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議瑩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農業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3案:

(一)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農業管理」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畜牧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農業發展」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如未接獲議事處來函則不予審查)

二、審查本院委員陳冠廷等30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答詢官員 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

法務部參事林豐文

主席:請主秘報告出席人數。

程主任秘書谷川:報告全體會,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4月29日(星期一)9時至10時23分

113年5月1日(星期三)9時至11時26分

113年5月2日(星期四)9時至13時56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張啓楷  林岱樺  謝衣鳯  楊瓊瓔  鄭正鈐  陳亭妃  邱志偉  張嘉郡  邱議瑩  蔡易餘  賴瑞隆  陳超明  呂玉玲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洪孟楷  林思銘  謝龍介  鍾佳濱  蘇巧慧  王美惠  蘇清泉  林倩綺  何欣純  羅明才  賴士葆  游 顥  賴惠員  麥玉珍  李柏毅  陳冠廷  吳秉叡  陳培瑜  黃國昌  林德福  顏寬恒  牛煦庭  羅廷瑋  張智倫  郭國文  陳菁徽

   委員列席26人

列席人員:113年4月29日(星期一)

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周明政

113年5月1日(星期三)

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周明政

113年5月2日(星期四)

經濟部部長王美花暨相關人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仙桂暨相關人員

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暨相關人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施淑惠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參事林豐文

主  席:楊召集委員瓊瓔

專門委員:游千慧

主任秘書:程谷川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蔡明汝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

   科  員 費添錦

113年4月29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

甲、經濟部主管

一、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334億2,797萬3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356億9,459萬3千元,照列。

3.稅前淨損:22億6,662萬元,照列。

(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281億6,558萬6千元,配合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議結果,減列水利署及所屬第3目「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第3節「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投資「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1億5,000萬元,本項應隨同修正減列「專案計畫─繼續計畫─大安大甲溪聯通管工程計畫」1億5,000萬元,減列「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鳥嘴潭人工湖下游自來水供水工程」7億8,000萬元,共計減列9億3,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72億3,558萬6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億7,307萬6千元、償還長期債務2億6,667萬元,均照列。

(八)通過決議48項:

1.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編列48億0,520萬1千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蔡易餘  邱議瑩  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張嘉郡

2.鑑於過去曾發生台南森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錯誤之圖資,導致日前發生台南山上淨水場三期工程自來水管線撞上天然氣管線疑似工安的事故。事實上,事故發生之原因為森霸電廠未依照自身所提供的圖資埋設管線,實際埋設管線之位置與圖資差距甚大。施工前之探勘工作不僅未發現錯誤,實際施工前也未使用相關探測器材確認天然氣管線的實際位置,險些釀成重大的氣爆工安意外。爰此,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個月內,盤點檢討公司所屬之地下管線圖資正確性,以及施工前之探勘、相關探測儀器探測之標準處理流程並提出調查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降低國營事業工程重大工安事件發生之可能性。

提案人:陳亭妃  蔡易餘  邱議瑩

3.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自來水銷售收入289億1,954萬1千元、銷售成本275億6,576萬5千元、營業費用38億5,716萬5千元,財務成本13億4,619萬9千元,預計銷售虧損達38億4,958萬8千元。經查,給水單位成本逐年攀升,惟單位售價尚無明顯變化,致給水銷售多年仍呈虧損,預計113年度單位虧損達1.47元,為近5年最高。為維水資源有效運用及公司永續經營,自來水公司應加強營運成本之控管,並審酌用水情形,審慎評估調整合理水價。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蔡易餘  邱議瑩

4.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3年)」編列80億元。經查,台水公司自102年起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3年)」,漏水率已由18.53%降至112年8月底12.72%,雖具初步成果,惟相較國際其他國家或城市(日本、巴黎、柏林漏水率僅5%;首爾6.3%;馬德里9.9%;日本福岡市、名古屋市及東京都漏水率甚未及3%),均低於我國,因此減少漏水損失及提升用水效率容有改善之處。而近年來,自來水管道漏水及破裂的主要原因包括管線老化腐蝕和承受荷重震動,建議台水公司精進提高管線汰換效率,通盤評估管線汰換順序並加速辦理。另為了提升降低漏水率執行成效,台水公司建置小區管網以進行檢漏及比對售水率,並運用智慧科技加強漏水修復工作。然而,部分小區管網因枯水期供水方向改變、城市規劃調整或配合其他單位工程等原因,導致其封閉性受損,需要重新進行封閉確認。截至112年8月底,仍有1,611個小區管網尚未經確認封閉(占已建置數的45.62%),建議加強各區處管理,改善小區管網的封閉確認情況。此外,目前僅有2,098個小區管網與WADA系統進行了介接(占已建置數的59.42%),儘管已超過一半,但仍不利於該系統全面偵測漏水情況,建議加快小區管網與WADA系統的介接進程,以促進更有效的漏水監測和管理。爰此,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減少漏水損失及提升用水效率之改善」報告外,也針對高雄市第2選舉區每會期前提出「北高雄自來水管線汰換規劃進度」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賴瑞隆

5.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原料」編列外購原、清水費用38億4,178萬2千元,向經濟部水利署北、中、南區水資源分署及各地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所轄水庫等外購原水費27億3,092萬4千元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清水費11億1,085萬8千元。經查,113年度台水公司自有水源占總供水量未及三成,且近年外購水源原料費占給水費用比率未明顯下降。且近期因極端氣候導致水情出現乾旱和豐沛不均的情況,台水公司配合水利署水源調度政策,外購水源原料費概呈增加趨勢。鑑於台水公司近年售水單位成本逐年攀升,售水單位虧損亦持續擴大,允宜研謀提高自有水源供應量,以降低外購水源所需成本。爰此,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多元水源開發方案」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賴瑞隆

6.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編列1億4,600萬元,為改善台水公司供水轄區內老舊高地社區供水品質,預計每年可節省81.7萬噸水量。然檢視辦理概況,原預計112年底應完成共20處社區改善工程,截至112年9月僅完成10處,尚需完成10處社區改善,始能達成計畫預期目標。為儘早改善老舊高地社區漏水情形,宜加強控管執行進度,並積極研謀改進推動所遇困難,以提高計畫執行成效。爰此,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進度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蔡易餘  賴瑞隆

7.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自來水銷售收入289億1,954萬1千元、銷售成本275億6,576萬5千元、營業費用38億5,716萬5千元,財務成本13億4,619萬9千元,預計銷售虧損達38億4,958萬8千元。然經查,給水單位成本逐年攀升,惟單位售價尚無明顯變化,致給水銷售多年仍呈虧損,預計113年度單位虧損達1.47元,為近5年最高。為此,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就近年因給水單位成本逐年增加,詳實評估現行水價計算方式之合理性,並強化營運成本之控管,以利水資源有效運用及該公司永續經營。

提案人:楊瓊瓔  張嘉郡  鄭天財

8.為改善高地老舊社區嚴重漏水問題,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110年起辦理「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投資總額為4億2,700萬元,計畫期程為110至113年,113年度台水公司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編列最後1年經費1億4,600萬元。然經查,「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推動未如預期,113年度為計畫執行期程最後1年,允宜強化執行進度之控管。為此,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強化工程進度之控管,並研謀改善推動所遇難題,俾提高計畫執行成效。

提案人:楊瓊瓔  張嘉郡  鄭天財

9.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健全產業發展,改善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利,經濟部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14條訂定離島供水營運虧損補助辦法,並由經濟部水利署編列預算補助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合理之虧損,113年度該公司編列「政府補助收入─離島虧損補助收入」4億6,635萬4千元。然經查,近年台水公司離島供水收支虧損持續擴大,且政府補貼離島供水虧損數雖由109年度2億6,156萬元增至113年度預算案之4億6,635萬4千元,仍不足以支應其虧損,恐影響離島供水永續營運。為此,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審慎規劃海淡水與地下水之運用,加強地下水監測作業,以確保供水穩定性。

提案人:楊瓊瓔  張嘉郡  鄭天財

10.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推動降低漏水率計畫(102-113年),12年投入1,003億元,全台灣漏水率由101年底19.55%降至112年底12.54%,第七區處漏水率改善由103年14.7%目前降至112年底7.71%,透過改善漏水率提升水資源應用。考量高雄用水環境特殊,尚無大型水庫或儲水設施,供水情況受天候影響較其他地區嚴重,如長期乾旱未下雨,現有川流水、伏流水及地下水源供應將吃緊,目前高雄每日用水150萬公噸,未來考量產業提升及民生用水需求增加,自來水公司應加速推動第七區處降低漏水率工程及管線汰換工程。經自來水公司報告,目前於高雄地區投入汰換管路金額7.27億元,推動高雄區域自來水管線汰換降低漏水率,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精進第七區處漏水率降低,目標於113年度推動第七區漏水率優於目標值,持續提升高雄供水環境,保障區域產業及民生供水穩定。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11.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為穩定台灣供水,自102年起,啟動「降低漏水率計畫(102-113年)」,12年間投入1,003億元,漏水率已從101年底19.55%降至112年的12.54%,預計在113年底可降至12%以下,每年可節省達2.54億立方公尺水量,為台灣穩定供水提供良好環境。伴隨改善成效良好,台水公司已規劃推動下一階段「降低漏水率計畫(114至121年)」,預計8年內投入經費808億元,將漏水率於121年底降至9.77%以下。考量自來水公司長期穩定水價自行吸收經營成本,加上極端氣候,供水環境變化大,同時水價調整同步將影響民生物價等諸多考量,自來水公司勇於承擔水資源永續的社會責任,應適時給予協助。綜上,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年底前儘速提出「降低漏水率計畫(114-121年)」積極爭取政府預算協助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推動下一階段降漏作業,架構完善台灣供水環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12.鑑於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預算206億3,281萬7千元,辦理16項延續性固定資產建設專案計畫,惟迄112年曾辦理計畫修正共有13項,逾八成計畫曾修正調整經費或展延期程等,顯見計畫、經費控管容有改進之處,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送專案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鄭天財  張啓楷

13.鑑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因自有資金不足,對外舉債規模逐年攀升,113年度預計債務餘額達1,147億6,991萬6千元,較112年度增加15.35%,又113年度利息費用預計超過13億元,較112年度增加5億8,943萬7千元,其占營業收入比率達4.1%。逐年攀升之長期借款及利息費用等對台水公司經營績效及財務結構健全性勢必產生影響,應加速研謀控管機制,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送專案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鄭天財  張啓楷

1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建置分區管網,分大、中、小區管網,小區管網應確認封閉後始能發揮其檢漏功能,惟迄112年8月底尚未封閉確認之分區管網數共1,611個,占總數(3,705個)比43.48%,允宜妥善規劃確認作業排程,並強化控管機制,俾提升檢測漏水效能。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15.近期因極端氣候致水情旱澇不均,為增加自有水源量,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執行伏流水相關計畫有「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第二期」及「加強平地人工湖及伏流水推動計畫─烏溪二期暨抗旱2.0強化及改善」,上述2項計畫113年度賡續編列8,290萬元,允宜強化計畫執行進度之控管,以利工程如期如質完成,並持續研謀多元水源開發,俾提高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有水源之供水穩定。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16.為提升降低漏水率執行成效,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建置小區管網以進行檢漏及比對售水率,運用智慧科技(大數據分析、雲端運算)加強檢修漏,與工業技術研究院合作開發雲端AI輔助漏水偵測技術,並自行研發之大數據漏水偵測輔助系統(簡稱WADA),藉由擷取現有雲端大數據資料,輔以自動化人工智慧模組運算,偵測分區管網內供水異常事件。惟部分小區管網因枯水期供水方向改變、都市計畫或配合其他單位工程,致其封閉性遭破壞,待重新進行封閉確認,迄112年8月底尚未封閉確認之小區管網數計有1,611個(占建置數比45.62%),允宜加強控管各區處改善小區管網封閉確認,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鄭天財  楊瓊瓔

17.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營業損失6.78億元,經查該公司近5年之營業利益率發現,113年度為近5年度最低,且近年多數區管理處營業成本費用率逾100%,逾半數區管理處113年度營業成本與費用較112年度增加。面對自來水經營環境日益艱難,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允宜審酌各地水資源發展情形,因地制宜研謀改善措施及落實績效管理機制,以利提升用水效率及改善營運績效。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鄭天財  楊瓊瓔

18.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3年)」等19項專案計畫(其中16項為繼續計畫),於固定資產建設專案計畫編列207億4,441萬4千元,高達13項計畫曾修正調整經費或展延期程等,允宜強化經費及工程進度之控管,以利各項計畫如期如質完成。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鄭天財  楊瓊瓔

19.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為管理閒置土地,按其「不動產出租作業要點」及「辦理土地買賣交換作業要點」等規定將具保留價值之閒置土地予以維護管理,並規劃再利用或出租。經查自來水公司活化資產剩餘嘉義嘉工新村宿舍南側基地,因基地面積大已於112年辦理分割及招標前置作業分區招租,但辦理招租後流標2次,得檢討招租條件。鑑於自來水公司近年營運持續虧損,為提高資產運用效益,進而增加公司收益,應持續檢討計畫執行,研議可行方案。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進度成效與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張嘉郡

20.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計供水量為32億7,565萬6千立方公尺,較112年度33億2,468萬2千立方公尺減少4,902萬6千立方公尺(減幅1.47%),其中外購水源計23億0,321萬7千立方公尺,占全年度供水量70.31%,並於「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原料」編列外購原、清水費用38億4,178萬2千元,包含向經濟部水利署北、中、南區水資源分署及各地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所轄水庫等外購原水費27億3,092萬4千元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清水費11億1,085萬8千元。經查,113年度自有水源占總供水量未及三成,且近年外購水源原料費占給水費用比率未明顯下降,允宜研謀多元水源開發方案,並加強控管現有伏流水工程執行進度,俾逐步降低外購水源成本。綜上,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原料」編列外購原、清水費用38億4,178萬2千元,113年度預計自有水源占總供水量比未及三成,且外購水源成本占給水收入比率仍高,又近年該公司售水單位成本逐年攀升,售水單位虧損持續擴大,允宜研謀多元水源開發方案,並強化伏流水工程執行進度之控管,以提高自有水源供應量,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鄭天財  謝衣鳯

21.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102年起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3年)」,漏水率已由18.53%降至112年8月底12.72%,惟相較國際其他國家或城市,日本、巴黎及柏林漏水率僅5%,首爾及馬德里則分別為6.3%及9.9%,至日本福岡市、名古屋市及東京都漏水率甚未及3%,均低於我國,復檢視臺北自來水事業處111年底漏水率為11.20%,並以114年降至10%為目標,亦較台水公司漏水率低,顯示該公司減少漏水損失及提升用水效率容有改善之處。綜上,台水公司自102年度起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3年)」,113年度為計畫執行期程最後1年,編列預算數80億元,預計降低漏水率至12%,惟仍較國際其他城市及北水處為高,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允宜賡續檢討精進改善漏水做法,俾提升降低漏水率執行成效,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鄭天財  謝衣鳯

22.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自來水銷售收入289億1,954萬1千元、銷售成本275億6,576萬5千元、營業費用38億5,716萬5千元,財務成本13億4,619萬9千元,預計銷售虧損達38億4,958萬8千元。經查,給水單位成本逐年攀升,惟單位售價尚無明顯變化,致給水銷售多年仍呈虧損,113年預計售水總成本為327.69億元,較109年增加12.92%,給水收入289.20億元僅上升2.97%,收支相抵後預計虧損擴大至38.49億元,較109年增幅達3.12倍,為近5年最高。綜上,台水公司近年因給水單位成本逐年增加,又給水單位售價未有明顯變化,致給水營運持續虧損,113年預計單位虧損達1.47元,為近5年最高。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允宜積極檢討經營績效,強化成本控管機制,以利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永續經營發展,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正鈐

連署人:鄭天財  謝衣鳯

23.為提升降低漏水率執行成效,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建置小區管網以進行檢漏及比對售水率,運用智慧科技(大數據分析、雲端運算)加強檢修漏,與工業技術研究院合作開發雲端AI輔助漏水偵測技術,並自行研發之大數據漏水偵測輔助系統(簡稱WADA),藉由擷取現有雲端大數據資料,輔以自動化人工智慧模組運算,偵測分區管網內供水異常事件。只是部分小區管網因枯水期供水方向改變、都市計畫或配合其他單位工程,致其封閉性遭破壞,待重新進行封閉確認,至112年8月底尚未封閉確認之小區管網數計有1,611個(占建置數比45.62%),應加強控管各區處改善小區管網封閉確認;另小區管網與WADA系統介接數僅2,098個(占建置數比59.42%),雖已超過一半進行介接,但仍不利該系統全面偵測漏水情形,應加速辦理小區管網與WADA系統之介接。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24.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編列1億4,600萬元,而113年度為計畫期程最後1年,但該公司至112年8月底完成改善社區數尚未達計畫111年底預期目標,計畫推動未如預期,應強化工程進度之控管,以提高計畫執行成效。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25.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分別編列「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328億6,179萬1千元、296億8,293萬2千元及38億5,716萬5千元,過半數管理處營業收入不敷支應所需營業成本與費用,又部分管理處尚未確認封閉小區管網占比偏高,應因地制宜研謀開源節流措施,並妥善規劃辦理小區管網確認封閉計畫,以改善各區管理處營運績效及提高用水效率。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26.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規劃,新營專訓中心係兼具教學、訓練、研究、會議及生活休閒之多元機能,共投入經費9.06億元,其園區面積較原台中訓練所擴大15倍,為維護園區內環境清潔、學員膳食餐飲及保警保全等業務,該公司以委外承攬方式辦理並編列服務費用,113年度預計達4,933萬5千元,較109及110年度增加,加以折舊及攤銷費用之提列等,整體員工訓練費用呈逐年上升趨勢;雖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園區訓練業務尚有餘裕者辦理外借並收取費用,代辦訓練收入由109年度3萬1千元增至113年度預計70萬元,但為提高該中心使用效益,應考慮其設施及管理能量,滾動檢討該園區之使用方式或對外開放租借利用率。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27.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自來水延管工程」最後1年度經費17億2,300萬元,其中自來水延管工程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第四期預計增加1.9萬戶受益戶,但至112年8月底實際接水戶數僅9,015戶,接水率僅49.64%,為使建置自來水延管發揮其效益,應精進前置作業之辦理,加強彰化縣無自來水地區之調查,研謀對策提高受益戶接水率。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28.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收入」編列328億6,179萬1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328億6,126萬9千元,僅僅增加52萬2千元。尤其銷售收入部分,因水價長期未調整以及其他再生水政策等因素,導致售水收入無法大幅成長。依國際水協會IWA(2022)公布調查各國「家庭用水戶」年用200立方公尺(度)平均水費,台灣平均家戶水價9.24元/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9.84元/度,臺北自來水事業處8.64元/度),居30個國家中第3低,僅高於印度4.20元/度及斯里蘭卡2.58元/度。然「營業收入」除「銷售收入」(給水收入)外,尚有「勞務收入」(用戶新設給水裝置收入、觀光旅遊收入)、「其他營業收入」(代理收入、政府補助收入、什項營業收入)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努力經營,以增加上述收入,尤其113年度應積極爭取政府補助收入,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可減少利息支出。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29.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102年起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3年)」,漏水率已由18.53%降至112年8月底12.72%,雖具初步成果,惟相較國際其他國家或城市,日本、巴黎及柏林漏水率僅5%,首爾及馬德里則分別為6.3%及9.9%,至日本福岡市、名古屋市及東京都漏水率甚未及3%,均低於我國,復檢視臺北自來水事業處111年底漏水率為11.20%,並以114年降至10%為目標,亦較台水公司漏水率低,顯示該公司減少漏水損失及提升用水效率容有改善之處。爰此,有鑑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仍待檢討精進改善漏水做法,並加強辦理小區管網封閉及與WADA系統介接作業,俾提升降低漏水率執行成效,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張嘉郡  鄭天財

30.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36億1,806萬元,除辦理契約公證、委託承攬抄表等費用外,有32億5,523萬9千元用於各種外包費用,如廢水污泥清理、水量計修理拆換、海淡廠委外操作等各項委外支出。惟查,該項費用自108年迄113年持續增加且年年超支。綜上,台水公司該項費用年年超支,應加強成本控管、撙節開支,核實編列預算。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增加外包費之估算依據與撙節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31.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服務費用」項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469萬元,較112年度決算數增加50萬元。台水公司近年處於持續虧損狀態,相關費用支出更應秉持「能省則省,能減則減」,檢討不必要支出或是縮減支出規模,畢竟累積省下小錢即可省下大筆支出,例如「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當中的「宣導台水公司五十週年廣告」,從112年12月開始進行廣宣,到113年2月還繼續在執行,累計執行金額超過170餘萬元,既然台水公司已虧損,類似像這種媒體業務宣導費用即應減半或是縮小規模,儘量利用公司網站、召開記者會或是首長臉書等費用較低方式進行廣宣即可。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提出檢討改善暨精進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32.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110年度起辦理「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投資總額為4億2,700萬元,計畫期程為110至113年,113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編列最後1年經費1億4,600萬元。然據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推動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有助改善漏水減少水資源浪費,惟迄112年3月底僅完成6處社區改善,執行進度未如預期,亟待檢討改進。」鑑於113年度為「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執行期程最後1年,惟台水公司迄112年9月底僅完成改善10處社區,還有尚需完成10處社區改善,允宜加強控管執行進度,並積極研謀改進推動所遇困難,俾儘早改善老舊高地社區漏水情形。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就提高計畫執行成效做出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楊瓊瓔  謝衣鳯  張嘉郡

33.有鑑於蔡總統原住民族就業政策主張:「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開創永續的原住民族經濟發展:為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政府負擔保障原住民就業之責,採取長期穩定之就業輔導措施,並獎勵私部門參與,以共同創造就業機會,落實原住民工作權之保障。」對於非屬「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所規範之國營事業均應負擔保障原住民就業之責,增加職務型態、提高進用比例,無論業務性質與原住民族業務是否相關,均應積極進用,增加原住民族之保障名額等方式辦理進用,俾落實蔡總統保障上萬新的工作機會之政策。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就原住民族進用方式做出檢討,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楊瓊瓔  謝衣鳯  張嘉郡

34.為彌補自有水源不足部分,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部水利署北、中、南區水資源分署、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等購買原水供應,惟近期因極端氣候致水情旱澇不均,該公司配合水利署水源調度政策,外購水源原料費概呈增加趨勢。鑑於台水公司近年售水單位成本逐年攀升,售水單位虧損亦持續擴大,允宜研謀提高自有水源供應量,以降低外購水源所需成本。爰此,有鑑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研謀多元水源開發方案,並強化伏流水工程執行進度之控管,以提高自有水源供應量,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鄭天財  張嘉郡

35.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研究發展費用」編列1,582萬9千元,台水公司近3年研究發展冀期達成目標幾乎相同,缺乏創新目標,依據「11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之規定,「研究發展係為強化創新研發能力,除應密切注意國際及國內科技發展之動向外,並應就各項研究發展計畫將來所需財力及相關條件之配合,作事先評估。凡為研究新產品、改進生產及提供勞務技術、改善製程、節約能源、防制污染之研究、產品市場調查之支出及重要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投資計畫所作可行性研究暨環境保護影響評估經費均列入研究發展支出。」然台水公司似乎欠缺上述研究發展目標,目前所列之目標多是業務計畫目標,缺乏近幾年造成台水公司虧損原因及財務改善之研究發展。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暨精進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36.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租金與利息」中「利息費用」編列13億4,619萬9千元,110、111年度「利息費用」為5億0,700萬元和7億5,796萬元。經查:台灣自來水公司因資金不足,對外舉債規模逐年攀升,債務餘額持續增加,111年度審定決算數之債務餘額906.56億元、112年度自編決算數債務餘額1,043.93億元、113年度預估債務餘額將達1,147.70億元,較107年度債務餘額701.15億元,近6年增加446.55億元,增幅達63.69%。同時,負債比率亦逐年增高,113年度預計負債比率增至46.64%。另外,舉債規模增加,所負擔「利息費用」亦增加,111及113年度利息費用均逾7億元,占營業收入比率分別為2.4%及4.1%。鑑於我國基準利率近10年從1.37%升為2%,而逐年攀升之長期借款及利息費用和3年內負債恐超過台水公司1,475億元資本額等,對其經營績效及財務結構健全性之影響。對此,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積極爭取國家重大基礎建設工程之公務預算撥補,並檢討公司成本結構,俾改善公司財務,健全我國水資源國營企業永續經營發展,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邱議瑩  邱志偉

37.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預計增加長期借款524億元,其中用以償還債務之比率66.34%,預估113年底長期債務餘額逾1,000億元,利息費用則編列13億4,619萬9千元,跟112年度利息僅編列7億5,676萬2千元相比較,大幅增加了5億8,943萬7千元,而基於台水公司近年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均未改善,實應檢討強化資金運用控管機制,審慎評估對外舉債規模之妥適性,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研謀維護財務健全之具體改善計畫,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鄭天財  鄭正鈐

38.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編列206億3,281萬7千元,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3年)」等16項繼續計畫。查113年續編列之16項固定資產建設專案計畫,其中13項曾辦理修正,其比例高逾八成之計畫曾修正調整經費或展延期程等。台水公司應強化經費及工程進度之控管,以利各項計畫如期如質完成。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水壓、水量監測點分布情形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易餘

39.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編列80億元,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102至113年)」,計畫總經費826億元,預計113年漏水率降至12%(即12年內降低漏水率7.55%)。惟仍較國際其他城市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為高,允宜賡續檢討精進改善漏水做法,並加強辦理小區管網封閉及與WADA系統介接作業,俾提升降低漏水率執行成效。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40.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漏水率自112年8月底已由18.53%降至12.72%,雖具初步成果,惟相較國際其他先進或鄰近國家均低於我國,又臺北自來水事業處111年底漏水率為11.20%,並以114年降至10%為目標,亦較台水公司漏水率低,顯示該公司減少漏水損失及提升用水效率容有改善之處。13.1%至12.72%的漏水相當於4億多噸水量,粗略換算是近40億元的損失,不可不重視。自來水的漏水率顯示的是政府在面對乾旱缺水問題,漠視節流比開源容易,允應適時更新設備與汰換老舊管線,或運用科技提高用水效率。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之檢討報告。

提案人: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張嘉郡

41.為改善高地老舊社區嚴重漏水問題,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110年起辦理「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投資總額為4億2,700萬元,計畫期程為110至113年,113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編列最後1年經費1億4,600萬元。鑑於113年度為計畫期程最後1年,且該公司迄112年8月底完成改善社區數尚未達計畫111年底預期目標,計畫推動未如預期,允宜強化工程進度之控管,並研謀改善推動所遇難題,俾提高計畫執行成效。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42.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第4年編列1億4,600萬元,以改善高地老舊社區漏水問題,提高供水品質及節省用水量。然台水公司截至112年9月底,僅完成10處社區之改善工程,連111年底之預期目標都未達成,顯見台水公司執行效率堪憂,未能有效控管工程進度,允宜深刻檢討。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113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工程進度落後之緣由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鄭天財  鄭正鈐

43.為解決無自來水地區供水問題,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自來水延管工程」編列17億2,300萬元。查「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自來水延管工程」投資總額為45億3,600萬元,執行期間為111至113年。113年度為計畫執行期間最後1年度,持續編列預算數17億2,300萬元,預計增加4,500戶受益戶(第四期預計共增加1.9萬戶受益戶)。截至112年累計已編列預算數為28億1,300萬元,迄112年8月底累計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為18億3,446萬8千元(占預算數比65.21%),111及112年1至8月分別執行延管工程173及215件,核定受益戶數分別為1萬3,155戶及5,006戶(共1萬8,161戶)。惟,自來水延管工程完工後實際接水或使用自來水戶數偏低,為使建置自來水延管發揮其效益,台水公司應精進加速前置作業之辦理,持續加強計畫進度之控管,並研謀善策提高用戶用水意願,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3個月內盤點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邱議瑩  蔡易餘

