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財政、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星期一)9時至12時1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羅委員明才

本日議程 討論事項

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委員傅崐萁等20人分別擬具「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答詢官員 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陳柏誠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曾國基

主席:請報告出席人數。

謝主任秘書淑津: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今日議程。

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委員傅崐萁等20人分別擬具「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主席:接著今日議程安排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2人及委員傅崐萁等20人分別擬具「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請委員說明提案要旨後,再請財政部回應,有沒有人要說明要旨?

請賴士葆賴委員,時間3分鐘,謝謝。

賴委員士葆:謝謝主席及各位先進。本席今天所提的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修正草案,現在地方稅是分兩大類,一個是地方訂的,一個是中央訂的。可是現行的第四條是不管地方訂的或者中央訂的,最多就30%,在這最多30%裡面可以去增加,而地方稅法通則很早以前就訂了,讓地方首長、地方議會可以自行來決定要增加哪一些稅,所以30%裡面全部都是由中央政府來決定的話,我覺得這個對地方政府也不夠尊重,因此我的提案講的就是讓中央政府的手不要伸到地方政府,就是中央政府訂了地方稅,訂定之外,地方政府一定是行政首長提出來或者議員提出來,但是一定經過地方議會的同意才成立所謂的地方稅,而30%這個限制就不要涵蓋這一部分了。簡單來講,就是中央訂的地方稅最多只能調整30%,但是地方政府經過地方議會自己通過的地方稅法就不要受這個30%的限制,由地方議會來負全責、地方政府來負全責,這樣子的話才能夠充分地尊重地方政府,這是本席的提案,請各位指教,也請各位能夠支持,感謝,謝謝。

主席:謝謝賴士葆賴委員。

接著請財政部李政次慶華回應。

李次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今日大院財政委員會及內政委員會聯席審查大院賴委員士葆等22人及傅委員崐萁等20人分別擬具「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財政部承邀列席,至感榮幸。謹就委員提案說明如下,敬請指教。

為提高地方財政自主性,91年制定地方稅法通則時,參考各國地方稅立法方式,維持我國地方稅中央立法方式,並賦予地方自主之彈性空間,以符地方制度法規定,爰於該通則第三條明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得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等新稅,並分別於同通則第四條及第五條,賦予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除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外,得就其地方稅原規定稅率(額)上限,於30%範圍內調高其徵收率(額),及除關稅、貨物稅及加值型營業稅外,在現有國稅中於原規定稅率之30%範圍內附加徵收之權限。據此,第三條規定旨係地方政府制定地方稅自治條例提經議會完成立法程序開徵之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核屬地方自治立法權之範圍,稅率之訂定為地方權責;第四條及第五條係就由中央立法之地方稅與國稅所為規範,賦予地方政府於一定範圍內調整徵收率或附加徵收。

有關賴委員士葆等人提案,將第四條第一項「地方稅」範圍,定明為「中央立法之地方稅」;及傅委員崐萁等人提案,將同條項「地方稅」範圍,定明為「中央立法所定地方稅」,並增訂同條第三項,定明地方政府開徵之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不適用第一項徵收率調高30%限制之規定,與第四條原立法意旨相符,本部尊重委員會審議結果。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李次長。

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6加2分鐘,列席委員為4分鐘;今日上午10點截止發言登記;本次會議委員若有相關修正動議,請逕送主席臺收件,以利後續審查程序。

請第1位林德福委員質詢。

林委員德福:(9時7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財政部李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早安。

林委員德福:次長早。次長,我請教一下,主計總處的家庭財務分配統計指出,家庭財務的貧富差距,從民國80年的16.8倍,到110年已擴增到66.9倍。次長,30年貧富差距擴大,如果按照主計長所說的,未解決貧富差距,讓政府提升企業加薪意願改善,所得分配上,政府的責任大,那麼請問稅制改革推動這麼多年,為什麼貧富差距不但沒有縮小的跡象,反而變得越來越大?這到底是稅改不利還是根本就沒有辦法從根本上去縮小貧富差距?你的看法呢?

李次長慶華:報告委員,其實在改善人民所得分配的效果上,我們財政部這幾年也是非常地努力,在稅制上面做了非常多優化稅制的措施,包含我們在106年,也就是107年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這個優化方案將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的4項扣除額大幅度調高;另外,我們也在108年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而去年度也在財委會各位委員的支持之下,我們修正了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還有租金支出的扣除額,把它從列舉扣除額改訂為特別扣除額。其實這幾項修法都是站在改善民眾基本生活的立場上,希望對於這些中低所得者或是育兒家庭,能夠改善他們的所得狀況。

林委員德福:但是次長,事實上是剛剛好相反,你認為會不會是因為資本主義下,貧富差距變大根本就是不可逆,就是一定會這樣子?你認為呢?

李次長慶華:但是委員,我們只能講說,在財政部主管的稅制方面,我們還是持續在做相關的滾動調整。

林委員德福:但是持續一直擴大啊,這是事實啊!擺在眼前啦!次長,30年來貧富差距擴大的感受,在座各位如果是30年前出社會,甚至是還在念大學的,本席相信大多數人都非常、非常地有感,不論是當時社會新鮮人的薪資,又或者是大學時代的房租、學費,相信30年來的物價變化都會讓大家心有戚戚焉啦!次長,面對現在大多數民眾的所得多半只有夠生活必要的開銷,付完房租、水電以及餐費後所剩無幾啊!財政部幫得了這些人什麼忙?你認為有沒有辦法?

李次長慶華: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也是持續做所得稅制的改善。

林委員德福:我知道啊!

李次長慶華:對,希望能夠透過稅制的改革增加一些政府收入,然後利用這些收入給予相關的,像行政院主計總處或者是相關的部會,藉由移轉性的支出來改善這些必須、需要扶助的人民的生活。

林委員德福:但事實上它是剛好倒著走啊,貧富差距越擴越大!你認為所剩無幾的這些人是不是借錢來投資零股、期待賺機會財;還是借錢買臺股、操作當沖,可以靠當沖降稅的誘因來發點風險財;又或者是小小的去買一些公益彩券,抱著大概有一天能夠中大獎的美夢!次長,除了這些有如白日夢的幻想,財政部有沒有想過在稅制上能夠更務實去解決實際上貧富差距的辦法到底是什麼?你認為有沒有辦法改善?

李次長慶華:其實委員提的這個部分,我們當然不希望民眾為了投機獲利去股市做當沖交易,這個對他們來講,也許反而會造成更大的損失,所以我們現在也配合經濟部來實施所謂的鼓勵企業加薪減稅,就是中小企業加薪減稅,希望讓企業能夠將它的獲利分享或者是回饋給他的員工,然後增加員工的薪資,讓他的所得能力增加,這樣子可能是比較正確的作法。

林委員德福:次長,上個禮拜朱澤民朱主計長說:財務最低20%家庭的金融負債30年來增加16倍,可能是因為財務槓桿操作太嚴重,導致負債顯著的增加,應謹慎理財。本席認同理財要謹慎的必要性,只是把財務最低20%家庭的原因歸咎於理財謹慎程度不夠,本席認為政府恐怕難辭其咎!因為30年來政府為了和國際接軌,在金融政策的開放性、安全性方面,陸續讓專業金融和知識缺乏的民眾有了更多掉入陷阱的機會,例如早期推銷信用卡、現金卡,結果成就了許多卡奴;十多年前新型金融商品的連動債造就了許多金融消費的苦主;近年來,更是為了推動科技金融而刺激便利金融消費,在無法有效嚇阻金融詐騙的環境下,讓民眾真的是人心惶惶!

我請問次長,從剛剛提到這些金融政策歷程去看貧富差距的形成,你認為是有錢人轉變為貧窮人容易,還是由受薪民眾轉變成貧窮人比較有可能,您的看法呢?

李次長慶華:這個當然就是看各個民眾在理財時所做的一些安排,還有他對本身投資理財的工具是不是真正有充分的認識。現在財政部能夠配合的措施就是,我們希望能夠透過加強宣導還有讓民眾認識金融商品,譬如配合金管會訂定的金融機構洗錢防制辦法、還有異常帳戶的管理,來保護民眾在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希望他們不會因為這樣做了錯誤的判斷,或者是不小心被詐騙,然後造成他們的損失。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有錢人和一般受薪的民眾獲取金錢所承受的風險,到底是誰比較大?你的看法呢?

李次長慶華:基本上來講,當然是高所得的人他可能比較有這方面的能力。

林委員德福:次長,我感受很深,就是在石油還沒有漲價以前,其實那時候的房子一坪差不多2萬塊、1萬8就買得到,現在一坪房子,各地區不一樣,像臺北市一坪都要一百多萬,一坪喔!你買個20坪可能就要三、四千萬;要是新北市,現在甚至達到90、100、80萬,幾乎比比皆是!你說現在年輕人要買一個房子談何容易,對不對?幾千萬的房子他要努力多少年?而且他一個月才領多少薪水?所以我認為這個有很多的問題,因為我時間到了,講實在話,很多人要存第一桶金都難上加難,他要顧生活又要租房子,這個真的是……我認為很多稅改的部分真的要好好的探討,次長。

李次長慶華:是,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來檢討相關的稅制。

林委員德福:對啊!

李次長慶華:但是重點還是……其實我們這幾年也希望能夠在房地產方面做一些稅制上面的調整,譬如說我們實施了房地合一所得稅制,我們也實施了房屋稅差別稅率2.0,也是希望讓擁有多戶房屋的這些人能夠多負擔一些他們應該負擔的合理稅賦。

林委員德福:我最後提一個,因為憲法第七條落實於稅法上,就是租稅平等原則,區分成水平平等與垂直平等兩種,水平平等是指同樣經濟給付能力者,應負擔相同的稅捐,垂直平等指不同支付能力者,應負擔不同的稅捐;富人應多繳稅,窮人應該要少繳稅。

李次長慶華:是,其實我們目前的稅制改革也是往這個方向來處理。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這個很重要,謝謝。

李次長慶華:是,謝謝委員。

主席:下一位質詢請吳秉叡吳委員。

吳委員秉叡:(9時17分)主席,麻煩請財政部李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早安。

吳委員秉叡:次長早。現在5月是報稅季,今年實施不少新制度,包括成年的年紀現在是18歲,從20歲下降。另外一個大家比較陌生的是受控外國企業(CFC),受我們臺灣人控制的外國企業的繳稅問題。受控外國企業(CFC)要繳稅,財政部在其繳稅之前,因為已經預告今年開始要課了,從去年1月1號實施、今年要課,之前有沒有跟這些CFC擁有者宣導?他們知不知道今年得要這樣子繳稅呢?

李次長慶華:有,其實我們從前年報經行政院核定說從112年度開始實施受控外國企業公司法,那個所得稅制要開始了,包含賦稅署還有各地區的國稅局就一直持續在做宣導,宣導的方式包含發布新聞稿做相關的說明,但是最重要的是我們跟所有的會計師公會、記帳士公會還有報稅代理人公會,逐一地去跟公會做詳細的說明,如果企業這方面他們有需求,希望我們能夠對他們一對一輔導的話,我們各地區國稅局也都是派員親自去做相關的輔導。

吳委員秉叡:請問這一個新的制度會影響到多少人?然後你估計這可以課到多少稅收呢?

李次長慶華:目前我們預估,就是從上市櫃公司的統計資料來看的話,大概會有七成左右的企業,也就是將近1,245家,包含上市櫃企業,因為他們可能都有對外投資的行為,這些企業可能會受到我們CFC稅制的影響,有關稅收的統計,因為近幾年我們其實沒有實際上的統計,但是我們在103年當時有委託過學者研究,估計每年平均國外的盈餘大概有1,295億元,可能影響的稅收大概是55億元,但是因為這幾年其實……

吳委員秉叡:這麼少嗎?

李次長慶華:是,因為我們有很多,除了這個CFC,它不是你所有每一塊盈餘都要課稅,它基本上還有一些豁免條款,譬如你雖然是在低稅負地區投資,但是你如果在低稅負地區有實質的營運活動,或者是說你即使有獲利,但是因為我們還有一個免稅的門檻,也就是開始課徵的門檻,目前是700萬元,要超過這個額度才會納入CFC課稅的範圍。

吳委員秉叡:或是譬如說他設在新加坡,因為新加坡跟我們有租稅協定,所以他在新加坡繳的稅在臺灣可以……

李次長慶華:也可以拿回來扣抵,對,而且他在國外繳納的稅額,確實也是可以拿回來扣抵的。

吳委員秉叡:好,如果是這樣的話,因為112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是收到九千多億,然後個人綜合所得稅的部分是收到五千多億,所以去年實收數比預算數多很多,原因主要是這些都有滿大的gap啦!

李次長慶華:是。

吳委員秉叡:今年你認為呢?你估計今年會不會也這樣子呢?

李次長慶華:我們今年在預計預算數的時候,包含我們的營所稅、綜所稅,還有各個稅目,其實我們都已經有採用比較新的估測方式,而且參考了這些上市櫃公司實際上的獲利狀況,還有營運的狀況,因此我們預估在營所稅的方面,到目前為止,我們是覺得跟我們的估測數應該是差不多的,因為去年……

吳委員秉叡:你們估多少?

李次長慶華:我們今年的預算數,營所稅是估九千多億,但是因為我們已經是覈實估列,所以我們是覺得今年稅收最後實徵的數字,應該是跟我們的預算數差不多,那今年唯一比較……

吳委員秉叡:我們要不要打賭?

李次長慶華:我覺得我們今年唯一比較沒有把握的是證交稅。

吳委員秉叡:不是啦!光是營所稅我就可以跟你打賭了,因為我跟你說,我們財政部的同仁其實並不是惡意啦!但是他們都做比較保守的估計,這樣子達成率都可以超過百分之百。

李次長慶華:不會、不會,其實我們從去年開始,因為這兩年我們稅收多於預算,實徵數大於預算數的狀況確實是比較……

吳委員秉叡:我用一個比較參考的數字給你聽,我們臺灣的GDP就算是去年成長比較少,也有一點多趴。

李次長慶華:對。

吳委員秉叡:那今年估計要三點多趴?

李次長慶華:對,3.43%。

吳委員秉叡:也就是說,臺灣這幾年從來沒有minus的,就是在原來的基礎上一直再疊加上去,所以我個人認為你們的估算可能還是偏保守啦!

李次長慶華: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也看了今年最後那個……就是證交所最後公布的上市櫃公司今年財報跟前年的獲利,確實是減損了25.63%,我們去年已經有參考他們可能發生的實際獲利狀況,基本上我們是覺得營所稅的估算應該是趨於覈實,但是在證交稅方面,可能我們就比較沒有把握,為什麼?因為證交稅我們去年在估預算的時候是估3,500億的……

吳委員秉叡:成交總數,成交額是包括OTC,還有包括證交所這兩個。

李次長慶華:對,上市、上櫃都有,但是今年上市、上櫃公司從1到4月,到目前為止,它每月的成交值都已經超過了5,000億,所以我們覺得證交稅這部分,我們在估測方面可能會有點失準。

吳委員秉叡:我跟你說,以我的觀念,國家依法收稅,能夠有多收代表財政健全,然後可以做更多福國利民的事,包括各方面的開支,因為財政是庶政之母,這當然是好事,不是在苛求你們,我們只是要求說,如果你們能夠更精準一點的話,這是希望你們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你越精準,越不讓外界有見縫插針的機會,常有人在那邊拿錯誤的定義跟錯誤的名詞在這裡面給你做文章,搞得你焦頭爛額,讓整個社會更加的紛亂。我是認為其實一個國家的合理稅收,如果你們的估計能夠高達百分之百是最好,上下幾個百分點應該大家都是可以接受的。

李次長慶華:是,委員,其實……

吳委員秉叡:也不要超過太多,也不要少太多。

李次長慶華:是。

吳委員秉叡:像過去這兩、三年,其實都差很遠啦!

李次長慶華:是,可是跟委員覈實報告,因為過去這兩、三年,事實上很多經濟環境的變化,不是我們可以預測到的,所以真的也是因為這樣的關係、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也會在估算上面有點失準。但是我們從去年開始就成立稅收估測小組,部長也特別要求我們,今年度還是要繼續召開這個小組,然後聽取一些專家學者的意見,讓我們在估測114年度預算的時候能夠更精準。

吳委員秉叡:因為今年的7月開始就要編114年的預算了嘛!

李次長慶華:是。

吳委員秉叡:115年的預算了嘛!

李次長慶華:114年。

吳委員秉叡:估114年的是稅收的?

李次長慶華:對。

吳委員秉叡:因為幸好你繼續當次長,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是,謝謝委員。

吳委員秉叡:我也繼續在這邊,我們今天這個對話,大概半年多之後就可以驗證了,就知道到底有沒有像你講的這樣,如果能夠像你講的這樣當然是很好,如果還是繼續超過很多,那麼就代表你們在估計的時候……

李次長慶華:還有精進空間。

吳委員秉叡:要更加看好臺灣的經濟啦!

李次長慶華:是。

吳委員秉叡:現在全世界,臺灣的經濟真的是非常長紅、非常難得的現象,希望你們的估計值也能夠越來越精準。加油!

李次長慶華:會,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下一位質詢請賴士葆賴委員。

賴委員士葆:(9時26分)謝謝主席及各位先進。有請財政部的李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早安。

賴委員士葆:你早。就今天的提案,財政部的具體看法為何?你們是沒有意見,還是支持?

李次長慶華:是,我們尊重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因為……

賴委員士葆:你覺得我們的提案合理吧?

李次長慶華:是,因為它是跟原來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的立法意旨是相符的。

賴委員士葆:對嘛!當初我記得最早有一個立委叫廖學廣,他提出一個鎮長稅,引起全國的軒然大波,後來呢?說要讓地方政府、地方首長,他手上能夠有一點權力,地方議會、地方政府自己決定,所以才有一個稅法通則,它背景是這樣來的,因為我們原來的法令就定了,好像地方稅最多就是30%,可是事實上有些稅目是你們沒有想到的,所以我的案子,就是你沒有提到的地方稅,地方政府、議會覺得有必要,他們自己立,上限多少由自己規範,可以嘛?

李次長慶華:對,因為我們現在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就是這個意思……

賴委員士葆:就這個意思嘛!

李次長慶華:就是除了不能開徵的那四項規定之外……

賴委員士葆:就是這個意思啦,只是沒有寫清楚,我把它寫清楚。好,我們來看第二題,你剛才回答吳委員的對話,我就覺得連續兩年……

請問你,去年的營所稅多少?

