是國際上常見國民健康指標之一,由102至111年度我國各年齡層規律運動及不運動人口比率中,以25至59歲上班族規律運動比率較低,不運動比率較高,鑑於規律運動有助於提升國民健康,且良好習慣養成不拘年齡,而25至59歲上班族群為我國主要勞動人口,其健康狀況攸關經濟動力,以現行動滋券補助年齡層屆於16至22歲青少年國民為主,較無法提升我國規律運動比率,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檢討擴大動滋券常態化適用對象,以提升我國規律運動人口比例。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鄭正鈐 鄭麗文
4.為提升運動場館與設施興(整)建品質及使用效益,教育部依據「公共運動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0條規範,訂有教育部體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政府興(整)建運動設施完成後營運管理督訪考核計畫,依體育署督訪之考核,涉無障礙缺失包括:轄區內運動場館提送公共運動設施營運管理維護自評情形無法顯示無障礙設施、適性運動設備等之完善程度。另有場館無障礙空間需求與引導標誌需改善,顯示無障礙運動設施及無障礙服務仍待落實。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應加強督導地方政府改善,以落實無障礙運動設施之設置及提供無障礙服務,保障身心障礙者之體育活動權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鄭正鈐 鄭麗文
5.為提升運動場館與設施興(整)建品質及使用效益,教育部依據「公共運動設施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0條規範,訂有教育部體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政府興(整)建運動設施完成後營運管理督訪考核計畫,依體育署督訪之考核,涉無障礙缺失包括:轄區內運動場館提送公共運動設施營運管理維護自評情形無法顯示無障礙設施、適性運動設備等之完善程度。另有場館無障礙空間需求與引導標誌需改善,顯示無障礙運動設施及無障礙服務仍待落實。請教育部體育署應儘速提出檢討,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保障身心障礙者之體育活動權益。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鄭麗文 張其祿
6.113年度運動發展基金「推動動滋券常態化措施,培養國人參與體育運動及觀賽習慣,擴大運動產業發展量能」預算編列4億元。相關票券使用長期存在偏鄉差距問題,更由於動滋券全面數位化衍生數位落差的情形,種種因素恐造成偏鄉或弱勢學生無法有效運用票券,造成票券使用率出現地域性差異。請教育部體育署應儘速提出檢討,爰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改善方案。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鄭麗文 張其祿
7.現行申請台灣運動彩券網路會員可以透過電信認證系統,直接於線上完成會員註冊,便於民眾參與台灣運動彩券投注,但日後民眾欲變更資料(譬如變更網路會員經銷商證號),卻需列印紙本檔郵寄,徒增民眾困擾。113年起未/已指定經銷商之台灣運動彩券網路會員欲變更經銷商證號流程,教育部體育署應協調發行機構改採電信認證變更方式,取消紙本作業流程,避免造成申請人不便,以促進運動彩券蓬勃發展、增加國家體育預算來源。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陳秀寳 陳培瑜
8.培育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項下包含多項子計畫經費用於運動教練培育、檢定或進修等工作,國內體育運動教練與兒少接觸頻率非常高,教育部體育署宜規劃或委請相關團體設計課程,於教練培育或進修課程中加強兒少訓練之觀念及運科知識,預防不當管教或過度訓練,杜絕一切兒少身心暴力對待。另計畫項下包含輔導協會健全組織經費,但近期足球協會屢傳減薪、債務問題,教育部體育署應加強督導協會帳務管理,促其開源節流,並維護教練及選手權益。爰請教育部體育署針對強化運動教練兒童訓練安全知能及加強各特定體育團體財務管理,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
五十五、特別收入基金─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2億元,照列。
2.基金用途:1億0,134萬7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9,865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1項:
1.有鑑於教育部編列「私校退場基金」用以墊付學校停招後學生安置以及停辦前維運,113年預期期末基金餘額約24億元,不過教育部6月初拍板4所大專校院113年停辦,學校申請退場基金墊付額高達15億5,000萬元,學界憂心,部分退場學校的校地是和國營事業承租,將難以清算償還,屆時恐出現無法回收的呆帳。而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亦指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實施後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陸續退場,致退場基金補助、墊付等業務資金需求大增,鑑於補助業務之資金付出後無法收回,而墊付業務之資金雖能再循環運用,惟該等業務辦理期間長,且發生呆帳可能性亦不低,恐肇致帳面上雖尚有基金餘額,然無實質現金可供運用情形。少子化的影響下,私立高中職及大專校院首當其衝,更有學者預期未來私校恐會倒閉近50所以上。綜上所述,請教育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財務健全及永續之規劃書面報告,俾利保障私立學校師生之權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鄭正鈐 鄭麗文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管
一、作業基金─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235億4,749萬3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184億4,165萬2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51億0,584萬1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31億1,064萬2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3億0,289萬4千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1項:
1.截至112年7月底,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園區規劃可供出租土地面積1,981.31公頃,已出租1,821.56公頃,土地出租率91.94%,其中以南部科學園區已開發土地出租率98.98%為最高,其次依序為新竹科學園區92.3%及中部科學園區82.31%;惟細究各衛星園區土地出租率,宜蘭園區、二林園區、中興園區及橋頭園區等4個園區皆低於六成,科學園區開發使用效益仍有待提升,爰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精進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陳靜敏 萬美玲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戊、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戊、核能安全委員會主管
一、特別收入基金─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1億2,059萬2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1億0,128萬9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1,930萬3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8項:
1.查113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持續編列經費辦理「全民原能會」APP相關軟體之維護。惟該APP自106年上線迄今國人下載使用率低落,實有滾動檢討效益、精進服務的空間。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就以上問題研商如何強化相關辦理,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培瑜
連署人:陳秀寳 張廖萬堅
2.113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項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編列100萬元,及「推展費」700萬元,係用於製作核安演習宣傳短片;製作核災應變資訊有關之宣導片、圖卡並透過Youtube或FB等媒介加強推播宣導;攝製演習紀錄影片、印製防護月曆,以及配合緊急應變民眾防護行動及溝通說明、科普展及核安演習所需之費用。因民眾參與核安宣導活動意願不高,該會將利用社群媒體網路推播等多元方式傳達防護資訊,考量緊急計畫區內民眾對媒體推播接觸率仍低,宜提升民眾核安宣導活動,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如何提升觸及率,以發揮宣導功效。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鄭麗文 張其祿
3.113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預算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費300萬元,包含辦理「北部輻射災害檢驗分析備援實驗室能力精進補助計畫」、「南部放射性分析實驗備援實驗室環境試樣檢測能力精進及民眾輻射風險溝通補助計畫」各150萬元。且日本福島電廠事故後,為提升我國對食品放射性含量檢測量能,補助建置南、北兩區備援實驗室,近年實際檢測量甚低,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敘明改善方案,以提升檢測量能及功效。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鄭麗文 張其祿
4.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於108至110年委託世新大學對各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所作之家庭訪問結果顯示,民眾對參與核安會辦理各項活動之意願普遍不高,而非住戶之各公司行號參與意願更是低落,有鑑於此,核子事故基金管理會將利用社群媒體推播或製作核安防護月曆等多元方式,惟緊急應變計畫內民眾對媒體推播接觸率不高,為提升緊急應變區內之民眾認知,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應檢討如何提升民眾對核安宣導活動之參與率,讓核安防護資訊融入民眾生活,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鄭麗文 黃國書
5.依核能安全委員會提供之數據,「全民原能會」APP自上線以來,累計下載次數僅1萬2,156次,且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曾接觸「全民原能會」APP之比率,最高僅2.2%,顯示各緊急應變區內民眾接觸該APP之比率仍低,綜上,爰要求核能安全委員會應事實滾動檢討APP功能,以增進下載意願,俾利突發事件時,可供民眾立即透過該系統獲知相關防護資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鄭麗文 黃國書
6.鑑於中國近年大幅擴充其核武庫,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SIPRI)報告指出中國去年增加的核彈頭,從原本的350枚增加到410枚,倘若兩岸局勢惡化,發生武力衝突,中國仿效俄羅斯進行核子威嚇的可能性極高,現行核安演習與規劃,多以核電廠事故為主,硬體與醫療的規劃也是以此前題做規劃,民眾的教育與疏導也多半著重在核電廠周邊地區,相對缺乏關於核打擊相關的的規劃與演練。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靜敏
連署人:林宜瑾 陳秀寳
7.核能安全委員會為提供民眾環境輻射、核電廠監測及防護資訊,建置「全民原能會」之防災型APP,亦因應日本含氚廢水之排放,於112年納入放射性物質擴散海洋資訊平台,供民眾查詢海水與漁產監測狀況。然該APP自106年改版上線後迄112年累積下載次數僅1萬2千餘次,使用率偏低,恐不利傳遞即時與正確資訊於民眾。經查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和LINE合作,設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LINE官方帳號」供民眾訂閱在地化的即時防災資訊,訂閱人數已達148萬人次,提供9項即時觀測計有全台空品、水庫、紫外線、降雨等。另可訂閱38項在地示警,包含氣象、水文、民生、交通4大類,另也提供完整地震速報、地震報告等服務,核安會應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合作,將「全民原能會」之相關資料串接至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提供輻射監測資料於廣大用戶,整合防災相關資訊,強化城鄉防災韌性。綜上所述,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於2個月內針對上述研議改進作為,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陳秀寳 范 雲
