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13日(星期一)9時至12時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就「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是否合乎勞動基準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長就「營運情形暨如何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答詢官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鍾興華CalivatGadu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瑪拉歐斯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馬耀‧谷木

客家委員會政務副主任委員周江杰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黃琦雅

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

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3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好,我們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3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7時20分

113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7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麥玉珍  張宏陸  牛煦庭  許宇甄  李柏毅  王美惠  黃 捷  黃建賓  吳琪銘  高金素梅 張智倫  徐欣瑩  丁學忠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李坤城  王鴻薇  鄭天財Sra Kacaw   鍾佳濱  黃國昌  黃 仁  鄭正鈐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邱鎮軍  林思銘  吳思瑤  楊瓊瓔  盧縣一  邱志偉  林楚茵  羅智強  洪孟楷  謝龍介  李彥秀  吳沛憶  呂玉玲  王育敏  傅崐萁  徐巧芯  賴士葆  蔡易餘  劉建國  張嘉郡  范 雲  莊瑞雄  張啓楷  洪申翰  黃健豪  羅廷瑋  林憶君

   委員列席35人

列席官員:

5月8日

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政務次長吳容輝暨相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副處長洪玲

法務部法制司調部辦事檢察官謝祐昀

財政部賦稅署專門委員王俊龍暨相關人員

銓敘部退撫司簡任視察朱美櫻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李怡萱

衛生福利部社會保險司專門委員陳淑華暨相關人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組長許文君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黃小娟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專門委員陳隆欽

5月9日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碧玲暨相關人員

內政部地政司簡任視察張則民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能源署專門委員游翔瑋暨相關人員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專業總工程師鄭天德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組長王紹培

財政部國庫署副組長李杏芬暨相關人員

交通部航政司簡任技正鄭鴻政

農業部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暨相關人員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簡任技正邱國書暨相關人員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謝志明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法官陳彥霖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物遺址組副組長洪益祥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財務資源處簡任技正傅增渠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宋麗茹暨相關人員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副處長陳小玲

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專門委員施乃元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邱碧珠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古元玲

主  席:吳召集委員琪銘

專門委員:郭明政

主任秘書:鄭雪梅

紀  錄:簡任秘書 王珮瑛  簡任編審 葉淑婷

   科  長 林彥明  薦任科員 徐雪茹

   薦任科員 鄧瑋宜

5月8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黃捷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羅智強等25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黃健豪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徐巧芯等2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九、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一、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二、審查委員鍾佳濱等2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三、審查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四、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五、審查委員陳素月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六、審查委員徐欣瑩等19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七、審查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八、審查委員李彥秀等20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九、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審查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一、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二、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三、審查委員鄭正鈐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四、審查委員陳素月等22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案。

三十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六、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七、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楊瓊瓔、徐欣瑩、王美惠、盧縣一、黃捷、吳琪銘、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吳沛憶、高金素梅、許宇甄、李柏毅、呂玉玲、王育敏、李彥秀、徐巧芯、蔡易餘、劉建國、黃建賓及鄭正鈐說明提案要旨,內政部部長林右昌報告,委員蘇巧慧、麥玉珍、張宏陸、王美惠、許宇甄、李柏毅、牛煦庭、黃捷、黃建賓、吳琪銘、高金素梅、張智倫、徐欣瑩、丁學忠、李坤城、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黃國昌、洪孟楷、楊瓊瓔、盧縣一、鍾佳濱、劉建國、羅智強、李彥秀等25人質詢,分別由內政部部長林右昌、政務次長吳容輝暨相關人員、財政部賦稅署專門委員王俊龍答復說明。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黃珊珊、鍾佳濱、邱鎮軍、邱志偉、張嘉郡、黃仁等6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於1週內另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等37案:

(一)第三條,照委員徐欣瑩等19人提案及委員王美惠、劉建國等4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二)第五條條文,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第五條附表,照委員吳琪銘等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其中附表註四修正為:「直轄市、縣(市)議會之原住民議員為民服務費每人每月再增加百分之二十」。

(三)第六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六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得編列議員助理補助費,補助各議員聘用助理;助理補助費總額,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三十二萬元,縣(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十六萬元;並應於全國公務人員各種加給年度通案調整時,比照其通案調整幅度調整,調整後之助理補助費總額及實施日期由內政部公告之。

以前項助理補助費補助聘用之助理,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應至少聘用六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應至少聘用二人,均與議員同進退。議員得聘以日薪計之助理,其日薪累計之月總支出,不得超過前項助理補助費用總額四分之一。

前項助理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其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退休準備金、加班費、不休假加班費、資遣費及職業災害補償等依法令應由雇主負擔費用部分,由議會於不超過第一項規定總額百分之二十內編列預算支應之,並得以所領補助費之額度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酌給春節慰勞金。

議會應就各議員有關第一項、第二項助理補助費總額與分配情形、助理聘用關係及第三項所列各項費用之支應情形,建立內部控制制度。」

(四)第七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七條 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臺幣五萬元,於原住民族地區之村(里)每月再增加百分之二十;並應於全國公務人員各種加給年度通案調整時,比照其通案調整幅度調整,調整後之事務補助費總額及實施日期由內政部公告之。

村(里)長因職務關係,應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其保險費,並得編列預算,支應其健康檢查費,其標準均比照地方民意代表。

鄉(鎮、市、區)公所編列前項保險費預算,應包含投保保險金額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傷害保險之保險費金額。

村(里)長除有正當理由未能投保或未足額投保傷害保險外,於當年度檢據支領保險費時,其單據應包含投保保險金額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傷害保險之保險費。

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參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規定編列預算於春節期間另發給事務補助費,其金額以第一項事務補助費數額為基準計算之;該支出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之。」

(五)增訂第七條之一,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七條之一 村(里)長任職滿六屆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給予慰勞金及表揚,其額度及支給辦法由內政部訂定之。」

(六)第八條、第九條,均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

(七)第十條,照委員吳琪銘等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條文如下:

「第十條 本條例除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八日修正公布之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布之第七條第三項至第五項,自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一百十一年五月四日修正公布條文,自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一百十三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八)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九)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吳召集委員琪銘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5月9日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七、繼續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八、繼續審查委員蘇巧慧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九、繼續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繼續審查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一、繼續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三、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9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十八、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

(委員高金素梅說明提案要旨)

決議:

「海洋保育法草案」共18案:

(一)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九條及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提案第三十四條、委員羅美玲等17人、委員莊瑞雄等20人提案第二十九條、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三十五條、委員賴瑞隆等18人提案第二十八條及委員吳琪銘等18人提案第二十九條、委員高金素梅等5人、委員蘇巧慧等5人、委員張宏陸等4人、委員牛煦庭等5人、委員許宇甄等7人、委員許宇甄等4人所提修正動議及委員蘇巧慧等5人(2案)、委員蘇巧慧等4人及委員高金素梅等4人所提附帶決議,均予以保留。

(二)名稱、第一章章名、第二條、第三條、第二章章名、第五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三章章名、第十五條至第十七條、第四章章名、第二十六條、第五章章名、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三)第一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一條 為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合理利用海洋生物資源,協調並促進海洋保護區之規劃及執行,推動海洋保育教育,特制定本法。」

(四)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委員蘇巧慧等16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提案第二條,均不予採納。

(五)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委員羅美玲等17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五條及委員賴瑞隆等18人提案第四條,均不予採納。

(六)委員高金素梅等5人所提修正動議第七條之一,不予採納。

(七)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十條及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提案第九條,均不予採納。

(八)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十二條,均不予採納

(九)委員賴瑞隆等18人提案第十四條,不予採納。

(十)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十八條,不予採納。

(十一)第十八條,照委員高金素梅等22人提案第二十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十八條 主管機關為促進海洋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及永續利用,得自行或透過國際組織、學術研究機構進行國際合作,並對人民、民間團體、原住民各族參與國際交流活動,給予獎勵或補助。」

(十二)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提案第二十四條及委員賴瑞隆等18人提案第二十一條,均不予採納。

(十三)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提案第二十五條、委員蘇巧慧等16人提案第七條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二十五條,均不予採納。

(十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二十六條,不予採納。

(十五)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提案第二十六條,均不予採納。

(十六)第二十四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十四條 違反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自行辦理復育措施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生活所需之保育行為,不在此限。」

(十七)第二十五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十五條 違反第九條第一項、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一條規定或第十三條第一項公告事項者,主管機關應令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二小時以下之海洋保育講習課程

前項海洋保育講習課程,應包含原住民族知識以及原住民族生物多樣性課程。

拒不接受前項海洋保育講習課程或時數不足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令其限期接受講習或補足時數仍不接受或未補足時數者,得按次處罰至其接受講習或補足時數為止。

第一項海洋保育講習課程之內容、實施之對象、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十八)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三十三條,不予採納。

(十九)第二十七條,修正通過,條文修正如下:

「第二十七條 行為人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而主管機關疏於執行時,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敘明疏於執行之具體內容,以書面告知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於書面告知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仍未依法執行者,受害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以該主管機關為被告,對其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直接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其執行。

高等行政法院為前項判決時,得依職權判命被告機關支付適當律師費用、鑑定費用或其他訴訟費用予對維護海洋保育有具體貢獻之原告。

第一項之書面告知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公告之。」

(二十)討論事項暫行保留部分、修正動議及附帶決議,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主席:請問一下,上次會議議事錄有沒有錯誤?(無)議事錄確定。

繼續進行本日議程。請宣讀。

二、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就「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是否合乎勞動基準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長就「營運情形暨如何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報告事項合併詢答。

現在進行報告,請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就兩個專題一併報告,謝謝。請問副主委,你要幾分鐘時間?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6分鐘。

主席:好,我們給你6分鐘,謝謝。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本會受邀至貴委員會針對財團法人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語言發展基金會有關搬遷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是否合乎勞動基準法,以及營運情形暨如何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進行專案報告,以下分幾點來說明:

一、前言

本會捐助原文會每年預算是4.62億元,今年也補助廣播電臺1.3億元,語發基金會2.9億元。針對永久會址興建工程部分,因為工程已達40%以上,於去年年底核撥了2.89億元。

二、原文會、原語會有關搬遷員工相關權益部分

本會捐助成立原文會及原語會以來,未有專屬的營運空間,每年租賃辦公廳舍需要花費大量租金以及搬遷成本,約需要3,200萬元,經本會協助研提永久會址興建計畫,並奉行政院在108年11月29日核定,由桃園市政府代辦興建,並由本會編列經費計17億0,039萬2,000元,補助兩基金會興建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

永久會址興建工程由本會、原文會、原語會及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簽訂四方契約,委託新建工程處代辦永久會址主體建物工程,在111年3月16日開工,預計114年3月2日竣工,114年1月1日室裝工程開工,114年12月31日前完工並進駐,本大樓將成為原住民族語言、文創以及媒體的重要據點。

本會夷將主任委員也曾出席112年4月26日原文會第5屆第1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並建議董事會在搬遷過程中,務必特別關心員工的居住權益、交通、親屬就學等問題,而且應該建立與員工以及工會暢通的對話平臺。本會也依據監督管理要點規定列席原文會每月的董事會議,透過董事會的會議,就員工權益、永久會址等重大議題,提供相關的具體建議。本會在113年4月23日與原文會、原文會工會以及原語會共同商議員工搬遷權益,原文會提議興建合宜住宅方案,本會表示需進行充分的評估,包括土地取得以及後續公共建設等程序,同時也需要與桃園市政府溝通討論土地釋出事宜,本會也要求原文會提出具體的規劃方式,以利本會相關處室商議,並確保計畫合法性及可行性後,俾以協助其推動。

三、原文會相關營運情形及如何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部分

本會主委在第5屆第1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中表示,為了因應新世代媒體的環境,原文會也需要發展新的媒體事業,希望原文會研擬規劃成立新媒體部門,運用創新思維以及創新技術來擴大族人的接觸層面,並完善社會對原住民族文化的正確理解與認同。

原文會雖然已經在110年於原文會文化行銷部下籌設新媒體組,但仍是任務編組,所以原文會在今年3月29日已經初步規劃中長程計畫等工作項目,在4月22日具體修正計畫內容報會審議,其中也包含了新媒體策略,後續將協助原文會將中程計畫報院審議。

四、策進作為

本會將持續關注兩基金會就員工搬遷權益的配套措施,像通勤補助、遷居補助,以及住宿補助等相關工作期程的進度,也會透過每月列席原文會董事會,瞭解基金會當月執行各項業務之進度以及重要議題,亦將透過通訊軟體工作群組與兩基金會持續良好的溝通和反饋機制,以確保訊息的流通以及進度的掌握,後續將密切追蹤基金會於新媒體發展方面的需求與困難,並提供相應的資源以及解決方案。以上報告。

主席:好,非常謝謝鍾興華副主委。你們今天的報告好像都是在說協助、盤點、串連,但對於搬遷小組的權益問題,好像都沒有看到,那你們是要怎樣做?是待會質詢的時候才要一一詢問嗎?你的報告好像都是比較文字性,但沒有看到具體的作為,請你們待會要準備好,不然我們都不知道你們要怎麼做。今天排這個專案報告,就是請你們把這些問題提出來解決,但你們好像都是在講協助、盤點、串連原文會和原語會業務合作的資源,持續強化語言傳播媒體的效應,可是該怎麼樣協助、盤點,然後要怎麼串連,你們也沒有講啊!這一點是作為召委的我必須在這邊提醒你們的,待會質詢的時候,希望你們能明確說明該怎麼做,好不好?不然今天排這樣一個專案報告,好像有排跟沒排是一樣的道理,這一點必須要跟你們說明。

好,既然是很重要的原文會跟原語會,我們現在也請原文會董事長瑪拉歐斯告訴我們,你們在一些搬遷員工問題上的需求,還有未來在傳播或者其他部分要怎麼進行,好不好?你要幾分鐘?

瑪拉歐斯董事長:5分鐘。

主席:好,希望你的5分鐘能夠讓我們在場的委員們都看到你們的問題點,然後該怎麼處理解決,謝謝。

請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

瑪拉歐斯董事長: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今天非常榮幸獲邀至大院貴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由衷感謝大院及各位委員關心並支持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及媒體傳播發展。

行政院在109年1月12日核定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興建計畫預算共17億元,為推動永久會址興建及員工福利,基金會與員工、企業工會特別成立了員工權益小組,至今已經共同召開了9次會議,辦理搬遷意願調查,共同研擬員工搬遷權益的配套措施,內容包括交通補助、遷居、工作環境的優化、托育補助,以符合勞動基本法調動五原則的相關規定。同時,我們也跟原語會合作,定期召開兩基金會的合作平臺,針對我們兩個基金會的搬遷配套方案,還有合作經營的策略進行規劃,然後來推動。

從109年核定到現在,營建成本受到市場物價波動及疫情影響,還有國際原物料上漲的因素,以及缺工的相關因素,成本持續上漲,亟需修正永久會址興建計畫的經費,以符合未來營運的需求。

此外,為因應全球新媒體發展趨勢,本會也在既有的預算跟人力下進行任務編組,在文化行銷部成立新媒體組,於110年1月正式運作,每年實際用於新媒體新增業務的預算約為350萬,編制員額4名,以優化提升社群媒體經營效益為目標,透過品牌建立與內容的製作,分眾化經營各社群平臺。

近年有關原住民族重大的憲法案件,包括110年原住民狩獵案、111年原民與非原民婚生子女的身分法案、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等等,將複雜的法律條文、事件的脈絡、問題的爭議轉化成淺顯易懂的社群圖文懶人包,也在每屆金曲獎介紹原住民入圍歌手以及作品,獲得單月260萬網路觸及人次的熱烈迴響,又在東京奧運、世界棒球經典賽等等的重大國際賽事介紹原住民運動選手,並結合時事探討回復族名、消除刻板印象、體育專業職涯等等的議題。當原住民地區發生重大意外和天災,也透過社群即時性傳遞部落族人情況,例如COVID-19疫情、南投仁愛鄉豪雨災情、0403的花蓮地震等等,為建立全會數位媒體化,各部門也共同拓展原文會媒體影響力,建立社群網路媒體的成果豐碩。因此,為建立長遠發展,本會也已經同步向主管機關原民會提案,規劃成立數位媒體專屬部門,擬增列每年4,000萬,增加25名員額,期望透過專屬機構促進我們的永續經營。

為落實原住民語言跟傳播功能,也請各位委員大力支持,相關的細節跟規劃,我們待會兒再報告,也一併向各位提出。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董事長的報告與說明。

繼續請原語會馬耀.谷木董事長報告,報告時間為4分鐘。

馬耀.谷木董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本基金會就攸關搬遷原住民相關基金會同仁的關鍵問題提出說明。基金會在這個案裡面召開五次員工搬遷小組的會議,一開始本基金會就跟我們基金會的同仁做過兩次以上的內部意願調查,在兩次的意願調查裡面,從分析的過程中,有94%的同仁意願上是同意要到新的會址,在內容上是因為工作環境跟語言上的持續,所以我們先做了這個介紹之後,再做內部的意願調查。之後我們基金會又同時成立了搬遷小組,搬遷小組的成員有勞方跟資方,特別是有外部人士一起研商有關符合勞基法,同時也和基金會內部所訂定的工作規則能夠相符合。就這個部分,我們也特別請同仁實際從自己的住處,包括從辦公室搭車或者是開車、搭捷運到我們新的工作地點,來確認所支出的費用跟時間,也透過同仁實際前往之後,依據的時間跟經費來做精準的討論,這是第一個。另外一個是在搬遷的權益小組裡面,我們也邀請了我們的董事會,也透過了董事會裡面的討論,董事會特別決議要我們基金會全力關注員工的相關權益,同時也建議我們跟原文會建立平臺,所以我們跟原文會也有達13次之多的專任小組討論。除此之外,我們也把我們的共同意願、共同的共識提交給原民會,讓原民會也知道現在兩個基金會所做的一切努力,同時也讓原語會在語言的工作上能夠順利。

在搬遷小組相關的法令當中,原語會在討論的時候,我們充分地讓我們的同仁瞭解,所以在新的同仁來應徵的時候,我們都會讓同仁知道我們差不多兩年會搬遷到永久會址,也就是我們每一位同仁都知道,包括新舊同仁都知道。

最後一件事情是在這個過程裡面,我們會充分地把我們的需求跟原文會的需求彙整起來,然後再向原民會提出,也希望大院能讓我們同仁在語言的發展上能夠無後顧之憂。以上說明。

主席:非常謝謝馬耀.谷木董事長的說明。

今天對於新媒體營運情形,客委會的報告其實做得非常好,它的數據大家可以從這裡看一下,我就不請董事長來報告了,可以嗎?因為你們的數據非常的清楚,我們期待原民會以後應該要撈出這樣的數據,讓我們可以看到,而不是只做文字上的敘述,好不好?謝謝客委會,因為你們今天做的數據非常清楚,我想委員們針對你們所提供的數據就可以一目瞭然,可以看得蠻清楚。其他單位的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原住民族委員會書面資料:

就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是否合乎勞動基準法」暨「營運情形暨如何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專題報告

壹、前言

一、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下稱原文會)於103年自主營運原住民族電視臺及106年成立原住民族廣播電臺,員額自160人逐年攀升,期間勞務承攬人員轉正為正式人員60人,於109年5月1日經本會備查原文會組織要點修正案,員額增列至270人。原文會每年預算約新臺幣(以下同)4.62億元,另外包含原住民族廣播電臺設置計畫經費每年約1.3億元,以113年度為例,原文會目前員額編制270人,人事費用共計2億74萬4,000元,佔整年度預算經費33%。

二、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下稱原語會)於108年12月26日成立,主要辦理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事務,預算員額總計46人,目前員額編制39人。原語會每年預算約2.9億元,人事費用預算金額為3,935萬2,000元,佔整年度預算經費13.5%。

貳、原文會、原語會「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

一、原住民族電視臺歷經臺視、東森、公視以及中視等位址搬遷,搬遷多次,迄今每年仍仰賴本會捐助經費之3,200萬元支應辦公空間、攝影棚的租賃費用,耗資龐大,以致壓縮其他業務的執行經費,基於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與文化傳播工作穩定推展的長遠目標,經本會協助研提興建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由桃園市政府無償提供土地並代辦興建,也將原語會辦公空間需求納入永久會址,並命名為「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

二、永久會址新建工程由本會、原文會及原語會及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簽訂四方契約,委託新工處代辦永久會址主體建物工程,111年3月16日開工,預計114年3月2日竣工,114年1月1日室裝開工,114年12月31日前進駐,本大樓將成為原住民族語言、文創及媒體的重要據點。