李次長慶華:去年的營所稅1兆多少……

賴委員士葆:超過1兆!

李次長慶華:是,超過1兆。

賴委員士葆:前年多少?也超過1兆!

李次長慶華:是。

賴委員士葆:每年都超過1兆,今年把它編一個9,000億?今年的經濟成長率還要變成3%以上,比去年更好,所以今年的GDP比去年好,結果你們財政部是怎樣啦?同一位部長卻退縮了,連續兩年就超過1兆,結果你們114年就編列9,000億?很奇怪!

李次長慶華:報告委員,因為我們所得稅是落後徵收,所以像我們113年估測依據的經濟成長率是112年的經濟成長率,所以只有1.31%而已,而且從去年開始,我們就發現產業確實是因為它的庫存很多,它去化庫存……

賴委員士葆:這樣太少了!我跟你講了半天,這絕對是太少了,你們每次都低估,到時候「花哩囉」!

李次長慶華:委員,我們已經儘量覈實了。

賴委員士葆:覈實就要編1兆以上,連續兩年都1兆以上,明年編得……

好啦!不跟你扯這個。來,我要跟你講統籌分配稅款,現在統籌分配稅款,你們訂了嘛!今年編4,000億,一般補助款2,300億或者2,500億,對吧?

李次長慶華:是。

賴委員士葆:是嘛!所以加起來就是6,500億,占你們中央的25%,也就是四分之一給地方政府而已。我們現在的社會氛圍,大家都說這個地方政府手頭很緊,現在中央集權又集錢,錢在你手上,都看你臉色,看你今天心情好就多給一點,心情不好就少給一點。我們在法律上把這個財政收支劃分法調整一下,好多委員有十幾個版本都說要修啊!各縣市選出來的立委,大家立場可能不一樣,我臺北市選出來的,我當然要看臺北市啊!我家裡是……我從臺中出來的,我會關心臺中市啊!可是其他的委員,臺南的他關心臺南,這是水平分配。

至於垂直分配,你先撥一塊肉出來吧!你很清楚,你們以前的長官李述德任內,他就撥了962億要給地方政府,還擺不平。請問這次來講的話,你們可以割多少給地方政府?

李次長慶華:報告委員,財劃法的修正,基本上,因為它涉及到的問題相當地多,當然有垂直分配跟水平分配的問題,目前我們是在通盤檢視近年中央、地方政府財經的情勢變化,我們希望還是能夠適度維持我們中央財政的韌性,因為畢竟中央很多的支出……

賴委員士葆:我有提案啦!我的提案是3,000億,有人提案6,000億啦!我算了,加10%就是2,600億,加20%就是5,200億,你覺得放中間可以嗎?

李次長慶華:不過委員這個部分……

賴委員士葆:先做垂直分配,水平再說。垂直、垂直,你可以撥多少給地方嘛?就這樣子。

李次長慶華:委員,如果我們優先處理這個垂直分配的話,可能就會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當然就會變成,可能直轄市獲配的金額反而會大幅地增加。會不會因為這樣子而拉到直轄市跟縣市財政的差距?所以這部分我覺得我們在修法還是要兼顧垂直跟水平。

賴委員士葆:你講到的是水平分配,我講的是中央你心目中可以刮多少肉給地方政府啦!

李次長慶華:委員,我想因為這個涉及到整個地方政府財政的分配,所以我們目前也很積極……

賴委員士葆:你不要給我扯水平……

李次長慶華:很積極要求地方政府。

賴委員士葆:你不割下來地方就沒有,每個地方政府都要錢啊!不管是藍執政、綠執政都要錢啊!

李次長慶華:對,基本上這個部分還是要做比較審慎的評估。

賴委員士葆:我已經問第二次了,第一次問部長沒有答案,第二次問你,你是財……照理講你也可以當部長了。當那麼久的次長,你是管稅的次長啊!

李次長慶華:是。

賴委員士葆:你總是知道……莊部長還可以說他管地的,他對這個不瞭解,你很瞭解啊!以我的提案來講,挖3,000億給地方,「好勢、好勢」,輕而易舉,一點都沒有負擔,對你們來講,3,000億。有人講要6,000億,我的版本是3,000億,很客氣了,可以嗎?

李次長慶華:我們尊重委員的提案,因為各個委員都有不同的版本,到時候可能要做充分地討論。

賴委員士葆:其他委員客氣的提1,000億,有的6,000億,我是很客氣的3,000億,是很克制的。

李次長慶華:是,謝謝。

賴委員士葆:我們看到5月的現在開始報稅了,請問一下,網路報稅比例多少?

李次長慶華:九十八點多吧!大概快將將近99%了。

賴委員士葆:手機報稅多少?

李次長慶華:手機報稅目前到今天……去年大概是三成左右,但是我們從5月1號到今天5月5號為止,占幅大概在50%左右,就目前已經申報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未來你的目標,希望全部都可以手機報稅嗎?

李次長慶華:我們當然是希望大家都用手機報,但是我們並不預期會百分之百,因為還是有很多民眾不習慣用手機,因為畢竟螢幕比較小,可能大家還是會用電腦、平板來申報,所以我們是覺得,可能手機報稅的比重,未來希望能夠占到三成左右。

賴委員士葆:你們現在是不是標扣都可以……比如說張三、李四,你都可以告訴他,你就是繳多少稅,你替他試算好了。

李次長慶華:是,目前我們今年最新的作法,就是在我們的線上版還有就是手機版上,都可以看到一個所謂查調資料的稅額估算表。那個估算表你點進去……

賴委員士葆:特別扣除額的……

李次長慶華:特別扣除額也包含在裡面,還有列舉扣除額也可以包含在裡面,我們可以蒐集到的資料,我們都會幫你設算。

賴委員士葆:這個不錯!但是我們就擔心,你做了這麼多,詐騙集團會不會來take advantage(利用),你這裡這麼方便,手機可以報稅,橫切一刀告訴他,什麼時候可以退稅、退多少錢給他,開始獲取他的個資?

李次長慶華:報告委員,我們這個資料有一個非常嚴密的資安管控,基本上,這個網站別人的系統是進不來的,而且我們是一個單獨的資安系統。

賴委員士葆:因為我的時間到了,你告訴我們,如果退稅,你們什麼時候才通知?

李次長慶華:退稅我們是有分三批,第一批退稅在7月底,最大批的退稅在7月底。

賴委員士葆:所以在這個之前告訴大家退稅都假的。

李次長慶華:對,都是假的。

賴委員士葆:第二批什麼時候?

李次長慶華:第二批是10月底。

賴委員士葆:10月底。

李次長慶華:是。

賴委員士葆:第三批呢?

李次長慶華:第三批是明年1月。

賴委員士葆:好。最後一個小問題請教你,我們現在很多的網紅平台,YT、FB、IG、Podcast,都是國外的公司,網紅如果分潤了,那屬於境外所得,還是境內所得?

李次長慶華:這個部分,當然我們要看……

賴委員士葆:請問你,是境外所得,還是境內所得?

李次長慶華:這要看這個網紅平台的交易跟我們臺灣的市場有沒有連結……

賴委員士葆:我跟你講,就是YT(YouTube)、FB、IG,國外的啊!

李次長慶華:他如果是跟國內的市場交易產生了獲利的話,當然是中華民國的來源所得。

賴委員士葆:什麼意思?再具體一點。

李次長慶華:譬如這個平台做廣告,這個廣告主要都是在臺灣刊登或者是跟我們國內的企業或公司結合來進行的話,這個廣告的收入就是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如果是境外的廣告,當然就不是我們臺灣的來源所得。

賴委員士葆:那這個是境外所得?

李次長慶華:如果純粹是境外公司的話……

賴委員士葆:這個你勾稽得到嗎?你查得到嗎?譬如我們的郭委員開一個節目,他是網紅,全世界都在看,不是只有臺灣看,全世界都在看啊!

李次長慶華:如果它是在臺灣設立的平台,然後他的收入來源都是因為他在境內從事網紅的行為所收取的報酬的話,這個當然就是中華民國境內的來源所得。

賴委員士葆:所以即便是國外的人看、給他錢,一樣……

李次長慶華:是、是、是,因為你就是境內的交易行為產生的收入。

賴委員士葆:好啦!這樣瞭解了,謝謝。

李次長慶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下一位質詢請郭國文召委。

郭委員國文:(9時37分)主席,有請李慶華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早安!

郭委員國文:次長好!次長,我剛剛看你的回答台風穩健,而且相當專業,但是我們現在面對一些問題,能不能運用你的專業來達到真正的solution及目標?

李次長慶華:是。

郭委員國文:其實我覺得今天討論到地方稅法通則,免不了會牽扯到地方財政的問題,牽扯到地方財政的話,剛剛有好幾位委員,且我們在委員會當中,也提了好幾次,有關於財劃法修法的問題,可是財劃法修法的問題真的就如同你剛剛的回復一般,不應該只有考慮到垂直的分配而已,應該也要考慮到水平的分配……

李次長慶華:是,水平的公平,對。

郭委員國文:如果單純考慮到垂直的分配的情況底下,有些縣市目前自主的財源就已經高達九十幾percent了,如果這樣子的情況底下,只會讓縣市之間水平的分配更加不平均,是不是?

李次長慶華:是,沒錯!

郭委員國文: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就應該除垂直水平之外,而且不只是單一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還有牽扯到什麼?公債法,還有牽扯到什麼?地方稅法通則……

李次長慶華:是。

郭委員國文:也就是這三個法當中,財政部應該用一個比較通盤的角度來思考地方的財政要怎麼去改善,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對。

郭委員國文:如果拉回來這麼說的話,我們今天討論的地方稅法通則從民國91年施行到現在,你覺得它對地方的財政能力有所提升嗎?就結果來看。

李次長慶華:跟委員報告,我們從91年施行開始,94年到112年為止,其實有19個縣市已經開始有開徵地方稅……

郭委員國文:開徵了多少新的稅基?

李次長慶華:總共大概有22個課稅項目。

郭委員國文:新開徵的有22個稅基,19個縣市……

李次長慶華:那是從施行到現在,但是中間有一些縣市已經施行屆滿,它就停徵了……

郭委員國文:但是有一些同質性很高的啊!

李次長慶華:如果是到112年度為止的話,總共對地方財源大概貢獻了180億元左右。

郭委員國文:總共才180億,你覺得這個有助於解決這些地方財政的問題嗎?

李次長慶華:基本上是有一些幫助的,但是到目前為止,剩下14個縣市還在課徵。

郭委員國文:你累積了十幾年180億,1年也不過增加十幾億,二十幾個縣市增加起來連1億都不到,你覺得真的有那麼大的幫助嗎?

李次長慶華:其實我覺得對有開徵的這些縣市應該是有幫助的。

郭委員國文:而且在22個品項當中還有很多雷同的地方,就是本席所列出累積的這個部分,你的數字可能比較新,我現在算起來大概是169億。

李次長慶華:這是到目前為止還在進行的。

郭委員國文:夯不啷噹加起來,花蓮縣政府就占了大概八十幾億去了,南投縣政府就辦了三十幾億,這兩個縣市政府就已經超過100億,其他的就微不足道嘛,甚至連1億都不到,對不對?你覺得這個對地方政府來說,它的財政能力真的有提升嗎?

李次長慶華:不過因為地方稅法通則的課徵還是有受到一些限制,就是……

郭委員國文:對,問題就是在這個限制當中,當初是不是限制得過多才導致這樣的結果?如果我們要去談所謂地方財政的能力問題的話,就不應該只放在整個中央統籌分配的概念來進行,也應該賦予地方比較大的權力跟空間嘛,不是嗎?

李次長慶華:是,其實……

郭委員國文:可是我們要賦予地方權力比較大的空間的情況下,你又在地方稅法通則給它匡列這麼多。

李次長慶華:可是報告委員,因為這個地方稅法通則開徵,主要是各縣市在課徵。

郭委員國文:我就問你嘛,本席就直接請教你一件事情,就地方稅法通則來增加地方政府財政能力的情況下,還有沒有檢討修法的空間?因為大家都放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上。

李次長慶華:其實我們現在也是……

郭委員國文:你們有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已經通過這麼久才收到180億。

李次長慶華:其實稅收比較少的原因,就是剛才跟委員報告過,因為它限制了某些事項不得開徵。

郭委員國文:對嘛!也許限制過多,本席就是做這樣的提醒。

李次長慶華:對,但是……

郭委員國文:如果今天所有的委員,不管是在野黨或執政黨,他這麼關心整個地方財政的問題的話,我們應該從不同法案的類別來做一個比較通盤性的檢討,提出一些思考的可能性,看能不能提升地方政府的財政能力,而不只是著眼在所謂的統籌分配或中央的垂直分配而已,不是嗎?

李次長慶華:是,我們現在其實也參考各個委員的提案建議,對於目前中央立法的一些地方稅,包含像……

郭委員國文:所以本席就是這樣建議你嘛!

李次長慶華:對,我們會……

郭委員國文:是不是可以從公債法、財劃法,還有地方稅法通則,就是從不同法的面向來思考如何提升地方的財政能力,可不可以?

李次長慶華:是,會通盤來檢討。

郭委員國文:因為你是稅法專家,可不可以從這樣的方向來做思考?

李次長慶華:會,目前我們在其他的地方稅制上面也會做一些檢討。

郭委員國文:如果好的話,你大概多久時間要給本席一個答案,1個月可不可以?

李次長慶華:因為目前涉及到地方稅的可能……

郭委員國文:沒有,就是大方向啦,我不是說實質的法案內容,你不用那麼小心啦!

李次長慶華:是,委員可不可以給我們比較久一點的時間,兩個月可以嗎?

郭委員國文:好,兩個月。

就今天個案條文第四條的修正案當中,其實某個程度30%的部分是這樣,但真正的爭點不是在於中央政府所規範的地方稅,而是地方新增的稅基內容是不是要匡列30%的限制,看起來你都沒有意見啊,今天還有什麼討論的空間?

李次長慶華:目前是沒有限制。

郭委員國文:如果是這30%的部分的話,有沒有需要匡列,我是覺得你在地方稅法通則都已經匡列了,老實講你再匡列那個比例上的稅率,基本上也沒有太大的幫助跟意義了,對不對?是不是這樣子?

李次長慶華:因為今天的修法其實並不會增加地方的稅收,主要還是讓原來的立法精神明確化而已。

郭委員國文:我其實是談到中央跟地方的分際問題,倒不是增加稅收的問題,而是談到體制問題,是單一體制還是聯邦體制的問題,基本上你如果認為沒有違反到單一體制的話,那就OK。

再拉回來講,上個禮拜我在經濟委員會的時候,你有特別針對經濟委員會的加薪抵稅條款來進行背書,就是認為這個法案是正確的,可是問題是稅差損也不過不到1億,次長,你這樣背書,我就發現這個版本根本不是經濟部訂定的,簡直是你財政部訂定的。

李次長慶華:沒有啦,我們是配合經濟部一起訂定的。

郭委員國文:你有自我設限嗎?那你應該跟經濟部講啊,怎麼只有150%而已,能不能提高,這個真的能夠達到它的政策目標嗎?本席真的強烈懷疑耶!它是出自於財政部嗎?

李次長慶華:不是,跟委員報告,為什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減稅措施實施以來,基本上稅損都不是太大?主要的原因當然也跟中小企業本身……

郭委員國文:根本都沒有發揮實質的效果,當然沒有稅損的問題啊!

李次長慶華:也是跟中小企業本身的特質有關係,因為我們的中小企業很多,它是獨資合夥的企業,根本不用繳稅。

郭委員國文:對,就是特質的問題,你還提到可能會有勞保的問題,以及其他社會保險的給付問題。

李次長慶華:對,因為我們這邊薪資提高以後,他們也會增加相關的健勞保成本啦。

郭委員國文:對,你在媒體上有提到,所以嘛!你們如果說整體的政策目標不站在本位思考,你說應該要達到勞工加薪的效果,你是不是要提韓國的一些例子來做直接的補助呀,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當然如果……

郭委員國文:你不是用稅的角度來做思考嘛,不然就是這樣呀!

李次長慶華:對,有一些委員也提到,因為租稅畢竟不是唯一的工具啦!

郭委員國文:對,你就應該講出來才對嘛!不然的話,即便修了這個條款,我老實講啦!對整個薪資問題……

李次長慶華:可能適用的家數也不是很多。

郭委員國文:也非常有限,對不對?那你就老實講啊!

李次長慶華:是。

郭委員國文:他估計起來不過是七千多家而已啊,那個真的非常有限,九牛之一毫米啊,我跟你講!

李次長慶華:是。

郭委員國文:最後問一下部長……次長一個問題,我把你升官了,抱歉,我覺得你回答有部長之風啦!

李次長慶華:謝謝。

郭委員國文:我跟你就教一個問題,現在大家都很關心海外資金的暴險,但問題是整個資金有一個大挪移的現象,整個國銀的暴險部分從原來的中國移到哪裡?移到美國、移到日本、移到東南亞,你們有沒有掌握現在的狀況?

李次長慶華:有,確實有掌握。

郭委員國文:但是就本席所理解的,有些暴險的狀況是投資的部分減少,但是放款的部分增加,詳細狀況是如何?你回答一下本席現在的狀況、趨勢是怎麼樣?

李次長慶華:目前我們看到之所以會有暴險,當然一方面就是剛剛委員講的投資增加;另外一方面就是真正會產生問題的,像我們很多都是連貸案,就是給國外的一些融資……

郭委員國文:現在中國國銀裡頭到底還放了多少錢?

李次長慶華:中國目前還有多少錢……

郭委員國文:中國那邊呀,我沒有跟你講「大陸」,我是跟你講「中國」。

李次長慶華:是!委員可不可以等我們一下,好嗎?我請國庫署查一下,看看我們現在那個暴險的金額還剩多少。

郭委員國文:對啊,要講一下嘛!然後你到日本跟美國的投資大概增加多少?這整個國銀就是一個指標啊。

李次長慶華:委員我們可不可以會後再提供詳細的資料給您?

郭委員國文:好,你會後給我一份,還有包括東南亞的部分。

李次長慶華:好,還有東南亞的部分。

郭委員國文:最主要的內容給本席,謝謝次長。

李次長慶華:好,我們會後再提供,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下一位質詢請賴惠員賴委員。

賴委員惠員:(9時47分)謝謝主席,請國庫署跟賦稅署兩位署長。

主席:請陳署長、宋署長。

賴委員惠員:署長早安。

陳署長柏誠:早。

賴委員惠員:署長,我們知道5月1號到5月31號是今年度的報稅時間,我們希望透過免稅或是扣除額的優惠來照顧更多弱勢民眾,整體而言,我們的綜所稅透過免稅、扣除額來平衡真實的生活狀況,是不是請署長講一下今年所有的免稅額有哪幾種呢?

