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9時24分、10時至11時46分

5月7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0時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黃國昌  陳昭姿  麥玉珍  林岱樺  鄭天財Sra Kacaw   林德福  王美惠  李昆澤  洪孟楷  沈伯洋  林月琴  林俊憲  林國成  羅智強  陳菁徽  王正旭  張嘉郡  陳培瑜  許宇甄  陳冠廷  李坤城  黃 捷  王定宇  陳秀寳  郭昱晴  吳琪銘  羅美玲  謝龍介  許智傑  柯志恩  林憶君  林思銘  林沛祥  何欣純  沈發惠  王育敏  葛如鈞  黃秀芳  呂玉玲  游 顥  賴瑞隆  賴士葆  黃建賓  涂權吉  黃健豪  蘇清泉  牛煦庭  張雅琳  林楚茵  張啓楷  蔡易餘  吳思瑤  邱志偉  張宏陸  林宜瑾  李柏毅  莊瑞雄  陳素月  邱議瑩  吳沛憶  王世堅  劉建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徐富癸  陳 瑩  蔡其昌  陳永康  陳雪生  洪申翰  鍾佳濱  韓國瑜  顏寬恒  徐欣瑩  賴惠員  陳俊宇  吳秉叡  廖偉翔  廖先翔  吳宗憲  陳亭妃  馬文君  盧縣一  魯明哲  林倩綺  范 雲  楊瓊瓔  葉元之  鄭正鈐  翁曉玲  萬美玲  丁學忠  王鴻薇  陳超明  陳玉珍  邱鎮軍  黃 仁  蘇巧慧  徐巧芯  柯建銘  張智倫  李彥秀  羅廷瑋  傅崐萁  邱若華  謝衣鳯  郭國文  高金素梅 林淑芬  楊 曜  羅明才  江啟臣  吳春城  

委員出席 112人

請假委員 黃珊珊  

委員請假 1人

  席

院長

韓國瑜

  席

秘書長

周萬來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編審

吳秀玲

 

科長

黃建福

 

公報處處長

秦劍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4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3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擬具「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八、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二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九、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十、本院委員吳沛憶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十一、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十二、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三、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國家賠償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四、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十六、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7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一百零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十七、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八、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高金素梅等21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公害糾紛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7人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五、本院委員徐欣瑩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十六、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3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二十七、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二十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九、本院委員游顥等22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三十一、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三十三、本院委員謝龍介等19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六、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德福等32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本院委員吳宗憲等19人擬具「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十、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十二、本院委員陳俊宇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十三、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本院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1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十六、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1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六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七、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2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十八、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四十九、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五十一、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電業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二、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七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八、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5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4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5人擬具「再生醫療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6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六十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5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

七十六、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三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際合作發展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八十、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逕付二讀。

八十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科技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消費者保護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擬撤回前提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定:同意撤回。

八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再生醫療法草案」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草案」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教育部函,為該部113年度「資訊與科技教育行政及督導」項下資本門設備及投資及經常門獎補助費經費不足,動支第一預備金新臺幣1億1,240萬元,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教育部函,為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一、教育部函送「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二、教育部函送「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三、教育部函送「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四、教育部函送本院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附帶決議第3項、第4項、第6項、第10項及第1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五、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

九十六、內政部函,為「性侵害加害人檔案資料管理及使用辦法」名稱修正為「性侵害加害人資料蒐集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七、內政部函,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名稱修正為「內政部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九、內政部函送「防焰性能認證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內政部函送「防焰性能認證專業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內政部函送「防焰性能試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內政部函送「防焰性能試驗機構申請登錄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內政部函,為修正「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內政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強制出國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內政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三委員會。

一○六、大陸委員會函,為修正「大陸委員會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一條、第三條之一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七、海洋委員會函,為「海洋棄置費收費辦法」名稱修正為「海洋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