44.為解決無自來水地區供水問題,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分年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自來水延管工程」預算17億2,300萬元。惟迄112年8月底2項計畫執行進度均未如預期,又受益戶接水率偏低及實際用水戶數不多,為使建置自來水延管發揮其效益,允宜精進加速前置作業之辦理,賡續加強計畫進度之控管,並研謀善策提高用戶用水意願。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45.為解決無自來水地區供水問題,113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自來水延管工程」17億2,300萬元。經查「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包含自來水延管工程、補助自來水改善及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等事項,其中自來水延管工程由台水公司辦理,第四期預計增加1.9萬戶受益戶,雖迄112年8月底該公司於第四期已增加1萬8,161戶受益戶,惟實際接水戶數僅9,015戶,接水率僅49.64%。此外,上開計畫預計於113年度屆期,又自來水延管工程前置作業所需時間較多,恐未能發揮延管工程之預期效益,允宜研謀精進自來水延管工程前置作業,妥為規劃工程施作優先順序,並強化執行進度之控管機制。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偏鄉及非都會區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蔡易餘

46.鑑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4月1日起調漲電價,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估增加15%,約5億6,000餘萬元,請向行政院爭取支應。

提案人:楊瓊瓔  陳亭妃  張啓楷  謝衣鳯  鄭天財  賴瑞隆  邱議瑩  邱志偉  蔡易餘

47.為充分供應民生,爰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需向各水權單位(包括經濟部水利署、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以及各縣市政府)付費取得原料,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上述單位進行協調,以調降原水費用。

提案人:楊瓊瓔  陳亭妃  張啓楷  謝衣鳯  鄭天財  賴瑞隆  邱議瑩  蔡易餘

48.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目前借款餘額1,044億元,提出具體書面資料,表列往來銀行及借款利率,並請經濟部協助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銀行爭取優渥減免利率,以降低利息支出。

提案人:楊瓊瓔  陳亭妃  賴瑞隆  蔡易餘  張啓楷

二、本會負責審查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財政委員會彙整。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楊召集委員瓊瓔出席說明。

主席宣告: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113年5月1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決議:

乙、經濟部主管

一、作業基金─經濟作業基金

()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83億2,701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76億5,868萬元,照列。

3.本期賸餘:6億6,833萬8千元,照列。

()解繳公庫淨額:2,718萬6千元,照列。

()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3億9,645萬3千元,照列。

()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通過決議28項:

1.經查,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管之全國66處編定工業區(產業園區),截至112年8月底止,轄管工業區尚有131.37公頃待租售及閒置土地96.17公頃,另開發中工業區部分廠商租購地後卻遲遲未建廠使用達577.31公頃,土地使用效率亟待提升。產業園區管理局應儘速加強媒合及有效釋出工業區閒置用地,俾促成企業投資並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爰建請產業園區管理局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邱議瑩

2.113年度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預計業務收入18億5,726萬7千元,主要係管理收入、其他勞務收入、給水銷貨收入、土地與廠房及其他建築物之租金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較112年度預算數18億0,262萬元增加5,464萬7千元,約3.03%,也較111年度決算數18億1,311萬4千元增加4,415萬3千元,約2.44%。近年業務收入雖呈成長趨勢,惟該基金因認列無法收回之相關管理費、土地損害金及公共設施建設費等呆帳,致111年度提列呆帳數與年底備抵呆帳餘額遽增,允宜加強帳款收繳管理與稽催作業,以維護基金權益。爰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加強帳款收繳管理與稽催作業」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3.113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賡續編列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大林蒲地區居民遷村相關費用1,228萬5千元。主要辦理大林蒲地區居民遷村相關作業,如推動辦公室設置、土地及地上物調查、遷村意願方案與民意溝通、文史調查、安置地區規劃等,此計畫已由106年延續至今,執行進度未如預期,截至112年7月底已撥付代辦經費合共3億4,000萬元,經費執行率49.24%,允宜督促其加速辦理;另113年度賡續編列代辦經費1,228萬5千元,允宜衡酌計畫執行進度,覈實估列所需經費。爰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全計畫執行進度及全經費使用情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4.查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管之全國66處編定工業區(產業園區),截至112年8月底止,轄管工業區尚有131.37公頃待租售及閒置土地96.17公頃,另開發中工業區部分廠商租購地後卻遲遲未建廠使用達577.31公頃,土地使用效率亟待提升。總計待租售面積為131.37公頃。其中包括彰濱工業區(77.67公頃,占可供租售面積3.73%)、臺南科技工業區(5.09公頃,占1.68%)、花蓮和平工業區(9.18公頃,占5.02%)、大里工業區(0.70公頃,占1.41%)。另外,「中南部產業園區方案」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開發的中埔、水上、新市及北高雄區等4個產業園區已完成核定設置,合共公告招租面積為56.98公頃,其中未租售38.73公頃,占已公告招租面積的67.97%。至112年8月底,共有130家工業區租售土地未興建工廠,占地577.31公頃。彰濱工業區未建廠家數最多,達95家(511.21公頃),其次是宜蘭利澤工業區14家(8.75公頃),臺南科技工業區有13家(30.55公頃)。逾3年仍未動工者中,彰濱工業區19家(18.95公頃)最多,其次是宜蘭利澤工業區9家(2.7公頃)。截至112年8月底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管工業區計有19處有閒置產業用地待活化,面積合共96.17公頃。爰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工業區土地資源優化與有效釋出策略研究」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5.113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業務收入」項下編列勞務收入19億9,167萬6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編列勞務成本39億1,252萬8千元,預計勞務收支短絀19億2,085萬2千元,較112年度預算短絀數減少3,582萬元,減幅1.83%。113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編列本期賸餘3.18億元,但扣除利息及現金股利收入後為短絀0.071億元。主要是工業區管理機構勞務收支短絀所致。勞務收入來自設施費用及管理費,支出包括用人費用及設施維護等。104至111年度短絀逐年增加,112年度減少至19.57億元,但截至8月底達11.91億元(至9月底13.53億元)。113年度預算短絀19.21億元,僅比112年度減少3,582萬元(降幅1.83%)。勞務收支短絀持續,可能影響基金財務健全。111年度工業區管理機構勞務短絀16.18億元,112年8月底已達8.63億元。公共設施維護等支出連年10億元以上,中區服務中心109至111年度短絀最高,分別為7.49億元、7.35億元及6.73億元。彰濱、美崙、龍德、雲科、南科等服務中心年度短絀超0.5億元,彰濱最高,分別為2.38億元、2.47億元及2.56億元。需加強各中心運營效能,檢討改善。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勞務短絀主因在收費費率難以反映實際成本。公共設施維護費每年微幅調整,無法平衡收支,導致成本增加原因包括環境監測費增加、老舊區更新、設施維護成本上升等。近10年短絀未改善,需審慎調整費率結構,確保使用者付費原則,以維持永續營運。爰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產業園區基金勞務收支結構檢討與成本實際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6.有鑑於位在臺中市西屯區的臺中工業區有4萬多名園區從業人員,然而主管機關在辦理育兒措施如托育服務作業上,迄今仍有欠積極,實凸顯配合中央政府解決少子化、發展育兒友善職場及性別平等政策之不足,爰限期於1個月內啟動建置臺中工業區托育服務作業,並於2個月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臺中市西屯區臺中工業區開辦從業人員托育作業進度與期程」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鄭天財  呂玉玲  

連署人:廖偉翔  

7.113年度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預計業務收入18億5,726萬7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18億0,262萬元增加5,464萬7千元,亦較111年度決算數18億1,311萬4千元增加4,415萬3千元,惟該基金因發生部分應收帳款無法收回轉列為催收款項,致111年底帳列催收款項餘額5,911萬6千元,較110年度決算3,511萬4千元增加2,400萬2千元,增幅達68.35%,且111年底備抵呆帳餘額增至3,990萬3千元,較110年底餘額1,382萬6千元增加1.89倍。允宜加強帳款收繳管理與逾期帳款稽催作業。為此,請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加強帳款收繳管理與稽催作業,以維護基金權益。

提案人:楊瓊瓔  張啓楷  鄭天財

8.根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資料,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管之全國66處編定產業園區,截至112年8月底止,轄管產業園區尚有131.37公頃待租售及閒置土地96.17公頃,另開發中產業園區部分廠商租購地後卻遲遲未建廠使用達577.31公頃,土地使用效率亟待提升。為此,請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儘速加強媒合及有效釋出產業園區閒置用地,俾促成企業投資並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提案人:楊瓊瓔  張啓楷  鄭天財

9.113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編列「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推動大林蒲遷村計畫,現高雄市政府刻正辦理遷村意願調查,預計至113年6月前將辦理至少63場遷村意願調查,以利遷村作業順利進行。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主責推動計畫,先期遷村計畫應加速推動,辦理土地及地上物調查、加速調查遷村意願方案溝通等業務,加速大林蒲遷村,並研擬「世居無房無地居民補助方案」,協助在地居民安心搬遷。綜上,爰要求經濟部應於113年底前完成遷村作業前置作業,經濟部應積極加速推動大林蒲遷村計畫,除每月定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供「大林蒲遷村進度工作書面報告」,並於1個月內研議提出「世居無房無地居民遷村協助方案規劃」書面報告,協助大林蒲居民無負擔遷村。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10.113年度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計畫,當中包含「高雄軟體園區第二園區第一棟大樓興建計畫」預算數3億4,534萬9千元,本計畫將於112年1月至117年12月止,作為亞洲矽谷5G應用計畫,擴大高雄軟體園區產業腹地,打造5GAIoT產業聚落,提供產官學研等進駐,發揮高雄高科技產業群聚效應。高雄軟體園區第二園區開發計畫,將分A、B、C坵塊辦理開發,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所推動「第一棟建物自建計畫」,將於A坵塊興建,第一棟建物已完成發包開始建設主體,預計於115年底提供廠商進駐,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應加速進駐業者招商流程,確認業者進駐意願。綜上,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就高雄軟體園區第二園區建設計畫中,說明「首棟建物建設期程及招商推動進度及成果」,以及評估「首棟建築物預留新創事業空間之規劃」,以利追蹤高雄軟體園區開發及產業群聚,帶動高雄地區產業轉型與發展。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11.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執掌科技產業園區開發規劃、用地取得及開發工程,原加工出口區因組改同步改為科技產業園區,同為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所管理區域。現科技產業園區成立已久,園區內建物大多老舊破損,以前鎮科技產業園區為例,自民國55年設立至今,是全台灣第一座加工出口區,伴隨經濟部組改,改名前鎮科技產業園區,但伴隨新興產業發展與進駐,現有廠房難以供應產業使用,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應加速辦理園區廠房汰換更新,前鎮加工出口區近年完工前瞻大樓,供應部分企業進駐,但多數企業仍在等待園區整修。第一棟前瞻大樓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爭取前瞻預算,執行24億元預算興建兩棟標準廠房及一棟聯合辦公大樓,出租成效良好,未來將可創造2萬6,000個工作機會並創造超過1,200億元經濟產值,並持續帶動產業供應鏈,對於高雄產業園區發展具有長遠優勢,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應持續推動前鎮科技產業園區再造計畫,翻轉老舊空間,營造科技產業園區嶄新形象。綜上,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前鎮科技產業園區老舊廠辦更新計畫」,包括預算及期程等,針對園區老舊大樓進行汰換更新,並加速推動期程。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12.有鑑於基金預算編列多數為政策性開發成本,未能因應2050年國家淨零排放重大目標,及兼顧均衡再生能源發電多元化,推動綠能達成占比兩成之目標,基金使用上更應積極評估並發展能源效率提升及淨零排放示範區域,有助於國家達到能源自主,以及2050年淨零排放的政策目標,以減少碳排。基此,經濟部應針對所屬科技產業園區及產業園區,詳加規劃廠商節能減碳管理等之中長程計畫及能源效率提升之行動方案,並優先推動園區低碳示範計畫,設立能效提升以及低碳示範區。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產業園區跨區低碳轉型整合推動計畫」,以及促進公私協力機制、整合推動平台及明確規劃。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13.113年度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預計業務收入18.57億元為近6年最高,且該基金業務收入呈成長趨勢,由108年度16.23億元成長至113年度18.57億元,成長幅度14.42%。惟該基金因認列無法收回之相關管理費、土地損害金及公共設施建設費等呆帳,致111年度提列呆帳數與年底備抵呆帳金額皆較110年度遽增。另108至111年度每年經審計部核准沖銷呆帳金額介於29萬1千元至481萬2千元,帳款收繳控管,仍待加強。允宜加強帳款收繳管理與稽催作業,以維護基金權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14.為發展循環經濟,達成我國能資源整合鏈結,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辦理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以建構循環經濟圈與解決在地廠商投資用地需求。惟截至112年7月底園區報編工作迄未完成,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截至112年度已編列預算數322億5,131萬5千元,迄112年7月底扣除以前年度轉入保留數累計註銷數計3,164萬7千元,累計執行數4億8,036萬7千元,占已編列預算數僅1.49%,計畫執行未如預期,為達成循環經濟及永續發展目標,並滿足廠商投資用地發展需求,允宜積極協調辦理。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15.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資料,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管之全國66處編定工業區(產業園區),截至112年8月底止,轄管工業區尚有131.37公頃待租售及閒置土地96.17公頃,另開發中工業區部分廠商租購地後卻遲遲未建廠使用達577.31公頃,土地使用效率亟待提升。允宜儘速加強媒合及有效釋出工業區閒置用地,俾促成企業投資並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16.因應南部半導體高科技「S」廊帶產業政策,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2019年12月核定南部科學園區橋頭園區(高雄第二園區)、2023年5月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進駐之楠梓產業園區納入南部科學園區;此外,經濟部主管之楠梓科技產業園區,除既有之第一、第二園區外,刻正開闢第三園區,預計於2025年營運。未來北高雄將成為半導體產業上、中、下游的完整產業聚落。然為使廠商營運順利,產業用電穩定是其中關鍵,台積電之南科高雄第三園區(楠梓園區)鄰近經濟部主管之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已申設161仟伏特(161kV)之變電站,供產業用電。爰此,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會同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於1個月內評估自南科高雄第三園區台積電之161仟伏特變電站拉設電線至楠梓科技產業園區,並於楠梓科技產業園區設置161仟伏特變電站,俾使楠梓科技產業園區穩定供電,以達區內廠商營運穩定。

提案人:邱志偉  邱議瑩  蔡易餘

連署人:李柏毅  

17.發展循環經濟為政府推動「5+2」產業創新政策之一,經濟部依循環經濟推動方案,自106年起辦理「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其分項計畫「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設置具循環經濟思維模式發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以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經查截至112年7月底園區報編工作迄未完成,且累計預算執行數占已編列預算數僅1.49%,計畫執行未如預期,為達成循環經濟及永續發展目標,並滿足廠商投資用地發展需求,應積極協調辦理。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18.113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編列舉借長期債務(專案融資)43億4,354萬6千元及舉借長期債務之利息6,515萬3千元,用以支應中南部產業園區開發方案規劃設置產業園區之開發經費,鑑於該基金110至113年度平均現金餘額均逾300億餘元,且自有資金存放金融機構之存款利率低於舉借長期債務借款利息,應妥慎規劃財務收支,並評估優先以自有餘裕資金辦理之可行性,以降低財務負擔。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19.科技產業園區統籌設置污水處理廠者計有潭子科技產業園區、臺中港科技產業園區及屏東科技產業園區,皆以委外操作維護方式營運,惟據統計,110及111年度,3座污水處理廠年度營運量皆未達預估目標量,平均利用率容有提升空間,且屏東污水處理廠近年仍入不敷出,應積極招商擴大納管對象,並妥謀善策,以提高污水處理廠營運績效。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20.鑑於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勞務收支長年短絀,以近年觀察,110年度短絀21億6,077萬6千元、111年度短絀20億0,751萬9千元、112年度短絀19億5,667萬2千元、113年度預計短絀19億2,085萬2千元,若長期為之恐不利基金健全運作,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短絀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21.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規定,專業服務費應與業務有關,限於專業知能與技術,須委託他人始能達成特定目的者,方得委託,但113年度經濟作業基金預算案「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9億7,654萬7千元,相較111年度決算7億5,845萬2千元,增編2億1,809萬5千元,從預算書之說明,難以分析預算規模得超過111年度決算之必要性,爰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22.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規定,捐助預算編列應本於零基預算精神,參酌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視其必要性及迫切性編列預算,但113年度經濟作業基金預算案「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6億4,677萬6千元,而111年度決算3億6,353萬9千元,其中的「捐助、補助與獎助」決算更只有4,265萬8千元,113年度預算案較111年度決算增編2億8,323萬7千元,從預算書之說明,難以分析預算規模得超過111年度決算之必要性,爰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23.截至112年8月底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轄管部分工業區尚有131.37公頃待租售土地,已租售之產業用地尚有96.17公頃閒置及開發中工業區部分廠商租購地後遲未建廠使用者577.31公頃,土地使用效率亟待提升,允宜儘速加強媒合及有效釋出工業區閒置用地,俾促成企業投資並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林岱樺  邱志偉

24.113年度科技產業園區作業基金預算案「出租資產成本」編列2億6,717萬6千元,作為出租土地及廠房之管理維護費用。惟截至112年8月底,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轄下之工業區仍有19處產業用地呈現閒置狀態,面積達96.17公頃,開發中工業區土地亦有577.31公頃土地,業者租購地後未進行開發。爰請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針對釋出閒置土地,及提升業者租購土地使用效益,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鄭天財  張嘉郡

25.有鑑於水電費之編列,乃應恪遵節能原則,並確實在支出編列中說明提要與明細內容,是以查113年度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預算案於水電費之編列情形,尚有欠對於使用度數之估計詳盡釋疑,便概以藉前一年度水電費基金預算數之相同1億9,288萬8千元金額來編列,如此實在太過馬虎。爰此,請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產業園區辦理用水與用電作業之檢討與精進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鄭天財  呂玉玲  

連署人:廖偉翔  

26.有鑑於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對千家廠商併同從業人員4萬餘人在內的臺中工業區,迄今仍欠缺人員進出入園區尖峰時刻的疏導及便利提升作為,實凸顯自2015年「臺中市工業區─需求反應式公車服務系統(DRTS)」受國內智慧城市展頒予智慧運輸獎項至今,在相關應有推動上之消極,並有悖設置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健全工業區管理及發展之目的。爰此,請立即啟動臺中產業園區大眾運輸需求調查,並於2個月內邀集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召開會議研商優化區內大眾運輸服務(包括優惠及擴大宣傳方案)。

提案人:楊瓊瓔  鄭天財  呂玉玲  

連署人:廖偉翔  

27.有鑑於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乃規劃於113年度支出2億3,750萬元用於委託代辦之調查研究費科目,然後考量編列說明內容有欠詳實,預算案內僅載列名稱與其經費額度,如此便欲支出民脂民膏,實凸顯整體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之疑慮,爰請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檢討報告。

提案人:楊瓊瓔  鄭天財  呂玉玲  

連署人:廖偉翔  

28.我國目前共設有66處產業園區,並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進行管理維護,透過產業群聚效應,提供有需求業者進駐,帶動我國產業發展,同時有效利用國土動能,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應盡管理職責,辦理全區土地招商及土地活化等業務,而非被有心業者利用,先行取得土地後長期放置,造成有意願投資業者無法進駐等狀況。依據資料,開發中工業區土地租售後,仍有約130家廠商,約577.31公頃土地閒置,當中以彰濱工業區共計有95家為最多,園管局掌管我國產業園區發展及規劃,應積極輔導業者進駐後儘速建設,而非占用園區土地閒置影響其他有意願進駐產業發展。綜上,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園區已承租閒置土地活化利用改善辦法,透過租約規範,釋出土地提供真正有需求業者使用,強化園區土地使用率」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二、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

()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91億1,409萬8千元,增列「業務收入─銷貨收入─土石銷貨收入」2,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1億3,409萬8千元。

2.業務總支出:110億0,279萬6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原列18億8,869萬8千元,減列2,000萬元,改列為18億6,869萬8千元。

()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3億9,126萬4千元,照列。

()國庫增撥基金額:原列22億1,900萬元,配合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議結果,減列經濟部第1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3節「水資源作業基金」項下「設備及投資─投資」8,432萬2千元,本項應隨同修正減列8,432萬2千元,改列為21億3,467萬8千元。

()通過決議15項:

1.美國新創公司CryoDesalination致力於環保永續的海水淡化技術,利用冷凍脫鹽專利技術,降低了海水淡化的成本和步驟,相較於其他方法具有更低價格和碳排放量。該技術可與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結合,利用液態天然氣再氣化過程中的低溫使海水結冰,無需額外能源,也不對環境造成負擔,以生產清潔飲用水,滿足各項使用需求,符合永續發展趨勢。2023年第二屆科技創新卓越獎(TIE Award)上,CryoDesalination團隊來台灣參展,並與經濟部王美花部長合影。另2023年11月29日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也在臉書上分享了一篇文章,介紹他們的成就:「全球首創,零碳冷凍海水淡化技術!」基於這項技術的創新,經濟部水利署應研擬利用永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結合CryoDesalination的技術,預估投資金額僅需7.87億元,不需額外電力,也不產生碳排放,每天可產出6.6萬噸淡水,這不僅降低了建置成本,也符合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的要求。爰請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國內外海水淡化新技術效益與成本分析及未來推動策略」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2.水資源作業基金目前有石門水庫及曾文水庫開放對外觀光,惟石門水庫雖透過與桃園市政府合作辦理「石門水庫及大漢溪流域跨域亮點計畫─石門水庫園區觀光事業營運計畫」,以提升周邊觀光效益,然因該水庫歷史悠久,設備漸趨老舊,相關維護費用提高,人事成本亦因基本工資調漲有所增加。爰此,請經濟部水利署加強開源節流之舉措,並檢討現行經營策略須修正之處,以提升石門水庫遊憩資源之利用,避免短絀持續擴大。

提案人:呂玉玲  鄭天財  張嘉郡

3.經濟部依「水利法」第84條之1第1及3項規定,於112年1月6日訂定「耗水費徵收辦法」,依該辦法第12、13及15條規定,自112年2月1日正式開徵。按水資源作業基金112年9月會計月報,耗水費收入已徵收2億2,516萬2千元,與112年度預算5億元,仍有差距。另依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耗水費收入5億元之估列僅簡單說明「依水利法第84條之1規定,向用水超過一定水量之用水人所徵收之耗水費。」鑑於「耗水費徵收辦法」於112年完成訂定,徵收對象、費率及減徵項目均規範明確,且耗水費已於112年開徵,允宜就徵收費率、徵收戶數、抵減或減徵等估列方式具體詳實說明,俾利立法院審議。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4.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編列辦理「重大水資源規劃作業計畫」1億2,655萬5千元(給水銷貨成本1億0,928萬8千元、管理及總務費用1,200萬元、無形資產526萬7千元),鑑於近年產業持續發展及人口趨於集中都會區,工業及生活用需求水量仍高,允宜詳實盤整現有水資源運用情形與評估未來供需狀況,並審慎研謀多元水源開發之可行性及精進水資源管理對策。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5.「珍珠串計畫」在中部地區方面,目前可由臺中支援彰化、雲林支援彰化及嘉義,另正辦理鯉魚潭北送苗栗及大安大甲溪聯通管計畫,預計在115年可將苗栗鯉魚潭水庫及臺中石岡壩串聯運用。經濟部水利署應以此計畫加強旱災預防整備及水源調度等機制,以利水資源有效及永續利用,以避免重演彰化之前分區限水。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6.鳥嘴潭6大區人工湖及周邊工程,取烏溪水經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處理,供北彰化、南投草屯每天25萬公噸、約百萬人用水,減少彰化抽地下水,庫容1,450萬公噸,枯水期能撐58天。根據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分署資料,總經費新台幣219.5億元,計畫效益包含改善地層下陷、穩定區域水源、營造生態景觀及促進地方發展,硬體建設有湖區工程、新建管理中心、平林二號堤防與引水設施等,增供水量每天25萬公噸(彰化21萬公噸、草屯4萬公噸),換算約100萬人用水量,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盡力於113年完工。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7.鑑於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給水銷貨收入」及「給水銷貨成本」編列22億6,085萬2千元及49億1,084萬2千元,給水業務收支短絀達26億4,999萬元,經查109至112年度收支皆呈現短絀情形,其中,110年度更短絀27億8,633萬元為近年最高,113年度預計短絀26億4,999萬元,為近年來次高,顯見給水業務營運績效並無顯著改善,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檢送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8.2024年迄今降雨量不如預期,多座水庫儲水量持續下降,民眾擔憂可能再發生乾旱限水情形。考量極端氣候造成旱澇交替趨常態,應審酌氣候變遷之影響,加強研謀多元水源開發及精進水資源管理對策,以提升各地區供水穩定。經濟部水利署自106年起透過前瞻計畫趕辦開源、節流、調度、備援各項水資源建設,迄112年全台累計增供每日221萬噸水源(約全國20%公共用水)並增加區域水源調度備援能力。其中,多元水源開發透過增設人工湖、伏流水、地下水與再生水等工作,全臺累計增加每日120萬噸多元水源,對比104年全臺供水能力之多元水源量33萬噸,增加超過3倍。為強化供水韌性,百年大旱後重新檢討「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並策訂持續強化流域整體經營管理、打造西部廊道供水管網及強化科技造水等工作,確保125年前供水穩定。在管理方面,採日日監看水情,細緻管控節水調度,並將百年大旱抗旱經驗納入「旱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檢討修正,各項措施如跨區域供水調度、自來水減壓、減量、分區供水、產業及農應節水、各部門協調機制等因應措施均已納入抗旱應變機制。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鄭正鈐  張啓楷

9.因應113年0403及0423地震,各水系上游土砂不穩定可能影響下游河防安全,經濟部水利署於水資源作業基金已編列預算,負責辦理河川疏濬及搶險搶修工程,因應113年汛期所需。查經濟部水利署113年度已編列11.5億元,針對可能阻礙河道通洪斷面渠段及主支流匯流處,應加強清淤疏濬,並於汛期前完成搶險搶修工程(開口合約)發包作業,做好防汛整備,以維河防安全。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鄭正鈐  張啓楷

10.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服務費用」編列63億4,649萬9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58億8,067萬7千元及111年度決算數59億1,388萬3千元,分別增加4億6,582萬2千元及4億3,261萬6千元,其中又以「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增加最大,高達4億1,484萬3千元,顯示主管機關對相關設備設施或物品未善盡保養及保固;其次,「一般服務費」及「推展費」亦有落差,請經濟部水利署針對「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大幅增加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11.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07億3,764萬9千元。查近年水資源作業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持續成長,致收支短絀未能改善,109至113年度除111年度因政府補助辦理緊急抗旱經費18.54億元,整體收支呈賸餘,其餘年度均呈短絀。惟111年度扣除該補助收入後,其收支亦呈短絀;另113年度預算因業務收入(包含售電收入及土石銷貨收入)下降,及給水銷貨成本較112年度上升,預計本期短絀增至18億8,869萬8千元。又為配合擴大清淤政策,近年相關修護費亦持續增加。為利基金永續發展經營及水庫穩定供水,經濟部水利署應通盤檢討成本控管機制,並研謀精進水庫清淤方式,加強水庫集水區水土保育工作,以提升水庫清淤效益。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邱議瑩