三、本會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主任委員亦曾出席112年4月26日原文會第5屆第1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並建議董事會在搬遷過程中,務必特別關心員工的權益居住、交通、親屬就學等問題,且應建立與員工及工會暢通的對話平臺。本會於113年4月23日召開商議永久會址員工權益會議,由原文會、原文會工會及原語會代表與會,經原文會報告永久會址預計來年完工,為因應員工搬遷權益,研提居住興建合宜住宅之方案,本會表示需進行充分的評估,包括土地取得及後續公共建設等程序,同時亦需與桃園市政府溝通討論土地釋出事宜,本會已要求原文會提出具體的規劃方式,以利本會相關處室商議,並確保計畫合法性及可行性後,俾以推動實施。

參、原文會「營運情形暨如何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

一、本會夷將主委於原文會第5屆第1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時表示,因應新世代媒體環境,原文會也需要發展新媒體事業,希望原文會研擬規劃成立新媒體部門,運用創新思維及創新技術來擴大族人的接觸層面,並完善社會對原住民族文化的正確理解與認同。

二、原文會已於110年於原文會文化行銷部下籌設新媒體組(任務編組),主要任務為經營、管理,維護社群媒體平臺,及製作新媒體影音與Podcast節目。本會將持續督管原文會精進新媒體業務之發展,以強化原住民族在媒體產業中的獨特性與發聲權。

肆、策進作為

一、監督法源:

本會作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原文會預算捐助機關,依原文會設置條例第4條、第21條;財團法人法第55條、第61條第2項;預算法第41條及監督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本會依法須審查原文會所提送的年度工作計畫及年度預算編列,無論是行政面或財務面的監督管理屬於本會法定職權,亦是法定義務。

二、要求原文會、原語會就員工搬遷權益建立溝通平臺:

原文會、原語會已各別成立員工搬遷權益專案小組,並完成員工搬遷權益配措施方案,為提供兩基金會員工良好工作環境,並提升員工於搬遷至永久會址後留任之意願,亦將持續關注兩基金會搬遷小組就員工搬遷意見及權益進行統整與研擬,研議員工搬遷權益配套措施(如:通勤補助、遷居補助及住宿補助等)。

三、建立溝通機制與反饋機制:

本會透過每個月列席原文會董事會了解基金會當月執行各項業務之進度及重要議題,且透過通訊軟體工作群組已與基金會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和反饋機制,以確保信息的流通與反饋,後續將密切追蹤基金會於新媒體發展方面的需求與困難,並提供相應的支援與解決方案。

伍、結語

一、原文會目前員額270人,人事費用已佔年度總預算33%,原文會因應未來搬遷至至桃園「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永久會址人力需求擴增,目前原文會攝影棚係以租賃方式辦理,相關資源仰賴租用中視設備支援,未來搬遷至桃園永久會址,屆時新聞棚及攝影棚製播資源方面將由原文會自行運作與管理,人力需求勢必比現今增列許多,相對人事費用需求勢必隨之擴增,原文會應再予強化自籌能力,且應積極透過研提中長程計畫,妥善評估後續推動事項及人事經費需求,爭取更多經費資源。

二、本會將協助盤點與串連原文會與原語會間業務合作資源,持續強化語言傳播媒體效益,並賡續依據財團法人法、預算法、原文會、原語會設置條例及監督管理要點等相關法規督管原文會各項運作。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書面資料:

一、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是否合乎勞動基準

二、營運情形暨如何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

壹、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是否合乎勞動基準

一、前言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原文會)於98年創會、103年自主營運原住民族電視台(以下簡稱原民台)、106年經營原住民族廣播電台(以下簡稱原廣台),成為目前國內唯一集電視媒體、廣播媒體及文化藝術之財團法人組織。

原文會於107年7月9日第三屆第20次董事會決議同意原文會永久會址與桃園市政府「國際原住民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共構營建。108年2月1日原文會依據108年1月23日「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永久會址與桃園市政府原民文創園區合署共構研商會議」決議辦理。檢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中長程計畫修正案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會108年5月15日函文檢陳「原住民族文化傳播永續發展整合計畫」及「109年度先期作業計畫」至行政院。行政院直至109年1月12日核定「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兩基金會)永久會址興建計畫」(以下簡稱永久會址)之費用共計17億。

111年3月16日開工預計完工日期為預定完工日期修訂為114年3月2日,截至113年05月03日為止,進度41.1%。

二、策進作為

(一)成立永久會址專案小組

為順利推動永久會址後續事項,並避免延宕後續期程規劃,108年3月18日第三屆第28次董事會決議事項辦理成立永久會址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成員包含會內人員及外部專家學者組成,原則每2月固定召開一次會議,主要目的在幫助本基金順利推動永久會址建置,避免建造及搬遷過程耗費太多成本、影響原文會業務運作以及協助永久會址推動之相關事項。基於上述考量,本專案小組主要目的在於審查永久會址後續相關事項、妥善規劃永久會址、順利推動永久會址之建置。

此外基於兩基金會之後進駐永久會址,111年8月29日第五次專案小組會議納入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原語會)執行長為次屆專案小組委員,同時敬邀原語會相關人員共同努力推動永久會址後續事項,截至113年4月已召開13次專案小組會議。

(二)桃園市政府代辦新建工程

110年8月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文會及原語會四方簽署「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新建工程委託代辦採購協議書。

截至113年4月底,主體建築工程(含工程管理費、專案管理勞務款項及設計監造費)已撥付8億3,126萬3,834元,尚未撥付2億9,497萬6,166元,目前主體建築工程進度已達進度41.1%

(三)專業設備諮詢小組

為求順利搬遷至永久會址,使原文會經營之原住民族電視臺及原住民族廣播電臺搬遷成本以及在採購設備上符合原文會使用規格,原文會110年8月20日召開第1次專業設備諮詢小組會議截至113年4月15日業已召開5次會議,經過專業委員及外部委員幫忙檢視永久會址電視及廣播設備系統需求規劃使其未來搬遷至桃園永久會址後能夠符合新聞棚、攝影棚以及直播棚和廣播錄音空間所需設備需求。

(四)製播人才培訓計畫

因應桃園青埔「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永久會址新增之製播空間,包括節目攝影棚、新聞攝影棚及直播棚共3座(各含1座副控室),新聞及節目製播業務大幅增加,其中包括導播作業、主控及副控訊號及設備維護、3座攝影棚之製景管理、攝影、燈光及成音工程等,基於原文會願景及使命、面對全球數位匯流(digitalconvergence)時代之發展趨勢,將落實媒體數位轉型(digitaltransformation)策略。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3年4月18日核定基金會「電視節目製播人才培訓計畫」及補助經費650萬元,原文會將會依據「製播人才培訓專案計畫」著手辦理製播人才培訓,培育數位技術製播人才,傳承、復振及發展原住民族語言、文化及藝術;以原住民族為主體,擴大新聞及節目產製優質原創內容。未來,依據會址人力需求,優先錄取通過培訓考核者,經錄用之人員,通過本培訓考核者,經原文會人員甄選作業要點擇優錄用。將加入原文會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永久會址及製播業務營運之作業以達訓用合一效益,原文會未來將努力規劃製播人才培訓提供並保障原住民族人就業機會。

(五)與大專院校產學合作

除原文會辦理製播人才培訓以外,基於原文會願景及使命、面對全球數位匯流(digital convergence)時代之發展趨勢,將落實媒體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策略,培育數位技術製播人才,傳承、復振及發展原住民族語言、文化及藝術;以原住民族為主體,擴大新聞及節目產製優質原創內容,因此原文會自110年起與大專院校尋求產學合作或者經由大專院校系所教授推薦以及到大專院校辦理海選等方式進行。主要與東華大學、義守大學以及世新大學合作,其中東華大學民族語言與傳播學系人數為180人、義守大學原住民族專班40人以及世新大學原住民專班20人進行產學合作。

原文會除原民台辦理產學合作以外,原民廣電台為培育各大學院校原住民傳播科系在學青年,自107至112年均辦理節目產學合作。過往產學合作的學校:東華大學、世新大學、輔仁大學、台東大學、義守大學等學校。113年第二季將執行原廣台年度人才培訓計畫,規劃與國立東華大學共同合作。另為使原文會資源能提供大專院校學生學習機會,累積職場經驗,並增進與強化學術機構合作,每年7、8月辦理各部門製作與製播實習並提供傳播系所學生適應職場的機會

未來原文會將持續辦理產學合作以及實習生至原文會實習,持續培育更多族語優秀人才投入原住民族媒體領域,培養專業製作能力並充分發揮媒介功能,以原住民族主體觀點傳遞文化。

(六)原文會與企業工會共組員工權益小組

員工權益小組112年7月7日成立至今與企業工會已召開9次會議,迄今仍持續以多元方式傾聽員工聲音,以期瞭解與蒐集員工對於隨同搬遷的意願及建議,並於同年9月辦理永久會址員工初步意願調查表,調查結果中員工提出包含通勤成本花費、遷居之協助等需求,權益小組採納員工建議並參考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搬遷至林口總部後給予員工補助方案、勞動基準法等,研擬原文會搬遷至桃園後之相關配套,期能減緩人事異動,穩定員工不安心情,並提供良好之工作環境,提升員工業務效能,以達永續經營之目的。

經數次勞資雙方會議討論,共同研擬原文會員工搬遷權益相關配套補助措施(草案),內容包含交通補助、遷居補助、托育補助,擬提送原文會董事會審議。

1.促進員工權益福利

未來搬遷至桃園永久會址營運整棟大樓勢必需要更多人力,況且培育族群媒體文化專業人員實屬不易,為強化延攬、留任專業人員誘因,落實電視、網路、廣播媒體之永續經營及文化藝術、振興族語之世代傳承,實有調薪之必要性。

經與企業工會召開9次會議討論,共同研擬本基金員工搬遷權益相關配套補助措施(草案),包含交通補助、遷居補助、托育補助及預算規劃等權益相關1年費用約2,100萬元(此金額數字僅止於初步估計,未來待正式搬遷前將正式計算最終費用)。

因應永久會址搬遷,進行全會人力及業務盤整,執行人力評估及組織策略與規劃,經多次會議討論新聞、節目及廣播製播規劃及製作工程部攝影棚運作,提出組織架構及人力擴增之需求,初估新增122名員工,每年新增約8,700萬,該費用不包含連動影響之要預算來源及未來因晉升所調升之費用,為避免人事費壓縮節目新聞製播費用,影響觀(聽)眾收視(聽)權益,以年度額度外支應。

另查113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經行政院核定自113年1月1日起調薪4%,適用對象為包括軍職人員、公教人員、技工工友及約聘雇人員及教研人員學術研究加給(專業加給)調整15%;其次,勞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103年至112年年增幅達111%」並衡酌勞動情勢與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基本工資調整審議,自105年迄今,已連續8年調帳基本工資,月薪總調帳37.3%、時薪總調帳52.2%,期盼調整原文會員工薪資符合業界薪資水準

2.依據勞動基準法規範辦理

以勞動基準法調動五原則為基準,審酌判例、函釋內容、交通路線進行親測、同業經驗,並進行問卷參考員工建議、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規劃必要之協助。經原文會調查可能影響搬遷意願之因素,其中包含搬遷後之生活成本、交通便利、子女教學及托育、就保法非自願離職等因素,其中「居住」影響範圍甚大,原文會編制270名,除員工本身亦考量員工眷屬,大至整個家庭(族),調查中有侍親需求員工,原文會於勞動權益基準上,給予適當、必要之協助及補助。

原文會搬遷確實是出於經營的必要,並無對勞工有不當的動機、遷址調動後的職稱、工資、職務內容及其他勞動條件都沒變更,無調動後工作體能及技術不能勝任的問題、並已透過多次徵詢,了解員工的意願,並對於選擇不同通勤方式的員工都給予協助,並提供彈性上下班等方案;對於無法配合的員工,也認真協調,提出可能解決方案,已考量同仁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尚合於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規定。

三、兩基金會合作平台會議

兩基金會為使將來順利搬遷至桃園永久會址,原文會與原語會自112年11月27日起定期召開兩基金會平台會議,針對兩基金會搬遷址配套方案及節目製播等會址相關議題進行討論,俟兩基金會商議決議員工搬遷權益相關配套補助措施(草案)後,函送主管機關備查,並依循勞動基準法之調動五原則進行搬遷,期能減緩人事異動,穩定員工不安心情,並提供良好之工作環境,提升員工業務效能,持續原住民人才培育,以達永續經營之目的。

除搬遷配套措施,兩基金會也針對族語節目推廣及復振相關方案進行討論,兩基金會期盼藉由平台會議在未來永久會址上能更有更多合作共同推廣族語。

貳、營運情形暨如何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

一、原住民族主體的聲音與價值成為主流為目標發展數位媒體

多元文化社會的台灣,擁有全球讚譽的民主自由成果,然而原住民族仍面對傳統文化與國家制度間的衝突、刻板印象的族群歧視、從過去持續至今的不當政策壓迫族人權利等情況,造成問題的其中關鍵,就是缺乏跨族群之間的理解與溝通對話。與此同時,Facebook、Instagram、YouTube、LINE社群媒體,以及Netflix、Disney+等數位影音平台,成為社會大眾主要使用的媒體,更是媒體產業未來發展趨勢。因此,製作具原住民族主體性的內容,透過數位媒體敘說與傳播族人的聲音和文化價值促進多元文化交流,並以數位方式記錄保存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在數位時代下提供更符合民眾使用需求的平台與內容,發揮「守護台灣多元文化價值」的媒體影響力,正是原文會發展數位媒體的目標。

二、透過策略規劃突破當前限制發展數位媒體

原文會文化行銷部於2020年10月董事會提出「新媒體部組織規劃報告案」並獲通過,然而欠缺國家數位政策的支持與配合,在整體年度預算未新增、人力員額未擴編等限制下,原文會以任務編組方式於文化行銷部成立「新媒體組」,於2021年1月起正式運作至今,每年實際用於新媒體新增業務之預算約為350萬、編制員額4名。面對現行各種限制,原文會透過策略規劃,以優化提升社群媒體經營效益為目標,透過品牌建立與內容製作,分眾化經營各社群平台,將原文會社群定位為「原住民族議題社會溝通與推動族群主流化」、原視為「原視新聞報導與節目宣傳」、原Way星球為「原住民族娛樂生活與流行音樂之新秀發光器」、746山海誌為「部落人文歷史與族語傳承」等目標。曾於近年有關原住民族重大憲法案件,包含原住民狩獵案(2021)、原民與非原民婚生子女之身分法案(2022)、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2022)等,將複雜的法律條文、事件脈絡、問題爭議,轉化成淺顯易懂的社群圖文懶人包,促進社會大眾理解情況;也在每屆金曲獎介紹原住民入圍歌手與作品,獲得單月260萬網路觸及人次的熱烈迴響,推廣族語流行音樂與文化;又於東京奧運(2021)、世界棒球經典賽(2023)等重大賽事,介紹原住民運動選手並適合結合時事,探討回復族名、刻板印象、體育專業職涯等議題;另外在重大意外或天災,也透過社群即時特性,將部落族人情況立刻傳遞給大眾,例如COVID 19疫情期間(2021-2022)、南投仁愛鄉豪雨災情(2023)、0403花蓮地震(2024)等事件。

此外,原文會製作專屬新媒體節目,提供符合手機或平板等行動載具之閱讀習慣與大眾喜好的內容,並且將同一節目整合於Podcast、YouTube及其他不同社群平台上架露出,以觸及不同媒介使用者的節目製作策略,包含以挖掘和推廣族語流行音樂新秀的《原Way星球》、以社會溝通為目標促進大眾理解原住民族議題的《原事播客》等,更透過節目與社群號召力,將線上粉絲吸引到線上實體活動,辦理「原Way星聲帶」族語流行音樂演唱會、「族群主流化」Live Podcast座談活動等;另規劃辦理線上Podcast節目聯展「原Way tatata!」,與故宮博物院、法律白話文運動、中央廣播電台、台東設計中心等外部單位合作,於「8月1日─原住民族日」向社會大眾表達「原住民族日屬於全台灣所有人的紀念日」之公共價值。

此外,除文化行銷部新媒體組辦理多項新媒體事務,近年另有新聞部建置「原視新聞網」成立專屬網站與相關社群平台、節目部建置「TITV+」Youtube頻道、廣播部經營「Alian96.3」社群平台並與文化行銷部合製Podcast節目《Alian!大小事》,共同拓展原文會媒體影響力。

原文會另於2023年11月及2024年1月,就新媒體業務跨部門整合事宜,由原文會執行長主持召開2次專案會議,跨部門研議原文會從現階段到未來發展新媒體事務之計畫與目標,初步定案由文化行銷部新媒體組主責整合事務並試行半年,預計今年8月召開第3次會議,其實務經驗與後續規劃,將作為未來邁向成立專屬數位媒體部之參考基礎。

三、成立數位媒體部與建置原住民族數位影音平台邁向未來趨勢

原文會發展新媒體之路,雖然在受限條件下,仍透過社群媒體與節目內容製作,獲得各界熱烈迴響,但是以本會現行既有預算與員額,另同時辦理新媒體業務,將對本會原有業務所需預算之衝擊,以及現有人力員額需求不足等影響;此外,以任務編組方式推動新媒體和數位轉型發展等事務,亦有經費預算、運作量能、軟硬體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等整體發揮效能有限等困境。

此外,另同步向主管機關提案,規劃未來成立「數位媒體專屬部門」,擬編列每年度常態性業務預算4,000萬元,新增員額25名,編制三個業務組別為「社群策略組」、「平台發展組」、「跨域內容組」,透過專屬部門推動原文會數位轉型,包含組織管理、內容產製、設備更新、人才培育、公眾服務等事項,建置更具數位思維與專業的組織文化,以因應數位時代下全球媒體數位發展趨勢,使組織逐步轉型後更可提供符合數位時代的公共媒體需求。

因此,原文會於今年度(2024/3/29),向主管機關提案「114-119年度中長程計畫」,其中規劃「建置專屬原住民族數位影音平台(OTT)」,以6年為期,第1至2年為平台建置期、第3至4年為數位影音優質內容產製期,預計每年自製內容2部、外部購製5部,製作領域包含迷你劇集、紀錄片、動畫、戲劇、綜藝、兒少、電影、人文紀實或自然科學等各類型節目。

參、結語

蔡總統2016年於原住民族電視臺承諾原視員工保證將會替原住民族電視臺找到一個家,找到適當基地營建一棟供作原住民族電視臺製播及辦公營運所用場所,經行政院、原民會以及桃園市政府大力協助下,於111年3月16日正式開工,未來進駐桃園永久會址後,原住民族電視臺及節目規劃上得以呈現更多元豐富、具創意及服務功能之節目播出,將有效提升原住民族電視臺的營運及績效。

搬遷至桃園永久會址大樓並非一蹴可幾,原文會自111年起開始推動策進作為包含成立專案小組、設備諮詢小組以及員工最重視的權益福利,考量員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原文會多次召開會議與勞工協商搬遷配套方案,並保持勞資雙方暢通之溝通管道。

為落實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傳播功能並因應數位媒體時代帶來挑戰,原文會將在兼顧原有經營之原民台與原廣臺等媒體事業基礎下,同時因應數位媒體發展專案計畫,提供多元影音平台服務。除了保障原住民族媒體傳播權利以外,更重要的是族語復振,將循兩基金會合作平台推展及傳承族語,亟需國家資源挹注,建請大院委員支持。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書面資料:

「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是否合乎勞動基準法」專題報告

壹、前言

一、為傳承原住民族文化教育並經營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媒體事業,民國98年登記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IPCF)」。另外,為落實原住民族語言復振,研究、發展並推廣原住民族語言,民國106年6月公布施行「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後,於108年12月正式設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ILRDF)」。

二、本基金會是國內第一個族語研究與發展的專責單位,考量未來永續的發展,兩基金會透過相互合作關係,無論是族語資源、推廣行銷或軟硬體設施,兩會的合作在族語推動上,必然相輔相成、事半功倍,各有專業的領域。因此,本基金會於108年提出與原文會共同於桃園建置永久會址之構想,並獲得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之同意。

三、兩基金會於110年起共同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永久會址專案小組」,目前共辦理13次專案小組會議。

四、重要歷程:

(一)110年1月12日行政院興建經費核定建築工程費用總計新臺幣11億2,624萬元(含發包及非發包工程費)。

(二)110年2月5日協請原文會代辦永久會址興建計畫,代辦有關永久會址室內精裝修等設計相關統籌事宜、本基金會建物啟造人暨相關統籌事宜、取得土地使用權相關統籌事宜等、本基金會建物啟造人暨相關統籌事宜、取得土地使用權相關統籌事宜等。

