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22日(星期三)9時至13時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議瑩
本日議程 討論事項
審查:
一、本院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答詢官員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仙桂
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力發展處處長謝佳宜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副司長吳希文
衛生福利部社工司簡任視察王燕琴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長尤詒君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代理司長廖高賢
教育部體育署專門委員賴靜婷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組長林琬琪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主任秘書陳世昌
主席:請主秘報告出席人數。
程主任秘書谷川:報告聯席會,出席委員27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請宣讀。
審查:
一、本院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由本會與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等三個委員會聯席審查,因為本席所提的版本尚在復議期間,所以現在有三個版本,我們依照院會交付的順序,請提案委員進行提案要旨說明。
首先請羅美玲委員進行提案要旨說明,羅美玲委員,羅美玲委員不在。
請王定宇委員進行提案要旨說明。
王委員定宇:謝謝主席。本席今天在這裡進行提案說明,有關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這個法我先從一個故事跟在場所有官員、我們立院所有同仁報告,有一個法國人來臺灣二十多年,他的太太在將近三年前因為癌症過世,他太太是臺灣人,他在一年多前被診斷出漸凍人症,現在已經癱瘓躺在病床上,唯一能照顧他的是過世的太太跟前夫生的女兒。他在臺灣工作二十年也有繳稅,他有我們的永居,可是當他到老弱病殘的時候,他不能使用臺灣的社會福利,這樣的case我可以在這邊跟大家報告,一個接一個,很多國際的朋友在年輕的時候,因為各種因素被我們的國家吸引而來,他可能是英文老師、他可能是工程師,他可能來自法國、來自印度、來自美國、來自各國,後來我們發現我們都只看到這些國際朋友年輕時為臺灣貢獻心力、工作的片刻,卻忘了他也會有老的時候、他會有生病的時候。當他正在這邊努力工作的時候繳納稅金,盡他的義務,我們把他當家人;當他老弱病殘的時候,我們不應該叫他回自己的國家,因為他已經把這裡當家,我們不能這樣對待自己的家人。
而當我們在延攬國外白領勞工、技術勞工、藍領技術工的時候,對於他長期在臺灣工作,不管是取得臺灣的就業金卡、永久居留證,當他老了、面對人生困難的時候,這個國家能不能照顧他其實也是非常重要的誘因,所以本席這個案子從上一屆跟勞動部、衛福部、國發會溝通了近兩年的時間,我最後提案的版本還是國發會的同仁協助擬稿提出的,所以在行政部門的執行上已經溝通達到共識,沒有窒礙難行之處。在這過程當中,有一個推動外籍人士在臺灣相關權益,甚至協助國發會進行白領勞工攬才的Crossroads協會,也一直在協助、參與溝通跟擬定草案的過程。就在我們現在說話的時候,這些我們臺灣的家人、國際的朋友也正在線上觀看修法的過程,這個法案已經經過兩年的溝通協調,因為屆期不連續,我們在這一屆又重新提出,我們希望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在臺灣累計居住達十年以上,有相關的就業、繳納稅金、有盡義務的相關規定,他可以適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一條,以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之規定。
這個案子沒有爭議,也許其他的法案跟這個法不一樣,但他有跟時間賽跑的壓力,我們的家人們也許皮膚是白的、黑的,不管他來自於哪一州、哪一國,他們在臺灣奉獻他們的青春,在他面對困境的時候,這個法能早一天通過,我們就可以讓他們知道臺灣不只是他們工作賺錢、納稅的地方,臺灣是他們的家,所以謝謝主席今天排審,也相信我們的邱議瑩召委應該特別能體會到類似這樣的法案,就像你一直在推動的再生醫療法一樣,它其實不應該有爭議,它唯一的壓力是來自跟時間賽跑,希望我們所有的同仁、所有的委員、所有在場的官員能協助這個法儘速修訂完成,它已經慢了,我們希望能夠更早完成,謝謝。以上是本席的提案說明。
主席:謝謝王定宇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羅美玲委員進行提案說明。
羅委員美玲:主席、各位官員、各位同仁,大家早安。世界上有許多國家比如像德國、紐西蘭、日本、加拿大、南韓等等都面臨少子化的壓力,所以逐步放寬移民法規跟政策,以加強攬才誘因,這其實也是我們要做的,因為臺灣的少子化問題是世界各國當中最為嚴重的,同時我們又面臨各國攬才的競爭,需要透過移民法規的鬆綁以強化臺灣攬才的誘因。過去幾年以來,政府都會用獎助學金的方式加強延攬,吸引僑外學生來臺就學,因此如果我國政府投入這麼多的公共資源之後,卻無法將僑外人才留臺就業,甚至吸引其在臺灣成家立業,著實是非常可惜,也可以說是政府資源的浪費,因此這次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修法,本席提案針對僑外生在我國居留並就學,且取得我國副學士學位者,放寬其申請我國永居時得以折抵我國居留期間一到兩年,另外曾符合修業年限規定並留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者,均得以折抵申請永居之連續居留期間,以利臺灣吸納更多的外專人才留臺,充實產業的實力。
最後,為了推動更多外國人來臺、留臺就業,針對僑外生的部分,本席其實有四個訴求,要求國發會、勞動部、僑委會還有教育部必須要跨部會通盤研擬,第一點是最終推動取消僑外生評點制的名額上限;第二點是推動僑外生個人的工作許可,現行的僑外生評點制,限制只能從事專門、技術性的工作,應新增個人工作許可制,讓其就業選擇更多元。第三點,放寬企業資本/營業額規範,並簡化申請流程。第四點,研議僑外生畢業尋職期間的工讀方案,而且不限於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以上是我的提案,也懇請各位委員同仁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羅美玲委員的提案說明。
現在請邱志偉、邱志偉、邱志偉委員不在現場。
現在請國家發展委員會高仙桂副主委就委員提案版本進行報告,高副主委請。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先進對我國延攬及留用外籍專業人才議題的重視與關心。今日貴委員會審查邱委員志偉、郭委員昱晴、羅委員美玲、邱委員議瑩、莊委員瑞雄、王委員定宇等分別擬具之修正草案,本會承邀列席說明,至感榮幸。以下謹就「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下稱本法)執行情形及委員修法方向予以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本法執行情形
一、說明
考量正值國家經濟發展與產業轉型的關鍵時刻,半導體、數位科技等重點產業人才需求孔亟,另面對全球產業供應鏈重組,各國積極搶才態勢,也牽動國際人才板塊的變動,提供臺灣延攬國際人才的有利契機。
本法自107年2月8日施行,以專法形式一次性鬆綁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相關法規限制,包括工作、簽證、居留、依親、租稅、健保等,並設計就業金卡制度,提升渠等來臺、留臺誘因,為我國留才攬才立下重要的里程碑。續為強化攬才力道,並回應各界反映及建議,本會自110年6月起協同相關部會進一步放寬相關規定,並於同年10月全案修正施行。本法推動至今已展成效,截至本(113)年3月底止,外國專業人才有效許可5萬6,427人次,較106年底本法施行前的3萬927人次,增加超過8成;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累計許可1萬4,187人次,其中就業金卡9,664人次,成功延攬各領域優秀國際人才。
貳、各委員版本之整體研析意見
本次提案內容主要係有關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鬆綁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年限折抵、提供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身障與長照服務等議題,針對各委員所提修正條文草案,本會綜合說明如下:
一、修正條文第十二條: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外國人申請變更居留原因、不予許可情形等規定,回歸該法辦理
(一)委員版本說明
邱志偉委員等20人提案: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於112年6月28日修正,爰建議刪除第12條第3項至第5項規定,讓外國人申請變更居留原因、不予許可情形等規定,均回歸「入出國及移民法」辦理。
(二)本會意見
考量「入出國及移民法」於112年6月28日修正,該法所提外國人申請變更居留原因、不予許可樣態及期間等規定之條次及罰則均有修正,致本條第3項至第5項援引內容有所變更,與該法產生扞格,建議回歸「入出國及移民法」辦理,本會支持委員提案內容。
二、修正條文第14條:縮短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1至2年
(一)委員版本說明
1.羅美玲委員等20人提案:修正第14條第4項,放寬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
(1)博士折抵2年
(2)碩士折抵1年
(3)學士且就讀4年以上者折抵2年
(4)副學士且就讀2年以上者折抵1年
2.邱議瑩委員等19人提案:修正第14條第4項,放寬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
(1)外國專業人才:博士折抵2年、碩士或學士折抵1年
(2)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博士折抵2年、碩士折抵1年
(二)本會意見
1.基於延攬優秀僑外人才係為推升我國產業發展競爭力之關鍵動能,應持續鬆綁渠等各項留臺規定以強化誘因。
2.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折抵部分
(1)現行規定係連續居留3年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在臺灣取得博士學位,可折抵1年,最快2年就可以取得永久居留。
(2)為強化國際高階人才留臺,參酌日本新設「特別高度人才(J-Skip)制度」,該制度允許具碩士學位以上或高階技能,具有一定收入者,最快在1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因此,本會支持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取得我國博士學位者,申請永久居留年限可折抵2年,碩士學位者可折抵1年,這個是之前辦法沒有的。
3.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折抵部分
(1)現行規定連續居留5年可申請永久居留,在臺取得博士學位者可折抵2年、碩士學位者可折抵1年。
(2)委員有的提案是希望副學士也可以折抵,我們認為申請永久居留年限折抵之設定係考量僑外生留臺可對我國經濟及產業之貢獻度,不單以在臺修讀期間長短為依據。鑒於各學位等級之專業程度有所差異,爰博士、碩士、學士應分別給予由高到低之折抵年限,爰建議取得我國博士學位者可折抵2年,原來碩士可折抵1年,增加學士學位也可以折抵1年。
三、增訂第21條之1:放寬取得永久居留且在我國累計居留10年之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得適用我國身心障礙服務及長照服務
(一)委員版本說明
王定宇委員等16人提案:考量部分在臺工作並久居之外籍人士,因身障或失能情事,衍生身障服務或長期照顧服務需求,無法妥善獲得本國相關服務資源,建議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於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並符合一定條件後,得比照本國人適用身心障礙及長期照顧之部分服務項目。
(二)本會意見
本項提案內容係為營造外國人友善生活環境及長久留用外國專業人才,涉及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之社會福利政策及服務提供,本會尊重該部意見。當然這個條文如果不會增加太多的財務負擔的話,本會也樂觀其成。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謝謝高副主委的報告。有關教育部、衛福部及內政部的書面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並刊登公報。
國家發展委員會書面資料:
審查羅美玲委員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王定宇委員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邱志偉委員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邱議瑩委員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之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先進對我國延攬及留用外籍專業人才議題的重視與關心。今日貴委員會審查邱委員志偉、郭委員昱晴、羅委員美玲、邱委員議瑩、莊委員瑞雄、王委員定宇等分別擬具之修正草案,本會承邀列席說明,至感榮幸。以下謹就「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下稱本法)執行情形及委員修法方向予以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本法執行情形
一、說明
考量正值國家經濟發展與產業轉型的關鍵時刻,半導體、數位科技等重點產業人才需求孔亟,另面對全球產業供應鏈重組,各國積極搶才態勢,也牽動國際人才板塊的變動,提供臺灣延攬國際人才的有利契機。
本法自107年2月8日施行,以專法形式一次性鬆綁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相關法規限制,包括工作、簽證、居留、依親、租稅、健保等,並設計就業金卡制度,提升渠等來臺、留臺誘因,為我國留才攬才立下重要的里程碑。續為強化攬才力道,並回應各界反映及建議,本會自110年6月起協同相關部會進一步放寬相關規定,並於同年10月全案修正施行。本法推動至今已展成效,截至本(113)年3月底止,外國專業人才有效許可5萬6,427人次,較106年底本法施行前的3萬927人次,增加超過8成;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累計許可1萬4,187人次,其中就業金卡9,664人次,成功延攬各領域優秀國際人才。
貳、各委員版本之整體研析意見
本次提案內容主要係有關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鬆綁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年限折抵、提供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身障與長照服務等議題,針對各委員所提修正條文草案,本會綜合說明如下:
一、修正條文第十二條: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外國人申請變更居留原因、不予許可情形等規定,回歸該法辦理
(一)委員版本說明
邱志偉委員等20人提案: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於112年6月28日修正,爰建議刪除第12條第3項至第5項規定,讓外國人申請變更居留原因、不予許可情形等規定,均回歸「入出國及移民法」辦理。
(二)本會意見
考量「入出國及移民法」於112年6月28日修正,該法所提外國人申請變更居留原因、不予許可樣態及期間等規定之條次及罰則均有修正,致本條第3項至第5項援引內容有所變更,與該法產生扞格,建議回歸「入出國及移民法」辦理,本會支持委員提案內容。
二、修正條文第14條:縮短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1至2年
(一)委員版本說明
1.羅美玲委員等20人提案:修正第14條第4項,放寬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
(1)博士折抵2年
(2)碩士折抵1年
(3)學士且就讀4年以上者折抵2年
(4)副學士且就讀2年以上者折抵1年
2.邱議瑩委員等19人提案:修正第14條第4項,放寬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
(1)外國專業人才:博士折抵2年、碩士或學士折抵1年
(2)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博士折抵2年、碩士折抵1年
(二)本會意見
1.基於延攬優秀僑外人才係為推升我國產業發展競爭力之關鍵動能,應持續鬆綁渠等各項留臺規定以強化誘因。
2.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折抵部分
(1)現行規定係連續居留3年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在臺灣取得博士學位,可折抵1年,最快2年就可以取得永久居留。
(2)為強化國際高階人才留臺,參酌日本新設「特別高度人才(J-Skip)制度」,該制度允許具碩士學位以上或高階技能,具有一定收入者,最快在1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因此,本會支持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取得我國博士學位者,申請永久居留年限可折抵2年,碩士學位者可折抵1年。
3.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折抵部分
(1)現行規定連續居留5年可申請永久居留,在臺取得博士學位者可折抵2年、碩士學位者可折抵1年。
(2)申請永久居留年限折抵之設定係考量僑外生留臺可對我國經濟及產業之貢獻度,不單以在臺修讀期間長短為依據。鑒於各學位等級之專業程度有所差異,爰博士、碩士、學士應分別給予由高到低之折抵年限,爰建議取得我國博士學位者可折抵2年,碩士或學士學位者可折抵1年。
三、增訂第21條之1:放寬取得永久居留且在我國累計居留10年之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得適用我國身心障礙服務及長照服務
(一)委員版本說明
王定宇委員等16人提案:考量部分在臺工作並久居之外籍人士,因身障或失能情事,衍生身障服務或長期照顧服務需求,無法妥善獲得本國相關服務資源,建議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於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並符合一定條件後,得比照本國人適用身心障礙及長期照顧之部分服務項目。
(二)本會意見
本項提案內容係為營造外國人友善生活環境及長久留用外國專業人才,涉及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之社會福利政策及服務提供,本會尊重該部意見。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教育部書面資料:
審查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大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謹提出教育部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教育部近年來推動擴大招收境外學生,我國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人數持續穩定成長,顯示我國招收境外學生政策已具成果。依據本部統計處資料,112學年境外生人數為11萬6,038人,學位生為6萬7,299人。境外學位生占總境外生比例,從108學年49.57%,到112學年上升至58%。
考量已在臺讀書之僑外生,經國家投入教育資源培育,且對國內文化及語言與生活具一定程度瞭解,宜優先留用及延攬其在臺工作,勞動部自103年7月3日新增「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該制度不再單以聘僱薪資作為資格要求,現行係以學歷、聘僱薪資、工作經驗、擔任職務資格、華語語文能力、他國語文能力或他國成長經驗、配合政府政策、在校就讀期間領取獎學金或成績優異者等8項目進行評點,累計點數超過70點且雇主符合聘僱外籍專技人員資格,僑外生即可受聘僱在臺工作。
目前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年限分別為5年及3年,在臺取得碩、博士學位者,可折抵一定之年限。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放寬來臺就學取得副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留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者,均可縮短原先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年限;委員邱議瑩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放寬來臺就學取得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留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者,可縮短原先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年限。該等修正草案,均有助於鼓勵僑外生來臺就讀大專校院,以及僑外生畢業後留臺從事專業工作。
上述縮短畢業僑外生取得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年限規定,涉及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之政策方向及目標,爰尊重該法規之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大院決議。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參考指教,謝謝!
衛生福利部書面資料:
審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第十二條條文修正及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大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召開第1次聯席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就審查羅美玲委員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王定宇委員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邱志偉委員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邱議瑩委員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涉及本部權責事項提出意見。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惠予指教:
壹、修正條文重點
羅美玲委員等20人、邱議瑩委員等19人及邱志偉委員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擬針對僑外生於我國就學者放寬取得學位、符合修業年限並留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者,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
王定宇委員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21條之1條文草案」,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含外國專業人才及其眷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其眷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及其眷屬)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且累計居留10年以上,得適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及第51條,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係為兼顧外國人友善生活環境、並衡酌我國社會福利資源有效運用,故針對與生命安全、基本生活權益最相關之服務項目,提供外國專業人才適用相關權益。
貳、本部意見
一、羅美玲委員等20人、邱議瑩委員等19人及邱志偉委員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查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所稱「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包含經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下稱國發會)會商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具有特殊專長者。
依該法第9條規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擬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者,得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核發具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之就業金卡,並可放寬其受聘僱許可之期間,提供渠等尋職、就職及轉換工作之便利性。
國發會業將「具有外國醫學專業領域才能並計畫投入我國重點產業者」,列為特殊專長之認定資格之一,所稱之醫學專業領域係指生醫產業及精準健康產業,非以取得國外醫事人員資格為認定條件,本部將配合國發會之會商作業,協助辦理專案認定。惟外國人具外國醫學專業,仍應取得我國醫事人員證書及符合執業條件與方式,始得在我國從事醫療保健工作,併予陳明。
二、王定宇委員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21條之1條文草案」
有關委員所提修法版本,均為提高本國延攬外國專業人才誘因,立意良善,惟目前社會福利經費仍為稅收制度,故整體政策仍以照顧國民為基本方向,以維護財政永續性。
查我國身心障礙證明之申請以具有國民身分者為原則,惟考量如他國予以居留於該國之我國身心障礙者與其本國身心障礙國民有相同之保障,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本部由地方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核發我國身心障礙證明予互惠國國民,目前符合互惠國計日本、美國、英國、加拿大、新加坡、法國等6個國家。
次查我國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其本質屬國家對國民生活照顧的給付行政措施,考量國家資源有限,對於長照給付對象之範圍以照顧我國國民為優先給付對象;又對於在我國居住二十年以上、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經內政部移民署發給外僑永久居留證、對我國長期奉獻服務或具有特殊貢獻且年滿六十五歲之外籍人士,訂有馬偕計畫,得專案比照我國年滿六十五歲之國民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使用長期照顧服務。
考量本案為針對外國人之特別規定,本部原則同意提供前述六個互惠國未滿六十五歲之外籍失能身障者及參照馬偕計畫之居留條件提供外籍失能長者,前述服務對象須經照管中心或地方主管機關受理長照服務申請,並經評估認符合給付長照服務資格及失能程度後,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及給付,爰建議居留資格宜與馬偕計畫一致,調整為「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合法累計居留二十年,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者」,以衡平對臺貢獻與使用福利措施。
參、結語
本部將視民眾需求,督導地方政府積極結合民間資源布建綿密的長照服務及身心障礙者服務體系,考量國際間平等互惠原則,於兼顧我國社會福利資源有效運用及財政永續性之前提,將遵照委員會決議辦理並配合法案修正方向持續推動相關服務。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內政部書面資料:
審查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邱議瑩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於外國專業人才留臺工作的關心與指導,今天貴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委員羅美玲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邱議瑩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共計4個版本,本部應邀列席報告及備詢,深感榮幸。
壹、前言
截至113年4月底止,在我國持有有效就學事由居留證之僑外生人數共計約5萬6,518人,其中前3名分別為越南2萬2,262人(占39.38%)、印尼1萬58人(占17.79%)、馬來西亞9,369人(占16.57%)。另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110年10月25日修正施行後,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案件共計1,969人,其中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我國博士學位折抵居留1年者11人;外國專業人才具有我國碩士學位折抵居留1年者512人、具有我國博士學位折抵居留2年者164人。
貳、涉及法規及本部意見
現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取得博士學位者,申請永久居留,折抵1年居留年限;外國專業人才在我國取得碩士學位者,折抵1年居留年限;取得博士學位者,折抵2年居留年限。
一、對於羅美玲委員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及邱議瑩委員等19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意見如下:
(一)羅美玲委員草案,針對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取得副學士(就讀2年以上)學位者,折抵1年居留年限;學士(就讀4年以上)學位者,折抵2年居留年限;碩士學位者折抵1年居留年限;博士學位者折抵2年居留年限。邱議瑩委員草案則針對不同對象區分,外國專業人才取得學士及碩士學位者折抵1年、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折抵1至2年;學士學位者無折抵之規定。
(二)為延攬優秀人才,增加在臺就讀大學以上之僑外生留臺意願,適度折抵居留年限,可產生一定之誘因,惟須兼顧不同對象折抵年限之衡平性,爰本部尊重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意見。
二、對於邱志偉委員等20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現行條文第3項至第5項,外國人申請變更居留原因及本部移民署不予許可之樣態與期間等規定,鑑於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3條、第23條之1及第24條等規定,適用範疇已可涵蓋所有外國人申請變更居留原因及本部移民署不予許可之樣態與期間等規定,爰本部尊重主管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意見。
三、對於王定宇委員等16人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增訂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經本部移民署許可永久居留,並符合居留期間規定者,得適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及第51條,及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之規定,本部尊重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意見。
參、結語
本部移民署將持續配合留才攬才政策,鬆綁畢業僑外生申請永久居留規定,以強化攬才誘因,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臺留臺,提升國際競爭力。
以上報告,懇請委員惠予指教,並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本日議程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質詢前援例作以下幾點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聯席會委員4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聯席會委員4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登記第一位陳亭妃委員發言。
陳委員亭妃:(9時16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早。
陳委員亭妃:副主委早。副主委,我想請教一下,你剛剛所講的,在學位放寬當中,你們現在有一個方向跟目標,就是博士學位可以放寬2年,碩士1年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特定的專業人才。
陳委員亭妃:對,就是特定的專業人才嘛!即被你們認定是專業人才,然後在特殊領域當中,如果是博士可以折抵2年,碩士是1年。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陳委員亭妃:這是現有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是說現有的博士是1年就沒了。
陳委員亭妃:然後會增加1年?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然後我們現在的提案是博士從1年……
陳委員亭妃:1加1?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1加1,然後碩士可以1年。
陳委員亭妃:碩士維持1年,還是碩士原本沒有?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碩士沒有,原來現行是沒有的。
陳委員亭妃:原來現行是沒有。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最重要是因為外國高級專業人才,我們已經把5年縮短成3年,所以現行辦法當初就是讓博士可以折抵1年,也就是最快可以2年。現在委員的提案是希望博士可以從1年增加到2年,也就是如果你是博士學位,最快1年就可以取得,這個會跟日本的最高級專業人才的取得年限相當,所以我們是支持委員的提案。
陳委員亭妃:所以目前這個部分,在博士的部分1加1是OK,碩士增加,然後學士學位也增加?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不贊成學士學位在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而是在外國專業人才,就是我們這個法裡面有分兩個人才等級,一個是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即必須要符合各部會所訂外國專業人才的一些相關條件,我們才會設定他;外國專業人才基本上就是根據就服法,譬如說要大學畢業加2年工作經驗,薪資4萬7,971元等相關規定進來的人,我們叫做外國專業人才,至於外國專業人才的部分,其實以前學士這一部分是沒有折抵的,這次委員有提案希望學士也可以折抵1年,因為外國專業人才的連續居留期間要5年……
陳委員亭妃:這是誘因啦!因為這個誘因很重要,也就是說當我們對於他的這個領域、這個區塊,我們認為我們是需要他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的。
陳委員亭妃:當然我們用這樣一個吸引力來延攬人才,這個本來就應該要去協助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其實我們是贊同委員的提案。
陳委員亭妃:所以在這個部分,其實我覺得我們應該要開大門、走大路。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同意委員的意見。
陳委員亭妃:因為在整個專業領域區塊,我們是沒有問題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的。
陳委員亭妃: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更大的放寬,放寬的幅度讓人家有感,否則現在全世界都在搶人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的。
陳委員亭妃:你認為我們臺灣可以搶得贏人家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我們臺灣還是有我們的優勢,譬如說,第一個就是我們臺灣的產業供應鏈,尤其是在半導體這個構面其實滿強的,我們其他產業也有它的特殊技術,最重要是我們臺灣有很好的生活環境,我們的治安非常好,我們的健保制度也很好,如果符合這個法進來的人,我們是給他不需要六個月的健保等待期,整個生活環境,人民也非常友善。
陳委員亭妃:副座,我要講的是你認為現在我們給的條件真的能夠跟全世界在人才磁吸這樣的狀況之下,我們能搶得到人才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只能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亭妃:你們有去檢討過嗎?當然,今天是委員提案……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知道。
陳委員亭妃:但是你們有整體去檢討過,我們要跟全世界企業搶人才,但光是我們自己臺灣傳統產業跟高科技,不要再說半導體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瞭解。
陳委員亭妃:其實人才的問題在內部就已經搶得非常嚴重了,更不要說跟全世界去爭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陳委員亭妃:你認為我們現在針對所有外國專業人才的延攬還有僱用方式,我們這樣子的條件足夠嗎?我覺得不夠欸!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所以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亭妃:很多企業跟我們講,其實我們的動作都慢半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這個法其實在108年就通過,我們中間也修過一次,我覺得我們要跟別人競爭,我們就要看看別人的法令是不是比我們更優惠,所以我們這個法也是持續一直在檢討修訂當中,這次也非常謝謝委員有相關提案。
陳委員亭妃:還好108年那時候有動了這樣一個開端。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陳委員亭妃:否則所謂外國專業人才延攬的部分談了很久,當時其實談了很久,但就是卡關,因為有很多思考的層面,好不容易突破了,可是突破之後呢?到現在幾年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6年。
陳委員亭妃:對啊!6年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其實除了委員的提案,我們今年也有考慮,我們會再全盤修法。
陳委員亭妃:對,這才是重要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我們有這樣的規劃。
陳委員亭妃:不是委員提出來,你們應該利用委員現在提出來,大家就是認為應該要修,其實我也有一個版本在立法院院會還沒送進來,因為我想新的國發會之後再整盤處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會。
陳委員亭妃:我們希望的是當委員認為應該要去調整的時候,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你們應該在這6年還沒修的當中怎麼整盤。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瞭解。
陳委員亭妃:整盤一次,討論我們怎麼跟世界接軌、怎麼跟世界去搶人才、怎麼跟國際企業,甚至半導體企業,還有所有傳統產業……現在很多傳產都已經走出去了,可是走出去之後他們發現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不足在哪裡?人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陳委員亭妃:所以我認為應該時間到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謝謝委員。
陳委員亭妃:6年!其實光是破那個口,大家很努力,破了那個口之後大家期待,可是說真的,現在整個競爭的演變跟競爭的速度,不是我們能夠想像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謝謝委員的提醒,的確我們今年有全盤修法的規劃,因為這個法案還涉及到很多相關部會……
陳委員亭妃:多久?副主委,因為現在新的主委上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今年底應該可以完成,至少今年底。
陳委員亭妃: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要有一個方向,我覺得要更快啦!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陳委員亭妃:因為現在委員都提出來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沒問題。
陳委員亭妃:提出來之後把它併著去好好討論,全面地從他們的學位,然後再從眷屬的部分,如果可以讓眷屬更安心,可以更安心的跟他們一起,我覺得這個部分會讓他們更能夠全心投入在自己的職場當中。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我們謝謝委員的提醒。
陳委員亭妃:所以這個拜託一下……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沒問題。
陳委員亭妃:先從他本身,然後再眷屬,然後是家庭的生活,你要怎麼讓他能夠安心在這裡立足,他才能全心付出,否則他會是一個浮動者,浮動的話就隨時會變動,我們企業在用人也會不安心,好不容易把他栽培到某一個程度,結果他又隨時要跑掉,這個部分再拜託,謝謝。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亭妃委員。接下來請林岱樺委員發言。
林委員岱樺:(9時25分)有請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早。
林委員岱樺:本席針對高階人才流失嚴重,我們的國際攬才政策僵化來跟您做個討論。有幾個討論的方向:我們政府是怎麼消極被動而導致高階專業人才流失,第二個是我們外籍移工的現況,以及現在國際上對於本國在世界人才競爭力的評比又是如何,重點在我們攬才!留才、攬才是兩件事情,攬才的關鍵門檻就是在課稅,就以臺灣跟新加坡做比較。本席肯定今天的修法方向,在攬才的部分,以體育專業人才為例,既然政府已經有較大格局去做這樣的修法方向,是不是以這個為基礎再擴大,在我們臺灣整個人口推估的基礎之上,我們對於攬才的部分是不是能夠更為大膽跟彈性?我有一個具體的建議。
我們來看政府的消極被動,這個也是媒體的報導,今年4月28號洛桑管理學院提到世界人才競爭力排名,新加坡是世界第二、亞洲第一,臺灣則是逐年下降,我們下降到整體的第二十名,當然它有一個細緻的排名,等一下我會提出來。
我們臺灣過去15年是所謂人才淨輸出國家,我們自己培養的理工跟金融優秀人才大量為美國、中國、新加坡、歐洲等國際企業所挖掘,除了攬才之外,留才的部分,我們對於他們留在臺灣繼續工作的可能性,雖不刻意阻止,但是積極度也呈現較低。
我們來看為什麼今天要提出修法,背景還是因為我們人才的淨輸出,理由有二,第一個低薪,第二個是移工政策。低薪的部分就以新加坡為例,全國員工薪資平均值是15.6萬臺幣,臺灣平均則是5.8萬,當然這個數字一定不能為臺灣所有國人所接受,但是本席就把它當作你們一個基礎數字平均薪資值來看。就算我以物價指數平減來看,在臺灣,員工收入平均購買力仍不到新加坡的一半。
在移工政策的部分,為什麼導致我們成為人口淨輸出呢?新加坡引進外籍人力的目的,重點是這個,副主委,新加坡引進的是新加坡自己不能做的事的人才,臺灣引進的外籍人力則是臺灣不喜歡或不願意做的事,差別就在這邊,這個決定了兩國後續的國際競爭力以及它的發展空間。
我們再來講到,因為有淨輸出,所以我們來檢視攬才的關鍵因素,當然因素很多,如何吸引人才的關鍵因素很多,我就以關鍵的減稅優惠來說,新加坡課外國專業人才的稅率是採高彈性、低稅率,而臺灣減稅是相對苛刻的,須同時符合好多條件,等一下我也提出來什麼叫好多條件才可以享有優惠。
我們再看鄰近國家怎麼樣積極辦理,韓國跟日本在東北亞,他們積極引進外國頂尖人才是繼新加坡之後,所以大家都看著新加坡;沒關係,這又是另外一個議題。繼新加坡之後,他們針對哪些人才?他們針對半導體、人工智慧等尖端領域,為彌補韓國、日本因為少子化及產業國際競爭所需的理工人才,他們大幅改變留學跟移民政策,就是在留才跟攬才部分作相關政策的規劃跟法規的鬆綁。
我們看我們的外籍移工,本國是直接把所有的外籍移工一刀切分為白領跟藍領,這兩張圖全部都是官方數據,在藍領的部分,我用藍領這兩個字,不好意思!我就依你們勞動部所提供的,在去年年底的時候,我們移工的總人數突破75萬人,製造業47.8萬人、社福業23.4萬人,占最多,而營建業及農業的移工人數漲幅是最明顯的。
我們再看下圖,這個是近三年來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也就是所謂白領階級的申請跟聘僱人數,它是累計110、111到112年,也就是到去年年底的累計,在科技人才領域累計允許26個白領階級進來;然後經濟領域方面到去年年底才累計4,028人;在金融領域是296人。這個凸顯是說,我國的白領階級人才濟濟嗎?我也沒有答案,那麼我們就從這張圖來看,我們真的叫做人才濟濟嗎?如果是這樣,為什麼我們在世界人口競爭力的評比卻是「倒退嚕」的呢?新加坡總人口數在去年年底是592萬人,相當一個北北桃的總人口數,作為一個總人口數相對較少,也沒有資源的國家,顯現出新加坡在國際上與其他國家的競爭是更為辛苦的,但是它在國際競爭力上卻不亞於其他亞洲的國家,他們人口少,所以必須引進更多的外國專業技術人才,來提升他們的產業,當然它在課稅上就沒有太多的條件限制啦!而且課徵的稅率也比臺灣優惠。
今天國發會職掌人力資源發展,既然主管人力資源發展就必須協調,請看下面這張圖,2023世界人才競爭力的評比,左邊是棒狀圖,右邊新加坡這張圖是分得比較細緻一點,它在人力、人才、競爭力方面有分為投資與發展人才、吸引與留住人才及人才的準備度這三個面向,我們在吸引人才與留住人才是第二十一名;然後在投資跟發展人才我們排名第二十三名;人才以及人才的準備度,我們是排名第十九名,其實是不高的,那就呼應到到底我們是不是白領人才濟濟,而導致我們不需要去延攬國際人才,講白一點就是獵人才。
我們再看課稅制度,這是關鍵,我們現在的作法是兩部法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法第三條,跟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就是今天討論的法條。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的辦法是講資格,因工作而首次,你必須是第一次來到本國的專業人才,過了5年之後來第二次,沒有了,那麼你必須要怎麼樣課稅呢?你必須平均每年住滿一百八十五天+幾乎是三百六十五天的一半以上,並連續五年,這五年當中課稅課百分之三十,第五年之後,必須要薪資所得超過三百萬,假設薪資所得四百五十萬,我就四百五十萬扣掉三百萬之後,一百五十萬的一半是七十五萬,才能免計綜合所得稅。
我們來看新加坡在一年內的受僱有分60天以下、60天至182天、183天以上,一年來工作天數在60天以下的,是免短期薪資所得扣稅的;60天至182天是適用15%的稅率;半年183天以上是總收入的15%或淨收入的22%,這邊是放重點,「特例」是指如果外籍工作者擔任公司董事的話,一律採用稅率22%。在本國,如果沒有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以現況來講,他的稅率百分之四十或四十五。
我們就以今天的修法,體育專業人才的部分為例,本席是肯定的啦!所以是不是以這個為案例,你們針對高階專業人才引進的相關修法會研擬優惠,來提升我國的產業競爭力,既然你都可以為了體育專業人才來做這樣的放寬,表示我們有這樣的一個氣度了。我就直接建議,在本國人口推估的基礎上,這個很重要,我相信副主委您是資深的公務人員,對於你們本身有這個網站很清楚。
主席:不好意思!林委員您的時間已經超過3分鐘,可不可以……
林委員岱樺:所以在這個基礎上,針對白領階級的外國專業人才,請國發會比照新加坡的攬才政策,大幅度地放寬資格,特別針對投資者、專業經理人或專業技術人員,他的課稅、居留等攬才條件,提升國家經濟及產業的競爭上,在3個月內提出具體執行方案,才能符合本內閣「行動創新AI內閣」的期許,這個副主委怎麼看?
主席:副主委是不是就……
林委員岱樺:那麼就3個月內提出來吧?
主席:按照林委員的建議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沒問題、沒問題。
林委員岱樺:好,謝謝!3個月內,謝謝!
主席:林委員的時間已經超過太多了,我還是要請各位委員能夠精準地掌握一下時間,謝謝!
邱委員志偉:主席,我可以作提案說明嗎?
主席:你不用提案說明就直接詢答了,現在不用提案說明,大家時間很寶貴,因為今天登記的人很多。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9時36分)主席,我的提案還是要簡短地說明一下……
主席:現在已經過了提案說明的時間了,你就直接詢答啦,我再多給你兩分鐘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好啦。
主席:好啦,就直接開始吧!
邱委員志偉:針對今天3個條文的修正,先請國發會、請勞動部、請衛福部。
主席:請國發會、請勞動部、請衛福部。
邱委員志偉:其實我的修法是配合入出國移民法在112年的修正,修正之後,我們原來的第十二條第三項至第五項就沒有必要重複存在,所以我的修法就是第三項至第五項把它拿掉、取消,回歸到入出國移民法相關規定,這國發會應該同意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完全同意。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另外有關於羅委員的提案,針對有學士學位或者副學士學位取得技術人員資格的部分,如果修法的話,我請教一下勞動部,會增加多少有效的約聘許可人次,你有沒有估計一下?勞動部。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這個部分我們目前應該沒有相關的推估資料……
邱委員志偉:如果放寬到副學士,那麼你們會增加多少?誘因夠不夠?我時間寶貴,你的立場怎麼樣?
陳主任秘書世昌:目前副學士人數不是很多。
邱委員志偉:對啦!如果學士呢?
陳主任秘書世昌:學士的話,目前全國一年畢業生大概27萬人。
邱委員志偉:不是啦,我是說外國的嘛!
陳主任秘書世昌:僑外生一年的畢業生是1.2萬人左右。
邱委員志偉:對於羅委員的提案你支不支持?
陳主任秘書世昌:原則上支持。
邱委員志偉:還有原則,原則也有例外,好,原則上支持,那麼我問一下馬偕計畫,衛福部。
吳副司長希文:是,委員好。
邱委員志偉:如果按照王定宇委員的提案,你們認為會增加預算支出,我覺得這個有誘因啊!很必要,你從外國要留才、攬才,這個誘因一定要存在,國發會也應該很支持。你站在財務支出的角度有你們的本位思考,如果財務支出不會造成國家財政負擔,我覺得應該要支持啦!所以這部分,如果修法通過之後,跟你所謂馬偕計畫把它放寬,哪一個會比較好?我希望你們做出一個評估報告。
吳副司長希文:是,關於這個部分……
邱委員志偉:你覺得馬偕計畫如果調整要怎麼調整?
吳副司長希文:報告委員,因為目前馬偕計畫它是要在臺居住20年,然後每年183天……
邱委員志偉:而且它條件門檻很高喔?
吳副司長希文:對,還要有特殊貢獻。
邱委員志偉:所以符合馬偕計畫而取得居留證的大概多少人?
吳副司長希文:目前340人有取得馬偕計畫。
邱委員志偉:對嘛!你們門檻太高,所以你跟現在外國留才攬才的誘因是沒有辦法銜接上,對不對?你誘因要增加,這些外國的專業人才才願意來臺灣,包括本人、配偶、子女,能夠有相關的醫療服務的話,這樣誘因會很強,如果你覺得修法會影響你們的財政支出,那你們必須把馬偕計畫做相關的調整,是不是一個月之內,把修法或者降低馬偕計畫門檻的利弊評估,做一個分析,可以嗎?
吳副司長希文:是,那我們再做一個評估。
邱委員志偉:一個月之內,好不好?衛福部在一個月之內……
吳副司長希文:是,我們再做一個評估分析。
邱委員志偉:提一個比較分析報告,就是這兩個方案提出一個報告,這樣我們才知道到底修法好,還是調整馬偕計畫好?
吳副司長希文:好,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另外,請問國發會高副主委,Talent Taiwan在臺北有設點,對不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邱委員志偉:南部也要設點……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邱委員志偉:南部設點在哪裡最好,你知道嗎?不是在賴瑞隆那裡,在我那邊比較好,賴瑞隆那邊沒有太多腹地,我那邊腹地比較多,有橋頭科學園區,又有捷運,各方面都非常好,是未來高雄市發展的重點區,所以人才招募的部分應該南北平衡;南北要平衡,北高雄是首選,副主委,你的意見怎麼樣?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後續我們可以進行相關評估……
邱委員志偉:後續?不是,立即啟動評估,好不好?立即啟動評估。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我們會評估。
邱委員志偉:地點我都幫你找好了,橋頭科學園區以後會設一些行政中心,那邊就可以設一個Talent Taiwan的高雄據點。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因為我們Talent Taiwan還涉及相關經費的編列等等,就像委員說的,將來臺灣也是……
邱委員志偉:我們那些都是國際大廠欸!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我知道,我知道……
邱委員志偉:我們那邊都是國際大廠,台積電什麼……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南臺灣真的也是很多半導體S廊帶中心。
邱委員志偉:對,橋頭都是國際大廠,S廊帶中心啦!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部分的國際人才諮詢服務很重要,怎麼樣全球攬才,你要跨部會的資源,所以這個……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是不是容許讓我們做一下評估再……
邱委員志偉:三個月之內,把據點評估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邱委員志偉:北高雄據點評估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邱委員志偉:另外,請教勞動部,直聘中心的幾個點都在臺北、新竹……
陳主任秘書世昌:目前臺北一個,另外……
邱委員志偉:你們都是南北失衡啊!
陳主任秘書世昌:據點擴充的部分,我們可以再評估。
邱委員志偉:立刻評估。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
邱委員志偉:一個月之內把北高雄的地點評估出來,為什麼?因為直聘中心是有關移工需求、移工留才的,我們那邊很多傳統產業金屬扣件,或者是高科技產業都缺工,需要很多移工,所以直聘中心的設立非常重要,這個地點我也幫你找好了,也在橋科,或者是未來的產業科學園區,北高雄產業園區或橋頭科學園區,你可以在這兩個地方找一個點,這兩個地點都是在北高雄,所以立即啟動直聘中心的設置計畫,是不是能一個月之內提出相關評估報告?
陳主任秘書世昌:委員,我們一個月之內提出在南部這邊設置直聘中心的可行性評估。
邱委員志偉:不,不,我就已經跟你講好了,南北失衡,所以我就告訴你重點,為什麼要設在北高雄?我都已經講清楚了,好不好?
陳主任秘書世昌:我們在南部這邊的評估,一個月之內提供給委員,謝謝。
邱委員志偉:南部的高雄啦!另外,就服法有關移工政策的目標跟方向,這也是你們管的?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
邱委員志偉:你看日本以前對外籍移工是非常保守的,現在考慮到未來少子化、高齡化的人力需求,他們的觀念大轉彎,突破過去的思維,現在包括那邊的便利超商,包括他們的旅宿業,都是外國移工,不管是留學的或者是聘用的移工,因為欠缺的勞動力太多了。我們的少子化、高齡化問題不會輸給日本,所以你應該要大開大闔,要有更創新的思維,不要太保守,針對就服法有關移工的政策目標,你要做一些調整,你的想法怎麼樣?
陳主任秘書世昌:跟委員報告,現在的人口結構確實有一些改變,所以我們對於移工政策也開始朝向參考日本對於實習生以及中階人力的引進,做一些彈性上的調整,所以臺灣在過去這兩年,針對中階人力也有一些鬆綁跟擴充的情形,這個部分我們跟日本的作法是接近的。
邱委員志偉:你們三十年前所設定的移工目標是暫時性、補充性的,所以用管制、限制的作法制定這個辦法,現在移工已經顯示為必要的人力,日本就是考慮到這點,有這樣的思維,所以整個政策思維、政策目標都作了調整,如果是必要人力,就應該要有不同思維、不同作法去聘僱,請問,我們的移工政策目標跟方向什麼時候可以調整?
陳主任秘書世昌:這個部分,其實在實務上,我們已經針對可以進用移工的雇主資格、業別部分,作一些原則上的放寬跟調整,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滾動檢討,基本上還是配合產業的發展和需求。
邱委員志偉:不是滾動檢討,整個上位的政策目標跟方向要調整,你覺得現在的移工是必要人力,還是補充人力?
陳主任秘書世昌:這個部分我們衡酌產業的需求,不再特別強調他是補充性人力。
邱委員志偉:你把這個部分做一個全盤的盤點,我希望你們要把缺工問題視為國安問題,一旦缺工,百工百業都沒有辦法生產,也就沒有辦法提供產業相關的產值,這是非常嚴重的國安問題,好不好?謝謝。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邱志偉委員。
接下來請楊瓊瓔委員發言,謝謝。
楊委員瓊瓔:(9時46分)謝謝主席。本席想邀請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楊委員早!