宋署長秀玲:在我們的綜合所得稅稅制之下,有關常規的稅制,第一個就是免稅額,剛才委員有特別提到;另外,最主要就是有兩項扣除額,是標準跟列舉擇一適用,標準扣除額的金額這幾年都有隨著物價指數調整,此外在107年實施所得稅制優化的時候,又有大幅調;另外,就是特別扣除額的部分,特別扣除額就是基於政策的需要,目前外界最關注的包含長照特別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以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還有今年剛通過、會從113年度實施的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的部分。這些其實都可以針對一般民眾的需要還有所謂的弱勢民眾,如果是弱勢民眾,例如剛才講的殘障或是幼兒學前或是所謂的長照,都可以反映他們實際上的情形。

賴委員惠員:署長,我讓你充分的政令宣傳。

宋署長秀玲:謝謝委員。

賴委員惠員:我在這裡特別請教你,今年報稅的各項減免稅額跟去年有多少的差距?這些差距有沒有造成我們國家稅收額度的減少呢?

宋署長秀玲:目前長照還是維持原來的12萬;幼兒學前特別扣除會從113年度大幅調整,從12萬大幅調整到第一胎15萬、第二胎22.5萬,這部分我們都已經立法修正通過了,這也是在委員的支持之下通過的。

賴委員惠員:所以說長照跟學前的評估做好了嗎?我剛剛問你的……

宋署長秀玲:關於長照跟學前,委員是提到物價指數調整的部分,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現在有幾種是比較常態性、都用物價指數來調整,可是像長照跟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我們用的是定期評估的方式,像我們講的長照是108年後來我們去評估以後增訂的,一次就訂到12萬;我們講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像今年通過的也都是用定期評估,它調整幅度會比較大,像這種定期評估的調整幅度會比較大。

賴委員惠員:這種級距是滾動式的一個評估方式,事實上我們覺得在現實的生活裡頭,你說一個長照你把它抵減12萬,你應該有聽到很多不滿的聲音;還有學前扣除額費用調整的規定,其實大家還是稍嫌不足,我們還是朝著一個等距不斷地在做調整嗎?

宋署長秀玲:我們都會滾動檢討,所得稅制都是如此,我們都會往這個方向去努力。

賴委員惠員:好,我在這裡還要再跟署長討論,我們知道6歲以下有一個學前扣除額,然後在大學以上我們有一個教育經費的扣除額,可是相對來說,在6歲跟大學中間,國、高中這一段顯然是沒有了,這個是一個真空區,我們要如何協助家長?我們有沒有做這樣的一個準備呢?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因為政府在做這些相關政策的時候,其實不外乎兩項主要的政策工具,一個就是支出,另外一個就是租稅,委員垂詢的是有關租稅的部分,我們當時考量為什麼只有給6歲以前(現在已經改回7歲以前)還有大學,那是因為6歲到高中中間這一段都是義務教育,現在政府基本上都是完全支持。

賴委員惠員:好,既然是義務教育,那他們上不上才藝?他們需不需要到安親班呢?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這個是看個別家庭狀況,我們稅制基本上是照顧一般民眾的需求。

賴委員惠員:現有的實際狀況裡頭,有很多家庭是雙薪的,有很多家庭是隔代教養的,其實他們很需要利用安親,所以我們針對弱勢、少子化可以不可以有更多的免稅額,這是我要跟署長做討論的,如果現行的扶養免稅額,一個人每年才9萬2的話,每個月幾乎就是7,667,其實不夠養一個小孩子,如果我們要再考慮到子女的教育經費,我再重提一次,單親、隔代教養的這些家庭是不是可以增加其他的免稅額度?這個其實是我希望你們去討論、去檢討的。

宋署長秀玲:好,我們會再滾動檢討。

賴委員惠員:好,謝謝署長。接著我來請教國產署署長。

主席:請國產署曾署長。

賴委員惠員:針對沒有人繼承的活化,要請教國產署署長。

主席:請國庫署陳署長。

賴委員惠員:國庫署署長請回,謝謝。我是希望問國產署署長,謝謝。署長,想跟你討論沒有人繼承的財產其活化的可利用性,因為我們知道沒有人繼承的不動產經過拍賣,如果進到國庫以後,我們會用到哪裡,就是沒有人聲明繼承的,其實我們都知道經過15年以後,地方機關列管經過15年,然後停止列管的拍賣,在最後它會進到國庫,如果沒有標售成功的這些不動產,可是這些不動產還堪用的,你們會怎麼用呢?

曾署長國基:跟委員報告,我想剛剛委員的資料很清楚,就是先代管15年,15年期滿我們就會做相關的拍賣,拍賣的所得會放到內政部的一個專款,然後10年內原來有繼承資格的這些人在扣掉必要的稅賦跟作業費用以後,他還是可以領回的,在還沒有完成5次拍賣之前,這個財產都還算是私人的,所以政府為了尊重私人財產的產權部分……

賴委員惠員:要經過幾次的拍賣?

曾署長國基:要經過5次。

賴委員惠員:5次的拍賣?

曾署長國基:是,但一般來講的話,因為這個涉及到人民的權利,而無人繼承財產的原因非常多,包括有些是兄弟姐妹之間對於繼承問題的訴訟或糾紛,甚至有一些是繼承人不明等等,所以我想基於保護……

賴委員惠員:署長,我當然知道這5次的拍賣是非常謹慎的,我們也知道這個不謹慎不行,否則會延伸很多後續的糾紛……

曾署長國基:對,就是侵害到人民的權利。

賴委員惠員:我再跟署長特別提到的就是社會住宅,社會住宅是公共建設,其實它的經費受到了一個限制,所以它的整個進度也會變慢,就以臺南的社會住宅為例,它預計是7,000戶,到目前興建中的才3,153戶,待開工的還有4,856戶,而真正完工住進去的才202戶,為什麼呢?就是沒有錢。在沒有人聲明繼承的這些財產裡面,也就是經過5次的拍賣,然後可以把它放在國庫裡頭,若我們可以把它提出來納入社會的一個基金或是保障弱勢,有沒有機會讓公共建設有一個靈活的利用呢?你們有沒有思考過這樣的問題?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剛剛講的是經過保管10年以後進入到國庫,就是納到國庫的收入,也就是一般整個國家預算的支出。至於社宅所需要的經費,目前國有土地的提供,原則上是……

賴委員惠員:社宅是一部分,如果我們也把它納進健保、醫療……

曾署長國基:那個必須要修法。

賴委員惠員:這必須要修法?

曾署長國基:是,要從土地法裡面去修法。

賴委員惠員:有沒有機會呢?

曾署長國基:因為土地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而國產署承辦無人繼承財產、逾期未辦理繼承財產的部分是受內政部之託,所以真正的法令是在內政部。

賴委員惠員:好,那你覺得這會不會是另外一個思路呢?

曾署長國基:金額不多啦!我們歷年來拍賣的金額,到現在大概才79億而已。

賴委員惠員:才79億?

曾署長國基:對,因為無人承認繼承財產有些價值都不高,或是持分或甚至有一些……

賴委員惠員:可是隨著老人化還有少子化,我想無人繼承的財產會越來越多。

曾署長國基:是的。

賴委員惠員:所以在此本席也要求財政部評估增列針對弱勢如單親、隔代教養家庭特別扣除額的可行性;評估針對學齡兒童就學需求增列學齡扣除額的可行性;評估沒有人繼承財產收歸國庫後專作健保基金等社會福利的可行性;評估標售程序是否可以有更有效率、創新的方式,以上希望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謝謝主席、謝謝兩位次長。

曾署長國基:謝謝委員。

賴委員惠員:謝謝。

主席:資料再後補。

接著請顏寬恒顏委員質詢。

顏委員寬恒:(9時58分)主席、各位列席委員。主席,請財政部李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顏委員寬恒:次長好。請教次長,今天要審查的是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我國地方稅法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屬於中央立法者,另一類是地方自主制定者。地方財源都仰賴中央統籌分配款、中央補助款及專案補助款,目前六都自籌的財源大約占了五成,其他縣市就更辛苦了,自籌財源僅占大概三成。中央政府經常鼓勵地方要自籌財源,原條文所規範的地方稅應是由中央規定稅率,因此與地方自治權力訂定無相關。

為了避免意思不明而引起爭議及誤會,所以提案委員把文字做了一些修正,更清楚地表達法條想要表達的意思,本席認為地方稅制應該回歸給地方自治,除了需要中央制定的稅則之外,讓地方自己有空間來做處理。對於這部分的修正,請教次長的態度為何?

李次長慶華:是,委員,今天賴委員跟傅委員提案修正的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就是把中央立法的相關地方稅的附加稅率百分之三十予以明確化,有關這個部分,我們認為跟地方稅法通則當時立法的意旨完全相符,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沒有意見。

顏委員寬恒:支持?財政部是支持的?

李次長慶華:是的。

顏委員寬恒:好。接下來,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大家最關切的議題當然是有關於碳費的徵收及淨零排碳,淨零排碳是世界趨勢啦,各國利用碳權、碳稅及碳交易的手段來達成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標。碳費是202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時,將2050淨零排碳目標入法設立的機制,碳費、碳稅、碳交易都不同。在臺灣,計算企業排放量之後,碳費會繳給環境部,用於減碳措施、能源轉型等公共建設用途;碳稅是由各國稅務機關來徵收,作為國庫的收入。本席的選區有許多的工廠,這些廠商都非常關切碳稅及碳費的相關議題,想要請教次長,關於碳稅的部分,財政部是不是在520之後就會開始課徵?

李次長慶華:報告委員,基本上,有關於氣候變遷因應法的部分,目前我們是以推動碳費先行的方式來處理,至於碳稅的課徵,原則上將來我們應該會視碳費施行的情形再來評估它的推動是不是要課徵碳稅的可行性。

顏委員寬恒:所以520不會開始課徵?

李次長慶華:不會,目前是不會,而且目前我們是委託給學者專家在進行研究,看看將來碳稅要怎麼樣去參考國際的方式來跟碳費接軌,這個研究案要到113年,也就是今年的11月30號才會完成。

顏委員寬恒:另外一個更重要,因為臺灣的碳費制度引發業界質疑可能被同時收取碳費及貨物稅的雙重課稅,所以現在產業界都希望財政部可以重新、新設能源稅,來取代貨物稅,讓相關的稅率明確化,可不可以?

李次長慶華:目前我們的規劃方向,假設這個研究案最後是建議我們推動碳稅的話,我們會併同檢討貨物稅的課稅項目。

顏委員寬恒:對,要一併檢討。

李次長慶華:會。

顏委員寬恒:因為我們有很多的部分,像現在在課徵的貨物稅當中就有油氣、汽車等能源的部分,所以它已經具備了環境稅的性質,如果你現在再去課徵碳稅,就會變成一隻牛被剝好幾層皮……

李次長慶華:不會,基本上我們一定……

顏委員寬恒:一牛多吃啊!

李次長慶華:我們一定不會重複課稅的,在不重複課稅的原則下來處理。

顏委員寬恒:OK,要符合環境保護還有產業的發展,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是,沒錯。

顏委員寬恒:因為時間有限,有關產業創新條例,108年制定的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針對購置智慧機械、5G 通訊系統的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等,提供企業投資抵減租稅。在抵減租稅的部分,全國工總主張抵減稅率應該提高到百分之十五;財政部主張是百分之五;經濟部則是取中間值百分之十,我想要請教次長,這一部分有沒有共識?做了多少次的研討、討論?跟企業還有工會之間有沒有做更進一步的協調?

李次長慶華:是,報告委員,因為產創條例是經濟部主導的法案,目前有關於跟業界的溝通,還有召開相關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都是由經濟部那邊在辦理,目前經濟部會在聽取各界意見以後,會整理出一個方案,之後才會會同……

顏委員寬恒:如果是經濟部,為什麼財政部會主張是百分之五?就是可以抵減的部分……

李次長慶華:沒有,目前還沒有跟我們進一步討論,都還沒有。

顏委員寬恒:財政部就是要求比較嚴苛的啊,對產業要求比較嚴苛啊!

李次長慶華:沒有,我們原則上就是維持現行產創條例第十條之一的稅率,目前還沒有進行進一步的討論。

顏委員寬恒:就是說,鼓勵企業投資這些智慧機械、5G通訊相關技術,還有科技的創新等等,這是一個相當好的政策,所以財政部這邊應該要大力支持,我希望各部會溝通完成之後,儘速把這些法案送到立法院來審查,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是,我們會跟經濟部,等經濟部那邊……

顏委員寬恒:希望能夠趕在年底以前啦,在這些原租稅的優惠到期之前,能夠讓他們……

李次長慶華:會,我們會配合經濟部來訂定修法時程。

顏委員寬恒:好。最後一項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財政收支劃分法,已經講了二十幾年了啦,都在原地踏步,財政部目前喊出的六大修法原則都僅僅是停滯在空泛的口號,欠缺實際計算的公式及具體的作法。請教次長,上述這六點,你有要補充的部分嗎?請精確的補充,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基本上,其實我們還是依照目前初擬的六大原則在做相關的研議方向,也在徵詢各地方政府的意見,因為目前各地方政府的意見還相當分歧,所以財政部這邊在近期會召集地方政府來做意見的溝通,等到相關意見如果有整合的話,也許我們就會提出相關財劃法的修正方向,更具體的修正方向。

顏委員寬恒:部長請假出國,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是,部長去參加……

顏委員寬恒:但是政策是延續的,而且部長跟次長你們都留任了,所以我想財政部應該是最穩定的。

李次長慶華:是,謝謝委員。

顏委員寬恒:我想你們應該要開始著手規劃,把財政收支劃分法更具體的來做一個設計,就以臺中市為例好了,臺中市113年總歲出1,775億,比112年的歲出減少了200億,因為112年臺中市的歲出只有1,504億,臺中市市政府以更覈實的方式在編列這些預算,而且臺中市的財政升級,從三級升到二級,但是它並沒有因為這樣得到中央政府什麼樣的鼓勵或者嘉獎,反倒是因為這樣,對於臺中市的各項補助都減少,不管是捷運、交通建設,還有所有的補助款,比例都比其他,包括其他六都,其他六都一樣,但我們比人家更少,所以這是變相的在懲罰臺中市,懲罰一個財政優秀的城市。不只是臺中市碰到這樣的情況,我相信其他縣市也都非常的困難,只是以臺中市為例,希望財政部做好準備,因為財源的分配影響各地很多的公共建設,不管是臺中市也好,其他的六都也好,甚至是六都之外的城市,都需要中央的經費,統籌分配款、中央補助款及專案補助款等等這些東西,所以次長,請財政部一定要加緊動員,把這件事情做好,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好,謝謝委員,我們會積極來處理這個事情。

顏委員寬恒:好,謝謝。

主席:謝謝。

下一位質詢請牛煦庭牛委員。

牛委員煦庭:(10時8分)謝謝主席,有請財政部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早安。

牛委員煦庭:次長早安。今天分幾件事情跟你做一下討論,第一個是議程安排的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案,我想在剛剛很多委員答詢過程中應該也滿清楚的了,這個是在法條的文字上做修正,讓它的定義更清楚,這個行政機關應該不會有什麼意見吧?

李次長慶華:因為這次的修法其實跟地方稅法通則當時立法的原意是相符的,所以我們……

牛委員煦庭:對,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嘛,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對,我們沒有特別意見。

牛委員煦庭:所以對於今日審查的法案,本席敬表支持啦!就是完善說明、避免爭議,也希望能趕快修正通過啦!

李次長慶華:我們尊重委員會的討論結果。

牛委員煦庭:今天既然有答詢的時間,當然就多討論幾個問題。第二個問題,現在是5月,也就是大家俗稱的報稅季,我們最近發現公務人員的離職跟退休人數,在這幾年基本上是一個居高不下的狀況,相對來講,有關人力的補充,我們也收到很多地方,特別是國稅局這邊,尤其在報稅季的時候特別有感嘛,因為一年裡面最累的狀況就是這樣,但是現在人力缺口的狀況是甚至連報考時都沒有額滿,次長,有沒有這樣的狀況?

李次長慶華:是,目前看起來公務員好像已經不是一個第一選擇的行業。

牛委員煦庭:是啊,那怎麼辦呢?我現在擔心的就是這個嘛,在稅務人員的報考沒有額滿的情況之下,招不滿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叫做流動性很高,也就是說,基本上就是有一個最低年限,只要服務滿一定年資,他可以調任的時候就立刻申請調任了,招也招不滿,然後人又想要走,現在面對報稅的時候,這不是陷入惡性循環嗎?留下來的人越來越少,相對來講,在報稅季所負擔的工作壓力就越來越大,工作壓力越大就越想要走,對不對?就陷入了惡性循環。請問次長,針對這樣基層人力不足的狀況,財政部有沒有什麼處置的方式?

李次長慶華:其實我們也有發現我們稅務人員人力不足的問題,還有剛才委員提到人力流動的問題,所以我們現在希望在稅務的稽徵上面能夠更為簡便,當然這就涉及到我們自己本身在執行上面是不是能多用一些科技的方式或是一些比較數位的方式來提升我們的稽徵技術,讓我們的人力負擔儘量的減輕,這個是我們目前持續在努力的部分,希望能夠減輕他們的負擔。

牛委員煦庭:好,本席給你幾個建議,比如說本席選區裡的北區國稅局,基本上可能就是全國最血汗的單位之一……

李次長慶華:是,我瞭解,北區……

牛委員煦庭:他們現在有個想法,為了留住人,因為很多考上的人是離鄉背井的,有可能住在中南部但是分發到這個地方來做服務,他們就考量到這些人有居住的需求,希望能有員工宿舍,以減少他的舟車勞頓,我想這都是體恤基層員工的正面作法,當然這就要去協調閒置的官舍跟土地,基本上這也是你們國有財產署在處理的嘛,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對。

牛委員煦庭:既然都是同一個單位,我希望部裡面趕快協調,積極來回應基層的請求,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我們國產署絕對會配合各地區國稅局的需求,提供相關的閒置房舍,讓國稅局來評估是不是適宜作為職員宿舍的使用。

牛委員煦庭:這當然就是各種手段並進啦,包含次長你剛剛講的嘛,使用科技的手段來精簡人力的需求,還有分流以及等等的這些方式,希望趕快有精進作為,不要繼續讓國稅局變成血汗的單位,可以嗎?