一○八、農業部函,為修正「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九、農業部函,為修正「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第二點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農業部函,為修正「對外漁業合作管理辦法」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一、農業部函,為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八條附件六犬貓輸入檢疫條件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二、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內布拉斯加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三、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北卡羅萊納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四、農業部函,為修正公告「美國佛羅里達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五、農業部函送「芬諾尼(Fenoxanil)等11種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六、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第五條附表,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七、經濟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八、經濟部函,為修正「一百十五筆應施檢驗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一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港埠費用收費辦法」第五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四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一、經濟部函送「與公共安全有關之自來水事業取水、貯水、導水、淨水、送水、配水之必要設施、設備項目」,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二、經濟部函,為修正「礦業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經濟部、財政部、農業部函,為修正「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

一二四、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編制表」、「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編制表」及「經濟部水利署編制表」,並自112年9月26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一二五、司法院函,為修正「民事訴訟書狀規則」,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六、考試院函,為修正「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條文及第九條附件二等4項法規,請查照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可利用率保健功效評估方法」名稱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鐵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九、財政部函送112年度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案件執行情形及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112年度推動金融科技發展成果暨法規調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與國道基金之關聯性和自償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九)擴增國道5號頭城交流道至高鐵南港引道口間光纜管道建置工程安全防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六)、(二十七)、(六十九)、(八十)及(八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東草屯休息站工程進度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四)重新審視對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增資之妥適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五)「臺鐵公司營業所需基礎設施重置維修計畫(113至116年度)」首年度預算數規模之妥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八)2023國慶焰火施放出現無人機入侵干擾致演出被迫取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二)112年度國慶焰火表演因無人機干擾而取消演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六)高雄機場國際航點進步空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七)機場無人機防制系統標準作業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八)提升各級航站消防隊消防人員之危險職務加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氣象署決議(十四)強化「氣象數位治理及跨域服務」之資料供應及資料保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五)開放旅宿產業移工來臺之效益與衝擊影響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四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七)旅宿業缺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四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八)「觀光國際事務經費」和「旅遊服務中心經費」等項目行政推動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國外觀光行銷推廣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之範圍重新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二)旅宿業缺工問題因應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四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三)行銷及提升花蓮觀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四)提升社群媒體推廣旅遊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五)花蓮七星潭設置國際旅客服務中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十七)「臺南400」國際行銷滾動式修正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二十四)研訂定型化契約範本供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者及消費者參考等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二十六)觀光產業人力缺口因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五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旅宿業缺工及低薪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五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二)鼓勵業者申請成為「環保標章旅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三)強化我國無障礙旅宿占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五)透過跨域整合加值發揮在地特色,提升旅遊環境友善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五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六)國內旅遊費用居高不下且未提升住宿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七)「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及增進國際觀光客旅遊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八)持續協助輔導導遊、領隊轉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三十九)加強控管、巡查無動力飛行傘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署及所屬決議(四十四)配合環境部共同研商「環保旅店」制度落日及未來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四)「精進橋梁檢測」及「協助地方政府監測橋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九)資安防護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十六)優先納入偏鄉地區縣(市)政府提報受損公路橋梁整建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局及所屬決議(三十六)洽請宜蘭縣政府辦理規劃宜4線、宜6線鄉道公路全線拓寬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四)督促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新進人員訓練標準流程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六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八)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保留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九)「增設臺鐵鳳鳴臨時站建設計畫」工程進度落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一)「高鐵彰化站與臺鐵田中站轉乘接駁計畫」具體作業時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二、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三)「一般行政」預算工作計畫「一般事務費」說明及強化資安防範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三、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四)大眾捷運系統之安全管理標準及監督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四、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五)鐵研中心建置進度及後續營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五、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六)「大臺中地區山海線鐵路雙軌高架化建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六、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八)「高鐵宜蘭特定區範圍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七、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十九)鐵研中心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鐵道局及所屬決議(二十一)施工檢查標準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九、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六)離島交通船、民船汰舊換新計畫期程進度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八)「國際海事發展諮詢會議」113年度賡續辦理之行政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一、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局決議(十一)「輪船緊急狀況處理原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二、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工作生活平衡」成效不佳