(三)110年9月10日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同意代辦「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新建工程」案。

(四)110年12月1日行政院以授內地字第1100144233號函核定出租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五)110年12月27日舉行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開工動土儀式。

(六)111年3月16日永久會址新建工程開工報告(111年3月16日至113年6月11日峻工(800日曆天)。

(七)112年12月28日舉行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上梁祈福儀式。

貳、本基金會配合勞動基準法的執行事項

一、啟動員工搬遷意願調查

1.按《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2.本基金會為瞭解員工遷址「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實際現況及需求,因應個別勞工居住地點、交通環境所需必要之協助,積極依據《勞動基準法》有關「調動勞工工作5原則」相關法令辦理,繼111年8月8日辦理全體員工遷址會址介紹、9月30日邀集董事/監察人及同仁「遷址會址實地環境參訪及介紹」,另於112年5月23日、8月28辦理2次「員工搬遷意願調查」,請同仁依其遷址意願提供遷址前後工作通勤(含住所、往返路程/時間、支付相應通勤費用)現況、規劃及所需必要協助意見。

3.經研析第1次意願調查問卷:知悉遷址計畫計97%、基金會遷址後續於基金會工作意願程度「願意及非常願意」者計94%,津貼補助、工作環境、交通及居所為同仁主要遷址考量;第2次意願調查問卷:為持續提高同仁續於基金會工作意願程度,徵詢同仁所需依法必要之各項協助,獲整體同仁反饋現住所、通勤工具情形為乏「租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現址工作者」為大宗。

二、成立員工搬遷權益專案小組

為務實辦理同仁搬遷權益實踐、增進細部執行意見交換112年8月8日成立原語會員工搬遷權益專案小組(含單位主管及勞工代表),共召開5次會議,完成員工搬遷權益配套措施草案、一樓國際型口譯設備規劃案等。

三、研議員工搬遷權益配套措施

按本基金會《工作規則》第16條第3項規定,員工之調動工作地點過遠,應予以必要之協助,如妥善安排交通住宿。為提供原語會員工良好工作環境,提升員工於搬遷至永久會址後留任之意願,本基金會搬遷小組持續就員工搬遷意見及權益進行統整與研擬,研議員工搬遷權益配套措施(如通勤補助、遷居補助及住宿補助進行統整與研擬,研議員工搬遷權益配套措施(如通勤補助、遷居補助及住宿補助等),相關辦理情形為本年度主管會報定期會議按月列管重點彙報事項。

參、後續執行期程

一、有關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新建工程進度,截至113年5月9日止,工程累計進度:預官37.6329%;實際進度41.1360%。

二、有關「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室內裝修工程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勞務採購案,主體建築物預計114年3月2日完工,室內裝修規劃及執行預計期程為113年6月至114年11月間,整體搬遷作業預計於115年5月執行。

肆、結語

有關本案「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宜暨調動工作地點後員工各項權益」,本基金會懇請大院惠予指導,未來將積極尋求主管機關協助,並持續參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永久會址專案小組」會議及召開「員工搬遷權益專案小組」會議,以確保同仁搬遷後工作地點調度所需之必要協助。

客家委員會書面資料: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

江杰今天很榮幸受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捐贈成立的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以下簡稱客傳會)營運輔導情形提出專案報告,承蒙主席及各位委員的指教與支持,本會業務方得以順利推動,在此,謹向主席及各位委員表達由衷的敬意與謝忱。

以下謹就客傳會營運輔導情形,進行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支持、不吝指正。

壹、「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成立目的及業務範圍

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之精神,建立完善之族群傳播體系,推動客家公共族群傳播發展,108年本會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負責客家廣播、影視製播及經營客家傳播數位匯流、平臺、網站之建置、營運及推廣,以及客家傳播人才之培育,並承接經營臺灣第一個全國性的客語廣播電臺「講客廣播電臺」,製作多樣化優質客新聞節目,維運國內第一個國家級之客家兒童合唱團,讓客語向下扎根,透個歌唱傳揚客家音樂。

貳、「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監督及輔導

輔導客傳會朝媒體公共化之獨立自主運作,依據財團法人法、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以及相關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辦理監督輔導。同時落實客傳會公共傳播之精神,除定期籌組查核小組進行基金會內部控制、行政績效考核建議之外,並建立公共問責制度及鼓勵公眾參與,增加外部監督機制。

參、加強新媒體數位化及實績

配合聽眾收聽行為轉變,積極朝向數位化發展,製作多元主題Podcast節目內容,朝數位化發展,廣徵影視IP內容,製播多項膾炙人口的影片,如「雁子飛過臺三線」、「耳公探險隊」入圍第58屆廣播金鐘獎「社會關懷節目獎」、「社會關懷節目主持人獎」、「少年節目獎」、「少年節目主持人獎」等4獎項。

此外,《阿太个願望》、《咕咕咕》、《鹽个精靈》、《捉蝶仔个人》、《傳、傳─戴阿爐》、《傳、傳─李湞吉》、《傳、傳─曾學政》、《行過》、《山上優雅》、《渡你做麼个─鄒宗翰》、《不要怕說出來》入圍(選)布萊頓搖滾電影節榮譽獎、印度YathaKatha國際電影與文學節、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國際影展、美國牛津電影節、美國棕櫚泉動畫節、新加坡亞洲電視大獎及臺灣關渡國際動畫節等7個獎項。

《茶金》風潮後,客語影視內容製作備受關注期待,為使客語介入主流發揮加乘效益,客傳會亦積極開發客家內容IP,刻由本會、文化內容策進院及客傳會協力籌拍民主歷史電影《1977年的那一張照片》,闡述1970年代台灣人追求自由的普世價值之時代背景故事,讓民眾認知客家人在臺灣民主進程中的重要角色,並呈現客語及客庄在地常民文化生活剪影;希望臺灣客家對臺灣民主化的貢獻重新被世人看見,希望透過電影理解、學習喚起當代社會人民追求民主化歷程的共同記憶。也是繼《茶金》後,客語內容產業回歸主流多元文化的體現,相信現今民主臺灣社會非常歡迎這部影片的誕生。

肆、結語

為落實多元文化之精神,保障客家族群傳播及媒體近用權,達成客家語言、文化之推廣與傳承等使命,敬請大院各位委員一本過去關心客家事務之初衷,繼續支持本會及客傳會推動各項客家事務,以上簡要報告,敬請指教。承蒙大家,恁仔細,勞力!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書面資料:

「新媒體營運情形」專題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

邦畛今天很榮幸會同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周江杰副主任委員列席貴委員會,報告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以下簡稱客傳會)「新媒體營運情形」專題報告。承蒙主席及各位委員的指教與支持,讓客傳會得以順利營運,並與客委會攜手推廣、加速發展客家文化傳播,謹表達最高的敬意與謝忱。

一、預算編列情形:

為建立有效傳播管道,以軟性多元議題,提高與客家後生及非客家族群互動頻率,客傳會113年編列新臺幣1,500萬元(112年編列1,430萬元),以營運客傳會所屬新媒體社群平臺。

二、人力規劃:

(一)客傳會目前設有講客廣播電臺(節目組、工程組)、編輯部、公共服務部、行政管理部等單位,截至113年4月底止,客傳會員額為40人(含董事長及總經理),包括講客廣播電臺節目組9人、講客廣播電臺工程組5人、編輯部6人、公共服務部6人、行政管理部12人。

(二)考量人力有限,並未設置專責部門與人力營運新媒體,而係透過各單位通力合作,共同完成,內容企劃與產製約21人,資訊工程約5人及後勤行政庶務支援約12人。

三、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之執行項目:

(一)客傳會自成立以來,根據不同目標,分別建置官方網站(客傳會、講客廣播電臺、客新聞)、FB粉絲專頁(客傳會、講客廣播電臺、講客進鄉團、客新聞)、Instagram(客新聞),YouTube頻道(客傳會、發啦嗶啵),其中官方網站係針對所有民眾提供所有內容資訊,FB粉絲專頁係以時事、正式專業新聞發布、新聞學客語教學為主,Instagram則強調與30歲以下之年輕族群連結為主,搭配時事話題,創造客家網路聲量,期透過分流分衆方式,提高與不同受衆族群之間互動機會,擴大觸及聽眾族群。

(二)自製多元化影片及配合時事、民生等議題製作短影音或街訪影片,直接與民眾互動,聽取民眾心聲及意見,加強客家語言文化傳播與觸及量能,提升認同感。

(三)隨著廣播族群收聽習慣之轉變,進行廣播數位化轉型,陸續製作知識、文學、旅遊、音樂、兒少、職場、客語教學等不同主題之podcast節目,並於Apple Podcast及Spotify等影音平臺上架,增加民眾接觸客家語言文化之管道。

(四)結合AI科技,縮短客語新聞產出時間,於講客廣播電臺(AI客語最速報)及客新聞官方網站上架,並提供客語語音音檔,讓民眾在閱讀新聞的同時,也可以收聽、學習新興及時事客語詞彙,以達到客家語言推廣之目的。

四、截至113年4月底執行成效:

(一)客傳會所屬官方網站營運情形

(二)客傳會所屬FB粉絲專頁及Instagram(IG)營運情形

(三)客傳會自製影片於所屬社群平臺上觀看3秒以上之次數

客傳會未來將積極應用創新技術及新媒體,擴大觸及客家族群與客家族群,保障客家族群之媒體近用權,落實辦理全國性客家公共事務之傳播事項,以建構客家族群傳播永續經營及發展之基石。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請繼續支持客傳會,承蒙大家,恁仔細,勞力!

謝謝大家!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及原民委員發言時間為4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4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臨時提案截止提出的時間為10時,在本會委員詢答完畢之後,我們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再處理。好嗎?

好,謝謝。

現在進行詢答,請登記第一位的蘇巧慧委員質詢。

蘇委員巧慧:(9時24分)謝謝主席,我想請原文會董事長瑪拉歐斯。

主席:請瑪拉歐斯董事長。

蘇委員巧慧:董事長好。今天的題目本來是要講大樓搬遷的部分,不過我看到這個題目以後,我們就針對原民臺再搜尋一下,看看最近原住民族電視臺有沒有什麼新的新聞等等,結果我就看了這個網站,就是把上面這個關鍵字「原住民族電視臺」打下去以後,你看看跳下來的是什麼?很正常吧!你自己有打過嗎?董事長,你有打過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有。

蘇委員巧慧:應該是跟這個一樣,差不多嘛,對不對?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

蘇委員巧慧:結果它就跳出來「電視原住民文化事業基金會」,看起來不太像原民臺的名字啊!所以我又往下搜尋,結果我看到了一個最像電視臺的,就是這個「原住民族電視臺16」,所以我就把它按下去了,因為我要看電視臺嘛!結果你看看這個電視臺的網站,你看到沒有?這個影像是2013年的影片,這樣對嗎?這是2013立法院質詢的影片。我們再看下一個,2024年5月竟然是節目表尚未排出,董事長,你們的網站這樣對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因為我們過去隸屬於公共電視,所以我們有一些資料還掛在公共電視,其實我們現在已經有新的網站。

蘇委員巧慧:好,我本來要嚇你一下,看起來你沒有被嚇倒。對啦,這個網站是錯誤的啦!

瑪拉歐斯董事長:對。

蘇委員巧慧:2013年你們跟公共電視臺還合併的時候的這個網站還在上面嘛!

瑪拉歐斯董事長:對。

蘇委員巧慧:可是你看我剛剛這樣查詢下去,很多人如果沒有像你們這麼熟悉,或是像我們這麼熟悉原民臺的歷史,不知道原來它跟公共電視合併在一起,後來又分開了的話,照我剛剛這樣的邏輯搜尋下去,我是用「原住民族電視臺」當關鍵字下去查,查了以後找到一個最像電視臺的連結點下去,結果點下去以後竟然是出現這個,那你覺得我對原民臺的印象會是什麼?當然不會很好啊!我們現在這麼認真,要對我們的辦公處所,甚至電視臺營運大樓的搬遷有做這麼好的計畫,對不對?今天我們還特別來質詢這個問題,你們的網站都搬家這麼久了,這個部分是不是也應該要處理一下?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我們儘快跟……

蘇委員巧慧:舊的、不需要的話可以移除,或者隱藏,或者用任何技術方式,這是技術嘛,對不對?

瑪拉歐斯董事長:今天我們就跟公共電視聯繫。

蘇委員巧慧:討論一下。

瑪拉歐斯董事長:再增加搜尋上的關鍵字及便利性。

蘇委員巧慧:是。你看看,因為到現在這上面因為系統的關係還是可以自動跳2024年5月,所以大家一定會覺得這個網站還是有動,怎麼會動成這樣?

我們再回來,事實上,現在的原文會、原民台網站我必須說:做得非常好!我們來看一下,關於你們做得多好,我就讓大家自己去看,這個我就不特別說了。我甚至要更進一步說,我要稱讚原民台,其實大家最近的表現真的都很不錯,去年的金鐘獎也入圍了9項節目,甚至像「樹人大冒險」還直接得獎了,是動畫類第一名嘛,你們就直接得獎了,這麼好的節目真的要感謝大家努力、用心!

可是,因為我今天本來要質詢你們嘛,所以我又想下去,我本來想要截圖放一些「樹人大冒險」的畫面上來,可是董事長你看,「樹人大冒險」每一集都因著作權限制,僅供原視頻道收視欸,對不對?然後你看下一個,也是不錯的節目啊,「Wawa哇」其實也是嘛,也是因為著作權的關係啊!相對於其他的節目或者是客台等等,其實它受到著作權限制的並沒有這麼多節目,董事長,請問這個問題是什麼?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過去確實在跟委製單位或是內部的製作上,對著作權的態度我認為是比較保守,今天我們會再……

蘇委員巧慧:老實說,我也當過製作單位啊,你忘了,對啊!所以基本上還是預算的問題嘛。事實上你付他多少錢,那你得到的版權、你可以在多少的載體上播出,你不能付他70萬、90萬的製作費,在所有的地方通通都可以播,我覺得這樣不合理,你知道製作動畫多麼的昂貴嗎?一集是很貴、很貴的!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當然他說你付這個錢只能在原視上面播放,他沒有授權你YT,你如果要在YT、要在其他部分的話要另外加錢,坦白講,我覺得這合理啊!所以說歸到最後還是錢的問題、預算的問題吧?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的,我們在委製的過程中,製作單位也會很堅持他的著作權。

蘇委員巧慧:合理啊!

瑪拉歐斯董事長:對,這一塊我覺得我們應該用預算的方式去把它買到,或是用其他合作方式。

蘇委員巧慧:以前我在幫公共電視製作的時候,我也很不希望是直接賣斷,這麼便宜就買斷我辛辛苦苦做的作品,我也不希望是這樣。所以說歸到底還是預算的問題,那你到底要爭取到多少預算才能夠足夠這樣?而且我們今天跟這個客委會來比較,坦白講,我們做了一個比較,有關客台和原民台,你看看在載體的部分,其實客台的部分坦白講還是多了一些喔,他們的空間還是比較多了一些,尤其是在podcast,我們今天如果再講podcast的部分,因為親子、族語的節目,尤其是幼兒節目部分,podcast有兩種,一種就是上班族開車當背景音樂;但另外一種是什麼?是還不會看字的小朋友,對他們是最好的!你的親子幼兒節目有沒有辦法轉換成podcast?像我自己也有一個podcast的親子節目啊。所以在這個狀況下,你是不是可以增加費用去談到這個部分?podcast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更有企圖心一點?尤其是在學齡前兒童的節目,這個部分我認為是原民台可以再多著墨的,董事長同意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非常同意,委員果然是專家,我們對podcast的經營在今年也有很大的成果,下個月我們會將所有的節目──42個節目會全部上podcast;另外,我們也會跟spotify連結播出。

蘇委員巧慧:我覺得應該要認真爭取預算,如果不夠的話,主席很厲害,我們可以跟主席一起來爭取,謝謝。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繼續努力。謝謝委員、謝謝主席。

主席:非常謝謝巧慧委員的質詢,謝謝董事長。

繼續請麥玉珍委員質詢。

麥委員玉珍:(9時31分)謝謝主席,有請原民會。

主席:請原民會的鍾副主委,是嗎?

麥委員玉珍:是。

主席:好,謝謝。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委員好。

麥委員玉珍:副主委好。請問一下,原住民族的傳播大樓可望在2025年啟動,要搬到桃園嘛?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麥委員玉珍:所以這個就變成永久的會址,不過到現在就有很多的爭議,關於員工的各項權益部分一直有爭議,包含基本居住、交通,還有子女照顧等等的問題。根據勞基法第十條之一的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給予必要的協助。就像有很多人反映,本來原語會跟原文會都在臺北,但是現在統一搬到桃園,通勤時間成本很高,是否提供交通的補貼?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在勞基法有明文的規定,必須保障員工的權益,資方跟勞方在討論這個部分的話,這是一個對話平臺,我們也都願意去面對、共同協助他們,所以原文會也好、原語會也好,都有在討論對於交通的補助,甚至在居住的部分都有一些討論跟對話

麥委員玉珍:所以現在還沒有討論出來?剛才有說居住,目前桃園那個住宅的原住民保障戶占總戶數只有5%,但是以桃園有12個社會住宅來說,是否滿足員工的居住需求?還有公司、原民會裡面的成員不一定全部是原住民,這樣子的話算在5%以外,抽籤的競爭壓力很大,應該如何協助和補助?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麥委員,是不是我請基金會來說明一下目前的進度?

麥委員玉珍:好。

馬耀.谷木董事長:委員你好。就原語會來說,第一個,我們已經實際請同仁到桃園,或者是跟桃園原民局一起討論有關怎麼興建社會住宅的部分,這已經有2次會議,這是第一件事情;第二件事情,我們內部已經有做充分的討論,能夠補助他們租金1年,或者是交通津貼上我們都有做一些金額上的調整,特別有請同仁自己親自計算從臺北的工作地點到新辦公室所要花費的時間跟費用,我們有做這樣的實際指導,謝謝。

麥委員玉珍:謝謝。因為這關係到基層員工的權利,所以這個部分非常重要,因為住得好,這樣子大家工作才安心。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麥委員玉珍:第二項,我想要請教一下,現在教育部鼓勵大專院校要設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來輔導學生的生活還有學業,但是各個學校的中心面臨工作暴增,人員流動率也高、經費不足,而經費也有限,可能今年有、明年沒有了,這樣子要如何去協助?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的經費我們也有在跟教育部討論,而且人員的部分明年也會增加2位。

麥委員玉珍:好,這樣太好了!因為要幫忙退學的,又有就學的要輔導,這樣一個人真的做不來,這樣子的話,資源中心就可以協助。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就能夠運作正常一些。

麥委員玉珍:有關就讀大專院校的原住民學生,休學還有退學的比例都偏高,這個部分你們可以提供協助,而資源中心有增加2個的話,對大家很有幫助啦!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麥委員玉珍:還要請教一下,以數據統計來看,原住民族的學生很多在學習跟就業有落差,所以導致我們的學生得到文憑後,他的工作與他的學習不符,嚴重落差造成他們的高等教育無法發揮,這個部分希望我們的產學合作還有我們要學習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協助解決新鮮人面臨的問題,還有如何讓我們的畢業生可以建立一個相關學以致用的機制?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針對大專生,我們都有一些暑期工讀,甚至有一些職場體驗的機會,讓他們也能夠到原民地區包括像文健站,我們每年都有暑期職場體驗的工作,讓他們儘早跟社會有些連結。

麥委員玉珍:是,但是他們學習後要去就業跟他學習畢業後不一樣,我們要去討論的是為什麼學生退學跟要去就學的偏低?因為有很多人反映,他們學了,但是他們要去做的工作跟他學的不一樣,這樣子他就會去不同的領域,所以他的薪水就偏低,這樣導致大家要去學習時會覺得他畢業也沒有用,他沒辦法發揮他的專長,這個部分可能請原民會這邊要多多關心。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我們也跟教育部青年署還有勞動部有一些這樣的串聯、合作,就學生的部分,譬如說青年職涯輔導或U-start計畫都有在推動。

麥委員玉珍:好,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麥玉珍委員、謝謝鍾興華副主委。

繼續請我們可愛的王美惠委員質詢。

王委員美惠:(9時38分)主席,請副主委。

主席:請鍾副主委。

王委員美惠:再請勞動部副司長。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委員早。

王委員美惠:早。本席今天要跟你們探討從臺北遷去桃園的事情,其中有兩個地方,一個在南港,一個在我們這裡附近,這兩個要遷去桃園,因為環境的關係,所以明年底就開始準備要遷,但是你們同仁現在原則上是在臺北上班,現在要去桃園上班。你們剛才說有問過、有調查過,大約有多少人要繼續去那裡上班?來回答一下。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基金會來說明?