楊委員瓊瓔:副座好。105年我們啟動了能源轉型,以減煤、增氣、非核、展綠作為方向,這是我們再生能源發展的路徑以及策略,尤其在今年520的時候,總統就職大典時特別提出,第一項是會推動產業升級,然後第二項是積極打擊黑金、槍、毒;接著是積極推動第二次能源轉型、發展多元綠能、智慧電網,強化電力系統的韌性。在這樣的一個情況之下,我們更明定114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是29GW(10億瓦)的政策目標,以太陽光電20GW及離岸風電5.6GW為推動主軸,但是以目前的基期來看,包括地熱、生質能、海洋能、氫能等等,政府的能源轉型是不斷的跳針、不斷的跳電、不斷的跳票。請教副主委,新任的賴政府上任之後,所推動的第二次能源轉型,到底是什麼內容?非核家園會不會重新檢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第二次能源轉型的重心,就是要發展多元綠能,除了剛剛委員講到的離岸風電跟太陽光電,我們會依照十二項關鍵戰略裡既定的目標,一定會全力達成。
楊委員瓊瓔:你們的既定目標,到目前為止,照你的KPI是都達不到,所以本席剛剛才會說是跳電、跳票、跳針,本席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好好理性討論,我們真的非常希望聽到新政府的說明。今天主委沒來,但我真的非常希望聽到新政府的能源轉型到底是什麼?這也是總統先生非常重視的議題,其中非核家園這塊神主牌會不會重新檢討?請說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我想充裕而且穩定的供電,尤其是綠電的部分,是新內閣施政的重中之重……
楊委員瓊瓔:重中之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而且院長31號在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的時候,針對這個面向,應該會有具體的宣示。
楊委員瓊瓔:副主委,你今天代表國發會主委來到這裡,不是來告訴我們31號應該會怎樣、怎樣,我們是要聽到今天你所代表的國發會,針對國家的政策方向是什麼?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再跟委員補充,我剛才講到……
楊委員瓊瓔:請教,是否會與時俱進,調整非核家園的想法?會不會討論?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我們……
楊委員瓊瓔:會不會討論?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是說如果是在尋求全民共識的情況之下,在核電的這個議題上面會有一些……在大家都有共識之下會有一些決定,我只能這樣說。
楊委員瓊瓔:副主委,你這樣子我們詢答才有意義,現在大家都在期待也在看到底政府對於能源政策怎麼樣去做調整,非核家園是不是拿出來重新討論?這個就是民主風範,包括童子賢先生及林伯豐理事長,他們都提出他們的論點,包括郭部長在未擔任部長之前,前幾天他也表示核能是乾淨的能源,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他認為必須要拿出來做討論,他的基準點在於多數人的共識而執行之,跟您現在所說的雷同,所以我非常歡喜聽到這一點,我們也希望要好好的用心,因為能源政策對於整個國家的脈動是非常非常的重要,所以你們要好好討論。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我要強調一下,我為什麼要提31日的院長施政報告?其實以我的層級來說,我沒有辦法代替行政院就所謂的相關能源政策……
楊委員瓊瓔:沒有人叫你代替行政院,主席,這個時間要扣掉。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楊委員瓊瓔:就以你國發會的立場,誰叫你代替行政院?難怪昨天國會五法要好好的討論,對不對?怎麼會有這種思維?你今天是代表國發會,我已經強調過,你代表國發會講你國發會的立場,對不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那就是我剛剛說的。
楊委員瓊瓔:那你還要不要代表行政院?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這個能源政策最高的決策機關是行政院。
楊委員瓊瓔:好啦,我們不要不理性,我們希望理性討論,為了國家啦!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瞭解。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本席要討論在104年的人力銀行裡頭,我們看到職場性別友善調查,這是我非常重視的。我看到有61.9%女性受訪者因為性別受到不平等的對待,超過五成的女性認為升遷、懷孕、結婚育兒、特別假限制多存在性別不平等,部分的媽媽也因為家庭而暫時離開職場,但他離開之後要再回來,的確有困難,這個問題我也不斷地跟勞動部一直在討論。因為今天你代表國發會,因為你是handle橫向聯繫,所以本席要請教,男女升遷不平等的感受比例很高,有52.6%的懷孕者認為他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有51.8%因為結婚以及需要育兒,他也覺得是不公平的;有51.4%認為特定假別檯面下限制很多,所以容易被刁難。請問副主委,在性別平等法第十九條裡頭規定,為了撫育未滿三歲的子女,可以申請每天減少一小時無薪資的工時,但是我們發覺達到93.7%的人沒有申請,政府有福利,為什麼不申請?其中原因到底在哪裡?因為有48.1%的人不知道這個政策,等於快一半的人不知道,國發會是不是應該要好好的宣導?包括打造友善職場、促進性別平等、提高生育率,都是國發會主委應該要注意的,為什麼我們政策實施下去,效果卻是這麼低落?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把功課給你,請針對如何改善將詳實的書面資料給本席,我們之後再繼續討論。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楊委員瓊瓔:最後一個議題,創生計畫是由國發會跟各部會去推動、研討,以60億的經費來說,我們可以看到,到目前為止總共累計補助106案,換句話說只有6案(5%)有建立產業的模式。有了政府的資助,民眾努力在推動,在地方上每一個區,我們結盟創新團體,大家一起努力來推動,但是為什麼產出比率這麼低?這是什麼原因?我們努力的在立法院通過60億預算,要推動地方創生3.0,但是產出的比率這麼低,這樣子的數字你滿意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我們編好的預算,我們一定要全力執行啦……
楊委員瓊瓔: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針對這樣的數字,我想我會回去瞭解一下它的執行狀況,因為這不是我主管。
楊委員瓊瓔:比率落差太大,你的橫向組織一定要去管控好,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楊委員瓊瓔:請你針對橫向聯繫探討產出低落的原因以及怎麼樣改善,將書面資料給本席好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沒問題,謝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謝謝。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接下來請萬美玲委員發言。
萬委員美玲:(9時55分)謝謝主席,有請高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萬委員美玲:副主委好,少子化的問題是近年來我們非常急需要改進的國安問題,蔡政府在107年7月推出少子化對策,總經費高達4,851億,但是6年過去了,我們的生育率很明顯的沒有任何改善,而且繼續往超高齡化國家邁進。根據內政部統計,我國截至今年4月份已經連續40個月「生不如死」,死亡比出生要多,而且撫養比不斷地增加,使得現在的年輕人壓力越來越大,大概就是不敢生嘛,不敢生現在變成惡性循環,所以現在少子化的問題非常嚴重。
我們再來看一個數據,政府從107年7月核定少子化對策到現在,新生兒的人數是逐年下降的,在107年的時候還有18萬1,601名新生兒,但是到了112年只剩下13萬5,571名,短短6年我們的新生兒人數就減少了4萬6,030名,這個數字是創有統計以來最低。而且我們看到去年12月外國媒體經濟學人雜誌指出,全球生育率倒數五名的排名,臺灣的生育率在全球最後,也就是全球倒數第一。副主委是不是能夠提一下,我們有沒有檢討過少子化的對策?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關於少子化的對策,在院裡面之前由林萬億政委定期滾動的調整,現在少子女化的預算其實已經到達一千兩百多億元,用在減輕年輕人養育、生育的負擔,創造一個比較良好的生育職場環境,我們一直在……
萬委員美玲:副主委,我不是在問你這幾個政策是什麼,我是在問你你有沒有去檢討過這個對策?因為看起來成效不彰啊!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就是一直滾動在調整,每年幾乎都有新的措施出來,我想出生率降低可能也不只是臺灣的問題,像新加坡、韓國其實也都相當的嚴重……
萬委員美玲:副主委,今天我不是要跟你討論別的國家,我當然知道這是一個全球化的狀態,但是臺灣變成全球倒數第一,難道不需要檢討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當然、當然。
萬委員美玲:預算這麼多,時間過了這麼久,但政策完全沒有達到效果,這不需要檢討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當然需要。
萬委員美玲:好,我接受你說的滾動式檢討,你會後能不能給我一份比較具體的報告,說明你們到底檢討出什麼所以然來好嗎?因為今天時間也有限。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萬委員美玲:我們看到在審計部111年的決算報告當中,有指出我們國人低生育的原因,大概就是不婚跟晚婚。本席發現審計部還提到針對不婚跟晚婚並沒有明確的主責機關,我想請教一下副主委,這沒有明確的主責機關,國發會可以來主責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不婚的原因非常多元,有關不婚的部分,目前是內政部在主責,就是婚姻……
萬委員美玲:所以就審計部指出不婚跟晚婚沒有明確的主責機關,但國發會副主委您認為主責機關應該是內政部,是這樣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因為少子女化這個對策是林萬億委員在做整體的規劃,裡面有關於不婚這一塊是內政部在負責,目前的主責機關……
萬委員美玲:內政部當然一定有它的責任在,但是我認為國發會不會是沒有責任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萬委員美玲:您自己應該也非常瞭解,根據國發會組織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您可以看一下,我想您自己非常清楚你們所職掌的人力資源發展政策裡面也有寫到因應少子化等等,本來就是國發會的業務項目嘛!所以你也不可能完全推給內政部啊!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當然、當然。
萬委員美玲:所以我想如果在這個主責單位上面,不管是你有負責少子化或者是相關的人口政策,其實在國發會都有,今天副主委的回答如果全部推給內政部,本席是不能接受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不是完全推給內政部,而是因為在那個計畫裡面有部會的分工,國發會也會參加這一個會議,我們在會議當中也會基於國發會的職責會提供一些相關的建議給各部會。
萬委員美玲:副主委,為什麼本席會提到少子化?就是因為少子化造成現在國安問題非常嚴重,我們的人口呈現負成長,勞動力一直在下滑,所以今天我們也來討論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針對第九條來做這樣的一個討論,我們來提提看一個政策,就是就業金卡部分,就業金卡在107年2月8號上路,到現在也差不多6年的時間了,陸陸續續在109年10月成立了就業金卡辦公室,去年11月1號Talent Taiwan也表示要達成2030年攬才外國人士40萬人的目標,40萬人喔!這個「40萬人」本席不太瞭解,能不能說明一下?是累計40萬還是長期留臺工作生活40萬人,是哪一種?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累計吧!應該是累計。
萬委員美玲:你來這裡備詢,是說「累計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累計沒有錯。
萬委員美玲:是累計?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然後它包括中階的技術人力。
萬委員美玲:累計相對當然比較容易達成一點,但是我們來看一下,根據本席跟國發會及移民署索取的資料,看到就業金卡從107年到112年底,特定專業人才來臺總共發卡8,792人,而一般外國專業人員來臺是5萬6,170人,6年來我們只有吸引到6萬4,962人,我們再加上教育部的海外新型專班,教育部有這樣的一個專案,預估116年留臺就業的人數是1萬9,777人,也不到8萬5,距離你所說的40萬人真的還有好長好長的一段距離,現在離2030年其實剩不到7年的時間,你要怎麼去達標,能不能簡單說明一下?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我們這個40萬人包括剛才委員講到的特定專業人才、專業人才、僑外生,另外還有一個是移工,就是中階的技術人力,所以這4個加起來我們希望達到40萬人,的確這個目標是相當具有挑戰性,可是我想國發會協同其他的部會,我們會全力達成,譬如僑外生這一塊,我們都非常積極地去國外攬才。
萬委員美玲:副主委,我想既然相當具有挑戰性,你看嘛!國發會自己主責,然後教育部也有專案,我想其他部會應該也還有一些計畫,我覺得要再加強啦!最後一小點,以國發會在111年所做的調查來看,其實有16.7%的持卡者已經不在臺灣工作,而且準備申請永久居留的才占30%,所以副主委,我想就業金卡部分,你們去發這個的終極目的不就是希望他們能夠有意願留在臺灣,為臺灣來貢獻所長,但是到最後竟然只有三成的人願意留下來,這出了什麼問題啊?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這些所謂的特定專業人才都是國際移動性非常高的,他們是全球跑來跑去的,譬如有一些矽谷的臺灣幫,他們不見得會留在臺灣,因為他們要到世界各地去尋找投資標的。
萬委員美玲:副主委,我們剛剛討論金卡,第一個就是你在預計時間內的目標達成率還差這麼多,然後又留不下人來,當然你有一些說明跟解釋,本席都能接受,但你們要去思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嘛!會後能不能把關於本席今天質詢所有關於就業金卡的問題點跟解決方案再給我一份書面資料,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沒有問題。
萬委員美玲:謝謝。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萬美玲委員。
接下來請賴瑞隆委員發言。
賴委員瑞隆:(10時4分)謝謝主席,請高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早。
賴委員瑞隆:高副主委,今天我們處理的是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剛剛我看到了前面的委員,楊瓊瓔委員對你的一些答復有一段時間其實並不是很滿意的,在委員對於答復不滿意的狀況下,未來如果藐視國會法通過了之後,你會不會擔心影響到你的答詢?你會不會擔心觸犯到所謂的藐視國會法?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我們在這邊答詢基本上都會盡我們的職責。
賴委員瑞隆:你會不會擔心?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以我本人……
賴委員瑞隆:說實話,會不會擔心?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如果是以我本人來說,因為我都會基於我的職掌來回答跟回應,我可能不會那麼擔心,可是……
賴委員瑞隆:不只你,包括司長、處長,甚至科長都有可能被叫上來詢問,你會不會替他們感到擔心?藐視國會法……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
賴委員瑞隆:如果國會的多數就是認為你藐視國會,在法律的條文界定裡面認為只要你有藐視國會的行為的話,經過他們認定就是藐視國會,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就公務員來說,我們會希望這個法會訂定得更明確,而不是讓公務員覺得……
賴委員瑞隆:所以高副主委誠實地回答,會不會擔心?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賴委員瑞隆:如果照這樣的話,會不會擔心同仁們有擔憂,你認為同仁會不會有點擔憂?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如果是以我來說,假如這個法通過了,我們可能跟同仁要對這個法有進一步的認識,避免就是……
賴委員瑞隆:你長期在公務體系裡面應該知道,因為到立法院來,立委們要問什麼問題其實沒有人知道,它不像美國的聽證會有一個很確定的範圍,今天如果美國聽證會要談外國專業人才,你來談就是談這個,但是你看剛剛談到核電去了、問到核電去了,你對核電所回答出來的,第一個回答他滿意,第二個回答他不滿意之後,他就可能認為你並沒有……他就不滿意。我的意思是在這樣的狀況下,再回來談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好了,我們要邀請更多外國優秀人才來到臺灣,而將來在立法院可以要求他來的時候,如果他沒有來或者是沒有照實提供,有可能罰一萬以上、十萬以下的罰鍰,甚至連續罰,對於延攬外國專業人才,這樣子會不會產生另外一種負面的壓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報告委員,麻煩再說一次,我剛才有點失神。
賴委員瑞隆:如果藐視國會法通過的話,外國專業人才要來到臺灣的時候,他有可能被立法院要求要來做說明或調查,可能會處以一萬以上、十萬以下的罰鍰,而且連續罰,這樣會不會影響到外國人來到臺灣的意願?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不知道外國相關的這些移民法規裡面有沒有涉及到,因為我不知道國會藐視法裡面是不是規定只有取得國民的這些資格才可以來,還是它的條件是怎麼樣……
賴委員瑞隆:我們看香港的狀況,香港整個做了一些限縮之後,其實不只外資逃,連很多人員也都離開了,因為它限制了,當國會用這麼強的一個強度去約束人民,我要求你要來做一些說明跟調查的時候,如果你不來或者什麼的話,我會對你罰鍰,官員是有可能被判三年以下的徒刑,但是人員的話是會被罰鍰,而且連續罰,罰到你來為止,這個不會產生壓力嗎?你認為不會產生壓力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我覺得所有人在選擇要不要進入這個國家或是到這個國家工作的時候,他會比較在各國的法令,當然我們的法令應該不能比其他國家更為嚴格。
賴委員瑞隆:所以我要說的是,我們希望延攬更多的優秀人才,甚至希望更多優秀的公務人員不斷在政府內服務的時候,我們在立這些相關的法必須非常謹慎小心,如果沒有很謹慎小心的話,會讓人才視你為畏途,視你這個政府或者視你這個國會是一個具有高度壓力的國會,更何況還有很多不見得看得到的一些手的時候,這個都會影響到臺灣的整個長遠發展,副主委同不同意這樣的看法?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我同意委員的說法。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你,我們一起努力,希望建構臺灣是一個更穩定而安全的社會。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賴委員瑞隆:因為時間有限,我來問一下,今天其實王定宇委員提到有關於社會保障的問題,針對外籍人員的社會保障,國發會或者是衛福部的評估是怎麼樣?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因為這個法令涉及到社會福利跟服務的提供……
賴委員瑞隆:會有大概多少?假如照王定宇委員的通過的話,會有多少的預算要支付?請說明一下。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衛福部有估算,我們國發會的立場是,如果在政府社會福利沒有財務危機及服務提供沒有問題之下,我們是樂觀其成,可是……
賴委員瑞隆:我們讓衛福部說明一下,好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尊重衛福部的意見。
賴委員瑞隆:衛福部說明一下。
吳副司長希文:委員好。針對延攬外國專業人才的部分,其實衛福部是抱持希望能夠吸引更多的專業人才,然後以多元包容跟廣納的態度,從這個方向去做考量,不過因為目前這些外國專業人才的眷屬或者是他的子女的部分,如果說他是屬於身心障礙的身分,這個部分的人數目前還沒有辦法做一個精準的掌握,所以這個部分後續我們可能還需要再……
賴委員瑞隆:你們推估出來大概會有多少的預算?假如照這樣通過,要增加多少預算?
吳副司長希文:這個部分因為目前還沒有辦法掌握這些外國專業人才的子女或者是眷屬的身障人口數字,所以這部分……
賴委員瑞隆:儘速把它推估出來,好不好?這個案子有跟部長做過說明嗎?新上任的部長。
吳副司長希文:這個部分我們有跟內部的長官先做過一些討論,其實方向上還是希望朝吸引專業人才能夠在臺工作為目標,希望能夠廣納跟多元包容……
賴委員瑞隆:朝這個方向,但是預算怎麼樣來……
吳副司長希文:可能還需要再去做精算跟審慎的評估,謝謝。
賴委員瑞隆:好,瞭解,謝謝。我想吸引更多專業人才來到臺灣,為我們一起來努力,讓臺灣的經濟、產業更好,這是大家共同的目標,但是有些涉及到財務面的問題的話,也必須要謹慎來思考。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賴委員瑞隆:最後一個問題,旗津的類離島其實我跟高副主委也談過非常多次啦!旗津當時其實是半島,因為高雄港開港之後形成離島,但事實上因為它有過港隧道的關係,所以它永遠沒辦法享受到離島建設條例的優惠,但是因為它在交通上相對還是比較讓人困擾的啦!我認為其實應該有一些類離島的方式給它優惠,不需要去吃到其他離島的一些預算,但是可以用一些政策面上的支持,給當地的居民更好的發展機會,它也是你們地方創生的一個輔導機構嘛!副主委,你們現在整體的規劃方向是怎麼樣?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就如委員所說的,我們有發文給各個單位,請他們對於旗津這個面向裡面,提供相關的一些規劃,然後黃處長其實也召開過會議了,我想我們接下來會持續就旗津的發展……
賴委員瑞隆:副主委,這個講非常久了,請一個月內給我一個比較具體的答復好嗎?因為我覺得這應該是大家可接受的方向啦!它不視為離島,視為類離島的方式,它不吃到離島建設條例的資源等等,但是在有些東西給予一些特殊的放寬或給予一些……讓當地的人才能夠回流,讓當地的居民有更好的發展,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賴委員瑞隆:我覺得這是做得到的,一個月內給我一份報告,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一個月內給委員具體的回應。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高副主委。
主席:謝謝賴瑞隆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13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副主委。
主席:來,請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早。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副主委好。按照你剛才的答詢,你絕對不會有藐視國會,因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本來就有規定不能反質詢,也不能虛偽的答復,所以尤其是公務員都不會,不要擔心。會發生這種事情,大概是極少數,以我30年公務員、4屆立法委員的經驗,應該是極少數的才會發生這種事情,不用擔心。
今天的議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根據內政部的報告,到110年10月25號修正施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案件共1,969人,勞動部擬取消僑外生評點制配額上限,然後擴大進用僑外生相關的這些,到113年已經提高至7,000人,人數一直在成長。國發會的報告提到,截至今年3月底止,外國專業人才有效許可人數是5萬6,427人,所以這個部分我要建議的是,因為這些專業人才是不是跟我們臺灣……我們臺灣的教育也非常棒啊!對不對?我們現在臺灣的年輕人就學,學校也培養出很多的專業人才。如果我們這一方面的專業人才不足,某個企業、某些企業跟教育部或是相關的學校、大學要怎麼樣去促進,因為畢竟還是要以本國的人才為優先,所以這個部分需要審慎地去評估、去因應,以今天的這些提案,副主委,你認為……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我想就像委員所說的,因為現在每個國家都跟臺灣一樣發生人才短缺、人力短缺的問題,我們當然希望是培養本土的優秀人才優先,所以大家可以看到,不管是我們的高教或是我們有一些特別條例、半導體學院等等,都是在全力培養國內的一些高階人才。
當然國內人才因為我們人口結構的關係,還是會不足,那不足的話,我們就希望從國外去引進,現在國外引進的方式裡面,第一個是我們建立一個專法,就是高階的技術人力;第二個,其實剛才有講到的,我們有一個僑外生留臺的評點制度,我們希望大量的吸引海外的、國外的學生來臺灣就讀。就讀完了以後,他既然用了我們的資源,也熟悉我們的語言跟文化,他就可以留下來。目前這個制度已經放寬到副學士以上都可以申請,而且績效其實還蠻不錯的,現在畢業的學士生幾乎有一半會留在臺灣,來補充我們需要的專業人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的建議是按照我剛才的陳述,你也認同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我們臺灣這些專業人才的培育,跟我們企業的需求,怎麼樣共同的去推動,如果仍有不足,才去考量這些,所以一定要去做審慎的評估。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沒有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剛才副主委你也提到了臺灣少子女化嚴重,整體來看國發會應該要去跟相關的部會,甚至行政院討論,我們對少子女化的因應到底足不足,不只是這樣,我們缺工很多也沒錯,但是怎麼樣去因應這些問題,不能一直一直引進外勞,包括軍人都一樣。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沒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看到我們現在職業性的志願役軍人都不足,所以少子女化是一個國安的問題,沒有錯,但是怎麼樣去保障現有人員的就業,也是需要審慎的。就像今天勞動部也有來,勞動部一再開放、一再開放,這些倒不是專業人才,是一般的營造移工,開放非常非常的多,有這樣的一個數字,而且影響的當然是我們原住民基層的勞工,當然這個部分不是你的業務,但是應該是整體去考量。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跟委員報告,其實有關於移工,如果是個別行業,那是屬於專案性的引進,就如所說,在進行專案性引進的時候,勞動部其實都會去評估它會不會影響到國內的就業,當然也會評估如果不引進的話,是否可能會影響到整體的經濟成長,經濟成長往下降的時候,其實也會影響到所有業別的勞工啦。所以這個會議裡面其實會有綜合性的評估跟考量,然後會權衡,一定是要對國家整體都會有利益,而且也不會損及到特定的族群啦。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這個說來話長,礙於時間的關係,因為這還涉及到我們的薪資啦,因為外勞薪資比較低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我知道。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這個部分是要整體考量,國發會要跟各部會去整體考量的。謝謝。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的發言。
主席宣告一下,待會本席質詢結束之後,我們休息5分鐘。
請呂玉玲委員發言。
呂委員玉玲:(10時21分)謝謝主席,請高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早。
呂委員玉玲:副主委,本席在這邊想先就教你,請問國發會的主責業務當中,哪一項是刻不容緩,是關乎我們國家的未來跟經濟前景的當務之急,必須要有對策,要先來解決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就我們國發會的職掌,而且衡酌現在國內、臺灣的經濟發展狀況,我覺得產業跟人力這兩個應該是最重要的。