李次長慶華:好,謝謝委員的關心,謝謝。

牛委員煦庭:這部分做個簡單的報告,好不好?會後提供一下精進的措施,特別是有關員工宿舍安排的部分,請你去瞭解一下狀況,看看我們可以給基層什麼樣的資源,我是本於好意啦!

李次長慶華:是,我們可以把我們對於這方面的改進措施提供給委員參考。

牛委員煦庭:再來,既然都講到稅了,我們就來講今天我的第三個題目,其實這也是今天我最關心的題目,那就是財政收支劃分法,我剛剛特別查了一下,上一次有官方的版本大概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

李次長慶華:對,我記得是民國95年。

牛委員煦庭:對,95年,接近20年了。

李次長慶華:是。

牛委員煦庭:所以財劃法年久未修好像是個老問題了,對不對?剛剛寬恒委員也講了,這一次財政部算是人員最穩定的,部長留任了,兩位次長也都留任了,對不對?所以就延續性的部分,我們就沒什麼好再拖時間的,也沒有什麼要等新政府上任了。請問現在政府對於院版的財劃法什麼時候會生得出來?還是從來沒打算有院版?

李次長慶華:不會,基本上財政部一直都對於財劃法修正的這件事情非常重視,而且因為各個委員及各個學者專家也一直提出相關的建議,我們目前也是積極在做相關的檢討,基本上就是依照原來跟行政院報告的六大原則,我們還是在積極聽取各界的意見以及各地方政府的意見,我們希望在凝聚共識以後能夠提出一個具體的修正方向。

牛委員煦庭:我剛剛開頭的時候有特別提到,上一次弄出來的院版就是快20年前,這個凝聚共識的過程持續了十幾年,也算是前所未見了,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因為各地方政府都有……

牛委員煦庭:我希望可以聽到一個具體的時間表,比如說,我們立法院一屆有8個會期,你預計在哪一個會期的時候能有一個明確的版本可以送進立法院來做討論,有沒有明確的時間表呢?

李次長慶華:針對這個部分,我目前大概沒有辦法告訴委員我們的明確時間表是什麼時候,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

牛委員煦庭:是這樣子啦,我們在野黨當然會提出在野黨的版本嘛,其實就大方向來說,你們會找各縣市首長開會,我們也會找各縣市首長開會,所以大體上的方向其實也不會相差太遠啦!所以希望行政院這一端的速度可以加快,比如說總財源的分配,按照現行的狀況大概是中央掌握七成左右,地方大概有三成就已經偷笑了,對不對?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做合理的調整,讓它變成六成對四成,讓地方有多一點點的餘裕,要分配當然是把餅做大是比較好分配的,這是其一,對不對?

第二個就是針對各地方的個別需做一下考量,本席來自於桃園,次長知不知道桃園每一年上繳多少稅收給中央?

李次長慶華:上繳?

牛委員煦庭:對。

李次長慶華:應該不是上繳,而是因為我們是按照國稅、地方稅……

牛委員煦庭:應該講貢獻啦!

李次長慶華:據我所瞭解,大概有五千多億吧,國稅的部分。

牛委員煦庭:是啊!我看到桃園財政局的資料,它可能有它的計算標準,資料顯示2022年是2,337億啦……

李次長慶華:那是地方稅的部分。

牛委員煦庭:對,所以這幾年桃園貢獻的稅收絕對在全國算是名列前茅,次長應該不會反對我這樣說,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基本上它一直在持續的精進。

牛委員煦庭:而且持續的成長,可是實際上我們桃園分配到的數量每次都是倒數的,好像也不太公平,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這個分配的問題,當然也是財劃法要解決的問題啦!

牛委員煦庭:所以分配的部分,第一方面,我們當然希望營業稅的成數可以往上拉。第二個,既然你們現在都還在廣泛意見徵詢的過程,我希望你們可以把工業產值這件事情納入考量,因為從工業產值來講,桃園的稅收不管是你剛剛講的五千億,或者是桃園財政局講的兩千多億,其實都是因為我們是產業重鎮,所以基本上工業產值是大量來自於桃園。工廠放在我們這個地方,污染是我們這個地方來承受,還有交通壓力、都市負載等等都是我們在承受,可是在分配的時候只算營業額的數量,很多公司的總部登記不在桃園,這個相對來講就影響了你的公式設算跟分配。既然財政收支劃分法要檢討這些內容,我希望未來要把工業產值放進去,這樣比較公平嘛,對不對?因為相對來講,我們這個城市所付出的成本是高的,實際上也創造出大量的產值,要不然哪來這麼多錢呢?所以不管是講總財源的比例調整、營業稅的額度、工業產值的納入考量,我都希望趕快有一個眉目,這些東西其實在野黨內部已經做了討論,我們很快就會有很多版本出來了,我們希望行政院也趕快有版本出來,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好。

牛委員煦庭:趕快、儘快的來審查,改善中央跟地方財政失衡的狀況,也讓地方政府有更多的空間可以來發揮,來改善大家的生活品質,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好。

牛委員煦庭:這個部分請財政部好好加把勁啦!謝謝。

李次長慶華: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下一位質詢請蘇巧慧蘇委員。

蘇委員巧慧:(10時16分)謝謝主席,請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早。

蘇委員巧慧:次長好。次長,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地方稅法通則,尤其是第四條,我想先請次長再簡單的表示一下,因為從剛剛到現在,其實每個委員都有不同的考慮面向,次長,基於地方自治和財源自籌的狀況,其實我們放寬一點,讓地方可以調整,今天主要修法的方向是這樣,財政部的立場到底是同意還是不同意?

李次長慶華:因為這一次兩個委員提案修正的版本,其實只是把第四條的所謂地方稅的……

蘇委員巧慧:漲幅的部分嘛!

李次長慶華:講清楚說是中央立法的地方稅,但其實我們第四條原來的意旨就是中央立法的地方稅,所以這一次修法不涉及到實質的變動,其實還是跟我們原來的立法意旨相符,所以只是將文字明確化。

蘇委員巧慧:所以不但影響不會太大,而且說實在的,對後面的稅基等等項目其實都沒有做到調整?

李次長慶華:都沒有做到調整。

蘇委員巧慧:所以這樣聽起來,其實財政部的立場也是支持的就對了?

李次長慶華:財政部是尊重今天委員會的意見,然後也看看委員會最後的審查結果是什麼,我們尊重。

蘇委員巧慧:是啊,其實我們也是從地方來的,所以任何能夠幫地方找到更多財源,尤其是能夠立法更清楚,讓大家好做事,地方政府在做事的時候也有所本,這樣的修法方向我們都能夠支持。所以如果對於第四條的修法,財政部的立場是如此的話,我也想跟您請教一下第六條的部分,第六條第二項的最後有規定了一個備查,「備查」這二個字,次長,我想請問,依據地方制度法,備查的意義是怎麼樣?定義是如何?

李次長慶華:備查基本上當然就是地方稅已經議會通過的地方自治條例……

蘇委員巧慧:我就說「備查」二個字。

李次長慶華:是,它就只是讓我們知悉啦!

蘇委員巧慧:對,如果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話,其實備查就應該是知悉而已嘛!

李次長慶華:對,知悉。

蘇委員巧慧:我想請問一下,現在中央有多少件地方稅相關的案件送上來以後,你們做成的決議是不予備查?有沒有?

李次長慶華:有,有不予備查的案件。

蘇委員巧慧:有不予備查?

李次長慶華:有,有不予備查的案件。

蘇委員巧慧:為什麼可以有不予備查?不予備查的效力會是如何?

李次長慶華:基本上,第一個,因為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還是有規定要開徵的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有下列事項是不得開徵的,譬如第一個是「轄區外之交易」,第二個是「流通至轄區外之天然資源或礦產品等」,第三個是「經營範圍跨越轄區之公用事業」……

蘇委員巧慧:對,你不用唸條文給我聽,這沒有問題。

李次長慶華:對,這幾款規定的就是不能開徵的項目,如果有地方政府經地方自治條例通過要針對這些不得開徵的項目來開徵這些稅課的話,即使報到我們財政部來備查,因為我們的備查程序除了財政部之外,我們還要會同內政部、行政院……

蘇委員巧慧:沒有錯,自治監督機關指的就是內政部嘛!

李次長慶華:還有相關的監督機關,譬如說……

蘇委員巧慧:主計總處?

李次長慶華:像礦石稅會有經濟部,所以我們會有相關的機關一起來討論。如果它是違法課徵的行為,我們就不予備查。

蘇委員巧慧:次長,說到這裡,你不覺得有點矛盾嗎?備查只是知悉,所以你用不予備查,不就等於是有審核的狀況了嗎?

李次長慶華:對,可是我們還要審核。

蘇委員巧慧:可是根據剛剛說的狀況來講,如果我明明規定你地方就是不應該、不能,法律規定你不能開徵這些項目,但是你偏偏又開徵了,難道我就眼睜睜地看著你繼續違法下去嗎?這好像也不太對啊!

李次長慶華:是。

蘇委員巧慧:所以這兩者都對,但兩者合在一起又都不對的狀況下,第六條是不是也應該如同你現在在修第四條,要讓它語意更清楚一點?

李次長慶華:是,原則上第六條因為它用「備查」這兩個字,其實跟我們現在地方制度法的規定有點不太相符。

蘇委員巧慧:是啊!

李次長慶華:因為我們是有實質審查的效果。

蘇委員巧慧:沒有錯啊!

李次長慶華:雖然我們審查的是適法性,但是事實上還是有實質審查的效果。

蘇委員巧慧:是,所以現在這個地方也應該做一些……至少在字義上面的調整、文字上面的調整。我剛剛就說了嘛!基於地方自治、財源自籌,我們應該可以放寬,可是國家有國家的制度要遵守,每個部會也都有大家應該要盡的責任,要審查的部分要能夠清楚。好,如果中央、地方大家都有權責,又希望把事情弄清楚才好做事的話,那就是像今天一樣,第四條可以這樣修正的話,那你同不同意我們也可以來討論第六條的文字是不是也要把它修正,讓大家更清楚、更好做事嘛!

李次長慶華:是,但今天提案只有提修正第四條。

蘇委員巧慧:那當然。

李次長慶華:如果委員們後續有要調整第六條,有相關的修正意見……

蘇委員巧慧:我覺得財政部自己也可以討論啊!因為如果從這個第六條……今天你從第四條的文字,到現在我提出來第六條的文字,甚至我們再進一步而言,如果今天你要採取的是實質審核了,我覺得這是一種方向。那麼配套的部分,我們今天的地方稅法通則說來說去,其實只有幾條?一共才10條而已耶!而且第十條還是「本通則自公布日施行」,其實是非常單純,就只有9條。應該是非常簡單,不是單純而是簡單,只有9條而已。

在這樣的狀況下,其實就應該要搭配您剛剛說的,在第三條這麼大的空間裡面,你要搭配實質審核、實質審查,才會比較有道理嘛!好,如果你要繼續維持備查的狀況,那就只是「知悉」囉!如果是知悉的話,是不是應該在這樣的一個通則裡面,要就它的項目,甚至是稅率其實應該有更嚴謹的規定,地方才知道哪一些是可以做,哪一些是不可以做,做了以後會有什麼效果啊!

所以我覺得,老實說,這個地方稅法通則是民國91年定的,今天都已經是幾年了?其實今天修第四條應該只是一個起點,我覺得整部其實都可以來討論應該要怎麼讓它更完善一點。比如說後面是實質審查,中央有這樣的資格,還是中央就是備查,但前面把它訂得完整一點,讓地方覺得我還是照自己的來做,但我知道規範有更清楚一點,我覺得這是可以討論的方向,這是第一件事情。

李次長慶華:是。

蘇委員巧慧:如果再細究下去,我認為還應該討論什麼呢?你看看像第三條,您剛剛要解釋的,第三條裡面,它的第一項第二款有說「流通至轄區外之天然資源或礦產品等」,次長,這個部分大概指的是什麼項目啊?

李次長慶華:譬如說水泥,或者是水資源……

蘇委員巧慧:有水資源嘛!

李次長慶華:對。

蘇委員巧慧:好,我今天就問你,剛剛我們在講的這個第四條,其實有講到什麼礦產的開採行為等等,你說這些都可以。好,像淡水河流域在我新北市,凡事經過這裡的,因為我要整治這個流域,所以我也來課徵一個特別的地方稅,這樣可不可以?

李次長慶華:報告委員,有某個縣市政府曾經想要對流通到他們轄區的天然資源,也就是水資源來課稅,這個部分我們因為認定它就是違反「不得課徵」的項目,所以我們就不准它課徵。

蘇委員巧慧:好,不得課徵嘛!對不對?因為這樣就變成,此路是我開,所以留下買路錢,這當然是不行。可是反過來,如果大家是為了維護環境,可以課徵特別的稅,那我要整治我的水環境……好,我不要就新北市特別來講好了,我把整個流域經過的縣市都聯合起來可以嗎?我把幾個縣市但凡有淡水河經過的,統統聯合起來一起做,這樣可不可以?

李次長慶華:這個基本上還是……如果依照現行法律的規定應該還是不行的。

蘇委員巧慧:所以啊!你就會讓人家產生有大小心的感覺,我同樣是維護環境,為什麼我新北市就不行?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不是新北市不行,而是……

蘇委員巧慧:是整個有這樣狀況的都不行,只是這個狀況剛剛好偏偏在新北市嘛!

李次長慶華:其實主要是因為那個天然資源是流通的,它可能會流通到全省各地方縣市,所以如果基本上針對這個流通全國的天然資源來課稅的話,這會影響到整個其他……

蘇委員巧慧:你這樣我就會繼續挑戰你,那礦石為什麼就不是屬於……

李次長慶華:目前我們對於礦……

蘇委員巧慧:對啊!採礦的行為為什麼就不是?

李次長慶華:目前是花蓮跟宜蘭,那是針對他們轄區內礦區的開採行為來課稅。

蘇委員巧慧:次長,我覺得是這樣子啦!這個問題可以辯論很久,也可以各舉很多的例子,因為我的時間到了,所以我也不占用其他委員的時間,但我真心地認為,這樣一部民國91年制定,只有10條的通則,實在是很有全部翻修的空間。

李次長慶華:是。

蘇委員巧慧:這是為了讓中央和地方的權限可以更清楚明白,這是我強烈的建議,我們也會來思考,如何提出自己的版本,謝謝次長。

李次長慶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

接著請李彥秀李委員質詢。

李委員彥秀:(10時26分)謝謝召委,我請李政次。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早安。

李委員彥秀:次長早,你們大概是所有部會裡面少數沒有交接問題的,這也顯示出,就賴政府卓團隊的整個內閣來說,對於你們過去財政的穩健狀況、對於三位從部長到兩位政次其實是肯定的。但是對於另外一方面、另外一個層面來看這個問題,其實悲觀地來看,對於未來財政、財稅有沒有辦法大幅度地改革,我覺得這就是接下來值得觀察的地方。我今天因為只有8分鐘,就不花太多時間。

我第一個問題要先請教政次,雖然今天部長不在,但是對於部長過去的態度,我想知道接下來520之後會不會有太大的轉變。前幾天我們現在的彭教授,亦即馬上要在520上任的金管會彭主委有跟金融公會做了一個請益之旅,裡面有提到,接下來改革金融營業稅的部分是不是有機會從現在的5%來做調降?過去莊部長對於這件事情,無論是現在的黃天牧黃主委表態是支持,我從媒體上、新聞上查看到的,就是整個財政部對於這整件事情,其實也是持開放、審慎的態度,現在對於這件事情,你們的態度到底是什麼?

李次長慶華:我們還是一樣。因為基本上金融營業稅這件事情,主要是因為今年年底的時候,我們要提撥到特別準備金的這個2%的部分要修正了……

李委員彥秀:對,準備金的部分打算要取消嘛!

李次長慶華:對,要屆期了。屆期以後,到底金融營業稅是不是要維持有關保險、銀行業5%的稅率,這個部分就是目前業者們非常關切的議題。這個部分金管會現任的黃天牧主委其實已有具體的意見給我們財政部。

李委員彥秀:那你們財政部的意見到底是什麼?

李次長慶華:我們財政部目前是這樣,基本上因為這個東西它涉及到的一個是國際租稅的課徵……

李委員彥秀:對,但因我們的金融營業稅是採總額方式課稅,跟國際的作法不同,所以我們的賦稅比較嚴重,這對金融業來說……

李次長慶華:對,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參考一些國際之間課稅的方式來做一些適度的調整。

李委員彥秀:所以你們也打算調整?

李次長慶華:但是這個調整就是說,要考慮的問題,除了就是國際租稅的課徵方向之外,我們還是要考量一下國家整體的金融風險到底是不是還是……會受到多少衝擊。

李委員彥秀:需不需要準備金的部分?

李次長慶華:須不須要做相關的調整,或者是維持原來的……

李委員彥秀:這件事情討論了這麼久,沒關係,我覺得這件事情,財政部討論了很久,既然你們這個團隊是無縫接軌,520之後繼續做,我希望這件事情你們可以有更具體對外的說法,因為既然彭主委看起來好像也支持過去黃天牧黃主委的想法跟做法,也接收到陳情,所以這件事情,我希望能儘速有具體的答案出來。

李次長慶華:是,我會跟新任的彭主委繼續做溝通,我相信他應該會具體給我們更……有沒有其他的意見,我們也會參考一下。

李委員彥秀:好,謝謝政次。接下來,我還是要問一下我們的債務未償餘額的部分,雖然今天部長不在,但是我相信你對於這些數字都應該非常的熟悉……

李次長慶華:是。

李委員彥秀:次長,我們今年的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達到6兆3,528億,我們直接看數字,因為我今天時間不多,我們一年以上的債務是5兆9,000多億,將近6兆,一年以下的將近3,591億左右,我覺得有一個數字非常奇怪!我們直接看到那個表,好不好?去年(2023年)5月19日我們中央的債務未償餘額是達到6兆3,418億,所以我們每一個國人平均負債達到27.2萬,次長,但是你看到今年(2024年)4月30日我們卻達到新高,才4月,還不到5月,一般我們的債務餘額最高都會是在5月份,才到4月份我們就已經達到6兆3,528億,所以這邊我有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我們的國債怎麼會越來越多?過去說我們是經濟最好的時刻,每一年也都超徵稅收這麼多,但是你看4月19日我們的債務餘額達到6兆3,228億,到4月30日我們就已經多了300億,才短短的兩、三個禮拜,就多了300億,這個是我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為什麼今年我們的債務未償餘額比較多,但是我們的平均債務負擔只有27.1萬,去年反而有27.2萬,這個問題點到底在哪裡?是我們戶籍人數增加嗎?是疫情過後戶籍人數增加,所以我們每一個人的負債減少嗎?這個問題到底出現在哪裡?還有為什麼4月19日的時候我們的債務未償餘額才6兆3,228億,但是到4月30日,大概短短兩個禮拜左右,我們就已經多了300億,問題出現在哪裡?