王委員美惠:好。

主席:我們有請瑪拉歐斯董事長還有馬耀.谷木,謝謝。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早安。

王委員美惠:早安。你們開會調查到目前為止,有多少人不想去?

瑪拉歐斯董事長:差不多15%要留在臺北。

王委員美惠:15%要留在臺北?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

王委員美惠:本席再請教你一下,留在臺北哪一個地方?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未來會在臺北租一個辦公空間,就比較緊急的業務做辦理,所以大部分我們會有一個總部的概念在這邊。

王委員美惠:這樣也不對,你們的做法怎麼會是這樣?你們已經要把兩個單位移去桃園這個永久的地方,你們調查有15%不要去,然後再租一個辦公室讓他們在這裡上班,這樣怎麼對?這樣是不對的耶!你是不是要說清楚?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是說如果這15%不要去桃園要怎麼處理嗎?

王委員美惠:是。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可能就會依勞動基準法去資遣,就會有他的福利……

王委員美惠:這樣問題來了……

瑪拉歐斯董事長:剛剛是說我們辦公的地方這樣啦!

王委員美惠:但是你們未來辦公的地方要整個移去永久的地方,那你們就要整個移去,臺北就沒有了,還有一個辦公室要做什麼?

瑪拉歐斯董事長:因為新聞的製作,我們在臺北市會有一個辦公空間,比較方便辦理臺北市的新聞

王委員美惠:不過這樣你們的規劃就不對了,你們媒體一旦要移去那,就要想到臺北跟媒體比較近嘛?所以你們當初要移去桃園的時候,就要思考到這個問題了,為什麼還要兩個都移去桃園那個永久的地方?這是一個問題。針對你們所有的計畫、現在辦公室要做什麼,請在一個禮拜把資料給我。

再來,本席要談資遣費,在這個total之下,我覺得在這85%裡願意去桃園,因為搬遷就是要跟著去桃園這個地方上班,如果他原本很願意去,不過去到桃園之後,他覺得越來越不適合那個環境,他還要坐車還有小孩的問題,種種問題跟租屋的問題,他在臺北住得好好的,不過他為了環境,工作也難找,他去桃園住一、兩個月覺得自己不適合的時候要如何是好?請回答一下。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我們對員工在搬遷到桃園以後會有三個比較重要的部分,一個是租屋的補貼,第二個是……

王委員美惠:沒有啦!我知道有租有住有什麼,不過人與人之間有時候……譬如我家在南部,我在中部住不習慣的時候,也會想要回去南部,這個補助都有了,只是他覺得自己沒辦法適應,去住一、兩個月後他認為不適合,這樣他是要資遣還是……

勞動部副司長來回答一下。

主席:請副司長。

黃副司長琦雅:委員好,剛剛委員詢問如果是搬遷調動,當下他如果沒有辦法過去,因為他……

王委員美惠:沒有,他已經願意去了,調動的時候他願意去了,但是他去那邊一個月之後覺得自己不適合,他小孩也不適合,每樣都不適合,他想要回來的時候,你們單位要怎麼處理?

黃副司長琦雅:委員說的是有很多搬遷的這種個案,這個就是所謂的猶豫期,目前在法律面上,我們規範基本的是搬遷時候的離職,因為有工會,很多工會會跟雇主談,委員關心的就是要讓員工有一些猶豫期……

王委員美惠:對!這是重點,我從剛才問到現在將近4分鐘就是要問這個重點。

黃副司長琦雅:委員提的猶豫期,我們很多企業會跟工會談,在搬遷之前會談猶豫期要多久,猶豫期到了的時候,員工還有一個選擇,如果員工要離開,那個選擇是不是優於法令,給予一些補償,這個會在雙方協商的時候議定下來。

王委員美惠:好,副主委,剛才他這樣說,你有聽到啦!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有聽到,因為不願意的話,當然非自願離職必須有一些失業給付,但是那個緩衝期……

王委員美惠:不是啦!我現在是要跟你說,該給他們的、該讓他們選擇的,有時候他們到那裡之後,發現環境真的不適合,當初沒有這個選擇的時候,是不是有緩衝?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有先見之明,因為有人搬過去還會猶豫,所以我們會跟基金會討論是不是有一個緩衝期,讓員工有這樣的一個思考。

王委員美惠:你們如果要緩衝期的話,本席建議你最起碼要三個月,因為要三個月他才有辦法適應、把小孩安排好,他也安排好、找房子等等,所以最少要給他們三個月的緩衝,我覺得這個要去注意一下,以上。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我們把它列入研究參考。

主席:非常謝謝美惠委員的質詢。

很遺憾你們今天在這個說明裡面並沒有提到,而是委員質詢了,你們才清楚必須要有三個月的期限,讓他有一個適應期。今天為什麼也請勞動部來?就是針對我們搬遷員工的權益問題,其實你們開了那麼多次會,似乎好像沒有談到重點裡面,而且也沒有告訴我們你們要怎麼解決,好不好?謝謝。

繼續請許宇甄委員質詢。

許委員宇甄:(9時47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客委會周副主委跟原民會鍾副主委。

主席:好,有請鍾副主委以及客委會的副主委,謝謝。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許委員好。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許委員好。

許委員宇甄:兩位副主委好。我想請教一下,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資料顯示,這幾年來客家電視臺跟講客廣播電臺的節目製播率都不高,大概在110年到112年8月底,客家電視臺節目的自製比率大概是33.2%到38.2%之間,而講客廣播電臺的自製比率是44.7%到46%之間,也就是說,客家電視臺跟講客廣播電臺的自製率都未達五成,客家電視臺5月6號正式加入公廣集團之後,請問一下,節目的自製率是否可以提高到五成以上?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跟委員報告,從110年開始的統計資料……

許委員宇甄:等一下,我們可以先暫停嗎?因為我沒有翻譯……

主席:好,我們現在暫停一下,請提供翻譯耳機。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謝謝委員。

主席:翻譯機開啟了嗎?請問許宇甄委員,可以嗎?那請副座您再說明一下。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謝謝主席、謝謝委員的指教。跟委員報告,從110年到112年客家電視臺和客家傳播基金會自己的節目,從113(今)年開始,我們自己做的節目比率會增加到五成以上。

許委員宇甄:這部分我們既然已經編列那麼多預算成立電視臺跟廣播電臺,希望自製率都要提高,尤其是我們在看電視的時候,常常發現有些電影臺老是重播一些舊電影,就像周星馳的唐伯虎點秋香跟九品芝麻官,我想至少也重播過100次以上了,大家都對於劇情倒背如流,也覺得支付有線電視臺的費用卻只能看舊片很不划算,所以有人就把家用電視的有線電視臺直接退掉,就看網路的節目。而客家臺跟原民臺,政府每年也編列很多預算在這邊,但我們一樣也在看舊的節目。

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資料,公共媒體製播節目新首播的比率,客家臺製播節目新首播的比率從106年的26%降到現在111年的22%,也就是說有78%的節目都是舊的;原民臺雖然高一點,但也不到25%,也就是說有75%的節目都是反覆播出。所以請問兩位副主委,客家臺跟原民臺的節目是越陳越香,也跟周星馳的電影唐伯虎點秋香一樣,要多看幾次才能品嘗出味道嗎?請回答。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向委員報告,針對客家電視臺的部分,其實從去年公視法修法之後,客家電視臺開始加入公視的廣播節目,所以我們未來希望能像委員剛才所提到的,自製節目的比率應該要提高,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公共電視法的修正之後,我們加入了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的運作,希望加上新聞臺和新聞節目之後,我們自製節目的比率會增加。

許委員宇甄:如果大部分都是舊的節目的話,你說怎麼吸引觀眾?不管是原民臺或者客家臺。那鍾副主委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其實原民16族文化非常的豐富,在語言文化做自播性的節目應該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能夠精進並做改善?

許委員宇甄:OK,現在只有25%,你們可以精進的空間非常的多,所以不管是客家臺或者是原民臺,麻煩一定要為受眾者提供最好、最新,而且讓他們覺得很有興趣想看的節目。

我們也發覺剛剛講的其實都只有兩成多,但是說實在的,我們也沒有看到目前客委會或者是原民臺這邊有在認真監督,反而是客委會跟客傳會卻對認知作戰比較感興趣,像是「1977年的那一張照片」,我們可以看到110年12月24號跟瀚草文創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簽約,在111年5月才大概底定確認,但是在109年就開始分年編列預算,而且客委會的主委也對媒體表示,投資這部電影要5,000萬,客傳會109年才成立的基金也不過才5,000萬,所以客傳會準備全部梭哈在這部電影嗎?不成功便成仁嗎?我們也一直看不到客傳會分年編列的5,000萬在哪裡?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感謝委員的指教,上次業務報告的時候有特別提到「1977年的那一張照片」這部電影,我們希望可以參考市場的運作,像之前大家對我們客家電視臺所做出來的「茶金」這樣的節目,可以和市場……

許委員宇甄:本席想請教您的是,5,000萬是編列在哪裡?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我們每年有補助客傳會2億的預算。

許委員宇甄:但你們是111年才簽約確認,那為什麼109年就開始編列預算?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我跟委員報告,從108年開始補助5,000萬給客家傳播基金會,從109年開始,每年客家委員會也補助給客傳會將近2億的預算,所以每年都有編列相關預算投資客家影視的製作。

許委員宇甄:每年編預算?也就是說109年你們開始編列預算,111年才開始確認執行這個電影的分場大綱等一些內容,那我不曉得前兩年的經費是做在哪裡?

另外,根據你們客傳會預算書第8頁的一些重點工作計畫,我們發覺今年度編列的預算大概有5,000萬會在各類的電影投資裡面,但是客委會投資「1977年的那一張照片」這部電影就要花五千多萬,請問其他客家電影的計畫是都沒有嗎?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跟委員報告,當然我們除了「1977年的那一張照片」這部電影之外,還有和客家傳播基金會合作其他的電影及其他的節目,所以一年2億的預算是補助客家傳播基金會在節目製作部分可以有錢好好運作,所以除了「1977年的那一張照片」這部電影之外,還有其他的業務推動……

許委員宇甄:我想這部分的比例太高了,尤其是針對「1977年的那一張照片」這部電影,真的投資的比率太高,希望我們客委會這邊能夠審慎評估這樣的經費分配是不是得當?以上。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宇甄委員的質詢,謝謝兩位副主委。

繼續我們請牛煦庭委員質詢。

牛委員煦庭:(9時55分)謝謝主席,原民會有請。

主席:有請副主委。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牛委員好。

牛委員煦庭:副主委早安。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委員早。

牛委員煦庭:上次我質詢的時候就有討論到搬遷的問題,今天針對勞動權益的部分來做一下探討。原住民語言傳播大樓花了17億的公帑,去年12月底在青埔已經上梁,當然還有一段時間,大概在2025年就可以遷入,但是今天討論的重點是,搬家茲事體大嘛!我想請問一下,原文會跟原語會兩個要進到桃園青埔的新大樓,總共有多少員工受到影響?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應該是全部吧!

牛委員煦庭:全部嘛?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牛委員煦庭:也就是原文會的270個人跟原語會的46個人,對不對?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

牛委員煦庭:全部都要搬家,對不對?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那裡算是永久辦公室。

牛委員煦庭:沒錯,你們現在針對這些員工都做了調查,他們都住哪裡?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不是請董事長來回答一下?

馬耀‧谷木董事長:委員你好,基本上原語會大部分同仁分散在北部,包括桃園、基隆及雙北市。

牛委員煦庭:OK,所以看起來影響應該有限囉?因為我們現在講北北桃、北北基桃都是所謂的一日生活圈,會有哪些衝擊?你們收到哪些不滿的意見?

馬耀.谷木董事長:第一個就是住宅部分,第二個是交通,還有一個是兒女教育。

牛委員煦庭:兒女教育?

馬耀.谷木董事長:對。

牛委員煦庭:大概就分這幾個問題,我先從交通的問題來探討,因為照理來說,青埔已經算是桃園交通相對便利的地方了,基本上,機場捷運、高鐵等等,算是滿被重視的地方,他們交通的問題是哪一部分呢?還是離現在住的地方太遠了,要通勤?

馬耀.谷木董事長:跟委員再做說明,現在是因為大部分的同仁要到便利的地方仍有一段路,他不一定是在那個主要的交通路線,這是第一個,我們做盤點的時候,有做過實際的盤點。

牛委員煦庭:你講清楚一點,你說他現在是從臺北出來,然後要到桃園不方便?還是從桃園要到你這個新的大樓不方便?

馬耀.谷木董事長:是從住的地方,因為他們分散在不同的大臺北地區嘛,所以這是第一個,要搭方便的是有一段路,所以這是一個。第二個就是,從他們住的地方至少要轉三次左右,這個是在時間上跟經費上會有他們的考慮。

牛委員煦庭:所以綜上,我剛剛聽前面委員的詢答,你們說有15%的人是不願意搬遷的對不對?

瑪拉歐斯董事長:對,我們上次調查是15%。

牛委員煦庭:這很可怕耶,因為我剛剛聽到你回答的時候,你講說如果他們不願意的話,就要直接資遣,這個不太好啦,你要不要再說明一下?

瑪拉歐斯董事長:不是,這是他不願意,如果他不願意到新的工作地點,當然就是依法資遣他,要付他的福利嘛。

牛委員煦庭:我們今天討論這個題目,其實就是希望配套很完整啦,如果真的是我們這樣子,然後資遣了15%的員工,且大部分都是原住民弟兄的話,這恐怕會引起很大的社會爭議啦,所以你不要這樣說。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委員,我們再補充一下,就是我們在9次跟工會的討論中,已經達成更多的共識,越來越多的員工會移動。

牛委員煦庭:根據勞動基準法第十條之一的規定,調動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等等,其中有一條是講調動地點過遠的時候,雇主應予必要之協助,所以其實法源上給了原民會一定的空間,我覺得應該要編列合理的交通預算來做一些補貼。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這個具體事實如果調查出來後,整體應該是沒有問題。

牛委員煦庭:你們現在有方向了嗎?這我不得不先說一下,因為你報告裡面第3頁有一個滿好笑的,你說因應搬遷權益,要先興建合宜住宅,我跟你講,興建合宜住宅是好事,員工宿舍本席是支持,不管是產業也好,政府也好,給予員工一定的住宿基本待遇,本來就是照顧勞工的一環,這一點我是非常贊成的,可是問題是你現在才講說我要研擬興建合宜住宅的方案,會不會有點太晚了?2025都要搬家了,那你合宜住宅什麼時候才蓋好?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這是他們的需求,有提出來,4月23號他們來我們會裡面時有提出這個需求,不過這個方案都需要評估,因為有沒有土地,這個都要去面對、處理。

牛委員煦庭:現在你既然提了,方向上我是不反對的,但是你既然提了,那有沒有明確的時間?合宜住宅的部分。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因為這個部分具體的計畫,我們請他們在5月22號再提供給我們。

牛委員煦庭:5月22號再提供給你們,但它明年就要搬進去了,那等合宜住宅蓋好,這中間三、五年要怎麼辦?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因為合宜住宅本來就比較難一些。

牛委員煦庭:這是我要講的第二個問題,就是以長線來看,如果你有辦法跟桃園市政府妥善的合作,本席非常支持,你需要我幫忙協助、溝通,我也樂意扮演這樣的角色,看看有沒有好的土地可以做這樣的配套,但是這中間總有過渡期嘛,這需要三到五年,也許更久,這中間的過渡期,你的方案是什麼?現在看起來,剛剛在答詢的過程中其實講得很清楚,就是通勤的問題嘛,從臺北怎麼樣快速的送到青埔,中間轉三次車是不是會很麻煩,怎麼樣規劃一定的路線,或者是提供一定的交通津貼,這個部分,你們現在有沒有方案跟草案?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這個部分等基金會把計畫提給我們,我們大概就會編在我們的預算裡面。

牛委員煦庭:會編預算嘛?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牛委員煦庭:沒關係,你要補充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現在優先的是社會住宅的方案,桃園市政府也願意配比比例優先給我們兩會,合宜住宅其實是目前比較後進的方案,比較快的是社會住宅。

牛委員煦庭:社會住宅?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

牛委員煦庭:優先搬入社會住宅就對了!好,本席要提醒,因為桃園的社會住宅應該需求量也滿大的,第二個,桃園境內的大眾運輸還有待加強,這當然我們希望中央可以全力來支持。但即便有社會住宅,你可能還是會遇到通勤的問題,再怎麼樣有這些政策的安排,都會有它的過渡期,所以我希望針對過渡期可以看到一定的專案預算編列,不管你是講說要補貼通勤的交通,因為轉車的次數變多了,也許你補貼1200月票或怎麼樣,也是一件好事,或者是輔導租屋嘛,你講社會住宅是一種,但不見得所有人都住得到嘛,這個還是有排序的問題嘛,那沒有住社會住宅的人,是不是要輔導租屋?透過包租代管或什麼周邊的,它可能距離很近嘛。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沒錯,我們在近期會提前用包租代管的方式,讓同仁能夠有居住的部分。

牛委員煦庭:你的目標很單純,就是這個15%最好可以歸零,不要有員工因為你的搬遷而離開,這才是正確的方向啦。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現在這個比例大概更低了。

牛委員煦庭:但你剛才講之前是15%,聽起來很恐怖耶。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因為之前我們的調查確實是這樣。

牛委員煦庭:目標就用多種政策手段,尤其是過渡期要把它安排好啦,我們希望這個搬遷的工程可以順利,如果你需要跟桃園市政府來做溝通,我非常樂意扮演這樣的角色,可以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謝謝委員。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

牛委員煦庭:謝謝,辛苦了。

主席:謝謝牛煦庭委員的質詢,謝謝副主委、兩位董事長。

繼續我們請張宏陸委員質詢。

張委員宏陸:(10時2分)我請原民會副主委。

主席:有請鍾副主委。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張委員好。

張委員宏陸:副主委,我想請問一下,前幾天的新聞,今年5月份巴宰族向原民會申請成為臺灣第十七族,有沒有這件事情?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

張委員宏陸:最後也是沒有,還沒有成功嘛?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我們已經受理他們的申請,我們親自到南投,我們派處長去受理他們希望能夠被列為原住民族的申請正名。

張委員宏陸:你要知道我今天為什麼特別問這個,因為有很多語言快速在流失啦,像巴宰族也不是只在南投啊,他在臺中也很多喔。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新竹以南到南投都有。

張委員宏陸:對啊,其實他很多也都在臺中,對不對?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張委員宏陸:有一個問題是,依照現在的政策跟法令規定,如果他不在我們認定的族裡面,對於他傳統語言的補助、教學,我們就沒有辦法補助很多,對不對?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目前的平埔族也不是法定原住民族,但是我們從98年開始有一個推動小組,就語言文化的部分都有協助、補助,這10年來大概已經有超過10億元補助語言的復振。

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就我手頭上的資料,雖然是有補助,但是補助的金額沒有像其他族群那麼多喔,而且像這個巴宰族,他在2011年本來要去參加我們的文學獎,結果主辦方就說巴宰族並非官方承認的民族,所以取消他的資格,有很多法令上的問題,是不是啊?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張委員宏陸:是不是?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目前好像也會遇到這個狀況,不過我更正一下,剛剛講的是10年來大概一億多,不是10億。

張委員宏陸:我正要問你耶,你趕快說了,我手頭上的資料就沒這麼多!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只有一億多而已。

張委員宏陸:我正要問你。我為什麼要跟你講這個,你知道嗎?比如說,語言發展法裡面有一個原住民族瀕危語言的搶救計畫,你知道族語的師徒制,有沒有這個事情?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個非常好,這個可以讓很多原來不會說的人,透過這個,讓很多年輕的一代,很快就學會他的族語,對不對?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沒有錯,師徒制運作起來還滿成功的。

張委員宏陸:對啊,你看邵族的師徒制就好像有兩、三個很厲害,所以我現在要說的是,雖然有一些像巴宰族或其他族群還沒有變成正式成立的族,不過語言文化的流失現在是很快速的,對不對?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沒有錯。