呂委員玉玲:是,產業跟人力、產業跟經濟等各方面都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就是少子化,所以本席必須先就少子化議題來跟你討論,因為我們看到現在整個臺灣的生育率,在2023年是全世界倒數第一,這個就關乎到我們,且整個影響所及是多方面、多元的,尤其是在教育方面,私立學校在招生不足的情況之下,就會有倒閉的問題。在勞動力方面,我們青壯年就業的勞動力減少,產業缺工的情形就會造成我們整個產業,甚至國家都會發生整個空窗經濟受限的問題。還有我們的財政問題,因為我們整個人口結構是倒金字塔型人口結構,所以我們的健保跟勞保在收入減少的情況之下,整個虧損的漏洞就會越來越大。尤其是在國防方面,青壯年人口的減少也會導致義務役跟志願役的招收非常困難,影響我們整個軍隊的運作及戰備的準備。
副主委,關於少子化的情形,整個社會歸咎其原因是出於高房價、高物價跟高工時、薪水低,還有育兒成本提高的問題,這些問題都是環環相扣的。副主委,少子化的問題在這方面是整個國家發展最根本的問題,所以請教你有什麼想法跟策略可以減緩少子化的危機?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剛剛委員其實已經點出了我們要解決少子化問題的一些相關對策啦,目前我們有少子女化的對策計畫,其實每年已經編到大概1,292億元啦,這邊主要是用在減輕年輕人育兒負擔的這個構面,你剛才其實也有提到高房價、低薪及一些相關的課題也是會影響到年輕人……
呂委員玉玲:你只有編列預算,根本沒有辦法解決根本的問題。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所以我們持續在滾動檢討。
呂委員玉玲:是要滾動檢討沒有錯啊,可是你們滾動了這麼多年,我看你的解決方案都沒有出來,尤其是我們看到2022年增加的人口是15萬,但是在你們整個所做出來的報表裡面,2022年到2070年的人口數推估報告裡面有特別提到2023年的低估值,這個推估是分成高、中、低,低估值是在14萬,但是2023年我們的出生人口數只有13萬,所以你們只會寫報告,你是怎麼去評估這個低估值的?你怎麼評估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的確啦,2023年我們實際的出生率遠較我們想像的低推估值……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怎麼去評估的?你整個計畫沒有一個策略去應對、解決少子化的危機啊!你連這個低估值都沒有辦法掌控到,實際數還低於你的低估值,這個是非常大的問題,所以本席為什麼從少子化這邊先跟你就教與討論,因為這是最重要的根本問題,人才也是最重要的,但少子化會造成整個國家經濟發展的問題。尤其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外國專業人才延攬跟僱用的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要放寬僑生在畢業之後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資格,但是我們看到國發會在2018年就開始在推動讓外國人士可以申請「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合一的就業金卡。副主委,就業金卡你們執行了6年,執行的成績是如何?到現在6年的時間,你們只發放了9,664張,你還喊出2030年要延攬7萬名的國際專業人士,你有這個信心嗎?你做得到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我們設定這7萬個國際專業人才是包括特專跟一般專業人才,就業金卡是屬於特專那一塊,我們目前的國際專業人才含就業金卡的部分大概是1萬4,000人。
呂委員玉玲:那你的7萬人呢?就業金卡實施這麼久了,是沒有功效嗎?很困難嗎?這個已經放寬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呂委員玉玲:我剛剛提到就業金卡是四項合一的,就是要給你們去延攬人才進來,都有在規範裡面,但是你們還是沒有辦法!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這1萬4,000個特定專業人才裡面,因為我們有設定減稅等相關的規定,所以我們設定的是有某些高標準……
呂委員玉玲:我現在跟你講的是就業金卡部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一樣。
呂委員玉玲:這也是延攬人才啊,對不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就業金卡也是一樣。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們7萬人的目標,做得到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7萬人……
呂委員玉玲:你既然喊出來了,不要只會做報告、只會寫報告而已,根本就達不到標準!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有信心可以達到。
呂委員玉玲:有信心?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呂委員玉玲:2030年要達到?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它涵蓋特定專業人才跟一般專業人才,我們特定專業人才現在已經到1萬4,000人了。
呂委員玉玲:所以本席在這邊也要請副主委,還是要針對問題的根本,你們就應該要跨部會去統籌來建立合作的機制,讓我們整個目標更加地明確,來增加生育率的問題,讓我們國人能夠有生養的意願,更願意生養,這才能解決人才的根本問題,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謝謝委員指正,謝謝。
主席:謝謝呂玉玲委員。
接下來請陳菁徽委員發言。
陳委員菁徽:(10時28分)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官員,大家好。我想請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早。
陳委員菁徽:副主委,你好。本席是婦產科醫師,也是不孕症醫師,所以剛剛許多委員所提到的少子化問題,相信也是國發會今年會統計且分析的重點項目,是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的,我們的人口推估是我們每兩年都會做的業務,然後我們會觀測它的變化。
陳委員菁徽:好,我們可以最後再來討論。在去年的報告中,國發會曾告訴我們重點產業中缺人,超過四分之一占比的主要原因,這邊我們看到,行政院在99年10月13日的院會中,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七條,指定國發會為專責機關,負責建立協調整合機制,並且推動產業人才資源發展相關事宜,以強化產業所需人才,提升競爭力,具體的責任就包括針對最新未來產業人才供需進行調查跟推估。這份報告非常多人在看,媒體也會討論。根據前一個年度的辦理成果來發布所謂「重點產業人才欠缺主要原因」,包括彙整了經濟部、交通部、數位部、農委會、金管會等6大部門、19項重點產業人才的調查跟推估,來綜合分析欠缺人才的主要原因。我想請教一下,你們固定會在每年5月發布這份報告內容,如今我們還看不到針對2023年盤點過後的報告內容,請問國人到底什麼時候才看得到這個報告?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現在在走行政流程,很快就會公布了,已經完成了。
陳委員菁徽:是,那我們來看一下,這是2022年的數據,所以是2023年公布的檢討報告,我們至少可以看得出來,在這19項重點產業中,特別需要人才供需的產業已經有10項是超過50%的廠商都在反映人才不足。我們看左半塊,左半塊許許多多是我們現在的創新產業,比如說光電、AI、智慧機械、精準健康,都是國家發展的重點項目,這些產業都有50%的廠商反映欠缺人才,最左邊兩項的觀光遊樂及IC設計更是高達88%的廠商反映欠缺人才。
我們再來看右半邊,像是紡織、旅宿也都個別有超過4成的廠商反映欠缺人才,還有投信投顧、證券也有超過3成,副主委可不可以講一下,我們即將分析公布的2023年的報告跟這個2022年的報告會有什麼差異?或是有什麼產業的變化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我這邊沒有詳細的數據,可是我聽我們同仁說,其實業別有一些差異,可是的確看起來……
陳委員菁徽:缺工的問題是更嚴重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就是說……
陳委員菁徽:更加嚴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是差不多吧,就是人才不足的這些產業別有些差異,可是情況應該大概類似。
陳委員菁徽:好,我們看下一張。有關重點產業缺人的原因,依據你們自己的分析,超過四分之一占比是因為人才的供給數量不足,另外像是流動率過高、素質不符、薪資不具誘因等等。我想請問您,過去馬政府曾經在2015年設置了行政院人口及人才政策會報,再到蔡政府上臺後的2017年,當時林全院長也利用原有的資源來設置這樣的會報,請問現在這個會報還在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我們現在的人才及移民政策是透過首長會議討論,這個首長會議之前是由國發會龔主委(現為龔秘書長)來主持的,參與的部會包括經濟部、勞動部、教育部、內政部、僑委會等相關的部會。
陳委員菁徽:所以是由您來提供報告跟數據,但是……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是說會定期,這些首長都會定期的來舉行會議,我們目前已經舉行過12次了。
陳委員菁徽:很好,但是假使我們這個報告出來還是缺工,表示你們這12次的主管報告,其實沒有做到具體的解方,就跟少子化一樣啊!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就是……
陳委員菁徽:你做的報告所提供的數據都很好,可是沒有解決的方案,因為我們的少子化是一年比一年嚴重。
我們來看最後一張,這個問題剛剛非常非常多的委員關切過,行政院在2018年通過了五年期的「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來支持國發會,讓國發會管理考核衛福部、教育部能更稱心,後來到了2021年,決定再把這個專案延長到 2024年。我想請問副主委,您覺得你們2024年以前的少子女化對策有具體的做出一些幫助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少子女化對策所涉及的部會非常的多,之前是林萬億政務委員在主持的,基本上這個計畫是持續在滾動調整,這個計畫到2024年屆期的時候,也一定會有新的計畫來做啟動。
陳委員菁徽:所以我們在2024年以後,會有2025年的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的2.0版本,是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會用什麼樣的名稱我不曉得,可是絕對會持續的推動。
陳委員菁徽:好,那我們也很期待看到你們有提出怎麼樣的因應對策。謝謝。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謝謝。
主席(呂委員玉玲代):請邱議瑩召委質詢。
邱委員議瑩:(10時34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一下高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早。
邱委員議瑩:副主委早。副主委,我就直接請教您,我們國發會的計畫目標是要在6年之內留下19萬個僑外生,用來填補國內超過一半的人力短缺。我想請教一下,到底國發會要怎麼樣努力讓這樣的目標可以達標?螢幕上的這個是根據你們國發會的資格的統計數字,從2020年開始到2023年,以臺灣僑外生的畢業人數來看,到最後留下來的大概也只有一半,約六千多人而已,而且現在看起來馬來西亞籍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的人數持續增加,已經超越了日本,達到了首位。我還是要進一步請教副主委你們怎麼看,就像我們今天提出的修法內容,雖然本席所提的法案因為程序的關係還來不及併案審查,但是您剛剛的答詢也有針對我的提案,其實這應該也是國發會未來修法的一個重點。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邱委員議瑩:就我剛剛提出的這個問題,未來我們如果照這樣的條文去修法通過,您覺得這樣的誘因足夠嗎?足夠讓您在很快的時間內能夠達標,來填補這樣的人力短缺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先回答委員的第一個問題,因為我們有僑外生評點制度,所以如果他願意來這邊就讀,然後取得學位,幾乎有一半的人會留下來,所以我們怎麼樣去擴充僑外生來臺就學的人數,其實就非常重要了。教育部他們有一些既定的規劃,他們的攬才甚至是到東南亞直接設點去把僑外生引進回來。就我們來說,我們在設定這樣的目標的時候,其實我們有責成教育部要提出每年所希望達成僑外生來臺就學的人數,我們透過這樣的管控,因為基本上如果他來這邊唸書的話,第一個,他用了我們的教育資源,第二個,他熟悉了我們的文化,熟悉了我們的一些風俗,所以基本上,以臺灣的環境來說,他們留在臺灣的意願,以剛才我們說的那個評點制是高的。
邱委員議瑩:副主任您講的這個部分是有來唸書的,你覺得可以適度地來補充我剛剛提到的這一塊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的,沒錯。
邱委員議瑩:但沒有來臺灣唸書的呢?有一些企業,這個問題可能要請勞動部的代表上來一下,依據就業服務法的規定,我們可以聘一些外國人,但是相關的法令規定其實是有一些嚴苛,剛剛國發會講的是利用僑外生,現在如果是在企業界裡面,我現在提到的是,在就業服務法裡面就有規定,設立未滿一年的公司,實收資本額要達到五百萬以上、營業額要達到一千萬以上,但是根據稅籍登記資料,臺灣資本額在五百萬以上的企業只有占18%,對不對?
另外,螢幕上右邊的這一個圖,我覺得國發會也要看一下,這是現在對於留學生就業政策的比較,臺灣跟日本相對是嚴格的,香港、加拿大、法國、德國相對是比較寬鬆,沒有什麼特別特殊的要求,我們還算是在最嚴格的這一端,比如說你規定公司的資本額要五百萬以上、營業額要達一千萬以上。當然,我曾問過你們,你們說是因為很怕那種人頭公司去設立假公司,然後專門聘用外國人,這個考量也是對的。問題是對於很多正常設立的企業來說,他們根本不知道如何,甚至能不能很快速的來聘用這一些外國人或者是僑外生,對企業的聘用來講,那個流程他們完全不清楚、不瞭解,甚至現在有很多外國的自由藝術工作者,他其實是沒有特定雇主的,就我們現在相關法令的規範,其實他們要留在臺灣是不容易的,勞動部,你們怎麼看?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謝謝委員的指教。有關協助僑外生留在臺灣工作的部分,目前我們短期內是朝向,先把我們每年可以核配的評點制員額的部分再做擴充,甚至也配合相關部會的期望,把評點制裡面的項目再放寬一些,點數再增加一些,來鼓勵他們有機會能夠符合相關的規定。至於雇主的部分,剛剛委員也提到了,我們主要的顧慮在於,這些雇主僱用僑外生的時候會不會對於僑外生的工作權益有一些影響,對於這方面的擔心和疑慮要排除。所以,目前大部分如果是製造業的話都不會有問題,這部分其實在雇主資本額的限制上,如果是屬於六大核心產業或者是相關的新創創新事業,那部分都可以排除了,主要是在服務業的部分,尤其是像批發、零售或者是餐飲等等,這個部分我們雖然目前仍然維持有相關的營業額的限制,但是我們可以用個案的方式去做跨部會的會商……
邱委員議瑩:以個案的方式申請是不是程序會更繁瑣?
陳主任秘書世昌:對,這個就是剛剛委員所提到的,這部分的程序上……
邱委員議瑩:個案其實是更繁瑣,所以,對企業來講,它根本不要去個案申請……
陳主任秘書世昌:我們主要還是說先……
邱委員議瑩:那個流程會走很久。
陳主任秘書世昌:主要第一個,向各個企業去做宣導,這個教育部跟我們都持續在進行。第二個,其中會商的程序有沒有可以再精簡的地方,這個部分我們再來跟部會做一些……
邱委員議瑩:其實我是覺得,當然勞動部的立場一定是要保護本國勞工,但是你們沒有去考量各個不同的企業,對於各個不同國籍專業人士的需求,很多東西不是本國的勞工(員工)或是本國籍的人可以做的,所以你們在某個程度上也應該要站在企業的角度上去替他們想,我們要把這些人留下來,但是你不能一直站在本國勞工的立場上,你其實要站在企業的角度上想,如何協助企業能夠有更多的人才,如何協助國家能夠有更多的人才留在臺灣共同努力,從這個角度去思考的話,我覺得你們很多的法規其實都應該要再重新考量、重新檢討的,好不好?謝謝。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謝謝委員提醒,這部分我們會注意它的衡平性。謝謝。
主席(邱委員議瑩):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42分)
繼續開會(10時48分)
主席:我們現在繼續開會,請各位同仁儘速就座好嗎?
接下來請葛如鈞委員發言。
葛委員如鈞:(10時48分)謝謝主席,有請國發會副主委以及教育部代表備詢。
主席:請高副主委,還有教育部。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葛委員如鈞:你好。謝謝今天有這樣的一個機會,來跟副主委請教關於AI人才需求的議題。近來國際之間頻傳因為AI人才短缺,未來還會更缺,所以各國都爭相挖角AI人才,這樣的新聞到處都是,美國聯邦政府甚至宣布要在內部開始增加AI人員的配置,今年夏天以前要招募100名相關人才,據悉基本年薪超過459萬臺幣;Elon Musk等很多人也都發表過,我們就不多說。請教一下,副主委如何看待目前這些國際的現象,我們有沒有在關注AI的人才,有或沒有?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我想AI是第四次的產業革命,其實每個國家都把AI人才的延攬當作重中之重,臺灣當然也不例外。針對AI相關的數位人才,我們大概有三個面向可以做,其中一個我們已經在做了,就是擴充高教的培育能量,STEM這些人才,至於非資訊的科系裡面,我們也開設一些跨領域的。第二個是產學共育,就是大家知道的半導體學院等等的,還有區域產學人才培訓中心。第三個我們也希望企業自己培養自己需要的人才,大概由這三個面向……
葛委員如鈞:我想機會很難得,我就讓你全部講完,但是沒關係,這個相對的完整,但我們現在這個AI內閣,我相信對AI人才應該要有更多的瞭解。根據國科會的調查,我們現在的人才缺口很大,而且還在持續擴大,人才缺口大概有3,000人。然後接下來我們的缺口還會持續地擴大、持續的成長,人工智慧應用服務的新增需求人數超過5,000人。再來,我們又發現在人工智慧應用服務產業領域招募專業人才有非常非常多的困難,簡報上的資料是經濟部工業局的調查,這不是我們亂填的,招募困難,難難難,難上加難。我們其實已經看到,紐約時報3月份的報導提到,AI人才最大的生產國,中國已經占一半了,美國也只有18%,我們臺灣一定要做得好,否則的話,我們到時候又來討論什麼AI人才到底從哪裡來的問題。我想從產業端裡面,我們都應該要來多瞭解,您剛剛提到的這些問題,我們有問ChatGPT-4o最新的版本,確實您剛剛提到的點大概都有在裡面,接下來也希望我們可以人機一起協作,讓中央部會,還有我們立院一起來努力。我想接下來這種AI的人才,在教育的體系裡面也應該要持續的培養,請教一下廖司長,我們教育體系每年大概可以培養出多少AI人才,你知道嗎?我的時間可以暫停嗎?
廖代理司長高賢:相關科系的部分,是不是容我們盤點之後……
葛委員如鈞:1,905位,一年1,905位。我們連自己到底有多少AI人才都不知道,這是非常危險的,未來我們擔心的地方是,人才需求越來越多,我們引進的也不夠,自己生產也不夠,人才還外流,這真的是非常危險。我們看一下,微軟一直說很重要,特斯拉也說很重要,全世界大家都說很重要,我們國科會推動海外人才歸國橋接方案,4年來花了4億,只有97人留下來,然後我們國發會研發的就業金卡,科技類去年一整年只網羅到372人,你沒有聽錯,300不是3,000,實在令人非常的憂心。請教一下,國發會能不能協同教育部、國科會、數位部等相關部會建立跨部會的AI人力資源現況調查機制,以及多久可以完成這個調查?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我們都有持續就產業人才的缺口進行調查,那AI人才應該也會在我們的調查裡面,我們事後可以提供給委員……
葛委員如鈞:多久?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現在這個調查還在走行政流程,一旦公布的時候,我們就給委員資料,可以嗎?
葛委員如鈞:好,希望三個月內將調查結果提供給本席辦公室。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葛委員如鈞:另外,第二個部分,本席有個陳情的案例想跟副主委分享。某個科技公司想以正職員工的形式聘任某位來臺灣就讀大學的外國留學生,副主委覺得以現行法規可行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以正職員工聘請,麻煩委員再說一次,聘請外國……
葛委員如鈞:聘請某位來臺灣就讀大學的外國留學生。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他已經大學畢業了嗎?
葛委員如鈞:這個外國留學生正要畢業。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那應該是要取得學位的時候。
葛委員如鈞: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雇主聘任就讀於大專院校的外國留學生,工作時間除了寒暑假之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總之就是無法用正職方式聘任,業者如果用實習的方式來合作,就我所瞭解,他的工作能力是正職的專業程度,為什麼只能用實習來聘任呢?這對學生不太公平,但受限於法規,這些學生就先以實習的方式參與工作,我要再進一步問,也請問副主委,同樣的情境,這個學生畢業以後能不能用正職聘任,您覺得畢業以後的聘任可行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可以。
葛委員如鈞:我跟你分享一下,根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碩士以上學位者,或取得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而有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者,也就是這位同學即使在這個公司實習二年,但實習二年的經驗並不能認定為工作資格。結果這個學生畢業以後,被這個公司育才兩年以後,即使有留在臺灣工作的意願,最後還是一定要離開臺灣,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不合理,所以我們現在有一個僑外生評點制度,他可以用僑外生評點制度留在臺灣,不需要適用就服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的規定。
葛委員如鈞:這個評點制度推行了多久?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已經10年了。
葛委員如鈞:人數呢?去年多少人用?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去年是一萬七千多人。
葛委員如鈞:全部都可以解決剛剛這個問題嗎?你們要搞清楚喔!我們接到的陳情是無法解決,如果是這樣,我非常高興,不然我們的國會改革法通過就有其目的,沒有關係,我相信你們是真的,也希望你們到時候可以在臉書、社群上面分享、澄清,不要讓大家誤會了,我們有非常好的留才機制。
結論,本席理解勞動政策有非常多的地方要考量,但是希望可以讓來臺灣就讀大學或研究所完整學制的學生,真的要有多一點的就業彈性。另外,你們提到有鬆綁的相關計畫,也希望一併考量進去,希望這些都可以帶回去思考看看,未來有什麼樣的AI人才可以持續培育,有一些外國來臺灣就學的學生,我們希望可以留下來,讓臺灣的人才濟濟成為下一個世代競爭力的高峰,謝謝。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謝謝。
主席:謝謝葛如鈞委員。
接下來請謝衣鳯委員發言。我們中午不休息,直到發言結束為止。
謝委員衣鳯:(10時56分)謝謝主席,我想要請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謝委員衣鳯:其實剛才也有委員問到,現在的世界趨勢就是AI,生成式AI的市場規模越來越大,我們希望臺灣也可以在這一塊有所發展,從產發署的資料來看,我看到目前每年最保守都會有3,600個以上的人力缺口,請問如果我們有這樣子的需求的時候,在教育是教育部門,教育部的劉司長是不是也有來?在教育部門或是其他的研修課程部門有沒有辦法提供我們所需的人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在過去幾年來,因為數位轉型也不只是現在在AI才發生,所以我們在高教這邊是全力擴充STEM系所的招生名額和教學能量,的確有一個具體的數字,同時也鼓勵非資訊科系的系所開設跨領域數位科技微學程,協助他可以跨行、跨業,因為將來AI會運用到各個產業部門。
謝委員衣鳯:你們說有相關的數據,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有,可以提供給委員。第二個,其實我們知道教育部有通過特別條例,針對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相關的半導體學院,中間有很多都是可以培養AI人才,還有產學合作,在各區設立區域產業人才培訓基地共計12個,因此可以因應每個區域需要的產業人才來培訓。另外,就是今天審查的人才延攬法案,我們也希望從國外積極延攬海外的人才來臺灣,比如,「晶創臺灣方案」裡面有很多的經費就是希望把國外的新創,尤其是AI這一塊的人才延攬到臺灣來,甚至在東歐也設立了一個攬才據點,政府事實上是多管齊下。
謝委員衣鳯:但是多管齊下到底有沒有效果,在過去的一段期間以來,效果到底是如何?如果效果不彰的時候,我們要怎麼改變我們的策略?今天的修法是不是就可以符合我們的需求?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不是可以達到我們需要的?因為它的需求是一直在擴增的。
謝委員衣鳯: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我們的供給是增加,可能永遠都有缺額,可是我們會儘量設法把那個缺額縮短及縮小,這個是我們政策的目標。今天的修法裡面其實有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就是我們會希望這些人才都可以留在臺灣,所以我們針對得到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尤其是特定的外國專業人才,在臺灣連續居留的時間,我們用折抵的方式讓它縮短,可以提早拿到我們的永居資格,今天的修法大概是這樣子。
謝委員衣鳯:如果是他在就讀當中的實習經驗呢?產學合作的實習經驗是否可以也一併納入考量,或者用什麼樣的方式給予折抵,這樣是不是比較能解決目前我們面臨的困境呢?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我們對於在學的僑外生有一些實習的規範,當然我們也要顧慮到他們的工作時數太多的話,其實有點像是假就學、真實習,我們會怕這樣的情況。可是一旦他取得學位,以我們現行的規定,僑外生評點制度是100%,如果他有意願,絕對可以留在臺灣。
謝委員衣鳯:因為這牽涉到要不要攬才及留才的部分,我才會想是不是要以實習或者讓這些碩博士生及有特殊專業的人士留在臺灣共同發展,你們評估呢?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如果是在學中間,實習是很重要的。如果他是一個真正AI相關我們需要的高級人才,我們會媒介國內的企業,讓他有實習的機會,因為他要是認識這些企業,留在臺灣的機率又更大……
謝委員衣鳯:相對大,所以才會有所謂的產學合作。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謝委員衣鳯:當然也有可能有你所謂比較負面的效應出現,不過如果只考慮負面的效應,就不把相關的政策加以研擬,也許我們就沒有辦法擴大、增加不管是AI或者其他相關科技的人才,這是不是我們目前應該要著重的部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提醒我們在學的這一端要如何增加他們拿到學位後留在臺灣的誘因,還有實習的便利性,我們會檢討。
謝委員衣鳯:就是產學合作,真的讓他們能夠適才適用,協助臺灣的科技發展與經濟發展相輔相成,我認為這才是真正好的政策應該做的,謝謝。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謝謝委員提醒。
主席:謝謝謝衣鳯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林宜瑾委員發言。
林委員宜瑾:(11時3分)謝謝主席,有請教育部國際司廖高賢代理司長、國發會副主委、僑委會僑生處簡任視察,還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陳主任秘書。
主席: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早。
廖代理司長高賢:委員早。
林委員宜瑾:我想先請教一下教育部,上週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請教育部專案報告的時候,有提到國際招生及臺灣優華語化的計畫,本席提出華語教學人員待遇的議題,其中提到國內華語中心的華語教學人員大多都是兼任制的,三個月一聘,沒有勞健保,有沒有勞健保還要看學校;而外派的華語教學人員雖然有教育部的一年補助,獲得國外學校續聘者還可以延長補助,不過補助最多就是四年;在現場的華語教學人員也指出,如果跟學校談調薪的話,有可能學校就會請教育部再請新的老師來就好。總結就是外派的華語老師面臨到的就是時間不長、薪資有高有低的問題,可能讓老師會覺得自己很像免洗筷一樣,用了就丟。上個禮拜教育部潘前部長跟我答詢時表示,他會請國際司再來檢視,也會設法完善華語教師的制度,以穩定師資。我們必須認知到有穩定的師資,才會有穩定的華語教學。請教,現在到底開始著手檢視整個教師的待遇了嗎?未來有沒有什麼需要調整、改善的計畫?