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三、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強化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四、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民間企業參與托育服務」績效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八五、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民間企業參與托育服務精進方案」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八六、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監理勞動基金投資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七、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及「推動雇主設置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檢討及改善方案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八八、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撰寫永續報告書完整揭露其氣候風險評估情形等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訂定適地性之友善育兒職場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九○、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及「推動雇主設置新型態職場托育模式」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九一、勞動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決議(一)至(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數位醫療相關法規或議題之橫向縱向聯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三)及(一一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完善人體生物資料庫治理及推動健保資料庫專法實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九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確保國保財務穩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肺癌防治計畫之規劃與預計執行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業務活動之現金流量出現負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業務活動現金流量出現負數之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年金財務缺口擴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放寬中低收入戶標準之進度與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開戶率與存款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盤檢討社工教育訓練及薪資福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家暴體系的同志友善度及包容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及相關工作者職前與在職訓練與不適任人員查核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家庭暴力防治精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導地方政府加強發覺潛在高風險家庭及兒虐個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輔導本土中藥產業發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療次區域重劃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療及健康投資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一四)及(一一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督導並加強協助地方政府有效提升社工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工人力久任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老人保護業務相關統計表及編制說明統一放置於保護服務司官網統計專區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整最低生活費以因應大環境變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老年年金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調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商護理人員跨科支援規範或指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保永續經營持續提供國人健康照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確保健保長期財務之穩健運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適足護理人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社會工作人員留任持續投入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領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新評估將12歲以上第一型糖尿病病友納入身心障礙第五類之可能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救助法之修法納入無家者專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流感疫苗接種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COVID-19非強制隔離治療相關醫療費用由全民健康保險支出」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現行新藥審查機制與成立專案辦公室後之運作差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資安維護計畫相關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現行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內涵及提升主要慢性病預防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持續精進國人健康調查作業規範及訪員執行與監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精進癌篩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加強宣導兒童預防保健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兒童預防保健精進服務品質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精進措施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法修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工生殖補助政策精進措施」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之行動回應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育兒津貼溢領案件追繳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少安置機構財務評估機制及改善人力配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0-2歲友善生養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優化居家托育服務及托嬰中心管理、稽查及評鑑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都會區公共化托育服務及準公共托育服務供需失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及鼓勵地方政府設置定點臨時托育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托嬰中心稽查人力補足及強化稽查效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部分縣市公共化及準公共供需失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托育高需求地區擴充公共托育供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0-2歲嬰幼兒照顧」之3項工作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都會區公共化托育及準公共托育供需失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地方盤點公托及準公托區位分布及實際需求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供地方政府公布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名冊一致標準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媒合藥廠與農民、提高研發解決成本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三、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四、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二十)至(二十三)、(三十八)及(五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五、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二十四)、(二十五)及(四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六、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二十六)及(四十五)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七、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四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八、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四十一)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九、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四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1項決議(五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一、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2項決議(九)、(十)及(十五)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二、環境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8款第6項決議(五)及(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客家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6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大陸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等3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大陸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等2案,業經審查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行政院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8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業務費』項下『委辦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等31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六九、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參加第11屆第1會期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名單。