李次長慶華:這個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其實每一年國庫都是在第一、二季撥付各機關的日常支出,它會撥付我們中央政府軍公教人員的年節獎金,還有地方政府的補助款,還有健保的補助款,還有相關年度出納事務整理期間的支出,這段期間它的支出面會增加,所以大宗稅款還沒有入庫之前我們……

李委員彥秀:我知道,5月之後所得稅收進來之後,我們就會去還款……

李次長慶華:對,5月之後,國債的狀況就會整個緩降下來。

李委員彥秀:好,李次長,我再請問一下,因為我們今年負債增加,5月我們的國債鐘還會持續破表嗎?預估到5月底,因為5月底通常會是最高的,我們的國債鐘會持續破表嗎?現在是27.1萬,你怎麼預估呢?

李次長慶華:我預估應該是會往下調降啦!應該會往下調降。

李委員彥秀:你預估會往下調降?

李次長慶華:是。

李委員彥秀:是還了之後……

李次長慶華:是因為所得稅收,還有目前為止到……

李委員彥秀:所得稅抵扣之前呢?因為這才4月30日,還不到5月底,我們國債鐘還會持續破表嗎?

李次長慶華:因為目前到4月的部分還有相關的稅收應該也會持續地進帳,有些扣繳的稅款也會增加,所以我們預計是會緩降的,應該會緩降下來,因為它的趨勢其實每年都差不多。

李委員彥秀:好,次長,我再問一個問題,今年收到綜所稅之後,我們會立刻拿來還債嗎?依照過去的慣例,那你會拿多少出來還債?

李次長慶華:通常我們會按照稅收實收的狀況來做相關的規劃,不會馬上還債,但是可能就會看……

李委員彥秀:還是我們只還一年以下的,譬如我們一年以下的債務餘額是3,591億,只會還這個部分嗎?還是會多還一點?

李次長慶華:不是,那個就是目前已經編列的預算,該還債的金額,我們當然會依照規範的時程,還有稅收入帳的時程,我們會去強制還本,除了強制還本以後,我們會看到……

李委員彥秀:還多還少可以有彈性啊!財政部……

李次長慶華:沒有,強制還本原則上就是法定的,我們一定會……

李委員彥秀:強制的部分,我知道,這是一年以下的,一定要還……

李次長慶華:對、對、對。

李委員彥秀:一年以上的會多還一點嗎?

李次長慶華:如果我們稅收狀況不錯的話,我們國庫……

李委員彥秀:你講到稅收狀況,我就要請問你,因為我們今年第一期實徵淨額是5,576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04億元,多了14%,將近15%左右……

李次長慶華:是。

李委員彥秀:財政部預估今年我們超徵稅收的數字會不會有機會突破950億元,甚至突破1,000億元?

李次長慶華:目前是預計我們營所稅的稅收可能只……

李委員彥秀:會增加,會持續地增加?

李次長慶華:可能只會基本上接近預算數,但是綜所稅……

李委員彥秀:但是第一期已經比去年同期增加704億。

李次長慶華:那是全部的稅收,包含我們綜所稅,還有證交稅,還有營業稅,目前我們預估到現在為止我們的營業稅會增加、我們的綜合所得稅可能也會增加。

李委員彥秀:我要問我們的超徵稅收今年到底會多少?因為今年一開始的時候莊部長來到我辦公室跟我講,今年超徵稅收會好好地編列,不會有像去年那個狀況。

李次長慶華:對,我也很明確地跟委員報告,其實到5月份結束以後,我們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還有營所稅的結算申報結束以後,我們大概就可以預估出來我們今年可能實徵的稅收有多少,也許那時候會有比較具體的數字來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彥秀:所以你還是不敢講?

李次長慶華:我現在沒有把握。

李委員彥秀:我就跟你講第一期多了15%,所以我要問你,你今年超徵稅收到底有多少?你們說今年會好好編列,但第一期就增加將近15%。

次長,我還是要提醒你,因為你們這個團隊是所有部會裡面最無縫接軌的,因為幾乎兩位次長都在,部長也沒換人,所以財政上、財稅上的大幅改革,這個是我覺得外界期待看得到的,我們希望在這個部分上好好地去處理,國債鐘的部分,還有今年、明年到底要還多少錢,我覺得因為我們國家負債是越來越嚴重,所以這個部分可能財政部要思考清楚,謝謝。

李次長慶華: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等一下再發言兩位,到王鴻薇委員,我們就休息10分鐘。

接下來請李坤城委員質詢。

李委員坤城:(10時37分)謝謝主席,我們請財政部李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李委員坤城:次長好!財政部是難得包含部長及次長還繼續留在原崗位繼續奮鬥的單位,所以很多政策應該可以繼續,不管是延續下去或是等一下回答的時候,應該比較能夠有具體的答案。

本席先請教一下次長,113年(今年)到期的租稅減免至少有3個,其中1個就是中小企業加薪減稅,這個條例上個禮拜在經濟委員會有做審查,據我瞭解,經濟委員會的委員認為誘因不夠,就是你們認為要增訂增僱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適用150%的加成減除率,還有提高薪資費用減除率到150%,很多委員都認為這樣子誘因是不夠,希望把這個加成減除率再提高,提高到180%、200%,甚至250%都有。本席想先請教一下,到底你們有沒有算過,本來是130%,現在到150%,或是再提高的話,每個級距大概稅損是多少,你們有沒有算過?

李次長慶華:這個跟委員報告,我們有算過,照目前院版的部分,大概損失……

李委員坤城:院版是150%。

李次長慶華:對,但是如果要再提高的話,目前委員會已經決議,就是由經濟部再去按照不同的加成比率去計算他的稅收損失,而且要……

李委員坤城:稅損不是你們這邊也會知道嗎?

李次長慶華:沒有,因為我們的稅式支出評估報告一向都是由產業主管機關來做評估……

李委員坤城:所以你們這邊也沒有數字……

李次長慶華:對、對、對。

李委員坤城:譬如150%到180%到200%,稅損會多少就不知道。

李次長慶華:目前由經濟部在精算,他們會仔細地去計算,而且會提出……

李委員坤城:所以這150%是你們提出來的版本,還是經濟部?

李次長慶華:沒有,是我們跟經濟部一起在行政院討論、會同決定的結果。

李委員坤城:好,那130%到150%,稅損是多少呢?

李次長慶華:大概是2億左右。

李委員坤城:2億左右。

李次長慶華:對,2億左右。

李委員坤城:其實按照比例上去,那個數字也差不了多少吧!

李次長慶華:就是金額應該不是太大啦!金額應該不是太大。

李委員坤城:對啊!金額不是太大,難怪相關的提案委員認為既然稅損的金額不大的話,其實誘因要增加,所以我看當初討論的內容,150%到200%都有,如果按照這樣子,130%到150%是2億多的話,如果到180%或是到200%的話,大概3、4億,4億多,4、5億吧!

李次長慶華:委員,不過因為我們這次修法其實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因為原來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有一個減稅措施的啟動門檻……

李委員坤城:這個我支持啦,你們把景氣的這個門檻廢除掉……

李次長慶華:因為我們這次整個大幅度刪除以後,幾乎所有的中小企業都可以適用……

李委員坤城:這個我支持,那個……

李次長慶華:所以那個加成的比例才會……

李委員坤城:這個也是誘因之一,不然我看你們過去的資料,啟動的次數只有一次或是兩次,很少啦!我也希望不分朝野大家難得有這種共識,其實那個誘因要再增加的話,加成的比例應該要再提高一點啦!我想進入朝野協商大概150%以上是跑不掉,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對,各位委員都是希望再提高啦!

李委員坤城:對。剛剛講的部分比較急,是到5月19日對嗎?

李次長慶華:是。

李委員坤城:證交稅當沖減半是到年底,金管會也有送出資料了,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是。

李委員坤城:財政部現在的看法怎麼樣?

李次長慶華:因為證交稅當沖降稅的措施有它的歷史背景……

李委員坤城:當然。

李次長慶華:因為當時在105年的時候,整個證券交易市場

的成交值幾乎降到1,000億以下,所以那時候提出了那個措施……

李委員坤城:好,那我先講它的效果,因為金管會也有提出它的效果……

李次長慶華:提出了這個措施以後,因為又延長了一次,現在市場上的成交值每天都到五、六千億,是不是要繼續延長、是不是要維持原來當沖降稅的一些措施,這個部分我們還是會請金管會提供一些比較具體的數據以及具體的效益。

李委員坤城:我看他們都有把數據提供給你們了。

李次長慶華:對,但是委員……

李委員坤城:不論是證交稅的增加,或是交易量的成長都有啦!

李次長慶華:對,但是不能只看證交稅的稅收增加或者是成交值的增加,因為當沖降稅有另外一個負面的評估是認為它對我們租稅公平還有對投機市場造成整個就業市場投機的因素……

李委員坤城:這個當然是財政部要考量的。

李次長慶華:對,這個我們要考量。

李委員坤城:金管會有金管會考量的部分,財政部有財政部考量的部分,我相信這個最後應該要由新的院長來做決定,因為這個有點是政策性的決定。

李次長慶華:是。

李委員坤城:兩邊的資料我都看過,其實都有道理,對於財政部來講的話,當然第一個是不希望把它變成常態化,第二個就是稅收也不希望再減,這大概是你們的立場,我相信你們和金管會應該會再跟新的院長報告,因為這是由政策來決定。

李次長慶華:對,這個我們一定會跟院方報告。

李委員坤城:好。第三個,有關貨物稅條例,本來低底盤公共汽車、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都免徵貨物稅到年底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是。

李委員坤城:那現在呢?交通部有跟你們提到上述我所說的這一些,不管是跟長照有關係的,或是跟節能減碳有關係的,這些貨物稅的免徵是到年底結束,有沒有機會再延長?

李次長慶華:這部分我們已經有請交通部表示意見,因為他們是這些大巴士的主管機關,另外還有衛福部我們也有請他們表示意見。基本上,交通部目前的考量是認為公共汽車已經逐漸電動化了,而且業者購買電動公共汽車本來就可以依照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享有電動車減徵或免徵貨物稅的措施,所以目前交通部是比較傾向於不延長這些大型電動公共汽車的減稅措施及實施年限,但是有關復康巴士以及載運輪椅所使用的這些車輛,衛福部跟交通部都希望我們繼續延長它的免稅。

李委員坤城:所以我剛才講的就是只有身心障礙者的復康巴士免徵貨物稅?

李次長慶華:對。

李委員坤城:那其他的呢?

李次長慶華:因為那個現行就可以用電動車免稅的相關優惠。

李委員坤城:可是同性質的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是針對電動車,為什麼電動車就可以延長四年?

李次長慶華:因為它的電動車範圍不限於大型公共巴士,它是包含所有的電動機車、電動小客車……

李委員坤城:我的意思是說它為什麼要延長電動車減免貨物稅?

李次長慶華:就是這邊延長了,所以那邊不延長。這邊還是可以用的,它還是可以適用這個東西……

李委員坤城:它可以適用?

李次長慶華:對,它可以適用。

李委員坤城:沒有啊,它是一般的電動車啊!

李次長慶華:但是那個電動車……

李委員坤城:那有包含天然氣公共汽車嗎?油電混合動力……

李次長慶華:那也是包含了,電動的大客車都包含在裡面。

李委員坤城:什麼?

李次長慶華:包含了電動型的大客車,大型公車、公共汽車都包含在裡面。

李委員坤城:所以我剛才講的天然氣公共汽車、油電混合動力公共汽車、電動公共汽車都含在這裡面嗎?

李次長慶華:主要是電動的。

李委員坤城:電動的?就是電動公共汽車是不是?

李次長慶華:對。

李委員坤城:油電就沒有了?天然氣就沒有了?

李次長慶華:因為大部分的公共巴士目前都是往電動公共汽車來發展,所以油電車已經不是我們現在獎勵的範圍。

李委員坤城:現在只有電動車、電動公共汽車可以減免貨物稅就對了?

李次長慶華:對,完全免稅。但是油電混合車可以減半課徵,它還是有減半課徵的相關規定。

李委員坤城:好,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他們有提出陳情,因為遊覽車具有大眾運輸的功能,希望能夠比照免徵貨物稅,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收到這份陳情函?

李次長慶華:遊覽車是不是屬於大眾運輸的車輛,可能要請交通部來做一些評估,因為有關發展大眾運輸條例所稱的大眾運輸,它是指有固定的路線、固定的班次、固定的場站以及固定的費率,或者是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的特殊服務方式,提供偏遠離島地區的特殊服務公共運輸設施,至於遊覽車是不是符合大眾運輸的……

李委員坤城:所以你的意思是說這個可能要由交通部來認定就對了?

李次長慶華:對,需要由交通部來認定。

李委員坤城:好,我先請教到這邊,因為時間已經到了。

李次長慶華:謝謝委員。

李委員坤城:謝謝次長、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接著請王鴻薇委員質詢。

王委員鴻薇:(10時46分)謝謝主席,我請政務次長李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王委員鴻薇:還有賦稅署署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王委員鴻薇:次長好、署長好。我延續一下剛才李坤城委員所詢問的,這個部分確實非常重要,就是有關公共運輸貨物稅的部分。剛剛聽起來有關電動的部分,因為有一整套有關電動車的部分可以繼續減免,油電的部分則是減半,由原來的免貨物稅變成減半,是這樣嗎?

李次長慶華:是,因為現行條例對油電也是減半課徵。

王委員鴻薇:現在就是減半?

李次長慶華:對,現在就是減半。

王委員鴻薇:所以它可以繼續的減半?

李次長慶華:是。

王委員鴻薇:那低底盤公車的部分呢?

李次長慶華:關於低底盤公車,因為它現在基本上都是往電動公共汽車發展,所以它應該會走到電動公共汽車的範圍,我們目前看到很多……

王委員鴻薇:但如果它不是電動車的話,就沒有辦法減免了嗎?

李次長慶華:是,目前交通部並沒有建議我們繼續給它免稅。

王委員鴻薇:好,但是低底盤公車臺北市非常多,臺北市算是公車路線多,而且服務品質也都達到一定水準,低底盤公車一直是城市文明的象徵,其實我建議不管低底盤公車它是屬於用電動車,當然這是我們的政策,或者它是非電動車,我覺得都應該給它一些租稅上的減免,因為無論如何,尤其以臺北市來說,我們老年化的程度真的是越來越高。

接下來也要跟次長及署長討論一下,剛才李坤城委員也特別提到我們目前有一些租稅的減免優惠,到了今年它就出現落日,現在看起來,有的可能比較有一致性,但是有一些可能兩派有不同的意見。因為次長會留任,我想署長應該也暫時不會異動,包括部長也會留任,雖然他現在人不在,但我想請問一下當沖的部分,剛才也特別提到當沖降稅主要是金管會希望能夠繼續延長五年,但是上一次主計總處在4月底公布貧富差距擴大到66.9倍,非常明顯的是,今天如果是資本利得的部分,靠錢滾錢的人,他就很容易賺錢,但如果你是靠死薪水的薪資所得者或者是勞動所得者,事實上很難翻身,所以前20%跟後20%差距到66.9倍,我覺得這個非常、非常震撼。我覺得非常遺憾的是這個報告並沒有得到舊政府或新政府的高度重視,我沒有看到我們針對未來的政策可以做些什麼樣的改變?就當沖稅的部分,我覺得今天當沖稅率的減免如果已經到了落日,今年年底還要繼續調降的話,它的訴求是什麼?論述是什麼?難道我們繼續要去鼓勵資本所得,然後我們並沒有給予勞動所得者一定的優惠?在股市上,大家在做航海王,上沖下洗、上沖下洗。

另外,我也提供一些可能金管會沒有跟大家講的事情。事實上,如果看到右邊我們上市櫃當沖成交金額及占比,因為在2017年的時候,我們提出了當沖稅率的下降,你可以看到,當沖的金額從105年的2.6兆,到106年就暴增到6.9兆,107年繼續地增加到12.3兆,然後接下來因為每一年就一直延長、一直延長,延長的結果是,在110年的時候甚至高達47.7兆,所以我們當沖的金額及當沖的占比相較於總體交易的金額及總體的占比都大幅地提高。

如果我們今天是要鼓勵大家多多地去交易股票、上沖下洗,鼓勵大家當航海王,我們也知道很多的小資族因為覺得可能有賺頭,可能在上班的時候也在進出股市,這個鼓勵事實上已經完全達到了。數字會說話。

我很少表態。你知道對於民代來講,最好都是減稅,如果要加稅,民代都不願意表態,但是我願意來這邊表態。我覺得如果以鼓勵來看,從金額及占比,你們都可以告訴金管會:還要怎樣?你要讓它飛上天了嗎?

第二個很重要的是,在臺股當沖的金額一直創紀錄的狀況下,股民到底有沒有獲利?請金管會給你這個資料。左邊的圖是2021、2022、2023年扣除掉所有證交稅、手續費這些相關的成本,股民整體平均來講,有賺嗎?有賺嗎?財政部可以告訴金管會,有沒有賺?