廖代理司長高賢:謝謝委員的提問。跟委員說明,現在我們華語教師有兩類,第一類就像剛才委員所提出來的,國內有65所華語文中心在教授外籍人士相關華語,這個部分我們也有責成學校的華語中心能夠完善他們對於華語老師的契約、聘僱,包括剛才提到的勞健保及相關的保障,目前我們在華語計畫裡頭已經有在推動。至於對外輸出華師的部分,因為涉及到國外大學的需求、薪資的條件,我們教育部補助的是他們生活費的部分,去年我們也把整個生活費配合行政院的日支費有所調增。以上報告。
林委員宜瑾:好。再來,本席想要討論僑生招生及留臺的議題。因為少子女化的問題,未來當然勞動的人口會非常不足,所以國發會在2022年就提出為了滿足國家產業所需人力,外籍勞動力長期至2030年需要淨增40萬,其中僑外生應該增加20萬名。雖然過去僑外生統計的數據顯示,我們每一年畢業的僑外生有成長,但是就2019年度的數據來看,僑外生有1萬人,可是最終留在臺灣工作的其實大概只有一半上下而已。
很多僑生當初選擇來臺灣念書,除了學費、生活費相對地平易近人以外,其實很多人是喜歡臺灣的,對臺灣的文化也非常熱愛。僑生在臺灣除了念大學、碩士以外,因為他來這邊念書,所以他對這片土地有感情,會有一定的人脈,如果最終沒有辦法留在臺灣工作,其實相當可惜,怎麼樣讓他能留在臺灣工作,是我們必須努力的課題。
就像我所說的,按照天下雜誌的調查,有高達九成的僑生希望畢業後能留下來,可是他面臨到一些困難,其中近五成的學生提到想進入的公司不符合聘僱僑外生的資格,也就是說,依現行的規定,資本額500萬或者營業額1,000萬以上的企業才能僱用僑生,很多新創公司及中小企業都沒有辦法聘僱;再來就是雇主不願意幫忙辦工作許可,因為程序非常繁瑣,有些雇主根本不知道怎麼樣幫這些僑外生申請勞動簽證,讓這些學生沒有辦法留在臺灣;還有很多僑生也不曉得、不瞭解相關的法規;更多當然是受到留臺工作評點制的限制。剛剛有委員詢問,我知道之前僑委會表示已經跟勞動部建議要移除評點制的門檻,所以我想要瞭解現在到底什麼時候可以上路、實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有關於評點制度的名額,我們會先朝擴充的方向去做,就是擴充額度。委員講的不瞭解相關法規及評點制度這一塊,其實教育部、勞動部都會一起到學校去做宣導,讓這些僑外生瞭解。
林委員宜瑾:對,那雇主的部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雇主的部分,因為它是屬於就服法裡面的相關規定,所以剛剛勞動部其實也有說明為什麼我們要設定一些資本額的限制,而且他也有講到還是有一些例外排除的規定可以適用,基本上主要是希望保障僑外生受僱者的勞動權益。
林委員宜瑾:是,所以放寬這些所謂資本額的限制是有在研擬就對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請勞動部說明一下,這是勞動部的權責。
陳主任秘書世昌:跟委員報告,目前在引進僑外生的企業資本額跟營業額的限制是資本額500萬,營業額1,000萬,但是如果它是屬於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新創企業的話,就不受這個限制;同時,製造業如果屬於六大核心或者是五加二相關產業,也不受這個限制。另外服務業的部分,因為它的營業規模稍微比較小,所以這個部分就是剛剛副主委所講的,它是透過跨部會以個案會商的方式來進行,所以這裡面還是有空間可以處理。
林委員宜瑾:好,謝謝,期待這部分大家再加強努力,OK!謝謝。謝謝主席。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林宜瑾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陳秀寳委員發言。
陳委員秀寳:(11時11分)謝謝主席,先請國發會。
主席:請國發會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高副主委好。面對延攬國際人才的競逐挑戰,因為各國都在搶人才,為了使優秀的外來人士能更友善、更便利歸化我國,我們也三讀通過了國籍法,放寬外國的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五年放寬到二年,條件就是每年須有183日以上的合法居留事實繼續五年,放寬為繼續二年,或是曾經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五年以上就無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來強化我們臺灣延攬優秀人才的誘因,今天本會也在討論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一條的修正,以及增列第二十一條之一的條文草案,本席其實是很支持的,就是以修讀學位居留期間來抵免應該是可行的,副主委您覺得外國專業人才以及外國專業特定人才所折抵的標準,是不是應該有不一樣?您的看法呢?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現存的條文就有不一樣,我們這次的修正主要把折抵的年限,根據這兩個類別再行放寬、再行增加。
陳委員秀寳:本來就不一樣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本來就不一樣。
陳委員秀寳:所以說放寬的標準也會不一樣,那針對委員的提案,修讀碩士可折抵一年,學士可折抵二年,那您的看法呢?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針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我們是同意的,因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原來是博士只能折抵一年,碩士不能折抵,現在委員提案是博士二年、碩士一年,我們是同意的。
陳委員秀寳:針對專科副學士也可以折抵一年,這個有沒有科系跟專業的限縮?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在一般專業人才方面,原來現行折抵年限是博士二年、碩士一年,委員的提案是希望博士二年,學士納到碩士裡面也可以折抵一年,有另外一個委員的建議是副學士以上,還有甚至學士是要按照他的就學年資,如果是四年就可以折抵二年,我們比較傾向是用博士二年,學士以上就是包含碩士是一年的這個方向來……
陳委員秀寳:所以您的看法?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不限科系。
陳委員秀寳:好,瞭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在107年2月實施,而且在110年10月有修正,我們也進一步鬆綁對外國專業人士的工作居留的規定,並且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等相關的權益。我這邊想請教,對於我們有成立了一個政策協商平臺以及臺灣就業金卡辦公室,我們也成立Talent Taiwan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我們希望設定110年到119年可以新增延攬的目標,其中包括外國專業人才有7萬,目前我們延攬的外國專業人才有多少?明年你們有設定多少人的目標?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外國專業人才是包括特定跟一般專業人才,我們的特定專業人才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到1萬4,000人了,一般專業人才是五萬六,我們有信心,而且我們也有責任,一定要達到這樣的目標。
陳委員秀寳:其實這樣的業務,對於提供這些國際人才不管是這些相關的協助、他們來臺申辦的程序,我們都一定要做好,因為我們希望國際的優秀人才能夠進得來、留得住,所以今天我們才會也針對委員所提的案子來討論,我們也希望以你們的專業,能夠在整個法規的修訂上,在可以的範圍之內,儘量提供這些人才更多的誘因。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陳委員秀寳:接下來我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陳主秘。
陳主任秘書世昌:委員好。
陳委員秀寳:主秘好。缺工一直是產業很關注的議題,少子化也會讓未來缺工的問題更嚴重,本席認為面對缺工的問題,如果只是想靠引進移工並不能有效的解決問題,如何提供協助,讓我們的青年順利就業,與缺工的企業來媒合,這個部分是我們應該要努力的。去年啟動的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有指出,青年投入住宿、餐飲業的比重明顯高於整體國人,投入製造業的比重明顯低於整體國人,對於製造業的缺工,請問你們用什麼樣的協助方案及對策?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跟委員報告,這個缺工的部分,各個行業陸續都有這樣一個訊息,所以第一個,勞動部對於所有各行各業通通都適用的部分主要是透過就業媒合來做一些服務,但是像製造業,尤其是它製造的製程或者是它的時程有比較特別,讓國人投入的意願不是特別高,這個部分我們有所謂就業獎勵,鼓勵勞工朋友,包括青年朋友來投入這些比較辛苦、比較不大願意去參與的行業別,有這樣子的就業促進工具來做運用。
陳委員秀寳:就業獎勵的部分,我們的青年朋友都會知道嗎?你們用什麼管道去宣傳?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我們目前對於青年服務的工作,第一個是他在校的時候,我們就結合學校,在他還沒畢業之前就做一些就業準備的工作。另外,我們本身勞動部也有青年職涯發展中心,以及我們各地的就業服務中心,這部分依然可以在他離校之後,持續來做青年的追蹤跟協助。
陳委員秀寳:這邊再請教,我們臺灣跟印度已經簽訂了勞工合作備忘錄,是我們臺灣睽違23年新增的一個移工來源國,勞動部這邊何時會正式公告印度是新增的移工來源國呢?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第一個,我們還是必須先尊重大院這邊對於這一個MOU內容審議的結果,才有可能繼續往下推展雙邊工作層級的會議,所以這個部分必須先以院裡面來做後續的處理。另外,在雙邊的工作層級會議當中,必須要討論引進的相關細節,包括引進的行業別、人數,以及相關作業的方式,到底是用直聘還是仲介雙軌等等,這裡面還有很多的討論尚未完成。
陳委員秀寳:所以很多細節都還沒有確定喔?
陳主任秘書世昌:對,這些完成後才會做公告。
陳委員秀寳:勞動部這次有規定說需先聘用本國勞工,有餘額才能聘移工。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
陳委員秀寳:所以本席也希望產業不能因為低薪找不到人,就要用移工來補,必須以合理的薪資為前提。所以我也希望勞動部這邊應該要積極的開發中高齡、高齡、二度就業的婦女這種潛在的勞動力來因應缺工,也讓我們這些失業的人口有一個跟缺工企業媒合的機會。另外我再提醒,因為印度境內的族群比較複雜,光是語言就有二、三十種,以現在我們臺灣多數移工沒有母語翻譯的狀況,希望勞動部可以先因應未來對如果引進印度移工的翻譯問題,要先做好準備。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謝謝委員以上的提醒,我們都會注意,謝謝。
陳委員秀寳:以上,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陳秀寳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張啓楷委員發言。
張委員啓楷:(11時19分)謝謝主席,請高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張委員啓楷:副主委你好。這應該算是今天最新的好消息,不過可能也是很艱困的挑戰,因為半導體業的發展熱,今天最新的新聞提到,我們產業用電創了最近兩年半最大的漲幅,上個月,就是4月份,我們的用電比去年同期成長了6%,這算很好的消息,表示我們的產業和整個經濟是在往上走的,可是看起來用電的挑戰非常非常大,所以今天我要請教你一個問題,第一個,用電量一直在增加,現在電到底夠不夠?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充裕穩定的電力,絕對是政府的重中之重,我只能是……
張委員啓楷:新主委是AI專家,對不對?他推AI,AI跟精密的晶片、半導體,都是用電耗電非常大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瞭解。
張委員啓楷:這個好消息就代表後面挑戰就非常大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沒錯。
張委員啓楷:所以我直接問你,很清楚的,目前半導體產業精密晶片製造占我們用電的比例有多高?100度電裡面有多少電是用在半導體上面?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這個數字我不是非常清楚,可是就我所知,其實經濟部都會針對每年的用電需求量跟供給量做一個評估,這也是一個公開的資訊。
張委員啓楷:副主委,我請教你這個問題,因為我是嘉義人,台積電要來嘉義設廠嘛,對不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張委員啓楷:所以嘉義的用電就增加了,我們當然是樂觀其成,因為是我們在爭取的,拜託在用電方面你要多支持。你們非常重要,國家的重要政策發展都是你們在主導嘛,對不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張委員啓楷:所以你一方面要讓用電是無虞的,另一方面,我要很清楚,你們說要瞭解的是,國發會應該要做一個評估,例如說,你們的主委是AI專家,那麼在AI方面可能會用掉多少電?在發展的同時,需要多少電?那半導體需要多少電?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張委員啓楷:兩個禮拜內評估一下今年到未來的一年內可能用掉多少電,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特別針對AI嗎?
張委員啓楷:針對AI跟半導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其他的需要電動化的?
張委員啓楷:這兩個現在用電最多。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半導體跟AI?
張委員啓楷:半導體跟AI。當然也有重疊的地方,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張委員啓楷:你們目前還沒做評估報告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是有做相關的評估,因為半導體產業其實在臺灣已經很久了,只是現在因為有一些新設的廠,所以會有新的用電需求,我覺得這些新的用電需求都是在經濟部的掌握之中,因為設廠都有一定的完成期限,這個都會在我們需要用電的評估當中。
張委員啓楷:現在很多人在幫我們國家的經濟加油,在很樂觀的狀況之下,是有些擔心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張委員啓楷:我們現在整體的能源政策跟整個能源的結構,你去看,最近這八年來蔡政府非常極力去推再生能源,那現在賴政府上來了,我就看了一下過去八年的再生能源,老實講,這八年只有成長了多少?4.8%,已經那麼努力的狀況下,只成長4.8%,那你去做個對比,今天的消息是4月份用電就成長了6%,6%當然比4.8%多嘛,對不對?那又有一個危機出現,7月27日核電3.5%就不見了,這是不是簡單的數學?成長6%,努力八年,再生能源要補上去的只有4.8%,結果又有3.5%的核能要不見了,用這麼簡單的數學來算,那怎麼辦?電力會不夠啊,要怎麼辦?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第一個就是綠電起步比較困難,可是綠電有既定的要達到的裝置容量目標,我們會確實達成。剛才你講到核電,假設核電沒有延役的話,中間要補充電力,我們是用天然氣,就是用減煤、增氣、衝綠電的方式來因應,我們政府都有一些全盤的規劃。
張委員啓楷:副主委,你說衝綠電,八年前時的再生能源,綠電占5.1%,衝了八年,現在9.9%,蔡政府已經那麼努力了,才成長了4.8%,我拿今天的新聞來做對比,今年4月份光是產業的用電就增加6%,已經追不上去了。我今天跟你講的都是非常殘酷的事實,對不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瞭解。
張委員啓楷:所以7月27日是不是要討論一下核三廠的一號機真的要停嗎?包括未來的核電是不是真的要停下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有關於這個議題,之前我們的龔前主委也有提到,這個議題會尋求全民的共識,然後再做後續的一些決定。
張委員啓楷:我另外問一個問題,你們國發會去年剛核准643億的經費,去打造2030年的電動化公車,對不對?結果現在出現兩個問題了,現在一年的耗電,據我統計,差不多要7億8,300萬度,現在電到底夠不夠?我們剛剛討論的也是AI的用電、半導體的用電,現在電動車也要用電了,一年要7億8,300萬度,電到底夠不夠用?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電動車是我們十二項核心戰略產業裡面運輸這一塊,主責的單位是交通部、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當然充電樁的裝置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絕對不會允許有電動車卻沒有充電場,也不能充電,這是我們不允許會發生的
張委員啓楷:我跟你說,這個問題馬上就發生了,現在很多地方連充電場都沒有,怎麼充電?一方面是可能有電沒有車,一方面是有車,可能也有電,但連充電場都沒有,連臺北市這個首善之都,現在充電場都找不到,這要如何解決?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所以後面的部分我們會全力衝刺,去裝置充電場。
張委員啓楷:這樣好不好?我們很理性科學地問政。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張委員啓楷:所以幾個東西請你一定要注意,而且要給我資料,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沒問題。
張委員啓楷:第一個,剛剛講的AI跟半導體未來一年可能會增加多少用電,需要多少電,你們要有一個預估。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張委員啓楷:不只評估,你要有一個調查報告。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張委員啓楷:你兩個禮拜給我,OK不OK?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可以。
張委員啓楷:應該可以,對不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張委員啓楷:好。第二個,電動車現在很明顯的問題就是沒有充電場,你們要趕快去做,可能要做個協調,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張委員啓楷:我知道臺北市政府也很緊張,也出來講,臺中市政府都出來講,你們就去幫忙。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張委員啓楷:要去幫忙,怎麼幫忙?也請你兩個禮拜後給我一個報告,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充電場的部分可不可以一個月後給報告?因為我們還要洽其他相關的部會,好不好?
張委員啓楷:好。謝謝。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OK,好,謝謝。
張委員啓楷:謝謝。
主席:好,謝謝張啓楷委員。
好,接下來,我們請林月琴委員發言。
林委員月琴:(11時27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長照司副司長。
主席:請長照司副司長。
吳副司長希文:委員好。
林委員月琴:副司長好。今天是針對於我們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跟僱用法的修正草案進行審查,我想你也知道你為什麼會站在這邊,因為今天王委員有一個提案,事實上各國都極盡所能地想要延攬專業人才進入他們的國家,甚至也歡迎專業移民,要做到這個的話,政府要拿出更多更友善、更有利的政策,因為畢竟要吸引這些人來到另外一個國家去貢獻,更何況今天我們要討論的是延攬及僱用外國專業人才的法,這樣子的修正草案,我也有參與連署,在衛環委員會會議中,我們這陣子都在討論,在大缺工、缺人才的時代,政府能夠拿出什麼樣的工具及更友善的政策,來吸引各國人才進入臺灣,來貢獻給臺灣社會。今天各委員有不同版本的修正,各部會也有做出比較好的回應,可是衛福部針對王定宇委員所提修正條文的回應,讓我相當驚訝,因為王委員的修正條文的精神是希望我們在延攬人才的過程當中,重視身障跟長期照護這些部分,這個對於讓國外的重要人才能夠長居在臺灣,事實上是非常友善的一個政策,可是前提是這些人才能為我們臺灣做出貢獻,不管是知識上或是勞動經濟上的貢獻,可是衛福部的回應竟然是說,目前已經有所謂的馬偕計畫,計畫內容大致上是保障居住我國20年以上、每年居住超過183天、經內政部核發外僑永久居留證、對我國有特殊貢獻或奉獻且年滿65歲以上的外籍人士,透過馬偕計畫,可申請我們的長照服務給付。王委員的版本跟馬偕計畫並不衝突,所以在這邊是不是可以先請衛福部針對王委員的版本說明到底對於這個版本的看法是什麼?
吳副司長希文:是,委員,衛福部在這邊做一個回應。就像委員說的,要廣納這些外國專業人才,我們其實也是希望能夠吸引更多人才來到臺灣,在就業服務的部分,我們其實是希望能夠朝協助多元跟包容的方向來廣納這些人才。只不過因為這些人才目前可能還是屬於就業的年齡層,後續如果他的眷屬或子女需要使用長照服務,可能還需要再實際精算失能人數或身障又失能的部分,所以我們可能還需要再做一個更嚴謹的相關評估。
林委員月琴:可是我要提醒的是,從兒權公約的精神來講,兒權公約第十條也明定父母不應該跟子女長期處於分離的狀況,今天一個外國人才來到臺灣就業,他的子女如果因為身障而不能進入臺灣,我們的照顧服務體系也沒有辦法表現友善的話,是不妥的。更何況再回到身權公約的角度來看,是不是可以回去精算一下到底會產生多少支出?尤其我最近才辦完三場身權法修正案的公聽會,知道每一個障別有不同的需求,我也期待你們在延攬人才的時候,要去考慮身權公約跟兒權公約提及的相關觀念,來保障這些來臺灣貢獻的人能夠帶著配偶跟子女來到臺灣,然後也獲得跟我們一樣同等的照顧,也麻煩你們,是不是可以把已經精算出來的數據提供出來?
吳副司長希文:是,這個部分我們後續再做一個評估以後再提供給委員。
林委員月琴:兩週可以嗎?
吳副司長希文:可以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嗎?是不是可以請委員讓我們比較詳細地去精算一下這部分的支出?
林委員月琴:好,那麻煩你們。謝謝。
吳副司長希文:是,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林月琴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11時32分)主席,謝謝。請國發會高副主委。
主席:請國發會。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好。今天可惜主委還沒有過來,但是我想你應該已經跟主委開過會了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的。
洪委員孟楷:有找大家一起開會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洪委員孟楷:主委在這一次有特別提到,面對AI時代,希望能夠讓臺灣AI產業化、產業AI化,有沒有具體說要怎麼做?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AI這個政策,新內閣成立之前,其實也已經有晶創臺灣了,也有AI 1.0跟2.0的相關政策,那我覺得……
洪委員孟楷:臺灣現在AI相關產業的人才缺口有多少?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我們看看STEM的人才,我們有做一些推估,具體的數字可不可以再提供給委員?
洪委員孟楷:臺灣的產業相關數據媒體也有整理出來,AI應用是三大產業領域裡面人才缺口最大的,總共有高達2.5萬個人才缺口。本席想請教,感覺現在新政府言必稱AI,AI內閣、AI產業化、產業AI化,我們今天也在審理與人才相關的一些法條,就我們自己最內部的來看,如果說我們自己的產業都有高達2萬5,000個人才缺口,那我們要怎麼樣培養AI的人才?還是用口號?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絕對不是口號。
洪委員孟楷:我也希望不是口號。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其實國科會在AI 1.0、AI 2.0裡面,人才培育就是重點項目之一,我們基本的策略就是,第一個就是先培養我們高教的STEM的相關人才,比如說,增加招生的名額跟科系,而且讓那些非資訊的……
洪委員孟楷:所以跟教育部、大學合作?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跟教育部合作,然後有產學共育,譬如說,我們的半導體學院,是在創新條例裡面的。然後另外一個就是包括延攬,晶創臺灣裡面有包含怎麼樣延攬AI的新創人才到臺灣來。
洪委員孟楷:外國的人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外國人才。
洪委員孟楷:所以預計這幾方面的比例怎麼配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當然越多越好,每一個都是。
洪委員孟楷:既然越多越好,那就整個餅越多越好,你有辦法補足2.5萬人的缺口,那另外一方面,多少是我們臺灣自己高教培養,多少是外國人才進來,這都要去計算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洪委員孟楷:這個都有計算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會有計算。
洪委員孟楷:這個都有規劃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有。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現在的方向是什麼?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STEM的人才裡面,我們逐年都擴增它占所有高教畢業生的比重,目前應該是到35%左右,我們希望逐年提升。
洪委員孟楷:副主委,你這個資料會後提供給本席辦公室,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可以。
洪委員孟楷:但是另外一個部分,除了人才,還有能源,也相當重要。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洪委員孟楷:本席剛剛從衛環委員會下來,今天環境部長備詢,環境部長有提到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在今年,本來是說4月,我們的碳費費率要出來,但是沒有出來,現在又說6月才要開審議委員會,希望能夠訂立碳費,但我們也看到了,國發會希望達到2050淨零碳排目標,所以也push環境部趕快來把碳費確認,對不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碳費的徵收目前應該還是按照既有的規劃時程來進行。
洪委員孟楷:既有的規劃時程是什麼時候?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明年就要開始。
洪委員孟楷:明年徵收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洪委員孟楷:今年公告,明年徵收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洪委員孟楷:對啊。那今年都還沒公告啊,這是重點。本來講3月底公告,因為千呼萬喚總是要出來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洪委員孟楷:先說3月底,然後又講說4月底,現在又講說6月,6月能不能出來?剛剛環境部長講的是說,那是碳費審議委員會的決策,部長無權過問。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的確就如部長說的,因為我們碳費的制訂有成立一個委員會,所以我們還是要尊重委員會的決定,那當然我們會希望至少在今年底可以在委員會裡面達到一個共識,然後達到一個決定。
洪委員孟楷:你剛剛講目標還是不變,但是你又沒有辦法,所以你只能希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跟委員報告,其實情勢是在變化當中的……
洪委員孟楷:情勢當然在變化,滾動檢討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那我現在的講法就是說,我們現在的設定是按照既定的時程。
洪委員孟楷:有沒有信心在今年6月的時候可以訂出費率?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委員會我沒有參加。
洪委員孟楷:您不是主委,我不為難你,但是另外一個部分,能源政策是不是也應該要滾動檢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同意。
洪委員孟楷:同意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洪委員孟楷:現在七大工業國G7之前有提出了一個方向,什麼方向?他們的結論你有沒有看到?七大工業國之前提出的結論,他們不再發表反核的言論,並且承認核能環保的地位,這是第一個。第二,2035年之前逐步淘汰燃煤發電,就是減少火力發電的占比,尤其是碳排比較大的燃煤發電,2035年要淘汰燃煤發電,承認核能環保的地位,不再發表反核的言論。既然如此,現在大家也都在講,國發會規劃的2050年電力配比目標,再生能源占60%到70%,非常高的比例,甚至是高過一半以上,以現在還剩二十多年的時間,有辦法做到嗎?以現在的技術、人力、物力、效率。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綠能節能的技術是會與時俱進、突飛猛進的,IEA也有說過,我們要達到2050年淨零碳排的目標,2030年以後都是要靠創新的技術來做,所以到時候有更多新技術,比如說氫能,有其他的創新能源的技術會出來,在這個衡量之下,我們覺得有可能達到,因為這個設定的60%到70%,我們跟其他的國家比較,或者是IEA公布的再生能源比較……
洪委員孟楷:高副主委,你這樣的講法,好像我們國發會有時空旅人回來告訴你說未來一切都可以解決,所以現在不用擔心啦,60%到70%就訂下去啦。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是說,IEA認為說……
洪委員孟楷:我們討論能源方向是務實、理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當然是務實。
洪委員孟楷:而且更重要的是要符合現實。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剛剛有講滾動檢討,有收到滾動檢討的指令了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的前主委有在這個會場講過,就是說,能源政策的檢討,一切是在全民有共識之下,會做決定。
洪委員孟楷:所以現在前主委已經高升到秘書長了,他有沒有新的指示?目前還沒有?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他已經不是我的主管了。
洪委員孟楷:今天是520之後新政府上任後第一天到立法院接受質詢,我們以理性科學的方式來互相溝通,最重要的是專業問政,我也希望未來的每一次答詢我們都本著專業,而不是政治意識型態,好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洪委員孟楷:謝謝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洪孟楷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蘇清泉、蘇清泉,蘇清泉委員不在。
請黃秀芳委員發言。
黃委員秀芳:(11時41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勞動部跟衛福部。
主席:請勞動部及衛福部。
陳主任秘書世昌:委員好。
黃委員秀芳:勞動部今天列席的是主秘嗎?