張委員宏陸:沒有錯嘛,在這個情況之下,我們要不要在法令許可的範圍內,比如說像師徒制的這個方式,不然再過幾年,這些語言都不見了耶,巴宰族的語言、什麼族的語言都不見了!他雖然現在還沒有被官方正式承認,不過這些語言我們必須要留下來吧?這些文化我們必須要留下來吧?不然哪一天你跟他講說我承認你,但是承認後他的文化什麼都沒了,甚至還沒等到你們承認之前,可能他什麼都沒有了!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因為憲判字第17號已經把他們列為南島語系民族的後裔,所以如果政策決定,這個計畫專案我們應該可以在語言文化的部分挹注更多。

張委員宏陸:所以現在可不可以做?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應該是可以做,而且現在也針對他們希望登記正名為原住民的部分,其實我們從98年就開始做,只是經費部分可能不是挹注那麼多。

張委員宏陸:我知道你們之前有做,你們也有去做巴宰族這些,還去找他們的耆老,甚至有錄音等等,保存他們的語言。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

張委員宏陸:我都知道,但語言是活的,語言不是在收音機、錄音帶或YouTube裡面,這好像就變成歷史了,對不對?這些人都是活的,對不對?我的意思是,在法令許可的範圍內,雖然他還沒有正式成為我們原住民族中的一族,不過在語言文化上,我覺得你們可以跟文化部合作,大家一起找經費、拿錢,把這些語言文化留下來,我覺得這才是我今天跟你說的重點。他還沒有成為原住民族的一族,沒有錯!但你們應該也可以跟文化部一起找資源或什麼,至少把這個語言文化留下來,我覺得一年花不了多少錢,像師徒制一年也沒花多少錢,對不對?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我們要先積極處理這一塊,不知道您的看法為何?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我贊同委員的說法,所以之前我們也跟文化部合作,對於臺南北頭洋的文化做復振。

張委員宏陸:你們有做一點沒有錯,但我認為還做得不及格,你至少要做到及格,把文化保存下來,還有很多啊!不是只有單一的,要全面趕快搶救這些,好不好?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沒有問題,我們會把它放在我們跟文化部的平臺上做討論。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張宏陸委員的質詢,也謝謝鍾副主委。

繼續請黃建賓委員質詢。待會在召委高金素梅質詢結束之後,我們休息5分鐘,謝謝。

黃委員建賓:(10時9分)謝謝主席,有請鍾副主委還有周副主委。

主席:鍾副主委跟周副主委,謝謝。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黃委員早。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黃委員早。

黃委員建賓:兩位副主委早安。今天這個議題其實跟臺東有很多連結,雖然臺東人口少,可是族群特別多元,原住民以及客家族群都有,這邊就教兩位副主委一些問題。第一個,我想請教鍾副主委,我們這麼多年一直在推動語言的振興計畫,之前看到在基層,特別是幼兒教育有一定的成效,在這邊要給原民會肯定。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

黃委員建賓:不過我們還是有發現一些問題,有關2023年12月提出的一些原住民相關計畫,特別是在教會這邊的獎勵計畫,我們發現不管是在學校或是教會,回到家庭之後有一個問題,就是在家庭端沒辦法連結,大部分家庭說母語的比例還是不高,沒有辦法營造在家庭教育裡面說母語,這件事我覺得對母語發展相對重要。像在學校都會講,可是一個禮拜一堂課對他的母語發展很有限,除非原本就在部落裡面說族語,但在都會區裡面有沒有這樣的環境?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在都會區我們還是有一些族語教學的相關工作,包括語言巢的推動。

黃委員建賓:謝謝,我想這個部分還是要再加強。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黃委員建賓:另外,我看到今天的工作報告,有些不瞭解的地方想請教兩位副主委。在客委會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的報告裡面提到113年編列1,500萬的預算投入新媒體運用,你們預計增額40個人來完成相關的計畫;原民會編列的是4,000萬,增額25員,那你要做的成效大概在哪邊?因為早上不管是召委或是其他委員也提到很多,在數據上我們並沒有辦法看到,原民會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4,000萬要達到的效果是哪些?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這部分請瑪拉歐斯董事長說明。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4,000萬的部分我們有一些項目。我們是提六年的中長程計畫,假設原民會核定,我們可以有2億的預算去推動整個數位發展,包括社群媒體的經營、網路電視的經營,朝這個方向去執行。

黃委員建賓:謝謝董事長的說明。我們都知道現在年輕人在網路使用這塊,特別是自媒體愈來愈頻繁,我們看到的所有計畫都是針對有線電視的收入,可是其實沒有考慮到年輕人這一塊,我覺得這是未來也要再著重的地方。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我們現在經營新媒體,也就是網路媒體,我們對年輕人的吸收黏著度主要放在跟他們話題相近的地方,包括音樂、次文化、其他等等,這部分我們目前也都一直持續進行。

黃委員建賓:好,謝謝董事長說明。董事長,我補充一下,我想要藉著這個機會,對本席擔任鄉長的時候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對大武鄉的協助表達謝意,本席過去四年擔任鄉長有發行兩張原住民專輯。

瑪拉歐斯董事長:你說……

黃委員建賓:對,這張還有入圍傳藝金曲獎,謝謝你們願意給一個漢人鄉長機會來推廣原住民的文化。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都是這邊的原民。

黃委員建賓:本席特別介紹製作這兩張專輯的主要原因是我們用的成本並不高,我記得這張是補助50萬,第二張是林班歌的部分,也是50萬,我們用這樣的預算,最主要是讓民眾參與這件事情,讓人覺得母語可以透過不同的方式來呈現,最重要是讓各個年齡、族群都能加入,我想這是過去我們嘗試也算很成功的方式,希望這方面我們可以繼續努力,我想要謝謝原民會過去對大武鄉的協助。

另外,我想再占用一點時間請教客委會的部分。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是,承蒙委員。

黃委員建賓:副主委,上次本席有提到臺東是一個多元的移民社會,跟主委聊的時候有說臺東的族群比較特別,因為腔調比較多元,針對少數使用不同客語腔調的協助,未來有沒有相關的推動計畫?有些是四縣腔、有些是海陸腔,我們在教育上都是一種方式,未來在這一塊有沒有加強的地方?有沒有什麼規劃?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承蒙委員的指教。其實我講的海陸腔在客家腔調裡面算是少數,但是在推動的部分,比如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北部山區的鄉鎮主要是講海陸腔,所以除了主要使用的四縣腔之外,我們在都市、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還有推廣不相同的腔調,我們跟教育部在學校方面、家庭方面都有使用不相同的在地腔調推廣客家語言。

黃委員建賓:另外再請教副主委,客委會推動客語薪傳制度,現在臺東縣約有40名取得資格認證的教學者,但是年紀都很大了,未來在教學上會面臨斷層的問題,現在年輕人使用網路這麼高,你們未來是不是有編列預算啟動線上教學跟認證?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客委會一直有在網路上推廣客家語言教學,剛剛委員提到年紀的部分,有關地方上傳承客家母語的老師,這件事我們會儘量協助,感謝委員指教。

黃委員建賓:謝謝副主委。副主委,本席剛剛提的兩個案子是相對的,不管是原民會或是客委會,其實在推廣語言文化上,流行是個很重要的元素,未來是不是會有像我們之前看的「茶金」電影,讓更多人來瞭解客家文化?未來客委會是不是打算繼續推串連平台,透過戲劇、電影或實境秀,讓更多人能夠瞭解客家文化?我想這真的是哈客啦。在此也要期許客委會、原民會未來在文化推廣上能夠繼續加油,謝謝。

主席:謝謝兩位副主委,謝謝黃建賓委員,也請黃委員暫代主席。

主席(黃委員建賓代):接下來請高金召委質詢。

高金委員素梅:(10時17分)謝謝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委、原文會瑪拉歐斯董事長、原語會馬耀.谷木董事長,還有勞動部的黃副司長。

主席:請以上提到的這些官員上臺備詢。

高金委員素梅:請問原文會和原語會預計什麼時候搬到新大樓,也就是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這個事誰要回答我?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預計114年12月完工,但是搬遷大概是115年年初。

高金委員素梅:好,請問一下搬到桃園之後,大臺北地區會不會還會有一個所謂的北區中心?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就是為了新聞製作,我們會有一個中心在這裡。

高金委員素梅:對,因為中央部門單位都在臺北,也是資訊交流的集中地,請問這個問題你們在搬遷之前有沒有想過?

瑪拉歐斯董事長:有,我們在搬遷的小組都有討論。

高金委員素梅:北區中心要花錢租,對不對?依你們估計,大概會有多少人這樣來來去去?

瑪拉歐斯董事長:它是一個辦公區塊,提供給記者在臺北發稿的區域。

高金委員素梅:那會在哪裡?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會招標。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還會有一筆錢?

瑪拉歐斯董事長:會,會有一個招標的費用。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就是說們搬遷新大樓不是真的只有17億,因為就像你剛剛講的,還會有一個北區中心,然後還有員工的權益要爭取,包括交通的補助、遷居的補助、合宜住宅的規劃、托育補助四項,已經啟動了嗎?請問還要花多少錢?

瑪拉歐斯董事長:員工權益的部分一年度是編列2,000萬。

高金委員素梅:這2,000萬包括托育補助、搬遷補助、合宜住宅的規劃,是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準備要幾年?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3年。

高金委員素梅:一年2,000萬,等於就是還會有6,000萬,萬一這些人在3年當中的權益沒被照顧到,怎麼辦?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一樣會以勞基法的方式……

高金委員素梅:好,請問一下黃副司長,目前這個案子你們有介入嗎?在他們針對這部分討論了之後,你們有沒有就員工應該要有的福利,提醒他們注意些什麼?

黃副司長琦雅: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案子之前原民會沒有請我們勞動部提供什麼協助,不過……

高金委員素梅:好,今天我邀請你來了,所以從今天開始你們要介入。

黃副司長琦雅:是。

高金委員素梅:然後原民會也好,原文會董事長也好,原語會董事長也好,你們所謂的討論小組今天必須要加入勞動部,然後要把員工權益放在第一,這就是我今天為什麼會邀請勞動部來的原因,好嗎?副司長。

黃副司長琦雅:是。

高金委員素梅:我在4月8號質詢客傳會董事長的時候,針對客傳會執行的網路媒體成效,我認為值得原文會來效法學習,所以今天我也特別安排一個專案報告,說明如何因應當代新媒體的發展趨勢來擬定經濟策略。在這裡我要給客傳會肯定,今天你們的報告非常完整,不僅僅提供了文字的敘述,還把大數據撈出來彙整成圖卡或者列表來呈現,其中更包含了所有類別的成效率、觸及率,這樣的精細,讓在座每一個立法委員一目瞭然。反觀原文會,我感到非常的失望,今天原文會的書面報告欠缺所有的數據,包括執行率、成效率、觸及率,沒有這些數據,怎麼能讓我們知道你們所有計畫的成效呢?怎麼樣讓我們立法委員審查你們的預算呢?來看一下原文會報告書第15頁:「成立數位媒體部與建置原住民族數位影音平台邁向未來趨勢,原文會發展新媒體之路,雖然在受限條件下,仍透過社群媒體與節目內容製作,獲得各界熱烈迴響」,什麼叫做熱烈迴響?請董事長簡單說明一下,沒有數據,什麼叫做熱烈迴響?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我們的數據……

高金委員素梅:在哪裡?今天要請你們來報告,為什麼沒有提供給本席呢?你們那又是秘密的東西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沒有,沒有。

高金委員素梅:那你現在拿的數據是什麼?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以後希望你們趕快提出來。

報告第16頁也提到,你們要向主管機關提案,規劃未來成立數位媒體專屬部門,預計要編列每年度常態性業務預算4,000萬,新增員額25名,編制三個業務組分別為「社群策略組」、「平台發展組」、「跨域內容組」,透過專屬部門推動原文會的數位轉型,對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

高金委員素梅:我是支持原文會的數位轉型,可是原文會到底有沒有清楚知道你們轉型到底要轉到哪裡?數位轉型不是繼續停留在攝影棚拍攝、錄製節目,而應該是要更多元化,是吧?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

高金委員素梅:好,是不是可以不要在攝影棚?也可以在街頭啊,更可以在任何角落,形式上除了電視還有廣播之外,FB、IG、Podcast或各類短影音應該都可以嘛,你們看過客傳會的客新聞嗎?在FB和IG都可以看到,他們是以新媒體多元化的主題,讓各個年齡層的人都有興趣關注,甚至他們在政策上的宣導都可以展示他們的多變性,但是我瞭解的是原文會和客傳會曾經有談過如何讓原文會更精進或研發,請問現在的進度到哪裡?你們的決策又是什麼?原民會支持、同意就是剛剛一直在講這個4,000萬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我們支持,也希望他們列入114到119年的原住民族文化……

高金委員素梅:副主委,你清楚的知道客傳會才花多少錢嗎?而且現在人家已經在做了。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不是,如果……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一定要編4,000萬才會有這個?然後你們還是一個中長程計畫。

接著看一下,一樣是報告第16頁,原文會在今年度也就是2024年3月29號向主管機關(也就是原民會)提出114到119年度的中長程計畫,就是我剛剛講的建置專屬原住民族數位影音平台(OTT),以6年為期,第1到2年是平台建置期,第3到4年是數位影音優質內容產製期,預計每年自製內容2部、外部購製5部,我們看一下客傳會報告書第1頁,明確指出客傳會要辦理新媒體營運,一年編列1,500萬的預算,請問原文會董事長為什麼需要提案114到119年度的中長程計畫?然後你們說要建置專屬原住民族數位影音平台,請問你們是要在現有的社群網路,比如FB、IG、Podcast來做,還是你們所謂的兩年的平台建置期是要開發新的系統,新的app?

瑪拉歐斯董事長:數位媒體這一塊在發展上有非常大的變動性,所以我們在……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你一定要有這個所謂的中長程計畫,你才能做嗎?那你要做什麼?你也清楚嗎?請問原民會副主委,你同意他這個案子嗎?他的論述還有他的數據基礎夠不夠支持你們來支持這個中長程計畫?還是他只要調整現在的方向就可以了?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報告委員,目前因為才剛剛送來,還沒審查。

高金委員素梅:你們不瞭解,是不是?所以副主委回答之前,我們看一下原民會報告第3頁,有關原文會「營運情形暨如何因應新媒體發展趨勢」第二點說「原文會已於110年於原文會文化行銷部下籌設新媒體組(任務編組),主要任務為經營、管理,維護社群媒體平臺,及製作新媒體影音與Podcast節目」,所以副主委,你們110年已經籌設新媒體組了,為什麼今天原文會還要提案中長程計畫?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我們現在新媒體的任務編組是4個人,然後每年是350萬,是非常小的規模。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110年你們已經跟原民會討論過這個問題了,對吧?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有跟主管機關提出我們在這塊的需求。

高金委員素梅:那你們現在做了怎麼樣的精進、怎麼樣的進步、怎麼樣的數據?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除了Podcast,我們在YouTube……

高金委員素梅:數據在哪裡啊?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再提供。

高金委員素梅:今天客委會都已經提出它從什麼時候開始、增加的數據,你的這個東西在110年已經跟原民會提出,但你們都沒有告訴我們這些數據!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有這個數據,我們立刻再提供給委員。

高金委員素梅:為什麼今天不提出來呢?我在這邊講,如果你們之前在現有的制度都做不好,我是堅決你們要再提出這些預算啦!檢討一下原文會的營運情形,你們只講發揮「守護臺灣多元文化價值」的媒體影響力,正是原文會發展數位媒體的目標。你們隻字未提原文會整體的營運樣貌,你覺得現在很好了嗎?請問一下董事長,你們怎麼樣跟原語會或是在原民台、廣播裡面增加效益?現在原民會很清楚我們不叫羅馬拼音,我就講一個最簡單的事,它叫原住民文字,你們做了什麼樣的宣傳廣告?你們在既有的露出部分,有教育社會大眾了嗎?很顯然你們並沒有做得很好。

原民會副主委,您知道原文會除了在臺北總部有電視臺,因為議題太多了,有總部電視臺、廣播臺之外,還在三個地方設置原民臺新聞中心,你知道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在臺東有。

高金委員素梅:請問一下,中部有新聞中心,對不對?南部有新聞中心,對不對?東部有新聞中心,對不對?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高金委員素梅:現在已經是5G的時代,網速和雲端科技非常發達,傳送影片的速度也非常快,所以我們有必要再設置所謂的地方中心嗎?是不是應該要整體檢討?而且我還聽說有非常多的中心現在是養老院。請問副主委,原民會清楚知道有這三個中心,它的執行率怎麼樣?你們所有既有的,要制度給制度、要錢給錢,全部都給你們了,然後今天來的報告都看不到檢討的東西,一直要錢、要計畫,接著我們下年度就要編預算了,你覺得原住民立法委員可以做你們的後盾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委員,我們是不是再瞭解一下目前的情況?

高金委員素梅:請原文會董事長簡單說明一下,為什麼報告書看不到總部還有三個地方的說明及數據?難道我還要再排一個專案報告嗎?還是在一個專案報告裡面,你們就可以把現在所做的事情全部講清楚、把數據提出來,以及未來有什麼精進的、你們必須要檢討的部分,今天的報告書不應該是這樣子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跟委員補充報告,我們三個中心最主要是能夠就近對部落的新聞做cover,所以三個中心……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但現在已經是5G時代了,你覺得還需要這幾個中心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還是需要記者去採訪。

高金委員素梅:現在這幾個中心的執行率怎麼樣?好不好?

瑪拉歐斯董事長:績效很好。

高金委員素梅:未來還有一個臺北的喔!你們現在有4個中心。

瑪拉歐斯董事長:臺北是總部。

高金委員素梅:你們要錢給錢、要人給人……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跟客臺差1億的預算。

高金委員素梅:但是你們最基層員工的權益,就我知道,還沒有勞動部最新的薪資喔!你們是不是要報告一下?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我們開9次會已經有共識了。

高金委員素梅:我不是說搬遷的,我是說既有的、最基礎的員工權益,你們都還沒有照顧到喔!今天我講了非常多和原文會有關的部分,不管是5G、未來的時代或者是現在的多媒體,不管是你們的營運部分或者是為了搬遷的部分,有很多的問題。所以我希望鍾副主委跟原語會也好、原文會也好,一定要針對這次搬遷大樓之後,還有哪些要精進、檢討的部分,不是花17億就兩手一攤,什麼都不檢討了。請原文會在兩週之內,也請原民會還有原語會,你們再整理出最好的書面報告還有各項數據、規劃,否則的話,身為一個原住民的立法委員,從最早的電視臺成立,然後離開公共電視,現在我們有一個專屬自己的基金會,不管是原語會、原文會,你們要什麼都給什麼,但是你們真的有做很好嗎?在這裡我必須說你們不及格!謝謝。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高金召委的質詢。本席也謝謝高金召委幫本席補充很多想要瞭解的問題,雖然本席不是原住民立委,但是我們也會支持原住民的政策,前提是原民會真的要加油,Sa'icelen。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待會再繼續質詢。

休息(10時32分)

繼續開會(10時38分)

主席:我們繼續開會。

請盧縣一委員質詢,謝謝。

盧委員縣一:(10時38分)主席,幫我請原文會跟原語會的董事長。

主席:好,瑪拉歐斯董事長、馬耀.谷木董事長,謝謝。

盧委員縣一:兩位董事長好。

瑪拉歐斯董事長:委員好。

馬耀.谷木董事長:委員好。

盧委員縣一:我剛剛看到原民會第1頁的報告,年度預算是4.62億元跟2.9億元,這個費用多久沒有調了?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我們的預算十年都沒有調整,從東森開始,我們一直沒有調整。

盧委員縣一:所以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這對我們來說很困難,因為其他客臺……

盧委員縣一:你知道現在紐西蘭的毛利電視臺是多少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10億元。

盧委員縣一:原本在2021年的時候,它大概只有三億多臺幣,不到4億臺幣,可是現在已經超過9億了,所以這方面是你們要努力還是?

瑪拉歐斯董事長:當然我們在力求精進以外,也一直跟主管機關反映。

盧委員縣一:公共電視臺是多少?

瑪拉歐斯董事長:公共電視是24億元。

盧委員縣一:那客家呢?

瑪拉歐斯董事長:客家目前是6億,還有台語臺是9億。

盧委員縣一:OK,你要講我們現在是16族,加上未來的平埔族,所以這個預算一定是不夠的,對不對?

瑪拉歐斯董事長:非常不夠,短缺。

盧委員縣一:你一定要讓大家知道非常不夠。我們原語會目前的預算是2.9億,那客家呢?