12.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給水銷貨成本」編列49億1,084萬2千元。經查,近年給水銷貨成本因相關修理保養費用增加而概呈上升趨勢,致給水業務收支短絀未有改善,109至111年度給水業務均為收支短絀。其中110年度短絀27億8,633萬元係近5年最高,另113年度預計短絀達26億4,999萬元,僅低於110年度,為近5年次高者。經濟部水利署應通盤檢討各區水資源分署營運績效,加強成本控管機制,並依各區水資源發展差異,因地制宜研謀開源節流措施,請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邱議瑩

13.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分別於「給水銷貨收入」及「給水銷貨成本」編列22億6,085萬2千元及49億1,084萬2千元,給水業務收支短絀達26億4,999萬元。查109至111年度,給水銷售收入逐年下滑未達預期,其中111年因極端氣候導致水庫管控供水量,北部地區水源充足,降低了水庫供水需求。近年給水銷售成本持續上升,110年主要是因109年下半年至110年上半年水情不佳,實施緊急抗旱水源計畫,增加相關抽水及運營支出。113年度給水銷售成本增加主要是因應擴大清淤政策和新的營運支出。109至111年度給水業務持續虧損,110年度虧損額達27億8,633萬元,是近5年最高,113年度預計虧損額約26億4,999萬元,僅次於110年度。近5年中,給水銷售成本的主要支出為「折舊、折耗及攤銷」和「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占了近七成成本比率。即使扣除屬於固定成本的「折舊、折耗及攤銷」,給水業務仍持續虧損,預計113年度虧損額將超過10億元,而「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則持續成長,導致給水業務虧損不斷擴大。又各區水資源分署給水銷貨成本率因公共給水單價難以調整、擴大辦理水庫清淤排砂及進行各項設施維護保養,致給水銷貨成本持續增加,給水業務收支短絀亦呈擴大趨勢。綜上,近年給水成本上升,業務持續虧損。建議檢視各區水資源效率,強化成本控管,因地制宜開源節流。為確保基金穩健運營,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給水銷貨成本修理保養及保固費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14.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水資源所需停灌休耕補償差價與節水推動相關補助、補貼償經費等,編有1億9,727萬3千元。鑑於該基金112年度因乾旱調度農業用水,預計負擔停灌休耕補償等經費達17億餘元,遠逾所預估之耗水費收入;若113年水情持續不佳政府亦預計大規模休耕,屆時補助償金額遠非本基金所能負擔,建請就農田停灌補償,提出合理規劃。

提案人:張啓楷  

連署人:鄭天財  張嘉郡

15.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3億9,126萬4千元,包含5項分年性計畫3億2,501萬元及一次性項目10億6,625萬4千元。查部分分年性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執行未如預期,如下:財務狀況檢討:至112年8月底累計預算執行僅達累計預算的49.97%,指出部分計畫執行未如預期,呼籲應該檢討控管方式以加強財務控制。113年度計畫延宕原因:經濟部水利署113年度的3項分年性計畫中,其中2項執行進度未達預期。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因為5次流標而略有延遲,同時石門水庫桃園大圳進水口及沖刷道閘門更新因設計問題需要進行設計變更,導致執行進度不如預期。未編列預算計畫調整:除了經濟部水利署113年度未編列預算的4項計畫外,其中阿公店水庫越域排洪道橡皮壩工程考量後續經費龐大,已改採每年增設臨時擋水堤方式提升水庫蓄水量,因此在112年度無執行數。另外兩個計畫由於招標期程延遲,致使執行進度不符合預期。總結來說,113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的資金編列為13億9,126萬4千元,包括5個分年性計畫3億2,501萬元和一次性項目10億6,625萬4千元。考慮到部分計畫執行進度未達預期,建議強化工程進度控管機制,謹慎計畫後續步驟。為確保基金穩健運營,爰針對「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分年性項目」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三、特別收入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

()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原列254億2,862萬元,增列推廣貿易基金之「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推廣貿易服務費收入」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54億3,362萬元。

2.基金用途:原列225億3,441萬4千元,減列推廣貿易基金之「貿易推廣工作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5億2,441萬4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28億9,420萬6千元,增列1,500萬元,改列為29億0,920萬6千元。

()解繳公庫:無列數。

()通過決議53項:

1.113年度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能源效率管理與節能技術推廣輔導─經濟部淨零推動會報平台運作」編列4,250萬元,凍結該預算1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蔡易餘  賴瑞隆  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鄭天財  

2.113年度經濟特別收入基金之石油基金預算案「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編列14億5,400萬元,凍結該預算5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蔡易餘  賴瑞隆  邱志偉  鄭天財  鄭正鈐  楊瓊瓔  邱議瑩  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3.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於基金來源編列「推廣貿易服務費收入」63億8,140萬元,較112年度預算數60億2,307萬元增加3億5,832萬2千元(增幅5.95%),較111年度決算數減少11億2,762萬1千元(減幅3.00%)。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現行徵收輸出入貨品之推貿費,在出口部分由出口人自行繳納,易衍生催繳作業及呆帳損失。據相關資料顯示,109至112年第1季出口人滯納金額合共7,734萬7千元,出口人尚積欠737萬6千元,執行比率雖達90.46%,惟須投入相關之行政作業負擔;另同期間實際呆帳損失金額合計907萬3千元。截至112年8月底累積積欠推貿費扣除已轉銷呆帳部分為1,098萬7千元。另對於推貿費現行繳納管道,線上繳納服務因401專戶提供網路銀行轉帳服務之銀行僅有兩間、郵局專戶未申請開通跨行轉帳及海關專戶需先申請工商或自然人憑證等問題,屢有繳納人反映缺乏便利性。綜上,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計畫收入為63億8,140萬元。過去3年出口人每年平均繳費筆數增加逾20萬筆,款項主要進入海關專戶。建議配合政府無紙化政策,探討多元化推廣貿易服務費繳納方式,以提高效率、方便民眾並減少滯納。爰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完善之因應策略及配套措施之書面報告,以提升徵收效率及便利性。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4.據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說明,各部會編列淨零轉型12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580億元,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編列62億元、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編列322億元,合共投入964億元,其中經濟部及所屬涵蓋8項行動。惟據審計部指出,經濟部工業局(現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執行循環經濟推動方案,存有「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進度延宕、追蹤再利用機構缺失改善機制未落實及廢棄物資源媒合成效待強化」等缺失。為此,請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核實盤點經濟部門相關計畫之執行內容,並妥善規劃「經濟部淨零推動會報平台運作」之協調與資源整合控管,俾利各項淨零計畫之有效推動。

提案人:楊瓊瓔  張啓楷  鄭天財  

5.113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於基金來源編列公庫撥補「住宅能效計畫」53億元,除用於113年度補助民眾汰換家用老舊冷氣及冰箱所需經費25億1,815萬元外,另27.81億餘元係為撥補住宅能效計畫112年度預算不足數。然據查,112年度該計畫開辦不久,即因申請補助案件數量超乎預期而修正計畫,大幅調增年度經費分配額並縮減計畫期程,顯示計畫前置規劃作業未臻周妥,允宜檢討改善。為此,請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石油基金檢討改善並加強計畫之前置規劃作業。

提案人:楊瓊瓔  張啓楷  鄭天財  

6.推廣貿易基金設立宗旨在拓展貿易,因應貿易情勢,支援各項貿易活動,以協助業者突破困境,開拓國際市場,提升我對外出口競爭力及國際經貿地位為願景。然據查,112年迄9月我國工具機前10大出口國中,僅對土耳其及印度分別較111年同期成長22.5%及35.5%,其餘各國均衰退,如:我國前二大出口市場中國(含香港)及美國減幅分別為13.3%及12.5%,又近期我國貨幣相對亞洲其他國家貨幣對美元之貶值幅度較小,使我國工具機在出口競爭上面臨價格壓力,對工具機產業影響頗大。為此,請推廣貿易基金滾動檢討修正智慧機械海外推廣計畫其拓銷措施,以協助業者提升出口競爭力。

提案人:楊瓊瓔  張啓楷  鄭天財  

7.113年度經濟部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新增「發電業減碳政策及發展路徑規劃」2,000萬元、「經濟部淨零推動會報平台運作」4,250萬元。為配合國際碳中和趨勢及我國淨零轉型之階段目標,爰要求經濟部應妥善規劃上開計畫之執行方案與推動策略,核實盤點相關計畫之執行內容,妥善規劃「經濟部淨零推動會報平台運作」之協調與資源整合控管,俾利各項淨零計畫之有效推動,以如期達成電業淨零排放之目標。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呂玉玲  

8.11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新增「經濟部淨零推動會報平台運作」4,250萬元,本計畫工作項目包含:資源整合、路徑評估、策略規劃、參數資料庫建立與更新、資訊擴散、運作公眾參與制度及召開相關議題會議,爰要求該計畫應詳實盤點近3年相關計畫執行策略及其成效,加強整合控管,俾發揮資源綜效。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9.11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新增「發電業減碳政策及發展路徑規劃」2,000萬元,本計畫規劃辦理發電廠減碳技術及數位化應用分析、發電廠引進低碳化技術政策與路徑規劃及國內外專家諮詢與網路合作,該計畫預期效益包括:掌握國際電廠低碳化趨勢,有利政府或相關單位引進技術參考依據;配合2050淨零路徑政策,規劃國內電廠低碳/零碳化之可行策略及具體時間路徑,並研擬推動做法及完善配套措施,以促使我國發電業如期完成淨零轉型。爰要求該計畫應配合國際趨勢及我國淨零轉型階段目標,妥善規劃執行策略。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10.推廣貿易基金辦理「智慧機械海外推廣計畫」以協助業者拓展出口,惟自112年以來我國工具機產業受國際經濟局勢影響,出口金額大幅衰退,該推廣計畫之相關拓銷措施,允宜視全球經濟局勢變遷等致業者所面臨各階段性之挑戰,積極配合調整因應,以強化拓展成效,俾助工具機業者跨過困境。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11.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編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58億1,318萬2千元較112年度預算及111年度決算增加,用以協助企業全球布局爭取全球商機,惟迄112年9月我國出口總額較111年同期減少13.78%,出口動能趨弱,且出口仍集中於部分國家(地區)及部分產品,出口市場多元化發展,尚待強化,應持續加強輔導出口業者積極開拓國際市場,適度降低對特定地區與貨品之出口集中度,以利提升我國出口動能。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12.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編列「推廣貿易服務費收入」63億8,140萬元,109至111年度每年度出口人繳納筆數均高逾20萬筆,且集中於海關專戶,應配合政府推廣行動支付與無紙化政策,研議多元化繳納推廣貿易服務費之可行性,以提升徵收效率與便民服務並降低滯納情事。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13.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石油基金出國旅費自109年度起呈逐年成長趨勢,113年度預算案分別較112年度預算遽增1.31倍(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及3.72倍(石油基金),且部分交流考察計畫與近2年(111及112年度)計畫雷同,應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等國外旅費相關規定,並秉撙節原則核實檢討各項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預算需求。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14.11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新增編列「發電業減碳政策及發展路徑規劃」2,000萬元、「經濟部淨零推動會報平台運作」4,250萬元,應配合國際趨勢並審酌我國能源及淨零轉型之階段目標時程,妥善規劃執行方案與推動策略,如期達成電業淨零排放目標,並核實盤點經濟部門相關計畫之執行內容,妥善規劃「經濟部淨零推動會報平台運作」之協調與資源整合控管,以利各項淨零計畫之有效推動。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15.石油基金辦理「住宅能效計畫」於112年度開辦不久,即大幅修正計畫之分年經費與辦理期程,第1年經費由原定20億元調增至53億元(增幅高達1.65倍),第3年經費分配額由原定20億元降為7億元(減幅65%),辦理期程由原定4年縮短為3年,顯示計畫之前置規劃作業恐未臻周妥,應檢討並加強計畫之前置規劃與評估分析作業。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16.113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賡續編列「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14億5,400萬元,惟電動機車普及率尚未及4%,應研謀加強提升普及率推動策略,並檢討加強輔導傳統機車行升級轉型之推動策略,以建構未來電動機車維修保養之產業服務能量,以增計畫推動成效。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17.鑑於中國大陸於113年1月預告農漁、機械、紡織產品、汽車零配件將取消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關稅減讓,機械公會推估將影響約百億元新台幣,更會影響國內就業人口,為能有效協助產業提早因應及調適,爰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配套措施,並於北、中、南、東分別舉辦說明會聆聽產業界意見,且將成果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18.鑑於經濟部為共同推動新南向政策,行政院自106年核定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以推動我國參與海外公共工程,惟該計畫截至112年底皆無實績,為能有效監督該計畫推動進度,爰要求經濟部未來該計畫完成融資撥款後,每2個月檢送執行進度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19.113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28億0,432萬4千元,惟其中「公庫撥款收入」27億1,200萬元,占基金來源之比率高達96.71%。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應積極拓展其他收入財源,逐步降低對國庫之倚賴,以維該基金財務及業務之健全發展。爰建請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蔡易餘

20.113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計南港、高雄軟體、南科及新竹生醫等4所育成中心,服務收入、土地租金及權利金等營運收入合計2,814萬4千元、相關支出2,795萬2千元。經查,育成中心營運方式採促參(OT)或委外營運方式辦理,4所育成中心合計培育中小企業175家、促成投資金額4.58億餘元、增加就業機會1,946個,惟截至112年7月底止,南港、高雄軟體及南科等3所育成中心之空間利用率尚未及九成。此外,南科及新竹生醫等2所育成中心自108至113年度營運收入皆不敷支應相關支出,而呈現連續虧損狀態。至南港及高雄軟體育成中心雖112及113年度皆預計將產生營運利益,惟108至111年度決算實績皆入不敷出。綜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所轄南港、高雄軟體及南科等3所育成中心空間利用率容有提升空間,又部分育成中心營運長期入不敷出,允宜研謀加強招商與提升營運績效策略,俾利基金財務健全與營運永續。爰請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加強招商與提升營運績效策略」書面報告,以促進基金的財務健全和永續營運。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賴瑞隆

21.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設立旨在穩定支援輔導中小企業工作之資金來源。113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28億0,432萬4千元,「基金用途」27億7,058萬元,本期賸餘3,374萬4千元,較112年度預算賸餘1億0,216萬3千元減少6,841萬9千元,減幅66.97%。據查,部分育成中心空間利用率未及九成,或營運入不敷出,允宜研謀加強招商與提升績效之善策,俾利基金財務健全。為此,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加強招商與提升營運績效策略,俾利基金財務健全與營運永續。

提案人:楊瓊瓔  張啓楷  鄭天財  

22.113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案於「再生能源推廣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新增「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太陽光電申設案件審查作業」4,800萬元。為落實太陽光電發展與環境永續,爰要求經濟部應汲取以往年度推動太陽光電計畫之經驗,審慎研擬精進方案,並嚴格要求申請補助機關辦理審查作業,應周延考量相關規範,確切落實相關審查機制,以免浮濫補助。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呂玉玲  

23.113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編列南港、高雄軟體、南科及新竹生醫等4所育成中心服務收入、土地租金及權利金等營運收入預算,合計2,814萬4千元,相關支出預算2,795萬2千元。惟查,南科及新竹生醫等2所育成中心,自108至113年度皆入不敷出,呈現連續虧損狀態。南港及高雄軟體育成中心112及113年度預估皆能產生營運利益,惟108至111年度決算亦皆入不敷出。爰要求經濟部應研謀提升育成中心營運績效,以利基金財務健全與育成中心永續經營。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呂玉玲  

24.113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案新增「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太陽光電申設案件審查作業」4,800萬元,應汲取以前推動太陽光電計畫之經驗,審慎研擬精進方案,並督促申請補助機關,於辦理審查作業時,宜周延考量相關規範,確切落實相關審查機制,以利太陽光電發展與環境永續。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25.113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案賡續編列「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計畫」5,100萬元,該計畫自推動以來所核定之補助案件,皆為執行第一階段獎勵(執行推廣宣導工作及規劃盤點)之案件,迄今尚無發電設備設置實績或設置獎勵申請案件,應研謀加強推動方案,以達實質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目標。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26.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辦理「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計畫,近2年受理申請案件數及預計投資金額減緩,且109至111年度預算執行率皆未如預期,應研謀加強執行策略,並審酌執行情形,核實估列預算需求,以落實計畫推動目標。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27.113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28億0,432萬4千元,惟其中逾九成源自公庫撥款收入,應積極拓展其他特定收入財源,逐步降低對國庫之倚賴,以維該基金財務及業務之健全發展。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28.鑑於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自108年起辦理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計畫,目的在協助中小企業朝創新化、智慧化及高值化發展,支持中小企業升級轉型。截至113年3月中旬,共970家通過審核,其中,108至110年審核通過755家,占整體通過比例達77.8%,111年後通過家數呈現大幅衰退,顯見該計畫執行並未即時調整,恐影響中小企業轉型發展,爰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29.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於「貿易推廣工作計畫」編列58億1,318萬2千元,用以協助國內企業全球布局爭取商機。惟查,截至112年9月止,我國出口總額較111年同期減少13.78%,且仍集中於部分國家(地區)及部分產品,未能達到出口市場多元化發展。為要求該基金持續加強輔導出口業者,以達到積極開拓國際市場,適度降低對特定地區與特定貨品之依賴,提升我國出口動能,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積極開拓國際市場,落實出口市場多元發展,提升我國出口動能」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楊瓊瓔  鄭正鈐

30.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於「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委託辦理「智慧機械海外推廣計畫」經費1億元,推動事項包括:專業服務費8,970萬元(含運用數位科技及商機媒合8,435萬元、市場研究及計畫管理535萬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980萬元及推展費50萬元。惟查,我國工具機產業自112年以來,受國際經濟局勢影響,出口金額大幅衰退,為使該推廣計畫之相關拓銷措施,能因應全球經濟局勢變遷,以達到實質幫助工具機業者克服所面臨各階段性之挑戰及困境,強化拓展成效,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實質幫助工具機業者克服所面臨各階段性之挑戰及困境」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楊瓊瓔  鄭正鈐

31.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編列委託辦理「海外據點業務拓展工作計畫」經費8億9,210萬4千元,辦理設立及營運全球海外辦事處及據點,服務駐地臺商,執行各項國際市場開發專案計畫以協助廠商拓銷、蒐集商情及商機、辦理各項聯繫業務,以增進雙邊經貿關係等。惟查,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自101年起陸續成立海外商務中心,然近年我國廠商之利用率急速呈縮減,顯見不符海外業者實際需求。爰建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海外辦事處及據點服務駐地臺商績效」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楊瓊瓔  鄭正鈐

32.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編列委辦「海外據點業務拓展工作計畫」經費8億9,210萬4千元(包括專業服務費8億9,090萬4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0萬元及購建固定資產100萬元),主要係設立及營運全球海外辦事處及據點,服務駐地臺商,執行各項國際市場開發專案計畫以協助廠商拓銷、蒐集商情及商機、辦理各項聯繫業務,以增進雙邊經貿關係等。綜上,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為協助廠商拓銷海外目標市場,自101年起陸續成立海外商務中心,然近年我國廠商利用海外商務中心呈縮減,爰要求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蒐集與檢討原因」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33.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於「專業服務費」編列34億2,786萬元,相較111年度決算33億2,020萬4千元,增編1億0,765萬6千元,從預算書之說明,難以分析預算規模得超過111年度決算之必要性,爰要求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34.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規定,各基金辦理之宣導經費,包括以委辦、補助及捐助等方式辦理者,均應依性質列為「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且編列應「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以及納入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詳列預算金額及預計執行內容」。而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於「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1億4,322萬5千元,111年度決算為1億0,457萬1千元,增編3,865萬4千元,雖然預算書內對於「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有列舉稍微詳盡內容,但結語卻以「悉數為經常支出」帶過,卻未列舉欲達到之具體效應,爰要求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35.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於「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1億4,322萬5千元。經查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用近3年預、決算數差距逐年增加,差距比例亦是呈現成長,顯見預算編列並未核實,實有改善空間。爰要求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36.113年度推廣貿易基金預算案於「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編列「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5億元,供辦理新南向「公共工程」潛力領域工作計畫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惟查,該基金自108至112年度各年度,均賡續編列5億元,截至112年8月底,均無執行數,足徵是項預算編列顯有疑義。爰要求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實效性」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楊瓊瓔  鄭正鈐

37.11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548萬2千元。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第3點第1項第4款規定:「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據查,113年度規劃16項出國計畫,其中部分計畫與近2年(111及112年度)出國計畫相同,如連續3年編列「臺日淨煤及CCS技術交流活動─日本CCS技術示範計畫觀摩與技術交流」、「辦理德國高壓用電設備原製造廠家實地評鑑」,或有3年內重複編列2次者,如「辦理韓國高壓用電設備原製造廠家實地評鑑」。爰此,有鑑於經濟特別收入基金─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編列部分交流考察計畫近2年重複前往,故請提出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鄭天財  張嘉郡  

38.11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318萬2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138萬元增加180萬2千元,增幅達1.31倍。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113年度規劃16項出國計畫,其中部分計畫與近2年(111及112年度)出國計畫相同,如連續3年編列「臺日淨煤及CCS技術交流活動─日本CCS技術示範計畫觀摩與技術交流」、「辦理德國高壓用電設備原製造廠家實地評鑑」,或有3年內重複編列2次者,如「辦理韓國高壓用電設備原製造廠家實地評鑑」等,部分交流考察計畫與近2年計畫相同,實有核實檢討必要性。基此,秉持撙節原則核實檢討各項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預算需求,爰建請經濟部能源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林岱樺  邱議瑩

39.11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國外旅費」項下編列318萬2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180萬2千元(增幅1.31倍)。經查,113年度預計國外旅費較112年度倍增,且為近年最高又呈逐年成長趨勢,未臻符合國外旅費預算編製規定。且部分交流考察計畫與近2年(111及112年度)計畫雷同,難謂妥適。經濟部能源署應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等國外旅費相關規定,並秉撙節原則核實檢討各項出國計畫之必要性及預算需求。建請經濟部能源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賴瑞隆  蔡易餘

40.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規定,委託調查研究費分為委託研究計畫及委託辦理事項2類。應與業務有關,限於專業知能與技術或現實環境與法令規定,須委託他人始能達成特定目的者,方得委託,其所需經費非有具體理由,且於預算內詳列計畫名稱,並應註明為新興計畫或延續性計畫,但能源研究發展基金之計畫內容說明,卻未依此規定提供給立法院,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執行報告,並於114年編列預算時註明屬新興計畫。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41.11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1,870萬4千元,111年度決算1,373萬5千元,兩者相較113年度增編496萬9千元。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規定,各基金辦理之宣導經費,「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應「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以及納入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詳列預算金額及預計執行內容」。而預算書內雖有揭露經費執行情形,但卻有宣導電力領域相關資訊僅編列2萬元、辦理碳補存之媒體宣導僅編列5萬元之內容,不無有逃避「政府採購法」之疑義,爰就「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之使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42.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規定,捐助預算編列應本於零基預算精神,參酌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視其必要性及迫切性編列預算。對於無須辦理或已不具效益之計畫,應不予編列預算,但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卻未提供任何計畫前一年預算執行績效之說明,故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執行績效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43.11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預算案於「能源研究發展工作計畫─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賡續編列「廢熱與廢冷回收技術示範應用專案補助」計畫5,000萬元。惟109至111年度受理申請補助案件數皆為14件,遠低於107年度24件,且112年度僅有7家廠商申請 ,較年目標值(10家)減少3家(減幅達三成),廠商參與意願呈現衰退趨勢。允宜研謀加強執行策略,並審酌近年執行實績,核實估列預算需求,爰請經濟部提出書面改善計畫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44.113年度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編列4,250萬元進行「經濟部淨零推動會報平台運作」,強化跨局處推動策略橫向連結之資源整合、完善路徑評估工具並分析可行減碳路徑、完善碳邊境調整機制因應準備,並協助排除能源/產業淨零轉型障礙、提供產業淨零資訊擴散平台、建立公民對話與資訊交流機制,協助我國產業因應國際減碳要求建構碳管理能力等,請經濟部妥善規劃經濟部淨零推動會報平台運作之協調與資源整合控管。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45.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之規定,委託調查研究費分為委託研究計畫及委託辦理事項2類。應與業務有關,限於專業知能與技術或現實環境與法令規定,須委託他人始能達成特定目的者,方得委託,其所需經費非有具體理由,且於預算內詳列計畫名稱,並應註明為新興計畫或延續性計畫,但石油基金之計畫內容說明,卻未依此規定提供給立法院,爰就「專業服務費─委託調查研究費」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於114年編列預算時註明屬新興計畫。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46.113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於「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賡續編列「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14億5,400萬元。經查:本計畫112年度預定補助購置電動機車10萬2,000輛,然截至112年7月底止,受理申請購置電動機車補助案件僅3萬5,775輛,年度目標達成率35.07%,尚待加強。且按交通部之統計,截至112年8月底止,全國機車總數量為2,303萬8,500輛,其中電動機車總數僅72萬8,522輛,占機車總數比率為3.16%,與「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所規劃之階段目標尚有明顯差距。為督促本基金加強電動車推動策略,俾提升電動機車普及率,並建構未來電動機車維修保養之產業服務能量,以增計畫推動成效,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提升電動車普及率以落實2050淨零排放目標」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楊瓊瓔  鄭正鈐

47.113年度石油基金預算案於「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編列14億5,400萬元。為實踐2050淨零排放目標,政府補助民眾購買電動機車,該計畫112年預定補助10萬2,000輛,實際僅補助7萬3,313輛,又109年補助9萬3,244輛、110年補助8萬8,311輛、111年補助7萬9,713輛,112年補助情形為近幾年最低,顯見該計畫執行成效實有改善空間。爰請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48.未見經濟部對於生質能之推廣及固體再生燃料(SRF)處理機制,提出明確的階段性計畫,故請經濟部能源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農業廢棄物」納入生質能或固體再生燃料(SRF)處理機制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鄭正鈐  楊瓊瓔  

49.113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案於「再生能源推廣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新增「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太陽光電申設案件審查作業」4,800萬元。據審計部指出略以:「農業部規劃辦理漁電共生,於109至111年度公告臺南市等6市縣可辦理漁電共生面積計2萬0,256公頃,惟因申設程序較為耗時及漁民尚有疑慮等,致執行進度緩慢;農業部長年推廣農民轉作具進口替代、外銷潛力作物之部分農地,卻由經濟部能源署劃設為光電專區,間有引發『太陽光電與農爭地』訾議等情事;部分畜禽屋頂型綠能設施場址疑似轉作非農業用途。」允宜汲取相關計畫之執行經驗,研擬改善方案並精進執行策略。爰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易餘  

連署人:邱志偉  林岱樺

50.「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對於合作社、社區公開募集之公民電廠或設置於原住民族地區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儲能設備,中央主管機關得基於示範之目的,於一定期間內,給予相關獎勵」。然據經濟部能源署提供資料,自110年度至112年7月底止累計受理申請案件38案、核定獎補助26案、已撥付獎補助款並核銷25案,惟尚無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容量實績。爰此,有鑑於再生能源發展基金113年度編列「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計畫」,皆為執行第一階段獎勵之案件,迄今尚無發電設備設置實績或設置獎勵申請案件,故請經濟部能源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方案。

提案人:楊瓊瓔  鄭天財  張嘉郡

51.113年度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預算案於「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探勘獎勵)」編列2億3,700萬元。經查,該計畫自109年起雖分別陸續審核通過獎勵補助超過10案,惟探勘結果皆不如預期,且監察院先前就已指出地熱開發進度落後敦請經濟部改善,顯見該計畫執行實有改善必要。爰請經濟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呂玉玲  張嘉郡