二七○、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擔任「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名單。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范委員雲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捷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徐委員巧芯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郭委員國文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楊委員曜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王委員美惠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坤城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台電公司碳權抵減及碳費費率審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賴委員惠員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王委員世堅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王委員正旭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冠廷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洪委員申翰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楚茵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智強就「台電公司營運累積龐大負債」及「近年燃煤量與碳排量均居高不下,火力電廠超額排碳造成恐無碳權可用」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涂委員權吉就第11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林委員俊憲就機車駕訓班普及率及機車駕照考試制度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林委員俊憲就公糧收購價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顏委員寬恒就「因現行長照政策僅全額補助低收入戶,而中低收入戶仍須負擔部分金額,然中低收入戶之生活亦為困難,主管機關應予以全額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吳委員宗憲,針對高雄民生醫院開錯刀事件,經查,原本應為胸腔膿包患者進行引流手術,然卻錯把隔壁床低血壓患者推入開刀房,直到主刀醫師動刀後,才驚覺搞錯對象,整個過程經手五人,沒有一人確認患者身分。然該院不只一次發生嚴重醫療疏失,長此以往恐引發民眾對公家醫療安全之疑慮,亦影響對醫院之信任,爰此要求衛福部就手術安全把關執行流程進行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吳委員宗憲,有鑑於曾質詢有關逃兵與軍人自傷之議題,然該軍團再傳出僅入伍2天的新兵逃跑後又自行返營,另有一名19歲志願役跳樓輕生,短短四天發生2起案件,不免擔心是否為軍中壓力過大所致。經查,過去監察院在士兵自殺調查報告中指出,目前軍隊編制的心理輔導官太少,有關精神疾病的判斷與診療,也應交由專業精神科醫師進行協處,爰此要求國防部儘快引入相關資源,積極照顧國軍心理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鍾委員佳濱,鑑於花蓮發生強震,全臺各地房屋安全議題引發關注,為加速全臺危險老舊建築重建,以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提升生活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顏委員寬恒,鑒於警界今年發生多起輕生案件,顯示警察高壓工作及身心狀態已亮紅燈,爰此,請行政院檢討警察工作環境,除增加多元心理諮商管道之外,請取消不合時宜之警察勤務及各部會任意調派之勤務時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討論事項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四零三震災重建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二、本院經濟、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3人擬具「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33人擬具「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傅崐萁等53人擬具「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五、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繼二月爆發蘇丹紅辣椒粉、三月寶林茶室邦克列酸中毒案,台灣近期更接連傳出多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讓人民「食難心安」;對比陳建仁院長於113年2月23日的食安專報時,宣稱民進黨2016年執政以來啟動「食安五環」,致使「食安系統性問題」大幅減少、「台灣的食安還不錯」等語,相互對照實為諷刺。歷次食安事件,顯見衛生福利部身為中央主管機關,長年來未能有效督導台灣食品製造業者落實產品源頭及流向管理,砸七千多萬元建置跨部會的「食品雲」系統,登載率極低,衛福部亦無積極追蹤問題產品並進行相關的稽查與行政處分,致使食安問題連環爆。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一、如何改善跨部會的『食品雲』系統登載率極低之問題;二、如何有效解決近期系統性食安問題,以確保國人安全健康等相關事宜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請公決案。

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六、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香港政府於2024年3月19日通過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歐盟、歐洲議會、七大工業國組織、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等國,相繼發表聲明或提出質疑。為聲援香港民主,反對威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一、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近年陸續擬訂『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截至3月為止,香港人因為被控危害國家安全,共有291人被捕,112人已被判刑,香港警方更接獲高達70萬件舉報,香港儼然成為戒嚴之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上路後,港人參與禁止運作之社團刑期14年,藐視中國憲法或政府刑期7年,持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刑期3年,港府甚至可在調查或羈押犯人時,限制嫌犯不得諮詢特定律師,對於港人之迫害恐變本加厲,箝制人民思想,打壓民主自由。基於自由、民主、人權之普世價值,支持香港人民捍衛民主自由價值的訴求,一向為本院堅定的主張。對於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屢屢假藉國安之名,侵犯民主人權之行徑,本院予以最嚴厲譴責。二、多年來香港各界及民主國家對於相關迫害人權之立法反對聲浪不止,各種負面效應亦一一浮現等。顯示對於香港政府種種侵害人權之擔憂,並非無的放矢,香港政府不該再矯詞掩飾。中國大陸及香港政府應即刻廢除相關侵害人權之法令,並釋放所有政治犯,重新建立具有透明度、相稱度及問責性的法制,才有可能使港人及世界各國重拾對香港的信心。三、本院要求大陸委員會持續關注香港局勢發展,對於追求香港民主自由受到迫害的香港人依法應給予必要之協助,以具體的行動給予香港人民支持、關懷與協助,並承諾在香港人權情形改善前不會停止。」,請公決案。(本案逕付二讀)