馬耀.谷木董事長:跟委員說明,我們原來是2億,後來因為國家語言發展法就增加將近1億,所以是2.9億元。

盧委員縣一:你知道現在客家多少嗎?

馬耀.谷木董事長:我不清楚。

盧委員縣一:7億,是不是?大概7億嘛?

馬耀.谷木董事長:對。

盧委員縣一:你在有聲辭典、字典的部分做了多少努力?

馬耀.谷木董事長:目前我們至少有一個族語E樂園,這個已經是……

盧委員縣一:可是我在看的時候好像內容都沒有進步,或者很像只是一個小學生的層級。

馬耀谷木董事長:對,我們內部有在做討論,也在招標,這是第一個。第二個,目前我們已經在招標處理有關AI的部分。

盧委員縣一:是,那app的部分呢?

馬耀.谷木董事長:我們有app。

盧委員縣一:也是有嗎?

馬耀.谷木董事長:也有,我們原語會本身就有app。

盧委員縣一:因為我只有看到人事費占13.5%,可是其他的細項我就看不到錢到底花在哪裡。

馬耀.谷木董事長:好,我們再給委員內部的說明。

盧委員縣一:我知道你們是永久會址,為什麼當初不做一個類似興建合宜住宅的部分呢?你看未來有通勤補助、遷居補助、住宿補助,如果是永久會址,我們乘以100年好了,一年多少錢然後乘以100的話,遠遠超過興建合宜住宅的數字,不是嗎?未來的國家博物館也是原住民博物館,因為我們原住民都散居全國,然後你設置一個單位在那裡,你一定要先解決員工的住宿問題。

馬耀.谷木董事長:跟委員說明,我們的補助大概是一年左右,所以我們會鼓勵他們……

盧委員縣一:我的意思是說你們的召集委員或是專門委員在開會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把這個當作第一優先項目啊?不然員工去哪裡找地方住呢?

馬耀.谷木董事長:謝謝委員,我們跟桃園市政府在第一時間有做,他們有提供一些方案,我們也納入積極討論。

盧委員縣一:因為時間的關係,關於永久會址專案小組的成員名單、專業設備諮詢小組的名單,我希望能把族別、專業別彙整給我們,好不好?

馬耀.谷木董事長:好。

盧委員縣一:因為我覺得去看的時候都很像是單一族群,而且不知道他的專業在哪裡,是不是可以更透明化,讓我們了解你們真正在上面做事情的人的角度在哪裡?可不可以?

馬耀.谷木董事長:跟委員說明,我們跟原民會、原文會都有相關的專業背景以及有關原住民文化藝術的委員來參與。

盧委員縣一:最後一個是你們建立溝通機制跟反饋機制是透過通訊軟體,你可以舉例嗎?

馬耀.谷木董事長:委員意思是……

盧委員縣一:你們在處理員工的溝通。

馬耀.谷木董事長:跟委員說明,我們有一個勞方跟資方定期的會議。

盧委員縣一:就是你們透過資訊軟體……

馬耀.谷木董事長:我們內部當然會有這個,也有實體的會議,這是第一個方法。

盧委員縣一:原文會或原語會常常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因為我們好不容易消弭原住民被主流社會歧視的問題,可是還常出現這樣的問題,是不是要盡力來消弭這樣的聲音,好不好?

馬耀.谷木董事長:跟委員說明,至少在語言部分上我們很快就會做反應。

盧委員縣一:好。我剛看了原文會未來有三個目標,對不對?我希望在消弭族群歧視部分,你們應該要多做努力。

瑪拉歐斯董事長:目前看到的這個圖片都是過去所發生的。

盧委員縣一:我知道。未來你們因應新媒體的時候,要把消弭歧視這個部分放進來,你要多做努力,而不是只針對軟體的運用什麼什麼的,這樣就跟別的電視台一樣了。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我們有一個「Lima幫幫忙」的電視節目,是專門討論性別跟族群的議題,另外Podcast也有,收視率還很不錯!

盧委員縣一:今天主席也說了,你們很多東西都沒有數據,所以我們沒有辦法明白你們的努力,請再加油,謝謝!

瑪拉歐斯董事長:好,謝謝盧委員!

主席:非常謝謝盧縣一委員的質詢,也謝謝兩位董事長。

繼續我們請徐欣瑩委員。然後黃捷委員質詢結束,我們就來處理臨時提案,謝謝!

徐委員欣瑩:(10時44分)謝謝主席,本席想請客委會周副主委。

主席:有請周副主委。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委員好!

徐委員欣瑩:好,副主委,你有去過山崎市場嗎?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有,在新豐鄉。

徐委員欣瑩:你覺得如何?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還有很多可以進步的空間。

徐委員欣瑩:很好。能否請你撥用多一點的經費來改善山崎市場?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新豐鄉公所可能會來評估經營的方向,其實現在新豐有新庄子市場,山崎市場到底……

徐委員欣瑩:已經等很久了,都還沒有改善。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我知道。

徐委員欣瑩:你知道吧!要拜託你了!你是客家很優秀、光榮的人才,我們也希望你可以繼續擔任我們的副主委,為客家人來努力!

接下來想請問新埔鎮圖書館的設備更新、新埔老街客庄招牌凌亂問題及推廣客庄文藝、客語傳承推動等,客家委員會有經費來補助嗎?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跟委員報告,第一是有關圖書館的問題,現在客委會正在進行「文化發電機」專案……

徐委員欣瑩:應該可以幫忙。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現在全國正在審查中,很快就會有結果。

徐委員欣瑩:我看5月8日已經審查完畢了。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上禮拜鎮長還親自來會內說明該案的進度。

徐委員欣瑩:要拜託你們,我們客庄有客家委員會的協助才能有所改善。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現在都有專案在進行中。

徐委員欣瑩:所以本席在這裡希望,我們客家庄不管是市場或一些老街,包含客庄的圖書館、藝文及語文傳承活動的推動,我們都希望客委會可以全力的來協助,好不好?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剛才委員特別提到文藝復興計畫、推廣客家文化與傳承語言等預算,新埔鎮的計畫正在修正中,這些都有專案經費支應。

徐委員欣瑩:我們希望可以看到客委會全力協助,好不好?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好,謝謝委員。

徐委員欣瑩:謝謝。本席接下來想請原民會鍾副主委。

主席:有請鍾副主委。

徐委員欣瑩:副主委,本席想請教你,原住民的狩獵權是不是應該好好保障?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徐委員欣瑩:這個是原住民的文化。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很重要的文化。

徐委員欣瑩:對,很重要的文化。本席想請教你,去年1月就已經預告的「原住民獵槍管理辦法草案」,為什麼到今年5月都還不能完成法規的程序?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法規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但我們一直都有配合參與開會,提供族人的相關建議。

徐委員欣瑩:您覺得這個管理辦法有沒有辦法保障原住民族的文化權跟狩獵權?你覺得有沒有辦法?這個管理辦法草案到現在沒有確立,之前也有經過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它在110年就公布,希望在兩年內能夠來修正,但是兩年的話就是去年的5月7日,可是到今年5月7日已經又一年了,現在還是空窗期啊!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我們現在跟內政部警政署大概都有一些共識,比如族人對於原有的自製獵槍部分。

徐委員欣瑩:本席剛剛問的就是,您覺得這個辦法草案能保障我們原住民的文化權跟狩獵權嗎?你覺得可以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於槍枝的部分,跟以前來比較算是有改善。

徐委員欣瑩:有改善?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因為進口槍枝對於槍的安全性使用有做考量。

徐委員欣瑩:你一定要好好回答喔!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徐委員欣瑩:原住民委員會不管主委、副主委,你們開會的時候代表原住民,你去跟內政部開會的時候,你覺得這個管理辦法草案能夠保障原住民族的文化權跟狩獵權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當然這還有討論的空間,因為族人也希望……

徐委員欣瑩:那你有反映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我們都有反映。

徐委員欣瑩:現在新的辦法要向國外購買零件、子彈,然後送回來,原本是怕我們自己土製的不安全,現在安全了,可是沒辦法打獵,現在安全了卻買不起,那原住民的狩獵權要怎麼維護?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內政部警政署評估這個槍枝跟自製獵槍的價格不相上下,應該差不多。

徐委員欣瑩:那這樣我們有落差。按照這個草案,原住民取得獵槍的成本會比目前高出2至10倍,原住民買不起啊!若故障了還要送到國外維修,以原住民的生活,要送到國外維修!這個要想辦法啊!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會,這個變成要討論一些配套措施,因為不可能槍壞掉了還要送到國外,所以我們都有在跟警政署討論細節部分。

徐委員欣瑩:你們討論夠久了,現在空窗期一年了,這個可不可以加速?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徐委員欣瑩:可不可以加速?可以加速多快?我看我們召委的立場怎麼樣,你這個去年5月7日就應該要出來的,到今年5月7日還沒有出來,我們原住民現在怎麼辦?他們的狩獵權、文化權怎麼保障?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我們儘量配合能夠儘早。

徐委員欣瑩:你們是不是可以提供出席行政機關會議的法制意見,因為我們對這個很好奇,也很關心。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沒有問題,謝謝委員的關心。

徐委員欣瑩:好。

主席:謝謝欣瑩委員,也謝謝鍾副主委。這個部分國防部跟警政署還有原民會,其實也一直在深入的討論,希望能夠加快速度,謝謝。

繼續我們請李柏毅委員質詢。

李委員柏毅:(10時52分)謝謝。我請原文會董事長、原語會董事長及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

主席:好,我們請瑪拉歐斯董事長、馬耀.谷木董事長以及黃副司長,謝謝!

李委員柏毅:謝謝,我用4分鐘就好了。感謝召委今天排入搬遷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整備事項,搬遷之後有一些勞工權益的部分,還有未來新媒體發展趨勢的專案報告。當然,在2016年的時候,前瞻基礎建設經費裡面有17億要準備來桃園,被桃園爭取到桃園青埔的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和文創園區共構的這個基地,原本表定今年會好,現在應該是明年所有的員工就要進駐。同時,上個禮拜陳建仁院長還特別到高雄,考察原住民族博物館的進度,原住民族博物館決定選址在高雄,從2017年選址之後,經過2019年可行性評估,到2021年環評,到2022年公布施行計畫,當天包含陳建仁院長以及當時爭取的高雄市長陳菊,也是現在的院長都有到場,希望原民博物館趕快興建。

其實我們在這裡面看到臺灣原本就有很多原住民的文化,透過這些傳播可以讓國際、觀光是原住民權益有更多的保障和發揮,我們也很期待。除了支持這個政策之外,我在內政委員會也看到桃園市政府跟高雄市政府在這一方面所做的努力。桃園市政府把發展中的青埔站,當初決定要把這個大樓放在青埔是2018年,到現在6年期間青埔的發展是非常可怕的。讓我們的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落腳在青埔,對目前在大臺北地區工作的人來講,可能會感受到不方便,我們也支持召委所安排的這個議程,在支持勞動權益方面,除了給予適度的輔導之外,我們也看到桃園市政府的厲害和遠見。為什麼桃園市的人口是六都裡面最年輕化的,除了在雙北工作的人可能會外溢通勤到桃園居住之外,還有這一招──把我們的原民傳播大樓爭取到那裡去,我也相信除了很多員工會有調適的問題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桃園會爭取到這些可能有能力遷徙的員工到桃園居住。

當然,我講了桃園之後,就要講未來高雄的原民博物館,我們期待也希望這些相關的從業人員,未來也可以樂居在高雄。請問兩位董事長,你們準備好要通勤到桃園,還是要在桃園居住呢?

馬耀.谷木董事長:謝謝委員,剛剛委員講的,因為我本身的另一半是桃園人,所以我會在桃園定居。

李委員柏毅:恭喜你可以回桃園定居。

馬耀.谷木董事長:這是第一個,因為我就在桃園復興,我們大部分的同仁會建議就地,這樣整個計畫在脈絡上會比較好,這是我們的大方向。

李委員柏毅:瑪拉歐斯呢?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因為我住蘭嶼,買不起臺灣的房子,所以我是租的,我從臺北再過去租。

李委員柏毅:你更應該、更要為原住民所有在這裡工作的人去思考,怎麼樣可以讓他們在桃園定居,或是怎麼樣可以在公務領域上工作的時候解決他們住的問題。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的,這個很重要,謝謝委員。

李委員柏毅:謝謝。

主席:謝謝李柏毅委員的質詢,謝謝兩位董事長。

繼續請黃捷委員質詢。

黃委員捷:(10時57分)謝謝主席,請原民會副主委。

主席:有請鍾副主委。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黃委員好。

黃委員捷:副主委好。剛剛大家都在關心,因為明年下半年原住民族語言傳播大樓就要啟用了,啟用之後,其實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語言發展基金會所有工作同仁都要去到青埔,現在看起來原文會、原語會兩個基金會的工作同仁加起來大概有289位職員對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原文會270人,原語會37人。

黃委員捷:所以加起來大概也是將近300位的同仁要到桃園青埔的新辦公室,其實也有傳出蠻多員工擔心搬遷後他們的居住、交通或是子女教育的問題該怎麼辦,因為我有看到在2019年的時候,其實原文會自己有做過內部調查,只有15%的員工願意搬遷是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剛剛的說明好像是15%不願意,不過那是最初的調查。

黃委員捷:那現在的狀況是如何呢?

瑪拉歐斯董事長:經過我們9次的會議,要一起過去的是高比例啦!

黃委員捷:高比例是多少?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預估大概八成的員工都願意跟我們一起奮鬥。

黃委員捷:當然我也希望你們在這樣子搬遷的過程,還是要保障所有員工的權益,一定是要符合勞基法的,並且協助他們在生活的起居上面,所有相關的都已經做好準備了,所以我想要再一次的督促,只要在這個搬遷過程有員工有任何的需要,你們一定都要盡全力來協助好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

黃委員捷:其實這就是這一次的搬遷爭議大家最關心的,因為之前也有看到桃園有承諾這兩個基金會員工的搬遷會用社會住宅來做專案的處理,不知道你們跟桃園市有做任何的接洽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跟桃園市政府總共開了3次會議,有關的安排,後續正在進行,市議員也在協助我們。

黃委員捷:所以現在他們說的這個社會住宅是有在做的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是、是。

黃委員捷:所以在明年下半年之前,這個社會住宅是絕對可行的?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是。

黃委員捷:讓所有員工都可以入住?

瑪拉歐斯董事長:是。

黃委員捷:好,這就是我希望你們要作出保證的。

再來,我們請原民會副主委。我想要請教反歧視法的部分,其實行政院的人權處在5月2號已經公告反歧視法的草案了,我也非常的支持,因為我覺得反歧視法現在是散落在所有的法律裡面,很需要有一部統合的法律。關於原住民族的歧視案例,之前也有看到很多,尤其是去年有幾個在學校裡面發生的,我其實蠻於心不忍的,覺得應該要從學校教育開始做起,包括之前中一中的園遊會,他們的文宣就發生過歧視的案例,包括我的母校,在臺大的學生自治選舉裡面,也都出現過非常多嘲笑的案例,我看了覺得蠻難過的,當時我甚至出來發聲說:就算是學校裡面的選舉,也都不應該出現這樣子歧視的言論。我想知道的是,去年5月內政委員會有針對這些歧視性的言論排過一個專報,那時候夷將主委有說要跟教育部開會,盤點過去的歧視案件,針對落實多元文化教育要進行相關的討論,不知道在去年開會之後,到現在你們做的相關整理是什麼?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我們除了跟教育部在教育政策會就這個部分拿出來討論,通令各學校針對反歧視議題做處理之外……

主席:請底下的溝通小聲一點,好不好?尊重一下我們質詢委員。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我們也出版一些原住民的相關書籍或介紹發送到各學校,也能夠變成他們的教育教材,提供做參考,希望能夠多認識原住民的文化。

黃委員捷:我希望去年那個事件之後,你們跟教育部有一些糾正跟補救的措施,我也是很支持人權處的反歧視法,現在已經有一個草案了,我不知道原民會有沒有進行相關的討論,把你們的需求放進去呢?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每次開會都有邀我們,我們也把我們的需求都納在他們的相關法案裡面。

黃委員捷:好,其實監察院之前有做過一個消弭原住民社會歧視之法律策略研究案,裡面有提到像是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國的反歧視規定,都有明確的規定某一些言論、種族歧視的言論必須要禁止,我知道原民會也都有加入這些討論,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把你們的意見明確的放進去?有的話我也希望到時候這個反歧視法的草案裡面有明確的把原民會所有相關的,不管是要如何禁止或是任何行為、言論都有明確納入你們的意見。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有,這部分我們都會站在原住民族的立場,將我們的相關意見提供給他們

黃委員捷:好,謝謝。謝謝主席,因為我今天聲音不舒服,所以有幫我主持一下,我的聲音沒有辦法大聲。

主席:請在場的委員小聲一點好不好,我們尊重一下質詢委員。

黃委員捷:謝謝,不好意思,因為我聲音沒有辦法很大聲。我希望可以趕快看到反歧視法的立法,原住民族的意見、原民會的意見一定要納入好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好,謝謝委員。

黃委員捷: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黃捷委員的質詢,也謝謝鍾副主委。

我們現在來處理一下臨時提案,總共5案,請宣讀。

一、

內政部警政署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於112年1月預告「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但因內容不符實際操作可行性,原住民族群、相關業界均存疑慮,在此同時,行政機關因循反覆毫無修正進度,對於原住民族的狩獵權、文化權構成嚴重實質侵害

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徐欣瑩積極向行政院、內政部、國防部具體表達原住民族意見;並請內政部正視本案對於原住民族文化的意義與價值,親自督導並廣納原住民族民眾意見,儘速完成修正辦法內容與進度,勿使固步自封因循廢事,於下會期開議前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規劃方案與進度書面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徐欣瑩  高金素梅 黃建賓

二、

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7年起研提原文會及原語會工作地點遷移興建永久會址計畫,經行政院於109年核定。此計畫涉及員工工作地點將從台北市重陽路及羅斯福路調動至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雇主(原文會及原語會)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第10之1條第4款及第5款規定:「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查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報前述興建永久會址計畫時,未考量前述勞動基準法規定,為保障原文會及原語會員工權益,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儘速規劃提供員工交通補助、遷居補助、托育補助及可租可售之合宜住宅等,俾符合勞動基準法前述規定。

提案人:高金素梅 麥玉珍  黃建賓  許宇甄  

鄭天財Sra Kacaw   

三、

查行政院109年1月12日核定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興建計畫」經費計17億,係依107年起研擬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中長程計畫」,自107年迄今已6年以上,各類營建工程成本受到國際原物料價格上漲、缺工、缺料,以及市場供需影響,價格大幅上漲,造成整個營建成本增加;另外有關專業設備部分,107年研擬計畫時有無檢視設備已超過年限或與現今媒體製播設備規格不符需求,原文會應詳為盤點及檢視亟需增加之專業設備經費。且107年研擬計畫時,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尚未成立(108年底成立)原語會亦應詳為盤點檢視應增列之設備實際需求;另前述17億之計畫經費,尚未包含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必須編列有關員工勞動權益相關費用。

綜上所述,原計畫編列17億預算明顯不足以支應整體經費需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依原文會及原語會實際需求儘速修正「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興建計畫」,寬列前述所需經費。

提案人:高金素梅 麥玉珍  黃建賓  許宇甄  

鄭天財Sra Kacaw   

四、

經查同屬性之公共媒體台語台、客家台及原民台113年度預算分別為8億元、6億元及4.62億元,三者間預算經費不僅明顯有重大落差,且原民台預算支應項目尚包括藝術文化業務及補助業務,致原民台節目製播年度相關費用少於4億元;此外,行政院專案計畫補助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經營廣播電台之年度經費每年約1.3億元(含轉播站台及資安系統建置),也與同屬性公共廣播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13年度預算2.4億元差距1.1億元,依此數據顯示了客家與原住民族之廣播電視媒體年度預算差距高達3億元以上;另為符合媒體發展趨勢需求,亦應編列預算推動建置及經營數位媒體。

基於上述,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函報行政院寬列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相關預算及足額人力資源且不得低於同屬性公共媒體年度預算經費規模,俾落實憲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文化之傳承推廣及傳播服務。

提案人:高金素梅 麥玉珍  黃建賓  許宇甄  

鄭天財Sra Kacaw   

五、

查113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經行政院核定自113年1月1日起調薪4%,適用對象為包括軍職人員、公教人員、技工工友及約聘僱人員及教研人員學術研究加給(專業加給)調整15%;其次,勞工「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103年至112年年增幅高達111%」並衡酌勞動情勢與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基本工資調整審議,自105年迄今,已連續8年調漲基本工資,月薪總調漲37.3%、時薪總調漲52.2%;另參照各公共媒體薪資比較來看,原民台員工平均薪資分別少於公視2萬元及少於客家台1萬元,其中原住民族廣播電台與中央廣播電台平均薪資落差逾2.5萬元;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函報行政院應按同工同酬原則參照各公共媒體薪資水準,於明(114)年度起增列額度外人事預算支應調整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員工薪資。有關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員工薪資,亦請原住民族委員會檢視比照相關機構辦理。

提案人:高金素梅 麥玉珍  黃建賓  許宇甄  

鄭天財Sra Kacaw   

主席:好,現在看一下我們的臨時提案,徐欣瑩委員提的部分有一些文字的修正,現在正在影印,還沒有印過來,為了節省時間,我們待會再宣讀一下。

我們來看第二案,請問一下第二案,原民會有沒有意見?好,請問一下,你們的文字修正在哪裡?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文字修正有提了嗎?