52.113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案於「中小企業發展計畫─服務費用」項下編列辦理「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專案貸款相關之委託融資手續費、案件審查行政作業費及委託經理銀行業務費等所需經費14億4,391萬8千元。按該基金近年辦理本計畫之手續費、行政作業費等相關預算金額,由109年度3億2,200萬元成長至113年度14億4,391萬8千元,增幅高達3.48倍。惟據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提供資料顯示,本計畫109至111年度預算執行率依序為31.39%、58.62%及73.87%,112年1至7月底執行數占預算數比率34.39%。經進一步分析結果,主要係委辦手續費執行數遠低於預期所致。允宜研謀加強執行策略,並審酌執行情形,核實估列預算需求,俾落實計畫推動目標。爰要求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計畫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53.113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預算案於「中小企業發展計畫─服務費用」編列14億2,360萬元辦理「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專案貸款相關之委託融資手續費、案件審查行政作業費及委託經理銀行業務費等所需經費。惟查,本計畫自108年度開辦以來,109年度受理申請369案、預計投資金額1,612.77億元為最高,其後逐年遞減,111年度受理申請件數113件、預計投資金額742.91億元,皆較109及110年度大幅減少。經濟部為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融資貸款,本方案已加入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之客製化財務協助,並籌組專案團隊,協助推動本計畫相關輔導業務。為使經濟部加強計畫廣宣,並檢討計畫執行情形,調整加強執行策略,以落實協助中小企業快速取得融資,有助其升級轉型,爰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協助中小企業迅速取得融資,以利其升級轉型」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楊瓊瓔  鄭正鈐

四、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267億7,173萬2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64億4,931萬7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203億2,241萬5千元,照列。

()解繳公庫:無列數。

()通過決議5項:

1.113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核能發電後端營運提撥收入」216億6,920萬元,同111年度決算數及112年度預算數,係依「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費用收取辦法」第2條規定,依每年平均分攤固定金額方式提撥,擬向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取之費用。然經查,上一次重估「核能後端營運總費用估算與每度核能發電分攤率計算」之時間為106年,惟迄109年9月3日始獲主管機關核定,前後耗時超過3.5年。鑑於核後端營運費用之提撥時程將於114年底屆期,允宜加速重估作業時程,儘速提報主管機關核定。為此,請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儘速完成總費用重估作業,俾確保於全部核能機組停止運轉前,足額提撥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以應後續除役作業需求。

提案人:楊瓊瓔  張啓楷  鄭天財  

2.113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案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科目編列9,870萬7千元,係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辦理公投及選址調查等工作,以及因應核能安全委員會之要求,規劃興建中期暫時貯存設施作為最終處置之應變方案等相關經費。惟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之選址作業推動10餘年仍無進展,又中期暫貯應變方案研議多年亦尚無定案,自106年首度提交非核小組研議,迄今已經非核小組會議數度討論,仍處研議階段,尚未能執行場址調查、環評、公眾溝通與設施之設計等後續作業。允宜持續加強計畫與公眾溝通說明內容,俾利計畫之後續推動。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陳亭妃  賴瑞隆

3.113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編列「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預算,共計9,319萬1千元。查是項計畫中,委託調查研究費合計編列77萬元(另112年度預算數及以前年度實際數392萬元、114年度及以後年度預計數308萬元),累計共777萬元,係委託國內外工程顧問及研究機構等進行委託調查研究工作所需之費用,委辦項目為「蘭嶼地區居民生活環境與飲食習慣調查」等。惟查蘭嶼低放射性貯存場已使用40多年,持續針對蘭嶼地區居民生活環境與飲食習慣進行新興調查研究難具實益,實應將相關經費挹注蘭嶼鄉民眾回饋金,方能發揮預算效益。準此,爰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就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及貯存計畫預算─委託調查研究費回饋周邊鄉鎮民眾」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呂玉玲

4.113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編列「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預算計9,870萬7千元。查是項計畫中,委託調查研究費合計編列4,022萬2千元(另112年度預算數及以前年度實際數6,474萬4千元、114年度及以後年度預計數2億0,397萬元),累計共3億0,893萬6千元,係委託國內外工程顧問及研究機構等進行委託調查研究工作所需之費用,委辦項目包括:(1)蘭嶼貯存場低放射性廢棄物計測暨取樣分析技術服務、(2)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技術研究計畫、(3)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技術顧問諮詢工作、(4)中期暫存設施潛在場址勘查與規劃技術服務案、(5)中期暫存設施公眾溝通勞務案、(6)辦理民意調查公投等相關議題研究調查費用等。惟查蘭嶼貯存場已使用40多年,而核一及核二廠業已除役,核四廠已封存,實無必要再針對廢棄物貯存處置等事項進行新興研究及民意調查之投資,而應將相關經費,流用至台東縣蘭嶼鄉、新北市及屏東縣等核電設施周邊鄉鎮民眾回饋金,方符合社會期待。準此,爰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如何就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預算加強回饋周邊鄉鎮民眾」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呂玉玲

5.113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編列「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預算計2億6,660萬7千元。查是項計畫中,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合計40萬元,係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認知及理解。主要內容包括平面媒體宣傳購買、數位媒體宣傳購買、戶外媒體宣傳購買等,效益為透過持續提供正確完整資訊,以達到促進公眾溝通目標。惟查,由於網路發達及自媒體盛行,公共事務之科普及查證管道多元暢通,政府透過媒體進行廣宣,反不易發揮是項預算之效益及效能。準此,爰請經濟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有關「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天財  張啓楷  呂玉玲

五、本會負責審查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財政委員會彙整。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楊召集委員瓊瓔出席說明。

主席宣告: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113年5月2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謝衣鳯、賴士葆、楊瓊瓔、張智倫及郭國文說明提案要旨。經濟部部長王美花及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報告後,委員邱議瑩、謝衣鳯、陳亭妃、林岱樺、鄭正鈐、鄭天財、張啓楷、呂玉玲、楊瓊瓔、蔡易餘、洪孟楷、邱志偉、張智倫、鍾佳濱、賴士葆、賴瑞隆、陳冠廷、陳培瑜、張嘉郡及黃國昌等20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部長王美花、財政部政務次長李慶華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仙桂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陳超明及牛煦庭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二、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三十六條之四條文草案」案。

六、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之二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本院委員王世堅等16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之二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第一條條文,照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通過。

()第二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及委員邱議瑩等人提案通過。

()台灣民眾黨黨團所提第七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

()第三十五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所有提案與委員邱議瑩等人、委員陳亭妃(何欣純)等人及委員楊瓊瓔(賴士葆)等人分別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三十六條之三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及委員邱議瑩等人提案通過。

()員楊瓊瓔等人及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所提第三十六條之四條文,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三十九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及委員邱議瑩等人提案通過。

()第四十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楊召集委員瓊瓔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

主席:由於現場委員不足3人,議事錄就暫不處理。

現在繼續進行討論事項,請一併宣讀。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農業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3案:農業部函,為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農業部「農業管理」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二)農業部「畜牧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案;(三)農業部「農業發展」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陳冠廷等30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我們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同仁,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沒有的話,議事錄確定。

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有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農業部及所屬主管預算解凍案等3案,以及委員陳冠廷等所提「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我們合併報告及詢答

首先請陳冠廷委員進行提案說明。

陳委員冠廷:謝謝主席及各位立法院的同仁。以下謹就「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提案說明。

在網路時代下,社群媒體透過其影響力所傳遞的訊息非常快速,包含謠言或惡意的訊息,如果散播影響農產品價格的謠言或不實訊息,一定會造成非常大的恐慌,進而造成市場價格快速波動。

現行農產品交易法第六條禁止壟斷、操縱價格或故意變更質量以謀取不正當利益,但是以第三十五條的條文來看,違反第六條只會被罰六萬元至三十萬元,對於有意操縱價格的人來說,這樣的處罰過於輕微,根本沒有辦法有效地嚇阻此種違法行為。如果犯行所得高於罰則,當然就會有更多人鋌而走險,所以我們希望犯行所得一定要低於罰則,以及其對社會各個層面的影響力都必須要檢討。所以我們主張這樣的處罰應該從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提高到六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由主管機關依照違法情節嚴重程度及農產品受影響程度進行裁罰,希望透過罰鍰的提高,能夠有效地遏止壟斷、操縱價格、散播不實訊息的不法行為,確保農產品市場的公平交易,創造一個更健康、完善的農品交易市場。說明到此,謝謝。

主席:謝謝陳冠廷委員。

接下來請陳駿季代理部長就預算解凍等3案及委員所提版本合併報告。

陳代理部長駿季: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大家早。今天應邀到大院經濟委員會就本部主管113年度預算凍結案提出報告,首先感謝所有的委員過去長期對我們農業部門相關農業的支持,讓整個農業能夠持續地向前進步。

這次大院審議本部主管113年度預算凍結案裡面總共有3件,本部已經擬具相關的書面資料送大院在案,請各位參酌,以下謹就凍結案裡面當初委員所關切的議題提出一些說明。

整個凍結案部分,3案都是屬於農業部部本部本身的凍結,總計凍結了2,000萬,包括「農業管理」及「農業發展」,針對凍結案當中委員所關切的議題,我們作以下的說明。

第一部分是針對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作業,委員當時認為我們整個盤查作業的結果不一定與當年度實際成果一致,我們內部也曾經做了滿詳細的討論,未來會透過建立標準作業流程文件及加速取得相關部會資訊做即時的公開,上開公開資訊也會載明相關資料擷取的時間,以避免閱讀者的誤會。

第二個部分是針對廢棄物處理精進管理及監管制度,本部對於畜牧的廢棄物非常重視,特別是淨零循環的部分。針對廢棄物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在113年到116年已經提了相關的計畫,包括「畜牧廢棄物精進管理及資源加值計畫」,未來我們會針對畜場端的節水、畜糞尿的沼氣發電及污水的排放做完整的控管。

第三個部分是針對因應貿易自由化,全面推動養牛產業升級轉型,大家都知道,臺紐自由貿易協定實施後,未來自紐西蘭進口的牛奶關稅會降到零,事實上農業部門持續與酪農做相關的討論,同時我們也擬具了養牛產業全面升級的轉型計畫報行政院在案。在整個計畫裡面,從牧場端、建立國產優質的牛奶端、一直到後續的輔導端,我們都做了完整的策略措施,也與相關的酪農產業取得共識,未來我們會針對這個計畫落實執行。

第四個部分是針對如何強化畜產會功能及運作,畜產會是根據畜牧法依法成立的,也協助畜牧產業相關的執行及推動,不可諱言,在整個執行的推動中有一些可以再精進的地方,所以我們未來會針對畜產會的組織運作、審核機制,檢討其管理作業流程並訂定相關的SOP,以改進過往的缺失及提高行政效率。

在當初提出凍結案的時候,也有很多委員針對如何精進國內雞蛋產銷因應措施,去年我們在做雞蛋專案進口的時候,除了向國外進口雞蛋以外,也同步針對國內蛋雞產業的產業鏈做積極性的付出,從種雞、雛雞、蛋中雞到蛋雞,我們不斷地強化老母雞的淘汰及換羽機制。針對雞的飼料,包括黃豆、玉米及小麥的部分,我們也在行政院的同意下,極力爭取延續免徵5%的營業稅以降低飼料成本。同時,在雞蛋的生產鏈中,我們也積極地導入相關的冷鏈計畫,特別在洗選場的部分,我們希望蛋品從蛋雞生產以後、一直到洗選的過程中能夠持續地進行冷鏈的處理,來保持蛋品的品質,並提升庫存調度的能力。在畜牧場端禽產蛋的部分,我們積極地輔導雞舍的改建,協助雞場抵抗禽流感的逆境。

相關的凍結案都是我們在施政計畫裡面配合國家政策及農業發展所推動的計畫,因為實際業務的需要,敬請委員惠予支持解凍,以利本部儘速持續地推動相關的計畫,達到照顧農民、發展永續農業之目標。

第二個部分是陳冠廷委員等人所提的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的修正,本部在這邊也表達相關意見,根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它原來條文是只要「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到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如果「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足生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針對這樣一個罰鍰,委員所提的版本是提高,將相關處罰由原來的六萬到三十萬,提高到六萬到三千萬,或者是六萬到一千萬的罰鍰。整個的條文其實是確保我們農產品交易的一個必要行為,本部在這邊也表達對它的支持,但是對於最高罰鍰的部分,還是請考量到各種法律之間最高罰鍰的衡平性,以上做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陳部長的報告。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公平交易委員會書面報告:

審查「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

今天貴委員會審查陳委員冠廷等30人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會應邀列席,深感榮幸。謹提出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上開草案係鑒於農產品價格攸關全民生計,為穩定農產品價格,減少壟斷、操縱價格、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等情事之發生,故將壟斷或價格操縱行為、散播不實訊息及損害運銷秩序行為之罰鍰上限,均予提高。上開草案之推動,有助於遏止前述壟斷、操縱價格、散播不實訊息及損害運銷秩序等不法行為,展現了法律對於保護農產品市場公正性之決心,維護健全之農產品交易市場,有其公益上之考量,本會尊重大院審議結果。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討論事項兩案合併詢答、分開處理,委員質詢前援例作以下幾點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4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我們10點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登記第一位陳亭妃委員發言。

陳委員亭妃:(9時21分)謝謝主席。我們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早。

陳委員亭妃:部長早,這是我昨天收到的一張明信片,這張明信片是一位南大附小六年級的學生寫給我的,小學六年級!你知道他在裡面寫什麼?我唸給你聽:「親愛的委員你好,我是南大附小六甲學生,經過班級的乳牛專題課程之後得知,2025年紐西蘭液態乳進口,恐嚴重影響我國酪農業,請您支持修法,必要採取行動,將我們的進口乳能夠更名為長效乳,以保障我國酪農生計。」小學六年級,部長,你有沒有很感動?小學六年級耶!他會關注這個議題,會關注我們農業的發展,那我們呢?我們動作會不會太慢了?我們動作會不會太慢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有關於長效乳的部分,依據現在相關的規定,並沒有長效乳的規定,但是我們經過跟業者研議以後,我們正式把這些相關製程之下能夠列為長效乳的建議,已經具體建請衛福部去做相關制定,因為整個制定長效乳的標定是由衛福部主導的,農業部已經完成了這樣一個動作,把長效乳的相關規範提供給衛福部。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們把相關資料及建議都給衛福部。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好,多久可以研擬出來?

陳代理部長駿季:4月1號的時候,我們就提供……

陳委員亭妃:這是2025要面對的,現在已經是2024,已經是5月中下旬。

陳代理部長駿季:了解,整個長效乳的這些建議,我們已經在4月1號提供給衛福部了。我也跟委員說明,乳品的這些標示在整個環節裡面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但這不是唯一的,我想我們還有很多配套措施去支持整個酪農產業的發展。

陳委員亭妃:部長,今天民眾要有知的權利,這是最根本的,他要去實質分辨什麼是進口、什麼是國內自己生產的,你要很清楚讓他瞭解,連一個小學生都知道,連一個小學生……我看到這一張明信片,我好感動,但我覺得我們太慢,連他們都會擔心我們的產業,連一個小六的學生都會擔心自己的產業,他是我們市區的學生,他並不是在我們所謂酪農產地的學生。

陳代理部長駿季:了解。

陳委員亭妃:如果他是酪農產地的學生,你說,哇!可能他的爸爸、媽媽自己本身是從事這樣的行業,他會擔心,不是喔!他這一間學校是在我們的市區,並不是酪農的學區,所以表示我們不斷地在提醒這樣的議題,它是有效果的,慢慢的大家會關注,關注之後,大家就藉著標示去瞭解我該怎麼選擇,這是一件好事,而不是像部長所說的,它不是唯一,可是它卻是最重要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非常重要,我跟委員說明,像國產品牛奶的標示,我們也積極的在推動,包括我們現在的標章有明確的標示臺灣乳──臺灣的鮮乳,所以未來就是你不可以用牛奶去混進口乳,你要貼這個標籤,特別是這個標籤貼上去以後,就能夠去證明是國產的臺灣乳,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在做了。

陳委員亭妃:部長,我知道我們有在做,時間點呢?時間點呢?你4月1號才提給衛福部,你們現在所做的標示,你們有在做,時間呢?請給我們時間,而且包括你們要給酪農的補助以及所謂淘汰乳牛的部分、要溯及既往這個部分也還沒看到有實質的進展。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針對酪農整個養牛產業的計畫,我們已經報院,整體經費達到29億,相對的,只要行政院核定了以後……

陳委員亭妃:就是還沒核定嘛!就是還沒核定嘛!還沒核定就是空的嘛!多久?我再次強調,2025我們就要面對這一波衝擊了,現在已經是5月中了,我們還在等,我不知道在等什麼?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

陳委員亭妃:部長,我要再請教一下,我跟你討論的是我們在農漁災損認定的SOP,過去其實都是由地方來做認定,但是現在因為農業部從陳吉仲部長到你,我們都用最快速的,從中央直接要求地方還有相關的單位,從農糧署到農改場去做一些核定,大家就忘記了原來地方政府要付出它相對的責任,我就拿這次芒果的災損認定來說,我3月20號就已經跟部長反映了,這個都有通聯紀錄的,我直接就跟部長反映,甚至也做了很多的垂詢。3月20號向部長反映,部長有說因為當時候包括龍眼、荔枝、芒果,他們的花基本上都不像之前那樣,所以當時候就是針對荔枝跟龍眼,我們先核定了,對不對?然後芒果因為比較晚一點,所以大概要確認是在4月…

陳代理部長駿季:4月下旬,對。

陳委員亭妃:當時候你說4月中旬,所以我在4月8號我就安排了經濟委員會南下會勘,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所以部長您也當場決議說在4月中下旬要開始要求地方政府,還有我們中央來協助做查估的動作,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然後5月初臺南市政府完成調查,在這一段時間,地方農民就很擔心到底有沒有、到底有沒有,可是當時候根本市政府也都慢半拍才開始進行所謂的查估,所以他5月初完成調查之後,5月7號在昨天晚上就馬上公告了,今天就開始申請做現金救助的部分,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陳委員亭妃:我現在要跟你討論的是,從3月20號我跟部長反映為什麼大家會擔心,確實結論也是有現金救助,也確實有災損,對不對?那是經驗值嘛!3月20號以前所有的農民跟我們反映的,他看那個開花的情形就是今年會很慘,但是我們當時候就說我們還要等,這個時間、這個過程,其實農民人心惶惶,市政府又沒有啟動,只有聽到我們中央不斷的說,我們要等4月中旬、4月下旬,地方都不動,所以這個災損的部分,我覺得我們要做一個SOP認定標準的處理,權責在哪裡?現在我們中央很盡責任,結果地方好像就在等中央,那農民呢?農民就是像地方、中央這樣子,看你看他、看你看他,3月20號就跟你反映這件事了,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亭妃:經過了多久?所以部長,我覺得這個所謂災損認定的部分,勢必不論是農業或漁業都應該要訂出一個標準,地方政府要有責任,不能像現在這樣啦!中央做越多,地方卻做越少。

主席:陳委員,時間……

陳委員亭妃:部長,是不是最後……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謝謝委員的建議,事實上我們現在已經有一個SOP,後續我們會跟各地方政府做更積極的互動。

陳委員亭妃:要趕快啟動,不是我們一直喊、一直喊,它都不動!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會就這個部分,我們的審查我想也根據當初跟委員的反映,也是照步來,還是照相關的情況,而且經過四方會勘確認了以後……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知道地方農民等多久?

主席:謝謝陳亭妃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楊瓊瓔委員發言。

楊委員瓊瓔:(9時31分)謝謝主席,本席想邀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早。

楊委員瓊瓔:部長早。首先恭喜你繼續榮任,我們一起為農業部農政來加油,讓我們農民有更好的生活。

我們繼續討論的是蛋,上一次本席跟我們經濟委員會,啓楷委員也到現場,還有蘇清泉委員,我們一起到現場去看,大家、社會大眾都非常的希望能夠瞭解,在我們這一次的進口蛋,然後又銷毀,你總結的答案,這次的進口蛋跟銷毀,請說明到底我們花了人民多少的納稅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分兩個部分……

楊委員瓊瓔:這一個烏龍事件,請說明。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我想第一個還是要先說明一下,當初進口蛋有它的政策目的,也達到了政策,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的確……

楊委員瓊瓔:沒有那個政策目的達到,然後在整個過程當中,是還要我們拿納稅人的錢去銷毀那些有問題的進口蛋,你把我們人民當傻子啊!這是我們辛辛苦苦的納稅錢耶!還要讓我們排隊去買雞蛋,請再說明,你告訴我總額。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整個的總額……

楊委員瓊瓔:補助總共多少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整個補助在今年度是8.2億左右,然後……

楊委員瓊瓔:8.2億左右,總共進口了多少顆蛋?

陳代理部長駿季:一億五千八百多萬顆。

楊委員瓊瓔:那請教銷毀了多少?

陳代理部長駿季:5,580萬顆。

楊委員瓊瓔:5,580萬顆銷毀,為什麼?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當初我們……

楊委員瓊瓔:都在缺啊!都在缺啊!為什麼還進那個有問題的蛋呢?好,銷毀了5,580萬顆,請問5,580萬顆你又送到冷鏈系統負20度,我們花多少錢?到銷毀前總共花了多少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過期雞蛋去做堆肥,整個費用是四億七千多萬,那其中……

楊委員瓊瓔:四億七千多萬?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其中三億七千萬左右是蛋款的部分,五千萬左右是倉儲費的部分,然後四千萬左右是相關的這些運輸跟它的處理費用。

楊委員瓊瓔:運輸跟處理費用嘛!所以平平白白補助進口的8.2億,光光五千多萬顆的蛋,我們總共又要花多少啊?你剛才講的,總共多少?

陳代理部長駿季:四億七千多萬。

楊委員瓊瓔:四億七千多萬如果拿給全國的人民,你看我們有多少的福利,我們可以建設多少,拿給我們營養午餐的孩子,我們可以協助他們多少,為什麼會導致這樣子?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這些過期雞蛋會累積到這麼多有它特定的原因,就是我們當初在3月多進口的時候,是有估它相關的一些缺口,但是後來因為6月以後到7月開始,進口雞蛋被某個程度的污名化,造成大家的疑慮以後,那相對的業者也不敢買……

楊委員瓊瓔:這樣子的說法本席不予認同,你的結果論……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這個是事實。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的結果論,當你要進口多少雞蛋的時候,你在整個產銷的資訊裡頭,你會非常清楚,我們一個月國內需要多少顆雞蛋,對不對?你的產有多少、你的銷有多少,除非本席說的烏龍事件其中有貓膩,你的產銷資訊由農業部委託給養雞協會來做,你如果很清楚你的需求,你現在只歸咎於因為大家對進口蛋有疑慮,所以才導致你這樣的原因,不可以這麼說!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這些雞蛋本身我們經過……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要再跟你討論一個結果,也就是我們光光這一個錯誤的政策,補助8.2億我們的納稅錢,我們總共進口了一億五千多萬顆雞蛋,但是有五千五百八十幾萬顆的雞蛋是銷毀的,在這個銷毀當中,我們還要付出4億7慘痛的代價,除了冷鏈五千多萬,你的交通作業也要將近五千多萬,部長,人民情何以堪,這個數字告訴社會大眾,我們上次也說要公布在你們的網站,你們公布了沒有?

陳代理部長駿季:公布了。

楊委員瓊瓔:人民的感受,每一個打到服務處說:「為什麼我們沒有蛋,我們還要付錢去銷毀這些蛋?」政府要不要檢討?政府要不要檢討?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我們已經很深刻地檢討整個的執行過程。

楊委員瓊瓔:還有人質疑你這個臭蛋為什麼還要去花5,000萬的冷鏈,還要負20度,低溫20度,5,000萬耶!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

楊委員瓊瓔:5,000萬耶!

陳代理部長駿季:因為雞蛋如果本身不做凍存的時候,它會發臭,會造成整個環境的污染。

楊委員瓊瓔:所以光光在經濟委員會,我們一直追、一直追,你已經達成錯誤的政策了,錯誤的軌道要怎麼樣把它縮短,對不對?還好最後部長加強監督,把你原本要留到6月底才完成的,到什麼時候完成?

陳代理部長駿季:4月19號就完成了。

楊委員瓊瓔:4月19號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楊委員瓊瓔:這其中差了兩個半月,如果我們不推,你這兩個半月又要花我們1億以上的納稅錢,對不對?所以部長,我們要將心比心啦!這些都是人民的納稅錢好不好?

我們討論,你現在雞蛋的產銷是委由協會來做,那你認為到目前為止,你們調查全國1,800處的養雞場的產銷狀況,本席具體建議,你如果只有打電話去問,還是會重蹈覆轍,又是烏龍事件、又是政策錯誤,需求、供給跟時間點timing都不對,讓我們平白浪費了八億多的錢,再加上4億7,總共多少?將近13億的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沒有,不是這樣算,總共是8.2億,今年度8.2億,然後其中裡面過期雞蛋處理的是4億7。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的總total正確再答復一次,8.2億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在今年度是8.2億,然後因為今年還有一點處理費,預估大概10億,就像我上次跟委員說的大概10億左右,其中有4億7是處理過期雞蛋的費用。

楊委員瓊瓔:五千五百多萬顆的臭蛋,所以我們一個答案,也就是光光這個政策要浪費人民10億的錢,對不對?你們花出去10億的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對,不是這樣……

楊委員瓊瓔:補助多少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我們在開始補助,當初……

楊委員瓊瓔:補助多少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整個去年度補助8.2億,那今年度他們畜產會還沒來申請,預估大概一點多億,所以我說大概是10億,但是這10億裡面……

楊委員瓊瓔:包括你現在講的4.7億,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所有大概10億。

楊委員瓊瓔:所以夯不啷噹包括起來就是10億嘛!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楊委員瓊瓔:對啊!剛剛本席告訴你10億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那10億不是全部浪費,因為我們本身在3、4月份國內缺蛋的時候,我們的確也用……

楊委員瓊瓔:所以這10億到還沒有算錢的部分,總共你預估大概要費用10億……

陳代理部長駿季:就是大概10億。

楊委員瓊瓔:包括了補助,包括了五千五百八十幾萬顆的臭蛋,還有一些行政費用還沒有釐清楚、還沒有來申請,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

楊委員瓊瓔:該當給人家要給人家,但是本席還是說這10億,尤其這4億7是人民非常冤枉的錢,政府要給民眾道歉,4億7的稅金耶!部長你是非常資深的事務官,你也很難過,還好是你追了這兩個半月,我們至少再減1億的錢,不然還要再浪費1億的錢,痛定思痛,本席具體建議針對這1,800處,你們應該要對於入雛數量還有養殖登記,以及屠宰的數量來交叉比對,你的數字才會更正確,同不同意?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非常同意,我們已經針對……

楊委員瓊瓔:非常同意要趕快去做!