決議:本案及修正動議併同交付黨團協商,並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捷等17人、委員鍾佳濱等17人分別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建賓等17人、委員蔡易餘等20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美惠等18人、委員邱議瑩等16人分別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八條之十四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工廠管理輔導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十四條文;並將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九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委員黃捷等提案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第三十九條第二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十三年五月七日」;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委員林宜瑾等21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莊瑞雄等17人、委員鍾佳濱等16人分別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巧慧等18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國籍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美玲等21人、委員吳沛憶等17人分別擬具「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玉珍等18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國籍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捷等20人擬具「國籍法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美玲等18人及委員陳培瑜等18人分別擬具「國籍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國籍法第四條至第七條、第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二條及第十九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委員羅美玲等及委員陳培瑜等分別提案第六條之一條文,均不予增訂;其餘均照審查會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

其他事項

壹、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民進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2)。

貳、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傅崐萁等25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3)。

參、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王鴻薇等3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4)。

肆、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國民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5)。

伍、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國民黨黨團擬具「電業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自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6)。

陸、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柒、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三及第二十八條之四條文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智強等2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均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予以通過。

捌、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麥玉珍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7)。

玖、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8)。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報告事項第七十五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5  贊成人數:56  反對人數:4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6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翁曉玲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49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

(2)「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51  反對人數:52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1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反對者:52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邱若華  高金素梅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棄權者:0人

(3)「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一案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8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1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

(4)「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二案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8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1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

(5)「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三案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8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1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

(6)「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四案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8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1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

(7)「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一案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8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1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

(8)「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二案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9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51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8人

傅崐萁  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涂權吉  馬文君  林憶君  麥玉珍  林國成  陳昭姿  黃國昌  張啓楷  高金素梅 邱若華  鄭正鈐  鄭天財Sra Kacaw   謝衣鳯  羅智強  張嘉郡  王鴻薇  林沛祥  呂玉玲  陳雪生  黃建賓  黃健豪  葉元之  陳永康  賴士葆  陳菁徽  萬美玲  廖偉翔  蘇清泉  黃 仁  魯明哲  李彥秀  吳宗憲  邱鎮軍  徐欣瑩  盧縣一  廖先翔  陳玉珍  林德福  楊瓊瓔  丁學忠  陳超明  林倩綺  顏寬恒  羅明才  翁曉玲  葛如鈞  張智倫  羅廷瑋  徐巧芯  許宇甄  柯志恩  牛煦庭  王育敏  游 顥

反對者:51人

陳秀寳  賴惠員  莊瑞雄  柯建銘  吳思瑤  李柏毅  范 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林楚茵  洪申翰  邱志偉  黃秀芳  何欣純  張雅琳  林俊憲  李坤城  郭昱晴  徐富癸  王世堅  羅美玲  陳培瑜  蔡易餘  郭國文  陳俊宇  吳沛憶  賴瑞隆  陳素月  張宏陸  陳 瑩  陳冠廷  陳亭妃  林月琴  劉建國  林岱樺  王美惠  黃 捷  林淑芬  王正旭  沈伯洋  王定宇  吳琪銘  許智傑  鍾佳濱  吳秉叡  李昆澤  蔡其昌  邱議瑩  林宜瑾  楊 曜  蘇巧慧  沈發惠

棄權者: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