主席:我現在要處理,目前還沒看到。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文字修正有提過了嗎?

主席:請問一下,文字修正在哪裡?給我們議事人員了嗎?喔!也在印。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也在印。

主席:那第三案的部分,也給議事人員了?好,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第五案都好了?好,一、二、三、五案的文字修正都OK了。現在就是第四案的部分,好,第四案我們再溝通一下,我們休息一下,用兩分鐘來溝通一下第四案。第四案就是希望原民臺的預算跟公共媒體臺語臺、客家臺,就他們的部分來做一些預算上的比較跟調整。好,請問一下,這部分是哪一個部會有意見?是原民會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照案通過。

主席:第四案照案通過嗎?對啊,我就說啊!就幫你們爭取到了,你們還有一些文字……

好,現在臨時提案第四案照案通過。

現在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第五案有一些文字上的修正,正在影印過來,我們等一下,休息一下。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第五案也照案通過,第四案、第五案都照案通過。

主席:第四案、第五案,照案通過。第五案是包括……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薪資部分。

主席:薪資部分,希望能夠按照我們軍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還有約聘僱人員及教研人員的加給調整15%,所以我們也希望原民會的員工同工同酬。

第四案、第五案我們照提案通過。

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我們有一些文字修正,現在正在影印,是不是先把原稿拿來,我們在這個視頻上面給大家看一下文字修訂的部分,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文字都很簡單,很簡單的修正……

主席:原稿在哪裡?我手上沒有,因為我們現場有非常多的委員在,所以我們還是趕快影印,但是下次我們希望原稿先給我們唸一下,如果大家、委員有意見的話,我們也好做修正。好,我們休息2分鐘,等一下影印本,謝謝。

休息(11時12分)

繼續開會(11時12分)

主席:現在我們請各位委員聽一下,你們手上可能陸續拿到資料,但是在陸續影印的同時,我先問一下臨時提案第一案第4行「行政機關因循反覆毫無修正」的「因循反覆毫無修正」這個部分的文字把它拿掉,所以是「行政機關進度緩慢」,用這樣的形容詞,就是改用「進度緩慢」,然後接「對於原住民族的狩獵權、文化權構成嚴重實質侵害」的「構成嚴重實質侵害」那幾個字也拿掉,改為「保障不足」,就是修正為「行政機關進度緩慢,對於原住民族的狩獵權、文化權保障不足,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積極向行政院、內政部、國防部具體表達原住民族意見」,以上是相關文字的修正;接著是倒數第2行「固步自封」修正為「故步自封」,所以就是修正為「故步自封因循廢事,於下會期開議前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規劃方案與進度書面報告」,這些文字修正的部分,請問一下提案的徐欣瑩委員沒有意見吧?

徐委員欣瑩:沒有意見。

主席:沒有意見,好,行政部門也沒意見,我們就按照文字修正的部分通過。

再來是臨時提案第二案,倒數第3行修正為「為保障原文會及原語會員工權益,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協助兩基金會儘速規劃提供員工交通補助、遷居補助、托育補助及可租可售之合宜住宅等」這個部分做這樣的文字修正,請問一下對鄭天財委員的提案跟高金素梅委員的提案等,有沒有一些意見?這樣修正可以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文字就接受這個修正。

主席: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但是很重要的就是請原民會還有兩個基金會要掌握編列預算的時間,因為明年就要搬遷,你今年就要編明年的預算了,所以現在就要好好的跟行政院還有主計總處溝通,以上。

主席:好,謝謝鄭天財委員的補充,請兩會還有原民會麻煩一下,一定要在審預算之前把這些交給我們委員會,讓我們清楚知道。

臨時提案第三案,倒數第4行「明顯」修正為「若有」;「盡速」修正為「儘速」,就是修正為「綜上所述,原計畫編列17億預算若有不足以支應整體經費需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依照原文會及原語會實際需求儘速修正『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永久會址興建計畫』,寬列前述所需經費」。請問一下提案委員鄭天財委員,這樣子的文字修正OK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勉強接受了,因為實際上是不足的,還是一樣,就是請原民會趕快啟動

主席:好,謝謝。我們今天的臨時提案五案,整個修正文字的部分通過了,還有照案通過了,我們中午不休息,就繼續開會。

現在再請黃仁委員來做質詢。謝謝大家。

黃委員仁:(11時17分)有請鍾副主委。

主席:有請鍾副主委,謝謝。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黃委員好。

黃委員仁:我必須要講,剛剛我們聽到徐欣瑩所提的有關於原住民獵槍管理辦法,這是全國國人最重視的一個議題,你們既然都已經允諾兩年內檢討而且實施,在去年的5月17號,結果你們消極不作為,該誰負責?你們這個是行政疏失,你們允諾了,這個疏失該誰負責?該誰負責?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報告委員,因為在預告之後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意見,所以就有所延宕。

黃委員仁:不是嘛!今天是你們原民會要替全國的族人爭取這樣一個權利,結果你們自己本身畏畏縮縮,我們現在是什麼?原民會是以番制番了,現在外面的感覺是你們根本沒有主張力嘛!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法案是內政部警政署的,所以我們也很積極配合,希望能夠儘早完成。

黃委員仁:你們既然都已經講了,在此我宣讀一下徐欣瑩所講的,有關機關應至遲自本號解釋公布之日起兩年內,依本號解釋意旨儘速檢討修正,就上開規範不足之部分,訂定符合憲法保障原住民得安全從事合法狩獵活動之自製獵槍之定義性規範。所以這個就是你們自己本身所提出來的,但你們現在沒有作為,都是聽其他部會的,原民會應該有主張的立場,為全國的族人守護權益,守護他們的立場,結果你們畏畏縮縮,內政部有意見,你們馬上就畏縮了;國防部有意見,你們馬上就畏縮了,這樣一個原民會是幹什麼啊?浪費公帑啊!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我們都有主動去找內政部、警政署跟國防部,我們都是用比較積極的態度。

黃委員仁:是不是你們原民會的首長、主管全部換掉,才會有積極的作為?你們現在留在這個位置,真的是對不起國人啊!浪費公帑啊!我會責成國防部,因為我現在是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我責成國防部邀約內政部,包括你們原民會儘速檢討有關於獵槍的部分。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黃委員仁:到時候我會請我的辦公室行文給國防部,還有你們原民會,一起在我的研究室討論,好不好?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謝謝委員。

黃委員仁:好,我們語文董事長。

主席:請馬耀.谷木董事長。謝謝副主委。

馬耀.谷木董事長:委員好。

黃委員仁:有關於文化,如果母語斷,文化就亡,今天很高興,不分政黨對我們原住民語言發展,包含原住民的發展、包含各方面的開發條例都非常積極關心我們原住民,有很多地方原民會沒有積極的作為,本席亦已作為檢討,但是母語是有關於我們國人對於母語的重視,對我們整個全國的發展,跟我們目前少子化的因素,我們應該要深耕,而且要努力對各部落的發展,包含整個縣市的語文發展,這是非常重要的。董事長,預算目前來講總共多少?

馬耀.谷木董事長: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的總預算是2億9。

黃委員仁:2億夠嗎?

馬耀.谷木董事長:就現行來說,依照委員的建議當然絕對是不夠的。

黃委員仁:提出你們的報告出來給本席一份,你們未來希望能夠推展母語,更能夠有效而且深耕的話,提出一個報告給我,好不好?

馬耀.谷木董事長:好,謝謝。

黃委員仁:我希望能夠責成其他立委,包含我們內政委員會的委員能夠儘速做一個檢討,包含提升母語的預算,能夠普遍,這是已經普遍性,既然今天所有語言文化,包含傳播,都能夠設置在桃園,本席非常支持,但是我也希望開始要在那個地方運作的話,我應該要隨時監督你們原民會各項項目有沒有執行澈底,這個部分你趕快做一個預算,好不好?

馬耀.谷木董事長:好,謝謝委員。

黃委員仁:你有什麼想法?

馬耀.谷木董事長:就委員來說,我們的預算基本上我同意用深耕這個部分,要推到部落、loma'(家)、到家裡,這個是我們在內部討論中也是一個很重要的……

黃委員仁:hatiniay ko mita finawlan salikaka(我們的族人是如此的)你的意見mirakat kako hatiraay to ko caciyaw no mita finawlan(我走訪部落時,族人都是這麼說的)。

馬耀.谷木董事長:misa'icel kami(我們會努力)。

黃委員仁:不分族群,都是異口同聲的,hatiniay ko ngiha nangra(這是他們的聲音)mafana'ay kiso haw?(你知道嗎?)

馬耀.谷木董事長:好,謝謝,我有接收到這樣的訊息。

黃委員仁:好,希望我們從這個部分共同一起努力,因為原住民的進步跟推展是不容許緩慢,但是我希望原民會未來520之後,我一再提示召委所提的,不要以番制番,我們現在要進步,我們要強力主張我們原住民的發展,我們要反觀國外去看一看,他們有自己的一個主張力,能夠推展得更好,不要浪費公帑。以上。

馬耀.谷木董事長: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黃仁委員的質詢,也謝謝董事長,謝謝。

繼續我們請伍麗華委員質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24分)謝謝主席,有請鍾副主委。

主席:請鍾副主委。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還有兩位董事長。

主席:好,請瑪拉歐斯董事長,還有馬耀董事長。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委員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副主委,您好。我們看到這個藍圖就是未來的永久會址,大家都非常的期待,根據我看到的資料,應該是明年的3月就會完工,明年年底大家就會進駐,我知道的是這幾年大家都談原物料上漲,也看到你們也有在做變更設計,請問變更設計幾次?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2次。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經費有需要增加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九千多萬。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有需要增加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你們有增編?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這個部分有在處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所以可以如期如質的完成?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目前的進度應該是明年的年底竣工。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因為它還包括所謂的室內裝潢等,大概要一年的時間。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那進駐呢?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如果可行的話,應該是115年的元月份開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為什麼我們這麼關心?我就是想要聲量相襯,名實要相符,因為當時鄭文燦市長提供這麼好的一個預定地,我們也編列這麼多的經費,要成為永久的會址,所以我們都希望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留住人才、累積實力,這是任何一個企業最重視的,所以我在這邊就是想要問一下,因為我們從之前大家都在憂慮的,就是搬過去之後,我們的勞權有沒有受到保障?你們也討論了很久,實際上今天我從報告裡面有看到你們說會有交通補助、遷居補助、托育補助等等相關權益,一年的費用大約兩千萬元,可是我們沒有看到你們規劃的實質方案,像我就很想知道會補助幾年?一年兩千萬,要補助幾年?新進的員工未來要不要補助?這個部分其實我都看不到,所以我還是希望可不可以提一個比較詳盡的規劃報告給我們大家,好不好?因為我相信大家也想聽,員工一定也很緊張。再請一下勞動部黃副司長。

主席:有請黃副司長。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很謝謝今天有邀請勞動部來,因為我們就是想要請勞動部來幫我們看一下,我們知道在勞基法第十條之一明確對於搬遷這樣的事情會有所保障,我剛才也提了,確實原民會他們也有規劃,但是大家可能更關心的是,我想要多問一點,我舉個例子,搬遷到那邊,有沒有可能設置幼兒園?副主委,非營利幼兒園,因為我看到你們,光是原文會,預計未來的員工要392位,再加原語會,有沒有可能設一個非營利幼兒園?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我們那附近有一個幼兒園。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目前希望那邊變成族語幼兒園。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有規劃?

瑪拉歐斯董事長:有規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很好,謝謝,有規劃,很好!我再請教一下,大家也會很擔心,像我看到立法院這些原民台的記者,如果未來要跑回桃園,我覺得那個可能會超過所謂8小時的勞基法標準,他還要製播,還要回來回去對吧?我看到副司長一直點頭,有可能在臺北留個中心嗎?

瑪拉歐斯董事長:報告委員,我們會在臺北有一個中心,提供製播人員在那個地方做產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會編?

瑪拉歐斯董事長: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我們也很關心編組的人力,還有地點。為什麼我這樣講,其實我以前也覺得編那麼多中心幹什麼,可是我們真的幅員遼闊,而且上山下海,像這一次來講,花蓮的地震,我就有看到東部的中心連結就很快,去年卡努颱風,中部的中心就連結得很快。

瑪拉歐斯董事長:臺北也支援下去。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對。所以我在想這個部分也許是員工關心的,其實也是我們關心的,因為我們要有競爭力,所以這個部分,我是希望勞動部跟我們的原民會在這個小組裡面,你們要參與,這種勞權的部分對於我們留住人才是很重要,也希望鍾副主委,我們原民會要協助編列經費。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沒問題。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讓它不要成空,好不好?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沒有問題。明天好像就會開會。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就好。再來我關心一樣就是留住人才的問題,大家都說我們原民台這些製播的費用其實跟其他台比差很多,從以前就被詬病,現在我要講的是我們的薪資水準,我們來看一個,這是我看到的,的確這幾年我們一直調薪、一直調薪,在第一級職等跟第二級職等,我們來看一下那個表格,確實我們有比其他台好一點,可是你看從第三職等一直到第十二職等,職等越高薪資差越多,不利於我們的生涯發展。如果是我,到第二職等的時候就要走了,我在這邊升官幹什麼?薪資那麼差。它會造成流動率很高,我光是這4年在立法院就覺得流動率很高。我覺得這個薪資結構也要調整,因為它是用你們的考核去做所謂的職等。副主委,我希望你列管這個業務,未來要注意,好不好?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這個部分他們正在提中長程計畫,希望人力規劃跳脫原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是。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這個部分去處理。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個要處理。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我覺得流動率太高不利於生涯階梯的規劃。

最後要鼓勵也是請託,也是我們的期許,我一直在講,其實我們幾分鐘的小節目,真的有很多人誇讚做得很好,但是你們的重播率太高,節目很少就沒有人想要看原民台,只要看新聞而已,因為新聞天天不一樣,這個很慘。這個部分大家都已經通過了,剛才臨提都通過了,希望未來我們可以在原民台看到好節目,包括新媒體的部分,我也是一直滑手機,但是很難看到我們的新媒體。未來錢撥多了以後,我們真的希望能夠成為一個最好的臺灣的原民台,讓世界看到臺灣,看到原住民,希望我們一起努力。好,謝謝主席。

主席:非常謝謝伍麗華委員的質詢。謝謝鍾興華副主委、兩位董事長以及副司長。

勞工權益的部分剛剛提到了,你提了2,100萬,但是我們不知道你們放在哪裡,所以明天開會的時候,麻煩也把你們提出2,100萬是怎麼樣提供基層勞工講得非常清楚,好嗎?謝謝。

繼續請鄭天財委員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鍾副主委。

主席:有請鍾副主委。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鄭委員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鍾副主委,有「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監督管理要點」,因為要根據財團法人法,要提升為另外一個辦法,但是有很重要的重點,它不是一般的財團法人,它裡面有更重要的,就是電視台。教文處處長、鍾副主委,你們要考量廣播電視法這個分際,而不是這樣將手插進去,監督要有一個限制。

好,我們看這個,我在109年就質詢蘇貞昌前院長,當時引用了110年度原文會跟公共電視的薪資、員額以及總預算。你看這個預算、員額的差距都那麼大,公共電視今年增加,明年又增加了,這個部分的差距更大。這是109年原文會跟公視的薪資對照,差距真的是非常大,最低的平均薪資跟最高平均薪資的差距都非常大,這是109年質詢蘇貞昌前院長的資料,包括原文會主管的差距。

這是立法院的議事錄,本席在109年10月6號質詢行政院蘇貞昌前院長,我剛才講的幾個部分有非常大的落差,我說請院長及主計長支持並增加這個預算。蘇貞昌前院長109年10月說好,但是到現在都沒有增加,而且差距越來越大。鍾副主委,行政院院長的承諾為什麼沒有落實?你們到底簽辦得如何?提供書面報告,可以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可以,不過跟委員報告,去年針對原文會113年度工作計畫進行第二次審查的時候,我們的審查委員都有建議他們,就有關這個部分希望能夠跳脫4.6億的框架重新思考,都有做這樣的建議。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鍾副主委,我是原民會的老公務員,知道要主動爭取,我過去就去協調主計長,還要弄什麼中長程計畫?不需要嘛!對不對?從原民台開創成立我們就沒有中長程計畫,編列預算就對了嘛!你看現在薪資差距更大,平均值是4萬8,整個公共電視6萬7,差距那麼大,最高平均值也是一樣,差距那麼大。不要一直講中長程計畫,薪資的處理哪有什麼中長程計畫?對不對?好不好?這個部分請原民會注意,這都是你們要去處理的,你們要協助你們的財團法人,尤其是原住民族的電視台。

好,我們談永久會址,永久會址一開始也沒有規劃,從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要到桃園大園區,要從羅斯福路過去,這個才是中長程計畫要納入的,你沒有納入,很多都沒有納入啊!這個才是中長程計畫要納入的。勞動基準法第十條之一有規範雇主調動勞工工作,當初規劃的時候就知道要調動,因此應該考慮到勞動基準法第十條之一第四款,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必要之協助,要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這個才是中長程計畫要納入的,結果沒有納入,對不對?還包括很多相關的。最主要的像很多工程,包括原民會的工程因為這幾年原物料調漲,各方面都有調整、修正、提高,這個就是要中長程計畫滾動檢討的,結果都沒有做。這個部分要顧及相關交通的補助、遷居的補助、托育的補助、合宜住宅或是社會住宅。請問一下,剛剛一直提到社會住宅,有方向了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原文會有跟桃園市政府談過兩次到三次,就是社會住宅的部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結果呢?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不是可以請瑪拉歐斯董事長談結果的部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結果呢?

主席:請瑪拉歐斯董事長。謝謝。

瑪拉歐斯董事長:我們還在持續爭取。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那麼容易,為什麼?在地的原住民都不夠住,所以不是那麼容易,如果沒有放在中長程計畫……有啊!有協調,有溝通啊!但是還是沒有辦法保障,對不對?鍾副主委,住宅法不是你們原民會的業務,回去跟另外一個……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公建處。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另外一個,本席提出並在104年通過的住宅法就規定,原民會要興建專供原住民居住的社會住宅。如果當初就這樣蓋的話就解決了,這個部分就是沒有做,法律已經給你們了,結果你們都沒有做。像今天的報告就這樣,這樣的情形我們看看,原文會都做了意願調查,只有59.4%願意遷過去,14.6%不願意前往,26%尚未表達意見,他在猶豫,不得不工作所以在猶豫,這兩個加起來比例很高,我們應該要兩個加起來,百分之四十幾,這樣的情形,我們必須去解決這些問題。這個就是你們當初在107年開始研擬規劃,一直到行政院109年核定,都沒有納入中長程,這個才是中長程計畫要去納入的,一般的薪資不是中長程計畫,好不好?這個部分請原民會要加油,畢竟主管機關不是只有監督,更重要的就是怎麼樣去爭取相關的員工權益,因為很重要的,流動率本來就很高,現在的流動率就很高了,到了那邊之後,流動率又更高,我為什麼過去一直不是很願意、積極地去針對搬遷,搬遷落成我從來也不去,為什麼?員工的權益沒有被保障,沒有在那裡面,好不好?鍾副主委。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加油!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是,謝謝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Sa'icelen(加油)!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Sa'icelen(加油)!