李次長慶華:看委員這份統計資料,應該是到2023年好像是虧損的。

王委員鴻薇:都是沒有賺的,都是虧損的啦!其實都進了國庫,誰賺?說實在,你們財政部在賺啦!真的是財政部在賺啦!我跟你說,你們雖然反對,但是財政部在賺,股民沒有在賺。

我再給你一個最新的數據,這可能是很多航海王、當沖的股票族不知道的事情。2023年當沖的收益金額衰退了,因為大家覺得花那麼多的時間及成本殺進殺出,也沒有賺多少,所以衰退了兩成之多。然後在2023年扣除手續費及相關的交易稅成本之後,全年當沖客慘賠239億,平均每一戶賠24萬。

所以我要講的是,金管會希望能夠維持股市的榮景,財政部在反對,其實今天如果財政部只管收稅的話,應該覺得很高興,繼續沖啊、沖啊,對不對?反正你們收稅就好了,反正政府是最大的莊家。可是我覺得很多的稅收今天是鼓勵的性質,如果鼓勵已經達到目標,而且超目標了,請問它繼續延長的道理是什麼?你們要讓金管會說清楚、講明白,金管會不能只為了維持股市上的榮景就這樣子。另外還有賺的是什麼呢?就是交易商嘛!券商賺嘛!大家一直沖、一直沖,他們管大家是賺是賠啊!反正手續費一直賺、一直賺,你們的稅一直收、一直收。所以我覺得你們要把這些事情說清楚、講明白,告訴很多的股民。

我們不是不照顧股民,大家當沖了老半天,都虧嘛!你看,2023年虧了239億,前年虧300億,更前年(2021年)虧435億,事實上被宰的是誰?被宰的是這些投資戶嘛!所以有很多你們要講清楚、說明白,論述要站穩,而且很多稅制需要改革,我覺得我們的政策不要太偏向一直在鼓勵資本所得者,跟薪資所得者相較,兩邊的差距實在是不夠均衡,同不同意?

李次長慶華:委員提供的這些數據,我們一定會列入評估的參考,其實我們也都有要求金管會提供這些資料給我們作為到底要不要評估……

王委員鴻薇:我告訴你,金管會要爭取,它不會告訴你這些,今天我告訴你這些……

李次長慶華:不過我們還是持續請它提供這些資料,因為畢竟是我們希望當沖交易稅要不要延長,我們也不希望對……

王委員鴻薇:我告訴你,它不願意提供的資料,我提供給你了,是不是?

李次長慶華:謝謝委員。

王委員鴻薇:金管會會不會提供這些資料給你?因為它要繼續降嘛,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可是基於它是產業主管機關的立場,它還是要提供給我們。

王委員鴻薇:是呀,但是我覺得未來你們跟它debate的時候,這些資料事實上是很有效的。

李次長慶華:是。

王委員鴻薇:要說服股民,謝謝。

李次長慶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現場張宏陸委員質詢完就休息10分鐘。

請張宏陸委員。

張委員宏陸:(10時56分)我請李政次。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張委員宏陸:次長,針對今天的議題,我想要請教一下,現在有很多透天的老房子,我們都鼓勵加裝電梯,方便家中老者移動。次長,這些加裝的設備是不是增加了房屋稅?

李次長慶華:目前升降設備因為是屬於雜項工作物,是我們房屋稅條例裡面所說的課稅標的,而且因為可以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所以基本上目前是課稅的範圍,但是可以在稅基評定的時候由地方政府做一些核實的評定。如果地方政府考量為了高齡社會的來臨,而且電梯是為了行動不便的長者所必需的話,在評定的時候可以針對加裝電梯的住家用房屋做一些核實的調整,主要是現值的調整。

張委員宏陸:對,可是這樣子變成……我們不要講全國,六都就標準不一致,是不是這樣子?

李次長慶華:目前這個部分是地方政府的權責。

張委員宏陸:我當然知道這個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沒有錯,但以一樣的六都來講就好,臺北跟新北就不一樣,兩市是共同生活圈,你覺得財政部不需要去協調嗎?

李次長慶華:當然我們可以參考一下各縣市政府的狀況,也許我們看看是不是需要督導他們儘量往一致的方向來做處理。

張委員宏陸:我簡單說,像臺北市108年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之後,就取消了五層樓以下房屋設有電梯的房屋稅加價規定。

李次長慶華:是。

張委員宏陸:對,但我們……

李次長慶華:新北市沒有。

張委員宏陸:新北市還是有啊!你鼓勵我們去申請補助,然後去裝電梯,結果裝了電梯之後,我們的房屋稅又要增加,其實光新北及臺北就非常地不一致,我覺得財政部是不是應該要去協調一下?

李次長慶華:委員,讓我們跟兩個縣市瞭解一下,看看是不是有辦法讓他們在評定的過程當中有一致的參考標準。我們來提……

張委員宏陸:我必須說,六都裡面的臺北、新北、桃園,臺北也沒有,桃園也沒有,只有新北有。

李次長慶華:是。

張委員宏陸:其實我覺得這個金額不大,加裝電梯的也不多,不過整個從桃園、新北、臺北來看,只有新北有,這樣子感覺很奇怪。

李次長慶華:加價的部分,也許在參考須知裡面,我們可以再召集一下各縣市政府來討論一下,看是不是可以在電梯的評定上面能夠採一致的認定標準。

張委員宏陸:你們去協調一下,不然造成只有新北有,我覺得不太公平,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好,謝謝委員。

張委員宏陸:豪宅稅什麼的都一樣,像這種老舊房屋,我覺得這樣有點不太公平。

李次長慶華:這個部分我們可以來協調一下。

張委員宏陸:謝謝。

李次長慶華: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1時)

繼續開會(11時10分)

主席:繼續開會。

下一位請黃建賓委員質詢,黃建賓、黃建賓,黃委員不在。

請陳玉珍委員質詢。

陳委員玉珍:(11時11分)謝謝主席。主席,請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陳委員玉珍:次長早,辛苦了,恭喜留任,任重道遠!

李次長慶華:謝謝委員。

陳委員玉珍:國內的貧富差距越來越高,現在是窮更窮、富更富,現在的差距飆破66倍,相當的驚人,從109年所得分配級距與相應對之稅捐負擔比例來看,藍色線是所得分配級距,紅色線是相對應的稅捐負擔,簡單的趨勢來看,就是當所得越來越多的時候,與相對應的稅捐負擔差距也越來越大,這就是一般百姓的心聲,比如上班族、薪資,賺的每一分錢都要繳稅,窮人一分稅都跑不掉,富人賺的比較多,事實上卻沒有相對應繳比較多稅,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在稅制上面改革?我相信我國的富裕階層也願意多繳一點稅,為國家貢獻心力,但是在稅制上,我們有沒有什麼方式或政策來改變這樣的情形?

李次長慶華:報告委員,其實在所得重分配這件事情上面,財政部是非常重視的,所以近幾年我們對於這些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育兒家庭有很多的減稅措施,除此之外,當然我們也希望能夠對一些所得比較高的人或財富比較充裕的人合理課稅,因此,我們也實施房地合一所得稅制以及房屋稅差別稅率2.0制度。另外,我們也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針對一般民眾買賣未上市櫃股票的證券交易所得,也把它納入基本所得的課稅範圍,這個部分的制度改變就是希望能夠對於所得重分配這件事情有一些著墨。其實經過我們這麼多的努力,從稅的角度來看,像現在正在申報綜合所得稅,從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的狀況來看,已經有305萬戶的民眾是不用繳稅的。

陳委員玉珍:因為現在是納稅季,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規定,為了保護納稅人的權利,所以你們每年都會公布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現在是113年,要繳112年的稅。

李次長慶華:這個我們逐年調整。

陳委員玉珍:112年為20.2萬元,就是不用繳稅的門檻,這部法律於2016年12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12月28日總統公布以後,2017年12月28日開始施行,但到目前為止,沒有修訂任何一個條文,你們有沒有做什麼相關的修法討論?

李次長慶華:報告委員,納保法從106年實施到現在,基本上它運作得也算相當順暢,有關這些……

陳委員玉珍:納保法第二十條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應主動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之協助,並以任務編組方式指定專人為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請問目前全國的納保官是誰擔任?

李次長慶華:目前我們的納保官是由各稽徵機關的資深稅務同仁擔任。

陳委員玉珍:就是稅務局裡面的同仁擔任,所以是由稅務機關裡面的人擔任納保官,代表人民向課徵單位檢討不合理的課稅,這是不是有一點……

李次長慶華:我要說明一下……

陳委員玉珍:你要代表人民向機關檢討,然後又請那個機關擔任納保官,納保官的立場是要保護國庫,還是保護稅捐機關,還是會保護人民?你瞭解我的意思嗎?

李次長慶華:我瞭解。

陳委員玉珍:由你們自己裡面的人擔任,會不會有點球員兼裁判?

李次長慶華:不會,跟委員報告,為什麼是由我們稅捐機關人員任務編組來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因為現在進入納保官的這些同仁都是非常有經驗的資深同仁。

陳委員玉珍:我當然不否認,一定是非常瞭解的。

李次長慶華:而且他對稅務案件非常瞭解。

陳委員玉珍:像我們民代常常接受到很多民眾的陳情案,如果納保官又是由你們裡面的人擔任,很多行政處分要做課徵決定時,事實上,還是由相關的課徵機關、稅捐機關決定,又由裡面的人擔任納保官的話,這樣怎麼保護人民的權利呢?

李次長慶華: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納保官……

陳委員玉珍:事實上,這個部分應該可以討論修改。

李次長慶華:我要先跟委員報告,雖然納保官本身是由我們的稅務同仁擔任,但是他是站在一個非常客觀的立場,而且非常公平,因為他非常有經驗,所以他可以知道民眾發生什麼問題。

陳委員玉珍:我相信他非常有經驗……

李次長慶華:都可以協助解決問題。

陳委員玉珍:但是不是非常的客觀或公平?

李次長慶華:真的是很客觀、公平。

陳委員玉珍:主要也不是從你來看,而是要從百姓的信任度來看。

李次長慶華:有,委員可以去跟民間訪查一下,接受過我們納保官服務的這些納稅義務人,或是公會業者、記帳士、會計師公會,他們都覺得納保官的服務確實能夠給予他們很多的協助,而且我們針對這些服務的結果每一季都會開諮詢委員會,邀請外部的學者專家來做相關檢視,我們服務的成果會在每一年公布於機關網站,而且也有報給立法院做參考,所以這個部分我們覺得是可以禁得起檢視的。

陳委員玉珍:所以你覺得由你們自己來擔任是沒有什麼疑問就對了?

李次長慶華:我們是真的可以禁得起檢視,因為我們的納保官真的很棒。

陳委員玉珍:我沒有說禁不起,我是肯定這些人的專業,一定沒有問題,我是認為要從百姓的角度出發,這種信任感,你們可以思考看看,社會上有很多公正也專業的人士,也許也可以思考看看。

李次長慶華:好,謝謝委員。

陳委員玉珍:回到今天討論的制定地方特別稅的問題,現在有地方特別稅的縣市有10個,包含桃園、高雄、宜蘭、苗栗、南投、雲林、嘉義、屏東、花蓮及臺東,金門縣以前也討論過要課徵觀光稅,但是因為現在景氣非常不好,所以不可能,我們也很怕嚇走旅客。金門縣常常在討論的事情是我們的過境旅客相當多,過境旅客也許對地方有點貢獻,但貢獻還是不足,你覺得離島是不是可以考慮對過境旅客課過境捐,這個部分可以幫我們研究一下嗎?

李次長慶華:跟委員報告,因為地方稅法通則雖然有賦予地方可以開徵特別稅課或相關權責,但是通則第三條有特別明定,對於有關轄區外交易、流通至轄區外之天然資源或礦產品、或是有損及國家整體利益或其他地方公共利益事項是不宜課徵的。以前金門縣曾經有想過,其實不只金門縣,還有有些縣市都因為觀光的考量,有些是覺得人太多了,造成他們的污染,希望能夠對過境……

陳委員玉珍:我是不會建議我們要課觀光稅,因為我們的人不夠,沒有人啦!

李次長慶華:我知道,他們就是希望對過境能夠課徵……

陳委員玉珍:課了以後沒人來,這樣就不好了,但是過境的人倒是不少,而且每次只要天氣有什麼問題,機場、水頭碼頭全部都是好像變成地方政府的責任,不管過境的是誰,都會要求地方政府來負相關的責任。

李次長慶華:主要就是因為有這樣的限制,有幾個不能課徵的範圍。

陳委員玉珍:針對離島這個部分,你們做一下報告,好嗎?

李次長慶華:好,我們可以把這個部分的評估報告提供給委員參考。

陳委員玉珍:好,謝謝。

主席:謝謝。

主席(陳委員玉珍代):接著請羅明才委員。

羅委員明才:(11時19分)主席、各位委員、出列席官員,大家好。主席,有請李次長。李次長,你好!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羅委員明才:在整個人員的異動方面,財政部是西線無戰事,大家天天過好日,我看到署長們大家都是笑逐顏開,在沒有一些人事更迭當中,我想請教一下次長,因為大家都說貧富差距越來越大,達66.9倍啊!這個是必須要正視的一個問題,最主要就是感覺,像在這個級距當中,我想請問一下次長,你覺得你是有錢的,還是沒錢的?

李次長慶華:我是中間的。

羅委員明才:其實國家要做的事情,就是讓有錢人富者更富,讓覺得沒有錢的人可以受到保障,未來有希望,希望每個人年年是好年,日日是好日,那要怎麼做呢?我覺得就好像今天的地方稅法通則一樣,站在22縣市,每個地方大家都想要地方自治、自主財源要多一點,次長,你的政策工具很多喔!怎麼樣運用智慧讓全民富起來,其實是很重要的,我們讓貧窮縣在66.9倍當中的40%,怎麼樣多鼓勵他,減輕他的負擔,多多照顧他,讓他強起來、讓他富起來;簡單地講,你就把臺灣很多的政策措施變成新加坡化,我請問你,杜拜有沒有很多的稅?我在財委會發現中華民國萬萬稅,中華民國萬萬稅,這個稅、那個稅、一大堆的稅,每個地方講的,大家都同理心讓地方錢多一點,可是我覺得這不是長久之計,不是一個長遠、可長、可大、可久的方法。所以次長,我們之前講的娛樂稅要不要廢掉?

李次長慶華:報告委員,娛樂稅的部分,因為地方政府是反對廢除,但是我們已經跟他們討論過,在現行課稅的項目裡面,有些是可以檢討處理的,有些在稅率的部分也可以授權地方政府訂定一個上下限,甚至免徵的權限,這個部分我們會來積極研議相關的修法法案。

羅委員明才:那個討論都太細了,一年總共加起來大概17億左右,在立法院所有的朝野立委,每個人覺得那個都不合時宜、都應該要廢了,我覺得在你現在這個立場,你也沒有什麼連不連任的壓力,現在沒有壓力了,我覺得應該是做實事、講正確的話,這些雜七雜八的小東西,事實上回歸到一句話,臺語叫「麻糬手內出」,你聽得懂嗎?

李次長慶華:聽不太懂。

羅委員明才:你就好像是在做客家的麻糬一樣。

李次長慶華:是。

羅委員明才:有人跟你要一百塊,好啊,你就覺得他不應該要一百塊,一樣的麻糬你稍微捏一下,你覺得心裡要給他多少就給他多少,就跟他講說一百塊;需要吃比較多一點的,就一樣說我賣你5塊,但是我做大塊一點的給他,裡面還多加一點花生粉,成之在你的一心嘛!所以我覺得心裡要有一個平衡點,說穿了,其實大家通通都在要錢啦!重點是你要給他多少錢,才可以真正照顧他。像新北,剛剛也講到財劃法、統籌分配稅款,臺北縣變新北市有好一點點啦,就是中央憐憫、關愛的眼神有多一點點,但是不夠啊!因為進步不多啊!大家感受不到啊!所以你在下次統籌分配稅款的時候,新北市因為有四百多萬人要多照顧一點,有很多的長輩、有很多的老者、有很多的年輕朋友、學校的問題,還有醫療的問題,所以你就要多多爭取多一點來把新北市的所有市民照顧好。反正,對其他的直轄市該給的你就多給,你要想想看到底這個餅要如何可以做得大。

本席也曾經提過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修正,你把對海外的投資上限往下調降一半,回來的資金就多六兆多,六兆多你怎麼用?財政部你們可以給建議啊!金管會你們可以給方向啊!高速公路可不可以當作像高鐵一樣固定的收益,就錢滾錢,整個臺灣都熱絡起來了。所以在這裡本席要拜託次長,你已經沒有什麼連任不連任的壓力,請你冷靜,在新的會期,最近陸陸續續有很多修正的法案、條例通通都送過來了,我們大概再過兩個禮拜,新的閣揆也上任了以後,我們希望大家共來努力的是做一個可大、可長、可久,讓臺灣人民有好日子可以過的所有新的法案,希望這是可以期待的。次長,不曉得你怎麼想?

李次長慶華:當然委員非常替全民著想,也替各縣市著想,我們不管是在稅制的修正或者像財劃法的修正方面,我覺得我們應該要考慮的部分,當然一方面除了是財政收入穩健的問題;另外一方面,當然我們要考慮整個國家產業的經濟發展問題,還要考慮到一些社會正義跟租稅公平的問題,還有簡化基層的問題,我覺得我們未來不管是在稅制的改革,或者是相關法律的修正方面,財政部會秉持這四大原則來做一些比較衡平性的考量,希望能夠在……

羅委員明才:次長,你會不會覺得我們的稅課項目太多了?

李次長慶華:不會!其實每個國家對於……

羅委員明才:你加一加,一共有多少?

李次長慶華:我們總共20個稅吧!

羅委員明才:20個喔?

李次長慶華:對,20個稅。但是各個國家都一樣,不是只有臺灣有這樣的稅制。

羅委員明才:真的,20個稅那麼多喔!你問113個立委,請他說出有哪20個,我看一般人都講不出來,能講過一半的就不錯了,這個擾民嘛!輕稅簡政才是正辦,讓臺灣人民過好日子,才是大家應該努力的方向。我請問你,杜拜有那麼多的稅課項目嗎?

李次長慶華:沒有……

羅委員明才:新加坡有嗎?

李次長慶華:大部分的國家應該都有不同的稅,或者是不同的費,有些不叫稅,有的是透過規費的方式來徵收,我們國家在規費這部分,基本上比較是授權地方政府在公共政策上面或公共設施上面來使用,但是像新加坡……

羅委員明才:儘量不要太多啦!輕稅簡政,你看有沒有辦法降到大概10個,反正老百姓都知道我賺的錢就是繳稅,不要跟我講那麼多的項目,我就看一個人是多少,或者是怎麼樣的情況,我就繳了多少稅,結束,不要再囉嗦這個稅、那個稅,讓民眾產生一個想法,政府怎麼死要錢啊!

李次長慶華:不過委員,我們稅課收入的課徵有些是著重在所得、有些是著重在財產,基本上是針對不同的所得或財產,讓每一個民眾合理地負擔一部分的稅賦,譬如說,你是沒有所得的人,但是你有房屋的人、有土地的人,你是不是應該就去繳一些財產稅,大家一起對國家的稅收都有一些合理地貢獻,這樣子比較公平合理啦!