陳主任秘書世昌:發展署主任秘書陳世昌。
黃委員秀芳:是。陳主秘,我想請教,勞動部在這個月月初有一個預告草案,就是擬開放外國人可以從事社會工作師,但要求雇主應該是立案的團體或評鑑合格的機構,最主要就是勞動部要求雇主要增加僑外生留臺的機會。我們知道外國人士本來就可以考臺灣的社工師國考,可以取得社工師的執照,到4月底截止,已有30個人取得社工師的執照。我們知道,即使取得社工師的執照,是不是可以投入職場,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我想請教,衛福部在徵詢勞動部及社工相關專業團體的意見之後,支持開放外國人擔任社工,考到執照是一回事,願意投入這個工作又是另外一回事。這個草案評估之後,勞動部跟衛福部預計一年當中會有多少人來投入,取得社工師的執照?又預計有多少人會投入這個工作?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的源起是來自於衛福部在112年主動建議勞動部,把僑外生取得社工師證照的部分納入專業人員這部分來適用,所以這個部分是經過主管機關衛福部的評估,我們也認為在實務上只要能夠確保有一個實習的制度,加上僱用的人員確實是法定的執業處所,就可以來運用。目前誠如委員所講的,就我們所知,在國內的僑外生大概有三十幾位具有這樣子的社工師資格。
黃委員秀芳:這個草案通過之後,預計會有多少人取得執照?
陳主任秘書世昌:我們是提供這樣子的機會。
黃委員秀芳:有多少人可以投入社工師的工作?
陳主任秘書世昌:我們是提供這樣子的機會給擁有證照的人。
黃委員秀芳:有這樣預估過嗎?
陳主任秘書世昌:目前只有三十幾位具有這個資格。
黃委員秀芳:我相信如果這個草案通過,也許會有更多人投入也不一定,你們自己本身有沒有去做過這樣的評估?
陳主任秘書世昌:坦白講,我們沒有。
黃委員秀芳:你們沒有做過這樣的評估?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
黃委員秀芳:好,請衛福部。衛福部的列席人員是?
王簡任視察燕琴:社工司,我姓王,是簡任視察。
黃委員秀芳:我想請教,我剛剛有提到你們有徵詢勞動部跟社工團體,提出建議嘛?
王簡任視察燕琴:是。
黃委員秀芳:你們自己本身有評估過,這個草案通過之後,大約會有多少人取得執照?大約有多少人會投入社工師的工作?
王簡任視察燕琴:目前統計起來,到113年4月,外國人領有社工師證照的有30位,對於未來會投入多少,我們目前是沒有做相關的評估,因為這是在保障他們,依照社會工作師法取得社工師證照,那我們當然要保障他們在實務上能夠執業,所以在經過徵詢勞動部以及社會工作專業團體的意見以後,做成這樣的政策建議,建議勞動部把這一個納為外國人可以在臺灣執行專業性工作的開放項目。
黃委員秀芳:好。我們知道社工工作真的非常辛苦,勞動部或社工團體的這些建議,我們也希望衛福部應該針對社工就目前的工作環境、待遇人員所提出來的意見。這個草案通過之後,是不是就真的可以解決目前大家所質疑的社工的工作環境跟待遇的問題?或者是反而會造成一些排擠?
王簡任視察燕琴:排擠應該是不至於,因為就誠如剛剛所報告的,這些人實際上現在也只有30位,其實做這樣的政策建議,不是要解決社工人力不足的問題,我們是在保障這些外國人,既然他們依法取得我國的社會工作師證照,我們讓他們在實務上能夠執業。
黃委員秀芳:是。
王簡任視察燕琴:對於委員所關心的社工人力不足的問題,以及工作環境惡劣的問題,我們也全面性地在做檢討與改善,包括提高社工薪資、補助民間薪資起薪的調整。另外,在公部門也增加了資深社工員的職務,調高薪資的天花板。另外,在整體上,在社安網計畫中,也增加我們的社工專業人力,所以是從全面性地來改善社工的職業環境。
黃委員秀芳:好,我想請教,衛福部在去年底你們自己有針對全國22個縣市做統計,社工需求人數總共是4,190人,進用人數是3,733人,進用率是89%。我們知道,在人力密集的地區,其實往往是需求更高,目前看到新北市需求人數是最高,達到562人,進用人數是399人,進用率只有71%。我想請教,社會安全網對社工人員的要求,是希望一定要聘足當年度員額核定的85%,我們看到很多縣市,尤其是六都,新北市需求的人數最高,可是進用的人數只有71%,沒有達到85%,像這樣子的話,雖然這個涉及到地方政府員額進用的問題,衛福部針對這部分,你們未來要怎麼去解決?
王簡任視察燕琴:我們已經把社工人力進用率納入社福考核指標。另外,其實各縣市平均進用率已經接近九成,所以整體來說,其實我們的社工人力在這三年之間增加了大概一千多人,所以我們會持續督導地方政府來改善,加強社工人員的進用。
黃委員秀芳:好,我再問最後一個問題,因為目前保護性的社工人力是非常吃緊的,第一線的社工必須要逐一到案家去做訪視,我想請教,像你們現在開放之後,有沒有辦法讓外國人力來填補人力的不足?
王簡任視察燕琴:這個部分是屬於保護司的業務,因為今天剛好保護司沒有人來,是不是可以把這個問題帶回去?
黃委員秀芳:好,那會後再給我資料,好不好?
王簡任視察燕琴:是。
黃委員秀芳:好,謝謝。
王簡任視察燕琴:謝謝。
主席:好,謝謝黃秀芳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陳培瑜委員發言。
陳委員培瑜:(11時49分)謝謝主席,我要麻煩勞動部、教育部、體育署,謝謝。
主席:請勞動部、教育部、體育署。
陳主任秘書世昌: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謝謝主席。今天雖然談的是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僱用辦法,跟高教相關,但是我的辦公室之前有就一個議題,一直在跟你們討論,就是關於跨國的未成年運動員相關的勞動問題,那我要先說,從去年11月,我們發現有一些學校或是一些球隊,透過申請工作簽證的方法,找外籍的未成年球員來臺灣參加高中聯賽,當時我們對勞動部提出質詢,很感謝勞動部有非常積極的回應,因為我們看到體育署當時的回應只是推給學生聯賽不能簽約、有家長同意書等非常消極的說法,相對於新政府不斷強調兒少權益,我覺得這是很危險的警訊,所以今天想要再次來請教勞動部、體育署跟教育部,目前在這件事情上你們的相關進度。我們很感謝勞動部在我們上次質詢之後給我們非常正向的回應,看得出來勞動部對跨國未成年的這些勞動權益或兒少權益非常重視,而且你們也提醒了體育署,以後有相關案件,你們會偕同教育部逐案協商,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你們再進一步說明目前相關的進度跟規劃?
陳主任秘書世昌:跟委員報告,有關運動專業人才的部分,我們現在的審核標準都是依照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提的資格來進行審查,所以在運動員的部分,目前確實沒有年齡的條件限制,所以我們之前才會建議教育部體育署需要再研議這個部分,來做進一步的勞動權益的基本保障。
陳委員培瑜:體育署有給你們回覆,說明關於年齡的限制這個問題嗎?或者是一旦有不同,對於成年跟未成年,尤其是未成年這一塊,他們的說法是如何?還是我們可以請體育署直接回應?
賴專門委員靜婷:委員好,體育署有召開相關會議,針對年齡的部分,因為其實勞動基準法針對年齡已經有相關的規定,就是雇主必須要聘僱年滿15歲或國中畢業者,所以我們這邊沒有特別的其他的意見。
陳委員培瑜:可是請問一下體育署,你們真的認為所有這些跨國、從國外來的,不管是什麼原因,被聯賽或是學校聘到臺灣來的這些兒少,我要再一次強調他們是兒少,而且他們可能來自比較經濟弱勢的國家,他們真的是因為想要為家裡賺這一份錢,運用他們的天賦,遠渡重洋,來到臺灣,我都還沒有跟你們談到關於教育的權益、他們在這裡居住的安全的權益、他們就學的權益,會不會因為他們去比賽,他們不斷地被強迫練習,而犧牲這些全面的權益?如果你現在要用勞動基準法來談,對於這些跨國的兒少,真的公平嗎?或是會不會讓臺灣再次揹上人權地獄國家的惡名?雖然看起來這些跨國未成年運動員的人數可能沒有這麼多,可是可能引發的危機其實是很大的,我可不可以問一下體育署,目前你們還有沒有其他的的進度,或者是正在進行相關的規範跟討論當中?
賴專門委員靜婷:其實針對未成年運動員來臺的部分,他們可能是分成是工作簽證來臺或申請學生簽證來臺,據我們瞭解,應該正常是申請學生簽證,然後有些會申請工作簽證來臺,我們有去瞭解,最主要是私校的部分,私校有跟我們反映說,他們大概是在申請學生簽證方面比較困難,所以他們會用工作簽證的方式。其實我們也有跟私校進行討論過,他們也希望將來能夠回歸正軌,就是申請學生簽證,可能會用像釋出獎學金等等的方式,來吸引這些學生來臺。
陳委員培瑜:所以體育署也開始跟外交部談學生簽證的問題?因為一旦碰觸到學生簽證,外交部會考慮到跟邦交國的關係,如果體育署要往這個方向走,我覺得未來的討論要更加正式。因為我時間有限,我不要耽誤時間,我就直講,已經有很多國際規範規定,只有年滿18歲的球員才可以進行國際轉會,什麼情況有例外呢?我的簡報都有寫,我相信你們手上一定有資料,我想要再次強調,我要先謝謝勞動部之前積極回應關於照顧兒少未成年運動員跨國遷徙的權益,所以我們會再一次進一步要求,體育署請在一個月內召開相關會議,不管後續學生聯賽的球隊或私校他們的需求是什麼,他們對於未成年跨國運動員的想像又是什麼,體育署畢竟隸屬教育部,是教育主管機關,對於兒少的就學、居住、勞動權益,絕對不能忽視,當然你們有勞動部協助你們,所以我們要求一個月內體育署要召開相關會議,針對未成年運動員的勞動政策進行盤點,而且這個會議當中,必須有兒少專家、人權專家,還有勞動專家,不能再只有體育署或教育部內部人員自行討論,或者是只邀請那些有這個需求的私校,我覺得這對於未成年兒少跨國運動員非常不公平,所以這個部分拜託你們再積極一點。
接下來,國教署也請在三個月內針對目前高中以下外籍學生來臺就讀、參與運動賽事的狀況進行瞭解,還有,明明國外有非常多成熟又文明的規範制度可以參考,拜託,如果臺灣真的有這個需求,也請在法規面上,促進更完善的環境,以上兩個需求,有機會在期限內完成嗎?謝謝。
賴專門委員靜婷:謝謝委員指正,體育署會遵照辦理,同時在召開跨部會會議的時候,也希望委員能夠蒞臨指導。謝謝。
陳委員培瑜:沒問題,我們一定會積極參加。
另外,關於國教署的部分呢?
林副組長琬琪:國教署報告,配合辦理。
陳委員培瑜:好,我要再一次強調,賴總統在520的時候也說了,要成立體育運動發展部,所以所有臺灣過去的體育陋習,我覺得這一次一定有機會逐一改進檢討,尤其在兒少人權的部分,我相信也會是很多人關心的重點。謝謝主席,謝謝你們,謝謝。
主席:謝謝,謝謝陳培瑜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張雅琳委員發言。
張委員雅琳:(11時56分)謝謝召委,有請高教司的代理司長廖司長。
主席:請高教司。
張委員雅琳:抱歉,應該是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抱歉。
廖代理司長高賢:委員早。
張委員雅琳:司長早。今天我想要針對的就是關於2030年的雙語政策計畫來跟司長討論,就是說,2020年教育部有提出一個2030年的雙語政策計畫,這也是賴總統非常重要的一個政見,那就是說,我們需要讓這件事情成功,有一個關鍵因素,就是我們的英語師資的人數,根據國立師範大學林子斌教授在2022年針對雙語國家政策的建言,提到了外籍師資具有母語優勢,可作為學習語言的資源之一,但是以雙語教育的本質來說,應該還是以兩種語言同時來學習。我想問一下,引進英語的教學人力資源,像是外籍英語教師,或者是全時的外籍英語教育教學人員,或者是部分工時的教學人員,對於現階段推動2030年雙語政策的目標是什麼呢?
廖代理司長高賢:這個部分有分大專以上和高中以下的部分,剛才委員所提到的英語師資,就是英語教學人力中外籍師資的部分,涉及到我們的國教署,是不是請國教署的同仁來回答?
張委員雅琳:好。
林副組長琬琪:委員好。剛才委員詢問到全時外籍英語師資的部分,目前全國高中以下的有857位,部分工時的師資有606位,我們的目標就是希望能夠透過這樣子的一個沉浸式雙語教學,提升我們學生的英語能力。
張委員雅琳:好,因為我們現在其實是用外加員額來引進這些英語師資,來提供你剛剛說的沉浸式教學,所以這樣聽起來,我們應該要非常重視這些英語外籍師資嘛,對不對?
廖代理司長高賢:是。
張委員雅琳:好,因為我們現在其實也訂了一些相關的衡量標準跟目標值,像國中、國小,其實都會有一些我們要求達到的目標,不管是全時或者是部分工時的人數,高中也有,那我想要問的第二個問題就是說,我們2022年其實有設一個目標,2024年有設一個目標,2022年的目標是不是都已經達成了呢?
林副組長琬琪:是。
張委員雅琳:都是嘛。現在是2024年了,現在看起來,在國中小的部分,不管是全時或是部分工時,都還有一個滿大的差距,今年可以達標嗎?
林副組長琬琪: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來努力。
張委員雅琳:請問一下,現在有什麼樣的困難嗎?因為這個差距以部分工時的部分來說,差得很遠耶。
林副組長琬琪:是,跟委員報告,目前呈現的是到112學年度的資料,我們113學年度是從8月開始來計算。
張委員雅琳:好,那這個部分有更新的資料了,是嗎?
林副組長琬琪:沒有,因為現在還沒有到113學年度的聘任期。
張委員雅琳:OK,好。針對這件事情,相關的部分有沒有一些比較具體的計畫呢?可不可以提供到我們辦公室?
林副組長琬琪:好,我們會後再提供。
張委員雅琳:好,謝謝。好,我們就進入一個比較重要的重點,就是現在因為外語師資非常關鍵,可是跟日韓相比,其實我們師資的要求是相對高的,高沒有什麼問題,日本跟南韓大概就是學士就好,臺灣還需要有教師資格,這個我認為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我們今天要求這麼高,就必須提供更具有吸引力的條件,讓大家願意來臺灣做這件事情。
我想請問,我們現在有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計畫,裡面也包括特定專業人員,這個特定專業人員由主管機關來認定,英語外籍教學師資有沒有可能被主管機關認定為特定的專業人才呢?因為這樣可以有更好的就業條件,有就業金卡,工作時限也比較長,這部分是可行的嗎?不然教師一直不停的流動,對學生的學習也不是很好的狀態。教育部的代表可以說明一下嗎?
廖代理司長高賢:跟委員報告,高中以下的英語教師原則上屬於協助性質居多,剛才所提到的就業金卡,大部分要滿足一些特定的規定,比如月薪要在16萬元以上、在相關研究機構服務,才發就業金卡。所以當初設定外籍英語協同師資的部分,並沒有納進金卡的範圍。
張委員雅琳:但是我們剛剛有講,外籍師資是雙語國家政策很重要的關鍵,而我們又有這麼高的標準跟要求,如果沒有更好的計畫,怎麼吸引這些人願意來臺灣做這件事情呢?
廖代理司長高賢:謝謝委員,是不是容我們會後再盤整一些相關的資源,在吸引外師方面可以做得更好,容我們在會後提供更詳細的規劃?
張委員雅琳:好。我想請問一下,就是雙語國家這部分,跟攬才有關係,國發會副主任今天有來嗎?
主席:請國發會高副主任委員。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張委員雅琳:副主委,抱歉。副主委早安。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早。
張委員雅琳:因為這件事情跟攬才非常有關係,相關的福利條件是不是也可以一起來協助教育部做詳細的規劃,讓這些師資真的可以留在臺灣,好好教育我們的小孩。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他只要是符合專法的適用對象,我們一定就全力支持。
張委員雅琳:好,副主委也有說如果符合條件,會全力支持,我也希望兩方都可以一起來合作啦。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一定的。
張委員雅琳:看有沒有什麼東西我們努力一起來解決,謝謝。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謝謝。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
接下來請郭昱晴委員發言。
郭委員昱晴:(12時3分)主席好,有請國發會副主委。
主席:請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郭委員好。
郭委員昱晴:副主委早安。想問一下,在109年的時候,國發會成立臺灣就業金卡辦公室,專門為國外比較專業的人才就他們的專業來提供協助跟延攬。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郭委員昱晴:當然透過這個一站式服務,能更有效率找到更多外國高階主管人才。但是我們看他們來臺灣工作的現況,111年的時候,包含在外國公司、我國公司以及自行創業等擁有比較高階就業金卡資格的外籍人士,還在找工作的高達5.1%,到112年也還有5.01%正在找工作當中。這到底是什麼樣的原因?這個成效是不是有待再加強?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這是一個問卷的調查報告,因為人力都有流動性,有時候會在尋職的空窗期,我個人覺得以5%來說,應該還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如果他進來臺灣,也許不需要找工作,他自己就是老闆;還有一種是他要找工作,總是還有一個磨合期。當然就我們的立場,我們是一站式的服務,所以他有任何的需要,我們都會提供協助。
郭委員昱晴:但是我們看到擁有就業金卡的人,他們自身的條件、專業度應該比一般外籍人士要來得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郭委員昱晴:所以目前有沒有可能把5%的比例再縮小?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
郭委員昱晴:也許成效還可以再加強。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也許以後問卷收回來,我們會看問卷結果,也許可以個案去做協助。
郭委員昱晴:也許可能再更細部一點,提供資料給我們。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郭委員昱晴:另外,在國發會的新聞稿我們看到62%的外國人有意願要歸化我國的國籍,但是依照移民署的統計資料顯示,112年3月到113年4月的最新統計資料,在最後總人數其實只有增加了26人,這是因為申請的條件門檻比較高嗎?既然有62%的人喜歡臺灣,也希望能夠擁有臺灣的國籍,是因為門檻比較高,所以他們比較難申請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是說歸化國籍的?
郭委員昱晴:對,因為人數增加的並不多。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OK,我請處長來回應一下。
謝處長佳宜:謝謝委員提問。關於這個問題,我們調查的對象,有62%有入籍的意願,可是有意願不代表他們有辦法真的入籍,因為入籍還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一般專業人才必須居留滿5年才有入籍的考量。我們目前只有提供高級專業人才可以入籍時免放棄國籍,所以一般專業人才即便有意願,他考量到要放棄國籍,也許就沒有申請了。委員提到的數據是高專的規劃數據。
郭委員昱晴:不需要放棄他原本的國籍,然後申請臺灣的國籍,等於他擁有雙重國籍。
謝處長佳宜:對,可以允許擁有雙重國籍的是高專人才,高專是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的一些規定,需要有特殊的才能、專業技能才能符合這個資格,所以我們一般……
郭委員昱晴:申請條件有沒有機會可以再放寬?
謝處長佳宜:是,我們也許可以跟移民署再來做一些討論。
郭委員昱晴:好。
接下來我想問,以國發會在112年到114年重點專業人才供需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到在教育背景需求中,工程及工程業占比高達50.4%,其次是資訊通訊科技占23.9%,但是在112學年度大學統計招收學門占比中,商業及管理的占比是19.1%,根據教育部招收僑外生的資料,顯示商業及管理的占比反而比工程及工程業的占比17.7%還要再更高。這個情況在供需方面,包含僑外生招生,或者從教育管道吸引外籍人士來到臺灣,是不是在供需方面的分配比較不均勻?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我們現在正全力地進行跨部會的合作,我們希望僑外生招生來台的學系跟國內的人才需求要相吻合,會再逐步調整當中。比如教育部會召開重點產業系所招生,擴大招生的員額會設定在這些5加2的重點產業。教育部有一個國際專修班,也會特別針對我們比較需要的、短缺的人才或人力來進行招生。的確如委員說的,因為現存大學統計的學門跟我們需要的人才之間的確有某些程度的落差。
郭委員昱晴:是、是!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可是我們在全力磨合、縮小這個落差當中。
郭委員昱晴:好,最後再給我一點點時間,因為剛剛我還特別質詢了文化部,我們來看一下,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是裡頭比例最低的,可以看到包含表演及藝術的許可率只有不到40%,我們剛剛也特別討論過,文化教育對臺灣來講非常重要。針對這些視覺藝術或是表演類的外國人才,我們是不是可以再給他們什麼樣的幫助,以提高許可證的比例?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外國專業人才許可證是屬於勞動部就服法的範疇之內,我是不是請勞動部來說明一下,為什麼許可率相對偏低。
郭委員昱晴:沒關係,因為時間的關係,會後再給我們一些書面資料。好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好。
郭委員昱晴:好,謝謝主席。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請勞動部在會後提供相關資料給郭委員。
接下來請羅廷瑋、羅廷瑋,羅廷瑋委員不在。
請吳春城、吳春城,吳春城委員不在。
請范雲委員發言。
范委員雲:(12時11分)謝謝邱召委,有請國發會副主委。
主席:請國發會。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范委員雲:副主委好。想跟您請教,關於延攬國外專業人才,我知道要考慮產業需求,我只是想除了產業需求之外,社會的需求不知道是不是也能夠一起考慮?請問您對外籍專業人才的想像,可以簡單跟我說是怎麼出來的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這個法裡面有包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還有一般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就如委員所說的,我們會考慮大概有十項類別,除了經濟、科技,也包括演藝、新聞、教育等各個領域,臺灣所需要的人才都有主管部會設定一定的標準,積極延攬。我們會提供他們一些稅務、或者是工作、或是簽證上的便利。
范委員雲:了解。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關於一般專業人才,基本上就是就服法的相關規定,只要雇主符合僱用的條件,這些受僱者也符合一定的條件,都可以延攬進入臺灣工作。
范委員雲:我想如果我們跟日本、新加坡、韓國比的話,他們有針對中階技術人力發放工作簽證,臺灣跟這三個國家相比,因為我們也是人口老化國家,他們的中階技術人力如果在臺灣,有辦法取得相關簽證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覺得分兩個部分,一般專業人才只要符合就服法的規定,有雇主願意僱用,就業條件是月薪47,971元,以及大學畢業加兩年工作經驗,就可以進入臺灣。我想中階技術人力有一部分是屬於這塊的人力。
范委員雲:了解。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另外一方面,我們有勞工久留方案,就是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就是在臺灣已經有6年以上工作經驗、符合一定條件的移工,也屬於中階技術人力,就可以留下來。
另外一種是僑外生。僑外生如果拿到學士學位,依照僑外生評點制度,even不需要工作經驗,就可以留在臺灣。所以有不同的管道,我們會讓這些專業人力還有中階技術人力都可以留在臺灣。
范委員雲:好。我現在想問,勞動部的新聞有預告外國人以後可以在臺灣當社工師,「衛福部認同:具專業性」。請問副主委,如果是社工師會符合目前已有的相關規定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覺得應該是外國專業人才就符合。我剛剛有講過,他只要有雇主,而且他有薪資47,971元、大學畢業兩年工作經驗,都可以,不會有產業之分,類別應該也是在這裡面。
范委員雲:現在我的問題是,因為我們所了解的,申請來臺需求有一項是月薪達47,971元,這樣沒錯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這是一般專業人才。
范委員雲:所以你的意思是社工師不需要走一般專業人才這條路嗎?因為我們看社工師的平均薪資,其實並沒有到40,000元,113年起社工師調整的起薪只有37,000元吔,這部分的矛盾怎麼解決?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剛才說有三個管道,基本上如果他走的是一般專業人才,的確要符合月薪47,971元。
范委員雲:是。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可是如果他是僑外生,用評點制度就……
范委員雲:但如果不是僑外生呢?僑外生點數加起來會夠,這是我們知道的,這是一個不錯的累積辦法。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是。
范委員雲:可是今天他如果走的不是僑外生這條路呢?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就還是要符合就服法的相關規定。
范委員雲:那這樣我們開放的意義跟實際之間的矛盾,我想問的是,為什麼社工師不被當成是個專業?我們考量的到底是一個國家的產業,譬如某些工程需要,還是也看到社會的需求?社工不被認為是個產業,很多都是政府部門或者NGO外包,我們看不到其實社會也有這個需求。因為社工師的薪資,以我知道在其他國家是比臺灣更高,他可能想要來臺灣,也許有別的原因,數量也不是很大。可是這裡你就會發現,他有卡關,跟勞動部之間的政策是矛盾的,所以想請問副主委這個問題。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因為一般專業人才的法規主管部會還是勞動部,在沒有修法之前,的確一定要符合月薪47,971元的相關規定。我是不是可以請勞動部主秘來說明,當初設定這個標準的立法意旨跟原則是怎麼樣,在社工師的適用是怎麼樣?