陳代理部長駿季:會。

楊委員瓊瓔:因為我們深怕會再有第二次。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雞蛋的這些調查,一定會有更精進的作為。

楊委員瓊瓔:請你將本席今天的建議納入,然後將你們精進作為的說明資料給本席,好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

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再給我1分鐘就好,不好意思1分鐘就好。

主席:不好意思,委員你已經超過3分鐘。

楊委員瓊瓔:謝謝。現在農業用的塑膠膜,所謂的農膜,請部長解決農民的問題,因為我們種水果這一些都需要用,但是你們也有說推動廢棄農膜回收,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楊委員瓊瓔:成效怎麼樣?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現在已經在東石合作農場那邊,建立整個農膜的回收系統,這個回收系統做得還不錯,所以我逐步從這個部分……

主席:部長,我們是不是……

楊委員瓊瓔:部長,因為我們的農民非常的希望……

主席:楊委員,我請部長私下再跟您回復好不好?因為我們也需要瞭解……

楊委員瓊瓔:政府需要有一個SOP流程來協助民眾……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

楊委員瓊瓔:不然現在戴奧辛是世界之毒啊,對不對?所以我要拜託部長,你要研擬出統一的回收機制,不要淪為口號,協助農民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

主席:好,謝謝楊瓊瓔委員。

楊委員瓊瓔:請將怎麼協助的這一些流程給本席,好吧?謝謝。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部長,跟農業廢棄物相關的這一些作為,是不是也能夠給經濟委員會的每位委員一份報告,好不好?好,謝謝。

接下來我們請鄭正鈐委員發言。我還是懇請各位委員要掌握一下時間。

鄭委員正鈐:(9時42分)謝謝主席,我想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好。

鄭委員正鈐:部長好。你是少數橫跨520繼續在位置上面的部長,因為今天的解凍案當中,在農業管理與畜牧管理有一個1,000萬這部分,其實跟去年的雞蛋之亂有一些關係,因為剛剛楊瓊瓔委員問得非常的清楚,也非常的深入,所以關於這部分我可能就不再重複問。可是我要特別提到一個點,因為你剛才說這樣子的政策,大概總共要花掉10億嘛,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鄭委員正鈐:這是去年的雞蛋之亂,而今年臺灣雞蛋的供需狀況,是不是還會出現缺口,有需要從國外進口的狀態?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以我們目前的評估是不會的。

鄭委員正鈐:不會嘛,OK!

陳代理部長駿季:因為在去年我們把整個雞蛋的產業鏈重組了以後,現在的蛋中雞與蛋雞它的生產效率也提高了,然後每日蛋的產能也提高了,所以我們預估整個……

鄭委員正鈐:所以部長很正式、公開的表示,今年臺灣不會出現缺蛋的狀態,不會再出現去年這樣的一個雞蛋之亂嘛,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鄭委員正鈐:好,因為你剛剛回應楊瓊瓔委員時特別提到,4月19號的時候,把之前所有的過期蛋全部都銷毀掉了,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鄭委員正鈐:我想問一下,因為你剛剛也回答的非常大聲,你講蛋銷毀了之後……因為我記得在4月17號考察的時候,有特別壓了一個時間,就是4月30號之前,所有的影片必須要上架,請問這個部分我們做到了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因為整個影片,我們每一批的影片上架的檔案非常大,所以我們把相關的三個部分,一個是在出庫的部分;一個在運輸的部分;一個是在做堆肥部分的影片,我們有上架,如果有任何希望再看其他日期的可以來申請,因為我們不可能把所有……

鄭委員正鈐:OK,所以就不會再有其他的部分?因為原本我以為是所有的部分都會上架,部長你也回應的很清楚,事實上,我們在5月3號要求的時候,白天其實還沒有,但晚上就上架了,上架慢了3天也就算了,可是當中我發現目前上架所有資料就只有3月11號的那個版本,然後對於整個出庫、銷毀的過程,其實都沒有相關的東西,我們看不到所有的部分。所以我們希望如果農業部能夠做到,要把最新的版本傳上來,如果說你們覺得檔案太大,不把所有的過程傳上來,我也接受,可是我希望最新的東西能夠很清楚,然後讓民眾看到整個的過程,因為我們看到過程當中是沒有聲音、沒有相關盤點的一個細節,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一下,我們整個錄影沒有錄音,我們是用密錄器的方式。我也同意委員……

鄭委員正鈐:銷毀是用密錄器的方式錄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是,因為……

鄭委員正鈐:為什麼要密錄器的方式錄?

陳代理部長駿季:因為它是一個監督……

鄭委員正鈐:這個監督不能夠用公開的方式,用密錄器錄?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是,我們是用掛在胸前的方式錄,也許用詞可能不是那麼恰當,但是每一個人都知道正在錄影,但是我們並沒有錄音,這第一點。第二點,因為都有第三方的要求,包括地方政府衛生局或者是國稅局,都會去參加這樣一個銷毀的動作,所以我們會選擇一個比較影像的部分……

鄭委員正鈐:OK,這個部分就是仔細把它弄好,因為你剛剛承諾今年不會發生缺蛋的事情,我覺得至少是一個政策性的宣示,這些後續我們希望把它做得更完善。然後讓民眾覺得對於過去這10億錯誤政策,買單的錢不會這麼痛,至少你有負責任的一個作法。

接下來,我想問一個部分,針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我們目前如何界定網際網路內容,如果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我們怎麼去判斷這個部分?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在網站的部分,我們會去監控相關的網站,第一個,網站如果有疑似使用中國這些圖片的時候,我們第一個就會先懷疑……

鄭委員正鈐:只要疑似就要求下架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是,因為我們是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基本上他會PO這樣的一個影片,表示說它是在那個國家的東西,所以我們很有理由就是它是由中國的產品……

鄭委員正鈐:好,所以你們就用看圖片的方式來做判斷嘛,對不對?部長,接下來我找了3個案例,左邊是在臺灣網路平臺銷售的東西;右邊是大陸淘寶販售的東西,請問這個部分你們認為要不要下架?

陳代理部長駿季:這個……

鄭委員正鈐:部長,你直接回答我就好,因為時間有限,你直接回答我。

陳代理部長駿季:因為這個是食品,我們強調是跟動植物防疫、檢疫有關的,所以它本身像雞蛋或其他跟動物的製品有關的,我們才會處理。

鄭委員正鈐:所以這個東西你不處理的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因為我不知道這個……

鄭委員正鈐:這個東西不處理是不是?所以不會下架嘛,不處理就不會下架的意思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我不知道這個裡面的東西是什麼。

鄭委員正鈐:好,就是寵物的凍乾──食品,你就看這兩個,部長,你簡單回應我一下,好不好?這個東西你覺得要怎麼處理?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有它專業的判斷,這個圖片如果……

鄭委員正鈐:這個要不要下架?

陳代理部長駿季:要看產品的來源。

鄭委員正鈐:好,人家就很清楚提供所有的資料,告訴你來源是臺灣的,結果你們要求人家下架,因為看這圖感覺很像就叫人家下架。部長,再看下一個,這個左邊是臺灣的;右邊是淘寶的,照片完全一樣,你覺得要不要下架?好,部長,你回答不出來,再往下看,另外這個左邊是臺灣的;右邊是大陸的,這個要不要下架?照片完全一樣耶!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是,我要跟委員說明,不是中國的產品都不能進來。第一個,它要符合某些產品是禁止由大陸中國進口的部分,這個我們會處理……

鄭委員正鈐:理解,所以部長我讓你直接做這樣的判斷,因為你們在做處理的時候,就說圖片相似要求人家下架,完全沒有顧慮到廠商生存多麼的不容易,要做生意你以為很容易嗎?我舉這3個案子,第1個案子,就是你們看到圖片相似、疑似,就要求人家直接下架,人家當天提出證明他從臺灣採購的東西,你們完全不認喔!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沒有,我跟委員說明不是這樣子,他們提出來以後,我們要去查是不是這樣子的,查完以後……

鄭委員正鈐:所以是不是要查到了、確定才叫人家下架?你們是第一時間就叫人家下架,部長知道他們怎麼處理嗎?所以我在想現在農業部這麼大、防檢局這麼大,只要它覺得疑似、圖片類似,就要求下架欸!現在如果是廠商惡性競爭的時候,你再看下面這一張,左邊這是臺灣知名品牌,被人家用同樣的照片放在大陸的網站上面,它是不是相似?它是完全一樣喔!如果這樣子的時候,我們直接來你們這邊檢舉,你們是不是叫他們一定要下架?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要跟委員說明,不是大陸的網站就叫做中國的東西,我們是會看產品。

鄭委員正鈐:部長,你完全沒有掌握到這個狀態,你們之後再到本席辦公室來做詳細的說明,你把我提供的這三個案件、這三組照片很清楚地去分析之後,你再來告訴我們,你們是怎麼做的,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

鄭委員正鈐:謝謝,以上。

主席:謝謝部長。部長,我想這個可能你們還是要去查一下,如果臺灣的廠商被山寨過去到中國,或者是臺灣的產品到了中國變成掛他們的名字,或者是賣假貨,利用淘寶、蝦皮這些賣假貨過來,我覺得我們都有責任要去把它查清楚,這是保障臺灣的農民。謝謝。

接下來請賴瑞隆委員發言。

賴委員瑞隆:(9時51分)謝謝主席。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賴委員瑞隆:部長好,部長辛苦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早。

賴委員瑞隆:部長,關於蛋的事情我還是要提一下,最早的原因還是起源於當時的禽流感。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瑞隆:所以導致當時候臺灣的蛋的問題,甚至很多人買不到蛋、蛋的價格高漲,最後甚至有人在推波助瀾,整個導致恐慌。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瑞隆:所以政府才開始去引進,因為短時間內國內要產生這麼多蛋也不夠,所以才會有引進進口蛋這樣的事情,是吧?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瑞隆:所以其實在政策上面是穩定住了國內的蛋的供應,以及穩定了蛋的價格,讓人民因為這樣,包括能夠吃得到蛋,同時間也能夠用比較合理的價格來買到蛋,所以整個政策上是這樣達成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瑞隆:我覺得,事後來看,過程中有些部分怎麼樣能夠讓國家做得更精簡,這個當然是可以去檢討,但是不要去模糊掉原來的政策目的,原先最早最早的政策目的是要解決掉當時禽流感後導致的,甚至當時媒體報導一副好像已經整個恐慌了一樣,然後大家在搶蛋,價格一直飆漲,也買不到蛋,那已經形成一個社會上很嚴重的現象,政府當然有責任要去穩定住,花一些經費來穩定住,本來就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所以我覺得部長還是要把這些事實不斷地講清楚。

陳代理部長駿季:非常謝謝委員,我也一直強調當初進口雞蛋,有它背後必須要去穩定當下的雞蛋供應量,後續因為雞蛋的庫存本身,我們都算過了,每一天大概每一個人多少,事實上,我們進口的雞蛋的量,大概只有一個禮拜到兩個禮拜的份。

賴委員瑞隆: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所以它本身不是我們進口了超高的量去處理,當然後續整個進口雞蛋因為錯誤的報導,造成民眾的疑慮以後,那個才開始去累積。第二個部分,我們也深刻檢討在整個處理過程中,我們的畜產會,包括我們農業部的督導,的確有很多改善的空間,這個部分我想我們也會更精進地去處理。

賴委員瑞隆:我想不論哪一黨執政,都會遇到類似這樣的問題,那應該是要去讓農業部能夠用專業的方式處理,如果又淪為這種攻擊式的話,未來會讓所有遇到這樣事情再發生的時候,更難去做出一個正確的決定,我認為那個絕對不是臺灣的好事,以此來跟農業部互勉。

陳代理部長駿季:謝謝。

賴委員瑞隆:再來我請教一下,今天談到農產品交易的部分,我先問一下,這幾年來常發生很多境外的一些假消息,特別是一些媒體報導的時候去講到,包括臺美的豬肉有瘦肉精的問題,甚至點名到新東陽、黑橋牌等等這些,一段時間就會出來一次,其實這樣的問題要去做一些遏止,就是從境外一些媒體不斷進來干擾到我們的豬肉安全,甚至豬肉市場的部分,我認為應該要去正視這個問題。我再問一下部長,這三年來,對於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的謠言跟不實訊息,有沒有開罰過?

陳代理部長駿季:到目前為止是沒有開罰過。

賴委員瑞隆:部長,為什麼沒有開罰?

陳代理部長駿季:因為它實際上就是相關的證據取得,特別剛才您講到的黑橋牌本身,相對的一定要去找到那個源頭,因為我們會送給檢調單位去查處,但是後面在查處的過程中就沒有辦法去確定是哪一個人放出了這樣的假訊息,所以會造成一些……

賴委員瑞隆:部長,不止黑橋牌,包括火龍果、包括雞蛋……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都是,雞蛋也是。

賴委員瑞隆:甚至柚子都有。

陳代理部長駿季:文旦也有。

賴委員瑞隆:對,文旦也有,所以說這些都有狀況,農業部有沒有去調查開罰過?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有去調查,但是我們有在調查的部分,有一部分移送給檢調單位,後續去查的話,因為沒有查到具體的源頭的時候,就沒有辦法去做後續的處理。

賴委員瑞隆:今天就算我們將罰則提高了,但如果永遠都開罰不出來的話,提高再多也沒有用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所以我想……

賴委員瑞隆:怎麼樣有效地去對這些嚇阻?開罰的目的是要嚇阻這些不實的交易訊息,影響到農產品的價格。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賴委員瑞隆:那怎麼去嚇阻?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一個嚇阻的方法就是,第一個,罰款,第二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裡面也有相關的刑責。但是我覺得農業部該做的就是怎麼樣去讓這樣子的假訊息能夠掌握它的源頭,因為掌握到它源頭釋放者的時候,後續的調查會比較精準。

賴委員瑞隆:如果依現行我們只是把它提高罰則,但一樣查不到的話,一樣罰不下去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我瞭解,所以我針對這個部分也跟農業部裡面的同仁討論,就是後續當有這樣子一個謠言一開始起來的時候,我們當下就要去追查,而不是等到這個謠言擴散了以後,擴散了以後,它的人數眾多,就比較不容易查,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會更精準的打擊。

賴委員瑞隆:部長,這個是不是要再研擬更好的一些方法,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瑞隆:因為它一旦散播出去,對農產品的價格就產生相當大的影響。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賴委員瑞隆:這個時代又是網路的時代,而且又是大量散播的時代,跟以前已經不一樣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賴委員瑞隆:所以我認為現代的政府要能夠因應現在,只要有少數不肖人惡意製造假訊息,破壞價格的話,後來擴散出來的問題就非常嚴重。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

賴委員瑞隆:所以我希望農業部裡面去研議一下,除了罰則提高以外,應該要有更有效的一些方法……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

賴委員瑞隆:至少要能夠開罰得出來。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瑞隆:就像以前的黃牛問題,一些文藝演唱會的票,對於黃牛,如果有開罰成功,那嚇阻的效果就出現、就有效果。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瞭解。

賴委員瑞隆:同樣的,我也認為應該要努力去開罰出來,就是對於惡意散播不實訊息,然後造成農產品價格的混亂,這些部分應該要給予開罰,有開罰成功了之後,後面才會產生相關的嚇阻力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

賴委員瑞隆: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

賴委員瑞隆:部長,希望農業部審慎因應。

最後一個小小的問題就是獼猴的部分,獼猴對很多農產品也都產生相當的影響,我知道農業部有編了一些經費給地方政府,有些地方做得效果不錯,有些效果不是那麼好,我也希望農業部整體思考,讓獼猴這個問題能夠減少對於農產品的影響。

陳代理部長駿季:針對獼猴的部分,我們現在也是大家一起想方法,現在在古坑地區有一個示範的方式,就是透過巡守隊的方式,或者透過其他方式,如果有更好的方式,我想農業部一定會去接納、去採行。

賴委員瑞隆:由農業部來鼓勵大家,甚至指導地方農業局來做這些方式,有效改善農民的農產品被破壞這件事。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瞭解。

賴委員瑞隆:謝謝。

陳代理部長駿季:謝謝。

主席:謝謝賴瑞隆委員。接下來我們請林岱樺委員發言。

林委員岱樺:(9時58分)有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好。

林委員岱樺:針對全台魚塭地目不一,政策反覆,扼殺養殖戶的生計,有幾個重點來做討論。第一個,土地遭受鹽化之後,農民如何因應?第二個,這麼複雜的地目,即使是農業用地,它有農牧用地,也有養殖用地,這樣地目交互混雜所謂廣益的農業用地之下,使用狀況不一,有什麼樣的問題產生?第三,漁民的生計該何去何從?農業部基於永續養殖環境跟糧食安全,所以對國內養殖漁業政策朝縮減陸地魚塭的規模,由4.2萬公頃減到3.5萬公頃,這個本席是支持的。

你們講得很好聽,說要積極輔導業者發展海上箱網養殖,並推廣友善養殖、結合室內養殖模式,以降低傳統水產養殖業高耗水土資源的衝擊。這個也是對的,但是你們的政策規劃有沒有看現況?地目如此不一的情況之下,你們怎麼做配套呢?過去長期引進海水養殖的土地已經遭到鹽鹼化了,在無法復養的情況之下,你現在縮減他的陸地養殖規模,沒有問題,養了一輩子的漁民要如何轉業?務農?這是你們給本席辦公室的說明,右邊顯示你們回復怎麼辦、後續的配套是什麼。你們說「已休廢養多年之海(鹹)水養殖魚塭於符合地目(農牧用地)之農業行為,可直接恢復農作使用,倘對於該土地之土壤性質及適合栽種之作物品項需要協助,可向農業試驗所或各地區農業改良場洽詢。」這個凸顯農業部的政策規劃失能,你要達到永續養殖、糧食安全,但是他的土地因為要配合你這個政策,不能再養殖了。這是他的財產,你限制他的財產不能再用於養殖,要轉為務農,那你的規劃是什麼?您是植物學者,既然學者要當公務人員,又多了部長這個政務官身分,你的思維可不能是學者,偏偏你的規劃思維就是,好啦!你要照政府的政策,我限制你的土地、你的財產,不好意思,你怎麼樣我沒有要處理,要不要給你一條生路,那不是我的事情,你自己去問政府相關單位,這個思維就是這樣。

有關農牧跟養殖漁牧混地,這就是廣義的農業用地,還有許多養殖戶「因未將地目變更為養殖漁業用途(維持農牧地目)」,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你們也承認很多養殖戶的地目叫做農牧用地。他有種種原因,並沒有把農牧用地變更為養殖用地,雖然都在廣義的農業用地之下。這樣的面積有多少?這也是你們的公開資料,等一下再說。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之下,我本來是養殖,沒有變更為養殖用地,你們這一道命令下去,是基於永續養殖、環境跟糧食安全,本席支持,但是你沒有顧及衝擊面,你們這個規定下去之後,既存魚塭的土地屬農牧用地的,過往三年沒有養殖事實就不能申請復養,如果再養殖就是非法使用。本席要講的是,如果這三年沒有養殖,但是過往十幾、二十年有養殖的事實,你是不採的。人家是因為種種原因,這三年就是沒有辦法養殖,然而過往十幾、二十年……我支持如果過往這三年、之前完全沒有養殖事實的,不好意思,你就得配合政策了,但是如果你是這三年沒有養殖,但是過往是有的,而且十幾、二十年,傳了第二代、第三代了,這樣你把它限制下去,他們就不能再養殖了。

你們的回文是什麼呢?我也請你們調出來,到底這樣的面積有多少?如果是少數,我們看怎麼做一些配套。你們農業部的回文說全臺漁電共生不利於相關農業耕種或漁牧,你們化作漁電共生區的有兩萬多公頃,這兩萬多公頃有三個分類,現在分類都按照你左邊這張回文,第一個分類叫做農牧用地,持續三年沒有在養事實的魚塭有922公頃,雖然它在兩萬多公頃漁電共生專區只占了4.4%,但是不要忘了這4.4%也有922公頃。第二個,這兩萬多公頃當中,有1715.74公頃是提出申請的。第三個,還有一萬八千多公頃,也就是這裡的漁電共生當中,還有87%的用地還沒使用。本席就針對第一個項目,農牧用地之前有養殖事實,只不過這三年沒有這個事實,我針對這樣的魚塭跟您請益。

這是一個實例,下面這一張圖周邊都是完整的魚塭區,他可以依法做漁電共生,這是你們的規定,但是中間夾雜這一塊廢棄的魚塭,他偏偏近三年沒有養殖的事實,那也沒關係,你說不能養殖那就要務農,可是偏偏又是土壤鹽鹼化嚴重。部長是植物專家,你覺得他可以種什麼?依你的政策要種什麼?有經濟價值的,那種什麼是有經濟價值的?你要告訴人家一條路,不能叫人家自己去問農改場。最後,漁民的生計要何去何從?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要申請合法的魚塭,必須要有既存的養殖,而且過去有三年復養的事實,如果不得復養,養殖戶就必須改為務農,但是我要務農的時候又遇到土地鹽化,所以你就叫人民的土地閒置在那邊。就算漁民要改為其他的物種,我是養石斑魚的,我要改為虱目魚,我的設備、技術、人才培訓、市場開發,光是養魚改為不同的物種就要花多大的力氣?你直接一句話,說你們漁民不能這樣,要配合政府,不能養、不能種植,直接務農,也沒告訴人家要怎麼做。

再來,這種廢棄魚塭還有什麼問題?我就以本席的選區為例,這個新聞是在今年3月,一個魚塭廢棄已久,它不是廢棄已久就沒水哦!有家庭廢水甚至其他養殖廢水聚集在此,長年有水,雖然叫廢棄的魚塭。因為水溫太高,旁邊本來沒有水母,結果生態改變,所以水母暴增。你們對於廢棄魚塭有相關的配套嗎?沒有!全臺十縣市的漁電共生區當中地目不一,農業部怎麼可以用一刀切,採取剛性作業的原則,毫無配套?

聽好,部長,您是即將連任的部長,您要符合人民對於行動創新AI內閣的期待,您的配套就要針對這個政策執行之後帶來的衝擊,你要以人民的角度規劃配套,不要沒有解決問題又製造問題,就像現在對於廢棄魚塭的相關政策。部長,請回答。

陳代理部長駿季:簡單的跟委員說明,委員剛才提到一些我們的回復,我也覺得有不恰當的地方,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先不處理光電後續的……

林委員岱樺:不需要?針對廢棄魚塭就好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針對廢棄魚塭,我也覺得以你剛才的案例來講,其實應該輔導他恢復到養殖漁業,而不是變成農牧用地,就算它是農牧用地也應該……

林委員岱樺:部長,你這句話就夠了,我覺得你已經做了改變,下面漁業署相關的我們再來討論。謝謝。

主席:謝謝。接下來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9分)主席,有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早。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一次花蓮0403的大地震,除了造成很多房屋倒塌、飯店倒塌之外,很重要的就是聯外道路──蘇花公路相關的這些公路中斷,就造成我們很多的農漁產品沒有辦法運到北部這邊,變成要去繞一大圈到南部,再到臺北,事實上真的是很花費時間,而且必須要凌晨的凌晨、要更早就要出發,現在蘇花公路雖然已經有通一部分,但它是單線,而且還有限制車輛的大小,所以這個部分是有這樣的一個狀況。

農業部當然也有因應這些措施,在整個行政院的召集,在285億中占了一小塊1.83億,來振興當地農村的旅遊,並推出每張250元面額的優惠券。有關這個部分,有幾個部分要再去精進,第一個,時間7月1號還相當久,發生時間是在4月3號,到現在都還沒有辦法實施,這個部分其實不是那麼困難,因為過去都很有經驗,疫情之後有很多相關經驗,把它拿來複製就可以了,過去花蓮發生的地震,或是其他縣市發生的相關風災,都有很多經驗可以參考,所以這個部分要請農業部農糧署多加油。第一個,時間可以提早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跟委員說明,這次地震,針對農產品,因為道路中斷的關係,會影響到農產品往西部送的部分,所以我們在第一時間就針對運費做補助;更重要的就是,因為道路的中斷,沒辦法買的時候、遊客不會進去的時候,當下我們就辦了一個活動叫重新出發,就是在網購平臺買500送100,就是希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部長,那個我都知道。

陳代理部長駿季:然後您剛才講的這個部分是要拉遊客進去的部分,我想不只是農業部,我們也會配合交通部觀光局這邊一起來啟動,啟動的時間點,我想整個政府是一體的,時間點會依交通的順暢度而定,能夠儘快當然我們會儘快。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在上個禮拜六,鄭文燦副院長跟很多部會的單位都去了花蓮縣政府,那一天有特別講,因為我們也都有反映,所以那一天已經確定會提早到6月……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會提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這個部分,你們也要有相關因應。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我們一定會配合。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些相關細節在你們的報導裡面,今天農村水保署署長沒有來,這個部分他說還在規劃整個細節,這些要趕快去把它完整。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會儘快地配合整個行政院的振興平臺同步來推動。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部分不僅僅是這樣,這是農產品的部分,另外你們也要去盤點,應該也都有資料了,如果你們已經有相關的資料,我們比對一下,我這邊是不是還有漏的。針對這些農路,因為道路也受到影響,農路的部分,因為那段時間除了地震之外又下雨,就鬆動了,然後一下雨,護岸等等的也受到影響。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地震以後,我們農村水土保持署隨時在監控它的大規模崩塌地,相關農路如果受損,我們跟縣市政府也有一個平臺,它會隨時通報,我們也會納入相關計畫,目前為止大概有1.1億左右在持續投入農路的修復。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說這次的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這次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針對地震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天然災害的部分,包括地震的部分以及崩塌下來的部分,這些道路的查估,包括我們農村水保署還有縣市政府也都會查估,查估回來以後,我們會納入這次專案的部分去做處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是不是給我一份你們現在已整理的資料?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我們後續把這些我們已經得到的資料一份給委員參考。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

接下來請陳超明委員發言。

陳委員超明:(10時15分)主席,有請陳代理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早。

陳委員超明:首先恭喜我們陳代理部長,520你就升職了,恭喜你,好好為臺灣的農業加油。今天我第一個要來請教陳代理部長,在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裡面,上週在臺北已經完成了最新回合的談判,雙方已經就第二批協定的提案內容交換意見,包括農業、勞動、環境的領域,說是會談饒富成效,那我不曉得饒富成效在哪裡?現在最重要的是討論到農業方面,臺灣呼籲美國協助化解中國對臺灣經濟的脅迫,並促使美方開放臺灣的農產品輸美。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也表示,臺灣爭取鳳梨、芒果、肉鬆、香腸出口至美國,其中鳳梨、芒果曾遭到中國片面的禁銷,盼美方能抵制中國大陸的經濟脅迫。這部分我覺得很奇怪,你在這方面的瞭解有多少?臺灣的肉鬆、香腸、鳳梨、芒果輸出到那邊,這個本來就應該要給我們過了,如果兩邊在談判的時候,這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吧?

陳代理部長駿季:跟委員說明,有關臺美貿易協定第二階段的談判部分,基本上最主要是針對整個國際規範跟相關風險,還有他們依據科學根據的檢疫條件。像是芭樂,我們輸美花了10年,在這10年的過程中,表示兩個國家之間的檢疫規範並沒有做一個很好的調和,所以我們這次談判的目的是希望針對檢疫方面的整個科學根據以及相關風險,能夠有一個比較好的調和機制,這樣對於未來農業部要將農產品輸美會有更快的幫助。

第二個部分要跟委員說明的是,我們這次的談判並沒有針對個案去處理,我們農業的部分是針對糧食安全要怎麼樣來合作,針對環境要怎麼樣來合作,針對勞動的部分要怎麼樣去維護勞動的人權,來共同努力。

陳委員超明:我記得上次在經濟委員會,說臺灣現在要進入CPTPP,就是要以進步國家這樣的條件進入,就是農業什麼的關稅都全免了,跟美國在談判也應該是這樣,這樣對我們農業的衝擊有多大!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我們這次的貿易協定談判,並沒有針對關稅的部分去處理,完全沒有談。

陳委員超明:我跟你講,最重要的就是關稅,大家彼此協定,臺灣農業水準也有達到了,我們不能再讓步了,這個談判這樣就很脆弱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所有跟國外,不管是未來的CPTPP也好,或者是現在的臺美貿易倡議也好,我們一定會以確保我們農業本身的權益為主,我想這個東西是我們一定會堅持的

陳委員超明:我希望你能做到這一點……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一定會堅持的。

陳委員超明:因為以後是免關稅,是世界級的競爭耶!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免關稅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免關稅,相對地,會根據我們的產品優勢去處理……

陳委員超明:它是大國,我們不是大國,我們只有IC比人家強,這一點要加強啦!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我們臺灣農業其實也……

陳委員超明:臺灣的農業產品都可以銷到美國了,不要說他們的牛肉、豬肉銷來我們臺灣,但我們的農產品卻不能銷過去,這樣不合理啦!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我們一定會針對我們農民的權益,包括產品的競爭做最大的努力。

陳委員超明:好,時間有限,我看主席快要站起來了。

我今天談到蜂農,我們也開了協調會,關於蜂農的天然災害補助還有蜂農的農業保險請趕快進行,現在進行得如何?很簡要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有關蜂農的部分,我們現在經過跟業者協調以及我們內部討論,基本上,如果他的蜂蜜蜜源──就是花粉受到某個程度的損失時,我們就會把它納入我們的天然災害救助相關辦法,這個已經確定了,然後相關的草案現在已經擬定了……

陳委員超明:苗栗的要幫我加進去。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我們馬上就會預告。

陳委員超明:重點在這個地方!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馬上就會預告,如果預告期間沒有任何外界疑問的話,我們就會公告,那公告完了以後,未來像花粉的蜜源受到某個程度的減少時,就會啟動蜂農的天然災害救助。

陳委員超明:以前大家沒有注意這個問題,因為極端氣候的變遷,好像很多問題都會發生。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超明:這點再加強一下,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

陳委員超明:再來,最近你在討論公糧收購的價格提高,聽你講話的意思是不怎麼贊成提高?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其實希望公糧收購提高的背後目的都是希望我們農民的所得能夠確保、甚至於提高,我想這是大家一致性的,但是針對農民所得確保、稻農所得確保有很多種方式跟配套作為,那直接啟動公糧價格提高只是其中一個方法之一,這個方法是不是唯一的?我們認為不是唯一的!我們還有其他的方法可以去做相關的處理。

陳委員超明: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你們的說法都互相矛盾。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會。

陳委員超明:你說你的稻糧會影響到糧食的安全,你的報告又說臺灣的稻米生產過剩,怎麼會影響到糧食的安全?