羅委員明才:好啦,就是儘量輕稅簡政,謝謝。

李次長慶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羅明才召委。

接著我們請張智倫委員。

張委員智倫:(11時29分)主席好,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早安、大家好!是不是有請我們的政次?謝謝。

主席(羅委員明才):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張委員智倫:政次早。謝謝政次的辛勞,上次本席在這邊質詢的時候有特別提到0403大地震之後關於很多災民,尤其是很多災民家裡有一些毀損或是財產損失可以申請災害損失的部分,我想財政部這邊也苦民所苦,第一個就是讓災害損失的部分從15萬上升到30萬。

李次長慶華:對,書面審核的部分。

張委員智倫:是書面審核。第二個是延長申報時間,從……

李次長慶華:1個月延長到3個月。

張委員智倫:1個月到3個月。請問一下,這個是0403大地震之後的一個特別臨時性措施,還是未來不管災害損失的金額跟時間部分都會延長?

李次長慶華:我說明一下,有關15萬提高到30萬,將來不管任何災害發生都是用這樣的標準;至於1個月延長到3個月就是看災情的狀況。這次主要是0403這樣比較重大的災害發生的時候,我們會延長他報損的期間,但是我們也授權給各個國稅局,他們到時候看災害,也許只是一個地方的災害狀況,他們也可以看看災害實際發生的狀況來延長這個期間到3個月,所以已經給他們彈性了。

張委員智倫:所以災害損失的部分是不包含未來有沒有因為0403的部分,未來都是有1個月到3個月。

李次長慶華:對,都可以有,就視災情實際上的狀況,可能讓各地方政府來做一個調整;但如果是重大災害,一定就直接延長到3個月。

張委員智倫:好,瞭解,所以這個部分可能還是要跟民眾稍微說明一下。

李次長慶華:是。

張委員智倫:第二個部分,我要幫忙的就是最近里長都很辛勞,最近內政部也有一個新的規定,就是年終要發7萬5,000元給所有勤勞的里長,那全臺灣的里長大概有7,748位,請問一下政次有關這個部分,發的這7萬5,000塊是什麼樣的性質?

李次長慶華:有關它是一個什麼樣的性質,我們可能還要再去問一下內政部,如果它本身是屬於像村里長事務補助費這種性質的話,因為是用於村里長辦公室的事務還有推行政令所用,這部分是免稅的;但如果它是有點像我們軍公教人員年終獎金性質的話,這個部分就變成是個人所得,應該要依照現行的稅法規定來課稅。所以這部分可能還是要麻煩……

張委員智倫:政次剛剛提到非常重要的,就是年底發給里長這個7萬5,000塊的部分,當然我們身為民意代表都跟里長站在同一線,我們希望這個部分一定要來申請免稅!跟政次報告,基本上這個發放基準就是依照事務費每個月5萬塊的1.5個月,您那麼專業應該知道事務費是免稅的狀況,所以這邊也要拜託財政部,是不是要來做免稅的打算。

李次長慶華:這個部分我們會再洽一下主管機關內政部來釐清這個補充的性質。

張委員智倫:第二個,我也要跟政次拜託一下,你認為這個7萬5,000塊算不算政府給里長的贈與行為?

李次長慶華:贈與?通常我們不會認定是贈與。

張委員智倫:我在這邊也是要提醒一下,現在我們有在補助退休公務人員的三節慰問金,它依照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七款也是免稅的。所以依照這兩點,針對年底發放給里長的7萬5,000塊部分,我們希望幫它爭取是免稅的,拜託政次來協助。

李次長慶華:這部分我們會再洽一下內政部釐清它的性質再來做決定。

張委員智倫:這個會影響到7,748位里長的權益,因為每個人的所得狀況都不同,如果要納稅的話,當然我們都鼓勵大家應該合法納稅,可是這個是因為里長非常辛苦而給他這個錢。

再來,我今天要討論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關於貨物稅條例的部分,本席也要跟政次報告一下,在貨物稅條例裡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就是與現在全國身心障礙人數超過121萬人有關的復康巴士部分,本席有提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關於大型公共汽車的部分,到今年113年年底就已經屆期了。

身心障礙巴士在新北市有500臺、服務超過17.4萬名的身心障礙朋友,所以它出勤的勤務次數很多。請教一下政次,關於身心障礙巴士的部分,是不是有機會把它延期?

李次長慶華: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已經有去洽衛福部的意見還有交通部的意見,基本上這兩個部會都認為復康巴士的免稅應該要讓它繼續延長,那這部分我們也會尊重這兩個主管機關的意見。

張委員智倫:不好意思,你說哪兩個單位?

李次長慶華:衛福部還有交通部。

張委員智倫:如果以財政部的角度呢?因為課稅是與你們相關。

李次長慶華:基本上如果主管機關的意見,因為他們會提出一些具體的意見,如果他們提出以後我們會……因為要延長還要做一次……

張委員智倫:所以政次你支持嗎?

李次長慶華:對,原則上如果稅損是有限的,而且它的稅式支出評估確實有其必要性的話,我們會支持的。

張委員智倫:好,因為這個稅損我算出來好像才影響幾百萬而已啦。

李次長慶華:不過這部分還是要麻煩主管機關提出一個稅式支出的評估報告。

張委員智倫:對,我還是要跟政次這邊報告,這些復康巴士很多都是公益捐贈。

李次長慶華:是,瞭解。

張委員智倫:如果捐贈人捐贈時的捐贈金額讓他負擔比較大的話……

李次長慶華:是,他已經繳了贈與稅。

張委員智倫:對,可能會影響到復康巴士,原本數量就不足,如果未來捐贈人捐贈上的負擔又比較重的時候,所以拜託政次這邊一定要大力來鼓勵、把免稅的時間給延長。

李次長慶華:這個我們會具體來做考量,謝謝委員。

張委員智倫:最後還有一點時間,最後一個問題是我上次在這邊有問過、也有質詢過的,就是現在全臺灣的老屋數量非常多,老屋建檢的費用是不是可以把它納入特別扣除額裡面的災害損失中?上次我有提過這個問題,就是因為大地震過後,所以很多的房屋有受損,全臺灣現在這麼多的老屋也急需全民一起來做老屋建檢,如果是因為地震造成房屋受損而做的建檢費用,不管是初檢或是整個檢查的部分,檢查的費用有沒有機會把它納入災害損失中?

李次長慶華:跟委員報告,如果真的是因為地震影響造成房屋有結構受損必須要做建檢的話,這個部分重新評估或建檢的費用其實是可以列在災害損失裡面一併來列報的,這個我們會認定。

張委員智倫:所以這已經確定了嗎?

李次長慶華:這個確定!因為災害發生,然後這個房屋受損。

張委員智倫:那我請問一下,你們要如何判斷它是因為災害發生?

李次長慶華:地方政府都會去貼黃單或紅單。

張委員智倫:如果沒有貼黃單、紅單的可以嗎?

李次長慶華:那就要核實認定吧,到時候核實認定。

張委員智倫:所以拜託財政部這邊還是要有一個明確的規範,因為我相信很多鄉親……過去有一些貼黃單的部分後來也發生一些事故,像花蓮的天王星。

李次長慶華:是。

張委員智倫:如果從黃單變成綠單的這些還是可以定期去做老屋建檢,免得發生一些不必要的意外,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跟委員報告,基本上如果是因為這次災害接續下來的,要報災害損失的時候他可以含括這個費用。當然,未來如果每一年他還要去支付老屋建檢費用的話,因為跟災害已經脫鉤了,那這個部分到底可不可以認定……

張委員智倫:沒有,政次我要跟你報告,就像我剛剛舉例的花蓮天王星,它原本是黃單轉成綠單,綠單的部分其實就是房屋越來越老舊嘛,它應該還是要定期做建檢,不能因為它已經被列回綠單,所以這個部分它的適用是比較廣泛的啦,再拜託政次這邊。

李次長慶華:這部分可能我們要再評估一下,看看要怎麼樣來適用。

張委員智倫:好,那再麻煩了,謝謝。

李次長慶華:謝謝委員。

主席:下一位質詢請許宇甄,許宇甄委員、許宇甄、許宇甄,許委員不在。

請王世堅委員質詢。

王委員世堅:(11時39分)謝謝主席,我請財政部李次長還有賦稅署宋署長。

主席:請李次長跟宋署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王委員世堅:次長、署長,三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本席在前兩次會議有提一個臨時提案,希望我們對於免稅額、寬減額的提高,應該把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累計3%這一個限制降低,我們把CPI累計上漲3%降低啦!降低這個門檻,結果你的答復我看不懂,你講了一大堆,你的意思就是我們這些免稅額、寬減額已經太多項目啦!包括什麼租金的寬減、長照的寬減等等,你寫了一堆,那些本來就有寬減啊!所以我想不懂為什麼必須要達到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3%以上的這一個門檻不能降低,降低到2%、降低到1%都不行?

事實上,我們全民社會的感覺,都覺得這個CPI的調查、這些指數都沒辦法全面真實的反映我們事實上生活物價的高漲、調整,沒辦法嘛!所以我跟其他好幾位財委會同仁才會提這個臨時提案,希望你們去降低啦!所以我不曉得你能不能重新再考慮收回你那一次的答復,好不好?因為那個答復,我很簡單,講三個字——看不懂!

我不懂的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奇怪!你們107年的時候刪除了富人稅,這富人稅一年將近100億,這6年下來你們刪除、少徵了600億的富人稅,那時候你們很慷慨,大筆一揮,也沒有這麼多其他的林林總總什麼,講一大堆理由,沒有!沒有!那這600億你有找到替代財源嗎?你有說我少掉富人稅,那我去徵什麼來做替代財源,找到了我們再來刪,沒有!你們也沒這麼做,我認為現在民眾對於物價高漲已經感受很深,而且4月份我們調漲電價以後,可能後續物價的波動還會再來一波也說不定,所以我希望次長你們回去重新把你這個答復收回,你重新再考慮,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委員,我說明一下,因為目前那個3%是一個累計數,等於就是從上次調整到現在已經超過3%。

王委員世堅:是啦!這個又是你的理由一堆啦!

李次長慶華:但是因為現在一般來講,行政院主計總處認定是不是通膨是看一年的CPI有沒有超過2%。

王委員世堅:這些我們都知道……

李次長慶華:是,所以我們是覺得……

王委員世堅:要論這個論不完啦!這個,我就是要告訴你,不只我,我們提案的幾位委員,我們很坦白跟你講,我就是簡單跟你說三個字──看不懂!那再外加三個字,你現在說明了,我再加三個字──聽不懂啦!我就跟你講嘛!你當時你要刪除富人稅的時候,你可曾講那麼多「落落長」,沒有嘛?不是嗎?這6年來那600億大筆一揮就沒啦,不是嗎?你為了那一千人、為了那一千多個有錢人、最頂端的有錢人,你可以大筆一揮,不用任何解釋,你只有簡單幾個字,我上次跟你講過,我也懶得再跟你講,意思就是說你要留財、攬財就對啦!那個「財」不是才能的「才」,你是幫這些富人留財,是財富的「財」!留給他們,是這樣嗎?

另外,對於加薪減稅,你們的答復我也是覺得……你說照院版加薪金額150%內,這個我們可以再討論啦!但是我認為這麼多年來,中段班薪資的加薪最少啦!在我們統計之內,薪資對象裡的中段班幾乎都低於平均薪資,所以我的提案才會說我們加碼到200%限度內免稅,來讓企業對中階段薪資者加薪。因為根據我們的調查,我們現在中位數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勞工領不到平均數,領不到平均數!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再次看清楚一點我這個提案,對於沒有達到平均薪資的員工加薪,應該給他們更高的薪資費用加成率,才能鼓勵企業對他們加薪嘛,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委員,這提案我們上禮拜四在經濟委員會已經審查了……

王委員世堅:你那個說明我一樣再送你三個字──看不懂!我覺得你們很奇怪,對全體多數百姓有利的、對大多數受薪階級有利的,你們就是錙銖必較,寫到整篇「落落長」,對大金額、高金額的你們就很慷慨,我不懂啦!我不懂你們的看法是什麼啦!

李次長慶華:不過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會再討論,因為這個部分已經要交付朝野協商,經濟部也在參考各位委員的意見,我們會跟他們一起來決定,看要不要把這個門檻再大幅的調高。

王委員世堅:我再送你六個字啦!希望你在處理、調整這些稅率的時候,你考慮到這六個字,這六個字叫「見富者而藐之」!你不要看到有錢人就像看到天一樣,可不可以?「見富者而藐之」!

好啦!我在最後幾分鐘跟你談一下機車,我搞不懂財政部這麼多年以來就是對機車族,我如果用五個字形容叫「千刀萬里追」,說機車是空氣污染的元兇,每次都用這個理由說,所以我們要加徵機車的貨物稅,結果次長你知道這多離譜嗎?機車的貨物稅現在是17%,竟然比大客車15%還高,大家人盡皆知啊!機車排放廢氣絕對是遠低於大客車,不是嗎?結果你們竟然這麼……你們還是一樣推給空污,我就跟環保署調,我說機車真的是這麼可惡嗎?現在新的七期排放標準,現在的機車……電動的不講,電動幾乎無污染,我們就講新的燃油機車,都已經是七期排放標準,它在PM2.5的排放裡面,它不是我們整體環境有PM2.5的元兇,機車在整體環境裡面,只占PM2.5來源4.9%,4.9到5.6中間,我就舉一項就好,餐飲業10%,餐廳占10%!你如果說要追PM2.5的元兇,那應該通令各級縣市政府衛生局、環保局對這一部分來追,更何況如果要對空污來懲罰,必也正名乎!你就讓環保署去課空污費等等,這才對嘛,不是嗎?結果你說因為空污,所以我要跟你課貨物稅,這很奇怪嘛,不是嗎?

因為我時間已經到了,次長,好不容易,你跟署長你們應該都會留任,應該是可以為國家做更多的事,我希望你們能夠把握,既然留下來了,可以好好處理你們對我們委員會的一些很粗糙的答復,其實因為我們惜才愛才,我們的憤怒遠高於剛才這些言詞,好不好?你們的答復太輕率了。

李次長慶華:謝謝委員。

王委員世堅:好,你請回。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接著請黃國昌委員質詢。

黃委員國昌:(11時50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黃委員國昌:次長好,之前我曾經在財政委員會公開提出檢舉,足協根本沒有支付球員比賽的費用,竟然發出了偽造的扣繳憑單,上一次財政部給我的答復說他們已經更正了,那我的問題是他們明明就沒有給錢,沒有給錢還可以出具偽造的扣繳憑單,上面的文書內容實際上就是登載不實,你們說要回去研究,那現在研究的結果是什麼?

李次長慶華:報告委員,我們北區國稅局已經有處理了,據我所瞭解,應該會以不實憑證列報相關費用,有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所以他們會移送檢調。

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移送檢調?

李次長慶華:我不知道他發文了沒有,他們現在會透過財政部來正式發文給黃委員。

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會發文?

李次長慶華:請署長來說明一下。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這個案子在您關心之後,我們北區國稅局積極處理,目前他們有研擬一個處理方式報我們財政部,但其實這個是沒有財政部決行的問題,北區國稅局可以就事實來查核,所以我們會再跟他們溝通。

黃委員國昌:你要跟他們溝通什麼?剛剛次長講的是不是真的?依法移送檢調?

李次長慶華:目前的具體方向是這樣、目前查證的結果是這樣。

黃委員國昌:我希望,發現了這種離譜的犯罪事實,財政部、國稅局要有立場,不能讓他們這樣胡搞瞎搞。上次我在教文委員會質詢的時候,我看體育署是明顯想要放水,當然體育署想要放水有他們自己深層的理由,因為現在的體育署署長當初就是那個足協的秘書長,所以我說我不信任體育署自己查自己,現在的體育署署長去查以前的足協秘書長,這不是太荒謬了嗎?但財政部今天這樣子的答復,我覺得有做到一個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該做的事情,就像我上次跟你們講的,這麼離譜的事情,不是透過內部喬一喬、私下更正就算了,該移送檢調就要移送檢調,你們正式移送檢調的時候,公文一併回復給我可以嗎?

李次長慶華:會,其實我們北區國稅局現在就是要正式答復委員,只是因為當時是財委會裡面的會議紀錄,所以他們才想透過財政部來做回復……

黃委員國昌:儘速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我們會儘速回復。

黃委員國昌:請部長不要把公文壓在桌上。

李次長慶華:不會、不會,我們會儘速回復。

黃委員國昌:好。第二個事情,我之前也在財委會公開質詢過,針對2019年彰銀有理專挪用客戶6,300萬,結果檢調明明都去搜了,媒體爆料了以後,彰銀才急急忙忙發布重訊,你看這個時間序上,我們公股行庫──彰銀,財政部在進行管理的時候,對於公股行庫發生這麼離譜的事情,是不是有消息的遮掩、有沒有依法發重訊這件事情,我上次提出了質詢以後,請問財政部有沒有請你們國庫署,因為我知道國庫署的副署長應該在彰銀是董事嘛!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他們怎麼處理的?這樣子處理是不是符合相關的規定?財政部後續的處理是什麼?我完全沒有看到彰銀針對這件事情有任何公開的回復。

李次長慶華:這部分我們可不可以請國庫署署長說明。

黃委員國昌:可以,請國庫署。

陳署長柏誠:跟委員報告,因為彰銀發布重訊是依據證交所發布重訊的作業辦法來判斷,他們判斷那時候檢調搜索的是一個已經離職員工的家裡,所以他就沒辦法就這個來判斷……

黃委員國昌:來,我們來看一下公司發生內部舞弊、非常規交易或掏空資產的重大事件,這個算不算依照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重訊的相關規定?現在我的問題就來了嘛,彰銀連自己裡面員工挪用客戶6,300萬這種事情都可以不發重訊,現在我質疑這是不是財政部的立場?這是不是國庫署的立場?因為這個態度奠定下去了以後,所有不僅僅是公股行庫,民營的銀行大家有樣學樣,公股行庫在這種情況下都沒有發重訊了,憑什麼要求其他的民營銀行在這個時候要發布重訊?理專去挪用客戶6,300萬,目前國庫署的立場是,在這種情況下不用發布重訊沒有關係嗎?

陳署長柏誠:我們這邊的回應是,因為發生當時還很難判斷它到底符不符合發布重訊的相關規定……

黃委員國昌:你們是到什麼時候才確定他有挪用6,300萬?