范委員雲:因為我時間快到了,是不是可以簡短說明,好嗎?所以這件事是不需要處理的嗎?
陳主任秘書世昌:跟委員報告,目前專業人才的薪資設定47,971元,是為了確保他提供的專業服務符合市場認定是屬於專業。
范委員雲:所以一定要很高階的社工才能夠來嗎?
陳主任秘書世昌:這是一個,我剛剛講這是其中一條路。剛剛副主委也有提到,其實目前用評點制,社工師一樣也可以納入適用,他就沒有……
范委員雲:不是,那他等於必須要在臺灣唸大學,才能用僑生的身分累積更多的點數。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
范委員雲:所以基本上你們社工師只對在臺灣唸完大學的僑生開放嗎?
陳主任秘書世昌:只要取得社工師證照,就可以符合,不見得要在臺灣唸書。
范委員雲:可是取得社工師證照,他的薪資並沒有達到這個標準啊!
陳主任秘書世昌:薪資的部分,我們並沒有……
范委員雲:我想這兩個部會之間顯然溝通是有一點問題。陳主秘您請回,謝謝。
我想跟副主委討論的是,我覺得國發會的攬才計畫,精神上我非常支持,我只是希望除了產業需求之外,也能夠看到社會跟弱勢人民的需求,當然如何保障本國人民的就業利益跟公共利益之間,要作一個權衡,好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范委員雲:可以在一個月內給我一個書面報告,好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好,沒問題。
范委員雲:謝謝副主委,謝謝召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范雲委員,接下來請王正旭委員發言。
王委員正旭:(12時18分)謝謝主席,我請勞動部陳主秘。
主席(范委員雲代):好,請勞動部陳主秘。
陳主任秘書世昌:委員好。
王委員正旭:主秘好。今天大家都在討論有關外國專業人才的延攬跟僱用,前面很多委員都已經關心相關專業人才的規範,本席認為我們也應該要多關心中階技術工的留才狀況,像剛剛范委員所提到的。我們可以從國家發展委員會的網頁訊息看到有三大部分要來做人才的留置,包括強化延攬外國專業人才,包括擴大吸引留用僑外生,第三個部分就是積極留用外國技術人才,其中包括成立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等等。我們很期待透過這樣的努力,讓更多的中階技術工能夠留在臺灣貢獻他們的心力。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基本上就是針對中階的技術工人,國內的社福移工目前一共有12萬人左右,其中只有1.5萬人申請留才久用方案,請問一下陳主秘,你覺得這部分我們還有辦法做哪一些加強?或者是哪一些因素讓這樣的留才方案無法發揮它的功能?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跟委員報告,留才久用方案所適用的對象,是針對在臺灣已經工作滿6年以上具有一定年資的移工,或者其年資不一定完整連續,但累計達11年半的也都可以適用。所以,第一個,它可能有一些資格條件不見得是所有目前在臺灣的家務移工都可以適用,這是第一個理由。第二個,因為這個方案是在112年開始啟動,到現在總共16個月的時間,目前有將近兩萬八千人,其中社福類的有一萬六千多人。這部分成長的速度,隨著我們的宣導跟相關的據點服務的工作,目前在擴充當中,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做宣導的工作,讓它有更多的揭露。最後一個就是我們也許可以透過擴充免評制的適用範圍,這個部分我們也可以來檢討,是不是有更多可以納進來適用的空間。
王委員正旭:是。我們有辦法去主動的勾稽相關可以有機會留用的這些移工嗎?就是近年失聯的這些勞工,或者是他們因為無法申請到適當的條件之下能夠久留而變成失聯的移工。
陳主任秘書世昌:是,希望有一定年資的移工留在臺灣,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至於失聯的部分,它的問題成因其實比較複雜,包括勞動條件跟雇主對待,以及外部的經濟誘因等等因素。這個部分我們也會透過怎麼樣去讓雇主可以合法的僱用合法的移工,以及對於源頭,從外國仲介的部分去做一些管理,跟包括對於來源國的部分去要求配合做一些改善,這部分我們都會持續辦理。
王委員正旭:是。因為剛剛范委員所提到薪資條件的部分,對這一群人移工來講,的確是有其門檻跟困難的地方,所以就有民團批評移工留才久用畫大餅,因為門檻太高,看得到吃不到。當然剛剛高副主委也有提到一些相關的留才專用的政策,將來有沒有機會再去做一些修正,或者是有哪一些部分可以再去改變?
陳主任秘書世昌:訂定薪資門檻這部分,基本上我們有先徵詢過各個部會所訂的,當然隨著臺灣未來情勢的發展,這裡面仍然有一些檢討的空間,政府會適時的做滾動處理。
王委員正旭:好,謝謝主秘。
陳主任秘書世昌:謝謝委員。
王委員正旭:再過來麻煩請社家署,我要問有關於這個社會安全網的部分。
尤組長詒君:委員好。
王委員正旭:你好。我們知道社會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是能夠讓社會維持安全、大家能夠生活安定的一部分。針對第一期計畫所提出來的一些檢討事項,很快就要進入到第二期了,不知道目前從第一期跨到第二期當中,我們需要瞭解、注意的事項包括哪一些,可以請你說明嗎?
尤組長詒君:首先在第一期裡頭,我們大概已經完成了所謂社福中心的建置,對於脆弱家庭的相關服務也漸漸的上了軌道,也增聘了一千多名的社工員,對第一期整個社安網的檢討目前正在進行當中,大概未來會朝著深化整個脆弱家庭的服務模式,還有建立專業領域的方式來往前進。
王委員正旭:是。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最近社會發生了讓大家會擔心的一些社會安全的事件,我們也知道,護理師目前有將近7%是屬於男性的護理師,他們在工作的過程裡面可能難免會有一些職場上面的壓力,針對這部分,可以有更好的方式來讓我們這些男性的護理師得到性別平等的待遇嗎?
尤組長詒君:因為護理師這部分是屬於照護司的範圍,我會帶回去部裡頭再進行研議。
王委員正旭:好,那就麻煩。謝謝。
尤組長詒君:謝謝。
主席(邱委員議瑩):謝謝王正旭委員。接下來請吳沛憶委員發言。
吳委員沛憶:(12時25分)謝謝主席,我請國發會。
主席:請國發會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吳委員沛憶:副主委好。今天我們要審查的是攬才專法,這部法規是在2017年時制定,當時的立法目的就是希望能夠進行國際攬才來增加我們臺灣的國際競爭力。按照我們的法規有分為外國專業人才跟特定專業人才,特定專業人才可以申請就業金卡,到今年的3月底為止,我們臺灣目前累積核發了近一萬張就業金卡,外國專業人才的部分則有一萬八千人次。但是我注意到,2017年當時在立法的時候,國發會曾經引述一個數據,就是洛桑國際管理學院關於國際人才競爭力的報告,臺灣從2017年到去年的時候進步了,比當時進步了4名,是第20名,是從第24名進步到第20名。那在吸引具高技能之外國人才的項目呢?我們也是進步了7名,但是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所以我想請問國發會,在吸引具高技能之外國人才這部分,對於目前的成果,你們認為滿意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顯然還有很多改進的空間。
吳委員沛憶:例如哪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譬如說第一個,就像我們今天修法的,我們是不是可以把專法裡面的相關條件更優惠、更放寬,譬如說,其實我們中間修法,在租稅那一塊已經由3年延到5年了;譬如說取得永居的時間,這次的修法就是希望縮短有達到碩士或博士可以折抵的年限,然後我們還是在持續的在徵詢各界的意見,我們會持續滾動的調整我們的法令……
吳委員沛憶:攬才專法為什麼那麼重要?因為它會牽涉到外商來台的意願。賴清德總統也提出說,未來我們要推動六大核心產業,其中包括了量子科技、AI跟機器人,同時還有我們臺灣的太空科技,包括衛星火箭等等的,這些產業,我相信我們都非常需要國際人才的協助,所以我希望國發會要更積極地去看,過去我們在攬才上面遇到什麼困難,那我們現在要怎麼樣突破,這才是真的在檢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是。對。
吳委員沛憶:否則我們每一年都說有進步空間、有進步空間,永遠這個進步空間都還有很大的距離。那我注意到說,因為我們海外來的華語生,應該也在我們國發會攬才的範圍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
吳委員沛憶:我們臺灣跟美國有簽訂合作,目前有一個台美教育倡議,這當然是教育部負責的計畫。那目前美國來到臺灣的華語生已經創歷史的新高,超過了三千人,國發會有沒有跟教育部來討論,針對這群已經來到臺灣就讀的學生,目前我們的政策面向,也都希望說來臺灣就讀,尤其是他們如果是專業領域的話,能夠延長留下來就在臺灣工作,成為我們的專業人才,國發會有沒有跟教育部討論如何去加強媒合、媒介,讓這三千名學生未來有機會留在臺灣,繼續為產業貢獻?有沒有?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基本上就是因為我們僑外生……
吳委員沛憶:這個計畫你知道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知道,因為這個是屬於雙語政策其中的一環,就是那個……
吳委員沛憶:好,那副主委你們去研究,好不好?跟教育部趕快來討論,給我們報告。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沒問題。
吳委員沛憶:其中我要特別提醒你,我們這幾年,外國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的比例,最高的在經濟領域,但是占比最少的是在體育,體育領域目前的人數只有9名而已,所以這個部分我希望國發會要去瞭解……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吳委員沛憶:為什麼體育的人才申請的這麼少?你看各領域占比的差距非常懸殊,在經濟領域有四千多將近五千名,在體育領域只有9名,遇到什麼困難?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在特別領域裡面,我們是由主管機關設定它的攬才條件,就如委員所說……
吳委員沛憶:目前的條件是什麼,你知道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至少月薪要16萬,然後他已在體育的領域內……
吳委員沛憶:可以回答的來幫忙回答,沒關係。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抱歉,月薪應該是沒有限制吧?體育是教育部主管的,是不是可以請教育部……
吳委員沛憶:因為體育署沒有來,教育部來的是國際司,沒有關係……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體育署有來。
吳委員沛憶:體育署有來?體育署回答,要申請你們這個類別,要由什麼單位來申請?
賴專門委員靜婷:通常他要有國際競賽的成績,都是教練、選手等等,其實我們之前已經有曾經放寬過一次了,針對就業金卡的部分……
吳委員沛憶:關於這部分,因為我們現在規定提出推薦的單位是協會跟聯盟,但是以球員來講,實際上聘僱球員的是球團,所以在資訊的傳遞之間,有沒有確保他們都有收到資訊?有沒有相關的落差?因為我相信需求不會這麼少,何況我們現在還包括了運動產業相關的,所以我希望這部分你們要去盤點一下。因為過去也可以由國訓中心推薦,但是我們現在新成立了運科中心,所以運科中心是不是也要納入推薦單位?這個我請國發會,拜託國發會跟體育署趕快來討論一下,因為我們體育署即將就要升格為體育部了,運動產業是我們國家未來很重要的推展方向,我們當然也需要專業人才,所以這個部分也請你們趕快去瞭解,一個月以內提給我們一個初步的規劃,好不好?謝謝。
賴專門委員靜婷:謝謝委員指正。謝謝。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接下來請羅美玲、羅美玲,羅美玲委員不在。
蘇巧慧、蘇巧慧,蘇巧慧委員不在。
莊瑞雄、莊瑞雄,莊瑞雄委員不在。
王美惠、王美惠,王美惠委員不在。
鍾佳濱、鍾佳濱,鍾佳濱委員不在。
林楚茵、林楚茵,林楚茵委員不在。
王定宇、王定宇,王定宇委員不在。
請徐欣瑩委員發言。
徐委員欣瑩:(12時32分)謝謝主席,請國發會副主委。
主席:請國發會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徐委員欣瑩:副主委好。本席想請教,我們今天在談延攬國外的專業人才,我想請教副主委您的看法,能夠讓專業人才有意願來臺灣的幾個重要因素,您認為是哪幾個?能夠吸引他,而且讓他願意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那當然是臺灣有符合他覺得好的工作環境跟條件,我想這個應該是最重要的……
徐委員欣瑩:好,環境跟條件,那條件是什麼?他會考慮什麼條件?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第一個就是好的工資、待遇……
徐委員欣瑩:對,待遇。還有呢?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然後他所居住的環境……
徐委員欣瑩:對,環境。還有呢?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環境也很重要。
徐委員欣瑩:我請教一下,我們國發會的政策要延攬專業人才,你希不希望他長期居留在這兒?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需要。
徐委員欣瑩:需要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徐委員欣瑩:所以我們在居留的部分,本席今天特別來這邊質詢是因為我們收到選民陳情,有一個陳情人來台已經13年了,他是美國人,拿美國護照,他也是申請經濟部特殊人才規劃才獲批准的。這樣一個專業人才來台,其實一個人他最重視的,他賺錢,他在意薪資要做什麼?當然是養家活口,對不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徐委員欣瑩:一個人最終的歸屬還是家庭,所以如果你讓他來,他的太太不能來,他的小孩不能來,這就會是問題。好,那本席要說的是,他太太也採依親方式入境臺灣,申請長期居留,ok,但是他們兩人的親生子女,在他們夫妻倆成為臺灣人之後,沒有任何方式、任何法令可以申請長期居留,他們的子女也無法因為父母成為臺灣人而根留臺灣,所以他的小孩需要每六個月一次的長期探親簽證,而且只要出境臺灣,就要在國外等待申請新的簽證才可以入台,那小孩從小在臺灣長大,但是我們又需要留住專業人才,但是他卻沒有辦法。本席跟您說明一下,陳情人拿美國護照,但是他的太太是拿大陸護照,美國人娶大陸人,那他的小孩就是大陸護照加美國護照,這個案怎麼辦?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就是要未成年才能依親,成年有身障的才可以依親,這個案看起來就是,其他國家也是……
徐委員欣瑩:你覺得這個規定合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我剛才有問同仁,大概其他國家也是相同的規範。
徐委員欣瑩:天哪!將心比心一下,今天你想留住他,但是你卻是逼迫他,他要嘛就不要選擇在臺灣,選擇在臺灣,他們親生的小孩就沒辦法,你說未成年,可是他的小孩……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未成年可以。
徐委員欣瑩:未成年可以?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成年要身障。
徐委員欣瑩:你說的成年應該是18歲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18歲。
徐委員欣瑩:所以18歲以內可以?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可以。
徐委員欣瑩:喔,18歲以上,他反而就不行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主席:徐委員,因為您這個牽扯到個案的選民服務,我是不是請國發會的同仁,還有移民署的同仁到你的辦公室來協助處理,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跟您說明一下。
徐委員欣瑩:好,可以。
主席:因為您在這裡詢問,可能他們對於個資,對於實際的狀況不是很清楚,他對您的回答如果不夠精準的話,未來可能會構成藐視國會罪,這樣也不好意思。
徐委員欣瑩:這點本席倒沒有這麼認為,我們召委考慮的對啦,個資的部分我們還是小心一下,當然這邊應該還好,這也沒有個資,只是講他的狀況。不好意思,最後本席還是想請教一下,我們對於引進外國專業技術人員,是否有領域過度偏頗的現象?因為在經濟領域我們發放的金卡占了48%,但是其他像文化、數位、教育、金融、科技都相對少,關於這個現象,副主委怎麼看?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經濟領域涵蓋的範圍比較廣泛,其實某個程度上它也涵蓋到某些科技的或者是經濟相關的這些人才,所以,其實有某些可能應該是歸在科技類,可是可能因為經濟這個領域比較廣泛一點,大家就申請這個類別。
徐委員欣瑩: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說,未來有沒有要朝向不偏頗地從各方面來延攬?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當然,跟委員報告,因為每個領域都有其主管機關,我們國發會的立場就是鼓勵各個主管機關在其規管的領域內,儘量地去把相關的規定合理化,然後吸引到我們臺灣所需要的各領域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就像剛剛說的教授體育的那一部分,我們也會跟體育署再來做一些討論,如果現在引進的員額相對少是因為條件過於嚴苛,或者是……
徐委員欣瑩:條件是我們自己定的。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的,所以我們會檢討。
徐委員欣瑩:好,很好。謝謝。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謝謝。
主席:謝謝徐欣瑩委員。接下來請蔡易餘委員發言。
蔡委員易餘:(12時39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國發會副主委。
主席:請國發會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蔡委員易餘:好。副主委,今天想先跟副主委討論這個就業金卡,就業金卡是針對外國的一些專業人士,他們可以去申請包括他們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跟重入國許可證等證件,這個金卡的效力就是三年,外僑居留證可以到五年,五年以上未曾入國者就可以廢止其永久居留許可,我想要請教的是,為什麼要訂五年以上未曾入國的規定呢?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這個應該是入出國移民法裡面的相關規定,過去是五年內每年平均要到一百八十三天,現在我們在這個法裡面是放寬到只要他在五年內有一次入境,我們就不會廢止他的永久居留許可,因為我們這個法基本上是一個特別法,其實有些規定還是要回歸到入出國移民法和就服法等一般法的相關規範。
蔡委員易餘:對,可是既然已經給他永久居留了,名稱已經把它叫做「永久居留」,然後你又說五年內沒有入境就要廢止其永久居留,這樣就沒有永久居留的概念了啊!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它不是永久……如果你取得就業金卡的話,目前針對取得永居的時間,我們已經把它縮短成三年,三年中間如果你有博士學位的話,你可以折抵一年,也就是說,你就算取得就業金卡,還是要有兩年的居留期間,你才可以取得永居,並不是一進來就可以。
蔡委員易餘:我現在講的是取得永居之後,就是他已經有永居的資格了,但你還是規定他五年內要入國一次。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就是所有取得永居的人……
蔡委員易餘:這樣跟永居的概念不會背道而馳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所有其他國家的法令也都是這個樣子,也就是說,就算你取得美國綠卡,你可能還是需要在這個國家有一些居留的事實,所以我們入出國移民法裡面已經規範在五年內平均要有一百八十三天,而在這個法裡面,我們已經放寬到如果是就業金卡的話,你只要五年內有一次入境,我就不會取消你永居的資格。
蔡委員易餘:好,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我想再請教副主委,一樣是就專業攬才的移民,現在針對專業攬才的移民,你們把它限定在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到第六項,如果我們去思考事實上有很多工廠現在所聘請的移工,他可能已經工作超過十年,而且他的薪水也已經達到一定的程度,已經不是傳統在做低階工作的移工,他已經做十年了,他對整個工廠的運作是熟悉的,甚至他的薪水是高的,但是到了十二年之後,也就是他只要滿十二年,他還是得出國去。事實上,這樣是不是變成臺灣對於這些移工,我們等於一直在替人家、替韓國、替日本栽培基礎的移工,等到他的技術成熟,他就要回去了,這是不是很可惜?所以有沒有可能國發會用上位的思考,我們設定一個條件,不要限定只有一到六款,包括剩下的七、八、九款,他只要達到一定的薪資水平,而且工作年限也達到了多少,讓他一樣可以去走專業的移民,甚至於一樣可以去走就業金卡,有沒有辦法這樣?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在我們的移工久用留才方案裡面,其實就針對委員講的,也就是只要在臺灣工作六年以上的移工,他符合這個方案的特定條件,他現在都可以留在臺灣,他取得永居的時間就比照一般專業人才是五年。
蔡委員易餘:所以現在就可以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現在就可以。
蔡委員易餘:六年以上就可以?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現在已經有兩萬多個移工用這個方案取得留在臺灣的資格了。
蔡委員易餘:那它有限定條件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有一些限制條件,包括薪資還有技能的條件。
蔡委員易餘:就薪資來講,我想就會變成如果雇主真的有心要留下這個移工,對他來說重要,那麼雇主就要去考量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的。
蔡委員易餘:那其他的條件呢?技術條件?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有一些相關的技術條件,要取得一些技術的證照,除了證照,還有薪資,然後會視產業別跟社福有差別。基本上就產業別,他的經常性薪資只要3.3萬元以上,僑外生只要首聘3萬元就可以了,然後總薪資要到達50萬。至於技術條件的話,他需要有一些……
蔡委員易餘:我要問的是這一些移工他們怎麼去取得證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會輔導他,就是說如果產業、企業想要把現在的移工留下來,我們會有相關輔導,輔導他從事技能檢定等等,我們會協助。
蔡委員易餘:好,最後再問一個問題,因為你們延攬外國人才的誘因當中有一個叫做租稅優惠,租稅優惠是針對首次來臺的外國特定專業人士,首次的這個概念在實務上一直都有很多人在爭議,怎樣叫做首次?如果他之前有來臺灣工作過,過了幾年之後再次來這樣可以叫做首次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的,就是不允許,一定是要首次。
蔡委員易餘:就不允許?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目前我們要吸引新的外國專業人才來。
蔡委員易餘:所以這個首次是怎樣叫做首次啊?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如果他已經來過,就不能適用這個。
蔡委員易餘:是啊,但這樣就會有一個問題,他可能之前來的時候……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沒有這個優惠。
蔡委員易餘:對啊,現在我要聘請他來,但卻沒有這樣的優惠。就是說關於這個首次,我要問的是,你們這樣的租稅優惠訂了首次的限制,到底目的是什麼?事實上是沒有必要的嘛,只要他願意來、願意留在臺灣工作,我覺得既然有這樣的優惠,就讓他可以適用這樣的優惠啊!只是優惠的時間點你們要把它抓緊一點,就是說到底優惠時間是多久……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蔡委員易餘:你一直在抓這個首次,變成之前來過的,後來再來就不適用這一條,我覺得這樣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這會涉及跟財政部的相關協商,針對委員所提的這個意見,在下次修法的時候,針對首次的定義,我們再參考委員的意見,然後做一個全盤的檢討。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謝謝。
主席:謝謝蔡易餘委員,接下來請鄭正鈐委員發言。我們中午不休息,各位同仁及部會長官如果肚子餓可以自己先行用餐。
鄭委員正鈐:(12時47分)謝謝主席,我想請一下副主委。
主席:請副主委。
鄭委員正鈐:副主委好。非常感謝主席今天特別安排外國專業人才延攬相關法規的修改跟質詢,因為臺灣少子化之後,整個產業從數位化開始要變成AI轉型的過程當中,人才肯定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臺灣能夠從七十年前發展到現在,人才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我想請教一下副主委,對於整個國際人才的延攬,算不算是我們國家級的戰略計畫?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是。
鄭委員正鈐:當然是,是不是?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鄭委員正鈐:很棒!聽到這麼肯定的回答。我想請問一下,針對優秀人才、高級人才的部分,我看到所謂的高級專業人才,在我們所歸化國籍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當中,它分成好多個部分,包括科技領域、經濟領域、教育及學術研究領域、文化或藝術領域以及體育領域等等,我想請問,既然這是我們戰略的政策的話,我們有沒有單一窗口在服務這個部分?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有,我們設立了Talent Taiwan的單一服務窗口,針對外籍專業人才來臺所需要的服務,我們有一站式的服務。
鄭委員正鈐:所謂一站式的服務是什麼?可不可以簡單描述一下?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請處長來說明一下。
謝處長佳宜:謝謝委員關心。有關我們延攬人才的服務,我們是從他起心動念想要來臺灣開始,我們就有設立一個叫做Talent Taiwan的網站,有關他要來臺灣簽證的部分,我們會讓他在這個網站得到所有的資訊,如果他想要來,找到工作或者是還沒找到工作,都可以直接跟我們聯絡,我們提供他相關諮詢,來臺工作的相關……
鄭委員正鈐:所以是跨部會的嗎?