陳代理部長駿季:糧食的安全……

陳委員超明:還有你的報告裡面,如果公糧提高收購的價格,農民又轉回來做稻糧,好的都是你們在說、不好的也都是你們在說!但是我要提醒你一句話,我們新任的農業部長,農民的期望不管怎麼樣,因為所有的物價都在上漲,你公糧收購沒有上漲,包括秧苗,各方面都已經在上漲了,公糧收購你不上漲啊,你變成我們農民的一個罪人,你一定會受到批評,我希望這點你要好好地做一個影響評估及規劃!

陳代理部長駿季:謝謝委員,我剛才說了,公糧的收購提高只是方法之一,那我們應該有更好的方法,就是提高我們的稻農所得跟確保我們稻農所得,這是我們一致的目標,我想我們一定會朝這樣的目標去做一個完整的規劃。

陳委員超明:但是你趕快出來啊!每次下鄉農民都問我:「超明呀,你跟你們那個部長說,每樣東西都在漲價,公糧的收購價格卻不提高!」他們只有這一個思維,所以我希望你好好地思考這個問題。至於你說提高公糧收購價格會影響糧食安全,我從來不承認這一點!臺灣的糧食已經過剩了,怎麼會影響到糧食的安全問題?

陳代理部長駿季:整個糧食安全本身有適當的面積去做處理……

陳委員超明:啊!我聽了你們的報告,有時候我覺得不敢同意……

陳代理部長駿季:種水稻還有另外一個更重要的考量就是,水資源……

陳委員超明:本來有好幾個矛盾點,你們都在這邊啦!你們不想漲價但你們講的理由不充分,等你正式就任,我就好好來檢討這個問題。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會做完整的規劃再跟委員說明。

陳委員超明:好,希望如此,謝謝,有關公糧收購價格提高,你把它提高不會影響到其他,沒有你們講的那麼嚴重,因為它生產的成本已經在增加了,好不好?謝謝。

主席:謝謝陳超明委員。

接下來請張啓楷委員發言。

張委員啓楷:(10時24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早。

張委員啓楷:部長早。我們4月17日一起去屏東,我們是要去追雞蛋去化的公開透明。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張委員啓楷:不過那天看起來去的委員都生氣了,包括脾氣很好的楊瓊瓔委員都動怒、發火了,他剛剛又問,也動怒了。老實講,本席辦公室很多民眾打電話進來是在抗議的,我們現在就事論事,那天最後有做3點決定,對不對?雞蛋去化的影帶要完整公開,4月30號以前要在農業部的官網公開,你們有完整公開了嗎?你們是把我們委員會的決議當成是空氣?

陳代理部長駿季:當初在委員會也跟委員說明了,我們的錄影帶本身是每一天、每一天的……

張委員啓楷:那個是量大啦!

陳代理部長駿季:那個直接進到……

張委員啓楷:部長,我先跟你說,我去農業部的官網上面看,你上傳了3部影片嘛,對不對?這3部其實就是我們那天去屏東看到的,那這個沒有違反我們那一天經濟委員會做的決議嗎?決議裡面有2個點很重要,第一個叫完整、第二個叫做公開透明,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張委員啓楷:你這3個有完整嗎?有公開透明嗎?你回給本席還說那個檔案太大,現在是資訊化的時代,有檔案太大的問題嗎?6.7TB,你上YT,整理完很快就可以上去啦,這沒有容量的限制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當我們進到全部的官網,我們所有的影片絕對可以公告,我剛剛說過了,我們公開的部分是讓外界知道,我們過期雞蛋的報廢過程都有第三方監督整個流程,它只是一個流程的部分……

張委員啓楷:對啦,所以……

陳代理部長駿季:如果需要的話可以來索取,我們就會給他。

張委員啓楷:現在有幾個問題,第一個,這是本委員會我們一起去屏東當場發的白紙黑字嘛,對不對?你也在現場,裡面就是完整公開啊,怎麼會只有3部呢?這是第一個,對不對?第二個,現在是數位化時代、資訊化時代,你怎麼講說檔案太大呢?你們不是有很多資訊人員嗎?你有資訊司,對不對?你隨便去問你們資訊司的人員,這個要上去有什麼難的?太簡單了!現在最重要的就是,你答應的時候,每天就應該要整理、上傳了嘛!第一個,你沒有做這個動作。

所以本席今天非常明確的要求,這個是我們委員會做的決議,你要落實:第一個,每部去化影片完整上傳到你們農業部的官網,在YT上面;第二個,名稱應該有個範例嘛,這個很容易整理,你只要分類,有日期、從哪個倉儲出去了、去哪個去化廠、數量,你照這樣很簡單,整個就上去啦,讓人民去檢視嘛!

部長,你為什麼從代理部長變成真除?你的民調是不錯的喔,為什麼有些部長被換掉,因為民調很不好嘛。我跟你講,你現在要面對民眾,民眾有那麼多憤怒、那麼多的生氣,可是你還可以真除當部長,因為這個是以前陳吉仲幹的事啊,所以就下臺啦,你不要引火焚身喔,你要面對民眾去解決問題嘛!

而且這個是本委會的要求,做這兩點好不好?完整上去;第二個,你的檔案用範例、日期、倉儲、去化廠跟數量,很快就可以上去啦,讓人民去檢視,要不然民眾怎麼知道真相?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當初沒有辦法全部上去,我們也詢問過相關的資訊部分,因為上去本身是一件事情,外界收看時的下載流量部分是一個……不是我上傳、掛上去就結束了,如果你要其他的日期我們可以提供。如果委員覺得我們這個不對……

張委員啓楷:舉例啦,雙軌,你提供給本席啦;第二個更重要的,你們趕快做這件事啦,讓全民去檢視,我現在跟你講……

陳代理部長駿季:OK,可以。

張委員啓楷:你如果不做這個動作……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覺得可以。

張委員啓楷: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如果全部的檔案提供給……我們用整個檔案的部分提供給委員,也容委員能夠同意我們再跟資訊司……因為我們怕整個網站掛掉,掛上去是一件事情,但後面流量會引起……

張委員啓楷:不會掛掉就要做這件事喔,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張委員啓楷:好,OK。

陳代理部長駿季:然後我把個別所有的東西……

張委員啓楷:你們資訊這麼進步、現在是數位時代,這樣一個6.7TB的上去就掛掉,農業部沒這麼脆弱!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是,上去絕對沒問題,就是後面流量的控管。

張委員啓楷:好啦,去克服這個問題,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然後我把所有完整的影片給你。

張委員啓楷:部長,我要跟你講一個重點,第一個,這是我們委員會的決議,要公開完整的決議。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張委員啓楷:第二個,你們要取信於全民,民調會不會掉下來就看這個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

張委員啓楷:來看一下,你的雞蛋有些不見了。過期蛋到底幾顆?是5,580萬顆,還是銷毀了5,772萬顆……

陳代理部長駿季:分兩個部分報告:5,580萬顆是那時候截止,包括專案報廢處理的5,580萬顆;至於5,772萬顆是在時間截止點前還有一百多萬顆,所以是陸續銷毀的。

張委員啓楷:所以到底是……這兩個數字差了192萬顆,到底哪一個是對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分兩個部分解釋:5,580萬顆是專案報廢招標,包括招標做堆肥、做去化,這是一件事;在這個之前,我們已經陸續處理報廢雞蛋大概一百多萬顆,所以加起來是5,772萬顆

張委員啓楷:所以正確的數目就是5,772萬顆,對不對?是不是這樣?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張委員啓楷:消失的190萬顆要交代清楚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這190萬顆其實在我們的官網一直都有出現,我強調的是5,580萬顆是我們專案處理的部分,包括招標的四千多萬顆的部分。因為委員那時候一直強調,這個四千多萬本身其實是5,580萬顆。

張委員啓楷:所以現在明確的數目是銷毀5,772萬顆,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5,580萬顆加190萬顆。

張委員啓楷:如果這樣的話,後面錢的事情就不對了!你用的是前面,你們真的是一日三價。部長,從陳吉仲到你,銷毀的雞蛋到底要多少錢?一日三價!這是全民買單喔,所以你們到底買了多少錢?銷毀用了多少錢?能不能給我一口價,而且是很清楚的價格?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所得到……

張委員啓楷:不然每天每次問的答案都不一樣!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所得到的資訊就是,農業部在112年補助畜產會8.2億,因為是年度結帳的,而今年度畜產會尚未對我們提出計畫申請,而且雞蛋本身……

張委員啓楷:我幫你整理一下。你看我的表格,今天全國民眾要知道的,就是為了去化,因為買的雞蛋過期,為了去化,這銷毀過程花了多少錢?4億7,509萬,對不對?這是明確的,對不對?一口價,這個很明確、不會再變了,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右邊的數字明確……

張委員啓楷:這是今天第一次出現。我們追了快一年了,這是有史以來最明確的數目。另外再加上前面的,你說買了多少蛋?8.2億嗎?加起來應該13億……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8.2億是涵蓋了去化的4.7億,這不是相加的。

張委員啓楷:這是個錯誤政策!後面去化花了4億7,509萬,若再加上買蛋的錢,全部是多少?再加上去是多少?你說不是13億?是多少?10億?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補助的是8.2億。

張委員啓楷:不能直接加上4.7億?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是涵蓋在4.7億裡面。

張委員啓楷:所以花了多少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Totally大概10億。

張委員啓楷:10億?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張委員啓楷:請向全國民眾講,這個錯誤的政策一共花了人民10億的納稅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不認同這是錯誤的政策……

張委員啓楷:這是個烏龍……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這不是政策錯誤……

張委員啓楷:連部長、中央畜產會的主委都下臺走人了,還不是錯誤政策?這裡面搞不好還有貪污問題,超思幫你們賺了多少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如果委員認為有貪污問題,我想盡可能可以請檢調單位來調查,我覺得可以。但這不是一個錯誤的政策!

張委員啓楷:這對全民來講很重要!去化花了4億7,509萬,整體加起來超過10億,這是一個錯誤的政策!

最後,這是本席及其他委員的要求,2022年中央畜產會從日本專案進口雞蛋3,081萬顆,採購金額2億2,502萬,對此,我們已經索資索了兩個半月了,為什麼都不給?

陳代理部長駿季:跟委員說明……

張委員啓楷:我先明確要求。本席要求2022年從日本專案進口雞蛋的採購廠商名稱、採購數額、採購合約,還有為何迴避國會監督?已經兩個半月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跟委員報告……

張委員啓楷:一個禮拜內把報告送到本席辦公室。

陳代理部長駿季:跟委員說明,合約部分不是農業部訂的,是畜產會與跟第三方訂的。我也請畜產會……因為合約的公開要雙方都同意,所以我們請畜產會去問丙方;丙方認為是營業秘密,所以我們沒辦法公開。因為不是農業部簽約的,是乙、丙方。乙、丙方有一方不同意公開的話,我們就沒辦法公開。

張委員啓楷:中央畜產會都是用我們的錢訂的,現在立法委員要求公開,結果你拿不出來?

陳代理部長駿季:畜產會是一個法人……

張委員啓楷:到時候所有民間廠商都說我不公開,我們就沒辦法監督了?是這樣嗎?剛剛黃國昌已經打臉你了,也跟你講公開怎麼是由民間企業作主?

主席:時間到!部長,私下再跟張委員回復。

張委員啓楷:主席,你可以裁決,他資料要給我啊!

主席:我現在要裁決,你要讓我講話!時間到,請部長私下再來跟張委員報告,好不好?您的時間已經到了,好不好?

張委員啓楷:這是很清楚的,本席要的東西合法合理……

主席:主席就這樣裁決了,好不好?大家都是合法合理,請回。

請邱志偉委員發言。

邱委員志偉:(10時35分)本席質詢一向都遵守時間。

主席:對,您是本委員會的好模範。

邱委員志偉:行政、立法互相尊重,理性監督,一向是本席的問政原則。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好。

邱委員志偉:恭喜部長從代理部長真除為部長。兩位政次一位是胡忠一農糧署署長,大概管農業部分;另外一個是高雄區漁會的黃昭欽總幹事,大概管魚的部分,是不是這樣做分工?

陳代理部長駿季:一個負責農糧,一個負責漁業。

邱委員志偉:對這樣分工我覺得是一個很好的組合,加上你在部裡面也服務那麼多年,所有業務你都熟悉。我要請教幾個問題,國民黨上個禮拜去中國,對臺灣農漁業推廣或農漁民的權益有具體幫助嗎?還是僅針對特定項目的小施小惠,沒有什麼大格局?對臺灣整體農漁業有沒有任何幫助?

陳代理部長駿季:針對部分委員到中國訪問,我們絕對尊重,但是涉及相關農產品……

邱委員志偉:當然還是要回到行政部門……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於這樣子的開放,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收到正式通知。同樣的……

邱委員志偉:就是說說而已?想要具體落實,還是要回歸行政權?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所有的農產品貿易都要經過正式的檢驗平臺……

邱委員志偉:就跟放煙火一樣,看一看好像很絢爛,好像表面上有一些成績,實際上是零,是虛的!所以這是務虛,要務實還是要回到行政部門,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邱委員志偉:我很擔心520之前中國會不會把農業當作統戰工具,或者對臺灣農漁業打壓,或者在520之前進行一些小動作,有沒有可能?

陳代理部長駿季:所有的可能都有,但我們還是走我們自己的路。針對我們的農產品,包括被禁的鳳梨、包括蓮霧、包括文旦,我們都有針對這些品項做處理。

邱委員志偉:市場分散是非常重要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要分散到其他市場。

邱委員志偉:不能依賴中國市場!中國市場是很危險的市場,雖然市場很巨大,但它是我們的敵國,對不對?很容易就把農漁產品、農漁業視為統戰工具,或政策的攻擊工具,對不對?最後損失的還是農漁業與農漁民!所以最需要的就是分散風險,把市場全球化。石斑魚和午仔魚到中國的比例現在降到多少?以石斑魚來說?

陳代理部長駿季:大概是四成到五成。

邱委員志偉:午仔魚呢?

陳代理部長駿季:七成左右。

邱委員志偉:這個風險太大了!如果它以石斑魚跟午仔魚作為操縱工具,到時候你們要因應,看怎麼樣把市場分散?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瞭解。跟委員說明,當中國限制漁產品、農產品出口時,我們積極拉抬其他的第三市場……

邱委員志偉:石斑魚到日本是有成果的。同樣是東亞,韓國市場也可以開拓啊?不要只集中在日本。日本當然有市場,但還是有侷限性。我希望未來東南亞也可以,特別是農漁產品的全球化。現在在中國投資的企業已經儘可能慢慢離離開中國到東南亞,對不對?同樣的,我們的市場也要去中國化,不能依賴或者過度依賴,所以全球化的布局非常重要,但這需要你要有全球市場的觀點,這個問題你回應一下。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整個目前的全球化,我們國際司跟產業主管機關都已經在做整體的布局,一個非常重要的就是通路的連結啦,因為通路的連結……

邱委員志偉:這個問題已經告訴你們,中國的市場很不穩定,充滿了威脅,充滿了不確定性,所以你要提早布局到其他包括日本,包括東南亞、韓國。

另外,4、5月大概是玉荷包的產季,今年玉荷包的產季,為什麼今年的產量會那麼的少,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荔枝跟龍眼一樣,在開花的時候它需要一些涼溫,今年因為溫度比較高,造成它的涼溫度不夠。

邱委員志偉:那這有可能會變成常態性的嘛。

陳代理部長駿季:這個就是我們擔心的。

邱委員志偉:一旦變成常態性,你看玉荷包一年的產季只有短短的兩個禮拜、三個禮拜。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邱委員志偉:他們一年的投入,就是為了這兩、三個禮拜的產季,如果產量大減,他們的收入當然是血本無歸,這個有沒有相關的補償措施?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我現在正在思考這種極端天候對於果樹的影響,因為果樹不能移動,我想以後遇到這種天然災害的頻度可能會越來越高,所以未來整個產區可能的板塊移動,我們正在做評估。至於說怎麼樣讓現有的這些玉荷包、這些荔枝能夠忍受更多的……

邱委員志偉:如果產量大減、收入大減,我們有沒有相關的補償措施?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我們目前大概……

邱委員志偉:如果他的收入跟去年比較是減少了七成,有沒有對相關農民有相關的補償措施?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現在是沒有,現在只是針對天然災害……

邱委員志偉:今年有可能發生喔!廣義來說,它也是天然災害,是極端氣候,是高溫所引起的產量銳減嘛。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部分,我想你們還是要體恤一下農民,因為他靠天吃飯,靠天氣嘛,對不對?政府應該要有補償,或者相關的補貼措施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現在是用天然災害救助啦,當然這只是補他的成本而已,其他的產業的輔導,我想我們還會做進一步的……

邱委員志偉:資料再提供給我。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

邱委員志偉:我還有很多議題,但是我還是要示範什麼叫做理性的監督、理性的問政,好,我時間到此。我私底下再來問,不要占用時間。

主席:好,謝謝邱志偉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呂玉玲委員發言,呂委員發言之後,我們休息5分鐘。

呂委員玉玲:(10時43分)謝謝主席,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好。

呂委員玉玲:部長,前年6月的時候,臺美雙方都宣布要啟動臺美21世紀的貿易倡議,本倡議也提供了12項的談判內容,在去年6月1號已經簽署了,第二次的談判也啟動了,中間的話也特別觸及到我們的農業,還有勞動跟環境中間農業的部分。臺美除了討論糧食的安全以外,因為我們的農業創新技術跟合作的機制,我們也有向美國表達,希望能夠准許我們的香腸、肉鬆、跟鳳梨、芒果等農產品都能夠出口,來減低大陸對我貿易壁壘這個手段,對於我們農產品出口所造成的衝擊,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我想這一次……

呂委員玉玲:都有談到嗎?第二次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這一次臺美貿易倡議的談判本身……

呂委員玉玲:所以部長,這一次農業部有參加嘛,全程參加?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我們是配合OTN,這是OTN主談的,我們農業部有派員參加,最主要的談判內容,是鎖定在整個以科研為根據,風險為依據的農產品貿易相關的國際規範。

呂委員玉玲:好,既然我們農業部有全程參加的話,本席想請問的就是,有沒有針對於一些我們,像美豬、美牛的一些限制,他們有提出來討論呢。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我們在這一次的農產品臺美貿易倡議的談判,並沒有針對個案的部分,我們都是用通案的方式,我們在乎的是,我們怎麼樣能夠儘快地把我們臺灣農產品輸到美國嘛,而輸到美國會牽涉到檢疫的談判,檢疫就會牽涉到後面的科學根據跟它的風險,我們希望兩國的檢疫的科學根據跟風險能夠一致化,這樣的話更快。

呂委員玉玲:部長,本席之所以會這麼問,就是因為我們瞭解到美國非常關心美牛、美豬的問題,尤其在這一次,第二次的談判,農業部這邊都有全程參加,我們擔心他們會提出來,之前的話,像美牛、美豬有萊克多巴胺的問題,尤其是牛隻比較高危險的部分,含有萊克多巴胺的,我們都沒有開放,如果在這一次,因為第二次的第一輪已經談完了,第二輪什麼時候會開始?會不會再談到這個問題?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整個談判的時程沒有說什麼時候一定要談完啦。

呂委員玉玲:那第二次會在什麼時候呢?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這一次是採實體,第二次可能會透過視訊,我想OTN都會再安排。

呂委員玉玲:用視訊的方式?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但是我要再次強調的是,以農業部的立場,針對相關農產品的部分,我們一定會維護我們本身的農業,特別是豬的部分。

呂委員玉玲:要維護農業,也要維護國人的健康。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這兩個是非常重要的。

呂委員玉玲:像牛肉有高風險的部位,如牛的內臟或者脊髓的進口,我們就非常擔心,因為這個地方含有萊克多巴胺的成分會比較高一點,所以請注意,不要犧牲了國人的健康,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我想以農業部的立場,我們會重視整個消費者的安全,也會重視我們產業的一個穩定性。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就是,我們看到農業部非常關心花蓮農產品的問題,因為地震的關係,尤其是我們有提供14億1,830萬的預算,要來振興、提振花蓮的農產品。特別農業部又跟行政院爭取了1.83億,要用發農遊券的方式,讓花蓮的人民,還有我們國人都能有意願的購買花蓮的農產品。本席要在這邊提醒部長,我們在疫情當下的時候,包括我們農遊券的1.0到4.0,我們講一下3.0的時候,3.0的時候,我們當時是說消費金額滿600元,就可以登錄發票去抽200元的農遊券,當時我們預備的是有30萬張,結果活動結束之後,只有3萬2,185張,不到一成,現在你又要發農遊券,這個會不會得不到預期的效果呢?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我們發,不管是過去疫情期間的農遊券,跟現在相關的農遊券……

呂委員玉玲:你們現在農遊券面額是250啦,你認為這個有預期的效果嗎?會提高民眾的意願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這個部分因為兩個的樣態不一樣,一個是在疫情的時候,在疫情當下大家是緊張不敢出門,跟現在花蓮地震是那個區域本身因為交通的關係,讓其他地區的人想進去進不去,我們希望透過這個方式……

呂委員玉玲:部長,我們有前例給你參考,請你們要好好的考量。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瞭解。

呂委員玉玲:本席是建議啦,既然你有心要讓花蓮的農產品能夠銷售出去,你不如用市價跟農民買農產品,再幫忙農民去銷售,這樣子實質的幫助農民才會更有效,這樣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這個操作上有它的困難度啦,就是由政府出面去買……

呂委員玉玲:可是你農遊券沒有那個效益啊,你這樣子算是真正在幫助農民嗎?還是在消費預算而已。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這一次我們相關振興券的部分,我們會跟交通部觀光署,我剛才說了……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還是堅持要用農遊券?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內部的這些討論,我們還會更細緻。

呂委員玉玲:我希望你能考量用市價買農產品,幫助他們產銷,這才是最重要的,比較實質性的,好不好?

接下來,本席要幫我們張市長來表示一下,針對農業部茶及飲料農作物改良場,過去有傳出說要遷址,目前的進度是怎麼樣?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本身現在在梅山的部分有一個工作站,在嘉義地區,我們有考慮到把一些相關的研究往那邊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們現在的茶產區,茶的重要產區是往南部移了,但是我們在桃園地區……

呂委員玉玲:部長,我不服氣,不是往南部移,我們全臺灣的茶場有南部,也有北部,尤其是北部,桃園是最重要的地方,所以我這一次特別要針對茶改場遷移的問題,我們要來表達這五個理由,不要遷場。第一個理由就是,桃園深根茶葉的悠久歷史,在民國前9年就已經成立了,到現在121年的歷史,非常具有歷史保存的價值。第二就是我們多元的茶文化,尤其是高山茶,還有當地的東方美人茶、烏龍茶、紅茶、綠茶等等,這都是顯示桃園的茶文化是非常多元的發展。第三就是茶產業是桃園重要的農業產業,最早期的時候,桃園是北部的茶葉重鎮之一,尤其是在清朝,龍潭跟楊梅就有茶園分布,到復興、蘆竹,還有龜山、平鎮都是,不管東方美人茶,桃映紅茶更是桃園的註冊商標,是臺灣北部的重要產業之一。第四就是有便利的交通,我們有國際機場、高鐵,還有便捷的公路網路,能讓整個觀光產業更加便利,有助發展農業。第五就是推動智慧農業,建立科技茶莊,我們市政府極力推動智慧茶園,也鼓勵茶農在茶園能夠導入智慧型的灌溉,包括微氣象感測裝置,我們都有在裝置科學的設備,配合茶改場建立多樣化跟多元性的智慧科技應用與大數據的蒐集。如果被你遷移的話,未來桃園北部的茶葉發展可能會遭受到很大的傷害,所以在這邊具體請求部長,下任新政府你還是農業部的部長。桃園楊梅茶改場有121年的歷史,請你們要注重茶改場,遷場會影響桃園的茶產業。為了北部茶產業的發展,我把這個重要的意見交給部長,希望茶改場未來能夠繼續留在桃園,這一點請部長好好考量,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不會廢場,我們會用雙場、雙中心的概念去處理。

呂委員玉玲:南北總場?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都會有總場的概念,所以不會廢場。

呂委員玉玲:我們希望能夠繼續保留產業的發展,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可以。

呂委員玉玲:好,謝謝。

主席:謝謝呂玉玲委員。我們現在休息。

休息(10時52分)

繼續開會(10時57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發言。

陳委員培瑜:(10時57分)謝謝主席。有請陳部長,謝謝。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部長,你好。我們只有4分鐘,我們一樣繼續關心國產學童乳的政策,在之前的會期質詢的時候,部長已經承諾答應會把國產乳放進學童的營養午餐,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培瑜:但是這個政策,我覺得國人要一起關心,其實從2013年馬政府時代就開放臺紐協定,導致我們現在一路以來要面對這個問題。我們知道明年全面開放,我手上有一份農業部給的資料,不管是在生產環境或是提升產品的消費,又或者是穩定酪牛的部分,你們都已經在做相關資源的盤點了。但是我要快速確認一下,因為今天已經五月多了,學校的營養午餐採購案要準備開始,進行到9月的部分。關於學童乳,目前相關的進度或者跟教育部目前討論的狀況為何?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親自跟教育部部長討論過,而且我們兩個部會也會銜報行政院,預計是在9月份那個時間開始。現在可能要看行政院是不是要等到520以後再處理,這個我不知道、不瞭解,因為我們已經報院了,希望能夠儘快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後續的規劃大概一個禮拜兩餐。比較重要的是後面牛奶的供應,我們不希望被特定、現在大的乳品廠綁住,我們希望能夠讓小農、小的酪農能夠結合起來,他的產品是被確認過的,然後有一個平臺能夠供應,我們現在在做後面細部的連結。

陳委員培瑜:應該是說後續有非常多落地的政策跟細節……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落地的做法。

陳委員培瑜:農業部跟教育部確實需要好好溝通。如同您剛剛說的,到底供應的頻率是多少,還有我們之前聽到部長告訴我們,目前只有落在國小端,可是如果回到農業部補助三章一Q的這個議題,其實到國中端,甚至還有完中的高中部,這個部分有沒有機會往下延伸?