陳署長柏誠:他在109年7月的時候依照規定發布重訊……

黃委員國昌:對啊!你在2019年6月的時候不就發現了這件事嗎?這個就是我講的point啊!你一定要等到媒體爆料的時候,然後你們才發了遲來的重訊,問題是這本來就是上市公司自己要揭露的事情啊!你現在跟我講的事情是在發布重訊以前,彰銀內部還沒有確定有6,300萬被挪用,是真的嗎?國庫署。

陳署長柏誠:是啊,它當時……

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再下一個案子,2024年彰化銀行發現了一樣的事,辦事員挪用客戶的款項,利用他人的帳戶移轉客戶的資金,向客戶借貸、從事不當投資,有沒有向財政部通報?有沒有移檢調?有沒有發重訊?

陳署長柏誠:有,這個部分在1月24號有發重大偶發事件到財政部。

黃委員國昌:發給財政部以後呢?它有發重訊嗎?你剛剛不是跟我說要發現了以後才能發,那我現在就貼彰銀內部的通告給你看,他們發現了也處分了,有發重訊嗎?

陳署長柏誠:關於發布重訊的部分,目前看起來是沒有。

黃委員國昌:為什麼可以不發?

陳署長柏誠:委員,不好意思,剛剛我們的回應是,因為重訊這東西是公司依照證交所的相關規定判斷,我們尊重它自己的判斷……

黃委員國昌:先停一下,判斷我們的公股行庫有沒有依照證交所的規定發重訊,財政部的立場是這件事情財政部管不到,是這樣嗎?如果連我們自己的公股行庫都沒有依照證交所相關的規定,該發重訊的時候發重訊,你要怎麼去要求其他的上市櫃公司?這個不是最基本的嗎?

陳署長柏誠:首先彰銀是依據相關規定判斷,但是我們也會事後再督導一下彰銀有沒有確實的落實……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們督導的結果是怎麼樣?你們督導的結果如何?

陳署長柏誠:目前我們看過他們的相關資料,他們自己的內部資料裡面是都有訂相關的一些發生事件標準……

黃委員國昌:我已經貼出來給你看了,彰銀自己已經認定了,我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麼這種事情,我們的公股行庫可以遮掩?為什麼可以不用發重訊?這是我的問題。因為主席站起來了,他一直跟我示意時間到了,請財政部跟彰銀一起書面回復,好嗎?

陳署長柏誠:謝謝委員,可以。

黃委員國昌:這個標準的實踐很重要喔!如果連我們的公股 行庫自己都不守規矩,財政部一句話都不吭,我們以後如何要求其他上市櫃公司發生舞弊的時候要依法發重訊?需要多久的時間,一個禮拜之內可以嗎?

陳署長柏誠: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希望他們能夠依照證交所的相關規定去落實,所以目前正在研簽,所以是不是可以……

黃委員國昌:一個禮拜之內可以嗎?

陳署長柏誠:一個月的時間,謝謝。

黃委員國昌:一個月的時間太長了,請主席裁示。

主席:好,時間到,兩個禮拜資料補充。

陳署長柏誠:遵照辦理。

黃委員國昌:請兩個禮拜之內把東西交出來。

主席:下一位質詢請洪孟楷委員、洪孟楷、洪孟楷、洪孟楷委員不在。

請鍾佳濱委員質詢。

鍾委員佳濱:(12時)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記者媒體女士先生。有請財政部李次長。

主席:請李次長。

李次長慶華: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次長好。我們最近常常就財政部有關於稅賦公平跟照顧弱勢的問題來跟您進行請教,我們來看一看今天這個案例,其實我很少看到財政部對立法院修法,你們的報告只有簡單兩頁,看起來財政部對於這樣的修法,似乎是沒有太多意見,我請教一下,目前各地方政府開徵特別稅有爭議、有行政訴訟的有哪幾件?

李次長慶華:目前只有花蓮縣政府的。

鍾委員佳濱:只有花蓮縣政府這一件?

李次長慶華:是。

鍾委員佳濱:這一件的主要標的是什麼?

李次長慶華:礦石稅……

鍾委員佳濱:不是礦石,是礦石開採特別稅,那是從2009年開始,然後2012年它公布自治條例施行期間是4年,4年那個期程是根據我們的規定,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是可以4年,對,沒錯。特別稅實施期間就是4年。

鍾委員佳濱:然後在2016年予以廢止,廢止之後它的標準從原來10塊錢變成70塊錢,為什麼要提前廢止?是不是提前廢止之後,就可以從10塊調到70塊,是這個原因嗎?從10元調到70元是不是受它自己自治條例的限制?

李次長慶華:對,它自己的自治條例。

鍾委員佳濱:它自己的自治條例規定了,就不能夠調超過30%,是不是這樣?

李次長慶華:沒有,因為它自治條例是依照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的規定。

鍾委員佳濱:第三條,不是第四條?

李次長慶華:對,第四條才有中央立法的地方稅,才會有30%的限制。

鍾委員佳濱:對,中央立法的地方稅有什麼?像房屋稅還有什麼?

李次長慶華:房屋稅、地價稅,還有使用牌照稅。

鍾委員佳濱:對的,所以它自己自治條例的訂定是要根據第三條,如果是根據第三條,就沒有這30%的限制,那它幹嘛要廢掉?它不廢掉,它就不受限制,可以10塊錢調到70塊啊!為什麼要把它的自治條例廢掉,然後才從10塊調到70塊?

李次長慶華:因為它要調增稅額,或者是要訂定新的稅額,就必須要把原來的自治條例廢止,重新、新訂自治條例,然後經過議會的通過才可以執行。

鍾委員佳濱:喔!所以它提前廢止,然後公布一個新的自治條例,依這個新的自治條例就從10塊調70塊,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是,沒錯。

鍾委員佳濱:它是根據第三條,不是第四條,所以它有權可以這樣做,是這樣嗎?

李次長慶華:依照目前的第三條是這樣。

鍾委員佳濱:現在我們來看一下,全國各地方政府只有花蓮有這樣一個稅收,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對,爭訟案件。

鍾委員佳濱:而且你看這個金額,南投還有一些金額,其他還有的是30億左右,但它獨獨可以達到快80億以上,是不是占我們全國地方稅、特別稅將近一半,是不是這樣?

李次長慶華:對,它的金額是比較大一點。

鍾委員佳濱:請問一下,我們看到它的行政訴訟是連敗20次。

李次長慶華:沒有啦,大概就是8件吧!

鍾委員佳濱:8件,20次全部敗訴,為什麼法院判它敗訴?

李次長慶華:法院判敗訴的原因,第一個,因為行政法院對於我們第三條、第四條的適用範圍,他們可能有一些誤解,誤以為它是要受到第四條30%的限制。

鍾委員佳濱:我知道意思了,可能法院的認知上跟我們立法者或者我們執法者有點不太一樣。好,我們往下看,但是我覺得這要小心啦!因為全國只有花蓮產大理石,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是。

鍾委員佳濱:花蓮是大理石的主要礦區,全國用的水泥是不是來自於花蓮為主?礦場占了四成,對不對?

李次長慶華:主要是來自花蓮。

鍾委員佳濱:如果它因為調整這個稅造成建材上漲,房價會不會上升?有沒有評估過這個情況?

李次長慶華:不一定啦!

鍾委員佳濱:不一定但是有這個可能,我舉個例子好了,以金門高粱為例,如果今天全臺灣就只有金門那裡的水可以釀大家喜歡的高粱酒,如果不是金門縣政府投資一個金酒公司,而是金門縣政府根據第三條來對所有金門釀高粱酒的酒廠課稅,我請教一下,如果金門縣政府把第三條的特別稅提高很多,你覺得全國的金門高粱會不會漲價?

李次長慶華:兩個是不同的東西。

鍾委員佳濱:我先就高粱酒的部分來問你,當然我知道高粱酒漲價,買不起就不要喝,就算了,也不是壞事啦!但是水泥不一樣,所以我要說的是,其實財政部從稅理上,從第三條、第四條的分際上,你們對於這樣的修正,你們是尊重我們立法院的決定,其實你們認為沒有什麼好反對的,但是本席要提醒你一下,你看看花蓮縣政府從10塊調到70塊,它收的這些錢有沒有對開礦礦區周邊的居民進行回饋,你有沒有去考察這一點?

李次長慶華:這個部分我們有要求地方政府。

鍾委員佳濱:它有做嗎?

李次長慶華:我們並沒有真正去瞭解他們實際上支出的狀況。

鍾委員佳濱:我覺得財政部管稅,不是管怎麼收,其實你們也會考量到稅賦公平、看怎麼用,如果今天花蓮縣政府可以課這麼多的稅收,占我們地方特別稅一半這樣的稅收,是因為花蓮有一個獨占全臺灣的礦產,這樣的礦產產出來的大理石,還有包括它的水泥,是全臺灣市場在使用,這是花蓮的貢獻,可是這個貢獻花蓮政府拿去了,真正承受礦區環境成本的是該地區的居民,基本上,這樣的稅我們在稅則上認同由地方政府來自行調整,但是對於地方政府有沒有善盡相關的工作,有兩個部分,首先是這樣的價格,會不會造成全臺灣消費者的負擔,以及這樣的收入有沒有反映到礦場周邊居民的回饋上?您覺得這兩個要不要評估?

李次長慶華: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現在在審查他們這些地方自治條例的時候,就是報到財政部來審查的時候,我們都有要求各縣市政府,第一個,一定要舉辦公聽會,然後要跟當地受影響的利害關係人進行相關的溝通。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們有要求就對了。

李次長慶華:對,另外就是它的成本效益怎麼分析、做些什麼相關的用途,其實都要提供給我們相關參考的評估。

鍾委員佳濱:主席站起來了,我有兩個要求,第一個,如果這樣的稅,經過修法後地方政府可以依它的意思來調整,造成整個全國建材的波動,財政部要會同經濟部趕快去評估,可以嗎?

李次長慶華:其實我們在會議當中,還有會前審查自治條例的時候都有要求。

鍾委員佳濱:我請你再去跟經濟部說要評估。

李次長慶華:有,我們都有請他們表示意見。

鍾委員佳濱:因為今天房價的事情全國都關注,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是。

鍾委員佳濱:第二個,對於花蓮縣政府,他們過去公聽會上,有沒有將這個收益反映在礦場、環境成本受到影響最多的社區或居民上,有沒有做這樣的回饋,你們可不可以請他們拿出具體的一個研析讓大家知道?這個稅的確地方政府有它的權力收取,但是怎麼用,要跟大家交代,可以嗎?

李次長慶華:可以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可不可以再說1分鐘就好?基本上它就是一個縣庫的收入,縣庫的收入他們是統收統支,他們去做相關的支出,到底是不是有一定比例要回饋到那個礦區周邊的居民,當然……

鍾委員佳濱:我們的空污稅、空污費也是一樣啊!也是特定的,就是要說明空污費是要用在哪裡啊!

李次長慶華:因為它不是專款專用的概念。

鍾委員佳濱:所以請財政部就這部分請地方政府提出一個研析,讓我們大家都知道,好不好?

李次長慶華:這個我們可以請花蓮縣政府提供。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鄭委員不在。

請林楚茵,林楚茵、林楚茵、林楚茵,林委員不在。

請傅崐萁,傅崐萁、傅崐萁,傅委員不在。

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之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兩案之提案內容,宣讀完畢後進行協商。

主席:請問在場的委員,兩案併陳,送院會協商,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好,我們就保留送院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二案保留,併案送院會協商。

主席:本次會議作如下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伍麗華、王美惠、許宇甄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四、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兩案,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

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通過。

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伍麗華,針對財政委員會5月6日議程「地方稅法通則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據統計,原住民保留地全台面積,私有原住民保留地有13.64萬公頃,占全台原住民保留地51%,然原住民保留地因民營銀行擔保品意願低、鑑價機制並不完善及土地價值被嚴重低估。使得族人以原保地作擔保品向正規銀行申請貸款遭拒後,只能轉往私人當鋪、融資公司,反而踏入另一個高利率、高風險的財務陷阱。

本席為解決原住民保留地貸款困難問題,以及為健全原住民參與金融之目的,曾多次質詢財政部、金管會,同時亦曾請財政部、金管會、內政部與農委會進行跨部會協商,並於會議中各部會同意研議建置「原住民土地鑑價機制」,以解決銀行端對原住民族土地不熟悉而導致之授信缺失,爰請相關部會於兩周內以書面方式提供建置進度回覆本席辦公室。

又,花蓮縣政府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自2009年開始制定《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原2012年11月18日公布之自治條例施行期間為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豈料,花蓮縣政府於2016年6月提前廢止,並於同日公布2016年自治條例(施行期間自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課徵稅額每公噸自一開始的4元、5.2元逐漸增加到10元,最終甚至調高至每公噸70元之標準。其作為不僅與現行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之地方稅稅率調升以30%為限之規定,更使相關業者據此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且花蓮縣政府連續20次敗訴。又據花蓮縣政府去年4月27日公布之新聞稿,花蓮縣政府已與其律師團共同研議,將依法提起再審之訴及聲請釋憲,若於其釋憲前修法,恐將陷花蓮縣政府於不義。

此外,各地方政府徵收之礦石稅去向亦常受鄉鎮公所、地方議員質疑,因汙染實際發生在鄉鎮範圍、犧牲居民與族人的生活與健康,但鄉鎮公所卻只拿到百分之五,回饋地方不成比例。

再者,固然地方稅係地方自治立法權之範圍,惟查近年來地方政府開徵之特別稅課,多以礦石稅為主,而該項稅課與本國之營建成本息息相關,更可能因稅額調高而推升房價。因此,修法放寬地方稅法通則之地方特別稅課調升上限,恐使前述稅課一次性調升7倍之情況再現,從而衝擊房價。而財政部、主計總處為房市健全小組成員,理應通盤掌握。

爰此,請財政部、主計總處連同內政部,針對修法後各地方政府可能開徵之特別稅課、稅額進行了解,並評估對物價、房價之影響,以及各地方政府開徵特別稅課之使用去向(如提撥地方鄉鎮市公所之比例),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委員王美惠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王委員美惠,就審議地方稅法通則修正草案,特向財政部提出質詢。

說明:

1.本次會議議程為審議地方稅法通則修正草案,期能完整地方稅課稅相關法律。

2.查娛樂稅法前身為「筵席及娛樂稅法」,立法目的乃運用稅制手段抑制鋪張浪費不良風氣,並倡導勤勞節約民族美德、改善消費結構、引導社會合理消費。然而時代及環境演變,過去視為貴族階級或奢侈性之娛樂活動或娛樂場所,本質上已經是大眾之休閒活動甚至是政府保護獎勵對象之文化、體育活動。因此至今有眾多芻議應廢止娛樂稅。

3.查印花稅之課稅迭有爭議,諸如「同一交易行為須核課印花稅及營業稅等稅目,有重複課稅疑慮」、「徵納雙方對於課稅標的是否應課稅及究屬何類課稅時有爭議」、「印花稅採貼花或彙總申報完稅方式不易控管易生逃漏」、「印花稅稅源可跨縣市流動造成地方政府間爭稅」等,致課印花稅常被認徒增交易困擾與成本卻稅課利益甚低。亦有眾多芻議應廢止印花稅。

4.前述娛樂稅與印花稅皆為地方稅,為地方政府重要財源,倘廢止應由中央政府補足相關收入。今多有建議應廢止此二類稅,財政部屢以「為地方政府重要財源」為由反對廢止娛樂稅與印花稅,而未就「倘廢止後如何補足地方政府財源」進行研議。此外,縱財政部認娛樂稅、印花稅不應廢止,亦應回應社會意見,就如何改善此二類稅研議。

綜上、為使地方政府之收入不因廢止印花稅與娛樂稅,爰請財政部於一個月內,針對「倘娛樂稅、印花稅廢止後如何補足地方財源」、「娛樂稅與印花稅之稅制改進」,提出書面報告。

委員許宇甄書面質詢:

一、請問財政部,村里長年終慰問金能否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二、請問財政部,財政收支劃分法迄今已逾25年未修正,地方制度法修法後,確立了目前六都十六縣的行政區劃,六都在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比例高,造成其他十六縣市分配數偏低,2016年為了確保國人糧食安全,以國土計畫法為法源,規劃出全台供糧食生產之農地資源面積需求量約為81萬公頃,在此前提下,直轄市、縣(市)有許多地方都被規劃成農業發展地區、宜維護農地區,這些土地不僅是我們生產糧食的基礎,更是維護食物安全的重要保障,未來不能隨意變動,當某些縣市必須替其他縣市背負更多的農地責任,中央政府就必須給予相對性的補償,這才能真正的保障農業發展,對這些縣市也比較公平,財政部對此狀況,何時能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法提案?

三、糧食安全關乎國安,既然政府要某些縣市負擔較高責任,就應該要給予這些縣市應有的補償,以現有規劃來看,雲林縣每人平均要負擔136平方公尺的農地責任額,宜維護農地占比10%,屏東縣和嘉義縣每人平均負擔約100平方公尺農地責任,宜維護農地占比各9%,但是分到的統籌分配款卻都偏低,對農業縣市而言非常不公平,請問財政部,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前,能否有專案給予這些縣市補償?請財政部盡快提出對應方案給行政院,還給農業縣市一個公道。

委員李柏毅書面質詢:

403震災後,財政部針對受災戶責成稅捐稽徵機關從寬、從速,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綜所稅、營所稅等9大稅目稅捐減免;也在上月中旬提出個人災損金額申報的延長受理與金額提高,且申報期限內填報個人災害損失申報表,並檢具受損財產的照片或有關憑證,國稅局將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

上述措施從實際稅額認定與減免部分協助受災戶,然而對於部分因震災而陷入極度生活不便之受災戶,例如稅務文件與電腦全數在家中隨建築掩埋、汽機車等主要交通工具因震災損毀者,財政部、國稅局是否在報稅的「方式」上予以協助?例如於受災戶較易前往之特定地點,提供電腦等器材協助報稅。

另外由於震災至今僅經過一個月,即迎來報稅季,許多列舉報稅用之稅務單據可能因震災而佚失,目前財政部似無針對受災戶延長報稅期限之規劃,爰此建請財政部、國稅局針對上述提問,於一周內書面回覆,以維護受災戶報稅之權益。

主席:另外,本次會議議事錄授權由本席核定後確定,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沒有異議,通過。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如果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散會。

散會(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