主席:非常謝謝鄭天財委員的提醒,也希望原民會、原文會、原語會針對員工的權益真的要顧及到,還有我們文化基金會的預算4.62億,人事就占掉了33%,到底還有多少的預算可以做?包括我們原語會預算2.9億,人事費就花掉13.5%,到底還有多少的預算來做相關的文化、語言、教育的推動?這是你們必須要長期思考、跟原民會趕快來討論的部分,在今天的報告裡面,我們也很遺憾都沒有看到這個部分,你們只是把數據提出來,但是未來想要怎麼解決這些問題,也沒有告訴我們,謝謝。

繼續請陳培瑜委員質詢,謝謝。

陳委員培瑜:(11時42分)謝謝主席,有請原民會副主委……

主席:有請鍾副主委。

陳委員培瑜:還有客委會副主委,謝謝。

主席:客委會的周副主委,謝謝。

陳委員培瑜:謝謝主席。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陳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兩位好!我想我還是要跟兩位副主委一併討論關於食材認定的問題,我想要先說一下,在去年的11月27日我就有在委員會質詢,也請教過,不管是原民會或是客委會,所有的傳統食材一旦要入菜,它必須回到日常生活的經驗,我想兩位副主委一定都非常清楚,不管是客家傳統食材、原民傳統食材,其實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都很常見,而且也很常吃,甚至它也是跨族群,到另外的族群文化當中,也都看得見,可是之前就有非常多相關開罰的案例,我想兩位副主委也都清楚,我在去年的時候有質詢,甚至在去年12月12日也跟伍麗華委員,還有湯蕙禎委員,都共同開了記者會,我們一直在追相關進度。

想要請問一下兩位,就我們上次質詢之後,到目前為止你們跨部會跟食藥署或者是農業部相關的討論會議進度到哪裡?關於食材認定合法、安全性的問題。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這個是屬於我們社會福利處的業務,跟衛福部就有關食材的部分好像有一些之間的互動及委託,不過因為這不是屬於我管轄的,所以進度我還不是那麼清楚。

陳委員培瑜:請問他們今天有來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不曉得。

陳委員培瑜:客委會呢?關於客家傳統食材的部分,在食藥署的平臺上,它如果沒有被認為是可食用,沒有科學證據,一旦有業者把它作為所謂地方創生的創意食材開發或者是在地方小旅行的時候拿出來做販售,他可能就會被檢舉,然後被開罰。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跟委員報告,這是我們產業經濟處相關的業務,當然如果在市場上……

陳委員培瑜:等一下,謝謝。

主席:好,我們暫停一下,把我們的翻譯機打開一下,把時間暫停。

陳委員培瑜:好,可以了,謝謝。

主席:可以了嗎?謝謝。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感謝委員,委員所提問的是地方上十分重要的議題,提供我們參考之後,現在市場上所運作的所有客家庄傳統食的東西一定會符合我們衛生福利部相關規定,這一定會照規定來做。

陳委員培瑜:等一下,剛剛這個聲音從這邊跑出來了,可以再一次嗎?不好意思!這樣可以了,好,謝謝。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跟委員說明,這是我們產業經濟處相關的業務,上回您質詢以後,我們對於地方上有推廣客庄食的和所有地方創生相關食的東西都一定會照衛生福利部相關的規定來做,以上,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培瑜:可是就是因為按照衛福部食藥署的規定,產生被開罰的問題,所以當時我們在質詢的時候就拜託兩個委員會必須要跟食藥署、跟農業部進行跨部會溝通,如果它就是日常,而且真實在生活中有在用的,又做為地方創生或是相關小旅行或是相關創意食材開發的時候,難道要叫我們這些回到部落裡面或是回到村子裡面的年輕人、創生團隊放棄這些食材?我當然知道你們確實是合法合規的,可是就是因為現行的法規與這些新創食材或是地方創生團隊在做的有創意的事情是有違背的。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上回質詢之後,我們有和衛生福利部開會溝通,所以在地方創生的部分,尤其委員特別關心的,我們一定會照目前推動的相關法令來進行,目前地方創生的創意料理與客家庄上傳統食的東西一定會符合相關的法令規定。

陳委員培瑜:好,沒關係,先謝謝客委會副主委。我想請原民會副主委說明一下,尤其是我們之前提出的,像是荖葉或者是月桃,最近又有一個新的開罰案例,所以我們其實看到的是現場所有新創料理的困境,可是我們一直叫你們要跟食藥署溝通,食藥署必須要回頭協助客委會或者是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助地方上的年輕朋友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必須要合法合規,不要讓他們只能用所謂合法合規的食材,但是原本傳統的東西卻被拋棄了,這是非常非常荒謬的事情!我們用漢人標準來看這件事情,多元族群的文化就被忽略了。這件事情,雖然主席已經站起來,但是我還是要再次強調,這個不是只有原住民或者是所謂客家民族的問題,我想這個事情還是要請你們持續跟食藥署溝通。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跟委員報告,據瞭解,我們4月26日有把相關的資料跟食藥署做一些聯繫,是不是把我們現在的進度及處理的情況再跟委員做回報?

陳委員培瑜:好。主席再給我30秒就好。我要跟副主委報告,電視臺、原民臺在三天前還分享了這個節目,荖葉精華油,我不是要拿來檢舉它,我要講的是這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會用的東西,甚至在臺東慢食節4月30日也分享相關的活動,你看一下,上面有多少菜色是跟荖葉有關,所以我要說的是我不是要你們去檢舉他,我希望你們不要誤會,而是所有這些創意料理、地方、年輕人,還有多元族群文化,這件事情必須要被尊重,所以你們必須要積極跟食藥署溝通,讓這件事情在合法合規情況下,之前我也說過,你們不管是做問卷也好,相關的科學研究證據也好,都可以協助地方的年輕人,好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謝謝。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主席,謝謝兩位。

主席:謝謝陳培瑜委員,也謝謝兩位副主委,謝謝。

繼續請丁學忠、丁學忠、丁學忠委員不在。

張智倫、張智倫、張智倫委員不在。

鄭正鈐、鄭正鈐、鄭正鈐委員不在。

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委員不在。

請林倩綺委員質詢。

林委員倩綺:(11時48分)我請鍾副……

主席:有請鍾副主委。

林委員倩綺:還有客委會的副主委,我之後再請教一下。

主席:周副主委,謝謝。

林委員倩綺:好,就麻煩。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林委員好!

林委員倩綺:鍾副,我們認識很久了,我一向秉持一個原則,以前我看各部會在欺負原民會或者是地方各單位對於原民局、處、委員會的態度,我一向不太想質詢我們的同胞,但是我今天實在是帶著語重心長的心情要來對你們這幾年的業務做詢問及總結,另外,也想對你們未來有一些期許,所以第一個,我想先請教一下,請問原住民的博物館在哪裡?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在高雄澄清湖。

林委員倩綺:什麼時候完成?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預計完成是要8年之後。

林委員倩綺:確定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目前預估。

林委員倩綺:網路上我們看到的是2032,你確定是8年?因為我們等了好幾個8年,你們……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2031、2032年。

林委員倩綺:現在在我們臺東的史前博物館,你們知道它什麼時候開始蓋的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這不清楚。

林委員倩綺:那什麼時候開也不知道吧!對不對?然後它怎麼樣詮釋卑南文化公園、怎麼詮釋所謂史前的文化或卑南文化,我想這個細節你們可能又更不清楚了,我建議部裡面應該要派人把一直拿掉原住民話語權的任何一個細節要做一個檢討,這個部分我想文化部是主責單位,但是很多東西你們要盯著文化部,或者是在一個平台上,你們要問他們相關的問題,要不然可能本來是我們的話語權,全部被莫名其妙的一些計畫或其他單位的計畫給稀釋掉了。我給你一個建議,史前館從它開始蓋是1998年,然後開幕是2002年;原住民族博物館2016年其實定案了,但是2017年被你們翻案,連民進黨的委員都說這是鬧劇一場,當時本席也看到這個新聞,也感到很無力,因為裡面也有很多我們原住民的夥伴提了一些意見,我現在看到2032年要完成,不要再跟本席糊弄,所有的脈絡本席都很清楚。所以這8年,請問你們在原住民族博物館做了什麼?除了一個很好的場地,當然我很高興為我們族人,就是今天的這個主席,我們族人的辦公室統統要搬遷到原本也是原住民族博物館參與選址的一個地方,我當然為辦公室高興,但是我為我們原住民族博物館在這中間一直被消失感到非常遺憾,請會裡面提一下整體的報告,從2016年之前默默地在做這件事到後來的翻案,到這8年的沒有執行,給本席一個清楚的計畫跟報告

第二個,本席問一下,請問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在哪裡?我簡單問好了,請問人權博物館裡面有我們原住民的位置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人權博物館裡面其實也有轉型正義,個人的部分人權有納在這個裡面。

林委員倩綺:好,所以我們就是在博物館裡面的一張,別人看待我們都是博物館裡面的一個標本,請會裡面再做更積極的話語的發言。我問一下,請問現在還在臺北228公園裡面的同胞要往哪裡去?你們知道這件事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他們前兩個禮拜好像也開記者會。

林委員倩綺:是啊!然後520要撤了嘛!可能他們的無力感也就是這8年對於口口聲聲要對原住民的轉型正義有所作為的政府感到無力了吧!我想會裡面是不是這個部分也應該做一個瞭解跟檢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

林委員倩綺:最後,還沒有到最後,最後前一個,請問一下原住民族姓名條例,為什麼上個禮拜還在這個委員會裡面審?本人講一下,在2012年到2013年,本人跟貴委員會的主委是在新北市不同的位置,當時本人在文化局聽到他質詢我們的民政局長有關於姓名條例這件事情,那他應該很清楚這整件事。上個禮拜我看所有的立委,還包括我們高金委員,一直感到很無力的是內政部還給我們很多在現場的一些困境,主委應該在他質詢的時候很清楚地知道這件事情該怎麼做,請問這8年他又做了什麼?要我們所有原住民的委員,在上個禮拜還在針對中央這個姓名條例原住民的部分這麼費心力,我在現場看得非常心痛,看不下去了。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跟委員報告,姓名條例是有必要要修正沒有錯。

林委員倩綺:好,我講的是照理說……本來就是要修,你們主委在當新北市議員的時候,原住民族博物館他都知道,然後他也知道姓名條例應該怎麼處理,這8年我們原民會做了什麼?最後,蔡英文總統的政見,原住民族自治成就了什麼?不好意思,我也只能說,不是對你們有心情,這幾年還包括我在立法院所看到的,原住民委員的無力我真的感同身受,我們難道要繼續這樣子,不僅是過去被殖民,接下來被我們的行政單位殖民,然後懂的、有話語權的、有能力的人再繼續殖民我們的族人嗎?除了我看到主委這8年學了可以用阿美族語來輾壓所有其他族群的語言,在正式的場合以外,我不知道原民會在原住民的公共事務上成就了什麼?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有,跟委員報告,我們有整理這八年施政的報告,可以給委員參考。

林委員倩綺:對不起,最後我要問的是,因為客委會的副主委也上來了,可不可以請你們研究一下,畢竟這是內政委員會,你們可不可以有一個共識,因為剛才陳委員在聽,不好意思,副主委您這邊直接對他用客語,我還在想說陳委員是客家人是吧?你們很清楚,他也理解您講的話,你們可不可以有個共識,在這個地方,你們推動族語可能有很強的資源,其他有很多可能部落的代表都沒有在這裡面的人,他們要怎麼樣聽懂你們在內政委員會裡面所有的東西,請達到一個共識,我看剛才陳委員還要去聽你們的翻譯機,達到一個共識好嗎?Maybe你們已經有共識了,這是我今天看到的情況,謝謝客委會,還有謝謝原民會。

周副主任委員江杰: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林倩綺委員。其實事實上我們每一個族語都有透過翻譯機,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姓名條例我們在內政委員會已經送出了,然後委員們大家很努力、很認真,也應該會在這個會期三讀通過,以上跟委員報告一下。

登記發言委員除了不在場者之外,其餘都已經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委員張智倫、丁學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還有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單位在一週之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張智倫書面質詢:

一、客家電視台收視率下滑

根據統計,全國目前客家總人口約有466.9萬,佔全國總人數的19.8%,但民間調查,2022年客家電視台及新媒體平台觸及人數雙雙下滑,並跌至新低。

「全台民眾收視率」30.3%,較2021年度最高的34.1%下降3.8;在「客庄客家人收視率」42.9%跌破5成,較2020年度最高的53.5%下降10.6;在「全台非客家人收視率」21.3%剩2成,較2021年度最高的39.5%下降最大18.2%。

「新媒體平台觸及人次」2022年最低1578萬4103人次,較2021年度少了近835萬人次,降幅近3成5。另外,在2018至2022年度全國有線電視台訂戶數則是逐年下降,5年平均減幅2.3%,約11萬4,229戶。

然,對照客委會及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之專案報告內容,並未對此一問題多所著墨,並研究如何透過新媒體、新措施,來提升優質影片的「有效觸及」與閱聽,卻僅在宣揚訪客數及瀏覽量提升,甚至強調「3秒以上」的影片瀏覽次數。

基此,請客委會及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就如何透過新媒體、新措施等方式,提升相關優質影片的有效觸及與閱聽進行研議,並將研議結果於二個月內提供相關報告予本席。

二、原住民族文化遺址保存

據媒體揭露,台北市目前經核准危老重建的遠東百貨寶慶店,於工程基地下方被挖掘出原住民族的「番學堂遺構」,惟至今對該古蹟之處理,僅有分階段施工監看,未見其他具體措施,更未見原民會的相關具體作為!

根據了解,番學堂是清朝劉銘傳治台期間推動的自強新政建物,用於教導原住民族學童識字、讀書等目的。後雖在日據時代曾為日軍使用,但仍是目前少數僅存與原住民族相關的清代建築與遺構,更具有重要的原住民族教育歷史意涵。

基此,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強化原住民族歷史文物、古蹟的保存工作,並於一個月內,針對原住民族各類歷史文物的保存、保護與推動工作,提供相關規劃、說明與具體作法等資料予本席

委員丁學忠書面質詢:

推動客家族群能見度與族群認同

針對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在新媒體運營情形專案報告提出質詢。客家族群超過四百五十萬人,為我國最重要族群,然近年因新媒體蓬勃發展,行政機關主管之傳統媒體,如何準確運用新媒體提升台灣社會對於客家族群認識與認同,乃為新時代之重要的課題。根據調查,客家電視台收視率持續未能突破更多的收視觀眾,另外新媒體平台觸及人次也同樣有所下滑,本席就此現象提出意見及建議:

首先,當今社群與影音媒體,流量為最重要的指標項目,故執行項目的優先應在增加點閱率,雖要仍要兼具公共媒體承擔之社會責任,須符合大眾之期待與教育意義等,但仍需再此一基礎上持續增加新媒體之流量,以達到推廣客家族群認同之目的。

本席暸解公廣集團之下,非營利目的之影音經營缺乏市場導向運營,欠缺贊助與聯盟化經營為經營目的與動力,但參造民間影音媒體經營者之影片與圖文製作能有效提升能見度與演算法青睞。例如:客傳會之YouTube影片封面缺乏設計與吸引力,若訂定設計風格、主題、字形等等,應能有效改善點閱率與其推廣目的。

有關客傳會Facebook經營觸及率低,本席認為原因多數貼文資訊過於繁雜,看最先出現前幾行容感到圖文不符或不了解重點。其次,缺乏與民眾互動,建議可以製作客家相關的謎因或是笑話,提高民眾划手機時的回頭率與關注。最後,頁面設計也缺乏留言與分享,導致Facebook貼文一發送就馬上沉沒,應盡力提升觸及率。

最後,本席建議客傳會應配合客委會聘任客家大使,借其聲量流量,達到衝高追蹤與曝光之目的。民眾的時間有限,每天划手機的時間都有限,在數量龐大琳瑯滿目的社群內容前,若要提高競爭力,應先盡力追求曝光率。例如建議可以先請各立法委員@客傳會之各社群頻道,使這些辛苦經營的頻道能出現在公眾視野。

委員吳琪銘書面質詢:

客語文化的宣傳─客家大戲

副主委,根據110年最新一次調查研究結果顯示,全國客家人口約有466萬9千人,占了將近台灣人口5分之一,客家文化及語言早已是台灣人的一部分,客語的「恁仔細」、「恁早」也成為國人日常耳熟能詳的寒暄用語,客博會於108年設立,給予客語的傳播、媒體帶來了正向且積極的作用,本席給予肯定。

而本席過去有邀請「客家大戲」到我的選區土城做過演出,「客家大戲」為臺灣土生土長的劇種之一,以客家三腳採茶戲為基礎,結合客家山歌、棚頭、相褒、俚語等臺灣客家表演文化精粹於大成,亦為客家語言文化的精緻表現,具有藝術價值,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戲劇可謂老少咸宜,對於客家文化及客語傳播有莫大的幫助,需要多加廣宣,目前客家大戲的年度計劃如何?在北部地區有甚麼城市是有演出?請副主委說明。

客家文化交流

客家委員會在今年4月主辦「H3 RIZZ UP演唱會」,邀請三大天后輪番演唱,推廣自身客語文化,演唱多首改編後的現代流行客家音樂,致力推動客家介入主流,以及音樂傳承與創新,首度跨界合作推出客籍天后歌手共同演唱會。透過音樂分享的方式,用年輕人孰悉的交流方式,把客家文化打進年輕人的心,提升客語聲望,讓大家有機會在公共場合、生活情境可以聽到客語。

本席認為這場活動辦得非常成功,音樂是最棒的語言及連結,讓大家瞭解客家文化、傳達客家文化。客委會後續是不是也多多舉辦這種活動推廣客語?

主席:因為陳瑩委員並沒有在我們議程的相關時間內來登記發言,而且今天已經是第二次了,我提醒一下委員,召委同意您發言,但是希望您以後儘量在我們登記質詢的時間內到場,好不好?要不然的話,這會引起我們內政委員會的議事人員,還有內政委員會的召委們的一些議論,但是召委已經第二次准許您於不在的時間裡面來質詢,希望下次能夠儘量在時間內好嗎?謝謝。

繼續我們請陳瑩委員來質詢,3分鐘,謝謝。

陳委員瑩:(11時57分)謝謝召委的大度,我們請鍾副主委。

主席:有請鍾副主委,謝謝。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陳委員好。

陳委員瑩:我們就原文會薪資結構的問題繼續來做討論,這一張我們再看一下,這是原文會跟公視薪資結構的比較,不管是最低平均薪資或最高平均薪資,原文會員工的薪水都比公視員工大概少了兩萬元左右,或許有人會說這兩個雖然都是公營媒體,兩個事業體的型態有很大的差異,但是就算是型態不同,整個薪資結構有這麼大的差異,那我想請教鍾副主委你覺得這個差異的問題在哪裡?你覺得他們這樣都沒有問題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我覺得差異大對他們的生活環境跟品質應該還是有差別,所以我們現在也在檢討,原文會也有提出需求,當然這個部分在111年6月曾經調薪過,那時候調4%,不過那已經也好幾年前的事了,物價上漲來講還是差距很大。

陳委員瑩:是,很高興你有這樣的體認,所以接下來我會有一些比較具體的建議啦!我們再來看一下,這是歷年軍公教薪資調整的幅度,中央社的員工他們整個薪資結構就是跟著軍公教薪資調整,軍公教2005年調整3%,那一年原民臺剛成立,那我們就姑且不去算這3%,但是2011年、2018年,還有2022年以及2024年,這四年軍公教薪資調整比例共14%,中央社也就跟著調整14%,而原民臺成立將近二十年,整個薪資水準才調整過1次,所以在2022年調整4%,副主委,這樣子的調整速度對原文會的員工會不會太不公平?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基本上看起來是比較不公平。

陳委員瑩:是,近20年來的物價波動應該也不只4%吧?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不只。

陳委員瑩:好。原文會從成立以後,軍公教調薪14%,再扣掉原文會2022年有調整4%,差距10%的部分我希望明年可以補齊。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這次原文會有提出8%的調薪,我們會爭取額度外的經費予以調整。

陳委員瑩:好,這個預算要怎麼調整?你們可以從原民會直接撥補嘛?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基本上因為我們撥給原文會4.62億是整個包在裡面,含薪資的部分,所以要擴充他們的經費,我們很希望是用中長程計畫把4.62億的框架跳出,能夠增加多一點。

陳委員瑩:在下個會期預算審查的時候,我一樣會提這個決議,本席的要求是希望明年調整10%,我預告了這樣的數字,希望大家可以提早準備好,好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我們看看逐年調整是不是有這個機會。

陳委員瑩:逐年調整?好,這10%就是一個目標,謝謝。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陳瑩委員的質詢,謝謝鍾副主委,也謝謝今天列席的官員們。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我們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2時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