陳代理部長駿季:以我個人來講,我當然希望國小、國中,甚至於到高中……

陳委員培瑜:還有完中的部分。

陳代理部長駿季:但是這牽涉到整個經費的來源跟額度。有關這個部分,我想以過去的慣例,行政院一定會開一個專案會議,我會在專案會議上表達我們的期待。

陳委員培瑜:好,如果要等到520之後才來討論,那我們辦公室也會先跟部長這邊討論,到底我們目前看到第一線營養午餐,如果要把學童乳放進去,可能還會發生一些問題,我們辦公室也會積極再跟農業部討論。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

陳委員培瑜:包含其實也有南部的區域立委提醒我們,保久乳可能是比較適合北部的學童,他們在運送端比較方便,可是如果在南部,其實如果是冷藏的鮮奶是更好的。部長,假設像這樣的雙軌制,目前你們有規劃進去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當然沒有排除,可是我們更擔心的是,有些學童喝一半,他不瞭解,他把它收著帶回家喝,甚至於他不當場喝……

陳委員培瑜:這樣反而會有食安的問題,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反而會有食安問題,我們擔心的是這個,而且教育部也擔心這個。

陳委員培瑜:好,所以我們確實會有更多的配套。還有家長提醒我們,有些小孩有乳糖過敏,他也不適合喝牛乳,相關的預算資源撥補下去之後……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用豆漿加鈣取代。

陳委員培瑜:好。最後一個部分,我們看到農業部有提到相關的乳品消費,未來還要納入所謂的弱勢跟長者的供應,這個部分目前的規劃進度是如何?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當初的構想是,目前牛奶合理的目標應該是43萬噸,但是實際上現在大概是46萬噸,今年可能到49萬噸,所以我們在降的過程中,如果它沒有辦法達到目標的時候,我們會啟動一個類似透過綠色照顧的網絡,把這些牛奶……

陳委員培瑜:就是另外一個平臺機制去消化掉這些……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不要說消化掉了,就是透過綠色照顧,把這些牛奶提供給需要的弱勢團體。

陳委員培瑜:好,沒有問題。因為我覺得國產鮮乳在臺紐合約全面進來之後,真的會受到很大的衝擊,我相信部長都已經開始準備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培瑜:所以我希望這個速度可以加快,當然我們期待520後續新內閣上任之後,大家可以積極趕快面對這個事情。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瞭解。

陳委員培瑜:因為學校採購案已經開始進行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我知道。

陳委員培瑜:我覺得不管是廠商或者是學校端,校長其實都非常、非常的頭痛,好不好?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謝謝。

主席(賴委員瑞隆代):謝謝陳委員、謝謝陳部長。

接下來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11時2分)主席謝謝。麻煩請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陳代理部長啦!520之後才會真除,是不是?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洪委員孟楷:好,不過不管怎麼樣,重點在於一定要為我國人把關。早上有委員出示了國小學童的關心,現在所謂的進口乳要更名變成是長效乳,以保護酪農的生計,部長有看到這個明信片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沒有看到,但是委員那時候有唸。

洪委員孟楷:是,我也唸一下,因為我覺得這真的是讓國人以及讓學童都知道,他說是臺南某地區的六年級學生,經過班級乳牛專題課程之後,得知2025年紐西蘭液態乳進口,恐嚴重影響我國酪農業,請您支持修法採取行動,將效期達兩個月以上的進口乳更名為「長效乳」,以保障我國酪農生計。農業部有沒有收到這樣的一個信?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本身沒有收到。

洪委員孟楷:沒有收到?好,是不是等一下我質詢完,我也把這一份送我們部長,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可以。

洪委員孟楷:我想一般的民眾、大家都願意關心,代表這是好事,更重點是部長之前有講到進口乳要更名為長效乳是跟衛福部食藥署建議,目前的進度到底為何?

陳代理部長駿季:目前相關牛奶的規範裡面並沒有特別針對「長效乳」這個名詞,所以我們內部其實跟乳業者還有學者專家討論,就是在某一個殺菌的條件之下,應該變成「長效乳」這樣的名稱來區隔現在的國產乳,特別是國產CAS的牛奶,因為相關的權責是在衛福部,所以我們在4月1月就把相關的建議提供給衛福部,也期待衛福部能夠根據我們的建議召開專家會議去做確認,大概是這樣。

洪委員孟楷:現在衛福部的動作如何?

陳代理部長駿季:現在還沒有……

洪委員孟楷:因為對於國人來講,這不能拆兩段,因為政府是一體的嘛!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知道,我們也很急啦!所以我們會持續跟衛福部溝通,因為啟動召開專家會議或相關的決定是由衛福部來做相關的權責,所以我們會積極的跟衛福部洽談,看看可不可以請他們快一點的確認,因為這牽扯到後續國產乳標示區隔的一個有效作為。

洪委員孟楷:好,那這樣子,部長,因為衛福部有可能520之後才有新任部長要上任,而你這邊是真除,但國人當然是希望我們一體的趕快來作業,趕快把這樣一個國人所關心的議題給確認。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持續會透過現在的管道請他們看看可不可以在520之前,儘早開專家會議,如果衛福部那邊有開專家會議也確認了,那麼就算520新政府上臺,也能夠很快的公布,而不是所有的東西都等到520才開始去作為。

洪委員孟楷:部長之前有提到農業部要一個月內提出相關方案,那是什麼樣的方案?

陳代理部長駿季:整個內容本身,長效乳只是支持酪農產業的一個方案,這個部分講的是長效乳的部分,但是我們提的是一個完整的方案,從牧場端到整個加工端、消費端……

洪委員孟楷:早上有講到總共方案是29億的預算,對不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29億。那個方案,我們已經報院了。

洪委員孟楷:什麼時候會出來?因為現在有看到很多酪農業者都還要計畫直接北上,那麼會不會在520之前,反而我們新任政府、新任總統要上任時,同時間會有抗議潮?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以農業部的立場,我們政策是持續的,而且我們已經報院了,就我所瞭解,大概在上個禮拜,國發會審完,已經進到行政院了,我們也透過管道希望行政院能夠儘快核示,因為這個酪農支持性的計畫,當初院長在總質詢的時候,也有相關的承諾,所以我相信陳建仁院長也知道這樣的訊息,我們也會儘可能的……

洪委員孟楷:部長,我比較直接請教,有沒有信心能夠拆彈成功,讓酪農業者不要北上來抗議?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會努力。

洪委員孟楷:有沒有信心?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覺得……

洪委員孟楷:既然方案提出來了,你也掌握這個時間,還有現在政府並不是不做事啊!其實你看得出來,我們也要照顧我們的酪農業者、我們要照顧我們的民生需求,那麼有沒有信心?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以我個人來講,我會盡最大的努力,我相信應該可以。

洪委員孟楷:好,我們一起努力,好不好?謝謝部長。部長,這一份資料也請您帶回去。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

主席:謝謝洪委員、謝謝陳部長。

接下來邱議瑩、邱議瑩,邱議瑩委員不在。

請陳冠廷委員發言。

陳委員冠廷:(11時7分)我們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陳委員好。

陳委員冠廷:部長好。今天是要反映一下關於雞蛋產地跟批發價價格下跌,有一些消費者有特別談到,為什麼消費端沒有辦法降價的部分。我們來看一下圖表,其實雞蛋的蛋價已經連續兩週下跌,創下兩年的新低,產地的價格現在每斤剩35.5元,相當於35元的成本,臺北的批發價也從去年高點的55元,跌到現在的45元,所以跌幅已經超過18%。我們接到一些養雞協會的訊息,提到端午節會是淡季,很憂心蛋價崩盤。部長,想請教一下,產地蛋價下跌、批發市場蛋價下跌,消費端的這個部分,包含便利商店或者是很多我們會去光顧的早餐店,這個蛋價有下跌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整個雞蛋價格的波動,我們原則上還是尊重市場的機制,因為產地跟批發是跟農業部比較有關的,它可能跟短時間之內的需求跟供應會有一些波動性的調整,這部分我們隨時在監控,現在最重要的是消費端根本不理我們,就是產地消費平均大概降了10塊,最高點嘛!大概10塊了,可是產地端本身總有很多、很多的理由,就是不動如山啦!我覺得這個部分的確是我們該重視的問題。

陳委員冠廷:謝謝部長。我們當然是尊重市場機制,市場機制基本上是我們國家現實的價值跟原則,如果多次的干預,反而會擾亂市場機制,產地漲價,消費端跟著漲價是合理的,但是產地價格大跌,消費端卻維持這樣的價格,還是鐵板一塊,那我懷疑這就不是市場機制,而是有人故意在操縱價格。部長,如果有類似這樣的情況,你們透過各種數據的蒐集之後,你們會知道,你們會反應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如果我們瞭解市場上有這個價格等於說有被刻意操縱的時候,我想政府內部應該有一個機制,包括可以請公平會這邊來介入瞭解,但是現在雞蛋本身的價格不下來是普遍性的,它不是特定的一個超商不降,包括早餐店也不怎麼降,所以它變成是一個普遍性,那普遍性的問題,可能要有另外一個機制去處理。

陳委員冠廷:我今天提這個意思不是說要求他們一定要降,或者是哪個一定要漲,而是在市場機制能夠容許的範圍之內,當然是要依照市場機制。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陳委員冠廷: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今天要提出相關草案的修正,為什麼要提出第三十五條的修正條文?就是希望農產品的市場交易不要受到擾亂。這些價格的快速波動,我想這是農業部苦惱的問題,這種消費者痛苦、農產品暴跌、農民血本無歸,不管是消費者或者是農民,我們怎麼讓價格平穩,這當然就是農業部最重要的工作。包含颱風漲價,有的時候鄰近的國家才開始發布颱風警報,颱風還沒有來,葉菜及莖類就已經全部先漲一波,就算後來沒有登陸,但是價格也還是不會立即下降,所以我們認為每次只要有颱風消息一出來,大盤商可能就又割了一波。

另外就是透過社群媒體的錯假亂訊息,今天早上我有特別提到,只要中傷某一項農產品,它就可以吸引平面媒體、電視媒體、社群媒體引起消費者的恐慌。譬如說寶林案就是這樣子,因為一開始找不到元凶,所以馬上就不斷地在社群媒體上放話說這個餐廳的木耳有問題,結果消費者恐慌,就影響到我們嘉義縣中埔鄉的產地,甚至他們有一些本來已經要輸入給軍方的,通常又臨時就停止了。當然我們是尊重國防部、軍方自己的決定,只是說因為這種消費端的恐慌,或者是有人特意操弄而導致整個農產品,甚至整個農產業全面性地被影響到,這當然是非常負面的,針對這次的問題,包含農業部第一時間都有出來提這個問題,當然衛福部也在第一時間講說哪一些產品與此無關、哪一些產品有關,馬上就做釐清,所以第一波有止血,未來希望部長在520之後,類似這樣的狀況,農業部也要在第一時間直接介入去瞭解,第一時間就要把最快速的訊息提供給民眾,特別是危機訊息的管理很重要。因為那時候我記得行政院相關人員還特別扯到其他的東西、扯到茶,我不想再傷害那一位行政官員,我只是要提醒一下,傳遞正確的訊息,不要影響到農產品,在遇到食安問題的時候特別需要農業部出來,而且是第一時間就要出來……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

陳委員冠廷:不要讓他們傳一些錯誤訊息之後才出來,第一時間就趕快結合各縣市的農會一起合作,把這些問題提出來的話,我們就可以有效遏阻。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謝謝委員,針對錯假訊息本身,我們有一個機制,包括網路的搜尋,包括媒體的這些比較不實的訊息,我們都會第一時間就去處理。

陳委員冠廷:謝謝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這個部分我們會加強努力。

陳委員冠廷:謝謝。

主席:好,謝謝陳委員、謝謝陳部長,謝謝。

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發言。

賴委員士葆:(11時13分)謝謝主席及各位先進,有請農業部的陳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早。

賴委員士葆:部長你早。第一個要恭喜你真除了,另外一個要求,我知道你在代理部長這段時間很怕出狀況,好幾個委員跟你要資料都不給,我先跟你講,這些資料都是其他部會來的,我要同樣的東西,財政部給我,關務的東西給我,衛福部給我,食藥署的給我,農業部不給,說是機密,我想你大概就是護你們裡面亂七八糟的事情有功吧,所以你真除了。我就一個要求,拜託你,我們去文要資料可以給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跟委員說明,以我個人的立場,如果能夠給的資料,我一定給。

賴委員士葆:當然要給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但是有一些資料不是我能夠決定的時候,我就必須要去請教。

賴委員士葆:農業部有什麼資料……譬如說,我要你進口蛋的資料,這個該給吧?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進口蛋的資料有非常多,因為本身所有的執行都是在畜產會……

賴委員士葆:你不給是你管不到畜產會?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是,這個不是管的問題,這個因為它是……

賴委員士葆:請問你畜產會的錢從什麼地方來?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是,畜產會有一部分……不是百分之百都是農業部的錢。

賴委員士葆:農業部的錢有多少給它?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會根據計畫方式……

賴委員士葆:一般你一年多少給它?

陳代理部長駿季:就是看每一年執行的情況啊!

賴委員士葆:最少也有六、七、八成吧!看那個比例……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但相對的就是,它沒有辦法……

賴委員士葆:那個你的同仁也要講一下,好不好?畜產會你們每一年平均拿多少錢?占幾成?它的支出多少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大概補八成。

賴委員士葆:八成啊!你給它錢八成,你還講不上話!你還不敢去管它,到底是怎樣!是因為畜產會的董事長以前是你長官還是怎麼樣,才不敢管他。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我來講,我不考慮那個。

賴委員士葆:就是因為他從中作梗,你們資料都不給。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我絕對不會考慮長官叫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我只是……

賴委員士葆:他不是你長官,你才是他長官。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是,我是要確認我所給的訊息,第一個要正確,第二個就是說,這個訊息是不是我農業部可以提供的,我大概是考慮這兩點。

賴委員士葆:當然可以提供啊!我現在跟你講,你們的公告農授防字第1121483343號公布了美國有好幾個州,包括紐約州,包括Utah是禽流感疫區。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賴委員士葆:結果你11月還進口33噸、53萬顆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

賴委員士葆:為什麼會這樣子呢?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這個資料我……

賴委員士葆:明明就是疫區,你怎麼給它進來?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是,這個資料我們一定會提供,我看如果有刊登……因為我現在有一點忘掉,但是我所瞭解的就是說,它公告疫區是一個時間點,但是雞蛋從美國到臺灣也有一個時間點,它如果出口在……

賴委員士葆:對不起,你們的資料,我看得比你清楚,你10月10號公告,結果你11月還有從Utah進來,11月進來14萬噸,12月進來33萬噸,我是客氣,只講12月的,所以不是你剛剛講的那個時間差,都沒有。這個資料是我從財政部找的,你10月公布Utah是疫區,11月你給它進來14萬噸,14萬噸乘以16應該是多少?一百多萬顆啊!然後你12月又給它進來了33萬噸,這是財政部的資料,我就跟你講這個,所以你們嚴重失職啊!為什麼?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告訴你,如果是真的如委員所講,就是嚴重失職,但是我相信我們的防檢署絕對不會做這種事情,一定是在資料上面的認知上有一些誤解。

賴委員士葆:那就奇怪了,怎麼都……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可以請防檢署……因為今天防檢署的同仁沒來,我可以請防檢署到您的辦公室去確認這件事情。

賴委員士葆:好,來跟我確認。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一定會跟您確認。

賴委員士葆:我再一次公布,我再跟你講,去年10月10號你公布了美國好幾個州,包括紐約、包括Utah是疫區,結果Utah 11月進來、12月進來,都一直進口進來。疫區不能進來,你看金門的蛋就是因為大陸是疫區,而不能進來。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防檢署本身是邊境把關者,它不可能照您這樣講地去違法……

主席:部長,再請農業部跟賴委員說明。

賴委員士葆:給我一分鐘把它問完好不好?

另外一個題目就是,9月的這個你應該知道吧?你們的土耳其蛋還在海關那裡有86萬顆、53噸的蛋,就是說檢驗合格了,沒有報關也沒有進來,你知道這一批嗎?土耳其的蛋。

陳代理部長駿季:您是說去年的9月?

賴委員士葆:對啊!去年9月。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記憶中所瞭解,土耳其的這些蛋,是在邊境把關的時候檢測出來的,它並沒有進到我們的市場。

賴委員士葆:沒有進來,對。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沒有進到市場。

賴委員士葆:有53萬噸,那現在在哪裡?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覺得要確認一下,因為到了9月多、10月的時候有很多也是民間自己進口的,所以我要確認一下您這個訊息是……

主席:部長是不是回去查清楚之後再跟賴委員做說明?

賴委員士葆:土耳其蛋有致癌物質的,你們有沒有求償?已經發生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是,我們的部分在海關就擋下來做銷毀,至於民間自己進來的,我們還要去瞭解。

主席:好,就請農業部查明,再跟賴委員說明。

賴委員士葆:我的問題,你要去瞭解,好不好?可見得你完全沒有準備!我再講一遍,要資料,我都要不到,財政部、海關,要得到,衛福部,要得到,就是農業部,要不到,你代理部長不敢給,我就認了,但是真除了部長,我會盯著你看,要資料,要給,謝謝。

主席:謝謝賴委員,謝謝陳部長。

接下來請張嘉郡委員發言。

張委員嘉郡:(11時20分)主席,我想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張委員嘉郡:部長,前陣子豪雨連連,我首先要讓你看一下這幾張照片,現在是西瓜的採收期,本席收到很多農民的陳情,最近因為連續下雨,雨水浸泡導致很多西瓜裂果,包括臺西、四湖、東勢、二崙、西螺等等都有農民反映受災,昨天本席已經邀請了農糧署一起去勘災,田裡面的確有非常多西瓜有裂果的狀況,面對農損的災情,農民都面露無奈,苦不堪言!農民都是看天吃飯,卻因為天候不穩定,造成裂果等損害。請問部長,是否可以儘速宣布將雲林的受災西瓜田納入天然災害救助補助?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跟委員說明,因為天候關係造成作物受損的勘災有一定的流程……

張委員嘉郡:是,這個我知道……

陳代理部長駿季:如果符合的話,我們就會儘快。

張委員嘉郡:目前據我所知是臺西、四湖、東勢的四方會勘已經確定達到補助標準,我就問部長,請問1公頃西瓜田補助多少錢?

陳代理部長駿季:應該6萬2左右。

張委員嘉郡:6萬2。既然符合標準,開始啟動天然災害救助,希望部裡面可以從速、儘速地進行相關的流程。

陳代理部長駿季:一定會,四方會勘結束以後,縣府就會報農糧署,我們很快就會核定了,如果四方會勘過的話,就沒問題。

張委員嘉郡:是,你看一下,這個瓜裂成這樣,整片田都是,整片田都是裂瓜,所以拜託我們部長,天然災害的救助要從簡、從寬、從速,能夠儘速地來幫助農民減少損失,是不是可以?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一定會針對相關現勘結果儘速地發布。

張委員嘉郡:是,謝謝。部長,我想要請問您,花生年產值大概是多少?

陳代理部長駿季:花生一年1萬8,000公頃大概30多萬的產量,然後看它的產地價,產地價現在大概是70幾塊嘛!

張委員嘉郡:算起來大概是20多億,將近30億,在這其中,雲林大概占了8成左右,再請教您,花生的產期是什麼時候,您知道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花生的產期分一期作及二期作的部分,然後一期作……

張委員嘉郡:一期作是幾月,你知道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一期作大概5、6月的時候開始採收……

張委員嘉郡:對,二期作?

陳代理部長駿季:現在我們收到的是去年二期作的部分。

張委員嘉郡:對,去年二期作,二期作就是11月到12月……

陳代理部長駿季:11月、12月,對。

張委員嘉郡:對。當時我們加入WTO的時候,我們把配額內的額度分散在非產期,以避免對產業產生太大的衝擊……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

張委員嘉郡:配額內的關稅較低,在花生產期內,也就是6至7月,還有最主要的11至12月,如果要進口,就是配額外進口,關稅比較高,大概在每公斤64.5元的關稅之上要加21塊,請部長記住21塊這個數字,照理來說,配額外的進口花生因為關稅較高,其進口的成本比國產的花生還要高,理應不會有太大量的進口量,但要請部長看一下相關的數據,112年11月印度進口100公噸,112年12月印度進口202公噸,112年12月阿根廷進口100公噸,這是從關務署所調到的相關數字,在去年配額外的時間,印度及阿根廷竟然有大量的花生進口,估算這個時間點進口的花生成本其實大大超過了國產花生成本,是不是應該去瞭解為什麼這個時間點會有大量的花生進口呢?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112年因為遇到小犬颱風,我們的產量有適度地降低,所以我們的價格還不錯,比起前幾年,因為貿易商往往會認為它的價格不錯的時候,如果用國外進口的話,可能會比較好賺,所以我們在評估可能會有一些因為這樣子而進口的。

張委員嘉郡:是,這不是不可能,但是我算一個簡單的算術,好不好?你自己再看,這上面寫阿根廷106萬除以21理應就是12月的進口數量,印度53萬除以21應該就是印度的進口量,結果阿根廷是繳納了大概50.7公噸的額外關稅,印度是繳納了大概25公噸的額外關稅,50加25等於75公噸,但是明明就進了100加202公噸,那剩下的227公噸到哪裡去了?你聽得懂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瞭解,但是相對的,他有進口資料的時候,他就會去繳稅,他不可能進來,賣了以後,再繳稅……

張委員嘉郡:是啊!對啊!所以就很奇怪啊!那個消失的227公噸去哪裡了?現在坊間盛傳、去年就有聽聞,可能有駐外單位使用關稅法第四十九條之相關免稅規定進口,本席不願意猜測……

陳代理部長駿季:不可能,這個絕對不可能。

張委員嘉郡:所以我要拜託農業部去查清楚,就算保存在保稅倉庫,也是需要倉庫租金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啊!

張委員嘉郡:如果長達2、3個月之久,真的划得來嗎?所以我在這裡要慎重地拜託部長,一定要仔細調查,將相關的報告回復本席。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這個部分可能跟關務署有關,我們會去瞭解,因為整個進來之前相關的報關都是關務署在處理的……

張委員嘉郡:是,這一點要拜託部長嚴查……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會去瞭解。

張委員嘉郡:最後,本席想要提的就是臺灣從2002年加入WTO之後,目前花生的關稅為64.5塊,是不是應該提高這個基礎的關稅額度?因為近年來工資、材料成本都大幅提高,時空環境變遷之下,應該要有所檢討,這一點也拜託部長研議,也請部長為農民著想,一定要提高這個基礎的稅額,才有辦法保障農民一整年辛苦農作的成果。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說明,那個稅不能隨便我們今天想調……

張委員嘉郡:我知道,但是你要努力嘛!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會用更好的產業支持方式去協助我們產品的競爭力,而不是用關稅去保護……

張委員嘉郡:那是不是可以拜託部長把你更好的支持產業的方法提供一份……

主席:部長,再提個書面資料給張委員,好不好?

張委員嘉郡:書面資料給本席,謝謝。

陳代理部長駿季:可以,好。

主席:謝謝張委員,謝謝陳部長。

接下來,馬文君、馬文君、馬文君委員不在。

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委員不在。

黃國昌、黃國昌、黃國昌委員不在。

徐欣瑩、徐欣瑩、徐欣瑩委員不在。

李柏毅、李柏毅、李柏毅委員不在。

洪申翰、洪申翰、洪申翰委員不在。

李彥秀、李彥秀、李彥秀委員不在。

請蔡易餘委員發言。

蔡委員易餘:(11時28分)謝謝主席。我們是不是有請部長?

主席:請陳部長。

蔡委員易餘:也請農糧署蘇茂祥署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委員好!

蔡委員易餘:部長,事實上,我昨天在嘉義義竹以及嘉義市農會開了兩個公聽會,我們蘇署長都有全程參與,也聆聽很多農民的聲音,我擷取幾個我認為比較重要可以馬上跟部長來做討論的。

第一個就是現在我們農業部農試所,也就是改良場,針對稻穀的新的種類、新的種苗,我感覺這幾年一直沒有推出比較大眾化會被農民接受的種類,就這幾年,我想請問部長,為什麼感覺上沒有推出什麼,我要講的就是部長你應該知道,以現在雲嘉是所謂稻米的大宗,農民在種的都是哪幾種嗎?第一個大概就是11……

陳代理部長駿季:都是台南11號啦!

蔡委員易餘:台南11號嘛!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比較多。

蔡委員易餘:用台南11號種多久了?

陳代理部長駿季:那個用很久了,我跟委員報告,其實就稻米產業來講,種單一品種反而不是好事,遇到病蟲害的時候沒有緩衝,所以我們現在積極地在不同地區推廣其特色產品,包括像美濃地區的高雄147號,然後香米系統,霧峰的香米系統,桃園也有一些不同的品種,我們也會研議像農試所一些相關的品種如果納入栽培系統的時候,能夠造成一些區域性的特色,這樣子的話不見得一定要納入公糧,但我們會考慮看看是不是納入公糧系統。

蔡委員易餘:我把它說完,你聽聽看,因為我們這裡長期間就是種台南11號……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知道。

蔡委員易餘:每年都種,像過去的病蟲害已經都有抗藥性了,每次稻熱病就非常嚴重,所以過去有幾次嚴重的稻熱病,然後農民就會嚇到,他嚇到之後就改種抗病性比較強的,也就是台農84號,台農84號的抗病性比較強,可是它的產量沒有台南11號多,事實上,我感覺起來,在嘉義這裡就變成好像只有這兩個選擇,要就種11號,不然如果怕病蟲害就種84號,但84號沒辦法繳交公糧,所以農民大概也會覺得很失落,因為他覺得對他而言,他沒有那麼強的銷售能力,沒辦法賣給自營糧,他希望繳給公糧比較多,結果變成台農84號不能繳交公糧,他如果要繳交公糧就要種台南11號,種11號就會遇到非常嚴重的病蟲害。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

蔡委員易餘:所以部長,我的意思是農試所應該要推出更多品種讓他們有新的選擇,為什麼在雲嘉這麼重要的稻米生產基地,看起來農民就只有這兩個選擇而苦惱。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回去會要求農業試驗單位,針對這些大糧倉產區不能只有一個品種,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剛好我在農試所當所長的時候,84號品種的抗病性很好,但是萬一早收的時候,它的青米率會過高……

蔡委員易餘:怕「青割」。

陳代理部長駿季:「青割」的部分……

蔡委員易餘:「青割」部分的比率比較高。

陳代理部長駿季:所以造成一些後續的困擾,因此那時候才沒有考慮納入公糧,但是那個地區還是有其他品種可以推廣,我們會更積極地去做這樣的處理。

蔡委員易餘:如果可以推廣,我覺得農民都很厲害,他們一定會找出一個最適當的種植品種,所以你們如果推廣,他們覺得可以就會去種。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啦,我們會強調這個部分。

蔡委員易餘:不過,我的意思是說,像台農84號已經推出來十幾年了,事實上很早就要確認納入公糧,讓農民去種植,如果怕他會「青割」,收割的時候會產生比較早收割、「青割」的狀況,這樣就要輔導他,而不是放著嘛!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瞭解,這我瞭解。

蔡委員易餘:你們就放著,然後情況一直沒有改變,我現在最不想看到的就是為什麼雲嘉南這樣的糧倉一直在種台南11號跟台農84號,這兩個選項二擇一,然後各有優缺點,我覺得這樣是不對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其實我最近開始啟動,因為我覺得要處理整個水稻產業問題,品種的布局要先走,不同地區有適當的品種,結合契作以提高並支撐它的價格,所以像雲嘉南地區的品種,我知道各改良場口袋裡還有很多品種,這個品種怎麼樣跟產業結合,我們後續會朝這方面去努力。

蔡委員易餘:好,我希望可以加速,可以趕快看到一點成續。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

蔡委員易餘:第二個,也是昨天公聽會我有講到的雜糧的問題,因為現在大家都在討論所謂公糧,但是我們也知道整個農業部這幾年來很努力推廣黃小玉,也就是說我們要朝向提高糧食自給率,像雜糧部分,我們自己生產不夠,都要靠進口,包括玉米、高粱等,你們在提升這部分種植空間的時候,事實上力道都不夠,所謂力道不夠,就是說種植雜糧的收入永遠都比種植稻米的還要少,這樣他們怎麼會有誘因呢?除了先天條件的限制之外,如果都一樣是灌區,可是讓他種植雜糧的收入不會輸於一般稻農,這樣當然就有誘因,就會改種是不是,部長?