謝處長佳宜:對,我們會協調相關部會,因為有一些譬如說……
鄭委員正鈐:你們協調相關部會,所以你們只是一個接案的窗口、諮詢的窗口?還是真的能夠一站式服務?如果是一站式服務,我們覺得應該是能夠從頭到尾……
謝處長佳宜:是……
鄭委員正鈐:確定可以嗎?
謝處長佳宜:對,我們有專人的服務……
鄭委員正鈐:好,細節的部分我之後再問。我們曾經碰過一個狀態是有一個法國的專業人士要到臺灣來,結果移民署不知道他念的學校算不算是專業人士,後來他們去問了教育部,教育部也不知道,教育部的回答竟然是因為沒有臺灣人在這所學校念書,所以教育部不知道它其實是我們認證的一個學校。如果連這樣子的問題都會發生的時候,我們怎麼能夠奢求我們真的是要往全球去招攬人才,這個部分是特別要提到的。
另外就是我們需要有更簡化的程序,因為我們看到臺灣的薪資水平在國際上其實並不一定那麼具有競爭力,我們看到所有的研究報告,他們為什麼會想到臺灣來?其實很多外國人士考量的點在於:第一個是臺灣的整體環境,另外就是臺灣人的友善,這是他們想要來臺灣的前三大重要原因之一,第二個就是工作上的需求。所以我們要怎麼樣讓他們覺得臺灣是非常友善的,我覺得單一窗口的部分一定是很重要的,而且我們比較新加坡的模式,新加坡在延攬國際人才的時候非常積極,在1990年代的時候,他們就向全球招攬人才,我們的起步已經比較慢了,我知道你剛剛提到的Talent Taiwan是在去年成立的,我們希望它能夠真正變成一個很好的單一窗口,讓臺灣去延攬全球人才,然後來挹注接下來臺灣要持續發展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好不好?
謝處長佳宜:好,謝謝委員。
鄭委員正鈐:我會針對這部分再做很細部的瞭解。除了高階人才之外,我也要特別提到一個部分,就是移工的問題,今天好多單位都有來,包括國發會也有來,因為人才、移工的問題,肯定是一個跨部會的問題。我必須講一個失聯移工的問題,目前人數衝高,有八、九萬人散居在我們這個社會當中,我不知道移民署是抓不到,還是覺得不能抓?現在有一個說法是,因為我們在很多產業缺工太嚴重了,所以移民署等於是沒有辦法真的盡全力去抓,抓了之後就會影響到很多相關的產業,包括農、漁、牧,甚至營造相關產業。副主委,你可不可以針對這部分回應一下?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針對失聯移工的問題,其實行政院從2021年開始就已經召開多場會議,協調勞動部、內政部等,目前有一些相關的措施,我們會針對一些移工的問題,因為他會失聯可能跟薪資低、勞動條件不佳、還有雇主不合理對待等等問題有關,各部會其實也提出了一個相對的……
鄭委員正鈐:副主委,你回答這部分,其實更細節了,我覺得現在失聯移工有一個很大的狀態,所謂缺工之所在,黑工之所在,因為有缺工,所以就會有黑工,要怎麼樣解決缺工的問題,國發會是不是能夠有更高的魄力?其實新的經濟部長去拜訪我們的時候,他也很清楚講到臺灣確實缺工問題非常嚴重,他甚至直接提到一個狀態,包括旅遊業、飯店業的相關清潔人力,他都覺得應該要開放,可是勞動部在這部分肯定是不願意的,所以針對這個部分,國發會是不是能夠站在更高位置,進行一個跨部會的協調,真正解決臺灣缺工的問題?至少缺工的問題合理解決,黑工的問題才不會這樣猖狂。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關於特別產業的缺工問題,其實都會在勞動部的相關會議裡面討論,當然國發會也會參與。至於剛剛您提到的餐飲業缺工的問題,目前正在討論當中。
鄭委員正鈐:還有飯店業者等等。我這邊要提到針對整個產業發展,其實很需要一個移工聘僱率很清楚地給他們,我希望國發會能夠協調各部會,很清楚地訂出各產業的移工聘僱率,讓他們能夠藉由定期調整聘僱率的機制,以徹底解決缺工的問題,可不可以?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我們儘量做評估,就委員關心的各產業缺工的比率。
鄭委員正鈐:好,謝謝,關於移工聘僱率這部分,你們之後再跟本辦公室做一個細部的說明。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鄭委員正鈐:謝謝,以上。
主席:謝謝鄭正鈐委員。
接下來請柯志恩、柯志恩,柯志恩委員不在。
請何欣純、何欣純,何欣純委員不在。
最後請劉建國委員發言,發言時間4分鐘。
劉委員建國:(12時56分)謝謝主席,有請國發會副主委。
主席:請高副主委。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劉委員建國:副主委好,臺灣面臨人口結構這樣的問題,相關的因應作為,基本上它的主責還是在國發會,所以今天經濟委員會才會召開這樣的會議。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劉委員建國:我想人口結構快速轉變,這是對臺灣最大的一個挑戰,這個上位的計畫到底是什麼,我們至今沒有看過。當然針對外國人才延攬的相關計畫是由國發會主責,我必須要跟副主委探討,雖然今天前主委已經變成秘書長了,但他要面對的這件事情還是一樣要有一定的延續性,我要特別提到幾個面向來做一個參考:當人口結構快速轉變的時候,不管是經濟、教育、文化、產業等等無一倖免,只是快或慢遇到這樣的狀況。今天我們就是要針對專業外國人才來進行招攬,如果我們對照鄰近國家,與日本來做比較,副主委你覺得如果日本打70分,我們可以打幾分?用簡單的數據講一下就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日本打70分的話,我想我們也應該是及格,可以打60分。
劉委員建國:可以嗎?你確定?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如果就……
劉委員建國:以日本擁有的專業技術高端外國人才來看,截至2023年10月大約有60萬人,比2018年的27萬人左右足足增加了一倍多,我們現在呢?小英在2021年8月推動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這個專案我們在實施,就誠如你剛剛所講的Talent Taiwan,我們設定的目標是2030年要達到40萬人,沒有錯吧!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劉委員建國:他們在2023年已經達到60萬人,我們到2030年才要達到40萬人?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40萬人是根據我們評估到2030年我們的人才跟人力的缺口,我們估算出來的,因為我們跟日本的人口數量也不太一樣。
劉委員建國:對,我們比例是不一樣的,比例和占比不一樣,這個我很清楚,但是你有沒有發覺另外一個數據?第一個,這個人數當然是按照人口比例及相關需求去做評估,這個我可以接受,但是你注意看,它是到2023年(去年)就已經達到60萬人,我們是到2030年才要達到40萬人。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劉委員建國:居留五年以上的目前為止只有3,339人,居留三年以上的只有261人,我不曉得為什麼這個比例如此之低?這個數據你們應該有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劉委員建國:如果按照這樣的話,到2030年可以延攬所謂的外國相關人才達到40萬人,我覺得確實有很大的問題,這是第一件事情,請副主委等一下答復我。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
劉委員建國:第二個,延攬國外人才來到臺灣,他絕對是散落在每一個縣市,這是不爭的事實,對不對?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劉委員建國:中央要推動這樣的政策,目前為止,有跟22縣市當中的哪一個縣市具體合作,讓比例較多的外國人才留在這個縣市得到更好的照顧、更好的互動環境嗎?有嗎?不然只有你中央在做,地方政府對這件事情根本跟我們完全沒有連結,我們跟地方政府也完全沒有任何的互動機制,他們就是散落在22個縣市裡面,這不是很奇怪嗎?
我再講一個日本的例子,你看日本的新宿區,他們就有個地方自治條例,他們有二十多個委員組成一個組織,跟住在新宿區的相關外籍人士有定期的聚會,協助他們生活上的需求,甚至於讓他們的文化可以融入到當地的新宿區去做最好的連結,我們有嗎?你可以舉一個案例嗎?看看在22個縣市當中,國發會跟哪一個縣市有做類似這樣的政策?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針對臺灣人口結構的變化,我們有一個叫人才及移民的首長會議,有做跨部會的協調,在這個會議裡面,其實我們過去幾年提出了一些比較創新的作法跟作為,都是在這個會議裡面達成的協議,包括勞動部、教育部、內政部,甚至僑委會等相關部會,的確在跨部會的橫向聯繫上面,我們是有做到。就如委員說的,我們還是以中央政府的角度去……我們跨部會是希望由各個部會往下去做跟地方的鏈結。以國發會來說,在那個層級裡面的確沒有直接對應到地方政府,而是透過各個主管的部會所實施的政策裡面,由他們去做中央跟地方之間的……
劉委員建國:副主委,我的時間到了。其實很清楚嘛,你講的第一段是中央跨部會的部分有做,對於散落到各縣市的這些外籍人士,我們跨部會的哪一個部會也有跟地方政府連結?我跟你講還是沒有啦!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劉委員建國:如果都沒有的情況之下,這些人要怎麼留在這個地方,讓他們不會有五年的、三年的比例這麼低?我們要達到2030年有40萬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啦!現在的秘書長也要面對,你們做了很多的地方創生,為什麼沒有去做這樣的一個連結?我真的不懂。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希望是不是可以全面地再去做一個思考,對照其他國家,人家有很好的執行案例,我們可以真正地讓這些外國人才留得住、留得久,幫助臺灣面對整體結構快速轉變來做最好的因應嘛!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劉委員建國:一個月。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謝謝委員提供我們這樣的資訊,我們會從這個方向思考,看看我們怎麼樣加強中央跟地方之間在攬才上面的相關鏈結,好不好?
劉委員建國:好,一個月之內提供相關規劃期程,可以讓我參考,好不好?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我們再提供給委員。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主席。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謝謝。
主席:謝謝劉建國委員。
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另外有陳昭姿委員、張嘉郡委員、莊瑞雄委員、盧縣一委員、邱鎮軍委員、蘇清泉委員、林淑芬委員、陳超明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陳昭姿書面質詢:
本席針對「少子女化對策」向「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發會)所提之書面質詢:
1.2016年蔡英文總統就任時,我國出生人口為20萬人,而至2023年我國出生人口已跌至13萬5千人,低於國發會先前之預估。國發會曾指出「出生數涉人口、社會、經濟等議題,不會是單一因素造成」,請國發會說明我國出生人口持續減少之主要因素,以及少子女化將對台灣社會、經濟等面向造成哪些危機?
2.根據國發會人口推估報告,我國總人口將於2052年跌破2,000萬人,然而若以前述國發會評估失真,少子化速度加劇,跌破2,000萬人的時間點恐更將提早。在少子女化已成我國嚴重之國安危機之當下,請問國發會對於解決少子女化之具體政策方針為何?各政策目前執行情形?
3.在台灣有一群想生小孩、也有能力養小孩的國人,但因身體上因素導致生育有困難而無法如願,對於這群有能力又有意願,卻受限於生理因素的民眾,國發會有什麼政策能讓其達成心願?
4.近日,有立法委員及黨團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衛福部也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之預告,當中包含代理孕母解禁。請問國發會是否支持我國開放代理孕母?並闡述支持/不支持之理由。
以上問題,請國發會以書面報告回覆。
委員張嘉郡書面質詢:
一、地方創生是國發會重大政策,主要為了解決人口過度集中都市,以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為此行政院責成國發會負責統籌協調各部會,以落實推動地方創生工作。然近期發生國發會協助雲林地方創生窗口從承辦人、科長、副處長及處長,人事更換後卻導致新任人員於協助積極度有重大落差。
二、目前協助雲林地方創生業務窗口多是台北辦公室同仁,其對雲林地方生態較為陌生,據此本席建請貴會,由國發會中興新村辦公室就近協助雲林地方創生業務(如彰化),因其地緣關係較近,對地方也較熟悉。
三、另有關地方創生業務偶有傳出分區輔導團對國發會自行發包計畫業務較熱衷,因其攸關自身的KPI;而對地方縣政府或公所的地方創生計畫態度則較為消極,請國發會督導改善!
委員莊瑞雄書面質詢:
台灣於1950年代時,台灣婦女平均一人生七胎,生育率為世界名列前茅;然至1983年左右,我國生育率就已低於人口維持替代率2.1,直至2010年,政府始驚覺少子女化恐為國安問題,卻又直到2018年才由國發會統籌各部會制定少子女化對策綱領。
世界多國始意識並展開相關行動時間早於台灣多年,然,日本2023年新生兒數為75萬8,631人,較2022年減少5.1%,連續8年創下有統計以來最低紀錄;韓國投入280兆韓元(約6.6兆元新台幣)預算,2023年特殊出生率仍跌至0.72,同樣連續8年創新低。
少子化是已開發國家必然面對的難題,惟據內政部日前公布之「國安危機─少子化浪潮」報告,其中也提及日本總生育率於1980年代為亞洲主要國家最末,至2005年始就向上攀升到亞洲首位至今。
可見我國政策目標首先應是「放緩少子女化現象」,後再努力根除少子女化現象;而諸多經費挹注,也非單視作一種社會福利,而是一種對於我國整體社會之投資。
一、請教新任主委,網路上講到少子女化議題,就會直批政府只有成立「少子化辦公室」一招,未來如何提升政府對於少子女化應對之政策量能?
另,本院委員於2021年時曾召開公聽會,提出少子化專法,同時建議應設置跨部會的少子化政策小組,然當時出席公聽會之人員,表示沒有意願,只要循現有機制即可解決。然,基本法為就關特定重要事務之原則性、綱領性、方針性事項制定規範,除了補充憲法規範之不足,也是整合國民對於各種重要事項的共識,透過少子女化對策基本法,統合散落於各部會之少子女化應對政策。
二、請國發會再次審慎研議制定少子女化對策基本法之必要。
三、國發會於2018年制定對策計畫後,至今亦滿5年,除在111年10月份有計畫調整規劃外,請國發會進行相關階段性計畫總檢討;另,2018年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期程為107年至113年,目前期限已屆,請教國發會下一階段計畫預計推出時間?
委員盧縣一書面質詢:
請問:
為延攬國際人才來台工作及創業,行政院核定「全球攬才及一站式在地深耕服務計畫」,預計四年投入3.5億元,達成2030年新增延攬七萬名國際專業人才來台的目標,但目前有哪一些規劃措施,以達成落實政策?
委員邱鎮軍書面質詢:
Q1:針對台灣產業面臨的缺工、缺才問題,國發會在賴清德院長時代曾於多年前提出了「留才、攬才、育才」三大政策方向解決產業人才不足的問題;另為因應產業投資及經濟持續發展所面臨的產業缺工問題,政府也提出「媒合就業,開發勞動力;改善低薪,創造友善職場;產學雙贏,縮短學用落差」三大改善對策。然而,經過六年半的實施,台灣的缺工問題並未得到有效解決,反而有愈加嚴重的趨勢,請國發會說明前開六項政策起止時間,並說明政策施行成效。
Q2:根據1120925「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第36次會議紀錄」:截至112年5月底,本國就業人數約1,150萬7千人,外國專業人員計有46,327人,另有在台移工總計73萬7,093人,外國來台就業人數持續增加,請國發會及勞動部說明根據我國開放外國專業人員及移工來台政策,未來十年需要各增加開放多少人員來台?
Q3:根據主計處統計,我國出國就業人數已從98年最高峰的73.9萬人,降為111年的47.3萬人。請國發會及勞動部說明上開回國者,是否有追蹤及輔導就業情形?是否有針對目前尚在國外就業國人,提出吸引及輔導渠等人員回國就業的政策?
Q4:根據勞動部「台灣勞工季刊第72期」,針對就業服務法施行30年的變革、挑戰與前瞻一文指出,我國2021年平均青年(15-24歲)失業率12.11%,為全體失業率3.95%的3.07倍,高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青年平均失業率12.8%,為全體6.3%的2.03倍甚多。另根據分析,OECD國家在疫情後,就迅速從15.2%大幅降到10.8%,反觀我國號稱疫情間經濟表現最好,但青年失業率卻長期維持在11~13%,去年底15-24歲青年失業率也還在11.39%,比全體國人平均失業率3.48%,還高出三倍多,不符合政府宣傳經濟大好,以及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的推動目標。有鑑於此,及參考日本已於2015年10月施行「青年就業促進法」,請國發會及勞動部說明目前我國促進青年就業法令支援體系為何?是否有需要進一步制定我國「青年就業促進法」?並說明目前改善15-24歲青年就業的具體作為及成效!
委員蘇清泉書面質詢:
此次提案修正《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居留門檻,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台灣就學取得學位的要求從「碩士」以上調整為「學士」以上,無疑會增加留在台灣的外國人才數量。這一政策是否對本地年輕人的就業市場造成一定的壓力?
在台灣唸大學的外國人條件似乎並未比台灣學生條件好,是否要做這樣的放寬?
此次修正的內容,降低居留門檻,放寬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台灣就學取得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位者,修正為「學士」以上學位,此舉將使更多的外國本科畢業生有機會留在台灣工作和生活。請問,這些人在台灣唸書,是為了引進外國人才?還是增加外籍勞工?
我提醒國發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是政府為吸引高端外國專業人才而制定的法律,但是此次修法部份條文似乎並不是從海外引進外國人才,反而感覺是要留用在台灣大學畢業的外籍勞工?
目前政府在積極延攬外國專業人才來台,但是在教育、醫療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不完善,特別是外籍人才子女的教育問題尚未完全解決,國發會對於外籍人才子女的教育問題如何改善?
另外,本席提醒國發會研議,目前與其他亞太地區如新加坡、香港相比,台灣在薪資水準和生活成本方面的吸引力不足,難以吸引頂尖人才。該如何提高高端專業人才的薪資待遇?有哪些生活補助提供?以改善外籍人才在台的生活條件。
委員林淑芬書面質詢:
一、國發會為發揮外國人才專法(2018年施行)修法綜效,國發會設置政策協商平台,在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下成立強化延攪外國專業人才工作小組,設定2030年預計延攬外國人才高達10萬人目標。然而,因為外國人專法已於110年6月18日修正三讀通過,並於同年10月25日正式施行,不僅放寬專業工作定義、鬆綁居留及依親規定,強化租稅及社會保障¹。但截至2024年4月30日就業金累計核發人次為9,942人次,請問在接下來6年,國發會評估可以完成這項目標嗎?國發會如何在不影響本國就業衝擊的前提下,提出精進策略?
¹一、放寬專業工作定義範疇:免除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來臺工作2年工作經驗限制;放寬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外國學科教師等。
二、鬆綁居留及依親規定:縮短國際優秀人才取得永居年限,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由5年降至3年;外籍學圭取得本國博、碩士學位後留臺工作,可折抵、縮減取得永居年限1~2年等。
三、強化租稅優惠及社會保障: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減免由3年延長至5年;放寬外國特定專業及高級專業人才屬雇主或自營業主,免除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納入健保6個月等待期規定等。
二、有關為攬才提供社會福利、社會保險制度,雖目前基於互惠國國民,符合計有日本、美國、英國、加拿大、新加坡、法國等6個國家。然仍須審慎考量資源國人權益應優先受保障。因目前身心障礙福利措施與長期照顧服務的財源為稅收,建請國發會應會同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盤點預算資源與服務人力,需確認不影響國人權益再行推動。
委員陳超明書面質詢:
產業推動,就需要人力的投入,國外人才不來,而國內少子化問題嚴重,國內人力卻無法銜接。內政部2023年人口統計,新生兒13.5萬人再創新低,跌破國發會人口推估的低推估值14萬人,工作年齡人口相對充沛的人口紅利期間將於2028年結束,未來面對「超高齡社會來臨」及「人口紅利消失」等衝擊,人口問題嚴峻且涉及層面廣大,針對少子化問題,政府除了編預算補助之外,是否研析國人的生育率降低的原因?思考全盤人口政策應如何調整、精進?
委員廖偉翔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廖委員偉翔,針對就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有關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我國就學取得大學校院學士以上學位者,得折抵我國連續居留期間之規定,因應國內學校招生情形及國際人才競逐趨勢,應與調整。爰此特向內政部及教育部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經查臺灣學校於基本義務教育階段或高等教育階段,皆面臨少子化與招生不足之困境。研究所教育部分,於學士階段鼓勵續行攻讀碩士、碩士階段鼓勵連續攻讀博士,並皆朝向類似「N年一貫」學制,以縮短攻讀年限為政策趨勢。但若國際學生於台灣提早取得學位,卻無法增加折抵年限,等於變相處罰提早取得學位者。
又查世界各國為為延攬優秀人才,皆提出相關招攬優惠措施。而台灣學校自身客觀條件,相較亞洲日、韓甚至中國大陸,於學校排名、研究經費、畢業後就業機會……等,皆無明顯優勢。以台灣留學生大國馬來西亞籍學生為例,自2017年以降,逐年減少,其原因自不待言。即便有新增加來源之國別或數量者,總數上仍無法彌補。惟以上述學校自身客觀條件,短期內顯然無法快速提升,若法規面能提供增加折抵增加年限,必然能在增加在臺就讀大學以上之僑外生留臺意願與國際學生來台就度之意願。爰要求內政部、教育部應於一個月內,研議博士學生取得學位者得折抵居留年限三年、碩士學生得折抵兩年之政策可能性。
委員羅廷瑋書面質詢:
一、根據國發會的報告,有19項重點產業、共計欠缺136種專業人才,從2019年調查的百分之26.3,上升到2022年調查的百分之28,人才供給不足的原因是什麼?如何解決?
二、2019年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報告中,包括航空、造船、紡織、人工智慧應用服務、塑膠、精準健康等領域開始發生有在職人員技能或素質不符的狀況應如何解決?
三、前總統蔡英文與前部長王美花曾提及,要啟動4年「萬人計畫」,在4年內從國外引進一萬名學生就讀,培育為高科技人才,蔡前總統表示,一萬人遠遠不夠,還要擴大規模,貴會是否會延續這項政策,現在為萬人計畫的第2年,具體成效如何?引進多少學生?進度如何?引進的學生就讀的科系是否與2019年重點產業人才供需調查及推估報告中人才供給不足的項目相符?
四、樂見外國人才可以來台發展,但本國人才有沒有深植培養起來?外國人來台就業應作為補充性,而非排擠本國人民就業,國發會應澈底找出人才供給量不足,以及深入探討在職人員技能或素質不符的原因,才能對症下藥,正本清源。
主席: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本日討論事項所列議程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針對各提案委員或是委員詢答過程當中,對於法案所提出的建議,也請相關單位一併列入考慮,我們定期再進行法案的審查,散會,謝謝。
散會(13時3分)