8.距離民眾最近的核電廠,很可能並不在臺灣境內。中國的核電產業近年迅速發展,依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最新資料顯示,目前中國有55個運轉中機組、21個興建中機組,而且大多位於沿海地區。中國距離臺灣直線距離最近的核電廠,就是福建省福清核電廠,分別距離台灣162公里、澎湖197公里、金門147公里、馬祖92公里。中國核電機組對臺灣最大的潛在風險是,發生核災事故時所可能飄散到境內的輻射塵。考量到中國國家體制欠缺民主監督,過去面對COVID-19疫情發展,亦未於第一時間公開透明。若中國確實未能在核子事故發生初期及時向我方通報,恐使相關風險提升。為督促核能安全委員會積極應對上述困境,爰請核能安全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完整說明進一步與中國之外鄰國就核災應變進行合作之規劃。
提案人:林宜瑾
連署人:陳秀寳 吳思瑤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己、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
己、文化部主管
一、作業基金─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8億4,207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9億6,446萬元,照列。
3.本期短絀:1億2,238萬2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7,016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8,673萬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1項:
1.113年度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政府補助收入」預算編列7億2,619萬7千元、占收入總額86.24%,其中文化機構發展補助收入包含接受文化部補助文化機構發展經常支出之收入5億6,401萬7千元及「博物館智慧升級示範計畫」700萬元,合計5億7,101萬7千元。另其他補助收入包含「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及「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等專案計畫合計1億5,518萬元。然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所定,作業基金為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另據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作業基金應依基金設置目的,考量其財務能力,本自給自足原則,並參過去實績及業務增減情形,核實估計其賸餘或短絀;各基金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或短絀積極改善為目標,爰作業基金應以自給自足為原則。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鄭正鈐 鄭麗文
主席:保留協商。
報告院會,現在議場二樓旁聽的是西松高中的同學,我們在此熱烈歡迎。
請宣讀文化發展基金。
二、特別收入基金─文化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基金來源:8,073萬1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5,405萬3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2,667萬8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2項:
1.依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第3項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5條第1項、第2項與第4項規定,公有建築物、重大公共工程因特殊事由,經審議會同意免辦公共藝術,或其辦理經費未達百分之一者,其辦理或剩餘經費應納入各級主管機關成立之相關基金或專戶。建築物或公共工程全部或部分經費,屬中央部會編列預算補助者,興辦機關(構)應按所占比例,自未達百分之一之公共藝術經費餘款提撥相同比例至本條例所稱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基金或專戶,其餘經費再繳入地方主管機關設立之基金或專戶。查113年度文化發展基金之收入來源,共編列7,649萬5千元,又依文化部提供至112年10月19日統計資料,免辦理公共藝術案已繳納至基金者,已達1億1,642萬7,768元(中央各部會及其所屬單位公共藝術設置經費繳入金額為8,727萬2,828元、地方政府及其所屬單位公共藝術設置經費繳入金額為2,915萬4,939元),爰要求文化部應積極強化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穩定及發展,以符實際情形。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林宜瑾 陳培瑜 鄭麗文
2.113年度文化發展基金「傳統工藝、美術等購藏計畫」預算編列2,500萬元,主要係辦理博物館文物購藏等1,500萬元;執行工藝家代表性作品、工藝史相關之重要及指標性物件等購藏經費1,000萬元。然而該基金刻正研擬購藏相關規定,因此112年度預算編列1億4,030萬元截至8月底為止均未動支。綜上,請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相關期程之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連署人:黃國書 陳靜敏
主席:保留協商。
請宣讀庚、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
庚、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
一、作業基金─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3億6,706萬3千元,增列1,000萬元,改列為3億7,706萬3千元。
2.業務總支出:3億3,677萬5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原列3,028萬8千元,增列1,000萬元,改列為4,028萬8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6,492萬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0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