陳代理部長駿季:跟委員報告,現在玉米、高粱的部分,我以高粱為主,我是覺得後端的拉力、契作價格能夠提高的話,前端就會有誘因,像高粱的部分,我好像兩個月前去金門高粱酒廠跟他們談,它的契作價從21塊變成25塊……

蔡委員易餘:我知道,部長,高粱的部分我們另外再談,我們先就玉米啦……

陳代理部長駿季:玉米的部分,我現在……

蔡委員易餘:因為玉米才是大宗啦!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我現在也在跟所有進口玉米業者在談,因為現在飼料進口大概是八塊多,但是我們還是用9塊去收,那我是希望進口業者能夠有一些機制來提高他們的收購價,產品端的收購價能夠提高的時候,前端就有他種植的誘因。

蔡委員易餘:部長,沒有那麼簡單啦!我覺得應該要適度的檢討這個9塊啦!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啦!

蔡委員易餘:這個9塊就是保價這一塊,如果這塊都沒有調整,三十幾年來文風不動,事實上對於整個種植玉米的誘因是一直沒辦法產生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

蔡委員易餘:我本來列舉了這樣的成本,要在這裡算帳給部長聽,不過時間的因素,但我要呈現的就是看起來現在整個成本,現在以1分地來算,其餘租金什麼的都不要加,就是5,930元,如果玉米1分地收9包,收9包很厲害喔!9包是630公斤喔!收9包算很會種的,一般可能都差不多6、7包而已,如果收9包,他的收入是5,670元,如果其他項目都不算,例如獎勵金那些都不管,9包的收入是630乘以9,就是5,670,還比他的成本還要低,這個代表的意義就是今天種玉米拿去賣,賣完拿到的錢比種植的時候付出的成本還要少,這樣就會變成農民對於種植玉米是沒有誘因的,誘因是不足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瞭解,所以我的目標就是,我想要把9塊拉高的時候,希望企業,就是最後買玉米的人能夠有所投入,這樣子的話才有辦法把9塊往上拉。

主席:部長,是不是研議之後再跟蔡委員說明,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

蔡委員易餘:好,不然部長這個再麻煩。

陳代理部長駿季:好,謝謝。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

主席:謝謝蔡委員,謝謝部長。

接下來謝衣鳯、謝衣鳯、謝衣鳯委員不在。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黃珊珊、邱議瑩、謝衣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黃珊珊書面質詢:

加入CPTPP,農業部準備好了嗎?

一、中經院指出,CPTPP是高度自由化的貿易協定,目前11個會員國農產品零關稅比率平均達96.2%,且有4國零關稅比率100%,台灣若欲加入,勢必需要面臨比WTO更高標準的農業開放要求。

二、農業部於官方網站的「CPTPP農業問答集」中,列出可望得利於加入CPTPP的我國農產品有毛豆、茶葉、花卉、水果(香蕉、鳳梨、芒果、柚子)等農產品。然而,前述的特用作物、蔬菜、花卉、水果合計僅佔台灣農作物種植面積不到50%,且並非全部都是種植具有外銷競爭力的農產品,意即有逾半的現有農地,是為需要因應加入CPTPP而加以輔導的對象。

要求一 我國當前所生產之農產品,僅有少數為外銷導向,農業部針對佔大多數以內銷為主的農產品,缺乏相關因應計畫。請農業部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辦,針對我國種植面積前10大作物,各別說明假設加入CPTPP皆需逐步調整至零關稅之衝擊與因應規劃。

三、水稻是我國種植面積與種植戶數最高的作物,然而相較於CPTPP的11個成員國,我國米價僅低於日本,開放市場顯然將面臨嚴峻挑戰。借鏡日本,自1998年起即已停止保價收購政策,改以給付制度,避免市場價格波動衝擊農民,並利用政策引導農民維持稻米產量與品質,達到糧食自給率等政策目標。

四、台灣過去雖也曾建立給付制度,然在2022年即隨著水稻收入保險制度而落日,反而保價收購制度仍持續。民眾黨主張農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保障,已逾十年未曾調整之公糧收購價格應加以檢討調整,然而也應同時建立「能與市場機制良性互動的支持機制」。否則如陳駿季準農業部長日前受訪所言,過去公糧收購價調漲後,僅第一年有效提升農民收入,之後幾年全台水稻種植面積暴增反而導致民間稻穀收購價下跌,可見政策需將市場機制納入考慮,方能實際達到成效。

要求二 凡舉歐盟、日本等積極追求開放市場的經濟體,在應對農業衝擊的政策上,皆由保價收購轉向為具政策目的性的補貼;意即並非單純保障農民收入,而是要能藉補貼達到後續確保糧食安全、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升農業品質等政策目標。目前台灣的公糧收購制度欠缺相關設計,請農業部於本年6月30日前,提交書面報告予本辦,說明農業部在各大政策推動上之具體目標,諸如「小地主大專業農」力求增加農戶平均耕作面積以達提高生產效率,則應訂定其目標平均耕作面積與預計達成時程等等。

五、參與國際是國人的共同期望,然而農業部在相應準備上顯然並不充分。台灣農業需要的不只是止痛劑,而是能真正改善體質的藥物;面對加入CPTPP、開放市場的挑戰,農業部能不能掏出新的政策工具,還是只能補貼再補貼?國人拭目以待。

委員邱議瑩書面質詢:

首創農民職災健檢池上近千人參加農業部是否可以跟進?

台東縱谷稻米享譽全國,種出無數全國冠軍米,但農民辛苦耕作背後也付出健康代價,高雄小港醫院職業醫學科主任楊鎮誠攜手台東都蘭診所余尚儒醫師團隊,昨到池上鄉辦農民職業傷害健康檢查,創全國先例,農民說,「人的健康跟種米一樣,都需要照顧的」。

池上鄉今年3月開辦農民職業傷害健檢,吸引近千農民參加,65歲張姓農民說,年紀愈大,健康大不如前,若能有固定健康檢查,就能隨時注意保養身體。楊姓農民說,人的健康跟種米一樣,都需要照顧的,健康沒了,往後就活不好。

農民工作量大,使用農耕機具時身體關節和肌肉運用量也多,若使用不慎,易造成割傷、壓傷等意外,但農民往往為了工作而忽略健康,甚至忍痛一輩子。

台灣農村醫學剛起步,農業人口高齡化,農村醫學日益重要,這次健檢活動是實踐農村醫學的起手式,農業部是否可仿效開辦農民健檢,並在高雄大樹、旗山、美濃地區試辦?

睽違634天後,中國海關總署宣布,符合檢疫規範的台灣文旦柚將可再度輸入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率團訪中,4月28日前往海關總署,中國海關總署副署長趙增連表示,將在科學評估的基礎上,依法依規批准「符合檢疫要求」的台灣文旦柚等農漁產品輸入中國。

農業部防檢目前是否有接受到任何中國官方消息?是否收到中國海關具體的檢疫要求?若無中國只是政治操作?

委員謝衣鳯書面質詢:

一、請問陳部長,除了鳳梨、芒果、肉鬆、香腸等加工肉品以外,就沒有別的農產品要爭取輸美,擴大外銷市場?農業部要如何藉著美台貿易倡議,來推動哪些農產品,擴大對美國的外銷市場?

二、請問陳部長,鳳梨、芒果、肉鬆、香腸等加工肉品輸美遲遲沒有下文,是我們的農產品有哪些地方,不符合美國的科學標準?還是無法提供科學證據給美國審查?

三、請問陳部長,如果美國不是因為不符合科學標準而不開放,會不會是要台灣更開放萊豬與美牛,來做為對台灣農產品進口的交換條件?

主席:現在處理討論事項第二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現在進行廣泛討論

廣泛討論無人登記發言,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如果有修正動議及附帶決議一併宣讀,宣讀完畢進行協商。

請宣讀。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三十五條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罰鍰;其領有許可證者,並廢止許可證。

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足生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第三十五條 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領有許可證者,並廢止許可證。

違反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足生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農產品之交易若遭到壟斷或是惡意操縱價格,將會產生龐大的不正當利益,若僅裁處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不足以遏止相關行為之發生,爰將違反第六條第一項之罰鍰提高至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

二、網路時代有心人士皆可以透過網路平台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若不提高相關罰鍰,恐將變相鼓勵散播影響農產品交易價格之謠言或不實訊息,為遏止減少相關行為之發生,爰將違反第六條第二項之罰鍰提高至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

主席:宣讀完畢。現在先處理預算解凍案。我們稍微等一下,再等一位委員進來再來處理,我們稍等一下。

謝謝各位委員,我們現在處理預算解凍案。

業部第1案所列預算解凍案,我們同意動支,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沒有,通過

農業部第2案所列預算凍結案,我們同意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邱志偉委員發言。

邱委員志偉:書面報告提到辦理農地資源盤查,其實就是我剛剛所提的,極端氣候造成特殊農作物從偶發性減產變成常態性減產,譬如我說的玉荷包。玉荷包如果因為高溫造成產量銳減,像這種情形你們就必須在農業管理編列相關的改善計畫,看用什麼方式來避免這種狀況常態性的發生。如果每年都遇到高溫,導致產量銳減、收入減少,勢必影響農民收入,畢竟一年才一次產季。到底農業管理的經費有沒有包含這些受氣候影響的作物?

陳代理部長駿季:向委員說明。現在這些相關計畫都在做產業輔導,並沒有針對剛才委員所說,當其產量降到某個程度時,有一個支持性的補助作為。這部分如果用保險的角度去處理可能會比較實在,若用政府經費去補產量差異,未來會很難計算。

邱委員志偉:也就是說高溫也是一種極端氣候,雨水、強降雨,颱風也是。針對第1案我同意。

主席:部長,就極端氣候下的一些狀況來說,確實有很多作物一年大概就只有一季,所以極端氣候會造成一些影響,農業部要因應一下,看怎麼樣來協助農民,尤其當他們遇到這種特殊狀況時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

主席:研擬比較妥適的協助方案。

陳代理部長駿季:瞭解,我們會處理。

主席:好,謝謝。各位委員如果沒有意見,第1案就同意動支。

第2案部分,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請邱志偉委員。

邱委員志偉:也是一樣,養牛,應包括酪農在內,所以養牛產業要升級轉型的話有沒有包括酪農?

陳代理部長駿季:最主要就是酪農部分。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要轉型?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想最主要是面臨臺紐自由貿易的牛奶進口。

邱委員志偉:臺紐嘛!所以要怎麼樣去輔導酪農全面轉型升級?到底你們政策有沒有效果?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整個方案已經報院,額度大概是29億。我們會先著手淘汰寡產乳牛,讓乳牛的生產效率提高。我們也會在市場上做國內的鮮乳標示,使其市場區隔化。最後是拉力部分,我們會把牛奶納入學童營養午餐裡,也會針對一些弱勢族群提供供應系統,讓拉力維持。最重要的是,讓我們的國產產業本身的競爭力能夠存在。

邱委員志偉:我再請教一下部長,國內肉牛產業目前市占率大概是多少?

陳代理部長駿季:現在肉牛大部分都是乳牛淘汰後當作肉牛處理,但有九成……

邱委員志偉:在肉品市場裡……

陳代理部長駿季:九成,大部分、有九成都是進口。

邱委員志偉:九成進口?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

邱委員志偉:只有一成是……所以沒有真正的肉牛產業?

陳代理部長駿季:肉牛有一部分會在這個計畫處理,也就是有一些肉牛是用寡產乳牛淘汰以後,進到肉牛市場。

邱委員志偉:是不是國產牛、國產牛肉跟進口牛肉比較,相對競爭力比較不夠?

陳代理部長駿季:成本相對比較高。

邱委員志偉:成本相對比較高?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成本。

邱委員志偉:我瞭解了。這案同意。

主席:謝謝。各位委員如果沒有意見,第2案就同意動支。

再來第3案,農業部第3案所列凍結案,同意動支,大家有沒有意見?

邱委員志偉:沒有意見。

主席:好,沒有意見,那我們通過。作如下決議:農業部預算凍結案,第1案到第3案均同意動支,並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現在進行法案協商。各位針對法案有沒有意見?法務部要不要表示一下意見?請。

林參事豐文: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我謹代表法務部在這裡報告幾點意見提供參考。第一點,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之財產權,國家對人民財產權之限制應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對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處以罰鍰,涉及對人民財產權之限制,其處罰應視違規情節之輕重程度為之,俾符合憲法責罰相當原則。立法者針對應予非難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給予處罰,而預留視違規情節輕重而予處罰之範圍,固屬立法形成自由,原則上應予尊重。惟所設定之裁量範圍仍應適當,以避免造成個案處罰顯然過苛而有情輕法重之情形。這是司法院釋字第786號解釋意旨,請參照。

第二點,依前所述,對於違反行政義務上之行為,在政策上欲科以罰鍰為處罰方式時,應有合理上限規定,其上限數額,宜綜合考量行為人之行為、違規情節之輕重程度、侵害公共利益情形等因素,而為合理之規定,以符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比例原則與責罰相當原則。而且行為人所得利益,倘若超過法定罰鍰最高數額者,裁處罰鍰上可依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度限制。

第三點,基於衡酌行為人違法情節及有效遏阻不法行為之考量,在法制作業上,罰鍰額度之上下限、差距倍數,原則上以三倍至五倍為宜,必要時得依立法目的考量,提高為六倍至十倍。政策上,基於達成特別重大公共利益之考量,認有必要擴大的話,還是建議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86號解釋文解釋意旨,設定適當之裁處範圍。

第四點,關於各行政作用法之罰鍰,建議要注意其衡平性原則。我在這裡舉例,以農業部主管的法案來講,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於散播有關農產品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處罰鍰六萬到三十萬;另外,糧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也有規範,不得故意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糧食管理法第十八條之三規定,對違反者處罰鍰六萬到三十萬。同樣屬於農業部主管的法律來講,彼此在性質上有比較相近之處,可是如果……

邱委員志偉:你意思是說要有一致性?

林參事豐文:對,衡平性,相類似的話建議要有衡平性。

邱委員志偉:農業部主管的法律的相關罰則,其處罰精神與罰則應該要有衡平性與一致性?

林參事豐文:是。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修正動議?

主席:先讓他說完,好不好?先請法務部說明完。

林參事豐文:我們尊重大院的審查以及主管機關的意見。另外,特別向各位委員報告一個可以參考的,就是去年大院所通過的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增訂第一百十三條之一,對於平台業者若不下架廣告,則處罰鍰十二萬到六十萬。我在這裡給各位委員建議,假設認為有必要提高的話,建議罰鍰級距不要拉得過大。其次,若認為上限應該提高,那麼下限是不是也酌情提高上去?第三個,這三個法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糧食管理法與這一次提案修正的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這三個法,以我個人淺見會覺得其實他們都蠻相關的,所以是不是由主管機關一併考量處理?如果今天大院只通過這部法,另外兩個法沒有處理的話,會形成立法上的處罰在衡平性、一致性上稍微有點疑慮。以上報告。

主席:好,謝謝。請邱志偉委員。

邱委員志偉:現行條文是六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跟廢證嘛,現在陳委員的提案是六萬以上三千萬以下,剛剛你們的報告也都寫得很清楚,就是要一致性跟衡平性,你們也建議把下限提高,下限提高我覺得也可以,如果用5倍或者10倍來看,把下限提高到三十萬,然後上限提高5倍到一百五十萬,或者十萬到三百萬,三十萬到三百萬,下限是三十萬,上限到三百萬,三十萬到三百萬,10倍。部長?

主席:我們統一講完再一起請部長答復,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沒有人要講啊!

主席:有啊,蔡易餘委員跟鄭天財委員,蔡易餘委員先發言好了,發言後我們再一起請部長回應。

蔡委員易餘:第一個是說,針對法的一致性,我是希望今天是不是就農產品市場交易,單就這一部法的罰則,我們先做一個實質有效的討論,並且可以讓它出委員會。接下來還有其他的,包括糧食管理法的部分,之後再沿用今天討論的原則,再去做其他法案的修訂,這樣的話,我覺得對於整個推進是有效的。事實上陳委員的提案,是針對了包括散播謠言事實,然後去影響農產品價格的這件事情,我們可以知道,在現在這種網路的時代,只要有一些風吹草動,就確實會影響農產品的價格,影響農產品價格實際上就是傷害到了農民本身,所以這件事情是很嚴重的。以現在的罰則來看,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看起來這個處罰是很輕的,這個處罰其實幾乎嚇止率並不高。第二個就是,如果是有心人刻意為之,而且是在背後想要謀取一些不正當利益的時候,對他來說,縱使罰到三十萬,他完全無感無覺啦。所以我現在是想要請教,在這個級距的範圍,當然假訊息影響到交易還是有輕重之別,如果在比較輕的時候,你們覺得合理的罰則是多少?我們先瞭解輕度的時候合理的價格是多少,現在處六萬,你們認為合理嗎?還是這個六萬你們要提高到十萬?那這樣如果用10倍的話,我們才有辦法抓出它的上限,就是最嚴重的狀況,我想這部分是不是請農業部做說明。

主席:等一下請部長一起說明,好不好?請鄭天財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剛才法務部的說明已經很清楚了,這個確實是從三十萬提高到三千萬,然後這麼大的差距就由主管機關,尤其是地方要去裁罰的時候,這都是需要考量的部分。另外,這邊主要的理由就是因為網路時代都不一樣,所以除了農業部,農業部也有其他相關的法律,這個衡平也是因為受到網路時代才會有這樣的問題,當然還有很多其他部會的法律,也會有這樣的問題,所以對於這樣的提案,要請法務部早一點跟農業部商討,不要讓農業部在報告裡面說「尊重」,它說「本部敬表尊重大院的決定」,主管機關還是要表達一些意見會比較適當。

主席:好,我們待會聽一下農業部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尤其是涉及到這種這麼大的處罰,好,謝謝。

主席:我們中午就不休息,延長開會時間到議程處理完畢再休息。

接下來我們請楊瓊瓔委員發言。

楊委員瓊瓔:謝謝主席,楊瓊瓔發言。針對於不實散播等這樣子的事項,影響到整個產銷市場機制,本席當然也是贊成,就是應該要有所規管。但是在整個條文裡頭,我們所增訂由三十萬到三千萬,這一個比例原則,以及在整個未來執行者,他要如何的來執行這一個認定,以及整個過程,我個人認為在訂定罰則的時候,我們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要真正能夠幫助社會大眾,而且要讓執行者可以執行,所以我也非常希望聽到法務部以及農業部所提出的論點,也就是在整個比例原則方面,怎麼樣才是一個持衡,顧全三贏的方向?

第二個,特別在農業部的部分,因為現在日新月異,千變萬化,農業部在執行的過程當中要如何去做,我覺得這個也非常非常的重要,就誠如我們經常在司法委員會及內政委員會討論的時候提到,很多的員警在第一線抓,抓到後面來判卻是不起訴跟很輕判,導致在整個執行面裡頭,會讓社會大眾有所迷茫,所以我建議,應該要請法務部跟農業部說明清楚。

主席:我是不是先請農業部說明一下,好不好?你們應該也思考過什麼樣的數字可能是一個比較適合的處罰。

陳代理部長駿季:謝謝委員,剛才包括楊瓊瓔委員,還有蔡易餘委員、鄭天財委員,還有其他委員,我覺得基本上農業部本身希望那個底線、那個樓地板是六萬,因為有一些是情節比較輕的,如果把它提到三十萬,剛才講三十萬或三百萬的時候,那一下子就變得非常重,所以我們是建議維持六萬,然後因為這裡面有兩個項目,第一個項目是可以提到……

楊委員瓊瓔:這樣沒變啊,下限沒變啊!

陳代理部長駿季:是底線沒變,我現在是說天花板的部分可以用10倍,因為過去我們大概都是用5倍的概念去算,所以六萬變三十萬,我們可以變成六萬到六十萬,用這樣的方式。然後第二項的部分,就是有關於違反運銷秩序的部分,我們可以再拉高到五十萬,用這樣的方式。

主席:第二個再講一次,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第二個是違反第六條第二項的部分,我們處以六萬到五十萬,然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的話是處六萬到六十萬,或者是都一致性。

主席:請蔡易餘委員。

蔡委員易餘:我想要請教一下部長,依你們來看,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四條第一項,跟違反第六條第二項,這兩個之間,在你們認為是有等級的差別嗎?還是這兩項如果嚴重起來是一樣,都是很嚴重的?如果沒有很大的差別,你們應該讓它罰則的上限一致……

陳代理部長駿季:可以一致啦。

蔡委員易餘:這樣是不是比較……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也可以把它一致,基本上,第一項的部分是壟斷的部分,它是比較強一點,然後第十四條第一項的部分,是損害一些秩序的部分,一個是壟斷,一個是秩序而已,所以有一點點的差異,不過委員如果要考慮它的整體性的話,我們也可以讓它一致,六萬到六十萬,我們也可以接受。

主席:我早上有提到啦,其實我是建議還是要能夠開罰得出來,到現在罰不出來其實才是最大的問題,提高之後,如果沒有罰的話……

陳代理部長駿季:對,這個就是誠如剛才楊召委所提到的,重點在後面的執行面,我們怎麼樣去落實啦。

主席:請楊瓊瓔委員。

楊委員瓊瓔:我覺得如果部長你剛才講的,就是第一項跟第二項,你把它挪成一致,我個人也不太贊成,譬如小偷,一個人去偷,跟這個集團去偷,金額雖然一樣,但是他的行為不一樣,他的刑罰是天差地別耶,所以你們應該要好好翔實去討論,如果是聯合壟斷,這當然是很嚴重的事情,對不對?怎麼可以聯合壟斷跟非聯合壟斷都是一樣的處分,這樣便宜行事,我不贊成!你們必須想清楚啦。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原來是六萬到六十萬,然後第二個謠言的部分是六萬到五十萬。

楊委員瓊瓔:對,你們有區分嘛,但那你剛剛又說……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們有區分啦。

楊委員瓊瓔:既然有區分,那你剛剛怎麼會說你們可以一致!

陳代理部長駿季:沒有啊。

楊委員瓊瓔:那個行為完全不一樣,怎麼可能會這樣子!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剛才有解釋,這兩個條文處罰背後的理由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有分六萬到六十萬,以及六萬到五十萬,用這樣來分。我是回應剛才其他委員說是不是要一致性,如果委員討論後要採一致性的話,我們也可以……

楊委員瓊瓔:立法還是要有所本,不是在喊價啦,對不對?你給人家罰這樣,你什麼理由,對不對?以前我們的稅法,在以前還沒有國稅局的時候,稅捐處時代是我給你罰多少就要罰多少,民眾必須要來舉證。現在不是喔!現在是國稅局你要給我罰多少,你要舉證給我耶,對不對?你要有所本,不能太便宜行事,因為一個法定下去,會有很大的影響,而且最重要的是後面的執行,就像剛才主席說的,你在執行時要怎麼樣執行得下去,這才是比較重要的,否則法定了之後都抓不到,那等於是零,對不對?

主席:因為這涉及到法的衡平性問題,級距如果過大,其實好像在法例上也並不是那麼恰當,剛剛農業部有提出他們的一些建議,法務部剛剛也有提出,他們提到是六萬到六十萬,第二項的部分是六萬到五十萬,各位委員,針對這部分,大家同意採用他們的處理方式嗎?

請陳委員。

陳委員冠廷:我還是要表達一下立場,因為剛才召委也有提到,像壟斷這種惡意操控是惡行非常大的,可是我們現在,我當然知道執行面是沒有辦法判到,沒有辦法真正的對他做出這種罰款、這種懲罰,可是這跟我們對於罪刑的深遠度是沒有關係的,還是一樣啊,你以六萬到六十萬去懲罰一個壟斷或惡意操控價格的行為,會不會太輕了吧?當然還有散播這些農業交易價格的謠言,這些價格直接影響到的是非常大的,但我們還是用六萬到六十萬,這個實在是……,我還是覺得這個上限是不是可以再調整一下,不然這根本沒有嚇阻的意義存在!

主席:要不要讓農業部先說明一下,好不好?

陳代理部長駿季:我可以請法制處長跟各位說明,如果他本身的利益超過我們法定的話,可以另外處理,我請法制處說明。

吳處長芙蓉:跟委員報告……

主席:先請楊委員。

楊委員瓊瓔:你就先不要再報告了,我覺得這個立意大家都認同,對不對?主提案人,我們藍綠大家都認同一定要提高……

主席:提高加重。

楊委員瓊瓔:至少有一個宣示性,但是到底要提高多少,因為你們相關的法令不是只有這一條,你相關還有參差,你應該是去把你參差的部分都列表出來,看看應該是如何可以達到遏止作用,也可以達到你們要執行可以執行得到。所以我是充分建議委員會,因為大家對於這個金額還有意見,所以我也同意就送出去,然後協商,趁著這個協商期的時間,好好去討論出來。因為我覺得我們立法不能只有一條法,你修一條法,但沒有跟其他的法配合,那整個會全部亂掉!這是本席的建議。

主席:是不是建議就這樣啦,我們先參採農業部的意見,那我們出委員會,等到協商的時候再來溝通,好不好?

另外,其他的相關法也要一併調整,因為這個法有衡平性在,一併處理。

楊委員瓊瓔:對不起,我再發言,我覺得不要先去採取農業部現在講的五十萬、六十萬,因為你沒有所本啊!對不對?所以我個人是認為,我們不要講金額,因為這個金額還有爭議,所以我們就送請協商就好了,你不要定這樣,然後我們三個人去背,主提案人也不同意五十萬、六十萬,對不對?我是覺得不要講金額,對主提案人也尊重,然後就再協商就好了,對不對?

主席:不過今天出去是一定要有一個版本,如果你要出委員會的話,委員會要有一個版本,你現在是要照陳委員的版本過嗎?

楊委員瓊瓔:對啊,你要尊重主提案人啊。

主席:先照陳委員的版本過,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我們就照陳委員的版本出委員會,然後再協商、再來處理,可以嗎?

陳代理部長駿季:這個版本出去以後,農業部就不能再表達立場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可以啦!

楊委員瓊瓔:可以啦,朝野協商時你們還不是說你們的。

陳代理部長駿季:OK。

蔡委員易餘:我們就保留協商啦!先出委員會,再保留協商。

主席:那我們就把這一條保留,交朝野協商,好不好?這一條保留到朝野協商,好不好?好,那我們就保留了。

蔡委員易餘:我想農業部應該要盤整所有的法律,如果有涉及到的話,甚至……

主席:就是大家有共識要提高罰則,增加嚇阻力啦,至於多少額度的部分,我們在朝野協商時再來做處理,好不好?

討論事項所列的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就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需要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就由邱議瑩召委來做說明。我們通過的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跟議事人員整理。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散會,大家辛苦了,謝謝。

散會(12時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